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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20世纪上半叶中华大地血流成河,你会想到一个成本的问题,整个国家如架在热鏊子上,翻来覆去,先是闹腾义和团,废八股,接着是革命党人屡败屡起的流血暴动和暗杀……种种苦痛遍被华夏。期待的“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的果子落下了,然而“文明之幸福”并没来到,人们还是像等待戈多,翘首代之。辛亥革命之后的夜更沉了,民族的危机更重了,其后的动荡是否仍要记在辛亥革命的头上?1911年、1928年、1949年三场革命相距不过三十八年,如同鏊子上翻滚。在这进程中我们看到的是前人所谋的“幸福”非但对后人所谋的“幸福”毫无裨益,反而成了欲除之而后快的“痛苦”。往往当宏伟目标还是海市蜃楼时,已有的努力与建设就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革命结果呈现出的是“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复杂面相,民族类如飘蓬,百姓辗转沟壑,过后思量:辛亥革命只是推翻千年帝制建立民主共和的符号,龙旗是撤下了,共和的口号也喊了,虽然我们也有了民主体制,但很多的封建的鬼魂和因子还残留在我们的血液里,如现在很多餐桌上农产品残留的农药一样,帝国的阴魂和阴气还在弥漫着。在辛亥革命百年时回望辛亥革命,人们不禁感慨革命不是首要的,首要的还是在启蒙。   对辛亥革命深刻反思的还有张鸣,2011年他出版了《摇晃的中国》,张鸣认为一次偶然的仓促的武昌首义竟然推倒了在这个大地上如同鬼魂一样缠绕中华民族的两千多年的帝制。但将辛亥革命的胜利只是简约地归结于偶然事件显然太不负责任,也太轻巧,但我们追问的是:100年前的中国果真拥有建设共和与民主的条件吗?共和的产床真的已经铺好?奶粉尿布都已齐备?张鸣将“镜头”拉回到那个纷乱、摇晃的中国。张鸣认为,武昌起义前的中国处于改革时期,是有史以来最认真的改革——1903年至1911年的新政,总体上看效果不错,财政状况好转,当时的中国局面有了一定改观。1911年国家财政收入超3亿两白银,各省都有结余,而湖北结余最多,有4000万两存款。   张鸣说,辛亥革命前,清朝进行政治改革——预备立宪,媒体也成气候了。   但1911年5月成立的皇族内阁,13个阁员旗人占9个,汉人4个,全国大哗。   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到京抗议,满清亲贵收权、收回地矿铁路资源的倒行逆施,很不得人心,得罪很多最不该得罪的人,引起地方强烈反弹,也葬送了新政。“最有力量的士绅立宪派从支持朝廷转为反对朝廷”,立宪的失败和革命的成功都充满了偶然性和必然性,与整个社会不断变换的历史背景相关联。张鸣告诉大家:今天纪念所谓“辛亥革命”的精神不是希望它搞起义,而是反思为什么不能和平转型。   问世间,义为何物?   王开岭是一个心存文学而背对文坛的言者,他向来不把文学看成多重要的经国大业之能事,他追求的是一种简约,一种“有限的表达”和“节制的表达”。用他的话说,在一个表达泛滥、耗纸成灾的时代,写得短、写得简,甚至写得少,对自己、对读者,都算一种美德,但开岭的每篇文章都有着他思想的胎记,文学是业余的事,把思想当呼吸。他说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看似对爱和文学的不恭,其实大有深意焉:“我永远不会把文学当成职业来做,好东西你一定要把它留给业余,就像爱情是业余时间里的事,老婆孩子也是业余时间里的事。”   王开岭的《一个守墓家族的背影》也是他文章一以贯之的风格,读来让人苍凉贯骨,悲慨满腹。“忠义”这个词曾经多么明亮,在水浒好汉的身上,那是用血维护用血洗涤的词。凭借忠义可在江湖世界找到知己,就如一个伟人说的,凭借着国际歌的旋律可以找到无产者一样,但“忠义”这个词在现代却是一个蒙尘的词,忠义的血脉在现代被斩断,不义背叛成了家常,就像思念被说成犯贱,忠义稀薄得成了一张粉连纸,吹弹可破。   袁崇焕蒙冤被千刀万剐,被愚氓的皇城根下的人争先碎肉啖下,而他的佘氏仆人没有盲从,对其不离不弃。以一个仆人的判断为袁崇焕在心底矗立了一座纪念碑,而当时的如此举止是要冒灭门诛族的大风险。不但仆人,而且仆人的后人,一个家族三百年间,从晚明到现在,生于守墓,逝于守墓,继承守墓,好像走上了一条无尽的不归路,这规矩在佘氏家族代代相传。   370多年,这个家族共17代人恪循祖训,满怀忠义,栖息在远离祖籍的北京广渠门的皇城根下,守着袁崇焕的墓,也守着逝去的一代代先人,他们心底守着先人心底守着的东西。袁崇焕的墓,就是佘家人的出发地和归宿。开岭义愤地说:佘义士做的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这件事,多多少少替历史挽回了一点儿面子。即便如此,若说佘义士代表“我们”,代表群众的“大多数”,那也让人汗颜,说明“我们”的脸皮太厚了。既然风险是一个人的,荣誉也应是一个人的。   是啊,我们的历史没这个家族是寂寞的,有这个家族更寂寞。这样的家族在历史上注定是在边缘,生存的边缘,历史的边缘;这个家族注定人丁不旺,就像坚守忠义的人丁一样不旺,这只队伍何曾被壮大和扩编过,永远只是孤苦伶仃,形单影只。   但这墓现在尴尬到搬迁,一种精神被拦腰截断。   思想的鳞片   我一直认为随笔是偏于思想的,我们从李泽厚、刘再复、王小波、钱理群、朱学勤到摩罗、南帆、王开岭等等,这些人的文字给了我们另一种阅读的快感思想的盛宴,他们为随笔写作提供了另一种经验和模式,他们的文字就是思想的结产床。我的判断是散文偏于真实的情感,讲究在场,讲究经验和经历,而随笔则是在思想处掘进,更偏于内部,是这个时代精神的记录,是意义和深度。如果散文随笔是一条大河的话,散文是脚下的土地,是此岸,而随笔是远方的属望,是彼岸。   不错,我们要关注脚下,也要看对岸。帕斯卡说“思想——人的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王禹麟的《林中响箭》是一种思想的断片,在天涯论坛发出,曾引起多人的共鸣,这有点像手记,不求完整,这是散文式随笔式,更是诗歌式,王禹麟说自己是在生活的海洋里倔强成长。拒绝庸俗,在黑夜里仰望星辰。我非常喜欢王禹麟说的:   我提起笔如同一位老兵扛起一把征战多年的枪,而我的战争是反抗这个世界的庸俗潮流,一种把人不当人的潮流。虽然我充满着孤独,但却无比欢快,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有那么一些人和我一样,在试图改变点什么,我们没有失魂落魄。虽然我们只剩下一支笔,但它依然能动摇整个世界的荒谬。   这些断片,看起来杂乱无章,其实没有秩序也是一种秩序,罗兰·巴特说过:“杂乱无章也是一种美。”确然。   谁能劫夺阳光   桑麻的散文和随笔文字非常独异,有新闻的现场感和在场感,有小说的细节和场面,他常将乡村的粗鄙和暴力在文字中还原和再现,比如《劫夺阳光和呼吸》里挤奶水的细节,让人惊讶叫绝,桑麻不是挖坑,而是在散文的领地,围绕计划生育掘一口深水井,这井的砖是沧桑,是回音壁。这样的题材好像犯忌,但是一个有良知的作家要有为时代作证的担当,从他前几年的《我的沉重的纪念碑》到现在的《劫夺阳光和呼吸》。   也许在国策层面,“计划生育”是应当的,但在乡村里,那些普普通通的中国农民却对这国策有无穷的应对,花样翻新,就是要生,认准一个理:要香火要男孩。桑麻的文字写了乡间的暴力:因为计划生育,“支书李贵新的五亩玉米一夜之间被人放倒了。”(《杀青》)“决定是在头天上午党委会上做出的。让人没想到的是,一个小时里形成的意见,竟然在第二天把十六个村的两万八千口人,推进了喧嚣无眠的长夜。”(《十六个村庄的白夜》)“两位护士为我做手术的准备。”(《以右臂的代价》)“获得省里要来检查的消息,用时下一句流行语表述,就是一下子让人‘晕菜’。”(《深冬里,整个乡在疼……》“)我们村张铜栓老婆从茅坑被捞上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一个秋天的明朗和暧昧》)“一九九七年春天的早上,冯春安和他妻子姚美丽,身穿白裤子白鞋,登上县政府办公大楼高陡的台阶。他们顺利避开三层值班人员的注意,幽灵般出现在县领导办公的地方。”(《我梦见我有一千间新房》)桑麻写到:一个老党员的儿子生了三胎,没钱,也借不上来,看到一拨拨人来缴钱,压力很大。“他对村干部说,把我捆起来游街示众,或者打我一顿吧!没人理他。副乡长说,现在不兴捆人,也不兴打人了。他说,你们不捆,我让家里人捆。你们不打,我自己打。我得起模范带头作用……说罢,噼哩叭啦打起自己耳光来。我说,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像他这种情况就要照顾,不过不是现在。我们不能捆人,可以让他在大门口站着,给没缴钱的人做个‘榜样’。”其实这样的后果是什么?比如扒房,支书“他不是不清楚,撂倒一座房屋会种下怨恨,但更清楚,此举对他的未来统治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计划生育是好事,但落实起来,很多的百姓却是一种拼死的抵抗与反弹。   我想,如何在国策和民意间平衡,是需要思考并做出解答的。   偶有文章娱小我,独无兴趣见大人黄波说:真实的历史本身就有趣味,不需要任何涂脂抹粉。黄波的随笔集《被打断的转型:晚清真相》,让我们走近那真相与假象相间扑朔迷离的历史。作者不戏说不胡说,只是发觉尘封的历史——“没有晚清,何来五四”。黄波写了山西大旱、长沙抢米、天津教案、幼儿留美、慈禧逃难、苏报案、杨翠喜案、清末司法改革等晚清的一个个历史事件,事有人为;黄波也写了那些大变局中的各色人等,尴尬的殉国者海龄、马关春帆楼的李鸿章、婚姻风波中的杨月楼、行刺出洋大臣的吴樾、只爱娥眉不爱官的宝廷、在乱局中死于兵变的端方以及“纯臣”张之洞、遗民梁鼎芬等,还有杨乃武案中的《申报》、有转移风气之功的同文馆、“跪着暴动”的立宪派、清亡之前紫禁城里的哭声等等,真是琳琅满目。   黄波对“转型”的中国提出自己的一家言,对历史人物,抱有“了解之同情”或“同情之了解”。黄波在书中的感慨是基于对民族的爱之切,是带着血痂的创痛,是一颗不能放下的一颗拳拳之心。他的苦心孤诣无非是给我们的民族提醒,如米涅瓦的猫头鹰:要改革,不要革命;要推进,不要流血;要妥协,不要激进;要协商,不要危言耸听,大言惑众。是啊,在任何时代任何时候,登高一呼撕破喉咙的呐喊最易蛊惑人裹挟人,非白即黑的逻辑思维最易迎合人欺骗人。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写于牙疼时,以文字来缓解   2011年11月26日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2章 想起了亚历山大   楚些   马其顿君主亚历山大的一生贯穿了传奇的色彩,其生涯的诸多细节令后世的学者和观众为之着迷并倾倒。二十岁登上王位,随之便展示了其卓越的政治智慧与军事才能,闪击底比斯城,征服希腊联邦,之后渡过达达尼尔海峡向东方进军,战胜了领土面积为己五十倍、军队数量也高于己数十倍的波斯帝国。又经过十年的征伐,建立了以巴比伦为中心的一个强大的横跨欧亚非的大帝国。所谓“上将伐谋”,这个创立了马其顿方阵的军事统帅,尽管也遭遇了南亚次大陆之殇,但瑕不掩瑜,他所缔造的一次次军事传奇足以将其推至军事领域的顶端。更何况,印度之役并非是强大的对手战胜了他,而是瘟疫和气候击败了他的军队,就像后世的两次莫斯科之战一样,是严寒彻底打垮了拿破仑和希特勒的“伐谋”。   不过,我在这里想说的不是亚历山大的文治武功。若说起文治武功,稍微翻弄一下东西方的历史,可谓多矣。恺撒、拿破仑,东方的秦皇汉武等等,若标尺再放低那么一点,更是汗牛充栋。文治武功当然有其特定的历史功绩,国家的统一、疆域的拓展、民族文化的融合、人民生活的安定、政治框架的2落定等就是表现,当然,还有历史学家紧张的勘探以及普通读者辉煌的谈资。   可惜的是,所有的丰功伟绩皆非头顶永恒的星空,始皇帝之后,未过三世就戛然而止,亚历山大之后,巴比伦附近很快陷入混战,罗马人、阿拉伯人皆用利剑砍削过这个拥有千年灿烂文明的城市,一直到古老文明的彻底陨落,那些冰冷的剑锋也不见结束。而以最近距离贴近这座伟大城市的直接现实是:   美军悍马军车的长驱直入、巴格达国家博物馆大量文物的散失以及街头汽车炸弹的血肉横飞。这些都是历史与现实必然的冷酷与必然的讽刺,与创立文治武功的个体无关,回想起来,他们伟大的梦想确实让人们尊崇,同样,那些梦想的破碎也让人们无比伤感,这是历史进程的密码使然,即使是人类的大哲也为之头疼,所以老子希望国家政体回归到小国寡民的状态中去,而康德对国家政体的了望与思考也最终定格到悲观的层次之上。   人心则是我们理解文明的另一个向度,它诉说的不是树冠之上耀眼的日光,而是树下每一寸阴凉的伏地。它虽然微小,却从未在历史的夹缝中消逝过,有人群聚居的地方就有它鲜活的荡漾。痛苦、恐惧、死亡的阴影、爱与痛的交织是其不断在场的常存状态,而欲望则是其变幻外表下唯一推力。如果说文治武功是历史长线上不断闪现的断点的话,那么人心则总是环绕成一个圆圈,所呈现的面貌是在其中原地踏步。两者的取向完全不同,人心所建立的尺度只是基于感受和愿望,与对事件的评判无关。就此,我们可以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这两句诗与赫赫有名的唐玄宗有关,是其文治武功的余波,另一方面,我们若从别样角度理解,其中的“白头宫女”以及“说”的状态,恰恰就是恒常人心的承载。它不停诉说的何止是唐玄宗一人而已,而是天下人、天下事之旷古寂寞。这寂寞还会不停地诉说下去,并紧紧黏附到每一个个体的悲欢之上。海德格尔指出,“时代的贫乏在于痛苦、死亡和爱情的本性无法呈现”,在这里,现代哲学试图为人心作出总的概括。   回到人心的层面之上,一些朴素的真理就可以得以建立。这是穿透文明迷障的重要方法,或许,历史学者绝不这样认为,他们有自己的评判尺度。   这个问题可以暂且搁置,也许列宁的话语尚有一定的道理,他说:“所谓教授,就是那些将腐朽的思想编成体系的人”。   我在这里诉说的正是人心层面上的亚历山大,考察他的所感所想,试图逼近那容易令人忽略的事实。就让我们从一次不同寻常的会面开始切入:它发生在公元前四世纪的某一天,亚历山大,这位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高足,刚刚征服了希腊城邦的胜利者,率领众随从去拜会当其时鼎鼎大名的第欧根尼。第欧根尼何许人也?就是那个曾经在大白天打着灯笼声称要找人的怪人,也是奉行“像狗一样活着”信条的犬儒主义哲学帮派的总教主。就在这一天,这个居住在破桶生活的世外之人,眯缝着双眼,嘴巴呈斜角分布,正享受着北纬三十度强烈阳光的烘烤,至于大脑中的思想,则如泉水般滔滔汩汩。他没有意想到还有谁会专程拜访他的居所,当然,他也不愿意这样去想象。然而,该来的还是来了,亚历山大久闻其大名,这位气宇轩昂的新执政官沿着人群让开的狭小通道,在人们肃然目光注视下,径直来到第欧根尼居住的“狗窝”之前。科林斯的广场,是世界消息会聚之处,第欧根尼扫过黑压压的人群,他当然知道这阵势后面的尊主是谁。躺在泥桶里的他支起一只肘子,然而并没有说话。起先,在两人之间是一阵有意味的沉默,后来还是亚历山大在风中率先甩出他的话语,“亲爱的第欧根尼,你有什么需要我可以为之效劳吗?”“有,请你站到一边去,别挡住我的阳光。”第欧根尼的回答令众人愕然,那些穿戴优雅的希腊人接着发出一阵窃笑,卫兵们瞅着这个邋遢的家伙如此不识相,但破败的样子又不值得加以申斥,于是也哄笑开来。此时,亚历山大却保持了足够的平静,转过身子,对着众人说道:“假如我不是亚历山大,我一定做第欧根尼。”   亚历山大的这句话当时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说不定某位手下还会小声嘀咕,嘀咕着他的君主是在碰了一鼻子灰后的自我解嘲,或者是难以收场之后的自圆其说。   许多年过去了,甚至亚历山大的文治武功也被时间的灰烬掩埋,然而,有关两个人的会面及对话却神奇地传承下来。尤其是亚历山大的感叹,愈发清晰地从阴影中破茧而出,引发人们无穷的思量。其中何故,除了人心的向度,我们似乎没有别的解释。“假如我不是亚历山大,我一定做第欧根尼。”   这句话今天看来也是再明白不过了,这其中所蕴含的感受和愿望可以使用两个字加以完美的注脚,即:自由。   卢梭说:人是生来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作为自由的天性与不自由的现实之间永远是剑拔弩张的,作为君王的亚历山大也不可能例外。想一想历史学家黄仁宇笔下的万历皇帝,为了主政的自由,竟然不惜与整个文官集团对抗了十数年,最后导演了一曲几年不上早朝的荒诞戏剧。个中滋味,尤其是“最是人生不自由”的滋味,恐怕万历皇帝有通透的体会。从十三岁开始受教于亚里士多德,得到希腊文化真传的亚历山大当然知道“自由”的分量,毕竟,他的人生梦想就是要做一个自由的“世界公民”。   作为第一个横跨欧亚非帝国的缔造者,当然应该为之费却无数笔墨,而作为一个对“自由”有着本真而深刻理解的个体,亚历山大,我们更应该为其大书特书。因为,与之相比照的是,太多人的一生被私欲围困,一些伟大人物也不例外。斯大林当年急召高尔基回国,除了让其做国家的花瓶之外,何尝没有自己的私欲在里面!给予其极高规格的待遇,目的是想让他担任自己传记的作者,以高尔基的名气,经过其手笔,斯大林自然能够在死后也可以不朽。可惜事与愿违,两人的关系最后崩裂,高尔基也莫名地死掉了,成了伟人私欲众多牺牲品中的一个。此类与私欲有关的事情,抖落开来绝对比所有的海水还要众多,还要幽深。大到国家层面的思想控制、信仰垄断,小到个体层面的迅速物化,比比皆是,怪不得二十世纪的萨特发出了惊人的感叹:在物欲纵流的现代社会里,在高楼林立的都市文明中,你,就是我的地狱。   希腊作为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正常的“儿童”,其文化的最大特征就是“人”   的意识的高涨,人的自由天性在这里很早就走上了康庄大道。早期智者赫拉克利特为了能够自由的思想,宁愿只身进入大森林中与群兽为伍,也不愿继承不自由的王位,而苏格拉底则为了思想的自由宁愿吞饮下一杯毒鸩。作为希腊文化的传递者,亚历山大接过了其中的一棒,并发出了自己的回响。他的言语的后面,站着一个伟大的希腊,这伟大的头顶上镌刻着“认识你自己”,镌刻着“人心”二字。   “不自由,毋宁死”,这只是诗人的激情宣言,不可较真,若去较真的话,人类岂不是将以最快的速度绝灭。死,大可不必,但不自由的痛苦必须由肉身去承受,这是思想之痛,也是人心之痛。我们之所以不会时时感到剧痛,那是因为巨大的麻木之故。作家托马斯·曼告诫后人,“只有在提到‘自由’两字会怆然涕下时,人类的情况才会好转”。他在这里为人类的希望给出了两个尺度:一是自由;二是对自由的深刻感知。   穿过历史的森林,思想者的身影起起落落,他们是自由的守护者和思考者,亚历山大毫无疑问是其中的一员。至于对自由的感知,则要留给每一个沉重的肉身,是拯救还是放弃,我们,准备好了吗?   (《文学与人生》2010年第10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3章 春秋的老实人和天真汉   李敬泽   写了本小书《小春秋》,人家就说:这是讲经典、讲历史。我一听汗都下来了,小子安敢!把汗擦了,我又觉得,为何不敢?有句俗话: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如果满了,还晃荡什么?国学大师是不会跑到电视上去讲的,讲也不好看,收视率肯定低,偏是村夫子野秀才才要晃荡,豆棚瓜架夜行船,网络电视畅销书,大家听个热闹而已。   村夫子讲经典、讲历史,大家爱听,那是因为“对景儿”,古为今用,用古人的智慧教我们成功,教我们做一个聪明人。我们的老祖宗有那么多的生存技巧,那么多的权谋,那么多克敌制胜的法宝,我们要学,而且要用。   一部历史,在村夫子野秀才们看来,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活该的自然史,这是历史观,也是人生观,用这样的眼睛看历史,那就是一个兵以诈立的大战场。   对历史的看法其实都是从我们对自身生活的看法出发的,大家唯恐自己是那个弱的傻的,都希望自己聪明一点,再聪明一点,孜孜不倦地学习,向古人学,向历史学。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我倒是觉得我们其实不必那么焦虑,在聪明的道路上,我们已经一骑绝尘,把古人远远地甩在了后边。今天这一屋子人,每一个都是聪明人,古人见到我们这么多聪明人也会吓得跑回古代去,所以,我担心的倒是另一件事,就是聪明过头了怎么办?太聪明了聪明反被聪明所误怎么办?我们现在讲经典,讲历史,好像不大讲这件事。我亦村夫子,不过是个傻的村夫子,《小春秋》讲来讲去,讲的是向古人学天真、学老实。所以,听者寡应者寡,那也是活该。   什么叫聪明呢?庄子曾经讲过,说早先世上是一团混沌,就像一个面团一样在那儿放着,当然是不聪明。后来也不知是谁,在这儿凿了两个孔,有眼睛了,明了,再凿两个,有耳朵了,聪了。还不够,还要再继续凿,那么人就变得七窍玲珑,聪明无比了。   但问题是,如果我们觉得还不够,还要再凿,我们还要天天听百家讲坛,天天学权谋学诡道,我们浑身上下就全是窟窿了,固然很通风很凉快,但如果是一间屋子它就要塌,如果是个鸡蛋它就得散了黄儿,人呢?凿过了会怎么样?人的聪明还是要有自然的和社会的限度。人有两只眼,只能看到这样的世界,如果我们有苍蝇一样的复眼,那么我们都得了美尼尔综合征。如果有狗一样的鼻子,我们也受不了,这就是自然限度;社会限度呢?一群太聪明的人在一起生活,那是不是很痛苦很麻烦?   和聪明相对,有一个词叫“天真”,我们说“天真未凿”,就是没凿那么多的孔。后来我们长大了,天天凿孔,不天真了。什么叫老实呢?就是一团面疙瘩,实心的,那叫老实。现在我要说哪位朋友很天真,很老实,他心里一定很拧巴,寤寐思服,辗转反侧,我怎么就老实了?凭什么我就天真了?   他会觉得很失败很有危机感,闻鸡起舞,去打眼儿凿窟窿,练聪明功。“天真”和“老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不是被充分肯定的价值,老实人和天真汉成了“珍稀动物”。   老实人和天真汉到哪儿去找呢?在生活中,挂出招贤榜也未必有人揭,我们常说“人心不古”,说的也是现在的人太聪明,那么要找人心“古”的,也只好到古代去找。唐宋元明清,一路看下来,越往后聪明人越多,老实人也上不了史书了。再往前找,老实人、天真汉渐多,找到春秋,那就是遍地老实人了。虽然当时的孔夫子还是不满意,还是觉得世人聪明过头,他老人家一口气找到尧舜禹上去,但现在看,春秋已经是很老实了,当然也很天真很暴力。   谈起中国历史,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我们都有很清晰的概念,有很清晰的想象图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等等。但是对于春秋,这些概念和图景都不大用得上。我读《春秋左传》,先后买了两套。第一套买了,其中一本丢在飞机上了,只好再买一套,接着读。读了两遍,我还是觉得眼前一片云雾,很乱,人也多,国也多,那些人名也很怪。从西周到春秋,中国史的实际状况和教科书里讲的其实很不一样。一帮子人,其实也没多少人,几万人吧,从陕西打过来,占领河南,然后哥们儿兄弟拿着张地图开始分,你分到苏州去,后来就是吴王,你分到临淄去,就是齐公……但是那个地儿其实还不是你的,怎么办呢?给你三千人带着就去了,反正那个时候华夏大地地广人稀,找片野地,圈起来建起一座城,这就叫做“国”。“国”什么意思?就是城的意思。城里面的人是外来户,叫国人,手里掌握着武器,既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城外面有人没人呢?有人,都是当地的土着,叫野人,我估计大多是渔猎、游牧部落。在这片大地上,华夏文明撒出很多点去,然后由点到面,逐步扩展融合,这个局面和我们后来的历史格局不一样,所以后人觉得乱,不容易想象。在那样一个草莽初创的世界里,行动着的都是一些老实的人和天真的人。什么叫老实的人和天真的人呢?就是没凿出那么多贼心眼,坦坦荡荡,强悍高大。春秋的时候,即使是坏人、不大靠谱的人,和后来的坏人也是不一样的,坏也坏得老实天真。   如《小春秋》里写到过,当时的郑国,有个大臣叫子公,此人有一个特异功能,便是后来常说的“食指大动”,他的手指比鼻子还灵,隔壁有好吃的,食指立时狂跳。那天他举着个自动狂舞的食指一路找过去,果不其然,他的国王郑灵公正炖着一锅王八汤。正常情况下,郑灵公给他尝一口罢了,偏偏郑灵公是个吃独食的,就让他那么站着。子公先生眼巴巴站了一会儿,又等了一会儿,实在受不了了,扑上去把食指伸到锅里,也不怕烫,蘸了一点汤,就往嘴里放!   子公知道惹了祸,叼着食指扭头就跑。郑灵公大怒,传令,抓回来,砍了!   大概是国王的侍卫行动迟缓,那子公跑着跑着一想,与其被他砍了,倒不如先把他砍了。又赶紧扭头回来,一刀杀了郑灵公,坐在那儿把这一锅汤全喝了。   我想了想,唐宋元明清,大概都没有这样的事,何至于天真到这个程度呢?何至于就忍不住那一馋呢?这不是比领导夹菜你转桌更傻吗?但是这等傻事春秋的人干得出来。春秋的人就是这样地直接、暴烈,他们一点不压抑,很孩子气,他的欲望和性情马上就要宣泄出来。   春秋英雄头一个是伍子胥。这样的英雄,后来在中国再也没有。我们看一看他的一生,就知道这个人是多么地彻底和暴烈。楚平王杀了他的父亲,这要到了明代和清代,那些儒生们,皇上把你爹杀了,如果不杀你的话,你就只剩下感激涕零、叩头谢恩了。伍子胥,不谢恩,拍马就跑。跑到昭关,一夜白了头。这是什么样的愤怒,什么样的仇恨!然后到了吴国,从吴国带着兵把楚国灭掉,把死了的楚平王从坟里拉出来,鞭尸。这时候有聪明人劝他了,兄弟啊,做事不要太绝,差不多就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啊。伍子胥说,我就是不饶,我这个人做事就是要做到底。这样的人是注定倒霉的,所以后来被吴王杀了。临刑之前,伍子胥对刽子手说,你们把我的两个眼抠下来,挂到吴国都城的城门上。干什么呢?我要看着吴国灭亡。这样的气概,我们翻翻《二十四史》,后来很少。   所以我常常觉得,我们的春秋有点类似于希腊的荷马时代。那是我们的巨人和诸神的时代,你能感到大地上行走的都是一些巨人、庞然大物、猛兽。   没有那么多的小聪明,没有那么多心机,他们强大、奔放、勇猛。这个世界上的猛兽,都是老实的和天真的。这样一个春秋时代非常有魅力,用马克思的话说,那是永不复返的人类童年。但是话又说回来了,我也认为,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庞大的孩子这也很可怕,动不动就发脾气,为一点鸡毛蒜皮就打得天翻地覆,长此以往,这世界也不成一个世界。   所以,春秋的时候,就出了一个最大的老实人、最大的天真汉,就是我们的孔子,出来一个老师教育孩子们。孔子一生都是一个失败者,他一生都是一个不得志的人,很有意思的是,我们现在讲孔子、讲《论语》,把《论语》讲成了一个成功学。学《论语》,学什么呢?就是学上进、学成功。但在世俗、功利的意义上,孔老夫子本人可是一辈子不成功,他难道不知道在这世上应该怎么混才能混得好吗?他太知道,但是他说,这世上还有比混得好更重要的事,他说除了生存下去、混得好、活得畅快,我们还要讲“仁义礼智信”,我们还要追求一些无法用是否成功来衡量的价值。老夫子念叨了一辈子,没有人听,不成我就写《春秋》,我把你们那些鸡飞狗跳的烂事都记下来,发到“网上”去,我看你们羞不羞!孔子做春秋,乱臣贼子惧。看你们惧不惧!实际上我看人家也不惧。   这样一个天真的人、老实的人,他给我们的民族和我们的文明留下了一些至关重要的遗产。《小春秋》里写到了孔子一生,我觉得最令人感动、值得我们中国人永远铭记的一幕,就是吴国去打陈国,楚国救陈国,两个大国在这儿打得一塌糊涂,在陈蔡之间就困住了孔子,这叫陈蔡之厄,绝粮七日,七天没有饭吃,只能清水煮野菜。这样的时刻,连孔子最******的学生,像子贡、子路,都动摇了,孔老夫子却饿着肚子在屋里弹琴,两个人发牢骚:“杀夫子者无罪,藉夫子者不禁,夫子弦歌鼓舞,未尝绝音。盖君子无所丑也若此乎?”话说得很难听了:现在人家杀你白杀,抢你白抢,你还在这儿弹琴唱歌,难道君子就这么没心没肺吗?那个时刻,所有人的感觉都是“如此可谓穷矣”,混到了山穷水尽,但孔子凛然道:“君子达于道之谓达,穷于道之谓穷。今丘也拘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之患,其所也,何穷之谓?故内省而不穷于道,临难而不失其德。大寒既至,霜雪既�,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   什么意思呢?世上除了成功,除了赚钱、发财、升官、娶小老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事是重要的、更重要的。孔子认为坚持他的真理是重要的,即使是在最穷愁的时候,最弱的时候,最难的时候,他也认为有一些价值是值得坚守的,坦然坚守。   我把那一天、孔子说这些话的时刻称为“中国精神的关键时刻”,在那之前,华夏大地上的人们是不这么看问题的,直到现在,我们是不是这么看问题,也很成疑问。但是孔子为我们确立了这么一个精神高度,用子贡的话说,就是“天之高,地之下”。孔子不是不知道世间的泥泞,不是不知道生活残酷,他的一生都在承受势利和庸俗的挤迫,但是,他依然绝对相信有一种正当的生活,他把它叫做“道”,这样一个人如果活在现在,活在我们身边,我们会怎么说他呢?我想,我们会说,他是个天真的人、老实的人。当然,这是夸赞还是嘲笑,就要看说话者的语气和表情了。   在春秋时代,既有像伍子胥那样身体上和性情上的巨人,也有孔子这样精神上的巨人,他们都是“庞然大物”,他们老实和天真。我们这些机巧机灵聪明的人们,也许应该回到春秋去看看,回到我们这个民族的童年去看看。   从公元前几百年到公元前后,雅斯贝尔斯称之为“轴心时代”。因为就在这几百年间,在世界各地,有了孔子、老子、庄子、孟子,有了苏格拉底,有了释迦牟尼,有了耶稣。现在我们也认为我们的时代是轴心,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但没有互联网人类也已经存续了那么长时间,但如果没有这个伟大的“轴心时代”,没有现在看来如此天真和老实的这些伟大天才,人类的精神导师们,他们之后的这两千年我们是怎么混下来的,我觉得真是无法想象。   这些导师们教给人们的其实就是一个“弱”和一个“静”。经常有人以“力”的尺度衡量历史,他们会说,你看看,为什么北宋老是打败仗,为什么南宋晚明那么窝囊,可见有文化是没用的,还是要变成狼。可他们就不想想,那些强大的、战场上成功的敌人,而今安在哉?!伟大的、持续成功的文明,一定是不仅有强的、动的向度,还有弱的、静的向度,一个人也同样如此,否则就会亢奋折腾把自己搞垮。所以我这个村夫子,提着胆子谈谈经典、历史,你要问我和人家有什么不同?在下是没出息的,我从经典和历史中是要努力看出弱和静来。道家说“以柔弱胜刚强”,这个话我觉得就不是“小聪明”,是“大智慧”。   但是“大智慧”也是知难行更难,我们都知道“以柔弱胜刚强”,但是在生活当中我们就是做不到,我们还得刚强,我们还是见怂的收不住火。前几天有个朋友跟我说,开着车被人剐了,“下去我就给了他俩嘴巴”。我说你真爷们,那位开一什么车?开三轮车。我说你这车上就你一个人啊?四个呢。我说好汉一条啊,你真是以刚强胜柔弱。道家的智慧涉及对世界本质、生活本质的认识,放在日常经验里人们常常觉得奢侈不合用。但即使就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我们弱的时候,我们静的时候,回头想一想,那真的可能是我们人生中最美好,最丰富,最值得我们记忆、回味和留恋的时候。   前几天有记者问,这个《小春秋》写的是什么啊?是不是写的历史?我说我写的是历史,但是别人可能比较喜欢谈论历史中的白天,白天的时候人们在闹腾,在行动,在上进,在钩心斗角,反正白天很忙。但是我想写一写历史中的夜晚,夜晚是什么时候?是一个人静下来,面对自己内心的时候,是静下来看月光如水的时候。这本书第一篇谈的是《关雎》,那是中华民族文学的第一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那晚上的事,夜里在遥远的河中之洲上,有两只鸟在叫,一只叫一声“关”,另一只又叫了一声“关”,关关雎鸠。如果是白天鸟叫就听不见了,就是在这样静夜里,声声入耳,于是发生了中国人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失眠,我们的主人公睡不着了,想起了那位美好的女子……   我想这样细腻丰富的情感恐怕也只有在夜晚,只有在寂静中才能够被感受到。当然我们现在夜晚也不寂静了,夜晚来临大家也不闲了,也折腾,我们处心积虑地要把夜晚白天化,我们处心积虑地不要让自己静下来,因为人静下来,就会感到弱和柔软。一个男子辗转反侧睡不着,不管他在白天多么强大,但是在此刻是弱的,他也是个老实人、天真汉,他不掩饰自己的弱,他没觉得心虚不好意思,他对人性和自身的看法都是坦然和朴素的。所以,面对这个无名的古人,我们应该想一想,我们真的要把那静和弱全都取消掉吗?把这种静和弱都取消掉以后,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还值得过?这样的生活是不是真的那么好?   (《黄河文学》2010年z1期)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章 墨子   韩少功   《墨子》是多人参与的着述集,其主要作者墨子可能是一个长期下放劳动的人,有黑色如墨的脸最能让人记住,于是得了“墨子”这个古怪绰号。   钱穆先生解释这个姓名时,曾经猜想墨子受过墨刑,是一个刺面涂色的罪犯,当然不失为一种有启发性的假定,但罪犯成为一个学派宗师,其过程缺乏实证根据。而且黑脸不独墨刑犯人们专有,只要顶着烈日在地上干几天活,“墨”   色之“子”的形象便一举定位。   钱穆若当上几年知青,就还可能有另外的猜度。   墨子在文章中最喜欢用生产活动来打比方,比如制陶、造车、筑墙等等,实干家和工程师的模样跃然纸上,与他的一张黑脸很般配,与孔子和孟子当时的“白领”中等阶级生活背景则大有差别。墨子及其追随者们也活得十分马虎,粗布衣上加一根束腰的绳索(“衣褐带索”),肚皮上没有肥肉(“腓无胈”),腿上没有汗毛(“胫无毛”),而且从头到脚都有伤痕累累(“摩顶放踵”)。他们不是经常到山上砍柴或者到田里打禾,如何会有这般尊容?   “墨”汉子出入于这些充满着汗臭的地方,居然写出了很多兵书和工书,总结出力学、光学、几何学的知识一套又一套,对名实、异同、坚白等问题的逻辑辨析也成了一时绝响,为后世名家之源头,同时代的人无可企及,实是一大异数。而且他是一个典型的革命党,不仅以“官无常贵,民无终贱”   一说反对等级制,还对表达这种等级制的周代礼乐给予激烈抨击。   “乐”是当时文明的主要载体之一,他主张“非乐”;“葬”是当时文明传播的主要机会之一,他力倡“节葬”。他认为“乐”和“葬”都是一种令人心痛的浪费奢侈,多少有点乡下农民能省则省的口吻,被反对者讥为“役夫之道”,在所难免。如果我们读了一点外国史,便知天下役夫是一家。几千年后法国大革命中冒出来的“短裤党”,还有乘着帆船最先抵达北美洲的白人移民,也是一些下层贫民,同样主张“劳动高于艺术”,并且对音乐、雕塑等奢侈物充满仇恨,可算是外国的一群“墨”汉子。   役夫们明于天理良心,却往往拙于治道与治术。墨子只算经济账,似乎不知道周代礼乐并非完全无谓的奢侈,多是凝结和辐射着文明的重要符号,是当时无言的政治、法律与伦理。比墨子稍后一点的荀子说过,节俭固然是重要的,但没有礼乐就“尊卑无别”,没有尊卑之别就没有最基本的管理手段,天下岂不乱?天下何能治?在荀子看来,墨子的非乐将使“天下乱”,墨子的节用将使“天下贫”,完全是一种只知实用不懂文明教化(“蔽于用而不知文”)的糊涂观念。荀子希望人们明白,仪礼就是权威,有权威才可施赏罚,在仪礼上浪费一点钱固然可惜,取消仪礼而产生的混乱则更为可怕,也意味着更大的浪费。“不美不饰之不足以一民也,不富不厚之不足以管下也,不威不强之不足以禁暴胜悍也”(见《富国篇》)。荀子为当时一切奢华铺张的仪式提供了最为直截了当的政治解释,揭示了“撞大钟、击鸣鼓、吹笙竽、弹琴瑟”等一切造像活动的教化功能。   拉开历史的距离来看,荀子强调平等误国,强调苦行祸国,其精英现实主义和贵族现实主义,似乎多了一些官僚味,相比之下,不如墨子的役夫理想来得温暖;但荀子比墨子更清楚地看到了以象明意的玄机,如实解析了“仪礼——权威——赏罚——国家统治”这个由象到意的具体转换过程,多了几分政治家的智慧。   墨家与儒家的争议很快结束。墨家从此不再进入中国知识的主流,一去就是沉寂数千年。墨子的人品和才华绝不在同时代人之下,其失败也不在于他的平民立场。也许可以这样说,墨子失败于统治却没有失败于反抗,因此数千年里所有革命都不同程度上一再复活着墨子的幽灵,复活着他对礼乐的疑虑和憎恶,包括烧宫殿毁庙宇一类运动几乎成了中国的定期震荡,“破旧立新”的造反总是指向上流社会的华美奢豪,一再成为社会大手术时对各种贵族符号的清洗和消毒。革命者们甚至一再复活他两腿无毛加上一根绳子束布衣的朴素形象,乃至“赤脚书记”、“赤脚医生”、“赤脚教师”在现代中国也一度是革命道德的造型,既表现在焦裕禄一类红色官员的身上,也表现在同时代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身上。   但墨子失败于他对声色符号的迟钝麻木,全然不知“影响”之道和“影响”之术,对等级制的文明既无批判的深度,又无可行的替代方案,只能流于一般的勇敢攻击。他是一位杰出的工程师,能够造陶、造车、造房等等,但他就是不擅制造文明之象,不能或者是不愿制作出生活的形式美,“生不歌(非乐),死无服(节葬)”,日子显得过于清苦枯寂,很难让多数民众持久地追随效仿。他的平均主义、苦行主义以及实用主义可能适用于夏代的共产部落,适用于清苦的半原始社会,却不适用于生产力逐渐发展的周代封建国家,阻碍着财富资源的集中运用,阻碍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统治权威的确立,甚至违拗着大众内心中不可实现但永难消失的贵族梦——这当然也是文明发育的另一个重要动力。   因此,他确如荀子所称,具有“反天下之心”,只可能骤兴骤亡,其理想最容易被大众所欢呼也最容易被大众所抛弃。   这也是后来很多革命家的悲剧命运。   (《今晚报》今晚副刊2011年1月17日)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章 一个守墓家族的背影(1)   ——纪念一部绵延三百年的遗训和一个濒临失传的词   王开岭   一个苍凉的词:忠义   如果有问:你目睹过“忠义”吗,货真价实、恒久不渝的忠义?你可能犹疑:难道它是罕见的?它有被逐出现实之虞吗?   是。无论“忠”或“义”,都越来越显苍凉,古意越来越浓。   在“忠”这点上,宗教信徒是最深沉的实践者,对上帝、佛祖、真主等神灵的忠诚和笃信,乃其最日常的精神操守。所以,谈论宗教情怀的“忠”   并无意义,我们只有将目光投向世俗生活。在世俗领域,政治和权力堪称“忠”   之最踊跃的招募者、最激烈的竞争者,比如君王、党魁、主义。这类“忠”,多栖息于意识形态的绑架之下或狂热的蒙昧之上,多是靠嗓子和口号、靠决心和宣誓、靠精神驯化和集体运动来进行,且伴以盛大的政治祭祀或仪式(上世纪的“忠字舞”,那种红海洋的高潮意境,那种跳大神般的手舞足蹈,将之演绎到极致);这类“忠”,虚虚实实、亦真亦幻,要么犬儒使然、要么迷信所致。个别者确实脱胎换骨、身心并殉,堪称无私废己;更多者则捕风捉影、掩耳盗铃,实为脸谱化的表情投入。即便对“国家”“民族”这样大体积的抽象物,“忠”也是有条件的,一旦须以性命和大额私利相抵,背叛起来并不难。所以,意识形态上的“表忠”“献忠”“效忠”,虽搞得声势威猛、震耳欲聋,但可疑性最大。这类“忠”的逻辑往往是:从一致的献媚到一致的唾弃。   如果说极权政治下的“忠”确属愚忠——弃之不惜的话,那其余情形呢?   日常生活中,对婚姻、友谊、承诺、托付、信念、职守,当代人有多大底气信奉和实践“忠”?我们的精神行囊里还能检索出这个古老的字吗?   撇开儒家伦理,单从生命类型和精神美学上看,“忠”,象征着一种人格的超稳定状态和高钙特质,显示着一种执着、敦厚、倔强、不疑的秉性和契约意识。就像一株大树,透过茂盛枝叶,你会感受到它有一股垂直、饱满、沉实的定力,由此奠基了不动荡、不易撼的品格。人亦如此,凡忠诚者,无不在精神上底盘重、根须深,有着强烈的守护意识和稳固能力。   现代人的精神轮廓,越来越不像树,基本上呈颗粒或粉末状,日日夜夜处于失重、懈散和悬浮状态,随遇而安、随波逐流、随物赋形、随行就市……灵魂难以成型、成器。现代人的一大特点,即脑子活泛,没有边界、纪律和敬畏,难以和自我发生契约,变通、摇摆、伸缩、进退,无不优游自如,如橡皮筋。   “义”,更是个越来越像古董的字。随着乡土和江湖时代的结束,随着乡绅伦理、士子文化和侠客精神的消隐,它正渐渐退出世俗生活。按现代人的价值眼光,诸如“季布一诺”“屈平沉湘”“不食周粟”“赵氏托孤”“岳母刺字”“士为知己者死”“宁玉碎不瓦全”等古义,不仅在是非和理性上不严谨,还意味着道德上的鲁莽和霉陈,有迂腐、刻板、僵硬之嫌。   世上没有哪块土地像华夏这样盛产“忠义”。在古代,凡偶像,其精神底座上都刻着“忠义”二字。叔齐、伯夷、屈原、季布、聂政、荆轲、苏武、岳飞、文天祥、史可法……《三国演义》中的“桃园结义”,《水浒传》里的“忠义堂”,更把这一道德脸谱渲染到极致。尤其关羽,因义薄云天被推上道德圣殿的头把交椅,由之衍生的关帝崇拜,催生了中国乡土最大的世俗宗教,除了关公庙,他还是儒、释、道三家庙堂共邀的客座神。   “忠义”,乃中国传统文化和古典人生的关键词。   有次,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朋友聊天,我半开玩笑地说:   忠义精神,应进入国家“非遗”保护名录才是。朋友当真,急切问:那传承人呢?谁是它的标志性载体?总不能是全体国人吧?他问得很专业,按世界“非遗”确认章程,该项目除了珍贵和濒危,还要有当世传承人才行。我怔住,是啊,哪儿找这样一个活在当下且古意十足的人生标本呢?但很快,我眼前一亮:北京崇文区的佘家,袁崇焕的守墓人!   2004年夏,我参与指导的央视《社会记录》播出了4集纪录片《佘家故事》。   这是个深深感动和震撼我的故事,一个家族和一座古墓默默厮守370年,只为一记祖训、一句承诺。这个家族的精神基因,即“忠义”。   在曲阜孔林,圣冢旁有处景点,叫“子贡庐墓处”。孔子死后,学生子贡守墓6年,后人立碑颂之。因子贡为孔墓所植皆楷树,世人便发明了“楷模”一词,表彰这位圣徒。佘家守墓已过370个春秋,墓主非圣人可比,历史亦不会予佘家如子贡那般的荣耀,但意义也就在这:这是一个朴素的百姓故事,这是一户淡定的市井人家,它孤独、安静、隐蔽,它习以为常地去做一件事,它把美德兑现为常识和习性,演绎成一种碌碌无为、朝朝暮暮的生活。   说真的,若为“忠义”申请“非遗”,这是我迄今所知唯一有资格的传承人了。当然,这足以令世人蒙羞,故可行性为零。   那个被吃光的人   古英雄有两类:一乃造反的绿林,以叛逆之志收拾天下,可谓枭雄;一乃栋梁之士,挽危局于欲坠,忠烈是也。比较两厢,枭雄为“攻”,忠烈为“守”;前者的生命姿态若野马之奔、决堤之涌,呈狂飙恣肆状;后者则忧愤郁闷,所吟乃悲竹之声,所绘皆病梅之美。从大势上看,后者的悲剧早就注定了:“攻”为顺,“守”为逆,攻者所为乃践踏扫荡,摧枯拉朽;守者则笨拙的很,他做的是托举苦撑之事,力逊分毫,即覆顶殒命。   后者的险境在于,他脚踩的地面早已绵软松陷,无基实供其运气发力了。   更要命的是:他孤立,独柱一根!既无依托,又无环绕,同僚早已暗暗做了白蚁,在梁木上蛀起了眼。接下来,他要承担为时代沉疴和积弊——替罪顶过的厄运。史上的忠烈,如岳飞、于谦等,都出自该行列。如果说前者多亡于刀剑、裹尸马背,那后者多死于心碎,窒息于沼池烂塘。   袁崇焕(1584年~1630年),字元素,祖籍广东,明万历进士,初任福建邵武知县,但他心系天下,有拯世之志。此时的大明,纪纲废弛,佞人当道,颓象毕露。而北方的后金,像一条粗犷而饥渴的巨蟒,在努尔哈赤的激情领舞下,血气高涨,飞沙走石,大有吞象之势。据史记,当时明将闻金胆战,摊上出征诏命,竟号啕恸哭,哀己不幸。1622年,13万明军覆没,崇焕主动请缨,以书生之躯担武将之职,镇守宁远孤城。1626年,努尔哈赤猛攻宁远,崇焕血书立誓,将老母妻儿迁至城中,奋战3日,以万卒破十倍之敌,努尔哈赤亦为炮火所伤——此役乃其平生唯一败仗,不久郁终。皇太极为报父仇,又率兵猛攻宁远,均被击溃。崇祯元年,崇焕被授兵部尚书兼右副督御史,督师蓟辽。   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从内蒙古绕道,偷袭京城。崇焕星夜驰援,风雪行军3昼夜,于城南与敌激战,崇焕身先士卒,“两肋中箭如猬,赖有重甲不透”,皇太极知难,悻悻退兵,自此未再犯京师。   此时的袁崇焕,已成大明残局唯一有效的棋子。本来,这枚棋子若运筹得当,至少可让敌我在战略推手上多几个来回。可惜,史上那令人吃惊的一幕上演了:皇太极略施小计,一项“私下通敌”的暗网自天而降,缚住的不是别人,正是心无旁骛、一心抗金的袁崇焕。罪名轻易成立了,崇祯三年九月初七,崇焕被“寸磔”于西市。寸磔,即凌迟,即千刀万剐。“皮肉已尽,而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方止。”(清·计六奇《明季北略》)   崇焕死了,死在崇祯上吊前的第14个年头上,死在他拼命维护的社稷手里。细究死因大概多余,谗言、构陷、昏帝、个人清高与过度自信……这些元素在忠烈生涯里皆可找到。“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钩”,原属咏志的清风之叹,竟与其后的命运有着惊人暗合。是历史之巧,还是精英的宿命?   死因不究,死状却耐人寻味。   除了看客的喝彩,那一片片血沫飞溅的皮肉,也被当场竞拍,嚼一口,啐于地,呸一声“汉奸”……爱国者即这样被另一群爱国者给分食了。应该说,这样的场面确让我们——“人民群众”的后嗣们尴尬,因为虽同为铮骨,但来自民间的待遇却不一样:于谦就义,百姓哭泣,冒杀身之祸去祭奠;岳飞赴死,街民流泪相送,诅咒奸佞;熊庭比下狱,市井流传歌颂他的抄本和绣像……无疑,这些精神答谢是对英灵最好的抚慰,如此的民心确给“人民”   概念添了光彩,也隐隐旁证了那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崇焕的遭遇又如何解释呢?那份悲凉与绝望,恐怕只能以“深渊”来喻之了。没有响应、声援,没有体恤、同情,历史上的同类在临终前多少都会找到一点的精神依傍和温暖(那点温暖足以让一个死囚带着足够的尊严和对未来的信心,从容地告别这个世界),在他这儿,真是片鳞半爪也没有。除了袁崇焕,谁会冤得这般痛彻?谁被抛弃得这般赤裸?基于此,崇焕之死在史学上有“第一冤案”之称。   这一回,“人民”真的失察、失聪、失明了。   其实,此般历史悲情从未拂袖而去,几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特殊力量能把这两类“人民”、两款“爱国”拉扯开。想想吧,在罪证如山、众口凿凿、只有一个信息源和舆论调门的前提下,你有何理由不跻身于那“正义”合唱?比如“反右”“文革”,比如“将某某永远开除出党”的大会上,有谁落后过?据史载,崇焕死后,“暴骨原野,乡人惧祸不敢问”,那颗死不瞑目的血颅,终日悬于杆上,忍受空荡荡的落寞和曝晒。   黑夜里的黑影   接下来的事,是我真正要说的。   “寸磔”后不久,某月黑风高夜,一身手矫健的黑影偷偷攀上了城杆……一大早,守卒发现,崇祯朝最重量级的头颅不翼而飞了,这可是惊天大案,朝野惶惶,巷语纷纷,皆不得其踪,它神秘蒸发了。   明亡后,因抗清之故,袁崇焕继续以“国家公敌”的名义列入讳语。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不知何故,这位文治武功的天子突然挂念起那个被祖辈构陷的宿敌,唏嘘之余,颁诏曰:“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悲悯也好,钦敬也罢,这份来自敌营的尊重,总算给了崇焕一个见天日的机会,也让一户人家走进了历史的视野。   原来,那黑影乃崇焕旧部,姓佘,名不详,后世称“佘义士”。盗得头颅后,将之葬于自家后院,从此隐姓埋名,守墓至终。去世前,他嘱咐家人将己埋在主公旁侧,并要求子嗣做到三件事:永不为官,勤于读书,世代守墓。   这份口嘱,为一部长达370年的家族故事作了奠基。   袁崇焕,这个流浪的冤魂,终于有了人间的地址。   该址的现代描述是:北京崇文区东花市斜街52号。   我的同事为拍摄《佘家故事》,跟踪数年,留下了丰富的影像资料,也使我得以邻近地感受这个家族。   某天,我特意走了趟那个地方,下车才发现,那儿竟毗邻广渠门,广渠门,不正是袁崇焕与清军最后交锋的战场吗?事实上,墓园的气象出我意料,非但不见恢宏,反而幽僻得有点落寞:青砖矮墙的小院,水泥箍成的馒头坟,碑刻“有明袁大将军墓”,正前有石案,一束枯花散落;将军墓旁有个更小的坟,主人即那位冒死盗颅的佘义士了,佘碑低矮,中有裂缝,显然被修复过。小院二十多平方米的样子,收拾得很利落。   正是这种简朴和冷清,让我确信置身于一家私人墓园。这是纯正的百姓领地,是人住的地方,从草木到瓦片,皆透着一股民宅生活气息。供养它的是人之血脉、体温和炊烟,而非意识形态和权力资本。官方纪念馆的豪华修饰和政治油漆味儿,这里是没有的。   小小墓园有双重身份:将军墓和义士冢。至此凭吊者,也有了两个瞩目点:忠烈英德和侠士高义。   物换星移,三百七十个春秋,佘家后裔共十七代人恪循祖训,栖息在远离祖籍的皇城根下,守着先人,守着先人守着的东西。佘家的生涯故事和崇焕墓的命运沉浮,就像屋檐和瓦草,早已融为一体。人和墓,不是隶属与管理,而是一种亲情,互偎互依、相濡以沫的亲情。某种意义上,将军墓乃佘家的另一座祖坟,精神祖坟。   墓,是佘家的人生基石,也是全部家当。   墓,即宅。守,即业。死,即生。   家难国殇   纵观佘家墓园的命运,有一现象颇值深思:当时代将之忽略和完全遗忘时,它是恬静和安适的;一旦社会和权力有染指企图,哪怕施予宣扬和彰显时,它反陷入危机与挣扎。   和墓的寂寥一样,这个家族的人丁并不兴旺。   如今,佘家嫡传只剩下一位白发老妪:佘幼芝女士。她今年64岁,退休前是一家小仪器商店的售货员。半个多世纪来,她已成墓园最亲密的见证人和叙事者。纪录片《佘家故事》中,佘幼芝反复念叨这样一段话:“反正先祖临死的时候,就是这么交代的,要辈辈守墓,不再回南方了,袁将军是广东东莞人,我们家是广东顺德人,都不回了……”   墓园所在的位置,过去不叫东花市斜街,老北京称“广东义园”或“佘家馆街”。民国初年,康有为领头、各界人士捐资在墓旁修将军祠,康有为题联:“自坏长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壮山河。”   1949年后,小院里来过一些大人物,周恩来、宋庆龄、朱德等,都曾在清明来祭扫。1952年,市政府拟把城里的坟墓全部外迁,有四位名流给毛泽东写信,吁请善待崇焕墓。他们是:叶公绰,柳亚子,李济深,章士钊。   信是五月十四号写的,十六日,毛亲笔复函:“明末爱国领袖人物袁崇焕先生祠庙事,已告彭真市长,如无大碍,应予保存。”   据佘幼芝回忆,她小时候,家有十几间瓦房。1955年,崇文区建第五十九中学,征用佘宅,另给佘家找了房。为了守墓,佘家没搬,大伯一家住袁祠的南屋,幼芝随母搬进从前羊圈改的房子。大伯和母亲去世后,幼芝就在这间房里结了婚,时值1964年。不久,“文革”开始,袁墓被扒,祠堂倾毁,将军碑陈于荒草,义士碑被垫了台阶,佘家收藏被付之一炬,唯一幸免的是幼芝父母与外婆的一张合影。很快,原本狭小的院落,又挤进多户异姓,并纷纷盖起私房。   终于,浩劫结束,一项拾遗补缺和物归原主的政策开始了。   从1978年起,佘幼芝四方奔走,吁求修复墓祠。这一求就是十几年:   无财无物,无权无势,仅凭一张妇人嘴在各个道场笨拙地游说,尤其要就“公——私”“家——国”的动机质疑作各种澄辩,其尴尬和涩苦可想而知。   这个以冢为宅的家族迎来了和平年代最大的考验。第十七代传人和先人一样,有着犟性子,佘幼芝发誓:一日未复墓祠,一日不剪头发!此间,她因病住院,无助时写过一首自勉诗,其中一句:“苦守灵园三百载,谁知我氏心中情。”   首先,崇焕墓面临一个“职称”问题。在中国这个官文化主宰的道场里,凡有价值的物件,无不渴望一件类似“黄马褂”的身份标签,这不仅决定日常待遇,更涉关其自保能力和安全系数,涉关它在危机时所能筹集到的外援。   尤其在政治大一统、私产没有庇护的年代,来自权力系统的鉴定和封号极重要。佘家小院也一样,经了那么多风雨惊悸后,它想为自己求一幅门神了,算个小小护身符罢。1984年,在佘幼芝呼吁下,崇焕墓被定为市级文物,职称不高也不低。但就在此时,老问题又来了:拆迁。第五十九中学为扩建,欲把墓迁往龙潭湖公园。佘幼芝急了,几百年了,这墓可从未动过啊……眼瞅着老太太气喘吁吁到处求告,小院的其他住户不满了:旧居不拆,安得新厦啊。冷嘲热讽、奚落挖苦扑面而来。幸好,第五十九中学的提案被驳回,墓址不动。   天不负人,在社会各界的响应下,崇焕墓开修。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6章 一个守墓家族的背影(2)   1992年4月5日,清明这天,修葺一新的将军墓迎来了首批祭访者。那一天,佘幼芝换上新衣,剪去了长至腰间的发辫,那发辫早已霜白。   墓修了,消去了佘幼芝的最大心病。若说还有啥指望,即崇焕祠了。慢慢,事情有了眉目,2002年初,北京市文物局拍板:重修崇焕祠,兼设纪念馆。   谁知,对佘家来说,有史以来最大的坏消息骤然而至:52号院的十九户居民全部迁出,另予安置,佘家也在其列。   晴天霹雳。它意味着,宅与墓、生与死、家与国——这场延续370年的精神组合,即要被剥离开了。纪念馆无疑是更时尚、更现代化的做法,但它却是对“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粗暴拆解。于佘家而言,这是骨和肉的拆分。这等于把崇焕墓的“保姆”给驱逐了,把三百年前那个伟大的“遗嘱”   给杀死了。它光大了崇焕的名位和声望,却把崇焕墓赖以生存的土壤给剔除了。也就是说,两份同栖共生、浑然一体的东西,它抽取其一。在我眼里,这甚至有“买椟还珠”“杀鸡取卵”的味道,我把守墓这个“活”的精神行为看得比墓地更贵重,更有心灵的光辉和文化的延续价值。   无处安放的祖业   当然,官方并未把佘家完全撇开,作为答谢,作为装饰,拟聘佘幼芝为纪念馆顾问。这份荣誉,与栖息意义的“守墓”已有质别,它意味着佘幼芝及其后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进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义“回家”。   这算什么呢?文化拆迁?精神征地?   这不仅是个不平等条约,还是个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设计。   佘家,不仅是为崇焕墓服务最久的生活“佣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权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义,崇焕的忠烈,还有什么比二者更能彼此诠释、互为注脚的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精神组合吗?明明一家人,为何硬将之拆散呢?   为方便旅游吗?为弘扬文化和促成更大范围的公共消费吗?   那就更应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独立的精神资源、一道罕见的灵魂风景,在当代,它比遗址更稀缺,更有资质成为“名胜”。   如果说,墓是物质遗产,那守墓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   我实在不解政府那个行为。难道仅仅为了易主?为了让墓地回归人民群众的怀抱?这样的物质归属和户主变更有意义吗?莫非在对方眼里,崇焕墓只是一处地产?   有段影像记录了这段日子的佘幼芝,画面中她泣不成声,伤恸至极。我理解老人的悲愤,她的人生就要变了,这个家族的人生就要变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诉,希望奇迹发生,希望政府有所动摇,遗憾的是,对方与她一样,所有的耐心都基于一个固执的企图:说服。   我们的编导,用镜头见证了双方的一次对话,下面是一段语音场记——接待人:“时代变迁了,我们的思想是不是也能变一变呢?”   佘幼芝:“别人的先祖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房子、地、金银财宝,我的先祖却不是的……这个忠义精神,如果说我要把这个守好了,那这就是祖先留给我的遗产。”   接待人:“所以说,我就想能不能,第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的住和看墓,不要给它混在一起,就是说这个不矛盾。你可以天天来这里头,天天来看,你晚上回家住,这儿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别一辈子老住那个平房,你是不是也赶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东西呢?我刚才的那个词可能您不爱听,那咱换一个词,就是说我们不要叫聘,您就是终身荣誉馆长。”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话,我就回来,如果不需要我回来,那我就不回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地是国家的地,房子现在也成了国家的,如果说这个墓非要换给别人守,行不行呢?当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样它就失去了一种意义。”   接待人:“我想咱们目的都一样,你今天来跟我谈这个,也是为了把祠修好,咱们要方方面面考虑。第一它作为文物,现在是市级的,将来可能是国家级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规定……将来要是修出来,里头绝对是不能生火、做饭的,不能这么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说您让我搬走的话,那就意味着不在这儿守墓了,什么叫守墓呢?形影不离,是吧?一直在这儿,我们先祖死的时候就这么跟后人说的。我们要辈辈守墓,一代传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遗志到现在,已经第十七代了,时时刻刻在我们心里面。祖先不让做官,十七代了没人做官,但祖先让我们读书,为什么读书?读书好明白事理。”   ……   搬迁,已是板上钉钉。考虑佘家有困难,文物部门用佘家应得的补偿款三十万元,又贴了四万两千元,帮其买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离开了52号,去了几公里外一个新区。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6月,遇车祸身亡,年仅二十九岁。这位佘家第十八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关。2003年,广东东莞建袁崇焕纪念园,邀请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许想弥补在京不能守墓的遗憾,焦平愿意前往。当时他在苏州打工,若去守冢,即意味着要在广东定居,正谈恋爱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于是决定先赴吉林拜见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黄泉。   2004年年初,纪录片完成前,编导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许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老人情绪非常激动——“我现在心里特别激动,别提这事,一提这事,我心里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们替我着急,我也不敢难受啊,我就背地里,上厕所或者做饭的时候,我的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流……我总觉得这是我的遗产,他们说,房子、地是政府的国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遗产啊,他们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点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给我一个半平方米的小房,叫我离那儿近一点就行,我出来进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里头疼,我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丛生,草那么高了也没人剪,那里面什么都有,什么塑料袋、烟卷头,还有他们施工单位往里溅的白灰,我自己拿笤帚扫都扫不出来,一点一点往外抠。”(语音场记)   被充公的精神私产   不错,历史的主语是人民群众,但要说所有的精神资源都是从“人民”   这个大蛋壳里孵化出来的,那也太夸张了。许多民间精神的主体,并非人群中的多数,而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极少的零星和异端。   今天的督师墓园,至少有三层文化涵义:袁崇焕的政治操守;佘义士的行为伦理;数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义已构成三份精神资源,既各自独立,又彼此注解、互为知音。而且,其主体皆个人和私家,与“人民群众”扯不上,和时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们是以精神个案的身份被历史存档的。   三者同栖一檐,相依为命,共同塑造着一个大大的词:忠义。且一个比一个更递进,更有难度和挑战。尤其后者,那个绵延三百年的承诺故事,那场十七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个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独,只是时代的孤独,史上并不乏同类)。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后者还是前者的收养者和叙述者。   私以为,墓园至少应有三块碑:将军碑,义士碑,还有一块,我最看重的一块——守墓纪事碑。显然,当代官方是惯于“抓大放小”的,它对大人物、即第一块碑更器重。换言之,它对有形的古董更热心。   或许,它觉得家族守墓之行为意义不大,太陈腐,太务虚;或许,它觉得世上并无什么精神私产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属“人民”,应挂于“群众”名下,登记在“集体”功劳簿上;或许,它觉得由政府来收编民间遗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现代逻辑和社会职能……真是典型的“人民主权论”,不仅实物充公,精神也要充公。在我看来,它至少疏忽了几点:首先,那份精神从来即“非公”的,根本谈不上回收,所谓的收,只能是征收、没收。其次,能被充公只有物理的东西,精神可不是随随便便能被易主的,除非想让那精神死掉;再者,它忽略了那精神依然活着,尚未断气,却急于以“烈士”和“遗物”的名义草草入殓、掩埋了。   说得专业点,它眼里只有废墟和石头,只有物质文化遗产,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   从最实际的馆藏角度看,把佘家剥离,等于流失了一支活的进行时态的精神资源,等于把园里最有魅力的景致给剔除了。残剩的,只是两座僵硬的坟头,只是文化的历史段落和物质部分,其活性标本和当代章节没有了(三个故事变成了两个)。如此,这个生机勃勃的园子将成纯粹的遗址,将成“断脉”的风景,只有坟头,没有人生和炊烟。   这样的眼光和决策让人沮丧。它不懂得放养蝴蝶,只会订制标本——用来裱墙。   退一步讲,我宁愿看到佘家对精神领地的主动捐献或弃守(虽令人遗憾,但毕竟体现了主权和自由),而非公权理直气壮、毋庸置疑的收缴——这自信和傲慢吓我一跳。在“私”转“公”的整个过程中,我没看到充分的商榷和平等的谈判,面对佘幼芝的央求、无力和叹息,公家似乎在做一件完全可控、毫无悬念的事,仿佛在宣布一项组织决定。彼此的“高姿态”和“低姿态”都刺痛了我。   官家真是太热衷“公有制”和“国有化”了,太喜欢用“人民历史”“人民创造”“人民归属”来覆盖一切了。只要“人民”看上的东西,总要想法子弄来,重新注册和署名。经过这样的产权变更,人们往往最终发现,那东西缩水了很多,价值流失了很多,要么变质了,要么蒸发了,要么失窃了。   是的,“人民”也会贪污,也会被贪污。   没了体温和炊烟,生活馆变成了纪念馆。活的,成了死的。   纪念馆往往是“炫耀馆”,炫耀我们中间曾分娩过某类人物、某种精神。   殊不知,那些人和精神,往往都是自己时代的反面,是人群中的另类、异端,不仅备受“民意”的排斥和奚落,甚至直接为其所害。   崇祯三年九月初七的刑场,“民意”是这样参与历史的——遂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腔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张岱《石匮书后集》   这等于说,袁崇焕有两重死:一是死于权力,一是死于民意。   假如历史再给人民群众一次同样的机会,又能怎样呢?   其实,鲁迅的《药》和“人血馒头”,已给出了答案。   特殊情势下,一个人要想做对一件事,须依赖几个条件:一是信息来源的可靠;二是独立判断的能力;三是承担风险和牺牲的勇气。   尤其后两者,最为稀有。它们能帮助一个人在舆论黑夜里、在缺少信息的情况下——即使“摸黑”也能作出良知判断和选择。   佘义士的价值就在这。他凭的不仅是忠,不仅是对主公的旧情私谊,更有公共伦理的大义。在信息机会上,他和那些道听途说、迷信御告的百姓几乎平等,可贵的是,他使用了自己的见解,在群目失明之下,他有一种不盲从、不随众的判断力,可以说,他是史上第一个在精神上给袁崇焕平反的人。   最难得的是,在独立判断之后,他还有一种决绝的行动能力,不仅想,更要做。要知道,聪明人从来不乏,思考者也总有些许,而愿担风险的勇为者就不多了,何况灭门诛族的大风险。   最缺少的,即独立思考之后的行动者。   所以说,佘义士做的不是一件私事,而是公事。这件事,多多少少替历史挽回了一点面子。即便如此,若说佘义士代表“我们”,代表群众的“大多数”,那也让人汗颜,说明“我们”的脸皮太厚了。既然风险是一个人的,荣誉也应是一个人的。   佘义士是寂寞的,其家族更是寂寞的,非主流的。像其人丁一样,数百年来,这支队伍没有被壮大和扩充过,孤苦伶仃,形单影只。   我们既不是它的同道和亲戚,更不是它的母体和孵化器。   唯一的可能是:我们是它的对立面。   问世间,义为何物   电视片《佘家故事》中,我加了这样一段点评——“我们见过无数表白出来的******,高呼出来的******,但你见过三百年默守一座墓的******吗?一个怎样的家族才能胜任这桩孤独而坚忍的事业?要知道,除了风险和无名的寂寞,命运和历史从未向他们许诺过什么;除了一份悄悄的心灵荣誉和自我器重,根本没什么犒劳和表彰在路边等着——任何事到了这份上,恐怕也就无人去做了。”   做一件事不难,难的是做上几百年,难的是世世代代和一件事生长在一起。何况袁崇焕不仅是旧朝罪人,更是新朝宿敌,替这样的人守墓,堪称刀尖上的事业,前景黑得一望无际,实无出头之希望……我相信,单凭理念和信仰做不到这点,因为这最终不是一个认识问题,而是对生命本色和行动能力的考验。从认知到行动,有着漫长的路。认知或许能促成一件事,秉性往往轻易即促成一件事。而更多时�,会有这样的情形:一个人的思想和智慧越深刻、复杂,解释能力越强,其疑虑和犹豫即越多,做事所须理由即越多,选择空间和弹性亦越大,反而难以生成定力。   我想,在这件事上,起决定作用的恐怕是最简单的性情和家族传统,即被称为“基因”的那种东西。佘家血脉里,应有这样一些元素:虔敬而专注的天性,不疑和务虚的气质,遵守规则的本能,自我定义的价值观,目不斜视的埋头精神……这是一种有“原则”的活法,它单纯而谦卑,对认定的事物不放弃,它需要荣誉和动力,但不是来自外界,而源于内心的自我肯定。   或者说,它自身携带荣誉和动力,精神上自给自足。   相反,一个太务实、太骚动的人,一个东张西望、参照系太多的人,一个审时度势、算术力强的人,是很难做到这点的。他太容易变卦和易辙,太容易魂不守舍,太容易被诱惑和勾引。   几百年生涯里,你觉不出这个家族的焦虑,它在心理上是平静、安详的。   你不觉得它在等什么、盼什么——连“平反”“翻案”,似乎都不在其心思内(“等待型”“眺望型”的做事,往往都是有条件、议价式的,一旦条件得不到满足,即会放弃、改道甚至背叛)。它的生存姿态不是“等”和“盼”,而是“守”   和“护”,是一种稳定的秉持、保养、延续。不变,即它的使命,即它的福分和生活。几个世纪里,它似乎只对自己提要求,从未对世界提要求。   它唯一的要求,也是最后的要求,即请求权力别让自己离岗,别让先人的诺言毁在自己手里,别让祖祖辈辈的活法在今天结束。   佘家,一个弥漫着古意和苍凉的家族。   如今,这古意将被驱散,这苍凉将被现代的烈日蒸发。   我们失去了什么呢?   片子播出前,我给分集结尾添了这样的话:   “随着袁墓的交接,随着私人守墓的角色被公共职能取代,这个古老家族的使命,就有了某种终结的意味。对于文物和遗址,时代有了更好的保养,但我也隐隐在想,是否我们就有了相应的守护能力呢?毕竟,修缮和守护、物质能力和精神能力是两回事。愿我们和我们的后人,再去拜谒袁公墓时,不会只看到一座死去的坟,不会只看到碑石上的美德,而忽略那些与之相濡以沫几个世纪的东西。   “若后世是公正的话,我想,任何时候,它都应该向那些参与过历史留存和延续的个体——投去感激的一瞥。没有那些情谊的呵护,没有那些无名尘土的覆盖,再伟大的墓碑也会死掉的。”   这些,是我克制了个人情绪之后的话,算是媒体立场和个人立场的平衡。   (《广西文学》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 第7章 谁能这样牵动人心(1)   陆其国   一幅让胡适感到惊讶的长卷   一九四八年,北平。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行将结束前夕。   一天,一个名叫暴春霆的人前往拜会胡适。胡适并不认识此人,但来者传话说,他带来一幅家藏长卷,胡先生看了这幅长卷后,就会明白所以。这引起了胡适的兴趣,于是他便会见了暴春霆,并见到了后者携来的那幅长卷。   随着长卷徐徐展开,胡适脸上渐渐露出惊讶。他不是惊讶于这幅长卷上画的山水林木,茅屋扁舟,而是画上题有俞曲园、秦散之、俞陛云、吴大澂、沈铿、吴昌硕、郑叔问等众多晚清名家手迹!   匆匆浏览了一下这些题字内容,胡适再看长卷时,他的目光便一下子落在了画中那些或挑着柴禾,或背着米袋,正吃力地行走在山径小道上的人物形象身上了。在这些身影前方不远处的茅屋前,则清晰可见整齐堆放着一垛垛米袋和柴担。此时胡适才知创作这幅长卷的正是晚清林屋山(太湖洞庭山)   诗人秦散之。长卷题名为《林屋山民送米图卷子》。一边阅读浏览,一边细听暴春霆讲述,胡适终于大致了解了这幅长卷产生的时代背景后面,曾经发生了什么。胡适后来写道:“光绪十七年二月,洞庭山的诗人秦散之先生(敏树)作洞庭山老百姓送米的长歌,又画成这幅《林屋山民送米图》。(俞)   曲园先生也作长歌,并为这卷子作篆字题额。”   胡适是广有阅历、见过大世面的名人,仅凭这些当然还不至于会引起他惊讶。他之惊讶,主要还在于那天他在见到这幅送米图长卷的同时,见到的另外三件档案史料。胡适说:“五十七年之后,方子先生的孙子春霆先生来看我,抱着这个送米图卷子来给我看。这卷子里有许多名家的手迹,当然都很可宝贵。但更可宝贵的还有三件:一件是洞庭山各村人民送柴米食物的清单,一件是上司训斥暴君的公文,一件是他亲笔抄存他自己答复上司的禀稿。   这三件是中国民治生活史料。”显然,胡适的惊讶,更多的是为这三件“更可宝贵的”有关“中国民治生活”的档案史料所引发。   至此,我们可以明白,即《林屋山民送米图卷子》中真正的主角,恰是那位没有在画面中出现的暴方子。胡适指说的“暴君”,不是我们习惯使用的那个听了令人生畏的名词,而是特指一个名叫暴方子的人。眼前这位携长卷前来拜会他的暴春霆,原来是暴方子的孙子。暴春霆前来拜会胡适,就是想请他在了解了其祖父的事迹后,能像那些为这幅长卷留下手迹的晚清名人一样,也能为这幅长卷写下些什么,以发扬光大其祖父的精神。   要厘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还得从暴方子其人说起。   据俞樾《春在堂杂文》六编卷二《暴方子传》记载,暴方子,名式昭,河南滑县人。系读书人出生,后来在江苏当了个巡检,继而补平望司巡检。   巡检官衔为从九品,相当于镇长级别,是个名副其实的芝麻绿豆官。官职虽然不起眼,但暴方子为官清廉的名声却远近闻名。不应该拿的钱,他绝不伸手。当时他的一个姓谭的上司发布禁赌、禁嫖、禁食******“三禁”令,由于暴巡检本人从不沾这些恶习,并对此深恶痛绝,所以文到令行,这些陋习在他辖区很快便告绝迹,深得谭上司嘉许。   但这并不能改变暴方子什么。此后不久,他被调到苏州洞庭山甪头司任巡检。暴方子调东调西,总是做巡检,可见他在官场仕途上毫无进步。于今看来,暴巡检一直徘徊在他的芝麻绿豆官任上,一方面固然与他本人的“不思进取”有关,另一方面则完全受影响于他这个公务员的特立独行。如他不喜欢正襟危坐在衙门里办公,而是喜欢身穿短褂、脚蹬草鞋走乡穿巷,一方面了解当地民情,一方面搜集值得记录的前人事迹,为那些先哲编集,留下档案史料,以利光大发扬;另一方面他还关心百姓疾苦。连山里老百姓一开始也不理解他,觉得他傻,但一旦明白过来,便齐声称道他是“好官也!”   这样过了几年,有一次,官府在催租蠲赈一事上,与农民发生了矛盾。   当暴巡检了解到公理在百姓一边后,便不顾掉乌纱帽的危险,毅然站在百姓立场上,为他们讲话,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此举固然让他获得百姓口中“好官也”的口碑,但注定会让和他共事的官场中人感到不快,甚至嫉恨。当时着名学者俞曲园家居苏州,和喜欢读书的暴巡检常相往来,两人还不时互致诗书。暴巡检特立独行的�事凸显得越来越引人注意时,俞曲园就在一封书札中向他透露,并提醒道:“此番计典,足下颇蹈危机。大魁(苏州魁知府)已将‘情性乖张,作事荒谬’八字奉赠矣。”所谓“计典”应该是指关于那次的催租蠲赈一事。就在暴巡检身临危机之际,幸得江苏易藩台出面,“力解,(使暴巡检)幸而得免”。然而,在俞曲园看来,像暴巡检这样不顾得罪上司,站在老百姓立场上说话行事,为此,他不能不“深为足下危(担心)之”。看得出,俞曲园是位非常看重友情的人,尤其是对像暴巡检这样的官场中朋友,总是为他捏着一把汗。   不乏读书人迂腐和天真的俞曲园,在另一封信中这样对暴巡检说:“今日适大魁(即那位苏州魁知府)来,托其遇事保全,承渠一口答应。但其意总嫌足下好事,又好出主意,非下僚所宜。鄙意湖山一席最宜吏隐,从此竟可不事一事,以文墨自娱,乃可相安也。”   “遇事”当然是指暴方子遇到事。俞曲园在见到苏州知府时,请他对自己的朋友暴巡检遇到事情时,多予关照,对方虽然“一口答应”,但也通过俞曲园的口,转达了对暴巡检的不满意见,即“好事,又好出主意”。这应该是针对暴巡检常常站在老百姓立场上说话行事而言。于是俞曲园为暴巡检出主意说,与其卷入官场事非和漩涡之中,不如干脆在你辖区里的美丽湖山中找一处地方,乐得做个闲官,平时写写字画画画,既可自娱自乐,又不会与同僚发生矛盾,大家相安无事,这样不是蛮好吗?   看来俞曲园对他这位官场中的朋友确实够关心的。尽管他在这封信中“贡献”了一番于今看来十足属于淘浆糊的点子,但眼见暴巡检全然不以为意,于是又在一封信中写道,他在年前见到了暴巡检那位姓谭的上司,提起暴巡检,谭上司虽然表扬有加,但也反映,反对暴巡检的人很多,俞曲园同样请谭上司平时对暴遇到事多予关照。谭上司也点头答应了。   俞曲园接着再次提醒暴方子:“然终究上台远而府厅县相离甚近,远者之保全不能敌近者之毁伤,一切谨慎为宜。”此中似又有告诫朋友的寓意:   尽管谭上司答应我会对你予以关照,但毕竟这位“上台”是位高高在上的省官,所谓天高皇帝远,等到府厅县一级的地方官与你为难,甚至伤害了你,谭上司再想怎么“保全”你,只怕是鞭长莫及。所以他最后忍不住叮嘱道:   “一切谨慎为宜。”但这句叮嘱出口,恐怕俞曲园也底气不足,因为他肯定知道,他的朋友暴巡检依然会我行我素,该怎么当他的巡检还怎么当,并不会因为有他俞曲园托官场中人“保全”而有所改变。   果然,光绪十六年(1890年)十一月,这“一个顶小的官偏要事事好出主见,偏要好事!”(胡适语)且被苏州府知府、满洲人魁元视为“情性乖张,作事荒谬”的暴方子,终于因其“性傲岸,讲真理,坐是失上官意,竟劾去之”。   暴方子信奉实事求是的精神,不愿看上司眼色、按上司旨意行事。一个芝麻绿豆大的下官,敢如此忤逆“上官”,怎能讨到好果子吃!这不,暴方子这就为自己“一意庇民,虽获重咎不惜”的另类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被撤职了。   一幕让暴方子大感意外和无比感动的情景   有关暴方子故事的高潮部分,正是由此而起。   卸下官袍的暴方子成了普通百姓。哦,也许比普通百姓还不如——他家在河南滑县,眼下却连搬个家的钱都拿不出!暴方子在任时的为官清廉、两袖清风,于此可见一斑。   离开了镇衙门羁绊的暴方子,既然一时无钱搬家回河南家乡,就暂时在附近山里找了处茅屋借住下来。   此时正值冬天,山里不时刮风下雪,冬季格外寒冷。但即使如此,暴方子依然手不释卷;甚至后来在“不能举火,君且忍朝饥”的少柴缺米的情况下,暴方子依然“读书如故”。他似乎有意想以读书来抵御饥饿和寒冷的侵扰。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饥饿与寒冷抵御得一时,却抵挡不住一阵。这不,暴方子很快就陷入了煮无米、烧无柴的困境之中。   就在这时,一幕让暴方子大感意外和无比感动的情景出现了!   这天清晨,暴方子刚起身,依稀听得门外有动静,于是想去看个究竟。   一开门,他蓦地发现一个陌生山民,在他茅屋门口放下两个鼓囊囊的米袋、两捆柴禾后,正打算离开。暴方子见状,连忙叫住了他,问他这是干什么。山民似乎有点不好意思,露出一脸憨厚的笑容道,这是给暴老爷送上一些米和柴禾,过日子需要的。   一个陌生山民,在暴方子最需要米和柴禾的时候,及时给他送来了,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呵!   望着眼前的米袋和柴禾,听了陌生山民这几句朴素实在的话,暴方子的大感意外和无比感动可以想象。他问这位山民,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说如果不告诉这些,那就仍把这些东西拿回去。   陌生山民这才回答道,他叫陈洽泉,家住十里外的陈巷村。   有一点暴方子肯定没有想到,由陈洽泉此举为滥觞,日后竟形成了一支林屋山民自发为他送米送柴禾的队伍,一时蔚为壮观——嗣是而以米数斛、柴数捆相饷者,亡虑数十村聚。肩挑船载,合遝奔走。其为物,薪米以外,豕鱼、酒肴、蔬果、粉糍、鸡卵无不有也。其为人,老农妇竖、樵牧僧尼,趾相错也。自十二月十三日至正月终,计得米百二十石有奇,他物称是。   ——《沈铿题记并诗》   你看,没有人策划,没有人号召,没有人发动,但十几个村庄的老百姓们为罢官的前暴巡检送米送柴的队伍就这样自发形成了。他们中有老农有妇女有儿童,还有樵夫牧人和和尚尼姑,大家用肩挑,用船载,把猪肉鱼肉酒和各种蔬菜果品鸡蛋,以及其他一些生活用品,送到暴方子住的茅屋前。不满一月即“蔓延至八十余村,为户约七八千家”。这也是“官如能造福,民岂不知恩”(吴大澂语)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当地诗人秦散之即是有感于此,创作出了写实主义的《林屋山民送米图卷子》。 www.xiaoshuotxt.comtxt小xiaoshuo说天堂 第8章 谁能这样牵动人心(2)   值得一提的是,暴方子显然颇有档案意识,既然林屋山民给他送米送柴的一片心意他无法劝阻,于是他对所有百姓的馈赠一一做了记录。这就是本文一开始提到的,被胡适称为三件“中国民治生活史料”之一的《柴米簿》。   《柴米簿》有时间,有地点,有姓名,更有内容,一目了然。每人所赠数量多是米一石二石或几斗几升;柴也是一担二担,这恰恰说明林屋山中老百姓的生活也捉襟见肘。后来秦散之的外孙沈敬学见到他外祖父画的这幅送米图上有诸多名人题诗,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予复向暴丈(方子)索得‘柴米簿’,将山民之村落、姓氏录在卷中,以昉(仿)汉人碑阴之例,用纪其实焉”。这应该也是胡适看重这份档案史料价值的原因之一。   有一点不言而喻,老百姓如此公然帮助罢官后的前地方巡检暴方子,肯定会惹恼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在他们看来,这样的行为分明是向官府挑战。   然而,支持暴方子的老百姓不仅人数众多,而且还都抱起了团,官府即使想对付也不敢轻举妄动,生怕酿成事端。既然一时无法对付老百姓,那收拾倒霉的前巡检暴方子总可以。这就有了接下来地方官府1891年训斥暴方子的一纸公文,也就是胡适前面所指的三件反映“中国民治生活史料”中的第二件档案。公文中说:   照得敝府访闻,太湖西山地方,有棍徒蔡剑门,手持竹梆,遍山敲击,向各户敛费,称欲保留甪头司巡检暴式昭,以致人心煽惑,并向各户索米,为该巡检暴式昭用度情事。查暴式昭系撤省察看人员,该棍徒蔡剑门竟敢向各户敛费索米,称欲保留该巡检,并资助该巡检用度。如果属实,亟应分别查究。合亟关会,希即查照来关事理,严密查访。如果实有前项情事,即将该棍徒蔡剑门密拿解省,以凭从严惩办。一面速饬该巡检暴式昭即日来省,毋任逗留,致干揭参。望速。   你看,明明是一次民间自发资助前地方巡检暴方子的行动,却被官府别有用心地捏造出系当地人“棍徒蔡剑门”“向各户敛费索米”的蓄意行为,并用词暧昧地指说山民们的自发送米送柴,系出于蔡的勒索,暴方子则有在背后指使之嫌。官府明里在说蔡剑门,其实鞭梢所指,实在暴方子身上。   暴方子对此自然心知肚明,人在官场,他尚且行得正、坐得直,罢官后他更不会做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在收阅了这份札文后,他当然不能再保持沉默。   于是毅然提笔,一气呵成写下了回复上司的禀稿。禀稿写成后,他自己留了份抄件,此即胡适所指“中国民治生活史料”中的第三件史料。禀稿辩解说:   奉此,查上年十一月十八日交卸,债累满身,一钱不存。时届年终,无钱搬家,权住西山,独身回省。迨后山民馈送柴米,实始于十二月十三日。蔡剑门敲梆约众,拟到城叩饬回任,实始于本年正月初八九日。两事隔月隔年,馈送柴米固与敲梆毫不相干涉。山民馈送柴米,系出于万众心情所愿,绝无一人乞求讨索,亦无一人劝谕嘱托。其初实起于山北相去廿余里之陈巷,次日而劳村至,又次日而东蔡至。因此一唱百和,羣起四应,每村家家公集,遂蔓延至八十余村,为户约七八千家,其未到者仅辽远数村而已。先是收米十七石,谓食至行时,有赢无绌,亟贴启东宅河,一概坚辞。孰知竟难终止,处处醵集,村村馈赠,肩挑船载,踊跃争先。即极小村落若张家湾、中瑶里等处,亦复载柴一船,致米数斗。更有老妇于公送外复投度岁诸物,亦有老翁持肉、童子担酒、庵尼负菜,禅僧携茶相饷者。计年内外月余,阖山馈送投赠,纷纷不绝于涂(途)。   而山中着作名流,至绘成画卷,广征题咏。计共收米百四石八斗,柴约十倍于米,他若鱼肉鸡鸭、糕酒果蔬之类,不可纪(记)数。   此乃万众心情所愿,怨者不能阻,爱者不能劝,非势驱利诱所能至,亦非乞求讨索所能得也。况蔡剑门蕞尔寒悴,无大势力,万众若不情愿,又何至听从其言耶?彼系蹩足训蒙,一时义愤,售卖菱荡廿五洋作费,遍山敲梆,拟约村耆到城,叩饬卑职回任。其祖蔡雨亭创建节烈祠,系敲梆募劝。此次人问,则云:“我家祖传敲梆也。”   方其初起,绝不闻知。迨知之,遣人辞之者三,贴启二处,阻止村耆勿听其言。东蔡一起人未往,正因于此。往城者两船,约四五十人,亦未敢拦舆而回。   伏思五载林屋,恐辜名贤知遇,妄励清操。百姓追念畴昔,赠之柴米,坚辞犹然复来。念其远路,且公集难于瓜分,勉徇其意,遂尔收受。此等赃私,非愚者莫能致,亦非愚者莫能得也。种种不合,清议俱在。既奉文驱逐离山,现即携家他徙。   真应了俗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暴方子在这份禀复中,针对曾经领导他的官府下达的札,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答,其实也就是辩证。   他首先对府札煞有介事指称的所谓“棍徒蔡剑门”敲梆“向各户敛费索米,称欲保留该巡检,并资助该巡检用度”一事,厘清了以下重要事实:蔡剑门敲梆事发生在山民送米送柴之后一个月,是为了呼吁让他暴方子重新回到巡检任上。因为当地老百姓欢迎他这样的地方官!况且当他知道此事后,除了设法让人去劝告蔡剑门不要这样做外,还张贴启事,希望老百姓不要进城给官府提这样的吁请。   再说“敛费索米”这样的事,“系出于万众心情所愿,绝无一人乞求讨索,亦无一人劝谕嘱托”。对此他也曾努力采取措施,如“亟贴启东宅河,一概坚辞”。但到底还是制止不住,“处处醵集,村村馈赠,肩挑船载,踊跃争先”,“坚辞犹然复来”。一想到这些山民们远道背米负柴而来,东西在他茅屋门口堆放在一起,想还到他们手上也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无奈只能“遂尔收受”。   接下来,这位罢官后的前巡检忍不住说出了几句狠话:我在林屋山为官五年,做得恐怕还有负百姓所望,也有负“清操”之名。可再想想,这些老百姓的私人馈赠,不是愚蠢的人不会出手相赠,正如不是愚蠢的人也不可能得到!暴方子的潜台词可解读为,老百姓为什么不给你们送米送柴呢?你们为什么就收不到老百姓送的米和柴呢?不过我暴方子收了什么东西,收了多少,我都记录有《柴米簿》,完全有案可查。现在你们不就是要驱逐我吗?   没有问题,我马上搬家走人!   暴方子行事确实光明磊落,《滑县志》记载,暴方子离开这里时,除留下少量自用外,把民众送来的一百余担米及其他一些食物,都转送给了慈善机构,以救济孤儿和贫苦百姓。   公理犹在人心   诚如当代着名学者钟叔河指出的,暴方子是“光明正大的。这件事情很激动了当时的着作名流,秦散之为绘《林屋山民送米图》,俞曲园作长歌,郑叔问、吴大澂、吴昌硕等都有题咏。‘不媚上官媚庶人,君之失官正坐此。   乃从官罢见人情,直道在人心不死。’诗写的是直道,是人心,也就是士气和民意了”。他还说,“胡适是以现代眼光审视这个卷子的第一人。”   我们由此知道,一九四八年暴方子的孙子暴春霆,在事隔五十七年之后,携秦散之绘《林屋山民送米图》请胡适题词,尤其是当胡适看了三件相关档案史料,以及上面诸多晚清名人题词后,胡适显然受到了震动。于是,民国时期《林屋山民送米图》名人题词,便以胡适为滥觞,开始留下了新一拨人物和内容。他们的名字一个个都如雷贯耳:胡适、朱光潜、冯友兰、游国恩、俞平伯、浦江清、朱自清、马衡、于海晏、张东荪、徐炳昶、陈垣、沈从文、黎锦熙、徐悲鸿、张大千、李石曾等。而解读这些名人为这幅长卷留下的墨迹内容,也许更能让我们从中感知一个具体而真实的暴方子其人,以及那三件档案史料所透露出的历史的、政治的、文化的价值。   正如胡适用“人民公意的表示”一语道尽暴方子与林屋山民们的亲密关系一样,美学家朱光潜的“(暴)方子先生遗爱在人”则一语中的,给了暴方子以实事求是的评价。   一九四八年春,暴春霆请刚从美国回来的哲学家冯友兰看《林屋山民送米图》。冯友兰知道了这幅画的情况后,不由感叹道:“近年以来,我们亲眼看见许多官吏,对于办理政治只顾自己的考成(政绩),不管百姓的死活。   而中国之大,尚没有发现一个像方子先生那样的以直道忤上的廉吏”。   针对这起事件,哲学家张东荪说出的一番话,也许更振聋发聩:“谓今之官场无是非可言。其时距清之亡不过十余年,然即此一语已足证清之必亡矣。窃尝读史,每当革命之起,其前必有一黑暗时期,无是非,无赏罚,固不仅贪婪无能而已。方子先生清廉自守,宜其被劾。语云:‘礼失求诸野。’   黑暗时代,是非善恶之辨,只在人民。故一人倡议馈米,各村皆起应之,是公理犹在人心也。”张东荪还以小见大,说“即此一事亦已足证清室之必亡。   盖未有贪污横行,是非不辨,赏罚不明,而能永临民上者也”,“当清末季,岌岌可危,士大夫犹欲竭智尽忠以谋挽救,顾终无济,岂非以病已深入膏肓耶?”当时正是一九四八年,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正日薄西山,摇摇欲坠。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前朝的教训既然不予吸取,以为殷鉴,那么这时候想要挽救也已晚了。这诚如徐炳昶于一九四八年四月为这幅长卷“敬题”时所写的:“今者国步虽移,而此种卑劣之心理仍根深蒂固,至难薅除,民生憔悴,实由此祟。”   无独有偶,除了秦散之,清末名士郑叔问也曾经就暴方子的故事画过一幅《雪篷载米图》。此画抗战期间因埋入地下保存,取出时已笔迹模糊。后来着名画家徐悲鸿因“窃念此故事足励末世”,遂在病中予以重绘。   《诗刊》一九八零年第九期曾发表朱自清《题(林屋山民送米图卷子)并序》。朱自清在序中写道:“六十多年前,河南滑县暴方子先生到苏州洞庭山里的林屋山做巡检,因为‘好事,好出主意’,给县官撤了职;撤职后搬不起家,家里甚至没有米。老百姓纷纷送柴米给他,当时诗人秦散之给画了这幅图做纪念,题的人很多。暴先生的孙子春霆先生要我也题几句话,我觉得这可以写一首新诗。”诗曰:   暴方子先生,这一个最小的官,却傻心眼儿,偏好事好出主意。   丢了官没钱搬家,更没米做饭,老百姓上万家人,给担柴送米。   上司训斥,说老百姓受他讹诈,他却说:傻心眼儿的人有傻报。   这幅图这卷诗只说了一句话:   傻心眼儿的老百姓才真公道。   ——春霆先生嘱题,朱自清,卅七年   (《书屋》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章 葛底斯堡(1)   李木生   a战争   认识美国有一条捷径,那就是去葛底斯堡,去重新经历葛底斯堡战役的硝烟,重新谛听一八六三年七月一日至三日鲜血在这里的喷溅。   这是美国南北战争中最为重大的战役,也是十九世纪死伤最为惨重的战役,它不仅标志着代表黑人奴隶制的南方从此走向失败,而且这一战役还深刻地影响着整个人类进步的走向。   四百万黑人奴隶的命运,成为这次战争的焦点——北方认为黑人也是人,应当获得人的自由与解放;拥有着黑人奴隶的南方,则强势地坚持并试图扩大黑人奴隶制,认为黑人奴隶是牲口,是财物,可以买卖与役使。而对美国黑人的命运抱着巨大同情并对黑人奴隶制坚持批判态度的林肯当选总统,则成为南方宣布脱离联邦并挑起这场战争的导火索。   这是教科书反复确认并为我们所熟知的关于这场战争的政治原因。结论当然是正确的,却不是唯一的。我在骨头般醒目的政治因素的四周,还体察到了好多常常被赫然的骨骼所遮蔽的血肉神经,发之于人性之上的人道的血肉神经。总统、议员、将军们,固然掌握着理性的“骨骼”,而百姓与士兵,则拥有着感性的血肉神经。没有后者,前者只能是纸上谈兵。   二〇〇九年底,我与朋友郑光召从华盛顿北上七十英里,直达葛底斯堡,将一整天的时间全部泡在这块二十平方公里的昔日的战场上。数不尽的纪念碑,风格独具的各种雕塑,还有散落在原野上的似乎依然“活”着的大炮。   只是三个昼夜,北方联军死伤两万三千人,南方同盟军死伤两万八千人。七月三日里有一个小时,双方一下子就阵亡了一万四千人,被称为“世界军事史上最血腥的一小时”。战场上的树木,几乎没有不中弹的,最多的一棵竟然中了二百五十颗子弹。遍布在草地上的白雏菊,几乎没有不被马蹄与脚印践踏的。而在长达四年之久的南北战争中,全美三百万人参战,伤亡一百一十二万,其中阵亡六十二万,一万个村镇惨遭蹂躏。   这个国家,为了避免分裂与内战,曾经向南部的黑人奴隶主们有过重大的妥协与让步。一八五〇年的国会妥协法案,重申并强化了一七九三年的《逃亡奴隶法》,规定逃到自由州的奴隶仍将是奴隶并要被送回原地去继续接受奴役,奴隶主可以跨州追捕奴隶,并在州或联邦法院确定其所有权之前就把逃奴强行带走。   在根本问题上的妥协无异于投降,只能助长邪恶的变本加厉。于是,黑人的血泪愈发地积聚,整个社会的不平与愤怒也在不可抑制地蓄涌。   对于这场战争的本质性解读,一八五四年的奴隶安东尼·伯恩思案件有着代表性的意义。   安东尼·伯恩思是弗吉尼亚州一个种植场主的黑人奴隶,不堪百般的奴役与折磨,躲在一艘开往北部自由州的船上,逃到了波士顿,在一家服装厂开始了人的自由生活。可是他最终还是被抓,联邦政府的官员竟然勒令把他押返弗吉尼亚。波士顿人愤怒了,汹涌的人群甚至冲进法院试图救他。但是这位已经过了一段人的自由生活的黑人,没能逃脱重新沦为奴隶的厄运。据说当这位奴隶,被龙骑兵、海军陆战队、十二个步兵连押送至弗吉尼亚的轮船时,孤独无助的安东尼绝望地甚至熄灭了眼睛里的怒火。可是,当他看到波士顿全城的商店为了他停业抗议,所有的门窗尽皆为他披上哀痛的黑纱,无言的人群则拥挤在街道两旁默默地为他送行时,这个又要成为奴隶的人,终于让空洞而又木然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   人心的指向,就是上帝的指向,或曰上帝的指向就是人心的指向。这场战争,既是南北政治对峙的不可调和的必然,也是对人性底线屡屡粗暴践踏后的触底反弹。而人心,则最终决定着这场战争的胜负。   在葛底斯堡战役中遭受重创的南军最高军事长官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不得不带着溃不成军的败军向南逃命。可在他南逃的起始处,涨满洪水的波托马克河横亘在面前。与此同时,北方军队在南方首府里士满附近的维克斯堡大获全胜,南方的三万守军于七月四日全部向格兰特将军率领的北方军队投降。此时,如果葛底斯堡战役的总指挥米德将军,乘胜追击,歼灭被波托马克河阻截的李将军残部,南北战争也许会就此结束。可是米德将军的北军,看到横七竖八地横陈在原野上的同胞的尸体,看到蜿蜒了四十多公里的南军装载伤员的大篷车在泥泞里爬行,他们甚至不顾林肯总统的催促,不忍追歼,停止追击,眼睁睁地看着南军等到洪水落下,从容逃去。   在这里,仅仅用对与错的概念,已经无法解释、更不能涵盖米德将军所指挥的北军的态度与行为。我们当然熟知“农夫与蛇的故事”,可是,当对方不是蛇而是活生生的人、甚至是自己的同胞的时候,我们还有没有第二条、第三条路可走呢?   林肯毕竟是林肯。他曾为此给违背了他意愿的米德将军写过一封词严句厉的信:“我认为你没有估量李军逃脱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罗伯特·李本已成了你可以轻取的猎物,你如跟踪合围,就可将其全部捕获。如果做到这一点,再加上我们最近取得的其他胜利,战争本可以结束。”但是这封信始终没有发出,林肯还特意在信封上批了这样几个字:“此信从未签发。”宽容的林肯私下里给陆军部长西蒙·凯麦隆说:“我们难道能仅仅因为他没有再多做一点事而去责备他吗?他已经替国家做了不少工作。”也许,林肯透过当下胜负的权衡,往前往后看到了没有尽头的远方?看到了远方处那千古不灭的闪闪发亮的人性的光辉?不然,他也不会在南方残忍地虐待北方俘虏的时候,仍然我行我素,坚持去看望被俘的南方伤兵,并不无痛惜地说:“是他们自己无法控制的环境驱使他们成了我们的敌人。”   又过了将近两年的浴血岁月,当李将军率众投降之时,受降的北方军最高长官格兰特将军甚至怕降将罗伯特·李尴尬,而故意先拉起了家常,并为自己刚刚从战地赶来不能像李那样衣挺靴亮而表示抱歉。降军将士全部释放,没有一名羁押,没有一名受到虐待,甚至当降军士兵经过胜利者营地的时候,格兰特将军专门命令部队不要大声地欢庆胜利。当然,还让二万八千二百三十一名来自南方的这些个“手上沾满着鲜血”的降军中的骑兵与炮兵,各自带回自己的骡马,因为南方正是春耕农忙的季节,离不开这些个牲口。一旦和平来临,不用“宜将剩勇追穷寇”,无需“再踏上一只脚”,没有一名叛乱分子在投降之后被追究与“肃反”(包括南方另立政府的“总统”杰弗逊·戴维斯),没有一个叛乱分子的家人受到株连,就连总统在白宫里庆祝胜利,也提议演奏南方各州喜爱、也是歌唱南方各州的歌曲《迪克西之歌》。   奴役不能用奴役来消除,被压迫者不能用战争而成为压迫者。只有如此,战争的火焰才会化作和平的旗帜。不然,无异于用汽油去救火,再多的血也只能是白白抛洒,而且会使人间的苦难加深加重。   因此,美国的葛底斯堡直如一面明镜,照出着世界一切专制者的丑陋。   只有残暴、贪婪、自私的专制者,才会羞辱、镇压、株连手无寸铁的人(包括战争的失败者)。有时这种羞辱、镇压与株连会平地而起,小题大做甚或是没有来由的“莫须有”,就为了嗜血的快意和“莫非王臣”的权力感。只是人们很难体察到这些专横跋扈者的色厉内荏罢了,其实他们的残暴永远与虚弱相连,作恶多端者就连睡梦里也不会安稳——越是如此,越发地要以血腥来壮胆提气。在他们一项又一项的基本原则里,绝对不容许有丁点儿对人来说如空气粮食一样要紧的自由与平等。   当浸透着战士鲜血的葛底斯堡成为国家烈士公墓的时候,北方与南方各州,都平等地为自己流血的将士在这块土地上建造纪念碑与雕塑。而在这些数不尽的纪念碑与雕塑上——不管南方北方——出现最多的形象,就是那个自由女神。   b林肯   林肯是个想起来可以让人流泪的人。   而在四年的南北战争中昂首不屈、坚如磐石的林肯,又是一个为了这个国家的战士屡屡流泪的人。   卡尔·桑德堡的《林肯传》里,有几个林肯流泪的细节让人过目难忘。   南北战争中联邦军的第一个牺牲者是埃尔斯沃思,他是在冲上一座楼顶扯下南方分裂者的旗帜时,被一支双筒猎枪近距离击中胸膛而死的。看到尸体的刹那,林肯便不顾总统的身份,失声痛哭。这是整个华盛顿都为埃尔斯沃思下半旗致哀的上午。下午,他又领着夫人来到埃尔斯沃思的尸体前,久久地凝视,像凝视着自己的儿子,是否他觉得这个年轻战士的灵魂需要母亲的温暖?凝视着呜咽着:“我的孩子!我的孩子!难道非做出这样的牺牲不可吗?”南北战争中牺牲的第一个将军是爱德华·迪·贝克。当林肯一接到这个不幸的电报,便被悲痛所淹没。一名记者这样记述他亲眼所见的情景:“五分钟后,林肯先生独自一人走出办公室。他低垂着头,热泪顺着他布满皱纹的双颊直往下淌,胸部沉重地起伏着。他走上街道时,差一点摔倒。我们赶忙从座位上跳起来跑上前去搀扶他,但他并没有倒下去。”就是负伤的战士,也会引起总统的疼爱之情。在这次战争中的海战中第一个负伤的是英勇的海军士兵沃登,眼睛受伤,头缠绷带。当一个海军上尉向总统报告这位负伤的海军士兵已经救下并抬到了自己家中的时候,林肯立即中止了内阁会议,赶到沃登躺卧的床前。上尉大声地告诉眼睛被绷带包扎着的沃登:“总统看你来了。”意外的沃登感动了,说:“你给了我极大的荣誉。”可是许久,人们都没有听到总统的回答,这时上尉才发现总统眼里噙满了泪水,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林肯知道受伤的沃登在等待着总统的声音,他强抑心上的疼痛,缓慢地清楚地对沃登说:“不是那样,是你给了我和咱们的国家极大的荣誉。”   这个常常为了战士流泪的人,有着一副世上最为温柔的心肠。只有如此温柔,才会在国家与人民的巨大苦难与危险之中,锻造出钢铁一般的意志。   他说:“他们可以把我吊死在那棵树上(指了指窗外),但是,上帝保佑,我将永远不会放弃我的岗位。”即使在一再失利、而南方的攻势更加咄咄逼人甚至首都华盛顿都面临沦陷的重压下,总统林肯依然让他的思想砥柱般屹立于激流之中。这个谦逊得会深深地弯下腰、低垂双肩与个子矮小者说话的人,这个谁走在他的前面他都不会介意的人,这个可以在演说的讲坛上、当着黑压压的听众与一个满身污垢的挑煤工比个子高低的人,却高傲地坚守着自己的主张:“作为一个国家,我们是从宣布‘一切人生来平等’开始建国的。我们现在实际上是把它读成‘一切人生来平等,但黑人除外’,我宁可移居到某个并不自诩为热爱自由的国家去——比如,到俄国去,在那里专制政权可以赤裸裸地横行肆虐,而无需掺杂卑劣的伪善成分。”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t?xt_小_说天\堂 第10章 葛底斯堡(2)   是的,黑人,被奴役的黑人,是这场战争的核心问题也是他心中最不能释解的痛伤:继续奴役还是砸碎奴役。虽然联邦的统一与完整,始终是林肯考虑的首要问题,但是黑人们的命运正与整个联邦与全美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我们给奴隶以自由,就是使自由人的自由得到保证——我们给别人以自由和维护自身自由,两者同样是崇高的事业。”(林肯一八六二年向国会提出的国情咨文)总是对别人怀着真挚尊重的林肯,一生里竟然也有过一次毫无遮拦地咒骂,那是他在新奥尔良看到一次拍卖黑人的情景之后。一个好好的黑人家庭,竟被奴隶主“卖”得四分五裂:丈夫被卖给一个种植场主,妻子卖给另一个种植场主,而孩子们则被分别卖给了出钱更高的买主。   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因为贩卖奴隶而被判处绞刑的案子,就是林肯批准的。这个名叫戈登的奴隶贩子在公海上被捉时,船上就装着九百名从非洲贩来的黑人。嚣张的戈登自以为有着强大的蓄奴势力的保护,根本不把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庭放在眼里,他甚至认为就是对于敌人的伤员都给予深切同情的总统,也会为他网开一面。仁慈的林肯,浏览过证词和那一长串着名人士签名的请求赦免书,不为所动,断然签署了执行绞刑的命令。   当四百万黑人奴隶获得了自由,当叛乱的南部各州重新回到美利坚合众国的怀抱,当长达四年的南北战争结束、和平终于降临的时候——一八六五年四月十四日晚十时十五分——刚刚重新当选新一届总统的林肯,就倒在血泊之中。地点在华盛顿福特剧院,凶手是奴隶制的残忍精神豢养出来的万恶之徒约翰·威尔克斯·布斯。   林肯专门置有一个大信封,封面上写着“暗杀”两字,里面专装暗杀恐吓信。遇刺之前,装在这个信封里的恐吓信已有八十封。他知道,从他当选总统的第一天起,暗杀的阴云就没有离开过。但是他从不退缩,也没有过一丝一缕退缩的念头,犹如一名无畏的战士。他说:“我知道我处在危险中,但是不想把这种恐吓放在心上。”   是的,只有大树倒下,人们才更能量得清楚它的长度。迄今为止,在人类追求自由与平等的道路上,林肯也许是最为伟大的一个人。世界都在为失去他而悲痛不已。他的同时代人列夫·托尔斯泰认为他具有“独特的精神力量和伟大的人格”,“他的地位相当于音乐中的贝多芬,诗歌中的但丁,绘画中的拉斐尔和人生哲学中的基督。即使他不曾当选为总统,他也将无可争辩地和现在一样伟大,但是这恐怕只有上帝才知道。”   最为悲伤的当然是美国人民。在巨大的痛苦之中,全国默然,就连正在欢庆胜利的数十万军队,也在听到他们的林肯遇刺的当儿,就让全部的声音戛然而止,一下子陷入于寂静之中。当他的灵柩走过一千七百英里的路途,从华盛顿回到他四年零两个月前的出发地伊利诺伊州的普林菲尔德的时候,沿途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路口、每一座城镇,都自发地集合着致哀的人民。   只是,已经完全停止了呼吸的林肯的心里,还存放着一个未能兑现的诺言,一个本来已经答应要在第二天的四月十五日完成的诺言:为一位叫南希·布什罗德的黑人妇女签署领取丈夫军饷的条子。那是他遇刺的当天上午,南希·布什罗德忍着饥饿步行五英里来到白宫大门,非要进去见一眼总统,却被卫兵拦下。争执间林肯先生出现了,“使人感到幸福的脸上露出了奇妙的微笑”,他深情而温和地说,“我有时间同所有需要我帮助的人交谈。让这个善良的妇女进来吧。”原来南希·布什罗德是来向总统询要丈夫的军饷的。她的一家本是里士满附近老哈伍德种植场的奴隶,是林肯签署的《解放宣言》让他们来到华盛顿,丈夫托姆参加北方联军,家里却留下一对双胞胎男孩和一个女婴。自己找不到工作,又好久没有领到丈夫的军饷了。悉心听完南希·布什罗德的倾诉,总统肯定地对她说:“你有权利得到你参军丈夫的军饷。明天这个时候再来吧,我将把签好的条子交给你。”南希·布什罗德满意地走了,簌簌地淌着眼泪走了。她还没有走出白宫,又被总统叫住了。   满脸皱纹的总统又细心地叮嘱她:“我善良的妇人,也许你还会遇到许多艰难的日子,家里的全部食物只有一块面包,即使那样,也要分给每个孩子一片,并把他们送去上学。”说完,总统又向着这位黑人妇女深深地鞠了一躬。   这位黑人妇女唯一的遗憾是没能看清楚她的总统的面容,因为止不住的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   饿着又流着泪的南希·布什罗德,可能不会知道她的林肯总统曾经在葛底斯堡有过一次着名的演说,但是这深深的一躬,却是对于葛底斯堡演说的最好的诠释。   c历史   一八六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葛底斯堡战役过去四个月之后,这片渗透着鲜血的土地被正式地奉献给死难烈士,以国家烈士公墓的形式作为他们的安息之所。就是在这次落成典礼上,林肯总统发表了感动世代人心的葛底斯堡演说,听众一万五千人。   虽然他在演说中诚恳地说,“全世界将很少注意到、也不会长期地记起我们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但是全世界永远不会忘记勇士们在这里所做过的事情”,可是全世界像铭记勇士们的所作所为一样地深刻地记住并领会了林肯的演说。因为,这一演说就是勇士们的鲜血所凝成的结晶:民主值得人们用战斗去争取,平等值得人们用鲜血去战取,自由值得人们用生命去换取。   虽然那天林肯总统只讲了两分多钟、二百多字,甚至摄影记者还没能弄好相机他就已经结束演讲,但是他的演讲,还是成为了整个人类前进途中的金声玉振——   八十七年前,我们的先辈们在这个大陆上创立了一个新国家,它孕育于自由之中,奉行一切人生来平等的原则。   现在我们正从事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个国家,或者任何一个孕育于自由和奉行上述原则的国家是否能够长久存在下去。我们要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我们要使国家在上帝福佑下得到自由的新生,要使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永世长存。   自由,平等,民主,其保障便是要有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真正的人民的政府。而这一切最为核心的便是人,人的权利。林肯将自己思想的根系,直接伸展到一七七六年杰弗逊所主撰的《独立宣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在这里,一切人生来平等,生来平等的人有着自由的权利,当然也有着组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和废除推翻危害人的平等与自由从而成为专制政府的权利。林肯在十九世纪的葛底斯堡,几乎是在用一种宣誓的庄严,向烈士向美国也向全世界宣告:黑人奴隶也是人。   七十五年之后的一九三八年七月三日,罗斯福总统亲自主持了葛底斯堡主碑的建成与揭幕仪式并发表了讲话,听众二十万人,最前面则坐着两千名葛底斯战役的幸存者——北方和南方、黑人与白人的当年的战士。葛底斯堡静卧在苍黛如梦的坎伯兰山脉间,麦穗般金黄的阳光抚慰着地下长眠的精魂,如雪的白发覆盖着两千颗沉静无比的头颅。而此刻,法西斯专制的魔掌,正在一步步扣紧着世界人民的喉咙。   是英国对希特勒法西斯一再退让的绥靖主义,终于导致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在这世界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口,葛底斯堡又让自己的总统面向世界,发表关于牺牲与自由的言说。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在整个人类笼罩在法西斯阴云的当口,罗斯福总统提出了着名的四大自由。而这个国家,则用五十万名烈士的鲜血,于二战的硝烟里在欧洲、亚洲与非洲,在太平洋、大西洋与印度洋,书写自由。   那个叫张伯伦的人,一定是忘记了当年英帝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上有个叫帕特里克·亨利的人,忘记了他的那篇每每让人心潮澎湃的传世演讲:不自由,毋宁死!在英国殖民者的压迫面前,在庞大的舰队的恫吓面前,多少“绥靖主义”者幻想以屈服换取和平。可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号角就要吹响了,一七七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里士满圣约翰教堂的弗吉尼亚议会上,这位被称为美国革命之舌的帕特里克·亨利登台演讲。   我们请愿过,我们抗议过,我们哀求过;我们曾拜倒在英王御座前,恳求他制止国会和内阁的残暴行径。可是,我们的请愿受到蔑视,我们的抗议反而招致更多的镇压和侮辱,我们的哀求被置之不理。我们被轻蔑地从御座边一脚踢开了……   囚禁我们的枷锁已经铸成。叮叮的镣铐声已经在波士顿草原上回响。战争已经无可避免——让它来吧……我们的弟兄已经奔赴战场!我们为什么还要站在这里袖手旁观呢?先生们想要做什么?他们会得到什么?难道生命就这么可贵,和平就这么甜蜜,竟值得以镣铐和奴役作为代价?全能的上帝啊,制止他们这样做吧!我不知道别人会如何行事;至于我,不自由,毋宁死!   这是英雄的呐喊,也是人的自由的声音,当然也成为了美国独立革命战争中的号角与鼓声,并使得这个人成为美国的开创者之一。为了维护自由与人权,他甚至对于独立于英国的——也是美国人自己的——强大的中央政府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政府太强大,人民就弱小。华盛顿总统请他做国务卿,他拒绝,请他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他还是拒绝。就是为了能够保持一个独立的、清醒的、自由的声音。   葛底斯堡战役结束的第二天,暴怒的雷雨昼夜不减地席卷了这块被战士的鲜血浸染的土地,而后便将这蓬勃着新鲜力量的永不凝滞的鲜血汇入波托马克河,汇入大西洋,也为人类带去再不凋谢的曙光。   此后不久,经过战火与雷雨洗礼的葛底斯堡迎来一位名叫哈丽叶特·伊丽莎白·比彻·斯陀的小个子夫人。被马蹄践踏的白雏菊,已经恢复昔日的容颜,自由地伸展着。她摘下一朵擎在手上,眺望着婴孩般宁静童贞的坎伯兰山脉,再轻轻地将纯然的白雏菊插在发间。这是一个像战士一样勇敢的女子,她用她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参加着战斗。不像我们的一些衣冠楚楚的知识者,只要吃饱喝足,就可以无视苦难与不公,尽职尽责地去作为专制者吠叫的走狗。在这部书中,她用黑奴乔治的口,愤慨地宣告:奴隶没有国家,奴役他与他的妻子、孩子的美国不是他的国家,“哪里的法律会承认我和保护我,那里就将成为我的国家”。但是,站在被战士的鲜血洗涤过的葛底斯堡,斯陀夫人欣慰地笑了,她知道,这个国家就要成为黑人的国家了,因为它给了他们以解放与自由。她当然还记得年初与林肯总统在白宫的那次相见。   那样高的个子,那样佝偻下身子伸开长长的双臂欢迎她,称赞她:“啊,你就是写了那一本引起这次大战的那个小夫人。”只是斯陀夫人没有想到,林肯总统竟然能够记诵《汤姆叔叔的小屋》结尾处这些话:“每一个包含着严重不义现象而未能得到平复的国家,都蕴藏着这种最终大动乱的因素”,“要拯救这个共和国,不能靠勾结起来袒护不义和残暴行为,不能靠利用罪恶牟利”。   十八世纪过去了,十九世纪过去了,二十世纪过去了。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该怎样面对葛底斯堡?虽然黑人奴隶制早已被埋进历史的坟墓,就连拦挡着自由之风的柏林墙也早已倒掉塌垮,可是专制与奴役的阴云——那头嗜血的怪兽——不是还在竭尽全力地试图布成阵势、扼杀自由的阳光吗?   “绥靖”的暖风,又已渗入在万花筒般的日常生活之中,那时的鲁迅就已看穿了现在的“我们”——“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即便没有“不自由,毋宁死”的血性,我们起码应当……   葛底斯堡就在那边向我们睁大着眼睛。   (《海燕·都市美文》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_t_xt,小说天堂 第11章 文明的痛苦与幸福(1)   ——对辛亥革命的一个解读   瞿骏   《十月围城》散场在即,敌我双方奋力厮杀、几经缠斗,牺牲了数十条性命后,神秘的中山先生终现真容,告诉我们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做革命。”此语的确切出处笔者至今尚未找到,盼有识者教我,但能归入中山名下应大致不差。如推演其内在逻辑,实是列宁革命论中“为求达到目的,不得不付出代价”的中国版本。因此这套逻辑适合于职业革命家的宣传与鼓动,如比照辛亥革命的历史实态,则颇有些不相凿枘。   在笔者看来,辛亥革命得益于“文明之幸福”处实在不少。如无线电报、火轮船、印刷机、蒸汽机车等技术发明,反清的民族主义如何四处传播,使阅报读刊的少年们心痛、震颤、血枯、泪竭,进而“日事制造利于革命之新闻”,让“清吏震惊,党人气盛”。如无清末的预备立宪、地方自治等政制改革,张謇、汤寿潜、谭延闿等本该是“国之柱石”的人物又怎有能力反戈一击,由“各省响应”之带头大哥再变为“民国元勋”。更不用说创建于新政之中的各省、府、州、县学堂培养出的新军、新学生。正是他们与不少毕业于速成科的留日洋学生直接构成了革命之血肉。难怪胡先回忆说:“辛亥革命之秋,尝见市上有一种极可笑之图画。以张文襄派遣学生出洋为有心颠覆清室张本。”   以上种种恰恰呼应了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一最发人深省之观点:革命如何从以往事物中自动产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有些“文明之幸福”   正是辛亥的肇因,而非辛亥之结果。再看“文明之痛苦”,辛亥革命后,被称为“北洋军阀时期”的那十几年可能至今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仍是个中国近代史上的黑暗时代(尽管近年来人们认识已有所变化)。从国体之争的“共和危机”到边陲思分的民族危机,再到凄苦无靠的民生危机,那个时代从某个侧面望去确如鲁迅所言的“铁屋”,觅不到一扇可以透气的窗。连孙中山都承认:“一般平民心理上,多谓革命党从前说的,革命后人民有多少之幸福,不革命有如何的危险,都是一种骗人的话。”可见经文明之痛苦,未必就有文明之幸福。要继续追问的是这些危机究竟从何而来,与辛亥有怎样的关联?至今仍根深蒂固的解释是:如果辛亥革命不软弱、不妥协、够彻底,似乎就能避免上述危机。这里且不说不彻底的革命是否就比横扫一切,打倒所有的革命更需要诟病,就连看似为定论的“不彻底”亦可重新讨论。   辛亥前十余年实已是一个变得太剧烈的年代。如为士绅产生画上休止符的废科举,不少论者皆以为其影响要比革命还大得多。丁文江在一九一二年给莫理循的信中则感叹:“见到我国的姑娘们用一双天足走在街上,登上有轨电车,坐在餐馆里吃饭……对于像我这样一个深深懂得十年前——仅仅是十年前——那些可怕的清规戒律的人来说,纯属崭新的生活!”而《时报》   上广为人引用的“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总统成,皇帝灭;新官制成,旧官制灭;新教育兴,旧教育灭;阳历兴,阴历灭……”等一系列“兴灭”   现象也能看出清末变革与辛亥革命叠加所造成的从政治、文化乃至民间习俗的巨大变化,不过这些变化同时就是日后危机的根源,如军阀的兴起可上溯至北洋与各地新军;清末从洋务到新政的改革就已少见对“民生”的体恤;满人王朝覆灭,一套依据不同族群来区别治理的边疆控制技术亦随之消亡等等。   当然变化“彻底”的程度随地域和人群的不同而差异甚大,以袁世凯称帝事为例,顾颉刚就注意到当时“一般社会”以袁称帝为“英雄事业”,“太息其垂成而失”。据顾氏分析是因为在这些人脑中“世界进化观念没有一毫一乎的存在”。知识人有如此看法,于是就出现了总拿来作辛亥不彻底例证的阿q与“柿油党”之类的故事。其实只要把眼光稍扩展至鲁迅亦未见的后续历史,就会发现通常被认为彻底的革命,阿q们的痕迹也一样不少。如一九四九年六月,底层因抗捐而起的民变中会冒出“打倒蒋介石,活捉毛泽东”这样政治极不正确。却很难归因于“反革命分子”煽惑的口号。即使是真正的煽惑,其运用的资源虽不乏“第三次世界大战将至”等新信息,但亦有相当多的“旧物”。一九五〇年美军仁川登陆的消息传开,江苏吴县城根就挖出了当年颇为辛亥推波助澜的烧饼歌诀以证新中国将“亡”。而在土改中对贫雇农最具吸引力的除土地外,还是“宁式床”的诱惑——地主的浮财、底财。可见,革命虽斗转星移,升斗小民仍是基本不太理会何为世界进化,何为真正的革命。对他们来说生活境遇是政治好坏的标准,怪力乱神则深深镶嵌在其日常生活之中。因此对他们的塑造对历次革命的发起者而言成了一项长远而艰巨的任务。   从所谓辛亥革命的软弱、妥协和不彻底中衍生出来的老生常谈问题还有很多,如它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是什么性质的革命?有无将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等等。在这些问题背后隐含的是总要把辛亥作为一种革命殊象来讨论的执着。而这种执着从其形成过程看,来自于多方持续不断的努力塑造。   从日本鼓吹“东亚之孟禄(monroe)主义”到新文化运动建构其合法性,从国民党欲勾连民族革命至国民革命的谱系到共产党要证明“救中国”者舍我其谁,上述力量都将作为殊象的辛亥革命固定化并普及化,且也印证了曾如野火般燃烧过清末革命少年之心的社会不断进化、历史总有阶段等观念有多长远的生命力。其实二十世纪中国的三场革命从头至尾相距不过三十八年,唐德刚先生笔下湍急的历史三峡至今还未漂过,又何须亟亟乎将中国革命斩件上桌?“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虽经不起史实的推敲,却提醒我们以不同的历史视野来解读辛亥乃至整个二十世纪中国革命,而这一视野可将其称为现代转型。从此视野看,一九一一、一九二八、一九四九自然都代表着一个政权的终结和一个新政权的开始,随之自然有相当程度的历史断裂,但其延续性却一直是稍被忽视的问题,在笔者看来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延续性:   其一是由现代转型之痛苦所带来的延续性。西方现代的兴起从不少方面看真的是一个偶然,但当这个偶然一手借坚船利炮,一手借文明的理由而演变成所谓贫弱之中国必须要遵从的普遍规律,从个人到国家的痛苦也就变幻为真真切切的东西。从太平天国后的自强(洋务)运动始,曾国藩、胡林翼、左宗棠、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章太炎、孙中山、宋教仁等都曾各自承受着由近代变局所带来的剧痛,无痛苦不会思改革;无痛苦不会思变法;无痛苦不会思革命。正是在这些痛苦中,中国的现代转型启动了、延续着,革命的延续性也正包含其中。但只要攫取这段历史中的几个片断,或许会发现此种延续性的另一面。   一八五〇年代末,正踌躇满志,欲灭长毛的胡林翼在长江畔驰马,猛然看见两艘火轮船,逆流而上,飞快游弋,中国船舶难望其项背。胡变色不语,回营途中忽大口呕血,几乎坠马。此后每有人与胡谈洋务,他总摇手闭目,神情黯然,叹称:“此非吾辈所能知也……”   一九一一年十月,辛亥革命起,湖南掘曾文正、左文襄墓;南京拆曾文正祠;上海李文忠铜像,白布缠头与左肩,颈下悬牌,曰“满洲奴隶”。《民立报》某书籍广告称章太炎为“近代民族主义伟人”,孙中山则只是“逸仙先生”。   一九二九年西湖博览会开幕,革命纪念馆展览大量中山遗物,目的是要让观者知道,“一部总理革命史,便是全部的中国革命史”。同时他们也会看见章太炎的“落伍者丑史”相伴其旁。   一九五〇年,凡“中正路”皆须改名,殃及宋教仁公园。出版物封套上画“黄花岗”即无人购买。   一九五一年,章太炎夫人谓:章氏与高尔基同年去世,而解放前上海即年年有人为高尔基开纪念会,而无人念及太炎者。即太炎门人,亦甚少提起……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2章 文明的痛苦与幸福(2)   如同上述人、事、物的命运一样,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呈现出的是“城头变幻大王旗”的复杂面相,不过在这些面相背后,革命领袖试图为万千人造命,带领他们向一个宏伟目标前进的理路却基本无差,其吸引力因上通理想社会之实现,下连安身立命之需要而自不言而喻,尤其是对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的人群意义重大。如一九二六年五月九日,既是民国新定的国耻纪念日,也是革命青年柔石又一个身无分文的日子。他想吃一碗豆浆而不得,只能喝开水充饥,“一时心甚凄楚”,但“旋翻克翁(克鲁泡特金)之近世科学和安那其主义一读”,则“心颇得慰”。   可是这样的理路在具备吸引力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当的危险,尤其是当“为万千人造命”与中国近代急切、浮躁、激进的时代氛围相结合的那些时刻。辛亥革命就已是“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国民革命则演变成“谁要反对我革命的,谁就是反革命”,再过十几年,曾很革命的国民党也拖上了一个“反动派”的尾巴。在此进程中我们看到的是前人所谋的“幸福”非但对后人所谋的“幸福”毫无裨益,反而成了欲除之而后快的“痛苦”,往往当宏伟目标还是海市蜃楼时,已有的努力与建设就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其二是现代幸福之异化带来的延续性。虽然二十世纪中国的不少努力与建设是无用功,但在步履蹒跚中,除了痛苦,她总也享受了些现代转型带来的福祉,不过这些福祉的异化又构成了中国革命的另一种延续性,比如洋务中常言的“长技”、“器物”,现在的“第一生产力”——现代技术。   在晚清士人的想象中,西来的铁路、电报之类能使“远者近之,疏者亲之,缩大地数万里,异种人无弗日近日亲,于是墨子兼爱之学乃可以行”。可事实上,现代技术并未使中国或泰西离“日亲”、“兼爱”更接近,反倒与战争、政治的关系日益密切,而自辛亥起,前述种种加上摄影、照明、电影、广播等都成为中国革命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以中国之大,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由重磅扩音器宣布共和国成立的声音再如何洪亮,能听见的也不过是广场数万之众。而在此范围之外的人想要迅速周知消息,就必须依靠更多的现代技术方能做到。有人就是在路上买了一份《大公报》,才知道“毛泽东当选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六人:朱德,刘少奇,宋庆龄,张澜,李济深,高岗,其余政务院委员和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都已选定了”。   不过以上例子仅仅说明现代技术对于革命中各类消息且巨、且深、且广的传递效用。其实它们还有更深刻的影响力,因为在革命的激荡年代里人性的恶之面不会少见,其造成的黑暗与血污往往不绝于书,沈从文即说:“(辛亥)革命印象在我记忆中不能忘记的,却只是关于杀戮那几千无辜农民的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此外再读一读张勋屠南京后亲历者写的《金陵半月记》、反映“二次革命”乱象的《焦溪焚掠记》和茅盾那几本以国民革命为背景的小说也可略窥一二。虽然恶之面并不专属于二十世纪中国革命,中国历史上从来不少“坑杀”数十万降俘之事,也不少一场战争下来死亡人数惊人的例子,但能把动荡、离乱、邪恶、黑暗与血污转化为正义与邪恶之争,革命与反革命之战,甚至变为一种奇异的美学却可能是要新技术与革命相结合后方能产生的独特现象。一九一二年,有时人在中央公园看关于辛亥战事的影片就指出其“形容北军过甚”;而到一九四九年革命接近功成时,一苏州市民参加完庆祝苏联十月革命纪念影片展览会后才发现:“往昔吾人身居解放区,如在瓮中,今见照片恍如梦醒。蒋帮战器非不坚锐,何以不堪一击,终如摧枯拉朽,失地折将哉?盖亦有其故也,照过去战役观之,此后全国解放意料中事。”   又比如民众的塑造,这种延续性西方学者已从不同的课题隐约勾勒出几条线索,费约翰(johnfitzgerald)就抓住“awakeningchina”这个关节点描述了从清末到国民革命时期各色人等被“唤醒”的进程。魏斐德(fredericwakeman)则以“policingshanghai”为个案试图展示清末到一九四九年国家控制的延续性;此外,华志健(jefferywassarstrom)关于“五四”的“公共空间剧本”说和裴宜理(elizabethperry)的“中国革命的情感模式”研究也都与此有密切联系。简单来说在二十世纪中国革命进程中,塑造民众一般有两条路径。第一条路径是公共空间的政治化,辛亥时各种提灯、追悼、纪念、欢迎会就已占据了街头、会馆、开放私园等城市公共空间。任鸿隽即说当时革命烈士追悼会纷至沓来,几乎成了“长日办丧事”。不过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相比,“长日办丧事”亦是小巫见大巫。一九五一年春,仅北京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大小群众性会议就开了二万九千多次,到会三百三十多万人次。河南临颍一县参加过各种控诉、公审大会的人数等于全县人口的两倍。   有些人甚至参加过五次以上的会议!而在抗美援朝的动员中,“会”即有报告会、控诉会、片儿会、院会、晚会、联欢会等,宣传更是从书报、电影、戏剧、展览到广播、读报、唱歌、幻灯、橱窗等遍地开花。   路径是除旧布新的运动,像反对迷信、打压私塾、控制宗教等都是从清末开始,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未曾间断运动。这两条路径对如今为人所乐道的state-building或曰“现代国家政权建设”而言自然是极大的福音,但对个体的启蒙呢?却又是另一个过程。   传统王朝时代百姓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到了九死一生方会起“顺乎天应乎人”式的革命。辛亥革命之所以与以往改朝换代不同,从表面上看是打落了皇冠�而实质则因为其有“文字收功”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革命与启蒙曾经并不远。如果不狭隘地把辛亥革命仅仅视为一九一一年几个月内的鼎革事件,清末民初的“塑造共和国民”的进程实在相当程度上带有启蒙的意义。当时的意识形态虽看似是革命压倒了改良,但实际上底色却基本是由梁启超等所浸染。《新民丛报》足可写一部关于“启蒙生意”的阅读消费史,《民报》却可能连材料都付之阙如。而因前述的将辛亥革命殊象化的问题,我们常常低估了其在这一方面的作用。   可是由于历史的因缘际会,清末民初的新思想虽具有“混成多元”的特点。   但在后世更多凸现的仍是对富强的渴望、国家的优越性和集体之善的追求。   因此向苏联取过经的国民党能战胜北洋军阀,而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了的共产党又比国民党更占先机。曾深受梁启超影响的吕思勉在“三反”思想小结中就说:原先认为爱国爱民族与大同之义龃龉,但得马列主义“乃得平行而不悖”。此未必是他的由衷之言,却仍可看出些许一九四九年革命与先前启蒙间的联系。不过这种联系或许只见于吕思勉、顾颉刚、叶圣陶等少数从辛亥一路走来之人,解放区中“新人”们的知识系统在几经淘洗后已无关辛亥,亦不及“五四”,而是由“革命”“反革命”“美帝”“蒋匪”“地主”“富农”“旧中国”“新中国”等“党话语”来构成。像上海解放后不久,曾经的“五四”   青年夏衍在宣传部和文化局的科级干部中搞过一次常识测验,结果令其瞠目结舌。连五四运动发生于哪一年这样的问题,答对的也寥寥无几,更无论其他,可见革命与启蒙之间的联系变成了怎样的明日黄花。对工农干部们而言“五四”是什么根本不重要,如何依靠组织,怎样发动群众,成功完成“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才是他们必须要懂得的“常识”。而这套“常识”的大规模拓展、操演一方面使上述话语真正深入人心,刻进脑海,做到了“一想到地主,就想到蒋帮,就想到日本赤佬,就想到美国赤佬”(见潘光旦、全慰天:《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另一方面也让原先只知道“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的升斗小民在一次又一次的集体狂欢中获得无与伦比的翻身感与归属感。他们总能看见的是报头、张贴画和宣传品上那一行叫人无限神往的大字——“永远的幸福”。   (《读书》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 mxiaoshuotxt。com 第13章 辛亥革命的五个岔路口   张鸣   所谓历史,就是人的轨迹。人的路,经常有岔路口,历史也是。在以往的历史学家眼里,凡一件大事发生了,必定是必然的。他们的使命,就是找出为何必然的理由。但是实际上,历史中往往存在好些岔路口,之所以这样拐弯,而不是那样拐弯,往往取决于某些很偶然甚至很细微的因素。雨果说过,导致拿破仑最终惨败,一蹶不振的滑铁卢战役,败因无非是拿破仑援兵的向导不好,以致失路误期,否则,败北的就可能是威灵顿公爵。有的二战史专家也说,如果敦刻尔克大撤退之前,德国军队不是莫名其妙地停止进攻,那么几十万英军就回不了英国。后面的历史怎样演,还真就不好说。当然也有人认为,当年在德国那么多次针对希特勒的暗杀,好些十分接近成功,如果成功了一次,那么二战的历史同样会有不同的结局。中国的辛亥革命,烈度不大,但却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也最具变化的一个事件。整个的发生发展过程,充满了变数,面临多个岔路口,无论哪个岔路哪怕一丁点因素加了进来,历史的路径就会因此而拐弯。后来的历史,也许就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那个样子了。   辛亥革命的第一个拐点,出现在1908年11月14日下午。这天的下午,38岁的光绪皇帝暴死。20个小时之后,73岁的西太后在匆忙决定了帝国的接班人,出自她妹妹家族的三岁的溥仪后,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根据给西太后看病的太医的医案,这个老太婆,已经拉了两个月的痢疾,之所以挺着不死,全凭一口浊气。   辛亥革命,革命党的机会,起点就是1908年。如果新政不是中途换马,不是溥仪的父亲,25岁的摄政王载沣当家,而是中年的光绪皇帝秉政,事情会大不一样。这个因戊戌维新遭难的皇帝,在汉人士绅中拥有相当的人望,加上蹉跎岁月所赐给他的经验和感悟,他一向表现出来的求新意愿,会使得新政以及立宪会沿着更平稳的路径进行。少年亲贵一系列大得罪人的措施,从汉人手里收权的皇族内阁料想不会出台,铁路国有也未必会这样冒进(四川保路运动,就打着他的上谕,抵制铁路国有)。只要不很过分地得罪立宪派士绅,得罪地方势力,革命党人就不可能有机会。   现在的考古发现,已经证明光绪皇帝遗体的头发里,有过量的砷,说明他是被砒霜毒杀的。尽管没法找到直接下毒的证据,但多数史学家确信,最大的嫌疑犯,就是西太后。在戊戌政变中犯了大错的西太后,一直担心光绪死在她的后面,从而招致“批判清算”。而众多史料表明,在庚子之后,帝后之间的抵牾也日益增加。光绪不再是刚遭囚禁时的那个尊荣的囚徒,处处俯首帖耳、逆来顺受。所以,西太后在自己病入膏肓之际,派人下毒手,顺理成章。试想,如果那天下午,下手的人手软了,药摔在了地上,或者良心发现,真戏假做,回去谎报军情,听到消息的西太后,也一样会撑不下去而撒手西归。这样的话,历史岂不就会完全不一样了吗?   如果说,在辛亥革命第一个拐点中,我们期待的偶然没有出现,那么在第二个拐点中,我们不期待的偶然,却偏偏出现了。1910年4月,革命党人进京谋刺摄政王,汪精卫、黄复生、喻培伦等人把炸药运进北京,测试、安装并侦查清楚了摄政王每日上朝的路线,找到了合适的安放炸药的地点。   刺杀方案也相当妥帖靠谱,威力巨大的炸弹,由汪精卫在现场用手摇电话机引爆(类似于自杀性袭击)。可是,就在前一夜埋炸弹时,鸦儿胡同的一个居民,坏了肚子,半夜出来出恭,发现石板桥下有人,觉得深夜躲在桥下,非奸即盗,多管闲事嚷嚷起来,否则,第二天摄政王上朝,多半小命不保。   那年月,改良的间接动力就是革命,革命威胁越大,改良就越认真。摄政王载沣,是当政少年亲贵的头儿,如果他被杀了,革命的威胁直接震慑清政府,政府的改革自然会加快。立宪党人的立宪请愿,就不一定会被拒绝。关键是,他们的改革动作,也会规矩不少,至少不至于像原先那样轻举妄动。这么一来,革命的机会也就渺茫了。   辛亥革命的第三个拐点,是在1911年10月9日和10日两天。9日那天,革命党人孙武等人在汉口俄租界的据点试制炸弹,不慎爆炸,据点暴露,将印章、旗帜、手枪和花名册都丢给了湖广总督瑞澂。当天,如果瑞澂狠一点,马上按图索骥,在新军中拿人,也没事。如果宽一点,马上当众烧掉花名册,宣布不予追究,也能安定军心。偏偏他选择了最下策,在外围抓了几十人,杀了三个示威者,结果当晚新军里人心惶惶,酿成事变。事发之后,在起义士兵没有打上门来之前,他老兄就听楚豫号兵舰舰长的话,先行在后花园挖了一个狗洞,全家躲上兵舰,摆出一个随时要跑的架势。当时守卫督府的士兵,火力挺强,全城的新军,大部分没有跟随起义,绝大部分军官都站在朝廷一边。起义士兵群龙无首,如果督府的抵抗稍微坚决一点,到天亮能否攻下来,后来起义士兵自己都说,根本没有把握。天黑兵荒马乱,大家不摸底,如果天亮了,督府还在清兵手里,那些躲着观望的团队,肯定会站在瑞澂一边。这样一来,起义势必要失败。当然,守军能否坚定,关键看主帅,主帅未战先走,军心焉能维持?   不过,此时的清政府,大错已经铸成,立宪党人都很愤怒。即使武昌起义不成,人心已散的大局已定,革命只是往后推迟一些时日而已。当然,如果在这段时间里,清政府能因腹地的兵变而引起教训,及时改弦易辙,也许也还有救。等到了武昌起义成功,各省响应之际,再废掉皇族内阁,宣布立宪,甚至摄政王也退位,就什么都晚了。历史,已经不给清政府机会了。   革命的第四个拐点,出现在1911年11月7日凌晨。在此之前,北洋第六镇统制(师长)吴禄贞已经跟同情革命的士官同学现任第二十镇统制的张绍曾,以及第二混成协协统(旅长)蓝天蔚商量好,准备合力在北方发难,推翻清王朝。当时,北洋六镇一半左右的兵力调往武汉前线,这三人掌握的武力,已经是剩下北洋军的大半。如果真的闹起事来,朝廷大概还真就完了。   在前线的北洋军,如果闻听后方起火,腹背受敌,军心肯定维持不住。那么,革命后的天下,多半轮不到袁世凯当家。当然,北方的革命党人,是否能听孙中山的招呼,也不好说。不管怎么说,历史肯定不会是今天看到的那个样子了。可惜,那个石家庄火车站的凌晨,把一切都改变了。吴禄贞的卫队长马惠田带人刺杀了自己的长官,还残忍地割下了头颅去请赏。吴禄贞一死,反革命的势力气焰大涨。张绍曾撑不住了,只能离队而去,蓝天蔚也被部下出卖,不得已出走大连。刚刚令人兴奋的大好革命形势,不旋踵就烟消云散。   其实,在吴禄贞被刺之前,有同志曾劝他把卫队换上自己的人,至少多带几个信得过的人在身边,然而,吴禄贞过于自信,就是不肯,干这样大的事,卫队一干人连同队长,居然都是前任留下的旧人。如果吴禄贞稍微有点警惕性,小心一点,刺客得不了手,整个的大局,就会变个样子。   革命的最后一个拐点,出现在1912年1月16日。尽管南北方的议和已经接近完成,就差袁世凯最后推一下清朝的孤儿寡母,就可以大功告成了,当然,袁世凯也就可以做中国第一华盛顿,世界第二华盛顿了。然而,北方革命党人却并不买孙中山临时政府的账,依然策划刺杀袁世凯,力图以革命的方式,彻底推翻清室。就在1月16日的清晨,刚刚上完早朝,跟隆裕皇太后和小皇帝溥仪摊牌的袁世凯,遭遇革命党人的暗杀。东华门附近,埋伏好的两组人马掷出了用炼乳罐头做的炸弹,虽然炸弹威力强大,但三颗却有一颗未响,只杀伤了袁世凯的卫士和一些行人,袁世凯乘坐的马车却躲了过去。当年,没有什么避弹设备,马车如果挨上炸弹,袁世凯多半得翘。这样,后来的政局就又难说了。没有了袁世凯这个强人,北洋系即使再强悍,也是群龙无首,无论如何推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首领,政局,又是一大变。   一连串的偶然因素,不仅让革命得以发生,而且走上了一条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轨道。历史学家总是喜欢在事情发生之后论证事情的必然性,但在上述的过程中,其实很难说必然会走到已经发生的这一步,如果五个拐点哪怕有一个偶然因素出现变化,事情都很可能不是今天这个样子。写小说、编剧本的人,总喜欢在历史过程寻找紧张情节,有的时候,找不到这样的情节,还会编出来,让人看起来波谲云诡,惊心动魄。其实,真实的辛亥革命,还真的就是这样,充满了各种可能性。道理也许是这样的,这场革命,无论怎样讲必然性,毕竟是一场道理不够充分的革命——不是多数人都活不下去了。   人口占多数的农民和内地士绅,甚至不想革命。   辛亥革命在当时的世界,不算是一件大事,西方列强,甚至不屑派一个政府的副部级的官员到中国来指导各方下棋,明里暗里活动的,只是西方的驻华使节。但是,这件事对中国,却是个头等大事,两千多年的帝制就此告终,亚洲的一个庞大的古国,变成了最年轻的共和国。一系列的交易、谈判,一系列的炒作、斡旋,还加上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拐点,让这个中国人的大事充满了戏剧色彩。   (《随笔》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14章 有多少人非正常地死在斯大林时代   袁曦   在世界大多数人都知道斯大林是暴君,他几十年的统治是暴政时,我们这一代中国人还被蒙在鼓里,仍把他称为“伟大的革命导师”。1963年《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开始发表的《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即着名的“九评”,其中的“二评”《关于斯大林问题》是这样说的:“从十月革命开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到现在只有四十六年。斯大林作为这个国家的主要领导人,近三十年之久。无论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上说,或者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上说,斯大林一生的活动,都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斯大林的一生,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的一生,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一生。”大多数中国人当时和以后很多年是相信这一评价的。由于“二评”是针对赫鲁晓夫的,当然也要就苏共二十大赫鲁晓夫关于斯大林的“秘密报告”谈点看法,但“二评”基本上是为斯大林评功摆好,勉强地提到“错误”,也是为其辩解:“斯大林,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在他为苏联人民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建立功勋的同时,也的确犯了一些错误。斯大林的错误,有些是原则性的错误,有些是具体工作中的错误;有些是可以避免的错误,有些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先例的情况下难以避免的错误。”绝大多数中国人没有可能读到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更不知历史的真相,因此也只能相信《人民日报》和《红旗》杂志所说的,有些错误是“难以避免的”。   直到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才渐渐知道了真相。1983年第一次读到索尔仁尼琴大作《古拉格群岛》的中译本时,被斯大林时代巨大的非正常死亡数字所震撼。同时也相信索尔仁尼琴所说的苏联官方绝不会公布非正常死亡的准确数字。索尔仁尼琴多年前是这样写的:“关于这些枪决——有哪个法学家,有哪个刑事史家能给我们举出核实的统计数字来呢?这个特别档案库在哪里呀?我们要能潜进去读一读数字该有多好。这些数字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谁想到1991年苏联解体,顷刻之间呼啦啦似大厦倾,一个政权、一种体制在一个国家的彻底崩溃,让世人有了知道这个政权历史真相的可能。   1999年亚·尼·雅科夫列夫的《一杯苦酒——俄罗斯的布尔什维克主义和改革运动》(以下简称《一杯苦酒》)在中国翻译出版,书中写道:“仅仅这个世纪(20世纪),俄罗斯由于战争、饥饿和镇压就死亡了6000多万人。”   他还写道:“1954年,内部部长c.克鲁格洛夫(他本人曾是镇压的积极参与者、强制迁徙北高加索民族的组织者)报呈赫鲁晓夫:1930年至1953年间遭镇压的人数约为370万,其中76.5万人被枪决。”由于雅科夫列夫是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联总统特别顾问,在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两个时期都担任“政治镇压受害人平反委员会”主席,所以他提供的数字是可靠的,不算官方也至少是半官方。   苏联解体后,苏联的历史档案解密公开,铁幕后面的场景越来越多地显露出来,这些档案吸引了全世界的研究者和关注这些历史的人。2002年《苏联历史档案选编》(执行总主编沈志华)共34卷在中国出版,其中《关于苏联大清洗》和《关于历史案件的平反》等专题,都提到斯大林时代的政治迫害和非正常死亡,特别是第30卷中《苏共中央政治局大镇压事件复查委员会的简要报告(1988年12月25日)》中有了正式的被镇压者的官方数字。报告中写道:“研究国家安全机关的文献资料确定,1930~1953年间根据由苏联人民委员会国家政治保卫总局、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国家安全部等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有3778234人受到镇压,其中被判极刑(枪决)的786098人。在被镇压的人中间,由执法机关判处的有1299828人(其中枪决129550人),非执法机关判处的有2478406人(其中枪决656548人)。”   报告在多年研究档案的基础上,公布了这样的事实:“根据文献判定,斯大林亲自监督过镇压活动。”“斯大林是不经法院和侦查而进行大规模的逮捕和枪决、成千上万的人被驱逐出境的倡导者和组织者。”报告说:“犯罪的行为泛滥成灾,表现为内务人民委员部拟定清单,交苏联最高法院军事法庭或内务人民委员部‘特别会议’审理,而且‘惩罚’已事先确定。这些名单呈送斯大林本人。”报告举例说,在1937~1938年期间的383份名单中,有44000高级干部、高级军官和经济管理人员受到惩罚,其中39000人被枪决。   “在这些名单上有斯大林和政治局其他成员的亲笔批示。在383份名单中斯大林签字的有362份,莫洛托夫签字的有373份,伏罗希洛夫签字的有195份,卡冈诺维奇签字的有191份,日丹诺夫签字的有177份。还有米高扬、叶若夫和斯·柯秀尔的签字。政治局委员们不仅同意提出的镇压建议,而且还批字鼓励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镇压,而在个别人姓名的上面有批字‘杀-杀’。”   雅科夫列夫在《一杯苦酒》中还写道:除了上述被镇压的370多万外,“还应当追加受害于集体化时期的340万人以及遭镇压的330万少数民族,这样就超过了1000万人”。   苏联档案公开、《一杯苦酒》出版时索翁还健在,不知他对这些数字有什么看法,是否相信这个非正常死亡的数字。   《苏共中央政治局大镇压事件复查委员会的简要报告》中提出:“伸张正义问题现已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社会舆论及无辜受害者的亲朋都在等待着为他们完全恢复名誉和永久纪念他们。”“纪念镇压牺牲者的一切费用当由国家支付,为此应责成苏联部长会议为这些工作筹出所需资金。”   用列宁称为“暴政”的沙皇和帝俄时代,同“建立功勋的同时,也的确犯了一些错误”的斯大林时代作一点比较是有意义的。   那么,沙皇和帝俄时代杀了多少人呢?看看索尔仁尼琴先生在《古拉格群岛》中引用的俄国刑法专家的统计:从1876年到1905年这30年内,共处死了486人,就是说,全国一年处死将近17人。索翁写道:“在第一次革命及其遭到镇压的几年内,死刑的数字陡然上升,震惊了俄国人的想象力,使托尔斯泰为之泪下,使柯罗连科和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义愤填膺:从1905年到1908年共处死将近2200人(一个月45人!)。”与前者相比,1930至1953年的斯大林治下的国家被处极刑的人数是沙皇30年的1600多倍;与后者相比,斯大林每个月处决的人数是帝俄最残忍的年代的60倍。   对这样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的暴政和罪行,《关于斯大林问题》是这样说的:“他在党内和党外的斗争中,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混淆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和处理这两类矛盾的不同方法。他领导的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正确地惩办了很多必须惩办的反革命分子,但是也错判了一些好人,在1937年和1938年,曾经造成过肃反扩大化的错误。   他在党和国家组织中,没有充分地实行或者部分地违反了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他在处理兄弟党和兄弟国家的关系方面,也犯过一些错误。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他也出过一些错误的主意。这些错误,给苏联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了一些损失。”“斯大林一生的功绩和错误,是历史的客观存在。   斯大林的功绩同他的错误比较起来,是功大过小的。他的主要方面是正确的,错误是第二位的。每一个正直的、尊重历史的共产党人,在总结斯大林的全部思想和工作的时候,一定会首先看到斯大林的主要方面。因此,在正确地认识、批判和克服斯大林的错误的同时,必须保卫斯大林一生的主要方面,保卫他所扞卫过和发展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   当时写作这些文章的人,审阅并让这些文章发表的人多半是看过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的,他们如何面对真实的历史?邓小平1989年5月16日对来华访问的戈尔巴乔夫说:“从1957年第一次莫斯科会谈,到六十年代前半期,中苏两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算是那场争论的当事人之一,扮演了不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这包括中共当年对斯大林的看法吗?   亲历过斯大林时代的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在她那本着名的《斯大林时代》中写道:“赫鲁晓夫揭露出来的在第一次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发生的千百件残酷的冤案和粗暴的镇压行为恰恰使那些最优秀的人最感不安?”她接着说:“我相信俄国人是不问这些问题的。他们的建设已经远远超过了斯大林时代,那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他们知道人类一切进步都是要用极大的代价去换取的,不仅要有英雄们死于疆场,也要有人受冤屈而死去。”   年轻的时候读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斯大林时代》,相信一些人非正常死亡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的必然代价,也以此来理解“文化大革命”。   那时读《关于斯大林问题》,记得文中说:“列宁引用了俄国的一个寓言讽刺修正主义者说,‘鹰有时比鸡还飞得低,但鸡永远不能飞得像鹰那样高’。   倍倍尔、卢森堡是‘伟大的共产党人’,虽然他们犯过错误,但他们始终是‘鹰’,而修正主义者,则是‘工人运动后院粪堆里’的一群‘鸡’。”文中还说:“倍倍尔、卢森堡等人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远不能同斯大林相比。斯大林是一个历史时代的无产阶级专政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的领导人,对他的评价,应当更加慎重些。”我们很多人也相信斯大林是飞得高的“鹰”,而赫鲁晓夫是“鸡”。   索尔仁尼琴在结束三大卷《古拉格群岛》时写道:“一个用钢箍紧紧箍在一起的巨大国家矗立在世界上已经半个世纪多了,有的只是钢箍,但是没有法律。”说到苏联的镇压制度和“古拉格群岛”,索翁说:“它之所以依然存在,是因为这个国家制度离开它就不能存在。消除了古拉格群岛,这个国家也将不复存在。”历史是无情的,一切泯灭人性的社会制度都将被人民所推翻、被历史所抛弃,那个曾经如此强大的国家和那个国家无情的制度今天都已不复存在。   (《随笔》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5章 新旧之间(1)   孙郁   1   我们这代人与学问的路很远,书读得有限。想起自己的读书生活,空白点多多,至今还是浅薄得很。比如近代史吧,很晚才知道一点真实的遗存。   “文革”期间只晓得一点革命史,非革命的文化着述几乎都被烧掉了。七十年代初因为偶然的机会读到《胡适文存》,显得神秘,那是在一个同学家里,并被告知不得外露。那年代胡适的书是被禁的,在我来说,初次的接触也有偷窥的忐忑。但那一次阅读,改变了我对“五四”文化人的印象,看到那么多整理国故的文章,才知道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乃深味国学的一族。后来接触鲁迅、陈独秀、周作人的着作,吸引我的,不都是白话文的篇什,还有古诗文里的奇气,及他们深染在周秦汉唐间的古风。足迹一半在过去,一半在现代,遂有了历史的一道奇观。奇怪的是,我们在五十年代后,不太易见到这样的文人和作家,一切仿佛都消失了。亲近那些远去的人物,没有旧学的根底,大概是不行的。   而不幸,我们这代人,缺乏的就是这样的根底。我意识到知识结构存有残缺的时候,是八十年代。那时候阅读汪曾祺的作品,才知道其文字何以具有魅力的原因。因为他把失去的旧绪召唤到自己的文本里了。那些对我们来说,已经十分陌生。我所经历的教育理念是,传统乃封建余孽,没有新意。   这看法今天看来并非都错,可是不了解传统,大概也会生出问题。而汪曾祺身上的士大夫意味,对他的小说不是拖累,倒成了积极的因素。那时候流行的理论无法说清这些,但隐隐地知道我们的时代出现了问题。也由于此,我忽然有了沮丧的感觉。好像搭错了车,发现自己到了一个不该到的地方。这种感觉,到了三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没有消失。   八十年代对我来说是知识恶补的时代。还记得集中阅读周作人的时候,曾被他沉潜在文字里的绅士气与鬼气所打动。我也奇怪,何以被这位潦倒的文人所吸引,好似内心沉睡的因子被唤醒了。难道自己的深处也有消极的欲求不是?而那时候也暗自发现,我的心里的确藏有对旧人物的亲密感。那些时隐时现、时续时断的情思,或许是自己渐渐亲近书斋的原因?我曾把这个看法告诉给汪曾祺,他笑了笑,说道:对周作人那个圈子里的人,也是很留意的。   于是便对百年间文化史的另一面有了兴趣。在驻足于各类文本的时候,其实更愿意看的是作家的尺牍、旧诗与题跋之属。那里可能看到人的更直接的、隐秘的存在。这很像人们的喜读野史,在正襟危坐的文本里,其实没有真的人生。越到中年,这种感觉越浓,也许自己真的有些老气了。   自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进入现代世界的脚步越来越快,革命几乎成了时髦的话题。其实这样的态势,早在孙中山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以新代旧,新旧交替,在我们的国度里一直是道复杂的景观。革命的人,多是从旧营垒来的。因为深味传统的弊病,才有了摧枯拉朽的渴望。激进主义固然是域外文明的一种,而我们传统中的因子有类似的倾向,也是不能不看到的。   早期搞文化革命的人,旧学的基础差不多都好。陈独秀那样的激烈反旧学的斗士,模仿俄苏与法国的革命理论,都有点皮毛,而文章的气象,似乎是六朝的,有韩愈的影子也说不定。至于胡适,就把“五四”的求实精神与乾嘉学派联系起来,也并非没有道理。1921年之后,《新青年》分化,在孤独的路上前行的不多,鲁迅、陈独秀还保持着进击的激情,而周作人、胡适、刘半农、钱玄同则向士大夫的一面靠拢了。他们虽然也写白话文,情调却在魏晋与明清之间,精神与许多白话作家是隔膜的。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革命的前沿,那些新事物的迎接者,文章不都是新的,行文间也不免旧文人的习气。他们在最时髦的新世界里,表达方式还在清末的时期。1924年,罗章龙与陈独秀、李大钊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大会。   会后他访问了俄、法、德、荷、比、丹等十国,可谓是浪漫之旅。所到之处,都留下一些诗文。看不到多少共产党人的严肃的面孔,倒有点古代读书人的样子,趣味似乎和马克思主义无关。同时代的毛泽东、陈毅、朱德的墨迹,儒生的气息不是没有,只是造反者的气象更浓罢了。他们在乌托邦的梦想里,还残留着孔老夫子的习气。反传统的人其实是站在传统的基点开始起航的。   至于新文学家的写作,更带有这样的多面性,其面孔也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对旧传统有自己的看法,不喜欢的东西就攻击之,喜欢的也不掩饰自己的观点。就后者来说,他们是通过借用旧学的经验来确定自己的审美观的。后来的京派文学,其实就是这样延伸下来的。   旧学的经验,触发了新文化的发生是无疑的,虽然这在其间究竟占多大成分还不好说。可以说,它是现代新精神可以借用的思想资源。胡适在白话文的提倡中,不忘对旧体诗的研究,对文言文也有心得。朱自清授课的内容是古代文学,精神就是有历史的厚重了。闻一多后来一心研究神话与诗经楚辞,都是在寻找我们民族内心核心的存在。他们知道,在新文人那里,有旧有的遗存,不是什么都没有价值的。   当知道那些弄新文学的人多是旧学问的专家时,我才知道,我们对新文学的发生与解释,似乎少了什么。对他们的另一面,我们知道的真不多。   2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伊始,鲁迅介绍郁达夫加入左联,遭到一些青年的反对。原因是过于旧式的才子气,非革命者也。鲁迅觉得旧式的才子气没有什么不好,有真性情与现实精神那才是可贵的。鲁迅自己,就中过老庄、韩非子的毒,嵇康、阮籍的调子也含在其间。革命固然有外来思想的侵扰,而土大夫的不羁的忧患意识则生根于读书人的世界。我们说鲁迅也有骚人的慷慨激昂,那也不错的。   顺着那段历史看下来,总有意外的收获。我注意到郁达夫的文章,在他大谈无产者的文学的时候,不都是俄国式的忧郁不满,还有明清文人的洒脱。   他的小说很好,散文亦佳。这是别人不及的。可是他的旧体诗,成绩更高,古人的积习很深,空灵、凄婉的意境让人心动。在革命的时代,还藏有旧文人的积习,正是那个时代文化驳杂的一个例证。   郁达夫的旧体诗是自然的,有沉郁儒雅的哀凉在。哀伤有哀伤的韵致,奔放有奔放的激情。有唐诗的清丽,也含明人的聪慧。没有一点老气,反显得极为年轻和清秀。他自己说,现代人应写新诗为主,但旧体诗也不是没有价值,恐怕一时不会退出历史舞台的。这就给传统的审美留下一条路来。在白话文八股化的时候,也可能补救文坛的单调吧。   郁达夫说:   至于新诗的将来呢,我以为一定很有希望,但须向粗大的方向走,不要向纤丽的方面钻才对。亚伦坡的鬼气阴森的诗律,原是可爱的,但霍脱曼的大道之歌,对于新解放的民族,一定更能给予些鼓励与刺激……   中国的旧诗,限制虽则繁多,规律虽则谨严,历史是不会中断的。过去的成绩,就是所谓遗产,当然是大家所乐为接受的,可以不必再说;到了将来,只教中国的文字不改变,我想着着洋装,喝着白兰地的摩登少年,也必定要哼哼唧唧地唱些五个字或七个字的诗句来消遣,原因是因为音乐的分子,在旧诗里为独厚。   ——《郁达夫诗词集》325页,浙江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按照郁达夫的理解,不管社会如何进化,旧的审美总有一席之地。那是二三十年代,大众的革命文学还没有兴起。他的判断,总有些代表性。郭沫若、茅盾、郑振铎、阿英后来都保留了旧文人的雅兴,只是那时候他们的话语在激进的世界流淌,旧文人的积习变为小道,遂不被世人关注了。   这是个有趣的现象。我们查看现代史,这样的一新一旧的文人和作家很多。冯沅君的小说在“五四”后颇受欢迎,可是她最引人的作品是《中国诗史》,那是世人公认的。在冯沅君那里,新文学的激情和旧式学问的关系如何,是个可琢磨的话题。这里的转换、内在的机制如何真的有趣。像废名那样的人,一面研究写白话小说,一面大谈六朝文学,并从六朝文学中找自己的话题,的确是有趣的。没有旧式文学的参照,新文学也建立不起来,这是一个不刊之论。至于周作人、俞平伯、废名等人与旧学的关系,那就更不用说了。   多年来我一直注意一位早逝的老人顾随。他的白话小说是有特点的,对艺术的理解也有天分。可是后来只研究旧诗词,写作呢,也是渐渐与白话文没有关系了。我读他的旧体诗,很有意思,有唐人之风,诗句苍凉者为多,比许多文人的弄烂古文是好的。他的解析古诗词的文章,才华横溢,鉴赏水准不在王国维之下,有的甚至高于前者。我想,他的不凡,大概也是借鉴了古人的智慧,又参之西洋的学术。不是站在古人的角度去写古人,而是站在今人的立场使用古文,那就与晚清的文学不同了。   其实,按照李陀的理解,新文学作家中是有一批老白话作品的。这是从鸳鸯蝴蝶派作品发展而来的群落。周作人、废名那些人继承了一点余绪,到了张爱玲那里,发展得有些丰厚,带有暮色里的凝重了。在这些作家作品里,有旧时才子的腔调,古诗文的声音流转,学来了唐宋人的步履,又加之洋人的外表,遂衣带飘洒,有脱俗之气。问题是有时过于隐曲、古奥,便不被理解,很少进入文学史的话题里的。   “五四”后的学者的文字处于新旧之间,这些人的论文与随笔,最好地表现了旧学与新学之关系。梁启超、陈寅恪、冯友兰,就是这样的文体。他们的意识是新的,但作文的办法却是辛亥革命前后的文人体,把士大夫的趣味也含在其间。典型的是周作人,喜欢以明人的笔法为文,章法上也有他所译的希腊与日本文章的逻辑性,以主情缘志为主,东方的感觉和性灵都有,是别开新路的。   像鲁迅这样的人,在新文化的大本营里讲的是《中国小说史略》,讲义用文言。谈对小说的感觉都是《文心雕龙》的传统,没有勃兰兑斯的笔法,连他欣赏的厨川白村的理论方式也没有,真的是士大夫的语态。他对《红楼梦》的看法,就很带诗话的意韵,连审美的态度都是东方的,绝不是洋人的样子。我觉得这个手段,是旧习气的延续,他似乎觉得,不这样表达是有问题的。后来在厦门大学讲课,写下的《汉文学史纲要》,也是沿袭旧路。   有一些作家喜欢白话小说与散文,但业余爱好的是古典文学版本的搜集与研究。这样的人可以举出许多例子。郑振铎、阿英就是这样。他们最好的文章不是小说,而是书话,专讲学问,是谈学问之乐。这些人对文坛掌故有些兴趣,文章的套路是明清间文人的题跋、尺牍一类的东西,加之一点现代理论。像俞平伯、浦江清的文字,就透着智慧与古雅的诗趣,他们的白话文背后的古典文学基础,是有相当的作用的。后来我们看姚雪垠的历史小说,写得那么博雅,也与旧的修养有关。新文学家的旧学识,有时不都有副作用,反倒增加了语体的张力。在新旧间的徘徊与选择,便把叙述的语体多样化了。   这个现象很有意思。讲新文学的产生而不涉及此类话题是有问题的。   白话文的产生自然有民间口语的力量使然,可是古语与翻译语内在的碰撞也有一定的作用。这里还有个现象值得一提,那就是西学的内核与国学的思路的汇合也滋润了白话文的生长。典型的例子是陈寅恪,文章介于南学、北学之间,思想有东西方理念的杂糅,都很有特点。他的文章有古奥的一面,但今人的思想也在此奔放着,有融会贯通古今中外的气象。作家格非说读《柳如是别传》像读小说,看到了其内在之美。其实也证明了白话文是可以与古语结合产生魅力的。钱锺书的文章与书,也是如此。他们都是借了洋文和古文,把白话文的书写丰富起来。   总结那些历史,的确不像一般的教科书说的那么简单,仿佛白话文是古文的背叛。白话文是对古文的超越没有疑问,但是说白话文与古文可以没有关系,那就失之浅薄了。   语言的问题还好说,新旧之间一个重要的话题其实是旧思想究竟在新文学中占有多大位置。那些看似时髦的文人,内心是不是还有一点士大夫的东西?这是久久吸引我的话题。我觉得这个话题在今天,对作家来说已显得陌生。现在的文学的低俗与缺乏韵味,和远离传统的审美意识大有关系。   传统就像罂粟,远看很好,其实是有毒的,对病人或许有天大的价值,而常人久食,便进入病态。鲁迅对此很是警惕。周作人是在古书里泡得很久的人,但因为一直翻译研究希腊与日本的文化,就把古文的老气洗去,换了新的面孔。不懂西学的人浸在古文里,大约有点问题。复古与奴性的东西一旦缠身,则被世间所笑矣。   3   文体新旧的话题,自八十年代就被关注过,印象是汪曾祺最先提及,而应者寥寥。那时候人们关注的多是伦理与命运等宏大的叙事,如何表达还是一个问题么?孙犁曾经批评过一些作家文字不讲究,内在的思路和汪氏差不多,但他们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一片嘈杂中了。   这也是新旧之变中遇到的审美的意识难题。我留意那时候的文章,只有贾平凹、阿城等少数作家带着一种古风,似乎与传统的一部分意象叠合了。   汪曾祺的欣赏他们,也因和自己的心绪相似有关。在他看来,旧式语序里伸张的情感,并非都是老调子,还没有死去。   在新的白话中加一点古意,是晚清就有的。那并非游戏使然,而是时代过渡期的痕迹。新文化运动前的文人的文本,有气象者很多,我觉得在此变换之间,梁启超、苏曼殊是很值得一提的人物。   在新小说的建立中,梁启超用情颇深。他的那本《新中国未来记》虽系章回小说,而内蕴已经是现代人的了。他用了文白相间的词语,去憧憬未来的中国,的确有趣得很。笔锋是热的,散着激情,较李伯元、韩元之的笔力不差。梁启超的小说难免有说教气,读起来有生硬的感觉,但他以旧形式写新故事的尝试,多神来之笔。有时候如江河奔涌,是韩愈式的伟岸,自然也有小桥流水,宋词的委婉多少也有一些。他行文有时候并不节制,粗糙是不可免的。总还是把旧文人的酸腐气扬弃了大半。鲁迅之前,在文体上有创建者,不能不提到他。士大夫之文被现代意识所洗刷最厉害的,自他开始无疑。   比梁启超更神奇的苏曼殊,给文坛的惊喜更多,那原因是才子气更烈吧。   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苏曼殊的绘画,静穆得出奇,好像有佛音缭绕,看久了心也摇动。他很有才华,诗、小说、散文,都写得好。只是他的生平太苦,若不是疾病的袭扰,也许会留下许多的作品。可惜年仅三十五岁便命丧黄泉,当时不知有多少人为之垂泪。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6章 新旧之间(2)   苏曼殊的形象在文人那里一直是消瘦的样子。因为出身奇特,又是出家人,在文坛显得别具一格。他的文字很有特点,夹杂着日文、梵文、汉语的痕迹,使表达丰富起来了。他是个混血儿,父亲系在日本经商的广东汉,母亲是温顺的日本人。这个奇特的家庭拥有两国的语境,在他那里是交叉的,以至连文字也是混血的。比如他翻译的作品,在内蕴上就旋律多种,余外之音是有的。鲁迅曾谈到其所译的拜伦的诗,很是喜欢,是影响了他自己的。   我读过苏曼殊许多文章,都很感动,是才子的情缘在的。德国的汉学家顾彬说,苏曼殊是使古典小说终结的人,那是对的。他的作品已经开始摆脱旧文人的习气,大有欧人之风,感伤而痛苦,诗意里跳着爱意。比较一下契诃夫、莫泊桑的小说,他与之的距离是近的。   关于苏曼殊的翻译故事,坊间有诸多传说,印象深的是与陈独秀、章士钊同居时的争执与互动。据说他的中文水平是得到陈独秀的点化的,章士钊对其亦有影响。但翻译的经验对陈独秀、章士钊似乎没有影响,文体还是很中国的。而苏曼殊的语言则有另外的韵味了。没有翻译就没有现代文学。早期白话文章好的,都懂得一点西文的。或者说西文的翻译刺激了他们的写作。   这是个大的话题,我们一时说不清楚。在谈现代作家的写作时,这个话题是绕不过去的。   我觉得苏曼殊夹着太多的谜。他与鲁迅的关系是增田涉、林辰揭示出来的。林辰生前写过许多考据文章,尤以这篇考据为佳,读了印象很深。晚清的文人中,苏曼殊的存在显得很是特别,他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人脉很好。   似乎大家都可接受之。   苏曼殊开始写作的时候,林纾的译文已经畅销许久了。林纾自己不懂西文,却译了许多佳作,一时名震四野。但林纾太古雅,是桐城派的中坚,把汉语与西洋故事有趣地嫁接着。苏曼殊则不然,他通西文,东亚的气息亦浓,便找到了精神的人口,东西方的意蕴似乎翕合无间。他谈拜伦,谈雪莱,体贴的地方多,且妙句连连。那就没有隔的意思,似乎融会贯通了。比如《燕子龛随笔集》云:   英人诗句,以师梨最奇诡而兼流丽。尝译其《含羞草》一篇,峻洁无伦,其诗盖合中土义山、长吉而镕冶之者。曩者英吉利莲花女士以《师梨诗选》媵英领事佛莱蔗于海上,佛子持贶蔡八,蔡八移赠于余。太炎居士书其端曰:“师梨所做诗,于西方最为妍丽,尤此土有义山也。其赠者亦女子,辗转移被,为曼殊阇黎所得。或因是悬想提维,与佛弟难陀同辙,于曼殊为祸为福,未可知也。”   ——《苏曼殊集》42页,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因了阅读西文,曼殊的文字便柔软多样,和旧的士大夫不同者许多。   “五四”白话文创作出现之前,他的文体,大概可以算是过渡期的代表。其小说文字,无意间也有了新的内蕴在。晚清文人欲在文章里搞出花样者大有人在。因为不懂外文则多被限制。苏曼殊后来写小说,以情为主,没有道德说教的那一套。故事的布局,作品结构,都面目一新,与西洋小说略有似处。   鲁迅之前,他是重要的存在,许多新式的表达,在他那里已经萌芽了。   1916年,陈独秀为苏曼殊的《破簪记》写下后叙,对这位朋友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说:   余恒觉人间世,凡一事发生,无论善恶,必有其发生之理由;况为数见不鲜之事,其理由必更充足,无论善恶,均不当谓其不应该发生也。食色性也,况夫终身配偶,笃爱之情耶?人类耒出黑暗野蛮时代,个人意志之自由,迫压于社会恶习者,又何仅此?而此则其最痛切者。古今中外之说部,多为此而说也。前者,吾友曼殊,造《绛纱记》,秋桐造《双枰记》,都说明此义,余皆叙之。今曼殊造《破簪记》,复命余叙,余复作如是观,不审吾友笑余穿凿有失作者之意否耶?   ——《独秀文存·为苏曼殊(破簪记)作后叙》   陈独秀没有直说作者的小说的审美特点,但对其精神是赞扬的。在陈独秀看来,那是写了现代人的情欲,思想在感伤无奈之间。按陈独秀的性格,未必喜欢缠绵之作,但苏曼殊的精神在真与爱之中还是打动了他的吧。   在苏曼殊眼里,世间的文字,在文词简丽方面,梵文第一,汉文其次,欧文第三。所以他虽然喜欢浪漫诗人如拜伦、雪莱者,可是最可心的却是佛学着作。佛的高深,我们岂能及之?那是高山般的世界,后人只能仰视而已。   而他的诗文小说动人的一隅,也是传达了佛音的。在清寂幽怨里淌着幻灭的影,人的渺小无奈都折射此间,真的让人动容。他写过政治性强的文章,印象均不深,不足为论。唯谈艺与小说诗文,情思万种,摇心动魄。见月落泪,听雨暗伤,此才子式的缠绵,真真可爱至极。而文词里玄奥偶存,时有佳句飘来,为晚清之独唱。章太炎、陈独秀、鲁迅对其亲近的感觉,都是有道理的。   我每读苏曼殊的文字,都有种沉潜下去的感觉,因为好似也写出了我们内心的一切。他在精神上的广和情感上的真,形成了一股旋涡,把我们带到冲荡的净地。那是佛的力量还是别的什么,我们真的一时无法说清。   不妨说这个是过渡时代的遗痕,昙花般的谢落很有点可惜。唯其时间过短,才显出意义。六朝文的时间不长,至今让人追忆,实在是个谜一样的存在。晚清的文人给我们后来的读书人的暗示,的确很多。有时候想想那时候的人与文,才知道我们今天的书写,真的是退步了。   士大夫文化在晚清的流变,有多条路。一是往上走,进入现代语境,鲁迅、胡适、郁达夫便是。一是往下走,和大众趣味结合起来,鸳鸯蝴蝶派的作家如此。而后者,在时隐时现中可谓命运多舛。   鸳鸯蝴蝶派的名声,其实在民间不一定坏,喜欢的人总比别人多些。原因在于日常人情缠绕,遂有了美音,曲调的引人自不必说。   那些谈情说爱的文字固然没有“五四”人的力度,但切实、贴真是没有问题的。《海上花列传》《九尾龟》都是文白相间,前者以吴语为基调,地方色彩很重。这样的变调的组合,使文字的密度加大,表达的空间也多了。   我读包天笑的小说,才知道那派人的审美趣味,完全是旧中国式的,士大夫与市民的气息浓浓,遂有了许多中国人味道。只是太陈旧,有些闷损,新文化领军人物向他们开炮,也是自然的了。   包天笑是个翻译家和报人,晚清的时候译过许多域外小说,后来也写作品,写的是才子小说,多是青楼哀怨、市民苦乐、黑幕内外的东西。文人气是有的,在布局上,功夫未必逊于别人。《同名》写一男子久别妻子,独自在上海苦住,被人领进青楼,当得知陪伴自己的小姐与自己妻子同名后,良心发现,从而迷途返回来了。《无毒》也是男子去苏州不幸与******相遇的故事,对沦落街巷的职业******的理解很深。所谓社会持证上岗云云,不过污泥一团的东西。《误绑》是黑社会的写真,穷弟弟被误认为其富裕的哥哥被黑道绑架,在囚禁中被意外礼遇。弟弟一时称快,哥哥逍遥在外。有点传奇的意味,但至于市民情调,幽微的内心都不得展开,文章就平平了。   有的作品本可以摇曳生姿、可是却沉到市民的庸常趣味里,不被理解也是对的。比如《武装的姨太太》,本有传奇色彩,又是梨园之趣,可是嫁给外交官后,只是在家庭大小房间的斗气,故事就消沉了。三姨太武功好,是武旦出身。这样的叙述本来有社会纠葛,包天笑却偏偏不。一切与社会无关,不过儿女情长,余者不可多谈。这是他的美学观。而“五四”的作家以为人是社会存在,怎么能够不涉猎社会矛盾呢?后来的新文学越来越激进,越来越革命,儿女伦常倒被淹没了。包天笑被人遗忘,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鸳鸯蝴蝶派不是不关心社会,他们只是视角不同,不用道德的话语讲话而已。像《夹层》写穷人的疾苦,惨矣不可触目。隐痛是有的。《沧州道中》   整篇写火车所见洋人与乞丐的面孔,未尝不是良心的发现,批判的意识是隐隐的。只是不带党派的意味,是个人独自的发言。那真切感和无力感都有。   小说《黑幕》谈论出版社只注意社会黑暗诸事,看出文化的世俗观念的强度,忧患的意识还是浓的。《云霞出海记》对几个青年女子不幸命运的描述,笔力不亚于叶圣陶诸人,森然的气息流动在文字间。在塑造这类人物形象和故事的时候,笔触是看客似的。读者从中会有更真切的感受。历史的叙述与市民生活的叙述,倘以中立的态度为之,观众可能普遍接受。自然,叙述者可以有道德的立场与价值态度,隐秘起来的表达,百姓自然是觉得朴实无华,有真切的感受在。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17章 新旧之间(3)   喜欢纯小说的人,会对包天笑的作品觉得单调,似乎少了一点什么。但他结构小说的手段和文字功底,亦不可小视。《一缕麻》的叙述视角和文采,都有特点。其内功比郁达夫、茅盾不差,文字是好的。只可惜情绪一直徘徊在旧才子与新佳人之间,动人的图景竟未能出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包天笑和新文人的界限是显然的。没有明显的政党意识和学术偏向,写的故事都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他的文本是新旧杂陈的,现代的语境不太明晰。可是境界是大众式的,迎合大众而不是提升大众。个性的高蹈绝不出现,自我的内心在常态中。鸳鸯蝴蝶派不都是儿女情长,那里的精神朴素得不逾越社会的道德底线。只是过于沉闷,像说书人的陈述,市井的风四散,一切不幸与欢快,过去就过去了吧。   旧派小说家的弊病可能是在日常性里陷得太深,不能跳将出来,殊乏创意。但他们将古文和大众口语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白话体。那些故事与隐喻有时候让我想起宋词的语境,市井里的繁华与闺房间的清寂都有,�根底上还是古文表达的延伸。士大夫气与市民气一旦合流,酸腐的与灰色的因素也同时涌来,真的是泥沙俱下,美丑杂陈的。三十年代,人们强调大众化的写作,就是看到了这个问题,想寻找一种纯粹的民间体。这个倡导,因为后来掺杂了诸多政治因素,后来的路反与先前的设想迥异了。   新文化运动后,文人出现了新旧的分化。新文人普遍不喜欢鸳鸯蝴蝶派的文字,将其看成落伍者言。道理不是没有,只是把他们的价值低估了。鲁迅回到北京省亲,给母亲带的是通俗小说,知道那是母亲喜欢的。大众有大众的阅读,精英文人可以嗤之以鼻,可是百姓还是买他们的账,没有办法,文学的生态就是这样的。   5   所以我想,1917年的文学革命,是必然的事,总是要发生的。看多了鸳鸯和蝴蝶,才子与佳人,眼睛也生涩了,于是希望有新的作品出来。而到新文学阵营里的,就有旧派的人物。   刘半农是新文学的健将之一,写过鸳鸯蝴蝶派的作品。他后来的转向,大可以深究。与古文为敌,是一种什么精神所为,今人未必了然。不过从他的积极参与白话文运动的文章看,对古文和半文言的小说是生厌的。那么说古文有黑色的幽魂,与人不利也有其道理。晚清后的读书人,是有一种厌恶士大夫气的内心在的。刘半农、钱玄同都是这样。因为八股取士的历史长,文章的风格都坏了。他们和周氏兄弟谈天的时候,议论到古文的优劣,对林纾的桐城遗风不以为然。在这些人看来,中国文人那时有两个倾向都不太好。   一是林纾的桐城气,过于古雅,和今人理趣甚远,不足为道。一是鸳鸯蝴蝶派的市民情调,士大夫和庸民的习气四散,让人沉静到无我中,也是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古文可否推陈出新,注入人的鲜活的气息?深味域外文学的人意识到了此点,走白话文与译介文字结合的路,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五四”那代想象的白话文,和后来出现的语体不太一致。后人渐渐把那代人的思想忘记了。早期白话文倡导者以为,文章与艺术乃“自我表现”,释放精神的潜能。周作人介绍过“美文”,那是中国读书人少有的文体,对士大夫是一种冲击无疑。鲁迅则把自己的文章称为杂文,六朝的短札与日本小品,及日耳曼的玄思都有,和旧式文人的距离就远了。造就新的国文,不能没有这样的创造性的劳作。而李伯元、林纾都有点老旧了。那原因是拘泥于一点,似乎有点问题。周氏兄弟的不凡,是古今中外打开,文章就通达多致、颇有意思。周作人在《古今中外派》中说:   中国大抵是国粹主义者,是崇古尊中的,所以崇尚佛教是可以的,崇尚孔教是可以的;甚至于崇尚丹田静坐也是可以的,各学校里的许多蒲团可以作证;崇尚灵学也是可以的,除《新青年》的几个朋友以外,大家原都是默许了。   我不想提倡中国应当崇尚外国的宗教与迷信,但我觉得这种崇尚尊古的倾向,为中国文化前途计,不是好现象。我希望下一世代的青年能够放开眼界,扩大心胸,成为真的古今中外派,给予久经拘系的中国思想界一点自由与生命。   ——《周作人文选》一卷155页,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周作人后来真的成了古今中外派,鲁迅、胡适亦复如此。他们搞新文化运动,自己是亲自尝试各类文体的。但每个人,都保留一点古风。比如胡适晚年一直研究《水经注》,还抱着乾嘉学派的那一套。鲁迅在辑校古籍时,透着嵇康的风骨。“五四”新文人身上绝少迂腐的文气,他们把古老的语言置于盐水与血水里浸泡着,文字有了火辣的一面。西洋文字里鲜活的自我觉态出现了。   鲁迅、郁达夫、冰心的白话文里都有古文的成分,可是决没有包天笑那样的老气,和魏源式的古雅也大异其趣。他们不用士大夫的语言来表述思想,总想摆脱一下旧的语言的束缚。比如翻译外国作品,主张直译,要引进新的文化表达式,就是再造新的句法。鸳鸯蝴蝶派也有翻译家,但他们的特点用包天笑的话说是“提倡新政,保守旧道德”。李楠在《晚清、民国时期上海小报研究》中介绍周瘦鹃译莫泊桑《伞》,看出他的士大夫气得要命的地方:   原作只说乌利太太脸色通红,周译成:“两颊通红,一腔怒火,早从丹田里起来,直要冒穿了天灵盖,把这保险公司烘成一片白地,寸草不留,连这总理也活活烘死在里头。”小报文人的译作充满着传统语汇与腔调,使用负载太多文化联想的陈词套语,给人满篇滥调,而读不出西方原着新鲜的美感,无法传达西方原作的风格与情境。   士大夫的语言只有古意,而乏现代人的生命质感,是很大的问题。新文化要革的,就是士大夫的命。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大概在1925年,鲁迅在《咬文嚼字》里,就讥讽过翻译中的附会古人的旧习,以为那是不好的。古而且新,有今人的温度,是一些人的渴望。这样的文体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乃一份财富。胡适、鲁迅的深切的地方,就是既保留了古人的智慧,又去掉了读书人的迂腐气。不知道为何,后来的作家都不太有这样丰厚的韵致,似乎故意远离这些,文字越发无味,渐渐和他们隔膜了。只是汪曾祺出现后,古雅的一面和清秀的存在同现,文学才有了爽日的风骨。   我们现在看鲁迅的小说,觉得与鸳鸯蝴蝶的距离甚远,是真的知识界的文本。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们现代文学,真的没有久远的亮度。鲁迅是超人,他走得远远的,我们跟他不上。他的路,不是唯一的,不要因为鲁迅的成功而否认别样的存在。鸳鸯蝴蝶的那一套,并非没有可取的地方,倘改变一下路径,也许会有新的特质,即把生命的感喟和人间的图景立体地描述出来。远离玩世的心态,精神在盘旋里飞升,有力量的冲击。张爱玲的出现,就使旧派小说从死胡同里走出,有了异样的风采。在这个民国女子的文字里,日常的那些存在,都获得了诗意。虽然不乏旧派小说的男女恩怨,可是笔锋才气袭人,总是有力度在的。她的作品像欧洲的一些古典的油画,忧戚里带着无望的寂寞,仿佛日暮下的街市,无奈地等着黑暗的到来。张爱玲的文字是明清式的才女的遗痕,《红楼梦》的大观园气被洋场的香风代替了。她有了切肤的痛感,那种个体生命的无奈,也有塞尚和莫奈色调的出没。于是便从旧派的滥调里走出,完成了一场革命。到此,与鲁迅不同的存在开始闪耀于文坛。远不失古雅的文人气,近弗隔民众的生活。泼墨为文间又拒绝成为党派文化的附庸,鸳鸯蝴蝶派的变调,成了纯文学的一部分,说起来是很有意思的。   古文可以被跨越,也可以被革新。它的古老的幽魂在近代的出出进进,跌跌落落,印证了我们文化的内在冲突的多样性。我们中国人用文言文,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白话文,也是源远流长的。按照胡适的观点,一部中国文学史,就是白话文学延伸的历史,在古文之外,民间性的写作从未间断过。读书人喜欢游戏,有时候近一点士大夫的情调,遂有才子的诗文在;有时候到民间去,市井的与泥土的气息流散出来,那就是人间情怀吧。还有一条路,是既非士大夫的传统,也非民间小调的传统,乃纯粹的知识分子的写作。鲁迅在二十年代说中国没有这样的知识分子,现在有否,还不好说。   我觉得自己不是这样的人,所以无法描述那个世界的东西,但我觉得这是一个文化生态问题。我们的士大夫文化与市井文化已经存活过,只是知识分子的独立精神寥若晨星。中国未来的艺术总该有另一个样子,但古文化的因子和民间的因子都不会死去,那也是自然的。   2010年10月12日   (《收获》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 xt 小 说 天 堂 第18章 向梦学习   刘亮程   谁教会了我做梦?   据说孩子一出生就会做梦,甚至在母腹中便做了无数的梦。在我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年,一个一个的梦,在小小的头脑里发生。我最早开始做的一件事情,应该是做梦。不知道那些梦从哪来,谁给了我。我的头脑在白天黑夜的睡梦中,生长。大人知道我做梦,我睡着时突然地哭、笑。我笑时大人也笑,但不出声,知道我做好梦了。做不好的梦时,我会惊恐,大人看见了就叫醒我。   很难知道一个婴儿梦中的情景,他还没学会说话,却已经在做梦了。梦中是否说了话,那些梦话又是怎样的一种语言?   据说平常人能记住7岁时的梦,作家可记住3到5岁时的梦,有天赋的作家能记得自己的出生,极具天赋的作家甚至能记住在母腹里的情景。那像梦一样的胎儿生活,如果真记住了,该多有意思。漫漫的十个月,独自蜷缩在小小孕室,外面是一个声音的世界。眼睛闭住,耳朵张开,小拳头攥紧,独自倾听冥想的姿势。他听到的声音有颜色吗,能构成一个怎样的人世?   有一点我还不太清楚。在母腹中胎儿时睡时醒呢,还是一直在睡梦中,一个长梦做到出生?   梦是一种学习。很早的时候,我一定通过梦熟悉了生活。或者,梦给我做出了一种生活。后来,真正的生活开始了。我出生、成长。梦渐渐隐退到背后,早年的梦多被忘记。   还是有人记住一种叫梦的生活。他们成了作家。   作家是在暗夜里独自长成的一种人,接受夜和梦的教育。梦是一所学校,夜夜必修的功课是做梦。   我早期的诗和散文,一直在努力地写出梦境。作文如做梦。在犹如做梦的写作状态中,文字的意味向虚幻、恍惚和不可捉摸的真实飘移,我时而入梦,时而醒来说梦。梦和黑夜的氛围缠绕不散。我沉迷于这样的幻想。写作亦如暗夜中打捞,沉入遗忘的事物被唤醒。   梦是我的启蒙老师。我早年的写作一定向梦学习了许多,我却浑然不知。   早年经常做的一个梦:我走进一间挨一间的房子,那些房子破旧、空荡、布满灰尘,每一间我都熟悉,仿佛在里面居住过,我从一扇门走进另一扇门,一夜都走不出去。   另一个梦里我在钻洞,一个曲折漫长的洞,我熟悉里面的每个拐弯和岔道,我从没走错却从没走出去过。   有一段时间我梦见自己在爬一个高塔,仿佛已经爬过无数次,每次快爬到顶了,醒过来。多年后我带母亲回甘肃老家,在金塔县城,突然看见我梦中爬过无数次的高塔,我在塔下愣愣地站了好久,第一次清醒地看见一个早年的梦境。那是母亲逃荒到新疆四十年后第一次回老家,她把我孕在腹中带到遥远的新疆,她在甘肃金塔县怀孕,我在新疆沙湾县出生。我有两个故乡。   那个夜夜梦见的高塔是父母早年的念叨被我记住呢,还是,我在孕育中早早看见了它?   另一个梦中我长途跋涉去一座城市,城北边有一个破煤矿,路拐弯处一片楼房,每次我都回到一幢未完工楼房的5楼,不知道那是谁的家,我在那里寂静地住下来。也是好多年后,我在乌鲁木齐南湖小区5层的住宅里,突然想起早年在乡下的梦。离这儿不远是已经废弃的六道湾煤矿,梦中的场景和现实惊人相似,似乎我的一部分生活,突然地掉进早年做好的一个梦里。   更多的梦中我跑着跑着飞起来。就在昨晚的梦中,我又一次飞了起来,脚下是大片的夏天的绿色玉米地。   不知道那些反反复复的梦,要告诉我什么。我因为不理解也许早已错过了什么。做梦似乎是天生的,不需要向谁学习。我的写作,却一直在向梦学习。   我不知道自己一直向梦学习。我很早懂得隐喻、夸张、跳跃、倒叙、插叙、独白这些作文手法。后来,我写作多年,才意识到,这些在文学写作中常用的手法,在梦中随处使用。做梦用的手法跟作文一模一样。   隐喻作为一种文学手法,很可能是作家从梦中学来的。所有的梦都有隐喻性、多解性。早晨醒来回想梦,一如阅读深奥晦涩的文学。梦充满隐喻、令人费解。人相信梦的暗示,千方求解,并大致找到梦隐喻的规律。比如梦见小孩是遇到小人,梦见火要发财,梦见飞是长个子等等。一些复杂的梦需要专门的人解读,回想梦的过程是文学欣赏过程,破译梦便上升到文学研究了。   梦的多义性是文学的重要特征。我写一个句子时,希望语言的意义朝无数个方向延伸,在它的主指之外有无限的旁指,延伸向远方。这也是梦的特征。   梦呓、梦话也叫胡话。说胡话,一个已经睡着不该说话的人说的话。突兀的一两句,没前没后,自言自语。他对着梦说话,我们看不见他的梦。   最好的文学语言是梦语言。   梦呓被多少文学家借鉴发展为超现实的语言叙述方式。   梦是夸张的,梦的夸张体现在敏感。一只蚊子飞过耳旁,梦会夸张成一架飞机。一个关于飞机的梦,就这样从一只蚊子飞过耳旁开始了。许多宏大的文学作品可能起源于一个小小的诱因。   梦中的故事常常跳跃,一念间从一个场景跳到另一场景。有时似乎跳跃得跑题了,醒来一想,此梦的主题恰好在离题万里的细节上。   有些梦是倒叙,先有果,后有因,故事逆着时间朝前发生。我突然回到了童年,回到童年的梦都是倒叙。梦应用倒叙非常顺便,因为梦里的时间是一种可以悬置、翻转、倒退、仰俯、伸缩自如的文学时间。   插叙是梦中惯用的手法,一个平铺直叙的梦,常有莫名其妙的故事插入。   有时中途插入的故事成了梦的主题,旁枝长成主干。好像也没什么不合理。   梦自有合理性。   伏笔更是被梦用到极致。经常在一个新梦里感觉到熟悉气息,仿佛先前经历,或许这事在旧时的梦里开了头,略微显露了一下,此梦牵出彼梦的头绪来,甚至几十年前埋的伏笔,都牵连出来。   不知道人一生的梦是否在完成着一个巨大的梦。就像作家耗尽毕生写一部巨着。如果是的话,童年的梦,胎儿时的梦,中年老年的梦,便都连接起来了。那将是一个多么大的梦巨作。梦有压缩性,几十年的时间,可以压缩到瞬间。据说生命终结时,人一生的故事在脑海中梦一般回放。这是生命程序中最美妙的一瞬,一部人生巨作已然结尾,前呼后应地做一次回味。这个始于梦终于梦的做梦动物,中间那一阵子时梦时醒的人世生活,是多么地令自己回味。当消失的一切全部回来,那压缩在短短瞬间里的整个此生,已经到达了彼世。   作家干的是装订梦境的活。在梦中学会各种各样的文学表达,把各种各样的梦变成文字。许多作家天生会写作,几乎不怎么经过向别的作家学习的过程,梦早已教会他所有的文学写作方法。进入写作时,真实世界隐退了。   虚构世界梦一般浮现。文字活跃起来,文字在捕捉。在塑造编造这个世界。   唯一存在的是文字。一个文字中的世界,和现实的关系,就是一场梦的关系,也是此生彼世的关系。   文学是梦学。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个人的无边白日梦,那个无所事事游逛在乡村的闲人,是我在梦里找到的一个人物。我很早注意到,在梦里我比梦外悠闲,我背着手,看着一些事情发生,我像个局外人。我塑造了一个自己,照着他的样子生活,想事情。我将他带到童年,让他从我的小时候开始,看见我的童年梦。写作之初,我并不完全知道这场写作的意义。我只清楚,回忆和做梦一样,纯属虚构。   写作就是对生活中那些根本没有过的事情的真切回忆。   我无知地知道这些写作规则,不然我不会从童年写起。我的童年遇到了不幸。父亲在我8岁时死去,那是“文革”后期,母亲带着5个孩子艰苦度日,我是家里的老二,我大哥那时12岁,最小的妹妹不满1岁。这样的童年谁愿意回忆。可是,《一个人的村庄》里看不到这些苦难,《虚土》中也看不到。当我在写作中回到小时候的村庄,这些苦难被我忘记了,我写了这个村庄的草木和动物,写了风、夜晚、月光和梦,写我一个人的孤独和快乐,希望和失望,还有无边无际的冥想。当那本书完成时,我发现我的童年被我成功地修改了,我把那个8岁丧父的自己从童年的苦海中救了出来,我给自己创造了一个童年。我感谢我的文字,它拯救了我。   写作是一个创造自己的过程。我塑造了一个主人公,他却改变了我。   《虚土》是我的另一场梦。在那个叫虚土庄的地方,梦把天空顶高,把大地变得更加辽阔。每个人都活在别人不知道的梦里。梦是我不知道的另一种生活。梦乡是我遗忘的故乡。照耀着梦的是无边的星光月光。   《虚土》里那个5岁孩子,一直在一个未醒来的梦里,怀疑自己是否出生,或者已经出生却从未长大。长大的全是别人。我的生活早已被别人过掉,废墟一样弃在荒野。我又在过着谁的生活?在那个漫长的梦里,一个人的百年岁月开花了。   到《凿空》时,我被一个地方的现实撞醒,写了这本书。好在这里的生活,本来就有一种不用刻意营造的魔幻味道。一个地方的真实生活,也许在别处的人看来,就是荒诞的梦。《凿空》是一部醒来的书,写一个聋子耳朵里的声音世界。全是过去的声音。那个孤独的倾听者,耳朵闭住,眼睛张开,清醒地看着这个在母腹中曾经听到的外面世界。   梦启迪了文学,文学又教会更多的人做梦。优秀的文学都是一场梦。人们遗忘的梦,习以为常却从未说出的梦,未做过的梦,呈现在文学中。文学艺术是造梦术。写作是一件繁复却有意思的修梦工程。用现实材料,修复破损的梦,又用梦中材料,修复破损的现实。不厌其烦地把现实带进梦境,又把梦带回现实。   那个在母腹中偷听人世做了无数梦的未来人,是一个作家原型。作家孤独如母腹中的孩子。   (《扬子江评论》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9章 马湘兰:多情未了身先死   王鹤   一就这么成了剩女   画画是她们的必修课,晚明时好些秦淮名姬都能画几笔。顾媚、寇白门和卞玉京姐妹等,不约而同都擅长画兰。有的落笔狂放、飘洒恣肆,有的惜墨如金、简约寒淡。为什么她们都钟情于兰呢?我不懂绘画,不晓得是兰草的袅娜纤巧最适合女人的腕力掌控,还是它相对单纯的线条易于入门?如果联想到几千年来兰花被中国文化赋予的浓厚象征意义,可不可以牵强一点说,这幽姿逸品、清芬雅洁的君子之花,之所以被“商女”们不断描摹,一枝一叶里或许濡染着委屈、分辩与充满潜台词的向往和诉说?   当然,说到画兰,她们都超不过前辈马湘兰(1548年~1604年)。她本名马守真,“以善画兰,故湘兰之名独着”。她也擅长墨竹,通音律、歌舞,曾写有传奇《三生传》,能演全本《西厢记》,随她学戏者不少,秦淮河边有许多高足得其真传。马湘兰跟“秦淮八艳”中陈圆圆、顾媚等所有人相比,属于另类。首先,她活跃在明隆庆、万历年间,要算她们的祖母辈;她也比较幸运,没有遭遇明末清初惨烈悲凄的动荡变故,她的经历与大开大阖的政治背景不相干,更没有跟某个声名卓着的男人有什么牵连;甚至,她也不是绝代美人——从讲故事的角度来看,是单薄了点——但马湘兰的独特也在这里:没有什么肩膀拿给她倚靠,也没什么如雷贯耳的名字供她炫耀,她一直独立峭壁,不枝不蔓,本人就是自己的广告。   马湘兰容貌平常,但“高情逸韵”,“神情开涤,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辞流盼,巧伺人意,见之者无不人人自失也”。她神采明媚,谈吐机趣,顾盼生辉,妙解风情,让周围的其他秦淮名妓都怅然自叹不如。她还豪爽重义,时时挥金布施捐赠,就连朋友出游资金困乏,她也解囊相助,颇有古侠客风范。所以马湘兰虽然收入颇丰,积累却不甚多,有时甚至入不敷出,她的金玉珠翠高档服装,常在典当铺或放高利贷的人家里。王稚登的《马姬传》说她“虽缠头锦堆床满案,而凤钗榴裙之属常在子钱家,以赠施多,无所积也”。   马湘兰居住的幽兰馆花叶伶俐,清流潺湲,回廊幽深,几案精洁,门前始终车水马龙。她携学生和梨园子弟以琵琶羯鼓、檀板丝竹待客,常常是繁星满天而歌舞未歇。走马章台的寻芳少年,都以不认识马湘兰为耻,必欲慕名一见以为快事。稀罕的是,她直到五十岁上,荣华少减,却风韵如故,乃至有迷情少年坚决要娶她。马湘兰只轻拂罗袖,回绝得幽默:哪有年已半百的青楼人,还要拿起扫帚簸箕当新娘子的?   虽说艺妓以色艺娱人,通常,才艺是锦上添花,姿色才是立足之本。有点难以想象,一个“姿如常人”的女子,要怎样的灵秀通透、大智大慧,才能把“气质熟女”的气场圆融饱满地支撑到底?   当然,红尘扰攘几十年,又是在那样燕舞莺歌、诗酒流连的欢场,怎么会没有情史呢?王稚登(字百谷,1535年~1612年)就跟她磕磕绊绊牵扯半生。钱谦益的《列朝诗集小传》说王稚登十岁即能写诗,年长后更是“名满吴会间”,他还“妙于书及篆、隶”,性情也通脱,好交游善接纳,谈吐娓娓动听,令听者兴致盎然。其画作也有名气,“闽粤之人过吴门者,虽贾胡穷子,必蹐(蹐:用小碎步走路,形容小心谨慎)门求一见,乞其片缣尺素,然后去”。他当年也是吴中知名书画家,以布衣诗人的身份,在公卿文士间交游颇广,如今却须得提到马湘兰才会被人注意了,这些年书画拍卖市场上还不时见得到王稚登的作品。   据王稚登的《马姬传》,马湘兰有一次被人寻隙搅扰,牵涉官司,花了巨资斡旋,仍未摆脱。他刚好去拜访她,马湘兰正走投无路,吓得披头散发,泪眼红肿。他正好有关系为她调停,得以免除灾祸。“姬叹王家郎有心人哉,欲委身于我”。欲嫁、欲娶,算是感情表达的最高规格,他显然令她怦然心动。无论马湘兰在风月场上多么风光,到底是身列贱籍且漂泊无根的,难得“王家郎”既有心又有能力保护她。但,王稚登却婉拒了,他的热度无疑低得多,但闪躲得柔和而有风度:我救人于困厄中,如果因此而获利,自得姝丽,那跟陷害她的人又有多少区别呢?古代的侠义之士要是知道了,该拿匕首当胸刺我了。王稚登自己曾说他十二岁就开始游走青楼,到四十二岁才断绝此爱好,“迷花醉月”的经历既多,自然也深谙回避之道。   话说得再漂亮,她还是听懂了其中的坚决拒绝,虽然“寸肠绸缪,固结不解”,但也从此不再提要嫁他的话题。此后三十年,他们一直保持交往,书信往还,诗画酬答,礼物互赠。没有结尾的悬局最令旁观者兴致盎然,这是我等看客的凉薄,却不知当事人每时每刻的愁肠百结、千般煎熬、才下眉头又上心头。也罢,如果她成为他的妾,有多少佳话经得起三十年日常生活的摩擦锈蚀呢?说不定早就相对已漠然。哪像现在,她一腔心事不能托付,反连绵持久,像老树的浓绿墨翠,深厚郁勃,封锁不住。   她称他二哥、二郎、登哥,视写信时的境况自称娇妹(她字月娇)、薄命妹或病妹。她寄信时,两人或离别已久,或头天刚刚会晤,要不即将离别。   一般来说,女人不容易洒脱地清空记忆,马湘兰显然更执拗。她是性情中人,那些离愁别绪或可望而不可即的万端心事,她表露得直截了当,毫不遮掩扭捏,如果置换成白话文,口吻语调活脱脱就是深陷情网的当代女子:“捧读手书,恨不能插翅与君一面……即欲买舸过君斋中,把酒论心,欢娱灯下。”“遥想丰神,望之如渴,心事万种,笔不能尽……会晤无期,临书凄咽。”“昨与足下握手论心,至于梦寐中聚感……连日伏枕,唯君是念。”“闻明日必欲渡江,妹亦闻之心碎,又未知会晤于何日也。”如果王稚登从家居的苏州到了南京,她信中总是情切切恳请他来幽兰馆面叙,“千万降步一面”,或“今日千万过我一面,庶不负虚待”。她一再叮嘱他保重身体,嘘寒问暖,不厌其详,絮叨得很像家人:“玉体千万调摄,毋为应酬之劳致伤元神也。”“天暑,千万珍调。”她随信相送的礼物,看得出是精心挑拣过的,又实用又贴心:手绘的兰花,亲手做的香囊香袋、绉纱汗巾头巾、扇子,乃至熏肉、酱菜。赠他太太的东西也讲究,绫罗衣料、五彩衣领、古镜、紫铜锁、香茶等等,古雅而精致。   二盛大而悲凉的谢幕   马湘兰去世前不久,万历三十二年(1604)王稚登七十岁生日,他想起跟她承诺的苏州之会已将近三十年未践约,邀请她秋天东来。算起来,他们不曾见面已经十六年了。马湘兰巴不得这一天呢,她手笔很大,带着一队美貌娇俏的歌儿舞女,携舟从金陵前往苏州。他们居于王稚登的飞絮园,欢歌曼舞、燕饮累月,为他置酒做寿。据王自己描述当时的场面:“绝缨投辖,履舄缤纷。四座填满,歌舞达旦。残脂剩粉,香溢锦帆”。总之,是车马拥道、宾客盈门、弦歌不绝、脂腻香浓。这漫长隆重的寿宴排场之宏大,画面之绮丽,成为苏州自吴王夫差时代后难得的盛事,当地人啧啧称奇——自然,也相当能满足王稚登的虚荣心。   这时节,马湘兰虽然年华不再,但“风情意气如故”,妆容依然一丝不苟,鬓发也浓密如云。王稚登忍不住开了句玩笑:你还像夏姬那么娇媚,可惜我不能做你的申公巫臣。夏姬是春秋时郑国公主,美艳冶丽,传说她“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那些裙下之臣也多死于非命。申公巫臣是楚国重臣,当楚王君臣争相纳娶夏姬时,被他以如簧巧舌,先晓以江山道德之大义,后语重心长地劝阻:夏姬曾使丈夫去世,儿子死于非命,陈国君臣或死或逃、国家几乎灭亡,是不祥之人。一番话居然把别人劝退了,结果他自己却精心设计,借出使的机会,辗转带着夏姬逃往晋国。夏姬后来成为淫逸美人、常青狐狸精的代名词,申公巫臣为得到夏姬,处心积虑,两面三刀,则类似伪君子。   夏姬与申公巫臣的女儿长大,也有倾城倾国之貌,晋国大夫叔向想娶她,叔向的妈妈曾坚决反对,认为“甚美必有甚恶”。将极致的美与极致的恶画上等号,显然是夏姬给人的负面印象太深——王稚登那句台词,对人对己而言都相当地不伦不类。她一向钟情清幽高洁的兰竹,他却以芜秽的浮花浪蕊比拟她,这种“玩笑”太越界也太不堪,尤其从他——她的“登哥”口中说出来,字字可以见血封喉。   是最后的狂欢还是鼎盛的谢幕?抑或她埋伏的失落、痛楚又被撕开?或者,王稚登脱口而出的戏言令她陡然明白他心底的漠视、狭斜……反正,苏州之行很消耗心力,马湘兰回南京不久就病了,她“燃灯礼佛,沐浴更衣,端坐而逝,年五十七矣”。马湘兰的信被王稚登保存,后编入《名媛书简》,他为她的两卷诗《湘兰子集》作序,写有《马姬传》,还有挽歌十二首。比如:   歌舞当年第一流,姓名赢得满青楼。   多情未了身先死,化作芙蓉也并头。   红笺新擘似轻霞,小字蝇头密又斜。   开箧不禁沾臆泪,非关老眼欲生花。   王稚登少年时诗作“雕香刻翠”,如今已到暮年,笔墨泛泛的,没什么雕章琢句的刻意或讲究。他翻箱重读马湘兰当年的情书,轻霞般的红笺上,有细密的蝇头小字。情牵意惹,渗透墨迹,他当然早就懂得。故人仙逝,他也是伤感伤心的,也忍不住泪湿老眼,不过,感觉不到他特别牵肠挂肚的悲痛。这么看或许是因为,我们到底晓得,她的“多情未了身先死”,终究跟他的“爱莫能助”有关,所以,便也知道他的“悼亡”,分量究竟如何。   很多人觉得,马湘兰为这段若即若离的感情耗神几十年,很没有必要。   其实,讨论王稚登是否值得她钟情已没什么意义,她这么固执凝滞地对一个幻象心驰神往,任情思信马由缰、随心所欲,收获的也未见得是虚空。套用一句流行语:对象是谁无关紧要,她爱的不过是爱情本身。说起来,不对等的感情会令人严重透支、心力交瘁,奇怪的是她却不曾萎靡凋残,反而将风华绝代的传奇一演到底。对,别忘了她的画家身份呢——据说马湘兰脚很大,画画可能才是让她真正身心俱稳、意态从容的大脚吧。她的画在当时就有盛名,求画者甚多。她借花木竹石写磊落的君子风度,排遣落寞飘零之绪,用画上的题诗明心迹、传情意:“幽兰生空谷,无人自含芳;欲寄同心去,悠悠江路长。”“一叶幽兰一箭花,孤单谁惜在天涯?自从写入银笺里,不怕风寒雨又斜。”《明画录》说她的墨兰“潇洒恬雅,极有风韵”,清代文人汪中说她的丛兰、修竹“秀气灵襟,纷披楮(楮:纸)墨之外”。当时就有不少人喜欢她的画,甚至泰国使者也知道马湘兰,专门购买她的扇面收藏。   至今,故宫博物院和上海、广东、苏州、东京等地博物馆都藏有她的扇面、立轴、长卷等,书画拍卖市场上也常见她的画幅。细看她的兰竹图、兰石图或兰竹水仙,花与叶都纤细婀娜,兰草、水仙有临风飘摇的轻柔,似带一丝无奈和羞怯,有时竟还无力地深深垂下腰来,差点要蘸到下面那弯活泼的流水;就连题字为“森森君子节”的竹子,也从来不是粗枝大叶、凛然伟岸,要人谦卑着仰视的那种,它们细密的枝叶透着生机,却也玲珑、自抑而谦和;衬托花叶们的石头也线条温婉,毫无嶙峋险绝之态;她的字也柔媚娟秀……奇怪的是,这些女人气浓郁的阴柔笔意,却并不能使她的画幅苍白瘫软,那一枝一叶都柔软得自有底线,有一股内敛精巧的气韵环绕其间,仿佛力透纸背,骨子里是笃定的、心中有数的。大约,太极拳的舒缓绵软后面,那种筋道韧性的力量,就与此类似吧。   看得出来,她的性格不够泼辣狠烈,但举止进退却也分寸严格、章法明晰。她虽有侠气,却不是什么刚硬的巾帼须眉,她比普通女人更女人。   (《书屋》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 txt.comt xt+~小<说+天>堂 第20章 悲惨的人生,温暖的写作(1)   ——写给萧红百年诞辰   魏微   萧红的一生,泛泛而言是很惨的,短命,穷困,奔波,她从十九岁离家出走,这一走便再没回头——中间辗转回去过一次,和未婚夫住在哈尔滨的东兴顺旅馆,后来怀孕,未婚夫出逃,引出着名的“萧军救美”一段。   这一段堪比小说情节,然而萧红自己断不肯这样写,也写不出,因为她是散文化的笔法,她最好的文字几乎都是非虚构的,关于她童年的记述,在后花园里,和祖父、秋虫在一起;关于她的呼兰县城,东二道街,西二道街,十字街,那些穷邻居,翠姨和堂哥的恋爱……她以一个小孩子的眼光,就这样东看看、西瞧瞧,很多年后才想起把它写出来。   很多年后,也就是1940年,她离家出走已经有十年了,这十年,她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几乎大半个中国她都走过了——这大概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离开家乡,到外面看看去!萧红的出走是为逃婚,然而即便不为逃婚,她大概也会找其他的理由逃出去的,小小的呼兰县城藏不下她,不是因为她要写作,立志当个作家,而是她身上有太多活泛的、不安定的因素。   萧红是典型的“女文青”的性格,历朝历代的“女文青”大多如此:爱折腾,不愿守本分。李清照也折腾过,那是人过中年,赵明诚死了以后,她择人再嫁,嫁的是张汝洲,此人大概品性不端,贪慕李清照的钱财,因此夫妇不睦,常有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的时候。我读李清照的生平,读到这一节,真是“惊且骇”,继而又有些欣喜,以为是看到了一个真女子,并不如常人所想的,总一副“凄凄惨惨凄凄”的幽怨模样,而是具有真性情、大胸怀的,否则怎会扶窗北向,呼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的千古句?   总之,早晚都得折腾,这是一般文艺女性的通病——或许是所有人的通病——那些有才华的去折腾文艺,没才华的去折腾异性,世间人莫不如此吧?   也有一些人,是连带文艺、异性一块儿折腾的,并且都弄出了很大动静的,大概算得上是人间极品了:非有巨大生命能量的人不能为,譬如毕加索,譬如拜伦。也有一类人,生命能量更大一些的,他把能量攒着,所谓“术业有专攻”,攒到一定程度,世界就乱了,我所知道的拿破仑和希特勒,在私生活方面都是极其节俭的。   其实文艺创作也如此,才华是一方面,生命能量是另一方面,这两者缺一不可,就好比一枚钱币的正反两面。世间若真有个林黛玉,恐怕也是“空有才华自嗟叹”,因为她太弱了,耗不起。创作本身,该是对生命的一场消耗吧?很奢侈的,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大概是,女性无论身心两面,较之男人都弱了一层,若想做成一件事情,必得付出十分努力才有可能,其余事竟难以顾及了。   倘若有人以冰心、凌叔华等人为反例——然而此两人实在不是作反例的合适的人选,第一,才华不够,凌叔华或许稍好些,然而太多的小儿女闲愁,格局终究有限;第二,不多的一点才华,冰心分出来了,用来爱全天下的小朋友去了;凌叔华也爱,比较合乎情理,她爱上了英国的一个年轻人,后来不了了之。   妥协下来的结果是,生活圆满了,创作结束了——也许是,生活不圆满,创作也结束了。这是另一个话题了,涉及才华。   不是说,生活和创作不可兼得,虽然兼得者很少;我想这其中最关键的是个性,创作尤其需要个性,而生活必不能有个性,除非实施分身术,否则谁能做到左右逢源,写作时是一副面孔,生活时另换一副面孔,一天中无数次地变脸,一月月,一年年,非发疯不可!   也有不折腾的,像张爱玲,我想,这是因为她有自知,太过冷静;就生命力而言,张爱玲是弱了些,远不及她的才华,幸好她那时还很年轻,是能够凝神、聚气写几篇漂亮文章的,再晚一些,恐怕就真来不及了。我能够想象,她住在上海的那间公寓里,不拘是书桌旁,还是阳台上,整个身心都打开了,每个毛孔都在呼吸,感觉、听觉、味觉、嗅觉、自己、世界全连成一片了……即便没有胡兰成,这样的写作怕也不会持续太久,她是整个把自己搭进去写了,两年已是极限了。   可是这样也好!张爱玲是,她把一生的精华集中在两年内挥霍殆尽了,无论是文字的,还是情感的,三十岁以后已是油灯将尽了。可是才华的体现本该是这样的吧?集中起来才叫绽放,分摊到生命的各个阶段,就看不见了,形同没有。   我曾经比较过张爱玲和萧红——很多人都愿意把她们作比较——其实这两人毫无共同点,除了都姓张,都写得好,都活得惨。——可是写到末一句,我突然有点怀疑,什么叫惨呢?谁不惨呢?也许是,并不是因为她们写得好才活得惨,而是因为写得好,读者“发现”了她们的惨。怎样的心理啊?深究下去很可怕的。   就譬如萧红,倘若有幸如冰心,去过那样一种安逸人生——究竟冰心是否安逸,外人又怎知道?不过是猜测罢了——她还能写出那样的文字吗?即便写出来了,好是好的,读者还会那样念记吗?这世上好的文字太多了,太多都被湮没了。   想来这是一切文艺女性的悲哀,“人文不分”是她们普遍的归宿,但凡以才华显世的,经历立刻被翻出来,翻尸倒骨尽挑恼人的部分来说,像费雯丽疯了,克洛岱尔也疯了,伍尔芙投河自尽,普拉斯煤气自尽,邓肯风流且死于非命,奥斯丁终生未嫁,嘉宝隐居又是同性恋……总之,一个个都很传奇,而且下场很惨。究竟未知是才华带来了噩运,还是噩运使才华得以名世?   也许才华之于女性,本身就是一个传奇、一个魔咒吧?也许中国古话里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竟是有些道理的吧?   本来写这篇文章,是为纪念萧红百年诞辰,写到这里突然良心发现:萧红地下有知,当不会愿意被人这样纪念吧?统共就那点事儿、那几个男人,被人唾沫横飞说了几十年,几乎私生活的每一条缝隙都被扒开了,各种假设、可能性……一二三四都作了回答,她整个人已经被穷尽了。谁愿意这样被人嚼舌呢?谁禁得起这样嚼舌呢?若是因为文字的拖累,我想她一定会后悔她所写过的,虽然她所写过的,跟她后来所经历的没一点关系——可是,真的没一点关系吗?   所以我这里不能免俗,终究还是要“扒”一下她的经历。   我曾经作过一个设想,就是,萧红能否活得稍稍像样一点?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原因并不在于那几个男人,而是她身上有一团火,她是自己把自己烧死了。一般说来,萧红的生命力是很旺盛的,远胜于张爱玲,她若不是早逝,恐怕会一场接着一场恋爱谈下去的,每一场恋爱都很失望,消停一阵,欢天喜地又谈下一场去了;这并不是她不长记性,归根结底还是身体能量的问题,虽然她的体质又是很差的。   差不多她是靠直觉和本能行事的人,而不是靠头脑和理智。   她是十几岁的时候,家里给定的娃娃亲,后来祖父一死,父亲逼她成亲;逃,当然是要逃的,她是五四背景下的新女性,逃婚、叛逆、追求个性,几乎是那个时代年轻人的主流。先逃到北京,后来钱不凑手,又回去了;再逃,这一次未婚夫追出来了,萧红与他来到哈尔滨,竟然同居了。为什么要同居呢?不是白逃了吗?   未婚夫的兄长气不过,也许是面子上挂不住,一怒之下解除了他们的婚约,萧红的反应如何呢?她把夫家的哥哥告了!这一年,萧红差不多二十岁。   我后来总在想,我二十岁时在干吗?会去告状吗?应该不会吧,一般女性都不会吧?差不多就是囫囵几下,不了了之。是软弱?是胆小?是舍不得把自己砸进去!说到底,可能还是少一点力,萧红身上是有力量的,有一股狠劲儿,冷不防就会冒出来,一俟意识到,她自己也吓着了。   八百多年前,李清照做过同样的一件事,她把张汝洲给告进牢里去,——才新婚三个月,代价是她自己也坐了牢。我没有证据地猜想,李清照在做这些的时候,一定是非常镇静的,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每走一步都很清楚;她既然能不管不顾地下嫁张汝洲,那么在被骗得人财两空的情况下,她也会叫他把牢底坐穿。   我在想,较之萧红,李清照是个更有力的女性,所以一样是折腾,萧红把命赔进去了,才三十一岁。而李清照活了七十多岁,经历了梦幻一般的人生,先是童话里才有的前半生,书香府第,温柔富贵,神仙眷侣,洛阳城里去看元宵灯节;后是战争,离乱,夫亡,整个北宋王朝的覆灭,两个皇帝都成了俘虏……可是这些都不说了,不说了,往后退,往后退,慢慢竟退成她泣血的后半生的一个背景!她这样一个女子,站在偌大的舞台前,时代的帷幕已经拉开,眼见得风雨飘摇,残垣断壁……可是她竟然站定了,攒了一身力气,又是“砰砰”一阵作响,——她把自己捣鼓进牢里去了!同时,她还不忘创作,一时间词风大变,悲怆,雄浑,辽阔……这是个真的天才!   回头说萧红。萧红的未婚夫叫汪恩甲,世人多指责他的负心和不担责任,我想实际情形也许并不是这样,汪只是个普通的青年,小县城里的富家子弟,大约也知书达理,类似于苏青丈夫一样的人物,他们的麻烦就在于,他们都碰上了文学女人,一个要离婚,一个要逃婚;汪虽软弱,却也仁厚,萧红再次逃婚的时候,他追出来接济;同居期间,萧红告了他的哥哥,汪会站在哪一边呢?我想恁是谁都会选择哥哥。及至萧红怀孕,他逃走了,他纵有万般不是,前提是,两人的感情坏了。   好了,现在萧军出现了,他就如天神一般,在松花江决堤的那个夏天,满城的汪洋啊,萧红被困于东兴顺旅馆,饿,挺着大肚皮,交不起旅馆费,老板急吼吼想把她卖去当妓女……这时萧军现身了,在合适的时候,合适的地点,扮演了他最喜欢、也最合适的角色——英雄救美;可是萧军也没钱,因此,他像变戏法似的,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叶小舟,搁于她的窗前,再系一根绳子把她从窗口吊下来……这一幕,简直像电影里的桥段。   萧红的一生,实际上比她的文字要丰富多彩,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戏剧性,跟假的似的;也许那是乱世,人生人性的广阔翻飞,都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所能设想的。   萧红漂泊的一生就这样开始了,她再没想到,她这一漂就是十年,好像漂成了习惯,再也不能停止,一直到她的死。可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认定,她这十年一味总是凄风苦雨,恰恰相反,她这十年,生命真正在放光彩。   首先是,她的生命能量得以释放了,萧红的性格,是一定要在奔走中才能焕发活力的,把她局限在一个地方,她会很快枯萎的;她没有在一个地方枯萎,却因为一路奔波、心力交瘁而死;总之,这个姑娘,是怎么也弄不好了。   起先,她跟在萧军身后,我能想象她那双单眼皮的不大的眼睛,鼓鼓的小圆脸,一路走着,跳着,看着,指点着,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似的。这是“两萧”的好时光,以至他们到了青岛,穷得去变卖家具的时候,我仍认为这是他们的好时光。其中主要一个原因是,他们适时扮演了对方需要的角色,萧军自不必说,此时的萧红,她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小女子。   ——她性格里是有这一面的,虽然不全是。   此时,“两萧”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了,在青岛,写《八月的乡村》   和《生死场》。萧红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她很容易就受了别人的影响,却又能把自己的天性保持得很完好。倘若萧军是个画画的,那么中国美术界很有可能多出一个优秀的女画家,我猜想;倘若萧军是学音乐的,那么萧红呢,极有可能把个什么乐器摆弄得像模像样。   现在,萧军是个青年作家,比较“左倾”,身边的朋友也多是些进步青年……于是萧红便写了《生死场》,——可能是一群人聊出来的主题,跟萧红说:“这个合适你,你来写吧。”于是萧红琢磨一下,便开始写了。   这并不是她擅长的题材,这时候,她也没找到自己的题材,不过东一榔头西一棒的,什么都试着写写,写的时候,脑子里可能还想着时代、战争、革命什么的,这样一些大词汇,一时弄得她很茫然……可是她一旦想到自己的小城,小街,街坊邻居,她就又活了。   写得不错,因为鲁迅的推介一炮打响,大概是成名了。然而我以为,《生死场》并不能算作萧红的代表作,只是她在通向代表作的路途中必经的一座桥。这样一来,“两萧”又启程了,去上海正式拜见鲁迅,这是1934的冬天,萧红二十三岁了。——此时,十四岁的张爱玲正就读于上海圣玛丽亚女校,是个文艺少女,以天才自视,可是面上很谦逊的,她不怎么爱讲话。她读一切文艺的、通俗的小说,给校刊投稿,后来也尝试写了像《牛》这样质朴的农村小说,以及像《霸王别姬》这样绮丽的历史小说。只是在继母治下生活,永远穿一年酱牛肉色的长袍,她是很不开心的。   在上海,萧红焕发了更大的活力,遗憾的是,和萧军的关系变冷了,很多人都认为是和鲁迅有关,我也这么认为,——几乎一定是的!未必真的发生什么;也许是什么都发生了,“只是在心里”。很多年前,我忘了从哪儿看到的一段,或许就是我的臆想:有一天深夜,“两萧”和几个朋友走在上海的马路上,萧红一高兴,提议说:“我们赛跑吧。”于是便开始跑……我至今都能听见她的半高跟皮鞋在柏油路上发出的“啪嗒啪嗒”的清脆的声音,她的笑声,她也许还会尖叫一声;她个子蛮高的,她在路灯光底下渐长或渐短的影子。   萧红临死前的样子,我想象着,并不觉得太难受;可是一旦想起她在上海的某个深夜,在马路上,她撒腿奔跑,我便觉得心里堵得慌……萧红的天性,实在是很开朗的,很容易就快乐的,她是那种“给一点阳光就灿烂”的人,然而就这一点点阳光,上天对她也是吝啬的。   有一次她去鲁迅家里,一进门,什么话也不说,就咯咯笑了。鲁迅问:   “为什么笑呢?”   她说:“天晴了,太阳出来了。”   很好。非常非常地好。我想萧红最可贵的一点是,她至死都保持了她少女的天性,她的淳朴和自然,她投向万物时如初生儿一般新鲜而好奇的那一瞥……她是永远的闺女,不管环境多么严酷,不管她是多老的一个老太太,有一天走在街头,若是看见了什么新鲜物件,她都会忍不住凑上前去,说一声:“咦?”   她这一点,和张爱玲是截然不同的,我难以想象她们会成为好朋友——真实的情况是,她们绝无可能认识,萧红写作的时候,张爱玲还是个中学生;张爱玲写作的时候,萧红已经死了。   两萧在上海待了不到两年,这也是鲁迅生命的最后两年。对于“两萧”   来说,鲁迅差不多是半人半神式的、父亲一样的存在,所不同的是,萧红还是个年轻女人,偏偏又容易动情……起先,他们住在法租界,离鲁迅家很远,为了方便见面,他们就把房子换到鲁迅家附近了。   鲁迅家里,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客人,走了一批,又来一批。这些年轻人来到鲁迅的书房里,不拘站着,坐着,喝茶,抽烟……他们是什么都聊的,时局,人生,文艺,苦恼。鲁迅听着,附和着,或是给予他们一点意见。倘若他们说了什么笑话,鲁迅便笑了,放声的,明朗的,笑得烟卷都快拿不住了。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1章 悲惨的人生,温暖的写作(2)   初始,萧红见到这一幕,以她那孩子似的好奇心,她一定会惊喜地在心里嘀咕一句:“咦,这个人也会笑呢!”或者是:“咦,这个人也会打喷嚏呢!”她大概是觉得很亲切了。   “两萧”常结伴来看鲁迅,每天都来……后来,就是萧红一个人来了。   萧红来到鲁迅的书房里,鲁迅也只是平常地问一句:“来啦?”萧红说:   “来啦!”   家里来客人的时候,萧红便和许先生一起做饭,包饺子,包韭菜合子……两个女人一起闲话,许广平告诉她她从前的往事,她在女师大念书,怎么做家庭教师……两个女人之间,大概是什么都知道了,但什么都不能说。   萧军开始打萧红,他总有很多理由,但是真正的理由他也不会说的。我想象这一幕,真是难受得很,后来鲁迅逝世,萧军参与了丧事的全过程,行弟子礼,他是走在第一个的。   情况就是这样吧,每天萧红都要去鲁迅家,常常一待就是一天;萧军知道她去哪儿,又不方便总问的,或者就是问了,也未必问出什么来。他已经左右不了她了。这时候,也不知他看出了没有,萧红身上的那股子力量,和他的力量完全不同的,很韧的,很有劲道。她不复是从前那个柔弱的、顺从的小女人了。   萧红来到鲁迅家里,也不过是说点家常。鲁迅不在,她就和许广平说;许广平不在——然而许广平很少有不在的,她是家庭主妇,她就和他们夫妇一块儿说。或有就是,她陪着海婴公子玩一玩,海婴最喜欢她了,因为她有小辫子,他最喜欢抓她的小辫子了。   她心情好的时候,比如穿了一件新的红上衣,一家人都没注意到,她忍不住了,“咚咚咚”跑上二楼,问鲁迅:“我这衣裳好不好看?”   鲁迅就会放下工作,打量她一眼,老实地作出评价:“不大好看。”   隔了一会儿,他又告诉她不好看的理由,比如红的不能配紫的,也不能配咖啡色的;绿的也不能配紫的;又说到她的靴子……这是我们目前所能知道的两人独处的唯一的场景,然而也只是说说衣服,鞋子,搭配。——是啊,还能说什么呢?什么都在里头了。   说了一会儿,萧红看时间差不多了,大概又“咚咚咚”地跑下楼去了,第一,她不能耽搁先生的工作,第二,她得顾忌许广平的感受——如果这个家她还想每天出入的话。   站在萧红的角度,以她那自由奔放的天性,这段时间她是很压抑的。   又有一次,她要出门赴约,许广平替她打扮,找来各种颜色的绸条用来装饰她的头发,其中一根红绸条,扮得萧红似乎不是很好看,鲁迅生气了,大声地对许广平说:“不要那样装她……”这一幕真是意味深长,在那不知是春天还是冬天的房间里,三个人,静静地站了一两秒,有什么东西似乎昭然若揭了,许广平很窘,萧红安静下来了,鲁迅呢,他把眼皮子往下一放……然而也就这一两秒,这艰难、隐涩、沉重的一两秒过去就好了,过去了,又是什么都没发生了。   后来,萧红便离开了,她去了日本,这是1936年夏天的事。她为什么要离开呢?据说是“养病”,又有说是“精神上的苦闷”,她走的时候,鲁迅正在生病,——已经断断续续病了大半年了;她走了三个月以后,鲁迅就去世了。   这三个月中间,她跟鲁迅没有任何联系;萧军也觉得蹊跷,很多年后,他跟牛汉说,“他们没有任何联系……”他似乎是欲言又止的。   这之前发生什么了吗?   然而这些不说了,再不会有人知道了。   上海的这两年,是萧红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两年,——如果不能说是最幸福或是最快乐的两年。首先,她没那么穷了,至少有饭吃,偶尔还能穿上新衣服;第二,稍稍安定了些,虽然是短暂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结识了鲁迅,每天朝夕相处,成了她精神上、感情上的最大的慰藉,也成了她忍受萧军的铁拳头的最大的慰藉,成了她生活中类似于支柱的东西,成了习惯!   这两年对于鲁迅来说呢,也是一种慰藉吧?我想象他那位于大陆新村九号的二楼的书房里,虽然也能照进阳光,不知为何总有一种阴天的感觉,隐隐的有点冷;一家三口并两个老妈子,三层楼,一个院子……填不下,填不下,太冷清了。所以他是很喜欢年轻人来家里的,来他的书房里,欢天喜地,海阔天空。   内中就有这样一个姑娘,开朗,天真,聪慧;起先她或许有些拘束,话不多,熟了以后竟完全变了个人,叽叽呱呱,爱笑,她是什么话都愿跟他说,——究竟她也说不出什么来,却总能把他从一大堆的书稿、校样、人事、烦恼中暂时解脱出来,使他知道他是活在人间。后来,她就每天都来了,差不多成了一家人。病中他一个人躺在书房里,眼看虚空,大约也意识到这是他的暮年,他是孤独的,他这样一个瘦弱的老人(他那时其实并不算太老)……身后响起熟悉的脚步声,他回过头去,顿时,满屋子的阳光啊,他打了个招呼:   “来啦?”   她说:“来啦!”   鲁迅死了两个月以后,萧红回到了上海,先去万国公墓祭拜;这是1937年1月,半年以后,中日战争爆发。   这以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两萧”都曾做过努力,从上海到武汉,到山西,到西安……然而终不行了,他们是在西安正式分手的。这时,萧红已有孕在身。   在西安,萧红和丁玲曾有过一夜长谈,谈了什么未可知;我在想另一个问题,她为什么没有去延安——就像丁玲那样;而且,她的朋友圈都是这一类型的,有信仰,有追求;萧军也是从延安过来跟她汇合的……唯一的解释是,她和张爱玲一样,对政治既无兴趣,也不通。   而且这时,她和端木已互通情款了,我猜想。他们刚认识半年,这半年来,端木一直陪伴身边,——当然不只他们两个,还有萧军,还有一群人,俗称“东北作家群”的,他们是从武汉一路辗转来到西安的。   在西安稍作停留,萧红就又回到了武汉,不久,她怀揣萧军的孩子,和端木举行了婚礼,这已是1938年5月了。据载,萧红对这次结婚是很平静的,在婚礼上,主持人让她发表感想,她说,她没有别的希求,只想过安定的生活。——然而对萧红来说,安定是何其艰难的一件事,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先不说那个乱世,兵荒马乱的,一颗炸弹没准就家破人亡了;单说她的性格,即便在和平年代,她也是难能有一颗安定的心的。   她是走在路上想家的、一俟回了家又想上路的那种人,一句话,她是“生活在别处”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安定、幸福都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是他们赴汤蹈火、飞蛾扑火、怎么求都求不来的词汇,慢慢的,它就变成了哲学的词汇。   两萧的分手,朋友圈里多有替他们惋惜的,然而对于萧红来说,我想这也是她性格的一个必然。她在生活上总有点稀里糊涂的,随意性很大,或有偶尔列个计划什么的,一二三四贴在墙上,执行不了几天就忘了的;就像一盆水泼出去,任由它自己流,她不过是遇上谁就是谁,遇上萧军是萧军,遇上端木是端木了。——后来她又遇上了骆宾基,生命的最后一截,就是这个年轻人陪她度过的。   人家对她一点点好,她就记着了,早已泯灭的对于生活的希望又起来了;这一点她不像张爱玲,张爱玲是先预设了人生是一场悲剧,她按着这预设往下走,不作一点反抗,很冷酷地看着自己往下掉;她对人性也不作奢望,也正因此,反能有喜悦和慈悲,有惊喜。她对于爱也是这样,她是可以去爱人的,而不单单是被爱。胡兰成避难的时候,她去乡下看他,忍痛替他的女朋友画像;私下里,两人还交流对这姑娘的看法,议论一下她的美。她回到上海,不拘自己是卖文为生,省吃俭用攒钱汇给他,因为她体会他的难处,知道他更需要钱。她做完了她该做的,心里平安了,就去了结这件事,写信告诉他不再联系了,这以后就真不联系了。这以后,她就彻底地放下了这个人,其实是放下了所有的人,——连赖雅都不算的。   某种意义上,张爱玲是比萧红更有力的人,咎在生命力不活跃;她对于这世界几乎是采取主动的态度,——虽然是以被动的方式:避世,旁观,悲观,独处……然而这也是她主动选择的结果。她是可以做到“文责自负”,敢承担,不推诿,不依傍任何人。我想这是因为她天性聪慧,——少有人达到的聪慧——把人生的来龙去脉过早地就看清楚了。   萧红却正相反,对于人世,我想她从来就没看清过,她就像一个小火炉,一个鱼跃飞身扑进这滚滚红尘,然而她这小火炉终究是不能烫伤任何人,她只是伤了她自己。甚至对于爱,她也从来就没搞清爽过,虽然她一直在“爱”   里头,她是太需要爱、也敢爱,却不知道怎么去爱的人。人家对她好,她心里有感应,于是就生活在一起了。可是她对人终究是有要求的,萧军太霸道,她吃不消,端木太绵软,她照样也吃不消;恁是换了谁跟她一起生活,慢慢的她心里总是有苦楚,有委屈……对于男人来说,她其实是很难侍候的。   世人对端木多有指责,——自然了,两次生死关头他都丢下萧红,一个人独自逃命去了。一次是武汉大轰炸,萧红一个人腆着大肚子,混迹于逃难的人群里,从武汉到汉口,到重庆,到江津……惨是很惨的。另一次是在香港,她快要死了,身边是日本人的炸弹、飞机轰鸣、满城人都在逃难……她亲爱的丈夫又不知哪儿去了。   然而我想情形也许并不那么简单(后来白朗等人也证实了这一点),端木就性情而言,是更能懂得女性,与她们的内心发生共鸣的,他对于萧红的懂得和体谅,自始至终都没有一点改变。他是萧红在世的时候,少数几个看出她才华的人之一——另一个据听说是胡风。这一点对萧红来说太重要了,我猜她在写作上可能没那么自信,尤其跟萧军一起的时候。   他执意要给萧红一个名分,因而不顾全家人的反对,以未婚少爷的身份娶了一个经历复杂的大肚子女人,并且坚持举行仪式……究其然,是他知道萧红想要什么,喜欢什么,这是他对她的怜惜,不是高高在上的,不是施舍,而是他把她当作自己人,一个同样有才华的自己人。后来萧红说他是“胆小鬼、势利鬼”,那是萧红不识人。   萧红死了以后,他做到了二十年不娶,每年清明都去她的坟头祭奠;后来有了妻子,便跟妻子一块祭奠;香港去不得了,他来广州祭奠,以期离她的墓地更近一点;后来广州也来不得了,他便托朋友代为祭奠……端木这样的人,其实是很稀罕的,即便那个时代都难有;更稀罕的是,对世人对他的非议和误解,他能不着一词,至死都不作解释,我以为这点是很了不起的。   有一个说法不知是否可信,萧红写《呼兰河传》是受了端木的启发,从时间上看,确实是《科尔沁旗草原》在先的,也许端木常跟萧红聊起,关于这篇小说的构思、风格,关于他的家乡,他的童年,他对这一切的思念……无论如何,萧红又开始写了,这已是1940年了。   1940年1月,劫后余生的端木夫妇来到了香港,——此时,张爱玲已在香港待了两年,是港大英文系一名品学兼优的二年级生,照样很沉默的,对这世界采取一种局外人的冷眼旁现的态度;这是中国两位天才文学女性的第二次交接:在同一个时间段,生活在同一个城市。   萧红在香港住了将近两年,身心得以稍稍喘息;这两年里,她完成了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作品:《呼兰河传》。可以说,没有《呼兰河传》,萧红将不成为萧红;有了《呼兰河传》,呼兰这个不起眼的北方小镇,就成了中国文学版图上最闪亮的地方之一。   也可以说,萧红从十九岁离家出走,漂泊十年,逛遍大半个中国,中间历经饥寒、战争、逃难、逃婚、生育、和男人的伤心事,身体的衰败、内心的动荡……为的就是写这样一部小说,写这一部安稳的、平静的、温暖的、跟她的传奇经历绝无关系、事实上又有绝大关系的小说。   我的意思是,萧红若没有离开故乡——故乡本来就是用来离开的——她就不会去写《呼兰河传》;她若没有后来的坎坷和不幸,《呼兰河传》就不会写得这样有感情,虽然她并不愿为了写得有感情而去经历那些坎坷和不幸。   总而言之,1940年赴港后的萧红,借得短暂安宁——日本人还未打进来——她开始了《呼兰河传》的创作。我能够想象,写这部作品时,她一定是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在她抬眼看向窗外的时候,不知她是否意识到,她是来到几千里外的香港,才想起自己也有故乡;身患重病(她得了肺结核,也许常担心自己就要死了),才跟童年有了亲近;回望自己这一生,她所受到的伤害,才知道祖父是这世上唯一对她好的人……她这个时候,整个就又回到了故乡,回到了童年,——某种意义上,她终生都活在童年里,从来就不曾离开过。   我揣摩萧红的写作速度,应该是相当快的,她差不多是一气呵成式的写作,真正做到了“我手写我心”,就是心中有的,她就写出来,心中没有,她就不写了。她的语言虽好,却很少讲究,一看便知是喷薄而出的,——喷薄而出的作品,大多气血充足,气脉贯通,语言上却粗鄙简陋,不忍卒读。   萧红却是其中少有的例外,她的文字,细观没一字是出彩的,她不肯在字句上做任何的推敲停留,但几段读下来,那个意思便有了,她想表达的便呼之欲出了,甚至超过了她能表达的……这个人对语言的运用是天生的,她的文字是有魔力的。   她写文章就像说话,很口语化的,非常自由,有她自己的调门,颠来倒去,叽叽呱呱,却是怎么说都成文章;她大概有些古典文学的素养,但未必太多,而且看不出师承,却创造了今天“口语化”写作的先例,——不知可否这样说?   而张爱玲正好相反,她自己也承认,她写文章慢而吃力;她熟读诗书,有深厚的中外文学的基底,她是在做足了童子功的情况下开始写作的,有太多的约束,一落笔就想到了前人的影子,然而她却创造了自己的风格;因为讲究,就整体的作品而论,她的成品率大于萧红,少数篇目甚至是字字珠玑,有些字词的应用简直是神来之笔;她也是自由的,只是在百般约束之下获得了自由;她的写作有点像跳芭蕾,捆着,绑着,脚尖踮起来,一圈,二圈,十圈,二十圈……就这么一直跳下去,达到了她这一行的极限。她和萧红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跳芭蕾的,一个是跳自由舞的。   很多年前,我对她们作过比较,我曾经以为,萧红的文字是可能的,张爱玲的文字是不可能的;即,张爱玲更具有天才性。然而我现在推翻了这说法,这两人的文字都是不可能的,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写作者穷一生之力也难以企及的,因为她们不是在用力,她们是在耗自己的气血和生命!   1941年10月,萧红入住玛丽医院,确诊是肺结核,一个月以后,因经济拮据返家养病。   1942年1月,香港沦陷。   1942年1月22日,萧红病逝于香港。临死前,在纸上写了一句话:“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得那半部红楼与别人写了。”   这个别人她是看不见了:她死后不久,张爱玲即返回上海——萧红生活了两年的、发表成名作的地方;一年以后的1943年春天,张爱玲正式登上文坛,发表了以香港——萧红写出了代表作的葬身之地——为背景的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从此光芒耀眼。   巧合乎?天意乎?中国文学的这一对双璧,这两个城市?   (《文艺争鸣》2011年第5期)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2章 乡村教育:人和事(1)   格非   学校   1971年9月,我开始上小学。那时我才七岁,还没到法定的上学年龄。   奇怪的是,我们村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属兔子的,属龙的只有我一个。母亲担心我落了单,找到了大队革委会主任,好说歹说,总算让我当了一名插班生。   学校设在大队所在地唐巷村,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棱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做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   这个薛老师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他家里的事情忙着呢!   祠堂里趴着一头巨大的“水龙”,那是从古代流传下来的灭火神器。据说附近的村庄一旦发生火灾,报警的敲锣人还没有抵达我们村庄,那水龙就会未卜先知,提前发出呜呜的叫声。长长的压水杆上绑着一条红绸布,大概是图个攘灾去祸的吉利吧。老师不在的时候,我们就围着这条水龙跳上跳下,心里暗暗盼望着由远而近的锣声。偶尔从这里路过的大队干部如果看见我们在嬉戏打闹,就会让我们派两个同学去老师家,“把那个懒虫从床上揪起来”。   有一次,我和一位同学去找薛老师。他家住在村子的最东边,他老婆正蹲在院子的碌碡上喝粥。我们问她薛老师在哪儿,她也懒得答理我们,只是用手中的筷子朝外面开阔的庄稼地里胡乱一指。原来老师到地里拔黄豆去了。   等到老师拔完黄豆,挽着裤腿,赤着脚来到教室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可我们老师十分严谨,一点都不含糊,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开始给我们讲《捕象记》。那是一本薄薄的连环画,故事讲的是动物园的驯兽师如何去西双版纳捕捉大象。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小人书。比如《泥塑收租院》,妈妈拉着我的手,往泥塑收租院里走……比如《奇袭白虎团》,那是1953年,美军、伪李军盘踞在安平村……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薛驼子无疑是我们小学时代最受爱戴的老师。他永远是笑嘻嘻的,从来不生气。因缺了颗门牙,嘴巴关不住风,我们即便当面模仿他说话,他也是笑嘻嘻的。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不仅有了课本和作业本,大队还为我们修建了新的校舍。新校舍不仅有走廊,有教师的办公室和宿舍,门外还修了一个大操场。不过,课桌却是泥砌起来的。桌面由麦秸秆、芦苇和泥巴之类的东西糊成,上面刷了一层白石灰。这样的课桌虽然经济,但却不怎么实用。我们的铅笔一不小心就会扎穿桌面。时间一长,几乎每一张课桌上都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圆洞。到了春天,这些洞里就会孵出蜜蜂来。当那些肥肥的蜜蜂的屁股从洞里转出来的时候,我们班上哪怕胆子最小的女生,遇到这样的场面都会显得镇定自若。蜜蜂刚刚爬出洞口,她们通常是用课本重重一拍,身体微微一侧,瞄准窗户,用指甲轻轻一弹,那可爱蜜蜂的尸体即刻就飞到了窗外。   在那个年代,钢笔是身份或权力的象征。通常,你看见一个干部朝你走过来,你只要数一数他中山装口袋里插着多少支钢笔,就可以大概判断出此人的官衔大小。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方说,我们村里有一个名叫张旭东的人,有事没事,口袋里总插着七八支钢笔。原来他是修钢笔的。这人原来是国民党部队里的一个副团长,虽是大名鼎鼎的历史“反革命”,却没有什么人敢惹他。据说此人骑在飞驰的摩托车上都能双手打枪。这人不仅会修钢笔,还会自制钢笔墨水。那个年代的常识之一是,凡是“反革命”分子,一般来说都聪明过人。我们老师用来批改作业的红墨水,就是张伪团副亲自勾兑出来的。   相对于钢笔的朱批,可以涂改的铅笔字迹的权威性必然大打折扣。老师在作业本上给我们的成绩,大抵是优、良、中、及格、差等几个等级。班上有几个捣蛋的同学,因为总也得不上“优”而对老师衔恨在心。有一天,他们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趁老师不在,悄悄地溜进办公室,将作业本上那些得优的同学(一般是女生)的名字用橡皮擦去,大大方方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再将自己脏兮兮的作业本上的姓名擦去,写上对方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上课,作业本发下来,课堂里女生们“咦”声一片。有个女生带着哭腔向老师提问说:“老师呀,你说学校里会不会闹鬼呀?”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有个老师在操场边上挖了一个坑,填上沙子,再用两段方木支起一根竹竿,让我们练习跳高。据见多识广的老师介绍说,跳高有三种方式:背越式、俯越式(也称翻滚式)和跨越式。因没有海绵垫子的保护,要练背越式看来是不行了,我们只能采取俯越式或跨越式。俯越式的优点是容易取得好成绩,缺点是姿态不够优美。助跑以后,整个人跳将起来,脸部朝下,从竹竿上翻滚而过时,那样子仿佛不是在跳高,而是不慎从高空跌落,落在沙坑里还要连滚带爬,很不成体统。因此,尽管老师示范了多次而且毫发无伤,这种姿势还是遭到了我们一致的拒绝。我就是采取了跨越式,在公社的运动会上荣夺小学组第二名。可是我们老师还是不满意。   他说,若是采用他所擅长的翻滚式,说不定就能得冠军了。哎,谁知道呢?   即便是跳高,也常常无法练习。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老师是田间地头文艺宣传队的骨干,会唱歌,会说快板,还会说“三句半”。当然,他的课也上得很好,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   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着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除了“突然”之外,我们老师还要求我们多用转折性的词汇。有一次,他在黑板上写了这样一个句子:   今天生病了,但我还是坚持来上学了。   老师说,生病了,当然是不舒服的,但仍然坚持来上课,说明什么?说明精神可嘉。这样一转折,意思就往前进了一层,关键在于这个“但”,是不是?我们一琢磨,还真是这样。可问题也跟着来了,我们若把这个“但”   字改成“却”,这句话应该怎么说呢?老师可没教。放学以后,班上的同学为此事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得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以彭荣林同学为代表,他觉得这句话应当改为:今天生病了,我却坚持来上学了。另一种意见以唐德顺同学为代表,他坚持认为“却”的使用应与“但”完全一致,即:今天生病了,却我坚持来上学了。两种意见相持不下,最后我们就簇拥着他们去办公室问老师。也许是为了保护我们讨论问题的积极性,他的看法是两种意见都对。这样,我们就皆大欢喜地散学回家了。   老师在高兴的时候,也会教我们唱唱歌。我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他教的,歌名叫做《祖国的好山河寸土不让》。他让我们唱歌时用丁字步站立,其姿态和“稍息”差不多,简单易学。而且用了丁字步,确实有那么一点气度不凡的意思,我们很高兴地采纳了。可这位老师的另一个音乐理论,却被实践证明是完全错误的。他说,如果将“方”这个音,拆成“福”和“昂”两个音来唱,会好听得多。我们试了无数次,觉得“福昂”唱法和“方”字唱法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就对他的发明不予理睬。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   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   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傲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多年之后,我们才知道,解老师所谓的政治问题,仅仅是因为说了一句“海参崴是中国领土”),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的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不用说,所有这些课都由他一人承担。   久而久之,我们的教室常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他教过了一年级语文,再教二年级算术。教完了算术,三年级同学又在那里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了。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就要算那架他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破风琴了。   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但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在那儿自弹自唱。当然,他也教我们弹琴,教会一个,再教另一个。可差不多快轮到我的时候,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了。我看见解老师用脚拼命地踩它的踏板,弄得满头大汗,风琴照例一声不响。从此之后,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   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比那个教我们用“福昂”代替“方”的老师不知高明多少。   我们都觉得他是魔法师。谁都不知�下一堂课,他会变出什么花样来。   他什么都能教,甚至还教我们作诗和游泳。我曾写过一首题为《丰收》的诗,老师在课堂上对它赞不绝口,可说实在的,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首诗好在什么地方。我还记得诗中有这样一句:“拖拉机隆隆响”,本来极稀松平常。   可我们老师认为,这个句子,即便是他本人来写,也不过如此。而我们班的另一位同学,在形容山之高峻时,写下“撕块白云擦擦汗,凑上太阳煮壶水”   这样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情调的句子,可我们的解老师却将它怒斥为“陈辞滥调”。说实话,我当时心里虽然因为受到老师的表扬而沾沾自喜,可还是觉得老师对那位用白云擦汗的同学不够公平。毕竟,我做梦都想写出人家那样漂亮的句子啊,可老师为什么觉得它不好呢?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23章 乡村教育:人和事(2)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吗?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生难忘的一天》。   另一所学校   在当时的生产队里,劳动力一般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等劳动力大多是些男女青壮年,结婚生子后的妇女一般被划入乙等,而丙等劳动力只能是一些老头老太了。但这种按年龄划分劳动力等级的做法也并非绝对,还要考虑到社员的身体状况、对农事稼穑的熟悉程度以及生产积极性等因素。   五十出头的老头由于膂力过人而被划入甲等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当然,丙等还不是最低的。在我们的生产队里,最让人瞧不上的劳动力大概就是从上海来的那帮插队知青了。他们什么活也干不了。说他们分辨不出麦子与韭菜,大概有点夸张,可让他们在除草时准确地区分秧苗和稗子,简直是太难了。   这些人一个个胆小如鼠,见到蛇就吓得到处乱跑。我曾亲眼看见一个知青挑稻子,扁担刚刚落到他的肩膀上,就自动滑落了。一连几次都是如此。最后,这名知青对队长说,“没有办法,我的肩膀天生是圆溜溜的,压不得扁担,还是让我去干点别的吧。”除了出出黑板报、搞点慰问演出之外,他们下地干活也就是装装样子而已。   奇怪的是,我们这些十多岁的孩子作为劳动力在投入生产的过程中,一般会被评为乙等。一个甲等劳动力全年的工分大约是1200,而初中以后我们这些孩子的工分也会接近800,这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参加生产劳动的频繁程度。事实上,每年三个月的寒暑假,我们当然会和社员们一起下地,而每年的春夏之交和秋冬之交各有一个月左右的农忙季节,这时,学校往往会以“学农”的名义放假,让我们回到各自的生产队参加“双抢”。   所谓的“双抢”,在春末是抢收麦子,抢插水稻秧苗;在秋末则是抢收稻谷,抢种冬小麦。这还不包括每天早上6点至7点半的早工,午间的除草、施肥和积肥,晚上的开夜工脱粒。这样算起来,我们每年花在农事上的时间至少不会少于在学校的学习时间。繁重的体力劳动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学校自然就成了逃避劳动的天堂,只有傻瓜才会逃学或旷课。相反,我们在上课时,某一位同学被父亲或是母亲揪着耳朵拽回家去干活的事,倒是时有发生。   生产队有专人负责敲钟。钟声一响,社员们就会丢下碗筷,赶往村中的打谷场集合排队。首先是队长讲话——既有政治形势,也有生产动员,最重要的当然是劳动分工。通常社员们会被分为四至五个劳动小组,由组长带队,从事完全不同的生产序列。刨地的刨地,拔秧的拔秧,挑粪的挑粪,采桑的采桑。生产队长或副队长会四处巡查,察看进度,如有必要,也会临时调整、调配人力。   一天的劳动结束之后,全体社员会在晚饭后集中到记分员的家中,参加工分的民主评议。因为记分员也要参加劳动,她(他)不可能获悉每一个社员在劳动中的表现。在评议过程中,首先由社员本人陈述一天的劳动状况,并提出自己应得的工分数,交由社员们集体讨论,适当增减。我参加过很多次这样的评议,但从未见到评议中发生争执的情况。社员们对于“公论”的信赖十分明显,这种公论的存在不仅保证了分配的相对合理,同时也是激发社员劳动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自从1981年去上海读大学至今,我不知不觉中已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三十年。1970年代的农村生活与如今的城市生活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经验。   不管你是否愿意,将这两种经验进行比较,往往会成为习惯的一个部分。思考的角度和切入点不同,答案也会完全不一样。比如就我的经验而言,在对儿童的教育方面,1970年代的农民对待孩子的方式也许是今天城市里的父母难以想象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大人们从未将我们当做孩子看待。尽管大人们时常体罚自己的孩子,但它并不影响他们对孩子真正的尊重。成人世界几乎所有的奥秘都是向儿童敞开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尊重可不是什么好事。举例来说,孩子虽然只有七八岁,父母都下地干活去了,如果不让孩子学会做饭,那么他们中午回来吃什么呢?大人们将不谙世事的孩童强行拉入成人世界,除了情势所迫之外,也有代代相传的积习所起的作用——在这个传统中,现代意义上的儿童尚未诞生。总而言之,大人们根本没有什么耐心等待你慢慢长大,而是一下子就将你的童年压扁了。当然,这种教育或对待,也并非没有好处。日本学者柄谷行人曾比较过传统和现代社会对待孩子的方式,其结论似乎让人大吃一惊:   在传统社会中,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是不存在的。儿童,乃是近代才被“发现”   或“发明”的一种新生事物。柄谷认为,现代人与儿童打交道的方式,是建立在将儿童视为一种特殊动物的基础上的。由于这种动物在成长过程中与成人世界的人为隔绝,等到他们在18岁之后被投放到社会中去,他们与这个社会的紧张关系是不言而喻的。交往恐惧等精神问题只不过是后果之一。   在高考制度恢复之前,对绝大部分家长而言,孩子上学不过是识几个字而已。一般来说,初中或高中毕业后,他们照例将要复制他们父母的一生。   家长们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倒是对他们在文艺表演方面的成长比较留意,异想天开地希望孩子将来被选拔进县里的文工团、公社的文化站或成为大队文书一类的角色。我曾三次参加各类文艺团体的面试,每次都落选了。   而我们班的孙小康同学则顺利地被招进了县文工团,当了一名二胡演奏员,一时间在我们那个村庄里成为爆炸性新闻。当然,父母们更重视的,还是对孩子生产和生活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训练或学习过程,并不意味着大人会教你什么。他们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需要教的孩子是不会有出息的。相对于“教”,他们更重视“看”。   我记得第一次下地插秧时,母亲将我领到水田边,帮我拉好秧绳,抛下几个秧把子,转身就走了。我问她怎么插秧,她说,别人怎么插,你就怎么插。我曾多次央求父亲教我游泳,每次都遭到他的拒绝,他的理由永远是:   这还需要教吗?我让他教我捕鱼方法,教我制作“棺材弓”抓黄鼠狼,他总是说,不用教,你慢慢就会了。还真是这样,所有这些本领,我们自然而然就会了。在农村,很少有什么技艺是被教会的,农事如此,游戏如此,待人接物、迎来送往的礼仪也是如此。我到今天也想不起来是如何学会游泳和骑自行车的。大人们通常直接将你抛入实践,而所谓的技巧或技艺都是实践的后果而非前提。举例来说,在插秧时,你的双脚踩在污泥中向后退的过程中,不能将脚提起来,这是插秧的要点之一。但这确实不需要有人来教你,因为你若是将脚提起来,刚插下去的秧苗就会跟着浮起来,漂在水面上,太阳一晒,秧苗就死了。那么,怎么办呢?你在后退的过程中,只能让脚在污泥中拖行。这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在实践中,你会立刻知道要如何去做。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生活和劳动技能的训练固然十分重要,但它仍然不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在我们老家,大人们经常向你灌输的最为重要的理念,是如何与他人相处、打交道,简言之,如何待人接物。按照他们颇为世故的逻辑,一个人不认识字可以有饭吃,但若是不认识人,是绝对不会有饭吃的。   对人的认识,必然要求孩子早早向儿童意识告别,了解成人世界的真相,特别是成人世界的规则。我们很早就被告知,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从外表看充满了鲜花和笑脸,而其内在机理实际上是十分危险的。规避危险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对人的基本判断之上。而这种教育或规训的基本方法,就是将成人世界的所有奥秘无保留地呈现在你的面前。这当然十分残酷。正因为如此,与城市里的孩子相比,农村的孩子要早熟得多。我这里所说的“早熟”,当然也包括“性”。   在七十年代的农村,关于“性”的知识几乎是完全公开的,其传播的深度和广度都已达到令人吃惊的程度。农民们在干活时的随便的玩笑和闲聊,比任何毁禁小说都要“黄”得多。我至今不太明白的是,他们为何会当着孩子的面说出那些“令人发指”的荤话,究竟是出于无心,还是故意让我们一饱耳福。那些最粗俗、直接、污秽的话语,由于极不雅驯,不便一一记述,此处仅举一例,或可说明那时农村性知识的“解神秘化”程度。到了上海之后,我也曾目睹过城里人闹洞房的礼俗:什么新郎新娘当众接吻啦,什么新郎新娘同时咬住一块水果糖啦,城里人也许将它视为一种开化或开放的标志,但在我们这些乡下人看来,这种拙劣的表演十分乏味、毫无创意。须知在七十年代农村的“闹洞房”礼俗中,被捉弄的对象根本不是什么新郎新娘,而是新娘和公公。这是每一场婚礼的高潮和压轴大戏。在婚礼的尾声,公公头戴一顶破草帽,手执一根扒灰的木榔头粉墨登场,当众表演与儿媳“扒灰”的整个过程。扒灰者,偷锡(媳)也。面对宾客的刻毒提问,公公都必须面带笑容地“照实”回答,一直到客人满意为止。出于对新娘的尊重,儿媳无需直接介入游戏,通常只在一旁傻笑而已。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偷媳之事,在现实生活中绝少发生。而一般意义上的男女苟且之事,倒是较为常见。今天再来回忆那时的生活,让我感到奇怪的,不是这一类事情的频繁程度,而是当事者的态度。在我的记忆中,从未发生过什么人因为婚外情而大打出手或杀人放火之事,大人们通常只是心照不宣而已。我们村有一个拖拉机手与一个有夫之妇偷情,女人的丈夫是个拉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老实人,对此事假装不知。但后来,居然发展到拖拉机手大白天潜入女人家中,关起门来干好事的地步。女人的婆婆被彻底地激怒了,她找来一个小板凳,堵在儿子家的门口。事情明摆着:老人一刻不走,拖拉机手一刻不能回家。眼看着红日西坠,天色将晚,全村的人都为拖拉机手捏着把汗,最后妇女们主动去做那老太太的工作,好说歹说将她哄走,给拖拉机手争取仓皇出逃的机会。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那时的农村是一个乱性世界,事实上,大部分妇女对贞节都看得很重,可反过来说,“性”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实在是一种十分自然的行为,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他们的态度通常更为大度、开通而已。   最后说说桑林。读大学时,常有城里的同学问起“桑中之约”,言下之意,“偷情”何必桑中?要明白其中的奥妙,必须先了解桑园的规模和特点。我们家乡是丝绸产区,桑林通常宽阔无边,一对男女钻进去,往往便于隐蔽。   此外,桑树的特点是上密下疏(桑叶繁茂,桑根稀疏),男女在桑中幽会,偶尔被人撞上,即便是在很近的地方,对方可以看见你的脚,却不太可能看见你的脸。你若想规避,还来得及。况且桑林中通常十分幽寂,若是有人朝你走过来,拨动桑枝所发出的声响,老远就能听见。因此,从安全的角度来考虑,桑林的种种优点可想而知。但桑林之美,并不仅仅在于它的广袤和寂静,其中最重要的特质,在我看来,是它的幽暗。谷崎润一郎曾写过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题为《阴翳礼赞》,对中国和日本美学中的阴翳之妙赞不绝口,而在清真词中,周邦彦对于朦胧幽暗的光影也情有独钟。密密的桑叶所筛出的清幽之光,既非一无遮拦的明,亦非绝对的暗,妙在明暗之间,与外在世界隔又未隔,幽会的双方既在世界的中心,又在世界之外。在我看来,桑中所模拟的幽会氛围,只有一种情境可以媲美,那就是帐中。   对于江南农村那些懵懵懂懂的少男少女而言,有多少情窦初开的故事在桑林中发生?实在是难以历述。不过,他们似乎不必等到高中阶段的生理卫生课,一睹人体解剖图时,才会明白男女性别的隐秘差异。男生们往往用一把猪草向女生行贿,即可满足自己对异性的好奇。儿童或少年的游戏通常不及乱。即便出了乱子,比如私定终身甚至怀孕,也不会天塌地陷。想象中的惩罚从不会真正降临,被“规定”或“禁忌”所吓住的人,总是胆小怕事者。   每遇到这样的麻烦,双方的父母往往会将门当户对的陈腐观念丢在一旁,面对现实,在为他们举办婚礼之前,耐心地等待他们长大成人。   桑林是童年的伊甸园,是胆大妄为者的天堂。遗憾的是,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的童年早已结束。   (《百花洲》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 第24章 林中响箭(1)   王禹麟   一、海上渔夫:一天夜里,偶然间与英国风景画大师特纳的名画《海上渔夫》遭遇,让我深为震撼。整幅画画面色调黑沉,渔舟在海潮中摇摆如风中枫叶,而那船上的渔夫们在茫茫海上正如同蚂蚁们在无垠大地上那么单薄脆弱。幸好在那怒海狂嘶之外,远处天边一抹朝霞正奋力穿透过那暗淡的天空,而这正是残酷人间风雨中的希望,虽然历经艰辛,心中依然不曾熄灭的希望之光。黑暗终将褪去,暴风雨也不过是人生长路的一段变奏,而那天边的阳光终将抚摩曾经沧桑的世间万物。   二、一只陷入琥珀中苍蝇:无论物质力量如何撩拨我们内心那些欲望的暗流,一个事实是,人们对人间天堂的渴求正让人陷入那只沦落在琥珀中的苍蝇的境地。我们被看起来透明的琥珀包围着,看起来一尘不染,其实早已丧失生之活力。但即使这样,我们依旧在越狱,从人生的监狱里逃亡着,寻找曾经拥有而早已失落的激情与梦想。   三、污泥塘里的鸭子:波兰作家米沃什在《作家的自白》里讲了一个寓言故事。“很久以前,我走在波兰的乡村路上,看见几只鸭子在污泥塘里洗澡,不免沉思起来。附近就有一条流过赤杨林的可爱的小河,使我吃了一惊。   为什么它们不到小河里去呢?我问一位坐在小屋前木凳上的老农。他答道:   它们要是知道就好了。”   在这里我也得到一点启示,生活里的放荡人生当然也是一种欢乐,但沉浅与宁静更是那条清澈的小河。人如果沦陷在享乐主义的泥塘里时间太长,眼睛难免会沾染上泥塘的颜色,眼前的一切难免灰蒙蒙一片。不断追求喧嚣的肉体快感,源于我们无法面对独处时刻自我的羸弱不堪,我们狂欢因为我们发觉自己居然如此难以忍受自己灵魂世界的荒漠。   但人生的本质是否就是从空虚到虚无呢?我们因为我们的不同选择而过着不同质地的生活,而这和富贵贫贱无关,这只取决于你对精神世界的热爱程度。阅读、思考、写作就是一种反抗荒谬人间的方式。当一个人捧起一本书就如同一个士兵提起了武器踏上了远行的道路。当你开始思考的时候,你其实已经在和这个世界作战了。而你手中的笔就是战士手里的枪。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我提起笔如同一位老兵扛起一把征战多年的枪,而我的战争是反抗这个世界的庸俗潮流,一种把人不当人的潮流。虽然我充满着孤独,但却无比欢快,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有那么一些人和我一样,在试图改变点什么,我们没有失魂落魄。虽然我们只剩下一支笔,但它依然能动摇整个世界的荒谬。   四、光:波兰作家契斯拉夫·米沃什在《作家的自白》里写道:“那么,什么是光呢?就是人身上反对天然成分的神圣成分——换言之,就是不同意‘无意义’、寻求意义、嫁接在黑暗之上像一根高贵嫩枝嫁接在野树之上、只有在人身上并通过人长得更大更壮的理解力。”实际上,人最大的光辉正是这种理解力,一种对自我迥然于其他事物的自信,一种突如其来的内心痛苦,一种必然死去但偶然间能映照整个世界的理想主义。很多事情,不能因为它很难存在于现实世界就断然否定这种生活态度的意义,同样,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事情是时代潮流就轻易认同这件事情具有意义。每一双眼睛都有自己的选择,而这不同的选择导致了各自价值重量的高低。   五、悔:英国伟人丘吉尔在《历史是属于后代人的》中写道:“有一天,罗斯福总统告诉我,他正在征求公众对二次世界大战的意见,并问我以何对这次战争予命名?我立即说:原可不必的战争。”其实,人类也罢,个人也好,很多事情原来皆可不必,但许多不必的事情就那么必然的发生了,这是人类的宿命,我们自以为是,无比偏执地以为自己的选择总是正确,却恰恰忘记了罗素说的:参差多态才是幸福本源。自我选择的正确与否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宽容理解他人的选择。宽容比自由更重要,自由不必然意味着宽容,但宽容是自由的必然道路。   六、寂寞是发自内心的孤独:不是每个孤单的人都寂寞,但寂寞的人一定孤独。有人孤单行走世间,但却有似水的流年值得追忆,他并不孤独。寂寞是发自内心的孤独,是登临绝顶的苍凉,是阅尽天下美景,但无谁可述的难言之痛。孤单是形体的凋敝,寂寞是灵魂的漂泊。   人生最大的痛苦是有人无可救药的深爱着你的时候,你正无可自拔地迷恋着另外一个人;最大的悲哀是两个真心相爱的人却最终在岁月的洗磨之下流于平淡无味;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在最爱的时候默然放开,她成为你的永恒,你变为她的心结。我们每个人都是另外一个人心头的一枚针,我们心痛的时候,是有人正为我们心痛。   要在爱情上寻求回报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永远不要以为自己是最爱他或她的,你即使是这个世界最耀眼的钻石,可也偏偏有人就是喜爱鲜花,不幸的是,大部分的爱情悲剧都是钻石非人所愿,鲜花寻而不得。   七、青春: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少年维利图对玛莲娜的狂热迷恋让我感动不已,在我们早已远去的青春时光中,谁没有自己梦中的玛莲娜呢。   八、简单幸福:生命起源于欲望的膨胀,而消退于欲望的衰竭。人的一生总是从一种欲望走向另一种欲望,当你贫困潦倒之时,衣食丰裕是你最期盼的幸福;当你饱暖无忧时,爱情是你的最爱;当你实现爱情的想象时,才发觉绕了一大圈,你依然在寻求心中的幸福。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幸福其实不过是一种心境,和境遇关系不大,人生其实还有别样的过法,可以过得很自然,很平和,很简单。在纷繁的欲望之上,依然有一个诗意的所在,那里安放着我们躁动着但最终归于宁静的灵魂,那是我们生命的归宿,所谓“向死而生”,不过是透悟生命之脆弱和荒谬,而寻求自我超越的“精神生命”。   九、缘聚缘散:当你深爱的人执意离开你之际,你不必痛哭流涕,也无须辛酸祝福。如果她或他足够爱你,他或她离开你的时候比你内心痛苦一万倍;如果你爱她或他,你应该让尊重他或她的选择,你的微笑总能让对方感受一份安慰,缘来缘散,聚散别离,不过是生命的偶然;如果他或她已经不再爱你,更无需你的祝福,你的祝福不过是对方内心的包袱,请你让对方放下包袱,与对方一起愉快上路,要知道我们生存于同一时空而能相逢一场,无论如何都是神的恩赐了。   十、穿透黑暗:再灿烂的阳光也只能照亮我们的眼睛,再深沉的黑夜也不能阻止我们内心的光芒。一个人的生命品质更多依赖我们内心世界的丰富和坚强,源于我们对生的热爱,对死的平静,对爱的想象,对自由的渴求。   每个人都能让自己的生命发射出光亮,问题在于你对光明爱得够不够,恋得深不深。   十一、为何而死:我愿意,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死去,这样的死亡胜过碌碌活过一百年。   十二、漂泊:生命的本质是漂泊,而漂泊的生命却充满着诗意的想象,问题是你是否只看到满路的风沙,而忽略了洒落你一身的阳光,和沿路的勃勃生气。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路上。正如苏联杰出作家索尔仁尼琴所说:“对一个追求自由的人而言,无论他作为囚犯或是监狱的看守,他的一生都在计划着逃跑。”逃跑是我的宿命,对此,我无可奈何却又欣喜不已。   十三、爱与恨的边缘:这个世界真正值得恨的人和真正值得爱的人都了然可数,其他的不过是你不喜欢或者喜欢而已。喜欢和爱的区别是,喜欢是短暂的、容易被诱惑所改变;爱是永恒、执迷。不喜欢和恨的区别在于,不喜欢可以因为利益和其他变为平静和无谓,而恨是很难改变的,是在梦中都会想起那个人的。当爱能变为恨的时候,这样的爱才是真爱;当恨成了爱的时候,这样的爱一定惊天动地。   十四、天才之困:天才是相对性的,一方面超越世人显得无比强大,另一方面又显得无比脆弱。一个情感的天才,注定在生活的锋利面前显得无所适从;一个生活的天才,却很难为秋天的落叶伤感沦陷。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为每个人都留下了一扇只属于你自己的天才之门。不过,发现的人太少,错过的人太多。苏格拉底不是说,人的一生就是要认识自己,找到自己吗。成为自己,这是我们的终极价值归属,是我们的意义所在。   十五、脆弱的友爱:最脆弱的友情是文人之间的友情,文人本来都有自以为是的通病,通常的情况下,他可以远远仰望陌生人的才华熠熠,但无法容忍自己朋友在才情上远远超越自己,所以他一直在等待机会,或者落井下石,或者背后放冷箭。当然,有例外,不然这个文字世界真是荒谬得悲哀了。   十六、过期:记得在电影《重庆森林》里金城武总把一些过期的水果罐头拿起来观望,最终好像都被他丢弃掉了,因为过期意味着有害,意味着颓朽。但世界的悲剧性在于什么都会过期,包括感情,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当过期的感情陪伴着你的时候,残留的不过是习惯或者责任,但你不能说她(他)依然能让你心跳不已,这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诚实毕竟是最优秀的品质,有时,诚实让人觉得可恨。   十七、弱点:每个人都有弱点,从性别上,男人的弱点是好美色,女人的弱点是喜谎言。一个男人可以根本不爱一个美女,但却纯粹欣赏她的姿色,而一个女人可能根本不为这个男人心动,但却容易被赞美的谎言打动。一夜风流之后又自以为是地以为找到一生宿命,无论如何也是一种天真,但问题是如果人间没有这点天真就太过悲哀了。   从社会角度看,文人的弱点是爱名气,官员的弱点是喜权力,商人的弱点是贪金钱,人间总是被一些狂想的文人把精神搞乱,又被一些狂乱的官员把人格搞卑微,最后被狂迷的商人归结为金钱万能的荒谬。实际上,正是人的弱点让这个世界在变化着,我们不要相信一个人能从别人的成功经验里发现对自己有益的思考,那些经验不过是快餐食品,吃起来味道不错,但却贫瘠得可怜。弱点让我们在任何时候保持对造物主的敬畏,无论我们成功与失败,那更多属于偶然。   十八、悲剧:任何一个个人的悲剧,都是这个社会悲剧的开头或者结尾。   十九、沉默与谎言:谎言即使被重复一万次依然是谎言,事实即使被掩盖一亿次也依然存在。集体有意识的沉默与集体无意识的盲从,没有高下之分,都不过是滑入泥潭的蚂蚁,而人的整体形象却如同非洲大象一样被物质的泥潭淹没了,我们喝着腐败的污水,却以为喝着这个世界最纯净的矿泉水。   可人们往往喜欢自我欺骗,谎言在任何时候都比真实来得可爱。因此,沉默在这个时代好像也变得高贵,可真相让人们心烦意乱。   二十、喜鹊之歌:欢快的喜鹊永远唱不出夜莺动听的歌曲。让喜鹊都见鬼去,我们在黑夜里仰望星空,随着夜莺的歌曲迎风起舞。在漫天的星光下,在凉风初起时,在灵地安放处,让我们回望一下经历过的欣喜和悲痛,从欣喜中吸取力量,在悲痛中修补缺陷,这样的世界将真正前程远大。   二十一、宗教遐想:那种奢望在中国建立宗教氛围是一份浪漫的遐想,宗教和其他文化形式都是有着各自的生存土壤而自发生成的,中国文化有一种非常柔性的能力,看起来软绵无力,可你一拳打下去,却实实在在的感觉深陷其中,这是中国文化的特性,你可以说它好,也可以说它坏,但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但中国可以建立一种优良谦让的美好风俗,这种风俗的建立更具备可行性质和民众接受的心理基础。而这种基础的建立必须基于社会、国家、个人充分达成理解和合作,我们确实需要改良这个国家的协作和沟通机制,在我们进行经济和政治改革的同时,应该更多关注社会合作与协作机制的塑造,这是一个国家的根基。一个伟大的国家首先是一个尊重社会权利的国家,尤其在当前,社会的力量或许能起到让我们惊奇的美好效果。   二十二、中国喜剧:又想到周星驰那些街知巷闻的喜剧,随着年龄的增长,再次回味那些影片中的镜头,居然能笑出眼泪来,尤其是那部《武状元苏乞儿》,笑透了冷暖人间,那是真正的中国喜剧。如果在香港有艺术家,那么他是为数不多的一个。在他面前,王家卫的文艺片也显得神光黯淡。他的喜剧就是哭泣中的淡然回首一笑,眼角却闪烁着泪光,这就是我们的生活,难道不是吗?   二十三、何为理想:所谓理想,就是坚持在现实无奈的状态下,寻求一种超越的价值。金钱算不得理想,那不过是我们活下来的需要和条件。内心的真正平静依然来源于超越现实生活,拒绝向命运低头,那被生活的墙壁撞击得头破血流的瞬间未必不是人性光彩绽放的时刻。有理想的人是有福的,他们懂得在生命的平淡中培养快乐的心灵之花。就如同苏格拉底之死,他死于理想,却活在后世人们的心中,这才是永生,我们所在的时代正在努力遮蔽这些常识,人被欲望之箭穿透了胸怀,却找不到疗伤之药品。   二十四、狂欢时代:这是一个没有诗意的春天,所以我只能思想。我希望有一天我不再需要思想,一切常识和真理真正在阳光下鲜然盛开,一切人们都最平静地过着自己的人生,这是我的愿望。诗歌是残酷的,这如同思想是卑微的,尤其是这个年代里,人们需要狂欢来安慰自己疲惫的灵魂。但是,这是不对的,我必须说出来。   二十五、一块钱的重量:个体人生的最大悲哀,不在于你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和卑微,而在于你认为这种状况是理所当然的和不可改变的。一个社会最大的悲哀是出现贫苦阶层之后,人们依然欢度岁月,这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冷漠症结。我希望这个社会温情和暖色多一些,每个人都满怀希望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哪怕失败无数,依然坚持着理想的信念和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善意。   我希望面对乞丐的时候,我们能掏出一块钱,就是这一块钱,或许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他依然觉得这个世间充满了善意和友好的关悯。生命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我们懂得关悯同类,我们明白抱团取暖,我们懂得奉献与牺牲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满足和快乐;灵魂之所以高贵是因为我们懂得仰望星空的光芒,哪怕此刻陷身泥泞。这难道不是常识吗,这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守望吗?   二十六、成为自己:有人说孤独的人都是苏格拉底的信徒,但苏格拉底并不孤独,他拥有无数的门徒。许多年过去了,人依然没有解决这个基本层面的问题,这或许将永远伴随人的一生。一个人的一生就是要成为自己,要么成为自己,要么一事无成。写作也是这样,要么写出自己,要么放弃。我依然很艰难地寻找自己的叙述方式,表达我灵魂的快乐与悲哀,表达我的希望与失望。这让我欣喜,也令我绝望。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5章 林中响箭(2)   二十七、善待今生:在我怀揣理想的青春岁月,有位外国老头米兰·昆德拉在那本着名的《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里说:“人永远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这句话动摇了我习以为常的生活,我不知道我应该感谢还是怨恨这个老头,他让我学习观察和思考我所经历的生活。这让我内心无比痛苦,也让我灵魂无比安详。   二十八、父辈的旗帜:青年作家羽戈在《父辈的旗帜》写道:“一个干净的老头,就那样平平常常伫立,却散发着圣洁的光芒,既温雅,又庄严。   说句不客气的话,让黑人穿白色的西装,真有些暴殄天物。但弗里曼不同,他如此打扮,十分赏心悦目,直教你找不出理由来质疑他是上帝的化身。”   对弗里曼我内心也满怀尊敬,他能用一个很简单的眼神传达出人生的沧桑与无奈,又饱含着一种人性的坚韧与高贵。即使经历无数沧桑,我们依然可以有宽容和乐观的面容,即使时光的刀锋雕刻过了生命,我们依旧能在生活中寻求那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乐趣,这乐趣哪怕如一滴露水一样卑微,但终究会映显初升曙光的光芒,这样的人,是能打动我们的。生活本是如此,人本应如此。   二十九、伤:每个丰富的灵魂,胸口都有一块生命的伤痕,最深的伤无疑是无望的爱情。   三十、绝不可能:曾经我对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说,让我爱上你,怎么样。她说,不太可能。我又问道,如果我坚持呢,一直坚持,直到你感动为止?她说,那只能很遗憾地告诉你,绝不可能。我自以为是地以为她是在暗示我决心不够坚决,又说,如果我愿意为了你而死呢?她说,我只能说你执迷不悟。当时,我悲愤无处说。事隔多年,却逐渐通透了然。其实,人生就是如此,你的一片相思,很可能只不过是对方面前的一片秋天的落叶。她不喜欢落叶,你就不该再做落叶,人生就这么简单。   三十一、所谓伟大:不要再相信什么伟大,没有谁能伟大到要求所有人都按照他的思路生活,一个人首先是自由的,然后才是有价值的。没有自由,生不如死。伟大的人都是真正平凡的人,他们有正常的喜怒悲欢,他们也有着明显的弱点和毛病。一个伟大的人,首先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或许思想敏锐,学识过人;但同时他也可能胆小如鼠,自私自利。伟大的人只是在关键时刻显示出了人性的光辉一面的人,就是如此简单,这是常识,应该被我们知晓。但即使这样,伟大依然是对人最高的褒奖,因为这个世界依然有人能担当此称号,比如圣雄甘地。   三十二、抚摸心灵:只要你不过分丑陋或者迷恋孤独,总会有人愿意抚摸你的身体,然而艰难的是我们的灵魂和心灵很难被抚慰,这是一种现代性的困局。比如,我们可以用雅致的电影和快餐式的网络来消耗无聊的光阴,但问题依然摆在那里,这让我们无可奈何。与其说这是一个现实和性格问题,不如说这事关每个个体生命价值和尊严的哲学问题。人的生命好像总无法逃避荒凉的境地,哪怕你的心灵敏感如秋水,风起即动,但那湖底的污泥,你又如何能够解脱得了。   三十三、伟大心灵:心灵的伟大,更多不在于你可以选择自己热爱的日常生活方式,而在于你面对慌乱琐碎的生命境遇时,依然能保存一颗平静而富有诗意的情感和心灵,这是人最伟大的地方。如同卡夫卡,安静于小职员的平杂生涯,却放射出生命独特的光亮,而今,我们在芜杂的生涯中又能做点什么呢?   三十四、所谓态度:面对荒谬有三种选择,或冷眼旁观,一笑了之;或直面惨淡,奋力改变;或转身背对,自选乐趣。冷眼旁观是良知在胸,奋力改变是热血奔腾,背对人生是生存智慧。各有不同,但结局都是黯淡收场。   三十五、所谓和谐:和谐的真意不是完全满足每个个体纷繁多彩的欲望,以满足欲望为根本的和谐是存在片面性质的。和谐的真正涵义应该是每个人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获得公平与公正对待的机会,仅此而已。不必要过分许下一个过分美好的远景。   三十六、人间善恶:你怎样对待他人,他人必将怎样对待你;我不主张以德抱怨,这观点有主张人作恶正当的隐患。包括一些人主张废除死刑也好,纯粹是站在大写的人的角度,而简化或者淡化了遭遇悲苦的受害人的权利,难道不是吗,一个不尊重他人生命的人,注定对自身生命也视如草芥。你可以说每个生命都不可重复,何苦再以暴制暴呢。那么,我想追问一句,应该以什么来约束暴力呢。当然,有人主张感化人的心灵,让恶人重新忏悔和走向新生,那么,我想问,被害人的生命难道不一样地充满了无限高贵的特征吗?学者的论调总让人快乐,但美好的希望是否等于严峻的生活,这是让我迷惑的问题。人性之恶反映于行动,理应受到惩治,这是我坚信的。   三十七、人生囚徒:我们每个人都冲不出人生的囚牢,我们一些人是金钱的囚徒,一些人是名誉的囚徒,但这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剧性的是,我们都是时间的囚徒,这是让所有伟大或者渺小都显得无足轻重的,时间才是人间的上帝,难道不是吗,看看那些陈旧的照片,那里面的青春面孔到哪里去了,那些充满洞见与创造力的生命,都被时间老人轻轻地带走,一如当年他们谈笑而来,时间这个上帝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冷漠的。   三十八、爱的变奏:当你知道自己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是幸福的;当你的爱情被拒绝的时候,你是孤独的;当爱已经化作记忆中的一江春水的时候,你是丰富的。最重要的是,你渴望爱,你正在爱,你曾经爱,这让你的生命变得充满了意义感。   三十九、保守主义:以前非常痛恨保守主义,现在真正抱着同情理解了,所有的保守主义者都是有历史感的人,一个时代的进步自然离不开天才们的创造精神,但让一个时代不被进步所毁坏的恰恰是这类迷恋过去的光荣与梦想的人们,是他们让我明白今天的源头,未来的对错。保守主义被有意无意地误读和扭曲了,这让人感到人间的无情和岁月的嬗变。   四十、最初的爱,最后的爱:巴尔扎克说,女人用最后的爱来满足男人最初的爱。这话说得特漂亮,因为这是一句经历沧桑之后才能讲得出来的话,试想一个女人用最初的爱情来满足一个男人最后的爱情,这种爱情质量注定幼稚。这是一种不对等的爱情,前者浅薄如初出的白纸一张,后者已经满怀沧桑。真正的爱情,正是一个女人经历了人生的洗礼,却依旧保留着对生活和爱情的热情与幻想,这样的女人既充满了生活的智慧,又庄重幽雅,不会故作矜持,也不会处处为难本来已经奄奄一息的男人们,男人和这种女人相爱与其说是激情,不如说是学习。同样,一个男人最初的爱情,不是说他第一次付出的爱情,而是他在这个女人身上感受到了第一次心动的震撼。无疑,这是一种很世俗但更加能经历时光洗磨的爱情。   四十一、所谓情趣:为什么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坏男人自然有好男人无法企及的优点——情趣,而情趣却是所有爱情必不可少的调味剂。一个没有情趣的男人自然如一个没有美貌的女人一样缺乏吸引力,你可以说这种人性的弱点很可笑,但这是真实存在的。   四十二、生死如信:生命是一个信封,装载着我们几十年的经历,这已经很好,不过生命的邮递员究竟是生,还是死亡?我们作出任何一种简单的回答,都是单薄的。究竟什么是我们生存最紧要的事物呢?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6章 林中响箭(3)   四十三、爱情散落在光阴之外:爱情不过一种情绪,尽管当时心疼难免,却终究飘远天边。爱情的魅力和悲剧都在于它是一种生命的激情,正由于这种激情,我们感受到了生命所具有的“幸福的晕眩”,但却是短暂的晕眩。   电影《芳芳》中亚历不正被这种情感所困惑吗?很多人把他对芳芳的守望而不亲近视作他小时阴影延伸到了成年的生涯。我却不这么看,我认为这是导演在表达一个基本的哲学命题。那就是基于激情而生发的爱情,在时光面前根本上是软弱的,终究经不起时光的磨洗。   爱情永远抵挡不了欲望的侵袭。即使男女之间存在着至死不变的永恒之爱,但那也仅仅是对自我爱恋本身的把握或者说对幻恋的迷恋,这在根本上超过了爱情的边界。在根本上,爱情是善变的,所以人为地设计了婚姻和道德加以禁锢,不是吗?婚姻不是天堂,不过是将享受过激情的男女纳入日常琐碎的生活。如果说爱情使人血脉贲张,那么婚姻则让人平静如水。从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经历了爱情的人,蒙受了神的恩赐;也可以说大家经历了一场有意义的徒劳。有意义是自我安慰,徒劳是最终判定。   四十四、法律与道德:在某种层面,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要求,道德是最高层的法律指向,法治社会及法律本身都为着人的自由和发展。法治生活意味着法律作为人间的国王,而非人作为人的主宰;意味着人们唯一需要服从的是正义公平的法律,而非喜怒无常的个人意志;意味着人在最大范围内享有着天赋权利,而非依赖偶然获得瞬间特权。   四十五、生如夏花:生命柔弱,岁月路过。世间再没有柔弱如生命的了,看看地上爬行的蚂蚁,很无辜的就可能被一个孩童脚步踏得支离破碎,这就是人生,能安好地度过岁月,难道不值得感激上天,感激人生,感激父母身体健康。上面这段文字写在2008年5月7日,地震前几天,这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天意的弄人,只有上帝知道。   四十六、醒来:我已经醒来,这个世道依然酣睡如初。   四十七、诗歌的逃亡:希腊作家塞菲里斯曾说:受到威胁时,诗总能找到避难处;遭到拒绝时,诗总会本能地植根于意想不到之处。刚刚过去的两百年里,我们迅速地取得了物质上的新成就,但作为高层次文化感悟的诗歌却缺席了。诗意想象的缺失意味着人类想象力之花的枯萎。诗意的情怀在人心的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但它依然存在着,虽然它已经逃亡了很长的时间了。   四十八、1984:六十年前,小说《一九八四》问世,与所有世代的经典作品一样,它总是戴了一只政治的有色眼镜在观望当时的世界,这是所有杰作都有的缺点。当时,世界被一分为二,一张丘吉尔拉下的铁幕正弥漫在硝烟刚刚散去不久的天空。二战里的士兵们从战场回到了各自家乡,新一代青年在老战士们欲言又止的表情中为着各自的正义与自由奔向了军营。奥威尔却在生命的暮年在一个孤岛上创作自己的救赎圣经。虽然小说里的“1984”   最终没有到来,可现实生活中,无论东方与西方都处在“1984”的氛围里,每个人都被无数的摄像头监视着,为着新的反恐怖主义的正义,所有国家都力争让自己所有土地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有时我难免在上厕所的时候怀着虚无主义的遐想望望天花板,总怀疑在天花板上会发现一些摄像头。   四十九、激情过后:电影《激情过后》叙述的是一对大学时代的恋人,分离多年后踏上了寻找儿子的旅程。作为男主角的本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儿子,而女主角露露却因为多年前本的离开而患了精神病。在故事的发展中,我们很容易觉得露露不过是在妄想着自己曾经有一个儿子,而寻找儿子的过程,其实就是两人一起寻找过往的青春,寻找那曾经的爱情,寻找那美好的往昔。但风尘依旧,那奔向远方的道路却并没有将人们带回过往的岁月。看着那黑色的车在公路上穿行,我心底泛起的是悲凉,人生的路就这样被我们走过去了,我们一路向前,回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美好的事物一直停泊在往昔。结局是,本送别了露露,最后也送别了往事的美好,接受了现实的平静,与生活中的妻子踏上了回家的旅程,在路上,本深深地握住了妻子的手。我想人们在送别过往的美好的同时,是否应该好好过好当下的日子,所谓过去总是美好的,今日难道不是明天的过去吗,如果说往事无比美好,那么今日就是无限美好的。对于生活,我们都曾渴望激情的刀锋刺破生活的平静,但在心碎之后,我们才发现原来平静如水,却也让人心醉无限。   五十、唯有书酒慰平生:一个人总得有爱好,爱好深处就是痴心,是痴迷,是痴恋了。对于生活,我所求不多。少年时节的轻狂高蹈,以为知识真的就是力量,智慧必然可以改变生涯。实际上,我不过只是爱读书而已,这本与思想关系不大,思想也不过是为着安顿自身的慌乱,而生命本身不过就是安顿各种慌乱的流程。陆游说:“尊前作剧莫相笑,我死诸君思我狂。”书是精神上的美酒,酒是生活里的好书。李合肥有:“一万年来谁着史,三千里外觅封侯。”人情本就淡薄如冰,世人只知新人笑,哪里顾得了旧人情呢?   无论你是放酒狂歌寄生涯,还是你封侯一时露风华,总就如《射雕英雄传》   里郭靖与成吉思汗的对答那般,英雄种也好,情种也好,都是过眼烟云,莫如自在书本里神游万古来得自在,莫如在美酒里洒脱生涯来得欢乐。我们自知生命的慌乱与仓促,更没有理由不欢笑着过这一生。同样是天才,如果说金庸的英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那么古龙心中的英雄就是《欢乐英雄》   了,为着这一生的快活而过,而这快活与当下的肉体狂欢毫不相关,是一个人以审美情怀度过自己的生涯。我喜欢金庸的理想情怀,但热爱古龙的挥洒人生。   五十一、追忆如花:那时,他着迷于一个美好的女孩子。但她看他的时候,他在望别处;他看她的时候,她已在别处。或许,那个曾经的女孩子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即使存在过,也在他望向别处之际错身而过了。那时,她如樱花盛放近在眼前;而今,他依旧如绿叶般停泊在树上,她却已如花跌落红尘,几度轮回,她是春泥的余味。   五十二、做一个自由的人:自由是一种价值趋向,是对生命意义的敬畏,是不安于此生被无端压迫至死。所以,强权者最厉害的手段就是在无法从道理上迷惑普罗大众之时,让崇尚自由与尊严的人,暂时地闭嘴,或者永远地闭嘴。前者可以封杀你的言论途径,令你失去表达的权利,你对生活的看法无从被有同样追寻的人看到,让你成其为一个不完整的人,正如有人说,缺少表达的人生是残缺的。这表达与功名利禄全无关系,而是作为一个人的最重要的思想尊严,对于一个人是不可丧失的“护照”,一旦丧失,只有选择在精神上流亡,或者在大地上流亡。后者更强大也更无耻,可以拘禁你的自由,让你丧失最基本的身体自由,更无所谓言论了。实在无可奈何了,就只有消灭你的身体,让你真正从此渺然无声了。   这些绝对不是故事,而是生活中总在重演的现实与历史。人获得尊严的过程,就是与遗忘和强权做斗争的过程。当你翻开历史书,二战时代的纳粹德国,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文革”时代的中国,莫不如此。那些失踪的人,其实一开始就失踪了。在那样一种状态,他们的死成就了他们的生。他们坚持自我与尊严,拒绝体制化的抗争,是人类对自我底线的最后坚守,不过几十年后,那些强大得如同永恒的利维坦们,“哗”的一声,就崩塌了,其实在崩塌之前很多年,他们在人们心中早就坍塌了。   (《花城》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 xt+~小<说+天>堂 第27章 午夜来獾(1)   ——在美国哈佛大学的演讲   张炜   一   这里说一只獾的故事,用以诠释和感悟不同的生命与自然的关系,揣测其中的一些奥秘。   在山东半岛东部海角的林子里,有几条通向海洋的干涸的古河道,一些无水的河汊。这种地理环境有利于一种叫做獾的动物栖息。有一年当地要建立一处文化设施,就在林子的一角围起了一块荒地,面积约有一百余亩。从几万亩的林区来看,这一百多亩太微不足道了,而且是树木相对稀疏的地方。   它由一道加了栅栏的矮墙为界,算是与茫茫林野隔开了。几幢不大的房子在栅栏墙内建起来,并养了一条叫“老黑”的大狗,它与看门人老陈形影不离。   由于这个围起的地场远离闹市,所以入夜后非常安静,除了倾听若有若无的海浪,再就是林中传来的几声孤独的鸟鸣。   可是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人们发现每到半夜大狗老黑就紧张不安起来,最后总要贴紧着老陈的腿盯向一个方向,脊毛竖起一阵猛吠。这样的情形几乎每夜都要重复,时间总是午夜。有人就问老陈那是怎么回事?老陈肯定地回答:   “那是一只獾,它一到半夜就要翻墙进来。”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日后有人寻过那只獾的蹄印,稍稍研究了一番,结论是:这只獾曾经在栅栏墙围住的地方生活过,因为墙内有一截老河道,两条干水汊上有几个洞穴,大概其中的一处做过它的家。总之,它每到了半夜就要想念家园故地,所以这才翻墙入内,夜夜如此。   按我们的想象和推论,栅栏墙外边是无边的林野,那里才是一个更广大的世界,也更适合它的生存,而且有更多更长的老河道和水汊——但问题是只有这片被栅栏围住的地方才是它的出生地,于是任何地方都不能替代……这只獾是如此的固执,无论是明月高悬还是漆黑一片,只要到了半夜就要攀墙过栏进来,惹得老黑不停地吠叫。   主人老陈不得不一次次平息老黑的怒气:“让它来吧,碍不了咱们什么,它不过是进来溜达溜达。”   一只獾尚且要念念不忘自己的家园,更何况是人。   事实上人对故园、对遭到践踏的土地所表达的忧伤和愤怒已达到极点。   比如我们有“自然生态文学”——它在国内通常被称为“环保文学”。   作为一个文学的主题,它与今天的物欲主义潮流是格格不入的,并且站在了这个潮流的反面。它反对为了满足物欲而向大自然无限度地索取,主张节制开发和保护环境。作为一个文学门类,它在世界上越来越时髦了。它阐述的主题和内容直接涉及人类的生存之危,并预兆了更多、更复杂的问题,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文学本身。   人的不安与焦虑是一个老旧的话题,但人类在网络时代所表现出来的巨大惶惑倒是前所未有的。人们安静下来也会有“午夜的冲动”,渴望返回自然,就像那只被栅栏矮墙围在外面的獾。不同的是人却难得攀墙而入。由于隔了这样一道不可逾越的墙,人对自然的叩问和深思就变得越发急切了,并且要用比以往更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文学方面的表现只不过是一个侧面,是其中的一种而已。   网络时代将海量信息推拥到周围,充斥在各个角落,真正是无远弗届。   人的日常判断依据主要是远离现实的二三手的东西,不得不在虚拟的生活中游走,变得不安和脆弱:再也难以脚踏实地,常常要忍受一种极大的不自信和悬空感。人的内心也有一片安居的大陆,它现在正一点一点地抽离——这种难言的痛苦无时无刻不在折磨我们。正因为这样,二十一世纪的文学有了某种共同的匆促和焦虑感。   二   说到“自然生态文学”的写作概况,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家,难以系统地总结,而只能说说印象。我个人感到的真实状况是:现在的文学写作或者是不太关心自然生态,或者是格外关心。前者是十九世纪之后的文学所呈现的总的趋向,它伴随了现代主义“向内转”的集体特征,打量外部世界的目光纷纷收拢到了人的自身;后者则往往是依据现实功利而生出的强烈责任——这种通常被称为“环保文学”的,常常是一些直接的呼吁之声,一些记录和陈列。   环保文学与物欲主义主潮到底是怎样的关系?这里还需要做一个甄别。   物欲主义导致了生态恶化,生态恶化又威胁到物质的持续增长、甚至是最基本的生存,所以人们才要大声疾呼。这当然是容易理解的,是必须的和必然的。   但作为文学的表达,它的目标和情怀,理应与现实的操作有所区别才好。   这二者的混淆是可惜的。因为从现实层面来说,为了向大自然有更多的、持续的索取,要求有所节制是必然的,采取严格的规划也无可厚非。这是物质化社会存在下去的通行逻辑。而文学作品则不然,它感人至深的力量却要来自非功利的心情,要有所超越。   功利化的、太切近和太直接的文学表述,将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物欲主义潮流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因为担心生态恶化影响我们的生存,我们的文学还会痛心疾首地为之呼号吗?答案是不一定或不太可能。原来我们所谓的生态文学中的焦思不完全是出于爱、不是出于人类对大自然应有的敬畏感和责任——也就是说,不是更高意义上的善意,而只是因为恐惧、因为不能向大自然持续索取而产生的忧虑。这就是某些“环保文学”的遗憾。它没有,也不可能化进生命的浑然和本能的感受之中,结果就从文学的肌体上剥离下来。   其实所有的文学都应该葆有人性的深度好奇,深入生命世界的本质——如果剥离下来,成为了一个专门的文学类别,就会在文学表达上陷入过分的自觉,并表现出功利心的峻急。这就走向了反面。   实际上所有的文学写作都应建立在自然生态的背景之上,而不是相反。   无论何时何地,大自然永远都是生命的基础,文学表达一旦脱离,就会变得浮浅和狭窄。这恰恰也是网络时代、一个文学小时代的特征。文学离开了万千生命簇拥的自然和大地是不可思议的。   但是,强烈而直接的功利性也会使“生态文学”丧失应有的诗意。人对大自然的各种欲望,包括依赖和敬畏,都是浑然天成的,是生命的固有之色——它在许多时候是拒绝分析的。在文学中,这种生命情愫与本能无法量化、无法抽出。   三   二十一世纪文学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呈现出某种怪异和畸形。它是渐变的、由来已久的。其实不仅是生态文学,任何题材的文学写作与现实的关系,都应该是超越功利主义的。文学对现实的过分自觉,会走向自身的单薄和肤浅。   比如在刚刚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老中青三代作家都在改变自己的写作主题,与以往的差距越来越大:手法更多了,状态更活泼了,以往的那种简单的理想主义,粗暴和单一的思想和艺术表达开始被抛弃。   不过当代文学在具有了全面激活、呈现蓬勃生机的同时,也表现出对物欲的彻底臣服,即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这个时期,生命的自然感受力大幅度退化,人们对大自然或者视而不见,或者目光变得尖利起来——那是攫取的目光。   时至今日,二十世纪末开始的那股物质主义潮流更加猛烈了。在文学写作上,即稍稍超越于“时代”和“潮流”者虽然极少,但总还是有的。比如纵观新时期至今的一段文学里程,会发现为数不多的“个案”,他们的面貌多少有些不一样,总算保持了一点生命的自然气息。   这一部分人并不完全依从时代的风尚,也没有那样及时和匆忙地调整自己的写作,而是一如既往地遵循心路的指引,服从自己对生活的长期探究,从而满足个人的艺术表达。这使他们有可能成为一些单独工作的人,葆有一份生命的淳朴。   人陷入物质主义潮流之后,再要葆有对大自然的敏感和敬畏之心将是十分困难的。历经了现代主义对“心智”的全面开发,又进入了一个物质与网络的时代,作家让自己的心身重新感知大地,这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是一个农业国,人与自然的关系理应是比较亲密和贴近的。但是进入剧烈的市场竞争之后,这种关系不仅荡然无存,而且走向了一种底层机智和实用主义的劣质,表现在文学写作上,就是各式各样的机会主义的尽情表演:   中年作家尽管处于最富创造力的年华,但因为具备了利益熟透的生存经验,所以难以通过前所未有的道德考验。他们本来应该成为这个时期重要的文学和精神指标,却没能阻止自身的溃散。这个时期的文学表达是充分物欲化的,无法避免污秽、性和暴力,犬儒主义,粗制滥造等等,有时会有一种被淹没感。涉世不深的年轻一代因为昨天的记忆不多,成长在新的物质环境中,于是拥有了格外随意和泼辣的表达——他们与整个潮流的关系常常是亲密无间的。   在今天,不同年龄段的写作,在各自的创作所追求的目标上,实际上有一种异曲同工之妙:鲜有例外地追逐着市场效应。这就进一步脱离了永恒的思索,丧失了大自然的坐标,不再追求真理,格局空前变小。   阅读中国当代文学,每每会有这样的一种感受:我们拥有当前物欲世界的最庞大的一支伴奏队伍。在这方面,我们如今真的已经是“后来居上”了。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小×说××天×堂 第28章 午夜来獾(2)   透过表象的种种分析,很容易得出的结论是: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第三世界,急于学习发达国家的文学,也极有可能学到其中最坏的部分,毫不犹豫地丢弃自己美好的民族传统。时至今日,他们要比以前所鄙视的“堕落的西方”   更多更淋漓地写到性和暴力、更大幅度地展示“人性的恶与委琐”——这在通常情况下会是阅读中更为刺激的部分,也是“解构”和“解放”的灵药和猛药。   中国传统通俗小说中并不缺少这样的元素:我们有千奇百怪和极尽想象力的关于性和暴力的描述,这方面并不稍逊于商业主义物质主义的西方。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的齐国在发展经济的最能干的人物管仲的管理下,国都临淄建立了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庞大的妓院。至于说暴力和酷刑,同时期的秦国有一个宰相商鞅,他炮制的严刑峻法大概是人世间最罕见最残酷的。不幸的是这二位总是受到后人不吝言辞的极度称赞。所以说无论东方还是西方,文学与生活都有各自的传统,二者在交流和学习中总要对接,问题是不要把其中最可怕最恶劣的部分交集起来,一旦这样也就糟透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希望在这场震耳欲聋的物欲大合奏中听到独奏和独唱,看到能够置身于生命旷野中的人——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五六千年的古老文明,总会贮藏起这样的精神能量。   四   在历史上,对现实的功利性有所超越的文学总是难忘的。这里谈谈孙犁和汪曾祺,他们在当时和今后的意义,都给我们以启示。   先说孙犁。这位文笔优美的作家经历了战争,是我们熟悉的那一代革命作家。这个创作群体的主要特征是配合战争和阶级斗争,以笔为枪,其作品是隆隆前行的革命列车上的一件件行李——有时也被视为“齿轮和螺丝钉”。   可孙犁稍有不同的是,他的作品在同样拥有浓浓的战斗和硝烟气息的同时,个人志趣也得到了很好的保留。他描述山地的斗争,芦苇荡里的战火,公社化的过程,但这更多的只是作为一种生活背景出现的——更大的背景却是山川大地,即令人迷思和爱恋的自然,它下面发生的故事才是各种各样的,作家要用自己的笔来描写和绘制。   这就有了一个个迷人的女性形象,她们含蓄的耐人寻味的心情表达得多么生动逼真。这在当时的文学中是十分少见的,现实功利性较弱,因而显得格外触目。作家对女性的涓涓柔情,特别的爱惜之情,独到的观察,都充盈在字里行间。这是比一般的儿女情长更深邃更细致的东西,它来自恒久不变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最别致的青春形象,迷人的天籁,无法言表的生趣。可见在那个统一的潮流和文学气氛中,孙犁在一定程度上超脱了出来,保护了自己的艺术空间,并在这个空间里生长起来。   再说离我们更近一点的汪曾祺,他的主要创作期就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代表作更是八十年代初产生的。同时期的作家在写什么?大家大致在写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对极“左”文化专制的控诉,二是对新时期新气象新成就的欢颂。   但汪曾祺基本上没有写这两方面的内容,而是独自沉浸到往昔的回忆中去,把老旧生活的场景一一追记下来。这其中满是他的个人志趣和性情,十分饱满。   他玩味往昔的做法,今天也许不算多么特异,在当时却是极为另类的,一般读者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那时候人在现实的“潮流”之中,也就无暇顾及大自然所赋予的斑斓人性、大自然本身。   由此可见,孙犁和汪曾祺都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脱离自己身处的现实潮流,尽可能地保存了自己生命中应有的单纯和朴实,具有一定的精神自由。   当然,他们因此而成为那个时期难得的文学收获。   那么到了时下,我们究竟有什么值得乐观的方面?这才应该是讨论的重点。我们的乐观在于:目前罗列的这一切虽然令人忧虑,但还不是完全无望,因为屈指算来,在短短的半个世纪的历史中,作为写作群体这起码是第二次对潮流的“顺驯”了——上一次是六七十年代,那时的文学主潮是写“阶级斗争”;而这一次则是对物质欲望的集体追逐和仰望。   这两股文学潮流从表面看起来是呈现两极状态的,但它的内里、它的本质含义都是相同的:写作汇入并跟从社会思潮与时尚,其境界并没有区别和超越现实操作的功利层面。当代文学在这两个潮流中都未能幸免,也都是同一种命运。从人性和艺术的规律上看,我们有理由相信以后的文学命运也要大致如此。不过我们面临的是本世纪的下一个十年或二十年三十年、甚至于更长的一段时间,我们是否可以企望艺术家的想象力、独立性和人格的力量,有一个稍稍不同的面貌?   中国有句老话:“事不过三”,意思是说,同类错误重犯“第三次”就很愚蠢很不妙了。由此说来,我们的当代文学仍然是有希望的。   五   东部半岛上那只午夜出没的獾始终是沉默的。可是它即便发声,我们也无法与之交流,只能一边窥视那张可爱的花脸,一边猜测它的行为以及心绪。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不是为了“生态”问题而来,它还没有那样的自觉。它对故园的留恋是一种本能的、自然而然的;它在黑夜里嗅着往昔,走走停停,如此而已。对这道矮矮的栅栏墙和所有的人工痕迹,它除了费解还有恐惧,所以它对自己的行为非但没有强调和炫耀,而且绝不呼喊和喧哗。   它甚至有些羞涩,当然不会在阳光下进入,而必要选择自己的午夜。它有家园记忆的本性,是这个本性让它痛苦。   比起这只獾,我们现代人也许丧失了这种痛苦——那种掺杂了惧怕和莫名羞涩的情态,我们人类是没有的。我们面对自然也许是清晰的责任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勇气——可也恰恰是这种勇气,把我们赖以栖身的大自然给彻底毁掉了。   我们急切的功利性无所不在。我们的传统中也许有着过多的实用主义的心智,并且从现实操作的层面上给予了不适当的推崇。比如长期得到赞赏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句话,我们就将现实应用和精神推崇混为一团——现实生活中,有人正是出于对“覆舟”的恐惧,才有了对“水”的善意。可是我们不禁还要设问:既然乘舟者也来自“水”,“水”才是他的母体,即便“水”不能“覆舟”,不是也要对它爱惜与敬畏吗?这应该是乘舟者的本能与责任。因为惧怕而不得不施与的“善意”,当然是大打折扣的。   我们文学中对待自然的态度,一如对待“水”的态度:现实的社会治理不可不考虑这种“水舟”逻辑,可是文学上却要上升到道德与理想的层面,回到生命的感动。这是有所不同的、不容混淆的。我们热爱自然,保护自然,不是因为害怕报复,更不是为了有效地索取,而仅仅因为她是万物的生母、她的无可比拟的美、她的神秘动人,还有——我们只是她的一粒微小的分子……如上说到的那只獾,它仅仅是置身于自然之中,与万千生命融为了一体。   它是懵懂浑然的,可能丝毫谈不到自觉——就这一点而言,与我们人类是有本质区别的。人早就从那种浑然之中走了出来,与自然傲然对立,所以就与大自然的情分上论,已经远远不如一只獾了。   从文学中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会发现不久前的人类还不是完全如此的。   比如我近来再次读了《白净草原》,这只是十九世纪的作品,它记录的天籁、神秘无尽的自然,更有人与之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那种生活状态,又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这唤起了我的陶醉,我追求的另一种生活,以及愿意为保卫我们曾经有过的那种日月而斗争的冲动。它不是“自然生态文学”,但它显然更有力量和作用。还有《离骚》,它写满了自然之美;甚至连《瓦尔登湖》,也不是我们惯常所理解的那种“自然生态文学”。再近一些,就说孙犁和汪曾祺吧,他们的柔美篇章里有多少大自然的描写。他们自己和笔下的人物,都是躺在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中呼吸的生命——他们的这些作品因为真实自然和格外饱满的生命内容,才让我们更加感动,并能够长久地记住。   对比一下,我们就能够很容易地将不同时期的文学质地区别开来:以前的人对于大自然的情感是难以分离的,是混沌无界的,是沉浸其中的;人对自然的歌颂或牵念不是出于无奈之情,也不是因为逼迫而生出的责任心,更不是出于对物欲的关切而推导出来的功利心;那时的“生态文学”如果有的话,当是更纯粹和更高境界的,因而也是更为激动人心的。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明白这不仅仅是在谈论“自然生态文学”,而是忧虑我们现代人的生命质地、不同的质地所呈现出来的不同情状、网络时代文学中的生命伦理问题。   如果说梭罗隐隐表露了对于现代化即将来临的恐惧和深忧,那么现在已经再也找不到“瓦尔登”了,我们已经陷入无可逃遁的绝境。我们在尝试追问:我们文学中一以贯之的强大的人道力量、我们追求真理的恒心,今天能否恢复?在这种修复中,我们可能会对物质主义保持一种戒备,这并不难;难的是其他,比如我们怎样还原和追溯浑然一体的思想境界——人对自然拥有了“现代”理解力之后,还能否寻求和借助生命中的本能力量?这种力量由于没有了简单和直接的责任与功利,从而具备了更深更强的文学感动力。   因此我们才注目那只午夜来獾,稍稍留心它的行迹,体味一下它与我们有什么不同,它的沉默和羞涩到底来自哪里、因为什么?   (2010年9月24日于哈佛大学)   (张炜着:《午夜来獾》,作家出版社,2011年版)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9章 历代史家眼中的汉武帝   景凯旋   中国历史上,堪称盛世的时代不多,其中汉唐盛世最为人津津乐道。但是,要论汉朝盛世,其实应是国家无事、民给家足因此而缺乏宏大叙事的“文景之治”,而不是文治武功的武帝。   经过汉初七十年的休养生息,到了汉武帝初期,京师国库的钱积累到巨万,钱用都用不完,穿钱的绳子都朽断了。库存粮食吃也吃不完,堆在仓库外面,最后都腐烂了。国家法律十分宽松,百姓富裕安定,人丁繁荣,首都长安人口就达到一百万。   国力的强大,给了汉武帝施展雄才大略的机会。在军事方面,他主动派遣卫青、霍去病数度征伐匈奴,又派张骞出使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在南方灭掉夜郎、南越,建立西南七郡;在东方灭掉卫氏朝鲜,设置乐浪、玄菟、临屯、真番四郡。在政治方面,他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实行严刑峻法,特务统治。在文化方面,他采用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太学,立乐府。其煌煌功业为后世历朝君主所艳羡。   然而,历代那些一流史家却不这样看。中国史官都是秉承儒家价值传统,尤其在经济上主张政府少干预。所以,看看他们的评价是很能增长见识的。   对于汉武帝的一生,班固《汉书·武帝纪》赞辞只称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称赞其举俊茂,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等文治事业,而对汉武帝的煌煌武功则不赞一辞,并称:“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在秉持儒家观念的班固看来,国家的强大,首先应当是民生的安定富庶,而汉武帝虽有雄才大略,却穷兵黩武,不顾民生,终于使得汉朝繁荣经济濒临崩溃。   汉武帝对匈奴用兵,解除北方边患,这本来是属于正当的措施。但汉军一直打到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境内,或为了抢夺汗血宝马,就发兵讨伐大宛,那就很难说是自卫战争了。反过来说,这样的战争就只会是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由于连年对匈奴用兵,加上汉武帝本人酷好神仙方术和奢侈享受,大兴宫殿,浪费无度,国家财政很快便濒于崩溃。为了筹措庞大开支,王朝政府便只能加重徭役,致使农民大量破产流亡。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都爆发了规模不等的农民起义。   为了聚敛财富,武帝还实行“算缗”、“告缗”,凡申报税负不实的商贾,充军边疆一年,并没收其财产。为了怕商贾有所隐瞒,还鼓励民众检举揭发,“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即把没收的财产奖赏其一半。这政策一******,全国人都起来纷纷举报,中等以上商贾几乎都遭告发,倾家荡产,天下财富均归王朝政府。   汉武帝还依靠桑弘羊等人实行盐铁官营、酒榷(酒类专卖)、均输等政策,与民争利。但官营垄断行业往往效率低下,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的情况日益严重,导致百姓怨声载道。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政府垄断经营、压制民营商业的结果是,财富更加集中到那些大官吏手中,而均输政策并没抑制住物价,反倒是物价飞涨,百姓更穷,到了人相食的地步。汉武帝末期,全国人口竟至减少了一半。   汉武帝是个明君,但也是个暴君。他刚愎自用,残暴多疑,而且还迷信巫蛊。太子被杀,两个皇后或被打入冷宫,或被迫自尽。他任用酷吏张汤,最早发明腹诽罪。而汉武帝最受后人非议的,就是阉割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史家司马迁。   如果翻看《史记》,我们就会发现,“隐忍苟活”的司马迁在《史记·孝武本纪》中只是记载其信用方士,四处求仙事,对其政治功业甚少叙述。唐史家司马贞更是在《史记索隐》中评汉武帝“疲秏中土,事彼边兵。日不暇给,人无聊生。俯观嬴政,几欲齐衡。”将汉武帝与秦始皇相比,可以说这样的评价是很严厉的,体现了中国史官的儒家传统价值。   另一个伟大史家,宋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对汉武帝的评价同样不高,他称汉武帝:“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认为汉武帝奢侈无度,严刑峻法,完全就是个秦始皇再世。之所以汉武帝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没有重蹈秦始皇的覆辙,原因只在于汉武帝“晚而改过,顾托得人”,及时调整了政策。   所谓“晚而改过”,是说汉武帝晚年下《轮台诏》,自称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强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后人因此称此诏为中国皇帝的第一个“罪己诏”,但此诏并非真正有所追悔,而是他深知行将就木,积怨甚多,太子尚幼,必须做个表态,以抚慰庞大的官僚群体。为此,他首先处死太子生母、宠妃钩弋夫人,以免他死后出现太后专权的局面;其次托霍光辅佐太子,这就是司马光所说的“顾托得人”。《资治通鉴》载:“武帝之末,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霍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昭帝时桑弘羊与贤良文学的大辩论,便是围绕要不要与民争利的问题,结果也只是取消了酒类专卖。汉朝终竟走向了衰微。正如班固在《汉书·食货志》里所说:“物盛而衰,固其变也。”事实上,汉武盛世、唐朝开元盛世,最后都成为了由顶峰后走向衰微的转折点。   前几年曾有新闻报道,专家经过对汉武帝陵的考察,已经探明大中型陪葬墓一百二十余座。此外,还发现了修陵人的墓地,面积约四万平方米,估计埋葬尸骨在两万具以上。当时正是“汉武热”方兴未艾的时候,影视剧《大汉天子》《汉武大帝》相继热播。看了这篇报道,我只有一个感觉:如果百姓不能享受到盛世的繁荣,反而因盛世而受苦,这样的盛世与百姓有何关系?   (《南方都市报》2011年4月10日)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30章 溥先生的杖头小手卷   董桥   1963年溥心畲在台北逝世那年我还在台南求学,一位老诗人老前辈悠悠说了这样一句话:“玩溥心畲字画,玩的不是字画是学问!”诗人前辈是我中学时代钟老师的诗友,家里珍藏许多溥心畲的小诗笺、小册页、小手卷。   上世纪50年代还替钟老师求得溥先生一双小对联,长年挂在钟老师借月山房书斋里。“你记住了,”前辈说,“溥先生的袖珍书画最精绝,最耐看,最矜贵!”   我听话,真的记住了,五十年来邂逅溥心畲小字小画细心看,细心学,细心买,藏的不多,爱得深沉,家里大画大字老了都卖了,只剩溥先生的巾箱小品舍不得放手。说不上玩学问:玩的是旧王孙旧才人笔底那一庭愁雨,半帘风絮。   故友江兆申先生是溥心畲的学生,他来我家看到溥先生小小一幅泥金笺松岩高士图说,那是他老师心中供养的明秀和浑厚:明秀不难,难在浑厚;明秀是笔墨,深厚是气势,笔墨靠积学,气势靠天纵,最紧要是书法精了画才有笔墨可观!我听了一下子省悟墨影里玩学问的消息。上一辈人考究,顶真。   溥先生说天纵,说天从,说的是天所放任的聪明,天所赋予的多能。启功先生说溥心畲绘画造诣是天资所成,天资远在功力之上。早年我搜得溥先生一套双钩设色《秋园杂卉》册页,启先生和江先生都给我题了长跋。我问启先生那么精确的笔墨算不算功力?启先生说:“技法是功力,这样的布局这样的设色,那还是天资!”技法老练的画家画双钩花卉确实画不出溥先生画里的诗意诗境,启先生说他看了高兴,怀旧,题跋里抄录了好几首秋兴。   这本册页我的医生朋友何孟澈喜欢,请了国内竹刻高手刻成一块块留青臂搁,惟妙惟肖,不输旧工。我看了也高兴,也怀旧,册页索性依了孟澈卖了给他:   我老了,他年轻,溥先生的精品归他接着供养意义更深更远。寒舍还有一些溥心畲诗词小笺真迹,更有一册溥先生抄录唐诗联语的寒玉堂手稿,行草焕发,批注累累,是早年台湾师范大学一位教授的旧藏。教授说翻一翻翻得出溥先生偏爱唐朝哪些诗人哪些诗,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很多,柳宗元也有,那是溥先生劝勉少年启功要他好好细读的唐代诗家。溥先生的诗词周弃子赞了又赞,《寒玉堂诗集》和《凝碧余音词》我孜孜硬啃,沉郁的像工部,清秀的像辋川,那些长短句倒是宋人气派了,偶然录进他的画作越见古媚,灵秀。   几十年了,我无缘亲炙溥心畲的小手卷。上世纪80年代从英国回来看到大雅斋黄老先生珍藏一件《瞿塘归棹》,9.3厘米高,74.6厘米长,设色绢本,冯康侯先生壬辰(1952年)年题引首,真是挂得上杖头的小卷,太好了。   陆放翁说“杖头高挂百青铜,小立旗亭满袖风”,钟老师教过我袖珍手卷册页也叫杖头清玩,真诗意。我频频恳请老先生相让,老先生频频婉辞,说溥儒这样小巧的手卷存世太稀少了,舍不得分离。老先生高龄辞世,小手卷遗留给黄家千金,黄姑娘不久迁居美国,我的瞿塘之恋显然越加渺茫了。上个月上旬,黄姑娘忽然传来消息说小手卷和张大千牡丹都交给纽约苏富比拍卖,过不了半个月她邮寄的图录也到了,阔别多年她还记挂我的夙愿,我很感念。   图录上小手卷估价美金两万到三万,开拍之日听说竞投热闹,落槌价却比张大千牡丹便宜一截,也算可喜,在大陆在香港拍卖一定轮不到我买,毕竟有缘。《瞿塘归棹》品相跟当年一样美好,长长一卷壁立悬岸,湍急江流,树斜棹摇,折笔是刚,转笔是柔,锋头亦阴亦阳,那是江兆申说的非工书法必不能至了。卷尾溥先生行草题了五言绝句两首:   盘峡乱流中,牵舟百丈空。   舟人望云雨,愁过梵王宫。   岸树连云合,川舟引峡长。   还如杜陵客,五月下瞿塘。   下款署“心畲并题”,钤“旧王孙”朱文印,随后又加题“慧吾先生属”   五字。这两首诗寒玉堂诗集《西山集》里有,题目用《岚峡行舟》,共三首,画中只见两首。第二首第一句书中是“鸟道逸云尽”,画中是“岸树连云合”。   第三首是“乱石涌孤舟,波涛出上头。浑如下三峡,不必听猿愁”,不知道诗和画孰先孰后,横竖都出色。瞿塘是瞿塘峡,长江三峡之首,西起四川奉节白帝城,东至巫山大溪,李白《荆州歌》说的“白帝城边足风波,瞿塘五月谁敢过”。我听黄老先生说,冯康侯题引首的时候想过用《西山集》里的诗题《岚峡行舟》,再一想溥心畲诗里说“五月下瞿塘”,还是用《瞿塘归棹》妥善。冯先生是广东番禺望族,着名金石家,书法家,桃李满门,我在张纫侍女史宜楼席上见过两面,人静如夜,笔稳如山,杖头小卷配他的引首篆书确是月白风清。遗憾启元白江兆申两位都不在了:卷尾能有他们题跋,溥先生的浪里归舟轻易又多了三分学问。   (《文汇报》2011年5月4日)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说天^堂% 第31章 水乡古建筑(1)   李清明   祠堂   李姓是水乡渔村最大的家族,祠堂的建设规模也最为宏大。   小时候,祠堂是我们一大帮光屁股小孩们玩躲猫猫、官兵抓强盗等游戏最好的场所。祠堂厅房宽大、空旷,神龛底部、后堂和偏厦光线暗淡,最适合藏身、打伏击。但也因为弄破了祠堂的壁画,弹弓的弹子打损了飞檐脊背上的走兽和铃铛,常常遭到族长的责骂和家长的体罚。   广袤湖湘,上溯五代,都非本土。外地移民一地,都以同一姓氏聚居一处。首要的便是倾全族之财和全族之力把祠堂建好,竖好“天地君亲师”牌位,续好家谱,选好族长人选。有的祠堂一建就是几年,民谣云:建屋先建堂,宗规刻两旁,族长堂中坐,事事有主张。   祠堂建好了,族人的一生便与祠堂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不但每个人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重大活动都要在祠堂里举行,而且祠堂还是族人们主持公道、惩戒犯罪、议事教化的重要场所,族长则是众人心目中不穿法袍的法官,不用拍惊堂木的县令。父亲该做什么,母亲该做什么,儿子该做什么,女儿该做什么……一切行为和道德问题均可以在祖宗家法那里找到答案。“做事要摸摸心口,要对得起良心,要对得起列祖列宗”,成了族人们行事做人的准则和口头语。   从我记事起,遇上村里的古树被砍、耕牛被盗,或父凶子恶、女人不守妇道等现象,当过族长的堂爷爷就会用拐杖把地板敲得梆梆响:“都反了,都反了!这些人要是在过去,都会被‘拍眼珠’、‘装猪笼’、‘烧油扇’,叫他们下辈子变牛变马,永下地狱,永不超生!”   在夏夜的禾堂上、冬日的火炉边,我们一群顽童总爱缠住堂爷爷,或给他摇几下蒲扇,或给他装几袋旱烟,听他讲村里各家祠堂过去行使宗规家法的故事。村里的王三偷了邻村的耕牛,结果被绑在祠堂前的古树上,用毛竹筒套住他的一只眼睛,然后用力一拍,咔吱一声,王三的一只眼珠就落在了竹筒里。抓到未婚先孕、乱伦好淫者,则施以“装猪笼”、“烧油扇”之私刑。   何家的二儿媳和一个走村串户弹棉花的汉子私奔,后被人抓回,结果双双被用棕绳捆绑,装进用竹子编制的猪笼中,投到了祠堂前的鱼塘里……老人兴致所至,还总爱讲起李姓家族以前的“辉煌”。过去的乡村也非常贫穷,上私塾请先生的费用较大,幸运的是家族里还是出过好多个秀才、举人,有一个还考上了探花,曾官至巡抚。当时这个人年少便有读书的天赋,无奈孤儿寡母家境贫寒,难以为继。族长就召集全族每户主事的男丁到祠堂开会,商定举全族之力资助读书郎,让其一心一意求得“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功名富贵。后来他功成名就后,思恩图报,又提携家族子弟,既而使整个家族书香传承,风光了好几代。   行走湖湘,许多村庄中宗族的祠堂破旧严重,被风雨剥蚀旧了用石头雕凿的楹联,尽管有的还被镶嵌在祠堂门楼边,有的却被铺垫在通往水塘边的桥墩上,供过往人们踩踏;有的则被砸断敲碎砌到了围墙上,其凸现的文字却依然清晰可辨:“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由此引发人们许多的追念和遐想,面对读书求取功名,一个家庭能力有限,整个家族倾力相助;一个人出息了,再来回报家族。如此这般,继而开创了一代又一代特有的湖湘文明。几年前,还是在李姓祠堂,还是当着任过族长的堂爷爷的面,两位远房堂兄却在祖宗的牌位前上演了一出兄弟分离、手足相残的闹剧。李文、李武两兄弟曾合伙做鱼饲养生意。生意不好时,两兄弟尚能同甘共苦,勒紧裤带打理生意。后来生意红火,兄弟俩却因经营理念不同产生分歧,日积月累,调解无效,终至反目成仇,任凭堂爷爷怎样规劝都无济于事。一日,两兄弟提着一只白公鸡,拿着一把菜刀,怒气冲冲来到破旧的祠堂,双双对着祖宗牌位的方向,揖手磕头禀告一番后,哥哥李文手起刀落,砍下了白公鸡的脑袋,以示他们两兄弟从此情断恩绝。   不久,哥哥就状告弟弟,不但让其散尽家财,还差点身陷囹圄。   从此,直到一年前堂爷爷去世,老人再也没有迈入日渐破旧的祠堂半步。   戏台   水乡村镇大都临水而建。在洞庭湖边淤积的河滩上用土筑堤,随意一围便是一个乡镇。至今家乡的乡镇有的仍然沿用过去的“围”字命名,如洞庭围乡、静河围乡、湖滨围镇等等。   水乡筑堤必须选择在湖水干涸的冬季,为抵御春夏汛期的洪水,大堤要像修长城一样筑得牢固,临水一面还须用水泥和石头做成护坡。为保险起见,与汛期的洪水作斗争,大堤上每隔四五公里处,以村为单位都筑有一个高出堤坝许多的“保险台”。一旦堤倒垸溃,乡亲们皆可攀上高台,保住身家性命。家乡的古戏台就建在高高的保险台上。戏台坐北朝南,高一米五左右,占地约两百平方米,四周用家乡特有的青砖、麻石垒砌;四根粗壮的樟树立柱支撑着尖顶雕龙、六角飞凤的屋架……近看像一个古代武士的头盔,远看则像一座小巧精致的庙堂。   过去,无论土地收成好坏,遇上端午、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或村民们红白喜事(红喜事是指结婚、生子、寿庆等等,白喜事单指老人六十岁以后逝世)均要唱台古装戏以示庆贺。其间的区别只是在剧目安排和曲调上加以区分。湖湘一带上演的古装花鼓戏剧目繁多,曲调各异。编剧者把上下五千年,纵横几万里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按悲、喜,美、丑加以区分编排;在曲调上也根据剧情和听众需要,分以采茶调、悲叹调等等,让选唱者对号入座般筛选排演。   每次开演之前,古戏台四周的立柱上方都会燃起四盏红色的灯笼,名曰“点灯”;灯亮之后,乐班的锣鼓手还会使劲敲锣打鼓一阵,叫做“邀锣”。   这些都是向乡亲们传递和预告当晚有精彩演出的讯号。晚饭过后,闻讯的乡亲们便会匆匆放下碗筷,提凳搬椅,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像赴圩赶集般向戏台方向涌去。——在古朴闭塞的乡村里,看戏唱戏便成了乡亲们十分重大的文化娱乐活动,也是他们间接地接受人文教育的一个重要场所。   住在村头胡子斑白的杨爹,自幼家境贫寒,没有上过一天私塾,却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远晓历史、近通民情。一些历史人物和故事讲起来断断续续,唱起来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十分顺畅。解放战争时,杨爹送大儿子上前线,请戏班子唱的是《岳飞传》;抗美援朝送二儿子当兵,点唱的则是《杨家将》。后来,两个儿子在部队都立了功受了奖,没有辜负老人的期望。   我出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从我记事开始,乡村大地便席卷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破四旧”(旧文化、旧思想、旧习惯、旧风俗)之风。戏台头盔上的飞檐画栋被掀掉砍烂,粗大的立柱被锯倒放进炼钢炉内,烧成了一堆木炭……仅剩下那个一米多高用青砖铺就的土戏台,轮番上演着八个样板戏。   水乡一个名叫红光的村庄,曾以学唱革命样板戏远近闻名,其中《沙家浜》   唱得最好。过去乡村都未通电,村民们便把晚上方便用的夜壶洗净擦干,灌上农用柴油,用布条做灯芯,挂在戏台两旁照明;戏台没有幕布,村干部便把自家的床单贡献出来;好戏的村支书脚有些跛(农业学大寨修水库时被石头砸伤),既是组织者又是导演,所以戏台上总有他的身影;村长左手有些不方便,一只右手却能同时玩转锣和鼓两种乐器,摇头晃脑、如痴如醉间,无不让观众忍俊不禁……诸如此类,村民们便你一句我一句编排了一段顺口溜给予调侃和讥讽:“看戏到红光,夜夜《沙家浜》;床单当幕布,尿壶挂两旁;跛子跑满场,瘸子咚咚锵;干部说可以,群众尽骂娘。”如今的古戏台仅剩一堆砖渣和瓦砾,在离戏台不远处的杂草丛中却堆砌着一座孤坟,格外显眼。知情的村民告诉我,那是曾经爱戏如命的杨爹的坟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杨爹还在古戏台的废墟边坚守着,他守住的其实是一个古老村庄的传说。   城隍庙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2章 水乡古建筑(2)   家乡的保险台上,曾有村里的两个标志性建筑,一个是城隍庙,一个是古戏台。两个古建筑都在1966年夏天被水乡中学的红卫兵们砸烂烧毁了。   小将们得到了上级关于“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指令,他们给泥塑的“城隍爷”   捆上了麻绳,戴上了高帽,你一拳我一脚“公审”了一番后,便用锤子和榔头连同城隍庙内其他凶神厉鬼的塑像一起,砸了个粉碎;接着,又是揭瓦拆梁、砸墙毁屋,整个“保险台”上的古建筑无一幸免。   城隍庙又名恐怖庙,小时候我们上树拆鸟窝,下河偷鱼虾,菜园摘香瓜……无法无天之时,村里的老人们就会摇头一阵叹息:“别作孽呐,城隍爷在看着啦,死了过不了奈何桥啊,还要过刀花剑树,要下油锅哩……”村里的老人告诉我们,一般城隍庙只有县城一级才有,水乡也许是水路四通八达,商贾云集,抑或是许多年前家乡曾属罗城古国,地域划分不同等原因,湘资两水交汇后流入洞庭湖的江边古镇上也曾建有城隍庙。县城的城隍庙一般为正县级,到了水乡最高也就是个正科级了。在乡亲们的心目之中,城隍权同知县,一直被百姓们奉为阴间的父母官。他除了掌控水旱、守护城池、保障治安为主要职司外,同时还承载娱乐民众、教化群氓、主持公道、排解纠葛、宽慰心灵、惩戒犯罪等诸多功能。这也是封建皇权曾一度竭力维护,并借其向老百姓施压,麻木和鱼肉民众的重要原因。   老人们还说,水乡的城隍庙建得比县城的还要气派,工匠们将城隍庙里雕刻的上刀山、下油锅、锯人、磨人等一共七十二种酷刑(又称七十二阴司衙门)的人鬼塑像雕刻得狰狞恐怖,个个栩栩如生。正月元宵、城隍寿诞、七月十五等重大日子,民间和官府都要循例举行祭祀活动。而后,城隍爷出巡更是热闹非凡,八个壮劳力用大轿抬着身穿着红袍纱帽的城隍爷,游遍水乡的村村寨寨。游行时队伍前面有旗伞、锣鼓班、踩高跷等等,其中的旗伞最为别出心裁,因为每个旗伞上面都写有一副关于城隍的对联。有的写着:   “要做好人,自古忠臣孝子都有善报;要做坏事,请看大奸巨恶怎样收场。”   有的则写着:“为人须凭良心,初一十五,何用你烧香点烛;做事若昧天理,半夜三更,谨防我铁链钢叉。”还有:“结什么仇,造什么孽,害什么身家性命,为饶你颠倒是非半世竟夸权在手;占尽了利,沽尽了名,丧尽了天理良心,且看他荣华富贵一朝终有雨淋头。”……其中一个旗伞最有特点,因为上面画了一个大大的算盘,两边分别写着:“人有千算,天只一算;阴谋暗算,终归失算。”总之均是告诫人们要与人为善,心有所忌,不得妄为。   许多年过去,渔村的老人或遇有不公,或遭厄运,或哀叹当下世风日下、人心不古、道德沦丧等等烦忧恼怒之时,都会结伴来到城隍庙旧址前的樟树下坐坐,抽一袋旱烟,七嘴八舌怀旧议论一番,大有替城隍评功摆好、打抱不平之意。孤寡老人易爹,老伴去世无钱下葬,是城隍庙的主持给施舍了一副棺木和许多钱粮衣服,让他渡过难关;当过胡家大屋族长的胡大爷,过去最爱在城隍庙里当“法官”,主持公道,排解家族纠纷。最近胡家晚辈中一个名叫胡老二的年轻人不孝敬长辈,偷鸡摸狗无恶不作。一次饭间,胡老二与父亲吵架,曾夺下老人的饭碗,扔到粪坑里。事后胡大爷当众规劝了几句,结果遭到胡老二跳着叫嚣谩骂:“什么狗屁上刀山、下油锅,你去骗三岁小孩吧,老子什么都不怕,还怕看不见摸不着的凶神恶鬼么?”“什么他娘的善恶报应,现在是阿弥陀佛两公婆(指无后),杀牛宰马子孙多!”……老人们共同哀叹,国家的法律严是严,可一时半会儿很难普及到落后遥远的乡村,如此下去怎么得了?他们担心,像胡老二这样的小恶棍都没有办法没人敢出来收拾,大伙都没有敬畏,心无所忌……将来整个胡家乃至渔村的风气只怕会越来越坏。——村里老人们的叹息,让人感觉老百姓似乎还需要像城隍这样的神仙,替他们守护人心,守护道德。神的意象一旦被老百姓所掌握,就会变成一种自觉的宗教性的十分固执的力量,没有了,他们就感觉失去了乡村伦理道德的标准、是非善恶的尺度,像胡大爷等老人们一样,惶惶不可终日。   渔村的小学是在城隍庙废墟上建起来的,夕阳照在学校前的古樟树上,斑驳而苍茫,一切都被时光所湮没。   吊脚楼   资江边、湘水畔,过去都有成片的吊脚楼。   吊脚楼一半建在水中,一半建在岸上,木头做的柱子、竹板做的墙壁、杉树皮做的屋顶,远看就像一艘艘高大的木船停靠在江边。   年少的我,也曾枕着船舷,静听过清澈的河水从船下流过细碎的声音;也曾头顶夏日夕阳的余晖,在布满吊脚楼倒影下的河水中凫水,仰望在吊脚楼上或编制渔网、或刺绣、或梳妆打扮的村姑渔女们的倩影。资水、湘水的女人都是水做的,两条原始、自然的江水就这样养育着靠水吃水、以渔为业的女人。   二十多年过去,清澈的湘水和资水不见了。由于上游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植被的破坏,泥沙俱下,江水混浊浑黄;团团块块的塑料袋、泡沫坨等工业废料,被一个接着一个的漩涡翻腾倒转,随波逐流。一路橹歌不见了,犁起条条黄黑色波浪的净是尾部突突突地冒出股股浓烟的机船。常与黄狗为伍,与野渡无人舟自横的自然景象相伴的村姑渔女们更是消失得没有踪影,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众多的村姑们在江边整块麻石铺就的台阶上一边杵衣一边追逐戏水的笑声。过去江边那满河水雾缠绕下若隐若现的吊脚楼,转眼间便统统换成了一幢接着一幢高矮不一的没有丝毫灵气的水泥楼房。   “吊脚楼上美人多,一天到晚唱情歌;哪天你从楼下过,小心情歌砸了头。”钟灵毓秀的江水从古至今曾养育了一代又一代唇红贝齿、性野多情、身材婀娜多姿的女人。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副统帅儿子”就曾慕名派人来水乡挑选“候选夫人”。后因时局的变化,挑选的十多位水乡美女虽没荣登“帅府”,却都被安排在南方都市的好几家大宾馆里做服务员。十多年后,我调来都市工作,从她们那爽朗而又旷达的笑声里,甚至连走路摆动臀部的姿势,依然能判断出谁是我正宗的老乡。也许是生计所迫,抑或是灵魂没有了安适之所,资水和湘水江畔新一代的村姑渔女们,如今大都离乡背井加入了“东进”、“南下”的打工行列。即使是客旅他乡,她们选择的也多是与水有关联的都市,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离岸的湘女们或许是本身基因中流淌的野性使然,又抑或是清纯美丽诱惑太多的缘故,有一部分便流入到了都市的“休闲城”、“娱乐城”。哪日在南方的都市和城镇徜徉,见到些个眼大、胸大、臀大,笑甜性野,操一口略带湘味的普通话的女子,不用细问,十有八九均来自湘水和资水江畔。就连家乡人对她们的称谓也极富意味,他们把那些在沿海沿江城市中从事“娱乐行业”的女子,统统叫做“海妹”——一帮“赶海”的女人们。   一个晨曦初露的早上,我乘着冒着黑烟的机船溯江而上,想去凭吊那遗失的吊脚楼,也想感受一下坐在船舱里的悠闲和寂静,甚至还想见证一下沈从文和张兆和在沅水江边培养出的古典爱情……就在我满怀憧憬地眺望之际,黝黑的船老大却指着江边建起的一群群楼房说,它们当中一部分都是女人们“下海”用身体赚来的,建一层楼房(水乡建楼依然模仿在江边建吊脚楼的方法,底下一层做基础,用以堆放杂物和饲养鸡鸭牛羊,第二层开始供人居住)的家中有一个“海妹”在外“赶海”,如此类推,两层的肯定有两个,三层的有三个……她们在外用身体赚来“血汗钱”寄回家,家人再用来买地建楼,似乎无所羞涩,堂而皇之。就连过去那些健壮如牛,半斤谷酒下肚便会挥篙舞橹,粗野地扯着破锣般的嗓音唱着情歌的资水江畔的汉子们,如今也只是佝偻着腰坐在楼房前,目光呆滞地一支接着一支地抽着劣质香烟;连狗们都耷拉着脑袋,蜷缩于主人的脚跟,见到生人也是爱理不理,更遑论追逐叫唤了。   滔滔江水带走了一切念想,让人无从凭吊。   (《黄河文学》2011年第4期)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小×说××天×堂 第33章 曹家巷(1)   马召平   一   曹家巷有两百多米长,巷子外面是喧嚣的城市主干道,巷子最里面有着一个三十三栋楼房组成的大社区,居住着几千口人。曹家巷很安静,巷子里有七八间店铺大小不一。曹家巷的中间有棵大槐树,枝干粗大。清晨,路灯还显得十分明亮的时候,槐树顶上的叶子被灯光衬得发黄,衬出一家小餐馆四四方方的门匾。那家小餐馆狭长窄小,是用几块三合板在一处废弃的楼梯口隔出来的一块地方,白色的涂料刷在周围,坑洼不平,许多墙皮已经干裂掉皮。   她站在店门口,面前堆满了一盆子刚炸出来的热乎乎的油饼,两大铁皮桶的小米稀饭和包谷糁子冒着浓浓的热气把她的面容遮挡着。她围着浅绿色的围裙,头发整齐地向后束拢着。她一面调拌着土豆丝、白菜心、绿辣子、咸菜条。一面招呼着丈夫送孩子上学。她个子不高,丈夫个子也不高,穿着一双白帮的布鞋拎着自行车不说话。他们的孩子是个女孩,大概六七岁的样子,丈夫从楼梯口下面的一间小房子抱出来孩子的时候,孩子还在睡梦中。   她顺手卷起一个油饼子塞在孩子的书包里,催促着丈夫和孩子离去。孩子的眼睛始终闭着头歪着靠在父亲的背上,书包也斜着挎在自行车把手上。   丈夫和孩子走后,天慢慢亮堂了起来。陆陆续续有人进店吃喝起来。吃喝的男女们都很随意:自己捞茶叶蛋,抓油饼,盛稀饭。她家店里的油饼大而厚实,五毛钱一块,稀饭熬得烂稠,一碗也卖五毛钱,小菜也是五毛。食客们喜欢什么菜自己夹。饭量大的吃两个油饼就打饱嗝了,所以一顿早餐基本是一块五毛钱。一些上班的人常排队来夹油饼,一张油饼夹菜八毛钱。不知道她从哪里弄来许多的钢儿钱,哗啦哗啦地翻着给人找。有些人非要纸币,她就不断地解释说实在没有零钱了。有人建议她油饼夹菜干脆卖一块钱,她就说饼里夹的菜没有碟子里的菜多,菜算三毛钱合适。   她家店里的早餐卖得好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卫生做得好。虽然地方小而杂乱,但店里有干净的消毒柜,有挂在墙上的灭蚊灯,店里的桌子上放着玻璃,玻璃下压着绿格子的布,看起来格外清爽。虽然店面处在偏僻巷子的深处,但来吃早餐的人多,所以对面一家卖早餐的饭馆就关门了。   他们在这里开饭馆已经有几个年头了,店牌子上写着小吃店。但平日里好像没多少人在这里吃饭。有时候中午我从店门口过,看见她和丈夫在店里坐着发呆,店里唯一的一个伙计在埋头读口袋书,大概生意不好的原因。她们尝试着做过许多小吃和饭菜,比如老碗鱼、羊肉泡馍、砂锅土豆粉。但生意似乎都不怎么好。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在店门口贴上了店铺转让的纸条,但是很久了,店铺还没有转让出去。   我在她家店里吃过地道的西府扯面,面劲道味儿也好。她说的关中话也让我觉得亲切。我猜测她应该是我们家乡那一带的,但我们之间很少说话。   记得有一次,她和丈夫生气,好像是要丈夫打听打听找个好一点的学校,丈夫说孩子户口不在城里,能上学就不错了,别奢望上好学校了。但是她是个心劲儿强的女人,她叨叨不休地说一年到头挣钱也没多少,我们来城里不就是为了孩子受个好教育吗,要不跑到城里做什么?她那天是真的生气了,不顾店里的客人,甩下手里夹菜的筷子就到楼梯口下围起来的房子里,过了一会儿,就嘤嘤地哭起来,致使店里的客人纷纷离去。   我在店里见过她辅导孩子做作业。她的孩子已经学会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了。但她还是一口浓重的关中话。似乎受她的影响,她的孩子常把“村”   和“葱”,“芽”和“压”的发音混淆在一起。那天我看她给孩子辅导作业的时候,她的丈夫在操作间煮着面条。店里有两个民工,抽着纸烟大口地喝曹家巷着面汤。   二   老张似乎一天就做一次饭。只有做饭的时候才从店里面出来,在门口的蜂窝煤炉子上架口马勺般的小锅煮一碗白面。其余的时间就窝在黑乎乎的店里,整理碟片,躺在椅子上看新买进的港台大片。隔着一扇棉布帘子,老张店里放录像的声音显得刺耳,不是枪炮声就是搏斗声,吸引着一些闲逛的年轻人进进出出。   老张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大概是因为他的头秃顶了,周围的人都叫他老张。老张是一个租碟店的小老板,兼营盗版碟的买卖。人长得瘦,胡子经常不刮,常年趿拉着一双拖鞋,看着有些邋遢。有一阵子,他在店里摆了几台游戏机招揽了一些孩子放学后打游戏,结果被家长骂了个狗血喷头。那些家长诅咒老张的店被派出所查封,每次路过老张的店门口,都指桑骂槐地说些难听的话。老张的租碟生意因此一落千丈,只有些睡不着的打工者在傍晚到店里挑一些碟看。后来,网络流行了,许多人都在网上下载流行的电影。   所以老张的店里格外冷清。到后来老张干脆不出来了,成天在店里待着,即使夏天也是待在闷热的店里,摇着一面大扇子睡去再醒来。后来,周围一些无所事事的人就挤到老张的店里玩一种名叫“飘三页”的扑克游戏。当然,那种玩是要赌钱的。那一阵子,老张的店里显得异常神秘和寂静。老张连饭也顾不上做了,经常叫对面饭馆的伙计送碗面来,吃完就继续作战。结果老张输了不少,输了他就眼红,眼红了就继续赌,最后欠了钱,店面就输给了别人。最后,他的租碟屋成了洗头房,在巷子里灯红迷离起来,格外刺眼,如同老张放港台枪战片一样吸引人的目光。   老张不喜欢到别的地方去大概是他也没什么地方落脚。他还是留在了巷子里,穿着一件蓝色的褂子服,推着一个汽油桶改造成的火炉子,做起了烤菜饼的生意。他小心翼翼地折叠着饼子,往饼子里加些韭菜粉条,再把饼子折成三角的形状。有一个上午,我看见他没卖掉一张菜饼。他吃着自己烤的饼子,面部没有一点表情。   他后来做了小区公厕收费员,又开始焕发了之前闲坐的神态。他常常把一杯浓茶喝成白开水,然后就是整理毛毛钱,折叠一卷卷卫生纸。洗头房的姑娘们上厕所是免费的,这个巷子里所有开店面的人上厕所都是免费的。我认识老张,我上厕所也是免费的。后来我听说老张承包了公厕,也不交什么承包费,小区管理处的要求就是他必须打扫干净厕所,不能影响周围环境。   但老张管理的厕所很脏,脏到我无法用言语形容。   老张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我听说他是内蒙古一带的人,也有人说他是河南的。他大概有40岁的样子,陕西话说得地道。他见了小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总是很远就点头哈腰着递纸烟,送汽水。   老张在公厕收费口摆了些廉价的汽水和饮料,那些饮料瓶上落着厚厚的灰土,一年四季都安静地摆在那里,就像他的烤饼,很少有人来买。   三   谁也不清楚他姓什么。人们见了他就喊一声,哎,忙着呢?或者说,最近活多吗?他就低着腰忙应着说,还可以还可以。如果是不熟悉的人就喊他“做防护网的”。一些妇女常常提着菜篮子在门口喊:做防护网的,一平方米多少钱?那时他会嘿嘿地笑着从屋子里跑出来局促地说防护网材料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看你做啥质量的。他说着就会抱出来许多根钢筋条,有粗的有细的有圆的也有扁的,然后介绍说哪种钢筋质量好。大概因为长期在钢铁堆里干活,他的手是黑的,钢铁的黑渗进手掌的纹理之中,似乎洗不掉。   他只是个做防护网的,操着一口的四川话,住在小区最旧的一栋楼下的一间门面房里,门上挂了一副“川都铁匠铺”的招牌。那块牌子似乎挂的时间长了没有擦洗,泛着黑,黑得像一块生铁。其实他的屋子包括做饭的家什都是黑的。他的屋子里面摆满了钢条、焊条、电锯、铁锤、榔头、吊绳等家什。房子靠内墙的地方摆了一张床和一个放碗筷的木柜子。店铺的门永远是敞开的,站在巷子的一座水泥高台上,能看见他床上脏乱的被单和枕头。除此之外,房间里永远是黑乎乎的。   除了下雨刮大风,他每天都在屋子外丈量着钢筋,裁锯着钢筋,然后铆焊,刷上暗红色的防水漆。每做好一副防护网,他都要骑着三轮车到住户家安装。三轮车上坐着他的老婆,黑着脸不说话,一手抓着车的护栏一手扶着捆绑好的防护网,摇摇晃晃地驶出巷子。   我前年整修房子的时候请他做过防护网,他不抽烟却殷勤地给我发烟。   他的烟盒里装满了各种牌子的香烟,有长把的有短把的有蓝把的有黄把的也有白把的。我知道那是他干活时别人发给他的,他收拢在一起保存起来,大概时间长了,抽起来有股霉味。   我和他谈好价钱后,他的老婆就拿着卷尺跳上窗台上下左右地量着,他在下面用计算器算账。他老婆高大结实,钻起窗台来却极其麻利。他们很快就算好我要做的防护网面积,结果我妻子拿着卷尺重新量了一次,与他算的不一样,他多算了两平方米,一平方米六十块,等于多算了一百二十块。他的脸红了,开始骂他老婆,他老婆生气走了,最后他减了多算的面积。知道我还要更换窗户,他又开始向我介绍做铝合金窗户的同伙。那天阳光很好,他穿着一件红毛背心,两个鬓角一直在流汗。他说做防护网的和做铝合金门窗的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常常搭班干活,要是他不给别人介绍活,别人也不给他介绍活干。   等我含含糊糊地答应了,他才高兴地离开。他是个瘸子,在小区做防护网好几年了。有一次在楼顶吊防护网,掉了下去,摔断了腿,花了几十块钱捏好了腿,但腿好像有点儿瘸。原来他是一个人在小区里做防护网,腿瘸了后就从老家叫来了老婆。他的老婆整天在钢筋上刷防锈漆,衣服和鞋子上到处都是油漆,看起来像个强壮的伙计。小区的人因此都夸奖他老婆说四川人就是能干。如今,他的老婆已经代替了他在楼顶吊防护网。他们两个人很少叫别人帮忙。如果叫也叫那些做铝合金门窗的同伙,因为这样就不用掏工钱。   他和老婆似乎常在干活的时候吵架拌嘴,吵完了就继续干活。他们的屋子经常不开灯,天一黑就睡觉,除了冬天下大雪门关着,其余的时间门常开着。他们两个人都打鼾,鼾声大而浑重,在巷子里的店铺中最为着名。人们从他们屋前走过,都会笑。当然,也有鄙夷的,鄙夷他们的那些人都是些时尚的女青年,她们常常捂着鼻子走过他的门口,好像那里是一间散发着异味的垃圾房。   四   老王一直望着马路,望一阵子喝一口茶。他的茶壶是陶土烧制的,小巧但不精致,青黑而没有光泽。他每天不断地喝着茶但不抽烟。在老王的周围,常有一些闲散的人和老王寒暄着,端着老王递过来的茶品着,不断地说好茶好茶,一坐一喝就是一下午。   老王是个卖茶叶的,从普通的茉莉花茶到极品铁观音,老王店里都有。   他的茶叶店不到十平方米,里面拥挤,靠墙壁的架子上摆着袋装和盒装的茶叶,架子下是白铁皮桶装的茶叶。大概因为店里茶叶占据了太多地方,老王就常常坐在店外,摆上一个四方的小木桌,上面放满了茶杯,有玻璃的也有青瓷的。茶杯都不大,干渴的人一次能喝十几杯。他本意可能是要别人在品尝茶叶的时候买茶,但是那些喝茶的都是些巷子里闲逛的人,茶喝了一杯又一杯,却很少买老王的茶叶。   老王不是福建人也不是杭州人,他是地道的陕西人,但不是城里人。他原来在小区的菜市场口修锁子,补自行车轮胎,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开起了茶叶店。因为店面临近街道,所以门口人来人往,异常热闹。街道口值勤的警察就经常到他那里喝茶,老王则像个学雷锋标兵,满脸堆笑地沏茶,顺手把那些警察的大盖帽小心翼翼地挂在店门上,好像他那里就是警察的岗楼。   有一次,我和单位的司机从老王店门口路过,司机说老王是他的师傅,在黄河厂做过钳工,后来开过大货车,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辈子没结婚。他说老王是个好人,挣的钱不是给了厂里的寡妇就是给了街边的乞丐,所以没人给他介绍对象,很多人觉得老王脑子有毛病。我和司机从马路上行驶而过,他也没有给老王打招呼。老王依旧怔怔发呆地凝望着马路,我想象不出老王每天都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老王一直喝着茶卖着茶,他的衣服一年四季就是那么两件。有一件灰色的上面印着adidas标志的衣服老王穿得时间最长。他脚上穿着的那双褐色皮鞋也有些岁月了,皮鞋头已经翘起并裂开了很多纹。   靠近老王茶叶店的大马路最近被铁皮围挡了起来,说是修地铁。老王摆在门口的桌凳也挪进了屋子里。有一天我路过的时候,听到他在店里听佛乐。   佛乐的声音很缓慢,像一股暗流,从茶叶店一直流淌到街道上,被车流巨大的声音淹没。   五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4章 曹家巷(2)   曹家巷最里面是小区的停车场,靠近停车场的一个角落里有两间房子,住着一群中年人,有做搬运工的也有小区的电工水工。每个房子里摆着两副架子床,可以睡六个人。庄三明就住在那里。我很早就认识庄三明,他原来是小区的保安,成天提着一根不知真假的警棍在小区晃荡。大概干了一年的保安后他就辞了职在小区的停车场里开了家洗车店。每天捏着一把高压水枪洗刷着各种颜色的汽车。庄三明精明,洗车的时候又在停车场口摆了个水果摊子,什么水果上市就卖什么水果。因为不交管理费也没人收税,所以他的水果卖得便宜。大概忙不过来,庄三明喜欢整数卖水果。比如五块钱四斤鸭梨,十块钱六斤芦柑。虽然价格便宜,但路过的人少,时间一长,他的芦柑蔫了,苹果烂了,只有核桃看着还光鲜。所以洗完车后他就用一把锃亮的夹子夹碎核桃,边夹着边喊着卖,卖的时候自己也挑吃着残留在核桃缝隙里的核仁,很是悠然自得。   有一年春节,我看见庄三明的妻子来了。他的妻子矮胖,抱着孩子就像抱着自己的弟弟。因为孩子小还不会说话。庄三明就摇头晃脑地伸手逗着孩子叫爸爸,周围的人见了庄三明的孩子都会夸一下,说孩子长得漂亮。庄三明一听有人夸孩子就热情地递着纸烟,并大方地让那些人品尝刚刚上市的新鲜冬枣。那年冬天,庄三明和妻子两个人端着凳子在洗车场晒太阳,庄三明和妻子舒心地笑着,样子让人羡慕。庄三明是宁夏人,牙很白净,头发梳理得光滑,手脚也很是麻利,洗车打蜡速度很快。他见谁都是笑眯眯的。   后来,庄三明就在小区后面的城中村里租了房子,开始让妻子照看水果摊,后来又摆起香烟摊,夹杂着卖一些小孩子零食。再后来,他在零食摊前摆了台电动儿童摇摇车,吱呀吱呀地响着音乐,吸引着一群群儿童。庄三明一会儿招呼着洗车,一会儿帮着妻子卖水果香烟,一会儿又去开电动摇摇车。   庄三明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走路,一个人摇摇晃晃爬上台阶,靠近摇摇车想坐进摇摇车,但庄三明不让。因为坐摇摇车的孩子太多了,一个孩子坐一次一块钱。庄三明的孩子哭着,哭了之后就爬下台阶到自家的水果摊上抓香蕉吃,庄三明的妻子也没给孩子香蕉,只给孩子剥了一个小橘子。大概橘子太酸,孩子哇哇大哭起来。庄三明就抱走了孩子,抱着孩子边走边拍孩子的屁股,一直到孩子的哭声更大更刺耳。   昨天,我从庄三明的洗车店门口过,看见庄三明的妻子抱着肚子在喘气,她有了身孕,大概在这个月底要生了。她起身称水果递纸烟的时候明显地表现出许多的疲惫和不自然。   六   刘大夫的诊所在巷子的最里头,靠近社区,由两间门面房改造而成,门牌上没有横挂什么招牌,只有一个贴着“红十字”字样的灯箱立在诊所门脚的下面。刘大夫在诊所的门牌上方装了个蓝条子的防雨罩,门面显得大了些,下雨的时候经常有人在他的屋檐下躲雨,那时候刘大夫的诊所就很抢眼,也显得温暖。   刘大夫的诊所里有四张床,输液体的吊杆是用生铁焊接的,很沉也很冰凉。刘大夫每天要烧很多热水,来病人了就灌个热水袋压在输液管下面。刘大夫还把一些塑料饮料瓶和用过的纸杯积攒下来,碰上行动不便的病人,就递个瓶子解决撒尿问题。刘大夫诊所里还有台电视,顶上装了架特制的天线,能接收来一些诸如法国服装台、凤凰新闻台之类的节目,所以看电视的人多,电视成天开着,大小病人都盯着看。大概是里面的女人服装奇特,姿势夸张。   一年四季里,刘大夫的诊所都有着许多病人,大多是感冒发烧的病人。   有一阵子,刘大夫的诊所里来过一个漂亮的姑娘,做护士,她非常健美和干练,穿着绷紧屁股的牛仔裤,露着白白的脖子。她扎针迅速,准而不痛。如果碰上难缠的小孩子,那个漂亮的姑娘就会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个棒棒糖或者小软糖,逗得孩子哭了又笑了。所以家长喜欢来刘大夫诊所。有时候我从刘大夫诊所门口过,里面老的少的挤满了屋子,每个人吊着液体瓶。刘大夫戴着副老花镜无所事事地看报纸,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看得极其认真,炉子上的水烧开了直冒热气他也不灌。   刘大夫诊所闹过一次医疗纠纷。起因是一个老太婆在刘大夫诊所里挂完液体回家后哮喘,心闷心慌。后来被送到医院抢救,差点儿没了命。老太太的儿女闹到诊所来,说刘大夫输液速度太快,配药不规范。老太太的儿女喊着要刘大夫赔钱,刘大夫不吭声只赔了扎针费十六块钱。他说,药是老太太拿来的他只是扎针,其他情况他什么也不知道,所以他只退扎针费。刘大夫不紧不慌,最后,区卫生局也来人了,要查刘大夫的诊所,但因为刘大夫诊所是合法的,是挂在市老年医协的,事情最后不了了之。但后来碰上年龄偏大的病人,刘大夫就建议他们到大医院去看。   刘大夫似乎很老了,他说自己今年六十八岁,但旁边的都觉得他有七十多岁了。他的头发全白了,穿着一件白大褂子就像个白头翁。他说他来自渭北塬上,但他的陕北口音很重,有些鄂尔多斯的音调。   刘大夫睡在诊所的病床上,他早上九点钟开门,先掏屋里煤炉子里的煤灰,然后在巷子里来回走几圈,再回到店里开店门,把“红十字”字样的导医牌放在门口。他的助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来得比较晚,来了就是避着刘大夫,躲在屋子旁边的拐角处狠劲儿地抽一根烟,再回到诊所提水,清理医疗垃圾。那个时候,巷子里开始热闹起来,小商店、裁缝店、水果店都不紧不慢地开门。   刘大夫诊所的窗户下养着很多盆花草,其中一簇喇叭花开得繁茂,有紫红的有深黄的也有纯白的。还有几株辣椒,红红的挂在叶子下,被路过的人摘了后又长出几只来,很是清新和舒目。   七   赵大妈总是端着凳子坐在自行车棚的门口打瞌睡,似乎一年四季里她总是睡不醒。她的孙女在屋子里写作业,写累了从自行车棚跑出来看一些小孩子在院子里玩耍。赵大妈的孙女是抱养的,十年前赵大妈看管自行车棚的时候发现一个孩子被丢弃在车棚前的草丛里,冻得脸发青。她把孩子抱起来看了很大一会儿又放下,最后再抱起来就抱进了自行车棚。她抱孩子后的第二天就对我母亲说,孩子让我碰上了是我的命,我养她就不知道有没有人找我麻烦。我母亲鼓励她认养下孩子,我母亲对赵大妈说,权当这个孩子就是你的孙女,养大了就能给你养老送终。   大概人们都认为赵大妈是在带自己的孙女,十年来,从没有人过问孩子的身世。赵大妈一直在自行车棚里看车子,有时候把孩子抱在怀里,有时候就把孩子扔在车棚里的床上。一辆自行车存车费一月三块钱,她的车棚里存了一百多辆,一个月收入也就是三百多块。后来,买电动车的人多了,一辆车子保管费涨到五毛钱,一个月也就是五百多块钱。所以我一直不清楚她是怎么安排生活的,比如生病,取暖,孩子上学。可能是觉得她生活不易,有人给她送了台老式的窗式空调,她怕费电,就在棚子里搁着。但棚子里还是热,棚子上铺着油毡不透气,后来有些地方油毡烂了就换上了石棉瓦,我存车子的时候,老觉得有股风在棚子里吹着。但赵大妈似乎早已经习惯车棚生活,她经常站在车棚里,端详着或许是在默数着车子的数量,一站就是大半天。她的身体似乎一直硬朗着,从来没有生过病。   在车棚里,我看见赵大妈的孙女也长得很高了,虽然没有吃过好饭菜,但赵大妈的孙女很安静地长大了,长得健康漂亮,眼珠子滴溜滴溜的好像在说话。车棚的门口处用土红色的砖头垒起的一间小房子就是赵大妈和孙女的家。就在那个车棚里,一个被丢弃的孩子找到了庇护,一个老人找到了依靠。   春来秋去,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赵大妈和她的孙女。早些年,孩子还小的时候,还常常和小区院子里的孩子一起跳皮筋捉迷藏。现在,她长大了,似乎明白了什么,一放学就钻到车棚里的小房子里。小房子外接着一根水管,赵大妈的孙女经常在那里洗衣服,有些衣服洗得完全褪了色,挂在车棚里像破损的抹布。   有天晚上我十一点回家,看见赵大妈和孙女在车棚外坐着乘凉。月光倾洒在她们的身上像水浇在青石上,赵大妈摇着扇子,孙女的头趴在她的腿上。   小区里有很多的人在乘凉,四处走动,但没有人和赵大妈拉家常。   赵大妈是哪里人?有没有家和儿女?为什么要在小区里看车棚?这些都是谜。我问过母亲,母亲也不知道。尽管她和赵大妈很熟悉。母亲说,可能是家里出什么事情了,要不到这个年龄也不会干这份差事。母亲说,不管怎样,婆孙两个的日子过得还凑合,没病没灾的……赵大妈的车棚在过年的时候也贴着大红对联,挂着大红灯笼,但是不放炮,所以显得安静。有一年过年,赵大妈给母亲送过来她蒸的馍花,花花绿绿很精致,一看就是心灵手巧的人做的。   八   林盈盈用几十张硬邦邦的发型张贴画把发屋的墙壁糊了个遍,也在房子的最里面糊出了一间小卧室。放在卧室外的是个大蜂窝煤炉子,上面架个大水壶,所以一进她的发屋,煤气味重湿气也大。到林盈盈发屋来理发的人都喜欢在墙上找寻适合自己的发型,然后询问林盈盈能不能做成画上的发型,但林盈盈只会理最普通的平头和刘海头。林盈盈的店名最初叫“大众理发店”,后来改成“盈盈发屋”,名字改了,林盈盈还是擅长理平头和刘海头。所以,那些喜欢时尚的青年男女是不来光顾林盈盈发屋的。经常光顾林盈盈发屋的都是些老大爷老大妈,还有些小孩子被父母抱着到林盈盈发屋剃光头。   大家喜欢到林盈盈的发屋只因为她理发便宜,平头三块刘海头五块小孩子剃头两块。而旁边理发店最便宜的理发也要五块钱。所以林盈盈的理发生意看起来还不错,经常有人在店里排队等候。尤其是春节前,林盈盈每天晚上要到十二点才关门,关了门,还要费很大的劲儿收拾落满地的头发和染发剂。   林盈盈理发店一直没有雇佣过帮手和学徒。有时候,她的丈夫会帮着洗头,打扫地上杂乱的头发。但很多时候,她的丈夫在房子后面的小卧室睡觉。   林盈盈的丈夫在网吧里做网管,都是在晚上上班,白天睡觉。林盈盈的丈夫戴着眼镜,瘦削文弱,看起来像个知识分子。有时候林盈盈理发烦躁了数落他,他也不吭气。如果林盈盈说得言辞激烈了,他就会悄悄地出发屋,骑着一辆破旧的电动车提前到网吧上班。   林盈盈有一个女儿两岁,刚学会走路就经常到巷子里向路边的行人讨要糖吃。林盈盈为此常打她,拧她的嘴。但孩子不长记性,林盈盈忙的时候,她就会溜出去,直到饥饿了才哭着回来。那两年,小区周围丢过几个小孩,但林盈盈的女儿从来没有跑丢过也没被人哄骗过。倒是随着时间的延伸,林盈盈的女儿更大胆,竟然到便利店里抓棒棒糖吃,在巷子里的水果摊上偷橘子吃。后来,林盈盈就把女儿送幼儿园了,送到西郊的一个村子里,离家很远,据说那个幼儿园很便宜,一个月管吃管住只要两百多块钱。   前些日子,我在林盈盈的店里理发,林盈盈满脸的笑容,好像有什么喜事降临。后来她跟我说,她一个在政府工作的亲戚帮忙把她和她女儿的户口从老家迁到了西安。虽然户口属于郊区农转非的性质,但也算是西安的户口了。她为此高兴着,给我理发也细致起来,理了很长的时间。   我问她老家是哪里的,她说是甘肃西峰的,她十几岁就来西安打工,干过很多种工作。她认识的很多姑娘都找了西安城里的人结了婚,成了西安户口,即使没有工作还有几百块钱的城市低保补贴。   林盈盈的手指一直是冰凉的。尤其是冬天,她冰凉的手指在我的脖子间和鬓间移动,让我有一阵悚然的感觉。尽管我不喜欢林盈盈唠叨的样子也不喜欢她冰凉的手指,但我一直觉得她理发前给我洗头的时候,手劲儿恰到好处,我头里的许多杂念在她的搓揉中点点消去,比理发更舒服。   九   天气预报说有小雨,雨果真就在下午下了起来。在曹家巷打煤场门口,我看见刘大夫、庄三明还有平时不喜欢参与聚会的老王,此刻他们都聚在老张的公厕收费室里热议着小区的整体拆迁。他们忧心重重地抽着烟,对着我交谈,埋怨着城市的扩张。他们关心的不是曹家巷拆除改造后的崭新形象,他们关心的是曹家巷改造了,租住的门面房没有了,他们要换地方了。今后要去的地方在哪里,他们似乎显得很迷茫。   曹家巷是要拆迁的,这里的旧楼房都要被拆掉,这里会有公共绿地,会有高楼和商务会所,曹家巷将会消失,伴随曹家巷消失的有很多东西。包括曹家巷里的老槐树,麻雀窝和杂草丛生的门球场。所以,在三月细雨飘扬的曹家巷里,忧伤的还有一群老人,他们习惯楼下有公厕,习惯在刘大夫诊所里吊针儿,习惯在林盈盈发屋里理发,习惯听到防护网铆焊时飞溅的声音。   我感觉到,曹家巷里比往日更安静。   只有她在忙碌地支撑着一把巨大的布伞,收拾着桌凳。她已经不经营小吃店了,她和丈夫在巷子里摆起了夜市,专卖烩麻食。她的生意很好,有很多务工的人喜欢吃她做的烩麻食,很多务工的人还是觉得她卖的烩麻食量大价格便宜。   夜色渐渐起来了,夜色笼罩着城市,也笼罩着曹家巷。夜色中,雨无声无息。   (《延河》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_t_xt,小说天堂 第35章 个人崇拜是专制体制的惯性   ——从赫鲁晓夫到勃列日涅夫   陈为人   赫鲁晓夫在那次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苏共二十大闭幕式上,严厉谴责了斯大林搞的个人崇拜,他说道:“马克思主义反对颂扬领导人,并且是毫不妥协的。”在同一次会上,阿里斯托夫说:“……那是恐怖的岁月,欺骗人民的岁月。我们想塑造一个上帝,结果却塑造出一个魔鬼……”   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关于“反对个人崇拜”的提法,在共产主义阵营内产生极大反响。薄一波回忆说:“在得知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消息后,我党中央除了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作了讨论外,汇报中同斯大林和苏联经验相关联的事也多了起来,‘以苏联为鉴戒’的思想更加明确了。”   毛泽东也做了这样的自我批评:“我们在某些方面接受了对于斯大林个人迷信的影响,”“我们也必须从苏联共产党反对个人迷信的斗争中吸取教训”。   应该客观地说,苏共新领导“痛定思痛”,是真心诚意地想改变斯大林时代的个人崇拜。然而以后的历史进程却显示,个人崇拜是“老谱将不断地袭用”,“压下葫芦浮起瓢”,后继者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重蹈覆辙,“沿着一条道儿跑到了黑”。   赫鲁晓夫的儿子谢尔盖在《赫鲁晓夫下台内幕及晚年生活》一书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苏联曾刮过一阵风——以个人的名字命名城市、街道和村镇。   不必说列宁格勒、斯大林格勒、捷尔任斯基广场等了,甚至什么莫洛托夫斯克、伏罗希洛夫格勒、基洛瓦巴德也不断涌出来。赫鲁晓夫上台后作出决议:   今后不得再以健在的政治活动家的名字命名城市。1962年夏天,赫鲁晓夫视察前不久建成的克列缅丘特水电站。随着水电站的建设,周边发展起一座新型的城市。当赫鲁晓夫一行的车队驶近城市时,大家看到,道旁的指路牌上居然用乌克兰文写着:“赫鲁晓夫市”。在欢迎仪式上,赫鲁晓夫开头表示了一番感谢,说他对城市以他的名字命名感到很高兴,感谢给予他如此高的荣誉。当这一城市的领导以为得计、心中暗喜之际,赫鲁晓夫变了面孔,拉下脸来训斥道:“中央三令五申,你们就是把中央的决定当做耳旁风。这是听我的呢还是不听我的?你们把我究竟是往哪搁?”   第二天,各大报纸就登出赫鲁晓夫视察克列缅丘特水电站的消息,并把他反对宣传个人、崇拜个人的“高风亮节”大张旗鼓地赞扬一番。在一种思维的惯性中,制止变成了助长,越喝海水口越渴。   在此书中,谢尔盖还写下这样一段话:随着赫鲁晓夫地位的巩固和权威的确立,“他的肖像愈来愈多地出现在莫斯科和其他城市的街道上,不断地引用他的语录,什么问题都要提到他的话。开始上映影片《我们的尼基塔·谢尔盖耶维奇》,该片是按照不久前的‘优秀’传统拍摄的,充满了毫无节制的颂扬和令人生厌的赞誉。曾让父亲看过这部片子,他默默地看了一遍,并未夸奖,但也未禁止。编好了赫鲁晓夫的彩色画册,包括战前、战争期间和战后的相片,其中一部分已经出版……每次讲话,不管合适不合适,都要提到父亲。……这场运动的调子是勃列日涅夫、波德戈内尔、谢列平定的,其他人则拼命地随声附和。这时父亲却屡犯错误,他对于煽动起来的颂扬运动抵制不力,他没有拍桌子严令停止的魄力,他软弱无力……”。   在阿塞拜疆并入俄罗斯一百五十周年庆典上,共和国的领导人阿洪多夫在庆典大会上的讲话,几乎每一段都要提到赫鲁晓夫,以致反对派伊格纳托夫反感地说:“这个阿洪多夫想干什么?他干吗跟个鹦鹉学舌似的跟他的主子一唱一和?”   美国人多恩伯格在1974年出版的《勃列日涅夫——克里姆林宫的明争暗斗》一书中这样评价赫鲁晓夫:“一个在斯大林死后集体领导口号叫得最响的人,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新的专制暴君,变成了肉麻的个人迷信的焦点,其程度甚至要超过已故的独裁者。赫鲁晓夫的画像到处悬挂,没有哪一篇演说,没有哪一篇文章,能不颂扬他的伟大……”   无须再多举了,类似的例子俯拾即是。赫鲁晓夫当年指斥斯大林的词语,现在几乎可以不作改动地用于赫鲁晓夫,专制独裁体制中的第一把交椅,简直就是一把魔椅,谁坐上去,都会变成一个连自己过去也不喜欢的人。   铁托对于赫鲁晓夫的执政时期,曾说过这样一番话:“问题在于制度。   由于赫鲁晓夫并未改变斯大林的基本制度,个人崇拜仍然像个幽灵在苏联政坛游荡,争夺权力的斗争在这之后始终未能停息。”   无独有偶,勃列日涅夫上台后,又重演了赫鲁晓夫的一幕。   在把赫鲁晓夫赶下台的1964年十月会议上,苏斯洛夫代表苏共中央主席团说了这样一番话:“苏联报刊沉湎于日益频繁地报道赫鲁晓夫的活动,并对他大加溢美。1963年全国性报纸上共刊登了他的120幅照片,1964年头九个月竟至140幅。相形之下,当年斯大林巨照载之报端一年也不过十到十五次。赫鲁晓夫身边净是裙带关系和报刊记者,对他来说,这伙人的看法比主席团委员的意见更有价值。……主席团只能起到例行批准,走个过场的橡皮图章的作用。赫鲁晓夫依赖报刊广播的献媚奉承来维持个人的妄自尊大。”   勃列日涅夫在他执政初期,还是颇有“自知之明”:勃列日涅夫曾坦率地承认自己的理论水平不行。根据布尔拉茨基的回忆,1965年他讨论纪念卫国战争胜利二十周年的报告初稿时说:“我很难弄明白这一切。坦率地说,我不是搞这方面工作的。我的强项是做组织工作和了解人的心理。”他强调自己是一个组织者,不是理论家。根据阿尔巴托夫的回忆,他对自己的助手们说:“写简单点,不要把我写成一个理论家,否则,不管怎么样,谁也不会相信这是我写的,他们将会嘲笑我的。”他常把复杂的、独出心裁的段落勾掉,有时甚至要求删去摘自经典着作的引语,并解释说:“有谁会相信我读过马克思着作呢?”   然而就是这个勃列日涅夫,在执政后期,也堂而皇之地提出什么“发达社会主义”理论,把自己打扮成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家”。当1977年11月苏联科学院把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赏——“卡尔·马克思金质奖章”授予他,以表彰他“在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方面取得的特别具有创造性的成就”时,勃列日涅夫却一副“受之无愧”的样子欣然接受了。   执政初期,勃列日涅夫经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就是:“我既不是导师,也不是什么伟大领袖。”曾多次参加苏共中央重要文件起草的鲍文,也曾对勃列日涅夫发表这样的看法:“早期的勃列日涅夫比较谦虚,从来不羞于说他有不知道的事,可以和他争论,可以说服他,他不摆首长的架子,比较平易近人。”然而,随着政局的稳定和个人领导地位的巩固,勃列日涅夫也逐步走向个人集权和新的个人崇拜,也要考虑自己的形象问题了。   勃列日涅夫公众形象的戏剧性变化发生于他六十五岁生日那天。作为一件生日礼物,他被授予“苏联英雄”称号。这还正常,赫鲁晓夫七十岁生日时也得到过同样荣誉。而贺信上的溢美之词,在特定的场合,也还不算出格。   但随之发生的事情就令人深思了,当勃列日涅夫胸前挂着那枚闪闪发光的勋章,走进克里姆林宫的最高苏维埃会议厅时,一千五百多名代表全体起立,经久不息地向他鼓掌。担任这次会议主席的斯皮里多诺夫,中断了正常的会议进程,以一种令人不禁想起斯大林和赫鲁晓夫时代的方式对勃列日涅夫大加吹捧,话语中充满了肉麻的溢美之词。   勃列日涅夫的生日和授勋是在星期一,这一天除了《真理报》外,苏联各报照例是不出报的。然而在这个星期一,它们都出刊了,版面经过特别编排,内容包括庆祝勃列日涅夫生日的主要新闻、授奖、传记材料和一张相片。   任何事情只要开了头,随后就是自由落体的加速度。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开大会时,每当勃列日涅夫出现在主席台上,台下的人都要起立鼓掌,还要有节奏地山呼“光荣”和“乌拉”;每天打开报纸,头版经常有勃列日涅夫以个人名义签发的祝贺某加盟共和国、某单位甚至某个人完成国家计划的贺电,或是以各种名义发来的感谢电和效忠信;勃列日涅夫的画像,挂在从立托夫斯克到符拉迪沃斯托克的几乎每一间党政办公室的墙上;每逢五月一日和十一月七日,成千上万的游行者把勃列日涅夫的画像高高举起,宛如圣像一样;在重大的国家庆典和假日,公共建筑物的正面墙上便挂起他的超大型画像,勃列日涅夫的语录在报刊文章中成了必不可少的引语。选举苏维埃代表时,勃列日涅夫总是被推举为“第一候选人”;颁发“苏共五十年纪念章”时,勃列日涅夫得到的是第一号,他的名字每天都出现在报纸上和广播里,没有一篇讲演不颂扬他的伟大……   最鲜明的标志性事件是1970年的新年钟声敲响之前,惯常都是以最着名的播音员尤里·列维坦用他那黄钟大吕式的声调,宣读党和政府的一篇贺词来送旧迎新。可这一年,斯大林时代和赫鲁晓夫时代的惯例被打破了,人们从电波中听到的是勃列日涅夫向全苏联人祝贺新年的声音。这声音向全苏联、全世界宣告:现在,勃列日涅夫不再是一个过渡性人物,不再是“人民的公仆”,而是苏联这个超级大国的真正“主宰”了。   陈独秀晚年致友人信中说:“在十月后的苏俄,明明是独裁制产生了史(斯)大林,而不是有了史(斯)大林才产生独裁制”,那种认为“是由于史(斯)大林的个人心术特别坏,这完全是唯心派的见解”,苏联所发生的这些事情,“理论的、制度的和历史文化的因素可能更加具有决定意义”。   陈独秀一针见血地重申了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制度决定人。   (《书屋》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36章 那些与我无关或有关的物象   江南雪儿   现在,我怀疑,我真有点类似萨特笔下那个女人——她愤世嫉俗,否定一切,双眉一拱,隐隐一笑,就把别人向她表示的一切热情化为齑粉,漠视在意她的人,把激情倾注于与她无关的物象上。哦,我的那些过往碎片、那些被风吹散的记忆亮点、那些与我无关或有关的物象们。   我记住那个人。那位陌生男子在阅读报纸,我从他门前经过他没有掸我半眼,他嵌在笼子般的小房间里,周围被震耳欲聋的巨大水声包裹,但他不为所动,全神贯注读报,万物皆不入眼。他在读《人民日报》第三版,那是1973年的当日报纸,他读得入迷,以至于他成为我的记忆亮点。   我从他门前经过,1973年的秋季金风裹挟着我,我吧唧踩到了一块压水的红砖,污泥浊水飞溅到他正阅读的1973年《人民日报》第三版页面上,他看也不看我一眼,雕塑一般地读报。他读报样子专注,他那时就与我无关,现在依然与我无关,但1973年的秋季金风将他挪移到我记忆里来生根,再也挥之不去了。我常常在焦虑、无望、阴郁的时刻想起这个不相干的人来,他读报的样子不期而至伫立在远方,我都能够触手可及。我想,我是不会进入到他的记忆里了,我没有成为他的记忆,但他成了我的记忆,我记住他恰恰源于他漠视我。   那会儿,我一下车,拐两个弯道,就有一架水泥桥,桥下有锣鼓喧天的巨大水浪在翻滚,平静的水经过电力打压后变得能量滔天。这是一个小水电站,我看到了冲出水闸的水肆意飞溅。我父亲静静等候我,让我把这个情景看个够。我挥舞碎花小手绢,一不小心,手绢脱落,我还没有回过神来,手绢已被巨大的水花怪兽般吞噬。消失,我看到了惊心动魄的瞬间消失,一种弱小投身到巨大阴影里的消失。而那时,父亲和我都默默无语。他陪我静静观看了五分钟,然后,我们继续赶路。   那是正午,1973年的秋阳普照着我们的归程,我们从城里赶回到瓦西河中学去。我们从一个叫做木厂铺的地方下车要徒步40华里前往瓦西河中学的家里。我记得我登上瓦西河渡船时,太阳已经偏西。一路上,我看到了葵花林、棉花地、麻林、割过稻子的稻茬、枯萎的一池荷叶、丰饶的柿子、裂开嘴巴欢笑的石榴、暮归的牵着犁和牛的农人、偶尔经过的咕咕怪叫的木头轮子的手推车和偶尔经过的突突直响的手扶拖拉机,还有蹲在田间或站在菜地里撒尿的乡村男孩,还有以后会在我梦里出现的在河边钓鱼的一位老者的背影。这些东西都像影子和碎片,在我记忆的坛子里腌制,有点悠久有点沧桑也有点面目全非,以至于许多年后的现在,我常常在梦中与父亲手拉手行走,然后,一个读报人的形象兀然呈现于眼前。我置身到当时的现场,我正在看锣鼓喧天的水花,一转身,就看到了这个定力非凡的读报人,他就是要特地来感召我启迪我,我对于他无所谓,而他对于我意义非凡。   一缕阳光自我身后涌漫,1975年的冬日暖阳渲染出柔软的背景,制造出温情的景观。急速运行的车厢里,弥漫着1975年的气息,1975年的温暖记忆伴着窗外暖阳如潮倾覆。随着女孩一声低叫,农家父亲伸出一双安妥的手掌,阔大稳健,呈扇形铺开,托住女孩被汽车摇晃的头颅。承载父性温泽、雄性温情,父亲手掌自高空俯身而下,以一种爱意笼罩万象。女孩的鼻子不断流血,父亲焦虑仓皇,汽车载着全车人良好愿望,向着县城医院一路狂奔。   我不知女孩最后结果如何,但愿她在父爱的光照下,如今依然鲜活行走在尘世某一角。父亲痛不欲生的情景让我震动,有一瞬间,我想成为那女孩,我想体验或感受,当我流血当我疼痛时,我的父亲会不会涌出那一脸的苍凉悲情?那位父亲与我无关,但他对女儿的爱意震撼了我。   我一直认为父亲不爱我。记忆中,我长大后,父亲从来没有拥抱过我,父亲有三个女儿,我们三姐妹集体回忆,一致认为,是的,很确切,父亲不爱我们!后来,我们阅读同龄人回忆,我们得知,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物质比精神匮乏,温情和父爱是整个时代的缺损,我们在那时候渴望爱是一种奢侈。很多如我们一样的女孩,在一生成长中,没有点滴关于父爱的记忆。我们缺失,我们没有,我替那个流鼻血的女孩牢记了关于父爱记忆,我牢记下别人的印迹,却不存有自己的印迹。我倾诉,在我诡异的文字里,我委婉地倾诉,我向往父性温情,我都愿意成为那个苍白无助的女孩,在父亲的掌心温润抚摩下,我安睡,我匍匐,我皈依,我化作了尘埃微粒也甘心。   我拒绝关于家人或家族的记叙,我宁愿虚拟幻化,我宁愿抒写别人。写下即永恒,不可磨灭,不得篡改。但我是个喜欢篡改覆盖的家伙,我会窃取别人的故事写成自己的亲历,那是小说。而在散文里,我用真情实感呼唤我被时光带走的无尽缺失和空白,那些流逝的缺失里,曾经遗留过我的体温、热度、气质和血型,那是我对整个世界的最初感知和呼应。   路有路界,情无边界,在我情感的边界处,我保留着很深的关于家族和家人的记忆,那是最后的温暖,是与我有关的深切部分,是我把一切与我无关的资源吃干榨尽后,补足最后一滴血的给养。之后,我或衰竭而死,或饱和而死。   把有用的东西用于垫底用于一种支撑,这是我父亲给予我的教诲,在我九岁的一个冬天早晨正是1975年的某个早晨,他带着我再次踏过瓦西河封冻的冰河,步行40华里路程,抵达一个叫做木厂铺的小站搭上汽车,前往六安县城。上车几分钟后,我就遇到女孩流鼻血的一幕,她蜡黄的脸和父亲失措的情状,让我终生难忘。而我一路行走下来的全部动力,在于对城市的向往和好奇。还有,我口袋里有一粒古巴糖果,那是我出门时父母塞到我手心的,我攥在手心里,一路走来,有一种甜蜜的动力。好几次,我差点把手心里的糖果想送给流鼻血的女孩,但我终于没有给她,让糖果在我手心里灯火一样温暖着我。父亲带我来到了一个叫做六安的城市,一进入城市,正午的阳光照耀万物也照耀得我眩晕,我一恶心,想吐。父亲把我手心里那粒古巴糖果剥开,送到我嘴边,这粒糖果让我感受到最初的无言父爱。吃着糖果,我抬眼看父亲,我想问他,假如,我像那个女孩在流血中死掉,你会痛吗?   但我不会表达,我当时才九岁,我不会组织语言来陈述这种虚拟的假设,我绕不好弯子,也不会铺垫或诱导探寻的话语,我断定我无论怎么询问,也抵达不了欲表述的要旨,我甚至担心会被斥责,所以,我忍住,没有问。我当时想,等我想好后再问一问,等我长大了,一年后再问一问吧。30多年的雨雪风霜后,现在,我已会表达,但我仍然没有问,因为,我自认为我找到了答案,通过长大后的回望找到了答案。   我记得,那次父亲带我进城,就是给我看病,看比那流鼻血女孩更严重的病。我母亲在我洗澡时候,意外发现我左乳房有个肿块,而右乳房没有,这一发现非同小可,他们立刻带我去校医和公社医院就诊,都说不确定,最好带到县城医院确诊,弄不好,可能是乳腺癌呢。全家都震惊,父亲立刻带我进城看病。他一路给我述说:我们家有收音机、缝纫机、我和你妈还有两块手表,我们把这些都卖掉,一定能给你治好。他们当时以为我就是癌症患者,而我却在牵挂那位流鼻血的女孩。我当时没有感动,多年后,我一回忆才知道这份亲情的重量。   有些情感有重量,是因为感情里有血缘的成色。一进入城市,扑面的风变得柔韧筋道,正午的阳光密集厚重,汽车、人潮、高楼,擦肩而过。在乡村的冬天而在城市转化为春天。我们来到六安城皖西饭店外婆家,住宅区公用的自来水就在外婆家正对面,洗被子、洗胶鞋、刷马桶、洗菜的人围成一圈,将手中洗涮的物件投递到唯一的自来水管下,纷扰而有序,陈杂不凌乱。   我想起了瓦西河,那一河的水足够她们洗涤任何东西,但河水被闲置,闲置得封冻起来,自来水前挤满了人,城市,意味着拥挤。   父亲牵着我的手走过大街小巷,街上的人扑面而来,他们脱下棉袄穿上了春装,面容上保持着微笑,我以为他们认识我们,但微笑很遥远,走过身边,微笑也带走,原来他们不对任何人微笑,他们以微笑保持风度。这些微笑的过客成为一种象征,成为我对城市印象的突出象征,进而引发到整个人生,人群是陌生的,走在大街上,谁都不认识谁,你以为他在对你微笑,其实,那微笑遥不可及。人生也是如此,匆忙行走,孤独行吟。   父亲带我找一个熟人,这个熟人要介绍我们找医生,穿过大街小巷,我们压根儿没有寻见这个门牌,没有门牌,我们忽然迷路,在城市里迷路。在城市里迷路成为我后来梦境里经常演绎的主题。在梦境里,我迷路的程度复杂化,我们一会儿走进了古代阿拉伯村落,一会儿又走进远古埃及的地下城堡。城堡是迷宫,迷宫有亿万条入口,但就是没有出口,出口仅在一种机缘中。   度过了一个下午,我记取了关于城市的杂乱记忆。傍晚将至,傍晚的乡村有炊烟、有暮归的老牛,但在城市的傍晚,灯火阑珊,一派喧哗。父亲带我走进一个大院,一推门,传来了辣椒炒肉丝、红烧茄子、油炸小鱼的味道,城市的味道充满了人间烟火,充满了物质性的实在刺激。我们轻敲一家奶油色的木门,一个穿绿色毛衣、咖啡色裤子的女孩开门,然后她嫣然一笑闪进里屋。一位穿着那个时代特流行的藏青色毛呢中山装的男子出来,他称我父亲为小徐,我父亲称他为局长。我父亲和他侃侃而谈,他对我父亲的话题饶有兴趣。我搭不上话,在看他们家布置。墙上有一幅《毛主席去安源》的油画,画中年轻的毛主席手持一把枣红色油纸伞离我很近,毛主席是我心中神圣的形象,我一直认为他居住在天上,他随时随地能俯视着我,现在,伟大领袖画像距离我很近,我激动异常。我看到另一面墙上还有现代样板戏《智取威虎山》和《杜鹃山》的贴画,很热闹。桌子上铺有兰花图案的塑料布,给我们喝水的玻璃杯上方方正正压着玻璃块。从他们家红灯牌收音机里传来杨春霞教唱《家住安源》的样板戏歌声,给我们开门的女孩在里屋小声学唱。   后来,我刻画许多美好女孩,她们都一律穿绿色毛衣咖啡色裤子,那是我第一眼见到的城市女孩装扮,靓丽,洋气,演变为一种城市情结。之后,我很快也学会唱《家住安源》,那是一股流行风,我快速就适应了流行潮流。   父亲情绪很好,局长答应明天直接出面带我们去医院找专家,我也情绪很好,我压根不知晓我“病情”的厉害,因为没有流血,也不疼痛。我们各有所获,行走在城市的夜色中。很多年后,父亲告诉我,假如在那个夜晚第二天不是遇到省专家诊断我为正常发育,我父亲简直想卖血为我“治病”。   那天,父亲一定充满慈爱,但他没有表现出来,他只是牵着我的手穿过大街小巷,在经过悠长的巷道,穿过堆满煤球的木柴的窄路后,来到又一户人家。这一家,父亲是瞎子,母亲是哑巴,一位大哥在拄着双拐。我一进来,就心一揪,父亲给他们带去了两斤白糖,还买了一斤茶叶。两位老人都称呼我父亲为徐老师,他们有个小儿子是我父亲的学生,就下放在我们瓦西河中学附近的某个大队,学生委托老师进城看望他的家人,我父亲一口答应。哑巴母亲拿出日夜赶制的军绿色毛衣来,让我父亲带给她儿子,瞎子父亲在煤炉上给我们打了两碗炒米泡鸡蛋。他们都哭了,我也哭了。这是我见到的城市最底层人,与我无关,但亲切温暖像我的亲人一般。   到了晚上十点多,父亲带我在皖西剧院看了一场朝鲜电影——《卖花姑娘》。   我一点都没有预备,原来我是如此好哭,剧情悲惨,我的眼泪阻止不住,也没有带手绢,一哭就用衣袖擦,一场电影下来,两只衣袖湿漉漉,两只眼睛红肿肿。那是我平生观看的第一场电影,煽情而悲情,让我的心学会了共鸣和感知。走出电影院,我看见门口有位妈妈搂着孩子在乞讨,我走过去,把口袋里几粒古巴糖果送到她手上,还有在当时能够看一场电影的五分钱。   我忽然内心充满悲悯和欢欣交织的情怀,我似乎为自己感动,流出了泪水,我长大了。   许多年过去,我一回想这些过往碎片,就感觉自己充满光泽和韧度,拥有力量和来历,却原来,我的血并不是冰冷的而是滚烫的,那些曾经给予过我光照的无关或有关的物象们,构筑了我成长的体系场,我不是孤单的星球,我是浩瀚星河群里的发光体之一,虽然我们卑微,但并不轻贱。我们与万物的点点滴滴都是互为依存的共同体,我们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辉。   (《散文》2011年第4期)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37章 人事·神事(1)   阿贝尔   他是弱小的   他清楚他的能量   他清楚他跟大地与天空的关系   他信神并听从神   他诵经   他跳圆圆舞跳槽盖   他装神弄鬼   他是弱小的   他因为弱小而洞见自己,洞见神   一   估计中国大多数少数民族也过汉族年——可见汉文化之强势。岷山丛中的白马人便是。去年农历二月初一在厄里寨参加拜山仪式时,便说好今年过年要来参加祭拜总神山的神事。白马人过年跟我们汉人一样,主要是吃喝,走亲戚,但他们的年过得要比我们汉人有文化,他们除了吃喝还要跳圆圆舞、跳槽盖、做法驱鬼,还要祭拜寨门口的总神山。一句话,白马人过年除了行人事,还要行神事。我们汉人只行人事,除了吃喝就是打麻将。   白马人喝酒也比我们汉人凶,喝啤酒、青稞酒、蜂蜜酒就像我们喝开水,喝白酒也不过是喝茶。大多数白马人的酒量都在一斤以上,包括很多妇女。   他们围着藏式铜火炉,一边烤火一边喝酒,喝高兴就扯起喉咙唱。也吃菜,但他们的菜相对简单,坨坨肉最有特色。像我们汉人一样,白马人也兴吃转转饭,但不像我们只在兄弟姊妹之间吃,也在全寨子吃。   初五我们到焦西岗的时候,阿波珠刚刚请了全寨子的人吃过转转饭。他告诉我们一共七桌,他一个人做的。阿波珠是校长,寨子里的大人娃娃都敬他酒,白酒他喝了一斤多。我们在他们家火炉旁坐下,他又拿出五粮春和红酒,一人一杯(不是我们汉人喝酒的杯子,是我们汉人喝开水的玻璃杯)倒起,端出牦牛肉和坨坨肉搁在炉台上。他的嘴唇已经肿起老高。   二   下午四点半钟,白马人开始行神事。这些在寨子里进行的神事,都是为第二天祭山做准备的。白马人的祭山活动有很强的仪式感,因为是纯民间的,呈现给我们的自然是原生态版的我们到厄里寨的时候,看见人们正在往祭场聚集。高原的寨子在下午显得空荡、寂寞,因为是冬天还有一点萧条。人们三三两两走小道过来,手里拿着用彩纸装点过的祭拜神山的常青树枝,也不能改变空荡寂寥的感觉。特别是两旁栽了篱栅或者长着落叶灌木的悠长的小道,它把人引向一种缺失了存在感的时间。篝火刚刚燃起。两堆,一堆在院坝里,供人们跳圆圆舞;一堆在临时搭建的木棚里,供法师诵经作法。白马人都身着盛装,从自己家里赶来,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小孩子也身着盛装。两只黑羊拴在木棚外面的木柱上,法师的经卷已经打开,羊皮鼓也已挂好,它悬空着安静的样子就像一张神的脸。   一个盛况,就像两堆篝火,还在不断地往里加柴。不是我们通常看见的细柴,是一根根的原木。   我对圆圆舞没有多大兴趣,我的兴趣在我看不懂的法场。木棚里还没有几个人,法师的诵经却是一丝不苟。在我的感觉中,法师的诵经是一种自诉,不是法师本人的自诉,是他代表全体白马人对于自然对于宇宙的自诉,或者说是对这一支人存在的一种自诉。这样的自诉就像夺补河流淌发出的声音。   诵经本身也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它是人类心性的一种外化。也是一种解脱——人对它所依附的事物或者世界的解脱。自然也是一种符咒,语言的符咒和意念的符咒。他们希望——企图——或者说相信语言所传达的信息有着鞭子和刀子的力量,能驱鬼辟邪。我们这些被现代文明驯化的人只相信物质的力量了,只相信现实或者说感官所捕捉到的事物的力量了,而白马人不一样,他们还如往昔的我们,相信一种非物质的力量,而且是虔诚的。   白马法师坐在棚子里朗朗诵经,作为牺牲的黑羊在木棚外面静静地听。   越来越多的小孩子聚过来,小男孩穿着黑色的裹裹裙,扎着红色腰带;小女孩穿着花色的裹裹裙,扎着宽的花腰带,他们像是异国天使,在自己祖先留下的神秘面前显得非常好奇,同时也显得天真无邪。看着这些小孩子,我想起了他们在母体受孕的过程,分娩的过程——孕育他们的是完全不同于我们汉区低海拔地区的元素,包括空气,包括声音。   我想起了我要续写的有关“飞地”的小说,突然觉得这一切便是在小说里发生。胖胖的中年法师,他吃肉喝酒一定厉害,但目前他是无欲的,是个称职的法师,做着一个民族的传声筒。他暂时还是一个人,他的班子还没有到齐,手边还只有一面羊皮鼓,更多的铜锣还没有到场。羊皮鼓在小说里应该有公羊的气味,而铜锣在红桦木火的映照下是被岁月消磨过的金色。傍晚时分,天空低垂,光影渐暗,但寨子以及寨子里什物的轮廓都显得很清晰,每一座木楼每一条小道,每一个走在小道上的白马人,以及他们的颧骨和下巴。那些少男少女,他们是萌发了性征的天使,但性征在裹裹裙和花腰带下面显得极好,就像放在花腰带下面的一把带鞘的短刀。甚至少妇也没有多少性征,也像天使一样走路、讲话,也像天使一样笑。   我们去李松家吃了晚饭过来,人差不多已经聚齐了。身着盛装的白马男女已经围着火堆跳起了圆圆舞。木棚里的法师还在诵经,旁边多了位小法师,多了两个打铜锣的人。木棚里的火堆上还多了口大铁锅——锅里的羊肉煮得翻江倒海。小法师只有十六七岁的光景,像他的老师一样穿着黑色裹裹裙,扎着红色腰带,剪着短发。木棚里三方都坐满了人,靠出口坐着三个七八岁的少年,靠里坐的全是六七十岁的老者。老者里有三位妇女。   我见多了跳圆圆舞,看诵经还是第三回。我拿相机记录下这情景之后,又取出笔记本记录:“经书摆放在面前,念过一页再翻一页。经书的侧面放着青稞咂酒两盅,酒盅上插着竹管。法师左手边——羊皮鼓的下方,放着一个新做的小木盒,里面装有荞麦、燕麦若干。在棚子最里头还放有一小盆羊血。我数了一下,棚子里连同法师一共坐了十七个人。男女都有。都抽旱烟(为小说需要虚构,实际上抽的是纸烟)。靠里面一老者正在编法器——在一个破旧的筲箕上插上新削的竹片,竹片上头削有三角形尖端,涂有新鲜的羊血。二男手执铜锣,诵经诵到停顿处,跟着法师击之。”   诵经从下午四点半开始,直到凌晨一点。只有等诵经结束,仪式才迎来它的一个高潮——跳槽盖。我看过跳槽盖,但不是自发的,是风情节上政府组织的,且是在舞台上,仅仅是一种表演,绝无仪式上辟邪驱鬼的真功夫。法师面前的经书有一拃厚,要诵完需要很长的时间——要保持一个诵的节奏,不能赶时间,只能是夺补河从王朗雪山流下来流过白马寨的节奏。经书一页一页翻过,其间有无数的停顿,击羊皮鼓,击铜锣,然后是无声的静默。大铁锅里煮羊肉的水起先是满满的,现在下去了一大半,当初被淹没在水里的羊腿羊排完全露在了蒸汽中。大铁锅里少去的煮肉的水,也是时间在白马寨流逝的一种方式。   圆圆舞是盛大的,越来越盛大。盛装的白马人手牵手,不断有人添加进去,圆圈越扯越大。歌声是盛大的,白马女人的脸盘是盛大的——包括她们的花腰带和髋部,包括她们头上的白毡帽和白羽毛。那是一种脱去功利、机巧和阴暗的盛大,是我们在古代有过的盛大。不是我们常见的由某种政治或经济组织制造的虚假的盛大,完全是人身上神性与美的集合。有一定的娱乐性。向神交代,把自己交代给神,同时也享受交代的过程——它多么像一个健康的生命的过程。如果神的存在是自在的,那么在这个时候,白马人的存在也达到了自在。在一个逐渐展开的圆圈里,他们发出同样的声音,唱同一首歌,其和谐宛若奔腾的夺补河水,每一抔每一滴都统一在河流中,统一在桦树脚下和灌木丛里。歌声里的心性也是统一的,像是发自同一颗心——仪式上的白马人还真是共同拥有一颗心,那就是他们共同敬畏的神灵。   白马人的圆圆舞有十八个动作,有十八首歌,跳完十八个动作算一轮。   夜里天冷。我因为做不到与白马人同心而不敢参与跳舞,只好在外面看。   陆续有白马小伙拿着装扮过的槽盖从我身边走过,去坎上人家准备。盛装的白马少女从别的寨子赶过来,白毡帽白羽毛裹裹裙,还扑了粉描了眉涂了口红,但并不显得艳俗。美得惊人,包括她们的盛装,包括她们用手机自拍时的那种自信。在圆圆舞场,在拥挤的人群里,在周边人家的火炉旁,都是美女如云。盛装一丝不苟,包括耳朵上的挂饰,坎肩上的绣花,花腰带上的铜钱。白马少女的眼睛大,睫毛长,眼窝深,我每每看她们的眼睛,都感觉是在看九寨沟的海子。无性的海子,它淹没你,或者说沐浴你,完全是用满满的神性,满满的美。   深夜里,实在太冷,去坎上阿波珠的一个亲戚家烤火,看见火炉旁坐的全是身着盛装的少男少女。见了我们进去,便起身让座,递水果瓜子糖吃,递纸杯倒酒。不喝酒,就倒白开水。大一点的二十来岁,小一点的十七八。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8章 人事·神事(2)   彼此调笑,讲着白马话,我们一句也听不懂。阿波珠也在,阿波珠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在,都是大姑娘大小伙儿了。姑娘小伙儿都要给阿波珠敬酒,他不接,说着白马话。我请他的女儿翻译,女儿说:“他说他这几天过年酒喝多了,嘴皮子都喝肿了。”我们喝白开水,姑娘小伙儿喝酒——白酒啤酒,依次敬我们。他们也相互碰杯——是碰瓶,抱着瓶子喝。小伙儿与小伙儿,小伙儿与姑娘,姑娘与姑娘,那阵仗让人瞠目结舌。好多都是学生——高中生,已经有七八年的酒龄,白酒一瓶,啤酒十瓶,都不在话下。看着健壮、自信、快乐的白马孩子,我又一次怀疑起我们的教育,它把人变成了什么?白马孩子一个个说笑、喝酒,男男女女打趣,眼神和表情都是愉快、光明的,是高原的太阳照着的荞麦地、洋芋地,是六月里开满野花挂着露水的草地,是夺补河畔的白桦树、红桦树、椴木和雪松,里外坦然,呈现给我们的全是本来的善、本来的美和本来的活力。男生女生的关系也极为自然,调笑、喝酒、打闹……没有遮遮掩掩,没有恶意,就像原始森林的雄树雌树,彼此和谐生长。   这是一户老房子人家,土坯墙,木板房,进门的地坪坑坑洼洼,不小心就会绊倒。室内没几样陈设,且都是老式的。我注意到两面土坯墙和两面木板墙已被烟火熏得黢黑,结了厚厚一层垢。头顶的板楼也是黢黑。在我看来,这黢黑也是时间,是经过烟熏火燎之后成了灰的时间。   在坎上另一家白马人的火炉旁,坐的全是十二三岁的小男生小女生,十几二十个,围着火炉挤挤地坐了一大圈,当中没有一个大人或者稍微大一点的孩子,也都是盛装。我扫视了每一张脸——稚嫩的脸,男生女生,还没有明显的性征差异,齐巴巴像是森林砍伐后新播的苗,又像是六月里的荞麦。   都抱着啤酒瓶在喝,也像大人一样碰杯——碰瓶,像大人一样调笑。问起,全都十三岁。同龄人在一起耍——烤火、喝酒、谈笑、跳舞、打趣,是白马人过年的一道风景。如果说之前我们看见的是夺补河畔的一片幼林,那么这阵我们看见的则是一片苗圃。看火炉旁的这些小男生小女生,就知道白马人是怎样炼成的——酒量是怎么炼成的,胸怀是怎样炼成的,歌喉是怎样炼成的。   午夜一点,法师翻过了最后一页经书,羊皮鼓点燃了铜锣,穿着翻毛皮袄、戴着槽盖、手握牦牛尾的白马小伙从坎上陆续下来,他们跳蹦跳蹦的样子,完全像是怪兽。他们装扮的也是各样的怪兽,盘羊、老熊、豺狼……甚至比任何野兽都要厉害的凶神恶煞——它们是人类在想象中对付一切妖魔鬼怪的最为勇猛无敌的力量的化身。它们有巫术的意义,也有美学的价值。开始跳槽盖了,九个怪兽舞蹈起来,没有歌,只有鼓锣,伴以全场间或的“嚯嚯嚯嚯”——像是吼声,更像是喝彩声——在与世界其他民族并行的时间的河谷里,白马人的“嚯嚯”声里有过吼的成分,但喝彩的意义一直都在。“嚯嚯”声里有他们的自满自得,有他们对美的态度对自然生命的享受,甚至有对怪兽凶神的挑衅。   仪式到了高潮,九个怪兽变换着阵势蹦跳着,在夜晚最深的刻度上展示着白马民族的大力大美。室外温度早已是零下,但在场的每个人(包括小孩子)都是沸腾的。每跳到高潮,便是一阵猛鼓猛锣,随着猛鼓猛锣,坎上的四个火枪手对着夜空扣动了扳机。枪声划过夜空,在打破仪式的时空局限的同时,也在每一个人的内心制造出了玻璃般的破碎感。   我在坎上人家的木楼边,感觉到了一种外族的游离。游离感也是思考所致。戴了槽盖面具的白马小伙是什么?跳槽盖舞的白马小伙是什么?他们是精灵附身,还是前往神界的使者?等到舞毕,脱下槽盖面具,回到人态的白马小伙又是什么?篝火的火势小了,灰烬越来越多,越来越厚,还有什么在熄灭?夜晚在最黑的刻度上。   散场了。我久久不愿走开。我在注意散场的人群,注意散场的人。他们又回到了常态——世俗态,唤着自家的人,自家的孩子。这一刻也是生动的,它真实,像篝火燃尽的灰,还留着滚烫,但温度已经降下来了。我想起了小时候坝坝电影散场的情景。对于某些人,等着他们的是一场透彻的睡眠,而对于另一些人则是大碗的酒、大坨的肉。一场电影占去我们的时间是虚弱而清澈的,像一场梦;而一次祭神占去我们的时间是盛大而真实的,因为灵肉的参与,完成的是一次虔敬的交付。   抬头看星星,星星繁茂得像海子里的水草。在想象中提升自己的视觉,不一定要提到星星的高度,只需提到一个局外的高度——不止是白马寨的局外,也是现代人类的局外,便可以获取一个对照——两种截然不同的夜晚的对照,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对照;一种是外面世界的喧嚣、物化、迅速与稍纵即逝,一种是白马人的古朴、神性、缓慢与亘古不变。   三   第二天清早起来,跟在跳槽盖的人后面跑,那个被提升的视觉一直都在,那种感受也一直都在。天已经亮了,但夜色还没有散尽,东方的雪山上已是霞光万道,西天还闪烁着亮亮的星星。雪峰清朗,皑皑白雪上游弋着几缕雾霭,霞光中的灌木、河流、寨楼、藤桥以及跳槽盖的人,都犹如镜像。   这是一个被外面世界忘却的独立的世界。这是一支被外面世界忘却的独立的人。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人已经消泯在时间发炎的创面,而白马人还一如既往地走在时间的小道上,涉溪流,踏春雪,过藤桥,追逐盘羊和麋子。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像是受了自身欲望的驱使,倒像是神的安排。   这一支人相信有鬼,于是在正月初五夜诵经、做法、唱歌、跳舞、跳槽盖驱鬼。槽盖都也是些狰狞的面具,对鬼极具杀伤力。加之法师诵经(以语言的魔力相助),宰羊放血,鬼自然待不下去。清晨跳槽盖驱鬼,九个年轻人装扮成凶神,从寨子里面一直跳到寨子外面。先是把鬼撵出寨子,再在寨子外面的野地里燃烧柏枝、符纸,并四杆火枪齐发将火打灭,借以剿灭鬼怪。   之后九个凶神兵分两路,挨家挨户跳槽盖,挨家挨户驱鬼。藏在各家各户的都是小鬼、捣蛋鬼、色鬼之流,他们除了跳槽盖,也敲一敲板壁,捅一捅楼板,看难缠的鬼有没有躲到板壁后面或者木楼上。他们有的还翻箱倒柜,四处搜鬼,以搜鬼的名义拿一点好吃好喝的走。当然,主人家是非常乐意的。   或许那鬼,就藏在好吃好喝的东西里面。凶神帮主人家撵走了鬼,主人家自然有所感激,有所表示,拿出一些酒和肉。早先,这些东西并不归跳槽盖的人所有,而是归白马老爷山所有——祭拜白马总神山的时候,一并献上。   我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李松回到了自己家里跳槽盖驱鬼。他也敲板壁、捅楼板,也翻箱倒柜。他天天住在这栋房子里,鬼藏在哪里他也不晓得。他翻他自己用的箱子,敲他自己睡的床。我想,他不是不晓得,而是这个时候他压根儿就不再是李松,他化身成了一个戴面具的凶神。   太阳中天,但雪还是雪,冰还是冰。不是太阳缺乏热力,融化不了它们,是它们太过冰冷,有了金属的质地。高原是敞亮的。华能公司修了水牛寨水库后留下的夺补河河床是敞亮的。木叶落尽,灌木丛是敞亮的,乔木更为敞亮。白马老爷山以独立的亘古不变的面貌和沉默伫立在羊洞河口,它的敞亮里混进了刀子一般的风。   大鬼小鬼已被驱走,剩下的便是与神的对话。神与白马老爷山一体,与神对话也是与山对话。在法师的引导下,大汽车小汽车满载着白马人开赴白马老爷山。汽车也载去了献给神的礼物:剪裁好并盖有图章的符纸,用红线捆扎的常青树枝,活的神羊……神不是住在神山上,而是与白马老爷山一体,就像我们的灵魂与肉体。   从厄里寨到白马老爷山有六七里路,汽车几分钟就到了。过去没有汽车的时候,白马人载歌载舞,一路跳去唱去,至少要花半个小时,他们的表达要更为身体化。好多白马姑娘小伙儿前几天刚从外面赶回来,包括一些在外面上班的人,他们对神的虔敬不再像他们的父辈和祖辈裹挟在肉身的每一处,但那样的虔敬还是存在的,只是沉淀在了更深更隐秘的地方。在外面,不管穿什么衣裳讲什么语言,他们都是另一个人;一旦回来,回到火溪沟,回到夺补河畔,他们就又成了白马人。从小在夺补河畔长大,听的讲的都是自己的母语,唱的是自己民族的背水歌和酒歌,吃的是青稞、荞麦和洋芋,喝的是咂酒和蜂蜜酒,血液早已是杜鹃花的颜色。神从祖先的血脉一代代传下来,就是被带来带去,也一直都在。不管走到哪里,走多久,一旦回来,都会跳自己的舞,十八个动作一个不落,十八支歌一句不忘。   神山是静默的。它在聆听。风的声音不传播意义,仅仅是白马人自诉的一个前奏。他们从车上下来,汇聚在神山脚下,在法师和经段的引导下,摆开了祭拜的仪式。它是一幅由每一个参与的白马人组成的神的图景,也是一次白马人集体的通灵。他们手舞足蹈,用身体的语言与神沟通。神是清醒的,就像山崖上的裸石。神要比山崖上的古树长久,它可以藏在古树里,做几百年的树精;它也可以从树里出来,下到羊洞河的溪水里,做两个季节的鱼。   我注意到祭山的仪式有三个声部。诵经是最古老的,也是最可靠的,它有不可置疑的永恒。不用听懂,就像神山上的野草、灌木和裸石,只要直觉。   诵经声已经是一条通往神灵的秘密小道了,诵经本身又远远超出了经文的意义,开辟了一条通往神界的捷径。这一声部是仪式最神秘,也是最肃穆的构成。   紧随其后的跳槽盖属于第二声部,可以把它理解为对诵经的执行与补充。   如果说诵经发挥的是语言的魔力,那么跳槽盖凭借的是力量本身——当然各种面具的符号性也包含了语言的功用。在我的理解中,诵经与跳槽盖是可以穿越时间的,它们有着物种的力量。   第三声部是跳圆圆舞。它盛大,周而复始,有时间的特征,同时展示了白马人世俗生活的娱乐性。   刀子一样的风飞流在仪式里,给神秘、盛大的仪式增添了几分肃杀。然而,相比神山黛青的静默与安然,那肃杀也不过是被风吹弯的灌木和野草。   我拉起衣帽,看着神山上的落光叶子的灌木,看着神山上婆娑的深棕色的枯草,眼泪慢慢地涌了出来。   起云了,天空变得灰白,流光也都是灰白的。祭山结束了,白马人坐上他们的汽车回去了。羊洞河从黄土梁子流下来,从神山脚下流过,携带着形状不规则的融雪、融冰。   (《作品》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39章 鸟巢(1)   ——自然笔记   杨文丰   人的双掌一合拢,竟然也是鸟巢……   ——手记   1   鸟儿筑巢,是浩大而艰巨的工程,需付出常人难于想象的劳动。   在我们屋檐庭院筑巢的邻居燕子、麻雀是如此,其实任何一种鸟都是如此。据鸟类学家统计,一对灰喜鹊在筑巢的四五天内的工作量就令人难于想象,至少得衔取枯枝、青叶、草根、牛羊毛和泥团共六百余次,其中计枯枝二百五十余次,青叶一百五十余次,草根一百二十余次,牛羊毛八十二次,泥团五十四次。一只美洲金翅雀筑仅重五十余克的巢,就得飞来飞去衔取近八百根巢材。   筑巢不是鸟类才有的技能,但鸟类筑巢的工艺,在动物界却是无与伦比的。完全可以这样说,鸟儿是以整个身心乃至生命在筑巢。   鸟没有松鼠那样的手,没有海狸那般的牙,只有喙和爪。在法国历史学家、作家米什莱看来,鸟筑巢的普遍情形,与其说是以喙和爪筑巢,还不如说是以胸挤压材料,以躯体将混合材料作一种黏合。如果此论成立,则可推论赋予鸟巢椭圆形状的工具不是别的,而是鸟的躯体;鸟在里面不停地边转边压,将“墙”朝前推,使之终成椭圆的房子。试想,要使一根刚衔入巢中的稻草弯曲贴巢,得经由鸟身体多少次艰辛地来回挤压啊!   然而,实际情形却不完全如此,鸟,是以喙、爪和身体以及其他东西来共同筑巢,抑或各显神通地筑巢。譬如,北极的绵凫鸟在生育前,总要忍痛拔下自己的大量羽毛来筑巢。楼燕的近亲——大名鼎鼎液腺发达的金丝燕以唾液筑巢,唾液一遇风,就凝固成半透明的碗状巢窝——燕窝。楼燕营巢则将唾液和入小螺、泥土和草棍,以胸、喙、爪共砌碗状巢。   鸟筑巢的行为,虔诚得令人感动、心痛,更是让人肃然起敬,心怀敬畏。   鸟通过筑巢,似在申明自己并非凡鸟,至少也是有某种精神的鸟。   2   你或许未想到,伟大的鸟巢,孕育和呵护生命之巢,寄托希望之巢,会如此多元和丰富。   低等类群企鹅、鸵鸟、金眶、白额燕鸥等筑的地面巢大多简陋,甚至仅在地表刨一浅坑,不加任何巢材。米什莱在《云雀》中写过:“云雀是最典型的田野的鸟儿。这是庄稼人的珍禽。她总是殷勤地伴随着他们,在艰辛的犁沟中间,到处都有她的足迹。……而大自然似乎有些亏待云雀。她的脚爪长得使她不适合在林间栖息,她只好就地筑巢,与野兔为邻,田沟是她的穹庐。”还有许多叫声动听、高贵,疏于高山森林,常年出没在旷野,为土地处处留下宛转歌吟的精灵,比如玲珑百灵、活跃画眉,就和平民化的歌鸲、黄脚三趾鹑、灰头麦鸡和毛腿沙鸡一样,在土坑内只垫少许干草茎为家。雉鸡、鹤和大雁筑的地面巢则稍稍复杂,会以些许草、叶和绒羽等柔软物质垫窝。   在湖泊、池沼和江流转弯低吟的和缓水面,我们可偶见随水体飘摇升降的水面巢。水面巢多是盘状浮巢,由鸟儿凭借水生植物浮于水面的杆叶搭造。   水面巢便于鸟儿饮水,水面嬉戏,晨昏照影,还可免陆上动物来袭,只是筑水面巢的鸟寥寥,屈指算来只有、秧鸡、董鸡和骨顶鸡几种。   顾名思义,所谓洞穴巢就是彩色童话画册中总见的鸟儿筑在崖壁和树洞的巢。翠鸟和沙燕就以崖壁洞为巢。八哥、山雀、猫头鹰、鹪鹩和戴胜等则以树洞穴为家。需要说明的是,在攀禽中只有啄木鸟居住的树洞巢方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之巢。啄木鸟喜新厌旧,从来不住昔年旧洞,这倒使不少鸟儿拣了便宜,轻易就当了啄木鸟旧居的新主人。   作为人类的芳邻,多数燕科鸟,都在人类的屋檐下、楼宇间筑巢。它们都居泥巢,倘若筑在户外,比如筑在贾岛所咏的池边树上,该如何经得起风吹雨打?   的确,在我们人类的习惯意识里,鸟巢,主要还是指编织巢——由广大鸣禽在树上(个别在草丛或灌木基部)精心营建的巢。   苇岸在《鸟的建筑》里说,除涉禽中的鹭、游禽中的鹈鹕和猛禽中的鹰隼(这是些在树上筑粗陋大巢的鸟)外,编织巢几乎均为长于鸣啭,巧于营巢的雀形目鸟类所造。   谁能说编织巢的形态,不是更加多姿多彩的呢?   与我们人类还较为亲近的寿带、卷尾、伯劳、柳莺等夏候鸟总营杯状巢。   太平鸟、灰山椒鸟、乌鸫及北红尾鸲等则喜筑碗状巢。骨顶鸡、秧鸡、董鸡和等好些水禽编织盘状巢时,还善于就水取材,巢材多取水面的芦苇、蒲草。以盘状巢为家的鸟类,不但每一窝卵较多,卵色更是每每与巢材乃至环境相近。   至于盆状巢,则可分为浅盆状巢和深盆状巢两种。   在电视《动物世界》里,我见到了被称为“缝叶莺”的小鸟的筑巢过程:   喙将芭蕉叶从叶缘至叶茎似裁缝一样裁开,接着以喙在叶中一下下地穿出一列小孔,继而卷起叶片,贯以细线——缝成小小的袋状巢。如果不是在荧屏所见,我无法相信天下竟会有如此聪明灵巧的小鸟。   在我见过的鸟巢中,最让我情感激荡、永远嵌入生命记忆的还是那年冬末在河南,那中原大地上一棵棵白杨树上的鸟巢。这些《禽经》上所说的“仰鸣则晴,俯鸣则雨,人闻其声则喜”的民间吉祥鸟喜鹊之巢,真像一座又一座古老的乡间别墅啊!一个接一个,正隐隐约约安详在茫茫原野高大耸立的白杨树上。这当儿,春天还在望中,白杨树尚未绽开绿叶。这一个又一个粗糙的球状鹊巢,在辽阔、空旷、沉静的天空下,在木叶尽脱硬而冷的枝杈间,竟是如此地沉静、安详,透露出喜鹊的形体和粗糙的鸣叫声那般的美丽,同时,还辐射着睥睨凡间一切的神气,令我倍感崇敬和温暖。我以为,鹊巢,无论独巢、双巢,还是芳邻多巢,都是原野上灵动、尊贵的生命信号,是地球村,尤其是北方平原冬季令人无限神往的平静乃至祥和的最美丽、最迷人的风景……   3   鸟类学家的考察表明,鸟巢大都是鸟夫妻共同建造的家园。利用天然树洞筑囹圄巢的世界珍禽——犀鸟,每当旭日东升,雄鸟就从河畔频频衔回泥巴给洞内的雌鸟,雌鸟则一次次呕出胃液,以喙将胃液揉拌入泥团,再衔之以封小洞口。   尽管鸟类学家还不太明白鸟筑巢的“技能”是如何遗传的,但却已断言筑巢与鸟类的繁殖相关——鸟类的繁殖,通常始于筑巢终于幼鸟离巢。   也有鸟儿筑巢为的是谱写恋歌,招引配偶。澳大利亚热带雨林的园丁鸟,雄鸟求偶时,会择一块觅食易、水源近、幽静、明亮、通透的林间空地或草地,辟成小巧的庭院。庭院左右两边那密密实实的篱笆墙由二三十厘米长短的树枝搭就。而庭院的那一头,便是雄鸟清理出的草地——“跳舞场”。犹同新郎总要装饰新房,“凰求凤”的跳舞场周围及篱笆墙头,总会陈列些鲜花、浆果以及光艳的羽毛,显然,这是雄鸟的“作业”。   筑巢还能刺激鸟儿的性生理活动。鸟类学家的研究已证明:鸟类建巢或窝入巢中,视觉和触觉等器官所发出的信号通过脑的综合,会加速促进体内雌激素的分泌,促进体内卵细胞的成熟并排出,使繁殖行为不至于中断。倘若巢窝被毁,鸟类的孵卵行为随即终止。   4   尽管鸟的世界比人类社会单纯,但在营巢问题上,却同样存在不道德之鸟。   仍然有必要抒写一笔的,是啼叫美妙被农业社会长期作为播种信息鸟的杜鹃,其总有本事使自己所产蛋的颜色、形状及大小与宿主(多是苇莺)的相似,并依宿主蛋的形色而作相应变化,当杜鹃在宿主巢中出壳后,宿主之蛋或雏鸟便躲避不了被这“外来户”强行全部挤出家园的命运,而小杜鹃却独独享有义亲的哺育。   好在绝大多数的鸟儿都鸟德高尚,自主营巢,自食其力,警惕性也高。   亲爱的鸟儿,你已知道,这是兽的世界,人的世界,天天危机四伏……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0章 鸟巢(2)   长期生活于这般的社会环境,已教鸟儿懂得不但要经营好自己的家,更得伪装好自己的巢。   最天才的伪装师要数柳莺了。它在地表的枯枝落叶层以树枝纤维、草茎编织成一个球形巢,而且,衔来的大量苔藓和各色枝叶覆盖其上,仅露一个黑洞口。   营冢鸟筑巢总会选一块林间平地,首先挖一个深坑,往坑内堆入一层层的树叶和土,堆成直径三四米、高一米半的大土冢,然后才将蛋埋入冢顶挖出的小穴。如此这般,孵蛋所需的温度便全由冢内树叶发酵而供给,其自己却避免了因孵蛋而可能遭到天敌的袭击。   鸟儿还利用有翼能飞的优势,或选悬崖绝壁,或选高树的枝杈营巢,以使天敌难于接近。鸣鸠更是将巢筑入仙人掌丛。   筑就了巢,就有了安身之所,风雨中,一家鸟就不至于那么飘摇。   有了鸟巢,就有了温暖的家,即便是“寒舍”,四壁透风,上下透雨。   风雨即便不是无情,总还是凄冷的。凄冷的风雨总是不期而至。在安稳的鸟巢里,卵易于聚拢成堆,易于享有亲鸟羽绒被子般的身体覆盖、呵护,可保持孵蛋需要的温暖环境。雏鸟刚出壳“喳喳”叫闹的头几天,体温还不恒定,而鸟巢正好可减缓“温暖”的散失。树洞巢内的温度通常要比洞外高出7℃。   鸟巢不是人类家里的铁碗,而是大自然里中空、通透或并有弹性的窝。   想想看,晨雾慢慢地浓过来了,悄无声息中将鸟巢淹没了,日出不久,雾就散了。黄昏,鸟儿已相继归来,聚会巢中,不时鸟儿问答,啁啾沟通,交颈抚爱,和睦融融。夜幕降临后,天地愈加宁静,那不见一片云的夜空沉静得犹同波澜不兴的海,凉如人间井水的银色月光悄无声息地流进鸟巢,鸟窝中许会出现短暂的沉寂,俄顷,就该有一只又一只鸟儿侧歪鸟头,实行集体举头鸟眼望明月的仪式后,就该不约而同低头思念远方的故乡了吧……5   我曾在不少晨昏,观察过好些鸟巢。我发现鸟巢大多数是灰色的。那次夏游京郊鸭鸣湖,那湖畔杨树林中的一个个鹊巢,就都是灰色的。同游的友人告诉我,鸟巢的确多为灰色,他说,少不更事时,夏天,他总喜欢爬上高高的白杨树去拆一个个鹊巢。“一个鹊巢拆下的树枝就是一担柴禾。”——那一担担柴禾也该是灰色的,我想。   鸟巢何以多呈灰色?我想,这当与土地有关;灰色是源自土地的颜色。   除却黄土地,这天幕下的土地,壮阔的土地,乃至久旱的土地,起伏辽远,不普遍就是灰色的吗?   灰色可是土地的主体颜色抑或主打色啊。竟是土地的主打颜色“升华”   上鸟巢了,这可是稻、草和树枝干燥以后的颜色,是水失却了流动的姿色。   而筑巢的那些树枝、草叶,可不折不扣原来都是绿色的。   啊,鸟巢的颜色,这土地性情般的颜色,让人沉思的颜色,象征温厚、内敛、沉静、博大和安详,朴质、宽厚、自在、和美并且如中年的人生境界一般的颜色……   6   谁能断言鸟儿筑巢就没有自觉的艺术构思呢?我想,鸟儿在筑巢过程中出于本能的实用型审美能力,断断是鸟儿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养成并且事实上业已遗传了的。   倘不如此,我们就无法解释同一种鸟儿,比如喜鹊,其巢的形制和质材,何以世代都那么类同而且都是那么高高地筑于树上。   何况鸟儿筑巢,是实用主义至上的。   鸟巢,巢内有羽毛柔软,草叶柔韧,巢壁圆润,还颇柔润、柔和。如果你从鸟巢内望出去,那巢外的天空,想来也是井口般圆圆的,和井底蛙所观的天空形状当是相差无几的。   鸟巢,依靠外力而被高高擎起,是力量与柔软的结合。至于托举鸟巢的主干枝条,与其他柔软所形成的合力,却又使鸟巢异常坚牢、结实,尽管一阵风来一场雨过,鸟巢会宛如慈母乳汁饱满的乳房般微颤。   鸟巢与树林、草地、原野、河流和星空在悠久的农业社会里总趋于和谐或者基本和谐。如果连基本和谐都达不到,就不可能有鸟巢在地球村的代代传承了……   然而,除了像米斗,若砚台,如酒爵,似农人编织的筐,鸟巢难道就不像人的指掌所合拢的形状吗?   多数鸟巢都不带顶盖。没有顶盖而上空,空如北京四合院,中国瓷器碗、花瓶和壶。依照国人的审美观,唯空者,方有艺术意味,如国画“留白”。   唯空者方成器,方可构成生活与艺术的空筐——啊,鸟巢,竟空出了哲学与艺术的意蕴。   而且,鸟巢含蓄的椭圆外形,还总趋“圆点哲学”。作为天地间的一个“点”,鸟巢尽管小,却也有孕育,有交流,有故事。晨间,鸟儿带着理想鸟巢和希望离巢飞入广阔天地,黄昏,怀着谷粒、虫子、快乐和对家的眷恋鸟儿从远方归来。   鸟巢越高,离大地就越远,然而,与自然和社会现实仍旧若即若离。   或许是宿命,当历史的列车进入“科技隧道”以后,鸟巢天然的开放性,却愈加成为双刃剑。何止是风入鸟巢,雨入鸟巢,雾、阳光、雪花能入鸟巢,那白天和黑夜,更是轮回式地出入于鸟巢。鸟巢成了名副其实对外开放的“笼子”,内外良莠杂芜。   还能半隐于自然和社会吗?天幕下,那一群群散文般袒露心扉的鸟巢……   作为大自然鸟巢的人文“镜像”,北京那个钢铁鸣响的人工编织“鸟巢”,在大地上不觉已耸立数年了。   这个伟大的“鸟巢”由瑞士建筑大师雅克·赫尔佐格与德梅隆建筑事务所力主设计,竣工不久,即被《泰晤士报》誉为世界上“最强悍的建筑”,被英国名刊《建筑新闻》列入“世界十大建筑工程”。   这“鸟巢”与猛禽和攀禽的树洞巢岩缝巢自然已不可同日而语,建造过程却比鸟儿筑巢更为有条不紊,由钢网全盘代替树枝——四万多吨钢材,每一根柱子都重一千吨……   只是,如此的“鸟巢”还会具有自然界鸟巢的纯粹吗?[1]还能重现李商隐《晚晴》的诗境吗?[2]尽管这“鸟巢”蕴含的文化意味异常丰厚。[3]   的确,在今天,与鸟巢有关的一切,都无法与“科技神”光照全球,“爱抚”鸟巢脱离干系了。   在因了人类掌控技术而使欲壑越来越大,在因了人类而致生态濒临失衡的地球村,即便是非同寻常的鸟巢,甚至是再神圣的鸟巢,都与荒野、河流、空气乃至和人类一样,已陷入命运窘境,前途未卜……“鸟巢”的外形依稀可见菱花隔断、雕花镂空以及宋窑开片釉即裂纹釉的痕迹。钢架大网虚实相间,气韵生动,开合留空,阴阳平衡,似乎参透了中国哲学的天地人和理念,在表征“中国文化是在无序中寻找着有序”(德梅隆)。   伟大的人类能筑出如此伟大的“鸟巢”,是否还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崇拜呢?——是回归至上古的自然崇拜呢?还是“现代版的自然崇拜”即异化的自然崇拜呢?   人,掌控了现代技术的人,竟是何等地自如!可自由出入“鸟巢”大放风筝的美丽,能有序进入“鸟巢”表演天圆地方的太极……人,还可自由无碍、随心所欲地在“鸟巢”搭出一个又一个另类的“人体式鸟巢”:大鸟巢套小鸟巢。   如此的“鸟巢”,还能是纯粹的自然物吗?显然已成了“人造自然物”——“人文自然”。   只是如此的“鸟巢”,还不能证明“科技神”已入侵鸟巢(自然)吗?   难道这还不是已演绎成功了现代版的“鸠占鹊巢”吗?   注释:   〔1〕鸟巢的不纯粹便是被异化。鸟巢本是不该被异化的。人与鸟巢的关系,本应彻底葆有田园牧歌的底色,至少也该蕴有更多更美的中国古典诗境的,在这地球村,在我们中国。   〔2〕李商隐《晚晴》:“越鸟巢乾后,归飞体更轻。”意谓初夏时节,雷雨频繁,晚晴依时而至,鸟巢却已干,归巢的鸟儿,不担心轻而且体态轻捷。   如此美妙的诗句,除去诗人的自况抑或暗示,似乎还在暗示飞鸟是纯粹的,鸟巢是没有任何污染的。只是在今天,未被污染的鸟巢究竟还尚存多少呢?   〔3〕“鸟巢”,如此钢铁的、奇异的,基于文化和技术的“鸟巢”,似乎寄寓了中国的“天空”、“大地”形象。“屋顶”又何止是覆盖物,该同时还是人造穹庐,而且更该是奥林匹克五环的象征。   (《北京文学》2011年第4期)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1章 做一个有“私想”的散文家   何平   题目本来是“源于生活,能够高于生活?怎样高于生活?”文章写好了,题目却换了。先把老题目的题意破解破解。“源于生活,能够高于生活?怎样高于生活?”其实是从“文学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那句着名的文学语录翻出来的。这句文学语录我们耳熟能详。生活之于散文的源头关系似乎也从来不证自明。但我们是不是真的把这句话都参透了呢?而且这句话本身存在不存在可以挑剔、可以质疑的地方呢?说文学源于生活,我们姑且假定这个前提成立,那么当我们开始捉笔为文的时候,我们想过,对于文学之源的生活,我们究竟知道多少?我们能够说出多少?我们能够没有顾忌和禁忌说出多少?这些是不是问题呢?如果把这些损耗计算上,我们还能果断地说,源于生活的文学就高于生活吗?退一步讲,即使没有损耗,如当今许多散文家所说写的“原生态”“原生活”,文学又在什么方面“高于”生活了?当然,我理解这句文学语录的深得人心处,是相信文学对于生活有巨大的表现力、概括力、想象力和创造力。因为作家天生就应该是想象和思想的动物。因此,如果要这句文学语录成立,必须预先假定我们的作家心智是成熟的,是能够识得生活的假象和真相的;假定我们的作家不躲不藏有反思批判勇气的;假定他们的想象是飞翔着的,思想是独异的如此等等。可索诸四海宇内,我们有多少作家能堪此任?   我盘算着,在处理文学和生活的关系之上,写“真”生活而不是“伪”   生活应该是窥文学之门径,而以独异之思想想象性地穿越、反思生活则是达文学之高境界。且以前者观诸当下散文。不痛不痒不淡不咸可写可不写的生活差不多是我们散文的常态。当然这些起居注交往志十八扯的“山海经”可能是“真”生活,但这样的“真”生活往往抓不住时代的“麻经”,点不到时代的“穴道”。比如当下作家写了这么多的亲人和自己,如果要他们像鲁敏《以父之名》这样直面一个给她少女时代带来很多耻辱和伤害的父亲,像塞壬的《匿名者》这样不藏掖自己混乱不堪下落不明的生活,能不能坦荡得起来?比如当下散文写了那么多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小人物”,可有多少像桑麻的《滏阳河边的死亡》《一九九二年的暴力》那样正视我们习焉不察的冷酷和暴力?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1960年代出生的作家曾经和他的前一代1950年代出生的作家一起发动了先锋的哗变。1990年代他们中间所谓的“晚生代”又和后一代的1970年代出生的作家用或妖娆或粗粝的身体作本钱楔入时代,成为时代欲望化场景中的一部分。现在,这些叛逆者正在变得世故、圆滑,中产阶级明哲保身的庸俗恶习正腐蚀着他们的心灵。他们避世、逃世,书写着新时代的贵族文学和山林文学。他们对现实失语,甚至连身体也睡着了。因此,当此时,在生活面前,我们需要不躲闪,不世故,简洁而坚硬地对现实亮出了锋利的解剖刀,也对自己亮出了锋利的解剖刀。唯其如此,也才能指望散文“源于生活”。   当下散文在处理文学和生活关系上的问题还不止是装腔作势躲躲闪闪。   更大的更普遍的问题是“贴标签”。散文家罕见“异见领袖”和“私想家”,有的是大而化之的“标签党”。比如写到城与乡,言必“城”为人间地狱,“乡”   为田园牧歌;比如写历史,逢正必反,逢邪必扶,所谓历史就是“乾坤大挪移”,文化散文玩成文化把戏;比如写童年,必今不如昔,哪怕是前改革时代的中国乡村,物质匮乏得鸟去,也精神充盈得勃勃。可是我倒想,当下中国乡村固然一派颓败到“废”,但像林白的“神灵犹存的村庄”是不是也是一种“真”生活?林白说:   乡下新盖的房子还没粉刷,我们就赶来住上了。   门口槐树挂着一幅毛主席像,树干因为总拴牛,树皮蹭掉了一块,是白的,主席像和这溜白树干上下连成一体,早晚猛一看,十足像一个人站在树下,让你心里一凛。   听乡邻说,在建屋工地上挂主席像可以辟邪。   ……   太阳真的下山了,花生的叶子有些发潮,夜岚在山野间铺了薄薄的一层,各户的炊烟升起来,是浓的,也是有草的气味。   ……   紧邻有小学校,却荒废了,大铁栅栏锁着。站在门口看到荒草赶着操场,眼看就快要长满所有的空地。学校盖得很漂亮,是黄色琉璃瓦屋顶,像亭子似的六角形。但是没有一个人,是一所空学校。   孩子越来越少了,许多孩子跟父母在打工的城市上小学,到读初中的年龄才独自回家乡上中学。   路边芭芒最高,锋利的、疯狂的,炸着长,我们走小路时要倒着走,以免芒叶划伤。   人说现在的植被比六十年前要好,因为不烧柴草了,主要烧煤气和太阳能,又因为牛少多了,要不然,牛早就啃光了,哪里还有这么高的草。   可见大自然也有生生不息的力量。我们对世界,其实所知甚少。   ……   我问她:鬼在什么时候出来呢?   木珍肯定说,鬼是中午十二点出来,白天就到山坳里,晚上到家里来,天快亮时鸡一叫鬼就跑了。麦子黄了鬼也要出来,叫“麦黄鬼”,鬼它也知道要收麦子了,它从墙上伸出手来要吃的。   (林白:《新屋手记:神灵犹存的村庄》)   今天的散文写乡村都乐得簇拥到颓败的“乡村”,有多少人像林白这样关切神灵犹存的村庄。村庄神灵犹在,但我们都忙着去赶其他的时髦场子去也。再比如奢批都市也是我们今天很大很正义的声音。韩少功的《山南水北》   也经常把城市押上审判台:“所谓城市,无非是逃避上帝的地方,是没有上帝召见和盘问的地方。”(《月夜》)“都市里的笑容已经平均化了,具有某种近似性和趋同性。”(《笑脸》)“很多虫声和草声也都从寂静中升浮起来。一双从城市喧嚣中抽出来的耳朵,是一双苏醒的耳朵,再生的耳朵,失而复得的耳朵,突然发现了耳穴里的巨大空洞与辽阔,还有各种天籁之声的纤细、脆弱、精致以及丰富”。(《耳醒之地》)“融入山水的生活,经常流汗劳动的生活,难道不是一种最自由和最清洁的生活?接近土地和五谷的生活,难道不是一种最可靠和最本真的生活?”(《扑进画框》)这些议论我们今天的大小文人几乎都能熟练地牢骚几句,但有几人像韩少功这样身体力行地先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劳动的”“乡下人”,然后再议论风生。因此,我们不能忘记韩少功非议城市的背景是:“坦白地说:我看不起不劳动的人,那些在工地上刚干上三分钟就鼻斜嘴歪屎尿横流的小白脸。”“我对白领和金领不存偏见,对天才的大脑更是满心崇拜,但一个脱离了体力劳动的人,会不会有一种被连根拔起没着没落的心慌?会不会在物产供养链条的最末端一不小心就枯萎?会不会成为生命实践的局外人和游离者?”“我要劳动在从地图上看不见的这一个山谷里,要直接生产土豆、玉米、向日葵、冬瓜、南瓜、萝卜、白菜……我们要恢复手足的强健和灵巧,恢复手心中的茧皮和面颊上的盐粉,恢复自己的大口喘气浑身酸痛以及在阳光下目光迷离的能力”,“劳动就成了一个火热的词,重新放射出的光芒,唤醒我沉睡的肌肉”(《开荒第一天》)。因此,和大多身体灵魂不在场的奢谈家比起来,韩少功至少有一亩三分泥土可以扎根坐实。   鲁迅在《破恶声论》说过一句话:“伪士当去,迷信可存,今日急也。”   伊藤虎丸先生对“伪士”曾经做过细致的疏解。我在尾崎文昭的《二十一世纪里鲁迅是否还值得继续读?》里看到了伊藤虎丸写的这两段:   “伪士”之所以“伪”,不在其说之旧,恰恰相反,在其新。   其论调之内容虽然是“科学”的、“进化论”的,然而正因为其精神是非“科学”的,所以是“伪”的。……鲁迅不问思想之新旧和左右,唯问精神态度之真伪,有无自己能创造新事物的精神。所谓“伪士”,在这个意义上讲,是“缺乏精神的知识人”。(《初期鲁迅的宗教观》)   鲁迅所说的“伪士”,其论议内容本身是基于科学、进化论等新的思想,是“正确”的;但其精神态度却如“万喙同鸣”,不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确信,唯顺大势而发声;同时,是如“掩诸色以晦暗”,企图扼杀他人的自我、个性的“无信仰的知识人”。也就是,“伪士”之所以“伪”,是其所言正确(且新颖),但其正确性其实依据于多数或外来权威而非依据自己的内心或民族的根源。(《亚洲的“近代”与“现代”》)   说当下散文“伪士当道”可能危言耸听。但事实上,我们的散文确实缺少“异见领袖”和“私想家”。没有“异见领袖”和“私想家”,生活将不“生活”,又怎能谈得上“高于生活”呢?因此,要使得当下散文有点气象,我认为首先要将“伪士”们打回原形。白骨精就是白骨精,装什么村野美女蛊惑人。写此文的时候我忽然在我博客上看到我2008年写的一篇说“假隐士”   的短文,倒可以挪过来“影射”下当下散文中的“伪士”们。话说:   我住的地方是一所有了百年历史大学的老校区。树大风小,却阴翳得清凉。因为本科生都去了新的校区,到了夜深,这都市的小山林,很聊斋。少年时读聊斋看的就是那些曼妙的小狐狸。唉,好不容易住了一个很聊斋的地方却没看见一只狐狸。狐狸没有,猫倒是不少。是没有主子的自由的猫。我想,大街上无主的猫才是流浪猫,而这里的猫则是自由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的腔调。因此以猫眼看小山林当是隐士悠然见的南山吧?所以,这老校园的猫一个个都养成了隐士的派头,或者花前,或者廊下。因此,当今年第一场雪来临的时候,我确实看见这帮隐士的欣悦。可是后来这雪大得离题,隐士成了寒士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这些自由主义的猫们怎么过冬?我几乎每天回来都看见他们缩着脑袋躲在楼梯的拐角。   女儿每天出门都把家里的面包顺出去给它们。而它们也似乎没有了隐士的严整,开始把生活弄得很潦草。放在以前它们肯定不这样的,就是在垃圾袋里掏出半个鱼头,它们也吃得很布尔乔亚。我说这些,是因为如果将猫比猫,那些大街上的流浪猫们怎么过冬呢?因为我看到,早春的阳光下,曾经潦倒的猫们似乎又开始找到隐士的感觉,在校园里猫行,它们好了伤疤忘了痛,它又“装”起来。而在今年的大雪后的春天,以前在深夜大街上经常看到的流浪猫几乎绝了迹。   这些彻底的无产阶级看来没有熬过上一个冬天啊。我是不是在说,就是有灾难,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小资的猫们肯定毫毛未损,就是隐士的猫们,放下尊严也可以混个肚圆。灾难也许只有对于那些真正无产阶级的猫们才是灾难。看借古说今的书看得多,其实站在今天看逝者如斯也有趣。呵呵,千万别上隐士当。   做一个有“私想”的散文家不是搏出位,那是娱乐明星的勾当。散文的“私想”恰恰可以是俗世、低调的。记得《万象》上曾经发过李锐的一篇短文《日本的隐私》,当时我抄下这一段:   神像前陆陆续续聚集起了人群,白发苍苍的老人,互相依偎的年轻人,领着孩子的妈妈,其间还夹杂着不少打了领带拎着提包的上班族,大家很自然地排好队,耐心等着前面的人。我看见,每个人在拜祭之前,都先用一只水瓢在神像前的水桶里舀水,把清水一瓢一瓢泼洒在神像身上,然后双手合十来虔诚地敬拜祈祷。静静的暗影中每个人都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看得出来,正是下班回家的时候,巷子里没有成群结队的观光客,来佛前祭拜的都是住在这个城市里的普通人。一天的忙碌结束了,在卸下身上的疲惫之前,先来拜拜佛,把自己的希望和烦恼寄托在清水泼洒后的默念之中。   这样的祭拜,就和吃饭穿衣一样,普通到不能再普通,只不过是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那些石头上的青苔,就是被这一瓢一瓢的清水滋养出来的。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日复一日。千百万次泼洒,千百万个祈祷。在永不停歇的凡俗的祈祷中聚沙成塔,古老的传统就是这样生长在今天的;瞬间的泼洒就是这样变成永恒的;不可能就是变成可能的:“无”就是这样变成“有”的;石头就是这样开花的。   我印象中,中国庙宇最多的是往神像扔硬币的善男信女。我没去过李锐说的日本法善寺。这世上也许只有清水让我们可以把欣乐和忧伤流淌到佛的世界。写散文本自俗世的快乐。做个写散文的“异见领袖”和“私想家”,当然不一定做“猛士”和“战士”。散文的“异见”和“私想”说到底其实就是一瓢一瓢的清水浇到“石头就是这样开花”。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42章 把心灵抓在手掌上(1)   高维生   过去的事情又躲藏在时间的深处   1960年10月,阿·茨维塔耶娃在老友索菲娅·伊萨科夫娜·卡甘的相伴下,终于踏上了寻找姐姐——玛·伊·茨维塔耶娃——墓地的旅程。   弃火车,乘轮船,一路奔波。复杂的心情和旅途,让人难以平静。途中的疲劳,对于高龄的阿·茨维塔耶娃够难的了,但是能找到姐姐的墓地,献上一束鲜花,捧一把泥土,也是她多年的愿望。这不是往日时面对面的深情交谈,听姐姐朗读自己的诗歌,楼道里响起脚步声,她拎着一点点的食品送来。现在,姐姐归于泥土,不会再发出动人的声音,她的诗歌变成了永恒的文字。船桨搅动卡马河的水,抛下一堆浪花;风儿携着秋天的气息奔跑而来,阿·茨维塔耶娃褪色的发丝被风一拨拨地撩乱。她还是不肯进舱休息,双手扶在船栏上,眼睛尽搜两岸的情景。一棵树,一条路,一座村庄,在她的眼中都有不一样的意义。当年姐姐是在无奈的情况下,带着儿子踏上这段路途的,水路通往遥远,也是通往天堂之路。水鸟在水面上掠过,留下鸣叫,被水湿的空气浸染,镂透出一股忧伤的情调。它精灵般的嗓子,是不是在歌唱姐姐的诗歌?   沿着凝滞不动的希伯来河,血红的痕迹,银白的痕迹,重叠在一起,流滴着——我温柔的兄弟,我的姐妹!   多少年后,在这条叫“卡马河”的水路上,妹妹和姐姐的旅途重叠了。   她们目的不同,结果也是不会相同的。叫一声“姐姐”好沉重,泣血的叫喊,是祭奠的供品。阿·茨维塔耶娃日渐衰退的身体,已被岁月熬榨走了激情和健康,再也经受不住撞击。想念和亲情是绕不过去的一座山,她必须登上去。   这不是浏览风光、享受快乐的闲情,是责任,是使命。水鸟飞走了,天空静了,“哗哗”的水动声,漂来阿·茨维塔耶娃的诗歌,隐隐听到焦虑的呼喊。   老年的阿·茨维塔耶娃的手指,微微地动了一下,风抽得眼角疼痛,但是没有泪了。   2010年“十一”国庆长假,我躲在书房里,七天没下楼,从敞开的窗前,感受秋风的吹拂。这个长假,我推开了游玩的诱惑,在文字中度过了一天天。   重读玛·伊·茨维塔耶娃的诗歌,读她的自传,读她的妹妹阿·茨维塔耶娃写的回忆录。《自杀的女诗人》是1995年我在地摊上买的一本书。那时我四处淘书,冬天的风冷得透骨,天黑得特别早,离单位不远的街灯下,每天总有一个小伙子,推着一辆地排车卖旧书。车上摆满了书,什么类别的都有,买者要一本本地挑选。当时阳信的旧书市闻名全国,早上他坐客车到那里收书,用麻袋背回来,晚上就在这里摆摊卖书。时间久了,他知道我需要什么书,每次总要留一两本。玛·伊·茨维塔耶娃第一次、也是永远地闯进我的心中,我记住的不仅是她的名字,还有她的诗歌。书摆在书橱里,我试着读了几次,都不忍心读下去。阿·茨维塔耶娃的文字流动着忧郁的调子,最后形成了强大的力量。十多年后,我再读这本回忆录,跟随着阿·茨维塔耶娃走完了一段平常的、却不平静的旅程。   窗外的天空,阳光灿烂,我的情绪无法适应这样的日子。合上布满沧桑的书,过去的事情又躲藏在时间的深处,它们不肯见阳光,我不知道。   白色的平凡和黑色的神圣   “让我依依不舍的只有音乐和太阳。”音乐,阳光,在母亲的心中那么的重要,这是母亲临终时说的一句话。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位中国着名学者和语言哲学家——萌萌,患了肺癌晚期,她给学生上了最后的一堂课。她再没多余的气力站立在课堂上,为自己心爱的学生们上完一节完整的课。阳光在窗外,有一缕穿越窗子,投映在地上。多少年后,田一坡还是忘记不了当时的情景,他写道:“突然,她停顿下来。眼眶里涌出豆大的泪水,一直淌下她的面颊。然后她将头慢慢仰向椅子的靠背。她说:‘我看不见了。突然的黑暗。’”不久之后,萌萌踏着黑影走了,她的文字留下了。萌萌和玛·伊·茨维塔耶娃的母亲一样,热爱阳光,留恋阳光。母亲在生命中最后一次给女儿演奏钢琴,手指挤满了病菌,琴声在房间中缠绕,松木板散发的新鲜气息和琴声纠扯在一块儿,留在玛·伊·茨维塔耶娃的记忆里。1934年,她写下了《母亲与音乐》,清晰地再现了当时的情景,“哎,母亲是多么操之过急呀,又是教我识谱,又是教我识字,还要我读《温迪娜》,读《简·爱》,读《安东·戈列梅科一家》;教我如何蔑视肉体的痛苦,教我敬仰神圣的叶莲娜,教我学会面对众人坚持己见,崇尚自我。”1892年10月8日,玛·伊·茨维塔耶娃姐妹俩出生在莫斯科。父亲在大学教授艺术史,是有名望的教授,他是普希金国家造型艺术馆的创始人之一。母亲具有音乐的天赋,身上流淌着德国和波兰的血统,是着名钢琴家鲁宾斯坦的学生。茨维塔耶娃姐妹俩是幸运的,来到了这样的家庭里,从一出生,艺术的爱神就与她姐妹俩相伴。   音乐与普希金的诗歌,阳光和空气一般,滋养着她们成长的过程。阿·茨维塔耶娃和姐姐有同样的感受,她在回忆中说:“我们在阁楼上聆听着下面大厅里传来妈妈那充满音乐激情的美妙演奏入睡。通过妈妈的演奏,我们熟悉了所有古典作曲家的作品……”姐妹俩的童年,是在快乐和神圣的美中度过的,没有受到杂质的污染。普希金和鲁宾斯坦,诗歌和音乐上的两座高洁的雪峰,带来了太多的渴望。在母亲的目光下,她们姐妹敲响了黑白键盘,在音乐的旋律中度过了许多的美好时光。   诗歌即命运,命运也是诗歌。玛·伊·茨维塔耶娃对于诗歌,可能更有特殊的情感,她把普希金称为“我的普希金”。母亲的卧室里挂着的一幅油画——阿·纳乌莫夫创作的《普希金的决斗》——影响了她一生。   再见吧,自由的原素!   最后一次了,在我眼前你的蓝色的浪头翻滚起伏,你的骄傲的美闪烁壮观。   仿佛友人的忧郁的絮语,仿佛他别离一刻的招呼,最后一次了,我听着你的喧声呼唤,你的沉郁的吐诉。   我全心渴望的国度啊,大海!   多么常常地,在你的岸上我静静地,迷惘地徘徊,苦思着我那珍爱的愿望。   啊,我多么爱听你的回声!   普希金纪念像是她们童年散步的地方,她和妹妹围绕着纪念像玩游戏,背诵普希金的《致大海》。这是她们姐妹的功课,每天必须进行,有时妹妹说:“让我们去普希金那里去坐一会儿。”玛·伊·茨维塔耶娃坚决地纠正她的说法:“不是去普希金那里,是去普希金纪念像那里。”玛·伊·茨维塔耶娃说:“普希金纪念像使我对黑色有一种疯狂的热爱。这种对黑色的迷恋伴随我一生,直到今天我也会因为那些偶然闯入我眼睛的黑色的东西而感到愉快。譬如,在电车车厢里或者在其他什么地方,只要我身边有黑色的东西,我心里就特别高兴。在我身上同时并存着白色的平凡和黑色的神圣。在每一位黑人身上,我都能体会出对普希金的爱,都能认出普希金的模样——我那启蒙前的童年时代,也是整个俄罗斯的黑色普希金纪念像。”1910年,十八岁的玛·伊·茨维塔耶娃出版了诗集《黄昏纪念册》,初入诗坛就引起文学前辈们的注意,但是死亡的精灵,在青春的季节偷偷地出现:   基督和上帝!我渴盼着奇迹,如今,现在,一如既往!   啊,请让我即刻就去死,整个生命只是我的一本书。   我爱十字架,爱绸缎,也爱头盔,我的灵魂呀,瞬息万变……   你给过我童年,更给过我童话,不如给我一个死——就在十七岁。   玛·伊·茨维塔耶娃过早地闻到死亡的气息,这是她创作所关注的主题。   死亡是黑色的大氅,隐身跟随她四处漂泊,直到有一天,披在她的身上。   1930年,在巴黎的玛·伊·茨维塔耶娃拍了一幅照片:她穿着黑色的短袖衣服,右手贴在胸前,手指间夹着一根烟。她的眉微微地皱着,眼睛忧郁地注视远方,齐耳的短发,显示着个性的鲜明。摄影师捕捉到了玛·伊·茨维塔耶娃的神情,也让我们有机会看到真实的玛·伊·茨维塔耶娃。   1911年,在科克杰别利的家中,玛·伊·茨维塔耶娃认识了谢尔盖·艾伏隆。1912年,他们结婚建立了自己的家庭。身份改变了,命运也改变了。   玛·伊·茨维塔耶娃的第二本诗集《神奇的路灯》出版,遭遇到了很多人的批评。以玛·伊·茨维塔耶娃的个性和对诗歌的理解,她不会举手示降地、盲目地崇拜,她有自己的普希金。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是俄罗斯动荡不安的时期。玛·伊·茨维塔耶娃与所有的人一样,为了一口食物、一点取暖的木柴,变卖身边的物品,在艰难困苦中活着。她无法摆脱身上的重负,只有诗歌使她暂时忘记一切。1919年寒冷的秋天,第一场雪还没来临,痛苦却急不可待地来到。送进库恩采夫育婴堂的小女儿,经受不住饥饿的折磨,没有和母亲见最后一面,在秋天阴郁的日子里死去了。过去的生活存在记忆中了,只是在诗歌中一次次重返,玛·伊·茨维塔耶娃和大女儿为了生存而奔波。1921年,她出版了诗集《里程碑》,诗中写了对丈夫的思念,流露出对前途的困惑:   我的灵魂和你的灵魂是那样亲近,仿佛一人身上的左手和右手……   我们闭上眼睛,陶醉和温存,仿佛是鸟儿的左翼与右翅……   可一旦刮起风暴——无底深渊   便横亘在左右两翼之间。   1922年,艾伏隆随着白军的队伍流亡国外,从此杳无音信。在思念中,玛·伊·茨维塔耶娃矛盾的心理扯拉着她的每一个日子。在这乱世的时期,闭上眼睛,一切静下来,温存的幸福离她近了,似乎伸手可触。短暂的陶醉,带来的是更多的痛苦,睁开双眼,只看到真实的在场。玛·伊·茨维塔耶娃多方打听,通过各种渠道收罗丈夫的消息,终于得知他离开军队,进入布拉格大学学习。她的妹妹对此写道:“平地一声春雷,一下子既是幸福又是悲伤。玛琳娜得到爱伦堡从国外传来的消息;谢廖扎活着!他在布拉格即将大学毕业……她鼓起了翅膀飞到了我这里!”玛·伊·茨维塔耶娃设计着美好的未来,想象着相聚时的快乐,被欢乐冲昏了头脑,她说:“我要把所有的东西都卖掉,做路费去他那里!”她要重新找回心爱的人,积压的情感处于喷发的状态中。她什么都不想,只有一个念头,快一些办好手续。喜悦与行动,在脸上表露得一清二楚,她没考虑到妹妹的心情怎样。妹妹阿·茨维塔耶娃伤感地说:“在我们欢天喜地的节日般的日子里,只有一点没有想到:   我,仍然留下了。重新失去玛琳娜!失掉了马夫里基,失掉了鲍里斯——也失掉了她……”阿·茨维塔耶娃没叫一声姐姐,而是用了“她”,这一个字的变化,有了距离,有了遥远的时间概念。阿·茨维塔耶娃为姐姐祝福,不敢去想将来的情景。   阿·茨维塔耶娃不时地注视姐姐忙碌的身影,感到呼吸困难,心中积压一股滞重,竟然没有表达的语言。姐姐要走了,这次一别何时再见,也许今生也不会见面了。她情不自禁地说:“一张罗马少女的脸,好像一尊铜塑的侧面像,一双眼睛是那样明亮,富于魅力……留给我的遗产是她的四部着作: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3章 把心灵抓在手掌上(2)   《少女沙皇》《卡扎诺娃之死》和两部抒情诗集《里程碑》《篝火》。”夜深了,这是真正的告别。在没有一盏路灯的街角前,玛·伊·茨维塔耶娃把一枚戴了很久的戒指摘下,送给了妹妹,“瞧很好的……我戴了很久。你戴吧!”阿·茨维塔耶娃戴在指上,从此以后,它就如同姐姐一样相伴了。戒指一直随着姐姐,是她的心爱之物,她身体的温度、呼吸和作诗时的状态,都一一被戒指记住了。如今姐姐将要走向远方,在这样的时候,她将戒指送给妹妹,包含着深刻的意义。这不但是传送姐妹的情意,还有一种思念和爱的吩咐。不管分别多久,离别得多么遥远,只要一看到戒指,就会想起俩人在一起时的快乐。从姐姐的指上摘下的戒指,再戴到妹妹的指上,位置的转换,而且人也换了,人和戒指间的感情不同了。分别后的日子,在等待中,阿·茨维塔耶娃每一次亲吻戒指,都是在亲吻姐姐,想起她的诗歌。   姐姐向夜的深处走去,很快被吞噬掉。   沃罗希洛夫街10号   两位老人来到了叶拉布加,找到了曾经叫“日丹诺夫街”的老街,现在这里改称为“沃罗希洛夫”街了。时间改变了很多的东西,沃罗希洛夫街10号,租房子的房客换了一茬茬,在风雨中淋漓的建筑也旧了,只有一套住宅、一栋小平房的格局还是没有变化。仍然住着“布罗杰尔希科夫妇——米哈伊尔·伊万诺维奇和他身材矮小、上了年纪的妻子阿纳斯塔西亚·伊万诺夫娜”。   他们和玛·伊·茨维塔耶娃做过邻居。老邻居们向阿·茨维塔耶娃讲述了她姐姐的一些事情。那是一个义务劳动的星期六,女房东回家,看到过道间的门锁得不太好,她费了很大的劲打开,里面的情景却让她大吃一惊。她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玛·伊·茨维塔耶娃用一根绳子,吊在横梁的钉子上,离开地板的距离,并不是很高。很多人推测,玛·伊·茨维塔耶娃的死,与她儿子有很大的关系。她在1940年写道:“我掂量着死亡已经一年了。但现在还需要我。”玛·伊·茨维塔耶娃的思想斗争了很久,她用了“掂”和“量”   这两个字,表述内心的复杂。死亡那根绳子,左一道、右一道地缠绕,没理清,又乱了。为了儿子,玛·伊·茨维塔耶娃什么都可以做。可随着儿子年龄的增加,他骨子里遗传的反抗精神越来越强烈。他指责母亲没能力找到好的工作,养活他们一家的生活。玛·伊·茨维塔耶娃的儿子,不理解母亲的心情,更不知道奔波的母亲为了他所付出的代价。他无情地说道:“是的,照我看,您没有别的路了!”母子俩的吵架在生与死的问题上展开了,生活的艰难逼得他们的心不可能靠近。玛·伊·茨维塔耶娃死的时候,锅里还有给儿子煎的一条鱼。死亡的阴影早已散去,女房东的讲述平缓,只是有些惋惜。阿·茨维塔耶娃和老友索菲娅·伊萨科夫娜·卡甘,这时已是老人了,长途跋涉来到了这座偏远的小城,为了寻找姐姐活着时留下的遗迹,为姐姐的孤坟献一束花,立一块碑石。她们的脚灌满了疲惫,衰老的身体里淤积了太多的思念。老年的痛苦是真正的痛苦,它和年轻时的感受不一样,尤其是面对死亡。横梁上的钉子还在,露出斑斑的锈痕。就是这么不起眼的东西,帮助一个伟大的诗人,结束了生与死的转换。多少年后,阿·茨维塔耶娃面对小小的钉子,耳边响起的不是哭泣的声音,而是姐姐激情的朗读:   我们是杨树春天的衣裳。   我们是国王最后的希望。   我们在古老的杯子的底层,看呀:   那里有你的霞光,和我们的两道霞光。   哦,把嘴唇贴近杯子,一饮而尽。   在杯底,你就会发现我们的,名字。   ……   这首诗写于1913年7月11日,是玛·伊·茨维塔耶娃献给妹妹的诗。   诗中的姐妹是两道霞光,是初升的光,带着鲜润的色彩,她们手拉手,在人生的道路上跋涉。当年老的阿·茨维塔耶娃站在姐姐出事的地方,注视着弱小的钉子时,一潮潮推来的悲痛,几乎把她淹没。一阵飘来的朗诵声,穿越时间和空间,她听出熟悉的声音,这是姐姐献给她的《致阿霞》。“我们是两姐妹”,诗的每一句,早已扎在阿·茨维塔耶娃的心中。她的目光一次次地向钉子奔去,想用苍老的光,融化冰冷的铁钉,将它化成一行铁水,滴落到大地上。她的身体中的激情在消失,没有疯狂的念头了,也不可能找到一把锤子,敲碎这颗钉子。   一根细绳子,一颗钉子,一软一硬,它们配合得密切。绳子搭在钉子上,一场悲剧将要发生。写出那么多伟大作品的诗人,竟然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向世界告别,和自己的人生告别。门起着安全保护作用,有一天,突然被一只手关上,封闭的空间角落变得脆弱。那扇关闭的门,挡住了外面投进的光,也阻挡了过往人的目光,玛·伊·茨维塔耶娃什么也不关心了,过去的事情成为记忆了。在门的后面,她的呼吸在空间飘荡,撞在门上反弹回来。她没有把门闩死,而是用细绳子一道道地缠住,这个过程藏满了一个人的精神表现。她在寻找安静,结束自己的思想,让情感的汁液,一点点地干涸。   面对杂乱的绳子,梁上的钉子帮阿·茨维塔耶娃捋清了烦乱。那一刻,她的心清亮了,向钉子疾速地飞去。   玛·伊·茨维塔耶娃拿笔写诗的手,精心地整理绳子。绳子在手中,不是一种象征,而是一个个动词和名词构成的诗行,她用钉子和绳子,写出一首诗来。一个人为自己设计一套死亡的陷阱,心是多么地静,没有一丝杂念,这是强大的勇气和力量。死亡在脚下蠕动,生在门外乘着风呼啸。她走进死亡的傍晚,带着一身的疲惫和厌倦,把诗歌丢弃尘世间,让它随着时间的漂泊。阳光敲响诗句的钟声,在另一个世界,她不知道还需不需要诗歌和诗人。   爱伦堡在写到玛·伊·茨维塔耶娃一文时说:“我生平见过许多诗人,我知道,一个艺术家要为自己对艺术的酷爱付出多大的代价;但是在我的记忆中似乎还没有一个比玛琳娜更为悲惨的形象。她生平的一切——政治思想、批评意见、个人的悲剧——除了诗歌以外,一切都是模糊的、虚妄的。   认识茨维塔耶娃的人已所存无几,但是她的诗作现在才刚刚开始为许多人所知晓。”爱伦堡的眼光先锋似的尖锐,有着先见之明。他的这段话不是吹捧,不是预言,而是真实的感受。对一个诗人,说了一句公平的评价。这话太沉重了,不是每个人都敢说的,也不是都说得出的。爱伦堡用五年写下了长篇回忆录,他说:“每当我重读茨维塔耶娃的诗作的时候,我都会突然忘记诗歌而陷入回忆想起我的许多友人的命运,想起我自己的命运——人·岁月·生活……”一百多万字的回忆文字,他竟然选用了“人·岁月·生活”做一本大书的书名。这是对玛·伊·茨维塔耶娃的尊敬,也是对她的赞美。   玛·伊·茨维塔耶娃为了爱,追随丈夫到了国外,她不愿加入任何圈子。   移民巴黎圈子里的文人们,视她为“异己”,她们之间很少来往。乡音和祖国的土地没有把流亡的她们团结一起,诗歌是玛·伊·茨维塔耶娃情感的依靠。海明威指出:“一个在众人簇拥之中成长的作家,固然可以摆脱他的孤寂之感,但他的作品往往就会流于平庸。而一个在孤寂中独自工作的作家,假如他确实超众,就必须每天面对永恒,或面对缺少永恒的状况。”海明威的深刻,一语道出了孤独写作的真谛。以玛·伊·茨维塔耶娃的精神背景,她热爱的是普希金,她是在他纪念像身边一天天长大的。她生命中的诗歌,一旦爆发,势不可当。她不会同流合污。她的诗无处发表,她却没停止诗歌的创作;她远离祖国,思想却在那片土地上奔走。思念故土的痛苦,引发了诗歌岩浆的喷发:   只要白昼尚未和它   好斗的激情同时站起来,   我要从潮气和枕木中,   重塑一个俄罗斯。   从潮气——和木桩中,   从潮气——和灰雾中。   只要白昼尚未站起来,   扳道夫尚未采取行动。   在雾霭还在博施爱心,   沉重的花岗岩还在酣睡,躲藏在群山之中,   棋盘似的田野也隐匿不风。   从潮气——和鸟群中……   乌黑的钢铁还躺着,   传达变幻不定的信息。   莫斯科还在枕木的背后!   枕木的背后是遥远的地方,那一定是莫斯科,鸟群穿越钢轨,冲破潮气的阻拦,送来了祖国的信息。1928年在巴黎出版了诗集《俄罗斯之后》,移民的生活使玛·伊·茨维塔耶娃厌倦了,她写道:“我移民生活的失败是因我不是移民,我的灵魂始终在那里,在我来自的地方(指俄罗斯)”。她的眼睛注视祖国的方向,思念久了,就变成了一股力量,而茨维塔耶娃的女儿阿利娅对母亲的理解却是:“妈妈两次为爸爸毁掉自己的生活。第一次是离开俄罗斯寻找他,第二次是跟他返回俄罗斯。”玛·伊·茨维塔耶娃的女儿,从另一个角度,对母亲进行了解读。她不可能理解母亲的举动,也不可能明白故乡是什么。阿·茨维塔耶娃从姐姐的诗中,读出了她的心情和苦痛,站在姐姐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目睹不起眼的钉子,她已经没有眼泪了,有的只是怀念的疼痛。   在世间的唯一任务是忠实于自己   往事的回忆紧压我肩膀,   在天国我仍要诉哭人寰,   我俩再次重逢时我不会   把旧话藏瞒。   在天国,天使成群地下翔,有竖琴、百合花和童声合唱,   一切都平静,我将不安地   捕捉你的目光。   独自在纯洁严峻的少女中,   我含笑目送天国的幻象,   尘俗而外来的我将要把   人间曲唱一唱。   往事的回忆   紧压我肩膀,   时间一到,止不住泪汪汪……   我们无需在何处再相逢,   并非为相见才醒在天堂!   1911年,玛·伊·茨维塔耶娃写了《在天国》。她对生与死,早就有了与世俗的不同看法,重新读这首诗,回忆的往事压在心上。阿·茨维塔耶娃写道:“我们从一座坟走别另一座坟,弯着腰,怀着感情,用心猜测着,但它们几乎同样低矮、缄默,而且没有姓名。”阿·茨维塔耶娃倾听,她听到远处飘来的诗歌,闻到姐姐指间香烟升腾、扩散的烟气味。她的眼睛中积满了野草和泥土,她无法识别其中的哪一座是埋葬姐姐的地方。她想大声地呼喊,然后就是等待。也许在天有灵的话,姐姐会答应一句,让她沿着声音的小路,奔向姐姐的坟墓。   坟墓的泥土生出杂乱的野草和草莓,经过春天的初生,夏季的成长,到了金色的秋天,一个更加冷酷的冬天将要来临。这里平时很少有人来访,阿·茨维塔耶娃和她朋友的到来,打扰了安静,一条小路向远方延伸,墓地的空气中,漫着草和草莓叶的气息。两位老人放缓了脚步,恐怕惊动地下沉睡的人。   阿·茨维塔耶娃努力地回想着看坟人模糊的说法,推理、分析着大概的方位。   拖着沉重的脚步,从一座坟墓,奔向另一座坟墓。阿·茨维塔耶娃看到了姐姐写过的草莓叶。她和老友从坟墓上取下了一些泥土和叶拉加码头上的沙子,想回去后分散给姐姐的女儿和朋友们。她俩还分了一点坟地上的草莓叶,珍藏身边。   卡马河的秋天,挤满了灰色的调子,鸥鸟追着行驶的船。船剪开河水,铁和水的撞击,溅起水花和白色的沫子。1941年8月玛·伊·茨维塔耶娃自杀身亡,距现在十九年了,为了寻找安全和生存,那时她带着儿子也是乘船走的这条水路,从此以后,她没再回到过去的生活中了。多少年后,她的妹妹阿·茨维塔耶娃和老友,相互搀扶、鼓励,不顾体衰,踏上了寻找姐姐坟地的长旅。走遍了叶拉布加的街道,转了无数次坟地,仍然找不到姐姐坟的准确位置,这种结果,对于老人来说是痛上加痛。   阿·茨维塔耶娃的怀中,藏着从姐姐墓地带回来的草莓叶,她想对着流去的河水朗读《一百年以后》:   当我停止呼吸一个世纪以后,你将到到人间。   已经死去的我,将从黄泉深处用自己的手给你写下诗篇:   朋友!不要把我寻找!时代已经变了!   甚至老人也不能够把我记起。   嘴唇是够不着了!隔着滔滔的忘川,我伸出我的双臂……   诗歌伴着阿·茨维塔耶娃走了,走向远方,一个七十多岁老人的心留下了,她不想让姐姐再感受孤独了。在她寻找的十年后,“鞑靼斯坦共和国作家协会在叶拉布加坟场——在1930年我所认定的地点,给玛琳娜建了一座巨大的花岗岩纪念碑,铭文是:‘在坟场的这块地方安葬着玛琳娜·伊万诺夫那·茨维塔耶娃……’”这也是对有生之年的阿·茨维塔耶娃的安慰,毕竟这不仅是对姐姐的高度评价,也是对俄罗斯诗人的尊敬。时间不断地变化,阿·茨维塔耶娃对姐姐也有了深刻的理解,对她的诗歌有了不同于以往的感受。   阿·茨维塔耶娃在回忆录的结尾写道:“我八十八岁了,今年秋天玛琳娜将满九十岁。”她的这段话,看似平常,实则蕴藏了太多的东西,玛·伊·茨维塔耶娃说:“人在世间的唯一任务是忠实于自己。”她做到了;她的妹妹忠实于她,也做到了。   (《青年作家》2011年第5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4章 大觉寺的玉兰(节选)   王祥夫   大觉寺的玉兰   我对北京西山大觉寺一无所知,那天在二月书坊喝完刚到的新茶,怀一说去大觉寺怎么样?去看玉兰怎么样?天已向晚,大家便马上雀跃下楼登车,同往者画家于水夫妇、女画家姚媛、怀一和世奇。今年的玉兰开得算是晚了些,在北京,有正月初六玉兰便开花的记载。   曾在日本吃过用玉兰花炸的“天敷罗”,不怎么好吃,也不香,没什么味儿。在家里也自己做过,也不香,但感觉是新鲜,是在吃新鲜,在我周围,吃花的人毕竟不多。印象中云南那边的人喜欢吃花,请客动辄会上一盘什么花吃吃,常吃的是倭瓜花,夹一筷子是黄的,再夹一筷子又是黄的,很香。   那一次在上海虹口公园,只顾抬头看鲁迅先生的塑像,像是有人在我肩头轻轻拍了一下,回头才发现是玉兰树上血饼子一样的果实掉在我的肩头,广玉兰要比一般玉兰高大许多,开花大如茶盅,结籽红得怕人,一阵风起,满地的西洋红。   小时候喜欢齐白石的画,总以为他画的玉兰是荷花,奇怪荷花怎么会那么长?我生长的地方敝寒而无玉兰可看,近年有了,但也长不高,种在向阳背风的地方也居然开花,零零星星几朵,倒疏落好看,全开了,闹哄哄反而不好,让人睁不开眼。   大觉寺的玉兰在黄昏时分看去有几分让人觉着伤感,花事已近阑珊,树下满是落花。“四宜堂”院内的那株却让我们十分惊喜,一进院子迎面那几枝像是刚开,尚没染一点俗尘,是玉洁冰清,像是在专门等待着我们。我在心里想,这或许真是一场等待,人与植物之间有时候是会产生“爱情”的——那简直就是爱情。   那天晚上,喝过酒,我又出去看一回玉兰,如果月色好,当是一片皎洁。   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又是去看玉兰,“憩云轩”院内的那株,上边已枯,下边又蓬勃起来。与怀一在树下争论玉兰花花瓣是奇数还是偶数,结果输与金农最小的弟子怀一,怀一当即还念出金农的玉兰诗句。仰看玉兰,花瓣三三三交叠,可不正好是九瓣之数,九在中国是个绝好的数字,当即便觉得玉兰更加大好起来。   大觉寺除了玉兰还有古柏可看,前人多好事,喜欢在柏树树身的裂隙处再补种它树,如黄陵的那株“英雄抱美人”便是一株柏树树身里另长一株会开花的树。大觉寺的名树之一便是那株着名的“鼠李寄柏”。但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在这里看到了娑萝,高大的娑萝才发新叶,叶大如掌,紫红八裂。   站在娑萝树下想起金农画的娑萝,像是十分写生。   大觉寺在辽代叫“清水院”,忽然觉着还是“清水院”这三个字好,让人想到水“活活活活”的清亮流动,比“大觉”这两个字好,世上真正能“大觉”的人有几个呢?没几个。   说到大觉寺玉兰,我宁肯叫它“清水院的玉兰”。   说莼菜   莼菜真是没什么味,要是硬努了鼻子去闻,像是有那么点儿清鲜之气,你就是不闻它,而是在水塘旁边站站,满鼻子也就是那么个味儿。莼菜名气之大,与西晋时期的一位名叫张翰的人分不开,他宁肯不做官也要回去吃他的莼菜和鲈鱼,无形中给莼菜做了最好的宣传,这一宣传就长达近两千年。   莼菜是水生植物,只要是南方,有水的地方都可能有莼菜,没有,你也可以种。但要论品质之好坏,据说太湖的莼菜要比西湖的好,但我只吃过西湖的莼菜,没有比较,说不上好坏。莼菜之好,我以为,不是给味觉准备的,而是给感觉准备的,这感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口感,莼菜的特点是滑溜,滑滑溜溜,让嘴巴觉得舒服,再配以好汤,难怪人们对莼菜的印象颇不恶。滑溜的东西一般都像是比较嫩,没等你怎么样,它已经滑到了你的嗓子眼里头。   莼菜汤,首先是要有好汤,你若用一锅白水煮莼菜,你看看它还会不会好吃?   莼菜根本就不能跟竹笋这样的东西相比。莼菜要上席面必须依赖好汤,它的娇贵又有几分像燕窝,没好汤就会丢人现眼。莼菜是时令性极强的东西,一过那个节令,叶子一旦老大,便不能再入馔,只好去喂猪。常见莼菜汤里的莼菜一片一片要比太平猴魁的叶子还大,这还有什么吃头!叶子上再挂了太多的淀粉,让人更加不舒服,这样的莼菜汤我是看也不看,很怕坏了对莼菜最初的印象。好的莼菜根本就不需要抓淀粉,它本身就有,莼菜的那点点妙趣就在它自身的黏滑之上。去饭店,要点就点莼菜羹,汤跟羹是不一样的。   说到以莼菜入馔,我以为还要数杭州菜为第一。   以莼菜入馔,我以为也只能做汤菜,如果非要和别的东西搭配,与鱼肉搭配也可以,与鸡片搭配也似乎能交代,但与猪肉羊肉甚至牛肉相配就没听说过。莼菜好像是不能做炒菜,但也有,杭州菜里就有一道“莼菜炒豆腐”,但必要勾薄芡,一盘这样的炒菜端上来,要紧着吃,一旦那点点薄芡澥开了,稀汤晃水连看相都没得有。这道菜实际上离汤也远不到哪里去,而这道菜里的豆腐我以为最好用日本豆腐,日本豆腐比老豆腐老不到哪里去,正好用来配莼菜。   老北京酱菜中有一品是“酱银苗”。现在可能已经没有了,我去了几次六必居,他们是听都没听说过。汪曾祺先生对饮食一向比较留意,他曾经在谈吃的文章中发过一问,问“酱银苗”为何物?汪先生也没吃过“酱银苗”。我后来偶然翻到有关银苗菜的资料,明人吕毖所着《明宫史》所载:   “六月,皇史宬古今通集库,銮驾库晒晾,吃过水面,外象赴宣武门外洗。   初伏、中伏、末伏变吃过水面,吃银苗菜,即藕之新嫩秧也。”我给汪先生写了一信。   在北京的民间,现在还有没有人吃“藕之新嫩秧”?我很想做一番调查,也很想再深入一下,调查一下还有没有用银苗菜做酱菜的地方?想来酱银苗也不难吃,首先是嫩,其次呢,我想还应该是一个字——嫩!酱菜一旦七七八八地酱到一起,都那个味儿,什么味儿?酱菜味儿,我蛮喜欢北京的酱菜,都说保定的酱菜好,学生特意从保定带一小篓送我,齁咸!比我小时候吃过的咸鱼都咸。说来好笑,我小时候总是吃咸鱼,那种很咸很咸的咸鱼,一段咸鱼下一顿饭!以至于我都错以为凡海鱼都咸!好笑不好笑?   保定的酱菜没北京的酱菜好,北京的酱菜要以六必居为翘楚。我有一道拿手好菜,在各种的餐馆里都吃不到,就是——“炒酱菜”,小肉丁儿,再加大量的嫩姜丝,主料就是六必居的八宝菜,这个菜实在是简单,实在是不能算什么菜式,但就是好吃,就米饭,佐酒都好。过年的时候我要给自己炒一个,好朋友来了我要给好朋友炒一个。   但要是没了六必居的酱菜,我就没辙!   莼菜可不可以像银苗菜那样做酱菜?俟日后到杭州细细一访。   (《随笔》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5章 和合之制   韩少功   先秦诸子百家里,多是有益世道人心的“善言”,不大倚重客观实证的“真理”——善在真之上。除墨家、名家、道家有一点抽象玄思,其余只算得上政治和伦理的实践心得汇编。少公理,多政策;少逻辑,多经验;有大体原则,多灵活变通——孔子谓之曰“权”,为治学的最高境界。   多权变,难免中庸和中和,一般不会接受极端和绝对。“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过犹不及”、“相反相成”、“因是生非”、“有理让三分”、“风水轮流转”、“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些成语和俗语,都表现出避免极端和绝对的心态。墨子倡“兼爱”之公心,杨子倡“为我”之私心,都嫌说过了,涉嫌极端和绝对,所以只能热闹一阵,很快退出知识主流,或被知识主流吸收掉。   与此相适应,中国传统的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安排也从来都是混合形态,或者说是和合形态。几千年的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标准的奴隶制社会,有记载的奴婢数量最多时也只占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据钱穆)。没有出现过标准的封建社会,中央政府至弱之时,郡县官僚制也从未解体,采邑割据形不成大势。更没出现过标准的资本主义社会,尽管明清两代的商业繁荣曾雄视全球,但“红顶商人”们亦官亦儒亦侠,怎么看也不像是欧洲的中产阶级。   这样数下来,欧洲知识界有关社会进步的四阶或五阶模式,没有一顶帽子适合中国这个脑袋,于是马克思只好留下一个“亚细亚生产方式”存而不论,算是留下余地,不知为不知。   说到制度模式,中国似乎只有“自耕小农官僚国家”的一份模糊,既无纯粹的公产制,也无纯粹的私产制,与欧洲人走的从来不是一路。   从春秋时代的“井田制”开始,历经汉代的“限田法”、北魏的“均田法”   等等,私田都是“王田”(王莽语),“王田”也多是私田,基本上是一种统分结合的公私共权。小农从政府那里授田,缴什一税,宽松时则三十税一,差不多是“责任制承包经营”,遇人口资源情况巨变或者兼并积弊严重,就得接受政府的调整,重新计口派田,再来一次发包,没有什么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后来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的土地改革政策,也大都是国家导控之下“耕者有其田”这一均产传统的延续。   十六世纪以后,欧洲的工业革命风云激荡,资本主义结下了甜果也结下了苦果,知识精英们自然分化出两大流派,分别探寻各自的制度公理,以规制人间越来越多的财富。   流派之一�是以“公产制”救世,这符合基督教的教义。欧洲早期社会主义者康帕内拉、圣西门、傅立叶等,不过是把这种公产制由宗教移向世俗,其中很多人本身就是教士。接下来,犹太人马克思不过是再把它从世俗伦理变成了批判的政治经济学。显而易见,共产主义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在某种意义上只是欧洲文化几千年修炼的终成正果,对于缺乏宗教传统的中国人来说当然有些陌生。公产制在表面词义上能与中国的“公天下”接轨,正如“自由”、“民主”、“科学”、“法制”等等也都能在中国找到近义词,但作为具体制度而不是情感卷标的公产制一旦实施,连激进的毛泽东也暗生疑窦。   针对苏联的国有化和计划经济,他在《政治经济学笔记》一文中曾多次提出中国还得保留“商品”和“商品关系”,并且给农民留下一块自留地和一个自由市场,留下一线公中容私的遗脉。刘少奇等中共高层人士虽然也曾膜拜过公产制教条,但遇到实际问题,还是软磨硬抗地抵制“共产风”,一直到八十年代后推广责任田,重启本土传统制度的思路,被知识界誉之为“拨乱反正”。   流派之二,是以“私产制”救世,这同样是欧洲文化几千年修炼的终成正果。游牧群落长于竞斗,重视个人,优胜劣汰乃至弱肉强食几乎顺理成章。   在世俗领域里,不仅土地和财富可以私有,连人也可以私有——这就是奴隶制的逻辑,也就是蓄奴领地、封建采邑、资本公司等一系列欧式制度后面的文化背景。这种文化以“私”为基础,既没有印度与俄国的村社制之“公”,也没有中国郡县制之“公”。可以想象,这种文化一旦与工业化相结合,自然会催生亚当·斯密和哈耶克一类学人,形成成熟的资本主义理论。与此相异的是,中国人有“均富”的传统,“通财货”的传统,“不患寡而患不均”   的传统,最善于削藩、抑富、反兼并——开明皇帝和造反农民都会干这种事。   董仲舒说:“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   圣者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使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董仲舒在这里强调“众人之情”,差不多是个半社会主义者,但求一个社会的均衡的安定:贫富有别但不得超出限度,私产可积但不可为祸弱小。在这样一个社会里,“中和”精神重于“零和”规则,私中寓公,以公限私,其制度也往往有一些特色,比如乡村的田土公私共权,表土为私有,底土为公有,国家永远持有“均田”的调剂权力,实际上是一种有限的土地私有制,较为接近当今的土地责任承包制。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制度可能不是实现生产集约化和规模经济的最佳安排,但它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少能花开别处:第一,使无法得到社保福利的农民有了基本生存保障;第二,进城的农民工有了回旋余地,一旦遭遇经济萧条,撤回乡村便是,与欧洲当年失地入城的无产阶级有了巨大区别,不至于导致太大的社会动荡。在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风暴期间,很多中国的企业订单大减,但正是这种土地制度为中国减震减压,大大增强了农民工的抗风险能力,非某些学者精英所能体会。   由此看来,“共产风”曾经短命,“私有化”一再难产,这就是中国。   中国不追求“化”,不习惯极端与绝对,其优势或劣势可能都在于此。中国知识界曾师从苏联,后来也曾师从美国。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中国以其独特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资源,以其独特的资源和人口国情,不可能完全重复苏联或美国的道路,不可能在“姓社”还是“姓资”这个二元死局里憋死。   如果说欧洲代表了人类的第一阶现代化,苏联和美国代表了人类的第二阶现代化,那么假使让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功进入第三阶现代化,中国很可能以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向世人展示出较为陌生的面目。   (《今晚报》今晚副刊2011年6月27日) wwW.xiaOshuo txt.com txt 小_说天+堂 第46章 永不陨落的加加林(1)   ——纪念人类第一位飞上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   宁明   一   今年的3月27日,是人类第一位飞上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牺牲43周年纪念日。而4月12日,则是加加林飞上太空的50周年纪念日。   我打开相册,让目光追寻着记忆再次回溯到莫斯科中心繁华的列宁大街上,仰望这个人类第一位飞向太空的英雄——尤里·阿列克谢耶维奇·加加林。加加林气宇轩昂地站立在高高的纪念碑底座上,仿佛将身体插入了云端。   他极目远方,脚下是相对于太空的高远而显得非常渺小的地球。加加林的双臂微微张开,像一只正欲振翅高飞的雄鹰。   在俄罗斯的不同城市,众多的广场上都耸立着不同尺寸、形状、材质及不同色彩的加加林雕像。每年的3月27日,那些记忆深刻的人们,尤其是老人和孩子,会不约而同踏着厚厚的积雪默默地来到加加林雕像前,献上自己心中的怀念与崇敬。这位为人类、更为前苏联、也为如今的俄罗斯赢得了永恒荣誉的航天英雄,是俄罗斯民族的巨大自豪。但是,这位英年早逝的英雄,不是陨落于太空,却是在完成太空遨游之后的一次普通飞行训练任务中牺牲的。他的生命太意外地消失在了人们的敬慕之中,这让那些崇尚英雄、仰慕蓝天的善良人们,从此多了一个用泪水与叹息构筑起的哀伤的春季。加加林,一个让俄罗斯三月的天空从此每每回首而落泪的名字!   1968年3月27日,在莫斯科北郊弗拉基米尔新村附近的一片森林里,人们在厚厚的积雪中发现了一个6米多深的大坑,这是加加林与他的战友谢列金驾驶的米格-15歼击教练机以自身5吨重的躯体猛烈撞击地面时形成的。大坑的四周散落着飞机的残骸碎片。两名飞行员的尸体已残缺不全、无法辨认。在飞机残骸的前座舱左操纵台上夹着一截断臂,这也许是加加林留给人间的唯一一块相对完整的“骨肉”了。至今,谁也说不清加加林是怎么牺牲的。他的死因成了几十年来人们猜测不断、又一直解不开的谜。也许,只有加加林自己才能说得清楚,他们的飞机为什么在仅有250~300米的很低高度时竟还处于几乎垂直的俯冲状态。在这样低的高度上,飞机居然仍以140~150米\/秒的下降率急速下坠,这无异于在空中就已宣布了两名飞行员的必定死亡。两秒钟后,在飞机坠地的瞬间,于一声巨大的轰响声中,两名出色的飞行员却以另一种无声的方式宣告了自己从此将对这个世界永远保持缄默。如今,加加林在飞机坠落的地方以雕像的姿容留给人们一副永恒的微笑。那些每年如期而至的一簇簇鲜花已唤不醒人们心目中的航天英雄。对自己飞机失事的原因,加加林用永远的习惯性微笑做出了无言的回答。他仿佛是在有意考验人们的想象力。即使在克里姆林宫红墙外的墓穴里,加加林也一直恪守着这个天大的秘密。加加林和斯大林这样的人物一起葬在克里姆林宫红墙外的墓地里,他们的前方不远处,是深红色的列宁墓。我想,即使列宁这位令加加林景仰、信赖的革命领袖回首询问时,他也是不会轻率地说出自己飞机失事的秘密的。两年前,几十名专家向普京政府联合请愿,要求重新调查加加林之死的原因,还这位航天英雄一个“清白”。但是,政府自有政府的考虑,最终还是拒绝了这些只知追求“真理”而不太通晓政治玄奥的科学家们的善意请求。   无论飞行员还是航天员,也许,从他们选择飞行这个职业的那一天起,就意味着选择了随时的牺牲。死的方式对他们来说其实并不重要。他们的生命最终将以怎样的方式告别蓝天,或在什么时间、地点完成人生的最后一次坠落,既无法预测、也是并不重要的了。无论悲壮还是平静,牺牲的飞行员的青春已融化进了蓝天白云之中,在日升日落中,他们的灵魂必是永远年轻。   二   揣着加加林牺牲这个巨大的谜团,我于2000年10月来到了俄罗斯联邦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留学。两年里,在这所世界闻名、以加加林的名字命名的俄空军最高指挥院校里,我有机会接触到了一些与加加林有关的人,也听到了许多与加加林死因有关的传说。但是,从我查阅到的有限的资料看,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份资料记载与加加林飞行事故的直接原因有关。也就是说,两年来,我所见到的与加加林生前有过交往的人,或与加加林之死有关联的传说,以及所能查阅到的有关的俄文资料,均不能够说明加加林是怎么牺牲的。加加林之死,不仅在外界人们的眼里是个永远的谜,即使在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的专家、教官那里,也是一个解不开的谜团。看来,解开这个谜还需要时间或需要一个契机。也许,这个谜已没有了谜底——谜底早在43年前已被加加林带走了。而谜,又总是诱人的。人们在不停歇地耗费着自己的想象和热情,在试图为加加林的死因寻找到一个自圆其说的答案。   20世纪这个最大的航天谜团,曾一次次掀起人们热议的波涛,但最终也没有水落石出。1961年4月12日,加加林完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太空飞行。历时108分钟的太空遨游,把人类航天的梦想推向了崭新的高度。7年后,他34岁的年轻生命如短暂的太空飞行一样,在天空中划过一道一闪即逝的弧线,永远消失在了人们的仰望之中。   在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的办公大楼里,进门后的右侧,有一尊不到两米高的加加林塑像。塑像的身后,交叉悬挂着俄罗斯空军的军旗和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的院旗。在这样肃穆的背景下,头戴飞行帽的加加林显得格外英武。   我在俄罗斯联邦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留学期间,几乎天天与黑黝闪亮、用花岗岩雕塑成的加加林见面。夏天,艳阳下,加加林的脸上映现着闪烁的阳光,就像他的笑容一样灿烂;冬天,下雪后,他就戴上了一顶白帽子,以一副调皮、滑稽的逗人模样看着走过的行人。有时候,加加林的头顶上还会落下一只鸽子,不是觅食,而是不停地咕咕鸣叫,仿佛它要把这位久眠的航天英雄在晨光中唤醒。在俄罗斯联邦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的正门广场旁,加加林就这样永远帅气十足地微笑着,并将目光投向无尽的高远。他的心仿佛从没有停止过飞翔,而且越飞越高,直到彻底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三   4月12日是俄罗斯的航天节。2001年的这一天,我和不同国籍的同学们一起参观了展放在俄罗斯空军博物馆里的“东方-1号”宇宙飞船。俄罗斯空军博物馆离我们留学的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很近,出了学院南门往右拐,步行十几分钟就能走到。大家围在这个看上去并不算太大、仅有4.75吨重的宇宙飞船的船舱下边,一边仰望,一边指指点点,并小声议论着加加林当年是怎样跨进这个小小座舱的。我登上两米多高的梯架,攀爬在离宇宙飞船很近的护栏上,透过飞船的舱门口,仔细查望了加加林当年坐过、并飞向太空绕地球飞行108分钟的太空座椅。座椅显得很狭窄,整个飞船座舱内也很狭窄。我想,在太空中的加加林一定是稍微蜷曲着双腿飞行的,尽管加加林的身高仅有1.57米。   一位看上去有六十岁上下的工作人员为我们当解说员。他的眼眶上方有一双很浓又很长的眉毛,说话的时候随着面部表情的变化,眉梢一颤一颤的,显得特别生动。他介绍说,加加林飞上太空,也是一个偶然的奇迹。当初加加林并不是唯一的人选。27岁的加加林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人建议,应由另一位训练成绩同样优秀的宇航员戈尔曼·季托夫替换下加加林,去完成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太空飞行。但是,从心底里一直喜欢加加林的苏联火箭和航天系统总设计师谢尔盖·科罗廖夫还是坚持了最初选定加加林的决定。   他相信加加林一定能实现他个人、也是全苏联人的伟大梦想。科罗廖夫喜欢上加加林,也是由于一个偶然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在当时,人们可能还并没有谁这么肯定地说过。   加加林是位在训练上十分认真、刻苦的宇航员。他的梦想就是第一个飞上太空。当然,这也是其他宇航员的共同梦想。加加林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的习惯和意志坚定的品质。23岁时,也就是1957年,加加林从齐卡洛夫第一军事航空飞行学校毕业了。这位个头不高但却非常精悍的小伙子,从此当上了一名海军航空兵的歼击机飞行员。一颗热爱飞翔的心终于忘情地投入了蓝天白云的怀抱。而另一只幸运的光环也正在向飞行成绩优秀的加加林的头顶上悄然飘移过来,尽管他对这一切并不知晓。1959年10月,苏联首批宇航员的选拔工作开始了。宇航员要从全军3400多名优秀的歼击机飞行员中选拔。几乎每个35岁以下的年轻飞行员都要像过筛子一样被挑选一遍。   优中选精,精中再选精。终于,加加林以坚定、机智、勇敢、勤劳、果断、沉着等优秀的素质,过关斩将,一路闯过了随时都有可能被淘汰的各个关口,最终被选为了苏联首批20名宇航员培养对象之一。由飞行员被选定为宇航员,对飞行者来说,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和骄傲。宇航员的代名词就是人们心目中最优秀的“尖子飞行员”。   也许,选中加加林的原因还有另外一条,那就是他典型的俄罗斯面孔和纯正的俄罗斯血统。加加林是白俄罗斯血统,而季托夫则是乌克兰人。这对于大俄罗斯民族主义情绪一向浓厚的苏联来讲,无疑也是很关键、很看重的一个因素。虽然没有人刻意去说破它,但这种思想观念在苏联人的心中却是根深蒂固、不容动摇的。小个子的加加林以行为机敏、乐观,处事爽快、大方的特点很快赢得了航天培训中心人们的喜爱。甚至可以说,在航天员培训中心,加加林简直是个人见人爱、可亲可敬的小精灵鬼了。这样一来,他自然也就深得领导的关注与欣赏。真是没办法,在其他条件同等优秀的情况下,一个人通过个人修养和品格魅力所透射出的光泽,往往会成为影响决策者选择时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难以表述清楚的“好感”,在人们的心中会悄悄地发生着作用,使决策者的天平不知不觉地向着自己偏爱的方向倾斜。   加加林那次受“偏爱”的机遇,是一个非常细小的细节,却让人们从中咂出了另一番令人欣赏和钦佩的味道。   “东方-1号”宇宙飞船发射在即,最后由谁来执行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太空飞行的庄严使命?就在确定最后人选的几周前,加加林和他的伙伴们被神秘地送到了戒备森严、保密级别极高的“东方-1号”宇宙飞船装配厂房内。   宇航员们面对着尚未竣工、正在组装调试中的宇宙飞船,一颗颗怦怦跳动的心显然有些难抑的激动。所有受训的宇航员都是第一次看到宇宙飞船的“庐山真面目”,有点紧张,也有点好奇,还有点兴奋。站在飞船旁边的主设计师科罗廖夫微笑着指指自己的得意之作,问,谁愿意最先上去试坐?兴奋中的加加林马上举起了右手,“我想试试!”科罗廖夫点头应允。谁也没有想到,加加林迅速地弯下腰,脱下了自己的飞行靴。他只穿着一双洁白的袜子走向了还没有安装舱门的座舱。并没有谁要求他这样做——进入宇宙飞船的座舱是不需要脱掉鞋子的。看在眼里的科罗廖夫心中被一股什么力量微微地触动了一下。他没想到这位年轻人能如此珍爱自己花费巨大心血设计、制造出来的特殊“作品”。加加林对科罗廖夫劳动成果的极端尊重的举动,让这位苏联最着名的航天飞行设计师感慨不已!他像遇见了知音一样拉住加加林的手,微笑着什么话也没有说。其他几名宇航员随后也依次进入了宇宙飞船的座舱进行短暂的体验性乘坐。他们都按“既定”的训练习惯没有脱掉自己的飞行靴。因为,平时的模拟训练中,他们都是穿着飞行靴的,而真正飞向太空时,也同样是要穿着宇航靴上天的。   必须承认,加加林的这个并非刻意的脱鞋动作,在科罗廖夫的心目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在科罗廖夫的眼里,这位年轻人的一个细心的动作,让他看到了一种可贵的精神与素质。如此懂规矩,又如此珍爱自己为之倾注巨大心血的宇宙飞船,加加林最终赢得了科罗廖夫的由衷赞赏和信任,并下定决心,就由他来执行这次人类首次的太空飞行任务。科罗廖夫事后说:“只有把飞船交给一个如此爱惜它的人,我才放心!”   听完这位工作人员绘声绘色的介绍,我猜想,这其中一定会有一些演绎的成分,但加加林的谦和细心和善于理解、尊重他人的优良品质,还是深深地打动了我们大家。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在从梯架上走下来时,每一步都力争踩得很轻。   四   斯摩棱斯克市。这座俄罗斯着名的“英雄城”,以制造飞机和二战时期英勇抗击德军而闻名。它位于莫斯科西南方向419公里,东部与另一座“航天城”卡卢加市交界。斯摩棱斯克因拥有了加加林的名字而更加声名远播,因为,这里是航天英雄加加林的故乡。   2001年4月26日夜11点20分,我和另外四位在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留学的中国同学一起,从莫斯科市的白俄罗斯火车站乘火车出发,去往斯摩棱斯克这座美丽的城市。出发前,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到了斯摩棱斯克,首先要参观一下那里的二战博物馆,如果时间来得及,再去位于斯摩棱斯克东北部240公里处的吉兹哈斯克镇附近的克鲁什诺村(也译格扎茨克区克卢希诺镇),去访问一下航天英雄加加林诞生的地方。此行目的很明确,我们就是要奔这座城市的英雄名声而去的。加加林,一个令人向往的名字。   在我们参观斯摩棱斯克文化休闲公园旁边高高耸立的藏黑色英雄保卫纪念碑时,碰到了迎面走来的几名男女青年。四位女孩子和一位男孩子看上去像是中学生,而另一位大约三十几岁模样的女子,可能就是他们的老师。我上前询问他们,并证实了自己猜想的完全正确。我又问去加加林诞生的村庄该怎么乘车?他们笑了起来,说,当然知道啦。一个女生追问我,你们去那里干什么?因我俄语说得还不算很好,就简单地回答她是去旅游参观。他们又一起笑了起来,说我们的家乡就在那个小镇附近,那里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子,加加林的亲人都已不住在那里了,没什么好看的,何况离斯摩棱斯克又很远,还是不去的好。我问他们是在斯摩棱斯克读书吗?那个女生笑着说:   “涅特,都冉艾克思古耳黠!”噢,原来他们和我们一样,都是出来旅游的。   只是,我们双方要旅游的目的地正好相反。   能和加加林的几位“小老乡”同行游览,当然是令我们心中高兴的事。 wwW、xiaoshuotxt.comt?xt_小_说天\堂 第47章 永不陨落的加加林(2)   于是我们便接受了学生们的建议,不去亲赴加加林出生的那个小村庄了,而改作与加加林的同乡们边游览边攀谈。这样的随意“采访”也许能更多地了解加加林。交谈中,我当然要问到加加林的身世,以及他家人的现在状况。   再有,我还想了解一下他们这一代俄罗斯青年对当年的航天英雄加林是怎样的评价与态度。他们都是坦诚的孩子,个个率真而阳光,谈话中满脸洋溢着青春的活力与热情。   健谈的女孩对我们说,前几天报纸都登出来了,加加林的妻子瓦莲京娜在4月12日航天节那天,又一次来到克里姆林宫墙外的加加林墓地,手捧着鲜花,来看望自己的丈夫了。而就在十几天前的3月27日,65岁的瓦莲京娜还在亲人的陪同下,为加加林扫墓。旁边的一位男同学插话说,其实,瓦莲京娜每年都要和两个女儿、还有外孙来为加加林扫墓的。加加林不仅是个英雄,更是他们的亲人。当然,还有许多人是慕名而来的,他们都是来为加加林献鲜花的。我们这儿离莫斯科太远了,我还没有看见过红墙下的加加林墓,但斯摩棱斯克的广场上也有加加林的雕像,每到祭日,这里的人们就把鲜花放在他的塑像前。一会儿我们往南走,不远,也许还能看到加加林雕像前没有被清扫走、已快晒干了的花束。   一直默默走路的女教师对我们说,加加林生于1934年,童年是在斯摩棱斯克区的克鲁什诺村度过的。后来,他们全家就迁到了吉兹哈斯克(也译格扎茨克)小城。加加林牺牲后不久,苏维埃政府就把这个区改名为加加林区了,也有人叫它“第一宇航员城”。人们是想用这种方式永久地怀念他。   加加林是俄罗斯、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英雄,是比一般的英雄更了不起的英雄!   女教师还说,人的命运有时是不可选择的。加加林在108分钟的太空飞行中,经历了好几次巨大的风险,均能排除故障、化险为夷,并平安地返回了地面;可他却在7年后的一次普通飞行训练中丧失了年轻的生命。他才34岁啊,实在令人惋惜!加加林从小就是个能吃苦的孩子。他的父母、祖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加加林刚满15岁时,为了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就停止了学业进工厂当了翻砂工人。他小小的年纪一开始就干起了那么繁重的体力活,想一想该有多困难啊。加加林很爱学习,无论白天干活再苦再累也要每天坚持去工人夜校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工人夜校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取了理想中的学校,就是伏尔加流域的萨拉托夫一所中等技工学校。   命运并没有戏弄加加林这个能吃苦的孩子。在萨拉托夫,他加入了航空俱乐部,后来经过一番艰苦努力,又进入了航空学校。从此,他终于迈进了彻底改变自己命运的军队飞行员队伍。   其实,人的生命极其脆弱,只是在想象中才是强大的。一夜之间,名声显赫的加加林就永远消失了。他牺牲后,妻子瓦莲京娜独自抚养两个年幼的女儿。他们是1957年结的婚。1959年,大女儿叶连娜出世,小女儿加林娜赶在父亲踏上太空前一个月出生。加加林遇难那年,妻子瓦莲京娜才33岁,也就是像我现在的年龄,而他们的大女儿9岁,小女儿才7岁。瓦莲京娜几十年的孤独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没有什么人能去关心。   女教师说这番话的时候,并不注视我们,语气很平缓,声音中充满了伤感。   她有点自言自语,既像是讲给我们听的,又像是说给她的那五个学生听的。   与这六位师生合影、分别后,我们按照他们指引的方向找到了以加加林的名字命名的那条大街。街道不长,东西方向,显得很宽敞,像一座长条形的花园,很干净。街道两旁的楼房不是太高,呈现出一种很平和的风格。我们决定在这条大街上找一家旅馆,今晚就枕着加加林的名字住上一夜。   第二天上午,我们带着昨晚的梦境,一路唏嘘感叹地参观了二战博物馆。   在这座威名远扬的英雄城市里,我们仿佛寻觅到了注入加加林身体里的那种无所畏惧的基因。   五   当我们来到“航天城”卡卢加市时,已是黄昏时分。我们终于找到了此行的目的地——航天博物馆。这是一座建筑宏伟、颇具现代风格的博物馆,可以想象,它已是为这座城市增光添彩的一张亮丽名片。由于该馆已关闭下班,我们就在博物馆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来。没想到这座航天城的夜生活也颇具“资本主义”色彩,刚登记完入住手续,一位工作人员模样儿的小伙子就直接问我们,要不要找俄罗斯女孩子来陪着聊天、喝酒?很漂亮的,都是大学生。我们相视而笑,说谢谢,不必了。我向他问清了航天博物馆明天开门的时间,并说明了我们此行的最大愿望就是看看加加林飞向太空的“东方-1号”。   早晨,我们来到奥卡河边散步,航天博物馆就坐落在河岸的北边,离奥卡河很近。从奥卡河岸边拾阶而上,不用五分钟就来到了绿树成荫的果戈理广场,而广场的左边,就坐落着我们要造访的航天博物馆。这里的确是个风景美丽的地方,四周显得很安静,看来也很适宜人们在漫步中对往事进行一番追思。   巨大的“东方-1号”静静地陈放在博物馆的广场上。整个火箭推进系统和宇宙飞船的船舱都是白色的,在火箭硕大的身体上竖写着俄文的“东方”。   鲜亮的朱红色巨大托架把昂首斜卧的火箭衬托得更加雄伟壮观。我们迫不及待地要与这个庞然大物合影留念,结果却怎么也选择不好构图的合适角度。   因火箭太大,而我们显得太渺小了,构图的结果是选取了完整的“东方-1号”就割舍掉了人物的影像。只好远些,再远些。看来,只有离开“东方-1号”足够远的距离时,才可能观赏到它的全貌,并对它形成一个完整的印象。这时,与它一起合影,才能达成和谐统一。   在加加林遨游太空40年后的2001年春天,竟有几位中国军人怀着崇敬的心情专程来仰望他当年飞向太空的“坐骑”,令在火箭旁路过的一位俄罗斯老人感叹不已。他赞扬我们都是“玛拉吉茨”——好样的!他说,几十年过去了,不光是俄罗斯人,还有世界各国的人们都依然牢牢记着加加林英雄的名字,并追寻他生活中的平凡细节,这不能不让人感动!   也许,对于“东方-1号”的乘坐者加加林来讲,人们只有在拉开一段历史距离后去观看,才能更好地欣赏到他完整、丰满、迷人的卓绝风采。   六   我们的歼击航空兵战术教官尤拉十分敬业,他做完手术还没拆线就来给我们上课了。这位在蓝天上飞了3500多小时的老飞行员,心目中最崇拜的英雄是加加林。他说,加加林是俄罗斯头号大英雄。   每一次战术课讲完后,他惯例性地要问我们有没有问题:“乌瓦斯耶斯契洼颇娄斯?”我们心疼他身体不好,就连忙说没问题没问题。可今天有些特别,2001年3月26日,明天就是加加林牺牲33周年纪念日。我还是忍不住提出了一个与本节课程完全无关的问题:航天英雄加加林究竟是怎么牺牲的呢?他的飞机为什么在低高度时竟出现那样不可思议的大俯冲角?是不是他或教官谢列金犯下了严重的操纵错误……   尤拉吃力地笑了笑,苦笑的表情显然有些难堪。他因为伤口的疼痛使额头上沁出了细细的一层汗珠。他缓缓地坐到椅子上,又笑了笑,对我说:“达洼里西宁,沃呆得洼颇娄斯,欧钦特鲁得纳!”他说得对,我提这样的问题,任何人回答起来都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一个“正确”   的答案。   教官尤拉若有所思,合上教案夹子,用湿毛巾擦了擦手指尖上的******笔末,从容地向我们讲起他了解的加加林。   加加林在齐卡洛夫第一军事航空飞行学校毕业后,继续刻苦钻研飞行技术,一直是同批飞行员中的佼佼者。尤拉用两只手对接在一起,做出一个塔尖的形状,努一下嘴,用下嘴唇指指“塔尖”的位置,说:“加加林就在这个位置上,他一直是最拔尖的飞行员!”   加加林自从太空飞行后,在飞机上的飞行就被迫中断了下来。不是他自己不想飞,而是领导的意志或国家的利益不让他飞了。原因很明了,加加林已是苏联的航天英雄,是世界上举世瞩目的焦点性新闻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备受世界人民的关注,如果让他飞行,万一出现什么闪失,将会给历史留下无可挽回的憾恨。   后来,加加林进入茹科夫斯基空军工程学院进修,1968年以优异成绩完成了毕业答辩。其间,他曾几次向上级写报告,申请准允他恢复飞行。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最终获得了上级的批准。加加林为了参加下一次的航天飞行任务,首先要进行必需的恢复飞行训练。从1968年3月开始,加加林重新开始了歼击机上的飞行训练。按计划,他将在3月13日至5月22日期间完成18架次的教练机飞行,总时间7个多小时,然后再在战斗机上单独飞行。   前十几次的教练机飞行一切顺利,3月27日是加加林单飞前的最后一次教练机飞行。为了稳妥起见,上级还专门安排了上校飞行员、飞行经验丰富的谢列金副团长作为加加林的技术检查教官。他们两个人的飞行技术,应该是一点没有问题的。尤拉特别强调说。   教官尤拉说他只见过一次加加林,上中学时,在一个很大的报告厅里听过加加林做报告。加加林飞向太空的英勇壮举深深影响了他们这一代年轻人的人生选择。尤拉的脸上终于洋溢出了自豪的笑容。他说,后来,我就报名参加了空军,很幸运,几年后我也成了一名歼击机飞行员。尤拉伸出大拇指,说:“依思特列比皆里尼可,玛拉杰兹!”在他眼里,歼击机也就是战斗机飞行员才是永远最棒的!他还说他原来的部队在远东地区,后来,身体不行了,才停飞回到莫斯科,来到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当教官。   原来,我和教官尤拉都曾飞过加加林与谢列金牺牲时所飞的那种型号的飞机。我告诉尤拉,在中国空军,管这种米格-15歼击教练机叫“乌米格”。   这种“乌米格”飞机我18岁时只飞过半年多。它的操纵性能很好,但安定性能一般,这对于新飞行员来讲,刚飞行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尤拉附和我说:   “嘎涅斯纳!”看来,他也很赞同我对这种型号飞机的感觉和评价。   我对加加林和谢列金上校的失事原因一直心存疑惑。无论如何,我也不相信这两名飞行技术绝对一流的飞行员会犯下这么严重的操纵错误。教官尤拉叹口气说,当时,天气情况很糟糕,他们的飞机在两层云的夹缝里飞行。   完成课目后,准备返航,加加林还向地面塔台报告了情况一切正常。他们只需要继续转弯下降高度就行了,由70度航向对向320度,按预计路线返回机场,就算完成了任务。可是,在加加林报告后不到一分钟,他们两人在空中就与地面塔台失去了无线电通话联络。他们的飞机在高度不到300米时,居然在做垂直俯冲,这绝对不是人为操纵造成的结果!想想看,哪位飞行员会自己操纵飞机故意往地面上撞啊?这一定是飞机或其他什么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了这种难以挽回的严重状态,结果夺去了加加林和谢列金的命。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8章 永不陨落的加加林(3)   尤拉气愤地说,我已注意到了一些人对加加林飞机失事原因的猜测,有些猜测简直是对英雄的侮辱!让人无法接受。有人说,加加林和谢列金飞行前喝了烈性酒,是“沃特嘎”(伏特加酒)要了他们的命。他们因此在飞行中失去了操纵能力,飞机是在完全失控的状态下坠向地面的,导致了两人的身亡。胡扯,这简直不可思议!加加林对自己的行为一向严格要求,怎么会在飞行前24小时违反规定喝烈性酒呢?!再说,每次飞行前还有航空医官对飞行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严格检查把关的啊!一些人真是别有用心,简直是胡说八道!他骂这些人是流氓:“胡里甘纳,胡里甘纳!”   我理解教官尤拉气愤的心情。他不能容忍别人恶意地往自己心目中的英雄身上泼脏水。尤拉为了说明加加林绝不会飞行前违规饮酒,还讲了一个加加林对自己严格要求的故事。但就是这个故事,也许正是加加林最后一次飞行前的最不祥的预兆。   飞行的当天,加加林从一大早就很不顺当。一开始,他发动车子时几次打不着火,眼看着飞行进场的时间就要来不及了,只好匆匆改乘公共汽车赶往机场。忙中出乱。加加林也真是“点儿背”,当他好不容易赶到了机场门口时,却又发现进机场的证件忘带了。按规定,没有通行证任何人是不允许进入莫斯科近郊的齐卡洛夫军用机场的。这种密级和戒备程度很高的地方,人员进入时履行的手续当然也要烦琐一些。当时,和加加林一起参加当天飞行的其他宇航员就劝他,你是苏联英雄,大家都认识你,给卫兵说明一下原因,回头补充登记一下手续就行了。可加加林并不这么做,他不愿带头违反进入机场的规章制度。无奈,加加林只好沮丧地返回到住地,取回了进入机场的绿色通行证“巴布斯克”。   教官尤拉对我摊摊手说,你看,加加林怎么可能在飞行前违反规定饮酒呢?但他又补充说,我们都是干飞行的,都知道心理、情绪对飞行安全的巨大影响。这也许是加加林生前犯下的唯一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因为,在俄罗斯有一种说法,“半道返回乃不祥之兆”。尤拉惋惜地说,那天,加加林真的不该去参加飞行啊……他是完全可以避开这场灾难的。   也许,全世界的飞行员都会偶尔地“迷信”一下。在遇有“不祥之兆”   或情绪极度不稳定时,除非面对的是无法更改的飞行任务,一般情况下,比较明智的选择是主动取消当日的飞行。别人也许不会理解飞行员的这种做法,但飞行员们之间却是完全可以理解这种心情和选择的。   七   当我从一场噩梦中惊醒时,手心里已握满了冰凉的汗水。打开台灯,莫斯科时间:凌晨3点40分。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能是这几天连续思索加加林最后一次飞行的情景太多了吧,昨夜里,我竟以加加林的身份,做了一个逼真得如身临其境的梦。33年前加加林的最后一次飞行变成了我的飞行……今天的天空灰蒙蒙的,使人感觉心情有些压抑。当我取回通行证,第二次返回齐卡洛夫机场大门口时,已是八点半钟。我匆匆忙忙在门卫的登记簿上龙飞凤舞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Ю·А·Гагарин,招手搭上一辆嘎斯牵引车直奔指挥塔台楼下的飞行员休息室。我看见伙伴们都在拿着航空地图和飞行夹板埋头进行飞行前准备,就没打扰他们。我在墙角处找到了谢列金上校。他正坐在一条长木凳的最里头,好像有些着急,显然,他是在等待迟到的我。好在,我来迟的时间还不算太晚,离我们上飞机的时刻还有45分钟。谢天谢地!我的迟到并没有达到“错误”的程度,因为,按规定,飞行员最迟应于开飞前40分钟到达机场,否则就得取消该次飞行任务了。   我与谢列金没有寒暄,坐下来进行了简短、认真的协同准备。主要是明确了起飞、着陆、空中动作时操纵飞机和空中出现特殊情况时前后舱的工作分工。9点15分,一辆敞篷汽车就把我们送到了起飞线的飞机旁。米格-15歼击教练机的身上结满了一层白霜,这个刚从寒冷的黑夜里醒过来的家伙一声不响地停放在水泥地上。谢列金代替我围着飞机仔细地转了一圈,还伸手扳动了几下副翼和方向舵,看看操纵系统是否灵活。检查完毕,确认飞机一切正常,他便在飞机放飞单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按说,这些工作都是应由我这个前舱飞行员来完成的。   我向谢列金感激地敬了一个军礼后,跨进了飞机的前舱。几分钟后,指挥员向我下达了口令“625开车!”625是我的飞行代号。座舱内也同样很冷,我戴着棉皮手套的手指显得有些笨拙,格外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些应打开的电门,翻开红色保险盖,用力按下了发动机启动按钮。9点19分,飞机轰鸣着在跑道上加速滑跑,十几秒钟后,两个主轮就轻轻离开了地面。   我收起起落架后不久,座舱四周渐渐开始变得模糊。这是入云前的征兆。   果然,高度不到500米,飞机就一头拱进了云层里。这样的天气飞特技是极不合适的。因未征得后舱教官谢列金的同意,我暂时没向地面塔台指挥员报告这样糟糕的天气实况。谢列金是位飞行经验非常丰富的飞行员。我明白他的意图:等飞机再爬升一段时间,在更高的高度上观察天气情况才是准确的。   我心头掠过了一丝抱怨:这样的复杂天气为什么指挥员还下定决心进场飞特技呢?为什么不先派一架飞机侦察天气,再定下飞行的决心?   当我操纵飞机爬升到高度2000米时,终于穿出了云层。但是,向高处望去,头顶上又有一层云在等待着我们。我操纵飞机只有在两个云层的夹缝里穿行。当我正准备加入预定的3号空域时,地面指挥员却下达口令,让我改变航向加入到5号空域。我一边操纵飞机转弯一边注意收听无线电里的空地通话情况。原来,我们的飞机起飞后不到一分钟,指挥员又错误地放飞了一架速度比我们更快的飞机,为防止后机追赶、超越前机而发生危险,只好临时命令我们转弯加入到另外的5号空域。加入空域后,我尽可能操纵飞机在云缝中做完了规定的动作,谢列金也全神贯注地观察着空域位置,生怕因云层的影响,我们的飞机偏出了空域。   当我的飞机正要退出空域的时候,从座舱前风挡的左侧,突然飞来一个黑乎乎的影子。我迅速操纵飞机向右转弯躲避,并一边回头进行观察,好像闪过的是一个黑色气球,球体下面还有悬挂物。看来,这可能是机场气象台放飞的用来探测云层高度的气象气球。有惊无险。幸亏我发现及时,飞机没有与气球相撞。   飞机在高度2000~4200之间飞行。我感到耳朵里渐渐鼓胀得厉害,急忙观察座舱压力差表的指示,果然压力异常,并且降低得很厉害。谢列金也及时发现了这个问题。我马上向塔台指挥员报告了情况,地面指令我们停止执行任务,立即返航。这时我才发现,原来是座舱密封出现了问题,密封开关把手被卡在了半开半关的位置。我准备操纵飞机迅速下降到高度2000米以下。因为飞机座舱不密封,长时间在高空飞行就会造成飞行员严重缺氧。   我在想,最好能寻找一个云孔,由70度航向继续左转弯,然后对向机场方向320度返航。可是,当我刚向左转了一个不大的角度时,突然发现左侧有另外一架米格-15飞机在飞行。谢列金反应比我更为迅捷,并以最大的动作量操纵飞机由左转改为向右滚转下降,以避免与这架飞机相撞。就在此时,我们的飞机突然加快下沉,开始猛然翻滚,仿佛一只小船一下子跌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之中。我和谢列金都异常惊讶,判断不清飞机为什么会突然闯进了一种强烈的气流涡旋之中,并使我们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操纵、控制飞机的状态。这一定是刚刚从左侧飞过的那架飞机,在较低高度上违反飞行规定,做了超音速、大载荷的飞行,正是其留下的超强“尾流”给我们的飞机挖下了一口“死亡的陷阱”。   此时,飞机在俯冲翻滚中载荷迅速增大,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随着飞机迅疾下坠,失去密封的座舱压力也在迅速增加,飞机以150米\/秒的下降率向地面几乎垂直冲去,座舱压力表的指针以每秒已超过10毫米汞柱的速度旋转着不断增高……冲出云层后,我们的高度仅剩不到500米了!我和谢列金惊慌中企图用尽全力拉动驾驶杆改变飞机状态,却心有余而力不足——双手不听我们使唤了。地面上黑黝黝的大森林向我们迎面扑来,像一张巨大的黑网罩向了一只坠落中的云雀……   我从噩梦中惊醒后,再也无法入睡。我刚才仿佛做的不是一个梦,倒像是一次真实的毁灭性历险飞行。   我围着被子坐在床上等待天亮,并翻身拿起了书桌上白天查来的资料,为自己梦中的险境与最终毁灭寻找理论依据。在最初的几秒钟内,由于高载荷、高舱压的共同作用,飞行员可能遭受到了难以抗拒的“空气动力学打击”,随即失去了操纵飞机的工作能力。他们的头脑可能还有些清醒、明白,但手脚却是不听自己使唤了。于是,他们干着急,没办法,只能眼看着飞机向地面冲去。有资料表明,若已经昏迷的飞行员,要在5~10秒后才会恢复知觉;再过15~20秒,才能恢复运动能力;而再过30~120秒才能操纵飞机。   若加加林和谢列金果真是遭受到了所谓的“空气动力学打击”的话,在仅剩下两秒多钟飞机就要触地爆炸的情况下,他们无论如何也是做不到“死里逃生”的。   八   在俄罗斯加加林空军军事学院毕业前夕,歼击航空兵战术教官尤拉送了我一幅油画,是加加林的头像。画框是木质本色,没有涂漆,“画布”也不是布,而是一块复合木板。这幅画是教官自己画的,右下角浅浅地写着他“花体”的俄文名字。这就像在老北京城里许多人都会唱几段京剧一样,在俄罗斯,很多人都会画油画。教官送我的画尺寸很小,还没有32开的书本那样大。   他大概是怕我回国时携带不方便,也许是怕太大了摆放在书架里占地方,所以才故意画这么小的尺寸吧。我非常喜欢这幅画!把画捧在手里,加加林就一直面向着我微笑。加加林左右胸前都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各种勋章或奖章,显得格外英俊、潇洒。作为回赠,我送了教官两本自己的小诗集,并用俄文在扉页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我在教官尤拉这幅画的背面,轻轻写下了接受它时的日期和地点:2001年6月15日。莫尼诺。   八年过去了,加加林依然微笑着望着我。加加林胸前佩戴的荣光虽然因岁月的流逝色彩已有了些许的黯淡,但他的炯炯目光和精神状态依然充满着自信和朝气。他对人们对其死因的种种猜测、模拟并不颔首赞允,但也不予否认。也许,在43年后的今天,人们再去追问加加林牺牲的直接原因已不必要——加加林之死,毕竟已成为了历史。   加加林是代表全人类首次飞进太空的。他在320多公里的高度上以27200公里\/小时的速度飞越了40000公里。在这历史性的108分钟的太空遨游中,他完成了人类自身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的首次回望。加加林的这一英雄壮举,已成为人类历史中的永恒精神和骄傲。他以自己的勇敢,向浩渺无际的宇宙证明了人类的智慧,也表达了人类探索未知事物的渴望。当加加林回眸蓝色“地球村”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里一定充满着无比的祥和与平静。也许,在那最神圣的几秒或几分钟的回望中,他置身在超越国家的高度上,已暂时忘却抑或主动抛弃了自己被发射时的某种狭隘愿望与目的。   (《海燕·都市美文》2011年第6期) Www.xiaoshUotxt.cOm txt 小_说天+堂 第49章 谁的故乡不沉沦?(1)   耿立   一   曾看到过一幅照片,一个农民在被拆迁房子的瓦砾上跌坐,茫然吃着午饭,只是一个馒头和一棵大葱,那模样是我久在风雨暴晒下才有的酱色的父兄,这是一幅为“农村上楼”而配发的照片,看到这个片子,看到一片狼藉,像是涌动起莫名的风雨飘絮的黍离之情,只觉得无边的乡村在沉沦,或者说一点点坍塌一点点沦陷,真的有点出离愤怒。   多少乡村在哭泣!多少乡村被连根拔起,乡村成了一种空间漂浮。我看到报道: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   乡土的中国,故乡的中国真的转换这么快?我对某些举止向来是不惮于恶意来揣测的,不错,乡村是需要引导的,农民是需要引导的,但一夜之间,从土地里不再种出庄稼而种出了高楼,这是农民的狭隘所到达不了的,在农民没有意愿的情形下,是否有的人对土地别有图谋?城市化是人的市民化,而不是土地的城市化、楼房化。   农民被上楼,就如镰刀割下了谷子,这不是一次收割的事件而是一个精神的事件,有人说这世界消失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声呜咽,我想镰刀碰到谷穗是呜咽,谷子倒下时也是呜咽,推土机的巨响脚手架的巨响龙门吊的巨响,他们听不到故乡的呜咽。农历没有了,节气没有了,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存伦理被改造了。   古人有揠苗助长的话头,也有夜雨剪春韭的诗意,但乡村的消失证明着一种东西,故乡的脆弱,美的危险,土地不再为农人服务,土地开始为gdp服务;没有了故乡的人是无根的,离开了地气的脚步注定是走不稳踉踉跄跄的。   有一成语叫背井离乡,背是背离,这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我宁愿理解为背负,一个背负着故乡井水的人是有底气的,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故乡井水的滋润,有故乡做依靠。记得,在一次文人雅集的酒桌上,有个人问我,你的眼睛为何这样亮?我说那是故乡的水井!你的头上隐隐像有什么东西,那是什么呢?也许,是我醉酒的缘故,我回答:那是故乡的屋檐。友人愣住了,不知如何回答,他有点黯然然后醉了,他说,我没有故乡的屋檐。然后就伏在桌子上呜呜大哭起来。   故乡是一个人的血地,你离开了那空间那地址,你离不开那里蒸腾的气场,那里的细节,虽然时光的流逝和空间的隔阻,但“任它草堆也好,破窑也好,你儿时放摇篮的地方,便是你死后最好的葬身之所呀!”台湾把故乡叫做原乡,作家钟离和说“原乡人的血,只有回到原乡,他的血才能停止沸腾”,真是透到了骨髓,彻骨彻肤。   但原乡在哪里?即使你千里迢迢回到放摇篮的地方,但拆迁的速度,要比你的脚步快几倍,在某些趾高气扬者烟灰弹落的瞬间,无论老房子无论老城墙,都会谈笑间樯橹早已灰飞烟灭,故乡小桥的容颜无法使你再睹物思情,没有铜雀台可以锁住那也叫小乔的恋人,即使铜雀台也会被拆迁成瓦砾。你有的不只是乡愁,而是目睹故乡的凌迟、故乡的死亡。   我想,拆迁的那仅仅是一座座老屋吗?拆迁的是那些有形的表面的东西,那融入人生的部分呢?那故乡的气味呢?要是再向人回答三十年前的故乡,你准会遇到听众的不解,因为你的斜阳流水,你的蛙鸣、溪头、荠菜早已无踪影,大家以为你在说谎,说不曾存在的诗意,说你的梦呓。拆迁的巨响,它不仅仅伤到了我们的骨头,它给我们不能指认故乡的人一种暗伤在咯血,你看不到那血丝,你感到那虚空,那是一种大地的整体失忆和乡村历史的短路。   故乡是一种容器,故乡是收藏我们童年哭声的地方,一石一础,一草一叶,井栏榆树,那都是我们的见证,那里勾留了我们的年轮,涂抹了黄昏时我们读书的影子,还有那塞满草的窗子,当我们夜晚背诵课文的时候,常仰着脖颈望着窗外的星空,像是背诵着夜。现在那里的夜还是那样纯净吗?没有一丝的阴翳,没有污染没有毁容?   我知道故乡之故,是旧的意思,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家还是老的好,但当下一切唯新是尚,人们喜新厌旧,不再喜欢原配的故乡;现在城市的家是没有光阴刻痕的,没有记忆的负载,没有积淀,没有历史,这样的家,就是为你提供一张床共你安眠,为你提供一片空间供你息身,这样的家,是名词,不是动词,没有让你冲动让你念想的精神成分。   人们说故乡现在已被穿上了制服,你的和他的,他的和你的,没有了个性,互相模仿,互相雷同。楼房是一样的,猫眼是一样的,这种批量生产的所谓的乡村,这样的地方还能称之为故乡吗?那牵动我们心灵抒情的河水,那林子间白色的如棉布的雾帐,那货郎的鼓子,那如旧照片一样发黄的夕阳,好像如今成了梦幻,成了失踪。写到这里,有网友“知了的秋天”留言:只记得故乡原貌的淳朴风貌,却忘了小巷土路的坑洼,没有排水设施的泥泞,用柴火煤炭烧水做饭时的烟熏火燎,呛人口鼻,用电的不便,接水的不便、上厕所的不便。城市化乃是大势所趋,但城市化中保留地方特色确应注意。   让农民享受现代化成果不应是空话。   我想说,我不反对现代化,我反对的是对故乡的过度损伤;我是怀念一种乡村的精神质地,一种氛围和一套完整的乡野价值观,那种安恬那种惬意。   故乡是我们生命的一部分,也是我们人类历史的“保姆”,她提供的是一种见证,是我们的童年;但现代化现在成了一种不容商榷的规则,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着罚民吊罪讨伐一切的权力。   过去那种低碳的生活,那乡村的牛粪和泥泞,曾是我发誓逃离的,那不是矫情,当走过了人生,当失去了故乡,当看到沉沦的故乡,失去了的才知道珍重。现在城市的人手不能提物,肩不能负重,腿不能远足,心灵逼仄如蜗牛。城市里没有牛粪,但城市里也没有可以仰望星空的精神屋顶,对城里人来说失去牛粪也许不是失去营养,但失去星光,人类的夜晚该是多么地黯然,说白了,故乡伦理给我们的是一种精神的守护,是一种恩养。   在我们人生的路上,应该有故乡。   二   故乡是美学,故乡不是经济学。有些是可以用数字计算的,有些则无法计量。   乡愁是不可用数字换算的,但故乡的土地可以丈量;故乡的芬芳不可丈量,但故乡的花朵可以点数;炊烟不可丈量,但故乡的烟囱可以点数;可丈量可点数的能被钞票收购,不可丈量的也就失去了生命力开始隐形。   曾有传说,说人死后,他的魂魄要把生前留在世间的脚印都重新捡起来,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遭,到阴间交差;无论是乘过的船,走过的板桥,无论是泥泞的雪雨土路,无论老屋的檐下,那些脚印都会在某个你看不到的地方封存。纵然板桥的梁木已经朽腐,纵然船已经沉入河底樯橹无影,纵然土路已被铺上了柏油垫上了石子,即使那河水枯干,渡口无存,但魂魄一旦重访,那过去留存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走出与主人相见。   我想这也许是一个思乡人打造的美的童话,说明一个泊荡在外的异乡人,对故乡总有一种搁不下的念想,生不能还乡,死也要还乡;如不捡回脚印,就会成了孤魂野鬼,在野外啾啾,享受不到牲醴,享受不到香烟。   说起来,这是一种美轮美奂的逆向倒流,是从老年向中年、向青年、向少年、向童年的回溯,最后,返回到故乡的草垛土炕,返回到母亲的子宫,返回到缘起。当放学的路上,你脚印浮现时,正是七岁,“小呀嘛小儿郎,背着那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哪,没有学问呀,无颜见爹娘……”这随脚印倏然醒来的儿歌,记得你的七岁;当第一次脸红的脚印浮现,正是十五岁,在草垛旁,你看到了姑娘的乳房在衣襟凸显;在挥别家乡的渡口,那脚印浮现了,你二十五岁,你挥去的是炊烟挥不去的是母亲送别时的白发;还有,还有很多的脚印,脚印多了,就成了路。   其实故乡就是一种依靠,也是一种收藏,她永远站在我们记忆的深处,召唤我们灵魂柔软的部分,让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反顾来路,反顾我们血脉的上游。   曾记得一个台湾老兵的故事。说刻骨铭心的思乡者,把一个装着故乡土的玻璃瓶子弄丢了,他的魂魄也随之丢弃了,老兵住院,什么样的医术也疗救不了他这种思乡的痛。他的事传播开来,人们同情他,给他送来各种各样的土,特别是一个研究生,他翻找资料,在实验室里,为老兵配制了家乡的土。研究生说:科学来看,配制的土才是真正华北平原的黄土。研究生在配土的时候特别多放了一点盐分,用以配出老兵家人在这土地上所流过的汗水。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0章 谁的故乡不沉沦?(2)   但细心的老兵呢,看出了黄土是用色素染成的!他说平原的土,是可以用比例配制的,但故乡的土,是不可以用实验室来配制的,那些童年的声音留在土里的,那些炊烟留在土里的,还有那些牛羊的哞叫,怎能够培植出?土的颜色可以用色素,那些情感蛊惑的元素,怎能用一克两克的色素配制呢?   老兵说什么好呢?他感激那些人,为他送各式各样土的人,他感激那研究生,老兵最后说,这一瓶配出的黄土里面缺一样要紧的东西。当初,妈妈把黄土放在白纸上摊开低下头去审视的时候,有两滴眼泪落在土里,这一大瓶里却没有!   是啊,那半瓶黄土里有祖父和父亲的汗,有母亲的泪。母亲有胃病,长年吃中西大药房的胃药,母亲亲手把土装在空玻璃瓶里。在老兵的家乡,玻璃瓶也是好东西。母亲把土摊在白纸上,戴好老花镜看过、拣过,弄得干干净净,才往瓶子里装。老兵带着这个瓶子走过七个省,最后越过台湾海峡。   我不知道这个老兵最后的所终,但我知道揪心的是灵魂还乡,被毁容整容后的故乡,灵魂能顺当回返吗?他能找得到胡同口遥望的母亲吗?   当故乡变成了一个词汇,当这个词汇没有了具体所指而被抽空,就像阿房宫只是一个词,地面上没有了“廊腰缦回,檐牙高啄”,没有了“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没有“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这样的阿房宫是否叫阿房宫?“阿房宫”这样的词汇是贫血的,没有了人的生气没有了活的内容,如果故乡也是如此,这样的故乡也就是死掉的了。   当毁容的故乡只留下一个名头时,这样的故乡也是半死不活的,我要追问当故乡被毁容,你的魂魄还能找到过去的印记吗?门前的石墩没有了,记忆的原址没有了;老屋的燕巢没有了,睹物思情的指示没有了;家族的墓地没有了,祭奠就成了十字路口随风飘扬的纸灰。这时你面对的不是“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诗意尴尬,而是看不到故乡遗容的那种孝子的锥心之痛。   祭祀无日,哀痛不已!   毁容的故乡与记忆完全不符了,但故乡不能忘记;故乡可以忘记,但童年的记忆不能忘记。故乡不仅仅是地名:三棵树,也许那是祖辈的记忆,当初移民的时候就有三棵树;刘举人庄,当初村子里就走出了举人,成为后辈的炫耀;观上呢?也许村子当初就在道观的旁边;九女集呢?是一个老太有九个女儿而叫的村庄?   我知道在故乡整容的时候,人也有退化而整容。祖籍是父辈们走出的故乡的印记,但却是履历中死的文字,不再是炊烟和泥腥的土味。我的故乡是什集,是明初移民,十家人家聚居而成了集市,提到什集,我的脑海闪回的是炒焦花生的沙土,还有冬夜啃羊头的热腾腾的气与噼啪的木柴的炸响,但对出生在城里的儿子,什集只是一个词,没有了体温,没有了那种几百年的生活的和暖与安详,什集的什字,本来念什(shi),是古代十字的大写,儿子也许会念什么的什(shen),不是一字读音的差异,是一种文化符号的转变,是一种故乡变成了异乡,是另一种物质,是地点异化成了虚空,是名词变成了虚词,变成了反问句式:什么?   好像在不友好地审视!   我知道现在有的人为了加薪为了提干,在私下篡改履历,年龄和学历,这也算是别样的整容吧。不知道这些整容的独在异乡为异客的人要走回故乡,碰到整容的故乡,怎样和那片土地对视,都是赝品,都是一样的货色,都是失去了本色的家伙。那真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三   故乡在沉沦,有的乡村虽躲过了拆迁,但也是精神沦陷,年轻人走了,土地荒芜了,村子里多的是暮年的老人和留守的孩童。这些暮年和儿童是否能抵抗住故乡的沦陷,我是持怀疑态度的,农民是弱势,农民的父和母、农民的孩和子,一老一童更是弱势,若是现在还乡,鬓毛未衰的你就会看到故乡一方面是苍颜,一方面是毁容。   我读到过一首诗:   村里的动物越来越少\/村里的童年越来越少\/原来的童年有狗陪着\/狗当童年的影子\/原来的童年当牛的影子\/跟着牛到处阅读青草阅读蝴蝶\/村小学由五间教室减少到两间\/最后村小学取消任何一间教室\/这个村和那个村还加一个村\/拼成一个小学\/三个村共用一个童年\/三个村的动物越来越少\/消失的还在继续消失\/陪伴童年的狗牛比童年的数量似乎更少\/动物越来越孤独\/童年越来越单调   现在的乡村再也没有了牛耕地,也没有了猪圈,多的是狗,也许世相变化太快,现在要人仗狗势,让强悍的生灵来看家护院,来陪伴老弱病残。我想,如果我们失去故乡,给我们留下的是一代人的痛,而要是失去童年呢,这些孩子从小就接受流浪和孤独,那我们就失去了明天,因为明天是孩子们的。   “没有故乡的人是不幸的,有故乡而又不幸遭遇人为的失去,这是一种双重的不幸。”虽然生养我的故乡依然存在,但她也最终也难逃那逐渐蔓延的乡土的沦陷;其实故乡还在,母亲去世经年,早就断了还乡的愿望,在母亲在的时候,我就曾体悟到失去老家的痛苦,我说的是我的母亲,在母亲的晚年,我曾把母亲接到所谓的城里,在我居住的三楼上,母亲如囚徒,这样的楼房,没有了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没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这样的楼房春天与燕子毁约,不再接纳这玄鸟,可即使回到毁容的故乡,燕子也是旧巢无觅处了。母亲在这钢筋水泥里,如牢笼,邻居变成了猫眼里的了望,门是安全门,窗是防盗网。贼是难入,人却难出。   有一次在我下班回家走到楼下,蓦然一惊,看到了母亲在窗口茫然的眼神。母亲在张望,囚犯每天还有放风的时候,母亲一月半月也没有到楼下挪动半步,楼的雷同使母亲惧怕,怕走出家属楼,再也分不出子丑寅卯的差异,找不回返回的路。   秋天了,母亲说,在楼里,听不到一丝老家的声音,老家该掰棒子了吧?   我知道暮年的母亲寂寞了,过去城里的街头还有人卖蝈蝈,而今这风景也绝迹了,我走出城市很远,在野草蔓生的瓦砾间捉到了几只,夜间,就放到母亲的房间,蟋蟀入我床下,一叫,我所住的楼房却好像安静了——多好的秋声,天地间好像一下肃穆寂寥了。   但我知道这是对故乡秋天的模拟,是故乡秋的赝品。   故乡沉沦了,蟋蟀淅淅沥沥的鸣叫也成了绝响。我不知道蟋蟀到城里的感受,但看到街头的一棵棵被移栽的大树,那些委顿的焦黄的树枝,看到那些打着点滴的树,那些吊瓶满身的树,如五花大绑,我哭了。   老家的村口也曾有几株明代的柿子树,有四百年的历史,但前几年被一些树贩子连根移走了,说是上万块钱。就如吹灯拔蜡,老家的历史记忆成了空缺。有一年,我回老家为母亲上坟,看到移走留下的大大的树坑,如枯干的泪眼,无助无望。我童年留恋的柿子树,老家的指示物种和地标,那曾荫庇故乡多年的古树没有了,只剩下裸露的斑驳的树根。   我心里一阵揪痛,我想到台湾老兵的故事,如果他的灵魂还乡,他走到村庄看不到母亲曾在村口属望的柿子树,那将会上演怎样的情景?   我看到很多脱离故土进城的古树,由于水土不服而死掉,我曾想写一篇大树的悼亡词,看到那机声隆隆中的大树被移栽进城,真想对着街头喊一声:停!   让他们回到他们的本源,给乡间的鸟兽以栖息。   我想到《伊耆氏蜡辞》用作悼亡词给那些大树最恰如其分:土反其宅,水归其壑。昆虫毋作,草木归其泽!(土回到你的地方去,水回到你的沟里去,虫不要吃我的庄稼,草木回到你的河边去吧!)   我想那昆虫就是那些树贩子吧?移栽进城的大树和没有故乡的人一样,是痛苦的,整日煎之熬之。   在韩国,超市货架上出售大米的时候,如若袋子上印着“身土不二”的字样,则价格要昂贵不少。身土不二?是的,身土不二,这是一个深植中国的外来词。她强调一株树也好,一根草也好,一枝一叶,还是一个人,最好不要离开自己的土壤,一个人的身子骨不能与生存的土地分离,吃本地产的食粮,才有利于身心。   中国有句话,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其实,水土是有脾性的,她不是什么人都养的,只有故乡的水土才养人。故乡除了给你生物的dna,还有精神的dna,这看不见的dna序列的排列有排他性。   四   没有故乡的人,没有根基,没有身世;叶赛宁说:我抵达故乡,我即胜利!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千年前的陶潜在时空外呼唤如今疲惫的心灵吗?   其实对沉沦的故乡来讲,连荒芜也不配,只是一片钢筋水泥的狰狞。   我看不见灵魂的归路;我只隐约听见灵魂的巨响灵魂的呜咽!   (《北京文学》2011年第6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1章 箱子里的人   宋烈毅   1   “海边的雨,发出狗喘的气一般的怪味,雨又密又细,歪来扭去地洒落在地上,好像空中悬着一台转动的喷雾器似的。”——能够嗅出这“海边的雨”   有一股“狗喘的气一般怪味”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安部公房的小说《箱男》   中的那个住在箱子里的人。假使一个人住在箱子里,就像一个怪物,恐怕只有狗之类的动物经常来探望光顾。我想,这个把身体交给一个纸箱的男人一定近距离地贴近过一只流浪狗的鼻子,也只有他闻过“狗喘的气”所发出的怪味。将雨的气息比作“狗喘的气”,恐怕也只有安部公房一人,真是一种令人“恶心”的比喻。   一个人终日躲在纸箱子里,我想那也应该是一种“恶心”的生存。我所见过的纸箱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上面的一些标志,比如,一把伞的符号下写着“防湿”,一只高脚玻璃杯的符号下写着“小心轻放”等等,这些符号让人对装在箱子的物体好奇。一个人把自己装在箱子里四处移动,也可视作将身体物化的行为,将身体当做一个可以搬动的东西。身体经常成为问题,一个重要的生存的问题。安部公房的小说《箱男》是以“箱男”自述的口吻来叙述的,自述在带有说服性的同时兼带有欺骗性,让人相信“箱男”的存在是真的,不是骗人的,“现在,我在纸箱中做这份自述。这纸箱,是一个从头往下套刚好捂住腰部大小的包装箱。”“在纸箱中做这份自述”既是一种“纸箱”处境的说明,也是小说整体语言风格的说明,即,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是昏昏暗暗的,半遮半掩的。同时,安部公房也借“箱男”之口,一针见血地指出,“箱男”的存在也并非特例和非正常行为,“箱男”具有普遍性:   “就说你吧,恐怕就没听人说过箱男的事。这箱男不一定非得是我,当箱男的又不是我一个。虽然还没有过这方面的统计数字,但有迹象显示,全国上下到处都有箱男游动的身影。”“箱男”躲在箱子里,而安部公房躲在“箱男”   的身影里对我们说出一些隐秘的真实。   说到底,这个躲在箱子里的人不是一个真正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生活在箱子里,却具备清醒的思维,这同我们日常在城市里所见到的形形色色的流浪者大不相同。把某物装进箱子里便意味着密封,打进黑暗中,而“箱男”   是“套着它在街上走”,并希冀借此成为“一个箱不箱、人不人的怪物。”   对了,就是这个“怪物”,对着读者喋喋不休地自述着的怪物甚至于在书中介绍他骄傲的“箱居”的制作,其制作方法异常精细,令人叹为观止,可媲美于优秀的建筑设计师,除了材料和工具的选择(空包装箱、乙烯薄膜、包装箱封口胶布、铁丝、工具刀,三个旧麻袋、一双深筒雨靴),还有制作工艺的约定(如确定箱子哪面为上,哪面为下,如何用胶带将纸箱原有的开口处封死等等),更有加工“窥视窗”、“辅助孔”、固定在纸箱内壁的用铁丝扭成的“挂钩”等详尽说明。没有哪个精神失常的流浪者能够干好如此细致的活儿,没有。   “箱男”说到底是一个不满于生存现状的人把自己处置于一个逼仄的空间里,以便于展示那种艰难的人生境遇。总体来看,安部公房的小说是向空间挑战的小说,《箱男》中的“纸箱子”,《砂女》中的“沙洞”,《墙》   中的“墙”等等,这种选择肯定来自作者的某种从不自觉逐步到自觉的潜意识,通过这些狭窄的异度空间安部公房释放了自己,获取了小说家才会体验到的写作的快感。   我无法描述出这个卡夫卡笔下饥饿艺术家的笼子,在这部短篇小说中仅可找到关于“笼子”描写的寥寥数语,从小说的语言特征方面来说,《饥饿艺术家》是一部叙述和议论体的小说,卡夫卡式的冗长的叙述和议论,单调而令人无法忍受——这很容易让人想起他的那些数量惊人的文学性日记片段——其间偶有箴言录式的言辞闪现。照我看,卡夫卡的小说是总体隐喻式的小说,句子中鲜见稀奇古怪的比喻,更缺乏对事物精细的刻画,给人感觉总是在兜圈子,在圆形的跑道上慢跑而不愿停止下来。《饥饿艺术家》也是在“兜圈子”,小说的大部分精力放在叙述“围观”的人身上,以“围观”   逼近关在“笼子”里的那个人,小说的开篇花费了大量文字写“围观”的人,虽然“饥饿表演一天接着一天,人们的热情与日俱增”,但这位“笼子”里的“饥饿艺术家”同小说作者一样保持了一种冷静、礼貌和孤僻:“只是呆呆地望着前方出神,双眼几乎紧闭,有时端起一只很小的杯子,稍稍啜一点儿水,润一润嘴唇。”   的确,关于这只空荡荡的仅装了一个表演者的“笼子”确实也没有什么值得可写。“笼子”虽可视作“箱子”,但它不像箱子那般完全封闭,我认为“笼子”是箱子的变体,保持了箱子的外形,却任由目光穿进穿出,“笼子”乃由栅栏构成,一个人不可能在“笼子”的建设上玩些花哨的小把戏。我说过了,关于这只“笼子”,卡夫卡的叙述仅寥寥数笔,或者也可认为卡夫卡不屑于去“具体”描写这样的“实物”,“笼子”只不过有一个“形”,可以关住“饥饿表演者”的“形”,而“形同虚设”,这种“有形”最终通过“围观者”   的种种反应和表现(“围观者”也在表演,在“笼子”外面)而化为乌有。   我在小说《饥饿艺术家》中所能找到的关于“笼子”的描写仅此这些:   “小小的铁栅笼子”、“笼子里的唯一陈设就是时钟”、“他在笼子里什么吃的也没有”。及至于在小说结尾,这个可怜的“饥饿艺术家”的眼睛,“那瞳孔已经扩散”,我们也无法真切地“看到”这个以它可怕的残忍和冷酷拎住了人心的“笼子”,而只能感受“他们克制住自己,挤在笼子周围,舍不得离去”。很显然,这不是一个写“笼子”的小说,这是一个揭示“围观者”   和“被围观者”都在表演的真相的小说。   3   已故的“麦地诗人”海子所写的《叙事诗》是我所读到的海子诗歌中最具恐怖色彩的叙事诗,这首长达152行(这首诗歌的行数非常好数,四行一节,共计三十八节)的诗歌就像一部哥特式的小说,笼罩着神秘恐怖的氛围。   它讲述了一个深夜投宿的年轻人在床板底下发现一个被捆绑的死者的故事,这个故事吊诡就吊诡在这个死者就是把年轻人引进客房的老板,而死者已经死去多天,诗歌中反复描写的彻夜奔腾喧哗的“河水”和一个孩子敲门喊“舅舅”的声音叫人毛骨悚然。   当被单披盖下来,一个人独睡在床板上即可理解为一个人独睡在半只木头箱子上,既然是半只箱子就可以藏匿一些隐秘的东西,比如拖鞋、行李等,一只慵懒的猫也是可以的,而“他把手\/向回抽时,感到\/床底下有人。”   在夤夜,对于“外面”(“河水”和“孩子”的喊门声在外面)和“下面”(“那床板底下绑着的一个人”在下面)的恐惧,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一个年轻人为何要独自一人在深夜来到一个偏僻的旅店投宿,那个旅店的老板被何人以及为何被捆绑在床板底下,那个在门外看不见身影却一声又一声喊着“舅舅”的孩子是谁,旅店外面推开窗户即可见到的河流和教堂究竟象征着什么,所有这些都没有答案,都是黑匣中的谜。而逝者已长逝,并且在安徽安庆北郊的一小片向阳的坡地上获得了安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探寻诗人创作这首与他绝大部分的抒情诗风格迥异的叙事作品的起因,这首恐怖之诗就像一只黑箱子在他所有的美丽诗篇中装满了死亡的黑暗,就像他在1989年3月24日那天在山海关卧轨时那么黑那么暗。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从“床板底下”拖出来的死者吧:“他把那人拖出来\/放到房间中央\/发现那人口袋里有一支蜡烛\/还有一根火柴。”虽然这“蜡烛”仅有“短短一寸”,只要我们愿意擦燃火柴,我想它足可以照亮这房间里以及床板底下的黑暗,而不仅仅“看清那人是店主人\/已经死了\/看样子\/已经死了好几天”。曾经擦燃火柴的,我想还有那个替这个早逝的诗人整理遗稿而过度劳累猝然离世的人,很难想象这个同样英年早逝的叫骆一禾的诗人在夜深人静独自一人整理这些散发死亡气息的遗稿时的心境。   现在,我的面前就摆放着《海子诗全编》,我所购买的是1997年2月第一版,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黑色的封皮,九百多页,就像一只黑色的手提箱。   (《书城》2011年第7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2章 村谣咏叹(1)   李志国   小麻嘎,尾巴长   “小麻嘎,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这是流传于我的鲁西南农村老家的一首叙事民谣,多被作为启蒙儿歌传唱。质朴憨厚的家乡人对常见的飞禽走兽大都赋有俗称。“麻嘎”是喜鹊的俗称,麻雀俗称“小小虫”,啄木鸟俗称“千千木”,家猪俗称“唠唠”,公羊俗称“骚虎”等等,颇显形象和戏谑。   《小麻嘎,尾巴长》这首民谣,在奶奶和母亲的悉心传授下,童年的我和弟弟都能摇头晃脑背诵得滚瓜烂熟。岁月沧桑,逝者如斯,时光磨去了太多的东西,时近而立之年我竟淡忘几尽。只大约记得这是一首类似于《孔雀东南飞》的民间叙事诗,以一位老娘的口吻,用起兴、对比的修辞手法叙述、控诉了儿子们“娶了新娘不养老娘”的社会恶习。“以前有了好吃的,端到老娘床头上”,“如今有了好吃的,媳妇媳妇你先尝”——这两句揭露“小麻嘎”娶妻前后处置美味佳肴的两种截然不同行为的歌谣,却一直在我记忆中鲜活着。小时候母亲每教唱到这里时,总要说上一句“俺小长大后不会这样咧”,语气和眼光中交织着自信、期待和担忧。而今奶奶早已作古,母亲也已健忘失忆,尽显老年痴呆症状。未经“采风”和“申遗”,不知这首民谣在电视电脑流行歌曲的冲击下,还能否完整流传甚至存世?而母亲的话也许一语成谶,在城市钢筋水泥森林里刻苦工作生活的我,虽然没有间断去乡下老家看望年迈的母亲,或将母亲接来小住几天,但陪在老娘身边的时间竟不及陪妻女的百分之几。每念及此,不禁浑身紧缩,羞愧满心满面,总觉着自己就是那长尾巴的“小麻嘎”。   我一直认为汉字是人间最精妙最完美最意蕴丰厚的文字。没有任何一种语言能与汉语相媲美。特别是“指事”和“会意”两种造字法,让人惊心动魄抚手叹绝。家中有“女”方为“安”,男人一生中两个最重要的女人都冠称以“娘”,修饰词却是一对反义词——老娘和新娘。对男人而言,新娘是老娘的继承者和发展者。老娘将你从婴儿养育成男孩,新娘把你从男孩变成为男人。老娘给予你生命,让世界响起了你的声音;新娘为你孕育生命,让人间延续了你的血脉。吃老娘的奶长大,对老娘要报养育恩;吃媳妇的饭生活,对媳妇要有夫妻情。好男人老娘要尊,新娘要亲,老娘新娘都要爱,又不要刻意做光棍汉,又不要违心做“小麻嘎”。   有哲人说,喜新厌旧是人类伟大的审美心理,正是这种心理推动人类不断创新和进步。然而当这种规律作用于亲情、爱情、友情之上时,还是让人接受不了,甚至排斥痛骂。婆媳关系难处为亘古共识,“小麻嘎”现象也是几千年来绵绵不绝。有一则手机短信调侃婆媳不和的原因:老娘花了五年时间教会儿子如何穿裤子,新娘用了不到五秒钟就让丈夫把裤子脱了;老娘用乳汁哺育了儿子的生命,新娘用乳房控制着丈夫的生活;老娘看着累了一天的儿子入睡感到欣慰甜蜜,新娘看到丈夫先于自己入睡感到委屈愤怒。这当然是调皮调侃调笑。婆媳关系复杂深奥,既有财权事权之争,更有儿子丈夫的归属权之争,还应有更深的社会和心理原因,属于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的范畴,我们平常人不得而知,也不好冒揣。老娘与新娘大多面和心背、貌合神离;和谐融洽、心心相印者有之,但不多见;水火不容、战火连绵者有之,亦不少见。我们看到白发苍苍的老娘多在婆媳之争中败北,唇红齿白的新娘得胜后更是趾高气扬、笑靥如花。其实男人百分之百都希望新娘和老娘和平共处,但还总是有相当一部分男人做了“小麻嘎”,无论是被迫还是自觉,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我坚持认为社会要和谐、家庭要和睦、待人应和气,婆媳关系还是融洽互让为至上境界。   如何摆布好老娘和新娘的关系是男人的椎心之痛。常有痴情无趣的女人发嗲发问:“我和你老娘同时掉进河里,你先救谁?”令男人们不便、不敢回答。巧嘴多思的男人回答“两人同时救”或“谁近先救谁”,还要落个“滑头”的骂名。   其实古人是更看重老娘的,讲究“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百行孝为先”。   东汉丁兰刻木事母,因妻子对木像不敬,将妻休弃。东汉姜诗怀疑妻子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宋代朱寿昌弃官寻母,黄庭坚涤母溺器。晋代郭巨为让母亲吃饱饭,竟去埋掉与母争食的儿子。试想如果妻子对母不敬,这个老郭同志未必不敢杀妻。他们的事迹都被元代郭居敬辑录编入《二十四孝》。   而现代人似乎更多地看重新娘,这在农村好像更加常见。20岁新娘豪居新宅,空调,电扇锦衣玉食,80岁老娘寡居破屋,摇芭蕉扇,凄凉度日。   这类现象见怪不怪,让人感慨人心不古。乡下老娘和城里新娘更是隔着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男人在两个女人的抱怨责骂声中两头奔波双边安抚,还往往弄成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想当让新娘满意的长尾巴“小麻嘎”也当不成。   老娘、新娘和睦共处是男人的家庭建设目标。在此大目标下,男人们有时也不妨搞些善意的谎言和狡猾的“地下”动作,做好婆媳关系的润滑剂和催化剂。悄悄塞给老娘些零花钱,让老娘窃喜:“吾儿不是小麻嘎!”回家告诉新娘钱悉数上交请老婆安排指示,让媳妇也窃喜:“家中丈夫尽归吾!”   对新娘说:“老娘夸你想你呢。”对老娘道:“媳妇想你请你呢。”结果产生“皮格马利翁效应”,精明的新娘尊重老娘,成熟的老娘笼络新娘。新娘爱丈夫也爱其老娘,老娘疼儿子也疼其新娘。新娘老娘彼此满意,儿子丈夫双重合格,一家人和和美美,你喜我欢大家皆大欢喜。于是“五好家庭”诞生了,妇联的同志又一溜小跑着把“好婆婆”、“好媳妇”的奖匾送到你家!   大红花耀眼,小麻嘎报喜,如此利人利己利家利国好事,何乐不为!   自然界的小麻嘎可以有,还可以再多点。人类社会中的“小麻嘎”可以没有,越少越好,绝迹最佳。让《小麻嘎,尾巴长》民谣早日成为历史吧!   小黄豆,黄又黄周末携妻将雏回乡下老家,院中枣树薄荫中,与老父把酒话桑麻。母亲在一旁捶打着伤痛的病腿,花白的头发在阳光下一颤一颤。大门外隐约传来邻居二奶奶教唱村谣的声音,断续声随断续风,雏凤清于老凤声。一家人凝神倾听,是那首幽婉悲情的《小黄豆,黄又黄》:   小黄豆呀,黄又黄啊,三生四岁,没爹娘啊,从小跟着,奶奶过啊……   母亲叹气道:“儿子儿媳都出外打工去了,长年累月不回家一回。可为难了一身是病的二奶奶,一人拉巴着孙子。孙子该上幼儿园了,也没法上。”   父亲接话说:“村上的青壮年劳力都出去打工了,剩下的都是些老弱病残,来了贼都喊叫不出去人去抓。”   我一时沉默无语,心如磬压。   据报载,我国约有580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达到4000多万。贫瘠的乡村、生活的重负将他们的父母压迫逼促走,繁华的城市、发达的工业将他们的父母吸纳招引去。父母们生活在城市的底层,游走在城乡的边缘,穿着破旧的衣服,戴着农民工的标签,顶着城里人冷漠傲慢的目光,忍受着老板工头的剥削歧视,建设高楼大厦,铺架道路桥梁,点亮霓虹路灯,疏通管道阴沟。父母们甚至无暇自顾,更没有精力财力能力将孩子们接过去。可怜的孩子们就被遗弃在乡村,成为了留守大军中的一员,成为了一粒粒“小黄豆”,陷落于艰难孤独尴尬的境遇之中。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53章 村谣咏叹(2)   家,本应是孩子们的安乐窝和避风港,“小黄豆”们感受到的却是焦虑和恐惧。12岁的杨桃是贵州省紫云县新寨村的一名留守儿童,一人独居一所大院子,一到晚上就吓得不敢睁眼。一些孩子不愿回家,四外游荡,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从团伙中寻找依靠和归属,在打斗中发泄不安和刺激,欺凌人,伤害人,被欺凌,被伤害。一粒粒健康金黄的“小黄豆”,逐渐蜕变为小黑豆、小病豆、小坏豆、小害豆。某地统计公报称,留守儿童在青少年犯罪中的比率,已由十几年前的40%上升到70%。留守儿童白中杰杀害9人潜逃,成为公安部年龄最小的a级通缉犯,使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   加强留守儿童监管,任重道远,刻不容缓。   逆境是福。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代着名儿童教育学家卢勤主张培养留守儿童的独立自主意识,父母外出时告诉孩子要照顾好爷爷奶奶打理好家,而不是告诉爷爷奶奶照顾好孩子。也有数量不少的“小黄豆”,少年深识愁滋味,早年即知世事艰,磨炼出了坚毅刚强、独立自主、勇于担当的性格,俨然成为了家庭的顶梁柱和小主人。   如果说城市孩子是温室中的小花,那么乡下孩子就恰如荒野中的小草。   小草虽然缺少看管呵护,虽然缺少适温沃水,但它经得住烈日,顶得住风雪,耐得住盐碱,受得住镰铲,其生命力适应性更韧更强。一旦失去护持,温室的小花和荒野的小草在生存竞争中孰优孰劣,孰强孰弱,不言而喻。   最使人担忧的是“小黄豆”们的教育问题。优势教育资源越来越向城市集中,城乡教育水平差距越拉越大。据统计,考入重点大学的农村孩子已从二十年前的20%下降为10%。整年喝清水而瘦弱不堪的“鲤鱼”越来越难以跳过“龙门”。城乡分治的二元户籍制度像一条粗大的链锁,将农民牢牢地捆缚在农村,捆缚在土地上。即使长期为身处打工的城市流血流汗,农民们也享受不到城市人的福利待遇。“小黄豆”们也享受不到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至少一些城市人不想让他们享受,城市人狭隘地认为城市是城市人的城市。我们且不评论二元户籍制度,它肯定有其存在原因。不少人还在巴巴地为它的续存辩护,甚至更换户口本要用去几亿元钱也是一个堂皇重要的理由。   但我们知道,全世界二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强有弱,有贫有富,有文明有野蛮,有民主有专制,实行二元户籍制度的国家只有中国和非洲的一个小穷国喀麦隆。有识之士公正之士早就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民享受同等待遇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人任何势力都阻挡改变不了。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强化和维护,是等级观念和剥削意识的延伸和固化。幸喜,国家和政府已试点研究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或许不远的将来,“小黄豆”们就可以明目张胆、理直气壮地随父母去城市生活,去城里上学。虽然,北京某区不提前考虑安置方案,在暑假期间偷拆强拆打工子弟学校的行为,还在让人心痛心寒着。   孔子云:“政者,正也。”政府的职责就是要坚守公正,服务大众。关爱留守儿童,就是关爱祖国的未来和希望;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与国家长治久安。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被提上全国“两会”,一些地方不少部门也在采取措施关爱帮助留守儿童,虽然不乏应景之作和应酬之为,毕竟让“小黄豆”们看到了绿色和亮光。   挥手告别父母时,田野已经笼罩在沉沉暮霭中。小村的路灯,稀稀落落,在昏暗中静默着。我携妻将雏,奔向灯火辉煌的城市。“小黄豆呀,黄又黄啊,三生四岁,没爹娘啊……”二奶奶教唱村谣的声音,伴随着袅袅炊烟,掺和着柴草的清香,一直在我耳边缠绕着,盘旋着……   小老鼠,上灯台   夜幕笼罩起古老朴素的村庄,皎洁的月亮悬挂在湛蓝的天空,微风吹送着庄稼泥土的芬芳。村前池塘里青蛙“咯咯”鸣叫,村后大田里蛐蛐“吱吱”   欢唱,鸡在檐下的架上打盹,猪在低矮的圈里哼哼。大人们聚在村头街口拉呱调笑。孩子们在月光阴影里一边打闹嬉戏,一边吟唱耳熟能详的村谣:   小老鼠,上灯台   偷油吃,下不来   叫小妮,抱猫来   咩唔,跑啦   ……   儿时这些温馨祥和、纯朴欢快的画面,深深镌刻在脑海里,使我时时怀念眷恋。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土房栅栏变身高宅铁门,长草长庄稼的田地厂房林立,村前的池塘浅瘦近无,捉迷藏的草垛踪迹尽消。儿时的伙伴早已为人父母,甚至撒手人寰。但那些场面,那些游戏,那些村谣,却栩栩如生,愈久弥新。   那时的乡村纯朴得像一块璞玉。没有电,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没有汽车,没有柏油路,没有工厂,没有污染,没有噪音,没有绯闻,没有欺骗。   空气是清新透明的,水是清澈见底的,泥土是纯粹芬芳的。于是一起生产出自然绿色的五谷,孕育出精壮康健的躯体,锻造出坦诚敞亮的灵魂,淬火出清新纯朴的歌谣。   儿时,和妹妹弟弟一起,绕在奶奶和母亲膝前,学唱村谣是最惬意的事之一。《小老鼠上灯台》、《小花狗带铃铛》等村谣因内容浅白、音律简单,最多最早被重复教唱。《小麻嘎,尾巴长》、《小黄豆,黄又黄》、《从正西来了一只鸡》等则是长篇叙事歌谣,小时摇头晃脑背诵得滚瓜烂熟,可惜现在遗忘殆尽了。奶奶已经作古,母亲也不能连缀成篇。孩子们哼唱着“灰太狼喜羊羊”,玩着cs和偷菜游戏,对这些古老的村谣更是一问三不知。   哦,我的那些即将为人遗忘、让人缅怀痛惜的村谣们!   故乡的村庄向北一公里,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儿时,每逢节日,就有武术表演和舞狮玩龙。三条街道三条巨龙,你进我退,上下翻飞,盘旋缠绕,各显神通,争奇斗艳。玩龙的汉子卖弄力气和手段,博得喝彩阵阵,逗引得万人空巷追随观看。   现在的年节,多数人宅在家里,看电视上网、喝酒、打牌,街上的游人少了,武术表演和舞狮玩龙的把式老了,年轻人不学不会,很多年没有见到过故乡的武术表演和舞狮玩龙了。偶尔在电视上瞥到一眼,花样技术堕落得有如霄壤之别。皮影戏、木偶戏、琴书、坠子……这些村民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也神龙见首不见尾,难觅其庐山真面目了,令人唏嘘慨叹。   有专家断言,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遇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尴尬局面,部分少数民族文化甚至有消失灭绝的危险。   想起《诗经》来。《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计三百零五篇,分为风、雅、颂三部分。其中的“风”就是民谣,占到一百六十篇之巨,数量最多,文学成就最高。“风”是如何搜集上来的呢?《左传》、《汉书》   均有记载,“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春天是集中采诗的季节,采风官们敲着木梆子,走村串户,到田间地头搜集民歌,体察民情民意。时至今日,文艺工作者下基层,体验生活,挖掘素材,寻找灵感,统称“采风”,即源于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两千年前的采风者,正因为他们的辛苦跋涉探寻,使口耳相传的民间艺术凝固在竹简木纸上,延续了先民智慧,保存了远古文化。坎坎伐檀响,关关雎鸠唱,硕鼠啮食声,呦呦鹿鸣声,苍苍的蒹葭,水湄的伊人,才能穿越历史的时空,几千年来一直聒噪着,葱郁着,鲜活着。   现代文明正扼杀着历史文化,新思想观念、新生活方式正颠覆着传统道德习惯。不只是摧枯拉朽,也有着戕杀英华。诚如邓小平所言,窗子打开了,清新空气进来了,苍蝇也进来了。也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有的人泼洗澡水,连洗澡的孩子也泼出去了。拯救传统文化,保存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不我待,刻不容缓。国家推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保护活动,政府、专家、群众都动员了起来,各地的“申遗”活动轰轰烈烈,也初见成效。仅山东一省,就有上千项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打开地方志书,我听到小老鼠在灯台上轻声欢快地叫着。也许做了杞人忧天式多余的担心,让我们一起祈祷祝愿:   救护文化遗产,路漫漫其修远兮,谨需上下共求索。 wwW、xiaoshuotxt.com_t_xt,小说天堂 第54章 一个古画乡的临终抢救(1)   冯骥才   “临终抢救”是医学用语,但在文化上却是一个刚刚冒出来的新词儿,这表明我们的文化遗产又遇到了新麻烦。   何止是新麻烦,而且是大麻烦。   十多年来,我们走入田野,去发现和认定濒危的遗产,再把它整理好并加以保护;可是这样的抢救和保护的方式,现在开始变得不中用了——因为城镇化开始了。   谁料到城镇化浪潮竟会像海啸一般卷地而来。在这迅猛的、急切的、愈演愈烈的浪潮中,是平房改造,并村,土地置换,农民迁徙到城镇,丢弃农具,卖掉牲畜,入住楼房,彻底告别农耕,然后是用推土机夷平村落……那么,原先村落中那些历史记忆、生活习俗、种种民间文化呢?一定是随风而去,荡然无存。   这是数千年农耕文化从未遇过的一种“突然死亡”。农村没了,文化何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无皮之毛,焉能久存?   刚刚整理好的“非遗”,又面临危机。何止危机,一下子就鸡飞蛋打了。   那么原先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下来的古村落呢?   只剩下一条存在的理由:可资旅游。很少有人把它作为一种历史见证和文化财富留着它,更很少有人把它作为文化载体留着它;只把它作为景点。   我们的文化只有作为商业的景点——卖点才有生路,可悲!   不久前,我挺身弄险,走入到晋中太行山深处,惊奇地发现连那些身处悬崖绝壁上一个个小山村,也正在被“腾笼换鸟”,改作赚钱的景区。这里的原住民都被想方设法搬迁到县城陌生的楼群里,谁去想那些山村是他们世世代代建造的家园,里边还有他们的文化记忆、祖先崇拜与生活情感?然而即便如此,这种被改造为旅游景区的古村落,毕竟有一种物质性的文化空壳留在那里。至于那些被城镇化扫却的村落,则是从地球上干干净净地抹去。   半年前,我还担心那个新兴起来的口号“旧村改造”会对古村落构成伤害。   就像当年的“旧城改造”,致使城市失忆和千城一面。   然而,更“绝情”的城镇化来了!对于“非遗”来说,这无疑是一种连根拔,一种连锅端,一种断子绝孙式的毁灭。   城镇化与城市化是世界性潮流,大势所趋,谁能阻遏?只怪我们的现代化是从“文革”进入改革,是一种急转弯,没有任何文化准备,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自己身边极具遗产价值的民间文化当做文化,就已濒危、瓦解、剧变,甚至成为社会转型与生活更迭的牺牲品。   对于我们,不论什么再好的东西,只要后边加一个“化”,就会成为一股风,并渐渐发展为飓风。如果官员们急功近利的政绩诉求和资本的狂想再参与进来,城镇化就会加速和变味,甚至进入非理性。   此刻,在我的身边出现了非常典型的一例,就是本文的主角——杨柳青历史上着名的画乡“南乡三十六村”,突然之间成了城镇化的目标。数月之内,这些画乡所有原住民都要搬出。生活了数百年的家园连同田畴水洼,将被推得一马平川,连祖坟也要迁走。昔时这一片“家家能点染,户户善丹青”   的神奇的画乡,将永远不复存在。它失去的不仅是最后的文化生态,连记忆也将无处可寻。   我们刚刚结束了为期九年的中国木版年画的抢救、挖掘、整理和重点保护的工作,才要喘一口气,缓一口气,但转眼间它们再陷危机,而且远比十年前严重得多,紧迫得多。十年前是濒危,这一次是覆灭。   我说过,积极的应对永远是当代文化人的行动姿态。我决定把它作为“个案”,作为城镇化带给民间文化遗产新一轮破坏的范例,进行档案化的记录。   同时,重新使用十五年前在天津老城和估衣街大举拆迁之前所采用过的方式,即紧急抢救性的调查与存录。这一次还要加人多年来文化抢救积累的经验,动用“视觉人类学”和“口述史”的方法,对南乡三十六村两个重点对象——宫庄子的缸鱼艺人王学勤和南赵庄义成永画店进行最后一次文化打捞。我把这种抢在它消失之前进行的针对性极强的文化抢救称之为:临终抢救。   通过这两三个月紧张的工作,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目标。我们已拥有一份关于南赵庄义成永画店较为详尽的材料。这些材料有血有肉填补了杨柳青画店史的空白;而在宫庄子一份古代契约书上发现的能够见证该地画业明确的历史纪年,应是此次“临终抢救”重要的文献性收获。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我们亲历了中国城镇化背景下农耕文化所面临的断裂性破坏的严峻的现实。面对它,我们在冷静地思考——将采用何种方法使我们一直为之努力来保证文化传承的工作继续下去。   应该说,这是我们面对迎面扑来的城镇化浪潮第一次紧急的出动。这不是被动和无奈之举,而是一种积极的应对。对于历史生命,如果你不能延续它,你一定要记录它。因为,历史是养育今天的文明之母。如果我们没了历史文明——我们是谁?   一如雷轰顶   辛卯腊月廿四日,春节迫近,寻个空隙,提两瓶酒,奔往城西张家窝的宫庄子,去看看画缸鱼的艺人王学勤。近十年里已经记不得多少次去到他家。   那黄泥墙围着的小院、生气盈盈的藤萝架、散着特殊气味的牲口间和幽暗的画室,那种贫穷又亲切的生活气息,混合着大红大绿炽烈的年画色彩,一直不变地在我心里。可是这次车子一纵入张家窝镇往南乡那些林岗沟汊交错的小村子,感觉似乎有些异样,有一种一时说不清的不舒服的感觉。是光秃秃的冬天里那种凄凉感吗?应该不是。记得曾经一次还是大雪中来到这里呢,大地白茫茫,河沟里全是坚冰,但一接近这些画乡即刻感到一种乡土文化的温馨。今天怎么了?   见到王学勤,他的神气似乎也不对。写作的人对人总是多一些敏感。近几年快到年根的时候,他的缸鱼画卖得好,他总是龇着牙笑,可今天脸上像是门帘子那样肃然地垂着,脸的皱纹全是竖线。没等我设法叫他说出实情,他开口便说:“村里叫我们搬走,年一过这村子就全拆了。”对了,他是有话就说的人。他的话叫我一惊,真有如雷轰顶的感觉。我知道拆这村子对他意味着什么。   “那你这儿怎么办?”   “我有嘛办法。卖牲口、卖草料、卖东西,走人呗。我正找房子呢。村里给每户每月六百块租房钱。”   “那你的画打算怎么办?”   “哪还顾得上画,房子还没租到呢。村里只给六百块租房钱。这点钱租不上房呵。”   那怎么办?这灾难性的困难也像是加在我的头上。   但我没懵。因为这些年我遇到的多了。我们的文化不断遭遇到的都是非正常死亡。   跟着我听他说南乡这片村子全要斩草除根,一起推平,而且就在这两三个月里。我马上想到还有南赵庄那个着名画店“义成永”的传人杨立仁呢。   电话一联系,南赵庄那边果然也在“城镇化”之列,也面临灭顶之灾。电话那边说,老人很想和我见一面。他已经八十八岁了。   匆匆暂别王学勤,赶紧转向南赵庄。一路上的景象已经颇有当年城市的“旧城改造”的气氛。一片片村舍全都变成瓦砾,不少树木被横七竖八压在建筑的碎块下边,显示着一种突如其来的力量之威猛与势不可当。我们在这片完全不辨方向、没有任何道路的废墟上磕磕绊绊地向前行驶。忽然眼里出现一幢房子,它立在一片废墟中。一问方知,正是杨立仁老人的住所。完全无法与我原先对它的印象重合——十年前隐匿在那条曲折的深巷中幽静的院落不在了。现在老人的房舍远远看去更像一座孤零零的碉堡,弹痕累累兀自立着,有一点悲壮感。据老人说他家人坚持不拆。刚刚在屋外,还见墙上写着“此房不拆,勿扰”几个字,肯定是他们写上去的,表达他们的意志。但他们的话有用吗?待往深处一谈,他们对自己的“决心”似乎并无多大信心。   在城镇化面前他们是绝对的弱者。老人说他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义成永”   这块土地。这里深藏着他生命的记忆,这便是中国人说的“故土难离”了。   但是他又说,上世纪六十年代搞“四清”时,他在屋子当中掘了一个坑,埋了一些古画版,他一直想挖出来。虽然时间很久,半个世纪了,可能早已朽烂;但只要画版在土里,人就总惦念着。如果人走了,就不能把祖先精神的骨灰留在那里。倘若叫别人用推土机平地时发现了,可能就给扔了,也可能卖了。那怎么办?看来这件事是老人的一个心病。   在折返回去的路上,我心情郁闷中有些伤感。实际上我们致力抢救出来的民间文化,并没有多少人真心去维护。私人遗产后人争,公共遗产大家抢——这便是当代人的“遗产观”。而且,在人们从这些“遗产”上或名或利地各取所需之后,它依旧孤立无援。只是等待着一个个由经济利益驱动的狂潮迎头袭来,无力招架,任其冲垮。   我想,此刻我应做些什么?   南乡,究竟曾经是杨柳青年画的一半江山,一块神奇的土地,一片“家家能点染,户户善丹青”的画乡。   我可是这个画乡衰亡时期的见证人。   这个见证人既是幸运的,又是痛苦的。所谓幸运,是我终究看到农耕文明真正又美丽的活态;所谓痛苦,是我眼见它们所遭遇的各种不幸和一步步走向消亡的全过程,却无能为力。   近二十多年,我看着它从“文革”的死亡谷中一点点苏醒过来的景象,一次次跑到这一带探访昔时的文化遗踪,并在十年前“中国木版年画普查”   启动时,带着一个专家小组到这“南乡三十六村”搜寻一遭,居然查访到四位艺人,即古佛寺的董玉成、房庄子的房荫枫、南赵庄的杨立仁和宫庄子的王学勤。我把这些收获与感知写进《三地年画目击记》、《南乡间画记》、《探访缸鱼》等多篇文章中。在当时,这四位艺人中董玉成年事已高,封笔不画;房荫枫已搬到张家窝镇新盖起来的公寓式的楼房里,改画国画。至今,依然生活在本乡本土的只有两位,他们就是上边说的画缸鱼的王学勤和“义成永”   的传人杨立仁了。他们是数百年这个神奇画乡的“硕果仅存”。可是现在他们遭遇到一次更大的冲击,被一场“城镇化”的狂风卷走,无处躲藏;这个名垂于中国文化史上的古画乡将被夷为平地,了无遗迹。我们是否应该为它做一个人类学的记录,以此个案见证时代转型期间民间文化悲剧性的命运?   我们要一直坚守在田野第一线,做事件的亲历者,亲眼看着一个个古老文化生命从奄奄一息走向一片虚无,并在最后一刻挖掘它所有富于价值的东西。   忽然,我联想前些年对天津估衣街的抢救、对老城和五大道的抢救、对武强屋顶秘藏画版的抢救等等。那种抢救的激情仿佛一直昂然地存于心底,招之即来。我立即兵分三路。一路人马是摄影,邀请多年来一直志愿随我做文化抢救的摄影师王晓岩和段新培,以镜头记录王学勤一家搬迁的全过程;另一路人马是我学院的研究人员与博士生,去做杨立仁的口述史,同时筹备发掘“义成永”古版的行动;还有一路人马去与王学勤商议,把他的小画室原封不动地搬迁到我学院跳龙门乡土艺术博物馆里,将这位农耕时代民间画工原真的文化情景定格。   事情比我们的计划来得更快更糟。过两天就得知王学勤把跟了他二十多年的骡子卖了,卖了四千块钱。我在电话里对他说:   “你平日耕地、拉东西全都是这骡子帮你。你怎么忍心把他卖了呢?我还和你这骡子合影过。”   “哎呀,老冯,这你哪知道,往后我不种地,住楼了,骡子不能上楼呀。   再说,我也得用钱呵。”   还不知道他那里明天还要出什么事。我决定明天去他家。   转天去宫庄子的路上,听说王学勤出门不在家。后来才知道,这个看上去大大咧咧、凡事不走心的汉子,头天晚上一夜没睡着觉,他想他的骡子了。   他去找买他骡子的牲口贩子,叫那贩子从他家里拉些草料去,他怕他的骡子饿着,但赶到贩子家,人不在,骡子也没见着,只看见那贩子当院一棵拴牲口的树下,有一堆骡子粪。原来那头骡子当天就转卖给外地人了,卖到哪儿谁也说不清,就像我们的文化。   我马上返回学院,研究下边要赶紧着手的事,正在急得手忙脚乱的时候,一位来做绘画方面采访的记者,急着想把我拉进他的话题,问我:“您为什么这么在乎南乡和那个画缸鱼的艺人呀?”   我忽想,我要先拿这个问题问问自己,弄得再明白一些,下边的事情就会办得清楚,有力,不留遗憾。   二为什么关切三十六村   南乡是对杨柳青镇南张家窝一带村落的俗称。一称“镇南三十六村”。   它包括,炒米店、周李庄、南赵庄、薛庄子、董庄子、张家窝、康庄子、房庄子、东流城、古佛寺、宫庄子、阎庄子、小甸子、大沙窝、下辛口、中辛口、东碾砣嘴、西碾砣嘴、西马庄、谢庄、祁庄、郑庄子、西琉城、高村、老君堂、后桑园、木厂、宣家院、小杜庄、大杜庄、小沙窝等,多是小村子。   在历史上不断更改的行政区划中,这些村子的管辖归属也不断被更改。如今这“三十六村”中,十六个村属张家窝镇——这十六个村当年都是杨柳青年画的原产地;还有其他一些小画乡则散布在邻近的中北斜乡和上辛口乡所辖的区域中。   别小看这三十六村,历史上可是着名的杨柳青年画的生产与销售的中心之一。杨柳青镇与南乡三十六村的年画是有区别的。一些历史悠久、驰名全国的年画大店在镇上,比如戴廉增、齐健隆、廉增利、爱竹斋等等。这些大店集中了大量雕版和手艺高超的画师,常年不断地进行年画的创作、生产和销售。年年还有层出不穷的精美的新年画出自镇上这些大店。由于杨柳青近畿京津,受城市文化影响,审美上倾向于市井文化。   杨柳青镇南不远的三十六村则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才是名副其实的农耕时代特有的画乡。由于地势平坦低洼,高程只有三米五左右,境内的河流(现称丰产河与自来河)自西向东贯穿而过,地下水充裕,宜种小麦玉米,养鱼植果;这里盛产小枣,又多蒲苇;枣木可以雕版,蒲草是造纸的天然材料,都是年画滋生的上好条件。在杨柳青年画极盛时代的清代中晚期以来,许多声势赫赫的画店即已集中在炒米店村临街两侧;这个只有一百四十户人家的小村子,年画店竟然近百家。给炒米店画店提供货源的就是三十六村的农民。   不论男女老少,十有七八善画。他们春天耕地种粮,秋后作画。一些村里还有画铺和作坊,以印画为主,作坊里一般只印线版,余皆交给三十六村的农民填色描花,施粉开脸。在这些农家常常可见,一位老婆婆带领着全家闺女媳妇舞弄丹青的场面;所谓“婆领媳作”就是从这三十六村来的。   三十六村里一些较大的作坊,除去本乡农民,忙时还要请武强等地的印画工来帮工。比如南赵庄的“义成永”和周李庄的“华兴隆”与“福兴隆”,在炒米店都有店面。   炒米店村地处要冲,津保故道从中穿过,使得它成为杨柳青年画得天独厚的集散地。从清初到民国初年的二百年,杨柳青年画输送到最大的需求市场——东北和新疆内蒙古,就从这里发运。一时,武强、东丰台乃至杨家埠也要在这里争一席之地。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55章 一个古画乡的临终抢救(2)   谁也夺不走三十六村的农民的“优势”,不仅占据地利,而且人多势众,手艺高强;除去本地一些出名的画师如张曜临(张家窝村)、潘忠义(古佛寺村)、韩景贵(下辛口村)等等,还有众多高手深藏在这些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农家村舍之中,年年新画样,就是这些村里的“高人”画出来的。   可是,历史对南乡三十六村并不公平。翻遍历史文献,也很难找到关于南乡画业的任何记载。即便在杨柳青年画史家王树村先生的着作(如《杨柳青年画画版聚散记》)里,也只是略有提及而已。可是从这凤毛麟角般的寥寥数言中,却可获知早在清末,南乡画业的衰败即显端倪。先是一九〇〇年(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突入杨柳青,致使古佛寺、老君堂、木厂一带作坊画版多半“被毁于火”。后来最惨烈的一次是一九三七年九月抗日战争期间,日军进犯杨柳青,时逢秋雨连绵,道路泥泞难行,日军便强以沿途各村画版铺路。此后,我们就找不到有关南乡画业的片纸只字了。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了一篇文章,名为《杨柳青南三十六村画业兴衰记》,它看上去更像一篇田野报告,但它极为重要。作者是张茂之先生。此文在南乡三十六村日薄西山那一刻,十分及时地将南乡三十六村画业残存的状况记录下来,看得出作者为此做了大量的调查并付出辛苦。他记下了二十多个村庄数十位知名的艺人及其师从脉络,擅长的画种、题材、技艺以及营销方式,使得南乡画业终于从历史的烟雾中现出一些生动的身影。尽管这身影历经劫难,飘零欲碎。如果没有此文,恐怕南乡彻底埋没在历史中。后来,王树村《中国年画发展史》中“杨柳青南乡诸画师”一节所载画师的姓名,也都出自此文。   九十年代那一阵子,我在杨柳青年画寻找木版年画时,能见到的只剩下《灶王》、《全神图》、《农家庄》和《缸鱼》数种。大都是信仰与应用类的年画。其中放在暗处——大概怕市场管理人员说他卖迷信品吧——有一种手绘的卷轴式的《五大仙图》,画艺老到;虽然风格是杨柳青的,然衣褶的染法和花饰的画法,竟是从高密的扑灰年画中“学”来的。我向卖画的小贩打听,据说出自一位居住在张家窝村的老妪之手,她画得不多,每年只出手数轴而已。她是一位当年从山东高密嫁到杨柳青来的媳妇吗?这引得我去暗访绘画者,一度走进那个极安静的村子,但还是在各种“摇头不知”中失去了寻找的方向。   进入本世纪,中国木版年画抢救启动,我们的专家小组,在南乡三十六村跑了一遍,只找到四位——即房庄子的房荫枫,南赵庄“义成永”传人杨立仁,古佛寺的董玉成和宫庄子画缸鱼的王学勤。如前所述,房荫枫搬到张家窝镇上的居民楼中,董玉成放下印画的刷子,杨立仁也只是每逢年根儿印一些灶王“过把瘾”而已,当时还没有下一代传人;真正还在坚持年画制作与销售的只有王学勤一人。   我能为这画乡做些什么呢?   看来只有支持王学勤了。跟着来的问题是——   三为什么关切王学勤   在有些人的眼睛里,王学勤的缸鱼虽有乡土气味,但终究很粗。根本不能与极盛时代那些堪与工笔国画相媲美的精湛的杨柳青年画同日而语。   然而,执这种看法的人显然不知杨柳青的年画分粗活与细活。细活多为职业画工在印好线版的画页上进行手绘。由于杨柳青近畿京津,受城市文化影响,趋近于国画工笔技法。特别是清代晚期一些专业画家如钱慧安、高桐轩、张祝三、阎文华等介入了杨柳青年画,更推动这种在审美上推崇精工的细活。这使得杨柳青年画——特别是工细的手绘,在中国年画中一直占据很高的位置。   然而,杨柳青还有一种粗活,是农民的一种画艺,不尚精细,追求神采;类似中国画的写意,但又不是国画的写意画法,而是代代相传的一种程式性的画法,这种画法与效果,经过一代又一代的集体认同,便鲜明地体现出此地特有的审美习惯。比如宫庄子的缸鱼,那种真率、火爆和浑厚,与静海、独流一带的缸鱼风格就明显不同。   在王学勤的记忆中,他的手艺来自太爷,然后经爷爷王贵银、父亲王文明,直线地传到他身上。先人告诉他,太爷之上还有几辈人,但是不是也画画就不得而知了。他家的年画不止缸鱼,还有《薛仁贵征东》、《龙生虎奶》、《欢天喜地》、《海市蜃楼》、《鱼龙变化》等。但到了王学勤手上,缸鱼是其代表作。   民间艺术在传承过程中,一种传统的既定风格可能由于传承人个性的因素发生变化。倘若传承人性情平和持重,其艺术风格就不会变化太大;倘若传承人个性火爆爽直,其艺术往往随之变得强烈与真切。王学勤天性质朴、开朗、大大咧咧和不拘小节,便在不经意中给他祖传的技艺中加入了自己一些性情上的真率与气质上的放达。   他的笔触粗犷而雄健,很少顾及细部,这就给人一种浑然天成的整体感。   色彩全是原色,异常纯朴和炽烈。赤红、鲜红、翠绿、湖蓝。相互对比又相衬。由于后工业时代的艺术追求天性与非理性,因此常有人感觉他有些“现代”色彩。   在画法上他还有一些自创的东西。比方祖传缸鱼的设色为前后十二遍,一遍一色,所谓“十二色缸鱼”;这种设色的祖传法则是“红爱蓝绿,黄爱水红(玫瑰红)”;但他的绿色中常常配一种俗名“鬼子蓝”的色精,蓝中有绿,特别抢跟,使画面鲜亮又有视觉冲击力。与其他地的缸鱼一比,王学勤的缸鱼就会“跳”出来。   他另一个自创的画法是给缸鱼“点睛”时,不用毛笔,改用高粱秆。他认为用笔画容易死板,用高粱秆去点则有活气。这说明他追求鲜活的生命感,也正是民间绘画的特点:生命感与情感化。   更重要的是直到今天,他从没有离开自己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依旧按照千年来亘古不变的方式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忙种地,农闲作画;他用老纸、老颜料、老工序、老画法;却不是自觉地保持“传统工艺”,而是他没有进入现代社会。他不过还在农耕时代种麦子、打枣、磨颜料和画画罢了。他将画纸固定在门子上的“按钉”,是用枣树枝子上的刺;他为防止门子相碰而沾污画面,则用玉米芯相隔。一切都是原生态。所以,我说他是农民年画的活化石。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六十年间杨柳青或不断地受时风的熏染影响,或受“新年画运动”硬性的改造,早就发生质的变化,怎么可能一成不变?   但是当我第一次见到王学勤的缸鱼便大吃一惊。他好像一直活在历史中,或者历史一直没有从他身上撤离,并把它鲜活而真实的一小块生命神奇地留在这“南乡三十六村”的田野里。   还有,缸鱼又是天津地区所独有的。由于海河水系充沛,天津又是九河下梢,鱼是最常见的动物,也是最重要的食物。在民间文化中,谐音是人们经常使用又喜闻乐见的手段;“鱼”与“余”同音与谐音,因此鱼的形象一直被人们作为生活富裕的象征。   缸鱼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缸鱼在使用上还有实用的生活功能。   它通常只能张贴一个固定的位置,即水缸之上的墙壁上。   由于海河水系泥沙量大,从河里取来的水较浑浊;传统的净化河水的办法,是从河里挑水倒入缸中后,投入少量白矾,然后用竹竿或木棍搅匀。白矾有净化水的作用。在白矾的作用下,缸水中的杂质渐渐沉下,水便渐渐清亮。一旦贴在墙上的缸鱼映在缸水中的形象清晰可见,表明水已干净,即可饮用。   所以说,缸鱼有三个意义:   一、作为净化水的标准;二、满足人们过年时对富裕生活的向往的心理;三、美化与装饰,并伴有趣味性。   缸鱼是天津地区特有的地域性年画品种,也是杨柳青年画中必不可少的题材。它在历经时代变迁之后,依然活态的存在,不是一种天赐吗?   故此,自我普查中发现王学勤后,一直致力通过写文章和在对媒体的谈话中介绍他,在组织各种民艺和“非遗”活动中邀请他参加,希望社会认识他的价值。因为在农村开始使用自来水后,缸鱼渐渐失去了实用价值。很希望在由过去的“生活的年画”转变为将来的“文化的年画”、由功能的年画转化为艺术的年画的过程中,不会因为不理解这种艺术的文化意味和审美特征而无人问津,那么缸鱼就会消亡。   这期间如我所愿,王学勤渐渐受到人们关注。一次去宫庄子看他,听他的邻居们笑嘻嘻地说,不断有各地访者乃至海外洋人也来求购他的缸鱼。   我为他高兴,却又担心他会因此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为了讨人喜欢,变了自己的味儿。愈是长久的封闭环境里存活的文化愈脆弱,一旦包在外边的壳儿打破,就会导致一种破坏与毁灭。   我这种担心一时也多余。   王学勤一如既往地拉着骡子耕地、收麦子、打枣,站在炕上印画,再到他小画室里手绘,然后捆成捆儿,赶在年前的集日,绑在自行车后衣架上,蹬车去集上卖画。   尤使我高兴的是他的儿子开始跟他学画。原先他儿子对父辈这种乡土的绘画毫无兴趣。现在有了传承,就有了希望。我还将王学勤列为中国木版年画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的对象,并把这事交给我的学院“非遗”中心的一名研究人员来做,以整理他的年画记忆。谁知这本书刚刚出版,还没来得及叫王学勤乐一阵子呢,他的家乃至村子便要被“连锅端”了。   大灾难往往是空降的。   在这场决意将南乡三十六村一举荡平的所谓的“城镇化”面前,刚刚亮起来的火苗“噗”一下——变得一片黑暗。   四为什么关切“义成永”   二〇〇二年对南乡年画普查中,来到南赵庄的杨立仁家。那次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点:一是年近八十的杨立仁年画情怀十分深切;二是他家是南乡历史上数一数二、颇具规模的年画作坊,藏版甚丰,在历经劫难后,残余下的几块老版如《独灶》、《增幅财神》、《八仙》之类,雕刻十分精美,依然可见当年其家画业所臻之高度。   杨家的老字号叫义成永。我曾翻阅各种资料,看到的最多是提到“义成永”的店名而已。别的一无所知。   在历来年画的研究上,只重画的本身,不重画的文化,故画店史是一个空白。包括戴廉增、齐健隆等这些名店,在它故人健在、记忆犹存的时期,也很少进行过调查,致使其画店的画工状况、技术讲究、制作习俗、营作方式、销售手段以及它本身的变迁史,都成了空白。   随后,一个发现引起我的兴趣,就是在杨柳青年画的产地普查中,西青区文化局马仲良等人组成专家工作小组,经过三年努力,收获不菲,居然发现了为数不少、十分珍贵的古版近四十块,皆属“细活”,极其精美,且题材齐全,包括娃娃美人、神话传说、历史故事、各类神像、吉祥图案等,还有几块是罕见的“贡尖版”。其中《秦琼·尉迟恭》、《天仙赐贵子·麒麟送状元》、《状元·天仙》和具有鲜明民国时风的《听话匣》和《自动车》   等,都称得上是杨柳青年画中的代表作。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杨柳青就是中国民间美术关注的重点,其遗存早已收罗殆尽,从哪儿冒出这么多经典性的宝贝?   问明方知,藏家姓杨,名仲达,是杨立仁本家的侄子。后来,从杨立仁的口中知道,光绪年间是义成永的极盛时代,由杨立仁的父辈杨永义、杨永成、杨永兴兄弟合伙经营,影响深远;逢到春节,京城各大门楼张贴的巨幅门神,多是义成永制作。民国初年,杨家兄弟分家,义成永的店号与千余块画版便由杨永兴继承。杨永兴有四子,民国中期杨永兴后代又分家,义成永便由杨立仁继承,其他兄弟也分得一些画版。此次杨柳青年画普查发现的画版就是杨立仁兄弟杨立德手中的一批家藏老版。杨立德已故,这批老版的主人便是其子杨仲达。由此说,这批版正是“义成永”的老版,有的版面上还刻着“义成永”的店名呢。   这样,南乡老店“义成永”便一点点变得“实”了起来。   接着,一个关于义成永的重要发现是在日本学者三山陵女士编入《中国木版年画集成·日本藏品卷》的画作中。这次发现竟有十幅之多,一律为署名“义成永画店”和“义成永本号”的年画。原先看到杨仲达所藏都是画版和线本,现在看到的已是五彩缤纷原版年画的本身了。   义成永年画的真面目看到了。   这批画绝大部分是贡尖。其中九幅为59×107cm,一幅为30×51cm线版彩绘。五幅是历史戏曲故事,有《拿白菊花》、《收陆文龙》、《八门金锁阵》、《大破锁阳城》和《四杰村》;四幅是民俗与生活题材,有《打夯歌》、《发财还家》、《时来运转》和《士农工商庄家忙》;一幅是谐趣画《俏皮话图》。   画面场景都较宽阔,人物多,动态各异,景物繁盛;设色艳丽,但并不工细,多用类似国画的“小写意”画法,流水作业式的点染为主,这正是杨柳青南乡画风的特点,也是“清代中期”与“清末民初”的时风相异之处——清代中期的手绘多为工笔,民国初年多为小写意。这批“义成永”的年画,显然是民国初年南乡的出品了。   这批年画作品为日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所藏。日本学者小林邦文在《早稻田大学图书馆所藏的中国民间版画资料》中认为,这批画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杨柳青的作品,它的收集者可能是日本学者以会津八一博士。   我认为小林邦文先生对这批画作年代的推断大致正确。   令人饶有兴趣的是,如果将杨仲达的藏版与早稻田大学收藏的年画比较来看,杨仲达的藏版较为精细,年代略早一些,应为清代晚期;早稻田的藏画,虽然所用的版不一定是当时刻的,但画风却是民国时期较典型的小写意了,略晚一些,应是民国早期作品。   我顺藤摸瓜再翻阅其他资料,在《杨柳青年画线版画稿集》中又发现三幅署有“义成永”店名的线版。这样,前后加起来,义成永连画带版的遗存,已经六十余种了。义成永的画版有的有署款,有的无署款,还有一种画版下角只有一个长方形线框,框内空白,没有文字。这种版通常不是画店订制的,而是由刻工刻好卖给画店的,所以没有署款。哪个画店买去,把画制好,便在框线内加盖自家店名的图章。一般来说,无店名的画版往往多于有店名的画版。但我们这次普查发现了如此之多的“义成永”署款的画版,说明此店当年财力之雄厚,画业之强大。   这几天,杨家在清理院中的杂物时,意外发现一个巨型的研墨的石臼,约五六百斤重。杨立仁说这正是当年义成永的遗物。多么惊人的墨汁需求,才要用这么大的石臼?   看来“义成永”的根要往深处挖一挖了。   尤其是这些年,杨家有了自我复兴的期望。杨立仁老人健在,其子杨仲民与儿媳,以及其孙杨鹏,都能制作年画了,且具一定水准,并恢复了作坊,开门授徒,并且把“义成永”这个家传的老字号也写在屋外的墙上,他们想重振家族的雄风;然而老天不帮忙——义成永和王学勤的命运是相同的,同样面临了空降下来的城镇化的当头一棒。   又一个难题摆在我们面前。   五救活缸鱼行动   这期间的一天,走过校园水池时,一个难看的画面跳进我的眼睛。一条红色的鲤鱼不知何时跳上岸边,时间久了,已经干死。僵硬的鱼身颜色刺目,散发出阴冷的金属般的光;鱼眼空洞无物,显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毫无感觉。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6章 一个古画乡的临终抢救(3)   它为什么跳到岸上,受了惊吓?不知道。但我马上联想到宫庄子的缸鱼,并有种不祥之感。   这期间,在宫庄子负责口述调查的我学院“非遗”中心的研究人员与博士生,还有紧随拆迁跟踪拍摄的摄影家王晓岩,全都恪守职责,而且都有珍贵的收获。王晓岩以镜头为笔,记下宫庄子消亡前这一段日子令人惊愕的视觉日记,他有些照片很震撼。口述史注意加宽了工作面,从更多村民那里记录此时此刻人们的心理心情、所思所想,并从记忆中挖掘其村落史。   像南乡这一片村子,基本属于由最初的聚落式自然村发展成的行政村,基本没有文献记载。它没有文本的历史,只有无形的口头史。口述调查便会成为其“历史”唯一的来源。   虽然此前在我院对王学勤进行口述史调查时,对宫庄子做过村落调查,由于这次调查是“终结性”的,必须做得更加透彻与翔实。   民间传说宫庄子的居民来自山西洪洞,经静海迁移至此。村民中有宫、王、展等几姓。宫姓最大。王姓一家(即王学勤)有家谱。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村民达一百八十户,人口六百六十五人。种庄稼和枣树为生,收入有限,所以人人都学会印制一手好画。主要是给炒米店的名画店加工或提供货源。   年画可以换来现钱,所以每至秋后,大多村民都在家中制版印画,调色挥毫,干起年画的营生。宫庄子知名的年画艺人除去王学勤一家,还有宫宝元、宫凤发、宫凤桐、宫作森等人,但其画作久已失传,无从得见。如果我们再不详尽调查与记录王学勤,恐怕将来最多也只是一个空空的人名而已。   三月十八日上午王学勤来电,说当地搬迁增加力度,他家马上要拆。   三月十九日我赶到宫庄子王学勤家。他显得紧张、踌躇和无奈。一边乡里在加紧催他动迁,一边他还没有找到暂住房。我一头钻进他那个小画室,忽然往日那种魅力已然不在,好像只是待在那里,任人宰割。   我们应该马上对他伸以援手。转天便由去往他家做口述调查的人,捎去一万元。小小一点钱,他竟在电话里哭了半天。   这就促使我与区政府联系沟通,希望对王学勤给予照顾。我强调王学勤是在当今全国各年画产地中都属罕见的“活化石”,如果被这次“城镇化”   过程所泯灭,辄为重大损失。三月二十四日这天,我的希望和意见得到区政府的认同,政府决定给予帮忙,这使我心里踏实一些了。   我忙带人去王学勤家,研究将他小画室原状搬迁到我院跳龙门乡土艺术博物馆的具体办法,而且尽快动手来做,妥善保护这一珍罕的历史文化形态。   这几天,摄影家王晓岩已经天天守在宫庄子和南赵庄,拍摄下大大小小各种动迁中的景象。王晓岩自觉采用“视觉人类学”方式,存录下一切具有见证价值的信息。   拆迁的速度快得叫人喘不过气来。两天之后(二十六日)王学勤就要搬迁了。这两天,他在南边一个村庄租到两间土坯房。周日(二十七日)就要搬走。据说宫庄子村民多半已经人去房空。而且房子都已卖掉。买主当然不是买房,而是买料——砖瓦和木料,买价都很便宜,而且不等人搬完,就已经提着铁镐铁锤去砸墙破屋。   我想,二十七日我无论如何要送一送王学勤一家。这是他与祖祖辈辈创建的家园的永别,也是与生他养他的丹青热土的诀别。在他离去之后,这个家园会立即被推土机推平。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与农耕文明自然存留下来一块原生态的文化空间彻底地分手了。   这天天气尚好,只是风大。原本这种早春的风会把冻了一冬的僵直的柳条吹软,此时却将拆迁的瓦砾堆扬起砂土,使人不敢迎面而对。   往日进了村子好似进入一种软软和无声的梦境。从村口到道路右边王学勤那条窄巷之间的一百米的路上,大多时间只有树影笼罩,偶尔才有一条狗几只鸡穿过,静静的,罕见人影。此刻,村口已乱哄哄停了许多卡车,一群群人或坐或站,聚在那里说话抽烟。这些都是闻讯赶来拆房买砖的外地人,也有本乡请来的搬迁人员。这些搬迁人员由于“执行公务”,显得硬气。往往来自外地折腾建材的人要和他们搞好关系才能从这大规模的动迁中得到好处。   今天车子是无法进村了。村中多家正在搬家装车,到处是人,而且谁也不管谁,都是自顾自,叫着喊着招呼着自家的人。   待进了王学勤的院子,颇有“散了架”的感觉。几间屋子里的家具物什都已搬到外边的车上,剩下的一片狼藉,全是一时弄不清是该要还是该扔的。   王学勤有一种六神无主的神气,见到我上手一把抓住我的手,用他惯常的大大咧咧的口气说:“不要了,全是不要的了。”   像他这样贫穷的农民,破破烂烂的东西放在一起还是个满满腾腾、热乎乎的家,一旦拆开往外搬,好像全不成样。有如美丽的鸟巢拆散,全成了一堆碎枝烂草。那么他失去的是什么?他此刻有从此改天换地过上好日子的感受吗?   我忽然想到他的画室那间小屋。   这画室已经整体地搬进跳龙门乡土艺术博物馆了。尽管是些竹筐、木凳、色罐、笔刷、门子、枣刺钉、玉米坠儿以及一些缸鱼的半成品,但它们却能立即组成农耕时代贫苦农民的罕见的一方艺术天地。   此时再入他的画室,已是人去楼空,只剩下一些花花绿绿、层层叠叠数十年作画时贴在墙上的老年画。我们原想把这些墙体或墙皮也保存下来,但墙皮松脆,技术上解决不了。这些历史的遗存注定不久就要化为尘埃。我便请王学勤与我在这神奇的小屋里合影留念。王学勤明白我的意思,他去取了一张缸鱼,与我拿着画,在闪光灯里告别历史,也定格历史。这一瞬,我扭头却见他苍老的脸上一片悲哀与苍凉。   据说这几天他在村里跑来跑去,给每一户世代同村的老乡送去一张缸鱼。   可能我们不懂临别时为什么赠一张画,但唯他们才是真正的艺术的知己。在数百年间,这条通红的大缸鱼不是一直在他们心灵之间游来游去吗?缸鱼是宫庄人乡情特有的载体。   他告诉我从此不再种地了,农具也全扔了,卖也没人要。自家枣树还能再收一次枣,随后连枣树也不属于他了。这些老枣树给他家结了十多辈子的枣,今后也一定像他那头骡子一样——不知归谁了。   原本隐含在这个北方汉子满脸深深的皱纹里的一股悲凉和怒气,此刻散发了出来。   这次来送王学勤,没想到意外还碰到两件事,印象殊深。   一件事是一位本村的宫姓人家,听说我来,拿来约三十份契约书给我看。   多数是分家契约。这些写在早已变黄的薄绵纸上的古老契约,给他用手捏着,连个纸套也没有,从中看出宫庄子的贫困。他把契约铺在炕上,一份份打开给我浏览。时间较早的竟有清代乾隆的纪年。我从一份乾隆二十七年宫家(宫鸿业与其侄宫懋勇)的分家契约中,竟然发现有“老作坊”和“画铺”的字样。   当即认定这份契约十分重要,它证实了宫庄子在乾隆年间已有作坊和画铺,表明宫庄子当时画业的规模。   在现有的杨柳青年画文献史料中,从来没有任何文字性材料可以佐证此地年画具体的历史状况。此文献应是首次发现。   也正是人们在离开故土故园时,才对自己的由来进行追究。这追究不正是要抓住自己的历史吗?不是由于城镇化浪潮冲击带来的心头的渺茫与失落,才迫使人们去寻找自己在这块土地的根吗?然而,愈是寻找就会愈痛苦愈失落,因为人们马上就与这块世代生存的土地“永不相关”了。   第二件事是一位六十多岁的男子找来。向我哭诉关于修建二道爷塔却一直得不到允许的事。   我知道宫庄子关于二道爷的传说。相传清代村里一位人称二道爷(本名宫天庶)的人,孤独一人,然而人品高尚,一生做尽好事,死了之后,村中人集体捐修一座塔纪念他。这塔后来就成了村人心中的一座有求必应的神庙。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7章 一个古画乡的临终抢救(4)   人们把当年日本人没进村来祸害人,也归功于二道爷的灵验。凡心中有事相求,便到塔前烧香祈求。我曾见过一帧五十年代二道爷塔的老照片,式样很像佛教僧人的舍利塔。这座塔在“文革”中遭到捣毁,人们一直想恢复重建,却得不到村里同意。据说这座塔的根基还在。使我惊讶的是,多少年来,人们竟然一直把塔基作为祭拜之地。   我便请这男子和王学勤领我去看。它就在村口外的道边,一道倾圮的砖墙内,野木横斜,杂草丛生,藤条纠结,中间果然一座倾圮已久的砖塔的塔基,几块普普通通的灰砖围起来就是一个“香炉”,里边积着厚厚的灰白色的香灰。强烈的心理需求与物质的贫困,使人们不避它的简陋寒酸。信仰心理在这里极其执着地表现着,使我受到很强的感染。   这男子对我含泪说:   “我们不就是要这一点精神吗?有它我们心里就舒坦得多!为什么不给我们?现在,我们的村子给拿去了,能不能叫我们把塔建起来。您能不能帮我们说说话?”   此时,王学勤家装满家具物什的卡车已经从身边驶过。我和坐在车子上各种物品中间的王家老小挥手作别。我感受到那挥手中的可怜与无奈。   由此我更明白,当代农民遇到真正的文化问题时,恐怕并没人去想,或为他们去想。   他们被切断的不止是一个物质贫困的历史,还有他们世世代代积淀在那里的看不见的东西——文化与精神。他们将失去记忆,失去特有的文化与习俗,失去与生俱来的劳作习惯与天人关系,失去土地里的祖先及其信仰。   年画只是他们这个世界的一个外化的细节。如果他们活生生的世界没了,这个细节也一定变得虚无。   我还应该为王学勤做些什么?   六挖掘义成永的根   经过对义成永遗存的版与画的调查,可以确定这个画店是杨柳青南乡历史上最重要的画店之一。其他画店,如周李庄的“两条龙”——华兴隆和福兴隆早已无影无踪,现在可以实实在在抓到的只有义成永了。那么,我们最后要做的工作则有两项:一是对杨立仁进行详细的口述史调查。早在二月二十三日我对杨立仁进行过摸底性的口述史调查,已发现杨立仁的记忆是一个宝库。这笔记忆遗产一定含有不为我们所知的杨柳青年画史重要资料。二是根据杨立仁的要求,要对其家地里边所埋藏的老画版进行发掘。这使我想起二〇〇五年在武强南关旧城村发掘屋顶秘藏古版的那次行动。那次抢救的古版二百多块,多数腐烂,完好的十五块,有的很珍贵;但那些古版是在屋顶上,上有油毡防雨,下边是稻草可以透气。可是南赵庄杨立仁家的这些画版是直接埋在土里的。又时隔半个多世纪,我估计多半烂掉了。然而,结果究竟如何,只有挖出来才知道;何况它一直是杨立仁老人揣在心中的夙愿。   我派到义成永杨家去做口述史的博士生王坤的口述工作十分得力。她从二月二十四日到三月九日对杨家三代人的口述史调查共做了五次,重点是杨立仁。由于她有滑县年画产地口述的经验,口述的宽度和深度都达到一定程度。从村落史、画店义成永史、家族艺术传承史(传承谱系)、画店营销、技术诀窍,以及张贴习俗等等,都获得了可贵的资料。尤其通过杨立仁所述义成永的营作方式的调查,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画店生动而丰盈的昔日。我看了王坤的口述材料,认为我们确实做了一件极重要的抢救工作。杨立仁是如今健在的农耕时代杨柳青画店唯一的传人。他的记忆是活的历史。我们所做的工作是把这活态的、因人而在也会因人而去的历史,通过口述转化为文本的、确定的、永存的历史依据。   我坚定地认为,口述史是“非遗”调查与存录最重要的方式。   但是另一件事——挖掘藏版,得需要等天气转暖一些进行。连续的口述访谈使得年近九旬的杨立仁老人有些疲倦,染上了感冒。于是,一直等到三月十七日,杨家打来电话,决定发掘古版。我提议在午后二时发掘古版,因为这个季节里午后较为暖和,杨立仁老人肯定要亲自到现场来看的。   转天午后我赶到南乡南赵庄,感到既宽阔又荒凉,邻村古佛寺已经拆平,南赵庄又搬走一些人家。只见远远的一辆鲜黄颜色的铲车停在一片瓦砾与废墟之上。原本老版是埋在一间小屋里边地底下的,这次小屋拆了,地面就暴露在外。一些好事的记者闻讯赶来。杨立仁老人已经从家里走出来。他要将一直耿耿于怀的往事看个究竟。杨立仁之子杨仲民兼营挖方的铲车司机,待他轰隆隆发动起机车,挥起铲车的铲臂,就像舞动着他放大的胳膊,很快就把地上的碎瓦乱石清理干净并着手掘地;随着他一铲铲将泥土搬上来。杨立仁的双眼紧紧盯着挖掘得愈来愈深的土坑。本来我就对发掘结果不抱希望,此刻忽见距离这里十米开外是一个养鱼的水塘。水塘的水肯定要渗入这块土地,经过年深岁久,埋在土里边半个多世纪的木版还不早已烂掉?   忽然,我院“非遗”中心的马知遥和杨立仁的家人都跳进坑中,从中拣出一些泥土般大大小小的碎块。拿过来一瞧,果然是朽烂的画版,混在泥土的朽木中还有一些清晰可辨的红色黄色。我扭身拿给杨立仁看,说:“即便烂了,也究竟看到它了。”我这话是想安慰他。老人冷静地说:“我知道它保不住,当初就是用油毡草草裹了裹,肯定烂掉了。知道它怎么回事就行了。”   我听得出这话里的苍凉。   一段伤心史就这么画上句号。   “年画的dna留在这画乡的热土里了。”我对身边几位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记者讲。我看了看杨立仁老人慢慢走回房屋的背影说:“这也了却了老人的一个心愿。因为,他们对祖传的东西是非常在乎的。”   这次行动的一个意外收获,是杨立仁的侄子杨仲齐为了给我看看他珍藏的那批古版,今天特意从杨柳青镇上搬了过来。这就是《中国木版年画集成·杨柳青卷》中冒出来的画版。对于今天来说,杨仲达这些珍藏似乎告诉我们几十年里烂在地下的画版究竟是什么样的。   杨家的这些古版叫我爱不释手,虽然先前已在图集中见过,然而唯实物才拥有真切的力量。这些版镌刻很深,“底”铲得干净,线条精整老到,其中一块贡尖版《空城计》,一群武士好似用笔画上去的,线条带着虎虎生气。   非雕版高手,难有此作。我随即召集在场的杨氏全家开一个会。包括杨立仁、杨仲齐、杨仲民、杨鹏等三代人。   我说:“今天我们都看见了,埋在地里的版烂了没挖出来,但没挖出来也是一种收获,因为毕竟知道它是怎样了。可进一步,更加说明现在留在咱们老杨家的这批画版的重要。我在全国各地普查,还没见过哪家的家藏画版比咱们杨家的版多,也没这么精。这些版可是祖先留给咱们和后代的。不仅是杨家的,还是杨柳青甚至是国家的。咱可得看好了,如果一散,就再也聚不到一块了。义成永可就真的彻底没了。‘义成永’三个字到了今天实实在在就在这几十块版上了。回头我叫王坤帮你登记编号,做个资料库。不管这东西今后在谁手上,也不能叫它散了,是吧。”   我这番话得到他家三代一致认可,他们共同认可才使我放心。   这样,义成永的挖掘工作就算完成了。依我看,杨家的后人(杨仲齐和杨鹏)都有文化上的自觉,不会轻易放弃祖业和画业。这条线索和活态应该放心。只是在这城镇化的催迫下,南赵庄面临拆迁,坚持不离故土的杨家将何去何从?此时,南赵庄已停水停电,晚间没灯,更甭提电视,饮水要到别的村庄去运,而且此刻村中大半村舍已拆,遍地瓦砾,进出困难。他们能熬过今年夏日里的炎热与雨季吗?倘若顶不住,一旦搬走,数百年凝结文化的“气场”没了,这戏怎么唱法,谁听?   还是一个问号。   我们已经尽全力,把力所能及的事都做了。在“城镇化”浪潮前,我们势单力薄;即使力量再大,也只是螳螂之臂,怎么可能去阻遏“历史巨轮的前进”。我又想,还有许许多多遇到同样困境的文化的传承怎么办?   我忽接到缸鱼艺人王学勤的电话。他兴致勃勃地告我,西青区政府已派人来告诉他,区里将在镇上帮他解决居住与作画的实际问题。他的喜悦之情传到我的身上。我说等你搬入新居我提着两瓶酒给你去贺喜。像王学勤这样幸运的人不多,当然我们还要为他们继续出力。   (《收获》2011年第4期)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 xt ~小 说天,堂 第58章 马基雅维利的启示(1)   徐贲   人们往往把清王朝政权的灭亡归咎于它的腐败,但是,灭亡和腐败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历史上有许多腐败但不灭亡,或者至少很久都不灭亡的政权,不仅如此,某种程度的腐败甚至还可以用作维护专制政权存在的有效手段。   现在人们回顾共和在民国初期的失败,还往往将之归咎于强权人物对共和制度的破坏,而没有看到,中国的共和从一开始就孕育着它自身的腐败种子。   这种共和的腐败经过两次共和体制的更替,不断以变化的形式在演化,终于发展成一种极难改变的政治文化。   在中国,共和是作为君主专制的对立面而成为一种具有号召力的新政体理念的。共和把人民同意当做政治合法性和权威的最终来源,拒绝接受君主或王朝的血统继承合法性。今天,人们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把共和重新当做一种政治理念予以怀念的时候,共和的对立面已经不再是君主专制,而是另一种比君主制更具有现代形式的专制。辛亥革命后建立的共和不幸成为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说的那种“以人民的名义专制统治人民”的制度:“共和并非像大家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依靠多数得势261的几个人的统治;在这种统治中起领导作用的不是人民,而是那些知道人民具有最大作用的人;这些人经过自己的独特判断,可以不与人民商量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把人民踩在脚下反而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而且,共和政府是唯一要求人民承认它有权任意行事,敢于蔑视人们迄今所尊重的一切,即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初浅的公认准则都一概敢于蔑视的政府。”共和制使得人民对专制又有了“新的发现”,“他们至今一直认为,专制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都是令人讨厌的。但在今天,他们又有新的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只要以人民的名义来实行暴政和主事不公,暴政也能成为合法的,不公也能变为神圣的。”   自1912年4月临时政府迁都北京,至1928年处于北京政府时期,宪政统一的理想终于被武力统一的现实所代替。从1913年天坛宪法草案开始拟定,到北京政府瓦解覆没的十余年间,政局动荡不安。国会两次被毁,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法统被废,南北对峙,省宪自治,曹锟贿选,此起彼伏,与和平宪政的理想南辕北辙。   1914年袁世凯“废除约法”后,孙中山以恢复《临时约法》为号召的两次“护法”运动均未成功。虽然国会于1922年第二次恢复后,于1923年通过了一部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但由于它是在曹锟贿选的情形下完成,根本得不到各方的承认和尊重,只存在了一年的时间,到1924年便为段祺瑞的临时执政府所废弃。至于临时执政府的宪法案,则未及审议即告消减。国民政府于1925年成立后,即正式放弃此前对于护法的努力,改走以一党主导的“军政”、“训政”道路。共和从此与“以党治国”结下了不解之缘。   制度的失败,包括政治力量的纵横捭阖、权力人物的成败得失、权力斗争的阴谋诡计,往往都是历史书关注和记录的重点,以至于其他重要的失败因素遭到了忽略。对于共和的失败来说,最被忽略的恰恰是它最致命的因素,那就是腐败。腐败是马基雅维利(niccolòmachiavelli,1469年~1527年)在16世纪初为复兴古典共和而研究古罗马共和历史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他写作《李维史论》(约1517年)(以下引述马基雅维利论腐败,皆出自此书),不断论及共和腐败的问题,至今对我们仍然富有启发。他在这部经典着作中说,人性的软弱使民众难以抵抗腐败的诱惑,他们不易为共和做牺牲,反而更容易被专制权力所网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的帮凶,就像罗马共和晚期恺撒称帝的时候,“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马基雅维利问道:在腐败的城邦里,如果有一个自由的国家政体,要以何种方式来维护它?如果没有这样的国家政体,又要以何种方式来建立它?这正是清末民初中国面临的问题。   一奴性和腐败   清政府的腐败固然人所共知,但“人民”的腐败也是同样的严重,人民并不只是指普通人或平头百姓,而是指一国的整体国民。一个国家里的政治和社会精英,他们既是“精英”,也是“人民”的一部分。成为“精英”并不会使他们从此超脱普通人共有的一些国民特性。他们只是变得对国民性的弱点相对能够有所察觉而已。精英人士了解残缺的国民性,犹如心理学家了解人的肉体和精神伤害。心理学的知识可以为两种截然不同的目的服务,既可以帮助善者自觉地避免对他人的伤害,也可以帮助恶者有效地折磨他人,最狠毒的折磨和刑罚都是针对人的最大心理弱点设计的。同样,精英了解国民性的残缺,可以使他们去克服自身的弱点,并从事对公众的启蒙,但也可以帮助他们故意利用民众的弱点来达到自己的政治或其他目的。   国民性是在政体中造就的,人民的腐败都有政体原因,而且几乎无一例外是从权力中心扩散为一种普遍的政治文化。马基雅维利讨论共和的腐败,正是从国家权力造就公民来着眼的。他说:“那些国王是多么腐败,假如有两三个继位者步其后尘,他们的腐败开始传播给众人,而民众一旦变得腐败,便无革故鼎新的可能。”专制统治把人民训练成奴性十足、没有自尊、见利忘义的腐败顺民,“习惯于受君主统治的人民,即使偶然获得了自由,也难以维持”。   在中国,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正是偶然获得了自由但难以维持的国民。辛亥革命后人民的腐败是中国共和腐败的肇始。回顾共和肇始看起来相对单纯的腐败,有助于认识后来更为复杂的腐败形态,包括民众的冷漠和犬儒、政治人物的伪善和专横、知识精英的自私和失责、社会制度的不公正和不平等、媒体沦为权力喉舌和大众消遣、教育舍弃人格和普世价值开导的重责大任、经济发展急功近利乃至竭泽而渔。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沦为金钱和权力的奴隶,虽然未必全然心甘情愿,但却照样趋之若鹜,普遍的国民人格分裂,这本身就是大面积心灵腐败的征兆。   奴性是人民腐败最显着的特征,也是共和腐败中最严重、最致命的一种。   奴性是辛亥革命前后知识分子论述最多的中国国民性特征,当时,这种论述所针对的仅仅局限于在君主专制下形成的臣民奴性,这是可以理解的。其后,这种批判虽然仍然具有相当的现象描述意义,但是,继续造就奴性的政体力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继续制造奴性,并靠奴性来维持的政体已经不再是被辛亥革命推翻的君主体制,而是一个在辛亥革命后出现的一党专制。由于这种新专制是以共和的名义实行的,它成为一种特别顽梗的共和腐败。   辛亥革命前后,主张宪制的人士有许多对共和可以再造国民、改变国民奴性抱有高度乐观,这种乐观在今天看来已经难以维持。今天的人民腐败程度并不比清末民初逊色,而这种腐败恰恰是在共和政体之内发生的,这就不能不更引起我们对共和自身机制腐败的思考。   清末民初知识分子对国民奴性的抨击,无不直接针对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及其体现的文化传统。“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怒斥道:“奴隶者,为中国人不雷同、不普通、独一无二之徽号!”“柔顺也,安分也,韬晦也,服从也,做官也,发财也,中国人造奴隶之教科书也,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举一国之人,无一不为奴隶之奴隶。”(转引自陈永森:《告别臣民的尝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以下清末民初的直接引文皆转引自此书)   梁启超把人身不自由譬为“身奴”,把精神不自由譬为“心奴”。“心奴”   表现为:诵法先人,为古人之奴隶;俯仰随人,为世俗之奴隶;听从命运安排,为境遇之奴隶;心为形役,为情欲之奴隶。“心奴”比“身奴”更可怕,“身奴”可以通过斗争或借助外力获得解放,而“心奴”却是“如蚕在茧,着着自缚,如膏在釜,日日自煎”。在梁启超看来,国人皆为奴隶。低层的老百姓“视官吏如天帝,望衙署如宫阙,奉缙绅如神明”;那些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对老百姓骄横跋扈,但在上司面前则表现出“昏暮乞怜之态”、“趑趄嗫嚅之态”。奴性国民既包括普通老百姓,也包括拥有高官厚禄,盘踞要津者,这是因为,奴隶和主子的身份是可以转化的,就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那些看上去耀武扬威的官僚,他们既是犬也是羊,只不过是看对谁而言了。   辛亥革命时期的反奴性还带有反满的民族主义,邹容说,满人入主中国,汉人已经没有国家,根本不是国民,而是大清国的臣民或奴隶,“中国黄龙旗之下,有一种若国民非国民,若奴隶非奴隶,杂糅不一,以组织成一大种。   谓其为国民乎?吾敢谓群四万万人而居者,即具有完全之奴颜妾面,国民乎何有?尊之以国民,其污垢此优美之名词也孰甚!若然,则以奴隶畀之。”   在邹容看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都是满洲人的奴才,是汉民族的败类。他叹息:“呜呼!我汉种,是岂飞扬祖国之汉种,是岂独立亚细亚大陆上之汉种,是岂为伟大国民之汉种。呜呼!汉种!汉种虽众,适足为他种人之奴隶。汉地虽广,适足供他种人之栖息。汉种!汉种!不过为满洲人恭顺忠义之臣民。汉种!汉种!又由满洲人介绍为欧美各国人之奴隶。”邹容当时所没有看到的是,民族主义可以用来鼓动奴隶造反起义,也可以用来造就新式奴隶,也就是鲁迅所说的“做自己人的奴隶”。辛亥革命解放了满人统治下的汉人奴隶,不料后来的所谓共和却又不分民族地把所有国民统统变成另一种专制的奴隶。   中国早期的共和主义者对人性估计太高,反映在他们对“国民程度”的评估上。国民程度是上个世纪初改良派和革命派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虽然革命派也认识到国民程度不足的问题,但他们相信,国民程度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得到提高。陈天华在《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1904年)中提出:“苟一日者皆明国家原理,知公权之可保而义务之不可不尽,群以义务要求公权,悬崖坠石,不底所止不已,倘非达于共和,国民之意欲难厌,霸者弥缝掩饰之策,决其不能奏效也。”他甚至认为,中国的民族性能与条顿民族、大和民族相媲美,只是受专制政府的压抑,不能得到发挥而已。与革命派对国民程度的乐观看法不同,当时是改良派的梁启超虽然不反对共和立宪,但是,在《开明专制》(1905年)中,他提出,中国还不具备共和国的国民素质条件,中国人没有自治的习惯,没有团队精神,“今日中国国民非有可以为共和国民之资格者也,今日中国政治非可采用共和立宪制者也”。   改良派和革命派争论国民程度,集中在国民性的问题,但是,国民程度或国民性是以人性为内核的,国民性的腐败,根源在人性的弱点。马基雅维利在对古罗马共和制度的讨论中,提出了“人易腐败”的问题。他把共和制度的思考移植到一个更为现实的基础上:“人们是多么易于腐化变质,是自身表现出相反的性情,不管他们多么善良,或有多好的教养。看看那些被阿皮乌斯网罗到身边的年轻人吧。他们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统治的帮凶。再看看昆图斯·法比乌斯吧,他是第二任十人团的一员,一个大好人,却被小小的野心所蔽,听命于歹毒的阿皮乌斯,把他良好的习惯一改而为至恶,成为和阿皮乌斯一样的人。”马基雅维利的这番话,放在被中国“阿皮乌斯”(袁世凯以及后来的独裁者们)网罗和变恶的无数人身上,是再适当不过了。   从“人易腐败”来思考共和,更凸显了制度对改变人性腐败的重要。人类在自由而全无约束的状态下,天生就可能是一群有相互侵害意图的野兽,权力帮助个人获取比他人更大的自由,成功实现对他人的侵害。因此,需要设立一个能够约束这种个人暴力自由倾向的制度,这成为建立群体和平秩序的第一条件。社会不能等待所有人成为天使后,再期待出现和睦的秩序。同样道理,国家不能等待大多数人具有相当公民程度后,再建立共和政体。先建立共和政体,然后用政体的法治和道德力量塑造具有良好程度的共和国民,这才是正当的次序。   共和制度对国民的塑造作用,不在于把他们改造成为完美的道德者,从骨子里去除他们人性的腐败倾向,而在于帮助他们去除奴性,同时也不让他们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暴力政治中自由作恶的个体。这样看待共和政体对于国民的约束作用,并不像理论设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政体首先必须约束的正是那些最难以约束的国民,那些手上握有很大权力的精英国民,也就是政治人物。   共和制度在民国初年之所以失败,并不是因为没有制度(当时有《临时约法》),而是因为这个制度根本约束不了手握重权的政治人物,首先便是身为大总统的袁世凯。共和刚刚建立的时候,是它最脆弱的时候,尚不完善的制度总是会有许多漏洞和可以破坏的机会。这时候,政治精英们的德性便至关重要。在制度尚不能充分约束他们的时候,他们必须自我约束。美国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完全有机会成为终身总统,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受到制度的外来限制,而是因为受到他自己荣誉感的约束。政体开创时期政治人物的行为对未来政治文化的形成具有极大的表率和先例作用。华盛顿做到的事情,恰恰是袁世凯不愿意去做的。这不仅破坏了当时的共和制度,更严重的是,他还为中国从此开创了一个与美国全然不同的、腐败的政治文化先例。在这种政治文化中,权力高于法规制度,权力只要有机会去破坏法制的约束,就一定会这么去做。相反,若有政治人物主动接受制度约束,那倒反而成为例外的异类。   二脆弱的共和引发强人期盼和君王情结   民国初年,确实有过政治人物尊重和接受共和宪政制度约束的例子,可惜只是一些孤例。1912年3月2日,南京临时政府在宣布废除《大清报律》   的同时,颁布了《民国暂时报律》。其中有对报界的约法三章:第一,新闻杂志必须向地方高级官厅申报,否则不准发行;第二,惩处流言蛊惑;第三,追究污毁个人名誉。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9章 马基雅维利的启示(2)   这三条规定都把审查权交到官厅手中,哪怕报道真实无误,仍然可以定它一个“流言蛊惑”和“毁人名誉”的罪名。这个报律一公布,便遭到报界的普遍反对。中国报界俱进会和上海的《申报》、《新闻报》、《时报》、《时事新报》、《神州日报》、《民立报》、《天铎报》、《大共和报》、《启民爱国报》、《民报》等联名致电孙中山并通电全国,表示抵制。电文对临时政府的规定大加挞伐:“今统一政府未立,民国国会未开,内务部拟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今杀人行窃之律尚未定,而先定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当时抗议“报律”的理由至今对扞卫新闻自由仍具有普遍而重要的意义。判定言论之罪,如果界限及量刑标准含糊不清,必定会遭到误解和滥用。而且,谁对新闻立法拥有权威,是人民政治代表的立法机构,还是一些官僚?在民主宪政的国家里,一个政府部门、几个官员,没有经过立法机构的授权,擅自制定和颁布法律,是一种严重的越权行为。   孙中山得知此事后,当即下令撤销报律,指出:“民国一切法律,皆当由参议院议决宣布,乃为有效。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之效力,不得以暂行二字,谓可从权办理。寻三章条文,或为出版法所记载,或为国宪所应稽,无取特立报律,反形裂缺。民国此后应否设置报律,及如何订立之处,当俟国民议会决议,勿遽亟亟可也。”当时的中国幸而有像孙中山这样尊重宪法制度的领袖人物,他使得中国新闻界争取言论自由有了唯一的一次胜利案例。但是,仅有个别这样的领袖并不能解除共和的危机,即使孙中山的个人节操可以媲美美国的华盛顿,美国也还是比中国幸运,因为华盛顿的优秀不只是他一个人的,而且是他那一代人的,他们当之无愧地被后世称为美国的“建国之父”们。与美国相比,中国共和开创期的政治人物就要驳杂得多,他们(包括后来的孙中山)对后世的政治文化示范和影响都与民主宪政有所抵牾,因此也有争议得多。   在中国,共和制度因为腐败,曙光还来不及照耀便已经进入了黄昏,对于中国政治精英来说是如此,对于普通民众来说,更是如此。被长期奴役的人民,他们接受暴君比接受“贤明之士”来得自然而更合乎他们的禀性。这又证明了马基雅维利的不祥断言:“可以断言,如果没有腐败,则骚乱与耻辱无伤大雅;只要有腐败,则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除非一个权力超常的人确保他们服从,使事物变得良善。”“权力超常”的就是那些专制的独裁者。   1911年的共和革命是在一个人民不自由,对自由又非常缺乏了解的国家里发生的。中国很幸运有了像孙中山这样的“贤明之士”,但是,仅仅个别的,或一时的贤明之士,而没有一个相当规模的,稳固的共和精英阶层和公民社会,共和仍然不能不危机四伏:“假如因腐败而衰落的城邦能够东山再起,那也是因为当时正好有德行好的人在世,而不是因为维持着良好秩序的集体德行。此人一死,(国家)便会重蹈覆辙。”对中国来说,孙中山可以说是一个死得太早的“德行好的人”,尽管他对中国形成党国制度传统负有他的一份责任。   辛亥革命的胜利来得太突然,少数的先知先觉者唤醒了另一些浅睡的后知后觉者,而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还没有觉醒,更不要说决心去除自己身上奴性顺民的腐败习性。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当时南京的民众,“通常谈到孙文博士是新皇帝,他们不了解总统这个专门名词,认为它不过是更高头衔的一种委婉的说法”。各地发给孙中山的贺电,有称“总统陛下”的,有写“恭请圣安”的。君主帝制的意识还是深深残留在国民的意识之中,激烈的暴力革命难以根除这种意识。事实上,以暴力革命为手段的共和创制,它本身就包含着导向专制的逻辑。梁启超曾对革命派通过革命提高国民程度的观点作过批驳,他担心的是革命必然造成乱民蜂拥,殊不知,乱民蜂拥还会为利用乱民进行暴力夺权的蛊惑者创造绝佳的机会。   民众造反,反抗君主专制,非有不择手段的强权人物在其中不能成功,乱世出能干的奸雄,而奸雄使得民众因依赖于他而更加奴性十足,最后,造反造就的是新的专制,这成为马基雅维利说的历史规律:“民众对专制的统治深恶痛绝,便在自己中间择一能够不计手段率其造反的首领。此时便会有人崛起,靠众人之助灭了统治者。他们对君主及其危害记忆犹新,既未建立寡头政治,也不欲建立君主国,便建立了民治国。如何国家在创立之初,都享有相当的尊重,故这种民治国尚可安于一时,却绝不会长久,创业的一代消失后更加如是;因为他们立刻就会肆意妄为,无论私家官府,皆无所忧惧,人人各行其道,每日的侵犯无以计数。或是出于万不得已,或是采纳了贤达的高见,为避免这种乱局,他们恢复了专制。”辛亥革命后,新的共和还没有建立起充分的国家权力以及合法性权威,乱象丛生,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袁世凯是唯一能够“稳定局面”的人物,而稳定局面的最有效合法性和权威形式便是帝制。在共和的国家权威合法性软弱的时候,期盼出现有力的政治强人,甚至以君主制代替共和制,这几乎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民众心理,即使在素来具有民主传统的美国也不例外。   1776年美国革命成功,1777年,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一套条款,就是治理国家的各种法律,叫“邦联条款”。1785年底,爆发谢斯起义,人心恐慌,许多美国人对是否有可能建立共和国家的有效权威发生了怀疑。为了应对共和的危机,1786年,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当时,美国民间有人像以前庆祝英王乔治三世生日一样,开始庆祝起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生日来,还有以法国王室的姓“波旁”来为郡县命名的。美国的邦联国会甚至还把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托涅特的肖像挂在议会厅里,当路易十六新添王子的时候,美国到处都举行了庆典活动。不断有人劝华盛顿总统坐上王位,每次都被华盛顿拒绝。   即便是政治精英们,也有提议美国舍弃共和而另行建立君主立宪制度。   迈诺特(georgerichardsminot)于1788年出版的《公元1776年马萨诸塞州起义的历史及以后的反叛》中记述道:“有些知书达理、颇有家产的体面人开始‘酝酿组党’来赞成君主制,引起那些仍然赞同共和者的‘严重忧虑’。”   一位法国人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提到了他在新英格兰见到的情况:“新英格兰四个州的人民对政府极为担忧,……签名要求实行君主制。”来自波士顿的爱国者诺克斯(henryknox,1789~1794年任美国战争部长)写信给华盛顿说,马萨诸塞州有“七分之三的人民”赞成建立一个“类似于英国的(君主)   立宪政府”。   1786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期间,参会者中也有对共和表示失望,甚至丧失信心的。门罗(jamesmonroe,弗吉尼亚州代表,后来的美国第五任总统)   是制宪会议参加者,他说,当时的邦联国会主席戈翰(nathanielgorham)曾给普鲁士的亨利亲王去信,表示“担心美国难以维持独立,并向他探询,一旦我们的自由制度失败,亲王是否愿意在美国行使君王权力”。门罗说这些话的时候,戈翰已经去世,在制宪会议上戈翰并没有直接建议君主制,但他还是公开表示了对美国共和制度的悲观情绪。来自新罕布什尔州的代表吉尔曼(nicholasgilman)在给他哥哥的信中说,那些“积极思考并对宪法抱有热忱”   的人士们正在“公然宣扬君主制”。梅森(georgemason)是维吉尼亚州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他后来回忆说,莫里斯(gouverneurmorris,宾夕法尼亚州代表)曾私下里对他说:“我们迟早还得有一个君王……趁我们现在还有条件讨价还价,越早接受君王越好”。另一位代表狄更森(johndickinson,德拉瓦州代表)热烈称赞英国的君主立宪,“强有力的行政只能存在于有限君权制度中”,君主制则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之一,“而共和从来就不曾是一个可以与之相比的制度”。   袁世凯称帝,往往被看成是他和一些亲信人物的个人野心和一意孤行,而国民的普遍冷漠,姑息养奸则是另一个原因——-当时积极反对的只有革命党人的声讨和梁启超筹划、蔡锷指挥的护国运动。但是,在这些原因之外,还有共和本身的“国家主义”权力逻辑:国家的稳定强大需要绝对的权威人物。这个人物的合法性必须来自某种天意神授,不容挑战的“绝对法权正统”。   在出现一党专制这种新型“绝对法权正统”之前,人们知道的“绝对法权正统”的唯一的形式便是国王或皇帝的君权。   在民初的不少政治精英和民众看来,袁世凯当皇帝符合未来中国富强的需要,至于那会儿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则是不重要的。一直到今天,这种强国民族主义,所谓的“大国崛起”,仍然多有信众。袁世凯的“中华帝国”,它的“国歌”就是这么打造新帝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帝国数万年,一脉延,文明莫与肩。纵横数万里,膏腴地,独享天然利。国是世界最古国,民是亚洲大国民,懿欤大国民,休哉!唯我大国民。今逢盛德主,琳琅十倍增声价。吾将骑狮越昆仑,驾鹤飞步太平洋。谁与我,仗剑挥刀,懿欤大国民,谁与我,鼓吹庆升平。”   共和是一种十分脆弱的政体,由于共和本身的国家主义趋向和腐败可能,共和可以很“自然”地演变为专制。脆弱的共和引发被统治者的不安,因而引发他们的君王情结。这使得广大国民在心里能够接受,甚至期盼出现掌控大局的强权人物,这就为专制打开了绿灯。这样的强权人物不一定是有名分的君王,但一定是像君王一样权大无边、凌驾于法治之上的独裁者或独裁党魁。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0章 马基雅维利的启示(3)   罗马的共和看上去是恺撒称帝所破坏的,其实在恺撒统治时,它已经变得十分腐败,那是因为公共精神已经荡然无存,共和国遂陷入腐败并成为专制者的牺牲品。历史学家波伦(henryc.boren)说,“最高贵的罗马人”布鲁特和同伙为拯救共和而刺杀恺撒,其实,杀死恺撒并不能挽救罗马共和,因为“他们不知道,共和已经死了”。马基雅维利说得比这个更具体:“在塔尔昆时代,罗马人尚未腐败,而在后来这些时代,它已经腐败不堪……马略派对人民的腐蚀,是因为他们的首领恺撒使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民初的中国也是这种情况。杀死共和的并不是袁世凯,因为在这个奴性无法去除并且不断翻新滋生的国度中,共和从来就没有真正诞生过。袁世凯1916年死去,并不能解除共和内部出现的专制危机。   虽然不再有军事强人重新尝试建立形式上的帝制,让自己成为君王,但个人独裁并没有从中国大地上销声匿迹。   三共和中的专制政党   马基雅维利在《李维史论》中讨论了共和必然不可能长久稳定的宿命,他认为,要改变这一宿命的唯一途径便是让共和包含专制。只有大权独揽的强权人物才有能力在共和遭遇危机的时候,灵活地采取适当的对应措施,没有专制权力,共和便不会有优秀的“应变手段”。马基雅维利虽然是在对罗马共和的评论中提出这样“骇人听闻”的说法,但这论点却在20世纪不少号称共和的国家里一再成为不幸的现实,并被那里的一些学者接受和运用,他们声称,一党专制比西方民主制度具有远为优越的“非凡应变能力”。许多嗜好马基雅维利式断语的人,模仿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智慧,学到的却只是话语的狡诈。历史学家哈维·曼斯菲尔德建议把马基雅维利放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背景中去了解他对共和的洞见。亚里士多德设想一种能够结合多数人的集体判断力和少数人的杰出能力的混合政体,“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共和国中的专制因素,是其完美性流失的表现。可是在马基雅维利看来,专制的作用恰好相反——-它使共和国臻于完美”。马基雅维利承认,专制是共和控制非常局面的非常手段,专制因此成为共和的一种君权,一种没有君主的独裁,共和国利用君权的主要方式之一,是紧急状态下的独裁官,“赞成罗马人在既无法协商亦无退路的情况下授权一人采取行动的做法。……共和国需要有一种采取非常措施的常规手段。独裁体制能够使共和国虽无君王,却能受益于这种‘王权’”。   民初袁世凯称帝,从根本上说,是要重新建立一种有君王并因此能够名正言顺地受益于王权的专制制度。后来在中国出现的以党权代替王权的专制制度,是超乎袁世凯政治想象的。与更为先进的专制相比,袁世凯实现专制的方式是落伍的。这是他个人的不幸,但未必是中国政治文化之幸。   为了达到自己的权力目的,袁世凯使用了各种被历史学家斥责为卑鄙无耻的手段。然而,从收买议员到收买“恳请”他称帝的各省请愿团和北京“绅商耆民”,他的手段实在有限,只不过是利诱一途而已。袁世凯也利用当时的“进步党”,但“进步党”并不是他的权力基础。他授意梁士诒组建“公民党”,梁士诒在“赞成不要脸面,不赞成不要头”的两难选择中,选择了“不要脸”。加入“公民党”的议员每月可以从袁世凯那里领到200元的津贴,成为袁世凯的御用党。但是,袁世凯毕竟无力把“公民党”变成一个列宁式政党,列宁式政党对党员的控制,靠的不是简单的利诱和威胁,而是更为深层次的意识形态操纵和组织控制。而且,袁世凯对待当时的宪政制度,操纵的手段也很笨拙。为了扩大政权,他把内阁制改成了总统制,1914年通过的《总统选举法修正案》,甚至把总统的权力扩大到与皇帝差不多,把总统权力凌驾于议会之上。但是,在国家制度与他个人之间,他毕竟还得做出个人直接服从国家宪政制度的样子。   马基雅维利讨论共和的时候是不谈民主的,他关心的是没有民主的共和。   这样的共和需要有欺骗民众的手段,在中世纪,那就是宗教。16世纪的马基雅维利所知道的唯一可以使用的大规模欺骗手段是宗教,而在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袁世凯缺乏的恰恰就是这样一种欺骗国民的手段,这是他的一个致命伤。他轻易地抛弃了共和,选择了帝制,哪里知道共和本身就可以用作一种方便的欺骗手段。马基雅维利说:“人易于被大道理所骗,却不会在具体事务上受蒙蔽。”共和是政体,是大道理,人们对它无法具体证明或证伪,连世袭的传位也都可以通过公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认可,这比皇帝用一纸诏书传位给儿子更具有表面的合法性。但是,民主不同,民主是“具体事务”,不容易蒙蔽一般的人。脱离了公民具体的自由权利,空谈共和的体制,可以成为一种拖延或者根本不想解决民主问题的手段。这也是必须用自由民主来规定和检验共和的根本理由。   在共和历史中,民初的第一届国会可以说得上是公正选举的议会,而这与当时人们有比较民主的政党观相当有关。第一届国会选举虽然有许多不足,但却有自由组织的政党之间的竞争,有民众的积极自由参与、报纸的自由宣传、政治人物的公开演讲和陈述政党主张。那是中国共和史上最公开、和平的政党竞争时期,也是民众对议会政治还怀有信任和热情的时期。当时新闻媒体对这次选举问题有许多披露和批评,但是,这不应该成为我们今天鄙夷和嘲笑当时政治状态的理由,因为新闻媒体能有这样的作为,这本身已经证明了当时民主环境的进步。第一届国会选举基本上没有失控,选举结果有合法性,因此民国的第一届国会,被称作唯一合法的国会,维持和恢复这一届国会也在后来成为是否继续走共和之路的象征。   中国最初的政党观是欧美型的自由政党。陈永森在《告别臣民的尝试》   中归结了清末民初有识之士对“政党”和“朋党”所作的一些区别,不仅可以看做是欧美和苏俄政党的大致区别,也对我们思考有关政党的一些主要问题有所启发。例如,国家与政党,哪个是更重要的问题。当时的人认为,政党以国福民利为宗旨,朋党则追逐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预备立宪时期,有一位名叫与之的作者,就曾在《论中国现在之党派与将来之政党》的文章中说:“夫吾人今日之组织政党者,所以为国家计也。为国家计,则凡于国家之前途有利益者,不独可以牺牲个人之身体及名誉,即一党之主义政见,无不可以牺牲之。何则?以国家为主体,而个人及党派,皆国家之客体也。”   孙中山也明确提出:“政党之要义,在为国家造幸福、人民谋乐利。”梁启超也认为:党员应忠于国家,人们入党在于为国家尽政治义务。   又例如,一个政党是否应该不择手段地消灭异己呢?当时的人认为,政党竞争,应有正当手段,且光明磊落;与之相反,朋党之争,则不择手段,诡计多端。政党竞争离不开手段,但手段有正当和不正当之分。政党竞争最易流于不正当手段。各党派之间,或以贿买,或以威胁,种种卑劣手段使政治越来越远离高尚的品性。与之说:“今反观中国之有政治思想者,若以手段为组织党派唯一之要素,无时而不用手段,无人而不用手段,遂至纤细之事,亦呈风云变幻之观,亲密之交,亦有同室操戈之叹,卒之其手段无不破露,而其事亦归于失败。”政党容许对立党的存在,朋党则欲置对立党于死地而后快。立于不同党派的人,感情极易走极端,对异党总是极力攻击,不留余地。一位叫马良的作者在《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1908年)中说,“道有阴阳,数有正有负”,任何党的主张未必能穷天下之理。为此,就要多党共存,以取长补短,这就要求在党之人,要“忠于本党而不嫉视他党;可以为光明正大之辩,而不可以为阴险卑劣之妨害”。孙中山也认为:对于他党,“除商榷政见之外,一切意气之争,匪特非所必要,且足以损政党之荣誉”。   他要求同盟会成员改变过去的仇视心理,“对会外人,尤当极力联络,毋违背昔日推倒黑暗政体、一视同仁、互相亲爱之宗旨,以巩固中华民国”。   防止政党的朋党化曾经是美国建国之父们维护共和体制的关键。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对派系的说法,仍然被很多美国人看做是最好的定义。麦迪逊把派系叫做“小团体”或“秘密政治团体”。政党通常是指规模较大、组织较好、势力较强的派系,美国的开国先贤们不希望有这种派系。本杰明·富兰克林担心“政党相互谩骂不休,把一些最优秀的人物弄得四分五裂”。乔治·华盛顿在他的离别演说中警告人们提防“党派精神的有害影响”。托马斯·杰弗逊也说:“要是我不参加一个政党就不能进天国,我宁愿永远不往天国。”美国从出现政党政治到今天,政党的弊端也曾经是政治腐败的主要原因,如19世纪把政府职位分派给“党内同道”的政党分红制(spoilssystem)。由于政党是现代政治最有效、最专一的组织形式,美国政治离不开政党,这使得政党成为自由民主制度的“不能不承受之恶”,美国普通民众对政党之恶的警惕和厌恶,是很多选民疏远政党政治成为独立选民的主要原因。美国人不信任政党小团体,厌恶党争和党派利己主义,已经成为他们民主政治文化的一部分。   从1920年代开始,中国的政党就一直朝着“朋党化”方向发展,连孙中山也改走“训政党治”的道路。孙中山死后,中国的政党之间展开了你死我活、有你无我的迫害和残杀,发展到同党内部也是如此,成为中国共和最严重,也是最难去除的腐败。由此而生的任人唯党、任人唯亲制度不可避免地变成政党官僚制度腐败的根源。马基雅维利说过,一个腐败的共和,在体制上更是可以一目了然,共和的腐败表现在,以前的善者求职变成了后来的恶者求职。共和的制度在推选贤能的人才时,出现了逆向淘汰。优汰劣胜成为不可逆转的模式。   马基雅维利写道:“罗马人民只把执政官的职位和另一些官职授予提出要求的人。这种体制最初不错,是因为只有那些自我判断能够胜任愉快的公民,才会要求这种官职,遭到了拒绝无异于自取其辱。为了得到称职的评价,人人都会尽心竭力。后来,这种办法在那个腐败的城邦里变得极为恶劣,因为求官者不再是更有德行的人,而是更有权势的人;势单力薄的人,即便有德行,也因为惧怕而退出了谋官的行列。他们并非在一夜之间,而是经过日积月累,才形成了这种弊端,这就像其他一切弊端的方式一样。……这种太平景象和敌人的软弱,使罗马人在任命执政官时,不再考虑德行,转而看重偏好。他们授予高位的,是那些知道如何讨人欢心的人,而不是那些通晓如何克敌制胜的人。后来,他们更是等而下之,不再把这一官职授予有偏好的人,而是授予有权势的人;这种体制的缺陷,遂使残存的美德也丧失殆尽。”   当共和相当腐败的时候,必然出现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逆淘汰人事制度,一面以吏为师,一面却又在生产大量“美德丧失殆尽”的官吏。以腐败的官吏教化腐败的国民,并从腐败的国民中产生腐败的官吏,一个共和一旦走入这样的制度恶性循环怪圈,产生的只能是越来越新式的奴隶,延续的也只能是越来越顽梗的腐败。   (《随笔》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1章 苏格拉底与商鞅(1)   王龙   一边是从容赴死的苏格拉底,一边是慌不择路的商鞅   公元前399年6月的一个傍晚,雅典城恢弘的落日下,在一座戒备森严的监狱中,一位年届七旬的老人就要被处决了。按照法律规定,他将饮鸩而死。   一大清早,他的学生就来到了死牢,悲戚的脸上阴云密布。而老人却淡定自若,他早早打发走了哭哭啼啼的家人和亲属,和平常的一天一样开始授课,从容地和学生们侃侃而谈,似乎忘记了就要到来的处决。当夕阳把最后的一缕阳光洒在死牢的时候,狱卒端了一杯毒汁进来。老人沉思片刻,坦然地一饮而尽,平静地说:“分手的时候到了。我将死,他们活下来,是谁的选择好,只有神知道。”   一只永不疲惫、嗡嗡作响的马虻销声匿迹了——这就是苏格拉底。一个光辉的生命定格在70岁的年轮。而后人们对他的怀念和思考,注定将持续七百年,七千年直到永远。   苏格拉底死后63年,在东方的秦国,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商鞅也走到了生命的末路。然而,在同样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刻,商鞅完全没有苏格拉底那份从容镇定,而是充满了恐惧和不甘。   二十多年来,商鞅以雷霆万钧之势在秦国推动了一场天翻地覆的变革,使秦国从一个连做后悔梦都没有资格参加的“夷狄之邦”,一跃成为战国七雄的领跑者。时移势易,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驷继位,是为秦惠王。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等乘机反攻报复,诬陷商鞅谋反。失去了秦孝公这个大后台,商鞅的末日到来了。   得到消息,商鞅大惊失色,慌不择路地开始了逃亡生涯。他马不停蹄地赶到函谷关前,可天色已晚,关门已关闭,没有哪家旅店胆敢收留他这样没有证件的逃亡者。而这正是他当年变法时所做的规定——店家要是收留没有证件的客人,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商鞅还是想办法逃到魏国。然而商鞅先前曾率领秦兵攻打过魏国,并设下卑鄙的诱降计生擒对方主帅公子昂,魏国对他恨之入骨,怎肯接纳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万般无奈之下,走投无路的商鞅只好返回秦国,孤注一掷,做困兽之斗。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发动寥寥可数的随从举兵谋反,可被他的新法训练的无比强大的秦国军队,不费吹灰之力就生擒了他,秦惠王把商鞅处以车裂的酷刑,并恨恨地宣告世人:“莫如商君反者!”   “每个人只为自己效忠,我们等待改变世界的英雄,看谁在最后成功,染红整个天空成全了谁的梦。”在鲜血染红的理想旗帜下,泾渭分明地书写着苏格拉底和商鞅截然相反的人生追求。对于苏格拉底来说,“吾道一以贯之”,为此不惜献出的生命;而对于商鞅来说,投身政治却成为一个死不瞑目的人生悲剧。在人与制度之间,他们都是牺牲者。然而,牺牲的本质却有天壤之别:苏格拉底是主动牺牲,商鞅是被动殉葬;苏格拉底是开启民智的殉道者,商鞅是君主专制下的战败者;苏格拉底为他热爱的制度牺牲了生命,商鞅呢,他最终被他自己创立的制度断送了生命!   苏格拉底有无数次逃生的机会,但他却把自己送上了牺牲的祭坛。在离开法院的时刻,他大声宣告:“我不是没有尽力为自己辩护才被判罪,而是因为我没有厚颜无耻地进行表演,没有以取悦你们的方式向你们献媚。”   最后一个晚上,苏格拉底的一个学生克里托悄悄进入牢房见到他,建议他越狱。因为不公正的判决是无须理会的,狱卒已经买通,逃亡路线已经安排好。他说:无论苏格拉底逃到哪一个城邦,那里的人们都会热情欢迎他。   苏格拉底又拒绝了。这位法庭上因为放肆激怒陪审团的被告人竟然认为必须尊重法庭的判决,哪怕这判决是不公正的。   整整一个晚上,克里托和老人一直在激烈辩论。这场“恶法是否是法律,在他废止之前是否必须遵守和得到执行”的辩论直到今天还在某些大学法学院的沙龙中进行,与两千年前讨论相似的是,谁也没有办法说服谁。   为了说服老人,克里托甚至采用了激将法,他认为:“拒绝挽救自己生命的行为有违美德,行为人应该感到羞耻,甚至是一种罪恶。”   苏格拉底淡淡地说:“一个人被冤枉时也不应该做坏事,尽管大多人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举动——做坏事、以怨报怨、以伤害对方作为自卫的手段都是不正当的。”在他讲明了应该遵守法律,不能逃亡的理由之后又补充说,“克里托,亲爱的朋友,我郑重地告诉你,我仿佛是听到了法律的话,就像我听到了神的声音一样。他们的声音在我的头脑中回荡,我不能不听他们的。”   (《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柏拉图对话集》)   在最后的对话中,这位伟大的导师给他的学生上了最后一课。苏格拉底决心选择赴死,因为他始终坚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因为在古希腊,法律被视作城邦安全的基础,具有女神般的尊严。有良知的人首先是遵守法律的人,服从法律是公民的天职、责任,更是一种公民对于国家的义务,它的价值远远高于个人的生命。苏格拉底觉得自己不能违背和国家之间的这种神圣契约,因此他毅然选择死亡!   苏格拉底要用最后一次行动来实践对真理和正义的维护,来证明和诠释善和美德的含义。相比于苏格拉底用生命去换取信仰的虔诚,所谓法律在商鞅这样的政治家眼中就太过虚无飘渺了。   在生命面临威胁的时刻,商鞅毅然决然放弃自己创造的制度而保全生命。   法律也好制度也好,都是为己所用的手段,并不是什么社会理想,因为在商鞅心中,法治的本质其实是人治。比如他再三强调法律具有普遍适用的平等性,刑法不分贵贱等级。但是当太子犯法,他又找出各种理由为太子开脱,说:“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结果让最多承担一定连带责任的公子虔、公孙贾承担了全部责任,而真正的凶手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而他在阐述“壹刑”时也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   这里的界定就没有把君主、王侯包括在内,而是对于卿相将军以外的人才适用“壹刑”,难怪太子可以逍遥法外。   失去真理支撑的人生注定是苍白的人生,没有信念构筑的理想也必然是贫血孱弱的理想。苏格拉底和商鞅生活的时代相距并不遥远。他们如同两只扑火的飞蛾,又像勇敢逐日的夸父,都勇于为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而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然而,面临最后生死关头时,一个是端坐在监狱中巍然不动的苏格拉底,一个则是函谷关前慌不择路的商鞅。不同的人生终极抉择,显示出他们个人的价值取向、人格神韵方面的迥异,其中隐含的精神文化内涵,给各自社会的政治制度铺垫了完全异质的基石,对中西方日后漫长的发展历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一位是不畏强权的斗士,一位是君主门下的家奴   苏格拉底和商鞅生活的时代,国家动荡,秩序混乱,中西方社会都处于震颤嬗变的大转型之中。在中国正是风云迭起的战国时期,原有的社会规范早已礼乐崩坏,各国变法如雨后春笋,雷霆震荡;在希腊,奴隶民主制陷入危机,“创造自由的人没有自由,有自由的人却不创造自由”。   但这一时期,西方的平民阶级处于已经颇为发达的私有制经济之中,大多数公民都是一定生产资料的私有者;而战国时的民众则处于国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之中,绝大多数人民只是国家共同体的附庸。要知道,财产私有权不仅是民众个人的经济权利,更是一种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它是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法律文化诸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前提,如果没有独立自主的财产权,那么其他权利都将是空谈,同时也使人们的权力意识极为淡漠。   正是不同的国情,决定了苏格拉底和商鞅的不同人生追求。苏格拉底的名言是:“认识你自己。”在他一生的行动准则中,始终旋转着一个追求“人”   (公民)基本权利的精神内核,即追求每个公民平等的地位的社会理想。而商鞅终其一生都匍匐在专制君王的脚下,以君主的意志为最高权威,他自己从无违忤,更不允许别人有丝毫的怀疑。他把整个国家变成一座集中营,通过不断放大刑法残酷性,来维护专制统治,驱使人们走向一种普遍的精神奴隶状态。同样作为那个时代的精英,苏格拉底和商鞅引领着各自的国家走向一条完全相反的道路。   在欧洲文化史上,苏格拉底一直被看做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苏格拉底对于雅典公民的尊重,不仅仅是因为他天才的哲学思想。在他身上,洋溢着一种强烈的作为普通公民的良心和责任感。为了实践这种公民的责任,它既可当沉湎于玄思异想的哲人,又能当冲锋陷阵的战士,可谓文武兼备,内外兼修。和平时代,他就是雅典的良心,抨击时弊,激浊扬清;战争来临时他更是挺身国难,赴汤蹈火。   在雅典与斯巴达进行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他以四十多岁的年纪,参加了三次战役。在战场上,他英勇作战,不畏强敌,两次救战友脱离险境。   当军队被切断供给时,苏格拉底忍饥挨饿身先士卒;在严寒中,别的军人大多都用毛毯裹着身体御寒,而苏格拉底仍旧穿着破旧单薄的衣服,赤着脚在冰面上行走。另一次失败撤退时,苏格拉底镇静地昂首阔步,“环顾四周”,使战友的情绪得到稳定,顺利撤回。统帅拉凯斯将军也不由得盛赞苏格拉底为了城邦荣誉表现得沉着坚毅,他说:“要是人们都像苏格拉底那样,我们的城邦的光荣就能得到维护,大溃败也就不会发生了。”   同肉体的勇敢相比,苏格拉底在政治上的责任心和正义感更令人钦佩,他就是秉承公民良心,无私无畏地反抗暴政,坚持真理。   苏格拉底发誓要做只马虻,要刺醒雅典这匹沉睡的大马,尽管对于一匹大马来讲,一只小小的马虻的力量是多么微不足道,但苏格拉底毫不在意,他“常常出现在公共场所,他早晨总往那里去散步并进行体育锻炼;当场上人多起来的时候,总可以看到他在那里;在别的地方凡是有人多的地方,多半他会在那里;他常做演讲,凡喜欢的人都可以自由地听”。苏格拉底就是这样的“苦口婆心”去唤醒人们的理性。他认为这样的方式比直接参政能起更大的效果。   可公元前399年的雅典城,时世不同了,雅典处于一个复杂微妙的历史阶段。   公元前399年,也就是审判苏格拉底的那一年,雅典城正面临空前的政治危机。在与斯巴达的战争中,雅典城面临强大战争机器所带来的生存压力。   战争期间,郊区大量的难民逃入城中,剧增的人口给城市设施和公共卫生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导致瘟疫流行,这一切,都严重削弱了雅典城的实力。   历时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使人们的精神世界处于极大的危机和混乱中。雅典政局动荡,社会混乱,精神空虚,人性堕落,人们的传统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动摇。信口开河,背信弃义,利欲熏心,残忍、野蛮、道德败坏的现象,成为雅典战后的主要弊病。饱经伯罗奔尼撒战争洗礼,雅典的民主似乎依然存在,但是在空空的架子里面上演的常常是极其不民主的闹剧。公民们随煽动家的唇舌起舞,献祭的人们各怀鬼胎,建立在形式上的雅典民主制实质上早已风干了。   时局的动荡,社会的腐败,使苏格拉底痛心疾首。他像马虻一样四处飞翔,想蜇醒这匹昏睡中的纯种马。然而事与愿违,已经病入膏肓、失去理智的雅典制度不敢承受舆论的尖锐刺激,力图去制止一切所谓蛊惑人心的言论。   一些为名誉地位考虑的执政者利用了这一制度的致命弱点。他们利用混乱的社会状态迎合当时的社会恶俗,以巧舌如簧误导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它们混279淆是非颠倒黑白,使城邦的道德生活更加混乱。连与他交游甚广的朋友——被恩格斯称为“戏剧之父”的着名剧作家阿里斯托芬,也在其喜剧《云》里将苏格拉底刻画成一个行为怪异,专门教授诡辩术的人。在该剧的结尾,“苏格拉底”伤害的城邦公民愤怒地放火烧毁了“苏格拉底”的“思想所”,“苏格拉底”也葬身火海,残酷血腥之气令人惊讶!   生活在这样一个道德没落时代,苏格拉底挺身而出就显得太不合时宜了。   他把雅典的战败和衰落主要归根于雅典人心灵的败坏,认为雅典人对自身的智慧和民主制度充满了无知的盲信,多数民众形成的意志成为政治生活的最高主宰。民主制度因无法约束公民群体中欲望的恣意和放纵,已沦为公民满足私欲和野心的工具。苏格拉底认为要拯救雅典,就要从拯救雅典人的心灵开始。他要求每一个公民在关注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同时,更要去关注美德。   在这个可悲的时代,苏格拉底就变成了可悲的堂吉诃德,他刺向堕落的雅典民主制的长矛,最终反弹回来飞向了自己。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62章 苏格拉底与商鞅(2)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他一生拥护的民主制判处死刑。这是雅典民主制度永远无法洗刷的污点。对于这个悲惨的结局,一位学者仅用简单的一句话解释:“因为苏格拉底向雅典人传授的知识太快了,超过了当时人们的理解能力。”在文学名着《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大法官对再一次来到人间的耶稣说:为了政治,为了民众,我必须打压你!苏格拉底重复的正是这一悲剧。苏格拉底死于自己的同胞——伟大的雅典公民之手。雅典人用自己的双手扼杀了自己本应引以为骄傲的思想巨子。他们以自己的民主制度特有的五百人陪审团投票表决的方式,以过半约30票的结果宣布这位天才的死刑。   “多数人的暴政”虽然让苏格拉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源于苏格拉底并贯穿后来整个西方文明史的民主思想,对推动人类思想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完善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而反观同一时期商鞅的所作所为,就知道他和苏格拉底的精神距离何止以道里计,简直就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几千年来,中国人对商鞅基本上都是持肯定态度,如郭沫若在其着名的《十批判书》中曾说“秦王政后来之所以能够统一中国,是商鞅变法的后果”,并说商鞅是一位“重实际的政治家”;当今学者也大多称赞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最着名的改革家之一”。但商鞅的坏名声似乎也不分伯仲,后世将他归为法家,长期被视为“异端”。在知识阶层,甚至以谈论商鞅为耻,宋代的苏轼就声称“自汉以来,学者耻言商鞅”,甚至讲出这个人的名字都是脏了口舌,写出这个人的名字则是污了纸张——“如蛆蝇粪秽也,言之则污口舌,书之则污简牍”。   商鞅的治国之术堪称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最残酷和严厉的一种,是一种激进的国家主义实验。一般来说,开启民智、富国强兵才是变法的最终目的,可商鞅实行的却是棍棒下的变法。他通过种种愚民措施以高压手段达到尊君强兵的目的,商鞅不像后世的专制统治者那样还需在“内法”的表面披上“外儒”的伪装,而是赤裸裸地指出要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就必须“使民贫”,“使民弱”,“使民不乐”,最终要使“国胜民”而不是“民胜国”。在经济上,他认为“强国”与“富民”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能力,而且只能通过强制手段让他们俯首帖耳。这位秦国的变法者一上任就循循善诱地给秦孝公上课,说您作为一国之君,同样也是凡夫俗子,并不是在德行、智慧、勇力方面都比凡人高出许多倍的超人。   老百姓尽管聪明而且人数众多,但为什么他们却不敢和君主您作对呢?那是因为“权制断于君则威”,只要手操权柄,以“法”治国,老百姓就只有听天由命、赏罚由人分配了!   为了把每个老百姓都关进他设计的铁笼,他设计最残酷的“什伍连坐法”,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这就等于把“告奸”制度化,严密化。而这种制度是建立在里保户籍制度基础上的。户籍制度从商鞅开始,一直沿用到今天。有了户籍制,秦国的老百姓就都在国家的严密监视之下。商鞅的思路是,只要是人,就是坏的。他们在心中藏了很多秘密。这些秘密对国家是危险的,国王和他都不是神,不可能知道这些人的秘密,所以,必须要有告密者,于是,商鞅把告密写进法律,并特别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奸”。   为了生存,每个百姓必须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探听“奸”人“奸”事,包括自己的亲人。而你一旦告密,你得到的奖赏将是一个农夫十年劳动才赚来的钱,而且还有别的好处。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做妻子的告发了丈夫,那么做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连夫妻之间的财产也公开计算,并用以鼓励告密,这在中国历史上可谓一大空前绝后的发明了。   在告密法实施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变得非常古怪了。父子见了面,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从来都不说话;婆婆和媳妇之间没有共同语言,媳妇可以对婆婆大声叫骂。所有人都像防贼似的防着自己身边的人,包括亲人。   为进一步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必须采取单一的重刑手段,只有当人被成功地单一化,都成为思想被完全“统一”的人后,单一的目标方能迅速实现。   商鞅认为国有“五害”,分别是儒家学者、商贾、隐士、手工业者和勇士,在《农战》一文中,他毫不客气地说:把这些人赶走,敌人不敢来,来了也会被打败。去讨伐别国,一定能战胜,不去讨伐,则一定能富足。在他主政下,当时活跃于中原各国的那些游侠、歌姬、说客、武士、儒生、商贾、刺客等社会上最活跃的人员,在秦国全都绝迹了,因为这些人是社会上的“五蠹”,必须铲除!   与官方意识形态不相吻合的“异端邪说”被彻底否定和排斥之后,当人们的思想观念被彻底纯洁化之后,真正的思想实际上也就随之而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一帮简单愚昧、贫穷安分、柔弱驯服的“人”,并最终被“国”和“政”“所胜”,即被专制政权彻底压服和控制。   商鞅把全国变成一座戒备森严的“思想监狱”,而自己则成为手执鞭子严酷驱打人民的君王家奴。在这种变法思想的指导下,秦国全国上下成了一架运转井然的机器,成为步伐整齐、服饰一致的集中营。在这种高压政策下,每个秦国人都变成了国家的工具,宛若后世出土的那些兵马俑,人人面无表情而无比强悍!   商鞅彻底改变了战国乃至后来中国的政治形态。它的基本治国理念被顽强地延续下来,它的核心经济理念被众多的独裁者所沿袭。苏轼曾经叹息说,对于商鞅主义,“世主独甘心焉,皆阳讳其名,而阴用其实,甚者则名实皆宗之”。在秦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历代统治者实施的窒息整个民族创造力的“愚民政策”,遵循的就是秦制,而秦国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的创立又皆起于商鞅变法。所以,郭沫若说“秦汉以后的中国政治舞台,是由商鞅开的幕”确为不易之论。可惜的是,这是一个黑暗的舞台!   一位是引领人类的先哲,一位是专制愚民的鼻祖   苏格拉底和商鞅最根本的区别,恐怕还在于‘智者”与“侍者”之区别。   苏格拉底的一生致力于启发民智。他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并通过长期的教学实践,形成了自己一套独特的教学法,人们称之为“苏格拉底方法”,他本人则称为“思想的助产术”。而商鞅作为一名政治家则终生致力于巩固维护君主专制,为此不惜闭塞视听,愚弄人民。“开智”的苏格拉底与“侍王”   的商鞅,一是人格的健全,一是精神的阉割;一个虽然死于“多数暴政”,但思想永远传承;一个尽管因“侍王”而富贵,却终如晨雨朝露,身死名灭。   苏格拉底说自己“像猎狗追逐食物一样追逐真理”。为此,他疏忽了自己的职业,甚至忽视了自己的家庭。他一生没有工作,从不为生计奔波,也根本不在意衣食住行,甚至连家人的生活也从不过问。他泼悍的妻子赞蒂普如同河东狮吼,无数回对他大发雷霆,可他依然不以为意,我行我素。   在苏格拉底眼中,哲学就是最伟大的艺术,他毕其一生去思考人生的真谛。根据人们当时的记载,他沉思的方式显得特别古怪而有趣,达到了如痴如狂、亦疯亦癫的地步。他时常一个人离群索居,站在路上一动不动,一沉思就是几个小时,不受任何事情影响,这种沉思有时会在特定的地方,比如说在山顶、家中、神庙,有时也会在和别人聊天时突然陷入沉思,如同老僧入定一般。有一天大清早,他遇到一个问题,就在一个地点呆立不动,凝神默想了一天一夜,他“才扯脚走开”。人们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好奇的人甚至还搬出铺席睡在露天里,悄悄观察他是否站着过夜。他独特的“沉思方式”   俨然成为那个时代最抢眼的“行为艺术”。   苏格拉底是那个时代雅典最着名的公共知识分子、评论家、持不同政见者,被人们亲切地称为“雅典的良心”。他对周围人们奉若神明的东西是持否定态度的,对传统的习俗也不屑一顾。他头发蓬乱,胡子拉碴,体型肥硕,身上的袍子总是又脏又破,还喜欢光着脚。可是雅典人并不反感他,许多人都愿意和他聊上一阵,哪怕是被他调侃。苏格拉底一生都没有办自己的学校,但广场、庙宇、街头、商店、作坊、体育馆等,都是他施教的场所。青年人、老年人、有钱人、穷人、农民、手艺人、贵族、平民,都是他施教的对象。   这个温和而有着极大耐性的人,一生的愿望就是将所有的人——无论是国王还是鞋匠都循循善诱于知识的殿堂之上。   苏格拉底也特别愿意充当一个“口头评论家”的角色,他总能在第一时间知道雅典发生的新鲜事,总能拿出一针见血的评论,特别是对那些以社会良心和民众喉舌自诩的政客,他总能一桩桩一件件地剥去他们的伪装和矫饰,让街头百姓听得津津有味。因此苏格拉底的敌人并不比他的朋友少。把那些自我标榜为雅典社会支柱人的思想骗术揭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甚至成为他的一种癖好。久而久之,他的名字在希腊家喻户晓。他在上午谈到的一些趣事,到了晚上全城人便无人不晓了。有人为他编演了戏剧。他被捕入狱时,全希腊没有一人不对他一生的大小琐事了如指掌。   苏格拉底是西方古典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因为它的出现,哲学变得和过去截然不同。他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对苏格拉底来说,了解自己才是哲学的真正目的。他提出的“认识你自己”的主张,至今还镌刻在德尔斐神庙的入口处。这句话和这座神庙本身,坐落在高高的城堡上,仿佛两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在天气好的时候,出来晒晒太阳,安详、不言不语,却让见者无不心里一震。   苏格拉底和商鞅生活的时代不过相聚短短的几十年,但人文精神的差别竟然如此之大。他们虽然一位侧重于思想领域,一位投身于政治,但其迥然有别。行为观念背后,却藏着东西方不同的思想萌芽。当苏格拉底苦心孤诣奔波在开启民智、慧度众生的路上时,商鞅却煞费心机地控制社会、愚国弱民;当苏格拉底真心实意地引导人们独立思考、争取思想自由时,商鞅干的却是钳制言论、制造“顺民”的勾当。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商鞅和韩非的愚民主张,是最为明确、最有系统的,对后世的影响也最大。在《商君书·定分》中,商鞅指出;“民愚则易治也。”   此一语直截了当地道出他积极推行愚民之治的真谛所在。在他的观念中,“民强国弱,民弱国强”,“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而弱民的根本手段则是使民“朴”,也就是愚民。他认为,人民“朴则弱,淫则强;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只有使广大人民愚昧无知、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而只能老老实实地听从统治阶级的摆布。这样国家就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也就会更加牢固。   商鞅变法中的愚民思想,具体有几个方面:一、去礼乐,尚法制;二、禁《诗》《书》,贱学问;三、废好恶,去享乐;四、遗闲去智,按功行赏。   这其中最恶劣的就是第二条“禁《诗》《书》,贱学问”。商鞅认为《诗》   《书》对于国家有百害而无一益,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扰乱蛊惑民心,破坏国家法令制度的推行。因此他将礼、乐、《诗》《书》列于国家“六虱”之首,是“亡国之俗”。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好用《诗》《书》,人们就会把精力放在学习《诗》《书》上,最终必定会导致“上无使战,必贫至削”的局面;相反,如果不用《诗》《书》,则“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   在商鞅的心目中人民的“淫”是老百姓强大的重要原因,而他所说的“淫”,就是指人们好学问、有知识、用智巧。关于这一点,商鞅在《商君书·外内》   中,讲得一清二楚。他说:“奚为淫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也就说,他最害怕的就是人们利用自己的才学思想立身处世,显达成名。因此为了弱民,他必须禁《诗》《书》、废学问,他认为,“国去言民则朴,民朴则不淫”(《商君书·农战》,只有这样,才能禁除人民的智巧,更好地削弱人民的抗异力量,增强国家的实力,达到“国必无敌”   的效果。   那么怎样才能使人们轻视学问、废弃《诗》《书》呢?商鞅认为仅靠国家命令强制焚烧《诗》《书》是不够的,还必须采用一些相应的策略与手段,让人们自觉地、心甘情愿地鄙视学问。为此商鞅提出:“无以外权爵任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家不殆。国家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同时他还提出禁止儒生、大臣、诸大夫游学、游仕,闭塞人们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尽可能让人民愚昧无知,不好学问,使他们专心务农。   更为荒谬的是,商鞅竟主张用奸民治国,说:“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商君书·去强》)这无异于用坏人之治良民,其荒谬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中西上古社会完全不同的政治改革道路,决定了苏格拉底和商鞅的不同思想观念和个人作为。审判苏格拉底时,他争辩说:“世界上谁也无权命令别人信仰什么,或剥夺别人随心所欲思考的权利。”宽容原本是社会进步、国家繁荣的根本条件,而人类的历史到处是触目惊心的由于不宽容犯下的骇人听闻的暴行,他几乎充塞了人类文明的全部时空领域。从阿那克萨戈拉的被囚禁,到苏格拉底的被毒死;从基督徒大批地被尼禄皇帝处死,到十字军血腥的东征;从塞尔维特的被烧死,到再洗礼教徒的被剿灭;从布鲁诺被宗教法庭捆在火刑柱上烧死,到犹太人被希特勒送进毒气室——专制残暴的思想恶魔似乎永无止境地徘徊在人类的头顶。人类究竟何以这样愚蠢而冷酷,竟对种种惨剧熟视无睹,屡屡重犯。   这样做的恶果,是专制之下必定盛产愚民,其实这正是专制的需要,愚民永远是独裁者的社会基础。专制者就是要用各种方式炮制出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愚民。谁若不愚,就要消灭。“君临天下”决定一切,就是人们期望“明君贤相”。学者刘泽华精辟地指出,秦以后的中国发展模式是先秦的“圣贤”培养出来的“一颗难噬的酸菜”,这些先秦的圣贤当中,就有商鞅。   (《随笔》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3章 只爱娥眉不爱官(1)   ——艳事背后的政治阴霾   黄波   纳妓自劾,哄传海内   光绪八年,大名士李慈铭在其《越缦堂日记》中记了一道“上谕”:   侍郎宝廷奏,途中买妾,自请从重惩责等语。宝廷奉命典试,宜如何束身自爱,乃竟于归途买妾,任意妄为,殊出情理之外。宝廷着交部严加议处。   不久,他又在日记中抄录一份“邸报”:“诏礼部右侍郎宝廷照吏部议,即行革职。”   这就是当时哄传海内的“纳妓自劾”事件。   事件的主角宝廷,字竹坡,其家世十分显赫,他是宗室出身,隶满洲镶蓝旗,系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可谓天潢贵胄。宝廷还是晚清诗坛之一大家,文章学问俱佳,于同治七年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光绪七年,朝廷擢授内阁学士。他在出京赴福建主持选拔举人的乡试的时候(着名学者钱仲联谓,宝廷出京,是去任福建学政一职,主管当地教育事务,并非主持乡试。待考),途中于浙江衢州乘船,迷恋性质在“船妓”与“船娘”   之间的舟女,纳为妾。按照清朝法律,官员纳妓为妾是要受处分的,尽管这一条款在实际生活中的执行力大成问题,晚清官员纳妓早成风气,但如果当事人自请其罪,朝廷和法律又怎么好意思继续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呢?   宝廷自劾的折子也很有意思,折中写道:“钱塘江有九姓渔船,始自明代。奴才典闽试归至衢州,坐‘江山船’,舟人有女年已十八。奴才已故弟兄五人皆无嗣,奴才仅有二子,不敷分继,遂买为妾。奴才以直言事朝廷,屡蒙恩眷,他人有罪则言之,己有罪则不言,何以为直?”   李慈铭于日记中痛诋宝廷“素喜狎游,为纤俗诗词,以江湖才子自命,都中坊巷,日有踪迹”,意思是此人猎艳成癖,还揭露了宝廷此前娶船娘失败的“阴事”。据李所记,宝廷主持浙江乡试时,就曾经买过一船妓,“吴人所谓花蒲鞋头船娘也”,“入都时,别由水程至潞河。及宝廷由京城以车亲迎之,则船人俱杳然矣。时传以为笑”。用现在的话说,宝廷想纳船妓的心情太急切,结果被人“放了鸽子”。而这一次,当然不肯再上当了,因此要和新纳的船妓“同行而北”。   李慈铭嘲笑宝廷“明目张胆,自供娶妓,不学之弊,一至于此”,还不忘捎带一笔,讥其并不懂欣赏美女,因为听说新纳的船娘“面麻,年已二十六七”。   宝廷过去在翰林院的时候,前工部尚书贺寿慈认市侩李春山妻为义女,后来贺寿慈东山再起,出任都察院的长官副都御史,这是监察官员维护风纪的职位,宝廷认为贺氏现有身份与之前认李春山妻为义女的行为悖谬,乃上疏弹劾,弄得贺氏弃官而去。这次宝廷纳妓自劾,惹好事者为诗嘲之:   昔年浙水载空花,又见闽娘上使查。   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   曾因义女弹乌桕,惯逐京娼吃白茶。   为报朝廷除属籍,侍郎今已婿渔家。   此诗首联即指宝廷两娶船妓,颈联拿宝廷的宗室身份与江山九姓渔船上的美女作比,因宝廷诗集名为《宗室一家草》,以“草”对“麻”,自然成趣;颔联上句写宝廷当年在翰林院弹劾贺寿慈事,“乌桕”典出《汉书·薛宣朱博传》,借指御史府,“弹乌桕”者,弹劾他人之奏折出手也,上句实为了衬托下句,喻其言行不一;尾联讽其宁愿弃官而婿于渔家。就诗而论,确是妙趣横生的雅谑,李慈铭在日记中录下了这首诗,并附加按语曰“一时传诵,以为口实云”,实则他就是此诗的作者。   像李慈铭这样的人对宝廷嬉笑怒骂,被朝廷革职的宝廷本人的态度又如何呢?   果然是诗人,也以诗应之:   江浙衡文眼界宽,两番携妓入长安。   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   “微臣好色原天性,只爱娥眉不爱官”,说得何等坦荡!宝廷后来还有诗曰:“那惜微名登白简,故留韵事纪红裙。”表示自己为了“红裙”不惧被人弹劾,又倡言“本来钟鼎若浮云,未必裙钗皆祸水”,更可见其人对女性之态度。   为了娶船娘,宝廷不怕失败,一娶再娶。难免叫人疑惑:这“九姓渔船”   上的船娘,究竟是何种尤物?   船娘妖娆   清末民初人曾朴所着的《孽海花》虽名为小说,但实则多据真人真事演绎而成,而且有幸被作者选为小说角色的人物,均系当时之显贵和名流。宝廷眷恋钱塘江船娘,不惜弃官迎娶,即为小说中活色生香的段落之一。   《孽海花》第七回写道:“钱塘江里有一种船,叫做江山船,只在江内来往,从不到别处。如要渡江往江西,或到浙江一带,总要坐这种船。这船上都有船娘,都是十七八岁的妖娆女子,名为船户的眷属,实是客商的钩饵……做这项生意的,都是江边人,只有九个姓,他姓不能抢的,所以又叫‘江山九姓船’。”   曾朴已经将船娘的性质和江山船、江山九姓船之得名说得十分清楚。但为何以江山船谋生的只有九个姓,而且“他姓不能抢”,其实还有一段传闻。   据徐珂《清稗类钞》所记:“九姓渔船,唯浙东有之。人有谓为陈友谅部曲之子孙者。凡九姓,不与齐民结婚,始以渔为业继而饰女应客……盖友谅败于鄱阳,其部曲九姓,悉远窜,至严州之建德,而拏舟往来于杭州、严州、金华、衢州也。”   《清稗类钞》这里说到的陈友谅,是元末大乱中与朱元璋争夺天下的群雄之一,而且一度实力和声势均在朱元璋之上,但终在鄱阳湖大战中为朱元璋所败。权势角逐中失败者如果不自行了断,其命运当然都掌控在胜利者手中,陈友谅身死,残部还有不少人马,据说这些余部共有九姓,他们逃到杭州、严州、金华、衢州一带,以操舟为业。朱元璋为了表示惩罚,将这九姓打入另册,列为贱民,不能与其他百姓通婚,因此乃自成一系统,在江上营业的“江山九姓船”也就具备了垄断性。自然,《清稗类钞》只是野史,这里所写只能聊备一说了。   江山九姓船的船家靠水吃水,其主业当然是客、货运和打鱼了。船娘之登场,应该是市场需求的一种自然产物。起初未必全为“神女”,或为照顾船家生活或为招徕客人。江山九姓船虽无外人掺入其中,但九姓内部也肯定会有一种竞争关系,可想而知,第一个“引入”船娘的,在竞争中必然具有优势,然而这种优势却是无法长久维持的,因为市场中的其他竞争者肯定会群起效仿,这样一来,船上是否有船娘势必成为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之一了。   随着船娘的普遍进入,人性的欲求自然也会被激发出来,但如《孽海花》所说,船娘都是客商的钩饵,纯粹是为了给客人提供性服务恐怕也不尽合实际。   我们只能说船娘是服务业的从业人员,性也可能是其中之一,而这种可能是否会成为现实,则完全视主客双方的意愿。   不能将船娘等同于船妓,从宝廷的痴迷也可窥出端倪。像宝廷这样见过大世面的人,如果要纳妓,何必要几次三番到钱塘江上去找呢?而且他喜欢的这位船娘,“面麻,年已二十六七”,在常人眼里未必十分漂亮。经常出入欢场的宝廷之所以眷念她,只有一个合乎情理的猜测:她终究还是一个渔家女子,并非欢场老手,和纯操妓业的女子相比,她的健康、活泼和纯朴足以让一个见过大世面的老男人沉迷。   不纯为******却被当时人们视为船妓,这里反映的是社会对贱民阶层的轻视。前引李慈铭日记,“吴人所谓花蒲鞋头船娘也”,这种社会意识已从此一口语中表露无遗。“蒲鞋”,浙江兰溪的方言,即民间草编凉鞋,浅口,穿脱方便,“花蒲鞋头”,指蒲鞋制作特别讲究,鞋头绣花。“花蒲鞋头”   和“船娘”绑在一起,即指船娘虽然漂亮,毕竟是轻贱之物,人人可穿人人可踩也。   “清流”的漩涡   宝廷娶一个属于贱民阶层的船娘为妾,卫道者讥其“不学”,他自己也承认“好色”,但也有人认为,作为宗室的宝廷行此常人眼中的“悖谬之举”,实则大有深意。   宝廷辞世,其好友、晚清另一位大诗人陈宝琛所撰的挽诗中有两句诗值得玩味:“梨涡未算平生误,早羡阳狂是�机。”   “梨涡”即酒窝也,梨涡云云,用的是南宋名臣胡铨的故事,胡铨以气节着称,但贬官途中却为一个名叫黎倩的女子而动心,后来大儒朱熹于此大为不满,赋诗讥之曰:“十年浮海一身轻,归对梨涡却有情。世上无如人欲险,几人到此误平生。”陈宝琛的意思是说,宝廷当年颇招非议的纳船娘,其实根本不算什么过错,而是他佯狂避世的韬晦之计,显示他对时世有先见之明。   陈宝琛这两句充满感慨的诗,揭破了艳事背后的政治阴霾。   原来,陈宝琛和宝廷均为当时人所称“清流党”之一员。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64章 只爱娥眉不爱官(2)   所谓“清流”,比喻德行高洁、勇于言事、有名望的士大夫,此义古已有之。《三国志》中说陈群“动仗名义,有清流雅望”,唐昭宗时,尽杀当朝名士,有的被投入黄河,曰:“此辈清流,可投浊流。”顾炎武诗“读书通大义,立志冠清流”,均可见“清流”应该算是一种褒词。晚清的“清流党”   当然不是近代意义上的政党,也并未形成一种组织,主要指以传统儒家规范为标准,侃侃论政的一批言官和谏官。他们的特点是坚执己见甚至敢批君主逆鳞,持论甚高却又未必均有裨于实际。晚清“清流党”中最着者,除了陈宝琛和宝廷,就是后以办洋务出名的张之洞,和后来成为李鸿章女婿的张佩纶。这四人当时均供职于翰林院,志趣相投情谊深厚,又都长于诗文,抨击同僚指陈时政也往往毫不留情,因此最为人所侧目。宝廷死后多年,张之洞已是封疆大吏,一次拜宝廷墓,还对当年的少年豪举不胜向往,赋诗曰“翰院犹传四谏风”(一说“四谏”不包括陈宝琛,另一人实为黄体芳)。   晚清官场派系很多,在大臣之中,军机大臣、大学士李鸿藻和这些清流最为接近,于是陈宝琛等人隐然奉李鸿藻为“宗主”。因“清流”与“青牛”   谐音,时人便称李鸿藻为“牛头”,张之洞、张佩纶为“牛角”,陈宝琛为“牛尾”。牛一发怒是要顶人的,这种绰号,也象征着当时一般官员对他们的敬畏之心,因为清廷向来优待言官和谏官,弄得不好,被这些清流狠狠参上一本,是要吃苦头的。   可是,清流党看似风光,但随着清朝政治和社会危机的进一步加剧,清流党的日子也不好过了。经常成为其抨击对象的“浊流”不待见他们自不必说,另外,由于他们所持的儒家高论虽然看起来很美,但往往缺乏可操作性,毕竟不能解决实际的问题。尤其是在掌握大权的地方督抚们眼里,动辄放言高论、侃侃谈兵谈洋务的清流简直就是自己大展施政宏图的障碍。而这时中央政府在恭亲王的主持下,其思路也是希望在中西文明碰撞的非常时期,尽可能避免不必要而又大伤元气的争论,走一条务实的变革之路。清流党的不合时宜性越来越凸显出来。罩在清流党身上的阴影也日趋浓重。陈宝琛说宝廷“早羡阳狂是镜机”,就是指他很早看到了这种危险,而提前以一种放荡不羁的方式进行趋避,逃离了是非的漩涡。   局势的演变似乎也验证了陈宝琛的判断。在宝廷被革职后不久的光绪十年,中法之间发生马尾海战,清政府官员和将领不战而逃,中方损失惨重,清流党成员也几乎遭受灭顶之灾。   在清政府的事后追责中,开列的惩处名单包括:陈宝琛、张佩纶曾保唐炯(云南巡抚)、徐延旭(广西巡抚)堪任军事,卒至溃败偾事,徐、唐定斩监候。张佩纶以马尾一役,调度乖方,暨保举非人,因而革职查办,后被发往察哈尔军台效力赎罪。陈宝琛则依部议,降五级调用。清流党多以知兵自许,这一次既在保举军事人才上大大走眼,张佩纶在前线的仓皇遁逃更将书生的荏弱暴露无遗。本来书生谈兵,无论多么慷慨激昂,都只宜姑妄听之,难怪清政府将张佩纶派往前线会办福建海防要被舆论认定是在有意挫辱这些高调派了。   而在此之前,另一位清流党要角张之洞于光绪七年出任山西巡抚,在当时关心各派势力消长的人看来,已有分化、瓦解清流党的嫌疑。这种阴谋论无法细究,但一个事实确是清楚的,到了光绪十年,清流党的声势近于消沉。   而从时序上看,这些事情也确是发生在宝廷“纳妓自劾”之前后,于此观之,说宝廷洞烛先机也不能算太离谱了吧?   “清流”是非辨   光绪二十六年,慈禧光绪于“庚子事变”中被八国联军逼得出京逃难,途中幸遇知县吴永办差尽力才免于冻馁。吴永此人十分钦敬李鸿章,其口述回忆录《庚子西狩丛谈》中曾记录了李鸿章与他推心置腹的一次谈话。那时李鸿章已是人生暮年,回首宦途不禁感慨万千,愤激地说:“言官制度,最足坏事。故前明之亡,即亡于言官。此辈皆少年新进,毫不更事,亦不考究事实得失、国家利害,但随便寻个题目,信口开河,畅发一篇议论,借此以出露头角;而国家大事,已为之阻挠不少。……朝廷以言路所在,又不能不示加容纳。往往半途中梗,势必至于一事不办而后已。大臣皆安位取容,苟求无事,国家前途,宁复有进步之可冀?”又曰:“天下事,为之而后难,行之而后知。从前有许多言官,遇事弹纠,放言高论,盛名鼎鼎;后来放了外任,负到实在事责,从前芒角,立时收敛,一言不敢妄发;迨至升任封疆,则痛恨言官,更甚于人。”   在这里,向来自负的李鸿章令人惊讶地流露出了一种人生失败之感,而之所以如此,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才识不足,而是归咎于办事多遇牵制,以致未能尽才,自己主持的国家大事,也为之“阻挠不少”。牵制自己的力量,李鸿章则直指清流,比之于明末国家将亡时仍然大闹意气的东林党人,说他们少不更事,不考究实际,但求立异鸣高。李鸿章此处所说的言官升任封疆后,即对言官态度大变者,当隐指张之洞。张之洞当上封疆大吏后,不仅明里暗里和过去的清流朋友划清界限,议论也平实得多了。对这种转变当然不宜乱下道德判断,而应考量其身份之变化。不言而喻,“看人挑担不觉沉”,一旦自己亲自去挑担,感受又怎么会一样呢?   吴永记录的李鸿章的感慨可以说是完全可信的,因为在其书信中,他就曾多次对朋友发牢骚:大臣在前面办事,言官们拿着笔跟在后面指责这挑剔那,事情怎么能够办好!   在李鸿章看来,言官谏官等清流们的最大弊端有二:脱离实际和泥古不化。检视史料,意外的是,对清流的这种认知并非李鸿章一人而然,在一些被后世公认为思想开明的先觉者、改革者那里,“守旧”几乎成了清流们一张无法摆脱的标签。   着名古文家、李鸿章幕僚吴汝纶在书信中感叹:“近来世议,以骂洋务为清流,以办洋务为浊流。”   曾国藩之子、着名外交家曾纪泽在日记中把清流分为上中下三种:“上焉者,硁硁自守之士,除高头讲章外不知人世更有何书,井田、学校必欲遵行,秦汉以来遂无政事。此泥古者流,其识不足,其心无他,上也。中焉者,好名之士,附会理学之绪论,发为悬虚无薄之庄言,或陈一说,或奏一疏,聊以自附于腐儒之科,博持正之声而已,次也。下焉者,视洋务为终南捷径,钻营不得从而诋毁之,以媢嫉之心发为刻毒之词,就三种评之,此其下矣。”   此处曾纪泽揭破了一个事实:名为清流,实则成分复杂流品不一。既有好名之徒,更有为了派系利益宁愿作违心之论的人,也不乏为了谋取私利而刻意诋毁他人者,而在曾氏看来,把这些名不副实的清流排除在外,清流之最上者,也不过能“自守”而已。   精通洋务、最早倡议向西方文明学习的郭嵩焘则直接把矛头对准了清流党首领李鸿藻,他在致友人函中愤慨地说:“李兰荪(李鸿藻字兰荪)之意,竟欲东讨日本,西击法郎西,直不知其意欲何为?当国二十年,乃有此昏谬,覆国亡家有余。徒与一二无知少年,肆口狂论,自命清流,而使元勋宿将,慨然流涕,以求引避,能不寒心?”又曰:“数年前在京师即知高阳(此指李鸿藻,因其为河北高阳人)必误国,今始验也。”   ……   然而,一个容易为人忽略的事实是,李鸿章所痛恨的言官,多为其未能收买者。像对宝廷等人嬉笑怒骂的李慈铭也点过翰林,也喜欢大言高论,但其笔下从未拿李鸿章开刀,自然不在李鸿章痛恨之列。而李慈铭之所以善待李鸿章,实因为后者对他多所笼络也。从李慈铭的日记中可知,李鸿章除了给过他一些优差,每每到京公干,李慈铭都会和其他穷京官一样上门大打秋风,蹭点银两来花。   专司言责的人能够做到不被收买,是否应该承认,真正的清流,其人品和气节仍然有可取的地方?清流固然常常不知变通,但其迂执的议论最后发生作用,怎能独怪于他们?如果不是由于执政者缺乏主见和定见,又因为对出现权臣的危险过度敏感,隐藏着利用言官谏官对大臣制衡的心理,清流的一些高调又怎能进入决策层,乃至对国事产生负面的影响?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一批不畏权势、勇于言事的清流们,大吏们的气焰会嚣张得多,晚清政治也会更加污浊。   回到本文的主角宝廷。据《花随人圣庵摭忆》所记:“竹坡先生之贫特甚,罢官后,徜徉京西诸山间,得诗数百首,春寒如严冬,而着袄袍,面破棉见。……身为贵胄,交游遍朝端,而穷饿不顾以死,非徒今人所难能,古亦不多见。闻先生殁时,无以为殓。”   “身为贵胄,交游遍朝端,而穷饿不顾以死,非徒今人所难能,古亦不多见”,作者的这种感喟放到任何一个时代都会引起强烈的共鸣。无论如何,我愿意对宝廷等那些真正的清流们保持一份敬意。   (《随笔》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5章 风雨一炉,满地江湖   冯唐   我偶尔想:“如果没有我老爸,我一定变成一个坏人。”后脖子凉风吹起,额头渗出细细的薄薄的一层冷汗。   老爸和老妈是阴阳的两极,没他,我有可能看不见月亮,领会不到简单的美好。印尼排华的时候,老爸就带着七个兄妹回国。老爸从小没见过雪,他就去了长春。老爸差点没被冻死,又从小没见过天安门,他就来到北京,娶了我妈。在北京,“文革”的时候,差点没被饿死,他就卖了整套的leica器材和凤头自行车,换了五斤猪肉,香飘十里。改革开放后,老妈开始躁动,像一辆装了四百马力引擎的三轮车,一个充了100%氢气的热气球,在北京、在广州、在大洋那边,上下求索,实干兴邦,寻找通向牛逼和富裕的机会,制造鸡飞狗跳、阴风怒号、兵荒马乱、社会繁荣的气氛。我问老爸,老妈怎么了?更年期吧。老爸说。从那时候起,老爸开始热爱京华牌茉莉花茶。老妈漫天飞舞的时候,老爸一椅,一灯,一茶杯,一烟缸,在一个角落里大口喝茶,一页页看非金庸非梁羽生的情色武侠小说,侧脸像老了之后的川端康成。   老爸喝茉莉花茶使用各种杯子,他对杯子最大的要求就是拧紧盖子之后,不漏。你喝茶的尿罐儿比家里的碗都多。老妈有时候说。有老爸的地方就有茉莉花茶喝,我渐渐形成生理反射,想起老爸,嘴里就汩汩地涌出津液来。   老爸对茶的要求,简单概括两个字:浓,香。再差的茶放多了,也可以浓。   通常是一杯茶水,半杯茶叶,茶汤发黑,表面起白沫和茶梗子。再浓的茶,老爸喝了都不会睡不着,老爸说,心里没鬼。我问,我为什么喝浓茶也不会睡不着啊。老爸说,你没心没肺。因为浓不是问题,所以老爸买茶叶,就是越便宜越香,越好。老爸在家里的花盆里也种上茉莉花,花还是骨朵儿的时候,摘了放进茶叶,他说,这样就更香了。小时候的熏陶跟人很久,我至今认为,茉莉是天下奇香。   我对我初恋的第一印象,觉得她像茉莉花。小小的,紧紧的,香香的,白白的,很少笑,一点都不闹腾。后来,接触多了,发现她的香气不全是植物成分,有肉在,和茉莉花不完全一样。后来,她去了上海,嫁了别人。后来,她回了北京,进出口茶叶。我说,送我些茶吧。她说,没有茉莉花茶,出口没人要,送你铁观音吧,里面不放茉莉花,上好的也香。   十几年来,我初恋一直买卖茶叶,每年寄给我一小箱新茶,六小罐,每罐六小包。好茶,四泡以上。她说。箱子上的地址是她手写的,除此之外,没有一个闲字,就像她曾经在某一年,每天一封信,信里没有一句“想念”。   我偶尔问她,什么是好茶?她说,新,新茶就是好茶。我接着问,还有呢?她说,让我同事和你说吧。电话那头,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声开始背诵:   四个要素,水,火,茶,具。水要活,火要猛,茶要新,具要美。古时候,每值清明,快马送新茶到皇宫,大家还穿皮大衣呢,喝一口,说,江南春色至矣。我把电话挂了。   香港摆花街的一个旧书铺关张了,处理旧货。挑了一大堆民国脏兮兮的闲书,老板问,有个茶壶要不要,有些老,多老不知道,不便宜,三百文,我二十年前买的时候,也要二百文。壶大,粗,泥色干涩。我付了钱,老板怕摔坏,用软马粪纸层层包了。   我把茶放进壶里,冲进滚开的水。第一泡,浅淡,不香,仿佛我最初遇见她,我的眼神滚烫,她含着胸,低着头,我闻不见她的味道,我看见她刚刚到肩膀的直发左右分开,露出白白的头皮。第二泡,我的目光如水,我的心兵稍定,她慢慢开始舒展,笑起来,我看到她脸上的颜色,我闻见比花更好闻的香气。第三泡,风吹起来,她的衣服和头发飘浮,她的眼皮时而是单时而是双,我闭上眼,想得出她每一个细节,想不清她的面容,我开始发呆。   第四泡,我拉起她的手,她手上的掌纹清晰,她问:“我的感情线乱得一塌糊涂吧,你什么星座的?”我说:“世界上有十二分之一的人是我这个星座的啊。”香气渐渐飘散了,闻见的基本属于想象了。   我喜欢这壶身上的八个字:“风雨一炉,满地江湖”。像花茶里的干枯的茉莉花一样,像她某个时刻的眼神一样,像乳头一样,像咒语一样。   (《视野》2011年第8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6章 中国蚂蚁   张生全   有蚂蚁!妻惊叫一声。   一只小蚂蚁在地板上。一只黑芝麻一样锃亮俊俏的小蚂蚁,在刚擦得洁净亮堂的淡黄色木地板上,轻快地跑来跑去。   还愣着看啥呢,快摁死它呀!妻冲我吼道,就是你,偏要买底楼!现在好了吧,我们前脚刚进来,还没舒舒服服坐一坐呢,蚂蚁后脚就跟来了!   不就一只小蚂蚁吗?跟来就跟来呗!   一只小蚂蚁?你说得好轻巧!你不知道蚂蚁是群居动物啊?一只进来,一大串蚂蚁就循了气味涌来了……买底楼,确是我的主意。金三银四草底顶,这是大家的共识。但我这个从乡下来的人,却偏爱底楼有草,接地气。妻原先不同意,但她照顾我的情感,从了我。我知道她在发牢骚,她照顾我,我也得让她气顺。我说,不会有其他蚂蚁跟进来的。我看呀,这只蚂蚁也不是自己进来的,多半是我们鞋底带进来的。你看它跑一段路又折个方向,跑一段路又折个方向,自己寻进来的,能这么慌张吗?我们只要把它请出去,以后进门的时候,查一查鞋底,就没事了哈!   但是不到一天,妻在擦窗玻璃的时候,又惊叫一声,她又发现了一只蚂蚁。她嚷嚷着唤我过去,这只蚂蚁不是鞋底带进来的吧?这只蚂蚁不慌张了吧?这只蚂蚁不是走得都轻车熟路了吗?她愠怒中带着得意,反问的快感暂时抑制了她对蚂蚁的厌恶和恐惧。   蚂蚁是在窗户的铝合金内框上。似乎正如妻说的,蚂蚁显示出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它一直在窗框凸出的那根棱上直直地跑着,没拐弯,也没改变跑动的节奏。当它跑到尽头时,也没有停顿和犹豫,一转向,就顺着另一块窗框跑了起来。妻不想和我废话了,她抓过一张纸,迎着奔跑的蚂蚁使劲拍了下去。   这只蚂蚁是才进来的,还是如妻说的那样,已经走得惯熟了?它是从哪里爬上来的呢?它到我们家来做什么呢?它为什么沿着窗棂直直地跑呢?因为妻早早地拍死了它,这些疑问就成了永恒的谜。   我忽然感到,要是我在乡下看见一只蚂蚁,我绝不会有这么多疑问。我曾在乡下生活了许多年,蚂蚁我太熟悉了。一只蚂蚁在草丛里跑来跑去,我知道,这是它在觅食。草丛里有很多草籽、浆果、昆虫尸体的残屑,这些都是蚂蚁上好的食物。甚至一些活的肉虫,蚂蚁也捕捉。一条蚯蚓从土里钻出来,刚在地面爬了几步,蚂蚁就叮上去了。疼痛让蚯蚓如橡皮筋一样高高蹦起,剧烈地扭动。但是只一会儿,它就像掉进面粉里一样,身上迅速肥胖起来。最后,不知道是它再也承受不住身上越来越多的蚂蚁的重量,还是表皮失去了知觉,它软软地耷在地上,不动了。   我写的这一段显然是残忍的文字,但是因为蚂蚁捕捉蚯蚓的细节太生动,给我的印象太深刻,面对残忍,我的笔也可以从容起来。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笔再从容,也是比不过蚂蚁的。一只蚂蚁在草丛里,它不紧不慢地跑着,它或许会经常遇到障碍,遇上一块大土坷,逼到一摊水渍前。这些水渍和土坷远远超过它的感知范围,就像我们进了一片森林或沙漠里一样,但是它从来不会迷路。现在,它沿着一片草叶走到穷途末路,身下是悬崖深谷。   但是,它并不紧张,它两条后腿蹬在草尖上,前肢和整个身体斜斜地向外探出去——这是多么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镜头,而这只没拴任何保险绳的蚂蚁,却把头自如地转来转去了望,两根触须悠闲地摇摆着。接着,我们看见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蚂蚁双腿一撒,从草尖上直直地跳了下去。   其实,所有的紧张都是我现在想象出来的。到这座城市来后,我看到过太多这样的镜头和报道。如果我一直待在乡下,我肯定不会这么想。我知道蚂蚁这一跳,和它在平地上迈出一步并没有什么不同。当蚂蚁在草尖上时,它确实看不见地面的情景。但是它相信地面,相信它生活的这个环境。不管它从多高的地方跳下来,总会有一张柔软的床把它轻轻接住。   那时候我还知道,如果蚂蚁排成一线,嘴里叼着虫卵和食物,举家往另一个地方搬迁,这是准确的天气预报。天晴的时候,蚂蚁会把家搬到低矮的地方,遮阴。要是下雨,它们又将往高处搬。雨水会灌满它们的巢穴。除了觅食,蚂蚁王国似乎就一直这样举国迁来迁去。我们不用担心蚂蚁是不是活得很累,再怎么忙累,蚂蚁始终秩序井然,一个跟一个,排成一线,不慌不忙地走。就像一列翻山越岭的火车,不管地面是高山是深涸,它们总能平稳地穿越滑行。在大自然面前,蚂蚁从来不会抱怨,它们把自己的行走与地面的崎岖险阻天衣无缝地契合在一起。它们就是另一种形态的流水。不,它们比流水更适应地面,流水只能往低处走,但是蚂蚁无处不到、随心所欲。   小时候,我们爱搞恶作剧,经常用土块切断蚂蚁的队列。但蚂蚁是技艺高超的工程师,很快,它们就在土块上架起一条新的轨道,接续了先前的线条。有时候,我们会挥舞着木棍四处乱打,打得它们丢盔弃甲,像逃难的人群一样漫山遍野四散奔逃。不过也用不了多久,它们又回到一条线,回到手挽手秩序井然的状态。那块土地是它们的家,我们永远也别想改变。   到这个城市后,我就很少看到蚂蚁了。我不知道是城市的蚂蚁原本就很少,还是我没有留意。我想两个原因都存在吧。蚂蚁在城市里,怎么可能像它在乡下那样自如生活,繁衍壮大呢?蚂蚁爬上一面墙,蚂蚁爬上的是一座几十层的高楼,而不是一块小土坷或者一片草叶。它们能轻轻松松攀越这高楼吗?或许没爬出多远,就踩动一颗沙子跌落下来,或许半空中又被城市狂野的无厘头的风刮得无影无踪。不难想象,从城市高楼上掉下来的蚂蚁,它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呢?它们可能掉进汽车轮子下,掉进清洁工人的扫帚下,掉进园林工人的喷雾器下,掉进游泳池里,掉进吹着热腾腾的风的空调机外机里……   就算它们历尽艰辛,终于攀到高楼顶上,这对蚂蚁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高楼上有美味可口的食物吗?有适合它们躲避风雨的地方做巢穴吗?蚂蚁爬上几十层高楼,这在蚂蚁的生活史上堪称伟大的传奇了吧,但是,因为行动的盲目和结果的无意义,所谓的传奇最终只是一个无趣的笑话。蚂蚁的生活线条在乡村随物赋形,在城市那些强硬的尖锐的冰冷的事物面前,被无情切断的线条,还能轻轻松松连接起来吗?   妻忽然又惊叫一声。妻又在屋角发现了一队蚂蚁。一队!整整三只!妻的表情有些抓狂,她面色惊恐,揪着自己的头发,跳来跳去。她慌里慌张跑进里屋,抓过一瓶杀虫剂,对着这三只蚂蚁一阵狂喷。我发现,妻在喷出第一下的时候,原本轻快地跑来跑去的蚂蚁,就蜷着身子不动了。妻最后的几下,药雾形成的湿漉漉的水渍,只是把蚂蚁的尸体紧紧地贴在墙上。不过妻仍然不放心,她对蚂蚁可能存在的角落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喷洒。一瞬间,整个屋子充满了杀虫剂尖锐的闷钝的呛人气味。我实在受不住了,推开门,冲到屋外……   我感到妻实在是太过敏感了。也就三只蚂蚁嘛,三只蚂蚁能称作一队吗?   就算是一队蚂蚁,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吗?在乡下的时候,我不只一次看到过一队一队的蚂蚁在我们家里穿来穿去。它们从一根椅腿爬上去,从另一根椅腿溜下来。它们顺着柱头一直攀到房梁上。我们的房子挡住了它们的去路,它们只得把房梁当桥。它们还经常爬上我们的灶台,灶孔里噼里啪啦燃着柴火,锅里咕噜咕噜冒着蒸汽,但是蚂蚁在灶台边上自如有序地列队行进着。   它们绝不会掉进锅里,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热锅上的蚂蚁”那样的焦虑和慌张。   乡人也是不会轻易伤害蚂蚁的。在乡人的一生中,顶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修一座房子。但是这种用竹木造出的房子最容易发生火灾,一旦起火,乡人们半生的心血就可能毁于一旦。而火灾总是防不胜防,隐患时隐时现,不可捉摸。这正和蚂蚁的绵延不绝与神出鬼没暗自相合。所以在乡人们的意识中,蚂蚁是有神性的。我听过一个故事,有个道士给一个乡人算命,说某天某时天火会来烧他的房子。乡人吓坏了,请道士破解。道士到乡人家设坛作法,果然,便在那一刻,一阵狂风过去,一团斗笠大的天火旋转着噼里啪啦自天而降。道士念动咒语,挥舞着桃木剑,把大火引下来,用一口石臼罩在地上。   道士临走的时候告诉乡人,千万不要搬动石臼。十年后,乡人想,再烈的火,都十年了,总该灭了吧。这石堆在院子里碍手碍脚的,总要搬开才好。当他搬起石臼时发现,火果然没了,石臼盖着的地方,只有一堆白蚁。乡人从灶孔里夹出一些热灰,想把白蚁烫死。没想到,热灰刚一浇上,一团大火便冲天而起,一瞬间,乡人的房屋就浓烟滚滚。要想救火,已经来不及了……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我转过身,看到妻站在我身后,她的脸上写满不安。她小声说,对不起啊,吓坏你了!我心里一下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我把妻紧紧拥在怀里。妻就是这般善解人意!她不喜欢住底楼,但为了照顾我,买了底楼。明明吓坏的是她,但看到我从屋里冲出来,站在花园发呆,却反过来安慰我。我知道,她爱我。   不用怕,就偶尔进来两三只蚂蚁,不会有什么危害的。我轻轻对妻说。   不,你没有城市生活的经验,你不知道。妻耐心给我解释,蚂蚁钻进来,后果是很可怕的。它们会爬上茶几叮咬水果;会钻进糖罐里,把一整罐糖报废;会溜到我们床上,藏进被缝,晚上钻出来,像跳蚤一样咬我们,让我们睡不安宁。蚂蚁还会传染很多疾病,让我们防不胜防。如果我们有了孩子,蚂蚁要是在孩子娇嫩的皮肤上咬两口,这将多可怕!现在可能只有三两只,但它们要找到路,可能就怎么也消灭不了了。你别小看蚂蚁,它们今年留下的气味,明年还可能闻到!   妻的话让我忽然想到前不久看过的卡尔维诺的《阿根廷蚂蚁》,书里描写的蚁灾的场面一下在我心里复活起来。我尤其心悸的是一只蚂蚁钻进了主人公孩子的耳朵里!作家只是说孩子不停地哭,哭,找不到原因。如果孩子能表述,那蚂蚁在耳鼓上挠啊敲啊,在耳道上爬啊咬啊,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啊!是啊,我们马上就会有孩子了,蚂蚁要也钻进我们孩子的耳朵里,鼻孔里,啊,多么恐怖!   不过,我仍然感到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身边的是中国蚂蚁,不是阿根廷蚂蚁。我确实没有太多城市生活的经验,但是,我知道中国乡下的蚂蚁一直和我们都是相安无事的。中国现在正在开展着城市化进程,乡下人大量地成为城市居民,和乡人共同生活了几千年的蚂蚁也必将进入城市。   难道蚂蚁一进城,它们的性情就会改变吗?   不是蚂蚁的性情改变,人的性情改变了,蚂蚁不得不变啊!妻说,我们所谓工业化进程城市化进程对包括蚂蚁在内的动物的伤害太大了,我们抢夺了它们的食物,破坏了它们的家园,残害了它们的身体,我们把它们整个种族整个种族地灭绝……   是啊,所以我们该亲善动物,友爱动物啊!我插嘴道。   妻摇摇头,首先,我们不可能真心亲善。我们反对虐兔,反对虐鱼,但是我们能保证不吃兔不吃鱼吗?能保证不把鱼啊兔啊关进动物园吗?能保证让它们自由摄取大自然的馈赠吗?保证不了,这就是假惺惺,在逻辑上都讲不通。其次,我们想亲善也亲善不了,我们已经成了所有动物的天敌,那种仇恨积淀在动物们的集体潜意识里,根深蒂固。不管我们怎么亲善,它们都不会买我们的账了。它们会伺机报复我们,聚合整族的力量,和我们同归于尽!你没看到过那些报道吗?蛤蟆成群结队涌进城来,横穿大街。街上路上一片血肉模糊,而蛤蟆们还踩着同伴的尸体奋勇向前。还有燕子们铺天盖地飞过来,集体向城市高楼的玻璃幕墙上撞去,撞得毛血乱飞,梅花朵朵。一夜之间,耗子布满了每家每户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有的人天亮醒来,竟然发现一只脚不见了,只留下被耗子啃出的一节白骨。蚂蚁,蚂蚁成灾的报道里是这样写的:蚂蚁像海潮一样卷过来,一瞬间天地一色青黑。蚂蚁漫过,地上什么也不剩,庄稼成了白地,房屋成了废墟,牛羊成了一副副光骨架……这也许是那些娱记们的八卦消息,我虚弱地说,也许是在别的地方,不是中国,不是中国蚂蚁……   中国蚂蚁怎么样?中国蚂蚁没受到伤害?恰恰相反!妻激动地说,中国这些年gdp的高速增长,在全世界是数一数二的;可是同时对动物们造成的残害,在其他国家也是比不了的!我敢说,过不了多久,中国蚂蚁就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恐慌,《阿根廷蚂蚁》中的虚构就将在现实中看到!我们会害怕蚂蚁的!有个诗人写过:最后一只蚂蚁,它将要我们的命!   妻的一番滔滔宏论让我毛骨悚然。这以后,我发现不知不觉中,我对蚂蚁的感情也变了,一看到蚂蚁,我也紧张不安,感觉身上发痒。在乡下时,蚂蚁对我像亲戚一样,但是我进城了,和它们疏远了这么多年,亲戚不走动了,它们还认得我吗?我都有些后悔买底楼了。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有蚂蚁进来。我觉得必须找到一种有效的防范和捕杀蚂蚁的方法。乡下的时候,不想让蚂蚁上房,就在墙壁上用木炭画一条线。蚂蚁每次走到线的地方,就像踩到滚石,纷纷跌落下来。连续几次,它就会转弯,往另一个方向走了。   《阿根廷蚂蚁》中也写过很多方法:有人撒毒粉,有人发明了各种捕杀蚂蚁的装置,比如诱使蚂蚁爬到铁丝的转弯处,或猪鬃的末梢,下面是煤油,蚂蚁受不住煤油气味的刺激,就跌进去淹死了。还有人专门给蚂蚁吃拌有避孕药的糖浆,想通过工蚁把糖浆送给蚁王吃,使蚁王绝育……但是这些方法显然都不好使。我不可能在城市小区墙壁上用木炭画线,城管不答应,物管不答应,邻居不答应。我也不可能使用那些装置及喂避孕药,这些滑稽可笑的办法只能出现在文学作品里,是作家的嘲弄和反讽,怎么可能解决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呢?   蚂蚁!又有蚂蚁!我发现我手脚有些颤抖,我哆哆嗦嗦拿过一瓶杀虫剂。   是的,我的手里只有杀虫剂!高压杀虫剂喷出的药粒转瞬间便使得屋里浓烟滚滚,雾气蒸腾。我的头脑有些发晕,我隐隐听到有海潮一样的呼啸声在不远的地方尖锐地响起来!难道中国蚂蚁也已经组成庞大的队伍向我们的城市涌进来了?我想冲到屋子看,但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软软地跌倒在地板上。   我有些糊涂,难道杀虫剂就要把我给杀了?   (《滇池》2011年第9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7章 渐行渐远的乡村(1)   王洪勇   我对纯粹乡村的最后记忆止于2001年的那个色彩斑斓的夏天。我所以称那个夏天为色彩斑斓,是因为在那个夏天里我迷上了摄影。摄影使我对庸常而苍白的生活充满朝圣般的热爱,摄影也让发生在我们渐走渐远的岁月中的一些感人的影像永远定格在某一个具体的时间里,使我们在浏览这些影像时又重新走进了那段具体的事件。所谓的纯粹乡村的最后记忆是关于张北一个叫马裕村的记忆。   张北的马裕村是躲在无数丘陵背后的一个很小的村子。我们所以走进马裕村是因为我们在寻找一块聚集了很多珍贵鸟类的湿地时迷路了,所以我们就走进了马裕村。我们一走进马裕村就被马裕村的那种只有在黑白电影里才能看到的纯粹乡村影像所迷住了,因为我在被斜阳覆盖的马裕村的村中央看到了一株历经数百年风霜的老柳树。老柳树的躯干虽已斑痕累累,但却仍然枝繁叶茂。一些不知名的鸟儿在老柳树的枝干上建造了无数鸟巢,老柳树的下边还有一口古老的砖井,砖井上架着经年的辘轳,辘轳左边的青石板上坐着两位年轻的女人。女人一边说笑着,一边在飞针走线地纳鞋底。年岁稍长的女子用于纳鞋底的针似乎有些钝了,不时地在自己黝黑的发上蹭一蹭。望着女人在发上蹭针的动作,我忽然想到了母亲。母亲的一生似乎都在纳鞋底,母亲纳鞋底的针钝了也在头发上蹭,母亲将她的一生都纳进鞋底里去了。母亲已于2001年的冬天去世了,每当我想到母亲,都有一种无法触摸的痛。   似乎受到年长的女子感染,年轻的小女子也开始在头发上蹭针,我想她用的针也一定钝了。在两位女子纳鞋底时,正有一只老母鸡带着一群小鸡崽在她们周围觅食,老母鸡咕咕地叫着,小鸡崽们的叫声却是柔弱的,我还听到了两位女子的一段对话,年长的女子问这回谈成了吗?年龄小的女子脸就红了一下说正谈着呢。年长的女子就嗔怪地笑了说成了就成了,还瞒嫂子!   年龄小的女子脸又红了一下说真的还……还没最后定呢。就在这时我按下了快门。我的动机是卑劣和龌龊的,当我按下快门时,我看到了老柳树右边正有几株向日葵和几株豆角秧在温暖的阳光下茁壮生长,我想这几株向日葵一定不是梵高笔下的向日葵,梵高笔下的向日葵太名贵太有功利性,这几株向日葵在寂寞时光里缓慢生长着,没有人会关心它们的欢乐与忧伤,它们鲜艳的色彩虽然富有诗意,但这种诗意是融入庸常日子的宁静诗意,于是我对着向日葵又按下了快门。   现在这组照片就珍藏在我的相册里,我在一些无奈的时光里翻阅这些照片时,就会想到马裕村和坐在村中央老柳树底下纳鞋底的两位年轻女人。   2010年我去张北,参加“河北作家坝上行”启动仪式时,曾向一名文联的书法家问起过马裕村,书法家笑着说,马裕村早已经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   为什么会消失?我瞪大眼睛问。书法家似乎有些责怪我的孤陋寡闻,他说,您不知张北在搞新农村建设吗?现在农民都住进高楼了。书法家在说这句话时还带着一点炫耀。我说那么农民以后就不种地了?书法家说怎么不种地了,地还是要种的,农民只是从平房搬进了高楼。我说以后农民还养猪养羊养猫养狗养鸡吗?书法家似乎认为我提的问题很笨,竟然很欧式地推开双手说,这个问题只有上帝知道。   是的,上帝是无所不知的。上帝知道全球化的乡村在渐渐地消失吗?上帝知道溶溶的月光下不会再有羞涩的女孩等待自己心仪的小伙吗?今天乡村的爱情也走进了霓虹闪烁的豪华会馆,走进灯红酒绿的酒吧,走进了纸醉金迷的ktv包间。乡村的女孩比城里的女孩一点也不逊色,她们也将黝黑的头发染成了金黄色、橘红色、酒红色、棕红色还有粉红色!只是没有了乡村的原始色。今天,你若对出生在80后90后的乡村女孩提到纳鞋底摇辘轳,她们会惊讶地瞪大眼睛望着你,她们会说,难道你会穿着千层底的布鞋上班吗?难道你家里还有两畦黄瓜等着你去摇辘轳浇灌吗?是的,姑娘们问得非常有道理。我去上班时穿的是棕色的老人头皮鞋,我吃的黄瓜和各种蔬菜是从超市买来的,我所有的行为似乎都和乡村只有间接的关系,但我的血管里流淌着的是农民的血液,我二哥的责任田里埋葬着父母的骨灰。在雨意低绵的清明的日子里,我和大哥开着私人的小轿车来给父母上坟,当我们将一铲铲新土添到父母的坟上时,我们就想到了父母这一生真的不容易,他们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四个人养大,日子刚刚有了一些变化,他们就和他们心目中的乡村一起去了。应该说真正的乡村影像是存在父辈的记忆中的,他们知道溶溶的月光下会有痴情的青年男女到打谷场的白杨树下约会,他们还知道在北方漫长的冬季烧得暖烘烘的火炕上,会有一些不安分的男女偷情,而偷情的代价是惨重的,偷情的男人不是喝下农药了断送了鲜活的生命,就是默默地甘心为对方奉献屈辱的一生,让自己失去男人的尊严,抑或是让自己笔挺的腰杆变弯。   在我七八岁时,我曾和故乡最好的伙伴王拴儿拿着他哥送他的大号手电筒四处乱照,我们在故乡村后的机井房里看到过富农孙长河的儿子孙富有搂着一位叫春草的俊俏姑娘亲嘴儿。为此,人高马大的孙富有因为我们发现了他的私密,一时间还给我和王拴儿跪下了。在他的长跪不起和春草哀求声中我和王拴儿悄悄地溜回了家。回家以后我们竟然对任何人也没提起这件事,因为我和王拴儿的守口如瓶,多年后在孙富有因收废品而大富大贵后,还曾专门请我和王拴儿喝过一次酒。在那次喝酒时孙富有哭了,他说我和王拴儿就是他的再造父母,假如当时我们要把这事说出去,他哪里还会有今日呀!   我和王拴儿虚情假意地说这事能说吗?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其实当时作为孩子的我们不是不想说,是怕说出去连累了自己,因为我和王拴儿家里的成分也不好,自己的生存尚且不保呢。   乡村渐渐尘封在岁月深处,我曾在2005年夏季的一个雨意缠绵的周末,一个人悄悄地坐上了去青海的火车。我想到西北歌王王洛宾生活过的地方去寻找歌王的足迹,然而我的寻找显然是徒劳的。7月的青海湖是寂静的,散漫的油菜花在宁静的时光里缓慢盛开,却没有油菜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在翠绿的草滩上牧羊。一切都是寂静的,时光是寂静的,油菜花是寂静的,青海湖也是寂静的,而我却是哀伤的。我知道我不会在这个遥远的地方找到那个美丽迷人的牧羊女,我也知道王洛宾早已成为过去时,但我仍然要去寻找,我要去寻找什么呢?其实我的寻找就是一种和青春有关和故乡有关和诗以及音乐有关,更和梦想有关的乡村情结。   我的祖国有很辽阔的广大疆土,我们众多的民族又是农耕的民族,一个农耕民族应该有很深的乡土情。然而我们又是一个很容易遗忘的民族,我们昨天还陶醉在烟雨朦胧、牧童弄笛的春天里,今天就适应了霓虹闪烁、由钢筋水泥构建的冰凉城市。乡村各有各的不同,而千百个城市建构却如出一辙。   每一个漂泊者的内心都珍藏着一个地理意义上的故乡,这个地理意义上的故乡是温情和诗意的,在你漂泊的途中乏了累了,你的灵魂就会回归故乡,因为你故乡埋藏着你的父母及至你祖父和你祖父的祖父的根脉。这块热土总在你最潦倒的时候收留你,它不但为你奉送故乡宽厚慈祥的微笑,还用温情的双手将你心灵的伤口抚平。   音乐家肖邦是深爱他的故乡的,他漂泊的足迹不管走到哪里,他的口袋里都会装着一抔取自故乡的泥土。   我曾在一些宁静的黄昏一个人躺在潮白河边翠绿的草滩上,静静地聆听肖邦的练习曲和小夜曲。肖邦的小夜曲虽然缺少振聋发聩的优美激情,但他的节奏却悠扬婉转,像山野间潺潺流淌的小溪,是来自大自然和谐的天籁之音,他不像其他音乐家那样地矫揉造作和华美,他是自然天成的,所以他是伟大的,因为他的内心里装着他波兰的故乡。   故乡的袅袅炊烟让他的音乐变得温情脉脉和诗意盎然。印度诗人泰戈尔1924年在清华大学演讲时对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说:“你们深爱你们目前的生活,单这爱就使你们的生活美好,不是贪心与势利,但城市只能产生做买卖的公事房,不是人住的家,公事房永远不会得到美的。”   我们说艺术是无国界的,泰戈尔的文学成就不属于印度,它属于人类,就像托尔斯泰和曹雪芹。但他们地理意义上的故乡却是有国界的,泰戈尔在漂泊的途中是深深地思念他的故乡的,虽然在泰戈尔的成长过程中故乡并没有给他足够的自信和尊严,甚至还让他蒙受了很多耻辱,但不管怎样,他还是热爱他的故乡的,他说我作为小孩时东方还不曾露白,宇宙暗森森的,我们不曾充分地明白我们自己已经出生在一个伟大的时期里。   每一个人的成长历程都接受了故乡的润泽和滋养,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装载着一方故乡的泥土,每个人的创作最后都是一部真实的个人成长史,而我们的故乡在哪儿?我们在去四处云游时到哪里去取一抔属于故乡的泥土?   地理意义上的东亚古国曾经是个夜郎自大的封闭国家,她几乎不愿对世界打开她紧闭的国门,她以为她是地球上最聪明最杰出的国家,于是便紧闭国门。当有一天我们打开国门以后才发现,原来我们落后了,欧洲国家还在我们使用算盘时就发明了计算机,紧接着是电脑和互联网。既然落后了我们就要有紧迫感,当然我们很快也有了电脑和互联网,我们一拥有电脑和互联网,故乡的概念就模糊了,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丧失,但即使是暂时丧失也是不应该的。   有人说一打开国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疏远了,其实这不是打开国门的错,这是我们认识方面的错误。“文革”期间我们的国门是紧紧封闭的,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近吗?父与子,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近吗? wwW.xiaOshuo txt.comxiaoshuotxt。com 第68章 渐行渐远的乡村(2)   一个拥有故乡情结的人不管走出多远,心里都拥有属于他自己的故乡情结,即使他故乡的土地贫瘠而荒凉,他也在深深地爱着他的贫穷的故乡。   散文家张中行的故乡早已经没有了亲人,为此,他曾黯然神伤。在很多宁静的黄昏,他站在京城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眺望着东南方向,他眺望的方向就是他故乡的方向,他多想回归故乡呀!他多想睡一睡故乡的土炕,喝一碗浓稠的小米粥呀!然而故乡已经没有一双熟悉的目光,更没有承载他瘦弱身体的暖烘烘的土炕。   是因为姐姐红舒写《杨沫初恋》去找了张中行老先生,张老先生才真正找到了故乡。1986年至1996年,张老先生曾无数次到我家做客,张老先生一到我家就要住土炕,喝妈妈熬的小米粥,吃陈年老咸菜。午后或黄昏,张老先生还要和爸爸坐在小院的丝瓜架下喝茶,聊北京的胡同和经年的往事。   因爸爸早年是在北京读书和生活,四十年代曾受聘于潞河中学,是着名作家刘绍棠的老师。老哥俩儿一聊起早年北京的琉璃厂和天桥,情绪就变得很亢奋,似乎那些尘埋的往事就发生在昨天。   麦季过后,张老先生还让我陪他到村西的大堤,听紫荆丛子里边的蝈蝈叫,看西天边的云卷云舒。对于故乡,张老先生有他独到的见解,他说:“对于所有离开故乡的远行者,故乡就是一铺暖烘烘的火炕,就是一缕袅袅升腾的炊烟。什么时候你走累了走乏了,生命就要接近黄昏时,故乡这铺暖烘烘的土炕就是你最后的归宿。”张老先生虽然是一位国学大师,但他的那种传统文人的关于故乡的感觉,亦和其他的文人没有多少区别。   乡村的感觉无疑是温暖的,我真不知道对于一个没有故乡情结的漂泊者,他的寂寞和痛苦抑或是悲伤该用什么样的方法释放。着名散文家周晓枫女士没有对乡村的那种个体实验的感觉,她对乡村所有的认知都是通过阅读得到的,阅读也可让一些善于思索的写作者对乡村有深刻的感悟,但如果你没有身体力行地在一些宁静的黄昏到乡间小路上去聆听牛铃摇落夕阳,去被溶溶的月光沐浴的打谷场上感受天籁般的优美意境,去用超极限的无奈面对每一个渐渐向你走来的苍白和沉重的日子,你就无法去诠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因为你心目中的乡村形象是相对具体的,而你却忽视了乡村太多用想象无法完成的细节。对乡村的感觉是纠结的,它诗意而沉重。我在孙村生活的那些年代里,曾无数次遭遇乡亲们那种绝望和无奈的眼神,当年孙村备受村人尊重的乡村哲学家孙万山老人曾感慨地说,争啥?咱老百姓也就是大地上的一株草,遇到风调雨顺咱就长得茂盛一些。一边说着孙万山老人还会发一声无奈的叹息。   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已经从我们的生活中走远,就像牧歌要从草原上消失一样,我们很难再看到一处用玉米秸秆围起来的农家小院,玉米秸秆上爬满了绿色的豆角秧和牵牛花。粉红色的牵牛花是喇叭状,牵牛花娇艳的喇叭筒里注满了晶莹的露珠,而一位梳着麻花辫子的少妇正站在绿篱笆的一株杨树下,一边纳鞋底,一边和一位年老的女人说话。   全球商品化首先是对中国传统文人所守望的那种乡村情结的严峻挑战,今天我们很难再找到一处不被商品所占领和浸润的土地了,那些自然天成的美丽景观,本来曾经美丽得让人心灵战栗,现在却让庸俗的当代人贴满了不堪入目的补丁。他们将绿色的植被砍掉,在以前生长翠竹,生长合欢树的地方盖起了庙宇,庙宇的香案前跪拜着一些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当然也跪拜着一些贪官和恶徒,他们因贪婪因罪恶而变得十分宿命,他们以为只要向佛进行忏悔,他们就会心安理得地享受利用贪婪和罪恶所获得的果实,这些庙宇像一块块丑陋的补丁,让乡村大地变得躁动不安和深深地疼痛。   每一个有乡村生活史的人都有一方依托灵魂的温情热土,抑或还会有一条乃至多条汩汩流淌的美丽河流,这方热土和河流是他们牢牢守望的精神家园,他们的心理路程或多或少都会受这方热土和睿智的河流所影响和浸淫,有很多杰出的作家一生都在写身边的这片热土和河流,如前苏联作家肖洛霍夫和中国作家陈忠实以及孙犁,他们所歌颂和描写过的土地和河流因他们而变得千古流芳。   我曾走过中国太多被掌握宣传话语权的旅游公司说成最富有魅力的所谓原生态乡村,它们被宣传得神秘和富有诱惑性,但当你走进它时你就会发现,这些所谓原汁原味的乡村村民,他们的商品意识其实比我们很多来自京城的知识人士的商品意识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我们在安徽的农村,当地村民竟然将雪里红当做梅菜来卖,把葫芦条当做干竹笋售出。   大美的绝色自然风景只要和商品联系在一起,就会失去它灵性的大美重量,很多走过太多所谓原始乡村的人,都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与其去那里看一些早已失去本真的村庄去上当受骗,还不如约三五名好友在你生活的地方找一片水草茂盛的去处喝啤酒吃香肠,谈尼采,谈梭罗,谈生命的起源和世界末日。   乡村风景是无法复制的,真正意义上的乡村是无法复制的,就像一个人的面庞曾被克隆,但你可以克隆他的思想和感情吗?   今天我们的城市被克隆了,一个城市的模样就是千万个城市的模样,而属于这个城市的个性化的内在文化和精神,我们却无法找到。   一位诗人曾经说过:“我去了中国的一些城市,就等于去了中国的一千个城市,这些城市的高楼让我仰视,但不能让我仰视的是这些城市都共用了一个造型。”这些造型却显得平庸和缺乏深刻的人文内涵。   我们的城市被克隆了,我们乡村也在被克隆,那么我们生活中不被克隆的还有什么?   一个文化团体曾经搞了一个征文大赛,大赛的主题是寻找中国最优美的乡村,一位文友建议我写,我嘲笑地说中国哪里还有最优美的乡村呀!最优美的乡村在远逝的岁月深处,在泛黄的黑白照片里,在我们懵懂的童年记忆里。   让我们苦苦守望的乡村真的在渐渐消失,那些用来饮水的老砖井,那些把女人的容颜都纺老了的木制纺车,那些结构简单的黑白露天电影,那些残破的土墙头,那些银白色的月光下我们所大声歌唱过的美好的歌谣……乡村的一切都在消失,乡村人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准城市化,而失去乡村依托的漂泊者还能找到自己的根脉吗?   我曾在去年麦收后的一个宁静的黄昏,从孙村村西走到村东,我想看一眼儿时用来藏猫猫的麦秸垛,可我的寻找是徒劳的,我找遍了整个村子,也没有找到一个麦秸垛。村人告诉我说,麦秸在收完麦子以后就被烧掉了,况且即使不烧掉又有什么用呢?村里所有人家烧饭都用煤气炉了,用电饭煲了。   他们这样对我说时似乎在面对一个外星人。我没有责怪他们对我的这种看法,但我却生发出一种深深的悲哀,儿时因为想让自己家的灶膛火焰熊熊,我曾背着硕大草筐在刚刚收割后的麦田里艰难行走,我想在生产队的麦田里拾到一些收割后遗落下的麦秸,然而我的寻找和收获是甚微的。我几乎将一百多亩麦田都走过了一遍,可我硕大的草筐里只有少量麦秸,因为像我一样到麦田里寻找麦秸的人很多,他们寻找的结果似乎都不乐观。   七十年代的乡村麦秸是主要的燃烧原料。它们让乡村上空的炊烟袅袅,哪一家的烟筒里不再有炊烟袅袅,哪一家的燃料或者是口粮就出了问题,这时那一家的男主人抑或是女主人就会牺牲自己的尊严,堆起一脸谄媚的笑容去找生产队长。   我们村当年最美的少妇刘淑芹家里就曾断了柴火,为了重新让自己家里的灶膛火焰熊熊,刘淑芹在队长的女人回娘家的晚上,为好色的队长解开了自己紧紧扎着的腰带。刘淑芹因为和队长好,当年占了队里很多便宜,在生产队解散以后,当年的队长现在已经不是队长了,他仍想找刘淑芹干那事儿,这时的刘淑芹已经拥有了两年也烧不完的硕大的麦秸垛和两年也吃不完的小麦,队长因为刘淑芹的薄情寡义,竟然在炎热的夜里将刘淑芹家的麦秸垛给点着了,因为纵火罪队长被判了一年徒刑,队长被释放后因为生存无计,便喝了农药结束了自己卑微的生命。   真正地理意义上的乡村不是诗亦不是童话,真实的乡村充满了生命的沉重与生存的苦难,正因为这样的乡村,才鲜活和使人充满深深的眷恋,因为它让我们懂得了追求幸福需要付出生存代价。   我的太多苦难来自于乡村,然而苦难却让我在生活中获得太多的悲悯,我知道我的悲悯什么也无法改变,它只能让我更加孤独和无奈。但我还是深深地热爱着那个曾经给了我苦难的孙村,因为在那片土地上,埋葬着我的父亲和母亲,他们都曾经背负了太多沉重的苦难。然而苦难并没有压倒他们,是无情的岁月带走了他们,无情的岁月也要带走我还有孙村所有的人。   有朋友从法国的普罗旺斯回来,他说原来以为法国有多好呢!这回看了普罗旺斯才觉得咱们的生活一点也不比他们差,他们住的都是些什么破房子呀,一进屋黑咕隆咚,也他妈太原生态了!我说你说对了,普罗旺斯人追求的就是一种原生态生活,他们和自然共生共存,他们没有大喜或大悲,他们宁静而散淡地生存着,他们的生存不是盲目的,他们是要给这个浮躁而又忙乱的世界树立一种最优秀的生活模式。他们告诉我们生存其实不需要拥有太多的金钱,他们还告诉我们生存其实不需要把地球弄得这样乱七八糟,为了我们头顶上能有一片不被污染的天空,为了大地绿草如茵,为了大自然能和我们和谐相处,他们让每一株绿草每一片落叶都能找到生存的尊严。普罗旺斯人对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拥有最伟大的贡献,可我们今天的人们已经将地球搞得千疮百孔了,我们此时才想起了普罗旺斯。   文明不是对地球资源掠夺和资源浪费,文明是一种最俭朴的生活态度。   文明正在被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乡村苦苦地守望着,我们也有很多乡村是文明的,他们和大自然和谐相处,和动物和谐相处,然而我们的乡村正在渐渐消失,可我最宝贵的财富是关于乡村的,乡村给我留下了永远鲜活的记忆……(《散文百家》2011年第9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69章 看画   穆涛   认了   认了,是乡俚,是土话。   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摁着,兜头一拳,问:“认不认!”手下的人头抵着地,一嘴泥,但脖子梗梗的。再一拳,“快说,认还是不认!”脖子扔不停地往上拧劲,再三五道硬捶后,脖子一塌,不反抗了。认了是服软,是认栽了。也有另一种情况,是忍了,退一步海阔天空,期待以后的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还有一个词,叫笨如牛。牛怎么笨?倔强,踏实,吃苦耐劳,少言寡语,这不是笨。对牛弹琴,不是牛笨,是人矫情。牛笨在让人牵着鼻子走,那么一个大块头,鼻孔穿一根绳,小孩子拽上就走了,间或还放松地骑到牛背上,吹吹笛子什么的。牛的悲哀,是不被牵着就不知道朝哪个方向走。老马识途,牛不行。   萨达姆和卡扎菲是两位倔强人。萨达姆直到被绞死,也不服软,而且昂着头,一脸平静。卡扎菲也不服软,但有一点小区别,萨达姆对西方人不抱幻想。卡扎菲1969年推翻美英支持的伊德里斯王朝,建立利比亚共和国,废止了美国在其领土的威勒斯军事基地,赶跑了英国石油公司,但在事实上保存了美国的石油公司,办公大楼都被政府保护着。2003年12月,利比亚宣布放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计划。2004年1月,利比亚的核设备和研究设施被运到美国“展出”;3月23日,美国助理国务卿伯恩斯访问利比亚,会晤卡扎菲时,还把布什总统的一封信转交给卡扎菲;3月25日,英国首相布莱尔访问利比亚。2006年,美国宣布与利比亚恢复全面外交关系,并将利比亚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名单上删除。2007年12月,卡扎菲受法国新任总统萨科齐邀请,访问法国五天,签署多项合同和协议,“总价值超过100亿欧元,包括采购21架空客飞机”。萨科齐当时公开表态:“卡扎菲没有被视为阿拉伯世界的独裁者,他是这个地区执政时间最长的国家元首,在阿拉伯世界,这很重要”。2009年,卡扎菲到访纽约,出席联合国大会。   2011年3月19日,法美英从海上空中对利比亚发动袭击。三天时间,数百枚导弹“莅临”利比亚国土。卡扎菲最初得知法国战斗机率先轰炸时,说了一句失水准的话:“萨科齐是我的朋友,我想他是疯了。”   我有一个熟人,是英国人,在西安一家大学教书,他对陕西历史博物馆非常着迷,自己去看了十几次,每次见面,他都津津有味地说其中的细节。   有一次我们闲聊,我说:“有一个最重要的细节你一直没注意到,”他认真地等着我说,“博物馆,是一个国家浓缩的文明史。每一件文物的出处和经历,都是国家记忆。我们博物馆里的东西,都是我们自己的,外国的没有,你们国家的博物馆做不到这一点。”他很不好意思地点头承认。又一次闲聊时,我和他说了一个笑谈:g8,是八国集团,俗称富国俱乐部,成员有美、英、法、德、意大利、加拿大、日本和俄罗斯。去掉加拿大,加上奥匈帝国,就是当年抢北京城、烧颐和园的八国联军。   国家文明是复合结构,有点像天秤,强权和公理是天秤的两端。无论哪一端薄弱了,整体上都会失衡。   隐士   隐士,是投弃权票的人。   反对党不是隐士,持不同政见者也不是隐士,隐士不是振羽而歌的高士。   做到真隐的人,不是政治见解上有异同那个层面,而是人生态度有区别,是舍而不取。“天地闭,贤人隐”,“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些被摘录出来表彰隐士的千年佳句,把隐士片面化了,也是低估了。   许由是记载最早的隐士,尧说让位给他,他坚辞不就,跑到山下的河里去洗耳朵。可能听了这样的话有生理反应,耳朵不舒服。后来舜请他出山做九州长官,当时的中国疆域是九州,相当于总理,他仍去河里洗耳朵。这是“洗耳恭听”这个词的由来。如今河南汝州有洗耳河,相传许由就是那一带人。   伯夷、叔齐是山海关一带人,那一带在商代属孤竹国,这二位是孤竹国君的长子和三子。国君遗旨传位给叔齐,叔齐搞孔融让梨那一套,王位让给大哥坐,僵持不下,哥俩索性谁也不坐,到海边隐居,后来慕名西伯侯姬昌贤德,也就是周文王,徒步几千里走到陕西岐山,但姬昌已逝,正赶上姬发(即周武王)拉着爸爸的棺椁去讨伐纣王,兄弟两人苦苦劝阻,主要讲了两个理由:一,安葬你爸爸是大事;二,不要以暴行易暴政。第二个理由应当说给今天的美国,他们是典型的以暴行易暴政。武王灭商建周后,老哥俩又徒步走到首阳山,今天山西永济一带,不食周粟,最终饿死在那里。   这是两个不涉政务的例子。商山四皓,也是着名的四位大隐,即东园公、夏黄公、绮里季、甪里先生,他们却有涉政的重要经历。秦末汉初,他们隐居商洛山,即贾平凹主编的老家那一带。刘邦当年不太满意长子刘盈,生废太子之心。刘盈的好妈妈叫吕后,通过熟人请四皓出山。四位老汉出山时均八十多岁了,鸡皮鹤首,白发飘飘。于是刘盈顺利接班,即汉惠帝。   最大的隐不在穷乡僻壤,是在人欲横流的地方,在闹市,在官场。在仕途中,少说话,少做事,少出头,少跟风,不抱怨,不折腾,逆来顺受,得过且过,就做到了老话讲的“大隐隐于朝”。《古今谭概》有一段记载,味道十足。陕西富平人孙叔考是明朝嘉靖年间的进士,官至吏部尚书,一天,一堆进士找他请教为官之道,他说:“做官无大难事,只莫作怪。”   真隐士是没有故事的。上边述及的几位,名声鼎沸了几千年,隐了什么呢?比显还显。孙叔考的这句话,倒是大隐士的座右铭。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9期)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说~天~堂 第70章 插队杂忆(1)   达炎   初来乍到   挂着拖车的拖拉机载着我们和铺盖行李,一路颠簸,终于在一个破庙前停下了。庙前有棵老槐树,上面挂着一口铁钟。庙门边钉了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北旺公社旭日大队革命委员会”。司机朝着我们喊:“到了!都下车。”   我们纷纷拎着行李下了车,看着司机“突突突”地把拖拉机开走了。除了我们,周围空无一人。我们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过了一会,从庙里走出一个黝黑的汉子,大约有四十来岁,看起来有些像没长胡子的张飞,一双贼亮的眼睛又大又圆,滴溜溜地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转了一圈,然后说:“跟我来”。   我们机械地跟在他后面,自觉地排成两行。来到一排明显是刚刚竣工的房子前,那个汉子向屋内一指:“你们就住在这排房子里,左男右女,八人一屋,进去放铺盖,给你们一泡尿的功夫,放下铺盖就出来”。大约半分钟后,我们又齐刷刷的站在房前,等待那汉子下一步的指示。汉子脸上带着一丝诡异的微笑开始了他的讲演:“我姓唐,队里专门派我负责知青的政治思想工作。   我看过你们每个人的档案,知道你们都是反革命、走资派、资本家的子女。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要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可不是我想教育你们,是毛主席让我教育你们。要是依我自己,才没那闲工夫呢。你们城里人讲立场,我们老农民讲干活。你们的表现,我都看着,我不管你爸爸是刘少奇还是赫鲁晓夫,只要你自己干活不惜力,做人不耍骨头,(“耍骨头”是当地的习惯用语,其中包含了耍滑头、耍无赖、好吃懒做等意思。)就他妈的是好样的!你们吃饭先在大队部里吃,每天早上听到敲钟就到队部门口集中,由负责生产的大队长给你们派活。现在跟我去领农具,农具钱在年底分红时候扣除。领完农具去喂脑袋。”   在领农具的路上,我们偷偷给姓唐的起了个外号:“贼大眼”。   晚饭是黄澄澄的大窝头、白水煮老窝瓜。我们端着饭,环顾左右没发现有桌椅,便问:“没桌子椅子怎么吃饭呀?”贼大眼把本来就大的眼睛一下子瞪到了极限:“啃个窝头还要桌子椅子?你以为你是慈禧太后啊!”我们不再说话,各自蹲在地上啃起了窝头。老窝瓜没削皮,有一股臭脚丫子味,吃在嘴里像是咬一块鞋垫。   床铺是几块粗木板上铺了些稻草,房子没糊顶棚,一仰头就直接看到了瓦。窗子倒是玻璃窗,不过是用一条条裁剩下的玻璃边条拼起来的。屋子的中央放了一个生铁煤炉,煤铲、火钩、通条一样不少,就是没有煤。贼大眼闪身进来,顺手抄起煤铲敲敲煤炉:“俺们老农民可没有煤给你们烧,你们要烧煤,村东边有个煤厂,去管你们的资本家老爸要钱买煤。”贼大眼停顿了一下,接着说,“煤厂再往东,有条铁路,每到入冬,火车上拉的都是煤,嘿嘿。”贼大眼的脸上再次闪现出诡异的笑容。   第二天,天还不亮就听到了敲钟声,我们没来得及刷牙洗脸就一路小跑来到队部前。老槐树下站着一个精瘦的汉子,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旁边三三两两的围着前来领活的村民。精瘦的汉子正在派活:二队一组,去一倾三(地名)刨盘;二队二组,去炮挡(靶场)修渠;三组去猪场起圈……语速飞快,条理清晰。不一会,村民都各自上工去了,只留下了我们。精瘦的汉子这时才回过头看了看我们说:“以后由我给你们派活,我姓姜。”贼大眼马上接话茬:“他姓姜,就是王八羔子砍掉四条腿,再加个男盗女娼的女。”姜队长理都没理他,接着说:“你们初来乍到,今天就叫魏和尚带你们四处转转,熟悉环境。今天也给你们算工分,按整天工半个劳力计分。”贼大眼马上就接着说:“今天你们算是抄上了,以后谁要是偷奸耍滑就把今天的工分给刨了去。”然后指着一个胡子花白、五短身材、长眉毛的老人对我们说:“这老梆子是俺们村的治保主任,是个还俗的和尚,我们叫他魏和尚。老东西练过童子功,走道嗖嗖的,腿脚慢的还真跟不上。”又转身对魏和尚说:“他们是城里来的孩子,你老梆子走道悠着点,别老跟前边有个大姑娘似的。”   魏和尚满脸慈祥,把烟袋锅从嘴里拔出来对着贼大眼来了一句:“你大爷的!   前边要是你媳妇,那可保不齐。”   这个村子不算大,全村的土地一分为三,一份为农田,一份种果树,一份是苗圃。除了村子北边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外,其他三个方向都被果园和苗圃围绕,绿树成荫,景色宜人。村子里有三大姓:唐姓,齐姓,姜姓。除了三大姓外,其余都是由外来户组成,成分也比较复杂,散兵游勇、还俗和尚、破了产的小本商人、流浪汉等等,三教九流,什么“鸟”都有。   魏和尚果然快步如飞,我们一路紧走,就差小跑了。老和尚话不多,烟袋从不离嘴。带着我们一会钻果园,一会穿苗圃,每到一处就会告诉我们这块地里种的什么,面积有多大。半天时间就把村里的土地都看了一遍。回到队部,老和尚说:“咱们公社在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对外叫农场。说农场那是唬老外的,好证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其实还是农村,咱们还是老农民。   咱们村在公社里算是比较富裕的,只要你们干活卖力,挣得就不比城里人少。   苦干个十年八年,五间砖瓦房指定能盖起来,娶个媳妇不成问题。”这时姜队长也走了过来,向我们进一步介绍村里的情况:“咱们村里人多地少,你们来了,也算是村里的人。按照政策,每个知青应该有一分自留地,能自己种个菜了啥的。可咱们村的土地情况不允许,所以队里决定自留地就不给你们划拨了,你们吃的菜由队里负责,也就不算钱了。你们要是有意见就提出来,我们再考虑。”看看我们没人提出异议,他接着说:“咱们村有两个能人,一个是老郭,是个老大学生。这么多年一直帮衬着咱村搞经济建设。咱们村里经济条件比别处都好,老郭功不可没。你们以后见着老郭,都要恭敬!村子里你们谁都能骂,就是不能骂老郭!第二个能人就是咱村的书记,是个妇女,姓齐,平时在村里的时间不多。齐书记可是全国人大代表,还吃过国宴呢!甭管是区里还是市里,齐书记可是脚面水——平淌。中南海和钓鱼台的绿化都是用咱村的树苗,引进种猪、拖拉机、脱粒机的指标,给村里通自来水用的水管,都是齐书记从上面跑下来的。以后你们见到齐书记,问问她在国宴上都吃啥菜了——我们问她也不说,我估摸着能和你们说。咱们嘴里吃不着,也过过耳朵瘾。”   午饭依然是黄澄澄的大窝头,菜是酱汤煮西葫芦。比起昨晚的饭菜要好咽一些。吃完饭后,魏和尚带我们去猪场和马厩。来到猪场,首先被强烈的骚臭味熏得反胃,接下来被两头硕大的黑猪吓了一跳。这两头猪长着长长的獠牙,身子长得比马还长,巨大的脑袋,肥硕的屁股,走起路来左右摇摆,一副威风凛凛的架势。魏和尚看到我们吃惊的样子又把烟袋从嘴里拿出来:   “种猪,一头八百多斤,一头一千多斤。这俩祖宗可是进口的,是咱村里的宝,在区里都是挂了号的,整个猪场的收入有一半都靠这俩祖宗了。”看看我们听不明白,魏和尚就告诉我们,现在全公社的猪场配种已经实行人工授精了,每年村里卖种猪精子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猪场占地面积很大,一排排猪圈,一口口熬猪食的大锅,一堆堆如小山般的猪粪,四处乱窜的耗子和铺天盖地的苍蝇。   转完猪场转马厩。马厩的规模比猪场小了很多,大牲口有28匹、毛驴两头、大车13挂。魏和尚推开了值班室的门,一个戴毡帽的老汉迎了出来:   “哎哟!今儿个是啥日子啊?我这儿也没闹贼啊!还劳烦您治保主任大驾光临!可惜您来晚了点儿,料豆刚喂完,您要是嘴馋,蹲马屁股底下等会儿,兴许能有个消化不良的。”“你大爷的!别没正经!这些是城里刚来的知青,我带他们四处转转。”“又来了一批?那我可得把料豆看紧喽。”老汉嘴上说着,手在炕头哆哆嗦嗦的摸来摸去摸出个纸包,打开纸包往大铁壶里哆哆嗦嗦地倒什么东西。魏和尚一看顿时眉开眼笑:“呵!早就听说你老东西藏着好茶叶,闹了半天藏炕席里了。”“我这可是给城里来的客人喝的,正经的茉莉高末!没你老梆子啥事儿,您先到马屁股底下喝饱了再回来。”“呦!   我要是往母马那里跑,你个老梆子还不醋心大发呀?我就说嘛,老东西工分挣得不少,也不惦记找个老伴,敢情是这原因吧!”值班室里的大炕上铺着厚厚的毡垫,我们蜷在大炕上,喝着带铁锈味的高末,听着两个老人你来我往地斗嘴,不由得乐得肚子疼。   扬粪抬杆开土包   下乡第一次干的活是扬粪,就是把堆在田边上的粪土均匀地撒满田地。   这在农村是妇女干的活。粪土堆旁边的地可以用铁锨铲了粪直接扬撒,远处的田地则需要用粪筐把粪土运过去再撒。半天下来俩胳膊就像是被抽去了骨头,最后连铁锨也攥不住了。眼看着日头已快落到了西山顶上,可还有一半的田里没撒上粪。这时看到已经有收工的农民三三两两地走过来了。“呦呵!   知青队长完不了工啦?我咋看着你的兵都撒巴掌咧!咱嫂子今儿个还不等急了?”一个农民站在粪堆旁咧着嘴幸灾乐祸。贼大眼一个劲地扬粪,头也不抬地给了句:“你见过一出娘胎就会下蛋的鸡么?这些孩子头一回干活,能干成这样就不软了,别站在那儿废话!下来帮忙!”其实没等贼大眼开口,那个农民已经在扬粪了。路过的农民纷纷都下来帮忙,不过一袋烟的功夫全部完工。   村边修马路,要埋上电线杆,齐书记设法让供电局就把这活“转”给了村里。我们要干的是把水泥电线杆抬到规定的位置。四个人抬一根,两人抬一头。我和三个青年农民一组。系好了绳子,串好了杠子,三个农民很快就位,剩下一个位置留给我。正要用力,突然看见贼大眼走过来,对前面一个叫秋生的农民说:“你和知青换个位置,你去抬大头。”秋生一脸的不满:“凭啥呀!凭啥我就要抬大头!”“这万一把知青的腰给压坏了,咱们可怎么向人家的父母交代!”“那我的腰不是腰啊?我的腰压坏了咋办?”“你的腰压坏了我养着你!少废话!你找抽哪!”秋生一脸不高兴,很不情愿地和我换了位置。各就各位,随着一声“起”使劲一用力,肩膀压得钻心地疼,走起路来两脚拌蒜。“先放下了!”秋生旁边的那个农民喊了一句。然后从自己肩上摘下护肩,扔了给我。那一天,我这一组共抬了25根电线杆。回村的路上,我的右肩膀子一个劲地往下垂。“嘿!一肩高来一肩低,家中必定有贤妻。”也不知道是谁在后面跟我开玩笑。我连回头的力气也懒得用了,只想着早点睡觉。   后来过了很久才知道,秋生是贼大眼的儿子。   村里把平整土地叫做“开土包”,就是把土山土坡削平,挖出来的土填埋到低洼地带。每到冬天,村里的主要活计就是开土包。村民自愿结合,每人每天以三个立方米算一个工,多劳多得。我和另外两个知青结成一组,每天至少要移走九个立方米的冻土才够基本定额。移走冻土谈何容易,首先要把冻土刨下来。一镐下去一个白点,震得虎口生疼。往往抡了几十镐刨下的土还装不满半箩筐。没办法,改成大锤砸钢钎。一开始,抡锤没准头,不是砸到了地上就是砸到了扶钎人的手上,半天还没过,我们仨的手上都已经鲜血淋漓,幸好都没伤到骨头。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们仨一共才开了不到八个立方。第二个星期过去了,我们仨又开了十来个立方。看看这样下去不行,我们以后就每天摸黑起床,天黑透了才收工,开的数量也每天增多,到开春前的最后一个星期,我们仨在七天里开了二百多个立方。最后算下来,在这一冬里不多不少,我们仨每人每天刚好三个立方。不过还要说明,我们开下的土有一部分是村民帮我们运走的,所用的钢钎和大锤也是村民无偿支援的。   只不过是一个冬天,我们的手指已经从圆柱形变成了长方形,长满了厚厚的老茧。肩膀上也长出了一大疙瘩死肉,任你千斤重担压在上面也不觉得疼了。   看青   初夏到了,果树上开始挂果。一天,魏和尚把我们几个男知青叫到一旁,挨个摸了摸我们的肩膀,然后问:“怕死不?”我们有些奇怪,魏和尚接着说:“要是不怕死,我就去和大队长说说,让你们去看青。”看青就是看管果园,不用干活就能挣工分,况且还有果子可以随便吃,我们几个无不兴高采烈。“老子一出娘胎就没怕过死”,“怕死就不是人养的”,“黄继光董存瑞哥俩绑一块也没哥们儿胆大……”我们几个七嘴八舌地嚷开了。魏和尚笑眯眯地说了一句:“可没那么容易!先让我来试试!”话还没说完就动了手,上面一推,脚下一绊,先把老高推了个趔趄。“呦呵,你小子脚下还有点根,没趴下算不错了。”老高向我们一挤眼,“老东西练过童子功!大伙一齐上,看看老东西的童子功长得啥样!”我们一拥而上,在一阵哄笑中把魏和尚按翻在地,七手八脚地扒他的裤子。魏和尚在下面笑得白胡子乱颤:   “别闹了!我这就和大队长说去!”老东西从地上爬起来,整了整裤带:“你大爷的!都回去听信儿。”两天后,那姓姜的大队长走进了我们的宿舍:“你们都想看青?”“没错!想看!”“你们是想看青还是想吃果子?”“都想!”   接着是哄堂大笑。“好!说的是实话。先告诉你们看青的规矩:每个礼拜抓俩贼,少抓一个就别看了。能做到吗?”“要是没那么多贼我们抓谁去?”“贼有的是,就看你抓不抓。你要是想抓,每天都有。”“抓着了咋办?”“抓着了就送到大队部来,剩下的事就别管了。”“这贼要是玩命咋办?”“你说咋办?长着手是干吗的?就会摸大姑娘?只要你给他留一口气,剩下的事由大队兜着。果园里白天是妇女看着,太阳落山你们就去接妇女的班,天亮后妇女来接班。你们俩人一组看一个园子,看一宿算一个全劳力整日工。”“干了干了!这活儿干得过儿!”我们一起嚷起来。“别高兴得太早!规矩还没说完哪!咱村里规定有四不抓:第一,老人妇女儿童不能抓;第二,残疾人不能抓,像什么瘸子瞎子呆子傻子都不能抓;第三,有过路的顺手摘个把果子解渴的不抓;第四,前半夜来偷的一律不抓。”“为啥前半夜的不抓?”“前半夜来偷果子的都是些嘴馋的小青年,谁没个嘴馋的时候?吃俩果子就抓人哪?咱们不能干那种不仁不义的事儿!凡是后半夜来的可不是嘴馋,都是想来个大丰收,靠卖果子发财的,专抓这帮人!你们凡是遇上四不抓的,轰走了事。”   我和老高看桃园。桃子分品种,成熟期不同。“五月鲜”最早熟,“岗山白” wWw.xiAoshUotxt.cOmtxt小xiaoshuo说天堂 第71章 插队杂忆(2)   稍后,接着是“久保”、“蟠桃”,最后是“黄金”。我们每天进了园子后先练一阵子抻筋踢腿劈叉甩腰,然后找个儿大的果子吃个肚歪,再四仰八叉地睡上一觉,后半夜再起来。姜队长说的没错,凡是后半夜来的都是成帮结伙,剪开铁丝网整筐地摘果子。我们看看月亮过了中天,就蹑手蹑脚地围着桃园走一圈,看到铁丝网外有人影晃动就俯下身子等着,一会,几块大砖头就从铁丝网外扔了进来,这叫“投石问路”。看看没动静,就开始剪铁丝网,然后一个贼先进来,伏在地上借助微弱的月光仔细查看。先进来的贼都是老江湖,十分狡猾,果园的地都很平整,我们要是趴在地上,贼能看到隆起的身影。每到这时,我俩都会悄悄地站起身来,把一条腿搭在齐胸高的树枝上,一条腿着地。这样,贼看见了我们的腿就会以为是树干。要是两条腿都着地,贼就能看出那是人腿,因为两棵树干不会靠得那么近。等贼确认了没有危险,就会招呼同伴进来“大丰收”。我们专等贼们的注意力都放在果子上的时候下手,突然一声大喊,兵分两路,抡起一米多长的白蜡杆向贼阵猛冲,这时盗窃团伙也不知道果园里面埋伏了多少人马,加上做贼心虚,马上会一哄而散,各自逃命。我俩人一个继续连吼带叫,挥杆暴打,另一个则迅速盯准一个落单的贼,一个虎扑将其摔倒,马上锁喉,以防喊叫并迅速拖进树林深处,以免被贼伙抢回。就这样,依照“定额”,每周抓两个,有时候抓得兴起,也超标几个。一个月后,除了我和老高这一组,其他知青都被“下岗”了,回到大田里干农活。而我俩,桃园看完了看梨园,梨园看完了看葡萄,葡萄看完了看苹果,看到最后一茬“国光”苹果采摘完已是深秋了。   自从看了半年果园后,一直到现在我一看到水果就反胃。   赶车   我和老高夜里看青,白天就没事干。一开始我俩还睡个回笼觉,往后白天就越发觉得没意思。我俩商量一下,找到了贼大眼,说我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白天再干一个工。贼大眼乐得合不上嘴:“你俩终于觉悟了!俺们农民就喜欢干活不惜力的人。你俩夜里干得不赖,可白天也不能整天介睡大觉啊,用你们城里人的话来说,那叫浪费青春。明天你俩自己找姜队长去说就行。”“找王八羔子砍掉四条腿?”“哈哈,这话我爱听,说明你们和贫下中农越来越贴心了。俺们老农民对知识青年的再教育大有成效!毛主席他老人家该放心啦!哈哈哈哈。”   我俩找到姜队长,说明来意。姜队长略作沉思后说:“你俩干得不赖,不过白天再下大田,日子长了怕身子骨扛不住。这样吧,村里还有两挂牛车,你俩一人一挂,不出村,拉点儿近活。先到猪场装粪往地里送,每天定额四车,算全劳力整日工。多拉多算,超额一车多记两个工分。”我俩互相帮忙,装满两车后一起上路。除了装车卸车费点儿力,车一上路就逍遥自在,卷个烟炮,侃侃大山。车上装的都是经过沤晒并掺了黄土晒得半干的粪,已经不那么臭了。只要是直路,老牛自己会走,我们就可以躺在粪车上看看蓝天白云,哼哼小曲儿,老牛尾巴一甩,日子悠远。   赶牛车虽然悠闲,可也有坏处,首先是脏。牛这东西不像骡马,牛拉的都是稀屎,而且没时没会儿的拉。骡马撅起尾巴后要过个几秒钟才拉屎,可牛是一撅尾巴稀屎马上就出来,沾得尾巴上都是,尾巴还喜欢一个劲地甩,有时候甩得我们脸上都是。再一个就是慢。开始几天,我们俩还图个清闲,可没过几天,贪心又起,总是琢磨着一天能多拉几车。可是人急牛不急,任你怎么吆喝,老牛就是慢条斯理,气得我俩心急火燎,拿鞭子使劲抽。一开始鞭子还管用,没过半天你再抽牛就瞪眼,不但不快,反而更慢。我们偷偷换了根手扶拖拉机用的三角皮带,抡圆了照牛乳房上狠命招呼。这一招呼不要紧,牛脾气真的上来了,老牛怒睁圆眼,四个蹄子紧紧扣住地面,任你怎么打它一动也不动。眼看着日头一点点地偏西,我俩只能干瞪眼。老高突然想出一个损招:在牛肚皮底下点火!这招还真管用,老牛噌噌地往前蹿。以后只要它站下不走,我们就点火。速度明显加快,而我们一边干活,一边计算着多拿了多少工分。可能是在点火的时候被村民看见了,我们遭到了“举报”。收车回到马厩,姜队长怒气冲冲地站在马厩门口,劈头就是一句:“你们好大的胆!敢点火烧牛!”我们百般抵赖,姜队长一弯腰看了看牛肚子:   “肚皮都燎起水疱啦!还不承认!”看马厩的老汉端过一盆凉水,开始往牛肚子上撩水:“这俩兔崽子!咋干出这么没屁眼的损事儿!唉唉啊,我的高末算喂了狗啦!”姜队长一指我们俩:“从明天起,你俩去场院上脱粒机!”   我俩灰头土脸地走了。到了晚上,贼大眼突然出现在果园里,找到我俩,瞪圆了眼睛刚想开口,又忍了回去。从兜里掏出一包烟叶递给我们,然后他自己也卷了个烟泡抽起来。一袋烟的工夫过去了,我们仨谁都没说话。抽完烟,贼大眼开口了:“有句老话,我也不管是不是封资修的东西,说给你们听。”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以后,马厩老汉再也没让我俩碰过牲口。   脱粒   麦收后小麦在场院堆成了山,要抢在下雨前把小麦脱粒、装袋、入库。   烈日把场院烤得像个烧热的大饼铛,就是站着不动也汗流不止。两层楼高的的脱粒机摆在场院中央,进料口前可以并排站四个人,我和老高站在进料口左边,两个农民站在右边。脱粒机下面二十几个人不断用木叉把成捆的小麦挑到机器平台上,我们四个就把麦子一捆捆的塞入进料口。随着机器的轰鸣,麦粒像子弹一样被抛向远处,而马力强劲的鼓风机把麦秸吹到一旁。常听村里人说上脱粒机不是人干的活,这回我们真的是领教了。从进料口爆出的尘土瞬间就把我们笼罩在烟雾中,虽然戴着口罩和风镜,还是让人喘不过气来。   风镜和口罩根本挡不住尘土往眼睛里和鼻孔里钻,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依然泪流不止。每隔半分钟就要用袖子抹一下风镜上的灰土,还要时时小心着自己的手被机器卷进去。下边的人不断把麦子往上挑,气得我们边干边骂:“起什么急!死催的啊!”下边的人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嘿嘿!大干社会主义,争分夺秒嘛!”不但不慢下来,反而更加来劲,把机器平台堆得不能再满就直接叉起麦子往我们头上扔。半天下来机器的轰鸣把我们的耳朵都震聋了,光看见人张嘴就是听不见人说话。回到地面我们摘下风镜口罩,互相看看对方,除了牙是白的其他通体黢黑,风镜和口罩就跟没戴过一样,往地下啐口痰也是黢黑黢黑的,整个一个无常鬼。我俩走到池塘边,也不脱衣服一下子就跳了进去,洗了又洗,原本清澈的池塘变得浑浊不堪。池塘边突然一阵嘈杂,几个村民抬着一个年轻的村民来到池塘,贼大眼在旁边指挥,两个村民抱着那人的头浸在水里,一放一提并左右摆动,就像是在涮墩布。我们跑了过去,贼大眼说:“没大事儿,中暑了。”涮了几下,那家伙开始咳嗽,两个村民把他平放在地上说了声“没事儿了”。慢慢地那个家伙坐了起来,贼大眼走过去嘿嘿笑着说:“你小子要是再不醒,我们就给你灌童子尿了。”   我和老高相视而笑:“咱俩可千万别中暑!就是中暑了也别声张,咱可不能被别人当成墩布!”   晚上回到果园,我俩倒头便睡,一觉睡到天亮,连果子都没顾上吃。直到第二天,啐出的痰还是黑的。   起圈   那个年月农村没有化肥,村里种地主要靠猪场提供肥料。下乡第二年春节过后,我和老高刚从城里回来,遇上的第一个活就是起圈。起圈就是把猪圈里的猪粪清理出来,等来年春天掺上黄土晒得半干就可以往地里送了。猪圈分为三种:母猪圈、小猪圈和肥猪圈。母猪圈都是单间,小猪圈每圈一窝。   这两种猪圈需要每天清理,由妇女负责。肥猪圈是一个大圈里养着几十头阉猪,而且是一个月清理一次,出粪量大,属于壮劳力的活。   起圈对于知青来说是个爱恨交加的活。“恨”就不用多说了,那份脏、累可想而知。说“爱”,是因为在猪饲料库里,常有大量豆饼。   我俩先把那些肥猪赶到另一个圈里,然后就开始干活。那年的冬天非常冷,可也没把圈粪冻透底,上层冻得硬邦邦的,下面还是软烂黏臭。先要用洋镐刨开冻层。随着洋镐落下,屎尿冻成的冰碴飞溅满脸,连嘴里都是。头一次尝到猪屎的味道,又咸又苦又涩。接连往地上啐了两口,用袖子擦擦嘴接着刨。下一次学了乖,洋镐下去的时候把脸扭开,嘴里倒是没有了,可半边脸上还是溅满,溅到耳朵眼里袖子也擦不到,索性就随它去了。干这活最忌讳俩人说话,一说话分心忘了扭脸,又是一嘴猪屎。冻屎冻尿清走后,剩下的软货更难弄,铁锨一下去就被粪泥紧紧嘬住,想把一锨又黏又重的粪泥铲起来需要先弯腰蹲腿,两只手紧紧握住锨把,然后用腰腿的力量慢慢地往起拱,非常累人。一天下来感觉都快要虚脱了。   中午我俩靠在猪圈墙边啃窝头,满嘴都是猪屎味儿,怎么漱口也不管用,只好先拼命啃咸菜除臭。咸菜啃完了,冰冷的窝头实在难以下咽。我俩趁着中午没人,偷偷溜进了饲料库偷吃豆饼。豆饼是油料作物榨油后剩下的料渣,用机器把料渣压成两寸厚、井盖大的圆饼,坚如顽石。把豆饼砸碎,泡软、煮熟后就可以喂猪。豆饼分为三种,黄豆饼、花生饼和黄豆花生混合饼。我俩进了料库后先要找出花生饼,因为花生饼最好吃。单凭眼睛看根本没法区分,但是有一个非常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看哪一块饼被老鼠啃得最多,哪一块一定就是花生饼。一块豆饼重40公斤,我俩在料库翻腾半天(又是干了回体力活),找到一块边边角角被老鼠啃花了的饼,掸去灰尘,拿斧子把它砸碎,捡小块的放进嘴里细嚼。老高一边嚼一边对我说:“太香了!太好吃了!我估摸着中央首长每天也就吃这个了”。我笑得一口豆饼渣都喷了出来。吃了豆饼解了解馋,下午还要接着起圈。我俩在衣服口袋里装满了碎豆饼,准备晚上继续享用。   起圈干了三天,总算把四个肥猪圈都起完了。算算这三天里我共挣了三十六个工分,折合四块六毛八。可是三天磨漏了一双解放鞋,也差不离是这么多钱,这活儿算是干赔了,也就是落了口豆饼解解馋。   小方   小方可不是流行歌曲里唱的《小芳》,是个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小伙子。   他不是农民,是在村里供销社上班的员工。供销社里只有小方一个,进货、销售、盘点都是他一人,只有每到月底上边才来个人审计一下账目。小方总是穿个蓝布大褂,胸前系个白围裙,头上戴个蓝帽子,人长得眉清目秀,像个姑娘。村里的供销社和城里的商店不同,村民买东西可以赊账,大到水缸、煤炉,小到一针一线都可赊账。每个月供销社把村民的账单都交给大队会计,由大队财务统一垫付货款,到了年终结算时再从村民的收入里扣除。供销社每周进货占了一天,小方休息一天,营业五天。   供销社是我们知青最爱去的地方,因为柜台里时而会摆出糕点。虽然品种不多,也就是江米条、排叉、桃酥等三四种大众货色,而且大多被耗子啃过,然而对我们来说却是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由于农村户口没有粮票,要买只能花高价(当时称为议价)。知青们不管那些,先吃了再说,反正是赊账,只要在账单上签个字就行。不等小方打包就在柜台前三口两口吃光了。有一天,我们几个又聚集在供销社,看着门前来往的马车,不知谁说了一句:“看马屁股多肥啊,真恨不得扑上去啃它一口!”那个年头知青馋肉都馋疯了。   小方搭话:“下次进货我可以进一些猪头肉,你们要不要?”“要要要!挑膘肥的进,越肥越好!”“好吧,我记下了。不过照你们这么吃,年底分红就剩不下钱了。”“剩不下就剩不下,管不了那么多啦!”小方没有食言,真的进了猪头肉。不过对于知青,每人每天只卖二两,多了不卖。有了猪头肉,我们食欲大增,窝头夹猪头肉吃起来没够,那一个月,我算算自己差不多吃了一百斤窝头,我们给小方起了个外号“大救星”。我们的床铺下塞满了从果园弄回的果子,见到小方就塞给他几个。小方到底是个******,和知青就是不同,在接我们果子的时候,白净的小脸都会红起来。   转眼到了中秋。城里,每年会把正月十五卖剩下的元宵冷冻起来,等到中秋节再批发给农村供销社。小方也进了一批元宵。我们每人称了两斤,借小方的锅就在供销社的后院煮了起来。那个时候还没有速冻技术,元宵经过长时间冷冻,煮出来都是黄澄澄的,像是黄米面团子,但我们知青可顾忌不了那么多,甩开腮帮子大吃起来。看到我们狼吞虎咽,小方惊得直咂嘴: ww w . xia oshu otxt.co m txt 小_说天+堂 第72章 插队杂忆(3)   “我的老天!每人六十个元宵十分钟就消灭了!人家吃元宵都是一个元宵咬三口,你们倒好,一口就是仨!”元宵吃得风卷残云,汤也喝得锅底精光,有人仍然意犹未尽,索性把大锅端起,把脸趴在锅底里再舔一遍。小方看着都笑弯了腰。   小方晚上就住在供销社,凡是村民急用东西的都会去敲小方的门,小方也从不嫌烦。我们有时在天黑后会到村边的树林里支起沾网逮麻雀,和小方混�后也叫上他。等着月亮升起来,在签松(签松是当地人对侧柏的称呼)   林子和月亮之间悄悄地把网张开,然后拿个木棍对着树林子一通乱敲,熟睡的麻雀一时惊慌失措,扑愣愣地都朝着月光飞,一头栽进沾网。每次下网的收获,少了也有二三十只,多了能有百八十只。接下来就是掐死,揪掉脑袋,嫌拔毛太费事,索性连皮一起扒掉,再开膛挖去内脏,也不洗,点起火堆,就地烧烤。每当看到麻雀纷纷撞到网上,小方就会兴奋得手舞足蹈,在我们忙着揪脑袋扒皮的时候,小方捡来柴禾,升起火,并捧来一包大酱,和我们一起啃烤麻雀蘸大酱。篝火映红了我们的脸,看着从烤雀身上滋滋地冒油,心里头那一个叫滋润,所有的伤心事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此时就是给个县长都不换。我们各自卷了烟炮,也递给小方一颗。小方吓得直往后躲,嘴里结结巴巴地说:“我爸不让我抽烟。”“那你爸让你吃我们的果子吗?”小方低下头,默默地把烟炮塞进嘴里。   吃饱后,懒劲上来了。我们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望着天边的明月,又有些感到惆怅,不由得唱起了知青歌曲:“金色的学生时代哟——伴随着青春的忧愁一去就不复返……”小方一言不发,歪着头仔细地听。   齐书记   一天晚上,齐书记推开了我们的门。齐书记五十来岁,完全不像个农村妇女,身上披着一件呢子短大衣,口袋里还别着杆钢笔,一进门就满脸笑容,先看看火炉的风挡,又仔细看了看铁皮烟囱的接口,然后瞥了一眼堆在地上的煤块,笑眯眯地问:“去干铁道游击队啦?”看到我们只笑不答,就说:   “其他公社有知青从火车上摔下来,摔死了,多可惜啊!能不能想想其他办法?”我们依然笑而不答。齐书记接着说:“我看见女知青宿舍里也是硬煤,算你们还挺仁义……咱们农村的生活条件是比较艰苦,农民全靠没日没夜地死干,才能填饱肚子。你们到了这里就和在家里不一样了,你们往后都要娶媳妇生孩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嘴馋了?谁不馋!可也不能图个一时痛快就瞎造化。你们知道娶个媳妇要花多少钱吗?我来给你们算笔账:盖房子起码要五千砖三千瓦,三根柁八根檩,少说也要二百根椽子。自行车总要给新娘预备一个,锅碗瓢盆、暖壶簸箕、被子褥子、枕头炕席,哪个不要钱?新衣服总要置两套,要关心国家大事和听个小曲啥的,还要置办个收音机,这还没算上婚宴和彩礼。你们想想,钱从哪来?还不是平时一点一滴攒下的!   咱村里也有好吃懒做的,老大不小的连媳妇都娶不上,咱村里就没人把他当人看。不管你们恨不恨我,我已经关照了小方,以后不是过节,就不准卖给你们点心熟肉!排叉香不香?留神把媳妇香没了!你爸爸再有钱,那是你爸爸的钱。你爸给你多少钱,我们管不着,可你们也算是大老爷们了,老爷们起码的也要自食其力啊!这个我也不多说了,自你们来后,我也一直没得着空和你们聊聊,从今儿个起,你们没事就到我家来坐坐,我就是不在家,老头子也在,别的不敢说,五毛一斤的高末管够。”齐书记说话一点没打官腔,这是我们没料到的,因为我们以前可是常听齐书记和公社来的人打官腔来着,说起话来就跟副总理差不多,一套一套的。这会儿“五毛一斤的高末”一下子把气氛放松了。我们开始七嘴八舌起来:“齐书记,听说您吃过国宴?跟我们讲讲。”“国宴是吃过,那场面还真叫人开了眼。光宴会厅里的服务员,那一个个的水灵!穿着带花边的白衣裳,就跟一帮白蝴蝶儿似的。”“甭说蝴蝶儿啦,说说吃啥菜吧。”“满桌子的菜,咱也叫不上名字,就是想吃也不能叫人家说咱们农民不开眼不是?忍住了没怎么夹菜,饿着回来了。”“总不能一点没吃吧?吃了啥就说啥嘛。”“嗨!甭提了,现了个大眼!我身后站着的那个白蝴蝶儿看我不夹菜就帮我夹,给我的小碟儿里布了一个圆不溜秋的白疙瘩。我还问旁边座儿上的那位:‘国宴上的鸡蛋怎么麻麻嗒嗒的?’   身后的白蝴蝶儿都乐出了声,告诉我说那不是鸡蛋,是虾圆子。我咬了一口,呵!那个滋味儿真叫好吃啊!我都舍不得往下咽,剩下半个虾圆子含在嘴里就出来了,低着头紧着往外走,生怕遇上首长和我说话。”看到我们哈哈大笑,齐书记也边笑边站起身,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小命儿就更要紧啦!”又抬头看看房檐说:“这房顶可不太结实,上边要是积雪多了,可要及时扫下来。马厩院子里有几根长竹竿,村里也没大用,你们拿回来晾个衣裳够个高儿啥的用得着。”说完就走了。   自打那以后,“铁道游击队”有了新武器,长竹竿子大有用场!山西的优质煤,把炉火烧得通红。   老郭   很少能见到老郭。老郭的皮肤很黑,总戴着一副黑边眼镜,脸上有着很深的皱纹,看不出老郭的实际年龄,估摸着总有五十来岁了。老郭总是深居简出,也不怎么和知青说话。我们只知道在大队会计的办公室里面还有一个套间,老郭经常在那里。我们没有进过那个房间,只是闻到过从那个房间里飘出来的茶香。老郭的家就住在我们宿舍的后面,那是齐书记特定分给老郭的,是村子里最好的房子,全砖全瓦,比别家的房子都要高出一块。一个大院子,院门永远紧闭。老郭有一儿一女,都在城里上学。每到寒暑假,儿女就会回到村里。儿子叫小弟,也就十四五岁,女儿叫小妹,年龄和我们相仿。   小弟经常会到我们宿舍里玩,我们给他果子吃,小弟从来不吃,说:“我家里有着呢”。有时候小弟在我们宿舍玩的时间长了,小妹就会过来,怯生生地站在门口叫小弟。别看老郭其貌不扬,小妹倒是长得亭亭玉立。我们叫小妹进来,她总是笑着和我们打个招呼,但从不进我们宿舍。小妹到底是在城里上学的,和农村姑娘就是不一样,非常讲礼貌。我们有一次问小妹:“你爸爸每个月挣多少钱啊?”小妹显得有点紧张,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回过头来问小弟,小弟倒是口无遮拦:“队里每月给我爸开九十多呢。”小妹急忙拉着小弟走了,往后小弟就不怎么来我们宿舍了。有一天我们和贼大眼聊天,问起队里给老郭开九十多块钱的事,贼大眼告诉我们:“老郭其实是个下放的右派,是个解放前的老大学生,学经济的。这些年一直帮衬着村里搞经济建设,是咱们村的诸葛亮。咱们村里果树和苗圃占了一多半,还不是老郭出的主意!老郭和齐书记俩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老郭出了主意,齐书记就到上面跑关系。上边本来说是以粮为纲的,所有的土地都种粮食。可种粮赔钱,种的粮越多村里就越穷。老郭叫齐书记吃国宴的时候拿了几个大桃,分给宴会厅里的服务员,和服务员照张相,然后就回来往外吹风,咱村的水果上了国宴,有相片为证。   “原本咱们村里没有苗圃,那年齐书记在市里开会时,听到园林局的代表说钓鱼台国宾馆里急需绿化用树苗,就回来和老郭商量,老郭出主意马上找到园林局把活应下来,接着全村的大车连夜出动,到外地买了树苗回来,直接拉到了园林局,一分钱没要,说是兄弟单位相互支援。回来后就往外吹风,钓鱼台和中南海里的树苗是咱们村的苗圃提供的,有园林局作证。齐书记是人大代表,在上面熟人多,面子大,公社都是知道的。所以咱们村种果树和苗圃,公社里也支持。现在园林局只要需要树苗,都会找齐书记,咱们村里光苗圃这一块就是一大笔进账。   “咱们公社最高的工分值是每个工分一毛五,有两个村子就是这么定的。   每个工分一毛五,可是每工最多定在五个工分。你就算再能干,每天挣上个七毛五也就到头了。老郭出主意,定工分别冒头,枪打出头鸟。每个分值定在一毛三,工分则下有定额,上不封顶。日工超出五个工分以上的部分,队里一律先记在不参加劳动的老年人、家庭妇女和残疾人的名下,等年终分红的时候再按劳力每人实际干活多少划拨。这样在上边看起来咱们村的工分不属于冒尖的,也就没那么多参观团来捣乱了。   “村里准备装上自来水,机井打好了,管材备齐了,老郭出主意先别动工,在农村装自来水,咱们村还是头一个,冒这个头要慎重。等村里两个复员军人回村后再开工。等过年那两个大丘八回来了,村里就让那俩人负责这事。其实东西早就准备好了,也就是使使那俩丘八的名儿。齐书记对上面吹风说咱们村如何重用复员军人,复员军人如何利用在部队里学到的知识积极改善农村面貌。当时公社里的简报都登了这事儿!咱们村可是名利双收,就是白白便宜了那俩丘八!”看到我们哈哈大笑,贼大眼接着说:“人家老郭是大学生,想的就是长远!要是换成老农民,懂个屁呀!也就只会说点荤的逗个乐儿吧。可咱们虽是农民,投桃报李的道理还懂,咱们村里也不能亏了老郭不是?那个钱是咱们村里给老郭的补助,对外可不能说。”   一天我们在收工的路上遇到了老郭。老郭没有官职,村里又关照过对老郭要恭敬,我们一时不知道该怎样称呼,就叫了一声“郭大爷”,接着就不知道该说啥了。老郭笑了笑说:“我家小弟给你们添麻烦了。”接着就摸摸衣兜,掏出一包大前门给了我们。我们瞬间把大前门给分了,自打插队后还没抽过烟卷呢。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子,老高突然对老郭说:“郭大爷!你家小妹要是找对象,就从我们这里挑一个吧!”老郭一愣,随后笑得把眼睛都眯了起来,也不理我们,背着手扭头就走,边走边笑,走出好远还在笑。   (后记)   转眼过去了三十年,我们又回到了村子来看望老乡。   村子已经没有了,果园、苗圃和农田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的楼房、公路和广场。当地的村民也都搬进了楼房,我们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贼大眼的家。开门的是一个满脸胡子茬的中年人,我们一眼就认出了——秋生。秋生的背后,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探头出来。我们一齐叫:“队长!”   老人疑惑地看着我们,突然眼睛里闪出了光,脸上再一次露出我们熟悉的诡异微笑。老人手指着我们,一个个地叫出了我们的名字,然后对着秋生喊了起来:“快去买猪头肉!挑膘肥的买!”秋生乐呵呵地站在那里,说了句:   “爸,现在时兴健康食品,我还是买鲈鱼吧?”“少废话!找抽哪!”唐队长把我们让进了屋子,一个白发婆婆迎了出来,我们齐刷刷地叫了一声:“婶子!”唐大婶看着我们一个劲地笑:“长大了长大了!当年的猴崽子都长大了,瞧这一个个的,人五人六的!”唐队长对老伴说:“快去沏茶!把好花茶都碾碎了,今儿个喝高末!”   饭桌上,唐队长给我们讲了村子的变迁和一些老村民的情况:魏和尚死了,是盘腿坐着死的,到死嘴里还叼着烟袋。马厩老汉死了,就在我们离开村子的第二年。一天夜里马厩里的牲口叫个不停,村民从睡梦中惊醒,感到马厩出事了,等大伙赶到马厩,老汉已经死在马食槽子旁,怀里还紧紧地抱着半口袋料豆。老郭也死了。他终于等到了“平反”的一天,但是却拒绝回城,和老伴俩人真正在村里“落户”了。但不久他就得了怪病,整天发高烧,到死也没查出病因。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来月还是没能熬过去。村子里给老郭掏了所有的医药费,到了出殡的那天,全村人都为老郭披麻戴孝。齐书记在老伴死后跟着儿子搬到城里去住,以前还总回来看看,这两年没见回来,估摸着身子骨也不行了。姜队长办起了公司,发了财,也搬到城里去住了。我们问起了小方。秋生告诉我们,小方已经调到市商委当领导了,每隔个一年半载的,还会回来找村里的老人聊聊。和其他领导不同,小方到现在还是只抽自己卷的烟炮。   酒过三巡,唐队长突然说:“你们进门的时候叫我什么?队长?当年你们在背后叫我什么,现在还接着叫吧,叫队长生分了。”我们哈哈大笑,借着酒劲,一齐叫道:“贼大眼!”唐大婶和秋生夫妇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秋生的小儿子也跑到桌边,学着我们叫了声:“贼大眼”。唐队长把眼睛一瞪,还是那么圆:“小兔崽子!找抽哪!”顺手给小孙子嘴里塞了块猪头肉。   离开唐队长家后,秋生陪着我们四处转了转。除了村东边的那条铁路还在,其他的都被城市化取代了。面对着大片的水泥森林,我们比划着当年猪场、桃园、炮挡的位置,眼前又浮现出老槐树、供销社和重重签松林的影子。   唉!物换星移,恍如隔世啊!   路边的歌厅里传出了一首《信天游》:   一条条那个大路呦,一座座那个楼。   你就是站得再高呦,也望不到那个头。   东边那个大海呦,西边那个黄河流。   你就是走得再远呦,也丢不开那个愁。   ……   达炎辛卯之春于北京   (《散文·海外版》2011年第5期)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3章 切尔诺贝利:他依然没有撤离(1)   苍耳   近段时间,媒体上连篇累牍地重新解读切尔诺贝利,这固然必要,但仅仅物理性或事故性地看待切尔诺贝利,那么我们距离这场悲剧的“堆芯”只能越来越远。这不能不令人悲哀和黯然。如果百分之八十的死难者本可以逃脱死神,如果更多的“辐射人”本可以健康地活着,如果……那么我们该如何重新审视切尔诺贝利?当然,如果不是日本福岛发生核泄漏,切尔诺贝利这个怪怪的名字,便如同传说中那人面兔身之讹兽一样,会慢慢隐没于记忆的荒野而不再狰狞毕露了。“讹兽”别名诞,据《神异经》载:“西南荒中出讹兽,其状若菟,人面能言,常欺人,言东而西,言恶而善。其肉美,食之,言不真矣。”二十五年来,切尔诺贝利对于我,只是一个遥远的地理名词,类似早年的一个梦魇,一个神秘兮兮的城堡似的存在物。它从不带有“现场”、“真相”、“正在”的意义,因为一切都被封存了。这看起来似乎是理所当然的。比如爆炸后的四号反应堆必须套上石棺,三十公里内必须划为绝对禁区,而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核事故,它曾被一只无形巨掌打上封条,包括所有档案、胶卷、病历、死亡证明、知情者的嘴巴。   不管怎么说,从爆炸发生那一刻起,“切尔诺贝利”就一直在往下“切”,一直在锋“利”,并在二十五年后的今夜倒悬在我的头顶!当辐射尘埃随着大气飘散到东欧地区、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在半个地球上旋转着“切”   出创口时,苏联政府仍伶牙“利”齿地狡辩,刻意隐瞒不报。据戈尔巴乔夫回忆,爆炸发生后,他被告知只是一般失火,“过程跟煮红茶没两样,就像在红场摆个茶壶一样”。这种漫不经心的口吻和举重若轻的忽悠,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前党首戈尔巴乔夫这样说,就可以将历史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吗?那么,到底谁在骗谁?是下骗上还是上骗下,抑或上下瞒骗惯了而继续互骗?但他们上下一致地欺骗了整个世界。这是铁的事实。   核事故发生两天后,莫斯科才派出一个调查小组抵达现场,但不知什么原因竟迟迟不提交报告。直至三天后,莫斯科得到瑞典政府发来的质询和数据,这才知道事情不妙,辐射云已随风飘散到瑞典,事情远非“跟煮红茶没两样”那样简单。此时的戈尔巴乔夫正忙于与西方军备竞赛,他必须设法捂住“切尔诺贝利”喷射的核尘埃。也就是说,对戈氏而言,倘能割除“切尔诺贝利”之两端而取其中,才符合政治家的最大利益,这样便接近“诺贝尔”   了——他早该获“诺贝尔和平奖”了。但“尔诺贝”毕竟不是“诺贝尔”,铸剑为犁更不是铸犁成剑。   一九八六年四月之末那个黑色礼拜,第一个赶往出事点的俄新社记者伊戈科斯汀,冒死搭乘直升机,盘旋于第四区上空,在距爆炸洞口仅五十米处快速拍摄,现场比墓地还要悲凄、荒寂,那喷射死焰的巨大裂口让人立马想到什么才叫“自掘墓穴”,什么才叫“世界末日”。机师连呼辐射读数太高,只能滞空四十秒。然而,伊戈科斯汀没想到的是,拼死拍下的十二张相片因辐射太强而完全变黑,显不出任何影像了,更不幸的是它成了一个可怕的征兆和隐喻:整个核事故真相也遭到另一种“核辐射”而全部变“黑”,报废般地被锁进无形的暗箱之中。二十五年后,我把自己想象成另一个伊戈科斯汀,我正在穿越的历史隧道突然灯火全灭,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的嘴巴被强行塞进一股浓浓的怪味——“嘴巴里有金属味道,一种酸味。人家说辐射没有味道,我们之后才知道,那是放射性碘的味道。”当年用仪器测试辐射的克伦班亚克上校回忆道。   如果这时官员告诉你,根本没有什么怪味,你的鼻子一定有问题,你怎么办?如果你继续申辩:我明明闻到了一股怪味,为什么你们偏说没呢?他们会说你脑子有问题,可以送精神病院了。   一个让我震惊的细节是:明明在现场和周围测出远超致命量几百倍的核辐射,而且还在不断升高,可是专家却宁愿相信测量仪出了故障,也不愿相信发生的高辐射是真实的。至于高辐射值导致测量仪破表时,专家甚至相信高辐射消失了。在专制思想操控下,科学、专家以及科学仪器也都变质变味了,甚至成为反科学的御用工具。   然而,四月二十六日凌晨时分,第一批赶赴爆炸现场的六十九名消防队员,在未被告知真相的情况下毫无防护地投入战斗。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像命中的弹靶一样接连倒下,有的剧烈呕吐,有的失去知觉,有的面目全非,现场惨不忍睹。结果三十一名死于直接核辐射,其余的都患上了急性放射综合症:眩晕无力,间歇性呕吐,皮肤生疮化脓,整块脱落,骨髓退化,多个器官受损,以致心力衰竭。战士们以为面对的只是烈火,却不知道真正凶恶的敌人是看不见的,远比当年德国法西斯厉害千百倍,而最大的蒙面杀手却是背后高喊“同志们冲啊”的巨大阴影——事实上,苏联最高当局完全清楚,切尔诺贝利核事故远比真正的战争更为惨烈和棘手,否则他们不可能从阿富汗前线抽调顶尖飞行员,连续不断从高空朝反应堆裂口投下八十公斤沙包,指望用大量的沙子和硼酸把大火闷熄。一个飞行员每天飞行三十多次,每次飞行会吸收五到六伦琴辐射。在半年时间里,据称有六十万人参与到这场特殊的战争中,不计其数的无名英雄丧命于此。俄新社记者伊戈科斯汀追忆道:   “戴面罩的士兵在四号机组抢险,每次停留不能超过四十秒,每人铲不了三次就得离开,那场面就如战争一样。”正是因为他们,才避免了威力相当于广岛原子弹十倍的第二次爆炸。   核事故第一天,在距核电站三公里的美丽小镇普里皮亚季,尽管四万多居民已吸收了超过正常值五十倍的辐射,但他们依然生活在阳光灿烂的蒙蔽之中。凌晨爆炸伊始,普里皮亚季从睡梦中惊醒;第二天他们被告知,只发生了小事故,核电站是安全的。没有人告知他们必须紧闭门窗、服用碘片以应对。直到四十八小时后,政府才开始疏散受到高辐射的居民,但仍然没有透露疏散的原因。此时河水已浑浊不堪,冒起怪味的水泡;两岸边大片大片的松林、白桦林被放射性气流灼成焦黄色。   匪夷所思的是,事故发生第六天,苏联当局居然筹备了“五一”劳动节盛大庆典,想以此掩饰核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而显示“社会主义制度无比优越”。当然,权威的《真理报》在第三版底部发布了一则消息,声称“危机已经过去,现在没有任何危险了”。尽管标题很小,只有短短几句话,但它足以给恐慌的群众吃一颗定心丸。被洗脑的群众是最听信“真理”的。在距切尔诺贝利一百三十公里的基辅,“五一”节那天,辐射值是正常值的几千倍,当局依然鼓动群众参加劳动者大游行——红旗飘飘、彩色气球、高呼“苏联万岁”的人流、鲜花的海洋、呼啦啦的鸽群、天使般的笑容——无论怎么想象也无法将这场面与地狱、死亡联系到一起。然而,冷面无情的畸形政治导演的正是一幕巨大的荒诞剧!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场庆典中遭受戕害并踏进地狱之门。记者伊戈科斯汀拍摄了“死亡游行”的画面,但奇怪的是,这些资料竟也从乌克兰国家档案中蒸发了。   如此看来,切尔诺贝利绝不仅仅是一个悲剧现场,它其实是一个看不见的隐蔽杀手,一个没有命名的祭台,一个以花豹斑点式向外扩散的无主动词!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74章 切尔诺贝利:他依然没有撤离(2)   那么谁是祭品呢?这是不言自明的。他们的亡魂至今仍在切尔诺贝利徘徊、呼号。如果换一种说法便是:“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想想看,连遥控机器人清理核污染时都受不了强辐射(电子线路遭损毁),而他们在官僚特权集团“遥控”下,必须以血肉之躯与死神面对面打交道。他们死时究竟吸收了多少能量的核辐射,似乎无法测定也无人问津,但一年后这些死难者遗骸被重新装入特制的铅棺材,以免成为新的放射源,就足以证明一切了。主祭者当然是庞大的官僚特权集团,他们会颂扬并铭刻死难者的“英雄业绩”,但他们以及他们的亲族是不会充当祭品的。只有一个人是例外——乌克兰第一书记雪比斯基,他在庆典后不久就自杀身亡了。他忠实地执行了最高当局的命令,并身体力行地带着孙子和家人一起参加游行。当然,第一个听懂历史嘲笑的,也是雪比斯基,而不可能是高呼口号的群众。二十五年后他那巨大的绝望仍像核子云层一样笼罩着我。我想,他是被内心深处尚未泯灭的人性和良知击垮的。当然还有恐怖的幻象,连篇噩梦,以及对自己所寄身的庞然大物的不祥预感。   二十五年后,我们仍然无法知道这次核事故死难者的准确数字——不计其数的受害者在莫斯科第六医院(当时唯一可治核辐射的医院)和其他不知名的医院悲惨死去,然而苏联当局却禁止医生在死亡证明上提及“辐射”死亡。他们要抹掉任何一点“非正常死亡”痕迹,以便掩埋真相,让后人查无实据。既然你们已经死了,就不能再往“社会主义苏联”脸上抹黑了。   我本想把她们的名字一一说出\/无奈名单已被夺去,无从得悉\/我为她们织就一块宽大的裹尸布\/用偷偷听到的她们的只言片语\/我随时随地都把她们回忆\/哪怕新的灾难临头也不会忘记\/即使我历尽磨难的嘴被堵住\/亿万人民也会用我的呼喊抗议阿赫玛托娃:《钉十字架》   当然,官方有一个统计,二十年间共有四千多人死亡。而绿色和平组织研究发现,死亡人数在九万人以上,受害者达九百多万人,随时可能命赴黄泉。官方与民间的统计结果相距悬殊。如此看来,切尔诺贝利成了一个双面镜:正面映照的是光明、安全、辉煌,背面显现的是骷髅、残肢、亡魂的凄号。切尔诺贝利成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如今那儿的茅草长得比房子还高,灰蒙蒙的办公楼布满城堡般的裂纹,空荡荡的剧院偶有野狼或野狐光顾,保持原样的车间仿佛史前遗迹——篮球架的网兜里仍吊着一个篮球,一棵树毫不客气地侵入布满桌椅的教室;至于那辆期待着开往远方的列车仍无休止地晚点下去,高矗的黄斑斑的塔吊和分辨不出颜色的旗帜(应该是唯一仍在飘扬的苏联红旗),巨型游乐摩天轮像寓言一样悬停在空中;只有成堆的外星人般的防毒面具、锈成废铁的庞大车阵和白色直升机,仍在叙说着那场一劫难平的悲剧。据专家估计,完全消除这场浩劫对环境的影响至少需要八百年,而持续的核辐射将持续十万年。以我的感觉,在整个切尔诺贝利的图片中,电流般击穿我的是从废墟中偶现的布娃娃的头颅和断肢,她们一直保持着半生半死的姿势,仿佛是上帝专门派来为死去的孩子们显灵的见证。问题是,至今仍有受辐射而畸形的胎儿在不断出生……   还是回到爆炸发生的那个凌晨时分。普里皮亚季小镇居民被巨响惊醒,他们纷纷聚集在城镇的铁路桥下,观看那冲天而起的烈焰——天空呈现出橘色、玫瑰红、钢蓝、钴绿等霓虹灯般的色彩,异常美丽。他们不知道反应堆重达一千二百吨的钢顶被掀开,八吨放射性的铀和石墨瞬间抛向夜空,相当于两百颗广岛原子弹。但事后不久,很多目击者都死了。这也许是有史以来世界上代价最昂贵的观看了。他们想不到最可怕的噩梦,竟然是从最绚烂的彩虹开始的。   我承认我是吃了不少“讹兽”肉的。当然,你可以说那“讹兽”是神话传说,距今天太过遥远。然而,最近有关切尔诺贝利食人巨鼠的事儿在网上疯传,点击后令我毛骨悚然——上世纪九十年代,一支九人科学考察小组进入切尔诺贝利,在探测取样时,蓦地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只见一头海狸鼠般大小的动物突然蹿出来:那是一只长约五十厘米的变形的大老鼠!暗灰色的毛皮,牙齿像鲨鱼一样锐利且长,尖足有两公分长,爪子像变形的铁钩子,没有尾巴,眼睛像两颗红宝石发出幽光。据称,它们是长期遭受强辐射后发生基因变异而生成的。不幸的是,科学考察小组接连遭到一群变形巨鼠的袭击,仅一人生还……无独有偶,我在网上看到地图上标示的核污染扩散区域,竟也状似一只巨鼠——硕大的鼠首位于白俄罗斯、乌克兰、俄罗斯三国交界处,鼠腹以核电站为脐眼,基辅位于它的下方;连接它的颈部细如蛇形,鼠尾则翘向波兰方向……后来我也看到有关于食人巨兔的说法。不过,这样一来,便与人面兔身的“讹兽”扯上关系了:二者不仅相像,简直有点血缘了。我在想,现代社会是否仍存在产生寓言和神话的土壤?变异的巨鼠或巨兔带给我的恐怖,何以远超切尔诺贝利和福岛核泄漏所产生的恐怖?   “当地球上只剩下一个人时,他听到了敲门声……”   尽管切尔诺贝利一直有人在那儿轮换着守护,但唯一始终没撤离的是“列宁”。事故发生时他没有撤离,五年后苏联解体乌克兰独立,他依然没有撤离。他永远被留在了既是故乡也是异乡的那儿。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我一直不知道该核电站是以“列宁”命名的。为什么这个正式名称要被有意省略或淹没掉?难道这个专有名词也与核事故一起发生了“爆裂”?二十五年后,我看到一张列宁半身铜像立于电站正门的图片:在一片枯黄的茅草和杂树中间,“列宁”久经烈焰和辐射的双重炙烤,他的整个脸部黯淡得呈灰白色,眉头紧锁并积满尘埃,底座和其上镌刻的字迹几乎完全锈蚀了。令人惊讶的是,左边两角植有两棵光秃秃的水杉,其下端的树皮均剥落了;与之对称的右边却根本无树,只有一棵杂树长在铁栏外面。也许有人以为那不过是一尊铜像,一个象征,但任何一个事件、一场革命乃至一个时代,如果忽略了它独有的象征,将失却探寻它的秘密、内涵和影响力的切入点。从十月革命到苏联解体,直言之,就是从列宁到“列宁”的过程,或者从冬宫到切尔诺贝利的过程。   问题在于,“列宁”不能撤离。对前苏联当局而言,如果“最科学”、“最高效”、“最安全”可以给列宁增光添彩的话,那么酿成如此灾祸岂不是对列宁的亵渎和讽刺?至于构成对自身命运的不祥之兆则更让他们心怀忌惮。   因此,永远封闭在切尔诺贝利对他们更有利。五年后这个问题演变成:“列宁”不必撤离——当苏共解散、苏联解体,列宁的遗存在各地遭到拆毁,远不如让他留在高辐射的切尔诺贝利。可以推想几百年后,唯一可以找到“列宁”的,也必定是在这里——爱恨交织的切尔诺贝利,而不是冬宫或红场。   在寒冷的冬夜,以无情着称的“列宁”,想必流泪了。是的,他该流泪了。   他的继任者斯大林采取更严酷的政策,将专政利器打磨得更阴暗,仅三十年代初乌克兰就饿死了七百万人!这当然包括切尔诺贝利人民。二十五年后我335猜想,“列宁”不愿撤离,因为有些问题他仍想不明白,但有一个问题必定想明白了:不管什么体制、什么政党的政府,只要漠视人民,漠视人的生命,漠视人类赖以为生的生命,都与杀手、犯罪无异,最终将被觉醒了的国民所抛弃,“过程跟煮红茶没两样,就像在红场摆个茶壶一样”。   (《随笔》2011年第5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5章 问路者(1)   凌仕江   鲁迅先生说过,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话折射的现实语境,曾让手持粉笔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长颇感得意,以为找到了抽打脑筋转不过弯的孩子的有力鞭子。于是那个貌似犯了错误的孩子就会沉默地低下头,他究竟想了些什么?   当时懵懂的我生活在蜀南丘陵,对此话不以为然。   像蚯蚓一样弯曲的丘陵,风能吹到的地方就有路。但我不知那样的路能否将风延伸?累了的时候,我就躺在风里,目及之处总能够闻到路上飘来的气息。至于这些路究竟能让人走多远?路上从古至今踏过多少不平凡的人,山里的长者不得而知。他们根本不会像我一样打听或思考诸如此类无关个人痛痒的小事情。日月更替,年年重叠,岁月青了又黄,父辈们挑着季节的担子踩出纵横交错的路,看上去比丝绸更美。几乎每户家庭都有一条属于自家的“彩之路”,下雨天路面升起青苔仿若邻里乡亲锅里的清水煮白菜。那些路,一头连着村庄,一头连着庄稼。到了收获季节,站在高冈上听风眺望,满眼都是红蓝黄绿青靛紫的路。   路上挂满了白萝卜与红苕藤,就连桑树枝也披挂上了婴儿的尿布,那是人丁兴旺的旗帜。走在路上的劳动者,从不抬头望一眼天空,更没欣赏风景的习惯。他们像蜗牛,背着重重的粮食爬坡上坎;一点一点地爬,沿着横七竖八蜿蜿蜒蜒的路爬,喘着厚厚的粗气,直到田野在布谷鸟的歌声里空缺,这时家便成了缤纷的粮仓。   十万只蜷伏在树梢的蝉声如同唢呐庆典丰收。   秋天的蝉声如同季节的挽歌。我在风里听来的只有年少的寂寞,但不悲伤,村庄的喜悦与我无关。那时我想得最多的是一个人如何才能找到一条路,走出村庄,走出这片宛如桫椤谷的隐秘之地。   在来来往往的人眼里,还有一条路是被村人的眼睛盯亮的,那是一条滋生希望的路,它随父老乡亲的脚步翻山过岭一直通向以两块石头命名的双石镇。隔三差五的逢场天,村人们的买卖交易、荤素生活几乎通过双石才能得以实现。归来时,三三两两的村人总能用背篓或口袋装回一些捕风捉影或缺斤少两的消息——哪个谁谁谁天不见亮就被一个蒙面人杀了,看热闹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哟;谁家如花似玉的青头姑娘跟着街上毛线铺子里的老男人好上了;哪村哪户王麻子家刚刚卖了老母鸡的钱被一个穿红衣服的女扒手统统摸走了,他说下次逮着她不宰掉她的“三只手”就让双石的人不要叫他王麻子了;还有骑摩托的小伙子喊了一车的人来把一个开公交的老几打得满地乱滚,血流了一条长长的街,不知出了啥事……   我伫立在麦田与竹林之间,假装闻麦香。   那些走近又走远的赶场人,一定没太在意小小的我。他们传递的消息常常被我惊恐万状地带到山坡坡上去,当一个人也没出现的时候,我赶紧借狂风将它们吹得逃之夭夭。我想双石镇是不是天天都有流血的事,那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镇呢?我爬上桑树,双脚交叉紧紧地靠住树枝,任凭阳光照进我的破衣裳。我想看得更远,但我最终与双石镇无缘,闭上眼,就连梦中它也未能出现。直到今天我也想象不出双石镇曾经或未来的格局,因为在我记忆里,它一直处于遥远的状态。我拒绝像其他小孩一样跟着大人撵路去双石,那时我就连买泡筒吃的一枚五分钱的硬币也拿不出来。   我更喜欢独自走在这条属于安静的路上,看那些赶场人从镇上归来时的表情,听他们讲惊心动魄的见闻。   正午的路铺满了阳光,氛围宛如油画里的恬静。我们的学堂就在大风随时光顾的山坡坡上。我不怎么喜欢那些风,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是没有翅膀的人。老师说只有蒲公英才有翅膀。除了风,路上的露,我也不喜欢。因为露常常不顾情面,打湿我唯一的帆布胶鞋,让我的脚趾在课堂上冷得生疼。路的两边,耸立着一行行排山倒海的红苕堆堆,恰似一个个孩子的小坟茔,上面爬满了青油油的红苕藤,藤里夹杂着肥肥的泥秋蒜和迎风招展的狗尾巴花。   而坟茔前正在开花的玉米就像孩子们摇曳的墓碑。遇到勤快的庄稼人,坟茔上朴素的草儿都将在一场雨水的背后惨遭锄奸。从此堆堆上裸露的沙粒在阳光下不再含羞。含羞的只是沙粒中的蚯蚓,它们跟随那些不幸的草儿连根拔起。它们昼夜寻找回归的路,趁庄稼人毫无防备之时,它们想尽早钻进红苕的心里去享受幸福。   除了路,知道蚯蚓鬼把戏的人并不多。我也只是偶尔路过,停下来看着蚯蚓的脸,在雨中想想蚯蚓的处境罢了。   它们有时比没有带伞的过路人更可怜!   这条路的伴侣除了我,还有躲藏在竹林里的小花猫与大公鸡。有时它俩在竹林里忽然随风而舞,随一股热风钻到路面上来。大公鸡望着从树叶缝隙里遗漏下来的太阳光,昂起脖子,尖叫一声。其实它俩是在偷听水边读书郎讲蒲公英的故事。当背着书包的读书郎走远之后,它俩开始交头接耳。一只画眉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小花猫闻到风吹草动便嗖嗖地跑到了树梢上。   大公鸡却在水边低头审视小花猫倒在水中的影子。它俩之间相互张望,相互猜忌,相互欣赏,却又相互不买账,距离美得真可以叫若即若离。当一个挑着柴禾的劳动者脚步声重重地走过,它俩彼此摆了摆头,一唱一和,声音高低不平,经过风的洗涤与传诵,便有了自然的多声部效果。那分明是一首绝版的乡村情歌,比蒲公英的故事更温暖,比牧童的笛声更清寂,比一粒种子的梦想更生动,比一座村庄的历史细节更遥远……大公鸡把摇晃的身子唱得潇潇洒洒,把小小的脸庞唱得大红大紫;小花猫在高空中清脆的声音敌不过大公鸡在地面上的引吭高歌,它绝望地哀怨几声后,一气之下“呼儿嘿哟”   从树梢上纵身落到地面,翻了几个滚儿,然后学着大公鸡的模样大摇大摆走过荷叶铺出的田埂,它俩谁也不搭理谁,各自分道扬镳找要好的伙伴去。   风数着泥土里新生的绿,微微笑了。   就这样,那条路留下了我永远叙述不完的细节。而我的影子便是细节的主题,在经年的冷暖风寒中,常常被异乡的月光拉得长长。有时,那条路就像一条裹得像绳子的红领巾闪耀在我眼帘。多年后,才发现我一直不曾停止奔跑,可我的速度怎么也驱不散那个影子。它被紧紧地系在红领巾的结上。   无论时光往哪个方向追,最终我看见我的影子依然停在那条阳光铺就的路上岿然不动。   我问路,那是另一个我吗?——比宣纸上抖落的苍白水印更顽固。他是童年里融化不了的心魂,他注定了伴随我的一生之忆。   当我注定不再经过那条路的时候,我已经走出了那片寂寞的丘陵。这一走,便是十八年。我以为我早已忘记了深藏在丘陵里的路,尽管偶有回来,但我不是特意回来,顶多算得上无意路过。每一次路过,村庄都在给我陌生的脸色看,那些五彩的路仿佛眨眼便从父亲烟斗里随风飘散了。我问路,缭人的香烟将那么多路带到了何处?是父亲愁绪的香烟焚化了村庄里的路吗?   许多看见或看不见的人或物都在烟尘里慢慢飘散了,唯一无法飘散的便是记忆中挥之不去的路。我一直记得在雨天里同儿时伙伴穿着布鞋走过干干净净的路——紧挨着墙壁的路,拐过两家邻居的屋檐,可以横跨一步抵达表哥家。   路上三步或五步的地方堆积着等待冬天的柴禾,它们如同柴禾的主人,笑容总是温暖迷人。   可如今表哥的家早已废墟一片。连接着表哥家的邻居房屋也只剩下一匹残墙。野花乱开,蜘蛛网早已编织好未来的遗迹。就连过路的狗也懒得多看一眼这村庄里呈现的残局了。 www/xiaoshuotxt/c o m_t_xt,小说天堂 第76章 问路者(2)   多年前的表哥从那个雨天出走南方后,就再也下落不明,他除了丢下一个“油水大的杀猪匠”称呼,还丢下了一沓厚厚的债务。他刚消失时,还有人站在他家门外,诅咒他会被猪的魂喊去见阎王爷,原因是他买了人家的猪,没有及时还钱,且一拖再拖,一年又一年,就拖得不见了人影。时光荏苒,哪知那些诅咒表哥的人,却一个个先表哥一步见了阎王爷。   苍天无眼,村庄无言。   表哥还活着。在他没有退路的南方活着。只是他的出走提前宣告了村庄里有关诚信与亲情的路由此断裂,即使我的回忆充满强大的磁场,也无力将他与亲情的血脉连接。他最终没有给自己留一条后路,那一片废墟也不愿见他回来。不久的一天,我们行将听到他客死他乡的消息。那时,无人替他落泪。他的心魂难归故土,属于他的路早已被天空收容。在母亲看来,苍天是有眼的。只是我从未看见罢了。许多人一定不会相信表哥真的死了,只在眼下的日子里承认此人早就没出现过了。   其实这和死了又有多大区别,表哥的死与一条看不见的路有关。   他堵死了回家的路。   尽管表哥的路不见了踪迹,但我还能看见少数映在路上的影,那是老一辈的劳动者最为美丽的影。自从他们谢幕村庄后,有的路也就随着他们的谢幕而谢幕了。有一些问路者是我后来遇见的,他们是劳动者的后代,听说他们从小镇回来寻找一种叫则耳根的美味草!他们前些年离开村庄住进了双石。   他们的父辈曾经与庄稼朝夕相处,与土地亲密接触,没有路就问天要路,遇到前方是山,就拿自己的命去问山要路,他们与山撞得头破血流,路是他们的命根子。他们从自己开创的路上走到自己的田野中去挖梦和黄金,但后来他们有的发现那条路是横亘在他们脖子上的枷锁。他们开始背叛与反抗。   于是有一天,不知是谁站在田埂边大声地吆喝了一声,他们便三五成群放下手中的武器,坐到了麻将桌上渠长城。他们的罢工开始让田野中的路失去方向,同时失去方向的还有那些东倒西歪的玉米和麦子——它们好比一群没有主张的人,在大风里沉沉浮浮,风最终未能喊醒他们沉睡的灵魂。那样一群人,注定走不出自己的路。如同那一群飞不过喜马拉雅的山鹰狼狈。   现在,我能看见的只有那条通往双石镇的路——它像年老体衰的村民一样经常打针吃药。路的医药费统统出在村民头上,而村民的病却无路可治。   在座落有观音菩萨的路口,我每次来往看见的只有围着麻将打磨时光的老人和孩子,还有几个胡子拉碴的老单身汉。他们曾经都是我亲密的邻居,只要路过屋檐下招呼一声就可以上桌拿碗吃饭的邻居,如今碰面却都成了陌路人。   更多时候,我的来与走没有影响他们搓麻将的表情。   我一边走,一边放眼当年那些盛产稻谷与红苕的包产地,可我目及之处只有枯草、冻土,还有新鲜的坟坝。   再走远一点,看见的是白鹤,妻妾成群的白鹤在乱草丛中飞奔、嬉戏,任人大声吆喝,赶也赶不走。此时,人在动物的眼睛里是那样地无力与孤单。   我蹲下身,仔细地看了看近处的白鹤,惊奇地发现了一窝鹤蛋,光滑如珍珠。   更让人意外的是,当我走到曾经那条随阳光滋生细节的上学路时,我遇到了一头比小牛更壮的野猪,它虎视眈眈地“恨”了我一眼,顿时让人毛骨悚然。   我再也无法往前走了,比人更高的野草挡住了我的去路,我怕我会遇见狼。   我问我的路,是谁偷走了我的路?   当年的路,影子也找不见了。但我看见了它被开垦种庄稼的痕迹。那是哪一户人的庄稼,怎么种下就不管了?莫非连收获的季节也忘了?有一天下午,在前面一块野地头的麦子林里,我竟然看到了一团带血的卫生纸,很艳——它让我想起小时候上学路上常常无缘无故流鼻血的经历。那时村人没有用卫生纸的习惯,只能仰起头,一只手捂住流血的鼻子,一只手扯胡豆叶或艾草叶在掌心揉烂对付止血。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卫生纸旁边居然藏匿着一只银黄色的兔子,和麦子的背景几乎融为一体。我分不清那是家兔还是野兔?若是家兔,可四野早已无人家。兔子的出现不免让我有些惊喜,我差点像小时候山坡坡上的庄稼人那样放开喉咙大叫一声“打野兔了!”但我没有,我怕吓着了兔子。我停下脚步,不敢再往前走。我想对兔子传达一个信号,我和它或它的同类一直是很友好的亲人。那只兔子接收到了我的信息,它没有立即隐入麦丛,而是竖起双耳,也停下来看我。我断定这只兔子迷路了,像我一样找不到通往前方更远的路。兔子也在问路。但我无能回答它。我只认为这个时候的兔子是幸福的。田边地头野草茂盛,它们左右逢源,天天都有享用不完的大餐。没有了路的田野,兔子比人更安全。当麦子从青纱帐变成黄纱帐,它们在金色的帐子里自由舞蹈,或呼呼大睡,或结伴同行,或接吻拥抱,这样的世界难道不是人类寻求的另一个天堂吗?   细问山上人家,才知过去那些庄稼人多数举家去了双石。有的走得更远一些,去了别人的城市。他们把路也一起带走了。   遥知当下谁与庄稼的感情最深,当然只有美丽的野兔了。   我又站在了山坡坡上,风继续吹。堰塘里不再有水,坏死的泥泞大张着嘴巴,学堂早已成为一片空地。一群瘦骨嶙峋的麻雀散落其中,它们风中的呻吟,让我想起旧年的学生娃在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中发出心慌的声音。抚摸旧年长在岩石里那棵美丽的山楂树,上面曾经刻着的名字已长成斑驳粗大的结,即使亲历者也无法辨认那些遥远的人或物了。不远处的沙地操场全被一片橘子树覆盖、占领,树下的草莓正在绽放白花花的朵朵。   我终于转了个身。   绵延的高速路,怎能消化满目的惆怅?回到几百公里的城以后,腹中一直胀鼓鼓的,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躺在沙发上,梦尚未出发,丘陵里漫山遍野的荒田荒地荒草向我猛地倾斜过来,幽灵一样的风吹拂着芦苇摇来摇去的身影,它们让我的咽喉在这个寂静的春天不敢说一句多余的话,因为我的话语里埋葬不了走失的人烟。庄稼没有人种了,房屋无人住了,野草把路都长满了,我原来所在的村子有五百多人,现在只有二十多人了,我刚迈出城的脚,不知该往哪里插足,一时之间,总感觉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那条路,还是那条路,比村人病痛更多的路,它不但没有给村人带回可信的财富,相反,它带走的比带回的更多更多。有时,它带回的除了一点点沾满病菌的人民币,更多的是未知的起因与终果的死亡,还有在城里无处寄放的骨灰。村庄里青壮年劳动力一个不少地被一条路带走,带去远方,带走遗忘,带到繁华的城市就再也没有回来。是他们抛弃了村庄,像所有的寄居者一样,他们并没有得到城市的宠爱。多年以后,他们又会带着儿子的儿子和女儿的女儿,带着一生最痛的伤来到这里寻根,好像他们根本没来过这个村庄,没有出现在这里一样——他们终究死在回不去的路上。   突然,我仿佛听见一个声音。在城楼快要攀上天空的夜晚,好大一朵月亮穿行在十五楼的窗前。此时,有些灯光还是醒着的,对于我来说,此时醒着并不能代表孤独,我相信深夜里清醒的人总有一天可以听见独立的声音。   他说,换句话说,在城市还没有吞进嘴里的一些叫着乡间的地方,路,一天天走的人少了,一天天地,也就没有路了。这是不争的真理。他捕捉到一个天大的秘密,但他不敢在鲁迅面前说大话!风,早就预知了这一切——答案就是当年那个貌似犯了错误的孩子低头所想的。   那时他像一粒蒲公英的种子,风把他满头的野草吹得十分茂盛,他头埋得越来越低,他在问路。   路还在那里。问路者走远后,他说,不必担心,终归有一天,他们还会从时间的源头,原路返回!   (《广州文艺》2011年第10期) WWw.xiAosHuotxt.COM_t_xt,小说天堂 第77章 唐朝诗人的幸福之六:诗眼是慧眼多情是深情   李雪晴   “花须柳眼各无赖,紫蝶黄蜂俱有情。”   这是李商隐七律《二月二日》中的句子,其含有的字眼,让我想起唐诗的两大特色——“诗眼”与“情”。   “诗眼”是诗歌生命的最好体现,如同眼睛之于人的重要性,其闪烁出的多彩灵光让人心向往之。在唐朝,视诗歌质量为名誉的诗人们是很注重“诗眼”打造的。   一般来说,“诗眼”是全诗中最精彩的句子,形同警句,也往往是诗人苦吟锤炼的结果。但细细品味这些诗眼,却发现其不光才情上荦荦大观,而且脍炙人口,耐心回味,闪耀着理性与智慧的光芒。   再说“情”——诗人本情种,尤其在唐朝。那么,“情”之于诗歌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情是诗歌的血液。血液的澎湃,造就诗歌的力量。   情是诗歌的“三江源头”,是诗歌奔流到海不复回的内在动力。   情是诗歌之鸟蔚蓝而高远的天空,情是诗歌之鱼深邃而通畅的湖海。   尤其在唐朝,诗人们一个个那样多情,将唐诗装点得像春日里那漫山遍野的花朵。   到了宋朝,虽然才子们也很众多,但写诗的感觉与氛围却大不如唐朝。   这种现象有时连大才子苏东坡也感到困惑。他和好友谈论的一个话题是——唐诗何以胜我朝?   众人的观点达成一致——唐诗以情胜。   “情”里含着襟抱,含着气魄,含着自信,更含着爱。所以唐朝诗歌也就山岳般耸立,给后人留下了一处处美景一声声赞叹了。   有关“诗眼”,本节将不再讨论其“锤炼性”的问题,意在不想让这枚美丽的叶子挡住后面更好的风景,甚至着意将这一词意扩展为“诗人眼睛看大千”或者“诗人的视角”。我们看到——诗人看大千世界的眼睛不仅柔情万种,而且多姿多彩,他们对现实洞若观火,对历史见解独到,对未来预感真切。世事洞明的他们,“诗眼”就是“慧眼”。   需要强调的是,“诗眼是慧眼”,更多是在感情支配下看到的一切,所以我还想将“多情是深情”的问题一并打包处理。同时,唐朝诗人的“多情”,在此并不专指他们的爱情方面,虽然众多的爱情故事——诸如崔护“人面桃花”的故事、顾况“红叶传情”的故事、元稹“前情后爱”的故事等等,大多极富传奇、令人向往,尤其是超级情种李商隐的“超现实爱情”,更是让人坠入似醉似痴如梦如幻的境界。在这里,我想侧重关注诗中他们对社稷的忧患、对社会的关爱和对民生的垂怜之情。   唐朝不少有名的诗人喜爱用典,善于用典,典故的恰当入诗平添了相当的厚度与深意。   现当代的一些诗歌评论专家对诗人用典多抱谨慎的态度,以为用典往往让读者阅读困难、理解困难,甚至会损害诗意等等。诚哉斯言,但我们也应换个角度看待,那就是唐朝诗人的历史功底较为深厚,对中华文明悠远繁多的历史典故能信手拈来。我们注意到,像陈子昂、王昌龄、王维、李白、杜甫、李贺、白居易、刘禹锡、李商隐、杜牧这样的诗坛大腕,也时常用典咏史,但很多情况下却并没有伤害诗情画意,反倒更加厚重和耐人寻味——空怀老臣策,未获赵军租。   ——陈子昂《答韩使同在边》   结交期一剑,留意赠千金。   ——王昌龄《少年行》之二   平阳歌舞新承宠,帘外春寒赐锦袍。   ——王昌龄《西宫春怨》   仍闻薄宦者,还事田家衣。   ——孟浩然《东京寄万楚》   闻道谢安掩口笑,知君不免为苍生。   ——孟浩然《送刘十》   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王维《观猎》   弹剑作歌奏苦声,曳裾王门不称情。   淮阴市井笑韩信,汉朝公卿忌贾生。   ——李白《行路难》之二   陆机雄才岂可保,李斯税驾苦不早。   华亭鹤唳讵克闻,上蔡苍鹰何足道。   ——李白《行路难》之三   丈人才力犹强健,岂傍青门学种瓜。   ——杜甫《曲江陪郑八丈南史饮》   羞将短发还吹帽,笑倩旁人为正冠。   ——杜甫《九日蓝田崔氏庄》   买丝绣作平原君,有酒唯浇赵州土。   ——李贺《浩歌》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李商隐《锦瑟》   贾生年少虚垂涕,王粲春来更远游。   ——李商隐《安定城楼》   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   ——杜牧《金谷园》   牧羊驱马虽戎服,白发丹心尽汉臣。   ——杜牧《河湟》   一个问题需要提出的是,我们当代不少诗人历史知识较为匮乏,即使懂得一些历史知识,又往往多来自一些学校阶段的教科书,大量翔实而丰富的史料接触甚少,同时缺少对历史独立认真的思考。这样,我们就缺少了透过表象看实质的视角和方法,那么将“诗眼”化为“慧眼”的问题就受到了严峻挑战。   也许,有不少朋友会深深疑问:历史对于诗歌创作,难道真的很重要吗?   回答是斩钉截铁的:是的。我们当代的诗人们要对历史补课,或者要了解更多的史料,包括众多视角的史料。这样,诗人首先不至于自我迷失。   要做一个有社会责任的诗人,有思想力度和艺术感染力的诗人,要解决的当务之急不是泛滥的情感和华美的词藻,而是我们要知道历史长河的曲曲折折,知道现实中的沟沟坎坎。历史是现实和未来最好的老师。如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一些现当代诗人就不会在当时那么盲目地去讴歌“反右”、讴歌“大跃进”、讴歌“文化大革命”了。   当一个合格的诗人,仅仅有沸腾的热血还不行。   说来形势严峻,我们当代的一些诗人,他们所做出的历史思索,发现的历史问题,竟然还比不得我们每每看不起的“封建士大夫”!如此这般的话,又谈何超越?   在唐朝,不少诗人的咏史诗十分耐读,这说明他们不光了解历史,而且还见解独到——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王昌龄《出塞》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刘禹锡《乌衣巷》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白居易《放言五首》之三   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杜牧《赤壁》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杜牧《泊秦淮》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辱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杜牧《题乌江亭》   宣室求贤访逐臣,贾生才调更无伦。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李商隐《贾生》   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章碣《焚书坑》   千金垒土望三台,云鹤无踪羽卫还。   若说神仙求便得,茂陵何事在人间?   ——罗邺《望仙台》   香径长洲尽荆丛,奢云艳雨只悲风。   吴王事事堪亡国,未必西施胜六宫。   ——陆龟蒙《吴宫怀古》   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   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   岂能将玉貌,便拟静胡尘。   地下千年骨,谁是辅佐臣!   ——戎昱《和蕃》   ……   白居易有诗云“乱花渐欲迷人眼”,本意是欣赏春天百花争艳的美景,但在这里我想借用一下说明当今一些诗人们的迷茫。一些诗人逃避时代,逃避责任,逃避激浊扬清,逃避大是大非的评判与见证,同时又沉浸在个人恩恩怨怨的小天地里,以虚情假意甚至淡漠面对社会的痛痒,御用于升平粉饰,玩弄文字游戏。何以造成此种原因,我私下意为,就是我们一些诗人缺乏以史鉴今的一双慧眼,所以便“乱花渐欲迷人眼”。   从1840年到如今,我们受过那么多耻辱,流过那么多血泪,付出过那么多牺牲,又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这么多沉甸甸的素材,又有几位诗人付诸笔端,写出让人心潮起伏的诗篇来   尤其宝贵的,是中华民族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伟大抗战,那血与火的洗礼,那灵与肉的祭奠,又有几位诗人能够望穿硝烟与迷雾,秉笔直书,放情讴歌,以告慰为民族利益献身的寂寞英灵?   牢记我们的耻辱与痛苦,舔舐我们的鲜血与泪水,鼓舞我们的斗志与激情。这是诗人的责任。   我们不能忘记自身的苦难,一如不能忘记我们自身的病疴。   如何面对伟大的抗战,体现出整个民族在那场生死肉搏中所表现出的忘我、奋勇和牺牲?首先我们要抛却狭隘的历史观,记住谁为国家、为民族付出了血与泪、灵与肉。   这是诗人最起码的素质。否则,遗忘将也是对历史的背叛。   我们注意到,唐诗之所以整体是那样珍贵,那就是诗人们能正视历史,包括本朝;正视现实,甚至能以诗人的情怀和史家的笔法直抒胸臆。诗人们对本朝出现的重大事件往往反映具体而深刻,像盛世时期的开疆拓土,像李林甫、杨国忠乱政,像唐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点——安史之乱,像中唐短暂的中兴振作和李愬平叛,像唐王朝挣扎与没落的甘露事变等等重大历史事件,在唐诗中都得到了充分展现。   另外,唐朝诗人敢于评论当朝功过,甚至太岁头上动土,直接讥讽皇家与在位权贵的腐败与丑恶,这是唐诗十分独特的一大景观——杨花雪落覆白萍,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杜甫《丽人行》   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杜牧《过华清宫》   龙池赐酒敞云屏,羯鼓声高众乐停。   夜半宴归宫漏永,薛王沉醉寿王醒。   ——李商隐《龙池》   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   空闻虎旅鸣宵柝,无复鸡人报晓筹。   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李商隐《马嵬》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年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杜荀鹤《再经胡城县》   渤澥声中涨小堤,官家知后海鸥知。   蓬莱有路教人到,亦应年年税紫芝。   ——陆龟蒙《新沙》   诗人是时代的知更鸟,更是天才的预言家。因为,他们对世界热爱得是那样一往情深,他们关心社会,关注民生,对眼前的世界可以说既能“明察秋毫”,又能“不见舆薪”,同时对社会的毒瘤痼疾刺得又是那样一针见血。   这种天性,不仅杜甫有,就是浪漫如李白,恬淡如王维等等,大多能充分感受到时代的潮汐。   在开元年间和天宝初年,唐朝已走向了巅峰。诗人们也大多步随激情四射的时代,意气风发,踌躇满志,进取成为时代的强音。即使一时进取无望,他们也满含着报国深情,在深切的希冀中消受痛苦——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孟浩然《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一旦传来一丝的希望,他们便会喷射出万丈激情——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着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   他们满含着自信,尝试着无所不能、横扫一切的雄心——   四边伐鼓雪海涌,三军大呼阴山动。   虏塞兵气连云屯,战场白骨缠草根。   剑河风急云片阔,沙口石冻马蹄脱。   亚相勤王甘苦辛,誓将报主静边尘。   古来青史谁不见,今见功名胜古人。   ——岑参《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但花无百日红,唐玄宗晚年贪图安逸,荒淫无度,随着正直重臣的一个个离去,阿谀奸臣的一个个重用,昔日那清明宽松的政治环境变得日渐污浊起来,诗人们犹如污水里的鱼,是极其困惑与悲观的——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李白《行路难》之一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李白《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   出门搔白首,若负平生志。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杜甫《梦李白》   但觉高歌有鬼神,焉知饿死填沟壑。   相如逸才亲涤器,子云识字终投阁。   先生早赋归去来,石田茅屋荒苍苔。   儒术于我有何哉,孔丘盗跖俱尘埃。   ——杜甫《醉时歌》   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从长安出发到奉先县去探望妻子儿女的诗人杜甫路过骊山,正巧唐玄宗带着杨贵妃在华清宫过冬。他们每天酒池肉林歌舞升平,极尽奢华。一路上,杜甫看到民生凋敝,不少家庭的柴米炊事已经难以为继。等到他风尘仆仆回到家里,却听到一声声号啕,原来他的小儿子刚刚饿死,令他痛苦万分,吟出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悲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荣枯咫尺异,惆怅再难述。   ……   入门闻号兆,幼子饿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这时,唐王朝正悄悄酝酿着一场风暴,当初扮演襁褓之中婴儿而被杨玉环认作干儿子的安禄山正在范阳起兵作乱。虽然交通不畅,信息不通,长安一带还未得到消息,但诗人已经感觉到王朝已经危机四伏,一场大灾难即将来临。   这就是诗人的嗅觉。   杜甫深深体会了那个时代的腐败,他早就在《丽人行》里将上层社会的穷奢极欲展现得无以复加,同时,也以明察秋毫的慧眼将杨氏兄妹暧昧而肮脏的关系抖漏得“杨花雪落”一般。犹如树高千丈枝繁叶茂的盛唐,诗人只要一看它那腐烂的根,就知道一个王朝面临的危机。   诗人的预感格外准确,尤其以晚唐到来时为最——   许浑说: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杜牧说:但将酩酊酬佳节,不用登临恨落晖。   李商隐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这正是一个王朝走向彻底没落的征兆,是一代士子们最不甘心的叹息和沮丧。   但诗人不同于医生,面对一个走向没落、走向垂死的王朝,诗人学不会“保守治疗”。他们“叹息肠内热”,他们期待“长风破浪会有时”。他们是最多情的一群人——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   但文弱的诗人全然不能救世,他们就将眼光下移,为受苦受难的黎民奔走呼号,于是就有了杜甫的“三吏”、“三别”,就有了白居易的《秦中吟》   和《新乐府》,就有了李绅的《悯农》,就有了李商隐的《行次西郊作一百韵》,就有了杜荀鹤的《山中寡妇》和聂夷中的《咏田家》。   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党争倾轧。苦难深重的时代,让诗人品味到人生的艰险与辛酸,但悲天悯人的情怀却使他们不能忘怀挣扎哀号的苍生,于是他们一并将自己随着苦海而浮沉,他们将自己多情而善良的心浸泡在人世的苦酒里,流着自己的泪水,却每每努力尝试平慰他人心中的伤痕。   所以说,唐朝诗人的幸福不仅体现在他们的欢乐上,也更多地折射在他们的痛苦上。他们的痛苦是那样真切感人,就像我们也情同身受,心心相通。   唐朝诗人,他们以自己的诗眼超越了时代,以自己的多情获得了生命。   真让人羡慕他们。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8章 我总是无法缓和自己的呼吸   尉克冰   一   二爷叫尉新泉。1948年4月,他永远走了。那年,他17岁。   战争,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   前段时间,我无意中在老家发现二爷两本日记。一页又一页的纸,被时光打磨得斑斑驳驳,被岁月点染成了暗黄色。二爷就安睡在日记里,不曾离去。   真不敢相信,那些日记是二爷10岁时写的!单看那隽秀挺拔、苍劲有力、飘逸灵动的毛笔小楷字体,都无法想象它们出自10岁少年之手。更不用说,读到那些文采斐然、思想深刻的文章时,我有多么惊奇诧异,又是如何扼腕叹息。   我小心翼翼地翻阅着那一张张泛黄的宣纸。战乱是那个年代的音符,灰暗是那个年代的底色。入侵者的罪恶,就是以野性的占有欲望和蛮霸的抢掠争夺,破坏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和平与安宁;就是用血腥的欺辱和压迫,撕碎人民对于美好和幸福的憧憬。年幼的二爷,就是在硝烟滚滚和炮火隆隆中坚韧地求学,就是在残酷现实与渴望和平中求得生存。   二爷的日记,字字如泣如歌,打落在我心头。   二   “现今,正在世界纷乱、国际惶荡的时候,物价腾贵,谋生艰难。我所在学校使用的笔墨纸砚,比别处价高。我手文钱缺乏,着实痛苦。为此,我少写些字。一天两张大楷,一张小楷。此外,一篇纸也不能浪费。”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战乱中的孩子早成熟。一个年幼的孩子,弱小的肩膀怎能担起那样的艰难和苦痛?可是,他却能!尽管那样苦涩,他却丝毫没有动摇求知的信念。他怀着高远的志向,迈着坚毅的步伐,一次次在超越痛苦中,寻求目标,获取生存的快乐。   “我们做事,要立志向,养成忍耐的性格。好逸恶劳绝不会有什么成就。   汉朝匡衡,凿壁借光,多么坚韧耐苦。现在,我们坐着杌子,在教室里,如果不好好读书,对得起家长吗?”   一篇小小的日记,折射出二爷发奋读书的决心。他乐观地与汉朝的匡衡进行对比,怀着积极的心态读书,又是多么值得生活在安逸中却滋长着惰性的年轻一代学习!   二爷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农民的拮据,农村的穷困,农业的落后,民生的凋敝,他尽收眼底。他在日记中写道:“其实,农村生活是一种最辛苦,也是一种最愉快的生活。我们假使将农村组织进行改良。那么,农民自然安居故乡了。”他时刻体恤着农人的艰辛与不易。他真正懂得“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的真谛。   一个人,在苦难生活中,关注的不是自己,而是劳苦大众,这个人就是道德高尚的人,他有着至高的境界。二爷正是这样。底层的苦难永远胜过他个人的苦难,底层的痛楚永远胜过他个人的痛楚。他在日记中多次将矛头直指大地主们,一针见血指出他们的剥削本质:“我要劝大地主们,你们不耕自食,还不发些慈悲,减轻些田租?”   国有内忧,更有外患。外邦入侵,山河破碎,满目疮痍。二爷心事凝重,紧锁眉头,将小拳头攥得咯吱吱响,恨不得自己能奔赴前线,横刀立马。可是,他太小了。他只好在茫茫夜色里呐喊呼号,让幼小而悲壮的声音回荡在广阔苍凉的穹宇间。   “国为公共的,不保不可。虽云保国,而需忠勇,还要同心。如此,国家何不安哉?”“两鸡斗时,四目对射,至死不退,非常勇敢。国家的兵若能如此,我国何能亡?”这些文字,集中反映了二爷的爱国主义思想和对和平美好生活的向往,表达了同心协力、奋勇顽强、驱赶外邦的强烈主张。饱受战乱之苦的二爷,多么渴望和平!他希冀这个世界没有压迫,没有欺凌,充满民主和平等,充满温暖与和谐,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的大家庭。可是,他是不幸的。他的时代,充满了动荡不安,充满了惊悸惶恐,充满了深重苦难。   然而,他没有厌世,没有抱怨,没有回避!他用自己坚强的理性和顽强的斗志,直面现实!   亡国之痛,如一把利剑刺进二爷的灵魂里。他暗暗下决心,既要习文,也要习武。他要练就一副强壮的体魄,驱赶外邦,报效祖国。每天,天还不亮,他就起床练功了。耍刀,舞枪,挥拳,弄棒,他样样精通。为了练习臂力,他每天早晨都要反复抓举一块重五十斤的石锁,没过多久,他用一只手就能将它轻松举过头顶。他刻苦练习跳跃本领。一米多高的平台,他双腿齐跳,纵身而上;两米宽的壕沟,他腾空而起,一跃而过。他结实健壮的身体里,积蓄着无限的能量。   泱泱大国,几亿民众,岂能卑躬屈膝,做亡国之奴隶?保家卫国,是二爷的信念。信念的力量是惊人的。信念在他体内,像一座火山,也许会暂时沉默,但只要是火山,一定会证明自己的热和光,证明爆发的震撼。只是,这需要时间!   忍看山河破碎,生灵涂炭,他痛心疾首,怒不可遏,奋笔疾书,言犀语利。可惜,他只是个孩子。尽管一腔郁郁如裂帛,但,没有人能听得到他呼号的声音。他只能饱蘸着忧伤的泪水,把孤独和愤懑写进自己内心深处。   冷酷绝情的时代,将二爷读书报国的美好梦想,一点一点,撕成碎片。   那一刻,我听到二爷肝肠寸断的悲泣声。   “光阴似水,不知不觉,我已读书三年了。我心实愿升学。可惜,家庭狭小,经济困难,父母不叫。我无奈何。只得安慰自己做商,发展吾国之工商业。”   读书,报国。报国,读书。他从未动摇过这样的信念。可是,战争,贫穷,这两个可恶的凶手让二爷的理想难以为继。“家庭狭小,经济困难,我无奈何”,这几个字,字字如刀,划在我的心口。   1941年冬季的一天,二爷上了他最后一节课。那天晚上,二爷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他实在不甘心啊,他不能就这样一事无成。而中途辍学,碾碎了他童年的梦。自己面前,巍然耸立着几座难以攀越的大山。路,被阻断了。前方,已经行不通。   那就绕过去吧!“发展吾国之工商业”,同样也能做成伟大的事业。他是那样坚定,尽管这种坚定里透出几许无奈。   三   1945年9月,家乡解放,日本侵略者被彻底赶走了。全中国都在庆祝抗战的胜利。二爷高兴得在街上狂跑着,呐喊着,跳跃着,放着鞭炮,唱着歌儿。   那年,二爷14岁。经人介绍,他去了一家中药铺做小伙计,负责抓药。   他个子小,够不着上面的药抽屉,就站在凳子上。尽管如此,可他做起工来,毫不逊色于大人。郎中的字多数写得龙飞凤舞,他也能辨认清楚,从没出现过任何失误。待到不忙的时候,他还能帮老板打理账目,噼里啪啦,打得一手好算盘。老板好生喜欢!   二爷心里也在打着算盘。他白天做工,夜晚用功。他在钻研《本草纲目》,他要学中医,过几年,积累了经验,自己经营一家药铺。有了经济基础,他再开一家纺织厂。几年前,在他辍学那天,他就立下了“发展吾国之工商业”   的志向。他正踏踏实实,朝着自己的目标迈进。   可是,灾难一重接一重,战争一场接一场。赶走了日本人,又来了内战。   1947年,我军为攻取山西太原,需进一步扩充兵员,从晋冀一带农村征兵。   征兵名单里,有我爷爷,也就是二爷的大哥。   那一晚,二爷失眠了。   他做出了一个决定,替哥从军!哥憨厚、木讷,自己精干、强健,更适合当兵。从小就有雄心壮志的二爷认为,这也是实现理想、报效祖国的好机会。   那年,二爷年仅16岁。告别新婚的妻子,他毅然奔赴前线,成为十三纵队三十八旅旅直工兵连的一名战士。   硝烟弥漫的战场,点燃了他少年时期的梦想。他终于可以在炮火的洗礼下,做一名英勇无畏的战士。哪怕杀身成仁,也无怨无悔!他头脑机灵,精通武术,体魄强壮,深受连队领导的赏识,每次战斗,他都被派到最前沿、最危险的阵地。打到短兵相接时,二爷的勇武便展现得一览无余。他机警敏捷,拳脚厉害,身板灵活,以一当十。   做就要做到最好,打仗就要勇立战功!   1948年3月,部队从太原转战临汾。在这里,要打一场硬仗。他作为精兵,加入到主攻行列。战士们,在敌人的狂轰滥炸中,奋勇前进,一个个倒在血泊中。   战斗持续20多天了,临汾城还是攻不下,双方死伤异常惨重。   敌机在阵地上空疯狂地扫射,投弹。弹片穿透了他的胸膛。血,汩汩地冒出来,顿时在他身体上盛开出一朵鲜红的花。可他依然用精神的伟力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一次又一次站起来,最后一滴血流干了,他轰然倒下!   他还没有留下后代,战争的火焰就吞噬了他年轻的生命。   死亡,像一座黑暗的城堡,幽禁了一个又一个年轻而有朝气的生命。历经72天的苦战,临汾城终于被攻下了。解放军15000名战士成了烈士,歼灭国军25000人。   4万生命换取了临汾的解放。拼杀声,嘶喊声,轰炸声,交汇成一曲悲怆的挽歌,久久回荡在支离破碎的临汾城上空。   战士们的血氤氲成一道河流,将残阳和云朵染成殷红色,铺满西面的天空。忽而,一阵狂风呼啸而来,漫卷着飞扬的尘沙,遮天蔽日。狂风撕裂着喉咙,如怒吼,像呜咽,似悲吟,是在哀悼数万逝去的英魂吗?   一个人的苦难,或许容易改变。而一个时代的灾难,似乎注定了无法逃避。它需要无数生命为之作殉葬,作代价。在战争面前,生命向来脆弱得如同蝼蚁,不堪一击。   就这样,年仅17岁的二爷,安静地睡去了,睡在数万战友中间。他的神情是那样平静,那样安详。没有害怕,没有惊恐。他知道,奔赴战场意味着什么。   他走了,走得那么匆忙,连一声招呼都未来得及打,留给亲人无尽的伤痛和叹惋;他走了,还有那么多梦想未来得及实现,留给自己几多忧愁和遗憾。   不知道,天国里,二爷能否如愿以偿?   四   二爷牺牲时,年仅17岁。可他的生命中,却写满了战乱、动荡和贫穷。   战争,让他失去学业。战争,又夺走他宝贵的生命。   他的死,看上去,和战友们的死,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奋力拼杀,倒地身亡,被临时埋葬在荒坡野岭。坟头上,一个小小木牌就是他的身份证。接到阵亡通知书,爷爷赶到临汾。为了寻找到二爷,爷爷在新坟林立的山岭间找了三天三夜。挖开那堆黄土,二爷依旧安然地睡着。可他的身体,早已是千疮百孔。黑紫色的血,黏黏地凝固在他的军装上。爷爷抚摸着二爷冰冷的身体,大声呼唤着他的名字,痛哭着。爷爷知道,是他可爱的弟弟用死换取了自己的生!   爷爷赶着牛车,将二爷从山西接回了河北老家。沿路村庄的乡亲们得知车上躺的是烈士,便自发为爷爷提供食宿。一程送到下一程,一村送到下一村,把二爷护送回乡。曾祖父和曾祖母在村口迎着儿子。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儿子盼回来了!可是,盼回的却是儿子冰冷的尸首。他再也不能叫声爹娘。曾祖父、曾祖母永远失去了他们唯一的亲生骨肉(爷爷是他们的养子)!   一个鲜活的生命从此凋零,换取了一张薄薄的革命军人牺牲证明书:   烈字第0018486号   尉新泉同志于一九四七年十月参加革命工作,在十三纵队卅八旅任战士。不幸于一九四八年四月十日在临汾战役光荣牺牲。除由我军奠祭英灵外,特怀哀悼之情报贵家属,并望引荣节哀,持此证明书向河北内邱县人民政府领取抚恤金及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其家属得享受烈属优待为荷。   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第二野战军   司令员贺龙   政治委员邓小平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卅一日   通知书的背面,是表格,登记着我二爷的基本情况,牺牲时,二爷17岁。   几十年过去了,这张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政治部下发的牺牲证明书,已经被岁月侵蚀得破旧斑驳,静静地躺在老家的一方旧匣子里,由我叔叔保存着。   从1951年开始,曾祖父每月向政府领取6元钱的抚恤金,直到1984年,曾祖父去世。   如今,二爷的遗物,就只有这张牺牲通知书和两本日记了。   和以往牺牲在千百场战役中无数的战士一样,二爷死得那样平凡普通,做了一颗通往新中国大道上的铺路石。   如今,二爷的身躯,已经化成一行细小的文字,躺在《内丘县志》烈士英名录中。默默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他太年轻了,参军还不到半年,实在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成为众人皆知的英雄人物。甚至,就连他的相貌,我都不清楚。   二爷从小到大,没照过一张相片。只听长辈们描述过他的样子,浓眉毛,大眼睛,白皮肤,高个子,敦实,英俊。可这还是太抽象,我在脑子中,将二爷的形象,反反复复地拼凑,却没有办法让他变得更加丰满。   时隔六十余载,了解二爷的人大多已过世。二爷所留下的生活足迹都变得模糊极了,成了断裂的只言片语,多么遗憾!尽管如此,一年前,我还是用拙劣的文字,写成了《家国往事》,以铭记曾祖父与二爷的感人事迹和仁义精神,也为了告慰两位先人的在天之灵。   直到一个月前,当我偶然从老家叔叔那里发现二爷的两本日记时,倍感兴奋,如获至宝。   与那段苍老的岁月牵手,与那泛黄的日记牵手,我能抚摸到二爷剧烈跳动的心脏,我能触摸到二爷奔流不息的血液,我能听得到他震天的呼号与呐喊。我能与他高贵的灵魂对话,我能读懂他那颗愤懑而忧伤的心。在他面前,我永远都是仰望和跪拜。他用自己的生命扞卫了名誉和尊严。此刻,我又想起二爷的一篇日记《说名誉》:“常说,名誉是人的第二生命。人有好名誉,比当富翁还好。财帛集在手中,死去一文不见,何如名誉好,名誉留在人间,就可以百年不朽。后世人传说起来,此人有益,真可做万世的模范呀。”   五   人,总会以不同的方式走向生命的尽头。有的人死去了,就意味着永世的寂灭。有的人死去了,却意味着一种永恒和超越。他的生命会在瞬间抵达光明的彼岸!   瞬间与永恒没什么截然的界限。有的瞬间具有一种永恒的魅力,有的永恒凝结在一个短暂的瞬间。   面对这样一位先人,我总是无法缓和自己的呼吸,无法释放自己的惆怅和叹惋。   我相信,二爷的逝去便是一种超越。一种从生到死,从死到生的超越……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9章 赶回家过年   乔忠延   赶回家过年,是从坚决不回家过年,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开始的。   那是1966年的腊月,大年临近时我和我的“战友”在大巴山深处的西乡县忙于平息武斗,促进“文化大革命”。之所以将战友加引号,是因为我们都是学生。那时的学生都以造反派相称,战友似乎才能体现斗争的力量。   我和我的同学是从黄土高原上的山西徒步串联来的,美其名曰——长征。   冬日的一天,我们翻过了秦岭,眼前变成茂林修竹的绿色世界。此时,我们的家乡早已寒天雪地,置身这满目青翠的山水,实在让我们受宠若惊。   我们高扬红旗,挺起胸膛走得更急,恨不得几步跨入湖南,去韶山朝拜那红太阳升起的地方。突然,一伙衣衫褴褛的农民跪倒在地,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这里的“文化大革命”革到了他们的头上,这场触及灵魂的斗争竟破损了他们的皮肉?不少人伤痕累累,还有躺在路上哼唧的。我们走不脱了,就在这个山沟里平息群众斗群众的事件。这一停留就是两个月。我们把受伤者送进医院,又将两派归拢在一起,再批斗当时的领导,也就是被称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那些当权派也好批斗,很快就低头认罪。我清楚记得有一位区长因为属下有人遭受毒打,难过地落泪。下一步就是查找原因,深挖根源,狠斗灵魂深处的私字了。就在这时临近了大年。   过年,那会儿流行的是移风易俗,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这才符合“文化大革命”破旧立新的号令。那位志在改过自新的区长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年前巩固一下你们的革命成果,年后继续南行,直奔韶山。既瞻仰了伟人故里,还可以一睹江南风光。至于过年嘛,村里条件较差,你们可以到区上来过。我和我的“战友”就打定主意,不再回家过年,不能半途而废,不到达红太阳升起的地方誓不罢休。   谁知决心是决心,行动是行动,我们的行动并没有将我们的决心付诸现实。信念的动摇是从腊月二十三开始的。这一天,村人常念叨的是: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了天。灶王爷是玉皇大帝派来监视人们过日子的神仙。灶王爷上了天,就不怕得罪他老人家了,于是就动手扫家。一时间山窝窝里各家都搬东挪西,把屋里的家具、用具,还有种地的农具全都倒腾出来,清扫积攒了一年的灰尘。看到家家忙碌,我的心飞走了。就想,每年扫家、里里外外搬东西的都是我。我腿快手快,很快就把锅碗瓢勺,瓶瓶罐罐,一件一件倒腾出来。妈妈擦净了,爸爸也将屋子扫净了,我再飞快地倒腾进去。想起那场景,我竟然眼睛潮潮的,赶紧就此打住,不要让这私心干扰了“革命”   的大计。   意志的再一次动摇是山沟里响起了一阵又一阵的猪叫声,农人们准备过年的肉食了。这里的肉食真富足。富足的原因是山路崎岖,养肥的猪运不出去,要卖还需绑了猪的四蹄,由两个壮汉用一个棍子抬出山去。四十里山路,压得他们肩肿腰疼。干脆就宰了自家吃,家家房梁上都吊起一扇一扇的肥肉,米饭碗里变得油乎乎、香喷喷。我们的确过了一把瘾,长这么大真没这样吃过肉。然而,这么过瘾的吃肉没有坚定我们不再回家过年的立场,却无端地让我想家,想家里不知有没有买到肉。食品站虽然卖肉,但那是供应城市人的。按说村里人养猪,吃肉要比城里人方便,但是养肥的猪必须卖给食品站,自己随意宰杀就是干资本主义勾当。所以,宰杀是偷偷摸摸的,卖肉也是偷偷摸摸的。风闻哪家宰杀,赶紧就去,稍迟就被人抢买一空。我要在家,腿脚灵活,一听见猪叫,三脚两步就蹦跳去了,自然,买肉不是难题。这么想来,心里忧忧的,连忙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狠斗这又冒出来的私字。斗来斗去,斗得心中苦涩涩的。   就在我死死硬撑的时候,我的“战友”都变了样。体灵比鸟鸟亦笨的小关呆坐不动了,歌声赛琴琴声哑的小底竟哑了歌喉,向来稳重的小仇、小张居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了泥塑的金刚。想家,想回家,都想回家过年,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说出来。好在,腊月二十六那位改过自新的区长来看我们,一见往常生机勃勃的我们蔫成了霜打过的树叶,当然明白我们的心思。他说,现在动身还能赶上回家过年。我们竟然像是囚犯获了特赦令,立即卷起铺盖出发。招展在窗外的长征队红旗拔了,扔了旗杆,裹进被子里上路。之后想起来就觉得挺别扭,本来斗走资派是造反派的天职,却怎么走资派的话竟成了我们的行动号令?   别扭,那是以后的事情,当下我们真想“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可惜,“一日”那是李白作诗,“行路难”才是我们面对的现实。   先步行到了西乡县城,挤上卡车颠簸到汉中,再换汽车憋闷到阳平关。在那里等啊等啊,等来了火车,又是一场生死拼搏,总算全部“战友”都攻克上来了。稍微喘口气,就听火车喘气,那是在艰难地爬秦岭。火车的喘息一停,耳边竟有了饮泣声。身边的女生在哭,脸上竟挂着笑容。忙问缘由,她手指窗外,惊喜地叫着:雪!白雪!这场革命就是好,要不然我做梦也见不到北方的雪。接着,就高呼领袖万岁。原来,女生是从南国奔北京去的,雪对我们不稀奇,对她却难得一见的。她对革命领袖的虔诚令我们这半途而废的逃兵无比汗颜。可惜,一问及她的去向,竟是由西安转车回家过年。年,到底有多大的魔力,竟然也摧垮了她虔诚的革命意志!   赶到孟原,要过黄河北上了。黄河没有桥,坐火车要到对岸的风陵渡去。   我们背着铺盖冒着凛冽的寒风,行走在荒草瑟缩的河滩上。不远处红旗招展,是在架桥,可是,火车畅通无阻是几年后的事了,现下我们只能坐了木船在波浪里漂泊。上岸后又是一阵紧赶,赶得在寒冬里汗流满面,还不敢歇气。   已是除夕了,误了每天一班的火车就只有冷落在黄河边过年了。我们走得倒有点革命化的意味,两条腿硬是要跑过汽车轮子,可这不是朝新时代号召的新风尚前进,却是在向几千年的旧习俗奔跑。   所幸,我们赶上了火车,而且上车的人寥寥无几,生平头一次坐上了硬座卧铺。火车一开就进了年夜,想想每年守岁全家人坐在一起说着笑着,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吃出饺子里所包的麻钱笑得简直能让油灯也舞动起来,未免就有些遗憾。不过,一想到大年初一会突然出现在亲人面前,便有一种少见的幸福感。少见的幸福压倒了些许的遗憾,于是,灵巧的身姿灵巧开了,小关跑来跑去,关照这个那个;清脆的歌喉清脆开了,小底唱起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就连一向不善唱歌的小仇、小张也加入进来。火车载着我们,载着歌声奔跃在晋南平原。   车到临汾已是凌晨三点,走出灯光昏黄的火车站,同学们四散而去。我一个人面临了无边的孤寂,城里的街头时不时有根木杆高挂着一个小小的灯泡,微弱的光芒冲淡了弥漫的黑暗。一出城,没了路灯,就成了黑暗的一统天下,沙哑的西北风更让四野沉睡得无比静寂。要在往常,胆怯的我会退回城里,坐在候车室里等待天亮。偏偏那夜,我没有一点害怕,大步踩踏着黑暗,踏出了一阵沙沙的响声。   到家时,挂在村胡同里的有线喇叭响了,“东方红”的旋律洋溢开来,该是凌晨五点了。我伸手敲门,没想到手一挨,门就开了。爸爸出来了,看见我,好不惊喜,忙卸我的行李。我问他咋能知道我要回来,就在门口等候?   他笑着说,我哪里是给你开门,是早早起来接神的。接神是燃放爆竹,喜气洋洋将去往天宫述职的灶神爷重新迎接回来。打十一二岁起,接神就是我的事了。爸爸看到我比接到神还高兴,把爆竹、火柴递给我。这时妈妈和两个妹妹也喜出望外地迎出来了!   我欢快地划着火,爆竹在我手上又一次响起。新年来临了,我进入17岁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0章 金庸武侠的文化解读(1)   张立国   人性篇   乔峰是个英雄,刚一出场就光芒万丈,就连武学大理论家王语嫣小姐也是佩服得紧:“这位乔帮主武功如此了得,我表哥跟他齐名,江湖上有道是‘北乔峰,南慕容’,可是……可是我表哥的武功,怎能……怎能……”至于另一位武学爱好者风波恶的反应则是:“这……这是‘擒龙功’吧?世上居然真的……真的有人会此神奇武功。”金庸笔下的主人公很少有像乔峰这样甫一出场就是绝顶的武学高手,一般的主人公都有渐渐成长的背景,武功由低到高,而乔峰没有。这个特例也预示着乔峰不平坦的人生历程与险恶的江湖之路,至于后来背负十字架上的种种磨难,理所当然。   乔峰可以说是一个在正统儒家思想下成长起来的大侠,为人坦荡,心胸开阔,敢作敢为,为兄弟两肋插刀,大是大非面前总表现得异常地勇敢果断,总能以大宋民族大义为先,舍己为人,不愧为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乔峰集中了所有金庸小说里的英雄的优点,在“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一章里表现得淋漓尽致,一场即将发生的丐帮内斗叛变,就在他先发制人之下,使得状况难料的祸乱消弭于无形。其举重若轻的处理危机的手法令人赞叹,不负“北乔峰”之大名。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他很可能成为另一个大侠郭靖式的人物,成为没有争议的单向度的大英雄。   变故是英雄必经之路,由此路而达血肉之身的重新建构。所以乔峰的身份被揭露之后,他从乔峰转变为萧峰之后,一切都变了。英雄开始退位,光环黯淡,人性渐渐复活。尤其是轻易发誓造成英雄不可弥补的精神创伤:“乔某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有生之年,决不伤一条汉人的性命,若违此誓,有如此刀。”然而事与愿违,他在聚贤庄大开杀戒,虽说是自卫,但毕竟放弃了自己的誓言,内心的创伤可想而知。而且萧峰发誓的时候是心甘情愿的,没有人逼他,他本不该轻易发誓,既然发誓便该尽量遵守,他却又屡屡轻破且毫不内疚,缺乏一种英雄反思己过的担当,或许此乃其父萧远山的遗传效果。破誓固然有损英雄的形象,却是人性复活的铁证。   从萧峰轻易破了誓言这件精神创伤之事件,再反观《天龙八部》里另一位人物南海鳄神,从这一点上来说,南海鳄神远比萧峰更为伟大。与萧峰相反,南海鳄神拜段誉为师之言不过是中了别人圈套,并非心甘情愿也没有正式发誓,可是他始终遵守,并最终为此送命,诚可谓一诺千金,令人钦佩不已。一个人偶尔信守一下誓言,没啥了不起,但死到临头还信守誓言,真的很伟大。如果换作萧峰,他被敌人所骗,说不定早就说一句“这等巨奸大恶之徒,不能讲什么江湖道义、武林规矩。”然后一掌拍死了事。以一个大英雄的身份来说,屡破誓言确实令人难以信服。假如我们把萧峰看作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神时,这一切都迎刃而解,英雄需要粉饰,但人性却真实凸现,无须粉饰。   从开始的主旋律英雄人物乔峰转变为悲剧性人物萧峰,《天龙八部》开始展现出悲天悯人的仁慈和宁静淡远的高致。而萧峰在多了一点胡人的凶悍、暴力之外,人性的复杂一面渐渐透散出来,譬如他请世传儒医王通治救治阿紫时,“听得这王通治在一旁啰里啰唆,冷言冷语,不由得怒从心起,反手便想一掌击出。”既有杀人之一念,英雄成色已是不足,故香港学者潘国森说乔峰不算大英雄。这里的萧峰没有半点英雄的举止,完全凸现了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喜怒哀乐,从而复活为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生气,他发怒,他有情绪,他想杀人,一切普通人所具有的欲望他都具备。金庸以如椽巨笔成功写出了从英雄到后英雄的武侠时代,当英雄具有普通人的血与肉时,武侠江湖开始进入市民社会,所以在《鹿鼎记》里资本(银票)登堂入室,决定一切。萧峰后来远遁关外,其实是作为一个本我个体的自我放逐,自我流浪。至此,萧峰的人生已无任何的意义。杀父之仇是不共戴天,可是他为了报仇,仇未报,挚爱已先逝。要报仇,得忘却所有情感去杀掉以往的好友,试问,情何以堪?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萧峰自最早的拒绝相信自己是契丹人,到血债血还的报仇而转变成自我放逐的逃避现实。他躲到关外,想要过着打猎放牧的生活。他逃避英雄的称号,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然而人在江湖,又岂能事事尽如人意?最终萧峰自戕于辽宋两国的边境之上,完成悲剧人物的阅读期待。正如十字架上的肉身之死,带来精神的复活,经死亡之路踏入黄金牧地。按叙事学原理来说,讲述故事和传播故事意义的人本应该意识到,一切完成了的事都得有一个“收尾”,《天龙八部》的收尾即是萧峰的死。然而金庸疏忽了,缺少了行为之后的思想收尾,缺少了完成记忆的衔接过渡,就不会出现任何可以被讲述的故事。由此,《天龙八部》的故事结构不得不松散,不得不由一个主角的讲述过渡到另一个主角的讲述,最终形成巴赫金复调理论的构架,印照众生皆苦、万法归一的佛家真义。好的故事一般带有神谕的意旨,它引发无穷无尽的阐释的可能,具有重新描绘生活的虚构的力量,《天龙八部》当作如是观。说英雄,谁是英雄。《天龙八部》   并不是要描写一位伟大的英雄,而是写一位悲剧人物在极端困境下的自我反抗与自我挣扎,更具有普通人的喜怒哀乐,由神到人的转变,预示着作者思想观念的境界提升。在这样的氛围里,《天龙八部》的主人公不可避免地遭受挫折,受尽磨难,甚至失败丧命。人生能够常住不灭,恐世间将更无趣味。   人世无常,或者正是很妙的事吧。萧峰的故事在人世无常的境地里带给我们永久的悲剧感,让我们唏嘘之余,又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作为普通人,在金庸武侠作品的“陌生化”的惊喜与震撼之下,我们日常生活的沉闷单调,被纸上世界一束神话般的光芒所照亮。   自由篇   夜晚是如此美好,清冷的月光漫上我的房间。我翻开了一部武侠作品《笑傲江湖》,金庸先生暂时抛开自己所擅长的大历史环境,笔锋所至,就像他笔下的令狐冲一样“歪歪斜斜地刺出一剑”,成就了一曲“自由主义”的绝唱。   我的朋友王怡说,“令狐冲是一个江湖之上的个人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在金庸笔下,我们看到只有令狐冲在精神上是作为一个个体,而不是作为一个团体当中的成员而出现的。为了强调个体的纯粹性,金庸甚至破天荒地只字不提他的身世。”(《不服从的江湖》)金庸小说不能等闲视之,如仅仅以小说读者的眼光泛泛而读,诚如前贤所说:“所求者狭而有限,则所得者亦狭而有限”(旅美学人陈世骧语)。如能探求追索作者未必明言的心史,寻找武侠之外的意义,可能会增加一些新的阅读乐趣。譬如《天龙八部》遗留下未曾言说的余味,则是悲天悯人的仁慈和宁静淡远的高致。   金庸在《笑傲江湖》的后记里写道:“令狐冲是天生的‘隐士’。令狐冲不是大侠,是陶潜那样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隐士。风清扬是心灰意懒、惭愧懊丧而退隐。令狐冲却是天生的不受羁勒。在黑木崖上,不论是杨莲亭或任我行掌握大权,旁人随便笑一笑都会引来杀身之祸,傲慢更加不可。‘笑傲江湖’的自由自在,是令狐冲这类人物所追求的目标。”从《笑傲江湖》   的表面描写来看,主角令狐冲确实深得“自由主义”之精髓,“令狐冲于世俗的礼法教条,从来不瞧在眼里。”天生不受拘束,洒脱豁达,任情使性。   然而仔细分析,令狐冲又是孤独的,他的孤独渗透在他飞扬跳脱、不受约束的性格中。令狐冲一生都在追求自由与随意的生活方式,追求个性的舒展和心灵的自由。但他从来没有得到过这些他所追求的东西,而他得到的又不是他所向往的,无论在武功、爱情还是在江湖中的位置。可能,表面上的放任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在令狐冲特立独行的狂诞之下,隐藏着主人公的“自我的脆弱”。   “当癫狂的令狐冲行走在江湖之间时,他使我们感到了片刻自由。这是一个没有严密法律与规则的世界,武功的高下几乎是唯一的标准。从华山到衡山到西湖,令狐冲在美酒与美女的陪伴下,一路闲逛。像许多阅读者一样,我为令狐冲被岳不群逐出华山派而暗暗兴奋,渴望看到一个更加无拘束的性情中人。”然而一个父亲式的师父岳不群就让令狐冲永远生活在内心的道德斗争之中。令狐冲从未想到“弑父”,做梦都没有想过。就算岳不群让他去死,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死。此时此刻,自由成为一张草纸。按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是,自由主义者在很大程度上一直坚持个人主义的立场,坚持个人至上的观点。他们往往强调个人的价值与权利,强调个人由于其天生禀赋或潜能而具有某种超越万物的价值,强调个人应该得到最高的尊重,应该享有某些基本权利。从这个定义来看令狐冲在《笑傲江湖》的所作所为,离真正的自由主义者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退隐也不是容易的事。刘正风追求艺术上的自由,重视莫逆于心的友谊,想金盆洗手;梅庄四友盼望在孤山隐姓埋名,享受琴棋书画的乐趣;他们都无法做到,卒以身殉,因为权力斗争不容许。”   令狐冲对权力不感兴趣,他只对小师妹有兴趣。正是这种感情上的执着使他失去了自由主义者最为宝贵的立足根基。《笑傲江湖》的最后-幕:盈盈……说着伸手过去扣住令狐冲的手腕,叹道:“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说着嫣然一笑,娇柔无限。“这一段看起来十分地美妙圆满,但其间却总是透出了一些苦涩的意味,实在是哭笑不得——这位可爱的盈盈小姐,总喜欢将自己的心思强加于人,明明是她‘伸手过去扣住令狐冲的手腕’,却偏偏要说:‘想不到我任盈盈竟也终身和一只大马猴在一起,再也分不开了。’当然她这是心满意足的玩笑。令狐冲扣由她扣,说由她说——真正地被拴住、扣住,从此无法自由的是令狐冲呵。他内心的感受,是幸福还是感伤,实在也说不明白。他只有无言。这也可以说是承认,也可以说是反抗,更可以说是一种无可名状的茫然。他的沉默是苦涩的。他的无言,意味深长。他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但心灵的深处,只怕是永恒地伤逝。”天涯写手羽戈曾经说过,“我一直怀疑,金庸是否在构思写作《笑傲江湖》的开初,就准备将令狐冲写成一个自由主义者?”《笑傲江湖》是一部寓言式作品,对人性及中国历史有深刻的揭示。《笑傲江湖》 wW w.xia oshuotxT.Com_t_xt,小说天堂 第81章 金庸武侠的文化解读(2)   没有明显的历史背景,正如金庸所言:类似的情景可以发生在任何朝代。金庸借虚构的江湖争霸来影射中国三千年的政治斗争,于是小说体现了一种寓言化的本质,一种人性的大丑恶与大善良。《笑傲江湖》对武学的超脱令人耳目一新,“无招胜有招”这一石破天惊的构思体现了金庸作品灿烂夺目的思想内涵。但金庸在虚化《笑傲江湖》的历史背景时,同时虚化了小说里的自由主义倾向,而加强了道家的无为主义的政治学和任自然的人生哲学,前者的代表是少林的方证大师和武当的冲虚道长,后者的代表是华山的令狐冲和衡山掌门莫大先生。   “一个破败的小酒馆,充满了低俗的气息。桌上一壶猴儿酒,窗外阳光温暖。一个落拓的人坐在桌边,神情飞扬,衣衫褴褛掩饰不住他的豪放不羁。”   我一直想象着令狐冲以这样一种面目出现在我们面前,他有着哈姆雷特式的犹疑,所有争雄江湖的野心都在猴儿酒的酒香中散去,他只想重返过去,重返华山的往日时光。令狐冲的忧伤和彷徨表达了个体面对时代的脆弱,从而唤起人们对每一个生命的尊敬。如果不去重复想象的生命,人就永远不可能充实地活着,想象力的缺乏使人无法存在。所有的江湖恩怨都是预言,最终指向形而上的精神归旨。小说家感兴趣的不是人物的“现实性”,而是人物的“真实性”。随着令狐冲武学境界的提升,他能够跳出华山派的拘束,并跳出天下各门各派的拘束,看破了所谓正邪不两立的虚妄,从而成为一个“自由武学分子”,才可能无所顾忌地捣毁“历史与传统”的必然逻辑。   作为一种类型化的作品,武侠小说本身提供了一种逃避式的空间,在这种空间中凸显的是对于传统伦理、江湖道义的回归与怀旧,而不是杰姆逊意义上对于“当下”与救世神学式的“最终治愈的时刻”的怀旧与回归。读者沉迷于武侠小说之中,实际上是与小说主人公的认同状态相一致,从而达到一种自我幻化、自我遗忘。真正意味深长的武侠乌托邦不仅仅是构造一个“懒汉的乐园”,而是在编织梦幻的同时,也不放弃对现实的关注,《笑傲江湖》、《鹿鼎记》诸作莫不如此,这正是金庸武侠“寄托遥深”之处,也就是在这种有关现世惨痛现实的戏剧化、陌生化的表述中,我们能够辨认出现实世界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金庸小说的讽刺策略,达成一种亦庄亦谐的文化批判。   《笑傲江湖》的最后,令狐冲终于归隐在一个玄奇神秘之所,与金庸笔下的其他男女主人公一样是不知所踪。这样的安排其实反证了这些英雄侠士的逃避与无法自由,他们神秘而不可言说的归隐地点、他们不知所踪的命运,反而使他们成为卢卡奇意义上的现代人,一个“先验的无家可归的人”。无招可以胜有招,但无法自由的悲剧意味却不可能被大团圆的结局所掩盖,金庸自己也承认:“盈盈的爱情得到圆满,她是心满意足的,令狐冲的自由却又被锁住了。或许,只有在仪琳的片面爱情之中,他的个性才极少受到拘束。   人生在世,充分圆满的自由根本是不能的。”就像月儿的阴晴圆缺一样,此事古难全。我们迷醉在英雄侠士表面上的个人自由,却没有看到“江湖世界”   背后强大的主宰性和操纵性异化力量。沧海一声笑,世间已无自由可言。   民族篇   《射雕英雄传》是金庸的第三部武侠作品,写于1957年到1959年,先在《香港商报》连载。此书是金庸武侠创作上确立自信心的一部作品,奠定了金庸在武侠小说史上的宗师地位,而后他连写了《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两部相关长篇,一部比一部成功,形成了金庸作品的中心部分。通过“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空间坐标,金庸划定了小说的内在思路与故事背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的绰号有传统武侠小说的影子,但也成了后来无数武侠作品竞相模仿的写法。《射雕英雄传》   可以说是一部武侠小说的典范之作,在武侠小说史上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在《射雕英雄传》中,作者虚构的人物开始与历史人物比肩,甚至可以凌驾于历史人物之上。这样的写法,其实是每一个小说家内心深处的欲望——那种重构历史的野心与梦想。倪匡对男主角郭靖不太满意,在英雄人物品评上,认为“无可置评”。但郭靖却是金庸小说人物中影响最大的一个,虽然过于完美,却是金庸极端理想化的产物。郭靖最为人所称道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正如朱子柳道:“当今天下豪杰,提到郭兄时都称‘郭大侠’   而不名。他数十年来苦守襄阳,保境安民,如此任侠,决非古时朱家、郭解辈逞一时之勇所能及。我说称他为‘北侠’,自当人人心服。”(《神雕侠侣》)   上海学者胡晓明在《金庸小说是中国文化的“招魂曲”》一文里如是说:   “郭靖是一个气味纯正的英雄。任何现代西方心理分析方法用于这个人身上都显得龌龊小气。他的身上有着久远的文化血脉,接通着中国古代的圣王气象、豪杰意境。这样的意境,在当代文学中的确是再难出现了。如郭靖、张无忌、乔峰、杨过、陈家洛、陈近南等脍炙人口的大侠,都有一番不同凡响的豪杰功业。都是在历史的大关头,临危授命,以武侠手段行圣王事业。”   似乎学者都认定金庸笔下的主人公有儒家情怀,但细细分析,郭靖、张无忌、乔峰、杨过、陈家洛、陈近南之间却有很大的不同。相对来说,郭靖的儒家风范更为明显,从“射雕”到“神雕”,其儒家情怀倒是越来越浓。   行侠仗义似乎是英雄侠士不言而喻的事情,很有点“原善”的味道。像《倚天屠龙记》中张翠山被金毛狮王谢逊问道:“行侠仗义有甚么好?为甚么要行侠仗义?”张翠山只能无语,在张翠山的心里,行侠仗义是当然之义,自明之理,根本不用思考。此下被谢逊一问,才觉得这是个问题。从解构主义的观点来看,没有什么大词是不可置疑与天经地义的,一切所谓的“确定不移的客观事实”的背后都有权力的影子。《射雕英雄传》的主人公郭靖同样遇到了这种“精神危机”,“翻来覆去地想着,越想越是糊涂。”丘处机给他解道,但丘处机武学修为不够,郭靖并不信服,后来被师父洪七公的一番“义正词严”的棒喝所惊醒,从而成长为一代大侠。   然而细究洪老叫花的一番话:“老叫花一生杀过二百三十一人,这二百三十一人个个都是恶徒,若非贪官污吏、土豪恶霸,就是大奸巨恶、负义薄幸之辈。老叫花贪饮贪食,可是生平从来没杀过一个好人。”其中大有疑问,每个人杀人都有理由,都认为对方是恶徒、该死之辈。但谁有权力作为审判者,缺席的审判无法令人信服。金庸对此也有反思,在后来的《天龙八部》里揭示出“纵有奇特个性和神通,依然有尘世的欢喜和悲苦”,而在《笑傲江湖》里则破除了正邪不两立的虚妄。可惜金庸未能更进一步,破除国家的神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依然是他信守的理想理念。我们都曾经经历过为国家为人民的利益而牺牲小我的宣传时代,到头来只是一场噩梦。   理想本来是美好的,它是一种爱,对人、对生命的爱。这种理想有理由为人们所信奉,然而当一种为理想而献身的行为被作为生命的最高意义而被提倡时,人、生命往往成为一种手段而存在。在这样的一种追求理想的过程中,每一个人、每一个个体自身却没有价值和意义。当牺牲者被作为榜样提倡时,无疑是在昭示更多的追随者。“经死亡之路踏入黄金牧地。”这样,理想渐渐成为须不断用生命填入的无底黑洞,死亡成为理想的必经之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就是一剂迷幻汤,许诺国家神话的道德纸冠,让每个人不断奉献宝贵的生命,为武侠江湖的共产主义鞠躬尽瘁,意为“呕心沥血竭尽全力,贡献出自己的一切”。在这里,作为个体的个人已经完全不重要,国家和人民成为终极目的。   《射雕英雄传》的根基在于儒,“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又云: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郭靖实践了这些古代儒家的理想。然而儒家入世的民本主义所设定的仍然是思考和行为着的个人与他所属的民族共同体之间的道德责任,并不曾要人们为外族人的利益而承担道义责任。在这一点上来说,《天龙八部》中的主角萧峰则面对了比郭靖等人远为艰难的选择。学者何平认为,只有曾经支撑着中国传统政治结构的儒教才能支撑起金庸笔下腥风血雨的多难江湖。但在金庸后期的代表作中,《天龙八部》的根基在佛,《笑傲江湖》的根基在道,《鹿鼎记》   的根基在西方。可以看出,后期的金庸已经走出“中国传统政治结构的儒教”   的影响,封笔之作《鹿鼎记》的选择是西方文化的印照绝非偶然,“《鹿鼎记》对儒教正统、英雄道义的沉痛检讨是凝聚着时代精神的反省,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外缘性的批判。”   《射雕英雄传》另一主角当属成吉思汗,金庸对历史的兴趣有目共睹。   从《射雕英雄传》后记及附录可知,金庸对元史极为熟悉,成吉思汗的重墨书写,居然还引发台湾文化官员封杀《射雕英雄传》一书,怀疑“有鼓吹毛泽东之嫌”,不许在台刊行。成吉思汗在临终时跟另一主人公郭靖有过思想上的交流,曾说:“我一生纵横天下,灭国无数,依你说竟算不得英雄?”   从成吉思汗自身角度来说,他所做的一切,其实也不过是“为国为民”而已,他为自己的蒙古帝国南征西伐,夺得更多的土地,为自己的子民掠抢更多的金银财宝和女人。然而“积尸如山,那功罪是非,可就难说得很了。”相对《鹿鼎记》里的江湖奇人韦小宝,以流氓身份而成就的勋业令任何英雄都难及万一:手刃满洲第一勇士鳌拜、参与平定三藩之乱、签订《尼布楚条约》、收复台湾、指导俄国的宫廷政变、为江湖各路好汉快意恩仇……他的文武事业和从容进退,使一切圣王怀抱和英雄道义黯然失色。   “金庸汇通古今的学问修养,势必使他在小说创作中面临一个并不深奥、但不易回答的问题:在真实的历史进程中,儒教及其正统已日趋没落、解体,在这一事实基础上,他的英雄故事如何与历史真实和现实存在取得一致?对于这个矛盾,金庸显然深有会心。他从来不为他的侠义英雄设计大获全胜的凯旋,比较乐观的几部小说中也只有差强人意的成功,在他最感人的故事里洋溢的不是‘多难兴邦’的空头豪情,也不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自我譬解,而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烈士精神。尽管金庸没有彻底破坏通俗作品大团圆的程式,但他小说中弥漫的松柏后凋于寒霜、鸡鸣不已于风雨的悲剧气氛,已经强烈地暗示侠士无法逃脱的历史困局以及他们在这种困局中事实上的无所作为。”何平先生这段话已经说明了儒教及其正统已日趋没落、解体的无可挽留,同时印证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虚妄。正所谓:侠之大者,本是心魔;为国为民,更是虚妄;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2章 纵使君来岂堪折   李非仙   世界光影斑斓,总有一些事让人看得荡气回肠,咀嚼再三,一边惊艳于生命的柔软,一边却又仰望着人生的坚忍与不屈;总有一些女子令人心疼不止,为她泪零如雨,为她笑靥如花,为她倾尽一生的爱怜只愿换来她痛心时的回眸一笑。   风尘中女子的爱情,少有善终。纵使她们温婉沉静,不减豪门千金,纵使她们对爱的渴望如火般炽烈,纵使她们爱得沉痛悲怆,不惜用生命来扞卫自己的那份真情,可是她们只能讨得世间男子一时的欢心,繁花盛开,义不容辞,却怎么也结不出深秋的果。即便是以风尘之地为净土的苏小小到底没有逃得出被人摒弃的惨淡宿命。   在那样一个男子强权的社会,女子本就没有地位可言,一个烟花女子,就算她绝世独立、惊若天人,在一般男子的眼中,也不过是一件精致无双的瓷器屏风,可以用来欣赏陶醉,用来装点门楣,用来炫耀攀比,甚至可以赠送给别的男子。   柳氏即是这样一个婉娈柔软的女子,她身后温存而跌宕的身影,是一条优雅而青翠的柳枝,扶风照影,婉转缠绵。在不经意的一瞥看见那道身影,从此牵住了人的情思。这情思淡若草香,薄如蝉翼,但她却有着金蝉宝丝的柔韧,穷尽了力气仍旧撕扯不断、抛闪不开。   唐玄宗天宝年间,她是长安豪客李生宠爱的姬妾,美艳不可方物,谈吐疏朗清隽,李生疼爱非常,把她安置在一所别院之中,时常宴饮新交故友。   唐代最爱风雅,她细致的才情浸润在男子之间,本是无意,却引来他们的倾慕。只是她知道,那些男子看她和李生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拿来向别的男子炫耀的资本而已。依附于他们虽能过得一时安稳,却要承受一生内心的寂寥,她不愿意。   就算她不愿意,也是无计可施,直到韩翃的出现。   韩翃,落拓不羁的诗人,仕途蹭蹬的秀才,虽然窘迫,却是诗名远播,就连九五之尊也知道长安有一个写“春城无处不飞花”的才子。李生和韩翃一见如故,彼此倾心,就把他安顿在了柳氏别院的附近,流连于酒宴歌谈、饮酒赋诗。贫乏失意的诗人,总会在借酒浇愁的时候写几句发牢骚的诗,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悲愤与孤寂。那时的女子尚都单纯,在功利现实之外还有能够获得芳心的筹码。韩翃身无长物,只是那一袭青衫的忧郁情怀正中了她的心思,使她隔着华美的屏风有了同病相怜的悲与欢、忧与乐、疼与痛。   酒尽席散,韩翃别去,她看着他身后那一道被秋山夕阳渐渐拉长的身影,若无意,若有心地对侍女说了一句“韩夫子岂长贫贱者乎”,道出了心中尚不自知的秘密。有了这个秘密,苍茫的人生走出了别样的景致,小小的情思爱慕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神情体态,如小桥溪水,长流不止,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李生虽然粗豪竟也有着细腻的心思,他看得出她对韩翃的着意,知道这个女子不再甚至不曾爱过自己,与其死守着不放将之溺死,不如好聚好散,留一个还可以做朋友的借口。   那天又是诗情游离于酒席之间的时候,宾客言谈甚欢,忘记了残酷的现实,尽情于李生韩翃他们自己编造的一个似真似幻的如意梦境。李生突然说了一句“柳夫人容色非常,韩秀才文章特异,欲以柳荐枕于韩君,可乎?”   使陶醉在诗情画意中如癫如狂的韩翃顿时惊吓得面如土色。柳氏的姿容韩翃向来是极为仰慕的,如同他仰慕李生金碧辉煌的深宅大院一般,梦中依稀常见。李生素来豪阔,只是韩翃想不到他竟会慷慨到这种地步,连自己钟爱的女人都能拱手相赠。   韩翃是懂得进退的男子,战栗着起身推辞:“蒙君之恩,解衣缀食久之,岂宜夺所爱乎?”李生一心只为成全柳氏,着意要将柳氏赠送与他。柳氏知其恳心诚意,心中如风拂过微荡微漾,这是她爱情的唯一出路,错过这次,今生就再无希望。看着韩翃唯唯诺诺踟蹰不定,只怕他一不小心说出一番坚决的话来,心中温存的情思就再无着落,顾不得女子的矜持,她牵衣出席,向李生拜谢再三,喜容满面地坐在了韩翃的身旁,饮酒谈笑。   韩翃犹是惊疑不定,来不及思索反应,身旁就已多了一位朝思暮想,却又从不敢有非分之念的女子,如行走在春意荡漾的午后,突然间纷飞飘舞的柳絮毫不掩饰地扑向胸口,不及阻挡心就已被她牢牢捕获。幸福虽然来得猝不及防,但是如花美眷不求自来,不必考虑丝毫道德上的谴责,却也乐得心安理得地接受。她笑意盈盈,柳眉轻扬足见其内心的满足与欢愉,以为自己终于收获了爱情,此后的人生就是将之悉心经营并享受其中的欢乐无穷。   没有金钱羁绊的爱情虽然令人向往,相濡以沫却毕竟辛苦,李生不忍自己宠爱的姬妾和朋友如此生计,拿出三十万贯钱财作为他们爱情的资本,李生的慷慨成全,消融了他毫不留情地将之赠人的行为在柳氏心底留下的伤疤。   他虽然没有不舍但终究是成全了自己的背叛,不但没有惩戒,相反还给予了奖励,作如是之想的柳氏对李生的慷慨心存感激,但她却永远不会知道这慷慨成全背后竟是怎样的真意。   韩翃仰柳氏之色,柳氏慕韩翃之才,才子佳人两情相悦是人间少有的花好月圆,只是故事并不到此结束,岁月车轮依旧前行,那些毫无准备的人被它拉扯着踉踉跄跄地奔向未知的命运。   第二年韩翃进士及第,碍于柳氏的深情不忍提出归家省亲暂时分离的言语。她看得出韩翃的心思,知道爱不能纠缠,如同心高气傲的麻雀,若将它拘束得太紧,生命必不能长久。韩翃既然不肯说出分别得话来,她便替他做出了决定:“荣名及亲,昔人所尚。岂宜以濯浣之贱,稽采兰之美乎?且用器资物,足以待君之来也。”韩翃听了她的话,启程归家,又一次的心安理得,抛下柳氏一人独守着斜日黄昏,在清池尽心尽意地承父母之欢。一年之后,李生所赠的钱资散尽,她的家用渐渐不周,良人远去空闺寥落的女子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打算,唯有将往常置买的首饰偷偷拿去典当,勉强维持着生计。   生活到此还看似平常,韩翃终有一天会归来相见,不枉她平昔的苦苦支撑。然而谁也想不到歌舞升平的盛世会突然经历一场浩劫。天宝末年,安史之乱打破了生活的宁静,安禄山攻陷长安,人世间演绎着一幕幕惨淡凄绝的生离死别。在乱世里的明艳红颜太过招摇,最易惹来是非,柳氏毁发改容,隐藏去凡尘少有的美丽,寄身在法灵寺的青灯古佛之畔,用冷峻的目光俯视着人间的众生芸芸,企图掩饰心中对爱情的彷徨与绝望,毕竟不是每一面妆镜都可以破了重圆,经过悲欢离合之后赢得一场欢喜落幕。   而此时的韩翃正在平卢淄青节度使侯希逸的幕府中掌书记,等到郭子仪、李光弼收复二京,宣宗继位,国家暂且安宁。韩翃料想,在这场劫难之中男子尚不能自保,何况柳氏那样一个明光照眼的柔弱女子,只怕早已娇花委地零落成泥。仍旧是为了一个心安理得,以便理直气壮地从此对她不管不问,派人带上一首诗,前去长安寻访柳氏的下落。   章台柳,章台柳!昔日青青今在否?   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她读了纸上点点墨迹,不禁失声痛哭。往昔的深情重意,原来如此地不耐咀嚼,稍经时日,竟然变得这样寡然无味。熬过山重水复的等待,爱情追寻到来的同时也伴随着品格的猜疑,这迟来的柳暗花明,不是精神的慰藉而是又一轮更加摧残心魂的凄恻伤婉。那些诗句看似是对当初情怀的寻觅,却在不经意间暴露了内心的卑微与怯懦。柳氏终于明白,以爱为名的宠幸,瞒得过他人却骗不了自己,他和别的男子终究一样,不过拿她当做宠爱的物事。   若他真的不爱,也就无话可说,只是面对韩翃的猜疑,她要竭尽心力为自己的爱与坚持进行歇斯底里的辩护,奢望着还能挽回他渐行渐远的心思。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   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韩翃心中矛盾,自己也已说不清对柳氏爱或不爱。如果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理由,自可毫不留情地绝尘而去,所以想为自己编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却又总不成功。看到这首诗,就如几年前突然听到李生将柳氏相赠时说的那番话,犹豫不定,不知如何措手。   然而,风云变幻旦夕之间就已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哪有许多的时间让人来细嚼慢品?藩将沙吒利很快就发现了柳氏蓬头乱发隐匿下的晶莹如玉,不费吹灰之力将这乱世角落里的美丽据为己有。韩翃的薄凉早已把她对爱的坚守摧毁,耗尽了生命才建立起的信念轻而易举地就此灰飞烟灭,所以当沙吒利带她离开法灵寺的时候,她失去了用生命去扞卫尊严的勇气,如同风雨中的一根孤篷,只能随风上下,任其由之。   此后不久,侯希逸调任检校尚书右仆射奉旨入朝觐见,韩翃也一同前往。   到了长安韩翃无颜去见李生,就是想去饮酒叙旧也未必能再找到当初那个粗犷慷慨的男子。至于柳氏,仍旧是他心中的纠结缠绕,在道德的催逼之下前去探寻。到了法灵寺才知晓她的命运,一时间叹息不已,心中却也因此解脱。   然而在一个春日的傍晚,他不知为何尾随着一辆帷幔遮蔽的车子跟了许久,车中突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问道:“得非韩员外乎?某乃柳氏也。”她心中到底还是撇不下往日里的那一份温存,只是黄昏日晚来不及从头说起,避开随从,反复叮咛韩翃,明日务必再来相会。   这一夜,柳氏数遍寒星仍是不得入眠,那一场风花雪月的温柔已成只可祭奠不能厮守的往昔,思来想去终是无能为力。既然猜疑已成事实,一切的辩解也都是无用,与其死守着不放相互纠结,不如撒手而去从爱的中途落荒而逃,彼此倒还能落了清净,就算是疼痛,也可细细地去品味回想。也许只有如此,才能使他将自己铭刻于心骨,成为他生命中永远的悔恨和遗憾。   翌日清晨,及期而往,柳氏将装有香膏、用轻素包裹的玉盒从车窗递出,交给韩翃,忍着悲泣说:“当速永诀,原置诚念。”言毕,马转车回,辚辚而去。车中的女子不胜悲情,捻断柔肠如同一梦,青天朗日只是压得她透不过气来。此生既然已经无望,相见不如怀念,从今以后你我就在彼此编演的幻境里悲欢喜乐、两不相欠。   望着绝尘而去的车马行人,韩翃目断神迷,心中是悲是喜早已模糊。恰巧这时侯希逸的部下在酒楼欢聚,便邀韩翃一同玩乐。韩翃神伤黯然地前去应承,其中一位名叫许俊的虞侯,向来以武功自负,看到韩翃失魂落魄的情形,按剑而起说:“必有故,愿一效用。”韩翃不得已将此日之事说了出来。   许俊听了,不过小事一件,说:“请足下数字,当立致之。”许俊打扮着装了一番,腰佩双剑,骑马径直到了沙吒利的府邸,躲在一旁等到沙吒利外出之后,快马加鞭冲进院里,大声呼喊:“将军中恶,使召夫人!”。仆役纷纷退后,许俊将韩翃的书信交予柳氏,扶她上马,疾驰而去,片刻间到了酒楼。   这突如其来的相遇,一日之间的失而复得,将柳氏耗尽了眼泪锻造出来的铁石心肠击得粉碎。她到底不是刚硬的女子,先前的委屈霎时间涌向心头,再也抵挡不住,当着众人大哭一场。此时的沙吒利战功显赫,深得皇帝宠爱,众人在唏嘘感叹之后才觉到其中的不妥,渐渐害怕起来。他们找到侯希逸来寻求帮助,希望他能给两人的爱情一个庇护。侯希逸听了大吃一惊,惊讶于许俊的勇武和果敢,感叹于柳氏的温婉与深情,写疏上奏,请皇帝成全韩翃、柳氏得之不易的爱情。皇帝虽不愿为这点小事浪费太多的笔墨,却也不想得罪侯希逸和沙吒利,他想了一个折中的方法:柳氏归于韩翃,赏赐沙吒利二百万贯钱资。   柳氏从此守候在韩翃身旁,是风尘女子中少有的正果,故事总算圆满结局。然而自始至终韩翃在这场爱情里都未付出什么,只不过柳氏一人在勉力支撑。而这个看似圆满的结局,仅只是潦草的敷衍,猜疑的种子早在韩翃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所有表面的恩爱都将换来莫可名状的厌恶。也许是造物主看腻了才子佳人要么寂寞收场,要么团圆结局的老套,所以导演了这场喜剧性的悲剧,而这个结果却要她用一生来消磨。   内心的温存与执着,换来玉郎如斯,她对韩翃到底是错付了一生。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83章 夜莺,夜莺(1)   ——闲谈文人   梦痕   曾读过这样一篇文章,说白居易在诗坛当盟主时(时官任杭州刺史),草莽间有一年轻诗人,才气纵横,常有经天纬地之志,胸中吞吐,也很是不凡。但在老白慈祥冷漠的芭蕉扇下面,却怎么也站不住身形。直到老白迫不得已作古之后,那个年轻的诗人,才摇摇晃晃地,从白居易几近瘫痪的火焰山底下,露出半截瘦瘦劲劲的身躯,供同时代的其他诗人鉴赏。后来,这个诗人在江苏丹阳,快要终老人间,灵魂即将冉冉而去时,凝望一川烟雨,忍不住老泪纵横,感慨万千之际,怆然说道,老子这一生做他妈个鸟诗人,做到这份上,真是不累人,也烦人,不烦人,也寒人,不寒人,也他妈恶心人。   后来,我们都知道了,这个被白居易狠狠玩了一把的帅哥诗人,叫张祜。   小张之所以被老白如此轻薄,缘于二者曾经以诗斗殴。老白坐在诗坛老大的交椅上,说张诗的“鸳鸯钿带抛何处,孔雀罗衫属阿谁?”是“问头”诗,左观右览,都无可取。张祜当时年轻,还不知道社会上的水深火热,竟以为,即使刀是铁打的,也会在时光里渐渐老去,便对老白之讥当仁不让。说老白的“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为“目连经”,横揣竖摩,更见恶心。   眦诟由此形成。再加上元稹,不阴不阳,在一旁煽风点火。为此,小张后来到杭投奔老白时,老白极尽轻薄之能事,使得小张闷闷欲死,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老白此为,使得当年只想在青楼扬名立万的杜牧,也禁不住站了出来。小杜说,好你个老白,一个老前辈,又是诗坛宿硕啊,竟如此下作,对年轻后生不提携就算了嘛,反下如此辣手,这还是不是人啊。老白见此,说,小杜啊,一边凉快去吧,在这搅什么混水啊。小杜说,我小杜实在看不过去了嘛,做人应该厚道些嘛。小杜说完,为诗一首,直刺老白道:“睫在眼前长不见,道非身外更何求?谁人得似张公子,千首诗轻万户侯。”   其实,这些都是诗人们之争,即文人之争。无论白居易、元稹、杜牧、还是张祜,以及与老白不明不白的徐凝(老白在杭时,抑张扬徐,把解元给了徐),他们所扮演的角色,都是从自我需要出发。在社会舞台上,演出的都是套圈游戏。其是非长短,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特别是白、元二人,从当时的社会地位而言,他们一个是杭州刺史,诗坛霸主;一个是霸主铁杆,当朝宰相。二人联手,说谁就谁,毁谁就谁。一个占有诗歌话语权,一个把住皇帝楼台权,两人惺惺相惜,在不明不白的拉拉扯扯中,擎起一张弥天大网,不论诗歌还是时政。作为当时一般的社会角色,要想从这张网里钻出来,其难度可想而知。记得李国文老先生,曾对此写过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文章对老白的做法,以及古今文人们的某些行为,都很有些不齿。   在中国,早就有“文人无行”之说。文人一旦受到权人的邀请,常常得意忘形。当年李白李仙人,接到唐玄宗从长安发来的邀请帖,高兴得好几天都没睡好觉。临出门时,李仙人浮肿着一双丹凤眼,再也无法气沉丹田,平常的优雅飘逸,早已玉熔金销。李仙人回头,望了望自己猥猥琐琐的宅第,看了看眼前悠悠长长的大道,禁不住放声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老李以为这一去,玄宗陛下不给个总理,也得给个部长,最不济也是个省长。可到后来,我们的老李——上天谪仙人,别说部长、省长,就连一个村长都没有捞上,只好回家去当家长。李仙人在长安城的朱雀大街,乱窜乱走,酣歌酣舞之际,终于明白,权人给诗人的东西都是靠不住的。权人玩弄的是权术,对象是别人;诗人玩弄的是诗歌,对象是自己。这是两个本质完全不同的东西。李白想通了这一点,就在长安的酒家买醉贪眠。后来,李仙人觉得,长安虽好,毕竟不是久留之地。既然不能当总理、部长、省长,那就回家去当家长吧,再大再小也是个国家干部嘛。玄宗皇帝看到李仙人如此旷达,就说,爱卿,回吧,这里有孤家呢,今后缺吃少穿的,尽管发帖子就是,只是千万不要客气才好。唐玄宗就这样,在半推半就冷漠的客气与谦逊的高傲中,打发了我们的大诗人——敬爱的李白先生。其实,李白先生完全可以走另一条路,进军长安之后,发现杨贵妃与高力士非同小可,就该把自己有些混合血统的躯体,谦逊娇娇地放下来,像只可爱的波斯狮子狗那样,一方面讨好高力士,努力给他找些美女,或者美男;一方面全力巴结杨贵妃,像安禄山大跳胡舞那样,多给贵妃娘娘买些世界名牌级的化妆品。贵妃娘娘极爱荔枝,就想方设法,不惜倾家荡产,从遥远的南方搞些新鲜荔枝,哪怕九死一生。这样一来,还有什么搞不定的呢?遗憾的是,李白先生并没有这样做,或许已经这样做,只是效果甚微,浪费感情与心情,到头来还落得一身腥味。李仙人自己也觉得没意思,远远不如做一只江湖野鸟来得痛快。   对此,我们今天却不能说李白无行。毋庸置疑,老李是个文人,而且是个清高文人,后人是这样评价的,我们今天也是这样认定的。老李的清高主要表现在对权贵的蔑视上。其实,对权贵的蔑视,常常是因为对权力的渴望。   这种渴望,一旦不能得到基本的满足,文人孤傲的那一面,就会因自我的失落而昂然抬头。这当然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作为文人,却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文人还有廉耻。所以,当老李在长安一阵闲逛之后,发现自己的愿望或者理想,眼看就要化做长天秋水,玄宗老倌又整天哼哼哈哈,偶尔还不耐烦。明智的李大诗人,便在蒙眬的醉眼清澈里,只好退而求其次——游山玩水总是可以的吧。再说,当朝对李仙人还是青眼有加嘛。为此,在我们今天看来,老李的飘逸有相当的社会根基。   另一方面,文人一旦受到权人的要挟,也很有一番可圈可点的景象。要么彻底皈依,要么彻底叛逆。当年明成祖朱棣,不知那根神经发碴。在整个朝廷摩肩接踵的文人当中,小朱皇帝就是偏爱行将就木的文人方孝孺。小朱先是邀请敬爱的老方,为他起草告喻天下的诏书,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就职演说。可老方偏要一倔到底,说什么也不干。一个皇帝,一个文人,就这样狠狠铆上了。当然,最后的结果是凄凉的,方家十族被诛,牵连了许多不该牵连的人。这是明朝历史上的一个大案。老方也被认为是文人中“迂”或者“腐”   的典型。这在我们今天看来,当然没有什么,不就是动动手,写点假大空的东西嘛。再说,这又是皇帝需要的东东,一般人是不能享受这种恩遇的。可老方偏不这样想。老方的想法很单一,不干就是不干,这有什么好说的。本来,作为大臣,没有自我生命的选择,作为文人,更没有自我生命的选择。   政府养文人干什么呢?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再有本事的,再了不起的文人,如果没有政府的豢养,不给你任何话语权,动不动就把你全面封杀,当你走到这一步时,你还能干什么呢?可老方就是不信这些。老方认为,自己的本事是自己的,与朝廷皇帝无涉,干吗要违背自己的意愿做事。所以,后来,当小朱皇帝威胁老方时,老方有些悲怆地说道,老仆不接受威胁。由此可见,文人一旦叛逆起来,不仅骨头扎实,连灵魂也可歌可泣。   在希腊时期,苏格拉底作为文人典型,也是别有洞天。当雅典朝廷审判苏格拉底时,苏格拉底神清气闲,认为自己无罪。如果说有罪的话,无疑是上帝让他掌握了知识,认知了社会,认识了人的局限性,或者愚昧性。所以,当雅典政府给苏格拉底三条罪名时,苏格拉底一一加以否认。最后,雅典政府的审判官,陪审团的代表说,只要苏格拉底承认自己有罪,陪审团是可以考虑保留其生命权的。但是,苏格拉底却说,过去的自己没有罪,现在的自己当然也没有罪,将来的自己更没有罪。当雅典政府判处苏格拉底死刑时,苏格拉底万分平静。在真理与真相面前,苏格拉底选择了死亡。这在一般人看来,真是不可思议。生命权,是每个人都应该享受的,为了看不见的东西,就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这无论从哪个方面,都令人难以接受。苏格拉底通过死亡,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证明了自己为坚持真理,坚决不与统治者合作,哪怕丧失生命。文人活到这种气势上,我们除了敬意,就是景仰。当然,换个角度,也可能很是不屑。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84章 夜莺,夜莺(2)   在苏格拉底之后,其他文人就不这样做了,哪怕黑白颠倒。主上说是白的,文人们都点头哈腰说,主上英明。主上说是黑的,文人们都趴着前肢说,主上圣明。当主上说既白又黑时,文人们都开始五体投地,流着苍茫的浊泪高声赞道,我们旷世的主啊,您真真是我们生命的伟大皈依。这样一来,主上高兴,文人们也高兴。主上高兴,大加赏赐。文人们高兴,拿着主上赏赐的东西,走花街串柳巷,乐在其中。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古代西方宫廷的御用文人,都是为宫廷主子服务的,主上说什么就是什么,主上说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文人与主子之间,配合得天衣无缝。当然,这样做,双方都有好处。在我们国家,这个方面的文人,从古至今,都一抓一大把。稍有不同的是,我们给主子充当玩具的文人,不仅充满了生命挑战,而且还充满了滑稽与危险。慈禧时期,有个文人给老佛爷写扇面,写的是王之涣的《凉州词》,结果,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由于激动,此人竟把老王的“黄河远上白云间”的“间”写掉了。老佛爷顿时玉颜凝霜,凤眼增寒。文人的生命危在旦夕。好在文人毕竟是文人,只听得文人说,最最敬爱的老佛爷,微臣写的不是诗歌,而是一首词呃。老佛爷说,念来。文人开始念道: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慈禧大悦。汉武帝时代的东方朔,可谓是玩具文人的极致之一,机智、风趣、幽默,充满了调侃格调。在与皇帝的周旋中,运用了自己的基本智慧。而另一个文人,司马相如,在得到汉武帝的赏识之后,以为找到了青天白日的光明前景,基本上丧失了自我,最后在渐渐失宠之后,不得不长吁短叹。由此可见,做文人没有自我也是可怕的。秦始皇时期的李斯,当然是个文人,而且是个非常可怕的文人,收拾起同类来,毫不手软,后来,却落得东门腰斩的下场。当他腰斩别人时,却没有想到自己,不得不令人一叹。做文人做到这种份上,实在也没有意思。   所以,当文人失去自我的时候,阴暗的那一面常常膨胀。以为天下之美,为尽在己。殊不知天有不测风云。文人一旦得势,那份趾高气扬,旁若无人的架势,的确让人害怕。可一旦失势之后,那份丧家狗的垂怜,不顾羞耻的低眉顺眼,却又使人不齿。当年的严嵩——严大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文人。在《万历野获编》里,明朝人沈德符有如此记载:“严分宜(严嵩)自为史官,即引疾归卧数年,读书赋诗,其集名《钤山堂稿》。诗皆清利,作钱刘调,五言尤为长城,盖李长沙流亚,特古乐府不逮之耳……故风流宰相,非伏猎弄獐之比,独晚途狂谬取败耳。”其诗集《钤山堂集》,《四库总目提要》的评价也很高,纪晓岚在编纂时,也不忍去之,认为在“在流辈中乃独为迥出”。由此可见,能在大清的皇家典籍中,获得如此高的评价,的确“不俗”。严嵩的诗歌,不仅意境开阔,气势博大,读起来朗朗上口,而且情景交融,情真意切,深得诗歌三昧。我们且读他的《喜友人至》:“下马柴门日已曛,灯前悲喜话同群。空江岁晚无来客,远道情深独见君。瓦瓮细倾山郭酒,藜床闲卧石堂云。莫言古调只自爱,且诵新篇慰我闻。”此诗所表达的情怀,可见一斑。更重要的一点,严嵩早年苦读,通过正规科举,一步一步往上走。据史料记载,严嵩长相可人,身材修长,有玉树临风之态,而且严谨自励。为政勤勤恳恳,不敢丝毫马虎。就是这样一个人,后来在皇帝弄獐捉床的召感下,渐渐失去了本我,以至另一个自我,畸形膨胀,最终导致凄惨的结局,迄今仍然被人唾骂。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严嵩的走向,完全与当时的朝廷风气有关,一个国家全民糊弄,假话连篇。上至皇帝,下至村姑野老,都没有一句真正意义上的人话,可想而知,身在染缸里,要想不变色,当然没有可能性。明史中,比较详细地记载了,严嵩早年与晚年的变化。虽然史料也未必可信,但还是能够泄露出一部分真实的。   严嵩作为文人典型,到最后,却落得家破人亡。按照严嵩的智商,是不应该走到这一步的。但事实已经走到了这一步,由此可见,文人在自我膨胀之后,常常闭目视听,根本辨不清方向,认为天下之大,除了皇帝就是自己,有了这种畸形心理,要想不玩完,都没有可能性。当然,文人的自我膨胀,常常与权力走在一起。一个没有权力的文人,再怎么膨胀,也胀不到哪里去,最多,在家里,对着自己的老婆孩子,拿腔拿调吼吼,如果有老婆孩子的话。   权力,常常成为文人的心病,也是文人最大的致命伤。一旦把握不好,结局都很凄凉。当然,也并不是说,文人就不能抱养权力。当年苏东坡在权力面前,表现出来的内在气质,就非同一般。这当然要归功于老苏那颗坦荡的心。   在权力跌宕面前,无论沉浮,老苏都几乎一笑了之。后来,老苏在发配路上,一路跌跌撞撞走来,虽然苦涩,却也颇有心得。不用说,老苏的旷达来自于心态,心态来自于涵养,涵养来自于积累。我们今天评价老苏,都会认为,老苏作为那个时代的精英,定力是够的;作为那个时代的文人,老苏是可爱的;作为那个时代的官员,老苏也是可敬的;而作为风月场上的浪漫诗人,老苏更是可爱的。   如上所述,文人一旦把自我放在自我膨胀的世界里,就很难把握好生命走向。如果这时,文人的内在良知已经泯灭,则更是危险。我们不否认,文人的内在来自于自我,但更多的却是与社会紧密相连。当年文天祥怎么也没有想到,他最后的结局是那个样子。作为文人的文天祥,面对国破家亡,文人的内在良知不自然地开始升华。其实,作为政府官员的文天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但事实上的文天祥却这样做了,明知不可为,却偏偏要去为,偏偏要把自己置身于风口浪尖上。这在我们今天看来,可能有些“迂腐”。   但在实质上,这是真正的勇者,是绝对的大勇,也是真正的勇者不惧。这就是文人的内在骨头:可以被毁灭,不能被打倒。我们从他“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豪迈诗歌中,完全可以看出,文天祥当时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在那个时刻,个人生死算什么呢?倾巢之下,岂有完卵?国家都不存在了,个人又到哪里去呢?作为文人的文天祥,在这个时刻,考虑的出发点,只能是国家存亡,而不是个人的基本出路。也许有人会说,文天祥实际上是一个权人。这点,我们不否认。但在实质上,文天祥还是一个文人,或者是权人背后的文人,权力只是他的外衣。文人的内在良知始终在他身上闪现光华。   当一个国家面临国破山河在的时候,真正意义上的文人,总是会挺身而出:要么忧国忧民,要么率先呐喊,要么把自己的心血与文字化成民族的刀剑。当年的杜甫,面对安史之乱的混乱格局,忧从中来,其忧郁雄浑的诗歌,直指社会,直指当时的社会统治者,其“三吏”“三别”被后人誉为“诗史”,可见其诗歌的内在力量。当年的鲁迅先生,面临社会的整体黑暗,以一个文人的应有良知,把自己的心血与生命,化成了民族呐喊的声音,这一声呐喊,唤醒了许多熟睡的人们。无论小说、杂文,都直刺社会的黑暗深处。我们今天读来,依旧感觉先生的文字,冷峭的外表下,仍有一颗火热的心。由此可知,文人的内在骨头,在社会黑暗的敲打中,总是越来越闪亮。我们最不能忘记的,常常是黑暗中的光华。因此,文人的内在一旦被烽火点燃,迸发而出的,常常是炽热的岩浆。   我们不否认,文人是社会的载体。文人是社会塑造的,也是社会毁灭的。   当一个国家整体黑暗的时候,要么全体沉默,要么文人率先起来,中外历史都能说明这一点。中世纪的黑暗,导致了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这是一条漫长艰辛的道路。马丁通过自己的有生之年,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奋斗,终于完成了宗教上的社会转向。虽然这是宗教上的故事,但我们仍然可以看成是文人思想的载体,是思想者自我道路的回归。从马丁的生平经历来看,马丁首先是一个文人,由文人而宗教,心理的内在,经过社会走向,产生出强烈的意志。我们如果读过波兰作家显克微支的宗教历史小说《君往何处去》,不多不少就能明白,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人良知者,在面临社会的重大抉择时,常常会抛弃小我。   因此,当文人成为社会载体的一道风景时,谁也无法否认,文人的内在良知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无论文人内心多么黑暗,一旦成为社会载体,与社会的基本走向紧紧相连,单一的文人自我就消失,其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已不再允许个人独自狂飙。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5章 1672年,一个乡村妇女的非正常死亡   ——读《王氏之死》   朱千华   一   1668年7月25日郯城县发生了地震。傍晚,月亮刚刚升起,除了从什么地方发出的一阵可怕轰鸣声往西北方向而去之外,一点预告也没有。城镇里的房屋开始晃动,树木先是有节奏地摇摆,然后是更厉害地甩来甩去,树梢都快碰到了地上。接着一阵剧烈的震动使整片的城墙和炮台、县衙门、寺庙以及几千座私人住房全都倒塌下来。街道和房屋底下开了很大的裂口,水从地下喷射出来高达二十多米,水流冲下道路,淹没了沟渠。那些站着的人感到他们的脚好像踩的是旋转而失去了控制的圆石头,摔倒在地上。   二   世界汉学家,我顶礼膜拜的有两位:高罗佩与史景迁。高氏狄公案系列伴我度过学生时光,彻夜捧读的情景历历在目,只是高氏早已作古,那种激动人心的阅读快感也很久没有了。一直到史景迁出现。当然,现在再来说史景迁似乎已经过时,但是我不能忘记他,如同我记得高氏一样,在我写作的同时我感觉他就坐在我的身边。目前我读到的史氏作品,有远东版系列八册,广师大版《前朝梦忆:张岱的浮华与苍凉》。这么多书读下来,耗费我半年光阴。远东版史氏着作读完之后,一直满怀期待史氏新作面世,令人遗憾的是,《前朝梦忆》不尽如人意。想来想去,读张岱的人很多,很多篇章都能背诵。那样精妙的文字,经由你的一番描述,总让人索然无味。   远东版的《王氏之死》是所有中译本当中最薄的一本,也是史氏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王氏之死》叙事地点是山东郯城县。当地“没有任何可出名的事情,没有什么杰出人物,有关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数据匮乏”。   这话有失偏颇。郯城乃古郯国故地。“孔子师郯子”的典故即发生于此。   郯城县我去过。二十多年前,我从扬州坐班车去郯城,半天时间即到,那是苏鲁两省分界线,过了新沂就到郯城。时值深秋,逛荡城中,不见车水马龙,人烟不甚稠密。猛抬头,见一尊雕像,峨冠博带,气度非凡,矗立十字路心。乃是郯子。匆忙拜谒,绕雕像数周,良久离去。   问讯地方古迹,有长者遥指马陵山,言魏齐马陵战遗址,可为一观。第二日,急驱车前往。据我所知,马陵古道遗迹,史书中语焉不详,世人皆言山东莘县最为可靠。然郯城马陵古道亦颇神秘壮观。马陵道在郯城县境马陵山地段,南起大尚庄乡孙家塘,北到清泉乡九道湾,在郯城县境约40余公里。   马陵道分山顶道、山涧道、河谷道,马陵道旁,有关马陵之战的地名、村名比比皆是。   总体上来说,郯城是一个古国所在。这就是我对郯城的印象。这样一个经济落后、十分偏僻的小县城,在历史长河中只能随波逐流上下沉浮,从不见什么大风浪,平静得让人几乎忘却。直到有一天,遥远的大洋彼岸,有位大胡子先生,把这座默默无闻的鲁南小县城,带到了世人面前。   三   史景迁的《王氏之死》写于1978年。1978年是中国历史苏醒的年代。   现在读这本书的很多年轻人,那时还没有出生。当时,国内几乎无人知道《王氏之死》已经出世,更无人知道王氏和她生活的那个郯城。   王氏是谁?她只是历史故纸堆中蚂蚁一样渺小的农村妇女。她的名字,她的家世,她的容姿,皆无从查考,我们只知道她姓王。而且,在快要读完全书时,王氏才在行将收尾的第五章中,无声无息地轻挪金莲走到我们眼前。   然而,她没有走到前台的聚光灯下让我们看清她的身段与容姿,她出现在我们视角里仍是朦胧的身影。偌大的历史舞台容不得她逗留片刻,很快,她便隐身于一片渺茫的背景中,就像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丫环,匆匆给主人端茶倒水之后,惶恐离去。   等读完全书,我们才发现史景迁是位叙事高手。一个朦胧的王氏,吊足了我们的阅读胃口。其实读者想知道的,只是一个真实王氏的故事。“王氏之死”这样的题目,就好像作者洞悉王氏经历,要给我们讲述一个女人的情感历程一样。其实不是。史景迁所要描述的,是王氏所处的生活环境与社会背景,即鲁南小县城的一段历史。   如果把历史比喻成一棵大树,我们以往读到的历史,基本上是树根、树干、树冠、枝叶。而史景迁呈现于我们面前的,是锯开树干后出现的横断面——那种更为深入的一圈圈的年轮。当我们读完全书,感觉意犹未尽,想看清楚王氏的真实容貌。史景迁摊开双手抱歉地说:“其实她的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你无可奈何,因为他的这本书,你已经读完了。   不错,史景迁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视角,那就是名不见经传的王氏。这种写法,常有大手笔所为。《红楼梦》从不起眼的刘姥姥开始,开启了大观园大门。小人物再怎么卑微,也是社会存在的一分子。这样的小人物,往往最能真实地反映出大历史的本来面貌。《王氏之死》的叙事,是从一次强烈地震开始的。1668年7月25日晚(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在山东南部发生了一次旷古未有的特大地震,震级为8.5级,极震区位于山东省郯城、临沭、临沂交界处。史称郯城地震。   四   史景迁之所以在《王氏之死》开篇描述这场惨烈的地震,是因为主人公王氏是这场灾难的幸存者。她侥幸大难不死,没想到五年后死于非命。这一切与那场地震有关吗?史景迁认为那场强烈地震对于小小的郯城县而言,不只是整个自然环境颠覆,更重要的是这场弥天大祸颠覆了整个社会环境。这与20年前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有相似之处——核辐射后,很多动物出现变异。   黑夜里,有一种巨鼠大如猫狸,全身发出闪亮的荧光,行动诡异,有人担心,这些鼠类将会变成食人巨鼠。   我们现在之所以对郯城大地震有详尽的了解,这要感谢那些保存至今的史志、诗文和碑刻等数百种资料的记载,使得我们在今天能全方位目睹1668年郯城大震的真实情形。   时间: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1668年7月25日晚上八点钟左右)。   随着一道强烈的电光像紫色的云片在天空划过,大地如同磨牙一般发出骇人的雷鸣,并开始如筛糠般强烈摇晃。所有的建筑物像孩子手中的积木一样轰然坍塌。粗壮的桥墩像纸糊一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大地突然间像波浪一样起伏不定,有的地方撕开裂缝。地下水如同激情的喷泉,高达数丈。   一阵阵热浪夹裹着腾空而起的烟尘迅速弥漫了夜空。百姓们惊恐万状,眼睁睁地看着地面被撕裂,房屋倒塌,亲人被吞噬。一时间整个郯城变成了人间地狱,大人的喊叫声、妇孺的呼救声和伤者的呻吟声汇成一片,令人毛骨悚然。   城楼垛口、监仓衙库、官舍民房并村落寺观,一时俱倒如平地。城内四乡边地裂缝,或宽不可越,或深不可视。裂处皆翻土扬砂,涌流黄水,泉涌上喷高二三丈。周围百里无一存屋。那些男男女女一丝不挂,在街上裸奔……根据今天科学估算,1668年郯城大地震释放的能量,大约是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的11倍。   当时的郯城知县是冯可参(邵武县人,康熙进士),目睹了地震的全过程,写下一首长诗——《灾民歌》,详细记述了地震时山崩地裂以及震后百姓的悲惨生活:郯城野老沿乡哭,自言地震遭荼毒,忽听空中若响雷,霎时大地皆翻覆……   五   令人感慨的是,郯城特大地震发生的时候,距离郯城北600里外的一个地方,伟大的小说家蒲松龄正与表兄李笃之烛下对饮。俩人相谈甚欢。忽然,大地开始摇摆。惊魂甫定,蒲松龄立即拿起笔,为我们记下了一则极为宝贵的“微博”:   【聊斋志异·地震】: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众骇异,不解其故。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河水倾泼丈余,鸭鸣犬吠满城中。逾一时许,始稍定。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王氏之死》中,史景迁引用了许多聊斋方面的材料。把写鬼狐的蒲松龄引用出来,除因为资料匮乏,更重要的是,蒲松龄与王氏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史景迁想通过蒲松龄这位着名小说家的形象文字,来洞察那个时代的人,尽管蒲氏提供的材料只是小说,事实上,这些小说的形象性比起枯燥的史料,更能让人直观地看到那个时代的芸芸众生。这也是史景迁出人意料的一个地方。他在书中分析了大量的蒲氏笔下的人物形象。这是很大胆的一次尝试。   因为史学着作,几乎不可能引用文学作品来作为依据。通过对蒲松龄作品的分析,我们已经对郯城的自然、社会环境有了一个基本的印象:   此次郯城大地震,有感半径达800多公里。罹难5万余人,死尸遍野。   时值六月,烈日当空,凡值村落之处,腥臭之气达于四处。震后又发生6.5~7.1级余震6次。今郯城高峰头镇有“麦坡地震遗址”,今仍能看到当年大地震留下的痕迹:大地被撕裂后,出现了一条长长的峡谷。现此峡谷被定为国家级典型地震遗址。   郯城大地震,惊动了大清朝野上下。康熙命户部具体负责赈济,免去山东沂州等40州、县的年租,发赈灾款银二十二万七千三百余两。紧接着,饥馑、盗匪、疾病、蝗虫和屠城的清军,相继蜂拥而来。郯城,这个弹丸之地如同水中漂萍,如同打摆子一样在痛苦地战栗。在这样的背景中,我们所看到的王氏,只是千千万万个小人物当中的一个,有名无名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我们看到她和普通人一样,经过大地震之后,惊魂未定、战战兢兢地被一个男人带走。   他成了她的丈夫。他姓任,和王氏一样,他的面目模糊,我们无从分辨。   只知道他是给人家做帮工为生。他们家很破旧。只有一间房子。还有一个公公在世。王氏与公公关系并不好。后来公公一个人搬到了别处。   且不说王氏是怎样与任某结婚的。婚后这样破落的生活,实际上是郯城多数百姓在大震之后真实的生活写照。地震的阴影过去四五年了。人们的生活仍然一贫如洗。王氏,一个正当青春年华的女人,面对这样的破落不堪的生活,她是怎么想的呢?   六   在这种情况下,王氏如果遇到一个情人,我们都可以理解。事实上,她真的有个情人。我们无法知道这个情人是婚前认识的,还是婚后才认识的。   总之,有一天,她离家出走,和情人一起跑了。   无论是哪个年代,老婆和情人私奔,对老公来说都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   可以想象任某找不到王氏时的痛苦表情。他找遍了村庄,不见王氏的半个身影。有人告诉他,看到他老婆和一个男人跑了。   王氏跑了。任某望眼欲穿。最后失望而归。可事情很快又有了转机。有人告诉他,他的老婆王氏在村头的庙里。任氏急忙奔过去。   原来,王氏跟随情人之后,不知什么原因,情人不要她了。她又折回来,知道没脸回家,可是又无处可去,就躲在一个破庙里。应该是个道观吧。一个道士收留了她。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的妇人,与一个道士住在一起,纵然没有发生什么事,这事要是传到村里,那还不是炸开了锅。可偏偏就有人看见了,并且告诉了任氏。   我们不难想象,任某到道观里来把妇人接回,是怎样一种复杂心情。但是任某想了想,还是领着老婆回家,途中还买了一张席子。   然而,村前村后有无数双目光盯在任某身上,让他抬不起头来。王氏默默跟随他回去,不作任何解释,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这让任氏不能忍受。他觉得整个村子,他的整个生活如同五年前的那场大地震一样,彻底颠覆了。   1672年1月底的一个晚上,天大寒,灯光惨白。任某王氏夫妻两人坐在家中。王氏缝补衣服,外面下着大雪。有邻居走过,看到他们家里亮着的灯光,似有争吵声,也没在意。   灯光下的王氏,一个正值青春年少的女人,模样一定俊秀。她有自己的相好情人。她的脸上透着红润。任某却越看越气。熄灯后——王氏脱去了她的外套、裤子和笨重的鞋。她在自己的小脚上穿上一双红布软底的旧睡鞋(可能是布袜子)。她的内衫是蓝的,她的薄薄的内裤是白的,任某等着她睡去。   如此诡异的穿着,看得我毛骨悚然。王氏似乎早就明白了自己的下场。   所以,自她从道观里回来,她未作任何争辩。她平静躺下,脸色红润,充满幸福感。她轻轻地闭上眼睛。她知道,那个时刻,总有一天会到来。   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任某透露出绝望的目光。他的一双手,紧紧掐着她的脖子。她徒然挣扎,直至死亡。他把她抛到雪地上,她和雪一样白。   这就是王氏之死。其实,王氏之死只是作品中很少的一部分。史景迁的真实意图,并非给我们讲爱恨情仇的故事。他是想让我们看到一截历史的横断面,在一场巨大灾变过后当地百姓的生活情状。   史景迁的这部书,我一直当文学作品来阅读。他以文学叙事的笔法,把极其平常的历史事件,纳入到巨大的历史背景中加以表现,让我看到某段历史生活的真实画面,个人的命运也是历史,这些细微的历史看似偶然,实则是历史必然。譬如王氏。她只不过是大历史舞台上的一幕悲剧,可读过此书之后,脑海中所得出的印象,却是那个大地震之后兵荒马乱、破落不堪的小小郯城。还有,就是王氏那双红睡鞋,我们依然感觉到它的迷人色彩,浅浅的绣花线和她那双小脚的温度。   七   这些年,我以虔诚的姿态,读完了史景迁的全部汉译作品。感触最深的是,史景迁改变了读者对于史书的印象。他打通了文学与历史之间的一条秘道,把枯燥的历史写得引人入胜。他的史学作品,常常在排在畅销书的榜首。   令人惊奇。   史景迁,美国历史学会主席,耶鲁大学教授。史景迁在中国历史以及文化研究方面的造诣之深,令人叹为观止。史景迁是他自己取的中文名字,意思是古往今来之历史学家,首推司马迁,无限景仰之意,故名。   当代散文写作,已经穷途末路。很多作者,包括所谓的名家,不断地重复自己。也难怪,要想拓荒新的出路,何其艰难。然史景迁给我们提供了指引,他善于以独特的视角观察历史。他的作品,主人公上至皇帝下至平民,一律平等,都能进入他的史学殿堂。他最喜欢历史的“横断面”——选择历史中的某个时段,然后在这个时段中找到某个人或某一群人,还原他们的平民生活状态,以反映出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投射在他们生命中的光照与阴影——大历史固然声势浩大波澜壮阔,而小人物的历史同样惊心动魄。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6章 风中的火车(外)   杨四海   风中的火车   在开往西安的k708次列车上,入夜时分,我感觉到窗外的风好大,它伴随着车轮碾压钢轨的声音,穿过窗板沿口的缝隙,一直呼啸在我的耳边。   久久难以入眠,索性悄悄离开床铺,走到窗口处向外看,可是我什么也看不清楚,能看到的只是夜晚的黑暗和那几点灯光。而这几点灯的亮光不仅幽暗、昏黄,且是一闪而过的仓促,不但没有将窗外的黑夜照亮,反而加重了窗外那个地方夜色的黑。窗外的那个地方是什么样子,我是看不见的,我只知道它或它们,肯定是以一个又一个地名的方式出现在路途之中。这是我头一回乘坐k708次列车,因为安庆至西安的旅客列车开始运行只是近两年的事情,即使几个小时后,这趟列车驶出夜晚的黑暗,穿行在白天的时间里,我也不可能知道我经过的那些地方,到底有什么样的内容……   夜色的黑,在车窗外,慢慢地变浅,再渐渐地消退;天亮时,窗外的风,依然在列车的窗外呼啸着——在已是河南、陕西的大地上呼啸着。事实上,这车窗外的风,是在列车开出安徽安庆站的那一刻,就开始的,它不约而至,与我同行,而且还和我一起,在不断地逼近西安城墙——那个我一直想要去看一看的地方。   然而常识告诉我,这有可能是一种错觉。对于旅途中的我来说,车窗外,任何一个地点之上的风,都是那一个地方的风,它们与经过的火车没有直接关系。一列火车的经过,至多是造成那列火车与周围空气的相互摩擦,而产生“风”这样的东西,这一点,我已经用自己的眼睛证明:视野远处的那些树木,它们不仅没有像风那样地去追赶火车,却一直在急切地后退;我看见,它们的枝叶在这个季节里轻轻地摇曳着,不会像轨道近处的草木,因为有了一趟列车的经过,而加大了摇晃的幅度。当列车速度慢下来,在商南车站停下时,那原本一直呼啸在我耳边的风声,也就消失了,但商南站台附近的那几棵细细的树,仍然在属于商南那个地址之上的微风中摇晃着。   面对这样的错觉,我常心存怀疑,因为我乘坐过的任何一种交通工具,都确切无疑的是要行驶在风中的,依然记得,十多年前的一个夏季,我经河南郑州去浙江宁波,乘坐的交通工具是汽车,可那时的长途汽车还很少有空调,也不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天气的酷热让我汗流浃背,近30个小时的时间里,我的衬衫一次次被自己的汗水湿透,再被涌进窗内的热风一次次地强劲吹干。这难道也是错觉?如果这也是错觉的话,那么又是哪个地方的风吹进窗内,将我的那件白衬衫一次次地吹干?   k708次列车继续在风中奔跑,安庆至西安的大地上也由此有了火车经过时——那列火车所投下的阴影。火车的阴影与树的阴影、建筑物的阴影不同,它虽然会在某个地址上作短暂地停顿,但它一直是以“不断”这样的方式,紧跟着火车,能够将所有的“停顿”串联起来,一路穿州过省地前行,在到达某个地址的同时,是为了准时离开那个地址,再去抵达下一站。我曾这样寻思过,在一望无际的大地上,能将“到达”和“离去”结合得如此没有缝隙的,大概只属于火车这样的交通工具,而乘坐火车的人却不如此,他们或他们影子的“到达”和“离开”相隔甚远,在“到达”和“离开”之间的那一段时间里,自己的影子已移至他们抵达的那个地址之外的另一个地方,常常被别处的雨或雪打湿……火车再次减速,进站,然后停住。我看见,车厢内,有人早在车门前等候,要在这里下车;站台上,有人拖着行李,正急匆匆地向列车走来。当k708次列车在商洛站仅停留了几分钟,于10:29开动时,随着车速提升,风的呼啸声便再次在耳边响起,并且通过窗口灌入车厢。有人叫来列车服务员,嘟嘟囔囔地将不知道谁打开的那扇窗户关上了。   风被关在窗外,它是无形之物,我能听见它的声音,却始终看不见它是什么形状。我看见的是:不知谁扔下去的一只红色塑料袋,被风刮起,摇摇晃晃地刮得很高、越来越高,最后飘浮在商洛站台上的那片天空中。   这肯定不应该是西北大地上的风景,但那只飘浮在商洛站月台上空的塑料袋,却让我记住了:下一站,就是西安,将于13:14到达。走出西安火车站,用上十多分钟时间,我就能望见城墙,并登上城墙……此刻,我看见了西安城墙,它是青色的,很高,阳光下,就肃穆地站在护城河的那一边,但那上城墙的门在哪里?我不知道;城墙上的风大不大,是否能将我的思绪吹散到那一个“长治久安”的长安城中去?我也不知道。   凹陷之地   在西安、临潼以东、骊山的脚下——那几柱飘浮的光线昏黄,起于遗址大厅棚顶高处,避开观望者的头部,夹杂着西北高原黄土的气息,暗淡地向下散射,打在了兵和马的身上。坑道之中,那些秦代的将士个个身材魁梧高大,装束简单,他们腰板挺直,面目表情不一,却嘴唇紧抿,整齐地集结在浩大的坑道中,就像是等待着那一声号令,即将踏上征程。   目光向下,但我一直没有听见那来自凹陷之地战马的咴咴嘶鸣;也没听到士兵出征时——脚踏大地的步履声。也许是他们与我之间的距离过于遥远——他们远在两千年之前的那个秦地,因此,这些已经服役了几十个世纪,至今仍然没有退役的兵和马,当他们最终等来的不再是出征的号角,而是一批又一批“游览者”的目光时,我总觉得,今天,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就有了走上舞台演出的意味。   然而这样的“舞台”,却与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个高于观众席的舞台不同,它经过历史泥土的叠压,是属于现代汉语的一个名词:遗址。它低于地平线,并且曾经是藏匿于地表下、历经过多少个朝代的秘密,陷于黑暗之中,是为了不让人们看见!因此,当它在几十年前的那次偶然巧合,而被人们发现、并进行后来的田野考古发掘之时,就注定了这些“兵”和“马”,在那个时间之后的某一天,会以“遗址”的方式——走上“舞台”,并面对纷至沓来的观众。   事实也是如此,在2011年夏日某个酷热的中午,正是那张价值90元的游览门票,将我和众多的“游览者”带到了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并让我如此近距离地看到了大秦帝国军团兵阵。这样的遗址仍然是古代的遗迹,它被发掘之后,经过我们的修复加工,总在发掘原地的那个凹陷之处出现。其时,我看到的那些兵和马,身在坑道之中,仍然保持着两千前的模样,不吭一声,一动也不动。游览者手中数码相机灯光的闪耀,一次次照亮了他们的脸,将遥远时间之中的兵和马的定格,再次定格并存储在两千年之后的相机和电脑里。   遗址展厅中的空气有些湿闷,那里的光线依然很不明亮,在向更低的地方滑行。那个左腿蹲下、右膝跪地的弓箭手,他手上的弩和箭,怎么没看见,都到哪里去了?最后的那根箭,或许已从箭袋中拔出,离弦而去,却不知飞落到何处;而那张弩则也许是木制的,早已朽烂,而成为他脚下的泥土。这自然只是我的一个推想,而且这个推想的正确与否,仅与那个“游览者”的我有关。   此时,我转身来到弓箭手的背后,看见了弓箭手因为单腿跪地,而必须踮起脚尖的——那只脚上的鞋子。是的,我看到了那只脚上的鞋子。这位弓箭手不是反撇子,这从他持“箭”握“弩”的手势上已经看出;整个身体的重量,大都压在那只踮起脚尖的右脚上,因此,我看到的那只鞋子——除了踮起的脚尖,鞋子的大部分离开了地面,这样,我就能够清楚地看到了那只鞋的鞋底了。鞋底很厚,很结实,自前脚掌起,到脚掌心,再到脚掌跟,疏密有致的针脚,工工整整、一针一线,纳进了那个秦代女子的多少心思与工夫?   没有人会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发问,连我自己也觉得近乎荒谬,只在心里想过,不可以从我嘴里说出,现在说出它,是为了证明我完成了我渴望已久的西安之旅,到过兵马俑遗址,并仔细注视过一只鞋子的鞋底。   然而,那只鞋底作为这件雕塑本身的一部分,与其他众多的俑一样,仍然是陶,它们都是两千年前那个地方黄褐色的泥土烧制的陶。   鸿门之约   举办的地点可以确定:在西安临潼新丰镇鸿门。宴会举行的时间也可以确定:在公元前206年冬天的那个上午。但赶赴这场酒宴的路途那么遥远,我必须乘坐k708次列车,自我的居住城市安庆出发,一路风尘仆仆要途经合肥、叶集、固始、商城、西峡、商南、商洛等十八个城或镇,赶到临潼新丰镇时,已是今年夏天的某日下午。   今年是公元2011年!   毫无疑问,这场宴会已经结束,并且是早已在两千多年前冬天的那个上午就结束了。精心摆设的筵席已撤去,青铜利剑的格击声也已远去并消逝;吃过这次筵席的人,不管他是英雄还是枭雄或谋士,都因为时光如水急速地流逝,而一去不复返,只能成为史书中的一段记载。   在刚才转乘的公交大巴走出西安的车窗外,我看到的是与我居住地安庆不同的地貌。一马平川的大地上,树木很少,粗壮一点的树是槐,或圆柏,可那些槐树还没有在这个夏日里开花,它们寥寥可数,一棵或三两棵地生长在道路边或田地里。但车行至新丰镇时,地形却有了改变,几乎是直上直下的“塬”,突如其来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此时,我来到了“鸿门宴”遗址——它就屹立在我非常陌生的西北地貌的那一个“塬”之上,有微风吹过,抬头望天,我感到了塬上的我离天空更近了;军帐中,我看见那些参加宴会的人还没离去,他们身着鲜艳且厚实的秦朝上衣下裳,与今天炎热的天气无关,仍然停留在两千多年前那个寒冷的冬日里。   在这个下午,我感到了离我非常遥远的那个冬天的寒冷。是的,那天下午,我在一个叫鸿门堡村的地方就这样想过:公元前206年西北的那个冬夜肯定异常寒冷,失陷的秦都咸阳城郊外的风好大,刮了一整夜;雪好大,下了一整夜,天亮时,已是满视野的白,白得耀眼,因而,中国历史上那一桌最着名的筵席,在客人刘邦到来之时,已没有了刚刚摆上台面的蒸腾热气,他所能嗅到的,只是冻在空气中若有若无酒的香气,而这一丝丝酒香却又被军帐中巨大的杀气包裹着,席间紧张的气氛令人窒息,致使刘邦不得不中途借机逃离了鸿门——这个如同死亡之约的宴会。   这并非是历史记载中的事实,而是我依据《史记·项羽本纪》所想象的那个宴会的背景和场景。那个宴会的头一天晚上到底刮没刮大风、下没下大雪,司马迁并没有记载,其他史书也没有记载、也不会去记载,因而我只能用想象的方式,将“刮了一夜的大风,下了一夜的大雪”这句话作为背景给予那次宴会。这当然与我当时的心情相关,在鸿门,我感到了进入骨髓的那种寒冷。   其实,在这篇文字起始之时,我就向自己强调过,这场宴会早已结束,并且是在两千多年前冬天的那个上午就结束的,因此,我不可能进入这次宴会,我能进入的只是那个宴会的遗址。很多年了,我一直不知道我和很多人为什么如此渴望地要来到类似“鸿门宴”这样的遗址?难道来到新丰镇鸿门宴遗址,我就能走近或者走进历史深处去亲眼目睹中国历史上最着名的那次宴会?   军帐中的项羽、项庄、项伯,还有刘邦、张良、樊哙等人对我的到来始终视而不见,对我的问题,没有一个人吭气;摆在他们面前的酒食也不见一丝热气,因为他们和它们都是泥塑的人与事。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7章 鸟儿们从宕沟远飞   牛旭斌   麻雀   成群的麻雀和人一同住在村庄里,在树林、屋檐、院落和庄稼地里栖身觅食。   村里人恨麻雀,主要是因它们无端地糟蹋粮食,怎能不被乡人生厌呢?   小时候,我就没少因为驱赶麻雀而频生苦恼。有一段时间甚至特别讨厌麻雀,当你在场院里晒着满席麦子、豆子或麻仁、油菜子时,那些刁钻的麻雀三五只一群,数十只一堆,反复轮回地向谷物袭来。好不容易用竹竿驱散走一拨,一转身另一拨子又在席上得意地伸着脑袋,“嘭嘭”地偷食席地上的粮谷,让你奈何不了“麻雀战”的侵扰。   为此,还曾在院中央的晒席上,支几张竹筛,麻雀窜到筛下啄食时,一根绳子一拽,有时麻雀就会被我们活捉了。但这么傻的麻雀极少,一个下午眼睛盯酸了,也看不见一只麻雀钻进筛下,甚至拽多少回绳子都扑个空,精灵的麻雀就在拽绳的刹那“扑棱棱”地飞逃。   不得已便邀来伙伴们会商,决定持弹弓从村西头水塘子那边的宕沟开始,先展开对其老巢庙神泉畔小树林里麻雀的大扫荡。记得那天有十多个孩子围住一片小树林,每个人胸前的布囊装着事先拣好的数十枚石子,轻脚轻手地围住了林子。这时,一声令下,所有弹弓齐刷刷地朝小树林的中心射去。但见灰不溜秋的麻雀乱嚷嚷着扑腾飞起,群集一块儿,再打个旋儿,然后向高远的天上飞去。当那黑压压的一片,从我们头顶掠天而过时。看得出它们飞行的阵容气声,仿佛早对抵御人类的敌意进行过娴熟的演练似的。   我们潜入昏暗的树林里,找寻围剿的战利品,费尽功夫,只找着两三只,或腰折腿跛,或羽掉翅断,或魂丧血泊。从此,麻雀骚扰竟也消停下来。   对麻雀的扫荡虽没有预期中的效果。只不过几只可怜的生灵们,被我们提在手上兴高采烈地回家,但一样遭到路遇的大人们盘问。一些老人生气了,他们似乎全然忘记了对麻雀糟蹋庄稼剥夺收成的惩斥,却严厉地训斥我们小小年纪心变瞎了。那年我9岁,属于孩子们中的参与者,领头是我的哥哥。   哥哥据理争辩说他愿意打,打死了,免得晒粮食时赶麻雀,许多孩子异口同声,坚持着同样的理由。而一旁拎着两只麻雀,挂着一布袋子石子的我,攥在手中的弹弓掉地了,生起惶恐和后怕来,不仅是因为老人们说,念书的娃娃抓麻雀,写字时手就会发抖,就念不成书,还因为冥冥中我受到生命的诘问,那些已死的麻雀怒睁着发绿的眼睛望着我,问我谁赋予了杀它们的权利?   我一下子蒙了,刚刚喜悦的心情被泼了一盆凉水,为自己的过错,还有内心怅然若失的空荡,痛楚不堪的矛盾。   回到家,祖母见状紧张地说:娃呀,不懂事的娃呀,怎么犯这么大的罪过,赶紧,赶紧把麻雀放了,她翻开针线箩,找出布条和线,给受伤的麻雀包扎,给它们喂水和面条,最后小心翼翼地放到门前的桑树上。   翌日清晨,祖母叫醒睡梦中的我们告诉消息:麻雀从桑树上飞走了,树下留着一根带血的羽毛。幸好麻雀免于一难,人也免遭一罪。压在祖母心口不安的石头落地了。   我当时不解,觉得祖母太迷信,一只麻雀犯得着这样计较吗?正郁闷着,父亲从地里回来,知情后数落我们:你们高曾祖是个信佛的人,一辈子布施四方,舍钱放生,教全家人吃素。他放生了多少生灵没有数字,但他所行的善,积福给我们。   我这才知道,村庄里为什么那么多的孩子都手持弹弓的时候,我和哥哥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弹弓。父亲一再推辞,让我们玩别的,就是不给我们做弹弓。   看着伙伴们在我们面前炫耀他们父亲做的弹弓,我那颗童心也曾偷偷地掉过泪,发过疼,还怀疑着是不是父亲不喜欢我们?   长大后离开山村的前一年,父亲带我上山种麦子。我在田野间玩耍,游荡,也遁入山林中去,找野果子,逮兔子,捉虫子,打鸟,捕蛐蛐……但在我转遍山林,一头迷茫地跑到父亲面前时,问父亲的第一句话就是:   麻雀不见了,一只都没遇见。兔子呢,兔子跑到哪儿去了?我失落地坐在耕熟的土地上,满腹的惆怅将我撂倒,我感觉自己没有气力,这片莺歌燕舞的山野忽然间沉寂了,萧条了,不闻鸟语,没有虫鸣,失去鸟儿欢歌的山林,是多么可怕和空虚!   父亲埋怨我多疑,他说,你想想,庄稼一茬茬出苗,拔节,扬花,抽穗,要喷多少次农药,许多人嫌苦嫌累都不进地拔草了,直接喷除草剂,还有人觉得把农药喷重一点庄稼能长壮实,也好管护。麻雀,兔子,它们能不出走吗?   我恍然大悟,农业经营的变化,决定了麻雀的出路和命运,在求生的逼迫下,它们无奈的选择,只得纷纷逃遁,举家迁徙。   我深深地迷惘,父亲见我无精打采,劝我,瞎想啥哩,自然有自然的定数。看吧,我满地撒的麦子,本该三步撒一把,十步中我撒了四把,多撒的那一把,就是留给鸟儿的。   后来离开村庄去省城读书。在五泉山公园,在校园湖畔,林荫道中,麻雀欢聚枝头,翩翩高歌,我望着那些麻雀,端详它们,凝视它们,这是不是故乡飞来的麻雀呢?我从内心里问自己。   闲暇时思乡,我喜欢一个人去听麻雀的歌会。图书馆门前的林子里,国槐树上,灌木丛中,一些麻雀儿,一动不动地安坐在枝头,慵懒地望着我;一些麻雀儿,在草坪上觅食,不慌不忙地找虫子;一些麻雀儿,栖在道上,我走近它,甚至呵斥惊吓它,它或者回一下头,或者连头也不回。难道这麻雀,融入城市的环境,少了在山野田地间的追逐,没了与其他鸟儿的竞争,只因为经见得多了广了便学会不屑一顾,增进了胆识,还是它们进城后不善飞行的习惯养胖了身躯,退化了本性,而变得迟钝,木讷?   曾在乡村群居生存的麻雀进城了,而在城市住惯了的人们却眷念起乡村来。   我想,麻雀是不是失去了想飞的心?而人是否也受不住浮躁市井的困扰了?   老鸹   村庄池塘的后沟里,有满林子老鸹。老鸹就是乌鸦,传说是知恩反哺有灵性的鸟儿。但在村庄里,民俗认为它是会预言的凶鸟,它嘶哑的叫声,预示着悲戚、死亡和厄运的来临。这让乌鸦的一生,背上了巫性的、能带走人灵魂的黑锅。   我在课堂上学到乌鸦喝水后,才开始留意观察探究这聪明的乌鸦。   村庄的人觉得我好生奇怪。那些倒霉的乌鸦,有什么好看的。可我就是愿意看它吃什么虫子,喝哪儿的水,晚上住在哪儿,习惯在什么时候栖在哪儿歌唱?我都做过仔细的观察。   我弄清乌鸦的底细,是想告诉村庄里那些误识乌鸦的人们:乌鸦不是凶鸟。我想给乌鸦以清白,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要推翻世俗观念还一种鸟以清白,岂不显得十分狂妄和可笑?   可我宁愿傻,也要走到那条确实有些阴森森的山沟去,找寻那些终年不离开家园的乌鸦。它们坐在桐树、槐树和白杨树的枝杈间,沉默寡言,似乎更多的时候在睡觉。当我发现这些时,我不明白一种不爱说话的鸟,为什么一旦说话,就会被村庄里人认为将要发生不幸的事呢?它的歌唱为什么会变成一种凶兆?   我一次次坐在乌鸦栖居的小树林里,躺在山坡上静观它,但乌鸦好像根本看不见我,不知道我,或无视我的存在。它们从一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一坐就是大半天。它们对着太阳鸦鸦地叫两声,叫完倒头就睡。   我佩服乌鸦的功夫,睡在树梢,都不会掉到山谷里去。我最感动就是那些小小的乌鸦,飞到很远的山谷,衔来泥巴、草棍和树叶,给母亲筑巢,它们将食物带回来,献给母亲。   一个傍晚,人们刚刚锁上门闩,上炕睡觉。乌鸦从那条沟里飞出,盘旋在村庄上空干叫,村庄一下不安了,都跑出门去看乌鸦在谁家上空叫。人们也由此做出各种假设,预言着谁家的老人快不行了,谁家又要遭病受灾了……事实是乌鸦叫过了好多天,村庄里竟无常地安然无恙。   那时候我就发现,其实许多无稽的传言,常出之于无知与偏见,看着乌鸦又笨又拙,黑乎乎,傻兮兮的,便诬它没有喜气。它不爱唱歌,一唱,又恰好村庄里发生事情,而村庄里的事,都极为关注和在乎悲剧,发生不愉快的事,村庄里气氛要低沉十天半月,而喜事却易被人遗忘,于是乌鸦随兴的一唱,便由好事者给它播下恶名。乡人朴实,觉得日子过得不可过分得意,在农村生活,不利的处境让他们习惯了怀有一种危机感。怕乌鸦叫,实在是一种过分的忧虑!   当然,乌鸦叫也可以看做一种信号,在这时,它意在提醒和告诫善良但却愚昧的村人,叩询内心,看看周围,有什么没有做圆满没有顾全的事情?   善解乌鸦吧,受尽委屈的乌鸦早从我的家乡失踪了,但愿人们在为它抱憾的同时,真盼着它回来唱歌。   麦蝉   一入伏,麦蝉就多起来。在乡下,知了不叫知了,而叫麦蝉。   童年的我,举着一张黏贴在大竹圈上的网,对准栖在树干的蝉翼,猛扑上去,黏而韧的网便捕住了蝉。捕来的蝉,放在手掌上,几个小朋友在蝉儿的肚腹上轻按,压一下,蝉儿嘶吼一声。大家喜欢捕蝉,纯属童心的恶作剧,觉得蝉儿可爱,触弄一下,会发出清脆、嘹亮的声音。   蝉是古老的昆虫种群,是一种较大的吸食植物汁液的昆虫,它们像针一样中空的嘴可以刺入树体,吸食树液。蝉卵常产在木质组织内,虫一孵出即钻入地下,吸食树根的汁液。多次蜕皮后成蛹,蛹破土而出,蜕去蝉壳,长出翅膀,凭着生存本能爬到一棵树上去,最后翩飞。   雄蝉受每日天气变动和其他雄蝉鸣声的调节,发出不同的集合鸣声,如交配前的求偶声,被捉住或受惊飞走时的粗粝鸣声。   蝉家族中的高音歌手是一种被称作“双鼓手”的蝉。它身体两侧有大大的环形发声器官,身体中部是可以内外开合的圆盘。圆盘开合速度很快,发出抖动的单音节的蝉鸣。   伏天耕地的日子里,一不小心就会从泥土里翻出一只尚未成形的蝉蛹。   望着蠕动的蛹在痛苦中挣扎,命悬一线,我就会用细细的泥土掩埋蝉蛹,好让它在泥土深处接着孕育。   但见过天光的蝉蛹回到泥土后,是否还能继续成长,我尚未获得证实。   它们在泥土中长期潜伏,终有一天飞向天空,但它们的飞翔注定是仓促的,闪现的,有限的生命也就在十多天之间殒灭。它精美的翅翼和嘹亮的歌喉,在刚刚学会飞翔和清唱的时候,便将生命最美丽的一面呈现给人间。   蝉的死亡,徒增我的伤悲。它为什么不可以活得长久?哪怕是一个伏天,也不辜负崭新生命的一场旅程。   “惠蛄不知春秋”!可它却极爱与椿树为伍,伏在椿树上,对夏天歌唱。   唱完头伏的歌,接班的蝉儿唱二伏,三伏,一直唱完满伏,唱到天凉下来的秋。这时候接班的歌手,就叫秋蝉。声音骤然变细,压低,就像酷暑冒烟的喉咙,灌了一马勺凉水,突然送来一阵细雨,一阵和风,一阵清凉。   秋蝉将尽时,便到了处暑。一年的时光,蝉儿只是像看风景,走过这么一遭。它们生命的稍纵即逝和迅疾短暂,也没有记忆或者留下些什么的可能。   近年来,先是秋蝉不鸣,接着不见了;今年,第一次听不到响亮的蝉鸣,雄蝉按它的腰部,声音还可勉强听得见。蝉的生态状况的变化,至少让我揪心。   我怀念童年中从枝头盖满村庄上空的蝉声,蝉是我喜欢的在伏天咏长调的歌王。   但愿明年它依旧在大伏天面对太阳高歌!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com,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