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感人小故事》查看《温馨感人小故事》书评和最新更新以及相关书籍推荐请到《温馨感人小故事》专题网址http://www.xiaoshuotxt.com/sanwen/3547/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提供经典的文学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人文社科类书籍在线阅读,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 温一壶月光下酒 **t*xt*小*说*天*堂 文/林清玄 煮雪如果真有其事,别的东西也可以留下,我们可以用一个空瓶把今夜的桂花香装起来,等桂花谢了,秋天过去,再打开瓶盖,细细品尝。 把初恋的温馨用一个精致的琉璃盒子盛装,等到青春过尽垂垂老矣的时候,掀开盒盖,扑面一股热流,足以使我们老怀堪慰。 这其中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情趣,譬如将月光装在酒壶里,用文火一起温来喝……此中有真意,乃是酒仙的境界。 有一次与朋友住在狮头山,每天黄昏时候在刻着“即心是佛”的大石头下开怀痛饮,常喝到月色满布才回到和尚庙睡觉,过着神仙一样的生活。最后一天我们都喝得有点醉了,携着酒壶下山,走到山下时顿觉胸中都是山香云气,酒气不知道跑到何方,才知道喝酒原有这样的境界。 有时候抽象的事物也可以让我们感知,有时候实体的事物也能转眼化为无形,岁月当是明证,我们活的时候真正感觉到自已是存在的,岁月的脚步一走过,转眼便如云烟无形。但是,这些消逝于无形的往事,却可以拿来下酒,酒后便会浮现出来。 喝酒是有哲学的,准备许多下酒菜,喝得杯盘狼藉是下乘的喝法;几粒花生米一盘豆腐干,和三五好友天南地北是中乘的喝法;一个人独斟自酌,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上乘的喝法。 关于上乘的喝法,春天的时候可以面对满园怒放的杜鹃细饮五加皮;夏天的时候,在满树狂花中痛饮啤酒;秋日薄暮,用菊花煮竹叶青,人与海棠俱醉;冬寒时节则面对篱笆间的忍冬花,用腊梅温一壶大曲。这种种,就到了无物不可下酒的境界。 当然,诗词也可以下酒。俞文豹在《历代诗余》引《吹剑录》谈到一个故事,提到苏东坡有一次在玉堂日,有一幕士善歌,东坡因问曰:“我词何如柳七(即柳永)?”幕士对曰:“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 这个故事也能引用到饮酒上来,喝淡酒的时候,宜读李清照;喝甜酒时,宜读柳永;喝烈酒则大歌东坡词。其他如辛弃疾,应饮高梁小口;读放翁,应大口喝大曲;读李后主,要用马祖老酒煮姜汁到出怨苦味时最好;至于陶渊明、李太白则浓淡皆宜,狂饮细品皆可。 喝纯酒自然有真味,但酒中别掺物事也自有情趣。我有一位朋友善做葡萄酒,酿酒时以秋天桂花围塞,酒成之际,桂香袅袅,直似天品。 我们读唐宋诗词,乃知饮酒不是容易的事,遥想李白当年斗酒诗百篇,气势如奔雷,做诗则如长鲸吸百川,可以知道这年头饮酒的人实在没有气魄。现代人饮酒讲格调,不讲诗酒。袁枚在《随园诗话》里提过杨诚斋的话:“从来天分低拙之人,好谈格调,而不解风趣,何也?格调是空架子,有腔口易描,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辨。”在秦楼酒馆饮酒作乐,这是格调,能把去年的月光温到今年才下酒,这是风趣,也是性灵,其中是有几分天分的。 《维摩经》里有一段天女散花的记载,正在菩萨为弟子讲经的时候,天女出现了,在菩萨与弟子之间遍洒鲜花,散布在菩萨身上的花全落在地上,散布在弟子身上的花却像粘黐那样粘在他们身上,弟子们不好意思,用神力想使它掉落也不掉落。仙女说:“观诸菩萨花不着者,已断一切分别想故。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如是弟子畏生死故,色、声、香、味,触得其便也。已离畏者,一切五欲皆无能为也。结习未尽,花着身耳。结习尽者,花不着也。” 这也是非关格调,而是性灵。佛家讲究酒、色、财、气四大皆空,我觉得,渴酒到极处几可达佛家境界,试问,若能忍把浮名,换作浅酌低唱,即使天女来散花也不能着身,荣辱皆忘,前尘往事化成一缕轻烟,尽成因果,不正是佛家所谓苦修深修的境界吗? www、xiaoshuotxt.com 《傅雷家书》之于我 txt小说-天堂 文/henry 我从高中时代开始听古典音乐,到现在有十几年了。说来《傅雷家书》对我是再熟悉不过了,那时天天在中国古典音乐论坛泡着,听众人谈论音乐会、唱片、艺术家,聊中西文化比较,自然对傅雷和他的音乐评论不会陌生。那是我出国后思想和精神层面的成长最重要、给我烙印最深的时期,也是一断无忧无虑其乐融融的时光,但我始终从未对这本书和这个人写过什么东西,也许是因为接触的很多,家常便饭了,反而不太在意。感谢多年以后的这次读书会[1],让我终于有机会能坐下来聊聊我对这本书的认识了。 这本《家书》对中国八十年代成长起来的一代乐迷来说,几乎无人不晓,正巧这批人也是文革结束后的第一代大学生和知识分子,西方文化阵阵飘香般从渐渐敞开的家门外传进来,使很多精神饥渴的年青人真正地心动了一把,陶醉了一把。抛开那些在今天看来苛刻的教子观念不谈,对大多数乐迷来说,这本《家书》里最有价值的地方可能是他们父子间对艺术的真诚交流。傅雷对众多音乐家和音乐作品的见解,在我们看来,是可以拿来与作品对照着听、对照着读的,也因此,它可以作为很好的艺术启蒙读物。我现在看傅雷当年的一些议论,其实并不比一些资深乐迷见解更独到更深刻,傅雷的评论也只是一家之言。即便如此,我们应该明白,在那个疯狂的年代,全中国还有那么一个家庭对艺术尤其是西方艺术有如此的执著和热情,还有那样的家长那么在乎子女精神世界的成长,这件事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多么难得。正如陈丹青会感慨,现在恐怕很难找到“那样的家长给子女写那样的家书了。” 如mhh所说,傅聪很少给父亲回信,她提出了两个客观原因,这些都很有道理。我个人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即他们父子二人的关系向来不好。这是因为傅雷先生的性格是那种传统文人士大夫型的,刚毅、秉直、疾恶如仇,而且家教甚严。这个时候如果儿子遗传了这种性格,那么两个性格都有棱角的人在一起就会很痛苦。而且我认为傅聪性格中应该会有叛逆因素,他是在那种传统的“棒打出孝子”观念影响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所以他们父子关系是很难调和的,这些我们可以从《家书》中傅聪母亲的话里读出来。傅雷这种性格,也是后来酿成他的人生悲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他是一个烈士型的人物,一个悲剧式的英雄,正像他译笔下的贝多芬和约翰·克里斯托夫一样,始终与命运纠缠在一起,而他心中敬仰的可能也是这样的人物,对这些理想型人格的仰慕和想像反过来又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他自己的人格。始终令人难以忘记的是他在《贝多芬传》序言里说的那句著名的话:“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 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 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他最终通过自己的人生对这段话作了一个最好的诠释。后来这段话被八九年那场政治风波中绝食的学生们用在绝食誓言中,不会是偶然。 说说傅聪。我个人认为他是中国二十世纪最重要的钢琴家,在今天的中国乐坛,如果还有大师的话,那我想就是傅聪了吧。中国当然还有郎朗、李云迪、陈萨,这些年轻人当然才华横溢,可他们毕竟年轻,我的感觉是年青人最好不要给他们太多的光环,否则会毁了他们。当年海菲茨说,“神童”这个词不知道毁了多少青年才俊,着实道出了文艺界的一些真相。对于艺术家来说,我想更重要的是人生经历、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因为这些东西给一个人的艺术增加了厚度和广度,使它变得更加浓厚、沉淀、值得玩味、经得住推敲。就像酒一样,年头越久,香味儿就越淳。我们看傅聪先生,他就是这样一位饱经沧桑的人。他虽然多年不在国内,但从五十年代开始,家里就不断地遭遇打击,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摧残,最终以家破人亡收尾。这对他来说,在心理和精神上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是我们常人想像不到的。何况他常年漂流海外,家庭的劫难,再加上游子的思乡之情,身在异域的文化冲突,自己婚姻生活的失败,当这些因素加诸在一人身上时,它们就可能对这个人产生某种“化学反应”,锻造和锤炼他的灵魂,所谓百炼成钢。 我非常幸运,2013年春天在青岛看过他的一场音乐会。他弹的是德奥作曲家的晚期作品,一首贝多芬晚期奏鸣曲,一首舒伯特晚期奏鸣曲,还有几首斯卡拉蒂奏鸣曲。年逾八十岁的傅聪先生,以沉静地姿态,将贝多芬晚期奏鸣曲的内敛和自省表现出来。那是何等的淡定和从容,几乎像演奏者在述说自己的故事一样,娓娓道来,毫无夸张和惺惺作态,也无少年人的轻率和张狂。须知这是年逾八十的老人在演奏同样处在人生晚景的作曲家的作品,这是贝多芬的绝唱,恐怕也是傅聪自己的挽歌。他的斯卡拉蒂也有一股纯真清澈之气,真似“识尽愁滋味”的过来人,将过去留给了过去,在人面前却只是淡淡一笑,道声“天气凉了。”最后一首曲子弹完,傅聪起身向全场观众谢幕,他看着观众,微微地点头、微笑、走入幕后,情绪始终是平和的。 值得注意的是,那次读书会上,mhh最后问在场的朋友里有谁读过这本《家书》,我印象中好像没有什么人举手,看来现在连这本通俗易懂的书也渐渐无人问津了。 Www.xiaoshUotxt.cOm 最硬的骨头 t,xt,小,说天,堂 文/荠麦青青 说起硬骨头这回事,过去的中国人里绝不匮乏,在浩浩汤汤的历史长河里,这样的例子唾手可取。宁折不弯,宁死不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样的铁骨铮铮带着凛冽的寒光和猎猎的风声,堪称历史丰碑上最坚硬的花岗石。 文革期间,著名的翻译家傅雷先生和他的夫人朱梅馥双双自缢;被誉为“人民艺术家”的老舍先生自投太平湖;更有一代巨星上官云珠不堪侮辱跳楼自杀。众所周知,在这份令人触目惊心的名单上还可以列出一长串的名字。他们无疑都是骨头硬的人,残酷的批斗,卑劣的诬陷,人格的凌辱,无所不用其极的整人手段,最终使他们以蹈死不顾的姿态做出了永不屈服的抗争和控诉。 与此同时,另一位作家沈从文,文革时被勒令去打扫天安门城楼的女厕所,那些气势汹汹迫害他的人认为这样就可以羞辱一个大文豪,就能从精神上彻底摧毁他。但沈从文默不作声地接受了任务,每天神情淡然地去清扫,而且将诸厕清理得干干净净。“他像摩挲每一件青铜器一样摩挲着每座马桶。”他被下放到咸宁农村时,遭遇的种种不堪自不待言,但他写信给他的表侄——画家黄永玉时对此却全无提及,他只道“这里的荷花真好,你若来……” 半世为人,他真正痴迷的是小说,那本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边城》,为所有的中国人构筑了一方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最纯净的人性桃花源,但这片桃花源最终却没有护佑得了他。50年代初,神州大地似乎到处都充满了欣欣向荣、蓬勃向上的景象,但中国的政治空气里已经隐隐出现了异样的味道,沈从文的儿子不理解父亲,他认为父亲的小说过时了,为什么不能学学农民作家赵树理?连妻子也希望他能按照时代和党的要求去创作,去写那些政治正确、前途大好至少不会惹来麻烦和祸端的作品。其实从1949年后,他就基本“背弃”了自己热爱了大半辈子的小说,转而去从事与他一生所好大异其趣的古代服饰研究。他如此选择与其说是为明哲保身,还自己一个宁静的世界,不如说,更深的动机,也许仅仅是他不肯、更不屑去做那些与他的清白良心背道而驰的事情。所以,他宁愿去故纸堆中寻幽揽胜。有时,与某些丑陋和狰狞的人类相比,与那些穷凶极恶的跳梁小丑和魑魅魍魉相比,他一定是觉得凝聚着东方独特审美和智慧的古典服饰倒是有趣和有爱得多。然而沈从文虽筚路蓝缕,废寝忘食,于1964年即完成了《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的初稿,但在其后开始的文革中却经历了无数的劫难,原先为编写服装史而准备的40本资料及一大批有关的私人图书,全部被抄走,几大架的书被付之一炬。他的家被抄了8次,人也数次挨打,屡遭批斗。十年浩劫,虽经受了九死一生的折磨,但沈从文仍秉持初心,矻矻不倦,面对多年心血写成的文稿的被毁,这位年近70,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的老人,凭着惊人的毅力和超人的记忆力,在手边没有任何参考资料和笔记的情况下,硬是将满脑子里的丝、漆、铜、玉、花花朵朵、坛坛罐罐反复回忆温习,把图稿中疏忽遗漏或多余处一一用签条记忆下来,焚膏继晷,朝乾夕惕,终于完成了这部中国服装史上的煌煌巨著。其后到处奔走,多方协调,历经了15年中国政治上的波诡云谲和个人命运上的惊涛骇浪,这位老人最终使这部被誉为“中国服装的第一部通史”的扛鼎之作在磨难重重后得以出版。 你看他温润如玉,却有着最硬的骨头。纵使命运给他一方烂泥塘,他仍将自己开成了一朵香远益清、风骨卓然的荷花。 沈从文下放前,张允和去看他,他在收拾东西,家里遍地狼藉,场景惨淡。张允和要告别时,沈从文忽然从鼓囊曩的口袋里拿出一封业已揉皱的信,“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这个他口中的三姐,就是小他八岁的妻子张兆和。他把信仿佛炫耀一般举起来,像一个孩子将他的宝贝骄之世人,眼神也瞬间变得异常羞涩和温柔。张允和好奇地问,“能给我看看三妹的信吗?”沈从文将信放下来,迟疑半晌,接着在胸口温了一下,赶忙又将它揣进了口袋,紧紧护住,生怕别人抢了去似的。张允和不知如何安慰他,沈从文复喃喃道,“三姐的第一封信,第一封……”未说完,他竟然像一个孩子般地抽泣起来。 沈从文离世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三姐,我对不起你。”那一刻,他想到的也许是,一生辗转,命运多舛 ,因他的固执和倔强,迂腐与不合时宜,连累她与他共同承受无数的苦难。而今,在这个偌大而荒凉的人世间,他要就此扔下她,害她茕茕孑立,孤独终老,他是多么舍不得她,又如何能放心得下呢? 沈从文去世后,张充和在他的墓碑背后撰书道:“不折不从,星斗其文;亦慈亦让,赤子其人。” 所以,最硬的骨头里总是藏着一颗最柔软的心。 www/xiaoshuotxt.co m 路过心上的女孩 **t*xt小*说**天*堂 文/卡卡 . 小宝是个很热心的男孩,乍一看他,长的忒屌丝,可其实他内心是个哲学家一般的人物(这跟褒贬无关,我指的是他爱探究人性,这玩意儿,探究探究着就很容易对世界失望)。刚认识那会儿,只觉得小宝话忒多,长篇大论的老让人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句english,让我这种三句话抓不到重点就炸毛的人很是头疼。 所以大学前三年,我和小宝之间的沟通仅限于对骂与相互鄙视。 他鄙视我骄傲自大,我鄙视他爱装x。 . 后来机缘巧合我们竟臭味相投成了特别好的 朋友,也是我为数不多的灵魂知己之一。 尽管我觉得他是我为数不多的灵魂知己之一,他如果长得更帅点没准我能让他当我的蓝颜知己。而灵魂知己和蓝颜知己最大的区别就是,我和蓝颜会温柔的说晚安,尽管有时候还要暧昧好一会儿才真正晚安。可灵魂知己,抓起电话就是“你大爷,老子烦死了……&(……(…(无尽的吐槽省略一千字)。 可是我却只是他众多的红颜知己之一。 小宝长的不帅,个子不高,家里没钱,怎么看都是一副屌丝样,可身边就是很多女孩子,而且还很多是美女。 . 小宝的初恋是sweet小姐。sweet小姐是那种长得没有侵略性的姑娘,也就是俗称的男女老少都喜欢。笑起来甜甜的,眼睛弯成小月牙,细瓷般的皮肤散发着年轻芬芳的光泽。重要的是,还画的一手好画。 可是sweet小姐太像个孩子了,当然人家说都20多岁了像个孩子是屁话。可sweet小姐真的像个孩子。不是所谓的出淤泥而不染,她就是被保护的太好了。在父母手心里细细的栽培,没有受到一丁点儿外界的干扰,就这么顺利健康无忧无欲的成长。 直到长成大家心里的天使。 存在于小宝心里珍重珍重的净土之上,被细细存好。 然而sweet小姐虽然单纯如孩子,也恋爱了。恋爱对象是小宝这种精神至上的人最鄙视的四肢发达的体育系男生。 sweet小姐的恋情如同她的名字一样甜美,和小男友牵着手漫步在学校的各个角落,sweet小姐的笑容更sweet了,溢出来的幸福感只是让小宝心底浓浓的苦涩被搅的更翻腾。 没错,我爱你所以希望你开心,可我不开心,因为让你开心的不是我。 小宝能清晰地看到差距,他知道自己配不上sweet小姐,癞蛤蟆先生本就该静静的躺在池塘里,找一只癞蛤蟆小姐生一堆癞蛤蟆,而不是天天想着念着高高在上的sweet 小姐熬过无数个失眠之夜,用啤酒和香烟打发自己自以为诗意的营造出来的颓废青春。 . 第二个让小宝喜欢的姑娘是王月月。 这时候的喜欢已经不同于当年青葱年少喜欢sweet小姐那种不求回报默默付出的喜欢。 这是一种侵略性的喜欢。 小宝喜欢王月月,是因为王月月是他漫长的人生里第一个让他感到自信的女人。 这个美丽多情的女人能让所有雄性生物恨不得释放自己所有的激素。 同时也掏空你的钱包。 此时的小宝并没有那么有钱,但是他懂得王月月的好。 虽然他不象对待sweet小姐一样去对待王月月,可他对王月月也是有求必应,即便有所求也从不表露。尽管王月月只把他当一个可以倾诉,可以撒娇,可以展示自己一切的异性朋友。 外人眼里,王月月是个美丽,多情,温柔的女人。 可在小宝这里,她只是个任性,自私,甚至可以不用化妆的女孩。 她享受这种感觉,于是她离不开小宝,却永远不会跟他在一起。 王月月的自私让她心安理得的享受着小宝的好,而小宝在王月月身上建立起来的自信也让他对王月月始终不曾离弃。 小宝明白,等自己足够有钱,就可以得到王月月,他不着急,因为对于王月月的喜欢没有那么迫切。 等吧等吧,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王月月呢。 可sweet小姐,就当是个梦吧。 . 当然,小宝也被人喜欢过。虽然小耳不那么漂亮,戴着厚厚的眼镜,红扑扑的皮肤包裹着不显老的婴儿肥。齐齐的刘海,低低的马尾,臃肿的棉袄,冬天里会抱着热水壶背着西方经济学约小宝去自习。 小宝偶会赴约,当sweet小姐拒绝他的晚餐,当王月月小姐又找到了新欢。小宝便会在空旷的自习室陪陪时不时擦擦眼镜却认真听他说话的小耳。 小耳瞪着一双小小的眼镜看小宝眉飞色舞的讲他的所见,所闻,所观。 听他讲从未游历过却仿佛生活在那的地方,讲倒着都能背出年代的历史事件,讲那些被尘埃掩埋的不知真假的故事。 唯独不讲感情。 冬天过去了,小宝的故事也讲的差不多了。 小耳跟另一个穿着各自衬衫,夹着一本《网页设计与制作的》的男生一起上自习了。 慢慢的,他们开始牵着手上自习了。 然后,就没有小宝的然后了。 但是小宝很感激小耳,小耳是第一个听他倾诉的女孩,sweet小姐只会跟他喋喋不休的讲漫画,讲小说,讲一切跟现实不靠边的东西。王月月则一直跟他说自己的新欢,旧爱,新欢又要变旧爱。 . 几年后,小宝和cc在结婚的殿堂上,虽然他过去的红颜一个都没来,但他收到了她们发来的祝福,“要幸福哦——sweet” “她不适合你,真不明白你跟她结婚干嘛——王月月” 小耳什么也没发,她根本不知道。 小宝走神了,面对眼前穿着婚纱的cc的时候。 这真的是自己要娶的女人吗? 这个漂亮,聪明的女人。就在昨晚还告诉小宝“我不爱你”的女人啊。 小宝不知道,他知道cc的故事,也知道像cc这样漂亮夺目的女孩子若不是受过多重的伤怎么会选择嫁给小宝。 . 他知道太多的故事,关于cc,关于王月月,关于sweet,关于小耳。 他一直默默的陪伴她们走过一段时光,让她们定格成一张张美丽的风景画存留在他记忆的深处。 小宝还是选择了逃婚。在戒指即将套上cc手指的那一刻。 他看到cc长长的呼出一口气,小宝知道,自己终究还是帮cc做了她不敢做的决定。 . 结局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我写了几个结局,最终都删掉了。 也许未完待续,就是小宝最想要的结局。 www。xiaoshuotxt。com 彼得·德鲁克:奶奶的故事 t.xt.小.说.天.堂 下面是摘自彼得·德鲁克最喜欢的作品《旁观者》的第一篇,这是一个人生宽度最美的原型,是德鲁克笔下的奶奶。 奶奶年轻的时候十分纤巧,娇小玲珑而且容貌出众。但是,我所看到的奶奶已是迟暮之年,看不出一点青春美丽的痕迹,不过她还留着一头亮丽的红棕色卷发,这点让她引以为豪。她不到40岁就做了寡妇,而且百疾缠身。由于得了一种严重的风湿热,造成心脏永久的损伤,因此好像老是喘不过气来的样子。关节炎使她成了跛子,所有的骨头,特别是手指,都又肿又痛,加上年事已高,耳朵也不灵了。 但是,这一切却未能阻挡她到处溜达的雅兴。她风雨无阻地走遍维也纳的大街小巷,有时搭电车,不过多半步行。她的随身“武器”就是一把可做拐杖的大黑伞,还拖着一只几乎和自己一样重的黑色购物袋,里面装满了一大堆包装得好好的神秘小包裹:有准备送给一个生病老太太的一些茶叶,为一个小男生准备的邮票,从旧衣拆下半打“高级”金属纽扣打算给裁缝…… 奶奶家中有六姊妹,每个至少生了四个女儿,所以侄女就多得数不清了。这些侄女小时候或多或少都被奶奶带过,因此跟奶奶特别亲,甚至和自己的妈妈都没这么亲近。在她拜访之列的,还有从前的老仆人、贫困的老太太、以前跟她一起学音乐的同学、年迈的店主和工匠等,甚至连去世多年的朋友家的仆人,她都不忘问候。 有一回奶奶想去看住在郊外的“小葆拉”。这个老寡妇是奶奶已过世的表哥的侄女。她说:“如果我不去看这个老女人,还有谁会去呢?”家族中的老老少少,包括奶奶自己的女儿还有那一大堆侄女,都一律喊她“奶奶”。 不管和谁说话,奶奶的声音都愉快而亲切,并且带着老式的礼数。即使多年不见,她仍然记得人家心中牵挂的事。有一次,奶奶有好几个月没见到隔壁的女管家奥尔加小姐,再次看到她时,就问她:“你那侄儿近来怎么样?通过工程师考试了吗?这孩子可真了不起,不是吗?”她偶尔也会到老木匠的家里走动,并问他:“科尔比尔先生,市政府不是跟你们多课了些房屋税吗?后来解决了没有?我们上回见面的时候,你不是还为这件事心烦吗?”奶奶的妆奁就是这位老木匠的父亲做的。 奶奶公寓旁的街角常有个妓女在那儿拉客。奶奶和这个妓女说话一样是客客气气的。其他人对这妓女视若无睹,只有奶奶会走向前去跟她寒暄:“莉莉小姐,你好。今晚可真冷,找条厚一点的围巾,把身子包紧一点吧。”有一天晚上,她发现莉莉小姐喉咙沙哑,于是拖着一身老骨头爬上楼,翻箱倒柜地找咳嗽药,之后再爬下去交给那个妓女。在战后的维也纳几乎没有一部电梯可以使用,所以奶奶只好这样爬上爬下。 奶奶有个侄女就很不高兴,告诫她说:“奶奶,跟那种女人说话,有失您的身份。” “谁说的?”奶奶答道,“对人礼貌有失什么‘身份’。我又不是男人,她跟我这么个笨老太婆会有什么搞头?” “但是,奶奶您居然还给她送咳嗽药去!” “你啊,总是把性病当做洪水猛兽。对此,我虽无能为力,但是我至少可以使她的感冒赶快好起来,不至于让那些男人被她传染,得了重感冒。” ………… 奶奶死时,也和生前一样,留下了一则“奶奶趣谈”。 有一天,风狂雨急,她仍和平常一样风雨无阻地到处溜达,走着走着,竟走上了车道。司机看到她,想绕过去,但还是让她摔了个跤。于是,这司机连忙下车搀扶。奶奶虽毫发无伤,不过却吓坏了。 司机说:“老太太,我送您到医院去一趟,好吗?还是让医师检查一下,比较妥当。” “年轻人,你对我这个笨老太婆实在太好了,”奶奶答道,“还是麻烦你叫辆救护车来好了。车上多了一个奇怪的女人,可能会损及你的名誉——人言可畏啊。”10分钟后,救护车抵达时,奶奶已因严重的心肌梗塞而死亡。 弟弟知道我和奶奶很亲,因此打电话告诉我。他以哀伤的语调说道:“我有一个非常令人难过的消息要告诉你……奶奶今天一早过世了。”但是,他一开始描述奶奶死亡前的故事,音调就有点改变,最后终于笑了出来:“想想看吧。只有我们的宝贝奶奶会这么说,高龄七十几岁的她,居然还担心和一个年轻人同车会给他带来‘绯闻’的困扰!” 我也笑了。不过,我倒想到一件事:一个75岁的老太婆自然不会损及这个年轻人的名誉,但要是一个陌生老太太在他车内死去的话,他要如何向世人解释? wWw.xiAoshUotxt.cOm 一座城池一个人 [t.xt^小.说.天)堂) 文/一心@gitanjaly 相遇 二月份的江南还有些冷,习惯了火车里的温暖着实不想出去。晓盏拍了拍脸颊,像是在安慰自己:不想出去也要出去啊,到站了。杭州,春节过后的第一次旅行,她选择了杭州。一个有着许多爱情的城市。走出站口的时候,晓盏双手合起祈祷:请赐给我一个白马王子吧。 晚上的杭州有些冷,作为超级路痴的晓盏,望着来往的车辆叹了第一百零八次气: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打扰你们的,我只是把我的方向感丢在家里了。 “你好,是xx青年旅舍吗?我是前几天在网上订房的客人,嗯?我现在的位置是在xx路,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去你们哪里了。” 电话的另外一头传来一个很温和的男声:“别着急哦,我是旅舍的前台,等一下我要出门办点事情,可以顺便去接你,你坐地铁吧,做到龙翔桥站,我在三号口等你。” “嗯嗯,我现在就过去哦,你一定要去。拉钩。” 电话的另外一头传来笑声:“好的,拉钩。我的手机号码等下发到你的手机上,你可以喊我叶隐。” “嗯嗯,那一会见。” 此时的杭州还是有些冷,可晓盏的心里却觉得暖暖,她甚至有些期待这次见面。一阵风吹过,晓盏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加快了脚步,心里默默念叨着:进了地铁站就不怕了,好冷好冷。 晚上的地铁人不是很多,晓盏拖着行李箱来到三号口,远远就看着有个瘦瘦的男孩子站在出口地方。晓盏拿捏不好是不是叶隐,索性拿起手机打了起来,看到男孩子接了电话,晓盏像是中了彩票一般欢喜,小跑到他身边:真好,一出来就遇到你了。 男孩子愣了一下,语气里有一丝的不确定:邓晓盏? 晓盏像是捡到钱一样狠狠地摇了摇头:嗯嗯,我还担心你会不来。 男孩子笑了起来:看来你很活泼啊。 活泼?人家才不是,人家是用说话来掩饰内心的恐惧感。晓盏有些底气不足的解释:其实,我挺安静的,我很内向。 叶隐又笑了,心想这妹子还真逗。 叶隐就在晓盏的碎碎叨叨中带着她回青旅了。 青旅在虎跑路上,附近有动物园。在回去的路上,叶隐告诉晓盏在动物园里有一眼泉,早上会有很多杭州本地人大桶小桶的敢去打水,而且清一色都是老爷爷老奶奶。晓盏来了兴趣,眼巴巴的望着叶隐:明天早上你也会带我去吗? 叶隐顿时惊呆了:嚓,还说自己内向,哪个内向妹纸会主动让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带她去玩?想归想,他还是顺了晓盏的心愿。 晓盏也惊呆了,在叶隐说出好字那一刻。晓盏愣住了:尼玛,老子不过说说而已,这货竟然同意了?不过这小哥长得不错,我也不吃亏。这样一想,晓盏也放开了,和叶隐一路有说有笑的回了青旅。 或许这就是生活,你永远无法预测下一秒你会有什么样的经历。命运沿着既定的方向前行,偶尔会迷路,但很快就会被拉回既定的路线。 其实,晓盏心里暖暖地,想想多久没有人对她这样好了?一个人一直在路上,遇到时是欢喜,分别时是离愁。次数多了对相遇离别没了感觉,只想守护着最初的小心愿。一路走,一路散,一路的感动,一路的失落。或许,这就是生活真正的迷人的地方,无数的希望在路上,无数的失望也在路上。 后来,晓盏离开了杭州,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人生或许有无数次的相遇,或许这一次的相遇让我无法忘怀。第二天,只睡了三个小时的叶小哥带我去打水,严重睡眠不足的他竟然会跟着我这个刚刚认识一面的陌生人挥霍他的生命,说不感动是假的。只是,我一直很理性,我无法把这种好和爱情挂钩,或许这只是一种类似爱情的感觉。更何况,这货是前台呢?我是客人,哪有前台不对客人好的道理?生活需要感性,但更多的还是理性吧? 悸动 早晨的阳光看起来很柔和,想必此时披上毛毯,端上一杯热咖啡坐在太阳下,更能体会江南小资的感觉吧。前一刻晓盏还在幻想着她的小资生活,后一刻就被这屋外的江南的冷气袭击了,晓盏禁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叶隐皱了皱眉,让晓盏在门口等他一下,转身回到屋里了。当他再次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件羽绒外套,很体贴的披在了晓盏的身上。晓盏不客气的接受了他的外套:服务很好哦,赞一个。像是隐藏自己真实的情绪,晓盏坏坏地笑了起来:亲,用美色服务女客人不是好习惯哦。那不经意流露的红晕还是被叶隐抓拍到了,原来不好意思还是真的。 这一路晓盏走的很安静,短短几分钟的路程像是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或许这一生晓盏都不会再有这样的经历,一座城池一个人,一份体贴一丝感动。 来到动物园门口,门卫看了看他们,让他们出示进园证。叶隐小声对晓盏说:糟糕,没想到六点就有人守门了,我只带了一个。叶隐把进园证塞给了晓盏:你先进去,我等一下翻墙进去,我们在里面碰头。 “那你小心一些,别被他们抓到。”遇到突如其来的事件,晓盏也慌了,老老实实地听着叶隐的安排。“喂,那你快些进来,我…..我可能会迷路。” 可能会迷路?噗,这妹纸要不要这么搞笑?什么叫可能会迷路?叶隐又笑了,拍了一下晓盏的脑袋瓜:“别担心,我会很快的。” “嗯,那拉钩?骗我你是小狗。” 叶隐脑子里突然冒出来漫画里三滴汗的画面:“嗯嗯,不骗你,快些进去吧。” 看着叶隐的背影,晓盏突然心底像是被阳光洒满了一样。许久许久没有人温柔地对她了。 像是被蒙上了眼睛,握住你的手,走过一条长长地走廊。当睁开双眼的那一刻,镜子中的我已经不是我。那穿着红舞鞋的女孩子,已经失去了最初的魔法,王子不见了,红舞鞋也消失了。剩下孤独的小女孩轻轻地哭泣。 很久很久的某一天,当晓盏再次哼起这首歌总是会想起那天的早晨,叶隐站在入口处的地方等着她,阳光洒在叶隐的身上,透过他褐色的头发落在他的脸上,那一刻,晓盏像是看到了王子。公主对王子说:嗨,我的红舞鞋不见了。 红舞鞋?叶隐愣住了:耳朵没有毛病吧? “姑娘,没有睡醒吗?” “天呐,你怎么可以这么帅,你看看这眼睛,这鼻子……”像是掩饰自己失态似得,晓盏夸张的说了起来。 叶隐的脑子里再次浮现起漫画里三滴汗的表情:尼玛,这是个什么怪胎。 直到现在晓盏也回忆不起来那眼泉的名字,只是那个早晨的某些场景永远的刻在了她的日记中:到地方的时候,已经看到一条长长地队伍了。叶小哥就是骗子,说什么早晨不会有人打水。或许就是在那个早晨,突然有种想在这个城市生活的想法,将我一路的流浪在这个城市画上句号。一座城池一个人,那个早晨如此美好,让我有丝不忍打破它的犹豫。终归是两个人,偶尔的交集终将代表着越走越远。 明信片 或许时间太短,短的无法让一个人为了另外一个人留在一个城市;也或许时间不对,一个心在远方的人无法在没有找到自己的心之前停留在一个城市。或许,她原本就是一个流浪的人,不会为任何人。 三月份的最后一天,叶隐收到了晓盏的明信片。明信片上画了一个大大的笑脸,一个城市的邮戳,再也找不出其它的消息。 叶隐笑了笑,把明信片放在了青旅的墙上。那个大大的笑脸淹没在了一整墙的明信片中。 或许早已预测到了这个结局,翻开晓盏的日记:青旅的墙上满是寄给叶隐的明信片,一张一张的看,看到最后鼻子酸酸的,他的好是属于大家的,而不是属于某个人。或许大家出发的原因不一样,可走的时间长了总是会想在路上遇到温暖,在冬天喝一杯热乎乎的咖啡。 Www.xiaoshUotxt.cOm 父亲的份量 txt小_说天_堂 文/空号 这些天,一直有个影子在眼前,间或而清晰地晃动着,让我心神不定,让我细泪盈眶,让我浮思掠忆。 那个影子就是我的父亲。他好像一直喃喃地试着给我述着什么,我那么认真地寻听着,却什么也没听到。我甚至有些惶恐了,我一直很硬强地生活着,莫非是什么坷坎要混沌了我清洌的心绪,要不怎的会如此地脆弱,以至于惊扰了父亲的天国? 父亲已经逝去了五个足年了,真的不知道他在他天国怎么样了?我已经好些时间没有如此戚戚地念想着他,掂着父亲的份量了。 父亲从来都是一个孱弱并且主动示退的人。在记忆中,父亲大多时候都是默不作声的,倚在人堆傍边地也看着热闹,生怕惊扰了人家一般,逢人都含着止着脚步的淡轻的微笑。人人都可以老远地或紧挨着扯开嗓门地呼着他的名字,换回他细脆的止着脚步的“啊、啊”的回应。正是父亲的这种的周遭和行事,一直让我们几个做子女的,脆弱着生活,坚硬地成长。 村里人大多时候都把父亲的孱弱归因于我的母亲,说是母亲的强势显衬了父亲懦弱。而母亲从不接受这样的观点。母亲的道理很简朴:男人的随性的躬让等于把执仗的戒尺交给了对方,而至于象父亲那样一个农村的男人没有生龙活虎的耕种技能也是不会被人顶得起来的。这两个弱项,父亲都占着份。所以只能是倔强的母亲默默地捡拾起了那些本该属于父亲的农活和街坊邻里的本领。久而久之,在我们村里,父亲和母亲的角色便显出了倒置,父亲的份量也就有些偏失了。这一点,我们几个孩子从小就感觉到了。 其实,父亲境况完全因为他是个木匠。一个典型的个体手工业者是不会去同时操练出一手农活把式的。只是因为出身成分好,为人卑谦,技艺超群,才至众口塑碑,好人一个,要不然大事小事还真没他说话的什么份。当然,要说到父亲的手艺,从先前手工业合作社到后来的十里八乡,不是登峰造极也可以说望其项背。业内的班班门门,他无一不通无一不精。就连我们几个兄弟,在一直的耳濡目染之中,做个门立条框也曾经是轻车熟路的了。 或许母亲是对的。父亲虽说生在农村,是个“农民”,却一年四季到队里上门户给人家打着木工活,从不上田插秧下地掘薯,基本上属于“四时”不辨“五谷”不分之人。所以一直以来,他的生活姿态都不够挺拨,总是有些“不务正业”的委身之感。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刚刚实行“包产到户”那年春耕,父亲“被迫”着下水田平地备秧。没料着大半天的时间,有着一身授绳直木本领的他硬是无法把那丘荡着泥水的田地平整好,生生地耽误着我们家几个手臂纤嫰手法稚拙的并不宽裕的春种时间,把倔强的母亲急成个哭笑不得。 好在父亲把手上技艺看得很重,练得很是精湛,因之而长久地收获着乡里乡亲难得的尊重。东家新屋刚做,都等着要他去封梁。西家嫁女,那十八般嫁妆都争着请他去做上个十天半月。那一家家图得都是他手下的鲜活的金刚钻和耐久的瓷器活,而父亲凭得都是他的成年累月品正质纯的齐缝对隼的精气神。他甚至可以只用一柄线锯和一把锉刀在一张普通的樟木床上上拉下剧左削右锉岀惟妙惟肖龙凤呈祥来,也可以随时起墨在人家刚竣工房屋的垛前檐后左描右绘上一排丰满生鲜的福禄寿禧案图。这些其实远非一个木匠的基本功课和应有技能了。 父亲也是个施之以教的好手,为艺数十年间,可谓是授有术教有方,桃李盈门。记得有一次,大概我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吧,父亲试着要和他一块拉大锯。因为站位和力度不得法,父亲似乎带着一丝狡诘的微笑应和着我,结果是无论我怎么用力,也始终无法拉动那片看着锋利尖滑的锯来。然后,他咕噜着比划地告诉我拉锯原理和诀窍:弓身斜用劲,轻推拉紧力,齿与墨线齐。如此一来一往你来我往,锯屑便纷纷洒下,材板也渐次清晰地展现开来了。如今思旧念新,我竟然还悟出点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道理来。或许当年父亲就是在交给我这些道理,只是他用的工匠的方法,技艺的态度。 父亲也很有些严厉的时候,大概他在外面憋屈的太多太久太主动的原因,我们一直如此地以为。比如,吃饭不准放声,端碗不可倚门。譬如,横着条纹的桌子不允许竖放,工具箱里的工具不可以乱层。林林总总分门别类乱心杂绪的,给了我们不少的岀错、挨骂捱揍的由头。每每那样,总有母亲的声音,哪那么规矩,谁让你们不长记性!争吵激烈的时候,父亲会经常丢失威严地训斥我们和母亲,并顺手把一些易拿好摔的家当弄得个劈劈啪啪,响声雷动。邻里往往会及时地出现,或指指点点或护三掩四,家里片刻间演义成了一出文争武斗的大戏来。 我一直理不清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我对父亲的领悟程度明显地胜于对我的母亲,也胜于我的兄弟姊妹,即便我十分清楚母亲之对我对家庭的作用更大了许多。这在我离开他们上大学进城工作成家立业自已也做了父亲之后,一直如此。我相信我的母亲非常明显地感觉到了这些细微的差别。我没有那种父爱是天母爱是地的区分的意思,也不会因为父亲的“孱弱”而刻意偏执一方的做派,什么都说不清理不明。孝本来就只是一种责任一种义务,一种禀赋一种与生俱来的情感,是不分彼此的。 我至今还常常叨叨着两件我和父亲的两件往事。都该是我十三四岁的时候,事情的发生都自然而然地与父亲的“弱势”有渊源上的关联。那个年代里,手工业者在我们那的生产队上是算不上一等劳力(壮年男丁)的,每天岀工挣的工分只与妇女差不了多少。如果是在队里或帮人做工是该上交工钱折算岀工分的。这样一来我们一家小孩多,年底一摊分享的收成就少,要糊弄我们几个嫩牙稚口就真愁坏了母亲。好在还有一小块自留地,秋末总能收上个三五担地瓜。实在没法子,母亲大多时间都只能给我们煮红薯稀饭吃,最艰难的时候还会在稠饭里添些米糠和厥芽屑子来对付我们空乏着的胃。父亲那个时候也会默默地想着办法,补以口粮。有一次还没到过年的时候,父亲竟然裹着一包面条回来了,黑黑的土面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足有三五斤重。他支开“小器”的母亲的劝阻,狠狠地下了一锅。那一次,我踏踏实实地享受了一次从来没有过的过饱的感觉,被撑的感觉,一个晚上嘟啷着个肚子无法入睡。 人常说饿如豺狼茹毛饮血。意思是人饿之极会饥不择食,见啥吃啥。小时候的我之于肥肉可着实是个例外,嗅嗅可以,吻都不会,除非炼成猪油兑着干饭。父亲或许生死瞧准了我这个死肋,一直变着戏法威逼利诱我那张幼小的嘴巴,都功败垂成。那一个春节,他满以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先用五分钱最后到五毛钱换我吃一块他挑的全肥的肉,都让我的胆怯给败退回去了。后来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什么原由让我改变了这个戒忌,但每每这个时间我都会想起我的父亲,无论是他在生的时候还是故去之后。 父亲是个典型的“烟酒”生,对烟和洒有着天然的令人敬畏的嗜好。我分析这大概起因于乡亲们对他的手艺的尊重,而对他来说则正中下怀,因而前抱后揽左杯右樽吞云吐雾乐此不疲。每每在乡里乡亲家做事,无论餐前饭后休息片刻,业主总会献上仔细切好的烟丝或后来想方设法积攒下来的纸烟(香烟),以换取父亲的节奏加快废料减少和工艺更加精彩。至于酒,无论是白烧还是米酒,都是问客宰鸡看饭下菜,包括早上的热身,中午的减乏,和晚上收工,都得来上三五盅。这既是对木匠手艺的顶礼,也是对父亲名望的膜拜。后来参加工作有了收入之后,每次回家或有家人过往,我都会给父亲捎一些,我分明看到了父亲接到之后吸咂之时的那副阳光着的灿烂笑容。二oo二年我戒烟之后,曾经尝试着认真地和也谈过一次戒烟的事,被他用“一块肥肉”典故把我给滑稽了回去。可谁曾料到?五年后的一次孤独的夜行却绝然地扼去了父亲对烟和酒的敬仰。 那一次,爱着热闹的父亲提着手电晃荡如日出日落般地去邻家拉拾家常,却不然给跌上了一跤。到乡医所之后医生给了一个高血压的结论和戒烟戒酒按时服药的通知。没想父亲很凛然地接受了,从告别了他的烟酒人生。而待我再回老家见到他的时候,父亲的腋下已然多了一副拐杖,那年他才八十岁。 母亲在世时候曾经多次流露出过对那次变故的懊悔。每次回家她都会给我列数岀父亲的那些细微的变化,噙着眼泪地告诉过我,从那时候起,父亲会常常地默默地端着装裱有我和我的家人照片的他亲雕做的本质相框念念有词喃喃自语横研竖摩情不自禁。而我则越来越深刻感受到了父亲的无奈,我己然快看不着了他轻快的憨厚和生龙活虎了,我加快了回家的节凑。 但是,每次回到家里见着父亲的时候,我感觉到的他那么的轻轻的轻轻地越来越迷糊地盯着我看的眼神,却分明是怕惊扰了我回家的心情。他每次都那么努力地放松着却又一直不自觉地细绷起来的他那张憨憨的轻脆地含着额头的笑脸。我知道,他在一直努力地感受着儿子的突然的出现,和随后隆烈的离开。他一定是在说,回家是儿子的期盼,远行才是父亲的寄托! 这些天,总有个影子在我的脑海里晃现,清晰而间或地晃动着。那个影子就是我的父亲,他一直喃喃地给我说着些什么,我始终在认真地寻听着。 www-xiaoshuotxt-c o m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 {t}{xt}{小}{说}{天}{堂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若我能和我最好的朋友,异性也好,同性也好,在同一个城市工作或者在相距不远的地区工作那该多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房子,租来的也好,慢慢还房贷的也罢,一到下班期间或者休息日,若心情不好,就骑车到朋友的小窝里窝上一整天,和朋友诉说下心事,唠叨下自己的不满,八卦下周边的各色消息,待心情变好之时,便和朋友手拉手(异性朋友肩并肩)随便找个烧烤摊,来上一杯清透清透的凉爽扎啤,嚼上一口外焦里嫩肉汁混着血水的上等烤肉。心情不好?不高兴?早就跑的烟消云散……散散散掉了。食物是最善良的,它不会拒绝任何人,吃饱了,就不孤独了。若心情大好,喊上四五个朋友,准备个帐篷,找点食材,驾车到附近的绝好风景之地住上一两晚,远离市井,一堆人围着篝火烤肉吃,玩牌猜谜,唱歌跳舞侃大山……我想,这才是年轻人应该有的生活,而不是所谓的什么急着相亲急着挣钱急着给自己身上贴标签。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找个合适的老公,挣不来多少钱,也不用动不动就莫名其妙的加班,婆婆很明事理,老公也很有担当,不用每天纠结所谓的“婆媳”关系,也不用费尽心思来揣摩大家“话里有话”,在一个不太大的房子里,和老公过着优哉游哉的闲适生活,有时各干各的互不干扰家里一片宁静,有时心血来潮像两个大小孩在家里嗨爆天。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老公不用担心我若和某一异性朋友出去单独吃饭会发生什么“狗血剧情”,我也不用成天顾虑老公会不会嫌弃我日渐衰老的容颜以及变形的身体。因为我们都很明确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啊!爱一个人就要相信这个人不是么?即便将来有一天发现自己被骗了,但这之前你在需要他的时候他永远会出现在你身边,你和他争论《疯狂原始人》更好看还是《冰雪奇缘》更好看之时,他也不会满脸不耐烦的只回复“嗯”,“啊”之类的感叹词便再无下文……若这样也能称为被骗,那我宁愿也上当一回。即便时间不长之后就发现自己被玩弄了感情那又怎样,那你要感谢你的老公如此“诚实”,你也才能有机会来寻找更适合你的不是么,你才有机会追求真正你想要的生活不是么。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我和我的朋友,我和我的家人能一起成长,要么一起原地踏步走,要么一起获取新知识增长新经验。我不想要一个地位显赫的老公而我能和他交流的无非就是“今天你吃了什么”;我不希望我给老公提供的只是一个干净的家以及按点的饭菜;我不希望他给我讲了个搞笑的段子,然后给我解释为什么搞笑;我不希望我收拾好行李准备去徒步之时他脸的不理解;我不希望兴奋冲冲的拉起朋友的手说是一起去买完结版本的《权利的游戏》之时,而朋友满眼的迷茫说自己只对《来自星星的你》感兴趣;我不希望我只是一直和你在一起,但是早就分开的越来越远。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我期望自己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最好不过了。一个孩子太孤单,毕竟孩子的世界大人即便曾经经历过但还是不能随心所欲的融入进去,若他有个兄妹,他们就可以忽略大人的粗心以及“莫名其妙”的烦躁忧虑,欢欢喜喜的和他的兄妹玩,他们可以分享只属于他们孩子的小秘密。我希望他们健健康康,至于学习么,顺其自然最好了,我会告诉他“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龙应台说的话,告诉他我对他们的期望,但若他们真的志不在此,只要你保证不作违法之事不玩赌毒黄,我便不会太强求你的人生,虽然我把你送到这个世界来,因为你给了我过上另外一种人生的希望,但是你的人生毕竟是你的,我终有一天会离你远去,所以你也要早早认识到自己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因为你过往的选择积累而成的,而不是别人强加在你身上你逼不得已才走来的。你要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但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会在你合适的年龄告诉你一些大人世界的规则,你也不要恐惧外人对你的威胁,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你的妈妈,毕竟你老妈历经千辛万苦才找到了你的父亲,而又怀胎九月才有了你,怎能轻易的放弃你,抛弃你,残害你。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请你们相信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顽固分子”,有的时候会有些古古怪怪的想法令人费解,心情摇摆不定偶尔会对你们冷战,但是若我认定了你是我朋友,你是我的亲人,对于我这种天生怕麻烦,讨厌复杂的人际关系的“loser”,忍着满心的“好麻烦”才种出来了个朋友,我怎么可能会轻易的背叛你们,即便我很少和你联系,很少和你说话,基本上和你没有礼尚往来过,但是若你有困难,你只需跟我说一声,我势必会竭力所能,但这前提是,你要相信我,我可以忍受很多事,但是我唯独忍受不了别人动不动的怀疑我,我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博得别人的信任,但我也不知道如何巧妙的来欺瞒别人,我只想要简单的关系,若你不小心将你我的关系弄得太复杂,那请你不要责怪我为什么一声不吭的就慢慢淡出你的视野。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做一个简单的人,碰到了一群简单的朋友,找到了一个简单的老公,此生足矣。 我曾经期盼的未来美好生活,就如同这两只可爱的猪猪一样。被我抓拍了大半个月,终于逮到了你们的“小温馨”,嘎嘎嘎! www.xiAoshuotxT.cOM 有女儿的男人 t(xT小说"//天,堂/ 自从韩寒在微博上第一次公开了女儿小野的照片,这个梳着波波头,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的萌小孩就被网友热烈追捧,风头压过了她爹韩寒。韩寒在微博上委屈地说:“以前看月亮的时候,人家都叫我韩少,现在新人胜旧人,在片场大家都叫我岳父。我的青春也太短暂了…” 明着抱怨,实际心里还不怎么偷着乐呢。谁家有个长相如此可爱,如此q,还鬼精鬼灵的女儿——“两岁多时她要摘一朵花,我说,小野,不可以,花朵也是有爸爸妈妈的,所以你要对这朵小花说什么呢?她若有所思,上前一步说道:乖,和爸爸妈妈说再见……她太犀利了”——谁能不爱呢? 做了父亲的韩寒,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我要一辈子供养我女儿,让她衣食无忧,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什么出人头地、理想抱负,都是空的。她想要什么,我给她什么。”如果自己没钱了,他也绝不改初衷,“我就是给李彦宏开车也要让她过得好,让我的子女不再为他们父辈感到惭愧。” 知名作家、80后精神领袖谈起教育也没了那份睿智,基本和所有初为人父,内心被小女儿的诞生弄得脆弱无比的男人一样愚昧。这种想法近乎于天真,很难变成现实,你韩寒再厉害,也不能代替女儿去走她的人生,或许她会衣食无忧,可生活路上的顺风与逆流依然不可避免的要由她自己去承担。不说别的,就说感情,别看现在网友们呼唤韩寒岳父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那都是打哈哈凑趣,有一天,她真爱上了的某人,可不见得就能和她顺顺利利的走下去。和所有女孩一样,总会在某个人身上,体会到人生最初的心碎。 但即便天真,这也是一个做父亲最热烈真挚的爱。因为爱,就不够理性;因为爱,就愿意当她生命里的英雄。 女儿融化了韩寒的心,也让他无形中变成了一个双重标准的人。谈到女儿的青春期,他说:“我肯定希望她的青春当中有初恋,她的男朋友一定要靠谱一些。当她确认她有男朋友的时候,我保证在72个小时之内,男朋友会被我查个底朝天。”查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要代替女儿把关,若是做人不靠谱,或是脚踩两条船玩弄女性之类的,当爸爸的好出面干预嘛。不过他好像忘了自己以前曾经说过,“我也不觉得共享有什么败坏道德的,婚姻应该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在获得了前配偶的理解和许可的情况下,你应当是可以叠加重复婚姻的,男女都应当是这样。” 韩少的风流倜傥放浪不羁江湖屡有传闻——他说过,“我和我太太的感情非常坚固,但也许和其他姑娘也早已如同亲人。我甚至希望她们之间能够友好互助和平共处,就是这样。其他人会爱上我,我也许也会中意其他人,但没有人能改变我和我太太的感情”——可把同样的生活理论,换到自己女儿身上,他就不同意了。 换句话说,他可以和别的姑娘们在婚姻之内当“亲人”,可不允许别的男人因为不忠诚让女儿伤心。他能接受开放的婚姻,但若是未来有人要和小野搞开放的婚姻,他没准会把那个男人打得满地找牙。 中国文人里,男性沙文主义者较别的圈子更多。他们可以小情小调的歌颂女性的宽容、伟大,可从内心深处,他们多半都不怎么瞧得起女人,所谓爱情,也不平等,基本上都是男人占便宜,女人在吃亏。自己是这样的男人,自然知道男人在这里面窝藏的小伎俩和猫腻,所以当父亲的一定要火眼金睛仔细分辨哪种男人像自己,保证自家姑娘不吃亏。 所谓针不扎到肉上不知道痛,就是这个意思。总要当了父亲,才能更真实的明白一个女人的喜怒哀乐,渴望与恐惧。 王朔在小说《一点正经没有》中写过:“……扣子伸出小手去弄花。阳光照在花园里,使人和景物都显得明媚动人。扣子几乎被阳光照透明了……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浑然不知人事——令人不忍久视。”主人公方言对女儿扣子说:“……扣子,你爸学坏可全为了你,让你以爸为镜长大到社会上是坏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可怜天下父母心。” 王朔家也是女儿,那也是他自己的真心话。后来他还写了《祝女儿书》,狠狠地对女儿剖析了一下自己内心的阴暗面和真实心路历程,堪称王朔前半生的“忏悔录和思痛书”。 专业人士评论:“文字极其优美和细密。王朔在这个私人情感领域里倾身投入,袒露挚爱亲情,这在他以前的创作中从未有过。”他如此真诚,那是他自己生命的沉淀,更重要的,是女儿在他生命中的出现引发了他跳出男性特有的狭窄视野,有了最深刻的自我批判和反省。 现在好像说将心比心是一句特别老土的话了,按照王朔的语言风格应该是“过把瘾就死”、“爱谁谁”。可人总不会永远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当跌落下来,体会到原来不曾体会到的感觉之后,才能让怜悯和同情复苏,知道自己施加给别人的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都是什么样的感觉。 韩寒现在越来越像一位慈父了,陪伴小野成了他生活中一项很重要的事情。“我一直觉得所谓爱,就是陪伴,没太多别的。”他说。这个有了女儿的男人,有一种内在的改变,一位纯真的小姑娘唤起他不同以往的柔情。可见情场上的浪子们都应该生女儿,生了女儿,有了顾忌,呵护着她一颦一笑,或许才会对所有的女性都多一点慈悲心,变得没有那么低级。 www。xiaoshuotxt.c o m 一个人的90后 \t=xt**小/说天^堂% 文/子轼 一 我们习惯了看别人的故事,掉自己的眼泪。可当你回首时却发现,你已然成了故事的主人公。 这是一个关于我们的故事。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承载了太多的关怀与不安,我们经历着成长。 看过繁华与凋零,曾经的美好依旧萦绕在耳旁。时光荏苒中,懂得了孤独是自己的,你向别人诉说,可是依然会孤独。 有一种温暖叫做陌生,路过便是我们,而不再是你我。希望你我的一句问候,可以让彼此会心的微笑。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青涩的年华,哭过,笑过,然后,我们都爱过。 believe it or not , you are not alone! 二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90后。偶尔它也成了非主流的代名词,手里拿着iphone,背着lv的包包,染着七色如彩霞的头发,塞着耳机,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 以前的时候,qq还只有星星,那个时候还没有微博、微信什么的。我记得那时候上线还没有隐身的习惯,一上线就噼里啪啦的和大家聊着天,看着闪动的头像,以为那就是快乐。 第一次看《大话西游》,笑得肚子痛。而今天看的时候,却发现,心里似乎有些难受。 小学的时候,有个女生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了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好多的星星。回家后被老妈发现了,要我还回去。那时候我很听话的照办了。然后,那个女孩子哭了。当时我不明白。那年我十岁。 那时候每周六会在八点起床,家里还是黑白电视,记得有个动画片叫《圣斗士》,看完后和同学打闹的时候,喊的是——天马流星拳。《啸傲江湖》的热播让我们充满了武侠的梦想。记得当时男生说的最多的就是:“走,和我一起浪迹江湖吧!” 那个时候,我是个小胖子,个子比班里的好多女生都矮。跑的也很慢,在四年级的时候参加了一次运动会。跑的是100米速算,就是那种50米的时候有数学题的那个。我跑卡了,膝盖磕破了。回到家妈妈给我一边处理一边说,还不减肥! 然后,我小学毕业了。家里把我送到了当地有名的中学,接受着这个世界给我的改变。 三 那个时候我还不是这么喜欢听歌,虽然周杰伦已然风靡中国。我记得小学时用过bp机,而初中的我成为了少有的有手机的学生。 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成绩居然是年级第二,然后那天晚上有个女生要我送她回家。 那个时代单纯的如同被月光涤荡过的梧桐。那样的遥远,那样的怀念。 那个时代男生都看古惑仔,以为那是英雄,那是好汉。于是,在那个培育祖国未来的地方,好多人开始陨落。 晚上放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经常聚集了很多人。然后走到那个永远没人打扰的厂房,开始着那个时代的争霸。开始的时候,我会躲的远远的,我记得以前,我是热爱和平的。 有一天,我发现我似乎觉得坐在我后排的女生很特别。后来才知道那是暧昧。然后她被一个每天无所事事的人欺负的哭了,好像是那个男生把她的书扔到了水里。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比欺负自己还难受。 然后放学的时候,我把几个朋友找到了一起把他给打了。那个时候好像我们的年青总允许我们豪无理由的冲动。从那以后,我开始了一个好学生的不良时代。多事之秋,我们总以为力量可以给她一个坚强的肩膀。然则时光的洗礼教会我,她需要的只是一个温柔的眼眸。 或许人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只有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年少轻狂,浪费多少时光。岁月流觞,怎奈的地老天荒。 记得初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有一个同桌。我们会划一条三八线,并警告对方禁止过界;可每当看到同桌的她/他哭的时候,却又总在一旁像个大妈一样地安慰着。几年后的我们,突然发现在我们上课的那间大教室里,再也没有一个人可以叫做同桌了。 同桌——一个遥远而亲切的词。 然后我们迎来了人生第一次考验——中考。那个时候仿佛“世界是平的”,大家关心的只有学习,每周会定期去买最新的复习资料。不会在乎这大千世界的变迁,分数似乎成了人生唯一的目的。我们奋斗着,后面有家长和老师的鼓励。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憧憬着美好的高中和大学,以为那是我们栖息的圣地。那年,我无比向往高中,今年,我却十分怀念那年。 四 升入高中后,我发现考试的时候不再如同过去那般轻松、自在。那些东西每天如同天书般萦绕在耳畔。于是当第一次期末成绩被第一名拉下快一百分的时候,我很失落和生气。大家都是一个大脑,凭什么人家比我高那么多?那年,学习其实真的没有任何目标,也不知道将来会到哪个学校。只想考高分,似乎那也是一种荣誉。 高中后不久,我们即将迎来校运动会。当年那个胖小子身高也有175了,体重也只有60。就在那次的运动会上,我发现了她,随即迎来了人生中最长的一次暗恋,似乎整个高中生涯都只喜欢上了一个她。 我记得那时我们之间的班级离得好远,是在两座教学楼。因为她是他们班举班牌的,而我又在播音台,就那么的在高台上一直盯着她。说来也巧,以后的课间操时间,我们的班级是挨着的。而我也总“巧合”的在她右手边。那个时候,才发现暗恋好难…… 记得那个时候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是不会躲到厕所里的。而我每天除了上课,自习以外,就是乐此不疲地往她在的班级门口跑。高中我们有晚自习,上到十点。晚间吃饭的时候她会和朋友打羽毛球。开始的时候我趴在楼上看,后来就拉着哥们去她旁边玩。还故意打的很歪很歪。 那时候明明很喜欢,却总装作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不像初中是那样的张狂了,在五十多人前喊着当我的女朋友吧…… 只是那样,在心里,一想到她就会暖暖的。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学习比我好,知道她爱喝奶茶。而她却不知道我。 她很漂亮,是那种淑女型的。齐刘海,喜欢穿浅色系的衣服。我们高中的快班,就是每次期末考试在前五十名的人在一起学习。我知道她的成绩很好。好像二十多名,而我六十多名。想天天见到她,于是就告诉自己,该学习了…… 然后开始了浪子回头似的生活。在学校住宿,上课一点一点地学,然后各种能把人砸死的辅导书我都会按期的买。老师天天说只有学习才能改变生活什么的……班头把大学都神化了,仿佛那是极乐世界的代名词。然后我们连做梦都会梦到柳树下,月光里,我们和喜欢的人依偎在一起…… 一方面向往着大学,另一方面能够天天看见她。于是我很努力的学习,终于在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我被分进了快班。采取滚动选拔的快班,就是每次考试成绩都必须在这个班总人数的范围内。 可是,我没有看见她。后来才知道,她因为考试失利了,没能考进。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突然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然后我被调换了班级,做课间操的时候,旁边再也没有她。那个学期我再也没去上过操。那是高一下。 高二,到了分文理课的那场高二。 我是那种天生的文科生,就是一看见理科就头大的那种。当然也就顺理成章的去了文科班。她在高二那年也没有考进我的班来。只是我每晚还会趴在窗台,期待她熟悉的身影。 身边有朋友认识她,可恶的是我甚至见到她连说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是觉得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样。我要等着她,来到我的班级,来到我的身旁。 生活中也是这样,太美好的东西我们总是不敢触碰,怕它一不小心就碎了。而我无法弥补。 高中的寝室生活,几个人用一把钥匙。门锁了,屋里会有人笑呵呵的给你开门。半夜里几个人分享一包纸袋的泡面。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室友情。 我们寝室的床是不固定的,就是睡一睡就会往外挪的那种。寝室四个人。一天我在下铺躺着,对面上铺的哥们要把床向里面推一下。于是就站在上铺。上铺到天花板的高度大约有一米七五左右。那哥们一米七,站着够不到。于是就站着告诉我室友。“我数到三,然后你就推”。我看着那哥俩儿,“一,二,三”只见上铺那哥们一跳。“砰”撞到了天花板,然后他像弹簧一样蹲着,石化了…… 有天晚上回宿舍,感觉饿了。于是抓袋方便面就泡了。泡着泡着闻到一股洗发露的味道,我拿起手机一照——飘柔。我把桌子上的一包洗发露当成泡面的油包了。 寝室的生活还不错,每天的学习就更加规律了。我的文综的优势非常明显,这也就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练怎么也学不会的数学题,背那些怎么也背不完的单词…… 我在努力着,也在期待她的来到。 前几天看了一个专题节目。是关于詹姆斯的,原来的小皇帝在骑士队无人替代的地位,而当他再次返回那个熟悉的贵肯信贷球馆。迎接他的不再是那些欢呼声。 betray(背叛)。我们的生活里似乎永远少不了的一个主题。詹姆斯依旧是小皇帝,他的数据依旧无人能敌。 当他从容的面对老当家的时候,当满场嘘声四起的时候,我佩服皇帝的王者之气。曾经的他的球迷在那个曾经的战袍上划了一个大大的叉。betrayer。这就是由爱生恨的结果。而曾经的骑士队,也迎来了世上最长的连败——二十六场。 忽然觉得我们的生活里不也是这样么。我们为了一个更好的报酬,更好的环境,更长远的发展,于是我们选择了——betray。我们背叛了曾经最爱的,我们背叛了最初的梦想,同样。我们也背叛了那些背叛者。 詹姆斯的离开让我想起了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 甲:你好! 乙:我不好…… 甲:再见。 乙:再也不见。 人生有时很像电影,或者电影就是我们的人生。总会有些台词,从你的身边划过后却依旧记忆如昨日。即使在深夜三点,味觉也不会停息。城市刚刚尘埃落定,静的好像在等待一根针地坠落。滋味就是品尝时滋滋的味道,是稀软的土豆泥和坚挺的牛肉。整个城市就是床就是餐桌,用丝绸覆盖着。舌尖滚烫让我放纵味觉。城市在我们身体下面,此时太子湾散发着香气,西湖溢满过石桥,保俶路上的车流变成液体,随着曙光路、环城南路扩散开去……就算扩散到钱江,扩散到萧山,扩散到我的发梢,我的喉咙和耳根,也到不了终点。 五 就这样,我迎来了高二期末考试,一次会决定高三分班的重要考试。当然,期间各种小考无数,也有像会考这种娱乐性的考试。会考科目我大约半个小时就交卷了,除了数学,其他的都是120+。 那个时候自己真的是无欲无求的努力学习着,真的以为大学可以让我重生,因为老师把大学渲染的太过美好。学习这东西,其实到后来真的就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这样的。也不在乎它到底有没有用了,至少能提高个人的修养。而我也属于那种比较聪明的男生,于是成绩比较稳定。 高三,一生之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终于到来了。妈妈也强迫我必须每晚回家,当时我就想见她的机会更少了。 每天五点多就要起床,晚上十点放学。回家后还要复习,不过在那个短暂灰色的世界里,我终于迎来了第一抹彩霞。她,考进来了。 两年多的坚持,终于更近了一些。只是我依然不知所措,表白?人家连你什么人还不了解,表白了不就成了白表了。 于是的于是,然后的然后,我继续了那个暗恋生涯。只是不经意间总会流露出淡淡的关心。她坐在前排,上课时我总会偷偷的瞟几眼。 她那时的身材更好了,额前的刘海也更长了。冬天里会穿那种可爱的绒毛短靴,显得更加可爱迷人。 只是她来了一个月,我们说过的话还不到十句。不是我不想,只是一看到她,真的神马都变成浮云了。即使我再满腹经纶,在她面前也都烟消云散。 第一次月考后,终于有机会能搭讪了。因为大家考试后都互相问成绩,于是我也只好借题发挥,很有爱地问了句,你考得怎么样啊? 她也只是说一般。 只是说一般。只是一般。一般。 从那个高三开始,很多的东西都在变质。比如大家都会说考得不好,可是成绩却一个比一个高。总会有人说昨晚通宵看了一场足球,可是他却连那场的主将都说错了。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我们都只是在学习。 高三,是一场看不见的硝烟。 一次比一次频繁的考试压得我喘不过气,也想过放弃。也知道只要父母一句话我就可以去读大学,可是那些大学太乱。曾经的坚持也已经改变了当年那个玩世不恭的我。于是,我试着忘掉许多美好的东西。使自己变得木讷,视线停留在那个浅黄色的桌面。 偶尔我还是会看看她。看她课间趴在桌子上休息的样子,我知道她昨晚一定学到很晚。 心里也很心疼,可是那份喜欢还是没有说出口。话说老天也非常地眷顾我,第二个月,她坐在了我的左手边。那是老师因为要安排调座。于是馅饼就这样砸到我了。 第一句话,我该说什么呢?不会是你好吧?算了,还是保持沉默吧。 暗恋的其实也很明显了。我平时不可一世的态度见了她就成了“四有”少年,每天在晚课结束后会帮她收拾书包……其实,我也不想这么明显。 那年阳光是温暖的,会在上午第二节课的时候照在走廊的窗户上,会在下午第三节课的时候照在我们的肩上。那一刻,我觉得很美好。 黑板上,孔夫子依旧满腹经纶,马克思也在诉说着共产主义的理想,或许只有地球独自在转动。而伴随着月考和复习,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运动会就要到来了。 这次的运动会我报了百米和4*1000*400接力。那天要起早去布置场地,南方的早晨也是很冷的,那时都已经是秋天了。于是,早上我从宿舍来的时候特意带了暖手煲,想给她送去。 可是百米是运动会的第一项,要提前检录。我只能把暖气煲给同桌要她帮我送去。然后我就去检录了。穿着钉子鞋,百米第二。到终点后我兴奋地跳着,并看着我们班的位置。我知道那一刻她一定在看着我。 可当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那悲催的同桌居然把暖手煲放在了桌子里就去检阅了。她给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多说,于是又错过了。 生命中,总会有一些过客,他/她会与你相遇,可是你们的命运是——错过。 高三的时光,在梦里偶尔会梦到毕业,却经常会梦到考试。于是便总在美梦与噩梦之间徘徊。 她来后半年左右,我知道她爱打羽毛球,于是便很直接的邀请她晚课前一起去。结果……被拒。 明明没什么的,可心里还是莫名的悲哀,仿佛受了什么巨大的委屈。那个时候才体会到暗恋的苦涩,也理解了为什么那些女生在听到我说对不起的时候她们会难过。 就这样,我终于迎来了高考。 六 等成绩的日子无疑是痛苦的,每天都在忐忑不安中度过。一遍又一遍的看着日历,期待着那个日子。 班头回老家之前组织我们出去吃饭唱歌,就在徘徊着去不去的时候,接到了她的电话。没错,是她的电话。是她的电话。 故作镇定的接通,笑逐颜开的挂断。她问我去不去聚会,她不认识路。 在那一刻,一切的忐忑都不见了,心里惊异着也窃喜着。 穿上自己最爱的衣服,小跑着来到她家楼下,准备按门铃时突然有些局促,幸福是不是来的太快了。 她和我什么也没说。我和她什么也没说。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似乎成为了我们共同的信念,暗恋终于修成正果。 事实证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道理依然如故。就在我们两人完成了甜蜜的旅行之后,我前往海外求学,而她留在国内。 好兄弟复读了,来年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好朋友们也都各奔东西。在浦东机场时,她挽着妈妈向我挥手,好兄弟陪我过了安检送我去香港转机,而爸爸则躲到了角落里。 飞机上,回想着高中的点点滴滴,拿笔写下了一句,匆匆那年,何以笙箫默?到头来,不过是一场终将逝去的青春。好兄弟苦笑着,别想了,在那边照顾好自己。 七 十二个小时,一万公里,须臾海角天涯。 陌生的国度,陌生的人,陌生的月光,陌生的家。记得第一天上学时坐在公交车上看窗外大雨如注,记得第一次自己回家做错了车,记得第一次……太多的第一次,却还是忘不了那个她和那个他。 记得看到特价机票时兴奋异常,抢订了机票之后就告诉了她,圣诞假期让我们一起在异国他乡度过,那是我们一起过的第一个圣诞节。 还是那句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一阵仓促的震动破裂了我的梦。听着妈妈在那头哽咽着。她,出车祸了。 后来听父亲说,抢救了十几个小时,她还是走了。走了,是来陪我了吗?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隐形的稻草人,守护我的天真,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消失的那个人,回不去的青春,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 大约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接到了好兄弟的电话,他问我怎么样了。我说还好。是啊,还好,如果不好能够怎么样呢。 日子就这么过着,兜兜转转中,背着包走完了这个国家,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拿出相机和录音笔,我想,如果只给她寄去照片她一定不会知道照片里的故事,那就边走边录吧。 青春,多么虚妄的词语。刘同说谁的青春不迷茫,可是迷茫了又怎样。路总还是自己在走的。孑然,孑然一身。 今天我才明白,人会成长三次。第一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平凡,不再以世界中心自居;第二次是意识到自我的局限,明白量力而行和无能为力;第三次是意识到自己的潜能,就算是无能力为之也会去放手一搏。 至于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交给时间吧。 www-xiaoshuotxt-c o m 只说冯婉瑜——电影《归来》观后 _t_xt,小说天堂 文 /下午百合 她叫一声“丹丹”,转过头来。我们看到一张中年妇人的脸,五官端方,想必年轻时也清丽有嘉。但现在这张脸有些干枯粗燥。她尽量少说话,她尽量不打扮,在那样的年月里她用这样的方式保护着自己。当“干部”说出,“陆焉识跑了?”,她下意识地冲出一句“你们把他怎么了?”,“干部”让她对跟丈夫划清界限表态,她尽泯嘴唇一言不发,嘴角微微的抽动。当女儿坚定地说“他跟我没关系”,她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这个孩子。 这个角色台词不多的,微妙的心理变化,性格特征需要用眼神,动作去表达。演技如巩俐,也只传达出六,七分。难为她了。 在厨房里做馒头的情节就表现得不够的。坚定有了,可是动作身手太像山东大妈。虽然是饱经了岁月,她亦不至粗燥至此。 她在雨夜敲门一节表演最传神。每敲下的一声,在她是翻江倒海。害怕,惊惧,狂喜,矛盾,欲行又止。若依她的性格会不顾一切,但是巨大的现实阴影压着她,使她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就此刻,泪水跟着她的汗一起滑落了。 现实只会让冯婉瑜暂时地退却。她马上想到的是“要去他身边!他饿了怎么办?他睡在哪里?”嘈杂的日常的景象是为最揪心的这一幕做铺垫。这是最普通的六七时年代的一天清晨,人们惯常上班,车站上往来着匆匆的人们。但对冯婉瑜来说,她将要见到十多年不见的他,在他最落魄潦倒,生死不保的时候。这是两个渴望相互靠近的心灵,微小如沧海一粟,但对其中一个人来说,那另一个人有千斤重。相逢的期望有多强烈,阻挡的洪流就有多猛烈。一条看不见的力量挡在了就要触碰到的两个人之间。就在此时,我们看到了母兽般的冯婉瑜,她推开了比她强壮的多得的男人,她的身体里爆发出想象不到的能量,这股能量有些可怕,它不惜摧毁别人,摧毁自己。 重重地倒地。 婉瑜是怎么站起来的呢?怎么接受了现实,慢慢地医治了自己?这是电影给我们的留白。她是怎样医好了身上的伤,却用扭曲的方式关闭了自己?想至此,心里隐隐作痛,在那个疯狂的年代,有多少人是带着这样的内心伤痕不动声色的活在人间?为躲避最深的痛和丑恶,婉瑜和她心目中的焉识活在了她内心的小世界。当真的陆焉识归来,她反倒陌生了。这是时间与伤的悲凉。 巩俐后半段的演绎不如前半段,太像一个道具了。陈道明抢了她的戏。出彩的一个情节在陆焉识弹钢琴那一段。她提菜上楼,听见《渔光曲》从楼道里流出,眼中失去多年的神采回来了,盈盈地有了泪。每走一步,她都在走回过去的岁月,走回封存了的自己。搭上他的肩,这个人的气息是熟悉的。入他的怀,这个怀抱是熟悉的。多想,让一切就停顿在这一刻,相融,安稳,妥贴。但是她看到的是另一张陌生的脸,二十年的时间和伤像一把带着寒气的冷剑又把他们分开了。 她每个月5号早早地起来收拾打扮了去车站接焉识。时间落入苍茫就难以计数了,婉瑜就这样昏昏然老了。她却是幸福的,上天不曾辜负她。她在幸福里不自知,有人为她拂去肩上的雪花。 一直想,导演怎么不这样安排呢?让衣衫褴褛的陆焉识再出现一次,站在车站广场上大声地叫出“冯婉瑜!”,让婉瑜在天桥上重又看见。那才是她失去的陆焉识,她的焉识归来了。 wWw:xiaoshuotxt?com 买背投还是等离子? ^t*xt-。小%说天.堂 文/龙江石(junyan) 首先,这并非一则广告,而是事关友情。 昨天在网上聊天的时候,看到守水难得在线。他是我的一位老友,于是打招呼聊了起来。他说自己其实天天在线,只不过是隐身而已,和我一样。我们都觉得,这就像在一个城市生活了多年,却不知道一个老朋友就住在隔壁。 我们一起谈了谈现在的生活,他刚刚结了婚,而我也快博士毕业。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共有六人,除了我,其余五个都做了高中老师。后来,守水从中学辞了工作,做起专门的辅导机构。我问了他很多工作的事,不太了解。他也问了我学术的东西,更不明白。所以,老友相逢,更多的还是回味往事,哪怕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得烦。 我对守水说,等到我们宿舍的兄弟重聚之时,你们几个简直就可以办一场高考化学研讨会了。守水说不会,我们到时候应该是讨论买背投还是等离子?看到他的回答,我颇有一愣,打字的手指悬了几秒,竟不知如何下手。因为我印象中的守水一向是少于谈这些家常俗事的,我们以前在一起天马行空地聊过很多东西,唯有这些置家开铺之事极少谈起。我想,终究是结了婚的人呐。于是,我竟是极勉强的回了一句,恐怕还是讨论买什么车吧? 守水没有立刻回我,我也陷入沉默。稍许,他发来一句话,问我是否还记得以前宿舍厕所里贴的报纸?这是意味着话题的转移吗,我心想,却也不知道如何以对,只能说,这个,真不记得了。守水回到,你怎么忘了,厕所窗户上贴的报纸,上面大标题写着,买背投还是等离子?我们以前经常讨论的。 那时,我突然觉得一阵难过,像是背叛了友谊一样难过。是啊,买背投还是等离子?我们当时多少次以此为乐地戏谑过彼此,我竟然忘了。守水的一句话像电流一样刺激了我的记忆系统,一时间想起很多事来。 我想到了大三的时候和守水在铜梁中学实习。我们联手赢得了对教育专业的英雄无敌比赛。我们一起反复品味文献老师那一句月圆如盘的意境。我们毕业的时候黑夜里游荡在缙云山中,躲在树后面吓人,却因躲得太久,发现人已走远时最后吓到了自己。我们晚上压着喉咙夜谈,生怕惊醒了下铺熟睡中的那个胖子。这些我都记得,为什么就忘了到底是买背投还是等离子呢?我真怪我自己。 后来,和守水又聊了一些话题,就说了再见,也做了没有计划的改日再聚。其实,我和守水是很好的朋友,久不联系也能相见如初的那种。会有这种内心的触动,连我自己都觉得矫情。 所以我忍不住要发点感慨了。我们的生命都是不完整的,尤其随着时间流逝,得到的越来越少,丢失的越来越多,所以我们常常会感到寂寞,回味往事。心理学上说,人小时候觉得时间过得慢,因为当你10岁的时候,再过一年,也不过你人生的十分之一。而当你30岁的时候,走过一年,是你人生的三十分之一。这种比例越来越小,所以我们感到时间越来越快。 庆幸的是,虽然我们忘了太多,记得的很少,不过我们生命的某些精彩片段还留在别人的记忆里。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你都不知道你曾有一段多好的年华,留在了别人心里,不知道你曾多么好玩,让人想起来都会笑。 有一天,当我们老了,当我们思念朋友的时候。那就乘着飞机飞过天空,坐着火车穿过山峦,或是就在一个城市的,就拄着拐棍转过几条老街,我们再次聚在一起。我们都不用准备什么礼物,也不用彼此送上祝福,我们就这样坐着,围一个不工整的圆,每人从自己的记忆里,陶出一片往事的拼图,一片一片地,拼出我们生命的图案。我们拼的时候一定会很有趣,当你拼自己初恋的情感,三个朋友都伸手递来一块,一眼看去还各不相同。有人说你喜欢的是长发的那个,有人说你喜欢的是短发的那个,甚至还有人说你喜欢的是个男的。这些有什么重要呢,有朋友陪你玩这个人生拼图的游戏才最珍贵。 发了很多感慨,我打开大学宿舍的群空间,六合轩。我在里面问了一个问题,买背投还是等离子呢?但我终究没有发出,因为我怕得不到我要的答案。10年了,我们没有相聚。我很想说,守水,明明,钟钟,公子,公公,大哥念着你们,念着我们的六合轩。 www.xiaoshuotxt.,com 叶之旅,一片树叶的故事 t/x/t小.说。天.堂 文/junyan . 夏天的夜晚,一片叶子落下来。 这不是生命的早逝,这是旅途的开始。 . 一. 风之友 夏天,不是叶落的季节,这片叶子却就在这个夜晚,脚底一轻,飘到了空中。 枝头的树叶呀呀的叫着,想要抓,又落了个空,眼看叶子快乐地飘远了。 它挥手喊着,出发了,我先出发了,我在前面等着你们。它不觉得树才是它的家,高兴地踏上了旅途。 这一路上,它将遇到很多有趣又古怪的朋友,让它永远难忘。而第一个朋友,是风。 叶子落下的时候,夜风刚转过墙角,正好从树下走过,她温柔地托着叶子。 轻声地问候,你为何坠落在这生机勃勃的时节? 叶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它每天都朝着太阳努力地探头,让阳光穿过重重缝隙洒到身上, 也大口地吞着雨露,让每一支叶脉都在膨胀。 可它还是突然就掉了下来,初始它可高兴呢?以为拼命生长就是快点落下,快点出发。 因为它看见远方的世界好像还很大,有时风抬起树枝的时候,它能看见围墙外面还有一片光,一闪一闪。 叶子真想去看看,它想着,等我出发后我一定去看看。 风回答叶子,是的,是出发的时候到了,我就是来接你的啊,那我们一起出发吧。 夜像水一样静静地盛在大地的怀抱,叶子扭了扭身子,叶柄在前,叶尖在后, 像浮在空中的一只小舟,风之友出发了。 . 二. 莲之语 叶子在空中一会翻着筋斗,一会打着圈儿,一会又攸地滑出一道线。 风微笑着,满足叶子自由的飞舞,有时笑得大声,就把叶子一下呼出老远。 叶子玩疯了,也玩累了,心里突然想起一样事来, 围墙外那片一闪一闪的光,叶子急切的想去看看。 越过了围墙,天啊,叶子惊呼着,外面的世界真大,真美。 它真想让树上睡着了的叶子们也能来看看,尤其是在它旁边的,那嫩绿的,叶尖微卷的一片。 一念而过,叶子就忘了那许多,它让风把它停在一片瓦上,它静静地看着。 池塘像一滴沉睡的水,月亮睡在水底下,闪着幽幽的光。 睡莲已掩了花瓣,倦倦地合上了眼。 叶子在每天隐约的风语中听过些神奇的事儿。 其中就有一种会睡觉的花,今天终于看到了。 不过让叶子奇怪的是,有一株睡莲还孤孤地开着,月光下,孑然寂寞。 叶子落到荷叶上,问,睡莲啊,夜已深了,你为什么还独自醒着? 睡莲虚声说,你看那边,池塘边的花圃,有一株夜昙花正在盛开呢,真美。 叶子看去,一朵洁白的夜昙花,像明星升起,正怒放着。 怒放着盛开,也怒放着凋谢,风语中也有这样的传说。 一定没有人知道她今夜盛开吧,除了那株会失眠的睡莲。 叶子一边想着,一边又飞远了, 它又想着那睡莲应该不是失眠,应该是在等待吧。 想着想着,叶子飞出了庭院,它又轻呼着,外面的世界真大,真美。 . 三. 叶之音 庭院外面,有一条林荫小道。 每到夜里,三三两两的人就走出家门,到这里散步。 叶子乘着风,从人群上飞过。 它仔细聆听着,想听清楚他们在说些甚么。 和往常一样,叶子一句也没听懂,“他们可真奇怪啊!”叶子寻思着。 从春天长出嫩芽起,叶子听到过各种不同的声音。 有的清脆、有的低沉、有的急促、有的悠长。 但叶子总能听懂他们的意思。 它听到过水滴落地时的尖叫, 也听到过花瓣打开时的惊讶, 还有两条狗在树荫下对骨头与肉的一番争论。 不过,树荫下天天人来人往,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甚么。 “人只能说他们自己才能听懂的话。”叶子觉得真可惜。 在思考中,叶子轻轻地落到一块大石头上,一个人坐在旁边。 还不等叶子明白过来,它已经被那人拿到手中,放到嘴皮上。 一阵暖暖的气流呼啸着过来,叶子不由得开始颤动。叶子没有说话,可颤动的叶片却发出悦耳的声音来。 它在唱歌呢,叶子虽没听过,但觉得很舒服, 它的身体像是舞蹈一样优美地颤动着。 叶子想起在树上的时候,它们也这样唱过歌。 但不是一片叶子,而是一树叶子的合奏。 微风时,悉悉沙沙的低吟。 大风时,呼呼哗哗的狂吼。 但叶子没有体会到的是风语中传说的歌声, 说到了秋天,叶子都变得消瘦、枯黄, 它们会在风里一边唱着忧伤的挽歌, 一边飘落。 . 四. 露之殇 一滴露水滴在叶子上,像珍珠一样在叶片上滚动。 叶子曾遇到过很多这样的朋友, 可是在树上的时候,他们总是转眼就滑过,滴落,来不及说句话就不见了。 叶子喜欢这透明的闪亮的露珠,好看,又让她觉得清凉。 此刻,她伏在路边,终于可以让露珠留在身上。 叶子翘一翘叶尖,让露珠滚到叶柄, 又翘一翘叶柄,让露珠滚到叶尖, 像水精灵般在叶片上飞舞。 叶子和露珠玩这个游戏,一整天都不觉得累。 天黑了,露珠折射出清冷的星辉,她困了。 叶子知道,她会在晨曦中消失,不再回来。 他拥着瘦了的露珠,安静地睡了。 天亮的时候,叶子在晨曦中醒来。 露珠已没了踪影。 叶子没有悲伤,因为露珠说过, 她没有离去,她已化作了气,变为了风, 她也她的命运和去处。 而终有一天,他们将在遥远的旅途上重逢。 那时候,叶子一定会惊讶她的样子。 叶子相信,他们一定会再见的, 他想着,那时的露珠一定变了样子, 是风?是云?是雪?是冰? 还是和当初一样,是一颗小小的露珠? 而我,是一片离开了家,浪迹天涯的叶子。 . 五. 钥之悔 叶子在一株木棉下碰到一把悲伤的钥匙, 钥匙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它曾是唯一能打开宝藏之门的钥匙, 和它亲密的朋友,一把黄金打造的锁, 一起守护着珍贵的财富, 钥匙藏在神圣之地, 一百把锋利之剑日夜守卫。 世人都渴望得到它, 为它不惜千里征战。 直到有一天,钥匙和锁起了争执。 为谁才是世间最珍贵的神器? 钥匙出走了,它要让锁知道,自己有多重要。 一天天过去,钥匙躲在角落看着众人寻觅的样子。 当它就要骄傲现身的一刻, 哐当一声,回音传来,黄金锁已被一锤砸烂。 钥匙高兴又伤感,来不及哀悼, 黄金锁,或是自己的命运? 就被掷出了门外。 黄金锁没了,一把只能打开黄金锁的钥匙又有什么用呢? 叶子听完故事,什么也没说就飞走了。 他只是一片叶子,哪能载得起这些悲伤的心事? Www.xiaoshUotxt.cOm 走过多少条弯路,我都陪着你 t/x/t小.说。天.堂 5月11日母亲节,此文献给以智慧养育子女的父母们! 这样的话你一定耳熟能详: “孩子,我这是为你好,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是过来人,我知道什么才是对的!” “你现在恨我,长大了你会感激我!” “现在如果我不提醒你,将来你吃亏了就会怪我!” 但这样的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关于这件事,孩子,我并不比你知道得更多,你得自己去尝试!” “我不能告诉你什么是对的,你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也许你是错的,但谁又能次次都对呢?我也做不到啊。” “如果你碰壁了,我的胸怀永远为你敞开,但我不能为你做任何决定。” 在美国参加家庭聚会聊到孩子,经常听到的理论是:“医生的儿子不见得就是医生。”“球王的儿子肯定不是球王。”里根年轻的时候是演员,小布什年轻的时候是个吸毒、玩摇滚的浪荡子,如果他们的父母费尽心思、用尽手段,把他们强行“掰回正路”,也许就没有此后的总统先生了。 让孩子走弯路的真理是,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冥冥之中,所有的选择串在一起,成了一条弯弯曲曲却顺理成章的道路。如果家长横插一杠子,路就断了,没有逻辑关联了。不让孩子走弯路,留给孩子的也不会是直路,而是破碎的路,那将是孩子一辈子要面对的茫然和被动。其实,只要能自由选择,就是幸福的,哪怕是一条曲折的路。 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我在加拿大mcgill大学进修的时候,我的导师friedmen邀请我参加他女儿的婚礼,我惊讶地发现他的女儿才19岁,大学还没毕业,而且她念的是印地语系,完全没有继承friedmen的应用心理学衣钵。 后来在一次集体讨论过后,我问他:“为什么不指导女儿走一条更好的路?”friedmen用蓝色的眼睛慈爱地看着我:“什么是更好的路?”我边想边说:“让她选择一个好的专业……”friedmen打断我:“那什么是好的专业呢?”我说:“应用心理学啊、金融啊、国际关系啊……”friedmen:“然后呢?”“然后她就可以进很好的机构成为专业人士,然后找一位很般配的郎君,过上幸福的生活。” friedmen笑了:“可是我现在就非常明确地知道,我女儿目前很幸福。”他说:“如果当时我粗暴地阻止她和joe来往,而且逼迫她去学自己不喜欢的金融,对,她可能会顺从我,进很好的机构,找个比joe有钱有地位的男人,但是,然后呢?然后她会在某个普通的夜晚醒来,觉得自己的人生完全没有意义。她做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也许,她会用一些心理暗示来帮自己渡过这个难关,但更大的可能性是,她最终不得不来找我,因为她得了抑郁症。” “现在,她早婚,可能会经历为人妻为人母的种种艰辛,甚至耽误她的学业。她学了一个很偏的专业,可能会失业,或者被派往万里以外某个贫民窟做社会工作,缺吃少穿,还要担心感染疾病。这一切在我眼前清晰可辨,我当然会心痛,但是我知道,她不会抱怨,她会在每一点艰辛后面积极寻找幸福的踪迹,因此,她的人生是完整的。如果她感到这样的生活很幸福,那么这条路对她来说就是正确的。如果她觉得不幸福,她自然会走回来,我又何必多此一举?” “让孩子直面自己选择的路,就算选错了、走错了,她也会收获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哪怕有一天把她放到森林里,她也有可能自己找对路出来。反之,一直给孩子安排阳光大道的家长,却斩断了孩子选择的能力和直面弯路的勇气。其实,弯路也好,直路也好,自己走才最重要。” 不走弯路的孩子不是孩子 semantha告诉我她跟儿子george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是告诉自己要“忍住”,管住自己的嘴巴,不要指挥儿子做这做那。在美国,一个唠唠叨叨、满嘴大道理、总是把“我早就跟你说过”挂在嘴边的母亲,是要受到嘲笑的,会被认为老土,不懂得教育方法。 有一次george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为她神魂颠倒,竟然把自己买自行车的钱拿出来给女孩买礼物。semantha知道那个女孩儿只是玩玩而已,但是她不能说,只能眼巴巴看着。 那天晚上,george兴奋地说女孩儿答应和他约会,semantha真想当场拆穿她的假面具,但是她不能,她若无其事地问儿子:“你准备安全措施了吗?”george很感动,上前吻了她一下,说:“放心吧,都准备好了。”然后就开着车绝尘而去。 semantha说:“就是这样,我心里骂了一万遍,有一千次冲动想要对他说,你在毁掉自己!不要去,你会后悔的!但是我只能敲锣打鼓送他去,因为这是他必须要走的路。” 后来女孩儿认为他不借车给她开很吝啬,当场提出分手,george很沮丧。回到家里,semantha知道情况,看到george垂头丧气的样子,摸摸他的头说:“如果你有火,就全部撒在我身上吧,因为我完全能够理解你的心情,我不会被你伤害,我是安全的,永远爱你的。” 如果semantha一开始就阻止儿子,也许george会听话,但是他可能会觉得那个女孩儿是他一辈子的遗憾,糟糕的话,没准会演变成私奔。 semantha说,她没有权力去阻止儿子走弯路,但是她有能力站在弯路的尽头,等着他,用自己的爱去抚慰他,让他有勇气去选择正确的路,让他得到教训之后还能觉得自己很幸运、很幸福。没有不走弯路的人生,就像没有不跌倒就长大的孩子,在孩子跌倒时等他站起来,给他继续行走的鼓励和信心,这才是家长应该且需要做的啊。 走过多少条弯路,我都陪着你 lily4岁的时候爸爸带她去地中海旅游,爬山爬到一半的时候,有个本地人给他们指了一条近路,其他游客都纷纷往那条路走去,但是lily不肯,爸爸并没有强迫她,而是拴紧背包带子,牵着她的手继续往上爬。 父女俩孤独而温暖的背影从此定格在lily的生命中,爸爸从不会替自己做决定,而是陪着自己去经历,lily从小就体会到这一点。她上小学的时候,有段时间迷恋动画片,经常不完成作业,爸爸的做法是收起她的课本,陪她一起看电视。直到最后她考试成绩出来,lily的老师把爸爸叫到学校去教育了一番,lily这才明白,自己的行为连累了爸爸挨批评。 高中二年级,lily突发奇想要去参加《美国偶像》比赛,她有点五音不全,但是爸爸全力支持她,为她写横幅、贴标语、做文化衫,还鼓动家里人做她的后援团。结果可想而知,她在海选中就被淘汰了,lily很伤心地出来,一下就被爸爸搂进怀里,两人哭天抹泪儿。 在lily的婚礼上,爸爸发表祝词,他说:“亲爱的,我不知道你选择的这个男人是不是对的,但是一直以来,我们无论欢笑还是流泪都一同度过,所以,你根本不必害怕和不安,只要勇敢去爱,就是对的。” WWW.xiAosHuoTXT.com 你脚踩的地狱只是天堂的倒影 t,xt,小,说,天,堂 written by - 午歌 . 浩子大学时跟我一个班,在院篮球队里是我的替补。他身体素质很好,人生的又高又帅,可惜就是太懒,球技稀烂,适逢重要比赛,一定全场板凳。他每每赖着队长要上场冲杀一阵,放他上去就是一阵胡搞,要么乱放“三不沾”的三分球,要么抢篮板崴肿了自己的脚脖子。 . 这还不算,浩子成绩很差,基本属于旷课专业户,倒是谈恋爱、打架、组建网游战队啥的样样精通。 有一天,浩子鬼使神差地跟我讲,班长,现在我他妈的混成咱学校老大了啊,你要是有人要砍,吱声啊! 我说,暂时还没有,先谢了哈! 浩子伸出健身指凌空一戳,说道,不客气,自己人,吱声啊,一定吱声! . 浩子的命运从大四时发生了急转,整个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往前冲。先是球技精进,发奋图强地锻炼身体,紧接着,全年旷课,到社会上组件了一个模特演艺队,自己做经纪人,全国走穴赚银子。 . 那个时候,浩子经常在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内容循环往复,大体可以分成三类: 其一是,班长,你猜我今天赚了几万? 其二是,班长,我昨天被追着揍,你猜我被几个人砍? 其三是,班长,学校点名你可一定要帮我顶住! . 我通俗的回答是,你要平安地回来。你现在的点名可是全勤的,要是回不来,我估计要被学校砍了。还有,尽量早一点,我快顶不住了。 我苦苦地顶了一年,毕业前浩子因为自控成绩不及格的事被学校翻了出来,自控老师硬生生地要把他按住留级。 . 浩子收到消息,杀气腾腾地赶到学校找自控老师拼命。自控老师曾留学东洋,不但治学严谨,生活、衣着也极像扶桑青年。印象里,大学期间她好像整天穿着丝袜短裙,就算飘雪的冬日,也不忘展示一双不穿裤子的美腿。 . 浩子说,我他妈找 “布川裤子”拼啦! 我说,你淡定点,布川其实人不坏,就是在扶桑多年,人也变得有点一根筋,你跟她好好谈谈,兴许还有戏,千万别动手。 我说,记住,绝招是装孙子。 . 浩子去找布川理论,我等损友守在办公室门口窃听。 浩子苦口婆心、声泪俱下地讲了半天,最后布川轻声地问了一句,假如我放你毕业,你有什么人生理想? . 浩子说,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毕业三年挣足一百万。 “哈哈哈”,办公室里,布川发出地动山摇般的笑声,她让浩子赶快滚蛋,她说,一个连自己干什么吃的都不知道的人,到社会上能有什么用? 你—留级留定了! . 这之后,我们毕业,浩子留守,杳无消息。 又过了一年,浩子打电话说,他毕业去新疆打cuba了,赚了几双好球鞋。 又过了一年,浩子打电话说,原来大学的球队有人结婚,问我要不要一起随份子? 我说,随吧!你告诉我账号,我打钱给你,浩子说,那点小钱,你甭管了。 . 又过了两年,浩子打电话说,班长,我随份子的钱,你能不能赶快打给我? 我说,行啊!你在哪儿呢?急吗? 浩子说,急,我在等着赶飞机,你丫快点,饿死我啦! . 此后又过了好几年,我一直没有浩子的消息,直到去年,他来杭州出差,特意租了辆车开到宁波来看我。 浩子好像变了,眼神里不再有戾气,裹在金丝镜框里的大眼睛, 跟住上豪宅似的,有股雍容的优柔。 . 我说,你这几年跑哪儿去了? 他说,我去了哈萨克斯坦。 我说,去干甚啊? . 他说,我毕业进了一家管道公司,然后搞工程施工,其实我挺能吃苦的,后来就出国搞建设了。 我说,好啊!我正计划搞毕业十年同学会,你到时一定要来啦! 浩子说,行啊!同学会我个人要捐点钱出来。不过,要是布川裤子来,我就不去了。 我说,为啥? 浩子说,布川看不上我,认为我不知道自己干啥吃的,我怕她再看见我,对她的人生打击太大。 我说,布川不是特鄙视你的理想吗?你实现了吗? 浩子说,“理想?”他熟练地推了推金丝眼镜,军统特务一般,一本假正经地说,三年一百万那个吗?已经超额完成了。 . 我说,对了,你国外待得好好的,干吗要回来? 浩子说,我妈走了,你知道吗? . 我一时语塞,定在半空。 浩子说,我妈得的是癌症。 浩子说,我其实出国拼命挣钱,是给我妈做医药费用的。 浩子说,我赶着回国,是因为我知道挣再多的钱也没用了,我要陪我妈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 浩子开始慢悠悠地跟我讲解如何在人生的最后岁月里陪伴母亲。这完全不是他在我脑海中的一贯印象,他很淡定,仿佛在诉说别人的故事。他很冷静,抽丝剥茧不带一丝火气地告诉我:他如何烧菜做饭,一勺一勺喂母亲吃;他如何洗衣拖地,一点一点地给母亲擦洗身体。他如何自学按摩,让母亲舒服一点,又如何在母亲小睡的间隙,疯颠颠地冲回家看望父亲。 . 因为是癌症晚期,医院不建议进行手术切除。 父亲很漠然,很犹豫。父亲跟他说,到底做不做手术的事情,由你来定,我已经无法承受了。 浩子听完父亲的话,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指着镜子中的自己一遍一遍地骂,我为什么这么蠢?为什么下不了决心?日子为什么会这么难? 然后他用头撞墙,大嘴巴抽自己。 然后,他推开窗户,瞪着楼底,掂量着是不是要一把结束这苦难的日子。 . 然后的然后,他在卫生间清洗了哭红的眼睛,攒着一张笑盈盈的脸,上了发条似的继续烧菜做饭,继续洗衣擦地。 . “最后,还是瘦成了一把干柴。”浩子说,“妈妈走得很安静。” “追悼会的那一天,想不到医院来了很多人。病友、护士,还有特意请假赶来的主治医生,他们说,没见过我这么孝顺的男人,他们越说,我越哭得厉害。我哭得丧心病狂,很多人都拉不住,索性跟我一起哭起来。”浩子说。 . 我和浩子坐在江东区新河路上的一家咖啡馆里,午夜一点半,咖啡馆准备歇业打烊。灯光幽暗而昏黄,远远的,服务员开始收拾擦地,我们两个忽然抱头痛哭。 宁波的秋夜很安详,江风穿过法桐的叶子,哗啦啦的像要揉碎这个晚上。 . 浩子说, 别哭了,咱俩加起来快有3米8了吧?! 我说,是啊,咱们两个大爷们儿,别再给人家吓着。 . 我们从咖啡馆走出来,沿着江边溜达,我说,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浩子说,接下来,我要找个好姑娘结婚。 浩子说,我的条件不高,就是有一样,要容得下我爸。结婚以后我要我爸跟我们一块儿住。 . 浩子终于搭乘一辆出租车,消逝在秋夜的尽头。临走时,他说,你还记得毕业前,咱们打全校 “三人制”(篮球)的时候,被三个两米多的大个打得像狗一样吗? 我说,记得,你不是扔进了人生第一个三分球,然后咱们压哨逆转了吗? 浩子说,是啊!扔之前,我就傻逼呼呼地想,卧槽—快点结束吧! . 我曾经看到过一句诗,“你脚踩的地狱只是天堂的倒影,我唇角的故事终将是时间的灰烬”,浩子的生活正好印证了前一句,而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些记录下来,我想,等到时间化为灰烬,还会有人们在唇角挂记着这些故事。 这绝不是小说,也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 ww w.xIaoshuotxt.。com 等夏就好 t.xt.小.说.天.堂 文/左蓝 观其文,思己心,往事历历在目,达然相望焉。 一、莺花犹怕春光老,岂可教人枉度春 1 我还记得小的时候,春天很快乐,下雨也很快乐。这个时候,正是细雨绵绵的季节。有时候,我跟着妈妈去菜园里拔草,种辣椒。有时候,奶奶也在。其实,真正拔的草并没有几颗,就那么小小的一片土地,哪里经得起我一个下午反复的踩踏。 最后的结果是,草拔的东一块西一块,甚至有的时候把菜也拔了。哈哈,妈妈也会装腔作势地训我,可是我也只是当时低头认错,并不放在心上。我想,我某些时候的厚脸皮,大概就是从小练就的吧。 那时候,下雨天也是美丽的。小小的身子披个大大的雨衣,跌跌撞撞地走在田埂上。我们家的菜园就在一条小渠旁边,每次回家前奶奶也会说,要下去洗洗脚,穿好鞋。很久了,我很难再找到那种真正脚踏实地的感觉!现在常常穿着或细跟或粗跟的高跟鞋,穿行在这个斑驳陆离的城市,美丽是美丽的,只是...... 2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每年的春天,妈妈在菜园里洒下各种菜种子。其实更多的时候,是奶奶在做这些事情。妈妈和爸爸总要在春天里种下我们那里的特产——黄烟。 我们家的菜的种类并不多,种的也晚。小时候常常为不能在最早的时候吃到最新的菜而怄气。家里会做的小吃也不多,像南瓜酱、番薯干、炸酥饺这些做工比较精细的小吃,我家都是没有的。所以,一直都现在,每次听到哪位老友那里有南瓜酱,都会特别特别的抵挡不住诱惑! 3 家里的夏天,蚊子都会唱歌。夏天到来的时候,村里的夜晚就格外地欢腾!人声、鸟语、虫鸣;夏天的白天那么长,总觉得有数不尽的欢乐!欢乐太多了,何来愁滋味! 就着温暖的月光,和妈妈和奶奶围在院子里择春天种下的菜,小时候我的嗅觉还特别的敏锐,可以清晰地分辨出每个菜独特的芳香!一直到现在,那些年夏天一起打蚊子、一起择菜、一起等饭吃的情景,随时都可以化成一段精彩的视频,随时准备现场直播亦或是精彩回放...... 4 我的房间在2楼。每次站在2楼的窗前,都可以看到外面一大片的田野。在粤北那样的一个山区,能有一整片那么平的田野,真的是上天难得的恩赐。我就这样,在每一个一样又不一样的白天和黑夜里,欣赏着小村四季的变幻。光阴流逝,岁月无情的洗礼,我终于长大了,再也不会有“少年不识愁滋味”那样的好日子了! 二、要在伤痛里看见爱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小标题。把自己的生活过渡在漫无边际的悲伤里,确实不是我的风格!细细一想,我毕业出来工作竟然都快3年了! 我今年24岁。24年里,我谈过2次恋爱,失过1次恋。但是如果有人问我,爱是什么,我想我是回答不出来的。爱是什么,我确实不知道。我只是,更清楚我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我总是会想起从前的许多人,许多事情。我并不打算把那些快乐的或痛苦的记忆都忘掉,因为那是唯一能证明,我至少曾经拥有的证据。 小时候,家里的天地总是那么宽,那么广。有时候我也会独自走到爷爷的墓前去拜一拜,每次从奶奶的墓前经过,也会独自说上一些话。不知道别的孩子会不会也像我这样,应该很少吧。 我一直觉得我应该是某个佛教的教徒,有着最虔诚的信仰。我相信因果报应,我更害怕犯错了后受到惩罚,所以每次在奶奶墓前都会数数自己说过的谎犯过的错,并希望取得奶奶的庇佑和原谅。 我希望,平安健康地长大,并能拥有一个幸福完美的未来! 三、腹中天地宽 常有渡人船 理想,我很有自己的理想。我愿意承认:我是一个依附理想而生存的女汉子!哈哈,其实这两年,我一直有件事,让我耿耿于怀。那就是,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朋友。或者说,我放弃了这个朋友! 很经常做梦,也会梦见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偶尔梦里也会有言辞犀利的场景。每次做了这样的梦醒来,我总是很遗憾很失落的。但是,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回头。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好了!隔阂太深,有过太多的误会,从一开始的不被相信,到最后再也不想解释,不愿意忍让,我选择,带着这些记忆到老,直到死去。 后来,我长大了,一年里,总在期待夏天的到来!我的内心总是缺少了阳光的,只有像夏天那样灼热的太阳,才能温暖我寒凉的内心!也只有夏天那样炙热的季节,才符合我对人生轰轰烈烈最后归于平淡安宁的向往。 我的夏天,等你来。 WWW.xiAosHuoTXT.com 爱如拔牙 \t=xt**小/说天^堂% “爸爸,爸爸,我又掉了一颗牙。”儿子跑过来,给我展示掉的牙齿。 “爸爸你看,这牙长的好丑哦,就是那天给你看已经动了的那一颗。” “哦,那是下边的那一颗,记得扔到房顶上哦。” “爸爸,我都掉了14颗了,我们班还有掉10颗的,那个***都掉了28颗了。” “记得不能舔哦,舔多了长歪了,爸爸牙齿就是掉牙老舔,长歪了。” “好的,知道了。” 延续每个家庭的老习俗,每个孩子的经历。牙掉了总是很丑的样子,是因为可以近点看,还是因为无用了?掉了牙齿,没谁不舔,至于长歪和这个什么关系,谁知道呢?孩子掉颗牙齿欣喜快乐,或许跟证明成长有关;成人拔颗牙,痛苦的无以复加;及至老了,掉颗牙,总会唏嘘自己老去的人生。 突然,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段子。我的牙医曾经跟我讲:“放手如同拔牙。”拔掉的那一刻,你会觉得解脱。但是舌头总会不由自主往那个空空的牙洞里舔,一天数次。不痛了不代表你已完全无视,留下的那个空缺永远都在,间或甚至异常挂念。适应是需要时间,但牙总是要拔,因为太痛,所以最终还是要放手,let it go。 放手如拔牙?爱如牙齿?爱如拔牙? 有些东西,存在的很卑微和不彰显,却又重要的无以复加,如牙齿、如爱。牙口不好,吃嘛嘛不香,这个人生起码无聊的紧。缺了咀嚼的快感和加工,味道不好不说,似乎也不易消化。不好好养护,自然早晚让你吃痛。也有相信牙齿万能的,恨不得展示自己能啃砖,于是早晚满嘴漏风;过于养护的,冷热酸甜不沾,定期美容的,也或许过头了,一颗沙子就崩掉了。 小孩子掉牙,重来不担心,因为还会长出来。类似你曾经青春的爱恋,你永远会觉得未来的更好,甚至松动了,还没事晃晃它,让它早点掉。除了第一颗牙,大惊小怪,留几张羞涩的抿嘴照片之外,其他的牙早就忘的干干净净。掉的时候,没事舔舔,后边长出的时候也舔舔。前边的和后边的关系不大,偶尔形状大小,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成年了,这个牙齿最好别惹事,见惹事都是痛苦事情。以为自己成熟了,习惯了,但真碰个要拔牙的事情,那痛不欲生的样子,比小孩子还不如。有人拔牙干脆,长痛不如短痛,拔了透风还凉快。有人充分享受牙疼的痛苦,那是要自己充分享受给别人充分展示,见了钳子那是惊恐万状,打了麻药,也要痛苦的哼哼哈哈一下下,应景表现。拔掉了的牙,要收藏几天,随处展示和暗处审视,回想回想痛楚,却一定忘记了牙齿曾经的模样和效用。 倒也有另类的,一个狗啃屎,门牙崩掉,飞来横祸。或是纯粹为了美观,敲掉满口牙齿,做个烤瓷的,洁白如玉,光亮如新。且不论是拔的,还是磕的,还是为了看着美换的。光鲜是够了,功能也算完善了,可惜的是咀嚼无力,影响口腹之欲。 该拔的牙是要拔掉,要不真的很痛,只是为什么总忘了是如何到了必须拔的地步;爱该走的时候一定会走,很痛,有很突然的也有自愿的。你可能会忘了为什么爱会走,如你忘了对牙的养护,忘了怎么使唤牙齿,忘了出点缝隙,你不是照顾,而是不停的找什么牙签之类的折腾。 你以为爱是万能的,和以为牙是万能的差不多,真不万能的时候,一定是痛;你过度养护的,早晚也告诉你那个东西是用来用的,用来生活的,还是痛;你没事因为一点点缝隙就不停鼓捣,不去补救还不停折腾的,早晚要告诉你需要拔了他,依旧是痛;至于事发突然,或是为了美观,看似无奈或是坚决,最后的痛似乎耐得住,却早晚让你食之无味。 一个医生朋友说过,牙齿这个东西很神奇,你掉了一边的一颗,可能影响你很多的咀嚼。因为你会换边咀嚼,会累及另外一边加速老化;还告诉我,牙齿还是原装的好,因为咀嚼的感觉是食物味道的一部分;没事叩齿三百下,会当八十碎核桃;牙签比牙齿问题更邪恶;智齿这种成年后的牙齿,没事摘掉算了,要不他老和原配争位置。诸如此类的。 哦?那我呵呵一下?初恋如牙箍,虽然很痛也让你青春期随时惦记,但成年后还是满嘴好牙,好用好看;牙到拔的时候就拔,但记得未来最好养成好习惯,别总拔;该补要补,该养护要养护,该使用使用,不羡慕别人的洁白,得意自己的健康;牙拔掉了,可以舔,毕竟空缺了,毕竟漏风了,可以惦记怀念,但还是要补上新的,聊胜于无。你也会忘了曾经的牙,除非因为牙掉的期间,你改变了咀嚼习惯,从左腮帮子胖,转成右腮帮子胖,倒是平衡了,就是胖。 爱就是爱,牙是牙,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倒是爱,没有无用的爱,也没有万能的爱;爱不是为了外面的谁看着漂亮,爱是让你活着更有滋味的;爱不是没有,就让你活不下去的东西;爱会让你活得更久,虽不起什么决定性的;爱需要养护,但既不是跟缝隙对练,也不是养护过分;除了偶然失去或你刻意放下的,你总是能让爱更长久些;真的有一天,该放下了,还是放下,痛也好珍惜也好,总要放下才好。 你的牙还好?你的爱还在? www.xiaoshuotxt.com 清明时节 t-xt小说天堂  文/驰云旅 也许是杜牧的一首小诗,让人觉得清明要是不下点小雨,就好比中秋夜晚愁云惨淡遮天蔽月般,着实失去了意味。 又逢值一年清明! 我觉得清明是颇有意义的一个节日,相较于春节喜气盎然万里飘红的热闹,清明却寡淡得让生死之别、阴阳之隔沁心入骨。阳春三月,百草渐长、繁花入眼、梅雨沾衣,是一个令人舒心却欢悦不起来的时日。 对于清明,不知世人可真解其意。这并非逝往者向苟存于世的人索取什么以供他们的阴间生活,而是缅怀先人,感谢血脉传承的一方日子。面对一樽冰冷的坟墓,时光断错,恐怕世人也终难以明白其间的蕴意了。 每个人,不论生前清贫如洗或是万贯家财,卑微无名或是叱咤风云,死后都归尘归土,流入自然日月轮回。若是有幸,能有贤子孝孙,倒能坐拥个风水宝地,笑看日落星辰;若是无福,一具朽骨任天地蝼蚁侵蚀,日光雨水欺踏,遇见知道故事的人经过徒惹一声喟叹罢了。 在世之时光阴有限,再长不过百年,貌似去后让时间定格,便可沦为永远了。而事实上,去后的光阴却更是短暂。怀念之人在世时,犹可一年一度的清明时探看一次,修整修整墓地,不让杂草盖顶、野树相欺;一旦怀念之人相继故去,不知姓名的子孙来此就多拘于形式了,年月渐久,时事无常,便惨遭遗忘,拜祭绝迹,长年风雨吹打、冷霜侵袭,区区数年,也终沦为寻常一处山川了。 所以,今人所去的也不过寥寥几处墓地,余者早已无迹可寻了。此事无关人情寡淡,无关是非对错,具实以述罢了。 我总觉得今人的坟墓造得过于无情,至少我目之所见的南方确是如此。一方矮冢,刻上家族姓氏辈分,加了立碑日期而已;若是富贵人家,倒是建得占地连城,却显得过于阴冷孤寂。总之立于先行之人的坟墓前让世人看不出期间的故事,也道不出风霜。 我臆想中的坟墓应尤古人那般,占地些许,立方圆冢,竖个一米见长的墓碑,正面书逝者名号或是墓志铭,背面洋洋洒洒地记录逝者的生平事迹。即便是卑微草民,无功于家国社稷,雷雨天晴后填过一个水坑的事迹也可流传于世。立于这样的墓碑前,不是面对一个陌生的异世灵魂,感知更多的是前人曾经鲜明存在过的痕迹,一切也便明朗起来了。 感觉中国人特别地忌讳死,貌似觉得死是一切晦气的源头似的,所以我们总是将坟墓立在荒郊野岭、人踪绝迹之处。远不如美国,社区公墓可能就在住户旁边;也不如欧洲,将仙去的家人埋葬在自家的后花园;更不如国土有限的日本,墓地可能挨临着居所…这让中国人想起,怕是早已濒临夜不成眠,三更恶梦的恐惧了。正因为我们习惯把逝者的墓地安置在离家万千里外,如此便显得墓地常年寥落,风雨自知了,除非一年一度的清明,坟头更不见供果鲜花。 所以,生前应对自己这副躯骨好点,别后一切连你自己都不忍入目了。 乡村出于本貌,建一方墓地倒是常有之事,而如今的城市,活人都容纳不下,墓地更另当别论了。当今的城市都是入天高楼霓虹广告,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样子;关于死,人们自然而然的忌讳莫深。历史公共墓地每座城市必定会有的,即便真的没有,弄个没有尸骨的纪念碑亦可。只是这一切啊,全然不是死亡真正该有的样子,与政治沾边的东西,怎生都纯粹不起来了。 我总觉得,更好的审视死,才能更好的诠释生命的感悟和真迹。 今人扫墓总爱在墓地前烧一大堆各式各样的现代冥品给先人,类目更是无奇不有,而这些怕也只是在世之人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给自己对家族责任的缺失找一个心安理得的出口。若真能这样,也不全然是件坏事。 若是敬畏、思念和感激仍在,三杯清酒、三杯淡茶早已足够了,过多花俏的东西总容易让人生厌。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对先人在世之时的孝道。 所以,先人去后若仍有在世之人真心的怀念,实为有福之人,惹人欣羡。 这一切还都是先前土葬的礼遇,如今推行火葬,那是彻底地没了痕迹。逝者亲属从火葬场领回的骨灰虚实尚且不论,若是撒入江湖河海,也就实在荡然无存了;若是留下来,放在管理机构的骨灰寄存处,常年拘禁于不见天日的一个暗格中,那更让人心生悲念。总之,文明越是向前,更显得人类的蛮横无道;这世间,对于存在的生命都不能给予关爱,对于逝者,更是漠然了。 史铁生说过: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这虽是好辞妙语,却仅说对了一半,我觉得死也是一件可以急于求成的事,只是要有值衬得上的觉悟。 因为不急于求成的死亡由苍老作陪,没有苍老的死亡好比瓷器式的毁灭。如果这瓷器是寻常的一个碗,破碎后自然而然的被清理干净,绝不留一丁碎片渣子以防伤到他人,若有爱惜这个碗之人,有时怕也会在没有月亮的晚上想起,对夜长叹一声,但也仅归于怀念,他绝不会因为失去一个钟爱的碗而三餐不进;如这瓷器是一个精致的花瓶,留给众人的多是它摇晃不已而落地时最美丽的瞬间,如早逝的天才,薄命的美人,陨落的红星。 因此,想不经过苍老就接近死亡,对于闲来无事功成名就且正值年华的人犹可一试,无名众生要是如此倒真归于愚昧下品之流了。 将死带进世界的并非什么了不得的魔鬼,正是"生"这样被人津津恭贺的喜庆。 对于生死,我喜欢的是小龙女的一段话,或者说是金庸大侠的一段话。小龙女身中奇毒后回答一灯大师鸡和蛋的问题,“蛋破生鸡,鸡大生蛋,既有其生,必有其死”,因为我也觉得生死根本就不分先后,也无法将生与死分出先后,一切都在于环环相系勘生破死之际,更没有什么是永存不朽万世长存的。 每一段生命都是一段旅程,只是长度广度深度不同而已,即便在荒凉破败之处,也能走出最繁华的风景来。 ww w . xia oshu otxt.co m 致亲爱的弟弟 txt?小说/\天、堂 作为你的姐姐,我一直感到很惭愧。因为直到现在我都没能做一个很好的榜样。但是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了,也许从很久之前我就一直在努力,只是今天我想把这件事昭告周围的人,并以此立下一篇文书,用来激励你,也是激励我自己。 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的我就不是一个好姐姐。都说农村的孩子早当家,从我们打小,父母就不在身边外出打工了,我们都是爷爷奶奶带大的。我也不喜欢小时候的生活,看着别人家的小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照顾着,呵护着。我厌烦这种没亲爹亲妈在身边的日子,所以每次你哭哭啼啼的喊着姐姐姐姐的时候,我都不在身边,我跑的远远的,去跟别人家的孩子玩耍游戏,就是不想理你。我就是想,我除了自己做饭,照顾自己,没爸妈疼爱,这些还不够吗,为什么我还要照顾一个弟弟呢?那个时候,我读初中,你还没读书。 到你上小学了,我读高中。整个高中,我都寄宿在学校,那时候我基本上半个月回家一次。你开始在学校读书,有了自己的生活,回家我们面对的还是爷爷奶奶,从那时起你不再需要我了,不再哭哭啼啼地喊着姐姐。你长大了,开始自己做作业,和小伙伴好好的玩耍,有时候和堂弟因为争好吃的好玩的吵吵嘴打打架,都不需要我的帮忙。那个时候你爱看《希腊神话》《安徒生童话》,我却没给你买过什么书,也没怎么关心过你,甚至你读过哪些书我也不知道,只是记得那个时候的你至少是爱读书的。那时的你天真可爱也很懵懂,尽管不再哭啼,但是对我对父母对爷爷奶奶是依恋的尊敬的。 再后来,你上初中了,我读大学。我离家更远了,你也离家了,读初中开始就去了寄宿学校。你比我更小就离开了家,开始在学校独自照顾自己,独自学习。虽然是住在一位远方亲戚家里,还有村里面的小孩子和你一起上学,但是毕竟离开家了,出门在外一定比我读初中那时候需要面对的更多。我偶尔送过一次你去学校,是某个炎热的暑假结束之后,开始的一个新学年,我送你去上学,我们姐弟俩提着很多的行李上了车,大伯赶来送我们,给我们买了很多的水果,还在车临开前嘱咐了很多。车程一个小时,到了你的学校,我帮你把行李提下车,问你这么多的行李自己一个人搬的动吗?你拎了拎,说搞得定,就开始大踏步地往前走。我朝你挥挥手,说,那我走了,在学校自己照顾自己之类的话。然后车子启动开往车站,我搭上了另一辆驶向自己的学校车。那个时候的我,怎么就没想到,送你到学校,然后帮你安顿安顿,帮你多买些好吃的好喝的,问问你的同学关心关心你的生活。也许我再多关心一点,我们现在的感情应该不会这么疏远,应该会更深刻一点。后来读到初三,你开始叛逆,老师说你爱去网吧了。我想是你心里不舒服不快乐,所以在你中考之前我去看你,带你去放松,尽了一些做姐姐的责任。你从小有点口吃的毛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改过来,我想我应该从小就好好教教你,不嘲笑你,告诉说话不要紧张,也许现在你就会完全没有这个毛病了吧。 现在,你读高中,我读研究生。我比以往跟你打电话打得更勤了,每次我正能量满满的时候,我就会打电话给你,因为我开始觉得感情真的需要好好的去维护,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因为我开始觉得,我走过的路我经历的事儿,不说对你有多大的帮助,至少可以让你作为建议参考参考,帮你少走一些弯路。我有很多的想法想告诉你,我希望你的高中生活过的比我开心学习的比我开心。不管是不是在奥赛班,我们要的从来不是有多牛,因为当你出了社会,你会发现永远有比你牛的人。所以我们要的应该是快乐开心,并珍惜当下的时光,而不是每天想着逃离这种生活,认为这是一种苦难。我们要的是一位真正的gentleman。gentleman不是每天耍耍酷,比比手机有多炫,比比衣服有多光鲜,也不需要成绩一定有多么的牛。我想要告诉你怎样去追逐并成为一位gentleman。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树立榜样。 我们都应该争取善良孝敬。从我工作以后,我认识的同事朋友,他们家里边的习俗都是过年要给红包,给长辈和小辈的。我以前不觉得这能代表什么,顶多是一种仪式。但是现在,我觉得这是有必要的,至少它代表了我们的一份心意,不管给多给少至少说明我们还在内心深处给我们的亲人留有一份牵挂一个位置。我们赚钱有多有少,但是我们的心意并不是金钱可以决定的,善良孝顺尊敬长辈应该是我们的品质才对,如果不这么做,不时常提醒提醒自己,万一哪一天我们悄悄地就变的人面兽心,牛头马面黑白无常的时候,恐怕要悔之晚矣了。所以我想过年的时候带着我的孝心,给家里的弟弟妹妹们(堂弟2个,表弟2个,表妹1个,还有你咯)每人包一个红包,给家里的外公外婆一人一个小红包,哄哄他俩老人家开开心心的。 我们都应该争取积极乐观。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我们只需常想一二便是。我们父母健在,身体健康,学习用功,家庭美满。家庭拮据一点不要紧,只要幸福美满就好了;成绩不优秀不要紧,只要抓紧尽力努力就好了。要想损人不患无辞,其实要想开心快乐也不患理由的。所以无论读书还是工作了,我们都应该积极地去迎接挑战,面对困难。敢于直面现实,永远比逃避躲避抱怨来的强。我教导你不要和别人作比较,永远和自己作比较。那时候其实也是在提醒我自己,要想活得快活,必须停止这场永无宁日,绝无胜算的比较。我教导你要与同学好好相处,出门在外靠朋友,以后读完高中,那些曾经一起奋战高考的同学也许就是今后的人生战友。不要把成绩好的同学当做敌人,他们应该是战友,和优秀的人在一起学习应该是一种荣耀而不是苦难,不要嫌弃成绩比你差的同学,不管别人成绩好与坏,与人为善,走出社会,不是只看成绩的。这时候我也是在教导自己与人为善,于己为善。希望我们都带着公正客观的态度去生活,这样就不会不快乐;希望我们都拥有积极勇敢的心去生活,这样就不会再惧怕。 我们都应该争取淡泊名利。生活在这个大家庭里(我们家父辈有五兄弟,算是兄弟姐妹比较多的大家庭)。我们的父辈难免爱比较,在乎金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时常在我们耳边念叨的就是,谁谁谁家里的闺女赚多少钱嫁的有多好,谁谁谁家里的儿子有多牛掰,自己成功不说还把家里人都接出去大享鸿福。甚至最近咱妈也开始念叨应该让我们早一点出去赚钱,读书也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见最近知乎讨论的热帖:戳这里)。是的,我们的父辈没有读过多大的书,熬受的苦难反而更多,他们的思想会随着大流波动,他们对我们的期望会因此增高,我们应该身怀体谅之心,而不是去责备,责备他们不体谅我们的苦衷,责备他们太过势利只看重金钱,责备他们为人父母却做得不是那么的好,责备他们甚至忘记当初送我们出来读书的初心。但是那又怎么样,他们的初心终究是达成了,因为我们不会因此去动摇,去责备,我们更多的是理解宽容。这样才是真正的改变,他们要的改变。读书不仅改变了我们的财富能力(因为我们以后肯定会更富裕的,尽管现在没有),而且改变了我们的思想,我们变得从容大度,知书达理,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这样的改变不正是他们要的吗?是的,这正是我们要的,而我们的奋斗才刚刚开始。改变从来就不容易,所以我们不仅不必去责备他们,反而我们应该更加的努力让他们看到我们的努力勤奋也会有回报;我们应该更加的宽容,甚至带着他们来一场家庭的思想变革。这样才是真正的颠覆。我们坚信,生命每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我们想要成就的事业,我活得很开心。 所以我们的努力亟亟待发,我们应该淡泊名利,不顾纷扰,争着朝夕好好拼搏一把。不然等到哪一天,子欲养而亲不待,子欲变而亲不见。 今天挥挥洒洒,一文一气呵成,我把想说的都说了。我很高兴自己进步了,我会用这些话不断的提醒自己激励自己。我也希望你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希望你在即将开始的高三的生涯里,不困于过往,不畏于将来。你的qq签名说,正在学霸养成中。当看到你的签名时,我知道你肯定是下了决定要好好努力的,我为你高兴为你骄傲,我只希望我的这些话是你前进的助跑剂。还是那句话:学霸需要专注和坚持,然后想办法让这个过程变的轻松而不压抑,劳逸结合,别太苦着自己了,学霸弟。 小平同志说过: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虽然你现在不再是小娃娃了,但是在我眼里你依然是个大娃娃,所以从现在开始还不迟。 ——致卓然 www、xiaoshuotxt.com 取悦自己就成功了 t(xT小说"//天,堂/ 文/咸泡饭 1 自从我有兴致开始写故事之后,招来不少质问和批评。大家纷纷表示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并且严厉指责我把他们写“坏”了。就连我的前前前女友也打来电话,颇伤感地对我说:原来,你并不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她如今是身材走样气质渐佳的熟妇,女儿成长为传说中的三岁小孩,是我无限嫉妒的那一类人。)我感觉自己是冤枉的。为了避免此类冤假错案无限制发生下去,我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先申明如下:毫无疑问,我所写的未必是真的,求大家别再对号入座。 我今年三十岁了。(这当然也是假的,我是青春无敌少年,么么哒。)刚毕业的时候,全公司的人都叫我小潘。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大家悄悄改口叫我潘老师,新来的几个丫头片子干脆呼我为老潘。反正,我基本上和“小”说拜拜了。90后和00后的新人们迫不及待地步入职场,频繁刷新着菜鸟和老鸟之间的年龄差距。作为80后小爷,在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间就沦为了前辈,我表示压力很大。幸好,还有娜姐。 娜姐的具体年龄是个谜,但她肯定比我大,而且至始至终一直如此。 据我所知,娜姐的人生理想是相夫教子。她咬牙切齿地说金钱事业朋友神马的对女人来说都是浮云,找个靠谱的老公才是王道,生个胖娃娃才有幸福。我给她一个鄙视的大白眼。在我看来,对自己好才是唯一的意义,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吃喝玩乐中才是正经的追求。总之,我们对人生价值的看法迥然不同。相同点在于,我们俩都没结婚。我不想结婚也没遇见合适的对象,而她特想结婚但是没遇见靠谱的对象。 于是我们凑到了一起。当然,在一起的目的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想方设法让彼此的人生更加腐败。我们混在新新人类的世界里,出入各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敢于尝试一切听上去比较酷或者新潮的玩法。我们在充分参与的过程中燃烧着所剩不多的青春和钞票。对于看开了人生的光棍人士来说,生命无非是从生到死,赤条条地在人间走一遭,什么也休想带走,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体验活着的滋味,而单身的好处就是:你能够在生活中更加彻底地贯彻这种腐朽思想,而且没有人管得着你。 娜姐的想法却是这样的:反正以后吃老公花老公的,自己现在攒的那点碎银子连个安生立命的地方都买不起,所以干脆花光拉倒。娜姐和我搭伴儿夜跑的时候,扎个马尾辫,脚上蹬一双粉色运动鞋,小样儿还是蛮青春的。她对我说,老娘要是实在嫁不出去,咱俩就搭伙过日子吧。我说我可不是个随便的人。娜姐说,我是,行了吧。我停下脚步,看娜姐扭着大屁股往前跑去,马尾辫左右摆动,觉得退而求其次,跟这个女人将就下半辈子似乎也能接受。不过,仔细想想,我觉得自己是个不靠谱的人,自私到只爱自己,贪恋感情又极易审美疲劳,所以无论如何也不能祸害眼前的大屁股姑娘。毕竟,我和她无冤无仇。 2 烟花三月草长莺飞的时候,娜姐和我参加了一个野外穿越活动。路线不算刁钻,穿越难度不算大,所以理所当然地没有受到咱们这帮骨灰级玩家的重视。穿越之行的第三天,我们有幸遭遇千年一见的浓雾天气,照镜子都看不清自己的脸。汽渡全部取消,我们被困在一个不大不小的岛上,无法赶到宿营地。大家竟然都洋溢出莫名其妙的兴奋,不紧不慢地在一块空地上搭起帐篷,生火做饭,男男女女互相调情,其乐也融融。 谁也没料到,晚上温度骤降,而且狂风大作,没办法生火取暖,只好缩在帐篷里任凭上牙和下牙打架。不知道是啥时候,娜姐扯开我的帐篷,钻了进来,一把抱住我,而且越抱越紧,恨不得把我勒死,脸差点埋进我的睡袋里了。我哆嗦着说,孤男寡女授受不亲啊。娜姐只短促地回答了一句,去死。然后拼命扯我的冲锋衣。得逞之后,她进一步要求我拉开睡袋,她要把手和腿放到我身上。我有气无力地请求她去祸害别的男人,但是她已经不容分说地和我纠缠到一起了。似乎真的暖和了起来,两个人的温度加在一起果然大于二。我迷迷糊糊地竟然睡着了,梦里全都是其他小伙伴们被寒冷打垮的惨叫声。 一觉醒来,天还是黑的。我伸手摸了摸娜姐的大屁股,她矫情地扭了一下,表示不乐意。我问她,你是醒了还是没睡着?她说,是前者。我问,你还冷吗?她说,废话。然后我就邪恶地说,我们可以做运动,这样会暖和起来。她问,什么运动?我噗哧笑了出来。她反应过来,伸手狠狠掐我。我深谙女人拒绝即是接受的铁律,手贱贱地从她的屁股滑到腰际,然后顺势而上,直逼大胸而去。干柴和烈火纠缠到一起,滑入了人生的又一个马赛克时光。 第二天早上,云开雾散,太阳公公露出光芒万丈的脸,照耀大地,普渡众生。我和小伙伴们轻盈地跳跃到汽渡的甲板上,心情春光灿烂。湖光山色,不在话下。娜姐时不时在我面前闪过,俏皮的马尾辫成了她的招牌,神不知鬼不觉地烙在了我的心头。隔一会儿见不着,我就会不自觉地四下寻找,找到了,心里竟涌出矫情的小欢喜。有时候四目相对,觉得不好意思,赶紧移开,嘴上不说话,把心照不宣的秘密藏起来。我想说,这感觉还蛮美妙的。 重回轨道之后,娜姐和我没有粘粘糊糊跌入脑残青春偶像剧的烂俗套路,毕竟我们都老大不小,能够轻松而随意地看待上床这件事。我们依然如故,继续保持平行关系。我不亦乐乎地把妹,娜姐也马不停蹄地相亲和约会,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我们依然相约夜跑,她乐于向我讲述各种匪夷所思的约会奇遇,我直呼大开眼界。 跑步结束,我们通常会庸俗地走进一家小咖啡吧。我要一杯果汁,而娜姐只喝柠檬水,她声称自己在减肥。咖啡吧的老板娘是我们以前的同事,皮肤很白,更有一双让人看一眼就心里痒痒的大白腿。老板娘招呼好客户就凑过来聊天。聊的最多的还是感情话题,而且最后都是无解,剩下一声叹息。 有时候我执意送娜姐回家——如你所想的那样,我不打算回自己家了。某个夜晚,我俩并肩躺在床上,窗外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有几缕风吹动了窗帘,送来丝丝凉意。夜阑人静,屋子里颇有些中世纪的忧伤气氛。娜姐幽幽地问,你真的不打算娶我吗?老实说,我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也许我喜欢的是花样美少女,又或许是腿长胸大的窈窕女郎,而不是如她一般的居家实用大姐大,对此我还不太确定。她自言自语地说,归根到底,你还是不爱我。也许,她道出了残酷的真相。起码,我没有爱到想娶她的程度,然而她急切地要把自己嫁出去,并且要生孩子。 可是,爱是个虚妄的词,爱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3 娜姐约会过一个奇葩男。她说,一见面我就嗅到了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伪娘气息。本想直接闪人,无奈菜已上桌,不告而别显得太没人品,只好应付下去。闲扯了几句,对方竟然都不敢抬眼对视。娜姐不由自主拿出了御姐范儿,先是畅谈人生大道理,后来直接换成导师口吻,罗列一二三四,再然后是心灵鸡汤,春风化雨诲人不倦。酒足饭饱之后,娜姐拎包撤离战场,对方不依不挠,碎步跟在一旁。华灯初上,夜色迷离,路上来往的车辆渐少,娜姐的心头无端生出几分豪迈之情。对方提议去附近的公园转转,娜姐同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权当饭后消食。对方磨磨蹭蹭的,走了很长一段路,终于冷不丁抓住娜姐的手。娜姐没拒绝。 公园的露天广场上有人跳舞,有人散步,也有些孤孤单单淹没在夜色里的身影。无论如何,夜晚呈现出这个城市悠闲、自在的一面,让人不由自主地长舒一口气,放下紧绷的神经,舒展凝重的脸色。娜姐觉得在这么温柔的时光被另外一个人牵着手也不赖,起码不算辜负了有限的生命。两人款步在公园的小路上逛了一圈,之后在一处僻静的长椅上坐定。娜姐仰望星空,正打算抒发幽情,忽然有个粘乎乎的东西凑到了嘴唇上。娜姐几乎出于本能地转过脸,避开了索吻。她嗔怪道,小朋友,难道没人告诉你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吗? 各回各家之后,对方偶尔骚扰,娜姐不咸不淡地回答着,对方很快也没了兴致和耐心,彼此都不再联系。就这么过去了一个多月,某天,对方的qq头像突然闪烁了出来,点开消息一看,竟然是:我知道你对我没兴趣,那就请帮我充100元话费,那天我们一共消费200整,就算aa制好了。娜姐二话没说,立刻帮对方充200元话费,并留言道:算我泡你好了,饭我请了。 原来谈情说爱也可以这么现实。 4 娜姐的相亲奇遇记还有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会再写,这里先不啰嗦了。一番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娜姐终于和mr.right相遇。那是一个并不万众瞩目的日子,对先生的出场也平淡无奇,身穿灰色商务休闲男装,推门的时候竟然用了一个特别低调的俯身姿势,好像有令在身的特务。张口唤一声你好,声音饱满又极富磁性。随后的交谈也是有礼有节,落落大方,不乏幽默感。对先生初步具备了一个成熟男士的魅力,让娜姐一见倾心。 与所有平淡无奇的爱情剧一样,娜姐和对先生走完了从牵手到上床的过程,之后本该谈婚论嫁,但对先生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不见父母,就连自己朋友圈的活动他也很少带娜姐一起参加。当娜姐将这些全盘说给我听之后,本来就对同类没多少好感的我更是对这家伙深表怀疑。我建议娜姐从此冷淡对待他,听之任之,观察他的表现。我的逻辑是:如果对先生真爱娜姐,那他自然会努力追求,娜姐自然化被动为主动;如果对先生是玩弄感情的伪君子,那他也会识趣地知难而退。 娜姐深以为然,并且遵我所嘱,执行了一段时间,后来眼见对先生要离自己而去了,又不甘心。信誓旦旦的情话还在耳畔萦绕,伊人的容貌犹在眼前,既真实又虚幻。娜姐决定找对先生说说清楚。对先生却完全不配合,东藏西躲,不亦乐乎地玩起了躲猫猫游戏。她拼命要抓住他,折腾到最后,爱凋零成一地鸡毛,让人难堪。娜姐想想,还是算了吧,何必自取其辱,于是带着一身伤,回到原点,依然是孤单一人。娜姐哭了,她骂自己贱。我搂她入怀,摸着她的马尾辫说,在爱的世界里,我们都贱的,都贱的。不知道她有没有感觉到我的温存。 娜姐似乎很快从被甩的悲伤中走了出来,恢复御姐的往日雄风,夜跑时还特意夸赞我的床上功夫好。跑完1500米,我们改成了散步,娜姐挽着我的胳膊假装小鸟依人。她微微扬起头,感慨道,其实单身也挺好,自由自在,还能随便泡男人。 我连忙夸奖她,说,活到现在你总算豁然了,恭喜啊! 娜姐忽然又无奈起来,戚戚然道,奈何父母催逼,小女子实在招架不住呀。 我也跟着无奈起来,身为剩男中的圣斗士,我同样深受其苦。 娜姐很快又说,不管这些了,爱咋咋地吧,老子活得快活就行了。 5 还是娜姐想得开。既然缘分等不到,那就做一个快乐的剩男或者剩女吧。别在意其他人的看法,我们是为自己活着,只取悦自己,用自己觉得舒服的方式度过每一天,你就成功了。娜姐棒棒的,么么哒。 作者简介:咸泡饭,自由撰稿人,著有《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微博id:码字的咸泡饭 wWw.xiAoshUotxt.cOm 我和我发小的两种人生 [t.xt小,说[天堂} 文/ 神仙小柚 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我们是世交的发小。我们的祖辈颇有渊源,因为她奶奶曾是我爷爷暗恋的对象(法不传六耳,不要泄漏给我老爸知道),所以她爸就顺理成章地和我爸成了发小。我们的老爸长大后差不多同时娶妻生子,于是我和她出生日期前后只相差不到半年,都是女孩,于是也成了发小。 我们童年的蒙昧时代整天都厮混在一起,不是我找她,就是她找我。她找我的时候居多,因为我家房子大,孩子多,她只有一个弟弟,年纪尚小,还不懂得女孩子过家家那一套,只知整天赖在她妈怀里淌着鼻涕起腻。我们都很不耻她小弟的行为,她也颇以此为耻,不愿意多谈她小弟。 我们那时常做的就是四处找吃的,似乎我们都生有一个巨大的胃和一个灵敏的鼻子,可以无限制地装进去各种东西,也可以顺藤摸瓜找到隐藏在各处的能吃的东西:乌泡子,桑椹,野生的酸葡萄,茅甜根,茨菇(荸荠),乃至菜园里还顶着小黄花的嫩黄瓜,常常还不等长大就进了我们的肚子。 我还带领着我的发小和弟妹们偷偷地把我奶奶腌制的那些苦瓜干,腌菜干,盐水豆都倒出来分吃得一干二净——那些东西通常是我奶奶留给回老家的姑姑的各位表姐表哥们吃的私房零食,老人家的偏心眼可见一斑。有时候,奶奶也会大方地把她的收藏拿出来给我们吃,但那些腌菜通常都被她收藏得发了霉,已经没有办法吃了。我们要是不吃,奶奶就会唠唠叨叨地数落:“这样好的东西都不吃,还要吃什么?!” 就这样我们混到了五六岁,我们被老妈们一人塞一只书包,送进了小学。我的发小家境比我家略好,所以她的书包是街上买的那种人造革的,看起来很炫,而我家因为孩子多,不太富裕,只得到了一个老妈用零碎花布临时缝的书包和一个期末得双百就买“皮”书包的承诺。为此,我只好发奋努力,期末考得双百才得到一只“皮”书包,长大后,我一直怀疑我最初的学习动力只是来自于一个人造革书包。 我小学时成绩一直很好,又早熟懂事,因为父母管教甚严,考砸了少不得要“竹笋炒肉”伺候,未免屁股吃痛,我只得不停向前,向前。我发小则不然,她的爸妈都对她的学习不甚热心,于是她也一直是中等,中等偏下,最后到上完初中,她的成绩已经落于下等了。 我们两家的家境都逐渐富裕起来,我们的老爸们似乎各自找到了挣钱的门路和诀窍,开始买地造大房子,我们两家都同时造了三层的小楼,我和我的发小各自都拥有了自己的房间。我们的爸妈们甚至还同时买了在当时堪称时髦的组合家具,把家里打扮得焕然一新。 初中毕业的时候正是80年代末,我们的命运从这个时候起发生了分叉,我们走了各自不同的道路。当时初中毕业时大家最热门的目标不是高中,而是中专,中专的分数线要远远超过高中。大家都热衷于考中专,因为只要上了中专,就意味着脱离了农村繁重的劳动,有了居民户口,另外还有一个国家包分配的工作。我的许多同学都考上了中专,但我意外落马,我只考上了本地的一所高中。我的发小也没有考上,但她老爸财大气粗给她花钱买了一个委培的名额,让她上了卫生学校——毕业以后就可以当护士。 我老爸也给我想了很多办法,包括让并不擅长音乐的我去报考音乐特长生,这样考上了的话可以减60分录取。我老爸还花了8000块钱给我买了一个居民户口(事实证明那时流行的户口买卖完全是县政府精心设计的一个大骗局,利用农民对居民户的迷信心理,让不了解政策的农户纷纷掏钱购买所谓的居民户,两三年以后这样的居民户就毫无用处),这样我还可以去考只有居民户孩子才能考的技工学校。奇怪的是,这两样考试我都失败了,我只好接受命运的安排,老老实实地去读高中。 等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命运就以它独特的方式给我们所有人开了个大玩笑:中专文凭不吃香了,国家也不再包分配了。我的发小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烦恼。于是她老爸再次花钱让她进了我们镇医院工作,当然是花了很大的代价,但总算她有了着落。而我,经过三年的苦读考上了大学,又留在了北京工作。以后我们的人生就完全不同了。我上大二的时候,她嫁给了她老爸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的儿子,听说结婚的时候,婆家没给她买“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她不肯上车,其实她的婆家就在她家的对门,不知道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派许多接亲的车。我听了这则新闻感到很诧异,她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印象中她还是那个有着爽朗笑容的女孩,再次见她的时候,我被她的高大丰壮身材吓了一跳,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高中以后我们就没什么交往了,因为各自都很忙,忙还在其次,主要是找不到话说。她结婚以后,我再听她的故事就像听一个陌生人一样了。她生了女儿,婆家不满意,但她因为是公职人员,不肯再生,婆家为此一度想让她辞职等等。 我大学毕业又过了五年才生孩子,那个时候她的孩子已经上小学了。我们已经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而且见了面除了寒暄两句无关痛痒的内容,已经找不到话说了,所以只好笑笑。那个微涩的笑容一直留在我心里。 www.xiAoshuotxT.cOM 苍老年华,时间去哪儿了 t*xt-小%说^天.堂! 文/罗小罗 时间去哪儿了? 从小时候希望快快长大,长大了可以摆脱束缚自强自立,到经历青春的些许酸些许苦和自己开始有些许能力决定自己选择的些许甜,慢慢的理解一路走来叮嘱自己的亲人的心情,因为我们似有似无的开始叮嘱小辈好好学习,询问他们考了几分。到某一天无意的发现父母被黑发已盖不住的白丝,便倾盆心酸,远比少时的些许猛烈,我们开始期盼时间时间你慢些吧,别苍老了年华。 就像我跟父亲聊天时说的那样,我说百年之后你挂了我可不哭,但在你老之时多享受一些好日子,我给你的钱你便花了,想吃什么便买了,想出去走走便去了,不想走路便打车了,别总想着省几个钱,钱给我还不是挥霍了,不如你吃好喝好玩好最后心满意足的走好。好在老爹通情达理,估计一般的老子听到这话必然要揍儿子:“老子死了你他妈哭都不哭,孝顺被狗吃了?” 国人传统讲究养儿防老,所谓防老便只是防个疾病,老来易病疾,给口饭吃照料基本生活便是安享晚年,最后死了邀上远亲近邻不求风光但求体面大葬便觉得圆满一生。健康的老人,大多数总要强硬的种块地,解决自己的口粮甚至养头猪,过年给儿女大半,快快乐乐。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必然是欣慰,但我们衣食无忧了 20 多年总要回报 10多年罢,大多数人打心底还是不愿父母劳动这些,所以老人大可不必像留惊喜一样走了之后还要给儿女一笔财富,得之,应该也心酸。 每次这样一说,老爹开心释怀,说以后才不管那么多想去哪玩想吃什么开口向我要钱便是。这是最好的,但事情并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就如他说大学最好不要谈恋爱好好读书却在得知女友之后疼爱的像女儿,就像他在听我说以后孩子要自己带欣然答应就不插手、让我自己体会当爹娘的辛苦,又在下次聊天时透露当然想要抱孙子。也如我在奶奶病卧在床十年之久期间,看着食不能食坐不能坐寝不能寝的痛苦之后,希望她其实可以早日结束痛苦。那时我想她老人家早日走便是早日得到幸福、决然不哭而是应该为她鼓舞,却在灵前哭到久久不能坐立,那一刻不是不舍,我依然觉得她是解脱,但感情促使眼泪,是道理说不清的。突然想到乡下妇女的哭丧,即便大多数是假的,但也是真情。 所以父亲说,到那个时候,自然会哭了。这便是感情,相通的。 感情虽然不是个道理,但可以控制大脑,远比道理劲儿大。情愫里的依赖和意识里的亲近,行为上和潜意识的习惯,是多少道理也拉不回来的直行,哪怕横冲直撞的无比愚蠢也堵不住感情上的难受和爆发。 我们到了这个年纪,时间的矛盾口。往前是强大的自己,可以赚钱可以养家可以变得更成熟也可以变得更加具有魅力同样带来的是更多无人管束的自由;往前,是止不住父母的白发,皱纹和卑弓的背。 老妈说,人最快的时间就是 20 岁到30 岁, 20岁以前觉得总长不大, 30 岁以后觉得都一样缺乏激情,只有这十年,一晃的就从指间溜走了,就到自己牵儿带女上有老伸手要钱下有小吃喝拉撒四处开销的时候。 上班是很漫长的,加班是很烦恼的,夜间幼儿的哭闹是很烦躁的,夫妻间的变扭是很苦恼的,所以琐碎是把生活拉长了的,生活是把时间变慢了的,但时间是锁不住衰老的,衰老是很快的。 老了的时光,只会越来越老如决堤一般,白丝成片如霜、皱纹一松千里,再也站不直背、承受不起力量的骨骼像被侵蚀一样镂空。只有在听到儿女好消息和子孙成群在膝前时才会觉得时间被幸福放慢。其余当父亲坐在田间垅头看着庄家、母亲带着老花镜在太阳底下一针一针绣织时,或者他们老的只剩下对话,话里满是等待和期盼,只是时间在拉长他们的孤单和落寞,放快了衰老的步伐。 所以,当我们拉不住衰老,就别在岁月之外苍老了父母的年华。 ww w . xia oshu otxt.co m 生长在城中央 >txt 不器:随身佛 t.xt`小~说~天~堂 文/冯唐 我们这一代的正规教育里没有宗教。 没有宗教的教育强调的是如下内容:世界的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人是猴子变的,猴子是石头变的,石头是一次莫名其妙的大爆炸之后形成的;人定胜天,世上无难事,只要敢登攀;个体是渺小的,组织是强大的,领袖是正确的,任何内心的软弱都是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糟,资本主义糟,社会主义好,封建主义已死,资本主义必亡。 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长大,那时候,没有宗教,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小孩在天地间疯跑,不知道名利为何物,学习基本常识,食蔬食饮水,应付无聊的课程,傻愣愣地杀无聊的时间,骂所有看不上的人“傻屄”。本身近佛,不需要佛。 第一次的宗教感来自一个高中时代的下午。秋光脆亮,秋云不动。我在水泥案子上打乒乓球,对手正手攻球打飞了,我转身跑去捡球。我拾起球站起来的一瞬间,仰头看到不远处一个练长跑的女生背对着我,双手紧握双杠的一根,压肩膀,我不认识她。 她的肩压得很低,黑直头发梳成马尾,随重力垂下,最低处低于她臀部的最高点。她的小腿腓肠肌拉得很长,挣脱运动裤,近脚踝处裸露出一段,和裸露的脖颈呼应,对抗重力向上,似乎一直延伸到臀部的最高点。太阳被云遮住一部分,遮不住的光金子般从云彩边缘倾斜而下,一阵风从无何有处升起,操场上的国旗、白杨树的叶子和那个女生的辫子朝一个方向飘扬。那一瞬间,我完全看不到她的脸,但是我深深感到,她是高级太多的物种,创造她的不是她爸妈而是一种强大而神秘的力量,如果没有外星人,那么或许有神。 下一个瞬间,我的乒乓球对手在水泥球台的对面遥远地高喊:“快打球啊,马上要上课啦,发什么呆啊,你丫傻屄啊。” 参加工作之后,我开始不成系统地阅读佛经,特别是禅宗文字。一是为了增加些佛教基本常识。在国内到处走,到处都是历朝历代甚至当代的寺庙,寺庙里面那些花花草草、神神鬼鬼都是什么啊,我不想脑子里一片空白。二是为了大处着眼,拿佛的形而上做个救生圈,让我不要陷入名利的大海里不见天日。不时翻两页佛经,扯脱一下,套着救生圈,上半身浮出水面。三是为了消化禅僧们在汉语上的实验成果。在探索汉语甚至语言的可能性上,某些唐宋禅僧走得比唐宋诗人和词人更远、更荒芜。 佛经里常常有插图,画里的佛常常健美得仿佛长跑运动员,尽管都是正面像,但是我知道,她们的背面都有着漫长和坚实的腓肠肌。 我有个朋友专营佛像,石头的居多,也有铜、木、铜鎏金的,绝少玉的,仿的居多,也有真的,锁在保险柜里,不摆在外面。他的生意在春节前和“两会”后特别好,他说,“越是心虚的人,买的佛越大。”他的店是个小套间,里面一间有个沙发,沙发下面有个塑料盆,塑料盆里常年一盆酸水,酸水里横七竖八泡着好几个佛。我说,你也太实在了吧?孙二娘也是不小心才把人手指骨头包进包子里,你做旧的酸味儿在楼道里都闻得见。他嘿嘿笑,还是继续泡。 他知道我收集高古玉器为主,很少碰佛像,但是总想卖我点佛像。我说我到处跑,平均一周跑三个城市,拉杆箱是真正的家,如果买个仿造铜佛,占半拉箱子,其他东西怎么放?过关被海关拦住,他们如果分不出是仿造,我怎么办?他打开保险箱,说,可以买随身佛啊。 我先后在他那里买了五樽随身佛,三个铜鎏金,他说了三个佛的名字,我都没记住,两个粘土烧的随身佛,他说了另外两个佛的名字,我也没记住。他说这类粘土烧的随身佛叫“擦擦”,软泥按入模具,烧制而成,和做饼干、月饼类似,讲究的烧制后上颜色,甚至有的“擦擦”后面有高僧的指印。 其中一个“擦擦”常住在我的拉杆箱里。我很少求它办什么具体的事儿,比如这班ca981不要晚点啊、这次五个小时的高速路不要出车祸啊、某个股权交易一定要完成啊之类。晚上,我把它从拉杆箱里拿出来,摆在酒店的床头,恭敬地拜一下,拜的时候从来没有任何想法,仿佛早上出门和太阳点一下头。 只要知道这个随身佛在附近,和那些所有美好的未知一起真实地存在着,我就会心安一点。有次,我和我妈说,如果我死在她前面,我的肉身烧成灰儿之后,建议她把灰儿拌了粘土,烧几个“擦擦”,随身带着,百毒不侵。我妈说:“你妈。” WWw.xiAosHuotxt.COM 站在21楼看世界 t,xt,小,说,天,堂 文/咸泡饭 这座多风的海滨城市,空气里永远弥漫着咸涩的气味,夏天酷热,冬天严寒,新建的速度赶不上衰败的速度。我站在第21楼,俯瞰这座城市,再也没发现比自己更高的东西了。 当我拼命蹬着快要散架的三轮车在主干道上缓慢爬行的时候,春天以三下五除二的速度包裹了这座城市。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光秃秃的枝桠上就冒出了嫩芽,灰蒙蒙的地上就铺满了绿色,黄的红的紫的粉的花就盛开了。我骑着骑着,就发现自己落在了春天后面。 我赶到租住的地方,院门前的蒿草又拔高了一节。三轮车经过一路颠簸,身子骨吱吱呀呀地响个不停。群聚在院子里开会的鸟儿闻声而飞,在未来的悠长日子里,我要与它们一起分享光阴荏苒,岁月无声。 行李已经够少了,就好像在旅行,能抛弃的物什都抛弃了。人生不就是一次旅行吗?我站在玻璃窗前,隐约看见了自己风尘仆仆的身影。这个地方,是辗转的路途中短暂停歇的一个驿站。 房东对我说,你只花了一个房间的钱,却把这里全租下了,其它房间,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人来住。他点了点手里的租钱,然后大手一挥,说:看哪,还有这么一个大的院子,也属于你。 这个小区太破败了,所有的建筑物都灰头土脸无精打采的样子,因为年岁已高,身子都埋进了土里。即使在晚上,亮灯的人家也寥寥无几。风从蒿草上掠过,游丝般的虫鸣萦绕不散。我坐在石阶上,仰面看天,天高星少,春天已经相当浓烈了,可还是觉得冷。所以每个晚上,我都睡得很早,越来越早。蛰伏在被窝里,听着风和雨敲打窗棂的声音,我觉得幸福极了。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谋了文字编辑的差事,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老板说,实习期八百,转正之后再说。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房租三百,剩下五百可以过上富足的日子了。于是,我就上班了。 搬出宿舍那天,我对大家说,先走一步了。舍友送我到校门口,浩子说,你终于不用再受卫生间臭气的折磨了。我说,是啊,也许我的鼻炎会慢慢好起来了。秆子说,打球随叫随到。我说,好啊,我不在,你们只有被蹂躏的份儿。 每个星期三上午,我早早起床,然后步行差不多一个小时,回学校上古代文学课,其余的课,我都忽略了。我是好学生,每年都拿奖学金,还入了党,但是有些课真的不想上。 上完课,我去图书馆换书。找书很费时,而且总是找呀找了很久也找不到满意的书。我没有时间,所以干脆按顺序一本一本借。学校的借书卡每次只允许借三本,我得控制自己看书的速度,如果看快了,接下来的时间就会无书可看。 晚上,我喝小米粥,菜是油炸花生米和豆腐乳。如果收到稿费,就去超市买猪头肉和散装啤酒。我不喜欢酒的味道,但是我喜欢喝酒的情趣。端起海大的碗,看着黄澄澄冒着细密小泡的啤酒,然后眯着眼睛啜上一口,再长长地舒一口气,那样子好像赛过了神仙。我在寂寞的日子里就这样取悦自己。 我想起来了,那个时候,除了每月八百的实习工资,还会有零零散散多多少少的稿酬。我把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读书和写字了。读大四的时候,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但仍坚持在纸上写字。我喜欢在纸上写字的感觉,写得龙飞凤舞,又改得面目全非,但是看上去很有美感,满满当当的,觉得特别充实。写完之后,我录入电脑,通过电子邮箱发给报纸和杂志的编辑们,然后,陆陆续续地就来了样刊和微薄的稿酬。我不把它们当一回事,可是我又知道,自己在心里很重视它们。 很快,浩子也找到了工作,在心理协会当秘书。他在电话那头对我说,想搬你那去住,离上班的地方近一点儿。我说,你来吧。晚上他就来了。 他住进了我隔壁的房间。我说,房东半年也不会来,没人会向你收房租。浩子说,我给你,咱俩一人一半。 工作第一天,下班了,浩子请我吃大排档。我点了一盘三鲜豆腐,浩子要了一个明炉羊肉,一个葱爆蛋,啤酒是我们自带的。这个时候,春风吹在身上,格外宜人。我看见大排档老板热火朝天地掂着锅,心里莫名其妙地升起了暖意。 浩子说,什么心理协会,听上去好像是个事业单位,原来是忽悠人的。我问,到底是干嘛的?浩子说,其实就是做心理咨询师培训的,老板让我在网上发帖子,贴膏药。我说,第一份工作,何必太在意。浩子摇摇头,说,喝酒。 春风让人醉,我们回到小区里,搬两个长凳到院子里,仰面躺在长凳上,天上繁星熠熠,这样的晚上,真是让人快活。浩子扯着嗓子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往前走。我说,你小点声,别扰民。浩子不唱了,改念诗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周六早上,我被浩子吵醒。他兴奋地说,起来,我带你挣钱去。我失望极了,因为梦里的故事就要抵达高潮了,可是浩子喊醒了我。 我们走出院门,天还没亮。这个世界静得连时光衰败的声音都能听到。浩子步履轻盈,充满了激情。我还因为那个未遂的梦对他耿耿于怀,可是看在钱的份上,我没说一句话。 浩子带我步行大概二十分钟,来到一座废弃的工厂门口,我看到一小群人已经聚集在一起。一个面目模糊但是身形精瘦的男人开口说,就等你们了。浩子应声说,那么,开工吧。 精瘦男让两个人一组,每组领两大捆传单。他说,发传单这种事情,应该不用我教吧,提防着保安和狗就行了,在太阳下山之前,把每一个小区每一户人家的门缝里都塞上传单,然后到这里领钱,别偷懒,要是被我检查到一户遗漏的人家,就被指望拿到钱了,去干吧!他的手向上一挥,太阳正好颤微微地冒出来了。聚集的人四散而去,我提着一捆传单,跟着浩子钻进了这座城市的中心。 当我上上下下爬了几栋楼之后,开始意识到今天最大的失策是穿了一件厚重的外套。它陪了我整整一个冬天,为我挡风御寒,与我不离不弃,但此刻,我很后悔带上它——穿在身上热,提在手里重。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它。 浩子把外套和毛衣统统脱了,系在腰间。他的衬衣是屎黄色的,领口和袖口都磨破了。我说,你这样的穿着,真丑。浩子说,我在干活,管它呢,反正这个地方,一个人也不认识我。 我也学他的样子,把外套系在腰间,爬楼果然轻松多了。我把自己想象成一只脚步轻盈的猴子,在楼道里飞快而安静地上升着,娴熟地把传单塞进每一户人家的门缝里。当我在内心开始享受这个工作的时候,浩子说,真累,歇一会儿。 我们就在楼梯上坐下了。这应该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透过硕大的落地窗,可以看到小区门口带着白手套的保安毕恭毕敬地向每一辆进出的小车敬礼,粉墙黛瓦的住宅楼都是崭新的,小区中央的广场上有人遛狗,有人聊天,有人散步,有人健身,他们看上去慵懒而惬意。 屁股下的阶梯刚刚被坐热,然后我们就听到楼上滴滴嗒嗒的脚步声。转过头向后看,先看到一双高跟鞋,然后是一双穿着黑色丝袜的光洁的腿,再是裙子,再是一张精心修饰的脸。还没来得及看仔细,女人已经从身边擦过,转眼消失在楼道里。 歇着歇着,浩子突然说,看到有钱人,我会在心里觉得自己卑微,这就是犯贱心理吧。我没作声,但是我知道他说的那种滋味。 中午,我吃了一碗青椒肉丝面,浩子吃的是番茄炒蛋盖浇饭。从饭馆出来,浩子说,我请你喝水。我拿了一瓶饮料,浩子只拿了矿泉水。我说,为什么不喝饮料?浩子说,吃饭六块,坐公交车四块,我们一天挣三十块,三分之一已经没了,所以省点。我说,那我也喝水。浩子说,不,我请你的,另算。 其实细想想,哪怕只是保本,也是合算的,如果一天不出来,生活的成本也是必须付出的。流失的只是时间,可是时间有时候千金难买,有时候一文不值。我们一无所有,只有时间,可以挥霍,可以忽略不计。 一天的时间,我们几乎把这座城市的小区跑遍了,大的,小的,高档的,破旧的,都跑遍了。当我们回到原点的时候,一小群人又聚集在了一起。有人说,你们又是最晚的。浩子说,那么,发钱吧。可是精瘦男不在。他早上说,太阳下山了就来领钱。现在,太阳早就下山了,可是他还没来。 聚集在一起的人慢慢地都走光人,我说,咱们也撤吧。浩子蹲在地上,咬牙切齿地说,这个鸟人,要是被我碰到,非剥其皮啖其肉饮其血不可!昏黄的路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油光可鉴。我说,走吧,先去吃晚饭。 这个城市的晚上真是暧昧极了,五彩的霓虹闪烁着,面目模糊的人在街上走来走去。路两旁的白桦树在灯光的映照下,显出张牙舞爪的样子。风突然大了,揪着人的衣服拼命扯。我说,这天,看上去有大雨,我们是不是得赶紧回去。浩子显然很生气,一直不吭声,但现在他扬起头看天,说,恐怕来不及了。 雨就下来了。很大。风一会儿把雨吹到东边,一会儿又把雨吹到西边。雨很无奈。风揪着雨,好像撒气似的,拼命地往地上砸,往屋顶上砸,往广告牌上砸,往能够看到的一切东西上砸。 第二天,浩子感冒了,在床上躺了一天,被淋湿的衣服丢在墙角,像从淤泥里捞出来的。我收到了一张稿费单,214元,是我有史以来收到的最大数字,我开心极了,飞跑到邮局领了钱。回来后,我冲进浩子的房间,说,起来,我请你吃饭去。浩子有气无力地说,不想吃饭了。我说,我领到一笔钱,够你吃十锅明炉羊肉了。浩子从床上一跃而起,说,那么走吧,我感冒好了。 经过昨晚的一场暴雨,院门前的蒿草长得更旺盛了,鲜绿油亮。傍晚的太阳光像被洗过一样,干净而柔软,幽幽的黄,温暖得让人心都融化了。我喜欢这多情的时光,又无端地陷入了忧伤。在这样的霞光里,是应该恣情享乐的。浩子说,我们必须喝酒。我说,是的,是的,必须喝酒。像李白一样喝酒吟诗。 浩子痛快地吃着明炉羊肉,顾不上额头的汗珠。大排档老板在蒸腾的雾气前忙得真带劲,他老婆几天前生了个男娃,在家坐月子,要不然还能看到她挺着大肚子做在炉台后摘菜、洗菜。浩子高声对老板说,你们家的娃,好福气,以后天天都能吃到明炉羊肉。老板说,天天吃,吃不腻才怪。浩子说,我就吃不腻,我有钱了,天天弄一锅明炉羊肉吃。我说,你怎么人穷志短,天天吃明炉很容易就能办到。浩子说,你试试写书吧,兴许能挣到大钱。我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得赚钱才去做的,有人天天玩游戏,还通宵达旦,这事儿就不能挣钱,可是有很多人拼命这样做。 夜色辽阔,没有边际,但是恬静、柔美。我们告别明炉羊肉,浩子意犹未尽,说,咱去爬21楼吧。我说,好啊,爬啊。于是,我们像风一样来到21楼的脚下——爬上去,就能看到这座城市所有的灯光。浩子仰着脸,脸上漾起莫名的笑容,他说,冲啊!我们乘着风,旋转而上,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像所有迎风飞翔的少年一样,肆意,快乐,充满了希望。 作者简介:咸泡饭,自由撰稿人,著有《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微博id:码字的咸泡饭 www/xiaoshuotxt/c o m 纵然世界冰冷,只有一个温暖的除夕 (/t/xt|小/说天|堂) 文/艾小羊 一群朋友在一起,说起春节,记忆里埋得最深的便是吃。儿时春节的吃食,或许没有现在这样丰富,却绝对比现在更讲究,并且因有平日里的粗茶淡饭作比较,而滋生了一种宗教仪式似的隆重。 往往在春节前的一周,父母便忙碌起来。对于有些父母工作很忙或感情淡泊的人家,这一周,甚至是一年中,孩子们所能见到,父母在一起时间最长,话题最多,互动最融洽的时间。在商量菜品,分工合作的过程中,分歧总归会有,然而因了春节的气氛,大家便都收捡了平日里所习惯的那“进攻式”的语气,声音里有了枣馍的香,眼神中也多了芝麻花生糖的甜。 即使平日里最急躁,最怕麻烦的父母,在年夜饭上,也会端出几道做工繁琐的菜:至少提前三天开始制作的水晶肘花,每个步骤皆自己操刀的鱼圆,汤汁由几十种作料熬制而成的爆鱼……年夜饭的餐桌上,孩子们惊喜的眼神是父母终其一生所追求的人生舞台上,最亮的灯;他们咀嚼食物时欢快的吧嗒声,则像极了一场盛大演出后的掌声响起。一切的情与爱,皆幻化为舌头上那一缕香甜麻辣,每个人皆自觉地回避任何不快的话题,无论这一年是忙碌的还是充实的,压抑的还是满足的。快乐是惟一的主题,正如拿出看家本领做一桌美味是父母无需选择的选择。 年龄渐长,与父母兄妹一日日疏远,年夜饭的味道似乎也一日比一日淡了。对于离家的游子来说,年夜饭有时倒成了一种沉重的期待,在跨越千山万水去赶一场团圆的年夜饭与自己随便弄几个小菜或去饭馆吃一顿只有形式没有回忆的年夜饭之间选择,我们竟然常常会选择后者。 对于年夜饭的向往,有时会被“生活不易”的粗石磨损得只剩肉丸落入油锅里吱吱的噪声。 平日里,想要吃到的东西都能够轻意到口,对于年夜饭的向往,更多成了一种回忆的惦念。明知再也吃不出儿时的记忆,却忍不住还是想找寻在父母膝下撒娇的那一个晚上。只是,霜花已经染白了他们的头顶,接到儿女告知“过年不回家”的电话时,他们甚至羞涩懦弱得无法说出一句,回来吧,我做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菜。落寞地放下电话后,他们默默地拿起那张写了年夜饭菜谱的格子信笺,用墨色的笔删减菜名。那一条又一条的笔迹,像冷酷的风,吹过往年的岁月,直杀到了眼前。 永远不要被父母“无所谓”的说辞迷惑,那是他们对于这个世界已经不再属于他们,不再属于过去那些热闹的团圆夜的妥协。对于年夜饭的期盼,始终是父母一年中所做的最大的一件事。 一对在美国留学的情侣,每年除夕夜都会去中国超市买一些传统食材,包一顿饺子。与包饺子这项耗时漫长的活动同时进行的是两人对于在家乡年夜饭的回忆。在美国第5年,回忆被嚼了第5遍,依然津津有味。不同的是,这一年,电脑的屏幕上播放着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看到排骨藕汤的那一集,女孩哭了。来自湖北的她,吃了二十多年的排骨藕汤,第一次知道,挖藕是那样艰苦的一件事。 时光一年一年,像风车上彩色的叶轮,流传的是相同的年华,却是不一样的生活。我们所不知道的事,不仅仅是白嫩嫩藕段的前生今世,更是排骨藕汤端上桌之前,煨汤人的喜怒哀乐。岁月在他们身上留下越来越多的痕迹,花白的发,不灵便的腿,坚强而又敏感的心,回忆越来越远,便越嚼越苦。对于后辈,他们是不忍心提哪怕一顶点要求的,包括回家吃顿年夜饭,不仅仅因为他们明白年轻人生活不易,更因为害怕被拒绝后的雪落南山的落寞。 “如今的年夜饭不如过往了。”几乎每个人都这样感叹。当我们的味蕾被太多味道浓厚的食物刺激得越来越懒惰,年夜饭的滋味,无论如何都无法如儿时那样惊艳。 然而,年夜饭的意义不是美食而是记忆。一位选择春节独立上路的人,除夕夜里,忽然想念母亲做的一碗素什锦。走过世界许多国家的他,从来不缺一碗素什锦,并且只要愿意,此时此刻,他便可以吃到。那是出自酒店大厨之手的素什锦,一道为了讨好来自天南地北的每一个味蕾,而极尽修饰,渐趋完美的菜肴。 放置于除夕夜,那却是一盘挑不出毛病,惟独少了记忆与回味的素什锦。这个时候,他才明白,除夕那顿饭,吃的不是味道,而是感情。留在味蕾深处的,不是某位大厨的技艺,而是亲人淋漓尽致的挂念。 每一个游子心里都有一盘什锦。那不是某一年的某一顿饭,而是亲情浓缩于岁月记忆中的盛宴,一点点一滴滴,由味蕾所感受,却由大脑来记忆。在某个你以为已经忘记的时刻,它们却忽然一鼓脑儿地涌上舌尖,令人措手不及,令人泪如泉涌。 纵然世界冰冷,我们终究还拥有一些可以一同吃年夜饭的人,拥有几个愿意给我们做年夜饭的人。即使再不容易的人生中,也有一些唾手可得的幸福。只是,我们常常因为轻意得到而态度轻漫;因为错觉再也回不到从前,而忽略亲人始终如一的等待。 舌尖上的爱,值得你跨越万水千山而来,值得你停下脚步而来,值得你留一段安静的时光,留一个空置的胃,留一张温暖的笑脸,留一句爱的表达——撒娇亦可,赞美也行。 我们的一生,究竟能与亲人吃多少次年夜饭?那样残忍而冷酷的一个小小、小小的数字,伫立浩淼宇宙尽头,看一眼就会让人想落泪。 www/xiaoshuotxt.co m 青春呀!你在忍什么? t-xt-小-说-天.堂 文/一直特立独行的猫 你忍过没有? 今日,普华永道和我一样大的女孩子,学历比我高,长的比我漂亮的姑娘活生生的倒在众人的面前,我就不淡定了。25岁啊,青春正当年啊!! 无数人扼腕长叹,无数人悼念惋惜,我也是,我甚至觉得那几天都过的很阴沉,介姑娘,还是我一好朋友的师姐,顿感伤悲。 可是,她为什么就不说呢!为什么就发高烧就熬着、忍着、挺着,最后变成了脑膜炎,再然后就没了……想想我们自己,如果是你我他,会不会也是这样的做法? 90%是! 因为从小就是忍性教育! 幼儿园,睡不着要忍着,饭不好吃要忍着,鸡蛋噎住了也要忍着!有木有有木有! 小学,上课时候要去厕所,忍着,忍到下课才能去,上课去厕所一定会被老师翻白眼!有木有有木有! 初中,每个学生不分体质好坏,一律跟着队伍晨跑,不许掉队,于是快的拼命奔,慢的拼死跟!跑回来脸都白了,每天跑操跟上坟似的。有木有有木有! 高中,高三比谁灭灯晚,撑不住了也要撑!感冒发烧咳嗽一律要上课,撑不住了一定要医院开证明你快挂了才能休!有木有有木有! 大学,老师讲的太烂要忍着,宿舍条件太差要忍着,舍友大声喧哗要忍着,食堂吃出小强要忍着;找不到工作要忍着,郁闷的想哭要忍着,不敢跟父母说不好要忍着,工作钱太少只能租地下室要忍着。有木有有木有! 这一切,你有木有有木有! 经过20年的忍吹忍打,你还敢说话吗?你还敢发表不同意见吗?你还敢在领导说不的时候,提着包翻个白眼走人吗? 想当年,姐小学四年级时候的班主任每天上课讲自己孙子的童年趣闻,姐实在实在忍不了了,站起来就提意见,要求老师翻开课本。结果老师一辈子没见过姐这样的,于是活生生的气昏倒了,再然后姐就被迫转学了!再然后其他学生家长都手挽手肩并肩的提着花篮走进我家门,感谢姐的壮举为全班同学带来了“换老师”的福音。姐就以牺牲我一个,幸福四十个的精神,从此过上了转学后颠沛流离,骗吃骗喝的日子。 直到今天,每当第一个小学的同学聚会时候,诸位总是赞叹我今日在外混的相当不错!姐总是非常凌厉的指着他们骂:“姐不出头谁出头,都你们这帮怂货逼的!”于是诸位纷纷给姐买单! 通过这件事,姐从小就知道,不忍的代价就是出局! 毕业了,进入社会了!青春正当年,却听到无数抱怨,个别人跳出了火炉,勇敢的过上了新生活,但这种人一般会被很多周围的人所担心,或者觉得忒不靠谱了!!!大部分人继续在火炉里抱怨,直到自己熬过那些长亭外古道边的艰苦岁月,抱怨没有了,但人也变了! 姐在二十岁时候非常欣赏的一名大哥哥,当时风华正茂,青春逼人,梦想远大,总是那么的不一样;岁月是把杀猪刀,今日的大哥哥,已经开口闭口都是钱,谈来讲去都是房子和车。每次他都在不停的讲自己的房子又买在几环了,车又换成了什么……刹那间,姐觉得,谁年轻的时候没喜欢过一两个人渣! 教育的目的 有句不知道谁说的话,说得好:“教育的目的,就是鼓励人们学习他们从来未学过的知识,操作那些他们没有操纵过的工具,解决那些他们从来没有遇见过的问题。” 而我们的教育,是让我们用极大的耐心,把1+1=2翻过来倒过去的折磨了整整一个学期之后,还不让我们操纵计算器这种速算工具。当我们把所有内容学完之后,有幸遇到点新的问题,而我们的前辈家长会立刻跳出来告诉我们,“按照经验,按照历史,按照老祖宗的规矩,这个事情是这样解决的…….” 于是,我们就tmd信了!而且信誓旦旦的放在心里,觉得学到了长辈的宝贵经验!再也不去想,这事儿到底是不是这样的?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可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永远是很早以前的,这样的社会不是轮回是什么? 如果一个社会永远轮回下去,还有什么所谓的新精神?新风尚?新思想?新格调? 长辈一直讲:要做一个靠谱的人! 可是姐觉得:只要把有限的谱靠在关键的地方就可以了!不用天天靠着,太特么累了! 于是,姐就变成一个神马都不靠谱的问题青年,再一次出局了!!! 所以,当万千社会新青年走进职场的大熔炉里被锻造的时候,嘶嘶拉拉发出疼痛的声音,总会有很多人在旁边按着你的身体,告诉你:“忍着点,过几年,你就能变成精英了!就能当职场典范放在铜版纸的杂志上了!” 可是,那些杂志,那些清一色的忍辱负重的故事,你真的喜欢看吗? 青春,请做一个连你都很喜欢自己的人 昨儿上课,学生问我:“赵老师,如何变成一个好玩的人?” 我觉得,是尽可能的做一些远离你工作的事情。如果你的工作是it,你可以去玩摄影,玩音乐,玩街舞都可以,与你本职工作的偏差越大,你会玩的东西越多,你就会越来越多的变成一个让人很稀罕的小孩儿。 就拿公益这件事来说吧,我就觉得很好玩(可能很多人觉得我态度不端正)。但是当助理把我卡里的真金白银换成孩子课堂上的笑脸,以及之上鲜艳漂亮的画儿的时候,我会觉得:“真tmd值”800块钱,一个年级每个孩子一套米奇水彩笔,姐立马果断的又转过去800块,开拓第二个色彩教室!只要是值得的,就是好玩的。 谁每天捧着《商务专刊》读那些成功女性和精英男性的故事啊? 谁喜欢每天看着杂志上穿着各种大牌正装的人讲自己千篇一律的奋斗箴言啊? 你是不是也很喜欢好玩的人? 你是不是听说朋友不靠谱的事儿就觉得很欢乐? 你是不是也希望变身一个什么都会,什么都做的很棒的新青年? 无数的言论告诉你,你要成为业内的专家,这样你才有话语权! 无数的书籍告诉你,你要不顾一切肯攀登,这样你就会遭出头! 无数的广告告诉你,早晨喝星巴克,中午吃牛排,晚上去夜店找个姑娘才是牛逼的人生! 可是有一天,你会发现,你除了本职工作,再也没有新鲜的话题可讲了 当你三十岁的时候,你除了有一些钱,还有什么样关于二十岁的记忆? 事情并没有那么糟 很多人觉得吧,很多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不忍着,就会没有工作,就会没有钱,就会没法生活,就会…..惨到要死……应试教育课上多了吧。 我刚上班的时候,遇见经济危机,觉得公司要裁人肯定先裁掉我。那天,我坐在马桶上问我妈如果我被辞退了,怎么办呢? 我妈头都没抬的说:“那就回家啊,休息休息再工作呗!大不了在家混吃混喝呗,你又不是生下来就赚钱给家里的!” 我仔细回忆了很多细节,通常当我们留在北京上海香港纽约等大城市,为什么会压力大呢? 因为视野太小了! 我们看到的永远是塔尖上的那一小撮人,并一直试图爬上去变成那一小撮人,结果通常半路就摔死了,或者也就爬到半山腰就退休了。只是,很多时候我们故意不给自己留后路,逼迫自己向前走,可是向前走明明有很多路,可是你就只看见那么一条路,于是你就比较容易压力大,还抑郁。 很多人会觉得,老子好不容易毕业在北京找一牛逼公司啊,万一出点差错被辞退了就太没面子了!以后弟兄们之间肿么混啊! 即使生病了,也依然坚持,会觉得老子不坚持,饭碗就没有了,老妈以后跟邻里街坊拿什么夸我啊! 事实上,就是我们自己在逼自己成为华尔街精英,谁也没逼我们,甚至谁都不在乎我们到底能不能成为华尔街精英!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现在因为工作出错等等原因,造成了辞职或者被辞退,我们还剩下多少乐观的心态面对未来?我饿偶们有多大的可能性是关在自己的小黑屋里愤懑的觉得以后该怎么办? 姐就想很想吼一句:“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大!” 所以—— 青春呀,你在忍什么?世界那么大! w w w/xiao shu otx t.com 家就是讲道理的地方 t.xt.小.说.天.堂 一、家是学会讲道理的地方 文/南桥 常听人说,家不是讲道理的地方。《醒世恒言》称:“逆子顽妻,无药可治。遇到这般泼妇,难道终日厮闹不成?少不得闹过几次,奈何他不下,只得诈瞎装聋,含糊忍痛。” 这种“智慧”纯属糟粕。家是公民训练最重要的课堂。 家不光是讲理的地方。除了道理,尚需关心、理解、包容和爱。如果说“家不是讲道理的地方”,那就有点捣浆糊了。再到“家里是不讲道理的地方”,就是胡搅蛮缠了。当然,道理怎么讲,谁来讲,用什么时机讲,这里大有学问也颇有趣味。 在家这种安全的环境里,都讲不了道理,出了家门,又如何在社会上讲理?家是公民训练最有效也最必要的地方。我们在社会上如何为人处事,很多来自我们在家的言行模式。家里的冲突,找不到妥协的办法,在社会上解决矛盾,恐怕也是空谈。在家里靠欺瞒过日子,到了社会上,也会遇事捂盖子,不能直面现实。“大环境”里的多少矛盾,哪一个不是家庭小环境下问题的放大? 说家不是讲理的地方,是把自己放到了自己讲不了理的处境上,这通常是女权机会主义者的自我贬低。论到利益,这些人跟你讲男女平等寸步不让。说起道理,她便扮作弱者,要你包容忍让。不过,含糊忍痛不是办法。忍得一时的毛病,最终还得冒出来,甚至一次次冒出来,不如不畏艰难,把问题摆在桌面,从容面对。 一个家庭,就好比是一个木桶,生活的水准,最终会降到最不讲理的人的水平。如果双方不携手共同成长,而靠蛮不讲理达成的和谐,是无奈的“含糊忍痛”。它所造成的问题,最终会超过它所解决的问题。道理让位,则粗暴横行,家庭不再是温馨的港湾。刁蛮与粗暴,都会让关系出现裂缝,一方或者两方会去找别的精神慰籍。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他人乘虚而入。 如果有了孩子,这样的环境,让孩子看见大人的世界,不是谁有道理谁胜,而是谁嘴大谁胜,谁嗓门高谁胜,谁刁蛮谁胜,这对于孩子,又是什么样的教育? 我爱我家 二、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事 文/易水寒 有个男人在大街上跟人吵架动刀子,被抓进监狱后,妻子拉着横幅四处上访。有人说这是个好老婆,为了老公敢上前线。也有人提出了小小的质疑:俗话说“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事”,与其事后又哭又闹地找人讲道理,不如平时多劝劝老公多忍多让。老婆是干什么的?是压事而不是闹事的。你平时不未雨绸缪,遇上事又显得多勇敢似的。做妻子的,还真不需要多勇敢。贤惠比勇敢重要。 这个质疑有点刺耳,但想想也不是没道理。作为一个贤惠的妻子,平时应该多跟丈夫念叨不要酒驾,不要闯红灯,不要贪小便宜,不要过于计较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不要跟人斗狠、凡事让三分。某种意义上讲,男人结婚之前还不算个完整的人,父母教育他,学校教育他,社会影响他,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似乎已形成,但妻子对丈夫的影响被忽略了。妻子的说教,也是家教的一部分。妻子和丈夫天天在一起,耳鬓厮磨,卿卿我我,说的话做的事丈夫更能接受。为什么从古至今人们常常强调吹枕旁风呢?皆因枕旁风有效,立竿见影。当然,若男人爱自己的妻子和子女,主观上就更愿意接受这些观念和原则。这种后天性格一旦塑造,将会非常坚定。“家有贤妻男人不遭横事”有时也被说成“家有贤妻男人不做横事”,二者其实可以通用,不做横事自然不会遭遇横事,平时总耍横,时间长了,岂能不遭横事? 贤妻的另一个功能是将横事扼杀在摇篮里而不是任其壮大扩展。见到坏事要发生,要及时劝住,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个同事说,他和妻子一起去逛菜市场,向一个卖鱼的打听价格。卖鱼的发音不清晰,同事听不清,多问了几句。卖鱼的突然发飙:“乡巴佬,买不买得起?”同事也生气了,回道:“买得起怎样,买不起怎样?”“买不起就不要瞎问,乡巴佬!”同事说他脑子一热,当时要跟对方动手,但是他老婆拦住他,连连向卖鱼的陪不是,然后拽着他迅速走了。后来他老婆说:“卖鱼的手里拿着刀,随时都能飞过来,真要动起手来,吃亏的还不是咱们?再说,你怎么也算个读书人,收入比人家高,地位比人家高,跟一个市井小民较什么真?吵架吵赢了打架打赢了都不算光彩事。虽然是他挑衅,但这个社会不公平的事太多,我们搞不过恶人,就得躲着恶人,行不?”同事说,这样的事儿发生过一两次,他敬畏之心加重,不再那么爱动气了。 作为贤妻,还应该有足够的善后智慧。事情发生了,不能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倒回开篇那个例子,男人捅了人,被法院判了重刑。有人说,虽然你也感觉冤枉,但毕竟是你捅了别人,若及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承诺赔偿,取得对方谅解,法官量刑时或许会有所考虑。判决以法理为准绳,但也会顾及情理的一面。跟人讲道理的同时再讲情理,也是做事的一种方式,只顾逞一时之快,只能将事情恶化。 肯定会有人说,合着男人出事都是老婆的责任?当然不是。 老婆不管丈夫,任其沿着“横事”的方向一路狂奔,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管不了,不敢管。有些男人招摇撞骗、吸毒、斗殴、挑逗别人老婆,爹妈、朋友、妻子、儿女不要说劝他,过问一句他都会翻脸,这样的极品天生就是作死的节奏,大家只能眼睁睁看他遭遇横事。还有一种情况则相反,老婆认为老公敢想敢干才够种,才像个男人。她不但不劝老公,而且自己还惹是生非,在地铁里被人蹭一下,马上拽住人家吵架,跟人发生一点不快,马上撒泼打滚,将事情闹大,就像郭冬临演的那个小品一样,跟邻居吵架让老公给自己出头,最后还是老公告诫她“冲动是魔鬼”,劝她消停一下。这样的女人,老公早晚死在她手上。 www/xiaoshuotxt.co m 我们在春光灿烂的日子里做什么 。txt小./说天堂 文/咸泡饭 一 在二十五岁前,我有两个梦想:1、成为一名富有正义感的记者;2、拥有一次真正的艳遇。后者被我整天挂在嘴边,却羞于向任何人说起前者。阿汤的梦想更纯粹,他只想拥有艳遇。我们俩因为志同道合而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住同一间宿舍,闻相同的臭袜子的味道。当然,梦想是用来被搁置的。在所有阳光肆意的日子里,我们首先会把时间用在打篮球上。我的球技还过得去,但关于阿汤的球技我就不好意思说什么了,反正除了疯跑之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作为了。所以,阿汤每次都要绑上根本不会打球的小张和浩子。有他们在,阿汤起码不会垫底,也不至于被蹂躏得太惨。 当我们在球场上丢人现眼的时候,大龙通常窝在宿舍看动画片——那情景无异于一只花猫无限出神地盯着滚筒洗衣机。我们无限同情地看着看动画片的大龙,认为这孩子已经无药可救。秆子则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他昼伏夜出,迷恋于网游。 浩子在大二即将结束时说,他要用剩下的两年时间,让自己写的小说发表到每一个看上去很牛逼的刊物上。他是当着宿舍里所有人的面说的,但没有人把他的话当一回事。每年放寒假前,浩子都信誓旦旦地说要给我们带家乡特有的腊肠。据说很好吃,可是我们从来没吃到过。 当时,我们还住在大学城,这个美女和丑男一样多的地方,鱼龙混杂,包罗万象。你可以在五星级宾馆的露台上悠哉地品尝一杯猫屎咖啡,也可以在灯光暧昧不明的小店里轻易买到避孕套。 二 我们的第一桶金是在小张的提议下赚得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们在篮球场上耗干了身体里的水分,渴得嗓子冒烟,却没人愿意买几瓶水,因为从篮球场走到小店,买水,再从小店走回篮球场,大概需要十分钟。这个路程对于一个口渴难耐的人实在太漫长了。 小张抬头望了望天,突然说,咱为什么不去弄几箱水到篮球场来卖啊?于是,宿舍六个人,凑了一百多块钱,然后拨通了矿泉水瓶子上的电话,以批发价拿了十箱水。销路果然很好,没几天就再次进货。直到暑假来临,我们的生意才告一段落。 为了赚更多的钱,小张先后做起了打印、复印的生意,还承接了送外卖的活。后来他干脆自己进货,宿舍里堆满了方便面、火腿肠、卤蛋、花生米之类的食物,还有袜子、手套,勉强称得上杂货店了。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尤其到了冬天,方便面供不应求。小张卖的面是煮好的,热气腾腾,还可以根据需要放进鸡蛋或者火腿肠,价钱公道。他一个人根本来不及送货,我们成了他的快递员。临近考试,前来打印和复印资料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后来小张名声在外,连老师复印资料也直接找他,还一本正经地对他说,同学,价钱能优惠点吗,我印得多? 毕业前夕,小张已经是万元户了,他连丢带送处理完最后一批货,长舒了一口气,说,太累了。他发誓再也不做小本买卖了。夏天的风很大。他走到阳台上收了袜子和短裤,肆意的阳光倾泻到他身上,他胡子拉杂,头发油腻,看上去不像有钱人。 三 浩子嚷嚷着写小说。那时候校园里刮起了读网络小说的热潮,而关于八零后文学的话题已经过时,更为生猛的九零后已经按捺不住要发出他们的声音了。有钱的小张早就买了电脑,接通了网线。在赚钱的间隙,他喜欢在网上阅读那些漫无边际的小说。没有钱的我们只好把小说下载到mp3里,以便在上课和睡觉前消磨时间。 小张曾对浩子说,你赶紧写本小说,放到网上,说不定能赚几个酒钱。小张是非常认真的,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他还说,我第一个支持你,花钱买了读。在一旁看动画片的大龙却认为浩子只能写出情色小说。阿汤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写情色小说起码得有实战经验,而这正是浩子欠缺的。他们俩为此争论不休。嚷嚷着写小说的浩子却不置一词,当然,他也没有动手写出一个字来。 第一次见到浩子公开发表的文字是校报上,豆腐块大小的版面,不足两千字,而且只是一篇评论。话题是几天前由我系主办的一个新书推荐会。浩子对某新锐作家和她的新书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犀利,也不刻薄,总之,他的态度含糊,不像年轻人所为,这让我们失望极了。在推荐会上,他挤破了脑袋才钻进人堆里,求得签名书一本,目睹了新锐作家的真容。回到宿舍后,他咬牙切齿地说,长得和照片完全不一样嘛! 浩子的第一篇小说终于在千呼万唤之下新鲜出炉。他逼着让所有人看了一遍,其他人要么没看完,要么专注于猜测女主角是班里的哪位女生。拿给我的时候,浩子郑重地说,全宿舍就你文学素养最高了,你可得给点靠谱的评价。我一下子感到了压力山大。说实在话,这恐怕是我读到的最幼稚最矫情的小说了。通篇只讲了一个纯情闷骚男对女主角如何一往情深深而女主角至始至终浑然不知的故事。繁冗的铺排,无趣的情节,毫无质感的语言,没有一处亮点。浩子眼巴巴地看着我,脸上荡漾着真心求指点的表情,叫我如何伤他的心。我只好说,浩子,你写的小说有散文的意蕴,有诗的格调,有报告文学的真实,加油,你迟早会成为最传奇的励志哥!浩子一头雾水地追问,啥意思? 浩子很快又声称自己要当编剧。他所在的文学社的老大接了一个写动画剧本的活儿,人手不够,就分摊了一部分给浩子。浩子憋在图书馆一个多礼拜,竟然顺利交差,还拿到了一笔不菲的酬劳,这让所有人颇感意外。在我们不辞辛劳的撺掇下,浩子最终请我们吃红油火锅。在好吃好喝的刺激之下,所有人都坚决支持浩子写剧本,当一名牛逼的编剧。辣得额头直冒汗的浩子频频点头,表示必定不负众望。当编剧的日子仿佛指日可待。 只是,自此之后,浩子再也没有碰上写剧本的机会了,哪怕是“小儿科”的动画剧本。当编剧这件事也就没有下文了。倒是在大三,春回大地的时候,一部歌颂师恩伟大的电影在学校取景拍摄,我们宿舍所有人都不能免俗地跑去一睹女主演的风采。浩子竟鬼使神差般地被导演看中,当了一回群众演员,而且果然有三十块钱和一盒盒饭作为酬劳。浩子说,那是他离编剧最近的一次,因为他就站在导演旁边。 四 阿汤为了他的艳遇梦想而孜孜不倦地努力着。 那时候,中国的通信科技还没有全面进入3g时代,各种把妹神器也没未涌现。唯一可借助的手段好像也就是qq了。当我们出入网吧,为网游而疯狂的时候,阿汤却哼哧哼哧地聊着天。他的聊天窗口估计不下十个,敲打键盘的十指无比灵活。每次去网吧前,阿汤都要花很长时间收拾自己的脸和发型,为此我们很是不耐烦,而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在视频时看上去帅一点。 周五晚上,我们兴高采烈地再次出门,直奔网吧的怀抱而去。路过女生宿舍楼的时候,阿汤指着停在路边的一长溜汽车,说,瞧瞧,大家瞧瞧,这些可都是来咱们学校泡妞的主,肥水全都流了外人田了。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些外来车辆,仔细嚼了嚼阿汤说的话,觉得不无道理。小张说,别羡慕,等你有钱了,也可以这样。大龙说,你们能不能别这么俗啊。小张说,咱们都待在俗窝里,你以为你不俗吗?他们为此又争论不休。而我则陷入了莫名其妙的情绪里,也许是不屑,也许是羡慕嫉妒恨。我觉得自己俗透了。 阿汤终于得手了。据他所说,女的很漂亮,眉清目秀,身材劲爆,两者听上去很矛盾,所以没人相信他。反正吹牛对他来说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了。不过,我们还是乐意听他吹牛,尤其是在卧谈会时刻。阿汤说,第一次见面,他们是先亲嘴再牵手,进了房间之后,是先脱衣服再上床,总之,他们的故事出其不意,而且进展神速。这才是劲道十足的艳遇。直到有一天,阿汤牵着他的女神的手,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内。虽然有点恍惚,但我们很快意识到这小子真的成功了。我们叹息不已,因为女神与阿汤的描述出入太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深感造化弄人,因为不帅而且看上去也不有钱的阿汤竟然第一个恋爱了。 不得不承认,这是努力的结果。我想,我也许应该像阿汤一样,起码舍得付出时间。阿汤有了女友,理所当然地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一点我完全可以理解,换做我,我也会这样做,男人都见色忘友。可是,阿汤与她的小女友甜蜜去了,我就只剩下空虚寂寞冷了。我的两个梦想高悬在远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准确地说,阿汤这不算艳遇,他们压根就是在谈恋爱。与所有谈恋爱的男男女女一样,煲电话粥,发无聊的短信,在食堂互相喂饭,上课说悄悄话,在自习室假惺惺地看书,逛街下馆子看电影,偶尔吵架,最后终于丧失了新鲜感,决意分手,或者干脆抱团死磕到底。阿汤和女友的感情颇有波折,分分合合,直到彻底说再也别见。失恋的阿汤没有伤心欲绝,反而经常说,感情的事情你们都不懂如何如何,你们这些曾经单身现在单身以后也许一直单身的人如何如何,诸如此类,全是些让人讨厌的话。 五 直到大四,秆子依然迷恋网游,而我们早已为工作、考研和女朋友忙得团团转了。就连大龙都果断抛弃了动画片,正儿八经地找起了工作。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秆子是个从一而终的人,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更懂得坚持。 唯一有变化的是,他买了一台二手电脑,并且请一位高手改造升级了一番,以便跟得上网游对电脑的配置要求。从此,他活得像一个正常人,不用再黑白颠倒地出入网吧了。可是,宿舍也因此变得更像一个游戏厅,网络游戏里的厮杀声整日萦绕不散,吵死人不偿命。方便面和劣质香烟的气味更是呛人。这严重影响到我的休息。我只是希望他在睡觉的点上关掉音箱。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我出离愤怒,掀翻了电脑桌,如果不是别人及时拦住,我就要砸碎显示屏了。谁也没有料到我会有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包括我自己。秆子愣在座位上,无声地关掉了电源。自此,我们沦为陌生人,虽然共居一室,却谁也不认识谁。 毕业后,我花费相当大的心力考取了一份公职,主要职责就是保证某风景区不出乱子。上班之余的时间,同事们扎堆闲聊,喝酒吃肉,以谈论工作为耻。 因为自己粗通文墨,是写文章不会通篇语病的那个唯一,所以理所当然地包揽了领导的所有发言稿,以及绝大部分的应景文章。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极尽铺排、夸饰之能,写出篇篇华章。我因此享受到的赞美和好处着实不少。那段时间,我的感觉很良好。 另外,我还负责每月一份的小报,也许称之为景区宣传册更适合一些。这份小报主要刊载领导的重要指示、景区的大事小事、优秀员工的风采和工作心得,并且以极其隐晦的方式介绍景区的业务。我大包大揽,负责了策划、写稿、编校、排版以及联系印制的一条龙工作。这也许与我的第一个梦想搭边了。 有一天,领导决定在景区内建造一排古色古香的长亭。这件事在单位反复酝酿、发酵,各种动员会、协调会、研讨会、招标会轮番上阵。我们得知,在奠基那一天,领导的领导会亲临现场,发表重要讲话并且贡献出最宝贵的一铲土。这件事毫无疑问被渲染为重大事件,为此召开的大小会议不下十次,彩排两次,筹备数日。 活动当天,我早早等候在现场,备好相机、摄像机,时刻准备着全程跟拍领导的领导,但是领导的领导迟迟没有出场。时间被一再推延,所有全副武装的人都松弛下来,无望而焦急地等待着主角。 主角终于出现在众人翘首以盼的视野里。只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驶入活动现场,有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打开车门,伸手护住主角的瓷器脑袋。人群骚动,我也跟着大家上蹿下跳,试图捕捉到主角最神气的形象。然而,主角只是灵光一现,既没有发表重要讲话,也没有为奠基仪式送一铲土。转瞬间,黑色轿车又在视野范围内消失。据说,是因为主角内急,下车嘘嘘来着。 之后的事情平淡无奇,我照例杜撰出精彩绝伦的活动仪式和领导讲话。咱们的国家自古就有重形式不重内容的传统。类似的事情,在景区前前后后上演多次。 六 真正的艳遇在大四那年被阿汤遇上了,那时候,他已经单身一个多学期了。 那是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妆容妖媚,装扮时髦。他们约在大学城的网吧门口见面,妖媚女人对阿汤说,为什么不去喝一盅,你不觉得站在这里很傻冒吗?阿汤看了看四周,人来车往,果然不是谈情说爱和调情的好地方。阿汤说,那么,我们走吧! 在女人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小酒吧,一个位于闹市却藏得很深的小酒吧,灯影摇晃,好像就是传说中的繁华世界。阿汤第一次见识这种地方,心里发悚,女人看上去却轻车熟路,优雅地翘起二郎腿,齐臀小短裙下的大好风光隐约可见。审美心理学教科书上说了,若隐若现才最美。她向酒保要了一杯酒。阿汤也说,我来一杯一样的。 这一切看上去确实是艳遇的节奏。夜晚和美酒,孤男和寡女,所有元素都指向了那个让人血脉贲张的目的地。酒保温柔地为他们再次斟满了酒,并且点燃了一支小蜡烛。女人拎起她的小包包,说,宝贝,我去一下下洗手间。阿汤心旌摇曳地看着女人摇晃的屁股,想入非非又自鸣得意起来。不过,女人去洗手间的时间未免太长了些,貌似有一刻钟了,阿汤意识到事情不妙。 那时候,酒托这样的骗术还很新鲜,尚未拙劣和低级到今天这般地步。最后,阿汤交了八百元酒水费走人(那几乎是他两个月的伙食费)。当他踏出酒吧门槛的时候,一公里外都能听见心碎的声音。阿汤恶狠狠地对我们说,八百块,连摸都没摸到一下! 阿汤从艳遇的迷梦里醒来,他说,梦想这玩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遇到了现实,总要打折扣,看上去优雅,其实不过是一地鸡毛。这是我自认识他以来,听他说过的最有水平的几句话。 七 浩子很快也发出了相同的感慨。那是在他的第一篇小说变成铅字之后。 大概在一个月前,浩子就已经声称自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说家,因为他即将发表处女作,而且会一战成名。那天,学习委员在课间休息时把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了浩子,信封上赫然印着某某杂志社。浩子的眼睛都发出了绿光。他迫不及待地拆开了信封,翻开被折叠着的杂志,端详了好一会儿,然后才传到我的手里。我轻易找到了浩子的大名,很是羡慕了一番,只是这杂志的印制实在不敢恭维,每个字都好像在水里浸泡过,湿漉漉的,不干不净。至于小说的内容,还是不说为妙,免得贻笑读者诸君。即便如此,浩子还是高兴了好几天。 然而,浩子却未能如其所言,成为一个小说家,事实上,他连稿费都没等来。后者让我们牵肠挂肚,因为他答应要用稿费请我们吃红油火锅。他蓄起了小胡子,觉得这样会让自己看上去更像一个小说家,但实际的效果是让他看上去更像一个沉迷于意淫的猥琐宅男。浩子自此发愤写作倒是真的,只是拿得出手的作品几乎没有,所有的投稿都石沉大海,眼瞅着大学时光就要结束。他自己也非常泄气。 毕业前,他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职位是文案。他在宿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反反复复看六小龄童版的西游记,他说,这个版本最经典,其他没有超越的。 八 毕业了,青春散场,各自纷飞。大家兴兴头头,忙活着自己的日子。偶尔相聚,却怎么也凑不齐人数。我只是听说,迷恋网游的秆子子承父业,做起了包工头,而且再也不碰网游了。大龙还是经常看动画片,只不过现在是陪着他的女儿看,他是成家最早的一个,现在在一家乡镇企业当主管。我们中的有些人依然晃晃荡荡,不着调。阿汤,小张,浩子,还有我,清一色平庸的上班族,活动地盘主要在长三角,倒是经常聚聚。喝酒吃肉,谈论花姑娘。 时至今日,我和阿汤依然做着艳遇的迷梦,从这一点来说,梦想还是挺靠谱的。 偶尔谈起过去,轻描淡写,不足眷恋。在那些如春光般美好的年纪,我们却倾向于做愚蠢的事情,那些事情很小,有些荒唐,绝大多数没有意义。我们是一群迎着虚空奔跑的人。 每一个人终将归于阒寂,那么,剩下的只是如何让人生一路走得更热闹,所以,哪怕我们的情感炙热到让人脸红,行为幼稚到不忍卒睹,也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前不久,浩子的一部中篇小说在他梦寐以求的牛逼刊物上发表了。他买了几十本,逢人就送。在酒桌上,他自诩为小说家,并且声称他的微博粉丝已经过万。那得瑟的口气和当年一模一样。而我早已经辞去公职,当了记者,只是不敢说自己富有正义感。我们的故事还在艰难地继续,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所有的梦想,只要存在心底,终将实现。 ww w.xIaoshuotxt.。com 谁是谁的战利品 txt小xiaoshuo说天堂 文/咸泡饭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和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统统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淫,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小姐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罗,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台球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呲呼呲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着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足球,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安稳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tm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罗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地步。我想,自己这样粘粘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联系方式,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篮球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四 我的暑假因为小七而变得繁忙起来,除了频繁地去她的地盘与她共度美好时光之外,我还参加了一个轮滑俱乐部和一个户外骑行协会,办了一张健身卡。只要高温不至于热死人,我都会准时运动。这是提升级别的办法。我想,我应该在某些方面优于小七,这样才有夸耀的资本。小七曾郑重地告诉过我,她喜欢有男人味的,这也是我热衷于运动的原因之一。我天真地以为鼓鼓囊囊的肌肉就等同于男人味。 其实,我还在这个暑假偷偷开始了考研的准备工作。我是在大二订下这个目标的。既然制订了目标,那就得付诸实行。人生的原则总要遵守,否则还有什么意义存在?我没有向小七提起过这件事,因为不想让她觉得我是一个咋咋呼呼的人。直到我过了国家线,颇有把握地等待面试的时候,才告诉了小七。我考的就是本科时就读的学校,导师都是熟悉的任课老师。 小七得知后,说,知道了,看来你又得再读三年书了。 她应该挺同情我的,而且她一向是个反应不过激的人,不会用一惊一乍的语气表达她对某事的看法。我一度怀疑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人。 大四上学期过得波澜不惊。期间,有两个男生明摆着要泡小七,先是短信搭讪,然后qq聊天,再是送礼请客,最后电话表白……走完了老套而实用的把妹程序。其中一位是理科男,据说家底颇丰。小七对我毫无保留,我们躺在小旅馆的床上,她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他们无聊的追求过程。没有任何时刻让我觉得比此刻更幸福了。你抱着心爱的女人,而她正和你谈论着泡她的别的男人,口气里带着揶揄,她的身体和内心都向你坦白了,这感觉是无与伦比的美妙。 对了,我们还吵过几次架,起因我不记得了。我不是吃素的,所以跟小七吵架了,但归根结底我还是吃素的,所以首先说对不起的总是我。小七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哄一哄就阳光灿烂。 过完最后一个寒假,小七没再回学校上课。她在地方报社当实习记者,月薪八百,据说转正之后会有所提高。她变得忙碌起来,不再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和我煲电话粥,留言和短信也很少及时回复。报社对记者的考核近乎苛刻,每天的空白版面都在等米下锅,截稿时间总是很紧迫。小七说,每天都被推着走,觉得很累。她还报了补习班,要考好几个证,枯燥透顶的教材摞得老高,像一块块砖头,等着她去消化它们。我听着就觉得头皮发麻。 我们约会的时间变成了晚上,我不想耽误小七的工作,白天就独自在她的城市瞎晃荡。大家都很忙,惟独我像鬼魅一样无所事事。虽然当小说家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萦绕,但我写得不多,而且写得拙劣,我越来越羞于向任何人展示自己胡编乱造的那些东西了,更别说投稿了。我意识到一个人在三十岁之前写小说是一件颇为扯淡的事情,而一个写小说的人在四十岁之前成为小说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当然,这纯粹是个人看法,我也没兴趣和别人争论。我偏偏喜欢去人少的地方,有时候,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我隐隐觉得自己是突兀和多余的。在我目前的生命里,只有爱情,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小七就是我的全部。 小七变得利落了,背着我剪成了短发。先斩后奏是她一贯的风格。不过,她短发的样子同样好看。她天生就是衣服架子,穿上职业装也是千娇万媚。反正就是好看。看到她,我就确定自己付出的时间和耐心是值得的。跟心爱的人在一起,分分秒秒都充满了意义。 实习期间,她搬了两次家,我相信任何一位独自搬过家的女同志都能体会其中的不易。小七说,以后再也不想搬家了。要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是自己买房子。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小七的目标,起码不会在短时间内实现。 五 很快就毕业答辩了,之后是流水宴席和最后的疯狂。我搞不懂大家是为什么而伤感而愤怒,又是为什么歇斯底里和泪流满面。大家莫名其妙地尖叫、哭泣或者宣泄,仅仅是因为要毕业了吗?反正我不是因为这个。 离开学校之前,小七已经把所有值得带走的东西都打包寄回了老家。临走的时候,还是拖着重重的行李箱。我坐车送她。那时候,她已经成功地把“实习”两个字拿掉了。她租住在离报社不远处的一个老旧小区里。房子虽然破旧,但被她布置得很温馨。她的室友上晚班去了,她做了可乐鸡翅、牛肚炒青椒、酸辣白菜和番茄蛋汤,还准备了我们明天早上吃的夹心面包。看到她系着围裙在厨房忙得像模像样,我恨不得立刻娶她做老婆。她的厨艺很赞,可乐鸡翅做得真心好吃。 吃完饭,洗完澡,我们就躺到床上了。那天我不知道搭错了哪根筋,竟和她畅想未来。话没说多久,我就后悔了。因为气氛越来越沉重,我们深深意识到所谓理想是最不靠谱的混账玩意儿。我们都是俗人,在红尘里跌打滚爬,总是骄傲地以为自己与众不同,可是,在现实面前,我们都不会高明到哪里去。如果有人给你一万你不愿意吃便便,那么一百万呢,一千万呢? 小七说,我们的未来遥遥无期,我不能确保自己不会喜欢别人。 我清楚地知道她说这些话的认真程度,跟她在一起这么久,我还是知道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玩笑。但是,后悔来不及了。她最终还是说出了那句我最不愿意听到的话。 她说,我们还是不要在一起了。 我说,我大老远地跑过来,不想听你说这种话。 小七没再作声了。过了一会儿,她又说,我想了很久,这种话不是随便说出来的,我不想你浪费感情。 我忍不住流下眼泪。她无声地摸摸我的头,告诉我,今晚,你可以做任何事。 我当然知道她所指何事,虽然这一直是我期待的,但是你应该知道一个濒临心碎的男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心情的。我只是疯狂地吻她,好像只有一口一口吃掉她,才能缓解我对她心怀的爱与恨,才能释放心里的酸楚和悲伤。我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一个无眠的晚上。接近天明的时候,模模糊糊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悄然离开了床。在卫生间洗漱的时候,我听到了小七起床的动静。我一直在等待小七说话,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她狠心的时候竟如此决绝。 直到我推开了门,她才说,带上面包吧,路上可以吃。 我转身拿了桌上的面包。她一把抱住我,泣不成声。我意料到我们真的要结束了。那一刻,我心里竟然不是悲伤的感觉,而是木然。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流。 我再一次从小七的城市退出了,与以往的任何一次没有差异,一样的公交车,一样的高铁。我坐上了回程的车,发了一条短信给小七,告诉她,我上车了。小七回复,好的。眼泪这时候才止不住地往下流。我即将告别这座城市,而且以后不会再无缘无故来得这么勤快了。 我陆陆续续有了几份感情,但是,爱上一个人变得不那么容易。也许只是暧昧,也许只是游戏,我的表现令人失望。我正在以不可挽回的速度变成自己曾经无比痛恨的人渣。我以为这样可以提升级别,让自己成为一个没心没肺却足以秒杀别人的人,后来我觉得这很无聊。 如今,我读完了研,有一份工作,与认识小七之前一样,没有钞票和女友。但是,我无比清楚地知道,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现在的我正在变成另一个人,既坚硬又柔软。时至今日,我依然没有放弃成为一个称职小说家的愿望,但我不急于求成。 我没有再主动联系过小七,我不知道究竟需要多少时间,自己才能坦然地凝视着她的qq头像而不再有心疼的感觉。我想,归根结底,小七不够爱我,因为这,我不会勉强她。 走在人群里,我时常想到:我曾深爱过一个人,她那么完美,而且回应了我,我是一个富有的人。 www/xiaoshuotxt.co m 「诗经」中的声音记忆 t.xt.小.说.天.堂 文/ sherry 以前很多语文老师一再强调《诗经》很伟大,可是现在,在我看来“伟大”这个词太过于沉重和严肃,它莫名其妙地被给予很多附加的东西。我反而更觉得它是极其亲民的,和善的存在。相比“诗经”两个字,我觉得“诗三百”更加符合它本身的精神特征。“诗”在战国时代开始被封为“经”,这个字带给了“诗”本来没有过的巨大压力,从此它彻底变成了正统的,主流意识的,富于教化和宣传色彩的文本,渐渐丧失了它最初的魅力。 《诗》大部分产生于民间,来自于桑树下唱歌的声音,河边浣纱唱歌的声音,完全产生于口中,它本无文字,也不需要文字。诗从口到手的过程中包含着文字和语言声音之间微妙的演进关系。 曾经读《诗》可以说是一个痛苦的过程,生僻的字词,生僻的用法,在咬文嚼字的过程中,我反而忽略了一首诗歌真正的情感基础。其中我最爱的一篇是《王风·黍离》,通常的解释说,这是一首亡国之叹,故国之死。可是当去年的某一天,我坐车路过家乡的海边,深秋渐远而初冬将至,突然眼前朔风四起,远处暮色四合,海面变成了一片浑黄,破浪汹涌起伏,行人收紧身体各自匆匆奔走,就在这一瞬间,我脑海中闪念之间出现了“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我并无挑战权威的意思,但我开始怀疑那些训诂的意义。这样的时刻在我的生命里并不少见,反而时常出现。 王风·黍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也许就像《黍离》中的主人公,他在某一天经过玉米田,发现玉米已经开始充满生命力的生长,某一天再次经过这里发现它们已经成熟,后来发现它们已经结出了果实来……面对自然界生命无声无息的流转,顿悟于生命悄然的流逝,恍然间经历了人与物的变化,一种怆然的,忧愁的,悲伤的情绪从内心而来。他跌跌撞撞似乎怅然若失,但本质上却也什么都没失去。流走的是时间,度过的是生命,变换的是天地。这一切之于任何人都无力抵抗,而之于任何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些难以名状的感喟,而这首诗就将着一瞬间记录下来,不是用笔和纸,而是用声音,天然的,纯粹的,质朴的,也是最动人的的声音——“离离”、“靡靡”、“摇摇”、“悠悠”、“如醉”、“如噎”——不需要领会它们准确的翻译,单单去仔细聆听它们的声音,去体会其中蕴含的天然的韵律美感。仿佛看到了一个人,他慢慢地独自走走停停,呆呆地望着宽阔的玉米田,有些出神,他可以长长的叹气,也可以沉默不语,但在他的内心里,思绪与情感相互纠葛,相互砥砺,让他有一丝的恍惚感,不知今夕是何夕,心头翻涌着人生里突然而来的恐慌、空旷与虚无。 我想,当面对季节的变换,物是人非的感慨,哪怕只是一片落叶在眼前坠落,一只燕子在家门前筑了新巢,总有一种普遍的心情和一瞬间的共鸣在不同人的心里弥漫开来,而诗的意义就在于此。它能够给予更多的人更多的情感共鸣,情感寄托,情感想象。一种类似于流水线或是“速食化”的读诗方法仅限于给每首诗和每个字一个解释,却无法实现诗歌最初存在的意义,人生或是生命本身的丰富性也被忽略了。生命在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个瞬间里的情感都不是单一的,贴近生命的诗歌自然也是丰富的。当我们无法去确认一件事情,而试图变成去体认一件事情的时候,诗歌便出现了。诗不是确定的,它是对一种难以名状的生命状态的描述和生发,它给予人们一种情绪性的依靠感,而绝不会是一个答案。在诗歌里我想我们找不到具体答案。 又像是《卫风·氓》,它被定性为一首弃妇诗。在这首诗里,一个女子回忆了她的恋爱和婚姻,回忆了她与丈夫的相识相恋直到相许,还有最后的分离。这是她的一生,她的回忆里有喜有悲,有笑也有泪,这难道不是大部分人的一生么?讲述到年轻时的恋爱经过,字里行间真挚、活泼、动人、美妙,我看得到这个女人依然充满了对爱的依恋、向往和追求。在这场充满喜怒哀乐的回忆里,我目睹了一个女人成长的过程,体味了她的明艳与凄楚。她回想起与氓的第一次见面,用“嗤嗤”一词,给予我的依旧是一种声音上的感受,仿佛写出了一个懵懂的年轻人傻傻的呆呆的,杵在那里看着她,这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在初恋时都会有的表现,这种感觉无法用文字准确的翻译出来,它是一种声音和画面交错而形成的。难道这首诗里真的充斥了一个弃妇的怨恨吗?我想真的未必,单单开篇的“嗤嗤”二字,就让我感受到她内心里对那个曾经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存有的爱。 又如《邶风·击鼓》中最有名的两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很多人总喜欢引用后面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来写给情人,以示坚贞的爱情。可我却觉得这句最美在前两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此句中最美又在“生死契阔”。没人能回答永远有多远,没人能真的懂得时间无尽的绵延,对于一个最长的时间无非是从生到死,从无到无,人与人之间最痛之处无非生离与死别。而不论我是生,不论我是死,不论我们契合,不论我们阔别,都“与子成说”。其次美在“与子”二字,人的一生大概会遇到很多的各色的人,可是很奇怪很邪门,只有“子”让我愿意甘心相“与”。有的时候我甚至想,这首诗已经超越了单纯写爱情的主题,它可以是一种珍惜的情感,让我们明白要担待生命中那些难能可贵的人,要懂得“生死契阔”的可叹,懂得“与子”的可贵。 在《诗经》中可以找到人生中一切的情感,《子衿》中清新又纯美的思念,《樛木》中对婚姻幸福的祝愿,《硕鼠》中被侵犯的愤怒,《硕人》中对美女的向往与赞美,《柏舟》中对群小的愤懑,当然还有《蒹葭》中渴望而不可求的彷徨痛苦,《关雎》中辗转反侧的炙热爱情……“不读诗无以言”,我现在越来越懂这句话的意思了,人生的情感如此复杂、矛盾、多变,当某种情绪疯狂地将我包围,当文字变得无力,这时我想,我需要一首诗,用声音唱出来。 《诗经》中的情感像不急不缓,徐徐而来,就像把一颗种子放进土里,慢慢等它发芽结果,不能过于躁动,而又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它是来自于土地的。一切的情感在自然都会得到担待,找到归宿。 wWw:xiaoshuotxt?com 古灵精怪 **t*xt小*说**天*堂 农历八月十八,侄子满五周岁。 阳历5月份的时候,因事外出,顺路看望侄子,初见时感觉个子猛窜了一头,依然是那么古灵精怪,他还是那么喜欢迷你的玩具,同样的玩具却想着拥有2个,仍旧沉迷于卡通片、游戏、玩具中。 十一再见的时候,他便对我说,自己最喜欢的玩具都会珍藏起来,害怕弄坏掉,突然发现他已然不是那个对新旧玩具只有三天新鲜度的他了,幼小的心已经开始萌发自己的审美、价值观,问他,前段时间给他邮寄的玩具还在玩吗,他一脸成熟的说,有些是很小的小朋友玩的,已经不适合他了,我开始跟不上这个小家伙的思路,或许那些对他真的太简单,已经不屑于玩,孩子的童真童趣自己也会慢慢开发,比如他天生的求知欲,当我们面对十万个为什么的时候,不禁感叹自己的无知。 00后的孩子大多对手机、电脑游戏无师自通,侄子更不例外。自从他5月份第一次玩“保卫萝卜”(策略益智游戏)后,我和老公竟然对此游戏也颇为喜爱,以至于回到上海后把所有关卡通关后仍兴致勃勃的玩了好长时间。十一见他,他竟然还惦记着这款游戏,还记得当初自己所玩关卡的毒针、鱼刺等道具,还悉心询问后来我又没有全部通关。由于打电话的缘故,被他发现那部屏幕大的手机,于是缠着姑父给他重新下载“保卫萝卜”,老公是个软心肠,果然经不起他的花言巧语,先前下的不知什么时候卸载了去,老公在网上搜了好一阵子,对于他这个工作狂来说下载游戏是个小小的工程,我便很轻车熟路的搜索到那款游戏,没想到小家伙竟然说:“女人就是比男人聪明,你看姑姑一下子就找到了,好厉害啊!”没人教他,他竟然知道合乎适宜的夸赞于人,我和老公听后开心了好一阵子,不知道他的小脑袋中还有多少东西让我们倍感新奇、吃惊。 小家伙带我们去逛了附近的超市,脑子里对哪里摆放着糖果、巧克力、玩具清晰的很,俨然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向我们介绍着他的世界里的乐趣和味道。一只奇趣蛋,附带的小潜水艇玩具在他的摆弄下很快组装成功,遇到疑问的时候自己还津津有味的看图纸,然后自己就不亦乐乎的玩了半个多小时,自己新奇的差不多的时候,让我也来玩,我说,我不喜欢玩,看你玩就好了,他又来反问,你老是看别人玩,有意思吗?哈哈,面对这种盛情互动,谁还会无动于衷。 时间关系,这次就待了一天,短短的相聚总要面对别离,还清晰的记得他在刚看到我们不久的时候问,姑姑这次你们要待几天?我真的不忍心告诉他就一天。哥哥开车送我们去车站,一路上他滔滔不绝的发表着自己的认知和观点,说不相信有外星人,甚至还谈到了航空母舰、宇宙飞船……把播放“熊出没”定为不上幼儿园的通知,有他在,让我们忘却了世间勾心斗角的纷争,旅途的劳累,工作的辛苦。 说再见便又重新两地相隔了,这次,见到他竟然不舍得说再见。 孩子带来的幸福 左岸记:孩子,就是用来改变自己的。一个孩子,往往就能逼着人过上健康无害的生活。 也分享苏美的一篇日记:清晨五点的牛肉面馆 初冬清晨五点的牛肉面馆,如果你看见一名女士,头发蓬乱,衣着凌乱,神情因疲劳反而显得亢奋,并齐全的带着钱包、钥匙、手机和银行卡,放心,这不是一位遭遇不幸而身陷困境的女士,她不过是一位新妈妈而已。 楼下的牛肉面馆就是这样无数次拯救了我,它是在清晨五点唯一亮着灯光冒着热气的去处。在不远处的楼上我的儿子正在熟睡。夜里三点喂过奶之后他就沉沉睡去,留下我一个人醒在黑暗里,无数念头像繁花开在身体里:没有写完的稿子,看到一半的诡异血案还没找到凶手,厨房里砧板上的鱼,遥远的京都等待造访的寺庙——可是儿子在熟睡,为了培养他的睡觉习惯,不能开灯,不能有声响,辗转枕席之间儿子鼻息偶然弱下去,像是要醒来,看看表还是凌晨四点。摸黑披衣起床,胡乱穿上衣服,依次拿好钱包钥匙手机银行卡,出门下楼去。 凌晨的天空高的古怪,像是把深海倒挂上去了,凉丝丝的空气仿佛薄的刀刃,路灯闪着光华,一盏接一盏延伸到更远的黑暗里。我空着双手游荡在路边,古怪的不得了。这种古怪的感觉从孩子出世那一刻起时时袭来。那么,我是已经当了妈妈了吗? 最初的几个月里,每次醒来都恍如隔世:那么,是已经当妈妈了吗?身上的刀口,僵硬的关节和掉落的头发都是佐证。可是,好像昨天还在熬夜看美剧,还在深度宅,还在叫嚣要根治拖延症,还在叫喊男女平权,女性自主,发誓不会淹没在尿布奶瓶之中。可是一晃眼,美剧已经有一季没有追看,见缝插针看书,争分夺秒写作,时不我待般的睡觉,雷打不动出门晒太阳。你看,不用什么高深的哲学和坚持,一个孩子就能逼着人过上健康无害的生活,而所谓的女性独立自主则完全不用坚持,孩子每一秒都逼你做决定:要不要喝水?哪一种纸尿裤不红屁股?要不要加辅食?要不要输液?要不要和那个疑似感冒的孩子一起玩?要不要和长辈的老办法对着干? 这一切在一年前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原来这就是当妈妈。一个女人就此结束了恣意而为的小散文时代,带着孩子进入了漫长、持久而坚韧的大史诗时代。一个人携带着另一个人开始生命的漂流,供给他保护、爱和教育,却始终没有彼岸以供抵达。如果说,在避孕措施尚未出现的时代,孩子的孕育和诞生因其无法避免而带有某种神迹,并因此得到最大程度的煽情;那么在避孕成为常识的今天,依然选择身为人母,要么就足够无知,致使你无法预估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即所谓无知者无畏;要么就足够勇敢,勇敢到在生理心理经济人际等各方面受挫时,依然能百折不挠的履行母亲的义务。因为我们知道母爱并不是本能。海龟产下蛋会翩然离去,小龟孵化后要依靠自己的力量重回大海,开始履行生命的义务。 生命不是权利,而是义务。在某一刻你会觉得辜负了它。你本该让生命更自然,快乐,健康和多彩,可是没有。此前大多时候,你茫然无知,潦草度日,仿佛有无数个明天可供挥霍。如今一条崭新的生命摆在你面前,告诉你人生过半,来日无多,但同时它仿佛又是一个自我救赎的契机。它有新的肌肤,新的眼神,新的头脑,好像你可以在它身上再活一次,可你又知道这个带着你基因的小东西,最终不是你,而是另外一个人。身为人母丝毫没有崇高感,甚至在听到歌颂母爱的伟大时,会有本能的反感,这是一件这么自然而然的事,让任何形容词都显得做作,煽情和居心叵测——毕竟,谁会歌颂吃饭睡觉呢? 凌晨的牛肉面店,店员小妹迷蒙着双眼洒扫整理,拉面师傅刚刚就位,不锈钢大锅里的水还没有烧热,硬塑料桌椅被磨的发亮。墙上的挂钟指向五点半。旅人拉着行李箱,建筑工人穿着军用胶鞋,刚下夜班的店员和来路不明的人,陆陆续续的走进来,端着鸡蛋小菜热腾腾的碗,在凉而薄的人生里,靠靠岸,停停脚,之后又要各散东西秋山几重。不一时,进来两个抱着孩子的妈妈,重重包裹之下的孩子自然是我的视线焦点:几个月了?身高体重还不错,衣服也很可爱,穿这么多会不会太热?我儿子和他相比哪个更高?儿子不知醒了没有,还是回去吧。 wWw.xiAoshUotxt.cOm 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纪念日 t.xt.小..说...天.堂 文/咸泡饭 贝贝一直嚷嚷着减肥。那天,我们爬上21楼,看到暮色迅速笼罩了这座城市。我理所当然地把手伸到了贝贝的小腹上。贝贝说:肉多,要减肥。其实她的意思是:她要减掉小腹上的赘肉,而不是其他地方。我说:你想减哪里就减哪里吗?万一减掉了不该减的地方怎么办?贝贝踹我一脚,说:直线滚! 我告诉贝贝,她小腹上的赘肉是我喜欢她的无数个理由之一。每次她嚷嚷减肥的时候,我都重申一次。天地为证,我说的是真话。世界具有多样性,有人讨厌赘肉就有人喜欢赘肉。 贝贝才不相信我的鬼话呢。当然,她也没有把减肥的口号付诸实践。一直言不由衷地吃着甜食,一如既往地热爱猪牛羊肉。我知道,其实她对自己的身材还是挺有自信的。她本来就不胖嘛!我觉得她胖一点才好呢,或者保持现状也没关系。 那晚,我们站在21楼鸟瞰大地,华灯初上,夜晚很美。我说:亲爱的,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好吃吗?贝贝撩了撩她的卷发,假装矜持地点了点头。 那天下班后,我骑车到校门口接贝贝。她坐在车后,像电视里小鸟依人的女主角一样,搂着我的腰,双腿直溜溜地垂下来,裙裾飘飘。风很大,从耳边掠过,发出呼啸的声音。贝贝大声说:今天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我问:你是从哪一天掐指算起的? 贝贝说:牵手那天。 我说:为什么不从接吻那天算起? 贝贝说:反正是同一天! 于是晚饭就点了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我想再点一个明炉羊肉的,贝贝说:减肥呢,坚决不吃肉。我们吃完饭,从小饭馆出来,沿淮海路走向住处。下班的人流从格子间向街市的角角落落涌去。贝贝说:我是舍不得钱才不吃明炉羊肉的。我说:明年有了很多钱,纪念日的时候吃两锅子羊肉,把这次的补上。贝贝说好啊好啊。 按照贝贝的算法,我们在一起正好三年整。贝贝在读研究生二年级,我刚刚出道,工资很低。 贝贝一直想养金鱼。我们刚认识那会儿,常去公园约会,贝贝曾花钱钓了三四条红色小鱼,打算带回宿舍养起来(那时贝贝还住在研究生宿舍)。我说:还是放回水里吧,宿舍里养不活的。用小水缸养鱼,没有过滤系统,用不了几天小鱼就会被折磨死。如果换成大缸,配上过滤系统,未免太大张旗鼓。我们不过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怎么可以置办那么奢侈的家当呢?搬家的时候还嫌东西不够多吗? 贝贝在我的劝说下,很不舍地把小鱼放回了水里。后来她反悔了,为此还跟我生气。有时候逛超市,经过小水族馆,她总要驻足观赏一会儿。然后旧事重提,说:真不该把那几条小鱼放回水里,都怪你。 终于有一天,我和好朋友去郊外游玩,在一条小溪里看到许多鱼虾,穿梭在摇曳的水草间,悠然而自在。我想,贝贝一定喜欢这样的场景。我于是决定捉些鱼虾带回去。朋友在一户人家里借到了小纱网,没一会儿功夫,我们就战果累累,满载而归。大家都很高兴。我把鱼虾装进塑料袋,挂在车把手上。到处都开着黄灿灿的油菜花,我们高兴得唱起了歌。 贝贝回到住处,发现屋里的水缸,以及鱼虾和水草营造的简单世界,她喜出望外,给了我一个熊抱。欣赏了一会儿,贝贝说:你以前不是说别养鱼的嘛,为什么现在又折腾了这个?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出尔反尔,也许,是因为贝贝太喜欢,我也就没想那么多了。 鱼虾果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它们就像被施了魔咒一样逐条死去,贝贝既心疼又无可奈何,她说:真是造孽。之后,她就再也没提养鱼的事情了。 贝贝的父亲出差来到这座城市,我请示贝贝:要不要见见未来的岳父大人?贝贝说:还是算了吧。她爸爸不希望她在读书期间谈恋爱,其实她爸爸早就知道了我的存在。贝贝曾告诉我,她爸爸不喜欢我的发型。我问贝贝:你爸爸喜欢什么样的发型?贝贝说:也许是比现在更长一点吧。于是,我理发的时候就不再一味地强调短了。后来我又留起了长发,不知道她爸爸见到我的模样是什么感受。 贝贝晚上回来,她爸爸已经离开了。贝贝还把剩余的明炉羊肉打包了回来。她看上去有点伤心,舍不得父亲匆匆来去。我不知道怎么劝慰她,只好岔开话题,我问她:你爸爸提到我了吗?贝贝说:提到了,他很关心你对未来的规划,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这个。我认真想了想,觉得目前还没有满意的答案。我知道自己现在喜欢画画这件事,而且还画得不够好。我不抽烟不嗜酒不迷恋网游,生活习惯良好,无可救药地迷恋贝贝同学。我想和贝贝在一起,关于我们的未来,我还没有想好。很多事情我现在还不确定。 为了在一起,我们打算等到贝贝毕业后就结婚。她今年读研二,还有一年时间就毕业。在这一年里,我争取攒够买一个小钻戒的钱。贝贝却说不需要。她还说:婚纱照也免了吧。我说:我正好也是这个意思。拍婚纱照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们不怎么喜欢。 其实,非纪念日的时候,我们也会去小饭馆,也吃葱爆蛋和清炒土豆丝。只要高兴,只要在一起,就不需要任何刻意的纪念日。因为在一起,每天都有了意义,只是默默地走在尘埃和喧嚣声混杂的街市上,只是熬一碗米粥,只是蛰伏在屋里听风从窗户掠过的声音,都值得我们全心全意地付出时间。 作者简介:咸泡饭,自由撰稿人,著有《我知道没有人值得我羡慕》,新浪微博id:@码字的咸泡饭 w w w/xiao shu otx t.com 如果没有我 《t》xt小说天堂 序:卡卡的文章写得精致漂亮,今天再分享她的两篇短文。 文/卡卡 如果没有我 突然想起很多年前看过的一篇报道,讲的是一位有名的摄影师为了拍摄而意外死亡的故事,当全国人民都是感叹他的敬业,他的巨作的时候,他的老父亲孤零零的在上海一个小弄堂里悲恸大哭,他只要他的儿子,不要功成名就,不要名流千古,只要他,有血有肉,能说能笑的站在他的面前。 小的时候我不能理解这种感情,只想好好学习,功成名就,父母会为我感到骄傲,即便是为此我付出了生命。所以每次看到电视里有些伟大的人物死亡重于泰山的时候,我都会莫名的兴奋,现在越长大才越发现,我这么害怕死亡,我甚至会在坐大巴的时候也系上安全带,即便同车的人都笑话我,但我害怕,万一哪天我就回不了家,我的父母会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我的离开,会以怎样的心情继续过没有我的生活。对很多人来说,我一点也不重要,但是对有些人来说,我也是一切,没有了我,生活终究失去了意义。 以前总是对那些遥不可及的悲伤感到心痛,却会在另一个小笑话中重新找回欢乐,其实那些字里行间描绘出来的深切痛苦都曾深深的发生在某一些人身上,我要学会感激,感激我只是作为一个看客,而不必亲身经历这些光是看起来就无法接受的痛苦。有次回家我问妈妈,你这辈子还有没有什么没实现的梦想,其实我是想,趁着妈妈还年轻,再带着妈妈追一回梦,妈妈想了好半天,才说,家人健康就够了,再问,已无其他梦想。简单而又执拗的梦想,触手可及间便可实现,只要我在平时多运动运动,少生病,多开心,父母便会抚平几缕皱纹,少几根白发。 也许我会这么平淡的过一生,在一个小小的圈子里当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东西,有尊严而健康的活着。 只因我爱那片土地爱的深沉 高中最期待的就是上大学,因为上大学有大把的时间,可以背起书包去旅行,看秋水长天共一色,品香茗美食醉十分。美丽的祖国山河尽在我脚下,空间微博里写满我的游记,评论下尽是大家的艳羡与惊叹。 而等我真正上了大学,我真正出去旅行,只有两次。一次是和最好的朋友去了凤凰,安排了三天的行程,前两天非常紧凑,把大部分景区都玩了个遍,没有休息,饭都几乎顾不上吃,而最后一天,无所事事,两人在沱江边泡了一下午的脚,晃晃悠悠的拍打着水花,直到落日的阴影掠过小城,才拾起凉拖,走向大巴。再一次就是和姐姐去下川岛,一天一夜的旅行,为了看日出早早吃饭睡觉,却错过了日落的美景,而第二天早上又睡过了头,懊恼之余还是有些欣喜,见识了小岛风光,感受了海风吹面。 我每每看到美丽的图片都会想,将来,等我攒够了钱,一定一定背上行囊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只带两件棉布衣裳,几本书,像卢梭一样,找到那个美丽的地方,寻一户村落人家,每天不做其他,只是看书,看风景,思考,吃饭,睡觉。 然而从未实现,一直到我毕业,毕业旅行去了桂林,玩了两天,因着下雨,连漓江都未能游,但雨中的桂林也十分美丽,穿着黄色的雨衣在飘零的雨丝里品味朦胧的山丘。印象深刻的便是,清晨的桂林,仿佛卸妆的美女,残妆中,疲惫的接来一批又一批的过客。 到了现在,我才惊觉,我所想的一切不就是我儿时过过的日子。我从小就在山城里长大,四周都是绵延起伏的山,有瀑布,有野味,有清新的风,有随处都可鞠来一喝的水,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辐射,却有饭后树荫下聊天的老人,有牌馆前三缺一的堂客,有刚从小山坡里玩的一身是泥巴的孩子,还有被拴在院子前趴在午后斜阳里打盹的大黄狗。 我不禁恍然,原来我所梦想的浪漫尽是幼时过的腻得出油的日子,我所想的也许也不是旅行,只是回到我生长的地方,再拥抱一次那片美丽的土地。 WWw.xiAosHuotxt.COM 父亲的收藏 t,xt,小,说,天,堂 文/ll8269 开学一月有余,越发惦记那个已经秋意渐浓的家。每每打电话给家里除了忍着口水谈论家中当日又做了何种面食外,这学期也总操心父亲的血压。 “量过了,正常!”“今天小喝了一杯酒,觉得还行。”或者“今天理发了,还吃了月饼,回来路上碰到个老中医,我可是好好研究了一下的……”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安心,告诉我家里很好,他也很好。 父亲有个我一重装系统他就会记不得密码的qq,而这个qq已经成为了我那个不常用的qq空间常客。下意识地回访了他,父亲收藏了一篇关于步行改善心血管状况的文章。前些日确是和他探讨过要锻炼身体减减肥的话题。往下滑了滑鼠标,却发现透过父亲的转载和收藏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洞见自己的影子。 假期里和他关于水煮鱼的家常便捷做法与完全依照菜谱来孰优孰劣闹过一次不愉快。我当时并没有考虑他的感受,给他这么多年来所有的饭菜扣上了大锅饭、炊事班的帽子。今天发现自那之后老爸分享和转载了好多关于做菜和做小吃的帖子。那些关于摄影和单反的帖子便是出现在给我添置相机后不久。在我不满意学校和专业的那段时间里,他的分享也尽是励志方向的。谈论他打呼噜影响家人休息那阵你又可以找到治疗打鼾偏方的帖子。再早些还有关于专业就业以及报志愿的等等。 父亲的qq写着现居内蒙古巴彦淖尔,他的经历和性格驱使他成为了一个斗士一样的父亲,最起码是驱使他想成为一个斗士一样的父亲。 他虽希望我能像继承父辈的血脉和姓氏那样完成些他曾经的梦想,却又对我的不争气和自我意识太强向命运妥协。他定是有些神伤的,在我注定成了一个平凡的文科生后,时不时他还是会把自己根据现状修正后的梦搬出来晒晒,告诉我,做金融这一行当多么的虎虎生威。 水煮鱼大战,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一次“另起炉灶”,说实话两盘鱼味道其实并没有差多少,我却付出了烫了一臂燎泡的代价。我还是第一时间抱住他向他道歉了。作为儿女的斗士,他彼时的怒气也瞬间消散,但笑笑没有过多言语。过后两天我陪他在家淘宝,他突然一句“还是亲生的好啊,不记仇。”我才晓得,这件我已经放过去的事情他却仍是那么在意,他也许觉得,我一年在家也没好多日子实在是不应该为了半条鱼闹别扭。盯着屏幕似乎漫不经心地喃喃道,过两个夏天你胳膊上就看不出有疤了。 他一定不会记得有一天他问了我四次,手臂还痛不痛。 父亲这个战士一直当得很辛苦,他们中的多数如同朱自清《背影》中的父亲一样,可能为生活所困,没有如炬的目光和伟岸的身姿,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群里,便再也找不着了。而他们对子女的爱却让他们直面所有的战斗。 这种战士可能多多少少会因为自己的这种特质而赧然,而最大的不堪确是被子女发现这种赧然。父亲们小心翼翼地和子女相处,努力奋斗挣钱的同时让你觉得他潇洒又有情调,好胜又充满自信。 我一直好奇“另起炉灶”事件他真的很伤心么,现在不必问了。 www.xiaoshuotxt。com 原来你并非不在乎 t@xt`小$说$天"堂 文/何满子 庄子的老婆死了,他的好朋友惠子去吊唁。谁知只见庄子这人正坐在蒲草席子上,一边敲着瓦盆,一边唱着歌。惠子责备他,人家老先生却说,你看,人未生的时候,本来就是混于天地万物之中的,并没有形状,连气息亦没有。后来生了形状,做了人,过了几十年,现在又重新回到宇宙天地之中去了,这就像春夏秋冬彼此交替更迭一样,有什么可伤心的吗? 倘若我是惠子,听了这话,一定很难过。后世人一代又一代地读着老庄,参悟其中的道理,称赞崇拜他们的透彻,可是惠子是这世上最了解庄子的人,他也许会想到,自己死后,他的好朋友庄周,大概也不会伤心怀念他。 惠子也许还会想起,自己曾经和庄子讨论过的,人故无情的话。庄子看来,人本来就是无情,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周围事物的消长变化,怎么会影响到自己的心绪性情呢? 这样的话,最初读起来的时候,格外地令人神往。我先是着实吃惊,转而又崇拜不已,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达到这境界。 人生得意需尽欢,而失意的时候,禅道往往都是最好的避风港。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还有很多类似的言论,也许没有讲得那么透彻那么玄,但是总归是一个意思—— who cares? 多么潇洒漂亮的一句话!庄子的鼓盆而歌,真真胜过无数后世人表情凝固,耸耸肩膀的经典动作。 不久之后,惠子果真也死了,庄子亦果真没有跑去大哭一场。只是再后来的时候,有一次庄子经过他的墓地,忽然让手下人停下轿子,然后讲了一个未必相干的故事。 楚国有个能工巧匠,能够将一个人的鼻子上涂了灰,然后挥刀将那层灰砍下来,而肌肤不伤分毫,那人质亦面无改色。楚王听说了此等异事,便召这匠人进宫来表演。可那时候,匠人回禀楚王说,自己虽然有此本事,却只能在某一个搭档身上施行,如今他的搭档已经死了很久,没有人可以为质了。 庄子讲完了,然后长叹一声说,夫子死后,我也没有人可以讲话了。 原来。 原来他并非什么都不在乎。原来他并非从来都不难过。 因为庄子自顾自地讲着这话的时候,他也从此无以为质。惠子是他的对手,他的朋友,他的听众和他的论敌,是唯一一个可以与他对话的人。对于死亡,庄子早就说过自己不会伤心,但是面对着已经死去的朋友,他终于发现自己也许是需要这样一个人的,他并非是自己所想的那样赤条条无牵挂,世事亦并非总是如烟。即使化成飞灰,依旧时不时地,迷了看客的双眼,由不得滴下几滴急忙掩饰的泪来。 庄子之后,每一个被伤害,被漠视的脆弱灵魂,从此都曾有了短暂的停靠港湾。他们在下雨的夜里捧着逍遥和齐物,那些优美离奇的比喻将屋里的红烛烧得摇曳旺盛,那焦黑的灯芯时不时地滚下泪来,在读书人的心里烫起一个个鲜红的血泡。 你是有多想超然物外,就有多努力地远离,更远离;你是有多想无牵无挂,就有多拼命地遗忘,再遗忘。可是到头来,只怕红尘依旧是看不破的红尘,你在彻骨的孤寂之中挣扎得撕心裂肺的时候,只怕依旧做不到那轻描淡写的物我两忘。 于是你唯有自己骗自己说,其实你并不在乎。 www。xiaoshuotxt.c o m 好的爱情,无需夸张的感受去求证 _t_xt,小说天堂 先讲一个无缘分享的他和她的故事。 她,是一个骨子里很要强,可是表面上很温和的女孩; 他,同样是一个骨子里很要强,可是却会对她百依百顺的男孩。 她与他的相识没有任何的巧合、悬念,一切都很顺其自然:她在他的城市里上学,他在她的城市里比她早一年上大学 ;毕业后,她留在了他的城市,而他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工作,于是两个人相遇了...... 即便在同一个工作环境中,两个人还是没有交集,他做他的财务,她做着她该有的服务。只是因着另外一个共同的朋友,他们才开始有了点头之交。 三个月后,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了这个单位,原因也各不相同。直到有一天,她因为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租的几处房子都不合适,可是又没有及时的找到落脚的地方, 要强的个性让她不愿意找任何人,只是因为怕丢人,所以大半夜的自己一个人带着行李孤零零的坐在广场的长椅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少,灯也越来越暗,她的内心也越来越害怕,于是找出手机,在联系人里随便的翻看,就是想找一个可以让自己有理由暂时对付一晚上的人,于是看到了他的名字。 在她的思维里,他与她的关系其实很一般,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在看到他名字的一刹那,感觉 可以依靠。 于是他打车穿越大半个城市,来到了她的面前。也许命运就是这样,从他们俩个再次相遇的瞬间,产生了某种化学作用。 他陪她聊天,帮她打听可以信赖的朋友那里有没有空闲的住房,区区十分钟的时间,在她来看貌似绝路的情景被他逆转了。 于是,两个人开始走的近了,几乎每天短信、通话,时不时的还可以吃个饭,时间一久,她就会问他:你怎么对我那么好啊。他会笑笑说:朋友嘛!她放心的也笑了。 因为她知道,他并不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她相信自己早晚会遇到一位知她懂她的王子,哪怕不要骑着白马的,但至少要是位君子。可是他绝对不是! 于是,时间又如此的走了下去,一转眼有三个月了,两个人的关系还是一样,除了当事人之外,大概所有周围的人都以为他们两个是一对了,于是她开始可以保持与他的距离了,可是他一如既往。 终于有一天,她的一位好朋友对她说:你到底想要怎样??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在你面前,你不看,整天幻想着轰轰烈烈?!告诉你,再热烈的爱情最后都挨不过平淡的柴米油盐!她一下子被问住了,细想一下他没有什么不好,可就是没有爱情的感觉。于是她开始试着接受他的好。 两个人确定关系的时候,他还是没有什么变化,一直是不温不火的,在她看来,也许这个人还算是稳重吧。 需要见父母了,他的父母对她还比较满意,她的父母表面上还过得去,可是私下里就会一直问她,确不确定是他?其实她也明白,自己还有父母心目中对另一位家庭成员的构想跟他是一点都不沾边的。可是就是冲着他对她的好,她非常确定的点了点头。 结婚时,她对他说:你到底喜欢我什么?他还是笑笑说:我也不知道,就是感觉好!她的眼底失望了一下,他没有发现。她想,是啊,看看自己周围,有多少轰轰烈烈的爱情最后都是被掩埋在平凡的生活当中,那么多例子摆在自己面前,自己还挑什么呢。于是,两个人就正式的走到了一起。 结婚后,他还是一样,对她好,对她的一切无理取闹、胡搅蛮缠都笑笑过去了。日子过得倒是还可以。可是在她心里总感觉缺少什么,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甜言蜜语,也没有海誓山盟,甚至连“我爱你”这三个字都没有说过,时间久了,她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她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与之前自己的设想差距太远了。 于是,她开始故意找茬,她不想让他对自己那么好了,她想要改变,无论什么样的改变都可以,只要不再那么平淡下去。 刚开始,他以为她心情不好,还是会容忍;可是后来他也感觉到了什么,于是一次在她发完脾气之后,他拉过她的手握在手心,只说了一句:你放心,无论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我会永远对你好的。瞬间,她感觉自己内心的某一处轰然倒塌,泪如雨下,不能自己。 后来,两个人过起了正常的日子,虽然也有小的磕磕绊绊,但是因为两个人心里的东西是相通的,所以一直也是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最好的爱情 故事到这里,可以暂停一下,这样的故事一定不止一次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什么是爱?这一直都是一个让人乐此不疲的话题,都说幸福的人都是相同的,不幸的人却各有各的不幸。在我看来,其实幸福对于每个人来讲也分好多种,谁说酸甜苦辣咸里就没有幸福呢?关于她与他的故事,还没有完结,谁都不知道他们接下来会遇到什么问题,又会如何排解,但是我们看到的是此刻的他们是幸福的。那幸福的爱情,其实真的无需用夸张的感受去求证。 下面的这篇文章正是对这个故事最好的诠释。 最好的爱情,无需夸张感受去求证 (文/林东林) 单恋了别人老婆一辈子的屠格涅夫,晚年说:“如果什么地方有个女人关心我回家吃饭,我情愿放弃我所有的天才及我所有的书籍。” 这话让人听起来心酸,可悲可叹的是,他直到晚年才悟出来。 跟屠格涅夫一样的,还有很多人,有男也有女,张爱玲就是一个。张爱玲一辈子写了那么多书,那么多爱恨离散,是因为她就是那样的经历经验,她写的其实都是自己。 她笔下所有的字,都是血滴子,都是红豆熬成的思念的伤口,江山不幸诗家幸,情路不通文路通,她们是把人生爱恨百炼成钢,才结成让我们鉴照自明的文字。但如果能选择,我宁愿她不写出那些作品,也要让她们像芸芸人潮中的一介凡妇一样,浣纱洗衣,生儿养女,十指纤纤阳春水,做一个小女人,尝一尝寻常巷陌里相爱的滋味。 伟大是遥远的,是不贴身的,不可与之相亲,没有阳光划过皮肤的温暖和质地,也没有灶台前烟熏火燎的饭香和植物味。一个人跟一个人在一起,本来就是虚拟关系,所以才需要细节去支撑,需要家常去濡沫,如果虚拟之上再铺层阳春白雪,那只会是两只小白兔过家家。 贱的是,我喜欢的姑娘大多都是文艺女。譬如其中一位,我曾总结了她的特征:矛盾综合体,安妮宝贝控,古典控,旗袍控,旅行控,微信相册控,刷牙刷两遍,抑郁症患者,严重起床气,严重神经衰弱,肚皮舞初级狂热症,基本不做饭。这一位让我爱到不行的文艺女,生活中接触起来让我简直要抓狂,你往东,她去西;你吃稠,她喝稀;你吃醋,她不在乎,几乎事事你都不能如她的心、称她的意。 后来,我终于打掉牙齿和血吞,分就分吧。文艺有啥了不起,一样要吃喝拉撒。打那,我就暗暗发誓,再也不去找文艺女,伤不起呀! 我最向往的恋爱,不是乱世硝烟中的离散鸳鸯,也不是蓦然回首、惊鸿一瞥的电光石火,我不做张生,你也休要当莺莺;我不是董永,你也别七仙女下凡。如果可能,我宁愿做个三线小城的小户主,娶妻不用青梅竹马,只求投情合意,忙时同耕,闲来同游,即使粗茶淡饭也能炊烟不断,即使两相久坐不交一言,也能有心静观人世绵延。 这样的女人、这样的恋爱虽不文艺,然而真实安心,不会被虐。 曾经有个姑娘问我,要看什么书、电影才会对感情有所帮助? 我告诉她说:“如果想踏踏实实找个男人爱一场,过日子,就什么书都不要读,什么电影都不要看。”这话虽然不免极端,但今天我一样坚持当初的看法,谈恋爱、找男人,跟书和电影没关系,它们只会把你往真爱的反方向上拽,你按图索骥,到头来爱上的只是爱情。 以前的女孩子,读了三毛读琼瑶,枕头一天到晚都是湿的,现在的女孩子不大读这类纯爱的文艺腔了,这是对的。恋爱何必非要文艺?爱情的交给爱情,文艺的交给文艺,井水犯不着跟河水搅在一起。一对男女有一个文艺范儿,那恋爱就会缺少很多烟火气,如果双方都是文艺范儿,那恋爱就像三毛遇到了琼瑶,永远地凄凄惨惨戚戚下去。 谈恋爱不是为了文艺,不是为了浪漫,也不是为了伟大,更不是为了传千古,所以不要去学《乱世佳人》,也不要去学三毛和荷西,没有必要拔高自己,也没有必要弄得惊天动地,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证明,需要证明的感情都是有瑕疵的,是爱得还不够纯粹。 在《爱你就像爱生命》里,有一封王小波给李银河写的信,里面有一句话:“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王小波去世后,这封信传唱天下。 没有白头的爱情,才是最被大家顶礼膜拜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李隆基和杨玉环、沈复和陈芸、林觉民和陈意映、三毛和荷西……都是轰轰烈烈传千古。然而生死相隔的爱情是给大家看的,白头到老的爱情是过给自己的,我宁愿他们闾巷人家、生儿养女,也不要成全伟大。 文艺范儿的男女,对恋爱曾有一个比喻,说谈恋爱就像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这看似说得一番寒彻骨,其实却是抽刀断水、举杯消愁,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本来就糊涂。无论男女,要爱上对方,不要爱上爱情,弄混了主体只会迷惑自己。恋爱的时候,就应该回到简单的两个人,是鬼别装人,是货别装纯。如佛所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你只需要依此如实观照,看摩登女郎是摩登女郎,看红颜知己是红颜知己。 最好的爱情不用文艺,而是投石击水,不起浪花,也泛涟漪。心底的悲欢冷暖,你知,他知,外人不需知,天地也不需知。真爱如禅,不可说,不需说,言语爱断,一说就错,更无需夸张感受去求证。 www/xiaoshuotxt.co m 白族姑娘的爱情 t@xt`小$说$天"堂 文/一心@gitanjaly 大理有一个叫洱源的城市,我没有去过,只是听白族姑娘说起过。一个有山有水,还有免费的温泉的地方,村民们还保持着原生态的生活方式,穿的是白族没有经过修饰的民族服装,吃的是自己亲手种植的食物,早晨还能听到鸡叫的声音。一度非常想和她一起去看看。封闭、信息堵塞的城市让这里的人保持了朴实的性格,却也让这里的人仍旧会为了生男生女争吵,仍旧会为了孩子是男生是女生要不要去读书而苦恼,她来自这个地方。 洱源某个小村庄,有一户人家,父亲是朴朴实实的农民,读了一点书;母亲是地道的农村妇女,或许识字或许不识字;家中有三娃娃。朴实的村民似乎还没有被新的观点影响,还是会邻里哪家只生了女娃娃流言蜚语。父亲叹气,母亲抹泪,两个人一合计,狠了狠心把三个女娃娃都送去了读书。 时间或许不会改变历史,却可以用一些现象让周围的人改变思想。当三个女娃娃相续走出了小村庄,村里人开始羡慕起这对夫妇。村里人有没有学着他们让自己的女娃娃也读书,这一点我无从考据。站在此岸看彼岸的月亮总是又大又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只能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白族姑娘上的是卫校,刚毕业就当了护士,花一般的年龄总是会让人闻到蜜的清香。自然,刚刚毕业的她性格也有些棱角,不会圆滑。正宗吃货在一次喝酒之后又住进了医院,不喜欢打针的他遇到做事不会圆滑的她,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我想象过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的无数个版本,可最终都没有写出来。虽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但我还是很想本份的、原生态的来写。 正宗吃货是生意人,生意人有时总会用钱来衡量一些事情,譬如爱情。当所有的糖衣炮弹对白族姑娘都没有产生反应时,正宗吃货似乎明白了钱有时候在某些地方是无法发挥它的作用。当正宗吃货做生意失败成了屌丝,失落的他跑来找白族姑娘寻求安慰,长时间消失在白族姑娘生活中的他再一次的出现在她的生活里,让她意识到在不经意之间他对她已经不是一般的追求者那么简单。 白族姑娘对我说其实在正宗吃货追求她的那段日子,她已经动了心,只是不想被周围的人议论她跟他是为了他的钱,一直犹犹豫豫,不知怎么才好。想想也是,刚刚毕业的她,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出现了一个对自己嘘寒问暖的人,不动心莫非是铁石心肠? 生活还在进行,正宗吃货在大理开了客栈,白族姑娘自然成了老板娘。他能够给她一份稳定安逸的生活,她能够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其它的和外人有什么关系呢?生活是自己的。 后来,白族姑娘告诉我,她生了一个女儿,吃货很高兴。俩人每天想到有这个小小的人就感到幸福,生活自然也更有奔头。虽不求大富大贵,但也希望让这个小小的人衣食无忧。末了,姑娘对我分享她的喜悦:没有做过母亲当真是不能体会到母亲的幸福。 再后来,我把姑娘的喜悦分享给住过她家的乐乐和超子,俩人异口同声的对我说:她生孩子管我什么事?是啊,生活是自己的,只要她觉得幸福已经足够。 wWw。xiaoshuo txt.coM 我奋斗18年,和你或者咖啡没有任何关系 t.xt`小~说~天~堂 真可谓人生的三段论。 文/笑人 6年前的那篇《我奋斗18年,才能和你一起喝咖啡》,麦子讲述了一个令人看上去有些无奈又有些心酸的故事。而2007年悠悠那篇《我奋斗18年,不是为了和你一起喝咖啡》在题目上让我精神为之一振,以为即将表达的将是一种与我相近的生活态度。但可惜的是,满怀希望的看完全文,带来的却几乎都是失望,全篇几乎还是麦子故事的另外一个版本而已,透露出来的除了无尽的辛酸就是更多的老陈醋。但万幸的是,悠悠文章最后的四段让我又有共鸣之感,“我奋斗18年,不是为和你一起喝咖啡”。但意犹未尽,让我仿照前辈,写下此文。 那年我已25岁,硕士毕业参加工作正好一年,在办公室正当忙碌的时候,接到你从大洋彼岸打来的电话,你那乖巧的女儿已然出世,作为你生命的延续,你感到无限的光荣。听着你那激动得有些颤抖的声音,送上衷心的祝福之余,我难免还有一丝惆怅,你已经初为人父,我却连身边究竟以后会是何人还不明了。 回想和你初次认识在大学校园的那个日子,你全身穿着名牌的t恤、球鞋,露着洁白的牙齿典型都市阳光男孩的模样向我微笑,我脚踩几元钱的凉拖、身穿“x大,世纪的大学”的学校圆领t恤,还以傻傻、憨憨的一笑。 当你在大一就将家中配置近2万的电脑搬来寝室提供娱乐的时候,我却连电脑、鼠标、键盘是啥玩意都还没见过,好奇地轻轻摸摸,唯恐自己的一不小心却带来这高科技玩意的损毁。看着小心翼翼的我,你哈哈一笑,向我招手,“来、来、来,一起玩游戏,很好玩的”。我并没有感到有任何的异样,一屁股就坐到了你的床头,痛快地听你讲解着pc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聊天等以前从来也没有听过的新鲜事。 当你在篮球场上一个接一个地上篮,吸引着女生一片一片的尖叫的同时,我在场下只能为你尽情地加油呐喊,只因自己从小也未能摸过篮球,更无从谈起受过怎样的专业训练。 当你躺在床上舒服地逃课,我却每次都要坐在教室的第一排老实地听课,因为我知道,你家老爷子可以很轻松地让老师们给你个优秀,而我还要靠这些说不上有多么管用的知识来充实自己。 无数的同学曾经问过,我和你怎么能成为如此要好的朋友?你们俩生活层次相差如此之大?一个是全系乃至全校有名的年少多金帅气男,另外一个是每年勤工俭学都准时报名参加的穷困潦倒生?你们怎么就能够成为好友?是不是传说中的你总需要在我身上找到作为“贵族”的优越感?对于这类问题,我总觉得可笑而又无奈,你的富有、多金、帅气与我何干,我的贫困、勤工俭学又和你有什么关系,几千块钱的阿迪和几块钱的凉拖里面都套的只不过是一双脚而已,就因为鞋子的贵贱就能说明脚的贵贱? 但是你担心了,你似乎开始害怕自己的“炫耀”给我造成了我无法说出的苦恼,所以你改变自己,你也开始试着穿一两百块的普通球鞋,也不再往自己身上喷着据说从法国带来的据说几千块钱一瓶的高级男士香水,甚至有一天,你不知道从哪找出一件“x大,世纪的大学”的学校t恤套在身上,然后开心地对我傻乐。我当时坐在你床上正在快活地打着游戏,猛然回首一看到你那傻呵呵的全身装扮,顿时被雷得噼里啪啦,哇哈哈地笑得喘不过气来,但心中却是一阵温暖。我和你属于好友,但并不代表我们的生活模式也要统一,穿着浑身名牌的你和典型贫困生装扮的我站在一起的时候,只要我们没有感觉到别扭,那么旁人的眼光何必在乎。 本科毕业后,你顺利在家乡城市找到份好工作,年薪早早就过了10万,我也顺利地读上了研究生,为了早日还上助学贷款,开始为导师每日每夜地做着项目。我的导师并没有大多数网络上研究生们所抱怨的“老板”那么刻薄,总是有意无意地给我的劳务费比别人要厚上一些,而从日常与你的电话联系,我也知道,你顺利地有了房,顺利地找了漂亮女朋友,老爷子正有把你们全家移居到大洋彼岸的打算,你语气很平淡地说着,唯恐自己的兴奋之情伤害到了我。我开心地笑着,为你的幸福生活而由衷地感到开心,你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我也还要继续奔波在导师的实验室里。 你来北京出差,专程过来学校看我。我第一次为你请了客,到学校北门的路边小摊上买了一箱啤酒和上百根肉串,我一边听着你叙说无数的得意与失意,一边用啤酒祭奠我们逝去的青春。在离去的时候,你拍了拍我的肩头,“兄弟,这是我毕业之后吃的最高兴的一顿饭。你也要早点毕业早点找对象,早点买房。这年头,啥东西都在涨价啊。”我笑了下,没有搭话。我又何尝不知道我应该早毕业、早找对象、早买房了,但当我看到扩招之后一个毫无背景的本科生毕业所赚的月工资还抵不上我导师给我发的生活费,当我不知道一个来自山间的穷小子又怎么能够不让自己喜爱的女孩怀着孕去挤公车,当我即使知道房价肯定还会迅猛的往上攀升,我却没法去筹集那20-30万的首付时,找媳妇和买房子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的遥远。 所幸硕士毕业很顺利,导师也很照顾,直接介绍我进了一家还算不错的单位。电话告知你后,你很高兴,祝贺我终于成为了一名北京人。我笑着说了句“咱们哥俩,还来这些虚玩意?”心中却悠悠地叹了口气,难道成为一个所谓的北京人就是我奋斗18年的目标?家中的老父老母已然年迈,自己却孤身一人在城市打拼,“父母在,不远游”,几时能够在这个混杂的大城市落下根来,几时能够让家中依旧操劳的父母安下心来,轻松地享受他们早就应该享受到的清福。 好在压力虽大,志气还在,我当年和你并肩走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在乎过别人的目光,如今在北京这个大城市里奋斗,我照样没有感觉到物欲噬人的恐慌。家中老母说得好,“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心态放平和一些也就好了,生命本来就是不公平的,相同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果你用1年,那我就用3年好了。 我的故事,也是一个大城市里第一代移民的故事。但与麦子不同在于,我可以顶着家乡七月的太阳下到稻田里去收割夏稻,任凭火热的太阳在背上的皮肤上留下一道道的蜕皮后的沟壑,我也可以衣冠楚楚陪着领导在商务谈判桌上与老外据理力争。在我的骨子里,更从来没有所谓低人一等的感觉,别人问我的出身如何,我只是一笑“小地方,乡下来的”。当别人嘲笑我的南方口音时,我也只是微微一笑“没办法,老家口音重”。因为我相信,在有着高低贵贱的穿着外貌之下,我们的灵魂并没有高低贵贱。我们一样都在这个世界上奋斗,一样都在为了自己的家人生活的更好而进行打拼。我们都是优秀的,我们也都为了自己而感到自豪。 我奋斗18年,和你或者咖啡没有任何关系。 wW w.xia oshuotxT.Com 人宜养花,养花怡人 {t}{xt}{小}{说}{天}{堂 人宜养花 文/半目宜人 友人送了一盆红掌给我,令我十分感激。一则多年来未有拈花弄草的闲情逸致,二则所有互赠的礼物中,电子产品、书籍均不少,收到生机勃勃“生命体”还算第一次。新奇、紧张之余,却又添了几分欲拒还迎的情趣。 为了不使第一次养花经历过快结束,用盛水的小盘,将花盆放上,再小心翼翼放置于书桌上。红掌有30公分高。白色花盆如大号快餐桶那么大,小小的绿叶层层叠叠,顶上的“鸡冠”微微露出,点红的颜色与瓷白的花盆交相辉映,浑然一体,从上到下呈现出强烈的层次感和活力感,让周围的环境多了几分水墨画般感觉。 从此,每天的生活都多了一项既定过程,浇水,拭灰,多次移动位置和方位,所谓风水较好的地方都一一尝试,最后放在显示器侧后方,一来眼睛累了可以换个视物,二来也靠墙比较安全,不易绊倒。看着它一天天变化,心中几分窃喜。心情愉悦时,它是一道风景,俗世烦扰时,也能做到看它几眼,关切在心。如此几日,心中却有些不满足了,生活的美好感如同燎原之势拂过心间,往日熟视无睹的环境有着不适宜感觉,平淡无奇的生活跳动着不一样的音符和节奏。 人说:“养花怡人”。我说:“人宜养花”。人对着植物总是要点精神的,小到“人面桃花相映红”之美感,大则菩提树下顿悟人生,均为天人合一、相长并行。如今,红掌顶上的花开得正艳,绿色阔叶像完全张开的手,一进屋还未坐下就能感到欢迎你,鼓励你,像老友般的支持和问候。和它一起,仿佛有人默默关注着你,不会有单调和浮躁,静静感觉还听得见它的呼吸。此时花好,人也好。 前人说:“无心插柳尚可成荫,有心栽花当然要发”,世事无常也有常。心中有期待,花儿自在开。想想亦是如此。 养花怡人 文/浮云如梦 和一般女子不同,我不喜欢养花草,虽然对漂亮的花也很欣赏。朋友来我家总说没有一点绿色,觉得屋子少了些生机。 去年冬天,朋友找到我说,她的一盆花很娇嫩,屋子太冷不好活,我家阳台采光特别好,想放我这养一冬,朋友的请求不好推辞,于是事先声明,花养死了可别怪我,把花搬过来了。 花搬过来就有点后悔了,这怎么养啊,朋友是爱花之人,这帮人照看花,同自己养花有什么区别啊,反而更添心病了:可不能把花养死呀,不然对不起朋友。 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阳台看看花的状况,呀!有叶子黄了,小心地把黄叶撕去,可接着第二片、第三片,我连忙打电话问朋友,朋友说:“没事,掉了旧叶出新叶的。” 一个多星期以后,真的看见枝头有新叶滋出来了,心里竟也有了一种喜悦的感觉,于是更热心地关注着花的变化。 一个月以后,竟然出花蕾了,天啊!我养的花竟然也要开花了呀,原来养花也蛮容易啊,兴奋之下想一盆也是养,几盆也是养,于是跑到花市又抱来几盆。每天摆弄花,似乎令我找到了一种寄托,而且感觉屋子里有了绿色,真的与以往不同了。 过年时,朋友的那盆花开得正艳,有客人来,都夸我会养花,说:怎么正好春节开放啊!得意之余,打心底里感谢朋友给我提供了一个实践机会。以前总对养花草不感兴趣,没想到帮朋友忙,倒开始对养花有兴趣了。 春暖了,几天前问朋友:“你的花什么时候搬走呀?”朋友大笑着说:“那花送你了,你真当是帮我养的呀,我怕你不养,才故意说是帮我养的。”其实自己已经对那盆花有感情了,还真舍不得朋友搬走,一听这话,连忙说:“太好了,对了,这花叫什么名儿呀?”电话那头说:“是一种只要有阳光就会活而且特别爱开花的花:太阳花。太娇贵的花我敢让你养吗?你也不想想!” 真的很感激朋友给自己带来的这份绿色与心境,自从养花后,觉得性情也有了变化,而且现在我的阳台有好多的花草了,姹紫嫣红。 忽然感觉,经营花草和经营人生一样,只要有心,只要用心。 wWw.xiAoshUotxt.cOm 书评:《爸爸,我们去哪儿?》 txt!小!说!天.堂 文/天吻 爸爸,我们去哪儿? 我们上高速公路,逆行。 我们去阿拉斯加逗熊玩,然后被熊吞掉。 我们去游泳池,从高台上往没有水的池子里跳。 我们去圣米歇尔山。在流沙上散步,然后陷进去,一直陷到地狱里。 即使有更痛苦的遭遇,还是要笑着活下去的“不成长”故事 。 ——《爸爸,我们去哪儿?》 读完这本书才发现感动也可以不是瞬间的感觉,每读完一页又将一滴感动融入心里。 一位父亲面对人生的两次世界末日,他应该如何继续下去,悲伤、绝望、愤怒、无助、愤世将他的内心填满。 有一个残疾的孩子那是不幸的,而有两个呢?由一个父亲自己来承受这样的两个不幸,是不是太残忍了。 对于残疾儿童永远有异样的眼光,说不完的议论。父亲”开心“的告诉自己,他是多么的”快乐“与”幸运“,不需要去操心孩子的读书,不需要去操心孩子的择校,不需要担心孩子的婚姻。因为他们永远不可能上学,永远不可能结婚。 他多么期望能够教他们看书、画画、打球。但是他只能每年买同样的圣诞礼物:积木与史努比。 失去马蒂约并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并不是解脱而是悲伤。 “不要以为残障儿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不会太悲伤,其实这和失去正常的孩子没有区别。 他出来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滋味,却已经离开了我们,真让人难过。他在人世间转了一小圈,体会到的却只有痛苦。” 他经常自嘲,又经常的幻想。自嘲自己的孩子与其他人不一样,幻想自己的孩子与其他的孩子“不一样”。 有一天他们会在天堂见面,一切都会变的正常,相互诉说着那些年他们无法交谈时想说的话。 www.xiaoshuotxt.com 我不是完美的小孩 txt 小_说天+堂 办公室的旁边紧挨着一所“小天使康复中心”,每天都可以看到很多孩子,这些孩子或多或少都存在些问题,所谓“有问题”,就是那些伴随着人类的疾病,比如自闭症、弱智、脑偏瘫等等,听着挺骇人的,是的,做为全心全意为了孩子的父母,没想到孩子生下来并不是那么的健康和如人意,该有多么的心疼和纠结,说不定还会时不时引起家庭矛盾,多少家庭因此而破裂呢。 康复中心的声音总是很吵,经常都播放着响亮的音乐,还不时有些不适应的孩子大声的哭喊,外加家长们严厉的训斥声,估计孕妇也会被吵得流产去了,我一开始也很不习惯,觉得办公环境太恶劣了,这让我们怎么能安心工作呢,尤其是要经常写稿子的我,怎么能集中精神,但是没到几个月,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些孩子,而且那些吵杂声,在我专心致志工作的时候,竟然觉得没有丝毫的影响了。这些孩子们特有的天真纯洁,他们肆无忌惮,张牙舞爪的玩弄自己的声音,没有任何规律的哭泣,开心的时候对着大家大笑,喊每一个他见到的人,说着上课时老师讲过的知识,虽然不一定懂,觉得这个世界,不是本该如此才对吗?哪儿来这么多的牵绊和不自由啊。 小胖,全身都是肉感,声音就像东北红苹果那般爽脆,相信没有人不爱他这种可爱。上楼梯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自己都觉得吃力,他总是在最后一级的时候,像个老人般用右手驻着自己的右腿,半蹲着身子让左腿跟着踏上来,然后跳跃着走进中心,他是我见过这么多孩子中进中心最开心的一个了,天呀,他非常的欢乐,哼着歌儿走进康复中心,他的音乐没有人能听懂,他享受着自己用喉咙还有嘴唇的开闭制造出来的声音,我一看到他胖呼呼的身体路过,心里一阵欣喜,就像见到你特别想见人的出现在你面前那样,就像每天看到同一个人的出现会觉得特别的欣慰,这个世界还照常的运转,生命仍旧不息。我特别喜欢他,有空的时候我就会去看他上课,他那聪明和自信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出来他是个自闭症的孩子,跟其他孩子相比,他迅速而有力的完成老师交给的每一个任务,课间偶尔会跑出来到我们的办公室,他到处乱窜,随意触碰他看见的东西,嘴里还哼着响亮的歌儿,那样子,就像一个街头小混混在沿街吆喝着收保护费!我赶紧去抓住他,顺便要听到他喊我姐姐时那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小朋友,叫姐姐,叫姐姐好呀!”,他感觉到束缚,拼力的挣扎,目光只在我身上停留了0.1秒,为使我放开他,他勉强的叫了声“姐姐”,我仍旧没有放手:“看着姐姐的眼睛,叫姐姐!”他的目光依然在不停的四周游离,仍旧不能“有感情”看我一眼,仍旧不能做到在看我的时候叫一声姐姐!他终于用力挣脱了我的双手,跑进了康复中心,他的妈妈在门口接他,教他朝我挥手拜拜,他迅速的回了一下头就转身,抬起手来面对着他的妈妈说拜拜,我依然很高兴,我庆幸他能有这样的好妈妈,他才四岁,还没有我的工龄大呢,他应该有美好的未来呀! 小祥,今年七岁,是康复中心比较大的孩子了(顺便说一句,如果发现小孩有任何不妥,一定要及早去治疗!),办公室的人都非常喜欢他,原因是他长得非常非常的帅气,这里用了两个非常绝不夸张,他白皙而干净,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透着纯洁,高挺的鼻梁,大大的耳朵,就是那种无论穿格子穿t-shirt穿运动服都显得特别好看的男生,他同样是一个自闭症的孩子,他不唱歌,话却很多,他经常到我们办公室来,他自己对话自己笑,自己写字自己乐,说的都是老师上课讲的内容,他一成不变的说出来“上课了”、“坐好”、“报纸”、“水杯”、“眼睛”、“跑过去、跑回来”……他不会把语言变成自己的,有时候也分不清楚主谓语,那天见到他拿着一包快递,远远的走来,他对着我说:“你的快递!”,相信他是学习了快递员的话没转过来,身旁的妈妈马上教育他:“是妈妈的快递。”……同事们总是经常给他零食,渐渐习惯了之后,他每次跑过来总会喊“我要吃饼干,我要吃饼干”,大家唯一不忘记的就是在递饼干给他吃的时候,让他看着对方的眼睛喊一声“姐姐”,他的眼睛漂亮但无神彩,从来不会在你身上多停留一秒钟,总是迅速的转移了他的瞳孔,看向其他地方,他今年上小学了,很少来康复中心,不知道他在小学里会不会被正常的孩子欺负呢? 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女孩,每天背着小书包过来,不吵也不闹,身边再吵杂的环境也不为所动,她的目光不停的在搜寻着我们不知道的目标,一言不发,若有所思,仿佛一个小哲学家模样; 还有长到五岁也不会说话的男孩,每次看到他张嘴“啊。。啊。。啊。。”,似有千言却不能倾吐,唯有妈妈才知道他想说什么,想去哪儿…… 还有一个脑瘫的孩子,由奶奶带着,奶奶却经常打骂孩子,每次都威胁他:“打死你!”、“不要你了!”、“不要你回家了!”等等,奶奶的声音大而且烈,伴随着用力打小孩双手的巴掌声,令听者无不心寒,奇怪的是小孩挨打挨骂也不哭不闹,有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就会跑过去跟奶奶说:“阿姨,不要打他好不好……”,可惜的是,奶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继续骂骂咧咧的拉着小孩走了; 还有那个每次课间都跑出来的小家伙,直接跑向我们的一位男同事的位置,每天如此,三到四次,我们开玩笑说这孩子前世一定跟同事有渊源呐,他自说自话,非常开心,爸爸拉着他走的时候,他跟我们每一个人都说拜拜,一个也不落下,直到说完他才肯走,如此可爱的小孩,怎么能让人相信他已经出现了智力的问题呢?而究竟怎样才能保持他这种快乐而不因渐渐年长逐渐消失? 想起了《亲爱的小孩》这首歌,每个人在父母眼中都是孩子,都是父母的小天使,孩子总是要在跌跌撞撞中不断的长大,经过学习和历练不断的成熟,而这些特殊的孩子,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障碍,他们的父母承受着比他们还大的压力,当父母渐渐老去时,亲爱的小孩,是谁帮你擦干泪珠,是谁陪伴你走向回家的路呢?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 故事里的故事 txt?小?说?天堂 文/佐仔 小胖今年二十九,也可以说是八零后。小胖的名字、职称、婚否、住所等这些比较私人的问题,我也不知道,同时也懒得去追问。总之以下这个故事只是与小胖有关,但与他的名字、职称、婚否、住所无关。而这段往事是在与小胖喝酒闲聊谈起的,一段小胖校园时光的回忆。 那是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那年的秋天,之所以这样说,因为小胖那年过得非常之平淡,唯有911事件及小高她在那一年记忆中有所存档。那时小胖在一所三流大学混了两年,平时下午无所事事。因为一般课程都被安排在上午,除了周三下午邓小平理论课及周五下午班集体活动外其它时间都是自由活动。这或许也是中国大部份三流大学的现状。 下午,教室里基本为空。这个时间学生一般会在宿舍、操场、图书馆、电脑室或是在校门口的网吧。在宿舍的大多是在睡懒觉或是玩电脑游戏,而在操场的除了踢足球、打蓝球等其它运动的剩下的有一部份是在晒太阳。在那个不北不南的地方,秋天的太阳很得人喜爱。小胖不喜欢呆在宿舍,但他也不是运动场上的健将,此时的他一般在图书馆或是电脑室,按小胖的说法是喜欢图书馆的安静及电脑室的键盘声和时不时一个莫名奇妙的笑声。“挺特殊的,你。”当小胖说这个喜好时我不由地回了一句,小胖只是嘻嘻地笑了一下说:“不知为什么,就是喜欢那种感觉。或许就是喜欢这种感觉的原因吧,在图书馆里我注意到了她,小高。”小胖接着说。 小胖说,小高是一位已毕业并且当了五年的老师,说是老师还不如说是图书馆里的管理员。只因为小高身材有南方女子的小巧灵珑,在那个秋天阳光照射之下窗边的小高被增添几份神密和美色,那时小胖以为小高也是与他一样泡在图书馆度过无聊下午的学生。所以小胖开始介绍小高时特意在“已毕业并且当了五年的老师”加重了语气。小高望着窗外发呆,阳光把她头发染成淡黄色,窗外的那棵意杨树叶子已凋谢只剩下干枯的躯干,窗外再远一点是一个池塘,只剩下一些莲藕叶梗凸出水面,池塘边全是枯草,一遍萧条。但小胖说,从小高后侧看过去的那种感觉只能体会,无法描述,真的,有点像现在摄影界流行那种小清新风格。我凯了一句:“我还lomo呢”,小胖有点急了,说,你tmd还想不想听呀。呵呵,不好意思,哥们,看你美的,忍不住xx你一下。 不忍心再去打扰和破坏小胖那心里那个美景。小胖继续说,到图书馆关门时,小高才从窗边那个座位上站起了说:“各位同学,今天的时间到了,请大家把手上的书本放回架子原位置上,谢谢”,特文静,小胖又追加了一个形容词。当小高说话时,特像日本文艺片上的那种邻家小妹。后来的一段日子,每天小高都固定坐在那个下午阳光照耀的那个窗边位置,常而望着窗外发呆,有时塞上耳机听音乐或看书。而小胖同样固定坐在小高的后侧,在看书的同时,有空抬起头来欣常那个美景。秋天的白天总是很短,但秋天的晚霞特美丽。我很喜欢那个秋天的晚霞,红通通的。小胖感性起来。很久没有见到那样美丽的晚霞了,小胖不由感叹。“嘿,哥们,能不能快点进入主题呀,都急死我了”,我嚷嚷。小胖白了我一眼说,不懂风情。狂晕。这是日常的小胖吗? 或许是大家每天都坐固定的位置做着差不多的重复动作吧,小胖为了引起小高的注意,每天也是最后一个离开图书馆,所以小高留意到了小胖。在一个晚霞早已退去,天上闪烁着星星的晚上,小胖同样还是最后一位离开。“这位同学,可以帮我把那扇摇头窗关上吗?”小胖知道是小高在背后叫他,但还是不由地左右看了一下才摆正头对着小高说,跟我说吗?唔,天气预算说今晚可能会有小雪,所以麻烦你了。小高望着小胖微笑地说。小胖望了望窗外星星闪烁的夜空应了声,噢。充满闪烁星星的夜空会下雪吗?小胖心想。 但是接下来故事还是没有展开,与日常差不多,上课、午休、图书馆看书或是电脑室上网。只是离开图书馆时小高会对小胖点头示意或是小胖对小高笑笑等这种眼神或是口头上的问候。有一个问题小胖一直放在心里,终于在一个离馆与小高同行的路上,小胖不由地问了,“高老师,为什么你每天都是坐在那个窗边的位置?除了阳光可以照耀外好像没什么可以看的”。“是吗?呵呵,习惯了吧”小高随口回答,但是小胖认为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关于小高的故事从一位男老师的嘴里可以得知,那位男老师是电脑室的主管,而小胖在电脑室里呆久了,成了那位男老师的半个助手。 小高已毕业五年,来自南方一个沿海小城。刚毕业时来到这间三流大学应聘为一名教师,一名语文教师。在刚开始的那一年里认识了他的丈夫,而丈夫也是一名语文教师,当地人。认识一年后,两人顺理成章地结婚,婚礼那天小高没有任何亲人朋友参加,除了丈夫以外的人此时才知道小高是一位孤儿,无亲无故,读大学是学校的扶持及自已勤俭学过来的,但这些都不影响婚后的幸福生活。婚后不到七月还生了一个胖儿子。或许幸福的人有着相同的幸福然而不幸的人却有着各自的不幸吧。丈夫前年末因为得了肺癌去世,去年夫家通过关系把儿子的监护权也争取过去,理由是小高一个外地人,除了工资外没有其它收入,还要上班没时间照顾小孩,并且迟早会嫁人,而儿子是他们夫家的人,入的是夫家的户口,现在爷爷奶奶都退休了,有退休金有时间,并且还有一个叔叔可以照顾儿子他。祸不单双,去年由于奶奶的疏忽照顾,奶奶与孙子去公园,小孩走丢了。小高不信,除了闹就是哭,她不相信小孩走丢,认为是夫家的人为了不想让她再见孩子才这样说的。她一直认为小孩被夫家的人寄养在别的地方。 小孩的丢失给小高带来的打压实在太大了,终于在课堂里晕倒,在医院醒过来时两眼发呆一声不响地望着窗外。后来学校的管理部门安排她去了当地的一家精神病院,半年后出院思想好像恢复了正常,只是有时还是望着窗外发呆,一发呆就是两个小时。由于这种状态影响到教学工作,于是学校就安排她到图书馆做一名图书管理员。小高默言地接受了这份工种。可能也是因为图书馆里的这种安静的环境和在图书馆其它同事的关怀下,小高慢慢地从阴影走出来,但对着窗外发呆的习惯一直没有改变。 小胖听完关于小高的事后有点不敢相信和不知所措,他不敢相信小高经历了这些,不知所措是因为不知可以为小高做些什么。唯有的就是不敢再问“高老师,为什么你每天都是坐在那个窗边的位置?除了阳光可以照耀外好像没什么可以看的”这样的问题和每天图书馆关门时帮小高关关窗和打理一下卫生。小高也默言接受了小胖的帮忙。有时小高带一些零食给小胖,小胖也默言接受。他俩就像姐弟一样。 小胖沉默下来喝了一口酒。“后来呢?”我问。小胖仰头把杯中的酒沽清说,后来大三了,最后一个学期不用返校,自找实习单位。在准备离校的那段日子,我不敢再再去图书馆,我不知道怎样跟小高说再见,我非常难受,整天呆在宿舍里。不过离校的前三天,小高通过我的同学找到了我的宿舍。打开宿舍门的同时我有点不敢相信,但那一瞬间看到小高时我不由地哭了,他妈的我哭了。小高给我带来了八双只有北方才有的那种厚袜子,还有一些东西。 小胖扭过头去望着窗外,窗外霓虹灯闪烁,我也看到霓虹灯在小胖眼框内的闪烁。小胖深深地呼吸一下说,那时候我特想抱着小高,想告诉她,我可以照顾她,可以让她忘掉所有的不快,想告诉她:我们一起走吧,让我来照顾。但是那个时候由于宿舍里还有其他舍友和自已的胆怯,没有告小高当初自已心里的一切。离校的那天,小高来送我。在火车站的站台上小高对我说说,你放心吧,我没事的,我会照顾好自已。想知道你之前问我那个问题的真实答案吗?因为望着窗外发呆,我好像看见了我的丈夫和孩子,相信明天也会看到你,呵呵。不过你放心,我会好好生活下去的。 火车走动时,小高转身走出站台,我在车上向她挥手,她只是抬手摆了摆没有回头。我知道她此时与我一样泪流满脸。西边太阳慢慢落下,晚霞红通通的,特美丽。小高的身影随着火车的走动越来越小,消失于转弯处。 我默默拿起酒瓶给小胖把酒满上,说,不说了,喝吧!酒入喉,火辣火辣的,就像那些火辣的生活,呛得不由落泪。 www.xiaoshuotxt。com 牛姐·胖子·货货 。txt小./说天堂 文/lili 2012 年 4 月上旬我选择调剂到上海,然后只身一人来到上海参加学校的复试。在那次复试中我记下了胖子,一个很可爱也很有主见的女孩,我们的故事从那次面试开始。在九月份开学时,见到了故事的令一个主角——货货,我认为我跟她之间的故事应该从九月份开始,可她坚持认为 4 月份复试时就已经盯上我了,所以就一起跟胖子归到 4 月份吧。 九月份,终于盼到学校开学,我先一天到校,当时还在跟胖子说希望我们能分到一个宿舍。第二天我就见到了我那俩可爱又奇葩的舍友,胖子“不负我望”跟我一个窝,另一个货货,因为其行事作风,胖子给其取名“小二货”,后来因为她嫌我们在公共场合叫这名字影响不好,遂改称“货货”。 有时候想想,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不需要过多的铺垫就那么自然地走到一起了。我们三个完全属于自来熟,进门开始就闹腾,好像我们前 20 多年的陌生不存在。 开学了时,我们买了无线路由器回来,准备开个网络端口,三人用无线。故事就从安无线路由开始吧。话说那天我去银行开卡,这俩妹子在宿舍着手安路由器,奇葩的事情是,她俩折腾了好半天才发现路由器没有通电!!!这事后来的结果就是以后的每次充网卡都是我操作,而且我只能用有线!这俩从来不知道该怎么充卡,直到今年 3 月份我要去西安考试,刚好赶上宿舍断网,她俩没办法,只能让我操作一遍,她俩跟着学。好在最后这俩终于学会了。然后是往饮水机上放水,前几次是胖子跟我一起放上去的,后来我觉得我一个人完全可以,就没让胖子在旁边了。以至于发展到最后是,要是我没回去,她俩就没法放水,因为胖子一个人放不上去,货货属于小胳膊小腿的,没啥劲,也不行,胖子又不敢跟货货一起,那就只能是我了,所以,以至于衍生出了一句牛姐名言:“放着,我来。”也不是每次我都跟女汉子一样,也有她俩可以扬眉吐气的时候,比方说,夏天到了,宿舍的风扇要拆下来洗了再安上去,这事就是她俩弄好的,那晚这俩姑娘很是有成就感,跟我说总算也有不让我鄙视的事了。 刚开学那会,我不会骑自行车,在胖子买了车以后,她的新车先是让我学的。她俩在车后座那边扶着,我登上车自己慢慢骑,后来她们松手,我就撞上电线杆,这俩正在后面聊天呢,赶紧跑过来,看我是否还好。尽管我会骑自行车了,可是一个人不敢上路,怕过马路是我的心理阴影,每次只要我骑车出去,这俩就在我旁边跟着,过马路时,她俩先过,帮我看着车,没车了她俩就喊:“牛姐,快过来!”我最开始是不敢骑车的,导师给的车放车库半年,直接给锈掉了。每次只要不下雨,风不大的时候,货货的车后座就是我的,真可怜她小胳膊小腿的竟然载得动这么肥的我……有一次我去图书馆自习,没带伞,晚上下暴雨,这俩饭没吃完,打的就过来学校给我送伞,在回去的路上,我走她俩后面,看到她俩的衣服头发全湿了,心里很是感动也很是愧疚。正如胖子自己所说,她这辈子还没享受过有男生给她送伞的待遇,就碰上了自己打的给个妹子送伞这种事。我自己都没想到这俩会冒雨前来解救看着天空下雨而无奈的我。 我们可以讨论国家大事到半夜两三点,后来我自嘲说:“真是吃着地沟油的命,操着中南海的心!”有时候,我们跟愤青一样,讨论社会上发生的种种不平之事,因为这些事这些讨论,我知道我们三是一样的人,一样的善良。我们可以一起看以前的老剧,还顺带吐槽当年的演员和演技,记得因为看京华烟云而给我取名“牛素云”,尽管我无比无比鄙视这个名字,她俩依然乐此不疲地在宿舍叫我这个名字,只要我一说话损她们了,她们就喊:“牛素云,你想干嘛?”我们讨论雪姨让傅文佩开门的那段台词,我们三每次只要谁在门外边,必得说出那段台词才能进门。久而久之,这都成开门暗号了,也不知道隔壁俩宿舍的妹子们怎么想我们三的……我们三还有一毛病,晚上睡觉之前必须得听歌,我跟货货负责点歌,胖子给我们放,也因此她们发现我把两首歌串成一首而毫无违和感,日后这要是听到《最熟悉的陌生人》和《梦醒时分》,她俩就被我晚上无意中哼出的曲调给洗脑而自然地把这两首歌串到一起。 十一放假时,闲着无聊,跟货货商量着去看看 cpa 的考场,别到时候找不到地方浪费时间。先是去我的考场看的,然后再去浦东那边找货货的考场,可是在到了浦东那边后,发现还要做公交,关键是我们俩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那车来,于是,我跟货货决定打道回府,不找了。结果就是,在考试时,因为没有先看好考场地点,货货差点迟到。 寒假时候,我跟胖子一起去长沙玩,当天晚上丢了手机,我没那么着急,反倒是胖子很着急,折腾到半夜一点多才睡。第二天,我们俩去了岳麓山和岳麓书院,当然,也闹了些乌龙事。我俩早上出门打的司机说不过河,拒载,只好无奈的拿着手机导航找最近的公交站,因为时间关系,在岳麓山那边没有走完,估计只走了一半,我俩就下山了。下山时间还早,我们俩又坐车去岳麓书院,不过好不容易坐上车了,还下错站,找人问路吧,答案各异,又是手机导航。从岳麓书院出来,已是中午,为了在湖大找到吃的,我俩又是走了好长一段路,后来吃的米粉,勉强可以,算是填饱肚子了。我下午两点半的车回娄底,只能从湖大那边坐车去火车站。胖子将我送到车站后独自一人去博物馆,奔着西汉女尸去的。可是,胖子在到了博物馆后表示很愤怒,因为人家博物馆在装修,要到 2015 年才对外开放…… 今年开学来那个月,3 月份,我要准备英语专八,天天在图书馆泡着,她俩被我忽悠着也一起在图书馆学习。后来有天周末,她俩悄悄的商量着要出去玩,说看到我们班其他人都出去过周末了,我们三也要享受生活。因为当时已经中午,要出去也只能就近,最后商量着就去了佘山,那有天文观测台,有圣母大教堂,只要能出去,这俩去哪都开心。因为当天温度略高,这俩很是激动地回宿舍换上了裙子,我表示遵循古语:“熬三冻九”,没敢减衣服,为此,这俩笑了我一路…… 我最折腾她俩的应该是我的感情问题吧。从一开始到现在,我时刻困扰着她们,胖子担心我最后会受伤害,货货忧思我怎么就那么固执。有时候一天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她俩的劝导中渡过。货货的电话,能让我泪流不止,胖子的一条短信让我哭得眼肿。我记得放假之前,这俩特意请我吃饭唱歌,胖子还故意让我回宿舍换上裙子,穿上高跟鞋,说牛姐应该漂漂亮亮地出现在心爱的人面前!那天我被导师训了一顿,很伤心,一路哭着回宿舍的,胖子一路陪着安慰着,回到宿舍后,货货又安慰了好久才平息下来。那晚的胖子也应该是有伤心事的,可是为了我,她假装坚强,抬着头不让眼泪流下。第二天,在送她俩上出租车之前,这俩的拥抱以及不忍回头看我落寞的表情而迅速扭过头的动作都让我很感动。 我很愿意记住那些令我感动的瞬间,感谢她们在我无助的日子给予的安慰和依靠,感谢一路走来,默默护着我的她们,好姑娘们,愿你们幸福! www.xiaoshuotxt.,com 爱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分离 txt?小?说?天堂 不知道谁说:这个世界,我们是借父母而来,而不是因父母而来。 多么好的话,它诠释了生命是自由,是独立,爱与生命一样,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分离,然后才会实至名归。 而生命中有许多人,固执地认为爱该是轰轰烈烈的,海枯石烂的永恒,他们极度地渴求爱,抓住爱,误以为爱是占有,爱是自私,爱是非你不可的偏见。 当我上小学时,渐渐地开始学习独立。母亲喜欢抱着我坐她膝上,而我常常挣扎着逃开。母亲有些生气地说:儿子长大了,就不要妈妈了。我厥着嘴,觉得自己成大了。 母亲后来有了“对付”我的办法,她说,我是从乞丐手中捡来的。她说这话时一板一眼,我一下愣住了,她见我害怕,又咧着嘴笑,好似一个轻松的玩笑。 那时的我的确很害怕,说不清是恐惧,还是悲伤,只是一下子觉得我的世界好像裂变出另一个空间,这个空间一无所有。我一遍一遍地求证母亲是否在开玩笑,可是,她依旧骄傲着以胜利者的姿态,笑着补充各种细节。 我开始想:我是捡来的。我甚至开始想像,我的乞丐父母在哪?我要如何找到他们。另一方面,我十分难过,我觉得一只看不见的手一下掐紧了我和父母的关系,那关系是一根线,细在空气中,我必须小心翼翼地拉拢我们的距离。 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其实是母亲的一个玩笑。多年后,当我回忆起这个玩笑,依旧有些愤怒,母亲不会想到那几个日日夜夜,我是怎样在极度不安与难过中捱过。我知道母亲为何如此,她想证明她的儿子是如何依赖她,离不开她,她不想让他的儿子独立,她想拥有她的儿子,或许母亲自己都不知道这点。 这不能完全怪她。中国有太多的父母觉得孩子是他们的占有品,当孩子们渐渐羽翼丰满,想要展翅高飞时,想要“囚禁”他们,抓紧他们的就是他们的父母。他们想要和孩子成为连体婴儿,尽管他们没人会承认。 人们觉得孩子离不开父母,其实很多时候,恰恰是父母离不开孩子。 长大以后,每每远行(其实也远不到哪),母亲总很舍不得,她总叫我多留几天,好在家给我补补,她总是打电话来,反复叨念,想和我多说说话。我知道这是爱,但同时也是失去东西的落没。 母亲不会承认有时候她的爱是占有,她觉得爱就该如此:舍身付出,赴汤蹈火。如果爱应该分离,应该独立,应该自由,她会觉得爱是不可思议的魔鬼。这些,我都理解,人要破除我执,谈何容易,放下即是得到,可是又有几人能够潇潇洒洒地放手? 所以,当我看到宋丹丹写给儿子巴图的信时,我十分感动和钦佩。 她写到:“没有孩子天天愿意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孩子当然愿意跟年轻人在一起,所以我说,巴图,你如果不是真的想我,千万不要给我打电话,你妈自己玩得挺好,呵呵。你好好自己玩,如果你真的想我了,你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相信等他有一天会明白,他妈妈有多爱他。我希望给我的孩子最大的空间。我生了他,他就是自由的,不束缚他。 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没有完成很好的分离,那么双方都将呈现病态。 心理学家派克举过一个例子:一位女孩十分害怕蜘蛛,她交往过许多男友,并且无一例外不能长久。心理医生观察了解后发现这个女孩有个掌控欲极强的母亲,只有脱离了母亲,治疗才可能进行。于是医生要求女孩搬离父家。 但马上就遇到了阻碍,一方面女孩还没有勇气,而更重要的是她的母亲百般阻挠,母亲完全离不开女儿。随着治疗的进行,女孩慢慢学会独立,她开始忍受不了母亲的操控,一次治疗后女孩报怨:她(母亲)真像只蜘蛛。那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为何极端恐惧蜘蛛了。故事还没结束,最后,她还意识到在母亲的影响下,自己也变成一只蜘蛛,总是无意识地想要占有操控男友……尽管她找到了自己的病因,但她还是需要漫长的治疗才能很好地康复。 就像每个父母都是自由的,每个孩子都应该是自由的。父母应该与孩子分离,而且注定要分离。龙应台在《目送》中说,父母儿女就是一场背影渐行渐远的修行,“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我们必须承认,尽管承认这样是痛苦的:人生注定孤独,爱注定要承受这份孤独与不舍。但是,不要害怕,不要难过,正应如此,我们才要珍视当下,不问过去,不想未来,安静自由地过好各自的生活。 www/xiaoshuotxt/c o m 阳光下,美好依旧 xiaoshuotxt。com 文/u盘 晨时,在餐厅读完左岸上的一篇文章《同桌的你 玉兰花开》,文章的名字很优雅,想象力稍微挥动下翅膀,意境就随之而起,很久未提笔写文章的自己就有了写点东西的想法。我坐在餐厅三楼靠窗的位置,外面是上海夏日的景象——大大的太阳挂高高,似乎每一个角落都会有它的影子;看远,是优美的西式建筑;看下,是一湾湖水,青青草儿相伴左右;那条平坦的大道有两旁银杏树投射下来的灿烂倩影。 昨晚行走在路上,沉重的脚步拖慢了速度,但这不影响头脑的运转,我想:事情再多,都需要一件件的去完成,不管这个过程中经历了什么。我一直告诉自己要款款而行,慢慢地走,人生的路上应是知性而优雅的。心理修炼一直是个必修的课程,让心不急不躁,始终平和地对待自己对待他人是我一直不懈的追求。也因为日常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事情有时很难让人平静下来,思来想去,不能释怀,所以“功力”还待增强。 读书,历事,见人,行路。 大一下的时候慕名去选了那位老师的课,课堂上自己实在不懂老师究竟在讲什么,为什么课程的名字(“普通话”)与每节课的设置(天南海北,时事政治)总是衔接不上,多少次和同学在私下窃窃议论,还是有很多的不明白,所幸坚持听了下来。最痛苦的是写作业,每次都抓不住主题,每次都偏离,每次作业讲解之后我都是很惭愧——所有的问题都出现在了自己的作业里面。最后的论文写了七个多小时,只得了78分。第二次选的是一门优美的课,奇形怪状的甲骨文,圆角体长的小篆体,方方正正的楷体,行云流水的行书,描红,临写,一次次的创作,一次次为章法布局而困扰,一次次为不会欣赏而不知所措。老师说,这本是一门令人开心的课,焚香,面带微笑,眯着眼看,细细品,喝茶。听了课,看了书,写了字,找了老师。不安与忐忑,欣喜与幸福。阳光的周三第一节课后,发短信给好友:如果一个人可以给你力量,你每次看到他时是幸福的,不见他时也是幸福的,无形中引导于你向前向上,那么这个人就是值得你爱的。而这正是这门课带给我的感悟之一。期末考试依然是一篇论文,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去了解去总结去写去改然后定稿,这一次花的时间是第一次的多倍。交了论文,走出办公室,等待着成绩。这一次,91分,高于90,我得到了。 还记得第一节马哲课上老师的明规禁令,坐在第一排的自己谨小慎微,怕某一个小小的动作被当做教学插曲。自那以后,为老师渊博的学识所佩服,与他的交谈收益颇多,虽然那深奥的哲学道理只能是似懂非懂。两门老师的课,和同学一次开心的合作,自己一次认真的写作,多次的商量与协调,最后绅士的风度;那一本本书,一篇篇文章,第一次的简答,第二次的定稿,最后的提高。都是那么的无私与亲切,给予明了的指导与鼓励。如果说第一位老师是无形的传授,那么第二位就是那种睿智的直接。因为有老师在哲学课上的渊博传授,激发了我对独特思考的好奇,踏进了华政校园,结识来自各个地方的同学,见到了低调可爱加菲猫脸庞的大胖组长,感受到老师的激情飞扬又或是可爱渊博,几天的相处,其乐融融。 匆匆的考试一直在继续,排队等待。 专四备考期中,才知道单词有多少还没背,亲爱的同学有多厉害;采购课的报考费令人咋舌,但无可改变;压缩的期末考试周,繁重的复习内容;一次不谨慎导致了那个铭记一生的结果;六级考前的放弃,明白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朱子的课上从第一节睡到最后一节,回想起来,那抬着头盯着ppt的眼睛紧闭而耳边是朱子先生充斥着无比大的信息量的低沉话语又或是低头沉思状早已经神漂千里之外甚是有趣。 无比美妙的实践月,事实证明是大大的太阳,黝黑与焦急。那些心中不曾忘记的你们只能待在书架,时间似乎永远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凌起夜睡,等公交挤地铁,生活在继续。wa,susan,your life is busy. but this is the life, right(mr.zahid)? 有时候你明白一些道理,但是真正面对的时候,难以适应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比如人际。真诚对待认识的人,纯净不掺一点杂质,分享与付出。人心与人心之间隔着空气,脚尖与脚尖之间隔着距离。当你迈出一步缩短距离,手捧热水温暖空气,并不能决定另外一个可以与你有相同的心愿。那人小心翼翼地包裹自己,控制好距离,计算着一言一语,或者不予理睬,又或者脚步前行内心后退。感情节制,是的。当忽然发现圆周上的点都是这样,一时实在难以接受,选择不语,选择思考,把焦点放回自己身上,忙起来。自己都不能令自己好一点又为什么去要求别人去干涉别人的生活方式?他强任他强,清风抚山岗。我不能把自己变成连自己都不喜欢的人。 那个晚上,行在路上的大巴车里,是一群游览完上海一天的45名学生。平静里有低声细语还有偶尔的大笑与嚷嚷。“大一的时候会觉得迷茫,大二的时候会觉得问题很多,就像你现在感受到的一样,大三你会看清一切……”记得标准的普通话中富含的道理,做一个纯粹的人。是的,世界上有那么一群人,他们心儿向着未来,做人达观,待人真诚,自然呈现。我愿意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感谢行万里路上遇到的万人分之一,不论他带来了什么,是喜是悲,是正是负。 刘同说,年龄越大,越喜欢喝点小酒,因为心里有些话越来越说不出口。加班越久,越喜欢一个人走,因为想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忍受多久。当初都是一群人上路,后来都需要一个人独处。都曾希望任何人给自己发短信,拿起手机却又不知道应该打给谁。但只有经过了这段,才有回忆的笑谈。 一直在路上,一直在行走,外在可以暂时如灰姑娘般普通,可是内心却时刻要有公主的高贵。看看窗外,白云朵朵,蓝蓝天空,美丽的夏日,我很喜欢,这么美好的阳光,这么美好的生活。 wWw:xiaoshuotxt?com 同桌的你 玉兰花开 txt。小_说_天堂 玉兰花开了。 不晓得哪位文人起的名字,贴切的一塌糊涂。美香若兰,质态似玉…开在叶前的花,有时单薄有时繁琐。梅花有些担不住报春的寒意,迎春喧闹着有些自顾自乐。 这有一树玉兰,花静开,开者自我,立于树下,花香隐约,花开的层次错落,花开也如春天般的丰富,姿态各异。玉兰开起来是画中小品,胜在一枝一花,玉兰一直是心中的美丽,开毕就一年的悠然绿色。墙角迎春开的喧闹,落英缤纷但不美丽,不如玉兰偶尔的坠落,雅致而纯真,落在初绿的草地上,微微的跳起,悠然的躺下… 忽而想起中学的同桌。一直奇怪,记忆里的中学时代,没有阴冷与晦暗,总是阳光明媚似的,于是总是怀念而快乐的,咀嚼回忆。那时,我们班的窗外就有玉兰,春天到了的时候,自己就会偶尔沉浸在一方蓝天里的那树玉兰。同桌是教师子弟,偶尔中午回去会洗发,一条大辫子,洗后只好也只能松松的扎着,于是香气就会弥散开来。那个时代的女生,没有那么香气袭人,清汤寡水的,致使如今的我也对香水过敏着…洗发后的香气携着体温,在初春的空气里慢慢填充,忽而时间就慢下来。 自己不算是好学生,聪明有些,成绩不错。上课不安心,老是一心二用。那时的同桌,标准乖孩子一个,经常耐心教导我,应该如何做一个应该的好学生。但我总拿我的成绩气她,她很无可奈何却依旧教导。 我没有存留过她的照片,看着自己那时的照片,总是觉得很可笑。还好,庆幸那个年纪那个时代,对外表真是淡而化之,没有物质的比较与所谓修饰的美丽,感觉纯洁而活跃。那时的自己照片看来,蛮可恶与丑陋的样子,头昂着,背驮着,手脚乱放,双肩永远左右倾斜,头发凌乱,要是我的孩子,我会收拾他…还好,还好,大约那个时代我们都一样吧。 那时她的辫子好长,大约到了臀部,粗粗的,很好玩,经常自己用橡皮擦擦作业,剩余的渣子,恶作剧的拿她的辫子扫,总是被她恶狠狠的夺过辫子,很是努力的瞪我一眼,看我笑,有些无可奈何的把辫子甩到前面护着。我也就老实起来,拿着她的铅笔盒打开合上,合上打开,她总是无奈的看着我,似乎我是从外星球来的,怎么这样的学生会存在于她的周边。 我的铅笔她会帮着我削,女生那种削法,细致而尖端无限犀利,放在我的铅笔盒里,无数次的折断,她也会努力的帮我再次削好,甚而后来帮我拿纸折叠铅笔的套套,但被我一次次的随便遗失,她也只好继续削,今天想来真不容易。 下课我总会一古脑的把铅笔盒、书、本子扔进抽斗,等再上课,再埋头翻找,乱之又乱,于是她自告奋勇的上课前帮我拿出,排布好,至于每天的课程,忘了拿书,她会自觉的将书放在中间,也不示意我看,只是偏着身子,眼睛绝对只会盯着黑板。我自己会觉得自己理亏的,小心翼翼的认真看,但不待几分钟,我就开始用我的学习方法了,我上课只听前10分钟,后5分钟,前10分钟,老师会讲上节课的内容,这节课要讲什么;后5分钟老师会总结这节课在讲什么,重点是什么;至于中间除了讲例题我会看看,其他时间会翻书向后看,老师讲到的时候也好有个感应。于是,就看我们可乐吧,一会儿我往后翻,一会儿她往前翻,我是气得骂她笨,她就有些委屈的含泪,我也就只好做些别的小动作,我也晓得不一会儿,她会主动把书拿给我的,胳膊肘碰碰我,我也就会意的拿起书,不过这样的时候看书会很快而效率高。这样的情况我也不会清闲,因为她会埋怨因为我上课没有听懂,自习时会要求我讲解,还好自己的聪明帮了自己,讲起来还算清晰明了,其实现在想来,多亏有这个要求,我上课也会专心些。 她偶尔会拿好吃的给我,让我觉得跟一个女孩子关系搞好很划算,因为偶尔问她借些饭票,是不用还的,我有时笑着说自己,借钱不是用来还的,每回她都会笑,给我些,还问够不够,她是那个年代唯一不记忆我的借钱数目的人,而我节省的饭钱,我会去游戏厅什么的地方花掉。 她挺在意我说她的衣服,偶尔我会不喜欢她穿的衣服,觉得颜色不好,款式在那个年级是没有审美的,她会告诉我其实很好的,理由很多的,但我会告诉她,衣服就是不好看,理由再多也是不好看,她气的脸通红,她皮肤一直白,少有红润的感觉,但气起来脸上泛起来红晕,眼睛亮亮的,很漂亮。于是,有意气她,在她要哭前,嘎然止住态势,最好让她破涕为笑,很好玩。后来,给她讲起来,有些时候是故意气她,她倒不生气,只是问,生气会漂亮吗?我很一本正经的告诉她是,她就笑起来,那一刻她,现在想起来很美,那时的自己只会偏过头,看窗外的春天,清晰的感觉到她的目光柔软而温暖,轻轻的落在我身上,自己的手心有些汗意了… 学校有紫藤,在春末的时候开的灿烂,课间我会偷摘一束,上课铃响冲入教室,扔在她的桌子上,别人会笑,她会低头,我大大咧咧,她快速的放入抽斗,上课时就有花香,就有她走神,她走神我会扯拽她的辫子,拉她回上课的状态,她笑着脸红,比气着脸红时更美丽,只是眼睛不那么亮闪闪。 她会在我的铅笔盒上贴贴画,把我贴上的仔细的揭掉,贴上她感觉漂亮的,那时流行的是射雕,至于她贴了些什么,揭掉了什么,如今已经没有记忆了,只是记得她努力的做,一点点的揭,并用橡皮认真的擦,一点点的粘,指头细致的消除褶皱,并用圆规的针去扎气泡。然后炫耀的给我看,等我的夸奖。我总是淡淡的看,板着脸审视,牙缝里挤出“不错”的评价,然后等着她满意的笑着说讨厌。 我们没有所谓的三八线,很多同学,恶作剧到拿着圆规冲着同桌,一经越线,惨痛而记忆深刻,剑拔弩张。我们没有,我随意的占居桌子的面积,但也绝不影响她的学习,只是在自习最无聊的时候,有意碰她的手肘,让她无法写字,她明白似的,收起笔,像对小孩子般的问是不是我又无聊了,然后与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小声咕唧,聊一会儿,叹口气,该学习了,她说。我就识趣般的骚扰别人去,或者自己走到最后一排,与别的同学继续神聊。她总在问我为什么我作业做的那么快,我笑着说,因为你管着我啊,她气的笑,就说聪明不能当饭吃的,现在想来说的真对,她会认真的做作业,备课,预习,做作业,准备考试…我依旧无所顾忌、无所事事、青春无知在春天里。 我的文笔很好,那时就很好,于是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她缠着我写些东西,记得写过一些做作的东西,短的可怜的句子,她看起来很高兴,让我写在她的语文书的扉页上,偶尔晨读的时候,她会读,我会制止,有些纠缠,她也有明显的失望,女孩子的失落,很容易蔓延,我自顾自的读古文,但心也有些不忍,就逗她,继续扯她的辫子,她恨恨的摆着手打我,我也就看着她笑,于是她也会笑起来,不耐烦也认命的感觉。 她说过,我挺好的,我问为什么。她说,每一次上课了,她进座位,我会站起来让在一边,那时的学校是一张桌子两个人,一条长凳。别人通常都是挤进去,我没有让她挤过。这点应该做的,她倒是认为很重要。我也从来没有恶作剧的在上课起立坐下时,把凳子踢开,让她跌倒。 她的手很漂亮,这一点我记忆深刻,指甲很整齐,手看起来柔软而质地纯洁,还是孩子,手上会有窝,很规整很顺眼,细腻而白皙。偶尔会触到,都会闪电般的躲开,我尴尬的笑,她脸红抿嘴,手绞在一起。 春天课间跑得多了,坐在座位上,会下意识打开领口的扣子,女孩子的气息会淡淡的被鼻子捕捉,笑着说她的汗味重,臭臭的,她会打我,打得很狠,很疼。自己歪了嘴,她气冲冲的说活该,我会看到她额头微微的汗,女孩子的额头还有淡淡的绒毛,有些呆呆的看,她会突然间关心的问,是不是很疼,说对不起,说了几遍看到我没有反应,看到我开始咧嘴要笑。气的一节课不理我。任由我扯她的辫子当扫帚或折腾她的铅笔盒。下课了,才恶狠狠的告诉我,我很讨厌。我知道还愿意跟我说话,就还没有很讨厌。 我们被同学们笑话着,我们也解释着,鄙夷着,还好,那个年级的叛逆,我们如旧的学习生活着。天很蓝,云很白,春天很美丽,我们很快乐,玉兰还在开,我喜爱的梨花也总是满枝满树… 后来呢,后来?升学,调班,我们不再在一起了,她的英语很好,妈妈是英语老师,我英语很烂,至今都很烂。 WWW.xiAosHuoTXT.com 那些面馆,那些人 txt?小说/\天、堂 文/强磊(磊磊涧中石) 我生在北方,所以面一直是我比较爱好的食物。还有就是因为面很实在,就像北方汉子一样。 我在读高三的时候离学校不远处有一个“兵兵面馆”,我一直猜测是不是因为老板有个当兵的梦想,或者是当过兵复原了才起这么个名字的。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面馆是我们周末出来最重要的聚集地。面馆的老板是个很憨厚的小伙子,个子不高,大圆脸盘子,黑呼呼,笑起来特别的憨,给人感觉很亲切,每次我们一拨人去他都格外的热情,高考前我们去吃面的时候老板还一个劲的给我们加油。那时候学习很辛苦,压力也都很大,所以大伙一起出去看球赛便成为了那段时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一人一碗“扯面”或者“棍棍面”,坐在一个圆桌上,盯着电视,每每有比赛的时候我们总会有激昂的叫好声或者唏嘘声,这也成了这个面馆的一大亮点。我们总会引起他人的侧目。多年以后,我们中有些人依然会在那里聚一下,我们依然做在那个饭桌,吃着“扯面”“棍棍面”,只是少了激昂的叫好声与唏嘘声,取而代之的是对时光以及物是人非的感叹,和对以后的憧憬。 大学是在南方读的,一直因为不能吃到好吃的面而纠结难过。发现忽然之间吃面成了一件比较奢望的事情了,倒不是没有面吃,只是没有家乡的面来的那么爽劲。读大一时,学校旁边开了一家“西北面馆”,这让我兴奋不已,这家面馆也成了我经常光顾的地方。面馆和我们陕西的大多数面馆布置一样:里面放着方桌圆凳,桌子上放一壶醋,一钵油泼辣子,一个筷子筒,有个玻璃柜台,放着些酒水可乐之类的东西,有的则是摆上一些凉菜。这布局看着都让我觉得舒服亲切。 在我们陕西吃面辣椒可是有讲究的。所谓油泼辣子一道菜嘛。先把这红辣椒摘下来晒干,然后在大锅里放一点油,将这些晒干的辣椒再次呛干,这时候就不是干了,而是脆,再将脆辣椒放到研钵里面捣碎,要特别的碎,和面粉差不多。然后放在小碗或者小盆中,用烧开的油往上面一泼,伴随着“刺啦刺啦”的声响,一股香味扑鼻而来。有的还会放些桂皮或者大料在里面,那味道就更“窜”了。我觉得在南方这辣椒就是区分这个面馆好不好吃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凡是辣椒里面充斥着很多辣椒籽或者干脆是那种买来的辣椒酱,那里面的面肯定好吃不到那里去。这点我是屡试不爽。 回头说面馆,“西北面馆”老板是我的乡党陕西渭南的,他做出来的面比其他地方要好吃的多,而且每碗分量都很足,所以我经常介绍同学朋友到西北面馆去吃面。我请别人吃饭的时候也常带他们到这来吃,吃一次她们以后就会自己来了。像嘉楠、梅芳、超超、勇明这些都是我这么弄过去的。我和几个哥们经常到这个面馆来吃面,点的最多的是炒拉条和炒刀削面。恺子,小咪,星仔,亚君,亚飞、小胖,我们也常去,当然喜欢的原因不一样,我和亚飞是北方的,本身就喜欢吃面,再说这味道确实不错。小咪亚君小胖都是觉得味道可以。星仔基本上就是陪我们一起去的,谈不上什么喜欢也谈不上讨厌。恺子喜欢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分量大。分量的大小那个时候是我们选择饭店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在这方面恺子最甚,每次我们一起去吃菜的时候,刚上一个花生米恺子就大喊上米饭,他基本就是主食活着的人。另外一个哥们小方一直是不太喜欢吃面的,每次我们去吃面他不是不去就是去吃粉啊什么的,但是最后他考研时上天竟开玩笑般的把他调到了兰州去了。从此小方就在拉面的海洋里荡漾了。 在大二快结束的时候西北面馆换了一个老板,也是陕西渭南人,但是味道较之前差了些,分量也稍微少了一点,而且老板为了省钱吧,买的那种烟煤,一进饭馆就一股烟呛得人胸口难受,之后换了无烟煤。总体还是不错,但是我们去的就没有原来那么勤了。当然,去的不勤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面馆的对面开了一家“过桥米线”。 大四后大家去的就更少了,谁都懒得出去。就我和勇明会一起去吃一下,他虽然是九江人,但是还是比较得意这个的。和勇明是在协会里面认识的,人很好,我和班级里的哥们一般聊天都是东扯西扯,非常的开心。和勇明会聊一些相对比较正经一点的东西,最近的经历啊,感想啊以后的打算什么的。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大家忙考研的,忙着玩的,忙着找工作的,忙着考公务员的,忙着考国编的,什么样的都有,一起出来吃面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直到最后的一段时间,聚餐才多了起来,四叶草、成都食府,成了常去的地方,没有人再想起西北面馆了,就剩我偶尔一个人出去吃吃。大伙最后一次聚餐是在四叶草,恺子和小方一如既往的彪悍,吃了一摞饭,我和小咪小胖三个人要走,恺子、小方、才子、冯星、亚飞、嘉楠、超超、梅芳、维仔、华龙、宗斌、泽鸿都来送我们,我们喝了一点小酒,眼眶微红,我和大家伙相拥而别,本以为会像电视里面那样恸哭不已,泪流满面,事实上电视就是电视,和现实不一样。大家就这么不舍的分开了。我回头往西北面馆的地方看了看,已经看不见了。 工作到了上海,那面吃起来就更不是个味了,甜不拉滋的,很是吃不惯。一直都没有一家面馆的面能吃出熟悉的味道。我高中的哥们小科后来来上海了,自然我们经常在一起,他属于没有馒头和面就会嘴角上火的人。这么跟你说吧,不管到什么样的饭店,小饭馆也好,大酒店也好,他首先都会问“你们这有馒头没,大点的那种?”“锅盔也可以。”“有面没有,那种宽面。”即便吃火锅首先得看看有面没有,没面就先上馒头。没馒头就先来两个饼。后来小科就自己做面吃,平时没事爱做油泼面。味道怎么样不知道,反正看起来一般。我起初并不会做,跟着小科算是学会了。最重要的是我做的不但味道比较好外,卖相还很不错。上海的哥们可以抽空过来尝尝我的手艺。 无论现在有面吃与否,但总是及不上记忆中的面馆里的味道。因为面馆中包含了我们欢声笑语,充满了我们的回忆。不知道现在的“西北面馆”还在不在、换没换老板、生意还好吗? www.xiaoshuotxt.com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com,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