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查看《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书评和最新更新以及相关书籍推荐请到《笛安散文、诗歌和短篇集》专题网址http://www.xiaoshuotxt.com/sanwen/4961/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提供经典的文学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人文社科类书籍在线阅读,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 灰姑娘的南瓜车 2000年开始的时候,我上高二。那时候总觉得自己很忙,要忙着应付功课,忙着在学校里胡闹,忙着看日本漫画,忙着早恋或者帮别人早恋,偶尔,也想想万一考不上大学该怎么办——不过我生性乐观,总觉得不会考不上的,对未来灿烂的想象总是让人激动,顾不上去想不好的事情,其实后来才弄清楚,灿烂的并不是未来本身,只不过是我对未来的幻觉。 我长大的故乡是个暗沉的工业城市。那个时候我讨厌它。我觉得它闭塞,冷漠,没有艺术,没有生机,所以我想要离开它,走得远远的。因为年少无知,所以理所当然地觉得我的人生应该更美好些,既然想要美好的人生,那么总是得有个更好些的城市来充当舞台或者背景。不只我,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如此,连老师都会在课堂上看着窗外的沙尘暴告诉我们:“如果你们想远离这个地方和它的沙尘暴,就认真一点上课。”2008年,看顾长卫导演的电影《立春》的时候,第一个镜头,就觉得胸口被闷闷地撞击了一下。听着蒋雯丽饰演的王彩玲甩着方言一板一眼地说文艺腔的对白,时不时都会暗暗地微笑一下——我想我知道那个电影在说什么。因为我曾经和那个电影里面的男人女人——尤其是女主角——一样,不知不觉间,神化了自己的理想。 所谓理想,不能完全等同于希望自己从事什么职业,希望自己住在什么地方,就像王彩玲,她希望自己能在巴黎,至少是北京的大剧院里唱《托斯卡》——但是这并不是她理想的全部,巴黎,歌剧,意大利语等等这些符号不过是花丛,而她真正想要的,是在这些美丽的花丛里尽情地绽放自己,绽放了,生命才够绚烂,才能清晰地感觉到那种“自己”终究成为了“自己”的过程。我也一样,那时候我甚至都没找到一个具体的符号来充当我的花丛,可我满脑子都是关于绽放的幻想:我一定会变成一个更美好的人;我一定能做点什么变成一个更美好的人;一件事情,一个作品,一段爱情都有可能锻造我,锤炼我,把我变得更完美。就在这满脑子热气腾腾地狂想中,我的青春期就过去了。 高考考得并不好,倒是没有落榜,可是没能如我所愿,让我离开家乡。那个时候,有种叫做“留学中介公司”的东西已经渐渐被人熟知。某个夏天闷热的夜晚,我老爸问我,想不想出国去上学。我头脑有点发懵,但是很坚决地说:想。那时候我十八岁,在十八年的生命里,小学六年,出了小区的大门,要往左转;中学六年,出了大门,要往右转——也就是说,从没有离开过那条我出生并长大的街道。“外国”,实在是个太遥远的所在,已经超越了我,这个生长在内陆小城的灰姑娘的想象的边界。那个年龄的人一无所有,所以满怀勇气和好奇心。在不久以后的后来,就是这点原始的,青葱茂盛的勇气和好奇心支撑着我走过了很多日子,度过了很多困难或者困惑的时候,直到它们在不知不觉间,就这样被用完了。随着它们用完,我就变成了一个所谓的“大人”。 2002年1月27日,是个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日子,我就是在那一天上飞机去到法国的。八年过去了,我很少跟人主动谈论关于法国的一切,文章更是几乎没写过。因为我从不觉得我真的去过法国,我的意思是说,那个雨果的法国,那个波德莱尔的法国,那个萨特和波夫娃的法国,那个夏奈尔或者迪奥的法国,那个与其说是浪漫,不如说被无数人“浪漫化”了的法国……所以不如还是少说几句的好吧,旅游指南和时尚杂志专栏里面的那个“法国”和我基本无关,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跟人解释这个。 头几年我住在一个卢瓦尔河谷的小城里。那个地方有达芬奇终老的城堡,离我们那个城市不远的乡下会盛开祥云一般,粉红的苹果花。那个小城安逸,漂亮,人大都要比巴黎人友善很多倍。可是初来乍到的时候,真正给人留下强烈印象的其实只有两样东西:比国内高很多的物价,还有强大的寂寞。 时至今日,当初通过同一个留学中介出国的中国学生聚在一起,还会笑着回忆当初在超市里买回几桶最便宜的红酒,里面的渣滓把大家的牙都染成紫红色。我在法国居住过的第一个房间,位于城边的公路旁。窗子外面的风景在全世界都能看见,独自蔓延着的公路是沥青凝结起来的河,有的时候重型载重卡车呼啸着经过,带起来瑟瑟的风,加油站很新,但是不知为什么就是觉得萧条——我当时还不知道,根深蒂固的“公路情结”就从此扎根在血管里。有风雨的夜晚,我就在这样的窗口背法语单词,“彩虹”,“希望”,“有魅力的”,“诱惑”……我身边来自清晨的面包店的长棍面包已经干瘪,静悄悄地死掉了,我还浑然不觉。其实除了这个已经硬得不能吃的面包,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让我真正觉得,我已在天涯。天涯也不过如此嘛,十八岁的我暗暗地叹气,仔细想来那是我第一次像个大人那样叹气。这时候隔壁房间的朋友来敲我的门了,小型的聚会永远在某个人的房间开始,大家穿着牛仔裤席地而坐,最便宜的红酒入了年轻的愁肠,流出来的眼泪都是滚烫,梦想或者关于梦想的错觉在体内燃烧着,一群人孩子气地互相鼓励着对方:不会永远喝最便宜的红酒的,只要我们肯奋斗。 可是到底要怎么奋斗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倒是去试过在念书之余,去给房东带小孩,按小时计费——我是个糟糕的保姆,很幸运的是,我碰上了一个特别懂事的小婴儿。就这样做了一个学期,攒出来一笔去西班牙玩的钱。打工,攒点钱,旅行,这是所有的学生都会做的事。但是我没有忘记,我其实想要完成的,不过是那种看着自己一点点变得更强大,更丰富,也更充盈的感觉。事实上我也真的体验到了——当我发现自己渐渐在熟悉法文这种陌生的语言,当我慢慢学会了做饭,当我带着那个漂亮的小婴儿去摘樱桃,看着她纯净的笑脸;……这美丽宁静的小城太小太安逸,所以无数次地让我产生了那种自己很强大的错觉。只不过,那种刻骨的孤寂从没有被治愈过,无论是我静静地一个人呆着,还是和一群人在一起笑闹,它都能够在一个我看不见的角落,像月光那样猝不及防地抚摸我。微妙地间隔开我这个人和一切火热的喜怒哀乐。不能摆脱,就习惯吧。那时候我已经搬到了一个更冷清的老房子里。就那个价位而言,老房子真的很大了。木地板踩上去就是一阵响动,很阴冷,居然还留着一个传说中的壁炉。阴雨天气里,雨水就不知从那个角落滑落到壁炉里面,半夜里总听得到它们缓慢滴落的声音。有一天,我就是在满室的潮气中,打开灯和电脑,我想和自己说说话。可是如果很直白地用聊天的方式说,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我早就已经学会了不去渴望倾述什么东西了。那就编个故事,自己讲给自己听吧,在虚假的故事里,放进去我真正的,冷冰冰的人生。 那一年我十九岁,我还没有真正意识到,我编给自己看的故事,就是小说。 我是非常幸运的。我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找到了一样我愿意为之努力一生的事情,就是写作。并且,一路上,我遇到过对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人,给我鼓励,给我支持,帮助我赢得一个年轻人在现实世界中来之不易的好的开始,比如最早愿意用我的稿子的编辑老师,比如一位第一个鼓励过我的电影导演,比如我今天的出版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在写作的初始,我只是惊讶自己居然如此迷恋自己的故事,还有这些生活在电脑里的人物们,我觉得我的存在是因为他们才变得生动,变得热情,变得更有理由。我爱我的小说们,就像一个失去理智的情人。 所以我就告诉自己,一定要写下去。就算不能用这个养活自己也不要紧,大不了辛苦些,毕业以后去找个工作,白天上班晚上写,或者平时上班周末写……总之我要写一辈子。就算我自己写得不好也没关系,我和我的小说待在一起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的灵魂是美丽的。那种一直在期待的绽放的感觉,那种又疼痛,又自由的感觉。灰姑娘的南瓜终于变成了马车,载着她往远方奔驰,金碧辉煌的宫殿就在前面,那个宫殿就是我心目中的“美”。近了,马上就到了……写小说,尤其是长篇小说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可是写完以后,钟声就敲过了十二点。马车又变回了南瓜,因为我每一次重读自己的小说,都会觉得我写的时候那种美好的感觉都到哪里去了;我依然是灰姑娘,异乡的寂寞就是我脏脏的裙子和拖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某年某天,我坐在朋友的爸爸的车上经过公路的收费站,在夜晚里蔓延着的空旷的长路似乎有生命,只不过是在沉睡而已。那一瞬间我问自己,我在什么地方?远处,麦当劳巨大的黄色m在深蓝色的天空里暂时代替了月亮,我心里没来由地一暖——那就暂时错把他乡当故乡吧,谁又能确定这世上究竟有没有故乡呢? 只是不知不觉间,我写的所有小说,都发生在那个我曾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的城市。我虚构了一个北方高原上的工业城市,描写着那里的沙尘,那里的钢铁和噪音,想当然地认为那里一定会诞生很多性格强烈的女人们。这个城并不是我的故乡,只不过,它们很像。春天,沙尘暴撕裂天空的声音永远沉淀在我灵魂最深的地方,不管我走到哪里,不管我遇上过什么人,什么事情。 再后来,我离开了那个河谷小城,来到了巴黎。一待就是四年。 除了巴黎,我想世界上任何一个大的都市都有一批像我这样漂着的年轻人。在这里,我认识过来自五大洲超过三十个国家的人,越来越觉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话很经典:“人性在哪里都差不多”——因为无论肤色,无论种族,无论信仰,可爱的人们总是相似的,狭隘的人们则各有各的狭隘——别动不动就把“文化差异”挂在嘴边上,过分地强调“文化”也是狭隘的一种。我遇到过非常好的人,也遇到过非常坏的人,我经历过人和人之间不需要语言就能分享的温暖瞬间,也见识过最险恶的国际政治和种族歧视。除此之外,还见证过一些人出于种种原因,或者原因不明的堕落。四年的时间,几句话,也就说完了。 岁月是短暂的,很快就过去了;可是人生,的确漫长,不然我偶尔回头的时候,为什么会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一路变成今天这样呢?小说依然在写,经历过一本书静悄悄地出版,再无声无息地下架;后来也有了“畅销书作者”的经历,可是眺望一下当年那个关于“绽放自己”的理想,才发现,“理想”和海市蜃楼差不多,不是用来握在手里的。就像高等数学里讲的那个极限,你最多只能接近它,无限接近却永远不能抵达——我的数学从初二起就没有及格过,可是我依然觉得,当我第一次听到老师讲关于“极限”的那些事情,心里好像真的被感动了。我曾经以为,当我确定我要写作的时候,因为心灵有了归属,还以为自己可以慢慢活成一个平和,宽容,然后恬淡的人……却不知道生活处处是陷阱,它有的是办法让你亲眼看见自己丑态百出,让你一遍又一遍地明白,你永远变不成一个“更美好”的人。自我的锻造不能说没有用处,但不是万能的,因为你忽略了,你锻造自己的动机或者并没有自己当初认为的那么单纯。 是的。我神化了自己的理想。我以为完成自己是最神圣的事情,是因为我把自己看得太大了。我以为当我克服了困难,做到了一些事情,我这个人就可以随之完整起来,但是我忘了问问自己,所谓的“理想”里到底含有多少功利的成分?所谓的“绽放”中到底有多少是为了这个缤纷世界的诱惑?说不清楚的东西就暂时放着吧,成年之后的我总算是明白了一件事情:一些事和一些事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相互缠绕直到生生不息,比如“市场”和“艺术”,比如“利益”和“情感”,比如“爱”和“恨”,比如……不过有一样东西看似毋庸置疑,也不用分析,就是这人生原本满目疮痍。你用尽了力气,最终改变的只是生活的外套,比如你在哪里工作,在什么地方住,穿什么衣服开什么车,和什么人来往……就算这些全都被你改变了,你也只是为“生活”换了件光鲜些的衣裳而已,里面的千疮百孔是你永远没法更换的。某天黄昏,坐在乘客稀少的公共汽车上,晃晃悠悠地穿越了夕阳下面的协和广场——我终于想明白了这个,在一瞬间,醍醐灌顶一般地,想明白了这个。 这就是我的十年。说来惭愧,没什么可写的。只好嘲笑一下自己,这才到哪儿啊,好日子还在后头呢。我相信未来,所以很多时候不敢妄言人生,只不过,确实地感到,当初那种灼热的追逐幻象的自己已成往事。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发第三版的时候,我在后记里对自己说:“那个时候我不知道,对于一个人的生命来讲,挣扎跟和解,到底哪个更珍贵。其实直到今天我仍旧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但是我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不再用这样的方式提问。那个时候我还固执地坚信着,无论如何,飞蛾扑火都是一种高贵的姿态。可是今天,我只能微笑地眺望着当初的自己。我不是在嘲笑她,我怎么敢。我只是羡慕,她那时候那么自信,自信自己是澄澈的,是纯粹的,是打不败的。而今,我已经被打败过了,我用曾经的飞蛾扑火,换来今天手心里握着的一把余温尚存的灰烬。值得庆幸的是,我依然没有忘记,这把灰烬的名字叫做理想。” 变成灰烬了也没有关系,总比没有好,只要存在过,就好。 注:李老师跟我说,你愿不愿意说说你自己的这十年。我说,可是我好害怕写散文的,我自己看到我的散文就觉得还不如全烧了好。李老师说,你就随便聊自己这十年来的变化,可以写得理论些,也可以感性些。我是个坏学生,理论不起来,只好写自己了,灰姑娘的南瓜车,刊载于《天涯》杂志2010年度5月号。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前世的深蓝色 你知道么,去年冬天那只奔忙的驯鹿已经死去 是夏日的太阳让它绝望了:因为没有白雪,没有红色的铃铛,没有圣诞节 我用它残留的骸骨做了一条船 带我去那个渴望着溺死黎明的湖泊 蓝色的,深蓝色的,是前世的深蓝色 你知道么,那个湖泊 是由死去的驯鹿们垂危的眼泪构成 可是我已经没有眼泪了,我的眼泪全都给你了 从现在起我可以纵身一跃 沉溺在这个湖泊里,变成一样不会有眼泪的东西: 一条没有表情的清冷的鱼,或者是一些象征堕落和狂欢的垃圾 又炙热又绝情的你 你的名字叫爱情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致我亲爱的小女孩 我已经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七十二小时。在密闭的空间待久了,人会变得不安。电话铃声就可以吓到我,更别提送外卖,或者送快递的人敲门的声音。独自一人的时间会把周遭的寂静放大很多倍,所以门上传来的那种沉闷的声响就会让我产生一种凶猛的错觉,如果我不去开门,他们会破门而入的。 我曾经接到过那种恶作剧电话。接起来是一个人工的声音说:“您好,您将于今日下午四点接到一张刑事法庭传票,咨询详情请按‘#’字键……”我想若是此时的我接到这样的电话,估计会尖叫吧。 这三天来我只和你在一起,我亲爱的小女孩,南音。 你就在那里,近在咫尺,我看得见你的脸庞,看得见你微笑的时候白皙的牙齿上的亮光,甚至看得见你飘在绒线帽外面的头发丝。可是我总觉得,你不愿意靠近我。我和你之间就像是隔着一层透明的玻璃,我伸出手,触到的是冷冷的、坚硬的一层。你在那边调皮地对我微笑,但我听不见你的呼吸声。 你知道吗?对我而言,每一次写小说,就相当于用尽全身的力气,挥起拳头,把你们和我之间的那层玻璃打破。总会有一个契机、一个细节,让我清晰地听见那种破裂的声音,然后,你们那个世界的风和阳光就都涌进来了,所有的真空里的风景全部在破裂的声音之后变成了真实,每次都是这样的,亲爱的小姑娘,我把滴着鲜血的手藏在背后,贪婪地呼吸者来自你们那边的空气。对我而言,这就是唯一的真实。 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打扫浴池的时候总是忽略那么一点点污垢,洗碗的时候常常会忘记把干净的碗盘收起来以后,去往水槽里倒一点儿消毒液——我其实只是想说,每一次,我都会不小心,把我手上的血,滴落在你们那里。 我不知道别人能不能看得出,反正我自己知道的,每一次,我抚摸着那些崭新的书页,那是你们生活的地方,可是字里行间,我看得出,哪里残存着我变了色的血迹。 打破玻璃的过程如此漫长,每到这种时候我就会像是困兽那样在笼子里走来走去。就算你想流血,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时候玻璃就是不碎,就是纹丝不动。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力气——不,还是坦率一点儿的好,我并没有我自己以为的那么有才华。这种时候我就会恐惧,会害怕,会怀疑,我以为上帝权衡再三,终究还是选择抛弃我。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恨意。 当然不是恨你,小姑娘,不可能的。我怎么也舍不得恨你。事实上,我没有真正恨过任何人,我有生以来最强的恨意,都是给了自己。南音,你看,满手满臂的疤痕,世人看不见的,只有你们才认得出。我已经伤痕累累了,可是你,却依然无辜地微笑着。 南音,我有种错觉,写完你的那一天,结束这个“龙城往事”三部曲的那一天,我会从此不同,因为会有一个时代无声无息地在我身上结束了——也许我沉下去,也许我能重生。所以南音,我把你当成是最后一本小说来写,为了你,我什么代价都不怕。 人生是艰难的。亲爱的小女孩,我懂得这个,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许我会让你也懂得这个。生命最残忍的地方,其实就在于没有人可以无辜。你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作了所有的努力,你惩罚自己,你净化自己,你以为这是有用的——可你最终还是会掉进一个更大的陷阱。我帮不了你。我创造了你出来,却和你一样无能为力。 我最讨厌的,莫过于那些居高临下地面对自己的人物,以为自己全知全能的作者。你知道区别在哪里吗?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那是因为上帝知道光是什么,但是我不知道。我最多,最多,只能带上你们一起去寻找光,我希望你们的运气比我好,你们找到了就好,要是这旅途太艰难,你们就自己走,把我丢下,没关系的。 我习惯了昼伏夜出,晚睡晚起;我早已学会了面对这谎话连篇的人群的时候,撒一个同样的谎;我钟爱那种饮酒至半醉,用微醺的眼睛慷慨地给这个糟糕的世界送上所有的柔情——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允许自己沉溺。 你就是我的修行,南音。 愿我们真的能够一起去到我们都想去的地方,看见良辰,看见美景,然后你能转过脸,对我认真地说:“我认出了你。”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 楔子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然而 也许爱会有种种罪无可恕,比如荒淫奢靡,比如挥金如土,比如任性,比如不顾大局肆意妄为。 爱是疼痛之源,爱是恨之母。 曹雪芹说过:宿孽总因情。 那,为什么要爱? 妙米姐说:因为我爱他的那个冷笑话。 肥美的钰姐说:因为爱他,是我去上高中的支撑。 radio说:桃啊,我在想要爱的时候,只会想到爱的好处。 我最小的莲莲姐姐说:冬天这么冷,不爱的话,怎么熬过去啊? 网友城墙上的痴呆说:还有比爱更坏的事情吗?可你明明知道这是一件坏事,你却把它当成了你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理由,没有它,你会和这个世界一起变得更坏。 小葱葱说:因为我觉得她太可爱了。 我最美的裴佩姐说:因为爱他能让我在世界上有一种存在感。 我认识的一个编辑说:沉浸在爱的过程中,你并不知道那是坏事,还是会想方设法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 兰若斯说:对于来人世这个地方探监的人们来说,不沉迷又有什么意思?是的,爱是坏事,仍然去爱,会更痛苦。可是如果不选择痛苦,好像活着,也没有多大乐趣。 作家孙频说:爱对人类来说就像呼吸一样重要,是生存的需要。有时候爱得越深就越是残酷,因为血液里骨头里的爱会让人选择一些有毒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抵消掉爱的疼痛感。真正的爱都很痛,可是我们不能没有它,因为它让我们躲开了生命中的虚无。 还是去爱吧 不然这个世界多么荒凉 我们的罪名是脆弱,所以,在“爱”和“被爱”的牢狱中,被判处终身监禁。 可是,任然爱吧。纵使爱再荒唐,爱再残缺,荒唐不过奥林匹克山众神,残缺不过心灵一无所有的荒瘠。诸神尚且为爱沉沦,况且凡人。在所有沾染人性负面的修饰里,爱变成瘾,变成伤痕,变成覆灭的借口,然而我们这些被困于“自私”的囚徒,所希望的,也是终有一天,贪,嗔,痴,都各得其所,再也无法影响,爱本身的完整。 我会永远记得这是我在高二的十七岁明白的——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爱是诚实,善良和牵挂;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小_说[_天.堂 南极城传 “你多大?”婚纱店的女经理弯腰蹲在我脚下,在层层叠叠的白色花瓣上扎别针。她的姿势让我心生不安,我其实不大喜欢别人这么周到但是小心的对待我。“25岁。”李瞳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一边懒洋洋地翻着时尚杂志,一边替我回答。我面前的大镜子映出她的后背,瘦削,有点儿驼,但是无意中摆出了一个曼妙的角度。“真好,花样年华。”女经理扬起脸,一绺卷发从她的发髻里滑下来,微微地垂着,搭住了她的睫毛,她甩甩头想把它甩来,可惜没成功,倒是她的身子不听话的晃了一下,因为穿着15厘米的高跟鞋蹲久了,毕竟是辛苦了些。我笑了笑。极力地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婚纱云雾缭绕地上了身,但是头发却没盘起来,依然是清汤挂面地垂在耳朵边上,就算再怎么用力地看,也不觉得这一刻有多么神奇或者美好。“好看的。”李瞳地语气毋庸置疑,她总是能在一瞬间看明白我在想什么,“到时候头发一弄,化好妆就焕然一新了。”那语气像是在说,我这个人需要使劲地装潢一番,才配的上这件衣裳。她柔软地、深深地看着我,然后笑笑,“明明,你惨了。穿上这身衣服,漂亮这么一回,以后你这辈子就这么完了。再也不能谈恋爱。”接着她补充道,“当然,我是说,原则上讲是不能。”女经理笑着转过脸看她,就连站在我身后那个替我量腰围的姑娘也跟着开心地笑,娇俏地捂着嘴。我知道李瞳地目的又一次打到了。她总是不自觉地希望自己给别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后她又得意扬扬地跟了半句,“除非你老公早点儿死。”我们从婚纱店出来,已经黄昏了。我们路过南极城。它依然故我,一栋灰色的楼,其实只有三层而已。不过我们心照不宣地把目光转向了路的另一侧,那一侧,没有南极城。几秒钟而已,车窗就滑过了那些景色。我们转眼就安全了。就在这时,李瞳叹了一口气,她那一点点悠长的余韵让我没了主意。我不知道是该继续若无其事地沉默,还是还语气平淡的谈起什么。李瞳却在此时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咱们小的时候,穆成指着南极城的大门,欢天喜地的跟咱俩说:‘你们看你们看,我爷爷当时就是在那里投降走出来的,然后龙城就解放了……’他就像是讲一件多么骄傲的事情。”往事让我们的笑容由衷的舒缓,我一边笑一边说:“他就是傻嘛,其实他到今天也是这样的。”手机就在此时绽放出蓝色的小信封,说曹操,曹操就到了。李瞳慢慢的说“怎么也没想到,你就这样要嫁给他。” 那年我十二岁,我的表姐李瞳比我大两岁零八个月。在那个年级,这个年龄差足以造成某种难以逾越的距离。我还没有月经,李瞳就有。我尚且觉得男生是种怪异的生物,但李瞳已经能用一种愉悦的目光打量他们,像是挑剔着一样礼物的瑕疵那样开他们的玩笑——虽然有瑕疵,可毕竟是礼物。放学的路上,我看着她从某个男孩的自行车后座上跳下来,以一种令人难堪的柔软的姿态和他挥手道别。“不害臊。”我在不远处“哧哧”地笑。“你懂什么?你个小屁孩儿。”李瞳高傲的仰着头。这样的对白当然不能被外婆听到——对此我们心照不宣。我已不记得有多少个午后,外婆在北方一泻千里的阳光下面一本正经地午睡着。李瞳牵着我的手,我们轻轻地穿过阴暗地门厅,像两个熟练地贼。关门的时候小心翼翼地把门锁地声音降至最低。偶尔李瞳会从外婆地小铁盒子里看似漫不经心地拿两张破烂不堪地零钱。外公地遗像在泛黄地墙壁上静静地注视着我们所有的行为,我们对此习以为常。对面墙上,还有一张黑白的周总理的照片。我很小的时候,总是搞不清墙上这两个黑白的老人到底那个是外公,哪个是周总理。李瞳就骂我“笨蛋,长的丑的那个就是外公。” 她是要带我去找穆成。在午饭后、下午上课之前那短暂的一个班小时,是我姐姐约会的时间。我不知道李瞳为何会选中了这个看上去平凡得令人失望的穆成,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只好嘴硬地模仿电视剧里的台词:“在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中间,当然还是选那个爱我的,这样比较聪明。”这个解释令我肃然起敬,她居然有胆量使用“爱”这么不要脸的字眼儿。——我想我骨子里沉睡着一个乌合之众的灵魂吧,因为我本能地对所有出格的东西心存敬畏,哪怕是出格的不要脸。 穆成总是在红旗剧场的台阶上等我们。他等得无聊,就在那些台阶上练习轻功。我是说,像练习轻功那样轻盈的跳来跳去——一跃就掠过了好几级台阶。即使是今天,我也总能想起,在红旗剧场那颗硕大的五角星下面,有个男孩在百无聊赖的、专注的练习飞翔。姐姐张开双臂冲上去,却在离穆成还有两三级台阶的地方停下来,拘谨地粲然一笑。我是真的无比热爱这时候的李瞳——明明很不要脸,却又突然害起了羞。 “下午放学的时候过来看电影吧。”穆成邀请道,“明明一起来。” 李瞳故作矜持地撇嘴,“什么电影?不好看我们才不来。” “好看的。《勇敢者的游戏》,美国片,说是惊险的呀。”穆成急切的解释着,“来嘛,我爷爷今晚不值班,值班的崔叔叔——”他一拍胸脯,“是老子的人。” “你要做谁的老子哦?”李彤把头一偏,“不喜欢美国片,我爱看香港的。” 其实我和穆成都知道,她不过是拿一下腔调而已,她当然还是会来的。哪怕晚上回家的时候,又会挨外婆那种想象力极为丰富的咒骂。 穆成的爷爷在投降以后,鬼使神差的,又被派来打扫这座他曾经亲手插上白旗的楼房,看着这座灰色的三层建筑在一阵鞭炮声中变成了“红旗剧场”。卖票和领座儿的工作,他做了有半个世纪那么长。他是个可怕的爷爷,可怕的足以和我们的外婆相映成趣。我听到过他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音量,在入口处的大厅里雷霆万钧地诅咒着那些逃票入场的坏孩子。他会很很多我听不懂的骂人话。我问过外婆那是什么意思,外婆说:“别说是我,就算只我的父母都未必懂得。”外婆还微笑着说:“阎锡山的老兵嘛,自然会将很有些年头的龙城话。”转眼间,她有板起了脸,“女儿家,打听粗话做什么?作死呢。” 【小柔给大家普及下地方知识:阎锡山是太原(龙城)解放前最后的军阀。】 夜晚,我独自躺在我和李瞳两个人的床上,倾听着外婆在屋外不动声色地挪动着椅子的声音。说是夜晚,其实九点刚过而已。外婆因为李瞳的晚归,脸色越来越难看。所以他要我睡觉的时候我就乖乖的顺从了。这样就可以安然置身于风暴之外,甚至怀着一种怡然自得的心情期待即将上演的大戏。 “你又到哪里鬼混去了?” “和同学看电影。是美国片,英文的。我们英语老师说,外语就是要多看外多的电影才学的好。” “真的?”外婆的语气明显的在缓和,“在哪里看的?” “在我们英语课代表家,不信,你打电话去问嘛。”李瞳他们班的英语课代表——还,真的是穆成。 “男的女的,哪个代表?” “女的。”——你总算是撒了谎,我都等了这么久了。 其实还有一件事,她也没有讲真话。我们毕竟是天然的同盟,所以我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个谎言。她没有说她去了红旗剧场。外婆不喜欢那个地方,因为外公死在那里。1967年,某个春风沉醉的夜晚,外公像件落满灰尘的旧家具那样,被锁在红旗剧场三楼的库房,等待天亮以后的批斗大会。他趁着看守他们的人打盹的时候,从窗口跳了下去。其实那种高度,不是所有人都能摔死,我们的外公成功了。 这件事我外婆一直耿耿于怀,那就是,李瞳的父母,我的姨妈和姨夫,他们恋爱是第一次约会,就是在红旗剧场看电影。外婆提起这件事,就拧着眉毛,咬牙切齿的对着空气哭道:“你自己亲爹的冤魂看着你们俩呢,你走进去的时候不嫌脊背上凉?” 爱情炽烈的温度一定是打败了老灵魂的注视。对姨妈和姨夫来说是如此,李瞳和穆成也一样。李瞳在黑暗中躺在我的肩边,发丝轻轻扰动着枕头。“《勇敢者的游戏》好不好看?”我羡慕的转过脸。 “他亲了我的嘴。”李瞳答非所问地说。 红旗剧场最后的夏天,就像一次深沉的睡眠那么短。好像是一夜之间,“红旗剧场”那四个大字就消失了,那栋沉默的灰色楼房变成一个大工厂,如同怪兽,整日咀嚼吞咽着电钻的声音,还有那些叮叮当当的敲击,以及,酷暑将尽的黄昏街头那个穷途末路的太阳。剧场里曾经的木制椅子被拆下来,一把又一把地,堆在门外的人行道上。白色的油漆刷出来的座位号似乎不那么适应明晃晃地室外光线。我和李瞳站在街的另一边,有些错愕地听着椅子之间的撞击声,那些清脆的声音的源头,基本都是连接椅和靠背之间那个活动的铁制合叶。每当电影散场,人们纷纷起立,那些椅子在一秒之内活了过来,迅速的、凶狠的、轻盈了起来,飞回到靠背上,像是遇到了节日。“南极城。”李瞳看着那簇新的,但是暗哑的三个大字,无不惊讶的说,“是一个新的电影院吗?” 几辆呼啸的“二八”自行车从我们眼前疾驰而过,集体捏闸的时候轮在水泥地上发出凌厉的鸣叫。车上的那些男孩子们笑着,骂着粗话,只一瞬间,地面上就凭空多出了好几个还在冒烟的烟头。就像动物圈了地盘。他们是小流氓。不过我们龙城人不这么讲。龙城话管他们叫“赖皮小子”。这五六个赖皮小子从他们陨石一样的自行车上跳下来,带着因为飞驰而奔腾起来的温度,在我们面前灼热的戛然而止。 其中有一个,把眼睛转向了我们。那一瞬间我下意识的转过脸,捏紧李瞳的手,用一种看似若无其事的语气说“姐,咱们走吧。”后颈上却是一阵突如其来的火烫。可是李瞳却似没有反应,这时候,我听到了来自背后的声音。 “南极城不是电影院,小孩儿,是迪厅。” “你说谁是小孩儿?”李瞳的声音里有种奇特的清澈。这让我大吃一惊,他怎么敢用这种挑衅的预期招惹他们?他们说不定会揍我们的。我见过一次,他们围着李瞳她们学校的男生,轻松的微笑着,从四个方向慢慢逼近他,毫不犹豫地踩着地上几滴新鲜的血。 “你连南极城是迪厅都不知道,还不是小孩儿么?”他脸上浮起了一丝微笑,好吧,我也承认,这个赖皮小子看上去,一点儿都不凶,并且,难以置信的顺眼,“小孩儿你是那个学校的?” “你又是哪个学校的?”李瞳抬起眼睛,一览无余的打量着他。 “我?”他讽刺的笑了,“要不我说你是小孩儿。我不上学了,我是混社会的,你懂么?”语言间,掩饰不了的骄傲。他的那群朋友已经走出去了一段距离,三三两两的站在红旗剧场——不,站在南极城的台阶那里,冲她大声嚷“你还走不走啦?x你妈。” “x你妈!”他大声的、元气十足的喊回去,从刚刚的普通话,换成了龙城的腔调。然后他转过身子,以一个轻捷的姿态,冲他们奔跑过去。 “等一下!”李瞳甩开我的手,往上追了两步。于是他也停了下来,猝不及防的、明亮的转过脸庞。 “十四中,开学上初三,李瞳。”我的姐姐说完这句话,就拉着我头也不回的飞奔而去。龙城的夏日是凝固的,蠢蠢欲动的东西,只有我们鼓满了风的裙子。 “我叫潘勇——”那个声音追了上来,伴随着更远处赖皮小子肆无忌惮的哄笑声。 潘勇和李瞳的名字,一年后,在那个圈子里变得无人不知。“南极城”舞厅是他们所有人的疆域,城池,以及创造奇迹的地方。那年头,龙城人还不会说“夜店”这个词,“迪厅”在我们这里,已经是离激情和堕落最近的词汇。按理说,那不是未成年人还去的地方,可是,谁知道我们龙城的成年人们都在夜幕降临之后躲到了哪里,要是没有这些赖皮小子,以及坐在他们自行车后面的姑娘们,谁知道南极城还能不能如今日一样,活在很多人尽管蒙尘,却从未消亡的记忆里。十五元一张的门票挡不住他们。后来涨到了二十元也不行——他们有的是办法搞到钱,五彩的霓虹灯在古老的街道上嚣张却宁静的闪烁着,可是里面却换了人间。音响粗糙,不过胜在霸道,鬼火一般蓝色的荧光切碎了那些扭动着、舞蹈着的年轻的躯体,震耳欲聋的音乐就是从那些破碎的躯壳里流出的血,可也是这音乐,成了代替血液注入那些躯壳里的灵气。想要说句话就必须大吼大叫着,但是何必讲话呢?舞池的另一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瓶碧绿的啤酒像花那样,柔弱无骨的绽放了。甩出来新鲜的、璀璨的白色泡沫。都是柔弱无骨的。只有简短有力的超重低音是南极城的夜里唯一一样坚硬的东西,它是所有舞蹈的骨头,每个人都在跳跃摇摆的时候踩着它,就像踩着自己的心脏。其实我从来没有去过那个时候的南极城,我不敢,同时我可不能在夜晚的时候逃出去。家里总要有个人为夜游的李瞳望风,或者打掩护——不,算了吧,我就是胆怯。我还是迷恋着当外婆破口大骂的时候,胆战心惊地缩在小屋里,暗自庆幸着,还好我是个“乖孩子”,我可以躲进这三个字里遮风避雨。 所有关于南极城的故事,都是李瞳告诉我的。她带着一脸刻意为之的沉着,声音中却是掩饰不了的欢愉,以一种内行人的姿态,给我扫盲。“咱们龙城主要就是这三个帮派的人——”她的口吻简直称得上循循善诱,我再一次被征服了,因为她又使用了一个让我肃然起敬的词汇,“帮派”。“北城区那边最厉害的就是赵锋,大家都叫他赵疯子,他手底下主要就是四个学校的人。北城的人都讲普通话。南城区数的着的就只有潘勇的老大了,他叫宋凯。其实你也见过他一次的。不过,”李瞳得意扬扬地斜睨着我,“宋凯那个人虽然能打,也豁得出去,其实脑子很笨的,特别二的一个人。所以我们才都叫他‘二凯’啊——这么叫惯了,好多人都不知道他其实姓宋。就是因为他笨,所以他很听潘勇的话。南城这边的人都是讲龙城话的。再剩下的就是西边铁路局那边的小孩了,是讲东北话的,他们的父母好像都是从那边迁来的吧——你不知道,他们讲话的时候真的都和赵本山的小品一模一样……”“可是,潘勇和你说话的时候不都是说普通话吗?我听见过他说龙城话的,其实——怪怪的,他说的不是特别好。”我托着腮,不耻下问。“这个——”李瞳露出一点儿为难的深情,“告诉你也不要紧。潘勇原本是混北城的,所以他原本的老大是赵疯子,可是,赵疯子当时的姑娘看上了我们潘勇——”“啊?”我倒抽了一口冷气,“不要脸!”他们俩的道德观让我立刻认定了,赵锋的那个姑娘是个“骚货”,潘勇也自然而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我这么想的时候显然忘了,我的姐姐其实也做了和那个姑娘一样的事情。话又说回来,“道德”这东西,本来就是用在陌生人身上的。 “喂,不能那么说的。”李瞳轻轻打了一下我的肩膀,“关潘勇什么事啊?潘勇又不喜欢她,不过赵疯子不相信。那段时间赵疯子真的疯了,到处放话说要剁了潘勇。那些人成天四处地找潘勇,想要堵他。潘勇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二凯的,还帮二凯约到了一个在溜冰场认识的姑娘。从那以后,潘勇就来混南城了。”李瞳眨了一下眼睛,“潘勇其实是个够意思的人,你知道吗?后来啊,赵疯子的那个姑娘很惨的,她在北城也混不下去了,原先那些巴结她的女孩一个个都骑到了她的头上。我亲眼看见的,有一回,在南极城里,赵疯子现在的姑娘碰上了她,跟她犯蹭,要她把身上那条裙子脱下来——因为那是原先赵疯子给她买的。她不肯。那个女的上去就给了她两个耳光,说‘你以后别让老娘在南极城看见你,看见你一次我灭你一次’。”“哎呀——”我赞叹着,心里隐隐地有些同情那个骚货凄凉的命运。“那次就是潘勇上去给她们拉开的啊,你看,潘勇仗义吧?都被她害惨了,还帮她的忙。”提起潘勇的时候,李瞳脸上的表情很美。只不过,在多年之后,我才明白,那种表情叫沉醉。时至今日,我依然认为,那几年,对李瞳来说,是最美的时光。潘勇是北城的叛徒,李瞳是穆成的叛徒。这两个叛徒就像两颗擦肩而过的流星那样,只需要对看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穆成坐在餐厅里,远远的冲我们俩招手。李瞳先看见他,也大方的跟他笑着。然后我们开始熟练的谈笑,叙旧,取笑对方,以及感叹时光流逝了。穆成说:“我来点菜好了,我很会点。”我说:“她什么都不会,除了吃。”李瞳在一旁微微的笑,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在想我和穆成真的很像一对夫妻。她和穆成开始聊起了生计和工作,穆成问她,这么多年没有回到龙城了,她在做什么?她说做生意啊,进出口贸易,不过也不好做。谈笑间,他们甚至聊起了少年时代的背叛,似乎把那当成了一个笑话。但是李瞳没有顺便问一句,潘勇现在在哪里。如果她问了,我会告诉她。但是她不问。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夜晚。就是南极城刚刚开张,我们第一次看见潘勇那天。李瞳对着我们小屋的镜子焦躁不安的、一件一件地换衣裳。昏暗的灯光下,她脸颊红红的,眼睛雪亮的像猫。“这个不好看,这个也不好……”她清晰的说,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澈,但我隐隐觉得,那不是在说给我听。然后她突然把所有的衣服都扔在了床上,整个人不管不顾的躺在那堆横七竖八的衣服上面。头发乱了,看似不经意地,把脸转向我。她突然无助的笑了笑,轻轻的说:“我该怎么办?”儿童的智商真的很低。我那时候以为,她真的只是为了衣服。我不知道我的姐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挣扎,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她面临的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最终她选了一条白色的裙子,我们一致认为那很好看,不过,好像不够特别。于是她只好在那条裙子上套了一个式样有点儿夸张,花纹也少见的马甲——那个马甲来自俄罗斯,那是姨妈和姨夫淘金的地方。苏联消失的时候,电视上整日在要说克里姆林宫广场上惶恐的人群,我的姨妈和姨夫却从那些失措的眼神里嗅出了钱的味道。于是他们义无反顾的奔赴那个地方,每年都给李瞳寄回来一些我们龙城没有的玩意儿。 几天后的某个夜里,我们的窗子上传来了一阵轻轻的叩击声。李瞳以一种闪电般的速度,从床上跳起来,穿上了她的行头。白色的底色,松垮的马甲的颜色是层林尽染的秋天。现在想来那其实是一身荒谬的打扮,可是那时候,我的姐姐,那已经是她倾其所有的美丽了。她打开窗子,蹿上窗台,跨了出去。——还好,外婆家在一楼。在往后的日子里,这个动作她会越来越熟练的。潘勇现在夜色中,冲着我们室内的灯光狡黠的一笑。李瞳转过脸,把手伸进敞开的窗子,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她说:“明明,帮我个忙好不好?明天,去替我告诉穆成,对不起。”然后她忧伤的笑了笑,用力的甩甩头,“我没有办法了。” 到底怎样才算“没办法”,我不懂得,但是我笃定的认为,就是没办法,李瞳也是很过分的。她允许穆成亲她的嘴已经很不要脸了,在我好不容易能够消化这种不要脸的时候,她居然有一次的挑战了我的底线,抛弃了穆成——这明显是一件更不要脸的事。委实令人发指。我不由得开始惧怕起来,因为我知道,说不定有朝一日,我还是会像当初接受穆成那样接受潘勇——我害怕我终究还是会把我姐姐的不要脸当成是习以为常。当然我也怕,也怕她还会做出什么更不要脸的事,让我再也无法习以为常的原谅她。 看着穆成呆若木鸡的脸庞,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想,那个再也没有办法原谅李瞳的日子,说不定越来越近了。她让穆成原本亲切的眼神在一瞬间结了冰,她让穆成原本总是微微上扬的嘴角那样尴尬的僵住,然后扯了下来……她真的是太坏了。当穆成转身离去的时候,我义愤填膺的拉住他的衣袖,“穆成,穆成你放心,我不理他们了,我从此只和你说话!真的!”穆成冷冷的说“滚远点儿。”把我惊愕的晾在了那里。算了,我再也不管他了,没想到穆成也这么坏,他是被李瞳变坏的没错,但是他眼下就是坏了。我宋明明以后不要再理睬这些坏人坏事,所以我还是会和李瞳跟潘勇说话,气死穆成。我发誓。 当我再一次看到穆成,已经是两年以后了。在那两年里,我长高了很多,换上了初中生的校服。我变成了李瞳的学妹。中学里的人群似乎很复杂,在我想要接近那些老师们的宝贝儿时,我小心翼翼的想令他们忘记我是李瞳的妹妹,竭力的想让自己看上去和那个沸沸扬扬传闻中的“李瞳”截然不同;在我想要在另外一些人面前炫耀一下时,我会用夸张的语气谈论气姐姐李瞳和我“姐夫”潘勇,顺便添油加醋的讲讲噶生在南极城里,那些赖皮小子们之间的故事。会有人偶尔用置疑的语气说,“明明,你吹牛。”——因为我给他们绘声绘色的描述“二凯”如何带着他的手下,疯了一样的在一场斗争过后追到医院里去,赶尽杀绝的把“仇家”从急诊室的床上拖下来继续暴打。我心虚的反驳“这都是我姐讲给我听的,不相信的话,你自己去问她嘛。我姐在哪个班不用我告诉你吧,全校都知道的……”我当然知道眼前的这个老实人没胆量直接去问我姐,我这副狐假虎威的模样虽说不是对什么人都有用,但在大多说情况下,还是吃得开。 我站在泡沫一样的人群里,和他们一样,仰望着关于李瞳、潘勇以及南极城的传奇。如果说他们是明星,那我就相当于是一个负责给大众爆料的娱记。我自认为我和那些庸俗的泡沫不同,因为我和他们相比,我离传奇多少还是更近一点。也就是说在众多的泡沫中,我算是那个最轻浮的、离阳光最近的。我的身体上因此倒影出浅浅的、绚烂的七色彩虹。尽管转瞬即逝,也足以让其他泡沫认为我是与众不同的了。那时候我不知道,终其一生,我只能够拥有这种程度的与众不同。 我的成绩还和往常一样,好不到哪儿去,也不会太坏。心情好的时候也能考出一个中等偏上的名次出来。所以外婆对于我们班的家长会还是愿意去的。但是李瞳她们班的家长会,对外婆来说可就是个灾难了。每一次,外婆都是惨淡着一张脸出门,再更加惨淡的进来。李瞳自然是不在家,外婆老了,也不再有往日那般咒骂的力气。她只是嘟哝着说:“给他爹娘写信算了,让他们把她一起接到苏联那个鬼地方去算了,省得给我丢人,省的害我觍着一张老脸去给人家赔笑,早晚有一天哦,早晚有一天我会死在她手上……”——外婆的脑子里,“苏联”一直是存在的,可是这诅咒就像老旧的巷口墙角的苔藓一样阴暗和无力。李瞳一如既往的招摇和堕落,我知道,外婆开始怕她了。于是在外婆眼中,我变得日益乖巧和可爱——因为我的存在让她觉得自己还拥有一个做长辈的尊严。每次给李瞳开完家长会,她都会破例允许我看电视到夜深人静。我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慈祥,语气说这是慈祥,不如说这是投降来的恰当。 但是当我们班的家长会和李瞳她们班的家长会撞车的时候,就没有办法了,外婆总说:“你去叫你爸妈吧,我的去你姐他们班上。”“为什么?反正你去他们班也是挨老师骂,”我说,“不如去我们班嘛。”外婆说:“你有爸妈在龙城,你姐她没有。” 可是外婆不知道,那段时间里,我不想和我爸妈说话,不想和他们提任何要求——不管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我讨厌他们。隔着薄薄的门板,我总能听见我爸爸恶毒的说我妈妈是潘金莲,我妈妈说“对,我就是,谁让***连武大郎都不如”……他们以为我听不到,或者说,以为我听不懂。我才不要潘金莲和武大郎到我的学校去,和那么多同学的父母坐在一起。那会让我觉得羞耻,觉得无地自容。 那是一个明朗的夏夜,有凉爽的、长长的风。我一个人走到外婆家楼下的宿舍院里面,刻意躲开了那些其乐融融的乘凉的人。明天就要开学期末家长会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甚至觉得其实我根本没有家长、没有家。我坐在坏掉的喷泉池边,眼泪无声无息的流下来。 一辆自行车刷的停在我的脚边,就像一匹骄傲的马,马上就要仰天长啸了。“明明,怎么是你?你怎么了,有人欺负你么?”那个声音真熟悉,我已经将近两年没看见他了。“穆成?”我用力的在脸上抹了一把,仔细的仰起脖子看他。他和以往不同了,究竟是哪里不同,我也说不好。可能是长高了,可能是不像从前那样总挂着一脸傻笑了,可能是因为手指间多了一支烟,可能是因为眼神里面有了一种大人的味道。 “明明,要是有人欺负你,你一定要和我说。”他说话的语气里多了一种简洁的狠劲儿,“我现在谁都不怕,你知不知道,谁敢动你,老子一定要他好看。” “你要做谁的老子哦?”我挂着眼泪,突然笑了。我知道自己此时的语气和当初李瞳的一摸一样。我还知道,他也想到了这个。 他眼睛里有什么东西轻轻的一闪。然后他挥了挥手,指尖那个冒着烟的光点指向了不远处,那里有几个潦草的跨在自行车上的赖皮小子,自行车永远就像他们身体的一个器官那样,随时随地、忠实的折射出他们所有的轻狂,不怕死,还有漫不经心。穆成说“看,明明,他们都是我的弟兄。要是有谁敢跟你犯蹭,他们都会帮你收拾的——我现在和以前不同了你知道么?” 我当然知道。穆成已经变成了一个赖皮小子,这就是他浑身上下所有改变的真相,我嗅得出所有赖皮小子身上的味道。我有些伤感的想,不知道这种改变和李瞳是不是多少有一点儿关系。但是我嘴里说的是“明天就要放假了,可是我找不到人去替我开家长会。” “就这么简单?”穆成胸有成竹的笑了。“考砸了对不对?” “才没有,班里56个人,我是第23名!”我受不了一个赖皮小子突然摆出一副长辈的模样关心我的学习成绩。 “关我屁事。”他皱起眉头,可是粗鲁的不得法,“这么办,我叫我爷爷去给你开家长会,行么?” “真的可以啊?”我想我的眼睛一定是亮了,“你爷爷会不会觉得……”搜寻了一会儿词汇,终于说“你爷爷会不会觉得我也是个坏孩子呢?” “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人去了不就帮了你的忙?还有什么可磨叽的?” 那一瞬间我觉得我有些理解了李瞳为什么选择了她目前的生活。因为在赖皮小子们的世界里,好多东西都是简单明快的。我呆呆的看着眼前的穆成,我心里还是清楚我和李瞳是不一样的。李瞳原本就是一个那样的人,而我,我想要逃到那个简单明快的幻象里去,掩耳盗铃的忘记所有不好的事情,觉得只要这样,那幻象就可以保护我。 于是我对穆成说:“那个,我姐她……他最近常常和潘勇他们去打台球。他们南城的人总是在那两个台球厅里的,一个是“春天”,一个是……”我一边说,一边羞愧的意识到,我又一次叛变了。 “我知道。”穆成打断我,“春天对面的那个录像厅是我们的人常去的地方。我其实见过她好多次。” “穆成?”我惊讶的看着他,我知道“春天”对面的那家录像厅,那是李瞳跟我提过很多次的地方,“你现在跟东北帮混到一起去了?” “你知道的还不少呀,小丫头?”她轻轻地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儿,他的手指上还带着微微的烟草的味道,那颗被抛弃的烟蒂像萤火虫一样飞进了越来越重的夜色里。我似乎已经快要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没来由得知道,他对我笑了。 南极城的传奇就是在那个夏天结束的。只不过当时,我们谁也没有料到,南极城很快就要变成天边最后一丝火烧云了。暑假开始的第一天,外婆像个经验丰富的猎人那样,终于成功的把李瞳堵在了家里。外婆边哭边骂的声音传进小屋里来,一起传进来的,还有李瞳无休止的沉默。 “你就出去野吧,哪天你真野出个野种你就歇心了,我不求你明年能考上大学,我只求你别整天跟着那群赖皮小子犯贱行不行?他们是男人,和你不一样。你最终是要嫁人的。就照你这样天天混——你将来不用孝顺我,你一毕业就到苏联找你爹娘去行不行?不用再回来我不想看见你,在老毛子的地盘上你想怎么野怎么混都行,反正我眼不见心不烦,你就是别在我眼皮子底下混到杏花岭去,我说得够明白了吧……” 外婆的语言系统里永远存在一些莫名其妙的老词。比如“苏联”,比如“杏花岭”——其实在今天的龙城,杏花岭不过是个在普通不过的居民区,但是在外婆年轻的时候,那里就是龙城的花街柳巷。每当外婆骂人的时候,嘴里蹦出这些家人以外的人不能理解的词汇时,我都替她尴尬,因为她是那么认真并且愤怒,他不知道自己可笑。 伴随着外婆的声音,窗玻璃上时时传来的敲击声也让我胆战心惊,就像在为外婆的演说打节奏。终于我忍不住了,鼓足了勇气打开窗子,灯光一鼓作气的涌到了外面空旷的夜色里。我对满脸不耐烦的潘勇说:“你走吧,我姐今天出不去了。”没等她回答,我就急匆匆的把窗子关上了。 如果里同步在我身边,潘勇从来不会对我笑的。这就是潘勇和穆成不同的地方。 外婆终于骂完了,李瞳狠狠地走进来,坐在床沿上,死死的咬了嘴唇,像是发愣那样瞟着窗户。“我跟他说,你今晚就不出去了。”我有些心虚的说,“他已经走了。” “要你多管闲事!”她白了我一眼,终于找到机会撒气。 “我怎么知道外婆会骂多久嘛,我还以为他得接着骂上个一小时……”我心里突然觉得很委屈;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潘勇么,不就是四处惹事的南城帮么,不就是有个总是罩着他的宋凯么,不就是四处招摇过世欺软怕硬么,就觉得可以随便欺负我,随便呼来喝去的。李瞳你不要小瞧我,我不怕你,我咬牙切齿地想,你以为我永远做不了你能做到的事么,我现在也不是……我被自己的念头吓住了,因为与此同时,我眼前闪现的居然是穆成的脸。 李瞳的语气还是恨恨的,但是内容已经和我无关,“外婆——哼,”她恶毒地笑着,但是她充满恶意的微笑真的很美,“装什么正经,说我野,说我贱,她自己强到哪里去了,还不是去和穆成的爷爷鬼混,整条街上连卖菜的都知道他们俩的事情,也不害臊……” “姐姐!”我大惊失色的打断她,她又让我害怕了,让我在一瞬间忘记了刚刚积起来的怨气,“你胡说些什么呀!” “不是说现在,”他毋庸置疑的挥挥手,“算了,跟你说不明白,是我们很小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她的呼机响了,那是她身上令很多女孩子羡慕的又一个行头。尽管在今天,这玩意儿已经变成了历史遗物。她拿起来看了一眼,倒抽一口冷气,她说:“完了。” 我只当他是大惊小怪,因为潘勇隔三差五的总是能碰上些来寻事打架的人,从没见过谁真的完了。往往,这样淋漓酣唱的战斗过,换来的都是头顶着纱布,过着胳膊上缠着绷带的狂欢之夜,庆祝胜利,或者庆祝失败。大排档热气腾腾的,巨大的锅子像是活着那样用力的突出袅袅的白气,似乎人一高兴也可以跳进去随意的、毫不痛苦的被烹调。叫嚷,疯笑,划拳,路灯惨惨的照至凌晨,隔着醉眼看过去,也会越来越暖和。 可是李瞳轻轻摇摇头,惊慌地看着我,突然又笑了起来。其实我最佩服的,就是他在一切事情都糟到不能再糟的时候,脸上露出那种梦一般、把自己置身事外的微笑。她熟练的打开了窗子,装过连轻描淡写的说:“是穆成那个杂种x的,他带了东北帮的人,联合了北城赵疯子的人,吧潘勇他们堵在南极城了,哪的,我就觉得他当时不应该就那么算了的,可是我没想到,居然在这儿人等着我。” 我听见穆成两个字的同时,也听见了自己轻轻的说“带上我。” 就像小的时候,我们知道怎么从一条后面的通道逃脱红旗剧场的电影票一样,如今,我们也知道该怎么通过曾经亲切的通道躲开那几城正门口的保安。不管这个建筑物被人们起了怎样的名字,只要你笨拙的从后面翻过墙,再踩着几个沉默的铁皮垃圾桶,技能抵达那个类似古墓的通道。它忠诚的就像是某种历史遗迹。我们俩已经分不清发出急促呼吸的,究竟是我们,还是我们脚下掠过的拿到从小看着我们长大的老楼梯。幸运的是,后门没有锁,李瞳用身体用力的撞了一下,他就开了。我们熟练地钻进来,藏在两个巨大的音箱后面。巨大的音乐像是刀子一样直直的戳进来,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声音除了可以塞进人的耳朵里,也可以塞进牙缝,塞进喉咙,塞进眼球,塞进胸腔——我的整个身体成了一个跟着这声巨响震动的音符。可是我和李瞳还是必须待在那儿忍受着,至少要等到一支舞曲完毕,dj或需要换班的时候,诸葛空当,才能顺利的留下来隐匿于人群中。那支曲子是杰克逊的《dangerous》,从那晚起,这支曲子就永远的沉睡在我的身体,经常光临我或甜美或恐怖的梦境。就算今天,杰克逊的逝去也未能改变他的活力。 看上去一切正常,我是说,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来南极城。我看不出这里有李瞳说的那么危险,相反的,根本就不是我脑子里想象的那种凶暴的场面。不过李瞳的表情却是非常紧张,可能的确是有什么不对劲吧。比如说,舞池中央,只有一个人。这也许不是呢么正常的事情。那个女孩自己一个人跳舞,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这么自由,像是踩着地板飞翔。她一脸的肃杀之气,似乎对四周完全没有概念。 音乐声就在这时候停下来,猝然降临的寂静关掉了我整个人的开关。我的耳朵了落满了雪,空气的声音像雪花一样单调沉寂的代替音乐堆积了进来。我已经忘记了我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我甚至在担心那个跳舞的女孩子失去了音乐该怎么办。但我显然是杞人忧天了,因为他还是静静地完成了她那个断掉节拍上应该有的动作,一点迟疑都没有。 “这个疯娘们。”李瞳惊叹着,“她就是赵疯子以前的那个女朋友。”可是她的眼睛却是紧紧地落在远处,舞池的边缘已经黑压压地站了一片人。我看见了潘勇,也看见了穆成。 “操。”dj一边抱怨着,一边朝我们的方向走了过来,我还来不及紧张,他就已经从我们眼前面无表情的走过去了。李瞳就在这个时候轻盈的从台子上跳了下去,奔向了那群严正以待的棋子,但是我不敢。我只能躲在音箱的后面,看着那个跳舞的女孩子慢慢地走上来,走到我身边。 她略带嘲讽的对我一笑,然后用下巴指了指远处那群人,“那里面,哪个是你的?” 我咽了一口唾沫,这个初次见面的人得戏谑给了我莫大的勇气,我轻轻地说:“穆成。” 她惊愕的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穆成都快被李瞳那个骚货给弄疯了,谁都知道,他混东北人那边就是为了今天——这里面能有你什么事?” “你才是骚货呢。”不管怎么说我不许一个外人来攻击我姐姐。 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在我开始害怕的时候我们身后那扇门被“嘭”的撞开了,二十几个人沉默的鱼贯而入,可以想到的,不可能只有李瞳知道是条美好的通道。那个女孩的脸色瞬间变得雪白,于是我就知道了,领头的那个,一定是赵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抓紧了她的手。“咱们走吧……”她的语气里居然有点儿依赖我。可是赵峰带着的那二十几个人已经堵死了我们的来路,我不知道可以往哪去,即便我责无旁贷的紧握着她冰凉的手。 我听见了穆成的声音,他的龙城话要比潘勇标准很多,我就是在那一瞬间想起了他那个总是在红旗剧场咒骂坏孩子的爷爷。“我们从来没有惹过你们南城的人吧?今天把潘勇留下,你们走,以后大家还是朋友。” “x你妈,”这个声音不知是谁的,“我们的人你说留下就留下?都尿到我们南城头上来了,妈x的你还是不是龙城人?带着外地人来打自己人还要不要脸啦?” “***耳朵里塞了驴毛么?”穆成并没有抬高音量,“这是我和潘勇的事,和你们南城没有关系,再说了,潘勇本身也不是南城的人。” “少他妈废话了,我们老大一会儿就来,你是想现在死还是等我们老大来了再死?” “二凯现在在我们北城的***呢。”一阵些微的骚动之后,赵峰冷笑着冲南城的阵营喊。他的声音有很好的共鸣,除了喊话,可能也适合唱歌吧。北城的人像支送葬的队伍那样,缓缓的从我们眼前掠过去,再一个挨一个的跳下台子。南极城已经被他们挤满了。 “真的,你,我认识你,你不是南城的小刺儿头?你们的二凯今天下午跟我们北城干仗的事情你知道对不对?他们现在都在北城***写保证书——随你们的便吧,要么把潘勇留下,要么大家都别走——谁说潘勇是你们南城的人?我们北城可是一直没忘了他呢。” 不用多聪明的人也看得出潘勇今天算是完蛋了。其实这下我算是放心了。就像看球赛一样,我支持的球队基本算是赢了。我松了一口气,遥远的看着穆成扭曲了的侧脸,巨热按完全忘记了姐姐。好了,这下我放心了,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我只要你赢了潘勇。你一定要压倒他,谁叫他——谁叫他从来不把我放在眼里?连我都看得出,潘勇那些南城的同伴们在犹豫了,潘勇已经没有机会了。除非奇迹发生。 除非奇迹发生。 我不知道那个女孩——那个背叛赵疯子的前女友,那个可以静默着跳舞的**,是什么时候溜到另一边。其实我也不太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看到他的周身升腾出来一股浓浓的白烟,在我诧异的怀疑她是否会施法力的时候,她尖利的喊声响彻了整个南极城,“着火啦——着火啦——” 我听见了黑压压的人群里,李瞳默契的尖叫:“潘勇,快跑。”舞池边缘离出口最近的人群已经开始像麦浪那样起伏,他们一起想门那边汹涌着,奇怪的地方就在这儿,门还是原来的门,但不知为何变得拥堵得像墙一样,人群都在那里挣扎着,作者平日里奔跑的动作。可是谁也没有真的出去。另外一拨人和我一样,想到了那条秘密通道,可是那个女孩穿越了人流来到我的面前,对我肯定的说:“赵疯子他们上来之前,一定用那几个垃圾桶把门口堵死了,他们一向都这样。你跟我来,我们到后面去,一定还是有人能把门弄开的……” 可是我的视线把李瞳弄丢了。我只能听见赵疯子气急败坏的喊:“都他妈傻x么?那是干冰!”我身边的女孩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诡秘的笑容,我才明白过来她并不是会法术,她只不过是踩了一脚干冰的开关。但是没有用了,人们已经齐心合力的把自己变成了洪水,妄图冲垮那扇越来越窄的门。 我却已经忘记了恐惧。我的大脑没办法吧“危险”二字翻译成身体的颤动。我还以为,我并不在那里。 潘勇却在这个时候跳到了吧台上面,他跳上去的时候看似轻而易举的把好几个站在上面的人推了下去。周围越来越混乱了,嘈杂声中潘勇一路踢倒了一排或空或满的酒瓶。“穆成!,着火就着火,老子今天烧死在这人不走了,你敢不敢单挑?” “潘勇你疯了——”我看见我的姐姐奋力的从人群里逆流而上,头发散的乱七八糟,穆成没有表情的看她一眼,也跟着窜到了吧台上,狠狠的抛掉了烟蒂,“你以为老子怕你?” 他的鞋子撞到了一个盛着半截蜡烛的玻璃杯,那一点点火光浸在了肆意横流的酒精里,有了灵魂,在一瞬间长大了。像藤蔓那样,缠绕了李瞳的裙角。不知道什么人的尖叫声炸开了,“着火啦——”有一些人像麦浪那样前仆后继的朝我涌了过来,我看见最前面的那排像是被后面的人踩断了腰,突然就变矮了,似乎要变成低矮的灌木,把醉生梦死的地板当成土壤,扎了根 巨大的惊慌扼住了我的喉咙。那就是我对于那晚最后的记忆。当然,还有远处隐约传来的汽笛的鸣叫,有吗么一瞬间我恍惚以为这群人变成了浪,有艘巨大的轮船要从他们的头顶开过来了,我居然没有立刻想到那时警车的声音。 那是我们记忆里面,南极城最后的夜晚。 干冰的烟雾制造出来的踩踏事故让将近三十人受伤,有一个人从二楼跳楼下去,脑袋正正撞上了赵疯子他们诺在那里的垃圾桶,当场死亡。后来引起的一场小火灾也烧伤了几个人,其中也包括我的姐姐。 南极城被封闭了一段时间,重新开张的时候再也没有未成年人入场——也不是完全没有吧,只不过,他不再是一个酝酿坏孩子的传奇舞台。因为曾经神采飞扬的角儿都已经散了场。二凯因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没有和这场事故扯上半点关系,可是也正因为如此,他从***写完保证书回来的时候,发现南城的人已经不再听从他了。接着这场乱,他们换了老大。而新的老大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毫不犹豫的从南城帮里吧潘勇择出去。赵疯子做也是如此,北城的人被**带去问话的是后,众口一词的说所有的事情都是因为潘勇,最后的火也是潘勇放的。 李瞳沉默的躺在医院里,出事以来他没怎么说过话,即便我给她带来潘勇被送去少管所的消息。他出院了以后就从学校退了学,真的像外婆说的那样,去俄罗斯投奔了他的父母,在哪里开中餐馆,也是不是的从边境上过来,弄点madeinchina的衣服回去卖。 我念大一的那个暑假,外婆去世了。临终的时候她已经说不出来话,她轻轻地握着我的手指,我知道这已经使他全身能使出的最大的力气。我知道她在惦记李瞳,李瞳那时候正在从莫斯科飞往北京的飞机上,可是对外婆来说,多坚持一秒都是很困难的事情。她深深的、混浊的望着我,我想我们一定是不约而同的追忆着那些齐心协力的敌视李瞳的那些夜晚,因为他让我们害怕。李瞳的飞机在内蒙古上空的时候,外婆闭上了眼睛,我想,说不定他们能在天上远远地对一眼。 外婆的“头七”过完以后,我在外婆家老房子的楼下看见了穆成。他早就离开了东北帮,后来考了一个领近省份的大学。没有寒暄,没有问候,什么都没有,他只是问我:“愿不愿意去看电影?”我说:“好。”走到电影远门口,他又问我:“要不要买爆米花?”我说:“好。”他抱着满满一捧爆米花回来的时候,最上面的那几颗轻飘飘的弹在空气里。我轻轻地伸手企图接住它们,结果穆成一把抓住了我的手。离我们两百米远的地方,传来一阵鞭炮声,一间全新的火锅店开业了——是的,它就是原先的南极城。 婚礼那天,天气晴朗。我们定的那间酒店正好位于南极城的对面。其实他现在已经不叫南极城了,他叫“重庆火锅城”,不过我和李瞳都拒绝这么称呼他。帮我换上最后一套送宾客的旗袍的时候,李瞳微笑着说:“明明,我今天,真的很开心。” 然后她拎起那件被抛在沙发上的婚纱,它像瀑布一样亮闪闪的流动于满是的阳光中。“你穿上试试。”我对她笑道,“说不定好看的。”“好!”她爽快的褪去了身上那套伴娘的裙子,也不避讳屋子里的其他女孩子。那件婚纱上了她的身,我才知道,他那是为什么毫不犹豫地说好的。他对着镜子默不作声的转了一圈,她知道自己有多漂亮,她一直知道。只不过,这件婚纱露出来她三分之一的后背,上面盘踞这触目惊心的疤痕。可是她停在我面前,心满意足地说:“照镜子的时候,我只需要看正面就ok了。” 跟着他突然走到了门边,开了门,“我走到走廊里去,看看那面更大的镜子。”“喂,神经啦……”我笑骂道,“给人家客人看见了多难看!”“不会的,就两秒钟。”“不要,姐你给我回来……”真可惜穿了旗袍不大适合运动,我们就这样嬉笑着,打闹着,撞开了门。在这件酒店拿出来给新娘化妆的房间对面,是一件没人会在意的会计室。我们的门开了的时候,对面的门也开了,有个穿保安制服的人从里面走出来,也许是刚刚领完薪水准备换班。 李瞳安静了下来,对面的保安也是。 “潘勇?”李瞳轻轻地、难以置信的说。 “你好,李瞳。”潘勇尴尬的点点头,他脸上早已没有了昔日的英气和狡黠,成了一个随处可见的三十岁男人。他静静的、从上到下的打量了李瞳一眼,突然笑了,“挺好的。很好看。我要下班了。再见。” 当他的背影消失于走廊的尽头处,李瞳才如梦初醒的拎起裙摆,冲了过去,“潘勇,你等一下——” “姐你疯了?”我在一旁紧紧地抓着他的肩膀,“你到底在想什么呀……” “你知道她在这儿,你早就知道?”他火热的看着我。 “我也是前几天才在这里看见她——我想告诉你,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说,都过去那么多年了……” “少罗嗦!”她暴躁的甩开我的手,那一瞬间又变回了少女时的李瞳,“你以为我想怎样,我还能怎么样?我只不过是想跟他说,这套衣服是你的,今天结婚的人,不是我。我就是想告诉他这个。” 她穿着那么重的裙子,以及7厘米的高跟鞋,居然也可以狂奔,真是厉害。 我站在落地窗口,看着李瞳拎着那身繁复的纱裙,毫不在意的裸露这脊背上醒目的疤痕,急切的出现在外面的人行道上,旁若无人。她向来都是个旁若无人的主儿。可是来往的行人里,已经没有了潘勇的踪迹。他是个小流氓,他是个赖皮小子,他注定了只能在那个年纪尽兴恣意的活。他已经烧净了自己,他已经苍老,他注定一无所有,他注定一事无成。但是,你依然想告诉他,你并没有成为什么人的新娘。姐,你真是个**。我想你知道的,我是多么想成为一个像你那样的**,我做梦都想。 可是我只是躲进了百年好合的谎言里,进入了轮回。拟合我不同,你在进入轮回前,必须先要陨落。我凝视着你们陨落于芸芸众生之中。你,潘勇,还有南极城。南极城里飘出来麻辣香锅的味道,宾客盈门,车水马龙。 我们的,永远的,南极城。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我是如此眷恋你 他们都说,你就是我,我就是你。这些人真是蠢,我们不要理睬他们。 你是我的影子,可你不是我。 你那么美,你活在湖水缠绵的涟漪里面。 你只需要吃一点儿阳光,再喝掉一点儿夜晚。 偶尔你睡在洁净的莲花旁, 我是说,当我弯下身子凝望你的时刻。 你对我嫣然一笑,你说:“吻我啊,我最忠实的情人。” 可我不敢,因为我回弄乱这柔若无骨的湖面。 我会弄碎你。我会失去你。 我只好尽力把自己的身体扭曲成一只鹭鸶, 你说: “对,就这样, 我只要你的嘴唇, 你的唇印在这,就像水面上落了一片花瓣。 花瓣是不会让我消亡的,就算你把我打乱了, 我也拥有一个精致的墓志铭。”—— from《最小说》 www.xiaoshuotXt,coMxiaoshuotxt。com 春之祭 我暗恋一个男生,他的msn签名档是:girlscome,girlsgo,whatever。这个签名是一个好朋友告诉我的,我自己偷偷的加了他很多次,心里暗指某一天,他能不经意的通过我这个陌生人的邀请。可是,奇迹终究没有发生。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女孩子太多了,他不会注意到也是自然的。girlscome,girlsgo,whatever。听上去是多满不在乎的一句话,可是,谁都能想象的,说这话的人,在女孩子堆儿里赢得过多么大的骄傲和满足。你看,平凡如我,就没法想象自己会说:“boyscome,boysgo,whatever。”因为从来就没有一个男孩子在跟我擦肩而过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惊喜。他们总是像途径一个邮筒,或者一盏路灯那样,表情淡漠。每到此时,我也会骄傲的咬着嘴唇公主似的,在心里说:“我不要你们,我等着的是我的王子。” 其实我也知道,若是王子真的来牵我的手,也是不好的,那对真正的公主不公平。连我自己都这么想,真是悲哀。 我想我第一次梦见那只鸟,是在去年春天的某个夜里。我不知不觉间来到了街心的公园。暗夜如水,它宁静的来临。它是硕大的、金色的,灼灼其华,它辉煌的光芒还原了整个草坪的绿色。你是神吗?我模糊地想。然后我就看见了她。她穿着一身和我一模一样的衣服。她留着一头和我一模一样的长发。她甚至长了一张——不对,我们的脸不是一模一样的,虽然乍一看一模一样,可是她的脸庞散发着一种静谧的光芒,她的眼睛温柔如水,她的手指轻轻的抬起来,扫了扫耳边的头发,这个简单的小动作她都做得无比优美,纤细的手弯曲成了睡莲的形状。你长得一点儿都不好看,和我一样不好看,可是你为何那么美? 她从那只鸟的翅膀下面走出来,踩着一地的光和芳草,我不确定她究竟是在凝视我,还是在凝视我身后一望无际的夜空。她说:“公主殿下,你好。”你是在叫我吗?“我惊慌失措地说。她静静地看着我,那种不动声色的欣赏我的狼狈相的样子真让人恼火,但是像光晕一样悬浮在她周围的所有安宁吸干了我所有的烦躁、妒忌、不安,以及其他轻浮的情绪。”当然,公主殿下。”“你确定,你不是在嘲弄我?”“当然没有。”她笑了,“我怎么可能嘲弄你?我就是你,我活在你的心里,我就是你想象中的你自己,你活着,我才能活着,殿下。” 我还以为她是神。但是她说她不是,她只不过是从神那里来的灵魂。华丽的大鸟肃穆的守在一旁,似乎在捍卫我和她始料未及的相逢。 夏天来了,我暗恋的男生和学校的校花走到一起的消息被所有人津津乐道,这不是什么意外的是,所以人们在谈论的时候有点儿遗憾,似乎总是少了点儿令人惊喜的成分。他们总是在我家的巷口深深地拥吻 每一次,我和他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渴望他能从她娇小的肩膀和透露后面稍微扬起脸,这样便可以看到不远处,我神情复杂的眼睛。但是没有,他倒是和我说过一次话,他把她白皙的小手珍惜的握在掌心,对我说:“请问,这附近哪里有花店?”我想说我不知道,但不知为何,我还是一言不发的给他们指了正确的方向。我甚至不卑微的给了校花一个友善的微笑,也许我在期盼,她能够记得我。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来到楼顶的天台上,北方的夏夜是如此的明朗,我仰着脸看着绿到透明的树叶,眼泪不知不觉间滚烫的流下来,却被月光降了温。她又一次的来临,那只鸟停顿在路灯下的绿意里,像个雕塑。她慢慢地靠近我,依然美好的像风中吹散的白色花瓣。她和校花一样精致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然后缓缓的抚摸过了我流泪的脸。“为什么?”我怔怔的问她。她说:“不管怎么说,你还有我。” 她整个人像只萤火虫,我跟着她慢慢地站起来,我突然拥紧了她。在她温暖的光芒中,她的身体却是冰凉的。我说:“谢谢。”她说“我就是你,你就是,你说什么傻话?”就在那一瞬间,我从屋顶上看到了男孩和校花,他们看完晚场电影出来,淬不及防的疼痛让我下意识的躲在了一棵树的后面,但是我却没能来得及提醒她躲开。她就那样无遮无拦的、像月光一样伫立在天台上,男孩无意中抬头,就愣住了。身边校花推他的胳膊问他发什么呆,他说:“没事,我想起明天有个测验,我全忘了。” 秋天来了,我骑着自行车穿越长长的白桦林,树叶都变成了温暖的金色,那只金碧辉煌的鸟似乎在林间出没过,但我却再也没有看到她。没有。 冬天的时候我剪掉了长发,裹着厚厚的围巾和手套,在图书馆里痴痴的凝望窗外的雪,以及男孩和校花经过的背影。男孩转过脸,轻轻的注视了我一眼。自那个夏夜之后,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总会这样,看我一眼。 春天再次来临的时候,校花和高三的学长变成了大家嘴里的新话题。四月,有个诗人说,四月是残忍的月份。那个黄昏,男孩终于在人都快要走光的校园里迎上来,轻轻地问我:“我是不是问过你,花点在哪里?”我沉着的忍耐着心脏的狂跳,说:“是的。”“周末有空吗?”我挣扎了很久,终于说:“有。” 晚风吹散了操场边的蒲公英,然后不知为何突然下起了雨。有一把透明的雨伞莫名其妙的、安然地出现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我平静的走向它,带着折磨、挣扎、贪恋,和最终得到的周末的邀请——我得到了,其实我已不那么想要了。太晚了,对不对? 在我的手触碰到雨伞的那一瞬,天穹中炫目的光笼罩了我,再刺穿我。我知道,我一直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刻,神明的惩罚。恍惚间,我隐隐的看见了那只金碧辉煌的鸟。 却依然没有看见她。 这不奇怪。我杀了她。在那个明朗的夏夜,在那个男孩惊喜的看到她的夏夜,我顺手把她推下了天台。我以为她是灵魂,我以为她不会死,可是我错了。 宽恕我,我只不过是太渴望成为你,太渴望成为一个如你那般美好的生命。 完 www/xiaoshuotxt/c o m>txt 每当变幻时 每次来公司开会,我都住这个旅馆。整条街上都是树,夜晚的走廊上传来一群年轻女孩子的笑闹声,她们说要去一个人的房间里玩牌。我打开窗子,窗外全是绿色的藤。然后我开始回复我的小鸽子的短信:对不起哦亲爱的,我今天下午有事情。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刻,我喜欢工作,尽管我并不是喜欢工作里面的每件事情。可是在那样的环境里,我觉得我说话,做事都很有精神,像是提着气,那感觉类似于穿着一双美妙的高跟鞋——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是被需要和被期待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会把这看成是虚荣,看成是势利,看成是贪婪——我可以不在乎别人,而你,小q,当我想和你讲讲我遇上的困扰,你说,这都是你自己选择的,谁叫你愿意?你说得没错,都是事实,可为什么这样的事实从你的嘴里说出来,我就觉得非常冷漠呢?我并没有那么在乎我能得到多少,或者比别人多得到多少,我只是不想让生活把我肆意地踩在脚底下。 只可惜,从开始,到最后,我都没能让你明白这个。 算了,我真的不是在抱怨。我终于懂得了,我自认为纯洁,美好,热情,和勇敢的东西,并不能为我换来一个更高尚的灵魂。反过来,是我一直在追求的,好的东西让我发现了我所有的弱点跟自私。以前有个朋友跟我说过,我们人本来就不高级,这是对的。这个夏天,我每晚都怀抱着巨大的失望入睡,因为我突然之间似乎了解了一件事情,不管你的人生处在什么样的阶段,其实荒芜都还是跟在后面,迎头来个寒流,冰封所有娇嫩的喜悦和渴望。尽管如此,我也还是要努力,要珍惜,要好好活,要感谢上帝,不为我自己,为了这个世界上所有没有我幸运的人们。 我以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好的人。可是我死了以后,一定还是会下地狱的。 我自己一个人翻开了过去的文件夹,里面全是06年,07年那两年写下的小说。那里面的我真是陌生,因为此刻,我似乎已经找不到当初的宁静,我甚至觉得那些宁静都是那么做作——因为我只是没有遇到考验。我真的以为命运给了我机会,让我可以平和宽容地活。可是我找不到人诉说这些,我只能把所有的困惑都倾注给我刚刚写完的那本小说。我忘不了那些凌晨,看着窗外曙色将至,我就像一个惧怕黎明的妖精那样,绝望地凝视着自己电脑屏幕上那寥寥的,离结尾还差很远的段落。我觉得有只发了疯的小动物就要从我的身体里血淋淋地奔出来,我想要钻到书桌底下去,用尽全力地尖叫。 所以我知道,我那本小说可能太过恣意,我忘记了克制是一个作者基本的职业道德。但我只是想要任性一次,一次就好了。 小q,和我在一起的日子,辛苦你了。我为我所有的恶劣行径道歉。爱情,已经随风而逝,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但是你也同样不明白,我为何还会对你有一种非常难解和深刻的眷恋。因为你是一个单纯岁月里的坐标,只要你在那里,我就还能清晰地看见通向往日的路。在往日,大家和我自己都认为我是纯良的,没有人对我有恶意,我对任何人都怀着温暖。在往日,我会在冬天的巴黎的地铁口,为一个寂寞的流浪汉跑到马路对面买一包烟,他对我说“谢谢”的时候我认真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无比爱这个世界,尽管它是那么的不公平——我知道这其实虚伪又矫情,但是我曾那么快乐。 可是,往日最终还是会消失的。就像你也终将消失于人海。 终于又到世界杯了,西班牙终于夺冠了,我们终于失去彼此了。这就是人生啊,充满了喧哗与骚动。 请你不要把我看成是你人生里失败和耻辱的象征,因为此时,此刻,我在这个熟悉的小旅馆里,一边打字,眼泪一边悄悄地流下来。 我想我还是会一直倔强下去。带着心里的伤痕,在生命这个沙漠里继续前进,或者只是行走而已,我的罗盘丢了,我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前进。说不定哪天,我还会遇到一个人,我会把他当成是这沙漠里的海市蜃楼。然后,和他一起走,直到幻觉消失,直到这寂寞的行程因为他而变得更寂寞。我已不再期待和人生和解,因为和解与犬儒之间的界限,真的太过模糊。 请你,偶尔,怀念我。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歌姬 我已经记不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之,是很早的时候吧,我就固执地相信着:等我长大以后,我会颠倒众生。 别问我为什么,也别问我凭什么,总之我就是知道。我出第一张专辑的时候,《娱乐周刊》的王牌记者问我一个已经被问了一千次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唱歌?”我愣了一下,我对他笑笑,然后我说了真话。我说:“因为我知道我会颠倒众生。那不是我的奢望或者梦想,那是我的责任。” 他愣了一下,我深深看着他惊讶的眼睛,对他猝不及防地笑。 采访结束的时候他说:“别忘了,你还没有真的大红大紫。” 我说:“我会的。“ 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坐在荒凉和颓败的时间里眺望三年前口出狂言的我,宽容的微笑,然后缓缓的叹口气,点上一支烟——我得好好享受这支烟,最后一支了。十元钱一包的白色万宝路已经不是我能负担得起的。抽完这支,我就得乖乖的到楼下的小超市里,去买一盒四五元钱的白沙,或者别的什么。 这个陌生的地方叫龙城。最普通的北方城里最普通的小区通常就是这样的景致。嘈杂的孩子,悠闲地老人,偶尔几只小狗跑进跑出。永远有那么一段路是应该修整的,永远有那么几栋居民楼看着像是要塌了。活得有滋有味的人们从这看似废墟的建筑物里鲜活地进进出出。那时候我还自作多情的担心过,会不会有人突然之间把我认出来,比如我的房东,或者我的邻居。为此我还故意穿得很随便,也不化妆。以前的那些衣服都藏在箱子里。显然我多虑了,没什么人认出我,因为如我这般,唱过几首歌就销声匿迹的女人太多了,我房东的女儿来收房租的时候,非常开心地指着我墙角的lv旅行箱说,在哪里买到的,仿的这么像。 于是我知道,我真的可以在这个地方好好躲藏一段时间。复出的时候我就可以非常装腔作势地告诉大家,我去丽江和大理隐居了半年。其实也不完全算撒谎,大隐隐于市。 逼仄的小超市里的气息让我作呕。浓重的,混杂的,说不上来什么味道的,很浊。总而言之,没有什么比这种小店里的气味更能提醒我,我逃不开我认为我一定能能够逃开的生活。我曾经胜利在望,我终究功亏一篑。 这里食品是自己拿了结账的,但是烟酒还是要到柜台买。 我放了一张十元钱。还没来得及开口,老板娘就把一包白色万宝路放在我面前。我觉得我脸红了。但是我不得不说:“今天要两包白沙,换换口味。” 老板娘深深看了我一眼,微微一笑,她是个艳丽的女人,我看不出她多大,当我的生活顺风顺水的时候,我会愉快地嫉恨像她那样饱满和错落有致的胸部。她拿出两包白沙扔在柜台上,找了我两元钱的时候顺便把两包我常买的牛肉干推到我面前:“赠品。”她简短的说,“你常常来照顾我生意。” 我笑笑。我自认为还不至于落魄得这么明显,但是我明白,她已经看出来我再也不会来买白色万宝路。 可是我会东山再起。我还能唱。我慢慢地打量着离我不远处那些堆积起来的月饼盒,至少我还存着妄想。 “你不是本地人吧。”她开始和我攀谈了。用的是疑问句,不过却是毋庸置疑的语气。 “不是。”我笑笑,“我是来看我老公的。住一段时间就回去。” “噢,你老公好福气哦。”她看着我,“你这么漂亮。” “你老公做什么的?”问题果然来了。 “在一个公司作销售,是暂时被派到龙城。”我撕开牛肉干的包装袋,“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出来就结了婚。”——她当然没有这么问我,但是撒谎的时候,稍微添加一点细节是好的。 “了不起哦,大学生。”她的赞美不像是由衷的。 “大学生值什么钱?”我像所有女人那样熟练地自我贬低,“像我老公,给公司做销售,全中国地跑,什么穷乡僻壤都去过了。累得贼死,钱不过那么一点点。哪比得上你,一个小店,可是自己当老板。” “开玩笑喽。”她笑得前仰后合,“你可真会说话。我和你们这种人怎么比,什么文化都没有,哪能做什么体面的活儿。” 天边滚过一阵遥远的闷雷。我在这个陌生的龙城总算有了一个认识的人。平日里我足不出户,唯一一个接触的人恐怕就是她。她说话很生动,能把一件简单的事情讲得很有趣。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苏艳。我知道了她原来是桑拿房的按摩小姐,攒了些钱以后金盆洗手,安心的经营这个小店。渐渐地,她开始关心我的气色,开始劝我不要总是抽烟,因为抽烟的女人会不容易受孕,也开始劝我看牢我的老公,因为总在外面跑的男人难免会偷腥——她以一个曾经的按摩小姐的职业经验向我保证这个。 她知道我是大学生,我的确是,不过我没有告诉她我的学士文凭是英国诺丁汉大学颁发的,每一个学分都是我自己读出来,绝对不掺假。她知道我不过是来这个城市暂住,不过她不知道我其实是来躲藏的,我害怕太多的人找到我。她知道我是来看望我的老公,虽然她也有点好奇为何来她这里买东西的都是我,我的老公她从来没有见过,但她毕竟没有提过任何问题。可是她依然不知道,我不是来看那个男人,我只是来试着寻找他,我们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关系,我也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见面。 所以,隐藏真相最好的办法是只说一点点事实,那可以制造比纯粹的谎言好得多的效果。 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了三年前的自己。梦见了我第一次在电视台的大演播厅里登台的情形。这些年,有很多渴望成名的女孩子来参加这些形形色丨色的电视选秀,虽然极少有人有可能麻雀变凤凰,但是,总是一个希望。我就是那样一个女孩子,我没有一夜间红透大江南北,但是我进入了最后的十强。我拿到了唱片公司的合约,算是比很多人幸运的了。是的,炫目的灯光打下来,我几乎看不清台下那些脸,他们似乎变成了阴暗丛林里没有表情,只是被风吹得四处飘摇的野草。飞舞期间的荧光棒就是生命短暂的萤火虫。我笑笑,想,这应该就跟我把眼睛闭起来的感觉差不多吧。 然后我就开始唱了。我想象我是在闭着眼睛。我想想我其实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是一片刺眼的、辉煌的金色。睫毛像是跳脱的野兔那样一刻不肯安宁,天地间全是沉寂,只有我的声音慢慢流淌出来,温润的、涓涓不止的,像流畅的眼泪。 在那种时候掌声就像潮水一样,变成了某种自然界里亘古存在的东西。悠久,强大,不必追寻其意义。那样的掌声里,谁会想得到我有今天。 在次日的报纸娱乐版上我看到了自己,那是我唱歌的时候,是我自己以为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到的时候。但其实它们大大地睁着,有些迷惑,不过黑白分明。照片下面的新闻标题是,廖芸芸的迷人微笑。 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吧。后来都发生过什么呢。我除了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卖得不好,公司的高层们在争论到底要不要继续力捧我。再后来我去给一些不入流的化妆品拍过广告做过代言,最后,我遇见了众生。何众生,我如今跨了大半个中国寻找的人。 我梦见我慢慢地抓住他的手,他的手指冰冷但是修长。我把它放在我的脸上,来回的摩挲,我语气讽刺的说:“我的唱片卖不出去。我还以为,我能颠倒众生呢。” 他的手仿佛拥有独立的生命。他的深呼吸也仿佛是自由而不听从他支配的。战栗的温暖一点点从我的脸颊,渗透到头颅里居住思想和情感的那片黑暗中。他说:“你已经做到了。你颠倒了我。” 然后我就醒了。大汗淋漓。噩梦。我嘲笑自己。爬起来点上烟,心脏像个秋千那样,摇晃着恨不能飞起来。 这个时候有人敲门。是苏艳来了。 “下午4点你睡的这算是什么觉。”她惊讶的看着我凌乱的头发和脚上因为忙乱穿反了的拖鞋。 我不回答,有些惊讶她怎么找到我住哪里。不过在这种老旧的小区里,差不多每个人认识每个人,打听一个新来租房子的女人不是难事。 她带着几个饭盒,还有两瓶啤酒。 “请你吃饭。”她笑笑,“没钱请你去大酒楼。不过尝尝龙城的特产也蛮好。新鲜的凉粉,我知道哪家的最好吃。” 我慌乱的梳头,再手忙脚乱的穿上一件长袖开衫。我惧怕一切突如其来的事情,哪怕是一个不请自来的客人。 她开始摆碗筷,熟练地不像是个外人。一边摆,一边不慌不忙地说:“刚才有几个警察到我店里来,拿着你的照片,问我见过你没有。” 我就是这一瞬间把手里的口红涂到了下巴上。一道刺目狰狞的玫瑰红,像是刚刚缝了针的疤。 “我说,见过。不过你前两天已经搬走了。你本来就是暂住。他们问我知道不知道你搬到哪儿去了。我说不大清楚,不过应该没有离开龙城,听说是想在龙城南边靠近郊区的地方找个房子。” 我仓促的说:“谢谢。”然后使劲抹了一把我的下巴,颜色扩散了,把我晕染成一个可笑的模样。我拖出墙角的箱子,急匆匆地说:“苏艳我要走了。” 她微微一笑,按住了我的手:“慌什么。你房东全家人都在外地,谁能证明你没搬走?这些天你二十四小时待在这儿就行,一步也不要离开。饭我想办法给你送上来。那些警察就算是不放心,最多在这儿盯几天,再跑到龙城南边找几天,也就完了。下个礼拜我有个朋友要到内蒙古去运货,我让你坐他的车。等你到了那边,再自己想办法,我只能为你做这么多了。” “已经够多了。”我怔怔的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帮我,苏艳?你不怕我是杀人犯?你不怕我会连累你?” “我读书自然没你多,可这些事儿上你听我的没错。”她答非所问,把啤酒斟满了我的杯子。“几年前我发短信给你投过票呢,廖芸芸,你想唱得真好,也不知道那些评委是怎么想的,要让你出局。” 我终于遇上了一个记得我的人。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问我任何问题,不问我到底做了什么值得被警察找的事情。而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她现在帮我是否有什么目的,可是我除了信任她,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总是这样,把自己推到没有选择的地方去。 几天里我蜷缩在这个阴暗的蜗居,吃盒饭,发呆,抽烟,回忆。我不怎么紧张和害怕,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期待着警察突然破门而入给我戴上明亮的手铐。我觉得那种被人破门而入然后手到擒来的感觉充满了激丨情。只是我还是得逃跑,我必须逃跑。一个被追捕的人乖乖的束手就擒总是有点不像话,更何况,我还没有见到众生。 来给我送盒饭的是一个小孩,我是说,自从那天苏艳来过了之后我每天接触的人就是这个小家伙。一个看上去面容很严肃的小男孩。说是六岁,我自己十六岁的时候都不会那么透彻的盯着人家看。 小孩子把两个白色的塑料饭盒放在桌上,然后有条不紊的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烟,放好,然后很安静的转身朝门边走。似乎当我不存在。 “等一下,”我叫住他,把一张钞票递给他,“交给你妈妈。” “妈妈说了,不要,不然她会揍我的。”小男孩面无表情。 “那你拿去买雪糕吃。” 他又是淡淡的一笑;“我不喜欢吃雪糕。”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我已经上小学了,你别当我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噢,原来已经是小学生了,失敬失敬。”我真的被他逗笑了。 “我妈妈说,”他看着我,突然有点羞涩,“她只想要你的签名。要是能有一张签名的cd就更好了。”就在他话音刚落的时候,苏艳和窗外火红的晚霞一起急匆匆的闯了进来。门被推开,震得窗子嗡嗡地响。恍惚间,我以为满天泛着金色的晚霞就像洪水一样要骚动地破窗而入。完了,我平静地想,或者我终究逃不过去,或者警察就在门外等着我。 哪知道苏艳急促的说:“芸芸。事情有变化了,我那个朋友必须今天起程去内蒙古。晚上他来接你,你现在收拾东西还来得及。我帮你,应该还剩下三四个小时。 就这样,我又要上路逃亡。去内蒙古,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去的地方。 “真多亏了你那个朋友,不知道怎么谢谢他。“我一边打开箱子,一边淡淡地说。 “谢?你别开玩笑了。”苏艳不屑地啐了一口,“你以为他是什么好鸟不成?这种事情他不是第一次做,当然不是白做的。” “要付钱的吗?”我不放心的把手伸进箱子的夹层,那个放钱的信封越来越薄了。 “放一百二十个心吧。”苏艳的笑容明晃晃的,“他敢跟你要钱,我就不让他见儿子。”说着,眼角向着小男孩瞟了瞟。 “原来如此。”我笑笑。 “一开始我死活不承认儿子是他的。”苏艳一边帮我叠衣服,一边轻松地说,“我说你凭什么说是你的,我跟这么多男人睡过我自己都不知道他是谁的种,这就是我苏艳一个人的儿子,我自己造的孽我自己来担着。你知道后来我为什么终于承认了是他的孩子,笑死人了——” 我打断了眉飞色舞的她:“你当着孩子怎么能说这些话呢。”我发现我跟她说话的口吻已经有了莫名其妙的改变,亲昵的像是同性朋友之间那种惯常的责备。 “我什么都不怕我儿子知道。”她正色,“你应该不是这么长大的,我看得出。你一定是从那种——把孩子放进玻璃温室里的人家出来的。我不同。我没那个时间和条件去供着一个孩子,大人的事情他越早知道越好。” “苏艳。”我有些不自然地笑笑,“喝一杯吧,说不定是最后一杯了。” 她说:“好的。” 夕阳慢慢沉淀在了所有人的眼睛里。黄昏是个奇妙的时刻。似乎任何人和任何人之间都有可能产生深刻的感情。 我们一起吃了最后的晚餐。我,苏艳,还有小男孩。啤酒,小菜,辣椒酱。若不是我这么仓皇和狼狈,这该是个多么完美无缺的夏夜。 “我不问你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她深深地看着我,“我想应该跟男人有关系。我看得出。”她诡秘地一笑,“我闻得出被男人坑苦了的女人,身上的味道。” “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有骗你。”我喝干净面前的杯子,“我是来找他的。他是这儿的人。他在龙城长大。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说他想回去看看,然后再想办法躲起来。第二天就消失得影子都没了。” “龙城不是个大城市。“苏艳若有所思,“你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托各路朋友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点线索。” “众生,何众生。” “我可以帮你问问。只要他最近真的回来过,总是会有人知道的。他若是真的犯了事情躲条子,不可能不让别人帮忙。不过也不一定,看他犯的是什么事情——”苏艳凝视着我,“我能不能问?” 能。当然能。只是我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 我其实是突然之间决定参加电视选秀的。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唱歌不过是我的爱好,从来没有想过借此为生。 我家境很好的,从小到大都是念的最好的学校,包括后来家里送我去了英国念了四年书,拿到了大学文凭。我长得漂亮,我成绩一直过得去我性格文静,我是个乖孩子,从初中的时候起就一直有男孩子追我。没错的,听上去一切都好,天时地利人和,我很容易就能拥有不错的一辈子。 但是一切是怎么开始的呢?那时候我刚从英国回来,在一个不错的地方上班。世界闻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天早上8点半,听着大楼前厅里一片整齐清脆的高跟鞋敲击大理石地面的声音,会有那么一瞬间的自我陶醉。在那一瞬间里觉得自己永远会这样清脆地走下去。 有一天我站在办公室里复印文件。对的,那是很重要的一天。一大迭的文件等着复印,渐渐地,变成了机械性的劳动。眼神涣散开了,心智也一样。后来,我和众生的第一个晚上,我莫名其妙的问他:“你有没有好好看过复印机工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先是一道绿光。我想对于它体内的那些洁白纸张来说,那道绿光带着毒,就像我们人类说的辐射。然后一张白纸就被杀死了,再然后复印机缓缓的把它吐出来。它死了,它变成了那个原件的复制品。它的尸体上余温尚存。真的,你有仔细抚摩过刚刚复印好的东西吗,它们都是温热的。那些刚刚喷上去的墨,就是它们的血。 我就是那个控制绿光的人,是行刑的侩子手。我一下一下地按动着复印机的按钮,享受生杀予夺的控制权。突然间,麻木的大脑里一片沉寂。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明白了,原来我受的教育,我从小到大受过的那些最好的教育从来都没能真正驯服我。从来都没能合理的解释我心里一个最有力和野蛮的渴望。然后,我听见了音乐。最开始是隐隐约约的,然后是大张旗鼓的。那种隐秘的激动就像某种艳丽的植物,突如其来,莫名其妙的在我的灵魂深处绽放。它绽放的一瞬间,我才看清原来我的灵魂是一片已经龟裂的千里赤地。就这么说吧,那时候的我,并没有完全清晰的明白我真的想要什么,但是我却是无比清楚的明白了,我拥有的所有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然后我就火速辞了职,再然后就去报名参赛了。 没有人能明白的。我也解释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总不能告诉大家是因为复印机里面那道绿光。只有我爸爸很疑惑地看着我,最终说:“算了,可能是留学那几年太闷了。让她去玩一下好了,工作还是可以再找的。” 听到这里的时候苏艳的眼睛睁圆了:“我的老天爷。”她嚷着,重重地把杯子顿在桌上,“怎么可能呢?有的人怎么就能像你一样活着呢?你还造什么孽呢?” “骂我吧,苏艳。”我气定神闲。 “算了。”她颓丧地挥手,“老天爷是公平的。你也有今天。” 夜幕已经来临了。简陋的餐桌上,杯盘狼藉也是简陋的。 小男孩在一边安然地吃着一支棒棒糖。他已经忘记了他不再是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 苏艳的眼神越来越朦胧:“他应该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吧,我说你的众生。”她疲倦的微笑,“一定是这样的,我有经验。你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能把你弄得团团转,肯定有点过人的地方。” “说穿了,是很简单的。”我点上一支烟,“两三句就能讲完。连一支烟的功夫都不用。他是个在女人身上找生活的男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骗我说他是一个什么减肥美容产品公司的副经理。后来我和他睡觉了,我和他好了,我动真的了,他要我给他们的产品做广告。我只不过是唱片公司的小艺人,我根本不能不经过公司擅自接活儿的,可是我发了昏,我就答应了。再后来,事情就爆发了。”我笑笑,“他那个所谓公司只有他一个人,卖的东西吃死了人。闹大了以后我的公司要告我违反合约,死者的家属也要告我。总之就是,我这辈子基本算是完了。然后他就消失了,我就开始东躲西丨藏,一边找他。就这样,你看,说完了,我这支烟才烧到这里而已。” “这么回事。”苏艳同情的叹气,“法律的事情我是不大懂。不过你其实也是被骗的,不能说清楚吗?” “但是我去拍广告的手续完全不对,就算被骗也有责任要追究。我去拍的时候不是不知道有些事情不对头,只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疯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能这么疯。我的公司更不会放过我的。除了跑,除了找到他,我不知道我还能做什么。” “找到他又怎么样呢?你杀了他不成?” “我不知道,苏艳,你别问我,我真的不知道。”突然之间,我就悲从中来了。 “只是苦了你的父母了。”她长叹,“要是有一天,我知道我儿子被人骗,然后被警察追——”他笑起来,表情很妩媚,“那可真够我受的。” “倒也还好。”我看着她,“不幸中的万幸,我已经没有父母了,他们看不见我现在的样子。” 在二十强进十强的晋级赛那天晚上,我知道我变成了孤儿。神明突然决定了给我的命运来一场龙卷风,拿走所有的一切。在后台的化妆间里,我接到了电话。我爸爸的公司在短短几天里就要破产结算,其他的股东们纷纷跳出来挖最后的一点墙角。我爸爸心脏病发,走的倒是没有痛苦。我妈妈神思恍惚地从医院走出来,他可能只是想走到对街去给我打个电话,但是一辆出租车撞倒了违反交通规则的她。依然可以用几句话,就说完了。 我挂断电话的时候,整个人都被掏空。我觉得我应该哭、应该喊、应该号啕、应该晕倒,应该茫然若失地掐自己一下看看这是不是梦。但是我什么都没做。我呆呆的凝视着巨大的镜子里的自己,穿着上台的服装,鲜丽的口红,眼睛周围画着浓重的阴影。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因为我突然觉得一阵奇妙的轻盈对我席卷而来,我沉重的肉体和灵魂都离我而去了,都随着我父母一起烟消云散了。我变成了镜子里面那个蝴蝶一般艳丽的歌姬。其实那个名叫廖芸芸的,一夜之间一无所有的女孩不过是这个歌姬的幻象,这个镜子里的蝴蝶是我廖芸芸苦苦做了很多年的南柯一梦。 既然什么都失去了,既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还在乎什么呢,还怕什么呢。归根结底,人生原本是幻象,归根结底,人们追的也不过是幻象。唱歌,唱歌吧。所有的幻想都能在那一瞬间变成握得住的,那个瞬间的名字,就叫颠倒众生。 然后导播过来了,要我准备上台。 这世上的其他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人间已经换了,像换外套一样,轻盈地天翻地覆。一种强大的,坚硬的东西主宰了廖芸芸,那是种幻灭感,或者说,是幻灭尽头的自由,熊熊燃烧,坚不可摧,甚至抵挡了失去骨肉至亲的疼痛。 于是我走到台上去,我开始唱。以前我只知道唱歌是唱歌,可是知道那一天我才知道,我不是在唱,我是在让自己分崩离析。我的身体,我的整个生命都变得柔若无骨,任由我的声音随意的揉搓,就像一团泥巴,不在乎自己被塑成什么形状,也没有发言权。那个令人屏息静气的天籁,到底是我的声音呢,还是我的命运呢,为何我的意志这么听话,这么温暖,这么逆来顺受的接受它的摆布?你们欢呼吧,你们鼓掌吧,你们除了欢呼和鼓掌还能做什么呢,我就是你们在那个可怜的,全是幻觉的生命里能看到的最美的幻觉,负负得正,我就是唯一的真实。 可能是在那天,我才知道那道绿光是什么。是盼望。是让自己再也不是自己的,飞翔起来的盼望。我终于铁了心追逐得不到的东西了,我终于受到惩罚了。我终于一无所有了。我终于自由了。 当我发现我自己的脸上有两行泪的时候,音乐结束了。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欢呼,掌声,主持人的吹捧,评委们的惊喜。以及结束之后唱片公司的老板执意要马上去咖啡馆夜宵,为了讨论合约的细节。 我迟钝的说我想早点离开。我必须回家一趟,我没有说我的回家料理两个人的丧事以及一个烂摊子。导播惊讶地拍拍我的肩膀:“有什么事情能让你现在必须回家?这张合同是你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了。” 不,不是。除了唱歌,没有什么是最重要的事情。合同,专辑,名利,全是狗屎。只不过为了能一直唱下去,我必须得到这些东西。 就在那天晚上,我看见了众生。 我们一群人坐在咖啡厅的包厢里,唱片公司的人,和被他们看好的新晋歌手。他们簇拥着我,告诉我我拥有光明的未来。比光明还光明,简直耀眼。虽然我只是十强,虽然不知道往后的比赛我能走多远,但是他们就是看中我了……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在楼梯拐角的钢琴边,看见了他。 他像是从天而降,像是遗世独立。他对我粲然一笑。他的英俊不是那种偶像小生的感觉。他的帅气非常真实,让你相信这样的英气来源于饮食男女的生活。他很会穿衣服。最重要的是,他熟稔地,不卑不亢的对我说:“你就是廖芸芸,我认得你。” 我认得你。他这样说,仿佛他早已认得我很多年。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后来的事也随着一件件发生了。 苏艳用力的捏了捏我的手腕:“好了,好了。可怜的孩子。什么都别再想。我全懂了。他是你命里的劫数。你呀——”这句“你呀”真是荡气回肠。苏艳伸出手,摸摸我额角的头发,“你呀,你知道不知道我见过好多赌棍?其实有的人虽然爱赌,可是他知道什么时候该玩什么时候不该。有的人不行,就像是被鬼附了身,不惨到底就绝对不收手,到最后活得像头牲口。你就是那后一种人。这跟人品好坏没关系,也跟懂不懂道理没关系,有的人生下来心里就有个能把持自己的阀门,有的人生下来就没有。芸芸,你好苦。” “苏艳。”我对她笑,“大恩不言谢。” “算了吧。”她也笑了,“我帮你,纯粹是因为当初我喜欢听你唱。你颠倒不了众生,你连一个叫众生的男人都搞不定。可是至少碰上了我,碰到了一个因为听过你唱歌就愿意帮你逃跑的人。” “足够了。”我淡淡的说。 “不是真心话吧。”苏艳一针见血,“你这样的人,什么时候也不懂得知足的。” “谁说的。”我不同意,“苏艳你能明白吗?我也是后来才想明白我为什么要唱歌。因为,”我笨拙的解释着,“比如说,小时候人们听说了我学校的名字才会夸奖我,长大了人们听见你上班的公司的名字才会认为你是不是精英,你这个人是因为那些标签才有意义。或者说,那些标签永远在那里,谁被贴上了谁就了不起。我不要这个,我厌倦了那套。唱歌就不一样,别人因为一些歌永远记住我,记住廖芸芸,廖芸芸这个人就是干干净净的三个字,不是什么学校的学生,不是什么机构的职员,提起那些歌,就是属于廖芸芸的。人生很短的,我不要再去迁就别人的标签,我的自己变成那个制造标签的人,苏艳,我说清楚了没有啊。” 我手指微颤,按灭了烟蒂。 “芸芸,你要的太多了。”她摇头,“做人不可以这么贪的。” 然后我们都听见了敲门声,我的另一个救星终于到了。 “叫他大伟就行。”苏艳看着那个高大、黝黑的男人。 他看了我一眼,毫不掩饰他的惊喜。 “我听苏艳说了,你是明星。”他说,像是要掩饰自己的窘迫,拿起桌上一瓶啤酒,用牙咬开了盖子。 “你敢喝。”苏艳呵斥她,“你在路上摔死了不要紧,你要是让芸芸有了闪失我要你的狗命。” 他讪讪地,用粗大的手指摸摸浑圆的额头,对沉默的小男孩说:“儿子,去给爸爸拿瓶汽水来。” 小男孩纹丝不动,眼皮都不抬一下。 “谁是你儿子。”苏艳继续啐他。 他呵呵的笑着,不以为意。 “该上路了。”苏艳握了握我冰冷的手,“一路当心。到了内蒙古你就得自己想办法了,放心,我会帮你留意他的消息的,万一他回来过,我会找人想办法带话,告诉他你在哪里。” “我真舍不得你。”我说的是真心话。“ “不会再见面了。”苏艳爽利的说,“要不你这么匆忙,真想跟你要张cd呢。” “我什么都没带出来。”我抱歉地说,然后,突然间灵机一动,“不过我可以给你唱。” “真的呀。”她的眼睛也亮了,“那真的是太好了,我怎么没想到呢。” 于是,我就唱了。我在这个荒凉的城市荒凉的夜晚里,面对着陌生房屋里的杯盘狼藉,面对着三个萍水相逢的人,唱歌。 我唱的是我那张卖得不好的专辑里的歌,不是主打歌,却是我自己最喜欢的。叫《过路人》。 想起你,海浪的声音就在回荡。 吻我吧,别在乎那个过路人的眼光。 过路人,你为什么不走远。 难道说,看见一对恋人让你黯然神伤。 过路人,你知道我和他就要永别吗。 过路人,你是不是已经看出我眼里的沧桑。 过路人,你是否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 过路人,别告诉我你知道的真相。 我只想让他抱紧我,带着我飞翔。 我只想从天上掉下来,掉进深深的海洋。 过路人,你是否了解眷恋的另一个名字叫绝望。 哀伤的过路人,你是不是我死去亲人的灵魂。 贫穷的过路人,你潦倒的衣襟上有颗纽扣在摇晃, 就像地平线上,苍白的太阳。 我唱完了。满室寂静。然后我听见了零零落落的掌声。小男孩笑着,把屋角一朵塑料花拿来给我。苏艳含着眼泪,紧紧地拥抱了我一下,我们异口同声的在彼此的耳边说:“谢谢。” 于是我又要起程了。在夜色中,运货的大卡车发动的声音让人觉得很安全。 想起我们会在夜色中奔驰在公路上,就又让我觉得激动了,我又一次开始期待警察开着车在后面追我们,我们逃窜的时候和大卡车一起在山涧里面飞翔。如果我对人生还可以有什么期盼的话,我期盼,我能够死在黑暗的睡梦中。 我身边的驾驶座上,那个大伟有些羞涩地开口:“不瞒你说,刚才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还想着,这一路上,说不定我能找个机会,把你给弄了。” “弄了?”我不解。 “就是占你的便宜。”他笑了,我一直看着窗外,不想去看他脸上的表情,“但是现在你可以放心了,我一定把你安全地送到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你唱得那么好听,你看见了吗,我的女人,我的儿子,都那么喜欢你。” 眼泪在这个时候倾斜而下。“谢谢。”我小声地说。我没有想到,其实我最初的梦想,最后还是完成了。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塞纳河不结冰 那家跟我们合作,负责我们旅行团晚餐的中国馆子,名叫“天外天”。是间川菜馆子,其中也有几个非常著名的特色菜属于云南风味。离大名鼎鼎的“老佛爷”百货公司,仅有几步之遥。两三天的旅程通常是这么安排的:圣母院,先贤祠,卢浮宫,塞纳河游船;然后是埃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道,凯旋门;再然后,蒙玛特,还有圣心教堂。至于观光红磨坊与否要视情况而定。最后的一天,当然是把全团的人都拉到九区来购物,看到“老佛爷”的招牌的时候,车里面一片欢呼声此起彼伏,就像是看见了一个失散很久的朋友。 当他们满载而归,心满意足地坐在“天外天”里面的时候,我通常情况下会长长地舒一口气。因为我的工作马上就要结束了。明天,他们会上路继续往北或者往南,在每一个他们到达的国家都会有一个像我这样的导游在等着他们。 老板和我点一下头,非常有默契地,吩咐伙计们照着规定的团餐上菜。店里面因着我们的到来而喧闹起来的人气或多或少让小伙计们兴奋了起来。狭窄的餐桌下面,座椅旁边,以及一切能够用来放东西的地方都堆上了“gucci”,“cd”,“prada”,“chanel”,“lv”……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角落里面有几个年轻的男女,看上去像是两对,年纪大概都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他们也是来这里吃饭的,似乎对我们这群人突如其来的喧闹有一点不满,以一种冷冷的审视的眼光注视着我们。其中一个女孩子胸无城府地大声说:“喂,这些人,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国内的那些腐败分子?”她的三个同伴一边大笑一边制止她:“小声一点大小姐,这群人可不是洋人,听得懂你说什么。” 我看得出来,他们是留学生。我也看得出来,他们暂时还是快乐的。我对那个出言不逊的女孩子微笑了一下。然后继续张罗着整个团的人坐定:这边的两张桌子最好拼一下,那边的几个“gucci”的袋子是谁的赶快拿走,团里唯一的一个小孩子弄翻了茶杯,老板洗手间在哪里……当这一切都解决了以后,我不动声色地选择了一张离那几个年轻的孩子最近的桌子坐下。我喜欢他们,我想听听他们都说些什么。这是我的习惯,我是说,每一次,当我带着一个团的人走进一家中餐馆,我都会习惯性地寻找有没有留学生。若是有的话,就想办法坐得离他们近一点。 因为他们的谈话总是令我想起我自己曾经的生活。我曾经也和他们一样,在巴黎做留学生。利用周末的晚上跟朋友们一起出来打牙祭。一边喝啤酒一边吹牛。那似乎是当时沉闷的生活里最大的快乐。现在,那种曾经让我厌烦厌恶以及厌倦的留学生的生活竟也变成了我非常愿意回忆甚至是怀念的东西。我想,这是因为我已经老了。 没错,我还差一个星期满二十六岁,我已经老了。我是十九岁那年出国的,念了几年书,然后做导游,已经整整七年了。在留学生的圈子里,盛行一个说法,就是说在国外的人,过一年,老三岁。那么我呢,七年了,三七二十一,这下每个人都可以轻易地算出我的实际年龄。 我身后坐着的那两对男女似乎都还没有老。不过很难说,年轻,鲜艳,或者说时尚的外表下面,那颗心的年龄究竟是怎样的,没有人知道。我听着那两个女孩子唧唧喳喳地讨论香水——巴黎的确是这方面的圣地,那两个男孩子交流着在油价飞涨的今天养车的困难。在留学生中,他们应该算是环境比较好的。能看得出,他们身上还没有沾染太多因为困顿所以萎靡的气息。 他们的话题自然而然地绕到了一些认识的人身上。正好是在水煮鱼这道菜上来的时候,身后的一个男孩子说:“听说了吗?有个中国女孩子跳了塞纳河。”刚刚那个说话莽撞的小姑娘说:“嗯。是不是那个在18区一间爱尔兰酒吧当侍应的?我有个朋友的朋友认识她过去的男朋友。我听说她捞出来的时候肚子大得像个气球。”另一个说话声音听上去沉稳些的女孩子说:“她过去的男朋友不是‘重金属’吗?‘重金属’最近在bbs上红得很呢。” 我终于忍不住了,转过头去对他们说:“不好意思,你们说的跳河的女孩,是不是叫苏美扬?” 他们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一愣。 “我是无意中听见你们说话的。”我不知道自己的解释究竟有没有必要,但我终究还是解释了,“我跟你们说的重金属以前很熟。跟苏美扬也是朋友。所以我特别关心……” “我还真不大知道这个女孩是不是叫这么个名字。”莽撞的小姑娘无辜地看着我。 她身边的男生有些怀疑地把我从上到下扫了一眼:“苏美扬,这个人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就是不知道……” “没错,就是苏美扬。”另外一个女孩子接上了话,“我过去也认识她,不过这两年没什么联系了。也不知道她到底遇上了什么事。” 那个一直沉默着的男生惊讶地看她一眼,“你们俩就住在同一条街上,两三年都没见过一次?” 他们在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我已经不关心。现在我终于确定了,那个塞纳河里的女孩,是我认识的苏美扬。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我听到他们说有个女孩跳了塞纳河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说不定是苏美扬。 那一天,我把整个团的人送回了酒店。告诉他们次日清晨的集合时间。等明天早晨自会有一辆大巴来把他们像送货那样有条不紊地送到比利时。我这次的工作基本告一段落。下一个团要在下周三的时候到达戴高乐机场。所以说,我眼下拥有一个长达五天的周末。我决定去喝一杯,反正现在这个时候,如果回家的话,蓝缨是不会在家的。 蓝缨是我女朋友,我们已经同居了七年,目前正在冷战中。 七月的巴黎依然不是夏天。一直以来,我的印象中,巴黎一年大概有六个月都是冬季。然后剩下的六个月就很难说了,一周是初春,一周是晚秋,怪诞得很。刚刚到巴黎的时候,最头疼的就是这种天气。因为这让我们不得不把一年四季的衣服全都拿出来时刻准备着。当初我和蓝缨一起租一间只有十五平方米大的房子,我们不得不把整个屋子里可以想到的空间全部用来挂衣服。我们俩是在来巴黎的第一年闪电般地认识并且同居的。这在留学生里,一点都不稀奇。那时候我十九岁,我似乎说过了;蓝缨十八岁,在国内的学校里因为恋爱的关系闯了祸因此被家里送出来。如果是在国内的某个城市里,我跟蓝缨的相遇以及相恋或者还能模仿一下那些拙劣的偶像剧的场景,顺便搞一些同样拙劣的悲欢离合出来。但是,在当时,我们是一起被命运抛到了一个搭错布景的舞台上。于是,就只能在懵懂中凭着本能演出一场没有剧本的,即兴发挥的戏码。最后的结果或者尴尬到光怪陆离,但是那毕竟是我们自己的故事。 那个时候,刚刚抵达巴黎的蓝缨被她的中介公司安插到了一阃18世纪的老旧的石头房子里面。阴冷,潮湿,壁炉里面还总是传出来不知道是不是老鼠的可疑声响。偏偏同屋是几个同样不怎么通法语的孟加拉还是巴基斯坦的留学生。也不知道最初是因为什么,总之后来他们几个联合起来,不准蓝缨用公共厨房里的微波炉,不准蓝缨把自己的名字贴在楼下的信箱上,等等等等。然后蓝缨一个人,不声不响地收拾好了她的两个大箱子,倒了好几趟地铁,在深夜的时候来投奔她的表姐。当时我们三个人合租一套公寓,我,蓝缨的表姐,还有表姐的男朋友,外号叫重金属。我和蓝缨就是在这样一个狼狈不堪的夜晚认识的。 有一天,表姐和重金属彻夜未归。那一天,蓝缨睡在了我的房间里。午夜,我们脸红心跳地经历了彼此的初夜,凌晨两点的时候,已经像是生活了很久的夫妻一样讨论着如果从表姐这里搬出去的话,我们俩应该找一间什么价位什么地段的房子。我觉得我们变成了古时候的人,先经历了洞房花烛夜,然后再慢慢地开始相敬如宾。次日清晨,我们俩走到了塞纳河边上。这个城市一切如常,没有人对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或者在他们眼中,一对黄皮肤黑眼睛的东方人,一对都是花样年华的东方人,手牵着手出现在这个城市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清晰地感觉到,我十九岁的身体里有种什么东西,已经熄灭了。于是,我就顺利地、无声无息地开始变老。 七年下来,我和蓝缨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充足的理由分开。我们经历过了世间的饮食男女经历过的所有考验。比方说天长日久之后的厌倦,比方说因为柴米油盐而拌嘴乃至纷争,比方说短暂的见异思迁之后再于某个凌晨抱头痛哭,总之,什么都经历过了,除了热烈似火凛冽如冰的,疼痛的眷恋。现在的蓝缨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可怜兮兮的被孟加拉人欺负的小女孩,她烫着很妖娆的卷发,涂兰蔻唇膏,一举一动都透出一种走过江湖的女人才有的干练。在她打工的那家温州人开的化妆品免税店里,那些初来乍到的小女孩都叫她“蓝缨姐”。她以一种温暖、热情、非常有分寸的口吻接她们的电话,解答她们的所有问题,比方说移民局办居留的手续,比方说哪一家银行的手续费比较低,比方说怎么找医生打胎。或者在某些人的眼中,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巴黎人。 只不过,她现在已经不会再用那种温暖的语气跟我讲话。我心里清楚得很,她已经逐渐地,逐渐地瞧不起我。我来巴黎七年,先后换过很多所学校,都没能读下来。我本来也就不是什么会念书的人。最终,我好不容易拿到一所私立学校的学士文凭。学校的名字我就不想再提了,说出来会让人笑话。我的老爸在国内是经营旅行社的。所以,毕业以后我的工作就变成了替他的旅行社接待来欧洲,尤其是来法国旅游的团。这两年因为这个关系,我也算是跑过了欧洲大大小小的二十多个国家。可能在未来的数年内,还将这样毫无指望地在景点与景点之间穿梭下去。一句话,终其一生,我恐怕都会是个仰仗老爸吃饭的人。蓝缨和我不一样,她可以凭自己的力量取悦所有的人。几乎每一个初次见面的法国人都会夸奖她的一口法语。她马上就要在一所名校拿到她的硕士学位了。她的洋人导师要她毕业后暂时留在实验室里帮上半年的忙,并且慷慨地告诉她找工作的时候一定会帮她写措辞美好的推荐信。就连她只是打工赚零花钱的化妆品店的老板娘都喜欢她,总是指着她告诉那些难缠的顾客说:“她是我们店的经理,有事情跟她说是一样的。” 所以说,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蓝缨有的是理由离开我。我知道,她之所以还没有开口说分手是因为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不舍。或许她不知道,我对她,其实也只是剩下了那么一点点的不舍而已。我总是会想起,那年她才十八岁。她裹着被子坐在昏暗的斗室里跟我一点点地算房租还有电费。她在十八岁的时候经历了贫贱夫妻百事哀,在十九岁的时候懂得了什么叫做相濡以沫,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了任何梦想。现在她二十五岁了,世故,坚强,性感,无论是经济还是精神都很独立,对这个世界已然胸有成竹。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从来没有享受过青春。这就是我心里总是怜惜她的原因。 我坐在地铁上慢慢地回想。有好几次,我都想把手机拿出来给蓝缨打个电话,可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二号线往北走的方向上。既然如此,我只好选择在十八区下车,然后在那里找个酒吧了。姑且就去蒙玛特附近的那间爱尔兰人的酒吧好了,那是刚刚离开这个世界不久的苏美扬曾经工作的地方。 我和蓝缨是在来巴黎的第三年认识苏美扬的。那时候我们的生活已经有了变化。两个人都在念书的同时找到不错的地方打工,因此有足够的钱供我们周末的时候跟朋友们吃喝玩乐。巴黎这座城市是非常适合醉生梦死的。我记得当时,蓝缨的表姐嫁了洋人,落单的重金属找到了新欢,就是苏美扬。当时我们四个人连同其他一些狐朋狗党,常常在巴黎狂欢到凌晨。如果理智尚存的话,就一大群人在午夜的街道上狂奔着去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如果理智已经没有了,就玩通宵。看着曙光一点点地染白天空,惊讶地发现巴黎的黎明跟家乡那座城市的黎明一样,萧条,寂寥,找不到一点点繁华的痕迹。 就是在那段时间,那段常常度过一个又一个狂欢的通宵达旦的时间,我才觉得岁月其实是悠长的,哪怕是巴黎的岁月。 那间爱尔兰人的酒吧在一道狭长的巷子里面。十八区的某些地方还保留着非常古老的巴黎的面貌。雨果小说里面记载过的,1848年革命的巷战怕是发生在这样狭小的街道里面。有些地方的甬道用非常细小的石头一个一个圆圆地铺成。这样的道路对于穿高跟鞋的女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刑罚。可是印象中,美扬从来都穿着七厘米的高跟鞋在这种路面上健步如飞。功夫的确了得。那些年,我们几个人总是走在后面,看着她一个人非常轻盈地把我们甩得很远。她纤丽的背影跟这条古旧的街道浑然一体。然后她就会转过脸,对我们清脆地微笑着:“你们快一点啊,我上班要迟到了。” 美扬算不上是漂亮女人。跟蓝缨比,没有蓝缨漂亮。可是在她的脸上,自有一种能够让人过目不忘的东西。曾经,在那些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里,我无数次地想要研究出来美扬身上到底有什么能够让人如此印象深刻。终究没有得出什么有说服力的结论,只好沮丧地归结为“气质”。如今我旧地重游,来到了我们曾经用来挥霍时间的酒吧,可是,美扬已经不见了。我甚至要从一些陌生人的嘴里得知她的死讯。我不知道在她轻盈地把自己交给塞纳河的时候,她有没有想起我们,有没有想过要给我们拨个电话,虽然这两年我们已经没有见面,可以说已经形同陌路,但是看在曾经亲密无间地一起狂奔着追赶最后一班地铁的份儿上,总该告个别吧。 不过我确定,美扬不是个薄情的人。更进一步说,我一直都觉得,美扬是我们曾经的那个圈子里面,最情深义重的一个。可是现在,美扬死了。不肯给我们这群人留下只言片语。 晚上十点,是任何一间酒吧刚刚开始嘈杂的时刻。烟雾缭绕,一股沉堕的气息。不过这种沉堕令人感觉很舒服,因为不伴随着发霉的味道。我挤到吧台前边去,跟酒保要了一杯小小的苏格兰威士忌,有些犹豫到底是该一饮而尽来表示对美扬的祭奠,还是应该一点一点慢慢喝完以示怀念。我知道这很虚伪,可是我实在没有别的方式来表达如下的想法:美扬,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你死了。我会想念你。不敢保证常常想念,但是偶尔的想念是一定会做到的。当初那个圈子里的其他人怎么样我不管,我一直都觉得,你不是一个平凡的女人,虽然你已经没有了向世人证明这一点的机会。 那一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四个人在某个星期天的早上到了一座监狱去。严格地说,是由曾经的监狱改造成的博物馆。我们四个:美扬,重金属,蓝缨,还有我,我们糊里糊涂地就闯了进去。进去之后才知道,那座监狱可以说大名鼎鼎,关押过玛丽王后,也关押过罗伯斯庇尔或者是丹东——我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这两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中的一个。我们兴致勃勃,走马观花地看完了牢房的遗址还有陈列在牢房里面的蜡像。不失时机地对任何一样可以开玩笑的东西开些不那么高级的玩笑。重金属一本正经地说:玛丽王后的胸真有这个蜡像这么大吗?然后,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来到了后院。是一个类似天井的小小的院落,地板上全部都是青苔。角落里有一个石雕的水池,一个长满铜锈的水龙头不怒而威地滴着水珠。一个跟我们一样的游客漫不经心地走上去,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满他自己的矿泉水瓶子。我们四个人不知为什么,看到这个人如此随便地拧开这个水龙头灌水的情景,不约而同地沉寂了几秒钟。然后蓝缨迟疑地把手伸出去接这个龙头滴出来的水珠,像是被烫到了似的惊呼着:“好凉啊。简直要冻着骨头了。”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来,说不定玛丽王后在临上刑场前,也如这个游人一般,喝过这个水龙头里的水。几个小时以后,她走上了断头台,这个傲慢、挥霍无度的女人在断头台上不小心踩了一下刽子手的脚,然后她依然风度翩翩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才发现,美扬不见了。几个人沿着来时的路返回去寻她。再一次看到玛丽王后的蜡像时,我简直都想用我中国口音十足的法语问她一句:请问陛下有没有看到我们的同伴。原来美扬一直都待在那个小院落里面。我们看到,她弯下身子,把她白皙的手伸到那个水龙头下面,就维持着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似乎也已经凝固成了蜡像。那些在蓝缨口中,凉得会冻着骨头的水一点一滴地在她的手心里聚集着,那只手显然已经变成了冰雕。 听见我们叫她,她转过脸来,嫣然一笑。她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非常强烈地转瞬即逝。我们几个人都有点惧怕这种灿烂得没有道理的微笑,然后她说:“我刚才看见了玛丽王后,真的玛丽王后。” “神经病啊。”蓝缨骂了一句,随即大家都开始嘻嘻哈哈地开玩笑了。她毫不在意,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她说的恐怕是真话。也就是在那个瞬间里,我才突如其来地有了一个念头:美扬怕是一个不可能活得很久的人。我自己也马上就开始嘲笑自己这种荒唐而又迷信的念头了。不过我的确是在这个时候,隐隐约约地明白了,美扬身上那种令人难忘的东西是什么。她如此年轻,可是她眉宇间却拥有一副非常沧桑甚至是萧条的神情。尤其是,当她粲然一笑的时候。 威士忌喝完的时候,我又要了一大杯啤酒。冰凉的啤酒才能唤起一点身在夏天的感觉。就在我百无聊赖地端着啤酒离开吧台的时候,听见身后一片嘈杂声中,一句非常纯粹,非常清楚的中国话:“郑韬,真的是你。好久没见!” 苏美扬端着一杯跟我一模一样的啤酒,笑盈盈地站在我的身后。 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简直像个蠢货。回想起几分钟前我还在一本正经地考虑着到底用怎样的方式喝完眼前的威士忌才能适度地表达我对死者的怀念,这个美丽的死者就笑意盈盈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仿佛是上天敬我的一记响亮的耳光。我怎么会愚蠢到去听信几个陌生人茶余饭后的闲聊? 于是我非常尴尬地微笑着:“嗨,美扬,真的是……好久不见。” “两年半没有见面了。”美扬精确地说,“总是想着,这个周末一定要给郑韬和蓝缨打个电话。可是每个周末快过去的时候才跟自己说,还是等着下一个周末吧。”她轻松地微笑,表情一如既往。 “谁说不是,”我点头,“我们也是一样。” “我看呀,”美扬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啤酒,“咱们都是被这个没有效率的国家变懒了。总觉得日子还长得很,什么事情都不用着急。好像一天有四十八个小时。” “没错,”我苦笑,“你最近还好吗?” “老样子。去年年底的时候跟一个画廊签了约。时不时地给他们画几幅,这间酒吧的工作是两个月前才辞掉的。你呢?” 我细细地端详着她,她似乎是有了一些改变,牛仔裤和垂着网状流苏的黑色上衣上缀满了亮亮的珠子。唇膏也变成了闪着珠光的颜色。她曾经从来不做这种亮闪闪的打扮,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很适合她,让她身上沾了些非常适度的风尘气。我笑着说:“我已经不念书了。做导游,其实是在给我爸打工。无非是为了混口饭吃。什么都不大在乎了,就连蓝缨看我越来越不顺眼,好像也可以不怎么在乎。估计是活到另外一种境界去了。” “你和蓝缨这么多年也不容易。”她摆出一副老朋友的样子劝我,“你看我和重金属,过去觉得根本没什么可能分手,最后还不是连两年都没有撑过去?所以说,你们俩都七年了,是特别难得的。能挽回的话还是尽量挽回的好啊。” “你呢?”我赶紧转移了话题,“这两年,身边有男人吗?” “男人那种东西,”她淘气地拖长了音调,“要多少都有啊——”然后我们俩一起非常开心地大笑了起来。不约而同地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清脆地碰了一下。 “来,喝一个,美扬,”我诚恳地说,“庆祝重逢。” “没错,庆祝久别重逢。”她专注地盯着我,眼睛里漫上来一股黑暗的水汽,那是一种令我特别感动的神情。 然后,事情就有些混乱,但其实是按照意料之中的那样有条不紊地发展着。我们不断地碰杯,不断地庆祝重逢,酒意上来的时候,人们都很容易地就肝胆相照了。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们到底喝了多少,就连是什么人付的账也搞不清。再然后,我头昏脑涨地拉着同样晕乎乎的美扬走到了地铁里。再再然后,当我突然清醒的时候,已经站在美扬的公寓门口了。 “我是今年一月才搬到这儿来的。”她握着一把老式的钥匙,笑吟吟地打开了门。 我不是小学生,我当然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既然都到这一步了,那就让它继续发生下去好了。在这一刻装模作样地道别显然更不地道。美扬走进了浴室里面,然后我听到了淋浴喷头的声音。我一个人歪在沙发上天旋地转地躺了一会儿,一阵恶心就突然间涌了上来。来不及多想什么,我也立刻冲进了浴室里,抱着马桶一阵狂吐。耳边,淋浴喷头的水声生机勃勃地回响着,似乎淋湿了我的脑膜。 吐完了,把马桶冲干净,清醒了,再打开水龙头洗脸漱口。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应该跟正在洗澡的女士道个歉。所以我抬起头,冷不防地,发现美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把浴帘拉开了。 我细细地凝视着她的身体。我本来想说:“好漂亮的文身。”但话到嘴边的时候,发现那根本不是文身。她的腿上,脊背上,腰上,长着一层银色的闪着蓝色光泽的鳞片。是非常微妙的一种银色,灵动而寂静。再仔细看,她的脚趾缝里,已经长出了同样是银色的蹼。她一览无余地站在我的面前,忧伤地看着我,在一个本来是最普通的都市男女偷情的晚上,向我暴露了她最珍贵、最绝密的隐私。 我这才知道,她原来如此信任我。 “郑韬,”她悲戚地说,“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难看?” 我摇头,慢慢地说:“美扬,塞纳河的水很凉吧?” “你全都知道了?”她惊异地瞪大了眼睛。 “我是今天刚刚知道的。”我伸出双臂,紧紧地拥抱她,果不其然,她的身体冰凉。就像多年前,关押玛丽王后的监狱里的青苔。 “郑韬,你不怕我?我现在是鬼。”她安静地含着眼泪。 “我一点都不怕,美扬。只不过,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么做。”我说。 她摇摇头:“我不知道郑韬。我只是寂寞。可是当我发现就算是死也消除不了寂寞的时候,鳞片已经慢慢地长出来了。所以我偶尔会溜出来,到我原先常去的地方逛逛。幸亏塞纳河是不结冰的,所以我怎么样也不会被封在冰层下面。不论是什么时候,只要我想,我就可以出来看看。今天遇上你,我真的很高兴。” 我慢慢地亲吻她的鳞片,我们疼痛地痴缠。那个夜晚似乎是一个时光的伤口,所有的欲望和柔情都源源不断地,像新鲜的血液那样涌出来。“天哪,郑韬。”她陶醉地叹息着,“我真是嫉妒死蓝缨了。” 我捧起她的脸,非常庄严地说:“你记得,我会经常带着团里的游客在塞纳河上坐游船,如果你看见了我,一定要想办法跟我打个招呼。明白了吗?要经常地跟我打招呼,不然我会挂念你。” “好。”她点头,甜蜜地微笑,“这是个秘密,咱们俩的。”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t=xt**小/说天^堂% 圆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漂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都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那个时候他遗憾地想,也不知道当普云找不到他的时候,会不会失望。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一天,袁季遇上了几个过路的小流氓。他们往袁季的头上吐痰,往他的衣领里扔瓜子皮。然后拿走了袁季铁盒子里所有的硬币。袁季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一动不动。他觉得这场煎熬总是会过去的,他们闹够了自然就走了。可是他们临走的时候踢翻了袁季的小椅子,看着袁季像个不倒翁那样在地上挣扎,几乎要打起转来,他们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 然后他们走了,留下袁季一个人在地上挣扎着。那个时候,他觉得耳朵边上突然间一片澄明的寂然。整个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苍白和安静。他的小椅子近在咫尺,但是他一次又一次地坐起来,歪下去,坐起来,再歪下去,就是无法靠近它。小椅子似乎变成了死亡,看似是必然的终点,可是到达的过程真是辛苦并且毫无意义。那是袁季此生第一次问自己,到底为什么要活在这世上。 那一天,是袁季生命中的转折点。因为他遇上了镜通法师。镜通法师带着几个徒弟,碰巧路过此地。看到了一身污垢,满脸擦伤的袁季。徒弟们把他扶起来,让他重新回到小椅子上。镜通法师对他笑了,镜通法师的笑容让他不知所措。镜通法师问袁季,愿不愿意到他们寺门口来乞讨。庙里人多,若是再有人来欺负袁季的话,总是有个照应。镜通法师说话的时候,眼睛里的平静就像他身上的红色袈裟一样温暖。他让袁季自惭形秽。袁季低头看了看自己,嗫嚅着说:“师父,我还是不去了。我,我长得像条虫子一样,我这么脏。” 镜通法师笑了:“这世上,谁不脏?” 简简单单,醍醐灌顶的六个字,把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然后徒弟们搬着小椅子,把袁季一路抬到了他们的寺庙门口。袁季看到了,原来这里就是很多龙城人嘴里的普云寺。 普云寺的门口,绿树成荫。 从那以后,袁季就整日端坐在普云寺门口的绿荫下面了。每天,他都对每个进出寺庙的和尚说一句:“阿弥陀佛。”不知不觉间,当有人往他的铁盒子里放钱的时候,他就不再说“谢谢”,而改成说“阿弥陀佛。”袁季觉得,这两句话,都一样。 很多年后,《龙城晚报》上刊登过一篇文章,讲的就是普云寺门口的“残疾丐帮”。说是普云寺门口的一道固定风景,几个天天在普云寺门口乞讨的残疾人。但是这篇文章没有提到,袁季是这个残疾丐帮的第一人。当然,当然,这是后话。 最初来到普云寺门口乞讨的袁季,是寂寞的。终日只是一个人,闻着庙里飘出的香火的味道,那也是一种寂寞的气味。在这寂寥中,他开始想念普云。他怕自己再也见不到普云了。不过他转念一想,普云既然说过,她的家就在普云巷,那么就是在普云寺附近了。所以说,她现在离他其实非常近;所以说,他一定会碰到她的。这个念头让袁季安心。有了这个念头之后,他就开始了无比漫长的等待。岁月一点也不难熬。他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无论等多久,他相信,她总是会出现的。不管是一周之后,还是一年之后,还是三年五年之后,对于袁季来说,根本就没有差别。 可是袁季没有等到普云,他等来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到来的那一天,普云寺不知有场什么法事。一天一地诵经的声音,然后,哥哥就来了,踩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哥哥了,自从哥哥知道左邻右舍都在默契地照顾着袁季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少在胡同里露面,直到踪迹全无。哥哥站定在袁季面前,蹲下,很久都没说话。袁季也没说话,他本来就是不善言辞的人。 后来,哥哥终于开了口,说:“回头,我给你的小椅子装上四个轮子。这样人家送你来这里方便一点。” 袁季笑了,说:“好。” 然后他们回到了袁季的小屋,哥哥环顾着越来越破旧的四壁,问:“你知道不知道,这个胡同要拆了。” 袁季听说过这么一回事。大家说这个胡同拆掉之后,原来的全体街坊就要搬到一个离市中心远些的楼房里。按道理,袁季也可以分到一套两居室,五十几平米。他们会照顾袁季,把他安排在一楼。 袁季点头:“听说了。大家都要住楼房,可是就是远一点。” 哥哥说:“她怀孕了。”看着袁季迷惑的脸,补充了一句:“你嫂子。” 袁季说:“噢。” 哥哥说:“她原本已经有一个孩子了,现在再添上这个,我们那里也不够住了。你没去过我们那儿,我们是住在裁缝铺上面,就那么一小间。现在,现在既然分了房子,我,我就是来跟你商量的,咱们还是住到一块去,反正新房子有两间,你一个人也用不着。我们从此也能照顾你,你愿不愿意呢?” 袁季说:“行。” 哥哥愣住了。他没想到,原先认为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居然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半晌,他结结巴巴地说:“居委会现在每个月能给你多少钱?够用吗?” “不太够。”袁季有点不好意思,“够用的话,也不用上街去要了。” 哥哥说:“反正跟我们住,你不用再去要饭。” 袁季摇头:“不,还是照旧。你们只要每天把我送到普云寺门口就行,晚上再接我回来。” 哥哥说:“算了吧。你天天在我眼皮子底下进进出出地要饭,你让人家怎么看我。” 袁季说:“那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去住新房子。我去住你们的那个裁缝铺。反正我只能算半个人,用不了多大的地方。不过住到裁缝铺去就没有这些街坊了。你们必须得给我做饭,洗衣服,送我去普云寺。怎么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见哥哥说:“我知道,我对不住你。” 袁季说:“没有。你也不容易。” 就这样,袁季的小椅子下面多了四个轮子。椅子的扶手上也系上了绳子。他的小椅子被改装成了一个雪橇。这是这么多年来,哥哥为袁季做的,唯一一件事情。 袁季住到裁缝铺的阁楼上去了。搬过去的第一晚,一只大老鼠带着四五只小老鼠排着纵队从屋子的一个墙角走到另一个墙角去。跟袁季擦肩而过的时候袁季想:“咱们现在是街坊了。” 其实袁季并不在乎自己住在什么地方。他自己也说不好从什么时候开始,普云寺门口的树阴才是他真正的家。虽然那里没有屋顶,没有墙,没有可以开关的门。可是那里让袁季安心。那里集结着袁季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他的营生,他的朋友,他的恩人,他认识的可以跟他闲聊解闷的人,他熟悉的气味,还有他的牵挂,统统聚集在普云寺门口那一小块树阴的下面。 有一天,袁季跟打扫寺庙门口的小和尚闲聊,他装作漫不经心地说起,他见过一个小姑娘,也叫普云,真是巧了。小和尚说,是住在普云巷的那个小姑娘吗?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小和尚说,她的名字是我们方丈给起的。袁季于是知道了,他的朋友普云是个几年前被扔在普云寺门口的弃婴。镜通方丈于是给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她被住在普云巷的一对夫妻收养了。最后小和尚说:“他们好像是搬走了。”袁季心里一惊:“搬到哪里去了?”小和尚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然后,很多年过去了。 这些年中,普云寺的门口慢慢聚集了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最开始来的是一个算命的瞎子,他是袁季的第一个同事。他非常热情地要帮袁季免费摸骨算命,袁季道着谢拒绝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没什么好算的。后来,又来了只有一条腿的人和脊背弯曲得像骆驼的人。他们和袁季一样,都是乞丐。这下有人陪袁季聊天说话了。其实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一个旁观者都看得出来,他是这群残缺不全的人的中心。他不倒翁一样的身体和沉静的脸庞,就像块磁石一样,让瞎子、瘸腿、驼背都愉快地和他团结在一起,状如兄弟。 那是一九九九年的年末。为了迎接一个新千年的到来,那几天,龙城的夜空中总是蒸腾着绚烂的烟花。袁季固然对新千年没有任何的概念,但是他依然是欣喜的,他知道无论如何,这是个喜庆的时候。特别是,有一天中午,一个推着自己的炉子在普云寺门口卖烤红薯的小贩给了袁季一个又大又软,烤得恰到好处的红薯。他说:我没有钱,只能给你这个,要过阳历年了,图个吉利。这个红薯让袁季维持了整整一天的好心情。 那天晚上,袁季在普云寺门口待到很晚。瞎子,瘸子,驼背他们都走了。普云寺的门也关了。可是哥哥一直都没有来接袁季。大概是因为年底裁缝铺的生意太忙了,哥哥忘记了。小和尚说:师傅交代过,实在不行你今天晚上就睡寺里。袁季慌忙地道谢,说:“我再等等看。” 夜深了,万籁俱寂。袁季觉得很冷。这个时候,清冷的路面上传来了一阵高跟鞋玲珑的声音,一张脸从惨白的路灯下面浮出黑夜的水面。袁季看清了,那是普云。 多少年过去了,袁季不知道。虽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从她那张长大了的脸上,袁季才惊慌地发现,岁月如梭。 她完全地出落成了一个女人。浓妆艳抹,短短的皮裙,长长的靴子。头发染成了麦穗的颜色,松松垮垮地绾在后面。一脸憔悴的气息,但是她的眼睛其实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清澈的。突然间,袁季觉得害怕了。他害怕她会像个路人那样走过去,可是他更害怕她把他认出来。 “是你?”普云终于发现了他,她犹疑地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他,这个简单的表情漾起了她满身的风情,“真没想到会遇上你。”她笑了。 袁季想说,我等了你很多年。可是没有说出口。他只是说:“这么巧。” 普云蹲下来,两手拢着她的皮裙,她的两个美好的膝盖离他这样近。普云说:“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要饭啊?” 袁季点头。普云也点头:“苦了你了。”她轻轻地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才五岁。现在我已经十七岁了。” “这么说,是十二年。”袁季不敢相信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对的。十二年。”普云的脸上风情万种,她说到底不是个寻常女子,就像多年前,她根本不是一个寻常的小姑娘。 “你还记得吗?”袁季说,“你最开始的时候,以为我在卖钱。” “记得。”普云点头,“你现在还是在卖钱,可是我,我在卖身。” “大家都不容易。”袁季平淡地微笑。 “跟你说话真好。”普云伸出手,像拍小狗那样拍拍他的脑袋,“我什么都可以说。你什么都见过了,你什么都看得惯。” “客气了。”袁季有些羞涩,“我最多只能算是半个人。人家都看不惯我。我还有什么是看不惯的。” 普云孩子气地仰望着灰蓝色的夜空,她呵出的长长的白气在寂静的街道上都是漂亮的。普云说:“你不冷吗?我又冷又饿。”接着她就看见了袁季放在铁盒子的盒盖上的烤红薯,她惊喜地说:“你有这么好的东西呀。怎么不早说。” “你拿去吃。你尽管拿去吃。”袁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激动跟心急,他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他说:“可惜了,真糟糕,都冰凉了。” “我们一起吃好不好?”普云瞪大了眼睛,“我住的地方离这儿很近,你跟我回去,我把它烤热了,我们来分。”然后她甩了甩头,自我解嘲地说:“我真是没救了。我居然和乞丐抢吃的。” 袁季用力地说:“好。” 一九九九年年末,凌晨的普云巷不再是白日里那个堆着一排排火柴盒一样的房子的陋巷。它那么光滑,平坦,一望无际,跟没有尽头的天宇相连。普云拉着小椅子的绳子,带着袁季在黑夜的普云巷里欢乐地奔跑。袁季觉得有点害怕,他从来没有试过这么快速的移动。耳边只剩下了四个小轮子吱吱嘎嘎的声响,还有普云靴子的清脆的声音。她一边跑,一边笑。她其实一直都是当年那个五岁的孩子。袁季在这疾速地滑翔中闭上了眼睛。他想,原来天上的鸟的滋味不怎么好受。 普云的家就和袁季的裁缝铺一样狭窄破旧。这个房子跟她那身绚丽的衣服一点都不搭调。她把冰凉的手贴在脸颊上暖暖,嫣然一笑,然后生上了炉子。一九九九年的龙城,已经没有多少人生蜂窝煤的炉子了。可是这样的炉子有个好处,就是可以烤出来非常香的红薯。普云一边生火,一边跟袁季絮叨,就好像袁季是常常来这里做客的。 “好啦。”普云把热好的红薯一分为二,把红彤彤的半截举到袁季嘴边,“趁热吃,多香呀。” “不,不。”袁季几乎是惊慌失措了,“你先吃你的那半。不用管我。我自己能吃的。我可以。” “少啰唆。”普云瞪圆了眼睛,“你连手都没有,你怎么吃?我替你拿着,赶紧吃完。不然我的那半就要凉了。” 袁季只好听她的,狼吞虎咽地开始吃她白皙的手擎着的红薯。耳边,她细声细气地说:“哎呀,又没人跟你抢。等一下,你要把皮也吃到肚子里去了,我替你把皮去掉。你怎么这么笨,你咬了我的手了——” 红薯很烫,很甜。热气蒸腾起来,袁季知道自己在一边吞咽,一边流眼泪。他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母亲,世界上还是有人可以这样对待他的。还是有人想得到,没有手没有脚的袁季吃东西的时候需要别人帮一把。原来还是有人知道,袁季自己其实不愿意像猫像狗一样地吃东西,袁季也愿意自己能像个人那样,堂堂正正地,尊严地进餐。袁季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这个愿望。因为他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可是普云知道,普云怎么会知道呢,他们失散了这么多年,可是普云似乎什么都知道。 普云深深地看着他的眼睛,丢掉了红薯皮。用手指轻轻在他脸上抹了一把。“可怜。”普云叹息着,声音轻得像是耳语,“可怜呀。你只不过是手和脚是残废的,可是其他的地方没有毛病对不对?” 然后普云就笑了,双颊微微泛红,像是微醉。眼睛里波光潋滟的,嘴唇也鲜红。普云问他:“你从来,就没有尝过做男人的滋味吧?” 袁季愕然地摇头:“不行。我,我没有钱给你。” “我不要你的钱。”普云笑了,“你是我的老朋友。你还分给我红薯吃。我怎么能跟你要钱呢。” “你赚的也是辛苦钱。”袁季很坚持。 “好了,少啰唆。”普云似乎特别喜欢说“少啰唆”,她坚定地对他笑着,“听我的。把你的眼睛闭上。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可是,不行,我身上脏得很。”袁季的脸红了,“我,我一年也洗不了一次澡。我不能弄脏你。我——” 普云忍无可忍地微笑着,说:“你有完没完?我说了,把眼睛闭上。” 于是袁季知道,这是命令。他闭上了眼睛。 窗外的北风不紧不慢地在陋巷里面呼啸着。可是袁季觉得,炉火一路蔓延,不声不响地把他这个人当成了另外一块蜂窝煤。温暖,似曾相识的温暖,就像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乞的那天黄昏的夕阳,水波荡漾地,让微不足道的小椅子和残缺不全的袁季都漂起来了。这种温暖让袁季不自觉地想起遥远的,童年的时光。他小时候,母亲给他讲故事书的时候,最让他兴奋跟激动的,不是每个故事大同小异的情节,而是母亲不紧不慢的那一句:从前呀。这简单的三个字让他汗毛直竖,全身上下都漾着紧紧的,就要破土而出的快乐。从前呀。从前呀。从前呀。从前呀。从头皮,到大腿下面的残肢。有那么一个瞬间,袁季觉得,自己的手和脚从那四个肉团里面不管不顾地,莽撞地长了出来。老天爷,从前呀。 他大汗淋漓地睁开了眼睛,普云安静地告诉他:“从现在起。你算是真的长大成人了。” 那个夜晚之后,袁季再也没有见过普云。 一晃,又过了一些年。这些年中,普云在龙城销声匿迹,普云巷一如既往地嘈杂和萧条,可是普云寺的香火,倒是越来越旺了。发财的人越来越多,求财的人也就越来越多。普云寺整日车水马龙,小和尚们也总是忙忙碌碌的。所以,这些年,袁季的收入,一直都还不错。当然,不像大家口耳相传的“丐帮帮主”那么传奇般的富,但是,能吃饱穿暖了。 普云寺门口的这几个残疾乞丐变成了这个寺庙的风景。这些年中,不是没有一些四肢健全的乞丐看中普云寺这块总是出入善男信女的风水宝地的,但是,一个四肢健全的乞丐,在这里,总也待不长。不用袁季和他的伙伴们自己动手,普云寺周边的一些小店主就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然后普云寺附近的派出所也总是有大盖帽来请这些健康人离开。也不知道为什么,袁季他们算是牢牢地在这里扎下了根。 袁季依然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依然是他的残疾伙伴们的中心。这些年,袁季多少胖了一点,有了肚子。眉宇间渐渐地有股安逸的气息。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激怒他,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大惊小怪。下雨了,他就那么安稳地在雨地里待着,他知道反正天总是会放晴的;有过路的坏孩子往他的衣领里扔苹果核,他照样纹丝不动,当他的伙伴们义愤地咒骂这些丧良心的行为时,袁季会笑笑说,算了,小孩子不懂事。有人往他生了锈的铁盒子里扔钱的时候,他会怡然自得地抬起头,深深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说:“阿弥陀佛。”他渐渐地变成了普云寺在这个纷乱的俗世里的眼睛。庙门口一家新开的素斋馆的老板娘经常给袁季送点吃的过来,因为这个老板娘觉得,没有四肢,肚子鼓鼓的袁季看上去像是个罗汉,或者金刚。袁季心里窃笑着,对,我是变形金刚。 某个深秋的清晨,打扫院子的小和尚推开大门,跟寺庙门口的袁季说:袁季,我们方丈,就是镜通法师,昨天夜里,圆寂了。袁季当时愣了一下,因为他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小和尚说,就是说,镜通法师走了,不在了。我们出家人不说死。我们出家人死了的话,我们就说圆寂了。袁季惊讶地说:“那,不是和我的名字一样吗?” 小和尚摇头,弯下身子,拾起一根木棍在一棵树下面的土地上慢慢地写下了“圆寂”两个字。告诉他,你看,是这两个字,和你的名字音一样,可是不是一样的字。袁季的手开始颤抖,舌头也开始不听话了:“真不好意思,我,我读书读得太少,我没有文化。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我第一次听说。” 是凑巧吗?袁季问自己。袁季。圆寂。一定是碰巧了。镜通法师教了自己那么多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还给他揭开这么个天大的秘密。圆寂。真好,袁季长叹了一声,真好啊。 二零零八年。鼠年,大年初一。大吉大利。 普云寺在每年的大年初一都热闹得不得了,今年尤甚。因为这个大年初一的普云寺要开法会,为南方雪灾祈福。并且募捐善款给佛祖释迦牟尼重塑金身,功德无量。成捆成捆的高香像年货一样被搬进搬出。庙门口停了很多辆闪闪发光的汽车。也有很多人拖家带口地来进香,男女老幼的脸上都充盈着希冀。当然,挣扎在苦难和困顿中的人,也是有的。他们在佛祖和菩萨面前像个委屈的孩子那样长跪不起,进行着没有外人知道的倾诉。 诵经声响起来了。为了祈求佛祖保佑那些在大雪里挣扎的人们,保佑冰天雪地里的中国南方,保佑所有正在忍耐苦痛的一切生命。 只有袁季旁观着这一切。 快到正午的时候,一辆宝马730停在寺门前。从上面走下来一个裹着银灰色轻软的裘皮大衣的年轻女人。她神色肃穆,身段却是袅袅婷婷。袁季目送着她走进敞开着的朱红色的大门,目送着她给了负责收善款的小和尚一个大大的红包,然后低下头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目送着她上了几炷最普通的香,在佛祖面前,深深地,寂寥地磕头。 然后,她走了出来。她停在袁季面前,把一张钞票轻轻地放在袁季的铁盒子里。袁季抬起头,他们在短暂的一秒钟的对视里认出了彼此,也找到了彼此。袁季微笑,他没有像平时一样说“阿弥陀佛”,他说:“过年好。” “过年好。”女人笑笑,上了车,绝尘而去。 宝马730里面,张普云的眼泪不知不觉间,流了一脸。八年来,这是她第一次回到她爱死了也恨死了的龙城。八年过去了,现在她有了钱,她有了很多的钱。这钱多到会让八年前那个十七岁的,在深夜里跟一个乞丐分食烤红薯的小妓女尖叫。没人知道为了这些钱她都做过什么。现在的她总是毫无节制地一掷千金,可是就算这样她也没法忘记这些年来深藏在心中的所有屈辱和羞耻。不可能。可是现在,她似乎可以释怀了。她觉得她往后可以试着让自己平静地生活下去。因为,因为她又见到了她的老朋友袁季,因为她的老朋友袁季眼睛里盛着满满当当的安详,因为她总算是知道了,那个曾经跟她同甘共苦的老朋友,袁季,现在是幸福的。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广陵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在锻铁。准确地说,是他们几个人一起在锻铁。可是真遗憾,我第一眼看见的是他,于是便再也看不见其他人。所以,直到很多年以后我都觉得,当一个人已经光芒四射却还不自知,或者说装作不自知的话,那就是罪过。 洛阳城外的树阴下,始终幽绿色的、绝对的寂静。也因此,那一声又一声单调、规律并且铿锵有力的打铁声渐渐地听出一种岁月一样安然的忧伤。他赤裸着上身,壮丽的身体被晒成了古铜色。他如云的黑发松松地挽在侧面,总会有几缕头发轻轻地在他的脸前飞溅着。他把铁锤举起来的时候,胳膊突然收得紧紧的,就像两条伤痕累累的河。然后他用力地砸下去,眼睛里突然闪电般地,掠过一丝凶狠,还有柔情,我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里为什么能够同时拥有这两种神情,但是他就是做到了。被他敲打的那块铁看上去柔弱无骨,是红色的,像残阳。 然后他像神一样若无其事,但是端然地转过脸,再然后他就看见了我。 我站在藩篱外面,不知所措。 他一怔,然后微笑,问我:“是来找我的吗?” 我很紧张地说,我听人家说,这里有一间铁匠铺。 “没错,就是这里。铁匠就是我。”他说。 好吧。他真的就是那个酒馆老板嘴里会写诗的铁匠。或者是我够幸运,我不期然间撞上了误入凡间的,专司打铁的神。他不够彪悍,但是足够凌厉和肃穆,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神的形象。我吞吞吐吐地告诉他,我想要他帮我锻一把刀,很锋利很锋利的那种短刀,我要把它带在身上赶路。可是他还是以刚才的神情专注地看着我,似乎完全不在意我在说什么。于是我心虚了,结巴着说:“您不用担心,我身上,我身上有很多银子。真的。我就是想要最好的一把短刀,我付得出钱。” 这个时候他又一次地微笑了,在他身边,那个刚刚为他拉风箱的男孩子也站直了身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对我说:“别误会,小兄弟。我们这间铁匠铺是不要钱的。”这时候另一个人拾起它扔在地上的铁锤,非常热情地接近我,拍了拍我的肩膀:“好俊俏的小兄弟,要不是这身衣服,还以为是个美娇娘呢。” 就是在那一天,我认识了他们三个。这群风流倜傥、徇徇儒雅的铁匠。拉风箱的最年轻的男孩子是向先生,向秀,他们叫他子期。那个上来拍我肩膀,说我像美娇娘的是吕先生,吕安,他们叫他仲悌。 他,那尊神,他是嵇康,他说我也像朋友们那样,叫他叔夜就好。 然后他问我:“你叫什么?”我摇头,我没有名字。我从小长大的那座目不识丁的村庄里,人们都叫我老三。 “那么——”他略微沉吟了一下,他沉思的样子真是好看,幽深的眼睛似乎是在眺望无穷尽的苍天,但是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见。就是这样美丽的一秒过去以后,我就有了名字。他叫我藏瑛。向先生和吕先生都说这个名字配我的人,可惜他们不知道,那个“藏”字对我来说很难写,我认得的字不多。但是那一瞬间我就决定了,我一定会好好的练习这个字,把它复杂的笔画记下来。因为这是我的名字,因为一个有了名字的人应该从此懂得自尊。 “你从哪儿来?你要短刀干什么?”他扶着我的肩膀,他的手很大,有力而且温暖,隔着薄薄的衣衫,我能感觉到那几颗被铁锤磨出来的老茧。 我略带惶恐地摇摇头,我不想说。那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生活。虽然他们在打铁,虽然他们都穿着很朴素的衣衫,可是我仍旧知道,他们跟我是不同的。他们是群尊贵的人。他们脸上的神情、说话的声音里都充满了那种知道自己会赢得别人尊重的味道。我不想在他们面前提起我的家,我的爹娘,我曾经的生活。有什么好说的呢?乱世之中,赤贫如洗并不新鲜。全家人都是要吃饭的,所以,所以当那辆从城里驶来的漂亮马车停在我家茅屋外面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怨恨爹和娘。马车上下来一个衣饰考究的男子,但是据说,这个光鲜亮丽的人只不过是我未来的主人的仆人。他看着我,然后让我转过身,然后摸摸我的脸,再捏捏我的肩膀跟腰,最后要我张嘴,看我的牙齿。我从不知道买一个人和买牲口一样,都是要看牙齿的。我的爹和娘在一旁恭顺地垂手而立,连带着的,看我的眼神里竟然也沾染上了一抹卑屈的谄媚。男子说,我这么精致的脸怎么会长在这么一个穷乡僻壤里。他还说,他家老爷一定会宠我的。然后他留下了定金,说再过两天就来带我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那男子走了以后,爹和娘突然对我客气了起来。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们团结一致地不跟我讲话了。那天晚上,哥哥突然从炕上转过脸,恶狠狠地盯着我:“有什么了不起。”他照我脸上吐了一口唾沫,“你不过是要去做人家的——”我如梦初醒,天不亮的时候,我就逃走了,带了一点那个人留下来的订金作盘缠。我要去买一把最厉害的刀,要是谁追来了,我就刺死他。要是有很多人一起来追我,我就在输给他们之前刺死自己。 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这世界上不知有没有一个地方,既没有那些令人窒息的贫穷,也没有那些随便把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富贵。也许是我痴心妄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地方呢。知道我遇见了他们,遇见了他。 当然,当然,他没有为我锻打我要的刀。因为我不走了,他收留了我。他救了一个逃亡之中的娈童,并且给他取了一个好听,又值得珍惜的名字。 我喜欢这个地方,喜欢这群奇异的人。后来,很多年以后的后来,我才明白,是他们为我打开了一扇门。那扇门里的精致与一般人心里想要的温饱或者安康的生活没有特别大的关系,它只是符合每一个愿意做梦的人的绝美想象。其实,打开这扇门未必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终究会妨碍你过正常的生活,可是我真庆幸我遇见了他们,因为,当一切都灰飞烟灭的时候,我还可以拥有对那段跟他们在一起的日子的回忆。我从不知道,回忆也是可以给人无穷无尽的力量来支撑人活下去的。 我曾经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就是富人和穷人。富人能够拥有所有我和我的爹娘不得能拥有的安逸,而穷人,就要沉默并且顺从地忍受所有的苦难。但是现在,我知道不是那么回事。他们是贵族,对于我来说也是从传说里走下来的文人墨客,倒是未必都有奢侈的生活,事实上,窘迫的日子也是经常的。但是他们都活的高尚。就连打铁、种菜这样的活儿,到了他们那里都变成了很美很雅致的事情。他们说,做体力活才能真正贴近自然,才能恢复人的本性。反正他们都那么会说话,能把所有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变成合理的。我从来都能有见过一群这样恣意任性的人。谁都不放在眼里,什么都是粪土,别提什么功名利禄了,就连圣人的圣训到了他们那里也变成了玩笑。最开始的时候我目瞪口呆,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人可以活得这么奢侈,这么聪明,这么自以为是,这么放心大胆地为自己建造一个理所当然的世界。到后来,也就习以为常。他们教我读书识字,教我唱歌,我帮着他们打铁种菜,也陪着他们度过一个又一个彻夜狂欢的、美丽的通宵达旦。看他们喝酒真是叫我胆战心惊。那种毫无节制的酒量让我相信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的不是血,而是香气四溢的佳酿。当他们都醉了的时候,当他们吃了那种名字叫做“五石散”、说是会让人像神仙那样飞起来的药的时候,总得有一个像我这般清醒的人来收拾残局。 “瑛郎。”她总是喜欢这么叫我,尤其是在他喝醉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总是有一种柔情似水的迷离。那个时候我会有种错觉,觉得他是需要我的。这个尊贵的,即使是在这一群尊贵的人里也是中心或者焦点的嵇叔夜,他需要我。他说:“瑛郎,你知道那个时候我们七个人经常这样通宵达旦地喝。那段日子真是开心呀。可是,”他叹息了一声,“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他总是在很多时候提起他们七个人,我不知道他指的是谁,因为我明明只看见他和吕先生,还有向先生这三个人而已。不过我不问。那个时候我不知道,他无限神往地追忆的,就是那段被后来的很多人津津乐道的“竹林七贤”的时光。无论是七个人,还是三个人,反正都是些和他一样的,并且折服在他的光芒之下的人吧。我这么想。那天晚上,天气很凉,应经是秋天了。满室肃杀的气息。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喝酒,自然到了深夜,都有一点醉了。那天晚上,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这种很凄凉的秋意,我心里有点难过。吕先生和向先生在一边行酒令,输了的唱歌,他们厂的东西我全都听不懂,但是都拖着婉转而悠长的调子,所以我觉得那首歌一定是在讲述一个人正在全心全意的思念着什么东西。 “瑛郎,你怎么不说话?”他修长并且有力的手指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脸,他喝醉的时候特别喜欢微笑。平时他不怎么笑的,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算他冷若冰霜地板着脸,我也觉得,他眼睛里还是埋着很深很黑暗的温柔。“瑛郎,你眼睛真大。”他随意地卧在地上,托着腮帮,他的头发就这么静若处子地垂下来。天气明明阴冷,可能是因为喝酒喝热了吧,他依然像打铁的时候那样,赤裸着上身,灰白色长袍已经很旧了,旧成了月光的颜色,随随便便地拖在地板上。他总是这么不修边幅,可是向先生说过,曾经,他们的一个好朋友说,嵇叔夜这个人站着的时候像棵挺拔的孤单松树,可是醉了的时候,摇摇欲坠的,就像是玉做的山要塌了。这个朋友一定跟他一样,是有学问的人。有学问真是好啊,我瑛郎就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这种话。 “瑛郎,你是不是有一点想家?”他就是这样的,每次都猜得到我在想什么。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不必想,瑛郎,”他拍拍我的脑袋,说,“你知道你自己是再也不会回去的了。想又有什么用?” “嵇先生,你说我是不是个恶人?”我问,“我明明知道爹娘也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把我卖掉。我也知道卖了我可以给他们换来足够的钱过一阵子温饱的日子。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要逃跑呢?不仅逃跑了,我还偷了一些人家付的订金。我也不知道对于我爹娘来说,到底要怎么收场了。也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让我爹娘遭殃。嵇先生,现在全家人一定都恨死我了,我是不是很不孝?是不是很该死?我知道的,按照律法,不孝如我,应该被关进牢里去的。” “瑛郎,”他很认真地告诉我,“放心好了。没有人能把你从我这儿带走关到牢里去,除非他先杀了我,你懂吗?” “嵇先生,瑛郎不过是条丧家之犬,你们为什么都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对我们好。”他回答,“多简单的一回事。” “嵇先生,你不会觉得瑛郎自私,罪孽深重?” “是你的爹娘先把你往火坑里推的。你有什么罪孽?” “可是他们是我的爹娘。不是说,就算他们把我往火坑里推,我也得顾及着他们的难处高高兴兴地往下跳吗?” “谁这么说?”他问我。 “他们说,是圣人说的。”我突然间有些胆怯。 “这绝不是圣人的原话。都是些愚蠢之辈的曲解。” “那,那就是,就是皇上说的。”我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不是说,皇上是以孝治天下的吗。” “皇上。”他冷笑,“谁都可以做皇上,现在的一个天下就有三个皇上。皇上有什么稀奇。”然后他托起我的脸,问道,“瑛郎,你是相信皇上说的,还是相信我说的?” 我大惊失色,突然觉得寂静的夜晚里暗藏着无数的杀意。我嗫嚅着说:“我,我相信皇上。” 我大惊失色,突然觉得寂静的夜晚里暗藏着无数的杀意。我嗫嚅着说:“我,我相信皇上。” 他却微笑了,棱角分明的笑脸有种凛冽的艳,他又问我:“那你更像愿意相信皇帝,还是愿意相信我?” 我犹豫地看了看四周,吕先生和向先生正在一起唱一首他写的歌,唱得淋漓酣畅尽兴无比。夜风从厅堂里穿过来,黑夜中埋伏着无数个静默着的、没有恶意的灵魂。除了它们,没有人在听我们俩的对话。于是我看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当然是相信你。” 这个时候,我清晰地听见了吕先生和向先生的歌声,他们跟我说过,那首歌在唱几个朋友一起出游:“轻车迅迈。息彼长林。春木载荣。布叶垂阴。习习谷风。吹我素琴。交交黄鸟。顾俦弄音。感悟驰情。思我所欲。心之忧矣。永啸长吟。” 他跟着轻轻的哼:“交交黄鸟,顾俦弄音——”夜很深很深了,他一把扯下了雕花卧榻上的帐子。他抱紧我,抱紧我,他说瑛郎你真美。他不知道,其实我也想对他说一样的话。岁月似乎在这个瞬间停顿了,这座孤单的,已经在慢慢荒凉的乡间别墅变成了一片没有边际的海。我从来没有见过海,瑛郎是穷乡僻壤的孩子,本该在同一个地方出生跟死亡。能够遇见他,并且跟他们这样的人朝夕相处,是瑛郎天大的运气。我知道海就是世界的尽头了,那么我现在就在海上。我是心甘情愿的。我真的是心甘情愿的。他就是我的海,是我的尽头,我的漂流,我凄怆而又温暖的无法逃避的命运。 我真心爱着这样的生活。每天清晨,他在一片鸟鸣声中教我,还有他的儿子读书写字。他的儿子十岁。可是认识的字要比我多太多了。那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有一双和他一样的、秀美如鹿的大眼睛。这个孩子对我有很深的敌意,我看得出。到了下午,向先生或者是吕先生多半会过来,我们打铁,或者种菜。邻居家很穷苦的老婆婆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送来一篮子新鲜的蔬菜。因为我们帮她家打造了一套新的农具却分文不取。他们开心并且客气地笑纳邻居家的馈赠,并且因此维持了一整天的好心情。 这个家,其实已经凋零。但是我依然能够从房檐上的装饰,或者是屋里的什么器皿中觉察出曾经的辉煌跟不可一世。他过去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不得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事情,我同样一无所知。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可以确信无疑的,就是不管生活是奢靡还是清苦,都不可能改变他这个人的辉煌。有钱的时候他可以一掷千金,没钱的时候他照样潇洒自如地把锻铁变成一个美轮美奂的游戏。可能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很多人能够心甘情愿地追随他,比如我,还有,向先生。 向先生总是沉默寡言。但是你会在他那种腼腆到有些羞涩的微笑里理解他的沉默。向先生可以为了他做一切事情,哪怕他总是肆无忌惮地嘲笑向先生酒量很小,总是嘲笑向先生的文笔不好,总是嘲笑向先生是个俗人。向先生把他当成神。你别管我是怎么知道的,反正我就是看得出来。有很多次,很多次,我都注意到了,在他一下一下挥舞着铁锤,淋漓酣畅地敲击面前那块铁的时候,向先生拉风箱的手指都在微微地颤动。他当然是不知道的,他那个时候在乎的,只有那块仿佛从夕阳上面掉下来的残渣,他的手臂跟着那沸腾的温度一起舞蹈。夕阳默默地忍耐着这种钝痛,天地因这这种忍耐而分外寂静。他根本就不在乎谁是拉风箱的人,他根本不在乎是他点燃了那个人的脸颊跟眼神,并不是炉中的火。而问题恰恰在于,就算他自己浑然不觉,也永远都会有一个人为他拉风箱,永远都会有一个人愿意默默无声地把自己的心脏变成那块通红的铁片,忍受着他单调的击打,以及寂寥。有一回,当向先生仰起脸,不期然地撞上了我的眼睛时,他愣了一下,然后,还是微微一笑,腼腆,甚至是羞涩的。向先生知道我什么都了解,向先生也知道他可以信任我。有一回,他甚至对我说了一句我一点都不懂的话:“瑛郎,有的时候我真羡慕你。” 话音刚落的时候,我听见外面传来粼粼的马车声。我承认,我很害怕马车。因为它总是让我想起那个人来到我家茅屋外面的情形。更何况,今天的这辆马车看上去就和那个时候的一样豪华,一样绚丽。那个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或者我又要上路了,我必须离开这儿。可是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急急忙忙地逃往屋子里面。他的儿子在屋檐下奇怪地看着我,一言不发。这个时候,他走了出来。他拍拍我的肩膀,说:“瑛郎,不要怕。他们都是我原先的朋友。” 朋友,就是说,乘坐这样的马车来的贵客,也属于他嘴里的“我们七个人”。 5楼 来客是两个身穿官服的人。胖一点的是王大人,王戎;瘦一点的是山大人,山涛。我躲在屏风的后面,看着他们几个人在厅里饮酒,叙旧。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太多心了,跟这两位来客说话的时候,显然他是开心的。那种愉快无法掩饰,不可能被装出来。可是他的眉宇间还是有着挥之不去的萧条。和他一起跟客人们寒暄的,还有他的妻。说真的我害怕这个女人。他们都说她是个公主。除了这高贵的出身之外,在我眼里,她还真没有什么配得上他的地方。不过她看上去把那么像一个人,而是像一尊美丽的玉石雕塑。其实在这栋房子里,我并不是常常跟她碰面。偶尔见到她,也恨不能躲着走——尤其是,尤其是在那些嵇先生从我的房间走出去的清晨,我尤其害怕见到这个女人。她永远都是一脸的清冷,似乎所有刻骨的狂欢跟哀痛都会冒犯他冰清玉洁、高高在上的尊严。所以他们夫妻不是一种人,我相信他们两个人对同一件事情往往会作出南辕北辙的判断。 我躲藏的这扇屏风已经很陈旧。但正是因为我第一次理它这么近,我才发现它上面的图案原来是用极其昂贵的金银丝绣成的。在屏风的右下角,我才看到那一方并不起眼,却是不怒而威的,皇室的徽章。那是他们结婚的时候,她的嫁妆。屏风的那一边,觥筹交错。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女人绽放出非常得体的笑容来。过了一会儿,吕先生也加入了他们。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平日里嘻嘻哈哈,爱开玩笑的吕先生穿上一身华美官服的模样。那让我陌生跟惶惑。 于是我一个人悄悄地来到了静谧的院落里。芍药花在拼尽全力地冶艳绽放。我坐在槐树的阴影中,我知道,或者我该离开。我自己也没有想到,那辆华丽的马车,和那个一身官服的陌生的吕先生会这么深、这么重地刺伤我。我以前知道他们是群比我高贵的人,我知道当有客人来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像平日里那样跟他们同桌吃饭的资格。可是以前我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从来都不曾自惭形秽。但是我今天才知道,原来他们跟那些拿着前来买我的人,才是真正的同类。我当然知道,在他们这样的人中,有好人,也有坏人,自然不能一概而论。可重要的是,无论是赞美还是厌恶,无论是痛恨还是眷恋,所有所有这些深刻的情感都只能在同类的人之中产生。我曾经以为,上天真的可怜我,让我找到一个世外桃源。但是不可能,不可能的,打铁、种菜、闲云野鹤、放浪形骸,都是假的,都是假的。或者他们不过是非常投入地演了一出给自己看的戏,只有我这个小龙套当了真。我逃了那么远的路,我丢弃了所有该负的责任,我把什么都押了进来,我的确没有让那家人把我买走,但是我分文不要地把自己卖到了他的同伴手里。藏瑛,你真傻,你连一两银子都没有要,人家只用一个漂亮的名字,就买走了你的心。 我还是走吧,还是现在就走吧。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在胸口那个地方像眼前的芍药花一样,鲜血淋漓地怒放。瑛郎卑贱,可是瑛郎不可能摇尾乞怜。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陌生的声音问我。 是刚才来的王大人。也不知他是什么时候来到屋外的,他似乎已经站在回廊里很久了。我想起来了,我听向先生说起过他。向先生说他们七个人里,就是这个王戎王大人最为精明。还说过他在自己家的李子核上凿洞的故事,因为凿过洞以后别人就算偷了他们家的种子也不可能种出和他们家一样甜的李子了。向先生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一脸的鄙夷,可是我却被逗得哈哈大笑。我怎么样也无法把这个耍小聪明的人跟眼前的王大人联系到一起。 “藏瑛,我叫藏瑛,不,不是,我叫瑛郎。”我手足无措。 王大人看着我笑了。他肥厚的嘴唇绽放微笑的时候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王大人说:“没有办法,嵇叔夜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句话我听懂了,但是我觉得我自己没有资格回应他没有恶意的奚落。 他又说:“瑛郎,你今年多大了?” 我说:“十六。” “十六。”王大人点点头,眼睛里有种迷离的东西一晃而过,“我刚刚认识嵇叔夜他们的时候,比你大不了几岁。” 他似乎根本不在乎我又没有在听,自顾自地说着:“那个时候叔夜是我的梦想。可能不单单是我吧,对我们几个人来说都是。他就像是个从梦里走下来的人,聪明绝顶,才华横溢,桀骜不驯。更难得的是,俊秀得不像是个真人。可能吧,一个人的身上拥有太多的仙品不是什么好事情,你看嵇叔夜,上通天文,下晓地理,可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人。那时候我们年轻啊,”王大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王戎有的,能够引以为傲的东西,嵇康都有;王戎没有的,梦寐以求的东西,嵇康也有。中散大夫,皇亲国戚,全都不在话下。任何错事到了他那里都能变成卓尔不群。我知道,这辈子,我都只能仰着头看他。可是啊,瑛郎,叔夜他忘记了一件事,一个人,有的东西再多,他终究还是势单力薄的一个人而已,你看楚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那又怎么样?无论你是怎样的英雄,单枪匹马终究没有可能力挽狂澜。可能任何人终究是不一样的吧,对我来说,低头算不了什么,因为我是低着头长大的,所以知道人生在世总得低头;可是他不一样,你可以说他是一身傲骨,但若是让我来说,那不过是因为他从来没尝过低头的滋味,所以才把低头当成耻辱。瑛郎,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只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这让我有一点受宠若惊,但是我沉默不语,没有点头或者是摇头。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呢,瑛郎。”他摇摇头,“因为他现在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了。他一向如此,没有办法。瑛郎,你是他身边的人,我只想要你答应我,无论如何,你跟他到底。实话告诉你瑛郎,山雨欲来风满楼呵。像你们这样自由自在、锻铁务农的好日子,没有多少了。想当年,项羽穷途末路自刎于垓下之时,尚且有一匹乌骓马跟了他去。我不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叔夜穷途末路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一生一世都是卓尔不群,不能走得那么凄凉。瑛郎,你懂我的意思吗?” “王大人是说,万一嵇先生会有什么不测的话,要我跟着他走。我懂得。”我面无表情地回答他,“瑛郎卑贱,能誓死追随嵇先生,是瑛郎的福分。”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在滴血。我知道,我知道,能把我看成是一匹通人性的名驹,应经算是我的荣耀。 这个时候屋里传出来一声酒盅摔碎在地上的声响。然后我听见山大人激动的说话声:“叔夜,没有谁是存心想要害你的,你何必那么固执?” 他说:“山巨源,你自己要去拿屠刀我管不了,你想要我也沾上一手的腥气那就办不到。” 山大人说话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叔夜,你我是至交。你心里最明白不过。如今这世道已经变了。难道我不知道曾经竹林里的日子是最好的吗?难道我不想永远过当初那种旷达不羁、放浪形骸的日子吗?可是这世道不容我们。叔夜,你扪心自问,你不愿意亲近司马氏,是因为你誓死也要效忠大魏吗?你若真的是大魏的忠臣,那当年你为什么要隐居竹林不肯为朝廷效力?身为皇亲国戚,当年那些离经叛道的事哪一样是你嵇叔夜没有做过的?你我之间,我不怕说些该砍头的话,改朝换代,江山易主,从古至今,现在不是头一遭,也绝不会是最后一遭。西欧那个命如你,你怎么连自保都不懂得?当年你任性妄为,我们大家都放纵你,可是叔夜,你以为你自己是谁,你以为出了竹林,你还是那个人人奉为神明的嵇康?明明有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可是你就是视而不见掩耳盗铃,你知不知道你这叫自作聪明,你知不知道你——” “巨源兄。”他安静地打断了山大人,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隐藏着深深的沉痛,也不知为什么,在这个撕心裂肺的下午过去后,在王大人跟我说过那番话之后,再一次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会让我的心在一瞬间缩成紧紧的一团。所有的血液似乎都结成了冰,我身体里面似乎有根琴弦被深深地拨了一下,疼得我指间都是冰冷的。他不急不徐:“我想你再清楚不过,当年我娶长乐亭主,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由不得我点头还是摇头,是大魏宗室看上了我,我只能谢主隆恩。如今司马氏对我虎视眈眈,所以你就要我去当那个什么吏部郎。你不是在跟我商量,我知道,你最清楚不过,我现在已经是岌岌可危。可是巨源兄,你还记不记得,当年我们七个人为什么要入竹林?至少我嵇康不是为了自保,而是为了不再去过那种任由这个世道摆布的日子。我没有野心,不敢奢望自己能改变这个世道,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想要过简单的日子都不可能?我可以不做官,可以过苦一点的日子,若是再清贫下去,我无非真的靠打铁维生。但是,居然没有人相信我是真的无欲无求,居然有那么多的人因为我无欲无求而想要我的命。这么多年,我身体力行,我不要功名利禄,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是他们却认为我是孤傲难驯,我韬光养晦胸怀狼子野心。算了吧,由他们去。嵇康就剩下这么一条命了,谁想要谁就拿走吧。我已经跟我的心魂纠缠得太久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为了什么而改变。哪怕是为了活下去。” “叔夜,”山大人的声音有些莫名其妙的悲凉,“你我来这世上一遭,总不是为了不明不白地冤屈而死。” “巨源兄,什么是生?什么是死?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你眼里那是生和死,在有些人眼里这两样东西原本是一回事。” “我替你不值。” “有些人天生喜欢威逼别人低头,”我听见他笑了,“并且乐此不疲。嵇康不了解这种嗜好,也不愿意奉陪。” 客人们走了以后,这寂寥的院落寂静到了寒冷的程度。无边无际的寂静中,我听见了琴声。 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弹琴。向先生和吕先生都说,他的琴艺精湛,余音绕梁。可是他自己其实是很少弹琴的,今天例外,他弹了很久。 他说过的,他弹奏的曲子,叫做《广陵散》。向先生不止一次跟我说过那首曲子和他的琴声是如何美丽绝伦,向先生说话自然是很好听,我学不来,也记不住。我慢慢地走进屋里,静静地注视他弹琴的背影。他的手指曼妙地轻抚那些琴弦,可是脊背端正得纹丝不动。说真的,我不懂得怎样的一首曲子算是好听,或者说,怎样的琴音算是美丽,我只知道,微微颤动和舞蹈的手指的时候,我才发现,他不能算是弹琴的人,是冥冥中有什么东西载拂动那张琴,他就是流淌而出的音乐凝结在人间的模样。 半个时辰以前我还想着要永远离开他,但是现在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不,准去一点说,在我发誓我要离开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他永远在那儿,在我眼睛里,在我周围的空气里,他改变了我,他让我成为我,他把我整个人变成一缕源源不断的温柔和辛酸,迟疑地萦绕着他。 琴声停了,他说:“瑛郎。” 我走过去,跪下来,紧紧地抱住他的脊背。其实我根本就不怕他死,因为我已经答应过王大人,无论怎样,我都随他去。我只是不忍心看着他那么寂寞。不可能的,我怎么可能丢下他,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牵肠挂肚。 有两滴温热的水珠打在我的手背上,我惊愕地发现,他在哭。 他说:“瑛郎,你知不知道,大祸就要临头了?” 我说:“知道。” 他说:“江山很快就要易主了,瑛郎。” 我愕然:“谁来坐天下,关我什么事。不管是什么人,我反正不能直呼其名,还不一样都得叫皇上?有什么区别?” 他流着泪笑了:“对,瑛郎,讲得对。” “你是带着仙气来到这世上的。”我告诉他,“所以这和皇上或者天子无关。这个世道容不下你,你不管怎样都会让他们害怕。” “瑛郎,”他轻轻摩挲着我的手指,“你叫我怎么,怎么放心得下你。” “大不了一死。怕什么。”我笑了,“瑛郎无牵无挂,孑然一身。正好陪着你上路。” “瑛郎,你跟我多久了?” “三年。” “才三年而已。” “已经够长了。就像楚霸王那匹马。或者我来到这个人间,就是为了跟你见上一面。” “傻孩子。你怎么会是马。”他低下头来,亲吻我的手,“只有你,才跟我相依为命。” 为了“相依为命”这四个字,我也哭了。我们紧紧地相拥,眼泪流到了一起。我们为了不同的事情而哭,说到底,都是为了命运。 第二天清晨,当屋外又响起粼粼的车声,我打开屋门,手捧一卷白绢,走了出去。如我所料,山大人站在藩篱外面。看到我,他微微愣了一下。 我说:“嵇先生说,这封信交给山大人。” 当着我的面,他抖开了这卷白绢。那上面的狂草龙飞凤舞,美不胜收。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其实字字都是泣血而就。他只扫了一眼那触目惊心的标题,就把白绢折起来放入怀中,那标题是:与山巨源绝交书。 山大人看上去像是释然了一样,对我说:“带我进去,我想再见他一面。” 他坐在回廊上,背对着山大人,面前放着他珍爱的琴。山大人笑了,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年,我们碰上一个姓孙的道士?他说你才貌均无可挑剔,就是不会做人。” “当然记得,”他也微笑,“我还记得你那个时候喝酒只喝八斗。”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山大人皱着眉头。 “很多年。”他说,“有一件事想要拜托你,如果我死了,请你照顾我儿子。” “这个自然。”山大人说,“我也有最后一件事情求你。” “讲。” “我想再听你弹一次《广陵散》。”山大人微笑了,“我一直都记得你说过,世间万物都有盛衰枯荣,这是自然的循环,可是只有音符没有盛衰,也无所谓荣枯,所以音乐才是恒久永远的。其实你说的不对。因为这世上,只有你一个人会弹《广陵散》。我想听,可以吗?” 他说:“可以。” 最终的劫难是在我们日复一日的平静等待中降临的。他自己也知道那是陷阱,所以他跳得坦然。 我早就说过,他天生就是一个光芒四射但不自知的人。那一天的刑场上,人头攒动,哭声震天。 但是他的表情依然清冷。他的长发散开了,身上依旧穿着那件灰白、陈旧的长袍。他抱着琴坐在断头台上,为自己,也为世人最后一次弹了一次《广陵散》。从此以后,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弹这首名叫《广陵散》的曲子了。 那一天,我没有去刑场。我独自待在我们的房间里,在行刑的那一刻,把头伸进早已套好的白绫中,踢翻了脚下的凳子。在黑暗降临的那一瞬间,我听见了《广陵散》。那首曲子只是讲述了一个梦境,它其实已经包罗万象了。在最后一个音符消失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他像个神明一样,微笑着,端然地对我挥挥手,那一瞬间我对所有刻骨铭心的离散都已释然。他依然那么美,那么壮丽,那么安静,那么超然。断头台上的血丝丝毫没能弄脏他的脸。他的宽袍大袖被风吹起来,吹到我的脸颊上。他说:“遇上你,一定是我的一个梦。”然后,他就静静地变成了一只绚烂的蝴蝶。 他的双翅上有你在这个世间看到的所有的颜色。你在这个世间看不到的颜色,也有。我说:“不是梦。不是的。我是瑛郎,你的瑛郎。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能跟你同生共死的瑛郎。”话音未落,有一种摧枯拉朽的疼痛在我的体内燃烧着。我整个人都被撕裂了,往日所有肝肠寸断的眷恋,所有不顾一切的牵挂,所有肝胆相照的不舍,所有撕心裂肺的柔情,全都被一股巨大的力量硬生生地从我的身体里面拽出来。我难以置信地想为什么我已经死了还能感受到这么剧烈的痛。就在这时,所有这些被生拉硬拽出来的东西变成了一只雪白的蝴蝶,带着些零星的、猩红色的血点,跟着他飞走了。飞到一个黑暗的幽深处,飞到一个幽深到你以为它根本不存在的幽深处,飞到一个沉睡着那首永远不存在了的《广陵散》的地方。 我站在原地,带着我空荡荡的身体。筋疲力尽。 你在那里,我也要去,然后我们就相逢了。 然后我睁开了眼睛,我看见了向先生的脸。向先生告诉我说,是他把我从房梁上解下来的。我昏睡了三天三夜,终于从鬼门关回来。准确地说,只有一部分回来了。生命里面那些最柔软最绚烂的东西,已经永远地陪着他去了。 从此以后,藏瑛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容颜再也没有长大,再也没有变老。他就像一个妖孽一样,在很多很多年间,保持着一个绝美的十六岁少年的模样。 只是有一件事我仍就不明白。明明心魄已经跟着他走了,明明已经心如止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明明已经对任何人和任何事没有任何眷恋了,为什么还是会想念他。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那个若干年前狼狈的黄昏,他问我:“你从哪儿来?你要短刀做什么?”还会想念那另外一个黄昏,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拥抱他,因为我答应过王大人,他绚烂了一世,我不会让他走得那么凄凉。 行尸走肉般地活着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替他看到了所有的事情。看到了江山终于换了姓氏,司马家族终于变成了至高无上的。看到了向先生在某个心碎的黄昏,写了一篇短短的《思旧赋》,为了纪念一个曾经和我分享的秘密。我也看到了他的儿子嵇绍在山大人处心积虑的保护下长大。事实上山大人吩咐过我,我的职责就是在有生之年里守护这个有着跟他父亲一样的秀美双眼的男孩子。万一有不测,我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带着这个孩子逃亡。我还看到了他最终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有人跟王大人赞美他,说嵇绍这孩子出众得简直像鹤立鸡群。王大人微笑着回答说这话的人:“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他的父亲。” 但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一样美丽的男孩子长大之后,变成了他的杀父仇人司马家族最最******的臣子。只因为,只因为,当他是个清俊少年的时候,他就见过那个后来莫名其妙成了皇帝的小男孩。那个小男孩就是后来臭名昭著的晋惠帝。当全国闹饥荒时,他天真地说百姓们没有饭吃的话为什么不吃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男孩在哭,他问他为什么哭,小男孩说他丢失了最心爱的东西,但是他想不起来那样最心爱的东西是什么了。这个小男孩的脑子有毛病,是谁都知道的,至于他后来做了皇帝之后闹了多少笑话,那根本就不是他的错。一直到最后,嵇绍都愿意不遗余力地用生命保护这个无助的、连自己最心爱的东西是什么都忘记了的小男孩。因为他让他想起童年时同样无助的自己——永远冷若冰霜的母亲,永远高高在上的父亲,父亲最眷恋的,居然还是一个低贱的娈童。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他困惑。因此,不管在外人眼里这个后来继承王位的小男孩多么可笑,嵇绍永远耐心地回答他所有愚蠢的问题。就像是一个父亲,虽然他只比小男孩大七岁。 后来,他为了这个小男孩而死。死在八王之乱的乱箭之下。那个时候小男孩已经是大人了,但是他的心智依然是当年那个哭得很无助的孩子。他不许别人洗那件战场上的御袍,因为那上面沾着嵇绍的血。他害怕自己又会像小时候那样忘记嵇绍,他不能允许自忘了他。 所有的岁月就在我的身边疾驰而逝,就像流星。只有我,我的容颜不老,因为我已经没有了心。我想嵇康若是知道了他儿子的结局,应该会高兴的。因为这个孩子跟他一样,毕竟用生命捍卫了一样他认为重要的东西。至于那样东西是什么,大可忽略不计。 我自己就像晶莹的鹅卵石那样,沉在时间的河底。从他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做梦了。只不过偶尔,有那么一些场景总会在我的眼前猝不及防地出现。活着的人都已经死了,我呢,我的心死了,但是依然活着。不过我挺喜欢这样。因为这种永远阴冷的感觉,让我能够体会他躺在墓穴里的感觉。我们的心魂已经那样美轮美奂地离去,而躯体们同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相依为命。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宇宙 “关于小说里的哥哥,我的妈妈在生我之前,的确是不慎失去过一个男孩子,如果他能顺利诞生,我就不可能存在了。小时候,我爸爸把这件事情告诉我是为了教育我要珍惜生命,但是对于我,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对于童年时候的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看到“宇宙”,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我和他之间的差别,就是存在和虚无之间的差别,就是尘缘和超脱之间的差别,于是很自然地,我就写了这个故事。宇是时间,宙是空间,一对生活在不同时空的兄妹之间的感情,除了血浓于水,我觉得,还关于迷惘和救赎。“ ——笛安创作感言_ 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 九个字,我已深思熟虑了一辈子,才造出这个句子。“其实”说明这是个秘密;“还有”表示一个暧昧的存在;“哥哥”就是哥哥,一个亲人的称呼,但是放在这里,就有了八卦的气息。从童年起,我就在想,若有一天,我有机会想人�露这个秘密的时候,我该怎样用最简洁、最精准,以及最煞有介事的方式表达。最终我认为上面那个句子是最好的。可是我终究没有机会说出来。 不对,我也说过两次。第一次是在青春期的时候告诉我最好的女朋友,我深呼吸,再深呼吸,战战兢兢地说出这让我心里重重发颤的九个字。但是由于紧张,好好的句子被我断得乱七八糟: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我的朋友笑得前仰后合:“什么意思,到底他是你爸的私生子,还是你是你妈红杏出墙的结晶?”这种庸俗的联想让我顿时丧失了描述一切事实的兴趣。 第二次,我说给了启哲,那时侯我并不知道他会变成我的未婚夫。我头痛欲裂,觉得身体悬浮在床的上空,眼角不知为何残存着一滴眼泪,思维也变得软绵绵水波荡漾。我说:“其实我,还有一个哥哥。我可以介绍你认识他。他会来,等我睡着了他一定会来。”启哲一点一滴地抚摩我的脸,他温柔但是强硬地说:“臻臻,你醉了。” —1— 那个名叫尼采的疯老头说的,当我凝望无底深渊时,无底深渊也在回望我。其实我和哥哥之间,大抵也是那么回事。他不愿意我向任何人提及他,他甚至放过狠话说,若是我带着任何一个我熟悉的人来看他,他就立刻消失,从此再也不让我找到他。他总是放这种幼稚的狠话,我也只好装作被他的话威胁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演技越来越逼真。没有办法的,男人都是孩子,这是我十四岁那年,妈妈郑重其事地告诉我的真理。 通常是晚上,哥哥会来我这里。我的房子位于我们这北方城市的正中央,二十一楼上的小小公寓。很简单,但一个人住也够用了。当启哲留下过夜的时候,哥哥就不会来,用不着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今天不方便,也用不着他发短信来问我他可不可以过来,我们之间有种绝对不会出错的默契,根本不需要通讯手段那类无聊的东西。我的冰箱里永远冻着几瓶燕京纯生,我的茶几上永远会有一包拆了封的红色万宝路——这些都不是启哲的爱好。有时候等哥哥来了,我还会跑下楼去那就几家开门到凌晨两点的小吃电去买点心和下酒菜。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我在盼着他, 他坐在我客厅角落的地板上,背对着我。走廊上仅剩的灯光正好从侧面打过来,把他的后背变成清晰的阴影。他捏紧了空的啤酒罐,淡淡地说:“今天你们那里又死了个病人,我路过的时候看见了。” 我回答:“是。” “不是你给治死的?”他坏笑。他总是以为这种低级的玩笑算是幽默。 犹豫了片刻,我终于跟他说:“你有没有想过,哪天跟我回去见见爸妈?你藏起来,偷偷看一眼就好。” 他像是被啤酒呛到了,笑着说:“他们是你的爸妈,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能那么说。”我自己都知道自己语气软弱。我本来想说“其实他们很想念你”,但那不是事实,我的父母快要把他忘记了,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偶尔提到他。比方说,我妈妈在牌桌上跟人闲聊,牌搭子说起了自己的儿媳妇流产了。我妈妈会说:“哎呀,真是作孽,那可要受罪了——我当年怀臻臻之前怀过一个儿子,怀到四个月掉了——那次差点要了我的命。”——在这样的场合,哥哥才会被想起来。 我曾经问过哥哥,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没能来到这个世界上,他轻蔑地说:“因为我不稀罕,所以不想来。”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响了,是启哲。启哲说:“你睡着了对不对?响了这么多声才接电话。”他笑了,我在楼下,我这就上来了。” 放下电话的时候,哥哥已经走了。 —2— 哥哥总是在夜深的时候才会来找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大概是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候哥哥和我一样,是个小孩子。有小孩子矮小的身材和稚嫩的嗓音。由于是出现在夜里的关系,我没能看清楚地看到他的脸。我都忘记他有没有自我介绍了,总之,从我有记忆起我就知道他是谁,我就是知道。他每次都会坐在我的小房间的窗台上,我从小床上正好能望到他顽皮的、晃晃悠悠的腿。于是我就从被子里爬起来,热情地邀请他分享我藏在床底下的零食,还有小人书。他话不多,很多时候都是他听我唧唧喳喳地聒噪不停,我跟他讨论孙悟空的七十二变到底包括多少种东西——我已经学会从一数到一百了,孙悟空会变成花,会变成树,会变成猪八戒,会变成牛魔王——可是我怎么觉得这样数下来,好像数到一百也数不完的。我困惑地看着暗夜中哥哥的轮廓:“到底是一百更大,还是七十二更大呢?”他托起了腮帮子,他和我一样,觉得这个问题真的是伤人脑筋。 隔壁大人房间里的灯亮了。哥哥轻轻地冲我挥了挥手,然后打开窗子,就这样消失了,和浓重的夜色融为一体——小时候,我们生活的城市还没有那些醉生梦死的霓虹灯。 然后我就“哇”地哭了,其实我并不想哭,只不过我心里存了太多的疑问。比如我问什么不能像哥哥那样,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却不会摔死;比如哥哥到底是不是住在月亮上以及他到底能不能带着我到月亮上去看看;比如我们还没有约定好哥哥下次什么时候再来——当这些事情此起彼伏争先恐后地侵略着我的大脑的时候,我除了哇哇大哭,就没有别的方法来表示我的焦灼了。 妈妈抱起我,轻轻拍打着我的脊背:“妈妈知道,臻臻做梦了——”奶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说:“会不会是看见什么了?小孩子的眼睛干净得很。”妈妈不出声地笑笑,对这种农村来的老太太的迷信言论表示无奈。 一转眼,已经过去二十年。 我十一岁的时候,班上开始有一些女孩子不知为什么,神神秘秘地去跟体育老师请假,那时候哥哥说话的声音也在奇怪地变粗,有一次他还让我伸出手去摸他脖子上那块凸出来的积木;十五岁的时候,我喋喋不休地跟哥哥讲述着我明恋的电影明星和暗恋的隔壁班男生,他从鼻子里轻轻发出“哼”的一声以示嘲笑;十八岁那年夏天,我考上了医学院,也经历了人生中第一次刻骨铭心的失恋。北方明朗的夏夜,哥哥轻车熟路地从窗户进来,我们相伴了这么多年,那是他头一回紧紧地拥抱我。哥哥的胸口是凉的,不过不是那种没有生命迹象了冰凉。我流着眼泪问他:“为什么曾经那么深刻地眷恋着的人,明明还活着,却已经和我永别?他还不如死了好,如果这样的诀别是自然力造成的,我想起他的时候就还不至于这么难过。”哥哥说,他不懂这些,他心里没有我们的贪嗔痴,只不过他和我是永远不会诀别的。这点,我也坚信。 哥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肉体,没有名字,没有存在过的证据,连生命也没有,所以他当然不会幻灭,不会归于无形。这么想想,就觉得无比安慰。 二十二岁,我到苏格兰去做了半年的交换生。那个地方的海岸、礁石,还有无边无际的寂寞让我知道了原来一切的生命力都起源于荒芜。午夜,我躺在宿舍里听电台的谈话节目。鬼使神差地,某一天,我给那个节目打了电话——我一开始纯属无聊,我自己也没想到电话居然真的打通了——我忽略了苏格兰那个地方人很少,我是说,跟我从小生活的城市比较的话。我不知道是什么驱使我跟主持人说出了关于哥哥的事情——对,我完整地说了所有的故事,从妈妈的流产说起,到童年,到现在,我说如果妈妈真的顺利生下了哥哥,那就绝对没有可能在次年的六月生下我了——那么我又会在什么地方,在哪一个生命里寄居呢?也许是异乡深入骨髓的寂寞让我觉得没什么能算得上隐私,也许是因为用另外一种语言讲述就像是在说别人的事情。 主持人说,是不是因为我自从知道了哥哥曾经存在过——他用的是过去时——这件事情就给童年的你留下阴影呢,所以你才总是有哥哥会回来看你的幻觉,如果哥哥顺利出生的话,你就不可能存在了,你觉得你偷了别人的人生,这让你对自己的存在产生某种恐惧?他的语气温和,但是毋庸置疑。于是我把电话挂了,沮丧地发现自己很蠢。我根本就不应该跟人谈论哥哥,根本就不应该试图让人明白这件事情,不管那个听众说什么语言,不管他是否聪明,不管他是不是怀着善意——他总归会认为我在讲一个幻觉。这真让人恶心。 然后,哥哥就来了。他出现在苏格兰的老房子的壁炉里面,把身体弯成了一个奇怪的姿势。他轻轻地微笑着:“你又在做蠢事。”我说过的,哥哥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生命,所以时间和空间都束缚不了他,他可以无处不在,他也可以同时或在好几个年龄里面。就好像现在的样子——他操着二十几岁的人说话的声音,可是弯着腰顽皮地抱着六岁的膝盖,像个十四岁青春期的男孩子那样语气嘲讽,微笑的那点余音明明是五十岁以上的沧桑。我开心地伸出手臂,把他从壁炉里拉出来。什么证据都不重要,我们总是可以团聚,在世人看不见我们的时候。 —3— 周末,我和启哲去逛商场,然后把我的爸爸妈妈接出来吃晚饭。我们给爸爸选了新手机,给妈妈买了羊绒衫。爸爸和妈妈神色悠闲地坐在新开的湘菜酒楼里,白色瓷杯里的绿茶倒映着错落的灯光。他们在和启哲讨论着我到底是国庆节还是明年春节的时候跟启哲回一趟他的家乡,去见他的父母——那是一个离我们这里很远的城市。“臻臻的假期太难凑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值班。你跟你父母说,不好意思,刚开始工作的小医生都是这样的,过几年会好一些。”爸爸看着启哲,语气中像是代我致歉。 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每个人都对现状感到满意。我知道我应该珍惜,应该懂得感激所有的一切。又一道菜上来了,色彩缤纷的一桌子,有什么理由不说“谢谢”呢?启哲为我舀了一勺板栗,说,“很好吃。” 妈妈又在习惯性地感慨时光了。她说:“怎么一转眼,女儿都这么大了。”然后她笑着看启哲:“其实就差那么一点点,你就遇不上臻臻了。” “对,就差一点点,我们今天说不定就是坐在这里,招待我们的儿媳妇。”爸爸也笑。 “谢天谢地”我说,“还好生了我,不然的话,妈,你该是个多恶的婆婆。” “我本来就更想要个女儿。”妈妈不服。 “你当然这么说。”爸爸悠闲地靠在椅背上,看着启哲,“那个时候我们的男孩子没了,都是她的错,所以她只好强调她本来更喜欢女儿。” “什么叫都是我的错?”妈妈眼睛瞪起来的样子像个小女孩。 “其实都是因为那时候我们年轻,就像你们现在一样。”爸爸微笑地看着启哲,用筷子指了指妈妈,“我们俩吵架,她跟我赌气跑到大马路上去。结果下雨了,是雷阵雨,那时候夏天,天气说变就变。然后就发高烧,到医院去打点滴,不知道输了多少青霉素进去,医生就说,保险起见,还是放弃孩子吧……” “那还不是你的错,”妈妈抢白,“你和孕妇吵架,还不算丧尽天良?” 我没有听见后面的对话,耳边有一种奇怪的、持续不断的蜂鸣声,脑子里似乎是一片雪地一样的空白。一颗心在不断地往下沉、往下沉。很奇怪,我一米六八的身高,为什么能容得下一个看不见尽头的深渊呢。一直以来,他们告诉我说,是因为妈妈生病吃药,药物影响的关系,不得已才只能放弃哥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后面还有年轻男女的意气用事。这么微不足道,这么可笑的事情,一些他们如今都可以当成青春岁月里的美好回忆的事情,可是就是这些事情,让我哥哥失去了成为他自己的机会。你们不应该忘了哥哥,你们怎么可以忘了他,你们怎么可以如此轻率地谈论他,就像在说一个笑话? “臻臻,汤不好喝么?”妈妈终于注意到了我。 “不,没有。”我屏住呼吸,一口气喝干了它。辣的。我感觉到脊背上有双忧伤的眼睛,缓缓地凝视着我,就像是有一把洁白晶莹的雪慢慢子啊我脊背上融化一样。于是我知道,哥哥来了,他什么都听见了。 我们准备离开酒楼的时候,我在停车场看见了哥哥。他藏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地方,离启哲的车很远。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垂着脑袋,静静地坐在一辆黑色丰田的阴影里。我趁启哲拿钥匙的时候,躲过了爸爸妈妈的视线,走近他。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什么好。我只能伸出右手,轻轻覆盖在他略微抽搐的脊背上。 “你走吧。”他的声音闷闷的,“我就是看着他们,看着你和他们在一起的样子。看一眼就好。” “你不是说,你心里没有我们的贪嗔痴吗?”我停顿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我之间,不说这些。”他轻轻地笑。 “臻臻——”不远处传来了启哲的声音,“你一个人在那里干什么,上车,我们要走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大跳,惊愕地仰起脸,启哲远远地冲我挥手,脸上带着一点轻微的不耐烦。空旷的停车场原来是种暗沉沉的,掺着灰的绿色。 —4— 又是一个夜班,回到我二十一楼的蜗居的时候,踩着一地黎明的惨白。 启哲居然坐在小小的沙发上等我。看上去纹丝不动,不知道坐了多久了。听见我进来,他没有回头看我,却一直盯着茶几上我忘在家里的手机。 “你来了?”疲倦让我大脑的转速明显慢了。 “臻臻,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他的语调听上去很平缓。 我没有回答。我在发愣。我的确不知道他指哪件事情。 “启哲,有话你就直说吧,我快三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要吵架现在也不是时候。”我无可奈何。 他一言不发地冲进厨房里再冲回来,手里拿着硕大的黑色垃圾袋。在我面前抖开,十几个“燕京纯生”的易拉罐叮叮当当倾泻在地板上,宛如某种打击乐器 “别告诉我这些都是你自己喝的,你喝半杯就会头晕。”他铁青着脸,呼吸越来越急促。然后他又抓起桌上的烟盒:“前天,我来的时候,这包还是满的,今天只剩下几根……”他深呼吸了一下,“臻臻,我也不想和你吵。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什么人都没有。”我艰难地注视着满地的金属罐子,“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我住在这里,我有那么多过去的同学,还有朋友,是你太敏感。” 他注视了我几秒钟,然后冷笑一下。拿起我的手机,在我眼前晃:“你自己看。每两三天你就要给一个号码打电话,那是谁的电话?要不是我不小心看见你把手机忘在家里……” “你有什么资格偷看我的手机!”我像是被点燃了一样。 “你有什么资格来跟我说‘资格’?”他紧紧地扼住了我的手腕,越来越激动,“说,那个男的是谁,说,你早就不大对劲了,就连和你自己的爸妈吃顿饭,在停车场里都要找机会溜走——你是不是去给他打电话?就那么急不可待地偷情么?那是你自己的父母,你会不会太不要脸了!” 我的脑袋里“轰”的一声巨响,那使我听不见所有的声音。当启哲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地板上的时候,我知道我自己以一个难看的姿势爬了起来,我知道自己在缓慢地后退,站在门口的时候我说:“你说得对,我是有别的男人,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把戒指还给你,你就当是你自己瞎了眼……” 在他难以置信地发呆的时候,我夺门而逃。我跑出了公寓楼,跑出了小区,跑到了大街上,一路随着日出狂奔,自己都以为自己在追太阳。眼泪和身体一样疯狂地在清冷的空气中滑行。那个经常拨打的电话号码,是心理医生的。那是我最最羞耻的隐私。为什么一个男人就可以这么轻易地把它晒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因为他想娶我?哥哥,我没有办法向任何人证明你的存在,我没有办法向任何人解释你的存在,我去看心理医生是因为——我自己也常常怀疑你是个幻觉,你是我的妄想。原谅我把你当成了我的病,哥哥,你一定要原谅我。 —5— 我筋疲力尽地蜷缩在客厅的沙发里,哥哥狡黠地笑着,像往常那样,坐在我对面的地板上。 “我结不了婚了,你很高兴?”我没好气地捡起一个靠垫冲他扔过去。 “你能找到一个更好的,怕什么?”他满不在乎。 其实我近况的低迷,哪里是一句“结不了婚了”能够概括的。这中间的情节酷似一部肥皂剧,不提也罢,比如启哲的伤心和怨恨,比如我爸爸妈妈的难以置信,比如他们对我的三堂会审以及我的守口如瓶。我想我有生以来头一回,让父母以我为耻了。也好,人生苦短,什么事情都该经历。 沉默了很久,哥哥突然说:“你很舍不得那个男人吧。” “那又怎么样,和他说实话?我撒谎,他认为我在偷情;我说实话,他认为我是精神病。惨不惨?” “我连累了你。”哥哥静静地说,摇了摇头。 “是你说的,你我之间,不说这样的话。”我悲从中来,“我从很早的时候就有一个梦想。若有一天,我能遇上一个男人,他能相信我所有的话,甚至,他能像我一样看见你,我就二话不说地嫁给他。” “我以后不会来了。”片刻的沉默后,他突然间语出惊人,“原来我以为,我们这样见面,并不会打扰任何人,可是现在事实证明不是那么回事。是我的错,我不该违反自然规律。” “去他妈的自然规律,我不在乎。”我烦躁地说。 “你是淑女,不能讲粗话。”他挑了挑眉毛,“我的意思是,我以后不会来得这么频繁,我偶尔来一趟,在树梢上,在电线杆子上,或者在云上面,和你招手,你就看到我了。” “走吧,”我站起身,甩甩头,驱赶来势汹汹的辛酸,“我去看奶奶,和我一起去么?妈妈说,她当初流产的时候,最伤心的人就是奶奶。” 他的眼神前所未有的温暖,他说:“好的。” 奶奶家在近郊,从车窗往外看,是一大片一大片的油菜田。非常绚烂的绿色,奶奶坐在老房子的院子里,那把椅子很旧了,就像她的眼神一样,苍老,但是暖和。现在奶奶经常这样端坐在院子里,安逸得像是在凝视时间的缓慢蠕动。 她已经不再认得爸爸,不再认得妈妈,偶尔,会认得我。 “奶奶——”我开心的叫她。 “现在几点了?”奶奶冲我笑了,不过是礼节性的。 “三点半。”我告诉她。 “那还早。”她像是自言自语,“再等半个小时,我就要去接臻臻放学——” “臻臻在上小学啊?”我故意拖长了声音,“那我是谁?” “你是臻臻。”奶奶泰然自若地说,“你是大臻臻,大臻臻已经长大了,快要结婚了;可是小臻臻才六岁,放学回家当然得有大人去接,不然碰到坏人怎么办,你说对不对?” “对,太对了。”我看着她满是皱纹、胸有成竹的脸,心里暖洋洋的,“奶奶,你还记得我快要结婚了呀?”我想爸爸一定还没有告诉她关于我的“噩耗”,或者告诉了,但是她记不住。 “当然记得。你是要和他结婚对吧?”奶奶伸出食指,指着站在树阴里沉默的哥哥,“很好啊,那个小伙子看上去很精神。” “奶奶,他不是要和我结婚的人,他是——”哥哥轻轻地冲我摇了摇头,食指放在嘴唇上。 “你看到了么?”我从奶奶身边站起来,跑过去抓着他的胳膊摇晃,“你看,你能相信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看得到你,奶奶也能看到!哥——”我停顿了一下,“你也会有眼泪吗?” “我要走了。”他深深地看着我,郑重其事,“我本来不应该——不应该以现在的样子,我是说,以一个具体的样子出现在你面前的。只不过,我想你。” “我不管你以什么样子出现,哪怕周围一团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你变成了漆黑的一部分,也可以。常回来看我,好不好?” “臻臻,你记得,我无处不在。” “你会变老吗?” “我早就老了。”他忧伤的笑着。 这一次,哥哥的消失和以往略有不同,我仿佛感到周围有一阵微弱但是强悍的风。满天满地的阳光下,我闭上了眼睛,周身空气的旋涡就这样深深地卷进我的身体里面,在我体内那个无边的深渊里回荡着寂寞的呼啸。于是我就知道,怕是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见到哥哥了,不过,我也知道。我们是一体,哥哥无处不在。 睁开眼睛,世界寂静如常,或者在任意的角落都有罪恶上演,可是天空到底是无边无垠的。我回到奶奶的椅子前,心里异常平静和安详,我要静静地和奶奶一起等到四点钟,一起去接六岁的我放学。 —6— 我是生死,你是轮回;我是红尘,你是虚空;我是用来标识岁月的某个微不足道的点,你是容纳所有沧海一粟的无垠;我是业障,你是修行;我是渴望成为神的人,你是无法褪尽人气的神;我是“此时此刻”的囚徒,你是“永恒”这片原野上的牧羊人;我是不可能挣脱“此情此景”的肉身,你是天地悠悠的一部分;我是至情至性的欢笑和哭喊,你是高山顶上寂然的雪线;我是照耀微小灰尘的一线阳光,你是拥抱万物的黑暗;我原谅所有琐碎的恶意,你负责评判一切不自知的邪念;我是绚烂缤纷的幻想,你是不情愿地照亮万里海面的灯塔;我觉得我的一生太短,你觉得你的自由太漫长;我是你的南柯一梦,你是我必然到达的终点。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你生我,我生你,我们合二为一,就是宇宙,就是永恒。 *theend*_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残羹夜宴 第一次从外省的小城市来巴黎的时候,我觉得巴黎像一只波斯猫。又优雅,又无情。所有的华美都拒人于千里之外。那一天,我还不怎么会讲法语;那一天,我弄丢了我要找的人的电话;那一天,我不知道我到哪里可以买到一张电话卡。夕阳已经西下,我看到有一些人从地下走上来,他们走上来的时候似乎带着一阵凛冽的风。于是我就顺着那个台阶走下去,跟那些刚刚上来的人方向相反。 地铁站似乎和上面的城市不是处于同一个时代的。要不是那些广告还有卖饮料的自动售货机,我就以为我自己变成了历史。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年代久远的气息,比如那些看上去像是十九世纪的铁轨,比如那些需要手动开门的车厢。地铁寂寞地从幽深的黑色隧道里游出来,它跟这隧道是如此地相濡以沫。纷乱的涂鸦住在地铁站的墙壁上,和那些站名一起,安然相守。它们之间有着很深刻的感情,只是不可能分享给我们这些乘地铁的人。地铁的乘客们之间毫不相关,也就因此一脸漠然。映在车窗玻璃上的脸因为速度而模糊,所 梦旅人topprose 以就算是五官很平庸的脸庞也有了一种幻灭的感觉。 我坐在冰冷的铁制的椅子上。看着地铁像陨石一样尖啸着在我的眼前停止呼吸。看着一群又一群陌生的人们进进出出。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也就自然而然地开始追问自己到底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了音乐的声音。 手风琴的声音像花一样在没有阳光也没有歌颂的黑暗中旁若无人地芬芳着。来自东欧的民间音乐,歌颂着表情阴郁的受苦人们的乡愁。卖艺的老人在地铁站的角落里旁若无人地弹奏,他抬起眼睛,看见了我,对我笑了一下。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候听见的音乐是怎样抚慰了我,那个当时十八岁的,穿着一件样式很傻的黑色外套的小姑娘。你知道她那个时候一无所有,除了满脑子的,所有善良的人们都不忍心嘲笑的奢望。这个地铁站就像她当时的人生,只有一片黑暗中的疾速,只能在心里惴惴不安地等待下一个有灯光的地方,因为在那里她看得见站名,她就可以知道她到达了什么地方。她当时没有什么可失去的,所以她才有在这片黑暗里面往前飞的勇气。不过没有人鼓励她,没有人对她笑,没有人告诉她下一站是哪里,惟一的温暖,就是这个跟她一样的流浪者的音乐。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地铁音乐人。 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的音乐在巴黎的地下栖居。古典,民谣,爵士……很多人惊讶他们的水准怎么那么高。这些游客们不知道,在巴黎,取得在地铁里卖艺的资格也是要通过考试的。每半年,地铁的管辖机构从一千名左右的候选人中间选出三百五十人,给他们地铁音乐人的许可。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学院,他们中有很多自己也是流浪的人,他们美丽的音乐,还有他们的潦倒跟落寞,同时被用来建造这个以浪漫闻名的城市的价格不菲的浪漫。巴黎这个地方就是如此,风情万种,但是心冷似铁。如果你说这整个城市是一场令人眩目的盛宴,那这些地铁音乐人就是盛宴散场时的落寞残羹。他们其实也是美丽的,他们其实也是嚣张的,只不过,已无人关心。 地铁站怕是城市里最容易激起人乡愁的地方。于是他们选择了在那里生存。 他们旁若无人地演奏,哪怕所有人都行色匆匆,地铁开过来时,那撕裂了空气的尖锐的呼啸声遮掩了一切人间的声音,但是他们无动于衷。人们上车,下车,地铁重新开走,站台上暂时寂静。他们的音乐就往往在这个时候,像海水退潮时候的礁石那样浮了上来,带着刚刚冲刷过的潮气。 五年以后的今天,我把他们,这些地铁音乐人当成了我论文的题目。我没有办法向任何人解释我为什么选择这样一个没有什么人关心,因此也就没有多少资料可以查询的群体。我没有办法对一群陌生人说,在内心深处,我一直都觉得我自己跟他们一样,都是这分外妖娆又无情无义的江湖上的卖艺人。你可以轻视我,可以瞧不起我,可以把我当成是被这个寻常世界排斥在外的人,但是客官,我请问你,若是没有我的音乐,你真的确定你自己可以像从前那样活下去?所有的盛宴惟一的结局就是散场,所有的繁华惟一的终点就是凋零。你看不到这点,但我可以。因为我所有的美丽,原本就绽放于衰败之中。你的残羹就是我的夜宴,你的消遣就是我的尊严,当你不屑地把一枚硬币丢在我面前的时候你忘了,我比你更清楚这个世界的本质。 每一次站在站台上的时候,我总是在想,地铁停在站台上的那一瞬间,到底是它生命的开始还是结束。因为它逐渐接近站台的时候那种凄厉的呼啸声让我觉得那是它最后一次拼劲全力的呼吸,可是当汽笛鸣响,它面无表情地启动的时候,我又觉得它重新变成了机器,失去了刚刚呼啸时爆发的生命的迹象。在这个既是开始也是结束的瞬间过后,音乐声就会响起来。可能是小提琴,可能是萨克斯,可能是吉他,可能是一种你没见过的世界某个角落的民间乐器。不知道是庆生还是悼亡。在国内的大学里参加军训的时候,我去过靶场打靶。印象最深的一个场景,就是当子弹朝着远处一去不复返地飞翔的时候,那杂草丛生的靶场上幽然的野花。不是多么绚丽的颜色,开在不那么显眼的地方。以一个忧伤的姿势,注视着远去的子弹的背影。因为她们知道,那些兴冲冲的子弹其实有去无回。地铁里的音乐就是让我想起那个荒凉的靶场上面的野花,她们知道终点在哪里,她们什么都知道。 我想很多年后,我一定会在某个毫无准备的夜晚梦见今天的自己。我知道那个梦会让醒来以后的我发上很久的呆。我已经看见了我在梦里穿越我们学校门口的索邦广场,穿越拉丁区,穿越圣·米歇尔广场的喷泉。在夕阳西下的时候,走进了地铁站。地铁呼啸着戛然而止,很多表情淡漠的人从里面出来,再有很多表情淡漠的人走进去。两群表情淡漠的人很轻易地合二为一,变成一大群表情淡漠的人。我于是表情淡漠地混杂在他们之中,当听到音乐的时候,我的眼睛就突然被点亮了。沿着地铁里长长的,空旷的走廊,循声而去。终于找到那个卖艺的人,就在他面前停下,他的音乐清洗着地铁站里充满金属味道的空气。我站在他的对面,不理会过往行人投过来的惊讶的目光。待一曲结束,就走上去,迎着那个卖艺的音乐人的眼睛,有点不好意思地微笑一下:“先生,我今年在做一个关于地铁音乐人的论文,能占用您几分钟的时间跟您聊聊吗……” 在我想象多年以后的自己的梦的时候,顿时觉得人生太短,可是岁月又太长。 习惯性地在书里找一些熟悉的影子。 谁是易遥?曾经的我们像她一样倔强强势,一度以为这个世界残酷冰冷——可我们比她幸运很多,至少妈妈会很温柔地附在耳边问着饿不饿。 谁是齐铭?穿白色衬衫看着不美好都平铺直叙地展现出来却只能黯然地垂下眼睛——可我们比他幸运很多,至少喜欢的女孩永远都会轻翘起嘴角对自己温柔地笑。 谁是唐小米?小心眼的丫头用浓妆完美地掩饰着偶尔出现的坏点子——可我们比她幸运很多,至少我们从来都不曾为自己撒过的一些小谎做过的——些小坏事而惴惴不安。 谁是顾森湘?谁是顾森西?谁是易遥妈妈?哪个是我?哪个是你? 当故事终于进行到最后,当悲伤缓缓聚集成一股巨大的能量逆流在血脉里,即使是作为一个旁观者也无法把沉下去的心从那深不见底的怨念里拔出,真的非常庆幸我们不是其中的任何一个人。 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情了。 面对这部作品的时候,可能我和其他人对它的感情都会有所不同,只因为我有一项任务是要把这些文字和年年的画用更好的形式摆在你们面前。 该怎么去体现这样一个充满了压抑、误解、陷害、嫉妒、市井,却又真实地存在着感情的世界呢? 我想我们的作者们也都在和我们一样慢慢长大,渐渐离梦想越来越远,其实在这个看似现实灰暗的故事里,也还是有理想化的感情存在,是我们对生活还没有完全丧失信心时为梦想所做的再一次尝试或者说是再一次纪念。 只是希望这些不幸也都只是发生在文本之中,当合上这本书,你就能从这些不幸中获得更多面对生活的力量和勇气,更懂得珍惜与爱。 “其实我也知道,你所说的谢谢你,是谢谢我离开了你的世界。让你可以像今天这样再也没有负担地生活。”如果不曾温暖过就不会觉得冷,齐铭如果不曾出现过,易遥就不会受到那么大的伤害,心里默默地念着齐铭不该出现,脑中就闪现过那些他们曾经肩并肩的影像慢慢消失在空气里。易遥被加上了不快乐的封印,每每看到林华凤冷嘲热讽,每每看到唐小米阴险毒辣,我都会有一种要冲进去保护她的冲动,但我知道我不能…… 曾经有一天梦见:齐铭牵着易遥的手在那条漫长路上走着,灯光昏暗得似乎看不到前面的路,忽然有一天齐铭不见了,于是易遥就站在原地静静地等着他回来,日复一日不曾离开,直到有一天看到齐铭牵着顾森湘的手走了过来,易遥才知道齐铭是真的走了……渐渐觉得自己已经置身于悲伤的河流中,被湍急的河水所带走,随着那些残酷的青春一同沉入河底无法呼吸…… 小说里易遥母亲所有的话语都是粗糙刺耳的,像极弄堂里斤斤计较剑拔弩张的中年妇女,情绪的发泄成了惟一的表达方式。她恨你入骨,声声希望你去死,过分地挑剔,无端地打骂。小说看到这里,犹如沉重稳固的鼓点般一下一下敲打在胸口筑起的防线上。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悲伤。 直到看到那个低垂着双手站在马路中央的母亲,你看到她在你瞳仁里缩小的身影,她一无所有,她讨厌你,可是在那一刻她的眼神却像是要将你刻进心里去一般地坚定和绝望。你听到她的声音——“我不要脸无所谓了!我反正老不死了!你才多大啊!你以后会被别人戳一辈子脊梁骨啊!” 像是瞬间临近了那种日夜在血液里恒固流淌的情感,犹如掩盖在巨大阴暗表层下的水银,一旦击破厚厚的表层便瞬间喷薄而出,发出奇异的光芒。你终于发现母亲被层层坚固怨愤包裹着的内心,那里惟一又始终装载着的人,是自己。原来那些真正令人悲伤的,是在坚韧的残酷中流露出的那份脆弱的真实啊。 “弄堂里弥漫起来的晨雾,被渐渐亮起来的灯光照射出一团团黄晕来。” 伴随着这句话,这个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伤结局的故事让每个人的心也蒙上了薄薄的一层雾。没有多华丽的词藻,甚至朴素到毫无修饰的语句叙述着弄堂里发生的这一切。 “你没有听见吗?可是我真的曾经呐喊过。”易遥期盼着齐铭来带她逃离她的世界,但那些呐喊就像隔了一层雾,永远也不能传递到更远一点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起时间就开始停滞不前了……记忆里留下的只是每天在弄堂门口推着自行车安静等待的少年。 清晨的雾依旧每天堆满整个弄堂,也随着故事的结束堆满了每个读者的心,久久不能散去……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你是我的眼 我打电话回家的时候,我的意思是说,有时候,她叫不上来我的名字。她知道是我,她认得出我的声音,听到我叫她“姥姥”的时候她就会很开心,因为她想念我。可是她就是没有办法在听到我的声音的第一时间想起我的名字。阿茨海默症的典型症状就是如此。我总是更愿意使用这个拗口的音译过来的词,因为这种病还有一个更通俗,但是充满歧视性的名字:老年痴呆症。你说谁痴呆,你才痴呆。这些患病的老人们只不过是丢失了记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谁都说不好。我只记得几年前的某个夏天,我放暑假从巴黎回家,有一天,她心血来潮炒了一盘虾仁,非常开心的对我们说:“这是我第一次炒虾仁,你们尝尝好不好吃。”那时候,第一个反应过来的是我爸爸。爸爸说:“你在说什么呀,我1979年第一次来家里吃饭,你就炒了虾仁。你已经炒了二十几年了。”她愣了一下,摇晃着白发苍苍的脑袋:“不可能,没这回事儿,我不记得了。”后来我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讲给我的朋友们听。那是因为,我始终拒绝承认她患上了这种不可能痊愈只会越来越严重的疾病。直到有一天,她非常着急的指着我问:“你叫什么,你叫什么来着?”——我才不得不承认,她是真的忘了太多的事情。可是我在心里总是跟自己强调着:她并不是忘了我,她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我的名字。 我只是一直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我从小跟着她长大,她曾经那么能干,那么敏捷,发挥她处女座的本性,做事情的时候在意所有很小的细节。并不是很久以前的过去,她还穿着白大褂偶尔去医院出专家门诊,每个人都说“您看上去精神真好”。其实她一直都是个神采奕奕的老太太,直到今天都是。她穿着一条自己找裁缝做的、墨绿色的旗袍式的连衣裙,还有白色的平跟鞋,兴冲冲的出去逛街。她说她想去买新鞋子。出租车司机都会说,老太太你精神真好。听见人家夸她,她就会很开心,会很热闹的跟人家司机说,她原先是眼科大夫。我坐在车的后座上沉默不语,因为再过一分钟这个司机就会发现,她根本没办法准确的说清楚她想去哪里。 “你看,这双鞋好不好?”她问我。“好。”我说。“但是——”她脸上掠过一丝隐约的为难,“你外公一定会说不好。这双鞋上有朵花,他一定会说,老太婆穿那么花干什么。”她的表情简直是羞涩的,她已经快要80岁,但是还总是维持着一些少女的表情和说话的方式。“别听他的。”我很认真地说,“只要你自己喜欢,就买下来。”“我喜欢。”她微笑着,用力的点头。“那就把票给我,我去付钱,算我送你的。”“哎呀不要,”她急了,“你哪有钱,你还这么小。”“还小啊,我都已经——”我突然问她:“你说的上来我今年多大吗?”“你,”她迷惑不解的陷入了回忆,忘记了追究谁来付钱,“你21,不对,23,你有这么大么,二十几来着……反正,”她又从这件事情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上,“你该结婚了吧?” 可能在她心里,我一直都是那个每天早晨赖床,要她强行按在早餐桌前梳小辫的小姑娘。我不喜欢喝牛奶的时候她会像所有老人一样说:“挑拣什么呀,现在的小孩子,要是让你回去1960年,还由得你不喝牛奶,连窝头都没有。”但是紧接着她又会说:“不过呢,都说你们现在的小孩子幸福,其实你哪有我小时候的好日子,那时候我们在天津的英租界的洋房那么大,家里光是厨子就有三个——一个是做面食的,一个是炒菜的,还有一个是帮工洗菜剁肉的……”“那么好……”小时候的我羡慕地说。“当然了,”她得意的扎紧了我的蝴蝶结,“我小的时候梳小辫子,我妈妈都不会动手的,都是奶娘来梳。”然后她突然意识到要给小孩子一些正面的教育,急忙的补充说:“可是呀,那些不重要。一个人只要自己劳动,自食其力就是好的。”“那后来呢?”我更关心的显然还是不需要自食其力的好日子。“后来……”她的神色暗淡了一下,“后来日本人打进天津,所有的好日子都完了,我们就开始逃难了。”我最初的关于过去的时代的印象,就是她在早餐的时候讲给我的。小的时候,往往是讲到轰炸的时候,我的牛奶喝完了,于是回忆结束,小朋友上学的时间到了。其实后来的日子,也很简单,几句话就可以说完了。 她离开天津,在乡下度过了充满战乱记忆的青春期,她去念了解放区的医学院,她在那里遇到了我的外公,一个像孩子一样天真热情又像孩子一样固执冲动的男人。他们一起扎根在一个陌生的工业城市,她陪着她的男人忍受了所有的困窘、动荡和磨难。她像那个年代的很多女人一样,允许自己的男人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允许他像个孩子那样任性下去直到耄耋之年。外公永远不记得自己的衬衫放在什么地方,不记得自己到底该穿哪件外套。突然有一天,他一直依赖的那个人渐渐的丧失了记忆,渐渐的连十分钟前发生过的事情都不再记得,他也安之若素的像往常那样依赖她,从依赖她的体贴,变成了依赖她的遗忘。有一次外公跟我说:“去问你姥姥,我的身份证到哪里去了。”我说:“她现在不可能记得了。”外公突然倔强的一挥手:“算了,丢了就丢了,大不了重新办。”好像如果是因为她的遗忘而丢失的东西都是不要紧的,他宁愿过丢三落四乱七八糟的生活,也不愿意承认那个女人已经失去了照顾他的能力。 我写的书,姥姥她都会看。看的很慢,也永远看不完。因为她看到第30页的时候就想不起来前面20页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再转回头去看前面,到了第30页,遗忘又一次的发生。因此我的书一直堆在她的床头,可惜永远只看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她总是认真地说:“我觉得你写的挺好,真的挺好。”接着她又问我:“里面那些故事,男女主角,是在说你自己和那个谁么?我想不起来他叫什么了。”“当然不是。”我忍无可忍,“姥姥,那是小说呀,小说,都是虚构的。”她突然靠近我,压低了声音:“我有个故事给你,是我自己十几岁时候的,你将来把它写到你的小说里面去,一定要写。”“你的意思是说……”我看着她因为兴奋所以红晕的脸庞,“你认识我外公以前,认识的……别的男孩子么?”说是男孩子,若是活着也得80多岁了。“我不告诉你。”她笑,“等我想说的时候我再说。”她开心的把我的书拿出来跟客人炫耀:“这是我外孙女写的。”我说过的,在她的脸上和眼神里,总是会呈现出一种属于非常年轻的女孩子的表情。我不明白她是怎么做到的,让那个少女时代的自己穿越了大半生的坎坷和风尘,依然存在于自己的灵魂中。我记得她72岁那年,有一次和外公吵架,她很激动地说:“为什么你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那么关心我了?那个时候我下班晚,你每天都会带着孩子们去路口等我的。”那一瞬间,那种少女的神情占据了她的眼睛,那就是我最尊敬她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东西能不能遗传,如果能那就太好了,我也希望我可以像她一样,直至暮年依然恪守少女的自尊、矜持和娇嫩。 我出国那年,我跟她说:“什么时候,你和外公来欧洲玩,你们来看我。”她很庄严地说:“我一定去。”但是现在,她不记得她自己说过这句话,外公衰弱的身体也让这个遥远的旅行变得不可能。她一直盼着我回家去,盼着我回去住那个童年时代的房间。那个放着很多小时候的陈旧玩意儿的架子上局促的摆着我现在的面膜、乳液和卸妆水,变了色的墙上还贴着我13岁那年钟爱的明星的海报。她心满意足的站在这个承载着很多岁月的房间里,看着我打开箱子挂衣服。她拿起我的面膜看了一眼,嘟哝了一句:“其实这些一点儿用都没有,你们年轻人就是喜欢乱花钱。”然后她又是羞涩的一笑:“我也不好意思说你,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喜欢乱花钱。那时候每个人的工资都差不多,别人每个月都能攒下一点钱来,我就不行。”然后她叹了口气:“你回来了,真好。你还是赶紧结婚吧,人总是得结婚的。只要那个人品质好,懂得心疼人就行。千万别太在乎有钱没钱。有钱和没钱的日子我都活过了,人家对你好其实比什么都重要。”这个时候电话铃终于响起来救我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跟她说:“是我舅舅。”她疑惑的问我:“你舅舅?”我耐心地说:“我舅舅就是你儿子。”“啊……”她恍然大悟,“你不早说。” 我会尽力的。我之所以说尽力,是因为这件事情真的不能全依赖我一个人。但是我会尽力。让她参加我的婚礼,让她看着我穿上嫁衣,在她彻底遗忘我之前。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风花雪月 很多年前,我想要写一个短剧本。准确地说,我很迷茫地涂抹了几行,后来终究没能完成。至于为什么没写完,我已经忘了——可能是门口的小书店新到了我想要的漫画书,也可能是因为我陷入了与爱情有关的困惑。 四个角色,我记得很清楚,我是说,我那个至今仍然只是存在于回忆中的故事。四个角色,男主角叫风,是个苍白、瘦削、沉默寡言、大眼睛的雕刻家——自然是不得志的,不过好在年轻;女主角叫花儿,是风的女朋友,是不是兼任他的经纪人,我已经忘了,总之,是个巧言令色,却沉迷于夜生活的女孩子。美丽,那是自然的——那时候我太年轻,觉得写一个不美丽的女主角是件很伤脑筋的事情。还有一个角色,叫阿雪,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台词,因为她是风的作品,一个没有双腿的绝美少女的雕像。最后一个角色,叫月亮,风的前女友,只存在于风和花儿关于回忆的对白里。 准确地说,我已不大记得这个故事的情节究竟是怎样的,总之,是个烂俗的故事——一个急着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的小女孩想要在这个故事里表明她懂得那些发生于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剧情的开场貌似是这样的—— 风凝视着自己最得意的作品,自言自语:“阿雪,你好美。可是那些愚蠢的评委不能理解你,他们的眼睛早已被声色犬马弄得污浊不堪——他们失去了看见你,发现你的能力。可是阿雪,你自己知道的,你是最美的,你是我的女神。”我看着这几行歪斜的字,就笑了——我想要隔着茫茫的时空,对那个很多年前穿着格子棉布连衣裙的小女孩说,拜托你别写了,你再这样写下去,长大后的自己会无地自容的。但是她显然听不进去我的话,因为我在她的眼中,也是一个恶俗不堪的愚蠢的成年人。于是她固执地继续着风的这段炽热但是莫名其妙的文艺腔独白,直到花儿醉醺醺地闯进来,打断了风和阿雪之间隐秘的交流。 风皱着眉头说:“你又喝酒了。”花儿跌跌撞撞地摊在了沙发里面,醉眼蒙眬,面色却是灿若桃李。花儿用一种嘲讽但是娇美的语调说:“我去喝酒了,为了让那些你瞧不起的人付钱买你的作品,买你的女神,这样我们才能吃饭。” 不对——我那个时候纵使想写出一个在风尘中打滚的女人,大抵也想不出这样的台词。记忆似乎是样不那么可靠地东西,不过,就这样吧——总之,风和花儿的生活就是如此。他们互相瞧不起,但是又互相离不开。 那时候我还不能意识到,尘世中饮食男女的爱情,大都是这样的。 那时候,我也像很多女孩子那样,爱上过现实生活里的“风”。未必是艺术家,未必长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只不过固执地张扬着一些莫名其妙的骄傲。认为只有自己是最聪明的,只有自己看得透红尘。这些男孩子中,有一些长大了之后会开始笑着回忆那时候闹别扭的自己,有一些,永远不会。 还是说我自己的故事吧。其实也简单——我把我自己变成一个燃烧弹,抛到那个我心目中的“风”眼前。自以为自己在半空中的姿态曼妙无比,画出了一条无懈可击的抛物线。殊不知所有的陶醉在旁人眼中只是可怜。我以为我可以成为他的“阿雪”,他眼睛里代表所有美好所有骄傲的所在。可是他只是把我当成了一个“花儿”。或者说,他能看得到一些我自己无法预料的未来,我最终只能成为一个“花儿”。倒不一定总是喝醉,到不一定总是沉迷在夜晚的灯红酒绿里——那些都是一个小姑娘用来想象成熟“女人”的贫乏道具。时至今日,我才想明白,花儿代表的其实是所有渴望在现实世界中得到一席之地的女人。这必然和孤芳自赏的风格格不入。 但是那个时候,我不明白这个,我只是以为,只要我愿意,什么都可以。 多年之后的今天,我看见了冬天里的大海。灰蒙蒙的天空下面,海鸟的叫声又凄清,又明亮。虽然我脱胎换骨了好几回,我却依然喜欢着那些既温暖又荒凉的东西。远处的悬崖静静地看着更远的远处,和我一样。我走过堆积着的鹅卵石,看见海浪在陆地的边缘粉身碎骨。每次全神贯注地看着大海,我都想死。我的意思是说,我都觉得,海真的很伟大,伟大得让我这个孤独的生命无处话凄凉。曾经我以为爱情应该是像大海一样辽阔的东西,其实我错了,爱情之美,就在于它狭隘。 后来,其实也就没有后来了,我的那个风终于遇上了他的阿雪。旁人于是又有了话题——就像当年他们谈论着奋不顾身的我。他们在饭桌上齐心协力地窃笑,对我挤眉弄眼地说:“天哪,这个女人她哪点儿赶得上你?”谈笑间,他们又把我当成了同盟。但是我想我知道,因为那个“阿雪”,她愿意只绽放在风的眼睛里。她愿意成为风灵魂深处的一点点静静的光。——我不行,我动不动就要用星星之火来燎原。他们可以一起维持和世界相处的温度,不管旁人怎么不解怎么笑,那是他们二人的模式——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我所没有的,因为我天生就不是一个能和世界保持距离的人。 凝视着烟波浩渺的海面,我总有种错觉,海的那一端,和天交融的地方,一定存在着过去的时光——多年前的我就活在那个海天之间不可能被触及的时空里。于是我就有种冲动,想要用尽力气,对海的那边少女时代的自己大声地喊叫:你知道吗,那个风花雪月的故事,其实预示了日后所有的事。 她一定不知道。她觉得这不过是个故事。 因为那个故事后来的内容是,花儿借着酒意,砸了阿雪——但是未能成功,阿雪重重地摔在地上,却完好无损。花儿疯了一样地砸,其实只是恐慌,阿雪只是底座上裂开了一点缝隙而已,精致的脸庞依然完好无损。 你去抱着她过一辈子吧。花儿绝望地哭。风沉默不语,其实是发自内心的蔑视。 这真的只是故事而已。其实生活里的我从没有允许自己,像花儿一样不堪。我只是想说,你的绝望,有可能只是别人眼里的丑态——知道了这个你还想让他知道你已经支离破碎了吗?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在花儿眼里,风的所有骄傲和坚持都是孩子的撒娇——这也是风无法从内心深处接受花儿的原因。如风那样,不自信的男人,尤其不能忍受一个女人向他露出嘲讽的笑容。知道了你信仰的神像在这个女人眼里只不过是个粗制滥造玩笑,你还能让她霸道地占据你的生活吗?当我长大以后,当我可以放下曾今的剧痛的时候,我对于那年风的处境,多少有了一点点理解和原谅。 可是那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风永远是风,花儿终究绽放成了花儿,阿雪心甘情愿地只做永不融化的阿雪——其实没有人能选择自己成为什么人,每个人都不过是变成了他们只能变成的人而已。至于爱情,我依然愿意相信爱情是样好东西,只不过,你不能以为为了它,你什么都做得到。没有什么东西能拯救我们的灵魂。唯一的办法是,承认我们是不能被拯救的,承认我们永远只能沉沦。然后在这种无边无际的苍茫里,试着寻找一点点光。 对的,这故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一直都没能登场——月亮。关于这个人物,我已经忘了我当初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只记得,我在她的名字下面画了重重的两条线,代表她最难写。故事里,月亮是风过去的女朋友,是个美丽动人但是没有双腿的女孩子,也是风的第一个模特。月亮死于一个风和日丽的春天的下午,她拖着半截美丽的躯体,在高楼大厦的丛林里飞翔而下。阳光打在她光洁的脸庞上,砰然落地的时候围观的人们都说,这个女孩在微笑。 现实中,月亮不是一个具体的人物,只不过是风的理想。风照着这个理想执著地寻找,直到他认为阿雪就是月亮。故事里,月亮成了风永远的缪斯,哪见名为阿雪的雕像其实就是以月亮为蓝本创造而成。 其实我无非是想说,我们无论怎样,都说孤独。 这个世界的确存在着美好的爱情、邪恶的爱情、波澜壮阔的爱情,但是我的,永远锈迹斑斑,就像一个看上去很神秘的灯,但是再怎么用力地擦,阿拉丁的灯神都不会出现。穿越了多年的岁月,我终于洞悉了一个秘密,其实风和阿雪的爱情,也是如此。 那么,你还想直到那个剧本里人物们的结局吗? 当年我设定了三个结局:结局一,花儿在绝望中哭喊出来真相,当年是她杀了月亮,风扼死了花儿,落幕的时候警车开到舞台上,代表着现实世界颠扑不破的秩序;结局二,花儿在绝望中哭喊着,是她杀了月亮,风暴怒地打伤了花儿,两人从此决裂,后来在花儿的婚礼上,望着已经形同陌路的风,花儿说,我当然是骗你的,月亮是自己跳下去的,我说我杀了她不过是为了毁灭你;结局三,花儿在绝望中哭喊着,是她杀了月亮,风暴怒地打伤了花儿,两人从此决裂,后来在花儿的婚礼上,望着已经形同陌路的风,花儿说,你心里再清楚不过我撒谎了,因为杀了月亮的人不是我,是你。是那个第一眼看到我就移情别恋的你,你为什么不肯面对真相。 我说了,那不过是个故事。风花雪月的故事只是隐喻。你们愿意相信哪个结局,都可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城里的月亮 其实在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看过很多凯茵的短篇。那个时候,我对她的作品有种很强烈的印象,就是清冷。她总是用一种非常细腻的笔触描绘细节,但是同时,却又能做到不动声色,你很难想象她在呈现这样的细腻时,究竟是什么样的表情。这种特质让我牢牢地记住了萧凯茵这个名字,后来,就看到了《迷津》。 《迷津》是部让人惊讶的小说。因为我怎么也没想到,它表达的主题不是我原先以为的残酷青春,或成长的代价。读罢全文,我有一瞬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如果一定要以“主题”这个僵硬的词汇来概括一个小说复杂生动的心脏的话,我只能说,《迷津》想要表达的,是满目疮痍的人生。这再一次地印证了我早些时候对凯茵的判断,她有宽阔的视野,对自己的作品有很高的要求,她想要证明一件事:一个年轻人也可以拥有一双深邃的眼睛。 说实话,阅读《迷津》的过程对我而言,并不轻松。我总是习惯性地想在这个故事中寻找属于年轻人的滚烫的理想,寻找为了幻灭而燃烧的爱情,寻找追梦的过程,寻找那种青春赐予一个人的飞蛾扑火的美感——这些的确是一般人头脑里的属于“青春”的审美诉求。可是凯茵的小说里面,这些东西统统通通不存在。她的主人公不是没有过梦想,只是和惨淡沉重的现实比较起来,他的梦想太不堪一击;她的主人公不是没有过爱情,只是最终他发现所谓的魂牵梦萦只不过是幻觉;她的主人公性格有着极其明显的弱点,最终从一个普通的小孩,历经了种种难堪的蜕变,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老人,仅此而已。所有那些蜕变都没有那么多的戏剧性,没有那么多的柔肠,没有那么多“把美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的惊心动魄——似乎在凯茵的世界里,人生原本就是荒芜。其实我也是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她这种一针见血的清冷:她拒绝所有自欺欺人的美感,想要抵达生活苍白而又荒凉的内核。 这就是她的野心。作为另一个小说作者,我深深地佩服凯茵的勇气和视角。我终于明白了,她文字里的不动声色从哪里来。其实在整部小说里,我自己最为感动的地方,就是余栋和那栋月色里的烂尾楼之间的情感交流。那真的是整本书里屈指可数的温情的场景。我似乎看见了,凯茵从头到尾都在冷静地控制着自己的叙述,但是就在余栋和烂尾楼独处的时候,她终于在那个段落里面,情不自禁地,对自己的主人公微笑了一下。 千疮百孔的人生终究变成和烂尾楼差不多的东西,真正辉煌的不过是还没有被人们使用过的余生。只有那首古老的歌谣一成不变,不会随着生命的颓败而消逝::“……月光光,照四方,偔屋耕田谷满仓;阿哥娶回娇娇女,阿姐嫁个状元郎……”这是非常理想的画卷,不只描绘着完美的人生,也在想象着一种更好的生命。可是没有几个“阿哥”娶得到“娇娇女”,也没有几个“阿姐”有运气嫁“状元郎”——更残忍的是,即便娶了“娇娇女”,嫁了“状元郎”,又能怎样?人生终究会被我们过得陈旧污浊、,破败不堪。我们能做的,只有把这个美好的歌谣教给孩子们——他们是崭新的生命,可以暂时给我们一种“更好”的幻觉。凯茵专注地凝视着这轮回,眼神在某些时刻,像城里的月亮,轻柔却冰凉。 《迷津》不是一本能让人轻松愉快的小说,不是一本为了消磨时光而存在的小说,这位年轻的作者看似轻松实则沉重地踩灭了所有青春的星星之火,行走在一片更宽广也更荒凉的原野。你可以不认同她选择的道路,可以不认同她呈现出来的人生,但是请你记得,她一定能越走越远。 让我们,祝福她。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平流层的小樱桃 十年前的春天是我们最美好的时光,我亲爱的小樱桃。明媚的阳光里翻涌着所有奇迹的可能,至少对于十六岁的人来说是。你坐在学校体育馆的看台上,眼睛亮亮的,整个人像个饱满的水果,我们都嘲笑你有天使脸孔和天使身材——新鲜、晶莹,嘴唇和脸颊都鼓鼓的,为赛场上的男孩子们加油的声音轻而易举就穿透了广阔的蓝球场,好听的要命。我知道那个时候的你在悄悄地注视着谁,虽然你从来没有提起过,但是就是知道,你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我的小樱桃。 “你说十年以后的我们在干什么呢?我们在什么地方啊?”你转过头,用你一贯无辜的眼神看着我。 “我——我想到欧洲去。”我撕开了手里的雪糕,很认真地咬一口。 “要死啊,”你打我一下,“你去那么远,我怎么办?” “那时候你一定有老公了啊白痴,十年以后,我们都二十六了。”我瞪你。 “二十六,我想象不出来是什么样子,那么老——要死喽——”你出神地托着腮。 那时候我们都活在平流层里,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都活在对流层,那里离地面最近,所有的风、霜、雾、雪、雨,都发生在那里。那里的人们疲于应付各种各样的气流,渐渐地,面对着大同小异的气流变化,养成了不同的感情和表达方式。他们像所有人那样,该高兴的时候笑,该悲伤的时候哭,该愤怒的时候睁大眼睛挥拳头,然后慢慢忘记他们原本可以站在一个更高的地方观察这把人变得卑微的生活。 我们自认为我们是不同的。我们是平流层里的人。我们的心居住在一个刚好比对流层高的地方,那里万里无云,那里的空气浩浩荡荡长驱直入,那里没有那么多的天气变化,所以我们可以用安宁的、不那么丰富的表情来应对所有的喜怒哀乐,所以我们可以用一些沉默的方法表达我们对世界的依恋和失望。最重要的是:平流层是飞机飞翔的地方。亲爱的,我们平流层的居民每时每刻都能迎接代表理想的飞翔,代表光芒的远行。 小樱桃,我最近常常想,是不是我们的友谊害了你呢。这些天来,每个人都要我来劝你;这些年来,每个人都希望我来提醒你现实世界的法则。这些人真残忍。他们告诉我,你说话她说不定会听的,反正谁都说不动她了。可是我忘不了那个时候,是你非常坚定地对我说,去他的名牌大学,去他的白领,你该写作——只有你。你说我们要代替彼此,做到对方做不到的事情。 那么现在,真的轮到我对你说“不用那么执迷不悟”么?亲爱的,你是我的红艳艳的小樱桃,我是那块永远托着你梦的蛋糕。我的奶油给你身处云端的错觉,你的晶莹提醒我所有的忍耐和包容都是理所当然的。我总是在想,是不是那些遥远的日子里,我的执着给了你错误的提示;是不是在那些身处平流层的岁月里,我一跤有一跤地摔,让我身边的你产生了某种在疼痛中完成自己的信念。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只有你明白。 小樱桃,你一直都在鼓励我坚持,所以我也没有资格要你放弃。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些年来,我越来越害怕面对你。时光仿佛在你的脸庞上停顿了,你居然是十几岁的模样。陌生人都不再相信你我其实同龄。你在所有的迷茫、挫败跟伤痛里,坚持做那个过去的小樱桃。我们曾经居住在平流层的人有个可恨的弱点,不习惯跟身边的人表达感情。你从来不让我看见你的软弱和无助,所以我也从来都觉得,给你安慰或者拥抱时可耻的。从什么时候起我们打电话总是谈论天气和娱乐八卦?从什么时候起连你我之间说话都必须小心翼翼?小樱桃,你还记得上次我看见你的眼泪是什么时候么?对不起,我已经忘记了。 其实我想告诉你,我在几年前的初夏,看见了真正的樱桃树。那时候我在那个河谷小城市里,为了赚旅行的钱,去给人家带了半年小孩。那家人有一个很美的花园,我在那一片葱茏中看见了挂满樱桃的树。我、baby,还有小狗,我们一起在那棵树下面,我摘下饱满美丽的樱桃,掰开,把核弄出来,再喂给baby吃。她还不会说话,只会开心地冲我挥动着小手表示欣喜,唇边带着新鲜的汁液——那时我突然想起了你,亲爱的,我在一片突如其来的悲凉中想起了你。我来到了十六岁那年我想来的地方,可是我也不记得什么时候,我离开了我的平流层。我去了对流层,亲爱的,我把你一个人留在我们曾经的家了。 我一直羞于承认这个。我不知道这一却是怎么发生地。也许是在我第一次远行的航班起飞的瞬间,我就一点一点毫无知觉地开始下滑,在对流层里经过了所有大家都会经历的事情。对流层活色生香,泥沙俱下。就像一个混乱的大party。不知道哪一次一个淘气的孩子的小手弄乱了我的奶油;不记得什么时候,我被什么人拿起来咬了一大口,痛得天昏地暗之际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被放下了;奶油下面覆盖的松软羞涩的蛋糕被一把闪着寒光的叉子戳得乱七八糟,巧克力做成的花朵早就丢失了,我想不起来上一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 我想说的是,亲爱的,我早已面目全非。我的心躲在杯盘狼藉中悄悄地注视着不远处的你,你孤零零地躺在银色的盘子里,身上沾着一丝丝奶油的白色,你不知道我其实已经身在一个并不遥远、但是截然不同的地方,你固执地鲜艳着,用你那一贯的无邪的眼神。 小樱桃,我不是故意要丢下你的。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想要你记得,我比所有人都明白你。我比所有人都珍惜你的渴望。我不劝你任何事,我知道你最大的困扰只不过是因为你不愿意离开我们的平流层。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偷偷离开了,这对你有用吗? 在这个十年以后的春天,我只想紧紧地拥抱你,风尘仆仆的蛋糕,和满脸困扰的小樱桃。我千疮百孔的心里总有你一个地方是属于你的,是用来安放晶莹的你。虽然这世界上的确存在时过境迁这回事,但是亲爱的,让我们勇敢一点,让我带你到对流层去,所有的寒冷最终还是会蒸发,所有的失去最终是为了获得。 小樱桃,我一直都坚持地相信着,我终有一天会重新回到平流层去,我们终有一天会重新回去。我们在那里像孩子一般,单纯而欣喜地为了迎面而来的飞机欢呼。那里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自己也洞悉了关于飞翔的秘密。我们终究在那里热情洋溢地对所有人微笑,告诉他们,欢迎来到平流层。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曼佐先生 曼佐先生是意大利人。除了他的意大利口音之外,给很多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那条橙色的长裤。学期开始的第一节课,我们等在教室门口,想看看这个教授一门名叫“社会学模型”的奇怪课程的老师是何方神圣。然后曼佐先生就不负众望地闪亮登场了。足有一米九几的身高,脊背微弓,留着勉强还可以被人误认为是搞艺术的男人的长发,只可惜那副大眼镜把什么都破坏了。最醒目的就是那条长裤,和芬达一样纯正的橙色,真奇怪他是从哪里买来的这么一条裤子。远远地看过去,他两条长腿就像是两根理直气壮的胡萝卜,带着泥土的香气,生机勃勃地移动到楼梯口。 cécile在我身边清晰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就是曼佐?”从那一天之后,若是我们谈话间提起曼佐先生,cécile小姐总是习惯性地使用另一个称呼:“那个橙色长裤怎样怎样了……”橙色长裤,说真的,这听上去倒像是一个不错的id。 我们的第一节课,曼佐先生站在讲台上对我们微微一笑,是一个类似于“初次见面请多关照”的有些拘谨、有些腼腆,甚至是有一点羞涩的微笑。我想我对曼佐先生的所有好感的源头怕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的大多数老师都不是这样的,要么不苟言笑,要么笑得分寸得体,总之,以一种恰如其分的方式提醒你“我们”和“他们”之间的等级差别。而且他们都是西装革履,没有人会穿那种长裤出现。曼佐先生还是一个太年轻的老师,因此,还没来得及学会那一套。面对学生的时候,还不大习惯摆出一个审判者的面貌。然后他就给我们开参考书目,他是这么说的:“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大家都应该看看。这篇文章对社会学方面的模型的建立介绍得非常全面,可以说是现在能见到的最全面的文章。文章的作者是——”他又是腼腆地一笑:“拉楚卡·曼佐先生”。我们在下边窃笑,他浑然不觉,继续道:“再给大家推荐一篇文章,是关于如何把统计学和社会学模型建立结合在一起的,这篇文章也写得很好,作者还是曼佐先生。”如此这般,介绍了五篇文章,到第六篇的时候,似乎他自己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了,挠挠他的长头发,说:“这篇文章的作者,依然是曼佐先生。没有办法啊,这个先生实在是太喜欢写文章啦。”我们终于哄堂大笑了起来,摊上这么自恋的一个老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或者用“自恋”来形容曼佐先生还不是那么太全面的。其实要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曼佐先生是那种典型的分不清楚“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区别的人。这句话听上去可能有些含混,但是用来讲曼佐先生那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比方说,曼佐先生无比热爱自己的专业,就是这个“社会学模型”,但是他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就是他是不可能要求别人也跟他一样热爱这个东西的。上课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他讲的东西提出质疑,他就会生气;有人对他的那个“模型”表现出了一点不以为然,他也会生气;在他讲课正在兴头上,沉浸于口若悬河的喜悦中时,如果有人打断他提个问题,他依然会生气。有人说,在这点上,他实在是一个典型的意大利人。 曼佐先生生气的时候从来不发脾气,但是总是脸涨得通红,然后说话的时候意大利口音也越来越浓了。挥舞着他长长的手臂,一副认为我们都是没救的朽木的表情:“这有什么难的呢?这有什么不可理解的呢?你瞧瞧这个模型,是多完美的东西。又可以用科学的语言描述现实生活,又可以预测事实的走向,你们怎么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呢?你们怎么能对这么好,这么美的东西无动于衷呢?” 如此这般了几回之后,我们上课的时候连最起码的问题也不问了。课堂变成了他一个人自我陶醉的绝佳场所。曼佐先生似乎更喜欢这样。他总是开心得像个孩子,说:“你们不觉得这简直太完美了吗?根据这个模型,看这条曲线,把什么状况都考虑到了。你到哪里去找这么妙不可言的东西……”有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明白,对于曼佐先生而言,我们都是观众。若他真的能像那首歌《谢谢侬》里面的演员那般超脱就好了:“不具名的演员不在乎有没有观众。”曼佐先生不行,他希望有观众,他希望能把他自己认为最完美的东西传递给所谓的观众们,因为,你别忘了他是个意大利人,有一颗传说中的意大利人才有的热切如孩童的心。 那一回,他上课的时候讲起了所谓的“数学社会学”,其实这在社会学这整个学科里,已经变成了一个日渐衰退,说得残忍一点,快要死亡的分支。可是曼佐先生坚定地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往圣继绝学”。因此在上课的时候,详细地给我们讲那个著名的美国社会经济学家granovetter的公式。在我们大多数的人眼里看来,那种公式纯属乱来。比方说,用一个公式来预测一个人在社区里怎么选择邻居。需要考虑到的因素,然后计算成本和收益,等等等等匪夷所思的东西。那一回,我冒着曼佐先生会生气的危险,举手问了一个问题:“先生,选择邻居这回事的成本跟收益,真的有可能用数字来表达吗?”没想到曼佐先生居然高兴起来:“小姐,你真是提了一个太好的问题了。我现在就告诉你如何用数字来表达这些,只有非常聪明的人才有可能想出来这样的办法的。”于是他的新一轮的自我陶醉就开始了。我们这些不聪明的人在台下面相视而笑,对他的自恋,已然完全习惯。 曼佐先生认为数字和图像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这总是能让我联想到那个讲述博弈论的奠基人约翰·纳什的电影——《美丽人生》。那里面的纳什不善言辞,不会跟人交往,好像正因为如此,他才选择了一样最让他觉得安心的东西,就是用数学来解释这个让他不安的世界和人群,以及这世界这人群与他自己之间的关系。我不知道专家们怎么说,反正我自己对博弈论的理解就是这样的。而且亲爱的曼佐先生的表现更让我坚定了这个认识。他总是不清楚,或者说不关心他自己跟别人究竟存在多大的差别,或者说他不知道这种差别是与生俱来而且没法调和的,所以他总是用很大的力气来说服别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可能说服任何人这件简单的事情没有丝毫的概念。不过,我喜欢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在人群中一望而知,因为他们比较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 这个学期,我没有继续再选曼佐先生的课。他的东西我实在无法认同。其实无法认同他的人很多,因为这个学期他的课只剩下了两个学生。据这仅有的两个人说,曼佐先生对人数的减少似乎是一点都不在意的,他依然热情饱满地对他们说:“看看这个曲线,你们不觉得这很完美吗?” 无论如何,我想当我以后听到“意大利”这三个字的时候,除了世界杯的那一抹深海蓝,除了披萨和肉酱的香味,除了传说中神话一样的*********,我是说,除了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东西之外,我还能拥有一点更私人也更亲切的记忆。因为我认识过一个非常可爱的意大利人,曼佐先生。[完]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我的缤纷与宁静 我是从2002年底开始写字的。到现在,已经快要五年了。我写字的产量自然是不高,至于好不好,也不是我自己说了算的。我能说的只是,我已经竭尽全力。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看书。准确点说,是除了看书之外什么游戏也不会。因此,总是有一个问题在困扰着我,那就是,在真实的生活和文字虚构出来的生活之间,我到底可不可以自由地选择?现在想来,我觉得,童年时代过分迷恋阅读或者不是一件好事,我小的时候乃至少年时代的所有问题以及困扰的源头都在于此:我分不清真正的人生和书里的人生之间的本质区别。 在真正的生活里我是一个小心翼翼的人,尽管有时候会给人留下有点张扬的印象,但是那毕竟只是印象而已。我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似乎是突然之间,我明白了文字是个弥天大谎,然后我就开始学着像别人那样,分辨自己与他人之间的不同;学着像别人那样,把真实的,没有经过文字修饰的生活当成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学着像别人那样,把努力奋斗的目标定成为得到一种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得到一种更好的生命。这之间的种种辛苦,疼痛,跟碰撞,不说也罢。也因此,从很早的时候起,我就不信任那些特别习惯于张扬自己感情,特别喜欢表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因为我觉得,一个真正与众不同的人,他的本领应该是懂得如何隐藏。若是他丝毫没有意识到隐藏的必要性的话,那他多半没有什么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可能这只是我个人的偏见,但是我和这个偏见已经相依为命了很多年。 我喜欢写作的原因就是在于,在我写小说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用隐藏。面对那些虚构的情节与人物,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出来如风的自由。文字可以华丽可以朴素,可以轻松可以悲凉,但是,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是贯穿每一篇小说的,强大的幸福。这种幸福是光,有了它,我就可以释然地面对那个真实生活中卑微的自己。卑微或许不是一样值得被歌颂的东西,但是值得被记述。 所以,对我来说,写作并不是生活的任何一部分,而是我对抗生活的方式。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敲上了"对抗"这个有点激烈的词汇。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羡慕那些百分之百生活在真实的生活里的人,因为他们比我幸福。你也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写作时�从真实的生活里飞起来的自己,因为那一瞬间我拥有了很多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的东西。 这一次,我和两个美丽的女孩子一起完成了这篇小说:海凝,和小龙女。她们俩是我灵魂深处的,不可分割的两面。我让她们俩相互对照,相互争斗,可是她们终究酷似一个人的左手和右手,最终,在命运和时间的荒凉严寒里面,还是紧紧地握在一起。因为她们彼此了解,她们相爱。 我是想把海凝写成一个坏女人的。但是我最终成功了没有,我不知道。因为写得越久,我就越爱她。真是没有办法的一件事,看来我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比方说,学习着去写好一个真正让我自己讨厌乃至痛恨的人。 没错的,在生活中,在写作中,我还有很多的东西需要学习。我算不上是那种特别聪明的人,学东西比较慢。我同样算不上的那种特别努力的人,因为我总是太心疼自己。可是,我天生就是一个非常用力地活着的人,在过去的生活中,这种不分场合的不遗余力总是给我惹来很多的麻烦。不过我仍然不知死活地坚持着。对于我真正热爱的东西,比如说,写作,随时随地,我都可以奋不顾身。 我的王牌,只有这么一张而已。 2008年3月,巴黎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com,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