《鲜花的废墟》查看《鲜花的废墟》书评和最新更新以及相关书籍推荐请到《鲜花的废墟》专题网址http://www.xiaoshuotxt.com/sanwen/2063/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提供经典的文学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人文社科类书籍在线阅读,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 作家张承志访谈自由的行旅 !小@说#txt$天^堂& 作家张承志访谈自由的行旅(1) 自由的行旅——作家张承志访谈 2005年1月,著名作家张承志推出了他的最新散文集《鲜花的废墟》。下面是张承志接受访谈的记录。 问:从《鲜花的废墟——安达卢斯纪行》(以下简称《鲜花》)一书的写作到出版已有两年多时间了,你似乎一直沉浸在对于“安达卢斯”的回忆之中,是不是因为对这本书花费了较多的心血而有所偏爱? 答:我第一次去西班牙是在1999年,2003年又去了一次。范围大概是地中海周围地区,主要是西班牙、葡萄牙、摩洛哥、法国等国家。每次都是三个月的签证,自己找旅馆,坐最便宜的长途汽车,边走边看,就这样把百分之八十的古代遗址都跑了一遍。在写作过程中,又会回忆起当时的种种细节;在这本书的制作过程中又能自己参与,合作得很愉快。可以说,在我迄今为止出版的六十多部著作中,《鲜花》是我最为盼望也是最为满意的一本书。 问:《鲜花》一书中描述的旅行路线主要是在西班牙及摩洛哥,但你似乎更喜欢“安达卢斯”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特殊的含义? 答:如果不是出于对读者的考虑,把我其中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拿出来当了书名,我可能更喜欢直接用“安达卢斯纪行”这个名字。朋友给我发邮件,经常会在最后问我一句:“你那本《安达卢斯》写得怎么样了?”跟熟悉的了聊起天来,天南海北地说上一通,我就会跟他们侃一侃“安达卢斯”。 阿拉伯人把穆斯林的西班牙称作安达卢斯(al-andalus)。从公元8世纪到公元15世纪,伊比利亚半岛的中南部以及直布罗陀海峡以南的地区,是一个传奇的文明开花、结果并且凋零的地方。所以,安达卢斯一语也意味着那个历史时代。我对它深怀兴趣是自然的;因为它不仅是穆斯林战胜了西方,而且是整个东方惟有一次的战胜西方、尤其是文明战胜西方的一段历史。 问:在二十余年的文学生涯中,你的足迹曾遍及欧美、日本、蒙古诸国,但是论及异国文化的魅力,你却最为钟情于西班牙,并将其视为梦想中的天涯海角。能比较一下文化方面的异同吗? 答:若回首国外的脚印,也许首推当属日本。因为我毕竟在那里两度求学,不仅粗知语言,也对文化有所感悟,在人生艰险之际,也是在那里实现了转机。其次可以数到蒙古,它是我对乌珠穆沁草原一生探求的延长。此外难忘的还有南洋的马来,它给了我重要的开眼。不用说,渴望一睹芳容的地方还多得很:土耳其和哈萨克、毛里塔尼亚和车臣尼亚、塞浦路斯和巴勒斯坦,一片神秘的黑非洲,充满希望的南美洲。——在我的喜爱程度的名单上,最后才能排到法、德、美、加,所谓的一类国家。虽然我也曾不远万里抵达,而且一再企求深入,但它们与我缘如薄纸,不能唤起投奔或穷究的冲动。 惟西班牙是个特例。比起日本的文化暧昧,它的色彩浓烈而鲜明,它的脉络刀砍般清楚。它好像欧洲之家的坏孩子,不修边幅,粗拉随便,多少有点穷。它的每一项文化风俗都呈着异色的面相,每一个故事都纠缠着世界史的纲目。它是东方与西方的真正边界,争战的刀痕今天还留在墙上,供像我这样的人前去寻觅,考古访今。我觉得自己在西班牙的几个月,虽然整日在外奔波身体很疲累,但在精神上很兴奋,经常会被西班牙人的热情所感染,随时有新的发现与感动。我想我之所以钟情西班牙,主要是一种气质上的相合吧。 问:与年轻时相比,你现在选择去国外旅行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吗? 答:我觉得有三大文明覆盖之地,最能吸引我。现在我似乎已惯成了一种毛病——何止单调的北美,哪怕是花都巴黎,或者是巴塞罗那,只要没有几层文化的重叠,哪儿都不能使我满足。我现在给自己喜爱的欧洲,立下了一个苛刻的标准: 一座名城,必须要同时拥有罗马、阿拉伯、天主教三种遗迹和文化。只有那样的地方,才值得为它奔波。除非你是饱暖思旅游的富人,只要你是为了突破狭窄知识的牢笼,数载积蓄付诸一掷,你就应该追求——求知的震撼和愉悦。 若不是非强求三项,而是兼有东西方文明即可——那同时拥有罗马和阿拉伯、抑或是有着摩尔和天主教文明遗存的城市就太多了。 问:你在《近处的卡尔曼》中提到了傅雷译文的“粗糙”,这似乎与人们心目中对傅译的印象有较大的不同。 答:我在文章中提到:傅雷在翻译时不知为什么删去了《卡尔曼》中那一段重要的语言学例句。类似的粗糙也流露在对付比如阿拉伯语词的时候(比如译阿卜杜•拉赫曼为阿勃拉•埃尔•拉芒)。与其说这是一个失误,不如说这是一个标志——中国的知识分子缺乏对特殊资料的敏感,也缺乏对自己视野的警觉。 问:这两次西班牙之行,除了认识上的收获,我觉得你似乎特别强调求知的热情。你几次提到小学生的心态,能不能展开来谈一谈? 答:我感觉学习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有的人也许不太理解,但我一直能体会这种乐趣。比如说我去西班牙之前,还特意学了一些西班牙语,这样跟人交流的时候你会觉得很贴近,也更能理解他们身上所具有的一种精神气质。如果不仅战胜了生活,还带来了乐趣,人就非常愉快。 作家张承志访谈自由的行旅(2) 问:除了写作以外,你还画了不少油画,有不少摄影作品,有的还被用作了封面(像英文版《黑骏马》、法文版《北方的河》、作家社的《一册山河》等),《鲜花的废墟》中也用了不少你画的人物及场景的速写。这些年你似乎还写了不少书法作品,许多人把你的墨宝恭敬地挂在墙上。这些都是你的业余爱好吗? 答:画画有时候是为了休息脑子,同时也可以给房间做装饰。油画的题材主要是草原插队时的生活以及在西北的一些场景。写对联送给农民朋友主要是表达一点心意,每次下乡麻烦人家总归有点过意不去。有时候把画送给人以后我自己也就忘了。有一次一个朋友去一个日本友人家拜访,进到屋内,发现他家玄关处的墙上挂着我的一幅油画,他拍了照片送给了我,现在我把它存在电脑里当屏保了。这件事令我深受感动。 问:你的作品中,“人民”的概念似乎一直贯穿始终,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么提的? 答:我从写作初始就立志为“人民”写作,在插队时发表第一篇作品——蒙文诗时就以“人民之子”为笔名。后来我有意识地站在他们的立场上,我现在的理想是:用自己的笔,站在世界被压迫的、没有话语权和需要援助的人一边,行动和写作。 问:你在马德里时参加大规模的反战游行,是不是也基于这样的一个想法? 答:那次游行太令人难忘了,我也是好久没有这样激动过了。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天爆发的,是自越南战争以来规模最大的、成为人民抗议里程碑的一次反战游行。我牢牢记着我亲眼看到的马德里人,他们用自己的行为显示了西班牙式的热情,他们的形象已经矗立,再也不会从我的记忆中磨灭了。 问:如果各方面的条件允许,你会选择什么地方作为自己的归宿? 答:我总在想,人能不能把沉湎地理当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当然那种地理不是随处可遇的,它必须具备震撼的视野、极大的美感,还得怀着一段秘史。它能把流俗世风隔在外面,而把人引诱得不能自已、在它的腹地蹒跚。它给人求知的满足,给人归宿的感觉。最后人几乎和它结合了,在岁月逝去之后,只想让眸子迎着视野,葬在这个地方。如果让我来选的话,西班牙的阿尔普哈拉斯?摩洛哥的茶畹?新疆伊犁的夏台?可能只能挑出这些恼人的地方。 问:对于你经常提及的内蒙、新疆、西海固这三块大陆,你有什么偏爱? 答:过于单纯的文化会造成片面的狭隘的见解。一个作家与社会的接触,如果是复数的文明与复数的文化区,两种不同的东西会纠正你某些可能的偏见。多种文明的滋养,对一个知识分子很重要,因为中国是多文明的。 我经历了对内蒙古草原这一文明的始终如一的密切注意,而且是最具体最细节最底层的注意。那种获得宝藏般的感觉,是别人不能理解的。西北吸引我的主要是它的文明,那是一种异样的、绚丽多彩的文明。我在大西北的经历,与某些人的猎奇和所谓探险,与不尊重或无视甚至蹂躏当地居民心情的所谓作家,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盼望突破自己,现在这个想法越来越坚定了——我想做个多文化的儿子,不愿在狭隘中生活。我希望自己的作品中表现丰富的文化相貌。 问:你的作品的读者似乎较为固定? 答:我和读者的关系有些特殊。比如在新疆,有个打工的穆斯林小伙子,天天在书摊看我的书,冬天非常冷,连书摊老板都缩在那里,他却坚持着看书。去年我去新疆还碰到了一个放羊的老头,他是我作品的研究者。那天他从山上专门赶来见我,问的问题非常细致。那时,我就有一种幸福的感觉。 在北京的牛街有个老者,原来是烧锅炉的,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他一直读我的书,并且向人热情地推荐。每次我的书一出版,他都会到出版社买一些书,然后推荐给朋友看,虽然我经常提醒他不要用自己有限的钱去买书,但他却乐此不疲。类似的情形还有不少。 问:你每年都有一半时间在外面,一般都是怎么安排的? 答:我有一些根据地,像新疆、内蒙古、宁夏等地,他们都给我专门留有屋子。我有不少农民朋友,他们读我的书,与我交流。他们有事也会跟我商量。比如说做生意的贷款啦,儿女的嫁娶啦,有些事我可能帮不了忙,但可以帮他们出出主意。 问:你觉得你的旅行方式与别的人有什么不同? 答:我的旅行不是通常意义的那种旅游,而是一种真正的人生长旅,这样的旅行对一个知识分子是极其重要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不能缺少一方。而与当地民众的感情交流我觉得自己还是比较容易做到的。在西班牙就是如此。我们乘坐最便宜的长途汽车,完全以当地老百姓的方式旅行,也没觉得什么害怕,这样交流起来更容易一些,充满了艰险和乐趣。 问:下一步你会去哪儿旅行? 答:如果可能的话,我想去一趟拉美。顺便把我学的西班牙语再实践一下。 (钟振奋/文) www-xiaoshuotxt-c o m 鲜花的废墟小引  小_说txt天'堂 谁能尽说旅行给生命带来的愉悦? 多年来我习惯了它。青春作伴,结交究里,渐渐地我还使同伴也爱上了它。回搠年轻时代,充斥身体的是淋漓的快畅,时光流逝至今,人更惯于从劳累中获取满足。不消说,它是古典意味的“旅”;而不同于炫富的旅游,更与哗众的探险两不相干。它远比金钱和成功重要,惟它能疗救自己,使自己扩展提升。它早就成了我生活的方式,成了我的故乡与基地的代名词。我在不断的长旅中迎送岁月,不觉人生迟暮之将至。那种路线的讲究、那种视野的沐浴、那种真知的窥见、那种潜入的感动——都随着双脚身心的行动逐一降临。我渐渐懂了:它们本身即是作品,而途中留下的文章,不过是些可留可弃的脚印。 双脚也曾踏上异国的土地。 若回首国外的脚印,也许首推当属日本。因为我毕竟在那里两度求学,不仅粗知语言,也对文化有所感悟,在人生艰险之际,也是在那里实现了转机。其次可以数到蒙古,它是我对乌珠穆沁草原一生探求的延长。此外难忘的还有南洋的马来,它给了我重要的开眼。不用说,渴望一睹芳容的地方还多得很:土耳其和哈萨克、毛里塔尼亚和车臣尼亚,塞浦路斯和巴勒斯坦,一片神秘的黑非洲,充满希望的南美洲。——在我的喜爱程度的名单上,最后才能排到法、德、美、加,所谓的一类国家。虽然我也曾不远万里抵达,而且一再企求深入,但它们与我缘如薄纸,不能唤起投奔或穷究的冲动。 唯西班牙是个特例! 比起日本的文化暧昧,它的色彩浓烈而鲜明,它的脉络刀砍般清楚。它好像欧洲之家的坏孩子,不修边幅,粗砬随便,多少有点穷。它的每一项文化风俗都呈着异色的面相,每一个故事都纠缠着世界史的纲目。它是东方与西方的真正边界,争战的刀痕黑烬今天还留在墙上,供像我这样的人前去寻觅,考古访今。它有让人感动的野性的大自然,你不能想象,那么多峥嵘的危山险壑都拥挤在一个半岛。美感逼人的男子和女人在那儿忙碌着,像在沿袭古代,像在证明什么。和他们相遇以后你突然意识到:童年时不是一直梦想着天涯海角么,那地方已经到了。 就像操着流利英语不意中会被语言染上一层精明商人的色彩一样;一口胸音共鸣的西班牙语,常给对方一种性感和自由不羁的暗示。唉,那似乎缺少元音和谐律的语言,宛如阿尔泰语一样动词副词各就其位,听来粗哑明快,说着琅琅上口,说不清它恼人的魅力,只想……把它学会!这种不是使人的本色后退、而是凸现人的性格的语言例子,也许还能举出日语。它们使人在说话时不觉塑造着自己,那感觉妙不可言。 阿拉伯人把穆斯林的西班牙唤作安达卢斯(al-andalus)。从公元8世纪到公元15世纪,伊比利亚半岛的中南部、以及直布罗陀海峡以南的地区,是一个传奇的文明开花、结果、并且凋零的地方。所以,安达卢斯一语也意味着那个历史时代。我对它深怀兴趣是自然的;因为它不仅是穆斯林战胜了西方、而且是整个东方唯有一次的战胜西方、尤其是文明战胜西方的一段历史。 趁着人生的间歇,凑够长旅的盘缠,远渡直布罗陀海峡,抵达安达卢斯旧地,做一次甚至数次的踏查求学,是多么难得而且知感的事!……我几乎跑遍了每一个安达卢斯的历史地点,行踪涉及西班牙、摩洛哥、葡萄牙三国。回忆那六个月里那些日日新知的日子,那一天天常如小小传奇。奔波着,求证着,我为自己未老的热情感到高兴,更为安达卢斯的蕴含感到震撼。 这样到了旅途之末,一丝把握的感觉临近了。我沉吟回味,有了拿起笔来,深浅描述的愿望。 新帝国主义正举着昔日十字军和殖民主义的黑旗,实行对东方控制和压迫的进军。古代并没有结束。安达卢斯,它的辉煌与黯灭、它的建树与含义、它的失败与教训,正是在今天,才更需要传达给朋友。 这本小书被襄助着写成了。 不知我该不该说:它和流行书市的境外旅游书毫不相干。因为它的举意,首先是对这个霸权主义横行的世界的批判。其次则是对一段于第三世界意义重大的历史的追究、考证、和注释。说它是学术书言之太过,所以我总说这是一本求学笔记。只不过,它是一部情感浸透的笔记;毕竟,安达卢斯意味着穆斯林的伟大胜利,意味着第三世界的文明财富和精神骄傲。 如摄影散文集《大陆与情感》和近年的几部散文集一样:书中的地图、绘画、照片、书法,除少数另作注明者之外,均为作者自己拍摄、绘制或涂鸦。 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在《福乐智慧》的正文之外,特别写过强调求学的几行诗。我想一定是因为那部大著曾逼他像小学生般地学习。他下了功夫,学到了东西,所以行间流露着一种学习的快感: 知识好比海洋,无底无边, 小鸟啜饮海水,岂能饮干! 去求知吧,那才是所谓人上之人, 或者你莫称人类,去和畜牲作伴! ——我口出直言,粗野而辛辣, ——智者啊,请欣赏我的直言。 我喜爱他的这种心境,超过研读他的大部头。是的,这部小书不过是一本学习笔记。有时自己被启发了,有时发现了于自己新鲜的东西,文字就会兴奋,快感和失度就会溢于言表——这些还需要先做致歉。 张承志 2004年11月11日斋月中, 时代的最后伟人阿拉法特逝世之际 www。xiaoshuotxt。com 第一章 xiaoshuotxt 第一章 两海之聚第1节 山(1) 一共是两回旅行,计算一下的话,共有六次渡过了海峡。还不算靠近它,从各种地理的角度和不同的国度眺望它。 每次经过劳累的跋涉,终于抵达直布罗陀的那个时辰,我们都风尘仆仆。虽然拖着酸痛的腿,人不住地喘息,而精神和眸子却如突然点燃,从心底闪烁,一股莫名的热望涌起,鼓动着自己的心。 心里的感受难以言表。这种感觉使我惊奇。简直可以说,自己的履历上已经满是旅行的足印了——我居然还如此强求着这一次。手抚着岸边的石头,一种此生足矣的感觉,在心里轻轻地充斥。 ——在摩洛哥一侧的休达,当我们艰难地冒着雨,攀上接近城堡的平台以后,莽莽浑沌的海尽在眼底。雨幕低垂的海峡深处,一束阳光照亮了遥遥的大船般的孤岛。我不禁心中暗叹:此生惟求一次的地中海之旅,被成全着实现了。 求学的叙述,或许就从这里开始? 山 在伟大的地点,山和海,两者都会不凡。 先说山。 直布罗陀其实是一座石头山。它由一道海堤连接伸入海里,在堤的尽头耸起一座分海岭般的巉岩绝壁。 第一次明白了这个地名时,胸中漾起一股莫名的兴奋。直布罗陀,这地名太古老,也许可以试试拆字,把它分成“直布罗”(jabal)和“陀”、或者半译为“陀山”? 到了后来,这个地名衍变成了英语和西班牙语中的gibraltar。其实拆拆字可以看出,它源于阿拉伯语al-jabalal-tarig。若音译,大致能写为“直布尔-陀里格”,意思是“陀里格之山”。陀里格是一个柏柏尔人,和另一个名叫塔里甫的战士一起,都是扮演阿拉伯登陆欧洲先锋的角色。 他俩显然分兵并上。要塞直布罗陀被交给了陀里格,而西班牙最南端的塔里法(tarifa)则由塔里甫攻占——小说《卡尔曼》有一个情节的转折:卡尔曼的丈夫独眼龙,从塔里法的监狱里被放出来了。就像直布罗陀得名于陀里格一样,塔里法也得名于塔里甫。 直布罗陀,它是一个历史标志;后来沦为弱者的、东方和穆斯林的胜利标志。 以前在蒙古草原,我喜欢眺望远处那遮挡边界的塔勒根敖包。但总是不能如愿,那座山太远了。此刻眼帘里映着栩栩如生的直布罗陀。望着它,一股奢侈的感觉油然浮起。 房龙地理的插图里,那张逼真的直布罗陀速写,需要不受英国签证限制的角度才能画得出来。而我——在疯狂推撞的海风,和扑头盖脸的雨水之中,我只能死死搂紧船上的铁柱子。一个船员不住回头看我;而我顾不得,管它满脸雨水,打开淋湿的本子,勾描着就要与我失之交臂、但还是那么模糊的岛影。 能够从海上贴近直布罗陀的时间,其实只有短短的一会儿。从非洲一侧的摩洛哥,有两个港口可以搭船前往欧洲——若从丹吉尔上船出发,等看见直布罗陀时,船也就马上要进港了。即便从休达启航,能看见更峻峭的轮廓——人一般也只顾得上一张接一张地拍下它的横颜侧脸,而顾不上用做一幅小画的方式来纪念。 任何文字甚至画面,都描写不出直布罗陀的印象。我甚至舍不得放弃从公路上捕捉它。无论上次从阿利坎特来,或是这次朝萨洛布雷尼亚去,我在沿地中海的盘山公路巴士上,时而跳到左边,时而又闪到右边,端着相机,徒劳地追逐着隐现的直布罗陀。 并非为了它横看成岭侧成峰。甚至也并非因为它是穆斯林的胜利标志。它使人想到的,实在是太多了。 或许,在人类大同、在公正树立的时分,我们会用更冷峻的眼光审视它。因为战胜——很难说究竟是一种受喜的行为,还是一种受谴的行为。 而在今日还不能使用终极的标准,就如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今天是第三世界面对新法西斯主义的侮辱、屠杀和文明灭绝的时代。阿富汗的侵略硝烟未散,伊拉克的杀戮又悍然实行。今天在直布罗-陀里格,道理急速地简化,如孩童话语一样明白。虽然我对这种简化惴惴不安,但是我更像孩子一样,心里满是快畅——惟有这里,是一个使他们沉默的地方,而我们会在这里感到鼓励。 充满魅力的古代…… “为什么呢?难道不是春秋无义战?”——我像听着谁的质问,又像听着自己的独语。那时似乎不同……我又自语着辩驳。那时不会存在如此的土壤:猿猴沐冠,懦夫取胜,小人欢奔,下流载誉,高贵受辱…… 确实是这样。我专门跑来凭吊。甚至后来在摩洛哥北部山里,在传说是陀里格家乡的清真寺里,我暗暗为没有一种为陀里格、以及老将穆萨设立的纪念仪式——比如说众人围坐颂经的仪式而遗憾。 我无力总结历史。我学习历史,从开头的原因到最后的结论,只是因为历史对人的魅了。那股魅力诱人沉没,或考据或判断。那是一种触碰摩挲般的魅力。 谁的魅力,能比得了柏柏尔的战士陀里格? 雨水扑打着脸,海心的岛像一片影壁。我心中自语着。当年,他口中衔着弯刀,沿着峥嵘的峭壁,攀上去了。 ——此时正是全世界600座城市爆发大游行,企图阻止美英对伊拉克的战争的时候,西班牙的报纸上登了一幅照片。 图片上印着一个在底格里斯河里搜寻落水的美国飞贼的青年。他的牙齿咬着一柄匕首,河水浸着他的赤膊。他的手在水下摸索着。神情那么专注。那阿拉伯小伙子英俊无比,眉宇间一股高贵气息。 我看着报纸,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陀里格。当年的陀里格一定就是这样:健美年轻,无视危险。他身后的五百壮士鱼贯而上,拉开了战胜欧洲的历史大幕。 这样的由东方实行的、对欧洲的进攻,一共仅仅只有两次。除了在新兴阿拉伯的西部方面统帅——穆萨的指挥下、于公元710年进行的这一次之外,还有一次经奥斯曼土耳其之手实施——整个古代史中,东方能倚仗文化和军事的优势与西方争雄、甚至东风压倒了西风的历史时期,仅此两次。 此外,便是绵绵无尽的被侵略史、被殖民史、被歧视史,以及文化和价值观上的东施献媚和亦步亦趋的历史。 第一章 两海之聚第2节 山(2) 后来觉得,若是遇上一个晴日,反而不可能眺望这样的景色。在万里晴晒的日子里渡海,直布罗陀的岩山会呈一种含混的斑驳浅色。几次都有这样的体验:阳光太烈了看去白晃晃的,愈是在隐秘的雨雾里,它才逗人凝视。 它不是一座岛,其实是连着欧洲大陆的一个突入海中的一个长岬。 在细细一条陆地的尽头,隆起了一座峥嵘石岭。只是从海上看不见这个连结的陆堤,从甲板上望去,雨雾迷茫中只见耸矗海上的一座岛。 陀里格的伟大渡海,是在海峡南侧的伊比利亚贵族支持下完成的。他们不愿继续容忍暴虐的西哥特国王统治,据说就积极为陀里格提供了渡船。 占领了欧洲大陆的滩头堡以后,陀里格整顿队伍,开始了势如破竹的北征。 在一连串的略地拔城之后,陀里格兵临西哥特首都托莱多城下。这座城市的文化因素十分复杂,但外来的哥特统治者却多行不义。在忍受着迫害的犹太居民协助下,陀里格顺利地进占了名城托莱多,日后这座城市逐渐变成了一个融合多种文化的枢纽。公元711年夏天,出征不满一年的陀里格已经扫荡了半个伊比利亚,穆斯林居然在一瞬之间涌入欧洲,并且成了这个半岛的文明主角。 如图,若选择从丹吉尔(依英语音译。这个地名的阿拉伯语为tinjih)渡海前往欧洲,它不是由远及近,而是从雾中突然浮出的。虽然也壮观,但是缺了变幻。一个影子由淡变浓,一进视野就呈着一个船形。 而从休达出发的船上观察,距离要近得多。近在眼前的它,如琼岛仙山隐现不定。站在连结休达(ceuta,阿拉伯语为sebta,在海峡以南摩洛哥一侧)和西班牙的阿尔赫西拉斯的渡船上,船速很快,直布罗陀会迎着自己慢慢地转。随着角度的改变,它从一个水面冰锥,变成一条石头大鱼。 它至今散发着一股古典意味的、天下要冲的浓浓气息。英国人占领着它,至今不还给西班牙;就如同西班牙占着休达,蛮横地不还给摩洛哥一样。只是在休达船上人会暂时忘却政治,因为地理的感觉压住了一切:海和洋、要塞和孔道、非洲和欧洲——八方汇此一点,视野雄大至极。面对如此地点,你能做什么呢?惟有赞叹而已。 它先是一个刀锋,接着是一个斧刄,又是一片劈裂的断壁,继而棱面清晰,最后首尾分开,终于显出传奇的全貌。 它的形状,正与它做为欧洲与东方边界的位置相称,它如一艘石头的巨舰,如一幢世界的界碑,其突兀、险峻、雄大、孤立,一样样都真可说是无对无双。走遍天下,看见了它以后我终于“叹为观止”,惊愕与幸运的感觉,拥堵满心。 雨幕突然又浓浓地遮盖而下,那一束阳光收敛了,岛影消失。 冷雨打在脸上,一张小伞只能挡住海上的强风。我们坚持站着,任雨水顺着额头流淌。那时只想不眨眼地注视,想尽量看得更远。人突然默无言语。能做的,只是凝视而已。又有稀微的阳光透入,变得亮了的海上,岛影若隐若浮。眼睛很快就酸累了,但谁舍得离开。哪怕再多看一分钟呢,迎面大敞的视野里是一生传闻的大海峡;是连接着、又分开了世界的直布罗陀海峡。 一天听说,从休达南行不远,山里有个小村,就是陀里格的家乡。为纪念他,那儿的寺就叫做陀里格寺(masjidal-tarig)。 我们去了那个橄榄树包围的山村。人们说:当然,不敢肯定这座寺、这个村子就是当年陀里格出生的地方。也许相差几步,但肯定他的家乡就是这儿,这里是柏柏尔地区,陀里格的家乡就在此地。 小村安静极了。这里的橄榄树和西班牙不同,似乎都不加修剪,长得高大蓬勃。寺里的一株橄榄,怕真是陀里格时代栽的,宛如中国参天的古柏。 一些沙赫长老和我们席地而坐,招待我们吃了烤肉和面饼。坐在陀里格寺的侧屋里,他们凝神听我用中国音调,读了一段《塔巴莱》。大家都微笑着,既然彼此已经认识,接着就该吃一点便饭。 饭简单得很:烤粗麦餠,肉馅丸子。我们按照圣行,用手指和一块馕饼,灵巧地掰下一角肉丸,然后塞进嘴里。香烫的肉丸子,加上被柴火烤脆的新麦餠,吃得人心满意足。饭后我们随着老者,去看千年的老橄榄树。 告别时我觉得有些不足。既然是陀里格的家乡,好像还该残留着些什么。 我还没有摸透摩洛哥人的特性。他们待人和善,所谓不狎不怒,眉宇动作之间,呈着一种天性的尊严。好像那些海峡的橄榄树,那些树沉默着,虽然数它们年代古老,但它们并不对历史说三道四。沿着寺墙,一株株巨大的橄榄蓬勃恣意,它们错落着,沿山而上,墨绿的叶片反面泛着银光, 归途上已是黄昏,那些橄榄树在暗黄的暮霭中,一直伸延远去,最后融化在滨海的陡峭丛山之中。 陀里格没费什么事,就攻下了直布罗陀。就军事而言,那只是一场前哨战。但是它的象征滋味一直诱人品嚼。因为就从那一天,就从那位橄榄林小村出身的青年率领几百壮士,攀上天险直布罗陀之时起——东风压倒西风的季节开始了,后日被称为第三世界的东方的进攻史,拉开了大幕。 他一气攻下了半个西班牙。但直布罗陀的象征,还不在一次的攻取。引人注目的是,从陀里格的出世开始,一个辉煌的文明时代奠基,并绵延了八百年之久。 怎么在这儿总离不开胜利的概念? 后来我们都重复着:胜利是一个表面的概念,只有文明的胜利才被人传颂永久。但是攻城略地的物质胜利也是真实的——特别对后日陷入殖民主义刧难不得脱离的第三世界来说,胜利是必要的;它使人自豪,它给人尊严,它宣告着战胜强大奴役者的可能。否认胜败对民族心理的影响,是不对的。 此刻我对阿拉伯的描写,多半也会招致中国“智识阶级”的围剿。他们不仅不理解穆斯林民族的尊严,而且还暗怀着对穆斯林民族的歧视——因为他们只有可悲的失败史,以及狡猾的妥协史。他们随时准备妥协,与强权,与不义,与屈辱。 他们反对中国的光荣古代。在他们的基因里,藏着苟活的失败者的怀疑、嫉妒和自辩。 如果允许把话题稍稍扯开一点,在直布罗陀前面添一两句让人不愉快的话——那么,与阿拉伯对直布罗陀的命名史相对,我们拥有的历史是什么呢?若论海军——甲午一战,新式军舰不仅一半被击沉、剩下一半居然还能被俘虏。只有两万多侵略者,而且还是远洋而来,却硬是从广州打到天津、不单夺了香港还占了南京。中国人深藏不露的,究竟是什么经验呢?是勇者犬死的经验?是汉奸载誉的经验? 失败也是教育。失败史使得教育暧昧又尴尬。你看,凌辱尽头施舍的庚子赔款,居然是中国精英的生身爹娘。缘起和心理如此的教授,会散播怎样的知识呢?转着怪圈的中国足球就是这种教育燻染的结果。什么时候中国足球能像土耳其队一样,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大胜一场?也许土耳其人会说,欧洲早就是我们的手下败将。 第一章 两海之聚第3节 山(3) 傲慢至极的中国,其实从未有过对西方的优势或胜利。当然,这主要指强力而言。中国在宏观的世界大局中,只扮演过和印度差不多的角色。无疑对西方的连续失败,会给于民族心理以一种印记。一度打垮了并征服了西方、给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以谈虎色变的教训和永远的心理压力、甚至在一个时代使西方在文化上亦步亦趋的,并非中国或印度,而是穆斯林世界——前有先知缔造的阿拉伯,后有奥斯曼土耳其。 我只是不满侏儒的压迫。此刻这里空气清爽,大海在奏着历史之乐。因为柏柏尔小伙子攀上了岩山,使过往的人们都露着一丝微笑。我和他们一样,只喜欢朴素的历史。只喜欢——败使人痛哭,胜使人狂喜的历史。 我根本不会鼓动背兴的民族主义。那种歧视弱者的思想属于你们。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变得厌恶历史。鬼知道我怎么会毕业于历史系?前不久在新疆,看到博物馆里陈列的干尸,我这个前考古队员竟闭上了眼睛。 大海汹涌地猛涨而起,冲来岸边的白浪轰轰响着,狠狠砸着黑色的礁石。 丰满欲盈的地中海,充斥着拥推着人的思路。我舍不得离开。谁知道还能不能再看到一处——令人鼓舞的地方呢? 作为山,直布罗陀和它的命名者很相象,都是年轻的儿子。 山也有它的父亲。就譬如陀里格的统帅,是在中国不出名的马格里布(magrib,西方,日落之处)方面的总督穆萨一样——陀里格山,也就是直布罗陀的父亲,是深沉雄大的穆萨之山(jabalal-musa)。 穆萨山蹲踞于海峡的非洲一侧,隔海远望着它的儿子直布罗陀。 从南岸,从被西班牙占据的休达出发,穆萨之山近在咫尺。它不像直布罗陀那么显露。它仰向天穹,不再顾念儿子的前途。海峡的铅云在它半腰遮盖,雨帘挡住了它的襟膝。它的腿舒服地伸入摩洛哥北部叫做rif的崇山峻岭,不在意人们忘记了它的名字。 在吃饭的时候雨已经淅沥不止。我们说好一会儿去登穆萨山,可是谈话间雨下大了。海峡上暴雨倾盆。一霎间,连休达市街都混沌难辨。朋友取来车,人已浑身精湿。就这样,我盼望登穆萨山的愿望没能实现。 坐镇北非海岸的穆萨,在次年率大军进入西班牙。迎着世界史,他同样显示了自己的军事天才。他一路清扫陀里格绕开的据点。在西班牙最大的城市塞维利亚,以及梅里达都发生了激战,但是结果无一不以穆萨的胜利告终。穆萨的主力在托莱多城下和早就到了这里的先锋部队会师,他没有抑制住军人的嫉妒,鞭打了他认为是违抗了军令的陀里格。穆斯林的旗帜继续猎猎地向着半岛的北部和东部群山飘扬,越过要塞萨拉戈萨,一直到了法兰西领内的图鲁兹,震惊历史的挺进才停下了脚步。 在遥远的大本营大马士革,国王举行了接受凯旋的盛大仪式。“正式的接见,是在壮丽辉煌的伍麦叶清真大寺里隆重举行的。西方的几百名皇亲国戚和欧洲的几千名战俘,向穆斯林的领袖宣布臣服。这是历史上惟有一次的记录。”这个场面至今被史学家和艺术家反复描写,许多东方画集的封面上,都印着描写这个仪式的巨型油画。 这回轮到老军人穆萨品尝嫉妒的苦果,因为帝国的哈里发更是妬意冲天。飞鸟尽,良弓藏,老将穆萨同样地被指责为不服从命令,强加的莫须有罪名扑头而来。他被剥夺了军权和财产,被罚烈日曝烤,并有种种凌辱。这位征服非洲和西班牙的统帅后来穷愁潦倒,在暮年沦为了一个乞丐。 整整一部故事都令人拍案惊奇,但结尾却似曾相见。在东方,胜利的喜剧那么罕见,但是凄惨的悲剧却发育丰富。 往事居然有这么剧烈起伏的情节。我顾不上额上的雨水,只想在离开休达前再一次眺望穆萨。可是,大海挡住了直布罗陀,大雨遮蔽了穆萨,两座山都神秘地拒绝攀登。我只好像远眺直布罗陀那样,在雨幕中凝望穆萨之山。 如摩洛哥人的描述,它的侧影如一个仰睡的老人,头部、鼻子、以及胸腹都相当逼真。这位老将一生如一部传奇,他奠定了八百年安达卢斯的基业,自己却长睡不醒。从山的曲线观察,他已无心留连胜利——背着西班牙,目光朝着非洲。这座山岭显然比直布罗陀更发人深省。是的,胜利包括文明的胜利尽可以付诸冥冥。还是该像穆萨一样,背过身去,清淡胜利,在山野里躺下身来,在贫瘠的土地上,在没有浮华倾轧的人群中闭上眼睛。怪不得数不清的诗篇都咏叹说,在命定的一隅安息,才是本质的追求。 在欧洲,在西班牙一侧,关于陀里格的故事妇孺皆知,但你可能听不到穆萨。这是因为少了一种整体感。而在非洲一侧,在摩洛哥的沿海地方,海峡连同两岸是被人们看做一体的。人们不仅同时看见了两座山,还同时想着陀里格和穆萨。 他们一北一南,被滔滔大海包围又隔断,他们各自雄踞于一个大洲的顶端,化作了岩石之峰,各自被山海拥戴。陀里格山挺拔峻峭,穆萨山沉稳雄浑。陀里格山夺人眼目,穆萨山潜入苍茫。他们隔着大海峡,相离相望,不求聚首,如一对严父虎子。 海峽两侧,矗立的岛影都在引诱,使我想入非非。 第一章 两海之聚第4节 海(1) 再说海。 在休达,听一个能说流利阿拉伯语的西班牙朋友说,当年,统帅穆萨有一个心思——区区武功并不是他的本意,来到这里,他是想寻找《古兰经》记载的“两海交汇之地”。这个朋友原是一个六十年代左派青年,在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以后,他选择了做一个穆斯林的生存方式,而且选择了美丽的小城休达居住。 也许是我们对海峡的兴趣,引诱得他动了感情。 你眼前的不仅仅是一道海峡。要知道,它非同小可,它含有神圣的意味。它是两海之聚啊,对对,我知道在第几章。你不用急,我很快就把《古兰经》的原文为你找出来。两海就是地中海和大西洋,两海相汇,那个相汇的地点就在这儿。每天推开窗户看见直布罗陀,我都感到激动。你以为穆萨只是一个武夫吗?不,他要实现一个理想!……住在这里以后,我常常感到,自己距离理想近了。因为我每天都在想,世界就是在这里连接和隔断的,那么我该做些什么呢?…… 他指着近在眼前的直布罗陀。你看,穆萨最后找到了这里。他的言行可惜没有记载下来。走到这儿那一天,他发现自己找到了两海之聚。这是穆萨心灵深处的愿望,这件事对他来说,比占领西班牙重大得多! 雨下大了。但是海面上光影撩乱。从黑云裂隙射出的一缕阳光,把远远的直布罗陀照得棱角明亮。你看,难道你不觉得那座山很奇怪么?那片劈海石,怎么别处没有这么奇怪的石头山?从罗马人到阿拉伯人,谁来到这里,都觉得这里的地理太神秘。它早超越了地理。它是不可思议的!哈哈,怎么会不神秘呢,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一座岛,更不是一座山。它是造物主特意特造的,为两海相汇的地点,特别降示的标志!…… 我听得入了迷。这样的思路,强烈地感染了我。海峡只不过是一道衣带水,海峡不可能成为阻碍。这个朋友说得对,若它只有一点地理的重要性,它的意义就太单薄了。 ——不过该补充一句:在海峡西口的丹吉尔,人们的地理观点和休达有些差别。 依据丹吉尔人的解释,《古兰经》所讲的两海交汇处,应该在丹吉尔西山上、大西洋与海峡交汇的一个岩洞里。那个岩洞是旅游名胜,但是导游书上没有什么特别的说明。我想和人交谈,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谈话伙伴。游人在岩洞里都默默寻觅,我不知道他们是否都在思索关于两海之聚的题目。那个岩洞周围的山岗上参差生着松树,山洞古老得可以上搠罗马时代。在那个山洞里,大西洋和地中海相击相撞,海水半黄半绿。 从海面上,透过雨雾,用望远镜看去,那座巨岩矗立海上,海峡被一斩为二。这里是海峡的最窄处,只有十几公里宽。峽东指着深沉的地中海,峽西渐渐变宽,通向浩淼的大西洋。镜头里岩山的最前面有一个台阶,上面隐约可见一座白色建筑。 那天我正坐在轮渡船上。望远镜里,白色建筑旁边,模糊可辨一座孤立的白塔。 我端详许久,猜了又猜,最后我忍不住了,于是问渡船上的邻座: ——那是一座清真寺么? 想不到他回答:“是的。” 他的表情很肯定,显然直布罗陀被他常来常往。 我心中暗自称奇。他接着告诉我,那是一座沙特援建的清真寺。我恍然了。若是这样那就顺理成章:这样的选址,显然是为了著名的两海交汇传说。如果找到那座寺里的人攀谈一番一定会很有趣;他们一定会认为自己的寺乃是世界第一,他们会再添上更多的轶事和典故,证明直布罗陀的意义。 喧闹的、柏柏尔和阿拉伯非洲的观点,把我拥抱住了。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令人喜欢的传说。一切都会变成过眼烟云,惟文化的传说将会永存。两海之聚,它真的存在么?丹吉尔、直布罗陀、休达,三个地点都在讲述它,都在争着说自己才是真正的两海相聚处。丹吉尔城西的海角确实是地中海的出口,休达确实是海峡中最狭窄的地点。吟味了几番,我投不了票。从名气和地貌来看,还是直布罗陀更像。因为那座海水打上台阶的白色美寺,显然把票投给了直布罗陀。 第一章 两海之聚第5节 海(2) 归国后我查阅了《古兰经》。 经中有大量关于两海的阿耶提(经句)。两海,在阿语中是海洋一词的双数“al-bahran”,而不是一个专用词汇。而堤防(al-barzah)一词却费人吟味,因为它的含意是一个“隔”,可以理解为堤、坝、阻断。如下一个阿耶提非常有趣: “他曾任两海相交而汇合。两海之间,有一个堤防,两海互不侵犯” (55章19-20节) 也就是说,古兰经既有两海汇合的指义,又明确讲到存在一个使两海隔开的堤防。这给了人以辽阔的、浮想联翩的空间。 一般说来,大多数经注家的著作中,都认为这一节里的al-barzah,指的是红海与地中海之间,苏伊士运河开凿之前的陆堤。所以,是否能把以直布罗陀的石山半隔的这一处地点,阐释为地中海与大西洋的聚合之地,大约谁都不敢浪言。 不过对于古典、尤其对经典的读法需要神会心领。追究查考常常无益,需要参悟本意。无疑,凡直布罗陀的居民,都喜欢在这儿发挥自己的才智。 在北京,当我对着原文沉吟时,好像又听见了休达朋友充满热意的解释——难道你没有看见一道窄堤的连结,没有觉察壁立海心的直布罗陀太过奇特么?难道你没有明白,既然是“相交汇合,互不侵犯”的两个海,那它们就是既被截断又没有被截断么?——不一定存在那道陆堤,万物都是真主的意欲。al-barzah还能是哪里,它难道不就是直布罗陀?除了直布罗陀还有谁能充当那伟大的al-barzah? 隔与不隔,既被截断又没被截断……这个声音好熟悉!……在那里听到过呢?我突然想到了中国的黄土高原。 在中国的苏菲传统中,也有一个“两海之聚”的概念。这是一个深奥的命题,它强调了一种双重的真理;如同两弓一弦的著名概念一样,它指示一种神秘的边缘,一种极限之处的亦此亦彼,一种表层与内里的一切交融汇合。只是以前,两海之聚的意念和形象,只是一种模糊的科学,只是对人的心智的启发,只是一种抗拒僵化的神秘方法——我完全没有想到在北非,在休达、直布罗陀和丹吉尔,竟然还有对它的位置的考证。难道,这诱人的认识论概念,居然来源于一个具象的地理么?居然真的能在地球上,找到一种思想的诞生地么?那不可能!我想。但是,这么寻找难道不是更有趣么? 这一道难题解得我如醉如痴。 解释的歧义,诱人层层沉入。两海之聚在哪里?我猜我永远也不会获得结论。但是结论无关大局。重要的是它太吸引人了。最重要的是:伟大的海洋,确实在这儿相聚了。 中国的造纸术从这里传入欧洲。何止亚里士多德,希腊罗马的哲学在这里被译成阿拉伯文,文艺复兴时期又被从阿拉伯文译回欧洲。橄榄树、无花果、石榴和葡萄,美好的神圣树木从这里聚散,流向世界各地。伟大的文明在这里相遇。东方和西方,它们交汇、碰撞、分界、相融的地点,不是在别的地方,不是在长安——而是在这里。 终于抵达了地中海。 但感觉却像是抵达了一所学校的大门。我沉沉堕入遐想,心被几重的浪头淹没了。背后是一派浓绿的北非;沙畹、菲斯、沙孜林耶和摩里斯科目光炯炯。眼前有肤色黧黑的南欧,响板、斗牛、科尔多瓦和格拉纳达正在微笑。学习原来这么快乐。旅途真的就是人生。我的带轮子的小旅行箱吱吱滑过石路土路。我的厚厚的硬皮白纸本子每天都写上、画上、贴上了新鲜知识。丰满的视觉,晕眩的感觉笼罩周身。我留意反省一种奢侈,反省之后更忙不迭地又问又记。头绪实在太多,我兴奋而疲惫。我不去捕捉结论,只顾在大地上享受。 www。xiaoshuotxt.c o m 第二章 小..说..t.xt..天.堂 第二章 雕像孤单第6节 雕像孤单(1) (1) 萨拉曼卡是怎么一个地方?除了一所与城一样大的萨拉曼卡大学,我想它剩不下什么别的东西。当然,还有一条不敢小看的河;因为一部有趣的异色的书,它的题目是《托尔美斯河上的拉撒路》(lazarillodetormes)——乃是世界流浪汉小说的鼻祖;所以这条跨着一座石头罗马桥的浅浅的河,也就成了一处文学圣地。 所以,我怎么也得去河边瞻仰一番。只是,直到走到河边的那一刻为止,我还没有读过这部小说。 我是在二月十五日反战大游行的次日,到达萨拉曼卡的。急急看了前一天游行的报道,就赶快跑去看河。夕阳下,那河水粼粼闪烁,如一条碎裂的玻璃。战争就要来了。人们拼尽了力气,但没能阻止住它。费了漫长时光建立起来的民主,望着河流我想,原来就象这玻璃一样,又薄又脆。当玻璃被粗暴地打碎的时候,世界并没有捍卫民主。 走向罗马桥必须路过一所教堂。本来,去托尔美斯河回味凭吊有趣的流浪儿拉撒路该是一件快事;但伊拉克的灾难使人心里沉重。沿河岸绕着半圆的城墙,我们打听着,走得很累。 一路上到处看见广场和建筑前的雕像。 我一边走,一边随意浏览,大多都不知道是属于谁的。 走到桥头也看见一组铜像,是一对流浪汉。一个小孩,牵着一个盲人老头的手,朝着前途行走。塑像笔法粗旷,棱线滑圆,眼神和姿态都很笼统,有点模仿罗丹。我在台基上坐下,掏出带来的小说读起来。 书极易读,我不知不觉读了进去。 确实,不管怎么苛刻也得把它评为名著。它不仅成书年头古老(16世纪中叶),而且作者不详,成书过程奇特。一般公认它是流浪汉小说的鼻祖,不仅如此,由于拉撒路这个流浪儿典型太精彩、小说的叙事方式又太简单——一共两人:流浪儿的恶主总是更换不歇,流浪儿的噩运随之巡回不已——所以,一切有过流浪经历、或者干脆所有倒过霉的人,就忍不住狗尾续貂的冲动。这样,无名氏们在篇尾大逞才华,倾倒个人独特痛苦,模仿前辈嘲讽文风,让倒霉花样翻新,使名著生命不老。 我很快就读完了。 起身再打量这座流浪者的丰碑,觉得雕像完全没有文本的诙谐。它不单单略过细节不画眉眼,我觉得塑像者根本没有表达什么诙谐幽默。小孩是无表情的,甚至没有痛苦。老头则更是中性,全然没有书中那种——因饥寒交加滋生的恶毒。我不置可否,反正我读的不是原文,谁知道究竟是书写得过于油腔滑调,还是这种罗丹式的艺术太模棱两可? 反正这铜像高高立在托尔美斯的河岸上,和优雅古老的罗马桥作伴,宛似漫漫古代的桥头堡。 看了一阵罗马桥,又在河边遛跶了一会,我们往回走。顺着河岸半个时辰,又回到了那个正前方立着一座雕像的教堂。 一天的事结束了,我们走近雕像,还是在台座上坐下,摸出一个波卡迪奥(就是一个冷面包,夹着一层硬奶酪),吃了起来。 萨拉曼卡的市街,亮起了黄的和银色的灯,就在这时天黑了。 (2) 这一尊不似刚才流浪汉的乌黑,它是常见的那种青绿铜像。一个披发的哲人,长髯披发,衣裾飘拂,俯身看着下面的大学城。 光线很暗,看不清他的眉眼和神情。仔细辨认了铭文才知道,这第二座雕像不是别人,正是萨拉曼卡学派的弗朗西斯科•徳•维多利亚修士(franciscodevitoria)。 十六世纪,针对西班牙对美洲实施的大规模殖民过程,特别对其中的可怕奴役、大量屠杀、以及对印第安人的人性否认,萨拉曼卡大学的一批天主教神学家曾勇敢地批判不义的祖国,他们不畏王权和神权,显示了人类的良知。 1539年,维多利亚修士发表《论神学》,否认教皇把美洲赠送给西班牙国王的诏书合法。他说,耶稣从未把世俗权力赐予个人,教皇也无权处理他人的财产土地。美洲是有人居住的土地,本地居民拥有对土地的一切自然权利。西班牙无权借口传播基督教,对美洲发动战争。 那时,西班牙王国的宗教裁判所每天都在用火刑处死异端。殖民主义以神圣的名义,在拉丁美洲大肆屠杀掠夺。人们不能想象,他们究竟是冒着极大的恐怖,还是那个时代也存在一定的言论空间——后人只知道,维多利亚修士和萨拉曼卡的人道主义先驱们,为视为劣等非人的印第安种族,实行过伟大的辩护。 居然我就坐在他脚下!……我大吃一惊。 如今读着他的话如读天书,不仅无人听,而且读不懂。 在遥远的古代矗立的良知,使我感到一种被连根拔起的震撼。它使我亢奋而紧张,心里交叉涌着尊严和羞耻。如今,全世界都默认地注视着一个大国对一个小国施暴。他们以国际的名义,把弱者的土地和石油,赠送给正在犯罪的强盗。只因为强盗的武器,只因为强盗的恫吓。 五百年前维多利亚修士的一系列名言值得重新背诵: “如果臣民意识到战争的非正义性就不该前去打仗,哪怕受遣于君主的命令。” “一切民族都有权自我管理,选择他们喜欢的政治制度,哪怕选择的不是最好的制度。” “与其强暴他人,不如放弃自己。” …… 若想知道更多只有请教人。我们看着铜像身后的大教堂,这儿多半就是当年维多利亚修士的栖身之地。但教堂的门紧闭着,不是弥撒的时间。 正打算去敲门时,教堂的巨大铁门吱呀一响,几个人漫步出来。我们赶快跑上去,似乎是一位神父出来送客。 等他送走了客人,回身推门时,我们深施一礼,问道: “您能给我们讲一点维多利亚修士的事情吗?” 他怔住了:“谁?你说的是谁?” 我们指着雕像:“当然,就是他,franciscodevitoria,萨拉曼卡的维多利亚修士。” 他听懂了。他的嗓音尖锐: ——“噢,你说他么?他是很早以前的人了!” 他不耐烦地转身进去,大铁门嘎然闭上了。我吃了一惊,这个家伙,好像他对维多利亚修士怀有一股仇恨。 突兀地,黑暗里剩下我们和那座孤单的铜像。 第二章 雕像孤单第7节 雕像孤单(2) (3) ——谁都说,现在这个时代,朋友愈来愈少了。 可是我的朋友——只不过多是成了雕像的朋友,倒是多了起来。 在这座不小心会说它没意思的城市,还有一座雕像不能不提。它和我莫名地勾连,似乎是深交的密友。 不知始自何时,或许是从读过莫德在《托尔斯泰传》里写的一段话后,我就萌生了一个念头。这念头经过了整整一个九十年代,都没有变得淡薄。我在想像一个人,我对他抱着超出一般的敬意。他对我当时遭遇的问题是一个重大的参考,我一直企图贴近他。这个人(也许我说的是他的雕像),就是圣芳济各(sanfranciscodeasis)。 莫德的那段话,是在他深思熟虑之后、决定对托尔斯泰的思想行为进行知己的批评时写出的。他迟疑着,反对了人类史上的一种流脉——虽然高尚但注定失败的思想和行动。我读得出他写这一段时,有一种情感纠缠笔锋的心境。话语斟酌到如此地步,显露出他的艰涩选择。莫德如是说: 但是托尔斯泰犯了许多高尚的智者在他之前所犯的同样的错误。他看出一件重大的罪恶,又愤怒又急躁,急切地接受了一种不适当的补救办法∶但在试验这个补救办法时却没有成功而是失败了。劝说人们离开人类生活的主流,而采取一条孤立的道路去拯救他们的灵魂这个办法,一次又一次地被尝试来纠正社会的弊端;但是除了普通人所走的普通道路以外,一切社会改革的道路都证明是死胡同。早期基督教公社是这样,伟大的圣芳济会运动是这样,托尔斯泰运动也是这样。 (徐迟中译本,p.671) 不过,尽管莫德的忠告使我冥神苦想,但他给我更大的提示还是他列出的名单:早期的基督教公社,圣芳济会运动,托尔斯泰运动。 对圣芳济各,他使用了“伟大的”一语。而那时,不知何故我正把圣芳济各想像成天主教的苏菲。他的清贫形象,他的褐衣麻索,他的秃落头顶,都和我心醉的伊斯兰神秘主义者不仅异曲同工,而且惟妙惟肖。 当然我已学会留意事情的复杂性。谁知道在雕像的背面,没有藏着针锋相对的故事!有时我甚至暗想,我永远不能对他们——发达列强的文化,达到精确的把握!也许我的异国随笔,不过是我即时心境的记录,以及我善意的愿望而已。 我怎能知道圣芳济各会的暗部?就如同伊斯兰学界,就算你啃完了一本弗莱彻的专著,你以为你就得到了火中之栗虎穴之子么?……我不熟悉圣芳济各的“伟大”的初期,更不清楚他的“失败”,但是我喜欢他如同圣徒的远影。维多利亚修士也一样,毕竟他的原则是新帝国主义战车无法逾越的障碍,如当路拦截的一座石敢当。 人类就沿着这些人的脚印进步,毕竟第一步,是由他们迈出的。 我每逢遇见合适的人,自然是基督教的信友,就朝他们打听圣芳济各。可是我那些朋友大都语焉不详。我还喜欢路过教堂时,就试着和神父攀谈。在圣塞巴斯蒂安,我们几乎靠这样的攀谈,和一个巴斯克神父聊得两相满意。但这在中国不易:他们在和陌生人交谈时,是敷衍的和警惕的。 渐渐地,遥远的圣芳济各成了我心里的一个情结。有时,电视里出现了教堂或教士,别人正看情节呢,我却突然大喊道:“看!圣•弗朗西斯科!……” 因为我看见了绳子,那条教士腰上束着的、充当腰带和标志的绳子。一定是他们:白绳子,打着结,褐色长袍…… 还曾拜访过一个叫“小兄弟”的修会。他们也穿褐袍,被称为capuchinos——这个词正是北京流行的起泡咖啡的名字。神父自称他们与圣芳济各会类似,我却觉得绳子系法似乎不同。 那天也没能畅谈:教堂正有一个集会,满街的白发老夫老妇,人拥人挤,我们要拜见的神父穿梭其间——还能指望谈什么呢?我坐在小兄弟会教堂的台阶上,消磨了一个冬日的下午。玻璃般的民主破裂了。暧昧的人道主义呢,大概被忘掉了。所有的人,不管怎么标榜民主的人都不吱声。一个新帝国,一个用原子弹武装起来的新十字军,正在指鹿为马,胁迫世界。 记得我无所事事,只呆坐着,盯着小兄弟会的屋顶。 在高高的尖顶上,一下午总是停着一只啄啄跳跳的鸽子。谁知道我的心思?谁理会我对他们——圣芳济各、马明心、托尔斯泰的追究?这一杯capuchino不喝也罢,满意的答案,怕要走一趟阿西西才能找到。那只鸽子不时跳上十字架,又跳到一个褐衣教士的浮雕。我眺望着鸽子,心里茫然若失。 sanfrancisco!……我暗自念叨着。不知为什么这名字惹我喜欢,它朗朗上口,有一种亲近的感觉。 那天我还没有看到圣芳济各的雕像。 在萨拉曼卡找到雕像的那天,是在维多利亚修士之后。 第二章 雕像孤单第8节 雕像孤单(3) (4) 圣芳济各很难找,最后发现,它躲在一个小小的公园里。 与前两座不一样的是,圣芳济各是一个现代派的铁雕。粗糙厚沉的黑铁,弯成尖顶帽,铸成刀剑般的腰绳。那个铁像扭曲着,做着一个古怪的搂抱姿态。当然做得粗糙,使用铁质,都可以强调他的安贫。现代派的手法,更可以略去事务的暗黑一面。 维多利亚修士和圣芳济各派似乎在给我描绘着一个粗粗线条,这个轮廓里似乎充斥着一种朴素的人道主义,它不是中国智识阶级装点嘴巴的人啊人,它随时准备牺牲——从抛弃财产到反抗皇帝,从受歧视的思想到被判为异端。 当然,还从一个异端到从者如流的大派别,一种纯净的理想,到一个世俗化的教团。在浊浪滔滔的人间社会,它被本能与利益的合力裹胁,随波而下,九曲八折,迷失了遥远的初衷。 坐在铁圣徒的脚下,啃着剩下的半个波卡迪奥,我看不懂他虚怀合抱的姿势。 几个铁星星,粘在他的手上或那合抱的袖口上。 ——或许那不是铁星,是变形的鸽子? 愈看愈觉得,粘在圣芳济各袖口的铁星,就是鸽子。 突然想起小兄弟会屋顶上的那只鸽子。我恍然大悟:落在屋顶上的鸽子,成了建筑的一部分。和这铁星鸽子一样,它是建筑的活雕塑。这鸽子的含义是什么呢?愈看愈像,几枚铁星粘着黑铁的衣袖,古怪的形状没有遮住飞翔的姿态。没错,就是变形的鸽子。 圣芳济各,他究竟和鸽子之间有什么联系呢?有人说他生前呵护动物,我觉得不仅那么简单。看来到处与圣芳济各有关的地方,都有鸽子的存在。我猜来猜去,还是想到了那只叼回了橄榄枝的鸽子。也许恋着圣芳济各不肯离开的鸽子,正以眷恋呼唤和平,虽然今天人们正在容忍战争,谁都不理睬和平的教喻。 我只能找到这样的他,这座变了形的铁人,就是让我牵挂了好久的他。 再端详时,铁像愈发地怪异了。 莫德在那段温和告诫的末尾,提出了他的主义: “脱离普通群众,我们决不能生活得更好。在实践中,结果是拒绝专业化的人——就是说,拒绝主要从事他能做得最好的工作——倒真正是过着不自然的生活。” 必须说,这样的主义,导致了对战争和杀戮的漠视。在事实上,高尚的取道未必就一定意味着绝对主义。关心他人,也不一定就是缺乏对人的复杂性的判断和机智。 不,即便莫德的善意是确实的,即便他的探讨基于深刻的社会经验和真实——人们也不能以那些经验做为依据,批判托尔斯泰的原则。因为在今天,在暴虐的武力行为之外,还有恣意的舆论制造。这是更大的罪恶;它随着电视信号的覆盖,占领着每一个角落,腐蚀着艰难的世界。 国际法被侮辱了,虽然电视机高唱国际准则。共同语言在呼喇喇崩溃,哪怕再简单的黑白是非,看法都冰冷地截然对立。语言的灾荒也随之蔓延——抵抗者牺牲被称为击毙,侵略者被击毙却叫做战死。战争被称作反恐,占领后的压迫,叫做安全局势。 离开那天,我们又沿着旧路,把三座雕像浏览了一遍。 维多利亚修士的青铜像和任何一座城市的任何一个雕像如出一辙,除了那本他的著作。显然,他被敷衍了事地塑成了一个没有个性的街头饰件。 圣芳济各的铁像则意有所指,粗糙、黑铁、抽象,都显得言简意赅,且避开了细节。包括他座下的冷清,雕塑所处的公园是一个没人去的角落,门可罗雀,连鸽子都要焊接粘住——我不由佩服无名的作者。 维多利亚,圣芳济各——他们若是都失败了,还有我们伟大的导师托尔斯泰,他若也最终失败——那也无非是人的精神,以及文明程度的一次失败而已。 而不朽名著《托尔美斯河上的拉撒路》的纪念雕塑则是手法含混的,一如罗丹的作品。那本书的语言太诙谐了,这样易招误读;好像只要凑得出噱头谁都可以续作,一个中译本就干脆把它译成《小癞子》。而罗丹笔法抹平了雕塑版的明亮,它暗含忧郁,眼神模糊,老头不刁,小孩不油,人物显得比较“正面”。 但我们是一些前定主义者。虽然缺乏职业的流浪儿履历,却对小拉撒路他们那一套生来熟悉。我们的血统里,活跃着一种随时准备找他俩入伙的暗示——因为我们宁肯那样,也不愿做体制的顺奴。他俩确是我们的同伙,不同处顶多是,我们的形式是思想的流浪而已。 到了二十一世纪,才发现人没有怎么进化。和平、高尚、他人的饱暖,那一样都没上完初级班。我突然悟到——只有他们,这托尔美斯河上的流浪汉,它的含义才是最隐秘的。人类还会从头开始,从解决最低限的需求开始,重头跋涉漫长的进步之路。踟蹰于饥寒,如动物流浪,重复小拉撒路在托尔美斯河上的悲惨旅途,永远也不能答复——关于人道的深刻追问。 我最后停在石头桥旁休息,爬上仿造罗丹的双人像坐下。回想了一番维多利亚,又捉摸了一阵圣芳济各,迷茫的西班牙大地荒凉沉寂。我又把带来的小说翻阅了一遍,心里暗暗称奇,真不得了,简直是一本寓言。三座雕像还是得评它第一。不仅小说,就连老小主人公本身,也可以由代代人接续创作。 www.xiaOShuOtxT.Com 第三章 小.说.t|xt.天+ 第三章 把心撕碎了唱第9节 baile(舞) 它可不是几支村歌野曲,一角遗风艳俗。弗拉门戈,它高贵地昂着头,更高傲地冷面俯视。它虽然流行于底层,却是一个绅士淑女津津乐道的领域。比如日本人就对它很有兴趣,处处有学习弗拉门戈的俱乐部。它是一个国际瞩目领域,多少专家以捉摸它为业,大部头的著作汗牛充栋。 其实无论谁写,都是那么一些事儿。但它的特点就是酷似魔法,能在不觉之间引着描写它者走上岔路。由于受它吸引,我曾如饥似渴地去书里寻找答案,但读了一批名著后,我还是感到涉及安达卢西亚的诸大写家在面对它时,都好像突不破隔着的一道纱幕,说不清弗拉门戈的究竟。 ——写着写着,他们就描画起一个耸着肩膀敲踏地板的黑衣女人。在格拉纳达的阿尔巴辛,住在窑洞里的吉普赛人一个家族就是一个剧团。脸庞消瘦的女人转动裙子﹑硬鞋根踏出清脆的雨点。但是,弗拉门戈是一种民俗舞吗? 我自己更是提笔之前已经不抱希望。甚至我连阿尔巴辛窑洞里那种供应旅游客的演出都没看过。但对这个题目的不能割爱,并不是说我没有不妙的预感;我抚着键盘,一阵阵觉得说不清道不明,好像刚达斡尔(歌手)在开场之前已经声嘶力竭。 远处它的影子,呈着暧昧的黑色。 弗拉门戈,你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人们都被你迷住了,而你却端着架子,神情严峻。一般说来它可能可以算是一种歌,或者算是一种歌舞演奏。但这么说又显然不准确。有人把它划为无形文化;但是除了西班牙,全欧洲的艺术里都不见这一门类。我一开始就抱着异端的挑剔思路,我感觉它来历复杂,没准它起源于某种宗教仪式。 我说不清,但是我感到自己一直追逐着它的影子。 描写这个影子不是一件易事。有关它的资料似乎被故意搅乱了,对它的体会也难以名状。我已经多次这么感叹——显然,文字无法对付这一类感受。 第一次接触它是在日本。 那次一个教授款待我去箱根。在小涌园的旅馆里,消磨时间的客人人声鼎沸,一桌桌正谈得火热。我突然看见桌前有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在为晚餐的客人独舞助兴。教授告诉我,这是西班牙舞。我不觉看得入了神,但那时我不知道这是一场弗拉门戈。那个女人并非美女且人在中年,但她瘦且苗条、硬肩细臂的姿态,却如磁石般引人。 小涌园是一家著名旅馆,连中餐厅厨师都聘自北京钓鱼台。客人五光十色,有一个兴起离桌,搂着女伴,扭起在日本罕见的“但斯”。多数的客人边饮边谈,顺便瞟过一眼,看看助兴的西班牙舞。 非常巧,她们演出的空场,就在我们那张桌子旁边。本来我有不少事要和教授谈,本来我曾想获得一次休息;但是她却成了那一夜﹑成了箱根的全部记忆。 她的黑裙离我非常近,我一直看着她刀削般的脸庞,还有她低垂着的眼皮。当她激烈地舞着,时而靠近我时,她正急促地呼吸,一股气息逼人而来。也许因为她是在为一群动物般的富人伴舞,我觉得我嗅到了她正压制着的愤怒。但那舞蹈恰好是无表情或者表情严肃的,所以她很容易掩饰自己。而我被这种神色震慑,或者说被吸引——我感到了强大的魅力。她脸上刀砍般的轮廓里满是沧桑,与她苗条的姿影相反相悖。依稀记得一群男子在稍离几步的地方伴奏;可能那儿有一个乐池,伴奏使用的是吉他还是什么,已经记不清了。也许还有伴唱?但我没有听见。 她甩动黑裙、敲响靴跟,就在我的桌前跳着。何止毫无笑容,她简直神情严厉。那舞蹈里没有半点媚意,甚至毫无女性的温柔。说不清,究竟是我没见过这样的女人,还是没有见过这样的舞蹈。她的舞蹈里有一丝不动声色的寂寞,可惜被豪华酒家的周末之夜压挤得似存似亡。 就这样我第一次接触了弗拉门戈。虽然它与极富色彩的日本接踵而至,使我没能仔细留意它——但是,一点滋味和一丝印象,悄然潜入了我的记忆。此刻回忆着,封存的印象轻轻复苏了,那一夜箱根的细节次第涌出水面。 那是一个舞蹈的印象。是一个成熟的、舞蹈的、孤独的、拒绝的女性形象。愈是耽入回想,那黑裙的舞蹈愈是逼真。它给人,给满脑子的舞蹈概念以毁灭的冲击,须臾间便否定了关于舞蹈的旧说。没准儿,我想唯现代舞与它有些类似,但现代舞远不及它,黑色的它高踞一切之上,毫无现代舞那搜尽枯肠的本质。 有时舞步离我很近,跶跶跶的震动传入内心。黑色、中年、苗条、严厉——这魅力是特别的。那舞不是踢踏,却更富踢踏。显然穿的是硬底鞋,它敲击地板时,轻脆的节奏密集得夺人想象。 可是,尽管我为这异族情调的轻敲浅踏、对这种舞的跳法喜欢极了,但是我愈来愈明白了:吸引我的不是舞而是跳舞的人。 后来,2003年我在马德里看过一场真正的大型弗拉门戈,滋味神妙的《一千零一夜》。虽然那是一台极为精致的弗拉门戈舞台剧,而且那时我已经对弗拉门戈下过一番功夫;但我要说它带给我的——不及箱根印象。 娇嫩的演员们贬值了。因为她们亭亭玉立的身材里,不仅欠缺一丝韵味,还少了一种打击般的力量。身材的完美是先决的;但在这个条件之后,好像西班牙人更青睐舞者的年龄。也许,它就是要结合女性的美感和苍凉?我不知道。反正它散发的女性信号独特。若把她算作女性它就是魔女,先勾走人的魂魄,再给人警告和拒绝。我承认我没见识过这样的女性,她给人振聋发聩的感觉。但是她不给人一个机会,比如显露笑容的轮廓,绽开脸颊的肌理——所以没有谁能判断,她其深莫测。 就这样,在对她和对我都是异国的日本,在一个休息的瞬间,我目击了一次弗拉门戈的表演。那独舞的西班牙女人皮肤黝黑粗糙,你并不怀疑她属于底层世界。她脸上如满是刀伤,棱角鲜明神情冷漠。她先以魔法的磁性吸引,再以高贵的质感否定。在她的舞蹈面前,茫茫盛装的食客,如粗俗饕餮的动物。 满堂都在享受,它在其中服务——但那一袭黑裙激烈闪烁,惟它傲慢,惟它至尊。 唉,那一夜的箱根!…… 后来朋友问到我那时的细节,我却忘了是否有过音乐伴奏,也记不清她是否有舞伴。我不知舞蹈题目,甚至没记住——弗拉门戈这泛泛的名称。 我只记得那一夜,恍惚间我陷入了瞻仰的幻觉。解释不清的一丝崇敬,至今似乎还挂在脸上。就这么,我从日本古老的名胜,带回一个西班牙的印象。我带着对箱根的歉意说及此事,但日本人听了却洋洋得意。那时虽然我连它的名称都不知道,但是我却记住了它,并把它当作了我理解的弗拉门戈。 这就是我和它的初次邂逅。 第三章 把心撕碎了唱第10节 cante(歌)(1) 关于弗拉门戈的概念,以及那个黑裙印象,在西班牙的科尔多瓦被打破了。 已是初冬的11月。天气愈来愈冷了,既是旅人,就要加紧赶路。可是在这座古代穆斯林的文明之都,总觉得有什么事,还没有办完。 我们多少惆怅地,在科尔多瓦过着最后的几天。 围着今日成了天主教的主教堂、但名字却叫做lamezquita(清真寺)的科尔多瓦大寺,人确实舍不得离开。但若是进一道清真寺的门就要花六个半欧元,又实在使穆斯林觉得太过分了。于是我们在那水漶斑驳的黄石头墙外散步,从外面欣赏这传为奇迹的建筑。这儿是安达卢西亚的深处,如果在这儿不能看到弗拉门戈,机会就剩下的不多了。弗拉门戈,它在自己的故乡,在浪漫的安达卢西亚﹑总不会和它屈辱地在日本为人佐餐助兴时﹑那么一副冷峻的脸色吧! 我不住地忆起那个黑裙女人。 见人便打听弗拉门戈。那些在咖啡馆消磨时间的大汉们打量着我们,脸上堆着嘲笑,回答也不怀好意: “japonés(日本人吗)?弗拉门戈?去格拉纳达呀!去阿尔巴辛背后,去圣山的吉普赛山洞呀!弗拉门戈就那儿,专门给日本人演出。旅游车可以开到旅馆接你,一个人只要三千五百比塞塔!” 我恨恨的咬着牙。 不但又把我们当日本人,而且对日本人的嘲讽也不公道。我知道他们说的山洞,那个地方在低劣的电视片里屡屡提及。做解说态的特约嘉宾活像妓院老板,在花哨的窑洞前侃侃而谈。他们哪里知道,脚下便是摩尔人起义的阿尔巴辛.顺着迤逦而上的那片荒凉山坡,就是今日以招徕日本顾客出名的萨戈罗蒙黛(圣山)(sacromonte)。我们起码不想花那些钱,其次我们要弄明白这个古怪文化。可是,查遍各处也得不到消息,谁知道我们能与它推心置腹的弗拉门戈,究竟在哪里呢? 在格拉纳达的红宫脚下,顺着达罗河的路口,若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日本学生贴的小条——给同胞指示去萨戈罗蒙黛的路径,甚至价格。读着那些熟悉的娃娃字,我心里悄悄喊道:哪怕放弃不看,我也决不去那种骗人的山洞! 所以就要感激科尔多瓦的旅游局。我们说,别给我们介绍窑洞。我们想找到一个拜尼亚,和那里的人交流。拜尼亚(pe?a)是一种弗拉门戈的私人聚会场所,有些像小规模的行会。据说他们不做商业演出,pe?a只供自己人交际和娱乐。 旅游局的那个小伙子好像看透了我们的心事。我们已经失望地要走了,他却掏出了一个小本子。 西班牙的旅游信息接待非常发达。尤其在一些大城市,你问哪儿有反政府游行他们都答得出来。而科尔多瓦旅游局自然因城市的特殊而更加熟门里手,如今回忆起来它简直就像阿里巴巴的门房。大概是听我们拜尼亚、拜尼亚讲的太内行了吧,或者就因为他本来就是个大学生﹑也全靠免费的古迹、画展、演唱、公园过日子;他翻着记录说: 别着急别着急,弗拉门戈……有一场!这是本城广播界的一项纪念活动,免费,在周末,地点在—— 周末晚上,我们早早到了那个广播界的会场。 我抢先占据了第一排座位。离开始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几乎还没有什么人到场,只有几个服务人员在忙碌。 小小的场所,很像一个大会议室。朴素简单,只摆着一排排折叠椅子。没有幕,没有音响,没有舞台,没有麦克风,没有风骚的主持人。但是开场之前人挤得满满,坐在第一排朝后看,看着满堂的观客我不禁得意。幸亏我们笨鸟先飞,早早地占了好位子。西班牙人打量我们的眼神里有一丝笑意,像是心会意领地说:我们的弗拉门戈当然是一流的。瞧,还没有传出消息,识货的日本人已经来了。 他们都认为,日本人是西班牙魅力的欣赏者。无论我怎么解释,反正没人相信中国人会喜欢弗拉门戈,哪怕我早到两小时占位子。但他们的脸上表情友善,他们满意有人能找到这里。 我憋住不露声色,分析这里的场地。若为了照相方便,还是坐得靠后些更好。趁着还有空位,我们挪到第五排,尽量坐得舒服,等着弗拉门戈的开始。 于是对弗拉门戈的概念就在科尔多瓦被打破了。 不是记忆中那垂目低眉﹑瘦削严峻的黑衣女人,这一回,随随便便走上前面两把折叠椅的,是两个男人。 高个的是一位长卷发的美男子,握着一柄吉他。那家伙确实长得英俊,铮铮地调试着手中吉他。可以理解他按耐不住的那股自梳羽毛的派头。漂亮不漂亮,看你一会儿的吉他,我想。 我已经预感到:黑裙子的女人不会出现了。 箱根的印象裂了缝。我面前的弗拉门戈,是完全别样的。幸亏急忙地补课,使我好歹懂了一些大原则——所谓现代的弗拉门戈,大体上由这么三部分组成:刚代(cante)﹑铎盖(toque)﹑巴依莱(baile)。也就是;歌﹑琴﹑舞。不是三者缺一不可,但“歌”排在第一位。 卷发的大个子吉他手开始调弦。也是后来我才懂得:这种吉他手非同小可。在弗拉门戈中,他的伴奏叫做toque;给我讲的人强调:“铎盖”不仅只是伴奏而已,toque是弗拉门戈的一部分。我暗想既然是乐器,又怎么不仅是伴奏呢?听不懂。吉他在他极长的手指拨弄下响起一串复杂和弦,场子里的人一阵鼓掌。难怪他锋芒毕露,我想。不仅人是美男子,而且角色本来也不只是帮手。 另一个则其貌不扬,是那种常见的,咖啡馆里端着杯子翻报纸的老头。他没有如吉他手那么打扮,穿着一件外套,没有系上扣子。他的表情有一丝局促,坐下前似乎有些紧张。如果不是后来我懂得了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刚达斡尔(cantaor,歌手),若不是我后来才感到弗拉门戈的核心,不是不苟言笑的长裙窄袖的重踏轻旋,而是一支孤独嗓子的嘶喊——我是绝不敢相信的:他,一个随意的谁,居然就是弗拉门戈的主角。 开场也简单之极。 老头只是放下了杯子,望了一眼同伴。 一声粗哑的低声就这么响起来了。开始没有伴奏,这声音完全不是唱歌人的那一类。毫不优美,更无圆润,也没有什么逼人的男性气息。咿哑地唱了几句以后,吉他开始追它。歌者突然亮出本色,猛地拔高了声音,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镇慑了全场的空气。我的心被他扯着一下子紧张起来。急忙问歌词,他的词只有一两个。 啊,你死了…… 妈妈!你死了 若是在其他另一个地方,也许这样唱会使人不以为然。但是奇异的是,他的歌词却直击人心。我发觉一股强烈的伤感正在自己胸中浮起。我压抑不住它,我发现全场的人都一样,他们被直露的喊声引诱着,也渐渐陷入了哀痛。这歌实在古怪,简直像一种咒语。我竭力分辨,心里反驳着。若是在北京你随意扯出死的话题,人们会把你笑话死。而这儿是科尔多瓦,这间屋子漂浮的气氛,鼓舞人唱出别处耻于开口的话。我突然联想到蒙古草原的古歌,那种歌也不能在北京唱;也是靠黑旧毡包和牛粪火,才能苏醒活泼的。 第三章 把心撕碎了唱第11节 cante(歌)(2) 我再也没有…… 像你的母亲…… 不可思议的感觉攫住了我。它不是歌曲,我觉得他是在说话。这男人唱的不是歌曲,他只是寻机在这儿自言自语。一节悄然唱过了,铮铮的吉他声高扬起来。果然不仅是伴奏,那吉他的用意很明显;它也要唱,也要说——吉他手的十指飞速地如轮舞动,脆裂的金属声响成一道溪流。不是一个过门或间奏,是一大段吉他的诉说。我没见过吉他还有这么丰富的弹法,它简直有无限的语言和可能。原来这就是“铎盖”,人们醒来一般鼓起掌来。我被感染得兴奋莫名,也拼命地拍着手。就在这时“刚代”突然重新开始,一声撕碎了的吼叫脱颖而出,压住了热烈的toque。 我求主给我死亡 他——却不给我 这是科尔多瓦的一个聚会,同业的伙伴在一起找个形式,纪念自己的过去。他们可真是找到了一个好办法,在这样的歌唱中,什么都被纪念了。胸怀已经彻底敞开,心事已经释放出来,没有谁能再阻止它,只由任它如狂流肆意,倾泻奔腾而下。 唱得酣畅以后,那退休的歌手便把手扪在胸上。他的这只手不是做手势,而是加入抒发。五个手指随着唱出的那个词,滑动﹑跌落﹑一分一分倾吐着不尽而来的心事。在最激烈处,五指剧烈地颤抖﹑那句歌随着在胸前画着轮形的手,步步跌落﹑一落三叠﹑直至心情倾倒净尽﹑吼叫也已经淋漓尽致。 后来我留意到,更多的弗拉门戈歌手,不用这种揉胸的激烈手势。他们一般是双手微合,随着唱句,手击打着轻碎的拍子——轻击拍点的姿势,大概是今日弗拉门戈在台上的基本姿态。 一曲一曲地,时间流逝着。我意识到所有的歌都是哀伤的,甚至都以痛苦为主题。包括唱爱情的,也都是唱爱的难遇或夭亡。换句蒙古的归纳方式,都是“嘎修道”(gaxiūdaō,苦歌)。这样一边瞑想一边听着,我明白自己遭遇了一种陌生的音乐,不知它在哪儿达到了彻底,这使音乐变得不同寻常。 顺着卡尔图哈的小路,走到松林之前 我转身回头大喊:妈妈!…… 颤抖眼皮的一个退休老人,他已在忘我之境。坐在一把折叠椅上,他独自唱得坦心裂肺,倾倒衷肠。吉他追逐着他,时而成慢板,时而如骤雨。他的口型和吐字都夸张得超乎寻常,但是人们却信服地、亦步亦趋地随着他感动。这居然是在欧洲!……我感到恍惚,不断有跌入蒙古腹地、那深雪孤灯的幻觉。但他的歌不光是攫住了我,全场所有的人仿佛都被施了魔法,慢慢随着歌声晃动。那个箱根夜晚的女人渐渐黯然褪色了,此刻一个新的印象在上升。虽然后来我又长久地确认过,但我已经抱着新的观点:不是舞,不是琴,只有“刚代”才是弗拉门戈的主角,弗拉门戈的核心是一种悲歌。 几乎没有什么歌词。歌者和听众都不在意修辞,弗拉门戈的词汇,朴素到了不能想象的地步。不如说只有这么一腔悲怨,在这种场合别的主题都消失了,人只诉说悲怨。歌手用手掌揉着胸,让它们吐出来时能顺畅些。 黑色的公牛……你吃草…… 是为了死亡…… 好像这伤痛太古老了,它已经费尽了一辈又一辈人的喊叫叹息。我慌乱中寻求着比较;但蒙古人诉说的“嘎修”(gaxiū,苦)是节制的,大致循着比兴对仗的格律。那些月黑之夜的围唱,循着一支支押着头韵、音节对仗的旧调。不像它,它是剖露直截的白话。比起它,我沉吟着掂量着:比起它来“嘎修”是短暂的。 那刚达斡尔的严肃神情,使我意识到他在遵循一种曲牌。您在按着谁教给您的唱法,您在唱着哪一种“刚代”,您的父亲或者爷爷在教给您的时候,还说了些什么? 任何的嘶喊,只要它成了歌,就一定会守着规矩,健全格律、曲调、唱法……注视着面前这平凡的老人,我在放纵自己的思路。就在这时,又有一个人上了台。听介绍说,这人是歌手的弟弟。弟弟微笑着望着吉他,还没有开口。 不知道。没准儿,维吾尔人的刀郎围唱,与它更接近一些? 突然满场激动起来:原来这一回,兄弟两人都开口唱了。两股激烈应和﹑夺人心魄的呼喊攀援而起。 pena,pena……(痛苦,痛苦……) 弟弟的声音在嘴中嚼着一般,愈来愈大地吐了出来。他一开口就使我感到,此刻听到的是弗拉门戈的最深处。一个词在嘴里颤抖着,挣跳着,冲出来时已带着俘掠全场的力量。哥哥已经先声夺人,成功地征服了全场,那么他就一定要这么唱。我觉的听众都意会了这句潜台词,暴风般的掌声猛地卷起。 grandepena……(大的痛苦……) 哥哥的声音追逐而至。他脸上微微有一丝羞涩。他的神情使我觉得,他是家族里或圈子里的首席。肯定在孩提时代开始,他就早早地获得了这样的传授。要如同把心撕碎一样地发声吐句,师傅或老人教给他,这是弗拉门戈的规矩。 两个声音夺路疾走,听着感到一种危险。它们撞击着屋顶,变成了回音,返回来夹击人的耳膜,压迫着听众不知所措的思路。汹涌的吉他如千军万马奔驰。这么听着,人们信了:“刚代”就是这样,弗拉门戈就是这样,因为痛苦太重,所以它这么坦白。我发觉自己紧握着拳头,手心沁出了汗。从没有过这样的事:我已然忘我,被裹卷进去。在轰鸣中,两支嗓子都劈裂了,听不出他们是在唱,还是在哭。 究竟你们有过怎样的苦难? ——我几乎想喊出声来。 第三章 把心撕碎了唱第12节 jondo(深) 就这样,我赶走了头脑里占据的﹑那个错误的弗拉门戈印象。一个新的形象,掳掠人心的“刚代”(cante)的形象取而代之,使我开始留意弗拉门戈这种——歌。 弗拉门戈有很多分类和术语。使我警醒的是,它也叫做cantejondo(深歌)。它曾经被很多人注意过,如屡屡被人挂在嘴边的加西亚•洛尔卡(garcíalorca),就在他的诗集中辑入了一部《深歌》。我至少已经见过两个有影响的中国诗人写到洛尔卡,其中一个为了译出他的精髓,甚至学过西班牙文。 在西班牙,加西亚•洛尔卡过分的著名,超出了人对诗人影响的理解。确实官方和民间都乐于承认他。无论是在剧场的广告牌﹑还是在薄薄的旅游书上,你会一再发现他的名字。他是一个无争议的人物。这使我惊异。 为了理解消失的安达卢斯,我在安达卢西亚各地寻寻觅觅,不意也碰上了洛尔卡。去过他在格拉纳达vega(湿地﹑平原)的家,也琢磨过他那些改写弗拉门戈的“深歌”。说实话,心里若是没有弗拉门戈与摩尔这么一个影子,我是不会加入对洛尔卡的讨论的,但偏偏洛尔卡在这一处下了功夫。 一目瞭然,身在格拉纳达vega的农家,他对弗拉门戈当然是近水楼台。但是,当年摩尔充斥的vega是否还给过他什么别的印记﹑他与那些弗拉门戈家族有过怎样的对话,就无从穷究了。我逐渐靠近了一种感觉:洛尔卡不仅是成功的弗拉门戈收集家,而且他多半属于一种弗拉门戈的“圈子”,我总觉得,并非是名气使那些人接纳了他。他属于一种pe?a,这才是原因。 有人说,他的功绩在于收集了一批重要的弗拉门戈歌词。但我没有读到。我可悲地只能读汉译本,遇上中意的,再请教内行,对照原文。如果他收集的弗拉门戈都混在他的《深歌集》里,那可就糟了,甄别剔除都将是极为麻烦的。 不过研究者多称《深歌集》是他的创作。当然,改写也是创作。我只想说,他的深歌在他的作品中异色异类,与他其余创作不可类比。这么说也许过份:“深歌”远远超出他别的诗,唯“深歌”才给了加西亚•洛尔卡以灵魂和地位。 但这些改作的深歌,远不能与原始的弗拉门戈深歌同日共语。一种匠人的技巧,把它们从民间艺术的“深”渊,拉到了诗的浅水。无论得到过怎样的喝彩——刻意的色彩涂填,制作的意境场景,无法与弗拉门戈天然的语言﹑无法和民间传承淘汰的结晶比拟。 我不是挑剔,甚至我因我的缘故喜爱加西亚•洛尔卡。但是做为读者有读的感觉;他很可能是拜尼亚中人,何况又有出色的才华。应该说,他有几首“深歌”对真正弗拉门戈的cantejondo描摹得异常逼真;但若说这几首诗就是惟妙惟肖﹑炉火纯青的弗拉门戈,则是胸无尺度。 如脍炙人口的《驮夫歌》,最是显露了作者的刻意,而没达到弗拉门戈的语言方式。“jacanegra,lunaroja”(马儿黑,月亮红),恰恰是这简洁至极的色彩设计,暴露了诗人的雕琢痕迹。不仅黑红的着色,包括夜景、山路、赶马的驮夫——诗人的画面设计非常明显,虽然他用笔简洁: jacanegra,lunagrande,yaceitunasenmialforja 小黑马,大圆月,橄榄就装在我的褡裢 不用说,洛尔卡的短句写出了诱人的夜路,但这种句子并不是弗拉门戈的语言。使这首诗脍炙人口的原因,在于它承袭了科尔多瓦古老的弗拉门戈悲剧感觉——而那悲剧深不可测,它其实不一定要用既黑又红的色彩来表现! 我是说,尽管它是一首好诗,但它并非地道的弗拉门戈。它取代不了弗拉门戈那种古老的﹑简单的﹑魔性的力量。模仿或改写弗拉门戈的《深歌》,在加西亚?洛尔卡的作品中是最闪亮的一部分。或者说,做为安达卢西亚的儿子,做为安达卢斯旧地的居民,他吮吸了潜在传统的滋养,取得了诗人的成功。不过,若以为成就他的唯有他的才华那就错了,恰恰这位儿子显得羸弱了些——对于伟大的安达卢西亚母亲而言。 还要怎样简炼,才能达到弗拉门戈的语言境界? 不,还不是一个简炼和火候的问题。完全的弗拉门戈语言,是不可能追求的。因为它完全不是为着表演和发表,而只是因为不堪痛苦。 痛苦并不一定表达得外露,甚至揉胸嘶吼,也未必没有分寸。日本人的体会途径与中国人不同,他们喜爱弗拉门戈的“寂”。 他们听出的,不仅是伤感也不仅是痛苦。很难说清他们归纳的“寂”的含义。但是在“铎盖”单调的音色中,在“刚代”拖长的哑声中,确实飘忽着日本人捕捉的“寂”。这种思路高人一等,所以也赢得了欧洲包括西班牙的注意。他们回报日本人的,是对“萨姆拉伊”(武士,samurai)和“改侠”(艺者,gexia)的感受。武士和艺妓,以及那个唯美的文化骨子中的一种“寂”,使最远之东方的日本人,接近了东方最西尽头的弗拉门戈。不过,我不知道,多少带着佛教味儿的“寂”,是否能准确地描述弗拉门戈。我想还该有更好的概念,它将不那么虚无,而是简单直截的。 “寂”的理解换回了好感,使这片风土对日本微开一缝。于是日本人相信,“寂”是通向理解的暗语。在这一点上我不能苟同;我直觉地感到——不是文化的语言问题,而是历史的苦难问题。 曾有一个声音,曾有一个精灵,当它完全无意成为艺术的时候,它曾是境界最高的艺术。弗拉门戈的拜尼亚(pe?a),既然它历史悠久,它一定就一路衍变而来。我怀疑它曾经是:当精灵还没有被认做艺术和商品时,它是——遭人歧视的家﹑舔干血迹的洞窟﹑哭喊上苍的场所。pe?a是它的遗迹,保留了它拒否外人的戒条。 这么判断的唯一根据,就是它那罕见的苦难主题。以蒙古苦歌(gaxiūdaō)比较,它太沉重了,苦歌的旋律比它完整。虽然只是周而复始﹑重复循环的两句,但还是含有起承转合,用字也经过筛选。而弗拉门戈,虽然它也隐约呈双句的体裁,但是它不受格式的拘束。它唱出的是直截的东西——视觉,愿望。它的旋律就是喉咙和胸腔的抖动,就是吼喊的音频——这一点和新疆的刀郎围唱很像。不过,刀郎的那种艺术是宗教的,大家围坐成一个达依尔(圆圈),呼唤和赞美真主。 pena,pena……diosmio痛苦……痛苦……我的主啊 tengoyounagrandepena我有一个巨大的痛苦…… 我听得目瞪口呆。难道歌能这样唱么? 我只是没有像一些人那样,打着哈欠走开。他们击掌合拍,为了唱出来一个飞速滑下的花音,彼此会意地庆贺。他们炫耀着技艺,用行云流水般的吉他铎盖,还有密集如雨的巴依莱的鞋跟声,度过节日般的时间。但他们在喊叫着苦难,奇怪的是,听众们都没有异议,都怀着同感,和他们一块感叹痛苦的真实。可能,这是世上最难解剖的音乐…… 我总想摸到它的内心,听懂它的呼喊。我总觉得它在提醒人:别粗心,别离开,再多听一会儿。我向人请教,西班牙人摇摇头说:深歌就是那样。 “深歌”,究竞它深在哪里? 它不借助艺术手段,它只一吐满腔的积怨。洛尔卡身在格拉纳达,他与这些是否有过碰撞?他有过怎样的个人体验?专家们没有留意。世间往往如此:诗人死了,再也无害,于是人们便把他挂在嘴上,显示人性和博雅。对加西亚•洛尔卡的一致赞颂,或许也由于这个。谁都不会说:加西亚•洛尔卡最要紧的贡献,不在于他是一名好诗人和好剧作家﹑也不在于他收藏了和临摹了一些民歌;而在于他用现代诗的体裁,又一次重复了弗拉门戈对苦难的呼喊。 这个重复,也许是一件大事。 第三章 把心撕碎了唱第13节 pena(圈子) 后来我们又有几次听过弗拉门戈;每次都有所感触,也都多少获得了那种幻觉。但是无论哪一次都取代不了科尔多瓦的印象。内行的人指点说,上一次你看的是baile,这一次你见识的是cante。以后,你还会遇到真正的pena。 我们打听拜尼亚(pena)。 人们告诉我们:拜尼亚,是一种弗拉门戈艺者圈内的,艺术家自娱和交际的内部聚会。一般来说不相干的人是进入不了pena的;但是,如果你的运气好,他们一旦开门接受了你,那么你就能看到与商业演出截然不同的弗拉门戈。pena哪里都有,他们常常在门上挂一个标志。但是要注意,弗拉门戈的现状也和其它东西一样,鱼龙混杂真假难辨,宰富骗人的赝品到处充斥着,很难遇到一处真的。 果然很难进入。去格拉纳达前曾有朋友拍胸脯,说给我们介绍。所以满以为会在一些拜尼亚里谈个水落石出呢,但直到最后也没能落实。这样转到了加的斯。一天傍晚,正沿着海边散步,突然看见一栋房子,门上钉着一个蓝色小牌,写着pena。 敲了好一阵门,但没有回应。 对弗拉门戈的研究汗牛充栋。多少带有官方气味的书上说:它的渊源不易穷究。但可能它与印度的一脉;也就是与吉普赛人的艺术有着关系。但别的著作却反驳:为什么遍及欧洲的吉普赛人都没有这种东西,唯独西班牙﹑而且唯独安达卢西亚的吉普赛人才有弗拉门戈呢?可见源头不在吉普赛,而在安达卢西亚。吉普赛人是到了安达卢西亚以后才濡染风习,学会并发展了弗拉门戈的。如下的观点大概是公允的:“安达卢西亚和吉普赛,是载着弗拉门戈的两个车轮。”但是把吉普赛人说成弗拉门戈起源的观点,总使我觉得含有政治目的——若是德国荷兰起源说立不住脚,那就印度起源、哪怕中国起源也没关系。反正别让这块西班牙的招牌,又刨根刨到见鬼的阿拉伯那儿去。 这样的心理,潜伏在西班牙的弗拉门戈研究的水底。“吉普赛”、“印度”,都是一种中性暧昧的说法。它可以在弗拉门戈的东方特质上虚晃一枪,然后再甩开纠缠不已的阿拉伯文化。吉普赛至少还算基督徒,印度至少不是穆斯林——如是煞费苦心的观点,遮掩不住西班牙的官方学术,面对八百年安达卢斯穆斯林文明时的,那种深刻的自卑。 于是我开始想象。 我所做的,只是一个以想象为主、兼顾其它的下里巴人考证。 被我东拉西扯当做根据的,有一些因素就不多赘述了:比如弗拉门戈歌手演唱时的耸肩膀﹑拖长调。须知,前者的味道和维吾尔人的音乐表演如出一辙;后者则与蒙古草原的歌曲处理非常近似。再如家族性、小圈子,还有它的咏叹歌与北亚游牧民族在唱法上的相似,等等。 弗拉门戈一语的词源,也不容易弄清楚。 学者们使劲把这个词说成一个天外来物,甚至猜它是一种鸟叫的拟音。我总觉得这种考证不怀好意。因为传统会留下古老的印迹,其中称谓就是一个深印。究明这个词的含义不该太难,难的无非是不能断言。里奥斯?鲁易斯(m.riosruis)著《弗拉门戈入门》记录了明快的解释可能:弗拉门戈一词与阿拉伯语felamengu,即“流浪者”一词的读音接近。日本人永川玲二新著《安达卢西亚风土记》支持这个倾向,把这个词解释成“逃奴”:“弗拉门戈一词,与阿拉伯语逃亡奴隶一词的发音近似。” 阿拉伯语动词“逃亡”的词根far-,确实可能派生出许多这一类词汇。但是,如同在其他领域一样,阿拉伯人对地中海以北没有主张文化著作权的兴趣。所以对这一阿拉伯语词的判断,得不到他们的权威认识。虽然这个词汇提示着——弗拉门戈可能与摩尔人在西班牙的悲剧有关;但就一种可能性而言,猜测只能到此为止。 当我听说,最初的弗拉门戈,是一种只在家庭内部﹑或者处于半地下状态的艺术——我便留意,不轻易放弃自己的预感。 为什么只在家族内部?为什么处于半地下状态?难道它传到吉普赛人手里以后,不就是为了公开和演出么?还有那主题,究竟什么样的人,才需要这样一种几乎绝对的“苦歌”(gaxiūdaō)?…… 还有神秘的pena,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拜尼亚不是演出团体,拜尼亚是一个内部的圈子。什么是内部的圈子?它的封闭习惯,会是因为伤痛得不愿示人么。我感到深深的兴趣。以表演弗拉门戈著名的多是一些家族,也许这暗示着它的某种血统纠葛。这种内部传统吸引着我,我直觉这不是为了给艺术保密。pena,它会不会就是“半地下时代”的现代版呢?或者多少继承了那时秘密圈子的遗风?拜尼亚的原型,古代的拜尼亚,它究竟是什么呢? 一种隐瞒自己排斥外界的、少数族众的圈子?如宗教组织、如秘密团体一样? 在圈子里举行着秘密的仪礼?或者这圈子干脆就是为了闭门大哭嘶吼而设立?…… 抑或都不是;它就是要诱人烦恼走火入魔,它就是要隐去真事取笑后人?或者它完全没有那么神秘,它不过是吉普赛的吉他手和刚达斡尔们一起喝喝咖啡、度过轻松时光的聚会而已?我提醒自己:愈是对它的重大内涵留意,就愈是要注意它的完全相反的一面。或许不过如此:吉普赛人来到西班牙,创造了弗拉门戈。它异色异香,专门演给外人观看。pena只是区区一种行规,并无什么神秘可言…… ——这样写过,我就不用为夸张自己的感觉而不安了。我把多数者的通说告诉读者,留下一点疑问自己暗中咀嚼。 只是一种旧式的行规么?还是一种隐秘的仪式? 无论如何,摩尔人的音乐,包括吉他——曾把西班牙领上了一个高高的音乐台阶。先是奢华的装饰和绚丽的色彩,是女奴造成的诗歌风习,是科尔多瓦的巅峰感觉。后来,它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走遍安达卢西亚几省,也找不到当年杏花如雪、女奴踏花吟诗的一丝痕迹了。如今在安达卢西亚能遇见的,只是“弗拉门戈”。它在莫名其妙地、空若无人地嘶吼。一句句地叠唱,单调得如同招魂。 pena,pena……diosmio痛苦……痛苦……我的主啊 tengoyounagrandepena我有一个巨大的痛苦…… 虽然我不过只是猜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证据;但我想,弗拉门戈的摩尔起源,将会被证明不是一种无稽之谈。逻辑还引导我进一步推测——它的圈子与摩尔人内部结构的关系、它的歌词与特殊念辞的关系。考据它的细部将很费事,但推翻它的逻辑同样困难。我想,虽然还不能逐一实证,但提示已经足够醒目。 这些提示人人皆知;只是,人们大都喜欢遵循旧说,而不去反省自己的思路——过去是迫于恐怖的压力,今天还是迫于恐怖的压力——不过程度有所差别而已。 本来只打算写写对弗拉门戈的感受,结果却陷入了对它源头的纠缠。都是由于它那古怪的魅力,它揪扯着人不由自主。说实话我真是被它迷住了,甚至幻想——没准儿从这里出发,能探究到歌的某种本质。 www/xiaoshuotxt/c o m 第四章 小 说 t xt 天 堂 第四章 自由的街巷第14节 自由的街巷(1) (1) 那个老外瞪圆了眼,好像我的摩洛哥日程是缺心眼儿和变态。“你不去菲斯?你没听说过菲斯?那么你为什么要去摩洛哥?”但不管她怎么瞪眼,我虽惭愧也只能坦白地再说一遍:“哪里是菲斯?我真的不知道。” 如今回想着,自己在哑笑摇头之外,依然琢磨不出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实在不容易。菲斯?中国人谁都知道,既便是摩洛哥,大概我们也顶多在中学的世界地理课上听老师念到过一次。或者听相声演员的顺口溜里念叨过。它是不毛之地还是富比英美,它是白人还是黑兄弟——我们中国人一概不知。仗着一部美国电影,不少人耳际有了一个“卡萨布兰卡”的曲子在缭绕;但情迷卡萨布兰卡并不意味着知道摩洛哥在哪儿,更何况莫名其妙的菲斯。 我没有这个雄心。除非改造中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制度,否则没办法讲清楚菲斯。谁能在一篇小文里,既有大西洋地中海的形势,又有罗马帝国和阿拉伯的历史;既有情调浓烈的生活,又有它在民族之林中的位置? 这事还是留待未来。 有趣的是,当我将信将疑地,把路线改向菲斯,并且真地去那儿转了一圈儿回来以后——我几乎马上就盼着再去一趟。虽然面纱仍然对我遮着,我对它的了解和老外朋友瞪眼时差太多——但我已经被它迷往。它如一块有魔法的磁石,吸引着人心想念它。身体没有向它靠近是由于国界的障碍;灵魂因为响往神秘和美,所以控制不住地倾倒于它。 (2) 顶多说说这城市给人的感觉。不,也许我的意思是说说建筑。也不,我是想说说那些魔法建筑组合以后的外观,它们的平面布局。还不,我像一切浅薄的游客一样,只是被它那错综无限、百徊千转的天方小巷弄得迷迷糊糊,像吃了蒙幻药,像醉在那摄人的阿拉伯情调里。 我被凭空扔进了深渊。阿拉伯的平顶屋彼此拼砌嵌挤,那真是“栉次鳞比”,夹缝处自然出现了一条小巷,又一条小巷。 我的眼睛因为目不遐接疼痛了;蜿蜒变幻的小巷两侧,每一个洞开着望着我的都是铺子。每一栋小屋小楼,每一个门面窗口,都是铺子,铺子,铺子。 夺人眼目般闪烁的是金碧辉煌的镶嵌细工。紧排其次的是挂满四壁的彩画陶盘。炉火旺处香气四溢的不知是什么佳肴小吃,还有香料、毛皮、绸缎、富士胶卷、经书、木器、摩洛哥袍子、麦当劳、铁器、染坊、银行支店、小学校、经学院、清真寺、美丽的双眼皮大眼睛、沿单行线踱步的毛驴、瞟着你的银髯老匠人、三两交谈的阿拉伯姑娘、不可思议地在小巷里飞奔穿梭的下了课的儿童——唉,世间的众生万物,都在这无法辩认更何从记住的、纠缠叠加恰好如文字所谓“一团乱麻”的密巷小街之中,像河水分流注进了无数的沟渠,喧嚣着,流动着,生机蓬勃地活着…… 我被这流水般的巷子冲涮裹胁,顺流而下,仅一会儿功夫便完全迷失了方向。我的脑海是白茫茫的,不会思想,只会兴奋。这么奇妙,这么不可理喻!要知道这不是一小块残留的老城区,整个菲斯古都原色原形式地维持着这种中世纪风貌。来前知道了它是世界文明遗产之一;但我没有想到,这处文明遗产不像中国那些已经彻底变成“遗产”的名胜古迹——菲斯旧城包括人们今天熙熙攘攘的生活本身,都一同被列入人类文明的奇观,被列入保护的名单之内。领路的摩洛哥青年(幸亏有这么一个朋友!他是木匠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对我的兴奋表示满意,但他强调说:“要知道最不可思议的是:旧城在今天仍然是商业中心。” 我跟着他一拐弯,又进入一个七八条小巷汇聚的芝麻大小的广场。眩目的铜器在灯光下晃闪着,飞窜的小孩背上的书包在一掀一掀。铺子,铺子,铺子,只有你的筋疲力尽两腿酸麻,没有巷子的尽头和店铺的结束。 我累坏了,一屁股坐在一个蜜饯甜食店的门口,勾勾地盯着玻璃柜里那些让人馋涎欲滴的东西。 “这是五百个喀什噶尔的总和,”我对木匠博物馆的朋友说,“休息,休息一会儿。” 他关心地问我:“或者就不再多走了,我们只去稍微看看古代染坊?” (3) 我在极度的亢奋和感叹中,竭力挣扎着恢复思索。不,这不是那种“景点”看罢就可以离开的城市。菲斯用它腹中秘藏的全幅天方夜谭,给来客施魔法,使人在享受和满意中昏昏欲睡。只想住下不走。这是一座使人喜欢得盼想在此安家的城市。 为什么呢? 东京那么繁华如花,我在滞留中却心无宁日。哪怕我那么欣赏它似文化似宗教的美,哪怕我行走人群如鱼在水没有语言障碍和不便,我依然心不能安。欣赏敬远之后,终于作别了它。 而菲斯这样的小城却朝我响着一个讯号,像一个撩拨的乐句。我的心动了;我压抑着自己渴望投入音乐的欲望,我竭力不去想若是自己采纳了如此生活方式会怎么样。 瞧,又来到一所麦德莱斯——经学院。标志牌上写着它建于伊历245年,那时中国正在盛唐。建筑已是珍品,而珍品又这样密集——我还是无法驱走心中惊异的感觉;怎么可能呢?这样的生活方式!人同时置身于历史和现代,同时居住在文物古建和陋室泥屋,同时体验着梦境和真实? 麦德莱斯内厅灯火如炬。桔黄的光线里,一些老人正在晚礼。敞开的一个个侧门通向巷街,有鲜艳的姑娘在那儿说着悄悄话。儿童在炸甜食的摊子前等着,鱼贯走过台阶的,是驮着货物的毛驴。歇息一阵我又顺着小径走,每一转身都是一面绚丽的风俗画,每一上下都迎着更撩人的音乐...... 好象一切只是为了大饱眼福。好像一切不过为了在视觉的盛宴中遗憾。世界这么美,自己却被排除在外。心醉着,头晕着,我不觉也哼着什么,任上上下下的幽径把我引着,在这十万迷宫里乱逛。 走了几个时辰以后,我才意识到——使人叫绝的不是建筑,是建筑做为材料的拼砌。是街巷,是街巷编织的神秘地图。人如流水注入其中,激活了一个奇迹。成为奇迹的,不是城市的古老,而是古城的布局。 第四章 自由的街巷第15节 自由的街巷(2) (4) 用编织来形容也不够。这种古城的深街曲巷行走时并没有循着一个针法。用流水形容也不行;一是没有那么多交叉的渠;再说水往低处流,而菲斯的巷子是立体的——每处台阶的上下,每座悬梯的连接,都使城市变成了多层。绞尽脑汁,我完全没办法对付这种平面。它究竟该怎么表达呢?它的学名叫什么呢? 向导告诉我,有一位英年早逝的专家,叫m•阿达博士,他是专攻这种古城文明的,据说他的著作大气磅礴,被阿拉伯人奉做经典。若是你在去年来,倒是可以和他谈谈。 我找不到词汇。我无法概括、描述和抓住它的精神。我只是被俘虏和被摄走了魂儿,心里沉沉地爱慕向往,身体绵软地不想挪动。我感到这些魔法的小巷在窃笑、在奔突、在逗引,我只知追上它们我就能看见那自由的精灵。 咦,自由的布局和自由的城市规划。或许可以命名这种阿拉伯城市特征为“自由主义规划”?或者说,因为它完全摒除了官僚的规划,所以它是一种不规划的建筑自由主义?…… 天黑透了。 菲斯也消失在黑暗里。 在旅馆的留言簿上,看见一篇房客遗留下的感想。恰巧的是,这房客也像我一样为菲斯魔性的布局烦恼。文章中他称这种平面和建筑布局为——无政府主义的城市布局。我读了很受启发。也许无政府主义的概念,比自由主义更能传达奔放的、叛逆的自由精神?尤其在这自由主义的概念,被美国的霸权和国产的侏儒一再糟踏的时代。 (5) 幸好我手头留下了木匠博物馆的小册子,里面有一张菲斯的局部平面图。 这是一帧奇异的地图。它奇异在——为了标明木匠博物馆的位置,它使用了1厘米=20米的比例尺,因此使地图上显现出了大多数街道、巷子、城堡墙、院墙和屋墙。 刹那间我解出了这道要命的难题。 或许破译菲斯的魅力,可以试试从平面入手。平面、规划、布局,它们决定了城市的气质和精神。从菲斯到喀什,以至天方夜谭的使人想入非非的环境;哪怕解读它们的魅力需要一千零一个角度,那么第一个就是这布局——这建筑物和交通路的图案。 自由自在的私家建筑,借着邻居的院墙或背隅,砌了起来。一家比它更加囊中羞涩的小屋紧挨着它,恨不得三面墙都借用它的。接着是一个摊子,然后有一口石头泉水井。连续三家商号鳞比而筑,但半圆形的柜台使路已经拐了一个圈。第三家卖经书的商号一侧,矗立着一座马格里布式的方塔,它连接着一座社区的小清真寺…… 描写之间,一条窄巷已经蜿蜒了多时,而且几经伸缩后,在三家半圆的商号那儿转向了背后。还有数不清的巷子没有描述,还有无限的职业、种类、平民、公益的建筑在前后左右簇拥蔓延。置身其中你只觉得乐不可支但是晕头转向;只有跳上半空,只有获得地图般的附瞰之后,你才能会意地赞叹菲斯。 编织、拼嵌、流水、无政府、自由主义——都可以仔细从这幅局部的平面中读出来。这是多么美妙的图案!它完全用不着再加修改,就是一张奇特的图案画。我若是服装设计师,就把菲斯的1:2000平面图直接印成女人裙子的绸料,让她们袅袅婷婷,使菲斯实现再一层的叠幻流动! 夜深了。我在菲斯的小旅馆里,不能入睡,望着闪烁的万家灯火。 人必须爱一座城市。否则人就如一只乌鹊,绕树三匝,无枝可依。我想象着m•阿达博士的阿拉伯古城文明著作,我猜他一定是爱得至深,才把它选为自己的题目。而我却没有挚爱不渝的城市,没有爱得要为它献身的城市。在坦克改装的推土机轰鸣中,在横蛮的工地杨起的沙尘暴中,我的城市早已被当做危房,拆光毁净。 在文章末尾我要坦白:其实我在菲斯只住了一夜。既由于种种不得已,也限于种种条件。若不是仰仗了那恩人般的木匠博物馆,我就沦为编造虚假游记的三流文人了。我没能按照我的路数,迅速结识小巷深处的朋友,没有在麦德莱斯或民家求宿。我更没能像在喀什噶尔那样,使他们隔着语言就听懂了我,在洞知之后,再写成文章。 我还是把这一角地图当成插图,让它帮我解释。而且我放弃曾经闪过的一个坏念头:把这地图裁下一角,在文章中说,它是现代派艺术绘画。然后从下朝上写字,从中向四边打印,编一个菲斯的小说。不只一个人曾因这种小说走红,但他们的念头一文不值,配不上我们目击的文明。我没有完成关于菲斯的写作;我只是借助它,抒发了我对向往的城市的爱情,以及对之断念的无奈。 WWW.xiAosHuoTXT.com 第五章 [小.说.t.xt^天)堂) 第五章 近处的卡尔曼第16节 elizondo 说实话,我一直莫名奇妙地,对自己这小说家的头衔不以为然。为什么呢?还没有细细想过。只是顺着大流,既然大伙儿都那么津津有味地以小说家自居,我也就不多推辞。回忆以前,领受着种种好处的时候,偶或有过一种想笑的感觉。世界太有趣:它不仅制造骗人的小说,还要制造骗人的小说家。这么想多了,再遇上好意恶意的吹捧时,我大抵不至于立即忘了自己姓名。 有一次我顺口对一个记者说:我发现,我其实没有什么小说家的才能。没想到人家却冷冷地说:你的意思,是说别的小说家更草包?……弄得我无话可答。但是事后,好几次我记起自己这句话。特别是一翻开那些名著,便不由想起它来,若有所思地捉摸一会儿。 到前年我才想通了这件事。在那个秋天里,我一手拖着带轱辘的小行李箱,一手握着一本薄薄的《卡尔曼》,走遍了梅里美笔触所及的一个个地点。在传奇的安达卢西亚,在龙达和直布罗陀,我深深地对伟大的小说折服了。这才是小说呵,我不断地感慨。后来,乘编一本小说集的机会,我表达了这个思路: ……惟结集时人才有空回忆、并接触自己早期的习作。我不禁为自己和这些自己写下的所谓小说的单薄,感到吃惊和害臊;也为容忍和成全了如此自己的时代,感到惊奇与慨叹。 如今我对小说这形式已经几近放弃。我对故事的营造,愈发觉得缺少兴致也缺乏才思。我更喜欢追求思想及其朴素的表达;喜欢摒除迂回和编造、喜欢把发现和认识、论文和学术——都直接写入随心所欲的散文之中。 这并非是在贬低小说艺术。或许正是这样的我,才算懂得了尊重小说。其实,若写的话在今日心态下也许我可能写得好些?——不必了,那要花费大量的精力,要适应别的语言并重新检验自己的能力。我已经说过:对于以故事为叙述原则的小说,我并不具备什么才能。 世纪末虽然诸般破败,可我还是跑了个快活。逛到了法国和西班牙交界的圣•塞巴斯蒂安的时候,满耳朵听的都是巴斯克人的话题。 视野里,是这个古老民族的森林高山。我突然想起来;卡尔曼的情人、那个痴情大盗的民族,不就是巴斯克么!他就是因为听了卡尔曼说的蹩脚的巴斯克语,就是因为卡尔曼诡称自己是他的巴斯克同胞——才喝醉了酒一般心里乱了方寸、脚下歪了步子。就因为那个巴斯克的心病,他一步一陷,直至最后没顶于黑暗甜蜜的深潭。 这种病我太熟悉了,它使人那么容易就联想起一个城里的哈萨克。在梅里美的笔下,错当了兵的小伙子对着美人还能怎样呢?他无计可施,主动地吐露:“……我是埃里仲杜人,”elizondo,我朝南方眺望着。在那个方向上,大名鼎鼎的比利牛斯山脉已经郁郁苍苍地渐次耸立,从我站立的圣•塞巴斯蒂安一带,离它只有几步远。 是的,这个地方是是故事起头的一个点,它也是从法国进入西班牙的入口。拖着的小行李箱放进小旅馆以后,我得以细细地端详和想象它。 这可真是一个美男子的国度!……走在圣•塞巴斯蒂安的市中心和周围的小镇上,见到每一个交臂而遇的男子,交换哪怕一两个单词,心里都掠过这样的感觉。 站在这儿脸向着南方——地中海的信号飘过来了。 不是空气,不是潮腥,是人的血统和神气,在宣布着阿拉伯的临近和介入。满街的小伙子、成年人、老者、胖子、消瘦者、穷人、绅士——每一个都魅力四溢。见鬼了,魅力最小的居然是姑娘!我必须说对进入这么一个地方缺乏准备,仿佛这股美感带给人一种罕见的紧张。在侏儒充斥的中国,我从未感到压力会这么临近。 回到小旅馆,打开护窗板,窗下是一个咖啡馆。大学生们聚在这里度周末,喊声闹声一片鼎沸。我依着窗欣赏他们。胡吵乱嚷的男生使人安心了些,他们的学生习气和校园腔散开在空气里,多少平衡了一点逼人的男性气息。 我猜,无论法国也好西班牙也好,大概人们都会与我有类似的观点:若干的北非血统使人骄傲,黑头发的要比黄头发的优越。一个难题跟着来了:愈是在美男子的国度,女性美的标准愈不易确定。难怪梅里美一下手就选定吉卜赛人当女主角:若不这么办,他会纠缠在一道难题里。即便是黑头发的欧洲姑娘、即便她们比起盎格鲁-撒克逊人来,显然更加健康、风情而苗条;但与她们的男伴相比,不能不说稍逊一筹。 我翻开从北京带来的《卡尔曼》。出发前就打算在这儿开始,在旅行安达卢西亚的路上重读它一遍。 男主人公唐•何塞在托付转交母亲的遗物时说:“……或是面交,或是转交给一位老婆婆,地址我等会儿告诉你——你只说我死了,别说怎么死的。”他还说,“倘若你上邦贝吕纳(pamplona),可以看到不少你感到兴趣的东西……那是一个挺美丽的城。” 这是我引用的第二个傅雷译名。邦贝吕纳是包括埃里仲杜在内的那一片巴斯克土地的一座城市,大盗何塞的孤独母亲在那里想念着儿子。后来我多次为当时没有绕了那个弯而遗憾——它和梅里美时代一样,偏离了去法国的大路。 现代的唐•何塞里头,也有人铤而走险。大名鼎鼎的eta如爱尔兰共和军一样,在此地使人谈虎色变。总想多了解一点巴斯克,显然,美男子的脸庞背后,藏着严峻的话题。为了接近人,我们甚至在路上拦住人找话茬儿,力争和人交谈。 一次,获得和一个人讨论巴斯克语渊源的机会。坐在湛蓝的海边,暮色中的巴斯克风景一派静谧。我的观点,无非盼难解的巴斯克语能追溯到哪种突厥或蒙古语言,听人讲学术界有这么一说——但是对了一堆词,个个都对不上。 “可是我看见市中心的牌子,erdia。如果-ia是地理后缀,这个词难道不是和突厥语的‘中央’ordo太像了吗?”我强调着只知道的一个词,其实对自己的观点一点也不打算坚持。没有erdia哪里还有话题呢,我只想偷窥一眼巴斯克的心。他们的心里,也绽开着流血的疤么? 语言学家是一个巴斯克姑娘,但她完全不考虑突厥起源的可能性。我想起《卡尔曼》,就提起了这个话题。但西班牙人好像对梅里美没有太多兴趣(这也是一个印象挺深的体会)。只是在问到唐•何塞的家乡、埃里仲杜的时候,才算找对了话题。 “elizondo?太美了,”她说的时候摇着头,吸着一口气。 好像眼前的风景跟那个elizondo不能相比。那不单是美景,还散发着浓烈的香味儿。而elizondo不在我的计划之内,我总不能处处走遍。还要多美呢?我不满地想。在中国我们已经习惯了不毛之地。elizondo就在那道山里,凝视着隔开法国的那道深黛色的山脉,我企图判断那位安达卢西亚大盗的背景。 肯定很美,我想。而且它不会像西海固一样必须理解才能看见,森林繁茂,它一定美得赏心悦目。不止风景,我判断那里的巴斯克人一定更加典型。好像一忽儿我猜到了梅里美的思路,他恐怕曾经沉吟良久。他需要一位底蕴与卡尔曼精神相当的美男子,为了给将要出场的吉卜赛美女配一个合适的伴儿。 ——怎样才能达到不是阅读的、而是一种如视觉如画面的“匹配感觉”呢? 我明白了:渊博的他选择了巴斯克人。在巴斯克的日子里,以及后来听说巴斯克的消息时,我常对这一选择背后的见识,油然浮起钦佩之心。只是当时条件不允许我过份乱逛;何止elizondo,即便是邦贝吕纳,我也不打算绕道去探访了。 因为安达卢西亚在南部遥遥呼唤。 小说的故事,毕竟发生在那片传奇的土地上。 第五章 近处的卡尔曼第17节 绿林 安达卢西亚就像新疆一样,需要喜欢它的人,深浅虽然不好苛刻,但心里要描着一个它的地图。 这张图,要包括语言和方位,往昔与情调。要知道它的阿拉伯名字叫做阿尔•安达卢斯,它南端的滩头、著名的直布罗陀一词、gibraltar源于阿拉伯语jabalal-tarig,也就是陀力格山——因登上它峭壁的陀力格得名。还该风闻过它的几座文明古城:早期的科尔多瓦,晚期的格拉纳达。 多少要知道,全世界的旅游者往巴黎和罗马跑,而巴黎罗马人却往安达卢西亚跑。不信你可以来个小测验:没有一个欧洲人不知道科尔多瓦的大清真寺,以及格拉纳达的阿尔•汗姆拉宫。 应该学得闭上眼,就能看见它荒芜的风景,脸颊感到热风的吹拂。还必须喜欢青绿的油橄榄树林——它是那么可爱;没有它,安达卢西亚就是一片荒漠。它起伏无限满山遍野的、稀疏而神秘的青绿,调和了被太阳晒裂的褐色高原。它是农民的庄稼,是最大的油田。至今在西餐桌上,橄榄油仍是调味品之王。应该知道高原濒临地中海,但是气候酷热。在整个安达卢西亚的南方大地上,高山沟壑,交错纵横。 尤其要知道这片土地与阿拉伯近在咫尺。所以,我猜能上溯文明开始的古代——从那时起,走私贩子就在通道上奔波,倒卖海峡内外的走俏货;剪径的强盗就在山里隐没,使神秘的龙达自古出名。 站在龙达,或者站在直布罗陀旁边的阿尔赫西拉斯港口,我时时忆起《龙达的走私贩子和他的情妇》。 那是小说书页里收入的一张g•多莱的铜版画,正巧给《卡尔曼》做插图。插队内蒙的时候,同学蔡的家里有一套整整五十本《译文》杂志,他把它带到了草原。于是它就破旧、残缺、最终纷失殆尽了;它以自己的消失,丰富了也陪伴了我们逐水草而居的年轻时代。 如今想来,它陪伴的是我们懵懂的青春想象。多少年以后,一次我和朋友吹牛,讲到当年读过的《卡尔曼》和那张《龙达的走私贩子和他的情妇》。没想到那朋友找到了《译文》,复印了那幅铜版画,把它送给了我。她好像送回来一个——被我丢失了的年轻幻想。 于是记忆回到了身边。再往后,我的兴致全都附着在那张使人中毒的画上,画的古风和魅力使我对小说一时淡忘了。那是傅雷的译本吗?记忆中特别强烈的几句话和我手头的人文版傅译不同。比如“直布罗陀是全世界恶棍的渊薮,每走十步就能听见十种不同的语言”;比如唐•何塞说:“我杀你的情人,杀得手都酸了。” 北方来的巴斯克小伙子,就在这片烈性的土地上,打发了他的一生。 先是在塞维利亚;他被一朵鲜红的康乃馨花击中了脑门,于是他扔掉了皇上发给的军装,蛇街、灯街、跟着他命中的冤家,一步步地上了一条不归路。我没有找到蛇街,虽然旧城到处都是蜿蜒的窄巷。应该位于瓜达尔基维尔大河岸上的、喧闹着四五百女工的塞维利亚烟厂也不可考了;一个教堂被顶替充数,当了歌剧《卡门》拍成更通俗的电影时的场景。顺便说一句,我一直觉得那歌剧和小说不能相提并论,我也不喜欢卡门这个译名。 只是那条他们共度销魂之夜的灯街不能消失,魔影般的卡尔曼曾在一间小石头屋里疯狂地舞蹈。那也是一幅g•多莱的铜版画——小酒馆里人影摇曳,一个美丽的吉卜赛女郎,正痴醉地跳在一张粗木桌上。在我看来,它仅次于摩尔方塔、也是塞维利亚的象征。高兴的是,如同神在微笑一样,正巧我住的小旅馆也挨着一个几步方圆的小广场,它的西班牙语名字里好像也有个字是“luz”,灯或光。 然后就是龙达、科尔多瓦等等地方了。当然若是细说这些历史名城,座座都有各自的典故,但是梅里美避开了上述城市的最呛鼻的气息,比如醒目的摩尔文明气息。我当然不可能扔了它们只迷着一本小说——所以在塞维利亚或科尔多瓦的时候,我的思路常常离开了《卡尔曼》。而等我从考古访旧中回来,又琢磨起这部对我影响最大的小说时,它们便无一例外,又都化成了迷路深巷、都市暗部,都变成了巴斯克和吉卜赛出没的绿林。 我翻着小说,也跟着进入安达卢西亚纵深。 去直布罗陀市街需要通过英国边界。我只能在那座山的这一头,津津有味地体会唐•何塞干掉那个红制服军官的滋味。就在那座英国人至今占据的石头山下,卡尔曼公然用色相做诱饵。她没有留意,古典版的恐怖份子若动了真情,后果会怎么样。 直布罗陀的形状,和房龙的速写一模一样。由于读了一本房龙地理,我的脑子里印上了一座比照片还要逼真的石头峭壁。不能不佩服那老头,他唰唰几笔,画出来的就是本质。嘿,真的到啦,我暗自想。地中海面上吹来的呼呼的风,此刻正打着脸颊。这地貌的险要和奇绝,恰好和它的要冲意义一致。我在反刍内心的滋味,多奇怪:当你决心走过窄窄的独木桥时,你的路就大大宽广了。否则你怎么会在这里凝视直布罗陀。 直布罗陀如一条翘首的鲸鱼,如一艘巨型的战舰,笔直的巨喙雄伟地插在海面上,与深蓝的大海峡互成一组。这里就是隔开了内与外、欧洲与东方、富足的中心与贫弱的四极的直布罗陀海峡。 我想象着当年的阿拉伯战士陀力格,想象他用牙齿咬着一柄弯刀,登上这座悬崖的情景。那场景不知为什么栩栩如生。但是卡尔曼和她的民族呢,他们越过这条天堑的路径却漫漶不清。 如今临近直布罗陀的港口是阿尔赫西拉斯。从轮渡上走下来的,大都是摩洛哥人。间或有一两个日本学生,抱着厚厚的手册独自旅游。天气晴朗,可以看见海峡对岸。我听见他们用日语低声喃喃道;啊,非洲。我猜欧洲人的心里会有所不同,他们大概会叹道;啊,东方。 海峡里一片秩序与安宁。已经没有放浪不羁的吉卜赛姑娘,没有暗藏匕首的卖橘子小贩,没有走十步见十种的异族了。 从这港口可以去塔里法玩,它也是一个阿拉伯人命名的半岛。在历史上,它是八百年里穆斯林进出西班牙的第一个地点(旁边的直布罗陀第二);从微观上来说,它是《卡尔曼》故事的转折:一天,唐•何塞听说,关在塔里法监狱里的一个恶棍、他是卡尔曼的丈夫——出狱回来了。 后面的情节扣人心弦。手里拿着安达卢西亚的地图,两脚又一个个地验证着安达卢西亚的地点,我渐渐熟悉了小说依靠的土地。此时读着,无论是依着龙达绝壁的桥,或是顺着马拉伽明亮的海,我的眼前如今栩栩如生地画着盗贼们活动的路线。 总的来说,他们尽力靠近直布罗陀的北岸。但把一只脚,留神地踩在山里。他们窥测着城市,时而闪电般一击得手;也随时小心着,一步跳回山里。 龙达的重重深山里处处有他们的巢穴;路劫和杀人,内讧和争风,铜管枪和刀子,黑垢的小旅栈,硬面包和泉水,如注喷涌的鲜血,不会疲软的骏马——都在这片山地的腹里展开。小说第一章脍炙人口的开幕,也是让富于情趣的考古学家在这样的山路景色里,和唐•何塞邂逅。 虽然山里是家,但城里才有猎物。他们利用最古老的那几个城市,利用那里复杂的人群和底层。种族、行帮、组织,都被他们掌握得淋漓尽致。没有他们不懂的语言,但谁也不懂他们的语言。每一个骨瘦如柴的穷老婆子都可能是他们的眼线,每一个巷道深处的小铺都可能是他们的据点。在古老的城市里,老城如珍贵的古董,小巷如活泼的血管,深不可测的蛛网路径和复杂空间使一切盗匪小偷们乐不可支。无疑,我们那种以“危改”的名义分片拆光重盖的、商厦加百米宽马路的城市不在此例。 故事在山里和城里有声有色地展开,主角的前途和作家的设计,都渐渐地清晰了。唐•何塞终于跟上了卡尔曼的步子,但却失去了她的爱情。 第五章 近处的卡尔曼第18节 cordoba 我特别喜欢科尔多瓦的大桥,以及它跨过的瓜达尔基维尔河。可能是由于一种对幻觉的追求,我喜欢依着桥栏,一千年前的科尔多瓦时代就浮现眼前的感觉。 桥基是梭形的石座,一个个蹲踞在浅缓的水里,好像在等着分开哪天会突兀到来的洪水。这种石基座使我联想泉州的洛阳桥,似乎那时的古桥都沿袭一种随意的曲线设计。桥面是起伏扭拐的石板,桥身很长,望去显得低平。石头和科尔多瓦大寺的石料一样,色黄质地细腻,被水浸泡久了的棱角显出水印,线条模糊。 这就是瓜达尔基维尔河。我想,即便远在卡尔曼时代,盗贼和女人依着桥栏也会想:哦,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瓜达尔基维尔河。河的名字是阿拉伯语“大山涧”。 摩尔人走了,但文化留了下来。就像大清真寺被改成了大教堂,但名字依然叫做lamezquita(清真寺)一样。水流比预想的小得多,秋冬之交的清黑河水,哗哗响着浸漫过河滩,流过一座黑木头的大水车。 石头桥面上,嘈杂的汽车一辆接一辆,发出轰鸣散出废气,好像坚持着要赶走这里的古代韵味。难道真的市政当局一心要蓄谋破坏古桥么?他们似乎特意设计了路线,让公共汽车从这远溯古罗马时代的石桥上通过。 怀着如上专业考古人员的遐思,我尽可能多地打量这条河。一切都在这儿上演过,一切都化为了悲剧。谁能想象这里曾经密集着图书馆和浴室、坊间最大的流行曾是收藏书籍?谁又能想象穆斯林历史上最璀璨的结晶——medinaalzahara(鲜花之城),最终又被穆斯林一把火烧光?……自然,我也没有梅里美那样的眼福。小说里的考古学家依在我躲闪汽车时靠紧的石头桥栏上,眺望着瓜达尔基维尔河里的成群浴女。而卡尔曼披着大披肩上了岸,慢慢地朝着他走来。如今哪怕在酷夏的傍晚,哪怕也是暮霭迷茫,半城妇孺闻钟下水的浴女风俗,不可再求了。 科尔多瓦——这座古城经常被安排做悲剧的舞台。梅里美的第一人称叙事主人公、潇洒而富于人情的考古学家被吉卜赛女郎偷走表是在这里,唐•何塞被无情的法律处以绞刑也在这里。虚荣又倒霉的斗牛士被牛犄角挑翻大丢面子的地点是在这里,骄傲任性光彩夺目的卡尔曼的最期,也是在这里。 他们默默骑上马,走出了科尔多瓦的老城。 从第一次捂着大羊皮袍子烤着牛粪火算起,直到现在为止,每次读到那一节我都有同样的感觉。那故事太揪心了,直至今日,我不能判断究竟错在谁。绝望的巴斯克大盗喊着央求着,但吉卜赛美人狠狠地嚷道:“不!不!不!” 所以,“在第二刀上,她一声不出倒了下去。”唐•何塞用刀子挖了一个墓穴,埋葬了她的尸体,然后纵马奔回科尔多瓦,在遇到的第一个警察派出所自首。 我如今厌恶文学的通说。他们总说卡尔曼是个文学史走廊上的典型,她以死批判了苍白的上流社会。我觉得最好大家都闭上嘴,因为这只是一个凄惨的故事。被漫长歧视制造的、做出来已是身不由己的凄惨的抵抗故事。什么自由精神,那是生就的野性。底层就是如此,粗野、真实、残酷。我怀疑梅里美写的是一件真事;他学识深刻,又那么勤于旅行。 所幸的只是,小说没有把她的死,和橄榄树以及瓜达尔基维尔河扯在一起。科尔多瓦的郊外,这两者特别令人珍惜。卡尔曼被杀的、离开科尔多瓦半夜路程的那个黑暗地方,好像远离我喜爱的那条大河。按照她生前表达过的愿望,她被安息在一片小树林里,而不是在一棵沙石地里的橄榄树下。 第五章 近处的卡尔曼第19节 罗马尼学 小说开篇处,有一大段对古战场孟达的学究式语言。正巧,年前日本杂志连载一篇《安达卢西亚风土记》,我把它们装订成一册,带到安达卢西亚充当导游资料。于是我才知道,那段随口道来的考据,并不是故事开局和叙事者出场缘头的需要。原来梅里美借小说一角,相当认真地(虽然口吻轻松)发表着自己的学术见解——他对孟达位置的研究。据这个日本学者的介绍,梅里美提出的甚至不仅是一家之言,他很可能是最早的一位古孟达地望的正确诠释者。 这个信号使我留心了小说结尾。 在结尾处(也可以说在小说结尾以后),他突兀地、也许可以说是不惜破坏和谐地,大段填进了一段“罗马尼学”。罗马尼就是俗称的吉卜赛,这个文绉绉的词儿,是梅里美自己半做自嘲地提出的。 当然不用说今天在北京,即便当时在欧洲,大概也很难找到一个能判断这些语言学资料的学者。抑或梅里美就是在与某些语言学家抬杠?作家不满意低质地的学者的现象,在文学史上总是间或有之——孟达古战场和巴斯克民族的精湛例子,使我直觉地意识到:对这个结尾,梅里美是在有意为之,他是较真的和自信的。 不知为什么,傅译删去了这一段里的语言学例句。类似的粗糙也流露在对付比如阿拉伯语词的时候(如译阿不都•拉合曼为阿勃拉•埃尔•拉芒)。与其说这是一个失误,不如说这是一个标志——我们的知识分子缺乏对特殊资料的敏感,也缺乏对自己视野的警觉。 求全责备是不好的。只是,梅里美的罗马尼知识的删节,使读者未得完璧。而这个添加的突兀结尾令人感兴趣:在他的时代,远没有流行冒充现代主义的时髦,他不顾那么优美的一个起合承转,把干巴巴一段考据贴在小说末尾,究竟为了什么呢? 或许含义只对具备体会的人才存在。一些人,当人们视他们的见解不过一种边缘知识时,他们不会申辩说,不,那是重要的——真的先锋认识,很难和缺乏体会者交流。除非时代演出了骇人的活剧,人们在惨痛地付出后,才痛感自己以往忽视的错误。到那时,昔日智者的预言才能复活。 吉卜赛人是这样的存在吗?梅里美是这样的智者吗?我不知道。 “你是我的罗姆,我是你的罗米。” 卡尔曼疯狂地跳着唱着。 他们好像不喜欢吉卜赛这个名称,他们自称“罗马”。卡尔曼唱的罗姆和罗米,梅里美已经注释了,都是这个罗马的变形。我知道这是一个概念复杂的词,它大约不会和意大利那座城市同义。还有奚太那、奚太诺等称谓,对只接受过可怜教育的我们来说,究明这些词汇实在是太力不从心了。 在巴黎附近,朋友领我去看过一个静谧的公园墓地。有一个无名人的墓,黑色的光滑石头上刻着几行诗句。朋友说;从诗判断,这是一个吉卜赛男人。但他没有姓名、没有国籍、没有年龄。墓前堆满了鲜花,显得比任何一座墓都醒目。朋友猜他是个隐形社会的首领。 那如小丘般堆满的华丽鲜花,像在标志着一个度数。生前的做为和死时的缺憾,以及获得怀念的程度。这么多人尊敬他!……我吃惊地想。 如今人们都熟知纳粹的大屠杀,holocaust已经是一个常用词汇。但在这里我听说,纳粹同样大量屠杀了欧洲的吉卜赛人,即罗马尼人。自从进入欧洲,他们就被隔离、被歧视、被驱逐、被当成奴隶贩卖和不经法律地杀戮。他们是最先被推进毒气室的,但是在纽伦堡的审判庭上却听不见他们的声音。 他们至今还过着萍踪不定的日子,在内部自成系统,紧抱着古老的传统。算命、卖唱、举着一束松树枝追着游人。 在阿尔巴辛,在已经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窑洞区(它的居民多是吉卜赛人,而且这片洞居从13世纪以来一直被连续使用)附近,我在树荫下的石阶上歇息。从这里,可以眺望峡谷对面的阿尔•汗姆拉宫。一个老大娘——是一个随着响板声出现的胖老大娘,登着台阶,从下面走了上来。她把两片檀木板夹在手指中间,奇妙的清脆节奏,随手而出流淌迸溅,好听地响成了长长一串。曲子美妙地敲罢了,她却叹了一口气。“为什么不买我一个呀,”她一边费劲地扶着石阶坐下,一边自语着。 你年轻时,也有过磨难和抵抗吗?也有如同卡尔曼那样的、宁死不屈的酷烈青春吗?我的眼睛没有动,心里却悄悄想。 她瞟了我一眼。不用猜,她把我当成了坐着豪华旅游车爬上阿尔巴辛、再花上4000比塞塔看一次所谓弗拉明戈表演的日本人了。 梅里美究竟是在建议什么呢,还是仅仅只有学术的癖好? 费了一番劲以后,我还是决定留下一丝备忘以后,先去享受小说本身的美感。无论作家隐藏的初衷是什么,没有疑义的是:他笔下的小说是不朽的。我想,他笔下的文化也是不朽的。这一切——故事、人物、文化构成了一种美感,他人难想难及,魅力如蚀如刻。 他描画的“异族”那么光彩夺目,使得当年羊皮为服酪为浆、正值身为异族的我,一下子就被牢牢抓住了。远在艾依特玛托夫之上,是他影响了我的文学趣味和笔法,也影响我开始了类似的观察。 所以我觉得,不一定非要撑着小说家架子没话找话搜索枯肠,给印刷垃圾成灾的社会再倒上几筐。我可以——比如写写对《卡尔曼》读后感。至于罗马尼,以后我会留心他们的事。直觉告诉我,他既然这么写,一定有他的道理——小说居然给人一种可信赖的读后感,这使做为小说家的我非常惊奇。 巴斯克的不幸的美男子,罗马尼的野性的俏姑娘,此刻依然活着。死了的可能只是我们:不读《卡尔曼》的现代人。如今,唐•何塞可能不知该把他的枪放置在哪里,卡尔曼可能反感去给旅游者表演赝品的舞蹈,他们会和我们一样不知所措,但是他们都不会向体制堕落。 就像男女两人都死了但是都没有认输一样,美是不会认输的。绝对的美气质,只要一息尚存就会活着,与这个不义的世界相生相克,代代纠缠。 你是我的罗姆,我是你的罗米 卡尔曼依旧跳在一个古怪而魅人的节拍上。她无视旁人,她不问环境。她痴醉而专注地跳在一张粗木圆桌上,她的歌声如一个遥远的呼喊,不休的迭句重复着又重复着,好像在说着一个古老的谶语。 www.xiaoshuotxt.,com 第六章 ,小说_t_xt天堂 第六章 甲马与斗牛第20节 甲马与斗牛(1) (1) 已经快要临近离开的日子。一天,从格拉纳达郊区的一个小村回来,正疲惫地寻找旅馆呢,突然在墙上看见了一张海报。眼睛被雪亮的光射得失明,心也霎那间急跳起来: 斗牛!…… 我激动得简直不能自制。没想到,悲愿被承领了,我们并不是永远都活该倒霉的人。本来冬季来到这儿,离开的时间定在四月初,是为了既能沾上斗牛季节的边,又能赶上圣周(semanasanta)的热闹。谁知道一到西班牙就发现:各地的圣周都在我们归国之后才开始,年初抵达的时候正是隆冬,斗牛的火热季节,刚刚过去。 我们只能自叹命苦,断念于圣周的眼福,拂去斗牛的魅力,一站站一步步,走上自己的寻觅路。谁知在岁末年终之际,突然消息又改变了:有一场斗牛,是本年度全国的最后一场——正等候我们凭票入场! 简直不知怎么打发那天之前的时间。哈哈,toro!哈哈,斗牛!……我逢人便说我要去看斗牛了,乐滋滋地想与人分享。除了山洞里认识的那个漆黑短胡子的巴尔,人人都向我们表示祝贺。巴尔冷冷地说:“toro!?……那可是非常野蛮的!”他这个人,生来就是为了给人扫兴。谁会理睬他?我把他转瞬忘到脑后,研究起斗牛场的知识。我甚至趁着专程去斗牛场买票的时候,隔着铁栅栏看了场地,研究了所有的向阳面和背阴面的座位。 (2) 斗牛场里的座位分为两大类:sol(阳光)sombra(荫凉)。因为下午开始的斗牛,一定使一半的座位暴晒在日光里,而让另一半座位罩在荫凉,所以两类票价钱不同。sol区的票当然便宜,于是这个词也成了一种下层阶级的代名词。而sombra则高贵、隐蔽、舒适,受到社会的荫庇。好像有一个小说或评论,题目就是《阳光与阴影》(solysombra),含义双关,讲一位作家最初的卑微,讲他成功后进入上流,那里的腐锈。 我们要买sol上台,最便宜的票。我对加入西班牙的sol阶层兴致勃勃,但我们也充分计算了毒日头的威胁、以及sol价钱能覆盖的最好位置。所以,我们提前两小时跑到了斗牛场。 门敞开着,杂务人员在忙碌什么。机会难得,我们随一些西班牙人溜进去。一个模样像退役斗牛士的老绅士,正在独自散步。我们赶紧过去,想对斗牛常识临阵磨枪。他用一口钟的嗓音,用两个词的短语,瞬间便使我们服了气。大概他断定自己是本世纪最大的美男子,所以浑身发散着约合十个电影男明星的傲慢,完全对我们不屑回答。 好狂的派头!我不禁赞叹。于是我们不再打搅,离开他却进了斗牛场正中。走了一圈,感觉了自己的脚,踩踏沙场的滋味。也有一本斗牛士小说叫《血与沙》(sangreyarena),那“沙”就指的这块地方。 从高处的上区入场后,我们立即爬下来降到与下区交界的栏杆处,再横着越过一个个看台,到了——上台与下台、烈日与荫凉的交界处。四顾还没有几个观客,阳光和荫凉的分界线,几乎就穿过我们的座位。现在并不晒;心里有一种棚户区少年终于凭一张sol票、潜入了梦想的场子的感觉。我长长吁了一口气,坐下来,细细观看环境。 格拉纳达的斗牛场,是一座红砖叠砌的摩代哈尔式样建筑。这种红砖圆拱的朴素粗犷风格,如今仍在独享青睐,执西班牙风格建筑之牛耳。不消说,格拉纳达做为风格的源头,当然不能例外。我欣赏着那些砖拱。正是下午四点多的时分,阳光眩目地穿透红瓦迎面射来。越过对面的半圆形暗色荫凉,能看见西埃拉•奈瓦达的遥遥雪顶。 手中的入场劵上印着一个英俊的小伙子,浑身金绣,眺望雪山。说明文字介绍:这是一个格拉纳达人,还只是一个见习的斗牛士,大概还没有叫响的沙场名,叫艾尔.芳迪。 (3) 我最发愁描写美和画面,因为它们本来就不是文字能做到的事儿。可是总不能在散文半截潜入一个音画文件,请读者自行点击吧?在这本安达卢斯小册子里,无奈我几次被迫描写,烦躁地说图画写歌声。而这一回面对的,是奔突的活牛和残酷的刺杀——怎么办呢。 老办法,我只能竭力写得简单。不是为了少写则少错;是因为那样可以从可怕的烦躁中,尽早地逃脱出来—— 门哗啦一声开了。说时迟,一头浑身黑亮的健美公牛,箭一般笔直电一般迅疾地冲出,朝着手持粉红的咖巴(capa),正迎面等候它的剑士。牛的锐角笔直对着那块陷阱般的咖巴,死命地撞了过去。 那块俗艳的粉红布篷,恰巧就在被牛角挑破的瞬间,画了一个优雅的大弧。雄牛如一阵暴风,但它空空地疾掠而过,没有撞倒咖巴一侧的艾尔?芳迪。 奥~~唻! 邻座的汉子嘎声大吼。我斜瞥过去,见他粗野又兴奋。奥唻!估计这人不是个卡车司机就是个退休警察。 第一个回合,就使艾尔•芳迪赢得了满堂彩。 邻座哑着嗓自语道:“不错,非常不错!”好像由于这是位见习斗牛士,所以他宽洪大量尺度放松。为了能看得懂些,我们开始打搅这邻座。“先生,那些穿紫的黑的衣服,那些四周的人,是做什么的?”“他们?!他们什么也不是!只是……小东西。” 力量饱满的公牛神采奕奕,昂着漂亮的头再次风驰电掣冲来。欺骗的粉红咖巴一甩,它又扑了个空。急煞脚的时候,公牛险些摔倒,蹄子锐烈地划起一团土雾。奥~~唻!全场的喝彩声随着牛的撞击、刹脚、踉跄腾空而起,奥唻!喝彩如平地一声雷。 三次进攻之后,公牛的锐气被磨平了。它又抖擞精神,向那块粉红的布旗子冲突撞击了几次,但是大概它自己也觉得出,它顶出的犄角,如钢刀入到水里、如箭射入空气一般,瞬忽便被化解掉了。 我看得津津有味。邻座时而细致,时而没耐心地告诉我们一些斗牛规矩。告诉我们那块斗牛斗蓬叫做capa,告诉我们剑客叫matador,就要出场的骑马胖子,叫做picador(长矛手)。但好像他对正在场上潇洒表演的见习斗牛士艾尔•芳迪,并不熟悉。 在燕形的大咖巴翻舞之中,公牛几经无效的攻击,暴怒似乎平息了许多。就在这时,一阵军号声响起,穿着牛皮护套的肥胖甲马出场了。 第六章 甲马与斗牛第21节 甲马与斗牛(2) (4) 我盯着那副结实的牛皮甲。它一出场,我就有了预感。不知怎么,我心里慢慢涨起一股不安。那是一副皮圆筒,皮矮墙。圆圆低垂的一圈厚皮罩,拦着那匹粗腿的重型马的马的全身,直到脚踝。我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联想到公牛无法撞击它。犄角会被弹回来,顶多蓬地响一声,我想。 马上骑着一个胖子,戴一顶平圆帽,手执一柄长矛。“picador!”邻座粗汉转脸对我指点道。“皮嘎朵尔!”我大声回答,表示已经明白。 几个穿紫穿黑的“小东西”,把公牛逗引到了甲马正面。 黑公牛发觉,一个缓缓移动的大圆筒,居然胆敢拦住了路——于是,它开始了自己一生中最关键的突刺。 牛角狠狠地撞在皮围裙上,响起了闷闷的蓬的一声。 甲马只是微微一晃,能摧毁一座房屋的猛力被消解了。与此同时,皮嘎朵尔的长矛刺进了牛背。公牛退了半步再死命顶去,它的犄角徒劳地顶着松软的厚皮罩,牛背上血流淌下,但看不清楚,只见漆黑的皮被血染得淋漓。胖子在马镫上站立起来,竖着矛往下扎。使劲地捣。 牛茫然地撤退几步,这个怪物怎么不倒下去呢?它鼓足蛮力,再次冲了上去。牛角又一次蓬地撞在皮墙上,甲马依然只是微微摇晃。而那长矛趁势又刺进脊骨,我断定矛尖刺入的不是皮肉而是脊椎,看得出公牛疼痛至极。 皮嘎朵尔站在镫上,他似乎快感无限,竖着矛对着牛背,使劲地捣。 公牛绝望了。但它再无后路,无论为了解疼还是为了复仇,它都只能挣命死抵,攻破这道万恶的皮城墙。用犄角顶、抵、钻,不放走又硬又软的敌人,拼上全身的重量和力气。 甲马的厚皮罩子,它的缓冲性能,消解了公牛的攻击和尊严。我心里古怪地感到不平,感情正悄悄沸腾。 (5) 但是看不太出出血的程度,因为血在漆黑的背上,并不是红的。观众只能看见牛背上流淌淋漓,没有使他们不安的红色。 花镖上粘着鲜艳的花絮。不用“小东西”,艾尔?芳迪双镖高举,身如弯弓,奋力跃起,准准扎下。他在公牛冲来时矫健优雅,竭力表演着他的男性美。他镖镖中的,无一镖脱手,无一镖刺偏,博得了阵阵雷鸣般的欢呼。 受伤的公牛好像在舍命陪君子。它忍着我猜是伤了脊柱的剧痛,陪着艾尔•芳迪,一共让他扎上了六支花镖。 经过了皮嘎朵尔的“刺背”,骄傲的公牛已经萎钝了。终于花镖扎完了,它原地站着,开始急促地喘息。六支被血浸透的花镖、牛的腹腔、乃至公牛的生殖器都随着喘息,一齐剧烈地抽搐。 但是艾尔?芳迪拿来了一块深红色的capa,邻座又转过脸来,他逼视般望着我:mureda。我没有留意他,最后的时刻到了。剑客单手握着一柄细细的剑,而公牛在对面剧烈地喘着。 接着,使用深红色的mureda,不断表现人的优美姿势的最后一节,对于公牛只是耶稣到达那座荒山之前的受难路。人不断地摆姿势、做动作、夸张勇敢,而公牛则步履蹣跚,勉强跌跌撞撞地冲过去,又冲过去。利用人向观众卖弄风情的一些空隙喘息,肚腹如坏了的风箱,激烈地抽动不已。 我努力搜索蒙古草原的回忆,想找到类似什么。但是草原不能参考;那儿的牛,没有这样的遭遇。公牛只顾喘,它已经不行了,我想。 斗牛士故意把剑放在背后,让身体一点点逼近牛头的尖角。你何必在这会儿逞能呢,它的脊椎断啦……我心中惨然。我意识到该表现得礼貌些,但我只能呆呆看着,不知所措。 最后,那只弯头剑刺进了牛的脊背,鲜血淋漓的公牛颓然倒下! 全场爆发了轰雷般的欢呼,而我的眼泪却几乎夺眶而出。愤怒在心中突破了界限,我终于忍无可忍了。小东西们赶着马,来拖死牛的尸骸。死牛古怪地仰着两只尖角,沉重的身下,沙子被拖出一道深沟。对着邻座跳起来吼叫的汉子,对着在满场快乐喊叫的观客,我默默地说:可耻!…… (6) 第二头牛冲了出来。 我觉察到,自己变得心情漠然。那头牛依然漂亮,身上依然如披着锦缎。斗牛士的动作依然敏捷漂亮。只是,三回合之后,慢悠悠地那匹甲马又出场了。 在厚厚的装甲面前,奔牛送上自己的脊骨。虽然背上刺进了粗粗的锐器,但它唯有用角茫然顶去。也许没有伤到脊椎?怎能断定一定刺伤了脊椎呢?我不知为何耽于这种念头。但是牛——它把头埋在那个大皮罩里,任卑怯的胖子放肆地立在马上,又戳又捣。 离开那块方寸之地,牛明显失去了精神气力。在以后的时间里,它不过勉强地往来奔突,陪着剑士表演完他的全套勇武健美。 唯一不同的是,当它最后接受弯头剑的处刑时,斗牛士却三番五次地扎不进去。全场哄了起来。可是那根剑就是刺不准。几番重复,好不容易,杀戮才算完成。 终于大山崩颓,精疲力尽的公牛倒下了。我心里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一下子冲出了包围。震耳的欢声使我感到孤立,但我明白我不能赞美这种竞技。我忍耐着燃烧的反感,不是对邻座,而是对同伴喊道: “若是内蒙古的额吉看到了,她会哭的!……” 第六章 甲马与斗牛第22节 甲马与斗牛(3) (7) 艾尔•芳迪提着粉红的大capa,走到中央,对着牛的入场口,摊开那燕形的粉红布篷,挡住自己,双膝稳稳跪下。一瞬间鸦雀无声。 门嘎然开了。 又是一头漆黑的公牛冲出来! 也许,我也该公平地赞美斗牛士的勇气和美感。必须说,那天与我们邂逅的艾尔?芳迪极其出众; 艾尔?芳迪就在公牛撞上他的前一瞬,侧身翻了一个筋斗——展开的大幅capa旋转着,空中闪过一个巨大的粉红扇子。雄牛在那一霎驰掠而过,而艾尔?芳迪也在那一霎站了起来! 这实在让人叹为观止!不管我怎么对斗牛怀着质疑,我必须说,我见识过的那个侧身翻——无论那危险的跪姿、那闪电的侧翻,还有那粉红的大扇形,都令人永远难忘,实在是绝了。 后来我知道了一种最赚喝彩的招式,叫做“贝罗尼卡”(veronica)——斗牛士原地不动,当牛冲来时甩动布篷顺势一个旋转,布缠在了人身上,而牛掠着布擦身冲过。 当耶稣走在受难路上的时候,据说女门徒贝罗尼卡曾用一块布,为他擦拭脸上的血与汗。这个名称就溯源于此。艾尔•芳迪也表演了这一招式,但比起他跪迎出场公牛做出的“红扇展开”,贝罗尼卡就不值得说了。 这几年,北京电视台在不起眼地转播斗牛节目。我常常忍着蹩脚的解说,在夜里看它一阵。有一天,不留心地听见解说员说:“就像西班牙的球迷不该不知道劳尔一样,喜欢西班牙斗牛,就不能不知道阿尔凡迪”——我愣了一下,莫非他说的是那个见习斗牛士?接着我盯紧电视,但转播却对准了别的。 或许,那一年的见习斗牛士,如今已经誉满西班牙?那一天他一人独斗六条牛——没准那天是他的“转正”仪式?这当然在情理之中。看了多少次电视,从来没见谁能表演红扇子。 也许那一天,在格拉纳达的sol看台上,我们看到的是当代西班牙最优秀的斗牛士。那天艾尔•芳迪一人六牛,终场时,看台上白手绢如梨花乱舞。我想不用到网上核对了:他的技能和美感,超过了电视上出现过的任何一个人。 (8) 后来我专门去看了科尔多瓦的斗牛博物馆。我的目的,是想看看展览的长矛。因为我一直想知道那牛的脊柱在甲马士刺过之后,究竟受了怎样的伤。 我还查阅了大画家戈雅(goya)的所有斗牛题材作品。因为我曾在马德里不经意地看到过他的一张油画(suertedevaras)。他的那张画有些奇怪:画的恰恰是一头无敌的公牛,和皮嘎朵尔的狼狈。我想在西班牙人中寻找与我类似的感受,戈雅会不会对斗牛持某种批评态度呢? 但是两项调查都没有找到支持。斗牛博物馆里挂满了牛头,如一个牛的烈士纪念馆。此外便是著名斗牛士的黑白照片。又遇到了一个雄赳赳的老者,他的做派和那天的老退役剑士毫无二致:他如沉浸在表演里,一举手一投足不忘他的男性风度。他照例骄傲而无礼,不耐烦于我们的问题。我很快就放弃了和他交谈,也没有尝试让他迎着我的话锋。 我只小心画下了那个矛头: 那是一条方形的钢,磨出的矛尖并非峣峣易折的细尖,而是一个方方的钝角。也就是说:不是刺,是要在牛背上造成一个大破口。然后,当胖子往下捣的时候,他是在用一个钝尖的铁棒狠砸牛的脊柱。我的猜疑是可能的,那根脊椎多半是被捣碎了。 戈雅的斗牛画也逸出了我的一厢情愿。看着他数不清的劳作我只能苦笑,怎么会有那样的幻想呢,他是彻底的斗牛崇拜者。他有四十几张蜡画,还有不知多少油画,不厌其烦地描绘斗牛。 戈雅的画中描绘的矛看来不同。比如他画的《熙德斗牛》:著名的武士熙德使用的,就是一种尖头的长矛,它穿透了公牛的肚腹,露出了尖头。 虽然那也相当嗜血,但一切还算公平。因为马没有装甲,牛还并非只被赶去受戮。它还拥有攻击和获胜的可能。 所以戈雅的最佳作品是《suertedevaras》(枪的运气)。那是无甲马的费厄泼赖时代,一切还都公平。画面上,牛已经顶死了一匹马,还有一匹也被剖肚流肠。马上的皮嘎朵尔战战兢兢,一群粗笔触勾勒的“小东西”拥挤背后。黑牛出神地站着,端详着可笑的人类。我猜戈雅或许心中也有过一丝念头,公牛是真正胜者的念头。那幅油画大约有4米之大,在戈雅斗牛画中多少有点异类。它无疑是一幅杰作,令人联想思想的自由。 第六章 甲马与斗牛第23节 甲马与斗牛(4) (9) 第四头牛的死骸,也被拖了出去。在欢腾的场子里,我寂寞而紧张。我不敢暴露自己的立场,也不想这么沉默。于是我破坏地用蒙古语叫道:“hain!”这是一个摔跤场术语,鬼知道它该译成什么。记得在乌珠穆沁,当裁判不公时,围观的牧民们就一摔酒瓶子,跳起来怒吼:hain! 第五头牛冲进场来,步点比马还灵活。 真是二十多分钟一头牛,观看一场斗牛只消两个多小时。装甲的马和方头的钝矛就是时间的保证。包括公牛的体力,一切都经过了精准的计算。 浑身鲜血的牛竭力冲来。斗牛士一个“贝罗尼卡”,公牛沉重地一歪,踉跄着跪倒了一条腿。 我跳起来,使劲用哈萨克语喊:“jaman!……” 这个词的意思是“坏”。我确实语无伦次,面对着这样的娱乐,我觉得再也没有自己的语言。好在言论自由是一条更大的规则,在这个场子里,他们可以喝彩,我也可以乱喊。 也许,对一种起源古老的风俗,对人类表现勇武的竞技吹毛求疵,是一件无聊的行为。古代就是从搏斗和流血中走来的,我并不主张对古代的娘娘腔。但在进化中人类变得不诚实,斗兽成了杀戮,战争常是一边倒的消灭。胸中的不平使我不能附和,开口抗议时我又缺乏语言。我如同溺水,只能抓住异类的稻草,绝望地喊:hain!jaman! 在摩洛哥的丹吉尔,我们向一个摩洛哥人问及此事。他连连摇头说:不,伊斯兰是不允许那样虐待动物的!……但是仔细查找资料时,又发现——并没有关于穆斯林反对斗牛的记载。 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愉快的观摩,成了一件郁闷的心事。 (10) 一头健美得使人感动的、浑身有是如同黑缎子的公牛,撩开如马驹驰骤的疾步,笔直地冲了过来。场边亮起的牌子上写着:重628公斤。 此刻我看不见粉红的咖巴,也看不见金绣的剑士。我知道这是最后一头牛,而且是牛最后一刻的生命。粉红和金绣闪烁着,漆黑的公牛疾突而过,冲到尽头它刹住脚,轻盈地跳转回头。它的勇猛和余裕,它的仪态,使我这昔日的牧民阵阵吃惊。 它的身段里隐露着一股灵巧,一股不属于牛、而属于年轻的轻灵。这被隐藏的轻灵,和漆黑的隆肩、方臀、雄器,以及它疾速的飞驰跳跃一起,使人突然醒悟到:不是经由别的途径,美,原来是由赴死的公牛表达的! 我感激这第六条牛,仿佛它要给我一个完美的记忆。 我没有看见皮嘎朵尔,恍惚只见一座装甲的城池。最后一刻的下午阳光,迎着sol的看席直射过来,使一切都幻动于光影之中。接着我看见了淋漓的漆黑,艳丽的花镖,以及深红的飞舞。 它的纯黑色彩、它的冲决赌死、它的昂头抖角,都使我悟到——当年我们在蒙古草原放牧的,顶多只是牛的芸芸众生。此刻我目睹的是真正的贵族。这么沉沉想着,不觉心中渐醉,心中浮起如驯牛在绿草地上丢下牛车的感觉——那是升华的感觉。 最后牛终于倒下了。 看台被暴风席卷了。突然出现的满场白手绢,密集地在攒动的人头上使劲地摇。牛的遗骸被赶来的杂役拖着出场,牛头上锐角高耸——一直到最后,这条牛都保持着它纠纠的姿态。 剩下的事情,已经都漫漶模糊了。似乎艾尔•芳迪得到了两只牛耳,狂喜的观众驮着他去游行。只记得我一声不响,不眨眼地注视着那头牛。它伏着身,昂着头,在被拖拉的路上,沙场如它座下的地毯。我凝视着那对耸立的角,直至它消失在门洞之外。  ww w . xia oshu otxt.co m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com,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