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红》查看《那么红》书评和最新更新以及相关书籍推荐请到《那么红》专题网址http://www.xiaoshuotxt.com/sanwen/5272/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提供经典的文学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人文社科类书籍在线阅读,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 序言:谁的地盘(胡纬莳) 序言:谁的地盘(胡纬莳) 《那么红》:80后首度公开创作的秘密 谁是“80后写作”的伯乐?如何打造下一个畅销作家?韩寒、何员外、那多、张悦然等首度公开文学创作成功的秘密…… 《那么红》 作者:韩寒 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2004年1月第一版 胡纬莳:谁的地盘 胡玮莳:《萌芽》杂志社最具传奇色彩的编辑,在第一届新概念作文大赛发现韩寒,并亲自打电话通知其参加复赛,将其推到公众眼前;2002年做了《萌芽》杂志第一个长篇连载《那多三国事件薄》,那多由此浮出水面;2003年大胆连载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这部小说最终畅销120万册,奠定郭敬明自韩寒之后青春文学霸主地位;此外,包括小饭、蒋锋、七月人、岑梦棒、李海洋等一大批八零后年青作家皆出自其门下。 这个群体出现在媒体上通常有两种称号,一个叫“80后写作”,另一个叫“青春写作”,虽然群体中的所有人都对这两个称呼表示了极大的不满和鄙夷,在我看来,尤其是站在杂志编辑的立场上,还是认为这两种粗糙的叫法是这个群体和另一时代写作者最为直接的区分方法,这有助于整个群体的发展,而个体如果没有群体的支撑成功的几率非常小。 “80后写作”者并没有意识到作为整体出现要比个人单打独斗要有利得多,而是执着于表示自己与别人的不同,坚持文学创作的急于和只为市场写作的划清界限,而后者能够拿出让所有人都惊羡的销售成绩,几乎像一个神话。 作为一名杂志小编辑,我要利润,要活命,要买名牌货,所以巴望着手里的韩寒,郭敬明永远用不完,不过作为编辑的使命感(我还是留了一点),我更希望那些在纯文学创作道路上辛苦摸索的作者能真的出个大师级的人物,让我在物质主义熏心的生活里还能体会艺术的价值感和崇高感。 照我三十多年的生活经验来看,人与人其实并无不同,所谓个性不过是刻意强调来起到自我确认的作用,人类几千年历史,我看到的只是周而复始的重复,但是对个体来说,这种重复就是根本。我没有把握也没有能力去判断谁的名字会在历史上留下来,那基本上不是个能讨论的问题。但是我对坚持创作理想的写作者从心底里感到尊敬,所以竭尽所能来表示我支持的决心。 几个月前我协助上海作协举办了一次有关“80后”写作的讨论会,本地的评论家不少人列席。虽然我也不指望这样的会议会修成正果,不过还是有些收获的,至少让我看到了一些事实。总体来说,评论界对“80后”评价非常之低,当然有效的评论本来就寥寥,但是就算读过他们的作品,也未必会有多少赞誉之声。比较普遍的评价是他们的作品缺少历史厚重感和人性的深度。 在我比较了解的几位作者如小饭、蒋峰、和文学研究者七月人的创作中,他们无疑把重点放在小说的技术探索和创造美感上,并且在我的经验里已经具有了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在他们的作品里,我随时可以发现向世界文学大师致敬的印记,那已经不仅仅是我们熟知的大师,而是一些相对陌生的名字。对我来说,他们小说中随意一段描写都有可能引起我阅读的喜悦,而他们对文学的见解,也常常令我感到新鲜有趣,甚至茅塞顿开,这也是我到目前为止还是几近疯狂地热爱我的工作的重要原因。郜元宝有句话很精彩,“文学的标准本来就隐藏得很深”,是的,什么是好小说又有谁说得清楚,说清楚了又会有几个人以为然? 情况或许是这样,有一天我变成了亿万富翁,倾全力包装我看好的作者,宣传做得铺天盖地,只要你一抬眼就能看见关于他们的新闻,什么节目等级高就上哪个,然后就会有很多很多人来吹捧这些作者如何如何有才气,水平超越了谁谁谁大师,中国的诺贝尔就靠他们身上了。 如果我够疯癫,会相信有这样的人出现,当然不可能是我。在对纯文学创作表示了敬意之后,我不能不说那些书卖得匪夷所思的作者。 郭敬明 这本书里郭敬明没有出现,对很多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这个能够在销售上击败韩寒的梦幻级少女杀手,与韩寒不同的是他只要随便写几个字就可以让无数少女和他一样泪流满面;而韩寒在多年后依然靠着一贯的骂人功夫来保持自己在文坛上的位置,《通稿2004》如此,《长安乱》又何尝不是如此。与此同时韩寒还要凭借自己酷酷的外表在女粉丝的心里加分来与郭同学分庭抗礼。即便如此,论到各自的粉丝数量,恐怕还是小郭同学略胜一筹。韩寒的生活在一般人眼里像是表演,而郭敬明只要一忧伤女孩子的心都共鸣碎了。不过在我的印象里,韩寒的生活很真实,而郭敬明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忧郁。 我在连载《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时候与小郭有过几个月的书信来往。小郭在《梦》写到4万字的时候来找我,我读后决定给他比较多的版面力推。虽然当时他的中篇《幻城》刊登后反映很热烈,不过和现在的名声不能相提并论。也许因为这样我们有过一些非常愉快的交流,在几个月里我们几乎每天都会说上几句,他的性格里有相当讨人喜欢的东西,让我愿意没什么大事也会和他说上一通,几乎变成当时生活里的一个习惯。小饭为此多次表示过对我的不满,的确,我一直有把小郭变成我们这个团体的一部分的想法,这个想法除了我自己,几乎受到所有人的嘲笑。 我也一直试图影响小郭的写作观念,在这一点上他从来没有认同过,但是他不会正面和我对抗,只是从字里行间流露出不能接受的态度。为了了解他,我有一次去看了看他的个人论坛“刻下来的幸福时光”,过后实在忍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小郭批评那里的风气,实在做作得令人吃惊,写完那封信我想他这次应该要翻脸了。 后来他还是回了信,说我不能理解他。 之后不久,《萌芽》上刊登了一个关于他的专题,我随后收到他指责我出卖他的短信,与此同时他在《萌芽》网上发表了引发很大火力的帖子,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那次事件里让我最为欣慰的是我所有朋友都出来说明事实,虽然小郭后来发短信给我说sorry,但是我们的关系已经改变了性质。对于他的回忆,我常常停留在他说过要从四川家里带给我的腊肉,还有同样无法兑现的蓝山咖啡。 韩寒 和韩寒的关系应该用交情两个字形容,我不知道他是否会允许我这么说。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他,他说过回上海时来看我,不过从来没有兑现过。这一点他和小郭一样,都是说话不算的家伙。有一次他要来,可是我忽然犯起了小郭式忧郁的毛病,觉得自己衰老的样子还是不要让好久不见的人看见会比较好。 于是对他只有回忆。他没去北京之前我们常见面,他那时已经买了一辆车,估计他现在也不愿提那辆车,因为经过改装,根本看不出是神龙富康。他开车在我眼里是很野蛮的,所以我拒绝坐他的车。那时候一起的还有刘嘉俊,我们三个人常在上海的某个地方晃荡,有一次去吃日本料理,他吃了无数个寿司,说是为了挑战自己的极限。他的饮食习惯是低阶的,酸酸甜甜的东西,比如中餐里的糖醋排骨和番茄炒蛋,速食里的肯德基是他的最爱。我去北京的时候,非常不满那里的食物,他说要请我吃顿好的,就带我去了一个吃上海点心的地方,我记得我们点的是小笼包之类的东西,味道当然和上海的差一截,何况在上海我也不会在晚餐的时候选择吃小笼包子。我心里很是懊恼,因为旁边的路边摊反而更吸引我。 韩寒的趣味常常被我攻击,喜欢范晓萱,喜欢深田恭子,还有我不感兴趣的老狼和高晓松,后来则是朴树。我向他灌输达明一派,失败。 比较夸张的是我有一次做头发,韩寒和刘嘉俊陪我,为了不让他们无聊,我挑唆韩寒收拾一下他没有修剪过的长发,于是他竟然在那里让发型师折磨了他3个小时,我现在想起来还暗暗发笑。 我是个恐速度的人,一直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去当职业车手。有一次见面,他说文学这东西太虚幻,赛车就简单多了,谁在前面说明一切问题。这句话让我心痛了半天,这真是一句真理。 到目前为止,韩寒写的东西都是玩票性质的,这一点我在发现他的时候完全没有料到。我以为我找到了一个适宜于写作的年轻人,但是他没有选择去做文学事业。对此我并没有任何遗憾。因为他的生活由他自己决定,我在认识他一开始就抱着这样的信念。他是个非常非常聪明的人,这一点一定要熟悉他的人才知道,而这种聪明是处事上的,这更是与媒体里韩寒的形象大相径庭。 《通稿2003》出版后不久,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面世。我和韩寒打了个赌,他赌《通稿》赢,我赌《梦》,赌注1000,结果是我赢,《梦》卖了一百多万册。 2004年,我在杂志上开始连载韩寒的新武侠《长安乱》,8月份单行本出版,2个月销售近50万册。 我现在怀疑,我再次见到韩寒会不会真的让他叹息地心引力对女人的偏爱。 李海洋 把李海洋拿出来说不是因为他够大牌,而是为自己打点广告。如果说郭韩是巨星的话,李海洋顶多是个二线歌手。但是天王巨星多少人里才出一个,几十个二线的也顶一个天王是不是。李海洋的小说粗糙但生动,就像他这个人,天王也许可遇不可求,但是李海洋这样的大活人还是比较容易找到的。如果你自认不比李海洋差,可以来找我。 我本来的愿望是当一名像柴智屏这样的大牌制作人,可以经常看帅哥,不过现在比较实际,只要文章好,年轻就行。 最后说说这本书,这是几个写小说的家伙试图告诉别人自己怎么写小说,不同的人看感觉应该是不一样的。有的人觉得扯淡,有的人觉得很有趣;有的人觉得写小说真是容易,一不小心就红了,有的人觉得写小说怎么这么难,就算穷其一生也未必能够碰触到它的灵魂,我自己是后一种。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韩寒:既不长安也不乱(1) 既不长安也不乱 ◆韩寒vs.那多 韩寒,第一届新概念一等奖得主,围绕在其身上的传奇、光环和争议已经不需多说。第一本小说《三重门》重印无数版,正版销量100多万册。《长安乱》是其成为职业赛车手后所出的第一本小说,此前在《萌芽》上连载时已经备受读者推崇,首印30万册之后,仅一个月后就加印至43万,许多人惊呼“韩寒又回来了”。《长安乱》与其说是在讲故事,不如说是在讲段子。越写越觉得故事和书名没关系。历史不好的韩寒写《长安乱》,貌似武侠,其实只是借少林、武当之名的古代故事,也颠覆了众人对武侠的想像。 那多:你的《长安乱》此前在《萌芽》上连载了好几期,我看了,可是好像没怎么看你写到长安,也并没有天下大乱。干吗起这个书名,还是在后面会写到? 韩寒:关于这个问题,长安并不是一个城市的名称,而是长久平安之意。 那多:那后来乱了没? 韩寒:……好像还是没怎么乱。我本来是想写天下大乱的,我觉得当时是很乱的,我想把这种乱写出来,可结束的时候发现还是不太乱。 那多:当时是指什么时候,唐朝? 韩寒:我没指定某一个朝代。我觉得中国古代都很乱。 那多:大家都以为这是一本武侠小说,可是我知道你是从不看武侠的。 韩寒:我只看武侠剧,书是一本都没看过,这造成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想不出好听的招术名称,我也非常不愿意在这方面大量损伤脑细胞。没招术还怎么写武侠呢?所以只好不写。《长安乱》算是古代小说吧。 那多:所以你里面的人物都没什么特异功能? 韩寒:都没有。少林武当的掌门也都很废。跑得比一般人快一些,跳得比一般人高一些,快也快不了多少,高也高不了多少,没什么大用。没有武功,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区别就是古代人比较野蛮。 那多:可是你大力发展了暗器系统。 韩寒:那很自然,我想吧。既然没比普通人强多少,又要出来混,总得有一两手讲得过去的,暗器就很好,很实际。 那多:我始终在怀疑一个问题,就是你写《长安乱》大概和我写《那多三国事件簿》差不多,并没多少预先构思和腹案,多半属于现想现写。 韩寒:没错,就是这样。这篇小说是一边想一边写的,有个理由,小说总有高潮低潮。如果构思的话就都要想清楚,可是想低潮实在是太没劲了,所以就不去想它,不去构思,写到哪里算哪里。 那多:这个法子我已经运用得很纯熟了。我觉得这也算是意识流写作,意识流到哪里就写到哪里嘛,还挺考验想像能力和圆谎能力的。 韩寒:哈哈。 那多:你怎么会想到写这样一本书,第一个念头是什么? 韩寒:你为什么会想到写《那多三国事件簿》,是好玩吗? 那多:好像是的。 韩寒:我也是啊。我觉得写古代好玩又轻松,可结果我发现原先的想法有错误。写古代一点都不轻松,比写现代还难。虽然想像的范围宽了,可是我的历史不好,就产生了许许多多的细节问题,比方说从哪来到哪去,我连古代的地名都不知道几个。这些对别人也许是小问题,可对我来说是大问题。写古代还有一个原因,因为我不可避免地要写到男女主角的感情问题,要是放到现代的背景下,就太容易对号入座了。 那多:对我来说这好像也不是问题,我最擅长的就是胡编乱造胡说八道,不管是在细节上还是在情节上。 韩寒:我最怕的就是细节。比如书名、人名之类的,我觉得太麻烦了,我不愿意在这方面多想。写个一两千字我或许只要一个小时,可是给我3小时都想不出一个好名字来。我就说算了算了,还是把脑筋用在写内容上吧,这会顺利得多。至于人名、地名、书名什么的,就瞎想。 那多:所以你的主角名字也是瞎想的,没什么意思在? 韩寒:瞎想的瞎想的。 那多:这整本书你写了多久? 韩寒:半年。 那多:时间很长啊。 韩寒:我写书时间都很长的,以前的那些都要写更长的时间。 那多:听说你好几次都停下来写不下去,停了几次? 韩寒:数都数不清了。 那多:写不下去怎么办? 韩寒:想呗!拼命想,不写也得写啊,我都已经放出风声说7月1日出版了,虽然到最后还是延期了。刚开始写的时候是因为想写,可是写到后来,就是不得以自己逼着自己写了。 那多:这种事在我身上也经常发生,最开始的时候很悠闲,想写的时候就写一点,觉得时间还很多,可是不知到什么时候,就发现预定的时间已经过了,还有一大堆没写,这时候就很痛苦了。 韩寒:就是这样啊。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韩寒:既不长安也不乱(2) 那多:我在看你连载的那部分《长安乱》,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你在小说中有一些影射。 韩寒:是的。不过那是顺手写的,没打什么腹稿也没有什么预谋。我只是觉得,有些东西实在是很精彩,但要放进我的小说里,又脱离了故事。最后决定,脱就脱吧,精彩就好。 那多:我觉得你小说里有些不太合理的情节,为什么要这么写呢? 韩寒:没什么不合理的,我觉得都很合理。 那多:比如说,在最开始的地方,武当的掌门饿死在屋顶上那节。 韩寒:很合理啊,他被人围着没法子下屋顶,当然只好饿死了。 那多:有点夸张吧。 韩寒:有一点。 那多:但属于合理的夸张? 韩寒:是的。 那多:好在这样的情节没有频繁出现,我觉得要是频繁出现就一定有不合理的阅读感觉。整本书,有没有写得特别艰难的一段? 韩寒:有一段,是《萌芽》没登到的地方。那是一段低潮,你知道我最痛恨写低潮了,那一段写得我痛苦无比。 那多:那段是怎样的? 韩寒:那真是无聊的一段,古代的坏处就是这样,在现代,从某处到某处很简单,可是古代交通就不行,你非得写他们是怎么去的,路上如何。那段就是从某处到某处的过程,极不想写,但没办法,那是承上启下的一段,好在熬着熬着也过去了。 那多:主角的性格你在写作之前特意设定过吗? 韩寒:没有。 那多:那是写着写着才确定下性格的吗? 韩寒:也没有,自始至终主角就没有性格,我特意让主角没性格的,或者说性格很模糊。因为我觉得人就是没有性格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面前会有不同的性格。我认为所有人都没性格,我写的人物也都没性格。 那多:这倒是一种难得听见的说法。 韩寒:其实最重要的是小说好看不无聊。我力图在这本书里做到每一页都好看,或每几页就有一段精彩的。在《三重门》里我要求自己做到每一句都精彩,这实在太累了,所以我现在放宽到页。 那多:你所说的精彩、好看是通过什么达成的,情节还是其他什么东西? 韩寒:是语言,我不太会塑造情节,所以靠语言来达成是最主要的,不过和前几本比起来,《长安乱》在情节上已经要好一些了。我对自己的文字有一些要求。中国大部分的作家都在写无味的文字,比如在街上看到了个漂亮女孩,有冲动就有冲动,想上她就直说嘛,却要写一大堆心理分析,反思有的没的,着实假得很。 那多:我写东西经常会碰到个问题,就是写着写着,忽然发现和前面的对不起来了,有点自相矛盾,于是就忙着救火。你有没有? 韩寒:我倒没有。其实是我懒,写了就不高兴改。我写完给编辑看的时候,编辑说哪里哪里最好改改,不太好,不完美,许多没交待清楚。我说你再看看,再看看。结果他们又看了几遍,对我说,很好,不用改了。 那多:有没有原先想得好好的,写着写着就改主意了? 韩寒:那是有的。比方说到小说结尾的时候,我原先想好的一大段情节都被删去了,因为要是把那些都写上,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结尾,大概十六七万字也不一定行。就是现在,印成书也300多页了。那些删去的就当是为写续集做准备吧,我可能会写续集的。 那多:你以前那些可都没有写续集的念头。 韩寒:是的,但这回我动了这个念头。因为《长安乱》我写得比较愉快,比较开心。而且,顺着我现在的写下去,不用重新搭小说的框架。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是最怕的。 那多:你写这篇小说,运用最熟练的手段是什么? 韩寒:都熟。 那多:我的意思是,以我打比方。我写《那多三国事件簿》,写第一回桃园三结义的时候,大概只写了一万多字。后来每回越写越长,回过头来重写第一回,字数翻了一倍多。我开始知道什么地方可以发展,什么地方可以写一大堆有趣的废话。于是写到类似的地方,我就会很自然地用类似的方式手段去处理,去写。 韩寒:我明白了,我的手段是对话。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韩寒:既不长安也不乱(3) 那多:对话,你以前都不常用对话吗? 韩寒:我以前的小说里几乎都没对话的,那时候觉得写对话很浪费,你知道对话你一来我一往可以写好多,许多事情都可以通过对话来交待,要是用叙述的话,只一小段就可以交待清楚。大段的叙述写起来是很累的,这么吃力的事情我现在已经不想做了。 那多:所以当时不写对话的理由现在已经变成了写对话的理由。 韩寒:没错,刚开始写的时候,怎么都觉得字数不会够,于是对话就成了我的新手段。 那多:于是就有了许多废话。 韩寒:不能说那些对话就是废话,对中国的其他作家来说肯定不是废话,都是必须发生的对话,但在我看来都是废话。 那多:想问你一些伏笔的问题。 韩寒:没什么刻意经营的伏笔,有一些也是很随意的。 那多:在《萌芽》的连载上有一些,比如少林寺边那个让主角多次迷昏的洞是什么? 韩寒:那不算是大伏笔,那个洞其实很快就揭晓真相,是少林寺的千年大茅坑,许多年下来产生的沼气,进去就晕。我想说许多很神秘的事其实很简单。 那多:还有主角得到的那把剑,看起来很牛的样子,在后面起大用了吧。 韩寒:没,那把剑原先大家都以为很牛,可是后来主角得到了一把更牛的剑,相比之下原先那把就一点不算什么了。 那多:怎么听着都不怎么样,有没有潜伏得比较深的? 韩寒:没有,我的伏笔都埋伏得很浅。 那多:是不是埋得太深自己会忘记。 韩寒:……哈哈哈,竟然被你猜到。 那多:这有什么奇怪,我就是这样的。 韩寒:我想到一个伏笔,就克制不住要快点用掉,心里总是有个小手抓来抓去,于是很快就用掉了。要是很久不用,就忘记了。 那多:唉,都是一样的。 韩寒自述:只爱一点点 我出生未知,父母不详,却不知为何有一个师父。我从小受困,四面高墙,一样不知为何。 我懂事的时候命运安排我目睹武林中最浩大的一场比武。 当时江湖中有两个派系,便是少林和武当,少林的势力比武当强大一点,因为大家都觉得长头发很难打理。少林信仰佛教,抛去一切的表面或者深刻,年幼的我觉得它讲究的是“忍”字,派中高手和普通人的区别就是“忍”的度,高手的出手总是那么时机恰当,有的时候一样的事情在不同的时间做会有不同的效果。 师父写下:时,空,皆无法改变,而时空却可以改变。这很难理解。我的早期理解是一个逗号可以改变一切,师父说:不,你仔细看。 我说,上句和下句就有一个逗号之差别。 师父说,你只看到表面,你仔细看,差别不只一个逗号。 从日落到日出,我将手上捧的俩字看到快不认识了,师父将我叫入房中说:你看出差别了吗? 我说,我只看出个逗号的差别。 师父说,你已离答案很近,但是离答案越近,便越容易找不到答案。 我跪在地上请求师父参破。 师父说,看,其实是两个逗号。 当年写《三重门》的时候,期望每一句话都能让读者感到精彩。后来我发现这除了让人感觉不是小说以外,自己也很累,谈过恋爱的都知道。所以写《长安乱》的时候,我想,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有的时候也不错。 以上的这段,可能就是我想让读者“只爱一点点”的一部分。 这是相当有趣的一个段子,在我写小说之前脑子里就已经有了这个段子,我已经记不清是自己某一天想出来的,还是某一天在什么地方看到的。这个段子读上去还有些玄妙的味道,用在最前面十分合适。在《长安乱》里还有许多这样的段子,我想那么多段子凑在一本书里,只爱一点点还是办得到的吧。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韩寒:既不长安也不乱(4) 韩寒自述:借鉴真是个好手法 12岁秋天。 我和释空,和喜乐试图翻出院子。释空自己做了一个工具,我们管它叫掀瓦器,释空则叫它飞天钩。工具的原理是绳子带着一个钩子。释空觉得这是第一个由少年开发而成的暗器,而我们当时称这些有好手艺又能发明工具的人为做家,所以释空自封少年做家。但是飞天钩遭到了我和喜乐的嘲笑。我们觉得,所谓暗器,一定要暗,而飞天钩实在太大了,别在腰间不知真相的人一定以为此人是个杀猪的。而且,暗器的作用是杀人,不杀人至少也能伤人,而飞天钩其实就是用来翻墙的,再说,类似飞天钩的爬墙工具早在上一朝就有了,而且在侠客和贼之间极为流行,甚至引发房屋设计的革命,就是高墙的檐不再固定,而是用可以松动的瓦,这样类似的钩子就无法固定。所以我觉得释空很不能独创,喜乐说释空抄袭。 释空的辩解是,我没抄人家的,我虽然看过翻墙钩长什么样,而且也很喜欢,但是我这个钩子和那个不一样,就算形状差不多,但是你看,那有四个钩,我这只有三个,而且他那个绳子和钩子之间的结是死结,我那是蝴蝶结。最关键的是名字都叫得不一样,那叫翻墙钩,这叫飞天钩,那怎么能叫抄袭呢。 为此,我们还特地到师父面前让师父评判,师父看了一下,说,我听释然和喜乐说你自己发明了个东西,但又说你是抄袭的,我很担心,仔细看了看,我还特地买了一个前朝翻墙钩看了一下,我就放心了,这个顶多说是借鉴,不能说是抄袭。 …… 这样卖了大概一个礼拜,突然有一个96岁的老头儿在衙门击鼓,说飞天钩不是少林发明的,而是自己于前朝就实验成功,虽然没有量产,但是一直地下交易,甚至一度引发爬墙热,现在少林盗用,希望少林可以道歉赔偿以及给自己曾儿子释腿换一个好法号。 审官问:你说飞天钩是你发明,何以作证? 老头儿说:你还小,不知道那时候的历史,那时候的钩子在很多侠客里流行,你可以问前辈,不成看史书也可以。 审官问:那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老头说:草民以前是做家。 审官问:那你都做了些什么呢? 老头说:一辈子就做了这么一个钩子。但是后来墙檐屋顶都变了,我的钩子就没用了。 后来事情传到少林,少林基本都没去人,就把事情平了,事情的结果是衙门认为,因为少林的飞天钩卖了几百万个,但老头儿的前朝爬墙钩经过统计大概只卖了六千个,所以不构成侵权,虽然两者造型基本一样,但是因为名字不一样,所以判定为两个物种,老头儿目的是为了亲属更换法号,利欲熏心,判为诬告,而且因为前朝爬墙钩没有注册,所以定老头儿为抄袭,虽然两者名字不一样,但造型基本一样,构成抄袭无疑。而且少林量产钩子虽然卖钱,但是不是为了赢利,是为了修建寺庙,老头儿此举构成了亵渎神灵。但念老头儿年事已高,免去刑罚,城南广场示众半天即可。 以上这段运用了一些借鉴的手法,但决不是抄袭,也非影射什么。 有时候觉得现实中的所见所闻,有一些很好玩,就化到了小说中去,被借鉴的事情到我写完《长安乱》的时候还没一个定论,恐怕也很难有一个定论出来,自然更轮不到我来说谁是谁非,不过借鉴一下,让大家读来笑笑,也很妙。 所以借鉴真是个好手法。 韩寒自述:痛恨起名字 在各个店铺磨蹭一会儿,夕阳已经微红,快落在繁华的建筑背后。很多商铺早早关门,喜乐自己什么都没有买,说要勤俭节约。然后我们到处找价钱合适的客栈,喜乐觉得,如果有个栖身之地,那自然就不用找客栈,就能更勤俭节约。我说,客栈是一定要找的,除非你在每个城池都有栖身之地,但到那境地,还需要勤俭节约吗? 城中客栈分好几等,最上等的都不叫客栈,叫主楼,因为每晚上给的钱多,就反客为主了。全长安一共也就三处主楼,全国也就五处,每处有内务部大头亲自题的一个“好”字,意思自然是很好,专门给达官贵人居住,门口守卫森严,里面到处都是服侍的,并有庭院,小桥,流水,房间每间都长宽过两百尺,装饰精美,一晚需白银五十两。但老板普遍赚得没普通客栈老板多,只落得认识一些要人的便利。因为贵人大部分都有自己的贵邸,倘若外出谈事,自然是和另外一个贵人谈事,所以都居住在另外一个贵人的贵邸,只有达官才会住,但达官一般都是赊账或者记账,从不见现金流量,所以只好在主楼里设巨大娱乐场所,招全城最美的姑娘,才能看见现金,从中抽点,勉强度日。 二等的就多了,档次也不一,上题字“一般”,一切都一般,吃到的肉基本上不会是人肉,这点很重要,价钱就可能只有十分之一不到,普通人都住那儿。 三等就更多了,上无任何题字,黑店也很有可能,几十人一间,我觉得还不如睡树下踏实。 找了一个二等的,很快入睡,想着第二天要去取剑。 我写小说最最痛恨的就是起名字,包括书名、人名和其他所有需要名字的。我想一个名字要很久,有这么多工夫几千字都写了。所以一般来说,我能不起名字就不起,能绕过去就绕。 就像上面这段,发现了没有,我写了这么许多,绕到最后,终于把客栈的名字给绕过去了。其实大家对古代客栈的“品牌”已经很熟悉,什么“悦来”“龙门”“隆兴”之类的,要起这样的名字,又十分不甘心。 韩寒自述:我还挺实在 寺里虽然很清净,但是外面一直很热闹,每天都死人,寺门每天都有无数人撞,师父终日发愁,门是不开好还是开好。不开,人心尽失;开,同归于尽。原则上一定要做的事情超过原则上的度真是很麻烦,师父矛盾到一塌糊涂。 有天晚上,方丈把人全叫来,问,开还是不开? 我说:开! 师父说:你想趁乱出逃。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韩寒:既不长安也不乱(5) 我说:没这意思,民—民众受苦,我们少林…… 师父说:开也可以,先把这小子绑梅花桩上。 此时,门外又开始传来撞击声。 师父说:我主管此寺二十年,第一次感到如此心痛,外面肯定是迫不得已,才会以头撞门,我们再不开门,岂不和当今朝廷一样。 这时候,外面又是“砰”一声。 所有人都颤动了一下。头颅能撞出这么大的动静,真是需要莫大勇气。 有人问:师父,会不会是嵩山派人来报信啊,嵩山不正搞铁头神功吗? 师父说:不会,如果是高级弟子,肯定会走后门,我们后门一直开着。 这时候,门外又是更响的一声“砰”。 大家说,完了完了,这下疼啊。 刚说完,门外更大一声“砰”。 大家惊呼:死了死了。 师父和方丈表情严肃。 寂静沉默了很长时间。突然,传来了一声史上最响之“砰”。 大家脸色一下轻松:还没死。 方丈说:开寺门! 师父传下去说:寺门准备开放。所有少林弟子,手持木棍,防止混乱,务必维持秩序,分批放人,一次百人,那个用脑袋撞门的人务必放入,紧急医治,此虽猛将,但也是人才。我主持开寺门。 说完大家即刻排开,我和释空在殿上观看,外面人声鼎沸,师父面色凝重,缓缓打开寺门。 一瞬间,我看见不测事情的发生。同时,声音传来:上几次石头太小,一次比一次大也没用,索性用最大的砸! 而师父刚打开门正用慈祥的脸迎上。 我觉得我写得还是挺实在,人的心理就是这么奇怪,所以生活里也四处充满戏剧性。 头领说了一句,下面的人自然觉得是无比正确的,下面的人都觉得无比正确,头领自然觉得自己是无比正确的。于是所有人都觉得,事情就是那样的,至于事情是不是那样的,在很多时候反而并不重要。 韩寒自述:气势很重要 官兵明显多了,进城查得严了。我在郊外佩带刀具习惯了,进城忘了藏起来,直接就走进去了。我想,这应该就是师父说的王者之气了,守卫森严的长安,佩着一把足够长的剑,随便走走就能走进去了。正庆幸着,发现进城以后用沙袋围了一条路,又有一层检查。这回便没那么幸运,直接就给拿下了。 我拿出法号牌说:你们自己看看吧,想必你们也知道,少林前几天出事了,我是去朝廷商议的,你看,我不光不摘剑,还留着头发,带着姑娘,级别你们也应该想到。快让我进去,谁碍我事,拿谁是问。 官兵商量一下,就放我进去了。后面有几个跟着的,明显是江湖人士,看我拿着剑直接就进去了,马上掏出自己藏匿起来的各式宝剑,佩在身上。我想,所谓江湖人士为什么就那么想显示给一些百姓看自己是个江湖人士呢,并且一定要靠一段铁来显示呢?后来他们都判了五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气势很重要,就像读书的时候没带红领巾没带、校徽进校门,如果一脸猥琐准被当场拿下,这种时候气势就尤为重要。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不要盲目去学别人,如果要学的话,一定要学到位,要注意留其精华,去其糟粕。老话,老话。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何员外:没有预谋的写作(1) 没有预谋的写作 何员外,超人气网络怪才,1981年出生,上海理工大学2002届电厂热能工程本科毕业。2002年即将待业、走投无路之际在网上发表《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迅速蹿红,从此命运发生奇迹般的改变…… 绝望的大三学生出于无聊写下的文章在网上迅速蔓延,没有想到会被出版,没想到会卖了50多万册,没想到自己从此会走上写作的光辉坦途。何员外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对他来说并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为了记录大学的无聊生活。 引子 如果在3年前,有算命先生对我说,你将来将靠写作吃饭。那他一定会被我嘲笑业务不精的。 但我却确确实实地踏上了这条路…… 从我在论坛纯属无聊贴出我的第一篇文章开始,到接下来王慧媛师姐找我去撰写漫画脚本,到开始认认真真地在网上连载《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再到毕业后去一家动画公司做动画片编剧,直到后来当了自由职业者,陆续改编《毕业》成话剧,又为《都市男女》《长大成人》撰写剧本,再到《何乐不为》的出版,从无到有,从陌生到熟悉,一步步地踏上了这条路。 现在想想,每一步似乎都很偶然,却又都是直接让我走上这条路的必要条件。 每个人都会有很多梦想,我也不例外。 很小的时候我想当解放军,后来觉得打仗会死人,决定当科学家,后来发现科学家有很多很多方面的,犹豫了很久,才在填高考志愿的时候填了很多汽车方面的专业。进了大学,参加了很多社团,不断地尝试,不断地失败或者放弃,最后才选择了写作。 人生是充满奇迹的,我选择了一条自己从未想过的道路,仅仅是因为自己尝试了一下,以及不断出现的引路人…… 写作之前 我是个很懒的人,在念大学以前,写作文一直是我头痛的一件事情,除了老师布置的作文,我从来不会写自己的文字,即便是老师布置的作文我也总是偷懒能少写一点就少写一点。所以那时候我的作文一直得不了高分,但是因为我很少写错别字和病句,也不至于不及格。 所以有过的几个梦想都是跟写作毫无关系的。 因为喜欢汽车而报了上海理工的汽车专业,进去后却因学习成绩不好而只能改学电厂热能。 因在社团如鱼得水而想转去做管理人员,却因竞选失败让我彻底断绝了成为管理人员的念头。 之后又想过去做网络工程师,失败;想考法律硕士,亦失败。开始写作 有过这么多梦想,也曾为那么多梦想奋斗过、失望过,但这些都没让我彻底绝望过。而大三的暑假我却绝望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没有了目标,我实在不知道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为了弥补空虚,我在chinaren的校园论坛上申请了上海理工的板块,成了那里的版主,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我写了一些诸如《沪江大学展望》《越女剑》《******还是养蚊子》之类的搞笑短篇发在论坛上。在《卡通先锋》工作的师姐王慧媛看到了,就给我留言,问我愿不愿意写漫画脚本,我当然愿意。就这样,我写了几集漫画脚本,因为种种原因,那些脚本没能变成漫画,而我也随着师姐的辞职而放弃了脚本创作。 师姐离开上海前往北京的时候给我打了个电话,她说我之前写的东西都拿不出手,基本上都是不成文的,没有完整的情节。而后来我应聘亏友(化名)广告公司失败,连面试机会都不给我恰恰证实了她的看法。她给我的建议是,利用之前积累下来的写作经验,开始创作长篇的、有完整情节和主线的小说。 但我还是不知道要写什么,师姐就告诉我,从你身边最熟悉的人和事开始写起。 师姐的话给我指了条明路,虽然不清楚能够有什么结果,但我知道写一篇完整的小说总归是不错的。至于怎么写,我想了很久,都不敢动键盘,因为我只知道要写小说而不知道应该写一篇什么样的小说。写东西的人找不到工作2001年11月,几个高中同学在华东理工附近聚会,吃完晚饭他们一致决定要去网吧通宵,我寝室有adsl,整天都挂在网上了还让我去通宵?但少数只能服从多数,跟着去了。我坐在电脑前面实在无聊,既不会打游戏又不喜欢看《流星花园》,原来写小说的想法又出现了。无聊的时候人通常能够一下子静下来,心如明镜,思如泉涌,无聊的人决定写一段关于一个无聊的大学生的生活,以自己和同屋的丸子、海军,以及经常来我们寝室玩的山贼为原型开始动键盘了。 网吧没有word,就在ie的窗口写一段发表一段,题目刚开始也没定,就叫《我随便写写大家随便看看》。写的时候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篇小说,讲的就是约定好失恋的事情,觉得不错,就拿来做主线了。当时也没特别在意主线的问题,因为我想写的是大学里面的无聊生活,而不是要写感情生活。 回到学校,把《随便写写》整理了一下,整理成两集,因为从前写过漫画脚本的关系,用、来表示第一集第二集,并正式命名为《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说起来很不可思议,我当时并没有指望这篇东西会给我带来什么,也没有任何目的,仅仅是为了写一篇小说而去写小说。生活依旧没有目标,工作依旧没有着落,堕落着,无聊着。论坛上的网友对这篇小说的评价不错,所以我也从来没对自己的人生价值产生过怀疑。 光大会展中心开了个2002应届生招聘会,我去了,实在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就在我准备放弃回家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摊位,是大鱼(化名)软件的游戏公司,顿时眼前一亮,看了一下游戏企划这个职位,对照了一下要求,觉得自己每一条都符合,而游戏企划又是自己梦寐以求的职业。于是兴冲冲地投了简历。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直在等待回音,但是一直杳无音讯。过完了寒假,我找到了该公司的主页,发现他们还在招聘游戏企划,抱着非去不可的决心,我又陆陆续续地e-mail了好几封求职信过去,还把自己正在连载中的《毕》发过去,甚至还写了一个游戏的故事大纲。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五一假期里,我等到了他们的面试通知。 经过了精心准备,我去面试了。面试我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冷冷地提问我一个又一个尖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我始料未及的,而且似乎跟这份工作并无多大关系。她拿着我的简历,问我写过的漫画脚本有没有被画成漫画,我诚实地说还没有,她说那不算,就在简历上把我的那一项划掉了。然后又问我连载中的小说有没有出版,我说也没有,她就把那一项也划掉了。这样我简历上的经历几乎没有和该工作相关的了。希望的肥皂泡就这样破灭了,我也知道我不会再接到他们的电话。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我对自己究竟要不要放弃找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而感到矛盾。工作总是要找的,我在网上发了很多求职信,不管自己是否确实能做这些工作,也不管自己是否喜欢这些工作。但是一份工作都没回音。 www.xiaoshuotxt.comt xt ~小 说天,堂 何员外:没有预谋的写作(2) 毕竟转行不是那么容易的,直到毕业前夕,我还是没有工作,也没有再面试过。 心情却随着一个网站而稍微好转了,那就是猫扑的大杂烩()。有人问我是不是也上猫扑,因为在上面发现了我的文章。我跑去看了一下,吓了一大跳,别人转载了我的《毕》,回复居然有好几百,在众人的赞誉声中,我发现自己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我也开始上猫扑,用“何员外”的网名把自己新的vol贴上去,每次均能获得大量的喝彩,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这些对我的肯定是弥足珍贵的。确实,对于一个对自己产生怀疑的人来说,最需要的就是别人的肯定。现在看来,猫扑是一个要么把人捧上天,要么把人踩到地底下去的地方,很有幸我在那里的遭遇是前者。曾经有个mopper对我说,猫扑上只有两个帖子回复上千,其一是“最尴尬的事”,另一个就是员外你的《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我把那里当成了避难所,很感谢那时候广大mopper给了我信心。开始走向正式写作 做做毕业设计,吃吃散伙饭,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转眼间就到了6月份了。 某天正在网上鬼混的时候,有人加我的qq,说要把我的小说拍成电视剧。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就是我现在一个很好的朋友—唐浚。尽管到现在这部电视还只是一个设想,但我通过他认识了很多影视圈的朋友,像王俊寒、张予枫、宁财神等等。 毕业的手续都办完了,我也没有工作,所以也不能租房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无助”。学校让我们在6月底之前必须搬出去,我不知道能搬到哪儿去。这时候我接到了老姐打来的电话,问我有没有找好房子,我说没有,她就让我搬到她家去,她和姐夫新买的房子,刚装修好。这个电话无异于坐在马桶上发现没带手纸的时候,隔壁桶友递过来的一卷手纸。 25号那天,我终于又接了个面试通知,是一家台湾的动画公司的动画编剧,我去面试了。这次面试和往常的完全不同,一个漂亮的台湾小姐面试我的,没问我任何问题,给了我两集剧本,让我根据剧本悟出人物关系然后续写两集。给了我三天时间。我对他们的这种面试方法很赞赏,他们要看的是你是否能够适应这个职位而不是别的一些虚的东西。 回到学校,我没有动手写,因为我还要整理东西,搬出学校。25号除去面试,我整理了一天。26号再整理了一下,就把东西搬到了老姐家。东西很多,搬了整整一天。27号很累,睡到中午才起来,起来以后马上开始揣摩剧本—那时还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看到剧本长啥样子。一个下午加一个通宵,我终于写完了两集,28号昏昏沉沉地到公司交掉,就回老姐家睡觉了。睡觉的时候接到了电话,我被录用了,7月1日开始上班。 这样一来,我的住宿和工作都基本解决了,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回首在学校里的日子,真的很感慨,终于过去了! 很感激老姐和姐夫,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收容我住了很长时间;很感激那家台湾公司,虽然我做了一个礼拜就辞职了,但我很欣赏甚至感恩他们的用人之道。 关于我的经历,就说到这儿吧。 这之后发生的事情有机会再告诉大家。之所以写那么多,我是想让大家能得到一些启示、借鉴、反思—特别是在校的学生和正在找工作的毕业生。 回头来再谈谈我的小说,很多人都把我的《毕》当成搞笑作品去看的,很少有人会注意到我所要表达的一些思想。在听了王慧媛师姐的建议后,我开始酝酿自己的小说,同时刻意地去阅读一些别人的作品。其中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小非的《谋杀》和《西游往事》。我被这种非常简单朴实又妙趣横生的叙事方式所吸引。在“别人能写我也能写”的性格激励下,我的前6集风格确实很接近小非。写出来之后,我却开始对模仿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厌恶,我觉得我应该走一条自己的路线,而自己的路线就是自己的思想。从第7集开始,我就有意识地加进自己的思想,甚至刻意加一些同剧情无关的东西,比如说上外本科生的事情。至于这个思想是什么,说实话我对现在的很多大学生的生活有点反感,很多人都在混日子,没有目标,挥霍父母的钱,去电脑房通宵打游戏,平时不学习,考试的时候又作弊。看看每年四六级考试前夕各个bbs上那么多找枪手的帖子就知道了。而当找不到工作的时候,他们又开始抱怨,抱怨学校不好,抱怨专业不好。他们不懂得为自己的目标付出努力,其中一部分人甚至没有自己的目标,这是很可悲的。我希望我的这篇小说能够稍微起一点警示作用吧,不管是否有人看到了会对自己进行反思,但至少我这么做了。写作之后的日子《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出版了以后,接下来的路便走得顺了很多,先是把《毕业》改成了话剧,在上海十大高校进行了巡演; 再之后,《何乐不为》又出版了; 再之后,我便一直忙于写作了…… 闲下来想想,自己都会惊讶于自己的不小心……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 那多煮《三国》(1) 那多,《那多三国事件簿》开《萌芽》杂志连载小说之先河,于2002年在《萌芽》上连载一年,成为当年《萌芽》最热、议论最多的作品,也为此后韩寒、郭敬明的小说连载打下群众基础。2003年该系列陆续出版,目前出有4本,销量逾20万册。此后那多又陆续推出《那多灵异手记》和《星座爱情小说》两大书系,但迄今为止,给读者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多三国事件簿》及其中所展现的惊人想像力。 一段三国事,无数后人书。那多写三国,一不怕吹,二不怕骂,以他自己也想不通的写作方式,满纸荒唐言,为博众人笑。 我是一个闷骚型的男人,初相识,一本正经,好似城府很深,肚子里歪歪肠子不知有多少。其实我只是在发呆。等到熟了,就会有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语句从我的嘴里冒出来,然后大家就把我当成个会搞笑、神经超大条、毫无羞耻心的男人。 那时,我常写一些随笔,发在上海的各种报纸上,也常常散发到外地去,做一稿多投的无本买卖,可是自己觉得没什么前途。也已经写了两部幻想的长篇小说,用另外一个名字放到网上去,有许多人喜欢,可是自己却越来越觉得是愚蠢之极的滥文。 今何在的《悟空传》在那时刚出来,那是非常好的小说,于是理所当然地出现了一大批不知所谓的大话小说跟风,忽然有一天夜里,一位我颇信任的朋友对我说:你有写大话的天分,你一天到晚嘴里说的就是这个。 我想得很实际,我彼时是一个完全没有名气的写作者,写了东西要博人眼球,凭什么?树大好招风,四大名著里,我《三国》最熟,于是就举了这一面大旗出来。 但我却并不想写“大话三国”,虽然那时“大话”正红,铺天盖地而来,但盛极必衰,我已经烦得很,所以等我的书写出来,大家也必定更烦了。要想生命力长久一些,就要加上其他的,属于我自己的佐料。 首先,我不能改变三国的历史。改变就不好玩了,无节制的胡乱想像,很快会丧失吸引力,而我自信在三国历史的大框架下,我的想像力依然可以自由驰骋。 其次,我要赋于这段历史和其间的人物以新东西。自小以来,我就对三国非常熟,这种熟悉更多的是来自游戏而不是《三国演义》或《三国志》,当然还有央视的《诸葛亮》和《三国演义》。日本koei的《三国志》系列,和台湾智冠的《三国演义》系列,那么多代游戏玩下来,三国的人物已经在脑中活跃得很,他们已经活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有别于《三国志》或《三国演义》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刘备并非那样的仁慈,曹操并非那样的不堪,孙权也有自己的舞台,许多人走下神坛。对我来说,那更真实。我要让这个“更真实”的世界以荒诞的装饰,让更多人看见。 最后,是笑。虽然把笑放到最后,其实却是我最为看重的元素,其实乱七八糟一大堆,读者有没有看见想到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我要令读者发笑。这个社会很无趣,我要让我的书变得有趣。笑过就忘没什么不好,我完全不期望这样的小说可以流传多少年,只要读者笑过、爽过,就好。相信许多人终究会认同这一点。 于是,一台电脑,一杯茶,一本《三国演义》,一本《三国志》,时而出现的薯片或其他零食,《那多三国事件簿》(以下简称《三国》)就这样上路了。 真正开始写的时候,我愕然发现以前所有写小说的经验竟然统统用不上,我没有办法进行预先的构思。以往,在写小说之前,大概的轮廓已经在脑海中,具体写某一章节,也会预先想好大致的情节,之后写起来就会比较顺利。事实上,我的另一个系列《那多手记》就把这种操作方式运用到了极致,在写之前先出一个一万多字的大纲,如同写电视剧一般,最后照着大纲按部就班,颇为轻松。 但是《三国》不行,当我利用各种各样空闲的时间去构想时,比如滚在沙发上冥想的时候,在车上的时候,洗头发的时候,剪头发的时候……诸如此类,我会奇迹般地睡着。而一些不可能睡着的时刻,比如走在路上,则会被花花绿绿的世界所吸引,东看西看,然后很快到达目的地。看上去十分玄奇,其实很简单,因为脑袋会变成一团糨糊,脑袋变浆糊的时候,当然很容易睡着,也很容易被其他东西吸引住。 我努力过无数次,最后终于放弃,《三国》自己选择了一出诞生方式,我只有在打开电脑,看着word文档的时候,才会拥有光怪陆离的灵感。当我把电脑关闭,一切又烟消云散。 “桃园三结义”是一个起点,其实在我写之前,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章最后竟然可以独立成一本书。最初是想几章合成一本,结果写到第二章“曹操登场”的时候,忽然发现这一章要比第一章长许多,写到第三章“天下英雄会汜水”,又比第二章长出一大截。这时在《萌芽》杂志上的连载告一段落,开始考虑出版,考虑插图。第三章的篇幅足可独立成一本书,而第一第二章则不行,所以只好回过头来再补充第一第二章。第一章补得最多。由此可见,写到后来,我的化历史为废话的功力长进很多,实在是汗颜。 说到插图的点子,是写小说时忽然之间想到的。人的大脑不是精密的机器,在认真想一件事的时候,也会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念头冒出来,逻辑性强的人冒出的杂念少一点,像我这样就东跳一个西跳一个。有时候,这种念头十分有趣,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种念头写到小说中去。我不是写意识流,就算情节人物离奇荒诞,小说还是有自己的主线,我也只能按照这条主线一步步写下去,不可能写着写着忽然跳空去写别的。但那些念头放弃也很可惜,我希望读者能发笑,而一些突如其来的闪念,通常是很八卦,与常人的逻辑背道而驰。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终于找出了用插图来表现我的那些“杂念”。于是这些插图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意义,成为了我小说的一部分。皮影加水墨的插图风格也杀死我许多脑细胞,原先的想法是要两层,就像动画一样,可以给读者不一样的感觉。水墨是早就想好的,但就是想不出另外一种,请的绘图作者张方圆来回画了几次,都找不到我要的感觉,没办法只好跑到张方圆的家里,看着他画。结果他找了一堆书给我看,让我挑,我一眼就看中了皮影。那是非常直接的,刚一照面,就眼睛一亮,一种“对了”的感觉。后来事实证明,这种皮影风格很成功,一些大陆以外的出版商看中这本书,就是因为皮影。转回头说《桃园三结义》。刘备这个形象,很明显是受到了《大话西游》里唐僧的影响,唧唧歪歪婆婆妈妈。这和人们熟知的刘备形象有相似之处。我从刘备卖草鞋写起,在卖草鞋这一个点上往下挖得很深,发挥到了极致。后来这成了我写《三国》的一个习惯,抓住一个点发展出一大堆,比如“行镖哲学”“骂阵”等等,通常是挖一个很爽的深洞再探出头来继续主线,有时,挖着挖着却发现可以和主线连起来,自然而然成为了主线情节。而这样的事情,只有在一边写一边想时冒出的灵感才有可能做到,事先再如何设想,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写作时不断的灵感,或者说冒出来的念头使小说跳跃着进行下去。如果电脑忽然断电,重新写的话,或许就不是原先的样子,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举一些例子,大家可以对这样的随性写作有一定的了解。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那多煮《三国》(2) 以下是《桃园三结义》最开始的一部分: 涿县,是幽州的一个小镇。而这个小镇,此时却大大的有名,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姓刘名备字玄德,二十来岁,长得白乎乎粉嫩嫩,一双耳朵尤其特别,耳垂大而厚,就好似将滴未滴的黄鼻涕,挂在耳廓之下,晃来荡去。据说这副软且可塑性极佳的耳垂还有一功用,可以当作耳塞,拉上来往耳孔里一填,顿时隔绝一切声响,可使刘备在三分钟之内酣然睡去。 只是这样一副耳垂长在刘备身上极之浪费。每天正午到傍晚夕阳西下,在县城东城门进出的人,无不期望有这样一副耳塞,可以隔绝刘备那令人发指的叫卖声。 这个年代,商业为士人所轻视,然而在乡野之间,大家都是一样的艰苦求生,所以不论干什么行业,同是百姓,没什么看得起看不起的。尤其现在的天下局势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明,汉室的江山,远没有从前固若金汤。这样的情形下,一方面老百姓的生存较之从前更困难了些,另一方面,行商之人,其获利有时也会相当丰厚。所以近几十年来,商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以至于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发展出了自己的行会,一来互通消息,二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商人的利益甚至安全。 刘备是个卖草鞋的,这种生意,多是自产自销,所以并不太需要互通消息,由于不必到处走动,本人的安全基本取决于居城的安全,但很多地方依然有卖鞋行会,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凑在一起交流交流缝缝补补的经验,也是好的,大一点的州郡规模的卖鞋行会,甚至分成草鞋派、布鞋派和棉鞋派,派系之间各执一词,认为自己的鞋种天下第一,符合潮流,符合政治形势,某某要员就穿着自己同种的鞋子,以求其他鞋种顺应历史,不要逆潮流而动,赶紧趁早退出历史舞台。于是派系之间互相叫骂,打架斗殴等情况时有发生,好不热闹。 在描写刘备的外形时,其著名的大耳朵当然是要着重突出的,所以我就想到,一个人的耳朵如果可以卷上来把自己的耳孔塞住,一定颇为壮观,想到这里,顺手就写了上去。可是接下来马上发现,这个设定对刘备本身并没有什么用处,要描写他口罗嗦的话,想要耳塞的一定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于是顺手就把这个设定弃之不用,改写其他的东西。行会那一段,是受到了现实中办公室里也随处可见的党派纷争的启发,再加以夸大。汉时当然是没有什么行会组织的。而写到派系委员之间互相叫骂斗殴,则是想起了台湾早年民进党和国民党在议会中的大打出手,传为笑谈,于是就写了进来。至于因为鞋子的分别而盖上政治的大帽子,当然是由文革而来的灵感。 不久之后我又把耳塞这个概念重新发扬光大。 后来刘备终于发现,大家好像对他的叫卖声不是非常习惯,本着亲民爱民,救民于水火之中、危难之间的高尚想法,于卖草鞋的同时,兼卖一种耳塞,顿时抢购者如潮。 可是后来大家发现这玩意戴上了就是打雷也听不见,可刘备的声音却阻挡不住,大家不知道这是高深的内功,去问刘备。刘备小嘴一撇:这是我卖的东西,早就给我养家了,怎么会听你们的话……这是给你们用在正道的,不要妄图搞歪门邪道钻空子。过了不久大家又发现了一个事实,刘备的草鞋叫卖催魂魔音只是刘备卖草鞋的一种手段,但绝不是惟一的手段,就算是碰到了身有残障、双耳失聪的人士,刘备凭着其鬼魅般的身法,丰富的面部表情和夸张的手势,同样可以达到目的,单单戴一副耳塞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的。 刘备也知道自己的营销手段不太光明正大,所以又搞出一种月票,买了月票的人就可以一个月不买刘氏草鞋,安然进出涿县东门,第二天要进出涿县的人只要拥有了月票,晚上从此可以安安心心睡觉了。月票一出,销量如潮,使刘备日进斗金。过了两个月,刘备不卖月票了,改卖年卡。刘备说:时代在前进,月票也要改革。又过了一个月,刘备一天睡醒,忽然得了失忆症,把月票年卡这当子事全都忘了,一概不认。后来别人把他从前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希望他的失忆症可以尽早恢复,可是刘备说了:时代在前进,月票年卡什么的都要改革,旧体制终将被时代所唾弃,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而且改革是要经历阵痛的,我知道你们现在痛得紧,痛着痛着就习惯了。写卖耳塞,为了突出刘备奸商的形象,这耳塞有用就有鬼了。可是写到耳塞没用就收手,略有些心有不甘,于是忽然之间月票的概念就冒了出来。可是卖了月票以后怎么办?一直用月票,不合刘备的性格,于是我就用了个很野蛮的方式来了结。所谓朝令夕改,现实中,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小地方,也不是看不见。 还有这一段: “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咦,这位先生,你印堂发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灾,什么,没有?告诉你,昨天有3只蚊子盯了你18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后有大难,方法很简单,我的草鞋经过高僧法力加持,只卖二十个铜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个来了吧,干什么都不爽吧?这下你有福了,买了我的草鞋,垫在那个下面,可以防止侧漏,怎么运动都不怕……那位老伯,别跑啊,什么昨天刚买了三打,老客户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这辈子穿不完,还有儿子孙子,还有我可以帮你穿嘛……” 其中防蚊和卫生棉这两个点子,是写着写着忽然冒出来的灵感。可是我觉得叫卖词一定要凑成三段才行,想了半天才想出最后一段叫卖词,所以最后一段和前两段,特别是中间那段比,差距就很明显了。 综上,刘备其实是一个强买强卖的家伙,他处于强势位置,弱势的寻常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只好被他欺压。可是考虑到一直这样写不行,必须要给刘备一个挑战,这就有了张角的黄巾军与刘备遭遇这一出。 在写《萌芽》版的时候,这出戏只有以下这些内容: 由于没有目击者,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黄巾军打西门出来的时候,人人脚穿一双刘备牌草鞋,背上更是背着一堆。从张角而下全军的脸色就和头上戴的黄巾一般黄。 因为当时我也十分困扰。对于《三国》里的夸张,我有自己的尺度,无限地夸大角色的能力会让小说很快丧失魅力,而以刘备的能力,要让张角的一支部队全都买他的草鞋,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在第一次写作时就耍了个花枪绕了过去,当时在《萌芽》杂志上看连载的读者读到的就是这个版本。 可是后来要把第一章扩容,不得以,只好硬着头皮挑战这不可能的任务。 强卖显然是行不通了,刘备不可能打得过一整队的黄巾军,所以就剩下了使诈这一条路走。我常常是先写一段情形,然后再硬逼着自己把前面扯下的话圆了。我记得写到这里的时候,顺手就把刘备写成一个独自一人在城门口独对张角的黄巾军,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思。然后我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刘备不是神人,把他一个人丢在这种地方,怎么让他不被张角一照面就干掉? 震住张角?张角可不是唬大的。看来只好拉关系。这个时候,科学怪人南华老仙的形象忽然就在脑袋里跳了出来,这个意念一出现,接下去就一路顺畅地写了下去。 而刺杀刘备的那一段,也是后来补充的。我创造了一个荒诞的三国世界,那样的世界也会有他的规则,而我也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则。即便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我也没有办法想像会有百姓可以任由刘备这样横行霸道,而不会“恶向胆边生”。所以请杀手杀刘备,变成了必须要加上去的情节。等到这个情节结束,刘备的出场似乎也无可再写,于是就准备收手。不过,我既然把刘备设定为一个胸怀大志的枭雄,那就必须为他卖了那么多年草鞋进行一个解释。这同样也是游戏规则的需要。这个解释几乎立刻就跳了出来:社会实践嘛。 刘备此人的初步塑造,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我觉得他还是符合新一代青春小说阅读取向中主角的形象,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形象,虽然和《三国演义》里的大异其趣,却和我心里的刘备暗合。后来在查阅《三国志》的时候,竟然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和我的推测十分相似,很是得意了一把。陈寿说,刘备年轻的时候声色犬马华服全都很喜欢,还结交豪侠及商人,喜怒不形于色,端是个狠角色。这才是刘备啊,否则怎么能成一方诸侯、驱鹿中原数十年,靠哭吗,骗鬼去吧。 关羽这一章,坦白说是第一本的四章中最弱的。那个时候已经想到了青龙偃月刀的设定,还是比较有趣的,但这样的设定没办法一开始就用出来,关羽初出场时,可是没有刀的。写到这个时候,我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想法,就是书里出场的每一个主要角色,都要有自己的特点,刘备的特点是口罗嗦,轻功超好,后来又加了唱歌巨难听还偏喜欢唱。关羽是什么特点呢? 关羽太著名了,武圣之名流传千古,那这个特点就要和“武圣”有很大区别,于是就想到了用计。武圣单挑还要走歪门斜道,这和别人想像中的关羽差距就大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那多煮《三国》(3) 其实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书写到后来关羽一定是不太出挑的一个,毕竟就算在刘备的阵营里,说到耍诈使计,一定会有人超过关羽,那就是诸葛亮。就算是在刘关张三兄弟中,也是张飞的特技最为突出,自然张飞的形象也就更鲜亮,这点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同。但写也写成这样了,没法子改。 陪衬关羽的大镖头马英的角色,来自于我从小听书的疑惑。小时候听《明英烈》或《隋唐演义》,里面总有身材短小,使地趟刀着地滚去砍人脚马脚的配角。我就一直想,要是地上不巧有铁钉,这样的打法岂不大大糟糕。于是就让关羽继承我的毒计,让在地上滚的胖子马英狠狠吃了番苦头。 写张飞的时候,我的想法一如既往,要颠覆张飞的传统形象。张飞的传统形象是豹眼短须,粗鲁不堪。那好办,我就让张飞变成一个天才儿童。可是如果放任天才儿童不管,让他慢慢成长为天才美少年,那就违反了我的游戏规则,所以我只好想法子摧残这朵幼苗。 怎么摧残法?还有让他变成猴娃更惨的方法吗?有听过猴娃还能知书达礼的吗?没有吧?那好,张飞就成了猴娃。此外,我还给张飞创造了一个别名“小飞飞”,这下子他卡哇伊的可爱形象算是逃不掉了。 自始至终,我一直在不断地颠覆,我让猿猴有人的行为模式,为了爱情抛弃一切,我也让张飞师傅摘星居士的形象从一个世外高人跌落到在妓院中精尽人亡的老色鬼。我想我会将颠覆进行到底。 而张飞的神屁功,是经由这样的推导产生的:张飞成了没人管的小野人,碰到了野兽怎么办—没人保护他,只好自己保护自己—从打不过到打得过,从打得过到所有野兽见到他都怕—只野兽见他怕,要是所有的野兽联合起来呢—为了不违反游戏规则,年纪还小的张飞只有逃—要是逃得掉,未免太无趣,那就让他逃不掉,陷入包围圈—打又打不过,又被那么多野兽包围,如果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死定了—张飞不能死,所以一定要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张飞神屁诞生了。 好,张飞的形象到此为止基本塑造完毕。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就像刘备是卖草鞋的,关羽出现时是卖红枣的,张飞必须有个卖肉的身份。可是放屁的张飞怎么和卖肉的结合起来呢,这时我想起了腊肉,那种看起来很脏,吃起来却味道绝佳的美食。如果张飞的屁力道真有那么劲,那被他熏死的动物身上一定会有异味,有异味就一定很难吃吗?臭豆腐不是很好吃吗?所以张飞神屁熏过的肉也应该是好吃的,这这样他才能有一个卖肉的身份。 接下来就是刘关张三大怪人大会师了。我安排了关羽骗走张飞一车肉,再由刘备把肉追回,于是三人结义的桥就搭好了。可是,由于我对关羽这个角色实在是没有太多感觉,要为关羽想一个完美的骗人计谋,有些吃力,花招就又出现了:由于张飞太笨,所以关羽的完美计谋,只使出一半,张飞就上当了,后面一半连用出来的机会都没有。这样一来,读者只会以为张飞笨,孰不知其实是我笨耶。 不过这一招,肯定不是我一个人在用,自从我用了这一招以后,看过许多小说,发现耍这一招的大有人在,搞得神神秘秘,其实是作者不高兴费精神,耍的花枪而已。 刘备见张飞时,是在一个茶馆,刘备再次出场,由于他威名赫赫,旁人不能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就有了以下这一段: 真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自打刘备一出现,这茶馆里每个人都面如土色,开始用各种方式悄悄滑脚。有的装作钱包掉到地下,人钻到桌子底下,像泥鳅一样在地上扭出茶馆;有的好似忽然鬼上身,又或者处于梦游期间,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平伸,关节僵硬地向外走;有的把眼睛闭起来,一边念“看不见,看不见”摸出茶馆;有的直接大喊“憋不住了要出来了大家让一让”用手死捂着屁股嘴中不时发出“噗噗”声姿态怪异地逃出茶馆。一时间平时绝难一见的情形同时发生,大家各自拿出了表演天分,施展必杀逃命绝学。本来每种绝学单一地出现,由于演出卖力,创意新颖,倒也颇具真实性,但大量绝学同时上眼,顿时就只剩下了可看性。好在刘备已经收山,并不加以为难,任他们一一离去。 那老板已经吓得只懂傻笑,这是他的店,当然不能像顾客一样说溜就溜,可是要是不溜的话,没准连这个店都要一起赔了进去,内心正在挣扎的时候,转眼间顾客已经全都跑没影了。看着空空荡荡的茶馆,老板终于下定决心,也使出了自己的绝技。 只见老板破口大骂:“白吃白喝的王八蛋,没付钱就想溜,找死啊,以为老子是吃素的,看老子逮住你们剥皮抽筋!”一边骂一边卷起袖子往茶馆外冲。 有时候,我写了好几千字,其实只用到一个灵感,甚至一个灵感都不用,纯粹是走过场的戏,写来十分轻松,而有的时候,几百个字却要想很久,几个灵感集中爆发,通常会有不错的效果,上面这段就是后者,属于第一册中的笑点之一。写的时候,自己也好笑得很。我总是觉得,要是自己也忍不住大笑,那么读者中能不笑的总也是少数。 有时候觉得理所当然的事,真正写到时,却有了麻烦。就像刘张碰头之后,接下去的戏该是刘备进山去找关羽,这时后面的情节已经大约出现在我脑中了,正准备一路写下去,谁知就碰到了问题。 在rpg游戏中,不管什么山,进去就那么一条路,什么关键角色,总是在这条路上等着你,好找得很,但刘备这一进山,却到哪里去找关羽。我可以慌,刘备可不能慌,他一定得大摇大摆,镇定自若,而且绝对不能去找关羽,试想要是刘备满山遍野去找关羽,哪里还有做大哥的风范? 所以,刘备的第三项特技:沉鱼落雁杀狮毙虎的恐怖歌声,就此出笼。关羽再牛,也得被这难听的歌声给逼出来。卧榻旁岂容他人酣睡,更不用说是唱歌了。 关羽既然喜欢动脑子,那刘备就得在这方面降住他才行。五子棋决胜负,是因为我有时也下五子棋,而且不管三七二十一对敌人一阵狂堵,搞得对手十分郁闷,十足的无赖手段。刘备也是无赖,让他学学我的手段吧。当然,最后免不了要正经八百地邀请关羽加入逐鹿天下,老实说我觉得这种情节比较恶心,太正统了不合适这套书,只好偶然为之。 头脑简单的张飞就好处理多了,那喜欢吃肉,虚构一个美食“神鹿”,就足以让他乖乖上勾。 到这里《桃园三结义》就算是完结,最重要的是,我也不想再多写下去,急着开始下一出。 写三国的时候,我手里总是有《三国演义》对照着,《桃园三结义》写完以后,我发现这本书在《三国演义》里没几页的内容,在心里略略算了算,要等到诸葛亮出现,还得不知多少本,赤壁大战要打起来,更不知猴年马月。 感叹归感叹,还是只好按部就班,一路慢慢写下去。说不定刚写到官渡大战,读者就已经厌烦,这套书就此夭折,诸葛亮再也无法大显身手也不一定。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 堂 张悦然:《十爱》一爱 ◆张悦然vs.七月人 张悦然,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14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先后在《萌芽》《芙蓉》《特区文学》《青年思想家》等报刊上发表许多小说和散文。2002年被萌芽网站评为“最富才情的女作家”、“最受欢迎女作家”。2003年8月在新加坡获得第五届“新加坡最高文学奖”第二名。2004年《樱桃之远》销量高达30万册,其近日出版的最新作《十爱》也至10万册。是80后作家中“销量”与“档次”兼备者。 七月人,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曾任萌芽杂志社《惊奇》刊中刊主力编辑,2002年创办青年文学论坛黑锅社区,现从事图书编辑和文艺评论。 张悦然认为《十爱》既是繁多纷呈的爱,也可以归结为一种爱。对于《十爱》中的小说,张悦然表示出对其中某些情结的迷恋,同时她对小说的认识也让人们了解到她对于小说的认真态度。 七月人:你在最近推出了自己的最新短篇集《十爱》,在这本书出来之前,我已经陆陆续续看过其中的一些小说,相信你的很多其他的朋友也对这些小说提出过自己的看法,那么你自己对你的小说是怎么看的呢? 张悦然: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说一下关于阅读的问题,我喜欢阅读国内作家的作品多一些。我觉得看国内作家的作品和看国外作家的不同,看他们的作品能够让人了解更多的生活。你不能过很多人的生活,但是你的小说中却需要很多不同的生活。从中国作家的作品中你可以得到很多的体会。退一步说,你把这种东西当作地理或者风土人情来学习也是非常值得的。我以前可能对实验的东西比较感兴趣,但是现在可能更想去了解一些事实的本相。中国作家对我来说格外重要,正是重要在事实层面。比如铁凝的《大浴女》,里面讲的是一个文革的故事。它带给我一种人物形象,是一种很亲切的东西,比如名字,你知道我在msn上名字叫张小跳,这是因为尹小跳这个名字给我很深的印象。再比如里面写姐妹之间的感情,两个人好过亲密过,但是后来就变得很隔膜,互相嘲讽,互相伤害。在我的《昼若夜房间》里也有这样的一个故事。但是故事的背景不同,很多事情也会不同,不过我始终认为感情是一种很重要的东西,是作品的一部分。 很多“80后”的人他们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自传性质的,而我更多是从虚构出发。我的一个朋友说我不是一个会贴着地面走路的人,写着写着文字就会飞离现实本身。当然想像的东西太多,有时候会影响连贯性,这是一个问题。叙述的连贯,叙述的缜密是非常重要的 七月人:谈到叙述,我想提一下对话的问题,在你以前的小说里,对话始终处于一种被虚化的状态,但是在这次的几部小说里似乎有意识地加强了对话的成分,实际上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张悦然:我在这些短篇中所作的最大的努力就是在于对话。我以前很不喜欢写对话,也很怕写对话。那时我觉得我追求的是一种比较优雅的气氛,就没有办法写一个市井地痞的对话,这是我当时的状态。现在想起来是一种挺幼稚的想法。小说的对话应该是非常自如的。我有时候还是不能做到人物对话和他的身份一致。我意识到这个问题。虽然说非常完美地把对话写好是一件难度很高的工作,但是我想自己能够做到避免那种一眼即见的错误。 七月人:对话的确是不容易处理好的,即使是很多伟大的作家有时候也会在这上面有瑕疵。比如托尔斯泰就曾经批评说莎士比亚笔下的所有人物,无论是车夫还是国王,说话都用一个腔调。现在我想提另一个问题,也是我以前说过的,你的小说中人物的性格似乎总是比较的极端,我认为这削弱了小说的真实感。 张悦然:关于人物性格极端化的问题我想了很多。这的确很可能成为一个缺点,但是我又觉得也许这不是会让整个小说必然失败的缺点。在对于性格的刻画上,一种处理的方式是让它特别真实,而另一种则可能非常极端,比如说《悲惨世界》,但是也没有影响这个小说的魅力。我觉得我的人物性格比较极端是因为我觉得这样会导致一种震撼力,我是指大喜大悲的那种震撼,不是那种内心的微妙的震撼。有的时候你在写一个内心非常丰富的人的时候会觉得非常胆怯。可能一个小说你需要想很多年,对于整个故事非常熟悉,了然于胸的那种,但是可能不适合发现一个闪光点然后非常自然的写下去的那种小说。我觉得前者肯定难度要更高,但是后者也非常有意思。 七月人:“发现一个闪光点,然后非常自然的写下去”这是否可以理解为你写大部分小说时的动机和状态? 张悦然:可以这么说,当我写小说的时候,我写着写着就会觉得人物飞起来了。我非常喜欢这种从主动到被动的状态,比如你本来写两个人很相爱,但是后来你发现这两个人根本不可能这么相爱,这个时候你就只能服从故事的需要。我写小说刚开始可能都会没有想过结尾,但是到中段的时候结尾就出来了。 我偏好于一定要讲故事,而不太喜欢那种非常炫技的东西。《吉诺的跳马》是我觉得写得比较顺利的,好的故事让你觉得写下去是非常轻松的事情。而有的时候我的小说又不是由情节而是由情绪推动的。比如小白骨精的故事,其实它的内核和《海的女儿》实质上是一样的,而《葵花》可能更加典型。但是它们特殊的背景和环境就会让它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宿水城的鬼事》来源于我从《山海经》上看来的一个故事,有一种类似续写和扩写的意思。你会发现以前的一些短促的故事有很多的闪光点,那种突然戳你一下的感觉。 《小染》源自一种色彩对我的启发,那是我以前看到的一个mtv,有一个女孩儿手上有血,想要往嘴上抹,但是吸引我的不是这个动作,而是色彩。 七月人:那么那篇《右手能干的事情有很多》呢?你凭借它获得了《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奖的二等奖。 张悦然:我的《右手能干的事情有很多》这个小说里包含了某种情结。在我看来,一个人都会有着或清楚或隐约的情结。严重的恋父恋母情结,迷恋一座城市,迷恋一个物件,迷恋一种情绪,在我看来都是情结的一种。情结是迷人的东西,是因为当一个人陷入完全沉溺并且不断追逐的状态的时候,总是会表现出一种义无反顾的样子,力量的巨大是惊人的。情结本身对我来说有一个好处是可以很顺利地让一个故事从开头写到结尾。我的《红鞋》里也包含了一种情结—我心目中的红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要把它写出来。其实情结在心理学上是一种病态,病态我觉得就是“过”,是一种追求极致的极端的状态。 我想大概由于一件发生在我童年的不便尽述的事,我从此就有这样一种右手的情结。当然,我不像小说中的男主人公李渔,我对右手是抱着一种欣赏的态度,不远不近,还是十分理智的。但是写在小说里,我就更偏爱一种“过”的状态了。偏执的、疯狂的、奔着一个方向就一头冲过去,那是多么奇妙的事。所以我给了主人公李渔一个契机,让他在童年里就和右手的情结纠缠上,然后从此他的生活都将紧紧围绕着他的这个情结展开。当然这也体现了我的另外一个格外关心的话题,就是童年对人一生的影响,在古今中外的很多小说里,作者都表达了这样的影响,我记得许多次地读到类似“那件事把他的一生都改变了”这样的话。这是一句非常伤感的话,非常伤感,那种无法挣脱的宿命感令人绝望和无奈。于是我也在我的小说里表现了对这个话题的关注。有所不同的是,也许由于我还十分年轻,这种童年对于一生的影响,我还不能十分透彻地看清它的全貌,所以这更像是一种探讨,对于这个问题,我有我20岁的观点。它以后一定还会变,但是好在我已经有了这篇小说来记录我这个时候的看法,使我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总可以拿出来温习。 此外我的小说里常常出现轮回的概念。的确如此,我相信它的存在。这种轮回可能不是确切的报应或者报答,很多时候,我更愿意把它解释成一种不确定的响应,就像你对着一面高大的墙喊了一声,可是回音具体从墙的哪个部位发出,你是无从知道的,它精确地又是在哪个时间抵达,我们也无法得知。可是我们谁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回声存在,不是吗?这就是我对轮回的理解。有时候我觉得它奥妙无比,而有时候我又觉得它其实就像一种寻常的自然现象一样简单,理所应当。 七月人:又谈到这种追求极致的极端状态,我注意到,你的小说里,差不多每个角色都会或多或少地有一些这方面的因素。你会不会觉得有一种重复的成分在里面? 张悦然:我对某些实物,某些情绪会有某种偏爱,这会让我经常感到以前写的东西不够深。但是你知道,有时候一个小说你写完了就很难推翻它,这个时候就只能选择重新写一个。举个例子来说吧,在《吉诺的跳马》里,我会觉得表现吉诺是非常重要的。你可以看到我的开头有很多的描写,花了很大力气—我觉得这个特别重要,特别值得去写。 再比如说,《十爱》里有很多老男人和小女孩之间的故事,这样的故事虽然主题是一样的,但是也会有很多的变化,我们知道的就有《洛丽塔》,包括《耻》里面也有这样的故事因素。我要写一个女孩对一个老男人的感情,那种始终无法控制的感觉,我想把它写得足够深刻—不管是足够好还是足够坏—第一次我觉得写得不够深刻的话我就会写第二个,这其中可以由许多微妙的不同。很多人会担心重复,我觉得不应该担心重复。一个内核,如果故事发生的环境不同了,故事也会变得不同。 七月人:你关于故事的观点令人感到非常有趣,很多时候人们会有“好故事都被讲完了”的沮丧。我觉得现在的很多小说更像是一堆桥段的组合而不是故事。小说的本质是虚构,这样的状况是否意味着人们想像力的衰落? 张悦然:虚构让小说不同,你光强调故事要新颖就会是一个恶性循环,就会越来越离奇,脱离了人类原先的情感。说到感情,我觉得所有的情感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东西,你能够把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写好了,其他东西并不重要,但是你非要把它写成三四五角的,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人喜欢新奇的好玩的东西,但是过分地追求新奇只会让故事走向越来越离奇。文学就像是你走在一条道路之上,你关心的是道路两边的景色,能够带给你好的情绪。而现在则像是在走一个迷宫。前者她可能会在乎旁边的小花,但是后者不会注意到那些。 七月人:根据你刚才的说法,是否可以这么认为,你的《十爱》其实可以看成就是一种爱,是所有10个故事的内核? 张悦然:当初在写《十爱》的名字的时候并没有想这样的问题,不过现在想起来还是有很多繁多纷呈的爱的,比如姐姐对妹妹的控制欲非常强的爱,还有父亲对于女儿的控制欲非常强的爱。但是话又说回来,繁多纷呈是一种外界的观点,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分是因为可能会比较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就好比我写《昼若夜房间》,我写姐姐对妹妹的爱,那么我可能就不会提到性,但是内核是不变的。事实上我原先写《昼若夜房间》的时候是想写一种同性恋者间的很平等的一种爱,后来可能因为出版社认为我的读者还比较年轻,这样的题材相对来说不太合适。我还是比较心甘情愿地改掉,因为我觉得爱是没有种类的分别的,这牵涉到我的另外一个观点:爱是可以转化的。 我们说每个人都有爱情、亲情、友情三情鼎立,很多时候你是没有办法做到很好地平衡,这个时候一种爱就会来补充另一种爱。比如《昼若夜房间》里姐姐对于妹妹的爱之所以如此偏执,因为她没有能够得到父母的爱。我想到如果我按照原来的方式来写的话会有非常漂亮的细节,会有一些非常动人的地方。现在肯定会有一些损失,但是不会影响到我写这个故事,因为我认为许多小说的内核是一样的。 七月人:而这些爱都是些控制欲很强的爱(笑)。 张悦然:控制欲有很多种,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时候你乍想就会明白,控制其实是一种自私的东西。但是控制有时候也会是一种无私的东西。比如这个姐姐,她是自私,但是同时她又是无私的,她觉得自己的妹妹应该是一尘不染的,非常纯洁的—她不顾一切地要维持这种纯洁。有时候控制也意味着把别人推开。 七月人:而在你的《红鞋》里的那个杀手,他的爱其实也充满了控制欲,然而他始终追求而不得,这造成了他的悲剧。 张悦然:这个杀手的性格中其实也有很多脆弱的方面,只不过我赋予了他一个特别的职业,这个职业给他的性格带来一些改变,外界的力量和内里的东西都决定它不会和原来的一样。我的小说中男主人公的性格会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在《葵花走失在1890》,很多的男孩性格都是比较羸弱,具有比较容易倒塌的形象。那么在《十爱》中我希望他能够变得复杂,让故事看起来不同。而《红鞋》里的女孩儿和以前的都不一样。我以前小说里的女性角色都比较善良,但是这个非常不同。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变的内核的话,那就是她们都非常地执拗。 我的小说中的女孩儿都是一根筋,是向一个方向跑的。我觉得我在写的时候的确需要有一个领导者,否则的话故事可能就真是来回撞。像《吉诺的跳马》里的母亲,我不是写得最多的,但是我觉得她的形象可能比那个男人还要深刻。 七月人:你在写这个母亲的时候,或者说你在很多时候,视角会从一个人物的身上忽然转变为一种作者的俯瞰的状态。这是不自觉的还是你有意为之呢? 张悦然:我觉得使用什么样的人称,其实是为了讲好故事。对我来说,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的意图不是要刻意让这个非常出彩,而是追求一种共鸣。我追求那种倾诉的感觉,认为这样更容易产生共鸣,可能更接近一个主人公的倾诉状态。我在第一部小说中就始终没有跳出“我”这个角度,现在我觉得可能比原先要好一点。 七月人:你平时如何来试图在小说上取得进步的?能谈谈你写小说时有哪些习惯么? 张悦然:我想说说诗歌对我的影响。以前我并没有大量地阅读诗歌,后来你知道,我身边有一些写诗的朋友,通过他们我接触了更多的诗歌。比如很多的场景变化会给情绪突然之间带来很大的扭转—小说上要做到这个东西就比较困难,小说是靠人物的行动之类的东西让故事转。而这一点我觉得诗歌就相对比较容易做到。我一直在尝试怎么把这种特点融合到小说中去。小说和诗歌对我来说,大致上小说是那种和你对望的东西,诗歌则是探到你内心的东西。 另外关于小说的题目,我很喜欢一些比较唯美的名字,比如《桃花救赎》。现在我觉得如果题目中带有动词会令我感觉好,比如《赤道划破城市的脸》。我很重视题目,一个好的题目能够让人印象深刻,就像给他带一顶帽子,在人群中你一眼就能把他认出来。有时候我希望题目本身就在讲一个小故事,我不喜欢用一些别人用过的词做题目,比如《生如夏花》之类。你用一个泰戈尔写过的东西来作为你的题目,那么他的作品会有一种覆盖的记忆,别人看到你的题目再看你的小说,无论如何也会把你的东西和泰戈尔联系在一起。这种互相影响很可能会妨碍到读者对你的小说的理解。 七月人:你有没有想过写一些人物最终从他们的执迷和困境中走出来的小说? 张悦然:是的,现在我试图在小说中塑造英雄,不是好莱坞式的,或者说是变相的英雄,这种小说有时候会比较容易被接受。人们很容易接受英雄。在我的下个长篇里我也在进行这样的努力,人们在意愿上更愿意看到一种从不好到好,从失败到成功的故事。原先我的小说的结尾都比较悲伤,我对悲剧有一些喜好。我现在愿意换一种方式,把悲剧放在中间的过程中。从这一点上说,我们这代人不说有倾诉欲,孤独之类的东西的话。其实很多人写的是自传、校园,没有人真正塑造过英雄。 七月人:其实从过去你的作品到你现在的小说,我感到你正不断地取得进步,你自己的感觉呢? 张悦然:其实从我的第一本书到现在,如果说有进步的话,我觉得最大的进步可能是在我对小说的理解上。在我们刚才的对话里,这些话可能一年之前我就谈不出来,因为我没有理解到这种地步。我觉得这些都是实践出来的东西。形成了一种自己对于好于坏的判断,这是一种对于小说怎么才能够精彩的一种经验吧。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 堂 蒋峰:等待突围(1) 等待突围 蒋峰,1983年6月生,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得主。“80后实力派五虎将”之一。其长篇小说《维以不永伤》于2004年年初出版,现已行销5万余册。《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也即将出版。 蒋峰被许多媒体誉为“80后”最严肃的小说家。 一年的军校生活,蒋峰创作了长篇小说《维以不永伤》,他用这部小说向他尊敬的文学大师致敬,也用它作为改变人生的契机。 关于长篇 前几天我和一个朋友聊天的时候,他问在我的小说中,细节的观察和虚构的想像比例是多少。在那之前我没想过这个问题,我总觉得小说写出来就是写出来了,而这种比例我无法去衡量,譬如在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维以不永伤》中事件的原型无非是一个小学刚毕业的少女在我们社区被奸杀于夏天的蒿草中。那年我11岁,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哪里都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只是我后来不断地猜测、幻想,甚至把这件事当成一种乐趣去延伸、构建,才成了9年后这本书里所叙述的样子。 我记得事件刚发生的第一年,我脑子中总是假想自己是她的男友的感受。当时不过是想,如果真有这么一个男孩子会在他的恋人惨死后表现出怎样的哀伤、低迷以及怀念,后来这个人成了杜宾的原型。真正对小说的全貌以及其中影响故事发展的一些因素甚至是里边所隐藏的悬念。在2000年或2001年新年前的一天夜里,我失眠的时候,一下子全涌进我的脑海中,我很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感受,就好像突然看到另一个世界那样令我感到兴奋和惊讶,所以这也使得我后来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只是把它当成一个真实存在的故事那样去讲。而不认为它只是我—作者所虚构的一个故事。 2003年9月我很意外地落入了北京的一所军校。我记得有天下午我收拾好行李决定回家乡长春,因为我不喜欢那里的环境。当时我父亲提醒我,不读这所大学的话,回去面对的是要再读一年高三。可能是出于懦弱,我最终选择留在学校,我从火车站又回到学校。我当时暗下决心,与其回去读一年高中,还不如辛苦一些,在这一年间将我一直要写的这部小说写出来。因为这样的话,我可以凭借这部小说还有我所坚信的才华作为资本从这里退学。本来在我年少时,我打算在2005年来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的,然而比计划提前了两年,我很担心我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其完成到理想中的样子。 9月份我写了一个中篇为这部长篇找感觉,然而在起笔时还是有些艰涩。尽管,早在高中时以游戏般的状态写过一次,但是我明白那是作为练笔的一个故事而已,而现在我将写这种我最为尊重的文学形式—长篇小说。第一部行程过半,语感好了很多,大概是到杜宇琪出场的那一段,往下就很顺利了。 写完第一部,我忙着应付年前的考试,以及到上海参加一次作文比赛5周年的活动。在通往上海的火车上我开始考虑第二部。小说中有两条线索,一条以第三人称叙述,而另一条我却无法确定是以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在上海,我向七月人提出了我的疑惑。为了避免叙述的混淆,他建议我改变叙述的角度,而从我本人的阅读经验来讲,我很讨厌去读那些带有神经质人物叙述。于是再回往长春的火车上,我选择了第二人称来叙述。这样,在交待“你”的性格同时,同样也暗示了叙述者“我”的身份与角色。在火车上度过那一年的除夕之后,我于正月初三的傍晚开始动笔。 在请了一周病假、推迟3天返校的时候,我带来了我的第二部书稿。在北京宿舍的3月,我先是重新写了一遍第一部,一个星期之后,我开始写第三部。为了追求一种和谐,我决定将第三部分为20节来写。我先定好这20节的大致提纲,写起来还算是顺利。但是条件却更为艰苦。我每天夜里都在等待政委房间熄灯半小时后的12点开始写。清晨5点半,赶在政委起床前将灯熄掉,6点钟我们要准时出操,7点回来整理内务和吃早餐,8点半准时上课,直至下午5点半再次军训。我很奇怪,自己几天不合眼却可以保持既不兴奋又不低迷的状态完成这个长篇。我迄今还保留着对那一段经历的美好回忆。 我大约在4月初开始起笔写第四部,我那时就认为,相对前三部而言,这会是最好写的一部,或许这和我最习惯阅读的经典或通俗小说的写法非常相似。全部的叙述都可以很流畅,不会出现前边那样滞留的现象。我原计划在4月20日左右完成第四部,也就是整本书。在五一节日之后我可以选择离开这个学校。当时很意外的是北京爆发了sars。我带着书稿,躲进了朋友所在的中财西山分校,完成了第八章和第九章的前半部分。然而3天后,我被那里的保安认出不是该校的学生,所以当晚12点,我被赶了出来。后来又躲到北化的一位朋友那里,以同样的方式完成第九章和第十章,最终不得不离开北京,回到长春。第四部的写作环境前后变化了4次,最后终于在5月3日的晚上在家中完成了这本书—《维以不永伤》。 虽说是第一本书,我是在2003年5月将其完成的。但是由于一系列原因,直到2004年5月才正式出版。我那时已经写完了第二部长篇,所以当我2004年看到它以我第一本书的形象出现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因为一年过去了,好多感觉只能靠回忆才能重现。写完长篇时那种兴奋已经不存在了。现在再看这本书,我很钦佩那个时候的自己,现在甚至是未来,我再也很难做到在如此艰辛的环境下,持续几个月的时间完成一部大部头。我很难把那个时候的我和现在的自己想像为同一个人,所以,这本书对我的激励,比这本书在我个人的文学之路上的意义更大。看过的人都会知道这是一部大部头的小说,我这一生可能会写几部这样结构和情节都比较复杂的小说,已写出来的这部是惟一的。在这之后我写的一两部都是10万字左右的小长篇。它们结构比较简单,线索也不如这般交错。『txt小说天堂电子书下载http://txt.xiaoshuotxt.com/』『零零电子书下载http://www.00txt.com/』 在《维以不永伤》的结尾我这样写道: 当晚值班的监管将雷奇叫了出来,神情严峻地告诉他袁南的死讯。他笑了笑,没有再理会别人对他的同情安慰。他知道这一天终于等到了,他知道随着这一天的到来他终于可以将深藏在心底的爱恋当作一次遥远的记忆,他终于可以忘记过去的一切,开始试着去追求无我两忘的境界了。回到房间他将杯沿的一只小虫拿了下来。那是清晨他在墙角找到后把它放在杯沿上的。他没想到整个上午虫子会不知疲倦地转了4167个圆圈也没有找到下来的出路。出于对虫子的敬意,他把它放到了地上。疲惫的小虫抖了抖断掉得羽翅伏在地面上一动也不动。一阵吹来的微风掀翻了它的躯壳。“永远也不会动了,”他想,“已经死了。” 虽然我说过第四章是对通俗小说的戏仿,但它毕竟是全书的一部分。说它是戏仿,只是在一些无关大体的情节以及叙述的节奏感和通俗小说相似。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结尾在小说构思之前,就长时期地停留在我的脑海中。总有这样的一些意象—故事里所有的人毫无目的地坚持着走在一条路上,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有多远,终点是哪里。他们看到两旁似曾相识的风景,便错以为是命运的安排。殊不知,我们在半空中俯瞰他们,可以看到他们其实是走在一条环形的甬道之上。全书人物的经历也和这只虫子类似,书中的许多人,最终的结局都是死亡。很多人都认为,雷奇死掉的只是一个名字,他还以另一个名字—甚至是一个民族—不为人知地活着,他的精神渐渐地被岁月所磨灭。这样算来,全书描述了12个人的死亡,前后依次是毛毛、杜宾的祖父、李奶奶、杜宾、雷奇、钟磊、另一个毛毛、张文再和他的父亲、朱珍珍、观棋多嘴的人,还有袁南。我的一个朋友认为我的这种写法让小说听起来好像比《活着》中死去的人还多。我觉得至少就死亡率而言它并不比那部小说更高,另外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人物并没有因为吃豆子而撑死。如果真的抛开死亡率不谈的话,则死亡人数最多的可能是《三国演义》。 1998年余华声名大震,我当时读了余华的全部长篇,就《活着》而言,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个出色的小说。那本小说相当单薄,单薄得只剩下一个意象,那就是:一个人很痛苦,但是最后平静地活着,而他身边的人都莫名地死去了。《活着》的创意和主题是很出色的。但是小说总感觉是缺了什么。就这部小说我想了很久,一类小说是作者想要告诉你一些事情,能看进去多少是读者的事情;另一类小说是作者用心写出的故事本身包含了他的观点,读者则去感受这个故事。很显然余华是属于前者的。 第二个小说《一,二,滑向铁轨的时光》是在起笔《维以不永伤》之前构思的,也是想对我童年若干记忆的一些交代。当然,只写了我童年的一部分,不过这也足以构成这样的一部长篇小说。接下来一两年里,我将还写4部这样的长篇小说。我想把它组成人生五线—家庭、性启蒙、思念、成长及性,当然几部长篇之间的主题并不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语明显地区分出来,譬如性与性启蒙和爱,它们有时可以完全混淆在一起,每个词语不过是一个长篇的侧重点。这5个小长篇应该是《维以不永伤》和下一个大部头长篇间歇期当中的小说。 第二个长篇完成于广州。我10月中旬到达广州,写长篇之前,我先写了一篇《快乐前行,低迷折回》来熟悉这种接下来能够用到的叙述文体。长篇在平安夜前完成,前后持续了一个月,在广州,在我所就读的第二所大学。我并没有如我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勤奋地去攻读自考文凭,很少去上课。每天夜里开始写起,到清晨7点左右停笔,吃一盘很好吃的肠粉,然后熟睡到太阳下山。圣诞节那天,我在上午逛街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由于我很久没有白天出行,太阳对我来说是如此可怕,在强烈的日光下面我连眼睛都无法睁开。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蒋峰:等待突围(2) 我和我的王国 我一直想构建一个王国,这个王国里有国王、有臣子、有嫔妃、有平民,而我高于他们,我统治他们,我看着他们怎样去生活,我是他们的创造者。假如说,你在写一部小说的过程中会很兴奋,那么等你经历了很多次兴奋,也就是写完了很多本不同的长篇小说,你会因为这个创造出来的王国而感到幸福。还有,从写作根本出发,我在描述他们的时候,诚如我前面所说,我没有能力去虚构太多的人物,我觉得,我用尽此生将这些本来就存在于我脑海中的人物一一描述清楚就够了。而且,这也是一个很省力的方式,当这个人物在你的小说里出现过之后,你已经知道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在接下来以不同视角叙述的另一部小说中,只要把它讲出来就可以了,不需要很费力地再去构思一个全新的人物。我一直认定这句话:如果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差不多的话,不同的只是他们的生活环境和经历,那么我为什么不把他们合成一个角色去写呢? 我最终选择的那些人物,我没有想过我是在虚构他们。我以为他们是存在的,即使只存在于我的脑海之中,他们也是一些独立的个体。 这些人物里边我有的喜欢,有的很钦佩,还有的令我少许有些反感,但我并不憎恨最后一类人中的任何一个,除了理解,或许因为这些都是我写的吧。如果连他们的创造者都恨他们,他们这一辈子会很失败的。不过,有人对我说:“你的小说里很少有不承担着失败的人物。”也许他是对的,即使是惟一活下来的杜宾,他可能也是一个失败者。 其实写这部长篇的时候,我痴迷于两个词语所构成的生命状态—宿命和无奈。无奈大家都可以读出来,那里面没有人能够最终如愿。总是有一种力量来阻碍他们的努力。在第四部里面,由于我对通俗小说的戏仿,时常会设置一些巧合,使得谁也逃不出他们一开始就生活的圈子,有一些巧合很明显,有一些巧合是细微的暗示。可能只读一遍的人并没有读出来。 阅读与写作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火车上看完了我送给他的《维以不永伤》。在去天津的火车上。他看完一、二章以及第三章的一部分,余下的部分则留给了他回上海时所需要消磨的列车时光。他对我说,在最初开始读《维以不永伤》的时候,当他读到“最初是那个打奶的人发现的……”那样的一个开头时,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尤其是关于将幻觉当作现实的老太太的描写,以及其中所透露出来的趣味,他差不多以为那个细节是对马尔克斯致敬的一种表示了。他也同时提到,我的几个小说几乎都是围绕着《维以不永伤》里的几个家庭以及人物,比如杜宾,又比如雷奇一家。就如同福克纳几乎所有的小说都用来描写他笔下的南方,他猜测我也在试图建立自己的“南方”。 在我最初的时候,马尔克斯对我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我阅读福克纳,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马尔克斯的两个精神导师之一,后来在他的影响下我仔细阅读了福克纳几乎全部的作品,然而我发现他和马尔克斯完全属于两个世界。现在再谈起福克纳,他的结构和他的王国的构建令我惊喜。但我无法忍受他的文字,诚如我不能忍受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我实在无法想像那些满足于无脑大片的美国人居然可以看得下去福克纳的东西。后来我看的书渐渐多了起来,也有人曾经问我对我影响比较大的作家,我却一下子说不上来了,就像如果有人现在问我福克纳对我是否有过影响,我可以说有,但是如果问我谁对我有过影响,我却无法回答。说到福克纳,值得提一提他的《圣殿》,这个书名在我的小说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中: 然而这5天毛毛并没有照他爸爸的话去做,她坚持待在家里。星期一她在读《圣殿》,显然她看不懂这本预示她悲惨下场的小说,硬着头皮读了一个下午便放下来看着窗外。 另外则是: 直到她读完《圣殿》的那天她才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不在于揭示出重大的社会问题,不在于给读者一时愉悦的消遣,文学真正的目的在于对未来事情的一个精准预言。 出于自尊我也许会说,《圣殿》的书名出现了两次是我写作时的不自觉,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讲述《维以不永伤》的机会,我只会让《圣殿》出现一次,甚至一次都不出现。不过真要把它归结于我自己的粗心大意好像并不那么令人信服。首先,就毛毛死后几刻钟的情形来看,她与《圣殿》中的那个女人被奸污的情形有着很大程度上的相似。我在构思毛毛的故事之前显然已经读完了《圣殿》。就我而言,提到《圣殿》,可能是对情节类似的一种掩饰。其次,福克纳毕竟是我相当崇敬的作家,这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致敬吧。 我的一个朋友夜x,在对这部小说的一篇评论中,指出类似这句话的存在是这部小说的一个缺陷,他用的词正是我前面用过的—我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有一种出于感情的“不自觉”。按道理说,我不应该插入这样的话,看上去那更像我想说的,而并非叙述的需要。实际上,我当时写这句话时的想法我自己都忘记了,我现在可不认为,文学的真正目的在于对未来的一个精准预言。还好,这句话的前提是:“她”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 另外,要是我读过科塔萨尔的《跳房子》的话,我想我也会在第三章里提到它的,现在也不至于出现很多人指责我抄袭这本书的嫌疑。 关于细节 细心的读者会留意到的一个细节,我让毛毛告诉父亲自己怀孕时的对话是围绕对《铁皮鼓》的讨论来展开的。有些读者问我,为什么会想到使用这样的一个技巧来完成此处的情节,他们也提醒我注意到这可能令对话显得有些不真实。事实上,我还记得我构思这一小节的时候,是1999年上半年,那时格拉斯还没有获奖,而我那个时候还很小。那个时候想到这一节,可能是由于我当时的小聪明,而我在最终完成这部小说的时候,仍然舍不得这些小聪明,这也许说明我还没长大吧。 同样一个比较迂回的处理是,《维以不永伤》全书都是围绕着毛毛的命案而展开,但是当真正触及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却避开正面的描述,从侧面去讲述它。即使是最靠近的一次也只是通过雷奇以及钟磊之口用假想来处理。我在开始写这部长篇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不会去正面描述这场命案。全书的第一部是大略地描述了与此案相关的人物。第二部是讲侦探此案的过程,也不需要正面去写这个案子本身。到了第三部完全围绕此案来多重叙述。看上去我不能不写了,但这个时候,我却有些胆怯了。忽然之间,我觉得它过于残忍,即使我能硬着头皮写下去,也不免招致阅读者的反感。于是,我只好假借钟磊向雷奇复述伪造的案发口供,以及雷奇激动的痛斥来将这种场景展现出来。 一点辩护 《维以不永伤》是我的第一部小说,它并不完美,也有很多的问题。虽然我总是指望它能够让每个读者都感到足够的满意,但是哪个作品不会受到超出作者所希望的批评呢?比如说,有一些朋友在看了《维以不永伤》以后,评价它的缺点时认为这是一部“形式大于内容”的小说。我觉得是这样的,这部小说的形式确实不同于我们以前所读到的大多数小说。所以,读者们有这样的疑惑是很正常的。书未出版之时,有一些我身边的朋友看到过这部书的手稿或者其他的电子版,他们当时在没有真正把书读完的时候,也是对此表示疑虑。可能这些读者就像我当时的朋友一样,我当时对朋友的劝告是:你可以先试着把这部书从头到尾读一遍,然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疑虑,你完全可以按照大多数小说的写法,把这个故事对你周围的朋友讲一遍,但你会发现你根本无法顺利地讲出来。因为故事的前后跨越达到20余年,而只有在第四部才真正地叙述了这20年,而前三部却只是讲述了中间一两个月所发生的事情。时间随着事件的发生而改变了节奏,所以你无法只用一种方式来很顺畅地讲出这个故事。这样你就会明白,尽管形式看来如此花哨,却也是为内容服务的。 文学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后来接受过很多次访问,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意或无意地问这样的问题,我说了很多,每一次都在说决心很大的相同的话。我对最后一个问这样问题的人说:有时候我都在怀疑自己,对于文学是否真的信仰。可能是因为话说得太多了,甚至比你心里想得还要多,你会觉得你开始质疑自己。文学对我来说到底是什么。是使我功成名就的一个载体,是令我糊口的一个方式,还是真的是在追求着?我后来想过一句话,这是我心里所认为的,我不会再去改变它了:文学对我来说,可能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它却是真的—是我生命的意义所在。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堂 周嘉宁:小说,故事和事件(1) 小说,故事和事件 ◆周嘉宁vs.七月人 周嘉宁,1982年生于上海,第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现于复旦大学攻读中文系研究生。出版有《流浪歌手的情人》,长篇小说《陶城里的武士四四》《女妖的眼睛》《夏天在倒塌》等,其中《夏天在倒塌》直逼张悦然而去。 周嘉宁关于夏天的故事缘自于与某位摄影师的一次未尽的合作,她的童年回忆为整个小说定下了基调。周嘉宁执着于小说的语言,在她的小说中“故事”退居其次,只要保住“事件”这一底线,不断地探求语言技术是写作的最大快乐。 七月人:谈谈你最新的中篇《我的夏天》和你的新书《夏天在倒塌》之间的联系,你怎么会想到写这样的一个小说。 周嘉宁:当时我在《完全生活手册》实习,那里有一个香港的摄影师,他以上海为背景拍摄了一系列的照片。当时他非常想为自己的照片配一些文字,于是就找到了我。我们进行了一些讨论,觉得单纯是为图片配上一些散文化的文字并没有什么意思,能不能做一个情节性比较强的一个故事?当然整个作品的内容还是以照片为主。我们当时讨论出了整个故事的框架,我就开始着手来写。 当我只是写了一个开头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整个事情已经不能这样来做了,因为我无法去写好一个事先已经定死了的故事。我无法想像当我已经知道了从开头到每个人的命运再到结尾每个人的结局以后,我还能描写它们。更何况当时我还必须接受画面上的许多限制。我喜欢结局并不确定。于是我在写完开头以后,停了一段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动笔。而在这段时间里,摄影师也由于“志气消沉”,不再继续拍摄他的这组照片。于是这件事情就停滞了下来。但是我仍然认为这个故事本质上是非常不错的,而且也很符合我感觉中的真实的上海。于是两个月以后我又开始写这个故事,但是已经和原先的计划是没有任何关系了。这个小说我写得很慢,从4月份到8月份,终于完成了这个中篇。 七月人:在这个小说中出现的永安里,在你的记忆中它是否有它的原型? 周嘉宁:它的原型实际上就是我以前所居住的一条弄堂。弄堂的隔壁就有一所小学,而小学里就有一个儿童乐园。事实上在写完《夏天在倒塌》以后,我并不完全满意自己的这部小说,我本来是想写一些上海比较当下的内容,不是那种光怪陆离的生活状态,而是一种很普通的不管是小男孩还是小女孩,他们的青春随着年龄和上海在一起变化的那种状态。 《夏天在倒塌》由于某些原因,我的第二稿做了很多修改,出版后我发现实际上很多东西我都没有表达出来,而现在的中篇《我的夏天》吸引我的有三点:首先它是一个有悬念的故事,一开始女孩坠楼,直到最后被证明是他杀,读者不容易想到凶手的身份。第二点就是这个故事涉及到了小孩子在童年那种很容易将一些微小的恐惧无限放大的心理。我小时候也对这样的心理有着深刻的体会,在小说中描写这样的心理一度令我着迷。再就是上海这个地方的大背景吧。以上就是令我想写这个小说的最重要的原因。 七月人:提到上海,很多人笔下的上海似乎是被“妖魔化”了的,似乎整个上海就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场所,而在你的小说中你则更加关注在城市表象之下的那种市民化的东西。这是你说的上海的地方背景的含义么? 周嘉宁:你所说的对于上海的描述很可能是出自不了解上海的人之手(笑)。任何一个从小在上海长大的人的视角肯定会与之不同。 七月人:而事实上你是否觉得,如同你笔下的永安里渐渐消失于上海的城市生活之中了呢? 周嘉宁:我在写这个小说之前,因为当时说是要配照片,所以我也回过很多次我以前生活的地方。回到那里以后,我发现整条弄堂包括里面的人,都基本没有变化。而我小时候的玩伴们很多也还住在那里。当我回去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那就是虽然所有的事物对我来说都是那么熟悉,但是却已经和我现在的生活全然没有关系了。我感觉这样的状态倒反而能够让我更好地去对这些事物进行描写。如果要让我来写自己如今身在其中的生活,记录目前的变化的话,我可能倒写不好。 七月人:可能以一种追忆往事的姿态能够让你更加清晰地面对你所想要涉及的东西。 周嘉宁:在我这样写作时,当时的情景、当时的生活状态,并不是以一种确定无疑的面貌浮现出来的。这种记忆的片断有些可能已经完全混淆起来了。但是我觉得这是一种有趣的情况,可能更符合我写东西时所追求的一种状况。如果我的记忆过于清晰,我完整地记得当时的一句话、一个人的容貌,或是某位邻居的生活习惯,我反而觉得那样让我无从下手。 七月人:在我读这个小说的时候,感到它的节奏和你以前的一个小说《三点二十九分的镜子》比较接近,整体上看来有一种缓慢的调子,你在写作时是否有意识地对此进行控制? 周嘉宁:我感到我对节奏快的小说缺乏经验,可能那样需要一种非常强烈的叙述欲望,似乎你要急于将你所知道的告诉读者。而我觉得自己可能缺乏这方面如此强烈的欲望。我之前在写《杜撰记》的时候,是抱着想试试自己一心一意讲一个故事的能力的意图来写的。后来我发现没有必要给自己强加上这样的一个要求。可能我写东西并不过于关注这个故事情节上的跌宕起伏,而是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在《我的夏天》里,最令我激动的地方一个是结尾,另一个是我安排那个小孩作为凶手。并不是因为我要安排离奇的情节让读者大吃一惊,而是实际上在我自己身上,童年的一种恐惧给我留下的烙印是很大的,我想把这种恐惧用另外一个故事来表达出来。对我来说故事就像是一种可以被利用的东西,让我来表现某种心理或者情绪上的变化。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想为了达到这个效果,小说不得不这样显得慢下来。 七月人:童年的恐惧对你来说具体是什么? 周嘉宁:比如我现在还很害怕老鼠。我现在还很想写一个小姑娘和老鼠的故事,可能我的下一个短篇就是写这个。 七月人:让我们来说说你的另一个小说《女妖的眼睛》,事实上你在两年前就已经完成了这部小说,是吗? 周嘉宁:是的,这本书我自己写完以后都很久没有看了。只是在大半年前,编辑让我自己再重新校对一下,我才重新又看了一遍。我记得我当时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一直在看弗雷泽的《金枝》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类书。我对书中涉及到的某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产生了兴趣。 我把《女妖的眼睛》的故事设定在了一个村落里。在那里有着各种迷信和神话,比如每个村民死后,在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会长出一颗树,叫做死亡树。而故事讲的就是村子里的一个家庭,其中有一对姐弟,和村子里的其他人都不同。姐姐出生时,母亲是在一颗死亡树下分娩的。当时有一个异乡人为她接生,于是从她小时候开始她就一直在寻找这棵树,因为她觉得这样也许能够让她找到自己和亲生父亲之间的联系。而令我感到有趣的是在这样一个虚设的背景下,发生任何看似不可能的事情都是不足为奇的,在这个小说里我的想像力得到了满足。 七月人:看似不可能的事情? 周嘉宁:在小说的结尾,村庄里所有的人在饥荒过后都睡不好觉了,整天恍恍惚惚,他们的梦境和现实都已经难以分辨,比如他们梦见鱼离开水到天空中去游,然后就真的在天上看到了鱼。而当他们把那个女孩儿送去神庙以后,那天晚上所有的人都无一例外地睡着了。直到他们醒来,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因为之前所有时间的推算都是由长老在一个本子上进行记录的,而在他们昏睡的这段时间,由于潮湿,本子上的字迹都褪了颜色。于是这个村庄失去了以往的时间,于是他们把他们醒来的时间定了一个日子,然后日历就从这一天重新开始。又比如弟弟有时候犯了禁忌,就会招致奇异的事情发生,像鸟类从村子上空飞过,影子却留在地上,于是整个村子都布满了候鸟的影子,诸如此类。有些我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后来我在自己做校对的时候,我又把自己的小说看了一遍,我发现我看完一章以后,连自己都不知道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情了,就好像这个小说已经不是我自己写出来的一样。 www。xiaoshuotxt.c o mt-x-t_小_说天/堂 周嘉宁:小说,故事和事件(2) 周嘉宁:我的写作 我想我还是从我的《苹果玛台风》《陶》《三点二十九分的镜子》《非非的意外枪击事件》等短篇,和《陶城里的武士四四》以及最近的《杜撰记》系列短篇的一些写作体会说起。 《苹果玛台风》之后的那4个短篇写于2002年夏天,也就是在我结束了长篇《女妖的眼睛》之后,开始了《苹》系列。在这4个短篇里面有没有故事对我来说都是不重要的,如果有人问我,《苹》或者《陶》或者其他的几篇短篇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我觉得我的回答肯定是:“我也不知道。”比如说《苹》描述的就是一个女孩子在等待台风,什么都没有发生。她只是在等待着台风,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台风。我想描述的只是这样的一种焦灼的等待状态。令我自己再次读它的时候感到心动的是一些很细小的情景。这些情景与事件无关,就好像四四在窗户前面听到熊猫牌收音机收到的口琴声,以及四四和张五坐在晒台上抽黄骆驼,这只是一些情景。我的这篇短篇小说就是由情景组合而成的状态—焦灼—我只是想描述一种等待中的焦灼状态。于是在描述中,故事反而显得次要。故事是为能否表达出状态而服务的,比如说《三点二十九分的镜子》中女孩子每天下午三点二十九分都会等待着同一面镜子的出现,那时时间会静止。而在我写的时候,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种时刻侵袭我的恍惚感。我想描述它,但不是用语言来描述感觉本身,而是找到一个故事或者说是情节,用它来表达我所需要的恍惚感,然后我才造出了这样一个故事。如果不需要故事的话,用一个情景就可以完成,那么故事也可以消失。 这种描述的语言所带给我的兴奋,我在《陶城里的武士四四》中感受得最深。其实在写完了以后我就在想,可能并没有多少人能够真的看完我安排的所有故事情节,但是我觉得只要看了几段之后,就算不完整地知道故事情节,可我所想传达的感觉也应该能够如我所愿地传达出去了。 《非非的意外枪击事件》是《四四》的雏形。当然在《非》里面所描述的状态、情绪、感觉是单一的,而《四四》是一个集合体。焦灼,虚妄,嫉妒,希望等等。至于《四四》的情节,它是一个把所有的状态集中起来的框架,我并没有精心去安排它,甚至在我开始写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清楚接下去会发生什么。我能够控制住的是情绪,而情节的发展是随着情绪的升级而发展的。如果能够全部看完的话,那么结尾的确也是一个我认为很妙的故事,可是这个故事在整个长篇里是看不清晰的。很多人看完以后可能对故事的印象淡薄,会不知所云,所感受到的应该是一种浓烈的语言所带来情绪,而故事被语言塑造出来,又被语言所淹没了。 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以此来支撑一个长篇是不是可行。我也不得不承认,在《四四》的写作时,我感受到一种文字排泄欲所带来的快感,所以我写得很快,不曾修改过一个字,而我的确是忽视了读者。我在写的时候并没有把读者的因素考虑进去,因为在《四四》和之前的一系列短篇的写作中,到最后,文字的节奏好像已经同身体的节奏融合在一起了。我是自我封闭地在写的,我没有考虑过读者接受的这个角度,所以没有修改,因为怕毁坏了当时原生的状态。 《杜撰记》系列开始写作是在《四四》之后,几乎是抱着一种对以上写作态度的反省。当时我对于自己的写作有点怀疑,我在想一个读者不能够好好接受的小说是不是一个好小说。我对我以前放弃接受方观感的态度表示怀疑了,于是就做了一些调整。调整的一部分就是我不再注重于状态的描述,而开始选择叙述。 我记得我在开始《杜撰记》的时候曾经说过我想开始讲一些故事。当选择了叙述之后,我尽量地把自己放在故事之外,但我写得不如过去顺畅,因为我在整个过程中都反复地节制语言。过去我习惯使用长句子,在《女妖的眼睛》和《四四》以及前面的一些短篇里面,长句子就是我语言的特点,但是我在《杜撰记》系列里面,我不自觉地放弃了长句子的使用,阅读障碍在这方面肯定是有所减少的。我也不再用文字来渲染自己的意象化的东西。情绪和状态的描写在《杜撰记》里面是少的,而叙述和对话的出现是过去我很少使用的。我希望的是能够通过一种旁观的叙述来传达人物的感情,那些感情是人物的,而不是我自己的。他们是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情绪是有的,而情绪不再是情绪本身,情绪都隐藏到故事里面去。 对讲故事,我其实还是不在行,就比如说《杜撰记》里的那5个小故事,其实都是旧的故事,甚至到了最后夜x也给我的《杜撰记》的故事情节归纳出了某种模式。 可以说就编故事而言我是失败的,但是我觉得就讲故事而言我是成功的。可能是由于我太执迷于语言本身,虽然说从最早的散文到《女妖的眼睛》到《四四》到现在的《杜撰记》,旁观者都感到我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是从一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而其实就我自身而言,我始终没有变过的是我对于语言的追求,我觉得这是组成小说的最基本的单位。对语言的追求是一种技术性的东西,因为我在意造句,用词,词的搭配,句子的排列,分段,甚至在面对着电脑屏幕打字的时候我注意着整篇文章的句子在形状上的排列。对我而言,如果一篇小说没有好的语言技术就称不上是好小说。 在《杜撰记》的那5个小故事里,就故事性而言,我都是失败的。我觉得我是在用我自己的语言技巧重新讲述一些陈旧的故事,可是这些陈旧的故事因为新的语言的使用肯定与过去看起来不同。 故事的讲法 在我的写作观里,我真的认为写小说从某种程度而言是在挖掘一个故事的潜力。 故事的潜力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故事本身所具有的传奇性,我认同一个好的传奇性故事是可以支撑起一篇好的小说;而另一个则是如何在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注入一些其他的因素,或者做形式上的转变,来让这个故事变成另一个故事,或者说变成不是故事。 先说说第一点。虽然我自己至今没有做过任何这方面的尝试,但是我们每个人已经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就是被一个故事吸引,看了它的开头就想知道它的结尾,或者已经猜到了它大喜或者大悲的结尾,却还是着迷于它当中的曲折过程,出于一种想知道的目的往下看。也肯定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个故事将你带进迷宫,你跟着它转悠,全神贯注地根据自己头脑里面残余印象的地图来寻找出口,最后你津津有味地绕出了迷宫,却发现推开出口的那扇门,并不是你想像中的花鸟世界,而是迈出一步就是悬崖,如此地出人意料。一个传奇性的故事是要求完整的,它必须有头有尾,能够从走出第一步开始就知道肯定能够绕到最后一步,它是一个事先已经布好的局。 然而总能够让我感到困惑的是,作为一个传奇性的小说,它的所谓的完整性是不是包含了语言这一点。就我个人所感,在一个以传奇故事为支撑的小说里面,语言反而是应该藏到故事的背后去。读者的注意力被语言所吸引显得多余,但是这并不是说语言是一个退而其次的被忽视的东西,因为铺陈和节制同样需要技巧。 就比如说刚刚在看马牛的《妻子嫉妒女佣的美貌》,看的时候完全关注着故事的情节发展,看到最后的结局一笑了之,语言完全没有给我留下任何的印象,而回过头来看看的时候,不能不说那些对白的语言绝对是经过控制的。而控制,是把语言控制在了故事的背后,它自始至终在引领着读者,在设计着局面,却彻底地隐藏起来。所以从表面上看来,读者一口气读完了小说,被情节吸引着往下看,而其实穿针引线的就是语言,对白、动作—所有微妙细节的控制和把握,都可以细化到一个用词上。要我相信一个传奇性的故事仅仅靠其自身的传奇性而脱离了精心设计的语言,就成为一个好的小说,我是不肯的。 再说说第二点,有些故事其实就本身的故事框架而言,人们已经烂熟于心了,无非是情爱生死分合等等。如果剥啊剥,把故事的外衣全部都剥掉的话,看到的就是一个毫无嚼头的干枯的故事内胆。其实到头来想想,这样的小说的核心并不在于故事,而是在于语言或者是形式(这里我只从语言的角度讲,因为关于形式这个问题,我并没有考虑清楚,或者说并没有考虑过,拿出来讲不免显得不负责任,但是形式是挖掘故事潜力的一种方式我不排除)。把一个故事的潜力挖掘出来,让它看起来像另外一个故事,或者根本就不是故事。 就拿《杜撰记》来说,其实是5个很旧的故事,毫无吸引人的传奇性可言,也没有曲折的情节,一波三折更是谈不上,结局也几乎全在意料之中。而我自己觉得读这样的小说的时候,读者是不必急于知道结果的,或许对于读者而言根本没有结果可言,有无结果并不重要,可能结尾并不是一个故事的完美结局,而只是某个情绪的高潮,或者谷底。因为在这里的核心是语言。 这让我想起苏德的一系列小说很有苏式风味的结尾。现在回头来看这些小说,比如《真如涅记》算是一个有着曲折情节、人物关系复杂的故事了吧,可是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记得的结尾往往不是那里面人物生死纠葛的下场,而是落在灰尘中的一只红洋鞋。除了根的马兰豆绿油油的,红洋鞋则是红艳艳的,这种用语言构造起来的色彩场景竟然比整个故事都令人感到印象深刻。 又或者像《病态楼》的结尾的那句“我掏出那把小剪子,头皮发麻”,我觉得这就是一个高潮的结尾,并不是因为情节发展到了高潮,而是语言的节奏控制演绎到了一种高潮。 在这里,故事是隐藏起来了,故事是个工具。看完《病态楼》的读者里,很多提起《天生杀人狂》,这两者并没有完全的关系,而是一种相通的情绪。当然《病态楼》比起《天生杀人狂》来是明显带着女性才会有的阴郁,是这种阴郁给人留下了阅读感,而不是故事。而这种阴郁感的创造显然不是因为故事的原因,故事只是一个把文字组合在一起的框架和理由,而创造出这种阴郁感的是语言,以及用语言所拼写起来的场景。这些场景可以完全没有逻辑上的关联,但是隐秘的联系肯定是存在的。这种隐秘的联系是由语言创造出来又超越语言本身的。语言的掌握归根到底是一种节奏,怎么样的节奏制造出怎么样的情绪,收放之间又能够适时地加重或者减缓这种情绪。 还有就是用一些符号化的东西作为补充,比如《病态楼》里面的青蛙精、妈妈的长头发、苛刻的梳子等。 但是故事是不能没有的,故事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退化,就是退化到事件,这是底线了。如果彻底地把事件都取消了的话,那么小说就不成其为小说。 关于事件的想法我想提提图森。图森的《先生浴室照相机》,是我一再提起的,看这本书的时候状态很奇怪,没有一次从头翻到底,每次都是从中间的某一页读起。就这样颠来倒去地看完整本书,而且还不止一遍。要我现在来告诉你,这本书讲了怎么样的故事,我是讲不出来的,或许他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可是我不知道,但是照样读完了。想来,吸引我的只能是零碎的事件,是一个片段和下一个片段之间的衔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小饭:想像,我的栖身之所(1) 小饭:80后实力派五虎将之一,毕业于华东师范哲学系。2003年,他荣获《上海文学》全国文学新人大赛短篇小说三等奖。长篇小说《我的秃头老师》是其实力的最好体现,香港版已于近日出版,并获得好评。 他被一位名编称为“中国未来的一线作家”,然而代表作《我的秃头老师》一书从写作到出版,其间屡遭波折。被评为“80后文学五虎”不久,该书在香港再版。 在一个愉快的夏日夜晚,我打开窗户凝视这属于我的星空。在一个儿童的视野中,那些星星该是多姿多彩,它们活跃而生动。在我的童年,数星星是为数不多的排解孤单的节目。孤单从人一开始就伴随着你,并将陪伴着你老去死亡。那些星空下的小孩,扳着手指度过的夜晚是最美好的时光。 我在上海看不到星星,这也许跟我的视力或多或少也有关系。如果一个写作者要长久地写下去,不妨将他的小说看作是他镶嵌在人生中的一颗一颗星星,在遥远的地方,它们是星球。 不用解释,长篇小说是那些体积较大的星星。我的星空目前还只有这么一颗大星星。虽然你生两个孩子甚至更多都不会让你减少你对孩子的疼爱。如果你只有一个孩子,这些疼爱将会更加直截了当、更热烈一些。 有关我要说的这部长篇小说,我几乎要将在它出生之前所有的事情都快忘记了。我只记得它的出生,以及之后的那些繁复程序。 早在高中毕业前,我就给自己定下了我要在大学所必须完成的一些项目。我想有以下几个肯定存在: 第一,谈一次恋爱; 第二,顶撞一次老师; 第三,找一份工作(有实物回馈就算); 第四,一次出境旅行; 第五,写一个长篇…… 我现在比较安慰,因为我几乎完成了所有的指标,也有几个超额完成了。大学真是一个美妙的地方,大学的4年生活也非常美好,可是我已经不能第二次享受它们。我学的是哲学专业,相对的,时间也比较空。学文科更多的功夫要花在课余时间,花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原著上。从高中开始我就喜欢捧着书,捧着书让我无比舒服。当然也要看什么书咯,好看的小说令人着迷,糟糕的小说则令人愤怒。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喜爱小说这个东西,并愿意试试看。可是高中学习太忙了,的确不是一个写小说的好时光。我把所有的对小说的热情以及自信心都往后挪,所以我在大学的计划中,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写长篇小说。能写出现在这么一个,其实我真得很高兴啊。 但我更为理想的是写两个长篇,大二一个,大四一个。但是大四要比我想像中节奏更快,并非是那种逍遥自在。那时候也许觉得找到工作后大四应该无所事事,实际上的结果是找到工作后就要忙工作了。啊,真白痴。怎么以前从没有想到这个呢? 大二的时候我有一个女朋友,也许所有我的朋友都知道,后来分手了。但当我要说起这部长篇小说,我必须要提到她。因为这本书就是为她而写,至少是献给她。这可能只是一个噱头。也许并非是出于故意,我把对生活的想像完全放在里面。看这部小说,你完全能猜测我当时的处境。另外一些是有关于童年的。至少有一小部分,也许还是我对于爱情的。不仔细看,也许不能发觉。主要是我太癫狂了。也太喜欢煽情了。我就像一个充满幻想的初中女学生一样,对又酷又帅的男性老师总是爱不释手。其实“秃头老师”并不帅,但就像我在小说中解释的那样,秃头代表了男性的另一种魅力。 我在前面提到了“并非出于故意”以及“另一种”。这正是我要告诉大家的。生活绝不是故意的,而且必然有另外一种生活,她将令人的心灵更舒服。我的好朋友七月人,他给这部长篇小说—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写了一个序言,糟糕的出版社编辑并没有及时用上它,据说是名气的问题,这真好笑。好在我的狗屎运让这本书在香港获得重生。它的确需要一次重生,甚至需要在中国大陆获得一次三生,因为在大陆已经很难买到这本书了。但很多朋友依然在向我要,或者告诉他们书店的地址也行,网上也行。在香港的重生也让七月人为它写的序言像一条围巾那样裹在它的脖子上。那是一条显而易见的好围巾。我的意思是,它恰当而且管用。因为国内那个出版社的疏忽和愚蠢,我甚至忘记了这么一篇东西,直到在香港我拿到繁体字版本的《我的秃头老师》,翻开书页,在那个灯火辉煌的岸边,那个酒店阳台上,我被这个序言感动了。我再也无法掩饰我对这个长篇小说的热爱。对我来说,它是一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尽管有很多毛病,甚至犯了令人忌讳的错误,但我依然爱它。我是它的亲生爸爸,我把它带到香港,我也准备把它带到世界上每一个它想去的地方。 最早是出于一次阴谋,因为我很想写一个宫廷丑闻。电视台对清宫戏的迷恋和偏好很难让人理解。这是第一个线索。第二个线索是我想写我的老师,我在大学里碰上了不少好老师,他们不仅有趣,也很有风度,甚至非常有男人味儿。当然,女老师也不乏风情万种的,可惜在长相上或者在学识上还是略逊一筹。我更喜欢打量那些男老师。我的性取向理当没有问题,可也没个准。我向来喜欢听男人们唱歌,郑钧、朴树、许巍、beyond,即使在卡拉ok里面,优秀的男麦霸们也令我痴迷。偶像对我来说就是要成为的人。我可以从任何优秀的男人身上学到东西。也许没有偶像表明了自己更加强大,我希望自己强大,但我还在寻找偶像。偶像的力量无比巨大,他们能让你更快地成为你想成为的人。也许有一天偶像终将谢幕,那时候强大便不证自明。 这真的是灵感么?那个下午我从华东师范大学一个文具店内买了一本白色笔记本,还买了一支铅笔。小说的第一句话:“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是坐在一辆女式自行车上写下的。要感谢那辆自行车和它的主人,一屁股坐下去,坐姿让我极为舒服。也许没有那辆停放在路边的自行车就没有了这部小说。那时候将近黄昏,华东师范大学的河东食堂熙熙攘攘。我写完这句话,觉得太满意了。而且觉得这个故事已经生成,我需要做的就是如同一个织女把那些绒线串成一件花衣服,安上一些纽扣。 那天我记得是2001年9月3日。 之后天一黑,我便躲在华东师范大学文史楼一个教室里面,舞动着铅笔,舞出了我的第一段: 法国大革命,波涛汹涌。我的历史老师说这句话的时候唾沫飞溅,直冲我们的面门。我们的老师还说,这场声势浩大的革命具有浓烈的浪漫色彩。我们看到各自脸上的口水,觉得真是太浪漫了。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我穿着崭新的裤子和衣服。听着世界近代史老师的课程,我突然对这个大革命有了浓厚的兴趣,竟然拿出一本笔记本,以前我是从来都不记笔记的。准确的说,使我产生兴趣的既不是世界近代史这门课程,也不是大革命本身—老师说到了拉瓦锡。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 我开始记录这段法国的历史,老师说什么,我就写什么;老师说到了拉瓦锡,我就更深情地凝望我的老师—在那个时候,他讲到的就是我的兴趣所在啦。 老师说,拉瓦锡小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艺术家;中学毕业的时候,很想当一名企业家;等到他大学里,他就转而要当一名化学家了(你说这个人有意思吧)。这每一个梦想都伴随着拉瓦锡的成长,同时也让他备受折磨,比如说,他因此晚上经常失眠。在他小学的时候,今天梦到五线谱,明天梦到画鸡蛋—传闻达·芬奇就是靠画这个起家的。但是拉瓦锡决定画番茄起家,然后有一天他就梦到他和达·芬奇两个人一起在烧番茄炒蛋。梦里的情形十分糟糕,满屋子的油烟,什么都看不见,但是拉瓦锡却是五迷三道地炒啊炒的(老师说,这些就是一个艺术家所要付出的代价)。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小饭:想像,我的栖身之所(2) 小学毕业的时候,拉瓦锡在毕业典礼上得到了发言的资格(老师说,类似柏原崇在《一吻定情》里的角色)。他站在学校最高的礼台上,威风凛凛,拉瓦锡说: 我是拉瓦锡,五年二班,今年就要毕业了。我很想在我长大以后就投身艺术事业,至于哪一种艺术,是画画还是唱歌,我犹豫不决。我相信我在这两方面都有天赋,试问,一个没有天赋的人,怎么可能成为一个艺术家呢…… 写到大约第三章的时候,我对这个小说越来越有信心了。因为我的确找到了那种感觉—讲故事的方式、态度,故事本身也面目清晰,脉络也同样清楚。 一个特立独行的大学历史老师,他苦闷,但他找到了一条排解苦闷的路,那就是编故事。这就如同小孩子们在夜晚数星星一样。秃头的历史老师犹如一个艺术家那样,把有关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演变成了一个爱情故事和一个传奇历险。拉瓦锡,一个只能在化学教材中找到的人物成为了故事的主角,历史老师对他一定情有独钟。也许只是因为那一句“试问”。对这个世界的不理解成为了历史老师和拉瓦锡共同要克服的命运。历史老师他那独有的魅力每年都会吸引不少上他课的学生,他也喜欢那些学生。这种喜欢一定是天然的,没有防备,也没有解药。当感情出于这种天然,那一定是最不可救药的那一种。但是有关学校经常调查他的授课质量以及女朋友的猜忌,令他痛苦不堪。但是这时候那个学生成为了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也许这两个人之间能够互相取暖互相支撑吧。因为他们可以互相理解。理解成为了两个人最有效的沟通方式。他们可以同时沉浸在这个虚幻的历史故事中,并且相互鼓励让这个美妙的历史故事延续下去,直到最后。故事出现了不可逆转的悲剧色彩,而老师也最终选择了面对命运,寻求他女朋友的原谅。这个故事还没完呢,它属于热爱幻想的人们,所以永远没完。人们的想像力一旦有了终点,想像力也在那一刻枯竭。我着重要强调的是,确实,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什么时候已经形成了障碍。是什么呢?让那些千奇百怪的人经常被他人误解。为什么不能有那种包容一切的理解? 关于大学老师,我实在很喜欢这样一个形象。他们腼腆,对生活有着极高的要求,尤其是精神生活。他们朴素而不善言辞,惟一的舞台便是授课时的讲台,在那边还有谁有权力指手画脚?真正有魅力的老师他们永远具有自己的独特风格—三角眼或者是秃子?这可是一个有趣的玩笑。 关于历史,“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相信这句话,因而演绎历史便是演绎自己的精神。我从懂事开始便从历史人物中不停寻找,我要找到那个与我类似的人。从形体、出生,最后是精神气质。我找了十几年依然没有找到。作为写小说的,我从作家中也没有找到。我想让那个人来给我指明一条道理,也让我过得更加愉快和轻松。可是没有啊。我从未找到那个人。我以前不存在么?我相信我以前就存在,穿着唐装,或者大马褂。也许我曾经是一名武将,或是一个药店老板。但是人们把历史书写坏掉了。没有人能全方位的展现出当年的我,上一个我,令我自己找不到他。历史永远在那里,是人们的眼睛和心灵无法抵达的。历史永远在那里,可是就像不存在一样。因为我没办法身临其境。这是我比较痛苦的地方。就像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以前的事情那样狂躁不安。 我相信以前我就存在。我只是一个失去记忆的人。明知道失去记忆而不能找回,我想这是我写这个小说的内心的秘密。在这个世界里,我也许能体验到那个世界里的感觉,这多美妙。至少,我写出这样一个小说,就能体验小说里的那个“我”的感觉,这同样也很美妙。王小波热情介绍给我们的那个“诗意的世界”,我想其美妙的地方不外乎此吧。一个人拥有最强大的想像力,说得不好听一些—意淫自己的生活,我想他也一定时常能感受到幸福。七月人在这部小说的序言中提到:“对于苍白乏味的现实生活的不满常常成为一个人写作的动力,在由他的想像力所构造出来的世界中他能够感到平静和安慰,这是小说乐趣的最初来源。而一个人的想像力越是强大,这种喜悦对他来说越是充盈。”完全没错,小说家最大的快乐难道不是在写小说中完成的么?除此之外的快乐、名声和荣誉,完全替代不了这种想像力带来的快乐。因为这个缘故,我才对那些糟糕的毫无想像力可言的作者们产生不理解的情绪。写那些小说你们快乐么? 这部小说的两条主线是非常明朗的。前十几章的开头总是秃头老师现身教室,每次都以不同的形象示人,可是干枯的身体和那个掉光头发的脑袋从未改变过。之后总能给他的学生带来无与伦比的想像力风暴,臆想出有关拉瓦锡和商伯良(当然还有玛丽·安托瓦内特女王)的神奇故事,来看看我到底是如何写的: 冬季来临,历史老师拿着一个热水袋走进教室。天气正在迅速变冷。我需要取暖,我会不由自主的来来回回张望,结果看到的是身旁的那些恋人们坐在一起,不停互相搓手,我又觉得他们非常的无趣—简直就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但这些事情又毫无意义—怎么能跟我和我老师之间的事情相比呢?经历了前几个礼拜的事情—我指我跟我老师之间的事情,我觉得自己的想法最近正在变得古怪,就像天气一样。我老是看别人不爽,觉得一切都不可思议。黄昏的校园里,我看到了情侣们公然地在我面前不住接吻,我很想用把砍柴大刀把他们的嘴都砍下来,当香肠吃;看到他们深情相拥,我就希望手中的砍柴大刀变成穿肠利剑,一剑就能击穿两个人,这回就能当作烤鸡翅膀吃;看到程度最轻刚刚进入牵手阶段的,就想把剑变成一条毒蛇扔到两只手交接的地方,看他们不吓破胆子—总而言之,我的这些想法说明我就要变态了。但是在表面上,我身在班级之中,看到了班级中的一切,就装作自己什么也没有看见一样,就像我听到了老师跟他的漂亮情人之间说的话却也当作什么也没有听见一样。我没有别的本领,假装是我惟一的能耐。我还假装认真听课,认真作笔记,尤其在这个世界近代史的课上。 后来在英法的第二次重大交锋中,拉瓦锡运用了他化学上卓越的知识和素养。他利用洋流(这是商伯良给他的信息)的流向,在大海中倒入无数生石灰;利用季风(这也是商伯良告诉他的风向)在洋面上释放无数毒气。这几招招招致命,让站在对面舰艇上的英国军队都破口大骂:操你们法国人妈的逼!骂完之后,就都纷纷卡住自己的喉咙作痛苦状跌进滚烫的海水之中,很快都被煮熟了。这样一来,法国兵就很快消灭了敌人的大部分有生力量,也烧熟了大量的海鱼和大量的海鸟(老师说,这场战争打得很不环保)。虽然打得很不环保,但是拉瓦锡所率领的军队取得了英法大战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次胜利,并且自己人基本上是毫发未伤。除了国内的农业和工业减产之外,法国人基本上是很开心的。 凯旋而归的拉瓦锡,像一个光荣退休的老首长一样,在巴黎接受了女王的亲自欢迎。除了女王之外,所有的爱国市民也都来夹道欢迎他。女王在市中心的广场上,激动万分,迎面就跳下马车,冲到拉瓦锡面前给了拉瓦锡一个热烈的亲吻。女王的嘴在拉瓦锡的脸颊上用两秒钟抹了一下,但是分量很重,几乎要把拉瓦锡的脸抹出一条红线。众多暗恋女王的人们都瞠目结舌—就在这个地点,一个月后就建成了纪念英法大战胜利的“将军之吻”标志性建筑,用来激扬人们的爱国热情和追怀这女王第一个公开的亲吻。 这两段可说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但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时隔3年,我自己完全可以肯定我再也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和段落了。我的小说已经呈现出了彻底的改变。也许半年内我还会写出一个新的长篇,到那时候我才知道我现在到底是一个怎么样小说作者。但这不能改变我对过去小说的爱护。我最大的毛病就是耿耿于怀,老是不能忘记那些过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东西。 在2001年的10月,我终于把3本笔记本上写下的这个故事输入我的windows98电脑,我花了两天的时间,也许还要多一些。国庆节之后我就开始找出版社。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头绪,倒是后来在几个朋友的帮忙下,这个小说终于找到了娘家。出版的事情非常繁琐,到最后,这个小说还是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但谁让它是我的儿子呢,我只能怪罪那些出版商人。不过好歹,它最后问世了。它四方形,长得精灵古怪,简直让人不能不爱它。在那些茶坊、自修教室、小饭店油腻腻的桌子上的回忆也终于构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大红颜色的封面(香港版本的是蓝色封面)让人喜出望外,第一次我看到它是在中远两湾城,我当时就抱住了它,并答应它以后每次都抱着它睡觉。朋友们老嘲笑我的事情,这个也算一件。最近我比较多地去两湾城,每次上楼,坐那个窄小的电梯,都能让我想起那一天的下午。我在2003年创建的个人主页记事簿上还这么记着: 5月27日:今天下午6点整,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第二本书。《我的秃头老师》,这是一本多么奇特的书,方的!也很贵。但是装帧精良。能找到如此考究的书商来做书,实在罕见。当我看到它时,就有点心花怒放。这就是我美好心情的真实写照。经过种种曲折,足足一年半的等待。恰好应了那句古话:好事多磨。 写到这里,真是有种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的感受,心底里面浮出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想这篇文章是写给那些读过我这部小说的人看的,有关于这个小说的事情—有关4个同性恋的故事—一个同性恋跟另外一个同性恋讲述其他两个同性恋的故事。我想我就说到这里吧。 给读者的我还是那句话—给自己找点乐子,祝你们永远幸福。我只要活着,我就会写下去,为你们,更为自己。只要我的大脑还健康,我一定就要写下去。我想我会写到90岁,只要************别来烧我的家。 感谢七月人,他给我写了那么好的序,我都没怎么好好谢谢他。感谢陶磊和陈曦还有蒋峰,你们为这个小说写了极为精彩的评论推荐。还要感谢香港明报出版社,真的,它的重生是我最近最高兴的一件事情。现在我要转身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了。哈哈。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李海洋:玩命(1) 李海洋,这位新概念作文大赛第六届一等奖得主,凭着长篇小说《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的连载,其人气在《萌芽》杂志的读者中,只有韩寒、郭敬明才能与之相比。如今,他已经是《萌芽》杂志当之无愧的新一代希望之星,萌芽网站的数十万注册用户,每个月总是把最多的票投给《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并且就小说的各个方面展开广泛讨论。毫无疑问,他将轻松向着韩郭二人而去。 从质疑到追捧,李海洋的《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被称为“流氓”小说,终于继韩寒、郭敬明之后,被《萌芽》500000读者肯定。这篇小说诞生于李海洋高考前3个月间,此后几经沉浮,其中的绝望与希望、艰苦与愉悦,正如李海洋所起的标题:玩命! 当然,拟了这个标题,不是教你如何去搏杀、拼命。虽然我在《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中涉及了为数不少的打架、暴力。说实话,小可我生得孱弱,若论打架并不是好手,虽然打过,但多扮演被人踩成群殴的悲惨境地,说明我的确傻逼得可以。 可是,你知道,少年的热血,是那么地沸腾渴望燃烧。 我记得是在2月的十几号,也许是在情人节,我正在为没人和我过节而郁闷的时候,在上海与我结下莫逆之交的李正臣,也就是《上海纪行》中的那位喝光我酒的实话少年,给我打来个电话,说要与我合写一本书。 在上海的新概念大赛颁奖仪式上,我们俩都找到了武大的招生人员,是一位和蔼的老者,我们进去的时候旁边正坐着一位大人物,这使得我变得小心翼翼、唯唯诺诺起来。我与他理想的条件就是免试入学,这在几年后的今天便如同天方夜谭。我们于是列举出了前辈高人胡坚和戴漓力,却被告知人家是出了书的,于是一个计划在我和他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开始酝酿。 我一直以为当时我们都只是被一等奖冲昏了头脑,但李正臣的脑海中,一切的一切却变得清澈起来。由于时间短促,我们决定合写。各自写出独立的故事,他告诉我他的《朝三暮四》写的便是他在高中时候和3个女人的糜烂往事,这听起来颇为香艳。从他复赛的文章看来,这厮的文笔与我的极为相似,使我一口应承下来。加之李正臣威胁我说不答应就会掐死我。我的网名叫做“死胖子”,他当时如是说死胖子你不答应我我便掐死你。这让我感到很害怕。 李正臣说他笔力极为雄健,一天50000多字,以此敦促我快马加鞭,这足以让我惶恐,这厮早有预谋,而我却不知从何动笔。在一个无聊的晚上,我在纸上写下了“查必良”这3个字,“可是我看不见未来”,一个关于不良少年成长过程的故事由此展开。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是一副痞子模样,身边的混混不少,抽烟、喝酒、打架、泡女人,这便是一切生活的组成,我认识的一个小子,除却和女人的纠缠外,遭遇简直和查必良一模一样。我所在的高中,占地60多亩,小的可怜,完全没有发展前途,这几年国家扩招,使学校的升学率成倍地翻,而他们却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他们加大师资力量的结果,说的的确坦然,可那里的老师讲课垃圾得简直是密密匝匝,数也数不来。这些老师颇为势利,只对成绩斐然、听话的学生们关爱有加,而那些叛逆乖张的人则视为眼中钉。这使得很多人分外不爽,于是便玩得更加嚣张。 压迫使然,我一直不明白究竟是环境改变了我们,还是我们改变了环境,这个问题足以上升到哲学高度,听起来很玄妙。 我决定为这个命题写一篇小说,这便是我的本意。 很多人问我写这篇小说究竟为何,我不知道怎么告诉他,因为随着思维的跳跃,故事的发展超出我开始的预料。 于是在一些日子里我的肩上多了一个黑色的挎包,不明就理的人讽刺我怎么爱学习起来,其实那里放着我的手稿,如果我告诉你那个时候离高考只有3个月的话,你就明白标题是什么意思。我的确是在玩命,破釜沉舟。我开始放弃学习。 当时的我又多了一项嗜好,那就是打cs。这3件事的叠加使我的生活变得从未有过的紧张。基本每天晚上都会打cs到两点,这使我在清晨很困倦,待老师来点名走了之后,我就一头栽倒在课桌上,然后睡得像死猪一样,醒来的时刻已是第一节课下了,我于是去买些早点,在第二节课的时候开始写东西。学习成了我的副业,而我也终因一副瞌睡脸在班上遭到众人嘲笑。 我们当时狂妄地相信我们的书一定会出,仿佛两个新概念一等奖加在一起便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甚至我们想的退路也是找别家出版社。 当出现一个既定的比高考更有成功希望的目标时,我变得前所未有的狂热。每天夜晚黑色的天空,我总会望向天边的南十字星座,仿如那便是我的命星。我告诉我自己呀:一切会好起来的。 青春小说总不会缺少爱情元素,这自然要有女人。构想出张娜娜的时候,我只想让她作为改变查必良命运、引出矛盾的人,然后很快地消失掉。可是我写到“我”与“查必良”找她的时候,她和“我”对视了一眼,说实话,这的确是无心为之。因为我以前和同学一起去找女同学的时候,我就喜欢这样干。原来,纵然你有满腹的故事,仍然逃不出的是自己生活的藩篱。 我的女同桌看到这一点时,对此发生了质疑,导致我决定把张娜娜塑造成一个重要的人物。按照我自己的审美观,我喜欢女人穿上宽大的滑板裤和t恤,于是我就开始肆无忌惮地发挥自己的想像。 对于笔者我这样一少年,欠缺的便是煽情。我不会煽情,这点我反复强调,可能会让大家感到厌恶。这其实很重要,起码定下了我的语言基调。众所周知,我最喜欢用这个词语,有人告诉我,在一开篇,我就用了7个之多。说实话,这我倒没数过。但想来我的确过分,让一切变得泛滥。 写作这玩意,有时候,感觉一来,下笔万言想来不是难事,可万一没感觉,也许几天也写不出什么,我从未想过我的下一段甚至下一个字写什么,这使得写作变得有些艰难,我不得不挖掘出生活中自己经历或者别人告诉我的故事,使之成为为小说润色的细节。 我总是很担心,担心我无法将故事进行下去,给它一个完整的结局。烦恼来临,我会带上一支烟,跑到寝室去。我这人抽烟速度极快,有时候,需要两支。 有段时间,我换了位置,一下子坐到了前排。这使得写作变成了一件极为刺激的事情。我那本子极大,想要隐藏简直是难如登天。我开始提心吊胆,后来根本没人管我,这才知道原来老师们对我已经放弃。 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写小说,因为此书能不能出版,还是难以预料之事,万一变故陡生,我就可能成为大家的笑柄。被当成笑柄显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日子一天天在过去,期间李正臣和我通电话不少于十次,几乎每次都是10点多钟,我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除了互相敦促之外,就是考虑这本书的前景,或者是怎么分账。我们想的是书如果能出的话,印一万册就好。 其实新概念的一等奖没什么东西,除了一张奖状、一个奖杯、一个空口的承诺之外,我们获得的就只有信心。因为那时别人对我们写作的肯定,使我有继续写下去的心气。你可能觉得我拿了奖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甚至骂我是王八蛋,可是我的话的确是诚恳的。 按照和李正臣的商定,写到7万字左右的时候就应该煞笔,可是这时候我发现我停不下来了,矛盾需要进一步地激化,而和张娜娜之间的故事如果再拖下去,可能会变得无聊至极,于是她在我的安排下走掉了。我在那里写到了《生如夏花》歌词,真的,我那时的感受真的就是那样,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如冥冥中注定一般,伸手易逝,刹那之间便已擦身而过,而那些故事,便是擦肩而过的火花。 火花,谁不想绚烂一些。 接着,卓扬出来了。其实在高一的时候我就遇见了一个像卓扬的女孩子。而且我的一个兄弟喜欢她。而她却喜欢我。见过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性格散漫,长得又衰,怎么配人家喜欢。小屁孩的我逃得像风一样快。 是随意的风?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李海洋:玩命(2) 不,是随处风流的风。 《十面埋伏》是一部垃圾非常的影片,可这段对白还是不错的。 于是我把这个女孩子写了进去,并最终让她和周延走在了一起。那一刻,逝水的流年又在心中涟漪。我们何必在错处。 终于在四月的某一天,我写下一个眼睛如查必良一样清澈如水的少年走进小店,故事结束了。可是又有多少轮回要继续上演。 轮回,转眼之间,又是三载春秋。 因为是手写稿,所以我们决定打印出来再寄到《萌芽》,在此之前,我们用特快专递互相交换了稿件。与题目相吻合,李正臣的《朝三暮四》果然写了那个叫李孜的主人公和三个女孩子间的糜烂故事。他的字迹颇为潦草,造成我一定阅读上的困难。也许是心里急切的缘故,在处理每段故事的时候显得有些匆忙,致使总的字数只有5万多字。 还好我超常发挥,写了接近10万字,也差不多达到我们的既定目标,这让我们信心倍增。 而且,那厮幽默的功力显然不在我之下。 电话的另一边,周佩红周老师让我们尽快把稿件发出去,我们决定就此罢了,不再打印,直接把稿子发过去。 黑色的邮筒吞噬掉稿件,剩下的就只有等待。 风吹日晒,邮差最帅。 眼下摆在我眼前的,突然只剩下了学习。网线已经断了,浩方是上不成了cs就变得没意思了。其实那时我的狙击水平已经登堂入室,这让我颇为郁闷。 我报的理科,当时头脑发热,足以让我后悔终生。我极为讨厌数学、物理、化学。成了理科班的文盲。分数一次比一次少,老师一个比一个看不起我。我于是更加无心学习,睡觉成为我经常干的事。“睡神”终于成为我的绰号。猫猫熊似的黑色眼圈说明一切。 这个时候,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盯着电话,到网吧上网是为了看我的邮箱。焦虑之情溢于言表,仿如到了更年期的妇女。 有件事忘记申明,就是我写东西的事情一直没有告诉家里人,在我参加新概念的时候我的爸爸就这么告诉我:你去上海就当去玩一趟,那么多高手,你不行的。 就是在拿了奖回来,我的爸爸也没说什么。这个喜怒不行于色的男人,我承认,19年下来我仍旧没有看清他。家里人更希望我走所谓的正途,我的成绩表一直不敢往家里带,正是这个原因。 生活,总是有无奈。 流水无痕。五月。 电话终于来了,周佩红老师的普通话如此清晰地告诉我:你的稿子被扣了,我们副社长说你那里边“他妈的”“牛逼”这类的词语太多了,我客气地说没事。 我听着电话里的盲音达3分钟之久,随着话筒悄然从手边滑落,一切的一切破碎了。 如果可以,我宁愿这消息来得再晚一些。 李正臣的情况我不清楚,因为我被告知他稿子还在审阅中,想来也是凶多吉少。 没命的稻草在水中打了个旋,漂亮地沉了下去。带着我的心,一点一点,万劫不复。 冷却了的心,破碎了的梦,猪一样苟活的人,这就是一场华丽的******后剩下的。 睡啊睡。明日复明日。行尸走肉。 有的时候,人的运势会好得出奇。于是命运便会有奇迹般转弯。一个星期后的一天,又接到周老师的电话,告诉我,我的东西可以出书。我记得那一夜的南十字星特别明亮。 如果我可以的话,那李正臣呢?我这样问。结果被通知要出的话就会单独出。 可是10万字就出书,会不会让读者觉得不好,我又问道。 这不是你要管的事,你的责任就是写好你的东西。 莫大的狂喜在狭小的房间碰撞出闪亮的颜色。 oh!yeah!天空高远蔚蓝。一派风和日丽。 这个时候,我终于能够把我在写作的事情告诉我父母。一场庞大的冒险,在我看来和俄罗斯的******赌一样刺激。幸运的我没有饮到最后一颗子弹。父母的脸色不变,并未为我的事情感到高兴,而高考却被重复提及。哀,莫大于斯! 也许李正臣面临的压力比我更多。因为他的东西被否定掉了,我感觉好对不起他,真的,从小到大,没有感觉这么对不起一个人过,世间的沉浮,转眼之间。翻手云,覆手雨。我给他打电话,表达过这一点,但这一切在他耳中听起来也许是万分的虚情假意。但我听到他说不管怎样我们都还是兄弟!握电话的手就那么突然地颤抖了一下。我说你要好好高考。他应了声,我们挂断了电话。 点燃香烟,我喜欢看着烟灰,就像《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中写的:烟灰,这些曾经的强者,燃烧过沸腾过,现在静静安于一隅,等待下一次的乘风而起。 风华乃天设。谁不喜欢乘风而起的感觉。 我在心中永远祝福我的兄弟,每一个人。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李海洋:玩命(3) 更重要的事情即将上演,来得这样快,始料未及。在一个中午回家后,母亲告诉我有上海的编辑给我打电话。我问编辑都问什么。被告知问我学文学理,有什么爱好。这立刻让我想到会不会是有上海的大学愿意收留小可我。难道俺的好运气还没有到头吗? 重要任务终于出场。胡玮莳胡老大在和我聊了几十分钟后告诉我,我的小说会在《萌芽》上开辟专栏连载。时隔了这么久,那时的心情依然记得,简直就是受宠若惊,一步登天! 胡老大在电话中一直声明自己很累,据说一个月内阅读了十几篇小说最后挑中我。我掐着指头算呀算,然后心惊肉跳,一身冷汗。万事得来皆不易,背后藏着的都是艰辛。 连载?出书已不易,没想过还能连载,这意味着在书出来之前便会有很多人了解知道我的小说,同时意味着更大的风险。别人要是觉得不好看的话,便会招致更大的骂名。 但既然路已经走到这里,我们没有理由不继续下去。 我在萌芽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说我的小说要连载了,后面跟了三十多张帖。这使我认识了不少朋友。这使得泡萌芽论坛成为以后长时间的习惯。 我的id叫死胖子,头衔是萌芽灌水王!哇哈哈。 哇哈哈。我喜欢这样放肆地笑。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放肆的人。 在那个夜,我在12点翻墙出去,那墙颇高,让我分外狼狈。 寂静像潮水般包围了我。我的嘴角泛起浅浅的笑,走姿奇特,却嚣张快乐。 也不知到底有多久,多久我未曾开心过了。 昏黄的灯光,昏黄的酒。这家酒馆的确未让我失望。一碟花生米,一碗黄酒。店主莫名其妙地看着深夜这个欢乐的客人。 我轻啜一口,让酒慢慢地流,流…… 狂歌纵酒,酒醉何处。 我想我是真的醉了。 高考稀里糊涂地过了,波澜不惊。但起码我可以名正言顺地上网。 一个月,只消一个月,我cs的技术飞升,狙击的运用就出神入化。 蛰伏,等待,七月,流火。 《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终于出现在了《萌芽》的“惊奇”里边。我步行十来分钟跑到学校的书店旁边,购买了一本,元。 那里边的每一个字符都是那么熟悉却陌生,因为它们被印成了铅字,方方正正。我自顾地把书拿在手中在街上漫步欣赏。行人,神色匆匆,没有人顾及我。 我压制住心中蔓延的情绪。it’smyworld! 死党们收到消息,立刻去买《萌芽》支持我。 论坛上“我看萌芽”板块的消息终于出来了,韩寒风头不减当年,好不容易有论及我的,却是批评的声音。说我废话n多,不堪入目!我心情迅速沮丧到极点,走到《萌芽》上只是个开始,面对公众经得起检验才是真正需要! 我开始怀疑自己,自己究竟有没有实力去做一本长篇小说。 在一个热得要死的早晨,我去吃了一碗火辣的牛肉面,人躺在地板上,像将死的鱼一样挣扎。 死也要死得好看一点,我总是告诉自己,生活还要继续。 因为放假,我不知道身边的人怎么看待这部小说。如果他们感受不到一点他们身边生活的影子,那将证明我是失败至极的。 当正面的消息出来以后,我俗得透顶地将那个帖子浏览了三遍。 越来越多,褒扬我的,骂我如垃圾的。我开始学会平静地去面对。平静,平静,我对自己说。 偶尔我用死胖子的id和他们争论,结果一兄台说第一次看到写手与读者间的争论,如此新鲜。我才知道我处理问题的手段如何不成熟,索性,“死胖子”这个id就把它尘封起来。 我于是又申请了一个叫做“死胖子加强版”,签名是死胖子装甲进化,咔咔嚓嚓! 灌水依然是我的职业,我喜欢灌水。 现在我正在武汉一所偏僻的二流大学,军训苦得很,在日光下像一条癞皮狗,汗流浃背。我讨厌这样的生活,讨厌运动。磨呀磨,在这里没有一点写作的氛围。我害怕,害怕我的手指有一天会死掉。死得彻彻底底。 《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我的处女作。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说`天.堂 李海洋:玩命(4) 我到底该如何评价它呢?很多人骂我流氓写手,语言过于嚣张。其实第一次尝试这种语言是在我参加新概念初赛时写的《谁谋杀了我家的狗》,我喜欢幽默的表达,无拘无束。有人说鄙人乃王小波门下走狗,诚然,我是的确喜欢写狗的。 在此以前,我没写过长篇。短篇的创作也极少。总的来说,我是一不喜欢写东西的小厮。没事的时候,只会胡思乱想,天马行空。驾御长篇的能力,正是我所欠缺的。但有一点我可以担保,就是对开头和结尾的把握我比较拿手。有人告诉我《少》的开头过于冗长,其实我很喜欢那个开头,我喜欢在开头便暗示一些东西,有这样的雕虫小技,我才能得心应手。 我听说蚕从茧中化蛾飞翔的时候极为痛苦的,而现在,我正在作茧,我只希望不要是作茧自缚。 我喜欢读武侠小说,由我喜欢古龙便可见一斑。这在专业人士的眼中简直是俗不可耐。先锋的东西,我接触得少,只能在写短篇的时候偶尔为之。而写长的东西的时候,我偏就喜欢用一种通俗好读的方式讲述故事,况且故事的本身并不复杂。 我今年19岁,出生在一个破败的小城,经历,少得可怜。 但不代表,我没有故事。每个人都有故事。 庸庸碌碌,来来往往。 高中生,简直就是最可怜的一些人,至少在这个时代在我们的小城。生存的压力,使我们活得像机械人,而这一切,只为走出这一片荒芜。 只有出去才有希望。父辈们正襟而立,言辞灼灼地说。 于是我们便以为外面便是天堂,另一番的景象。这种渴望触发了我对很多东西的爱好。漫画,电影,音乐。每到一个地方,淘碟便是我第一件要做的事。 我喜欢看电影,黑色的房间,一台破败的电视机,一架碟机。然后泡一杯茶,点一支烟,放入从楼下租来的盗版碟片,这便是我长久以来的生活。并且陶醉其中,难以自己。 可是反映我们这样小城这样高中生的电影。甚至于书,都少得可怜。 如果我告诉你我们这里是12个人住一个大寝室,没有空调电扇,连洗澡间都没有,你会怎么想。 如果我告诉你一群群的少年仗着人高马大,欺负敲诈别人,你会怎么看。 如果我告诉你高中的男女已经开始同居,并为做爱而津津乐道,你可否了解。 纯情的年代,已随着风碎成了岁月的烟尘。 我始终是不成熟的。连这本小说,写完也背离了开始我要表达的初衷。在其中,我过分地要求情节的刺激,但这的确是我最擅长的。留下的遗憾,我想只能就此罢了。关于青春小说抑或是少年小说,我想我是不会再去写了。 因为我已不再青春。 我想写一本彻底的人性化的武侠小说,完成我想写一本武侠小说的心愿。 至于我的最高理想,我向很多人说过,却一直未将它付诸于行动,那就是一本溯源骑兵历史的战争小说,因为需要太多的史料而不敢动手,然而就像小饭同志自我介绍里说的,有这样的理想,听起来已十分牛逼。 但无论如何,我总是喜欢一种热血的感觉。 年少轻狂,狂歌求醉。 金戈铁马,马革裹尸。 鸿蒙的血液流过身躯,留下灼热的烙痕。 成为牛逼闪闪的文学青年。我在踏入上海之前曾默默地想。 到底是不是,连我自己也无从知晓。我只知道自己在不停地赶路赶呀赶,不敢停留。即使有繁华美景也是无从欣赏留恋的。 但至少,文学这个圈子,我急匆匆地赶来了。 走下去,无怨无悔。 当那多给我电话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因此便莫名地高兴。当他告诉我是来约稿的时候,我却在心中泛起惆怅。我说过我在军训,只有在休息的闲暇拿起笔来写下着冗繁的文字。 风华正茂,初出茅庐。策马平川,一览众山。 这是在午间,我又没有睡觉。最近的睡眠一直不好。生活仿佛又回到从前,死水一潭,波澜不惊。 老是想家,想妈妈做的白米饭,离开家才知道家好。 现在,只是一点点地回忆,回忆那三个月惊心动魄的岁月。 有回忆总是好的。至少不会寂寞。 手表里的齿轮犬牙交错,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教官的哨声响了,催命般要我下去集合。 思绪戛然而止。好了,我想,就到这吧。 谢谢每一个支持我骂我的人,让我感觉到我的存在。 谢谢《萌芽》。谢谢我的每一个朋友。 沧海桑田,死胖子我都在。我总是这样说。 www.xiaoshuotXt,coMt-x-t_小_说天/堂 蔡骏:生于苏州河畔(1) 生于苏州河畔 蔡骏,网络著名作家,恐怖小说家。2004年在《萌芽》杂志发表的数篇小说引起强烈反响和好评。已出版包括《病毒》、《诅咒》、《荒村公寓》等在内的10本恐怖小说。由于其在《萌芽》上已经引发读者的阅读热潮与追捧,有理由相信新作《荒村公寓》将使蔡骏真正跻身畅销小说作家的行列。 从诗到恐怖小说,蔡骏是如何完成了这样剧烈的转变?那些令人惊悚的情节,有些来源于纯粹的想像,有些来源于梦境,但是,所有的一切均逃不出苏州河汩汩的波光…… 第一篇小说 第一次写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大约是在20岁那年。我已记不清当初为什么要写小说了,只记得当时的生活是极度平庸的,就像一颗微不足道的卫星,永远环绕着那个固定的轨道。 20岁以前写过很多诗。还记得那时候常去静安区图书馆,爬到三楼的报刊阅览室。每当我去的时候已经没有座位了,我只能呆呆地站在书报架旁,取下一本《诗刊》或者《小说月报》,就这么站到天色渐晚,直到有了空位子。一开始我总是盯着新诗看,即便是《当代》也主要挑着诗歌读,后来试着读了一些小说,虽然大部分都只看了开头,但确实有几篇深深抓住了我。在这里我必须要感谢莫言,是他让我获得了阅读的快感。当那个寒冷的冬天,我精疲力竭地在图书馆里站上几个小时,读完莫言的某一部小说时,我知道自己已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那时候我对写诗感到厌倦了。有时在写一首诗的过程中,忽然感觉这不仅仅是一首诗,而是一个非常好的故事,为什么不把这个故事变成小说呢?于是我的脑子里不断冒出各种奇思异想,我觉得自己仿佛一下子成为了上帝的宠儿,每天所见到的一切似乎都能触动我的心,轻而易举地成为小说的素材,我只能不停地用笔记录着。这时候我对我自己说:你不应该成为一个记录者,而应成为一个创造者。 于是,在20岁那年的开头,我写了有生以来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小说”。 那是一部短篇小说,今天我不想把它的内容说出来,因为回头看来那实在不值得一说。但重要的是,当钢笔墨水涂抹在稿纸上的时候,我确实被自己的文字所感动了,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似乎上帝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我:你必然会走这条路,因为你属于你的小说。 这就是我的第一篇小说,后来我确实把它投寄出去了,但和所有的文学爱好者一样,这次投稿以石沉大海而告终。至今这篇小说的手稿仍然保存在我的抽屉里,我从来没有把它输入电脑,更没有让其他人阅读过,只是静静地沉睡着,像档案一样忠实地记录我内心走过的道路。 那一年我还是用最传统的方式—纸和笔来写作。到秋天我终于写出了几篇自己满意的小说,并发现了自己在文字方面的天赋。在《拜占廷式的圆顶》里,我是这样描写一个少年的奇异爱情— 这时他停顿了,女孩也停顿了,也许还包括时间也停顿了。拜占廷式的圆顶正从500米外透过这幢7楼的窗户注视着他们。时间停顿的意义在于世界成了身外之物,成为一条一去不返的大河,而有的人则在大河中央的沙洲上与世隔绝着。现在项链就成了这座沙洲,沙洲上有一座上帝的伊甸园,伊甸园里一个关于男人和女人的古老而永恒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于是,这个故事就这样在十字架项链和基督的面前发生了,他们不清楚什么是诱惑,但他们清楚窗外的大圆顶正担任见证人的角色。 这时我懂得了对于一篇小说来说,语言实在是太重要了。如果你没有属于你自己的语言,那么你永远都只是一个叙述者,而不是一个小说家。 从网络开始的恐怖创作 2000年,我开始上网写作,第一篇贴在网上的小说是《天宝大球场的陷落》,这是一场关于体育比赛的小说。现在我必须承认这部小说是受到了莫言与大江健三郎的影响,将故事穿梭在现代与古代之间,最后又是一个王小波式的想像力的高潮—通过一次考古发掘的古代球场遗址,使故事回到唐朝天宝年间。当地人狂热地喜爱蹴鞠运动。在一场与新罗人的蹴鞠比赛中,正好遇到了安禄山的叛军,人们宁愿牺牲生命也要完成比赛,终于使大球场与数万人共同陷落。 那年我在网上贴了十几篇小说,却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使我获得了网友们很高的评价。虽然我至今依然不敢妄称什么网络作家,但确实觉得网络的作用太大了。网络上的小说,是可以定义为民间文学的,古时候创作聊斋故事的民间创作者们不过是在饭余茶后讲一个个故事而已,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获得报酬,而网上的作者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所以,民间文学的生命力是强大的。不同的是,古时的作者们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而现在,网络却可以使作品和作者迅速地传播,可以说,网络是民间文学的催化剂。 但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通过网络写作认识了许多与我相似的朋友。我特别要感谢一位网名叫23的美眉。有一次在网上与她聊天的时候,她劝我应该写一些适应当前流行口味的文章,于是我随口说我可以写恐怖小说。虽然此前我确实写过一个流传很广的短篇《肉香》,但我还从没写过长篇小说,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只因为看过《午夜凶铃》和《催眠》两部日本恐怖片,使自己心里也发痒了起来。大话既然已经说出了口,那么骑虎难下之际,只能真的写起来—这就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病毒》。 至于“病毒”这个标题,来源于那年圣诞期间网上所流行的女鬼病毒,也就是上网过程中屏幕上突然出现一张女鬼的照片。但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渐渐把女鬼病毒的因素完全抛弃了,而想到了另一则素材— 大约在1999年,我读了岳南先生纪实性的《日暮东陵》一书,里面记载了1945年清东陵被盗,同治皇帝的陵墓被挖开,却发现皇后的尸体保存完好,尔后又惨遭盗墓贼剖腹,这应该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当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也许这的确不可思议,但确是一个写成恐怖小说的好材料。所以,我把这个素材运用到了《病毒》中,进而又编造了一段皇后的遗体被带到上海的情节,结果发展出了后面的许多故事。现在,如果我猜测得没错的话,同治皇后的遗体应该还躺在清东陵的地宫中。所以,《病毒》中经常出现的“她在地宫里”这句恐怖无比的关键词,倒确实符合了事实,只是不知道现在她的玉体是否还保存完好。 《病毒》总共写了两个多月,全部是有限的业余时间。我的爸爸是个游戏迷,常常和我抢电脑,所以写得断断续续。第一个月只写了开头一万多字,所以第一部分我自己最不满意,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开窍了。最后的两个星期里我一口气写出了五六万字,才完成了现在的十多万字。《病毒》在网上的连载获得了很大成功,四处被人转载,甚至还被他人抄袭。此后网络上就出现了很多类似的小说,而我则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其实,恐怖并不来自于我们眼睛所能看到的,耳朵所能听到的,恐怖的根源在于我们自身的心灵。每个人的心中都压抑着恐惧感,比如怕黑、怕各种怪异的声音,这源于人类的本能。恐惧无时不在,不处不在。小说家所要做的,就是要发掘心灵深处最原始的那种恐惧,就像是发掘一座古墓中的骨骸,因为恐惧多数时候就是一具骨骸,当你内心的大门被某种力量打开时,这个骨骸就会得到复活。 我喜欢所有唯美主义的作品,即便是恐怖,也应该是充满诗意的。通过恐怖的表层,表达的应该是人类内心世界的东西,对于命运和人生的理解,比如斯蒂芬·金的小说里就充满了社会给人施加的压力,这种压力使人的精神遭到折磨,恐怖也就随之而来了。同时,任何人都有阴暗心理存在,这也是惊悚小说之所以存在并盛行的原因之一。存在阴暗的心理并不可怕,关键是要如何面对自我,把这种阴暗心理放到阳光底下,让大家都来看到也就不可怕了。如果一直藏着掩着不愿意拿出来,那才是真正可怕的。人类的最大命题,不是征服自然,而是征服自我。所以,只有认识恐惧,才能够战胜恐惧。正如我在《诅咒》里面引用的《荒原》的诗句:“我要给你看恐惧在一把尘土里”。 从此,我改变了自己的写作方向,专心致志地投入了长篇惊悚悬念类小说的创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总共出版了6部长篇小说。公允地说,其中有的我比较满意,也有的确实感觉不是很好,这完全取决于你的敏感程度。 我写长篇小说总是深思熟虑之后再动笔的,已经完成的几本书早已经酝酿了许久。通常我在写第一本书的同时,脑子里就已经开始酝酿后面的十几本书了,现在写出来的只是一小部分。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构思了100多部长篇小说,各种类型和题材的都有,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写完。 在我写小说之前,通常会写一个非常详细的框架,然后让所有想到的灵感都各就各位。西方推理小说家们一定也有这样的习惯,否则无法想像那缜密的计算和推理是如何出来的。当然,也有一些天才的作者,是不需要预先设计情节的,就像我非常崇拜的作家阿来,他的《尘埃落定》就是在一个雪后的清晨触动了灵感,然后就这么让思维信马由缰,用键盘敲打出了一部杰作。 虽然也有朋友提醒我,在创作之前写提纲会束缚自己的发挥,使作品变得非常呆板。其实不必有这样的担心,因为你一旦进入了写作的状态,内心的激情和想像力会自然地爆发出来。我就有许多小说,写到最后脑子里突然冒出了比提纲更精彩的结局,因为提纲只是一个导游,而真正的旅游者还是你自己的想像力。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蔡骏:生于苏州河畔(2) 许多作者对于写作都有特殊的癖好,以日本的几位推理小说家为例,江户川乱步把书房设在地下室,喜欢点着蜡烛在幽暗环境中构思;佐野洋爱总在雨天的深夜写作,认为幽暗的气氛才能使自己才思泉涌;水上勉在书房外筑了高墙,认定只有不见天日的房间才是理想的写作场所。 但我也许属于另类,对此没有特别的习惯,白天黑夜都可以进入写作状态。当然,最好还是在一个清静的环境里,静下心来能够投入进去。一旦你进入了写作的那种状态,那就会像被催眠了一样,眼前浮现出一幅幅电影镜头似的画面,有时确实有些恐怖片的味道,似乎身体已经不再属于你了,而文字则像是有了生命似的,拼命地从键盘下分娩出来—大多时候你会顺产,但也有难产的时候,这时候你真的会像生孩子一样承受巨大痛苦,如果你万一没有挺过来,那就是最可怕的结果了—流产。 常有朋友问我为何会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写出那么多的长篇小说?我的回答是:小说可以分为三类—点、线、面。通常来说,短篇是点式小说;中篇小说和故事性的长篇是线式小说(畅销书大多在此列);而勾勒社会和人生百态,建造了一个难以摸透的庞大世界的则属于面式小说(此类大多为经典)。 到目前为止,我的小说主要属于线式。 线式小说的关键在于找到一根最合适的线,只要抓着那根线走下去,很快就会拉出许多东西来的,所以写起来比较快。但有的时候这根线也会中途断掉,这时候就麻烦了,需要动很大的脑筋,否则就会半途而废。而且,我也不觉得加长一倍,就要花出更多倍的精力。因为只要一部作品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性,就会自然而然地“生”出许多东西来,并不需要太费多大的力气。当然,首先得多动脑筋多做设想,这样好的思路就会自己找上门来的。相反,我觉得写3部6万字的中篇,要比写一部20万字的长篇耗费的精力可能更大。 至于面式小说,则不是一根线的问题,也不是很多根线的问题,而是整个巨大的面,在这个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点和线,甚至有点像迷宫。所以,要写面式小说必须要有一定的生活经历,或者丰富的知识准备。其实,我也是很想写面式小说的,而且也积累了几十个不错的题材,不过,因为现在我还太年轻,所以我宁愿静静地等待。 寻找心灵的圣地 每一个小说家都有自己心灵的圣地,比如张承志的伊斯兰黄土高原,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贾平凹的商州。我也曾经苦苦地寻找过自己的心灵圣地,但我的生活经历过于平凡,就和千千万万城市中的年轻人一样,根本就从无机会去体验某些环境。我也曾为此而迷茫徘徊,直到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根就在身边—那就是一条河。 10岁以前,我住在上海江西中路的一栋大楼里,大楼很老,我想大概是30年代造的吧。我还记得大楼里有部旧式的电梯,带着我直上到三楼,那时候我的家就在那里。我们一家三口住在一间不大的房间里,我还清楚地记得我们家那个镶嵌在罗马柱之间的阳台— 我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趴在栏杆上。我的阳台突出在这栋大楼的墙壁上,看上去就像是城墙的防御马面,栏杆是铁的,在转角的地方还有圆形的花纹。说实话,我喜欢我的阳台,我总是坐在阳台上看书,四周的风,会轻轻掠过我的额头和书页,还有慵懒的阳光。最后我所见到的是,外滩的屁股。我之所以称这些高大的楼房为外滩的屁股,因为我是从这些建筑的背面注视它们,但这种视角对我来说是习以为常了。(《苏州河》) 江西中路的房子是在苏州河的南岸,但那时候我更多的是居住在苏州河的北岸—那是我外婆家,在老闸桥边的一条弄堂里,据说山东马永贞初到上海的时候就常在那座桥下习武卖艺。那时候,七八岁的我常常会趴在桥栏或者是河堤上,望着静静流淌的苏州河水— 我走上河堤,看着那条浑浊的河水。阳光在宽阔的水面上镀着一层耀眼的金色,掩盖了这条河流本该有的色泽。河水自西向东流去,河面上平静得出奇,只有一些细小的波澜在轻轻荡漾着金色的阳光。阳光被水面反射着,那些被剪碎了的金色反光,像一把把玻璃碎片飞向了我的眼睛。这就是静静的苏州河,那些川流不息的木船与铁船,独自航行的小汽轮和像火车那样排成一列列缓缓拖行的驳船都到哪里去了?是顺流而下进入了黄浦江,还是逆流而上栖息在市郊那充满泥土芳香的田野的河边?失去了航船的苏州河是孤独的,我确信。(《苏州河》) 外婆家位于过街楼上,两面的窗户对着小弄堂的两边,而地板下面其实是悬空的,但我更喜欢的是那间童话般的小阁楼,还有老虎窗—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像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像个精灵。(《恋猫记》) 后来,我们家搬到了三官塘桥边上,依然是苏州河边。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们家里养过一大群鸽子,还有过一只猫。那是一只白色的猫,尾尖上有着几点火一样跳动的斑点。11岁那年的整个夏天,它都陪伴着我,我抚摸着它,拥抱着它,直到它死于非命。至今,我的指尖上似乎还残存着那只猫光滑的皮毛里所蕴涵着的温柔,我永远都难忘。我在童年所看到的那双神秘的猫眼—这就是后来被我写进《恋猫记》和长篇小说《猫眼》里那只美得摄人魂魄的猫。 5年以后,我们又搬家了。这一回是搬到了静安区的沿河地带,离苏州河也只有几百米的距离。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带河边的情景,那里有一个环卫局的垃圾码头,荒凉的河边杂草丛生,许多拾荒者依靠着河边的垃圾而生存着。 1998年,我搬到了现在的家。我还是没有逃脱苏州河的掌心,只要出门100米,依然能看到那片泛着波光的河水。现在,垃圾都已经不见了,只有一大片的绿地,和卖到8000块一平方的小高层。 在许多个夜晚回家的路上,我都会走过苏州河上的一座桥,过了这座桥,就到家了。走在桥上的时候,带着泥土气味的河风都会吹拂着我的眼睛,让我的眼前一阵迷惘。于是,当我跨过这条桥之后,心里就忍不住有一些特别的东西在暗暗地涌动。到了凌晨时分,这些特别的东西就会像是暗夜涨潮的河水一样,浮动在我的梦中,对我讲述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当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常常为这些梦中所看到的故事而感动,其中的绝大部分,都被我刚醒来时那迷迷糊糊的脑子所遗失了,再也无法记起来。也许,清晨被遗失的那些故事才是真正的文学吧。如果运气好,我或许能记住剩下来的一星半点。于是,许多小说就从这些梦的片段中分娩出来了。因为2000年那场奇怪的梦,使我写出了短篇小说《绑架》,并得到了有生以来第一个文学奖;又一次我梦到自己身处在童年时住过的江西中路,周围全都是20世纪30年代建造的欧式大楼,我穿过宛如欧洲城市的迷宫般的街道,来到缓缓流淌的苏州河边上,忽然发现河水漫过了河堤,当我转身逃向城市深处时,终于从梦中醒来了,于是就有了那篇《苏州河》。 我确信无疑的是,所有这些梦和小说,都来自离我卧榻数百米外的那一条河—是这条河面上日夜不息的波涛,是这条河底下堆积了无数年的泥土,是这条河水中暗暗涌动的灵魂。 这就是我心灵的圣地。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TXT小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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