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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声此物,常常是名实不副,亦无可如何之事,智者便以达观处之。如叶先生者,终其一生几乎都立于“流氓文人”、“汉奸”阴影之下,不辩,亦不必辩;澹然,恬然,一本知识分子醇然本色,只身体力行自己应做之事。为三十年代女作家萧红寻坟、迁葬而奔走,即一广泛流传于香港文化人中之佳话:故土、故人之情,他是决不轻弃的,他相信自己,这就足够了。 叶灵凤在现代文学史上不是小说大家,但他的一篇准中篇《女娲氏之遗孽》,入选郑伯奇主编之《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赫然引人注目。借主人公情书自白,将一陷于婚外恋女子“东窗事发”后所经受身心磨难和盘托出,其表现之缱绻、深切令人震撼。当时的这位青年作家于此展露了“新星”的光辉。叶氏小说创作以短篇为主,亦有若干中篇或准长篇,其作品数量不可谓少,在创造社后期与三四十年代海派文学之间,他是一位衔接性作家,此种角色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值得治文学史者看重。虽然蜗居于狭仄的“听车楼”上,年轻的作家却饱染异域文学新风潮,男女情事是其主要视景,痴恨恩怨,离合悲欢,委曲、感伤、情怀无限。恰弗洛伊德理论东来之时,沿波讨源,自然别现一种见地。他又钟情于斯蒂芬孙、普洛斯特、乔伊斯、帕索斯、纪德诸西方名家、亲炙原作,心得殊深,创作手法亦综错多变,或亦真亦幻,诡奇迷离,或切换角度,多音交响,其《鸠绿媚》、《菊子夫人》、《落雁》等作品当时都能予人别开生面新奇之感。三四十年代文坛上“洋”风鼓动,海派中兴,叶灵凤的作用不可忽视。今日之论者,往往论及今日青年作家时,回护有加,“年轻”二字,概可谅矣。独于昔日之作家,常忘其当时亦正年轻,幼稚、动荡、浮躁,自不可免,而春秋褒贬,激切、苛严。此种不公,也不独对叶灵凤一人而已。 叶氏于1934年曾出版《灵凤小品集》,散文、小品亦为其创作之主要文学样式。早期散文、小品多低回、伤感气息,其时适与郁达夫等过从甚密,作文亦颇具创造社诸君子之风。文笔委婉,自抒情怀,取材大抵不脱自己身边范围,形象、情感均较为真切。留居香港后,因从业报纸副刊编辑,遂大量写作小品、散文,而文风亦大变。有关香港历史、风物、掌故的诸多篇章,或痛陈香港被英帝国主义霸占的详细经过以及殖民者种种罪行、劣迹,或指点港岛百年沧桑变迁,或状绘香港形形色色珍异风物。知闻博洽,言之凿凿,笔法严饬,平易自然间挟带“学术性”,就中更寄寓无限家国情怀,令人肃然。叶氏平生喜好英国作家淮德融风物知识于挚友倾谈式的《塞尔彭自然史》,其《香港方物志》、《花木虫鱼丛谈》等集俱见效法之意,而其《能不忆江南》集中各文,追忆故乡风物,尤其儿时吃过的各色美味食品,于美食家津津有味之言谈中,或有几许怀乡的惆怅,使人不能不想起另一位“美食家”梁实秋,直有“北梁南叶”之感。 叶灵凤嗜书。他不是“大款”,自年轻时代起,便以微薄薪金与稿费所得,铢积寸累购求中外图书,藏书甚富(尤以西书为多),却一朝尽丧于战火,真正痛何如之。而后在香港,又东山再起,重建个人收藏,成为香港“文化沙漠”时期名重一时的藏书家。他却不愿称自己是藏书家,而愿称“爱书家”。正是出于对书的至爱,他写作了大量读书笔记,古今中外,书苑菁英,收于笔端,复尽传播之责。此类笔记文章出浅入深,且常与个人兴会、经验交融,亦是其散文、小品致力之作。 叶灵凤1975年病逝于香港,国内曾有三联书店出过他的三集《读书随笔》(丝韦编,内中收有他在四十年代印行过的《读书随笔》,六七十年代印行的《文艺随笔》、《北窗读书录》和《晚晴杂记》,另有尚未结集的《霜红室随笔》、《香港书录》、《书鱼闲话》等),此外还有《能不忆江南》(江苏古籍版)等印行。叶先生尝自称“在外面流浪”的“游子”,初回祖国大陆时,欣欣然而至热泪盈眶,今年恰逢香港回归祖国,编辑这套文集,怀念并告慰这位爱国情重的老作家,正其时也。 读者诸君掩卷之时,当可想见他的笑容。 家园纪事 《双凤楼随笔》之一 花匠挑着一棵开满了白花的树,走过我们的门前,向我们说: “先生,这是梅树,你们要么?过几个月可以结这样大的梅子。”花匠说着用手这样比了起来,我们仿佛看见像玛瑙一样的累累的梅子。 “真能结梅子那才有趣!”凤说。 “不结梅子看看梅花也是好的。”我说。 这样的结果,梅树便种到我们小园的中央,代价当然是很贱的。 五六尺高枝桠扶疏的树干,细小丁香一样的白花,肥短的绿叶,它虽然并不是孤山林处士所钟爱的梅妻鹤子,但我们的园里却突然的增了光辉。 “这是什么树哟?”邻家买菜归来的主妇这样向凤问。 “结梅子的梅树。”凤说。 “哟,那么,有梅子吃了。” “结了请你们吃。”凤得意的说。 我诵着“黄梅时节家家雨”的诗句,心里虽一面希望着梅子真能成熟到金黄,一面又担心着梅雨时的郁闷。 有一天。 现在已记不起第一个说这句话的是谁,总之是有一天,有人突然这样对我们说: “哙,你们受了骗哟,这不是梅树,这是李树哟!” “梨树?‘雨打梨花深闭门’的梨树?”我们惊异了。 “不是梨树,是桃李的李树。” “你自己不要弄错了,花匠说的是梅花树。” “你们不相信,你们等着看好了,看将来结成的果子是梅是李。” 说的人随即又举出了证据,说梅花和李花有怎样的区别。我们大家不开口,都等着未来的事实的证明。 果然,过了不多时,街上白糖梅子的喊声已经到了我们耳中,我们树上问题中的仅有的十几粒果子还只有纽扣大小。梅?李?我们自己也不能决定,但我们都说果子的成熟总有早迟。 不可掩隐的真实终子暴露了,十几粒营养不良的果子又凋落了几粒,等到结成有半寸对径的时候被剩下四粒,四粒毫无问题的苦李。 “怎样?是梅子还是李子?” “这花匠大可恶!其实何必一定要说谎,难道说是李子,我们就不买了么?” 话虽这样,但我们从此对这颗李树总有点不大喜爱,而旁人问到这颗树的时候,我们也总有点趑趄,仿佛不愿将受骗的经过使旁人知道。 不知是土地不良,还是秋的势力已经活动的原故,半月来这颗树的树叶渐渐枯萎,生了许多毛虫,现在已经变成了几枝枯干。 “原谅它罢!不论它是梅是李,它的时代总已经消失了。”看了它这可怜的情状,我忍不住这样说。 我能原谅李树,但我不能原谅那骗人的花匠! 灵魂的归来牵牛 《双凤楼随笔》之二 春天的时候,我们左近有一家人家搬了,园里遗下一些蓬蓬的野草,几丛美人娇,野草丛中还有一些牵牛花新生的幼芽。 去年未搬到这里之先,我们来看姊姊的时候,仿佛记得有几家在门前种了一排牵牛花,藤蔓一直牵到凉台上,绿荫荫的组成了一张绝妙的天幕。那时我们还住在听车楼,窗前虽也有几株绿荫满窗的洋梧桐,但决没有这牵牛花天幕的爱人,因此这过眼的一瞥,便给了我们很深刻的印象。今年恰巧人家搬了,凤发现园里遗着有牵牛花,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好实现理想的机会。 “怎样,我们去把牵牛花挖来种在我们的园里?”凤说。 “假如要挖,你去挖来好了。”不知怎样,我对于这些牵牛花没有多大的信心,觉得长到绿满窗前的时候固然可爱,但是对于眼前这些半寸高的幼芽,却有点怀疑它的长成。 牵牛花是挖来了,齐齐的种在阶下,园中那一棵被骗作梅树的苦李根下也种了几棵,预备作它发展势力的另一个领域。 园中的泥土本来不很肥厚,浇薄的地面上触眼都是煤屑,有些里面还夹着成块的水门汀,小刀铲下去的时候滋滋的作响。 从这样的泥土中要想培植成肥腴的花,实在是很困难的事,这益发使我对于将来的幻想发生怀疑,我只好袖手让旁人努力了。 每天早起,我的第一件事是想看报,凤却是开门就到阶下去看她的牵牛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一排牵牛花仿佛已经是她个人的了。 湿的地面上跳着储色的虾蟆,杨树枝上有藏在叶里的毛虫移动,前天左近人家还在园中发现过一条蛇。 本来是很怕虫的,但是为了整理牵牛花的原故,她肯立在草木皆兵的花丛中去。 天气的炎热到了顶点,劳力的成绩也渐渐的实现了。 几根白线从楼上悬下,驯伏的牵牛花便盘旋的向上爬去,一天比一天展进。一天展进多少?这个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爱护这一排花的人儿一定能说出是几尺几寸。 有一次大风雨,细弱的白线折断了许多,凤便沉着脸又忙了一个早上。从这一次后,一律改用双纽的麻线后,牵牛花固然损失了一点,但不幸的事不再有了,这一点损失立刻便恢复。 如今是,无灾无祸到公卿,去年所见的印象总算完全实现了:绿森森的从地下一直布到楼上,遮满了前阶,所得的成绩只有比人家更为优妙。 花虽然小一点,及不上人家的营养充足,但对着这一点自己的欣赏是尽够满足的了。 每早醒来,见了檐下未晒日光还满放着的漏斗形的花朵,凤总是欣慰的说: “你看,今天又开了这样多!” 见着我没有什么表示,她总是又愤愤的说:“你这人,当初辛苦的时候你既不肯帮忙,如今功成了你又是这样的冷淡!” 我不开口,我只幻想着假若她在这下面摄成一张小影,我一定要题上一句“织女待牵牛”。 八月二十一日 灵魂的归来煤烟 《双凤楼随笔》之三 在北方,客人来了的时候,主人在请坐倒茶之先,还有一种不可少的款待,便是倒水请客人洗脸。据说这是因为北方风多,灰沙厚,路政又不良,一出门便是满身满脸的灰沙,连耳朵和鼻孔里都是,所以进了门非洗脸不可,但是江南向来是十里春风,山明水秀,除了天热满头大汗时要请你洗脸以外,这种规矩是很少有的。 可是,在现在的江南,尤其在上海,随着太平洋的高潮冲进来的近代物质文明,经济侵略的工具摇撼了江南明媚静谧空气中的诗意,天边矗起了黑寂寂的怪物,从此江南的客人来时也非洗脸不可了。 这种煤烟的作祟,大约住在上海的人没有一个不尝过。 记得好像是一篇童话上曾说过,一个人带了一个孩子乘气球去作环球旅行,有一天飞到德国的柏林。柏林是工业失进国德国工业的中心,这孩子是知道的,但是飞到柏林的近郊,从上面发现一派广大的森林。这孩子好惊异,便问领带他的人,柏林工业这样发达,何以近郊还有这样未开辟过的森林。那人知道他看错了,便告诉他这一大块并不是森林,正是工厂的烟囱。煤烟蓬勃,从气球上面望下来正好像一座郁郁苍苍的森林。 这真是近代新有的奇观。可是住在这下面的人所享受着的煤烟滋味也可想而知了。 上海的煤烟虽然还不曾发展到那种程度,但是你到马路去踱一趟,回来用手中拭拭鼻孔,你就知道它的程度也不差。坐在家里,任是你勤于拂拭,装上纱窗,门禁森严,你只要隔了一定的时刻用手指在桌上试一试,你就知道这新生的怪物始终在那里活动。 基督教的教士说上帝是无所不在,无所不有,虽然不见形,但是却充满在天地间。我觉得二十世纪的上帝名号应该奉诸煤烟,他才真是无所不在,无所不有。 现代研究优生学的人报告人类的寿命是渐渐的比以前短促了,尤其是住在大都会的人为甚。这里面的原因虽然很复杂,但是我相信这黑色的“上帝”的力量一定也不少。 最近有人在美国的一个杂志上发表一篇游记,报告他在加拿大滨海的一个小乡村里旅行了一次。他说这个乡村里别的特点没有,惟一的特点便是你站在高处瞩目四望,东西南北看不见一间工厂的烟囱。 在一世纪以前,这种现象是不值得讲的,但是此刻却是一个新的发现,我恐怕一世纪以后,这个报告还要值得人们的留恋哩。 虽然中国没有工厂烟囱的地方还很多,但是立在上海的屋顶上要想没有烟囱遮断你的视线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住在上海近郊劳碌着的我们,因了事又不能荷锄归隐,每天对着居屋前后左右的几只烟囱,只好发出没奈何的慨叹。 八月二十九日 灵魂的归来黄瓜 《双凤楼随笔》之四 蓄意要去了许久的西湖,终于在这秋高气爽的时节实现了。于是在一个晴暖的上午,一座吐煤烟的怪物便将几条不甚肥壮的黄瓜从沪杭道上运到了杭州。 几年不见的杭州市,一切都与杭州人的说话一般,似乎仍是重温旧梦,不见有怎样新鲜的气味。 小小的变迁原也是有的,这只要从电杆木和桥梁上便可以看出。每一根电杆木,每一座桥梁,上面总是“禁止招贴”,转过去便是粉蓝色的“今训”。 两尺深的西湖水,映着桥洞里粉蓝色标语的倒影,连一条小苍鱼也会觉得这确是一种新点缀。 许是去得太迟了。博览会几座庄严富丽的门楼已经破烂得露出里面的纸筋和木条。有人说这次西湖博览会收入不敷所出,恐怕要赔本。我觉得博览会的目的若是在赚钱,那赔了本确是可惋惜的事,否则若是要借此“发扬光大”,那又何惜乎这几个毛钱?钱的来源本与地下的煤层一样,只要“在上”的人精干发掘,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醋鱼吃过了,醉虾吃过了,泥滑滑的莼羹也吃过了。黄瓜身上的皮便一张一张的被人刨去。可是黄瓜儿并不见得怎样的瘦,而刨黄瓜的人也不见得怎样的肥。 我的“寒舍”是在拱宸桥的,所以这次到了杭州之后,便也“回府”一次,据说二十年前的拱宸桥是一个金迷纸醉的热闹场所,可是此刻却冷落异常。马路高低不平,碎石如钉,我住了几天,跑坏了我一双新买的漆皮鞋。 雇了一辆“爱山克水”的汽车,我们便从拱宸桥跑到杭州,将飞来峰虎跑六和塔跑了一周。灵隐的山门被烧去了,此刻正在重建。建筑的地方大约怕游人走过时发生危险,所以树上挂了一面牌子警告,可是他写的却是“此处禁止不准通过。” 逛西湖的黄瓜,照例的,去的时候身上是塞满了钞票,回来的时候,黄瓜肚里却变成充满了醋溜鱼和龙井茶,手里提着油纸伞小木鱼,身边剩着恰够回府的川资。 敲着朱红的小木鱼,对了从飞来峰洞口买来的铁魁星,我一直到此刻还憧憬着城隍山上那一种庙宇栉比,香烟缭绕的盛况。我见了庙里堆着的那许多纸锭,我才悟出杭州市为什么禁止叉麻雀而不禁止烧香的真理。 灵魂的归来河 《双凤楼随笔》之五 巴黎有一条莱茵河,河的两岸除了一些伟大的建筑外,河里有碧绿的流水,水面上有往来不绝的bateaux parisiens,另一面更有一排光怪陆离的旧书店。在这晴暖的秋日下午,踏着黄叶,晒着软洋洋的阳光,在这河岸两旁闲步一会,随意翻几册在那里陈列着的旧书,这是多么想像起来也觉得是愉快的事。 至于伦敦,那有名的泰姆士河雾中的风景,昏黄的瓦斯灯,灰白的水蒸气,朦胧的人影,那更是不消说的了。 至于上海,市内虽然也有几条河,可是情形却大不同了。 一条污沌的苏州河,西段几乎完全给工厂占住了。腐了的蚕茧的臭味,豆饼的臭味,小麦粉辗起的灰尘,你若不是为了衣食问题咬了牙齿在那里作牛马的人,你简直连一分钟也不能停脚。从天妃宫桥以至黄浦,虽然空气里免除了那种种的臭味,但是两旁坐满了失业的游民,有几处桥脚下更永远堆着一些养路的砂石,近外白渡桥的一段空地,又是水果行和五金行的卸货码头,香蕉、苹果、洋葱、马铃薯,以及铅丝铁管更铺满了一地;肩扛往来,不要说散步,就连侧身闪过的余裕也没有。 苏州河上虽然有几座桥梁建筑得很壮丽,凭在桥栏上眺望一刻,也可聊胜于无,但是年来桥上添了峥嶙的铁门,站着石雕一样的高加索留沪浪人的义勇队,最近桥上更加了臂缠黑白纹章的女同胞的点缀,不时要拦住往来的车辆行人检查,你站在那里,纵然他们不来吃你,你也要提防着黄叶飞来打破头的流弹。 河面上是挤满了始终停在那里不开动的小汽船。 苏州河虽然这样没有一点给行人流连的趣味,但是苏州河还是上海市中比较清洁的一条水道,你去看看斐伦路和徐家汇路两条不知名的河道,你只要是光临过一次的人,你就知道这两条河的污秽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河身留着一种红而又黑,黑里带绿的凝滞的死水,水面排着一列粪船,岸上列着的无数粪车里的金色排泄物便由几根毛竹作引道滔滔的流到这些船上。岸上过去一点更列着鲜血淋漓的宰牲场,阴惨惊人的验尸所。屠牲场的污血和秽物不绝的每日向河里送着,你只要有在那里走过一次的经验,你就知道那里的空气和景物已经臭到了什么地步。 仅是在静安寺路霞飞路走着的人,大约谁也不相信同一市内会有这样非人间的境地。 连基本的清洁和卫生问题都没有顾到,我们还想从上海市内的几条河上享到水的乐趣,那真是太梦想了。 灵魂的归来画 《双凤楼随笔》之六 宿雨初晴,灰白色厚密的天空下,横着一带墨绿的丛林,树的下面掩映着几间纵横的瓦屋,一条赭黄色蜿蜒的小路,路的前面便是一派铺满了油绿色浮萍的池塘,一两方突出的草丛疏疏的散落在池面。 这是一幅绝妙的风景画题材。坐在窗下对望着,我不觉起了画意。 想到画,像一位久别的故人突然浮上了记忆一般,真是感慨系之。 差不多自第一次知道“画”这个名词以来,我对于它就深挚的有了恋情。不消说,小学时代对于图画自然视为一周中最有兴趣的一课,就是后来进了中学,在繁重的代数几何a+b,x=y之余,仍是同了几个爱画的同学,向学校当局要求了特别的允许,到校外去作野外写生。因为我的中学是专制的基督教学校,学生要每两星期才有半天的例假。 后来到上海进了美术专门学校,那更是梦的实现,我对于画的努力自不待言;可是一年之后,我的文学嗜好与绘画走上了并行线的轨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或许那时对于文学的热情正是在顶点上的原故,我不知不觉的就倾向文学,抛下了画笔。最初还勉强到校上课,到了后来,在将近毕业的一年,那真只有美术学校才有这样的笑话,我差不多一月只到校一两次,一学期不曾有过一张完成的人体习作。及至后来,朋友们组织的一个出版机关成立之后,我更完全钻在文学的圈子里去了。 四五年以来,除了偶尔的一张单色插画和朋友们委托的不得不画的封面画以外,我的手完全不曾再触到画布上过。 尘埃中的一只画箱,抽屉中的几盒彩油,以前是一日不离的侣伴,现在差不多渐渐从记忆中排挤出去了。一只画架更不知给谁个朋友借去了不曾再还来。 在此刻的这种生活中,像今天这样对于画的偶然的动念也不是第一次,但无论如何不再有握起调色板的勇气。连难得有的几次绘画展览会都不曾去观光了,哪里再有掮起画架的勇气呢? 前天在路上偶然遇见老友倪贻德。三年不见了,他问我近来可曾作画,我说自从离开学校后便不曾再画过,他笑着说像我那样的人正复不少。是的,脱离了那种特有的环境,要想仍旧继续那种特有的生活,这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七月九日 霉的素描 《双凤楼随笔》之七 梅雨期内。什么东西都发了霉,心境似乎也一样的蒙上了一层绿菌。 拈起了笔,蘸上墨水,想在摊在面前已经许久了的原稿纸上写一点东西,但是除了笔尖上饱含的墨水外,什么都是空洞,什么也写不下。 窗外是骤雨初晴的灰白色厚绵绵的天空,靶子场射击练习的枪声像啄木鸟声一样的从低湿的空气里传来。听了这脱脱的枪声,像睡在鼓里听着鼓声一样,使人分外感到沉滞。 墙头上斑驳的雨痕,给云隙透下来的阳光渐渐晒干了,但是狭长的水点还未完全从墙上消灭之先,软弱的阳光中又夹着毛一样的细雨了。 正是这样,在这样的天气中,一切都是劳而无功,不能消灭的不仅是墙上的雨点。 我从架上随意的抽下一册书,想从上面获到一点不意的新鲜的刺激,但所见的只是书脊上昨日所拂去的霉点今朝又新生 霉的个性似乎比苍蝇还要执拗。 虽然是在下午,窗下池塘里的青蛙仍在断续的低唱。池塘的面积是一日一日的给人类侵占作垃圾场了,青蛙的鸣声里似乎也含着一种哀怨。 一只蜗牛负着沉重的壳在窗外墙上向了屋檐缓缓的爬着。 我要这样的决定了,我说,蜗牛爬到屋檐的时候,我的笨重的笔尖也要爬到洁白的纸上。 蜗牛与屋檐的中间只有二尺的距离,但是这二尺的距离在胆小而又迟钝的蜗牛脚下却是一道悠远的行程。况且,谁又能保证这风云莫测的长途上不会有意外的危险。 果然,见着蜗牛只有几寸的距离就要达到它的目的地了,我便低头筹想着我要选取的题材;但是待我第二次抬起头来的时候,空白的墙上只有一条蜿蜒的湿涎,蜗牛显然是功败垂成的遭了意外了。 白铁的水落上停了一只麻雀,似乎像刚才吃了什么似的在擦嘴。 是早已登了彼岸?是中途突然堕下?是饱了雀儿的馋吻? “杨梅——水蜜桃”,在水果贩哀求似的喊声中,窗外沙沙的又来了一阵急雨。 我绝望了。投下笔,我愤然的站了起来。 六月二十五日下午 灵魂的归来闲居 《双凤楼随笔》之八 下雨时关上窗子,天晴了重行打开,这是谁都能理会的事。但是窗子在下雨时依旧开着,天晴了仍然被关着的也是很多。 至于我,见了太阳出来,早一刻因雨而关上的窗子此刻又打开了。这样,你们该不能再说我是不识时务的吧?我不仅是识时务,我还能追随而适应时务哩! 孩子被母亲打着的哭声,从对面矮屋门口越过小池传进我初开的窗子来了。孩子,你太不识时务,你的哭声阻碍了我窗口空气的流通。 我居然能提到空气,这又是我识时务的明证。空气的名词是受过科学洗礼的人才知道的。 但是,“近来外面的空气不很好”,这也是关于空气的,这句话你也懂么? 愧我浅薄,我不能回答。我只知道屋里的空气,我不知道外面是怎样。 至于屋外,几天炎热,墙外弃着的几口枯棺已经被新生的野草遮住了。开辟草莱的人,正在那里填池筑篱极力的向这块无主的坟地侵占。 本来住在此地的我们,所怕的只是夜里有名无实的鬼,但是此刻有白昼里有名又有实的人了,这是更可怕的,于是房东给我们的短墙缠上了铁丝网,使我们变成了帝国主义者。 我说,池上的浮萍啊,不要胆怯,在你将池面侵占满了之后,尽管向我们的墙里侵来,我们是同道的。 浮萍首肯了,但实际上有侵占野心的并不是浮萍。他是漫然答应的。这不负责任者! 向坟地建筑房屋,这是活人对于死人的侵占。 在闹市和路旁树立纪念碑铜像,这是死人对于活人的侵占。 至于近日那绵亘南北的大出丧,则又是不肖的活人利用了死人向同类侵占了。 呸!那是大出丧么?你又太不识时务了。 灵魂的归来他 《她们》之一 早晨的太阳从青纱的窗帏中射了进来。 他,一个二十一岁的美好的少年,一个走进跳舞场中能使许多女太太和小姐们都回首的少年——太太们是敢公开的指着他谈论,缄默的小姐却只好在心里向他微笑——正裹着一条洁白的被单在沉睡着。睡中恬静的脸上闪耀着青春的美丽和幸福的花儿。他没有受过艰难,也没有受过社会的冷待。艰难是不忍临到他这样美好的人的身上的,艰难不忍临到的人,社会也是不肯冷待的。 他是天之骄子,是幸福的宠儿。 快是他起身的时候了。应了太阳的要求,再过一刻,他就要起床了。小姐们是怎样注意她们的晨妆,他的晨妆正是小姐们的模范。胭脂、粉、眉墨、香水,他用尽所有人工的妆饰,来妆饰他天然的美。用人工妆饰了的天然的美,是能得着肉体的欢迎而同时又能使灵魂赞叹的。 “你是想诱惑她们么?” “我是想使她们不敢向我诱惑。” “这样你要寂寞了,从寂寞中你将要感到悲哀。” “从悲哀中我将要感到我的安慰。” “这样的安慰是没有灵魂的。” “没有灵魂的肉体才是真实的肉体。” 这样,他,一个美好的少年,便开始他没有灵魂的生活,便开始他没有灵魂的生活的记载。 灵魂的归来薇 《她们》之二 “请放我进来吧!” 是隆冬的雪夜,苦野町的一间女学生寄宿舍的纸窗外,一个青年站着这样的向窗内说。外边北风怒吼着,皑皑积雪的反映,看去仿佛像是月光。 “请放我进来吧!”青年这样反复的哀求。 “让他进来吧。”窗内的梅听得不过意了,也这样向薇说。 “不要管他!”薇若无其事的在看书。 “放我进来,我只要对你讲一句话。” “可怜得很,让他进来罢。” “哼,你这样的维护男性,你的幸福在后面哩!——我又没有请他来。” “千万不好,都是我一人不好,请让我进来讲一句话,我再不敢来扰你了。” 薇拿着火著将钵内的木炭重煨了一下,她似乎丝毫没有听到外面的声音。温暖的室内,灯光将影子浓浓地印在窗纸上。 “让我进来,让我进来向你赔罪罢。我并不是有心失约的。” “什么约?”梅低声的问。 “谁知道!是他自己要神经过敏,任他去喊,不要管。” “让我进来讲一句话,我死也甘心了!你的气还不平么?我发誓决不会再对你那样了。” “外面很冷,让他进来一下罢。” “不用管,任他去站。你怕他冷么?爱的滋味是苦的,他要做爱的梦,让他去受受苦好了。” “可怜我罢,薇君,这样的责罚也算够了。” “让我进来一下罢!” “今天不同你讲一句话,我冻死了也不走!” 他在外面这样跺着脚说,他好像哭了。 “你叫他走罢!”梅实在看不下去了。 “我并没请他来,我为什么要送他走?他有本领来,难道没有本领走么?可笑!” “你今天不让我进来,我死也不走!” “柳君,时候不早了,你也好回去了,明日再……” “不许开口!”薇抢着去用手掩住梅的嘴。 “我不走!她今天不让我进来,我死也不走!” “你听,他益发得劲了。”薇这样指着窗外向梅发怒。 “好狠心的!” “这样心硬么?这样不原谅么?饶恕我一次罢!放我进来讲一句话罢!一句话!” “今天不能进来,今天死不离开此地!” 薇依然还是很舒闲的在看书。 “从这样境地中磨炼出的男性,才不敢再玩弄女性了。”薇微笑着说。窗外的哀求还是不绝。 突然远远地又有脚步声传来,她听了一下立刻站起将灯熄去。 “这是女宿舍,犯校规的,你怎么立在此地!” 这是舍监冷酷的声音。薇在里面忍不住掩了嘴笑。 梅对我说:薇这女子真厉害。她能将男性骗死了,可怜这男性到死了还不知道是受她的骗。 灵魂的归来天书 《她们》之三 换上了夜礼服,走到许久没有去了的露的家里。 走进客厅,红纱灯的光影下,露正在那里弹琴。一身枣色的外衣,掩在琴旁一盆油绿的粽榈叶下,两只嫩白的手在琴键上柔软的跳着,头上的短发也随着抖动。 映着灯光,一切都成了粉霞色。青春似乎在室中到处向人微笑。在这样的情形下,谁也不相信除了酒之外,世间没有旁的东西能使人沉醉。 我轻轻地走到了她的身旁,她见着是我,琴韵冷然中止了。 对于音乐,我是全然不涉猎的,这个我自己知道,她也知道。 “这上面是些什么?”我微笑着指着琴谱。 “什么?你不懂的,这是天书!” “天书?——哼,你的记忆真好,你的《红楼梦》读得这样的熟!”我忍不住咬着嘴唇笑了起来。 她突然悟到她的话讲得大意了,禁不住自己也慢慢的将眼睛低了下去;映着灯光,她的脸更格外的红了起来。 “楼上去坐罢。蔷和芳都在上面哩。” 将琴谱一合上,嗤的一笑,她自己先向客厅后面跑了。 灵魂的归来英 《她们》之四 夏天在北京海甸病足时,卧在朋友宿舍内的床上,有一天,朋友挽了一位小女孩子走来。只有八九岁,一头披拂的短发,穿一身水红的短衣,两颗漆黑的眼珠,湛湛的似是偶然迷路在人间的天使。 “她是谁?”一见她进来,我禁不住问我的朋友。 “她是英,你不认识的——英,叫他一声y先生。” 英飘然闪过眼睛来望我。 “英,你认得我么?”我贸然伸出手来去拉她。她突然将手一摆,睁大了两只眼睛怒视着我。她小嘴鼓着,脸上充满了不可侵犯的威严。 “我不认识你!” 啊啊,我好惭愧!是我太冒昧了,我对不住你! 那一天我便不敢再开口,我惭愧我的冒昧。——这是第一天。 第二天的下午,她又来了。还是穿的那身衣服,只是手上多了一只红色的小蜻蜓。 “英,你今天认得我么?” 她抬起两只眼睛对我望了一望,没有开口回答;然而眼睛里已不再有昨日那样的怒意了,好像说:“虽是认识,然而尚不能同你谈话。” 这是第二天。 第三日是星期天,上午十时她就来了。今日她手中拿了两只蜻蜓。 “你看,他们又替我捉了两只!”她一跑进来就突然这样欢欣着对我说,这完全出于我的意外。 “啊啊,小英,你今天认得我了!”我禁不住笑了起来。 因了这一笑,她反倒不好意思起来。她低了头望着自己手中的蜻蜓,不再开口。 “来,英,不要紧,我是说了好玩的。你来,让我来看看你的蜻蜓哪一只是姊姊,哪一只是妹妹。”我从床上撑了起来,向她伸出一只手。 “这一个是姊姊。”她将一只大的蜻蜓向我面前一送。 “姊姊就是我,妹妹就是——” “不,你是男人。”不待我说完,她就这样阻止了我。 这样,我们便熟识了起来。她不时到我朋友处来,不时留在此地同我们一起吃饭。由了朋友的口中,我知道她是此地校中一位职员的女儿,在附近的一座小学里读书;小学校的暑假很迟,现在还没有放假哩。 她自己更断续的告诉我,她有父亲,有母亲,还有一个姊姊。 “你姊姊叫什么名字?” “她叫秀珍。——你看,我会写秀字。这样,这样……” 这样,这样,她便用小手醮了茶杯里的水在桌上写了起来。 后来她知道我会画,便拿许多纸央求我替她画人,画小狗,画花。我一一替她画了,她高兴着折起拿了回去,说是要带给姊姊去看。第二天她来对我说:“姊姊都看过了,她说很好,只可惜狗的耳朵太长了一点,像驴。她叫我要你替我画一个y先生哩!” 炎热的天气中,病足长睡在床上,百般都感是无聊,幸亏得了这样一位小朋友,我枯寂的心灵上有时才会得到一滴清泉。 当脚好了以后,我预备离开海甸返北京南归时,在走的那天上午,我握了她的手对她说: “英,我今天下午要回北京了,我要回到南边去了,我不再来了。” “我不相信。”她笑着摇头。 “真的,我不骗你。” “我不相信,你骗我。”她还是摇头。我见着她那样天真的笑,我没有勇气敢再讲下去了。 在她的不相信中,就在那天的下午,我终于走了。 这或者太出于她的意外了。不知她知道我是真走了以后,她心中要感到些什么。 至于我自己,在北京勾留时我虽极想在南下之前再回到海甸去看她一次,终因了我已经不是一个几岁的小孩,我的成人的俗事终阻止了我这天真的举动。 灵魂的归来玫瑰 《她们》之五 前天写信给她,约她今天下午到我此地来。上午我出去买了四朵猩红色的玫瑰,来插在一座黄色的花瓶中。我将房间收拾好了,我静候着她来。 有风。从窗中望出去,天色很沉滞。望着萧萧的街道,光秃的树枝,外间似乎很冷。然而我房中有火,我什么也不觉得。 下午她如约来了。一走进房来,她脱下了大衣,向房中望了一望,便向我说: “你知道我今天一定会来么?” “是的,你看,几朵玫瑰花都开了,这便是我知道你今天要来的预兆。”我媚笑着说。 她将眼睛向瓶中的玫瑰望了一望,又转过眼来向我望了一望。她冷冷的笑着说: “开虽开了,可惜不是自己愿意开的,可惜都是用人工烘的!” 听了这句话,我好像突然从楼板上陷了下去。我始终不明白她讲这句话究竟是什么用意。 灵魂的归来送别 《她们》之六 从影戏院中散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近八点了。我要送她回到家里去,她不肯,她说怕路上会有熟人遇见。 “遇见熟人又怕什么?我明夜就要乘船到天津去了,你今晚还这样的狠心!” “什么?你明天到天津去?我怎没有听你说起过?”她脸色突然紧张了起来,站住了这样向我追问。 “我怕预先使你知道了你要烦心,我想在今晚送你到门口时再对你说的,你偏偏又不愿我送了。”我笑着说。 她不再开口,只是用身子紧靠着我,推着我向她回家的路上走去。 “你明晚五时在鸠特路口等我,我有话要对你说。”走到了她家门口时,她这样珍重的对我说。她紧握着我的手不放,显出对于这样的情景的无限的留恋。 第二天的晚间五时,我照了她的话在鸠特路口去等她。五时,我见她远远地来了,手中拿了许多东西。我迎了上去。 她脸色似乎异常的惨淡,见了我,她缓缓对我说: “恕我不能到船上去送你,这是饼干,你不妨带了路上去吃,这里有一封信,里面有一张照片,望你不时要……” 我见着她这样的情形,我知道她竟相信我昨晚的话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不要弄错了,昨晚我是一时的气话,我并不真的要……” “什么?什么……” 她眼睛突然张大了起来,一包饼干从她手中掉了下去。 灵魂的归来贺柬 《她们》之七 “你可知道她还到鲁森堡去么?” “不去了,先生。” “她还到那个教堂里去做mass么?” “她也不到那里去了。” “她还住在那间房子里么?” “不,她已经搬走了。” “搬到什么地方?” “没有留下地址。” 啊!这是一件怎样不幸的事,一个人竟不能知道他自己灵魂的所在! 你觉得么?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 我现在整日的处在黑暗中。因为她走了,她走时她已将光明一同带走。 爱的想念是等于祷告。 在那些时候,无论你的身体是作若何情状,你的灵魂是随时可以向她跪下伏拜的。 爱,是天使们对于星儿的敬礼。 春天啊!你的本身就是我写给她的一封情书。 hugo的les miserables读过已多时,但是这几句话依然还在我脑中萦回。我忘记不掉,便这样信笔记了下来。爱的想念确是祷告,我仿佛看见我的灵魂也向一个人跪下了。 这是我近日常做的一个梦。 我梦见在那灵秀的西子湖边,有一株圣洁的莲花生出。我远远地想向这朵花伏拜,但是已被人呵止。 有人给了我指示。我看见莲花旁边有着一个武士守卫,他手中执着锋利的尖刃,他宣言,凡是靠近这朵花的人他都要杀死。 晚风来了,莲花微微的颤动,似是也向我摇头,叫我不可为她而甘死。 但是,这样一件连上帝都不能管束的事,谁又有权力能左右他自己呢?我知道我的灵魂不久就要有他的归宿地了。因为血的滋味是甘的。 我的梦就暂止于是。我醒了,我将这样的情形告诉了一位朋友。朋友默笑不言,只是将一册书递到我的手中。 低头一看,书名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我不觉陡然一惊。我的梦似乎真实现了。我看见我亲手装成的青衣黄裤的维特,将他自己的手枪掏出了轻轻地递给我。 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我毫无疑虑地便将他的赠礼接下。 从此我的情形便变了,光明日日伴着我。 我的灵魂的目力更明亮了起来,我确切的看见了那一朵莲花,婢婷的一朵孤立的莲花,武士已经不在她的旁边了。 我的聪明的灵魂便在她的脚前向她跪下,向她顶礼,求她的施与。 虔诚的热力是足以消溶坚冷的铁的。 我仿佛看见这一朵莲花,像近了火的黄蜡一般,渐渐地弯了下来,渐渐的向我面前弯了下来。 我庄严地跪着仰了首,莲花渐渐地靠近了我的…… 我感着嘴上有一道冷味,我陡然惊醒。莲花不见了。 一位朋友立在床侧望着我微笑,是他将楼下邮差适才送来的一张黄色的新年贺束放在了我的嘴上。 贺柬的寄者是我新认识的一位朋友。 可感谢的施惠者,你的盛意我领受了。我没有旁的可答,这小小的几行就作为我的献礼罢。 我但愿我的酬报能是少年维特饮过的那一颗枪弹。 一九二七年一月 灵魂的归来手套 《她们》之八 微雪的一个下午,梅君翻起了大衣的高领,尽是在红星馆的大门前徘徊。北风挟了雪花从玻璃天幕下飞进来在他的脸上乱舞,他只得将头低下,将帽子拉得更低一点。 看看时钟,已经是三点三刻。 “再等一刻钟,丽丽就可以下班了。”梅君自己向自己宽慰。 本来他也要待四点钟打过才可以从办公室里出来。他们今天约好是在电车站上相会的,但是梅君今天为了要特别向丽丽讨好的原故,特意三点钟就从公事房溜出来,赶来想在门口等她,给她一个出乎意外的惊喜。 路过一家廉价的百货公司,他用三块两角钱买了一副黄色机皮手套送给丽丽。他想,这一来,今天什么事都要出乎她的意外了,她更可坚信他对于她的热情,她可以不再受旁人的诱惑了。 袋里放了一副新买的黄色手套,他心满意足的这样在门口徘徊着。 好容易待到了四点钟,一两位高级职员最先出来跨上了自备的摩托车,接着旁的职员三三两两的走出来,但是不见丽丽。 办事员散去的很多了,女职员出来的也不少,但是还不见丽丽。他最后实在耐不住了,便踌躇了几次,终于向一位正从楼上下来的女职员问道。 “请问,密斯丽今天来么?” “丽丽么?还在上面哩!”这人脸上现出了一阵掩隐着的冷笑。 终于来了!先是听见一阵荡人的笑声,接着丽丽一只手挟在一位男职员的臂中,一只手理着额前的头发从楼上款款的走下。 “丽丽!” “……”丽丽似乎有一点吃惊。挟住的那一只手慢慢的放了下来。 “啊,累你在此等了好久。这是我的同事王君,这是梅君——王君,明天见!”一切都恢复了常态,丽丽这样若无其事的彼此介绍了一下,她的一只手又搭在了梅君的臂上。她似乎早忘了电车站上的约会,毫不诧异梅君怎么会在门口等她。 梅君咬紧了牙齿,沉默走着。他这时是一枚花炮,只要一触到导火线立刻便要爆发了。 他摸到袋里手套的时候,突然发现丽丽手上已经有了一副新的手套。 “你新买了手套么?” “不。”丽丽向自己的手上望了一望这样说,“不是我买的,这是王君今天早上送的。怎样?”她向他望了一眼。 “怎样!”梅君一手推开丽丽,一手从袋里拖出来一只手套就拼命的乱撕,抑压着的怒气完全爆发了。 “为什么?为什么……”丽丽赶紧向他的手里乱抢。 “我不要再见你了!”梅君将一只撕破的手套向丽丽怀里一塞,不再开口的跳上一辆人力车就走。 灵魂的归来谎 《她们》之九 许久没有回到故国来的他,在旅馆住下的第一夜,在没有去拜访任何朋友之先,就由了侍者的指导,走进金屋跳舞场去。今晚是星期六,是fancy dress。 mask,黑的遮眼,夜礼服,奇炫惊骇的艳妆,粉香,酒气,烟,颤动的肉体,耀眼的华服,这灯光晕红中波动着的一切,都是他尝惯的了。 无意间,他在角桌上发现了一个御着黑遮眼的妇人,穿着极华丽的衣服,但是没有同伴,只一人独坐着。场中一切的活动,都好像不屑使她注意。她好像怀着极大的哀愁,到此来只为的是消磨时日。虽是眼睛已被遮住不能看清她的相貌,但是由身体其余各部的优美推测起来,可以断定她定是一位极美丽的妇人。 他的注意点立刻被她吸住了。回国来的空虚的心,无意的被她占住了,他目不旁瞬的看着她。她走动时他也走动,她到走廊上去他也去,最后她走上屋顶花园去了他还是跟着。时间多了,他便觉这位妇人的可怪。他知道今晚大约有“romance”要发生了。 皓月当空,花影满地,屋顶上悄无一人。她大约知道后面有人追踪她了,突然反身面向着他立住。 月光下的这位妇人身材的袅娜,是怎么也形容不出。经验充足的他,便毫不惊慌的向她施了一个华贵的敬礼: “恕我唐突,我可以同夫人谈话么?” 她极优美的将头点了一点,舒展她蛇一样的诱人的长臂牵着衣服在一张椅上坐下,她表示允许了他的请求。 “恕我唐突。我注意夫人已经好久了,我遏止不住我自己的注意。” “我早知道。”声音又是这样的优美! “我是刚才回国来的,我在此地认识的人很少。” “我早知道。” “我从夫人的举动上看来,恕我唐突,我觉得夫人好像有点心事。” “假若这样,这大约因为你自己想惹心事的原故。” 月光时隐时现,对了这样一位神秘的妇人讲话,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梦中。由了她的言语和服饰看来,他知道她定是一位有忧郁的大家贵妇。 “敢问夫人的……” “不必问我。我对你说,我没有属于任何人。” “真的?”他现在不仅是好奇的探问了。 “你信任我。”她态度的庄严,简直令人要伏拜在她的裙下。 “请你告诉我住址。我们可以时常相见么?”他怎么再也支持不住了。 “不必,我们可以每晚在此相见。” “在此地?” “是的,你每晚可以在此地见到我,一直到你不愿见我的时候为止。” 她说话的声音也是这样的带着凄凉的调子,他完全止不住自己了,他大着胆子伸了手去握她的手。她并不推拒,任他握着,但是身体却端凝得像石像的不动。 夜风幽幽的从花间吹过,送来下面醉人的乐声。他望着她带了黑遮眼的脸,他的心完全被她迷住了。 这样,两人对看了有一分钟。 “你可以将遮眼除下一刻么?” “……”她缓缓的将头低了下去。 “慈悲一点!” 她仍是不动。 “我求你,救救我罢!你不信任我么?”他走得更近一步,紧握着她的手,对了她这样说,他的嘴几乎要靠着她的脸了。 她突然将头再抬了起来。望着他不动,她缓缓地将脸上的那黑遮眼除下。 是这样的动人!一个人若在未看见她的脸之先就死去,这个人在世上真是白活! 只一刻,她又带上了。 到夜一时,她才说要回去。送她上车的时候,他握着她的手: “再说一次,你是没有属于任何人的!” “我现在是属你的了。” 他看见她第一次的笑。 次早,他去访问他才结婚不久的一位老友、著名的银行家。宏丽的住宅,华美的客厅,是此地有名的暴富儿。 “哦哦!欢迎,欢迎。你是几时回来的?我想你的事业总已使你成为资本家了!”他的老友见来的是他,便跑出来握着手欢迎,将他引进自己的私室。 “只有这样的房屋的主人才是资本家哩!”他指着周围华丽的陈设这样说。 “听说你已经结婚了,是么?”他又问。 “是的。假如说我是资本家,我的新夫人便是我资本的全部。”他说着就叫人到楼上去请夫人。 新夫人来了! 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将眼睛揉了几揉,睁得更大一点,但他所见的还是一样。他立刻像突然被人在头上猛烈的打了一棒一样,什么都在他眼前乱了起来。他的朋友的介绍,这位夫人的招呼,他自己的回答,他一律都不知道。 “哈哈,你们怎么这样拘束!大家是挚友,不用这样……”银行家望望他的朋友,再望望他的夫人,他完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样慌乱。 这时,恰巧仆人来通报又有客人来了。 “眉娜,他是我的老友,请代我招待,不必拘束,随便谈谈……”银行家匆匆地又跑了出去。 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像猛兽一般,他突然去立在她的面前。 “说!你是没有属于任何人的!你为什么说谎?” 她缓缓的将低着的脸抬了起来。她的脸!她的眼睛!她是这样的美丽。她是这样的忧郁。她仰了脸摇着头说: “假如我是说谎,这正因为我是爱你的原故。我是不忍使你知道我已经是属了别人……” 一滴凝着的眼泪滴了下来,她缓缓地将脸避了开去。 白日的梦 《她们》之十 我在读flaubert的madame bovary,是读到bovary每天背着她的丈夫从床下偷偷地跑出去,在花园里会她的情人的一段。我心里有点跳,头也似乎昏眩:是天气不好吧?我想。 偶然低首,嗅着从自己身上发出来的香气,我更有点靡靡的意味。眼睛模糊了起来,不睡,简直再也支持不住了。 我任着我的神游,一切都渐渐在我眼前模糊。书、躺椅、香气、空间……什么都渐渐地黯淡了。 橐!橐!橐!有极细微的叩门声音,是一种柔嫩的物体撞击的声音,接着,门扭一转动,门便悠悠地开了。 我转身回头,眼睛已被两块腻滑而温暖的东西遮住,寂然黝黑,只听嗅到款款的香气和背后喘息的声音。 同时,嘴唇上也感到了一道凉意。 是谁? 只听见嘶地一声娇笑,光明又重回到了我的眼中。我回首看时,闭目佯羞,垂首立在墙角的正是…… 你料想不到我此时会来吧?——进来的人在歪着头娇声地问。 我用舌尖舐舐自己的嘴唇,感着了酒一般的陶醉。 ——你不要尽在那里做梦,你以为我真的很高兴么?我是见了你的面才忍不住这样。你可知道事情已经闹得不得了了,他们已经…… 什么?——酣醉的狂蜂,终于被这意外的一击将他惊动了。 他们已经将我的信拿了去。什么都晓得了,母亲气得……大海的波涛,在我的胸膛上不住的起伏! ……母亲气得昏了过去,姊姊只是哭,哥哥睁着眼睛说是出去借手枪了。我乘空特地跑来问你,你看…… 啊!啊!地狱!天堂!天…… 你看怎么办呢?不自由,毋宁死。我们不如…… 颓然倚到了身上,两手蒙住眼睛,将头抵住在胸口不住地辗动。眼泪续续的从指隙淋出,肩头只是战耸。 怎么办呢?你不要急,让我去…… 你不要走!——眼泪更落得紧密了。 唉!——悠然叹了一口长气。钢铁也要被溶化了,四只手互相地拥抱着,在啜泣声中,再分不清谁是眼泪的渊泉。 暂时的沉默!暂时的享乐! 突然,门外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和撞击的叩门声。有人在喊着她的名字。 你听!你听!听……谁?谁…… 啊啊!不好!是哥哥的声音。哥哥来了,他是借手枪去的,他来了,他会…… 啊啊!怎样好呢?躲!躲!快躲……床底下……衣橱……门后……开窗子跳…… 不要紧!不要怕!有我在……我在此地,i am your protecter……让我去…… 你不要…… 在翻腾的杂乱与惊骇中,突然当的一声,有一件东西从窗外飞了进来。 枪弹来了!我感觉手上有液体流出,心头一阵剧痛,一切都…… 先生!楼上的先生! 有人在喊。我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睁开眼睛,将身子俯出窗口。 该不是…… 先生!好先生!对不住你,我们刚才有一只皮球从下面踢到了你的房里,请你掷还给我们罢!对不……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在窗下这样仰着面对我哀求。 我茫然回首向房中一望,不知什么时候,桌上的墨水瓶已经打翻了,一只灰白色的皮球落在桌角。 懒懒地站起来将皮球拾起掷了出去。我伸手时我看见自己的手上已污着还未干透的墨汁。 只是madame bovary已躺在地上,其余一切都没有变动,太阳依旧静静地照着。 眼角上似乎还湿着泪痕。但是,适才是些什么事呢? 梦?…… 一九二六年六月三日下午 灵魂的归来偶成 《她们》之十一 在开往靶子场的一路电车中,上来了一个很时髦的年轻女人,脸儿很俊俏,几乎比你比我都好看。黑裙,穿一件柠檬色的小衫。嘴唇上涂了樱红,提着极精致的钱袋。 我正在低头读莫泊桑的《notre coeur》,憧憬着那些以爱情为儿戏的巴黎妇人。我见她上来了,天地良心,我竟不知不觉望着她微微笑了一笑。我的笑当然是很charming的。 她误会了我意思吧?恰巧我旁边有个空位,她便紧贴地坐了下来。 率性将错就错罢,我从袋里掏出一条有“哈必根”牌香水的手帕来擦了一擦手。我望望自己的手指,很尖细。才用curtex修饰过的指甲,整洁而光亮。 害了她了!她也从钱袋里拿出一面小镜子来照了照头发,拈起圆的粉扑缓缓地擦脸。粉屑飞到了隔壁的我的脸上。 圣洁?污劣? “到先施公司下去罢。”她在自言自语地说,我也眼睛望着前面唔了一声。 “日升到楼了,下去罢。”我觉得有人在轻轻地推我,我便也同时立了起来。 下去的人很多。“lady first please。”我让她先走,等她下了电车的铁门后,我突然立住了。“再会罢。”我站在门口说了一声,同时,电车也动起来了。 她在下面睁着两只杏眼望着我,但是没有法想,车子开了。 我走了进来,位子已经被人坐去,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久绝红尘的圣僧,而今也偶然游戏人间一遭了! 但是,求上帝佑我,下次可不能再遇见她啊!亚门。 红灯小撷 《红灯小撷》序 许是因为秋深了的原故,近来心中凄凉得厉害。 在西风瑟瑟的寂静的深夜里,我耐不住这派新愁,于是我便写出了这下面的几段小文——“红灯小撷。” 写好后,自己念念,再低头去回忆那些以往的美梦,确是能使我凄然感动。然而这只能是自己一人在室内椅上去追寻的幻境,发表出来便未免有点对不住读者了。因为“爱”的外形总是狭量的,嫉妒的,总不容第三人去分享。我只想或者能引起读者的类似的感触罢了。 几年来俯伏在这座森伟的宝座下,在眼泪与心的剧痛中,我对于她(爱)依然还是崇拜,依然还不能用超脱的眼光去认识她。如今西风又扫去了一年,落发萧萧,我怕永无再从其中振脱的希望了。 爱究竟是不是幸福,我现在依然还不敢(一半也是不忍)十分决定。然而至少我已知道爱的滋味不是甜的,不是幸福的幸福,至多也不过是苦的幸福。 爱不是幸福。因了我在给全平的信中曾经这样说了一句,于是便引起了他这次的这篇文章《苦笑后的冷笑》。这是他在广州写好,归来后昨日交给我的。 爱不是幸福。以一个有着创痛的人,听了这话,自然不免要感动。这是早在我的意料中之事,我只好由他发动。不过我读到他后一段幻想我在此写那一句话给他的情形时,他的笔未免太残酷了。我是要献身给爱的人,他不该在我面前将梦的外衣撕破。 这大约是聪明早已从我心中逃去了的缘故。我一面咒诅着爱,我一面又不肯将她放弃。 无尽期的烦恼便是从这里生出了! 昨夜在odeon看 a dressmaker from paris,看到那个退伍的军官在第二个情人的包围中,又遇见他的昔日的旧侣、女制衣师;当那第二个情人将预备与军官结婚的消息告诉她,请她选制礼服时,彼此突然所感到的苦楚,我真又有点寒心了起来。 爱究竟是幸福还是痛苦? 我跪着仰望了这一幅神秘的巨幔,我始终没有能力敢去将它揭开。 灵魂的归来秋怀 《红灯小撷》之一 一阵有凉意的微风,缓缓地逼进窗口,拂动灯穗,吹到了我的脸上。我不觉将埋在书中的双眼抬起移到窗外,窗外黝黑,只有一盏邻家的电灯从绿纱障中隐隐透出。 啊,秋来了!一年容易,似曾相识的动人的秋风又来了! 一提起了秋字,像一位出世的忘人突然又发现了他忍痛勉强抛开的恋人的名字一般,霎时间心中便会有一种溶溶欲断的柔感。四周的情调立时都变了,水银一般的只是在心中到处都扰动。 我将两眼瞪在窗外,像是被什么无形的势力摄吸住了似的,不能移开。 思力集中在一点,感觉便突然敏锐了起来。一件我无时能忘去的事,像睡莲在月下悠悠地从水面舒开了一般,又浮到了我的心头。 没有第二种势力再足以战胜这一件事了。我缓缓地将面前开展着的书合起放在一边,蒙上双眸,率性去沉浸在这种可味的情怀中。 本来在这样的天气中,天涯作客,我是惯常会引起身世和飘泊之感的,然而现在这一件事已超越了统驭了我的一切,我只会想到这一件,我不会再想到旁的事了。 窗外的风缓缓的吹来,随风似是飘来了无数满溢着流霞的明盏,飞到我的唇边。我不仅是醉,我简直失去自己的存在了! 恍惚间,我看见有一双晶莹的眼睛,从被一只丰润的手掌支持着的温静的脸上抬起,在拂下的疏散的短发中向我深深地望了一下。眼中充满了甜蜜的笑意,似是谢我对于她的未曾遗忘。 ——啊,我敬爱的朋友!你的同伴对于你的忠诚与爱护,是永世也不会灭的。你静候着光明的未来罢! 我缓缓地立了起来,将桌上一面垂着茜障的镜架揭起凝视了一下,镜中人确是在向我微笑。 我羡慕我自己的幸福,我也忍不住笑了。 于是我便放下镜障,轻轻地将灯熄去。房中黝黑,只有邻室的灯光朦胧。 耐人追忆的寂静的秋夜。 灵魂的归来金镜 《红灯小撷》之二 案上有一面金质的镜架,架上覆了一幅茜红色的纱幔;茜幔沉沉,从来不轻易去揭动。 尤其在这几日,绝望的悲哀像泰山样的压住了这薄薄的一层,使弱小的灵魂连辗动的勇气也没有。虽是有时风吹幔动,似是说出了她自己也不甘这样的压迫。然而,这样的反抗有什么用呢? 追回起昔日的笑容,已如梦中的往事了! 往事如烟—— 我仰在椅上,将首昂起,恍惚看见我的希望,在几次的挫折之后,已化成了一缕轻烟,飘飘地向上飞去。淡青的烟痕,在空中袅袅地消散,将归到寂灭。 我紧瞅着不动。可怜这是最后的希望了! 许是望得太久的原故,我的眼力有点朦胧了起来。朦胧间,我仿佛看出空中的烟的飘摇,并不是他自己的扰动,是由了另外有一只手在刻刻地去追捉。手动处,将消的一点烟痕也随着动了。 手继续在追捉。轻盈的烟,像狡蛇似的总是很易捷地从掌中滑去。但是在几次的扭动后,终耐不住时间的巨轮的转动,渐渐地归到飘渺,终至消灭了。 希望纯然消灭了,手依然还是空着。 空着的手渐渐地垂了下来,垂到无有。接着,突然间,在了无一物的空暗中,猛然又现出了一个悲惨的面目,被两只手掩覆着。 我受了这意外的惊动,将头略略移了一移。我感觉有两道清冷的东西,从颊上流到了我的唇边。 我低下头来承受这咸苦的滋味的时候,桌上的金镜又回到了我的眼中。 ——啊,朋友!朋友!是因了你的原故,沙漠中才又得到了可味的甘霖! 我立了起来,将镜架握在手中,仔细地想去将纱幔揭开,完成我这件渴望已久的愿望。缓缓地揭去,但是才揭到架上露出一幅黑色的长裙的时候,我的手又中止了。 似乎有一种不可抵抗的威力阻止住了我似的,我终于战栗着将镜架重行放下,不敢揭开。 梦的纪实 《白叶杂记》序 是一个和艳的上午,我一人在街上闲走。在熙攘的行人中,无意间我偶然瞥见了一位握着两枝桃花的少女。 “……”我几乎要停住脚喊了出来,但是突然我又遏止住了我自己。 由这不意的相逢,我想起了过去的去年,过去的去年的今日。 回想中一切都令人留恋,一切都令人低回,尤其是甜蜜的红色的梦境。 分明还记得:去年的此时,在一座幽静的游园中,红栏杆上,正凭伏了一对年少的佳侣。从落英狼藉的水中透出的并肩的倒影,连池中的游鱼也惊羡得凝止不动了,然而曾几何时,风吹水动,春老人归,一切都成了幻梦,一切都消灭了。 造物者随意地将两个人儿聚合起来,又随意地将他们分开。聚合时既不是自己的权力,被分开时又哪里能由自己呢? 于是,我们在不能自已之中,终于被分开了。 昙云易散,好梦不常,噙在口中的醇酒的杯儿,被人夺去了之后,所遗下的是怎样地幻灭的悲哀啊。 这以下一卷的文字中,有多篇写的便是这样的一个美妙的梦儿的过程,一个梦的纪实。 自从年岁是一年一年地大了起来,青春日渐失去。在灯红酒绿之中,年少的热情,眼看着都埋藏在销萎的玫瑰花中,要想再寻往昔的欢娱,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所以,这一卷茜红色的小文字,虽是使我见了每要生不堪回首之感,然而我终不忍将她弃去。 一九二七年五月十日,上海。 心灵的安慰 《白叶杂记》之一 几年以来,都是喜欢将头发乱蓬在头上不加梳理,但是近来忽然变了,却又喜欢用一顶小帽子将它压得很光,而且时常会止不住的走到镜子前去照——这种变迁的原动力是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我觉得自己没有力量旧阻止这样做而已。有人对我说蓬头发的意味很深刻;光的却未免浅薄,叫我仍旧恢复蓬的。我无言可答,我只好报之一笑,因为这二者的选择权实在不操之我自己。这好比一个有了丈夫的女子,忽然又倾心恋爱了旁人,我们拿纪律和道德去劝她叫不要这样做,实在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的心已经变了。 同样,近来我的心差不多也可说变了。 我在无事或读书读倦了的时候,拉过一面镜子来将自己的容颜照照;我看见镜子里映出了一丛头发、两道眉毛、两只眼睛、一条鼻子、两片嘴唇,和脸盘旁两只隐现的耳朵,我总忍不住会出神地凝视。诚然,我的眼睛并不是那妙曼的秋波,我的嘴唇也不是那文学家所喜欢描写的樱瓣,然而它终是我的。我想起了这些东西都是我自己的时,我总忍不住会这样出神的凝视。我再俯下眼帘来,看看我自己的双手,将手指屈起来算算自己的年岁,我便忽然会伤感起来。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我简直要凑向前去拥住我镜子里的人儿狂吻! 可怜葱郁的青春,将爱情葬进了坟墓,世间只有自己是自己的安慰了! 书籍仅能消磨时间,朋友的聚谈也仅能略忘现实,我现在只有在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我才可得到心灵的安慰。——然而这些情形都埋葬在我心灵的深处,除了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 我无事时,用左手去抚摩我的右手,或者将两手平放在桌上,默然的静看,或用手掌去抚弄自己的双颊,我都能得到一种陶醉,觉得已经进了坟墓的东西好像又飘然有了一部分归来。 我再拉过镜子来看看自己:眼睛!我的眼睛里虽然并不能寻出charming的意味,然而这里面却曾溺杀过婉妙的少妇,醉倒过芳丽的姑娘。我再看看嘴唇,我的嘴唇虽然比不上春林红艳的樱实,能引起人的赞颂,然而我分明记得,从这里面轻轻地发出了一个“不”字,也曾使如花的少女登时在我脚前将芳心揉碎!——呵!这样一想,我的眼泪又止不住流下了。 罪过!这杀人的罪过!按礼我应该将我自己赶快毁坏了才是;但是在实际,想起了这些,我只有益发爱惜自己。 爱情是进了坟墓,在这世间,我只有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才可得到一些安慰,这叫我怎样忍心将自己毁坏呢? 我自己就是我自己的偶像。 现在或者还另外有人想把她自己献给我,给我弥补这缺欠;然而迟了,爱情已经进了坟墓,坟墓里的东西是不能再出来的。 我沉在过去的悲哀中,只有当想到或看见自己时,才可转侧一下。我现在是这样地在崇拜自己,我又怎能拂逆我自己的意志呢? 我顺随我自己的指使,我的头发由蓬变成光了。我只有在镜中默然凝视我自己时,我的无限期的创痛才可停止片刻。 我不能去信仰其他的宗教,因为我已将我自己当作了上帝。 现在虽又有许多年青的姑娘们见了我的脸而微笑,然而迟了,这些笑痕简直是等于向眢井中投下巨石,是永远激不起波痕的了。因为爱情早已进了坟墓。 一九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灵魂的归来芳邻 《白叶杂记》之二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玫瑰花园中劫后余生的我,近来除了读书和想实现梦中的事业以外,对于其他的一切差不多都灰了心。 有时在路上或坐在车中,瞥见两旁成阵掠过去的窈窕袅娜的身影,总不能引起我凝眸或回首的一顾。面对面呼吸着少女的温馨,我的心儿也同样如对了大理石的雕像,止然无动。 “好了,死了,成功了!我若是‘thais’中的僧人,我大约总不会再堕到人间来吧?”在不多几时之前,我发现了我自己心怀的冷静,我便这样赞美着我自己。同时,我也感着了孤独的崇高。 然而,惭愧!惭愧!沙岸上的围墙,终不是百年的固业。近来竟因了微微的一点倾慕,我的心儿又舍了冰铁的宝座,站起来左右徘徊了。 这一个游丝般的引得我的心儿下宝座来徘徊的罪人,便是我新近遇到的一位芳邻。 在将近一月之前,因了小小的一点原故,我拖了一车子旧书,从安居数载的寓所里,送到c君这里来了。我的围墙的坍倒,便在我送来后的第二日,当我偶然将门推开时,看见从我门前飘然掠过了一个娉婷的人影。 这个娉婷的人儿,便是我现在所要讲到的芳邻。 我被这位芳邻引得撇去了我梦想的王国的原故,是因了她说话的声音。 我在此真惭愧我这支秃笔的无用,不能寻出恰当的词字,来形容这声音的奥妙!——清丽,婉转,如聆天启,如闻仙奏,这些人造的词句都是虚空,都不能道出这声音的高妙处的万一。 我现在只有一句话可以告诉你们。便是:像我这样的人也被引动了,你们也可略想得出这声音的力量——我是,曾经沧海,踏烂过千百朵玫瑰,历过万劫的英雄! 这声音里有酒精,这声音里有麻醉剂。听了这声音时,我情愿摔掉我的王冠,我不情愿聋去我的双耳。 我的芳邻有一位顽皮的弟弟,我每次听见她训责她弟弟的声音,我真情愿撇去我的一切,去化成一个小孩,站在她的面前,垂耳听教。 我要噎杀我檐下金丝笼里的黄莺,我要掷开我案上keats’nightingale的诗章,这些叫唤,比起我芳邻说话的声音,又值得什么呢? 在日暖风晴的上午,在灯明人静的黄昏,我摊开我心爱的书儿来曼声哦诵,不怕是凄凉的两当轩,不怕是哀艳的李后主,不怕是迷人的naupassant,不怕是慑人的zola,我只要一听见遥遥从邻室递过来她这说话的声音,我便只剩了两片嘴唇在这里对着书开闭,我的心儿已红晕着醉倒在她的声音前了。 我除了对自己以外,没有迷恋或崇拜过第二个偶像。然而现在对了这声音,我却让出我的圣殿了。 一直至现在,我始终没有勇气,当这位芳邻经过我的面前时,敢去抬起眼来望她一望。 在路上偶遇见了过眼的昙花,从背影看起来,似乎是很窈窕,我们抢怏几步超过去回头来一看,常常会感到意外的失望,这是孩子们所时常遇到的事;然而我现在不敢去看芳邻的原因,却正与这个相反。 我要说实话。在不知几时之前,我确实已曾看过了她一眼。然而仅仅是这朦胧的一瞥,已足够消灭我第二次再抬头的勇气。 我想起我这位芳邻的眼睛、嘴唇,两颊上凝聚不散的红晕。一直遮到眉稍的稀疏的短发,我拉过镜子来看看自己,我真忍不住喟然叹了一口长气,拿着的镜子不知不觉地慢慢从我手中滑到桌上了! 啊!所罗门王当日的荣华,比起少女的青春,又算得是什么! 我不敢再骄傲我自己了,我掩泣除下我自奉的王冠。我要尘封起我菱花的宝镜,或者是,将它献给我的芳邻。 便是因了这样的原故,我不敢再看我的芳邻一眼。我怕羞愧和嫉妒会使我自己毁坏了自己,我怕那盈盈的清波会溺杀一个百战的英雄,虽是我自己的眼睛里也曾溺杀过他人。 “呵,痛快!痛快!你往日是怎样地在我们面前骄横昂视,你如今也伏首在他人前了!”许多声音这样地周遭向我唾笑,我无言可答。然而,这些平庸的笑声,比起我的芳邻的清吐,正显得是自己暴露了自己的丑恶。 芳邻的声音又到了,我的心儿已经陶醉。我不再向人间泄露了,我要自尝我这珍酿的醇醪。 我的芳邻!我,曾经踏烂过千百朵玫瑰花的人儿,在此敬祝你红颜不老,青春长驻! 一九二六年二月十八日 灵魂的归来迁居 《白叶杂记》之三 近来我的性格的确是变了。在以前的时候,我对于什么事都是冷淡、嫉视、恶嫌。我能唾吐那自命努力求进的人,我能嘲笑那颠倒在绯色的雾围气中的同伴;假若有人在文章上说他近来是怎样地无聊,怎样地寂寞,我看了总要发一声冷笑,嗤他是没有脱尽文人的旧习,太没有涵蓄。 不料讲人家的口沫还未干,循环的报应竟一一都在我身上实现了。近来我突然变得与以前的我完全相反起来。听了一点人世离合悲欢的事我能心动,见了一句恋慕的诗歌我能心跳。我竟像少女般的会害羞,常常因了朋友们一句无关系的话竟脸红了起来,对于什么事我都会感动,尤其是这一次的搬家。十几日中,几使我夜夜不能安枕,不能做事。虽是这样的感动一半是因了另外的原因,然而一半实因了我自己的性格已经改变。 虽是北冰洋的坚冰,然而只要有火,它依然是不免要化成沸水的。我现在只有用这一句话自己向自己解嘲。 回想起我搬进这间房子里来的日期,已是四月以前的事了。那时候还是枯寂的隆冬,春风还在沉睡中未醒,我的心也是同样的冷静。不料现在搬出的时候,我以前的冷静竟同残冬一道消亡,我的心竟与春风同样飘荡起来了。啊啊!多么不能定啊,少年人的心儿! 这一间小小的亭子间中的生活,这一种围聚静谧的幽味,的确是使我凄然不忍遽舍它而去的。你试想,在这一间小小的斗方室中,在书桌床架和凌乱的书堆的隙地,文章写倦了的时候,可以站起来环绕地徘徊;地位虽不免小点,然而将那惟一的一扇房门关了之后,这里面简直就是你的世界,任你作什么事,都不怕有人来打扰或窥探。你若是饮着醇酒沉醉的时候,你尽可把你那心爱的姑娘寄来的信捧着狂吻;你若是正沉在黄连的苦汁中,你也尽可对镜子看着你自己用舌头尝自己颊头上淋下的清泪。你可以……啊,这里面有说不尽的幽静与优游!有说不尽的自由与空博。住在这里面的简直就是这方寸之地的王者!我是怎样的骄傲啊!——然而好梦不长,我现在已经从那里面迁出来了。现在的新居虽是也有那旧地所没有的趣味,然而回想起那里面生活的情形,我仍是不免有无限的缱念。 在那里面,当晴暖的冬日上午,日光从南向的排窗射到桌上的时候,我可以静静地细吟我心爱的书。下雨的天气,听了雨点淋在那顶上水门泥的晾台上的声音,更令人有悠然出尘之想。当斜阳抹过了屋脊的傍晚,推开了西向的小窗,在西方的天际,那儿你每日至少总可以看见几道金碧的霞光在凝云中闪耀。暮霭渐渐聚合了,晚炊的淡烟模糊了鳞似的屋脊以后,你更可以看见几排冥暗的街灯,在夜风中闪动。你若是中夜因了事不能安枕,你可以起来倚在这窗口。你仰首望大,灿然的群星定可以使你将自己和全盘的世界全消灭在宇宙的庄严静穆中,而不再对尘世有所执念。几处大商场的不夜的群灯在天际放出了红胶的反映,远方的摩托车声和幽幽的犬吠在夜的空气里缓缓地腾上,你见了,你听了,你更可翻然了悟,钻透了哲学者所颠倒着的大谜。——这一间小室中是有这样多的蕴藏,然而我现在已经不得已地弃它而去了,这叫我每想起了怎不要有无限的惋惜? 我们工作的时间,多半是在夜晚。在和霭温静的火油灯下,我与我同居的朋友——这间屋子的主人——对面而坐。我追求着我的幻梦,红墨水的毛笔和令人生悸的稿件便不住地在我朋友手中翻动。我的朋友生着两道浓眉,嘴唇微微掀起,沉在了过去的悲哀中的灵魂总不肯再向人世欢笑。虽是有时我们也因了一些好笑的事情,而开颜欣笑,然而我总在笑声中感到了他深心的消沉和苦寂。我从不敢向他问起那以往的残迹,我怕片时的回忆会使他破碎的心房又遭扰动,我也怕会引起了我自己的自伤。然而我们自己办的小小的刊物,却就是这样从这里面一期期的产出了。我看见我们亲手写的字已印在白的纸上,我抬眼看看产出这些字的人物和房间,我总忍不住会哑然失笑。 我于此悟出了上帝的圣殿,为什么在这世上永远不会灭迹的道理了。 在我搬出的那一天的前夜,我几乎一夜没有安睡。我在室中四处盘桓,我又将窗子打开看看外面的邻景。我想起居了几个月的房屋如今一旦要搬开,屋虽是木然无言,然而人怎能忍得住不凄然生慨呢?此日一去,今生大约再不会重居到此地来了吧?这样一想,我当时确是感到了人生的无常和虚幻。 何况我当时心中还有不好意思告诉人的惆怅哩! 我的幻影在那时恰巧在我眼中消灭了。 我失去了我的幻影,同时我又要离开我这安住了几个月的幽居,这令我对于此次的迁移,怎不要突然改变,变得善感多愁? 迁居的情怀如今虽是已成了过去的残梦,然而当我今天执笔追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仍不免要黯然心动。 我假若是可以再回到我那间屋子里去看一次啊! 一九二六年四月二日下午 灵魂的归来惜别 《白叶杂记》之四 我将眼睛闭起,想像在一间小房之内,两人面对面俯首坐着,黯然无语;时间是深夜,空气极静谧。灯油尽了,台上只有一支洋烛,被从没有关紧的窗隙中透进的夜风吹得火焰摇摇不定,一颗颗的白热的融蜡只是从上面继续的淋下…… ——啊!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被自己的声音一惊,我的幻象破灭了。悠悠地将两只倦眼睁开,望望桌上的时计,时针正指着午夜的十二时,房中只有我一人。 啊,朋友,今夜我真不能不惊异我自己的性格的改变!我是少小离家,长年飘泊,多年没有归过家的人;然而无论是在落寞的春宵,是在凄凉的秋夜,任是听过多少遍哀怨的鹃声,任是看过多少遍圆缺的秋月,总不能打动我的归思,我也从没有作过还家的乡梦。我又是自标孤高、自矜冷洁的人;我见了少女的情书,能微笑着折起放在一边,毫无所动;我见了朋友们在读恋爱小说,能笑他们还没有做醒少年时的迷梦。然而料想不到今夜,这个余寒料峭的春宵,我想起了你明朝便要离开此地,竟不知不觉地重堕红尘,恢复了我少年人善感的心情。我想起了你要走,我心中生出了无限的惆怅! 呵,朋友!人事无常,沧桑多变,在这莽莽的尘世间,沧海一粟的我们,能忽然做了几个月静默的邻居,在表面看去似是平常,而仔细想起来实非偶然,这其中实有冥冥的操纵。不料现在桃琼未报,我们遽尔又要分离,这叫我怎得不惆怅? 我在悄静的黄昏,一人肩了书架从郊外作画归来的时候,看见了路旁成浪的丛坟,我总要生一种空漠的悲哀。我回来拿镜子照照自己的颜容,朋友,我们虽同是年青,然而今日的玉貌绮年,却是来日的荒丘白骨,这叫我想起了怎不要寒心。想起了这些,人世的荣禄又有什么滋味?名誉是什么?金钱是什么?画学好了有什么?文章做好了又为什么?短短的人世几十春秋,我们若失去眼前实在的享乐,那身后的芳名,所给我们的功效,恐怕还及不上棺外的黄土。哲学家教人去追求永恒,宗教家教人去信仰天国,在我看来这都是虚诞,都是欺人之谈。我们所应追求的只有眼前的现实,只有现实的青春! 呵,朋友!你,我,我们现今同是在青春的年华,这一点,这是我们自己所应当知道的事,这也是我们应当警悟的事。我有时在电车上看见对面或旁边坐了老年或中年的人们,我总要生嫌恶。我起先还以为这是我的习惯不好,后来才知道这正是应当的事。呵,朋友!你拿镜子去照照自己的颜容,你再回眼看看那将近三十或过了三十的人们,你当知道我的话实非过甚。那失去了青春的人们正是应当被嫌恶的,只有我们才足以骄傲。他们在我们面前不过是些以往的残墟与败叶,仅有我们才是青春的王者!尤其是你,你,发上圈了玫瑰花冠的人儿! 啊,我发上圈了玫瑰花冠的人儿,我为什么要向你写出这些伤感的话?这便是完全因为你不久便要离开此地;因为你要走,使我所生出的惆怅! 啊,朋友!人世是这样的无常,人生是这样的虚幻,红颜易老,好景不常,我们同是在青春的年纪,能忽然相逢在一起,这实非偶然的事。我虽没有同你作过深谈,然我深知道你的私衷当与我一样,当同在感谢这苍天的厚赐。我们同在无语的静默中,在偶尔进出时相遇的一面中,能永远地将我们这幸福继续下去,使我们的青春得不致寂寞。哪知好事多磨,我们遽尔又要分离,你要搬开,我不久也要离去此地。 啊,朋友!当这个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心中是怎样的伤感,这恐怕除了与我处同样境地之下的你以外,没有第二人能想像得出。这十几日以来,我的灵魂像预知将要失去惟一的依靠一般,总是彷徨不定。我不能再安心读书,我不能定心作画,我每日只是无目的地沉思。朋友们都说我近来的神情改变,我也自惊我举止与往日的不同。我曾经与过最知心的朋友永别,我曾经送过最亲密的家人远行,我都不曾动心,我料想不到这一次,我们不过是才结了一两个月并没有深谈过的邻居,因了你要走,竟使我变动得这样厉害!啊,这是什么原故? 我虽明知即使到我们都搬开了以后,我们的相隔依然不远,在路途中依然或可得到无意的会面,然而我总止不住要生出万端的惆怅。呵,朋友!人世是这样的多变,青春是这样的易逝,或许在冷静的今宵,有无情的恶魔会将我攫去离开这不幸的世界;或许在未来的明朝,有多情的天使,要将你带到更幸福的乐土。那这漫漫的一别,便要结束了我们几个月以来同享着的幸福,这想起了令人怎不惆怅? 总之,想起了我们不能再这样在门前或楼梯上得到不意的会面,不能再住在一起,我对于这次的分离,是感到了无限的惋惜!这几个月中的情形,是永远镌刻了在我的心头,我但愿你也永远莫轻易忘记。 我从不曾写过这样的东西给人,然而今夜,无名的惆怅熏陶得我惴惴不眠的今夜,我望望台上的洋蜡,听听四周息息的夜声,再站起来看看窗外天上闪烁的春星,我想起了你不久便要离开此地,我不觉万感迸集,便写出了这些。啊,飞蓬飘絮,聚散无常,这叫我怎得不惆怅? 如今正是天晓的一刻,春寒料峭得非常,你安睡在温暖的柔被中,或许正在做着青春的佳梦;你大约总不知道在这间房内,有一个人,因为你要走而惆怅不眠,伏案深思。——我适才听见你从睡梦中发了微微的一声叹息,啊!你有怎样不如意的心事?你莫非也在深心痛惜我们这不情的分离? 这篇东西,你看了或许要低眉浅笑,笑我这平日井没有和你多谈过的人,也居然能缕缕状出你心中的蕴藏。是么?好了,我并不要多求,我只求你莫轻易忘记我们这几个月静默的邻缘。至于这几个月中,我或许有一二惊犯之处,也都望你原谅。 恕我扰乱了你宁静的心房。 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五日黎明 人去后 《白叶杂记》之五 在这世界上,“神秘”和“不可思议”假若尚有存在的可能时,那我现在心中的感觉,简直是最神秘最不可思议的了。我现在真不能讲出我心中的感觉,究是怎样。我只觉得我心中空空洞洞,凄凄凉凉;我心灰意懒,我好像已被劫夺了一切,对于任何我都感不到兴趣,我没有一点能动的勇气。我不再有精神读书,我不再有心思作画。——学问和名誉现在对于我又算什么?我眼看着翻倒的墨水瓶,墨水从瓶中流出,流到桌上,从桌上滴到地板,污湿了我掉在地上以前心爱的书,我也不再有闲心去将它拾起。——我将它抬起了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有哪一样对于我还是有用?当我失去了我的灵魂以后。 啊!在不久之前,我不是还意兴蓬勃,勤惕好学的么?现在怎突然就变了这样呢?啊,我不知道!我怎能讲出?这要问你,这只有你才知道。啊!我的朋友,我惟一的朋友!我的庄严的崇拜者! 啊,我的崇拜者!你若预知道当你走后,这几天中所给与我的惆怅与悲哀时,我知道你是再也不忍那样不辞而别的了!在你将要离去这间房子的那一天中,我将我自己关在这间小房内。我听了你家将东西从楼上一件件吊下去的时候,我听了你进出的脚步声,我好像本来立在一面万花宝镜之前,突然起了一阵浓雾,一切都在我眼前…… (原稿中段)  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以上两篇短文是在将近一月之前所写,后一篇还没有写完,便因事中止了。 这两篇文章,现在对于我已成了个莫大的罪状。因了这一点文章,我现在已将我自己重堕到地狱中,我又亲手断送了我的朋友的一生。 虽是在这二十几日中,因了这一篇文章的原故,使两个不相识的人,竟能并肩在人世的园中遨游了几小时,然而我的这位亲切的朋友的一生幸福,便也因此送掉——我自己是一无足惜的。 这件事将来或渐渐会为世人所知道。不过现在我在此却不能详讲,我也没有这个忍心。 我因了倾慕这个人的原故,竟因此反将这个人的一生幸福葬送,这件事对于我自己是怎样地忏悔,怎样地心伤。照理我本不应该再苟活在这无情的人世,不过现在因了我已将我的全个心身献给了这个人,在我未得到我的所有者的允许之先,我是不敢擅自将我自己毁坏的。 我现在只等待这一庄严的钧示。这大约再隔三四日后,便可知道,到那时便什么都可解决。 或许我的主人不要我现在就逃出这世界,那我今后惨淡的余生,也是要全献给我的罪过。我的罪孽诚是永世洗不净的,然而我要粉碎了心身去作万一的忏赎。 我若能有死去的幸福,那现在这短短的几句话,或许成为我最后的一篇也未可知。我若能死,待这篇文章印好出世之时,恐怕我的罪骨早腐化了!——请莫寒心。负罪的人,原不应偷生人世的。 上面的两篇短文,我本不愿发表。不过我想起了印出之后,或许可以作为我的一点忏悔,于是便在这里刊出了。 今后或许会再有写文章的机会,然而像上面那样的东西,我是再也不能,再也没有资格,再也不忍写的了。我要永远避免春风,我要永远避免桃红。今后我的心中、我的眼中、我的肩上,只有这一件永不会卸除的罪担! 然而我决不会颓丧灰心,假若我不死。为了报答我这位朋友的原故,我要分外的勤奋与努力。 我心中并不悲哀,我此时只如大水后的荒原,空空荡荡,没有一件挂碍。——我自己亲手造成的罪孽,正是应该我自己无言去承受,我敢讲这是悲哀么? 本来是一株生在幸福的乐上上的花儿,因了我的原故,竟突然堕到了悲惨的地狱里,我怎能洗净这样的罪过呢? 我现在已是一个永不得赦免的罪徒。 回想起写以上两篇短文时的情形,我已恍如隔世。 文章写得很不运气,然而我有什么方法可想呢?丛罪之躯,生死不逞,更有何暇顾到这些! 我若能死,这一篇短文,或会是我最后的一篇了。 四月十二晚间后附记 灵魂的归来偷生 《白叶杂记》之六 在绚烂的春光中,本不应再偷生的我,只因了责任的关系只得又腆颜苟活了。近日,因了朋友的敦劝,更从上海暂时转徙到了这曾经飘扬过十里锦帆的扬州。 扬州,在平日,我也曾艳羡过她往昔的繁华,我曾憧憬过那二十四桥上的萧声,那瘦西湖畔的垂柳,柳荫中的书艇,艇上的姑娘。然而当我这次披着灰黑的罪裳垂了首真来到此地的时候,我却什么也不再感觉。我只知道我四周是另换了一方土地,是不赦的罪徒新迁了一次囹圄。这异地的风光,只有更使人对于那朦胧的前尘,激起了切肤的惋惜。 一个人既有了洗不尽的罪愆,而想去暂时卸开逃避,这本是不可能,而且也是不应该的事。近数日中,我确有点懊悔来到此地了。 在此地,表面上虽也随和了尚不知道我的事情的朋友们,强颜谈笑,然而深心中的苦味,却无时不使我咬唇幽叹。我吃了一次饭,讲了一句话,在立刻之后,自己便对自己起了谴责,觉得这总是不应有的举动。我现在但愿不见一个人,不说一句话;但愿整日地长跪在一间暗室之中,自己默思自己的罪过。 近来只能睁了一双眼睛空想,已不再有眼泪滴出。大约连泪珠也离弃我这个永世不可道的罪人了! 我若仅是误杀了一个无辜的好人,我恐怕早已饮剑相偿,没有一个问题。无如现在又不是这样,我是睁着眼睛,自己看着自己,亲手陷害了自己所敬爱的同伴,这又岂是一死所能了结的呢?若是死可以了结,我恐怕早已了结我的罪案了。 以前我尚相信自杀可以解决一切,现在才知道不然。自杀还是等于逃避,等于卸罪。我若自杀,我依然不能卸掉我的责任,洗清我的罪过。我只有更辜负了他人。 既不敢擅死,我现在只好忍羞偷生着,偷生着以待那适当的时期了。我每日谨馨香默祷,但乞那九汉的青鸾能早日颁临,以便罪人可以决定最后的行止。 这次的出来是号称作画,于是我便不得不勉强涂了几幅。然而画虽画了,自己却觉得几乎不像自己所画。好坏更是茫然。朋友们问我对于所画的怎样,我每只会摇头。本来在现在的情形之下的我,这世间哪里还有引得起我兴味的事物?我不过想减少他人的诘异罢了。所作的画,几乎完全不是我心中所想画的境地。 我现在心中只浮着这样的一个画境:深夜之荒漠的旷野中,天上沉黑,无星无月。在暗黑的天中,却现有一个银洁的白十字架。从十字架上散出的轮光,映着地面上有个披发的少年,黑衣长跪,在仰天暗泣,自己撕裂了自己的脸膛,将心脏捧上,用眼泪洗濯那永世洗不脱的斑纹。万物都埋在无底的黑暗中,只有十字架和架下跪着的少年。 这是我所希望遇到的一个境地。只怕终不会有实现的幸福。 现在若有人来溶解我的心脏,恐怕只得到一滩黑色的苦血了。 这几日中,我未照过镜子。我没有走近镜前的勇气。我现在究竟变成了怎样,我自己也不明白。然而早几十日的风豪,却分明是无疑地离我而去了。 现在总算还偷生苟活着,然而日后怎样,我自己也不得而知。我的自身早已不是属我的了。 不久还是要负罪重来。不知下次执笔写的时候,我又会变成了怎样。 一九二六年四月二十九夜,扬州。 灵魂的归来归来 《白叶杂记》之七 造物者大约因为不甘于眼见两个不应享幸福的人儿自己创出了自己的幸福,于是便在暗中埋下了一丝祸根,播成无底的烦恼。在这无可避免的权威之下的喘息者,眼见得自己做了命运的牺牲,丧失了珍爱的同椿,然而又无法可想,于是只好在痛彻心髓的悲苦中,含了两眶热泪,听着朋友的规劝,暂且逃到外地去了。 子规总不肯停住她的悲啼,疑心的精卫在一息未绝之前也永不肯忘记她衔石的妄劳;我纵身到异地,我又怎会离去我的创痛呢? 在异乡的十几日中,我每日白昼昏昏地苟活,每夜一人在枕上掩泣深思,自忏自己的罪过。我不知春光怎样地老去,我也不知异乡景色怎样地可欣,我只知地老天荒,变尽了宇宙的一切,恐怕我的罪还是依然,依然不得解脱。 在红英褪尽枝头的悲抑的空气中,灰白也零星地染上了我的黑发,我是日日在抚心思罪,以求早死。 然而我终未得死。死实在不是简易的事。于是我又只好重拾余生,离去了那古静的扬州,重回到这流浪了多年的上海。 负罪逃去,负罪归来,这半月中,只老去了薄命的春光,一切都是依旧。可怖的已往依旧可怖,无望的将来依旧无望,只有在半月昏乱的流光中,将永不会再来的前尘镌刻了心扉更深一级。 在异乡已经是不能忘;此次归来,一下了征车,此心更立即颓然离了残败的心房,飞向那遥迢的一角;在一角小楼上的一隅中,暗淡的灯光下,静听那从一个本来是充满了幸福的深心中所发出的低微的幽叹,沉抑的咽鸣。——叹声断续,震动了一个少年的灵魂的深处的安宁。这也是罪人惟一的慰藉。 然而这仅是残败的灵魂所生出的幻象。当实现的周遭惊破了惨淡的梦境以后,我只有益发焦愁。 太没有刚毅的果决心,这怕是我椎一的弱点,也怕是我受苦的根源。事情发生至今已逾匝月,我心中虽是无时不在辗念之中,然而实际上仍是一筹莫展。我忍痛逃去,我含泪归来;半个月苟且偷度的生活中,只更白了我几根黑发,多受了几次残酷的回忆的蹂躏,其余一切都是依旧。啊,时日是这样无可挽留的过去,他人是在那里引领相期,我究竟要怎样做啊! 两条路已展开在我面前。一条是甘心在不赦的罪中沉沦,率性离去这烦恼的渊荧;一条是任随了环境的推移,也来勉强着演一次自己所痛恶的人生的丑剧。他人已将这两条路指示给我,我也自知除了这两条路外,别无他路可行。 我究竟要怎样做呢?我没有凿死我自己良心的勇气,但是走了后一条路,我又不忍眼见将两个纯洁的灵魂一同毁伤。啊啊!我究竟要怎样做呀! 归来已逾四日,在表面看去,我是似乎已能暂时放下这件不幸,来安心做事;其实我的深心对于以往的悔惜和将来的焦焚,只有更深更烈,不过我现在是忍着掩藏在心的深处,不使它泄出。 在午夜的回醒中,在晓色还朦胧着的黎明的枕上,我睁着眼睛想起了我这次所造出的罪过,真不知有几多次我用手指擦干了凝在我自己眼角上终不会流下的枯泪。我将头曲枕在腕上,一月间的回忆直使我凄苦欲绝。我咒诅着为什么没有一件意外的灾祸能使我遽然可以将这负罪的残壳消亡! 事情是使我如此地忧伤,而我又不敢冒昧地死去;苟延残生,我现在只好暂且这样地过下去了。 我这样偷度下去,将生命的主权全交托于命运,以待一个适当的时期。我是永不会忘怀的。只要有一点时机能使我可以略赎我的罪过,我是愿意牺牲我的一切。 未出去时是如此,归来了仍是如此;我叱责我自己的无能,我也怜悯一个健康的少年竟因此也萎靡得消失了选择的才能。两条路中终没有一条可以不增加我的罪过,我只好暂时这样迁延下去了。 命运是决不允许我这样去的,我静等待着它最后的摆布。 本不必再写什么,只因近来只有执笔时才略可慰藉,我只好任它断续地写出了。 暮雨萧萧,我在静中想起了我的已往,想起了我的罪过,我叹息我为什么不在早岁夭亡! 一九二六年五月十二日雨的黄昏。 灵魂的归来春蚕 《白叶杂记》之八 房中很静谧,空气中夹着有薰人的暖意。我像中了酒般,只是昏沉沉地想要睡去。 没有气力再支持了,我便软洋洋地往椅背上一靠,于是卷在手中的一册李义山的诗集也落在了地上。 本来是真想睡去,但是这册书落在地上的声音,于寂静的周遭中,却又将我从昏沉中震醒,我垂眸斜睇了一下掉在地上的这一册书,我又立时从睡意中被带到了另一个幻界。 我看见在一枚小小的灰色的盒子中,在一角,有一匹春蚕正在痴心地织着他的茧。上,下,左,右,他不住地在辗动着他小小的身体,努力于自缚的工程。 茧儿渐渐地成了形。在银白色的朦胧的丝光中,于是这位献身的英雄的身体只隐约地可见。 身体很小。这显然是呕尽了英华,快达到最后的一幕了。 ——啊,春蚕到死丝方尽! 我喟叹了一口长气,立时又从幻想的思乡中,堕回了这残酷的现实的世界。 舍去了自己葱郁的青春,以追求那飘渺的梦想,但是待到梦想快达到无味的实现时,我们的英雄却早又木然无觉了。啊!这现实的悲哀! 于是我便想到了在这不幸的世界中的一个不幸的人儿。 几日以来,此心如大海中失了罗盘的孤舟,纷然无主,究不知何适为是。我不知是生辰的不幸累及了我,还是我的不幸累及了生辰。 也曾准备好了一切,想去悄悄地投在nereid的怀中;但是当我想到这负罪的残壳,在奔涛中被海鸥追啄着时,一定有一个人每夜在枕上哀泣着想在梦中追寻他的遗神,于是我建筑好了的决心,便立时又都崩溃了。 可是,我又能看见,我这崩散了的决心,愈散愈细,渐渐又散成了海滩旁潮湿的软沙。沙中陷着一位偶然到人间来遨游的女神,低眉待救。——这原是出了她的意外啊! 从何处救起呢?沙的本身就是灾祸,于是外来的幸福,也被牵连着一道丧失了,我幽然长叹。 这几日内,我便是这样地陷在两难中不能决定。我没有自振的勇气,我也没有能力拯救别人。 以前我倘自信英明,现在才知道人类实在是无能,我尤其是无能中的最甚。不知何故,我一起了残厉的决心我便看见有一个人在耸肩悲泣,哀悼自己的孤独。于是我的心又摇动了,我终不肯绝望。 啊啊!这一点终不肯绝念的痴心,这怕是春蚕最后的一寸丝了! 春光久已老去,我不知道何日才是这个灰暗色的玫瑰茧儿完工的时辰。 五月二十日 灵魂的归来血 《白叶杂记》之九 在朦胧的晓色中,我颓然离了可咒诅的枕梦,摊开了一册书,捺着鳞伤的心房,倚了窗栏缓缓地披读。 读了几页,我感着喉头有一阵痒厄;咳嗽几声,我吐出了一口痰。 天色渐明。偶然低首,我瞥见了适才吐出的痰中有殷然的红色。俯身细看,果然是猩红的凝血。 我故意试咳嗽了几声,所吐出的依然还是。 像有一阵冷风袭来了似的,我忍不住打了几个寒噤,身体立刻软了下来。 接着又是几声呛喀,又吐出了几口。 我再立不住了,立刻颓然退坐了下来。一种无可逃避的恐怖袭满了我的全身,我的身体像要飞散了的虚空。 蒙首回想,在惊骇中,已往和未来都一幕幕地映出了! 以前是怎样的风流俊美,渐渐地调丧了,消瘦了;失了色的嘴唇,钝然的目光,收缩的双颊;呛喀,苍白,血!血!腐烂!内部的腐烂…… 我不敢再想下去,尽量的长吁了一声,我又咬着嘴唇将头抬了起来。 是谁使我如此的? 不知从何而来的这一句反省,立刻将我从惊骇中提醒。我想起了我的事情,我忍不住凄然惨笑。 安慰和愉快轻轻地在我心上浮起,我不再恐惧了。 啊,血啊!你吐罢!你尽情的吐罢!我但愿你成为耶稣所最后喝剩下来的苦杯,可以让我从这杯中,用自己的血,洗尽自己的罪过! 我是僭效你的典型了。为着同伴的原故,我甘心将自己钉上了十字架,毫不悔怨。 五月二十五日 灵魂的归来谢忱 《白叶杂记》之十 是一个悄静的黄昏,绿衣人递来了一只西红色小巧的信封。在水白的电灯光下,我开缄细读,几月以来收敛着的玫瑰,今晚徐徐地开展了。轻香腾度,嫣笑便一圈圈地在一个人的颊涡中荡漾。 回首凝想,昨日的幽叹还默默地在室隅徘徊未散,今朝怎就这样? 我俯首无言,晕红飞上了调丧的双颊。一切的神秘和伟大只应归给予上帝。人是太渺小了,我在低眉这样地申辩。 信上说:“生虽是无聊,然而死也未免懦弱。今后的生涯应当彼此努力于樊笼的拆卸。待到羽丰力健,自可举翅冲天。终不信修寥六合,无一隅可容双翼安居。” ——啊,可谢啊!这虹桥一座,起自于深渊绝崖之间! 我忍不住再冁然的笑了。我笑的是:在冷冽的冰怀中,由一个痴心的人不绝的帖熨,终于迸出了一朵奇葩。 罗盘是失而复得了。我仿佛看见在黄燥的大沙漠中,一只孤旅的骆驼,又得着他被劫夺去了的良善的引导。 今后,在孤寂的人生道上,虽依旧是蒙着灰黑的面幕,然而肩上的担负中却分明是充满了荣光,我有了我尊严的使命。光明在引导我,我不再彷徨了。 无尽数的谢忱,我谨献给我敬爱的同伴! 五二十六日 今后的生涯 《白叶杂记》之十一 陶醉的春华已成过去,新绿已染遍了枝头,是大自然工作的时期了;近数日中,我也新进了一重生活,是受过了悲哀的洗礼的以后的生活。 回首前尘,劫痕犹斑斑在目。偶一念及,余痛宛然,终无勇气敢再去仔细翻寻。所幸苍天佑我,如今总算已另进了一重世界了。 念及几日前的那一封来书,我是再也不敢任着自己再这样沉湎下去。虽是这残壳已难望恢复,我终于勉力自整。 走到久已不照的镜子前望一望自己的颜容,憔悴,已迥非往昔的丰腴。所幸这两日口中已不再有红液吐出,大约人定终或可以胜天。为着旁人的原故,我是在日日祈祷我切莫竟这样匆匆地调亡。 架上林立着的前代许多天才的心血的凝晶,都在引领期待我去追寻他们所遗下的宝藏,我是怎么也不能再这样昏沉了。 回顾肩上的负担,我更愿我能早日恢复以往的健康。 ——结束铅华归少作;今后的生涯,为着唯一的侣伴的原故,我是要全献给我的事业了。 一九二六年六月二日 灵魂的归来无题 《白叶杂记》之十二 这几句话是为你而写。不是为我那所敬爱的侣伴,也不是为那与我并不相识自远道寄了一封书来的那位姑娘;是特地为你,你这纯洁而天真的人而写。 第一,我先望你不要恨我。因为有了恨,便会有爱。在你无邪的心中,这两件都是不应有的。这都是不幸福的东西,你切不要去惹它们。宇宙的原始本是混沌,没有光也没有黑暗,所以也不曾有悲哀有欢乐,也不曾有爱有憎。自从人类的智慧有了进展,什么便都变了。你且看看这个世界,你就知道我的话实在不错。你不要以为我有了爱是很幸福的,你错了,爱实在不是幸福,实在是最可咒诅的东西,只有你现在才真是幸福。——但是,你要小心,你切不要燃起恨我的意念。因为假如你这样,你便要失掉你的幸福了。 其实,像我这样已经丧尽了天真的人,也并不值得使你恨。天国是属于小孩子的,我在你面前不过是奴婢中的奴婢。我连俯身下来给你系鞋带还不配哩,你又何必舍了自己的尊严来恨我? 不要恨我罢!我是不值得在你心中占据一丝一分位置的。 其次,我望你赶快将那许多幻想抛开,恢复以前的样子对我。要忘去一切,切不要执拗。夏日的暴雨是怎样地容易干燥,秋空的浮云是怎样地容易消散,你也要照样将那许多不该在你心中想起的事抛去。你抛去了那些,你便可以握住你的幸福,我们也可以永久做一个无猜的朋友下去。不然…… 现在想起,我确是不该强着要看那一封信。然而你动笔写出了,你也有几分的不是。你既写了,你又不愿给我看,你也该干脆将它撕碎抛散,又何必故意将那信上我的名字露给我看呢?我见了我的名字,为好奇心驱动,自然是忍不住要看的。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你在信上是那样的写法,我看了后你是那样的不安!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要紧。你原是写给我的,我看了,正可以达到你写这封信时的初意,你又何必那样的不安呢?你不要以为自己一件隐藏在心的深处的潜意给人晓得了,自己觉得难堪,其实这是不要紧什么。只有,假若你没有给我看见,你才反会真感到不安哩!因为你是天真的人,小孩子的心是用水晶琢的,不应当有什么隐藏,也不应当怀着什么不肯告诉人的意念,只有我们这班丧失童心的成人,才会有顾忌有掩饰,你切不要学这不幸福的举动。好在这封信只有我一人看见,你原是写给我的,现在旁人既不会再看见,你更可安心了。 谢谢你的盛意,留心到我的残疾,问我现在可再吐血没有。现在告诉你,我已经没有吐了。不过,你为什么这样关心我,关心我这有很复杂的背景在后面的疾病呢?你若是出自很纯洁的同情心来问我,我是很感激你的。不过我从你的话中,已经看出你这样关心我,你是另外有一种野心存在——你看,成人的视察力是多么可怕啊!——你是想探出我的病源,以便用你的灵药,来拔除我的病根。你若是真是这样存心,你便有点不应当,因为这是烦恼的举动。这种病,只有我们这样从幸福的乐国被逐出了的人们才会有的,你最好是不要过问。我很没有勇气和忍心敢将这样烦恼的事告诉你这天真的孩子。你不要关心罢,我已经好了。 此外,你问我为什么那样与她要好等等,这又是你不能了解的事,我也不愿告诉你。横竖你是很聪明的孩子,你自己慢慢自会知道。 那一封信,或者与我的意料相反,你不过是以游戏的态度,写来向我开玩笑的,我但愿你这样。你若是这样,你才真是一位可爱的孩子,我但愿你永远保持这样无猜的天真,永远这样地对我。你一日不变你天真的态度,你的幸福是一日不会失的。 适才所讲的若真是不错,那么,以上的一切可以都称为废话了。废话!废话!一切都是废的,尤其是我以前对你提起过的那个“爱”。 如今你已经远在异地了,夜深人静,我想起了日前你走时没有给你送别,又想起那一封信,于是便在此地写出了这些。以你无邪的慧眼,你看这些东西写得怎样呢?我只要知道你的意见,成人的批评我是不管的。 她,我现在依然还是十分地与她要好。这是阻止不住的事,这是不能解释给你听的事,你且暂时不要过问罢。 少小离家,你不觉得寂寞么?同居的姊妹对你可好?我是在等待着你能早日归来。你回来了,我没有什么旁的可告,只是新近又添购了几樽很好的香水。你来了,我们可以重拾起以往的生活。你依在我的腕上,我将一瓶一瓶的香水给你品较,我们可以逐日将不同的香料洒在身上,骄傲她们。 何日回来?能早点最好。除了香水之外,我还有两盒极好的粉。我自己用得很少,一切都等待你来同乐。 最后,我再真诚地告诉你:你若真想要晓得那些神秘的事,你且不要心急,好在你是聪明的女孩子,再过几年你自然都会了解的。 一九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灵魂的归来 《白叶杂记》之十三 浸压在梅雨势力中的江南,简直消失了盛夏的意味。在绵密紧凑的雨声中,那不时卷进来的一两阵潮湿的凉风,拂到坐在屋子里的人的单薄的衣上,令人止不住索索地有点寥落之感。若不是壁上的日历还分明示着旧历的五月,我真要疑心是飘泊在天涯的浪人,忘记了时节的变迁;是长夏已去,又轮到帘卷西风的时候了。 就在这样一个雨咽风鸣的清冷的黄昏,从淋湿的绿衣人的手中,我接到了一件沉重的封函。不用拆开,仅由我在一瞬间消失了力量的心房,回想起早几日的所言,我已知道里面蕴藏着的是一些什么了。 这里面是:痴心人朝夕用热血所培植成的贝叶,本来是贴伏在一个温静的心旁,如今竟因了新生的荆棘,要扰及他的安宁,只得又暂行重回到故主的怀中了。这是,梦的回顾,是灵魂的归来。 啊啊,这灵魂的归来! 用战栗的手,将这缜密的小包打开,从那黑而细小的字迹中,我看出了短促的生命的历程中的过去的波痕和可咒诅的爱的往迹。有玫瑰色的微笑,也有惨怖的血的凝晶。 将这许多白色的片形展开,我能唤起他们产生的背景和时日。有的是在静默的深夜,流自一个为工作所疲劳了的笔尖;有的是在朦胧的黎明,发自一个还沉湎在夜来枕梦中的心灵。有的是思涛汹涌时的千里长流,有的是层岩叠嶂中的涓泉细滴。有强颜的慰藉,有掩隐的呻吟。 将这许多重读了一遍,我是用手按着止不住震栗的心房,将一去不可再来的悲苦的前尘,狠心去重搜拨了一次。 回想起这一叠纸的遭遇,我又不能不叹息残酷的命运之神大无所不用其恶技了。在早几日,这一叠函笺,还在一个温柔的掌中,每于无人的静地,被悄悄的展开了细读。读时,在沙漠中能迸出了清泉,在冰雪里能开出了玫瑰。虽然有时也会,清朗的天上突染起了灰暗的愁云;欢乐的园中,被撒入了悲哀的种子——然而无论如何,他终是在尽着他的使命,于寂寞中去作无望的安慰。 可是,如今竟受着命运的强迫的指挥,不得不舍弃了他可依恋的乐土,在紧密的雨丝中,重回到我这里来了。我这里虽是他的故土,然而这仅是一个被毁坏了的故乡。是已消失了往昔的繁华,仅遗下令人喟然兴慨的残迹的墟落了! 啊啊!我归来的灵魂,我亲手创出的生命!你休要自悲遇啬,感叹你的寂寞,这原不过是暂时的惊扰,短时间的失据。再过几时,待到旅雁南来的秋日,在红叶染遍了西郊的绚烂的天气中,我仍是要使你重飞回她的怀中的。 我不怨命运的颠倒无情,我但愿这霉雨时期能早点过去。 七月五日 灵魂的归来生离 《白叶杂记》之十四 一种凄凉欲绝的意味在我心头盘旋,一封信握在我软而无力的手中。这只手,在以前,曾被誉为超过了美好的形式的,曾引起了不少人的野心的。然而已成为一件往昔繁华的遗迹了。 信上说:为避免旧势力无谓的惊扰起见,在回去以后,一切的消息都只好暂时停止了。然而不要悲伤,这是无可奈何之事。时间的过去是极容易的,待到银河重现在耿碧的星天的时候,我们又可以再缀起这中断的虹桥了。 啊啊!不要悲伤!想起是从怎样的一个心中,用怎样的一只手,写出了这样的几个字;仅仅从这几个字中,我已感觉无限的悲哀了! 将信重读了一遍,我又感觉了一道凄凉像蛇般的在我心中扰动。 窗外雨在淅沥。 回想起这过去的半年,为着我唯一的朋友的原故,我不敢讲我什么都尝到。我是,凡我所能忍受的,我是什么都忍受了。我无怨悔地弃掉了我几年来的素志,无顾借地放过了少年可贵的光阴。不知有几多次眼泪来时我偷偷地揩去,讥笑来时我默默地吞下。 然而这些能算什么!我想起了这正是献身的友情的唯一的酬报,我是感觉什么也都带点甜味了。 最可歉仄的是,将一个纯噩的灵魂的深处的安宁扰动了,在可达到的时期内,我终未能使她回到以前的状态,我是太弱了。 我确是太弱了。仅仅为了一点不足轻重的原因,我终于几次将已经浮到喉口的话又重行咽下,于是问题终是问题,光阴驶一般的过去,一切都依旧静静地没有进展。虽然我知道有一个心是在怎样地期待与渴望。 如今,更因了无可逃避的势力,唯一的一点慰藉也暂时失掉继续的效能了。我想起早几日的一束旧痕,今日的一封来函,我再想想自己,我真叹息这又是我自己用自己铸成的剑亲手将这一线的柔丝断送了!若不是我的无能,何致这样地被压束? 方期在这漫长的炎夏中,一瓣心香,能随了天际凉风,不时吹送到幽静的楼上,以慰无底的寂寞;哪知一纸传来,什么都绝望了。啊啊!谁实为之?夫复何言。 在细雨丝丝的声中,低首将来书重读了一遍,想到这个夏日的生涯,我感觉了一种被隔绝的悲哀。雨声淅滴,看去是已越破了玻璃窗,滴到我的心上。在遥遥的一角,此时能同感觉着的,大约只有这一片灰黯的雨的低空了! 梦魂何处?咫尺天涯! 想到万种情怀,突被可咒诅的传统思想所隔断,我不觉感到了一味比生离还要深湛的凄凉。 六月八日 灵魂的归来乡愁 《白叶杂记》之十五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在与同年的朋友的哄然的谈笑中,能使我突然哑了口不开或悄悄地避走去的,除了那能触起我个人的悲怀的话以外,便是提到回家的事了。每提到了‘家’,我总止不住黯然有感,不敢再谈下去。 并不是故园寥落,不堪回首,也不是蜀道难行,有家归未得。家园是雍雍穆穆,依旧保持着世家的风度;假若立意回家,而遥遥长途,也只消一列征车,指日可达。然而我总不敢听到旁人说起家中的事,我也从没有回过家乡。我之所以不愿回家,我是为…… 写到此地,突然听见前面我的朋友的妹妹喊“母亲”的声音,我是什么也不敢再写下去。 长夏多闲,同居的四位朋友,一位是有家在此,两位是已经回去,一位也预备待日起程。在这样的情景中,任是听过了多少遍春暮鸟啼,经过了多少次劲疾的西风都木然无感的我,到此也不得不怦然心动了。我近日不知怎样,突然思家,起了乡愁。 何况我抽屉中还叠着两封老父催归的家信。 信上说:父母老矣,倚闾甚殷,至望吾儿此夏能抽暇一行。须知君子务本,纲伦为重,吾儿置堂上于不顾,长年在外,纵学得满腹经纶,又奚益耶?余为此言,意非责儿。盖期念情深,遂不觉言之切矣。此函到后,至望吾儿乘暑假之闲,归家一行,勿再使老父…… 我确是心动了。按理我接到这样的信后,任是有怎样不能分身的事务,也必要勉力一行了,然而当我看了信后,我却悄悄地叹了一口气,忍住眼泪,将信重放在袋中,又低头读我未完的书了。 我是每日在思家,然而总不想真的回去。 一定有人在骂我怪僻了。是的,我确是不该,我领受一切的责训。 然而我自己终不明白,我自己这矛盾的心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面在想家,一面又不肯回去。这尤其是在与大众谈笑的时候,我偶然听到他们提起家里的事,我想起我也是有家的人,我正是被倚闾的期待着早日归来的游子,我真有一种极渴烈依恋家庭生活的心,然而待我真的想挟起一两册书作归计的时候,我又在越趄中将什么都消灭了。 便是这样,在这样矛盾的心理中,逝水的光阴无一刻的停留,我已三年未归家了。每同朋友闲谈,谈到故乡,我总是骄傲地夸耀我的故乡是怎样被称为“龙蟠虎踞,锁镇江南”,然而当一提到家里的事,我却只会哑然无言的走开了。 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样会变成了这样。 是三年飘泊,书剑无成,无颜归见家园父老?还是燕然未勒,锦衣未就,不甘这样默默地言旋? 一阵夜风,吹散了桌上凌乱的稿笺,给了我说明我对于这些疑问的否认。 然而,我究竟为什么呢? 我转眼望望老父的来书,我真愿抬头高声回答这发问者:“一点也不为什么,我明日就回去了。”我真应该这样决定。但是我知道,明日踏上了征车欣然回去的却正是我的朋友。我是依然…… 早几日读loti的“the romance of a spahi”,读到这位兵士在渴望家乡的时期中,得到了可以回去的权利,却突然甘心与旁人调换,让了人家回去,自己依旧在荒酷的沙漠中作还乡的沉梦。我读到此地,不觉怵然惊起,难道这兵士别有存心的举动也染到了我的身上? 我之不愿回家,是为了怕将怀乡的美梦撕破?是为了不愿使实现的感受将飘渺的情怀破坏? 啊啊!我低眼看了看桌上半展的信笺,我怎么也不忍心敢讲出这样自私的话。我只好推说职务忙碌了。 同居的四人此时都已在饮着天伦的乐怀,只有三年没有归过家的我,依旧在灯下,在老父催归的信旁,执笔写这一段“乡愁”。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任是怎样经过百战的英雄,正不必再听鹃声暮笛,也禁不住潸然要动归思了。 然而我知道,假若我真的将车票购好握在乎里的时候,我定是又是另一种的心情,于是我终于只好忍住已经要滴下的眼泪。 假若此时能有个足以征服我全部的人在我身旁,强迫着我登车,我或可战胜我自己的神秘。 然而能征服我的人此时正被旁人征服了不能来我身旁,我只好什么也不敢再写了。 一九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夜 月亮给我的信 《太阳夜记》之一 不久以前,月亮乘着晓风的便利,在天边多勾留了一些时刻,当我从海里浴罢刚起身的时候,她递了一封信给我。 “时代是变了,”月亮在信上这样写着,“石头也在向着用脚踏在他的脸上的人反抗。” “孩子做着成人的工作,成人做着狗的工作。” “我向来是爱惜孩子的。” “从许久以前,我每天出来旅行的时候,我总是用我银灰色的手抚摩着孩子们的睡眼,向他们悄悄的讲着仙女和妖婆的故事,他们没有一个不喜欢我的;无论是睡在天鹅绒枕上的哥儿,无论是睡在破棉絮上的小虱,他们总是一例的见了我就向我微笑,欢迎我所讲的故事。但是近来不同了,时代渐渐赤裸了一切的真相,针锋相对的两方面已渐渐逼近到了肉搏的时期,他要维护着他的战利品,他要收回他的失物,从前的美丽的抒情的诗意完全失去了。成人是这样,孩子们也是这样。仅有一小部分的孩子还能安稳的睡在柔软的床上从丝质窗帘的漏缝里听着我的故事,但是他们也像有预兆似的终感到不安。其余一大部分都将他们的时间消磨在街市上和工厂里,用着没有发育完全的肩头挑着牛马一样的重担。他们的外形还是孩子,但是他们的劳苦已经是成人。偶尔从腐臭的空气里望见了我,他们也不再向我微笑,只是低低的叹息和呻吟。他们不再要妖婆和仙女的故事,他们所希望的只是少挨一点饥饿,少受一点打骂。记得有一次,我从墙上砖头的破缝挤进去向一个睡在干草上的黄瘦的孩子说: “孩子,你辛苦了,你知道旁人说过月亮里有广寒宫,宫里有美丽的仙女和好玩的玉兔么?你辛苦了,你闭上眼睛,我带你去玩,好不好?” 可是,出我意外,孩子却凄苦的向我笑了一笑: “谢谢你,我不要去。可是你若爱惜我,请你保佑我,叫我明天多摇一个纱锭,少受几下管工秃头阿三的巴掌。” “啊啊,这是什么景象,我一阵心酸,只好悄悄的退出来躺在乌云后面去了。” “时代是变了,虽然还有一部分的孩子能维持着他们的好梦,但这迟早也是要消失的,因此我知道我所有的故事是完全不适用的了,新的时代需要新的人儿,新的时代也需要新的故事,因此我将我这担负了许多时的职任,暂且分一部分给你,我知道你是经验丰富性情慈善的,希望你看在穷苦的孩子的面上,出来的时候也顺便给他们讲一点新鲜的他们所要听的故事。” “只是,我希望你接近他们的时候,你不妨将眼睛睁得小点,不要使你火热的光线烫痛了他们,我知道他们一定要同以前欢迎我一样的欢迎你的。” 这是不久以前月亮写给我的信。我向来就是热情爱护孩子的,因此我立刻接受了她的请求。 每天乘着这个地球的一部分转向另一面去,人们所谓夜间的时候,我便偷暇将我所见过的事情整理一下,编出一些故事,预备讲给时常在露天里劳动着和我亲近的孩子们听。在高贵的幼稚园里被保姆领带着的穿羊毛绒衣的孩子们或者不喜欢我的故事,这也只得随他们,我原不是为他们而讲的。 这下面便是我的材料。 我要借了这些故事,使这个旧的世界能早日从新生的孩子们的手下走上新的轨道。 灵魂的归来冰车 《太阳夜记》之二 是九十八度夏日的炎热的正午,一条用柏油浇成预备给高价的摩托车可以轻滑无声疾驶过去的大路旁,这时有两辆独轮的手车在停着。 两个车夫都休息在道旁的树荫下:这种在此地并不是为庇荫他们的树荫下。 车上装的是刚从冰厂里运出的人造机器冰,莹白的砖形的方块排列在几支衬了干草的蒲包内,一部分被太阳的热力溶解了的冰块已经将蒲包渗湿,黄色的蒲包的外表这时已染成了紫黑色。 溶解的冰水不停的从车上滴下,蒲包上升腾着一层被太阳蒸发的水汽。 空气静静的一丝也不流动,柏油的路面有几处已经被烈火一样的太阳烘成了流质。坐在这样的路上,与其说是休息,不如说仍旧是在劳动。 车夫脸上的汗不停的流着,车上溶解的冰不时的滴着。 为了天热所以就有人需要冰,为了在热天需要冰所以就有人要流汗。可是享受冰的沁凉和流汗的并不是一人。享受沁凉的人并不流汗,流汗的人并不能享受到冰的沁凉。 宇宙的秤上的平衡倾斜了,大的变动就在眼前。 从车上滴下的水点已经将地面染湿了一块。 “走罢,还要赶着回去吃午饭哩!”一个车夫说。 另一个沉默不开口的扯着衣襟将脸上的汗拭了一下也站起来。 两支独轮车在人力推动之下又蠕蠕的前进了。 九十八度的天气,烈日照耀着毫无隐蔽的路上,汗是怎样也不会停止的。 眼睛上生着两道眉毛,原是给你遮住因劳动而流下的汗液以免阻碍你的视力的。也许有人还不知道这个用处,可是两个车夫却知道得太清楚了。他们除了眉毛之外,又在额上加了一道用棕毛做的像月桂诗人的桂冠一样的棕梗。 汗太多了,眉毛已失了他的效用。多量的汗不时要湿透了眉毛从眼帘上滴下,于是额上只得光荣的加上了一道棕冠。 谁又会顾虑到人类中有一大部分会流出这么多的汗呢? 坐在电风扇下的哥儿掀着电铃责问送冰的怎样还不将冰送来。 这午饭的时候,光滑的路上挤满了急着要回家去休息的摩托车,交通是异常的紧张。 两辆独轮车缓缓的推到了十字路口,正待尽力要赶着推过街去的时候,突然警哨响了,对面的警灯亮了,交通改变了适才的方向。 两个车夫只得将两腿用力挣开支持着车身的均衡,心中不觉起了无名的愤怒。 “这该死的冤家对头!” 街对面的交通指挥灯用着他每秒钟十八万六千英里的速率射出了他的红光,立刻两辆独轮车、两个车夫和街上的一切都染成了红色。 你知道么?前进的东西受了阻碍就会这样改变他的色彩。 交响乐 《太阳夜记》之三 娇养的孩子或者有随着他穿了夜礼服的父亲在宏丽的音乐厅内听过交响乐的经验。那闪着金色的黄铜的乐器,那黑色的庄严的服装,灯光辉煌,那是多么优美而动人哟! 但我所要讲的不是这个。 每天黎明,当那些从跳舞场里出来的人跨上汽车预备回家睡觉的时候,晓风拂拂,夜色阑珊,正是我起来的时候。 他们享乐倦了休息的时候正是旁人曳着疲乏的身体起来挨受新的劳苦的时候。 在从前,每天当我红着脸从海上起来的时候,在黑暗中欢迎我来到的只有雄鸡的啼声,但是近来却添了一种新的声音了。 这种声音我以前是不曾听见过的,它不是从动物的声带上发出,而是一种机械的却又似乎有灵性的喊声。 每天早上,当我刚才起身或者正预备起身的时候,这种声音便从无数粗大的黑色的一种长筒中放出,高低先后,清晨的空气中便奏出了一曲新的交响乐。 这声音虽然很单调,但这是怎样一种包含了绝望,呼喊,奋斗,鼓舞的复杂的声音哟! 穿了夜礼服坐在汽车中的人当然漠视这种声音,睡在柔软的鸭绒垫上的人当然也厌恶这种声音,可是对于另一种人,这却是怎样一种有力的呼喊! 你可以看见,在这种新的交响乐奏出了之后,在昏蒙的晓色中,有无数苍白的瘦瘠的动物便开始蠕动了起来。他们都毫不退缩的前进,应了这种声音的呼喊前进。他们虽然知道这里面有着要吞噬他们的怪物,但是他们并不退缩,他们已经获得了他们的信念,知道他们迟早总能用自己的手将这一切克服。 勇敢的战士,这种声音对于他们正是战的呼号,胜的预兆。 灵魂的归来指甲 《太阳夜记》之四 在时髦贵妇人的梳妆台上,有一种叫作cutex的黑色红边的小盒,里面是盛着专门修饰指甲用的种种油膏的。 一般都市上的美容室,秘密卖淫的女子也用这种油膏兼营给顾客们修饰指甲的副业。 来修饰指甲的顾客不仅是女子,许多大裤脚管的男性也要来尝试这种类似按摩的滋味。 指甲是值得这样珍视的哟! 让我也来告诉你们一点关于指甲的故事罢。 这是真的事实,说这话的人的亲身的经历。 他说: 我们两人被捕之后,他们要我们说出通信机关,其他同志的住处,我们不肯,怎样也不肯,于是他们便用酷刑苦痛我们,想我们由这上面软弱。 第一,他们先将罗甫捆在一根柱上,将他的两手手指撑开,然后用一根一寸长的钢针从他的指尖贴指甲刺了进去,一直到钢针全部刺进肉内。刺了一根,于是他们又来刺第二根手指。 罗甫仅是闭了眼睛紧咬着牙齿,一声不发,但是我躺在一旁从他的脸上看出这是多么难受的剧痛哟! 可是他并不曾因此软弱。他们问他,他仍是不说。 各处无数受苦的同志在血泊中还不曾停止他们的奋斗,我们会在这一种仇敌的面前降服么? 不,我们决不会的。 他们又换上较长的钢针,在火上烧红了,然后再向罗甫的指尖刺去,但是他仍是不说。 于是他们又来磨炼我。 你看我的手指。这一次他们用了更进步的方法。他们将我调的手臂缚住,用一支铁铗将我的指甲从肉上一枚一枚生生的连根揭去。他们揭得很慢。他们要使我每一枚指甲受苦的时间延长。 但是这痛苦只有使我更加认明他们是我们的仇敌。我是怎么也不会向他们降服的。 一直到现在,将来也是这样,我要永远这样的奋斗下去。 这就是指甲的故事。 同是一样的指甲;不劳丽获,吸取旁人血汗的人的指甲却要坐在柔软的躺椅上,用高价的油膏来修饰,但是供给这个世界的一切的像牛马一样劳动着的人的指甲,却被人认为不良分子,要用烧红的钢针和铁铗刺进去揭掉它,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孩子,你是愿你的指甲用油膏修饰着,还是愿你的指甲被资产阶级和走狗被铁铗揭去? 铁与雪 《太阳夜记》之五 听我讲一个陈旧的故事: 从许多年代以来,世界上就有着这争斗的一群。 这是互相对垒着的营阵,绝没有妥协可能的争斗。 色彩是鲜明的。一面是身体肥胖,皮肤白皙的人,这是代表权威、富贵、武力,荒淫的阶级。一面是身体瘦瘠,皮肤黝黑的人,这是代表劳苦、饥饿、被压迫受剥削的阶级。 因为整日的不劳动,受着丰富的营养,住着华贵舒适的住宅,行动时有毋庸费力的代步的车辆,受不到风雨,受不到烈日,因此这些人的皮肤,便分外的白皙。 因为整日的劳动,受着滋养不够的食料,睡着坚硬的木板,过分的操劳,在烈日之下暴露过分的原故,因此这一些人的皮肤便分外的黝黑。 表面上,皮肤白皙的人拥着现世的权威,似乎有征服无力的受压迫黑皮的人的可能,但是暗地里黑皮肤的人实在掌握着致死对方人的关键。 争斗虽没有终结,但是精密的观察者已经在肯定的预言着未来的胜负。 因为他们整日的和我亲近,我便喜爱这些在我的光明之下劳动着的人们。 因为他们整日的不和我亲近,我便恨恶那些躲避我的光明的叛逆的人。 让他们躲开,让他们的皮肤变成雪一样的白,雪一样的易于消溶。 你们多多的站在我的光明下,我要将你们晒成铁一样的黑,铁一样的坚强。 等待日子到了的一天,你们只要将你们铁一样的手一伸,伸出你们铁的手,你们可以将雪一样的他们握成粉碎。 孩子,努力在我的光明之下磨炼你们的自己,准备这一日的来临。 灵魂的归来秋意 偶然起得很早,觉得尽将时间抛在读书中似乎有些傻气,便开了门,慢慢踱到街头小立。 街上冷冷清清。昨夜细雨,两旁街树上新绿照眼;街心只余几条蜿蜒的车辙,路已干了——上海一天中的黄金时代是在晚间而不在清晨,清晨的街上只有短衣的劳动者和推车的菜贩或偶一见到——在这样的清寂之中,我抱臂悄立,我觉得我已成了当前宇宙的主人,一切烦恼和不平都被忘了。 偶然一阵晓风起处,两旁的树叶都沙然互相摔击。风过后,从我立处附近的一株树上,飘然落下了一片黄叶,正落在我的面前。 我不知怎地记起了今天是所谓立秋。虽然树叶天天都在落,但是我今天因想起了立秋,对这眼前的一片黄叶,不觉便有些零落,之感,我念着“一叶落而天下秋”,我好像已越过了炎帝之宫,跨入素女青娥之殿。 立刻间,我的感觉锐敏了起来。并没有风,我觉得身上似乎已有些瑟瑟的意味,街上的清凉,也给了我一个萧条的感象。我仰首望天,晨曦还没有升起,天上布满了灰白色的絮似的密云,寂然不动。间有一两只乌鸦翩然掠过,也听不出翼响,只有树叶在萧萧细语——啊!秋竟潜到了人间,我不觉这样感慨了一句。 我开始缓缓地徘徊,想从记忆里追寻出我所读过的诗文里关于秋的描写。想了好久,似乎都很茫然。新诗向来是背不出的,小说里片段的描写也记不清悉,倒是几首旧诗词反记了起来,但又与目前的景象不大合,不是秋夜,便是秋暮。 最后,我想到了张翰的“西风莼鲈”那段话。 可是,秋天虽动人乡思,然在我这样有家归未得的人,却是一无所动!我诚有家,然而现在不是我归家的时候。 “燕然未勒归无计”,我想起了这不知谁氏的一句词,我不觉傲然含笑。我笑我现在能有点英雄气,不再作儿女态。诚然,不能衣锦还是永莫还乡! 我走了回来,从架上捡出一本《蔫萝集》,翻到《还乡记》,读了几页,我更莞然。我既永不会还乡,我也永不会有那“累赘”,像作者的痛苦我大约也永不会受到了。 我微笑掩卷,走到中庭。方广不到一丈的天井里,西面墙上已有了一尺多朝阳,天上夜云还没有散尽,正在一朵朵地向南飞去。 一九二五年八月八日 新秋随笔 宴罢归来,卸下外衣,不去扭开台上的电灯,我径自在窗槛上倚下。 时候并不十分的迟,但是街上静悄悄的已没有什么人迹。 当窗的一棵街树,夏来郁郁森森,长得挤满了四面窗的位置。从窗上俯身出去,伸手便可触着沁凉的树叶。风过处浑浑的抖动,月夜疏疏的掌状图案便从窗上地板上一直延到墙上,但是眼镜一除下,黑森森的满眼又都变成蠕动的怪物了。 虽是雨夜的淅滴声能使我增加不少读书的兴趣,但是想到树儿在春日是如何艰难的白手起家,如今竟这样的骄扬跋扈,我总止不住要嘲笑它未来的秋日的命运。 有一日,对面高楼顶上小窗中的法国戍兵,不时有幽怨的梵俄铃声从树梢飞下,凄颤颤的似乎在抽抒着他的乡思。这迷人的弦声近来久不听见了,这难道是薄幸儿找着了他异国清怀的寄托者么? 从繁密的树叶中向街下望去,偶然驰过的摩托车尾的红灯,荧荧的似乎在向你送着无限的眷念,使你不自止的要伸身也去向它追随;我相信,灯光若能在隐约中永诱着不使我绝念,我或者不自知的翻身去作堕楼人也未可知。只是,想到车中的坐客或许是我曾经从心上推下的人儿,却便又将目光移开期望着另一个未来的灯光了。 仰首望天,星光熠熠,横亘的银河似乎是舞女卸下的一条衣带。风过处,一阵新凉,使人想起热情腾沸的夏季已经在检点着她的残妆了。繁华似梦,梦也不长,红灯下娇喘的欢乐中,谁又顾到灯残后的寥落? 不知是怎样,一年四时中我所最留恋的独是秋天;夏是伧夫,春是艳妹,冬是嫠妇,只有秋天才是一位宜浓宜淡,亦壮亦喜,不带俗气,有伟大的心情,文学的趣味,能领略你的一位少女。然而秋天也是最足动人愁思的一个;红颜薄命,这大约是无可奈何的事了。 最使我荒怠的是夏季,心上的灰尘与书上的灰尘几乎是同样的日渐加积,但是近日,看着森绿的树叶似乎无形中有了一层苍气,天高云薄,风吹到脸上能使人飘飘的起一点闲思,我知道一年一度的佳期不远,心上不觉又渐渐的活跃起来了。 风晴微暖的午后,骑驴在斜狭的山道上看红叶;夜寒瑟瑟,拥毡侧耳听窗外的雨声。晨窗下读书,薄暮中闲走,稿件急迫时当了西风披绒线衫在灯下走笔,种种秋日可追忆的情调,又都一一在我心上活动了。 车声不时戛然驰过,黑暗中我倚了窗槛尽是这样的追忆。 灵魂的归来雾 wilde在他的“the decay of lying”中曾有一段是讲到伦敦的雾,使我想起了薄命的gissing在“the private paper of h.r.”中,似乎也曾几次提过。英国的浓雾,身历其境时虽使人讨厌,然而在书上读起来总觉可爱。至于书上,像有时见到turner所作的雾的风景,那更使人神往了。 雾的趣味与月光一样,是在使清晰的化成模糊,使人有玩味的余地,不至一览无余。然而月光与雾比起来,月是清幽,雾是沉滞,月光使人潇洒,雾却使人烦恼;不过至终,月光只宜于高人雅士,雾却带有世纪末的趣味。 中国因了气候的关系,不常见到伦敦那样,弥天弥地,使白昼变成黑夜的大雾。不过在乡间每早当晓露未干,或朝阳未出时,在山腰或丛树间,总可看到像带样的白雾,不过时间不长罢了。在上海有时清早也会有点薄薄的雾气;然而除非是像我这样,喜欢起早而又在外面跑的人方可见到,大半的真上海人总要睡到九十点钟方翻身,恐怕梦也未曾做过。 三四年前,曾在镇江一个学校中念书,校舍是建在一座小山之巅的,四面都是绵绵的大山,每早起来,总能见到很好的雾景。那时我似乎非常用功,总是赶早起来念书,宿舍与盥洗室的距离是要越过一片球场方到,我每早起来走过球场时,除了雨天,总能见到墙外白茫茫一片浓雾,只有树巅和山尖可见,像大海中浮屿般,使人想起了《圣经》中所载,上帝用洪水灭世人时,拿亚从方舟中望见外面的景象。那时地面全淹没了,只有世上最高的高峰在水面上露出一点尖顶——这种雾景,常常会在我脑中浮起,然而逝水年华,一去不再,我只好在梦中追寻它的痕迹了! 幼年十一二岁时在江西庐山脚下念书,也曾每天都看见雾。“谁见庐山真面目”,庐山差不多总是在渺茫中的,我们也与irving的rap van winkle中的村人一般,总是拿它当作风雨表。 中国的山水画中,有时也有雾景,然而在清晰的叶树间,截然留了一条白带,似乎太呆板了。 gissing自己曾说,伦敦的雾,曾使他屡次受窘。这是当他还是个可怜的garreteer时,因了雾不能动笔,便不能寻钱,可怜灯油尽了,面包干了,他只有于黑暗中整日的睡在床上挨饿。 最快乐时,当然在他手边有钱的时候了。不论外面街上布满了惨黄或灰黑的浓雾,不论正在白昼正午,他总是闭上百叶窗,点起洋烛,自己欺骗自己,忘却外面世界,作为正在一个温和的晚上。 一九二五年八月十日 憔悴的弦声 每天,每天,她总从我的楼下走过。 每天,每天,我总在楼上望着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哑默的黄昏,惨白的街灯,黑的树影中流动着新秋的凉意。 在新秋傍晚动人乡思的凉意中,她的三弦的哀音便像晚来无巢可归的鸟儿一般,在黄昏沉寂的空气里徘徊着。 没有曲谱,也没有歌声伴着,更不是洋洋洒洒的长奏,只是断断续续信手拨来的弦响,然而在这零碎的弦声中,似乎不自己的流露出了无限的哀韵。 灰白的上衣,黑的裤,头发与面部分不清的模糊的一团,曳着街灯从树隙投下长长的一条沉重的黑影,慢慢的在路的转角消灭。似乎不是在走,是在幽灵一般的慢慢的移动。 人影消灭在路角的黑暗中,断续的弦声还在黄昏沉寂的空气里残留着。 遥想在二十年,或许三十年以前,今日街头流落的人儿或许正是一位颠倒众生的丽姝,但是无情的年华,听着生的轮转,毫不吝啬的调剥了这造物的杰作,逝水东流,弦声或许仍是昔日的弦声,但是拨弦的手决不是昔日的纤手了。 黄昏里,倚在悄静的楼头,从凌乱的弦声中,望着她蠕动的黑影,我禁不住起了昙华易散的怜惜。 每天,每天,她这样的从我的楼下走过。 每天,每天,我这样的望着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几日的秋雨,游子的楼头更增加了乡思的惆怅。小睡起来,黄昏中望着雨中的街道,灯影依然,只是低湿的空气中不再有她的弦响。 雨晴后的第一晚,几片秋风吹下的落叶还湿黏在斜阶上不曾飞起,街灯次第亮了以后,我寂寞的倚在窗口上,我知道小别几日的弦声,今晚在树荫中一定又可以相逢了。 但是,树荫中的夜色渐渐加浓,街旁的积水反映着天上的秋星,惨白的街灯下,车声沉寂了以后,我始终不曾再见有那一条沉重的黑影移过。 雨晴后的第二晚,弦声的消寂仍是依然。 秋风中的落叶日渐增多,傍晚倚了楼头,当着萧瑟的新寒,我于乡怀之外不禁又添了一重无名的眷念。 这几日的秋风更烈,窗外的雨颗树有几处已露出了光脱的秃干。傍晚的街灯下,沙沙的只有缤纷的落叶,她的弦声是从不曾再听见过了。 秋光老了,憔悴的弦声大约也随着这憔悴的秋光一同老去了。我这样喟然叹着。 每天,每天,我仍是这样的倚在我的楼上。 每天,每天,我不再见她从我的楼下走过。 灵魂的归来笑 ——为纪念与u.k.的认识而作 一 在昨夜的梦中,我梦见在粉霞的光晕中,两只白衣的基路伯飘然降到了人间。轻风过处,调残了的玫瑰又都怒放起来,夜莺不敢再怨唱,已落下的树叶,匆匆地又都归上自己的原枝。 是春天到了么?我羞羞地拭干了泪痕,从座上降身下来张望;一切都是晕红,空中充满了醉人的香气,我像一位处女第一次被她的情人抱吻着一般,羞羞地只是不敢抬起头来。 一件东西突然扑到了我的身上。这是失去了多年的天真,带着幸福的翅儿,今夜重归他的故主。 我得了这勇气,第一次,我才敢睁开我朦胧的眼睛向着她们张望。 眼睛是这样的明亮,不用镜子,我已经看见她们的心中映出了我的影儿。 似曾相识…… 我笑了。满房的玫瑰都因我的笑声而显得格外的红艳。 二 剥,剥,剥,是小雀儿啄着他的闷壳,是白衣的天使在叩着他的孩子的灵扉。 像在梦中一般,我恍恍惚惚的掷下笔去将门开了,我不相信此刻会有春的消息。 涌进来的是一阵爽神的笑声,我的萎靡的花上像突然淋了一阵甘露。 “此地有一位y先生么?” “y先生?就是我。” 回答我的话的又是一阵爽神的笑声。许久不曾笑过的我也禁不住笑了。 “敢问两位是谁……” “我是u。”我这才知道这就是几日以前写信来的u.她突然会到此地来,真是出我意外的事。但是,哪一位呢? “这是我的朋友,是k,名××。” “怎样?××?” “是的,是××,就是你自己。” 又是一阵净得像水晶一样的笑声。 这一次,我的嘴虽仍笑着,但是我的心不曾笑了。我仿佛看见一个人立在上面,在一本簿子上不知写下什么。写下的是什么?注定的是什么?我的心在诧异着。 “有什么事来的么?” “不,顺便来看看的,也可以说专程来瞻仰的。” 笑,笑,笑…… 恍恍惚惚,是白日的梦,是梦中的白日?来的时候是意外,去的时候更是意外。只是,我仿佛觉得,几分钟的遭遇,我像失去了一点什么,同时我又像获到了一些什么。 三 “这或许要惹旁人的议论,以两个青年的女性,仅因一点文字关系,就突然跑去会一个素不相识的青年男性。了解我们的人自然知道这是天真,不了解我们的人不知道要将编派成什么了……” “日前的一晤,我承认是我生命史上最可纪念的一页。虽不免有点冒昧,但,同名的××,我认识你已不仅自那天起,我想这一点心灵上的认识,总足解释我一切的冒昧而有余,况……” “冷寂的楼头,永远是冷寂的,永远是灰色的,但自昨日以来,我觉得一切都有了生气,我觉得窗外那一枝残叶也分外的可爱。啊,u.k.这是谁的力量?……” 四 美国的e.saltus,在他的一部小说上曾写过,他的一位朋友,向他的朋友问道,他对于他的两位女朋友中,觉得究竟谁是最好的一个。 他的回答是:“is the lily fairer than the rose?” 是的,玫瑰有玫瑰的色香,百合花有百合花的香色。各有不同的内心与外表,但各个都是同样的可爱。 五 在海波微扬的堤岸上,在自然的寂静与拥抱中,在苍茫落日的烟霭下,在薄暮的归途,在昏黄的村市的灯影里,凭了一点无邪的天真,几个几日前还是并不相识的人,此刻已渐渐的熟识了起来。几日的往还,更酿成了一种亲切深湛的友爱。 “怎么又笑了起来?” “一想起了就要发笑!” “想起见面时的情形,总止不住会笑。” “好,待我写一篇文字作我们相识的纪念,题名就叫做《笑》。” “笑?……”底下接下去的已经又是笑声。 “好,我们静候着,静候着你的笑的来临。” 六 在纯洁的笑声中,青鸟传来了别的消息。人终是无能,总只有低头听着他的心的摆布。 玫瑰花开了,而且开得异常的丰盛。一夜的春风,冬眠的虫儿睁开眼来已完全不相信这是他的旧有的世界了。 我陶醉于现实的梦,我的心不准让我将好的梦儿轻易的向人间泄露,于是写下了的两页文字,其余的字迹终只有我一人才能辨认。 七 “一篇文章怎么还不写出?” “一篇《笑》怎么还不写出?忘记得这样的快么?” “听说y答应写一篇文章的,怎样不写了?” “敢是你们……” 在这样的雾围中,我怎么也分辨不清我的心意,我怎么也不能将我那一点神秘的意念表出。 “一个宿诺不曾践实,终是你的一个重担。” “负着重担是有担子卸下后所没有的滋味的。” “他们呢?” 我这才知道潜越终是无用。人间的一切终该任他在人间流露。强迫的锁关,只有更引起好奇的探索。 我懊悔了,我几乎在一片洁白的梦痕上涂了一点别的颜色。于是,在新的春光中,我便急急的将这一点写下。 春啊,你若要鉴赏你的新妆,这里便是你的宝镜。 在春的脸上,我发现了那永远忘不去的笑痕。 笑的纪元一百四十二日于听车楼 狱中五日记 命运注定了应当多难的我们,近来大约因为生活稍为安定了一点的原故,在几位素来与我们很亲近的朋友因了嫉妒而渐渐疏离的悲剧中,不料更会添上这次这样的一件事。这次的事,关心我们的朋友想早已知道,便是我们所经营的小小的出版部,由了旁人的唆使,而使警厅来检查与拘捕的一场风波。这次捕去的四人中,有一个便是素来被朋友嘲为享乐公子的我。像我这样的人,也会被人硬归到革命的旗帜下,我真叹息中国现在稳健的诸君恐怕连“革命”两字的形体尚未见过。 事情是早已过去。虽是这五日的拘留,不值先烈的一笑,然而在无可足述的我的生涯中,已经是值得纪念的了。我但愿这一次成为朝升的晨曦对于光明最初的辗动。 在一千九百二十六年八月七日的下午,由三位包探用一辆黑色汽车将我们送了进去,在同月十一的下午,又另由朋友们用一部黄色汽车将我们接了出来。啊,朋友!我进去时我是觉得无聊,我出来了更无聊得厉害。事情终是太滑稽了!出来后我才觉得心里难过,觉得这次因了旁人的陷搆,竟使我对于“革命”二字作了一度的侮辱。我太可愧了! 狱中的五日,实在是什么也不足述。有时我们精神方面的安适竟会比在外面时加甚。外面谣传我们曾受过了严厉的刑讯,实则在里面的我们,席地坦卧,只有享到了我们在外面所享不到的幸福。良心还在作祟的我,有时不但不苦,反而会诱起自惭的意念。后来我想起,此时也或有口里嚷着革命的人,正在乘着电梯往屋顶花园走,我才觉得安心点。 真的,当我进去了之后,我见着仅是将我们与烟犯小窃同拘在一间木栅的黑屋中,不捆缚,也不用镣铐,我真感觉有一种失望。理想与现实毕竟终是太远了!我以为至少也得要有人来监视我们起卧与谈话的自由。 进去后里面对于我们案件的不重视,也使我同样的感到了失望。我心中总希望能有小说上那种用一支蜡烛一个差人深夜密讯的严重的情味出现,哪知进去了五日,除了第二天的下午,由一个什么也不知道的老头儿歪着脸向我们胡乱地嚷了几句外,便一直到出外为止,再未曾有一幸司法科的机会。啊,太不值得了! 承审的这位老先生,不但不懂法律,并且连自己说话的立脚点也站不稳。他只是嚷着现在的学生大坏,拿父母的钱,不肯读书,总喜欢在外面胡扰。他又说俄国现在不好便也是因此,他们因为共了产,大家不做工,现在不但白面包没有,几乎连黑面包也吃不成了。我听了真几乎要笑得喷了出来。啊啊!你眼光远大的老先牛啊,你休要过虑,将来中国别人白饭没有吃了时,你每日的黑饭总该不致也没有的,只要你现在心放狠点罢了。 这样便是我们的法官,这样便是我们的法律的施行者。 狱中老犯人对于新进的敲诈,茶役的勒索,警士们得了贿赂后行事的态度,虽是有许多人觉得这是值得愤恨的,然而我则什么也不觉得。外面世界的敲诈与勒索,只有比狱中更明显,更凶厉,我想起了反觉得狱中的好汉们鬼祟得可怜。 朋友,我不是冷眼嘲世的散人,我是想劝你们去从大处掀起大的波浪。光明是什么?光明的起始是在先将自己燃成了一支火炬。 虽说并不受苦,然而在百度以上的天气中,六七十位萍水相逢的朋友们,同关在仅有一面透气的便溺皆在其中的黑屋中,多半是裸了体,汗臭从多日不沐浴的皮肤中蒸出,再加上空气的浊湿,便溺的积污,我真有点支持不住了。然而我想起了已往的先辈受苦的程度,我又有点自惭。啊!你嘴上挂了革命招牌的朋友们,我不敢也请你们去尝受?我只愿你低下头去略略想一下便够了,因为我是不值得如此的。 每日两次饭,按时送来,无须筹虑。这更使我惭愧。因为我在外面曾经两日都不能筹着一次饭。 头一日没有吃饭,第二日吃了一碗,在放出来那日的上午,饭已经不够吃了,假若再不出来,饭量真不知要增加到怎样。在外面每日三餐是要自己去找着吃的,在里面却按时有人送来。事情真是太滑稽了。 因为我们身边略有一两块钱的原故,在里面不但没有受到伙伴的压迫,并且还得到了相当的敬视,我用了五元钱,交结了一位腿上刺着春宫的白相好汉,他便事事都为我出面。钱的能力真不可思议。假若在里面再多关几天,我或许也会成了一个“老鬼”了。有人在外面听见我被捕,不禁议论横生,说世道真太坏,连我这样的人,也被嫌疑到有扰乱的举动而捕进去,真是太可怜了!啊,朋友!我真的可怜么?我在里面几乎要做到新殖民地的领袖哩!我恐怕可怜的还是我才捕了进去,不幸又放了出来。 朋友!真的,进牢狱是滑稽,而出狱却实在是一种侮辱。是证明我们推倭了自己的责任,没有去裁判法律,反受了法律的保护。现在的法律也值得使我们去受它的庇护,这还不是侮辱么? 然而狱中的五日,我也并没有虚度。我除得了应有的觉悟以外,并且还进一步了解了亲戚与朋友二字的意义。这次为我们在外面奔走的反有些是路人和平日不甚熟悉的朋友,真使我得到了一个严重的教训。 可是这样的一件事,也太不值得令人奔走了。我出来了之后,我不但未得到愉快,反觉有一种消失了对手之抵抗而空漠的悲哀。我想出力的朋友们知道了我们在里面无聊的情形以后,大约也是懊悔多此一举了。 惭愧!惭愧!我是盗了“拘捕”和“牢狱”的美名,演了五日的喜剧,旁的还有什么足述? 小小的狱室是容不下全数的觉悟者的。高压的政策只有给了被压迫者以一种更坚强的反抗和决心。我希望有作为的人能作一次有意义的入狱,我这次是太无聊了。 狱中的五日已成过去的云烟,我放出也多日了。然而出来了又怎样呢?我真的寻得了值得使我献身的事业么?自由在哪里?光明在哪里? i knew that on the day of my release i am merely passing from one prison into another,and there are times when the whole world seems to me no iarger than my cell and as full of terror for me. ——wilde’s de drofundis 真的,我只准备着第二次再从这个大的世界去移往那个小的世界。 一九二六年八月二十三夜 病榻呓语 一病经旬,形容不知已消瘦成怎样了。 我从床上勉强挣起,将台上的一面镜子摸来自己照了一照,镜子里的影子完全不像我心中理想的我。头发蓬起,目光钝滞,已不像个少年。我心中想笑,勉强将嘴唇掀动,但是镜子里的我依然板呆不动。我气极了,叹了一口长气,一手将镜子摔在地上。 镜子碎了!镜端上象牙雕饰的一朵玫瑰也震碎在地上。这面镜子随我已三年,不知已照过多少遍少年惨绿的欢笑和悲哀。但是今日碎了,今日在我病中自己的手下碎了。心爱的东西往往毁于心爱的人的自己的手里,这是定例,我复何言? 我的青春,大约也随了这破碎的玫瑰一同丧去了。伤哉! 他人每说我病中易怒,不似平日的温顺。其实我岂是易怒?以我现在这样的情状,在这样的病中,眼看着自己亲手造成的楼台一座座地在自己面前消亡,我怎样能忍?我不仅要摔尽我心爱的东西,我要咒诅一切。我要毁灭一切! anatole france在他的杰作thais的末尾借了那位僧人的口喊道:“世间一切都是无用,都是虚假,我所信奉的上帝也是乌有,只有爱才是真的。”但是我现在要对你们讲:“爱情与圣殿中的上帝一样,也都是乌有!” 你们与其信任爱情,还不如信任上帝,因为两样都是乌有。世间假若真的有venus和cupid,我一定要将他们的翅膀撕下来供我的践踏,我要咒诅他们。我要咒诅他们的存在! 此次的染病,在朋友方面,我是很讳隐的。我不愿使他人知道我生病的原因。 我向一位在战线上的朋友说:白色的恐怖太甚了,处在这种高压政策下的被凌辱者,有勇气的都跳起来向火线上驰去,像我这样低弱的只好愤得生病了。我向一位爱好文艺的朋友写信说:天寒岁暮,永此飘零,我怎能再耐这样旅怀的寂寞,我只好拥被作还乡的苦梦了。 我向家中写信说,我的病是偶受了风寒。对于同事的朋友,我又说因劳顿所致。 总之,我是人各异说,我不愿使旁人知道我生病的真因,我不愿使他们知道我这次的染疾,是因了那样的一桩不幸。 这并不是虚伪,验温器的水银已升到一百零二度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太心软了,我并不是虚伪。 我怎能忍受得住眼见自己的偶像在自己的面前坍亡? 记不起是哪一个夜晚了。我独自一人在isis看“the moon of israel”,我的心就受了重创。我看见埃及王法老所崇拜的amon,受了那个以色列女郎的咒诅,突然全身崩溃下来的时候,法老王所感到的那一种破灭的悲哀,突然袭到了我的身上,我恍如是我自己的一般。所坍下来的并不是巍然的amon神像,是我自己心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也是这样地在我面前坍倒了——我说。 梵俄铃奏着令人心断的哀调,我看到这里,我的心支不住我自己的幻想了,我只好披上外套,在激切的琴韵中,逃避了出来。 街上夜寒惊人,我如浸到了冷水瓶中。我裹紧外套,外套里掩伏着一颗受了重创的心,我踉跄着回到自己的住所。 归来抱住了一座蒙了黑布的镜架就卧下,我的最后的一滴眼泪出来了,我便不曾再起来。 病中只要眼睛一闭起,我便看见这个幻象。一座巍然矗天的神像,在我面前慢慢摇动,渐渐的碎落,终至颓然崩倒不可收拾。倒的并不是amon,是我自己的偶像。 太可怜了!我每次见她渐渐要坍倒的时候,我总是急忙将眼睛睁开,想作一个愚笨的无望的挽救,然而终是无效。 我只好喟然叹一口长气,用拳在床沿力捶了几下,我无他法可想。倒了的东西是永远不可再聚合的了! 我的偶像倒了,我是呈献了我宝贵的青春,才在飘渺的道上建立了这座梦的偶像,但是现在让实现压倒了,我白费了我的青春,我已懊悔无及。 我厌恶一切!我咒诅一切! 在病中曾得了一个启示。 我恍惚看见一个美丽的少妇,走到我的床前,她手中拿了三个杯子叫我去尝辨。第一个杯子上写着是追求,第二个是希望,第三个是成功。 我尝了。第一杯的滋味是苦的,颜色是灰的。第二个杯子里的滋味是甜的,颜色是桃红。第三个杯子里是冷冷的一杯水,也没有滋味也没有颜色。我尝了,我尝到第三杯时,将头摇了几摇。 她见我摇头,便缓缓地将杯子从我手中接过去,对我说:你不要烦闷,这是爱的过程。你尝过了红色的甘美,现在自然要到木然无味的境地。现在是你厌弃的时候了,你应该另走上一条新的路上去,爱的存在是流动的,你不要拘守了。 她说了,冷冷的望我一笑,如来时渐渐地现出一样,又渐渐地消灭了去。 我恍然觉得她的面貌与我有些相熟,我待要唤住她诘问,已经无及。她隐去了,甜的滋味已经让最后的一杯冷水夺去,留下的只有令人厌弃的冷淡。 我受了诱惑了,我知道这是试探,我连忙反身拥住了那一座镜架,但是镜架的感觉也是冷的。 那一个幻象又在我眼中出现了。一座巍然的神像,在我面前先是摇了几摇,接着就颓然的倒了下来,散碎满地。偶像身上的金色已经褪败,这是以前我用我自己的心血镀上的。 我眼见她在我面前倒塌,束手无术。 又是一个美丽的眼睛在墙上现出。我不愿看见,我将头蒙在被内。 我厌弃这些!我咒诅这些! 下午朋友们进来对我说:你的热度又加高了,青,你要保重才好,你不要使她们挂念。 我将手塞住两耳,我不愿听。 我拒绝医生,我拒绝一切的药饵。我对于这一些太没有兴趣。我假如有信任医生的心情时,我的病早不会害了。 病中对于平素各样的嗜好也都冷淡了下来,书更是完全的不喜读。我睡在床上,仰望着这一架林立的书籍。想到它们的内容,几乎没有一本不讲到女人,不讲到爱,真使我的心又受了重重的打击。我不愿再接近这一切,我要将她们弃掉! 平素是很欢喜嚼nestle’s的chocolate的,但是病了以来,也渐渐的不喜欢了。我懒懒地剥开一块,总是吃到一半就弃去,味道太甜了。我要拒绝这一切红色的滋味! 独卧无聊,有几次将台上的香水倒出来消遣。houbigaut的香水本来是很欢喜的,但是现在也不愿闻了。我另换了几瓶,香味总还是一样的刺鼻。我怒了起来,砰然一声,将一只瓶子掷碎在地上。 外间的一位朋友,听见了响声,惊慌着连忙走来。还未走进门时,他大约是嗅着了香味,就先说道:啊,好香!毕竟是香闺。 他推开门后,看见我鼓了眼睛,望着地上的瓶子不动,他知道我的毛病又发作了,便一声不响地又走了出去。 我见他走了,才叹回一口气来。又突然将头蒙在被中。 我怕!我怕!我怕我对于什么都要厌弃了。 啊啊!我的偶像!我的偶像! 毕竟已是初冬。天时一近黄昏,就觉得怪清冷的起来。这几日天又绵雨不止,从窗上透进的天光,总是昏沉不醒,同我的心境一样。 睡在床上,听着窗外行人在雨中踏着泥水的脚步声,真是另有一种哀感。耳送着脚步渐渐远去,我的心就暂时离了自己境界,另入了一个诗境。 顺手将床头的一册线装书拿起,是新刊的唐五代词。 ——琵琶金翠羽,弦上黄莺语;劝我早归家,绿窗人似花! 一翻开,顶眼就看见是韦氏的这两句。又触动我的怒气了,扑地一声就将书掷去,我是要拒绝这些东西的! 自己一不安宁,便觉什么都不中意起来。这样软厚的被褥,钢丝的衬垫,是目下在战线上的朋友们于梦中都想不到的,但是现在也觉得不中意起来,被上的花纹我更厌恶。 自己的偶像毁了以后,大约再没有一件东西能使我倾心的了。 一到晚间,我的热度就增高起来。人便沉在昏然的迷惘中,心身都腾震旋转,不能再有白昼的清醒。 虽是在这样的昏乱中,我的时见的幻象只有加倍的清晰。这一座硕大的神像,总是向着我的面前崩倒下来,碎在我的面前。我每次都惊得呼出。 我已经有点厌弃了,我已不想再去挽救。 我才知道那个妇人的话实在不错。爱的成功是乏味,是令人生厌,是无聊。我懊悔了,我咒诅她! 中夜醒来,四周寂黑。起初的一刻间,几乎不辨自己究竟是在何处,渐渐才觉出方向,才知道自己是睡在那面,才想出房内的布置。 一手将台灯扭开,房内的东西便突然一齐现出。都寂然不动,似乎也在沉睡。 什么都在寂静中,邻室传来的只有鼾声。 每天只有在这一刻,我才感到寂寞,才感到孤独。我极想能有一个人轻轻地走进房来向我慰问。 白日里的一切信念现在都摇动了。我恍惚想到一个名字,我极想喊出。但是我知道是无效,是不会有人答应,我终不曾喊。 我幻想着我的房门开了,走进了一位少女,披着寝衣,轻盈的脚步,走到我的床前,俯下握住我放在被外的手,低声向我说:青,你不要烦恼,你是因为我才病的么?我现在来了,你可以快点痊愈起来罢! …… 我突然想起我是又受了诱惑。立刻用力将身子一掀动,便什么又都消灭。 一座大的偶像渐渐在我眼前现出,又渐渐地向我倒下…… 啊啊!我太懦弱了,我不该这样。我要爱惜青春,我不能任我的偶像这样消亡,我忽然这样想。 我懊悔了,我忽然向着另一方面懊悔了! 来罢!可崇拜的女性在哪里?你们来,请大胆的伸了手来,我要收拾起我的青春,再建起一座偶像。 我恍惚看见一顶橄榄叶子的冠冕,从上面渐渐的落下,落在我的头上,我傲然鄙视一切。 昨夜热度增高,我曾昏过去了一次。 朋友们说:在昏乱中,我曾说了许多的话,我曾吻了我自己的手,我又吻了我朋友的手。 我真的是这样么?我惭愧,我为什么要这样? 又是一只纤嫩的手腕向我面前伸了来。这是什么意思呢?是应了我的请求么?啊啊!啊啊! 埃及王phoraoh他曾不费力的造了第二个新的amon,我呢?我呢?…… 我在梦中。 我在病中。 我在梦中的病中,我写出了我这样的呓语。 一九二六小春 桃色的恐怖 there are two tragedies in life.one is not to get your heart’s desire.the other is to get it. ——bernard shaw. 在接壤的地方,每一道路口,都有两层紧密的电网。在每一条的街口,都有面孔黝黑的人,持枪矗立着,凶悍的目光在闪闪的刺刀中熠熠映出,泄露他那被隐藏着待时而动的野性。绝对相反的宣传品在墙壁上和袖笼中遥遥相映,森严的有朱印的告示高张着,胆敢意存扰乱者,着即格杀勿论。一位电车工人,偶尔抬起地下的一张传单来看,在五分钟之后,即被就地正法,遗着没有头的尸身,在紧缩的颈骨中喷着鲜热的血,横卧在街心。一切的工人,从指挥之下,都一齐停止工作。自认为是千金之躯的人,都纷然向认为安全的地方迁去。人力车上,触眼都是家具箱笼行李和慌张的目光。入晚,交通断绝,在黯淡街灯下,了无行人的街中,响着皮靴声,异乡的土语声,枪柄声。在几条更冷僻的街上,有时竟突然发出了一声警笛,接着喊声,哭声,救命声,火光,抢掠,枪弹,警笛,抢劫,火……朋友,在这种的恐怖下,白色的恐怖下,青年人是应当怎样为了他自己的责任,弃下他美妙的梦想,起去为正义而奋斗,正不应再写这样的信给你,叙说一己的私事,与时代和民众无关的私事。 然而我止不住我自己不这样,虽是我心中极想将我手里的笔向那残杀人的人掷去。所以我要写,我不愿掩饰,我要先救出我自己。 这几日神经衰弱,尝透了中夜失眠的苦,每晚因为脑痛,耐不住久坐读书,总睡得很早。上床后因为日间的疲惫,很容易睡熟,但是每到中夜,总是让噩梦惊醒,于是便再也不能入睡。在黑暗的寂静中,从夜二时一直至天明,我睁着眼睛,在枕上反复地转侧,被褥什么都不舒贴,不能再入睡。这样,我眼望着晓色从白纱窗帘中缓缓地爬进了我的房间,夜的黑影在不知不觉中一步一步地退走。 梦境和现实在我朦胧的心中交混着,我不敢扭开床上的电灯。 以前是不常做梦的。近来,自与她熟识以后,梦便突然多了起来,而且梦得非常奇怪。 有一次,我梦见我穿了一件鄙俗的花的衣服,乘着人力车,被车夫不知不觉中将我拉到一条冷僻的弄堂里,让一位黑衣大汉逼着要我将衣服脱下。我已经将衣纽解开了,不知怎样,他因为我口中讲了几句光棍的内行话,竟又替我将衣服扣好,拍拍我的肩膀,讲了许多道歉的话,将我送了出来。又有一次,我梦见我会飞,但是并没有翅膀,我飞到一家的客厅上,那是中国宫殿式的建筑,庭院的墙似乎高得非常,客厅上正在宴客,不知怎样,每一桌上都用盘子堆着许多蜜枣,我飞了下来,竟在每桌上抢了许多,立刻又盘旋着从庭院中飞了上去,长了胡子的老人都茫然张了口对我望着。就在昨夜,我又做梦,这一次,我梦见我家养了十多年的老猫,同一匹邻家的雄猫在屋里吵嚷,吵了一刻,老猫将邻家的猫从屋里逐了出去,骂着“像你这样没了良心的东西,还有脸再同我一起么”,一直逐到外间屋去。我当时并不觉得惊异,忽然旁边有人喊了起来:“啊啊,不好了,猫怎么会说起人话来了。”于是突然拥出了许多人,一齐拥到外间屋去,我也随着。跑到外间,看见老猫垂着前足在地上作人行。我一见了,毛发立时都竖起,吓得失声喊出。这一喊,我便从梦中惊醒。醒来后房中寂黑,我心里突突的跳。我将头缩在被内,不知怎样是好,觉得黑暗中充满了不祥的东西在向我狞视。 这几个梦做得太古怪。我从来不喜穿鄙俗的花的衣服,我更厌恶甜得像蜜枣一类的东西。至于老猫,更在六年前已经死了。 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了我神经衰弱的原故。我自己怀疑,我要解剖我自己,所以我才生出这样的幻象。 许多朋友都在嫉妒我。说我在各方面上,都令人生羡,尤其是在爱的方面。 这或许是实话。在恋爱上,我确是从未尝过败北的苦,只有因了我拒绝的原故,使旁人感到痛苦。然而这也就是我的痛苦,这正是旁人所不了解的痛苦。 失恋能使人觉悟,能使人寻出自新的路。惟有像我这样,才正是陷在软沙中的人,日陷日深,恐将终无振拔的希望。 人类的天性终究是懦弱。虽明知我是不应再破坏旁人幸福的人,然而每当一只柔嫩的手将她的心奉献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总没有拒绝的勇气。每次,我先是略一顾虑,终于将她的手接下。 朋友,这并不是喜剧。当两只手握合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幸福是已经被握在旁人的掌握中了。这是无可挽救的悲剧。 我是悲剧的本身。可怜前途本来充满了幸福的她们,便轻轻地在我指挥之下作了悲剧的主角。 这还是幸福么?这还是值得使你们嫉妒的么? 这几日中夜的失眠,使我多了许多自己观察自己的机会。一梦醒来,在黑暗中,梦里的许多怪异的现象都在我脑中翻腾。我急喘着气,听着突突的心跳,很想将梦中的事立刻告诉一个人知道。但是这一间白日里充满了光明的小房,此时所有的都是孤寂和冷酷。我能告诉给谁知道?此时,在夜间,有谁在我的身旁?我告诉给架上的书么?枕边的表么?不,我不能握着一只温腻的手,我诉不出我梦中的遭遇。 朋友,你不要笑我。我是示弱于人了,这是我的矛盾。 我确是没有安慰和幸福,我有的只是自责强颜和矛盾的行动,虽然有许多人说我是可羡。我左手拒绝了低头走到我面前来的人,我右手已经又将她牵住。所以我说我是陷在软沙中的人,我已没有振拔的希望了。 朋友,你不要以为红的嘴唇,含着笑意的眼睛,柔软的手指,都是值得羡慕而追求的。这虽诚值得追慕,然而她能占据了你的心,使你不复再为你自己所有。你要退开,你便要蹈杀人的罪过。 所以我起先很想到现实中去做点工作,然而我终未敢走开。因为我知道我的加入未必真能使多数人得幸福,而我的走开,我却已经使少数人失去幸福了,所以我不敢走,我的心已经不是我的所有了。 小小的年纪,已经是这样地将自己和许多旁人陷在无可挽救的深渊中,我恐怖着,我不知我的将来究竟要怎样。虽然依旧有许多人要说这类恐怖是桃色的,是值得羡慕的。 一九二七,于上海俭德会五楼 北游漫笔 北国的相思,几年以来不时在我心中掀动。立在海上这银灯万盏的层楼下,摩托声中,我每会想起那前门的杂沓,北海的清幽,和在虎虎的秋风中听纸窗外那枣树上簌簌落叶的滋味。有人说,北国的严冬,荒凉干肃的可味,较之江南的浓春还甚,这句话或许过癖,然而至少是有一部分的理由。尤其是在这软尘十丈的上海住久了的人,谁不渴望去一见那沉睡中的故都? 柔媚的南国,好像灯红酒绿间不时可以纵身到你怀中来的迷人的少妇;北地的冰霜,却是一位使你一见倾心而又无辞可通的拘谨的姑娘。你沉醉时你当然迷恋那妖娆的少妇,然而在幻影消灭后酒醒的明朝,你却又会圣洁地去寤寐你那倾心的姑娘了。 这样,我这缠绵了多年的相思,总未得到宽慰,一直到今年的初夏,我才借故去邀游了一次。虽是在那酷热的炎天中,几十日的勾留,不足以言亲到北方的真味;然而昙花一瞥,已足够我回想时的陶醉了。 最初在天津的一月,除了船进大沽口时两旁见了几个红裤的小孩和几间土堆的茅屋以外,简直不很感觉北国的意味。我身住在租界,街上路牌写的也不是中文,我走在水门泥的旁道上,两旁尽是红砖的层楼,我简直找不见一个嚼馍馍大葱的汉子,我几疑惑此身还是在上海。白昼既无闲出去,而夜晚后天津的所谓“中国地”又因戒严阻隔了不能通行,于是每晚我所消磨时间的地方,我现在想起了还觉得好笑。每晚,在福绿林或国民饭店的跳舞厅中,在碧眼儿和寥寥几位洋行的写字之中,总有我一个江南的惨绿少年,面前放了一杯苏打,口里含着纸烟,抱了手倚在椅上,默视场中那肉与色的颤动,一直到夜深一二时才又独自回去。有时我想起我以不远千里之身,从充满了异国意味的上海跑来这里,不料到了这里所尝的还是这异国的情调,我真有点嘲笑我自己的矛盾。 离开天津乘上京奉车去吸着了北京的灰土以后,我才觉得我真是到了北方。那一下正阳门车站后,在烈日高张的前门道上,人力车夫和行人车马的混乱,那立在灰沙中几乎被隐住了的巡士,和四面似乎都蒙上了一层灰荡的高低的建筑,甚至道旁那几株油绿的街树,几乎无一处使我望去不感到它的色调是苍黄。睁立着的干涩的前门,衬了它背后那六月的蔚蓝的天空,没有掩映,也没有问色。下面是灰黄混乱,上面是光秃的高空,我见了这一些,我才遽然揉醒了我惺松的睡眼。啊啊,这不是委婉多情的南国了。 近年北方夏季天气的炎热,实是故老们所感喟的世道人心都剧变了的一个铁证。在京华歇足的二十几日中,所遭的天气几乎无日不在九十度以上。偶尔走出门来,松软的土道上,受了烈日所蒸发出的那种干燥的热气,嗅着了真疑心自己是已置身在沙漠。不幸的我,自离开天津后,两只脚上的湿气已有点痒痒;抵北京后在旅馆中的第一夜更发现脚底添了两处破洞,此后日渐加剧,不能行动,一直在海甸燕京大学友人的床上养息了两整星期后才算差痊。在那两星期中,我每日只是僵卧;天气的闷热,苍蝇的骚扰,长睡的无聊,和想出去游览的意念的热切,每日在我心中循环的交战。我竭力想用书籍来镇压我自己,然而得到的效果很少,我几乎是又尝了一度牢狱的滋味。这样一直到我的脚能勉强走动了才止。我记得在近二十日的长睡后,我第一次披了外衣倚在宿舍走廊朱红漆的大柱下去眺望那对山时的情形,我的心真像小鸟样的在欣慰活跃。 长卧的无聊中,每日药膏纱布之余,睁目乱想,思的能力便较平日加倍的灵敏。燕大的校舍是处在京西的海甸,辟置未久,许多建筑还在荒秦中未曾完竣。我所住的朋友这间宿舍,窗外越过一沼清水,对岸正有一座宝塔式的水亭在兴工建筑。我支枕倚在床上,可以看见木架参差的倒影,工人的铁杵和锤声自上历乱的飞下,仿佛来自云端。入夜后那塔顶上的一盏电灯,更给了我不少启示。我睡在床上望了那悬在空际荧荧的一点光明,我好像巡圣者在黑夜遥瞻那远方山上尼庵中的圣火一般,好几次冷然镇定了我彷徨的心情。我迷途的接引,这黑夜的明灯,我仿佛看见一只少女的眼睛在晶晶地注视着我。 据说这一块地基,是一个王府的旧址;所以窗外那一沼清水,虽不甚广阔,然已足够几只小艇的泛游。每到热气清消的傍晚,岸上和水中便逐渐的热闹起来,我坐在床上,从窗里望着他们的逸兴,我真觉得自己已是一只囚在笼中的孤鸟。从水草中送上来的桨声和歌声,好像都在嘲笑我这两只脚的命运。窗外北面一带都是宫殿式的大楼,飞檐画角,朱红的圆柱掩护着白圣的排窗,在这荒山野草间,真像是前朝的遗物。那倚在窗口的闲眺者,仿佛又都是白头宫女,在日暮苍茫,思量她们未流露过的春情。 啊啊,这无限的埋葬了的春情! 这样,在眼望着壁上的日历撕去了十四五页以后,我才能从床上起来,我才能健快的踏着北京的街道。 离去海甸搬到城内朋友的住处后,我才住着了纯粹北方式的房屋。环抱了院子矮矮的三槛,纸糊的窗格,竹的门帘,花纸的内壁和墙上自庙会时买来的几幅赝造的古画,都完全洗清了我南方的旧眼。天气虽热,然而你只要躲在屋内便也不觉怎样。在屋内隔了竹帘看院中烈日下的几盆夹竹桃和几只瓦雀往返在地上争食的情形,实在是我那几日中最心赏的一件乐事。入晚后在群星密布的天幕下,大家踞在藤椅上信口闲谈,听夜风掠过院中槐树枝的声音,我真咒诅这上海几年所度的市井的生活。 有一夜大雷雨,我中夜醒来,在屋瓦的急溜和风声雨声的交响乐中,静看那每一道闪电来时,纸窗上映出的被风摇曳着的窗外的树影,那时的心境,那时的情调,真是永值得回忆。 到北京下车后在旅舍中的第一晚,就由朋友引导去了中央公园一次。去时已是夜十一时了,鼓着痛足,匆匆的在园中走了一遭,在柏树下喝了一瓶苦甜的万寿山汽水后,便走了出来。园中很黑,然而在参天的柏树下,倚了栏杆,遥望对岸那模糊中的宫墙,我觉倒很有趣味,以后白天虽又去过几次,但总觉不如第一夜的好。实在,在一望去几百张藤椅的嘈杂人声中,去夹在里面吃瓜子,去品评来往的女人,实在太乏味了。 北海公园便比中央好了,而我觉得他的好处不在有九龙壁的胜迹,有高耸的白塔可以登临;他的好处是在沿海能有那一带杂树蜿蜒的堤岸可以供你闲眺。去倚在柳树的荫下,静看海中双桨徐起的划艇女郎和游廊上品茶的博士。趣味至少要较自己置身其中为甚。这还是夏天,我想象着假若到了愁人的深秋,在斜阳映着衰柳的余晖中,去看将涸的水中的残荷,和败叶披离的倒影,当更有深趣。假若再有一两只禹步的白鹭在这凄凉的景象中点缀着,那即使自己不是诗人,也尽够你出神遐想了。 我爱红灯影下男女杂沓酒精香烟的疯狂混乱的欢乐,我也爱一人黄昏中独坐在就圯的城墙上默看万古苍凉的落日烟景,然而我终不爱那市场中或茶棚下嘈杂的闲谈和奔走。 在北方的两月中,除了电影场外,没有看过一次中国的旧戏。去北京而不听京戏,有人说这是入了宝山空手归来,实在太傻了。然而我只好由人奚笑。在幼时虽也曾欢喜过三花大脸和真刀真枪,可惜天真久丧,这个梦早已破了;现在纵使我们的梅兰芳再名驰环球中外倾倒,我的去看京剧的兴致也终不能引起。我觉得假如要听绕梁三日的歌喉不如往上海石路叫卖衣服的伙计口中去寻求,要看漂亮的脸儿不如回到房中拿起镜子看看自己。 这既非写实又非象征的京剧,对他,我真只好叹我自己浅薄了。 北京茶馆酒楼和公园中“莫谈国事”的红纸贴儿,实在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怪事。 不过,同一的不准谈国事,在北方却明示在墙上,在南方则任着你谈以待你自讨苦吃,两相比较,北方人的忠厚在这里显出了。 去西山的一次是在阴天。西山虽没有江南山气的明秀,虽没有北派诸山的雄壮,然而他高低掩映,峰脉环抱,虽是小小的一带培楼,实在是北京一切风景中的重心和根源。我去的一次,在走到半山中便遇着了雨。所以旧的时间虽不多,见到的却很好。雨中看山,山中看雨,看雨前白云自山腰涌出封锁山尖的情形,看雨后山色的润湿和苍翠,实在抵得住了多日。 走上西山道上,回过头来便可望见万寿山的颐和园了,这一座庞然的前朝繁华的遗迹,里面尽有他巧妙的布置,伟大的建筑,可是因为主管的太不注意修理了,便处处望去都是死气沉沉。排云殿的颓败,后面佛阁的颠危,我终恐怕他们有一天会像西湖雷峰塔的骤然崩溃。知命者不立于岩墙之下,我想着这些我便止不住缓缓的避开了。我更不敢到昆明湖中去。这大约是我还没有像王国维一样找着我可以尽忠的圣主吧? 对于北京前朝的宫殿和园囿,我要欣赏它的各个而弃掉它的全体。一带玉陛的整齐,不如去鉴赏它雕了蟠龙的白石柱子的一个。三殿的雄伟,那里抵得上金黄的琉璃瓦的一片可爱呢?我不愿去看故宫的博物馆,我只愿看大元帅府前的汽车和卫兵。 这或许是我的渺小,这或许也就是他们的伟大。 北京“三一八”惨案放枪的地点我也总算去看过了。马号中依旧养着马,地上也长着青草。血呢? 玻璃厂中去买旧书,北京饭店去买西书,实在是我在北京中最高兴的事儿,比夜间乘了雪亮的洋车去逛胡同还要可恋。可是,有一次雨天,当我从东交民巷光泽平坦的柏油大道上走回了我们泥深三尺的中国地时,我又不知道哪一个是该咒诅的了。 泥虽是那样的深,然而汽车却可以闭了眼睛不顾一切的绝驰而过。在北京,黄牌的汽车,比上海租界内的s.m.c.三字还要有威风哩!我只好揩去我身上的泥,我还是回上海去尝s.m.c.的滋味罢。 在七年以前,曾经由津浦线北上,过黄河,在天津附近的一个小县里住了半年。这一次的北行,往返却都是由海道。回来的一遭,在船中我每日裹了一件毛绒衫躺在甲板上看海。船舷旁飞溅的浪沫,远远缓缓送来的波涛,黄昏时天际的苍茫,新月上升后海上那一派的银雾和月光下海水的晶莹,日落时晚霞的奇幻与波光的金碧错乱,实在使我见了许多意外的奇遇。虽是回来后我额上和手臂都被海风吹得褪了一层皮,我仍是一点也不懊悔。 因了事务的不容缓和朋友的催促,我终于回来了。在回来后一月余的今天,我回想起在京时朋友们待我的盛情和所得的印象,都觉得还是如在目前。 耗去两月的光阴,实际上虽未得到什么,然而一个颠倒了多年的北国的相思梦却终于是实现了,虽是这个梦的实现对于我也与一切恋爱的美梦一般,所得的结果总是不满。 一九二七年九月十六于上海听车楼 灵魂的归来天竹 还君……双泪垂,恨不相逢未……时 一夜的失眠,今早起来头昏昏的痛;像是我的灵魂与一群恶魔博战了一夜一般,我今天感着异常的疲乏,头发乱得比平素厉害,这显然是在枕上辗转一夜的结果。我不时走到镜子前去照,我生怕我红涩的眼睛,会使我同室的朋友知道了我一夜的秘密。 昨夜你在路上递给我的一束天竹子,今早还好好的放在桌上,只是因了袋中的蹂躏,已经脱下了不少。血红的颗粒,散落在桌上,我仿佛又看见了昨夜你眼中滴下的泪珠。我知道,今天我们假如再到昨夜的那一家酒楼上去一次,我想在栏杆上的木纹里,一定可以寻出几点比这个还要红的痕迹。 凤,你昨夜究竟是为何而哭,为谁而哭?是为了那纸上短短的两句么?我想起了这是我的手写出的,我的心颤了,我仿佛看见掌管人世一切悲剧的天才的作家,又展开了一页洁白的稿笺,来开始他的新的创作了。 这纯然是出于我的意外的事。我决想不到我们才相识十余日的朋友,你与球第一次来看我时天真的笑容还在这冷寂的楼头未散,便会有昨夜那样的一幕发生。我诚知道那一张小弓弦上的一支箭是迟早总要射出的,然而我料不到那个顽皮的小孩竟射得这样的快。 你想,从你第一次与球到我此地来,至昨夜为止,我们总共不过相见了五次。第一次是怎样,第二次是怎样,谁也料不到昨夜的第五次,竟使我看见眼泪从你的眼中滴下,竟使我这只罪恶的手不得不举起手绢来为你拂拭。凤,你是聪明人,你要知道眼泪的债是要以十进的倍数归还的,你可知因了你昨夜的一哭,竟使这个世上有一个人又要多负许多债了。 昨日,在球、年与我三人未去看你之先,球曾先来到我们此地。她带了四枚沙田的柚子送我。柚子吃了之后,她便坐在我的桌旁,在一张纸上,用铅笔断断续续的告诉了我所谓“西瓜”的事。她讲到她的家中怎样要逼她与一位姓叶的结婚,她的“西瓜”又是怎样被家庭征服了的事,她丢下笔伏在桌上不动,像是也要哭下的光景。过了一刻,她吐了几口痰,待她的感情平服之后,我们便又谈到了你,谈到你一人会躲着哭的事。 “凤的家庭是很不自由的,她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了解她。”球这样向我写。 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句话呢?我沉思了一回,我知道她这句话中所给与我的暗示。我禁不住心里抖了起来,我便装做漠不相关的咬紧了牙齿,冷冷的向她写道: “这与我何干?” 凤,你不要怨我这句话的冷酷,你当知道我的用意,我原是想借此避掉未来的一切的。哪知出人意外,我的努力竟得了相反的结果,球突然用了大的字这样向我写道: “她很爱你!” 风,我不知球昨日向我写出这四个字,是出自她自己的观察,还是间接的受了旁人的指使,可是在我方面,我所得的结果总是一样。我像一只惊弓的鸟儿突然又听见了一声弦响一般,我一见这四个字,我的脸色完全变了。 此外另谈了些什么,我已记不仔细。其实,在见了这四个字以后,旁的还有什么要记住的必要呢? 我循环的默想着这四个字。我们在戏院中见了你以后,你那立在我的身旁的片刻的谈话,以及后来我们四人一同出去,我始终是在咀嚼着这四个字的滋味的。凤,谁很爱我?我在你的身旁,想起了那四个字,你或者没有注意到我神情的改变,可是我自己怎能骗得住我自己呢?你现在若去再将咋夜从戏院中出来,我在街上走时的行动再重想一遍,你当懊悔你那时观察力的薄弱了。这并不是冤屈了你,这是有证据的。你想,你若知道了,你决不会再在那严重的空气中,火上添油,从你手中将那一束天竹子再递给我的——然而,谁又能断定你不是有心这样做呢? 凤,这血红的颗粒你是要借来向我象征什么?是南国的相思?是鲛人的泪珠,是少女的——? 因了我自己生性的善感,再加上你又走在我的身旁,于是在街头夜深的寂静中,我想起日问球向我写的那句话,我的心上便止不住涌出了许多无名的哀愁,于是一路上我咬着牙齿咒诅我的聪明,咒诅我以前的遭遇,咒诅我的所谓幸福。 进了酒楼以后,你们三人同占了一张大桌,我背着你们另坐在旁边的小桌上,这种举动,固然是继续着在街上时的无言的玩笑,然而也是我不忍使你第一次看见我这不该使你看见的脸色。你们三人在谈笑,我一人坐在暗里,一束天竹握在我的手中,桌上盘里有一叠请客的蓝笺——凤,我在此要沉痛的向你忏悔,再三的向你忏悔,你要知道我决不是残酷的人,决不是愿旁人心碎的人;我的心是仁慈的,我自己就是恻隐的上帝,我是愿将痛苦都堆到我一人的背上,而将我的幸福都给与那应该享幸福的人的。昨夜我所以要向你写出那样的两句,我完全是无意的,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决不是我残忍的表现。凤,你想,呆子尚不肯无故的将一朵盛开的玫瑰撕碎,何况乎我这样的人? “还君……双泪垂,恨不相逢未……时。” 凤,我将写了这样两行字的一张纸,包了那一束天竹子从后面递到你的手中的时候,我以为你看了以后,一定如你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时我们大家见面时的一样,你一定是看了一下就一笑搁开,决不会认真推究起来。然而,凤,完全出于我的意外,我见着你一看之后,就中止了谈话,面色立刻改变,我才知道我已经闯下了大祸。待我想到了时,什么都已迟了,你接着就去伏在外面的栏杆上,我已经追救不及了。 我听见夜莺突然咽住了她的歌唱,我听见七弦琴上有一根弦子突然崩断的声音。 凤,凤,宽恕我,宽恕我,你当知道我不是残酷的人,你当知道我是—— 我此刻将昨夜的情形再回想一遍,我仿佛又看见我赶去走到你的身旁时,你正在紧闭了嘴唇凝望着黑暗的空中不动。我将你摇了一下,叫了你一声,我突然看见眼泪从你的颊上滴下,突然我看见眼泪从一位天真而善笑的少女的眼中不停的滴下…… 凤,我的心颤了,一切以前的创痛又都在我的心上裂开,我受到我应受的责罚了。我虽是忍着痛去将这一束天竹夺回,去将那一张纸撕碎,然而什么都已迟了,眼泪已经从你的眼中滴下。我伸手取了手绢送到你的脸上的时候,一滴热的眼泪滴到了我的手上。啊,凤,凤,你的热泪为谁而流?我仿佛看见我的手上沾了杀人的铁证了,沾了不会磨灭的血痕了。 谁敢再说这样不是残忍?谁敢再说他自己这样是无心? 虽是因了球和年的多次的慰劝,一直到离开了那一间酒楼为止,你始终是紧闭了嘴唇,眼睛望着黑暗的外面不动。凤,在黑暗中你究竟看见了什么?这里面孕着的是渺茫的前途,不测的命运,和未来的幸福。你所见的是什么? 破月当空,满街寂静,我紧傍了你送着你归去的时候,在我断续的三两句话中,在你沉默的无言中,我回念这一切的波浪,完全是因了我那纸上的两句,我真懊悔得要大了胆子将你紧抱往来向你忏悔。球和年的影子从前面映到我的面前,我第二次再去将你的手握着的时候,我看见又有两点亮的东西从你的眼中滴下。凤,什么事使得你这样的动感?你太聪明了,你比我更聪明了! 将你们送到了校中,我们乘车归来的时候,我倚在车中,我眼前所见的始终是你那一副悲抑的面孔,你紧闭的嘴唇,你润湿的眼睛,眼泪从你眼中滴下的情形。啊,凤!凤!为什么?为什么?相识不过才半月,见面不过才五次,你为什么就将自己这样的陷在了网罗中? 归来后睁了眼睛睡在被内,在枕上想起今夜你们回校以后,球一定要向你问起究竟为什么你会这样,你告诉了她以后,你们今夜一定又要相抱着在被内对泣的情形,我枯涩的眼中,也缓缓的湿了起来。昏昏的一夜,我转侧着始终未曾合起眼过,一个一个的影象从我眼前闪过,我在我的心中很苦的为我自己又重写了一部忏悔录。好几次,我的左手触着了我软热的右手时,我总以为又是你的。 凤,你看,你以前诧异我为什么总是将文章写得那样的凄婉,你现在当能了然了。你想,一个才相识不久的天真善笑的朋友,因了我的两行字,竟在我的面前为我将宝贵的珍珠散落了下来,这令我怎能从笔下传出我的笑容呢? 在我所写的那册书上,你曾用讥笑和羡慕的态度为我添注了许多字,谁知一转瞬间,你自己就已投身到了这个漩涡中。这或许是你甘心而早料到的事,但是我不忍不慎重的告诉你,不测的命运是完全无情的,你要三思。 一九二七,十二,四夜于听车楼 灵魂的归来噩梦 一阵风吹来,书架上瓶中的三只猩红的郁金香巍巍的颤着,风中带来了隐约的香气,飘渺的恼人的春情。闹市的车声,在这矫健的下午更是精神百倍的喧腾着。 一部中世纪浪漫式的小说展在我的眼前,我模模糊糊的向下读去。春日下午的空气是催眠的,这朦胧的睡意,更助长了我书中醉人的情调。 在朦胧的睡意之中,我只憧憬着那书中英武的骑士、深情的公主、执拗的国王、阴险的教主。我忘记了世上有比我更幸福的人,也有比我更不幸的人。我全忘记了,我只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是处着像我此刻一样的境地。 突然—— 进来的是一位工人模样的中年人,黑黝的脸,一丛乱草一样的胡须,两只细小的讥笑的眼睛,一顶敝旧的鸭舌帽,穿着一件半长的外套。这分明不是我的同种,但我觉得这个威严慑人的怪东西好像是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似的。 “好鲜艳的郁金香!” “郁金香确是鲜艳。” “不能使每一个人的手中都有一支郁金香握着,这郁金香是该诅咒的!”他将他的两只手伸了出来,表示他的手是空着。 “你是什么人?” “我?尼果内那列宁——来,跟我来!” 这一个字似乎都有女性一般的迷人的魔力,我失去了一切的定力,茫茫然跟了他向前走去。 “先生,你的眼睛是闭着的,我要带你到一个地方可以使你的眼睛睁开,你不曾见过什么才是世界,真的世界是我们那里。” 我恍惚随着他走进了一座建筑。是戏场,电影场,议场,都不能分别,只是里面是黑暗的,但同时又可以看得清一点东西。里面仿佛已经有了很多的人。 “向前面看去!” 前面像是映着电影,又像是舞台剧。 一条修洁的大道上,两旁都是四五十层的巍峨的建筑,路中挤满了来往的摩托车,旁道上的行人也密集着,蠕蠕的走动,蚁一样的沙沙的走动,走的终结是到了一座华丽的客厅。厚的地毯,软的坐垫,迷人的灯光,醉人的音乐,缭绕的香烟中,隐约透出来的都是锦绣裹身的一对对的男女,都是坐拥万金的富儿。这样以后,现出来的又是一座伟大的建筑,一座伟大的工厂;建筑也是非常的坚固精致,但他这样的伟大却并不是供你享受的,他是自卫的设备,他是使你为他吸引的外表。昨夜欢饮的富儿们正在这里监视着,昨夜呻吟着的穷汉们也在这里工作着。一个是昂着头,一个是曲着背。庞大的机器,错综复杂的机轮,引擎,皮带,纸,铁,脚,手,眼,口,煤气,水汽,炭气,都昏然混在一起,分不清谁是管理机器的人,谁是制造货物的机器。一切都好像合在一处,混成了一座整个的机械。 这样之后,由一条路便现出了两条路:由制造货物所变成的代价便归到舒闲的立在旁边的富儿,因制造货物所得的疲倦和血汗仍归给穷汉,富儿驱着汽车回到他华丽的住宅,穷汉的破衣上负着满背的疲劳仍回到他的地狱。又是工作,疲倦,饥饿,死亡,又是地毯,美酒,音乐,跳舞…… “你看,这样的世界怎样不会生病?你看她的病!” 我再向前看去: 好像是拳术场,又好像是斗牛场;阴惨着,一面是带了礼帽翘着小须的富儿,一面是赤裸着身体的穷汉。富儿的武器是金钱,穷汉的抵御只有以生命来对抗。在嶙峋的阶级上,无数的赤体,无数的血肉都向上拥去。金钱张开了血盆的大嘴,铁的爪牙,毫不畏缩的向下扑着,许多本来是赤体的人,有的穿了富儿所赐给他的外衣;也许威胁着向了他的赤体的同伴残杀。这叛逆者! 目前的死亡当然都是赤体的穷汉,但争斗还不曾结局,谁也不敢断定富儿们能握到最后的胜利。 汽车停住了,工厂的烟突中断了,跳舞场的音乐哑灭了,留下的只是一场因肉相搏的大战。 “你看,几千年积下的风毒,此刻一齐真发作了,你也是人,你要投向着哪一方面?” 我踌躇着还不曾开口回答,这工人模样的怪东西又接了下去: “不必回答,你且看下去,你在下面可以寻出你应当回答的回答。” 我看了下去: 一座高的坛上,立着一位修伟的赤体的人,领率着他的赤体的同伴在禠剥着被俘的富儿们的礼服。 “在不能每个人都有衣服穿的时候,不应该仅有少数的人穿着礼服。衣服应该是一件大大的衣服,应该将全世界的人都穿在他的下面。” 是一方圆形的平面。四分之三的面积占着的都是赤体的人,仅有一小角仍是冠冕的富儿在颤抖着。但这是分明的,这一点小的领域也立刻就要失去。 工厂的烟突又汹涌着了,但立在一旁监督的不再有富儿们,全体的人都在均匀的工作着。 这接下去的一幕显然是另换了一个世界。 许是朝阳刚升起来吧,全个的世界都浴在红色的光芒中,每一个人都是康健的动着,欢乐的笑着。两旁的建筑只有比以前更高大,路中的摩托车只有比以前更多;但开着车子的却不是不得不以这个为职业的车夫,坐在后面的却不再是那驱使着他的同类为他做牛马的富儿,这车子里的他自己就是主人,都是这个世界的主人,他们不是驶向荒淫的跳舞场去,他们是到他们自己工作的工厂去。不再是为旁人作机器,是为自己日常生活的需要作工作。所制的货品不再是供旁人的挥霍,是供自己应当给与旁人的需要。 路是平的,不再有高低的阶级,是一个平坦的欢乐的世界。 太阳的光芒愈射愈红了! “看,这才是我们的世界,这才是应当有的世界!来,驱去那异样的人,驱去那不是我们的同伴!” 一样炸裂,我的眼前突然更亮了起来。 在血红的光芒中,我看见我所处的地方不仅是一座戏场,是一片广阔的无涯的大地,地上都是集满了人,都是一样的衣服,一样的装束。 在众人千千万万的目光中,我发现我是孤立在一座高台上,一个人立着只有我一个人的衣服是异样,一个人是化外。 在红色的光芒中,我战抖着不敢睁开眼睛。 “驱去这异样的人!消灭这异样的人!” 那工人模样的怪东西,向我举起就是一脚,我…… 心跳着睁开眼来,自己仍在一间安静的小房内,只是台上一大堆的书籍,因我身体睡着了的推挤,正在向下倒去。 哗喇一声,书籍都止不住的倒了。我分明知道这是春画的噩梦,但我的心里止不住跳着,觉得我仍是无底的无底的向下沉去…… 一九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岁暮杂拾 岁聿云暮,急景调年,长街上摆满了过年应节的百货,也挤满了办年货的人。杂在人丛中看了一会,在一家食品公司里发现了好几种来自家乡的年货,不觉食指大动,正想买一点回去,聊慰乡思。忽然人丛中有一个朋友向我招呼,大叫同乡。这位朋友是四川人。他这么称呼我,使我自然不免一怔,连忙问他几时成了我的同乡,他笑嘻嘻说就是今天,说着从怀中摸出一张剪报递给我看: “你看,我若是不看这篇文章,我还不知道我们原来乃是同乡哩!” 我接过来一看,是从报上剪下来的一篇小考据文章,题目是《南京的历史》,作者考证出根据历朝建都命名的沿革,我国至少有七个地方曾被命名为“南京”,这位朋友的家乡成都就是其中之一,这是在唐玄宗天宝十五年命名的,为了避“安史之乱”,逃到四川成都,便把成都改称为“南京”了。 其余几个被称为“南京”的地方,除了辽金曾将开封称为南京以外,宋朝又曾经称河南的商丘为南京。最有趣的,是今日的北京,在五代的后晋治下,也称为南京。 这一来,我唯有向他道歉,无法否认他不是我的同乡,而且要佩服他的渊博。同时在乡谊上,还要对他称晚辈,因为他的家乡成都在公元七五六年就称为南京,而我的家乡则直到一三六八年,才由朱元璋命名为南京,简直比他迟了六百年。 这一段小插话不仅增加了我的史地知识,而且无形中还扩大了我的胸襟,原来有这么多的地方曾经称为南京,我的家乡又何必仅限于我出生的那个地点?于是板鸭和香肚固然是我家乡的特产,山西的竹叶青,河南的红枣,山东的柿饼,北京的蜜枣和冰糖葫芦,又何尝不可以算是我家乡的特产?甚至苏州的松子糖,四川的广柑,广东的新会甜橙,广西的沙田柚,我都愿意高攀,认为都是我家乡的特产。于是我就在这家食品公司里放开手来买,不再拘束于过去那狭小的地方观念里。 由于到处都是我的家乡,家乡就近在眼前,我的乡思也顿然消失了,只觉得这个大家乡的物产真丰富,买不胜买,对我这个游子实在是爱护备至。我整天的在说乡思,看来家乡对我的关怀,比我自己更甚哩。 新春的乡情 新春期间,我一直喜欢保持个人爱好的一些小活动。每年到了这时候,我总喜欢尽可能的整理一下自己案上的架上的书籍,吃一点每年只有到了这时候才可以买得到的家乡食品,将自己历年搜集的一些年画,窗花,剪纸等等民间艺术品,拿出来欣赏一下。 本来,这些都是一年四季随时都可以做的事情,我特地留在新春期间来做,不仅因为有些东西只有在这时候才容易买得到,更因为在这时候,心情上好像总有一点闲暇,虽然事实上未必如此;同时气氛上也特别调和。新的春天又开始了,我们应该扫除一下一年累积起来的灰尘,不妨趁这机会温故知新,同时更应该去旧革新。 讲到整理书籍,实在不是一件易事。我知道堆集在四周的这些书籍,其中固然累积了多年的心血,但同时也累积了多年的灰尘。要着手清理,不仅要下决心,而且要不断的经过斗争。近年买书,虽然已经没有过去买得那么多,但是新的事物和新的形势,都需要通过书本去寻求理解和认识,还有新的文学艺术作品,只要是值得一读的,我总不想放过机会,结果所买的书籍画册和刊物,仍然不少。要想将这些加以整理和清除,实在都不是一件易事。我说要在内心经过一番斗争,一点也不夸张,因为有一些书,虽然是新买回来的,经过一度翻阅,就可以弃如敝屣;有一些书,放在手边已经几十年了,对我来说仿佛仍是一座未曾打开的宝库。这中间的取舍,有时不免踌躇难决,有时更难舍难分。 至于在新春期间吃一点家乡的土产食品,可说纯然是一种愉快的享受。这里面有温暖的乡情,也有感到家乡面貌日新月异的喜悦。家乡既然是如此,别的地方自然也是如此。这样一想,处处是物产丰富,处处是锦绣河山的祖国,怎不叫人特别觉得可爱呢? 今年家乡运来的板鸭,特别肥白;香肚的滋味也特别浓郁,比火腿更耐得起咀嚼。品质提高了,价钱却更相宜,这里面就使我看出了家乡近年的新面貌。 新旧年画我都搜集得相当多,有些木板套印的旧年画,现在已经很难得。这些都是迷信和封建气味很浓的东西,想到这些都是我们上一代的农村,上一代的家庭奉为神圣的东西,现在都能够挣脱这类思想和生活上的枷锁桎梏了,回顾温习一下,会觉得眼前的生活特别可贵。窗花和剪纸,我们家乡旧时所有的已经相当丰富,现在不仅旧瓶新酒,更采用了新技巧,用新手法表现新人新事,新瓶新酒,看起来更是面貌一新,愈加唤起我亲切的乡情了。 虎踞龙盘今胜昔 “虎踞龙盘今胜昔”,这是毛主席在一九四九年四月所作的《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七律诗中的一句。“虎踞龙盘”,一向是对于南京地理形势的称赞,毛主席在这里用了“今胜昔”三字,是承接这首诗的开头两句:“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而来。这是说明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以后的新的形势,形势是比过去更好。这不只是指狭义的地理形势而言,也是指当时全国解放事业的大势而言。蒋家王朝虽占有“虎踞龙盘”之胜,在渡过长江天堑的百万雄师围剿之下,已经变成了亡命而逃的“穷寇”,形势已经完全改变了,因此这句诗的下面,紧接的一句是:“天翻地覆慨而慷。” 这表示一切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个令人感奋的新的时代已经形成了。这是对于孕育中的新中国的喜悦。 “虎踞龙盘”一词,“虎踞”指的是石头城,这是南京的旧城,同时也是南京的旧称。“龙盘”指的是钟山,也就是“钟山风雨起苍黄”的那个钟山。这座山俗称紫金山,在南京城外东面,俯瞰全城,形势很壮,山色随了天气的阴晴早晚,不停的会发生变化,从前人说这是“王气”。毛主席的这句“钟山风雨起苍黄”,也是藉了钟山的山色变幻,来象征使得风云变色的人民解放军当时所获得的决定性的胜利。 “苍黄”不是“仓皇”,这是特指钟山一向有名的山色变幻而言。我曾经听到有人释作蒋家王朝在暴风雨来临之际“仓皇逃命”之意,这该是错的。 毛主席很喜欢用“苍”字来形容山。一九三三年所作的《菩萨蛮》词:“雨后复斜阳,关山阵阵苍”,一九三五年所作的《忆秦娥》词:“苍山如海,残阳如血”,可以为证。 “虎踞龙盘”的出典,有关南京的一般史地旧籍所载,都说是诸葛亮所说。宋人张敦颐撰的《六朝事迹类编》,在有关“钟阜”和“石城”的记载中,都说: 诸葛亮论金陵地形云,钟阜龙盘,石城虎踞,真帝王之宅。 从此“龙盘虎踞”一语就成为对南京地理形势的专用形容词。然而,对当时蒋家王朝来说,纵占有“龙盘虎踞”的形胜,纵占有紫金山的“王气”,又有什么用呢?在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之后,一切就如摧枯拉朽的倒下来了。这正如刘梦得有名的《金陵怀古》诗所咏:“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千寻铁索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能不忆江南 这几天心里很不安定。若是能放得下手上的事务,我真想回到江南去小住几天。 现在还是农历正月,不说北方,就是在江南,天气一定还很冷,但那个“冷”,不是冬天,而是“春寒”,因为早已立过春了。不像在这里,几天之前的天气是严冬,寒流一过又仿佛到了初夏,再来一次寒流,又变成冬天了。简直没有春天的影踪。 可是在江南,春天虽然旧得不易寻觅,来得却有迹象可寻。春天就是春天,决不骗人,决不令人空欢喜。你见过柳树的嫩芽吗?它不是嫩绿色的,而是鹅黄色的。柳树绽出了鹅黄色的芽,春天就已经来到树梢,来到燕子尾巴上,也来到游子的心上了。 前几天看了《北国风光》的电影,已经有一点神驰;这几天对着《江南姊妹》的广告,更令我出神。山水,人物,花朵,泥土,无不是江南的能令人怀念,何况更是春天,因此这几天简直动了乡愁。电影广告说:“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是的,赶去罢,为什么不赶呢? 我设想我应该去的地方,我应该住的地点。江南,是一个大地方,是一片锦绣,我应该选择什么地方呢?住在西湖边上,住在玄武湖畔?住在苏州,住在嘉兴?当然什么地方都好,但我的梦魂总是牵索着镇江的一间小楼。几扇玻璃窗,一只挂了布帐的小床,从墙上的气窗可以望见人家的屋背。在那里不仅有我的春天,还有我的梦,也有我的诗。 我要寻找的就是这些。可是,这么多年了,我就是现在赶到江南,这个春天向什么地方去寻呢?在破旧的砖墙上,在古老的大树上,还是在那些高大的新建筑物上和工厂的烟囱上? 对着报上的那幅《江南姊妹》的广告,我忽然领悟到,我要寻找的春天,不在别的地方,就在这些年轻人的脸上,就在这些下一代人的心上。我们的梦,我们没有写成的诗,我们失去了的春天,都交给他们了。他们会用彩笔给我们继续写下去,我们不曾实现的梦,他们会给我们完成。春天到了江南,自有人去接待,决不会被冷落的。 但是如果有时间,我仍想赶到江南去。因为我怀念江南,江南一定也在怀念我。站在鹅黄色的柳枝下,年轻的春天一定会展开手来欢迎我的。 家乡的大桥 从报上读到一条令我高兴的消息:家乡就要兴建一座横跨长江的大桥了,从下关通到浦口,规模比已建成的武汉长江大桥还要大三倍。我曾经在武汉的长江大桥上来回走过一次,在万里无云,烈日当空之下,几个人谈笑盼顾,漫步过长江,几乎忘记了置身在几十公尺高的半空桥面上,那规模之大已经令我惊叹,现在我的家乡准备要建的这座长江大桥,竟比武汉的这一座更要大三倍,将来建成之后,站在桥面上披襟当风,视昔人的铁锁横江如儿童玩具,那壮丽的景象真是令人难以想象,使远处异乡的我,仿佛现在已经分润到那一份光荣了。 本来,龙蟠虎踞,我的家乡是一个形胜之区,而且在历史上又是六朝金粉旧地,可是自从被国民党盘踞以后,搅得乌烟瘴气,喧宾夺主,使得当地人无法安身了,因此我以前住在上海,虽然同家乡近在咫尺,十多年以来也一直一次也不曾回去过。直到去年,我乘京浦车南下,路过家乡,才有机会小住了几天。虽然这家乡对我早已成了异乡,下了车连东南西北也分不出,但我仍对它感到分外的亲切。 掐指一算,至少也该有三十年未到过家乡了。虽然明知道那些亲戚决不会再住在原处,而且三十年的变迁,昔日童颜,今已白发,哪里会再有痕迹可寻,但我仍忍不住凭着自己的记忆,去胡乱摸索了一遍。可是,“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我聊尽人事的在似曾相识之处徘徊了一会。问了几个人,不要说不曾有任何结果,就是我告诉人这里原是:我的家乡,他们也有点不相信。 家乡虽然到处都在变了,但不变的也有。我到新街口一家清真教门的店里买了一点盐水鸭,他们仍是用一张荷叶给我包了,我解开来尝了一块,味道仍和我所记忆的相同。我又向他们买卤鸭肠,并且说了一句家乡惯用的俗语,老板听得笑了起来,他说现在年轻人已经不知道这样的话了,亏你还记得。 我又趁黑到夫子庙去逛。秦淮河河水,近年经过疏浚,已不再是昔日的青黑臭水了。游人依然那么多,但是这里已经是一个健康的文娱区。 家乡现在正像祖国每一个大城市一样,清早起来一看,满街都是骑着脚踏车,赶着去上班的人,很少有像我这样站在阶沿上看热闹的闲人。听说两三年以后,它就要跃进成为一座有名的汽车城,再加上那时一定已经建好了的长江大桥,那就更值得我在别人面前引以自豪了。 大桥使我想起的昔和今 我已经看过了《南京长江大桥》的纪录片,只差还不曾实地乘车通过这座了不起的大桥。 纪录片的字幕一开始就说:津浦铁路和宁沪铁路,是我国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多少年来,长江天堑把祖国的南北交通线割断,来往的列车只能用轮船摆渡过江,每次过江需要两个多小时。 在这座桥不曾建成通车以前,情形就一直是如此。前几年从北京乘京沪车南下,到了浦口,火车就要用轮渡摆渡过江。轮渡是特别设计的,一次可以装载很多卡车厢,而且乘客可以依旧坐在车上,不必下车。这艘运载火车过江的轮渡,又长又大,是解放后新设计的,比以前用来载车的旧轮渡已经快捷省事了好多,但是在基本上还不曾解决渡江的麻烦。 未曾用轮渡载运火车波江以前,那麻烦自然更大。我清晰的记得,从前的津浦车,从天津到浦口,是真正的“津浦”车,这就是说,南段的总站就设在浦口,火车到了浦口,就到了终点,火车头就要掉头,从南行车改为北行车。乘客一起下车,自己携带行李乘船过江,各奔前程。从南京要想搭火车到天津、北京去,也要自己先行携带行李从下关乘船过江到浦口,然后才可以乘得到津浦车。那时是根本没有用轮渡载运火车这回事的。 后来有了京沪直通车,从上海可以乘车直达北京。从南京下关衔接江对岸浦口的那一段路程,就是用轮渡将火车摆渡过江。因此虽说是直通车,中间有这么一段水路,却是人坐车,车坐船,火车有轮却不行驶,要劳动轮船来代步的。这情形细想起来虽令人好笑,但是当时的我们已经大大的称便了。 因为在从前那样的社会里,在我们家乡从下关乘船到对江的浦口,不仅危险不安全,行李上落还要受码头脚夫流氓的敲诈,下关的扒手更是有名的,因此旅客无不视为畏途。一旦有了轮渡载运火车过江,他们自然感到满足了。 是的,不用讳言,我们这一代的人,当时就从不曾想到过在下关与浦口之间的江面上,有一天会有一座桥出现的,一座又长又大,可以通火车,又可以通汽车,又可以往来步行的这样一座大桥。 然而,从前连做梦也不曾想到过的事,现在竟已经实现在眼前了。 月是故乡明 我的家乡是南京。 这真是太巧的事,离乡已经几十年的我,居然有机会在家乡度了一个中秋。说是家乡,其实对我比异乡还更生疏,因为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离开那里了。别的地方不必说,我在这海隅之地就已经住了二十年以上,就一直不曾回过家乡,对于家乡的生疏可知。然而家乡到底是家乡,何况又是中秋。我居然在离家三十多年之后,有机会在家乡度了一个中秋之夜,这怎能不说是太巧的事呢? 当我从浦口过了江,到了早已为我们准备好了的中山路上那间宽敞舒适的下榻处时,我算一算日期,知道这天恰巧是农历的中秋节,心里就立时兴奋了起来。就凭了这一股热情,我说服了同来的几个旅伴,雇了一辆小汽车,趁着黄昏苍茫,月色未上之际,先去看看秦淮河,然后再找一家道地的南京教门小馆子,大家聚餐一次,吃一碟阔别已久的家乡特产咸水鸭,用来庆祝这个在客中,可是又在家乡的中秋节。就凭了我的这一股热情,虽然我这时对于家乡的一切同大家一样的生疏,但是他们都信任了我,也许知道这对于我真是一个太难得的机会,不愿扫我的兴,因此一切都依照了我的计划。 感谢我的家乡到底是六朝金粉的旧都,再加上这几年的新建设,我的推荐果然不曾使大家失望。在微暗的灯光下,秦淮河的河水似乎还是像我儿时记忆中所见过的部样,无声的流着,但是当年九流三教聚会的夫子庙,现在却已经成了整齐清洁的市民文娱中心。是的,这就是秦淮河,这就是夫子庙。儿时的记忆已经磨白了我的头发,可是它们却愈来愈年轻了。 在新街口的一家清真教门馆子里,吃了一顿使得大家都满意的晚餐,将整整的一只咸水鸭都吃光了,然后大家才踏着月色,安步当车的回到寓所。路旁一些公共建筑物门前所装设的灯饰,也许是欢迎我们这些从远方归来的游子吧,在这深夜还五色辉煌的照耀着。 回到寓所,直到大家都睡了,熄了房里的灯,我还站在窗口欣赏故乡的月色,舍不得上床去睡。“月是故乡明”,是的,不要说是中秋之夜,就是任何一夜的月色,在游子眼中看来,总觉得故乡的月色是特别令人留恋的。 烟花三月下扬州 有一年的春天,我同全平①应洪为法②之邀,到扬州去玩。我们从上海乘火车到镇江,摆渡过江到瓜州,再乘公共汽车到扬州。那时正是莺******长的三月天气,“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一路坐在车中,油绿的郊原不停地从车窗外飞过,不曾进城,我已经心醉了。 ①周全平,创造社成员,主编《洪水》。著有小说集《梦里的微笑》、《苦笑》等。 ②洪为法,参加编辑《洪水》,著有诗集《莲子集》,及《为法小品集》。 那时洪为法正在第五师范教书,热心写作,写诗也写小说。“沫若哥哥,沫若哥哥”,他同郭老的许多通信,曾�发表在当时的《创造周报》和《创造日》上。后来创造社出版部成立,《洪水》创刊,他同我们的书信往还也繁密起来,可是彼此一直不曾见过面,这时他便一再写信来邀我们到扬州去玩几天。恰巧我这时在美术学校已经读到最后一年,要缴毕业制作,便决定趁这机会到扬州去作旅行写生,实在一举两得。因此,那次“烟花三月下扬州”,我并不曾“腰缠十万贯”,却是背了画架画箱去的。 全平因为事忙,同洪为法见了面,在“香影廊”喝了一次茶,游了一下瘦西湖,就在第二天又遄回上海去了,我则一人在扬州住了将近十天左右。 本来,我在镇江住过几年,对于一江之隔的扬州,两三星火,望是久已望见了,可是始终不曾有机会去过。这时住在上海,反而远道经过镇江再过扬州去,想到人生的际遇真是难以预料,心中不免有了许多感慨。 扬州是一个具有悠久浓厚的我国古老文化传统的地方。可是即使在三十年代,当我们第一次去时,盐商的黄金时代早已是历史上的陈迹,一代繁华,仅余柳烟,社会经济的调敝,已经使得扬州到处流露了破落户的光景。我晒着午后微暖的阳光,踏着青石板的街道,背着画架,到西门外旧写生时,沿街那些人家的妇女,往往两代三代一起,坐在门口糊火柴盒,可知衰落的暗影已经笼罩着这个城市了。 扬州当时的土产,除了酱菜和化妆品以外,还有漆器,这是一般人少知道的。洪为法领了我到街上去逛,有一条街一连有许多家漆器店,所制的文房用具和小摆设都十分精致,当时使我见了十分诧异,因为一向只知道福州以漆器著名,从不知道扬州也出产漆器的。我买了一只嵌螺甸的黑漆小盒,可以放书案上的零物,一直用了十多年还不曾坏。 最近读报,知道扬州地下发现了许多古代漆器,都是楚国文化遗物,原来扬州的漆器生产已经有这样悠久的历史了。 西湖在扬州西门外。我到扬州的目的,除了拜访洪为法之外,另一目的就是作画,因此,在那十多天之中,差不多每天背了画架,独自步出西门,到西湖上去写生。 那时的西湖上,五亭桥、小金山、白塔诸胜,由于年久失修,显得有点零落之感。沿湖的一些园林,又被白宝山徐老虎之流的小军阀和土豪恶霸占去了,一般游客休想随便闯得进去,只有沿岸的垂柳和芦苇,那一派荡漾的春光是不用钱买的,因此,我总是在西门的桥下雇一只小船,叫他沿湖缓缓的划,一直划到平山堂,然后弃船上岸去写生,同时同船家约好,在夕阳西下之际,到原处来接我回去。 有一天,不知怎样,船家竟失约不来。我在平山堂山冈的岸边等了又等,松树上归巢的喜鹊乱叫,仍不见有小船来,眼看暮色四垂了,只好赶紧沿湖步行回城。好在那时年纪轻,腰脚健,走几里路实在不算一回事,反而藉此欣赏了一次薄暮中的西湖。 在整个西湖上,除了沿岸的芦丛垂柳,那种草木明瑟的风光之外,当时最令我流连的是平山堂的景色。那一带布满松林的山冈,仿佛已经是西湖的尽头。高建在山冈上的平山堂,前面有一座大坪台,可以凭栏眺望西湖时宽时狭的湖面。 山冈并不高,但是形势非常好,“竹床跣足虚堂上,卧看江南雨后山”,平山堂确是有这样的一种好处。 扬州在旧时不愧是一个风雅的地方。当时虽然已经破落了,但是也破落得毫不俗气。湖上有乞丐,在岸边追着船上的游客要钱,但他们并不口口声声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而是用一根长竹竿系着一个白布兜,仿佛生物学家捉蝴蝶所用的那样,从岸上一直伸到你的船边,口中随意朗诵着千家诗里的绝句:“两个黄鹏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除非你自命是一个俗物,否则对着这样风流的乞丐,你是无法不破钞的。 有一次,我同洪为法一起坐在西湖边上那家有名的茶馆“香影廊”喝茶,有一个乞丐大约看出我是一个从外地来的“翩翩少年”,竟然念出了杜甫赠李龟年的那首绝句:“……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喜得洪为法拍手叫绝,连忙给了他两角小洋。 平山堂所在地的那座山冈,古称蜀冈。据近人考证,明末有名的大画家石涛,晚年寄寓扬州,运用画理为人家园林叠石,死后就葬在蜀冈之麓,在平山堂之后,可惜现在已经湮没,找不到了。 近年国内有消息,说自古闻名的扬州琼花,绝迹已久,现在又被人发现了一株,发现的地点也在平山堂,可见在西湖的名胜之中,这实在是一个重点。在平山堂的后面,有一片洼地,像是山谷,又像是沼泽,四周有大树环绕,景致特别幽静。山鸟啼一声,也会在四周引出回响。我看得着了迷,摆下了画架要想画。可是这是诗的境界,哪里画得出?我便坐在三脚帆布小凳上出神,直到脚底下给水浸湿了才起身,始终无法落笔,然而那一派幽静的景色至今仍不曾忘记。 隋炀帝开凿运河到扬州来看琼花的故事,流传已久。可是据明人的考据,琼花到宋代才著名,因此,隋炀帝是否曾到扬州看过琼花,大有疑问。宋人笔记《齐东野语》说: 扬州后土祠琼花,天下无二本,绝类聚八仙,色微黄而有香,仁宗庆历中,尝分植禁苑,明年辄枯,遂复载还词中,敷荣如故。淳熙中寿王亦尝移植南内,逾年,惟悴无花,仍送还之。其后宦者陈源,命园丁取孙枝移接聚八仙根上,遂活。然其香色则大减矣。今后土之花已薪,而人间所有者,特当时接木,仿佛似之耳。 据此,后土祠的真本琼花,在宋朝就已经绝了迹,后人所见,全是由聚八仙接种而成,所以,一般人都将琼花与聚八仙合而为一。郑兴裔有《琼花辨》,言之甚详。不过,缺乏实物作证,即使是聚八仙,也已经很少见。 近人邓之诚的《骨董琐记》,引《续夷坚志》,说陕西长安附近的户县,也有一株真琼花。原文云: 户县西南十里日炭谷,入谷五里,有琼花树。树大四人合抱,逢闰开花。初伏开,末伏乃尽,花白如玉,攒开如聚八仙状。中有玉蝴蝶一,高出花上。花落不着地,乘空而起。乱后为兵所砍去。 那么,即使真有,现在已同样不存在了。 琼花既是木本植物,最近在平山堂发现的那一株,在我流连在那里的时候,应该早已存在,可惜当时年少,不曾留意到这样的问题。不说别的,我当时在扬州玩了十多天,只知道流连在西湖上,连梅花岭史公祠也不曾去拜谒过一次。虽然那时我已经读过《扬州十日记》,却交臂失之。现在想来,真有点令我惭愧而且懊悔了。 瘦西湖的旧梦 翻开一册《文艺世纪》,见到有一篇《春到扬州瘦西湖》,读了一遍,使我又回到记忆中去了。 我只游过一次瘦西湖,那还是少年时代的事情。在更早的时候,我的家住在镇江,与扬州仅有一江之隔。“两三星火是瓜州”,真的站在江边上就可以望得见,可是我一直不曾渡过江。直到我离开镇江,到上海去学画,反而从上海远道背了画箱画架到扬州去游瘦西湖。 也许就是由于这一点曲折,十多天的扬州旅居生活,像是在我平淡的生活旅程中拾得一颗宝石,偶尔取出来把玩一下,总觉得它光彩动人,又像是曾经读过的一本好书,虽然已经许多年不曾再读了,只要碰到偶然的机会,拂去封面上的岁月的尘埃,翻开来读一下,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今天,就是我又将这本书再打开的时候了。 那时候的扬州,早已是一个破落户,瘦西湖也像是一座旧家池馆,朱栏已经褪了色,石阶的缝里长了青草,到处都显得荒凉和遗忘,可是,到处又还留下一点前代风流繁华的影子。我就是这么带着一点感慨和凭吊的心情,第一次接近这个过去曾被诗人誉为占了天下三分之二明月的风景胜地。 那时我,正是“白袷少年”的时代,读过杜牧的诗,读过韦庄的词,去时又恰是春天,因此一到了扬州,在心情上就仿佛堕入了一个梦中,在十多天的旅居生活中,觉得随处都充满了诗情画意,给我留下了至今想起来还有回味的记忆。 当时我曾画过瘦西湖上的垂柳,画过平山堂一带的松林,又画过水关和坍败不堪的城楼,都是油画。这些都是被我认为同我那时的心情十分调和的景色。可惜这些使我现在看来也许会脸红的作品,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去了。 当然,我知道如果现在再去重游瘦西湖,所见到的决不会再是这些。但在我的记忆中,就如一个年轻时代曾经在一起相处过的朋友一样,无论他现在怎样改变了,在我的记忆中仍是那副样子。因此许多年以来,我虽然极想再到那些旧游之地重去一次,但是如果真有了机会,到时我是否真的会去,我自己也不敢向自己保证。 分明知道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但是对于有一些旧时的梦境,自己总好像有一点珍惜,留待不时把玩回味一下,不忍轻易去触破它。这种心情说出来大约会使得许多年轻人认为可笑吧。 江南柳 有一年的春天,在新会县的宾馆小住,宾馆的园林全是按照中国民族风格布置的。有小桥流水,水里有浮萍,桥头岸边种了一排垂柳。 许多年没有见过江南的春天了,在南国的这个花园城里,抚着桥边这丝丝的垂柳,虽然尚未成荫,已经很使我有古人所说的“销魂”之意,当时曾请朋友给我拍了一张照片。 我是喜欢柳树的。在自然风景里,在画上,在诗词里,各式各样柳的形象,都同样能唤起我的爱好。初春的新柳,春雨中的烟柳,春风中的柳浪,夏天的柳荫,还有秋天的疏柳。这些不同的形态不仅都富于诗意,而且使人对于如流的岁月和季节的变换有一种切身的感受。 西湖的风景,若是没有了柳树,那减色的程度简直令人难以想象。西泠桥畔的柳色,柳下的苏小小墓,岸边垂柳下的一只无人小船,船上沾了许多柳叶。这都是西湖景物迷人的神髓。若是换了另一种树木,情调不同,就全然是另一回事了。 杭州西湖的柳色好,但是我觉得扬州瘦西湖的柳色更好。这大约与那一个“瘦”字有关。柳树不适宜于金碧辉煌的宫廷景色,也不适宜于过分热闹整齐的环境,它是特别同空旷萧疏的景物调和的。更有,柳的美丽是古典的,近于文艺的,这一切恰适合扬州的自然环境和历史背景,因此瘦西湖的柳色,看来就比春日游人倾城倾巷的西湖更为宜人了。 还有,从前南京台城的柳色,也是十分动人的,今日玄武湖公园的堤柳,长丝拂面,仍足以不负“白门杨柳好藏鸦”的盛名。前几年小游玄武湖,偶然见到一群“红领巾”在柳树下捉迷藏,不觉又有一种新的感受。这才是活生生的,不该老是想到许仙白娘娘在柳下避雨的那些故事了。 现在南方的园林,已经在大量的移植江南的垂柳,不仅在新会见到了,我在广州越秀公园也见到了不少。江南柳显然已经在岭南安家落户,不过却是在春天见到的,不知到了夏天怎样。南方人知道“榕荫”,大约很少领略过“柳荫”的风味。柳树没有榕树那么密,树荫没有那么浓,但是柳条摇曳生姿,空旷通风,在柳下的水边小立,听一听蝉鸣,或是看水中的小鱼逐食,却是能令人心暇神怡,恢复工作疲劳的。 小楼里的生活 我忘不掉年轻时候在镇江住过的那间小楼,是因为有许多事情,都是从住在里面的那个时期开始的。 我在里面开始看杂书,看笔记小说;开始学刻图章,开始学画中国画,甚至还开始学做旧诗,做了几首便放下不做了。 学刻图章和画中国画,都是没有师承,自己摸索的。一部廉价的石印《六书通》,成了我唯一的老师。一把普通的刻字刀,几块青田石,就使我刻了又磨,磨了又刻。当然不会有人拿石头来找我刻,因此刻来刻去,都是刻给自己的。好在已经读了一些闲书,又在学画中国画,又在学做旧诗,因此要刻图章,不愁没有字句可用。我还记得当时曾刻过一方“某某二十以前作”的阳文章,印在自己的画上,十分得意。 后来学西洋画,当然是正式到美术学校里去学的,但是这时躲在那问小楼上画中国画,却是没有老师的。所用的范本还不是《芥子园画谱》,而是上海出版的石印《古今名人画谱》之类,我就整天对了临摹,自己设色,从花卉翎毛一直画到山水。那时当然已经有了有正书局的珂罗版画册,可是我不会买得起,也没有机会见到。 后来到了美术学校,专心学西洋画。学校里虽然有国画系,而且有很好的老师,诸闻韵、潘天寿几位当时都在任教,可是我反而放弃了中国画,不曾去正式学了。 在那间小楼上,画好了的画,都拿来贴在玻璃窗上。自己画,自己题字,再盖上自己刻的图章。“二十以前”的我,就曾经这么销磨了一个暑假。那时当然没有跳舞场,没有咖啡店,没有电影院。在镇江那样的地方虽然有卖笑的娼妓,甚至也有赌场,但是我好像对这些都不感到兴趣。我不知那时别的年轻人怎样,我却是个十足的书呆子。 当然,书呆子也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就已经够我去幻想。因此那时在感情上所做的梦,全是“礼拜六”派的,全是“鸳鸯蝴蝶”式的。一间小楼,已经尽够我的感情去驰骋了。 若不是我的三叔从上海来探望我们,带了我走出那间小楼的天地,我无法想象后来我的生活会怎样发展下去。就是由于这一走,我就从江南城市的一问小楼,走进十里洋场的亭子间了。 金山忆旧 金山在镇江,古名京口,以三座山著名,这就是北固山、焦山和金山。我的家曾在镇江住过,我自己也在镇江的一所教会中学里念过几年书,金山正是我的旧游之地。不要说是在舞台上,就是在纸面上每见到金山两字,也令我分外感到一种亲切。 以三山著名的镇江,焦山矗立大江的急流中,北固远在郊外,只有金山最接近市区,交通也方便,因此,平时逛金山的人最多。它本来也是在江中心的,由于长江改道,日向北移,因此沧海变成桑田,本来接近长江南岸的金山,由于沙洲高涨,久已完全成为陆地上的一座小山了。 金山的形象很美,整座金山寺与山结为一体,山门在临河的山脚下,寺里的殿字房舍随山势盘旋而上,以一座宝塔和一座小亭构成了它的顶点,无论近看远看都十分相宜。金山是宜人画的,我当年住在镇江的时候,课余总是背了画架,列金山脚下来写生。 从市区到金山,要经过一个叫做“昭关”的地点。在古老的石筑关门上,刻有“昭关”两字,关上筑有一座喇嘛教的白塔,像北京北海公园所见到的那样。在闹市之中忽有这样的点缀,看来有点不伦不类。这古迹的由来不知怎样,但我们年轻时候从这里经过,总说是“伍子肯过昭关”。 在梁红玉擂鼓战金兵的时代,金山一定是还在江中心的,否则韩世忠也不会与金兵在这里大战了。白娘娘水漫金山也是如此,否则也不会招来虾兵蟹将,要将金山浸到水底。我不知金山附近是否有关于梁红玉的遗迹,但是法海禅师的遗迹倒是有的,在金山半山处有一座山洞,称为法海洞,据说洞里所供的还是法海的肉身像。 鼋头渚的秋光 许多年以来,每见到画报上所刊载的太湖鼋头渚那一座飞甍画栋的小亭照片,总要为之神往,认为能站在那座亭上欣赏太湖的景色,实在是人生一乐。想不到终于有了这机会,而且还拍了一张照,真是此身已作画中人了。 年轻时候虚度韶光,应做而未做的事情很多,住在上海那么多年,往来沪宁路上那么多次,竟不曾到无锡去一游太湖,实在也该列为这种应做未做,想起来要顿足追悔的事情之一,现在居然有机会游过了,总算完成了人生的一愿。 三万六千顷的太湖,烟波浩荡,峰峦掩映,可说是从任何一个角落,在任何一个时候看起来都是迷人的。我到无锡的时候,正是现在这样的秋天,下榻在湖边山上的太湖饭店第一晚,在微明的月色下,站在饭店大门外宽阔的坪台上,眺望远处太湖的一角,湖面的微波似乎在月光下闪闪的发亮,树丛间露出来的明灭不定的火光,我也不知道是灯光,渔火,还是萤火,耳中再听到从草间传来的一派秋虫鸣声的合奏,我就已经被眼前这样的景色迷住了。直到夜深,我还舍不得去睡,站在窗口,隔了窗纱,将太湖秋月下的乡野夜景,贪婪的再看了许多。 第二天一早,我又站在大门口,将昨晚朦胧中所见到的景色,再重新加以领略。晓雾未收,在一片流荡不定的白茫茫的雾海之下,这里露出了一个屋脊,那里露出了一堆树尖,使我简直分不出哪里是水,哪里是陆。这是一副大家笔下的水墨画。 我们是从山脚下的湖边,乘了小汽船,绕过小箕山去游鼋头渚的。置身在舟中,横过湖面,虽然明知这不过是三万六千顷的一角,但是一眼望去,森浩无涯的湖波,仿佛已经足够使我领略到太湖的全景。等到沿着鼋头渚的松林小径,登上我所向往已久的那一座小亭时,放眼一望,脚底下是芙蓉、芦苇,舐着湖波的岩石,远处隐隐约约的青螺点点,也不知道是七十二峰中的那一峰,我知道自己已经置身在画图中了。 我不知道春天,夏天和冬天的鼋头渚景色怎样,我只觉得在这萧疏高爽的秋晴午后,站在这座小亭上眺望太湖,远处有白帆的渔舟列队缓缓的驶过,阳光有一点暖意,湖上迎面吹来的风又有一点凉意,“秋水共长天一色”,实在是一种令人难忘的享受。 中山陵所见 去年秋天,路过故乡南京,我去了中山陵一次,同行的有许多是海外归国观光的华侨,人数相当多,扶老携幼,拖男带女,有不少都是不远万里,全家从非洲和加拿大回国来观光的。 海外华侨提到孙中山先生,总是感到十分亲切的,因此对于南京中山陵的现状特别关怀,尤其因为近年海外有人散播谣言,说中山陵因为没有人理会,早已荒凉破败不堪了,他们都想看看究竟已经荒凉破败到怎样程度了。哪知到了陵下一看,正如在国内任何一个地方所见到的名胜古迹一样,都收拾一新,打扫得干净整齐。仅是沿途所见的那一条由法国梧桐构成的,枝柯交加,浓荫蔽日的长长的林荫路,一尘不染,恬静整洁的情形,就知道是有人在怎样细心打理着了。走到陵下向上一望,远在半山腰的中山陵,琉璃瓦和大理石在晴朗的秋空下熠熠生辉,恰像我们在照片上见惯的那样,一点没有什么荒凉破坏的痕迹。 南京虽然是我的故乡,但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中山陵。同行之中有许多都是几十年未回过国的老华侨,我相信他们的情形一定也是同我一样。我不知道在国民党的党棍和官僚们气焰薰天的时代,这里的情形是怎样,但是我敢断说一定没有现在这么清静肃穆。我想若是不免有什么改变,这也许就是最重大的改变。至于其他一草一木,根本就不会有人要加以改变过。 尤其是享堂正中天花板上那个青天白日大党徽,以及四壁所嵌的自蒋介石以至当时其他那些“党国要人”的题字刻石,都保存得好好的。这情形简直太出于那些海外归侨的意料之外了。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肯相信这样的事情?我见到有些老华侨在感慨万分的点头赞叹,这才知道流传在海外的那些谣言的无稽。 不仅如此,沿石级两旁陈列的许多铜鼎铜香炉,读了上面那些捐献机关和个人的名字,更使得有些人忍不住诧异的说:怎么,连这个也仍旧放在这里! 我想,不仅是这些东西仍放在原处未动,就是现在寄身在台湾的那些“党国要人”,他们若是忽然动念要想回南京去谒陵一次,只要他们在台湾能够出境,国家一定也是乐意协助他们完成这个愿望的。日前曾读到于右任怀念中山陵的感慨苍凉的绝句,是的,中山陵的陵树长得比以前更郁茂蓬勃了,白头的于郎也确是应该回去看看了。 雨花石和雨花 这几天,本港国货公司橱窗里陈有雨花石,标价每磅九元。本地人见到伸长了舌头,说这东西本港海边和山坑里遍地都是,为什么要卖到近十元一磅? 本地人的诧异是有理由的,石子为什么也要卖到这样贵?这情形只有我这个南京人能够理解。因为雨花石根本不是“石子”,而是“文玩”,从前卖几块钱一颗是常事,就是现在,我回家乡的时候,就亲眼见过那些专门出售雨花石的商店,盛在白瓷碗里的一些上好雨花石,有许多都标价每颗五元。记住,这价钱还是人民币,本地人听了也许更要吃惊,可是我就见到有许多归国观光的老华侨,毫不吝啬的掏钱买了,因为他们久已知道好的雨花石一向是“价值兼金”的。就是我自己,也一元一颗买了好几颗,至今还用清水养在一只小碗里,成为我的“案头清供”。 是的,雨花石是一定要养在清水里,而且是要用白瓷碗盛水,这才能够欣赏雨花石的美丽的。因为雨花石同一般石子不同的地方,是因为它们全是透明体,好的雨花石像玛瑙一样,有色彩斑驳的层次,有的还构成种种形状,而这种特色,拿在手里是不大看得出,一定要用白瓷碗盛了清水,将它放在水里,这才晶莹透澈,绚烂生辉的。所以南京人平时到雨花台去找雨花石,一定要在雨后初晴之际去找,石子被雨水从泥土里冲出,好像刚从水里取出来一样,这时最容易看出它们的好坏。 出产雨花石的南京雨花台,不仅是名胜,而且也是佛教圣地,因为六朝时有高僧在这里说法,天雨花,遂称为雨花台,而五色石子的出产,在三国时就已经有名,因此这地方古时又名玛瑙岗。 不过,在一般南京人的心目中,雨花台却并不是一个好地方。从前南京人有句咒骂人的俗话,若是有人在街上匆匆忙忙的走路,撞倒了别人,这人便不免要被人骂一句“你赶着到雨花台去吗?”因为这里从满清时代起,就是一个杀人的刑场。 家乡自从被国民党统治以后,这里更成了残杀爱国志土和革命党人的屠场,我们这一代的知识分子,死在这里的就不知有多少。因此在国民党统治南京的二十多年间,雨花台已经成了修罗场,据说牺牲在这里的将近十万人。现在已经着手在雨花台修建革命烈士陵园,前年我去凭吊时,从那暂设的纪念馆里,就见到了几位老朋友的遗容和血衣,浸润了烈士鲜血的雨花台石子,今后是应当更值钱的。 南京的马车 从前南京最多马车,几乎成了这个城市的一个特色。这是因为南京的地方大,从前从城里到下关,步行固然不可能,轿子和人力车都不能一口气直达,一定要在中途换人,十分不便。只有马车可以直达,因此大行其道。 这种马车,有自置的,十分讲究,马也精壮,车窗和车灯的玻璃都擦得雪亮,马车夫总是穿制服的。此外还有跟班。另外有大规模的马车行,备有马车供人租用,仿佛今日的营业汽车那样。此外就是几个人合资购置一辆马车来谋生的,车敝马瘦,聊以糊口,这就是上海人口中所说的“野鸡马车”了。 这当然是初时的情况,为期约在清末民初之际。等到汽车出现了,最时髦最名贵的当然是汽车,马车遂退居第二位。只有旧家仍有自备的马车,新贵大都不屑一顾了。等到我们这一辈长成以后,南京的马车虽然仍在大行其道,但是街上所见,几乎所有的马车全是“野鸡马车”了。 同马车夫讲价钱,最费唇舌。他们漫天讨价,只要你开口还了价钱,他们就驾了车子跟在你一旁,向你兜揽不休。而且别的马车夫都拒绝再同你接洽。因此,你如果问了一辆马车的价钱,就无法再雇第二辆,不容你有选择。如果有别的马车夫破坏了这行规,吵骂和打架就要发生了。因此,对当时初到南京的人士来说,雇马车和讲价钱,都是一件苦事。 马车也有篷车和轿车之分,后者就是这里所说的“房车”。出租的“野鸡马车”,大多数都是敞篷车。坐在这样的车上,虽然慢而颠簸。但是如果从下关进城,在那一条长长的马路上,从夹道的垂柳荫中缓缓前进,蹄声得得,杂着鞭声和马车夫的吆喝,也自有一种风趣。 不用说,那些驾车的马,都是极其赢瘦的。车主只仅可糊口,马儿的食料自然不会好。这些马匹的来源是怎样,我不大清楚。但是它们后来的去处,我却有点端倪。 当时南京市上有一种卤马肉出售,是沿街挑担叫卖的,片成薄片,铺在磁碟里出售,称为“马儿筋”。孩子时代曾经试过,当时虽然觉得滋味很不错,我现在很怀疑这可能就是那些不能再拉车的马儿的最后出路。 樱桃的乡情 最近从内地已有新熟的樱桃运到了。 诗人范成大有句云:“楝花来石首,谷雨熟樱桃”。樱桃是农历三月当令的果物,今年的“谷雨”是三月初四,应该在内地上市已久了。但这位喜欢以农村岁时景物人诗的南宋诗人,他的家乡是苏州,诗中所咏的该是江南苏常一带的情形。 到了大江以北,以至齐鲁一带,由于气候不同,果物的成熟自然与江南先后不同。这次运到海外来的樱桃,就不是江南的,而是山东的产品。我国北方种植樱桃的果园很多,不下于江南。北京有一处地方就称为“樱桃沟”,因为山坡两侧遍种樱桃而得名。 北方的樱桃与江南的品种略异。这次运来的山东樱桃,颗粒较大,果身椭圆,像一只小荷包,不似江南的小而浑圆。 樱桃并不是什么特别好吃的果物,但它的形与色很可爱,小而圆润,成熟的作朱红色,未熟透的作蜡黄色,我国古代诗人形容它盛在白瓷大盘里的情形,像敲碎了的瑚瑚,再加之樱桃在春天熟得很早,因此一向成为一种很受重视而有名的果物,若说到它的滋味,是没有什么特点的,甜而已矣,滋味是远远比不上杨梅、枇杷等等果物的。 但我在感情上对樱桃一向有一点特别好感,是另有一种原因的。我并不爱吃樱桃,它的形色可爱也还不致使我要形诸笔墨。我见了樱桃,提到了樱桃就特别感到亲切,是因为我们家乡的玄武湖一向以出产樱桃著名。玄武湖上有许多小洲,洲上的居民以种植樱桃为业。樱桃树是不高的,枝叶低垂,有点像荔枝树那样。春深了,洲上的樱桃成熟,在细碎密茂的绿叶之中,一簇一簇的红樱桃真像是珊瑚珠。这种情景,从小到大,从大到老,都使我难以忘记。这里面有诗情,有画意,更有乡情。 玄武湖俗称后湖。孩子时代,春天到后湖玩一次,是一件大事。那时湖上的小洲各不相连,要用小船互相来往。后来大了学画,春天从上海回到家乡去旅行写生,玄武湖上盛产樱桃的那些小洲,有些已有堤岸衔接起来,称为“五洲公园”。最近一次回乡,是解放后十多年的事,乡音未改,家乡的面貌却起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游子老了,家乡却显得更年轻。以玄武湖来说,现在已正式称为玄武湖公园,昔日是长年芦获萧萧的洲渚,现在已经四处是宽阔的垂杨堤岸,互相衔接。樱桃树固然多,但是别种的花树更多,已经建成一座美丽幽静的大公园了。 从一颗朱红色的樱桃看家乡,我看出了无限亲切的乡情。 玄武湖的樱桃 樱桃又上市了。虽然国内出产樱桃的地方很多,但是一提到樱桃,我总是首先要想到我自己的家乡,以出产樱桃著名的玄武湖。 学生时代去游玄武湖,出了玄武门,站在长堤边上,遥望湖中的沙洲,但见一片芳草凄凄,烟笼绿树,总是使人立时想到诗人所咏的“无情最是台城柳,依旧烟笼十里堤”那一类的感伤诗句。 那时在春末夏初去游湖。如果要想尝尝樱桃的滋味,一定要乘船才可以到洲上,向那些门前种有樱桃树的洲上人家买一小筐,价钱往往很不便宜。 现在的玄武湖,早已辟为公园,成了正式的风景游览区。湖上的各座沙洲之间,早已筑了土堤衔接起来。前几年曾去游览过一次,不要说找不出旧时的洲渚,就是湖上的东南西北也分不出了。因为一眼望过去,沿湖都是用城砖铺成的供游人散步的小路,到处的土坡上都是绿草如茵,种满了花树,收拾得十分整齐,完全不像是旧时所见的郊野村景了。由于去的时候已是秋天,所以不曾有机会尝到樱桃。 最近在这里上市的樱桃,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运来的。我听到街头小贩喊的是“上海樱桃”,这是不大可信的,因为在小贩的眼中,凡是外地出产的东西,总说是来自上海。上海虽然有桃,但是并不以出产樱桃著名。 以出产樱桃著名的,乃是我们家乡的玄武湖。这正是我一提到了樱桃,就要想到玄武湖的原因。我笑小贩将不知产地的果物都称之为“上海的”,其实我也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因为我俨然已经将所有的樱桃,认为都是来自玄武湖的了。 这次运来的樱桃,非常新鲜。樱桃熟透了,滋味就特别甜,可是熟透了就不能外运久藏,这是难以两全的。因此这次运来的樱桃,达到了新鲜的标准,甜味却差了一点。 外国也有樱桃,就是广东人所说的“车厘子”。用来酿酒,或是作甜食品的点缀。不似我们主要的只是当作鲜果来吃。 樱桃是一种很美丽的容易令人发生好感的小果品。画家喜欢画它,诗人也喜欢咏它。用白瓷盘盛了朱红的樱桃,从前人说是用铁如意敲碎了珊瑚枝,可说是非常富于想象力的形容。 夏天的花 夏天的花,当然很多,但我在这里要说的,却不是莲花白兰一类的花,甚至不是茉莉栀子,因为这些虽然都是夏天的花,却不是在一般人家庭院里都见得到的。我在这里想说的,乃是孩子们在家里可以随手种在天井里石阶下,到了这样的夏天,就可以茂盛得开起灿烂的花来的那些草花,如凤仙、洗澡花、茑萝之类。 往往,孩子时代的一点园艺实践经验,都是从这些上面获得的,因为如凤仙、喇叭花这一类的草花,只要将隔年所收得的种子,随便抛在墙根下或是天井里的花坛上,不用你去照顾。到了时候,它们自然会发芽抽叶,按时按候的开起花来。就凤仙花来说,最常见的是那种浅红色单瓣的,若是偶然的种出来的是一棵大红双瓣的,甚或是红白双色的,那就高兴极了。 夏天的清晨,或是傍晚,在阶前小立小坐,天井里这些随手种出来的花,就成了夏天生活中的最好的点缀。在江南小城市里的生活,多是轻松闲适的,那种纯粹中国传统的瓦房,即使是极小的一个天井,地上铺了土砖,生满了青苔,也总是充满了一种幽静可爱的感觉。这时对着自己种出来的风仙,蔓延在阶石上的洗澡花,还有凭了几根竹竿就可以攀缘上去的茑萝牵牛,都可以令你感到特别亲切。 小小的紫色洗澡花,总是在傍晚时候才盛开起来的。夏天洗完了澡,赤膊在阶前坐一下,这时往往也正是洗澡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候。我想这大约就是它得名的原因。这种紫色喇叭形的小花,将它摘下来,小心抽去中间的那一根花蕊,放在嘴里轻轻的去吹,便能发出呜呜的响声,因此又叫喇叭花。但这种喇叭花,是与牵牛花同名异物的。 记得有一年夏天,家里住在故乡城北很冷落的一条街上,父亲好像出外谋生去了,家里就剩下继母和我们几个孩子,生活不仅过得很清苦,而且也很寂寞,我就在小小的天井里种了一些茑萝,打发了一个夏天。那时还不曾读诗,不知道用它来譬喻一个女子愿意去依附君子的那些典故,只觉得那些细小的嫣红色烛形的花,以及嫩绿的松针一样的细叶,令我特别欢喜。我为了要想知道它是怎样沿着竹竿往上爬的,往往一人在阶下枯坐很久,目不转睛的望着它,怎样也看不到它有攀动的形迹。可是睡了一觉起来,它往往已经攀高了半尺多,使我对它发生了更大的兴趣。 秋末晚菘 菘就是我们今日所说的白菜。古人评论蔬菜的滋味,推崇“春初早韭,秋末晚菘”。早韭就是韭黄,古时用人工培养韭黄的方法还不普遍,在春初吃新出的韭黄,最当令,自然滋味也最好。至于白菜所以要推秋末的最佳,则是因为白菜虽然一年四季常有,但要过了霜降,田里的白菜经过霜以后,吃起来滋味才特别鲜美。这个诀窍,北方的农人和一般家庭主妇都是知道的,所以古人谈到“藩”,要特别推许“秋末晚菘”。南边没有雪,也没有霜,就不大懂得这奥妙了。 “秋末晚菘”的典故,出在六朝。《周颗传》:“颙清贫寡欲,终日长蔬食。惠文太子问颙,蔬食何味最胜?颙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 古人称白菜为“菘”,据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解释说:“按陆佃《埤雅》云,菘性凌冬晚调,四时常见,有菘之操,故曰菘,今俗谓之白菜。” 古人所说的菘,虽然就是指我们今日常吃的白菜,但所指的白菜,似是指北方人所说的白菜,即我们所谓的“黄芽白”那一种而言,也就是广东人所说的“绍菜”之类,并不是指“江门大白菜”。因为这种大白菜,通常又称为“青菜”。有大白菜小白菜之分。大的一种,江浙人冬天用盐整缸腌了,成为“咸白菜”,或简称“咸菜”,可以生吃,可以炒吃,又可以煮汤,是江南人冬天最好的家常菜。不大不小的一种白菜,梗色较青,只在春天才有,上海人称为“小堂菜”。还有更小的一种,像是新出的克菜一样,称为“鸡毛菜”,这是在夏天才有的,是滚清汤的妙品。更有一种贴地而生的,菜身扁圆,梗色青绿,称为“塌姑菜”,用冬笋切片配了来烧,是上海馆子里的冬令隽品。 被我们称为“黄芽白”的那种北方自菜,在北方是同我们南方的“青菜”一样普遍的。可是运到南边,它就名贵起来,身价也不同了,被人尊称为“胶菜”、“绍菜”,还要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用红头绳穿了吊起来,不是放在菜摊上,而是挂在水果店门前来卖,这真是物以稀为贵了。 北方的黄芽菜,在降霜以后,下雪以前,都要从田里起上来,藏到地窖里,用稻草盖了。以防冻坏,这样可以从秋末一直吃到春初。他们平常所说的“溜白菜”、“白菜熬汤”,就是指我们所说的“黄芽白”,并不是指“青菜”。另有一种真正的“黄芽白”,则是在一般白菜未上市以前,像用人工培养韭黄那样,在地窖里用马粪壅培出来的。因为不见天日,菜梗特别白嫩,菜叶浅黄,这就是“黄芽白”一名的由来。这在从前是京师达官贵人的席上珍,后来交通便利,较南地区的菜蔬可以及时运到北京,“黄芽白”便不为人所重了。 家乡食品 尝了新自我的家乡运来的香肚。大约为了赶运来应节,风干得还不很透,但是已经够甘香了,一吃到嘴里,就获得了这种家乡食品所特有的滋味。而今年的香肚售价更特别相宜,我只能说这真是“口福”。 香肚不见于乡土籍载。它的滋味好,该是与猪肉本身有关的。我们家乡有一种小型的猪,肉质特别好,是冬季的最好肉食。陈作霖《金陵物产风土志》云: 猪肉,中国人贵贱之通食也,金陵南乡人善豢之,躯小而肥,俗呼驼猪,岁暮始宰以祀神,供宾客,给年用,非市间所常有。其皮厚肉粗,间杂以臭恶者,皆贩自江北之猪,必稍稍饲之然后杀,始无此病。 香肚的滋味,近于火腿,一定要用上好的肉,这正是我们家乡能有这特产的原因。这正如板鸭一样,当地并不产鸭,所用的鸭也是从江北来的。但是在宰杀之前,先要经过若干日的饲养,不仅使它肥大,而且还要改变鸭的肉质,因此,不论是制咸板鸭、烧鸭,或是盐水鸭,都能够肥嫩鲜美,使尝过的人恋恋不忘。 每逢农历年节,家乡还有许多特制的应时食品,配合了过年风俗。《金陵物产风土志》云: 岁聿云暮,宜备糇粮。取糯米杂沙干炒之,去其沙,曰炒米。蒸而干之,和以饴糖,掬之使圓,曰欢喜团。 这种“欢喜团”,是白色的,比乒乓球略大,是我们家乡的特有食品,可以就这么咬来吃,或是用滚水泡开来吃。新年亲友来了,这是最简单的下午点心。滋味不错,而取意又吉祥,所以老少都欢迎。 “欢喜团”是用糯米炒涨制成的,另有一种用黏米炒熟作原料的,不用白糖而用赤砂糖拌和,制成一个个两寸直径的圆饼,称为“炒米粑粑”,滋味比“欢喜团”更好,小时最喜欢吃。未尝此味者,已半个世纪了。 祝灶有灶糖,作元宝状。以芝麻和糖焙焦之为金,以大麦糖揉之为银,兆家富也。 祭灶风俗和这类祭灶的物品,现在在家乡大约已经渐渐革除了。还有其他点缀年节的食品,在名称上都脱不掉迷信色彩。 除夕名物,多取吉祥。安乐菜者,干马齿苋也;如意菜者,黄豆芽也。守岁时取红枣、福建莲子、荸荠、天生野菱,煮粥食之,谓之洪福齐天。 这一种粥,不同于腊八粥,滋味不错,不知现在还有人吃否,我以为倒不必以名废实的。 到了新年,我们家乡还有一些应节食品。《金陵物产风土志》说: 食之以时,惟节令为最备。元旦祀神,取麦屑揉糖为圆式,蒸之使起,曰发糕。和糯粉争分之,曰年糕。其供祖先有饦罗,则取糖馅之姘四,贯以四柱,影堂几上物也,谓之桌面。汤团谓之元宵,以节名也。贺客至,率以芹芽松子核桃仁点茶,谓之茶泡,煮鸡子以充晨餐,谓之元宝。 所谓发糕,即广东人所说的松糕。用白糖的作白色,用黄糖的作黄色,象征金与银。但是白面的发糕,面上必须略涂洋红,因为纯粹白色是忌讳的。就是前面说起过的欢喜团也是如此,每一个雪白的欢喜团上,必须用洋红点一个小红点。 我们家乡的酱菜也很有名。这在镇江淮扬一带也是如此。有酱莴苣、酱萝卜、酱生姜、酱黄瓜。其中最有名的是酱莴苣,可以长至尺余,他处所无。切片佐粥,最为相宜。还有将莴苣腌后晒干,卷成小圆饼,中心饰以玫瑰花瓣,称为“莴苣丸”,佐饭下酒,甚至作为零食都相宜,更是我们家乡独有的特产。 酱生姜之中,最珍贵的是酱嫩姜芽,称为“漂芦姜”。这是春末初夏才有的,由酱园现制现卖,过了嫩姜的季节就没有,而且每天仅清晨有得卖,因为“漂芦姜”取其鲜嫩清淡,浸酱过久,就成了普通的酱生姜,不是“漂芦姜”了。 陈作霖的《物产志》记家乡有名的酱菜道: 酱有甜咸二种,以豆麦为别,各种小菜,皆渍于中。承恩寺僧有制此者,号阿蓝斋,芦姜豆豉,所制最精。阿蓝菜一名阿猎,形如莽,味辛,必去汁渍以盐始可食。高座寺僧尝蓄以为菹。承恩寺斋名之所由称也,今则失其传矣。 在从前,不仅和尚善于制各种酱菜咸菜,尼庵里的师姑们所制更精。这些出家人有的是闲暇,可是尘心未泯,别出心裁,用这种精致的小吃来讨官家富室老太太少奶奶们的欢心。她们饱餍膏粱,尝到这种清淡的蔬食自然口味一新,于是,这些出家人就有资格可以穿堂入室了。我记得有一家尼庵的某师太所秘制的“臭卤面筋”,最为有名。她不肯多制,必须有深厚香火缘的施主,才肯赠送一小坛。我的吕姓外婆家是在被送之列的,得了一坛后就珍如拱壁,我们孩子是没有资格吃得到的。 某师太秘制的“臭卤面筋”,简称“臭面筋”,小的时候虽然没有资格吃,岁数稍大以后却有机会吃到了,那是我们家中自制的。看来是我的继母从娘家学来的,可能还是从庵中讨得了一点老卤,因为最难得的就是这种老卤。面筋是普通的面筋,是一团搓成只有鱼丸大小,浸到盛在瓦坛的卤中,过了若干日子,就成熟了。 这种泡好了的臭面筋,作灰白色,可以就这么像吃腐乳一样的生吃,也可以用素油炸了来吃。说到滋味,由于各人嗜好不同,那就很难说。我看凡是喜欢吃乳酪、腐乳、臭豆腐、鱼子、黑黄咸蛋的人,就一定喜欢吃这东西。若是不喜欢上述诸物的,对于臭面筋一定会望而去之。 我尝到臭面筋的滋味,已经不是在家乡,而是远在江西的九江。我父亲也像当年的陶渊明一样,为了五斗米在那里折腰,酷尝臭面筋,继母这才托人远远的从娘家带来了泡臭面筋的老卤,自己试制。我记得当时九江没有生面筋卖,还是自己买了麦麸回来,洗制生面筋的。 我们家乡对于面筋和豆制的素食,都有特长,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金陵物产风土志》说: 取芥菜盐汁,积久以为卤,投白豆腐干于瓮内,经宿后煎之蒸之,味极浊,馥之有别致,可谓臭腐出神奇矣。江宁乡白塘有蒲包五香豆干,以秋油干为佳。秋油者酱汁之上品也,味淡可供品茶,故俗呼茶干。 磨坊取麦麸揉洗之,成小团,炙以火,张其外而中虚,谓之贴炉面筋,物虽微而行最远焉。 所谓“贴炉面筋”,就是无锡、上海一带的“油面筋”,这里的上海店和国货公司也有得卖,不仅是素食中的妙品,就是嵌肉也是一味好菜。 蒲包干是圆形的。大约制时是用“蒲包”包扎而不是用布包扎的,制成后上面有细细的篾纹,所以称之为蒲包干。五香干是普通制品,秋油干则是特制品,黑而且硬,最耐咀嚼,可以送茶送酒。相传金圣叹临刑时所说,伴花生米同吃,滋味不殊火腿者就是此物。这本是江南很普遍的豆制食品,最好的出在安徽芜湖,黑硬而小,可是滋味绝佳。称为“芜湖秋油干”。从前上海流行的“小小豆腐干”,就是仿芜湖的,可是滋味差得远了。本港也有普通的五香干,称为“豆润”(为了忌讳“干”字,所以改称“润”),只可作菜中的配料,是不能就这么用来下酒送茶,更谈不上有火腿的滋味了。 家乡的过年食品 在我们家乡,过年的应时食品,是没有所谓煎堆、油角、芋虾一类东西的。在这几天,每家最忙碌的就是炒“炒米”,每家都要炒上几升米或是几斗米(在我们家乡,米是论斗论升,从来不论斤的,只有面和面粉才是论斤的)。炒米分成两种,一种是用糯米炒成的,一种是用籼米炒成的。糯米的一种,炒的时候锅里要用砂,像炒栗一样。炒成以后,颗颗涨大,雪白如银。这类的炒米,我看香港也有,不过不一定在过年才上市,这就是所谓“米通”,像萨骑马一样,是一种普通食品。但在我们家乡,这种炒米则是过年必备的食品。 这种炒米是淡的,没有糖也没有盐,吃的方法是用白开水泡,临时略加一点糖。新年亲友来拜年的时候,照例要用小碗泡一碗这样的炒米。除了孩子以外,客人总是用小茶匙吃一两匙就放下,因为它实在没有什么好吃,看来不过由于它又“甜”又“发”,取一种吉兆而已。 另一种用籼米炒成的炒米,就没有糯米这么普遍。它是不用砂炒的,因此不发涨,炒的时候略放一点盐,炒成后作金黄色,这是作下午或晚间点心用的,可以用手一把一把的抓来吃,也可以放在肉汤里泡来吃。这种炒米不像糯米的那一种松而无味,泡在汤里后又香又脆,我就最爱吃这种炒米。那滋味有一点与“锅巴鱼唇”里的锅巴相似,也同样的宜乎趁热吃,时间泡得过久便松软发涨不好吃了。 用糯米炒成的炒米,略加糖汁使其粘连,制成像“米通”一样的食品,在我们家乡也有,不过不是长方形而是搓成圆形的,比乒乓球略大,称为“欢喜团”。大约由于它完全是白色的原故,每个要用洋红点上一点红色。这是一般“炒货”店里常备的货品,一年四季都有,不是过年的应时食品。 同样的,籼米炒成的黄炒米,用红糖汁粘成一个一个像光酥饼那样大小的圆饼,也是炒货店常年都有的食品,这种东西称为“炒米粑粑”。平时探访亲友,若是每样买十个,黄的是金,白的是银,到了亲戚家里不仅是很过得去的礼物,而且也是最受孩子们欢迎的。不过,这也只有外婆姑妈和老奶妈一类的人来到时,孩子们才可以吃得到,男亲戚是从来不买这类东西的。 至于板鸭香肠香肚,那是“年货”,不是一般家庭过年必备的,因为这类东西都不能自制。一般人家总是腌一缸腌菜,腌几块咸肉就算了。 岁暮的乡怀 我的家乡,以咸板鸭著名。这东西在当地被称为“咸鸭子”,倒并不怎样被看重,平常的时候很少吃它,仿佛只有到了冬天过年才吃,或是专门供人买了去送礼的。我们家乡人平常所吃的,乃是“咸水鸭”和烧鸭。 香港也有烧鸭。湾仔修顿球场对面就有一家烧腊店,整年在店门口“戳”起一块招牌:“整只烧鸭两元九”。价钱虽然便宜,但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望了那些瘦小干瘪的鸭架子,实在引不起我的兴趣。我们家乡的烧鸭,虽然没有北京用填鸭烤成的烤鸭那么大,但它滋味的腴美,只有广东烧得最好的烧鹅才仿佛相似。除了烧鸭之外还有烧鸭汤,那是可以单独向烧鸭店买得到的,说是烧鸭汤其实是净汤,这是店里煮鸭的副产品。家乡有的是外红里白的萝卜。“萝卜煨烧鸭汤”是最常吃的一味家常菜。 “咸水鸭”有点像是新鲜的咸板鸭,以秋天时候的最好,称为“桂花鸭子”,它没有咸板鸭那么咸,味鲜而嫩,我以为这才是家乡的真正名产,在外地是吃不到的。因为它隔了夜便要变味,所以从来不会运到外地来卖。前年九龙新开了一家教门馆子,以“咸水鸭”来号召,我特地过海去试了一次,只好付之一笑。 除了鸭子之外,家乡的油鸡也很出名,这是真正的“桶子油鸡”,我们就称它为“桶子鸡”,略去了那个“油”字。这是有原因的,因为它的长处不在“油”,而是在用木桶盛了热汤来浸熟的,所以味道特别好。 家乡经营这种鸡鸭食品的商店,照例总是回教徒主持的,我们称他们为“教门”。当然也有外教徒开设的,但总比不上回教徒开设的那么好。由于鸭子用得多了,自然就产生了许多副产品:鸭式件,鸭肾、鸭肠。教门馆子里出售的“咸水鸭肠”,也就是一种名物。当国民党的官僚们在我们家乡金迷纸醉的时代,他们有许多人也爱上了这东西,称它为“美人肝”,这种煮鹤焚琴式的冒充风雅名称,最使我们听了齿冷。我们家乡人从不巧立名目,只是称它为“胰子白”。 在冬天,除了板鸭,家乡还有一种别处所无的“腊味”,外乡人称这东西为“香肚”,我们则称它为“小肚”。这可说是一种圆球形的切肉肠,肉粒很大,用猪胖包成一个小圆球,经过特别腌制,无论是肥肉或是瘦肉,吃起来简直像火腿一样,但比火腿更嫩。这该是下酒的妙品,但我总是空口拈来吃,因为我是很少喝酒的。去年这里的食品公司和南货店曾办来了一批,我怕是最大的主顾之一,因为我不仅自己买,而且还竭力向朋友推荐。今年不知仍有这东西来否,若是没有,我这个客居海隅的老饕就要写信向家乡经营土产出口的机构诉苦了。 家乡的花生米也很有名,我们称它为“生果仁”,这个“仁”字要读成“于日”两字的切音,这是家乡的土音,我们对于人形的小玩具,也称它为小“于日”。这是纯粹用砂炒的,不是“南乳肉”,颗粒大而白净,用来拌了“秋油干”一同吃(家乡称酱油为秋油,也就是这里的鼓油或抽油。秋油干即酱油干,就是这里被称为“豆润”的东西,但这里的豆润是不能生吃的,秋油干则像上海的豆腐干一样,是送酒送茶佐膳的妙品),真有金圣叹临刑时传给儿子的秘诀所说的那样:滋味同火腿一般。 “生果仁”在家乡是可以送礼的。半斤或一斤生果仁,炒货店里会给你包成长方形的一包,附上一张红色招牌纸,就可以携了去探亲戚走人家,不像这里的“南乳肉”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若是嫌一样“生果仁”太少,就可以再加上十个二十个“欢喜团”和“炒米粑粑”,前者是用白糖粘成的炒米圆球,后者是用红糖炒米压成的圆饼。两者都是小孩的恩物。在我们小的时候,家里只要来了亲戚,我们就在暗中高兴的搓手,因为停一会一定又有“欢喜团”和“炒米粑粑”吃了。 灵魂的归来老菱 对于这里的孩子们,见了菱角能认得出的已经不多,曾经吃过菱角的更少。就是我自己,也怕有十多二十年不曾见过这小果物了。前些时候游钻石山,见到路边果摊上有卖菱角的,是那种双角的大乌菱,看来像是一对水牛角,又像是乌木的雕制品,两毛钱就买了一大堆。听说这还是供应七巧节的货尾,大约我不买就没有第二个顾客买了,因此两毛钱就买了这许多。 这种双角的大乌菱,我们俗称老菱,这与一般的红菱刺菱不同,是不能生吃,只能煮熟了吃的。这是我们儿时的恩物,到了这样的秋天,街上从早到晚都有卖“老菱”的小贩,好像现在卖良乡栗子的那样,背上背了一只小木桶,上面盖了厚厚的棉花垫。有交易的,不论一个铜板两个铜板,总是随手抓一把,从来不用称。热腾腾的,就像吃良乡栗子一样,先用嘴咬破,然后再用手剥了壳吃。 煮熟了的老菱,粉而甘香,咬成了两半后,用手执着一个菱角尖,往嘴里一倒,半颗“菱角米”就可以倒到口中。若是有残余留在壳内,只须将菱角壳在牙齿上轻轻的一叩,碎了的菱角米就可以趁势落在口中。 若是菱角肉煮熟后不能这么随手脱出的,一定是“生水”菱角,吃起来会索索有声,有一种气味,不是好菱角。 在钻石山买来的这种乌菱,不知是哪里的出产。固然不能生吃,我试剥了一颗来看,里面的菱角肉很小,看来就是煮熟了也未必佳。唯有选了造型最佳的两颗,留作“案头清供”。有时执在手里看看,乌润光滑,仿佛像是非洲土人的小工艺品。 “老菱”当然也有未“老”的时候。未曾老的“老菱”,就是水红菱,那是可以生吃的,用手指就可以将它剥开,里面的那颗菱角肉,像是一只小元宝,吃起来脆嫩多汁,又是一番滋味。不过,要吃生菱角,最好吃的是那种圆角的小菱角,水红菱并非上品。 这种小菱角以浙江嘉兴产的最有名,号称是鸳鸯湖的菱角,其实杭嘉湖一带水乡到处都有。在这样的季节乘沪杭客车经过嘉兴站,就可以有机会尝到这种大泽菰蒲的风味了。 莴苣、杨梅带来的幸福 江南的季节已经到了“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我在这里也有机会吃了杨梅,又吃了莴苣。 所吃的杨梅并不是江南的。报上的消息说是汕头厦门的产品。试了一下,滋味果然与我们江南的有点差异;颗粒较小,甜和酸的滋味都没有洞庭杨梅和宁波杨梅那么浓。但是杨梅到底是杨梅,就像青梅一样,你只要见到它,或是想到它的名字,已经口角生津,不吃就已经被它陶醉,仿佛这个心愿已经完成了。 莴苣是蔬菜,听说近年新界的农场已经试种成功,不过生长得较短小,而且滋味较淡,同真正从内地运来的一比较就知道。 对于莴苣真有点“曾经沧海难为水”之感。这在内地许多地方本是夏天很普通的“蔬笋”类,但是我们家乡的莴苣却特别肥嫩而长,削去了皮的莴苣心可以仍有一尺长,因此酱园里的酱离芭,一年四季供应不断,每一根可以切成三四截来出售,全是又脆又嫩的莴苣心。 新鲜的莴苣,最好是切片来凉拌。先用盐略为腌过,再用酱油麻油一拌就成。最好是现拌现吃,清脆而香,能使人可以不甘他味。若是浸得过久,滋味就有了变化,近于是酱莴苣了。 我们家乡的莴苣既然又肥又嫩,自然另有一些特创的“食谱”,其中令我至今还亲切难忘的,是一种经过腌制晒干,卷成圆圆的一卷一卷的“莴苣圆”。一根莴苣卷成一卷,色泽灰绿,有点像扁尖笋,吃起来仍很清脆,经过这样腌制的“莴苣圆”,成了“茶食”,不在酱园里出售,而是由稻香村一类的茶食店出售,同熏青豆、笋豆放在一起,成为可以送粥,又可以随便吃吃的小吃了。 有名的上海菜“腌笃鲜”,也有人喜欢放一些切片的莴苣在汤里,使得汤味特别清香,而且有季节感,但这种滋味不是在一般食肆里所能够尝到的。 吃了莴苣,又尝过了杨梅,心头有一种亲切清新之感,我的季节感冒仿佛渐渐的消失了。我不想去翻阅《本草》,但愿它们有这样的医疗价值,至少对我是如此。 薄言采芹 偶然经过一家外国伙食公司,见到他们所售的自外国运来的生菜和芹菜,这种在本地市场上只售两三毛钱一斤的东西,放在他们冷藏柜里,售价竟在十多倍以上。虽然品种有点不同,而且又远自外洋运来,但是价钱贵成这样,果真表示它们与本地产品在滋味或是营养价值上有这样的悬殊吗? 我不曾亲自买回来比较过,不想在这里下断语,但是就市上有一种售价相当高的“西芹”来说,我就觉得它的滋味远不及我们原有的芹菜。 我是喜欢吃芹菜的,而且我的家乡也以产芹菜著名。那是一种称为“白芹”的芹菜,比普通的芹菜小而细嫩,茎是白色的,有一种清香。白芹炒烧鸭丝,是我们家乡菜肴中的一味隽品。陈作霖的《金陵物产风土志》记家乡的蔬菜说: 初春黄韭芽,首夏牙竹笋;秋菘之美者以矮脚黄名,冬日则有瓢儿菜、雪里蕻、白芹,可烹可菹,其甘媚舌,最为隽品。 家乡的芹菜,除了白芹之外,还有普通的大芹菜,称为“药芹”,香气很浓,可以炒猪肉丝或牛肉丝,配以少许豆腐干丝,是家常的送饭好小菜。不过由于它具有芹菜特有的那种香气,许多人就不喜欢吃,孩子们更是多数不喜吃。 目前在这里所吃的芹菜,就是这一种。这种大芹菜,除了作小炒以外,还可以作其他炒菜的配料。有名的“罗宋汤”,其中也要放入少许芹菜。 芹菜还可以凉拌来吃,而且这也是古来的吃法。罗愿《尔雅翼》说:“水芹二月三月作英时,可作范及熟瀹食之。” 这就是拌芹菜。将芹菜切成寸许的小段,用滚水烫过,加以豆腐干丝和虾米,用酱油麻油和醋拌了吃,清香爽凉像拌萝卜丝拌菠菜一样,是江南一般家庭常吃的一味小菜。 “醋芹”还有一个小故事,是关于唐代名臣魏徵的,见《龙城录》:魏徵自命淡恬,唐太宗一日向侍臣说:“此羊鼻公不知遗何好而能动其情?”侍臣说:“魏微好嗜醋芹。”于是唐太宗就传旨赐宴。特设醋芹三杯,魏微见了果然迫不及待,饭未吃完。三杯醋芹已经先吃光了。唐太宗笑对他说:“卿谓无所好,今朕见之矣!” 醋芹大约是像今日的酸姜酸萝卜的制法,以醋浸或凉拌。这确是一味美食。不要说是皇帝当前,就是老虎当前,他大约也要连尽三杯的。 杨花萝卜及其他 这几天,在我们家乡,会有一种新上市的萝卜,小而且圆,外红里白,只比樱桃略大,园丁将它们连萝卜缨扎在一起,十几颗扎成一把,洗干净了上市出售,又红又绿,色彩极为鲜艳,称为“杨花萝卜”。因为是时蔬,初上市的时候价钱颇不便宜。这种萝卜只宜生吃。因为小,并不需用刀切,只要用刀将它整个拍破,加糖醋酱麻油凉拌,像吃西菜的沙律那样,很爽脆可口。西菜里仿佛也有这种小红萝卜,将皮削去一半,只用一两枚放在盆边作点缀,不像我们将它当作春天很珍贵的时蔬。 它们所以称为“杨花萝卜”,大约因为是在杨花季节上市的原故。另有一种较大的外红里白的萝卜,也是圆形的,那就不仅我们家乡有,在江南一带,一直到北方,都有这种红萝卜。近年有一部彩色的卡通片,名为《萝卜回来了》,主角就是这种圆形的外红里白的红萝卜。 在我们家乡,这种红萝卜的产量很多,同白菜一样,是家庭中日常主要蔬菜之一。可以拌萝卜丝,可以红烧猪肉,可以同烧鸭煨汤。就是削下来的萝卜皮和切下来的萝卜缨,也可以用盐腌了,然后用酱油麻油拌了吃。这不仅因为一般家庭都懂得节俭,实在也因为萝卜皮爽脆可口,萝卜缨微带辣气,吃起来都别有一番滋味。 广东人对于萝卜,似乎没有我们江南人对它那么有好感。一般人都认为萝卜破气无益,避而不食。除了蒸萝卜糕,焖牛腩,或者耙齿萝卜鲜陈肾汤以外,就很少有以萝卜为主的家常菜了。就是吃起来,也往往要放一点药材一类的配料进去。 最使我看不惯的,就是天津的青萝卜,本来在北方是冬天解煤毒去火气的妙品,一般人都是拿来生吃的。可是到了香港小贩的手上却变成了“上海青萝卜”,而且宣传上海人用青萝卜瘦猪肉煲汤,最清凉正气有益,真使许多“上海佬”听了“为之吹涨”。 在北方除了青萝卜,还有紫萝卜,这两种萝卜都可以替代水果拿来生吃,从来就没有人煮熟了当菜吃,只有宁波人将青萝卜用盐腌了当“咸菜”。 扬州镇江的酱菜之中,有一种“萝卜头”小而嫩,是酱菜中的妙品,不知是用什么萝卜腌成的。家乡另有一种用胡萝卜腌成的,作殷红色;还有一种用白萝卜腌成的,每个萝卜切成两半,看起来像一只耳朵,都是早上吃粥的小菜。另有一种切成小块的五香萝卜干,那就是广东人所说的“菜脯”了。 茶淘饭 在这夏天的傍晚,肚饿的时候,能够有机会在家里赤了双脚,仅穿汗衫,吃一碗茶淘饭充饥,实在是人生的一种享受。 夏天吃茶淘饭,本来是很寻常的,可是在小时候,大人见了总要加以劝止,说是吃多了会黄脸。到了现在,这一点“吃茶淘饭”的自由,总算由自己掌握到了,但是形势比人强,虽有这自由,却未必一定有时间和方便,因此,本来可以有机会吃一碗茶淘饭的,却终于吃了几块甜饼干,一片牛油面包。 我说能够有机会在肚饿的时候吃一碗茶淘饭,是人生的一种享受,不仅不是矫情之谈,这里面甚至还有点庆幸。因为对我来说,这样的机缘,并不是随时都有的。 讥笑以吃茶淘饭为享受的人,自有他们的庸福,可是每天不得不用茶来淘饭吃的人,也不免有他们的苦楚,唯有可吃可不吃。想吃而无法吃,一旦有机会能顺遂了这小心愿,这才会觉得是人生的一种享受。 不过,吃一碗茶淘饭,也不是简单的事。 首先是饭,这一碗饭,虽不一定要是冷饭,但是热饭却一定不行的,最好是新煮而又冷却了的。其次不能是烂饭,以不软不硬,没有大饭团的“剩饭”最为理想。 再有,用来淘饭的茶,也是重要的。用“立普敦”红茶来淘饭,固然大煞风景,可是用碧螺春龙井来淘饭,不仅暴殄天物,甚至饭与茶皆不得其宜,也是双方都糟蹋了。以我的经验,就用普通的“水仙”,泡得浓一点,以热茶淘冷饭,饭浅茶深,坐下来未吃饭之前,先痛快的喝一口茶,乐在其中矣! 吃茶淘饭不能没有菜,但这个“菜”以“小菜”、“咸菜”为宜,同时这里面也有点讲究。“肉松”只宜送粥,送“茶淘饭”就不相称;腐乳也是如此。咸蛋倒可以,广东人的茶瓜笋菜心倒是合适的。若是能有云南大头菜、香椿头,自然更合江南人的口味了。火腿也是不相宜的。用火腿来送茶淘饭,简直是呵道游山。 什么都是家乡的好。我们家乡有一种用盐渍的萝卜干,可说是送茶淘饭的妙品。还有那些酱菜,酱莴苣酱生姜之类,用来佐茶淘饭,可说“天衣无缝”,简直令人说不出究竟是为了这些小菜而吃茶淘饭,还是为了茶淘饭而吃这些小菜。 镇江酱菜 镇江的酱菜,一向是有名的。种类有酱黄瓜,酱生姜,萝卜头,什锦酱菜,都是当地传统著名的特产。 最近有一批这样的酱菜运到这里来发售。除了没有酱生姜之外,其余三种都有。都是用玻璃瓶装的,铁盖。美中不足的是,铁盖撬开后,就不能再用,一只质地非常好的玻璃瓶,就变成没有盖的了。以前曾来过一批,是用有螺旋的铁盖的,不知现在为什么又改了装。 但这总比早几年用玻璃杯的铁盖装设计好得多了。以前那一只盛酱菜的玻璃杯,用意原来很好,吃完了酱菜还可以有一只玻璃杯可用,可惜那铁盖盖得非常紧,很难撬得开,往往要撬破了玻璃杯的边缘,深以为可惜。 那时的酱菜除了杯装的之外,还有罐头的。只是浸在酱汁里的酱菜,实在不宜制成罐头,容易有铁腥味。从前镇江三和的萝卜头罐头就是此弊。现在一律改用玻璃瓶装,该是最理想的了。若是能用普通的螺旋瓶盖,使得这一只玻璃瓶将来还可以有用途,那就更理想了。 这次运来的镇江酱菜,却是镇江恒顺酱醋厂的出品,用了金山寺做商标。镇江的滴珠黑醋也是有名的。吃镇江肴肉,吃上海大闸蟹,若是没有镇江醋,吃起来就要大为减色了。 我记得从前的镇江酱菜,是咸得很的,咸得有一点过分。现在的新产品,没有那么咸了,但也有了新的缺点,那就是乳黄瓜的糖分太重,吃起来觉得太甜了。 三种酱菜之中,滋味最好的是萝卜头,这也是镇江出产的酱菜之中最有特色的一种。是用杨花萝卜作原料的。贵小不贵大,腌制成酱菜后,外皮微绘,吃起来特别爽脆。 这类酱菜,是适宜送粥,或是送茶淘饭的。这些都是滋味清淡的具有民族风格的家庭小菜。吃惯了牛油面包或是牛奶咖啡作早餐的人,若是能找机会吃一顿白粥作早餐,佐以油条和几样小碟的酱菜,体验一下我们祖先千百年来的朴素生活方式,也可以滤清一下整天在这里所吸收的那些乌烟瘴气。 早一向,这里还有北京酱菜可买,可惜现在已经缺货了。现在可以买到的只有天津虾油小黄瓜,是东北锦州的出品。 蔬食和凉拌 夏天到了,更加容易有机会领略蔬食的滋味。有几种适合热天吃的家庭素菜,制作起来都十分简单,而且所费也不会多,如香椿头拌豆腐,即是其中之一。 这一样菜,就是最近游黄山的朋友们,在山顶上所吃的那一味“香椿芽拌豆腐”,不过这里不是用嫩的新鲜椿芽,而是用盐渍过的一般嫩椿叶,即所谓香椿头而已。 结伴游黄山,而且还在山上吃到鲜美的蔬食,这一份清福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们只好退而求其次,试一碟香椿头拌豆腐,也就可以不虚此日了。 香椿头就是椿树的嫩叶。椿树有两种,有一种臭椿,那是不能吃的,能吃的称为香椿,叶是对生的,初生时作紫红色,有一点像岭南吊钟树的嫩叶,群聚在树顶上,作轮状,采摘起来很不容易,只能用长竹竿去打,或者在竿上缚了铁钩去钧。 这些嫩芽,就是他们在黄山上所吃的,在暮春三月的江南,在村市上也有用小筐盛了求售的,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野蔬。至于在南货店里出售的香椿头,则是用整簇的嫩叶用盐腌渍而成。这里面也有新旧之分,春末夏初新上市的,还略带绿色,洗去盐未,切碎了拌豆腐,滋味与新鲜的相差不远。若是既陈又老的,那就失去了香椿的那一种清香,但仍不失是很好的一种“咸菜”。 香椿头拌豆腐,豆腐不必切碎,但要用滚水烫过,去其豆浆气,而且豆腐务必要保持新鲜。香椿头要洗净盐粒,切碎洒在上面,再浇上麻油拌匀就成。若是嫌味淡,可略加精盐。 没有香椿头,仅用麻油和盐拌豆腐,切一点酱瓜丁来替代,也不失是一样美味的素食。这都是我们“凉拌”的妙处。 “凉拌”可荤可素。不说荤的,在素的方面,黄瓜、笋、菠菜、莴苣、蒿笋、萝卜,此外如养菜、马兰头等,都是凉拌的妙品。有的宜用糖醋,如黄瓜和马兰头便是;有的宜加豆腐干粒,如拌菠菜便是。还有上好的腐皮,加上扁尖笋,也是凉拌的素材,这时宜用酱麻油,外加少许辣油便成。 凉拌萝卜,是该切成细丝的,用糖醋或酱油均可,外加麻油。不过,萝卜宜拣圆而且脆的,广东的所谓“耙齿萝卜”,是只宜煲汤,不宜凉拌的。 蚕豆食谱 新蚕豆上市的很多,又新鲜又便宜。这是江南的时蔬,在这又是蚕忙又是农忙的四五月间,江南家家户户的三餐佐膳,总是少不了它。在这里见了可慰乡思,试作蚕豆食谱。 蚕豆最嫩时,剥开那两片小小的豆瓣,碧绿如翡翠,用来作羹,配以火腿蓉鸡蓉,这是席上珍。每人用匙羹吃一两羹,代价可能贵过一只鸡。这是豪华的吃法,吃的是“时新”,并不是吃蚕豆,这是我所不取的。 真正能够享受新蚕豆滋味的,该是乡下人自己。将新摘下来的初熟蚕豆,剥去外层大壳,就这么铺在刚收水的饭锅上,什么佐料也不用,饭熟了蚕豆也熟了,清香软糯,最能保持蚕豆的真正滋味,我觉得这才是最好的吃蚕豆的方法。 不过,这个食谱,只有江南的乡下人才可以享受,更只有孩子们才有机会享受。有时,将这些新鲜蚕豆,事先用小竹签穿成一串串,再放到饭锅上去蒸,熟了就可以拿着竹签一颗一颗的吃,最有意思。 新蚕豆上市,到了城里,除了剥壳作小炒以外,最简单的吃法,是连壳用油盐来炒。吃时可以连皮吃下去,也可以吐皮。我是折中派,壳嫩的就一起吃下去,壳韧一点的就吐出来。昨晚在晚餐桌上,就实行了这方法。 我们家乡有一种吃法,将稍老的蚕豆,剥了壳与猪肉红烧,作蚕豆樱桃肉。所谓樱桃肉,是将五花猪肉,切成比豆粒稍大,约半寸见方,这么与蚕豆红烧。肉是殷红的,豆瓣是绿的,颇不负樱桃肉这个美名。 蚕豆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老了的蚕豆,甚至干了的蚕豆,仍可以浸水剥壳作豆瓣酥;若是与上好的咸菜作汤,成咸菜豆瓣汤,是夏季最好的家常汤,可以用来淘饭,也可以整碗的喝。这样的汤,关键是在咸菜,一定要鲜而不陈。若是发过霉有气味的,那就大为逊色了。 将蚕豆干浸水,使其发芽,然后再煮了吃,称为“发芽豆”。这是江浙人家的家常食谱。休小看这一样菜,我认为“发芽”这手续是极为重要的。最初发明这样菜的人,一定是天才。因为经过这手续,蚕豆的滋味和营养价值都提高了。 砂炒蚕豆、兰花豆、油炸豆瓣、五香豆,这是蚕豆离开厨下,进到小吃店糖果店以后的面目。直到这时,它仍是老少咸宜,受到大众欢迎的副食品。 碧玉一般的莴苣 在一家饭店上吃到了新上市的莴苣,自己到市上去买却买不到。吃到这种春蔬,就不仅意味到已是春天,在这里简直觉得初夏也快到了。 本地出产的罐头酱菜里,也有用莴苣作原料的,称为“笋菜心”。除了这样腌制作酱菜以外,不见有其他用途,而且提出了“莴苣”之名,好像谁也不知道。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较老的生菜心。它可能与生菜是同宗,但是莴苣自是莴苣,决不是生菜心。 我的家乡是盛产莴苣的,而且特别肥大,有时可以长至一尺多二尺,通称莴笋。 有一种称为“莴笋圆”的食品,是将莴苣用盐腌渍后晒干,使它成了像扁尖笋那样瘦长的一条,然后将它卷起来,由粗到细,卷成一个扁平的小圆饼,这样就成了“莴笋圆”。这是我们家乡独有的特产,是送粥的妙品,同时也是一种可以送酒的小吃。这不是酱园的制品,而是像熏青豆和笋脯豆等等小吃一样,是属于食店的出品。 制成了的“莴笋圆”,还保持茶青色,远看起来像绿豆糕一样。他们还喜欢在中心放一片晒干了的玫瑰花瓣,看起来特别精致。这是在春末夏初,莴苣大量上市的时候才有的应时小吃。过时就没有了。 上海人在春夏之交所爱吃的“腌笃鲜”,有时除了鲜笋之外,也用莴苣笋作配料。但我认为最理想的吃法,是凉拌生吃。 将莴苣斜切成薄片,那色泽简直像碧玉一样,用盐略加腌渍片刻以后,逼去盐水,用上好的酱油和麻油凉拌,现拌现吃,清香爽脆,有春天的感觉,也有夏天明快的感觉,是非常美味的蔬食。 菜根有香,它可以当之无愧。 北京的酱菜里,也有酱离直,是将整条的大莴苣,放在酱油缸里腌渍成的,已成紫黑色,依然爽脆。潮汕人的“笋菜心”,就是属于这一类的制品,只是口味淡得多了。 莴苣本是过了夏天就没有的,记得有一年深秋,在北京新侨饭店吃早餐还吃到了凉拌莴笋,我觉得奇怪,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四季青”的出品。他们说,现在的农村,又增产又改良,四季常青,要啥有啥。 灵魂的归来蒌蒿 江南三月,莺******长,竹笋的时节已过,正是各种野菜当令的时候,在我们家乡,这时正有一种新鲜的野蔬上市,称为“蒌蒿”。蒿是塘蒿菜之蒿,这是可以肯定的,我不知这个“蒌”字应该写作“芦”还是“蒌”,我见到秀水词人朱竹垞的《鸳鸯湖棹歌》有句云:“听说河豚新入市,蒌蒿获笋急须拈”,荻笋不知何物,蒌蒿怕就是我们家乡所产的那种,姑且借来一用。 蒌蒿是水滨的产物,卖的人用蒲包盛了,像卖菱角荸荠那样,总是洒得水淋淋的。这是一种细小得像芦根一样的植物,可吃的只是它的嫩梗,像豆芽菜那样粗细,作深绿色,摘成一段一段的,就这么炒来吃。它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比芹菜的滋味更好。可是这东西也并非每一个人都爱吃的,有些人就嫌它那一种“蒿味”,不喜欢吃。 蒌蒿是一种很价廉的野蔬,只是出产的时间不多,要在这春末夏初的季节才有,稍迟就老了不堪吃,所以上市的时间很短。江宁沿江一带多洲渚,这就是蒌蒿的产地。这一带的江边又盛产芦苇,我们家乡普通人家的主要燃料就是“芦柴”,因此,我又怀疑这个“蒌”应作“芦”。 “蒌蒿”可以炒腊肉,又可以先用开水的熟了,用酱麻油凉拌吃。若是与“白肉”一同吃,称为“蒌蒿白板肉”,更是暮春时节的名菜。白板肉就是将猪肉在白汤中煮熟了,捞出来切成薄片,点着上好的酱油来吃。这是江南人夏天吃肉的方法,因为这样就不觉得肥腻。 蒌蒿在沿江一带都可以吃得到。若是朱竹垞所咏的就是这东西,则鸳鸯湖滨也有出产,嘉兴人一定也喜欢吃了。可是我在上海住了多年,从不曾见过这种菜,可见上海人是不吃的。 江南的野菜 清明前后,趁着扫墓踏青之便,从前江南的小儿女有一种很有趣的野外活动,称为“挑野菜”。这个“挑”字用得很有意思,因为有许多野菜都是生得扁平的贴在地上,要从土中将它们连根挑起,抖去泥土,放入带来的小竹篮或是手巾包内。 这是江南暮春天气最富有吸引力的活动,因为既可以玩,事后又有得吃。虽然有些野菜在市上也可以买得到,但是自己劳动得来的果实,虽是一勺微,吃起来也是别有滋味的。 在这类野菜之中,滋味最好的是马兰头,最不容易找到的也是这种野菜。这是一种叶上有一层细毛,像蒲公英一样的小植物。采回来后,放在开水里烫熟,切碎,用酱油麻油醋拌了来吃,再加上一点切成碎粒的茶干,仿佛像拌茼蒿一样,另有一种清香。这是除了在野外采集,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在街上买得到的一种野菜。同时由于价钱便宜,所以菜园里也没有人种。《本草纲目》有“马兰”之名:说它“湖泽卑湿处甚多,二月生苗,赤茎白根,长叶有刻齿状,南人多采汋晒干,为蔬及馒馅。入夏高二三尺,开紫花”云云。所说颇似马兰头,但说它高二三尺,则又有点不似。不知是否我们在春天所摘的是嫩苗,到了夏天会长得那么高,还是另一种植物。 较容易找得到的是荠菜。这东西现在显然已有人种植了,因为在香港的上海馆子“新到上海时鲜”的广告中,也有养菜之名。但是在我的印象中,野生的总比菜园种出来的滋味更好,至少是吃起来更有风味。养菜不仅可吃,花也很美丽,江南人素有“三月三,养菜花儿赛牡丹”之谚。 荠菜可以炒来吃,可以切碎了加虾米或肉粒作豆腐羹,又可以作馅包馄饨或包子。《本草》说养菜有大小数种,我们现在所吃的乃是较小的一种。扁平的生在地上,摘的时候一定要连根从地上挑起来。据说《诗经》上所咏的“谁谓茶苦,其甘如荠”,所指的就是荠菜。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先早已知道它的好滋味了。 另一种更普通的野菜是金花菜,一名三叶菜,古称首蓿,原本是马吃的,据说还是张赛出使西域从大宛带回来的,这就是今日上海人所说的“草头”。这种野菜现在也渐渐的成为“园蔬”了。除了可炒吃(即上海馆子的“生煸草头”),我们家乡还将它腌作咸菜,日久色泽微黄,吃起来甘中略带苦涩之味,是很好的“茶淘饭”小菜。 谈镇江的肴 镇江著名的“肴”,近年也有外销的,甚至有制成罐头的。这种用猪腿肉腌渍成的食品,一般人称为“肴肉”,但在镇江本地人口中,则简单的只称为“肴”。 外地人也许不大相信,镇江著名的“肴”,在当地并非当作菜肴,而是当作点心,当作小吃来卖的。因此,卖“肴”的地方,并不是酒楼饭店,而是喝茶吃点心的茶楼。 当然,酒楼也会有肴供应,作为冷盘之一,但是最好的肴,只有在茶楼面馆里才可以吃得到,在酒楼里是吃不到的,并且只有上午有。过了中午,多数大茶馆都收市,以便堂倌休息,应付第二天黎明就要开市的早市。 年轻时候在镇江念书,家里就住在有名的大茶楼“朝阳楼”附近。放假回家的时候,早上有机会上朝阳楼去吃茶,实在是一件大乐事。所谓“吃茶”,不只是吃点心,主要的就是吃“肴”吃面。最有名的面是白汤的,浇头是鸡火。 点心包括汤包、菜包、烧卖和大肉包,烧饼有蟹壳黄和酥油烧饼,此外,还有千层油糕。但是最精彩的节目是来一碗白汤的鸡火面,再来几块“肴”。 “肴”是论件吃的,吃一件算一件。老茶客要“肴”的时候,总要向堂倌叮嘱一句:“多来几件眼镜儿”!这是腿肉的肉眼部分,即广东人所说的“老鼠肉”,切成件后恰好是两个圆圈,看来像是眼镜,因此称为“眼镜儿”,这是蹄肴中之最上品,一碟之中只有一两件。 “肴”是冷吃的,而且不是咄嗟立就的,但是吃“肴”又贵新鲜,因此,茶馆总是在隔晚或是夜里将“肴”煮好,留在第二天早上应市,货品准备是有限度的,往往早市一过,肴就已经卖完,要明日请早了。 据老于此道的人见告,“肴”的原料所用的猪腿,前腿比后腿更好,经过用硝腌制的手续,煮熟就成了美味的“肴”。 “肴”是连皮吃的,因此猪肉要细嫩,据说从前镇江每天有人到四乡去收购猪腿,送交市中的茶楼供作制“肴”的原料。甚至还有人到瓜州扬州去搜购。可见“肴”的每天销场之大。可惜我从不曾认真的向善于制“肴”的老师傅请教过,为什么镇江当地所卖的“肴”,吃起来会那么又香又嫩。 镇江的“肴”,吃时是要用镇江特产的黑色滴醋,伴以姜丝,蘸着来吃,滋味就显得格外鲜美。 笋脯豆的滋味 现在已经是农历三月,在江南正是竹笋上市的季节。粗大的毛竹笋,已经没有纤纤的春笋和嫩竹笋那么名贵。但它的好处是产量多,市价相宜,可以切成大块来焖肉。这就是苏东坡所说的“若要不瘦又不俗,顿顿还他笋烧肉”了。 除了烧肉之外,还可以“烧”了晒干,成为笋干。若是与黄豆同煮,就成为有名的“笋脯豆”了。 “熏青豆”是用嫩毛豆制成的。“笋脯豆”的原料则是黄豆,也就是老了的毛豆,略加笋片,用适量的酱油和糖同煮,经过烘干或是晒干的手续,就成了“笋脯豆”了。 这种“笋脯豆”,近年这里的国货公司也有供应,是上海的产品,味道好,而且吃起来不像“熏青豆”那么硬,细细的咀嚼起来,颇有本地人所说的“和味”之妙。此外另有一种福建的出品,称为“五香豆”,豆质就硬得多了。(上海人的“五香豆”,是用蚕豆制的,这里所说的福建“五香豆”,却是用黄豆制的。) 从前江浙一般人家,在春末夏初,毛笋最便宜的时候,总是大量的烧笋干制笋脯豆,晒好烘干以后,用瓷坛贮藏起来,可以历久不坏,有亲戚人家的孩子来了,就装一碟出来给孩子们吃。 这种笋脯豆,也是送粥下酒的妙品,因为它的味道不咸,而且耐咀嚼,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一壶绍兴酒,两个人对酌,呷一口酒,随手摸几粒笋脯豆送入口中,是有一种淡泊家常的风味的。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代,没有雪糕,也没有朱古力,能从大人手上拿到一把像笋脯豆这样的零食,是会感到非常满足的。现在的年轻人读了,也许会暗暗的好笑,笑我们这一辈子的人要求这么简单,这么容易满足。 当然,现代的孩子们有他们的幸福,但是当我们想起我们的孩子时代,吃一把笋脯豆,玩几枚小钱一个的泥人,我们不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不曾感到有什么贫乏。反之,我倒觉得现在的孩子过早的被剥夺了天真淳朴的享受,使他们一下子就成为“准大人”,反而是一种损失了。 想想吧,我们现在老了,还可以吃一把笋脯豆,回味一下童年的滋味。现在的孩子们到了将来,有什么能供他们回味的呢? “美人肝”与“胰子白” 近来在报上读到谈南京著名的特产食品“美人肝”的文章,使我不禁有一点感慨。 所谓“美人肝”者,乃是鸭肠的一部分。这东西在南京本地人称为“胰子白”,从来没有人称它为“美人肝”的。“美人肝”名称的由来,是军阀盘踞南京以后的事。达官贵人饱餍膏粱之余,垂青到这种小食,并且自命凤雅,给它题上了“美人肝”这个名称。 这貌似风雅,实在毫不风雅。这正如吃斋的人要吃“素火腿”、“素鸡素鹅”一样,既然不能忘情于火腿和鸡鹅,又何必吃斋? 如果觉得“胰子白”特别美味,一定要给它另题一个风雅的名字,也未尝不可,但是何必一定要在“美人”身上打主意?试想,如果喜欢吃鸭肠的人,就称之为“美人肝”,万一另有人觉得鸭腿特别美味的,就称之为“美人腿”,以此类推下去,这成何体统? 可知“美人肝”者,这名称貌似风雅,其实毫不风雅。不仅不凤雅,简直还伧俗。 我就从来不叫这东西为“美人肝”。前几年路过家乡,晚上抽暇到新街口闲逛,世界翻新,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了,但是乡音未改,记忆犹新,我随便走进一家鸭子店,向他们买了一包板鸭,又问他们有没有胰子白。老板说卤鸭肠就有,纯粹的胰子白可没有,我说我本来就是要买鸭肠,不过叫得好听一点罢了。这位老板比我的年纪还大,他从老花眼镜下面向我细望了一眼,笑着问: “你老一定多年不曾回来过了吧?” 我点点头。我明白他这句话的用意,我想我若是问他有没有“美人肝”,他一定不会这么问我了。 南京是以板鸭出名的。其实盐水鸭、烧鸭、鸭杂、鸭四件,都同样的可口,其中如卤鸭肠,要是价廉物美,本是一般家庭的日常食品。可是自从那些达官贵人在我们家乡反客为主,妄加品题,一定要吃纯粹的胰子白,炒成一碟,而且还名之为“美人肝”,西子就真正蒙不洁了。 我很高兴在胰子白称为“美人肝”的时代,不曾回家乡去过。我是在家乡解放以后才回去的。官僚们不见了,“美人”也解放了,已经恢复它的本来面目,又成为胰子白了。 采芝斋的熏青豆 从大华国货公司买了几包熏青豆回来。这是苏州采芝斋的出品,每一包的分量虽然不多,但是价钱真是太便宜了,每包三毫。 这本是很冷僻的小吃。不喜欢吃的不屑一顾,以为这不过是普通的豆类食品,至多是孩子们嗜食的,没有什么了不起。说到“了不起”,熏青豆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这是一种季节性很浓的食品,像杨花萝卜一样,转眼即逝,并非一年四季常备的。 熏青豆的原料,并非普通所说的“青豆”,而是上海人所说的毛豆,并且要选用极嫩的毛豆。目前毛豆尚未上市,我不懂采芝斋何以会有这样大量的熏青豆应市?也许这是去年的存货,或是现在内地的毛豆的成熟,已经不受季节的限制了。 我不大懂得熏青豆的制作过程,看来是用微盐将剥出来的新鲜嫩毛豆煮熟后,然后隔火烘干,使得它完全没有水分,粒粒如绿宝石,如细碎的翡翠,这样就成了熏青豆。可以久藏不变。 这是一种滋味很淡泊的小吃,可以用来送茶,也可以用来吃粥,大约送绍兴酒也不错。抓一小撮放在口中,嚼几嚼,起先仿佛淡而无味,渐渐的就有一种清香微咸而甘。尝着这种滋味,简直可以令你忘去了人世的名与利之争似的。 从前,在春光老去初夏莅临之际,上海稻香村、老大房一类的茶食店,就有应时的新鲜熏青豆上市。他们用大的白瓷盘盛着碧绿的熏青豆放在当眼处,往往喜欢放几只尖嘴红辣椒在青豆上面,嫣红翠绿,分外吸引人,这时我总要忍不住买一点带回家去尝新。 初夏的毛豆,正如蚕豆一样,是一种极可口的蔬食,几乎无论用什么炒在一起,煮在一起,都是可口的。嫩的时候可以炒咸菜,煮豆腐,老了可以炯肉,或者就用清水连壳煮了来吃。有些人用面粉少许,调成糊状同带壳的老毛豆同煮,仿佛吃面拖蟹那样,成为一种很可口的家常饭菜。 嚼着微硬的熏青豆,我想到田野,想到江南,想到家乡。这种清淡的滋味,只有民谣山歌一类的文艺作品可以与之相比,这时的鱼翅牛扒之类,仿佛都成了俗不可耐的俗物了。 镇江的鲥鱼 近日报上已有鳃鱼上市的广告。江南鲥鱼,首推产于镇江江面者,近读番禺屈氏的《粤东诗话》,也盛称焦山鲥鱼之美。 丙子初夏客金陵,同社欲择地为鲥鱼之会,予曰,渔洋诗云:鲥鱼出水浪花圆,北固楼头四月天。何等雅致,何不雅集焦山枕山阁乎,众称妙。时渔者放舟象焦两山间,得数尾,即烹而食之,鲜腴冠平生所尝。群贤称快。此一事也,翁山诗称鲥鱼以甘竹滩所产樱桃颊者为最佳,此又一事也。学海堂诗课,尝以鲥鱼命题,刘彤卷颔联,传诵一时,吾粤人视之,以为白日风尘驰驿骑,炎天冰雪护江船一联,不能专美矣,此又一事也。言鲥鱼故实者,或亦乐道之。 所谓刘彤鲥鱼诗最受人传诵的一联,据同书所载,为“新滩甘竹水,凉雨苦瓜时。”甘竹滩在顺德,即屈翁山在《广东新语》中所称产樱桃颊鲥鱼的地点。鲥鱼在广东又名三鲡。广东食谱以苦瓜煮三鲡为一名撰,所以刘诗有“凉雨苦瓜时”之句。至于“炎天冰雪护江船”,则是在满清时代,长江鲥鱼初上市时,列为贡品,由地方官将渔船最初网得的鲥鱼呈封疆大吏,再由大吏以快马驰驿入贡京师,由皇帝荐诸太庙,然后臣下和老百姓才敢随便购食。鲥鱼贵新鲜,在初夏天气要用藏在地窖里的天然冰块来覆盖,所以有“炎天冰雪护江船”之句。 我不大喜食鲥鱼,因此诗人所艳称的镇江江中鲥鱼滋味之美,虽然尝过,却不大能道出究竟。年轻时家居镇江,在一家教会所办的中学念书,大哥则在镇江海关任职,同沿江一带的艇户渔家非常熟识,鲥鱼初上市时,往往能优先受到他们的馈赠,用竹篮盛了,上下护以柳叶。最好的吃法是用猪网油裹了来清蒸,加上几片上好的火腿,滋味据说非常腴嫩,尤其是鱼鳞下面所含的脂肪。可是我不喜肥腻,吃鱼只喜欢吃桂鱼一类少刺的鱼,又只喜欢吃鱼背,因此,虽然住过长江出产鲥鱼最好的地点,也吃过最新鲜的鲥鱼,却辜负了它,不能完全欣赏它的美味。 肴肉白汤面 我时常说起,以蹄肴著名的镇江,当地茶楼所卖的白汤面也极有名,可惜在外地不易吃得到。最近才知道,新近在羊城开设的江苏餐厅,他们不仅有“肴”卖,更有白汤面卖。早市供应的肴肉白汤面,每碗五毛。五毛本是一客普通客饭的价钱。一碗面也是五毛,可知那质量一定是很不错的。 江苏餐厅也是开设在广大路的地方小吃店之一,但是规模较大,有三开间门面,因此供应的品种就包括了小吃、面点,以至菜肴。省境内的几种著名点心和菜肴,他们都常备供应,从红烧划水,腌笃鲜,以至狮子头,还有扬镇点心,无不应有尽有。他们的木牌上也有“百叶翅筋”名目,问了一下,却说目前暂不供应。 在点心部分,有葱油烧饼,蟹壳黄,生煎馒头,小笼汤包,以及千层油糕。后者是扬州著名的细点。名曰“千层”,乃是形容这糕的层次之多,一层糕夹一层糖和猪油,至少有一二十层。外地茶楼也有千层油糕,往往徒存其名而已。 江苏餐厅供应的镇江肴肉,每斤两元。斤量足,两元有一大包,切开来可以装满一大碟。除了肴身略赚不够紧凑之外,色香味都够得上标准,是道地的镇江肴肉。我曾说过这里所售来自上海的冷藏肴肉,制作外行,不合标准,他们若能向江苏餐厅的大师傅请教一下,向他们“取经”,就可以明白制肴肉的秘诀了。 我遇见了一位这家餐厅的白帽大师傅。问了一下,却不是扬镇人,而是丹阳人。我向他提意见,指出肴身还不够紧凑。他说他们也注意到这缺点。可是由于天气关系,过冻则失去鲜味,不够冻又不能使肴汁凝结。同时,广东所产的硝,性能不及长江北岸的好,往往分量加重而效果仍不好,“硝”是腌制肴肉的主要作料,他说将来从镇江运硝来用,成绩当可以较理想了。 一硝之微,不苟若此,这不是“拣饮择食”,而是一股干劲。不然,又何必提倡这种地方小吃呢? 地方小吃,恰如地方剧种。这几天广州正在举行中南五省戏剧汇演。湖南演员到广州来参加汇演,有机会吃到了广东云吞面和糯米糍荔枝,广州市民则有机会在舞台上看到了道地的湖南花鼓戏,都是充满了地方色彩的享受。 肉骨头和京江蹄肴 提起无锡肉骨头,我首先要埋怨主持《新晚菜单》①的那位先生,我读了他的报道后就去“按图索骥”,一连跑了好几家“上海店”都买不到。后来到了中环街市对面的那家“三阳”,他们的雪柜里分明还有,可是当我向他们买时,他们竟欺负我这个“外江佬”,说那些是给“熟客”定下的,这只怪我平时不曾同他们打下交情,有何话说,只好废然而返。 ①《新晚菜单》,香港《新晚报》的一个专栏名称。 幸亏我前年还到过无锡,在太湖饭店住了两天,至少已经吃过两次道地的无锡肉骨头,余香犹在,这次“走鸡”也罢。只是希望下次有货到港时,主持“菜单”的先生能及早报道,若是能顺手给我买两包,存在“老编”②处,那就更佳,免得我再去“抛头露面”的受气,一定除了货价之外,再奉送车钱也。 ②老编,报纸编者的称呼。 无锡这地方,在沪宁线上,过去一向是一个小小的模范城市,教育和小型工业都很发达。无锡人的吃菜口味喜欢甜,所以肉骨头这东西,在别处人吃来,空口或送酒最佳,送饭是不够咸的。在沪杭线上,另有一处枫泾,以“枫泾蹄筋”著名,滋味与无锡肉骨头差不多,不过肉骨头是用附肉的肋骨作原料,蹄筋则全是用一团团的夹肉蹄筋而已。 无锡的土特产,除了肉骨头之外,还有“油面筋”。更有名的是惠山“大阿福”,无锡人称为“模模头”,这是泥制描彩的儿童玩具,在苏常一带,是像石湾公仔在广东那样有名的。以前的出品多是一种又白又胖的笑嘻嘻的娃娃,所以称为“大阿福”。现在则花样繁多,而且在原料和制作方面也大加改良,有毛主席的立像,也有成套的戏文。上次我曾经买了两大盒回来,一路在火车上亲手提携,因此不远千里的带回香港,居然一个也不曾打碎。现在这里国货公司所卖的泥塑红娘梁山伯祝英台等等人像,有些就是无锡的产品。 昨天《下午茶座》①的倦鸟先生谈无锡肉骨头,提到了镇江的肴肉,说两者的味道和制法大致相似,其实是很有一点区别的。肉骨头的制法类似红烧肉和酱肉,镇江肴肉则像白切肉和咸肉那样,是绝对不用酱油的。镇江人在口头上称这东西为“肴”,下面从不用“肉”字,写起来则称“京江蹄肴”,是将鲜肉先用“硝”腌过,然后再用老汁煮成的。这东西是切件冷吃,从来没有人吃热的。在镇江茶馆里,一早就有“肴”供应,所以它实在是点心不是菜。 ①《下午茶座》,香港《新晚报》一个副刊的名称。 对于罐头肴肉,我不敢恭维。它里面附有冻汁,这已经不是肴肉的制法。镇江的肴肉,总是切成长方块(最好的部分称为“眼镜儿”,在肥肉之中夹有两块圆形的瘦肉,像眼镜一样),点姜丝和镇江特产的滴醋来吃,是从来没有汁的。 狮子头和镇江肴肉 前些时候曾在这里谈起过国内运来的速冻熟食新品种:烟鲳鱼与五香猪排。简直像昙花一现一样,买了一次,第二次想去再买,作本地人所说的“食过番寻味”之举,不料早已被知味者抢购一空,各家都卖至断市。据说至快要下月才可以有新货来。 同期运来的“狮子头”和“镇江肴肉”则还有现货供应。 “狮子头”是扬镇名菜,即广东人所说的猪肉饼。国产速冻的“狮子头”,是已经用油炸过半熟的,每盒四个,以本港大华国货公司的售价来说,每盒售一元四毫,这几天大减价,还有一个九折。三毫多钱就可以买一枚有新会橙那么大的猪肉饼,实在价廉物美。 这种“狮子头”的调味,完全是扬州菜镇江菜的调味,肉也选得极精,买回来自己加工,加一些白菜或是腐竹,将它煮得透透的,又松又软,那滋味可以向这里任何一家外江菜馆所售的“狮子头”挑战。至于价钱相差之远,那更不用说了。 当然,真正的扬州“狮子头”,每一个都要做得有小饭碗那么大的。可是作为货品,每一个都做得那么大,未免不合销路。将它改小了,这是合理的。 至于同期运来的“镇江肴肉”,我在未买之前,本来寄以最大希望的,买回来一看,不待送到嘴里去尝,就已经令我感到失望。我不知这一批货物当初定货的过程是怎样,我怀疑若不是我买错了,那一定是货物来错了。因为这根本不是“镇江肴肉”。 这是普通的五香猪肉,或是未加红曲酱汁的白汁猪肉,决不是“镇江肴肉”。 首先镇江肴肉一定是用猪腿肉制的,从不用第二种肉。现在所售的镇江肴肉,却是五花肉,即广东人所说的腩肉,这就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就好比制火腿不用猪腿一样。试想,如果不是用“腿”制的,怎样可以称为“火腿”呢? 在镇江人口中,肴肉就称为“肴”,没有这个“肉”字的。在茶楼酒馆的招牌上,则称“京江蹄肴”。请注意这个“蹄”字,已经说明“肴”必然是用猪腿肉制成的。 再有,镇江的“肴”,是要先经过腌制过程的,腌的时候还要用“硝”,这是一项重要手续,而且是“秘密”所在。经过用“硝”腌制的猪腿肉,煮熟成了“肴”,肉质紧凑,近于“曝腌咸肉”,而且有一种特殊的香气,决不是那么一块用五香煮的白汁五花肉。 吃蟹的余兴 我写下这题目,赶紧要解释,我现在并非在持螯赏菊之余,来写这篇小文。我的案头虽有一瓶黄蕊的小白菊,可是今年还不曾吃过螃蟹,虽然去年秋天曾在苏州观前的松鹤楼吃过一次。不知怎样,我对现在香港的那些“上海大亨”吃大闸蟹的心理,有一种反感。记得有一次,在一家菜馆里,听到邻座有几个吃着十元一斤大闸蟹的谈话,好像这竟是他们现在所能享受的过去黄金时代惟一残留似的,所以即使是一百块钱一斤,他们也不惜倾囊一试。如此说来,这简直是在吃着西山的“薇蕨”了,诸公又何必如此自苦呢? 不过,我的儿时吃蟹的记忆,实在是甜美的,尤其是吃蟹后的余兴。其一是利用那只煮得红红的大蟹壳,用白纸剪一个小小的王字,贴在蟹壳的顶上,再剪一副老虎眼睛和嘴巴,一同贴上,然后凑近煤油灯罩上一熏,油烟立刻将蟹壳熏得乌黑,你这时撕下贴纸,将它挂在墙上,整个蟹壳就变成了一个扁圆的黑虎头,眼睛和嘴巴是红的,额上还有一个红王字,十分有趣。这是从前江浙人家吃蟹后的最普遍的余兴,这只蟹壳老虎往往在墙上一直要挂到过年才拿下来。 另一种余兴,就是用那一对吃剩的蟹钳。蟹的大螯吃完了,剩下来一只像狼牙一样的蟹钳,上面还附着一片白色的硬膜和一丛储黑色的“毛”。这时这一丛储色的东西是湿淋淋的,你只要将白膜向上,狼牙向下,将两只蟹钳拼在一起向墙上一捺,它们自然就会粘在一起,变成一只蝴蝶,翅膀一半白一半赭黑,后面还拖了一对象牙色的凤尾,十分美丽。等到中间那一丛湿毛干后,它们就在墙上粘得很牢,轻易不会掉下来。江南那些卖蟹粉的小馆子,拆蟹拆得多,往往用这种蟹蝴蝶在粉白的墙上拼成招牌字,点缀着整个橙黄橘绿的季节。 还有蟹壳内像是肠胃一样的那一块不能吃的秽物,你若是用手将它套着翻过来,翻得好,它便像是一个跌坐人定的老僧。乡下人称这东西为蟹和尚,对它有一个美丽的传说,说它是拆散白娘娘和许仙恩爱夫妻的那个法海和尚的化身。后来白娘娘获得玉皇大帝允许,从雷峰塔出来向法海复仇,法海斗不过她,上天下地的逃避,最后无处可逃,只能躲在蟹壳里安身,但仍不时给人们翻了出来。这个传说真是太美丽了,可见仗势欺凌好人的恶徒,即使是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了惩罚的。 家乡的药草 在北京的书店里买书,想找一些有关我家乡的文献。可是,可以买到手的实在很少,因此我向那位店员求教说:请你给我找找看,只要是有关我们家乡的,什么都好。 他去找了一会,拿了一本书来递给我说: “你看,只有这本。” 我一看:《南京民间药草》。薄薄的一本,这确是一本有关我们家乡的著作。我虽然不研究民间医药,但是喜欢看看《植物志》一类的自然科学通俗著作。这是不该放过的,随即接了过来。 《南京民间药草》,这是一本专门性质的著作,而且是冷门书。我想如果有人专程托我买这本书,只怕很不容易找得到。现在既然无意中遇见了,即使自己不想读,也应该买下一册。 国内现在很重视中药研究,对于流传在各地民间的医药秘方,更在大力整理。南京是个大地方,开发经营的历史很久,传统习俗的累积知识很丰富,对这地方习用的药草来作科学的分类和记载,实在是值得从事的工作。据本书的《前言》所载,两位编著人对本书材料的搜集和整理,很认真的做过一些工作。他们不仅从观察研究实物人手,而且还亲身到出售草药的店家去调查和访问。他们访问了南京经营药草业的一些前辈商人,如雨花街的张忠林,夫子庙的雷国信,钓鱼台的魏文龙等人。 这些有关家乡的知识,虽是一点一滴,都使我感到了很大的兴趣。 本书记载了一百一十一种药草,附有二百多幅插图。老实说,大部分药草的名称,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但这是一些多么有趣能吸引人的名称:狼把草、兔儿伞、六月雪、飞来鹤、威灵仙、马兜铃……遥想这些名称的由来,不仅是象形,而且背后一定还有不少有趣的附会和传说。可惜这是属于民俗学的范围,本书是研究它们的药用价值,不曾提到这些。 只有少数名称是我自幼就熟悉的,如马齿克、瓦松、蒺藜那几种。马齿克在阶前就可以见到。瓦松在屋脊和瓦沟里。蒺藜,则只要在秋天到野外钻一次草丛,衣上和裤上就可以沾了不少。 家乡的吉庆剪纸 最近在书店里见到一本小书:《南京剪纸》。这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华东民间艺术小丛书之一,虽然只是选印了二十几幅剪纸作品,但是我却以无限的喜悦将它捧在手里,爱不忍释。我想在这海外很少人会像我用这样珍爱的心情来翻阅这本小书的,因为这是来自迢迢千里外的我的家乡的东西,而我又是一个艺术爱好者。 见了这一本小书,使我不禁想起了儿时在自己家里和外婆家里的门上窗上所见的那些剪纸。虽然这本小书里所选录的剪纸,可能有一些是我以前未曾见过的,但我仍对它们觉得很亲切,仿佛每一幅都是我从前见惯了的东西。 我的老家是在南京城内九儿巷。去年我曾经回过家乡一次,小住了三天。我已经三十年不曾回过家乡了,因此下了火车几乎连东南西北也分不出。我在街上乱走了一阵,问了几个人,不要说找不到我从前往过的地方,就是我告诉他们这里是我的家乡,他们也有点不敢相信。但在我的记忆里,我还清晰记得我们那一座老屋的情状。那是一座至少该有四五进深的大屋,据说在太平天国时代曾经做过王府的。五开间的大厅屏门上,还残留着斑驳的漆绘彩画。若是这座老屋现在还不曾拆掉,该是很好的太平天国历史文物。第三间是我们住的正房,在正房和两旁厢房的明瓦窗、纸窗和玻璃窗上,便常年贴着各样的窗花。每逢五月节和八月节往往要换上几幅新的应时的东西,过年则全部更换一次。卧房的门上若不是贴着“麒麟送子”或“一团和气”的年画,便是贴着大幅的“喜上眉梢”和“满门富贵”一类的剪纸。前者是用几只喜鹊和梅花构成的图案。后者更为别致,一群孩子围着一只大扑满,这样便是“满门富贵”了。 依据我们的习惯,家庭里用剪纸作门窗装饰,可以有几种不同的用法。一种是单纸用红纸剪成的,另一种是在红纸剪成的剪纸下面,再衬托上一张实地的绿纸,四周比红纸略大一两分,留出一线绿边;再有一种则是用白连纸剪成,再用红纸衬托。贴在透明窗上的,总是单独用红纸剪成的。用绿纸或红纸衬托的则贴在门上或一般家具器物上。有时,亲戚家有人过小生日,送去一盘寿桃和寿面,也要在礼物上放上一幅吉庆图案的红绿剪纸。至于家中有了其他喜庆事件,那更不用说了。 不知是不是由于我爱家乡的偏见,我觉得南京的剪纸,构图和花纹的排列方法匀称自然,避免了过分的纤巧和不必要的繁复,而构图意匠则别出心裁,一幅有一幅的特色,这是江南民间文化特有的韵味,比起南方闽粤人的剪纸更清新自然可喜,只有最优秀的一些北方民间剪纸才可以同它相比。 在题材方面,南京剪纸采用人物作题材的不多,因此没有像王老赏那样的戏曲人物剪纸,也不曾发展到用白纸剪了再染色那样的阶段。但他们惯用花鸟虫鱼构成种种意义双关的吉庆图案,在形象写实和装饰趣味上,可说已经达到了高度的成就。 有一幅鸳鸯剪纸,是我一向念念不能忘记的。这是人家有喜庆时才用的一幅剪纸,两只鸳鸯面对面的蹲伏着,这是一对经过了装饰化图案化,但是仍保持相当写实形象的鸳鸯,在每一只大鸳鸯的身上又装饰着一对小鸳鸯,互相成双捉对。这种全部对称的图案,本来很容易流于单调刻板,但是请不必担心,我们聪明的民间艺术家早已顾虑到这点了。她们懂得在一只鸳鸯的身底下垫了一只藕,在另一只的身底下则用荷叶作垫,这样一来,对称的单调立刻被打破了,而莲叶和藕又是水池里的东西,与鸳鸯是有关联的,而且更是吉祥的东西,这意匠多么巧妙而又不违背自然! 新年画和旧年画 书店和街头的画摊上都挂出了大批年画,这显示一年过得容易,转眼就是农历的春节了。这些年画,都是新出品,采取了旧形式新内容的方式,看了觉得样样都满意,只有一样:就是全是用胶版石版彩印,没有用木板雕版套印的,看了总觉得有一点不过瘾。 明知现在的年画,是大量生产的,自然只能用石印或胶印,不便再用旧法,再用木版来套印。但是由于从小所看到的年画全是木版套印的,有一种先人之见,反而觉得现在这些画得好又印得好的年画,怎样也是“新年画”,不免令人要想起从前那些印得粗糙,画得稚拙,可是充满了土俗趣味的旧年画。 我国的那些旧年画,有两大来源。北方一带通行的是天津杨柳青的出品,江南和上江一带则是苏州桃花坞的出品。我小时是在江南长大的,因此所惯见的年画,全是苏州桃花坞的。在那时候,偶而也有从上海来的用“西洋五彩石印法”印成的年画,价钱比较贵,是时髦货,大家都认为精细可喜。没有想到我们到了现在,反而要怀念那些用木版印的旧年画了。 孩子时的京戏知识、历史知识,大部分都是从这些年画上得来的。《三国志》、《杨家将》里的人物,全是从这些年画上在我们的脑中完成了定型,因此不能不承认当年的那些年画,也多少具有教育作用。还有许多民俗知识(也许有些人会说是迷信知识),如老鼠嫁女、五毒图之类,也都是从年画上得来的。因此这些旧年画给我留下了极深刻和印象。 除了桃花坞的出品之外,当时在我们家乡,还有一些本地的出品,因为当地的刻版事业也是很发达的。本地的出品,很少是故事画,多是门神、花纸,以及那一种画得圆圆的“一团和气”,这是一个梳着双髻的胖娃娃,贴在单扇的门上或是橱上,给我的印象最深。可惜我多年要找一张这样原刻的“一团和气”,至今还未曾如愿。 我觉得这幅年画,简直可以送给世界和平保卫委员会作招贴,它的艺术性和宣传性,都不下于毕加索的那只和平鸽。 当然,这是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年轻人,生活在新的环境中,对于那些旧的用木版套印的旧年画根本没有深厚的感情,反而会觉得新年画的气氛同他们的生活十分调和,这又是我们一时所不易接受的了。 桃花坞和杨柳青的版画 中国有两处以生产木板年画花纸著名的地方,一南一北,地名都很风雅有趣,北方的在天津附近,名杨柳青;南方的在苏州附近,名桃花坞,两处出产的年画在风格上有一点不同。桃花坞的年画趋向细腻精致,着色模仿绘画,题材也偏重士大夫趣味,多是“姑苏万年桥”,“西湖十景”,“连中三元”,“五子登科”之类。从前人说笑话,苏州人最文雅,就是灵岩山下抬轿的,也显得文绘绘似的。桃花坞既在苏州,那里的年画出产自然也免不掉受到这种影响。而且,桃花坞年画的销路多在江南一带,自然就要适合江南人的口味了。 正如这两个地名所示,桃花坞有点脂粉气,杨柳青三字则朴素爽朗,两地出产的年画在风格上也有这样的差异。杨柳青年画的销场是在北方一带。年画的题材总是以北方人人通晓的京戏故事居多,特别是有侠义成分的武打戏,如《(虫八)蜡庙》,《白水滩大战青面虎》之类,此外就是民间传说,如“老鼠嫁女”,“目莲救母”。也有少数略带风雅气味的,那是专销京城开封洛阳一带读书人家的。杨柳青年画的刻工比较粗壮,着色也喜欢用大红大绿,无意模仿绘画。这是民间艺术的本色,因此我一向喜欢杨柳青年画的这种风格,觉得苏州桃花坞的年画,敷粉描金,不仅不风雅,有时反而显得太俗气了。 这里所说,当然都是指两地的出品在五十年以前的情形,也就是像我们这一辈的人,在儿童时代所见到的贴在家中墙上的那些花纸年画。自从西法石印流行以后,这些用木板套色和手着色的年画,起先是为时势所迫,模仿石印,接着自身更被石印所打倒,于是美女月份牌就替代了木板年画,出现在穷乡僻壤人家的墙壁上了。这些月份牌都是“红锡包”,“哈达门”一类的广告,外国资本挤垮了手工业,就是在过去年画的兴替上也看得出来。 木板年画是我国民间艺术重要的一个部门,和版画图籍一样,该是我国今后版画艺术发展的源头。荣宝斋式的套印木板适宜于艺术品的复制,杨柳青式的木板年画则更适宜于创作版画。对于这一份文化遗产,近年已经有人在加以注意,整理研究,恢复生产。最近更将有《杨柳青年画资料集》,清代《京剧版画》出版,都是整理杨柳青旧年画的产品。近来我国的木刻家很喜欢搞套色木刻,可惜多在西洋套色木刻旧风格上摸索,因此色调都是看来灰沉沉的没有精神,这是因为西洋套色本刻总是模仿日本浮世绘的,日本江户时代的套色木板就是这种风格。我们自己有更好的师傅在,何必去向别人学呢? 家乡名称沿革的小考证 我的家乡南京,在历史上是六朝旧都,堆集着一大堆历代封建王朝的历史旧渣滓。不说别的,单是这个地方的不同名称,就多得使你弄不清,要整理考订一下也不是易事。《金陵建置沿革表》的编著者傅春官,在他这本书的自序里说: 金陵之邑,帝王之州,古称重镇,八姓所都。东晋以还,复多侨置,欲考名实,最易混淆。 最近有机会又重读了几种关于家乡的志书,在名称的沿革方面,读到了不少很有趣的新资料。 首先,我们的家乡今日通称南京。这个名字实在是很新的,在明朝才开始用,明以前是不通用的。明以前的南京,通称金陵。 朱元璋灭了元朝以后,在金陵建立了“大明王朝”,并且定金陵为国都,称为南京,用来与元朝的旧都“北京”相对,这是南京的由来。后来镇守北京的燕王起兵“靖难”,南下夺取侄儿的王位,成功后迁都北京,定南京为陪都,南京的名字不废,从此成为近世通用的名字了。 南京最古的名字是金陵,这是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当然若要再往上推,还可以称为“扬州”,因为《禹贡》所称的当时“十二州”,其一“扬州”的范围就包括今日的南京在内。但这是泛指一个专区而言,并非专指南京一地,所以不能算数。 金陵这个名字,始于楚国,楚占领了吴越以后,就称今日的南京为金陵。这个名字可说一直到今天仍在沿用。“金陵”二字的解释,有两种说法。《景定建康志》说:楚王尽取吴越之地以后,以此地有王气,“因埋金以镇之,号曰金陵”。另一说见《建康实录》,说楚威王因这地方“地接华阳金坛之陵,故号金陵。”这是说楚威王“因山立号”,根据山川形势来定地名。由于南京的山脉与华阳金坛来的山脉相接,所以取名“金陵”。不管这两种解释哪一种是正确,我们可以知道,自吴越以后,今日的南京就被称为金陵了。 金陵这名字也曾经被废除过的,那就是在秦始皇的手上。《建康实录》说:“始皇三十六年东巡,自江乘渡,望气者云: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因凿钟阜,断金陵长陇以通流,至今呼为秦淮,乃改金陵邑为秣陵县。” 于是我们的家乡又多了一个名字:“秣陵”。 自从秦始皇改金陵为秣陵以后,我的家乡的名字就不断的被人一改再改。继秣陵之后,曾改称建业、建康,后来又改称江宁。 秣陵改称建康,是三国时代的事。陈寿《三国志》《孙权传》说,建康十六年,孙徙治秣陵,筑石头城,改秣陵为建康,又称建业。建业的业字,有一时期还规定要写成“邺”字。 三国以后,到了晋初,又改称江宁。《宋书·地理志》说:晋太康元年,分袜陵置临江,二年更名江宁。“临江”之名,大约是由于临大江,由临江再改成“江宁”的原因,据《太平寰字记》引《晋书》说:“晋永嘉中,帝初通江南,以江外无事宁静,于此因置江宁县。” 不过,江宁不是南京的全部,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直到清末为止,南京或金陵,是由两个县组成的,除了江宁之外,还有一个“上元”。 这样,到了唐朝,我的家乡又多了一个新名字,改称“白下”,又称“白门”。后来的诗人有句:“白下有山皆绕郭”,又云:“白门杨柳好藏鸦”,都是指此。我觉得“白下”和“白门”两字很漂亮,一向很喜欢。可是,据史书的记载,曾经有一个皇帝因“白”色是不祥之色,不喜欢这个名字。这个迷信的小故事很有趣。 宋人张敦颐的《六朝事迹编类》曾记载了这个笑话,又考证白下得名之由。他说: 两汉《地理志》未有白下县。按《南史》,宋明帝时,闻人谓宣阳为白门,以为不祥,甚讳之。右丞江谧误犯,帝变色曰:白汝家门! 按《唐会要》及《地理志》,武德二年,更江宁曰归化,八年又更归化曰金陵,九年更金陵曰白下,正观九年又更白下曰江宁,则白下县始于此,然未知其得名之因。 据他的考证,白下的得名有几种说法,而且不始于唐。他说:“春秋时,楚使子木之子胜,处吴邑为白公。金陵,吴邑也,恐白之得名自此始。一说谓本江乘县之白石垒,以其地带江山之胜,故为城于此,曰自下城,东门谓之白下门,正其往路也。” 自下门的驿亭,当时就称为白下亭。李白有《金陵白下亭留别》诗,有句云:“驿亭三杨树,正当白下亭。”但我觉得关于“白门”这名字,最有趣的是:那个迷信忌讳白色的宋明帝,因臣下偶不小心提到了白门,竟狠狠的骂道:“白汝家门!”简直是泼妇骂街的口吻。 在南京不曾被称为“南京”以前,即在唐朝以后,明朝以前,我的家乡就在金陵、秣陵、建康、建业、江宁这些名称上打转,改来改去,同时还将辖境分成新县,时而隶属甲地,时而又隶属乙地,但是主要的名称不外上述那几个。直到明初,出现了“南京”,这才稳定下来了。同时除了本身以外,所辖的县份,也固定下来了,这就是江宁和上元两县。 到了清朝,南京在行政区划上的正式名称是江宁府,南京是府治的所在地,辖下有两县,即江宁县和上元县。因此一个南京人,他若是世居城内的,他就是真正的南京人,若是住在城外的,在籍贯的填写上就应该称为江宁人或上元人。从前应考时就要这么严格的区分。 在地方志乘的编纂上,有金陵志,建康志,江宁府志,江宁上元两县志,却始终没有南京志。上江两县的辖境,满清同治年修的《上江两县志》上说: 上元县,江宁府附郭首邑,境辖城东一面,北宽南狭……江宁为省城附郭,与上元同城,境辖城之西南一面,统计积地三千四百十四方里。 不过,南京虽有上元江宁的区分,过去除了在官式的履历籍贯上要这么填写以外,一般都是同称南京。 除了上述的这些名称以外,由于历代在行政统辖上不时有合并创新的措施,南京过去的面积范围和隶属问题,也非常复杂。上面已经说过,在隋唐以前,南京这一带的地方,始终是属于“扬州”的范围。直到唐朝以后,“扬州”才成为江北的江都县专用名字,这就是今日的扬州,不再管辖到江南了。 还有,江乘、胡孰、丹杨、濑渚、平陵、归化以及其他上十个少见的名字,在过去都曾经是南京,或南京一部分区域使用过的。濑渚、平陵是吴越时代这一带的旧城名称。江乘是秦朝的。《史记》说秦始皇三十六年东巡,“自江乘渡”,就是说他自江乘县渡江。 还有“丹杨”,这个古县也是设在今日南京境内的,“杨”字从木,不同于后来的“丹阳”。直到清朝,在江宁县境内还有古“丹杨”县城,俗称“小丹阳”,以别于今日镇江附近的另一个丹阳。 “丹杨”的得名,据《晋书·地理志》说,是由于附近的山上多赤柳,所以称为“丹杨”,与镇江的“丹阳”,全然是另一回事。 我看,很少别的地方,在名称的沿革上,会像我们的家乡这么多变革和不易弄得清楚的。 读枝巢回忆篇 前些时候,诗人一峰先生惠寄一册《枝巢九十回忆篇》,翻了一下,见是一首述怀的古体长诗,我也不知道这位枝巢先生是谁,就放在一边。昨日读高伯雨先生的一篇记夏仁虎的文章,知道枝巢是夏仁虎先生的别号,是江宁人,去年秋天才去世的,享了九十高寿。那么,是一位乡先贤人,这才又取出来在灯下细读一遍。 以年岁来说,枝巢先生的辈分,该是我的祖父辈了。我生得晚,不及见到点过翰林,又放过学政的祖父,但是却见过母亲的王家外祖父和继母的吕家外祖父。吕家外祖父也是官京曹的,与潘复、郑洪年、誉虎先生都有来往,一定与这位“藏身百僚底,舣艇惊涛上”的同乡是相识的。 读了这首长诗,才知道这位前辈对于家乡的著述已经有过不少。“京市既成书,省志补耆献”,他除了主修过《北京市志》以外,还重修《江苏通志》,补耆献传三百篇。“秦淮与玄武,水利俱条贯”,据自注说,作《秦淮志稿》,由金陵文献馆印行。又作《玄武志》,已先刊行。“岁华书可读,遣民表邦彦”。自注说:“作岁华忆语,述南京风习”,又作《南京明遗民录》,为修志资料。 枝巢先生诗中所提起的这些有关家乡著作,我简直一种也未曾读过,这真是说来惭愧。尤其是叙述家乡风习的《岁华忆语》,该是我最爱读的,可惜不知道曾经刊行过否? 我又从这篇回忆诗中,知道作者在晚年曾将自己藏书中有关乡里者,献之公家,“有关乡里书,举向南京献”。将来有机会回乡,一定要到图书馆去看一看。 《枝巢九十回忆篇》,是一首五言二百二十二韵的长诗。作者以韵文叙述了他一生九十年的经历,旁及世变和国家大事,起于满清同治,近迄一九六三年在北京的生活:“生在新社会,应学好模范,公益先完成,私利戒单干,一家无闲人,举室少懒汉”,诚如他自己所说:“予作此篇,叙述生平,纬以时事。告语家人,但期易读易解,近代名词,时亦羼人,此难以昌黎南山诸名作相绳检也”。老人能这样通达,乃是最难得的。 枝巢先生活了九十岁,这首长诗就是一九六三年在他九十诞辰完成的,他自以为“百龄须臾耳”。哪知就在这年秋天谢世了。他在作回忆篇之后,曾自题七绝四首,第一首云:“居然生见九州同,东亚堂堂大国风,我较剑南情绪好,不烦家祭告而翁。”老而能作此语,可见胸襟的旷达,此翁实在是吾乡的人才也。 顾二娘制砚诗话 这一次中华书局举办的书法文玩展览,陈列砚石甚多,其中有一方款为顾二娘制,石作灰绿色,砚底镌一佛像,真伪虽不可知,然颇可玩赏,顾二娘为清初吴门人,以善于制砚著名,非端溪老坑佳石不肯动手,因此虽以制砚著名,然亲手所制者不及百方,余多伪作。相传她辨别砚材,只须以脚尖点石,即能知道石质的好坏新旧,此殆好事者故神其说,于是顾二娘砚遂更为人所重,袁子才《随园诗话》载杭州何春巢得顾二娘砚,背上镌刘慈七绝一首,因题“一剪梅”一阕纪其事云云。据今人考证,砚上所镌七绝乃黄革田诗,见黄著《香草斋诗集》,并非刘慈所作,其为作伪可知。《随园诗话》的内容,所收多互相吹捧及应酬之作,市侩气甚重,久为识者所诟病,所记何春巢《题顾二娘砚词》一事,也可作证。袁氏云: 何春巢在金陵得端砚,背有刘总绝句云:一寸干将割紫泥,专诸门巷日初西,如何轧轧鸣机手,割遍端州十里溪。破云:吴门顾二娘为制斯砚,赠之以诗。顾家于专诸旧里,时康熙戊戌秋日。春巢困调《一剪梅》一阕镌其旁云:“玉指金莲为底忙,昔赠刘郎,今遇何郎。墨花犹带粉花香,制自兰房,佐我文房。片石摩挲古色苍,顾也茫茫,刘也茫茫,何时携取过吴阊,唤起情郎,吊尔秋娘。” 何春巢这首词,可说很肉麻。据邓之诚《骨董琐记》卷四云:“按此诗黄宰田所作,刻在《香草斋诗》卷二,注云,余此石出入怀袖将十年,今春携入吴门,顾二娘见而悦焉,为制斯砚。余喜其艺之精,而感其意之笃,为诗以赠,并勒于砚阴,俾后之传者有所考焉……然则非刘慈窃取黄诗,即作伪者托名无疑矣。独怪子才与莘田相去不远,何以未及详考。春巢何郎刘郎之词,更属梦梦。” 邓说极是。按黄氏集中,尚有《题陶舫砚铭册杂诗》,也是题顾二娘制砚的,诗云:古款遗凹积墨香,纤纤女手带干将,谁倾几滴梨花雨,一洒泉台顾二娘。原注云:余田生蕉白砚,陈德泉井田砚,十砚翁青花砚,皆吴门顾二娘制,时顾没矣,陈句山太仆和韵云:淡淡梨花黯黯香,芳名谁遣勒词场,明珠七字端溪吏,乐府千秋顾二娘。 据《骨董琐记》说:顾二娘制砚,多无款识,不易辨别,凡细书八分款吴门顾二娘制六字者,大抵皆伪。 平山堂与鉴真和尚 这几天报上一连读了好几篇文章,都是关于鉴真和尚的,因为今年正是这位了不起的僧人圆寂一千二百周年纪念,才使我知道他在扬州所住的大明寺,就是后来的法净寺,就是有名的平山堂所在地。 平山堂在瘦西湖的尽头,游湖的乘了小船来到这里,上岸步行上山,就到了平山堂。我在扬州玩的日子不多,但是平山堂给我留下的印象特别深。那一座小山并不高,站在宽阔的平山堂的坪台上,遥看来时所经过的一片湖水和远处的绿杨城郭,使人顿有胸襟开拓舒畅之感,我想平山堂迷人之处,大约就在这里。 平山堂,这个堂名就已经迷人。当时年纪太轻,也不知道那座小山名为蜀岗,更不知道这里就是唐朝有名的鉴真和尚修行之地,只知道这里是欧阳修最喜欢的地方,他在这里修筑了这座平山堂:不高不矮,恰可平山,这个堂名就已经够迷人了。 我去的时候,正是春末夏初。心里有一点年轻人的苦闷,便接纳了朋友的好意,从上海又回到曾经住过多年的镇江,再渡江到扬州去,在那里住了半个月,差不多有一半的时间是消磨在平山堂上的。 记不起是谁的两句诗了:“竹床高枕虚堂上,卧看江南雨后山。”这就是在平山堂可以享受到的情调,也就是在平山堂可以见到的令人神往的景色。因为扬州地处大江北岸,从南岸的镇江望过去,我们见惯的是“两三星火是瓜州”,现在置身江北,这才有机会“卧看江南雨后山”。 平山堂后面有一大片沼泽,像是瘦西湖的尽头,或是污积了的湖址,草丛中有些地方是软泥,有些地方还有积水,到处是小树丛,没有半个人影,地方十分幽静。有一个下午,我到那里去作画,可是被那一派幽静的景色迷住了,站在那里只顾欣赏这种如画的景色,根本忘记了作画,直到晚潮使得积水向脚下的草丛中涨过来,浸湿了我的双脚,我才瞿然一惊,赶紧收拾了画具避开。 这时从树丛中传来春末那种不知名的山鸟的啼声,暮色渐渐的从山头上合过来。我拖着湿了水的双脚,绕过平山堂下面向湖边走去的时候,心里虽然有一点凄寂之感,但是知道这是人生中难得有的一种感受,是一时不会令人忘记的。 果然,事隔三十年了,在我读到报上所载的纪念鉴真和尚的文章,不觉仍想起了令我着迷的平山堂的景色。 乡邦文献 前些时候,托人到上海去买一部《金陵丛书》,信已经去了很久,至今还没有回复。也许这样整部的地方掌故丛书,只有零本还不难买,要想得一部完整的,怕已经不容易了。 近年时时想读一些有关乡邦文献的著作,可是自己手边所有的实在太少,借又无处可借,买又不易买,徒呼奈何。自己虽然备有好多种广东的地方志,可是自己家乡的反而没有。这种可笑的情形,实在不足为外人道。 我曾经将手边所有关于家乡的典籍检点一下,重要的简直一部也没有。比较重要的只有一部《白下琐言》,而且是很坏的版本。此外就是《金陵古今图考》、《莫愁湖志》、《灵谷志》、《秣陵集》,寥寥可数的几种而已。没有一部主要的关于家乡的志书。 近人的著作总算有了几种,大都是朱偰的,如《金陵名胜古迹图志》、《金陵六朝陵墓考》等等。朱氏对于我们家乡的名胜古迹沿革变迁,可说做了很不少的功夫,但也只有他一人而已,第二个人就举不出了。 《白下琐言》的著者是甘熙。我记得我们家里同甘家还有一点亲戚关系,可惜我已经记不起是怎样的关系了。除了甘家以外,还有濮家,都是亲戚,他们都是书香世家。但这些都是祖父手里的事了,只是在孩子时代听见讲起过,已经无法能知道详细。 甘氏是有名的津逮楼主人,家中富于藏书。这部《白下琐言》,对于家乡的山水名胜、掌故逸闻,搜罗得很多。尤其难得的是津逮楼就以收藏金陵地方掌故志书著名。后来的《金陵丛书》,就是据甘氏所藏汇刻而成。 《白下琐言》所记载的有关家乡沿革掌故的书籍,共有五十多种。不用说,这对我来说,除了两三种以外,几乎全是未曾读过的。如唐人的《建康实录》,宋人的《景定建康志》,元人的《至大金陵新志》,我固然不曾读过,就是有名的明人颜起元的《客座赘语》,周晖的《金陵琐事》,我也至今未曾寓目。我这么不怕人笑我腹俭的写了出来,实在含有一点鞭策自己之意。因为过去对于乡邦文献实在大不注意,舍己之田而耘人之田,这才有这样的现象。现在想急起直追,可是,要想买一部《金陵丛书》也无处可买,我能有什么有效的方法来弥补自己的无知呢?真只有徒呼奈何了。 朱氏的《金陵古迹图考》 今人谈南京六朝沿革和古迹名胜的专书,不能不首推朱偰的两种著作:一是《金陵古迹名胜影集》,一是《金陵古迹图考》。两书都是在一九三六年左右出版的,一图一文,图片有三百多幅,文字有二十余万字,相辅而行,互相印证。对于南京残存的古迹名胜,作了实地的调查报告,非常详尽,而且翔实可靠,纠正了前人沿用旧说的许多错误。朱氏并不是金陵人氏,他侨居是地,能够脚踏实地的完成这样的著作,实在难能可贵。 前几年听说朱氏仍在继续他的南京一带文物史地调查研究工作。现在的工作条件自然比二三十年前更好了,希望他能有新著作问世,以慰我这个羁旅天涯的游子。 在有关家乡的史乘方志一类旧籍不容易到手的海外,能有机会读一遍《金陵古迹图考》,再参阅一下那几百幅摄影,实在如前人所说:“过屠门而大嚼”,聊当一快。不仅能弥补了读不到那些旧籍之恨,同时也足慰游子的乡怀。 《金陵古迹名胜影集》,据朱氏自己说,是他前后经历三年的时间,摄影千余幅,再从其中选取了这三百多幅来印成的。他自己在《金陵古迹图考》的“几例”上说: 著者于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三年间,旅居金陵,鸠集同好三人,对于金陵史迹,加以实际调查,从事摄影测量。计调查范围,东至丹阳,西至当涂,南至湖熟,北及浦镇。举凡古代城郭宫阙、陵寝坟墓、玄观梵刹、祠字桥梁、园林第宅,无不遍览。计摄影所得,有千余幅,精选三百二十幅,另印《金陵古迹名胜影集》问世。惟一图一考,相辅而行,故本书所注图页,皆指《金陵古迹名胜影集》而言也。 我手上所有的朱氏的这两本作品,还是偶然从一家旧书店里买来的。同时买得的,还有《建康兰陵六朝陵墓图考》,也是朱氏的著作。此外还有一册张惠言的《明代大报恩寺塔志》。看来这几本书的旧主人,若不是同乡,一定就是同好。不知怎样流落到冷摊上,使我无意得之,可说是难得了。 前几年曾回乡一行,想起儿时所住过的老屋,要想去看看,问了一下,连那街名也不再有人知道,使我一时怅然。面对着朱氏的这些图片,不难明白他当时也许是信手得来,可是在三十年后的今天看来物换星移,每一幅都是可珍贵的了。 《红楼梦》与南京的关系 “一梦红楼二百秋,大观园址费寻求;燕都建业浑闲话,旱海枯泉妄觅舟!” 据说这是有人在北京和南京都寻不出《红楼梦》里所说的大观园遗址后,写出了这首寄慨的小诗,见吴柳先生所写的《京华何处大观园》一文。 本来,大观园原有在南京或在北京两说,现在是后说占了上风。由于有新材料的发现,大观园是在北京之说,简直已经被肯定了。但是,大观园虽在北京,这并非说《红楼梦》与南京就根本没有关系了。《红楼梦》与南京的关系仍是很密切,而且很大的。 首先,《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的祖上,是在南京任“织造”官的,这固然不用说了。而且曹雪芹本人,就是在南京出世的,从前的传记资料说他三四岁时离开南京,现在的新考证,则断定他离开南京到北京时,至少已有十三四岁(见吴恩裕的《曹雪芹生平为人新探》)。这一来,他与南京的关系更加深了许多。十三四岁,自然懂得许多东西了,“秦淮旧梦忆繁华”(敦敏赠曹雪芹诗),自有许多事情可忆。 曹雪芹的同时代人明义,《读红楼梦诗》的诗序,有句云: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知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 大观园以袁子才的随园为蓝本之说,久已被推翻了,但当时南京为明朝故都,城中故家池馆很多,“大观园”的具体轮廓即使在北京,曹氏在起草《红楼梦》时,忆起旧日秦淮繁华,将一些他在南京住过玩过的园林池馆景物写入书中,实在是大有可能的。小说到底是小说,“大观园”的景物既非一成不变的实地写景,则掺入少年时代在南京所见的园林结构,也实在是大有可能的。这一点,还有待于新的“红学家”今后作更细微的考证。 《红楼梦》与南京的关系,最令我特别感到兴趣的,乃是这书最初命名的经过。原来《红楼梦》最初并不叫《红楼梦》。今日通行本的“楔子”说: 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 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金陵十二钗》之名,虽然与《风月宝鉴》、《情僧录》一样,后来不曾正式被采用作书名。但是在“十二钗”之上冠以“金陵”二字,可知书中的故事与南京关系之深了。 曹雪芹虽是在南京出世的,他的祖上却是旗人,我们不便说他是南京人。但是《红楼梦》里有一个主要的人物,却是南京人,而且后来还死在南京的。那就是王熙凤。据脂砚斋所见的曹氏《红楼梦》初稿,不可一世的泼辣的王熙凤,后来竟被原先惧内的贾琏将她贬为妾妇,接着更进一步将她休回娘家,于是她就哭哭啼啼的回到了“金陵娘家”,后来就死在南京。 至于袁子才的“随园”就是大观园之说,这话最初本出自袁子才自己之口。随园在南京仓山,袁子才在他的《随园诗话》里说:“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这是大观园在南而不在北,是“随园”前身之说所由来。一向拥护此说的颇不乏人。据张次溪先生的《记齐白石谈曹雪芹和〈红楼梦〉》说: 首先,大观园的地址问题。齐白石认为:大观园应该在南京,袁子才说随园就是大观园的遗址,是可以相信的。因为曹家在南京,做了几十年的织造,有一所规模相当宏丽的园子,当然不成什么问题。雍正五年(公元一七二七年)曹雪芹的父亲曹頫革了职,第二年被抄了家,所有家产,却由皇帝赏给了继任织造隋赫德。曹頫在南京的园子,隋赫德改名为隋园。袁子才买到手后,改称随园,这是很清楚的沿革,曹家被抄没后迁回北京,在那个官官相护的时代,未必就贫无立锥,说不定在北京另有一个园子。但可断言,北京的园子,决不能比南京的园子宏丽。抄家时,曹雪芦年纪虽还很小,但总能听到老人们回忆在南京时的生活状况,所以在写《红楼梦》时,就把南京的园子作为大观园的蓝本了。(引自《散论〈红楼梦〉》一书。) 大观园在南京之说,据说现在已由于新发现的有力证据,完全被推翻了(见吴柳先生的《京华何处大观园》)。但在感情上,我仍是希望至少该有一部分与他的南京老家有关。曹雪芹写《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时,他的脑中会想起了从前在南京的老家旧园景物,实在是极有可能的。 《红楼梦》里所用的方言谚语,有许多也是南京话。如丫鬟们在大观园里放风筝,用的是“剪子股”的方法,这就是南京土话。因为这方法是将一柄剪刀缚在竹竿上,将风筝的线从剪刀柄中穿过,竖直了竹竿,利用竹竿本身的高度,曳动风筝线,以便容易放上去。这是我们家乡的女孩儿们在家里戏放风筝惯用的方法。 江南园林志 《江南园林志》,著者童隽。这书作于一九三七年,当时本预定由北京中国营造学社出版。排校末竣就爆发了抗日战争,一搁就是二十多年,直到最近寸由北京中国工业出版社出版。 著者是建筑师,性喜研究文物史料。这书是他当年实地游览勘查江南各名园写成的。全书由三个部分构成,即文字介绍、图片与各园、林的平面图。既是出自建筑师之笔,后一部分当是本书最大的特色,因为可以作实际设计园林参考之用。这书不由文物出版社出版,而由工业出版社出版,大约就是这个原因。 对我来说,最感兴趣的乃是文字部分。本书的图片虽然很多,共有二百多幅,可惜原底有些不够清晰,而且据说照片曾遭过水渍,因此印出来的成绩就不大好。但是这些在抗日战争前所摄的照片,由于经过一次大兵烫和自然的摧残,原来的景物早已今非昔比,有的己不存在,因此这些照片和那些当年测绘的平面图一样,对于今后要重建或是修复这些江南名园,仍有参考价值。 冒着炎暑,我将这部印得很精致的《江南园林志》读了一遍,当作卧游。这些园林,多数是我不曾游过的,可是那些园名,甚至园中的景物和故实,却是久已知道的。现在再作纸上卧游,竟仿佛旧地重临了。 在中国各地区内,园林之胜,自然不能不推我们江南。北方的园林,即使是皇帝的宫苑,也要取法于江南。至于在广东,从前潘伍诸家虽然豪于财货,但是对于园林建筑,还不能脱一个俗字,更不能望江南的项背。今年春天曾游顺德有名的清晖园,虽然经营很费了心机,但是比起江南的狮子林、拙政园来,简直是家庭式的池馆,颇令人有“曾经沧海难为水”之感。 所幸者近年修葺名胜建筑,多注重复原工作,不肯轻易改动。至于新开的园林地区,则注重种植花木的绿化工作,这就合乎我国布置园林的诀窍:“多栽树,少造屋”。稍假时日,就一定很可观。 又如近年杭州西湖四周的风景区,将昔日私人园林的围墙拆去,略加布置,联成一气,成了一座前所未有的大园林。这是以自然风景为骨干的大手笔,意境又超出了狮子林那些假山石之上。这是以自然本身为一座大园林,也只有今朝的风流人物,才有这样的气魄来经营了。 江苏之塔 友人送来一本书:《江苏之塔》。这可说正投我所好,因为我是江苏人,同时又是一向喜欢宝塔的。 这本书里所著录的江苏宝塔,那些有名的几座,我大都有机会见过了。如镇江甘露寺的铁塔,金山寺的江天塔,昆山马鞍山顶上那座没有顶的凌霄塔。因为在这两处地方住过几年,这几座古塔都看得很熟了。但也有例外,如南京郊外栖霞山有名的隋代舍利塔,乘火车往来不知经过多少次了,但是始终未曾有机会去看过。还有南京城内有名的大报恩寺塔残址,这是一座五彩琉璃塔,建筑设计的瑰丽,有天下第一塔之称,在二十多年前还有塔顶风磨铜的宝刹和残砖可见,我也错过机会不曾去看过。经过抗日战争之后,这些遗物都没有了。 《江苏之塔》著录了江苏省境内现存的塔七十五座。其中有些是八型的石舍利塔,有些是喇嘛塔式白塔,都不是常见的“七级浮屠”式宝塔。建筑年代,有些更是现代建筑物,如睢宁县高作镇的玉皇塔,建于民国二十八年,洞庭湖东山的安定塔,建于民国初年,南京玄武湖的诺那塔,建于民国二十六年,覆舟山的三藏骨塔,建于民国二十三年,灵谷寺的灵谷塔,原本是阵亡将士纪念塔,建于民国二十年,这些都说不上是“古塔”。在《江苏之塔》内,没有著录上海有名的龙华寺塔,这大约因为在行政上上海市不属于江苏省之故,因为这本书是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编的,他们大约不想如广东人所说的“捞过界”。其实在文字著述方面倒不必分得这么严格,至少也该说明一下,免得像我这样将目录查来查去,总不见上海的龙华塔,后来想了许久,才悟出这里面的奥妙。 这本书出版于一九五七年夏天,所著录的宝塔,每一座都附有一幅摄影和简单的说明。但是这几年国家对于文物古迹整顿修建工作,不遗余力,变化很大。如苏州虎丘有名的虎丘塔,本来多年失修,成了东方的“斜塔”,已濒于坍毁的险境,但是在一九五六年冬天已经着******修,本书所附的虎丘塔摄影还是未修以前的。一九五七年十月底我路过苏州,去游虎丘,这座有名的虎丘塔已修理完竣,在保存原状的原则下完成了加固工程。在修理过程中,还在塔上发现了不少古代文物。灵岩山上的那座建自梁天监二年(公元五○三年)的灵岩塔,因为摇摇欲坠,当时正在封闭状态下,禁止游人接近,也许现在也修好了。 有关南京琉璃塔的新发现 有天下第一塔和世界七大奇迹之一之称的南京大报恩寺琉璃塔,建于明成祖永乐初年,因为是报娘恩的,所以称为报恩寺塔。这是一座全部用五彩琉璃砖瓦建成的九级八角巨型塔,精致华丽无比。可惜在太平天国战争末期,清军围困天京的围城战争中被毁了,至今仅剩下几块残破的塔砖和半边塔顶承露盘供我们凭吊。 关于琉璃塔的记载,见诸明清人笔记和诗文集中者很多,就是当时到南京来游览过的外人著作中也屡有提及。但是关于琉璃塔建造的实况,以及建塔所用的五彩琉璃砖瓦的来历,则甚少确实记载。直到最近,由于在南京中华门外雨花台附近发现了明朝的琉璃窑遗址,并且掘出了大批建塔用的琉璃砖瓦,这才提供了前人所未见的新资料,使得对于这座世界闻名的古塔研究工作,可以有大大的进展。 明朝的琉璃窑窑址,在当年的聚宝门外聚宝山。聚宝门就是今日的中华门,聚宝山一带今日则通称雨花台。据南京博物馆所发表的初步报告称,窑址的发现,是由于前年全民大炼钢时期,为了建造小高炉,需要耐火的砖料,当地人一向知道这里蕴藏着大批琉璃砖瓦的碎片,辗碎后可以重制耐火砖,便大批发掘来应用。南京市文管会知道了这事,推测这一带可能就是当年明朝的琉璃窑窑址,便配合着这运动来进行查勘发掘工作,果然发现了两座窑址,并且采集了一批较完整的琉璃砖瓦,证实这里就是《明会典》上所记载的聚宝山琉璃窑址。《明会典》卷一九○的有关记载是这样的: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在京营造,合用砖瓦,每岁于聚宝山置窑烧造……如烧造琉璃砖瓦,所用白土,例于太平府采取。 到了去年,南京博物院为了整理陈列的文物,要进一步研究当年报恩寺琉璃塔的实际情况,想到聚宝山的琉璃窑遗址一定可以提供有用的资料,在五月间再次进去查勘和发掘。这次又清理了一座窑址,并在地上开了三条探沟,果然在窑内遗留下来的各式素坯和已上釉的残品之中,发现了大批属于琉璃塔所用的砖瓦。这些东西都是在第三号探沟里发现的。南京博物院的报告上说: 这次查勘时,在大坑东面的一大堆瓦片中,拣到了一批宝贵的材料,那就是曾经闻名世界,一百年前已经完全毁掉的明代大报恩寺琉璃塔的五彩琉璃构件。 这次从琉璃窑遗址中所发现的有关琉璃塔的遗物,计有塔上的斗拱、柱,有彩画的额彷、平板枋、椽、拱门花砖以及须弥座等等。在很多块琉璃塔拱门砖的侧面,写着“左作一层”,“二层左作六号”,“左字******”,“巳字二右”,“七层右”等等字样。 南京博物院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些号字是记载这些琉璃砖是那一座窑出品的。但是既有某层左右的字样,很有可能也是表示这些琉璃砖在这一层的塔上所应占的地位。关于永乐初年动工建造这座大报恩寺琉璃塔时,相传一共烧了三副全塔的砖瓦,用一副建塔,其余两副埋在地下,编好各层的号码,遇到塔砖有损坏时,即依号掘取一件来修换。关于这事,明人张岱在他的《陶庵梦忆》中回忆所见到的琉璃塔时,也曾提到了这事。他说: 中国之大古董,永乐之大窑器,则报恩寺塔是也。报恩寺塔成于永乐初年,非成祖开国之精神,开国之物力,开国之功令,其瞻智才略,足以吞吐此塔者不为焉。塔上下金刚佛像千百亿金身,一金身琉璃砖数十块凑成之,其衣摺不爽分,其面目不爽毫,其须眉不爽忽。斗笋合缝,信属鬼工。闻烧成时,具三塔相,成其一,埋其二,编号识之。今塔上损砖一块,以字号报工部,发一砖补之,如生成焉。夜必灯,岁费油若干万斛。日高天雾,霏霏霭霭,摇摇曳曳,有光怪出其上,如香烟缭绕,半日方散。当永乐时,海外蛮夷络绎至者百有余国,见报恩塔,必顶礼赞叹而去,谓四大部洲所无也。 张岱的这一记载,必是有所根据的。可惜他不曾说明这两副塔砖埋在什么地方。但想来不会埋在寺内,必是在工部所隶属的什么仓库或作场内,极有可能就埋在聚宝山的琉璃窑窑址内,这样就省去搬运的工程,就是要再补烧一块也极方便。那么,这次所掘得的各式塔砖,若不是废品,可能就是当年所埋在地下的那两副塔砖的一部分。如果是这样,在以后进行大规模的发掘时,一定会有惊人的发现。同时,琉璃塔的真实面目,也会因这些发现而重为世人所见了。 这座闻名世界的琉璃塔,它的规模,据当时可靠的记载,系九级八角塔,塔身外壁用白色琉璃砖砌成。有的一砖有一小佛像,有的合数十砖成一大佛像。每级覆以五色琉璃瓦。塔的内部,每层以五彩琉璃砖砌壁,各砖也刻有佛像。塔的高度,前人许多记载都说是高百余丈,这不过是笼统之辞。《大英百科全书》则谓据当时外人在塔下实测的记录,高英尺二百六十尺,这会是比较可靠的。塔顶上有相轮宝顶九重,塔檐四周悬风铃一百五十二枚,夜间燃灯一百四十五盏,彻夜不熄,所耗灯油是由内府特别供给的,远离南京数十里就可以望见,其盛况可想而知了。 ******战争与江南文物的劫难 在******战争后期,英帝侵略者以南京为目标,用大量军舰和运载陆军的运输船溯江上驶,沿途焚烧掳掠,一直打到了镇江。由于镇江军民抵抗最烈,使得侵略者吃了大亏,因此在镇江停留很久,焚烧破坏也最甚。等到他们的侵略范围沿江扩展到南京江面,昏庸无能的满清政府已经实行妥协投降。这一场丑恶不名誉的侵略战争,就在南京的城下之盟的耻辱中结束了。南京城在******战争中总算不曾实际遭受侵略者的蹂躏。然而,饶是如此,敌人血污的手仍不曾放过南京,仍在许多地方留下了破坏的罪行。 南京是我的家乡,镇江是我少时游读之地,对于这两个地方的文物古迹,我一向最为关心,也最为熟悉。近来在灯下读当时侵略者在事后所写的作战和见闻的回忆,其中不少地方留下了破坏当地文物古迹的供状,如镇江的焦山、金山、北固山;南京的明孝陵和琉璃塔,都不曾幸免,使我们明白后来所见到的这些名胜古迹的被毁坏情形,原来也是与这场侵略战争有关的。 琉璃塔即南京大报恩寺塔,是明永乐所建,金塔里外都以五色琉璃砖瓦砌成,光耀夺目,鬼斧神工,当时有天下第一塔之称。明朝对外贸易很盛,外国客商听到琉璃塔的盛名,乘船到中国来贸易时,专程到南京去观光这座名塔的人很多,口碑所及,许多外国人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件“宝物”。琉璃塔后来在太平天国防守天京的战役中,被曾国藩炮轰毁坏了,但在满清道光中叶,仍是相当完整的,因此英国侵略者的军队到达南京上岸后,大家自然不放过参观这座闻名已久的�塔,同时更不顾一切的剥取塔面的琉璃砖和塔内的金佛作纪念品,以致这座有名的艺术建筑物受到了很大的人为损害。 一八四四年出版的贝尔拉德的《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其中就有关于当时侵略者在南京践踏这些名胜古迹的情形。“纳米昔斯”号是英国当时的一艘新式的铁甲汽轮,亦译作“复仇神”号,曾在澳门香港停泊,后来运兵沿海进入长江参加作战,直抵南京,因此所记载的都是第一手的资料。 作者贝尔拉德在第三十六章里记载他们抵达南京江面后,等待签订《南京条约》时,大家上岸“游览”南京的名胜古迹情形道: 在南京城外,两处最值得注意的有趣目标,当然,乃是有名的琉璃塔和中国古代王朝的帝王坟墓。对于前者,要想将它的特殊构造和特点加以描摹,给与读者心中一个正确的观念,实在很不容易…… ……由于它的完整和漂亮,以及建筑材料的质地,它高高的杰出在中国所有其他同类建筑物之上。最特出的是它用来砌面的砖,全是各种不同颜色的瓷砖,敷上了光亮的釉质,以及装饰内部的大量金质偶像。 这建筑物是八角形的,大约有二百尺高,分为九层。最下一层的圆径是一百二十尺,因此八角的每一面是十五尺。但是这圆径每上一层就缩小若干;不过每一层的高度都是一样的。塔身是建筑在一座坚实的砖石基础上,高出地面大约有十尺。从地面进入塔门,要跨上十二级的石级。塔的表面砌上了有釉的不同颜色的瓷片,主要的是绿色、红色、黄色和白色。但是整座宝塔并非金是用瓷质建成的。每一层有突出的屋檐,其上铺有绿色琉璃瓦,八角的每一角都挂有小铃。 这座建筑物的效果,从相当的远处望来,由于它的外表特点和新奇,可说值得人惊叹。你如果要上到塔顶,要跨过至少一百九十级的楼梯,经过塔内的每一层,不过有些地方显然已经缺乏修理。塔内的每一层,第一眼看来令人惊异,其实是过于繁琐,缺乏流丽,因为在每一面的墙上,在窗门之间,墙上有小龛,其中放置了无数金色小偶像。 从塔顶所见到的景象,是值得攀登的麻烦,以及抵消对塔的内部装饰情形所感到的些少不满意的。这一份产业的范围伸延到三十英里的面积,大部分是曾经用业已坍毁的短墙围绕起来的。乡野被山岗和溪谷以及房屋和耕种的田地交错间隔,看起来很美丽。不过,有些地方看起来却很荒凉。但是,这到底是一幅能令人感到很大兴趣的景色,不仅由于所见的田野,更由于置身所在的地点以及这座塔的本身。据说这座塔的建筑,曾经花费了一笔巨款(约七八十万镑),而且继续了十九年才完工。 以上就是《纳米昔斯号的航行作战记》的作者在当时所见到的南京琉璃塔的现状。由于遗留下来的有关琉璃塔实际情况的资料不多,这一段描写虽然仍有他的误解和偏见,但仍值得拿来同明代一些有关琉璃塔的记载作一个比较。近人张惠衣所辑录的《金陵大报恩寺塔志》,搜集的资料虽多,但都偏重诗文传说,不曾收入后人所见的这样塔的实际情况。 接着,作者便提到由于有人狂热的搜集纪念品,琉璃塔遭受这些英国侵略者破坏的情形了。 《纳米昔斯航行作战记》的作者,对于当时在南京登陆的英国侵略军兵士,游览琉璃塔时,为了攫取纪念品,恣意加以破坏的情形,这么记载道: 基于一种并非不自然的欲望,要想攫取一些样品或是纪念品,用来纪念这第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莅临这个帝国的古都,遂使发生了不少剥取、损坏这座建筑物的外部某些部分,以及内部大量金佛的事实。但是,后来管塔的主脑僧人,或是所附属的庙宇的僧人,为了这事所提出的申诉,似乎过于夸大了一些,目的也许想获取一笔可现的赔偿费。这是很明显的,大部分被拿走的样品,事实上乃是由僧人自己卖给游览者的。不过,他们终于为了这事向亨利·砵甸乍爵士提出申诉,由于他的要求,曾采取步骤防止再发生这些暴行,真的,后来为了要向中国人争取更好理解的值得嘉奖的目的,而且要在当时环境下,表示曾采取了公正的措施,有一笔数量相当可观的钱曾付给了庙中的住持,以便用来作为修理装饰这座建筑物之用。这笔钱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害的价值。 作者贝尔拉德的这一段记载,一方面无可抵赖的承认,由于那些“游览者”要攫取纪念品,使得琉璃塔的塔面和内部装饰受到了损害;一方面又竭力替他同伴的破坏行为作辩护,说他们抢走的“纪念品”乃是向寺中僧人购买的,又说侵略者的统帅砵甸乍接获申诉后,曾经付出一笔远远超过实际损失价值的赔偿费。 我们要知道,这些有意的辩解,都是故意蒙蔽真相的记载。根据历来的情形,在我国名胜古迹地点,照例总有小贩设档向游客兜售玩具小饰物,甚或碑帖拓本作纪念品。当时琉璃塔所在地的江南名刹大报恩寺,当然也不会例外。英国侵略者可能曾向寺中的卖物小贩买过一些小件的土产纪念品,若说寺中僧人会将塔中的金佛以及砌在塔面的瓷砖卖给这些外国兵,可说是绝对不会有的事。相反的,他们目睹这庄严宝刹遭受到破坏,不仅敢怒,而且敢言,倒是真的事实。寺中的住持曾向砵甸乍提出抗议,就是最明显的证据。 至于说砵甸乍曾付出了赔偿,而且说数目远远超过了实际的损失,这也是完全没有根据的。试想,建于明永乐初年的大报恩寺琉璃塔,建成时就有天下第一塔之称,它的被破坏岂是一笔赔偿费就能够抵偿的?而且,砌塔的五色琉璃砖瓦,都是根据整个设计来定烧的,据建塔的史料所载,每一块砖谷按其指定的用途,大小都不同,又岂是有了钱就可以修补的?贝尔拉德并没有说明究竟赔偿了多少,竟说远远超过了实际损坏价值,可知是有意替这种破坏行为文过饰非而已。 在《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第二册的卷首,有一幅插图,画的是南京明孝陵的景色,主要的是想画陵前的石人石兽,说明作:“南京的帝王坟墓和雕刻的怪物”,是一个英国侵略军的军官所作。看了这说明再看这幅插图,就明白作者不仅对中国历史知识的贫乏,而且作画手腕也不甚高明。正如早期所有的外国画家笔下所画的中国建筑物那样,对于宫殿庙宇的屋顶屋檐,以及牌坊亭台楼阁等等,完全抓不到中国艺术建筑的特殊式样,只是想当然的乱画一通,画成一些非驴非马的东西。这个英国军官也不能例外。他将明孝陵的享殿等等都画得像是茅屋,牌坊更像是路边的广告牌一样,完全不曾捉到牌坊的形象和特色。至于神道前的石人石兽,本来是两面相对排成了一长列的,他竟将石人和石兽分成两处来画。高大的石人像是一群巨人游客,石兽散聚在一旁,像是马戏班里的兽苑,更看不出来是雕刻,难怪他要说这是一群怪物了。 作者贝尔拉德对这幅画很赏识,曾在画中特别加以推荐,说是比任何文字的描写更能将这些雕刻给人以明白的观念。这可以表示作者对于明孝陵的真实景色,也不甚了了。他在画中介绍明孝陵的景色说: 南京另一项值得注意的,令人发生巨大的兴趣的目标物,乃是那座庞大的非常古老的墓园。这地方据说是帝王的坟墓,是属于明朝的。它们都坐落在山坡上,距离南京城主要的城门并不太远,在一条整齐石铺道路的尽头。 但是,这地方更值得引人注意的,乃是那一条有巨人排列的道路,他们大部分都是用巨型的整块石材雕成,一直通向坟墓。在中国别处地方不曾见过这样的东西,它们看来已经非常古旧。四周的野草长得很高,遮掩了有些被打碎的破片。 接着他就介绍了前面所说的那幅插画,说画上曾画了一些庞大的马、象、斑马,以及其他的野兽等等。说它们都制作粗糙,而且是随便放置在那里的。又说它们很带有埃及的影响。 凡此种种,都说明作者对于中国历史文化知识的缺乏,而且有些还有可能是胡乱下笔的。南京明孝陵的一些石人石兽,至今还排列整齐,并不像作者所说的那样,是随便放置在那里的。石人是一堆,石兽又是一堆。 “纳米昔斯”号未抵达南京之前,曾在镇江参加作战。镇江有名的三山:焦山、金山和北固山,自然逃不掉英国侵略军铁蹄的蹂躏。他们在进攻镇江之前,先占领了镇江西门外沿江的金山,并且在金山寺的宝塔上设瞭望哨。但是蹂躏最甚的是北固山,因为他们是由这里登岸攻城的。 北固山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称。这里的甘露寺,就是小说《三国演义》里所说的刘备招亲的地方。山边有一座铁塔,至今还残存一二级,是我国有名的古文物。这座铁塔在******战争中,曾遭受严重的破坏。当时侵略者甚至主张将铁塔拆卸,逐件盗回英国去。 在该书第三十六章里,有一节这么写道: 我们在镇江所发现的一种最奇妙的东西,大概要算那座完全用生铁铸制起来的小宝塔。看到这座小宝塔,使我们对于中国古代许多实用艺术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有关创造性的推想。有人把这座宝塔叫做郭士立宝塔,因为他是第一个发现这座宝塔的人。 这座宝塔引起这么多的注意,问题于是辩论起来:有无可能把这座宝塔一件一件拆开来,并把它搬到英国去,作为代表中国古代文明的标本。这座宝塔虽然分为七层,但一共只有三丈高,每层单独自成单位,却分明铸造起来的。大家因此设想,如果决定搬运的话,也不是全然不可能的。 宝塔系八角形,周围都有浮出外边的装饰品。可惜时间过久,这些装饰品有些看不清楚了。根据塔上镌刻的文字,郭士立先生作出判断,估计这座卓越的建筑物,至少已有一千二百年的历史。 姑不论这座宝塔的年龄是多么大,我们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这一点:就是在把大量的铁铸咸一个坚固的物体和装饰品这方面,在欧洲人采用这种技术以前好几世纪,中国人早就熟悉它了。我们认为这座宝塔,比起我们在战争中所俘获的那些大炮来,是一种更加优美和更有价值的战利品,因此,这座宝塔没有能够拆下来带回英国去,不能不使我们心中感到遗憾。 (据一九六四年上海出版《******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一书所引用的译文) 居然要将甘露寺的铁塔拆运回英国去,而且以不能这么做为“遗憾”,这真是十足帝国主义侵略者的口吻! 这座铁塔所在地的甘露寺和北固山,相传就是《三国演义》里所说的刘备过江到孙权家中来招亲的地方。由于两人游北固山之际,曾信口赞了一句:“此乃天下第一江山也”。后来在甘露寺山门外登山的石级长廊壁上就嵌有不知是谁题的擘窠大字石刻:“天下第一江山”。 铁塔就在长廊外的山坡草丛中。年轻时候在镇江念书,假日游北固山,这时铁塔只剩下了两级,总要走过去摩挲一番,因为知道这是一座唐朝遗留下来的铁塔,是有名的古物。对于其他的一切,就不曾去关心,也不知道它何以会损坏成这样的原因,直到后来读了一些有关镇江地方掌故的旧籍,才知道铁塔的被毁,竟与******战争有关。现在证之以《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所载,他们不啻自己也有了供状。 丹徒朱士云的《草间日记》,对于这事曾有记载。他的记载,可说与《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一样,都是当时人的记载,都是第一手的可靠资料。 朱士云在道光王寅(即道光二十二年,公元一八四二年)七月初一日的日记上,这么记载道: 七月初一日,夷人毁铁塔,夷人西上。甘露寺铁塔,创自李卫公,明代为海风吹折重铸,已数百年物矣。至是夷捉民患毁之,掘深丈余,犹铁也,不得其根柢,乃去其顶,毁其相轮而止。 这里所说的李卫公,就是唐朝的李德裕。据《丹徒县志》所载: 铁浮屠,唐李德裕造,在天王殿东北、乾符中毁。宋元丰中,裴据复建。明万历癸未童谣:风吹铁宝塔,水淹京口闸。是年塔颓海啸,没人甚多。僧性成功淇重建。 《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的作者,曾说他们想拆毁铁塔运回英国去作“战利品”,但是据苏庵道人的《出围城记》所载,英国侵略军毁坏了甘露寺铁塔,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用意的。《出围城记》说: 六月二十二日,伪提督往江宁所,留夷众,日捉数千人,拉甘露寺铁塔,疑其中有宝也。历久不动乃止。 又据袁陶愚的《王寅闻见纪略》,其中也说: 是日夷至甘露寺,胁民人数百,使曳铁塔,塔不能倒,仅去其顶。 无论由于怎样的动机,英国侵略者曾经破坏过镇江甘露寺的唐代铁塔,已是不可否认的铁的事实了。 在******战争中,英国侵略者对于镇江有名的名胜,金焦二山的蹂躏,也在《纳米昔斯号航行作战记》中留下了他们自己的供伏。 在该书第三十五章里,作者这么写道: 焦山在镇江以下不远的地方,那里的航道非常狭窄,因此江流也最急,为使我方船舰能够逆流而行,克服那里的急流和漩涡的阻力,我们不但要很谨慎运用我们行船的技术,有时还要依靠当天的顺风,才能通过。 焦山是由礁石构成的小岛,因为岛上的洞穴上面到处都种植着树木,乃为这岛构成美丽的风景。山上庙宇很多,用以进行宗教的崇拜。由于过去曾有若干皇帝游过焦山,焦山僧众乃引以自豪,常说这山是皇帝私有的名山。对于金山,作者也有这样的记载: 同类的描写,也可以同样施之于金山。它坐落在扬子江的稍上处,相近大运河的入口。它的杰出之处,是山顶上有一座宝塔,以及有许多黄瓦的庙宇。有些亭台楼阁的荒凉情形,以及过去曾经用来装饰墙壁的豪华残余,再加上皇帝的那件空座,背上和两侧都装饰着雕刻精美的龙,显示这座小山以及江南这地方在过去所占的地位的重要。可是自从迁都到北京以后,这一切已经怎样显著的衰落了。 ******战争中率军侵略中国的另一个海军军官利洛,在他所著的那部《英军在华作战末期纪事——扬子江战役和南京条约》一书中,也这么记载了金焦二山的情形道: 七月十五日。今天整日停泊,等待开往上游去测量的船回来,我们听到了炮声。晚上测量船回来,他们报告说,他们曾遭到放军一座掩蔽炮台的攻击。这座炮台是用作守卫焦山与扬子江两岸之间的航道的。经“弗菜吉森”号还击后,敌军炮火即被压制下去,我方没有损失。由于海军司令并未下令登陆,我军只是上去拆掉了一些大炮,并没有摧毁炮台。 七月十八日。我们在清晨四时起航,船旁系了一只纵�船,一同向上游航行。我们靠着轮船的帮助上驶了一段路,不久就刮起了顺风,因此我们就解开了缆,让轮船回去。由于我们的船吃水浅,我们能够紧靠岸边避开急流迅速航行,未几就看到了焦山。焦山位于运河南端入口处之下的江心。 ……当我们上驶时,看到左岸的景色从平原转为起伏的田野。点缀着许多表面光滑的小山,周围环绕着许多平原和宽广的山谷。这些山大部分都长着很长的青草,颇适宜于作为畜牧的场所,但我们即使用望远镜看,也找不到一头羊或一头牛。 焦山的面积等于扬子江一半的宽度,由于该山阻碍了江水的畅泄,流经该处的水流速度乃增加了一倍。焦山是一座圆锥形的石山,它表面一层泥土抚育着丰富的热带植物,它和金山同为皇室的产业。山上的居民乃是和尚,主要的房屋是庙宇,四周点缀着庭园和凉亭。 在焦山的山脚下,我们看到一座为“弗莱吉森”号击毁的炮台废墟和还在冒着烟的弹药库。从“布郎底”号船上,下去了一队兵士去摧毁已经拆毁的大炮。他们发现其中有一些铜炮,就将这些铜炮运上船去作为战利品。在我们驶过了焦山旁狭窄的水道之后,就到达金、焦两山之间开阔的江面。……我们继续加速航行,不久就开到了金山。岛上筑有许多美丽奇异的宫殿,装饰着金顶的高大宝塔和一排排琉璃瓦顶的庙宇和宫殿,在阳光中闪烁发光。这使我记起很多从来也没有看见过的令人迷离的岛屿图来。金山比焦山小(我们又称焦山为银山),但很玲珑,从我们英国人看来,很像一个玩具店。 作者接着又记载他们登上金山宝塔的情形。 大家回到船上后,我又奉命随陆军总司令到金山宝塔的顶上去进行侦察,准备明天的登陆。我们在塔顶上,可以俯视全区景色,决定我军作战的地段。 这里虽没有侵略者怎样破坏这些名胜古迹的记载,但接着就在另一地方露出了马脚。他说: 我们一到司令部里,就看到收拾战利品的人,正在忙于包装赃物,然而数字并不大,只有纹银六万元。在贮藏银子的房间里,我们还有少量的鸦片烟,大小像轮盘赌具上的小珠。外面用蜡密封,还打上印,编上号码。 在另一部奥特隆尼的《对华作战记》,以及穆瑞的《在华战役记》里,都有类似的记载。他们对于金、焦二山,不仅惊叹景色美丽和建筑宏伟,更视作是进攻镇江城的战略要点,在山顶和塔顶都设瞭望哨。穆瑞更在七月二十日的日记里记载说: 今天一天所经过的两岸,景色都非常美丽,英国国旗在金山宝塔的最高一层上面升了起来。我军派了一队陆战队在金山登陆,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他们被派在那里担任守卫,以防止任何破坏或盗窃。 侵略者会给被侵略者的财产建筑派兵守卫防止破坏盗窃,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为了方便自己掠夺的不打自招的供状了。 香港的香 香港被称为香港的原因,有许多不同的解释。有人说从前有一个女海盗名叫香姑,她利用这座小岛为根据地,所以后来称为香港。又有人说在今日香港仔附近(旧时称为石排湾),从前有一道大瀑布,水质甘香,航海的船只总在这里取淡水,因为这瀑布的水质好,所以称为香港。这些都是外国人的解释,表面上看来好像各人都言之成理,事实上大家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香港这个名字的存在已经很久。因为在石排湾附近有一座小村,上名为香港村(现在还称那地方为小香港或香港围)。这座香港村远在英国人不曾踏上这座小岛之前就久已存在。所以香港岛一名的由来,既非因为香姑,也不是为了瀑布的水香,实因为岛上原本就早已有一座小村名叫香港。 可是,这座小村为什么不叫臭港而叫香港呢?香在什么地方呢?这正是我现在想同读者谈的。因为这个“香”并非水香,也不是人名,实因为这地方从前是一个运输香料的出口小港,所以称为香港。 这种香料并非岛上自己出产的,而是从东莞各地运来(香港岛和九龙各地从前都是隶属东莞县的,后来又从东莞县析置了一个新安县,香港等地遂改隶新安。新安后来又改称宝安),集中在石排湾,然后再出口运往各地。这种香料,不是流质也不是木质,而是一种香木的液汁凝结成固体的。它们有的像松香琥珀那样一团一块的,有的又像檀香木那样一片一段的枯木根,这种“香”(从前人就简称它为“香”),是当时其他许多香料制品的原料,薰衣,习静,所烧的就是这种香。上等的价钱非常贵,甚至可以同黄金比价。从前人所谓“焚香默坐”,所焚的就是这种香,并非燃一枝线香或是烧一炉檀香。今日我们所见的古董铜器之中,有一种名为博山炉的东西,就是煎这种香的。下面有盘可以盛水,用热汤蒸香,使香气缓缓散发出来,并不直接放在火里去烧,所以称为煎。 东莞出产的香,在当时南方各地出产的香料之中,算是最有名的,称为“莞香”。莞香远销至当年苏杭和京师,香农将他们的出品,从产地集中到石排湾附近的这个小港,从这里用大眼鸡船运至省城,再由省城北运。于是岛上的这个小港就称为香港,附近所住的村庄也就称为香港村。 明末广东大诗人屈大均的《广东新语》,记莞香盛时远销至北方的情形道: 莞香度岭而北,虽至劣亦有馥芬,以霜雪之气沾焉故也。当芜香盛时,岁售逾数万金,苏松一带,每岁中秋夕,以黄熟彻旦焚烧,号为薰月,芜香之积阊门者,一夕而尽,故荣人多以香起家。 莞香自明朝直至清朝中叶,都是当地一大名产,驰名全国。产香的树,名为古蜜香树。这种树宜种在砂土的山田里,称为香山。凿取香根的工作多由妇女担任,她们往往将香木最好的部分切一点下来私藏起来,作为自己的私蓄,然后以重价卖给外地来的香贩,这就是著名的“东莞女儿香”,是莞香中的精品,价格也最贵。 莞香虽然有名,可是上品产量并不多,而且香树要种十余年后始有香可采,愈老愈好,所以产量不会多,并且整个东莞县也仅有几处地方所产的是上品。今日新界大埔的沙螺湾,沙田的沥源村,都是当年产香名地之一,可是到了清朝雍正年间,因为莞香上品价值兼金,而且不易觅购,宫中需求黄纹生结黄熟(这都是莞香的名目)甚急,竟派出采香专吏到东莞来坐索,并且指名要购异种名香。县官无奈,只得责成里正地保等下乡搜求,搜求不得,就用严刑来追迫,以至杖杀了许多地保里役。这一来,种香的人家吓坏了,他们为了免除祸根起见,竟将所种的香树斩伐摧毁,然后全家逃亡。香木并不是一朝一夕就有收成的,而且也不是随地可以种植的,于是自从这些香户斩伐香木逃散以后,莞香的出产便从此衰落渐至灭绝了。 莞香的出产虽成了陈迹,但至今还在香港留下若干余韵可供追溯。当然,第一就是“香港”这个名称本身,因为就是从这个小港口运香出口,所以才称为香港的。其次是尖沙咀,这地方从前称为香埗头,从这里运香至石排湾集中,然后再转运出口。 还有,新界的游客当记得沙田城门河附近的香粉寮这地方,这个一度被当作天体运动者乐园的所在,就是利用水碓来春香木成粉,制造线香塔香的。还有大帽山脚下的川龙村,那里至今也仍有许多春香粉的大水磨、水碓。这些都是当年莞香的余韵,也就是今日香港之“香”的由来。 舶寮洲的古物 舶素洲一名南丫岛,在香港仔鸭朋洲的对面,中间所隔的海峡,就名舶素海峡。从香港到舶寮洲,现在已有直航的轮渡。可是从前还没有轮渡的时候,你只可以在香港仔搭往来两岛之间的街渡,或者自己雇船去。 香港范围内的岛屿,最大的是大屿山,其次是香港岛,第三便要数到舶寮洲了。舶寮洲地方很荒僻,多是未开发的荒山,仅有几个小村落。没有大的渔村,没有特殊的出产,也没什么名胜古迹。但它却因一件事情而著名,那就是曾在这个岛上发现过我们先民的遗物。 发现古物的地点是在舶寮洲的西部,是个大海湾,土名就叫大湾。这地方面对大屿山和长洲岛,中间所隔的海面名西舶寮海峡。被发掘出有古物的遗址共有三处,即榕树湾、洪圣爷庙和大湾肚三处。这些地点都在向两的这个大海湾上,其中出土遗物最多的是大湾肚。从香港坐船去看这个遗址,最好是乘船绕过舶寮洲的北部,直接驶到大湾海面,从那里再转驳小舢舨上岸,甚或从大船上游泳上岸也可以,因为发现遗物的地点就在海滨沙滩和土壤交界的地方,破碎的陶片几乎俯拾即是。若不采取这样的路线,则可以在东面的“野餐湾”(一名旅行湾)上岸,从那里直趋全岛的中心芦须城,再向北翻过几个山坳,下山来到海滨,就到了大湾。这一段步行的路程要有人带路,而且在夏天走起来会很辛苦。 大湾肚的先史遗址,是无意中给人发现的。发现的经过很有趣,那己是第二次大战以前的旧事了。据说,当时港英当局正在兵头花园地底下建筑一座蓄水池,需用大量的海沙(这座地下蓄水池就在今日喷水池那一片大草地的下面。喷水池背后的那两座小台就是泵房,水池的人口正对港督府,乘巴士经过上亚厘毕道可以望得见),包工的建筑商雇用帆船到舶寮洲的大湾挖取海沙,工人偶然在泥沙中发现很多陶器碎片和箭簇,拿回来卖给人,后来给水务局知道了,便告诉当时香港大学的一位教授,他便亲自到大湾去查勘,发现在那海滨一带的高地上,几乎遍地都是这类陶器碎片。后来他又将这样的发现告诉一位神父,邀请他一同去做比较有计划的发掘,颇有收获。后来,这位神父根据他所掘得的这些遗物,与我国先史及殷商时代的文物加以比较,写了好多篇很细密的论文发表,可惜他在一九三六年因病去世,研究工作便中断了。 舶寮洲发现先民遗物的大湾,三面有山环抱,因为向西,可以免除东北和东南季候风的侵袭,又从山腰里有一道溪流直通海中,终年不涸。从地理位置上说,这确是一个理想的建立村落的地址。先史时代,曾经有人在这里住过,是不难想象的。至今山脚下还有废弃的田地的遗迹,又似乎开辟过园圃。可是现在仅有一两间孤单的寮屋,四周全是一片野草杂树,显得非常荒凉。 据那位神父的现地查勘报告上说,这类遗物的埋藏量约有四尺厚,自地面向下掘,平均掘到十六八寸至七十寸的深处,就可以发现这种文化层。蕴藏量最丰富的一层,是在三尺左右的深处。那些表示文化水准较高的陶器,仅在上层才有。至于石斧和铜箭簇,只有较下的地层始有发现。根据这些情形看来,可知遗物的位置层次,都不曾经过翻动或水流的冲洗,还保持着原来的自然堆积层次。 舶寮洲的先史遗物发现至今,已经几十年。本地人多数仅知道这地方曾出过“古董”。至于究竟是些什么“古董”,以及它们是多少年以前的遗物,能正确理解的人并不多,甚至有些人误解,以为这是几十万年以前原人时代的遗物,或是几万年以前的遗物。 根据发现最多的陶器碎片的花纹、火候和制作方法,与其他各处所已经确定年代的相类遗物来比较,明显的表示舶寮洲所出土的先史遗物与当时中国沿海的文化源出一辙,其年代约在公元前二百年至五百年之间,即是距今约二千五百年左右的遗物。 所发现的陶器碎片,多数是一种圆形的“瓮”或“缸”的碎片。完整的一个也没有。从拼凑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形状看来,这种陶器是圆形的,约有十英寸高,口上有短短的颈。颈下有花纹数道,多是斜方格或菱形的线构成的图案,是用硬物压成的,图案的风格显然受到中国铜器的影响。此外还有一种类似杯的陶器,有些附有薄乳状的黄釉。因为有釉,它们的时代比那些瓮一定更迟些。 石器都是长方形经过仔细磨琢的石斧,是可以装柄的。此外还有非常尖锐的石箭簇,又有许多大小不一的石环,类似戒指或手钏。并发现了钻取这些石环的工具和剩余的石片。石质有些与本地附件的岩石性质相同,有些显然是从外地运来的。 那神父等所发掘的舶寮洲先史遗物,从前都贮藏在香港仔的华南修道院以及香港大学的利玛窦宿舍内;经过太平洋战争,这些东西都失散了一部分。一九四八年,著者曾同侯宝璋、翦伯赞等人结伴旅行南丫岛,大家曾到这遗址去看过一次,并从地面上拾回了若干陶器碎片和石器。 英雄树木棉 今年立春立得早,加之早几天的天气又特别燠暖,新年才过,香港的木棉树竟已经开花了。香港人素来相信,只要木棉开了花,天气便不会再冷。尤其是水上人家更相信这征候,他们从前总是以铜锣湾避风塘附近渣甸仓的那棵大木棉树为准,只要树上的花一开,便将仅有的破棉胎卷起来,拿上岸去实行“赶绵羊”了。本来,香港的气候,在阳历二月,即农历的新年头,照例会特别冷几天的,但木棉既然开了花,就是冷也不会冷到怎样了。 香港的木棉,虽不及广州市和西江一带那样的多,但从现在市区附近所残存的株数看来,在从前一定也不少的。香港的木棉树,往来市区最容易见到的,是花园道口圣约翰教堂对面的那几株。大约一共有四五棵,矗立道旁,因为在军营外边,四周又没有其他的杂树,所以特别容易望见。每年开花的时节,如果天气好,映着日光,满树的大红花高撑半天,看起来真如屈大均所说的:“望之如亿万华镫,烧空尽赤。” 木棉古称史侯花,俗称红棉。又因这种树枝干高耸,常常高出附近其他各树之上,所以又有英雄树之称。木棉是先花后叶的,开花时枝上往往还留着隔年的旧叶。花朵的模样很像江浙的辛夷木笔,但是并非紫色而是深红的,六瓣向上,花蕊黄色,在那矫健如龙的枝干上,缀着一朵朵的大红花,样子非常古艳可爱。 木棉花落结子,子英里有棉如柳絮,我们平日枕头坐垫里所用的木棉花,就是这东西。木棉是广东的特产,西江流域一带最多,《广东新语》记叙这一带的木棉花时盛况道: “舟自洋河江而上至端州,自南津清歧二口而上至四会,夹岸多是木棉,身长十余丈,直穿古榕而出,千枝万条,如珊瑚琅玕,光气熊熊,映面如赭。其落而随流者又如水灯出没,染波欲红。自仲春至孟夏,连村接野,无处不开,诫天下之丽景也。” 屈大均有咏西江两岸的木棉诗云: 西江最是木棉多,夹岸珊蝴千万柯; 又似烛龙衔十日,照人天半玉颜酡。 木棉花尚有一点值得一提的:它开在树上的时候花瓣向上,花托花蕊比花瓣重,因此从树上落下的时候,在空中仍保持原状,这时六出的花瓣却成了螺旋桨,一路旋转而下,然后啪的一声堕到地上。春日偷闲,站在树旁欣赏大红的落花从半空旋转而下,实在也是浮生一件乐事。木棉花可以入药,能消肿炎,因此落下来的花,即刻就有人拾去了。 一月的野花 香港的自然是美丽的,尤其是花木之盛,有许多参天的大树,你决料不到它们是会开花的,可是季节一到,它们忽然会开出满树的大花来。这种情形就是在路边的大树上也可以见得到,因此香港的鲜花,几乎四时不断。 香港花开得最茂盛的季节,是每年的二三月至四五月,而最冷落的却是目前——阳历一月。这因为香港的气候,往往在农历过年的时候最冷,这时候多数是阳历的二月中旬前后,但这也正是农历立春节的时候,因此在立春之前的阳历一月份,在欣赏花木上便成为最寂寞的一个月了。 可是,正如诗人雪莱在《西风歌》中所咏:“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一月份内开的花虽然很少,但是自然却正使它们忙碌的做着准备工作,多数花木的蓓蕾都开始披着毛茸的外衣钻了出来,就是老榕树也脱下了旧衣,因此一过了农历新年交了春,多数花木都揉着眼睛笑起来了,这时首先迎接新年的是最著名的吊钟,接着是五色灿烂的杜鹃,醉靥的桃花,英雄的木棉…… 目前,在这最冷落的季节,我们在野外山边上所能见到的野花,只有一种矮小的紫罗兰。这是香港最常见的野生紫罗兰,繁殖得很普遍,差不多在香港和新界的一般山边上都可以见得到。它们生得很矮小,叶子是尖圆的,花色淡紫,花瓣的底下有几条深紫的纹路。它们从一月份开始开花,可以一直维持到四月;不过花色越开越淡,有时简直是白色的了。 还有一种野生的单瓣白玫瑰,外国人称它们为“狗玫瑰”,在新界很多,香港山上则比较少见。它们是从二月起开始开花,但在一月份内有时也可以偶然见到几朵早开的花。它们是纯白的,没有香味,花朵很大,有时直径可以大至四英寸。 香港有一种野生的黄菊花,多数生在近山涧的山坡上,褐黄色的圆形花心很大,看来几乎像是小型的向日葵。它们从秋天开始开花,能维持很久,因此你若是现在到山上去散步,偶然还有机会可以见到这种傲霜的隔年残菊。 香港的哺乳类动物 香港岛本身,由于与九龙大陆隔绝,又因了很早以来就有人居住,面积又不大,因此岛上能够容身的大型哺乳动物很少。除了偶尔从对面海——九龙来的一只老虎以外,岛上最大的野生哺乳动物,乃是那种比家犬略大的吠鹿。这东西一名南中国鹿,本地人则称它们为黄麂,它们在九龙新界比在岛上更多。此外就是野猪,在岛上也曾经发现过。岛上曾经有过猎得老虎的记录,但这毫无疑问必然是从九龙游水过来的,这与大屿山曾发现虎踪的理由一般。这种猫科的大动物,每年冬天在新界时有出现,但它们也不是生活在本地,而是从更远的中国内地,福建江西的山岭地带走来的。它们是所谓南中国虎,固然不同于北方的东北虎,但也与更南的印度虎有一点小小的区别。香港岛上从不曾见过豹,但在新界曾有人猎过一头,剥了皮留下一张照片,那是一九三一年十二月的事。 其他的食肉类,在香港岛上被人发现过的,有南中国种的狐,南中国种的花斑野猫,它们介于果子狸与豹之间,以及多种狸猫,属于南中国种的水獭、准以及能吃蟹的鼬。 严格说来,香港岛上所发现的哺乳动物实在不多,经过正式记录的更少。但因了岛上所见到的动物,往往与对海大陆的动物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我们不妨假定,凡是在新界大陆能见到的哺乳类动物,在香港岛上一定也有机会可以见到。这就包括很多种的蝙蝠,以及很多种的啮齿科动物,尤其是松鼠和家鼠。又因了新界在地域上是广东省的一部,于是凡是南中国可以见到的哺乳动物,如箭猪和南中国兔,在这里也有机会可以见到。那个形状奇怪的有鳞食蚁兽,被本地人称为穿山甲的,在新界以及香港岛上皆曾出现过。 新界虽有猴子林,但那实在不是野生的。早期到过香港的动物学家,都说曾在岛上见过野生的猴类,说它们是属于印度的恒河猴,但现在久已在岛上绝迹了,据说在港外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可能还有这种野猴存在。 香港的野马骝 外江人呼马骝为猴。据说一百多年以前,香港岛和附近的各小岛上,本有野马骝甚多。十九世纪中叶,到香港来游历的欧洲旅行家,尚有关于这情形的记载。一八六六年,著名的动物学家斯温荷氏曾记载,在香港内的许多小岛上,都可以发现猴类的踪迹。后来他在一八七○年将捕得的香港野生马骝加以研究,说它们是石猴,拟了一种科学上的类名,并加以解释道: 此种石猴可以在香港附近多数的小岛上发现。它们颇似印度种的恒河猴,尾巴特别短。剖腹晒干了的猴干,时常挂在香港和广州药材店的天花板下,猴骨也被当作药料来出售…… 斯温荷氏还给这种野马骝拟定了一个新的学名。说是不仅香港一带有,它们分布的区域颇广,从印度以至中国长江以南都有。 香港一带有野生的马骝,我们从旧时的《新安县志》上也可以得到佐证。新安即今日的宝安,当时的香港岛是属于新安县官富司管辖的。《县志》云: 猴乃猕猿之属,能谐人性,穴处山谷中,千百为群。邑之伶订山、担竿山等处,所产最繁,俗呼马骝。 担竿、伶仃虽在今日香港界外,但据香港大学博物学教授香乐思的记载,直至最近,这些岛上仍有野生的猴类存在。至于在今日的香港岛上,则深水湾、大潭水塘,以至山顶的南面,仍偶然可以发现猴群。不过没有人捉来研究过,因此,不知道它们是否是当年斯温荷等人所见的那些野生石猴的后裔,还是被人豢养而逃逸的其他种类的驯猴。 新界沙田的猴子林,一名马骝山,是香港名胜之一。从前那一带的树林内猴子很多,而且很驯熟,如果有游客在树下拿出食物来,它们会成群从树上跳下来乞食,并不怕人。香港沦陷时期,林木给日本人砍光了,猴群四散,直到近年,在石梨背水塘附近,又形成一个新的猴子林了。 不过,从前马骝山的马骝,乃是经人豢养过放在那里的,并不是香港原有的野马驷。它们栖身在马骝山的历史并不很久。本地人传说是一位住在新界的姓陈的航海客放在那里的;外国人则说是在第一次欧战期间逃聚在那里的。 新蝉第一声 “微月初三夜,新蝉第一声。”这是大诗人白居易闻新蝉诗中的两句。他这首诗大约是在北方什么地方写的,因为诗题是“六月初三夜闻蝉”,一定那地方气候比较冷,所以六月始闻新蝉。但在香港,则一到四月初,你就可以听到蝉声了。 前几天天气比较暖,我已经听过窗外树上第一声的新蝉,那声音断断续续的,叫了几声就停住了,好像很生怯。这几天天气又转冷,便不再听见它叫了。遥想它一定在枝上竭力抑捺自己的兴奋,静候这寒流的尾潮一过,从此就可以放怀唱个痛快了。 蝉声一来,就表示夏天已到,香港叫得最早的蝉,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见称为“知了”的那种大蝉,而是一种黑色的小蝉,翅上有两点黄色的斑点。它的叫声也不像普通的蝉那样,而是“滋——滋”。声音叫得非常响亮。这种小蝉,中国旧时称为螓,又名螗绸。有青色的,香港更有一种红色的,它们的鸣声都与那种褐黑色的大蝉不同。 雌蝉不会叫,所有会叫的蝉都是雄的。因此古希腊诗人萨拉朱斯曾有两句非常幽默的《咏蝉》小诗: 蝉的生活多么幸福呀,因为它们有不会开口的太太。 据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耳说,雌蝉不仅不会叫,它们似乎连听觉也没有。因为他曾在有蝉的树下放了一枪,它们似乎一点不受惊扰。 人类对于蝉素来有好感,尤其注意它的呜声,所以希腊古诗人咏蝉的很多,中国旧诗以蝉为题材的更多,而且有许多关于蝉的有趣的传说和故事。但是对于蝉的生活一向不大清楚,并且有些可笑的误解。差不多中外都是如此。直到近年法布耳等人耐心作了多年实地精密的观察,才能弄清楚它们生活的真相。 一只蝉从幼虫一直到爬到树上来叫,先后至少要经过七八年之久,有的甚至要相隔十余年。雌蝉的卵是产在树干上的,它们孵化后会从树上落到树根下,然后掘上向地底下钻去,有时要深入土中十余尺,遇到有树根的适宜地方便停住,以树根的汁液为营养。这样一直要在土中生活七八年(有一种蝉的幼蛹要在土中隐居十六年),幼虫才生长成熟,然后本能的在一个雨夜掘松了泥土往上爬,爬到树干上休息一下,开始褪壳,从裂开的壳背上就爬出了一只完整的新蝉。那只空壳,就是中国药材铺里所卖的蝉蜕。新蝉继续爬上树梢,不久就开始试它蕴蓄了七八年之久的新声了。 夜雨剪春韭 有人注释杜甫的这句名句:“夜雨剪春韭”,认为不是用剪刀到后园里去剪韭菜,而是在下锅炒的时候,将它们剪齐。这真是上海人所说的缠夹二先生的胡缠。韭菜是种一次可以继续采用多次的。因此不便像青菜萝卜一样连根拔起来。又因为太多,不能像葱一样的随手摘几根,所以不用剪刀去剪,便要用小刀去割。江西人的儿歌,就有“剃头刀儿割韭菜,寅时割丁卯时有”之句,形容韭菜愈割长得愈快;陆佃的《坤雅·说韭》,也说韭菜用剪,并且不宜在日中剪,引古谚“触露不搯葵,日中不剪韭”作证。此外,《齐民要术》所载种韭的方法,也一再提到用剪。可见杜老的“夜雨剪春韭”,是深懂园艺生活而又有季节感的写实名句;不能用灶下婢或伙头的观点去曲解它也。 香港的韭菜非常好,又肥又长,韭黄更好。但是香港人平日家常似乎不大吃非菜,只有吃狗肉的时候才一定要用茼蒿韭菜。平时是连韭菜炒蛋、韭菜豆腐煮烧肉也少吃的。这可便宜了北方人,韭菜包饺子烙饼,非菜煮豆腐、炒肉丝、炒螺一肉。最妙的是炒豆腐,用于锅将豆腐烘得黄黄的,然后弄碎了炒韭菜,干香开胃,实在是一味价廉物美的家常好菜。北方人还懂得腌韭菜,将肥大的韭菜整把的塞在坛子里用盐去腌,不久就可以拿出来切了生吃,别有风味。香港的韭菜又多又便宜,既然本地人不常吃,倒落得让北方人大快朵颐了。 杜甫所说的春韭,其实就是韭黄。北方气候与南方不同,不能像香港这样几乎随时可以买得到韭黄,仅在春天韭菜发芽时才有的。这是真正的韭黄,不是用人工遮掩着阳光烘焙出来的,所以滋味非常甜美,价钱也特别贵。北方人新正吃春卷,最讲究的便要用肉丝炒韭黄作馅。北方的韭黄短茁肥嫩,没有香港的韭黄那么长,是园蔬中的珍品。《山家清供》载,六朝的周颙,清贫寡欲,终年常蔬食。文惠太子问他蔬食何味最胜?他答曰:“春初早韭,秋末晚菘。”这可说是对于韭菜最有理解也最有风趣的评价。 古人对于春韭久已尊重。《诗经·豳风》:四之日献羔祭韭。《礼记》也说,庶人春荐韭,配以“卵”,大有用鸡蛋炒韭黄祭祖宗之意。至于《本草》里所载的韭菜医药功用,更是连篇累牍的数不清。 韭菜一名懒人菜,因为只要种一次,就可以割了又长,长了又割。 后海湾的鹭鸶 后海湾一名深湾,是深圳河入海的出口,在新界元朗西北面。因为地点空旷冷僻,是香港唯一可以见到大批各种水鸟的地方。从鹭鸶、鹤鹤以至鹈鹕,都有机会可以见到。尤其在冬季,因为许多水鸟都喜欢从北方到香港来过冬,所以能够见得到的更多。 香港最容易见到的是大白鹭和塘鹭,鹭鸶是喜欢缩头缩颈的,它们飞起来也是如此,喜欢缩着颈子,但是同时却将双脚伸直到后面。这是它们的特点,所以一望就知道。这是鹳鹤与鹭鸶最容易辨别的地方。因为鹳鹤和野鹤飞起来,则喜欢伸长了颈子,同时却将双脚挂在身下。中国旧时画家画空中飞着的仙鹤,往往将它们的双脚姿势画成像鹭鸶一样,这是观察不真之故。我们对于鹳鹤不大看重,但是外国人则对它们发生极大的兴趣,尤其是儿童,因为民间传说,所有的孩子都是由鹳鹤衔了从壁炉烟囱里送来的。 后海湾一带,容易见到鹭鸶等水鸟的原因,是因为它们喜欢在水里觅食。元朗屏山乡一带的水田很多,因此,它们都聚集在这一带了。它们的主要食料是小鱼,但是也吃田螺、田鸡、老鼠,甚至蛇。鹭鸶的嘴很坚硬有力,一条蛇被它一啄就是两截。 鹭鸶是有群居习惯的。它们虽是水鸟,结巢却在大树顶上,而且喜欢大家结伴处在一起,井在固定的地方。每年在北上避暑或南下避寒之后再回到香港时,一定仍到原来的地方去结巢,这习惯颇与燕子相似。新界的沙头角、锦田、屏山乡以及大屿山,都有这种所谓鹭鸶巢,但规模最大的一处,则是在林村谷土名叫“坑下坡”的一座树林内。 鹭鸶等水鸟的身上,有一种油质的腺,它们时常用嘴抹了来涂在羽毛上,所以能入水不濡。鹭鸶捕鱼很有趣,它们不似鱼郎或是翡翠那样,在飞行中突然扑的一声飞入水中衔出一条鱼来。它们乃是在浅水中缓缓的步行,躬背缩颈,那模样极似一个身披蓑衣的涉水老渔翁,见了鱼就一口啄去,百无一失。更有一种则凝然站在水中不动,等候鱼儿游过脚下就捉。中国旧时的寓言上称它们为信天翁,其实这该是另一种海鸟的名称。 青草池塘处处蛙 香港虽然在春末夏初多雨,可是缺少小池塘,除了到新界郊外以外,不容易听到蛙声。因此,如要欣赏铺满浮萍的绿色小池里的阁阁蛙声的诗境,只有到江南去寻求了。但香港另有一种青蛙,它们不喜欢入水,却喜欢上树,普通称为树蛙。 树蛙全身黄褐色,背上有一个暗黑色斜十字形的花纹。它们的趾尖有很大的吸盘,所以能爬树,而且能坐在树叶上面不致滑下来。 树蛙像变色螨蝎一样,有很惊人的变色能力。它们能适应环境,将黄褐色的身体变成灰暗的树干或是泥土的颜色。若是有阳光,它们又能随着藏身的树叶变成明亮的绿色。生物学家研究树蛙变色的过程,认为是它们吸收了光线以后在皮肤上所起的反射作用,因为若是失去视觉,它们的变色能力也消失了。这种情形颇与鲤鱼差不多。因为一条青灰色的大鲤鱼,若是失去视觉,立刻就变成黑色的了。 树蛙在香港很多,从山顶直至筲湾都有。只是因了它善于变色,所以不容易被人发觉。据说大学堂的生物学教授,有一次捉了几只树蛙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逃走了一只,这位教授同学生在实验室里找了好久找不到。后来才发现它停在当眼的墙上,已经将身上的颜色变得同灰黄的旧石灰墙差不多,因此一时找不到。 树蛙仅有两寸多长,雌的比雄的略大。目前正是它们的产卵时节。它们的卵也像普通的青蛙一样,外面是有一层胶质黏液的。可是它们并非产在水里,而是产在俯临山涧的小树枝上。蛙卵孵化出来以后,它们本能地会从枝上向下面跳,跳入水中变成蝌蚪。 除了树蛙以外,香港还有十几种青蛙,但是都没有树蛙这么多。有一种被称为铲足虾蟆的蝌蚪,小而黑,在二月初就在山涧里游泳了。它们不像普通的蝌蚪,嘴上生着一根细长的吸管。不用直接浮上水面,只要将吸管伸上来,就可以吸取浮在水面上的微生物了,那样子颇像是潜水艇的瞭望镜。另有一种黑而大的蝌蚪,也孵化得很早。它们长大了就是普通的所谓田鸡。目前我们在郊外稻田里听到阁阁叫的,便是它们了。 三月的野花 在三月的香港看花,当然最好看的是杜鹃。但除了杜鹃以外,香港这一个月可欣赏的野花,可正多着。因为从三月到五月,正是香港的各种野花竟秀的季节,从山上几丈高的大树,以至山坡上的杂草堆里,都能出其不意的钻出奇异可爱的花朵来。 香港有很多种兰花,已经由植物学家著录的共有七十五种,它们都是野生的。中国向来称赞兰为王者之香,因为它们生于幽谷。因此在香港要欣赏野生的兰花,你得到比较阴湿的山边,大树根下,岩石底下,以及瀑布山涧的旁边,更好的是平日人迹少到的悬崖峭壁去寻找。中环上面仰望上去的维多利亚峰的那一片峭壁,就是香港出生野兰著名的地方。此外,香港岛上的德忌笠角,马己仙峡;新界的马鞍山,大帽山顶,大屿山的凤凰山顶,都是出产少见的奇种野兰的地方。 在三月里开花的野兰,值得推荐的仅有两种。一种本地人名为“石仙桃”,花淡黄色,中间伸出一条乳白色的舌,一根茎上可以开花十几朵至二十朵。它们喜欢生在大树根下和岩石脚下暗湿的地点;在香港的扯旗山,西高山和其他的山上都可以见得到。叶子约有两尺高,是香港春天最常见的野兰。 另一种本地人名为鹤顶兰,因为未开花时很像仙鹤头,西洋人称它们为“尼姑兰”,花茎很高,可以有三尺长,每茎上有花十余朵,逐朵开放,可以继续至一个月。鹤顶兰是棕黄色的,花心紫色,每一朵盛开时大至四寸,是本月份容易见到的最美丽的野兰。 黄白相间的金银花,以及朱红色的炮仗花,是本月份在香港人家园林里最容易见到的墙头花。它们常常从墙上和花架上爬到园外来,形成“春色满园关不住”的模样。 还有,我们不能不再提起一下木棉,因为它们是在本月份最受人注意的一种花树。在本月份开花的大树还有多种,花朵多是白色或淡紫色的。有意欣赏的人最好到植物公园去看一下,多数的树根下都注明着它们的学名。 三月的树 三月的香港,已经是看花的季节。但除了看花之外,我觉得在初春的香港,还有一种美丽的东西可看,那便是郊外、山上、路旁,以及你的园子(如果你是一个这样有福气的人)里的各种树木的新叶和嫩芽。 在国内,我们见惯了树木在秋天开花落叶。立秋一过,梧桐树首先飘下它的第一张落叶。随着无情的西风和霜气,各种树木的叶子都开始由绿变黄,纷纷下坠。深秋在北京西山,或是杭州西湖上的灵隐,我们这时便可以见到终日满天落叶飞舞的胜景。于是到了冬天,除了松柏一类的常绿植物以外,所有的树枝差不多都是光秃秃的了。 但在香港却不是这样。香港的树,秋天并不落叶,整个冬天也能保持它们的叶子,甚至并不变黄。但是春天一到,就在现在这样二月尾三月初的时候,常常一棵树在一夜之间就会褪光了全树的叶子。它们可说不是落叶而是换叶。因为这种变化,乃是由于内在的要求:春天到了,新叶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急于要钻出来,于是已经尽了责任的隔年旧叶就毫不踌躇的将它们的地位让给新的一代了。 三月的香港天气,是最多变的,不仅气温冷热不定,就是晴雨也没有把握。从前人称这样的天气为“养花天”,在香港这时,则可以说是“养叶天”,因为一棵在前几天刚褪光了叶子的大树,你只要三四天不曾留意它,经过夜来一场细雨以及早上一场太阳之后,光秃的树枝已经又缀满新叶的嫩芽了。 新茁出来的嫩叶芽苞,除了最常见的嫩绿色的以外,有的更是粉红和嫩黄的,有的仅是一丛毛茸茸的小圆球,一眼看来几乎以为是开了花。它们变化得很快,太阳一晒,昨天还是空疏的枝头,今天已经是一片新绿了。映着阳光,这种嫩叶全然是透明的。 就是路边的老榕树,它们是终年常绿的,也在这时开始换上它们的新装,它们是逐渐换的,落了一批旧叶换上一批新叶,因此在你不知不觉之间,它们已经全树焕然一新了。 青竹蛇 又到了农历的惊蛰了。按照《月令》所记,惊蛰闻雷,冬眠蛰伏的百虫皆惊醒,从此又开始出来活动了。其实,在整个冬天,香港就不曾断过蚊虫和苍蝇,蟑螂也继续在活动。不久以前我就在路上见过一条大百足,足足有七寸长,挥动它的二十二对脚(这是香港百足的脚的真实数目,但是除了最前的一对进化为钳状,最后的一对又退化成尾状以外,一条百足其实仅为四十只脚),如飞的爬了过去,可见它不待惊蛰的雷声,早已东山再起,出来“捞世界”了。 随着树木的萌芽,在新绿的树丛中,时常会有一种小蛇隐伏着,全身绿色,尾上还有暗蓝的条纹,恰似日光在树丛上所投下的阴影,因此使它们构成了很巧妙的保护色。这是香港所出产的一种小毒蛇。因了它浑身绿色,被称为青竹蛇,是香港所能见到的蝮蛇科的唯一毒蛇。它的眼鼻两旁各有一块凹痕,颇似响尾蛇,这是它们的特点。 青竹蛇很细小,普通仅有一两尺长,最长的也不足三尺。虽然可能会有四尺长的青竹蛇,但在香港还未有过这样的正式记录。 青竹蛇咬人很快。过山风和响尾蛇之类,虽然有剧毒,但是它们在实行攻击之前,先要咝咝作响发出警告,使对方有机会及时逃避。可是青竹蛇见了人往往立刻就咬。因了它全身细小,又是碧绿色的,隐在树叶底下或在草丛中不易发觉,所以,采集花果和刈草的园丁往往为它所乘。 青竹蛇虽然小,但是嘴上的毒牙却很长,而且牙内的中空部分很大,能流注很多的毒液,所以,给它咬上一口是很麻烦的;成人虽不致死,但要挨受一场大苦。小孩和狗类被咬了,若不及时救治,则往往会送命。香港虽然时常有青竹蛇咬人的新闻,但还不曾有一个成人被咬死过。 矮树丛生和杂草茂盛的山坡,是青竹蛇最喜欢出没的地方,它们喜欢在阳光中躲在树叶底下休息。谁接近了它的警戒线就是嗖的一口。这种蛇在本港以赤柱一带最多。 四月的花与鸟 对于自然的爱好者,香港的四月是一个可喜的月份。基督教徒的复活节是排在四月的。对于爱好自然的人,四月里复活的不仅是“神”,随着春天的苏醒,整个大自然都从冬眠中复活了。 从北方和南方到香港来过夏天的鸟类,现在都开始一个一个的来了。还有从南方回到北方去的候鸟,它们路过香港时,大都要在新界一带停留几天,整理羽毛,休养体力,然后再继续北上。新界的树林和田野,富于果实嫩苗和小虫鱼介,自能供给它们丰富的食料,从不向它们要入境证,也不向它们索取过镜税。 在这个月内,香港有好几种有名的花树都开始开花。蛇、蜥蜴、青蛙和其他许多爬虫,从这个月份起,也应有尽有的一起四出活动了。 桐油本是中国的特产,现在正是桐树开花的时候。好多年以前,港英当局曾有在新界山上试种桐林的计划,苗圃就在将近沙田的公路两旁,这是从广西移植来的树苗,因此我们现在凤凰木。 在我住处的近旁,本来有一棵高大的影树,每逢夏初开花的时候,乘船从海中望上来,远远的也能望见树顶上的那一片红花。我坐在窗前,落花有时会从半空一直飞堕到我的案上。去年那块空地为要建新屋,这棵大影树便被人七手八脚的锯倒了。连带我至今对那一带新屋也没有好感。 从这个月开始,香港可以有机会见到许多平时所少见到的鸟类,这些都是在南方度完了冬天,开始又飞回蒙古、东三省和日本去的候鸟。它们有时在香港会停留多日。观察野鸟最方便的地点,不在香港岛上而在新界大陆,尤其是屏山和林村谷一带,是香港野鸟最多的地点。不仅现在,那里的野鸟一年四季都比香港岛上更多。 四月里到香港来过夏天的鸟类客人,最值得注意的是缓带鸟,又名寿带,有时又称一枝花。在香港可以见到的缓带鸟共有九种,但停留在这里直到冬天才走的只有一种,那便是外国人称为乐园捕虫鸟的一种绶带。它们黑头黑冠,胸部储黄色,嘴和眼圈却是浅蓝色的。身体仅有三寸长,可是雄鸟的尾羽有时却可以长至十六寸,就是雌鸟的尾羽也长三四寸。拖着长尾巴在树丛里跳来跳去,是本月份在香港开始出现的最美丽的一种小鸟。 黄脊鸰也是在春末经过岛上的鸟类客人之一。它们共有三种,有灰黄和白脸的分别。留在这里不走的是黄脊鸰。它们不似绶带那样,终日在树枝里上下飞舞,而是喜欢飞到地上来觅食,尤其是秧田里。它们走路时喜欢将尾巴一翘一翘的上下翘动。全身青灰色,可是眼上有一条黑眉毛,老远就能看到清,所以称为黄脊鸰。 猫头鹰 住在香港市区的人,没有机会能听得见猫头鹰叫,可是,如果住在新界乡下或是香港半山区以上,尤其是在薄扶林一带林木密茂的区域,夜晚时常会听到屋外传来一种“呜噜噜,呜噜噜”的怪声,使人听了毛骨悚然,这便是猫头鹰在叫了。 猫头鹰是昼伏夜出的。白天里睡觉,夜幕既降,它便拍拍翅膀,霎一霎那一对圆而且大的眼睛,这样“呜噜噜,呜噜噜”的叫几声,准备飞出去觅食了。猫头鹰的叫声有多种,有时会像病人或是像老牛的呻吟;有时又会发出一连串的格格怪笑声,响彻夜空。 栖息在香港岛上和新界一带的猫头鹰,共有十种之多。不过种类虽多,它们本身却不常被人见到。这一来因为猫头鹰是过夜生活的,白天不易见到,二来种类虽有十种,但这只是就历来鸟类学家在香港曾经见过者而言,其中有半数都是偶然从内地飞入香港境内,住了几天又飞走的。 香港常见的几种猫头鹰,其中一种是锡兰产的棕色吃鱼猫头鹰,它们喜欢在薄扶林水塘的山上做窠。另一种被称为鹫种的猫头鹰,栖息在新界的山上,从广东直至云南境内都可以见得到。还有一种日本种的小猫头鹰,它们遍布于中国东南沿海一带,因此香港境内也有它们的踪迹。 香港最多的猫头鹰,是一种被称为赤脚项上有圈环的猫头鹰,从云南四川直至广东都有。这种猫头鹰不很大,约九寸至十寸长。叫声好凄恻。我们常听到的“呜噜嗜”的叫声,多数是它们所发出的。 猫头鹰多数喜欢在大树洞内做窠,但有时也会利用喜鹊的旧巢产卵。猫头鹰的主要食料是老鼠,有时也捕食小鸟。锡兰种的吃鱼猫头鹰便喜欢吃鱼虾和蟹类。赤脚猫头鹰则喜欢捕食昆虫。 猫头鹰的名誉向来不大好。这大约因为它的样子古怪,叫起来难听,又是昼伏夜出的,所以遂有许多关于它的古怪的传说。中国从前称猫头鹰为枭,说它是不孝之鸟,子食其母,将母鸟吃剩下一个头挂在树上,所以称杀头为枭首;又说枭鸣是死人的预兆,这都是不经之谈。 山狗与水獭 香港人在重阳节去拜山,你可以听见他们这时会提起一个在平时少提起的名词:山狗。 他们所说的山狗,是人而不是狗。有时指负责巡查山林的园丁,有时指出没坟场盗窃花木物件甚或掘墓的歹徒,有时又指打扫坟山的土工。除了对歹徒,山狗这名词实在太不妥。特别在江浙一带,对于打扫祖坟山地的乡下人,是尊之为“坟亲家”的。 但是香港山上却有真的山狗。它们不是普通的野狗,也不是流浪山野的丧家之犬,而是近于狼的被称为“dhole”的动物,一般人称它们为红毛狗。这种野狗,据说在印度很多,它们能够集体攻击老虎。描写印度风物著名的英国小说家吉卜林,就曾有一篇题名《红毛狗》的短篇描写它们的生活。香港的红毛狗当然没有印度那么多,但新界一带却偶然会有这种东西出没。它们的模样颇似本地人称为中国种狼狗的那种大黄狗,毛色黄得近红,脚很短。它们喜欢吃海边的小蟹和死鱼,因为,在夜里时常三四只一群走到海边来觅食,过去曾有人在启德机场见到过。此外,青山、大帽山、九龙山,都曾经发现过它们的踪迹。香港岛上则从未见过。 红毛狗显然不同于由家犬流浪山头而成的野狗。《广东通志》云:“韶州有赤狗,穴居,吠则不祥。”所指的就是它们。广东少狼,赤狗就替代了狼的位置,但它们并不像狼那么凶恶。 水獭在香港是属于被保护的小动物之一,是不许人捉捕的。事实上,水獭皮虽然很值钱,在香港却不容易捉得到,因为它们现在已经很少,白昼又喜欢躲在洞里不出来,所以根本连见也不容易见到的。旧说香港岛南赤柱浅水湾一带有很多水獭,近年已经很少见了。现在还有水獭的地方,是大屿山和元朗后海滨一带,但也只有住在海滨的人才有机会见得到。 水獭虽然以鱼为食,但它们却住在岸边的洞里而不住在水里,小水獭甚至不会游水,要像人一样慢慢的才学会,因此动物学家说它们水居生活的历史一定很短。 中国对于水獭有许多古怪的传说,说它们能成精作怪,滨水人家的妇女害怕水獭,正如城市人家害怕狐狸一样,原因就因为相信它们能迷人。又说獭终年捕鱼,每年要祭鱼一次,《月令》上有“孟春之月,鱼上冰,獭祭鱼”的记载。据说獭祭鱼时将鱼排列岸边如陈列俎豆那样,因此,古人嘲笑写文章的人找了许多书放在手边来乱抄一通,为“獭祭”。 害虫的天堂 香港有许多美丽的徽号:东方之珠,帝国皇冠上的宝石,民主橱窗,人间天堂,走私者的乐园……这已经不少了。可是昨天看书,忽然发现香港还有一个别名,虽然不大冠冕,却是我以前从未听到过的。我一向自负“渊博”,这一来才发觉自己实在很鄙陋,现在提起笔来还觉得脸红哩。 这个别名是一位英国生物学家给香港题的。他是香港大学医学院的生物学教授,喜欢研究昆虫,尤其是对人类有害的害虫。他说香港害虫之多和大家对它们放任不管的情形,实在令人惊异。他认为照这情形看来,香港实在毫无问题可以称为“害虫的天堂”。 对于香港害虫之多,他举出蟑螂、白蚁、蚊虫、苍蝇、木虱为例。他说他初到香港来授课时,有一天想找几只木虱来做试验标本。拿了两只玻璃管交给大学堂的“苦力”,吩咐他们给他捉几只木虱来。第二天苦力交还玻璃管给他,两只玻璃管里装得满满的都是木虱,他说那情形比他想象中的整个香港殖民地所有的木虱还要多,而他们还说只是随乎从床上捉来的。 对于苍蝇之多,他举出长洲和大埔墟两个地方为例。他说这是新界清洁程度最好的两个地方,可是只要看看街边卖的咸鱼猪肉和甘蔗上面的苍蝇的情形,他说如果有人能数得清楚,他真可以不经考试就给他一个数学学分。 香港的蚊虫本来很有名,因此疟疾也有名。跑马地快活谷和赤柱坟场里的那些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坟墓,墓中人十有八九是香港疟疾的牺牲者。当时英国人提起香港就摇头,有句俗话说:“you go to hong kong for me。”意思是说:“如果派我到香港去,请你去埋我个份。”就因为当年香港的蚊虫和疟疾太厉害。香港的蚊虫现在虽然比从前少得多了,但是夜里耳边有时仍然可以听到嗡嗡声,而且简直一年四季都有。这位生物学教授提出了一个灭蚊的好办法,他劝港英当局饲养蜻蜓,因为蜻蜓是喜欢吃蚊虫的。他说这方法比改建沟渠省钱得多了。 对于蟑螂和白蚁,他认为目前还没有简单有效的扑灭方法。他提议港英当局拨款聘请昆虫专家来研究对策。 我不知官方对他的建议反响如何。看样子好像很冷淡,因为至今不见报上有“从伦敦聘请研究扑灭香港害虫专家”抵港的消息出现。因此,如有人在民主橱窗里发现有苍蝇或木虱,切不必大惊小怪,因为这里同时还是“害虫的天堂”呀。 从鳄鱼谈到爬虫类 香港中环有一座著名的茶厅被称为“鳄鱼潭”,可是我们所见到的只是两脚鳄鱼,很少有机会见过一条真的四脚鳄鱼的。这并非由于韩文公的力量,靠了他的一篇大文将鳄鱼从潮州一直驱逐到南洋去了,而是因为香港一带的海滨近年根本没有鳄鱼。据本地人的解释,鳄鱼与鲨鱼是势不两立的,香港海外不时有鲨鱼出现,因此鳄鱼都避到别处去了。只有在一九一二年,香港曾偶然发现过一条鳄鱼,此后便一直不曾再有过了。但在生物史上,广东三角洲一带在过去是有鳄鱼栖息过的。 鳄鱼在动物分类上是属于爬虫类的。爬虫类的动物一共包括四大类:即龟、蛇、蜥蜴和鳄鱼。本港所出产的爬虫类动物,除了鳄鱼少见之外,其他三类都相当丰富。香港出产的乌龟共有十种,其中海龟仅有一种,其余都是淡水龟,最常见的就是本地人称为金钱龟的一种。龟类的肉很好吃,本地人不仅吃水鱼,也吃一般的乌龟。吃乌龟不比吃狗肉,法律是不干涉的,因此,你在街市上随时可以买得到金钱龟和水鱼,水鱼也是龟之一种,不过香港市上所卖的水鱼,大都是从广西运来的。 香港出产的蛇,共有二十九种,另外还有两种海蛇。 香港处于亚热带,因此,出产的蜥蜴类爬虫也很丰富,共有十六种。其中包括我们常见的盐蛇,也就是外江人称为壁虎的那种小生物。它们共有五种,在屋内屋外,树上墙上,甚至床上都可以见得到。在这冬天,它们大都躲到墙缝和板缝里冬眠去了。 被一般人称为蛇郎中的那种长尾蜥蜴,香港出产的也有七八种之多。有两种颜色特别漂亮,全身绿色,背上还有四条较深的翠绿纹。它们约有七八寸长,夏天喜欢躲在沙石上晒太阳,小的比大的颜色更美丽。 香港另出产一种大蜥蜴,俗呼蛤蚧蛇,它们可以头尾长至三尺,形貌很可怕,时常被人误当作是鳄鱼。可是不常见,新界粉岭和香港岛上的赤柱都有人捉到过。山顶上似乎也有它们的踪迹,因为多年以前曾给登山缆车在轨道上压死过一条,一九三○年又有人在卢押道捉到过一条。它们全身青黑色,身上有淡黄色的斑点或条纹。它们以蛙类为主要的食料。那样子虽然可怕,很像小鳄鱼,其实嘴里却是连牙齿都没有的。 香港的茶花 本地人惯称茶楼酒家女招待为茶花。虽然将女性比作花该是一种美誉吧,但过去本地人的这种称谓,却是多少含有一种轻薄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讲的香港茶花,却是真正的茶花,是香港特产的山茶科植物之一。 山茶有红白两种。香港的白山茶花多是盆栽的,野生的很少,而且花也少。新界大帽山顶有野生的茶树,生在三千尺的高处,花开得小而密,它们就是著名的云雾茶。 红山茶在香港除了园栽的以外,还有野生的。这是香港特产的野花之一,它们是灌木,可以高至二丈至四丈,花是大红色的,盛开时每朵直径有两寸,正中有黄色的花蕊。那样子虽然比不上云南特产的双瓣山茶那么富丽,但在香港却已经是颇足观赏的一种野生花木了。它们从十一月底开始先后开花,可以一直继续至次年的三月。 野生的红山茶在香港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一八四九年到香港来搜集植物标本的艾利氏,就已经注意到这美丽的红色花树。他当时仅见到有三株,地点当在今日干德道的上面。次年,更著名的植物学家张比翁氏来港,则说仅能找到两棵。但是相隔百余年之后,今日香港山上的野生红山茶花已很普遍。在跑马地的山上可以见得到,薄扶林道的两旁也有。在山顶缆车站近旁的卢押道上,也有一棵很高大的,这几天正开着满树的红花。在旧鸭巴甸道的顶上更多,那里差不多有五六十棵生在一起。这种花在香港也是受保护野生花木法令保护的,所以能够愈长愈多了。这种红山茶,一般通称为“香港茶”。 红山茶不仅花美丽,它的叶子也很可爱。山茶的叶子本是有蜡光的。红山茶的新叶,像吊钟花叶子一样,映着日光,能闪出许多美丽的颜色,从油绿、蔚蓝,以至深紫。 在年宵的花市上,也有红山茶出售,它们多数是盆栽的。价钱并不便宜,但因为这是木本的花木,买回去可以开花很久,而且若是照料得宜,它在下一季还会继续开花的,所以倒值得一买。 山猪和箭猪 野猪,俗名山猪,香港的山上没有,可是新界则很多,这因为南中国一带的野猪本来是很多的。它们是一种极凶猛可怕的动物,嘴上有一对獠牙伸出唇外,下面的一对有时向上反挑,这是用来挖掘泥土和植物根株的。山猪的冲击力很大,咬人也极厉害。给它咬了一口,或是被它的獠牙戳了一下,往往能够致命。因此不仅猎人怕它,就是猎狗也怕它。据说山猪的嗅觉极灵敏,视觉也极敏锐,奔跑迅速。它又有一见火光和响声便立刻冲刺过来的习惯,因此,老于打猎的人时常告诫同伴,见了山猪万不能从正面开枪,否则被它依着火光冲过来;万一逃避不及,那就要吃大亏了。 一只普通的大山猪,可以重至三百磅以上。新界的大帽山、马鞍山、西贡、沙头角、大埔一带的山林中,都有它们的踪迹。它们是昼伏夜出的。一到黑夜,时常成群结队的出现,能够一夜之间将整块田地毁烂,因此,对于农作物的害处很大。可是因了生性凶猛,便不像黄麂那么容易对付。 打山猪是乡下人认为最兴奋的一件事,这尤其因为山猪肉最好吃,在野味中可以说得上是珍品。 箭猪虽与山猪同名为猪,它其实不是猪,倒与老鼠、野兔、松鼠等是同宗。本地人有时很古怪的又称它们为猪鱼。书上则惯称为豪猪。 箭猪的外表像刺猬,但比刺猬大得多,有二三尺长,而且嘴也没有那么尖。身上的“箭”则比刺猬的又长又刚劲。这种箭非常尖锐,尖端和根上是白色的,中间则是黑白相间的。箭的长短不一,普通有七八寸长,最长的可以长至十七英寸。 箭猪在香港山上和新界都很多,它们也是昼伏夜出的,时常在夜里偷进果园和菜地偷吃果实和菜蔬嫩叶,它们能将整棵的木瓜树咬倒。 箭猪行动时或是发起威来,能使得身上的箭哗啦作响。本地人传说老鼠最怕箭猪,因为箭猪喜欢将尾巴伸进老鼠洞里去摇动作响,老鼠闻声钻出来察看,便给箭猪的尾巴戳破了鼻子。甚至猎狗也不敢惹箭猪,听见了它的响声便跑开。 蚝和蚝田 近来报纸上时常有男变女,女变男的新闻,认为是现代的奇迹。其实,在生物界里,男变女,女变男,或是亦男亦女,实在是家常便饭。就拿广东人最爱吃蚝来说,这小生物在一年之中,就要从雌变成雄,然后又从雄变雌好几次。 蚝是有世界声誉的美食。对于生蚝的嗜好,欧洲人比我们中国人更甚,欧洲的法国和英国都是以产蛇著名的,甚至古罗马人就已经懂得吃生蚝,视为珍味之一。在罗马帝国末年,荒淫的富豪们的奢侈宴会,每年就不知要消耗多少由奴隶们向大西洋沿海用冰车运来的生蚝。 广东人对于生蚝,除了冬天打边炉和酥炸生吃以外,还懂得生晒制成蚝豉,又能够提取蚝汁的精华,制成著名的蚝油。 广东产蚝的地方,以中山的唐家湾最著名,其次便要数到毗连香港的宝安了。中山的蚝,就是澳门蚝油的主要来源,但晒成的蚝豉,则沙井比中山更有名,因此,香港海味店里卖的蚝豉,总是以“沙井蚝豉”来标榜。 香港新界的大埔海、元朗、后海湾,从前都是宝安辖境,因此,这些地方至今仍以产蚝著名。蚝虽是天生的,但今日我们所吃的蚝,多数都是由人工种殖的。种蚝的地方称为蚝田,最理想的地点是咸淡水交界的海滨和小河口。今日我们只要到元朗去,就可以见到后海湾的蚝田。 蚝田为广东滨海居民利薮之一。广东滨海的田地,除了有盐田沙田之外,还有更古怪的“浮田”和“沉田”。浮田是指种植水蕹菜的田,因为种植水蕹菜的方法,是用竹片结成藤筏一样的东西,使它浮在水面,蕹菜就附着在上面。实际上是没有田的,所以称为浮田。种蚝的地方则称为沉田,因为蚝和蚬一样,都是养在水底泥滩中的,水面上根本看不见什么,也没有界限,所以称为沉田。 沉田虽看不出界限,然而各有各的范围。因为这是海滨居民终年衣食所寄,绝对不容他人侵越。从前乡下人时常发生械斗,有时就是为争夺蚝田蚬塘而起。 人工种蚝的方法,乃是从母塘中将附有蚝卵的砖块,移到新塘内,使它繁殖。《新安县志》云: 蚝出合澜海中及白鹤滩,土人分地种之,曰蚝田,其法烧石令红,投之海中,蚝辄生石上。或以蚝房投海中种之,一房一肉,潮长房开以取食,潮退房阖以自固。 新界的蚝田,多在咸淡水交界的海边或河口。因为这是养蚝最理想的地点。蚝田的底要砂石作底,同时还要杂有一些污泥。没有污泥,蛇便不容易肥,但是污泥太深了,对于蚝的繁殖又有妨碍,虾怕风又怕日光,因此,蚝田的方向最好能避风。翻江倒海的飓风,对于蚝田是最大的损失,水太浅了使塘底的蚝直接暴露在太阳光下也不行。新界的养蚝人经常将砖瓦、陶器的碎片以及空蚝壳倒入田底。这是蚝的最好的“家”。他们将砖块火烧红了然后投入,说是容易生蚝。我以为这作用是杀死附在砖石上的其他寄生物的幼卵,以便蚝产卵其上,不受侵害,自然更容易繁殖。蚝可以有八年至十年的生命,养了五年,采起来的蚝,最为肥美。 蚝是很娇贵的生物,它们怕风怕日光,又怕潮水和雨水。新界的养蚝人最怕连绵不歇的倾盆大雨,因为雨水一时落得太多,使蚝田里的水立刻变了质,会促成蚝的重大死亡。此外,蚝田里又出产一种螺一样的小虫,它们能分泌一种毒液使蚝麻痹死亡,是蚝的最大的敌人。海边还有一种鱼名叫鹰头鱼,它们也是专门以蚝为食料的。海星也是蚝的对头,它们能抱住蚝壳,以吸力使它张开,然后卷食里面的蚝肉。 采蚝的方法很别致,他们用一种像泥橇一样的工具,形状如一个上字,是用一横一直两根木头构成的。他们一只脚跪在横本上,手扶着直木;另一只脚踏在水中,这样在海滨泥滩上如飞的滑行。海滨居民称这工作为打蚝。打蚝的多是妇女,广东民歌中有一种打蚝歌,便是在海滨打蚝时唱的。 蚝有大小,小的不堪供食用的蚝,在香港海边随处可见,附生在礁石上甚至码头木桩上的那些灰白色的碎石一样的东西,就是小的蚝房。蚝是互相连结生在一起的,所以称为蚝房,古时又称蛎房。它们能随着潮水的涨落来开闭。蚝壳非常坚利,在海边游水很容易给蚝壳划破脚底或是擦伤皮肤,就为了它们坚硬不易破碎。广东许多地方都用成块的蚝壳调了石灰来砌墙,不仅经济耐用,太阳照起来还闪出珠光,非常美丽。 本地既然出产又肥又大的生蚝,可是却不喜欢像欧洲人那样将它们生吃的原因,据说乃是因为认为蚝性寒,不宜生吃。不过,在生蚝上市的时候,为食街和大笆地街边的酥炸生蚝,一毫可以有两只,实在是最为大众益食家所欢迎的美味。笔者虽然不是老饕,有时也几乎很难抵御那香气的诱惑。 蓝鹊——香港最美丽的野鸟 蓝鹊,一名山鹊,这是香港出产的最美丽的一种野鸟,俗名长尾升。我找不出在《尔雅》之类的中国书上该叫作什么名字。有人说该叫“鸒”,但这是山雀而不是山鹊,而且身体很小,所以决不是它。又有人说该叫“鸒”,即《尔雅》上所说的“卑居”。这虽是乌鸦属,多少有一点近似,但是没有那美丽的长尾、巴。中国旧时的读书人虽注重格物,但关于鸟兽虫鱼之名,就一直是这样弄得人一头雾水。 蓝鹊不愧是香港出产的最美丽的野鸟。它的身体很大,长至二十三英寸至二十五英寸,另外还有一根可以长至十五英寸的尾巴。它的嘴和脚爪是朱红色的。头上黑带宝蓝色,头顶上是带紫的珠灰色,胸前黑色,背上是紫灰,双翅是明亮的宝蓝色,长长的尾羽黯蓝色,在尖端上还镶着白边。这种鸟喜欢成群结队的飞,时常十余只在一起,它们不喜欢干地,因此,只有到香港半山区以上的山上才有机会可以见得到。 蓝鹊性情爱活动,群居在一起时便互相追逐游戏。它们飞行的姿势是滑翔式的,翅膀不轻易拍动,因此,在山上的大榕树上或是山坡的松林顶上,见到一大群蓝鹊拖着长尾巴忽上忽下这样的滑翔飞行时,实在是一种眼福。 蓝鹊虽是香港最美丽的鸟,美中不足的是它们的名誉不很好。因为这种鸟性情爱活动,又好群居,在春天的时候时常成群结队的往来各树林间,搜寻其他鸟类的巢巢。它们不仅啄食鸟巢中的卵,连已经孵出来的小鸟也要加以残杀,所以性情是很残忍暴戾的。它们搜寻的功夫很周到,因此,一年被摧残的小鸟不知有多少。因了它们太美丽,许多爱鸟的人都对这种不法的行为加以宽恕,然而它们的名誉终不免蒙上了玷污。 蓝鹊虽然喜欢啄食其他鸟类的小鸟和鸟卵,差幸它对于人类还有一点小功劳可以将功赎罪。那就是它是吃蛇的能手,无论是饭铲头、金脚带、过山风、青竹蛇,不论有毒无毒,一切蛇类遇见了蓝鹊就很难逃命。就为了这点小功劳,港英当局将它列入被保护的野鸟之列,不许随意捕杀。 香港山间的蓝鹊很多,九龙新界比较少见。你若是在傍晚的时候,到花园道或薄扶林道以上的山径里散步,只要稍为留意,便可以有机会见到这种香港最美的野鸟,成群结队的在树梢上往来飞翔。 香港蚊虫的现在和过去 东方朔的蚊虫谜语说: 长喙细身,昼亡夜存,嗜肉恶烟,为指掌所扪。 这谜语若以香港的蚊虫为对象,就未免有点不恰当。因为香港的蚊虫不仅白昼也出来咬人,它们简直是一年四季都在活动的。 今日香港虽然仍旧有不少蚊虫,但就蚊虫本身来说,已经成为强弩之末了。因为在早年的香港,蚊虫曾经是当年那些最初的殖民地开拓者的最大敌人,黄泥涌道的山上是最初被当作理想住宅区的,可是山下水田里所滋生的蚊虫,使得住在那里的人多数直着走进屋去,却要横着被抬出来。后来赶紧将所有的水田和溪流填没(这就是今日跑马地的前身),但是今日快活谷里仍留着岛上最旧的坟场遗迹。赤柱原本是重要的驻军区,可是驻在黄麻角一带的军队的死亡率之高,使得当局赶紧将军营中心从赤柱搬到西环(这就是西营盘这名称的由来),然后又从西环搬到今日的玛丽兵房一带。但是你如到赤柱坟场去看看那些一八五○年时前后墓碑的题记,墓中人十九是当年驻防赤柱的兵士,就可以知道当年的死亡率之高。而这一切都是香港蚊虫的成绩。 甚至后来修筑水塘,并且已经有了对付疟疾的奎宁,可是无数工人仍成了疟疾的牺牲者。据说当年香港人有一种荒唐的迷信,认为吃了奎宁便会断种,不能生子,因此,患疟疾的建筑水塘的泥工和石工,宁可捱着等死,也不肯吃老番的“发冷丸”。后来听说由一位姓马的医生,想出了折衷办法,将奎宁粉搀和饭焦,搓成中式的药丸,骗他们说是中国药材制炼的药丸,他们才肯服用。这才遏止了疟疾的猖獗。 蚊虫不仅能传染疟疾,他们还能传播好几种其他的热症,又能将病菌从野兽的身上带到人类的身上。本来体内没有病菌的蚊虫,若是吸了病人的血液,也会在自己体内滋生病菌再传播开来。香港对于蚊虫的研究,总算是花了不少工夫的。有一种传播热病的蚊虫,甚至是用一位医官的名字来命名的。香港共有六七种蚊虫之多,有大有小,据说最可怕的是停下来尾尖向上翘的一种小蚊,它们是传播疟疾的,被称为“华南疟蚊。” 荔枝蝉·荔枝虫 又到了荔枝快上市的时候了。每逢荔枝上市的时候,广东就有一种小蝉,全身青绿色,在树上滋滋的长叫着。这种小蝉不一定栖在荔枝树上,就是别的树上也有,因为是同荔枝一齐上市的,所以呼为荔枝蝉。我们现在从树间所听到的音调尖狭,没有普通大蝉叫声那么宽大舒徐的,便是荔枝蝉的鸣声了。 这种小蝉,古名为螓,以别于普通的大蝉。大蝉俗称马蝉,就是古书上所说的绸,小蝉则名为螓。《诗经·卫风》,“螓首蛾眉”,用来形容女性的漂亮。据注解《诗经》的人说:“螓,雌蟟之小而绿色者,其额广而方,故《硕人》诗曰,螓首蛾眉,言硕人之美也。古之选女者,非特取其蛾描靡曼,必合之法相,所谓角犀丰盈。螓首者,即角犀丰盈之谓也。” 但我以为古代用“螓首”来形容女人额角天庭的广阔,而且认为漂亮,不仅是依据相法,可能还与当时流行的发式服饰有关。古代妇人所梳的双髻,在额角左右高高的隆起两只圆角,那风致实在像是蝉头上突出的一对眼睛。这种情形,我们一看唐朝的土俑或汉墓砖画像中的舞俩乐伎的发式,就不难想象得出。 广东的荔枝树上,另有一种小虫,是荔枝的害虫,俗名石背。据说石背的背部坚硬如石,故名石背。这种小虫不是吃荔枝果而吃荔枝花。冬天产子在荔枝叶底下,荔枝开花的时候,石背也孵化出来,它们就以荔枝花蕊为食。吃了花蕊,荔枝便无法结实,所以是荔枝树的害虫。石背虫的溺沾染在花蒂上,一经雨水冲开,也能使全枝的花都萎谢,所以种荔枝的人见到石背便头痛。据说这种虫福建比广东更多。福建的荔枝比不上广东,也许是受了这种小虫的害处吧,除了石背之外,荔枝树上还有一种害虫,像是蜜蜂,全身黄色,名为黄虫,它最喜欢吃荔枝叶。吃了浓黑的荔枝叶就全身变绿,不是黄虫而是青虫了。 荔枝是要每年将多余的枝桠斩伐一批的,这样则使来年的荔枝结实更肥更密。这种砍除下来的荔枝树枝干,运到香港来卖,便是有名的荔枝柴,结实干燥耐燃,火力极强,敲起来清脆有声,是木柴中的上货。 香港的马骝和骆驼 在香港见到马骝不难。从前新界沙田有座猴子林和马骝山,那里的马骝成群,可以结队出来遮道向人乞食。这盛况曾一度消失,近年又可以再见到了。此外我们从前又可以在较僻静的街道上偶尔见到走江湖的马骝戏,有的还附有绵羊和小黑狗。这是最雏型最原始的中国杂技团,走遍整个中国随处都可以遇见的。他们都是山东人,两个人或三个人组成一班。以前在香港时常可以见到,但后来忽然说他们“虐畜”,一连拘控了几次,而且要递解出境,从此就少见了。前几年我还有机会又见到一班,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他们称为猴戏团,猴子戴的面具和服装都很讲究,领班的牵着猴子一面打锣,一面口里唱着“来呀来,包龙图来到了开封府,夜断阴来日断阳”,猴子便戴起了黑面具和纱帽翻筋斗,使得孩子们看了欢喜得了不得。 他们都是山东帮。不知怎样,本地人却一向说他们是江西人,因此,遂有了“江西佬打死马骝”那句俗话。这是说人无法善后之意,真不知是从哪里胡缠出来的。 在香港见到马骝不难,可是要见到骆驼可真难了。我在这里住了这许多年,就从未见过,而且我怀疑香港炎热的气候是否适宜于那个温纯淳厚的善良动物,可是在香港历史上,据说却是有过一匹骆驼的。这是早年香港的一个掌故,我不敢保证它的真实性,只好姑妄听之,姑妄言之了。 这个骆驼的掌故是与今日登山缆车有关的。据说当缆车未敷设以前,山顶与山下的交通极为不便,山顶人迹罕至,因此景色也就特别幽静。有一位外国富商爱上了这气氛,便在山顶建筑了一座别墅,一个人过着寂静的远离尘嚣的舒适生活。至于每天上下及传递日用物件之劳,他则饲养了一匹骆驼代步,谁也不知道这个南中国少见的大动物是从哪里得来的。这个富商这样过着离群独居的生活很久,直到一八八八年,山顶缆车建筑完成,正式通车,任何人都可以花费极少的时间来到山顶,欣赏山上优美的景色。那个富商觉得缆车通了以后,他的幽静生活被破坏了,这不啻是他的末日,于是便忿然离开了山顶,离开了香港。 这个掌故见香港一家西书店在战前出版的一册香港指南一类的小册子,编者是索尔比克。我不曾在任何其他关于香港的著作中见过相同的记载,因此无法查出他的根据,并且他也不曾写出这个怪癖富商的姓名,以及那匹骆驼的来历和后来的下落。但想到香港居然有过骆驼,这总算得是一个有趣的掌故。 海参的故事 参鲍翅肚,是四种主要的名贵海味,为酒家筵席上不可少的原料;就是一般人家请客,有时也要用到这几件东西,尤其在过新年和春节请客,必然也要预备这一类的海味。不过,在这方面,本地人和外江佬的风俗习尚则有一点不同。本地人对于筵席,以翅席为最上,一盆红烧大裙翅,仅是这一样菜的代价就要在百元以上;他们对于海参则是看在鲍鱼甚是鱼肚之下的。但在外江人眼中则不然,尤其在北方,他们看海参便比鱼翅名贵多了。最上等的筵席是用燕席,用燕窝银耳做主菜,其次便是海参,鱼翅反而是不重要的。就因为这原因,在本港开设的北方馆子所制的鱼翅,时常受到本地食家的冷言讥笑。认为不是“剑拔弩张”,便是一塌糊涂。这诚然是事实。但说到海参,则北方馆子用大海碗装的红烧海参、虾圆海参,论滋味和火候,则即使以广东人用海参制的“乌龙吐珠”名菜来比较,也不免甘拜下风了。 海参虽是中国人惯吃的海味,但像鱼翅鲍鱼一样,从前都是从国外输入的。其实中国山东烟台一带也有海参出产,不过产量不多,而且形体较小罢了。本地人看重的花白“猪婆参”,北方人用惯的黑色大刺参,都是从日本南洋澳洲甚至墨西哥运来的。 我们见惯的海参,都是海味店里的海参干。很少人见过新鲜海参或活的海参。其实,本港海里也有海参出产,而且不少,在香港南部多礁石的海滨,如赤柱半岛等处,时常可以捉得到活海参,尤其在退潮的时候,它们大批留在浅水或岩石缝里。本港出产的是一种黑色小刺参,约五六寸长,晒干起来大约仅有一两寸而已。所谓刺,其实是海参的脚或吸盘而已。 海参是海星海胆一类的海中棘皮科动物。中国旧时的方物志上名它为“沙噀”,为“戚车”,说它的形状类男阴,认为是补品。又说渔人钓海参时,要将男孩脱光了身体沉入海中,然后任海参一一吸在他的身上。这真是胡说。 其实,海参倒有一点奇怪的特点,为一般人所不知道的。这乃是它的骇人的古怪的自卫方法。海参身上没有武器,每逢海中其他生物向它进攻时,它便先缩紧了自己的身体,再将尾部收缩,然后突然一放,将自己的呼吸器官和腹内的若干器官一齐射出来。这些东西含有乳状的浆液,像是一棵小树,又像是一阵烟幕,将敌人吓退,然后海参便慢慢的走开,它并不要收回自己喷出来的腹内器官,它是随时可以重新再生一副出来的。试想,若是一个人一张口能够喷出他的心肝五脏,将敌人吓退,自己却掉头不顾而去,这将是一种怎样骇人而且有效的退敌武器。 西洋菜 到香港来得不久的外江人,大都不认识西洋菜,而且也不会喜欢吃西洋菜,甚至不肯吃西洋菜。但是我奉劝不肯对西洋菜下箸的人不妨一试,且不说本地人对于它的医学效能所作的种种推崇,仅是将它当作一种普通的菜蔬来吃,也是值得一试的。不过,一个外江佬如果想对西洋菜有胃口,甚而进一步像本地人一样对它嗜食而有好感,看样子也要在这“天堂”熬上四五年才有这资格。 西洋菜有水旱两种,本港是用水种的居多,即种在五六寸深的水田内,任它蔓延,然后摘取较嫩的枝叶出售,割了之后它又可以继续生长。因此西洋菜在香港几乎是四时不断的,但最肥美的是从初冬到春末。 为了上好的“白骨西洋菜”要用水种,水田自然不免孳生蚊蚋,早几年就为了这个问题使得本港的菜农和卫生局一再发生交涉。卫生局为了扑灭市内的蚊虫,禁止九龙的菜农用水田种西洋菜,而菜农也因为衣食所关,并且历来都是用水田种植西洋菜的,自然不肯罢休。后来一再请愿和递呈文,总算将禁种的区域缩小了才告一段落。现在市上出售的西洋菜已经有许多是旱种的,但旱种的总不及水种的肥嫩。 西洋菜最好的吃法,是用瘦猪肉或鸭肾来炖汤,将西洋菜炖成黄黑色,然后连菜连汤一起吃。本港的小饮食店里有一味“西洋菜鲜陈肾汤”,是用鲜鸭肾和鸭肾干与西洋菜同炖,有的还要加上桂圆肉。那滋味实在不错。除了炖汤以外,西洋菜还可以用来生炒和滚汤。外国人也有用它来拌沙律的。就是在这冬天“打边炉”,也有人将西洋菜同生菜茼蒿菜一起放在滚汤烫一烫就吃。 顾名思义,西洋菜是来自西洋的。本地人惯称葡萄牙为西洋,西洋菜虽非传自葡萄牙,但香港的西洋菜首先移植自澳门,则大约是事实。因为澳门在明末就已经成为葡萄牙的殖民地了。九龙有一条西洋菜街,就因为那一带从前多是西洋菜田,现在则一天一天迁到市外远处去了。 有一个故事,说西洋菜是由一个患病的船员从一座无人的孤岛上移植来的,因为这个人患肺病,一人留在岛上,吃了这种野生的“水草”居然不死,后来便将它移植到澳门,所以名为西洋菜。这个故事恐怕只是“故事”而已。至少在英国乡下,已久已有人用水田种植西洋菜,他们称之为watercress,视为可供生吃的蔬菜之一。 香港的野鸟 俗语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可是鸟类学家告诉我们,世上的乌鸦有二十多种。就是香港这样弹丸之地,也有三种以上不同的乌鸦。但是对于一般人是无须知道这样精密的分类的,我们只要知道那种全身是乌黑,叫起来呱呱讨人厌的东西是乌鸦就已经足够了。对于其他的鸟类,可说也是这样。 香港的野鸟,已经给鸟类学家纪录过的,有二百三十多种,常见的则有二百种左右。若是再加上偶然路过香港的候鸟,据说总数会有二百八十五种。即使包括新界在内,香港的面积并不算大,能有这样多种类的野鸟,对于爱鸟者可说是一个乐园。 香港能有机会见到这样多种类野鸟的原因,是由于香港在地理位置上所占的优势。因为除了常年栖息在本港区域内的鸟类以外,还有从中国大陆北方到香港来过冬的候鸟,它们在秋天南来,到了春天使迁回北方去。又有从南方菲律宾、马来半岛、印度、缅甸等处来港避暑的候鸟,它们到春天迁来,在香港过夏天,到了秋天又飞回南边去。此外还有秋季从北到南,春天从南到北的大批候鸟,它们万里长征,路过香港一带时,大都要停下来休息数日,补充粮食,然后再继续它们的旅程。因此在香港的秋天或春天,时常可以突然见到大批平日本港少见的鸟类,可是隔了一两天又会突然不见了,这些便是过境的旅客,同时,因了候鸟迁移的路线虽有一定,但南飞和北归的途径有时并不相同。在秋天经过香港飞往南方的候鸟,到了春天并不一定仍经过香港北上;相反的,秋天不曾经过这里的候鸟,到了春天北上时倒会在这里停下来休息,因此,这使得香港可能有机会见到的各种野鸟更多了。 香港的鸟类虽有二百多种,但我们平常抬头常见到的,除了天空的麻鹰和门前的麻雀以外,便要数到白头翁、高冠雀(一名高髻管)和俗名“红屎窟”的一种了。此外,在林木较盛的地方,也随时可以见到山伯劳和七姊妹。还有那黑黑的“猪屎渣”,不过它喜欢平地,不喜欢高山,因此在香港的山上不大有机会能见到它们。 观察香港鸟类的理想地点,不在本港岛上而在新界。新界的屏山林村谷,以及通达粉岭的公路两旁和大帽山麓,都是观察野鸟最理想的地点。你若是爱好观察鸟类,又略具一点鸟类分类学的常识,并且手边带着一架望远镜,偷暇到上述的地点去盘桓一天,包你的纪录簿上会满载而归。据说有人曾经在屏山一带一天见过六十九种不同野鸟的纪录。 灵魂的归来待续 待续 TXT小说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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