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年度佳作》查看《中国散文年度佳作》书评和最新更新以及相关书籍推荐请到《中国散文年度佳作》专题网址http://www.xiaoshuotxt.com/sanwen/6359/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提供经典的文学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人文社科类书籍在线阅读,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 第1章 序言:散养在民间的文字   洪堡特说:“飘浮在山顶的云朵,只有从远处眺望才有确定的形状,而一旦我们走进其中,便化为一片灰蒙的雾气;与此相仿,各种语言的作用和特性虽然整个说来可以清晰地认识,可是一旦我们着手考察与其特性有关的具体细节,我们的对象便仿佛会从手中溜脱。”   也许,阅读2011年的散文,也难免不坠入这么两难的境地,走近她,也可能失去她。我一直认为散文是最人间的最世俗的,但也是最贴近精神的部分。纵观古今,无论东西方,人类的智慧和思索的记录,多是散文体,从《论语》《庄子》《史记》到苏格拉底的谈话、培根的隽语、卢梭的忏悔、左拉的控诉。   洪堡特说诗歌不是每时每地都存在,而散文则是每时每地都陪伴着人,这样的观点我是认可的:   “诗歌只能够在生活的个别时刻和在精神的个别状态之下萌生,散文则时时处处陪伴着人,在人的精神活动的所有表现形式中出现。散文与每个思想、每一感觉相维系。在一种语言里,散文利用自身的准确性、明晰性、灵活性、生动性以及和谐悦耳的语言,一方面能够从每一个角度出发充分自由地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则获得了一种精微的感觉,从而能够在每一个个别场合决定自由发展的适当程度。有了这样一种散文,精神就能够得到同样自由、从容和健康的发展。   “如果一个民族的智能特性不够有力,不足以上升到这一高度;或者,如果一个文明民族在智力方面走上了下坡路,其语言脱离了精神,即脱离了它的强大力量和旺盛生命的唯一源泉,那就绝不可能构造出任何出色的散文;而如果精神创造变成了一大堆平淡无奇的学问,优秀的散文就会濒于崩溃。”   散文不能都在书斋穿越而凌虚蹈空   人离开土地怎么办?这是贾平凹的迷茫,也应该是散文思索的根基所在。   贾平凹在今年推出了散文《定西笔记》,他说:“定西是真正的贫困地方,农耕氛围很重,在那里能看到齐全的传统农具,手工耕作的牲口,牛、马、驴一应俱全,对传统农业保持得比较完整。中国好多地方虽然也贫困,但是农具、牲畜很多都没有了。”   贾平凹以他特有的怪异的笔法记录了定西乡村风土人情,让人仿佛在20世纪80年代读他的《商州初录》,贾平凹说:“在我的认识里,中国有三块地方很值得行走的,一是山西运城和临汾一带,二是陕西韩城合阳朝邑一带,再就是甘肃陇右了。这三块地方历史悠久,文化纯厚,都是国家的大德之域,其德刚健而文明,但同样的命运使它们长期以来被国人忽略甚至遗忘。”在今年的“十一”,我到了临汾洪洞一带,感觉就是特异,贾平凹《定西笔记》是直面人生直面现实的文字,如今底层的生存状态、社会情绪被某些人有意无意忽略了,好像城镇化就是一切。有人对贾平凹说:“没有比土地问题更让人关注的,您敢于直面这个问题,把一块土地的命运,写得荡气回肠,用土地本身表明了这个时代最深的伤口。”这是评价他去年的散文《一块土地》的。贾平凹对当下是忧心的,他希望官员能够看到他的文字。   小说的意味   刘亮程的散文《杨树》《黑狗》,好像是从他的小说《凿空》里扒拉下来的。其实也可这样说:《凿空》就是一部和《呼兰河传》一样的散文集,他写了南疆阿不旦这样神奇的地方,这里的一切都仿佛是有生命的,这个村里有驴师傅,说的是那些最擅长养驴并最懂得驴的人;还有狗师傅,有羊师傅,有鸡师傅,还有拖拉机师傅,坎土曼师傅,而《杨树》和《黑狗》写出了树和狗的命运,但其中狗和杨树的意象,在刘亮程原先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也出现过。《杨树》《黑狗》这样的散文有了很多的小说的要素,看似荒诞不经幽默滑稽却真真实实饱含泪水。刘亮程对狗有着很深的感情和体认,他曾说狗耳闻目睹,见证了村庄的变化。狗能做到的就是一成不变,因为再变它也变不成人,安心做狗。那是村里的狗,白天四处觅食,给人看门,受人打骂。晚上人睡着后村庄成了狗的,“一犬吠形,百犬吠声”——那是夜晚的狗,坐在草垛或土堆上,后腿卧地,前腿立起,腰挺直,脖子朝上,嘴朝上,眼睛望着高远处,汪汪地叫,这时候的狗一下变得不一样,从白天的低下生活中脱身而出,它的叫声不再为一口狗食,为一点动静,那是一种纯粹的叫,对着我们不知道的茫茫夜空。   读刘亮程的散文,很多的时候读到的是诗意和乡间,而《杨树》《黑狗》   让我们读到了小说的某些元素,这也为散文写作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布衣诗篇   孙犁是大隐,解放后并没有借势飞黄腾达,而是隐居在津门一角,甘于寂寞,默默劳作。孙晓玲笔下的布衣父亲从日常生活细节中来,让人温暖,让人心动。《片断忆母亲》是孙晓玲写父亲孙犁和她母亲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一个传统美德丛集的可敬的家庭形象:“文革”动荡,孙犁几度轻生,一次触电被灯口弹回,是妻子的劝说——“咱不能死,咱还得活着,还要看世界呢”——让孙犁挺了过来。妻子住院,孙犁从干校赶到病房,无处可坐,“一直贴着床边弯着腰和我母亲说话,宽慰着她”。妻子去世后,孙犁带着女儿回老家,离村口一段距离,孙犁让车停下,对女儿说:“下来吧,走着去!”   当天中午,村支书请吃饺子,孙犁默默地吃,一言不发。第二天清晨,孙犁在村头的钻天杨树下沉默地走,又让晓玲到母亲的娘家村里去看看。孙晓玲不是专业从事写作的作家,但她的这篇文章可以与孙犁的《亡人逸事》媲美。   孙犁老人是一个生活在繁华都市的布衣,他像一个清贫而带泥土气的书生——布衣书生。孙犁的为人为文给散文创作诸多启迪:其一是散文不要矫情,我们读过很多的文字,很多让人不忍卒读,原因就是凌虚蹈空不着边际的矫情,大多是酸腐气,少有清新,陈陈相因,陈词滥调,而孙犁的文字忠实于自己的感受,不酸腐,未见自作聪明的老朽气。其二散文也是有力的,孙犁的文字多忧患之风,这是传统文人的忧患血脉的流传,在这布衣老人的背后有刚烈的品性,他对人性之恶的批判,对时弊的抨击,犹如暗夜里的星光,给人以温慰。其三,散文不是热闹的文字,在孙犁的散文里,他厌倦凑热闹,把心扎到泥土里,接通到历史的深处,这样的文字是人书俱老,炉火纯青。   塞壬的歌声   塞壬是海妖,她的歌声迷惑人,那是古希腊的神话,而散文家塞壬的文字也是那样迷惑阅读者的阅读经验。塞壬的文字属于别样的生态,她与那些软媚的甜腻的在日常生活层面上滑翔的散文区隔,丰富的独特经历使她的语言生活化又个人化,贴近灵魂,贴近人的感受。《托养所手记》读后令人震撼,如短铁击人。塞壬根据自己被当地教育部门派到残疾人托养所的经历,写下了这篇文字。她为我们呈现了智障部孩子还有精残部成人痛苦、麻木的原生态的模样,让我们可以看到塞壬痛苦的灵魂,从起初带着揭弊曝光的心态到最后以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的平等心、平常心去看待那些人。写这样的文字塞壬是犹豫的,塞壬说犹豫是因为这个题材表达的是人类之痛。这个东西应该保存在自己的内心,不应该为了自己的作品去渲染它,那是不道德的。   塞壬的散文是生活的恩赐,打工生活的磨砺。在许多的事件中,塞壬能发现人性的弱点,能看到人的潜能,而在安逸的生活中,是无法体会到这一点的。《托养所手记》获2011年度“茅台杯”人民文学奖散文奖,颁奖词说:   《托养所手记》里,没有为文造情的矫饰,没有泛滥化的抒情,真实触目的场景令人震动,那些粗糙的颗粒磨蚀我们的神经,刺痛我们的良心。塞壬以冷调的理性分析人类弱点的同时,也让我们重新去思索“体恤”、“信赖”与“诚意”这些温暖的词语所应具有的重要价值。   确实塞壬的文字以尖利直抵人性的深处,让我们审视自己灵魂的渺小。   火炭上的一滴糖   人们说柴静是“中国最好的女记者”,她的文字也许可看做她的采访手记和思考的实录,人们评价她的文字——有柴的如常,诚实,质朴,简素。   柴是能燃烧的,那就有了热烈,然而她又是清凉入骨的平静、冷静。她文字下的人与事如艺术家雕刀下的物件,兔起鹘落,“草枯鹰眼疾”,那么精准;“回望射雕处,千里暮云平”,让我们的心灵久久回放。   柴静写冯唐的散文《火炭上的一滴糖》,她说冯唐是杂种。柴静看冯唐,“久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像火炭上的一滴糖”。是啊,有才气的人,生命时刻滋滋作响。王峰让柴静为《gq》写冯唐的文章。柴静问怎么写?   王峰说,你不要从一个文艺女青年的角度去写,你要从一个女流氓的角度去写。于是就有了《火炭上的一滴糖》。柴静写叛逆的冯唐做着最世俗的工作,写着最高贵的文字。柴静写叛逆的老罗骂着最粗俗的语言,含着最温柔的善良。柴静说:一开始冯唐的小说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   冯唐是狂,在他少年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句子:“我没有下体,也能把你燃烧。”冯唐看不起苦吟派的做派,他看到董桥六十岁的时候的感慨:   “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锻句炼字是礼貌》)冯唐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像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   哈哈,董桥是我所喜欢的散文家,笔底有传统的风致,是晚明小品和英国随笔的传人,是往雅致路上走的绅士,与冯唐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但柴静写冯唐的文字确实是好,如在小时候吃了一块糖。   民间的写作   从某种意义来说散文是门槛最低的写作,她多是散养在民间的文字。我喜欢读一些闲适的东西,可以涵养心地,但散文不只是文人的事,散文更应是百姓的事,所以我更喜欢一些有痛感的东西,多年前的《天涯》杂志《读者来信》里有篇文章说:“一切在苦难中的底层,他们的话语、情感都应该得到疏通、表达,形成底层自身真实、质朴的话语空间……但面对他们这个完全无声的世界,我们的经验一片空白。这么大的社会盲区,这么深的社会阻隔,我们竟然生活得如此从容,心安理得,熟视无睹,这是多么危险啊!”   是啊,在现代的中国是什么硌痛了这位作者,让他对“痛”刻骨铭心:“时事仍如坚冰,虽必将融化,却总也打不通它的入口。”   是啊,谁替穷人写作?那些打工者,那些留守的孩子,那些上访者,那些黑煤窑——这些穷人只是这个社会的影子和沉默的大多数,这个世界没有他们的声音,散文在今天的力度与代言不应是缺席的:散文在风花雪月之外广有空间,散文在绵软之外也应是有力的,散文在肉的丰盈外也可以是有骨头的,散文在弦歌不辍外也可以是解救的声音,在袖手谈心性外也可以是声援的手势,在短笛外可以是短铁,可以骨中加钙血中加盐。散文不可有媚骨,也要少些媚态,散文不可没有狼性,也要少些猫性。记得曾读过这样的诗句:   我的年代扑倒了我\/斜乜着眼睛\/把脚踏在我的鼻梁上\/撕着\/咬着\/啃\/直啃到仅仅剩下我的骨头\/即使我只仅仅剩下一根骨头\/我也要哽住我可憎年代的喉咙勒克莱齐奥说:“笔和墨有时候比石头还重要,可以对抗暴力。”散文岂止是对抗不义和暴力,散文更多的应该是与良善、悲悯结成兄弟,给苦难以抱慰。   ——写于牙疼时,以文字来缓解   2011年11月26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章 碎花   言子   林家的女人是妖娆的,我母亲是其中的一个。   生产队一些懂得美的男人,把母亲纤细的腰身称作水蛇腰,弯弯的眉毛叫做柳叶眉,瓜子脸上的眼睛看成黑葡萄。有点文化的人,又说母亲的腰身是杨柳腰。镇上一些大女生嫉妒母亲的美,一个高年级女生有次在上学的路上,有意当着我对另一个女生说:“她妈妖冶得很,这么大年纪了还扎长辫子!”我走在前面听着很羞愧,恨母亲为什么不和大家一样梳妈妈式。我们那里的女人,不管是镇上的还是乡下的,结了婚尤其是有了孩子,都梳妈妈式,耳鬓两边撇两颗黑钢夹,就连公社的妇女主任,那个高挑白净、喜欢穿一件灰卡其衣裳的女人,也和大家一样梳着妈妈式。母亲是三个孩子的女人了,又是乡下的,还梳两条长辫子,不是遭人说吗?那时母亲不过三十出头,还算年轻,但在女孩眼里,她已经老了。就像我三十多岁时,女儿也觉得我老了。母亲的辫子不粗,黑亮,到辫梢,跟耗子尾巴一样。就是这样两条长辫子,天天搭在母亲的杨柳腰上,配上那件碎花衣裳,作为乡下女人的母亲,的确比好些镇上的女人多了几分风韵几分妖娆。在那个流行黄灰蓝的年代,母亲无疑要承受众人的口舌。母亲不管这些,走自己的路,让他们说去。母亲这一生不能成为城市人,不能过城市人的生活,但她可以选择穿什么样的衣裳,也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像个城市人,这是母亲的自由,也是她借之实现心中的梦想。从小我就知道,母亲是多么想做一个城市人。我的父亲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愿望。   那是一件细灯草绒碎花衣裳,枣红色底子、黑白碎花、对襟盘扣、两端开衩。从领子到下摆,裹了青贡呢边子。春秋时节,不管是上街还是下城,母亲都喜欢穿这件衣裳,有时下城回来来不及换,母亲也穿这件衣裳出工。   如果不是肩膀上扛着锄头,看母亲的那身打扮,还以为她是走人户,幸亏大家知道她是谁,不然会把穿得洋气的母亲当做城市人。不管从长相还是衣着,母亲没有一点乡土气,既让镇上人妒忌,又让乡下人看不起。我的母亲,在与众不同的同时,不管是走在镇上还是劳作在乡村,都有些格格不入。有那么几年,春天和秋天,赶场天,母亲喜欢穿上那件枣红色碎花灯草绒衣裳上街,她去医院的挂号室找李医生。李医生是从宜宾调来的,单亲母亲,有一个和我一般大的男孩,和李医生一样长得白白胖胖。李医生也扎了两条长辫子,身段远远不及母亲,但那陶瓷一样闪着光泽的皮肤,就像来自另一个国度。乡镇医院,就是赶场天,也比较冷清,无人挂号的时候,我母亲就和李医生一起拿着一张歌单唱歌,她们小声投入地唱着,我在旁边听着,极端无聊,常常一个人跑到街上看晃动的人头。看着看着也无聊,又跑回挂号室听她们唱歌。有时我们也在李医生家吃午饭,她和那个小胖子住在医院,两间小屋子,是分开的,从一间屋去另一间屋,要出门。房间拥挤,摆了床、箱子、书桌、饭桌、凳子、炉子,印象深刻的是一张长条桌上,摆着几只暖水瓶、几副碗筷,吃饭的时候,她都要用开水烫一遍碗筷,还说她从来不喝隔夜的开水。那样的洁净,体现在她的外表上,是一双横扣平底黑皮鞋,每次看到都是黑亮黑亮。吃饭的时候,我们坐在门边,对着那口小天井。我对小天井也印象深刻,有一丛芭蕉,顺着一张张阔大的芭蕉叶望上去,能看到黑苍苍的瓦脊,瓦脊上是一角白茫茫的天空。李医生洗用的废水,都倒进天井。   我和那个同龄男孩,从来不说话,也不一起玩,不知是天生的少言寡语,还是无形中就有着隔阂。   到了冬天,母亲把那件碎花灯草绒衣裳放进衣柜,找出一件天蓝色毛呢衣裳,那是母亲最好看的一件高档衣裳,厚实、光滑、平整,交织的经纬线都是密密实实的。整个镇上,我从来没看见有人穿过这种衣裳,李医生也没穿过。那是父亲探亲时从外地买回来的。母亲嫁给父亲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不断地穿时新衣裳,让所有乡镇女人又羡慕又嫉妒。母亲穿着天蓝色的毛呢衣裳上街,街上人看她的目光复杂,尤其是女人的目光。母亲视而不见,一路走进李医生的挂号室,和李医生一起唱歌。   过了几年,李医生调走了,去了横江的一家医院。从此,我再没有见过李医生和那个白白胖胖的男孩。我母亲,也没再见过他们。   李医生一走,母亲不再去医院,也没有人和她一起唱歌了。形单影只的母亲,走在乡镇,更加地寂寞、孤单。父亲买回来的衣裳,时尚又高级,却不能帮母亲的忙,穿在母亲身上,更增添了她的孤单寂寞。生产队的人,嫌母亲打扮得给个城市人一样,不像个乡下人,看不惯,尤其是那些上了年纪的男人,看到母亲都要皱眉头,目光里的厌恶一点也不掩饰。他们一向认为,农民就要像农民的样子,穿得跟个街上人一样像啥子!不符合他们的审美。   镇上的人想:一个农民,穿得跟我们街上人一样,比我们街上人还穿得好,哪有这种道理!穿得再好打扮得再洋气,还不是个农民!母亲一直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地,与乡村和城镇有着深深的隔膜。要知道我们赵场虽然不大,处于僻静之地,一年四季都难得有外地人过来,但镇上住的都是居民,吃着国家的供应粮,虽然他们的工作都是卖油盐酱醋,卖肉卖饭卖耙粑踩缝纫机,却是国营的,是正儿八经的城市人。尤其是这些人的子女,比他们的父母还要有优越感,很鄙视乡下人的。   孤单寂寞的同时,有几次,母亲的新衣裳也满足了母亲的虚荣心。有次是毛领大衣,父亲春节带回家的毛领,我母亲上街去做了一件蓝咔叽的短大衣。现在想起,那毛领大衣一点也不好看,穿在身上也显得臃肿,脖子短的人,被一匹硬邦邦的咖啡色的人造毛领罩着,连脖子都没了。但有那么几年,特别流行,要是冬天有人穿一件毛领大衣,是很洋盘、让人羡慕的。流行并不等于普及,珍贵的是毛领,虽是人造,不是随便能买到的,要凭票买。棉花棉布都好说,就是那匹毛领不好弄,但少了一匹毛领,就是一件谁都穿得起的普通大衣。缝纫店的裁缝是个讲究高大的外地男人,不知怎么在我们赵场落了脚,他给母亲裁毛领大衣时,问毛领哪里买的,母亲说是父亲买回来的。裁缝就要父亲也帮他买一匹。我父亲回单位后,寄来了一匹毛领,一起寄来的还有一件半高领的细羊绒对襟开衫,宝蓝色。不久,我上街,就看见裁缝穿了一件铁灰色的毛领大衣。而我母亲赶场,宝蓝色的细羊绒衫外面,罩了那件高级的天蓝色毛呢外衣,正好露出扣着同样颜色的有机玻璃扣子的领子,被镇上几个放学的高年级女生看见,她们也顾不得矜持,上去看母亲的羊绒衫,问母亲的羊绒衫哪里买的。其中一个长得漂亮的女生,要父亲给她带一件回来。过了两年,母亲在夏天,又穿了一身的确良。裤子是米色的,衬衣是月白色小方格。母亲的这身衣裳,又招来不少复杂的眼光。那时的确良刚刚开始时兴,还没有普及、泛滥,是工业社会的一种新式面料,大家都觉得稀奇,都想丢掉穿了一生的布衣,去穿的确良。我母亲是第一个丢掉布衣的。在我们乡镇,母亲第一个穿的确良这样的化纤料子,当时最流行的面料。   在母亲的这些衣裳里,我唯独喜爱那件枣红色的碎花灯草绒,那件天蓝色的毛呢外衣,那件宝蓝的对襟细羊绒衫。去柏溪读高中,母亲还把那件天蓝色的毛呢外衣从箱底翻出来,送给我穿。这么多年了,这件衣裳还是好好的,可见它的结实。看来这是一件母亲珍惜的衣裳,她后来舍不得穿,多年的时间一直压箱底。那是我读高中时唯一一件好衣裳,可以说是绝版,整个县二中,只有一个同学穿我这样的衣裳,颜色料子样式都一模一样,无疑也是她母亲留下的。这个同学叫郑华,一个清纯的女生,有一双大眼睛,短发,喜欢穿青贡呢的方口布鞋。家住县委大院。一模一样的衣裳,拉近了我们的距离,都明白这衣裳是有来头有历史有光阴的。尽管这样,我和她的交往还是不算频繁,有次上演一部新电影,不好买票,她帮我弄。拿到票时,我要给她钱,她死活不要,我又非要给。我记得票价是三角。我们背着书包走在大街上,为那三角钱激烈地推让。她死活不接,我又死活要给。就在相互推让时,我那件天蓝色的毛呢外衣被她的手抓破了。左边的暗包上撕开一条口子。这件衣裳毕竟年深月久,再结实,也抵挡不住岁月的磨损。郑华有这样一件衣裳,知道这件衣裳的珍贵,看到衣裳被她撕开一条口子,很过意不去,要拿回家帮我缝补。我也过意不去,电影票的钱她不要,这下还要帮我补衣裳。我说算了,衣裳本来就快烂了。我们又争执了一番,我拗不过她,同意了。过了两天,她把补好的衣裳带到学校交给我,没想到她的缝补技术那么好,用一块近色的布垫在里面,顺着口子用缝纫机密密扎,竟然不显眼。这件衣裳,在我读高中时穿烂了。工作后,我想再买这样一件衣裳,布料款式颜色一样的,至今,我也没看见过。也没看见有人穿那样的衣裳,它,真的是绝版。   蓝得如此纯粹、光洁的毛呢衣裳已经无处寻无处找了。   就连母亲穿过的那件中式对襟开衩的碎花灯草绒衣裳,那件宝蓝的细羊绒半高领开衫,都是绝版,母亲穿过后,我再没有看见有人穿这样的衣裳。   如今,我的衣柜里,都是布衣和丝绸裙衫。一条烟灰色的柔软大摆牛仔长裙,1994年下岗后去成都一家杂志社打工,八十块钱买的,十多年过去了,春秋季节,我依然穿,踩一双老北京粉红色绣花鞋,到处游走。几件丝绸短衫,夏天也是换着穿。这些衣裙,都是穿了多年,但我还是喜欢,觉得它们是上好的衣裳。看着衣柜里挂着的都是有些年月仍然有质感散发着芳香的布衣丝绸,内心有一种满足。它们再陈旧,被岁月磨损得变色,也不失自然的物的光华。尤其是蓝碎花的布衣布裙,是我极偏爱的。不管是深蓝还是浅蓝,只要是碎花,我都喜爱。看见穿蓝碎花衣裙的女人,我也会多看两眼,她们的内心和服饰,应该是一致的。   我的衣柜里挂着的,还有一条蓝碎花的棉布旗袍,某个夏天去缝纫店做的,记得只花了五十多块钱,也是好多年了,依然喜欢。但我最想念的是母亲穿过的几件衣裳,天蓝色毛呢外衣和宝蓝的细羊绒衫都找不回来了,我想做一件枣红色的中式碎花灯草绒穿,很细很软的灯草绒,母亲那样的款式,青色盘扣、开衩、裹边、半高立领。去过几次布店,都没找着那样的碎花灯草绒。我一直想念着拥有这样一件古典的中式碎花衣裳,穿上它走在人群里虽然不合时宜,但我喜欢。   再说,我从来就是一个不合时宜的人。   母亲的衣柜里,拥塞着一大堆衣裳,都是混纺布料,她现在的穿衣打扮,完全是个乡下人,与乡村融为了一体,劝她离开乡村她都不愿意。那些碎花毛呢羊绒衣裳,她,早就不穿了。穿着混纺化纤衣裳的母亲,不管走在乡村还是城镇,和别的人没有两样,人们看她时,目光也不再复杂。   有一天,你看见一个穿着中式碎花细灯草绒的女人走在城郊,那一定是我。整个城镇和乡村,只有我这样的人才穿这种无人穿的古典款式。   (《文学与人生》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章 仙履(1)   周晓枫   灰姑娘的12点   浪漫的情节,使我们倾向于把《灰姑娘》理解为一个爱情故事,而不是更靠近它本质的复仇故事。被埋没的落难者,如何抓住机遇自救,并彰显最后到来的荣耀。对继母和两个姐姐来说,这种荣耀等同心理摧残,伴随着她们流血的脚跟、被啄瞎的眼睛等显而易见的肉体摧残……灰姑娘终于释放了积聚已久的仇恨,体尝到获胜者甜蜜的平衡。   灰姑娘本是富人家的孩子,因为丧母突然沦入孤儿命运。担水、生火、烧饭、洗衣,她本应火焰燃烧的未来熄灭在炉灰里。尘垢是她的磨难,也象征对她高贵出身的遮蔽。从蒙灰到洗尘,从仆妇到公主,是被剥夺的身份重获归还的过程。因为不公正的受难,灰姑娘索要的补偿大于失去的。她要求由贵而显,进入王室绝对的权力。这则童话展现了低贱者的篡夺能力和智慧。   不言而喻,水晶鞋一定是双高跟鞋,适合足底的优雅弓形并不是它最显着的特征。高跟鞋意味着基座上的抬升,穿着者必须挺胸抬头、刻意向后才能维持平衡,如同灰姑娘装扮公主时貌似高傲里所掩藏的心机——必须伪装姿态,否则,踩在高跟鞋上自然状态的身体前倾,就会流露内心深处的渴慕——靠近更高等级和权势时的渴慕。   南瓜变为金光闪闪的马车,老鼠成了神气活现的车夫,陪衬物都得到身份提升,烘托翩跹而来的伪造公主。灰姑娘衣着明艳,还有一双极尽奢华的水晶鞋——这些本不属于自己的贵族象征物,使灰姑娘如同一个印玺的窃取者,她将凭此与王权相认。她的自拯、野心和复仇,必须依靠巅峰上的权力。   舞会上灰姑娘隐瞒自己,一开口就会破坏华服带来的自信;她要让所有人都认不出自己,就像密谋行进中的不露声色。   从不堪现实到华丽梦境,灰姑娘连续性的厄运被打破了,身边的一切瞬间成宝藏。现实是詈骂,梦境是舞曲;现实是炉灰,梦境是美酒;现实是继母凶蛮的脸,梦境是王子深情的眼神。这是童话的特性,善恶、美丑、真假之间,总是呈现清晰的对折关系。没有比咒语更快的给予,也没有比咒语更快的剥夺。12点,点石成金的魔杖有时限,它会重新把灰姑娘推回深渊。   这个埋伏下来的危险时刻,预示某种失控的政治——灰姑娘灵活闪跳,防止自己被困顿的真相揭露。她是现实与梦境的双重逃亡者。   魔法的钟即将敲响,导致灰姑娘匆匆逃离时不慎遗落了水晶鞋。她可以归还借来的礼服,但她无法归还落在王子手中的水晶鞋,它像从梦境中偷来的宝物呈现于现实。掉了一只鞋,一定是跑不快的,即使12点就要到来,即使王子紧紧追逐。一只穿了高跟鞋的脚和一只光脚配合起来奔跑,一定是速度最慢的。再怎样情急,灰姑娘也应该体会出一扭一拐的笨拙和艰难。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问题:捡起这只鞋穿上,或者把另一只鞋也脱下来,如此行动才更快捷。仔细比较就会明白,捡起水晶鞋一定不会比瘸脚奔跑所需时间更多。那么灰姑娘为什么呢?除非,这只水晶鞋是她预谋留下的。   是的,在此之前,灰姑娘和王子跳了一曲又一曲,而一双跳了整个晚上的鞋必定是合脚的,那些复杂的快步、跟从、旋转、踢踏,鞋的尺寸不合适根本不可能完成。灰姑娘与王子舞步妙曼,众人艳羡的一对璧人……她必有一双如影随形的鞋!舞鞋尺寸的精确,天然地要求大于走路的鞋,但跳舞的水晶鞋为什么会在走路时掉下来呢?再次证实,灰姑娘蓄意留下独特徽记。   没有比鞋子更鲜明的隐喻了,它召唤着出发和寻找。   如同小说中必须要为善者的杀戮找到确凿的、合理得趋于正义的解释,童话中的公主也一定被塑造得无辜无瑕。为了掩盖灰姑娘的心机,情节被设计成:王子在台阶上铺了沥青,所以灰姑娘掉了水晶鞋。与水晶鞋互为烘托的,是珠宝、绸缎、枝形吊灯和支撑在背后的阶层优越感,它是被灰姑娘穿来跳舞的——舞步说白了,就是赋予行走以格外的技巧。12点,12点,她是延续起舞的灿烂,还是灶台边的肮脏?灰姑娘要抓住闪跳的机会,她遗落水晶鞋的目的,恰恰是再也不遗落它,将它永远地牢牢地套在脚上。   阅读童话多年以后,我才醒悟灰姑娘的伎俩。获得的手段有许多,其中比较玄妙的一种,是靠遗失,靠给予,靠提供,而成为更大财富的主人。她遗失了一只鞋,通过遗失一只鞋得到一个豪华世界。当我看到沿街分发小广告的人,匿名信的写手,耳语着的告密者,教父,还有美人——那一笑千金的最后赢家,就看到这种“给”之后的“得”。   一无所有的灰姑娘,除了一只借来的昂贵的鞋,还有什么是她本身能够给予的呢?她有,那是埋藏在身体里的秘密财富。   再看焦点道具:水晶鞋。如果没有这只改变命运的鞋,王子和公主也许就不会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可能在怨恨中彼此想念一生。最早的灰姑娘故事,包括《格林童话》初版里所记录的,舞会第一天,从树上掉下来的是银色洋装和银制舞鞋,第二天晚上落下来的是金色洋装和金色舞鞋……但后来广泛流传的却是水晶鞋,除了形式上的美感,是否还蕴含其他深意?   作为魔法之物的水晶鞋,创造一条穿在脚上的捷径。灰姑娘之所以穿的不再是金鞋、银鞋,一是出于审美需要,不引起笨拙的重量猜测,与世俗的物质衡量划开界线;另一方面,出于隐喻的需要。是它,使灰姑娘的脚得以合理地裸露:性——这几乎是低微者唯一可以提供的财富。一双漂亮裸足所引发的性欲,不输于饱满乳房。12点之后,仙女一样飞离……如同蝉留下金黄的衣蜕,灰姑娘脱掉的水晶鞋,是贵族化了的蝉蜕,王子只能用幻想来填充那消失了的肉体。   那个赐她华服的女人,种种版本说法不统一,有说是教母,有说是仙女,还有说是灰姑娘的母亲,因成为亡灵而获得了神秘力量。无论什么身份,她都要强调一件事,要求灰姑娘必须12点之前归来,并以魔力失效相威胁。   因为她真正的目的是:约束灰姑娘不在王子那里过夜。   性的给予,意味着女人身体和身份双重神秘感的消失——这种贬值,近于从公主变仆妇,如同灰姑娘12点之后的命运。男人都是比目鱼,一旦跑到他身体下面,他的眼睛就看不到你了。灰姑娘的妈妈不仅曾经垫到男人的身体底下,现在,她的位置陷落得更深,跑到了地下。所以那个曾经肌肤相亲的男人娶了新妇,岂止看不到她,连女儿灰姑娘的悲惨身影都看不见了。   对生殖秘密的了解,是每个人成长的重要时刻。从初潮到初夜,灰姑娘拨动体内秘密的钟。这个富有心机的姑娘,比告诫中的母亲更聪明,她仅仅遗落一只鞋以后消失,象征的是有限的给予。她绽放了,像一朵散出甜味的花,然后让蜜蜂在风中仔细嗅别那暗香浮动的气息,千里百里地追随,带着它兴奋的刺针前来赴约。   在德国维斯特法伦地区的节庆中,有一个让女孩跳过火堆的仪式:如果跳的时候鞋子脱落,就证明她已经不是处女了。法国南部和西班牙的教堂里,有些中世纪保留下来的浮雕,其中女性光着一只脚,是表示在性方面堕落、违反了教规的意思。就是《格林童话》的其他篇章中,也有类似的情节,比如《跳破了的鞋》。夜间入睡的十二个公主,总是第二天早晨被发现破洞的鞋。   国王派了盯梢的士兵,才得知,她们夜间与王子们幽会,通宵跳舞。如此不经磨损,仅仅一夜之间就会破掉,如此不结实的鞋实在不符合王室身份——那么薄,为故事所描述的鞋底不像皮子,更像一层膜。   如同复仇故事被转折成爱情故事,灰姑娘被描述得无知。其实水晶鞋的纯净、紧致和缺乏延展性,象征着不容侵犯的处女膜和阴道。我们知道,子夜时分,它被王子的沥青弄脏了。   咫尺之后是天涯   童话追求美学上的晴朗,好人与坏人分居于两个国度,他们之间的交集地带,似乎只是一座供人弃恶从善时通过的吊桥。童话不尊重现实法则,它的想象之花一路开得狂野,让我想起那句喜欢的话:“我们拥有艺术,因此我们不把真理当基础。”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牢记其中的教育意义,但是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圆润曲线犹如母亲的腰腹和乳房——只要有所要求,它给予一切,就像婴儿在母乳灌溉的世界得到万能的应允。   童话中的魔法道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类,力量不能随时随地显现,有幸掌握咒语、密码或符记者,才能令它焕发奇彩;缺乏辨察力的人往往认不出它是宝物,甚至当做废物弃置。还有一类宝物,无需任何附加条件,它不对年龄、性别、身份和立场存有任何挑剔,一个傻孩子也可以轻易将它运用;正因为后者的公开性,才使它的珍贵程度和受劫掠的危险程度更重。   一双恶魔和天使穿上都同样舒适的鞋,所有的脚都希望践踏,必然遭受的厄运是它本身的纯洁所决定的——如同钱本身的纯洁、情欲本身的纯洁一样。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自己渴慕的,是一双七里靴。它是真正能为我所用的,得到之后依然身无长物,不成为额外的精神负担,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闭塞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   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七里靴,七里靴,刀山火海一跃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   “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像多数敏感早慧的孩子一样,在似乎最明媚的时光里,我对死抱有的好感远大于生。对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中的拔苗助长,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的篮子里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功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往大里说,只有最伟大的行者“时间”穿着七里靴,它的脚步轻易从恐龙迈过太空人;往小里说,只有最卑贱者穿上了七里靴:它就是在杂草和土壤里轻易可以找到的虎甲虫。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并非猎豹,恰恰是这种不起眼的小昆虫,假设它有人的形体,可以瞬间跑得百米。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它本来非常好的视力根本无法在疾驰中看清物体,奔跑过程中必须不时停下来观察,然后重新跑,然后再停下来,它的速度快到没有办法判断。   我曾坐在高空咫尺天涯,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七里靴——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一张真正的脸和上面的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至理名言,它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空白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一个由激越转而宁静的爱,我更倾向于理解为移情。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七里靴,主要为了逃亡。相对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里保留的怀疑一直延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为什么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竭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七里靴的原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七里,他不会视七里靴为宝物,那是一个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的内容,不需一个外在于他的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其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4章 仙履(2)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死神的舞娘   她只有一寸多高,穿紧身胸衣,裙子撑开像一朵倒置的花——等我从玩具箱里找到这个八音盒,镜面上的芭蕾小人已经停转。裙子颜色变成了僵硬混沌的石膏白,但她依然保持优美的舞姿和自尊:身体重心落在左脚的足尖,高高抬升从不歇止的右腿。   童年每当我拧动那个蝶翼形的钥匙弦,她就开始缓慢而孤独地旋转。出于好奇,我曾像修表匠那样撬开后盖,发现犬牙交错的小零件。八音盒的心脏是一只不锈钢轮毂,上面布满精密的小颗粒,当轮毂徐徐转动,凸起的小颗粒轮流挑起钢齿,钢齿被挑到不能承受的高度就猝然掉下,发出弹拨之声——这是由坠落产生的音乐。原来,控制芭蕾小人的,是那么硬质的核。   现在,时间积聚的泥垢和锈迹,卡住了她。她穿着袖珍红舞鞋,永远地,在蒙尘的镜面上伫立——我看到一个世俗版的隐藏下来的耶稣,区别仅仅在于:   她的手不是钉死在十字架上,是她的脚,钉死在红舞鞋里,钉死在舞台,钉死在她的信仰之上。   琴声响起,练功房的镜子里,映照少女们随节奏起伏的身体。她们默默弯折凄美无依的手臂,自愿成为美的囚徒。作为典型的青春事业,舞蹈只索取正在盛开期的女孩,一旦她们脸上光泽退去,就会遭到无情厌弃。舞鞋和其他鞋子不一样:像皮鞋、草鞋、木头鞋,离开主人的脚以后依然具有独立完整的造型;如果舞鞋不被穿上,没有一只进入的脚足作为内在支撑,它就扁塌塌的,软底软面上垂着松懈的缎带……像衰弱无力的蝙蝠。其实,舞鞋就是喝青春血的动物,它从脚,偷偷啃食到面颊。那双传说中永不停下的红舞鞋,之所以跳过小路,跳过沼泽,跳过漆黑的丛林,还是那么色泽鲜丽、艳冶夺目,好像从未溅上泥浆和污迹,因为它被随时灌溉,是一件盛血的器皿。舞鞋运送着美丽的献祭品。   鞋子本来承受的被动命运,就这样被童话中艳异的红舞鞋改写了。一双柔软的缎带鞋,不受舞者头脑操控,能够负载一个人的体重腾挪跃动,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这力量,来自邪恶。如此频繁地弹跳,以至一双鞋看起来就像是复数。即使不会跳舞的人,只要穿上这双有魔力的红鞋,也被瞬间变成高超的舞者。被奴役的命运,并非必然像劳工一样艰辛,也可能美得令人惊恐。无休无止的红舞鞋,使舞者的身体始终悬置空中。芭蕾舞的主要特点就是踮起足尖,模仿神的轻盈,使舞者仙女般在空中飘移。但是,最像神的,是鬼而不是人;最像完美的,是残酷而不是优雅。它让人跳舞,跳舞,跳舞,一直跳到死。聚敛、盛纳和运送亡灵——红舞鞋的恐怖,因为它的美得以削弱还是加强呢?是的,在死之前,舞鞋送来的礼物是美,如同响尾蛇在致命的响板打起之前,先送来了寂静。   这是死神的邀约啊。舞鞋红得如此燎烈,女孩的踝骨像被秘密烧灼的火焰亲吻。它招募一个死人。即使知道自己将成为死神的新娘,她也无法抑制尝试的激情。或许这是死神的傲慢,他的威严有权要求一个少女为她终身起舞,如同上帝要求修女们生生世世的贞洁。死神要求对称的祭献,让舞鞋上的她死于至美,正如十字架后的她们死于圣洁或孤寂。两者趣味上的区别在于:死神乐于欣赏独舞,而排场的上帝,享受阵容无比辉煌的唱诗班。月亮,寂静的发光体,影斑闪烁……那是谁的黄金雕鞍?那唯一的淡漠的蒙面观舞者,从高处俯视——黑森林中,红舞鞋上,直到,是一个骷髅在跳舞,骨殖闪动磷火;舞鞋历经生死,以不变的悦目的燃烧般的红色,诱惑下个目标从死神那里继承礼物。   对许多人来说,红舞鞋是极具魅惑的喻象。它用来象征艺术以及一切至美之物索要的高昂代价,乃至牺牲。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创造中忘我,是不能自控的,而忘我有可能导致葬送自身的命运——我看到因为追逐光亮,蜡烛在灼烧自己的泪滴中低矮下去,最后被它的信仰消灭。   这种摧毁,使艺术家需要面对悲剧性的承担,同时又涌动殉情般的伟大激情。由此形成了一种创造上的迷信和神话:对自己的伤害,有助于换取作品升拔的想象和力量——接近于宗教情感,信徒认定:苦行和忏悔易于赢得上帝的垂青,至少是微乎其微的好感。自伤、自虐甚至以死相搏,他们踏山渡水,百舍重茧,为了寻找那双受到诅咒的舞鞋。通往巅峰的道路如此艰险,阻断了态度游移的艺术爱好者,剩下最忠诚的攀援者,脚下是一条流血的路,心中爱如死般坚强。荆棘鸟传说是这种心理基础的翻版故事,说它生来就是为了寻找一棵荆棘树,为了把喉咙抵在荆棘最长的刺上歌唱——歌喉如此动听,全世界都停下来谛听……一生只歌唱这唯一的一次,然后,荆棘鸟就会死去,带着被刺穿的心脏和滴血喉咙。为了抵达高度,为了令时钟停摆的绝唱,疼痛和死亡都是可以被忍受甚至被享受的。   最早得知红舞鞋,是从1948年拍摄的那部名为《红菱艳》的老电影。   当团长莱蒙托夫问为什么要跳芭蕾时,女主角佩姬回答:“就像你为什么活着。”她把爱和激情注入了红舞鞋,但还不是全部,因为她后来与作曲家坠入情网。莱蒙托夫认为:“没有一位伟大的舞蹈演员可以去享受常人的爱情。”   冲突中佩姬选择离开舞蹈团去结婚。红色的魔鞋并未终止它的诱引,佩姬向往重返舞台,但这意味着必须在事业和爱情割舍一方。当佩姬追赶远走的爱人,火车呼啸而来,她几乎必然地死去了。“帮我脱下红舞鞋”,这是她的遗言,此时,交响乐回荡在剧场高大的穹顶之下,没有女主角参与的舞剧正在上演。电影中的团长莱蒙托夫,令人想到芭蕾史上最特殊的杰出人物,使濒于衰亡的芭蕾艺术起死回生的奇迹创造者:俄罗斯舞蹈活动家佳吉列夫。   而嗜舞的佩姬,也像那个天才的舞蹈家尼金斯基,他曾因闪电婚礼而被佳吉列夫从剧团除名。享有芭蕾史上“最伟大的男演员”之誉的尼金斯基,一次腾空,能完成前后交叉多达12次的双腿击打。这位舞神的个人命运,正好印合红舞鞋和荆棘鸟所暗示的悲怆:精神分裂症使三十岁的尼金斯基开始被监禁于疗养院,永别舞台。   艺术家需要红舞鞋的自欺幻觉,来安慰自己的牺牲——它是一个圣化的象征物。然而安徒生所创造的原版《红舞鞋》故事,功用并非如此。它讲述一个成为孤儿的女孩,在母亲葬礼上把自己的双脚漆成红色,并由此感到快慰;当她被收留后得到了一双真正的红鞋,她不顾常礼地穿着它出席教堂的坚信仪式。死神和上帝都不能约束她,她成为一个胆大妄为的僭越者。   是双重冒犯,使女孩受到严厉处罚,展示虚荣者和渎神者的下场。不知疲倦的红舞鞋,带领她致命地旋转——她被蛮横地拖着,去敲每个傲慢虚荣的孩子的门。   童话里经常提到坏皇后脱不下烙红的鞋,事实上,如同最早的红舞鞋,鞋是一种着名的刑具,比如二战中的法西斯刑靴等等。《巴黎圣母院》中的爱斯梅拉达,一想到要对她跳舞的脚用刑,一想到脚要被夹断,她就招认了所有强加于身的冤屈。以鞋子为刑具有着显着的象征意义:因为惩罚了一双脚,就是惩罚了未来所有的路。   哑言之爱   一个着名谚语说:当真理穿鞋的时候,谎言已跑出很远。依我看,真理输就输在太需要形式感,不够赤裸。不穿鞋的真理是不是拥有更快的速度,更锋利的杀伤力,更无往不至的胜利呢?   海的女儿不需要穿鞋。当她全身赤裸着醒来,只能用乌黑的长发裹住自己……她始终是光脚的,正像鱼尾不能够塞进任何一双鞋里,裸足是对她身世的纪念——任何习惯,都是往日往事的残留物。她一定是光脚的,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是赤足。唯此,冰雪和刀尖才能使她们的疼更加显着,更加尖锐化。   鱼尾和人腿的一个区别,就是不用穿鞋。当小人鱼步履妙曼地进入王子的宫殿,她有一双处女的脚,从未穿过一双哪怕是更能烘托它们洁净无辜的鞋子。她祼足,意味着对宫廷规则的拒绝,也暗藏着返回人鱼状态的可能伏笔。所以我们在后面的情节中读到,浮升海面的众姐姐,把美丽的头发送给巫女,以赢得挽救的机会,让她变回人鱼。可是,小人鱼最终没有这么做——退潮后,海,这只巨兽低哮着走远,驮走她伤心的姐妹们。   我认为,海的世界太非凡,几乎有着想象也难以企及的完美。仅仅是水族馆里的缩影已经让我迷惑了:乌贼拖着教皇的尾裾;海马石质的身体,仿若简约的罗马柱样式;热带鱼非洲族裔般撅起的外唇……水下摄影,使人类得以目睹不可比喻的斑斓,生物的形式华丽到了非理智的程度,并且,它们的移动如游如飞,仪态异常优美。是海底世界让我确认,朴素并非自然的唯一形式,华丽也是,并且是自然更具诱惑的一种。更多时候,我认为大海具有非人间的魔力。   小人鱼为什么会放弃一个艳异天堂,来到矛盾重重的人间?月亮……如同深蓝的海面,鲸浮升它的脊背。整个世界,被埋在海底般的秘密黑暗之中,让人难以猜测。   成年以后重读,发现童话不仅是孩子的阅读专利。故事中有那么多的爱、恨、愤怒、撕裂感,有那么多的死和阴谋,有那么多的复杂暗示。童话中理所当然要避除儿童不宜的内容,性就是以隐喻手法表现的。睡美人的原版故事,并非讲述一个女孩做了植物人以后呈现的医学奇迹——她被强奸了,然后以沉睡来躲避内心的羞耻。   那么,小人鱼呢?她从十五岁开始,向往人的双腿,即使鱼尾更具形式主义美感,她依然愿意迎接分开双腿的剧痛。她的目的,不是一双镶嵌珠宝的水晶鞋或冶艳夺目的红舞鞋。最重要的原因:鱼尾封闭,是拒绝侵入的,就像鱼的生殖几乎不借助肉体交汇,只有分岔的双腿使真正而深入的性交成为可能。安徒生以隐喻方式来表现:人鱼的十五岁,那是她们的成年礼。只有到了成年礼这天,她们才有权利浮出水面,从沉睡的、蒙昧的、对肉体不自知的深处,睁开观察变化的眼睛,结实的陆地一样不晃动的真相正在呈现。   在此之前,她们仅仅作为儿童被宠爱。   是的,由于失去语言表达能力,人鱼与王子复杂的灵魂交流变得不可企及,通往爱情的方式只剩下肉体一途。小人鱼曾被烈药烧灼的肢体,将被婚礼上教堂响起的钟声彻底击碎——她死于王子对恩情的背叛。王子只有爱她,才不负恩情,才不在道德上获罪,而他报恩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像享受新娘一样享受人鱼柔软的身体。为了投向王子的怀抱,人鱼曾饱受割舌裂尾之痛,以受虐般的狂热对待爱情。但她失败了,王子选择了另一个灵巧的可以言说的肉体——她最终不过是一个失宠的舞姬。   是的,失去动人歌喉之后,除了静默中的美貌,小人鱼还剩下唯一的技能:舞蹈。舞蹈者所付出的日常性肉体折磨远远超过其他艺术门类。观看舞蹈训练,就是观看一种放缓节奏的刑罚。舞者在疼痛之上追求更深重一层的疼痛,他们每天为自己制造一个新的疼痛峰值,然后持续停留在极限的刀尖上,艰难适应。这种日复一日的必要的残酷训练,使舞者在表演时,优雅,自如……仿佛有万能而无痛的腰肢和手臂,看起来,似乎能把舞者折叠,折叠,直到灵魂似的薄软、轻盈,让它自在飞升。失去言述能力的人鱼,只剩下肢体语言:她婀娜起舞。舞蹈本身,是一门哑语的艺术。   我喜欢小人鱼,是因为和她一致地习惯于哑巴爱情。我愿意原谅自己静态之中的微量残疾。设想表白爱情,会让我觉得是在说着蹩脚外语,我从来结巴、羞耻,永远没有在行动中逐渐树立起来的自信。渐渐,我把自己放逐到他不可触及的边缘,因为我预感,爱意味着惩罚,关系的不平衡,以及动荡中的幻灭感。我甚至没有小人鱼的勇气,她在被忽视和歧视中无言坚持,默认这是爱情古典优雅的方式。作为一个爱的天才,她隐秘绽放……那寂静中难以消化的激情。   记得那个阅读人鱼童话的暴雨之夜,我从泪水中看到闪电,天堂的玻璃树枝都被震碎了——我猜不出,哪个天使会出现在明晚的星空,在那些刀刃上行走。我知道古老的大海汹涌着,明天早晨锥螺密布的海滩,也会像一条铺满钉子的路。   无论面对脚底的刀刃,还是王子的离弃,疼痛中的小人鱼永不开口。只有人才会抱怨和呻吟,他们祈祷,他们哀告,以求神能解除身上的苦痛。而神,对自己的疼痛失去了申诉能力——因为神已是最高境界的解决方式。喜悦,疼痛,告别,死亡,以及爱……在神那里,都是无声的。   人与神的爱存在差别。人对神的爱是专注的,紧张的,乞求状态的,唯恐失去神的恩宠;而神对人的爱,是散漫的,从容的,可收可放的,好恶随时都在掌握之中,不会失控。尽管如此,人的爱并不卑贱——他的爱更像爱。   人习惯于爱,倾向于唯一的对象;神习惯于被爱,他的感情普施众生。小人鱼是神,但她颠倒了秩序:以人爱神的方式,去爱一个尘世的人。当王子吩咐:她要永远和他在一起,并允诺她睡在他门外的丝绒垫上——小人鱼,一个海神的公主,历尽苦难,得到了她的奴仆身份。   当王子选择了邻国公主,等于从性魅力上判断:一个完美的人优越于残疾的神。通过他的挑选,人践踏了至高的神。神无法承受这种羞辱。即使最高的神也不能做到无限牺牲,也要有所保留——比如上帝扞卫伊甸园里的智慧果和长生树。对小人鱼来说,死,或许是她最后扞卫的个人尊严。她不能从一个熟睡的新娘那里偷回一点爱情的垃圾。   或许,小人鱼无法在命和爱之间权衡。爱仅仅是爱,仅仅因为不能不爱,它什么高尚的理由也不是,爱是无能为力。真正的天使真正的神,永远会受到爱的羁绊,然后她被放逐,到再汹涌的情感也不能触及的深渊。她独自,没入不为所知、不能被分享的聋哑般的静寂之中。魔鬼能作恶并享乐,只有天使,才受难。   ……她正死去,在死者那越来越透明的嘴唇,渐弱的祝福也散去。   (《绿洲》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 txt 小_说天+堂 第5章 杨树(1)   刘亮程   砍树   “嚓嚓”的砍树声劈进人的脑子里。斧头在砍地上的树,砍树声在劈砍人脑子里的一棵树。被砍的杨树有一百多岁了。一百岁,就是活老三代人的年月。老额什丁当村长的时候,这棵树中间就死掉了,只有树皮在活,死掉的树心一点点变空,里面能钻进去孩子。过了好些年,亚生当村长那时,杨树的一半死了,一半还活着。再过了些年,石油卡车开进村子,村边荒野上打出石油,杨树的另一半也死了。死了的杨树还长在那里,冬天和别的树一样,秃秃的。春天就区别开来。   为啥死树一直没砍掉?因为这棵树和买买提的名字连在一起。阿不旦村531口人,有73个买买提。怎么区别呢。只有给每个买买提起一个外号。   大杨树底下的买买提就叫大杨树买买提。住在大渠边的买买提叫大渠买买提。   家里有骡子的叫骡子买买提。没洋冈子的买买提叫光棍买买提,后来又娶了洋冈子就叫以前的光棍买买提。老早前有一个买买提去过一趟乌鲁木齐,回来老说乌鲁木齐的事,大家就把他叫乌鲁木齐买买提。   老杨树刚死时就有人要砍,村长亚生没同意。   “那不仅是一棵树,它和一个人的名字连在一起。只要杨树买买提活着,这棵树就不能动。”   前年杨树买买提死了,活了77岁。   杨树买买提的儿子艾肯找到亚生村长,要砍了这棵树。   “你父亲才死,你就等不及,要把和他老人家名字连在一起的树砍掉。”   “我怕被别人砍了,树长在我们家门前,又和我爸爸名字连在一起,我们想要这棵树。”   “那你也要等两年,好让你父亲在那边住安稳了。砍树声会把他老人家吵醒的。”   今年杨树买买提的儿子又找村长。   村长说:“树是公家的,要作个价。”   “那你作价吧。”   “树干空了,但做驴槽是最好的,上面两个支干可以当椽子,就定两根椽子的价,40块钱吧。”   “有一个支干不直,一个长得不匀称,小头细细的,当不成椽子,顶多搭个驴圈棚。”   “这么大一棵树,砍倒5个驴车拉不走,卖柴火都卖80块钱,我看在你是大杨树买买提的儿子,就算了半价,你赶快把钱交了去砍吧,别人知道了,100块钱都有人要。”   杨树买买提的大儿子艾肯带着自己的儿子开始砍树。父子俩,一个50岁,一个25岁。两个人年龄加起来,是大杨树年龄的零头。站在杨树下,像树不经意长出的两个小木疙瘩。   砍树的声音把半村庄人招来了。   这是村里长得最老的一棵杨树,年龄不算最大,村里好多桑树、杏树,都比它年龄大得多,都活得好好的,每年结桑子结杏子。杨树啥都不结,每年长叶子落叶子,它的命到了。一棵死树看上去比所有树都老。它活着的时候,年龄没有别的树大,它一死,就是最大最老的,它都老死了,谁能比过它。   三个厉害东西砍树的斧头是借库半家的钢板斧,那是村里最厉害的一把斧头,用卡车防震钢板打的,一拃半宽的刃,两拃长的斧背。遇到砍大树的活,树太粗下不了锯,都得请出这把斧头来。村里好多大树都是这把斧头放倒的。不白用,还斧头时,顺便带一截木头梢,算是礼节,就像借用了人家的驴,还回去时驴背上搭一捆青草。   除了斧头,还借来老乌普家的绳子,砍之前,艾肯把绳子一头拴在自己腰上,爬到树半腰,快到鸟窝的地方,把腰上的绳子解下,绑到树腰上。   阿不旦村有三件厉害东西,一下用了两件。三件厉害东西除了库半家的斧头、老乌普家的绳子,还有会计家的锅。   老乌普家的绳子有几十米长,胳膊粗。据乌普自己说,是从一辆卡车上掉下来的。怎么掉下来的呢?老乌普说,他们家房后的马路上有一块黑石头,一天卡车过去的时候颠了一下,一堆绳子掉下来。有人说公路上的黑石头是乌普自己放的,石头和路一个颜色,汽车不注意,乌普天天坐在后墙根,看路上过汽车。多少年来那块石头帮他从汽车上颠下好多好东西,绳子只是其中一个。老乌普把绳子割了一大半,拿到巴扎上卖了,剩下的三十米还是村里最长最结实的。驴车拉一般的东西时,根本用不上它,只有四轮拖拉机拉麦捆子,拉干草和包谷秆时,能用上。乌普家没有拖拉机,那些有拖拉机的人家都没有这么长的绳子,就借乌普家的。绳子还回来时,乌普把绳子重新盘一次,盘够30圈,打个结,挂到里屋房梁上。   会计家的大锅是大集体时给全村人做饭用的,包产到户分集体财产时,铁锅作了一只羊的价,会计少要了一只羊,把大铁锅搬回家。到现在,他的大铁锅不知把多少只羊挣了回来,村里谁家结婚、割礼、丧葬,都会用他的大铁锅做抓饭,用完还锅时,最少也会端一盘子抓饭,上面摆几块好肉。好几十公斤的铁锅,将来用坏了,卖废铁也是不小一笔钱。   大铁锅以前配有两个铁锨一样的大锅铲,做抓饭时一边站一人,用大锅铲翻里面的米和肉。大锅铲后来被人偷去卖废铁了,会计让铁匠吐迪再打一对,会计在地上给吐迪画了锅铲的样子。   “打大一点,像铁锨那样大。”会计说。   “我打不了那个东西。我只会打坎土曼。”吐迪说。   “我总不能用坎土曼做抓饭吧,那是劳动的东西,怎么能用来做饭。”   “铁锨也是劳动的东西。”吐迪说。   “我没让你打铁锨,让你打大锅铲。再说,以前那个锅铲不是你打的吗。”   “以前我是生产队的铁匠,村里安排我打啥,我就得打啥。现在我为自己干活,打不了的东西就不打。”吐迪说。   老会计以为他什么时候得罪铁匠吐迪了,所以不给他打。就在县城商店买了两把小圆头铁锨,工厂轧制的那种,便宜轻巧,回来精心安了木把,做专用的锅铲了。   杨树买买提不在时,家里人就用这口大铁锅做的抓饭,一只大肥羊,80公斤大米,100公斤胡萝卜,40公斤皮牙子,20公斤清油,锅还没装满,不过已经让全村人吃饱了。   眼睛   砍树的声音把艾肯的儿子吓住了,每砍一斧头,都像一个老人叫唤一声。   儿子不敢砍了。他听到爷爷病死前的哎哟声,那个从爷爷苍老空洞的肺腔里发出的声音,跟斧头落下时杨树的声音一模一样。爷爷哎哟吭哧了五天五夜,死掉了。   “我们不砍了吧,砍倒也没啥用处。让它长着去吧。”儿子说。   “我们钱都交了。”父亲艾肯说。   半村人围到大杨树旁,帮忙砍的人也多,那些年轻人、中年人,都想挽了袖子露两下。尤其用的是库半家的大板斧,好多人没机会摸它呢。砍树变成抡斧头表演,等到人们都过完砍树的瘾,剩下的就是父子两人的活了,你砍一阵,他砍一阵。   几个老头坐在墙根远远看,看见自己的孩子围过去,喊过来骂一顿,撵回去。老人说,老树不能动,树过了一百年,死活都成精了。和爷爷一起长大的树,父亲可以砍,孙子不能砍。杨树6年成椽子,20年当檩子,杨树就这两个用处。锯成板子做家具不行,不结实,会走形。过30年,过40年,杨树里面就空了,一棵爷爷栽的杨树,父亲没砍,孙子就不能再动了,父亲在儿子出生后,给他栽一些树,长到二十几岁结婚时,刚好做檩子,盖新房,娶媳妇。父亲栽的树儿子不会全用完,留下一两棵,长到孙子长大。一棵树要长到足够大,就一直长下去,长到老死。死了也一样长着。给鸟落脚、筑窝。砍倒只能当烧柴。或者扔到墙根,没人管朽掉。还不如像树一样站着,站着也不占地方。   树耳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章 杨树(2)   大杨树50岁时,树心朽了,那时杨树就不想活了。一棵树心死了是什么滋味,人哪能知道,树从最里面的年轮一圈一圈往外朽、坏死。朽掉的木渣被蚂蚁搬出来,冬天风刮进树心里,透心寒。玩耍的孩子钻进树心,让空心越来越大。树一开始心疼自己朽掉的树心,后来朽得没心了,不知道心疼了。树也不想死和活的事。树活不好也没办法死,树不会走,不像人,不想活了走到河边跳进去,树在一百年里见过多少跳河的人,树也记不清。跳河的多半是男人,女人不想活了也不敢跳河,河里水急,人下去就找不见。女人寻短见的方式是跳井。大杨树旁边的院子就有一口井,树走不过去,走过去也跳不进去,跳进去也淹不死。树也不能走到公路上让车碰死。车疯跑过来碰过树,开车的人死了,树没死,碰掉一块皮。树也没法喝农药把自己药死。这些年跳河跳井的人少了,上吊的人也少了,喝农药死的人多起来。好多喝农药死的人最后都后悔了,因为农药的味道像饮料一样好喝,喝下去才知道有多难受。树上也打过农药,药死的全是虫子。多半虫子是树喜欢的,离不开的,都药死了。树闭住眼睛,半死不活地又过了几十年,有些年长没长叶子,树都忘了。   早年树上有鸟窝,住着两只黑鸟。叫声失惊倒怪的,啊啊地叫,像很夸张的诗人。树在鸟的啊啊声里长个子、生叶子,后来树停止生长了,只是活着,高处的树梢死了,有的树枝死了,没死的树枝勉强长些叶子,不到秋天早早落光。鸟看树不行了,也早早搬家。鸟知道树一死,人就会砍倒树。   树上的蚂蚁比以前多了,蚂蚁排着队,爬到树梢,翻过去,又从另一边回来。蚂蚁在树干上练习队形。蚂蚁不需要找食吃,树就是蚂蚁的食物。蚂蚁把朽了的树心吃了,耐心等着树干朽掉。蚂蚁从朽死的树根钻到地下,又从朽空的树干钻到半空中。   鸟落在树上吃蚂蚁。蚂蚁不害怕,鸟站在蚂蚁的长队旁,拣肥大的蚂蚁吃,一口叼一个,有时一口两个三个。蚂蚁管都不管,队形不乱,一个被叼走,下一个马上补上,蚂蚁知道鸟吃不光自己,蚂蚁的队伍长着呢,从树根到树梢,又从树梢连到树根,川流不息。   大杨树有三条主根,朝南的一条先死了,朝北的一条跟着死了,剩下朝西的一条根。那时候树干的一多半已经枯死,剩余的勉强活了两年也死了。   朝西的树根不知道外面的树干死了。树干也不知道自己死了,还像以前一样站着,它浑身都是开裂的耳朵,却没有一只眼睛。它看不见。   有几个夏天,它听到头顶周围的树叶声,以为是自己的叶子在响。它要有一只眼睛,朝上看一下,也知道自己死了。可是,它没有眼睛,所有开裂的口子都变成耳朵。它是一棵闭住眼睛倾听的树。一百年来村里的所有声音它都听见了,却没有听到自己的死亡。树的死亡没有声音。人死了有声音。   亲人在哭,人死前自己也哭。树下的杨树买买提临死前就经常在夜里哭,哭声只有大白杨树听见。哭是这个人最后能做的一点事情,他放开在哭,眼泪敞开流,泪哭干,嗓子哭哑的时候,气断了,眼睛知道气断了,惊愕地瞪了一下,闭上了。树听到那个人闭眼睛的声音,房顶塌下来一样。   树的耳朵里村子的声音一点没少,它一直以为自己还活着。直到斧头砍在身上,它的根和枝干都发出空洞的回声,树才知道自己死了,啥时候死的它不知道。树埋怨自己浑身的耳朵,一棵树长这么多耳朵有啥用,连自己的死亡都听不见。   斧头   长到能当椽子那年,树就感到命到头了。好多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树,都被砍了,树天天等着挨斧头。树长到胳膊粗那年挨过一次斧头。那是一个刮风的夜晚,有人朝它的根上砍了一斧头,可能天黑,砍偏了,只有斧刃的斜尖砍进树干,树哎哟一声,砍树的人停住了,手在树干上下摸了摸,又在旁边的树上摸了一阵,两三斧头把旁边一棵树放倒,枝叶和树梢砍掉,扛着一截木头走了。   从那时起树就心惊胆战地活着。长到檩子粗那年,村里盖库房,要选三棵能当檩条的树,几个人扛着斧头在林带里转,这棵树瞅瞅,那棵树上摸摸。   开始砍了,杨树听见不远处一棵树被砍倒,接着砍挨着自己的一棵,那棵树朝自己倒过来,杨树把它抱在怀里,没抱牢,树朝一边倒过去,杨树的几个枝被它拉断。接着一个人提着斧头上下端详自己,头仰得高高,就在这时,一只鸟落到树梢,拉下一滴鸟屎,正好落在那人眼中。那人揉着眼睛转了几圈,觉得倒霉,提起斧头走向另一棵树。   躲过这一劫,树知道自己又能活些年月。树长过当椽子的程度,就只有往檩子奔了。不然二不跨五,当椽子粗当檩子细,啥材都不成。从椽子长到檩子,十几年。这期间村里好多树砍了,树天天等着人来砍它。它旁边的一棵砍倒了,就要轮到它了,不知怎么没人砍了。那一茬杨树里,它独独活下了。树记得它长到檩子粗时,树下人家的主人被人叫了大杨树买买提。自己有幸活下来,是否跟这个人有关系呢。   树不害怕死是在树长空心以后。树觉得死就在树的身体里,跟树在一起。   树像抱一个孩子一样,把死亡的树心包裹着。   后来死亡越来越大,包不住了,死亡把树干撑开,蚂蚁进来了,虫子进来了,风刮进来雨淋进来。树中间变成一个空洞。死亡朝更高的树心走,走到一个断茬处,和天空走通了,那时树只剩一半活着。活着的一半,抱着死了的一半。活着的树皮每年都向死去的半个枯树干上包裹,就像母亲把衣服向怀里的孩子身上包裹。   这时树听到地下的凿空声。   大杨树朝东的主根先感到了地的震动,听到地下的挖掘声,接着朝北的主根也听到了,它们屏住气听着。下面的挖掘声让树害怕。   根感到地下不稳了,东边的末梢根须感到震动就在不远处,好像几个很大的动物在打洞,听到一条凿空的洞,从树根斜下方穿过去。   树一直以为地下是安全的,树长多高,根伸多长。根是树投在地下的影子。树是根在地上做的一个梦。根能看见枝干的样子,根朝南伸展的时候,上面的一个枝也向南生长,树的样子是根设计出来的。风也改变树的样子。   风把树刮歪时,根知不知道树歪了?也许不知道。人砍掉一个枝杈根肯定感到疼痛。根以为只要自己在地下扎稳了,树就没事。多少树根在地下扎稳时,树被人砍了,根留在土里。树听到根下的挖掘声时,树恐惧了。   树知道自己死去的时候,心里的所有东西,一下全放下了。   他们砍它时它数着砍伐的声音,数着数着睡着了,忽又醒来,未及睁眼,又滑入另一个梦里。这个更加漫长的梦里它的名字是木头,舒舒展展地躺在地上,像一个活儿干完的人。木头的耳朵比树多了好多倍,它依旧只会听,看不见。他听到的东西比以前更多更仔细。   树倒了   树在太阳偏西时被砍倒。整个白天像一棵树,缓缓朝西斜倒下去。大杨树向东倒去。   树砍倒了。树倒地的声音像天塌了一样,先是“嘎巴巴”响,树在骨折筋断声中缓缓倾斜,天空随着树倾斜,西斜的太阳也被拉回来,树倒去的方向人纷纷跑开,狗跑开,鸡和牛跑开,蚂蚁不跑,树倒压不死蚂蚁。   树倒了,“腾”一声巨响。树从天空带下一场大风,地上的树叶尘土升腾起来,升到树梢高的地方,惊愕地看着地上发生的事。孩子在树的倒地声里一阵惊呼。一群麻雀在旁边的树上尖叫。大人面无表情。树躺倒在地上,那么高的一棵树,倒在地上却不显得长。地上比它长的东西太多。孩子呼叫着围上去,抢折树梢上的枝条,那些他们经常仰天望见,从没有爬上去摸见的树梢,现在倒在尘土里。   树倒了。老额什丁仰头望着树刚才站立的地方,空荡荡的,这棵树把这片天空占了上百年,现在腾出来了。   树倒了。狗跑过来嗅嗅树枝上的大鸟巢,空空的,有鸟的味道。树没倒的时候,狗经常仰头看一对大鸟在树梢的巢里起落。有时夜晚的月亮停在树梢鸟巢边,像一张脸,静静望着巢里的鸟蛋,望着刚出壳的小鸟。狗对着月亮的吠叫突然停住。   树倒了。砍树时树上的鸟就散了。鸟在天空听见树叫。树的叫声有一百个树那么高,那是一棵声音的大树,刺破天空,穿透大地。树倒下的地方几天后死了一只鸟,眼睛出血。一只比麻雀稍大的灰鸟。艾肯说,灰鸟经常晚上在大杨树上落脚,它的巢在那里。可能灰鸟晚上过来,以为树梢还在那里,脚一伸,落空了,一头栽下来摔死了。也可能鸟也老了,想落到老杨树上,看见树没了,鸟不想再往别的树上飞,鸟闭住眼睛,伸直腿,收起翅膀,往下落,最后落在大杨树的断根上。   (《花城》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章 黑狗(1)   刘亮程   摩托车   狗不咬村长,村长到谁家去,都不提棒子。狗能闻出谁是村长。村长身上酒和羊肉味最重。有些年玉素甫身上的酒味羊肉味比村长还重,狗好多年前就把玉素甫记住了。这个人也不能咬。现在玉素甫身上没酒味道了,肉味道也没以前重了,狗还是不敢咬玉素甫。有关谁能咬谁不能咬的信息,早被大狗传授给小狗,代代相传。不认识村长和玉素甫的狗早被打死了。狗一年四季跟着村长亚生和玉素甫老板的沟子跑,他们两个到哪家,哪家就会有肉和酒的味道飘出来。一般的吃喝没狗的事,炒个肉菜吃顿饭,不会有骨头扔出来,狗站一阵就散了。要是宰羊大吃,狗就有可啃的骨头了。早年村里谁家宰羊,树上落满啊啊大叫的乌鸦,门口围满汪汪直叫的狗。都是奔着人啃光的羊骨头来的。现在没乌鸦了,狗还在。谁家宰羊都不得罪狗,啃过的骨头给自己家狗留一些,剩下的从门口扔出去,把围了半天的狗打发了。得罪一条狗比得罪一个人麻烦。玉素甫当包工头的时候,惹了村里的大黑狗,至今村里人还记得大黑狗追咬玉素甫老板的情景。   那天大黑狗和花母狗趴在路边头对头说事情,玉素甫的摩托车开过来,狗对玉素甫和他的摩托车熟悉得很,不在意。玉素甫也没在意,摩托车呜地从狗身边过去,只听一声惨叫,玉素甫回头看见大黑狗跳着蹦子叫,花母狗站在一边惊慌地看。玉素甫没多管,摩托车一轰油门跑了。   第二天,玉素甫去县上办事,摩托车刚出村,路边突然蹿出一条大黑狗,直扑上来,玉素甫慌忙闪躲,人和摩托车一起翻到路边林带。玉素甫从车上甩出去,翻了一个驴打滚,爬起来看大黑狗已经跑远。   还有敢咬我的狗,皮子痒了,不想活了。玉素甫心里骂着,扶起躺在地上后轮还在飞转的摩托车。   玉素甫不知道,他把村里最凶的大黑狗压伤残了,这条狗从此跟他没完没了。   大黑狗在村里是一霸。就因为是黑狗,当不上狗头。阿不旦村是白狗坐天下,纯白的狗是贵族狗,白狗做狗头。大黑狗的名气也很大,人们把它的主人叫大黑狗买买提。村里几十个买买提,和狗有关系的外号有四五个。除了大黑狗买买提和大白狗买买提,还有一个小时候被狗咬断脚后筋,走路一瘸一拐的,叫狗腿子买买提。另一个被狗咬断半个小指头,叫狗指头买买提。   昨天,大黑狗屁股对着路,尾巴懒懒地伸在路上,玉素甫没看见,摩托车直开过去,前轮压着尾巴中间,后轮压着尾巴梢,大黑狗尾巴断成三节,再不能高高竖起来。公狗最骄傲的姿势是翘尾巴。尾巴翘多高,狗就有多大本事。大黑狗现在只能把尾巴根竖起来,断了的尾巴从中间耷拉下来。尾巴是一条公狗骄傲的旗子。大黑狗的旗子倒了。花母狗也不跟它好了。   大黑狗从此恨上玉素甫的摩托车,玉素甫摩托车开到哪儿,它追到哪儿咬。在玉素甫当老板那几年,只要玉素甫的摩托车在村里跑,后面总跟着一条追咬他的大黑狗。玉素甫生气得很,我一个大老板,老是被一条狗追着咬,多没面子。玉素甫找狗主人买买提,买买提当着玉素甫的面,把自己的狗棒打了一顿,边打边说:“狗养的,你睁开狗眼认清楚了,这是玉素甫大老板,你也敢咬。狗眼瞎了吗?以后见了玉素甫老板,只准摇尾巴,听见没有。你再追着人家的摩托车咬,我剥你的皮。”   几棒下去,狗缩成一团。直哀叫。   大黑狗第二天见了玉素甫的摩托车,依旧追着咬。玉素甫摩托车停在门口,出来发现搭在上面的坐垫儿被撕下来,咬了几个洞,狗嘴里的口水还在上面。大黑狗远远站着望。   玉素甫又找到买买提家。   “哎,大黑狗买买提,你的狗你管不着,给我管,这是200块钱,你的狗我买了。”   “玉素甫老板,我们家虽然穷,但也不会靠卖狗生活。这个狗我们养了好多年,我们家里的人一样。多少钱我也不会卖的。”   “它既然像你们家的人一样,为啥不管教好,天天追着咬我。我就是没防住把它的尾巴轧了一下,我给它扔过羊骨头,也算赔礼了吧,它还不放过我。”   “狗嘛,畜生,你玉素甫老板不要和它一般见识。”   “那我和你一般见识。你的狗咬了我,你说咋办吧。”   “我把它拴住,不让它出去。行了吧。”   “你现在才想起把它拴住,以前怎么不拴,它已经把我咬了好多次,把我的摩托车垫子撕了。它追着我在村里跑,让我没面子。它和我过不去,我也不饶它。就这200块钱,你要就收下,不要我拿走。你卖不卖我都会叫人把你的狗打死。”   大黑狗躲在羊圈棚下,眼睛盯着玉素甫和主人,知道他们在谈它的事,感到有些不妙。它听不懂人话,但知道人在说什么。人说一个事情时,眼睛、手、身体动作,都已经把这个事情说出来了。人常说的一些东西的名字,比如坎土曼、毛驴、馕、茶、肉、村长、老板、买买提、洋冈子、巴郎子等等,狗都熟悉,人发出哪个声音时,狗就知道在说啥。狗当然最清楚人把自己叫狗。大黑狗听惯了人们叫它大黑狗,和叫其他狗不一样。村里黑狗最多,人把黑狗都叫狗。身上一块黑一块白的叫花狗,黑毛白毛长在一起叫它杂毛狗。   唯独把它叫大黑狗。   狗有时听见人把人也叫狗,两个人一个指着一个说:“狗养的。”另一个说:“你狗日的。”   狗能看出来两个人在生气,一个骂一个,像两个狗嘴对着咬架。人吵架的时候,怎么把狗牵进去。狗听到人说狗这个词,以为人叫自己,也跑过来帮忙,嘴对着咬。   被咬的人不愿意:“你狗娘养的没出息把狗叫来帮忙,谁家没狗。狗,上。”   两家的狗厮咬在一起。狗一咬在一起,人就不吵了,站在一旁叫喊着给自家的狗助威。一场人和人的吵架立马变成狗咬狗,很快围来好多狗,人吵架时狗就在一旁看热闹。狗最爱凑热闹,哪有声音先往哪跑。最早链轨拖拉机进村时后面追着一群狗,玉素甫的小四轮和摩托车开进村时后面跟着一群狗,石油卡车进村时后面一样跟着一群狗,结果有两条狗被卡车碾死。狗没想到这个巨大的家伙竟然跑得比狗快,狗躲闪不及,喂了车轱辘。   狗最害怕警车,不敢跟着警车声跑,警笛声一叫,狗都躲起来。好多年前的一天,呜呜尖叫的警笛声进了村子,村里所有狗耳朵竖起来,从来没有哪个东西发出这样刺耳的声音,狗围过去,看见几个头上闪红光的家伙在路上窜,狗好奇地追着跑。车上下来的人手提带铁钩的棒子,狗很快发现,它们要遭殃了。那一天,村里一半的狗被打死,一半的狗跑了,跑掉的狗里又有一半被追到村外荒野用枪打死,剩下的狗跑得更远,晚上偷偷跑回来的几条狗又被埋伏在村口的人打死,其余的狗不敢再进村,在荒野中当了一阵子野狗,打狗运动结束后,人骑着毛驴到野地,把自家的狗叫回来。有几条叫不回来,变成野狗游荡在沙漠荒野。   大黑狗看见买买提被洋冈子叫过去,头挨着头说话,知道他们在说着关于自己的事。大黑狗警惕地盯着玉素甫,耳朵却朝向主人,大黑狗从主人说话的表情,已经觉察出什么。   大黑狗看见男主人一脸无奈地走过来。   “狗卖给你可以,但你不能打死它,你自己养,还是卖掉,我不管,你要向我保证不打死它。”买买提对玉素甫说这些话时,眼睛不时看着大黑狗。   刚才,买买提的洋冈子把他叫过去说:“玉素甫要干啥,谁都挡不住。   我们不卖给他,他也会叫人把狗打死。他的建筑队一大群人,谁能惹起他。   还是把狗给他拉走吧。200块钱也不少了,家里正缺钱呢,两个孩子的学费还没交,老师都在班上点过好几次名,让欠学费的学生赶快把钱拿来。还有,你的咳嗽病都好几年了,我经常半夜被你咳嗽醒。剩下的钱你去看看病。这条大黑狗,这些年给我们家惹了多少事。它以为自己有本事,谁都敢咬。可我们是穷人家。我们谁都惹不起。它咬了人,咬了别人家狗,都是我们去求人家原谅。它投错主了,应该生活在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家。”   玉素甫答应不打死狗:“我让它给我看工地。这么厉害的狗,我要打死它,村里那些狗崽子也不愿意。它有一帮子狗朋友呢。它咬我的时候,后面跟着好几条狗帮着咬。”   洋冈子过去把狗抱住,绳子拴在狗脖子上,又头上脊背上抚摸了一阵。   然后牵过来,绳子一头交给玉素甫。狗不愿意地后退着,望望买买提,又望望女主人。狗已经知道怎么回事了。   “你快拉走吧,我的巴郎子、丫头上学去了,他们回来看见大黑狗不在了,肯定会哭,会跑到你家里要狗。”买买提的洋冈子说。   大黑狗   玉素甫没有把大黑狗留下看工地,拉到巴扎上卖了,卖给一个不认识的人。   一个月后,大黑狗跑了回来。大黑狗跑回来没有回家,蹲在路边等玉素甫。那天玉素甫在乡上喝了酒,晕晕乎乎骑着摩托车回村,看见自己卖掉的大黑狗蹲在路中间,眼睛直直望着自己,不知道要干啥。玉素甫摩托冲着大黑狗骑过去,想把它捉住,狗猛地扑过来,玉素甫吓了一跳,加油门就跑,大黑狗在后面追,一直追进村子。好多人看见大黑狗追咬玉素甫,后面还跟着几条狗帮着追。大家都知道玉素甫把这条狗得罪了。有的扔一个土块想把狗打走,有的背着手看热闹。   大黑狗追进村子停住,扬起头“汪汪”了几声,转身走出村子。   大黑狗知道自己被主人卖了,不能再回家,它现在是玉素甫的狗,也不是玉素甫的狗了,玉素甫把它卖给了另一个人。这个人是收破烂的,院子里堆满破烂东西。大黑狗被拉去拴在大门口,狗一个人都不认识,不知道该咬谁不咬谁,狗自己嘴对着天哭叫了几天,嗓子哑了,然后就不叫了。这家人的狗食还不错,能吃饱,不时有骨头啃,有和垃圾一起拾来的剩饭吃。就是垃圾的味道难闻,成堆的垃圾里有驴和羊的味道,有狗的味道,主要是人的味道,还有大黑狗依稀熟悉的人的味道。是谁的味道呢,怎么在这里闻到。   大黑狗想不起来。可能在收来的破烂堆里,有它熟悉的人的一只破鞋、一顶烂帽子、一件袷袢。狗朝前扑了几下,要不是被铁链拴住,它会从破烂堆里把闻到的熟悉东西找出来,继而找到东西的主人。   大黑狗在拴它的铁链子上还闻到另一条狗的味道,是条母狗,气味很浓。   窝里的麦草垫上,外面地上,到处是它的味道。一种发泄在窝里的寂寞的味道。晚上大黑狗睡着,梦见一条白母狗,浑身纯白,水门红红地朝外翻着。   大黑狗被它自己下身的东西弄醒了,它硬硬地窜出来,顶到前腿上。大黑狗不知道曾经住在这个窝里的母狗去哪了。或许挣脱铁链游窝去了。大黑狗闻出母狗的味道很年轻。一条年轻的白母狗,一定长得非常好看,和村里那些年轻漂亮的母狗一样。大黑狗在村里有七八条喜欢的年轻母狗。阿不旦村的狗头虽然是大白狗,好多母狗愿意和大白狗相好,希望自己生一窝纯白的狗崽子。但是,那些黑母狗和大白狗的后代,多半是不白不黑的杂毛狗。再说,一条大白狗也忙不过来,狗发情的时候,母狗比公狗着急,四处游窝,游到大白狗窝前,看见好多母狗排着队。母狗等不及,后面的水流了一路,公狗闻着气味追过来,母狗耐不住,刚发情时还想找大白狗、找心爱的公狗,到忍不住的时候,碰见谁就给谁了。母狗发情,一下子就解决了,跟一条公狗怀上,水门就关了。公狗可不行,它有责任。村里所有母狗都怀上孕,村外游荡的母狗也都怀上孕,村里村外的路上没有母狗发情的气味了,公狗才会罢休。   这期间有的公狗轮上几十次,有的一两次,有的一次都没沾上。   大黑狗的情侣仅次于大白狗。从发情的前几个月,成群的母狗就跟着它的屁股转了。   狗发情时最讨厌村里的巴郎子,拿狗当游戏。狗交配叫连蛋。狗连蛋在一起,半天分不开。母狗的里面带锁,进去就锁住了。公狗射完精才让出来。   可能射一次两次都不开锁。一旦进去了,公狗的把柄就完全被母狗握住。直到母狗满足了,才肯放开。母狗知道公狗还会去找其他母狗,它只能用锁住不放的办法多要一阵,把公狗榨干。   公狗进去的时候是舒服的。一旦被母狗锁住,就难受了。公狗疼得乱叫,母狗也乱叫。痛和快搅在一起。狗的叫声引来看热闹的狗,也引来调皮孩子。   两条狗连蛋在一起,一条头东,一条头西,屁股对屁股,像长了两个头的动物。使劲往两个方向跑,跑半天还在原地打圈。   孩子拿来木棍,串在公母狗屁股中间,抬起来。狗叫得更厉害。这是真疼了。但母狗还不解锁。大人看见孩子玩狗,把孩子喝开。有些大人也这样玩狗,孩子跟着学会了。大人对孩子说:“母狗带锁的,千万别招惹。”都是说给眼看长大的男孩。女孩远远地偷看。村里人骂吝啬的人“母狗”,或“狗×”,就是说光进不能出。   大黑狗这样的厉害狗,孩子不敢玩。大黑狗是条有脸面的狗,也不在人多处爬母狗,发情季节它的屁股后面跟着一群母狗,大黑狗前面跑,母狗后面撵,跑着把其他母狗甩了,带着一条喜欢的到村外沙包后面做爱。   县城   大黑狗在一个晚上挣断铁链跑出来,脖子上还吊着一截铁链,一摆一晃,哗哗响,打在前腿上。大黑狗很聪明,它跑起来时就把铁链咬在嘴里。   老城空空的,河滩大巴扎上只有石头,沿街的店铺都关着门窗,大黑狗靠着店铺墙根走,那里还散发着烤肉抓饭的味道。大黑狗碰见几条逛街的狗,围上来咬它,大黑狗一龇牙它们全吓跑了。可能是城外村庄的几条狗,大黑狗想。看它们走路的样子很慌张,显然不是走在自己的地盘。   大黑狗走上龟兹古渡大桥,桥头的清真寺安安静静,半个月亮挂在上面。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8章 黑狗(2)   大黑狗对这一片很熟悉,主人经常带着它到老城赶大巴扎。巴扎日清真寺前挤满了人,卖骨头汤、凉粉、粽子、冰水的小贩淹没在人流中。狗有时从人群中闻到死人味道。这些走动的人中间有一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不知道自己死了,还不停下,还在走、说话。狗想从人群中找到已经死了的人,把他认出来。狗刚走上�头就被主人喊回来。主人不让狗去那里。狗不明白主人为啥不让去。死人的味道弥漫在狗的鼻子。在村里,谁家死了人,或者有人快死了,狗都能闻出来。狗闻见死亡味道,就拖着哭腔叫。人把狗的这种声音叫“叫丧”。人听到狗叫丧,就知道村里死人了,或者有人要死了。   大黑狗望了望星星,认准阿不旦村的方位,然后走过龟兹大桥。桥上护栏边睡着两个人,头对头。大黑狗小心绕开。狗夜夜望天空,知道阿不旦村在哪颗星星下面。   走过大桥一条马路,直通到县城边。大黑狗以前都是跟着主人的驴车绕过大半个县城,走到老城。回去时又绕过大半个县城,从来没进入过县城。   县城不让驴车进入。今晚大黑狗不想绕了,从路灯照亮的街道径直走进去。   大黑狗听说附近村庄的狗,经常夜晚三五结群到城里逛街。逛完老城逛新城。那时县城的人都睡了,饭店商店都已关门。路灯也半明半暗。狗溜着墙根走,饭店面前,垃圾箱里,到处能找到好吃东西。狗吃饱了,对着头顶的路灯汪汪叫几声,在其他街道找食的狗汪汪回叫几声,大家集合一起,打着饱嗝,一抬腿在路灯杆上撒泡尿,花池边拉一堆狗屎,打闹着出城回村。   龟兹县城每晚都有狗光临。老城可吃的东西不多。狗对老城都熟悉,白天狗跟着主人的驴车进老城,饭馆门口的一点骨头渣都被狗捡拾光了。新城里白天没狗,晚饭后的街道垃圾也没人收拾,不光有骨头、吃剩一半的馕、火腿肠,连整块的肉都能捡到。在个别饭馆的后堂,溜门缝进去,拖一个整羊出来,这样的好事都发生过。   早几年,只有附近村庄的狗夜晚进城找好食吃,一来一伙。几个村庄的狗就是几伙。街上碰见了还咬架。不过,咬几下都各自走开,毕竟在陌生地方,狗害怕吵醒人。后来远近村庄的狗都知道县城有好吃的,天一黑就往县城跑。都怨狗嘴太长,吃了好吃的还要叫着说出去。县城一到晚上就变成狗城,每条街上都有狗在跑,狗在叫,还有人被狗咬伤。   除了清洁工抱怨街上的狗屎多了,城里人对狗倒不介意。狗连夜把饭店门口、垃圾箱边的食物垃圾都清理了,连晚上醉鬼吐的东西,都被狗舔干净。   晚上的狗叫声也并没有影响城市人的睡眠,相反,好多城里人的失眠被街上的狗叫治愈。大多数城里人是从乡下来的,听着狗叫他们的睡眠更踏实。因为街上跑着狗,晚上小偷不敢上街,县城的偷盗少了,警车晚上不用巡逻。   村里的偷盗却多起来。夜晚狗进城小偷下乡。村里人追小偷追到城里。   带着狗追,狗比主人熟悉县城,领着主人走街串巷,把贼追赶得没处跑。   早几年大黑狗就听亚西村一条花母狗说过县城的事,花母狗的父母是城郊村的,长大后抱给了亚西村人家。母狗小时候经常听母亲说到县城吃好的去,母亲半夜撇下它们一窝狗崽,去了县城,天快亮回来,肚子吃得饱饱,嘴里还叼着一块肉。母亲吃好了,奶水就多。稍大些它也随母亲去过几次县城,尝过县城垃圾箱里的好吃东西。花母狗所在的亚西村离阿不旦村有十几里路,有一年花母狗游窝游到阿不旦村,认识了大黑狗。大黑狗让它怀了七个狗娃子。以后花母狗经常到阿不旦村来,不发情的时候也来。花母狗在村外叫几声,大黑狗听到了就跑出村,和它会面。花母狗漂亮又有修养,不进村和村里的母狗争风吃醋,也不愿让大黑狗难堪,它们约会在村外的包谷地。   那次花母狗躺在大黑狗怀里,舔着大黑狗的脸,给它说小时候半夜跟母亲去县城的事。大黑狗喜欢这条小母狗,身子浑圆,眼光也高,不愧是小时候吃过肉的,没饿着过,不像村里一些狗,眼睛无时不盯着墙根底下,啥肮脏食物都吃。也难怪,一生下来就是饿死鬼,母亲吃不饱肚子,没奶,主人家又没好吃的喂狗,人都吃不饱,哪有狗吃的,能耐个命活下来,就不错了。   大黑狗曾经动员村里的狗半夜去县城找好吃的。没谁愿意跟它去。来回上百公里。就是吃一肚子好东西,跑回来也空了,跟没吃一样。   街道亮着路灯,像村庄的白天一样。已经半夜了,街上还有行人,大黑狗鼻子闻了闻,半个熟人都没有。大黑狗没看见传说中满街跑的那些狗,今晚它们怎么不在街上,难道吃饱回家了吗,还是县城街道上从来就没来过狗?   大黑狗没闻见街上有其他狗的味道,那些狗到县城找好吃的说法,难道只是狗的梦话,从县城边传到远处的阿不旦。   大黑狗不敢到街中间,靠着墙根和路灯的阴影走。碰到一堆食物,知道是醉鬼吐出的东西。大黑狗在村里吃过这样的东西,村里有两个醉鬼,经常喝醉躺在路边。一个醉鬼吐出的东西,能把两条狗吃醉,有时看见醉鬼身边躺着两条醉狗。狗吃醉了不吐,就是身体软软的睡死过去。狗在村里醉了,躺一晚上也不会出事。在外面可不能醉。大黑狗舔了几口,没敢贪吃,就往前走了。要是自己醉倒了,肯定糊里糊涂就成了别人肚子里的东西。大黑狗听别的狗说过,老城边的新城里,人吃狗肉,好多狗最后都拉到那里被人吃了。大黑狗在街上闻到吃了狗肉的人身上的狗味道。村里没人吃狗肉。狗和人一样,活到最后老死,埋掉。驴也一样,活到最后老死,埋掉。只有羊和牛可怜,活不到最后,早早被人宰了,皮子卖掉,肉被吃掉,骨头被人啃一遍,又被狗啃一遍,还埋不掉,被拾破烂的收去,卖给工厂,又加工成更高级的营养食品,被人再吃一遍。大黑狗有一次在一个孩子吃的袋装食品中,闻到它很久前啃过的一块干骨头的味道。大黑狗对这块骨头记忆很深,一块羊大腿骨,在玉素甫家门外的垃圾堆找到的。也不是它找到的,是村长亚生家的黄母狗找到的,叼在嘴里献给它。不知是村长家的狗啃骨头啃烦了,还是有意给它献爱心,大黑狗没管那么多,叼着骨头跑过半个村子。嘴里有一块骨头叼着的狗,就像屁股下面有一辆摩托车骑着的人一样风光。大黑狗回到窝里,把骨头翻来覆去琢磨了一遍,骨头缝里有一丝肉,骨头里还有一点骨髓,狗用舌头感觉到,却怎么也吃不到,狗就含在嘴里嗍,嗍了好几天,那丝肉和那点骨髓还没嗍出来,但骨头里的肉味道已经被它嗍没了,只剩下干骨头被太阳晒出的腊油味儿。有一天,干骨头不在了,可能被孩子拿出去,卖给收破烂的人。收破烂的啥都收,骨头、破羊皮、废铁、酒瓶子、旧电视、收音机。大黑狗不清楚,它啃得精光扔掉的一块干骨头的味道,怎么又进到食品袋里,被孩子吃得津津有味。   狗的路   大黑狗出新城后没从路上走,盯着阿不旦村的方向,穿农田过荒野。它嫌人的路太绕弯了。大黑狗喜欢县城街道,直直的,像狗走的路,但又不直通到狗要去的地方。狗在世界上没有路。在村庄城市没有,在荒野上也没有。   狗追兔子时,不顺着兔子的路跑。兔子路太绕弯了。狗只是对着兔子跑的方向追,狗能判断出兔子跑的方向,它跑直路追,所以兔子绕来绕去,还是被狗捉住。   阿不旦村外的荒野上,以前最多的是兔子的路和羊的路。羊和兔子都喜欢在荒野的虚土中踩出自己的路,然后一年年地顺着走,这样省劲又不会迷路。人到荒野中走的少,没有自己的路,只有一条驴车道从村子通到荒野,然后分散成许多车辙印,消失了。人到荒野中各有各的事情,很难走到一起。   人喜欢沿着羊道走,羊能过去的地方人也能过去。兔子路和羊的路有时重合,不知道羊借了兔子路,还是兔子借了羊道。兔子路比羊道窄。最窄的是蚂蚁路,有半个小指头宽,蚂蚁路是双行道,每时每刻都有来去奔跑的蚂蚁,各走一边,蚂蚁也是靠右走。再就是老鼠的路,有两个手指头宽,老鼠路是单行道,老鼠出门排一溜跑过去,找到吃的排一溜回来。碰到迎面来的老鼠,一斜身让过去。稍受惊吓就四处乱窜。   后来荒野中出现一条黑乎乎的路,又宽又直,把好多动物的路截断。好长时间,动物不敢接近柏油路,这条黑路有一股以前没闻过的怪味道。不是人的味道。动物路上也有味道,兔子路有兔子味,老鼠路有老鼠味,人的路上有人味。这条油黑道路上没有人味儿。   直到现在,蚂蚁还没有穿过这个黑乎乎的道路。蚂蚁搬家到公路边就停住,下一次搬家远离公路。不论黑蚂蚁还是黄蚂蚁,都不敢爬上比它们还黑的公路。老鼠最先跑到路上,老鼠从刺鼻的黑沥青味中分辨出人的味道,知道这是一条人的路,但没有人走动,只有一种巨大的东西轰隆隆过来过去,好多老鼠被它压死。尽管这样,老鼠还是很快把洞穴筑在公路边,路上不时有人遗落的食物,自从荒野中有人开垦种地,柏油路也变成往外运输农产品的道路。路边遗落最多的是棉花,老鼠把棉籽儿剥开吃了,棉花拖到洞里当被窝,生小老鼠的时候,棉花是最好的铺盖,精光的小老鼠生育在温软的棉花里。野黄羊在半年以后才敢跑过公路,它们一旦不害怕公路,马上又会贪恋它,在公路上撒欢,卧在路中间晒太阳。野猪对待公路的方式特别,它用嘴拱路边的沥青,想把路面拱掉。鸟沿着公路飞,不时落下寻路上的食物。   路上死亡最多的是老鼠,其次是鸟,还有黄羊。撞死的黄羊马上被司机拉走,留下一摊血。老鼠和鸟的尸体会长久地留在公路上,被车轮反复碾压,最后成尘土被风刮走。   早年进荒野的人,沿着兔子的路走,沿着羊道走,人进荒野都领着狗,狗知道人的路是怎么走出来的。狗跟着人进城赶巴扎,知道往城里走的路越走越宽越走越平坦。去荒野的路,越走越窄越走越坎坷,走到最后没路了,整个荒野敞开在那里,荒野像一条没边没沿的路。这时人就没方向了,不知道往哪儿走,只有沿着羊道走,沿着兔子路走。走着走着这些路变成人的,兔子和羊不见了。   从县城到阿不旦村,大黑狗穿过五个村子。村子挡在路中间,黑黝黝的,像一头卧在那里的巨大动物。它闭着眼睛,没有一个窗户亮灯。但狗是它的耳朵和眼睛。大黑狗穿过这些村庄时,它脖子上铁链的响声惊动了村里的狗,它被五个村庄的狗追咬,一个村庄的狗叫传到另一个村庄,另一个村庄的狗叫又往下传,最后是阿不旦村的狗叫,从县城边,到阿不旦村,六个村庄的狗叫连成一片。   大黑狗到阿不旦村时,天已经亮了。它在村外看见村子渐渐明亮起来,房子、树的轮廓清晰起来。这样看的时候,大黑狗眼泪汪汪,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外狗,这个村庄没有它的窝了。它被卖掉了。   大黑狗追咬完玉素甫,掉过头,朝村外荒野走了。它的尾巴狼一样拖在地上。它从此变成一条野狗。   大黑狗成了野狗后,再没回过村子,也没追咬过玉素甫。它在村外的荒野上游荡。有一年,它顺着柏油路又去了趟县城。大黑狗怀想县城街边的美食,街边随处能捡到好吃东西。它还怀想老城收废品人家铁链上的母狗味道,它跑到那家门口,往里看,一条大黄狗向它扑咬,堆满垃圾的院子黑黑的,还是那些狗都不愿意闻的混杂气味。   大黑狗在月光下巴扎散尽的龟兹河滩游走,想到很久前随主人到巴扎的情景,大黑狗在巴扎上认识了好多狗,狗和狗认识了,主人间也就认识了,有时先是人和人认识了,身边的狗也熟悉起来。熟到恋爱了,狗和狗生了狗娃子,两家就有了走动。狗娃子没睁眼睛的时候,养公狗的人家就被养母狗的人家叫过去,说,狗娃子是两家的狗生的,你挑一个吧。狗是从小看到老,厉害狗眼睛还没睁开就会咬人。养公狗的人挑一个狗娃子,剩下的主人家会留一个,其余的给村里人。来要狗娃子的人,都会带些狗食,喂母狗,有端半盆麸皮的,带两块干骨头的。养公狗家的人更是不能少带狗食,狗娃子是两家狗的后代,都有抚养义务。   大黑狗是一条有本事的公狗,公狗干下的事情,公狗家男人要负责任。   大黑狗每年让村里的好多母狗怀孕,下一窝一窝的狗娃子。然后,母狗家的人就接连来报喜:“我们家母狗又给你们家大黑狗生了一窝,七只,我给你留了一只。快过去看看吧。”   大黑狗主人买买提实在没办法,说,你送人去吧,我们家都快成狗窝了。   我们自己都吃不饱肚子,哪有喂狗的食。以后我们家大黑狗配谁家的母狗,我要收一袋子包谷。你拉着母牛到乡上配种,都收钱的。   主人买买提从来没收到过半袋子包谷,大黑狗依旧年年让村里好多母狗怀孕,然后,主人买买提领着大黑狗,端着狗食,挨家看望那些汪汪叫的狗后代。   想到这些时,大黑狗觉得自己真对不起主人,给他惹了多少麻烦,让他操了多少心,连自己图痛快干下的风流事,都要主人破费收场。自己给这个人家做过什么呢,看看院子,不丢东西。它的主人穷得还有东西可丢吗?自己在村里的狗中间,也算数二数三的老道狗了,却并不能使主人成为村里的有能力的富裕人。村里哪条狗它都敢咬,多数狗都害怕它。可是,它的主人却经常受人欺负。主人被谁欺负了,大黑狗就去咬谁家的狗。主人光知道它惹了多少事,却不知道有些事,是它帮主人出气惹的。主人是村里的穷人、弱人,他的大黑狗却是狗群中的强狗,主人好像从来没有为此自豪过,反而经常为它苦恼,这是大黑狗最伤心的了。   以后好几年,玉素甫经常在夜里听见大黑狗在村外的荒野吠叫,叫声孤独、高远。玉素甫很少一个人到荒野去,也很少去县城,他的工程队散了,大包工头老板玉素甫回到村里,变成一个不爱出门的人。   大黑狗买买提也经常听到自己的大黑狗在荒野里叫,他赶驴车去找过几次,没找到。   但大黑狗的叫声还在,在竖着石油井架的荒野沙漠,每当夜晚,大黑狗舔净脸、爪子,脖子昂起,腰挺起,站在高高沙包上,嘴对月亮,汪汪地叫,它的叫声不再为一口狗食、一个人、一点动静。它吠叫的时候,远处村子里,好多狗汪汪地跟着叫,嘴对着荒野,大黑狗站立的沙包方向,月亮悬在沙包上面,狗的吠叫在月亮上面,汇成汪汪的银白海洋。   (《花城》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章 诡异的记忆   南帆   一   现在,我开始遭受记忆的戏弄。一向清晰的往事会突然隐没在某一个模糊的区域。如同一个木桶出现了裂缝,一些记忆无声无息地流失了。我一遍又一遍徒劳地打捞,心慌意乱,巨大的受挫感影子似的爬过心头。这就是衰老。记忆甚至比肌肉更早感到了疲倦。   危险的信号似乎是从人名的遗忘开始的,记忆开始单项地失效。许多极其熟悉的面容笑吟吟地彼此招呼,他们的名字即将跳出舌尖的时候突然消逝了。怎么可能呢?然而,记忆底片上的印痕急速地淡隐,如同烘干的水渍。   这不仅尴尬,而且无礼。因此,如果在某一条走廊或者某一间会议室突然遇到叫不出名字的熟人,我不得不装扮出一副亲切的口吻说三道四,企图根据对话之间的各种蛛丝马迹找到线索。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恼火的场面,有时恨不得重重地拍打脑门——仿佛能把滑落在大脑某一个皱褶里的名字震出来。   大约过了好几个月,我猛然意识到:这并非一些偶然事故。如同眼睛的老花一样,我的记忆开始衰退了。   一个人通常拥有一套记忆。这即是个人历史。“历史”是一个虚幻的、华而不实的大字眼,我们还是用“记忆”这个词吧。没有纳入记忆的历史又在哪里呢?一个人如果没有记忆,犹如没有安装电脑软件的裸机。大脑空空如也,骨骼、肌肉和神经丛不知道如何行动。这种躯体仅仅是一副行尸走肉。   “失忆症”表明某一个记忆区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个人记不起自己的身份或者姓名。许多惊悚小说尤为热衷于利用“失忆症”作为启动故事的钥匙。   记忆的丧失制造了大面积精神塌方,想不起自己历史的人如同幼童一般无知可欺。于是,阴谋和圈套开始了。当然,如果遇上一个慈悲为怀的作家,人们也可以换一种说法:爱情开始了——例如,电影《初恋五十次》。花花公子亨利在一家小餐馆里结识了露西,并且双双坠入情网。令人意外的是,他们的爱情无法延续到次日。因为一次车祸,露西患上了一种短期的记忆丧失症。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她会遗忘前一天的全部经历。电影之中的一个镜头是,露西在某一个早晨醒来,发现居然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子同床共眠。   她惊恐地尖叫起来,并且抓起手边的所有东西砸过去——她已经不认识昨天的爱人。这迫使亨利开始一个疯狂的计划:每一天向露西求爱,而且必须在每一个晚上她入眠之前成功。   失忆是一种意识的缺损。相反,超额的记忆又会带来什么——譬如,一个人拥有两套记忆?当然,这种奇特的故事只能交给博尔赫斯虚构。《莎士比亚的记忆》这篇小说中,一个专事莎士比亚研究的教授收到了一个奇怪的馈赠:莎士比亚一生的记忆。教授借助莎士比亚的记忆澄清了许多学术难题,某些时候,他甚至得意地觉得自己就是莎士比亚。当然,不久之后教授就感到不妙。莎士比亚的强大心灵可能淹没他的贫乏思想,犹如一条大河可能吞噬一条小河。权衡再三,教授还是在某一个黄昏将莎士比亚记忆转赠他人。   一个人的大脑空间肯定是有限的。莽撞地引入另一套强大的记忆,我们那些羸弱的神经多半要被压垮。   二   一个人的记忆可以上溯到哪里?我曾经多次想到这个问题。   村上春树的《1q84》之中反复出现一个片断:主人公最早的记忆来自一岁半的时候。他似乎是躺在婴儿床里,看到他母亲脱去衬衫,让一个不是他父亲的男人吮吸乳房。这一段记忆没有前因后果,孤零零地漂浮在滚滚的浊流之中。这些影像是不是来自意识的伪造?主人公似乎没有确凿的把握。   通常,人们只能利用回想之中查找一生的第一段记忆。然而,回想是不是可靠的记录?有一段记忆久久地盘踞在我的意识之中,我无法精确地断定是几岁时的事情。我记得母亲牵我到十字街头的一家中药铺抓药。当时我肯定不及药铺的柜台高,只能听见母亲与药师交谈以及一味一味的中药秤好之后哗地倒在纸上。因为天气寒冷,我把小手插在母亲的裤兜里取暖——我记得母亲穿了一条灰色的呢裤子。大约是马路上的汽车吸引了我,我转身到门口看了一阵又回到母亲身边,继续把手插入母亲的裤兜。过了一会儿,突然有人把我的手扯出来,一个短发的女人屈起手指在我的巴掌上狠狠敲了一下。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母亲连忙问怎么回事。三言两语之后,母亲脸色阴沉地拖着我离开了。很久之后我才明白,我从药铺门口回到柜台的时候错把小手伸到短发女人的裤兜里——她也穿一条呢裤子。短发女人敲我的巴掌是一个警告:她的想象之中,我恐怕是企图到她的裤兜里偷窃钱包的扒手。我始终无法弄清,这是我的第一段记忆吗?显然,促使我清晰地记住这件事的原因是强烈的屈辱感。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记忆常常是文学的沃土。记忆逐渐蚀去了现场的重量和坚硬的质感,种种感喟、叹息、悔恨、怀想回旋在往事的缝隙之间。英雄回首,美人迟暮,过眼烟云,人生如梦,“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文学处理过的记忆时常显得凄美、迷离、摇曳多姿、幻影幢幢。这时,谁都会想到《追忆似水年华》,想到普鲁斯特。这个作家天长日久地蛰居于一间隔音的斗室里,他的记忆将一个个孤立的时刻编织成一幅斑斓的长卷。舞会,社交,长裙,插上了羽毛的帽子,街道上辚辚的马车,客厅里奢侈的摆设,笨拙的或者机智的对话……一千万字的鸿篇巨制,普鲁斯特如同把自己锁在记忆的牢笼之中。他的记忆叙事学之中,“小玛德兰点心”是一个公认的经典段落。一个寒冷的冬季,主人公回到家里,在母亲的劝告下喝了一口热茶。愁眉不展的主人公舀起一勺泡着小玛德兰点心的热茶送到唇边,一个小小的奇迹发生了。带着点心屑的热茶刚刚碰到上颚,一种美妙的快感随即袭来。遥远的往日从记忆的深渊缓缓地浮上来了,带有一小块玛德兰点心的气味。无数往事积压在内心的某一个角落,落满了灰尘,纹丝不动。只有等到了一个解禁的咒语,这些往事才会突然活过来,绘声绘色。普鲁斯特幸运地找到了这个解禁的咒语:一块小点心。   熟悉巴黎的人通常明白,为什么这里盛产法国式的知识分子。这是一个意象繁复的城市。雍容华贵的王宫和炽烈的革命,铁血的拿破仑与奋笔疾书的巴尔扎克,栩栩如生的街头雕塑与钢铁的埃菲尔铁塔,精美的卢浮宫与阴森的巴底士狱……“左岸”当然是久负盛名的知识分子圣地,小咖啡馆、酒吧、书店、美术馆、小剧场;海明威、萨特、毕加索什么的。当然,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仅仅听过“左岸”知识分子的传说。那一天驱车短暂地经过巴黎的“左岸”,我在马路两边见到的无非是几个平庸无奇的服装店橱窗。两辆警车飞速地从街道上驰过,警笛汹涌起伏,这一点倒是与电影里面一样。这就是与巴黎的距离,一个连“外省人”都算不上的家伙还想看见什么?当然,如果允许使用一个隐喻,我还愿意进一步做出一个精确的衡量:我与普鲁斯特的距离,犹如粪便与小玛德兰点心的距离。小玛德兰点心打开了普鲁斯特记忆的闸门,我的记忆祈求粪便的召唤。事情发生在某一年的清明时节。我与家人相约上山扫墓。来到山脚下的时候,一阵久违的粪便气味触动了我,制造了一场记忆的雪崩。我突如其来地想起自己三十多年前的乡村生活来了。我在那一天的日记里记录了这个过程:……与家人汇合之后,一位乡下的亲戚领着上山。从水泥路上拐入窄窄的田埂,土屋里的狗吠了起来。过去几步,红砖墙里面是一个养猪场。一大批猪的尖锐嚎叫如同利刃划开石棉瓦和塑料片铺设的屋顶,回旋在空中。田埂的两边是几亩菜地。竹架子和塑料薄膜下面是油菜花、茄子、包菜、西红柿,还有一些别的什么。阳光烘晒之下,菜地里粪便的酸腐气息四处弥漫。隐约之间,某种沉睡多年的经验被搅动了。   嗅觉记忆。普鲁斯特说的是可口的小玛德兰点心,我的嗅觉储存的是粪便的气息。算了算,我的乡村生活是三十来年前的事情了……三   我是一个嗅觉迟钝的人。大学考试之后的例行体检,我的鼻子连汽油、酱油和水都没分辨出来。尽管如此,我的嗅觉还是领悟到多种粪便气味的丰富意义。   我的故乡是一座中等城市,我在一条巷子的大杂院里长大。当年的大杂院不可能如同单元公寓房一般设有卫生间。我的个子日渐高大以至于不适合使用痰盂,之后,到公共厕所解大便成了每日必不可少的功课。道在屎溺,这没有什么可隐讳。这个城市的许多人都是以相同的方式解决问题。几个脑子灵活的家伙别出心裁,最终还得踏入厕所。有一回我在街道上遇到一个玩伴,他与他的父亲各自一本正经地提了个点心盒,点心盒用塑料带子细心地扎起来。我好奇地问他上哪去,他做了个鬼脸——要把盒子里那些臭玩意儿抛到厕所里去。   从我居住的大杂院出发,十分钟的路程之内没有任何公共厕所。这决定了我不会像一个固定的顾客习惯性地光临某一个店铺。出了大杂院的大门,不论东西南北,五平方公里之内的厕所我都使用过。这些厕所或者在闹市中心,或者在另一条巷子里,或者是某一个单位或者某一所学校的内部厕所。   通常,习惯于早晨解决问题的人较多,公共厕所人满为患。无论是在厕所门口排队,还是蹲在坑位上想到外面那些满脸焦灼的后来者,我都会感到不自在。所以,我尽量将解决问题的生物时间调整到午后。午睡时间是公共厕所最为冷清的时段。既然这条巷子里的住户卫生待遇相仿,我就很容易在如厕的时候拖上一两个伴。时间长了,这一项活动成了一个固定节目。每一日午后,几个年龄相近的小伙子呼朋引类,结伴而行。因为有了默契,他们会定时在巷子口相聚,事先连一个招呼都不必。那个年头的人们时常警觉阶级敌人作祟。巷子里一个老头察觉,几个小伙子总是在一个固定的时刻神秘地出门,不免起了疑心。急于立功的老人家悄悄地跟踪了几回,每一回都追到了厕所,大呼晦气。这个插曲是他与邻居的闲谈之际自己披露出来的。   不久之前我使用过一个五星级饭店的厕所,抽水马桶旁边的墙上有一个旋钮。我好奇地转了转,厕所里响起了电视之中新闻联播的声音。我第一次知道,五星级的房客即使在出恭时也要竖起耳朵,聆听世界大事。当然,如此高尚的兴趣多半出现于抽水马桶发明之后。否则,排泄带来的臭味是一个难堪的干扰。袪除臭味始终是厕所设计的一个前沿课题。据说,当年慈禧太后身边的工匠以及太监、宫女无不为之殚精竭虑。慈禧太后使用的便桶是一个檀香木雕成的壁虎,壁虎的腹中置有干松香末,便溺时掀开壁虎脊背上的盖子跨上去,完事之后太监举在头上顶出去清洗干净。如若出门旅行,车内备的便桶称如意桶,桶底铺上黄沙,再灌入水银,粪便落下之后立即埋没。   显而易见,多数人无法享用这么高贵的皇家便溺方式。至少在我年轻的时候,街头的许多公共厕所臭不可闻。冲水系统损坏,无人清洗便池,厕所里面臭烘烘的气味富于质感,常常形成一种压强,甚至如同一堵坚固的墙壁令人倒退三步。一些公共厕所的臭味捂成了氨气,强烈的刺激叫人睁不开双眼。这种条件下,几分钟的排泄如同受刑。有一回我偶尔来到郊外,发现一个鱼池之上凌空搭盖了一座简易厕所。几根长长的木桩插入池塘,若干薄薄的木板钉成了四堵墙壁,两块石条铺成了坑位,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耳畔有游鱼唼喋,鼻间无臭气回旋,诗情画意,夫复何求!心旷神怡之际,我想象乡村的厕所必定是田园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在十七岁的时候正式移居乡村,成为名副其实的乡下人。居住下来没有几天,我对于乡村厕所的期待迅即破产。乡村很少使用“厕所”一词,农民直截了当地说“粪坑”。一些人说起过乡村厕所的尴尬:路边的男女厕所之间仅用几根麦秸潦草地隔起来,同村的男女一面方便一面聊天。我没有遇见这种情况,而是被几个农家厕所吓了一跳。这些厕所的墙壁由树枝、树皮和茅草围起来,底下是个近一人高的大粪桶。两根湿漉漉的木条架在粪桶上,稍稍滑动就可能失足落下。这些粪桶用于积肥,多时才清理一回;一眼望下去,可以见到粪桶里一团一团的蛆虫四处蠕动。我对于这种厕所有些不适。   不久之后,我和一同移居到乡村的伙伴陆续将排便的地点转移至附近的一条铁路上。夜色降临之后,穿过山峡的一段铁路上时常有一批人蹲在铁轨上大便。如果这时火车驶来,铁轨就会像手腕上的脉搏一样有节奏地跳动;当火车头强烈的灯光照出了一个个白晃晃的屁股时,众人就纷纷提起裤子跑下路基。这一项活动不至于污染铁路。乡村的狗会及时地闻风而动,迅速地清理留在路面上的排泄物。多年以后我偶尔提到这个空旷的露天厕所,一个作家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曾经如此粗野。   移居乡村几个月之后,田间的劳动终于修正了我对于粪便气味的认识。   田野上的风逐渐吹散了厕所制造的恶臭。挑起一担粪桶下到了农田里,挥舞长长的粪勺将桶内的粪便泼洒出去,迎风而来的粪便气味之中增添了酸腐的气息。新鲜的粪便通常不会直接投放到田地里。沤肥犹如一种发酵,酸腐的气息来自泥土和青草,来自稻草垛子和牛厩。我终于明白,踏入乡村即是踏入天地之间生生不息的伟大循环。从粪便、稻米到活蹦乱跳的生命,上苍指定了每一个环节不可替代的意义。置身于这种气氛,我不再对粪便嫌恶得双手发抖。湿淋淋地从水田之中爬上来,稍稍洗了洗就坦然地抓起了饭桌上的筷子。天高地阔,粪便与泥巴、沙子或者禾苗、青菜又有多大区别呢?当然,当时我肯定料想不到,这种酸腐气息竟然可以翻越三十年岁月,风尘仆仆地踏入我的安逸生活,正式通知一段记忆的复活。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10章 火炭上的一滴糖(1)   柴静   1   中学语文课本上有道题,鲁迅先生写道“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课后题问“这句话反映了鲁迅先生的什么心情?”   老罗当年念到这儿就退学了,他说:“我怎么知道鲁迅先生在第二自然段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教委知道,还有个标准答案。”   冯唐是另一种高中生,他找了一个黑店,买教学参考书,黄皮儿的,那书不应该让学生有,但他能花钱买着,书中写着标准答案“这句话代表了鲁迅先生在敌占区白色恐怖下不安的心情”。他就往卷子上一抄。   老师对全班同学说:“看,只有冯唐一个同学答对了。”   2   后来过了好多年,他俩认识了。   老罗一直初中学历,没买假文凭,没考电大,贩中药,摆地摊,来北京混滚滚红尘;冯唐在协和学完了医,美国念完博士,进了麦肯锡当完了合伙人,买了后海的四合院,老罗刚来北京住他家,他给老罗找钱投资搞学校。   “有了钱,有什么坏事儿,就更敢作了”。   老罗在饭桌上横绝四海,嬉笑怒骂,冯唐在饭桌上不吭不哈,挺文静的,但眼睛活,别人说没意思的话他就拿手机拍桌上的姑娘,有人说邪话,他笑得又快又坏,有时候还侧头跟老罗补充句什么,我们没听清,问说什么,老罗一挥手“别问了,这是个流氓”。   我当时觉得冯唐狷狂,有天晚上吃完饭一起坐车,他跟我说从小没考过第二,托福考满分,不用背,是照相机记忆力。写东西的时候根本不想,憋不住了一坐,像有人执着他手往下写。   我心里想,这哥们实在是。   后来还跟老罗聊过:“他挺有优越感啊。”   老罗带着欣赏之意说:“臭牛×呗。”他自己也根本不是个谦退的人,“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3   一开始冯唐的小说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好像我们的存在只是像一面镜子映射出他们,不容易有共鸣。   不过他的文字真是腥、鲜。写跟姑娘在实验室用烧杯喝七十度的医用酒精,边上都是用福尔马林泡着的人体器官:“我喝得急了,半杯子下去,心就跳出胸腔,一起一伏地飘荡在我身体周围,粉红气球似的,我的阳具强直,敲打我的拉锁,破开泥土的地面就可以呼吸,拉开帷幕就可以歌唱。酒是好东西,我想,如果给一棵明开夜合浇上两瓶七十度的医用酒精,明开夜合会脸红吗?香味会更浓吗?它的枝干会强直起来吗?”   中国字和中国字往一块这样一放,像有线金光钻在冯唐的文字里,有的地方细尾一荡抽人一下。   这挺怪的,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我的课外阅读是批判胡风的文件和作文通讯,写作文是“平地春雷一声响,四人帮被粉碎了”,他这个东西从哪儿来的?   大概是因为他和老罗都把背标准答案的时间省下了,老罗退学后,看李敖、王朔、《罗马帝国衰亡史》,冯唐看劳伦斯、二十四史和《金瓶梅》。   我十七岁学汪国真的时候,他俩已经写小说了,老罗写个挺魔幻的尿床故事,投给《收获》,冯唐投的是《少年文艺》,里头有句诗,一个半大孩子,已经邪得很狰狞了,“我没有下体,也能把你燃烧”。   他们都这么野气生蛮地长起来,瞧不上肉头肉脑的精英,香港有个董桥,句子写得刻苦又艳丽,六十岁的时候感慨:“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文章叫《锻句炼字是礼貌》。   冯唐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像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   朋友里说起冯唐,分两类,一类喜欢他,说:“他左手一指明月,右手一指沟渠,然后把手指砍了。”   另一类连他的名字都不能提,“阴气太重”。   4   我理解他们说的“阴气”是什么。   有次跟冯唐说起韩寒,他说韩的杂文好,我问他觉得韩的小说怎么样,他举个例子说有个他喜欢的作家叫伊恩,写过八个中篇,全是禁忌,欺负白痴什么的,非常颠覆根本道德的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但是他的视角是好小说家的视角”。   他说了个细节:“他们在二楼,在一个小渔港旁边,有鱼的味道一直在,跟女生抱在一起,感到怪兽在挠那个墙,他说给那个女生听,那个女生一开始没听到,慢慢她也听到了。”   这个细节让他感到用口语无法表达的那种敏感:“这是正常人的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是正常人在某一天,或者下雨,或者醒来,忽然感觉到的东西。”   他说,这就是小说家的责任。   他说:“韩寒根本没摸到门呢。”   他认为自己有这个敏感,“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他学医的几年加重了这个气息,“我记得卵巢癌晚期的病人如何像一堆没柴的柴火一样慢慢熄灭,如何在柴火熄灭几个星期之后,身影还在病房慢慢游荡,还站到秤上,自己称自己的体重”。   能看到最黑暗处的人,大概有曹雪芹说的残忍乖僻与灵明清秀两气相遇的气质,“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5   我奇怪的是,写这一类字儿的人一般远离俗务,吃完大酒横着肚腹,让帝王让开别挡着光。他不,从美国回了香港,香港又回了内地,还转到大国企工作,当上了局级干部,简直是泡在世俗里,“中午喝酒,喝到三点,谈,谈到了晚饭,没谈完,吃完晚饭看二人转,晚饭被三中全会了。吃完凉菜,就站着敬酒。喝得吐了再喝,到十二点”。   我问,天天开会怎么办?   他说有个大官儿跟他说,“开会的时候带一念珠,就当听和尚念经”。   党的套路,老外的套路,政治的套路,商业的套路,他都熟。说政治需要相对透明的规则,如果没有很多年的契约精神的积累,办不到。“现在要不然是大国企,要不然是小本生意。别的根本形成不了力量”,我说你能做什么。他打个比方,现在都知道医院不行,要靠药养着,他当年的协和的同学都是严重低工资,但没有载体帮它扭这个劲儿。他想利用这个国企去开个十家医院,不要什么人都去协和。   他说,现在这种垄断的状况,只能试试拧身钻进体制,“把事挑起来”。   我有什么俗事儿就问问他,他说他有个有用玩意儿,是一个戴金链子的美国老太太教的,在麦肯锡公司苦练了十年,叫金字塔原则。给我发个文件来。   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则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他写:“对于金字塔每一层的支持论据,有个极高的要求:mece(mutuallyexclusiveandcollectivelyexhaustive),即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穷尽不遗漏。不遗漏才能不误事,不重叠才能不做无用功。”   我才第一次看到他搞咨询管理的嘴脸:“过去皇帝早朝殿议,给你三分钟,现在你在电梯里遇到领导,给你三十秒,你只汇报中心论点和一级支持论据,领导明白了,事情办成了。如果领导和刘备一样三顾你的茅庐,而且臀大肉沉,从早饭坐到晚饭,吃空你家冰箱。你有讲话的时间,他有兴趣,你就汇报到第十八级论据,为什么三分天下,得蜀而能有其一。有了这个原则,交流起来最有效。”   这人是有志于世事的,看中曾国藩立德立功立言三大不朽:“曾国藩牛啊,把自己的肉身当成蜡烛,剁开两节,四个端点,点燃四个火苗燃烧,在通往牛×的仄仄石板路上发足狂奔。”   所以他第一学老曾人情练达,依靠常识百事可做。第二如果想立事功,不要总在集团总部务虚,到前线去,到二级公司去,真正柴米油盐酱醋茶,对付痞子混子傻子疯子,对一张完整明确的损益表负责。第三学老曾灵明无着,物来顺应,不像和尚隐入五百里深山,要喝尽世事煮沸的肉汤,领会什么是“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6   但有一样他恐怕学不来,老曾一辈子一只青藤箱,一件布衣,前襟上还带着油渍,稍有点世俗之念,就骂自己是畜生,说不为圣贤,就为禽兽。他是两样都要,事功文章古玉姑娘,哪样都舍不得。   其实他心里挺清楚的,知道真正的文学要付出什么代价,不像司马迁那样付出身体,就得像曹雪芹这样付出穷苦。真要想醇酒美人还要文章传世,有点贪婪。他也想像狗子那样有一张苦瓜脸,一支潦倒笔,“全知全能又百无一用地度过一生”。   但他有一个妈,他妈是纯种蒙古人,老了还穿一身大红裙,脖子里挂狼牙,一人能喝一瓶蒙古套马杆酒,看见长得好的动植物,说拿回家炖了,见着风景好的地儿,说占一块盖房子。 www.xiaoshuotxt.comt xt 小 说 天 堂 第11章 火炭上的一滴糖(2)   有这么一妈,他就不太可能成阮籍、嵇康。加上他是红旗下的蛋,没战火没乱世,听着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长大,大学宿舍里天天喝着劣质茉莉花茶坐看紫禁城的金琉璃顶鬼火闪动,出了国干了咨询又知道了一张a4纸上写了字能换两万美元。   这样的人哪儿还能受得了“百无一用”。   我问他权力对你来讲有吸引力吗,他想了一会儿说:“我能感觉到吸引,但没有形成贪恋,大权在握的时候,还是挺爽的。”   他想了一下,又说,还是挺爽的。   然后又说了一句,还是挺爽的。   又拿一个朋友举例子:“你说老陈他做的事是全行业里最好的,但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去跟一帮傻×竞聘?因为没有待遇就没这个台子,这是个两难,当然要到这儿,你非得扭自己一下,但这扭一下,肯定就离你自己心里的理想远一点。”   陆放翁有句话说:“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冯唐说他看了有点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命。   有不少人劝他,什么都有了,风景好的地儿哪儿都有房,干吗不停下来专职写。   他说:“有一个人天天背水上山,后来山上有了井,他还一直背,有人就说,你干吗还背这个篓,他说后背冷。”   7   他有次说:“比如我立志要当一个酒保,那又怎么样呢?但按传统价值观就是不靠谱的。”   我说:“你能摆脱吗?”   他说:“摆脱不了,所以我要反抗。”   反抗方式之一是写黄书,知道发不了。还要写。说是他小时候看劳伦斯、看肉蒲团、看金瓶梅的结果,想要写本又真又好又善良的,“像花丝要把花药传给雌花的蕊柱上一样美好,像饿了吃饭再饿再吃一样善良”,传个五百年造福人类。   说想发我看,又挺不安,“柴老师你不会觉得我是流氓吧”。   嗨,柴老师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我说你撒开写吧,写字儿的人是造物,给万物命名。   后来他发大纲来看,叫《不二》,第一句话是鱼玄机站山冈上对老禅师说“你要看我的裸体吗?”后边都是大尺度,挑战禁忌,汁液淋漓,我没觉得不适,只是有点不太明白他想写什么。   有次说起来这个,他说很多小说,不说明什么,看了更糊涂,或者让你以为明白的,再次糊涂。“《不二》,故事清晰,人物背景清晰,力量起伏清晰,但是人物如何评判,对错等等,毫无结论”。   那你为什么要写黄书?我问。   他说:“我推崇的不是滥交,我只是要抛开审美和正统思维,因为接受新思维对于流氓是很容易的,对于社会主义老太太是很困难的。”   他问他爸,到这个年纪,你人生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他爸说我想解放台湾。   他挺感慨,说这么样的一个人心基础,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很容易碰到很大范围反对,再正确,也怎么都推不动的。“谁待在这个位置上,都推不动——并不说这个对,但这是一个现实。如果这么一个人群,让他们来支持你,只能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如果想站起来反对什么,反的人也是大字报言论”。   他说:“如果成了,可能更差。”   他用这个解释他为什么不谈时事,也不跟什么东西正面冲突,要写文艺。   冯唐说:“文艺有什么作用?至少能启人心,多有点美感,往天上一看,不光有太阳。这人一分心,独立性就能建立一些。”   他这话像蔡元培说过的,“一个没审美的民族是不知善恶的”,所以一战后蔡有个观点,道德的提高要依靠美术的教育,“美无私利,可以‘隔千里兮明月’,有普遍性。将人我之见渐渐熄灭”。   冯唐说他有个中篇,是写辽代太监的故事,他说:“我想用我的方式写写历史,平时听的这些事儿,至少可以有另外的解读,你听到的不是真理,只是真相的另一种说法。至少是我认为的说法。汪精卫是个大坏蛋吗?看你怎么看了。人心应该相对复杂起来。不要从小就是标准答案,不是纠错。”   这时候是能看出有了钱的好处——写的时候可以百无禁忌,不为印成纸,不为挣银子,写完提笔四顾,踌躇满志,他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维独立,很多事儿你是不敢做的。反过来说,经济上自信,你有自觉精神,能独立思考,这是分不开的。”   这是他对自由的理解,有一点像他喜欢的毛姆笔下的人物:“他像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   8   他文字上嚣张得厉害,怪力乱神,但说起话很平常。这个挺好,怕就怕反过来。   他们说他喝大后,说话尺度极大,但我没赶上过,所以我觉得他是个内向的人,跟女生说话离远一站,有时候还结巴,觉得他这人也像他的小说一样,好像疯长的时候抽条太快,总有一部分是没有发育成熟的样子。   他当然也会一些闷骚的招,比如趴在桌上,眼巴巴地看着人“累了”,然后单位里的大姐们立刻心软“快去睡快去睡,我来做”。这也就是那种中学小男生把戏,他还老有点不好意思,“金牛座其实没那么花心”,他补一句,“跟他能得到的机会相比”。   他说他喜欢的女的从没变过。都是一个类型,都蛮强的,用他的话说像剪刀一样气势汹汹地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两天没理,一回身发现已经上吊了”。   他家王老师挣钱比他还厉害,不化妆,背个“为人民服务”的布包,聪敏过人,饭桌上,他稍说句过头话,她看他一眼,他就笑嘻嘻举杯敬她“王老师,祝你幸福”。   两人碰杯一笑。   有次聊天,谈起婚姻,他一拍桌子说你可是问对人了,严肃地想了半天,说有一点最重要:“两人还是要爱过,就算成了灰,也是后来婚姻的基础。”   这话多平常,他这么个看来放浪形骸的人说出来有点怪,他说有的事无论你有多聪明,道理多浅显,不是机缘巧合时你就是不明白。   所以他虽然老拿亨利·米勒的话来搞点流氓气,“ifyoufeelconfused,fuck”,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把女性当成猎物的人,甚至有点崇拜之情,不可能轻慢或者亵渎。就他这样的,谈个恋爱分个手都纠结个十年八年,稍下点雨就要写几句诗内心才平静,一辈子跟自己左缠右斗,也就是个场面花哨。   有次饭局上,有个姑娘跟他同来,头发脸蛋黑白分明。   中间他和老罗去撒尿,歪头主动对老罗说“发乎情发乎情只是发乎情”。   哪儿有流氓还解释的。   9   我俩有时候约个小局,吃饭喝茶。   我们七十年代男女中学时疏离得很,互相猜测,彼此羞辱,我回忆起来几乎没跟男同学四目对视过,他是当时在楼顶上看着姑娘们青白分明的发际线,“都能闻到她们的味儿”,但也不敢搭讪。   之后二十多到三十多,男女都忙着恋爱,寸寸弯强弓,伤筋动骨地折腾,活在对自己和对方的想象里,哪有工夫互相了解。   到了这会儿,大雪初歇,天蓝得发紫,风把房顶上的积雪吹得满天都是,金光闪闪,好像才刚睁眼看到世界本然,觉得对方和自己都不是神,不是泥,都是人。   我原来对他的小说有些抵触,觉得当中的女性并不让我觉得亲切,后来他有次说“我只能通过我理解人”,我忽然觉得,我根本用不着通过他的小说去看到女性,他的身上就蕴涵着女性,他书里那个精瘦的小黑男孩身上,就有我自己,童年时热爱大白热馒头,芝麻酱蘸白糖,喝什么茶都是茉莉花味儿,常看的书摸得又厚又亮,头顶上是春天槐树上好多叫吊死鬼的虫子,拐过路边,“天上两三朵很闲的云很慢地变换各自的形态,胡同里两三个老头儿薄棉袄还没去身,坐在马扎上,泡在太阳里,看闲云变幻”。   有次和菜头深更半夜在msn上说,看到冯唐写的一段话,看得他差点号啕大哭。说是有次开车的时候,看到前方有只松鼠被自己的车吓愣了:   “那只松鼠有我见过最困惑的眼神,很小地站立在我车前不远的行车线内,下肢站立,上肢屈起,两腮胡须炸开,它被吓呆了,快速左打轮,车入超车道,它也跟着闪进快车道,后轮子轻轻一颠,没听见吱的一声,但一定被压成了鼠片。太上忘情,如果更超脱一点,就不会走上这条路,最下不及情,如果再痴呆一点,就不会躲闪。小白和我就在中间,难免结局悲惨,被压成鼠片。”   无论男女,作为动物活在世上,一粒果子迸溅在嘴里的滋味是一样的,为对方梳理皮毛的眷恋是一样的,被命运碾过的痛苦是一样的,生之狂喜和死之无可奈何也是一样的。   10   有天晚上聊完天,他送我从院子出来坐车,好像是夏末,月亮底下,槐树下的细胡同走好长,树的小黑手指着大银星星,有几个男人坐在路边上借着杂货铺子的光说话,有一个大嫂胡乱挽了个簪,花绸裤子白胖小腿,拿只铝盆哗一声把水泼在我们的脚前一截,月光下水印子像墨一样流得哪儿都是。   冯唐老说他心里有肿胀,要写出来,要化掉,才舒服痛快。   能痛惜这样的夏夜,又知道自己非死不可,这样的人才有肿胀,才写,他的博客名字叫“用文字打败时间”。   归根结底,没什么是不朽的,我们终将化为粉尘,归彼大荒,但还是要写,写是一件没办法的事,什么也不图,却非这么不可。王小波说,双目失明的汉弥尔顿为什么还坐在黑灯瞎火里头写十四行诗?那就叫“自我”。   他说:“我永远不希望有一天我心安理得,觉得一切都平稳了,我情愿它永不沉默,它给我带来什么苦难都成,我希望它永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像火炭上的一滴糖。”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12章 大年初一的坏心情   李登建   今年的大年初一过得很不快活。而且从这一天起,心的天宇像漫了一层灰云,这层灰云越积越厚,直闷得我喘不过气来……   也怪我满头华发的人了突然又童心萌发,对“年”还存着一份浪漫情怀——除夕夜守岁守到“春晚”落幕,年五更又起来放鞭炮,却依然精神头十足,丝毫不像平时觉睡少了就打蔫。但是接下来干什么呢?我已跟自己订了规约,过五十岁后不再到处窜着串门拜年。其实在城市里也不兴这个,一个楼道里住着也多不来往。睡回笼觉吗?不少人都是吃了饺子再躺下蒙头大睡,但那岂不浪费、辜负了这一年一度的“狂欢时节”?我站在窗前往外看,天已大亮,小区里却仍清寂无人。不远处的楼群纵向里在比着高矮,横向却彼此孤立,仿佛被钢筋水泥包裹起来,变成了一些冷血动物(是巨兽!)。   在城里过年真没趣,哪像在农村,农村里大年初一这一天可不得了,夜色还很浓,家家的大门就敞开了(看谁开得早),除了辈分高的老人端坐在椅子上等着人家来给磕头外,其余无不争先恐后出来拜年。同族同辈的男子仨一伙,五一帮,呼呼啦啦,拜了这家拜那家,一家也不落,小胡同里的脚步声“隆隆”响。姑娘们则穿戴一新,花枝招展,你推我拥,一群群地待在街头巷尾,谈论谁系了一条米黄色纱巾,谁别了一只火蝴蝶发卡。村东村西的孩子们都跑到了街心空场子里,追逐打闹,有的大嚼着糖葫芦,有的扯着一嘟噜气球,有的手捏鞭炮,点燃后迅速扔出去……满村里是问候声、祝福声、欢笑声,满村里是成团成簇、滚来滚去的彩浪。至于中午饭桌上的大鱼大肉、酒香果甜,猜拳行令的吆吆喝喝以及饭后那出自编自演、台上台下乐弯了腰的大戏就更不用说了。想到这里,我竟兴奋得不能自已,当即建议妻子回农村老家过这个大年初一。回哪个老家?我的父母已故去多年,而她老母亲还健在,去就去她老人家那里。这正中妻子下怀,于是,不用复议,我们立刻驱车上路了。   出了市区,驶入乡野,眼前无限开阔,天上没有一缕云丝,太阳的金粉飘飘洒洒,还没长出庄稼的土地无遮无拦平展展铺开,可以任目光小马驹似的在上面撒欢。两边不断有村庄掠过,隔得远的仿佛丹青妙手无意间遗落的淡墨;路近旁的,红瓦白墙,明快而素雅;而村头那片片掉光了叶子的小树林,枝条舒展,疏朗有致,静静地闪着银亮的光泽,无声地透出生命的力量。   这是乡野的诗意。这诗意是繁富、拥挤、喧嚣而又冷漠的城市所缺少的。   到岳母家不足一个小时的车程,行车很少,柏油路像一条飘荡的亮带子,一下子把我们甩了过来。到了村头,就见篮球场上的人里三层外三层——人们拜完年后聚到了这里——中间穿着绿绸子裤、红绸子袄、头上插着花,脸上抹了胭脂的女子们在扭秧歌;另一头,是十几个擂鼓敲锣打镲镲的汉子,都撑起架子来,很卖力的样子,说是为下午、晚上的演出作预演,实际上是满心的欢喜实在憋不住了。可惜我们不能留恋这里,看了一眼赶紧离开。   接到我们来过年的电话,内弟、妻妹还有也是本村的一个表兄弟,早就在家里摆上瓜子、洗好水果、沏了茶等候了。岳母、妻妹她们到厨房去忙菜,内弟和在某单位当头儿的老安表弟陪着我说话。这个老安绰号“嘴儿”,是天生还是后天练就的?他特能侃。打开话匣子,天南海北、天文地理、雅的俗的、荤的素的,一箩筐一箩筐地来。我领教过,和他拉呱,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折磨。这样的嘴儿在大年初一正派上用场,但我还不能坐下来当他的听众,妻子要和我趁吃饭前的空儿去看望二姑。   二姑的村子在县城北面三里路外,村名齐王。妻子说叫这个村名,是因为村里人全为王姓,且心特别齐。有例证,远的不说,打日本鬼子那会儿,这个村是有名的堡垒村,男女老少都上阵杀敌,全村没出一个汉奸。1948年解放县城的时候,敌军在城墙上架起机枪,居高临下,我突击队被“封”   在了围子沟里。村子里的人听说了,情急之下,各家把自己的木箱子献了出来,刚过门儿的新媳妇献箱子也不二乎。他们装满土,用箱子“筑”成了一座比城墙还高的工事,凭借这道工事解放军才压倒敌人、攻进城去。如今过年办玩儿,这个村的踩高跷、划旱船、舞双龙、耍狮子,在十里八里也最叫好,这还是得益于他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我不觉对齐王村油然而生一种敬意。   但是,进了村,走在街上,我们却感到不大对头:村子里冷冷清清,或者说死气沉沉,没有一点过年的喜庆气氛。家家大门上都没贴红艳春联,倒是每座院子的墙上刷着一个大大的“拆”字,是用红漆刷的,“拆”字上还打了红×,显得异常刺眼。   一只狗朝着我的车头惊恐地扑咬起来,很是奇怪。   左拐右拐,找到了二姑的家门。二姑父和他的儿子小旺正偎着炭炉子烤火,二姑却不在家,说是到村南头“放哨”去了。   “放什么哨?”我不解。   “还不是怕警车到村里来抓人吗?”   表弟去喊二姑。寒暄过,二姑父说:“村子里乱腾坏了,年不像年、节不像节的……”原来,自去年初秋,这一带实行“农村的出路在于城市化,农业的出路在于工业化,农民的出路在于市民化”的伟大战略,这一伟大战略的其中一项内容,便是农民由分散的村庄迁入统一规划的社区楼房。政府部门对这项工作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到各村宣传拆迁政策,一名机关干部包几个拆迁户,拆迁有经济补偿,早拆迁的还发奖金。可没想到这么好的“民生工程”,多数村民却不买账。在别的村子,不买账也不要紧,你能“抗”   得住?还不是一个一个被瓦解,陆陆续续都搬走了?只有这个齐王村不好对付,他们抱成一团,硬如石头,刀砍不动,火烧不烂,死活不搬迁,并与政府发生了严重冲突。   那天,齐王村的拆迁动员大会开得十分隆重,一大早,高音喇叭就可着嗓门叫开了,满天空是它绽放的美丽花朵;大胖子镇委书记的主题讲话洋洋数万言,还不断地挥动着手臂做手势,很给力。社区建设,无可比拟的优越性,灿烂前景,讲得头头是道,娓娓动听。但齐王的村民们却无一人应和。   下午,心急的工作队员就开始往墙上刷那“拆”字,孰先孰后排好了顺序。   第三天,一队推土机、铲车就意气风发、胜券在握地开过来。然而它们开到村头却被挡住了去路——齐王人已经在进村的两个路口用煤气罐垒起了高高的堤坝,爆破手就在“堤坝”旁边待命,推土机、铲车再向前一步就是他点火引爆的命令。   我能想象出当时的对阵是多么尖锐。一边是逢山山躲、遇河河退、无坚不摧、铁履带能碾平一切的拆迁大队,一边是同仇敌忾、寸土不让、宁可搭上性命也要保住自己家园的村民。两强相争鱼死网破,情势紧张到一触即发。   如果那推土机、铲车恼羞成怒、怒不可遏,加大马力一拱;如果那一手放在煤气罐阀门上、一手持打火机的村民急了眼、发了疯……这里顷刻会化为一片弹坑、火海——多么可怕!好歹,第一次,双方还有所克制,还只是对峙着。这样到了晚上,夜色暂时把矛盾模糊、化解了。   第二次冲突发生在次日黎明时分,两辆卡车载着上百名身穿迷彩服的机关干部、治安小分队队员,由警车开路(警车一反常态没拉警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齐王村。这次来主要目标是把带头闹事的(已连夜打出一串黑名单)抓起来。打蛇打七寸,把他们的组织者打掉,拆迁工作就可顺利进行了。不料,村头的一户人家,男子闹肚子上厕所,意外地发现了“敌情”。   他来不及系腰带,提着裤就到外面喊人。说来真悬乎,“迷彩服”们也下车了,村民们也在街上列成方队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站在一起,手里紧紧握住铁锨、锄头、棍子、钢叉,严阵以待。那边的警犬虎视眈眈,这边的家狗也横眉冷对。而有的年轻村民则爬到墙头、屋脊上,抢占“制高点”,砖块、瓦片就在脚下……   从此,齐王村设了“岗哨”——是老头儿、老太太们义务担当的,随时注意村外的动静。   有些问题我不明白,问二姑父:“住新楼房不也很好吗?”   “咱也不是不想住那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新楼房,可咱住不起啊!”   他嘴角咧了咧,似是一丝苦笑,“听说住楼房得交不少物业管理费,咱又没工作,地里那点收入也就够填饱肚皮的。再说咱那锄镰锨镢、犁铧耢耙往哪里放?干草秸柴火棒往哪里堆?楼上有猪狗牛羊的房间吗?……咱庄稼人就是土命,就像庄稼棵儿,根得扎在土里,吊在半空的高楼上,和土隔开了,还有活路吗!”   我还以为二姑父会说住楼不习惯,像装在罐头瓶子里,闷得慌,哪里比得上平房小院,四敞大亮,进出方便呢。看来我并不了解农民,要不就是这些他们已顾不上计较。为了生存,祖祖辈辈的生活方式也不是不可以改变。   “俺们到省里上访,人家省领导也知道俺条件达不到这一步,让停止拆迁,可下边这些狗娘养的却不按上级说的办,还是逼着搬。”二姑父又愤愤地说。   “他们为什么这样?”   “这还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低价把咱的地弄到手,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他们才有大吃大喝的钱,一个个才吃得那么肥……”   我想起去年春天到邹平县的鹤伴山去,这里新建起一个旅游景点,邀我们去看看、玩玩,顺便给他们写篇文章,吹一吹。我们去了十几个人,镇上的接待很排场,给人的印象是这个镇经济很发达,富得流油。镇长是我在大学教学时的学生,我问他:“旅游收入很可观吗?”他说不能指望;“企业搞得很好?”答也不咋样;“农业呢?”他反问我:“现在有谁还靠农业?”“那你们的优势是……?”“房地产开发呀……”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社会上议论纷纷,怨声载道:市里没钱花了就盖楼,县里没钱花了也盖楼……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另搞一套,不把子孙后代的家当糟蹋光不罢休……   可我立刻在心里否定了这一点,群众带着情绪说的事情很难说多么靠谱儿。我宁愿相信这主要还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像他们讲的那样,一些人就认定农村的出路在于城市化。当然不能不说这个认识也有失偏颇。我对社会发展没有深入的研究,搞不清城市化是否在本质上标志着社会的进步,农村就是落后的,该淘汰。单从建筑美学角度看,城市也未必绝对的好看,农村就丑陋;田园是另一种美,如果真要“彻底消灭农村”,地球上没有了草房,一色的高楼大厦,那会是多么单调!   二姑父患脑血栓留下了后遗症,说话很费力,接下来的话简直含混成呻吟了:“老百姓盖座屋容易吗,那是一辈子的血汗啊,推土机三下五除二就推倒了,造孽啊!”   这时,二姑回来了,我和妻子走出屋。妻子嗔怪道:“大过年的放什么哨哇,外面这么冷!”   “越是过节越不能放松革命警惕性啊……”二姑倒挺幽默,她经历过“文革”,说这种语言是很熟练的。不过她说得也有道理,去年春节海南某地就爆过一则“奇闻”:一群捡垃圾的外地人,搭帐篷,钉板房,居住在市郊,逐渐形成了一座“垃圾村”。规模大了,有碍观瞻了,有关部门就责令他们迁走。他们无处可去,就赖着不动,有关部门也拿他们没办法,时间长了他们也觉着人家认可了,没事了。可是春节他们回故乡过完年回来,却怎么也找不着自己的“家”了——这里已被夷为平地,板房、帐篷不翼而飞。   好久没见二姑了,算起来她已是七十来岁的人,这两年侍候姑父,吃苦受累加焦虑,头发全白了,本来就瘦弱的身子越发单薄,走起路来见了迟缓。   但耳朵还很好使,在院子里就听到我们的谈话,进屋后她制止了二姑父,这不仅因为二姑父说话不利落,还因为他有病出不了门,对外面的事只是“转述”,而她是亲身参加了“战斗”的。确实,她说得更具体,而且说起来情绪激动,仿佛一个在一场正义战争中流过鲜血的战士,脸上跳荡着骄傲的神采。说着说着,她停下,到里屋取出一样东西:长棍子一头套着铁筒,铁筒上裹满了“乱刺”——焊上去的一根根两寸长的钢钉,她叫它狼牙棒。她握着木柄,做了一个往下劈的动作——这家伙如果落在人身上,一下就让你血肉模糊!   我很难想象,像二姑这样一位老人,也手持这样的武器,站在了那个与“政府”对抗的队列前面!   全然不避我,还带着一丝炫耀的意思,表弟小旺也拿出了他的武器。那是一架自制的小钢炮,炮筒有大半米长,茶碗口那么粗,“炮弹”是苹果大小的礼花弹。他拎出了一塑料兜礼花弹让我看。他说这种“炮弹”的杀伤力很可以,在第三次冲突中,他们(说不准是谁)发射的礼花弹,一枚炸掉了一个“迷彩服”的半截小腿,一枚崩飞了警车的一只轮子。   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在我意识深处,和平岁月里,武器离我们很遥远,是我们所陌生的。看来事实并非如此。武器的制作并不复杂,它的产生并不困难。就像水洼里必然有鱼,如果敌意、仇恨在滋长,武器就会杂草一样丛生、蔓延。可能我的脸变了色,我劝他们赶紧把小钢炮和狼牙棒销毁,留着它们后患无穷。二姑和小旺却满不在乎,他们轻松地笑着:在俺们村,家家都有几件,平日藏起来,不得已的时候才拿出来自卫用。   我给二姑满了一杯茶,递过去,她润了润喉咙,但,是这杯茶太酽、太苦(农家多是喝劣质的茶叶末子,抓一大把放进壶里)?她再往下说时,声音有点儿涩滞:“老辈子里俺齐王人就拧成一股绳似的,撕都撕不开,可这回不行了,出了‘汉奸’……”好像这对她是最致命的打击,“俺村的书记、村长、会计三家先搬走了。”   “他们是带头执行……”我为了安慰二姑。   “才不是呢!人家早捞够了钱,不愁下半辈子花的了……有权就拼命往自己腰包里塞,谁管老百姓的死活……”   “其他人是不是也会慢慢动摇?小腿拧不过大腿,能‘抗’多久?您也……”妻子在一旁插话说。   “……”二姑未答话。我看到她没有了起初的自信,头在往下垂,眼里雾一样蒙上了哀伤和绝望,脸色非常难看。想来她对这场争斗的结局是清楚的。   ……   从二姑家出来,已近中午,朗朗的日头当空高照,我却感觉有什么在遮挡她的光芒(是头顶的树冠吗)。一个个的大红“拆”字又尖利地扎进眼窝,疼得我受不了。我别过头,不看它们,我厌恶它们,是它们宣判了这个村庄的死刑,是它们夺走了人们年节的欢乐。可这些“拆”字却老在我眼前晃,飘飘忽忽,铺天盖地。它们的后面是气势汹汹、张牙舞爪的推土机、铲车,再后面是迎着它们举起的森林一样的木棍、铁锨、钢叉。它们混杂交错在一起,我的眼里、心里乱极了。我担心双方的冲突再度激化、升级,我同情村民们的遭遇,他们是弱者;我又为狼牙棒、礼花弹的出现深深忧虑;农村的城市化也许是大势所趋,谁阻挡都是愚蠢、徒劳的,这道理我也懂;可美丽的农村家园的即将消失又叫我无比地痛惜……这些东西纠缠着我,过年的兴味早跑得无踪无影了……   (《当代散文》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3章 醒在乡野间的百年书缘(1)   李木生   (前言)   读书是读书人最大的快乐。但是于读书的路途上,经过了漫长的曲折甚至苦难与悲惨之后,读书,还是读书人最大的快乐吗?是,是的,正因为这快乐来得如此的不易,读书才越发地成为了读书人最大的快乐与幸福!在中国鲁西南山区的一个叫做泗水的小县城里,就有这样一个世代教书又世代读书的汤姓人家,正用百年的风雨,将读书的快乐与幸福、辛酸与痛苦打磨得厚重而又鲜亮。   当大事件、大关节被忽略、涂抹得模糊不清的时候,我愿意将这个山乡间普通人家、也是先后出过二十一位教师的教师世家的世纪书缘写出,好为我们失真的历史留下一点真实的佐证。   汤克孝的《鲁迅全集》   一九九四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坐落在乡野间的泗水县城,被一位叫汤克孝的教师的泪水打湿了。   已经五十一岁的汤克孝是抱着《鲁迅全集》哭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痛快淋漓地哭过了,既然有懂事的夜色掩起一个男子汉的羞涩,那就放开心怀地哭吧。怎能不哭呢?今夜他终于又把鲁迅接回家了,这久违了三十年的父亲一样的鲁迅啊,与他紧紧相拥着热腾腾的心就贴在一处了!   他是上午在县新华书店发现的。只这一套,十六卷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米黄色的树纹封面上赫然印着《鲁迅全集》四个黑字。他的心立时就燃起来了,漂亮的眼睛里爆着奇异的光彩。他不知道定价540元,他只知道这套书非买不可。他已语无伦次,求着售货员:“这书好,别在外边摆了,我去弄钱。”   一本一本地抚摸,又一本一本地码好在枕头边。让腮轻轻地偎着,再让泪水洇透了枕头。“先生,先生,您是听见了我三十年的呼唤才赶来的吧?”   汤克孝哽咽着诉告着。   温柔的夜溯着他的忧伤,走进安徽合肥三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一九六四年十二月,已经相当地冷了。合肥市逍遥津公园西头古旧书店门口,正踯躅着合肥工业大学一个叫汤克孝的二年级学子。他怀里紧紧抱着的蓝布包袱里,是一部十卷本硬盒套封精装的《鲁迅全集》。这是教英语的父亲汤秋溪,省吃俭用于一九五八年买的。汤克孝清楚地记得,热爱鲁迅的父亲是穿着一件已经麻花、有着十几个窟窿的汗衫买来这部书的。一九六二年,汤克孝就是在全国性的饥饿还没过去的时候,背着这套《鲁迅全集》走进了这所大学。那是怎样的意气风发又底气十足啊!   对于一个高分子有机物合成专业的学子来说,肺结核真的让他走投无路了。必须退学。退学时已经一贫如洗,只有可以吃一顿煮地瓜的两毛钱和陪伴了自己多少个日日夜夜的《鲁迅全集》。没有路费就回不了家,病也会病死;没有钱吃饭,饿也会饿死。他一本一本地抚摸着,再一本一本地翻看,有着钢刷一样头发的鲁迅正瞧着他,不要说没有责怪他,似乎还在慈祥地催他。走投无路的学子,到底还是包好《鲁迅全集》,艰难地来到了这个门头很小的合肥古旧书店门口。每次走近门口,怀里的包袱反而抱得更紧了。抱紧了,再走开;走开了,又踅转来;踅转来,再次将怀中的包袱抱紧。从早上徘徊到了中午,绝望的学子终于将沉如灌铅的腿迈进这家古旧书店的门槛。   至今,他还清晰地记得那块牌子上黄底子中的“古旧书店”四个绿字,还记得那个好心的工作人员惋惜的话:“真是好书,卖了,太可惜了,我们有规定,没法给你原价,就减一块,给你二十四块钱吧。”   他人生第一次尝到了巨大的痛苦,那种失去自己所爱的痛苦,一种绝望的痛苦。饥饿时,他不痛苦,因为他有好书读;大病降临,他也不痛苦,因为他有好书读。而今,好书却去了。贫困,疾病,饥饿,失学,都无所谓、全忘记了,手中攥着一小卷纸币的学子,只让一种无依无靠、空空荡荡的感觉笼罩着。灵魂空了,心腔空了,一天滴水未进、几近麻木的学子,揣着刻骨的悲痛与思念坐上了归程的夜车。   三十年间,从学子到老师,汤克孝那从未间断的思念也从幼树长成参天的乔木了。当他亲耳听到那个被打成右派的音乐教师,在乡村的夜里拉着二胡曲《病中吟》而让忧伤在田野萦回的时候,当他亲眼看到“革命”干部,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四类分子”的媳妇、闺女的时候,当他和他的家人与全中国的百姓一起经历着风风雨雨的时候,他总是想念鲁迅,想念鲁迅的“俯首”与“横眉”。老父亲在他最后瘫痪的两年里,目光最爱流连的,就是家中曾经存放过《鲁迅全集》的地方。先生,你知道吗?我和父亲一样是那样地喜欢你的《纪念刘和珍君》,委屈时,寒冷中,我总会默默地思念你那对于无助的弱者、对于青年、对于百姓的宽厚仁慈的心怀。   今夜,分别了三十年的《鲁迅全集》终于回来了。先生,你还记得那个在合肥古旧书店门前徘徊复徘徊的青年吗?他的病已经好了,他那布满着沧桑的胸膛里,正因为你的哺育而爬满了真理的常青藤。就让他在你的胸前哭个痛快吧。看,浩瀚的书海,也因为这位读书人的泪水而感动得波涛汹涌。   书被兵掠走了   书被兵掠走时,最难过的是爷爷汤庆元。   汤克孝的爷爷教了一辈子书,置下的家业就是几箱子书。他不能不伤心。   爷爷的爷爷汤怀箴,也是教了一辈子的书,最终也是攒下了几箱子书。儿子精通英文,当了教师也是积攒书,积攒的书里不少还是原版英文书籍。   书籍的味道一旦被真正尝过,那就再也难以拒绝了。爱书,攒书,读书,教书。书籍,是汤家的传家宝又是汤家的命根子,代代相传如流过这山区的泗河。   当一个民族都在饱受战争之苦的时候,一个平民百姓家中的几箱书是无法安生的。兵燹之灾,几次“光顾”这些书籍。损失最为惨重的,当是四十年代那支国民党的部队开进泗水县城的时候。   当时还小的汤克孝,永远也忘不了部队到来之前的那个晚上的情形。爷爷领着父亲、三叔,在床前挖好了坑,坑里铺上一张大油布,再放进一个大大的黑漆木箱,而后便是从几个书箱里挑选最为珍贵的书籍。是爷爷与父亲挑,三叔负责将挑好的书籍放入大黑漆箱中。有的书挑出来,又放下,再拿起,犹豫再三还是没有选取。当是还有更好的书要挤进这有限的空间里?墙上是大人们巨大的影子,乌云一样地凝重。落在大人们的脸上的,是比墙上的影子还要阴沉的昏黄而又混浊的灯光。偶尔有一句两句的交谈,也仿佛害怕惊动了心爱的书籍似的,简短而又压抑。塞满了,盖好,锁上,裹严实油布,再埋土,踩紧,最后是撒上一层干土。   兵到了,住下了。爷爷便日夜静静地候着。提心吊胆,还要装做若无其事。但是悬在大家心头的担心到底还是发生了。三天之后的下午,是一个国民党兵用步枪捅条攮地探宝时发现的,只一声咋呼,兵们便涌进屋去。这么沉的箱子,还埋在地下,这些兵们,真的以为要发大财了。等抬出来,拧开锁,掀开,兵们全都泄了气,呆了。爷爷找到军官,求他放书。这个军官看后说:“你这个老先生,把这么好的书埋起来,霉了多可惜!我翻翻就还你。”   夜里,部队开拔了。兵走了,书也没影了,包括宋版《汉书》在内的一大批珍贵的书籍,从此永诀。   书没了,书的魂却留在了爷爷和他的儿孙们的心里头。日伪时期,敌人曾以杀头相威胁,要爱书的爷爷到伪县政府任职。但是爱书的爷爷宁死不从,他领着儿孙、带着心爱的书,躲到深山里务农,一住就是八年。   汤家的爷爷和他的儿孙们早已品透了书籍的味道。书籍可以让哪怕处于穷乡僻壤的人获得任意驰骋的辽阔的天地,书籍可以让一文不名的人拥有取之不尽的宝藏,书籍还可以让卑微渺小的人具备高贵与力量。书籍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岳,人类借此方可以冲破局限,有了目追八极、俯瞰过去与未来的深邃而又透彻的眼光。书籍还是天底下最为忠贞而又知心的情人,将人类的情感与精神酿造得新鲜澄澈而又恣肆汪洋。当然,书籍更是打开人类自由之门的钥匙,让愚昧远去,让枷锁脱落,让庸俗败逃,从而引领着人类走向真正的解放。   相依为命   作为汤家长子长孙的汤克孝,更是亲手将汤家与书的缘分结得更加地深长了。分别发生在六十年代初和七十年代初的两件事,则可以说明,这种缘分已经到了书与人相依为命的地步。   七十年代,是个疯狂的年代,也是个无书的年代。爱书如命的汤克孝却在这样的时代里,留下了四十多本世界名着的手抄本。克雷洛夫、高尔斯华绥、列斯科夫、肖洛霍夫等,他都手抄过。其中18万字的《克雷洛夫寓言》,就是他花费了15个夜晚抄就的。这四十多本笔记簿,真是五花八门,有的皮上印着“革命日记”,有的印着红日与红梅,有的印着韶山,有的印着延河。   在“文革”之中的中国大地上,这也许是绝无仅有的。我翻着这四十多本手抄本,似乎又回到了那个不堪回首的年月。这书,这人,就是种子吧?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14章 醒在乡野间的百年书缘(2)   只要这人、这书、这人与书的缘分不断,人类的文明进步也就不应绝望的了。   比抄书更为让人动容的是汤克孝的买书。   1960年,正在山东师范学院附中读高中的汤克孝,曾经一次买下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儒勒·凡尔纳的《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机器岛》、《神秘岛》、《海底两万里》等一批书。买书的这二十几元钱,简直就是汤克孝用命换来的。他太喜爱这些书了,用命换也干。   为了省下紧紧巴巴的菜金,他会在夜里潜进学院饲养场“偷”吃马草。   是马草,不是马料,马料还有掺着的粮食。汤克孝说马草中要算地瓜秧梗好吃。饿急了,还会捡食伙房扔掉的咸带鱼头。鱼头煞白,还生着蛆,那也往嘴里填,有时嘴会被带鱼头上的牙扎得呼呼淌血。星期天不上课,就可以不用吃饭了,拿本书,在千佛山上一待就是一天。实在饿得狠了,就在山上寻摸着吃野菜,吃草根。回到学校,那种浑身是土、唇绿舌紫的样子,常要吓得女生抱头捂眼。为了攒够买这些书的钱,他真是就要饿死了,但是汤克孝的心上有一个热热的愿望,正茂盛而又顽强地生长着:买书。   省了菜金还要省路费。寒假了,没钱坐车就只好步行。腊月天里,饿了,讨口饭吃;渴了,找口水喝;晚了,就在野外裹上自己背着的被子囫囵一夜。   为了问路,一路上他喊过二百多次“大爷”“大娘”。苦着,冷着,饿着,病着,都没啥,汤克孝心里头的快乐又亮又多。因为背着的包袱里,有着自己新购的心爱的书哇。赶到家里是个中午,母亲心疼坏了,跑了两家才借来一个菜窝窝塞在儿子的手里。到家了,可以将生命托付的书与给了自己生命的母亲就在身边,啃着窝窝的孩子,泪就扑簌簌掉了下来。怕母亲看见,又低下头。   汤家的两位女性   因为有了母亲程贵玲,汤家才保存好了那么多的好书;因为有了妻子刘登菊,汤家才增加了那么多的好书;因为有了母亲和妻子,汤家的书也才格外享受到了一份女性才有的爱护与体贴,汤氏书缘也就平添了许多的动人与美丽。   布套的《昭明文选》有几册破了,经过了母亲的手,就都完好如初了,那蓝底暗花的封套,十几本排在一起,甚至连缝补的痕迹都难寻。   1958年,不仅“大跃进”、“大食堂”,还是连天的大雨。家里的房子因为要腾给公社办食堂,不得不搬家。搬好的房子因为漏雨要坍还要再搬。   父亲在外教学,克孝在外读书,就母亲拉扯着年幼的妹妹与两个弟弟,接二连三经过了四次搬迁,才算在一位三奶奶的厨房里安顿下来。多少正用的家什,因大雨和房子窄巴都丢弃了,可是家里的书却一本没少、一本没湿没潮地妥善保存住了。那是母亲找来了四个一米多高的合头瓮——泗水柘沟出产的隔水防潮有盖的大瓮,将家里所有的书都放置得安安妥妥。母亲对放假回家的儿子说:“反正也没粮食了,盛书吧。你们都念书,丢什么也不能丢书啊!”四十五年过去了,年过六十的汤克孝的心头,依然存留着当时手扶合头瓮时的暖洋洋的感觉。   同是教师的妻子,是因爱丈夫而爱书的吧?丈夫穿着补丁衣裳在集市上卖菜时,她爱她的丈夫,并珍惜着丈夫的书。丈夫背着粪箕子下坡拾粪时,她爱她的丈夫,并想方设法为丈夫腾出看书的时间。多年的民办教师转正了,她就从自己转正补发的1000元工资里拿出980元,一次就给丈夫抱来一套13卷本的《汉语大词典》。那套16卷本的《鲁迅全集》,也是她慷慨地掏出了580元为丈夫抱回的。那满布在全家的书籍,不是大大地得益于她的省吃俭用、勤俭持家吗?   那是1977年吧?“文革”后在全县第一个上公开课的丈夫,晚上备课时发现有些资料还放在山区中的岳父家。妻子二话没说,拔腿就走了。那可是五十里的只能步行的山路啊!第二天一早,妻子进家了,背上就背着丈夫需要的书籍。这个肩膀,曾经为了多挣工分撑持一个家的生计,而在一天的劳累之后再割上比自己个子还要大的一捆青草。这个从山区农村出来的女性,有着朴实而又美丽的人性。早年,她曾经为了四十几个没处上学的孩子能有个上课的去处,而推迟婚期,让出自己的三间新房。   这个平凡的女性有一段述说丈夫深夜读书的话,感人至深:“原来家里没有电灯,一盏油灯、一摞书、一支钢笔陪着他。夏天一把把地擦汗,冬天就把脚放进桌下的麦秸篓子里取暖。他那瘦弱的身影,专注的神情,不时的轻声的咳嗽,是我一生一世也忘不了的形象。我躺在床上搂着孩子看着他,想到这就是我的男人,我相依为命的丈夫,我孩子的爸爸,我怎么能睡得着?   这时我就悄悄地起来给他煮个鸡蛋、抓把花生米。”   爷爷领着烧书   烧书的日子降临了。   这是公元1966年的年底,中国山东泗水县县城的一个小小的院子里。   82岁的爷爷汤庆元把大门闩严,便领着23岁的孙子汤克孝开始焚烧家藏的书籍。“烧了干净,不能再给孩子们增加政治包袱了”,还戴着右派帽子的爷爷冷静地说。得赶紧烧,烧晚了他怕就烧着了自己的儿孙。   用书烧锅做饭,用书烧鏊子摊煎饼。不做饭了也不能停止烧,那就添上一锅水,用书烧没人喝的开水。烧一锅开水,倒掉,再烧,还是用书。烧得太多了,有纸灰飞起。飞起的纸灰也会让爷爷心惊,赶紧让孙子拿起扫帚将纸灰拍住。一天,两天,整整烧了八天。   父亲的外文书,烧吧。木版的《石头记》、《汉书》、《御批历代通鉴辑览》,烧吧。外国名着,烧吧。几代人积攒的书画,烧吧。曾经藏在家中牛栏墙中的《西厢记》、《唐诗三百首》、《元白诗选》等一批书,也拿出来烧吧。孙子汤克孝抱着那部十七卷本的《胡适文存》,怎么也不舍得烧。   那也是精通英文的父亲喜爱的书,本来藏在一口合头瓮中的地瓜干子底下的。   面对儿子和孙子恳求的目光,爷爷将手中的拄棍顿得“咚咚”响、不留一丝余地地命令着:“烧,烧了干净!”那就留下四卷本的《汤显祖集》吧,他可是本家哪。不,不行,越是本家越得快烧。   这八天是汤家一百年来最痛苦的日子。母亲因为烧书和红卫兵的剿书而得心脏病,受到一次次惊吓最终停止了呼吸,父亲也因为痛失爱书心悲如焚而重病染身。   但是最为痛苦的,当是爷爷了。这是真正的、巨大而又带点绝望的痛苦。   这是自杀式的惨痛。只有爷爷那颗苍老的心才能称量这痛苦的分量。   年初,他还腰不弯,背不驼,能够背起满满一粪箕子土利索地行走。望着血红的火舌把一页页、一本本的书(有些是他的爷爷传下来的)舔成灰烬,只几天,爷爷就一下子衰老了。这架在日寇、国民党重压下都挺得笔直的腰,终于深深地驼下去了。腰弯得厉害,咳得厉害,只有靠拐杖支撑着才能站住一会儿,而且很快就病倒了。   1958年秋天,爷爷汤庆元因为提了两只鸡去看望一个可怜的右派而被补划为右派,工资从每月86元降为26元。被划为右派的当天,真有死的味,他在泗河滩上,整整转了一夜。   但是今天,这个坎儿他是过不去了。病倒了的夜里,他把孙子汤克孝叫到床前,让他把床头木箱子最下边的那层纸板掀开。纸板下,整整齐齐放着的,竟是家人谁也不知的老人的文稿——《读史札记》《教书断想》《泗水县教育史话》。不知在他的《读史札记》里,可否有关于秦始皇焚书和希特勒焚书的论述?这个年轻时就抱定教育救国的爱国者,还是用那句话吩咐孙子:“烧吧,烧了干净。”孙子岂能忍心?他原想用报纸代替,谁知在堂屋东间躺着的爷爷正歪着头,监督着。血红的火舌又起了,多年的心血立刻化为灰烬。第二天,这位爱书买书教书了一辈子的读书人,终于在烧干净了家藏书籍之后,去世了。   也许没谁会注意到当年发生在鲁西南偏远山区的这点焚书之火,因为在“五洲震荡风雷激”的那个年代,这只是中华大地上燎原大火中的一个小小的火星。   (后记)   就是从汤庆元老先生的错划右派被改正的1978年算起,也是三十二个年头又过去了。汤家的读书人更多了,汤家的藏书也更富更丰了。不要说当年被烧被剿的“老朋友”,早已被他们以新版本的形式“请”回了家。有些精品书籍,他们甚至可以一次买上两套,一套摆架上,一套锁橱中。这个默然于山区里的教师之家的百年书缘,立刻就簇新地展现在我的眼前。那个叫汤克孝的老师该已六十八九了吧?费了周折,打去电话,还是那个儒雅的声音,还是离不开的关于书的话题。他说他六月初又重新读了鲁迅先生的《无花的蔷薇》、《死地》和《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还是读得心里热乎乎的。   就是他所在的这个泗水县,有着作为泗水与大运河源头的泉水之林,正是这些不朽不涸的泉水,让孔子发出着“逝者如斯”的浩叹。隐藏于乡野间的汤克孝们的心灵,不就是这样的泉水吗?有这样的泉水在,就会有青草、树木和一季一季的庄稼,任何专制的大火,也无法让世间变成野蛮的沙漠。   修改于2010年6月末   (《泗水文学艺术》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xiaoshuotxt。com 第15章 杰玛央宗的眼泪(1)   嘎玛丹增   如果你有两片面包,请你拿一片去换取水仙花。   ——穆罕默德   站在过去城堡的门口   雍布拉康。   聂赤赞普神态安详,端坐在大殿中央,用藏王时代的眼神打量着世界。   这是一个面积不到30平方米的殿堂,悬挂着色彩艳丽的经幡,墙上挂满了唐卡。佛和藏王的塑像排列在靠墙的地方,用稍显狭窄的空间安放他们,看上去有一些委屈。只有一条甬道用于朝拜和供奉,屋子中央摆放着一张木制短腿方桌,上面堆满了朝觐者布施的酥油、朵玛和面值不等的钱币。想在里间多逗留一会儿有困难,人们排着队,紧跟在身后。   古老寺庙或城堡里的石头、雕塑和画像是有生命的,只是换了一种表达方式。多年前,我就由心敬服藏族工匠艺人的技艺和灵性,他们在比藏传佛教传入更早的时期,就掌握了塑造神像的技艺。   我曾经在藏东澜沧江源头扎曲河河畔,深入走访过久负盛名的工匠和艺人。他们的祖先从嘎玛巴希时期,就开始了制作铜像和绘制唐卡,后来随着尼泊尔匠人的陆续到来,昌都嘎玛乡的银器加工技艺得到了飞速发展。我当年去的时候,已经成为享誉世界的藏艺工匠之乡。在嘎玛德列二楼的作坊,我们喝着浓香的酥油茶,一边和噶玛噶赤派唐卡第十代传人聊着天,一边观看艺人们坐在堆满画布和颜料的屋子里,借助窗格投射的光亮绘制唐卡。   扎曲河在山谷里缓慢地流淌,草地上的牛羊看上去很悠闲,但一直在埋头工作。不时有成群的鸽群飞过炊烟浅笼的村庄上空,把视线引向雪山起伏的远方……   那是一段难忘的旅程,也是我记忆中经常醒来的幸福。   藏区匠人既是艺人,也是精神关怀下的信徒,在同一个地方,大多代代相传,并以此为生。他们一生用身体抚摸石头、泥巴、铜皮或袈裟,一代又一代地坐在澄净的阳光下,用普通的铜皮、布条、石头、泥巴、矿石粉,敲打、塑造和描绘着祖先经验和终生信仰,在把物质变成精神的过程中,融入了古老传统的体温,给造像赋予了生命;这些塑像和唐卡,通过活佛、堪布大师的开光加持,便有了神性的光辉,成为参拜者审度、评价、修持和知觉心性本质的精神观照。   我到过青藏高原无数的寺庙、经堂和佛殿,站在那些造型各异的塑像面前,能让我安静下来,似乎能听到其间由远及近的均匀呼吸,既有工匠艺人的,也有活佛和堪布、札巴的,塑像所具有的灵性和神性,完全改变了原来物质的属性,既能审度你的行为,也能透视你的灵魂。   眼下,我就站在西藏人类历史上第一间房子里,拜谒诸佛众王。释迦牟尼佛位于藏王殿正中,给人智慧至尊的圆融光辉,仰望着他,我的内心有一些慌乱。我每次仰望佛像、菩萨和护法神像,好像被人脱光了外衣站在法庭,等待接受精神审判,难免惶恐。这种慌乱只在内心瞬间显现,别人难以从我的表情中觉察。我在长期的世俗活动中,学会了掩藏和虚饰,很少直面自己的心灵。   忧伤地明白,不管多么恭敬和愿望,佛缘于我总是咫尺天涯。正在腐烂的肉身已无干净住所,用以容积我对信仰的最后划地。我无须进行精神冒险,更不需用自己的身体,喂养饥饿的狼或鹰鹫以加持果报,对信仰的等待和敬畏,还没有苦修者那样空我,或许,这也是我无缘信仰的鼠目寸光。   大殿内的札巴和我差不多年龄,正在为礼佛供奉的信众诵经加持。我将布施投进木箱,希望能像我的同行者一样得到喇嘛的灌顶开示,通过咒力修持,洗净我心口意沉积的罪业。札巴只给我了一个毫无表情的眼神,并没有把左手放到我的头顶。喇嘛的身体通常是没有任何表情的,一个无我的人怎会有情绪呢。   我有一些失望。也许,我必须独自空洞地走到尽头,直到某天和但丁交头接耳。聂赤赞普藏王,让我的内心平静下来。他在释迦牟尼佛左侧,面容清癯,剑眉高竖,周身充满冷静而寒冷的光芒。塑像栩栩如生又神秘莫测,一如他模糊传奇的一生。松赞干布法王站在佛陀右边,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散发出咄咄逼人的君王之气,正是这个统一了卫藏的伟大王者,翻开了吐蕃王朝的第一页。   碉楼式样的雍布拉康城堡,是西藏先民结束穴居时代的第一座建筑,建造它的就是第一代藏王聂赤赞普。殿内壁画,详尽描述了这段传说中的历史。   寺庙里的图像与俗世的视觉语言有所不同,它所呈现的叙事语境,大多是备受珍视的宗教思想,很少代表物质和价值。站在精美的壁画面前,你可以和艺人同步呼吸,耳边伴有札巴手摇的金刚铃声。此时喇嘛们集中在二楼经堂工作,唱诵着清亮净耳的经文。壁画上的环境描述于我显得陌生,许多神圣的符号也看不懂,在佛、菩萨、护法神、藏王、喇嘛、信众共处的大殿里,那些用矿石粉描绘的线条和色彩,逐渐把过去清晰地唤醒。   时间大约已经过去了两千一百多年。我的脚下是光秃秃的山原大地。   坚固而小巧的雍布拉康城堡,在“文革”中遭到了几近毁灭的损坏,并没有因为险要的地势得以保全。我们现在看到的城堡,只是复制品,当然,这并不影响它所具有的神性。   一位藏族阿妈站在西藏第一座煨桑炉前,忙碌地向游人出售松枝和朵玛。   那些用于煨桑祈福的物品,一套只需一元人民币。我随手取走一束松枝,放进桑烟扶摇的炉膛,并递给阿妈一张十元币。我说,不用找了。虽然语言不通,阿妈应该明白了我的意思,但她对我的“慷慨”执意不受,非常固执地把找零塞进了我手中。   这块发源过吐蕃王朝的土地是古老的,依然保持着藏民族古老的传统。   特殊的地理环境,加之气候、信仰,乃至人们简单纯净的生活态度,使得青藏高原一些地方,至今仍保持着完全独立的人文生态。在青藏高原,你可以发现并相信还有一些东西恒久未变,这个世界,还不像我们正在紧张的那样功利和混乱。   昌珠寺   昌珠寺很热闹,信众和游人混在一起,在放着两个巨型经筒的大门转来转去。   昌珠寺的热闹,和我们在内地寺庙看到的热闹一样,但熙攘在经堂佛殿的人群,身体语言又有很大的不同,属于两个不同方向的热闹。藏民族全民信教,不是一种形式,他们把身体和心灵都献给了精神。这是一个没有姓氏,没有族谱的民族,不需要在复杂的血脉纹路里追宗寻源,不像我们那样,传宗接代、子孙万年的传统在血管里根深蒂固。一个人干干净净地来,干干净净地离开。现世所要做的,就是以全部的热情和信念,日夜转经,终身礼佛。   寺院只是给了人们一个集中弘扬佛法和修持审觉的场所,以及修持可能的法门和方法。修持心性本质觉悟(佛),解除生老病死之苦,最终出离六界轮回,实现个体生命的永在之乐。   这是一种神圣而美好的宗教理想。   他们终身旅行的不是今生,而是灵魂流转的心灵长途。这和内地庙堂初一、十五的热闹自然不同,冷清了几十年的寺庙,从本世纪初开始,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人们纷纷拥向了庙堂,到了新年正月初一那天,中国大大小小的寺庙,总是拥挤着各式各样的人群,怀着各式各样的心事,烧着各式各样的香烛祈祷,管他是何方的神灵鬼怪,对着金身塑像顶礼就拜。他们中间,大多不是信众,跪在地上胡乱许愿和祈愿:福寿久长、子孙满堂、官运亨通、财源滚滚……关乎世俗生活的愿望。令人称奇的是,有一些寺庙极大地迎合了这种世俗需要,乃至开出正月初一烧第一炷香的天价,真是匪夷所思。我也急匆匆地加入了这个庞大的烧香队列,心甘情愿地将汗水打湿的钞票,塞进了世俗化寺庙经济的虎口。   有什么黑暗,比信仰光环下的敛财黑暗?而那些真正在信仰里的人们,对此是视而不见,还是另有心思?   阿弥陀佛。唵嘛呢叭咪吽。安拉,阿米乃。主啊……阿门。我在这里不断念叨你们的名字和符咒,原谅我信口开河亵渎神灵的居所。慈航普度,原本就是佛家根本,放下屠刀尚能立地成佛,何况我和我的城市毕竟开始走向寺庙,多了一种慈悲的可能。但这些和我在山南的精神之旅没有关系。   几个喇嘛坐在昌珠寺中门入口处的门槛上观望,光线有些黯淡,被脚步和时间磨光的石头地面泛着微光。他们都背对着我。我的镜头找不到座位。   恰好有一群藏族老阿妈摇着经轮,从昌珠寺的大门进来,已经站在了通透的阳光下,我举着相机跨过了门槛。这次,我把自己的背,谜一样留给了喇嘛。   我跟在转经者身后,沿着寺庙外围环廊开始转经。没有任何声音,世界很安静。人们走得很慢,扳动着已经油光发亮的经轮木柄,铸有观世音菩萨六字大明咒的经轮开始旋转,三月的阳光排着队,也安静地加入了转诵队伍,不断有明亮的光斑在铜皮上闪耀。每天吟诵大明咒1008次,口念、心念、意念、转念(经轮转动一圈,等于念诵一次),或者书写在一切可以书写的物质上,石头、幡布、木头,风吹一次,它就帮着念一声,在不停地念诵中,明慧亮心,指引心灵的道路永在正确的方向。人们终生以寺庙为圆心,环绕它坚定不移地旅行,只有开始没有结束。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句话的使用频次,可以超过观世音六字大明咒。很早以前,我就隐约觉得古老的咒语并非简单的言语符号,可能属于另一个时空,它是一个神秘的链接,直接指向神性的存在,蕴藏着宇宙的法力、智慧和慈悲。我们念叨它,是不是在和看不见的空间交流?六界轮回里,在人这一轮天眼被关闭了,所以我们的眼睛看不到那么远的地方,自然也就看不到可怕的地狱。心性本真,通过戒、定、慧等等修持方法,我们的心灵可以打开,出离生死,这就是佛教信仰给我们开释的一条知觉通道。   曲波大叔站在昌珠寺门口巨型经筒下面,指着铜皮上的藏文,一个字一个字地教我发音:“唵、嘛、呢、叭、咪、吽。”我一向迟钝,虚有一个藏族的名字,对“唵”和“吽”的读音总是念不准。曲波大叔不厌其烦,就像教导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结果,我的发音让曲波大叔几乎笑出了声。曲波很开心,我很沮丧。假如六字大明咒真是某个时空的语言,应该精确地学会,以备不时之需。我不会说汉语以外的任何语言,但至少在碰到美国人或西藏人的时候,还可以用“哈罗”或“扎西德勒”招呼一声。如果我在某个瞬间,或在梦中碰到操说符咒语言的人,除了当哑巴,只能傻乎乎地用微笑支应了。   曲波大叔不吸烟,更不会喝酒,否则,我可以请他下馆子,用大碗喝青稞酒,然后再到酒店搓几圈麻将。曲波大叔不熟悉扑克、麻将或长牌这些物件。   咖啡和刀叉,还没有在这里找到它的桌子,也看不见身穿藏袍的人坐在房子里,摆弄棋牌或电子玩具。城区里有ktv和发廊,只有像我这种身份的游人,才在那里暧昧地出入。在距离城镇更远的地方,人们只和土地、牛羊、喇嘛庙谈情说爱。我们持完全不同的世界观,没有现成的经验,指引我和曲波大叔走得更近。   我们坐在昌珠寺僧房的石阶上,随便聊着天。多数时间都是我在问着什么,他和蔼地回答什么,尽可能地满足我的问话。他对这个世界,没有我那么多想弄清的为什么。有一只黑毛小狗,在宽敞的天井里晃来晃去,不时抬起可爱的脑袋望着我们。正午的阳光既刺眼又滚烫,就像有什么动物的细爪在皮肤上抓挠,没隔多久就留下了紫红印迹。我喜欢这种通透,世界没有遮掩,甚至希望自己的脸膛,能像曲波大叔一样黑里透红,坚硬而粗糙,一下子就能找到高原的证据。从四川甘孜游学至此的阿比甲喇嘛帮我们照了一张合影。我承诺返回四川以后,一定记得按曲波大叔口述,由阿比甲代为书写的地址,把合影照片寄回山南。   这是一段开心愉快的经历,我的相机精确地记载了这段善缘。   我没有拍到西藏第一张珍珠唐卡,它悬挂在西藏历史上第一间佛堂内,备受喇嘛们珍惜,它太过古老和稀贵,只能站在钢铁护栏外面瞻仰,恩受观世音菩萨珍珠般光洁的圣泽。古老是美好的,也是易碎的,不可以触摸,也难以承受闪光灯的辐射。任何现代化的东西,都可能加快古老的速毁。那张在帕莫竹巴王朝时期(约1354~1375),由乃东王王后出资制作的唐卡,用了29026颗珍珠和无数宝石黄金,供奉在山南昌珠寺的佛堂内,门窗都用铁栅栏包围了起来,一直在安全的地方普度心灵。   杰玛央宗的眼泪   在山南,我的行程总是被诵经声翻开,有的源自寺庙,有的源自高原风雪与五色幡、风马旗、玛尼轮之间的喃喃低语。   汽车沿着雅鲁藏布江北岸西行,高耸的山顶堆满了夜晚的冰雪。河谷滩地,杨柳和梭梭在缓慢地生长,它们坚硬而稀疏的枝条上,还看不到来自春天的短信。在中国最蓝天空下的这条河流,正在遭遇旱情,河床裸露,幽蓝的水流有一些纤弱,好像大地皱紧眉头才挤出的几行眼泪,缓慢而无声地穿行在山谷里。这里只有冷热没有四季,寒冷很漫长,一切都很缓慢,动物成长缓慢,植物生长缓慢,人们行走缓慢,白云游动缓慢……没有一种缓慢比停止不前缓慢。大地上缓慢生长的一切物质,总是比现代化的脚步缓慢。   雅江的柔软和静谧,有点出乎我的想象,就像冰川雪原轻举的哈达,柔情地缠绕着高山峡谷,很难向“世界水能资源最富集的河流”靠拢。开车的向导说,他从来就没有见到过雅江的水位像今天这样枯瘦。   一路上,我们不时都可以看到在河滩碱地种植树木的人群。国家和当地政府,每年都要动用大量资金,用于雅江两岸的保土防沙,但生态环境似乎并没因此根本好转,沙化面积在继续加大,年水流量也在不断减少。我只知道城市的人们一致“生活在工地上”,没想到在寂静的雅江流域,藏族的兄弟姐妹们,也别无选择地加入了已经十分臃肿的建筑队伍。   这是2010年的3月中旬,中国西南地区出现了大面积干旱,干裂的伤口布满了大地,已有6000多万人处于水荒之中。关于这个数据,我点击一下鼠标就可以知道,还在不断增加。大地从来就很慷慨,任由人类主宰,砍伐、种植、放牧、筑城、挖矿、采油……想干什么就干着什么,主人般支配着大地。   我总是带着复杂的大脑旅行,一如繁忙的心思从未离开身体。   汽车翻过一座山垭,我恍如重新来到了塔克拉玛干,虽然事实不像联想那么严酷,拥塞在视线里的沙丘的确绵延不断,占据了雅江河岸很大一部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6章 杰玛央宗的眼泪(2)   流沙蒸汽样翻滚在道路上,和我两年前,在新疆轮台至民丰县的沙漠公路上遭遇的情形没有区别。汽车开始打滑,强烈的阳光依然亮晃晃地照着,我们停下车来,突然感到有些寒冷。青藏高原,被世人称为人间的最后一块净土,有绵延不尽的雪山冰川,阳光充足的森林草场,以及引起世界注意的白塔、经幡、喇嘛庙和古老的村庄。   云端之上的蔚蓝高原,怎能出产沙漠呢?我的疑问,总是如此地让我措手不及。如果继续杞人忧天,结果会很危险,旅行将索然无味,还可能闭关在毫无情趣的新闻视线里,读它的人有足够理由,怀疑我在编织耸人听闻的谎言,也会把我追寻信仰可能的精神之旅,推向尴尬的境地,完全违反了我对这片土地怀有的深切感念和真挚情感。   我希望,正在经历的触目惊心,只是心灵黯淡时,坐在窗口后面草拟的一场骗局。我必须让自己静默下来,留点空间给自己的耐心,并没有什么紧急的灾难,强迫我如此惶恐不安。   这是一条通往雅江上游的道路。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和经验,可以沿着它穿过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在高原纯净的天空下游山玩水,直接走到源头杰玛央宗冰川。   对于信仰,这又是一条弯曲的朝圣之路。前方不远,就是藏传佛教第一座佛、法、僧三宝俱全的桑耶寺。我不是朝圣者,或者说我没有朝圣者的身份证。桑耶寺的经文尚在距离我很远的地方,只向忠实它的心灵吟诵。   三天前,当我还在万米高空飞行的时候,连绵的山峰就已经用银白的积雪和坚硬的冰川,陌生了我的航程。有什么孤独,比雪山更孤独?它们站在世界顶端,神灵般俯视着江河大地。我在飞机上看到的青藏高原,已经用亘古的荒凉和傲慢把我注视它的眼神冻僵。我曾经相信,尘世的目光永远伤害不到它的独立和完整。正是这些雪山冰川,养育了亚洲最大的河流,长江、黄河、怒江、澜沧江……源源不断地滋育着文明。但水的真相,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绵延不绝。青藏高原的雪山冰川正在退缩,地球上所有河流的流量均在逐年减少或者断流……   在雅鲁藏布江河岸,我一次次在脑中回放起美国电影《水世界》。我们真要在某个早晨醒来时,拧开水龙头,发现管道中流淌着化学制品和农药?   只能用排泄的尿液,通过发达的机器设备过滤以后,再加上添加剂进行饮用。   在激素饲料、人造鸡蛋、潲水油、阴沟油、人肉炸弹、原子弹和宇宙飞船互相扯皮不清,科学又空前发达,各种利益化学汹涌在生物链的今天,谁也不会同意《水世界》成为谶语。如果继续打胡乱说,我的前胸后背,不知会沾满多少浓稠的口水。   杰玛央宗,一个美丽的名字,意为排列成万字形的沙石滩,作为雅鲁藏布江的正源地,深藏在喜马拉雅山山脉冈底斯山腹地。杰玛央宗、阿色甲果、库比藏布,这三个雄伟的冰川,孕育了世界上海拔最高、落差最大的雅鲁藏布江,像母亲一样滋养着西藏。在杰玛央宗冰川附近,有一个很小的仲巴县,它在世界高处与水源近邻。这座高原上的小城,因为日渐严重的沙害,人畜饮水变得困难,县城因此数度搬迁。距今最近的一次搬迁发生在1995年,也是1960年建立县治以来的第四次搬迁,虽然位于雪山冰川附近,人们的饮用水居然要从远离县城扎吉两公里的柴河背水。那是一段多么遥远的路程!在海拔4700多米的地方徒步行走,已经十分艰难,何况负重前行。到了夏天,柴河水携带着大量泥沙,取回水以后,至少需要沉淀两天才能饮用。   十年前还是雪水丰盈的扎吉,泉眼于今全部干枯。   世界上总有一些变化,在不断离开我们的经验。仲巴县城不久以后,又将面临一次搬迁,距离润泽和水源越来越远。一位去过该地区的记者是这样叙述仲巴的:“雅鲁藏布江源头第一县仲巴,荒凉到出乎我们的意料。本来对水源区的环境恶化有所耳闻,但内心里还是一直梦想江区会是一片青葱草场。真到了,眼前是满目的秃山荒原,可谓触目惊心,心里不是滋味。一路上,道路时常被流沙覆盖。”   大地是慷慨的,但并不意味这种慷慨漫无边际。大自然从来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抵抗和惩罚着恣意妄为的人类。玛雅文明和楼兰文明的神秘失踪,庞贝、尼雅、古格等等古城的销声匿迹,除了已知的战争、天候、环境、地理等原因,有没有人类未知的存在,或者更加神秘强大的宇宙力量,冷酷无情地惩罚着人类的自以为是。有什么力量可以超乎自然力量!   大自然的伤痛在大地深处,雪山冰川日渐枯寂的眼泪,已经难以清洗布满大地的伤口。当所有的需要,只剩下一滴水的梦想,说明雪山冰川已经不能继续施舍,或者说,它们失去了慷慨的身体。   杰玛央宗,在我前方的道路上,也是眼下距离我这一生最近的地方。我看不到她的面孔,也不想看清她美丽的容颜,遥远地秘藏在心底吧,让她的风姿在意想中久远一些,并冰雪般圣洁。我不要清晰辨识日月沧桑,那样会给我带去更深的黑夜。我的敬仰或悲悯,于她原本就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在各自的方向里忧伤,直到眼睑不再分泌盐粒。   嘎久,是扎囊县境内的小村庄,沙尘暴跑来的时候,我们恰好经过它的身边。透过车窗,我看到一个荒凉世界,村庄被沙丘围困其中,没有看到一个人,连惯常可以看到的狗和飞鸟,也没了踪迹。房顶上的经幡经过风沙污染,已经难辨本色。村边有几棵核桃树应该很古老了,皱眉凹眼地阵列在村边,枝叶有点像刚刚拧干的拖布条,灰不溜秋地耷拉在树干上。马路两边的金色沙丘连绵起伏,被铁丝网拦着,有一块棕色标牌立在路边。这种颜色专门用来标识旅游景点,世界通用。这里在什么时候成了沙尘的散步之地?我不知道,我们的向导也不知道。在雅江北岸出现这样一处美丽的沙漠景观,无疑就是一个令人伤心的奇迹。一辆旅行车停在沙丘边缘,有几个游人正在那里兴高采烈地拍照。   我们是大地的主人,作为奴隶的山川河流唯有俯首听命。我所走过的许多地方,均存在着这样一种现实:过牧的草原挤满牛羊,逼仄的田园栽种作物。森林、耕地面积不断缩小,城镇体积又在不断膨胀。河流在一条条离开,公路也在一条条到来。人们紧跟工业革命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谁也不甘人后,一个村庄又一个村庄,争先恐后地离开了地图坐标……到了最后,坐在房间深处那些人,只能依赖有限的文字和画像,访问我们的祖先。哪里还有一缕炊烟,摇曳土地的恩情?何处存在一条溪流,可以洗心革面?   嘎久依然还在坚守。它能坚持多久?不得而知,就像不知道我的子孙后代,会不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一样。   或许,我就是那个枯坐在房间深处的人,好像经历了很多水深火热的痛苦和磨难,苦大仇深地寻找着旧物古迹,用以平息日渐喧嚣的精神,没曾想到,关于精神的遗址,就像诅咒过的时间,深藏在大地的某个地方,费尽心力找到它的时候,很可能已经不能辨认,也难以缅怀。   着名的青朴修行地已经遥遥在望。纳瑞山腰林木葱茏,只是被轻浅的尘雾缠绕,貌似云絮一样迷糊了视线。天上的蓝天白云,没有我记忆中的高原那样通透和棉白。汽车碾压的黄沙像奔涌的浓烟,阴魂一样紧紧跟随在我们身后。不知从何处流窜而来的大风,突然出现在空旷的山原,携带着黄沙漫过我们的头顶。雅江沿岸顿时沙尘四起,让我们现场感受到了一次日落黄沙。   风沙在继续弥漫,我们前方的天空和河流,开始变得模糊不清。飞扬的沙尘遮天蔽日,既把我变得目光短浅,又让我十分疲倦。我突然想到应该唠叨点什么,学会不久的古老咒语跑到嘴边,我轻轻念出了声:唵嘛呢叭咪吽。   雪地上的声音   距离泽当镇38公里的桑耶寺,在下午五点以后总是显得有一些冷清。   朝圣礼佛的人们,已经走在回家的路上。   即便道路上堆满了古老的冰雪,以及不知什么时候跑来的沙尘暴,人们总是不辞劳苦,在桑耶寺熙来攘去。你要寻找遗迹实体或事实真相,原本就不会像在互联网一样,随时可以拿取。你必须要经过艰难跋涉、付出耐心和毅力,有时,还需要为之不惜性命。世界上没有现成的东西,唾手可得。   我喜欢走弯路,不管旅行还是人生,总要在同一个地方绕来绕去,永远在路上颠沛。抵达桑耶寺前,因为见到雅鲁藏布江日渐枯瘦的水流,突然遇到的沙尘暴,中途多次逗留,把寻找信仰可能的精神之旅完全放在了一边,心思突然拐弯跑到了雅江源头杰玛央宗,以及我们正在往肠胃填塞的化学和农药,对日渐萎缩的冰川,可能引起的水源困境喋喋不休。朝圣者大不一样,他们的行程和路线相当精确直接,身体和心灵向着一个方向,布达拉宫就是布达拉宫,噶陀寺就是噶陀寺,不会像我一样心猿意马,中途转向。   桑耶寺虽不像布达拉宫那样热闹,作为藏传佛教的精神源头,依然是很多人向往的古老圣地。在人烟稀少、气候恶劣的青藏高原,并不缺少喇嘛庙,但人们总是以到过圣地为荣。穆斯林也是这样干的,一生中至少需要去麦加朝圣一次,自己不能去,也要找人代表,否则,算不上安拉的仆人,也得不到最后的救赎。我们经常都可以看到,在藏区静寂空旷的山原谷地,满脸沙尘的朝圣者,用三步一磕的长跪方式,缓慢地移动在通往布达拉宫,或其他古老圣迹的道路上,爬冰卧雪,风雨无阻。他们对圣人圣迹的珍视,很难被我们所理解。朝圣之路往往都很漫长,在没有公路和长途汽车的地方,人们只能依靠双脚,前进得非常缓慢而艰难,途中来回往往需要几个月时间,甚至一年、两年。   我在藏东北的类乌齐卡遇见过一个朝圣者。季节即将进入冬季,吉曲河两岸的山原和草场已被冰雪覆盖。她独自匍匐在雪地上,厚重的藏袍和背囊,在长途蜗行中变成了泥土颜色;膝盖和臂肘的衣服补丁重叠,用胶皮缝制在磨破的位置;手掌褶皱干裂,不断有殷红的血渗露在皮肤上,给人一种醒目的疼痛;手心垫着没有帮沿的胶鞋底,用布条固定,可以在匐地时尽可能减少擦伤。   在风雪弥漫、大地寒冷的色吉山山谷,见到这个蓬头垢面、表情平静的四川老乡,一丝不苟地重复匍匐在冰冷的大地,有一种源自心灵的忧伤突如其来。尖叫的风卷起纷扬的雪花四处奔跑,世界一片迷蒙,我的内心,满含热泪。   春天的时候,她就离开了四川白玉县的家乡,已经在道路上匍匐了两个季节。我们遇见她的地方距离拉萨还很遥远,公路里程就有950公里,即使步行也需要一个月时间,何况蚂蚁样缓慢地跪行。其实,我们的汽车非常乐意捎带她一程。这个藏族大姐是一个遵循古老传统的朝圣者,从离开家门那天起,一直就用三步一磕的匐地方式,满心欢喜,没有我们想象中的身体困苦,也不会借助任何交通工具,只是接受了一些方便食品。我在西藏的其他地区也遇到过一些朝圣者,但没有在类乌齐卡那样深细。我在寒冷的时候,总会把她想起。   这些朝圣者值得当然的尊敬,他们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匍匐在大地之上,跪行的长途就是心灵的喜悦,坚不可摧无可动摇,最终实现朝圣的至高理想。   于今,选择传统朝圣方式的人们已经减少,利用汽车和飞机的朝圣者正在逐年增多。   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隔朝拜圣地的精神之旅。   我们想去某个地方,向往了很久甚至一生,大多选择节日和假期,不可能像朝圣者一样放下身边的一切。我们是那样地喜欢已有的名利、金钱或地位,谁也不会为了虚无的精神,放弃已经到手的订单或即将兑现的钞票。   桑耶寺是西藏第一座佛、法、僧三宝俱全的寺庙,不仅仅作为宗教圣地存在,所有建筑、塑像、雕刻、经卷、壁画、唐卡、法器,无不指向丰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记忆。除了作为藏传佛教祖寺,还是一座规模庞大的博物馆。   它纪念的圣人圣迹,不断激发着人们的宗教热情,并没有因为时间的寒冷而降温,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加神圣。古老的东西总在不断地离开我们,喜欢在旧物中寻求安慰的人又越来越多,通过遗迹访问我们的祖先,自然比在书籍和博物馆直接,像我一样不是朝圣者的游人,也络绎不绝地加入了这个队伍。   桑耶寺很大,远远超出了视界,可以从名字的汉译一目了然:“超过想象的寺”、“存想寺”、“无边无际的寺”。整个寺院的布局、建筑内容和式样,严格按照佛经“大千世界”的规范完成。融汇了藏、汉和印度三种民族风格的乌孜大殿,既是桑耶寺的中心主殿,也是弥足珍贵的古老文物。   站在这座有庞大体积的寺院围墙上,面对众多的建筑群体和各式各样的白塔、经幡、经幡阵、经轮、风马旗……就像错综复杂的精神意念,突然用形状和色彩,铺天盖地地具现在你眼前,一下子冻僵了手脚。我和同行者,站在桑耶寺门口,不知从哪里开始精神之旅。换句话说,我在桑耶寺的停留,注定只是走马观花。   院墙大门是一座高大的牌楼,呈土黄色。这种颜色在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宗教观念里,通常当做一种遁世的色彩。但桑耶寺的院门不在这个范畴,它和我们在伊斯兰教地区看到的清真寺一样,那是时间和风沙在上面累积的结果,所有痕迹和裂纹,旨在证明它是这里最古老的遗迹之一。你在上面看不到更多有关建筑艺术的细节,如果把它放在我们的城市,早就被推土机推倒,或者经过了修葺和加固,使其失去了原来的灵性。这座看起来单薄的门楼,穿过它的时候,我有一些担心:它会不会垮塌。   同行者匆匆进入了乌孜大殿。我一个人在寺院周边晃荡,一群转经的人经过我的身边以后,我听到的是寂静,再也看不到其他任何人。澄净的阳光照耀在乌孜大殿,精雕鎏金的金幢、鳞次栉比的佛塔、色彩古典的房顶,纷纷掏出迷人的光芒,摇晃着我的惊奇。我只能使用现成的语词来形容:金碧辉煌,巍峨壮观。   我独自站在能看清乌孜大殿全貌的地方,安享着心灵的震撼。   一阵风吹过了白杨树,卡日神山上挂满的经幡在远处飘动。鸽子扇动着灵巧的翅膀,不断从白塔和房顶上起飞和降落。纯净的诵经声从出售旅游纪念品的房子里传来,那是刻成光碟的录音在代替喇嘛们说话。随着我向前移动的脚步,莲花生大师心咒唱诵越来越近,直至响彻在整座寺庙。   一位藏族老阿妈站在乌孜大殿南墙,正将手捧的青稞,弯身放到了一块陈旧的石碑下,几只鸽子立即从房顶上飞落于地,在阿妈脚下旁若无人地觅食。   我走了过去,瞬间就站在了1231年前。   (《滇池文学》2011年第1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7章 欢歌与绝唱   范晓波   越来越不喜欢窗外的蛙声了。   是的,我确实曾非常渴望拥有一间能听见蛙鸣的书房,我确实是个爱用蛙鸣和稻香点缀心情的小酸人。与此同时,我确实一天比一天更不能忍受青蛙在楼下的喊叫。   我现在居住的小区,数年前还是片污水塘,房地产有暴利后,有人把它买下来填平建起了商品房。前年九江发地震时,波及我们这里,整栋楼有弹性地扭了一下身子,就像人脚下不小心踩滑了一摊烂泥,但很快它又站稳了。   我刚搬来时,虽然小区后面早建了个更大的小区,我们之间的空地却蓬勃着一片菜地,绿油油地逼视着你的眼睛,每天傍晚都有本地的老居民搬着小马扎去那里劳动,农家肥刺鼻的气味从暮色里潜流到我窗前,让我愉快得想打喷嚏。春天的时候,几场雨浇下去,蔬菜和稗草一夜会蹿高好几厘米,青蛙的叫声也从陡然增加的水洼里浮了出来。咯咯咯……呱呱呱……蛙鼓汇成一条小溪夜夜从我窗前流过。   意外而奇妙的景象让我兴奋了一段日子。但是很快,一台牛皮烘烘的推土机闷着头开了过来,就像一个仗势欺人的恶少,所经之处,人群溃散,店铺遭殃。我早晨出门时见它刚开始轰轰轰地喘粗气,下午下班回来,就发现菜园没有了,推土机的履带齿痕生猛地横亘在裸露的黄泥上,像是伤口上的缝针线,新鲜草汁的味道在空气里时浓时淡。   周围的居民说,那里要修条大马路。然后,他们又在马路两侧残存的荒地上垦出了新的菜园,青蛙也跟着撤退到这里,只是数量和气势大不如前。   有时,居委会要迎接市“创卫”检查组的检查,又用小推土机把菜园和蛙声铲掉,但检查组一走,菜园和蛙声又会从另一个地方生长出来。从2004年夏到2007年春,拉锯战打了好几个来回,菜园的面积不断萎缩,但依然见缝插针地苟活了下来。直到此刻,我坐在房间里写这些文字,仍能听见依托蔬菜的庇护潜伏下来的青蛙在叫,只是不像前几年那样嗓门响亮、理直气壮,像失去根据地的游击队员,用咯咯的蛙语充当秘密接头的暗号。   我听见青蛙在窗外叫时,就克制不住这样的想象。这严重破坏了我对蛙鸣的审美。就像在菜市场听见被绑肿了腿的青蛙们挤在案板上叫,我感觉实在糟糕。在我们城市的一些公园里,偶尔也能听见蛙鸣,呱——呱——呱,孤寂地从假山后面传来,像是一个被囚禁了十几年的人偶尔从山洞里发出点声音证明自己还活着,这样的蛙鸣给我阴森绝望的感觉,我甚至能通过音色想到发声者的样子:它浑身长毛,眼睛已无力全部睁开,身体土坷垃一般一动不动。   我现在知道了,我并不是无条件地喜欢所有的蛙鸣。   在老家的郊外和乡下,有许多水草丰美人迹罕至的野塘,塘边潮湿阴凉的泥地和草丛,是青蛙进退自如的居所,它们平日蹲在岸边捕食,一遇风吹草动,就纵身没入水中,半分钟后,在数米外的水面探出两颗小葡萄似的眼泡查看敌情。除了配备了电网的捕蛙者,一般的敌人简直拿它们没办法。这样的水塘,到了夜晚就成了青蛙的演出剧场,几十或几百只青蛙躲在黑暗里,彻夜纵情高歌。   科普书上说,青蛙鸣叫就像人类在相亲会上献歌,主要是为了吸引异性来约会。爱唱歌的是青蛙里的男性,它们的发音器官为声带,位于喉门软骨上方。有些雄蛙口角的两边还有能鼓起来振动的外声囊,声囊产生共鸣,使蛙的叫声更洪亮。为了让声音传出更远,青蛙往往爱聚在一起合唱。蛙类的合唱并非各自乱唱,而是有一定规律,有领唱、合唱、齐唱、伴唱等形式,它们互相默契配合,多种方式交替使用。   我住在县城时,非常乐于享受郊外的免费演唱会。从初春到夏天,从水塘到圩堤,大大小小的青蛙合唱队无所不在。夜晚去圩堤外的荷塘边散步,青蛙们躲在荷叶后和人的脚步捉迷藏,你循着声音找去,它们立即噤声,仍在高歌的是远处的合唱队,你向远处寻去,远处的合唱队噤声,蛙唱从你刚留脚印处加倍地迸发出来。你看不见青蛙,可蛙鸣像水泡一样在夜色里此起彼伏,不绝如缕。   更早的1993年,我在乡下教书时,见识过更盛大更震撼视听的蛙阵。   鸦鹊湖垦殖场在鄱阳湖东岸,有湖塘湿地无数,稻田数万顷。我常骑车十数里从自己的学校去那里看一个朋友。暮春的夜晚,空气温热湿润,饱含新生植物青涩的香甜,禾苗把鸦鹊湖伪装成无边的草原,一条灰白的机耕道在稻田间蜿蜒着没入远方。我和朋友沙沙地踩着砂石和蛙鸣往前走。开始也是那样,脚步到处,蛙鸣熄灭,等走入稻浪深处时,青蛙变得强硬起来,数量上的绝对优势使它们不再惧怕脚步声。近处的蛙鸣像鼓声振动着空气漫过脚踝;远处的则像禾苗在大声喝水,咕咯咕咯……密集而有力度;更远处的蛙鸣,音色近于天籁,像无所不在的月光,把星空下的所有事物笼罩在自己的音频和热情里。远远近近的蛙声潮水般一浪一浪地席卷而来,时而低缓温柔,时而急促汹涌,人行其中,有严重的淹没感和弱势感,同时也深深地被春夜的活力和激情感动。   因为这样的经历,我特别羡慕那些在城郊有房子,既能享受城市的便利,又能坐在家里边听蛙鸣边看书的人。我曾在文章里写过一个住在县城边上的朋友,他的房子西侧,是无边的草洲和荷塘。春天一到,蛙声就成了帮助他入眠的香枕。   我现在拥有的这间书房,虽然也能听见蛙鸣,可我从不愿对人提起,更不会因它产生“稻花香里说丰年”的美好联想。因为我窗外的蛙鸣,和县城郊外的不同,和鸦鹊湖的无敌蛙阵更不可同日而语。   也许青蛙的鸣叫,并不存在欢歌与绝唱的情绪差异,可我每次听见蛙唱在窗外零星地奏响,就会想起对面的楼群、水泥路,和楼下面积日益减少的植物。它们的合唱在我听来,不管是什么腔调,不管是什么音高,都越来越像是行将末路者的绝唱。   我现在仍然渴望,能拥有一间能听见蛙鸣的书房,但不是在这个城市,更不是在这个即将寸土不露的小区。我想听见的蛙鸣,在有荷塘的县城郊外,或者,在更遥远的稻香浓烈的乡下。   (《读者·原创版》2011年2月号) www.xiaoshuotxt.com txt 小_说天+堂 第18章 似河如酒(1)   杨文学   折折皱皱的老皮在母亲瘦弱的身上松松垮垮地吊着,如果不是最后的浮肿开始向脚部蔓延,母亲早已形同干柴了。躺了三个月的母亲,已经不能进食了,吊瓶那细长的针管成了维持她生命的最后的补给线。谁都知道,这细细的针管对于一个人而言,意味着什么。   后事是在大姐的主持下背着母亲悄悄准备的,因为母亲生的欲望一直很强烈,因为我们兄妹一直抱有幻想等待奇迹发生。今天,我给她喂了两勺奶后,她有气无力地说,二子,娘还能站起来吗?我忍着泪说,娘能,娘什么时候服过输?三十三年前患那场大病时,人人都说娘不中用了,最后娘不是也扛过来了吗。娘笑了一下,那笑只是在嘴角上一绽,瞬间就溜走了。也许是太疲劳的缘故,娘合上了眼睛。   六妹告诉我她刚给娘打了杜冷丁,娘会睡一觉的。我问,那东西用多了是否有依赖性?六妹说,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娘喊疼咱就用。   一   六妹是父亲的遗腹子,是父亲去世三月后来到我们家的,排行老八,在女孩中排第六,因此,我们一家人叫她“小六”。娘给这个老生闺女儿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玉红。可是我们都叫这个大眼睛的妹子“小六”,娘开始纠正了几次,后来寡不敌众,也就默认了,再后来母亲居然也喊她“小六”了。   六妹的第一声啼哭,撬开了娘母爱的大闸,亡夫的悲伤让小小的六妹给冲淡了许多。刚出生那会儿,六妹如同一只剥了皮的猫,肉肉的红红的,蜷缩在娘的身边。娘一脸的疲惫,大姐一边用湿软的毛巾给娘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对我说,挎上篮子,找保管员二叔要几斤谷来,又吩咐二姐,你也去,到碾上轧成米。   每年秋后生产队总是要留下一担谷,谁家女人生娃子,都要给十斤谷的。   名其曰:月子粮。   至今我还记得,在仓库的门口,保管员一声长叹说,唉,遭罪啊。那时,我只有十二岁,对保管员的话还听不懂,但是我感到他对六妹的到来好像不太欢迎。   就在娘长声短气地喝下两大碗小米粥后,老葛家的上门了。娘支走了我们,同她独自交谈,之后,娘才把大哥和我叫到床前。娘说,她打算把六妹送给老葛的大闺女,她家境好,男人在矿上当工人,三个儿子,没有闺女,六妹去了她家比跟着我们要享福。大哥摇摇头。娘又问我,我没有说话,拿起板凳就打老葛家的,在娘的呵斥声中,老葛家的仓皇逃走了。我看见娘的眼泪哗的一下就淌下来。娘苦笑了一下,那笑跟今天的笑很相似,只在嘴角上一闪就消失了。   娘说,玉红啊,你两个哥哥都想留下你,娘就把你当只小狗养着吧,只是你要吃苦了。玉红?显然这是娘早就给她起好的名字,娘压根儿就没有打算将她送人。爹刚走了仨月,六妹就来了,娘哪里舍得啊,显然,她只是试试我们哥儿俩的态度。在娘的意识里,大姐虽说是老大,但她是女人,家里的大事必须由男人来主裁,尽管我只有十二岁。   六妹来到我们家时,村里还吃着大锅饭,生产队的粮食是按人工分配的,人四工六。我们家没有劳动力,尽管娘带着姐姐天天下地出工,却只能挣大半个劳动力的工分,分到的粮自然就少,一年到头地瓜干都得算计着吃,只有过年才吃上一顿白面的饺子,六妹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了。   我们那个村分散在石岭上,地瓜是主粮,六妹张口吃的第一顿饭就是地瓜。那是娘大病住院期间,没有奶吃的六妹饿得直哭,我跟二姐就把地瓜干煮熟捣成糊状,一勺一勺地喂她,直吃得六妹向外漾食为止。大病初愈的娘看看小肚子滚圆的六妹,一脸苦笑,她抱起六妹亲了亲说,六啊,吃吧,吃饱了就能活下来。唉唉,要是你三舅不闯关东就好了,他能挣一个劳力的工,咱们家就能多分几斤细粮,我家的玉红就有馒头吃了。放下六妹,娘无助的目光望一眼北方的天空,她喃喃地说,也好,闯一闯兴许还有奔头。   二   娘说的三舅是她的同胞兄弟,是爹娶她时的“赠品”。   爹活着的时候有时跟娘开玩笑,说,娶你倒好,娶一个还赠一个。娘就说,拉倒吧你,半老头子,你是赚了便宜还卖乖哩。爹就嘿嘿地笑,半老头子怎的,照样儿女一大窝。   娘就红一下脸,说,你能,你有本事。   娘是江苏人,她嫁给爹时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选择。   那个时候,爹的前妻去世。他是别了故乡一路行医南下的,在灌南县,爹开了家医院,同时收下了识文断字的大舅做他的帮手。爹有一手医治外伤的绝活,他熬制的膏药是治疗疮、疖的拿手戏。那年日军已经占了南京,各派力量都需要爹的膏药,爹的日子过得不错。姥爷姥娘双亡已经十年了,除了已婚的大姨外,二姨三姨匆匆嫁人了,二舅送给了一个无儿户,家中只余下娘和三舅了,靠大姨养活的娘长到十五岁了,这时的娘面临着人生的第一道坎。在大妗子的主持下,把娘许给了爹,那时,爹已经三十六七岁了,娘却只有十五岁。娘的姥娘看不下去了,说,小四太小。妗子一口否定了,小什么小?过两年不就大了吗?再说,人家老杨有手艺,跟了他,还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大妗子忘了爹也在长。   从小就和三舅相依为命的娘看透了妗子的用心,她抱着七岁的三舅对妗子说,告诉他,我可以嫁过去,但是他必须答应养活我三弟。娘的条件正中妗子的下怀,妗子乐得屁颠屁颠的,她竭力撮合爹的婚事去了。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岁月里,娘的婚礼极其简单,她一手拎着一只红包袱,一手牵着七岁的三舅走进了洞房。   数十年后的二〇〇九年,我费尽周折,把分散在三省四县的二舅、三舅、大姨、二姨他们接来,同母亲团聚了,这是自娘出嫁以来姐弟们的第一次团聚。九十高龄的大姨站在爹的坟前,老泪纵横地对我们说,你爹是一个善人,是一个好人啊。   大姨说的善和好,是否与爹娶一送一的壮举有关呢?   按照娘与爹最初的设想,等三舅长大成人,爹要给他娶上媳妇,盖上房子的,当时就爹的实力而言做到这些不是困难,可惜事态的发展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爹那个红红火火的小医院只经营了四年,在大姐三岁那年,倒闭了。   娘说,人啊,能抗住天灾却抗不了人祸。娘说的人祸是国民党。国民党占了涟水城后,新四军北撤了,战事暂时平息下来。这时的娘在医院里帮爹收钱。那天,国民党的一个团长捎话给娘,说要留爹做军医了。娘一听就知道坏事了,就托了一个当地的头面人物找到那个团长,团长一副官腔:为党国效力是国人的义务,杨医生一手好手艺,国军正缺这样的人才。说什么不放。   最后,码儿加到一万大洋才松口。放爹回家是在娘送去五千大洋定金之后。   晚上,娘给爹说,咱得逃走了,今天这个团长的事咱可以应付,明儿个来个旅长、师长你拿什么应付?爹没有想到比他小那么多的娘看事却比他长,他同意了,准备连夜过河北逃。其实爹的行踪早在那个团长的眼线之内。   娘抱着大姐,爹提着行医的器具,三舅背着半袋子吃粮和银圆,匆匆跨上了海盗的木船,船刚起航,一个班的国军就赶来了,那个被爹救治过的海盗指挥下属拼命护航,才保全了一家人的性命,但爹脖子上中了一弹,留下一个永远无法愈合的洞,这个漏水的洞给爹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麻烦。我记事起,爹就不止一次地说,这国民党,连强盗都不如,强盗还讲究个信用呢。   国民党不败,天理不容。每每这时,娘就说,知足吧,能过成一大家子人就不错了。爹就“嘿嘿”地笑,说,也是,那子弹要是向上或是向下几寸,咱这家子人就没了。   娘到达爹的故乡时,刚赶上分田地,一家人就有了一份田。爹说,我不会种地,只会看病。于是杨家庄就多了一个诊所。   父亲的诊所开得不错,收益也大增,可惜随后就成了人民公社的财产了,爹就做了一个不下地的社员,挣的是工分,日子就不那么从容了,于是结婚时的承诺就无法兑现了,但是娘和爹还是咬紧牙关为三舅建了三间房,让三舅自立门户了。后来,由于我们兄妹不断增加,爹越来越老,挣钱养家的能力也就越来越差,三舅的婚事就一直拖了下来。   爹去世的那一年,三舅已经三十岁了,光棍一身的三舅,看一看我们高高低低的七个孩子,望一眼大腹便便的娘,一声长叹,终于在一个没有月光的晚上,独自闯关东去了。   那天早上,娘照例烧一锅地瓜汤,用豆面炒了锅地瓜秧菜,让我去村后喊三舅吃饭。三舅的三间房子是没有院墙的,四周是栅栏,上面爬了不少豆角,柴门关着,我怎么喊也没有回音,隔壁的歪嘴女人说,二子,别喊了,告诉你娘,你舅闯关东去了。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给娘时,娘呆立无语,手中的铲子滑下来,掉在地上,行动不便的娘一腚坐在院子里,泪水顺着面颊流成小河。娘说,走吧走吧,不怨你舅,是我们没有兑现诺言,先对不起你舅的啊。   三   娘说的我们指的是爹。   那时候,大姨没有收养三舅,二姨、三姨、大舅更没有这个打算。对一个多余的毛头小子,谁都不愿意收留,在那个时代,收留一个小子意味着什么,谁都心中有数,唯有娘收留了。大姨说,那时她也想收留三舅,可大姨夫没松口;大舅也想过,可大妗子的眼一瞪,大舅的一切计划就土崩瓦解了,母亲做到了,那是因为有爹。   爹是在海盗的船上养好枪伤的,爹本来就有医治外伤的手艺,他的枪伤一个月后就好了,海盗派人护送爹一行进了山东地界方才罢手。爹进村时就闹出一个笑话。二大爷说,小子,混得不错,儿女双全啊。十一岁的三舅蹦起来,指着二大爷说,你是他儿!三舅一口南蛮子腔,引得小村人呵呵地笑。   爹的卫生所是人民公社那一年归公的,后来,公社里办起卫生院,爹就被调到医院里去了,可是爹待不住了,他最多在那里住一个晚上,之后就像屁股上抹了油,怎么也坐不住了,第三天傍晚就急着往家里赶。别的医生就嘲笑他,老杨啊,知道味了吧,这就是娶个小媳妇的下场。爹就笑。   正是因为爹的“待不住”,医院才决定在我们村设个卫生所,爹高兴得直乐,可是他哪里想到,留下来的人后来都成了吃国库粮拿工资的医生,唯独爹一辈子做了一个吃工分的村医。在后来的艰难日子里,大哥曾埋怨过爹,说,你要是不三天两头往家跑,不也吃国库粮了,我们一家子也跟着沾光了。爹的脸就拉长了,说,你懂个屁。大哥说,我是不懂个屁啊,可我懂得馒头就是比窝窝头香哩。   三舅与爹的关系,是随着三舅的长大而渐渐僵持起来。   那时,爹是打算收三舅为徒,在这之前,爹在江苏有七八个徒弟,其中包括大舅。就在这时,刘家寡妇领着十五岁的儿子上门了。刘家寡妇在村里是小户,男人病亡后留下一对儿女,日子过得十分艰难,寡妇晓得人要一辈子有饭吃,就得会门儿手艺才成,于是他们盯上了爹。那个十五岁的小子特别精明,头磕得“梆梆”响。站着的寡妇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这一大一小的举动最终打动了爹。爹说,怪可怜的。不过我也给你约定,等你学成了就教我家的老大,我这个身子怕是等不到儿子成人了。   卫生所是村里的,不可能安排太多的人,三舅就失去了机会。对父亲的选择,三舅是不满的,这种不满情绪随着三舅的日渐成熟而走向公开,走向爆发。   三舅到了该成亲的年纪,父亲和母亲却因为儿女众多而积累了太多的衣食之忧,这种忧虑让他无力顾及三舅,而跟三舅几乎同龄的徒儿因技艺在身而结婚生子。三舅开始埋怨父亲。开始母亲是中立的,母亲加入三舅的阵营完全是由于徒儿的背叛,那个曾把头磕得天响的少年终于在十几年后成事了,父亲的威望成了他出头的障碍,于是他就千方百计地排挤父亲。那天,生了一肚子气的父亲回到家时,三舅正向母亲诉说着一肚子的委屈,母亲破例没有给父亲做饭,她看了爹一眼说,报应,谁叫你是好歹不分哩。三舅说,姐夫是狗咬吕洞宾。父亲破例没有发火,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对三舅意味着什么,或许,他想起了那个未兑现的承诺,于是他选择了沉默,他知道,这是自结婚以来母亲的第一次埋怨。   爹在外受徒儿的气,在家受三舅的气,在这种郁闷中,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差,尽管母亲每天早起总是千方百计地为父亲烧一碗面汤,有时做一碗蛋花,可父亲毕竟老了。母亲知道,此时初中毕业的大哥跟父亲学医的可能性不大了,她想起公社管教育的一位姓魏的副书记来,她说,老魏女人的九头疮不是你治好的吗,给他说说,让老大去大学学医吧。父亲是不愿求人的。   母亲发出最后的通牒:你不去,我去!   那时候兴推荐上大学,大哥就这样进了临沂卫校。大哥走后,父亲一下子病倒了。因不卫生的注射引起的屁股溃烂,让父亲吃尽了人间的苦难。父亲死于双臀溃烂引起的败血症,他走的时候一米九的块头瘦得不到一百斤。   母亲总是固执地相信是徒儿害了父亲。   母亲,四十六岁的母亲,身后站着七个孩子,她束手无策,村人看不下去了,他们将一根腰绳捆在徒儿的腰上,说,给你师傅披麻戴孝!面对一身孝装的徒儿,母亲看都没看一眼,她只是拉住我的手咬咬牙说,二子,记住他!   父亲走得太突然,一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母亲,还没有任何主家的思想准备。   从此,母亲从父亲的背后走出来,走向前台,主持一个大的家庭了。   埋葬了父亲,村里的长辈们对母亲说,你啊,这日子怎么过呀。母亲扬起头,说,慢慢熬吧,孩子们总有长大的时候。   四   父亲的离去让母亲彻底失去了依靠,三舅的不辞而别让母亲失去了得力的倾诉,那个信誓旦旦把师傅师母当父母养的徒儿的反目,让母亲感到人世间的凄凉,面对一群孩子,她是那样无助和无奈。   长夜里,我们时常被母亲哭醒,尽管母亲的啼哭是那样地低细,如同蜜蜂的嗡嘤,当我们小鸟似的依偎在母亲的床前时,母亲装作没事的样子说,你们起来干什么,都去睡吧,娘也困了。   我说,娘不哭我们就睡。娘一本正经地说,谁说的,娘可没哭,二子你记住,娘的眼泪是不会随意掉的。   娘说到做到,之后的日子里,我们从没听见娘的哭声。   在农村,没有了男人的家庭是相当受气的。   我们村地处山区,地瓜是我们的主食,父亲去世后,生产队每次分地瓜,我们家总是最后一份,分到我们家的地瓜小且掺着坷垃,这时,田野里所有人都走光了,唯有母亲一声不吭地在一盏孤灯照耀下,带着我们收拾那堆地瓜。每每这时,我就气愤不平,破口大骂,骂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人。这时娘总是叹一口气,摸一摸我的头,说,二子,不怨人家,是咱家的日子过低了。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19章 似河如酒(2)   不仅分地瓜,领救济粮时,我和姐姐去得最早,可总是最后一个领。有一回,上级返给我们的粮食是玉米,那可是个好东西啊,望着金黄的玉米堆渐渐矮下去,我忍不住叫起来:该我们家了,比我们晚来的都领了。喊号的会计翻眼说,越是不出工的领粮越紧。我知道他是笑话我们没了父亲,我的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指着会计的鼻子喊:你老婆那年脚上长疮,路都不能走,要不是俺爹,早成瘸子了。狗日的,良心都叫狗吃了,要是俺爹活着,你敢欺负我们吗?我说的是事实,会计的脸涨红了,其他的人也都不说话了。就在我得意时,娘一个巴掌打过来,我的脸上立刻起了血红的手印。娘没有理睬我,她笑着给会计赔礼:孩子是吃屎的,他三哥你大人大量,别跟孩子一般见识,老婶子给你赔礼了。会计讪讪地:我才不跟一个孩子一般见识哩。   回到家,我还在掉泪,我说,娘,他欺负咱家不是一回两回了。   娘说,我知道。娘一把拉过我,用比砂纸还粗糙的手掌在我脸上揉着,低低地问,还疼吗?我摇摇头。那一刻,我感到娘的手特温特软。娘说,二子,你知道人家为什么老是看不起咱们,动不动就欺负咱们吗?我说,知道。   娘说,知道了你就该知道你怎么办了。我分明觉得有一滴水落在我的脸上。   爹在世的时候,生产队分粮、分柴,我们家总是头一份,队长说,先给杨先生家称出来,接着派两个人送到我们家,如今,爹走了,这头一份成了徒儿家的,我们家就成了末一份了。这巨大的反差娘怎么受得了?我相信,娘对会计的笑就是心在哭。   如果说这些冷凉母亲还可以承受的话,那么哥哥的婚房就让母亲无法承受了。大哥到了结婚的年纪还没有新房,爹留下的几间草房显然不够我们一家住的,况且那冬天进雪、夏天漏雨的破房嫂子是不会进门的。   娘给小妹喂完奶后,就递给二姐,她找村长去了。村长说,大嫂,这盖房可不是件小事,就是料备全了,你还得操心哩,何况你家什么都没有。娘说,我三兄弟的房子做了学屋,村里能不能给我家一点补助?村长一拍脑袋说,这是个借口。村长当场答应补给我家一些房料,一些石头。为此,娘感激了他一辈子。   娘开始造屋了,她拿出藏在柜子里的布包,抖抖的手一层一层地解开,是一包银圆。娘说,从江苏北逃时,她让三舅背了一百块,一路打点就剩下这二十块了,原打算你们兄妹一人两块压腰的,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你去银行变成钱吧。那工夫,一块银圆能换人民币十元钱,很贵的。母亲最后还是留下两块,说,就给你媳妇留两块吧,说完,娘用破手巾包了包,放进我的书包里,娘一直把我送过村前的小河。   哥的新房落成的那天,娘把全部细粮做成馒头,让我打了十斤散酒,做了几桌菜,招待帮忙的邻居。娘左右敬酒,十分快乐。   也许是累了的缘故,娘破例没有早起,太阳一竿子高时,娘起床了,她喊我:二子,跟娘去村后。村后是大哥的新房,娘扶着我绕着新房看了一圈后,说,二子,娘的头有些晕。说着就倒下了。   文如大哥正好下地回来,他一看情况,背起娘就去了徒儿的诊所,到达诊所时,娘已经不能说话了。徒儿摇摇头,说他治不了。文如大哥喊来几个壮汉,用一张木床抬着娘去了公社卫生院,公社卫生院也治不了娘的病,娘被转到地区人民医院。   文如大哥返回村时已是第三天的晚上了,他对我说,二子,你娘没事的。   我回来借钱,明天就走。我说,大哥,我家没有钱了,就剩下二……文如大哥摆摆手,你看好你几个妹妹就行了,钱的事情你莫管。   爹走了,娘病了。我跟二姐转眼就成了这个家的大人。   六妹饿得直哭,二姐就把地瓜干煮熟,用筷子捣成泥状,喂她,六妹吃得特卖力气,一会儿工夫,就吞了一碗。十八年后,六妹长成一个漂亮的大姑娘了,二姐总是说,“小六”比猪都好喂,能不长个吗?   娘出院那一天,我背着六妹,二姐领着三、四、五妹早早地站在小河边,像一群小鸟。村长看了我们,掉下一串泪,他说,福堂大哥,你这是作孽啊。   福堂是我爹的名字。   娘一过小河,就喊我:二子,快把玉红抱给我。玉红就是六妹。六妹一见到娘就本能地找奶吃,可是她不知道,娘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遭,就再也没有奶水了。从此,六妹就跟大人一样吃起粗饭来。   五   娘出院后,农村实行联产计酬承包责任制,从此,我家的饭桌上一成不变的地瓜终于被粮食代替了。   大病后的娘落下了半身不遂的后遗症,她的左手几乎失去了知觉,不能蒸馒头,不能包水饺,不能擀面条,娘却发明了炕饼,这种面发后,用一只手拍打出来的厚厚的饼,在娘的手里变成了我们兄妹爱吃的食品。我家分有十亩地,大哥分家后,还有八亩,那个时候,农村种地靠牛耕,我们家没有男耕手,邻居就劝娘,让我下学耕田。娘摇摇头,说,二子得读书,现在兴考大学哩。邻居再三劝说,娘很神秘地告诉她,她找先生给二子算过命,先生说这孩子命好,不扶犁不拿镰,划拉划拉就挣钱。邻居不再劝说。   我家虽然没人耕田,地却总是最先耕好,这是母亲的算计。每年开春,娘就抢在别人动手前找人耕地,娘舍得花钱,每天都做满桌子菜,炕好多大饼。娘总是说家里做好饭,田里不用看。就这样,母亲带着几个女孩子种田,硬是让我坚持读了高中。一九八〇年,我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成为全村自恢复高考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那时候的学校是不收学费的,管吃,管住,一月还有三元的补助。娘坐在椅子上,接受全村人的贺喜,那时候村里都穷,但全村人这个五毛、那个一块地给我凑齐了路费。最该来的徒儿却始终没露面,我走前的那天晚上,娘把院门开到半夜,早上,娘让二姐擀了面条,自己去文如大哥家买了一斤豆腐,做了两个菜,六妹摇摇晃晃地过来,我给她盛了一碗,娘说,不行,这第一碗是你的,进门饺子出门面。   我含着泪吃面。娘说,不许哭,你上大学了,这是个大喜事,于是我就含着泪笑了。六妹吃着娘炒的豆腐,高兴地咧着嘴,一副贫相。娘说,好好混,等你出息了,帮帮你妹妹。十七岁的我仿佛一下子长大了。   早饭后,娘领着五妹抱着六妹,二姐帮我背着行李,三妹提着包,一家人浩浩荡荡地向村前的小桥走去。娘一脸笑,她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也有一种成就感。村里人同娘打着招呼,娘说着说着声音突然高了八度。我看见徒儿正在坝下的菜园里拔菜,显然,娘是说给他听的。   年假前,我们班的女生把吃不了的馒头切成片,晒干后给了我半书包,显然,她们从我那穿了一个冬天的单鞋和一身不变的服装中看出了我的困窘。   她们说,文学,你若不嫌弃就带回家吧。我知道他们是在给我一个接受的台阶。   那年冬里下大雪,我们公社的土路早就不通车了,省下的一块三毛钱的车费,正好给娘买了一双皮手套,娘的左手因供血不足时常发凉。   一百多里路,我们几个用脚量着,从早上走到夜里九点多钟。那时山村还不通电,雪夜里的山村一派黑暗,煤油灯光是那样地暗淡,过了小桥我还是看见了家里的灯光,娘肯定是在等我。   当我含泪扑打柴门时,我听见娘喊了一声:“小三,你二哥回来了!”   娘拍打掉我身上的雪花,说,喝碗热汤,咱就吃饭。六妹早把馒头干嚼得天响,她天真地说,哥,娘说你回家就给我饼干吃,真香。我想哭,却忍住了,娘端上一盆山蘑菇炖的猪肉。六妹趴在我的耳边,说,昨天就烧了,娘不让吃。我给她盛上一碗,“小六”吃得一嘴油,几个妹妹,吃着馒头干和肉菜,说说笑笑。娘迟迟没有动筷,油灯下,她一脸微笑着看着我们兄妹的贪吃相。   饭后,我给娘戴上皮手套,娘一个劲地说,暖和,暖和。末了,娘问:   “多少钱?”   我说,城里的东西便宜,才五毛钱。娘直摇头,说,贵了贵了。   吃得肚子滚圆的六妹,把那包馒头干抱到自己的被窝里,睡熟了,小手还攥着书包带子。四妹五妹却在她熟睡的空间盗出十几片来。   我很后悔,应该给她买两包真正的饼干的。   六   娘已经有几年不落泪了,是六妹的一次追问让她流下一串泪水。   那一年,我已在中心完小当副校长了,六妹也上小学了,放了学,我用自行车驮着她,她说,二哥,爹什么样?我告诉他,爹很高,是个大个子,黑脸膛。我觉得奇怪,问她,你怎么想起这事?她不说话了。   回到家,她问娘,俺爹什么样?娘说,你爹是个黑大个子。   六妹拍着手说,这回我上关东就认得爹了,黑大个子。六妹从会说话,娘就告诉她爹闯关东赚钱去了,前些年,她老是喊着找爹,也许年复一年的失望吧,最近一年不嚷了。六妹的话让娘发呆,我看见她脸上有了两行泪,就劝娘,“小六”说话没边没沿的,娘你别往心里去。娘说我是挂念你舅,快十年了,音不响信不来的,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   母亲想念三舅是情有可原的,三舅从小就跟着她,一直生活到三十岁。   我说,娘你别急,听畔庄的老颜家说,前年他在吉林和龙见过三舅,我打听好地址就发封信过去。娘点点头,她说,你们不要记恨你舅,他是绝望了才闯关东啊。你爹要是不教那个狼羔子,收你舅为徒,也不至于到今天啊。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0章 似河如酒(3)   我给三舅发了十多封信,年底三舅终于回信了,从字迹上看,显然是个小学生代笔。我念给娘听:“四姐,见字如面,请原谅三弟的不告而走,这些年一直想给姐写信,可我怕四姐生气。四姐,我在和龙很好的,请四姐放心,这几年,家里公事多,开销大,等手头宽裕了,我就回关里看你。三弟,张开军。”   十年了,娘从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兴过,除了那年我考大学。娘一连让我念了三遍,她说,听话音,你三舅好像也一大家子人了,混得不赖啊。我想,娘只顾高兴了,她忘了,三舅闯关东才十年,怎么会一大家子人呢。娘自言自语,公事多,开销大,要不是孩子多,哪来的公事?哪来的开支?这样吧,以我的口气给你舅写信,你结婚时让他回来陪大客。娘舅嘛,天生就是陪大客的,他不来可不行。   三舅终究没有成行,他派三表妹跟二姨家的表哥一块儿回山东,参加我的婚礼。娘一把拉住三表妹的手,左端右详,仿佛得到一个稀世宝贝似的,可娘端详了大半天,从亭亭玉立的三表妹身上也没有找到她三弟的影子。娘的脸却丝毫没有显示出异样来,晚上,安排表妹住下,娘对二姨家的表哥说,告诉我,你三舅是怎么回事儿?表哥对三舅的事了如指掌。三舅闯关东时已经三十多岁了,年龄使他丧失了婚姻的优势,后来村里的一个比他大一岁的年轻寡妇就带着四个闺女一个儿子嫁给了三舅,条件是三舅给她的儿子建房娶媳,这个寡妇就是三妗子,三妗子过门的第二年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排行第六,叫六子。   六子,小六……娘唠叨着,脸上就有了满意的笑。   表哥还告诉她,四姨,俺三舅命不孬,摊上一个好女人,他们家人口多,饭食从来都是两样,一日三餐,三舅吃的都是小灶,妗子带着一帮孩子吃大锅。这些年,三舅又娶儿媳妇又嫁闺女,可忙哩。娘问:你舅和那些孩子合得来吗?表哥说,也邪乎,那些孩子都怕他,都听他的。   娘就放心地点点头,她说,遇上个好女人是一辈子的福气,你舅有福啊。   表妹回关东的前一夜,母亲把山东土特产包了一包又一包,反复叮嘱表妹,回去告诉你爹,就说我说的,让他好好照顾你娘,你娘不容易,拉扯一大家子人哪。告诉你娘,让她抽空回一趟关里。我想她。   我知道,娘心里装着她的三弟,可她一句关心三舅的话都没说,我想也许正是娘的叮嘱才促成了三年后三妗子回关里的行动吧。   七   那次住院给母亲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她拖着半边麻木的身体主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维护着一个大家庭的正常运转。母亲讨来许多偏方,煮药草洗浴,喝中药,找神婆许愿,几年下来,虽说减轻了许多,但并没有根治,不过,母亲能生活自理了,那只左手虽然残了两个指头,但终归能帮着右手干活了,这对母亲来讲是个巨大的收获,只是母亲从此体弱多病,一年总要挂数次吊瓶,一月总要吃几次药的,多亏了大哥是医生,治疗起来方便,后来大哥做了公社卫生院的院长,更有时间为母亲输液了。   一九八九年,我被调到县城工作,那天,我跟母亲辞行,母亲说,你现在出息了,该办办你妹妹的事了,停了停说,我观看几年了,你命好,摊了个好媳妇,往后好好过日子吧。   娘决定把四妹嫁在本村,以图将来有个照应,其余三个就成了我必须解决的难题,那工夫不像现在,进城工作首先得有一个非农业户口,才有招工的条件,好歹县里每年都有一批农转非指标,我就托关系找门子,两年工夫把妹妹们调出农村,招工当了工人。至此,母亲才真正地挺直了腰板,可母亲还是那样,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村里谁家有事,母亲都会随份子,小到孩子满月,大到儿娶女嫁,母亲都是第一个到场,出于对她的尊敬,母亲总是被安排坐上席,就像父亲当年的时光。母亲饭量小,她对鱼肉并不感兴趣,席上只吃那么一点儿,可是她却给这个夹筷子肉,给那个夹筷子鸡,忙个不停。母亲不仅关注每一家一户的小事,村子里修路,她就打电话让我们回来捐款。娘说得有道理,你们都坐上小车了,这路修好了,咱家沾光最大啊,再说了,你们都是吃村里的地瓜、喝村里的水长大的,村里事你们不参与人家笑话。那次修路,我跟大哥是唯一的捐款人,娘为此高兴了好长一阵子。   娘一辈子都在宽容,可有一个人她到死也宽容不了,这个人就是爹的徒儿。   母亲七十岁时,我们兄妹八人带着十一个男孩子两个女孩子,浩浩荡荡地回村给她过七十大寿,那天,我们杀了一腔羊,办了四桌酒席,打算让娘好好乐一乐。   那天娘好高兴,就在她同六妹的儿子又亲又闹的时候,徒儿两口子进门了,娘的脸立刻没了笑容。   我知道娘的脾气,虽说娘不识字,可她一副好口才,用老村长的话说,她是伶牙俐齿,口口见毛。加上娘脑子好使,反应快,一旦发起脾气来,准让人下不了台。我赶忙打圆场接过徒儿的礼物。   娘却威严地喊了一嗓子:二子,扔出去!   一院子人立时肃静下来。   徒儿两口子面面相觑,两人一脸笑容地说,婶子,你生气啦?大哥也帮着打圆场,唯有娘一言不发。良久,娘说,你们说完了?那就一边站着去。   娘喝了一口茶,不紧不慢地说,你们两口子啊,唉,让我说什么好呢,现在想起你师娘了?晚啦!二十三年前你们干什么去了?那时候,你们但凡有两寸人肠子,空手到我的床前说句话,也不亏你师傅疼你一场啊。现在我不缺那口吃的,儿子闺女都挣钱了,不稀罕你那仨枣俩核桃。今儿个算给你面子,你媳妇可以留下,你提上东西给我滚出去!   娘的七十大寿原本打算热热闹闹的,徒儿的出场冲淡了欢乐的气氛。   席间,娘严肃地对徒儿媳妇说,他嫂子,不是我发脾气,二十三年了,他没给师傅上过一次坟,烧过一刀纸。那年我差点完了,他始终没到床前说一句人话啊,我缺你们那点儿东西吗,我要的是人心!人心啊!   宴席散后,娘说,二子,把你带的好酒、好茶搬两箱给你哑巴哥送过去。   娘说的哑巴哥就是文如大哥,十二年前,他因喉癌做了切除手术,从此失去了声音,村人就喊他哑巴。娘发话了,老村长作古了,咱家欠他的情,你大哥还了,二子,你记住,只要你哑巴哥还在,逢年过节别忘了给他买箱酒,他爱喝一口。   我爽快地答应了,指挥着侄子去车上搬东西,娘严肃的脸才舒展起来。   八   步入老年的母亲记忆开始衰退,可一年中的两个日子她记得特别准,总是提前三天准时给我打电话,这两个时间一个是父亲的祭日,一个是她的生日。   每逢父亲的祭日,她总是炒一盘花生米,煎一盘豆腐,然后备一盘口酥。   有一回,我从城里捎回烤鸡,打算做祭品,母亲硬是给换掉了,母亲说,你爹的口味我知道。那年我的儿子考上大学,回家上坟,这是母亲定的规矩,只要我们家的孩子考上大学第一个要办的事就是去祖坟告诉爹。轮到我儿子考上大学,我们兄弟两家的四个娃算是考完了。那天,我刚给爹叠纸钱,娘就开始炒菜了。儿子说,奶奶,咱有现成的食品啊,拿上几份就行了。娘说,你爷爷那口味可挑剔哩,你们弄的那些东西,他吃不中。儿子就笑,说,奶奶,爷爷现在还能尝出你炒菜的味儿啊?母亲一本正经地说,能!上个月你爷爷还托梦,说他发馋了,想吃煎豆腐,一接到梦我就晓得你这个大学准考上了,果不其然。   儿子说,神气,爷爷是神仙啊。娘说,他生前救了那么多人命,死后理当成仙哩,这是造化。过会儿你和你爸上坟时,给你爷爷说你考上大学了。   儿子说,只要爷爷听得见我就说。娘说,听得见,听得见,你爷爷那个耳朵灵得很,他六十三岁那年,夜里下着瓢泼大雨,西庄上牛大他爹得了绞肠痧,牛大只敲了两下大门,你爷爷就爬起来了。   娘说的不假,父亲病倒在床上,还让大姐扶着给一个女孩割了一个拳头大的囊肿哩。   二〇〇八年,六妹的工厂倒闭了,她成了一名下岗职工,母亲对她说,要是城里不好混,你就回家种地吧,如今种地啊不用交税了,国家还给粮补哩,再说,农村户口的娃子连学费都不用交哩。六妹就笑,好不容易进了城,说什么也不回来,就是打零工、卖青菜也不回农村了。娘反对,城市有什么好的,人多得就像下饺子,住得又高接不着地气。六妹说当初不是你让二哥操心费力把我们弄到城市去的吗?   娘就笑,说,那你想干什么?   六妹说,读卫校,学医。   娘睁大了眼睛,什么岁数了,还上学啊。   六妹说,现在城里人啊,跟你这么大的人还读老年大学呢,我算小的了。   娘的头摇成拨浪鼓。六妹说,你别不信,等我学会了,万一你病了,好侍候你啊,娘哈哈地笑了,说,俺六啊想拿娘练手艺哩,告诉你,娘好着哩,你甭打娘的主意。说着娘儿俩都笑起来。   然而,才三年啊,死亡的盛宴就从门缝里塞进请柬,娘在剧痛之后,突然倒下。现代化的检查报告告诉我们,娘的病已经到了晚期,对一个八十岁的老人,手术的可能性已经达到了零。德高望重的老医生对我说,听我一劝,别花那冤枉钱了,老人家想吃什么就尽量满足她,回家守着尽尽孝心吧。没几天了。   我的泪哗地一下就淌下来。想想娘一生的苦难,我的心怎能不疼?娘十岁上死了父母,她带着三舅东家一顿西家一口地活下来,十五岁上就带上弟弟嫁人,四十多岁守寡。一个女人带着八个孩子一路磕磕绊绊好不容易熬到六妹做了妈妈,刚到享福的时候啊,无情的死神却不给她享受的机会,上帝啊,你不公平啊。   父亲的旧坟边又起了一座新坟,母亲又和父亲在一起。站在鲜活的新坟前,想想娘苦难的一生,我想起一句话:人生就像一条河,是深是浅都得过;人生就像一杯酒,是苦是甜都得喝。   (《散文选刊》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堂 第21章 耳畔萦绕的雨声(1)   傅菲   镇,我们读出“zhèn”时,雨水就“哗哗哗”,从教室黑褐色的瓦檐奔泻而下。春天拖着一双草青色的鞋,一路小跑,来到古城河边。我们分不清哪是读书声,哪是雨声,它们都同样的稚嫩、清脆、曼妙,像河边柳树密集的新芽。镇,木炭一样的赣东北小镇郑坊,狭长的街道上,有迷蒙的黄昏黯然降临,店铺陆陆续续关门,一弯河水漂浮着几片绯霞。一九八四年的小镇,它虚掩的房门被雨声敲响,一夜又一夜,一年又一年。雨声挟裹而来,绵绵,空气里弥散青涩的身体气息。   土公路拐过校园,往田野中间蜿蜒,灵山的投影塌下来,在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眼中,显得虚拟。我,王长兴,还有几个同村的孩子,每到星期六的正午,沿土公路回家。我们都是郑坊中学的住校生,只有星期六才能回家,星期天晚自习之前返校。邱世彬骑一辆自行车在塘底转一个弯,回枫树岭了。邱世彬个头不高,一脚踩着踏板,一脚悬空,摇摇晃晃地不见了踪影。   一九八四年上半年,是我初二的下学期。我对校园的所有美好回忆,似乎都定格在这半年。大部分的同学都已二十多年没有谋面,但我仍然记得他们的名字和模样。斗鸡眼的谢海英,老茶壳,烂头,冬天还穿一双拖鞋的叶云,霉豆腐东亮,桌下每天有一堆瓜子壳的刘晨腾,把水射筒藏在书包里的汪海峰,喜欢吃烤红薯的徐忠东,留着八字胡皮肤黝黑的徐跃平,说话结巴的董典江,把柴刀放在抽屉里的董典东,吊眼皮徐小军,把“到”读成“逗”的谢湘鹰,把口痰喷射到历史老师脸上的杨礼标,用板凳走路的余勇展,头像毛楂的余奇智……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徐声渊,语文老师徐渭清,英语老师王小华,物理老师陈进封。陈老师练武,每天早上在花坛边打太极拳,矮矮胖胖,性情温和。有一次,陈老师的弟弟陈进国物理考了三十七分,陈老师在班上当众“呜呜”地哭了起来。陈进国则哈哈大笑,说,考三十七分,已经不容易了。徐远华是班里年龄最大的一个,眼角有一块疤,说话的时候斜着眼,一副天皇老子不在眼里的样子。他上课打瞌睡,是给这个老师面子,一般的情况下,他双脚搁在课桌上,身子往后一倒,靠在墙上。陈进封老师看了几次,愤怒了,说,徐远华,你上来,今天我要动动你的骨头。徐远华说,你叫得到我上去,我就叫得到你下来。陈老师涨红了脸,跑下去抓徐远华。   徐远华呼噜噜从另一小组跑上来,说,你下来了吧。一个抓一个躲,来来回回,他们跑了十几趟。   我们都怕徐渭清老师。他是个极其严厉的人,红红的大鼻子,有一双鹰一样的眼睛,不苟言笑。有一次,徐老师朗读课文,杨礼标趴在桌上看窗外,徐老师也挨着杨礼标趴下看。杨礼标并不知道徐老师在身边,一个人“咯咯咯”笑了起来,徐老师也“咯咯咯”笑起来。杨礼标憋红了脸,站起来认罚。   徐老师说,杨礼标先生,窗外看见什么了,不就是一位女教师晒被子吗,你这么小,就对女教师感兴趣了?我们“哗哗哗”地笑得眼睛冒泪。杨礼标个头小,爱捉弄人,能把口水吐出五米远。老茶壳是被他捉弄得最多的。老茶壳姓查,到了冬天,脸颊会皲裂,像茶壳。其实她除了皮肤粗糙之外,长得还算对得起同学。杨礼标手一抬起来,她就抱着头,蹲在地上。杨礼标摸摸自己的头,说,我又没打你,你躲什么。老茶壳站起来,杨礼标几个板栗丁打在她头上,说,打你了又不知道躲,真是天下第一笨。杨礼标还捉老鼠,放进女同学的书包,上课了,女同学把书包打开,老鼠呼呼地满教室乱跑,课堂一下子炸开了锅。老师批评杨礼标,他就低着头,玩手指头,用脚抓痒。   他就怕徐老师。徐老师骂人很幽默,全班同学笑得腰疼,徐老师不笑。有一次,徐老师评比作文,他拿起一本作文本,说:“这次班里的作文,数杨礼标写得最好。”他顿了顿嗓子,说:“这篇作文叫《小船》。我给了他一百分。”   徐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一个大大的“100”。徐老师说,杨礼标,你站起来,读给大家听一下,让大家向你学习学习。杨礼标满脸灿烂地拿回作文本,朗声地读了起来。我们都听得满腹狐疑,这不是课外辅导书上的吗,除了标题,其他一字不差。杨礼标读完了,徐老师在“100”后面,加了“0”,说,作文写得这么好,至少回家要吃两个蛋,又加了一个“0”。“杨礼标,给你10000分,你满意了吧。”徐老师扯起他的耳朵,说,“这是我们中学有史以来最高的作文分啦。”   在这大家想笑又不敢笑的时候,黄志刚及时地放了一个响屁,徐老师扭头看看,找不到放屁的人,大家哄地乐了。黄志刚号称屁王,随时随刻可以放一个轰天响炮,“唝”,“唝唝”。他用手做一个手枪的姿势,说:“不要动,我要枪毙你。”话还没说完,“唝”,又是一个轰天响炮。黄志刚和陈进国都是郑坊街上的人,入小学就在一个班,狗屎粘一样天天在一起。陈进国的爸爸是华坛山乡的一个领导,管着几万亩的山林,谁要买木头,都找他爸爸。   有一次,陈进国从他爸爸的枕头里,偷出一百块钱,买了好多文具送给我们,钢笔、软皮抄、大开日记本,一一发到我们手上。他双手抱拳,说,我以后的作业靠你们啦,拜托拜托。但我们似乎并不喜欢他。他家境好,看不起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同学。“我们吃商品粮的,初中毕业就有工作,你们脸朝黄土背朝天,不知道有没有出头的日子。”这句话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的嘴边。   “你吃商品粮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皇帝的儿子。”黄志刚反驳他。他就不做声了。黄志刚块头比他大,拳头也比他大。黄志刚调皮,但不胡来。黄志刚的家在公路边,靠近车站,我去过几次。我记得他妈妈是在电影院上班的,他家的墙上贴着有许多电影海报,有《小花》、《神秘的大佛》、《少林寺》、《庐山恋》、《冰山上的来客》、《牧马人》、《骆驼祥子》。他的家是一栋明清建筑,有一个大天井。陈震宇和他是同一个厅堂的邻居。我很是嫉妒黄志刚,和班上漂亮的女同学一起上学一起放学,看电影还不要买票。   郑坊是上饶县北乡中心城镇,依傍古城河和饶北河。我们放学后,拿着一条裤衩,往古城河跑。水齐腰深,黄绿相间的夏天,古城山下,有迷眼的光色在翻卷。男男女女都在河里洗澡。不会游泳的女同学,找一块石礅,洗衣服。叶云泡在水里,闭上眼睛,用石头抓痒。他常年患皮肤病,穿一条肥大的军裤,说话的时候有长长的口水滴落下来,胸前的衣襟湿了一大片。班上有几个食量特大的人,叶云算一个。有一次,吃早餐,他吃了八两稀饭,肚子滚圆得像个气球。我们都上课了,他一个人绕着操场跑步,双手抱着肚子,口水悬在嘴角,长长的,黏稠,成拉丝状。另一个食量惊人的同学,是石人来插班的缪小峰。他一餐分两次吃,上半餐半斤,不要菜,边走边扒饭,从食堂走到寝室,饭没了。舀几勺霉干菜放在碗底,他小跑地走到食堂,再要八两。他的肚子好像饿得特别快,最后一节课,他的眼睛盯着悬挂在走廊上的长铁片,打铃的老师手拿铁锤,晃悠悠地走到铁片,铁锤举起来,缪小峰已经把碗抱在胸前,他做好了随时冲锋的准备,冲向食堂,抢占窗口。有一次上课,缪小峰突然胃痛,趴在桌上,豆大的汗一颗颗冒出来。黄志刚背起他,往医院跑。医生说,胃痛是食物肿胀引起的,排泄一下就好了。黄志刚问缪小峰:“你知道你以后怎么死的吧。”缪小峰摇摇头,说,谁知道自己怎么死的。黄志刚说,你是吃死的,总有一天,你要瘫在桌子底下。缪小峰说,我今天又不是吃得很多,早上来上学,吃了一碗油炒饭,坐车来学校的路上,吃了四个月饼两斤米糖,到学校吃了四两稀饭六个馒头。初二结束,叶云去了县城读书,缪小峰回石人。我再也没见过缪小峰,听说他现在当村委主任了。叶云见过一次,在1989年上半年,我读师范时,一个同学遭痞子欺负,我找叶云“解决问题”。他胡子拉碴,穿一件军大衣,拖一双破皮鞋,口水依然拉丝。他是“斧头帮”的帮主。很多同学都读完初二,就分开了。祝小英、刘晨腾转学去了沙溪中学,汪文东、汪春英兄妹回到临湖中学,谢香菊嫁人,徐跃平和符艳英去了城镇中学,饶金红因病休学。   六月的古城河是那样的肥美,河边的荆条花和野刺梨开出一丛丛的花,都是那般淡白,小朵。柳树浓绿,依依,披挂下来。穿条、鲅鱼、鲫鱼,在逐浪,不时地跃出水面,鱼鳞闪耀阳光银辉的光泽。陈孝东坐在岸堤上,用大头针自制的鱼钩钓鱼。水面上撒一把饭粒,小鱼马上跳起来,河面涌起密集的水泡。陈孝东是我同桌,家在离中学两华里的塘底,他每天中午都要钓鱼。他是我班最黑的人,脸像淤泥雕的。他家里种了许多甘蔗,产蔗的时候,他就用书包装来给我吃。他说话口吃,喈喈喈,半天说不出一个词。   校园并不大,学习生活比我们想象中的要丰富和松弛一些,我们也总是把课余活动扩充到古城河的北岸。北岸是古城山,山下有一片葱绿的菜地和一个石灰窑厂。菜地种着黄豆、地瓜、番茄、玉米、黄瓜、红薯,远远看去,色彩浓郁,瓜香扑鼻。正午,或晚自习前,我们就像一群特务,侦察好地形,呈扇形,钻进菜地,饕餮一番。古城山并不高,海拔不到四百米,却岩石壁立,山腰上有一个长约百米的溶洞。山脊中间刀劈一般开裂,形成高约五十米长约两百米的一线天。这是我们的乐园。它永远被我们破解不了的神秘,成为我们逃学的理由。我们带着菜地里偷来的地瓜、番茄,带着小锄头,梦想着在溶洞里发现宝藏。塘底的村民说,有一天夜里,雷把山上的巨岩劈裂,房子大的石头滚落下来,全村人居然没有一个人听见。这是一座神山,他们说。 www.xiaoshuotxt.com txt 小_说天+堂 第22章 耳畔萦绕的雨声(2)   对于我们而言,这是一个迷宫。在1995年前后,我都已经参加工作几年了,我路过古城山,看见溶洞门口建了一座庙,香火十分鼎盛。同车的人说,那是陈进国父亲建的,香钱一年收入过万呢。我十分惊讶。陈进国初中毕业去当了兵,退伍复员后在市区开了一家“西雅园酒家”,距我单位五百米。他是我班发迹最早的一个人,那时年收入就有几十万。他和我们来往得很少。   一次,我的一个女同学对我说:“你能否去陈进国那里,要回五千块钱?”   我说,他那么有钱,怎么会向你借钱呢?女同学说,不是借的,托他办户口,给了五千,一年多了,他不办也不退钱。隔了两年,“西雅园酒家”关了门,陈进国不知去向,十几年啦,我们都没有他的音讯。据黄志刚说,陈进国离了婚,财产留给了妻子,落了一屁股债。至于为什么欠债,也许只有陈进国自己知道。   不得不承认,那时我们都是一群贪玩的人。姜永忠、黄志刚、陈进国、汪海峰、章仕旺、杨礼标,都是“着名”人士。老师一说起这些人,头就摇得像个拨浪鼓。班上有一个叫章仕旺的,个头最高,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历史老师叶开炎戴一副老花镜,讲红军长征。老师问:红军长征经过哪些地方呀?黄志刚说:“临湖。”叶老师把眼睛拉下鼻梁,悬着额头,走到黄志刚的桌边,说,你学的是谁的历史。黄志刚狡辩说,我不是说长征经过临湖,是说我的笔在临湖买的。周老师说,你真是无耻。周老师鼻子吸吸,一颗粉笔打在章仕旺的头上,说,你个流氓,上课还吸烟。章仕旺站起来,一根烟管藏在裤兜里,说,我不抽烟就要打瞌睡。我们哄堂大笑。章仕旺抽旱烟,有一根短烟管,烟嘴包着黄铜,他不爱说话,他看不惯谁,就冷不丁地把烟嘴敲在谁的头上。他有一个远房外公在郑坊街上开杂货店,他一个星期去两次外公家,去一次,偷一次黄烟丝,用作业本的纸包好,放在衣袖里,带回学校。姜永忠则喜欢练武,哪里有人打架他就去哪里。在我们寝室,三天两天给我们表演鲤鱼打挺。他爸爸是学校里的老师,住在我们宿舍隔壁。中午饭我们都在寝室里吃,围着一个大木箱,吃咸菜,不是腌菜肉就是黄豆酸萝卜。姜永忠端一个小碗,半碗菜半碗饭。他把碗放在木箱上,爬上床,吼一声,说,表演一个动作给大家看看。我们鼓掌。表演完了,他碗里的菜全被我干光。电影《少林寺》公映后,姜永忠对武术到了近乎痴迷的程度,上课也把汗衫卷裹在腋窝底下,老师看不惯,说,你要么打赤膊要么穿得整齐一些,你这种做派是流氓的做派。姜永忠说,我腹部的六块肌肉不露出来就难受。他站起来,六块肌肉像六个算盘子。邱世彬对姜永忠的六块肌肉不屑一顾,说,有一次我和他打架,我手抱廊柱,斜着身子,飞起一腿,把他踢倒在水洼里,他抱着头就走了。我读师范的那年,姜永忠当兵去了。他寄来照片,胸前抱一把吉他,英姿勃发。在师范三年,我们一直通信。他恋爱了,来信通报一下,失恋了,也通报一下。有一次他割了包皮,也特意来信。我俩有着深厚的友谊,但来往很少,十年见不上两次面。我们都相互陌生了。   他做小家电销售,天南地北。他是一个很难让人产生信任感的人,有痞性,但我确实很惦念他。   “河山只在我梦萦,祖国已多年未亲近,可是不管怎样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国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我站在合唱团的后排,神情肃穆,把自己幻想成五四时期上街奔走的小青年,热血在胸腔翻滚。男生穿草绿色的运动服,女生穿白色短袖和各色短裙,台下是全校的师生,黑压压的一片。歌咏比赛在古旧的郑坊中学礼堂进行。明瓦(玻璃瓦)散射的光线仿佛是时光的灰尘,与粗壮的圆柱、倾斜的房顶、浮动的脸庞,在美声的午后,充盈别样的欢乐和忧伤。指挥是班里的女生,是文艺委员,叫陈震宇,扎一条马尾松,穿纯白的连衣裙。   她娇美,饱满,她挥舞的双手让我想起拍打翅膀的蜻蜓。她那么简洁流畅,让我无由地愉悦——她哺育了我对女性敬慕、审美、衷肠的情感(也许是一生的,尽管那时我才14岁)。班里的女同学似乎都有绰号。尖嘴饶金红,翘嘴刘晨腾,沙溪妈祝小英,鼻涕糊徐华英,老茶壳陈蓝英,抓心李桂梅……陈震宇绰号扁嘴。不过我觉得她嘴巴扁得很可爱,笑起来露出满口石榴牙。   我们虽然在乡间中学就读,但我们男女同学间并没有乡村的羞涩和隔阂。   那年春天,杜鹃花开遍了山野,饶北河的汛期还没有到来,学校组织全校近千师生去二十华里外的九牛水电站春游。有的背锅,有的背面条,浩浩荡荡,像一支行军的队伍,沿灰尘漫天的土公路,溯饶北河而上,开始了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野炊。九牛水电站是一个正在建设的水利工程,河谷有九个巨型石头,像形态各异的水牛,故地名叫九牛。我们在河岸上,用石头架一个土灶,捡拾枯枝,煮面条吃。我记得,一路上,我和王长兴都在耍嘴皮子。他说他英语考了三十五分,他妈妈煮了两个蛋给他吃,表扬他英语进步,因为上一次才考了十七分。   王长兴和我是睡一个铺的。在整个中学时代,我、王长兴、邱世彬、冯献江、徐跃平,都属于铁杆死党。冯献江年龄最小,不爱读书,每天早读,他就去街上用饭票换煎包子吃。家境属我最差,王长兴父亲是华坛山第一批万元户,邱世彬父亲开了私人诊所。中午,我们躺在床上,王长兴给我们讲《书剑恩仇录》,一天讲一章,听得我们课都不想上。他家离我家有五华里,偶尔的星期六晚上,我会徒步去他家玩。有一次,他村里放电影,我提了一大包枣子去看电影。我们一边看电影一边吃,枣子一个不剩。我们住在他家二楼,喝了很多水,引起腹泻。每次下楼上厕所,楼板会蹬得“咯咯”响。   他奶奶问:“你们怎么啦,还不睡,天都快亮了。”我们捂起嘴巴笑。那天晚上,我们各上了七次厕所。他奶奶是个很温和的人,对我十分友善,我隔了一个月没去他家,他奶奶会问王长兴,枫林那个孩子怎么不来玩了呢。   徐跃平是我班上第一个结婚的男同学。他初三转到城镇中学读书,也在那年谈恋爱。读了一年,他退学了。他爸爸叫他读书,他说,读书可以,我要结了婚去读。他爸爸哭笑不得。我读师范的第二年,即1987年冬,他写信给我,说马上要结婚了,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我是班上唯一参加了他婚礼的同学。我骑着自行车,摸黑找到他家。他穿一件乡下裁缝师傅做的西装,神采奕奕。我送给他的结婚礼物是两个脸盆和两幅挂历。之后的二十年,我们再也没有见面。   小镇作为我们的聚合点,也终将成为我们的告别之地。它温暖湿润的气候,带给我们几分妖娆。街道明亮幽深,石板路油亮,烟雨缠绕。我们大部分同学都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徐远华在县城开了家汽车修理厂。黄志刚当了乡财政所长。徐忠东当了卫生院长。邱世彬自己开矿,当上了老板。汪海峰在深圳发了财。李卿雨当校长。王长兴在公安局上班。符艳英,饶金红在老家教书。杨礼标还在部队里服役。刘晨腾在财政局上班。张国鸿从供销社下岗,在浙江打工。董典东成了石匠师傅。梅东亮在招商局当领导。赖国华在反贪局工作。汪文东1991年考上军校,不知道现在在哪儿。饶金红和徐忠东结婚,是班上“硕果仅存”的一对。全初文嫁到福建晋江,办了一个工厂。汪小荣在厦门安了家。李桂梅嫁给华坛山人,相夫教子。陈震宇、祝小英和我,一直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我们参加工作后,我经常去她们的工作之地沙溪玩。我们除了同学之情外,还有真挚的朋友情谊。其他同学都没有音讯。   现在,中学的围墙拆了,建了密集的小楼房。校大门建得更高更大。我回老家要经过中学,我只看得到大门。我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听说学校里的学生一年比一年少,老师都到城里买房安家。今年四月十八日中午,我哥哥给我打电话,说读初二的杰杰遭同学勒索钱,杰杰不给,就被那个同学用扫把打伤了,手背打裂开,在医院里缝了八针,跟老师反映,老师话也不说,把办公室的门关上,还不让人进。我不认识校长,连名字都不知道。我打听到了校长的电话,我挂了电话过去,说:“我是郑坊中学早期毕业的学生,向你反映一个情况,一个叫傅日杰的初二学生被人打伤了,还在医院里。他是我侄子,希望学校处理一下,安慰一下。”电话里传来一个酒气十足的声音:“我当校长的,怎么会管这些事?”我就把电话挂了。隔了十几分钟,校长打电话给我,说,刚才不知道你是谁,对不住了。他说了许多好话,请求我原谅他。我说,我没有给你提要求,你当校长也太没有责任心,你以为你校长就是山大王,了不起,怪不得郑坊中学年年考试都是全县倒数。   我差不多有十来年没有去郑坊中学了。我的任课老师都调往县城,或已退休。当年他们上我课的时候,都在我现在这个年龄。我的班主任徐声渊老师住在我家对面的小区里,我经常看见他买菜。他戴一副眼镜,弓着背,脸色红润。作为清华大学的高才生,因为“文化大革命”,命运转弯拐角,大学没有毕业,就回到老家为我们服务,也因为那段经历,他始终没有出现更广大的转机。他为人敦厚,学识渊博,备受我们爱戴。在1980年代,郑坊中学是上饶县的名校,有些教师是全国重点大学下派来的知青,他们带来了文化和视野。那个年代,在郑坊中学毕业的学生,有很多读博士硕士,有几个还出国留学。我们都贪玩,但我们都没有因此而荒废学业。我记忆中的郑坊中学是一所简易的乡村中学,一栋主楼三层,是主教学楼。围着操场建设的是平屋、盖瓦,是初一、初二教师和学生宿舍。操场中间有两棵白杨,冬天的时候,金黄的树叶随风飘摇。宿舍前的梧桐,高大茂密,阔叶翻飞。紧靠公路的是鹅卵石砌的围墙,暗黄色,墙根上附着厚厚的爬墙虎。食堂的右侧有一口冬暖夏凉的水井,青苔密布。我们把水桶扔进井里,嘣的一声,水花溅起,月亮浮上来。   (《青岛文学》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3章 理想者   韩少功   “切”,是南美洲穷苦人民对格瓦拉简短的昵称,也几乎成了相当时期内在他们之间秘密流传的神圣暗语。   这个神圣的暗语生于1928年,是西班牙人和爱尔兰人的后裔,年轻时就习惯于独自徒步长旅,结识和了解社会最底层的卑贱者。他所献身的革命游击战在古巴获胜之后,这位卡斯特罗的密友,这位全国土地革命委员会主席和国家银行行长,因为失望于胜利以后的现实,突然从所有公众场合销声匿迹。   1965年10月,卡斯特罗公布他留下来的一封信,信中只是说:“因为其他国家需要我微薄力量的帮助”,他决定去那些国家重新开始斗争。这位命中注定的“国际公民”,这位被哲学家萨特称为“我们时代完美的人”,后来在刚果和玻利维亚等地的故事,我是从一部录像带里看到的。录像带有些陈旧模糊,制作者显然是一个西方主流派的文化人。在他的镜头下,格瓦拉消瘦苍白,冷漠无情,偏执甚至有些神经质,是一个使观众感到压抑和不安的游击战狂人。即便如此,狂人在雨夜丛林中的饥饿,在群山峻岭中衣衫褴褛的跋涉,在战火中的身先士卒以及最后捐躯时的从容——还有孤独,仍然深深烙印在我的记忆里。   他流在陌生异乡的鲜血,他被当局砍下来然后送去验证指纹的双手,无疑是照亮那个年代的理想主义闪电——尽管关于他的录像带,眼下是最滞销的之一。   与格瓦拉同时代的吉拉斯,则是另一种类型的理想者。与前者不同的是,吉拉斯不是选择了更左的道路,而是从右的方向开始了新的生命——当时他同样官阶显赫位极人臣,1953年出任南斯拉夫的副总统、国会议长,是铁托最为器重的同志和兄弟。他的第一本书传入中国,是六十年代中期在部分红卫兵中偷偷翻印和传阅的《新阶级》,与遇罗克的《出身论》同时不胫而走。在我读过的一本油印小册子上,作者当时的译名叫“德热拉斯”。读到他的第二本书则是八十年代了,《不完美的社会》讨论了宗教、帝国主义、现代科技、所有权多样化、暴力革命、民主、中产阶级等等问题,给我的印象,作者对这个世界有清醒的现实感,拒绝相信任何“完美”的社会模式。   他描绘了资本主义正在汲收社会主义(比方社会福利政策),称社会主义也必须汲收资本主义(比方市场经济)。他的很多观点,无异于后来大规模改革的理论导引。   因为发表这些文章,加上因为公开在西方报刊撰文同情匈牙利事变等等,他不但被剥夺了一切职务,而且三度入狱,被指责为革命的罪人。他不是没有预料到这样的后果,不,他是自己选择了通向地狱之路。当他打算与同僚们分道,他满心哀伤和留恋,也不无临难的恐惧。《不完美的社会》中很多论述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但有一段描写历历在目:这是一个旧贵族留下的大别墅里,灯光辉煌,丰盛的晚宴如常进行,留声机里播放着假日音乐。在一群快乐的党政要人里,只有吉拉斯在灯光照不到的暗角里,像突然发作了热病。他看到革命前为贵族当侍者的老人,眼下在为他的同僚们当侍者。他看到革命前为贵族拉货或站岗的青年,现在仍然在风雪中饥饿地哆嗦。唯一变化了的,是别墅主人的面孔。他突然发现自己面对一个刺心的问题:胜利的意义在哪里?   就是在这个夜晚,他来回踱步整整一个夜晚。家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也不愿用他的想法惊扰家人。但他决定了,决定了自己无可返程的启程。   如果他一直犹豫,该不该放弃自己的高位,该不该公示自己的批判,那么在天将拂晓的那一刻,全部勇敢和果决,注入了他平静的双眼。   欧洲一个极为普通的长夜。   这个长夜是一个无可争辩的证明:同情心,责任感,亲切的回忆,挑战自己的大义大勇,不独为左派专有。这个长夜使所有经过了那个年代的我们羞愧,使我们太多的日子显得空洞而苍白。   吉拉斯的理论深度不够我解渴,某些看法也可存疑。但这并不妨碍我的感动。   我庆幸自己还有感动的能力,还能发现感动的亮点,并把它与重要或不重要的观念剥离。我经历过大学的动荡,文场的纠纷,商海的操练,在诸多人事之后终于有了中年的成熟。其中最重要的心得就是:不再在乎观念,不再以观念取人。因此,我讨厌无聊的同道,敬仰优美的敌手,蔑视贫乏的正确,同情天真而热情的错误。我希望能够以此保护自己的敏感和宽容。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吉拉斯的理论是不太重要的,与格瓦拉的区别是不太重要的,与甘地、鲁迅、林肯、白求恩、屈原、谭嗣同、托尔斯泰、布鲁诺以及更多不知名的热血之躯的区别,同样是不太重要的。他们来自不同的历史处境,可以有不同乃至对立的政治立场,有不同乃至对立的宗教观、审美观、学术观、伦理观……一句话,有不同乃至对立的意识形态。但这些多样的意识形态后面,透出了他们彼此相通的情怀,透出了一种共同的温暖,悄悄潜入我们的心灵。他们的立场可以是激进主义也可以是保守主义,可以是权威主义也可以是民主主义,可以是暴力主义也可以是和平主义,可以是悲观主义也可以是乐观主义,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呈现出同一种血质,组成同一个族类,拥有同一个姓名:理想者。   历史一页页翻去,他们留下来了。各种学说和事件不断远退,他们凝定成记忆。后人去理解他们,总是滤取他们的人格,不自觉地忽略了他们身上的意识形态残痕。他们似乎是各种不同的乐器,演奏了同一曲旋律;是不同轨迹和去向的天体,辉耀同样的星光。   于是,他们的理想超越具体的目的,而是一个过程;不再是名词,更像一个动词。   他们也是人,当然也有俗念和俗为,不可能没有意识形态局限,难免利益集团的背景和现实功利的定位。挑剔他们的不足、失误乃至荒唐可笑,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在当今一些批评家那里,即便再强健再精美的意识形态,都经受怀疑主义的高温高压,也面临消解和崩溃的危险,何况其他。随便拈一句话,都可以揭破其中逻辑的脆弱,词语的遮蔽,任何命题的测不准性质,于是任何肖像都可以迅速变成鬼脸。问题在于,把一个个主义投入检疫和消毒的流水线,是重要而必要的;但任何主义都是人的主义,辨析主义坐标下的人生状态,辨析思想赖以发育和生长的精神基质和智能含量,常常是更重要的批判,也是更有现实性的批判,是理论返回生命和世界的入口。   意识形态不是人性的唯一剖面。格瓦拉可以过时,吉拉斯也可以被消解,但他们与仿格瓦拉和伪吉拉斯永远不是一回事。他们的存在,使以后所有的日子里,永远有了崇高和庸俗的区别。   (《今晚报·今晚副刊》2011年3月15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4章 你的岛(1)   朱朝敏   岛   长江水流中的一个孤洲,它抱紧自己,吸纳四围冲刷来的江水和无止尽的风雨,然后敞开了胸怀,迎接漫漶的浓厚的雾,一点点坚硬自己的心肠,它那么孤绝,伫立在水中央,被水冲击又与水依托,承受每年的大小洪涝灾害,溃堤、水淹、房屋倒塌、庄稼死亡、生命如虫豸奔突……废墟上的庄稼,在死亡上诞生春华秋实,泥土和庄稼从而获得永恒的高贵。   你无数次地描绘孤岛最美丽的时刻。月光洒满江水的夜晚。   水波潋滟,银色的光芒被轻柔的江风抽丝剥茧,留下筋骨,一层层地镀进水流的心脏,清凉、静谧和光洁,环绕着耸立在江水中心的孤岛周围,它们耐心而诚挚地缝合裂痕,不动声色地抚平沧桑,孤岛如同一座逍遥岛随着江水漂流,它抱紧自己,切近逐渐睡眠的心脏。   多么表象的文字啊,只有你知道,它没有一句虚妄之语。它不同凡响的存在必然拥有不同凡响的来历,在地理之上,在水中央的精神焕发存在的光芒。   传说,一只巨鳖在长江里来回巡游,寻找栖身之处,到了长江中下游接壤处,看中这里的温润气候和绵软、平坦的河床,就把身体扑在河床上安心休憩。而巨鳖身体周围漫溢出来的沙子和长江腐殖覆盖在巨鳖身体上,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江心小岛。一个老人每天沿着孤岛附近水域撒网捕鱼,早上迎着太阳出门,夕阳西沉时又把捕捉的江河动物一一重新放回长江,第二天又沿着孤岛四周的水域撒网捕鱼,再把捕捉到的鱼重新放回长江,周而复始、年复一年。他是在为休憩的巨鳖巡游,预防巨鳖惊醒,如果巨鳖爬出孤岛底座,整个孤岛就会塌陷。没有谁看见过撒网的老人,也没有谁因为没有看见老人就否定老人的存在,相反,老人捕鱼的传说在一代又一代孤岛人身上流传。你信任这个传说,仔细玩味孤绝这个词语下的抗衡。逼仄、肃严的时空,在天骨开张的叙述中延传出宽广的人性。老人在时光隧道里巡游,成为一个象征,一个和他保护的巨鳖一样的象征——他们是佑护孤岛的神灵,只要孤岛存在,他们就永恒地存在。换而言之,只有他们永恒地存在,孤岛才会永恒地存在。   你不能简单地把这个传说归结为孤岛人的信仰,也不能简单地概括为象征。它虚无地存在,却永久地根植孤岛人心灵,这是大地和水流合谋出的秘密通道,放逐肉体摆渡心灵。你唯一能认定的是,当一切苦难的、幸运的、卑贱的、高贵的生命被水流试炼过,他或她以永久的安息获得存在。   岛,散发着神性的光芒,你虔诚地写下,岛——你的词源,文字河流的发祥地,注定在血液中混响、澎湃。它足以耗尽你的毕生。   树   那一年,你七岁,在树下打瞌睡。一串柳荚子掉在你脖子上,毛茸茸的,奇痒怪痒。一个女人摘下你后脖子上的柳荚串,要你叫阿姨,遇见她就叫阿姨。   你充满矛盾,因为女人是你母亲的敌人,但是她帮助你摘了柳荚串。你想叫,又不想叫。不想叫又难堪。   女人从她挎着的药箱里掏出瓷白的药片,递给你。你在接手的刹那,叫喊——阿姨。女人满意地约定:以后有你母亲在场,你要说喜欢我。你品尝恩赐的甜蜜,吞咽伤心的苦果。   一片药糖收买你的嘴巴。而你心中苦恼不已,你无法估计,你为你的贪吃会付出什么代价。终于,女人找到你家里,拢着你的肩膀,要你说“喜欢阿姨,要跟着阿姨生活,天天吃糖”,你不得不说。阿姨得意地朝你母亲宣布:你的女儿都喜欢我,你看你多失败……那一刻,你知道了尊严,它多么珍贵却时刻危机四伏,一场树下的瞌睡就把尊严扫地。   多少年后,你说起心理,你想到的是,追溯到童年,从一棵树开始。   水之书   a   在虚妄的语言前,你一直寻找   属于你的词根   它秘密浇灌你的   生活,一个女人的血液   暗夜流淌   b   为暴风雪里敞开的窗户   为缄默胆小的命运   为一而再,再而三受挫的爱情   为梦中惊醒后仍然遗留的心悸   为一次远足忽略的风景   为一次伤害和被伤害   为低下头颅,俯首称臣后某个夜晚燃烧的   耻辱,骨头缝里沙子硌人   为一次次失败却不愿意屈服的书写   为无能为力,爱莫能助的痛惜   为教堂里钟声压迫出的泪水   为羞耻如绿水般消失   为冥冥中照应的机运屡试不爽   为火焰后的灰烬云淡风轻   c   今夜,你必须梦见   你再一次的书写   打开另一个天空   水天相接的辽阔和寂寞   d   你趴在水流上   抓住你的词根   它以流浪和放逐   扩充一个女人的生命   水样漫行   e   被隐喻的生活   以水的名义写作   水之书   终有一天,它被解构   却遗留——   血迹斑斑   堰塘   它们比村庄奔跑的速度要快得多,它们不断死亡,几乎成为一个过去时。   现在,你看见的是沟渠和养鱼池,水流漫漶却泛着油腻,飘浮着令人恶心的腐臭味。显然,它不是你记忆里能够洗濯和饮用的甚至照亮你童年的……洁净水域。   有一天,你说起它的消失,认为是水干涸了。村庄人纠正,是死亡。他的手指颤抖,却如同匕首,愤怒地刺向完全没有水流的坑,很大很大的干涸的坑,黝黑的露出裂痕的泥土,上面有死去的猪羊、耗子,有断筋裂骨的家具,有枯枝败叶、建筑废弃物。垃圾收容所。   是的,马上有水引来,要改做鱼塘,可是它有了水就是堰塘吗?不是,我们再也找不到在堰塘游水和捕鱼的乐趣。   村庄人满脸绝望。对于一个完全改版的村庄零件,他们无法预知,以后他还算不算得上村庄人。   一口口死亡的堰塘,把村庄改头换面,当你归来时,你成为陌生人。   旱厕   你是有洁癖的人。然而,你多次绝望地说道,我又在梦里回到村庄,可是,我捂着肚子到处找不到方便的地方,多么狼狈。   你被你的梦一次次陷害,你拒绝回村庄。好像,你天生就是一个城市人。   但是,梦又来了,你捂着肚子,从搭着砖头、一口大坑围成的旱厕逃出,在菜园里逡巡了会儿,折回屋子后面的树林,你鬼鬼祟祟,捂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终于,你从梦中惊醒,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你竟然是被自己的粪便溢到脚底的细节而惊醒。   而你的母亲曾经告诉你,梦见粪便的人,是有福的。   你惶惶地睁眼到天亮,你不知道,这个如同惯例,为你造梦的梦,究竟要告诉你什么。这几乎成为心病。   菜园   许多次,你挎一个竹篮,到菜园去。前后穿行,豆角、辣椒、茄子,还有各类瓜果,它们散发着雨水和阳光的气息,从色彩到气味诱惑你。   最终,你被引诱的,是你的胃,它突然张开嘴巴,吵嚷着告诉你:饥饿。   根本不会做菜的你,有了操厨的兴趣,你只想,用村庄的菜肴喂饱你饥饿许多年的胃囊。   那一刻,你突然泪流满面。因为你最终会放下饭碗,离去。   麦子   尖锐的麦芒刺伤肌肤母亲顾不上疼惜,怀抱麦子装上拖车回家,在院子里铺开晒得令人疼痛的太阳要母亲格外珍惜她甚至把月亮也用上月光下,扬麦的身影佝偻你坐在院墙上,看一粒粒麦子孤独地回到睡眠的故乡棉花   你想起你写过的一篇文章《梦到天涯》,你有时羞愧。你用了极其轻缓的标题来解构棉花的沉重。你本知道,棉花不是花,是繁殖,是养育,是图腾,可是你这样轻巧地阐释,你感觉到轻薄。你为之抱歉。   披霜沐露的棉花,站在雾数难调的岛上,淋湿了田野,它从黑夜站到黎明,它把四季站成岁月,可是,它觉得还不够,它把庄稼站成生老病死的生活。它把形而下站成形而上。   棉花,等同于村庄。庄稼,等同于生活。   你有了信心,在棉花的纸页上,你用一生来参悟神谕的瞬间,你认为值得。   芦苇   浩渺的长江,密匝的芦苇丛,树林,堤坝,田野。你回到你的村庄你的岛。   返回的路程却比出发的路程短暂、容易,你知道这不是返乡。石头缝隙间偶尔一丛芦苇、稀松、散淡、枯槁,承受着江风的不能承受之轻,改变你的记忆。你陷入了恍惚,儿时的芦苇丛不仅仅是抱成团的植物,还有身挨身编织的隐喻,你最早的宿命感是从惊恐开始的,而最早的惊恐正是始于芦苇丛。   芦苇丛每年都要在暴涨的江水里消失,每年都要盘亘从上游冲击下来的尸体、腐烂物,你并不感到可怕,相反,你把他们打捞上来,确认不是熟悉的人和物,会把他们还给长江,曾经的耻辱、灾难、仇恨、贫困、荣耀、幸福、不幸……全部被死亡流放,水流抽空、放逐他们,遣送回乡,你在心中姑且把长江当成摇篮和坟茔,它们作为终极,那么相似,收容回家的肉身,指向奔赴的灵魂。他们被长江运送到离天堂不远的地方,你很早就被村庄人这样安慰。   但是,你的恐惧在江水退潮后诞生。你和伙伴走失,在你从坐着的芦苇篼上站起时,你发现一个骷髅,白森森的,坚硬、冷酷、阴森,空洞的眼神如吞噬的嘴巴,一下子就撕咬了你的胆量,你趴在地上,爬着离开芦苇丛。   而骷髅却缠绕你意识的枝丫,在你战栗的瞬间,扇动翅膀,在蒙昧的心灵上日夜拍打。   昏迷。惊叫。冥想。脆弱的孩子。你的眼神充满了恐惧,你渴望有一场大火焚烧给你恐惧的芦苇。大火真的烧起来了,在你祖母的坟墓上,全部是芦苇,坟墓居然在江水上堤坝下。每年的祭祀,鞭炮和烛火都被浩荡的江风引爆熊熊大火,在芦苇丛上燃烧,稀里哗啦——绵延不绝,火光照亮了树林。   你感到水般地透亮,澄清。   你多年的恐惧突然破解,芦苇下的生命衔接了水与火,不过,你被幸运地推到遇见的瞬间。先验试你的心灵,灵魂的流放地,正是它的栖息地,生长于死亡之上的芦苇获得年年新绿的机会。   从芦苇开始,你的脚步注定了出发,它的漫长,无与伦比。   魂   从前,你走在一条偏僻小道上,你笃信鬼魂存在。鬼魂只在黑暗岑寂的时刻与人碰面,也许不能碰,因为鬼魂没有重量,他或她被风被他们的意志吹拂,四处飘荡,而他们决意要遇到一个尘世的小孩,把这个小孩的魂取走——也只能是小孩(传说,小孩是鬼魂的摄取对象,没有谁能解释为什么只能是小孩),充实他们飘拂的能量。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25章 你的岛(2)   鬼魂是如此单薄,他们穿着纯白的或者黑的长衣,那么长而宽的衣服,是为了能在黑暗的空间飘荡起来,单薄的前后两层衣服在风中鼓起,相互摩擦着,发出风吹草动的声响。或许,若有若无的声音就在瞬间控制了人的思维——鬼魂来了,已经飘到了附近。你正是听见那窸窸窣窣的隐约之声,眼睛被四处飘拂的白色左右指挥,脚步慌乱了,心被沾染剧毒的虫子啃噬。汗和眼泪黏合在一起,喉咙也被堵塞。恐惧在你奔跑的速度里分泌温度,简直要到了燃烧的地步。   高烧中的你,眼睛迷蒙,在尘世之上,你看见你自己,正在被招魂。一碗水,里面燃烧了黄裱纸的水,满满地端在人手上,一个在头顶梳着两个小髻的妇人,像年画中的滑稽小童,而她的脸有千百个褶皱,她口中念念有词,喉咙粗犷,声音尖细,这些对立的因素使妇人充满了怪异。妇人小心端了碗,碗齐眉心,一动不动,一根筷子正奇迹般地立在水碗中央。穿堂风过来,妇人的长衫左右飘拂——你恐惧地看见,鬼魂正依稀出现。妇人说,鬼魂把你的魂送回来了。   碗水泼在地上,鬼魂被打跑,他们再也无法摄取你的魂了。而他们还会摄取其他孩子的魂,那些孩子还没有被黄裱纸上的语言书写前生今世。   鬼魂摄取纯净的如他们衣服单薄的孩子魂灵,等待尘世的召唤,在招魂的仪式中,鬼魂郑重地与现世的爱恨情仇两讫。一个曾被掠夺魂魄的孩子带着先验的畏惧,开始磕绊成长。   茶   你在长江边沙滩游玩,和几个同学比赛扬沙子。一把沙子飞散,朝着你的眼睛扑来。你双手捂住脸庞,大声哭喊:“我的眼睛瞎了,你们赔我的眼睛。”   一路哭着回家,眼泪吧嗒吧嗒地不断流淌,也许眼泪带出一些沙子,但肯定还有顽固的沙石隐藏在眼眶里,伺机和眼睛作对。到了家里,你不断叫嚷,我的眼睛进了沙子,很多沙子,可能要瞎了。   祖母用清水洗了眼睛。祖母找了父亲(父亲是镇上医生)留在家里的白纱布,逼去祖父茶缸里的茶水,把茶叶包在纱布里,再在清水里浸泡。祖母翻开上下眼皮,捏着包了茶叶的沙包很仔细地走过。晚上睡觉前,又重新用纱布包了茶叶,仔细清洗眼睛。祖母看着红肿如桃子的眼皮,要你闭了双眼,把茶叶敷在你眼皮上,保证,明天你的眼睛比以前更清亮更好看。   茶叶去垢,还能活血消肿。被水淹渍的茶叶,它吸收了水,然后再释放一种清洁人眼眶、平服红肿眼皮的元素。茶让你从小就觉得亲切。   菜园里有一排茶树。那是一排矮小的灌木,一年四季绿着,蓬勃着枝叶,到了春天,摘了它们发的嫩芽炒熟了泡水喝。你家的茶叶除了平常待客时用,此外,几乎是祖父治疗哮喘的常药,祖父用把茶叶掺和在红糖里熬糖水喝,祖父哮喘厉害时,祖母就用茶叶煎鸡蛋救急。有一年,父亲在春节前去堰塘挖藕,不小心凉了肺,祖母每天用茶叶和姜一起熬红糖,父亲连着吃了两天,就康复了。   许多年后,你到一个茶乡参加茶叶笔会,认识了真正的绿茶。茶乡在海拔千米的高山上,一座山连着一座山,一路都是盘着山生长的茶树,而所在山脉不同,品种也划分更加细致,水仙春毫、珍眉王、坤芳虎狮茶、白鹿庄绿茶等等,时令不同,茶叶也分出等级,芽茶、明前茶、明后茶等等。茶树沿着山脉所向披靡地站立,茶乡是名副其实的茶乡,几乎家家种茶、制茶,而茶乡的绿茶在当地温润的山泉水的浸泡下,更是清甜淳厚,色泽清澈照人,袅袅的热气中,针尖般的茶叶浮起,稍稍展开了叶子,又沉落,在半路完全恢复了叶子的模样,最后软软地趴在杯底。你明白了,绿茶叫细茶,而你岛上的茶是粗茶。粗茶清洁过你的眼睛,父亲的肺部,还养过祖父的气管与胃。   粗茶淡饭,你重新掂量村庄的重量。   村庄   在一个停电的夜晚,你点燃了蜡烛,火苗飘忽,光芒游移,你端着烛台,双手把蜡烛递过去,犹如传递光明——那一刻,很神圣的仪式中,你想起了村庄。   村庄蛰伏在黑暗里,等待一个词语把它唤醒,而村庄却倾注词语的发条,“轰隆隆”地转出文字的春夏秋冬。你明白,所有的汉语,注定与村庄终生纠缠。   而你讨厌村庄的后花园和心灵栖息地的旁注,它们轻薄了村庄却讨巧了浅识的心灵。村庄只有一个词语,或者母语:孕育的子宫。它在承受磨难,它在流血,它却源源不断地生育生命。   温润的子宫,这是村庄的图腾。生与死,清与浊,慢与快,小与大,动与静,巧与拙,受难与享受,幸运与不幸,愚笨与聪慧,奸诈与善良,沧桑与青春,虚无与实在,昏暗与光亮,消亡与永恒,细微与宏大……以对峙阐释圆满的乡村哲学浸染了时光的痕迹,它时刻图谋一切不轨,如同一滴滴溶液消解坚硬的岁月,遗留月白风清。   村庄只生产泥土,泥土上的生命,贵或贱,重或轻……生命至上的哲学,都在此找到安身立命之地,都会得到村庄的尊重。一个生命,一桩桩手艺,被最质朴的感情编织出风俗民情,它领导村庄人日夜从事一项工作——把人情的纽带撮成绳索,抛向悬崖游动,游动,大地的宗教在最尖利的峰顶岩石产生。每一个村庄上都有属于它自己的圣洁光辉,被它的子民永生地书写。   村庄集合众人的胃,扩充成土地,用泥巴喂养。人民的记忆约等于乡村的记忆。   你无法避免地写到你的村庄你的岛。在村庄词条里穷尽一生,是汉语的旅程,是写作者的承诺,是归宿和福祉。   雪   a   你无法明白,刚刚梦到了雪,雪就从天空飘落下来。羽毛般的雪花,落在头顶,落在额前,化成流水。   你相信,那是你的泪水,流淌过脸颊,渗进嘴唇,冰凉、苦涩的味道,给你隔世的恍惚。   那些年,你肯定是雪花,被柔弱偷袭的轻盈,抽离了骨头,没有轻重之分,向下,向下坠落,覆盖大地又葬身大地,在奔途的旅程,你以消亡的疼痛领略死亡,解构自己的命运。   你不同意结局的说法,每年活过来的,雪,一年年在苦寒里开了花,如同一次次泪水堵住喉咙,一个写者被自己要求,像雪一样捂紧内心。   但你觉得满足,甚至你臆想,是雪梦见了你,昭示你,从渺远的虚无下坠,在粉尘遍布的空气里开花,在大地的额头流下泪水。   雪一定相信,每一个苦寒冰冻的日子,一个人会捂紧内心,在雪的额头上写诗。你获得了重生。   b   雪在黑衣人身上恣意地欢歌笑语,它们把自己幻化成蝴蝶,停驻肩头,如花绽放,这是计谋不是梦幻,雪显得心事重重,它飞舞得那么像雪,一个季节的雪,它却出卖了自己——不再轻盈。雪被你鄙视,你被雪算计。   从这个冬天开始,你厌烦,鄙视,轻藐——雪落大地。你忧郁的心胸里藏着煤,它在低处燃烧,它抵御雪,与雪格格不入,它用飘摇的火苗验证——它的存在,在雪之上。它快要熄灭了,当然,它会熄灭、冰冷,零落成灰烬,但它不准备屈服。你忧郁的是,火苗熄灭了,煤还是煤,雪消失了不再是雪——可是,雪在每个风雨飘摇的日子,被人类歌颂、期待。   虚构之诗   你在水上写字,水带动你的手指   挖掘旋涡,镂刻水纹   波浪奔涌,你的手掌长出洁白的   花朵   你匍匐在巨大的花朵上   犹如莲心里的花蕊   你把脚踝游弋成鱼   你把长发飘拂成飞鸟   而你选择在旋涡置放你的身体   你找不到可以类比的词语   你匍匐在虚构的词根上   犹如飞鸟准备啄食草尖上的露珠   写下沦陷,放逐和冲击   也写下地狱般的沉没和劫后余生   但你不准备放弃,虚构的手指   洞穿颗颗水滴   荒原   你看见它时,偏爱上它。荒草杂生、砖石挺立的荒原,在你视线不及的远方。那时,你手中捧着汉娜·阿伦特的一本书,你正读到一句话:“生存于黑暗时代的反潮流者,他们具备一种天真的勇气,积极生活的勇气”。你在荆棘、杂草、藤蔓、砖石中停下脚步,环顾四方,在心中铭记一本书《黑暗时代的人们》,荒原的风从孤岛四面八方吹来,肆虐、毫无忌惮,它带着打击的力量,用呼啸的寒冷封冻你的热情,但是这不重要,一切都不重要,你愿意在寒苦中去体会某些隐藏在体内而现在被唤醒的力量,你把自己置身在荒原上,任被齐腰的衰草淹没。   你不是孤单的,一丛黄玫瑰绽放在荒原上枯萎的草丛荆棘中间,在十二月寒冷的日子。它们透亮的黄色,带着无法消弭的热情,尽力地传达一朵花本真的意义。你走向它们,把手中的书本靠近透明的黄玫瑰,你想看见,这朵倔强美丽的黄玫瑰放在烛火闪烁的书本封面,是否给刷黑的标题“黑暗时代的人们”增添了光亮。你打开书本,念给自己听,阿伦特致意黑暗时代的人们——“他们使我们认识到,不管事情会或已经多么严峻,总能出现另外一种情况。他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不是因为他们反映了时代的趋势,而是因为他们很大程度上反对这些趋势”。这些话语通过遭受纳粹迫害的阿伦特之口,俨然叙述了她自己。她说她自己是“来自远方的姑娘”,你凝望荒原上的黄玫瑰,揣想“远方”这个跳跃了昔日的词语葆有的天真和勇气。   你在心里写了一封信,诉说黄玫瑰在荒芜中的盛开和凋谢,里面夹杂着你的发现:黄玫瑰盛开时,花瓣彻底打开,花期也特别长,没有红玫瑰的羞赧,也没有红玫瑰的脆弱,凋谢的花瓣,披萎于地,仍然是带着韧性,色泽明亮、透彻,它带着少女的天真和勇气——站在荒原上。你存封在心灵的某个角落。你找不到邮发的对象,但你在心中赠送了黄玫瑰,阿伦特和她的爱情。犹太族思想大师和坚定的反极权主义者汉娜·阿伦特,这样说自己:“我觉得我就是我,那个来自远方的姑娘”。这是要你迷恋的姿势。她带着爱情上路,带着女人的智慧和清澈的思想奔波不息——终究她还是她自己。黄玫瑰般的阿伦特为年轻时的恋情这样承受——海德格尔的背叛和他对犹太学生的迫害,阿伦特为此经历了十八年的流亡生涯。可时光是要人措手不及的,三十年后,作为思想大师的阿伦特与海德格尔意外重逢,在海德格尔八十诞辰的宴会上,阿伦特的语言擦亮了被蒙蔽、多维度的时光——“冲击海德格尔思想的风暴,就像千年之后仍在柏拉图的作品刮出来的风暴一样,并不是起于这个世纪,这风暴起于远古,它留下的完美无缺,像一切完美的东西一样,它又归于远古中去。”当她以诗意的语言去淡化海德格尔曾不光明的行径时,唤起了世界对先知的重新审视。你再次在心里写了一封信,关于荒原和荒原上的黄玫瑰,它们从远方走来,却走向更远的远方。写完后,你落款两个祝福语:天真和勇气。   (《青年文学(上半月)》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6章 让记忆抵抗   野夫   一   昆德拉曾经在小说中感叹——在黄昏的余晖下,万物皆显温柔;即便是残酷的绞刑架,也将被怀旧的光芒所照亮。   此即谓,人类本质上是善于忘怀的动物。伤痛抑或仇恨,都容易被时光所风化;尤其当做恶者易妆登坛,化血污为油彩粉墨之后,曾经的呻吟抽泣竟可能变声为娱乐的淫浪。就像那些此刻正沉醉于某歌中的某些人,他们似乎也在怀旧,但他们已不再记得那些恐怖旋律下的人性践踏;在温饱的余年,支离破碎的青春被重新缝补成一道轻薄肤浅的抒情诗——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荒诞。   我只是这一堕落时潮中的反动者而已——在狂飙盲进的岁月里逆向而行,固执纠结在洪荒之初的草莽上,乃因这个盛装的时代如此可疑,美轮美奂的华表下一切显得那么鬼祟。我企图返回其纪元的原点去打量这一切的来历,努力在琴箫和谐的假唱中窥探其本该知耻的原罪。曾经有学者谓中国文化是耻感文化,圣贤强调知耻近乎勇。然则当世的荣光,是连耻亦不被确认的;仿佛诸恶不曾,骨血狼藉之后一切都万劫不复了。   于是,我深信,汉字的起点是忍辱负仇者在暗夜的刻画——他们在坚硬的龟甲青简上用石刀铁笔记录深埋于心的余痛。那些卜辞爻言中暗藏了这个民族的历史和祷告,以至于信史成为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宗教。只有在这些痛史面前,恶霸被千古追诉而令来者警悟,善良无辜得以表彰,得以列队于苍天下昭雪沉冤。   二   每一个人的记忆都会有个起点,就像每一幅泼墨写意的巨画,只有作者才能分辨它的始笔一样。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的冬夜,我总是倦依墙角,面对着钢条密布的窗户,独自追索着自己人生的起点。某市监舍赫然坐落在闹市之中,自由人间的灯火,还能在那些玻璃窗上闪耀出恍若隔世的温暖。   那时,家父刚刚去世,狱警带着我千里奔丧,他亲眼目睹了囚首蓬面的我,却面对着党旗覆盖下的父亲向几百吊客叩首答谢。面对众多官民,我哽咽致祭曰——这里躺着我的父亲,多年前,他怀抱理想投身革命,至死保持着他那一代共产党人的朴素理想和本色,两袖清风地走完了他的一生。这样一些凡人的基本正直和高尚,在越来越成为稀有品质的今天,我相信父亲可以俯仰无愧地坦然辞别这个世界了。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遗产是——怎样去做一个有尊严的人,让我知道良知和荣誉高于一切功名利禄。   在那一刻,我再次意识到生命是如此短暂而死神又是这样权威,一个好人并不能因为他们的好而得以长寿。大地掩埋了所有的善恶是非,父亲平静地走到了道路的尽头。在岁月长河中,所有的悲哀和创伤都会被时间抹平。   如果没有记忆和历史,一切都将显得虚无。   从那时起,我开始关注家族历史。父亲留给我们的遗嘱中说,希望将骨灰撒向面前这朝夕与共的清江,希望流水能送他归去。我知道这条江将远远地经过他旧居的门前青山,然后流向长江大海。父亲的游魂将消散于这波涛不息的水面上,如果我不为他记录的话,他的毁家灭门之痛,将从此遁入时代的黑洞——在那个忘川里,一切都被漂淡了。   于是,我开始检讨历史,我必须从被遮蔽的往事中找到一代人的苦衷。   三   每一个十字架下都埋藏着一部长篇小说——雨果这一说法,仅仅针对的是文学。事实上,文学在历史面前其实是苍白的。文学因其虚构的特征,似乎弱化了苦难的严肃性和沉重。在我们的土地上,历史,从其诞生之初,肩负的就是文史哲乃至宗教的使命。   一个人的生与死,并非华丽的文学所能概括,其生存背景才是历史的领土。每个人都将最终消逝,无论早夭或者寿终。但是留下墓碑的永远只是少数,而一望无涯的孤坟却如遍地荆棘般刺疼我们的眼睛。更可悲的则是填沟转壑的无名之死,连骨殖都未曾开出花来。   命运予我寒薄,而立未几则已亲长尽逝,使我得以在泪干眼枯之后,平静地检索他们隐忍平生的坎壈。我将父系和母系家族的跌宕,置于二十世纪之大背景下考察时,我惊怵地发现,一切都像在劫难逃般的宿命——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卷入战争、政争与党争——这也几乎是中国多数世家的相似命途;家族往事之戏剧化,并不更悲于整个民族的酸辛。   整整几代人的追求、背叛、搏杀与幻灭,都在现世的升平花腔中湮没无闻了。如果没有民间私史的刊刻流布,则无数歌泣生动的先人,仿佛从未经过斯世。而那些割头戮颈惨绝悲烈的疼痛,很容易就被正史掩盖而为来世淡忘。   窃以为,不长记性的民族是可耻的。当海量无辜的死亡连姓名都无存之时,美与善变得毫无意义,恶行也都被提前原谅。善恶即便难以在当世分享奖惩,原则上应该被历史鉴定荣耻。否则,恶无忌惮,辄善亦不被鼓励矣。   那这样的民族,又何德何能进化于世界?   四   没有文字的民族是可怜的,如我的父系巴人土家族——其历史徒余传说。   有文字而不许真实记录的民族,则是可恨的,盖因它在退化人类的品质。没有文字的语言,绝对无法永久流传。不能真实纪事的文字,则丧失其造字之初令鬼神夜哭的尊严属性。语言文字是思想的物质外壳,当这种外壳被歪曲甚或阉割时,思想则必然萎缩,族性亦将愈加猥琐。   三千年以来,华夏各族之烈烈志士,皆求以文字固化记忆,此乃为天地存心也。司马迁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思来者”。而这一切,其根本价值原在“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长歌当哭,温故知新,纪史的内在动机是要抵抗遗忘和歪曲。任何一个民族的记忆,都不仅仅是由官修正史所构成——在那里,太多的秘密被曲意掩藏和改写。我在我的阅读里发现,更为滑稽的是祖国的古史,都似乎要比当代史清晰,有无数前人的野史笔记在那里佐证。然而今天,一个家族的亲历都往往变得扑朔迷离,更不要说一个国家的编年大事记,其中竟然充斥了无数虚构与抹杀。   于是,我想借由对过往亲友的命运检索,来揭示上个世纪平民生活史的一斑。任何政治史都只是虚张的宏大叙事,只有在这些具体姓名背后的遭际,才可能更多地窥见我们曾经走过的岁月本相。   事实上,这样刻骨铭心的家史,不独吾家特具。我经常在酒肆邂逅的野老遗民口中,知悉更多系骨裂肉的惨痛。大地深雪,埋葬了太多无辜。竹帛难罄的遗事,荒芜在黄土垄上。这样的复述,于我并非艰难,只需秉承天良,便足以还原那些破碎的陶片。   五   历史之于民族国家的意义,实际等同于一姓子孙对家谱族书的珍重——其本质乃在对父系血缘的崇仰。崇父意识是民族的集体潜意识,厘清来历的暗怀渴望驱策我们要探索、书写和研读甲卜金籀,以穷通生命的源流去向。   作为共产党人一员的家父,平生兢兢,临渊履薄守口如瓶地走完了他的一生。在他身前,我竟然基本不知其来历。他很好地与他所在的组织一起合谋,扼杀了自己的记忆;以至于我这个儿子,都无从问脉他深怀不露的苦痛。   也许是因为他寥寥的遗言——要我为祖父将那抛尸的天坑盖上——我才开始去追索当年的灭门惨剧。他似乎还能想象,盖掉一个天坑是多么巨大的工程;但他未能想到的是,我开始揭开另一个历史天坑的秘密,这才是真正浩大且远未竣工的作业。拙着《地主之殇》便是我对父系历史的勘察,在那里我发现了当年几百万生灵莫名涂炭的枯骨。   偏远乡村一个农夫之家的悲欢,在亚细亚从来对应着京畿某个独夫的喜怒。个体的生活史自古便是国家叙事不可或缺的构件,虽谓以蠡测海,却也足见其沧桑咸腥。无论史学意义,抑或社会学价值,皆不输于那些假言涂鸦的鸿篇巨制。   六   人生之短相对历史之长,无法不令人顿生虚无。在漫长的史前和史后,个体的生死际遇实在显得微不足道。然而人类何以要如此在意历史呢?   如果世界真是无神的,生命则是一趟有去无回的单程旅行。人类潜意识里畏惧的并非身体的死亡,而是对恍惚没有来过此世充满了隐忧。于是,我们有了史官文化以及对历史的拜祭——因为历史的存在,才可能让过往的生灵,复活在人类的共同记忆里。   就像我祖父的横死,曾经的暴尸也不足以令苍天开眼,是我的私人叙述才让他的死找到了意义——他被用来证明恶世的传说并非虚拟,用于警醒来者不要让恶重复。也因此,他卑微的生命才在帝王将相的起居注之外,走进了自己真正的永恒。   我的写作本质上传承的正是中国民间修史的伟大传统,是历朝历代那些冒着株连九族的风险,在枭首流放的长路上排队仍不肯掷笔的先烈们,遗传了我们以史证伪的渴望和冲动。想想当年那些夜雨孤灯下的荒江野老,斧钺相加而无畏,笔削春秋而令乱臣贼子惧,这才是这个民族真正可歌可泣的品质。尽管这一品质也在寒酷的现代,在血液里稀释,但是它依旧还能在苍凉乱云的天空,耀如星灯般召唤代复一代的苦吟血书者。   (《看历史》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27章 木镇的黑,有多黑   耿立   乡村的你说木镇的黑,有多黑?   木镇的黑是从染缸逸出的,黄的染缸抹在了花萼和花柄上,绿的染缸给了枝头,这些颜色打扮了树打扮了花,在春天木镇是收起斧头的,斧头的柄也被染成了绿色。而木镇的黑却不喜欢待在一个地方,它四处晃悠着,天上地下,一会儿南边一会儿北边,时东时西,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没有一个准头意思。   葚子是这染缸染出的,喜鹊的灰也是,那是黑的分布不均匀,而头上如雪的白点,是染缸没有照顾完全落下的一部分,而猪呢,木镇的猪,会说是老鸹把颜色传染给自己的,老鸹常是站在猪的身子骨上,在猪的脊背上啄食草的种子。   其实木镇的植物动物都有自己的腹稿,有自己作为投下神圣一票的权利,要评出木镇的黑之最,也难矣。黑有黝黑浓黑浅黑灰黑,黑到水里变成了水墨,是一种记白当黑的诗意。那蝌蚪就是移动的墨黑,是逗号在春和夏的边界标点着季节,黑会转换,就如蝌蚪,脱去黑,就成了绿,就有了“咯咯吱吱嘭嘭”的音乐,颜色转变为声音,从视觉到听觉,从眼睛到耳鼓。   你想:植物的发言和动物的发言是不太可能一致的吧,如狗子的言语和鸡鸭鹅使用的是拼音文字,狗是uuu(呜呜呜),鸡是jjj(叽叽叽),鸭是jiajiajia(戛戛戛),鹅是eee(呃呃呃)。而植物是借着种子的饱满和颜色,它投出的是绿豆的绿、红豆的红。   谁都知道,木镇最有创意的黑是炊烟,那是一种先黑浓再配上火的暗红,随着风一刮,就变成了淡灰浅灰,那是谁写出的羊毫的毛笔字,在无风的时候是横平竖直的正楷,风小时,成了燕头蚕尾的隶书。如果是木柴烧的火,那炊烟就有了劲道,是斧钺般金石气的魏碑;如果是麦秸烧的火,那炊烟就绵软,是女书的柔或者是瘦金书的俏——这非绢非纸上的书写,使木镇有了某种文化的底蕴,那是乡间的颠张(旭)狂(怀)素。这张旭怀素可能就是大娘的烧火棍混上风的默契风的配合,该断的时断,该连的时连,该虚的地虚,该实的地实。如果再是连绵阴雨,那“天书”就有了更大的发挥,有了水的加入,墨分五彩,黑的幻化更加空灵无方,那书法像乱了阵脚,如醉酒的农人,脚步踉跄,你想如果是书法家看到如此的布局如此的不堪,他一定会把宣纸扯掉重新落墨下笔,但谁能扯破天呢?   春天的时候,绿是主宰;夏天的时候,墨绿唱主角,秋天是黄中带黑,冬天是白的主色;但不要忘了,无论春温秋肃,那夜总是黑的,有时黑得透些,有时黑得亮些,只是程度的深浅不一而已。   说到黑,不能不说我家的那头黑公驴,在春天时最是不安分,看到田地里有了针尖似的绿,他的蹄子也像被春风染绿,其实是肠子绿了,起了心思,木镇的空气里好像到处都是母驴的气味;有时不管白天还是夜里,它就挣脱缰绳,从家里跑出,从镇前颠到镇后,好像春风给它的后腿安上了马达,不知疲倦,舍生忘死,它要把黑的基因随着春风播撒。   到了傍晚,木镇的黑在儿童的眼里跑出,人们说孩子的瞳仁最黑,往往在黑夜里,草垛里、牛槽下、榆树上,都藏着捉迷藏的孩子;其实藏在牛槽下最不保险,你一靠近牛,那牛就停止了反刍,平时安顺的牛却焦躁起来,它来回围着牛槽转,在夜晚,牛的反刍声能传得很远,捉迷藏成了精的孩子,上去就把你从不反刍的牛肚皮下,扭着耳朵揪出来;在木镇的黑夜里,你要是藏在墙角,那虫子的叫声也会一下子熄灭,那时也就会被安静出卖。   我藏的地方,很少能被他们找到,我家的公驴最配合,我把心跳捏在手里,堵在嗓子眼上,就蹲在驴的胯下。驴是黑的,在夜里和黑夜一体,外面月亮出来了,儿童的影子开始变长,从脚步声我感到他们来到公驴旁。我看、到铁锤的脚满囤的脚,那脚的影子大得吓人,如白天的屋顶。   “就差二小一个没找到。看看驴下面。是否藏在驴屌下,把他拽出来。”   其实我就蹲在驴子的腿下,他们来来回回几次都没看到。   “咦,有两个驴屌呢。”一个走近来,拍一下驴屁股,驴开始不干了,就打起响鼻,尥蹶子就踢了一脚,吓得近旁的人“嗷”地散去。   “走吧,那是驴屌的影子。”另一个喊。   月光下,驴的影子很长,鼻子也很长,嘴巴也很长,尾巴也很长,驴和驴的影子,都是双份的,像是复印的一样,只是比例放大。很多的脚步踏着虫子的叫跑走了。   “真奇怪,刚才看见二小跑到驴这边来了,怎么就没有了,钻到驴肚子里了?”   “别管,让驴屌压死二小,哈哈。”   直到外面的鸡叫,他们找累了,开始瞌睡回家,我还是蹲在驴的胯下,后来没有人声,虫子的叫覆盖了夜的黑,加重了夜的黑,我感到了没意思,就从驴的肚子下钻出,回去。但我知道,在草垛的深处,也一定有睡迷糊的伙伴,要么被回窝的狗用舌头舔着洗脸,要么被猪拱醒,那时候,木镇就全部归了黑夜,归了驴叫虫子叫,这样的黑是掺和着童年的瞳仁,这黑黑的亮,黑得有了回忆。   木镇的很多人在黑夜是睡不死觉的,特别是高粱拔节或小麦扬花的夜晚。   我知道父亲常常是拿着风灯,其实有时候,有没有风灯都无所谓,父亲知道木镇的每一寸土地,父亲坐在地头上,点着一支烟。夜晚的田野虫声连片,各种各样的虫鸣交织在一起。夏天听蛙鸣,秋天听蟋蟀,父亲能分辨很多自然的声音,知道声音的厚薄,他说青蛙的叫声比棉裤还厚,那年麦子一定丰收,他说青蛙的叫声比粉连纸还薄,那收成好不到哪去。父亲在木镇的黑里,能听懂很多乡村的隐私。我知道,在木镇的黑暗里,一辈一辈人把情欲释放出来,有的听墙角,有的爬墙头,黑夜写着木镇的情爱史记,木镇的种子在黑夜储存着欲望,而人亦是如此,一辈一辈人在黑暗里休憩安眠,在黑夜里繁衍生殖,没有了黑夜,就没有了人间的轮回。   其实,木镇的一切,无论赤橙黄绿青蓝紫,最后都会归于黑颜色统属,庄稼割倒,人们把庄稼的秸秆或者烧掉或者弄成肥料,灰灰的庄稼的骨灰就反哺泥土;到了秋季,霜降了,连树的叶子也都由黄变了黑,“删繁就简三秋树”,是啊,删去的是什么?是颜色,无论何种在春季和夏季招摇的颜色,到了这时,就一律开始了告别,开始了又一次轮回,变成了原色,变成了黑,成为泥土的一部分,而这时最醒目的就是那些平时躲在密叶深处的鸟巢,一个一个如水落石出,都统统暴露出来,远远看去,活像一个个黑色的琉璃弹子,被谁弹在了树杈上,成了冬天的瞳仁。   人是从黑暗中走出的,庄稼也是从黑暗中走出的,庄稼从大地的子宫开始萌动,到了老了,枯萎了,就要返回黑暗,那是泥土的一种接纳,人不是这样吗?人也是从子宫里孕育,在无边的黑暗中,渐渐有了生命;到了人老了倒下了,木镇的人把装人的棺材也漆成黑色,在亲人的哭声里纸幡的摇曳中,死去的人沉入了泥土沉入了无边的黑。   我曾写过一句诗:木镇像在谷壳里躺着。而黑夜到来呢,无论木镇的植物动物和人,都像谷壳一样躺在泥土的黑里,大家说话说累了,连一点种子的梦呓牛羊的反刍也没有,大家互相拥抱着睡去,好安静呢。   (《散文》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28章 新娘(1)   叶尔克西·胡尔曼别克(哈萨克族)   他们是从那边台地过来的。就是那边!从乌伦布拉克向阿克赛沟下来的那个台地上!听人说过,台地那边,是平地,再那边是一座叫叶布的大红山,再往那边,一直朝西北去,就是清河县了。清河县大概在二百公里远的地方。   那里有一条河,叫清河。他们就是骑着马从那个有河的地方来的。   我们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的身影就在横过天际的台地上,头顶是无限的蓝天,就好像他们是从天空中走来的。他们小小的身影,踏着海市蜃楼般的紫气,时而离开地面,拉成横线,时而像被风吹起的蒲公英的花絮,消失在山冈下,又飘过天际。几只高空的老鹰,向他们俯冲下去,又高高地蹿向空中,然后,牧狗就愤怒地向他们冲去。牧狗佯装黑色的、白色的、橘黄色的身影像海蛇一样向前。   然后,我们就快乐地跑下小冈,冲向身后的几排平房。空气里有松枝燃烧的清香在弥漫,夹杂着炸油果子的油腻的感觉。我们快乐地跑下小冈,让风吹起我们的头发。其实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快乐从何而来,但却就那么快乐着。就像那群狗,不知道为什么会愤怒一样。老人们常讲:晴天刮大风,狗和孩子一起疯!我们的快乐原本是没有道理的事情,该高兴的是那个娶新娘的人!但是,那天却成了村里的狗和孩子们的节日。   她不是一个算得上漂亮的新娘。脸有点儿圆,皮肤有点儿黑,颧骨有点儿红,嘴唇有点儿厚,鼻子有点儿肉,但一双眼睛很黑像玻璃球。只是,她跟着送她来的人从马背上下来时,并没有人看清她的脸。她的头被一块儿流苏的盖头蒙着,然后,几个女人把她从马背上扶下来。直到这个时候,村里那群狗还在叫。一条“四只眼”的黑狗,被愤怒充红了眼睛,松垮垮的狗脸时怒时静,就好像一个恨自己没有尽到责任的人。有人骂骂咧咧把它支开去,大概是在说:行了,你这条多事的狗,没有看见吗,你家来了新的女主人。   从今往后,你要好好地对待她,要是你今天得罪了她,往后她把你开掉,叫你去做一条流浪的狗。黑狗就走开了,坐到屋后的一个小山包上,很无聊的样子。在离它不远的地方,是一个不高的稻草人。稻草人不是稻草做的,是木头做的。穿着一件旧皮袄,系着一方白头巾。袖口上挂着两个空铁盒。我们知道,那是军用铁盒子,绿色的,掉了漆,生了锈,像一个人扭曲的记忆。   风刮来的时候,发出空空荡荡的声响。   我们真正看到新娘不够漂亮,是在她到来的第二天。她由几个女人陪着去方便。在那之前,我们只看见了他们的马,还有一个七岁大的小男孩儿。   小男孩儿很好看。大大的眼睛,健康的皮肤,厚厚的刘海儿,一根小辫,穿着一件小坎肩,是黑条绒质地的,胸口和背上挂着饰物。在跟我们接触之前,他看起来,比一个新娘更加羞涩。他总是躲在一个老大妈的身边,或一个老大爷的身边。老大妈应该是他的奶奶,而老大爷,应该是新娘的叔伯。   我们不知道,他爷爷是不是还健在,至少送闺女出阁这样的事,做父亲的一定不会来。因为送女儿出阁是母亲的事。而他就躲在大概是奶奶的那个老夫人的身边。他们到来的那一天,宾客之间彬彬有礼。牧人天生的优雅,让我们感觉到了他们的尊贵。   大家围在一起坐定,做过祷告,然后,宾主用餐。没有人大声说话,没有人在给客人递过茶碗去的时候,让碗或勺发出声响。没有人会在喝茶的时候,让嘴皮碰着茶水发出声响,更没有人会在嚼馕的时候,发出吞咽的声响。   有人说了一句调侃的话,大家就抿嘴而笑。这是一个庄严的场合。   那个小男孩儿就躲在他奶奶的身边,优雅地端起碗,把茶送进嘴边,吹过,然后,轻轻地咽下去,那感觉,就好像他咽下的不是茶,而是琼浆玉液。   他奶奶就帮他捋一捋那缕厚厚的刘海儿。就有人说:瞧,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小男人。陪着奶奶,骑着马,走了二百三十公里的长路,送姑姑出嫁。   天啊,这有多了不起呀。顶天立地嘛。二百三十多公里呀。一个大人都受不了。   有人问,亲家是不是在路上野营过?那一起来的叔伯就说,住了的,住在叶布山下。就有人说,这么远的路,哪能不住呢。一匹马,一天也就走一百公里。不让它休息休息,了得的吗?况且,马背上的人也是肉身做的。   就有人问那个小男孩儿,孩子,住在叶布山下的时候,你有没有害怕?   小男孩儿摇头。   有人说,怕什么呢?   先前那个人说,怕匪人呀!   什么匪人?   嗨!咱这山过去可是闹匪的地方。   大家就不说话了。这话明摆着是没有眼色的,无事生非。人家嫁了姑娘远道而来,扯什么匪不匪的事?   宾主依然优雅着,静静地品茶,吃饼,无声地咽下嘴里的食物。有人又要打破沉默:不管怎么说,这个小男子汉是值得称道的。七岁呀,远道送姑姑。那做姑姑的,定是要感激一辈子的。   然后,待客的大餐就递上席来。主人把一只硕大的羊头放在大盘里,毕恭毕敬放在大餐巾上,且把羊脸对着老太太。老太太就又把羊脸对着他的小叔子。我们知道,那是在说,小叔子是男人,是大帐里来的人,最高礼遇应该是对着他的。   然后,大家就捧起了手,做了祷告。无非是要感谢生活对人们的恩赐,求老天保佑天下人远离灾难,远离病症,远离战争,远离瘟疫,并祈求老天赐给两个年轻人幸福,让他们家基稳固,牲畜满圈,让他们身体健康,生儿育女。然后,大家抹了脸,把安拉的圣光全抹到脸上去。再然后,来自大帐的叔伯就从羊头右腮割一块儿肉,递给主家的男主人,第二块儿给女主人,第三块儿给新娘的母亲,第四刀,割了羊的耳朵,给了那个小男孩儿。准确地讲,这是在大家的一再要求下给他的。大家说,把羊耳朵给这位尊贵的小客人吧。他年龄虽小,却是一个了不起的亲家。哈萨克有老话说:远道来了七岁的客人,村里七旬老人要出面接驾的嘛!他恰好就是一位七岁的客人,就是全北塔山的人集体出动,为他接驾,也是理所应当的事。   然后,那个小男孩儿就把那只羊耳朵轻轻送到嘴边,咬下一层滑嫩的外皮,轻轻地嚼过,然后咽下,又咬,又嚼,又咽,一两分钟之后,把吃得像白纸一样干净的羊耳脆骨,轻轻放在餐巾的一角。   这期间,大人们还在说他是一个男子汉,打那么老远地来,就为送姑姑出嫁,一个小小的孩子,走在路上,可能会在马背上打盹儿。就有人问客家,这孩子是跟大人骑一匹呢,还是他自己一个人骑一匹。客家有人回答说,一个人骑马来的。一匹青色的大马,是他父亲的马。问话的人就大加赞赏,向那小男孩儿点头,并向他竖起拇指,以鼓励的口气跟小男孩儿说话,说:吃吧,孩子吃吧,你真是个小英雄。   就有不大有眼色的人说,这有什么呢?哈萨克人搬家转场,像他这样的孩子,一个挺一个呢。一群牲口,几百公里,交给他们就是了,准保一个都少不了。甚至可以让这些孩子骑光板马就行。所谓“马耳朵上的孩儿娃”,指的就是这般大的孩子,像附着在马耳朵上的小精灵。   客家那边有人说,是的,小孩子是不能小看的,听说,半岁的孩子,能捏死蛇。   大家愕然。此话怎么讲呢?   客家那人说,婴儿的手通常只有两种状态,要么放松,要么紧攥,攥紧的时候要多一些。他听老人们讲,过去有过这样的事,蛇爬进了一个小摇床,小摇床里有刚睡醒的小孩子,小孩子的手碰着了蛇,以为是妈妈要喂奶了,一高兴就攥了蛇,可妈妈不喂奶,小孩子气,大哭,越哭气越大,那蛇就被攥得半死。等小孩的妈妈照顾完牲口回来,给孩子喂奶,就看见孩子手里攥着一条死蛇。   大家就越发惊奇了。就都去看那个七岁的小男孩儿。而七岁的小男孩儿,已经吃完了那只羊耳朵,端坐在奶奶身边,像个高贵的绅士。奶奶就从大盘里捡了一块儿羊肉,放在他手上,小孩子就吃起来。奶奶说吃吧,孩子,吃吧,你饿了。等一会儿吃好了,出去跟孩子们玩儿。去陪陪你姑姑,也许,她正难受着。小男孩儿就点点头。   然后,大人们就说了别的话题。诸如,今年清河那边是不是风调雨顺?   夏牧场草是不是很强劲?牲口膘情好不好?   这期间,我们一直趴在别人家的窗台上。有燕子的小窝在我们头顶的屋檐下,燕子飞进飞出,很忙,很忙。它的孩子们“叽叽”地叫。   事实上,就在小男孩儿的奶奶吩咐小男孩儿去看看姑姑的时候,我们好像才想到,这看起来就像一次小小家宴一样的聚餐,是一场正正经经的婚礼。   新娘应该在另一间屋里。准确地讲,是邻居家里。一个出嫁的姑娘是不好跟众人一起用餐的。那边,只要有一些女人陪着她就很好了。从清河那边陪新娘来的那个年轻点儿的女人,应该是新娘的嫂嫂。嫂嫂是过来人,说什么都应该是新娘最贴心的人。所以,嫂嫂要陪着她。当然,这任务陪到把姑娘送到婆家也就结束了。那以后,新娘自己也要给什么人做嫂嫂了。   那么,参加婚礼的人都哪儿去了呢?我说不清楚。或许,大家都去了夏牧场,或者都下了油菜地里去,这是收获油菜的季节。油菜地就在乌伦布拉克那边——那块儿从山地向洼地俯冲下去的巨大的平地上。拔油菜的人们,像小虫子一样,渗在油菜地里。事实上,在夏牧场的人们,也像小虫子一样,渗进夏牧场的草丛里。当人们都变得像小虫子一样的时候,自然就看不见几个了,自然,也就有了这简朴的婚礼。当然,白沟里的人,都在这里。毕竟,人家娶媳妇是一件大事。谁家都要遇上这样的大事。只是,这大事,在我的童年,在那一次,要显得平静一些。我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我隐隐约约记得那个当新郎的人,一直在默默地干活。羊是他宰的,火是他架的,水是他挑来的,客人们的马,是他放到草地上去的。他一直在干活,身影没在烟雾中。我甚至没有记住他的脸。就好像,他是一个梦中之人,似是而非。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29章 新娘(2)   后来,新娘的嫂子陪着她从邻居家土屋里走出来了,身边跟着几位本地的姑娘或少妇。大家都腼腆着脸,好像,结婚是一件很令人难为情的事。新娘的脸,多半被头巾遮着。我还记得她身后的大姑娘们,走过我身旁时,阳光洒在她们的头发上,映得那发丝发出一圈一圈的光,像皇帝龙袍下摆的水波纹。她们就走过去了,向远处的一块洼地走去。那边是给人方便的地方。   我们也跟上去。村里的那几条狗就又叫上了。只是,它们都躲得很远,在那边的山头上,那叫声,好像只是为了报个到,一点儿都不负责任的那种。倒是主人家的那条黑狗,还趴在那个稻草人下。它的下颚,抵着它的两只前爪。   它虽然没有动地方,但一定是动了它那松垮垮的脸,还有那双狗耳朵。是的,一定是这样!感谢真主!它最好不要叫!不要动怒!不要从那里冲下来!   却见那个小男孩儿出现在大人们刚才用餐的那间大屋子前。   然后,就听他叫了一声:“姑姑!”   新娘就停下脚步,回头。我们这才看清她那张并不算很漂亮的脸。于是,就见一汪爱怜在她的目光里迅速闪过,她从胸腔里发出了一声轻轻的抽泣,然后,那个小男孩儿就向这边冲过来,像一只找到了母亲的羔羊。新娘就蹲下了。与此同时,小男孩儿已经跑近了她,他们两个人就拥在一起。站在旁边的姑娘和少妇就泪湿了脸。我看见新娘的头巾一点一点从她的头顶上滑下。   先是头发的分印,是白而干净的一线头皮,黑发向两边劈开,然后是一对儿又黑又粗的大辫子。大辫子顺溜地贴着细腰。细腰处有一个半长的腰襻,两粒红色的扣子。那辫子里,还编着几根彩色的布条,布条扎紧了辫梢,辫梢的末端还挂着两枚银圆。银圆随新娘的哭泣颤抖。   突然,那狗叫起来。我回头,看见狗站在稻草人旁,又叫了一声,只一声。然后,停下了。它已经站起来了,但没有动地方,也没有再卧下,一直站着,偶尔四周顾盼。   新娘还在抽泣,拼了命地亲小男孩儿的脸。   新娘的嫂嫂就捅了捅新娘的肩,又帮她拿起丢在地上的大披巾。嫂嫂又捣了两下新娘,这一次,动作比上一次要狠。我们感觉到了,她是在提醒新娘差不多就行了,谁家姑娘不嫁人,哪有像你这样的哭个没完没了。又没有死人,对不对?   新娘就不哭了,披上披巾。   这个时候的小男孩儿,其实像在云雾里,一双迷茫的眼,看着伤心的姑姑。姑姑的泪眼就近在他眼前,而他根本不知道该给姑姑说些什么。姑姑说什么,他只顾一味地点头。比如,好好照顾爷爷奶奶,看好家里的牲口,要好好长大之类,所有的这样的话,他都一味地点头,像一个极其听话的好孩子。一定是羊耳朵吃多了的那种。大人们讲,给孩子吃羊耳朵,是为了让他们多听大人的吩咐。那他们的愿望一定是实现了,我们是一群听话的孩子。   然后,新娘的嫂嫂就吩咐我们中一个年龄稍大的孩子说,别让你们的客人感到寂寞。我们就看了一眼小男孩儿,小男孩儿也看了我们一眼。我看见了他的小坎肩上一颗黄色的玛瑙石,一块儿绿松石,还有几粒扣子。扣子完全是用来装点衣服的。他的脸很红,是被晒红的那种。我想,当时,我应该想到,他和他的姑姑骑马,刚走过二百三十公里的路。那是被路上的太阳晒过的红斑。他姑姑脸上的红晕,也应该是被路上的太阳晒红的红斑。   那应该是几天以后的事。小男孩儿要跟着家人回清河去。这期间,他们像走马灯一样,被白沟里的人家请到家去吃饭。大概有近十只羊为他们做了牺牲,他们也来我们家吃过饭。一次和一次,一模一样。一样上茶,上肉,把羊头对着小男孩儿的奶奶,小男孩儿的奶奶又把头羊对准来自她家大帐的小叔子。然后,小叔子割羊头,割下羊的右脸,又割下羊的左脸,并把一只羊耳朵给那个小男孩儿。而每一次,人们都要夸奖小男孩儿大无畏的气概。   因为,他一个人骑着父亲的马,送姑姑远嫁来北塔山。现在,又要一个人骑着马,再走过那二百三十公里的路。来时,陪着伤心的姑姑,去时,陪着伤心的奶奶。来回将近五百公里的路!   那天,我们看见新娘戴了一块儿淡蓝色的方头巾,像一位真正的女穆斯林。她额头上别着一串别针,别针上穿着玛瑙,像皇冠上的珍珠那样垂下来。   没有人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别上去的。反正,那天,第一眼看到她的人,都看见了那串美丽的玛瑙。都是那种豌豆大的玛瑙,有黄的,有红的,好像还有发黑的那种。   马匹都已经鞴起了。那是新郎鞴好的。他早早从草地上牵来了那些牲口,帮它们打理过皮毛,然后把鞍具一个一个放到马背上,只是马肚带还没有扎实。那是鞴马最后一道程序,要在骑马的人上马前的最后一刻扎紧。所以,马们都还没有要上路的感觉。有的马把后跟放松了,稍息。有的马不住地用尾巴打掉骚扰它们的牛蝇。那天,从清河来的马,都已经鞴好了,唯有新娘的枣红马,还在近几百米远的一片芨芨草丛里。它的前蹄已经上了绊锁。它发出嘶鸣声,一跳一跳向前。每一次跳起的时候,那长长的黑色的马鬃,就高高地甩起来,又落下。   新郎也鞴好了自己的马,他要送岳母他们一程。也许,是乌伦布拉克那边,或者,靠近红叶布山,至少一百公里的地方。这是他的义务。哪有留下了人家的姑娘,然后让人家自己回去的道理。他是一定要送一程的。   客人们要早早地上路,白沟里的人都来了。差不多还是那天迎他们来的那群人。可笑的是,那天的狗们很安静。它们好像忘记了自己要做的事情。   或许,它们去了什么地方抓山鸡。好在,主人家的那条黑狗没有离开。它在门前走来走去,好像无意间路过的样子。那天,它的耳朵一直耷拉着。那张松垮垮的狗脸,拉得很长很长。   我们没有进屋,我们也没有趴在窗台上,我们一直在门边。差不多也像那条狗一样,走来走去。孩子果然和狗是一样的吗?   就见屋里的人们一个一个走出来。新郎走向了那些马,扎紧了马肚带。   每扎紧一匹马的时候,那马就要禁不住疼痛,抽下肚皮,或用它们的马尾打一下扎马肚带的人。再然后,新郎就把岳母大人们的东西放到各自的马鞍后桥上,扎紧。那些东西,差不多都是新郎家送给亲家的礼物,还有花毡、大衣及一些路上扎营用的东西和一些吃喝。   这个时候,可怜的新娘已经和她的母亲,还有她的嫂嫂哭成了泪人。这一回,她应该是要真的离开她的家人了。她们的眼里有泪,嘴里却唱着歌,我们听不清楚。新娘的脸埋在母亲的脖子下,母亲的脸埋在新娘的脖子下。   嫂嫂和小姑子,也如法炮制,各自埋在对方的脖子下,且有头巾捂着,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她们在唱一些什么。我们听不懂她们的话。   却听邻居的老太太说:   是的,是的,我们懂了,但是,我们无能为力。何曾有人要狠心拆散天下母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古往今来,天经地义。   是的,是的,我们懂了。从此亲人相隔千里。红色的大叶布山,黑色的大戈壁,将阻断亲人的联系。父亲的衣服脏了,女儿无法帮他洗洗;母亲病了,女儿无法帮妈妈拍拍肩膀揉揉膝。父亲和母亲想女儿了,却再也走不得那茫茫大戈壁。   是的,是的,我们懂了。亲家母,你就放心去。安心把女儿放在这里。   我们不会让她受气,会拿她当自己家的儿女。愿真主给她一个好身体,给她一辈子好福气。有空的时候,她会去看望你。路再远,大戈壁再漫无边际,你女儿一定会尽儿女的心意。我们只求天地平安,人畜远离病害瘟疫……老话说,活水也有截流的时候!新娘的哭泣弱下来。有人抚慰着新娘来到小男孩儿身边。新娘的泪眼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小男人。我们以为新娘又要哭了,但是,新娘脸上却露出了笑容。这让我们感到万分惊奇。因为,准确地讲,她那笑容里带着自嘲,好像在说,瞧,我真没有出息,在你们走的时候,哭成这个样子,让你们怎么好上路?我真没有用。她就又自嘲地笑了一下,然后,像前一次一样,蹲在小男孩儿的面前,定定地看着她哥哥的孩子——这个将来有可能继续她娘家大帐香火的小孩子。她闭了一下眼睛,鼓励地看着他,说:好好长大!我们的阿扎玛特。你一定要好好长大。长成一个像阿勒帕木斯那样的好汉,像雄狮一样威猛,像老虎一样刚毅,像白肩鹰一样强劲,像小松鼠一样机敏。好好长大,我们的阿扎玛特!你将来就是咱家大帐的支撑,一定要照顾爷爷奶奶。好好长大,我们的阿扎玛特,姑姑一定会想你,姑姑一定会去看你们。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这样听一个人讲话,好像躲在收音机里,捂着嘴跟人说话。很陌生,很遥远。但是,人却活生生在眼前。   然后,就见新娘在小男孩儿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从自己的辫梢上摘下一枚银圆,用别针别在小男孩儿的小坎肩上。新娘把小男孩儿抱起来,放在那匹大青马的背上。   队伍就启程了。   大人们七嘴八舌,说着同一句话。离去的人,留下的人,七嘴八舌,说着同一句话——同一句人们说了几万年的话。   他们又向那乌伦布拉克那边的台地走去了。如同海市蜃楼中的幻影,在紫气中上升,下降。主人家的那条狗不知什么时候跟上了它的男主人,像一只蚊子一样在那队人马旁,飞离,又靠近。   在我的印象里,人们的相逢与别离,总是杂乱的,像一堆突然混在一起的乱码。但是,也总有那么一些符号会深深地印在脑海里,比如问号、感叹号、句号之类。那天的新娘,在我的记忆中,除了那天她戴着的那串玛瑙头饰,还有那张破涕为笑的脸,就是一个消失的符号。我忘了后来发生的事情。   也许她被留下来的人扶进了屋子里,然后她烧茶,与女邻居说话;也许她就直接拿起了门前的一根扫帚;也许去泉眼旁提水。我记不清楚了。倒是她骑来的那匹马,还在我的印象里。那是一匹漂亮的枣红色的马,绊着脚锁,在那片黄色的芨芨草丛里,一跳一跳地向前去。向着乌伦布拉克的方向。长长的绛红色的马鬃,像女人的秀发,在它跳起的时候,甩向右边,又甩向左边。   它一跳一跳地向着乌伦布拉克的方向前进。   是的,有一些符号,我永远也不会把它们变成乱码!那匹马,新娘的玛瑙头饰,那条黑狗……应该说上个世纪下半叶,我有幸看到了阿勒泰哈萨克克列部,最后的古老的婚嫁。这种感觉,就好像人类看见了星空里,一颗将要消逝的行星。   (《散文选刊》2011年第3期)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说-天堂 第30章 马陷落沼泽,心流浪天堂   李娟   是的,每次背冰的时候,我背的还不到二十公斤,而六岁的胡安西都能背七八公斤呢。   可怜的卡西,背得最多,至少有三十公斤。   我们扛着冰,翻过山回家,卡西汗流如瀑。融化的冰水浸透了她的整个腰部和裤子。   尽管四月正午的戈壁滩已经非常温暖了,我们出门背冰之前还是披了厚厚的羊皮坎肩,还把絮着厚厚的羊毛的棉大衣系在腰上。但每次回到家,肩上和屁股上还是会被冰水浸透。   扛着冰块翻山的时候,我腰都快要折断了,手指头紧紧地抠着勒在肩膀上的编织袋一角(上午拾牛粪用的也是这个袋子),快被勒断了似的生疼。   但又不敢停下休息,冰在阳光下化得很快,水珠一串一串越流越欢,而家还远着呢。   小胡安西也一次都没休息,不过他家要近一点,向北穿过短短的山谷,拐个弯就到了。   下山的时候,下面山脚的小道上有一支驼队缓缓经过,我便停住了脚步,放下沉甸甸的冰块。   真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这个样子,多狼狈啊,头发蓬乱,气喘如牛,举步维艰。春日温暖的天气里还穿着羊皮坎肩,而且还湿了一大片。扛冰的那个难看样儿就更别提了,腰背弓成九十度,梗着脖子努力往前看,每走一步都踉跄一下,老太太似的。   可是,停住不走反而更招人注意。马背上的人频频往我这边看,交头接耳,随行的狗也冲我直叫。总感觉驼队行进速度因此明显慢了下来,等了老半天才总算全部走过去。冰化得一塌糊涂,地上湿了一大片。我以为这下会轻一些,结果一扛起来,腰照样还是弯成九十度。   一路上地势越来越高,风越来越猛烈,呼啦啦的东南风畅通无阻地横贯天地。四面群山起伏,荒野空旷寂静,刚才那支驼队完全消失在道路拐弯处之后,立刻变得好像从来不曾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样。   只有视野右边的山谷口三三两两停着一大群马。   我们出门时,它们正从南面山崖一侧跑下来,涌向那条狭窄山谷。那是我们平时捡牛粪的地方,分布着成片的小沼泽。当马群停在水边,分散饮水的时候,我和卡西还略略数了一下,有二十多匹大马,其中约有一小半带着幼龄的小马驹,另外还有五六匹剪过尾巴的一龄马。   当时我还说:“谁家的马群啊?这么有钱。”又说,“卡西,我们家好穷!   我们只有四匹马……”   此时,马群已经漫过沼泽,似乎准备离开,又像在等待什么。   卡西在前面突然停下来,居高临下看了一会儿,回头冲我大喊:“看,马掉进去了!”   我低头冲山谷尽头一看,果然,隐约有一匹红母马在那里的黑泥浆中激烈地挣扎,已经陷到了大腿处,岂不知越挣扎就会陷得越深越紧。   一匹瘦骨嶙峋小马驹在旁边着急地蹦跳、嘶鸣,不能明白母亲发生了什么事。   我连忙放下冰块,说:“下去看看吧!”   但是卡西不让,再这么耽搁下去,冰越化越快,多可惜啊。只好先背回家再说。   回到家,一个人也没有,妈妈和斯马胡力不知都到哪里去了。把冰块卸进敞口大锡锅里后,我立刻出门去看那匹马,卡西去山梁西边找阿依横别克。   他家是我们在吉尔阿特的唯一的邻居,这一大片牧场上只有阿依横别克和斯马胡力两个男人。   我一个人走进深深的山谷,沿着山脚的石壁小心绕过沼泽,很快来到了那匹马身边。   小马看到有生人接近,连忙走开。但又不愿意远离母亲,就在附近徘徊着啃食刚冒出大地的细草茎,不时侧过头用眼睛试探地盯视我。   红马已经不能动弹了,浑身泥浆。看我走近,本能地又挣扎了一下。我拾起石头丢过去,希望它受惊后能一个猛子蹦出来。   但是等我把这一带能搬动的石头全都丢完了也没什么进展。   四周那么地静,明净的天空中有一只鹤平稳缓慢地滑过。   一个人待在这里,面对陷入绝境的生命,毕竟有些害怕,又过了一会儿便离开了沼泽。我边走边回头张望,那小马一看我离开,就赶紧回到母亲身边站着,用嘴轻轻地拱它的脖子,它可能在纳闷母亲为什么不理睬自己了。   大约分量轻的原因,它倒陷不下去。   刚走到山谷口,迎面遇上了卡西,却只有她一个人,手里提着一大卷牛皮绳。   阿依横别克也不在家,去北面群山间放羊了。阿勒玛罕大姐也不在家。   这才想起上午扎克拜妈妈和大姐带着沙吾列去北面五公里处山间谷地的爷爷家毡房喝茶去了。   卡西在牛皮绳的一端打了绳圈,然后试着甩向沼泽中露出的马头,但她没显然没有斯马胡力那样的技术。斯马胡力套马可准了,小跑的马都可以套上,卡西却连陷在泥中一动也不能动的一颗脑袋都……可是斯马胡力到哪儿去了呢?   平时总爱唠叨斯马胡力的少爷脾气,为什么一回家就要把毛巾和食物送到手上?——实在可恨。有时他骑马经过背冰的卡西时,气定神闲、高高在上,跟什么也没看到一样。而可怜的卡西汗流满面,大声喘着粗气。   可是,在这种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了。男人毕竟是有力量的,天生让人依赖的。要是斯马胡力在家,他一定会有主意。   甩套没有用,卡西决定亲自下去套,她卷起裤脚持着绳子踩进了黑色的沼泽泥浆……我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一直看到她稳稳当当走到马跟前,才松了口气。原来沼泽其实也并没有那么危险,表层的泥浆在春日的阳光下晒得已经很紧了,加之淤泥中又裹有团团的细草茎。   只因马蹄是尖的,身体又那么重,就很容易陷下去。但人的体重轻,脚掌又宽长,陷到小腿肚那里就停止了。   但当卡西抱着马脖子使劲拉扯时,突然身子一歪,一下子陷没到膝盖那里!我吓得赶紧踩进泥里把她扯出来。   她又试着把绳圈往马头上套,却怎么也够不着,泥浆前面几步远是稀稀的泥水潭,看情形非常深。于是她干脆踩上马背,跪在马肚子上俯身去套……可怜的马啊,承载着卡西后,我亲眼看到它的身子又往下陷了一公分。   太阳西斜,山谷里早就没有阳光了,空气阴凉。我光脚站在马身边冰冷的泥浆里,抚摸着温热的马背,感到有力的河流在手心下奔腾,它的生命还是强盛的。这才略略有些放心。   套好绳子后,我们两个岸上岸下地又扯又拽,弄得浑身泥浆。那马纹丝不动。   我们只好先回家,等男人们回来再说。   两个小时后,太阳完全落山,漫长的黄昏开始了,气温陡然下降。我穿上了羽绒衣独自走进山谷又去看那马。它由原先四个蹄子全陷在泥里的站立姿势变成了身子向一边侧倒,看来我们不在的时候,它又孤独地历经了最后一次拼命的挣扎。但这只使它拔出了左侧的前腿和后腿,却导致右侧的两条腿更深、也更结实地(以一种非常不舒服的姿势)别进了淤泥中,更加无法动弹。   冰碴一般寒冷的泥浆使它开始浑身痉挛(夜晚温度会在零度以下),圆圆大大的肚皮不停激烈抖动着,我想它身体里的河流已经开始崩溃、泛滥。   糊在它背上的淤泥已经板结成浅色的土块,毛发肮脏。小马仍然静静地站在母亲身边,轻轻地睁着美丽的大眼睛。   马群不能继续等待下去,迂回曲折地渐渐走远。   小马之前一直孤独地守着母亲,但马群的离去使它在两者之间徘徊了好一阵,最后很不情愿地离开母亲,跟上了大部队,边走边苦恼地回身打转。   它还是不明白母亲到底怎么了。   卡西说,这么小的小马驹,如果失去母亲,恐怕也活不了几天。   也不知是谁家的马,都这么长时间了,也没人过来找找。   后来才知道,马群大都野放的,除非要吃盐了,否则不会每天回家。   卡西抬出大锡盆,开始和面,准备晚餐。我也赶紧生火、烧茶。羊群陆续回来了,在山坡下静静等待着,大羊和小羊还没有分开,骆驼还没有上脚绊。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却老惦记着不远处冰冷沼泽里那个正在独自承受不幸的生命,焦虑不已。如果它死了,它的死该多么孤独迷惘啊。马的心灵里也会有痛苦和恐惧吗?   天色渐渐暗下来,呵气成霜。我走出毡房,站在坡顶上四面张望。努力安慰自己说:这是世上最古老的一处牧场,在这里,活着与死亡的事情都会被打磨去尖锐突兀的棱角。在这里,无论一个生命的最终获救还是终于死亡,痛苦与寒冷最后一定会远远离去。都一样的,其实都一样的吧?放不下的事情终得放下不可……更多地,我不是为着怜悯那马而难过,而为自己的弱小和无力而难过。   可是斯马胡力他们为什么还不回来呢?我站在坡顶上往背面的道路望了又望。要是这时候斯马胡力回来了,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像卡西那样对他,哎——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   好在不管怎样,天彻底黑透之前,那匹马最终给拖上来了。那时男人们都来了,斯马胡力跳下齐腰深的泥水潭往相反方向使劲推挤,阿依横别克在岸上骑着自己的马上拼命挥鞭策马拖拽——马肚上勒着绳子,另一头套在那匹泥浆里的马的脖子和前腿上。牛皮绳被拉断了好几次。   当时两个男人的判断是:从泥浆地这边不可能拉上来了,泥巴太紧。于是他们决定从水潭另一侧拉,虽然距离非常远,但相对阻力较小,就看马能不能挨过这段漫长的距离了。   当时那马一动也不动,死了一样,侧着脸,一只眼睛整个地淹没在泥浆中。突然,绷紧的绳子一松,它明显地被扯着挪动了一下,斯马胡力赶紧往后跳开,那马整个猛地往前一陷,全部扎进了泥水中。本能让它做出最后的挣扎,它的后腿一脱离结实的泥浆就开始踢蹬不已,仰着脖子,努力想把头伸出水面,但很快整个沉没下去。   我尖叫起来,面对那幅情景连连后退。   但大家大笑起来,说:“松了!松了!”阿依横别克更加卖力地抽打自己的坐骑,牛皮绳绷得紧紧的。   我以为那马肯定会死的,感觉过了好久好久之后,才重新看到马头浮现在水面。   之前它已在泥浆里沦陷了四五个钟头,温度又那么低,估计浑身已经麻木无力了。   两个男人累得筋疲力尽,满脸泥巴。但仍然不放弃,一边互相取笑着,一边竭尽全力地进行拯救。   那时妈妈和阿勒玛罕已经回来了,女人们打着手电筒站在岸边观望,什么忙也帮不上。胡安西和沙吾列在岸边的大石头上跳来跳去,大叫着丢石头砸马,但马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我不时地问扎克拜妈妈:“它会死吗?它死了吗?”妈妈懒得理我,神情凝重冷淡。   最后马被拖上高高的石岸时真的跟死了一样,要不是肚子还起伏的话。   那时它已经站不起来了,无论阿依横别克怎么拉它扯它都没用,跪都跪不稳,躺倒在路中间。   它肚子被石头和绳索磨得血肉模糊,耳朵也在流血,背上伤痕累累,脖子上的鬃毛被斯马胡力扯掉了好几团——一定很痛!我试想自己被扯着头发拖七八米的情形……况且马比我重多了。   我还是不停地问这个问那个:“能活吗?快要死了吗?……”   将死未死的时刻永远比已经沉入死亡的时刻更让人揪心。将死未死的生命也比已经死亡了的生命距离我们更为遥远不测。   值得安慰的是,哪怕在那样的时刻,它仍注意到脸庞边扎着一两根纤细的草茎,它努力扭过头侧着脸去啃食。我连忙从别的地方扯了一小撮绿色植物放到它嘴边,两个小孩子也学我的样四处寻找青草喂它。我听说牧人是很忌讳这种拔草行为的,但大家看了都没说什么。   第二天上午,马虚弱地站了起来,浑身板结着泥块,毛发肮脏而零乱。   而健康的马是毛发油亮光洁的。   我总算舒了一口气。虽说“一切总会过去”,但“一切”尚远未“过去”   的时候,总感觉“一切”永远不会“过去”似的。再回想起来,真是只会瞎操心、白操心。   而卡西就一点也不担忧的样子,虽然她也在尽可能想办法营救那马。后来赶到的斯马胡力和阿依横别克也是一边打打闹闹、开着玩笑,一边竭尽全力把它拖上岸,从头到尾都无所谓地笑着,看似游戏一般的态度。   节制情感并不是麻木冷漠的事情。我知道他们才不是残忍的人,他们的确没我那么难过、着急,但到头来却远远比我做得多。只有他们才真正地付出了努力和善意。   “一切总会过去”——我仅仅只是能想通这个道理而已,却不能坚守那样的态度。唉,我真是一个又微弱又奢求过多的人。只有卡西和斯马胡力他们是强大又宽容的,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悲伤徒劳无用,悲伤的人从来都不是积极主动的人。他们知道叹息无济于事,知道“怜悯”更是可笑的事情——“怜悯”是居高临下的懦弱行为。他们可能还知道,对于所有将死的事物不能过于惋惜和悲伤。否则这片大地将无法沉静、不得安宁。   (《散文海外版》2011年第2期)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小,说,天,堂 第31章 部队(1)   马叙   一、王子小   木材加工连位于河南南召县的一段铁路的下面。我们得仰头才能看得到驶过的火车。铁路在我们的头顶上向南北两个方向无限延伸,巨大的蒸汽机车吐着浓烟呼啸而过。火车就这样日夜轰隆轰隆轰隆地从头顶上驶过。在云层很低的阴天,火车头吐出的蒸气和烟雾与低沉的云层连在了一起。刚到连队时,每次火车轰隆隆驶过,我们的心头都要震一震。而且这颗震动的心还要被火车汽笛声拖出好远好远。   那天我们几位新兵来到一班的时候,眼睛刚适应了屋子里面的黑暗,就看到了一个兵斜躺在格子床的下铺歪戴着军帽斜眼看向我们。这位斜眼看我们的老兵就是王子小。我们开始都不理睬王子小,王子小也不理睬我们,只是有时互相斜着眼睛看对方。这样的状态持续了许多天。有一天,王子小一个人在屋子里,我也一个人回到了屋子里,王子小开口说话了。他说,你们温州兵,听说打架很厉害,但是东北兵比你们厉害得多了,他们几乎天天打架。我说,我知道东北兵啊,他们是会打,但是我们温州兵一定不会输给他们的。王子小很轻蔑地说,没打过别夸海口。到此为止。王子小还是瞧不起温州兵的,因为传说中的温州兵实力还没能够得到证实。没证实就没证实吧,但是我们一批温州兵还是装出很厉害的样子,其实说穿了就是装逼。但是这是没有较量的装逼,在连队里还是能够唬人的。这样一来,其他地方的兵都以为温州兵真的很厉害。   木材加工连是基建工程兵里最底层的连队,我们一班是带锯班,把一根根巨大的原木锯成五六米长的一段一段,然后用撬棒撬到行车上,用环形电动带锯锯成条材或板材。广西来的王班长常对全班人说,一班是全连的垫底班,干的是全连最累的活,为了革命,给我好好地干了!每当这时,王子小就说,******************,我是受不了这累活了,入他爹!王班长就说,王子小!   你骂谁?王子小说,我骂谁?我骂木头,行了吧。�慢地,班里的三个温州兵改变了对王子小的看法,慢慢地喜欢上了王子小。王子小来自甘肃武威市,是班里唯一的真正城市兵。我们也慢慢地接受了他的一口浓郁的西北话。连队里的甘肃兵一共有五位,分别来自天水与武威。这五位中。我们喜欢的是王子小与五班的陈班长。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王子小。过了几天,王子小用一块钱去买了一瓶庆丰酒与一包花生米,回来把酒分别倒在他的与我的牙缸里,一起喝。我们喝着酒的时候,火车一列一列地就从头顶上开过。火车开过时,我们所在的地面震动了起来,牙缸里的酒也震动起来。火车一来,我就开始了心里的烦乱。王子小看出我对火车的恐惧,说,你不要这么在乎火车,火车时常开过去但是你不能时常恐惧啊,你要多喝酒!王子小这样一说,我就真的大口地喝酒,火热的庆丰酒进入嗓子眼、食道,最后落进胃里,很快地整个人都热了起来,这样,我也就不再在乎火车了。喝了这次酒之后,我对火车的感觉越来越淡漠了。王子小是能够看出我的心理状态的人,他看我这样了,很高兴,从此以后王子小每周一次与我喝庆丰酒。   火车还是日夜地从头顶上开过去,开过去,开过去。我们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乱哄哄的连队环境。这期间,王子小拿了许多根小方楞,到十班借来了锯、凿、刨、木砂纸,每次收工回来就很认真地做起了手头的这点私活。   王子小又找到废轮胎割成一长条一长条的。在这制作过程中,时间与耐心在王子小的身上有着一种令人心动的交融。他做了足足一个星期。一星期之后,王子小终于做成了一把可以折叠的漂亮的实木椅子。这种椅子。老兵人手一把。王子小又为椅子刷上了油漆。第二天,王子小把我叫过去,说,文兵,这把椅子给你啦。他给我椅子的这天天色晴朗,我拿到椅子摆在操场上,然后坐在上面晒太阳。我从来没坐过这么舒服的椅子。我靠在椅子上,抬眼看着火车轰隆隆地从头顶上方开过,我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对火车声音的恐惧。   我甚至闭上眼睛,想象火车带我去远方的情景!在这个午间的操场上,这几个事物开始重叠在一起:火车(巨大的声音与火车头的浓烟)——庆丰酒(热辣辣的)——木椅子(放下身体的舒服)——王子小(黑暗中一起聊天,早操时一起跑步)——西北话(含混的方言)。   那些日子的色彩——   黑色——火车与铁路。货车。铁轨。运送的煤炭。   灰色——连队后面的钢铁厂。吞吐的烟雾。刚出炉的钢锭。从钢铁厂流经营房边的冒热气的废水。士兵的面孔。王子小的面孔更甚。   白色——锯开的木材。已经拼装的实木门窗框架。满地的锯末。被飞舞的锯末覆盖的我们的军装。   绿色——出早操方阵。军装。被铺。有时,这绿色方阵中看不到王子小,他装病没来出操。   过了几天,我给王子小的回报是与老乡陈华一起带他去镇上逛街。我在陈华的带领下认识了几个镇上的姑娘。我们去逛街时就带上王子小。我们经过开照相馆的姑娘那里,我们站在照相馆的门口对着里面的姑娘说话。我们很大声地说话,用温州口音说话。里面的姑娘用浓郁的河南口音回答。姑娘的岁数略比我们大,大二三岁。王子小到了照相馆门口把绵帽故意戴歪,他的西北话虽然比我们的温州口音普通话来得直接,也更流畅,但却是不容易听懂。照相馆里的姑娘并没有多少注意到王子小。   那天回来,王子小的情绪低落。我想,不带王子小还好,带了他去看了姑娘对他却反而是个打击!为此,我心里很愧疚。   冬天,连队调防到任丘的华北油田。我们经过石家庄、保定、河间,到达了任丘县的一个无人的空旷的地方。这地方是一片没有尽头的盐碱地。我们在冷风中搭好了帐篷,就地宿营。   王子小是西北人,经得起冻,但是他为大伙着想,很快地搭起了帐篷里的炉子,到炊事班里弄来了很多煤炭。生好炉子后又把冷面包拿出挨个摆到炉子盖上,很快地就有了烤面包香的味。广西兵班长说,哼,只知道吃!王子小一听到这句话,跳起来,说,靠!人不吃饭还是人吗!这时,我声援王子小。河南老兵老黄也声援王子小。云南老兵小田也声援王子小。还有另几个老兵新兵也声援王子小。班长就不再说话,只恨恨地看着我们吃烤面包。   王子小感慨,这地方没有酒啊。酒在我们的连队生活中已经不可缺少,第一天到任丘,吃烤面包没有酒真是一大遗憾。可是这地方方圆几里根本就没有人家更没有小店可买酒。   王子小的颧骨开始泛红,是西北人的那种冬天被寒风吹过后留下的那种黑红色。我们有一段日子没事可做。这些日子里,我拿出纸与铅笔,往上画头像,高尔基头像、普希金头像、鲁迅头像,我用铅笔慢慢地刻画。一笔一笔一把线条刻进纸张里。画的时候,我有时沉静,有时暴躁。王子小有时坐在我的边上看我画。有时看《鲁迅杂文选》,这书是我借给他的。他看得很认真。那个鲁迅的头像我越画越暗,最后暗得再也看不出后来刻画上去的那些笔触。后来我看到王子小的箱子底下也有一幅鲁迅头像铅笔画。他的画很粗放,但是我很高兴他也画鲁迅头像。他后来又借了一本鲁迅的《野草》,逐篇逐篇地抄在软面抄上。那段时间,他经常把骨头这个词挂在嘴上,意为硬汉。他的高中文化影响了班里的其他一些人,比如云南老兵老田。   很快地,开始干活了。我们的车间都是搭起来的毛毡房,四面漏风。等春天到来时,活已经干了许多了。慢慢地,来了许多买锯末粉的当地老乡。   这些老乡都是些女老乡。她们背着******袋,很早就等在我们的车间外面,这样一直等,一直等,等到锯末堆得有点高时,就过来往麻袋里装。当她们还在外面等的时候,我们能从毛毡房的孔洞中看到她们花花花绿绿的衣裳,从孔洞里看着巴掌大面积的部分花衣裳,有着无限的想象。她们一来,车间里的我们就热情高涨,工作效率很高。经常来的有几个看似老乡的姑娘。阳光下的她们扎着彩色头巾,质朴而漂亮。最喜形于色的是两个河南老兵。班里就算河南兵资格最老,他们已经有五年军龄了,还是不想复员回家。为这,王子小经常嘲笑他俩。白天的兴奋持续到深夜,王子小最先读完家信,还是睡不着。   大家开始交换着看信、读信——   ——南方来信。北方来信。海边来信。深山来信。城市来信。   ——父母来信。女友来信。朋友来信。亲戚来信。   ——白纸信封。牛皮纸信封。报纸糊的信封。土纸糊的信封。   ——家人照片。朋友照片。女友照片。风光照片。   读信时,有人沉思,有人沉默,有人兴奋,有人哀伤,有人叹息。   交换着看完了各式各样的信与照片,才慢慢地入睡。连续几夜,班里除班长班副外其余的人都睡得很晚。夜里,王子小常常挑起有关女人的话题。   这个话题一起,大家都难以入眠。夜更深的时候,大家都假装睡着了,但是体内的性活动却因此而加剧。好多人有了手淫的习惯。密闭的毛毡房内充斥着青春强壮的性欲气息。有时,精液的气息会弥漫在漆黑的空间里。第二天起来,王子小最坦诚,说,我昨晚手淫后又梦遗了!白天晒被褥时,每人的被套上都有许多如摊开地图的深色的深夜痕迹。   下半年,连队里王子小的两个甘肃老乡都提了干,当上了排长,只有王子小仍然是士兵,连班副也没混上。但是王子小却是最受温州兵欢迎的战友。   年底复员的时间临近,王子小确定要复员回老家武威,这时王子小找到陈华,让陈华陪他一起去买了一双温州产的高跟皮鞋。买了皮鞋的王子小穿着很不合脚的高跟皮鞋,走在华北油田的荒凉的土地上。王子小复员的前一天,我们一起喝了酒,我的心里很复杂,一是王子小要离开了,二是我还得再服役一年时间。王子小把自己的一张木椅子给了班里的另一个比我更新的新兵。连队里的复员老兵就王子小的行李最精简,他除了带走几件新军装外其余的东西都送给了内蒙古新兵等还在部队的要好的战友。其他的老兵都装满了整整一大木板箱的东西,而王子小只是提着两个大旅行袋上了军车。   王子小离开的那天,天空灰蒙蒙。   二、陈华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2章 部队(2)   陈华是我的老乡,同一天入伍,分在了同一个连队。我在一班,他在五班。到连队的第二个月,陈华开始满脸长粉刺。他坐在那里,脸上最生动的是粉刺,大小不一,颜色不一,疏密不一。在一班,外班人来得最多的是陈华,因此班里人知道陈华是与我最要好的老乡和朋友。   陈华最爱去的是三个地方。很多时候陈华都要拉上我,一起去这三个地方——   1.村边小屋。小屋在村子的最边缘的田地边。小屋里有一个独身女子,做裁缝,三十多岁。屋子里一盏十五瓦的灯泡吊在屋子的一角,进去后,开始时只看见这盏昏黄的灯泡,其余的地方一片漆黑,包括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同样在黑暗中没有面目。听她说话,她对陈华并不亲热也不反感,她的语调很平淡。她说,你们来了,坐一下吧。陈华说,我们来了,来看你。之后就没有什么话,她只管自己做事。她做的什么事,因为屋子里的黑暗,我一时看不清。陈华与她说了好长时间的话,话都说得很平淡,说在皮毛上。   在他俩说话间,慢慢地,我的瞳孔慢慢地放大,慢慢地看到了屋子里的一些东西——一架老式脚踏缝纫机,几条方凳,一张平板床,床上堆放着高高的衣被,衣被很散乱,很无序,一个大箩筐,箩筐里也堆满着杂物与衣服。再慢慢地,我看清了其中还有几件军装,有的已经拆开了,有的折成四方叠放着。这时,缝纫机响了起来,她开始埋头踩缝纫机的机器踏板开始改衣服。   她正在改的是陈华的一条军裤,陈华的个子小,最小号的军裤也显得过长与过于肥大,但是我平时看到他穿的军裤都是非常合腿,现在才知道他的那些军裤都是在这里改过了的。陈华是常常到她这小屋里改军裤改军装。有时陈华会一人去她那里。我问陈华,你与她有关系没有,怎么老是去她那里呢?   陈华说,没关系,有时只是想去看看她。我也相信陈华说的是实话。这个女人虽然是三十多岁,但是因为她生活状态并不好,看上去有四十多岁的感觉。   四十多岁,那简直是太大的年纪了!因此,我想,陈华去那里时,她是把陈华当男孩看的,这样就不太会有什么事。同时,因为陈华同时还与其他的女人有着交往,而其他的女人都比这个女人生动并且好看。因此,我相信陈华的话是实话。与陈华一起去小屋的时候,我很不习惯屋里的黑暗。我总是觉得,在黑暗中晃动的女人,与陈华手中卷烟的发亮的红点,在黑屋子里显得有点鬼气森森,还有屋子里的旧衣裳气息,这种气息要是在明亮的地方会让人亲切,但是在黑暗之中的感觉却完全不一样,它让我感到很压抑。每到最后的时刻,我都会忍住一口气,等走出屋子外再呼出重新吸一大口新鲜空气。   后来陈华拉我去那屋子可我再也不去了。有一次在路上遇见一个女人,陈华打了招呼。过去后,陈华说,她就是那个做衣裳的女人。看着她的背影,包着头巾,一身的花衣服,一个很平常的农村妇女。鬼知道陈华为什么总是要往她那里跑!   2.工厂阅览室。工厂有职工三百来人。工厂的所在地在连队后面二百多米的地方,工厂里的许多职工,他们都爱活动,有的打球,打篮球、排球、乒乓球,有的逛街喝酒,也有的看杂志。这样工厂里就有了图书阅览室。但球场上永远人满为患,而阅览室里却总是看不到一个人。看管阅览室的是一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一个很干净的女人。而工厂阅览室里从来没有职工过来阅览杂志,每次我们去的时候,这么大的阅览室里总是只有这个女人独自一人坐在那里,有时打毛衣,有时翻报纸,有时整理架上的杂志报纸。   女管理员三十多岁,大我们十多岁,这样的年纪差距已经是很大。阅览室很宽敞,光线从屋顶的玻璃天窗上倾泻下来,照得女人暖洋洋的样子。我是从来没看到过这样的女人的,我估计陈华也与我一样从没看到过这样的女人。   她虽然比我们大十来岁,但是她坐在那里或是站在那里,就已经让我们心旌摇荡。她的影像镶嵌在众多的文艺刊物之间。这些刊物是《人民文学》、《河南文艺》、《山西文学》、《解放军文艺》、《浙江文艺》、《河北文艺》、《小演唱》、《群众文艺》、《故事会》、《小说月报》、《大众电影》、《大家唱》、《歌曲》。报夹上还夹着各种各样的报纸。有时,我与陈华会把《大众电影》、《歌曲》上的封面美女头像与她作对比。觉得她的生动鲜活远远比杂志封面好看得多,也性感得多。有次从阅览室回来之后,我说,陈华,你不想与她有关系吗?那时所说的关系就是性关系,陈华在高中时代就有过性生活的经历,因此我才会这样问他。但是陈华觉得她对自己是很遥远的,对于她,陈华一点信心都没有。陈华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说到她的时候,陈华的声音就低了下来。陈华有次对我说,他夜里手淫的对象就是她,他班里的人都知道,有时深夜他搞得内裤里全是精液,第二天起来又后悔得要死。但是陈华却从不敢打她的主意,陈华只是在心里想,只是用无尽的意淫来安慰自己。有一天傍晚,我们照样去阅览室,刚看到一半时,遇上了停电。阅览室里一片漆黑。她与我们坐得很近,她就这样坐在黑暗中与我们说话。在黑暗中,她问我们连队的一些人与事,她说还认识我们连的那个戴眼镜的连长。我们有问必答,就像老师与学生。慢慢地,我们与她的距离感消失了。我听着她的说话的声音,能感受得到从她的口腔里冲出的气息,这让我们感觉很亲近。她说出的话与我们说出的话,这些话在黑暗中交融着,互相纠结在一起。很奇怪,这时我会想象她的女性的形体,后来我问陈华,陈华也说在黑暗中想到了她的女性的形体,但是陈华想得更多些,陈华甚至还想到了具体的性。陈华的性欲是强烈的。但是,因为她的白天的形象一直压着陈华,因此陈华不敢对她有任何行动上的表示,只是到具体的想为止。   这一次的停电时间很长,我们一直说着话,黑暗也一直笼罩着我们。在黑暗中,我们向她讲述自己的家乡,讲大海,讲温州市,讲温州人。我想,在我们的讲述中,她会在黑暗中感受到大海的波光吗?她说话的声音充满了女人味,我怕她再讲下去,陈华也可能与我的感觉一样,也怕她再继续讲下去,因为我们这时已经觉得自己再也不应该待在黑暗中的阅览室里,再待在这里是不适宜的。尤其是黑暗之中。终于,陈华说,我们该走了。这时,她说,再坐会儿吧。她是在恳求我们。在黑暗中,她的恳求是有力量的。我们就这样再继续坐在黑暗之中。过了一会儿,她摸索出一盒火柴,划燃火柴又找到了一支蜡烛。蜡烛点燃之后,微光映出了她的脸庞,这时,这一点小小的亮光让我与陈华都平静了下来。巨大的阅览室里就这点小小的亮光。这次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去过阅览室。但是陈华在这之后,几乎每次都说要到工厂的阅览室看女人。   3.照相馆。照相馆在镇里上,最早是陈华陪他班长去这个照相馆照军装照。之后,陈华就常常到镇上逛街,每次逛街都要经过照相馆。一段时间之后,陈华就拉上我一起逛街。一离开营区,陈华就摘掉领装帽徽,基本上像便装出行,这样我也只得同时摘掉领章帽徽。他的理由是这样便装走在大街上可以大摇大摆,遇见团部纠察也没事,人家会以为我们不是现役军人。走在大街上,陈华每到一处都要东问西问。到了照相馆,陈华就重新戴上领章与帽徽,去开了票拍了照,目的是拍了寄回家去让父母看了好高兴。拍照时照相馆灯火通明,拍好照后,照相馆又回到黑暗之中,黑暗之中的照相馆的姑娘的脸庞很生动,眼睛看起来尤其明亮,比灯火通明时更加地明亮。陈华就在黑暗之中开始黏上照相馆里的姑娘说话。陈华很小心地拣着词语说话,说得姑娘很开心。陈华显然已经与姑娘很熟悉了。后来陈华又通过照相馆姑娘认识了另两个姑娘。这样陈华在很短的时间里认识了三个姑娘。这三个姑娘中,一个高个,经常在街上游荡。我们有时到镇上逛街,常会不经意间遇到这个姑娘。就是说她肯定每天好几次穿越镇上的这条唯一的街道。另一个个子小巧清秀,无业,年纪也相对小一些。她穿着白球鞋,有一次我们遇到,只见她很快地横穿街道瞬间就不见了影子。这之后,陈华经常一人外出。他再也不叫我陪他一起逛街了。陈华的脸上青春痘激增,又很快地消退。再激增,再消退。半年来,他脸上的青春痘出现了好几个轮回。这期间陈华的性欲有了去处了。陈华在女性中间也有了好名声。有一天他带回来一本手抄本,文字是用蓝色的圆珠笔抄在信笺上的。陈华秘密地把这手抄本塞给我。这是一本情色小说,名叫《曼娜回忆录》。记录一个师范毕业生当教师后的爱情历程与肉体历程。陈华说,我们也写一本这样的小说。我说,我没有经历,我写不出。陈华说,我有经历,我提供给你,你执笔。那几天,我真的铺开信笺写了一个开头。但是这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味的开头啊,我从家乡的风景写起,写了两千多字,还没写到具体的人,更不用说出现爱情与色情内容了。   陈华对我的这种写作风格是不满意的,但是他的文笔很烂,更不可能写出像《曼娜回忆录》这样的吸引人的小说出来。我想,他肯定是向哪个女孩夸下了海口,说是自己能写小说,所以把我拉进去执笔。这次写作就这样不了了之。但是陈华也为我这次不成功的执笔提供了他自己的许多与女******往的事,包括情感,包括性生活。他描述的性事比《曼娜回忆录》强悍多了,后来我想,幸亏我中止了执笔。不敢想要是真的写成了,后果会是怎么样。   几个月后,连部收到一封地方来信,来信�内容就是有关陈华的。在一次周六的晚上点名时,连长与指导员对陈华作了不点名的批判。之后,指导员找陈华谈了话,对他作了严重的口头警告。有了这次的事后,陈华明显减少了外出的次数。他只是一个人在班里偷偷地看另几个手抄本《塔里的女人》、《一只绣花鞋》。陈华在读手抄本的日子里,显得疲惫而散漫,他的青春痘勃发的脸庞很快就显得黯淡无光。他到一班来得少多了,因为一来,大家就会问他与女人的事,开始时他还很兴奋地一一作答,后来就再也不愿意再在我们面前谈这件事了。我只是常常看到他的黯淡的身影时常出现在连队的队列中。   (《野草》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3章 精神的树,神幻的树   ——自然笔记   杨文丰   1   “托乎拉克”是维吾尔语对胡杨的称谓,意谓“最美丽的树”。1809年,胡杨与法国植物分类学家葛·阿·奥利维尔互相发现,并从此得名。   胡杨属杨柳科,落叶乔木,高大的成年树干,可达30米,需三四个人才能合抱。由敦煌出土的胡杨化石推算,胡杨实乃六千多万年前就生长于古地中海的残遗物种,可谓“沙漠活化石”。在内蒙古西部的额河流域生长着不少胡杨。地球村的胡杨,绝大多数分布在我国的塔里木河流域。   胡杨仿佛是长在艺术殿堂里的树,超现实的树。在大西北环境最恶劣的地方,灰褐色的树皮粗裂如沟壑的胡杨树,虬曲苍劲,有的似骆驼负重,有的如龙蛇蜷地,有的似狮虎曲踞,有的如骏马哀鸣……即便匍匐于地,肢断骨折,在天幕下,也依然挺起不屈的脊梁,犹同黄铜雕像。   如此“艺术”的胡杨,超现实的胡杨,已成了远离人间的东西。   在面对胡杨的瞬间,即便再伟大的心灵也会震颤,心灵得承受庄严与神圣的锻打,会彻悟什么才是生命的最高境界,什么才是尘世的壮丽与永恒。   你抬望眼,问辽阔的苍天,胡杨何以会“出落”成此番模样?   苍天无语。植物学家却说,成龄的胡杨,在水分充足的环境里,树干其实应该是可以挺直的,犹同青春饱满的胴体。   胡杨出落成如此的模样,主要是“客观”环境使然。   塔里木河流域年均降水量仅50毫米,蒸发量却是年降水量的六七十倍。   包围胡杨的空气,干燥得简直就是智利诗人聂鲁达笔下干燥、赤裸和灼热的金属。而我们的胡杨,没有送水的园丁,没有方块汉字的杏花、春雨、江南,有的只是黑色的夜气的冰凉和单一的白天的酷热,夏季,沙漠表面的最高温度可逾70℃。   衰老的胡杨终于无法抗击如此的人间环境。得不到起码水分的胡杨只好自行“壮士断臂”——放弃提供某些枝条的给养,以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   黄风卷地。大风刮掉得不到水分的老枝,“伤口”形成的树结,犹同战士征战留下的疤痕。   令你难耐的更有那烤树的白沙,在夏日,在白天,还会幻化成远逝的塔里木河水,白白地、冷冷地流。入冬季,荒原茫茫,朔风浩浩,极端最低气温至-30℃,更有沙尘暴。如此的盐碱地带,如此的戈壁瀚海,如此满目萧瑟的环境,本是无法成为树的家园的,然而,竟宿命般成了你胡杨的“家”,你竟只要一息尚存,就依然屹立,好教生命延续、繁衍……凄凉里含悲壮,孤寂中显倔强,胡杨啊……   胡杨之所以如此倔强,靠的是其拥有非同寻常的根,伟大的根。   植物学认为,根,从总体而言,是植物长期适应陆上生活进化而形成的向下生长的器官。根以吸收、输送、贮藏养分和固着主干,作为自己的“生命职能”。   别以为所有的根都隐藏在地表下,这地球上,也有植物的根以空气为家,更适合长在空气中,甚至有向上生长的根。也并非所有的植物都有根。世界上只有五分之二的高等植物拥有真正的根,有些低等植物看上去似根的东西,其实并不具备根的构造,是假根。   根的家族,由主根、侧根、不定根、攀援根、支柱根、呼吸根和寄生根等构成。   根——胡杨的生命支柱,难道还不是其精神得以挺拔的根源吗?   胡杨的根,以深扎、撑起一片生命的绿为自己的使命。胡杨的主根深可入土10米,侧根则宛如章鱼的触须,伸长范围可远达30米。胡杨的根练就了从深深的地层吸取和贮运水分的能力,细胞不受碱水的伤害;细胞液反因其浓度较高而可从富含盐碱的水中吸收水分和养料。   胡杨更能从自己的根部直接萌生幼苗。由于根随水走,所以胡杨无形中就成了一种随河流走的植物。沙漠的河流总在频繁变迁,呈脉状细线,因而胡杨的“足迹”在沙漠中相应也就呈现线状分布。   谁还能否定一棵棵胡杨都是八尺男儿呢?胡杨其实也一样有泪不轻弹。   当然,胡杨一旦被断臂折腰,在断口处,也会溢出一股清亮的液体,犹同人的伤心泪,这就是着名的“胡杨泪”。胡杨泪经氧化、蒸发留下的白色(或黄色)结晶物,便是胡杨碱。胡杨碱是酵头发面,也是治胃病的良药。   走近胡杨,你还会发现其嫩枝上,也有密生的水一样柔情的细柔的、脆弱的毛,紫红的梦似的披针形的花,长长的椭圆形的果。   胡杨难道还不是有梦的植物吗?   ——胡杨梦委实就是绿色梦。胡杨梦,总幻变在性情独特、文采风流的叶上。   记得一位作家在散文《阿拉干的胡杨》中说,他在阿拉干一片枯死的胡杨林里,遇到过两位年过百岁的老人,他们被认为是最后的两个罗布泊人,即是两千年前建立过辉煌的楼兰绿洲文明的楼兰后人。那位叫亚生的120岁的老人说:“胡杨在我们的叫法中,还有一个名字叫三叶树。它的底部长的是窄长的柳叶,中间长的则是圆圆的大杨叶,在顶部,长的竟是椭圆形的小杨叶。三种树叶很奇怪地同时长在一棵树上,所以我们叫它三叶树。”   恐谁也难以预料的还是这三叶树所表现出的神性。楼兰人说,活着的胡杨,在整个夏天,叶子片片的色都是纯粹的墨绿,但是一到金秋某天的中午十二点,假如天上恰好又有太阳,胡杨林就似突然接到了神谕一般,所有树叶都在那一刻一下子就呼啦啦地变得金黄,满树金碧辉煌。   更令人惊异的,是在塔里木河和额河流域,千百年来,还流传着不变的对胡杨的神异赞誉,这赞誉就像佛界寓言——说胡杨是具有三条命的树,是具有三个千年的化身。   胡杨竟可活而一千年不死!   胡杨竟可死而一千年不倒!   胡杨竟可倒而一千年不朽!   ——我突然就觉得“大漠孤烟直”里的烟,该是枯死依然不下岗的千年胡杨遥远的柔软的幻象。站着死的胡杨,在灼热得快要着火的咝咝作响的空气里,远看怎么也有资格像直直飘升的烟。死枯了的胡杨,枝杆如铜铁,倔强峥嵘,依然以裸体的、空心的、干裂的语言,向沙漠发出尽量辽阔、犹带湖水清凉的呐喊。荒漠给了自己褪绿的身躯,怎能不用它来绿色荒漠?怎能不以之呼唤绿色?不为己名,不为己利,不求死卧,仍求死站的胡杨,难道不就是出征未捷身先死的大将军吗?!——作为人,面对胡杨,你我只剩有了羞愧。   作为生命,胡杨终究还是会倒下的。倒入沙漠千年不朽的胡杨,甚至更能显示淬火苦难而生后的真英雄本色。   只要绿色还不够绿色,只要沙漠依然是沙漠,即便我倒下,我仍伸出无声的手臂,企求绿叶再生。“记得有一棵树似已死了,但在树身一人高的地方,却令人感动地生出几片绿叶”。即便我连几片一张一合发言的叶子也没有,我的根,依然是铁骨铮铮发力的手指,在紧抓冰冷的流沙。——面对胡杨,作为人,我只能检视对信念的扞卫,还有多坚定!   胡杨难道还不是“精神性”植物吗?而且其不乏黑色的悲壮。   精神是什么呢?   精神是对生命意义的不竭追求,是对风沙肆虐、夜色垂涎的苦难的抗拒、反击和挺进!精神是对自身价值的体认、肯定和塑造,是对绿色之梦的永不忘怀、孕育和呵护,是立正、向前、向上和无所畏惧的求索,是追寻春天鸟儿的鸣唱、珍爱中秋明月的团圆,是独立、健康、倔强和永不退缩、志死不渝的坚守。作为胡杨,这种精神还与水、与忧患、与苦难、与人类和地球村的命运筋骨相连、血肉相亲。   精神成了铮铮铁骨的化身,成了宿命的以生命创造绿的美善行动。   即便作为胡杨的我死了,而我的精神仍在雄起,雄起绿叶婆娑的血温形象。   精神——崛起于艰厄,萎靡于逸乐,我的胡杨啊!   如今,在中国,在地球村,在沙海,严酷的现实已使倒下千年不朽的胡杨,也凤毛麟角了。   白沙如雪。   我心忧忧。   我无法想象,在塔河和额河流域,竟长期生长过这世界上连片无边的面积最大的胡杨林。魏文帝曹丕诗句“弱水潺潺,落叶翩翩”所咏的,据考就是额济纳胡杨林深秋黄叶纷飞的景象。当时的胡杨林当然是鸟兽的乐园,抵御风沙的屏障。五十年来,那里的胡杨林叶落残照,是何其神速地衰败萎缩啊;塔河下游的胡杨林,在上世纪后五十年,已由38.7万公顷锐减得仅存10万公顷,栖息其间的野生动物几乎绝迹。   生命力如此顽强的胡杨,在看似强大的人类面前,在日益恶劣的环境之中,在无法摆脱的悲惨命运的掌控之下,尽管越来越少,然却依然不低下头颅,依然进行着悲壮的抗争!谁能说胡杨不依然是大漠英雄、不依然是“沙漠的脊梁”呢?   胡杨啊,   依然让雪光、残月上挂树梢,   经磨历劫,立地顶天……   胡杨已沦落成生态环境江河日下的“消息树”,在今天!   胡杨一天天“倒下去”的原因,除了雪线不断上升,冰川不断退缩,更多的,还是由于人的盲目垦荒,地下水位的剧降所至……嗟乎!风沙肆虐,土地沙化,人潮汹涌,生态灾难汹涌漫延,西天半轮残阳如血……在无法生活的严酷的环境里苍苍绿绿地生长一千年,在无法死站的动荡沙砾里铁骨铮铮地死站一千年,在无法不朽的地方即便变成枯树,即便顷刻变成一堆碎屑,也要昂起不屈的头颅挺起不折的脊梁,向宇宙洪荒发出最后的长吼,即便短吼,也要不朽一千年——胡杨啊!   你本不该成为地球村的英雄树,然而,你却又更应该成为地球村的大英雄,更应该成为在地球村无限生长,并朝地平线那边如无边的潮水般迅速奔涌、扩展的神幻的林子……可爱可敬又可叹可悲并可恨的雄起着独立精神的神幻的胡杨啊!   一棵棵胡杨倒下去了,千万棵胡杨站起来,如此的生命景象,如此的精神现象,在这人的世界,还可能成为现实吗?……   (《西部散文选刊》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34章 桃树们的谜语   桑麻   在乡下,我们拥有自己的房屋和院落。这跟城里人是不同的,他们很少有属于自己的独立庭院。当他们看到那些阔大得可以停落直升机的院子,恐怕不只是惊叹和艳羡,十有八九会把自己的梦留下来。   首先要申明的是,我父亲当了多年村干部,完全可以为自家弄一块更大的宅基地,然而没有。我们家的宅基地面积跟别人家的一样,长15米,宽14.5米。我家门前有一条小河,它是穿城而过的沁河的源头。我想说的是,因为临水,我家的宅基地位置上佳。   为了证明我家院子可以栽种很多树,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它的布局。   主建筑成于1980年秋天。它坐北朝南,呈凹字形,三间正房,东西耳房各为三间。从外部看,耳房与正房连为一体,属典型的明二暗三。挨着东耳房的是两间厨房。与厨房相连的是一个小储物间,接着是稍稍高起的门楼。   说是门楼,是叫着习惯,实际上只有门,没有楼。1994年秋天,父亲动手做二期,盖起四间南屋,西面拉起围墙。整个庭院变得严实起来。   第一期做完时,院子显得很空阔。父亲在月台下面栽了两棵桐树。东边即靠近厨房的那棵,因为通风不良,长势始终不佳。父亲把它刨掉了,代之以一棵山楂树。西边那棵桐树,得着肥厚的土质,良好的通风,加上父亲慨然灌溉,长势喜人,只一年就蹿过耳房,后来,阴凉遮蔽了半个庭院。它发达的根系,把地面拱起来。父亲怕它毁坏房屋,在一个秋天的上午,花了一百块钱雇了几个人把它刨掉了。   刨下来的树被截成几段,扔在了东墙外,估计要五年或十年时间,才能彻底干透。这期间大约有一年时间,院子里什么也没有种。第二年,父亲种了些花草。他热爱劳动,却不喜欢侍弄花草,家院里几乎没有出现过花草的影子。这是因为早年生活熬煎,消磨了他的闲情逸致,现在,日子好起来,他有了快乐和悠闲,有了养花种草的心思。   2000年冬天,我把搞到的十几根毛竹、几株玉兰送回老家。父亲把它们种在院子里。   来年春天,天透着寒意,两株玉兰先期鼓出毛茸茸的芽苞。我们以为是叶子,然而,是花。西边那株牙白,东边那株玫红。又过去一段时间,毛竹依然没有动静。父亲一遍遍浇水,偶尔自语,怎么还不出叶子啊!   终于有一天,四棵竹子长出纤弱的叶子,接着又有两株长出。剩下的几株越来越黄,最后彻底枯死了。   这年春天,县里号召种植桃树。一时间,从县里到乡村全都陷入虚妄的热情中,好像种上了桃树,发家致富便指日可待。老家村南是上好良田,也被规划种上了。县直部门核算了一年成本,将其托管给农民。他们的热情并不高。他们压根不相信,单凭几棵桃树就能过上小康生活。出于对父亲打发闲暇生活的考虑,我把几株优质桃苗捎回去,让他种在院子里。据说只要三年,就能收获。   父亲不愿往院里种,又怕挫伤我的热情,只好在那丛竹子南边三米远的地方栽下一棵,其余的送了人。   从年前年后栽下的这些树木来看,长势最好的当属那株桃树。不过一年工夫,就从一棵中指粗细的小苗迅速发育成年。主干像孩子的小腿,枝丫像孩子的手臂,嫩条像少女纷披的头发。它挨着水井,洗菜、淘米、洗碗水,差不多都倒在了树下,难怪它要长疯了。   父亲最牵挂那丛竹子。他喜爱竹子由来已久,多年以前,就向我表达过养竹的愿望。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搞到手,也不知道它能否在北方生长。这些疑问解决后,父亲如愿以偿。然而,可能还是环境、气候、地理因素等的影响,尽管父亲悉心照料,它们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厨房前的那株山楂,已挂果多年,且一年比一年稠密。这年秋天,却出人意料地现出病态,树叶半绿半枯,果实稀疏,又小又黄。我们没有发现病虫害的迹象,以为是小年,也没往别处想。   时间到了2003年,桃树仿佛受到某种暗示,继续令人吃惊地疯长着,长长的枝条霸气十足,几乎挨着了地面。竹子依然病病歪歪。山楂不繁盛,果实和枝叶一如上年。小年是两年吗?甚至连院外的一排桐树,几棵椿树和榆树,也仿佛被诅咒了似的,全都显出病态。从春天到秋天这段时间,父亲的体重一下子减了许多。五一劳动节这天,我回家看他,带给他一条我的旧裤子。父亲到屋里试了试,说挺好,正合适。父亲的腰围比我阔,现在却说正好,一个巨大的不幸的阴影笼罩在我们家庭的上空,但谁也没有察觉到。   前溯头年秋天,两件先兆性事件,被我们忽略了。   早晨,父亲到地里去锄苗,在回家的路上崴了脚,踝部肿得很高。他不得不躺到了床上。快好的时候,才告诉我。他让我看他的脚踝,那里微胀着。   这是一次蹊跷的扭伤。不是因为从高处往下蹦,不是因为在坡路上滑倒,而是在平地上,一粒小小的石子滑倒了他。   扭伤复原之后,父亲的生日到了。妹妹在我们村教学,放学后留下来给父亲过生日。我没有回去,因为父亲不让。类似情况,他永远有回绝的理由。   过年,他不让我给他磕头。他说,父子爷儿们的,太俗。不磕就不孝顺了?   多少人家,儿子媳妇们把头磕了,关系并不好。我记得只是他的续弦进门那年,我跟妻子一起给他们磕了头,以后被他坚决拒绝。他不让我们给他过生日。他以为那不但逃不了一个俗字,还麻烦!   妹妹把鸡腿洗净,端着水盆出门倒水,水盆竟然从手中滑脱,一下子抛到很远的地上。她仰面重重摔倒,后脑勺磕出了血。   原本不该发生的事情,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发生了。   劳动节后不久,父亲查出了胃部肿瘤。   父亲病重期间,妹妹偷偷替他算了一卦。当她报出父亲的生辰八字时,那个五十多岁的先生竟然说,你父亲去年秋天有一大劫(他不知道父亲已经手术),现在恐怕坟头已经长草了。那时候这样讲当然是一派胡言。然而,我不应该就此否认一个事实,从另一方面看,卦相透出一个重要消息:父亲将大难临头!   2003年5月,父亲离开了我们。追忆父亲生前发生的一系列怪异现象,我得出一个结论:他将患病的消息是有预兆的,不是因为我们凡俗,没有超常的感知能力,而是太“忙”,把它们忽略了。   在时断时续写下这篇文章的日子里,陈同学认识的一个卜者,为我断了一卦。我以游戏态度待之。然而,他的说法让我目瞪口呆:你将克掉你的父亲!   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父亲将弃我而去。实际上,他已经离开我两年了。   按照习俗,院里是不适宜栽种桃树的。我不信邪,让父亲栽下了它。桃树是我弄到并提议父亲种下的,携带着我的身体信息。我年轻力壮,生命力旺盛。山楂树是父亲栽下的,带着父亲的生命信息。父亲将病,它变得萎黄。   父亲喜爱竹子,竹子死去大半,另一半活得十分艰难。他亲手植下的桐树和榆树,全都显出病态。平地颠踬,可以解释清楚,却不能让人信服。生日当天,神秘力量假妹妹之手,欲绝父亲之食,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以不为我们所知的神秘方式联系并相互影响着,它们通过土地、水、植物、环境……传递某种微妙的信息。   我多么迟钝和愚蠢,竟然忽略了父亲的身体症状,在早该注意时未能引起关注。父亲似早有察觉,却对我闭口不谈,甚至在我追问时,急切地扭转了话题。突然的消瘦意味什么?那是常识,是我经常挂在嘴边的常识!我怎么能原谅自己!   2004年,从春到秋,我十分惊诧地看到一个事实,庭院里所有的树木全都焕发出勃勃生机。两棵玉兰茁壮风发,大有超越房顶之势,花朵肥硕美丽。毛竹开始从根部滋生多根细竹,团结茂盛,哗然作响。山楂的大年来临了,燃起一树艳红的灯笼。   面对这一切,我除了暗暗吃惊、独自感伤之外,只能听任内心深处对父亲的思念,像那些树木一样恣情散漫地生长……青枝摇摇,叶影婆娑。   2005年半稿,2007年5月12日半稿,2010年清明节定稿。   (《邯郸文学》2011年第2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35章 飞渡赣南客乡   李晓君   一、旧屋   那一日,我们站在一幢旧屋下,仰望蓝瓷瓶一样的天空,内心变得异常安静。   潮湿的院子,青绿色的苔藓沿着灰色的墙根往上蔓延,旧腐的木头——挑梁、雀替、圆柱、窗棂、隔扇,显示了时间对它们的伤害,而它们表情寂静,随同废弃的屋子、随同那些青石、砖头,一同在过去的时间里沉沉睡去。   他们真正的主人——据说姓黄,名承英,十七岁丧父、无兄弟,凭借着赣南客家人的勤勉上进,发展成为当地一家大户。他的子孙亦绵延至今,香火不绝。只是他们大约也不在这旧屋中居住了罢,而新盖了水泥框架、瓷砖贴墙的新房子,奔向新的生活。这旧屋成为了观光客凭吊旧时光的所在。   我们正是这样一群观光客,坐在后屋的天井下,看迷蒙、幽蓝的光线细雨般自黝黑瓦檐间落下,感叹物转星移、人事全非。同行者何人?座中有德高望重的长者,有沉默娟丽的女士,有性格豪迈意气风发的男子。   我幼时故乡也有这样的旧屋,那时,尚不知外面世界的屋子是什么样子。   以为那屋子原本就是这样的。我们嬉戏、沉睡、游玩在这静谧的屋子里,时常会看到大人举着火烛在香案上燃起,那中堂上供奉着祖先的画像和伟大领袖的年画。往往是几家合住一个大屋,中间是宽敞的厅堂,格局和这客家民居略有不同,没有天井和厢房,但是房子里悠远绵长的气息却是一致的。   只是那样的旧屋在日后的时光里被加速地摧毁了。随同旧居的倒下,原先一个个盘亘了上千年的村落也瓦解了,那样一种由家族、血亲构筑起的人伦关系也坍塌了。人们在加速地抛弃“陈旧”的东西,只是迎来的一个个新事物,变本加厉地使人心变得空洞和野蛮,那由旧屋、土路联系起来的温柔村落,变得碎裂、僵硬和冷漠。   黄家大屋,让我恍惚间有回到旧时光的幻觉。似乎看到,在清凉的光线里,一群孩子光溜的屁股滚过高高的门槛,他们互相直呼名姓,在厅堂里奔跑、欢笑,那门梁上的对联、诗句、格言,那端庄、平朴的案几,那洁净、勾缝的砖墙,那黝黑结实、鎏金描画的桌椅——将教会他们懂得人生的悲欢离合、仁慈恻隐、忠孝节义、相亲相爱,他们的身体和心灵因为这静穆、沉实的旧屋的双重庇护,而得以沐浴着源流上的文化和血液,迎风成长。   读古人书,读到“而庭阶寂寂……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归有光《项脊轩志》)内心忧郁而怅然。   二、源头   石寮岽。一个殊异的名字,但它和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武夷山脉江西石城县、瑞金市和福建长汀县交界处的高山密林间的小豁口,是赣江的源头。如同这个省份人民的温柔敦厚,它仿佛害羞的少女,未经世事的惊吓,惯于隐藏在人迹罕至的山麓。   这份郑重和矜持,赋予了八百里赣水母姓的恩慈和隐忍。一如赣南女子头巾蓝印花布的色泽和芬芳。   流经我们童年门前的小河,对于我们是一件大事。我小时,尚不足以看到更宽广的水域,夏日里每天浸泡在水中,被水洗刷掉的不仅是污垢,也有成长的青涩。终于长大成人,要离开故乡,发现水浅了、枯了、干涸了,类似于母汁。突然警醒,我们的长大,是以付出一条河的生命为代价的。那河流的枯竭自然还有其他人为的因素,复杂、隐痛,一言难尽。   我们直到自己娶妻生子,成为父辈之后,才会真正去思想源头。   这是我们共同的悲哀。许多事情,非要经历到这个年龄,才会醒悟到这个事情的含义。古人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诚言斯哉。   我们驱车寻访石寮岽。一脉山泉自峡谷中跌落,惊慌失措,且又掩饰不住地欣喜,那是一个少年的表情。山间植物,散发着浓烈的香气,枝繁叶茂,疏影横斜,清凉而葱郁。点点粉色、红色花朵站立枝头,色彩也是一样的端庄、素朴,和城市栽种在花圃中艳丽的花朵有着天壤之别。   昔时读古人诗,最喜有豪气和义节的句子,恰如清流下面的卵石,圆润中藏着刚毅。文天祥在惶恐滩头的咏叹,苍茫赣水难掩一烈士对家国、身世的飘零之痛,其音慷慨,其声铮然。历史轮回到明末,也是汉民族政权在异族的攻克下巢倾卵覆,明末四公子之一方以智(其时出家在吉安青原山近十年),因案发,亦在惶恐滩投江自决。不是为一个王朝,而是为着一种文化殉道。类似者还有王国维。   循着赣江源头北上,几可见证一部宋明以来的文化历史。其浩瀚与博大,已超越于赣水之上。只是近代工业文明以来,传统文明不可逆转的衰败,与现代物质文明的繁盛,构成一幕舞台镁光灯和幽深背景下的戏剧。   转身。回望我们的文化源头,苍茫烟雨中……   三、民谣   参观一处民居,看到墙上一童谣,觉鲜嫩可爱,抄录如下:   大月光,细月光,   两只狗子爬砻糠,   爬到一块姜。   拿登婆,   婆在灶背炒田螺。   拿登公,   公在楼上打灯笼。   拿登嫂,   嫂在间里捉跳蚤。   拿登叔,   叔在山上斫乌竹。   乌竹尾上有条蛇,   吓得叔子眼俩家。   这是一首典型的客家民谣。其质朴生动,乃如旧时街巷遇一背背篓、着靛蓝土布裳的老妪手牵一穿红肚兜的白净稚孩。   赣南客家童谣,多写有月光、蛇、新人(新娘)、虫虫、鸡婆、竹林,山乡丘陵的生活如在目前。   客家方言保留了不少古音,其文明的脉络来自中原。晋代以来,不少北方门阀士族为避战乱,纷纷举族南迁,他们越过长江进入鄱阳湖,逆赣江南下,第一站到的即是赣南石城县,经由此,他们继续往南赴闽粤,下南洋。   江西自古以来就是一块伤别离的土地,既慷慨地接纳中原的流民,又在明代洪武年间,经鄱阳湖瓦屑坝移民百万计赣人至湖北、湖南、安徽等地。南迁北渡,泪湿长襟,唯有家族的故事和清澈的童谣口耳相传。   无法想象,大湖边,期待上岸和等待启程的先民,那样一种复杂、隐痛的心绪。满载尘埃和碎碎马蹄的渡船,落下布帆和星光,前方眺望的南方平原和远处的隐约山脉,如此陌生……抑或是在黎明的露水中升起篝火,背负祖宗的牌位在湖畔长跪不起,哭声呜咽,被凛冽的晨风吹向远方的湖面……——而这一切,在一个孩童的眼眸中,在他夜晚竹床边对着月光不解的思量中,如影如魅,如传说和幻梦!祖母的歌谣,在孩子的耳边催眠,只是这歌谣愈益强化着世界的神秘和动荡。   灶角一只鸭婆呱呱叫;灶角一只蛇,以为是你爷;灶角一把台扫,以为是你娘姥;灶角一脚盆,以为是你舅婶;……   对一个幼稚心灵的最初哺育,即从这民间歌谣始。这单纯、生动的音律中,回荡着农业文明清凌凌的波光,倒映着家国血亲最初的图像,也萦绕着仁义礼智信隐约的回声。这简洁明快的童谣,和中华民族最初的文化记忆有着难以割舍的交集。   往时童子发蒙之时,诵读: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虽非此童谣,但是其情思、意象亦然。   四、信仰   赣南客家人民信奉祖先大于宗教,敬畏道德、自然大于权势与财富。   对先祖的追远慎终落实在仪式化的行为里,譬如大量修建宗祠,举行繁复的节庆和民俗,厘清谱牒,对身世源流一清二楚,丝毫不紊乱。一条不断的血脉成了他们最深刻的信仰。   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镇武楼东侧,有座建于宋代大中祥符年间的庙宇,叫“后稷庙”,供奉着客家先辈为尊祀太古时期的先祖“后稷”。为砖木结构,内设有正殿、庭院、厢房和戏台。古庙大殿为穿斗式木作梁架,梁倒板绘有龙、麒麟彩画,木柱砖石上亦刻有动物、花草。古人建筑,多喜绘画(或雕刻)吉祥图案、戏曲人物、四时花卉、八仙故事,洋溢着喜庆和热闹的氛围,显得和自然格外亲和。这一点和西方建筑不同,西方建筑多以雕刻、绘画宗教故事为主,殉难或悼念,显得格外森冷和紧张。   更多的祠堂,则尊卑有序地记载着族人的荣耀,以激励后进。譬如,坐落在长溪村的赖氏宗祠,明晰地记载着该村祖先,来自中原颍川,300年来,宗族名人尽悉记载。通常,客家人在宗祠里,以悬挂堂匾的方式来表明、记录家族里的优秀人物。长溪赖氏宗祠,就挂有这种牌匾几十幅。   祠堂又是学子读书的课堂,抬头仰望间,在冥蒙的光线里,那些鎏金的名字刺激着上进的幼子。那些聪慧、有抱负的学子,自然不待扬鞭自奋蹄。   中国古代读书人,也就是士人,虽同今人一般,大多没有宗教信仰传统,但是在他们浸润、接受民族文化始,便已在其灵魂深处播下具有共通性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政治信念的种子,所谓“集体良知”。这一信仰,支撑着他们报效国家、匡时济世。尤其在一个朝代崩溃的时候,“遗民”自裁、不仕、逃禅现象普遍,成为中国文化之独特景象。   而这颗种子,即在读书的祠堂里业已种下。   在几千年的文化长河中,它已长成一棵蔚为壮观的大树。近百年来,虽诋毁者有之,伐木者有之,而其依然立于狂风中不倒。   客家祠堂隐没在民居里,左右房舍勾连着瓜棚豆架,蛱蝶飞舞,鸡犬相逐,有翠绿的柚子树或布满针刺的枣树,在日光下投下一抹清凉的影子,寂静的池塘里,荷藕长得清新可爱,这日常的生活景象里透露着满眼生机。   而中国人的信仰有时亦如这寻常景象,平凡物事。   (《十月》2011年第2期) ww w.xIaoshuotxt.。comxiaoshuotxt。com 第36章 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1)   李南央   逻辑和历史经验共同告诉我们: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决定各种规则的元规则。暴力最强者的选择,体现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暴力最强者甚至可以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本身。当然,平民并非不重要。在长阶段上,平民的选择和对策,从热烈拥护到俯首帖耳到怠工偷懒到揭竿而起,可以决定暴力竞争胜利者的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决定选择者的兴亡荣辱,从而间接地影响统治者对法规的选择,间接地影响正义观念和统治者对正义观念的选择。   帝国制度轮回十余次而基本结构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决人口与资源关系的长期性问题,也不能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从而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威胁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   上面的第一段引述,几乎即是我读了吴思先生所着《血酬定律》一书后感想的概括。这一感想让我的心情压抑了很久,如同憋闷在一个橡皮大球中被人滚来滚去,遍寻不到可以刺破胶皮、逃出桎梏的利器。吴思在他的书中向我们展示出的是:当帝国主宰的暴力统治走到了极致,超过了平民的承受程度,社会失去平衡,平民起而用暴力推翻帝国统治,建立起一个新的帝国;而这个新帝国的正式制度一如既往地虚弱,在潜规则面前继续地一败涂地,导致另一轮的社会失衡、暴力厮杀。“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似乎成了颠扑不破的永恒的“真理”。上面的第二段引述,是我在读过《血酬定律》多日后,做摘录笔记时重温的。吴思先生在这里对帝国制度轮回循环现象的诠释,引发了我的质疑,而这质疑令我心头一亮,觉得发现了他的思路障碍所在。   美国开国时,是一个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他的国父华盛顿就是一个农人,卸任后在家务农直至去世。美国的很多州至今依然是以农业为主,而且都是各家各户分散地自耕自种。何以美国会是一个“帝国轮回”怪圈之外不受“元规则”制约的国家呢?吴思先生认为元规则的谬误源于暴力最强者“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他们甚至“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而平民充其量只能是“间接地影响正义观念和统治者对正义观念的选择”,“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威胁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吴思先生或者说他让读者跟着他一起在那一个个“血酬定律”演绎出的故事中无可奈何地接受着“元规则”无所不在的事实,承认“元规则”主导一切的绝对力量,而寻不到冲出怪圈的方法,其症结所在,就是因为陷入了中国帝制正统文化——儒家文化中“追求正义”的误区。   作为个人,以正义和道德为自己行为准绳是一种高尚的人生选择,但是若将其作为治理国事、天下事的理念,则绝对要引发灾难。因为“正义”和“道德”是过于相对的概念,无法用法律条款予以界定,不同的阶层,包括治人者、被治者,劳心者、劳力者,儒家、法家,等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信仰、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性别,甚至同一个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同一家人中的父辈和孩子……对它们的诠释都会或多或少,乃至截然地不同。孰是孰非?谁能说服得了谁?一定要穷追出个最终正义、道德判决,就必然要落入“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帝国模式。而美国的开国元勋们智慧地避开了“正义”和“道德”这两面旗帜,他们选择了“公正”作为治国的理念,引领着一群欧洲大陆的大佬们根本看不起的乡巴佬,开国伊始即沿着理性的、民主自由的联邦之路筚路蓝缕,不断自我纠正、自我完善地走到今天,成为世界上最强大、最富有的国家。这一切与她建国之初和至今所具备的经济基础全无关联。   “正义”和“道德”实在是无法规范化的,吴思先生自己也指出,暴力最强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修改正义观念”。1990年年届四十方走出国门的我,对这一现象虽不陌生,但是直到上一届美国总统小布什发动对伊拉克的入侵战争之后,我才彻底参透在一个国家的范围内、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追求“正义”和“道德”的谬误所在。为此,我曾跟女儿在电话里有过长达一个多钟头的争论。女儿说:“萨达姆这个家伙太坏了,总要有人主持正义,管管他,不能让他这么胡作非为。”我说:“你认为萨达姆坏,还有人认为布什太坏了呢。谁的话算数?伊拉克一个弹丸小国,美国占领它当然是举手之劳,但是伊拉克人会认为美国军队长期驻扎在他们的国土上是‘正义’之举吗?如果有一天人家有了核武器,给你美国扔一枚原子弹用更强的暴力向你讨还‘正义’,这个世界还不乱了套?”我不知道在伊拉克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亲身感受到小布什要在全世界声张他理解的“正义”的国策,造成了巨额的军费开支,转眼把克林顿留下的盈利财政变成了天文赤字,让美国的平民百姓陷入1932年经济大萧条后从未有过的困顿。   其实,即使小布什在国际事务上高唱“正义”之歌,在美国本土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实施公正(justice)的,我很不同意将justice翻译成“正义”,美国人使用这个词时,一般表达的都是“公正”之意,而不是正义(righteousness)。美国有一个收视率极高的电视系列片《法与序》(lawandorder),已经连续演了十多年了,直到现在,每个演出季还在不断地推出新片,很多的故事都有美国刚刚发生的真实事件的影子。我是这个系列片的绝对“粉丝”,有时周末有马拉松连映,可以定在电视机前整整一天,这个系列片不动声色地向民众传授着“公正”为本的理念。举其中一集为例吧。   一个当邮递员的越南老兵,独生子在伊拉克战死,可偏偏他递送邮件的那个纽约城区,一帮子大学生们老是集会游行反对美国出兵伊拉克,他和一个富家出身的大学生发生了口角。以后两人相见,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总对这个老兵出言不逊,嘲笑他们父子两代傻得可以,甘愿为政客们去当炮灰,也坏得可以,帮助糟糕的总统去欺负弱小国家的人民,他的儿子死了真是活该。一天,越南老兵在酒吧喝得高了点儿,出门正撞上这个大学生,这小子又恶语相加,老兵一把薅住他的衣领,将他拽到个偏僻无人的地方,几拳揍死了。案子很快破了,老兵被市检察官控以蓄意杀人罪,老兵的辩护律师则以神经受到过度刺激导致行为一时失控做无罪辩护。老兵是个第一代亚裔移民,一到美国就赶上越战,义无反顾地上了战场,战后回到美国本土取得美国国籍,结婚育子。他告诉儿子:美国是我们的祖国,这个国家给了我们一切,要知恩图报,为国效力。儿子高中毕业,适逢美国在伊拉克开战,便踏着父亲的足迹从军报国,当然也兼怀着个人的目的,希望退役后能用军队的资助完成高等教育。但是儿子没有父亲的运气,躺在覆盖着美国国旗的棺椁里被军用专机送回家乡。   辩护律师向陪审团煽情地叙述老兵两代男人的爱国情结,指责富家子弟兜里揣着父母给的花不完的钱,在学校里不好好读书,百般生事,对为国效力的军人极尽侮辱之能事。想想失去唯一爱子的父亲以酒浇愁,正万念俱灰、心碎如粉之时,又被被害人无情地奚落,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丧失理智,才会误致人死。杀人的其实不是老兵本人,而是一个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神经错乱的病人。检方则向陪审团指出:经历过战场生死考验的退伍军人,根本不会仅仅因为话语的刺激就丧失自我控制能力,老兵并没有在酒吧门口对被害人施暴,而是将其弄到无人之地后方才动手,便是他头脑清醒、冷酷地蓄意谋杀的明证。被告父子为保卫美国安全作出的贡献固然可敬,但是他们并不因此拥有杀死反战人士的特权,依法治被告谋杀罪,是你们每个陪审团成员作为美国公民的责任和法理的选择。   猜猜陪审团表决结果如何?十二人投票,一致“notguilty”(无罪)!   美国法律规定,杀人犯若被判无罪,该案不许二审,老兵当庭获释。检察官如丧考妣,瘫坐在椅子上久久站不起来,眼睁睁看着老兵和妻子与辩护律师紧紧拥抱,庆祝胜利而无可奈何。死者的父母根本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当庭恸哭。我对自己说:对于死了儿子的父母,这有多么不公平。儿子被杀,杀人者竟然被判无罪!但若判老兵有罪,就公平吗?为国家血洒疆场的男人,却拿不出供儿子上大学的费用,要靠孩子服够兵役换取军队提供的奖学金战后读书。富家子弟财源滚滚,不但可以不当兵受罪,还恣意嘲笑欺辱军人,穷人们的公平在哪里?这场审判,若以正义裁定会永无结果,因为美国法庭没有一个可一锤定音的“第一把手”。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这个案件中,被告的命运不是由显然的强者——代表政府的检察官所决定的,而是掌握在十二位平民陪审团成员的手里,政府控制不了他们的头脑,奈何不了他们的决定,因此这个审判程序对控辩双方都是公平的,无论结果如何,都是公正的!   美国电视还有一个truetv(法庭实案)的节目,我也非常喜欢。几天前,看了一个让我这个在中国长大的人无法想象的案例。   上世纪七十年代,加州某城发生了一连串谋杀年轻妇女的案件。从作案手法分析,警方认为是同一杀手所为,很快锁定了凶手,跟踪了他三年,但该犯非常狡猾,警方使尽解数,就是无法取得他的作案证据。后来这个家伙搬到德州,加州警方只好通知那里的警察,让他们加倍小心地监视。不久,在该犯居住的地区,果然出现妇女遭强奸后被杀案件。无奈,警察仍然抓不到这个家伙的任何把柄,只能让他继续地逍遥法外。后来,此人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终于失手,一天,他在一片公寓区跟踪一名年轻妇女多日之后,捕到机会,大白天在她住处楼下一拳将她击昏,然后拖进她的居室,准备施暴。   没想到这个年轻妇女的一位朋友恰好来玩,当他用年轻妇女的钥匙打开公寓门时,和这个女孩子撞了个满怀。该犯立即把女孩儿的双手反拧在身后捆起,猛击她的头部。这个女孩子很聪明,假装昏死,该犯信以为真,把她扔在床上,自顾自地在浴室先行强奸那位年轻妇女。女孩子不顾双手反捆,从位于二楼的卧室凉台跳下,向临楼住户呼救。待到这个罪犯听到呜呜的警笛,夺门而逃时,已被警察四面合围。杀人惯犯知道被警察抓到的这次案情相对不重,两名妇女,一名被奸,一名被打,不是命案,受审时,坚不承认前科重罪。无计可施的警方,为了对死者家属有个交代,也为了凿实这家伙确实是那个系列杀手,要求检察官给了他“免予起诉之特权”(immunity)。有了这顶保护伞,该犯交代了在加州和德州共杀了十三名妇女的罪行,并将埋尸地点一一指出。警方找到了所有受害者的遗骸,经dna鉴定后通知了家属,让他们领回遗体,埋葬在自家的墓地,令死者安息,生者获慰。这十三项杀人罪可谓口供、证据俱全,但是检方赦免在先,不能食言,该罪犯仅以一项强奸、暴力罪被判得十六年监刑。事情的“荒谬”并未到此结束。六年后,加州一位受害人的母亲突然从报纸上读到,这个家伙将被提前释放出狱,原因是德州监狱人满为患,狱方需要释放一些轻罪犯人,给重犯腾地儿。该犯便趁机提出以十六年监禁罚一项强奸罪,量刑太重,要求被列入提前释放名单,居然获法官同意,批准刑满十年后予以释放。这位母亲简直无法相信这个事实:系列杀手四年之后就要重归社会,继续杀人。怒发冲冠的母亲立即联系德州和加州检方,两州检察官方知出了如此大事,起而应对。想不到以为“小菜一碟”(pieceofcake)的事儿,查遍法律大典,居然找不到可以推翻法官决定,将该犯继续羁押的依据。眼看着时间如水流去,除非检方找到那免予起诉的十三项杀人罪之外的杀人证据,另立新案,再有两年,这个凶残的杀人犯就是个自由人了。死马当活马医吧,加州检方取得电视台的支持,在黄金时段呼吁公众帮助政府将该杀人犯永远关在高墙之内。一名男子立即拨通了检方的热线电话,他告诉接线警官,十年前,他曾隔窗亲眼看到这个家伙在他住处对面的一个公寓门前,将一名妇女强奸后打死。那个人搬动尸体装入卡车时,野狼般的双眼正好对着他隔着百叶窗惊惧张望的眼睛,令他胆战心寒至今。罪犯开车逃离现场后,他从恐怖中醒来,向警方报案。可警察在现场什么也没找到,但是允诺调查。他说他从那一天开始,锲而不舍地向警方追问查案结果,那个官僚的区警察办公室烦透了他,认为他神经有毛病,总以“我们仍在努力,尚未发现线索”搪塞。他刚刚看到电视,不禁大骂:“一群白痴!”这次州级检察官自然没有再把他当成神经病,而是视为明星证人。检方终于以残杀那名妇女为罪重新起诉该犯,审判结果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我细细咀嚼这一看似荒唐透顶的个案的全过程,慢慢品出美国法律制度的相对完美。看似会错放一个罪犯,实际是将执法的法官和起诉罪犯的政府检方牢牢地拴在各自的阵营之内,使他们不能合成一股力量对付平民百姓,让弱势群体的权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减少了他们被强大的政权误判、误杀的几率。“宁可错杀一万,绝不放过一个”与“宁可错放一个,绝不错杀一万”,二者相较,后者的公正性不言而喻。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_说[_天.堂 第37章 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2)   上边举的两个例子毕竟都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影片,不免包含了制片人的观点,有“灌输”之嫌。说件真事吧。国内不少人大概都听说过橄榄球星辛普森双杀案,这个案子十多年来,一直是众多美国法学院的经典教案。辛普森案决十周年时,出了一个纪录片,一位法学院教授在影片中接受采访时说:   学生们问我,辛普森一案,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他是唯一可能的杀人凶手,一个有良心的律师怎么可以为一名罪犯辩护?难道为了金钱就可以不讲正义,不要道德吗?教授说,我告诉学生,辩护律师的职责不是维护正义和道德,更不能以为被告无罪才为之辩护。在刑事诉讼案中,被告面对的是代表政府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即或被告是个千万富翁,在检方拥有的财力和人力后援面前,也不过是大象脚下的一只蚂蚁。双方实力的悬殊,几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审判的不公平。但是美国的刑法规定均衡了双方的力量,拉平了检方和被告在法庭审判中的地位。检方的责任(burden)是要向陪审团证明被告有罪,而辩方的工作就是对检方提出的每一个证据、每一项证词提出挑战。只要陪审团成员中有一人对检方的某一证据或某一证词存有质疑,不能百分之百地确认其可信,检方的指控就不能成立。一个好律师,在为被告辩护时应该忘记正义和道德,只需记住必须保证自己客户的公民权得到最大维护,绝不要被政府冤判。当问到这位教授,他认为检方何以打输了辛普森杀人这个板上钉钉的案子时,教授答道,检方输在两点:第一,他们的明星证人——现场勘查警官有种族歧视的前科,让辩护律师抓个正着。陪审团成员对辩护律师质疑该警官现场栽赃虽并不全信,却也不能根本不信,成功地确立了一个reasonabledoubt(有理怀疑);第二,让辛普森当庭试戴那个现场发现的血手套是检方最愚蠢的决定,此役之后败局已定。皮革被血浸过,自然收缩,辛普森用夸张的动作,显示自己是多么努力地将大手硬挤进那只手套,最终失败。辩护律师当庭对陪审团的说辞已成经典:“如果戴不上,就是戴不上,既然戴不上,就必须放弃指控(ifitdoesn,tfit,itdoesn,tfit.ifitdoesn,tfit,youmustquit.)”。陪审团员虽然懂得手套会收缩的道理,但是“戴不上”造成的亲眼所见的视觉冲击确实难以忽略,检方帮助被告完胜了另一个reasonabledoubt——手套有可能不是辛普森的,说不定是那个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丢在草地上陷害他的。   为了看辛普森的判决,那天上午我请假在家没有上班,十点左右,陪审团组长读出“被告无罪”的那一时刻,我为自己能够亲眼目睹这个必将成为美国法律史之经典的辩护案例而激动。九个月来,电台几乎天天现场直播、重播当日的法庭审判,我实在烦透了那个傲慢无比的女检察官,等待宣判和宣判的那几分钟,电视镜头一直牢牢锁定在辛普森的脸上,他的面孔占据了整个画面,任何微小的表情变化都逃不过观众的眼睛。我要说,辛普森如果不是真正无罪,就是天底下最高明的演员,从那张脸上我读出的是“无辜”。   但是理智告诉我,判决结果是错误的,正义未能得到伸张。这个案子花费了纳税人九百多万美元的资金,以检方失败告终。其实这个结果几乎是必然的,法庭上架设的大大小小的摄影、摄像镜头让政府指定的检察官们过于分心,在镜头前如何表现自己,如何通过这个案子提高公众形象占去太多他们的精力,其中担任主控的女检察官在审案中还闹了场离婚讼诉,让年薪是她十分之一的老公为其提供百分之二十的生活津贴,理由是她在办辛普森的案子,每天要穿不同的西装,一套就要花三千多美元。结案后出版商立即和她签订了五百万美元的出书合同,她摇身一变成了电视节目的主持人,不再给政府干事。纳税人的九百万美元打了水漂,她却赚了个盆满钵满。这样的人能为社会追求“正义”,真是鬼才相信。顺便说一句,自辛普森案后,加州不再允许摄像机进入法庭对审案过程进行现场直播,大概是为了防止检察官们再犯同样错误,光顾了表演,忘了自己的burden吧。   不妨再举个“道德”的真实案例。美国犹他州摩门教会较多,一些封闭的摩门教区至今实行一夫多妻制,最多的,一个男人有三十多个老婆。这让基督教徒们恨得咬牙切齿,就是不信教的人也无法容忍这种制度的存在。无奈一夫一妻是基督教的教义,犹他州州法里没有这条,不喜欢也没办法。大概是三年前,犹他州政府检察官终于准备将一位摩门教区里拥有三十多个老婆的男子送上法庭,这个家伙和他的辩护律师还在美国cnn很有名的larryking访谈节目里露脸,侃侃而谈这是宗教自由、个人自由,被告是个好丈夫,将自己的妻儿老小照顾得很好。访谈中还插播了被告的儿女和与他们年龄几乎不相上下的小妻子们一起嬉戏的镜头,似乎是一个快活的大家庭,一副“你们不要少见多怪,多管闲事”的样子。看得我直恶心。可是要弄倒这个家伙,对政府来说并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最后好像是终于有一个年龄不满十六岁的小妻子同意出庭作证,证明自己并非自愿嫁给这个男人,这样,政府检察官以强奸幼女罪获得法庭立案。结果怎样?也是一时媒体热点过去,不再有报道,我也没把自己列进cnn网上跟踪此新闻的名单,无法以下文相告。   无论结果如何,此案让我真切地体会到,法官和政府检察官不是一家人,各行其职,不归在哪个党、哪个书记的统领之下,公检部门不能跟法官私下捣鼓,看谁不顺眼,就立个案把那人送上法庭。即使明摆着违反道德常理的事,没有相应法律条款参照,法官不同意立案,检察部门再想如何也没用。   写到这里,似乎还可再举个“道德”案例。如果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美国学生运动的大本营,旧金山则可以被称为美国同性恋大本营。相对于保守的东海岸,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亚州可说是一个百无禁忌、异议突起的地方。同性恋结婚合法化,这个题目在加州吵吵嚷嚷了多少年,十年前我女儿正上大学时,一次与室友辩论这个题目,她的室友说服不了她,气得挥着拳头大喊大叫,甚至用脚踢门,足见这个题目在一些美国人心里的扰动程度。   它甚至是历届总统候选人所必须面对媒体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回答、回答的巧妙程度,直接对选票造成影响。四年前,旧金山市选出了一位三十出头、身高一米九多的帅哥市长——纽森,上任不久,他先是闹了个离婚、与婚外恋女友再婚,然后搞了个“大手笔”——允许同性恋者在旧金山市政府大厅举行婚礼,市政府颁发结婚证书,他本人主持了第一批同性恋结婚者的婚礼仪式,出尽了风头。记得第一对儿登记的新人是两位同居十多年、快八十岁的老年妇女。一时间,同性恋者从全国各地涌进旧金山市府大厅,市政府应接不暇,紧急呼吁要事先预定,不能想来就来。不到一个月,仅颁发同性恋结婚证书就让市府进项七百多万美元,这下惹恼了反对同性恋结婚的团体,游行示威,然后一状告到市法院。市法院接了案子,不久裁定下来:旧金山市府允许同性恋结婚违反州法。得,发的证书不算数了,市政府忙着退钱。   还没消停,同性恋者不干了,也是一通游行示威,一状告到州级法院,州法院立了案,法官们讨论、表决,四对三,以微弱多数胜,认为同性恋结婚符合美国宪法精神,旧金山政府做法在加州合法。同性恋们乐疯了,这次不单是旧金山市政府,加州凡是可以颁发异性结婚证书的市政府,都不能拒绝给同性恋者主持结婚仪式。整个加州掀起了同性恋结婚潮,包括那些原来被收回结婚证书的人,再次结婚,好不热闹。那边厢反对者则气坏了,紧急行动,集结提案签名,我也接到他们群发的“不允许同性恋结婚”提案,还签了个名。   该提案很快达到法定签名人数,被正式列为两年表决一次的加州备投提案。   到期投票,法案以微弱多数通过,同性恋婚姻在加州非法了。同性恋哪能善罢甘休,发起反提案签名运动;反对方立即以“永久性禁止再将同性恋结婚提为州备投法案”与之对应,理由是此一争论反复多次,耗去纳税人大量金钱,实应告一段落,画上句号。在这场争战中,反对方认为同性恋结婚不道德,如此下去,人人都有无限的自由,父女、兄妹、母子、姊弟是否也应给予结婚的�由呢?那不乱了套?赞同方呢,打出的旗号是人人生而平等,美国宪法规定了同性恋与两性恋有同等的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此文落笔的头天听到收音机里说,同性恋结婚的支持者们准备积蓄力量,三年后——2012年再见高低。这是一个李慎之先生反复强调的“法治”(ruleoflaw)与“法制”(rulebylaw)不可混为一谈的典型例子。我过去也常常分不清“治”与“制”的不同,通过这个同性恋结婚合法、非法、再合法、再非法、再争取合法化的反复过程,我才似乎搞明白了一些,美国政府靠法律维持社会秩序,不是用法律治理国家,这个国家的治理靠的是那部两百多年前书写的宪法(constitution),这部宪法以不变应万变靠的是历届立法机构——联邦政府众参两院通过的法律条款(bill)和逐渐补充的宪法修正案(amendments),以及各联邦州州议院历年根据选民、政府部门和议员提案自立的州法(proposition),这些法案的通过和推翻都以是否符合宪法精神被议员们争来争去,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得到确立或废弃。经年积累,法律条款多如牛毛,即使最好的律师也无法全部记住,所以美国的律师没有通才。搞移民案的律师也许能兼着做些离婚案,可绝办不了经济案、遗产案;为刑事案辩护的律师,做不了车祸赔偿案;人权律师弄不了商业侵权案;熟悉联邦法的人,不一定能办加州的案。   全世界从业律师人数最多的国家,大概就是美国了,美国人对律师是既爱又恨,爱他们能替自己办案,恨他们给自己捣乱,但这不是本文要说的了。   可以举几个实例说明美国法律只行维持秩序之责,不担治理国家之任的“与时俱进”的“万变”特性。前些日子在收音机里听到,加州有项法律条款,规定高速公路时速不能超过五十英里,根据此法案,州交通部门现在在高速公路上立的那些六十英里、六十五英里、七十英里的时速标牌都属违法。这个法案显然早就过时,被人忘在脑后,不知被哪位法律学生翻出来。州议员们赶紧开会,废了这个条款。再比如,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前个星期加州议会通过法案,正式向居住在加州的中国早期移民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道歉,我才知道1957年之前,加州法律是不允许华人拥有房产的。该条款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废除,四十年后加州政府正式为这一法律的不公正性道歉,联邦政府的法案也不例外。“9·11”后不久,小布什总统在国会通过了“反恐特别法案”,该法案条款允许警察随意监听老百姓的电话和检查电子邮件、信件等私人信息,结果发生了伯克利大学有两个学生在电话里交流如何玩一种带炸弹的电子游戏机,被警察破门而入这样的事情。此案的有效期好像定的是五年,到期小布什又想在国会将该法案永久化,但是这个时候美国老百姓已经从“9·11”的爱国狂热中清醒过来,发现事情不大对头了,政府和总统在爱国和反恐的招牌下太恣意妄为,老百姓丧失了许多受到宪法保护的权益,布什领导的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像那些专制国家,长此下去简直是太可怕了,国会议员们在选民一片反对的压力下,否决了该法案的永久化。   从上边所举的这几个实际例子不难看出,通过或废除一项法案,起作用的不是强权和暴力,而是民意。因为立法者是选民们选举的,不是由上一级封任的,或者是“老子”指定的,选民们对立法者的影响因而是直接的,而不是我此文开篇引用的吴思先生的那段话中所说的“间接地影响”,“直接”   与“间接”,一字之差,有如天壤之别,让平民从帝国官吏的脚下站起,由臣民变为公民,彻底打破了“暴力最强者说了算”的元规则。美国宪法给予美国公民的显然不是正义,美国公民向政府要求的显然也不是恩赐给他们正义,美国宪法保障的是治理国家程序的公正,在这个“正式制度”面前,任何“潜规则”都不是对手。   正义和道德是很美好的词句,充满正义和道德的社会是很诱人的境界,无奈真实的世界太复杂,人们的认同太相异,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什么是真正的道德,谁能说得清楚?连一个妇女堕胎的小问题,在美国,共和党、民主党争论了多少年,说清楚了哪个做法道德、哪个做法不道德?是共和党在为妇女主持正义,还是民主党在为妇女主持正义?小布什宣布向伊拉克开战时用了“十字军东征”的比喻,后来看结果不妙,赶紧改口,其实那是他这个极端的基督教徒的真实想法,伊斯兰教在他心里就是邪教,基督教就是要灭了那些家伙。   拉拉杂杂写了这许多,似乎可以回到本文开头了。必须走出追求正义和道德的治国理念误区,转而为实施过程的公正而奋争——这是被民智相对健康、制度相对健全的国家的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意即政府的官员和普通百姓都生活在同一部宪法下,在这个宪法延伸出的具体法律条款下被共同地约束,并共同不断地修订这些具体法律条款。如此,无论在农业小国,还是工业大国,一切潜规则都不会有市场,老百姓和官府、社会各阶层间的互相制衡不再遵循血酬定律。如此,政府官员和普通平民才会普遍地具备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一般意义上的正义方能相对地让全体平民得到享有,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公正”是一把刺破王朝循环怪圈的利器。   最后必须说明的是,我只是一个机械工程师,看过的书,更不要说读过的史,根本无法与吴思先生相比,所写的都是一些感性的认识,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推敲起来漏洞一定不少,请读者多多指正。   (《书屋》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38章 风在语   李安平   在陇东高原,一个人的命运在风的手里攥着,这些事,人知道,风也知道。   最早的风藏在《诗经》的《豳风》中,几千年过去了,这种气息还在,隐隐约约地吹着。高原之上,到处都有风的影子,是啊,风从遥远的豳地而来,发自古老的《诗经》,几千年都是如此。有时候,我们看不见它,但是我们总会感觉得到它的存在。它是一种怎样的风啊,竟有如此亘古绵长的生命力,而且永久地渗入到高原的角角落落。抓一把土黄土黄的焦土,向空中扬起,仿佛那种气息很快就开始弥漫了。“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这不就是风的气息吗?不就是先人的气息吗?北风呼号,高原上到处施虐的是凛冽的北风,我们只要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在厚厚的黄土之上,耳边就会鼓荡起一股沉雄的罡风。这是一种怎样的风啊,它潜藏在亘古的黄土之下,鼓荡千载而不竭,穿越千里而不衰。在风面前,人是多么地渺小啊。也许一个地方的秘密全部藏在风里,一个地方的人的秘密也藏在风里。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事情啊。   声音来自于两个相撞的黑色的壳体,可能是“嘭”的一声,也可能是“轰”   的一声,我想,这种声音的相撞是有硬度的,“嘭”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相撞源自速度,对了,是速度,像风一样的速度。风在耳后,只能听见它“呼呼”   的嚎叫和刀子一样的锋利的穿梭。相撞似乎是宿命式的必然。好像有所感知,又好像没有任何感知。一切都在风的预料之中。两种速度疾驰着,从不同的地点向同一个方向和同一个地点去交汇,去相撞,这是谁也无法避免的事。   在风的奔跑中,已经早已决定了相撞的必然。是偶然,还是必然。两个黑色的壳子,它们都带着风驰电掣的速度,在这个城市最宽阔的第一大道相撞,这可能就是冥冥注定的必然,谁也在劫难逃。   我对机械的驾驭是陌生的,也是笨拙的。这似乎就是相撞的必然所在。   一辆轿车和一辆电摩的相撞的结局似乎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结局是谁都能猜得出来的。在相撞的一刹那,我的知觉出现了短暂的短路,大脑一片空白。随着声音的出现,一切又恢复了本来的样子,我是说,我的知觉又苏醒了。我不知道两个壳子撞击的惊心动魄的一幕,这多少有些遗憾。三月的早春,高原还是有些冰冷的意思。我倒在轿车的左侧,像早些年体育课上的侧倒,身体的重心交给了右腿和右臀形成的夹角,这种姿势无疑是安全的着陆。但是,我驾驶的那辆黑色的电摩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它在相撞的那一瞬,被一种强大的、超出它的体重的许多倍的力量抛出了几十米,在空中划了一个并不十分完美的弧线,然后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它的悲剧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我的境况实在是一个谜,一个无法破解的谜。在相撞的瞬间,我的身体在两个黑色的壳子相撞的速度中大概是缓缓地坠落了。   这多少让人有点不可思议。在第一大道,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些陌生的生命在两个壳子的相撞中丧生,而且这个大道成了死亡之道的代名词。那时候,这个大道还没有装上红绿灯,还没有限速装置,还没有摄像头。我的幸运来自于风,这一点肯定没有错。我知道,我的知觉短路的时刻是风主宰的时刻。那一刻,我的身体一定是被风轻轻托起,然后又轻轻放下,至于手掌根部的那一点皮肉之伤实在算不了什么。从这一点来说,我是多么地幸运啊。   在高原之上,人都是走在风里的,甚至一个人就是一种风。风是不灭的。   它在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都是存在着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我知道,几十年过去了,我一直被一些风所保佑着,所呵护着。风刮起的时候,我能听得见它在说话。在故乡的祖坟里,我常常对着那些荒冢发呆,倾听呼啸在荒草里的风语。空旷的高原有的是风,一些来自于东边的子午岭山麓深处,一些来自于北边的毛乌素沙漠,这些风常常汇合在一起,夹裹着一种令人窒息的土腥,在高原的春夏秋冬施虐。这似乎都是表象,其实还有一些风是不易察觉的和常常被人遗忘的。它们一些来自于我们的身体内部,一些来自于人类无法穿越的另一个世界。一个人不管走在阳世还是走在阴间,这些风都伴随着他(她)。风刮的似乎有些声音了,它们穿越了我的发际,从我的头顶疾驰而过,把声音留在了耳边。风走了,声音还在。   我相信,一些风是从那边刮来的,它们一定想向我诉说什么。风的语言是晦涩的。在风里,看着那些冥纸“噼噼啪啪”地燃起,我不仅热泪盈眶。   那边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风一定比这边大许多。清明,冬至,春节,这都是一些有风的日子,寒冷的日子,这边的人们都没有忘记那边的亲人。   一堆冥纸瞬间就化为了灰烬,一些灰烬还在空中随风而舞,这种舞动似乎是亡灵告诉我们已经收到了来自这个世界的银钱了。人一生很少有跪的时候,但是这个时刻是必须跪着的,亡灵的声音就在风中,就在泥土中,它需要我们跪下身子,几千年都是如此。这究竟是一种千年流传的姿势呢,还是一种隐藏着秘密的暗语呢?我们都不得而知。我想这一切,只有风知道。   也许这就是这边和那边唯一可以相通的暗语,但是遗憾的是它却常常被我们忽略了。在高原,在风里,跪着,我们和地下的亡灵默默相守,这是一种多么令人震颤的事啊。   两个黑色的壳子的相撞的画面在我的记忆里蛰存了两年多了,它反复出现在我的梦里,出现在我思绪中,出现在风里。我的身体被一些风缓缓地托起,然后缓缓地抛下,这个细节虽然出现在我的知觉的短暂短路里,但是它肯定是真的。它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我知道,这是一种超乎物力的力量,只有风才有这个能力。在电摩划出的弧线中,身体缓缓地着陆,这不但超出了人力的想象,也超出了声音的想象。而且那个侧倒的姿势已经二十年没有使用过了,竟会在着陆的那一刻奇迹般地莫名其妙地出现,这都是匪夷所思的。一种姿势尘封在身体里,二十年没有消失,而且在生死存亡的非常时刻竟被一些风不失时机的从身体里唤出,好像按照既定的程序出牌一样,没有一丝慌乱,没有一丝匆忙。显然这些风对我的身体是稔熟的。在风中缓缓地升起,又缓缓地落下。这是一个人的宿命,也是风的宿命。我知道那些风,一些来自于我的体内,一些来自于地下的至亲亡灵,在冥冥之中,它们合成一股风,托起了我的身体,唤起了我的知觉。   “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朔风已经刮起,这些古老的诗句在风中被一种声音反复地吟诵着,是那样地振聋发聩,是那样地敲骨击髓。这是一种古老的风,它刮了多少年,我们谁也不知道。   霜风凄紧,又一个那边的日子逼近了,阴历的十月一,该给那边的至亲亡灵送棉衣了。这些消息,每年都是风提前传递过来的。在耳边,在梦中,风都在絮絮叨叨地诉说着。   (《华夏散文》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 第39章 吐尽平生冰雪肠   ——为郑板桥行书三段手卷而作   章诒和   郑板桥喜用“丙辰进士”印章,这表明他的学历,也说明他还是在意功名。   不奇怪,毕竟是清王朝的读书人。四十六岁初授范县知县,而区区七品官,远不是终极目的。很多记载都说他做官不像官,处处以“俗”为荣,鄙薄权贵,勘破世情,还刻了一枚“俗吏”印章,做自我标榜。他的理想没有实现,也不可能实现。仕途既不得意,遂决心“一官归去来”。从此卖画为生,终老扬州。得官不足喜,去官不觉悲,思想不合于世,则以傲骨狂形来掩饰内心的愤懑与反抗。“扯碎状元袍,脱却乌纱帽,俺唱这道情儿归山去了。”——郑板桥谱“道情”十首,充满着爱憎和民间生活的样态。因是至性至情之流露,故本人亦是格外看重,反复更改长达十四载。他的诗、书、画,无不是随意挥洒,任性纵横,非凡手所能。   以字而论,传统有“八分书”之说,即字势左右分布相背。但郑板桥以隶、楷、行、草相参,加入兰、竹笔意,自谓“六分半书”。令人称绝的是他笔下的每个字,似乎都是魂不守舍的新寡,或是一心要往外跑的疯丫头,一会儿伸出长腿,一会儿探出舌头,完全坏了规矩,再往下简直就是男男女女的勾肩搭背了,一个字居然能贴到另一行去。满纸歪歪扭扭,难怪有人说他写字是“乱石铺街”,尽呈飞舞之态,又含金石味道。如此书法,真有点惨不忍睹。乍看,几近“乱码”,但统观全篇或仔细品味,浑然天成,人间气息扑面而来。   郑板桥困顿的仕途生涯和矛盾的世界观,很能引起像父亲(章伯钧)这样一些颇有些政治阅历,也颇有些文化的知识分子的怜惜与共鸣。父亲一生喜收藏,以古籍为主,兼及其他。在字画上,极留意郑板桥。画兰、画竹、画石的作品,藏了不少。要说最看重的,当是“行书三段”手卷。我印象中,旧时文人反复把玩且乐此不疲的物件首推手卷,册页次之。在书房里,写字台后面是一个长长的条案,上面堆着无数手卷。每晚公务归来,和家人闲聊几句,便一头钻进书房。夜深人静,在橙黄的灯光下,手卷寸寸展开,缓缓移动,白日的疲惫与胸中烦闷,如云烟般消散……以文物的聚散看政权之更迭,既是有趣的故事,也是惨淡的历史。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父亲曾对我说:自留学德国,一次次买书、藏书,又一次次丢弃,前后共有八次。战乱时期,性命要紧,版本再好也得忍痛丢下。托朋友代管,也大多再无下文。1948年8月20日,父亲等几十个民主人士应中共中央的邀请从香港北上抵达东北。由于江山尚未坐稳,也因权力分配尚未搞定,他们一行拖到1949年2月25日才入关,进京。半年滞留,父亲无事可做,遂与章乃器天天古玩店进,旧书铺出,日日满载而归。恰逢满洲国败亡、溥仪和王公贵族们破产之际,到处都是“好玩意”啊!父亲随即开始了第九次收藏,其规模、质量超过前八次。越是有文化深度的物件,越有可能被“闯入者”把握。直到1966年,父亲藏书二十万卷,字画近七千。“文革”爆发,新的“闯入者”以抄没、毁损方式重新闯入。到了八十年代,经过“落实政策”,经过母亲无数次交涉,又经过邓颖超(时任全国政协主席)   的出面,极少的藏品才返还旧主。   当下,继钱财分割人之后,开始了以文化分割人的时代。这是又一轮的“闯入”。通过诸如拍卖、艺术品交易等带有审美性质的商业活动,在中国被长期压抑的个性终于可以用丰厚的物质达到自我的内心满足和精神释放。   但我不知它是否属于传统的重构,其间的文化得失,也难以揣度。而我,则从心底淡化了对文化的眷恋,只渴望在生命之尾做最后的逍遥游。   “吐尽平生冰雪肠”——这是曹寅给查士标梅花册题诗中的一句。读来,清新又悲戚。上一辈人都“吐尽”了,我这一辈也行将“吐尽”。   庚寅岁末写于北京守愚斋   (《南方周末》2011年4月21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40章 埋魂记   雷平阳   1999年夏天,采访打虎英雄宋晓安的那天,我和他坐在布朗山勐昂镇的一棵大树下闲聊。这个记忆之钟已经开始错乱的老人,说起他死去的妻子,开口就是:“她被我烧掉了,她变成了火焰了。你看,你看,她燃烧着,就在我的身边。你看,我拉着她火一样烫人的手了……”很显然,他已经把自己寄存到了另一个世界,眼下的逗留,只是在了却最后的人世劳役。   在布朗山、基诺山和南糯山一带,人们的生死观,轻生,重死。在他们看来,生似乎只是死的先决条件,是为受苦和历练而必走的一步棋,只有死了,灵魂才会自由,生的大幕也才真正拉开,勐巴娜西、司杰卓密这样一些永恒王国的大门,也才会向他们打开。基于此,人们对自己皮囊一样的肉身,特别是当它的温度与活力尽失之时,历来都缺乏敬畏,或付之一炬,或草草安葬。如果有人生前万般呵护自己的手指、胸膛、眼、耳、喉、舌等一系列部件,那也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些部件上居住着督生的神灵。随着死的来临,各路神仙走了,肉身也就无用了。以火烧之,化为灰烬,成为浩浩灰土中普通的一捧。以土掩之,无碑,无名,无坟堆,上面可以长草,可以种五谷,肉身与土无异。而且,在相同的一个土穴,可以年复一年地埋下不同的人,那土穴无名、无姓、不是谁的领地;地下的白骨,没性别,不分老少,没仇,没贵贱,一一抱在一块儿,尽力供养顶上的荒草或禾苗。世界,的确是平的,仿佛从来没有上演过生与死的戏剧。   非常意外,在从革登山通往基诺山的鸟道两旁,我曾看见了一座又一座的墓碑。开始的时候,我不相信自己的双眼,以为自己迷路了,回到了汉区。   一个人,赶着两头皮毛血红的水牛,从身边走过,我赶紧敬烟,问路。他的汉话云遮雾罩,语焉不详,但我听清了,那儿的地名叫石梁子,住的全是基诺人。指着墓碑问他,他神秘一笑,黑黝黝的宽脸上,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又走来一个穿牛仔裤的青年,手里拿着一柄长刀,不时挥舞,路两边伸出的树枝,纷纷落地。赶牛的人,认识这位青年,趋身上前,一阵耳语,青年便走到我的身边,讲起了流利的汉语。   在这个青年人的引导下,我走近的第一座墓碑,对联是“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墓主是江西吉府永新乡人曾仁芊,立碑人是其“孤子”曾东贵,立碑时间为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离此墓不远处,又有一墓,碑文如斯:“鸿蒙未判,天地初分。伏羲治世,始立人伦。气禀阴阳,气聚而生,气散而亡。寻龙点穴,荣昌者焉。”墓主来自湖广长沙府,立碑人是“孝男”詹国柱,立碑时间是道光二十三年。另有碑文所示,这墓里,埋的是詹国柱的父魂和母魂。此墓已被盗挖过,青年人告诉我,盗墓人挖开这坟,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块写满了汉字的石碑,写了些什么,谁也不清楚。   他说他去喊几个人来,再挖,让我看看石碑上的字,我制止了,拒绝了。与这两座坟不同,周围还有许多修得更加富丽堂皇的大墓,墓门一一都被打开了,里面像个密室,成了人们躲雨的场所。这些大墓更奇,碑文全系杜撰,墓宫内,埋的全是碎金、石玉和银锭。民国时期有李学诗者,着《滇边野人风土记》,其中云:“有以挖玉石,取宝石、琥珀,砍树胶为生者,稍有盈余,窖藏深山,为再世计,虽至饿死,不肯往取。”以这些坟上所列时间推算,我知道的是,那时的这一区域,乃是乱世。械斗血雨腥风,瘟疫铺天盖地。民谣是这样的:“谷子黄,病上床,闷头摆子似虎狼,旧尸未曾抬下楼,新尸又在竹楼上。”   这一带的墓碑,都是远逐天涯的汉人所立。据考,汉人之来,或军屯,或商屯,或负罪亡命,或颠沛流离。令人不解的是,这儿并没有留下他们子孙的余脉,有零星者,都划入别族,或彝,或基诺。青年人跟我说,在孔明山的北坡,还有一组大墓,同一墓主,却立三墓。一墓内埋肉身,一墓埋魂魄,一墓埋衣冠和财宝。听之,我心酸楚,在此轻生重死的天外之地,这些清朝时期的汉人,为何将自己的一生了结得如此地果断,埋了今生,也埋了来世。按照氐羌后裔们的说法,人死之后,灵魂都要在魂路图的指引下,一路北归的,回到祖先生活的北方去,他们却一一埋之,莫非这儿真是地狱?   莫非这儿真是天堂?   面对逝者,我不敢说,这些墓碑,是多余的,以宋晓安的观点,它们何尝又不是另一种火焰,燃烧着,很烫手。   (《散文选刊》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1章 土地上如釉的月光   陈原   那年的冬天,我回到鲁西乡间,为父亲的新坟焚纸添土。我的心情显然是悲痛的。一向身体强壮年仅五十余岁的父亲忽然被病魔夺走了生命,这对我的人生观念是一次强烈的冲击,它迫使我又一次陷入了深深的对生与死的思索之中。父亲,那个让我爱让我恨让我交织着各种复杂情感的父亲一下子从我的生活视野中退出并消失,退至故乡鲁西这片一直让他萦绕着的黄土。   父亲的坟丘在茫茫的大平原上显得特别小,就像一个孩子玩耍时堆积的一个土堆。死亡的景象是那么卑微和荒凉。父亲是热爱这片泥土的,但他没想到这样早地在漂泊之后回到这片土地之中,这永恒的归宿。   做完祭事,我住在了被我称作姨姥姥的家中,她是我姥姥的妹妹,和我姥姥一样也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在生下第二个儿子后,她的男人便因痨病撒手人寰,她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儿子在这个村子中生活。好在她的命运不幸,她的生活却是幸福的,她的儿子谙事而又孝敬,现都已各立门户,日子殷实而又美满。   老人知道我心情不爽,又是旅途劳累,便劝我早点洗刷睡下。我也真的有些倦了,便和他们道别,去东屋已烧热了的土炕上睡下。   乡村真静啊,离开农村数年,这种感觉对我是那样遥远陌生而又亲近熟稔。我和衣躺下,土布和新棉做成的棉被散发着一种特有的气息,农民的房子那含有土香的气息也在黑暗中悄悄地包围了我。猪圈里猪的哼叫声和牛栏里牛嚼草反刍的声音不时地传来,远方的狗吠声则把冬夜拉向深处。住在乡下真美,远离了喧嚣和嘈杂,连平素的自己也远离了,就像躲进了岁月深处,它能使疲惫的灵魂真正如暮色中的鸟一般归巢。   我这样躺着想着,渐渐地感到眼前有些亮洒洒的,我仔细看时才发现从东墙不大的窗子上照进来一小片月光,静静地铺展在我卧着的土炕边。我的心一下子变得澄明,连心中的灰暗悲伤心情也似乎在一瞬间淡了。原来这是一个有月亮的夜晚。可刚才我怎么没注意到它呢,是刚才被云层给遮挡住了,还是我心中有一块云遮挡住了它?近一年因丧父而产生的悲痛与焦灼的心情,几乎使我丧失了对自然世界的一切感受。这样好的一个夜晚,我无法静静地躺在这里,我翻身下了土炕,又裹了一件大衣,走出了屋子。   一开门就又一次被惊了一下。院子里已是满满的一院子的月光,像上天赐给这个农家院落的一种福泽,墙上地上猪圈牛栏上到处都像镀了一层透明的金箔,这是庄户人的另一种财富和收成吧!北屋的窗子上是一块艳艳的红,像从这个农家小院溢出的吉祥和幸福,那里不时地传出一家人醉人的话语和幸福。   院落外面是一片不大的杨树林。现在正是初冬,树上生动的叶子已被另一个季节带走,僵硬的枝杈在月光中光裸着,像血管一样印在夜晚幽蓝的天空上。在疏朗的枝杈间可以看到一个个的草窠,月光却染黑了它,那是鸟的家,现在那些疲倦了的鸟儿正沉在它们酣沉的梦中。月亮像我孤独的灵魂在枝杈间犹犹豫豫地徘徊。——那悬挂在枝杈间的古老的月亮啊!在中国的文化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力量,它是所有中国文人共同的心境。   我踽踽地在林子间走着,月光把我也照耀成一棵树,一棵走动着的树。   林间的空地上是树的影子和满地的碎银。残叶和枯草静默在地下,肃穆在古老的月光中,只有我的双脚踩在上面发出干裂的声音,那是古代的夜行者脚下都曾有过的声音。走在这样的林间有一种在岁月中倒行的感觉。此时我有些忘情,往日的沉重似乎泄得一干二净。   我从林子的另一端走出来,再漫过一条荒草覆盖的枯河,我就站在大平原的土地的边缘了。一轮月亮,下面是一片广阔的原野,空间是浩茫的月光,一个人站在遥远的地方怅然地眺望,这种充满古意的缥缈的意境,谁能画得出来!我真想对着茫茫的空间大喊一声,把我的肺腑我的灵魂我的精神喊成这夜色下的原野。但我没有,别惊了这片土地,别惊了皎洁的蝉翼般易碎的月光。一个夜行者从远远的地方走过,又在远远的地方消失,像是走出了月光。大地上并不丰富,只有冬眠的麦地以及耕耘好积贮着墒情的棉花地光裸袒露着。除此之外只有零星的草屋枯井以及柴垛,最多的倒是先人们萎缩着的坟丘,大大小小疙疙瘩瘩地散落在泥土中,它们被荒凉在这里,成为村庄的另一种背景。现在那埋在土地下面的人正和我一样倾听月光的流动声。即便是在夜晚,我也能很准确地辨认出父亲的新坟的位置,父亲有这样的月光陪伴,也该不孤独了。   土地上的月亮又饱满又明亮。在城市的上空可看不到这样的月亮,那里的天空被拥挤的楼顶挤满,望月之时只能透过楼与楼之间的缝隙。月亮在城市楼群的天空上又孤独又冷落,意境全无。月光几乎沉不到地面,只能洒在荒凉的楼顶上,地下则只有厚重的令人窒息的影子。那里是一群多么可怜的人啊!   我朝着土地的深处和月光的深处走去,只有我的影子陪伴着我。很远的地方有狗的吠叫声传来,那里已经是相邻的村庄,更增添了这原野的遥远感。   它似乎使我沉入了自己的往事中。我的整个童年生活就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现在回想起那段童年的岁月,竟像是被月光照着一样澄明清晰。   多么坦荡而又明亮的土地啊!一群土香土色的孩子中哪一个是我呢?我站在这月光下的土地上朝着岁月深处的另一片土地眺望,我看到了我生命中的另一种颜色。那时我和姥姥、母亲生活在村庄边一个孤独的大院落里,那是还要远一些的一个村庄。在有月光的夜晚,姥姥常和我一人一个马扎坐在院子里融融的月光下。姥姥常用她的两只大手抓着我的两只小手摇晃着给我唱很好听的歌谣,或者给我讲一些很神秘很离奇的故事。月光将那些歌谣和故事照耀得更加神秘和动人,我便常常在这歌谣和故事中展开想象,把童年的梦做得更加绚丽多彩。我常常在姥姥的讲述中睡着了,我像所有听了故事的孩子一样以安详的姿势熟睡在老人身边。姥姥之所以常常这样给我讲故事唱歌谣,是因为她想用这些歌谣和故事吸引住我,不让我到外面去撒野。即便这样,我还是常常逃离出去到那月光下的土地上去打土坷垃仗,孩子们互相追逐在月光下,孩子们的呼喊声、笑声在土地上传扬,月光下的土地是孩子们童话般透明的乐园。记得有一次在原野空旷的土地上捉迷藏。捉人的孩子趴在地上,其他的孩子则四处寻找藏身的地方。有的找一个土坎趴下去,有的找几个棒子秸遮住。有一次我看见远处有一个草窝棚,我便一直跑过去。   可能是我藏身的地方太远了,捉人的孩子一直没能找到我。我在里面等待着。   实际上藏身的孩子很渴望被捉住,不然肯定会感到孤独和无聊。所以在等待了一会儿之后我竟在里面睡着了。后来我被冻醒了,原野里早没有了玩耍的孩子们,原来挂在东南天上的月亮早已转到了西南天上。我既怕又冷却又不敢走出那个草窝棚,就一直瑟缩着身子胆怯地趴在窝棚里一动不敢动。我被空无一人过于空旷的月光下的土地吓住了。这是多么美的田园景致啊!我却被它吓住了。后来姥姥和母亲一路喊着从月光的尽头走过来了,我一下子冲出草窝棚,朝着姥姥和母亲冲去,姥姥一下子抱住我,解开衣襟温暖着我,我清楚地感到姥姥的两颗泪水闪着幽亮的月光滴落在我的脸上。那一瞬间姥姥抱得我有多么紧啊!   在岁月的流逝中,那童年的风景都已经远了,但在今晚这样的月光中那一切又仿佛拉近了,多么相似的月夜啊!我仿佛又看到了我那童年稚嫩的身影歪歪斜斜地跑在这片土地上。平日里我们只能在他乡异域思念故乡,追忆那已失的一切。而现在,我就站在这月光下的土地上,站在我自己的思念中,我和那已失的一切都离得那样近,我感受到了重新拣拾回忆碎片的美妙。此时的原野真静啊!没有行人,没有飞鸟,没有颜色,没有白天忙碌时的一切嘈杂,连所有在白天不能让人悦目的地方也都被夜色省略了,只有巨大的月亮在浩渺的天空移动,只有我一个人孤独的身影在广袤的土地上彳亍。在夜晚的边缘是静寂的古老而又祥和的村庄,它们匍匐在大地上倾听月光千年的流淌,此时那些收获过后守在粮囤边的农人们正在过他们安闲殷实的冬天。   站在这样的天地间,此时我仿佛听到月光的流动声盈满耳际。   站在月光下的土地上我不禁想起了人与土地的话题。这月光照耀滋润着的土地在岁月中是一种永恒的存在。我不禁思索起它这种存在的意义。生命降生在土地上是必然的,颗粒状的生命从很小就闻着土地的气息一天天长大,像前一辈人一样喝土地上的水,吃土地上长出的庄稼。土地负载着生命就像负载着庄稼一样。生命在无数的岁月之后,逐渐地长大,然后饱满,然后成熟,然后苍老,然后死亡,被土地重新收回它的怀抱中,就像一棵庄稼的生长过程。也有的生命由于命运的转换,会在他的某一个生命阶段背离了土地,寻找另外的生存天空。外面的世界很大,充满竞争奋斗的乐趣,也充满沉重和失败,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客居者在外面的世界找不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时他们往往会想起那童年曾生活过的土地,那土地上曾有过的一些忧伤,贫穷和欢乐这时有了新的意义和价值。他们在外面的世界越是漂泊就越是思恋那背离了的土地,是这样的回忆陪伴他们在外面漂泊的那颗孤独的破碎的心。   有故土可以思念的人是最幸福的客居者和漂泊者。这思恋会随着岁月的日久和生命的日衰而更加强烈,所以当他们在生命即将终结时总是嘱咐他们的后代,将他们的坟墓建在故乡的土地上,以温暖那颗在外面漂泊后寒冷孤独的心。我想我父亲就是这样。未来的我也许还会这样。人和土地永远结不下仇恨,即便是一个在土地上留下罪恶和仇恨的人,即便是一个曾经被土地伤害过的人,以及背弃伤害过土地的人。   我现在站在这里,不过是生命历程中的一次对于土地的回归,就像鸟儿在季节中的飞翔。月光和土地使我的精神变得清纯而又澄澈,我的生命正处在一个稍纵即逝的瞬间,这不可或缺的断断续续出现的瞬间正在美丽着我的生命。当我意识到这归乡的价值和意义后,我便更加贪婪地享受这土地上的月光和月光下的土地带给我的痛彻的幸福。我深深地理解这一切在我生命中的重量,这饱满的月光将会照耀我整个生命的天空。我真愿把这样饱满的月光和土地送给每个正在异乡漂泊的天涯游子,与天涯者共享。   爱月宜眠迟。古诗中充满了朗月的意境,充满了古代文人面对明月时的柔腻情怀,以及面对世态的空灵闲达境界。我想那位古代文人肯定也是一位将生命降生在土地上,又在异地的漂泊中忆起了故乡明月的天涯留宿者,就像我一样。此时我没有一丝倦意,没有了任何生命中的沉重,我的五脏六腑都是透明的。   我的思绪飘得很远,不知不觉间我已处在了土地的深处,像一叶扁舟处在了大海深处。土地从我脚下向四周漫延,拥有了这样的土地和月光,我是天下最富有的人。土地啊!我思恋的土地啊!此时对你的一切感受都从脚下向我传来,传遍我的全身,我的灵魂何曾这样踏实安详。月光照耀的土地啊!   你就是一扇巨大的门,总有一天我的生命即将终结时,我将形单影只地回到你的面前,用最后一丝力气敲响你的门环,钻进你那温暖的坟墓,就像我所有的先人一样。   这样想着,我竟泪流满面,浑身战栗。一个孤独的归乡的男人在空旷无人的月光下的土地上遇到了他久违了的喜悦而又幸福的泪水。我在泪光和月光交织着的目光中望见了一片更大的坟茔,那是我们家族的坟,像一个扔乱了的省略号。   夜已经很深了,连偶尔的狗吠声也已听不到了。我转回身往回走,踩着晶莹的月光,穿过来时的那片林子,推开我出来时虚掩上的门,从无边的月光中一下子跨进了这个农家的门,然后我像农人一样关上了那扇农家的门,这样我就把整个原野的门关闭了,把浩瀚的月光关在了门外,而我将在我灵魂的深处将这一切永恒地珍藏。   后来我发现我的一条围巾丢失在了月光下的土地上。我想那也许是冥冥中的意志让我留在土地上的信物。那就让它裹紧我那颗留在土地上的心吧。   走出月光,在异乡,我永远是一个流浪的稻草人。   但我很幸运,我拥有一片土地上的月光,能够让我在漂泊的间隙回首眺望。   (《文学界(原创版)》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2章 老祖母的时间荒原(1)   宋长征   一、活一季香一季   老祖母,如今你躺在一片青青的麦田里。醒了睡,睡了醒,在风中张望家园。我们,承袭了你勤劳的一生,种地扬谷,侍弄着自己的那一片人生。   我知道,你有多喜欢脚下的这片土地。活着的时候,指着墙角的那片薄薄的棺椁说,住进去,就住进了安然,住进了清澈的时间,就能永远,活在大地的胸膛,日日倾听,那饱满的心跳。   我们的土地不算多。好在,我们都是一群知足的人。知道,麦子的一生,谷子的一生,还有玉米的一生,和我们一样,穿越风风雨雨,到最后,才高高擎起那么一点点粮食。觐献给时光之神。   ——我们怎么可能是神呢?我们不过是神造的子孙,在大地上,虫蚁般忙碌,向着神在的方向,一日日驱赶,鞭笞着自己的灵魂。   老祖母的腰,早早就弯了。时间一轮轮从你的血肉上走过,走老了筋骨,走老了眼神,走老了,你年少时在三月的春光下,羞红的脸庞。那时候,祖父还少不更事,穿着开裆裤,爬到村里最老的一棵柳树上,拧吹柳笛,学鸟语,叫只有你能听懂的那一串话——长大了我要娶你。   我们是农人,我们的双脚,一生下来就拴系在土地上,拴系在一棵棵向时间匆匆赶路的庄稼上。拔节。生长。在宁静的夜色中,听村庄在憨厚的呼吸里,入梦。那些闪烁的群星,有多喜欢眷顾于我们,一枚枚,棋子般散落在天上。蟋蟀唱起歌谣,麦草散发清香,浓浓的,乳汁一样的雾霭,聚集,聚集,而后,散布在田野。让每一个在乡村游走的孩子,都有一口活命的奶水。   我学会了在一滴露水里,凝视乡村。珍珠般透明,折射出五彩斑斓;袅袅的炊烟,和低矮的屋檐。晨起的祖父掮起杞柳筐,走在一头赶路的牲口后面。那头赶路的牲口知道祖父的心思,将粮食和草化成的粪,不偏不倚,落在路中央。你看祖父的眼神呐,好像一辈子就为一泡粪土活着,在晨曦中,收集满一筐子,羊粪蛋,驴粪蛋,和冒着热气的牛粪。倒在门前的空地上。   让它们自己燃烧。有些东西就是在时间里慢慢酝酿和燃烧的。像酒,很多粮食蒸透了,发酵,一滴滴,滗沥出馥郁的浓香。像酱,好生生的黄豆,在时间的守望里,长出绿毛,才有了我们赖以佐食的慵长时光。   老祖母,你是一块地。   老祖母那块地上,永远生长着粮食。村庄,在河水的缠绕里,久久不愿老去。老祖母在屋檐下梳下一缕缕花白的发丝,藏在木板门后面的墙缝里,就以为藏住了时间的苍老。老祖母不想,让谁看见自己老去的样子。祖父当年吹着唢呐,迎娶老祖母时,那件火焰一样的缎子面袄,老祖母在五月的阳光下,一次次翻晒。最后,微笑着穿在身上。躺进,那片薄薄的棺椁里。活一季香一季,这是老祖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我在田埂上一遍遍看着熟透的庄稼,才明白,渺小或伟大,都得活色生香地活着。   飞鸟一次次掠过头顶,时间的翅膀,一翕一张,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是要不停地劳作,耕耘。蠹虫,最是不劳而获的家伙,钻进我的书橱,贪婪地吞咽知识和思想——只是吞咽纸张而已。你绝不相信,一只小小的蠹虫,能有多大出息。吃饱了肚子,大腹便便地爬出来晒太阳。这个阴冷的家伙,是错了的。一旦阳光落在身躯上,就会麻醉般静静死去。曝晒,只有庄稼和干净的灵魂,才适合在阳光下曝晒。我们不想化成一只翅膀斑斓的蝴蝶,也不想做扑火的灯蛾。我们在土地上行走,在大地上沉醉,我们的血液和骨殖,最后,将会植入脚下的土地,这片时间的荒野。没有遗憾和愧疚,没有深深的自责与忏悔。   老祖母,你是否累了。走了那么久,终于可以尘埃落定。在村子的不远处。我知道,我们早晚会去看你,追随你。但是现在,我们还要好好地活着。   一粒种子一旦落进泥土,便会在春天张开小小的花朵。你说的。活一季香一季。田野上的庄稼和草会记得,你皴裂的手指,抚摸过的子孙会记得,池塘边的那棵祖父攀爬过,拧吹柳笛的老柳,会牢牢记得。记得一个人清贫的一生,在村庄的时间荒原上,花朵般绽放。将淡淡的体香,飘满一整个季节。   时间始终活着。像你。   我们在母亲的子宫里,体验过生命似水的感觉。呱呱坠地,用惊诧的眼神,张望这个纷繁的世界。然后,闭上眼,沉痛大哭。哭是哭过了,有些东西注定会死亡,有些人和事,过了许多年,依然水般清澈透亮。   我们的脚步在追赶时间,时间也在追赶我们的脚步。原野上的谷子和玉米熟了,稻草人始终保持最初的信仰。祖母,那件火焰一样的缎子面袄不是你挂上天的吧,在黄昏的时间中,散落一地霞光。村庄是你的,田野也是你的,这生长繁盛在大地上的庄稼和草,都是你的。梦里,你佝偻着腰,踮着小脚,穿行在一望无际的时间荒原。从老年走向中年,从中年走向青春,又从青春,走向温暖的襁褓。我看见你笑了。清澈的眼神,一如我小时候看你的模样。你的手抚过我的面颊,你的胸膛紧紧贴着我的胸膛。你在暗夜里点燃一根火柴,像星星,像月亮,像头顶的那轮火红的太阳。   老祖母说给我们一个又一个故事,我们听着老祖母的故事在村庄里长大。   我们曾经深信不疑,我们现在依然深信不疑。只有老祖母才会疼爱自己生命般,疼爱着我们。   有时候,我们的脚步越走越远,领你回家的一定是她。   有时候我们走向天涯的身影越来越淡,喊你折返的一定是她。   有时,我们在时间的水流里找不到自己,帮你找到自己的一定是她。老祖母才不会发脾气呢,老祖母把村庄、庄稼和我们,都看成是她的孩子。   静悄悄的月光下,老祖母很轻易地就能站在乡村的屋顶。月光漫过她的发梢,月光浸透她的眉睫,月光水一样拍打着老祖母的衣衫。我在淙淙的月流里分明看见,村庄依然活色生香地活着,老祖母依然活色生香地活着,活一季香一季。   二、老祖母那片地   老祖母站在那片地上,一直站着,像一株孤单的野草,像一棵被收获了子实后的庄稼。阳光落在老祖母的发梢,又滑落在她褪色的肩膀。什么时候,老祖母老成了一帧老旧的照片,在那个淡淡的黄昏,泛黄我的记忆。   那是老祖母的一片地。老祖母,你在春天走过田埂时,是不是听见麦苗“沙沙”的笑声,大风“呼呼”的喊声。那条忠实的老狗,低低的吠声。我们知道你老了,怕你找不到来时的路。于是,把早已散架的一柄头,敲打上,给你做拐。让你拄着,领着你,去看你种了一辈子的庄稼地。   村庄里也有夏天,离开夏日的煎熬,我们的日子仿佛就不能叫做日子。   老祖母偷偷地,在夏天的玉米地里,赤裸着肩膀,袒露着松弛的乳房。老祖母不说话。满地的玉米都是老祖母的儿女,神色凝重地看着老祖母,赤裸着上身。老祖母的青春,被村庄偷跑了,被土地掩埋了,被早早死去的祖父,带到异地他乡,远远地埋葬。祖父死时,瞳孔发散,面色潮红。祖父说,我又看见你悄不叽的模样了。光着身子,沿着那片地,一直跑呀跑。跑到天边,跑到我心里。自此,你的青春就消失了。你找不到了,在时间的荒野里,有很多东西,我们昨天看着,花开的花开,叶绿的叶绿,后来就都看不见了。   老祖母,一弯腰,把一朵草花插在花白的鬓发间。那条老狗,“呜呜”了两声,看着西天的云彩,熏醉了老祖母核桃皮样的脸庞。   老祖母,我知道,你一直在播种时间。把种子,一粒,一粒,播种在泥土里。你不会像村子里的青皮子那样,三天两头,走到那片地,看种子是否露出了芽尖。那些种子,其实就撒播在你的心里。你会拈起一缕春天的风,撒一场三月的雨,用松软的梦里的那双手,犁犁耙耙。让种子的床,温和柔软。本来,那些种子就是你的孩子呀,那些庄稼就是你的儿女。长大,长高,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你要做的,不过是在村子里细细梳理时间的绳结。   凌乱的乡村时间,从来没有人告诉你,这一天的日子该如何打理。我们不是流水线上的一员。我们和村子也没有隶属关系。村庄承载我们的时间,我们在村庄的时间里,悠然度日。数鸡;喊狗;和醒来后倒嚼的老牛,诉说在过去的时间里,打捞的忧伤与快乐,失落与满足。村子里的日子亮堂堂的。   即便是在凉月满天的夜里,也能听见时间水流一样的念珠声。老祖母猫着腰,把馒头屑放在蟋蟀的洞口;把一片肉,放在老鼠经常走过的地方。在村子里,老祖母不光待人祥和,更希望那些小小的生命,蟋蟀在嘀哩中,安慰我们的孤单,老鼠在夜色里,给我们空虚的时间带来一点点热闹的凌乱。   没有草的土地,是不会收获粮食的。 www/xiaoshuotxt.co m txt 小_说天+堂 第43章 老祖母的时间荒原(2)   没有荒废的时间,不叫真正的日子。   我承认,我是老祖母嫡系的子孙。一生下来,就学会了如何在老河滩上虚度光阴。我看一尾鱼,在明净的水流里,闪烁粼光,不厌其烦地在水草间穿梭。它们有很多时间,不用关心所谓的正经事。它们也不用天天想着鲤鱼跳龙门的崇高理想。时间还早着呢——在老祖母的时间荒原里,我们第一要听见自己的心跳,看见自己的影子。然后,才在风里,去寻找大地上的朋友和伴侣。老祖母从未教给我们什么,我也一直没在教科书里看见老祖母说过的只言片语。总之,土地是用来播种的,泥土是用来生长的,时间,只不过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附庸。我们从时间中来,在时间里消失;到最后,时间并不能证明,谁是小人物与哲人。都会化作飘散在风中的微尘。   老祖母,沿着故乡的田埂,我还能看见你的足迹。小小的,像一个个尖尖的粽子。你生养了我们,给我们铭刻上乡村的刺青,给我们烙上乡土的刻痕。从此,走到哪里,身上的泥土气息,再也挥之不去。   泥土能用来承载什么?   村庄又能寄托什么?   老祖母死了,会不会在一天的清晨苏醒,手搭凉棚,站在村庄的最高处,看村庄之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祖母从来讷言。即便是絮叨,也在寂静的夜里。老祖母只对自己说着话。星星亮了会灭。月亮圆了会缺。日头升起会落。花儿开了会谢。草儿青了会黄。叶子落了,还会再绿。只有风,只有穿越夜色的风,偷偷爬进老祖母的木格窗棂,在季节的记事簿上,记下老祖母凌乱的絮语。   然后,走出村庄,昭告天下。   风拍打着老椿树坚实的躯干,风抚摸着小桥下悠悠的水流。风停驻在老祖母的那片地上,看庄稼一天天生长,青绿,绵延,葳蕤老祖母的时间荒原。   ——我看见老祖母变成了一阵风。   多年以后,从他乡匆匆赶回的伯父,请风水先生,在那片地上看上了一方好穴。说是金沙铺地,玉带缠腰。决意,把老祖母从西洼地里迁迎回来。   时间凝固着,风不知躲向了哪里,一锹,一锹,将潮湿的泥土翻上来,露出老祖母业已腐朽的棺椁。年过七旬的伯父,哽咽着,老泪纵横。用手,将棺木上的土,一点点拂去。忍着悲伤,将老祖母的棺木启开——老祖母在笑,蓝布大襟上一朵火焰般的花朵,鲜艳而生动。老祖母的脸,红润着,原本核桃皮一样的脸色,看不出一丝皱纹。花白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青丝如瀑。阳光,流苏般洒落,瞬间温软了老祖母僵硬的肢体。   七憨爷说,真真的,一个死去多年的人,就像活过来一样。   老祖母还是化成了一缕风。在启开棺木的刹那,一切将不复存在。伯父痴坐在地,向天哭诉。早知如此,何必找什么狗屁风水先生。   老祖母不会后悔,如愿以偿地安放在属于她的那片地里,春来了秋黄,夏走了雪落。老祖母的那片地,始终生长一茬又一茬的庄稼,和一季又一季旺盛的野草。   守住自己的那片地,人就不会寂寞。自己种下的种子,就能打下自己的收成。老祖母的那缕风,累了就在田埂上歇歇;闲了,就在草尖上刮刮。从村庄到田野,只不过一眼望去的距离,我们在你慈祥的目光里,在你的时间荒原里,还会来来去去。   三、老祖母的时间荒原   老祖母老了。老祖母的时间,荒芜成一片苍茫的冬日原野。   那些鲜活的记忆呢,那些活生生的村庄里的事物,如今,一一逃逸。再也不听从老祖母无声的召唤。我走过老祖母的身后,想拂去粘连在她身上的枯草残茎,和落满双肩的尘埃。老祖母依旧木讷着眼神,忘记了我曾经是她一脉相承,传继下来的孩子。   谁没有过快乐的童年时光呢?仿佛生命的开始,每个人都拥有天使般的清澈与单纯。你赤脚走过的那条小河,冬去春来,野草爬满了老河滩。你的眼神,比河水还要明亮,轻轻掬起,时间的水花,悄然从指缝间流走。老祖母,你不会想起很多年以后,你成了别人的老祖母,我们一一窃取了你的活力与青春。像一架建在村庄里年深日久的房子,昨天抽一块砖,今天掀一片瓦。曾经,我们多么温暖地住在同一片屋檐下,听飞过村庄的鸟语,看门前刺槐树的花,开了一季又一季。我们太不甘于贫穷,不甘于黑黑白白的寂寞,到后来,剥皮抽筋般,摧毁很多缓慢时光里的事物,却依然,还干着一些自以为是的事情。   老祖母老了,老了的老祖母,在她的时间荒原,噤了声。春来时,燕子飞过老祖母的眼帘,再也唤不醒一丝涟漪。秋天时,落叶翻飞,老祖母踟蹰在飒飒秋风里,无怅然,也无欢喜。   村子里的房子,一天天空了下去。牛叫声逃逸,农具逃逸,一些缓慢憨厚的事物,一一逃逸。它们去了哪里?或许是从前吧——老祖母,从你木讷的眼神里,我能读懂。正向行驶的时间轨迹之外,还有另一条通向从前的时间之路。原本,一个人生下来就开始向前行走;到后来,就完全变了样子。   有一种叫回忆的东西,会牵着我们的手,像儿时,老祖母牵着我们,一一辨认,这是月亮,那是星星;这是草,那是庄稼。   我们站在时间回溯的路口,呼啸的风,撩起往日的尘沙,冷硬地,灌满思绪。对了,老祖母,你开始日渐苍老的眼神,是不是就要走过冬天,在无尽的时间荒原上醒来,走向繁花似锦的彼岸?   村庄隐忍着,在每一个黎明到来之前,缄口不语。太阳的光芒又能怎样?   现实的轰鸣又能怎样?倾轧而过的流水作业,又能怎样?我们在压抑的空间里,已经走了很久。我们在飞扬的尘沙中,已看不清自己来时的面容。我们奢望着,和星空大地一起,享受耕耘播种的快乐。哪怕是泪水,也不曾将我们执着的热望淹没。   老祖母,你不要哭泣。你是不是看见了自己年轻时的样子。粗大的麻花辫,灵动的腰肢,走过村庄时,能惊起一股小小的旋风。那些粗憨的庄稼汉子,不以为耻地向你表白着,心中最真实、裸露的想法。有时候,文明不过是刻意给人穿上一件铁裤衩,表面的繁缛斯文,并不能掩饰心中龌龊的想法。   一曲花儿、信天游,从民间深处,火辣辣地飘进现实的耳郭。很难说,高雅,就是掩盖了真实的高雅。   清白的月光之下,小河里的水从来没有这样温柔、体贴、惬意地滑过老祖母光滑的肌肤。知更鸟,在夜色中沉浸,虫鸣交织,给老河滩芦苇荡蒙上一层迷幻的色彩。   老祖母,天地一派澄明中,你是村庄里最干净整齐的新娘。撩拨的唢呐,响了三天三夜,宣告一个人处子时代的结束。   扑面而来的烟火日月。寂寞的村庄只因有了老祖母,日子才像模像样,仿佛在清水中洗涤。   有一段时间,我恋上了老旧的光阴。老祖母就站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   看我翻箱倒柜,找一些老东西。一把长命锁,是老祖母的外婆留下的唯一一件饰物。老鼠,憨态可掬的样子,不知出于前朝哪位工匠的手艺。时间的水流,并未磨灭往昔的镜像,一件小小的器物,不知温暖过多少灵魂。老椅,浸透时光的暗红,光滑的扶手,被打磨成了一弯月牙。老椅只适合老态龙钟。如今,老祖母宽袍大袖地坐在里面,依然有些传统的样式。尽管,我们有时不太喜欢,嫌拘束。可是老祖母的怀抱,谁又不曾依恋过呢?包括那些老掉牙的催眠曲,包括老祖母倦怠着眼神,拂一拂手,让我们到野地里,尽情玩耍。   留下孤单的老祖母吧。忘记那些缓慢的日子?   或者,摒弃一切清贫、简陋与乡村古朴的光阴。让我们都住进十层、百层的云霄,无限漂浮在漫漫的时光旅程?   终有一天,老祖母寿终正寝的那天?终有一天,老祖母不会在村庄里醒来?终有一天,我们像一群失忆症患者,再也找不到村庄与原野,在笙歌之后的一派死寂中,品味失去故乡故土的滋味。   体态臃肿的老祖母,迟钝的手势,再也不能驱赶一群落在田间的鸟雀。   祖父扎起的稻草人还在,还在孤单守望什么。村庄里的老屋还在,横断的窗棂,像缺失了牙齿干瘪的嘴唇,任凭一阵风打着呼哨,在时间的荒原上来回穿梭。   我们的脚步走走停停。我们只有在冷寂的刹那,才会偶尔返回曾经的时间轨迹。我们多像一群群欲望的候鸟啊,南去北飞,寻觅一个永远没有谜底的答案。此心安处是吾乡——只能用一种无奈的私语告诉自己,曾经也是一个有家的孩子。   年迈苍苍的老祖母,向地平线走去。老祖母的时间荒原,单薄的炊烟又起。村庄在远处,村庄在近处,村庄在老祖母的心里。   我只记得,除了一条朝向正前方的时间之路,还有另一条道路,蜿蜒在心底。安静,真实,良善,单纯,像一株植物的灵魂。春去秋来,花开花谢,子实结满时间的枝丫。   (《新散文观察》2011年第4期)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44章 厚武薄文的汗国   韩少功   蒙古人是长于歌唱的民族,精神几乎全部融解在歌声里,远古“乐”教传统比汉民族延绵得更为长久。人人都是天才的歌手,不论是酋长,还是僧侣或者牧人,以至于他们的善饮,似乎只是为了使他们有更多放歌的豪兴;他们的嗜肉,似乎只是为了使他们体魄更为健壮厚重,更容易在胸腔内灼烤出西方式的美声和共鸣。他们放牧时骑在马背上的悠闲,或者躺在草地上的散漫,则为他们的歌唱提供了充足时光,为一切辛劳的农耕民族所缺少。   歌唱,加上接近歌唱的朗诵,加上接近朗诵的诗化日常口语,构成了他们的语言,构成了他们历史上最主要的信息传播方式。在公元十二世纪以前的漫长岁月里,他们甚至没有文字,不觉得有什么书写的必要。   俄国诗人普希金端详过这个粗心于文字的民族,说蒙古人是“没有亚里士多德和代数学的阿拉伯人”。但这并不妨碍蒙古深刻地改变过俄国,在很多西欧人的眼里,粗犷强壮的俄国人已经眼生,只是蒙古化或半蒙古化了的欧洲人。这也不妨碍蒙古深刻改变过中国,在很多南方人眼里,雄武朴拙的北方人同样眼生,不过是蒙古化或半蒙古化了的中国人。蒙古的武艺甚至越过了日本海,成为相扑(摔跤)和武士道传统的源头;甚至越过了白令海峡,融入了美洲印第安人的生存方式以及后来美国人的“牛仔风格”。他们的长调一度深深烙印在其他民族的记忆中和乐谱上。俄国音乐中的悲怆,中东音乐中的忧伤,中国西部信天游(陕甘)、花儿(青海)、木卡姆(新疆)等音乐素材中的凄婉,很难说没有染上色楞格流域和克鲁伦流域的寒冷。从英吉利海峡一直到西伯利亚流行的sonnet(商籁体诗歌),深深藏在蒙语词汇中,很难说没有注入过蒙古牧人滚烫的血温。   北半球这种泛蒙古的大片遗迹,源头十分遥远而模糊,其中最易辨认的,只是公元1206年的“库里尔台”,即蒙古各部落统一后的酋长会议。成吉思汗登基,热血在歌潮中燃烧,腰刀在歌潮中勃勃跳动,骏马在歌潮中扬蹄咆哮,突然聚合起来的生命力无法遏止,只能任其爆炸,化为一片失控的风暴。后世史学家们的笔尖每到此处也为之哆嗦。马背上的成吉思汗宣布:“人类最大的幸福在胜利之中:征服你的敌人,追逐他们,剥夺他们,使他们的爱人流泪,骑上他们的马,拥抱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于是一个散弱的民族从漫长的沉默历史中崛起,以区区不过百万的总人口,区区不过十二万的有限兵力,竟势如破竹横扫东西南北,先后击溃了西夏、南宋、喀拉汗、花剌子模、俄罗斯、波斯、日耳曼以及阿拔斯王朝,铁骑践踏在莫斯科、基辅、萨格勒布、杭州、广州、德里、巴格达、大马士革,直到穿越冰封的多瑙河,西抵亚得里亚海岸。人类史上一个领域最为辽阔的国家,随着他们似乎永不停止的马蹄和永不回头的尘浪,突然闪现在世人眼前,几乎没收了全部视野。   巴格达城破之时,除了极少数熟练工匠留下来,八十万居民被屠杀殆尽。   征服者比虎豹还要凶猛和顽强,可以举家从军,在缺吃少眠的情况下日夜兼程,三天就扫荡匈牙利平原;可以枕冰卧雪,仅靠一点马血、泥水甚至人肉,就精神抖擞地跨越高加索山脉。他们的皮袋既可以储水,又可以充气后用来过河,再加上炼铁技术提供的一点马蹄掌、弓弩、钩矛和钉头锤,这一类简易粗陋的用具就足以助他们永远地向前,“像成群的蝗虫扑向地面”,“不屈不挠,战无不胜”,“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鬼”。(见马修·帕里斯的《英国史》,一八五二)他们是一支歌手组成的军队,因此习惯于激情的喷发而不是思想的深入,因此不在乎法律,不关心学问和教化,不拘泥于任何作战规程,包括不需要什么后勤辎重。相反,他们的后勤永远在前方,在敌人的防线那边,是等待他们去劫掠的一切粮草、牲畜、财宝以及俘虏,是全世界这个取之不尽的大库房。   这些身披兽皮盔甲面色粗黑的武士,说着异族人谁也听不懂的话,对于世界来说是一群不知来历莫知底细的征服者。但武可立国,治国则不可无文。   一个厚武而薄文的帝国,体积庞大得口耳难以相随,首尾难以相应,恐怕一时有些手足无措。成吉思汗的战略是首先联合“所有住在毡篷里的人”,从而将部分突厥人纳入自己的营垒,但知识与人才还是远远不够。于是阿拉伯人被用来管理贸易和税收,中国人被用来操作火炮和医药,擅长交际的欧洲人则被遣去处理一些外交事务——其中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就给忽必烈大汗当了多年使臣,还在扬州当上地方官。蒙古大汗们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危险,对美物奇器酒香肉肥以外的一切甚至无所用心。元朝一道刻在寺院石碑上的圣旨这样写:“长生天帝力里,皇帝圣旨里:和尚、也里可温、先生、达识蛮每:不拣什么差发休当者,告天祝寿者么道有来……”这一段汉文读来如同天书。其实“和尚”是指佛教徒,“也里可温”是指基督教徒,“先生”   是指道教徒,“达识蛮”是指伊斯兰教徒。“每”相当于“们”。全句的意思是:圣上对各种宗教一视同仁,不论你们念的是什么经,只要是告天祝寿的就统统念起来吧。   这里的多元共存态度,作为一种官方文化政策足可垂范后世;但粗野杂乱的行文,愣头愣脑的口吻,如同街头巷尾的大白话,驱牛逐马时的吆喝,透出一股醺醺的酒气,完全暴露了帝国在文化上的粗放,哪有堂堂朝廷圣旨的体统和气象?事实上,帝国在文化上一开始就无法设防而且比比破绽,以弓矛开拓的疆土,最终难逃来自异族文化的肢解和吞食。公元十三世纪后期,经过了一百多年多少有些短暂的强盛,一个不擅长文字的民族,一个缺少思想家和学术典籍的民族,从而也是缺乏成熟国家制度和成熟文化控制的民族,迅速被占领区的其他族群同化,在习俗、语言以及人种上皆有消泯之虞。   依稀尚存的帝国也大体上一分为三:旭烈兀的伊尔汗国尊奉伊斯兰教,定都北京的忽必烈在中国接受了佛教(喇嘛教)和儒家思想,别尔克的俄罗斯金帐汗国则部分引入了东正教。各大汗国之间争权内战,腥风血雨,最终耗竭了帝国的生命,一只军事恐龙在文化四面合围之下终于倒毙。   像一道闪电,帝国兴也匆匆亡也匆匆,结束得太快,连当事人也来不及想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除了后世少数学人,对于大多数牧人来说,这一段历史如真如幻,似有似无,扑朔迷离,支离破碎,只是草原长调中增加了一则血色的传说。   (《今晚报·今晚副刊》2011年5月29日) www.xiaoshuotxt.,comt xt+~小<说+天>堂 第45章 定西笔记(节选)(1)   贾平凹   哎哗啦啦,祥——云起呃,呼雷儿——电——闪。一——霎时呃,我——过——了呃——万水——千山。   这是我在唱秦腔。陕西人把起念作且,把响雷叫呼雷儿,把万水又发音成万费,同车的小吴也跟着我唱。秦腔是陕西人的戏,却广泛流行于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小吴是甘肃定西的,他竟然唱得比我还蛮实。   亏了有这个小吴当向导,我们已经在定西地区的县镇上行走十多天了。   看见过山中一座小寺门口有个牌子,写着:“天亮开门,天黑关门。”我们这次行走也是这般老实和自在,白天了,就驾车出发,哪儿有路,便跟着路走,风去哪儿,便去哪儿;晚上了就回城镇歇下,一切都没有目的,一切都随心所欲。当我们在车上尽情热闹的时候,车子也极度兴奋,它在西安城里跟随了我六年,一直哑巴着,我担心着它已经不会说话了,谁知这一路喇叭不断,像是疯了似的喊叫。   在我的认识里,中国是有三块地方很值得行走的,一是山西的运城和临汾一带,二是陕西的韩城合阳朝邑一带,再就是甘肃陇右了。这三块地方历史悠久,文化纯厚,都是国家的大德之域,其德刚健而文明,却同样的命运是它们都长期以来被国人忽略甚至遗忘。现代的经济发展遮蔽了它们曾经的光荣,人们无限向往着东南沿海地区的繁华,追逐那些新兴的旅游胜地的奇异,很少有人再肯光顾这三块地方,去了解别一样的地理环境,和别一样的人的生存状态。   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生命里或许有着贫贱的基因吧,我喜欢着这几块地方,陕西韩城合阳朝邑一带曾无数次去过,运城临汾走过了三次,陇右也是去过的,遗憾的只是在天水附近,而天水再往北,仅仅为别的事专程到过一县。已经是很久很久了,我再没有离开西安,每天都似乎忙忙碌碌,忙碌完了却觉得毫无意义,杂事如同手机,烦死了它,又离不开它,被它控制,日子就这么在无聊和不满无聊的苦闷中一天天过去。二○一○年十月的一天,我去一个朋友家做客,那是个大家庭,四世同堂,他们都在说着笑着观看电视里的娱乐节目,我瞅见朋友的奶奶却一个人坐在玻璃窗下晒太阳。老奶奶鹤首鸡皮,嘴里并没有吃东西,但一直嚅嚅蠕动着,她可能看不懂电视里的内容,孩子们也没有话要和她说,她看着窗台上的猫打盹了,她开始打盹,一个上午就都在打盹。老太太在打盹里等待着开饭吗?或许在打盹里等待着死亡慢慢到来?那一刻中,我突然便萌生了这次行走的计划。   我对朋友说:咱驾车去陇右吧!   朋友说:你不是去过吗?   我说:咱从天水往北走,到定西去!   朋友说:定西?那是苦焦的地方,你说去定西?   我说:去不去?   朋友说:那就陪你吧。   说走就走,当天晚上我们便收拾行囊。一切都收拾停当了,我为“行走”   二字笑了。过去有“上书房行走”之说,那不是个官衔,是一种资格和权力,可也仅仅能到皇帝的书房走动罢了,而我真好,竟可以愿意到哪儿就到哪儿了。   但是,我并不知道这次到定西地区大面积的行走要干什么,以前去了天水和定西的某个县,任务很明确,也曾经豪情满怀,给人夸耀:一座秦岭,西起定西岷县,东到陕西商州,我是沿山走的,走过了横分中国南北的最大的龙脊;一条渭河,源头在定西渭源,入黄河处是陕西潼关,我是溯河走的,走的是最能代表中国文明的血脉啊!可这次,却和以前不一样了,它是偶然就决定的,决定得连我也有些惊讶:先秦是从这里东进到陕建立了大秦帝国,我是要来寻根,领略先人的那一份荣耀吗?好像不是。是收集素材,为下一部长篇做准备吗?好像也不是。我在一本古书上读过这样的一句话,“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然无为,动而以天行,谓之养神”,那么,我是该养养神了,以行走来养神,换句话说,或者是来换换脑子,或者是来接接地气啊。   后半夜里进的定西城,定西城里差不多熄了灯火,空空的街道上有人喝醉了酒,拿脚在踢路灯杆。他是一个路灯杆接着一个路灯杆地踢,最后可能是踢疼了脚,坐在地上,任凭我们的车怎样按喇叭他也不起。打问哪儿有旅馆?他哇里哇啦,舌头在嘴里乱搅着,拿手指天。天上是一弯细月,细得像古时妇女头上的银簪。   天明出城,原来城是从山窝子里长出来的么,当然也同任何地方的城一样,是水泥城,但定西城的颜色和周围的环境反差并不大,只显得有些突然。   哎呀,到处都是山呀,已经开车走了几个小时了还在山上。这里的山怎么这般的模样呢,像是全俯着身子趴下去,没有了山头。每一道梁,大梁和小梁,都是黄褐色,又都是由上而下开裂着沟渠壑缝,开裂得又那么有秩序,高塬地皮原来有着一张褶皱的脸啊,这脸还一直在笑着。   看不到树,也没有石头,坡坎上时不时开着一种花,是野棉花,白得这儿一簇,那儿几点,感觉是从天上稀里哗啦掉下来了云疙瘩。   其实天上的云很少。   再走,再走,梁下多起来了带状的塬地,塬地却往往残缺,偶尔在那残缺处终于看到一庄子树了,猥琐的槐树或榆树的,那就是村庄。村庄里有狗咬,一条狗咬了,全村庄所有的狗都在咬,轰轰隆隆,如雷滚过。村庄后是一台台梯田,一直铺延到梁畔来,田里已经秋收,掰掉了苞谷穗子,只剩下一片苞谷秆子,早晨的霜太厚,秆子上的叶都蔫着,风吹着也不发出响来。   后来,太阳出来了,定西的太阳和别的地方的太阳不一样,特别有光,光得远处的山、沟、峁和村庄,短时间里都处在了一片恍惚之中。下车拍一张照片吧,立在太阳没照到的地方,冷是那空气里满是刀子,要割下鼻子和耳朵,但只要一站在太阳底下,立即又暖和了。对面圪梁梁上好像站着了一个人,光在身后晕出一片红,身子似乎都要透明了。喊一声过去,声在沟的上空就散了节奏,没了节奏话便成了风,他也喊一声过来,过来的也是风,相互摇摇手,小吴说他要唱呀,小吴学会了我教的那几句秦腔,他却唱开了花儿:   叫——你把我——想倒了哈,骨头哈——想成——干草了哈,走呢——走——呢,越远了。不来哈——是由不得——我了哈。   车不能停,猛地一停,车后边追我们的尘土就扑到车前,立即生出一堆蘑菇云。蘑菇云好容易散了,路边突然有着三间瓦房。前不着村,后不靠店的,怎么就有了三间瓦房,一摞六个旧轮胎放在那里,提示着这是为过往车辆补胎充气的。但没有人,屋门敞开,敞开的屋门是一洼黑的洞。一只白狗见了我们不理睬,往门洞里走,走进去也成了黑狗,黑得不见了。瓦房顶上好像扔着些绳子,那不是绳咯,是干枯了的葫芦蔓,檐角上还吊着一个葫芦。   瓦房的左边有着一堆土,土堆上插了个木牌,上面写着一个字:男。路对面的土崖下,土块子垒起一截墙,二尺高的,上面放着一页瓦,瓦上也写了一个字:女。想了想,这是给补胎充气人提供的厕所吗。   从山梁上往沟道去,左一拐,右一拐,路就考司机了,车倒没事,人却摇得要散架,好的是路边有了柳。从没见过这么粗的柳呀,路东边三棵,路西边四棵,都是瓮壮的桩,桩上聚一簇细腰条子。小吴说,这是左公柳,当年左宗棠征西,沿途就栽这样的柳,可惜见过这七棵,再也没眼福了。但路边却有了一个村子,村口站着一个老者。   老者的相貌高古,让我们疑惑,是不是古人?在定西常能见到这种高古的人,但他们多不愿和生人说话,只是一笑,而且无声,立即就走掉了。这老者也是,明明看见我们要来村子,他就进了巷道,再也没有踪影了。   巷道很窄,还坑坑洼洼不平整,巷道怎么能是这样呢,不要说架子车拉不过去,黑来走路也得把人绊倒。两边的房子也都是土坯墙,是缺少木料的缘故吧,盖得又低又小。想进一些人家里去,看看是不是一进屋门就是大炕,可差不多的院门都挂了锁,即便没锁的,又全关着,怎么拍门环也不见开。   忽地一群麻雀落下来,在巷道里碎声乱吵,忽地再飞走起,像一大片的麻布在空中飘。   当拐进另一条巷道,终于发现了一户院门掩着,门口左右摆着两块石头,这石头算作是守门狮吗?推门进去,院子里却好大呀,坐着一个老婆子给一个小女娃梳头,捏住了一个什么东西,正骂着让小女娃看,见我们突然进来,忙说:啊达的?我说:定西城里的。她说:噢,怪冷的,晒哈。忙把手里的东西扔了,起来进屋给我们搬凳子。我的朋友问小女娃:你婆在你头上捏了个啥?我还以为是虱哩!司机作怪,偏在地上瞅,瞅着了,说:咦,我还以为不是虱哩!小女娃一直撅着嘴,蛮俊的,颧骨上有两团红。   我们并没有坐在那里晒太阳,院里屋里都转着看了,没话找话地和老婆子说。老婆子的脸非常小,慢慢话就多起来,说她家的房子三十年了,打前年就想修,但椽瓦钱不够,儿子儿媳便到西安打工去了,家里剩下她和死老汉带着孙女。说孙女啥都好,让她疼爱得就像从地里刨出了颗胖土豆,只是病多,三天两头不是咳嗽就是肚子疼,所以死老汉一早去西沟岔行门户,没带这碎仔仔,碎仔仔和她置气哈。她说着的时候,小女娃还是撅着嘴,她就在怀里掏,掏了半天掏出一颗糖,往小女娃嘴里一塞,说:笑一哈。小女娃没有笑,我们倒笑了,问这村里怎么没人呀?她说:是人少了,年轻的都到城里讨生活了,还有老人娃娃们呀!我说:院门都锁着或关着,叫着也没人开。她说:没事么?我说:没事,去看看。她说:那有啥看的?我说:照照相么。老婆子立马让我给她和孙女照,然后领着我们在村里敲那些关着院门的人家,嚷嚷:开门,开门哈菊娃!院门拉开了一个缝,里边的说:阿婆,啥事?老婆子说:你囚呀,城里人给你照相呀不开门?门却哐地又关严了,里边说:呀呀,让我先洗洗脸哈!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46章 定西笔记(节选)(2)   我们先后进了七户人家,家家的院子都大,院墙上全架着苞谷棒子,太阳一照,黄灿灿的。我们说一句:日子好么。主人家的男人在的,男人都会说:好么,好么。他们言语短,手脚无措,总是过去再摸摸苞谷棒子,还抠下一颗在嘴里嚼,然后憨厚地笑。院子里有猪圈,白猪黑猪的,不是哼哼着讨吃,就是吃饱了躺着不动。有鸡,鸡不是散养的,都在鸡舍,鸡舍却是铁丝编的笼,前边只开一个口儿装了食槽,十几个鸡头就伸出来,它们永远在吃,一俯一仰,俯俯仰仰,像是弹着钢琴上的键,又像是不停点地叩拜。狗和猫是自由的,因为它们能在固定的地方拉屎尿尿,但狗并不忠于职守,我们去后,刚叫一下,主人说:嗨!就不吭声了,蹲在那里专注起猫,猫在厨房顶上来回地走,悠闲而威严。就在男人领着我们到堂屋和厨房去转着看的时候,女人总是在那里不停地收拾,其实院子已经很干净了,而屋里的柜盖呀,桌面呀,窗台呀,擦得起了光亮,尤其是厨房,剩下的一棵葱,切成段儿放在盘子里,油瓶在木橛子上挂着,洗了的碗一个一个反扣着在桌板上,还苫了白布。到了柴棚门口,女人说:候一会儿,乱得很!我们说:柴棚里就是乱的地方么!进去后,竟然墙上挂的,地上放的,是各种各样的农具,锄呀,锨呀,镰呀,镢是板镢和牙子镢,犁是犁杖,套绳和铧,还有耱子、耙子、连枷、筛子、笼头、暗眼、草帘子、磨杠子、木墩子,切草料的镲子,打胡基(土坯)的杵子,用布条缠了沿的背篓、笸篮、簸箕、圆笼。女人用筐子装了些料要往柴棚后的那个草庵去,草庵里竟然有毛驴,毛驴总想和我们说话,可说了半天,也就是昂哇昂哇一句话。   我们和老婆子走出了第七户院子,老婆子家的狗就在院门口候着,老婆子喜欢地说:接我啦?抱起了狗,狗的尾巴就摇摆得像风中的旗。   出了村子,我的情绪依然很高,对朋友说:这才是农村的味啊!   朋友觉得莫名其妙,说:咹?   我说:什么东西就应该是什么味呀,就像羊肉没了膻味那还算羊肉吗?   朋友说:你这人就怪了,刚进村嫌巷道太窄,嫌房盖得太矮,转了一圈又说这好那好,农村就该是这个味,这不自相矛盾吗?   朋友的话一下子把我噎住了。   我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从农村到西安的,几十年里,每当看到那些粗笨的农具,那些怪脾气的牲口,那些呛人的炕灶烟味,甚至见到巷道里的瓦砾、柴草和散落的牛粪狗屎,就产生出一种兴奋来,也以此来认同我的故乡,希望着农村永远就是这样子。但是,我去过江浙的农村,那里已经没一点农村的影子了,即使在陕西,经过十村九庄再也看不到一头牛了,而在这里,农具还这么多,牲畜还这么多,农事保持得如此完整和有秩序!但我也明白我所认同的这种状态代表了落后和贫穷,只有改变它,甚至消亡它,才是中国农村走向富强的出路啊。   我半天再没有说话,天上那一大片麻布又出现了,突然间成百只山麻雀就落在村口到车的那段路面上,它们仍是碎声乱吵,吵得人头痛。   还是黄土梁,还是黄土梁上的路,但今天的路比昨天的窄,窄得一有会车一方就得先停下来。好的是已经半天了,只有我们这辆车,嚷嚷:这是咱们的专道么!可刚转过一道弯,前边就走着了一个牛车。   不会吧,怎么会有牛车?就是牛车。   车是四个轮子上一面大的木板,没帮没栏,前边横着一根长杠,两头牛,牛都老了,头大身子短。牛车上坐着一个人,光着头,耳朵却戴了个毛哄哄的耳套,猜想是招风耳。   吆车人当然知道一辆小汽车在后边,便把牛车往路边赶。牛似乎不配合,扯一回缰绳挪一步,再扯一回缰绳再挪一步。旁边村庄有拾粪的过来了,吆车人骂了一句:妈的?菖!一个轮子终于碾到路边的水渠沟,牛车便四十度地斜了。   我不让司机按喇叭,也不让超,小心牛车翻了。小吴说:没事,二牛抬杠翻不了。   车超过去了,听到牛响响地打了个喷嚏,还听到拾粪的说:汽车能屙粪就好了。   公路经过一个镇子,镇子上正逢集,公路也就是了街道,两旁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日常百货,还有苞谷土豆、瓜果蔬菜,还有牲畜和农具,也还有了油条摊子、醪糟锅子。人就在中间拥成了疙瘩。这场面在任何农村都见过,却这时我想着了:常常有蚂蚁莫名其妙地聚了堆,那一定是蚂蚁集。集上的人大多都是平脸黑棉袄,也有耸鼻深目高颧骨的,戴着白帽。黑与白的颜色里偶尔又有了红,是那些年轻女子的羽绒服,她们爱并排横着走,不停地有东西吃,嘎嘎嘎笑。   我们的车在人窝里挪不动,喇叭响着,有人让路,有人就是不让。小吴头从车窗伸出去喊:耳朵聋啦?县长的车!我看见有人撅着屁股在那里挑选笊篱,回过头看了看,又在挑选笊篱,还把一把鼻涕顺手抹在了车上,忙按住了小吴,把车窗摇起,说那么多人走着,咱坐在车上,已经特殊了,不敢提自己是领导或警察,这人稠广众中领导和警察是另一类的弱势群体。于是,我们都下了车也去逛集,让司机慢慢把车开到镇东头,然后在那里会合。   我们去问人家的苞谷价小麦价,价钱比陕西的要高,陕西的蒜和生姜涨价了,这里的倒便宜。感兴趣的是那些荞面,竟然都是苦荞面,一袋一袋摆了那么多,问为什么叫苦荞面,是因为荞麦产量少,收获起来辛苦,就如要在农民二字前边加个苦字的意思吗?他们七嘴八舌地就讲苦荞面不同于荞面,苦荞面味苦,保健作用却强,吃了能防癌,能降血糖,能软化血管,但血脂高的人不能久吃,吃多了血就成清水了。他们说着就动手称了一袋,而且开始算账。我们忙说:不要称不要称,只是问问。他们就生气了:不买你让我们说这么多?脸色难看,似乎还骂了一句。骂的是土话,幸亏我们听不懂,就权当他们没骂,赶紧走开,去给那个吃羊杂汤的人照相了。吃羊杂汤的是个老汉,就蹴在卖羊杂汤的锅旁边,他吃得响声很大,帽子都摘了,头上冒热气,对于我们拍照不在意,还摆了个姿势。可把镜头对准了另一个人,那人说:不要拍!我们就不拍了。那人是提了个饭盒买羊杂汤的。饭盒提走了,摊主说:那是镇政府的。   去卖牲口的那儿给牲口拍照吧,牲口有牛有驴有羊和猪,牲口的表情各种各样,有高兴的,有不高兴的,高兴的可能是早已不满意了主人,巴不得另择新家,不高兴的是知道主人要卖掉它呀,尤其是那些猪,额颅上皱出一盘绳的纹,气得在那里又屙又尿。买卖牲口,当然和陕西关中的风俗一样,买者和卖者撩起衣襟,两只手在下面捏码子。这些没啥稀罕的,就去了萝卜和白菜的摊位上。那个卖胡萝卜的,手指头也冻得像胡萝卜,见了我们,小眼睛一眨一眨,殷勤起来,说:买了土鸡蛋了吗?我们说:没买。他说:不要买,要买到村里去买,前边那几笼鸡蛋说是土鸡蛋,其实不是土鸡蛋。想要买土鸡吗?买土布吗?我们说:你咋老说土东西?他说:你们这穿着一看就是城里人么,城里人怪呀,找老婆要洋气的,穿衣服要洋气的,啥都要洋气哩,吃东西却要土的!我们哈哈大笑,旁边卖豆腐的小伙子一直看我们,后来就蹭了过来,小声说:收彩陶吗?我有马家窑的,绝对保真!我说:好好卖你的豆腐!就去了一个卖鞋垫的地摊上挑拣鞋垫。鞋垫都是手工纳的,上边纳着有人的头像和各类花的图案,小吴建议我买那有人头像的,说:这是小人,把小人踩在脚下,就没人扰伤!我选了双有牡丹花的,因为花中还纳有字,一个写着“爱你终生”,一个写着“伴你一世”。   集市靠北的一个巷口,人围了一堆在唱歌,以为是县剧团的下乡演出,或是谁家过红白事请了龟兹班,近去看了,原来是唱花儿,一个能唱花儿的歌手被人怂恿着:亮一段吧,亮一段吧。歌手也是唱花儿有瘾,也是歌手生来是人来疯,人多一起哄,就唱起来了。一个人一唱,人窝里又有人喉咙痒,三个五个就跳出来一伙唱了。这集上的人说话我听得懂,一唱花儿就不知道唱的什么词了。让小吴翻译,小吴说:唱的是《太平年》,一个鸟儿一个头,两只眼睛明炯炯,两只嘛黄爪儿,就墙头站哦太平年,一撮撮尾巴,落后头哦就年太平。   两个小时后,我们和司机在镇东头的柳树下会合。柳树后的土塄坎上,一头牛在那里啃吃着野酸枣刺。我的朋友奇怪牛吃那刺不嫌扎呀?我说你城里人不懂,我故乡有顺口溜,就是:人吃辣子图辣哩,牛吃刺子图扎哩。这时候,手机来了信息,竟是:对联,爱你终生,伴你一世。我说:啊,这和我买的鞋垫上的话一样么!司机却在远处说:往下看!我再把这信息往下翻,竟是:横批,发错人了。   据说鸠摩罗什去中原时在天水和定西住过一段时间,所以这里的寺庙就多。去漳县的路上,看到一座孤零零的又高又陡的土崖,土崖上有一个古庙。   感到不解的是:黄土高原上水土容易流失,这土崖怎么几百年不曾坍塌?   那么险峻的,路细得像甩上去的绳,咋能就在上边造了庙?   朋友说他去过陕北佳县的白云观,也是造在山顶上,当地人讲,建造的时候砖瓦人运不上去,让羊运,把各村的羊都吆来,一只羊身上捆两块砖或四页瓦,羊就轻而易举地把砖瓦驮上山了。这土崖上的古庙也是羊驮上去的砖瓦吗?不晓得,可这土崖立楞楞的,是羊也站不住啊!   土崖不远处有个几十户的小村,村里却有一个戏楼。戏楼上有四个大字,从左到右念是:响过行云。从右到左念是:云行过响。从左从右念过三遍,到底没弄明白怎么念着正确。   进村去吃午饭,村民很好客,竟有三四个人都让到他们家去,后来一个人就对一个老汉说:我家里兰州的,他家是北京的,你家是西安的,西安来的客人就到你家吧。我们觉得奇怪,怎么是兰州的北京的西安的?到了老汉家,老汉才说了缘故,原来这村里大学生多,有在兰州上大学的,有在北京上大学的,他家的儿子在西安上过大学。我们就感叹这么偏僻的小村里竟然还出了这么多大学生。老汉说:娃娃都刻苦,庙里神也灵。我问:是前边土崖上庙里的神吗?他说:每年高考,去庙里的人多得很,神知道我们这儿苦焦,给娃娃剥农民皮哩。我夸他比喻得好,老汉便哧哧地笑,他少了一颗门牙,笑着就漏气。可是,当我问起他儿子毕业后分配在西安的什么单位,他的脸苦愁了,说在西安上学的先后有五个娃,有一个考上了公务员,四个还没单位,在晃荡哩,他儿子就是其中一个。县上已经答应这些娃娃一回来就安排工作,但娃娃就是不回来。供养了二十年,只说要享娃娃的福了,至今没用过娃娃一分钱,也不指望花娃娃的钱,可年龄一天天大了,这么晃荡着咋能娶上媳妇呢?老汉的话使我们都哑巴了,不知道该给他说什么好,就尴尬地立在那里。还是老汉说了话:不说了,不说了,或许咱们说话这阵,我娃寻下工作了,吃饭,吃饭!   (《人民文学》2011年第5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47章 爱着你的苦难   江少宾   一   好吧!我承认,小时候,我是个顽皮的孩子,打架仿佛是我的家常便饭,一天不吃就饿得慌。   那个秋天的黄昏,我又在放学的路上挑衅了干林。干林比我高一个头,时常欺负班上的男孩子和村里的女孩子,我很早就想找他干一架。我故意拿起一块石头,从背后准确无误地掷中了他。战争一触即发。干林,这个早熟的劳动力,他比我更需要一场真正的战争,并在一场真正的战争里确立自己的地位和威信。那一次,我在自己的挑衅里吃了大亏,嘴唇出血,牙齿掉了两颗,胳膊和背部大面积挫伤……尚武的干林将我当成了一个试验场,他把自己的功夫全都使了出来,如果不是一位好心的老人出面阻拦,那个黄昏,干林肯定成了杀人犯。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这一回,对我失望之极的父亲终于勃然大怒,他操起准备好的拖把,向我挥了过来,我虽然受了伤但反应却是敏捷的,只一闪,父亲的拖把就挥到了天上。父亲的怒火愈加烈了,他冲了过来,我再次敏捷地夺门而出,逃进了田畈。父亲暴怒的脚步一直追在我的身后,可那时候的父亲毕竟已经年届半百,而且长得虚胖,所以一直没有把我追上。   我原以为,父亲大概也只是做做样子,吓唬吓唬我罢了,谁知道父亲竟然不达目的不罢休,他一直追了两三里。那个浓如墨汁的夜晚,我终于领教到了父亲的固执。现在想来,在这一点上,我和父亲多么相像——暴烈,固执,冥顽不化。   跑了两三里地之后,脚下已经没有了熟悉的道路,然而身后的父亲还在追赶,他呼呼地喘着粗气,像牛在喷着响鼻,这种明显是从胸腔里喷发出来的声音,一下子把我击垮了,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等待着父亲的愤怒的拖把。   追赶上来的父亲果然挥了过来,拖把裹挟着暗夜里的风,发出沉闷的响声。   寂静的夜里,这沉闷的一声宛如平地起惊雷,父亲愣住了,他停了下来,似乎是想摸摸我,手停在半空,试探着,嘴里喊着我的乳名。我们站立的地方是一道灌溉渠,试探的父亲突然失去了平衡,他一个趔趄,一头扎了进去。   渠里的水大约齐腰深,我听见父亲在水里挣扎,像一头牛,水花溅了我一身。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自始至终,我都没有伸手拉一把父亲。落水之后的父亲挣扎在长久的绝望里,他不是跌进了一道灌溉渠,而是跌进了暮年。那一次有惊无险的落水的经历,在我的时间概念里前后不到10分钟,然而在父亲那里,仿佛大半生。   最后,父亲终于爬了上来,我能感觉到父亲的颤抖,他独自转上了回家的路,甚至连拖把都没有要。我默默地跟在父亲的身后,小小的心脏几乎要蹦出来。走到村口的时候,我听见了父亲的呜咽,他压抑着,声音沙哑而苍老,像一块破碎的抹布,被风席卷在空中。这是我第一次听见父亲的哭声,很久之后母亲才告诉我,父亲这一生,只哭过有限的几次,每一次,都因为失去了一位亲人。今天想来,父亲的呜咽里不止是绝望,也不止是心痛,更多的其实是失去。   那个秋夜之后,父亲再也没有惩罚过我,即便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他也绝不会开口找我说话,他甚至不再过问我的学业,仿佛我只是家里的一个碍眼的物件,可有,当然也可无。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父亲爱上了麻将,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了麻将桌上。他几乎在夜以继日地赌,年过半百的父亲,一夜之间,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赌徒。那时候的父亲刚刚站上50岁的门槛,可50岁的父亲已经鬓发花白,他在一个人的岁月里提前衰老,仿佛全世界的创伤,全都背负在他一个人的肩上。那段黯淡的岁月,父亲像一只逃离洞穴的受伤的兽,他只能潜伏在麻将桌上,疗救自己的深重的伤口。那时候,没人理解父亲的赌,在村人的谈资里,父亲是个无可救药的疯狂的赌徒。   二   时光的洪流中,我们总会长大。我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再也没有主动肇事,人若不犯我,我绝不犯人。然而父亲,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我的变化,他依然不太和我说话,也很少主动索看我的成绩单。   父亲对赌博的热爱,终于拖垮了殷实的家底,此后连续几年,每年除夕,都有债主来拍我家的门。我清楚地记得,某年的除夕之夜,村里的一个孩子,我的小学同学,竟然也成了父亲的债主。他响亮地拍着桌子,冲父亲吆喝着,甚至直呼父亲的大名!而父亲,只是耷拉着花白的脑袋,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始终没有吭声。这揪心的一幕,让我无地自容。一段短暂的沉默之后,我终于冲了上去,手里握着板凳。在父亲的惊愕和母亲的惊叫里,小债主幸运地躲过了一劫,他远远地绕开了我,慢慢地退出了我家的后门。   那个除夕之夜,家里始终弥漫着悲伤的气氛,父亲心事重重。整场夜宴,父亲的眼圈始终是红的,他潦草地结束了自己的年夜饭,联欢晚会还没有开始,父亲就独自爬上了床。这是我们家唯一一个没有麻将声的除夕夜,父亲以这种方式,宣告一个时代的终结。他甚至有了卧薪尝胆、发奋图强的意思,然而,那时候的父亲已经老了,他已无法自食其力,至于挣钱还债,他已心有余而力不足!   贫寒的家境包围着我漫长的青春,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我的学费一直是父亲不得不破解的最大的困境。   那些年,父亲究竟在外面欠了多少债,我其实一无所知,一直到我参加工作5年之后,父亲还欠贵池的一位朋友2000块。这似乎是父亲的最后的一笔,而那时候的父亲,已经65岁!父亲的后半生,一直在还债中生活,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日子,如果将父亲换成我,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像父亲一样,旷达而乐观——晚年的父亲终于参透了人世,他用自己尊严的后半生,弥补对母亲和我们的亏欠,父亲确实做到了,他在漫长而苦难的光阴里,终于慢慢地战胜了自己!我不知道父亲的动力究竟来自于何处,是那个除夕之夜,还是因为我终于考上了大学?也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许多年过去,我一直没有问过父亲——我相信,那一定是父亲的一个秘密,父亲也一定不愿意再次提起。   三   但我深切地爱着父亲的后半生,他苦难的后半生,显示着人世的酷烈与寒凉,我已不忍细细叙述。   晚年的父亲依旧沉默寡言,偶尔受人邀请,也会在麻将桌子上短暂地小坐,要是输掉超过10块钱,会长久地自责与心痛。有一次,我去看父亲,他正在小区里打麻将,和他对阵的,是3个年纪相仿的合肥老太。父亲的牌出得非常谨慎,打出去,犹疑片刻,又拿回来;再打一张,又犹疑片刻,再拿回来。几乎是在耍赖了!父亲是怕别人开他的牌,他老迈的心脏,受不了别人掏他的钱袋。这个75岁的乡下老人已经穷怕了,他和这些老太太打牌的唯一目的,是觉得这些老太太技不如人,再者是因为,也只有这些消磨时光的老太太,可以忍受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耍赖”。   漫长的光阴,终于销蚀了我对父亲的畏惧,而我,也已经娶妻生子,成为一个丈夫和父亲。我终于感知到了那种流淌在血脉里的亲情,那是一种舍生忘死、奋不顾身的力量。现在的父亲,对我的成绩依旧不屑一顾,我不说,他也不问。他更多地关心着我的工作,我的身体,以及家庭和孩子。在父亲看来,这些才是男人的根本,其他的,都是过眼烟云。每次和父亲吃饭,他总会想方设法地告诉我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他告诫我不要骄傲,不要对下属轻易发脾气,不要对领导的决定轻率地提出任何质疑,更不要依自己的性格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件事……父亲无疑是对的,他将自己十余年的苦难,点点滴滴地渗透给自己的儿子。这让我感到,晚年的父亲又活回去了,他突然回到了几十年前,依旧那么严厉,依旧那么固执,而我,依旧是那个容易脱缰的不听话的小学生。   天下的父亲,其实大体上都是相似的,他们爱着自己的儿女,希望儿女们能够全方位地超越自己。而我的父亲,他对儿女们的要求过于严苛,甚至不惜伤害自己。   然而,我是那么深切地爱着他,——他的严苛、沉默、悲凉,还有那岁月一样深长的苦!   (《散文选刊》2011年第5期) w w w. xiao shuotxt. co mt.xt.小..说...天.堂 第48章 枉抛心力作哲人(1)   王开林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岂止发笑,他老人家还会大发雷霆。许多显着的事实提醒凡夫俗子,哲学家是那种惨遭天谴的人,且不说黑暗时代他们的思想言论很可能招致杀身之祸,和平时期他们也同样会陷入精神孤绝的境地。孑然一身,无所依傍,从古至今,这样的哲人不知凡几。古希腊哲学家斯多噶早就宣称(用的是看破红尘的口气):“我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哲学家被誉为“理性王国的选帝侯”,但他们的理智并非坚如磐石,倾覆的险象令人惊诧。尼采自称为太阳,他当街抱住受虐的老马,涕泪滂沱,呼之为“我苦难的兄弟”,这早已是深入人心的故事。尽管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早已向世人炫示哲学家超迈的经济头脑,不用则已,一用就灵,他在歉年以低价购入榨制橄榄油的工具,在丰年高价卖出它们,着实赚了个瓢满钵溢,但在世间俗众牢不可破的成见中,哲学家一直是“家徒四壁”、“釜底生尘”这类成语的形象代言人。芸芸众生对哲学家的误读和误解由来久矣,某些传记作家变本加厉,竭尽所能将哲学家描绘成严肃、刻板、多疑、冷漠的老学究,既不解风情,又不懂幽默。这就不免令人感叹唏嘘,像鲍斯威尔(《约翰生传》的作者)那样手握生花妙笔而又忠心耿耿的传记作家确实太过于奇缺了。   事实只有一个,究竟如何?经得起推敲的观点是:个体的差异之大,不可以道里计。   就拿中国现代哲学家金岳霖来说吧,他的某些行为确实合乎哲人的规范,但也有不少表现逾越了世俗的臆想,令人生出无穷的兴味。   一、不失其赤子之心   有的人城府幽深,门禁森严,大门之内还有二门,二门之内还有三门,三门之内还有四门,金岳霖却是非常单纯的学者。他不功利,也不势利,性情之活泼超过孩童。   辛亥革命时,少年时期的金岳霖兴冲冲地剪掉了辫子,他意犹未尽,又仿照崔颢的《黄鹤楼》作了一首打油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一时间播于众口,传为笑谈。他的幽默感冒出了尖尖的新芽。   1922年,金岳霖在美国留学,北京的《晨报》上发表了他的长文《优秀分子与今日的社会》,参加当时由蔡元培、胡适发起的关于“好人政府”   的讨论。文中,他希望知识分子能成为“独立进款”的人,“我开剃头店的进款比交通部秘书的进款独立多了,所以与其做官,不如开剃头店,与其在部里拍马,不如在水果摊子上唱歌”;他还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做官,也就是“不做政客,不把官当成职业……独立过自己的生活”。在当年,知识精英中有独立进款而洁身自好的人还是很多的。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学界流行“清华三荪”之说,叶企荪是清华大学理学院院长和物理系主任,陈岱孙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和经济系主任,金龙荪(金岳霖字龙荪)一度出任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他们的共同点是:均为清华的实力派人物,而且三人终身未娶。到了西南联大,教授中快乐的单身汉就更多了,杨振声作过一篇《释鳏》的游戏文章,专门打趣他们,在师生间广为传阅。金岳霖无儿无女,管他叫“金爸”的小孩子其数目倒是不少于一串葡萄,他喜欢搜罗大个头的水果,比如雪花梨、苹果、橙、柚、石榴,将它们陈列在书案上,或拿去跟孩子们比赛,这种较量往往不止一个回合。   他颇有独孤求败的气度,输了比赢了更开心,他的初衷正是让小朋友获得战利品。至于他放在书房里的“水果状元”,那就只有得意门生才能幸运获得奖赏了。   金岳霖对中国的大种鸡如数家珍,山东的寿光鸡,江北的狼山鸡,湖南的桃源鸡,上海的浦东鸡,还有引进种的波罗门鸡,他都喜欢。金岳霖买过******玩乐的大黑狼山鸡,还饲养过大斗鸡。房屋的一隅摆着许多蛐蛐罐,只为在寂静的夜晚倾听它们“瞿瞿”有声的奏鸣曲,为平淡无奇的日子增添一点生活情趣。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长脖颈啄食餐桌上的饭菜,他不驱不赶,安之若素,待斗鸡如家人。这与《世说新语》中阮氏兄弟与猪崽共用大瓮饮酒有得一拼。   多年后,冯友兰在《怀念金岳霖先生》一文中写道:“金先生的风度很像魏晋大玄学家嵇康。嵇康的特点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思想清楚,逻辑性强;欣赏艺术,审美感高……金先生的着作,我们可以继续研究,金先生的风度是不能再见了。”   金岳霖长期遵守上午不见客和不干其他事务的规矩,集中精力读书写字,构思时,他静坐冥想,仿佛老僧入定,红尘俗务不复萦怀。有一次,别人都如惊弓之鸟,跑空袭警报去了,他却浑然未觉,在宿舍里岿然不动。待警报解除后,大家奔回废墟寻人,竟发现他提笔而立,呆若木鸡,“生命介乎无幸而免之间”。每天下午,他的安排就大不相同了,金岳霖喜欢会客访友,他曾在回忆文章中坦言:“我的生活差不多完全是朋友间的生活。”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初,金岳霖居住在北平北总布胡同的一个四合院里,长方形的客厅颇为敞亮,北墙八架书,英文着作居多。院子不大,但并不缺少种花的余地,一株硕大的姚黄(名贵牡丹)便是主角。金岳霖弄了个“星期六碰头会”,前来茶叙的常客、稀客和生客身份混杂,三教九流互无妨嫌,或有不速之客闻风而至,慕名而来,燕大的女学生韩素音就曾在金家客厅里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当然,学界的朋友居多,梁思成、林徽因、张奚若、徐志摩、陈岱孙、钱端升、周培源、邓以蛰、陶孟和、美国的坎南和费正清、英国的瑞洽慈,个个娴于辞令。此外,梨园名角和斗蛐蛐的高手也能在这儿找到用武之地。咖啡、红茶、水�、冰淇淋一应俱全,留下的客人还可享受金岳霖的“御厨”汪师傅精心烹制的西餐,金宅因此被众人谑称为“湖南饭店”。   很少有哲学教授像金岳霖那样喜欢看英文小说,从狄更斯到奥斯汀,广泛涉猎,《福尔摩斯探案集》和《江湖奇侠传》也曾博得他的喜爱。在西南联大的教授中,沈从文是个热心肠,他时不时会邀请好友去给少数爱好文学的青年弟子支支招。有一次,金岳霖也被拉去“示众”。他的讲题是《小说和哲学》。大家很期待金先生讲出一番精深的道理来。不料他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纳闷,问他:“《红楼梦》算不算一个例外?”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突然停顿下来,对大家说,“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只跳蚤,捏在手指间看看,那神情比名捕逮住钦犯还要得意。金岳霖的魏晋名士之风,让学生不得不心服口服。   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清华大学请马列专家艾思奇作报告,报告会由金岳霖主持。艾思奇的开场白火力充足,他说:我们讲辩证法,必须反对形式逻辑,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我们要与形式逻辑作坚决的斗争。这是当时苏联的观点,艾思奇只是转述,并无发明。临到总结时,金岳霖以诙谐的语气说道:“我早就听说艾思奇同志坚决反对形式逻辑,要与形式逻辑作坚决斗争。   听他演讲之前,我本想跟艾思奇同志斗一斗,争一争。听完艾思奇同志的演讲之后,我完全赞同他的讲话,他讲的话句句符合形式逻辑,我就用不着斗,用不着争了,谢谢艾思奇同志!”   哲学家金岳霖身上总不脱诗人性情,他特别喜欢作对联,这一雅好愈老愈执着。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毛泽东在中南海召集几位湖南同乡聚餐,主要客人是章士钊和程潜,金岳霖作陪。程潜话少,章士钊侃侃而谈,其中一句是“西邻责言勿理也”,或“勿顾也”,或“非礼也”,金岳霖有点耳背,未能听得真切,但是他听后愣了一下。回去时,他在车子里琢磨章士钊的那句话,脑际突然灵光一闪,“西邻责言勿理也”恰巧可以用“东里子产润色之”对上。他可惜自己捷才不足,想得不够快,失去了稍纵即逝的机会,要不然,当场对出,毛主席一定会开怀大笑。   晚年,金岳霖深居简出,他体弱多病,经常赴协和就医。“文革”伊始,革命派不让他坐汽车,只肯安排平板三轮车,金岳霖不争待遇,也不管这是不是小辈的戏弄和揶揄,倒是有点欣然从命的意思,自携小马扎,身穿御寒的长棉袍,端坐其上,任人一路蹬过去,较平日更加顾盼自如。王府井行人多如过河之鲫,谁识得这位满肚子学问、热爱生活的哲学家呢?毛泽东曾经对金岳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这样的接触方式也真够离奇的了。但他觉得好玩,并不觉得难受。   1983年11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了金岳霖的《知识论》。其后不久,社科院哲学所的所长和党组书记去看望他。他不假思索,当面向所长要钱,他说:“我要钱。《大学逻辑》我不要钱,《论道》那本书我也不要钱,可是《知识论》这本书我要钱。”两位领导当然明白老人的意思是要稿费。他要钱干什么?他要钱是为了多交党费。   二、“我觉得它很好玩”   早在中学时代,金岳霖曾分析过长期流行的一句谚语:“钱财如粪土,朋友值千金。”金岳霖认为这句话自相矛盾,如果“钱财如粪土”的话,那么“朋友值千金”就会推导出荒谬的结论:朋友无异于粪土。他指出该谚语含有明显的逻辑错误。   1914年,金岳霖官费留学美国,先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攻读商业科,兴趣不浓,改为政治学。他在给五哥的信中谈了理由:“簿计者,小技耳,俺长长七尺之躯,何必学此雕虫之策。昔项羽之不学剑,盖剑乃一人敌,不足学也。”两年后,他从宾夕法尼亚大学毕业,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深造,专业仍是政治学。他最终获得的学位也是政治学博士学位。其后,他在欧洲游学五年,兴趣开始朝哲学倾斜。   1926年8月,金岳霖在徐志摩主编的五十九期《晨报副镌》上发表文章《自由意志与因果关系的关系》,徐志摩的编辑按语极尽诙谐调侃之能事:“金先生的嗜好是捡起一根名词的头发,耐心地拿在手里给分。他可以暂时不吃饭,但这头发丝粗得怪可厌的,非给它劈开了不得舒服。”   同年秋天,赵元任离开清华,去“中央研究院”就职,他推荐金岳霖接替自己讲授逻辑学,这确实有点赶鸭子上架的味道。但金岳霖硬着头皮,凭着惊人的勇气创办了清华哲学系,其目的很明确:“要培养少数哲学家。”   有趣的是,这位开山鼻祖近似光杆司令,名下只有两个门徒,一位是沈有鼎,另一位是陶燠民。五年后,金岳霖重获机会到美国进修一年,正式拜在哈佛大学的谢非教授门下,精研逻辑学,他向导师坦诚相告:“我教过逻辑,可是从来没有学过。”世间竟有这么滑稽的事情,谢非教授闻言大笑一阵。   逻辑课先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算有趣。后讲符号逻辑,跟高等数学一样艰深,大家如听天书,摸不着头脑。西南联大的学生陈蕴珍(巴金夫人萧珊)曾问金岳霖:“您为什么要搞逻辑?”她的意思是:这门学问太枯燥了。金先生的回答出乎意料:   “我觉得它很好玩。”   确实很好玩。金岳霖上逻辑课,喜欢用故事启发人。有一次,他要说明形式逻辑只管推理的形式正确与否而不管推理所用命题或概念内容的真假,也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衣帽间的黑人侍者非常称职,每次顾客进门时把衣帽交给他,等顾客出门时他将原物奉还,从未出过差错。有一回,一位顾客出于好奇,问他:“你怎么知道这衣帽是我的呢?”侍者答道:“我并不知道它是你的呀!”顾客又问道:“那你为什么把它还给我呢?”侍者答道:“因为那是你交给我的呀!”侍者只管衣帽是谁交他寄存的就还给谁,而不管衣帽本身是否寄存者本人所有,不管它是不是他从别人那儿借来甚至偷来、抢来的。还有一次,金岳霖在课堂上说,并不是任何命题都可以证实,比如义和团的信条是:诚心则刀枪不入。与洋鬼子交战,大师兄首先冲上去,被洋枪洋炮打死了。大家以为大师兄一定心不诚,有过失,才死于非命。我是心诚的,死不了,仍然继续往前冲。紧接着,二师兄、三师兄……也被打死了,余众照旧一窝蜂往枪口、炮口撞去。人都死光了,“诚心则刀枪不入”的命题依旧无法证实。   学生听故事而学逻辑,金岳霖娓娓道来,学生们自然听得津津有味。   《知识论》是金岳霖的呕心沥血之作,说它命运多舛,一点也不为过。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_说[_天.堂 第49章 枉抛心力作哲人(2)   金岳霖曾经回忆道:“花时间最长、灾难最多的是《知识论》那本书。抗战期间,这本书我在昆明就已经写成。那时日帝飞机经常来轰炸,我只好把稿子带着跑警报,到了北边山上,我就坐在稿子上。那一次轰炸的时间长,天也快黑了,我站起来就走,稿子就摆在山上了。等到我记起回去,已经不见了踪影。一本六七十万字的书不是可以记住的,所谓再写只可能是从头到尾写新的。”世间帝王坐失江山的不乏其人,学者坐失手稿的却罕见所有,这件事当年就传为笑谈。别人笑得欢,作者则如哑巴食黄连,其苦难言。《知识论》完成于1948年底,出版迟至1983年冬,金岳霖的那声“非常非常之高兴”道出了他对宁馨儿终于面世的喜悦之情。   《论道》是金岳霖在抗日战争期间完成的一部重要着作,是中国现代哲学中系统最完备、最富有创造性的本体论专着。书中以道、式、能为基本范畴,采用逻辑学书写形式,每一条都是一个逻辑命题,通过纯逻辑的推演建构出独特的本体论。这本书的问世使中国学术史产生了方法论上的革命,在重感悟而轻逻辑的中国文化圈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论道》充分体现了金岳霖中西合璧的着述风格,他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最高概念“道”将“式”、“能”统括起来,成为其哲学体系中“最上的概念”、“最高的境界”。书中大量采用无极、太极、理、势、体、用、几、数等中国传统哲学术语,并有意使用许多中国传统哲学命题,但一一赋予新解。此书被国民政府教育部评为优秀学术着作二等奖,奖金高达五千元,这是一个相当不菲的数目。   晚年,金岳霖谈到自己1949年前的着述,这样写道:“我只写了三本书。   比较满意的是《论道》。花工夫最多的是《知识论》,写得最糟的是《大学逻辑》。”他认为自己没有数学才能,形式逻辑就很难深钻猛掘。   三、终身未娶之谜   世间精于理者未必不深于情,庄子妻死,鼓盆而歌,那是哲人的超然,而不是漠然。   1924年,赵元任夫妇赴欧洲旅行,遇见金岳霖,后者正在欧洲游学,同行者为美国女朋友liliantaylor。liliantaylor的中文名是秦丽莲,颇为俗艳,这肯定不是金岳霖操觚的“杰作”。1925年11月,金岳霖回国,秦丽莲也随之来到北京。她倡导试婚,对中国的家庭生活充满兴趣,愿意从家庭内部体验感情生活。1926年,经赵元任介绍,金岳霖到清华接替前者的教席。   他不住在校内,而是与秦丽莲住在城里。   很显然,金岳霖与秦丽莲只是同居,试婚无果就劳燕分飞了,秦丽莲返回美国后,彼此间失去了联系。年轻时,金岳霖最佩服英国哲学家罗素,罗素极力主张试婚,生命不息,试婚不止,他的正式夫人即多达三任。相比而言,金岳霖只能算是浅尝辄止,小巫见大巫了。   金岳霖终生未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美丽的女主角一直被人反复提及,她就是建筑学家、诗人林徽因。林徽因的美貌和才华有口皆碑。翻译家文洁若认为,林徽因“天生丽质和超人的才智与后天良好高深的教育相得益彰”,这话说到了点子上,林徽因确实是知识女性中的极品。张邦梅在张幼仪的口述自传《小脚与西服》中写到林徽因,张幼仪对这位情敌(实为假想敌)的评价非常值得玩味,她的原话如此:“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这位女士当时才十六岁多,为了追求她,中了魔的徐诗人竟将饱受丧子之痛的发妻弃若敝屣。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与张幼仪的离婚证人是金岳霖,徐志摩后来与陆小曼的结婚伴郎也是金岳霖。徐诗人的那些孟浪之举,金逻辑是再清楚不过的。   梁思成与林徽因结缡,家世的关系起了重要作用,双方的父亲梁启超和林长民是多年的知交。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们感情基础自然十分牢固。   1923年,梁思成因车祸受了重伤,他们的关系非但没有疏远,反而更加紧密,水泼不入,针插不进,翌年相偕留学美国,同修建筑学课程,然后结成神仙眷侣,不仅情投意合,而且志同道合。徐志摩伤筋动骨,牺牲学位,兑换了自由身,尽管使出浑身解数,但依然未能俘获林徽因的芳心,只好乖乖认输,退而求其次,拆散同门好友王赓与陆小曼的婚姻,娶了那位金枝玉叶的病西施。金岳霖究竟有何绝招使高傲的天鹅公主在为妻为母之后对他格外高看?   他默默地爱着林徽因是不难理解的,林徽因爱他,就有点令人匪夷所思,不得要领了。林徽因的传记在坊间已有多种,它们都未能揭示这个哑谜的谜底。   金岳霖身材高大,风度翩翩?金岳霖雄心万丈,才高八斗?金岳霖幽默风趣,亲和善良?爱情是一定需要理由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林徽因才智过人,更不会误打误撞。   值得信赖的记载来源于梁思成的续弦林洙女士的笔录,她曾在《碑树国土上,美留人心——我所认识的林徽因》一文中细述根由:1931年,梁思成从宝坻调查回来,林徽因哭丧着脸对他说,她真是苦恼极了,因为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如何是好。林徽因对梁思成毫不隐讳,并没有把他当成傻丈夫,而是坦诚得如同小妹求兄长指点迷津。梁思成痛苦至极,也矛盾至极,苦思一夜,认为金岳霖所具有的哲学家冷静理智的头脑正是自己所欠缺的,于是他告诉妻子:她可以充分行使自由意志,倘若她选择金岳霖,那么祝他们永远幸福。稍后,林徽因把这一切原原本本告诉了金岳霖。难能可贵的是,金岳霖并未让爱情中人最易在内心滋生的自私自利占据上风,他的回答十分理智,令人叹服:“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从此以后,他们三人始终是好朋友,金岳霖仍旧跟他们毗邻而居,相互间百分百地信任。梁思成与林徽因吵架,也总是由金岳霖居间仲裁,逻辑教授凭借丰沛的理性自可胜任愉快。   徐志摩、金岳霖都与林徽因有过感情纠葛,行止却大相径庭。徐志摩完全为诗人的浪漫劲头所驱遣,致使感情烈焰烧熔了理智。而金岳霖自始至终都以最高的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显示出超脱凡俗的襟怀和品格。柏拉图尝言:“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金岳霖对林徽因的评价浓缩为五个字——“极赞欲何词”,林徽因对金岳霖的评价也绝对不会低于这个刻度。   一身诗意千寻瀑。   万古人间四月天。   这是林徽因的两位挚友——哲学教授金岳霖和邓以蛰联名给她撰写的一副挽联。“四月天”典出于林徽因的诗题《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她去世的日子也是在四月的第一天(1955年4月1日),此处象征着博大的爱和不老的青春。他们的极赞之意既在言内,又在言外。   金岳霖回忆起那场追悼会,曾痛切地说:“追悼会是在贤良寺开的,我很悲哀,我的眼泪没有停过……”林徽因去世后多年,有一天,金岳霖郑重其事地邀请故交好友到北京饭店吃西餐,众人大惑不解,等到金先生致祝酒词时,谜底才被揭开:“今天是林徽因的生日!”举座不禁感慨欷歔。这份深情愈老愈醇,真是人间极品啊!   关于金岳霖的感情生活,还有一个插曲值得一提。据李文宜在《回忆金岳霖同志生活轶事》一文中透露,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金岳霖一度打算与记者浦熙修缔结姻缘。当时,民盟组织在京中央委员学习,金岳霖是积极分子,同组的浦熙修热情大方,与金先生很投缘,两人过从甚密。浦熙修多次去金家做客,对汪师傅的厨艺赞不绝口。从两情相悦到谈婚论嫁,眼看就要水到渠成。不巧的是,彭德怀庐山挨批,彭德怀的夫人浦安修是浦熙修的妹妹,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婚姻与政治瓜葛相连,稍有不慎,瓜葛就会变成高压线。金岳霖是共产党员,这种变故令他大犯踌躇,进退两难。李文宜出于好意,劝金先生“不要急于结婚,再考虑一下”。不久,金岳霖住进协和,浦熙修身患癌症,结婚的事便功败垂成。这一次,金岳霖真就疾步流星地走到了围城的大门口,无奈又折转回来,也许这就是宿命的安排,他的人生中注定缺少一个洞房花烛夜。   四、枉抛心力作哲人   金岳霖的内心充满矛盾,绝对比王国维提出的“可爱”与“可信”的矛盾更为纠结。(不止一次)他对自己的弟子说过这样的话:“本世纪以来,哲学有进步,主要是表达方式技术化了,这是不能忽视的;但哲学理论与哲学家的人格因此而分裂,哲学家不再是苏格拉底式的人物了。”诚然,知行合一的知识分子越来越罕见,甚至有“恐龙”灭绝的危险。   1946年,西南联大解散之际,金岳霖在会计处碰见黄子卿教授,后者问他:   回到北平后,倘若共产党来了,怎么办?金岳霖的回答很斩钉截铁:“接受他们的领导,他们不是洋人,不是侵略者。”中国人遭受外侮的时间太长了,只要结束了半殖民地的状况,金岳霖就感觉无比欢忭了,他对国民党的腐败和蒋介石的独裁印象太坏,憎恶之极。这位逻辑学教授并不缺乏想象力,但更坏的情形他确实想象不出。   许多学者的脚步都喜欢朝着书生报国的方向迈进,这样一来,就难免与政治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金岳霖曾坦承,对于政治,他是一个辩证的矛盾:   “我是党员,可是,是一个不好的党员;我是民盟盟员,可是,是一个不好的盟员;我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委员,可是,是一个不好的委员。我一方面对政治毫无兴趣,另一方面对政治的兴趣非常之大。”他所说的“对政治毫无兴趣”是指他从来就不想涉足官场,毫无官瘾,甚至比傅斯年更瞧不起国民党的某些政客。他所说的“对政治的兴趣非常之大”则是指他对政治动向的关注。说矛盾,二者其实并不矛盾。他特别留意某些政治细节。有一次,他问艾思奇:“毛主席到莫斯科,斯大林为什么不去迎接他?”艾思奇打听到准确消息之后,告诉他:“斯大林去了,可是没有接上。”   在知识分子思想改造动员大会上,金岳霖亲耳聆听过周恩来总理两个多小时的长篇报告,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犯过错误,我的错误把我暴露在上海的大马路上。”令他深受触动。后来,他在回忆文章中写道:“我从来没有听见过有周总理这样地位高的人在大庭广众中承认自己犯过错误。对我们这些人来说,这是了不起的大事。”通过批判他人和自我批判而改造灵魂,消灭心魔,这是那个时代知识子主动身受(实际上也是被动身受)的外在驱动力和内在驱动力。谁若想立定脚跟,八方吹不动,那是不可能的,惊涛拍岸的时代洪潮将众人裹挟而去。   1949年后,金岳霖撰写了多篇自我批评的文章,顺带也批评了他的三个跟不上时代的学生——沈有鼎、殷福生和王浩,认为从他们身上反映出自己以往对学术的错误态度。   1956年,金岳霖成为建国后第一批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知识分子,他在入党申请书中写道:“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确实站起来了。要巩固这个‘站起来’的局面,又非建设社会主义不可。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里,要建设社会主义,非有相当多的人无条件地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任务不可。”他找寻政治归宿,不像某些老知识分子那样犹犹豫豫,瞻前顾后,他对蒋介石的专制深恶痛绝,对建国之初毛泽东的开明不仅赞赏,而且钦佩。这位慎思明辨的学者并非预言家,对于接踵而至的政治运动,他不可能有先见之明。短暂的“蜜月期”他要好好享受。   1957年前后,金岳霖在许多场合都曾明确表态:“我改造得不好,为党为人民做的事太少!”他写过一本《罗素哲学》,以十分严苛的笔调将这位自己多年尊崇的西方哲学家敲打得满头是包,他公开表态与罗素划清界限。   凡事过犹不及,他这样做也许可以在政治上涉险过关,却无法在学理上自圆其说。那是“罢黜百家,独尊马列”的时代(“横扫封资修”的恶例层出不穷),也是幽默大师彻底丧失幽默感的时代。不为已甚的古典法则完全失灵,金岳霖苛责自己,批判他人,乃是知行裂变的结果。哲学家的心灵扭曲肯定会比其他人的类似病变显得更为醒目一些。   1958年,金岳霖参加一个访英文化代表团,在牛津大学住了几天。王浩当时任教于牛津大学,特意安排恩师在牛津哲学教师会作了一个不长的报告。金岳霖的演讲主旨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拯救了中国,所以他放弃了以前所研究的学院哲学,转成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据王浩回忆,听讲的大部分教师觉得论证太简单了一些,“可是因为金先生的英式英语特别高雅漂亮,牛津的教师大多数对金先生很尊敬”。说到英语表达,费正清也在《自传》中称赞过金岳霖的英语“几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能在音调、含义、表情等各方面分辨出英语中最细微的差别”。   一位老牌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精神上发生显而易见的突变,总是令人困惑不解的。鉴往知今,可是金岳霖的“往”与“今”难以对接,其间缺乏合理的逻辑指向。当年,胡适在海外感叹金岳霖被洗脑了,认为他参加学习会,写批判文章(包括批判胡适),是一件屈辱的事情。由于处境和语境的迥异,产生这样的隔膜,并不足奇。   金岳霖是哲人而不是超人,他后半生的成绩单乏善可陈乃是不争的事实。   他最喜欢清代诗人黄仲则,可怜的黄仲则只能“枉抛心力作诗人”,一生都在胆汁中浸泡着。金岳霖枉抛心力作哲人又如何?他苦乐参半。入于荣辱、是非、得失、成败之境,始终只有单纯,只有天真,只有大海捞月的梦想,只有竹篮打水的徒劳,论者若持恕道,对金岳霖和类似其遭遇的知识分子又何忍深责。   (《书屋》2011年第5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0章 墓地(1)   洪忠佩   稻草   村庄寒寂而清冷的冬夜,被广播喇叭中阶级斗争的热浪彻底颠覆。生产队长吭奋而嘶哑的声音,让村民群情激昂: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群众,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到,敢斗天、敢斗地,敢教日月换新天……队长的话语正进入高潮,儿子学东匆匆跑来,扯着他咸猪油似的破棉袄说:“爷爷用稻绳吊在梁上睡着了,叫都叫不醒,你快去看看吧!”   学东的声音虽然不大,却仿佛给沉浸在激情之中的生产队长泼了一盆冷水,他怔了一下,又恢复了常态,招呼大家继续学习《毛主席语录》,并用目光巡视一番会场,才离开队部……   在村里,稻绳是用稻草搓起的绳索,它当时的功用,不仅可以用来吊起菜园瓜架上的南瓜、冬瓜,还可以用来捆绑被打倒游斗示众的分子。队长的父亲穷苦贫下中农出身,队长根正苗红,他为什么选择用稻绳自缢,在当时成了村中解不开的谜团。   我比学东大两岁,还是个懵懂的少年。在我还不知道稻子如何灌浆结穗时,却对稻草有着异样的迷恋。高天云淡,谷子晒干归仓,稻草也有了归程。   空旷的晒场上,垒起的稻草垛,宛如大地丰满的乳房。我记不起田地收成的丰歉,却总能记住村里一年垒有多少个稻草垛。村庄的生活,似乎与稻草密不可分,无论家中床上、枕里,还是生产队的猪舍、牛棚,有了稻草垫底,冬天也就到了。少年不识愁滋味。在那样饥寒交迫的年月,冬天的晒场稻草垛,成了少年同伴翻筋斗、捉迷藏的游乐场。连着几夜,少年同伴都说晒场稻草垛里出现披头散发的女鬼。说者神神秘秘,听者毛骨悚然。我没见过女鬼,却见着村里一对男女从稻草垛逃离。那男的逃得迅速,从背影看去像队长,女的我是看清了的,她是春旺的母亲。看到她惊恐的样子,似是做错了什么事。但细想,她如果跟队长在一起,又能做错什么事呢?作为同伴,我觉得这事应该对春旺说,但想对他说又怕说不出个所以然。   后来的一个夜晚,不知谁一把火把稻草垛全点燃了。稻草燃起的烈火,烧了整整一夜,火光映红了村野与天空。村里稚童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火势,呆在家长身后不敢出声,只有年长的在长吁短叹。村人异常地沉默,让呼呼的烈焰与“噼啪”的火响更加清晰。突然,寂静的村子里传出一阵揪心裂肺的厮打与嚎叫。村人对这样的声音似乎并不感觉到惊奇,仍站在火场一动不动……那一夜,我的梦境中接连出现贪婪的火焰与狰狞的女鬼,还有那对匆匆逃离的男女。噩梦惊起,我的身体在发烧,咽喉疼痛。   这一年的冬天异常寒冷,大雪封山且久日不化。刀片一样的风,直往身上刮。村人都绻缩在家中不敢出门。失去了稻草垛的冬天,虽然在火炉旁多了一份私语谈资,却让冬日的村庄更加冷寂而漫长。一把火把稻草垛烧了,也就烧了生产队里牛的胃囊。在那样勒紧裤带过日子的冬天,村人对牛的情感像对无产阶级兄弟一样深厚。放牛的坡地,牛啃得枯黄的草皮都不剩了,贫瘠的田野更是一片空茫。牛忙了一年,村人不能让牛饿着,家家户户都献出了红薯、糠皮——这是每家每户过冬的粮食。遇到这样的饥荒,我的胃和牛的胃一样需要填充,却苦于找不到入口的食物。看到学东每次站在路口啃着玉米棒子,我脑中曾有过行抢的念头,但惧于他生产队长的父亲而没敢动手。面黄肌瘦的少年同伴,一个个都开始虚胖起来,身体的浮肿让腿脚失去了灵便,走起路来像陷入烂泥与踩着棉絮一样,飘忽而失重。一个雪花飘飞的傍晚,我和春旺不约而同地爬进了生产队牛棚屋,欲去偷吃待产母牛的牛食,却隐约看见母牛待产的稻草垫上有一对缠在一起的男女,边上还有一个小米袋装着的玉米棒。我和春旺第一次碰见这样的场景,惊叫一声,慌不择路,各自逃窜……正当我惊魂未定,哆哆嗦嗦地坐在火炉上烘火时,队长阴沉着脸走进了我家堂前。家人看见队长登门的脸色,心中直打鼓。队长沉默了一会儿,在堂前踱着方步说:“今年的苞谷就不是去年的玉米了。虽然今年收成这么差,天气这么恶劣,但这都是通向共产主义道路上的暂时困难。   你家的情况大家都有目共睹,我是知道的。”队长踱到我边上,用手抚了抚我的头说,“现在的阶级斗争相当复杂。你和春旺这小鬼,没事别到处乱钻。”   说着,队长从棉袄袋中抽出三个玉米棒,放在我的手上。我诚惶诚恐地接过玉米棒时,看见队长的袖口还有稻草屑。   在山村,稻草垛里藏着许多秘密:牲畜的产房,鸟类的巢穴……一年的春日,我在稻草垛里发现了一窝鸟蛋,一直没舍得掏走。后来,我还是忍不住告诉了春旺,结果只剩下一个空空的鸟窝。为这事,我和春旺动起了拳脚。   毕竟是少年伙伴,泪痕未干又黏在了一起。生产队里扎稻草人是大人们的事,我们这些小孩就一个劲地掺和,破了舍不得扔的蓑衣、斗笠,都派上了用场。   稻草人插在地里,像模像样的,却不知能否吓散鸟兽。稻草还是稻草,村人喜欢把它做成自己的替身。村庄就那么大的地方,村人四季围着田地转,实际是围着稻谷粮食转——村人与土地相依为命,相互之间有一根用稻草搓成的稻绳维系着。   山里村庄的冬天,泛着刺骨的寒冷。迟迟露脸的阳光,也常常是早早收场。村人需要的时候,阳光异常地吝啬。借着迟缓的阳光,村人不失时机地把床上、枕里的稻草,以及床上的被褥搬到露天晒着。那样的日子,虽然有隔三岔五的重复与繁琐,村人却乐此不疲。阳光晒过的稻草真好,贮藏着阳光的温暖,散发着禾叶的青气、稻穗的香甜、太阳的味道。我躺在铺满稻草的床上,感受着稻草的亲切与温暖。   1981年的秋天,正是农忙收割的时节,我随家人告别村庄,转入了小城读书。车窗外,燥热的风和着禾镰的舞动,让秋天的田野一片繁忙。稻茬上新鲜的镰痕,似乎还遗存着禾镰的欢吟。这是我熟悉而又陌生的景象,一直生动而又单调地延长我记忆的路径。   随着播种、收割,稻草一茬一茬的,记住了一个季节。村人呢?在村庄生活的背景中重复着喜怒哀乐。土地责任到户那年,也意味着队长权力的终结。那一年,队长家祸不单行:儿子学东驾驶手扶拖拉机装运稻谷出了事故,落下了残疾;他自己由于和村妇女主任在收割的稻田纠缠不清,被妇女主任家人打断了肋骨。春旺在小城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校门。我清楚地记得春旺当时说话的神情,他不仅对队长的仓皇落魄幸灾乐祸,脸上还写满了愤恨。   在我的乡土田野记忆里,所有的色调都与稻子有关,一种禾苗的嫩绿与青葱,一种谷穗的饱满与金黄——这是乡土田野对记忆的浸染,一种食为先的生存宿命。列维坦的《秋收》和米勒的《拾穗者》,都是我后来看到的名画作品。无论作品主题与色调,都激活着我远去的记忆。看到那阳光镀亮的色泽,看到那饱满而成熟的色调,仿佛是对我那遥远暗夜的一次神秘的穿透,显影复苏着童年时光的幻觉。   我的童年时光虽然在村庄度过,对稻子种植却只有程序性的认识:浸种、育秧、栽插、耘田、施肥、收割。然而,当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进入稻子的发源地——万年“仙人洞吊桶环”的洞体,恍若进入了一个醒着的梦境。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个洞体浮出了水面又陷入了孤寂?又从什么时候开始,一株野生稻因子转换成了栽植稻因子?这些都是仙人洞吊桶环留给后人的一个个谜团。只有那一万二千多年前的野生稻植硅石标本,是沉寂万年、孤寂万年之后,在大地中绽放的花朵——在这些花朵中,稻草上盛放着我们最初祖先的幸福与梦想,带给人类文明的辉光,还有全人类的景仰。   春旺忙着做生意,平时很少和我联系。1998年的一个春日,他找到我工作的单位上,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提着皮包,西装革履,已是标准的商人打扮。春旺拖着扯着要我跟他去喝酒。我手头忙着待播的节目,却还是挡不住他的执拗。落座酒店,见一桌都是金融、工商、税务部门的人士和企业老总,我方知春旺是让我来帮他陪客。春旺正在筹建一家利用稻草生产快餐盒的环保类企业,在地方上有着一定的规模,由于缺乏资金投入,正在争取省外的一家民营公司进行股份合作。我是一个成天与文字打交道的人,对他们满嘴谈的生意经,满桌喝的生意酒,就像看一场室内肥皂剧,离开酒店才如释重负。   春旺的项目,得到了专家的论证和当地政府的支持,从审批、筹建到合资、投产都十分顺利。或许是春旺的一厢情愿,用稻草生产的可降解的快餐盒,要比其他产品成本增加一倍以上。不管春旺如何努力,他始终没有让环保快餐盒厂旺起来。春旺陷入了市场、价格、环保链接的迷局。   或许,这是稻草缠绕在春旺内心的又一种隐痛。   我的家乡属山区,离万年仙人洞吊桶环只有二百多公里,土壤、气候极为相似,山峦、溪流、水田,都符合稻乡的元素。然而,近些年,村里的青壮年却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外出打工,留在村庄的是老幼病残,还有板结、荒芜的田地。村庄的生活方式日渐被城镇化生活方式同化,而又滞后于城镇化生活,村人的生活、劳作的母体嫁接出现了缺失。即便是秋季,我走进村庄,也已很难看到稻草垛的踪影。   失去了稻草的村庄,也就失去了田野的分娩。   这些,恍若是以村庄稻草为背景故事的片断,实则是我对远去真实生活的窥探。让这些沉入水底的往事重新浮出水面,我心里也感觉到不是滋味。   我想忘记这些,却一直找不到忘记的理由。   墓地 wW w.xia 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1章 墓地(2)   二爷病在床上,他的咳嗽开始上气不接下气,像拉破了的风箱,断续、无力。起先,他躺在床上的身体是伸展的,后来,咳着咳着,就蜷缩成一团,吐在瓷盂里黄稠的痰上布满了血丝。家人劝二爷再去住院,都被他回绝了。   二爷喘着气说,七十九八十九,阎王拖着走。年纪到了这个份上了,这个坎过不过得去,自己心里清楚。随着二爷一阵接着一阵的咳嗽过后,是揪心的一波三折的呻吟,游离、飘忽,仿佛有随时中断的可能。虽然时序是秋日,二爷的咳嗽与呻吟却让我不寒而栗。   二爷的房间里,充溢着混合的霉腥气味。即使是白天,房间里45瓦的白炽灯也是亮着的,还是很难驱散室内的幽暗。二爷的身体仿佛被咳干了,面无血色地躺在床上,他连吐痰的力气都没有了。处在昏迷状态的二爷,像老屋虚掩的大门,双眼闭着,眼皮却合不到一起,上下之间虽裂着一条缝隙,却无法窥探他浑浊双眼的内容。   二爷的咳嗽断了,呻吟停了,家人的心更慌了。望着只剩一丝气息的二爷,家人凝神屏息,都试图在帮二爷探脉的老中医身上找到答案。老中医与平时一样,探完脉把二爷皮包骨的左手放入棉被内,转身走出了房间。尽管老中医没说一句话,但家人还是在他一声沉重的叹息中猜出了结果。二爷奶的一声啼哭,引发一家男女老少泪水溃堤,哭声汹涌。   不知道因为是日忌,还是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二爷的辞世是次日发丧的。邻近的亲友都到场陆续吊唁了,唯独在市里工作的小叔,还赶在返乡的路上。我称他小叔,其实他比我长不了两岁。小叔是二爷家唯一一个考取大学的。小叔也不容易,读书、工作、娶妻、买房、小孩上学,压得他根本没有喘气的机会。听二爷奶说,三个月前为了二爷几千元医疗费,小叔和小婶还闹了矛盾。   家中女人的哭声,是随着吊唁的人流而起伏的,只有二爷奶木然地坐在躺椅上,老泪纵横。   无论亲戚怎么劝解与安慰,二爷奶既哭不出声,也不移动半步。午后,当小叔的双脚刚跨进家门,二爷奶哽咽在喉的哭声终于挤了出来,悲戚而哀怨。一声短促的恸哭后,二爷奶昏倒在了躺椅上。小叔顾不上在父亲灵床前跪拜,在家人一片慌乱中,抱着年迈的母亲就要去村诊所,被大叔挡了下来。悲伤过度的二爷奶,还是在家人的呼唤中醒了过来。二爷奶断断续续地哭诉着:她十一岁作为童养媳被二爷领进家门,吃过的苦比黄连还苦,无怨无悔跟着二爷一辈子,二爷怎么这么狠心丢下她一个人走了,要二爷在黄泉路上等她,去阴曹地府也有个伴……二爷奶悲凉的哭诉,让在场的所有人泪如雨下。   我不知道亲人在生死之间,还存有什么神秘,但二爷留有缝隙的双眼,却是在小叔的手掌从他额前抚过之后,才合上的。我从小对死亡的讯息,都有一种恐惧感,但面对二爷的遗体,我却没有半点存疑与惊悚。   按村里家族的规矩,丧事土葬都是由同族的长者主事。然而,正逢县里在各地推行殡葬改革的当口,负责主事的银爷陷入了两难境地。晚饭后,银爷招呼家人堂前议事。他说:“土葬是沿袭了千百年的老传统,老二走得真不是时候,他怕火化,火化就来了。现在村里都有殡葬理事会,如果要土葬,肯定是瞒不过去的。你们两兄弟也老大不小了,主意还是自己定。”   “棺材与墓地都是现成的,请银爷帮忙选个好日,让父亲入土为安便是。”   大叔说完,递了一根月兔烟给银爷。   小叔说:“自己工作在外,未尽孝道,本想把丧事办得体面一点,以告慰先父在天之灵。可如今,县里推行殡葬改革,实行了火化,不能不遵照行事。”   小叔这样一说,大叔不买账了:“墓地土葬是父亲选的。什么叫孝,连父亲的遗愿都满足不了,谈什么孝?别拿这改革那改革唬人,我就不信葬了下土,谁还敢去挖出来!”   “在全市,这样的例子又不是没有。一旦出现那样的局面,家里怎么收场?”小叔耐心地劝道。   大叔满脸怒气地吼了起来:“家里供你读书上大学有什么鸟用,你有本事去乡里县里放屁,别拿家里说事!现在要入土的是谁?是你父亲!”   银爷用夹着香烟的手往下压了压手势说:“兄弟间有事好商好量,都到这个份上了,讲气话有什么用?长子为父,遇事你要多出主意才是。”   “大哥,正因为是我们的父亲,我们才应该考虑影响与后果。”小叔显得十分冷静。   大叔的怒气更大了:“我是农民,我考虑什么影响后果?我把话先搁在这里,如果要火化,从今以后就别认我这大哥……”   三个女婿见此情形,根本插不上嘴。   不知什么时候二爷奶也来到了堂前,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什么政策不政策的我也不懂,北山的地是他生前选的,你们不遵依他的意思就是不孝。”   ……   翌日,殡仪车在家门口停了一个上午,最后还是载着二爷的遗体去了殡仪馆。   二爷生前给自己相中北山的墓地,是家里公开的秘密。   二爷虽然只上过两年私塾,年少时勤勉好学,通晓一些天文地理知识。   据说青年时,他还私下跟一位外地的风水先生学过相地,通读过《易经》和《黄帝宅经》。从我记事起,我没见过他有《易经》和《黄帝宅经》,倒是看过他一只像古董样的罗盘和一本卷残了边角的手抄本。二爷用相地救济过家庭,也因相地给家庭带来了灾难。在那人性泯没的年月,他的罗盘与手抄本被当众付之一炬,他与家人被抽出批斗……   二爷膝下二男三女,小叔是他老年得子。二爷奶怀上我小叔的时候,二爷已跨进了五十岁的门槛。大叔排老一,大叔与小叔之间隔着三姐妹,大叔比小叔整整大了两肖。多年来,子女娶的娶,嫁的嫁,三代同堂,二爷虽然守着与人无争的日子,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尽如人意。二爷顺心的时候,对老实本分守着几亩薄田过日子的大叔,还算满意。他不高兴的时候,总把“三代不读书,不如一窝猪”的话挂在嘴上,明就明地骂大叔及其子女不会读书。   家里明眼人都看得出,二爷对读了大学在市里工作的小叔有些偏爱。只要村里人一提起小叔的名字,二爷就春风满面。说起二爷重新拿起罗盘,还是几年前的事。村里德盛公去世,德盛公的长子旺来求助二爷,要求他为先父相块地。二爷虽然有时年老忘事,但这次谢绝的理由却条理清楚:一是没有罗盘,没有罗盘也就没法相地;二是年老眼花,即使有罗盘,天上的星宿、地上的五行、天干地支,都在罗盘上,墓地是关乎后人平安兴旺发达的大事,看花了眼怎么向你家人交代。旺来不死心,再三上门,并送上一只罗盘和一副老花镜以表诚意,二爷这才起身跟他出了门……德盛公入土时,二爷俨如一位指点江山的老将军,墓地上大事小事他一人说了算数。二爷站在墓地上方,左手拿着红布袋,右手撒着米粒,抑扬顿挫地呼号:“伏以,天地开张,一吉时良……请问贤东要富要贵,但要儿孙代代胜,要富赛过石雄千万,要贵代代子孙把朝纲。伏以……”二爷一声呼号,墓主后人一片应和……小叔回家休假听说这事,说二爷老来晚节不保,这么一把年纪了,又何苦这么折腾。二爷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次为旺来家相地,是他今生为别人相的最后一块地,个中还是有私心的,也为自己在北山选了一块地,免得自己百年后你们去求人。当时,家人都以为二爷在讲笑话,也就没当回事。谁也没想到,等小叔返回市里上班去了,他就领着大儿子去北山地上开了锄,并在墓地前栽种了两株香柏。后来,二爷每次去北山,都要像欣赏自己的作品一样,去看看自己的墓地,每次都要感叹一番,多好的恬静祥和之地……二爷的遗体进入殡仪馆只有半个多小时,随着殡仪馆上空的一缕轻烟,他的遗体也就化成了灰烬。   由于大叔小叔在殡葬问题上的分歧,去殡仪馆只有小叔领着家中的晚辈去的。小叔说,他要先把父亲的骨灰送回家,再去公墓山为父亲置块地,让他安息。   或许是连续几天没有睡眠,小叔的神情极其疲惫。我见他去公墓山选墓地时,险些被草根绊倒。然而,他到了墓地,仿佛判若两人。我看到他深思的神情,像是又看到了二爷认真摆正罗盘的影子。小叔最后还是花了一万多元,给他父亲在公墓山购置了一块二平方米的墓地。   返回家中,小叔把在公墓山选墓地的事,一五一十地向大叔说了。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却招来一记拳头。大叔双眼充血地怒视着小叔吼叫:“人要脸,树要皮。这一拳是让你长记性,你以为你是谁?我镰刀系腰上,跟着牛屁股,他们还能把我怎样,还不是顾虑你在城市行不行运?”   小叔用手擦了擦鼻血,一声不吭,含泪去了灵堂。大叔恼羞成怒的举止与小叔的隐忍,让我感到惊讶。我本想安慰小叔几句,不知怎的,总觉得要说的都成了废话。   灵堂里烟香缭绕,长明灯亮着,充满纸灰的火炉旁还有一篮未烧的纸钱,却不见了二爷的骨灰盒。我看到小叔脸上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急切地问家人是否看见他母亲,但找遍家中,他也没有找到母亲的身影。   路上飘落的枫叶,仿佛送殡撒落的纸钱。   找到二爷奶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二爷奶在北山二爷选中的墓地上侧卧着,双手抱着红绸包裹的骨灰盒,苍老的脸上,俨如在太阳下瞌睡一样安详……墓地上,爆出一阵大叔小叔嘶哑悲怆的恸哭,像荒野山地传出受伤麂子的哀鸣。   在我的印象中,二爷二爷奶在村里是相亲相爱的一对,他们也曾以相敬如宾的形象,走进我的梦中。清明前,我买了两束鲜花去公墓山扫墓,依然看到了紧邻的墓碑上二爷二爷奶苍老的笑脸。世事难料,二爷怎么也不会想到,离村里几十里地的公墓山,成了他和二爷奶最后的安息之地。不知二爷二爷奶是否泉下有知,我想告诉他们的是,北山的墓地已被小叔回填加栽了松柏,大叔小叔及全家都安好。   我不知道人从出生到死亡,是否是一个生命的轮回,更不知道村庄的墓地蛰伏着多少谜团,我想从村庄和父老乡亲困惑的神情中找到答案,却让我在历史与现实的叠印中,莫名其妙地迷失。墓地上的亲情留存记忆的温暖,我对二爷的记忆覆盖着他最后安息的墓地。   (《检察文学》2011年第5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天_堂 第52章 断裂的爱   余秋雨   一   自从那场大火之后,我不知道你还活着。   燃烧是一种让人睁不开眼睛的吞噬。火焰以一种灼热而飘忽的狞笑,快速地推进着毁灭。那一刻,我这一边已经准备霎时化为灰烬,哪知有一双手伸了进来,把伤残的我救出。我正觉得万般侥幸,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同时被救出的,还有自己的另一半。   我们已经失去弥合的接缝,因此也就失去了对于对方的奢望。有时只在收藏者密不透风的樟木箱里,记忆着那一半曾经相连的河山。   整整五百年,都是这样。   这是一个生离死别的悲剧,而悲剧的起因,却是过度的爱。   那位老人对我们的爱,已经与他的生命等量齐观。因此,在他生命结束时,也要我们陪伴。那盆越燃越旺的火,映照着他越来越冷的身体。他想用烈火,把我们与他熔成一体。结果,与历史上无数次证明的那样,因爱而毁灭,而断裂。   ——以上这些话,是烧成两半的《富春山居图》的默语,却被我听到了。   我先在浙江省博物馆的库房里悄悄地听,后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库房里悄悄地听。一样的语调,却已经染了不同的口音。   我既然分头听到了,那就产生一种冲动,要在有生之年通过百般努力,让分的两半,找一个什么地方聚一聚。彼此看上一眼也好,然后再各自过安静的日子。   二   那次焚画救画的事件,发生在江苏宜兴的一所吴姓大宅里,时间是1650年。那地方与画有特殊缘分,现代大画家徐悲鸿、吴冠中都是从那里走出来的。   《富春山居图》在遭遇这场大难和大幸之前,已经很有经历。   明代成化年间,画家沈周曾经收藏,后遗失,流入市场,被一位樊姓收藏家购得。1570年到了无锡谈恩重手里,1596年被书画家董其昌收藏。转来转去二三百年间,大体集中在江苏南部地区,离这幅画作者的出生地和创作地不远。但是,在被焚被救之后,流转空间猛然扩大,两半幅画就开始绕大圈子了。两半幅画,一长一短,后长前短。长的后半段,在清代康熙年间曾被尚书王鸿绪收藏,到了乾隆年间一度曾落入朝鲜人安仪周之手,后来在乾隆十一年,也就是1746年,被一位姓傅的先生送入清宫。但是在这之前,已经有一幅同名的画作进宫了,乾隆皇帝还在上面题过词,因此就认定后来的这幅是赝品。   这又是一场由爱而起的断裂。因爱而模仿,因爱而搜求,因爱而误判,因爱而误题,结果,断裂于真伪之间。直到嘉庆年间,鉴定家胡敬等人才核定真伪。因此,乾隆皇帝至死都不明白自己上当了,让赝品堂而皇之地被悉心供奉着,让真迹在另一个拥挤的库房里暗自冷笑。幸好,他那天没有像现在有些文物鉴定节目一样干脆利落:“去伪存真,把后面送进来的那件赝品灭了!”   从此,这幅重重断裂的画又进入了历史的断裂处。清王朝灭亡后随末代皇帝流出宫外,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炮火中随着携带者的怪异生涯而怪异漂泊。最后,又在一场内战中落脚于台湾。   至于那前面小半段的经历,也很凄楚。一度曾被埋没在一堆老画的册页中,后被慧眼识别,却又被移藏得不见天日,有幸终于落到了画家吴湖帆手中。浙江省博物馆得以收藏,是时任馆长的书法家沙孟海在20世纪50年代诚意请吴湖帆转让的。   我认识吴湖帆晚年的弟子李先生,他在生前曾向我讲述了一段往事。那天,吴湖帆正在上海南京路的南京理发店理发,有一位古董商人寻迹而来,神秘兮兮地向他展示一件东西。才展开几寸,吴湖帆立即从理发椅上跳起身来,拉着古董商赶往他在嵩山路的家取钱。这位画家没见过《富春山居图》,但一眼扫及片断笔墨,就知道这就是那另一半。尽管,这个拉着古董商人急匆匆奔走的男人,理发也只理了一半。但他,哪里等得及理完?   看到了没有,从明清两代直到现代,凡是与《富春山居图》有关的人,都有点疯疯癫癫。   正是这种疯疯癫癫,使作品濒临毁灭,又使作品得以延续。中国文化的最精致部分,就是这样延续的。那是几处命悬一线的暗道,那是一些人迹罕至的险路,那是一番不计输赢的押注,那是一副不可理喻的热肠,那是一派心在天国的醉态,那是一种嗜美如命的痴狂。   三   并不是一切优秀作品都能引发数百年的痴狂。《富春山居图》为什么有这般魔力?   这件事说来话长,牵涉到顶级艺术作品中所包含的神秘力量。   大家似乎有一种共识,认为艺术杰作的出现必须有一些良好的客观条件,例如,经济的保障、官方的支持、社团的组建、典仪的热闹、社会的重视、民众的关注。正是这些条件,组成了“文化盛世”的自诩。根据这样的自诩,宋代设立了宫廷画院,称为“翰林图画院”,由宋徽宗赵佶亲自建制并不断完善。不少民间画家被遴选为御用画师,从社会地位到创作生态,都受到充分宠信和照料。宫廷画院里也出现过一些不错的作品,但是很奇怪,没有一件能够像《富春山居图》那样引起人们的痴狂。   当宋朝灭亡之后,宫廷画院当然也不复存在。南方的汉族画家被贬斥到了社会最底层,比之于前朝的御用画师,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但是,正是在远离官方、远离财富、远离地位、远离人群、远离关注的困境下,《富春山居图》出现了。   当它一出现,人们就立即明白,宋朝宫廷画院所提供的一切优渥条件,大半是艺术创作的障碍。   其实,这个教训岂止于宋代。上上下下在呼唤的,包括艺术家们自己在呼唤的,往往是创作的反面力量。   诚然,宫廷画院的作品是典雅的,富贵的,严整的,豪华的,细腻的,什么都是了,只缺少“一点点”别的什么。别的什么呢?那就是,缺少独立的自我,因此也就缺少了生命的私语,生态的纯净,精神的舒展,笔墨的洒脱。《富春山居图》正是有了这“一点点”,便产生了魔力。   说到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引出这幅画的作者黄公望了。由于他是彻底个人化的艺术家,因此他的生存特征,就比任何一个宫廷画家重要。他无帮无派,难于归类,因此也比他身后的“吴门画派”、“扬州八怪”们重要。   四   说得难听一点,他是一个籍贯不清、姓氏不明、职场平庸、又入狱多年的人。出狱之后,也没有从事像样的职业,卖卜为生,过着草野平民的日子。   那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据说还没有正式开始以画家的身份画画。中国传统文化界对于一个艺术家的习惯描述,例如“家学渊源”、“少年得志”、“风华惊世”、“仕途受嫉”、“时来运转”之类,与他基本无关。因此,他让大家深感陌生。   然而,在这个“陌生人”身上,从小就开始积贮一种貌似“脱轨”的“另轨”   履历。例如,他不是传说中的富阳人或松江人,而是江苏常熟人。也不姓黄,而姓陆。年幼失去父母,被族人过继给浙江温州一位黄姓老人做养子。老人自叹一句“黄公望子久矣”,于是孩子也就有了“黄公望”之名,又有了“子久”之字。这么一个错乱而又随意的开头,似乎是在提醒人们,不能用寻常眼光来看这个人。   他什么时候开始学画的?一般的说法是“晚年学画”,又把“晚年”定在五十岁左右。其实,从零星的资料看,他童年时看到过赵孟頫挥笔,自称是“雪松斋中小学生”。可见他把高层级的耳目启蒙,哪怕只是趴在几案边的稚嫩好奇,都当做自己艺术学历的第一课。他在青年、中年时有没有画过?   回答是肯定的,而且画得不错。按照画家恽南田的说法,他的笔下“法兼众美”,也就是涉猎了画坛上各种不同的风格。可惜,他的这些画稿我们没能看到。   那时,他一直担任着官衙里的笔墨助理,称作“书吏”、“掾吏”,或别的什么“吏”。那是一种无聊而又黯淡的谋生职业,即使有业余爱好也引不起太大注意。入狱,是受到他顶头上司张闾的案件牵连,那就在无聊、黯淡中增添了凶险。   在漫长的牢狱生活中他曾写诗给外面的朋友,那些诗没有留下来,但我们却发现了其中一个朋友回赠他的一首诗,其中两句是:“世故无涯方扰扰,人生如梦竟昏昏”(杨载:《次韵黄子久狱中见赠》)。从中可以推测他的原诗,他的心情。   但是,他没有在“扰扰”、“昏昏”中沉没,出狱后他皈依了道教中的全真教,信奉的教义是“忍耻含垢,苦己利人”。   到这个时候,他的谋生空间已经很小,而精神空间却反而很大。这就具备了成就一个大艺术家的可能。   五   有人曾经这样描述黄公望:   身有百世之忧,家无儋石之储。盖其侠似燕赵剑客,其达似晋宋酒徒。至于风雨寒门,呻吟盘礴,欲援笔而着书,又将为齐鲁之学士,此岂寻常画史也哉。(戴表元:黄公望像赞)   忧思、侠气、博学、贫困、好酒。在当时能看到他的人们眼中,这个贫困的酒徒似乎还有点精神病。   在一些片段记载中,我们能够约略知道黄公望当时在乡人口中的形象。   例如,有人说他喜欢整天坐在荒山乱石的树竹丛中,那意态,像是刚来或即走,但他明明安坐着,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有时,他又会到海边看狂浪,即使风雨大作、浑身湿透,也毫不在乎。   我想,只有真正懂艺术的人才知道他要什么。很可惜,他身边缺少这样的人。即使与他走得比较近的那几个,回忆起来也大多说酒,而且酒、酒、酒,说个没完。   晚年他回到老家常熟住,被乡亲们记住了他奇怪的生活方式。例如,他每天要打一瓦瓶酒,仰卧在湖边石梁上,看着对面的青山一口口喝。喝完,就把瓦瓶丢在一边。时间一长,日积月累,堆起高高一坨。   更有趣的情景是,每当月夜,他会乘一只小船从西城门出发,顺着山麓到湖边。他的小船后面,系着一根绳子,绳子上挂着一个酒瓶,拖在水里跟着船走。走了一大圈,到了“齐女墓”附近,他想喝酒了,便牵绳取瓶。没想到绳子已断,酒瓶已失,他就拍手大笑。周围的乡亲不知这月夜山麓何来这么响亮的笑声,都以为是神仙的降临。   为什么要把酒瓶拖在船后面的水里?是为了冷却,还是为了在运动状态中提升酒的口味,就像西方调酒师甩弄酒瓶那样?这似乎是他私属的秘方:   把酒喝到口里之前,先在水里转悠一下,亲近一下。没想到那天晚上,水收纳了酒,因此他就大笑了。   夜,月,船,水,酒,笑,一切都发生在“齐女墓”附近。这又是一宗什么样的坟茔?齐女是谁?现在还有遗迹吗?   黄公望就这样在酒中、笑中、画中、山水中,活了很久。他是八十五岁去世的,据记述,在去世前他看上去还很年轻。对于他的死,有一种很神奇的传说。李日华《紫桃轩杂缀》有记:   一日于武林虎跑,方同数客立石上,忽四山云雾,拥溢郁勃,片时竟不见子久,以为仙去。   难道他就是这样结束生命的?但我想也有可能,老人想与客人开一个玩笑,借着浓雾离开了。或者,刚刚与他一起立在石上的几个客人中,有一个人的言行让他厌烦了,他趁人不注意转身而去。他到底是怎么离世的,大家其实并不知道。他故意躲闪到了人们的注意之外,直到最后从人生彻底躲闪开的那一刻。   六   黄公望不必让大家知道他是怎么离世的,因为他已经把自己转换成了一种强大的生命形式——《富春山居图》。   其实,当我们了解了他的大致生平,也就更能读懂那幅画。   人间的一切都洗净了,只剩下了自然山水。对于自然山水的险峻、奇峭、繁叠也都洗净了,只剩下平顺、寻常、简洁。但是,对于这么干净的自然山水,他也不尚写实,而是开掘笔墨本身的独立功能,也就是收纳和消解了各种模拟物象的具体手法,如皴、擦、点、染,然后让笔墨自足自为,无所不能。   这是一个沉浸于自然山水间的画家,在自然山水中求得的精神解放。这种被解放的自然山水,就是当时文人遗世而立的精神痕迹。因此,正是在黄公望手上,山水画成了文人画的代表,并引领了文人画。结果,又引领了整个画坛。   没有任何要成为里程碑的企图和架势,却真正地成了里程碑。   不是出现在自诩或公认的“文化盛世”,而是元代。短暂的元代,铁蹄声声的元代,脱离了中国主流文化规范的元代。这正像中国传统戏剧的最高峰元杂剧,也出现在那个时代;被视为古代工艺文物珍宝而到今天还在被周杰伦他们咏唱的青花瓷,还是出现在那个时代。   相比之下,“文化盛世”往往反倒缺少文化里程碑,这是“文化盛世”   的悲哀。   里程碑自己也有悲哀。那就是在它之后的“里程”,很可能是一种倒退。   例如,以黄公望为代表的“元人意气”,延续最好的莫过于明代的“吴门画派”,但仔细一看,虽然都回荡着书卷气,书卷气背后的气质却变了。简单说来,元人重“骨气”,而吴门重“才气”,毕竟低了好几个等级。   又如,清代“四僧”画家对于黄公望和吴门画派的传统也有很好的熔铸,在绘画史上达到了很高的水准。他们很懂得黄公望,为什么以荒寒代替富贵,以天真替代严密,以水墨替代金碧,但在精神的独立、人格的自由上,他们离黄公望还有一段距离。例如“四僧”的杰出代表者八大山人朱耷,就多多少少误读了黄公望。他把黄公望看作了自己,以为在山水画中也寄托着遗世之怨、亡国之恨,因此他说《富春山居图》中的山水全是“宋朝山水”。显然,黄公望并没有这种政治意识。政治意识对艺术来说,是一种似高实低的东西。朱耷看低了黄公望,强加给了他一个“伪主题”。   由此可知,即便在后代仰望自己的杰出画家中,黄公望也是孤立的。孤立地标志在历史上,那就是里程碑。   里程碑连接历史,但对前前后后又都是一种断裂。任何深刻的连接都隐藏着断裂,而且大多是爱的断裂,而不是恨的断裂。   七   黄公望被断裂,因此,《富春山居图》的断裂成了一个象征。想到他似灵似仙的行迹,免不了怀疑:那天被焚被救,是不是他自己在九天之上的幽默安排?   艺术世界的至高部位总是充满神秘。企图显释者,必得曲解。只有放弃刻板的世俗思维和学术思维,才能踏进艺术之门。   感谢黄公望,以他奇特的生平和作品,为我表述艺术和艺术史的一系列重大原理,提供了最佳例证。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9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3章 鹰在世(1)   王族   鹰之初   与塔尔夏特村的人说起鹰,我发现人们都喜欢说鹰的第一次,但令我吃惊的是,鹰居然还有那么多动人的第一次。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而鹰之初却充满了死亡的危险,甚至可以说所谓的鹰之初其实就是生命更迭,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因为迈不过生命的更迭关而一命呜呼。   鹰第一次捕食时,是在饥肠辘辘,快要被饿昏的时候。在这之前,因为母鹰没有教它捕食的要领,所以它没有捕食的意识,加之它禀性刚烈,在感觉到饿的时候,它甚至觉得忍耐是对待饥饿的唯一办法,如果不忍耐而向饥饿妥协,它觉得那很耻辱。但在最后它被饿坏了,浑身没有一点力气,甚至连眼睛也似乎睁不开了。一股生的欲望在内心产生,它挣扎着飞了起来。一只老鼠在田野里跑来跑去,鹰内心向饥饿妥协的耻辱感顿时消失了,飞扑下去抓住老鼠饱餐了一顿。有的鹰在第一次捕食猎物后,内心的耻辱反而会加重,以至于把吃进去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硬生生把自己饿死了。而那些在内心消除了耻辱感的鹰,因为知道了捕食的重要性,慢慢地便掌握了其技巧和要领,让自己活了下来。   鹰第一次见人时会很恐惧,它被在大地上行走,比自己大了很多的这种动物(人实际上是动物的一种)吓坏了,以为人会飞起来,会来吃自己,因为它们看见人吃很多动物,几乎每天都吃,所以鹰见了人便会惊恐地飞走。   但时间长了鹰发现人并不会飞,只会在地上不停地迈动双脚走动,一天要走很多地方,好像从来都不敢因为累而停下来。鹰发现人对高处的东西只会仰望,一旦发现天空中有东西,便把头高仰着向上张望。鹰因此知道,不会飞的东西只会向上张望。从此,鹰因为会飞在内心充满了骄傲,从不把头仰得高高的向上张望,它觉得没什么可值得仰望的。再次与人近距离相遇时,鹰会在人头顶的上空盘旋飞翔,一圈又一圈,似乎永不停歇。这其实是鹰在向人示威。人发现天空中有鹰,便会指手画脚地议论,而且还会欢呼和大叫。   知道鹰是在向人示威的牧民会在一旁小声骂,你高兴个逑,鹰在向你示威呢!   鹰第一次飞到宽敞的田野上空时,会失去方向感,而且还会为田野之开阔而恐惧。它们怕自己因田野上空没有遮蔽物而被人和别的动物看见,为此,它会在田野一侧犹豫一会儿,仔细观察田野四周的环境,最后它目测出了田野的实际距离,一口气飞了过去。从此,鹰学会了目测距离和确定目标,一旦飞起,便不再回头。有经验的牧民为此总结出了两句谚语:“老鼠走的是弯路,鹰飞的是直线。”   鹰第一次遇到比自己高大的动物时,就会在其头顶盘旋飞翔,看对方能否飞起来和自己在天空中比赛一番。不知情的鸟儿会因为受不了鹰的这种示威飞上去和鹰比赛一番,但它们哪里会是鹰的对手,鹰仅仅用逆风飞扬就把它们比下去了。所以,鹰平时都是单独飞翔,没有鸟儿会跟在它们身后。知耻心让鸟儿们都与鹰保持着距离,永不再接近。   鹰是在无知觉的情况下筑第一个巢的。鹰喜欢独处,不愿意被别的飞禽或人看见自己。所以,它会在一夜之间用嘴叼来一些树枝和草,筑起一个遮蔽自己的巢。它在这时还没有筑巢的意识,所以它的举动实际上仅仅只是为了遮蔽自己。但它选择的地方因为离村庄太近,人说话的声音和牛羊的叫声不绝于耳,它意识到自己选择的地方不安全,于是便决定离开。   几天后,它在一个飞禽们都无法落下的悬崖上筑了一个巢,同样用的是树枝和草,但却比前面的巢筑得更细致,也更结实。它进入巢中,感觉不错,再也听不见人叽里呱啦的说话声音,也没有了牛羊的乱叫声,只有风在悬崖中吹动的声音,不知为何,它觉得风的声音很好听。它在巢中听着风声,内心溢满幸福喜悦之感,一直到天亮。   鹰对生命中的第一个冬天记忆犹新,一片片雪花从天空中落下,它变得十分欢欣,在落雪中盘旋起伏,追逐雪花。鹰虽然不知道在这个季节,上苍会对无数雪花下达自上而下的命令,让它们到达大地,实施一次温柔的侵占。   但鹰爱上了雪花,当雪花堆积在树枝上,变得像更大更白的花朵,鹰记住了雪花的形状,它们在每天黄昏都要飞回来看一会儿树枝上的雪。在雪融化后,鹰在内心怀念雪花。鹰从此有了怀念和记忆。   春天来了,大地上万物复苏。存留过落雪的树枝发芽长叶,继而又相续长出花蕾,绽开出鲜艳的花朵。一天,鹰发现了枝条上的花朵,因为它在内心保持了对雪花的记忆,所以它变得很欣喜,对着花朵不停地鸣叫,声音颇为好听。花朵初绽,从花蕊中弥漫出一股股沁香,鹰闻到了这股沁香,突然它的身体里有一股热流涌起——它有了性冲动。它绕着花朵飞了一圈,然后不知所措地向远处飞走了。   花朵让鹰有了第一次情欲。   空中游戏   我和阔加拜生起一堆火,烧了一壶奶茶,一边喝一边烤火,身上慢慢暖和起来了。我无意间一回头,发现了一只小动物的头。它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们身后,露出小脑袋好奇地望着我们。我不知道这是一只什么动物,便示意阔加拜身后有东西,他回头去看,我从他的神情上断定,他也不知道这是一只什么动物。它有一点像兔子,但露在外面的两根长长的牙又提醒我它绝对不是兔子。它的神情看上去很怪异,有一丝冷漠,也有一丝凶残,但因为它对我和阔加拜感到很好奇,所以便又显得有些亲切。在面对未知事物时,任何生命大概都会流露出让他者觉得亲切的东西。   从神情上看,它显然不怕我们,而且还有想接近的意思。它也许不知道在阔加拜的旁边就有一只猎鹰,随时都有可能扑过去让它葬命。我这样想着,便观察阔加拜的反应,他也许因为判断不出这是一只什么动物而显得有些犹豫,在他的猎捕生涯中,大概还没有让鹰随便出去捕猎过,他的经验很丰富,他知道复制经验总不会错。   但这只小动物却不知道阔加拜在犹豫,它的胆子变得大起来,向我们走了过来。我看清了它的身子,好家伙,很肥硕,走动之间身上的肉一晃一晃的,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拖在身后。阔加拜根据它肥硕的身子判断出它有猎获价值,于是便悄悄解开了鹰的脚扣和眼罩,鹰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判断出了附近有猎物,于是嘶鸣一声向它飞了过去。这只鹰已经憋屈了好几天了,它的速度快得几乎像闪电一般。   小动物吓坏了,它没有预料到会有一只鹰向自己扑来,它赶紧转身逃跑。   但它刚才站立的地方对它太不利了,山脊的另一面光秃秃的,几乎无一处可让它遮身。它恐慌之极,拼命往前跑,但鹰的速度更快,一下子扑下去便用双爪把它抓了起来。鹰抓着它向高空飞去,它乱叫乱扭,但都无法摆脱鹰的一双利爪,那对尖利的爪子因为是弯曲的,所以一旦抓入哪种动物的身体便像倒钩一样,是轻易摆脱不了的。   鹰飞到了一定的高度,突然爪子一松,那只小动物惊叫一声,掉了下去。   它因为害怕,四只爪子乱蹬,在空中甩来甩去。我以为鹰要把它摔死,但我却猜错了,鹰在采取另一种让它毙命的办法,当它跌落到一定的高度时,鹰突然疾飞而下,再次把一对尖利的爪子抓入了它的身体。想必这次抓得更深,它发出一声惨叫,回声在崖壁上久久回响。   鹰再次飞高,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那只小动物再次发出惨叫。鹰的本领只有在天空中才可以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如果在地上,它就不能像在天空中这样自如了,地上有树有草有石头,动物们可以任意选择一处避身逃命。鹰似乎早就明白这些,所以它们总是利用自己在空中的优势,对猎物出击。那些被它们用利爪抓上天空的猎物,是有生以来上升得最高的一次,但迎接它们的是高处的死亡。当它们的躯体再次回到大地时,它们的生命早已结束。鹰盘旋了几圈后,再次飞高,但它这次却要真正了结这只小动物的生命了。它双爪一松,小动物便垂直落下,过了一会儿,“啪”的一声摔在了一块石头上。小动物被摔死了。这只鹰真是聪明,它巧妙地利用了空间和高度,对这只小动物实施了一次捕猎。空间无限宽阔,高度了无尽头,只有鹰的双翅可任意飞翔,一只小动物被它抓住,便只能任由它摆布了。   鹰缓缓飞到阔加拜身边来,看得出,它很兴奋,憋屈了几天的它终于在刚才的捕猎当中发泄了一次。阔加拜也很高兴,经由这样一次捕猎,他也像鹰一样得到了发泄。他兴高采烈地拎回小动物,从腰里抽出“皮夹克”(刀子),三两下便剥了它的皮,掏了它的内脏,放进了自己的包中。我们俩往回走,他一路上都显得很高兴。   逃跑的鹰   人们无意间给我说起了从塔尔夏特逃跑的一只猎鹰的故事。那只鹰是在一次阿肯弹唱会上逃跑的。当时的场面很热闹,很多驯鹰人都把鹰带到了会上,无形之间,大家便互相比起了鹰,比来比去,有一个叫夏里纳克的人的鹰占了上风。他的鹰个儿大,肥硕,捕猎的速度和技巧均比别的鹰高超,一时间,人们都将目光投射到了他和他的鹰身上。无数目光汇聚在一起,便变成了阿肯弹唱会上的光芒,他顿时被那种光芒笼罩。他很高兴,用手拍拍鹰说,好,今天晚上给你喂羊肉吃。   但在下午,夏里纳克的鹰却不见了。有人看见在他和别人喝酒时,他的鹰挣脱了脚绊,飞到一片松树林后就再也不见踪影了。他当时正喝得高兴,端着酒杯说,我的鹰是最好的,它怎么能跑掉呢?!它在天空中散步呢,一会儿就回来了。夏里纳克又喝了几杯酒,吃了几块羊肉,见鹰还没有影子,他便着急了,但他怕别人笑话他,便悄悄离席出去找鹰。鹰果然不见了。看见他的鹰挣脱了脚绊飞走的那个人对他说,你的鹰早都飞走了,我看它飞走时的架势是逃跑了,对了,它往南飞走了,这阵子恐怕已经飞到甘肃了,不会回来了。   人们听说夏里纳克的鹰逃跑了,都围过来看他。下午刚刚笼罩在身上的光芒顿时变成了阴影,他既愤怒又难堪,骑上马便回家去了。他的鹰逃跑了,两手空空的他显得孤独无比,回到家躺在床上两三天没起床。人们都说,夏里纳克的鹰逃跑了,给他留了一肚子气,他恐怕得用一两个礼拜才能把一肚子气生完。   在那只鹰之前,塔尔夏特从未出现过猎鹰外出捕猎不回来,或从人身边逃跑的事。它一逃跑,便给村里人心头留下了阴影,人们在内心琢磨可能是人待鹰不好,或者说鹰原本就不想和人在一起,受人指使去捕猎,所以才抓住机会逃走了。鹰一逃走,人多年与鹰之间建立的那种感情便被破坏了,人隐隐约约对鹰有了一种难言的情绪。   一个多礼拜后,夏里纳克像人们说的那样,果然把一肚子气生完了。他又开始驯鹰,想驯出一只和原来的那只一样好的鹰,但事与愿违,夏里纳克再也找不到像那只鹰一样好的幼鹰了。他很生气,又躺在了床上。于是人们又说,好的幼鹰不出现,夏里纳克的肚子里又装了需要一两个礼拜才能生完的气。   一个礼拜过去了,两个礼拜过去了,好多个礼拜过去了,好的幼鹰仍没有出现,夏里纳克的气似乎一直都没有生完。他很失落,慢慢地便不怎么和人来往了,人们也渐渐地遗忘了他。想想在阿肯弹唱会上,他是多么荣耀啊,似乎所有阿肯的歌声,不论老的少的,年轻的美丽的,都在为他和他的鹰而唱。但他的鹰却逃跑了,他一下子失落到了极点,对什么都提不起精神了。   后来,夏里纳克终于弄到了一只好的幼鹰。他很高兴,围着它给它洗脸,洗身上的灰尘。多好的幼鹰啊,身子骨架结实,目光锐利,禀性刚烈,是好苗子。他似乎在很长时间都没有生完的气一下子全消了,那种受辱的日子一去再也不复返了。但就在这时,夏里纳克的那只逃跑的鹰却突然回来了。一年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他在经历了痛苦的折磨后已经在内心接受了它弃他逃跑而去的事实,但它却突然又回来了,犹如一把隐藏许久的刀子把他又刺了一下。他仔细看回来的鹰,这一年多的时间,它一直在外面流浪,瘦得浑身没有一点肉,身上的毛长得杂而长,有很多树叶夹杂在其间。他很心疼它,也为它在出走一年多以后还能够回来而高兴,他给它洗澡,喂它好吃的东西。   他觉得它能够回来,以后会把这里当家。但它显然已经忘了自己曾经是一只猎鹰,不但把捕猎忘得一干二净,而且对夏里纳克家庭的环境也似乎很陌生。   夏里纳克想,它在外的这一年多时间一定和野鹰生活在一起,性格和习惯都变野了,但它能回来,说明它还是喜欢这里的,保留在它内心深处的最美好的东西,应该是对这里的记忆。夏里纳克相信,时间长了它一定会把性格和习惯都改过来的。   一天,天降一场大雪,是驯鹰的好天气,夏里纳克架着那只幼鹰往外走,那只回来的鹰看见了架在他胳膊上的幼鹰,突然痛心疾首地叫了一声,飞出院子,在茫茫雪野上空越飞越远,直至在天空中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消失。   它又走了。好几年过去了,它再也没有回来。   谁是强者   一场雨持续了三天,我和阔加拜顺着一条小河的河道行走。阔加拜说,望着雨,心一下子就静下来了。我和他在雨中随便走着,让雨把衣服淋湿,浑身变得凉爽起来。雨下到后来越来越大,大风也吹刮开了,天气很快变得寒冷。远处的山丘上有树,但此时都似乎垂下了枝条,有些不堪重负的样子。 ww 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4章 鹰在世(2)   前几天,有许多鸟儿在那里乱纷纷飞动,现在,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我和他离开沟边,在林子里走了一会儿,在一块石头跟前停住。这块石头上长了一根草,它绿色的枝叶与褐色的石头交相辉映,显得很特别。仔细一看,才发现了让人惊奇的一幕——这根草是从石缝里长出来的,由于石缝细小,它的根盘旋了好几圈才将肢体长出,远远地看上去,它就像石头长出的一个肢体。这又是草原的一奇了,可能与不可能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种不平静中的平静。   雨越下越大,我和阔加拜坐在石头跟前静静地淋雨。雨已经弥漫了整个山谷,天变得暗淡起来,但有一股奇异的亮色却像在暗暗游走着一般,把低处的草照亮了。因为这股亮色的原因,草场像刚刚被大水洗过一样显得洁净无比。这是多么难得的一景。在新疆和西藏两地生活得久了,地域色彩和人文景观反而给了我更多的东西。就像这场大雨,像一双大手似的将昔日的尘灰洗去,悄悄地使大地恢复了清新的面容。我知道面对此景只宜看不宜说,但此时于内心涌起的激奋却使我不由得还是想说,这就是美。美应该是无处不在的,但有多少是在等着与一个人相遇呢?   离开那块石头时,雨下得更大了。风不知因何而起,猛烈地吹动着,雨丝被风吹动着掀起了细密的白浪。也许是受了风的惊吓,一些鸟儿从树丛中飞了出来,白的、黑的、灰的、浑身布满斑点的,多得如云似雾,不倦地上下飞翔。   我和阔加拜又被吸引,跑到树跟前看鸟,鸟儿们在雨中乱飞一通后,像是听到了命令似的形成了一个队形,掠过树冠向树丛后面落去。雨天随着它们的消失突然变得寂静下来,我们已被逗得兴起,快速穿过树丛,追着它们不放。然而当我跑出树丛时,顿时为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树丛的前方有一潭深水,湛蓝湛蓝,犹如草原将多余的水滤去,只剩下精致的部分。在草原上已经见过不少海子,但唯独这个是如此的赏心悦目。鸟儿们像扬着帆的船只,在水面上飞舞。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它们全都斜对着风,在一点一点地往远处飞。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有一只黑色的鸟始终在飞。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那是一只鹰。很显然,一场大雨和同类的行为正鼓舞着它,它飞着飞着,突然将身子缓缓降下,待接近水面的一瞬突然伸出长喙,向河中扑去。   它是不是要去啄水里的一条鱼?   阔加拜大叫一声,完了,那是狗鱼。果然,狗鱼比鹰强大得多。鹰的爪子扎入鱼身后,鱼迅速向水底游去,鹰尽管扇起双翅欲挣脱飞起,但狗鱼的力量更大,几番挣扎,鹰还是被狗鱼拖入水里去了。水面上冒出几个气泡,随之便和搏斗的痕迹一起消失了。别的鸟儿像熟视无睹一般,独自向远处飞去。水中强者把空中猛禽拖到水里去了,一场不动声色的战斗让我和阔加拜看得惊心动魄。我们赶过去,想看看那只鹰是否能够从水中挣扎出来,但深蓝的水已经阻隔了一切,什么也看不见。强者选错了对象,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所以说,强者并不是唯一的。   我们转身往回走,草场上依然风急雨密,鸟儿们已经飞过海子,树木似乎仍无法抬起垂下的枝条。走出林子,我们看见远处有一匹马慢慢向这边走来。它走得很慢,以至于让我们无法分清它的背上是否有骑手。我们等了很长时间,它仍在远处。我已经变成了村里的闲人,所以就耐心等着它走近,待它慢慢走过来,我们才发现它的背上没有人。我和阔加拜有些吃惊,是不是它的主人在雨中遇难了,受了远去的鸟儿和命殁的鹰的影响,我们迫切想见到一个人。就在我们正担心的时候,从马的后面出现了一个人,拿着东西迅速向我们走来。由于雨大,我们看不清他的脸。   他这样出现,我们几乎高兴得喊叫起来,尽管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但就在我们盼望着从马后面出现一个人时,他果然出现了。   鹰之死   我在后来和阔加拜聊天中得知,鹰抓兔子时都是先让其惊慌逃窜,然后扑上去用爪子抓入它的屁股,等它因为疼痛难忍回头时,抓瞎它的眼睛,然后扭断它的腰,便就稳稳地捕获了。但有一次一只兔子却利用了鹰的这一捕获习性,让鹰丧了命。   那是在塔尔夏特,我和阔加拜在一片浓密的小树林里行走,由于树荫太密,林子里的光线很暗,不远处的东西几乎都是模糊的一团。“有东西。”   他神情凝重地盯着鹰,说了这么一句话,便把鹰的眼罩取下,鹰“刷”的一下立了起来,他赶紧把它的爪扣解开,让它飞了出去。它斜飞着绕过几棵树,“嗖”的一声扑向一片草丛。草丛中的一只兔子被惊起,撒开四条小腿向林子深处跑去。他选中了一个兔子有可能藏身的地方,揭去了鹰的眼罩。   我没料到,这只鹰的感应能力很强,眼罩刚被揭下,它便捕到了一个准确的信息——在一片草丛中有一只兔子。它急鸣一声,倏然飞了过去。兔子被突如其来降临的一只猎鹰吓坏了,赶紧向一片树林跑去。这是一只比较聪明的兔子,它只要跑进树林,那些横七竖八的树枝就可以让鹰没办法飞进去,它便可逃之夭夭。   但鹰早已识破它的用意,迅速飞到它的头顶扑下,一爪子便抓在了它的屁股上。这只鹰用的仍是用力抓兔子的屁股,致使兔子疼痛难忍而回头,便抠瞎兔子双眼,继而又将兔子的腰扭断的老办法。但鹰今天遇到的是一只老兔子,虽然它的屁股被鹰的尖爪抓得撕心裂肺地疼,但它却不回头,不让猎鹰准备抠瞎它双眼的预谋得逞。   鹰在扑腾,兔子在挣扎,一股尘灰被搅起,把它们遮裹得隐隐约约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阔加拜很吃惊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在他的狩猎生涯中,大概还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形,所以他便只是吃惊,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了。这只富有逃生经验的老兔子用力爬起来,拖着猎鹰朝一片蒺藜丛里钻去。   猎鹰因为将利爪在它的屁股上抠得太深,所以无法甩开它,被它用力一拖便失去了平衡,被兔子拖进了蒺藜丛里。   阔加拜惊叫一声,我的鹰,赶紧往那片蒺藜丛跑过去,他知道那些蒺藜有尖利的刺,扎到鹰身上就会让它丧命。然而我们离它们太远了,没等我们接近,那些蒺藜刺便扎入了鹰的身上,它发出一连串的惨叫,但兔子仍拖着它在往前跑,直到有一根比较粗的刺扎入鹰的胸部,使鹰受到阻力才把扎入它屁股上的爪子拔了出来。兔子身上也流着血,但它知道已摆脱了猎鹰的利爪,于是便飞奔逃走了。   我和阔加拜跑到鹰踉前,见它已奄奄一息。它的羽毛掉了一地,躯体血肉模糊,被蒺藜刺得到处都在流血。最可怕的是,一根致命的蒺藜刺扎到了它的心脏处,它死了。一只老练的兔子,利用蒺藜尖硬的刺把猎鹰刺死了。   猎鹰在这些通常被称为“猎物”的兔子,或者说小动物面前是不可一世的,它不光可以小瞧它们,而且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它们的性命,似乎它们天生就是它的肉食。不料今天的一切却都颠倒了,一只老练的兔子把一只不可一世的鹰打败了。   鹰眼里的世界   人看鹰的时候,往往只能看到鹰外在的一面,比如它刚烈的性格和意志,但却看不到它的内心反应,更不知道它在内心想些什么,它是如何看这个世界的。   其实,鹰眼里的世界与人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鹰从来不和别的动物或飞禽抢猎物,鹰捕取猎物时始终悄无声息,从来都不会让他者发现自己。   鹰十分注重捕取猎物的地方,它们对这种地方的要求一般有两个。一、隐蔽。   必须有树林或石头将自己隐蔽起来,它们才愿意出击。二、远离人或其他动物。如果它们捕取猎物的时候发现有人和动物在附近,就会马上放弃,并迅速离去。从此以后,它们再也不会光顾那个地方。   捕到猎物后,它们会迅速将其吃掉,然后把残剩物埋起来,谁都看不出在那个地方曾进行过一次美餐。不光如此,而且鹰绝不重复在同一地方捕取猎物,它们的记性很好,不论多么好的猎物出现在它们上一次捕取过的地方,它们都会无动于衷,哪怕被饿得饥肠辘辘,也不突破自己的操守。   有的动物和人一样喜欢凑热闹,一旦有动物把另一者咬伤或咬倒在地,就会有一大群动物跑过去看热闹,其中也包括被咬者的同类。倒下者必然就成了站立者的食物,它们的身体被撕咬得血淋淋的,而果腹者似乎很喜欢血腥,吃得很高兴。在旁边看热闹的动物,包括毙命者的同类都被血腥刺激得很兴奋。在动物界,互相之间的伤害似乎并不是残忍,而是一种游戏。   鹰远远地看见这一幕后,会转身离去。它们不喜欢热闹,凡是有热闹的地方,都看不见鹰的影子。也许,鹰不愿看见这个世界更多的东西,它们也不愿意让这个世界上太多的眼睛看见自己。当它们从热闹的地方抽身而去,留存在内心的便永远是它们最喜欢的东西。   鹰从不在下雨天飞翔。有经验的牧民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下雨天有鹰在天上飞翔。鹰对雨的感觉和蚂蚁一样准,往往晴空万里艳阳高照,鹰却已经知道要下雨了,为此它们会早早地归巢。等到天空中电闪雷鸣,风雨交加,鹰已在温暖的巢中闭目假寐。   所有的动物其实都不愿在下雨天外出觅食,但很多动物会在被饿得实在无法忍受时,冒着大雨出去觅食。大雨很快会把它们淋湿,身上的毛粘在一起,像是刚刚被什么袭击过似的。鹰看着它们的样子,内心充满了不屑,它知道它们会因为忍受不了饥饿而被弄得很狼狈。果然,它们在山坡上滑倒了,轻的粘了一身泥,重的摔断了腿,“呜呜呜”地嘶鸣。还有的动物会因为饥饿难忍开始撕咬同类,被撕咬倒地的动物流出的血很快就被泥水淹没了。鹰在巢中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漠然地看着,内心慢慢升起了一股庄重和肃穆之感。   当然,鹰最终会等来雨过天晴的好日子,它们从巢中振翅飞出,去寻找让自己果腹的猎物。在下雨天的大地上发生的屈辱、妥协、丧失、疯狂、疼痛和死亡,都和鹰没有关系,它仍然保持着一种骄傲的姿势在飞翔。   鹰从来都不会接近人。它们很敏感人身上散发出的气味,只要一闻到便马上断定人已经离自己不远了,会迅速飞走。很多人都说自己见过鹰,那其实只是鹰模糊的身影,谁也无法近距离见到鹰。在新疆、内蒙古、黑龙江和西藏这样的地区,人们有机会近距离见到鹰,但这些地方的鹰却要比平原地区的鹰更神奇,所以说你在这些地方见到了鹰,也仅仅只是见到了它们现实中的肉身,而无法见到它们精神化的一面。   鹰有时候会在离人不远的地方盘旋飞翔,人以为鹰在这时与人是有关系的,但其实不然,鹰在这时实际上正在确定远处的落脚点,它们往往都是先确定好落脚点后才飞翔的。人不知道鹰的这一习惯,有时会潜藏在某一处等待伏击鹰,但不论是谁,最终都会空手而归。鹰的飞翔速度很快,加之它们对人的意图一清二楚,所以当它们看见人悄悄潜藏进树林或山冈上时,它们会迅速飞走。   鹰对人的生活了如指掌,知道人有猎杀动物的习性,所以从不让人得逞。   在新疆博尔塔那通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铁路上,一只鹰不知道一列正在行进的火车是何物,想飞近看个仔细,火车一声鸣笛,它受惊不慎撞到了火车上。火车的速度很快,它连撞被挂,掉在地上起不来了。有一个人在不远处看到了这一幕,跑过去想把鹰弄回家去。鹰的身子摊开后其实很大,两个翅膀足有一米长,而如果把它的身子做成标本放在家里,一定很好看。鹰知道那个飞奔过来的人的意图正在于此,它用最后的力气挣扎着飞到火车轮下,顿时车轮下羽毛乱飞,血肉飞溅,它不见了踪影。   鹰一生中要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很从容地选择死亡。鹰见了很多动物的死亡,比如野猪,活着的时候什么都吃,是动物中最典型的暴饮暴食者,死了后,身子在一摊淤泥中腐烂,散发出扑鼻的臭味。有一种鸟儿活着的时候很节食,几乎什么都不吃,死了后皮包骨头的身子被风吹了几天,便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还有的动物死了后羽毛散于一地,被风吹得到处乱飞。鹰不会让自己死得没尊严,它会选择一种决绝的方式死掉。鹰的寿命大概在七十岁左右,当鹰感到自己不行了时,并不会躺在巢中等死,它们会把巢毁掉,然后在天空中做生命中的最后一次飞翔。飞到一个很高的悬崖边时,鹰会毫不犹豫地一头撞向悬崖。鹰利用悬崖把自己撞死,让自己的尸体落向幽暗的崖底。崖底在一般情况下有水或石头,鹰的尸体落下去后落入水中或被摔碎,不论怎样,因为崖底没有风,鹰的羽毛不会飘上悬崖,因此便没有人会知道有鹰死在了崖底。   此外,鹰还会选择江河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每年夏天,雪山上的积雪都会融化,大江大河都会暴涨,江河两岸的树木、庄稼,乃至人居住的房屋都会被江河水冲垮飘走,但过不了多久,汹涌湍急的江河水就会把水面上的漂浮物吞卷得不见一丝踪影。鹰在天空中看到了这一幕,在它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时,很久以前看到的这一幕却大放光芒,变成了对它最为美妙的呼唤。   鹰为这生命中最后的,也是最为美妙的呼唤上路了。最终,鹰看见一条大江中有一个水流急速奔涌,而且还翻卷着波涛的地方,鹰俯身迅速向下,像一块石头一样落入了江水中。大江吞没了它,它的羽毛和尸身在一瞬间踪迹全无。   这瞬间的赴死,没有犹豫,也没有任何等待,更没有任何磨难,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已结束。只有江河水仍在汹涌,涛声依旧。   (《天涯》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5章 丢失的田野(1)   孙继泉   大地上如果突然丢失了什么东西,大概再也找不回来了。譬如一棵树,一只蜥蜴,一朵小花。   我亲眼目睹着一片果园从这块土地上消失。这片果园夹在一条乡间土路和一条小河中间,路在它的左边,河在它的右边。园子中间傍路有一座砖头小屋,屋前是苹果和山楂,屋后是桃。我是有一年来地里看麦子的时候发现它的,当时它那一片炫目的桃花吸引了我。从那个时候起,我每一次来麦地的时候都从这片园子旁边经过。冬天和春天,一般都碰不上园子的主人。初夏果树坐果以后,主人就把家搬到了那个砖头小屋,一直住到把树上的果子全部摘净。他们是一对朴实的农村夫妇,他们在小屋旁劳动,他们的孩子放学回来就伏在一个木头杌子上不声不响地写作业。两年前我还来采访过这个小果园,男主人到屋后摘下一小筐青翠的肥桃,一个劲儿地让。他拘谨地笑着向我这个由村长陪着来的记者“汇报”这片果园的收入,那个数字要比承包耕地高出许多(谁知道他的话是不是真实)。他说这个果园他包下二十年,跟村里签了合同……然而,这才几年,这片果园就遭了灭顶之灾。我走近那片果园的时候,这里黑压压地站了许多人,路旁还停着两辆没有熄火的拖拉机。果园里的果树已被锯光了。他们先用锯把树的长长的枝杈一根根锯掉,暂时码在果园的四周,然后拨根儿锯下几根比较大的主干(这是一些上了年岁的老树),再单独挖出它们的老根,装上拖拉机运走,随后用推土机将挖出的大坑推平。推平之后的果园平平展展,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如果走过来一个生人,他根本想不出这片地上曾经长过什么……果园没有了,孤独地孑立在园子里的那间砖头小屋我想用不几天就会从这里消失。如今这座小屋好像弱不禁风,我想它肯定经不住推土机轻轻的一触。我在人群中没有找到果园曾经的主人。我不知道现在他在哪里,做着什么。但我想象得出他现在的心情。如果哪一天在地里碰上他,我还是能够认出他来:他个子不是很高,长得很敦实,微黑,给人的印象是比较老实,劳动以外的事情他知道得不多,有时候还显得有点儿腼腆。   离果园不远,有一条南北向的小路,它是从一条大路上生出来的,它的末端通到一条大河的河堤。原来这条小路不是多么平坦,路面上长满了茅草,小路上有时走着下地的农夫,有时通过一队队羊群,一只羊儿不时地停下来,拿嘴啃几下地上的茅草,被牧羊人一声呵斥,它紧走几步,跟上了前边的队伍。走人走羊的地方茅草照样生长,一年又一年不见长高也并未矮化。路两边是高高的白杨,每一棵都有好几掐粗,夏天经常从这一丛树冠里飞出花喜鹊,“嘎嘎”叫着飞向远处。啄木鸟在高处“咚咚咚”地敲着树干,听见动静先是停了敲打,接着“扑棱棱”就飞走了。秋天杨树落叶的时候密密地在这条小路上覆了一层,好长时间都没有人动它,有回村的羊从上面趟过,把这层树叶弄得有点乱,但是风一吹,又把它抚平了。人的双脚踩在叶子上面软软的,伴着“簌簌”的轻响。秋暮有多少黄昏我推着脚踏车顺着这条小路走,一直走到河堤上。现在那两排粗大的白杨都没有了(这肯定是去年冬天一帮有邪劲的人干的,那个领头的很早就已经盯住了它们),代之的是两排拇指粗的杨树苗,树苗排得整整齐齐,它的下半身刷上了白色涂料。路比原来显得宽了,平了,也直了,路表铺上了一层细软的沙土。我从上面走了一段,路面上印满了羊的杂乱的蹄印和自行车的辙花,杨树的树桩留在路旁,像一只只瞪圆了的质问的眼睛。两排杨树会慢慢长得粗大,路面也会变硬,小路会生出新的风景,只是原来的那条小路,那条许多年的小路却永远地从这里丢失了。   回村照例经过那个护林房,那个护林房住着一个老人,原来我以为他是个护坡的,村里有着他真正的家。后来才知道他一年四季都住在这里,冬天在这里,春节也在这里,这里就是他的家,他只有这么一个家。夏天我几乎每天都从他的门前经过,就经常遇上他从村里刚刚回来,他停好自行车去开门,车把上总是挂一把长长的豆角,他的自行车已锈成褚黑色,谁知道它驮着主人走了多少路。更多的时候是见到他坐在屋山头吃饭,有时候是用茶盅喝酒,有时候是捧着一个粗瓷大碗,吃饭的时候他一般都光着上身。如果不是正吃着饭,他的嘴里准叼着一支老式的漆黑的装旱烟末的烟斗,表情漠然地坐在石渠上。这种烟斗已经很少见到了,印象中他是我十年中见到的唯一的一个端着这种烟斗吸烟的人。我想他一准是村里的一个鳏夫,他叼着烟斗的时候大概正回想着那些甜蜜的或者酸涩的往事。很长时间以来,因为住着这么一位老人,我觉得这片田野特别亲切,特别温暖。我想那些在夏天玉米长高以后从这条路上夜行的人一定也感到特别安全。只是我觉得老人该养一条狗,不然的话在没有月亮的夜晚,在大雨如注的黄昏,在北风呼啸的清晨,在大雪飘飞的白昼,有谁给他做伴?如今,那位老人也不见了。在这么短的一段时间里,这片田野上怎么一下子就丢失了这么多东西。我忽然觉得刚刚过去的这个冬天的确有些怪异。我先是看见从护林房檐下伸出来的一截铁皮烟筒没有了,近了才看到原来没有注意用什么材料做成的小窗户成了一个黑洞,在卸下它的时候还扯下了一溜墙皮,带掉了窗边的几块红砖,可以想见干这件事的那个人使了多少没用的力气。在原来窗子的下面,那片用黄色涂料刷过的墙上,赫然写着三排石灰字:供肉狗\/兖州肉狗总场供种回收\/电话×××××××。如果这个时候走进这间小屋,肯定尚能闻到老人留下的气味,这种气味不是哪一样东西生发的,那是他的不大常晒的被褥、洗得不勤的衣服、他过冬的咸菜、他的那辆破自行车以及他在屋里生炉子做饭混合而成的。只是人已经远远地离开了它。大约为了证实一下是否真的就有那样一种气味,我把头从那个黑洞里伸进去,结果却发现这个小屋出奇地狭小,我想这个时候如果让我重新将老人的床铺、锅灶,他的桌凳、自行车一一摆放到这个小屋里,无论如何我也做不到。这座小房子以后还有什么用途?大约是这么两种:供遭了急雨的人护身;供过路的人解手……直到它再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仔细想想,这片田野上还丢失了哪些东西?当然还有。在途经果园的那条小河的上游,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有一片水湾,每年河里水大的时候,水流就在这里回旋,时间长了,这里形成了一片水泽,生出茂密的苇子和蒲草。   前年秋天,我在这片水泽旁还看到三只野鸡,它们扑扑拉拉从一片苇丛飞到另一片苇丛里,它们展开的翅膀美丽异常。当年冬天,这片水泽却被高高的围墙圈起来,围墙的外皮泥上了一层灰黑的光滑的水泥,一副要干正经事的样子。从门缝里望进去,那片水泽的中央掘出了一个大坑,当初我以为有人想在这里养鱼,可是两年过去,这里还是老样子,门上整天挂着一把大锁,我想时间长了,那个拿钥匙的人恐怕不容易开开它。从那个时候起,在这片田野上,我就从来没有见到过野鸡。而那条小河也没有再流过水,现在河底都被人们整平种上了麦子。   这几年,我常在这片田野上溜达,每年的夏秋季节,都惊喜地发现野兔和蛇,但去年一年,我都没有见到过蛇,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它,虽然我和许多人一样,从心里惧怕那种爬行动物。我想,一片田野如果连野兔和蛇都养不住,那才真正让人害怕。   丢失了东西的地方肯定会被另一种东西填充,但这却彻底改变了原有的质地。让我们痛心的是,这些新的替代物从来都没有叫我们满意过。   2010年9月,我再一次来到告别不到半年的北京。起初,母亲和弟弟都希望我能回去看看。可我不想,理由很隐晦也很简单。一是父亲2009年3月9日故去,我怕回去看到他遗留的旧物乃至坟茔伤感,还怕夜里梦见父亲,或者他的灵魂站在床前。父亲是一个性格木讷,不识字但却有着殉道式担当和忍耐力的农民。他只活了63岁。五十年时间都在地里劳作、在山坡放羊,还到外地打工(砖厂烧砖、烧锅炉),给外村人盖房子,最闲暇的时光也是被人叫去,坐在冬天阳光的院子里编几只荆条篮子。2007年秋初,母亲和弟弟置办鸡场后,父亲就负责冲刷、掏运等活计。查出癌症前一天,还挑着鸡粪往山后面的山地送。父亲拄着棍子,手扶扁担,痛着对母亲说,俺挑不动了呀!母亲说,挑不动也得挑,要不鸡粪就被雨水冲走了,再不是就让别人白白挑走了!   二是几乎每一次回去,都有人故去,或亲戚,或长辈,或同辈,或小辈;也还会看到以前植被苍绿的山峦,似乎一夜间被铲车挖成一马平川。还有的,被头和炸药毁容之后,栽上栗树。一夏之后,山上尽是洪水之后纵横的沟壑。三是每次回家都觉得陌生,不是令人惊奇的变化,而是变化之中的不伦不类,田地没了,房屋耸立,流水没了,到处枯干。还有那些人,认识的满面尘灰,不到四十岁就皱纹纵横,腰身佝偻了;不认识的新媳妇、小孩子、外来者总是盯着我看,走过之后在背后唧唧喳喳;也总有些人怎么也找不到了(爱护和关心过自己的亲戚、邻居、有好感的同学)。由此真切感到时间之刀对生命的残忍程度。所幸,母亲还在,要不然,根就断了,我就成了一根没了泥土和水、阳光与依靠的枯树了。   可我必须回去。从银川乘火车,到西客站下车,转售票厅排队。9月29号到10月2号的票都没了,3号有一张到嘉峪关的中铺,我没犹豫,忙不迭掏钱。走出人群,我还在想,要是有机票,就把这张票退掉,办完事立刻赶回嘉峪关。查问了一番,售票女子说3号前已无机票。站在售票厅前,我怔了一会儿,心里空空的、软软的,有种苍茫感。转身又买到30号下午到邢台的座票,上了西客站和羊坊店路之间的天桥。   这是初秋北京,没有了2009年春天在这里时的阴沉与灰暗。站在天桥上,可以看到西边的山坡,虽然黑,但轮廓清晰。到宾馆,给妻子电话。说回去吧,看看咱娘、甜甜、萱萱(弟弟的两个女儿),看望姨夫、小姨,还有也罹患肺癌的姑夫。我说我也很想回去,可是我怕……说着,张嘴就哭出声来。   在妻子面前,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孩子,在家事甚至胆识上,她总比我通透或者明快一些。可是我真的怕回家,父亲……刚刚离开,我受不了回去后见不到他,也受不了不管是回家还是离开时都要路过他坟茔时的撕心裂肺。   父亲在世时,只要到北京,我就回家,3个多小时路程,恨不得一步迈过去,闪电一样出现。然后在年久的石头房子前坐下来,四周草木围拢,鸡鸣嘹亮;或者跟着父亲到地里,父子俩坐在树荫抽烟,看青色的山,在流水的河沟里洗手,趁夜色回家。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过往。这种割断,是永世的,像一张弓没了弦,一根草没了根。   郁郁半天,洗澡,和朋友说话。我觉得了真切的美,还有一种来自遥远而温暖的亲近感。在北京,我可以找到很多朋友,以及这些年来散落在它某一部位的,属于我个人的痕迹。可我现在丝毫没有追忆的欲望,只是在熟悉的一隅,与朋友对坐言语。或许,这就是北京了,两个人的北京,庞大和幽深此刻撤离,只余下语言以及它们在心里跳跃的光亮。   晚上和小说家王凯、诗人庆文吃饭,三个人,坐在羊坊店路淮阳村二楼,喝了点啤酒,把话说到服务员熄灯。告别,穿越地下通道时,我忽然想到:   这是危险的,上面车辆飞驰,耸欲遮天的大厦分列两旁,要是忽然塌陷……我又想到至今已经躺在地下一年多的父亲,在南太行那一小片泥土下,他此时或许是安详和沉静的,也或许还在幽怨和想念一些人事。 www。xiaoshuotxt。comxiaoshuotxt。com 第56章 丢失的田野(2)   转到另外一处,我是安妥的,也是纯净的,我不知道能持续多久,但一瞬也美。躺下,看报纸,关灯,睡不着,再打开电视。凌晨,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孤零零地站在老家院子里那棵大椿树下,四周山坡上茅草披拂,而且全呈黑色,就连树上爬着的七星瓢虫,也一色如墨。我大声喊父亲,声音“嗡嗡”作响,像闷在一口瓮中,回声撞得耳朵如遭雷轰。   我把多余的东西放在熟悉的朋友处,到超市买了一些吃的、玩的,往西客站走。那么多人蜂拥来去。18时22分,t5679次列车刀子一样犁开北京的遍地灯火,逐渐没入华北黑夜。车厢人声嘈杂,想起即将回到的故乡,心里似乎塞了一团枯败树叶,干硬的叶脉扎得心脏生疼。   到邢台,就听到熟悉的方言,甚至那些人走路的姿态及表情,于我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熟识感。2007年,我和妻子在这座城市一隅,买了一套房子。   那时,父亲还在,第二年房子交工,想带他去看看,可他病了,几个月后,就离开了我们。妻子说,有时间去看看,虽然没装修,一直闲置着。坐在床上,我却恍然,觉得自己在邢台的房子像一个子虚乌有的谎言。我想:父亲不在了,再多年,我没了父母,我还会回到这里吗?这里还有谁在等我回来,还有什么,可以让我心灵安妥,胸腔里奔涌生之热切与爱之深刻呢?   我想给母亲打电话,说我已到邢台,明早就回家。可午夜,母亲早就睡了,在老家那座石头房子里,前面田地,后面山坡,左右山冈上竖满草木。   在仲秋时节,风在夜间揪着草尖和树叶。房后的栗树一定没了果实,院子里那棵与我年纪相仿的椿树也一定枝叶茂盛。母亲多次说,那是留给她自己的(棺椁)。   我嗔怪。母亲叹息一声,说谁还能不死呢。   这话像一支带毒的箭。   在十二年前,我从异地回来,奶奶满头白发,坐着老村下方石凳吃饭,看到我老远就说俺平子回来了!在十年前,我去五里外的石盆村,还能听到大舅呵呵的笑声,还有抽着烟的二舅;在四年前,到三里外大姨家,不吃肉的她还会和小孙女一起,忙活着给我包饺子……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从人间转到土下。以前是他们不断在田里清理荒草,现在却是荒草吞没他们。   父亲故去前,请人帮忙挪坟,爷爷奶奶成了几根白骨头,可当年铺在他们棺椁里的绣花被褥尚还完整,颜色如新。还有两位舅舅和大姨的坟茔,新葬时候高高隆起,现在却与地面齐平。   早上,阳光里飞舞着灰尘和油烟,尚还安静的街道上,散落着几家就地做卖的小吃点。在新亚商场、马路街转了一圈,好多卖家还没营业。我想再买一些东西,给亲戚,给母亲,还有弟弟和干姐姐的孩子们。   班车停在一边,沿途的村庄也是黑色的,远处的山上下都是窟窿,那是挖完铁、煤之后留下的。到白塔镇,路上运煤拉铁的卡车呼啸而过,尘土飞扬。坐了一会儿,鼻孔发堵,手指一抠,是一团黑泥。   我和一个面包车司机谈,他要100元,我问了几个也像等车的人,让他们只出班车票钱,剩下的我付。乘上车,攀谈,才知道,这些人都是南太行的,可都不认识我。有两个比我年纪大的,两个比我年轻。我说我姓杨,是××村二组的,俺爹叫杨恩付。他们哦了一声。又说到他们熟悉的人,我都知道。我说到的人,他们也都知道。可他们就是不知道我。我说出去18年了,在家和在外的时间均等。幼小的说,那时候她才几岁,年长的说那时候他在另外一所中学读书。   进入山区,车子在峭壁的道路上飞驰。到秦王湖,我想起父亲年轻时曾在这里修筑堤坝;前些年,一位表姐不堪家境重负,大冬天跳进捞鱼时凿开的冰洞。到温家沟,想起在这里当校长的中学班主任老师;到曲禅,想起姐姐和姐夫,还有一个在这里开批发部的堂弟,一个早年一起在异地工作,几年前转回这里的同事。到建在马路上方的小姨家,想她是在家里带孙子,还是拿着荆条篮子和镰刀去山上捡栗子了?还有患糖尿病多年的姨夫,春天时,一只眼睛盲了,还坚持养上百箱子的蜜蜂。   同车的人陆续下车,把钱给我。我想:要是我不收钱,他们未必卖我人情,还会四处说我傻——关于南太行人这一脾性,我自小烂熟于心。不是我不重乡情,而是乡情不容我。就剩下我和司机了,向上的路,我越来越熟悉,多年前,我往返于家和学校,还有亲戚家,每一寸路面,我都踩过,以前是布鞋,后来是皮鞋、坐车或者骑摩托。我记得某处有人不小心从高崖上摔下,鲜血流溢;有人在某处被车辆撞倒。   再向上,心越来越紧,越来越疼,司机要我再加十块钱给他。我没吭声,他喋喋不休,我还是不吭声,牙咬嘴唇,我知道,再向上半里地,路左上方那面小坡下,就是父亲的坟茔了。去年春天,乡亲们用棺椁把他从家里送到这里,我在路上哭,到坟穴前,妻子不顾乡里下葬时不可再哭出声,仍旧趴在地上大声哭着喊爸!爸!那时候,又一年野草刚刚冒出芽尖,柿子、洋槐树还没开始萌发,风把就近的荒草吹得茎干折断。   我想下车去看,去趴下,放声大哭一场,把一年多来的悲痛与不安哭出来!可是我又不敢。行到高处,我回身看,山坡依旧,草木茂盛,正在成熟的玉米遮住了微微隆起的土丘。这似乎就是生和死的间隔,一边是烟火,一边是沉寂,一边人喊声闹,一边一了百了。这也是每个人迟早要走的路程。   在那里躺下的人,生我身,赐我骨血、灵性的人,是我的父亲,而这一刻,我只能确切记起他的音容,无法触摸他的体温了。   到家,看到夏天暴雨在山坡上冲出的壕沟;看到还挂在树上的青柿子;看到被树木遮蔽的老村庄。那里有爷爷奶奶住过的房子,有我小时候躺在土炕上的呛人旱烟与故事。转过一道山岭,看到母亲的背影,一边站着吃小手指的侄女儿萱萱。   从前,每次走到这里,我就大声喊娘,娘会一身灰土跑出来接我,父亲也会。可现在,我喑哑了。喊了一声娘。娘转身,走过来。我看到,她又瘦了。小侄女拉着弟媳妇的衣角,一脸的怯。娘说,这是恁大伯,忘了?萱萱忽地又藏在了弟媳妇背后,咬着小手指,还是不吭声。   家还是以前的,连墙壁上的年画都没换。我抬头,找父亲的遗像。去年,放在高高的柜顶上,现在却不见了。我忽然很生气,胸里一团火。眼睛沿着墙壁找。最后,在炕侧上方,看到了父亲。那是我2008年9月初给他照的,他站在门前小路上,穿着我多年前给他的中山装,眯着眼睛,扁扁的嘴唇间露着两颗白牙。   这就是家了,四间石头房子,背后高处还有一座,是父母亲十多年前盖起来给我娶媳妇用的。下面也是三间,弟弟住着。右边山岭上长着一人多高的荒草,还有零星田地(挖掉草木,刨成田地,种谷子、黄豆、花生、红薯等),右边山冈上长着洋槐树,还有母亲早年栽种,但大部分枯死的苹果树。   萱萱在院里玩,跟着到家里,咬着手指头,躲在弟媳妇背后看我。我拿出给她那些买的吃的和玩的,她不要,趁我看别处时,又使劲往裤兜里装。   我笑,很快又黯然。她还是一个四岁的孩子,而我已近四十岁了,再二十年,我退休,她风华正茂。忽然伤感,站在父亲遗像前,落泪,伸出手指摸了摸他在照片上的脸。   母亲给我盛了一大碗鸡蛋面。我说我吃不完,母亲说,你这么大的人一碗面都吃不了,不行!我拨出来一小半儿,又加了一些面汤。我说,明天下午得到邯郸,后天早七点的火车。母亲说,回来不能占,光花钱了!我说,花钱是小事,关键是看不见俺爹了!母亲黯然。她又说,现在还养着鸡,掏粪运粪请弟媳妇父亲帮忙,一天付给25块钱,再加一包香烟,管饭。我说,不用掏钱的人不在了!   说完,胸腔全是气,要是再年轻十岁,我会大吼一声,把饭碗扔出去,砸它个粉粉碎。我看了看母亲的花白头发,瘦且黑的脸,心疼。心想:娘还在,多好啊!我回来还能进门叫娘,还能耍耍孩子脾气。再二十年、三十年,当然越长越好,当我也老了,只要母亲在,我就会回来,翻修老房子,和母亲一起住下来,年年清明去给父亲上坟,在爷爷奶奶坟前插满香……然后,再把自己放倒在祖父祖母和父亲的脚下,静静安眠。   可是,在多年之后,如果母亲也不在了,我为什么回来?我回来能看到谁?   院子外面的芍药是母亲移植的,开得正艳;苹果树上还挂着青色的果实;对面的村庄不时传来孩子的嬉笑和大人的呵斥。先去看望罹患肺癌的姑夫,他原来瘦,现在更瘦,但精神尚好。姑姑说,前6天,同村的×××死了,刚埋了。那个人是我小学老师,2007年冬天,我还在学校看到他,叫他老师,说一些从前和现在的事儿。姑姑还说,石碾子、西岔的×××、×××、×××也刚死了,都是癌症!   唯有疾病、苍老导致的消失无能为力,也唯有消失,才使人间有了开始和最终。下午去五里外的村子看小姨和姨夫。房院被绿树覆盖,路边长满酸枣、狗尾巴和鸡冠花。说家事。我听着,不断发表议论。那些事,我都知道,有些还很深切。比如几个亲戚的人生际遇,自家的愁事难事。我知道,这就是俗世。人和人之间,总是横着一些没来由的忖度和误解。   表弟和媳妇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两个孩子,一个三岁多,一个一岁多。   看着他们叽叽喳喳,心里也凄楚。时间不断地把我向前推,前面是绝路,也不断地把新的推上来。这绵延不绝的过程,就像是一场充满玄奇意味的战争,一场接着一场,是平静的激烈,温柔的残酷。   再乘车去姐姐、姐夫家。他们在十里外山上刨坑种树。以前完整的山被掘开了,坡上是树坑,坡顶变成了路。水土就是这样流失的。我年幼时,这里的河沟里水声哗哗,还有鲶鱼、泥鳅、螃蟹、草鱼,现在只是干河滩,春夏遇大旱,水泵抽干水井,连吃的水都没了。吃饭时候,我又说了我不想回来的因由。说我已经没了父亲,回来觉得孤零零的。四周一片空旷。我不愿再这样了,每一个人,都应当好好的,像一棵树,长在这里,像一块岩石,把时间钉住。   回来时,我对母亲说,住小姨家吧。母亲说好。我怕回家见不到父亲的那种空落和疼痛,也怕真的梦见父亲。他逝去后的几天,我和妻子在上面的房子睡,夜里总是梦见父亲,有时跟真的一样,妻子不怕,我怕。果真,夜里又做了一个梦:我站在院子里,椿树叶子不断下落。后来又沿着公路去到父亲坟前,拆开香烟,一根根点燃。趴在湿泥上,揪着一株玉米痛哭,叫爹,要把声带撕裂一样。   早上,院子里有孩子叫喊声,还有母亲和小姨妈做饭的声音。我起来,出门,站在院子边,看自己家所在的方向。山峰矗立,山色黝黑。父亲小时,在那里开过荒,后来放羊,还割过荆柴,刨过柴胡、党参、桔梗、黄芩等药草。我也是的,12岁替他放过羊,还跟着奶奶割柴,和一群伙伴一块块翻开石头捉蝎子,扛着头刨药材。替父亲放羊时,我极不情愿,母亲呵斥我才去;捉蝎子总是捉得最少,是伙伴们当中卖钱最少的,人人都说我菜,没有外财命。刨药材也刨得最少,两胳膊细得麻秆样儿,抡不动头,刨不到更多的药材。   小姨妈张罗着包饺子。这使我想起从前的大姨妈,她在世时,每次去,她都给我包饺子。现在,她就埋在目力可及的那道山岭上,我从武安往邯郸必须经过。小姨妈和姨夫给我装了新捡来的栗子,让我带回去给我们的儿子锐锐吃。我要了三四斤。到家里,母亲和弟媳妇也忙着褪栗子皮,装了一包,又拿核桃,说给我岳父母、小姨子和妻儿吃。我知道,这些栗子是母亲和小姨妈在附近山上连滚带爬好几天才捡回来的,她们想卖钱,我拿走,就等于她们白白流了几天的汗,还有被荆棘划破的道道血痕。   再到姑姑家,姑夫在吃东西,我觉得高兴,精神也很好。我想,他和姑姑是我在这里为数不多的长辈和亲人了,他们好好的在,同是我的福。下午三点,没了班车,转到武安市,再到邯郸。这一带我也是熟悉的,弟弟那些年常来这一带打工。到邯郸,桑麻先生等我。   见到文明、承俊兄,喝了点酒。心情依旧沉郁。刚从神木赶回的弟弟打车过来,我趁着酒意,说了一些话。弟弟好像不满,坐了一会儿,就回了。   我知道他的情意,可他还是不懂。回到家,妻子说,弟弟打电话来说:俺哥变了!我沉默。或许弟弟还年轻,还没经历过事情,不知我在外对家乃至他们每一个人的情感。   坐在列车上,再次路过沙河,我使劲往南太行看了看。想起一天的故乡,匆促而沉重。回家,又听了妻子的话,忽然有一种距离故乡越来越远的感觉。   我再一次意识到,从我离开的那天起,故乡就渐去渐远,是血在变淡,根在变枯。或许最终,我再次回到或真正逼近她的,仅仅只有一种方式。这不是责怪或幽怨,事实上,在时间当中,每一个人的故乡都渐去渐远,直到我们走在广场上,所爱的人打着探照灯也找不见。   (《散文世界》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7章 清明还乡(1)   佛刘   一   车到吴桥车站,天色已经渐渐地淡了。看着窗外那些熟悉的建筑物,我忽然有一种到家了的感觉,尽管我离开这里已经快20年了。   堂哥在站台边上张望,我喊他一声,他在人群中找了半天,直到看见父亲和我的面孔,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路上还好吧?堂哥一边接过父亲的背包,一边问道。和上一次见面相比,堂哥略显得老了些,尽管他有明显修饰的样子,但在两鬓依然能够看到那星星点点的白发。他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老大,明年就50岁了。   一辆破旧的面包车,上面布满了灰尘。堂哥说,单位上的,快报废了。   堂哥原来在福建的一个部队当兵,后来转业回到家乡,现在在镇上的派出所工作。   车驶出站台,熟悉的县城扑面而来。每一次到县城,我的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激动,从小到大,县城一直都是我向往的地方。在县城的北边,有一座很大的校园。初中时代,那个校园一直是我奋斗的目标,虽然后来半途而废,可那里依旧是我无法放下的一个情结。现在我的侄子也在那里读书了。   如果不是这样赶路,如果不是夜幕四合,我真想一个人在县城的大街上走走,哪怕闻闻四处飘过来的烟火气,也会让我的内心得到巨大的满足。   都准备好了吗?父亲问。   差不多了。堂哥说,都是小叔一手办的,我们没有插手。   哦。父亲的声音里有淡淡的失落。他没有跟你们商量一下吗?   商量了,没有那么复杂。   四月初,父亲就一直跟他的弟兄们商量,要在清明节给祖父母立一块墓碑。话还是一年前叔叔们提出来的,说别人家的坟地上都立了墓碑,他们兄弟是不是也给父母立一块。答案是肯定的,父亲说你们出力,我出资金。事情就这样在电话里定下来。   现在,田野里已经有一层毛毛绿了,我贪婪地看着窗外那广阔的平原,夜幕正在一点点密集起来。   先去三叔家,还是小叔家?堂哥的疑问犹如我的疑问,这是个很敏感的话题。   奶奶活着的时候,我们每次回家,都是住在三叔家。那时候奶奶跟着三叔过,我们自然是别无选择,别人也不会有什么闲话出来。后来奶奶去世,我们依旧是先去三叔家,因为习惯了,况且那里有奶奶的老屋。体味过去或者怀旧是我回老家的一个主题,即便别人有看法,我们也不在乎。而去年,自从三婶车祸去世,情况就有些复杂起来。其实这本不是个什么问题,但在农村,这些人情世故,处理不好,往往就会弄出矛盾来。   父亲说,你三婶不在了,还是去你小叔那边吧。   嗯,堂哥应着,表情却有些凝重起来。其实我想让你们住在县城我家的,可是想想又不合适。   你想得周到,父亲说。   我常常想,一个家庭就是一棵大树,爷爷奶奶就是那棵树的根,如今树根不在,我们这根树杈再回来,依旧是树杈的感觉。   二   晚饭很丰盛,显然小婶做了精心的准备。   堂哥把我们送进小叔的院落,就往县城赶了,他说要值夜班,明早再赶回来。   小叔把三叔也喊了过来,还有大娘等等,大家坐在一起,原来空旷的房间忽然就有些拥挤了。但我喜欢这种气氛,如果不是我们回来,他们是很难这样坐在一起的。   三叔有些憔悴,自从去年三婶遭遇车祸,三叔的精神头就一直没有恢复到原来的样子。他前几年从县电力局退休,现在每月有将近两千块钱的退休金,这样的优势是小叔和大娘所不具备的。   小叔拿出了一瓶酒,一边摇晃着一边说,还是去年春节你大哥送我的,一直没舍得喝。小叔所说的大哥就是堂哥,在堂哥的下面,依次是二哥、三哥,我排在第四,下面还有三个堂弟。最小的弟弟就是小叔的儿子,这几年受外出打工的影响,一直在北京郊区闯荡,已经在那边安家了。   酒并不怎么好,可是因了家乡的味道,却也醇香入口。   小婶的手艺显然不错,几个菜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但因为都是家乡自产的新鲜的蔬菜,略加烹炒,便是一道美味。   看着叔叔他们,我忽然有一种迷离的感觉,这样的场景多年前就在我的眼前出现过,只不过那时候的几个老人是爷爷和叔爷爷们。现在时过境迁,父亲他们这一代,也已经走到爷爷那时的年纪了。   父亲他们这一辈,一共有四男两女。大伯早年因为白血病无钱医治,38岁就一个人走了。他是我们家族中第一个去世的,也是唯一没有过上好日子的人。   我一直认为,活着是多么艰难的事情。我曾经看过作家余华的小说《活着》,人的命运尽管有很多的坎坷,可是能够一直活到老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父亲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你们这一代算是赶上好时候了。有时我翻看历史书,每每会把爷爷那一辈儿想象成那些到处寻找温饱人群中的一员,饥肠辘辘,慌不择食,到处流浪。奶奶活着的时候有一次曾对我说,真不想死。那时我刚刚20岁,还并不真懂她话里的含义。   现在想来,“不想死”包含着多么复杂的愿望啊。   也许,今天的场面就是奶奶“不想死”里所包含的内容,丰衣足食,儿女绕膝,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真让人流连忘返。   时光如流水,一坐,已是子夜了,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我却没有一点点的疲惫。或许对于故乡,任何的游子都是这样的,新奇,亢奋,沉醉。而在我将近40年的岁月中,这样的新奇、亢奋和沉醉好像已经愈来愈远了。   三   父亲睡在小叔那边了,我跟着三叔走出来,去奶奶的老屋。   说是老屋,其实已经不是老屋了。几年前,老屋被三叔翻盖了。知道消息的时候,我一个人着实忧伤了一段时间。一座老屋的倒掉其实并没有什么,重要的是它曾经代表了一个家族的一段历史,代表了一代人曾有过的痕迹。   即便人不在,房子在,也能唤起那些埋藏在心底的情感。但房子没了,整个记忆的链接也就断了。   翻盖之后的老屋显得现代化多了,红砖、水泥替代了土坯、碎瓦,而大面积的瓷砖和铝合金已经让我找不到老屋的任何痕迹了。但翻盖的新居并没有给三叔带来多少好运,刚住上新房子不久,三婶就突遭车祸,那以后就什么都变了。   三叔不苟言笑,在我的印象里,他的脸一年四季都是阴着的,当然并不是他心情不好,而是他天生就那样的一副表情,加上肤色黑一些,总给人一拒千里的感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三叔的话忽然间就多起来。也许,是一个人的寂寞,改变了他的性格。   他有两个儿子,也就是排在我后面的老五老六。老五初中毕业那年没考上县城的重点高中,本来老五还抱了复读的心思,可三叔一句“种地的命”   就给老五的人生划定了范围。而老六初中毕业的时候,也没有考上重点高中。   那时三叔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听听我的意见,就打电话给我。虽然我也没有上过高中,甚至初中也没能毕业,但我知道,一个农村的孩子,改变命运最直接的办法便是上大学了。三叔听从了我的建议,后来他跑动了几回,大约是花了一些钱,老六就上了高中。两个儿子,完全因为他的一念之差,命运就走上了两条迥然不同的道路。老五种地了,老六却一路绿灯,上大学,自己找工作,最后落脚石家庄,月薪几千元。两个儿子人生的天地之差,让三叔后悔死了,他曾不止一次地对我说,是我耽误了老五的前程,你给想想办法,怎么才能弥补呢?   人生是可以弥补的吗?命运是可以弥补的吗?如果都能弥补,那世界该是个什么样子?   现在,我站在老屋空旷的院落里,在黑暗中去寻找从前的记忆。爷爷是在这个院落里走的,奶奶也是,直到去年,三婶也是。再加上早逝的大伯,老屋已经送走了4个人。我记得,有一年春节,三叔拿出他保存的家谱,轻轻地擦去上面的灰尘,然后郑重地加上爷爷的名字。我一直害怕看那一串串的名字,因为上面有一个空是留给我的。   三叔帮我拿了被子和枕头,又帮我铺好。崭新的被褥很容易让我想起三婶,她曾是这个家庭的骄傲,奶奶能够安度晚年和她有着很大的关系。我曾经想她是这个家族中最应该长寿的一个人,可是老天偏心,不给她一天享受的机会。在她车祸的前几天,老六刚刚在石家庄买了房子,说秋后就接他们一起去石家庄居住。可是房子还没装修完,她却一个人静悄悄地走了。   三叔抽了一会儿烟,我说还是把烟戒了吧。   他摇摇头,不抽烟,那干点什么呢?这么大个屋子,每天一闭上眼睛,我就想你三婶。   我不想勾起他的伤心事,赶紧把目光转移到别处。   夜又深的时候,三叔终于疲倦地离去,屋子里弥散着烟的味道,在那样的味道里我却睡不着了。我睁大眼睛望着黑漆漆的空间,感觉好像有一些声音正在从四面八方轻轻地包围过来,可是想抓住它们的时候,它们又都跑远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8章 清明还乡(2)   西屋里传来三叔轻微的咳嗽声,在这样偌大的空间里,仿佛就是夜的叹息。   四   睁开眼睛,我以为天一定大亮了,可是看看表,才刚刚五点半。我惊诧于自己的睡眠,想起这短短的几个小时,放在以往,本来是不够睡的,可是现在醒得这样早,的确出乎我的意料。人就是这么奇怪,有时连自己都无法解释这种现象。看来故乡,并不能那么轻易地进入。   窗外,已经是满院的天光了,那样的天光给我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没有声音,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我不知道那些鸡都跑到哪里去了,还有那些狗。   昨天小婶告诉我,村里的人都不养鸡了,一怕鸡瘟,二是不够麻烦的。也许买鸡蛋远远要比养鸡容易一些。   没有鸡叫的乡村总是让人遗憾的,躺在床上,我真希望能有那么一两声鸡叫,就像小时候,鸡一打鸣,就要去上学了。   一个人悄悄地走出来,本想去看一看属于自己的那座老院,不想却看见了正在胡同里擦洗电动三码车的小叔。他冲我笑笑,不睡了?我点点头。这些年,小叔的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来他的后背一直是很挺拔的,现在,却微驼了,从后面看,就像爷爷晚年的背影。   我检查一下车辆,别在拉石碑的路上坏了。小叔直起身,他的脸上还挂着昨夜的疲惫。   三码车是新买的,小叔原来有一辆拖拉机,后来因为不实用就鸟枪换炮了。这些年,小叔一直没少折腾,开始是跟人家干,后来是自己干,但每次似乎都晚了一步。种果树卖不出去,养蘑菇都烂了根,昨天我在他的院子里还看到了他养的几十只兔子。那些可爱的小动物好看却不好养,已经死了十来只了,小叔说,照这个速度死下去,又是赔本的买卖。   我从他的声音里能够感受到他内心的焦虑,一个总想成功的男人,一个事事不能成功的男人,他的内心世界肯定是灰暗的。而这种灰暗,别人又是无法帮他驱除的,除非他有毅力,能够承受失败的巨大压力。   有一次他曾有些忧伤地问我,你说我干点什么好呢?看着他真诚的眼神,我无以回答,除了种地,我实在想不出他还能干些什么。没有文化,也没有资金,况且随着年纪的增加,病魔又缠上了他的身体。   我说,还是种一点地吧,少种一点,全当做消遣了。   没想到他却反驳说,你说得容易,消遣,农村人谁消遣得起?不像你们可以挣工资。   他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其实我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消遣那两个字是不适合农村这种环境的。   我说,那你就去北京,看看能帮儿子做点什么。   他依旧是一副不屑的神情,他那个破地方,住的地方像个鸽子窝,我可不想遭那个罪。   我不知道再说什么了,我记得早些年他就是这样的一副态度,如今,依旧是老本色。   买了三码车以后,小叔的境况好了一些。他说冬天可以帮别人拉拉货,多少会有一些收入。也许对于他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了。一个不喜欢种地的人,又依赖于土地生存,他的境况要么特别美好,要么就特别一般。   五   许是刚刚下过一场雨的缘故,田野里的空气还有一些湿润。春雨贵如油,尤其在清明节,更容易让人想起杜牧的那首《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但是路上并没有多少行人,人们都被地里的农活吸引去了,像我们这样成群结队去上坟的人家还真不多见。   爷爷奶奶的坟地在村庄的南面,站在村头,老远就可以看见他们的坟头。   当年那里是一片盐碱地,周围有一大片水湾,还有一些茂密的芦苇。现在水湾不见了,芦苇也都没了踪影。盐碱地被改造了,那些郁郁葱葱的庄稼已经对坟地形成了合围之势。偶尔会有一些水从更南边的河沟里流过来,形成一些浅浅的水洼。开始那些水是臭的,后来经过几场雨之后,却也能淡了颜色。   我一直对那里怀有敬畏的感觉,每次去那里,我都觉得是一种远行。   墓碑是很重的。早晨,我和小叔、堂哥、老五一起到墓碑厂把它拉回来。   青色质地的石头,刻上字,就有了不同凡响的含义。“先考妣刘立贤、刘雷氏之墓”,坚硬的岩石,柔软的文字,已经有了神圣的意味。   在爷爷奶奶的坟头周围,我看到很多坟墓上的确都立了墓碑,走过去,看那上面的名字,才恍然想起记忆深处他们曾经的音容笑貌。当年,我离开老家的时候他们还都健在,偶尔见上一面都亲热得像一家人。没想到,20年以后,我却是以这样的方式与他们见面。如果不是那些墓碑,我怎么能知道那就是他们最后的安居地呢?   地下的爷爷奶奶如果有知,会不会埋怨我们,墓碑立得迟了呢?   我拿起铁锨,给爷爷奶奶的坟头加土。黄色的泥土,已经有春天的气息了,而泥土中的那些茅草,也已经开始了春天的旅程。在这样的盐碱地上,真是难为了它们还能够保持着这样顽强的生命力。如果爷爷奶奶有知,一定会感谢它们默默陪伴了他们这么多年,在这一点上,它们似乎比我们更懂得亲情和孝道。   远处,有阵阵的鞭炮声传过来,一群和我们一样的人们也在给他们的先人立碑,同样的情景,同样的感受,在这样的节日里,即便是没有忧伤,也会从心底里产生出一种对先人的怀念。   父亲在偷偷地抹眼泪,他一定是想起了爷爷奶奶活着时候的那些岁月。   爷爷是73岁没的,奶奶是90岁走的,如今他也快70岁了,面对着一堆黄土,不管是谁,都会想到一代人的离去和一代人的到来。父亲的伤心在脸上,而我的伤心是在心里。   坚硬的岩石,柔软的文字,在五月的春风里,我的心好像被什么轻轻地撞击了一下。一块墓碑能说明什么呢,是晚辈对长辈的思念,还是要对外人表达一种什么含义?那上面的文字,似乎比往日有了更重的分量,从看到它们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已经无法逃离那些文字对我心灵上的呼唤了。   走远,再回头时,阳光下的墓碑一下子晃疼了我的眼睛。   六   告别,总是让人伤心的,但我没有再流泪。我坐了堂哥的面包车,一路向县城的方向驶去。   堂哥显得心事重重,我知道一定是上午立碑的事情勾起了他对已逝父亲的思念。说是给爷爷奶奶立碑,其实谁也无法忽视依偎在爷爷奶奶身边的那一个坟头。不用说堂哥伤心,即便是我,也会没有来由地想起已经在那里长眠了30多年的大伯。   但我并不记得他的样子,对他的轮廓也只是靠母亲的三言两语堆积起来的,说他怎样为一家老小操劳,最后有病了还坚持为一家人的生计东跑西颠。   由大伯,我想起了三婶,他们是同样的人,为这个家,为我们后代做出了榜样。   堂哥的家在县城的边缘地带,是一处平房,独门独院。因为离县城的中心很远,没有那么多的车辆和噪声,倒也落得一个安静。当年买这套房子的时候正是他最困难的时期,为了让他能有个安身之所,一大家人都伸出了援助之手,直到现在,他还常常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要不是你们当初的帮助……在我们兄弟当中,他一直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当年他去当兵,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出色,而是因为家里贫穷。那几年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事事冲在前头,真正做到了不怕苦不怕累。三年之后,当一起参军的那些战友都复员回家的时候,只有他被军队上留了下来,并且一直做到了连长。   转业后他从最低层干起,和那些小青年们一起摸爬滚打,像当年在部队上一样不惜出汗出力。前几年因为工作出色,做了当地派出所的所长,一个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他说遇上案件如果是不熟悉的人也就罢了,他最怕的就是那些乡里乡亲,今天这个找,明天那个托人,慢待了哪一个都不行。轻的挨两句骂,重的就是往家里扔砖头,人情厚,脸皮薄,都有些支撑不住了。   我能听懂他的内心世界,既想把工作做好,又想让各方面都满意,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去年因为与交通部门了结三婶车祸的赔偿问题,一直都是他跑前跑后的。三叔说,他真像你们当年的大伯,事事都能够独当一面。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要去参加同学们的聚会。堂哥说送我去,并推出了自行车。其实同学们聚会的饭店离他这里并不是很远,我自己也认得路,但他一意要送我去。   他骑车的技术还好,我坐在他身后,听着自行车发出的“吱呀”的声响,我的眼泪差一点流下来。他说,以后要常回来,就住在大哥家。   我知道他的所指,我们这一代兄弟七人,要想聚在一起已经很难了。有一年过年,他们都回去了,就我没回去,堂哥在电话里好一通埋怨。我也觉得有些遗憾,想想以后这样的机会是越来越少了,不禁有些赧然。我常常想,等我们聚齐的那一天,也许是在爷爷奶奶的墓碑旁,也许是在三叔的家谱里。   堂哥已经50岁了,昨天我还看见,他的鬓角都已经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白发。   (《邯郸文学》2011年第3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59章 乳名   陈奕纯   雪下了一夜,很大很大。打开玻璃窗,一股透明的雪花的寒气逼人肺腑。   雪还在不紧不慢地下,沸沸扬扬地下,让人想起中国北方的漫漫冬夜里母亲的唠叨,总也扯不完的许多唠叨。母亲说:“三儿啊,别看你现在小,不知道有家有妈的好,等你长大了离开了家和妈,你就知道家和妈的好了,因为家里有妈,你在妈心上……”我在家排行老三,“三儿”是乳名,大人一叫那乳名,总是甜甜的。   这样的天气,寒气彻骨,加上南中国海上飘漾起那些遥远的乡愁,心境越发地空旷了。小时候,母亲告诉我说,在海的那边,许多潮汕人谋生海外,常年往返于潮汕与我国台湾地区、东南亚的海上,常常“一溪目汁一船人,一条浴布去过番”,他们是最早的“番批”或“侨批”,个个是“去时小生弟,返时留白须”。想当年,在潮汕,为了这些远洋的船只平安归来,有多少“嫁着过番安,有安当无安。嫁着做田安,日双夜亦双”的留守女人眼巴巴在盼啊!我知道母亲的亲人里面有一个漂泊海外、音信全无,母亲的祖母曾经因为想他,最后哭瞎了双眼。停顿了许久,母亲唱起一首凄凉的潮州民谣:   洋船到,猪母生,乌豆仔,缠上棚。   洋船沉,猪母眩,乌豆仔,生枯蝇。   ……   一朵雪花落在另一朵雪花之上,就堆积成了时间;一个我踩在另一个我之上,也堆积成了时间。我和雪花都是似曾相识的,相识却不见,不见不想,一切一切,交给时间来完成,这是多么痛苦的过程啊。时间是空荡荡的。周遭再无一人,我把玻璃窗轻轻关上,泡上一杯茶。时间打开了,茶雾深深浅浅弥漫,我的眼眉湿漉漉一片,我听见了巨大的静寂里自己的心跳,听见了自己的呼吸,听见了小时候山路上的放学奔跑声,听见了父亲进山砍柴、母亲喊我们吃饭的声音,雾散,香也散,一丝一缕地往肺腑里钻。都说“品茗思乡”,说明每个人的故乡都是有气味的,一如这深深浅浅的茶香。可是此刻,我能不能循了茶香寻找故乡呢?多少天多少年了,茶是一缕香,故乡是一缕香,谁也不知道,这一缕香,唤醒了多少人梦中的乡愁,打湿了多少声回家的乳名啊!   18岁那年初秋,我考上了武汉大学,即将乘船北上,父亲母亲赶了几十里山路来到珠江畔送我,我黑瘦无比,单薄得一阵风就可以刮跑似的。母亲让我把《毛主席语录》带上,因为这本书上有她亲笔写的“三儿”两个字,我不解,母亲再三坚持要我带上它,说三儿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书在,也好有个念想。果如母亲所料,我上完武汉大学,又在北京大学读研,然后辗转了三五个城市,直至定居花城,故乡也就成了一个空荡荡的地名,偶尔回去,也只是走马观花罢了。恍惚之间,我朝这个城市的北方望去,我想找到故乡在哪里,怎么也找不到,我失望极了,故乡原来在我们的视野之外,故乡在时间之外,我是不可能一下子找得到的。即使我在一张偌大的中国地图上能找到它的方位,但是能找到我们村前的那条山路吗?能找到我们村后山坡上的牛驴粪、尿骚味吗?能找到三两个池塘、形状不规则的小学操场、简易的合作社卫生所吗?记得1999年的春节期间,我回去过一次,一切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成片成片的商品楼、农贸市场,我们旧居的位置,好像正是在今天的大马路中央。可是毕竟,故乡还是那个故乡,乡音还是那个乡音。更加令我倍感亲切的,是乡亲喊我的乳名“三儿”。不管你的身份如何高贵,不管你今天多么富有,他们叫起来还是脱口而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因为在故乡,大伙叫不顺你的大名,他们只记住了你的小时候,记住你那光屁股爬树、洗澡、吃饭、撒尿的熊样子。   我把那本破旧的《毛主席语录》拿给儿子看,他把书翻来翻去,最后竟然只对“三儿”来了兴致,问我这两个字是怎么回事。当时,我脸一红,对儿子说“三儿”是我的乳名。他不懂乳名是什么名字,我说乳名也就是小名,他立马就懂了。儿子又一本正经地问:“爸爸,我怎么没有乳名呢?”我犹豫着说:“乳名太土,不好听,只有农村的孩子才有。你是城里出生的,你现在的名字也可以当你的乳名。”儿子反驳道:“爸爸骗人!‘三儿’怎么那么好听?你也要给我起乳名!”我无奈,只好拿“狗狗”、“黄黄”之类的名字糊弄儿子。儿子一个劲地摇头,说怎么都是小狗小猫一类的名字,就不能起个有意思的?我思考了一下,说:“那,就叫孬蛋吧。我们村叫这个乳名的有五六个呢!”儿子嬉笑着说:“这个嘛,还差不多。可是,和我重名这么多,怎么办呢?”我说:“那,你就叫小孬蛋吧。”最终,儿子笑纳。   其实,“孬蛋”就是“坏蛋”的意思,只不过我不好意思和他明说。记得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我和7个孬蛋比赛对着墙头撒尿”的梦,比赛结果是“大孬蛋得第一名,我和儿子倒数”,天亮醒来,我一脸坏笑。更加有幸的是,母亲那天喊我吃早饭的时候,竟然叫的是“三儿”。   一声乳名,我被母亲喊出了满眼泪花。   大雪在下,我的心也在下着另一场大雪。想想看,我的小时候是乳名漫天飞,而如今呢,孩子们的乳名大都被“宝宝”、“宝贝”、“小宝”、“妞妞”之类的名字同化了。   这样的天气,我想起北上二姐家的母亲,想起远在天国的父亲,想起我们顺着母亲一起漂泊的故乡,我的寒冷在加倍。是的,我们的小时候正远远离开我们,我们的乡愁正在漂泊到别处,唯一留给我们的,是乳名,是母亲唱起的民谣:   洋船到,猪母生……   天上的雪花,一朵一朵,都是母亲喊我乳名的声音。多少年了,这乳名,却飞过千里万里,直抵一个男人的心窝子里。   (《文艺报》2011年6月3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0章 那些刻骨铭心的物   杜鸿   铁猫子   铁猫子是铁的,黑色。约有一米的直径,分成两个可以夹拢来的半圆。   上面的机关很简单,一段凶猛的弹簧,一个插销。插销上有一个拴诱饵的铁钩或碰动的丝线之类。用一根铁链将它与一棵大树连接。做这些动作山里人轻车熟路。   一只麂子朝它走来,然后一脚碰在了上面——即使它绝对不是为诱饵而来,只是它出于交通的需要,因为过去它从这里走过无数次,而且留下过脚印。一开始,它只是脚尖被铁刺疼了一下,接着脚被往下退缩的铁硌了一下,然后它的耳朵就听到一种非常干脆的声音。这种声音开始时是温和的,只不过节奏感快了一些,而且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声音,很快就把疼痛的花朵开在了它的大腿上。像两片爆裂之前的罂粟花苞。然后各种东西开始进入。这是连人类都害怕的进入方式——被确认有一双恶毒的手,嵌进了自己的肩胛。   然后,它不自然地、笔直地站在那里,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把头偏向左前方,低着眼睛,神情很迷茫。它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力量在它身上没有丝毫的损伤。突然的钝力,虽然错开了它前腿上的骨头,但是它们都处在一种无知麻木之中。   血水回流时,疼痛从腿皮上的毛孔开始,向皮下的胶质上传递,再传向肌肉,再传向骨膜,在那儿突然与骨头里涌出的巨大疼痛相撞,像一只小羊碰上了奔驰而来的火车,一下子被弹倒在地,瞬间又被车轮粘住了,混入了巨痛的声势里。   它被疼痛的地势吓着了,立即发出令人恐怖的尖叫声。声音迅速爬上它身旁的大树,沿着大树的枝叶射向山的周围——山谷、原野和树林。与此同时,它企图脱身。反复腾挪着那对没有进入铁里的后腿。它们的力量带着铁猫子,跟着它一起跳跃。铁链在它们的鼓动下,也跟着跳舞,发出“叮叮当当”之类悦耳的响声。   它长时间地进行着这种愤怒的腾挪动作,直到那对伤腿皮开肉绽。血水洒了出来,沾染了它们旁边的草叶。它停了下来。之后便像人一样大口喘息,涎水也从嘴角流了出来,滴在铁器上。   接着又开始。新一轮的尝试显得比上一次艰难。再一次就更艰难。每次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它的头被那铁按着,但前腿没放弃地端直地支撑着,后腿和臀部高高拱起,显得很无助。迷乱的腥气从那铁圆圈里升起,让人感到了死亡的气味。有一刻,它的舌头像苔藓一样伸出来,下意识地啃两口脚边的草。   它的毛是灰色的,身架很瘦,后背上的前胛骨像孩子的,整个形体,酷似人类的孤儿。它的前腿开始大战,一次次偏移了之后,又一次次把它们扳正,绷直,并试着把那半圆的铁当成前腿。   很长时间过去,它又一次站住了,头也昂了起来。它使尽全身的力气,也不能让自己摆脱这个铁制的圈套。它只好放弃了站立,让前腿和前胸偏倒在地上。它的前胸成了前腿。它完全成了虚弱的。又有新的创口出血了,在大腿的两侧,毛皮被刮掉了的地方。在位于离它们十公分处的心脏开始流泻恐惧,黑色的收缩力也一把抓住了它的心脏的瓣面。   在抵制成了一种形式之后,它的心灵的力量开始衰竭。有一刻,它意识到虚脱的情绪大密度地出现了。它决定开始最后一轮的斗争时,它的头脑和前半身开始僵化,像铺路机碾子下面的水泥,伴着僵化的脚步,后面一片一片变成黑暗。   它的后腿也倒下了,内心彻底崩溃了。像婴儿落入了深潭,从白色的光,到蓝色的光,再到灰色的光,最后抵达黑暗。   它全身柔软。所有的力都松开了。只有后面的小腿上的脚踝,微微弹动一下。它就这样躺在那里。它心里也觉得很不像样子,甚至还有过一秒钟的羞愧。但是它再也不能站起来了,只能像一截枯树(灰色是树皮的颜色),或者像一只被遗弃的袜子,或者像一位绝望者的手势,或者像刚刚死去的婴儿一样躺在那儿。   第二天,它还会醒来,用后腿哆嗦一下,或叹一口小气。随后又向黑暗滑得更深一点。唯独在它身体的侧面,在腹部上,还有某个十分敏感的部位活得久远一些——微微起伏,但没有参照物无法看清。它的眼睛里还留存着一点儿光亮,看上去像极了婴儿的眼睛,流露着对身上这种铁的绝望。   苞谷   也许,这是它本应该有的命运。   春天是一个假相。当苞谷从一粒种子,变成一株芽之后,它就开始一种冒险。最初,是一条蚯蚓和一只土狗在很长时间里试图打它的主意。也许是因为它那半部分残余的硬度,或是它变成芽之后迅猛生长的速度,或是它们与它之间土壤的硬度,总之,即使蚯蚓和土狗再自信,它们终究是被一颗种子和芽的力量挫败了。   然后,苞谷以芽的形式,冒着生命危险钻出了地面。   这时,一种柔和的风吹过来,一种滋润的雨飘下来,一种温暖的阳光照过来。这些事物都抚摸着它的身体,让它感觉到幸福。它也以为到了天堂。   它真正遭遇的第一个对手,是一种叫天油子的小虫。它们只有标点符号那么大,甚至不如它们大,但是,它们落到幼小的苞谷身上,像一片黑云,或者说像水墨画家笔下的泼墨,里面还有一些枯笔,但气势逼人。   事情变化得很快,天油子歇到幼叶上之后,很快分泌出一种油性,人手摸上去,马上就会有一种油腻腻的感觉,让人非常不舒服。苞谷也是这种感觉。不同的是,它不会表达,也不会暗示。这时,风、阳光和雨水,既滋养它,也滋养那些天油子。苞谷的幼叶,很快就有两片被蚕噬掉了,原先生长叶子的地方,变成了两片扃形的空间。苞谷感到了疼痛,但是它只能忍耐。   好在,它的生命力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弱小,它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将自己的叶变成了墨绿,变成一种老练,让那些没来得及饱餐它之叶肉的天油子,失掉了吞食它的能力。它们只得一只只转向另外一片嫩绿的田野。对苞谷而言,算是经历了一场有惊无险的战斗。   但是,它只是战胜了比标点符号还小的动物。比它们更大一点儿的动物,其实早就在注意它了。与其说它们是在观察它,不如说它们是在等待它长得更高更大更肥,它们在等待它的肉感。现在,苞谷已经有了一些内容,比如像少女一样的嫩肉,它们的口水就流出来了。当然,它们也只是那种食叶肉的小动物而已,一种和人们所赞颂的蚕比较相似的动物。但是,把它们与一棵少年的苞谷放在一起,就显得非常旗鼓相当。苞谷还没弄清它们的名字,就有一只蚕形的爬虫,迫不及待地上了它的秆。它爬上去的样子很丑陋,头一伸,尾一收,背弓成一座拱桥,然后再向前,再以身体的长度把自己往苞谷身上呈送,样子很滑稽,很可笑。可是它不管这么多,只顾自己往上爬,爬到了叶肉上,它又迫不及待地张开獠牙大口,“咔嚓”,一口就咬掉了0.1平方毫米那么大的面积。当它吃掉了这一口,再准备吃第二口时,一只鸟俯飞过来,一口将它吃掉了。苞谷一边疼痛,一边流着冷汗。它再次死里逃生。   往后的日子似乎平静了一段时间。不久,苞谷开始抽穗了,接着开苞谷棒子开始灌浆。新的危险又接踵而至。虽然苞谷已经长到一人多高,而且浑身是硬叶,叶边上还长着锯齿,虽然它的苞谷米被又厚又青的苞谷壳子包着,但是,一旦面对它窥视已久的外界,它仍然很悚然。   先是一队食蚁,像远征一样,浩浩荡荡开赴过去,顺着它的苞谷胡子,直抵苞谷的上部。这时,它会让苞谷米释放出一种腥气来驱赶它们,没想到正是这种腥气成了一种招引,把更多的食蚁引到了它的身上。它似乎没有一点办法了。食蚁每啃它一口,它就疼得皱一下眉头。可是,它对什么都无能为力。即使它皱眉的动作,都是来自一种想象。它以为自己完了,以为自己的种子会断毁在这帮“法西斯”手里。于是,它只有借着雨水流泪,借着风声呜咽。也许是天的怜悯,从山筒子里刮出来一股猛烈的风,一下子就把它身上所有的食蚁吹到天上去了。剩下躲在苞谷胡子里的几只,见大事不妙,也都慌不择路,逃之夭夭。它又一次死里逃生。   似乎羊和牛对它友善一些,即使它在嫩叶时期,它们也只是对它流过口水,并没有过什么越轨之举。它们总是依照一种尺度进行着自己的行为。它们从它身边走过时,即使想它想得要命,但是它们还是要么就低着头,要么就仰着头,不敢看它一眼,匆匆走了过去。也许它们走了很远之后,还会回过头来,很色情很贪婪地看它一眼,它似乎真是秀色可餐,但是,它们始终没做出什么非礼的事情。也许它们被什么事物施了魔法,因此变得温情了。   苞谷米很快开始释放香气了,一种粮食的香气。这时,苞谷的处境比任何时候都危险。直接导致它失守的是一只老鼠。老鼠爱玉米,这是亘古就有的事情。香气把老鼠诱过来,一点儿也不例外。问题是老鼠偷猎玉米的样子,比先前那种蚕虫还要猥琐。它贼眉贼眼,眼睛始终向两边睃个不停,一只并不灵敏的鼻子,总是装模作样,往前嗅着探着,好像它是比福尔摩斯还高明的侦探。而且,它还显得比任何官员都循规蹈矩,谨小慎微。但是它那颗色胆包天的心,又总是和它的尾巴一样,怎么也藏不住,让苞谷一眼就看到了那种肉冷冷的感觉。苞谷还没来得及思考老鼠的高明与拙劣时,它就畏畏瑟瑟爬到了苞谷胡子上来了。这些苞谷胡子已经完成了生育的功能,早就死掉了,只是让它们的形状,变成苞谷顶部的枯须。看上去,它们既是尸体,又是坟墓,而且让整个苞谷棒子成了它们的墓地。现在,老鼠已经爬到了苞谷胡子的墓地上,开始用嘴头子,往爆开的玉米上探。一开始,它不是很猛烈,一点也不凶残,相反,它们对玉米显得非常有爱心,就像一对天各一方的恋人,久别之后见了面,既有一种爱恋的感觉,又有一种淡淡的陌生感,而且还有着因为长久相思之后如同梦境般的虚幻感觉。所以,老鼠与玉米显得非常相敬如宾。顺着风向,苞谷棒似乎还听到老鼠对玉米发出梦呓一般的情话。   就在玉米被老鼠的情话所迷惑的时候,老鼠温情的面孔下面,露出了狰狞的獠牙,直扑玉米,“崩逗儿”一声,一粒晶莹的玉米滑进了老鼠的腹中。   大概要了10分钟时间,老鼠拖着圆滚滚的肚子,滚到苞谷地上,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第二天,一只凶鸟来得更直接,它像是突然从天空里迸出来的怪物,一眨眼就落到苞谷杆上,然后像我在电脑键盘上打字一样,“的的的”,三下五除二,将玉米棒子吃掉了一大半。然后,又弹腿,飞走了……当天夜里,趁苞谷睡着了之后,不知是谁又上去,将玉米棒子吃得只剩最后两圈。两圈金色的苞谷,像幼儿手上戴着的两只手镯,没了苞谷的棒芯,浑身雪白,无论是苞谷米还是棒子,都显得格外耀眼。   在苞谷米只剩下五六粒时,农民来到它身旁,看到它只有这么小的收成,粗暴地拉下那个露着白芯的棒子,用镰刀一刀把苞谷树砍倒在地,然后,一脚将它拦腰踏断,然后走掉了。   秋天最具有悲悯之心。秋风吹到已经变成枯黄的苞谷秆子身上。灰色的苞谷叶发出了“喀喀喀”三下响动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动静。   叶子   在露天的早餐桌上过早。风四起。从脸到脚都能感受到。一片比我的手掌还大的叶子,落到我的桌上。我怕它再飞走,便用牙签筒压着它,边吃早餐边看它。   它落得很轻,几乎没有声音,连坐在我对面的男人都没有察觉。叶尖顺时针朝着我,叶柄朝他。按卦相,这是非常典型的顺卦。这片叶让我想到喜鹊和梅花的易。由它抬头望去,还有很多叶子在飘落。地上几乎散落一地,天空中还有飘荡的身影,树枝上还有许多在“哗哗”作响,纷纷想早点离开那生长了三个季度的旧巢。于是,我想,是不是这些所有的叶子都是卦呢。   很快我就为自己的想法好笑。因为这些叶子可以说片片是卦的材料,可是它们此时并不是卦。如果它们与一个人关联起来,它们才会成为卦。而此时,我正与这片漂亮的落叶关联起来了,它成了我的卦。   有了这些想法,自然喜欢上了这片叶子。吃完早餐,付了账,顺手就将它带回办公室,插在电脑旁。细看它,发觉这片叶子真是一片英俊的落叶。   它像一个成熟人的手掌,五片叶尖,均匀张开,构成一种花的图案,内部的叶脉也顺从叶尖对称分布着。或许是秋风和初冬的风,把它身上水分吹掉了一半,让它变得不胖不瘦,非常精神,颜色也由过去夸张的绿色或金黄色,成了泥土的黄色。叶脉则更呈褐色,显示出作为叶骨的力度来。叶面上,不仅颜色分布均匀有致,而且叶纹依靠着叶脉,像一纹纹波浪,向彼此展开,相互连接,构成一种任何人工所不能描画的图案。每根叶脉之间,就像起着涟漪的湖面,显示出一种生命的宁静。我突然觉得,这片叶比人要高贵。理由是它只生长了三个季节,连冬天它在树上坚守的时间算起来,总共也只有一百余天,可是,我用尺量了一下,它从叶柄到叶尖,有28.5厘米,而它的所有生机,全部蕴藏在薄薄的叶肉里,所有的力量也全部蕴在细细的叶脉上头。这么一算,在单位时间里面,人的生长力是不及它的。更不用说,它还能在无意之中与我关联,给我某种心灵的预兆。而人好像永远是万物的主人,好像永远不会以自己的生命给同类卜卦。   (《中国艺术报》2011年6月8日)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1章 一把碎银   ——读银记   冯杰   纯度·为臣的表白   与黄金相比,银显得低调。金是高贵帝王,即使沉默也处处闪耀,银有点像金属里的丞相,典雅淳朴,谦卑做事。老虎般的黄金,在天空中飞翔的黄金,尘埃里挡不住光芒四射。而银一辈子只在世间默默行事,从不招摇。   黄金稳坐金库,老谋深算,以自己不变对应世界万变。银子如水,流动如萍,从一只手递到另一只手,从捂热到最后凉散。   银的化学性不如黄金稳定,流浪中的银在空气里与硫相遇易有情变,第三者必定介入,特征是氧化变黑。即使谦虚为臣,这臣也一时成为贰臣,再打磨,质地可还原银白,但银史上早有染污之嫌,载入档案。这有点像历经两朝的大书画家王铎。   就现实而言,佩戴银饰不宜穿行在气味浓烈的场所,如酒吧、舞厅。汗水对银器最有影响,汗中含氯化物。跳舞时不宜贴得太近,尤其肤肌相触更有变黑的可能。从这一点看,银饰是另一种泄密者(现代私家侦探多忽略这点)。故,金饰畅销并永远贵于银饰。因黄金闭口不言,沉默是金。   现代美女还需注意:银与金不能同时佩戴。金银同行易节外生枝。“925”   代表银器的最高纯度,这是被公认的银纯度,如黄金的所谓“999”纯度,不过这是黄金极品的夸张。银有自知之明:世上根本没有纯银。在历史里要么氧化,要么发黑。我这是在说银。   化学老师说:皇帝就餐前必放一枚银牌在汤里,戒备投毒。如有毒银牌自会变黑。银这时像一位以身试毒的忠臣。化学老师还说:银碰到硫化物起化学反应,生成黑色硫化银,砒霜是三氧化二钾,提取时含硫化物,所以银器测毒极其灵验。化学老师又说:化学成绩好走入社会就不易被毒死。我说如果我压根不想当皇帝呢?老师怒:那就罚你站,站出来!   童年,我和皇帝汤盆里的一枚银器都同样显得无辜。那是因为银器纯度不同的缘故。   穿越和镶嵌·银的另一种简史   从数量上相比,世上拥有黄金者没有接触银器的人多,即使在饥馑年代,一只枯瘦如柴的手也握过一块光洋,尽管最终要流失。银圆在人世间穿梭,像银河里的彗星,穿越无数故事,带着手温、体温,一块块饱经沧桑,满脸心事。银圆形态大小一样,但银圆身世经历不同,世间每一块银子都在演绎着人世间的喜怒哀乐,都在撰写自己的半部《小银史》。   当年我祖母为救狱中的祖父,把全部家业换成100块银圆,然后,一枚枚码好,土布层层包裹,前去衙门打点。可祖父最后还是瘐于狱中。银圆有背叛主人的时候。散银般的大雪里,有人最后只捎来一只我祖母送去的绣花鞋。   2009年我在台北国父纪念堂一家咖啡馆里,80多岁的诗人管管对我说:   “我19岁在山东被抓壮丁,临走前,我妈给我一块手帕,里面裹着一块银圆,她想着我有这块银圆就能回家。”诗人眼圈通红。那块银圆迷路了,在造盐的海上,在泥浆的陆上,银找不到返乡之路,母亲临死也没再见到那块本该回家的银圆。动荡年代,银的光芒微弱,黯然失色。银圆再擦也不能照亮一条归路的面庞。   世间每一块银圆都镶嵌一个传奇。就像现在每一张钞票上,都坐着上亿的细菌。   银子的声音   如果说世上最好听声音不是胡琴、琵琶和帕瓦罗蒂,是银子之声,你一定要信。君不见历史里中国人最美妙时,就是把一块银圆用中指、拇指轻捏,猛地一吹,放耳畔细听。“记得那美妙的一瞬,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你,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少年时我背诵诗人普希金情诗《致凯恩》,后来,我总觉得应该改为《致袁大头》更妥。   对中国人来说,银圆之声不仅是百米高处的天籁之音,还是十米之内的生活交响曲。银子就是土地、赋税、房屋、财富、威信、尊严。我姥爷告诉我,纯银圆掷地有声,扑嗒扑嗒。成色越低声音越低,且声尖带韵。若为铜质,声尖、高。铅锡质地,声闷短促,掷地无力,像摔一匹死狗。   银圆垒摞的高低海拔,和生活水平成正比。在银圆时代,银子永远是通用硬件,银的光芒畅通无阻。王婆就为西门大官人十两棺材钱,最终血染茶壶。冯梦龙笔下,卖油郎为一夜情,张忙一年方攒够嫖资,“当下兑足十两,倾成一个足色大锭,再把一两八钱,倾成水丝一小锭。剩下四两二钱之数,掂一小块,还了火钱,又将几钱银子,置下镶鞋净袜,新褶了一顶万字头巾。”   然后,出发。   银化装后可以开始启程。形状时大时小,在时空里流动变幻,现在转变成纸钞,英镑、欧元、美金、信用卡、数字。但功能和两千年前银子一样,可以用于升迁、运作、竞选、工程、赌博、军火等等。一切还和卖油郎当年那一把银子性质一样。一个现代智慧人行贿或嫖娼时,同样不能挑两桶上等的好油。必须“兑足”,也必须“倾成”。   伪银时代   银子继续在一条长河里自由漂流,状若月光下闪耀的鱼鳞。   中国唐代对银器崇拜达到狂热,宋时银器才从宫廷走入民间,也进入伪银时代。我对比过:宋以前银器不落款,宋以后银器上多印有“纹银”“足银”“足纹”字样,以示纯粹。银器上还有银匠名款。这是把信誉烙上银器,向天明心。后来也有造假银者,但烙字多不规范。一个怀揣黑暗的人,如果去把祖宗也烙印时,手颤,毕竟有点儿心慌。   一位收藏家告诉我:是否真银圆宝只要看底上“丝窝”即可,这最有效,因为古代铸银时底部空气无法排出,有此特征。仿造银多为合金或化学制品,以白色金属或涂料合成伪银。前年,我一位在家务农的同学,对我说起一个游乡银贩子廉价售他50块银圆,托我在城里找家买主,说转手就赚两倍。   他伸出两指。我怀疑有诈,同学却相信自己的眼力。我就把一块银圆往桌上一摔,碎了。我同学的心也随着碎了。那可是他全家一年的粮食款。   现代的诚信也多是以现代合成原料制成,易碎。世道与时俱进,可以用银来乱心、氧化。   今年是庚寅虎年,南方流传虎年必须戴手镯银饰,因为虎吃了“银”就不再吃“人”了,老虎耳聋,这肯定是粤籍的老虎,“银”“人”谐音不分。   但这些谣传却包含如下象征:   世上老虎吃不完人,只有人多被银吃掉。银大于老虎。银可以把人消化掉,从骨殖到思想。世上每一块碎银都比人永恒,哪怕你把头刮亮印到银圆正面,也终要熔化。   银碗盛雪   好在世界上还有另一种纯白之银,是智慧之银。   隋唐时代的中国人就知道,马奶放在其他容器里几天就会变质发臭,而放在银器里,可长时间保鲜。如果把语言放在银器里,语言同样保鲜。于是,除了马奶、羊奶、牛奶,一面面银碗里开始存语言,放禅宗公案。时间一长,语言生枝,银碗里开出一朵朵白莲。   一时,银器成了禅宗道具。《景德传灯录》“药山还银”公案有“问佛法相当得两锭银”之语。天平的两端各放佛、银两物,孰轻孰重?面对这色空二种,政客和强盗肯定都不回答,鲁智深当年偷下桃花山,单把银器都用脚踏扁了,拴在包裹,他只带银碗银盅银盘诸器,不带桃花山上的地图、情报、诗集、核数据。   最妙的是“银碗盛雪”公案。如果不盛妙语,银碗盛雪的后果不是雪化就是银生锈。这个不易达到的心境让一块银子达到了,境界就是银碗,语言就是白雪;是一个何等澄明境界!   多亏了银史上还有一块这样的纯银,语言成色为“925”。   银器外传   这么多年我在银子里穿过。我看到过湘西苗女银饰宛如朵朵白玉兰。在西藏看到过藏银,拉萨八廓街上买过许多银器。我还看到僧人摊前一枚小银碗,古朴精致,上面铸有看不懂的梵语,松香缭绕中,银的光泽折射一丝神秘气息。因带钱不够,就约定好第二天成交。翌日,那僧人却神秘说,昨夜做一梦,梦到活佛,你今天给多少钱也不卖了。回来路上,有人告诉我,那枚小银碗是用一位藏族少女头骨所做,藏银镶着少女身世。   在西藏有许多这样的银碗,一枚枚像高原一盏盏雪莲花,深夜银碗能与银白的月光独语。   我在中原接触到的帽坠、帽饰、帽花、发簪、扣饰、挖耳勺,都属于乡村小银器。我的一把长命锁就是白银打造,正反铸有“童子抱莲”“麒麟送子”文字。那些银器被我母亲一一缀上童年,一走,乳名“哗哗”作响。   小银器多与手工温暖有关,我看到乡村银匠使用铸造、焊接、掐丝、镶嵌、抛光五种工艺。他们一生沉浸在一块银子里,宛如在编织一年四季时光。   一代,两代。   四十多年的人生年轮,让我知道银器不宜囤积,银器过多就会以各种形式飞走。我们村四家地主就是因为银多的缘故,被政府镇压。同时我还知道对干净的银子心要恭敬。小时我偷过曾外祖母一枚银扣,不料到半夜就开始拉肚子,像银饰报复的小咒语,樱桃般大小。   十五岁那年,我开始在乡村跟当过排长的二大爷学习饮酒,演习风度。   二大爷说银器酒盅最好,饮时能化酒、化毒,还不易醉。   第二天,我闯入滑县城中药店,贸然问:“这里有卖银器吗?”   老中医一惊,花镜上沿透出两颗黑少白多的眼睛:“你这孩子,小小年纪要淫器干啥?”老先生放下手中的线装《金瓶梅》,在空中眉批。   多年后我悟到,是他读书太投入。一个人读书一多,知识在脑子串道儿,有时,在世上就会银、淫、饮、隐,通感不分。   (《散文选刊》2011年第6期) www/xiaoshu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62章 极乐的爆竹   张承志   这件小小体验,就发生在刚过去的春节里,正是大年初一那天。   这些年,我经常喜欢趁除夕离开都市,到外面去游荡过年。须知一旦突出京畿烟尘的封锁,无论走向右翼——进入枯渴嶙峋的太行山地,或是投奔左手——散步千里家路的运河两岸,总能多少找到一点安堵的心情。   1   赶上了堵车,我在河的这一边等。   堵,堵,九州通衢(九省通衢)欧亚纵横的路口,车如虫蚁,没头苍蝇,堵了个水泄不通。   惯走的老路,不知怎的如今面目全非。我傻瞪着七叉八架的五维立交,如坐在一个迷魂阵的筒底。   但是好歹只能在这儿等。这么等着,和别的等车人搭话。一个年轻的安阳农工说,这七个叉、八层架的高架桥,听说是分别管着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哪能叫人家不堵车呢。一边听着的一位菏泽大嫂补充道:俺那小哥!还管着首都特供、晋煤外贸呢!安阳人年轻,知道得更多:你没说全,还有维稳反恐,春运调度!   我听得津津有味。他俩起劲地添油加醋,补缺填漏,一句句数过了全套的国计民生。   最后,菏泽大嫂叹口气:唉,整整一国的事儿都从这个路口过,哪能不堵车呢?安阳人却愤愤不满:你留下原先的骡马车道呀!不用你修,不用你管,鞭子一甩,四挂马的大车响着铃铛就过去了!   闲扯罢,还是无奈,一群人默默不语,坐在路边等。   就在那个时候,我看见一股烟雾,从天边的暮霭中冲腾而起。声音是后来才传过来的;开始浑浊混沌,并听不清什么。待一丝枪药般的硫黄味钻进了我的鼻孔时,声音也突然在耳朵里轰然响起。   ——我吓得一哆嗦,也许一瞬间我以为世界大战爆发了——我已经卧倒河岸,双手下意识地捂住了耳朵。   那一声真是不同凡响。我猜即便16世纪“持剑经商”的黑奴船舷炮的特号大弹丸,哪怕当今美军在阿富汗使的七千公斤“滚地雷”,也不像它这么响过了之后才凶狠发力。一股低沉的冲击波,把我的耳膜压瘪了进去,随着耳膜一丝丝恢复,一个桶大的爆竹碎皮,“噗嚓”摔在我的脚下,冒着刺鼻的硫黄黄烟。   我跳起身,还不知该是骂街还是眺望的当儿,河面上齐齐腾起一排水柱,轰轰轰!……哦,宛似奥利弗·斯通《现代启示录》的片头,那个浓绿的越南丛林在烧夷弹投下后先停了一秒,再齐齐燃起一排焦红火苗的镜头,惟妙惟肖,几能乱真。   ——接着,就看见了锣鼓唢呐踏着步点,一路放着爆竹而来的狂欢队伍。   2   我是反复听了菏泽大嫂和安阳青年的解说之后,才明白这是两家子闹喜事的队伍。但我不明白为什么队伍中有吐着长舌头的无常鬼,它们一身缟素,只是不住扔向天空的爆仗是鲜红的。   安阳小伙子冷冷地说,不懂么?这叫白喜事。菏泽大嫂却在一旁羡慕:   瞧人家这排场!咦咦!这么个富户人家!   解数逐一开启,章程渐次铺陈。滚滚的人群分成了南北两队。水桶粗的巨大爆仗彼此对射,如《封神榜》上的神只迎着面祭起各自的宝贝。爆竹碎皮不断地溅落在我们跟前,稍一瞥,这边的烧夷弹印着“沪深股市总证监”,那边的滚地雷刷着“欧佩克首席总裁”。   是两家子合在一堆办葬礼。   安阳小伙和菏泽大嫂从其他等车人那儿跑回来,把听来的新信息一股脑儿塞给我:原来这是两家子富可敌国的大户,生前就一直炽热竞争,如今死了两家子一块办丧事,决心一路自由竞争直至火狱地府。我听得大开眼界,不禁为世间众相的一日千里和烂熟发展,独个暗自吃惊。谁也拦不住了,他们心中欲火脚上甲马,今日驱驰至此,正是阴阳两界,在生死的门槛上,人们哪怕舍了命也决心要做的,是最后的逞富。   我若有所悟。   说话间那龙门两开的对阵上,旋风般又掀起一阵热潮。用桶装雷彼此射住阵脚以后,两边门旗开处,各自推出一排彩车。   定睛看时,活脱一出《西游记》!用电视主持人的词儿说,闪亮登场啦:   步兵沙和尚已然完成了摩托化,铁禅杖插在一辆刚从伊拉克退役的“悍马”   指挥车鼻子上。孙悟空,盘着二郎腿坐在一架b52的正中央,金箍棒横搭在飞机翅膀上。前簇后拥的喽啰兵,每人一顶印着星条旗的蓝盔。八戒坐的是阿帕奇攻击型直升机,不住地冲对方队列发射广州造的“(内含纯金)飞兔”,唐僧乘坐的是一辆加长三倍的雪白卡迪拉克,从我们这儿远远望去,还真像一条白龙。   安阳小哥提醒我:可不是纸糊的假车!你看好了,都是当当的真车!   菏泽大嫂不满地小声骂:俺干了一年,还不值它一个车轱辘!   安阳小哥瞪眼:车轱辘?你还想得美,你那一年工,怕不值人家一个螺丝!   3   在西游军团的对面,出场式也开始了。   这一边鼓乐旌幡,低吟慢诉地推出来一辆牛车。车是纯金打的,牛是西班牙进口的。老牛金车之上,端坐的乃是孔子——连同他老人家的七十二门徒。   西游精英对孔子学院的大战开始了。   沙和尚的大奔、唐僧的雪白卡迪拉克,不一会儿就被打得灰头土脸,只见八戒租借的北约直升机控制了全场,“(内含纯金)飞兔”导弹从阿帕奇的肚子下头飞出,爆仗瞄准每一棵树、每一条沟,低空蹿行,精确炸响——沿着它的弹坑,围观的人们蜂拥而上,拼命用手刨拿锹挖,找那飞兔爆竹壳子里藏的金片。   孙悟空,在雄壮的主题歌《歌唱祖国》伴奏下驾b52挺进。我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爆竹是哪一种牌子,只见飞机炮口吐出的高速爆竹连成一道道火舌。遭到地毯式轰炸的孔子学院,顷刻淹没于黑浓烈焰里,大裤衩造型的学院主楼瘫软了,进口瑞士巧克力烧过后一如沥青,黑糊糊地淌了遍地。红褐的硝烟里,挟带着一股甜味。   这一边,孔子的队伍镇定自若。   地对空“二踢脚”密集地在半空蹦炸,把悟空八戒的飞机都拦在对岸。   一边,子路勇猛地坚守边疆,沿着楚河汉界,平铺开百里一关十里一垛的加强版“万里长城\/长城龙”。颜渊、子夏等一干人都忙着摆放这蜿蜒雄伟的爆竹长城——集束弹、白磷弹、穿地弹的长蛇之上,隔一段有一座一比一原大的城楼;平型关、嘉峪关、镇南关,完全用爆竹集装箱砌成。   两军再战。白色卡迪拉克的唐僧半男半女,阴阳两役地唱起一首歌儿。   同时,在悟空、八戒的空军掩护下,沙和尚把铁禅杖一挥,一排悍马车突然疯狂开动、钢鞭麻雷炸成一片,特种部队直取孔夫子而来!   正在千钧一发,只见子路、颜渊,取下嘴角的中华香烟冷冷一笑,随即点燃了加强版的“长城龙”。   我们几个在远处,什么也辨认不得,那一会儿,只是隐约看见:那一边有暗红的一团,缓慢地亮了一闪。深沉的、像结了疤的血一样的暗红,它一闪,接着就淹没在后发的声响里,并被它吞噬。   ——那一阵耳鼓全毁的巨响!那一声地裂天分的震荡!那一响终极末日的警钟!那一场极乐尽头的报应!   沿着长城的地势起伏,鲜红隐于漆黑,明亮闪烁于浓雾。急促的、密集的、不歇的、无穷的,仿佛要一直炸响毁灭,直至末日尽头最后一霎的——加强版“万里长城\/长城龙”,无愧中国第一的爆竹。在我的视野里,它爆炸、它抽搐、它粉碎、它浮扬散落,化成了黑灰烧尽,宛似一条自焚的火龙。   4   双雄竞富烟火大会的最后,双方闹了个不相上下。最后白炽弹照亮楚河汉界,两大富户,隔河抗礼。   那是当孔夫子站在被“万里长城”炸成天堑的此岸、朝着对方说教的时候。   深不可测的地沟里,不停地冒着旋转打滚的黑烟。本来双方打了个平手,竞富大会的结果是双赢,双方死了的老爷子本来已可以入土为安——偏偏这一边的孔夫子,却子在沟上曰:   “唏嘘,逝者如斯,不舍昼夜!”   本来已经停火,但是孔老二的咏叹调却惹恼了余勇未逞的孙大圣。他调转金箍炮口,把最后一发爆竹打了出去。   嗖!……打出的爆竹疾飞直行,宛似一个真人嗖嗖而过,又像一只真猴呼呼窜来。先是猴沐冠,再鸣镝响哨,出膛后的这枚爆竹最后在空中变成一个女主持人,一路风情万种且翻着筋斗。   爆竹击中夫子的一霎,正当女主持人的屁股翻转在前。啪!……屁股粘在孔夫子的脸上,使我们这些围观者乐不可支。可孔夫子哪里受过这个?他正成为世界和谐的绅士代言人。老头一时羞窘,连掸带拂不及,只顾双手攫住屁股,恨恨地往下一摔。   叭!一声脆响在夫子脚背炸开。夫子被炸后疼得跳脚,呻吟在地几个时辰没有恢复,那美女也唯余画皮。定睛一看品牌,原来她是个摔炮,2011春晚牌。   5   一大挂“万里长城”炸过之后的硝烟渐渐淡薄飘散了,它炸出的黑飕飕地沟再也无人问津,也不管它能不能填平。   安阳、菏泽的两个打工客,见到大地上裂开了这么大的沟,急得喊开了,这可咋办?可咋回家?   回不了家的民工人声鼎沸,但是无论谁只有等待一条路。于是有的说起了湖广的阴雨豫皖的干旱,有的则交流起各地的白喜事风俗。   ——突然想起:不是说两家子比富办丧事嘛,怎么被我忘了个干净呢?   问围观的人,都说你怎么没看见,无常鬼的白帽子正引着,往阴宅那儿走呢!要看就快追去。   我远远瞟去:忽悠忽悠,扶摇轻飏,两支队伍的前头,远远的确有两顶高高的白纸帽子。   我踌躇着是否去追那葬列。在无常鬼的白幡尖帽的引领下,他们正朝坟地进发,眼看就要抵达阴宅。   那阴宅正被等车的农民工围着欣赏。围住了两座建筑,大伙儿啧啧称羡,评头品足议论得火热。我已听懂:两家子发大了的先驱者此刻正投奔的风水阴宅,一座叫做“白金汉宫”,一座自称“十四陵”。   我没有追过去看。菏泽、安阳的两个旅伴也不愿去看。   菏泽大嫂说:“俺算是彻底懂啦,啥叫死人的面子。”   安阳小兄弟问我:“大哥,您判断一下。十四陵,白金汉,哪一处更先富?”   我说,我哪儿知道。   他追问不舍。不知道可不中,必须分出冠亚军。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这可是,一辈子里头的仅剩一回,这是——“最后的逞富啊!”   6   告别了菏泽、安阳二旅伴,躲开了双雄竞富的硝烟味,我接着消磨冬日,随意前行。   一直过了初五以后,凛冽的长风才扫尽了鼻孔里的炮烟儿。虽是干燥暖冬,又饱吃烟熏火呛,但空旷的大野还是诱人寻觅。毕竟于我而言,人物景色,早已两相习惯。   山峦原野悄然无语,像在疗养疲惫。莽莽天下,烟树村影,保持着亘古的沉默,一丝不变。   写于2011年春节(《上海文学》2011年第6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3章 母亲本纪(1)   耿翔   我那时不懂得,对于所有生命的死亡,如果你看见了,都得有个仪式。就像母亲对待这些虫子,要是能做出某个哀悼的手势,我想,这些虫子在简单的一生中,会因此获得一些尊严。   ——题记   1   我的前面不是庄稼,也不是牛羊,是一个永远走在我前面的,不会回头的女人。我叫了她不足三十年母亲。那是在世间的幸福与痛苦的日子里,我幸福或痛苦地叫着她。   如今,她从这些幸福或痛苦中冰凉地退场了。   我也只能在自己心里,一个人冰凉地叫下去。   只是她在那么厚的乡土上,留给我的那些生活场景,不因她的退场而消逝。相反,它们从马坊的众多事物里漂浮出来,替我在接近故乡的每一次,都要生动地演绎母亲的过去。但我还是要伤感地说,我在三十岁之后所想见的母亲,都是她走在我的前面,并且不回一次头,给我的永远是一个背影。   按照简单地生活在马坊的人对生命的认识,所有从土地上逝去的人,都不会回头看他身后的人,特别是那些最想看见的亲人。这些暗含在生命里边的隐秘,我是说不清楚的,有时只能这样想:如果那些一代一代逝去的人,都在土地上不停地回头,我们行走着的前面,还不满是祖先的眼睛?我们说土地是温暖的,首先是从庄稼上感觉,更多更深刻的,恐怕还是从祖先的背影上感觉。   这样安慰后,我突然意识到这是有关生命的一种哲学。   它被一群庄稼人,像种庄稼一样地种在土地上。   我也学诗人艾青问自己:我的眼里为什么常常噙满泪水?我不会有简单的回答,正像我至今不敢给母亲的坟头立一块碑一样,因为我应该在心上镌刻给母亲的碑文,不会被简单地书写出来。   一个人的心,一生只疼一次,这是物理意义上的疼。而另一种超越肉体的疼,会是伴随一生的事。我对母亲的所有记忆,也就是她一直在精神上为我心疼。幸福时是幸福的心疼,痛苦时是痛苦的心疼。我不敢说,母亲是世上最懂得心疼的人,但至少在我身上,这种心疼是覆盖又覆盖,遮蔽又遮蔽。   甚或为了我,她用一生的时间,折磨她的日子。   对马坊在地理上的热爱,让我一提起母亲,就想到村子东边的一座土城。   可以说,土城两边的两个村子、两片土地和两户人家,甚或他们的两块墓地,构成了母亲一生的活动空间。她能够放在乡土上的记忆,就是围绕着这些,只过一种有粮食和衣物的日子,从而对生活,保持一种贫穷的方式。   我经常想,能够记忆的祖先那几辈人,怎么就这么安贫乐道,愿意过简朴的生活?他们一生在土地上,消耗不了多少东西,他们的日子,多数是女人缝补出来的。因此,我很热爱缝补这个词,还有被这个词表述的缝补场景。   这是属于母亲的场景。一年四季,都会看见她白天坐在场院里,晚上坐在油灯下,缝补着一些土布衣裳。特别是她裁剪一件新衣裳的时候,一个穷人心中的滋润,在剪刀和布纹清亮、细碎的声音里荡漾。被左邻右舍的女人围着,母亲一脸的喜悦,蓝花土布也是一脸的喜悦。更多的日子中,母亲是在一件件旧衣裳里,花费着一个女人的心思。她要把一些旧衣裳没有磨损的部分裁下来,再缝成另一件衣裳,或补在其他破了的衣裳的某个部位。那些破得不能再上到身上的碎布,也会被千纳百垫在我们的鞋底里。我从母亲手上看出,缝补带给穷人的幸福。你想,我穿的一身衣裳,有一些巴掌大的补丁,有可能是从父亲的旧衣背上、姐姐的旧衣袖上、母亲的旧衣襟上取来的布片,而他们留在这些布片上的气息,如果没有被风吹走、被水洗走、被阳光赶走,就会继续温暖我的胸膛、肩背和膝盖。衣裳里这些最容易磨损的地方,也是最容易接触到亲人的气息的地方。我在乡下成长时,经常一个人出没于马坊的大小沟里,斫柴、挖药、割草,没有孤独和惧怕,可能是我的身上,穿着带有亲人气息的补丁衣裳的缘故。今天,我坐在敞亮的书房里,一边翻着西方一些经典的绘画,一边想着母亲缝补过的衣裳,突然有一种她也懂得绘画的感觉。因为我在民间剪纸大师库淑兰的剪刀下,看见过毕加索的影子。库淑兰和我的母亲,都是生活在豳风里的人,一条流淌在诗经里的泾河,让她们在两岸的土地上,依靠一把剪刀,幸福而痛苦地生活过。   对于词语中的缝补,我有更贴身的认识。比如,母亲缝补一件衣裳时,从不量我的身体,但裁剪出来总是十分合身的。因为这双手,抚摸过我成长的每一个日子,而我身体上每一个骨骼的大小,都在她的记忆里,被感情编排得一清二楚。可以这样认为,母亲手中的剪刀,表面上是在一块土布上游走,实质上是在阳光的感觉里,在我的身体上游走。这种游走,落在我的心上,始终是一种幸福。   而落在母亲心上,是一生的隐痛。   让我再次提起,这座转换母亲生活场景的土城。她从东边一个破碎的家里,嫁到西边一个更破碎的家里。她一生的责任,就是想用自己的一双手,把两个对她来说,有如呼吸着的肺一样重要的家,缝补得浑全一些。事实是,她是带着一半浑全、一半破碎的心,放下她缝补着的最后一个日子,走进被庄稼、人迹覆盖得厚厚的泥土里去了。   她在我的感触里,浓缩成一位不会回头的女人。   她在一些熟悉的土地上走过时,我看见庄稼的身子,晃动得厉害,我也看见牛羊的目光深处,像噙着一个村庄里过去的雨水。我的身子和目光,也火气一样上升着一些疼感。我想说出有关她的许多,而气势强劲地吹过来的风,从田野上堵住嗓子,让我说不出她的许多伤痛。   我不会怀疑,她身上还有牵挂。一个村子的苍茫,在她藏下所有旧事的蓝花土布衣襟里,不回头也能翻出一些印象。跟着她,我像一匹栗色的马,把一片不记仇恨的乡野,一米不剩地踩踏过一遍。她用宽厚,不停打动土地的时候,总先打动着我。   而一切都在我的前面,跟她走着。她不能回头,因为在马坊这片乡土社会里,人们至今相信:如果梦见某位逝去的亲人回头了,这个人一定要病一场。这是被许多人验证过的事情,它带有马坊的神性,活在我们的生活里。   尽管如此,走出马坊多年的我,还想着母亲,在土地上给我回一次头。   只要她能回头,我就能再端详她一次。   只要能再端详她一次,我还惧怕生病吗?   我也很想在自己身上看一看,一个被母亲回头看过的人,他为母亲生病时是个什么样子?   其实,她也很想转身看我一眼,只是风吹得她回不过头。   2   对于土布的感觉,不是从心理上,而是从身体上早已滑落了。   很多年不在乡下生活,已经彻底淡忘了皮肤贴着土布,该是一种怎样的享受?更不敢想土布在与皮肤的触摸中,开始虽然有些粗糙,但最终会从棉花的秉性里,带给我们的那种温暖。   我是穿土布长大的。   在我身体成长的简史中,感恩地记着几种粮食、几样野菜和几棵果树,再就是几件土布做的衣裳。而在这些属于贫穷人家的物质中,几件土布衣裳,给了我一定的体面,使我在青春期来临之前,一直快活地走动在乡野上。因此,一提起故乡的土布,我就想起那些玄妙的织机声,怎样穿透着乡村的夜色?怎样穿梭出日子的黑白?怎样穿越一位少年的想象?而母亲,准会在这个时候,隐去一头白发,隐去一脸皱纹,隐去一身枯瘦,回到她年轻的日子里,给我们织染土布,给我们裁剪衣裳。   那时的乡村,应该活在一群会用手工织出土布的女人的尊严里。   我不知道今天在马坊,还有多少女人会织土布。记着只要遇到下雨天,只要在夜幕的遮蔽里,总会有几声织布声,从你想象不到的一座院落里,突然传出来。这是乡村看似简单的生活,曾经带给我的一些经验:要判断一个村子是否活着,最好的办法,是寻找它有没有一些声音的存在。这些声音,自然包括人的声音、牲口的声音、草木的声音和物件的声音,而织布声,则是马坊刻意留给我的,一种古物件的声音。   其实,从一块棉花到一块土布,再到我们身上的一件衣裳,这个过程是很漫长和艰辛的。一棵庄稼的成熟,也就几个月时间,麦子的成熟期最长,经过秋播、冬埋、春发,到了夏天,把一片黄灿灿的穗子递给镰刀,一种粮食的身世,又一次被大地完成了。而一块土布呢?我记着母亲先是用好长的时间,一斤一两地积攒棉花,由棉花到棉线,又要经过纺车一夜一夜的摇动。   那些纺好的线,像一家人过日子时的大部分喜悦,被小心地包在一个包袱里。   我经常看见母亲,选在阳光灿烂的时候,一个人静悄悄地打开包袱,在太阳下反复地比对每把线的成色、粗细和韧性,哪些是经线,哪些是纬线,被分得一清二楚。浆线的过程、打筒的过程、经布的过程,在织布这个手工工艺中,这些很讲精细的程序,确实是一种原生态的乡土文化,如果把它按工序写出来,就是一部讲述织布的乡土读物。如果把织布机子、纺车、缯绳、绞棍、育筒、木梭这些与织布有关的物件,从一个偏僻的村子里取出来,再看看打造这些物件的木匠,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母亲每花两三年的时间,织出来的一匹土布,我不敢说它一定就像云锦,但一卷新布抱在母亲的怀里,我还是尽量往浪漫里想象。现在记忆起来,我后来对诗的许多感觉,或许在那时,就被母亲无意地织在她的土布里。   也想,母亲织的土布有多长,我对乡土的感觉就有多长。   事实上,许多织布的细节,比如拐线、纶绳、浆线,我都作为母亲的帮手参与过。特别是浆线,让我欣赏了乡土生活既朴素,又很神秘的另一面。   这些乡村女人,在用粮食喂养每一个生命的过程中,又智慧地发现了它们在织布中,会把柔软的棉线,一根根浆得硬锃锃地,便于手工操作。说真的,我在各种面食中,享用得最多的是麦子的味道。但在炽热的阳光下,把鼻子贴近正在浆洗的细线上,麦子挥发在棉花上的气味,却是如此诱人,甚至很多年后,要回忆乡村的气味,我会脱口而出:是麦子在棉花上,浆洗纱线的气味。   村里人说,母亲的手底下会出活,包括她手织的土布。   忙完织布机上的活,那双很会裁剪的手,又要忙碌我们的衣裳了。   这样的日子,在我心里充满了幻想:土布、剪子、母亲的手,三种不同的物象,都在母亲的目光下,变幻出一件件就要遮蔽我们身体的衣裳。现在,如果我说她那时就像裁剪着云朵,就像缝补着马坊的一块土地,也不会有人说我这是矫情。但母亲那时最真实的心态,是让我们穿得体面一点,用这些她还能织出来的土布,弥补日子的艰辛,带给一家人的贫穷。   看着她飞针走线的样子,心还没有长到能用善良、柔情观看世界的我,直接觉得阳光有多细密,这时母亲的心,就有多细密。她知道父亲一生是下负的人,常年把柴捆背在身上,要不是那一层衣裳,脊梁上都会磨出茧子来。   因此,要把织得粗厚的布留给父亲,要一律染成黑色的,要裁剪得宽大一些,这样结实的衣裳,耐磨也耐脏。乡村人穿衣,也有乡村人的审美标准,就是方便劳动。至于身体本身,那时的生活状况,还顾不了多少,只要一年四时觉着不饥、不冷,就是大地上最幸福的人了。可以说,我的父母一辈,就是为此劳累困顿了一生。直到裹着一身土布,回到泥土里去。   对于我的衣裳,就要讲究一些。选织得最细的布,怕磨伤了我的皮肤似的,剪最贴身的样式,让我穿得有精神一些。我从小时候穿过的衣裳里,看出一位乡村女人心里,如果还有一些艺术的质感,虽然嘴里说不出来,大多都通过剪子和针线,全表现在孩子的衣裳上了。因此,母亲缝衣的许多场景,我走到任何陌生的地方,都要熟悉地带在记忆里。首先是一块蓝花土布,落在母亲的手里,一尺一尺地流动着,很像阳光,在我开始拔高的身体上,一尺一尺地生长。我能准确地听见,剪刀从土布上走过时,会留下什么样的声音。心存对冷暖的那些敏感,正从一块蓝花土布上,传递出母亲,与棉花生死相依的气息。这肯定是我后来的感觉,假如当时能体察出的话,我会把母亲给我做过的大小衣裳,一件不缺地保留下来。   那些土布衣服上面,存在着那个年代里,阳光的气息,泥土的气息,更多的是母亲的气息。作为一件单纯的衣裳,它真实地记录着母亲给予我的那份爱,像棉花一样,像土布一样,透明在那个年代的阳光下。   可惜的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不再拥有这些衣裳了。   我想,如果还有一件的话,今天吹过乡野的风,会绕过母亲留下的一些织布用的物件,从那件土布衣裳细密的针脚里,帮我吹出她的一些秀发。   要是我早年,贴身穿过的哪一件呢?   3   这是一个村子里最神秘的器物。   一只药锅,在十几年的时光里,揪住一个孩子的心,让它在成长的过程中,为一个人的命运紧缩一团,并在梦里反复幻想:谁能把药锅移走,谁就能把母亲身上那些藏着根须的病痛,替自己移走。   我就是那个孩子。   母亲十几年的病痛,让我觉出其中的神秘,认为这是一个贫穷的家庭,必须在大地上承受的磨难。而母亲的善良,在于她像祈祷一样,把一个家庭的疾病史,只写在她一个人身上。   现在想来,母亲的病是饥饿带来的,也是我的出生带来的。我对母亲身体的十个月的伤害,让我在有能力读懂她的时候起,就开始思索一个生命,对于另一个生命意味着什么。因此,伴随我成长的过程,就应该有一种悲悯的东西,像草木的一叶一枝,长满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不幸的是,这种心理的培育,依然要以母亲的磨难为代价。   应该是一个落雪的冬天。马坊的土地上,一切生命都因雪的到来,而进入一次长时间的休整。此刻的泥土里,除了小麦、油菜这两样农作物,还继续向更深的土层上,扎着来年起身时需要汲够充足营养的根,再没有埋藏下什么。更多的细小的生命,被雪用一种颜色,覆盖在大地的角落里,自己蕴涵自己。忙活了一年的劳动者,也要躺下身子,用最简单的生活方式享受劳动的喜悦。而母亲躺下身子时,一身的痛楚,从她的身体里蔓延出来,落在我们一家人的心上,是这个冬天的另一场大雪。   天就要黑了,被雪映得苍白的屋檐下,我为母亲熬药。   我的眼前,是一只像被火焰悬在半空中的药锅。在我成长得还不健全的心里,母亲的病痛,是一种揪心的疼,而为母亲熬药,则是一种对这种疼痛的减缓。坐在屋檐下,雪的寒冷,火的温暖,心的疼痛,一个复杂的世界,伴随着母亲在屋子里的呻吟,笼罩着我的童年。那些散发着淡淡苦香气味的草药,我能在马坊的田野上,认出它们好看的模样,可放在药锅里,一个也认不出来。我的手中,是一把依然带有麦香的麦草,它的洁白,使它燃烧时的火焰在我们家有些悲凉的院子里显得特别神圣。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4章 母亲本纪(2)   雪给大地带来寒冷,雪会给人,带来一些思想。因为那场持续了十几天的雪,让我学会冷静下来,学会一个人在熬药中思考。我思考人在土地上,准确说是思考母亲在土地上,一生能为我们带来什么?首先应该是生命,其次是喂养这个生命的粮食,还有温暖这个生命的衣裳。这一切,我是一点一滴地记载在心灵的账簿上,供自己随时翻阅。比如说,我在那时,就想到我在一年中,从春天穿到冬天,这几身衣服需要多少土布,才能裁剪得出来?   而这些土布,由棉花到纺线再到织布,母亲要用多少时日呢?这么辛劳着,怎能不病呢?   然而,她为自己带来什么呢?   面对不停地在眼前翻腾着的药味,我惊心动魄地说出这句话:   一身的病痛。   我作为最近地感觉到母亲病痛的人,想借一双神的手,修复她的身体。   我也以为我靠近的这只药锅,这些草药,这些火焰,都是神赐的圣物。   我不能转身,我必须迎上去,与这些圣物面对面。我知道要从邻居家里,借来一村唯一的一只药锅;要省出一些买油盐的钱,从公社卫生院抓回一服草药;要从大雪封住的草园子里,撕来一抱麦草。我想,人在土地上劳动时得下的病痛,还要靠土地上的东西来治疗。药锅是用泥土烧制的,草药是从泥土里挖的,火焰也是来自泥土里的麦草,从干爽清洁的身上燃烧出来的。   这是乡村的神秘。   我在为母亲熬药时,心疼地发现了它。   我开始敬畏药锅。特别是对药锅的逃避,让我觉得,它像是土地安顿免疫不了的病痛时,递到人类手里的一个祭器。它铁青色的砂体,告诉我出现在人类身上的各种病痛,是土地的一种黑色的幽默。在黑色的收缩性的视角里,它让我们相信,一切对付病痛的秘密,都在这个器物里盛着。它对于乡村的重要,处处显示着比农具还多的神秘。但谁也不情愿靠近它,正像它一直被扣放在窗台上的位置,是进不了马坊人的屋门的。它是病痛的象征,它有一身的不吉利,它的身份变得很模糊。我记得那时候,一村人都很忌讳这件事:药锅能借吗?药锅能还吗?因此,在马坊人的习俗中,对于这件事不要用语言明示,只管悄悄地从一个很固定的位置上拿走,然后用完了,再悄悄地放回那个位置上。其实一个村子里,也就那么一两只药锅,一年四季放在谁家的窗台上,大人小孩都知道。   一只药锅,应该看见我很痛苦地,把一服中药祈祷着熬好,并且赶在落日,不带走一村气息的前边。我在马坊的艰难成长,几乎是在与药锅的抵触中完成的。每天放学后,在临近家门的一瞬间,我想的是:麦草燃起的文火,会不会又在屋檐下,引出一家的悲凉?   那些年,那一只药锅,真的让我的胆子越来越小,小到母亲的一声呻吟,都能惊出一头一脸的虚汗。因为养活着一村人的土地,没有什么剩余,供一些病人在粮食以外吃药。我知道,每从公社卫生院抓一回中药,父亲脸上的气色,会变得更灰更土,因为他的手里,已没有可以用来抓药的钱了。好些时候,母亲是用五种粮食熬出来的水,代替草药,缓解身上的病痛的。现在想来,乡村人之所以用五种粮食治病,是他们模糊地知道,人因身上的阴阳五行不平衡了,才会生病。而五种不同的粮食,一定会补回他们身上缺失的那些滋养生命的东西。   我从这个细节里,看出粮食,永远是土地和人类的神。永远在所有文明之上,被顶礼膜拜下去。   一只药锅,更应该知道,我的一些敬畏或仇恨的心理,是怎么煎熬出来的。我敬畏药锅,敬畏草药,敬畏火焰,敬畏它们在贫穷的年月里,贫穷而缓慢地,修复着一个女人身上的病痛。但我对于这种在很长时间里,折磨一个女人的生活的仇恨,在马坊这么宽厚的土地上,还是没有排遣掉,甚至是带着它,走进长安的。我今天能静下心来,敢于写一写那一只药锅,可见这种仇恨,应该被时间淡漠了一些。   我害怕,那种敬畏也被淡漠了。   因此,我要用一生的时间,记住母亲离开我们的那一年:   依然是一个雪天。一生善良的母亲,只在县医院的病房里,让我守候了她一天。子夜时分,随着越飘越大的雪花,母亲带着一身的病痛,移开自己也移开那只药锅,安静地走了。一个人用三十年的抚养,只换取一个人一天侍候,我与母亲的这种分别,会让我一生心疼的。   悲凉过后,面对那只母亲用过的药锅,直至今天,我也不敢说:我闻到过药香。   4   我愿意从情感上,把乡村与一把木梳联系起来。   有时候想:一个乡村,就是一把木梳的乡村。它的许多精细的事物,都像一位村妇,坐在晴天或雨天里,用木梳梳理自己的头发。而身体上有无疼痛,心底里有无欢乐,这把木头的梳子,是能够最先感觉得到的。   其实,木梳对乡村并不重要。比如像我父亲一样的男人,他们的头发长出寸半厚,就用一把剃头刀子剃了,而木梳滑过头皮的感觉,他们从来不知道。不要说他们的头发不会与之接触,就是那双一律粗糙的手,一生也没摸过这把能在女人们的头发里,梳出一丝光亮的木梳。就是我的头上,最初被木梳梳理时,也是到了上中学的时候,因为不能再留“气死娃”式的头发了。   所以我说,在马坊人写在心上的《天工开物》里,是找不到木梳的影子的。   它常常被被生活折磨得麻木的女人们,顺手压在炕席的背后,塞在窗台的上边,或放在墙上的窑窝里。   我对木梳的记忆,也是从母亲身上开始的。   在我们家里,木梳是和母亲一起醒来的。准确地说,太阳还在五峰山上睡着,庄稼还在田野上睡着,鸟儿还在树枝上睡着,一村人还在土炕上睡着,而母亲已经起来了。她的身子,应该在每个黎明之前,最先被一丝亮光照耀过的。她的手指,在触摸每个日子的时候,也是最先被一把木梳拉住的。   我想母亲的每一天,都是从头上开始。   开始用一把木梳,把一夜的睡梦梳理出去,也把一天的精神梳理出来。   那时候,她是坐在靠窗户的炕沿上,借着透过窗户纸的亮光,梳理自己的头发的。母亲一生的清爽,应该来自每天晨起的梳头。你想,一丝透天透地的晨光,一缕润心润肺的晨风,一声入耳入骨的晨鸣,和着一把木梳的齿痕,在母亲的头上移动着。这些藏在大自然身上的东西,不仅会贯通母亲的血脉,也会在她身上,唤起一些劳动的激情。   梳好头的母亲,从炕上整洁地下到地上,就再也不会停止一天的走动。   她多数是在院子里,梳理着生活里的农事:纺线、织布、缝衣、晒粮。   她也要走到田地里,梳理着季节里的农事:种豆、割麦、斫谷、打场。   而把身子沉浸在二十四个节气里,母亲的一生,就是在土地上为我们梳理日子。她在劳动中付出的是什么,这把天天走进她头发里的木梳,是最清楚的。因为只有它,能零距离地走近母亲好看的头发。我也发现,这把和母亲一起处在岁月里的木梳,不像母亲的脸上和身上,开始有了一种沧桑感,而是越来越光亮。那些被母亲握出汗味的木纹,也越发夺目了。   我想那是母亲身上的气味,让一把极其原始简单的木梳,得到了很好的浸润。就像我和姐姐,还有憨厚的父亲,天天从母亲身上得到的滋润一样,它会使我们生命的每一个部分,在蓝天下的田野里,像庄稼一样健康生长。   后来我明白,那把木梳是母亲用来缓解身上的疼痛的。   我懂母亲,一生是一个精神清爽的人,也是一个精神愁苦的人。作为一位女人,她的负重是双重的。她有一个让她一生不开心的娘家,为了那个破败的家,她操碎了一颗属于女人的心。她守了一辈子的我们的家,也是她用了一生的时间,像梳她的头发一样,一天天梳整齐的。在马坊这块土地上,她被贫穷折磨过,被乡俗折磨过,也被亲情折磨过。她瘦削的身体,承受过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比如大姐,因一次意外从树上掉下来,被摔成了一个病人。她的骨头没有受伤,但精神受了很深的伤。她拖累了母亲好多年,是带着病身子出嫁的。我不能想象,那个时候的母亲,内心的深处有多疼。或许是上天感念她的善良,竟让大姐的病出奇地好了。还有二姐,一个言语不多的女子,嫁给了一个让她吃尽苦头的人家。我的印象里,姐夫和姐姐在这个人口很多的家庭里,是一对受苦人。她的生命的路程太短了,短到母亲还健在时,就离开了这个进错门的家。记得埋二姐的那天,母亲在我单位的一座房背后,一个人哭了一场。我们回来时,看见她手握一把木梳,心绪很乱地,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头发。   这与我记忆中的动作,完全不一样。   这时的木梳,以及木梳的移动,是对伤痛的一种掩饰。   再后来,就是母亲去世的那天,我是被一阵梳头声惊醒的。很多年了,木梳在母亲头上移动的声音,已有些淡漠。我睁开眼睛,看见母亲背对着我,正在仔细地梳着她的头。木梳在她的手里一上一下,穿过头发的“咝咝”声,听得我有些悲伤。那些光亮的木梳齿,像木匠们手里的锯子,从我身上狠劲地锯过。我平静的心里,突然有了生命中最疼痛的感觉。我以为这是平常的一次梳头,没想到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张剪影。   我是记着母亲梳头的动作,送走母亲的。   也是听着母亲梳头的声音,送走母亲的。   那场纷纷扬扬的大雪,送着母亲的遗体,上了封侯岭后,穿过两道深沟,下了碾子坡,进入我们村的。一个人的一生,就这样在土地上走完了,我一直思考:她把最后的日子,也要留给白发挽洗?也要木梳朗诵着休止?作为她的儿子,我希望把她放在那个梳头的场景里,供一颗心时时记忆。   因为穿梭的木梳,是我接近母亲时最可靠的物件。   木色的冷清,木纹的灰暗,不磨损它从乡村的早晨,雨露一样带来母亲身上的气息。我要用一生的时间,记住残缺的齿痕,印在母亲单薄如麻的身体里,也是马坊的齿痕。   我说不出时间的天空,把多少重量压在母亲的头上。   只想告诉你:她一生用木梳,从头缓解乡村的疼痛。   写到这里,还需要补记一点:母亲一生没用过几把木梳。我在马坊十几年,只见过一把暗红的木梳,被母亲每天早晨握在手里。但这把木梳梳下来的头发,却是一天一小卷,被塞在窗户的顶上。积攒多了,在走村串巷的货郎跟前,换上一些针头线脑。现在想来,母亲手里捏的一枚针,针上穿的一条线,是她用梳下来的头发换取的。我穿惯了母亲手缝的衣服的身子,突然颤抖着。   我也记着那把木梳,最后落在她的头上,是颤抖着移动的。   齿痕最后穿过发丝的声音,也应该是颤抖的。   5   人在什么时候才会呼天抢地呢?   以我的性格,不疼到心里的时候,是不会向外喊疼的。   我也一直在马坊书里这样倾诉,作为一块土地上像草木一样,蓬蓬勃勃生长起来的生命,我对它的所有感激的文字,都是从心里涌出的爱凝结的。   你就是把这些文字化开了,也依然是浓浓的爱。   但马坊听见过,我是在心里喊着绝不回头,然后转身离开它的。   那是一个人的哀鸣,如果让风把它吹到原野上,就是一只狼的哀鸣。那时,只有看着我长大的草木,或许从村子里的一些动静中,能知道我的几位亲人,就要相继下世了。他们的离开,对他们背负了一世的大地,或许并不意味着什么,有可能连一块泥土的伤心,都换不回来。但对于刚刚而立的我,等于一片连缀着生命的天空,不仅不再晴朗,而且要突然塌陷了。   我来源于他们的生命,自此在哪里呼吸呢?   活在上一个世纪的八十年代,我不知道这一切,正在向我悄然走来。我在农村挣扎了好些年,终于从土地上艰难地走到城里来了。先把母亲接到身边,等住的地方宽余一些,再接父亲来住。这是我的想法,上天揣摩不到我的心思,以为我可以离开父亲了,就催促着他从土地上退下来,到与我们只隔着一层土的地方去。我也知道父亲活得很累,是一村中最应该歇下来的人,但我必须伺候上他一段时间,再看着他平静地离开。我以为,这是我们生命遭遇中,必须要出现和完成的场面。对于父亲这个人,不仅我欠他的太多,一个村子欠他的也太多。必须有很充足的时间,让我坐在他的对面,用语言,用手势,直至用眼神,安慰或缝补一颗破碎的心。如果是这样的结局,我和活着的亲人也会好接受一些。   然而,这个要我最后感恩的过程,被神在马坊忽略了。   口信从村上捎来:父亲病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5章 母亲本纪(3)   母亲先回到村上去了。我那时在永寿中学教书,刚考完期终试,晚了两天才回去。在临近村子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有了一种悲伤和不祥的感觉,因为从任何一个熟悉的角度观望,村子里都好像被丧事之前的阴郁笼罩着。   藏着这种感觉,我请来村上的赤脚医生俊泉,他这几天一直给父亲打针,说是流行感冒。我看父亲的精神还可以,晚上和母亲一起说了许多话,临睡前又给他吃了一次药。快天亮时,母亲叫醒我,说父亲说话不清晰了,要我赶到县上,把妻子和孩子接回来。   母亲一生是明白人,她要父亲静静地离去,不让我们再折腾他。   我打开房门的时候,一只看不清的大鸟,“呀”的一声,从我家房檐下飞走了。我的心咯噔了一下,接着收到嗓子眼上。我知道一切都在向我预兆,随着那一声鸟叫,父亲的魂,就在我开门的时候,跟着那只我始终没有来得及看清的鸟,向土地或天空里飞去了。接下来的几天,父亲含着一丝气息,等他的所有亲人,能来到他的床边看上一眼。   他等来了,凡是我知道的所有亲人。   最后看他的,是他的表弟李敬明。他是父亲唯一的姑母的儿子,解放前从兰州大学毕业,在一乡里学识最好,和父亲长得最像,“文革”中也是带牌被游斗的人。   父亲离去的时候,二姐亦在病中。第二年的晚秋,我最后一次在医院里看她。她在病床上烦躁不安,我一直抱着二姐,与她走向终点的生命,相守了一个上午。我是二姐抱大的,我还不了她的这份亲情,但我想让二姐在我的怀里,多安静一会儿。此刻,她在急奔父亲的路上,见不到她还活着的母亲,我以为我的胸膛,会连接着母亲的胸膛,我含泪叮咛她:多在我的胸膛上靠一会儿。   二姐下葬的那个黎明,我是一身孝衣,跟在她的儿子后边,一路哭泣着,把她送到马坊村南的墓地里。这些年,我只要翻过马坊沟,就想起沟边的一块地里,埋着早走的二姐。没有风吹,眼里也会潮湿的。   命运在这里如此逼人,让我顾不上喘息,两次流着泪送他们入土。   被连续地击打,我发现马坊,好像有意用一些生命的悲惨离去,在折磨另一个与他们有关的生命。我已没有一滴可供内心哭泣的泪水了。我土生土长的身子,在告别马坊的一系列山路上,拒绝转身。也拒绝风雨,从我的沉默里,碎片一样摘走一朵悼念之花。我的目光,触在最熟悉的庄稼上,也不是一身的硬朗,能抵挡得住的一种伤痛。   因为那些庄稼上,有父亲和二姐的目光,依然心疼地盯着我。   母亲一生最伤痛的,是看着二姐先她而去。女儿走了,她活下来的每一天,都是一种疼痛。我知道她一难过,就摸着立在文化馆院子里的一块石碑,叫二姐的名字。她不知道,也不理解那是一块唐朝的名碑,她只是想从一块石头里,把二姐的魂叫出来。   她就这样活了一年,在县医院去世了。那是深冬的午夜,天空开始飘起雪花,我取来母亲的寿衣,叫来在药厂工作的堂哥耿涛,我们用一盆净水,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母亲擦了身子。看着我过于悲伤,医院没有送母亲进太平间,专门腾出一间病房。此后至天亮,我两次去换母亲床头的蜡烛,每次都要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一会儿,一边看着躺得安详的母亲,一边看着燃烧得安详的蜡烛。   这是我第一次,与一个去世的人单独在一起,内心没有恐惧。   我想,母亲不会给我恐惧,夜晚也不会给我恐惧。   第二天,沿着一路的大雪,母亲的灵被搬回村上。   我的悲伤也终于到了极点。跪在雪地里,我哭诉再也不回这个村子了。   埋完母亲,我用一把黄铜锁子,锁上一家人出进了几十年的大门,把钥匙交给大我七岁的三姐,转身走了。而且劝说自己:绝不回头。   我在路上想,我的几位亲人,为什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集体撕裂我对马坊心存的一脉温情?他们活到最后,用自身的一些信息,揭破了生命中的许多暗示,而性情一直忧郁敏感的我,为什么感觉不到呢?他们走了,走得那么干净,但并不轻省。因为他们把一生对粮食的敬畏,继续背在身上,还像活着时追赶一坡玉米那样,只是这一次,他们是迅速地隐退。   我此刻才意识到,人和大地,有时都很孤独。   我也理解乡村目睹过的死亡,永远和一个人的降生一样神秘,也一样平常。因为我从村子里走出来时,用泪眼看到的房舍、树木和道路,还是原先的样子,好像一点没有被触动。只是沿路的庄稼,有几棵借着微弱的风力,摸了摸我的衣襟。   但我在写马坊书的时候,终于悟到了大地,从不把疼痛放在外面。   因此我说,一个人的去世,一定会伤着大地的内心。   我还是向马坊回头了。这是多年以后,我想回来看看,我的几位亲人的去世,对他们劳动过的大地,伤着了内心没有。以此看看我的内心,被时间抚过的伤痕,现在还有多深。   6   棉花曾经离我很近,也离我很远。   离我很近,是它一个冬天都附着在身上,通过一件棉衣,用暗藏的发白的火焰,温暖着我。离我很远,是在马坊这块万物都能开花的大地上,很少看见棉花这种植物生长过。因此,我在很小的时候,只要能见到雪白的棉花,就想把手伸上去,就想把脸贴上去,就想呵着一口气,把头抵在棉花的怀里。   现在,走在长安城里,突然抬头,我会有一种连天的忧伤。   我问自己:这是你贫困温暖的家乡吗?这里有你守望过的麦田吗?   而我最想问:这里有你贴身体验过的棉花吗?   确实,棉花从我身上走下来,已有好些年了。现在想来,我在故乡脱去的不只是一件棉衣,是把母亲一心的温暖,也随着那个我要离开马坊的日子,毫无疼爱地脱去了。   我是穿土布长大的。这也是棉花,经过母亲的一双手,在很多日夜的纺织、裁剪之后,以衣裳的形式,走上我的身体。而我最为念想的,是每个冬天都要穿在身上的棉衣。   那时的马坊,冬天是很寒冷的。记着飘雪,是每天的事情。一个冬天里,只要出门,都会走在无边的雪地上。就是坐在家里的炕上,把目光从窗户放出去,也会被从瓦沿上挂下来的冰柱,割裂得横七竖八,看不到一块完整的院落。但穿着母亲一手缝的棉衣,我很少被冻过。就是一直处在雪地里,脸是冰冷的,身子上的每个关节里,却被棉衣释放出来的温暖,一处一处地滋润着。要是双手冷了,抬起来往棉衣的袖子里一塞,也会热起来。   我清楚地记得,等到麦收后的忙罢,也是一年最热的时候,母亲就开始收拾我们的棉衣了。先是把上一年的棉衣拆了,把里外的土布洗净晒干,再在门口的捶布石上,一棒槌一棒槌地捶平展。最难的是收拾棉花,这是让母亲最费心的事。因为我们是一些穷苦人家,棉衣里的棉花,少说也是穿了几年的,除过少数新一些的外,大多像一把破絮。我看见母亲把它们搭在院子里,一遍一遍地弹着里面的土。有过乡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那是在一个冬天的时光里,一个穿着棉衣的人,要在黄土里穿行多久,那些细密的黄土,被风吹着,一部分打在脸上,更多的是打在身上,顺着土布的纹路,被密织进棉花里。因此,一个冬天里,可以说我们是穿着棉衣在行走,也可以说我们是背着黄土在行走。现在想来,才明白了我的每一件棉衣,怎么越穿越重,重到临近春天要脱下来时,母亲掂在手里总是心疼地说:“沉得像一块土。”   于是,她站在那么大的太阳下,要把这些压过她儿子身骨的黄土,一粒不露地拍打出来。   这个过程很漫长。   就这样,一个夏天的阳光,全被母亲搭在院子里的棉花吸收了。   而在那么冷的冬天里,棉花里才有这么多的温暖释放着。   我那时常常是抱着一本书,看着母亲这样劳作。真想走过去,从背后亲亲母亲,也亲亲棉花。但我往往在要抬脚的时候,会突然抬头,向村后的高岭山望去。因为我们一村的风和土,是从那里吹来的,我们一村的雨和雪,是从那里飘来的。我很想知道,看见母亲这样收拾我们的棉衣,下一个由高岭山主宰着的冬天,会减少一些寒冷吗?后来,我在一首诗里这样写道:“一座歇在,高岭山下的村庄\/也伸出手,要触摸棉花\/一直藏在身体里的火焰。   这让我想起了\/母亲的怀抱里,有棉花的温暖\/也有大地的温暖。我穿得很旧的\/土布衣裳,有她从心里\/带血抽出的棉绒。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懂得,要替棉花喊疼。”   真的,我更懂得要替母亲喊疼。   那是在土炕上,母亲要装棉衣了。每年的第一件棉衣,都是给我装的,用的都是最干净、最绵软的棉花,而且在后背、肩胛、膝盖部分,要装得更厚一些,生怕被冻着了。第二件是父亲的,棉花要次一些,但细心的程度是一样的。第三件是她的,全是剩下的破絮。有的破絮,是蓝一块,黑一块,红一块,是我在衣服上擦露水的钢笔时,留下的痕迹。   唉,那些年我真粗心,在自己身上暖和时,竟忘了问母亲身上暖和不。   到现在,在我舍弃了所有棉衣,把被母亲一手缝的棉衣保养着的身子,交给机器制造的羽绒服后,才突然意识到,这样的新生活,不一定很幸福。   因此,一个人的时候,我一定这样问自己:我的母亲,她用一生的时间,握有棉花的沉重和操守。映在我身上,那些雪白的东西全是棉花吗?   我不想在这里回答。   我想把母亲留在棉花上的叹息,再多写一些。   我说过,棉花也离我很远。其实,那是棉花离马坊很远,离母亲很远。   那些很贫穷的年月里,吃饱肚子很重要,穿暖身子也很重要,因此,父亲的叹息多在粮食上,母亲的叹息多在棉花上。那些年,母亲为我们家添置棉花,从没敢用斤论过,只是用两来计划,今年添置几两,明年再添置几两。那一两棉花,就是用我们的很多粮食,从乾县、礼泉客人的手里换来的。等到我在常宁中学读书时,看到我们班上有乾县、礼泉的同学,想到的第一个词:   棉花。   为了棉花,母亲经常是一个人叹息着。   为了棉花,母亲从口中要省一些粮食。   为了棉花,母亲的头发也白成了棉花。   记得有一年,村上在村南最好的地里,试着种了一块棉花。母亲和村上的女人一样,一直在棉田里忙碌了一季,到头来,每家只分了一捆能当做柴火烧的棉秆,上面稀稀拉拉的几个棉蕾,就是不吐棉絮。一村人,特别是女人们,对于棉花的希望破灭了。走在地头上,许多村人说,这么好的土地,能种小麦,能种玉米,能种高粱,能种谷子,能种洋芋,能种西瓜,怎么就种不出棉花呢?   我第一次在土地上见过吐出棉絮的棉花,是在我们村南,隔着一条沟的滚村。那是大姐嫁过去的村子,是一个吃着窖水的村子。奇怪的是,在她们村的河滩上的沙土里,能种出花生,也能种出棉花。有一次,母亲带我去大姐家,正赶上村里分棉花。多大的棉桃,有炸裂的,也有没炸裂的,我们坐在烧得很热的炕上,把剥出来的湿棉絮,一把一把地往炕席下面放。那个时候,母亲和大姐的脸上,堆满了和棉花一样的笑。第二天一早,我揭开炕席,满炕都是洁白如雪的棉花,激动得我把手、脚和头埋在棉花里,不想出来。   母亲和大姐,剥了一夜的棉桃,也没有多少瞌睡。只见大姐对母亲说,她要用这些棉花纺多少线,织多少布,缝多少衣,有多少是母亲、父亲和我的。   那时候,我才感觉出:善良的女人,天生都是爱棉花的。   我的印象里,棉花不仅洁白、软和、温暖,棉花的身上,还散发着一种超越洁白、软和、温暖的气息。这种气息,我是从母亲用来放棉衣的柜子里闻出来的。记得每次打开放在炕头上的柜子时,都有一种异样的气息,让我把头深深地埋进去,翻着自己的衣服。   这个时候,母亲总会站在我的身后,叮咛我小心一些,别把柜子翻乱了。   我知道母亲在一些衣服里,还藏着一些简单的银首饰。不知道她年轻时戴过没有,但我从未发现她戴过,也很少取出来看看。好像这些东西,比她身上的岁月,还埋藏得深。今天,我想起在母亲的柜子里,还藏有一些简单的银首饰,对母亲一生的遭遇,在难过之余,也有一丝高兴:至少,作为一位女人,母亲在贫穷的年月,也有过她的拥有。   因此,我会告诉你,棉花的气息,就是母亲身上的气息,间或,也有那些简单的银首饰的气息。   这些气息,应该还在母亲留下的柜子里,浸淫着每一道木纹。   现在,在马坊的大地上行走,面对大块的云朵,我很想见见棉花。   看它在母亲一直清贫的身体里,如何藏下温暖。   这是我对这块土地,仅存的一种要求。只是到现在,这里也不曾种过棉花。特别是今天,在这里生活的人,谁还像我一样,对棉花心存痴情呢?   没有了,绝对没有了。   高建群有一本小说,叫《最后一个匈奴》。我想,我应该是最后一个怀念棉花者,至少是在马坊。所以,我要亲亲棉花。   亲亲棉花,就是用我温暖的唇齿,亲亲母亲。   (《花城》2011年第3期)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66章 片段忆母亲(1)   孙晓玲   《亡人逸事》是父亲怀念发妻、具有自传性质的一篇佳作,写于1981年,曾经收录在199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芸斋小说》中。从1984年1月至今,全国各地出版社选编的孙犁“散文集”、“精选集”、“珍藏本”、“系列作品”   已不下二十余种,显示了父亲作品的艺术魅力与生命力。其中十五六种都收录了《亡人逸事》,这篇作品已成为父亲散文系列中的代表作之一。   每当捧起父亲的着述,看到目录中《亡人逸事》的篇名,我的心中便会百味杂陈,如见亲娘。   在《亡人逸事》一开头,父亲便写了两个媒人因避雨而碰到在梢门洞里乘凉的我姥爷——无巧不成书的“天作之合”,但却抹去了自己这个育德中学中学生的存在。其实当时,他就站在媒人后边。正因耳闻目睹,这一段落才写得那样生动流畅。父亲总爱在清明或春节写回忆亲人的文字,写“怀妻篇”是否与我母亲的生日有关不得而知,然而母亲生前对父亲的生辰记得十分清楚。她对我说过:“你爹属牛,生日是阴历四月初六,有草吃。”说完,她就欣慰地笑了。   几年前,北京中国现代文学馆举办过一个有关父亲文学业绩的展览,我和家人都去观看了。在展厅,我见到了魏巍伯伯和夫人,魏伯伯有些苍老,走路也不太稳,但仍赶来看展览,战友情谊很是感人。虽然人隔两地,又鲜通音信,但父亲每有文章发表,不论长短,魏伯伯都不放过。很多年前,我和二姐去西山八大处看望过他,还在他家住过一宿。他夫人刘秋华是我们安平县人,母亲生前提起过她,是报子营的。那天晚上,秋华阿姨亲切地与我们姐俩叙了家常。1993年父亲病重时,魏伯伯十分担心,他认为“老兄”的病,一是年龄关系,二是劳累过度,就好像一部汽车,只是让它尽情奔跑,却常常疏于保养修理。只要安心休养,自然会好起来的。   看展览时,魏伯伯很仔细地看着每一张照片,特别驻足仔细观看了父亲续弦后那一段文字,他是这段姻缘的牵线月老。那段时间,魏伯伯还送过我父亲与张姨一幅书录毛主席诗词的行草书法,秀美流畅大气磅礴,表达了他美好的祝愿。1976年春节,我生完女儿后,父亲亲自给起了带“玉”字旁的名字,又嘱咐张姨去看我,张姨还给我煮了4个猪蹄。那时我与父亲住得非常近,有一回,张姨一边做饭一边跟我说:“你魏巍伯伯说,抗战小说,数你爸爸写得最多,也数你爸爸写得最好。”我听后心里挺激动。张姨的女儿叫小青,不太白可五官精致,戴一副黄边眼镜,特别爱看书,见了我总是“小玲姐”、“小玲姐”地叫。父亲并不是愿意家里老有亲朋住,可也克服着,对她很和气。想到父亲的处境,虽然早先我并不愿意父亲找后老伴儿,还为此和父亲发生过矛盾,但鉴于父亲没有人照顾是不行的,而且父亲和继母对我都挺好,尤其是父亲,比以前还要好,那种“有后娘就有后爹”的担心是多余的,我的心态慢慢地平复了。我还从百货公司买了两件礼物,送给他们,父亲很高兴。   “其来也不意,其去也不解,如花如露,如影如幻……”(《许庼学林》   书衣文录)谁也没有想到,这位来自江西“五七”干校,身材中等,比我母亲年轻、有文化又爱好文学,操持家务也不错的张姨,并没能在天津待多久,5年之后她又重回故地。   我依稀记得住在多伦道大院上初中时,母亲常说的一句话:“8年呀,8年没回家呀!”她说的是父亲抗战时期的经历,虽然期间也有短暂的相逢。   而“8年、9年”这样的字眼儿,在《嘱咐》这篇小说中出现过十余次。我记得母亲在天津看过一次程派、杨派名家联袂演唱的京剧《红鬃烈马》,看完后她曾对我说:“王宝钏彩球专打薛平贵,守了18年寒窑,不容易啊!”   感慨万端。由于母亲特别贤惠,我爷爷对儿媳娘家人也多有照顾。我姥爷死于破伤风,是个急病。他突然病故后,我姥姥带着8岁的大根舅和6个月的老姨,没有劳力,地里的庄稼又被人偷了个精光,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此时他们的亲生母亲已先于我姥爷病故。抗战时期,姥姥家的房子离敌人炮楼子近,为人忠厚的爷爷十分担心,就让姥姥一家住到自己的家里来,起码有一年多。   在冀中平原残酷的“扫荡”中,母亲扶老携幼奔波逃难担惊受怕,连日本鬼子端枪进屋搜查她都经历过。有一回,日本鬼子听说有地下工作者进了我们村,就用枪逼着,把村里人都赶到一棵大树底下跪着,惨无人道地放火烧人、烤人。母亲带着大姐也跪在人群里,她和年轻妇女们一样脸上抹土抹灰,把年仅十来岁的大姐的脸也抹得又脏又黑,并弄乱头发,用自己的身体使劲儿挡着,拼着一死也要保住清白,对得起在前方打仗的丈夫。退休后,大姐回忆家乡往事时这样写道:“母亲支撑着一切家务,听从奶奶的一切安排,做饭、带孩子、孝敬老人、纺线织布。我小时常听到爷爷对母亲说:‘振海家的,给我做碗挂面吃。’母亲深知爷爷年岁大了,每天下午半头晌,需要垫补点吃的,母亲不管干着什么活儿,放下手头事儿就给爷爷做面吃,有时候做多一点儿,我们也跟着吃,爷爷笑着说:‘你们净沾我的光。’那时母亲的负担很重,孩子们都小,帮不上什么忙。我尽力帮母亲干点活,背弟弟、带妹妹。”   母亲进城时,穿的一件褂子还是找邻居借的。父亲给她添置新衣后,母亲也总喜欢穿月白色、浅蓝色布褂,黑色布裤,没有一件格子或花的衣服,连头巾都是一种色儿。一生不买不戴首饰,荆钗布裙,一身素裳。我上小学,哥哥上中学,开家长会都是母亲去。她勤劳俭朴,手不拾闲,我爱看她用一块块旧布刷上自己用面熬的稀糨糊,打“袼褙夹子”、纳鞋底子、做布鞋(我哥哥直到14岁才不穿娘做的鞋);我爱看她和白面,蒸馒头、包包子、切面条。   在母亲的身边,她总是让我们学着干活儿:和面,盆里最后要四面见光;切面条,要像韭菜叶宽窄;纳鞋底儿,针脚要匀、麻绳要抽紧……为了给爹增加营养,母亲在门外用砖头搭一鸡窝,养了4只母鸡,每回从鸡窝捡回热乎乎的蛋,她的脸上就充满了喜悦,赶紧从屋里抓一把吃食犒劳红着脸“咯咯”   叫的鸡。可是,有一天我见母亲在台阶下跑着追一只飞奔的花母鸡,甚为不解,就上前去问,母亲恨恨地说:“它打鸣儿。”原来母鸡司晨在我们老家是不祥之兆,为了扞卫家庭的平安幸福,她毫不犹豫地杀了它。   解放后一两年,母亲刚到天津不久回过一次老家,去黄城看我姥姥,特意买了家乡十分稀罕的红糖、点心和柿子,并给我舅一些钱,我舅买了白菜等物,才把年过去。一次,我父母从安平县城去黄城,正是季节交替之时,父亲怀里抱着一件冬衣,母亲就说,你把棉袄给大根吧。父亲马上把半大黑色棉袄送给了大根舅舅。   进城后,母亲额头上已有几条明显的皱纹,如花美眷也禁不住似水流年国难家难的磨砺。“孩子们大了,自己也就老了。”母亲感叹着。我保存着母亲夏日在院子里身着自做黑色人造棉上衣的一张照片,那也许是母亲生前最后一张照片:端庄的脸庞有些憔悴,往昔浓黑的头发也有些花白,但依然弯眉秀目,唇角含笑,透过岁月年轮,仍能看出几分青春时的风韵俊美。   回想起来,母亲是个很不容易的人。印象里,小时候跟母亲坐过几次火车,那是带我去北京、青岛看望父亲。母亲也曾自己坐火车去石家庄看望大闺女,哪一个儿女她都结记着,就是为乡邻亲戚的事儿也没少跑道儿。她有一副热心肠,带我去西南角看望过一位她的叔伯姐姐,两人说得很热乎,老太太的女儿嫁了一个海军,儿媳刚生了一个小娃娃,母亲还借给她家60块钱。   院后楼也有个院子,与前院相通。在那儿居住时,老家的二爷、振华婶子、楞起爷、振华叔叔、芒种叔叔、我表哥他们都来过天津,母亲还带着二爷去外边吃早点,给亲戚做饭,照顾得很周到。对家乡土地有着深厚感情的父亲,对父老乡亲同样有着绿叶对根的深厚情感。亲戚乡邻不管远近都热情招待,他不会做饭炒菜,就从自己工资、稿费中拿出钱来,一一馈赠,无一不是如此。   母亲性格开朗,爱说爱笑,说出来的话让我特别爱听,所以《亡人逸事》   中,父亲借友人之口提及她的语言对自己创作的深刻影响。我们的家乡话很有特色,也很形象,管“炸馃子”叫“麻烫”,管“累”叫“使得慌”,管“蹲”叫“孤得儿着”,管“着急”叫“慌”,管女人不稳重叫“不拉不坐”。   一些乡谚被母亲用浓郁的家乡话说出来,简直像唱歌儿一样动听。她还不只一次地给我们学说村里流传的“口头文学”:说一位男子经商从外地回家,不先问候老人先问娇妻儿女:“问问那脚蹬菩萨可安哩,一对儿小燕儿可欢哩,问问那老白毛还在不在哟……”这是乡间很着名的一段顺口溜儿,尖锐逼真地讽刺了“大公鸡,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不孝之人。“砍草的不要膈应放羊的,浇水的不要膈应耪地的”,说身份差不多的人千万不要互相看不起。“年轻不要笑话那白头翁,石榴开花几日红?”也是母亲说的,教育年轻人要尊敬老年人。   在《亡人逸事》中,父亲写了一段妻过门后,我奶奶带她到场院背南瓜的一个生活情节,真实生动又不失风趣。妻由爹娘跟前的“娇闺女”,逐渐历练成吃苦耐劳的“孩子妈”。自19岁入门,我母亲与我奶奶共同生活了将近二十年,彼此已情同母女。听母亲与姨讲,我奶奶“心眼儿好”、“心肠子宽”、“能经事儿”,年轻时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亲朋谁有困难都让到家里住着,都给予照顾。母亲对婆婆非常孝敬,令我父亲心存感激。进城不久,奶奶住过一回医院,正是父亲去苏联访问的那段时间,我二姐还在上实验小学,有一天半夜,母亲把住校的她从学校叫了回来,带她去看奶奶。   一进病房,见奶奶手里正拿着“麻烫”,母亲高兴地对二姐说:“只要能吃东西就不要紧,就能活下去。”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7章 片段忆母亲(2)   1958年12月,我奶奶病逝。母亲和我老姨前前后后受了不少累,母亲叮嘱不让告诉在外地养病的父亲,怕他受刺激,也不告诉在外地工作的两个闺女,怕耽误她们的工作和学习。她做主买了一口好棺木(“文革”中这也成了我父亲的一条罪状),入殓后停在后楼院子进口处。送葬那天,报社派来大马车,又派了好几个人来帮忙,母亲身穿重孝带着我哥哥坐在马车边缘,亲自扶灵柩送往老家。天气冷,日行夜宿,行程将近一个星期,风霜冰雪自有一番辛苦。   两年后,当一无所知的父亲从外地回到天津,火车快到站时,报社派去接他的同志才小心翼翼地告诉他老伯母已然仙逝。父亲如遭雷击,半天不言语,流下难过的泪水。父亲还不知道,他在外地养病时,奶奶在家常常想念儿子,嘴里念叨着儿子的名字:“振海,振海……”从这屋走到那屋,从那屋走回这屋……多亏有贤孝的儿媳,热饭热汤,洗衣拆被,扶她下楼晒太阳,如亲闺女般待她,没让老人家“抱过屈”(受委屈的意思)。   “箕山倚杖待日出,老妪扶棹泛五湖;只身病废轻一苇,不知何日见故庐。”1959年父亲在太湖写下这首有些伤感的旧体诗,可以看出虽然身处异地养病,心里却惦念着老母和妻儿,他盼望着能早日回津与家人团聚。   晚年,在父亲的“芸斋”靠南窗右侧书柜上,常年放置着一个竹笔筒,上面有10个草书黑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随着时光的推移,人生的感悟,父亲到了晚年,越加思念举案齐眉、青春远离、忠贞相守、风雨相随40年的结发之妻。父亲对贤妻的思念也反映在晚年与老同学邢海潮老人的通信中。   1992年9月26日,父亲育德中学的老同学邢海潮,写了一篇《我和孙犁》   的文章,对父亲的同情关怀、真挚情谊充满了感激。据邢老伯介绍,邢的妻子叫冯秀燊,其父为冯国錩将军,出身名门,辅仁家政系毕业,喜爱京剧,曾在上海公演过数场,长他5岁,气质典雅。婚后夫妻恩爱,水乳交融,不幸盛年病故,再加爱子夭亡,使他深为沉痛,哀思悠远。于是老同学之间更增添了共同语言,因为我父亲也很怀念花甲之年弃他而去的发妻,在信中向他介绍贤妻情况,彼此在“悼亡”心境上有许多相同之处,有许多共同语言。   邢海潮老人在书信中说:“弟觉得拙荆冯秀燊与王氏嫂夫人为同一类型的女子,足堪令人永远追念不置。”   往事如烟。生活在爹娘身边时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好不自在。有一回父亲和母亲都坐在前屋,我在他们眼前走来晃去,我听见父亲跟母亲说:“人家孩子的眼珠儿是黑色的,咱家孩子的眼珠儿是棕色的。”他又在细细观察人物呢!听完父亲这样说,我赶紧去里屋照了照镜子,父亲说得没错儿。   有一回,我放学坐公共汽车回家,口袋里的钱包被小偷扒窃,进门后放下书包就抹眼泪,虽然钱包里只有一两角钱,可我很喜欢那个新买的小皮夹,母亲紧张得不得了,一个劲儿地问我:“怎么了?怎么了?”怕我遇上了坏人,直到弄清原因,她才重重地松了一口气。   母亲是个为家庭制造温暖的人,在乡下她给儿子藏在木柜上面的几个鲜桃儿,在城里她找人给大女儿、二女儿织的红毛衣,她亲自给小女儿做的苏联花布的对襟褂子……一枝一叶一点一滴,无不渗透着殷殷的母爱。“文革”   时,学校有一段时间搞“大串联”,我和三个同学坐火车去了南昌、韶山等地,从南方归来的途中秩序更加混乱,我们几乎是越铁轨、扒窗户,豁出命才挤上火车,在上海站差点儿没被挤死。当我饥肠辘辘地回到大院,一进院门就看见母亲站在阳台上,脸朝外张望,眼巴巴地不知已等了多久,她一见我便轻轻地骂了声:“死丫头,可回来啦!”说完,立马转身进屋去给我热面条,爹娘的牵肠挂肚我那时并不能理解多少,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无比感动。   听二姐说,1966年她工作的山城重庆武斗得很厉害,她就回天津多伦道大院待了两个月,谁知更提心吊胆。她跟我说:“咱爸总是很晚才能回来,有时半夜十一点才到家。咱娘有时就站在台阶上望穿双眼苦苦等待,盼望着大门口进来的是咱爹。有时门开了,进来的是别人,就又接着等。咱爹进了家门,常常说不出话来,他经的那些事儿没法说,咱娘赶紧让他把饭吃了,她早已不知热了多少回,然后从手中的小药瓶里,掏出两片安宁片给他,看着他吃下去。咱娘手里总是紧攥着这个小瓶,只给两片,生怕他有别的想法,直到看他吃完了躺在床上,自己才回屋睡觉。”小南屋是1966年我们一家在佟楼新闻里的一间小平房,父亲在那里度过了“文革”十年动乱约三分之一的时光,也是我母亲人生旅途的最后一个驿站。这里曾留下我花样年华最沉重的记忆,也留下最温馨、最珍贵的慈母春晖。此处宿舍共14排平房,密密麻麻地住着百来户人家,一排一院,唯有14排与13排相对为一个院,14排还是整片房屋中不向阳的一排。当时,是“牛鬼蛇神”最集中的一块地方。   我家西邻和对面几家大多是工人家庭,面对我们这几户有“严重问题”的住户,形成了鲜明的“监督改造”的氛围。   从被逼搬家开始,母亲就忙碌着、适应着,她平静的面容看起来宠辱不惊,心却提到了嗓子眼儿,暗暗地为父亲担心。环境和邻里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可谓冰火两重天。住山西路55号时,母亲跟前院孙立民的大嗓门丈母娘不错,她也是乡下人,说一口南方话。母亲跟二楼邹明的夫人李牧歌关系也很好。   李阿姨曾跟母亲建议:“你女儿考上大学了,你给她做件好一点的衣裳吧!”   于是,母亲给我二姐做了一身毛料衣服。在大院,她和总编辑李麦的夫人小文妈、石坚的夫人雪花妈,还有画家林浦的母亲小华奶奶最说得来,她们都来自农村,见了面总要说上几句亲热话。可是到了这儿,自己成了“专政对象”,看白眼受监视,任何人不敢理,难免有些别扭,亏得她天性乐观,依然如故地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经济上愈来愈紧,她也从没有叫过苦。邻居有好几位大婶大娘,都好说好笑的,可没有一个敢和她搭讪,她也从不串门儿。   其实,周围几家邻居还是很同情我们家的,对门的王婶是挺爽快的一个妇女,有一天,她面对着我们家边叹息边跟人说:“这大娘挺可怜的。”周围几个大婶对我都客气,没人时常小声招呼我:“老姐,上屋坐坐。”但是好几年从来没有一位邻居敢上我们家坐坐。   在小南屋靠西邻的木床上,我和母亲天天“通脚儿”睡,母亲头靠大窗,我头朝小窗。不论窗外风吹霜侵黄叶飘零,不论门外月明月暗雨雪纷飞,母亲常在被窝儿里拉着我的手,她的手多么温暖,传递给我无限亲情。父亲不让回家,哥哥住工厂,姐姐们在外地,我们娘儿俩从来都没像这会儿这么亲,这样相依为命。看着我学着院子里半大小子和半大闺女们,用大铁桶到公共水管子那儿提水倒水,和煤灰在砖墙上拍煤饼子点炉子,在窄小的厨房里炒菜、焖饭,在小南屋擦地做卫生,下雪天还穿着夹鞋,母亲又爱怜又痛惜。   由于稿费冻结、工资不发,只给一点点生活费,家里除了几件必要的家具、几个装衣服的包袱别无他物,母亲也极少再去医院。由于治疗跟不上,她的病情急剧恶化,有一天坐在凳子上突然大口大口地吐血。我慌了神,母亲并没有因吐血而害怕,反而感动地说:“看俺家玲,不嫌脏,用手接……”   我侍奉母亲于病榻前,盼望她能尽快好起来,也盼着父亲能正常回家,别在外边再遭罪。有一天,父亲突然回来了,母亲马上让我出去买只烧鸡给父亲吃,她自己却从不添加什么营养。看着父亲吃,母亲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父亲单位第一次补发了1100元工资后,母亲住进了医院,因输液不对劲,母亲有了发冷、发抖等反应,十分危险。我赶紧去找大夫,那个女大夫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我再三哀求,她才勉强答应去看看。我那时经常住在医院陪伴母亲,晚上我哥来探视,有时我俩倒换着陪床,有时就铺点儿破牛皮纸睡在洋灰地上,想找椅子搭床是不可能的。   母亲去世时是在清晨,天还不太亮,我没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从外地赶回来已经十多天的大姐,让我在家休息她去值夜班。我还在小南屋睡觉,大姐慌慌忙忙地从医院跑回来,拿了一包袱送老衣服并叫醒了我,说:“小玲,这可怎么好?咱娘给没了。”我一激灵,一下子跳下床,浑身颤抖得怎么也穿不上衣服……   “有我在,是一家人家儿,没有了我,就把这一家人家儿失散了……”   多少年过后,我都清楚地记得母亲说过的这句让人心痛的话。   “我与你,少年结发,媒妁之言,无猜也无爱。以至爱情升发,烽烟遍乡野。我一去八年,待中年归,两鬓已斑白。生离死别,我与你共担承。”   这是韩映山叔叔在一篇《日记摘抄·孙犁印象之一》中,凭记忆整理的我父亲的一首诗(父亲生前曾给他看过此诗)。作为最熟悉、最了解我父亲的青年友人,韩叔叔最敬佩我父亲进城后不弃糟糠,不忘风雨同舟的结发之妻的可贵品质。   在《亡人逸事》中,父亲写到了一位“老邻居”、“老朋友”,屡次劝他写写对他那么好,帮助那么大的“大嫂”。正是听从了这位“老邻居”、“老朋友”的建议,父亲强忍悲痛选择了几个不太令人伤感的片段,笔凝挚情,心怀感念,写出了《亡人逸事》。这位“老邻居”、“老朋友”就是李夫伯伯。   父亲跟我说过,他还跟李伯伯说过京剧里的词儿。1993年手术前后,李伯伯去看望父亲,父亲看他那么紧张,仿了一句京剧《空城计》中诸葛亮的戏词儿,笑着对他说:“李夫同志,你且把心放宽!”此句出自诸葛亮“叫老军扫街道且把宽心放稳”。父亲说这句话是让芳邻放松神经,让他不要再为他担心。父亲出院后,我在父亲那儿还见到了前来家中探望的李伯伯,两人谈笑甚欢。父亲原本不愿做手术,是李伯伯给他做了劝说工作,很有效果。   时值庚寅,母亲辞世已整整40寒暑,父亲去世也已8个春秋。“万物皆有生灭,唯有过程永恒”。愿将此文化作心香一瓣,遥祭云空:至爱双亲,愿你们相依相伴,在天国永享安宁。   (孙晓玲着:《布衣:我的父亲孙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68章 悲伤的耳朵(1)   夏榆   1990年,当时的东德人满怀幸福地拆除柏林墙,他们拿着铁锤、钢钎,拿着铁锹和绳索,成群结队的人站在那面巨墙下,有的人骑在墙头上,他们用各种工具对付这面矗立在他们生活中长达近半个世纪的隔离墙。在这些人里边有中年人,也有孩子。有人在拆除的过程中流下了热泪。那些激动的人都感觉到随着这面巨大的隔离墙的倒塌他们获得了新生。有很多世界着名的歌星在柏林波茨坦广场举办了场面浩大的摇滚音乐会,在那个时刻,只有摇滚才能表达他们获得自由以后的狂欢和幸福。一面巨大的模拟柏林墙在燃烧起来的摇滚激情中崩塌,全世界都看到了这个时刻,看到了这个场景。   ——夏榆《目击世界100年》   我没有看到。我没有办法获得世界的这个信息。那时候我被隔离在世界之外,隔离我的不是具体的墙,而是一种生活。这是一种被屏蔽的生活。我尝试过打破这种屏蔽,但是很难。那年的夏天,在一个黄昏到来的时刻,我看到母亲在流泪。母亲是睡着的,但是我看到从她闭着的眼角渗出来的泪水。   那时候我站在床前,看着母亲,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她。泪水沿着母亲的额角流动,最后落到枕头上。母亲没有动,因为她已经知道无法改变。也因为我并不是在征求她的同意,而是宣布一个结果。   母亲一直希望我能找到一个爱我的女人,她可能以为,我有了女人就会停止我的想法。女人会让男人变得现实。女人会让男人关注他脚下的道路和明天的生活,会让男人放弃梦想。我估计母亲会这样想。她实在是畏惧了我的梦想。因为她亲眼看到我在成年之后被梦想引领着在现实世界穿行而四处碰壁。我的梦想使我和我的现实格格不入,母亲不能明白我的头脑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念头,她无法知道我会被我的梦想带到哪里。在我为她描述的梦想的指引中,她看到一个巨大的虚空。而她是那样地爱我。在家里的五个孩子中只有我是能跟她交流的孩子,我的离去会把她抛掷到一个无处倾诉无法言说的寂寞中。   母亲是一个热爱词语的人,7岁的时候经常到村里一个私塾先生的窗外偷听先生念书。私塾是在村里一个油坊的附近,母亲经常借口打油而到那里,母亲喜欢听那些念书的声音就像喜欢闻麻油的香气。她近于贪婪地摄取和吸纳那些飘在空气中的物质。在听课的孩子里有舅舅,姥爷把舅舅送到私塾而让母亲放羊。姥爷说:女娃念甚书呢?识的字再多也是别家的人。姥爷反对母亲想要念书的要求,相反却鼓动舅舅去私塾,但是舅舅并不喜欢读书,他经常在姥爷不知道的时候逃课。母亲一直对姥爷的那个说法和随后的做法耿耿于怀。但她太热爱那些词语了,私塾就成了她最想去的地方。她把在私塾窗外偷听到的词语记在心里,晚上睡觉的时候就在肚皮上画。   我告诉母亲我想当一个作家,母亲很高兴,但是不相信。作家就是写书的人。母亲不相信我能当一个写书的人,因为她能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是一个沉默的影子。我不在她眼前的时候,我就在黑暗中;我在黑暗中的时候,她也在黑暗中。我的黑暗是物质的,她的黑暗是内心的。母亲不能把写作的行为跟我联系起来,在她看来两者之间距离遥远。成年之后母亲对她能见到的任何文字之书都怀有敬畏,她会抚摸那些形状不同的书籍,玩赏那些排列有序的汉字,那些书籍她能够打开,但是难以进入。母亲虽然热爱词语,但她和词语之间始终有隔膜。   我也不相信自己能成为一个作家。那时候我理解的作家是一个充满神圣感的职业,写作是能唤起我崇敬感的行为。我不相信自己可以做到,但是我喜欢写作这样的行为。托尔斯泰、雨果、杰克·伦敦、海明威和卡夫卡,那时候我已经知道这些令我尊敬的名字,我也看到过他们的书的汉译本,把他们引为我的榜样成为我内心的秘密。我把自己写出来的文字给母亲看的时候,她的表情欢乐。母亲一直对我沉默而孤僻的性格感觉不安。虽然她并不明白我写出的那些文字所代表的确切意义,但是她能明白那些文字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她很骄傲我有当作家的梦想,但她又很担心我有这个梦想。她跟我说那是很难的事情,你祖坟上还没长出你当作家的宰宰苗。宰宰苗是传说中能预测未知事物的神草。母亲说只怕你是有那个心没那个命。   我并没有顾虑母亲的担忧。我想我可以不当做家,但我还是要写作。   写作就像我在黑暗中穿行时候头顶的一盏灯,它照亮了我的道路。我那时还热爱萨特,萨特说:词语高于一切。当人看见一棵梧桐树的时候,其实是在等待着关于这棵梧桐树的形容词。只有这个形容词,有关对于梧桐树的表达才使得这种凝视具有了意义。他说,人的一切生活经历都凝聚在对“说出的存在”即对一切的审查之中。萨特的这个想法帮助了我,他使我重新打量自己的生活。我试图为自己的生活命名,试图说出我的生活的存在。那是我写作行为的开始。   我在一个精神近于荒漠的地方开始自己对写作的梦想,由我的幻想赋予写作行为的神圣感和崇高感那时候被我深深地迷恋。我把那种书写的姿态看成是我每天的仪式,我工作完毕走出矿井洗过澡之后回家,我必要先把我脑子里涌动的想法用词语呈现出来。   我经常跟母亲交谈,告诉她我的理想。这样做的一个目的是为了获得母亲的理解和支持,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抵抗父亲对我的生活的控制和操纵。父亲想让我找女人,想让我结婚,延嗣后代。在父亲看来那是真实的生活,他想象不出我还应该有什么别样的生活。我每天往矿井走的时候,同时带走了母亲的心。父亲却不以为然。他觉得男人就不能婆婆妈妈,不能怯懦不能软骨头,男人骨头软就没法儿在世上活。   父亲认为我每天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纸上纯粹是瞎扯淡。他看到我彻夜亮着灯在纸上写着那些始终没有名堂的字就愤怒,他觉得我是中了邪。父亲在北山上开垦了两亩地,他在那里种植了玉米、粟子、莜麦和马铃薯。父亲出了窑以后就上山照看他的田地。父亲不满意我的时候就会让我往山上的庄稼地送粪。那是我绝望的时刻。我无法反抗父亲,挑着装满粪肥的箩筐穿过巷口往后山走,很快我就感到肩头被挑着箩筐的扁担磨压着的疼痛,我的双腿发软,脚步踉跄,虚汗直流,但我除了咬紧牙关挺着往前走没有别的办法。   那时候那山路和箩筐里的粪肥一样令我厌恶和仇恨。父亲并不怜悯我,他要看着我把那些箩筐里的粪肥挑到山上,倒在他的面前为止。   父亲不喜欢他儿子身上出现的书卷气息,他觉得那不像个男人。   父亲一直畏惧我如果喜欢了那些字和纸就不能喜欢女人了。我把心思和精力放进那些字和纸上,就不会搞女人。那是父亲真正的恐惧。   不能搞女人的男人就是一个废物。父亲说。   父亲的话就像一个谶言。   我爱的女人拒绝了我的爱情。另一个爱着我的女人也嫁给了他人。但是我没有像母亲那样伤感,相反我感觉到解脱的轻松。因为那个时候我并不想要一个女人。我想我有了女人,就会被女人拴牢在这个我厌恶和仇恨的地方。   那段时间我想得最多的是出走而不是女人。女人是男人身体的一根肋骨。   我想在伊甸园中亚当和夏娃是这样,我认为在现实中也应该是这样。男人只有找到自己,才能找到他的女人。出走在那个时候成为我内心的一个强烈的情结。在真正迈出离家的脚步之前,我一直在内心在精神里经历着出走和漫游。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我和一个爱着我的女孩子躲在附近的石崖下。   我们互相拥抱着,我们的衣服湿透了,浑身冰凉,只有用相互间的拥抱彼此温暖。我们的家就在山下,但我们都不愿意回家。她把跟我在一起的这一天看成是她活在人世的最后一天,到了夜晚她就看成是她此生最后的一个夜晚,到了黎明她就看成是最后一个黎明。她不愿意跟我分开,分开她就再也触摸不到我了。在那个雷电交加的雨夜,她一直抱着我,她甚至抱着我站着就睡着了。东方的天色泛青的时候雨停了。她从睡梦中醒来,更紧地搂住我,她所用的力气好像是要把我砌到她的身体里。她说:我给你吧。她腾出一只手解自己的裤带。我把自己都交给你,你要我一次。她说。我闭着眼睛制止了她的手,重新抱住她。我没有要她,就那样站在石崖下。我那时没有欲望,没有冲动,也没有爱。即使是在她绝望,为爱而心碎弃生的时候我也没有。   出走的愿望使我成了一个没有激情没有爱也没有怜悯的铁石心肠的人。我想我不能要她,我要了她就会依恋她或被她依恋,就会瓦解我出走的决心和意志,会动摇我对我所在的生活的仇恨。我要保持这种仇恨。这是我跟我的生活作战的武器。   在距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就埋着矿区一对殉情的恋人。那两个年轻人,因为父母的反对不能成婚就双双喝了敌敌畏。他们在死去之后,双方的父母才为他们阴配成婚。   “我不如海桃呢,海桃死也是为爱情死,我就是死了也没有名堂。我不死了。”   她说。我们就往山下走,各回各家。   柏林墙倒塌的消息我是在l的家里获得的。   我去找l,到了他建在矿区北山的石头屋里,我看到他在桌前收听半导体,他戴着耳机,他的神情很诡异。我站在他身边,但是什么都听不到。l经常会做一些神秘的事情,那段时间他一直在疯狂地学习英语,疯狂地踢足球,也疯狂地练习拳击。l是被城里一所会计学校开除回家的。那所学校是他好不容易考进去的,因为他和同学去电影院看电影跟负责治安的警察发生冲突被拘留,然后被送到劳改地。在劳改地他度过了十五天黑暗的时光。他是被他的姐姐用三千块钱赎出来的,但他获得自由的时刻也是他被学校开除的时刻。   l从城里又回到矿区。他成了一只被折断翅膀的鸟。   l以前的梦想是做一个肯尼迪那样的政治家。这个想法对一个生活在矿区的孩子来说当然很幼稚,因为肯尼迪显赫的家族、财富和能量,不是他能想象的,他和肯尼迪生存在两个不同的国度和环境。但是他说他想做肯尼迪那样的政治家。   亲爱的公民们,在你们的手中有比我更多的东西,将决定我们方针的最终的成功与失败。现在号角又向我们召唤,去反对人类共同的敌人:暴虐、贫困、疾病和战争本身。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自己应该为你的国家做什么。 w w w/xiao shu otx t.comtxt小说-天堂 第69章 悲伤的耳朵(2)   ——1961年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在一个深秋的黄昏l面对着我念诵肯尼迪着名的演讲。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念诵的时候声情并茂。我是他唯一的听众,当时我们在矿区一所中学的操场上,我们分别站在一副双杠的两边,脚下是丛生的枯草。天气很凉但是我感觉有一种热力在身体内部游动。这种热力和肯尼迪有关,也和l有关。在我看来肯尼迪是一个杰出的人,而l是一个神奇的人,他的头脑是一个奇妙而深奥的库藏,那里储存着很多对我来说不可思议的东西。包括肯尼迪,那时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作为一个人,我那时候是混沌未开。我不知道那些奇异的想法是如何在l的头脑里诞生的,那时候我很佩服他。   那时候,一个用拳头开创霸主地位的男生正命令一些屈服于他的淫威的男女生在操场绕圈爬着给他当马骑。这个男生智力平庸,但是性情凶恶。他大概是尝到了用拳头征服他人所获得的快意,所以动辄就挥拳相向,只要他看着不高兴的事情,他都靠拳头解决。学校里很多人看到他就恐惧,老远就要避开他,避不开的就要尝一下他的老拳。因为功课比较糟糕,他经常会受到老师的训斥和羞辱。他在看着那些怀有优越感的成绩出色的同学时就像看到了仇人,那是他打击的对象。他经常会叫一些见了他因害怕而颤抖的同学伏在地上给他当马骑,学狗叫,直到他满意为止。这个人滥施淫威却缺乏创意,但是很多人就是畏惧他这种缺乏想象力的行为。   我和l都没有服从,我们拒绝在他的拳头的挟持下做出屈辱行为。我们的不服从让那个男生很愤怒,他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朝我们砸来,我和l,我们躲过了砖头,但同时抽出藏在裤腰间的榔头。l出手的速度凶猛快捷,他把手中的榔头准确地砸到了那个男生的头上。我的速度慢,跟我内心的犹豫怯懦有关。我从家里的工具箱里抽出父亲那把生锈的榔头,用砂布摩擦的时候,难以想象我挥舞着它砸到一个人的头上的情形。榔头小巧,是一个只有一寸大小的尖锥体铁器,一尺长的木柄,木柄上边有凹槽,很适合手握,握在手里有精巧的感觉。这样一个东西成为我们的武器。我知道如果它被加力落到一个人的头顶,肯定会击破一个人的头颅。我对击破一个人的头颅这个可能的现实感觉不安。如果力度失衡,那个被击破的头颅会碎裂,一个人的生命会受到伤害。我们为什么要使一个人的生命受到伤害?   但是我的质疑很快就被在强暴统治之下所产生的屈辱和反抗之心所覆盖。因为那个男生经常找我们的麻烦,无故寻衅。他让你无法回避一个事实,一个被奴役的事实。这个现实如果不改变,会让我们丧失生活的快乐和幸福。   因为只要想到那个人,就会感觉到笼罩到头上的阴影。有很长的时间那个阴影一直跟随着我。我跟l决定反抗那个人的暴力侵犯,我们秘密制订反抗的计划。在那个男生向我们施暴的时候共同出击,我们分别把榔头砸到他的肩头、后背。砸到他头顶的那一击是由l施行的,他说对一个暴力的人只能以暴易暴。结果是那个男生吓傻了,他的脑袋鲜血直涌。   这是我们一直在温习的人生功课。以暴易暴,那时候被我们这些生长在矿区的野孩子看成是世间普遍的真理。我们成为这个真理朴素的实践者。很长时间,我们的书包里都藏着那把榔头,我们随时提防被报复。手中的榔头就是我们反击强暴、扞卫和保护自己的武器。那时候我看到一个人对恶和暴力的不服从产生的真正意义:那就是让我们赢得一种有尊严的自主和自由的生活。反抗的经历让我们获得了生而为人所应该有的尊严和信心。   柏林墙倒塌了。l摘下耳机对我说。   他把插在半导体上的耳机插头拔下来,把半导体的音频旋钮调大,我听到一阵急骤的音乐,然后有一个男人说出了东德人拆除柏林墙的消息。同时还有南非黑人领袖曼德拉获释、种族隔离制度的废除,还有捷克荒诞派剧作家哈维尔当选捷克总统的消息。   我觉得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为什么l知道很多事情而我不知道?为什么l可以知道世界的很多信息,而我无从获悉?我看着他的那个普通的袖珍型半导体。只要把调频调到某一个波段就能获悉那些来自地球另一端的声音。   那些声音完全不同于我们以往听到的声音。   我在历史课本中看到过柏林墙。历史教科书里说:柏林墙是一堵伟大的墙,它的修建使一个国家抵御着另一个国家的影响和侵蚀。   l给我看他收藏的当年东德人建筑柏林墙的图片,当年刊登在美国《时代》周刊的英文报道。我不懂,l念给我听:   1961年8月31日,柏林墙这个东西方不可调和的冷战时代的产物,像一把利剑把柏林的心脏一分为二。这堵墙是用预制混凝土块以惊人的速度快速筑成的,要通过这堵墙是很困难的,东柏林人想通过时要有特殊的通行证,而东德士兵对任何人绝不徇情。用机枪武装的东德士兵架起刺铁丝做成的界线把东西柏林分开。这是封锁边界的第一步。往西柏林迁移成为十分麻烦的事。每天约有两千个难民离开这里。边境的守卫者加固了勃兰登堡门附近的边界,因该处成为逃跑的出口。守卫者每周要阻止五万东德人前往西柏林。   我看到几张照片:守卫边界的卫兵和警察铺设构成围墙基础的带刺铁丝网和预制混凝土块,夜间偷越柏林墙被捕的人,在柏林墙边荷枪实弹的士兵和警察以及挥舞着自制武器玩冲锋游戏的儿童。   这些声音,这些影像,还有这些文字是我闻所未闻的。那时候我很茫然。   这样的信息超越我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但是更多的是悲伤。我看到我是被隔绝和屏蔽的,我的所知,我的所见,我的所感都是被限制的。我发现我的生活并不真实。我们被切断了和外部世界的联系,切断了和这个世界更广大人群的沟通。我们被屏蔽在时间、语言和声音之外,我的眼睛、耳朵、大脑因为被屏蔽而显示出某种迟钝和麻木。   但是当时这种获取信息的方式令我不安。   这些声音被看成是对我们生活的颠覆。那些声音被严厉禁止。那时候我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感觉惊慌、我甚至害怕被什么人听到。以前在矿区有人因为收听这些电台而被判刑,被游街示众。我看到过那个被押着示众的人。   公审的告示在大街小巷张贴着,一些将要被处决的人的名字上打着火红色的叉。我看到那个人的名字,他的罪名是现行反革命,犯罪事实是收听敌台广播。我得到公审的信息以后步行一个小时去赶往行刑的山头。很多人都去看,人潮壮观如同赶集。一列卡车在盘旋的山路上逶迤而行,走到近前的时候我看到卡车的车顶上架着机枪,后边是戒备状态中的军人,即将被处决的犯人脖颈后插着亡命牌,五花大绑地被押着。我看到那个因为收听敌台而被拘禁的人,那是一个年轻人,他和因为杀人放火、因为打架斗殴流氓成性而被捕的人一起站到同一辆卡车上,他们胸前挂着纸牌子,被人五花大绑地押解着。   警察设立了警戒线,观看行刑的人群被阻挡在警戒线之外。我在那些蜂拥的人群中精神紧张身体颤抖,我看着那些犯人被押到刑场,他们背对一个山崖,一字站开,有的人已经无法站立,被警察提着。所有的警察都戴着墨镜口罩。   到了中午的时刻,行刑的命令下达,行刑的警察坐着三轮摩托车,摩托车开动,在摩托车行驶之中,警察伸展握着手枪的手臂,手起枪响,那些犯人就扑倒在地。那个胸前挂着现行反革命牌子的人是陪刑的人,我看到在身边的犯人扑倒在地的时候,他又被提起来重新押到车上。我的身体颤抖。这样的�景让我感觉恐惧。直到那些行刑的车队开走,观看的人群散去,我在下山回家的时候依然内心战栗。回到家吃饭的时候,手捧饭碗,脑子里就是那些犯人扑倒在地的情景。   l让我听到的声音同样使我的心头战栗。尽管时间已经是1990年,但是我依然感觉到余悸在心。但是我又无法抵御那些声音的吸引。那么声音对我的耳朵而言是完全陌生的,但同时也是新奇的。它们不同于我熟悉的那种话语形态。我承认我更喜欢那种陌生而新奇的话语形态。我觉得这是一些不同的信息,它们为我打开一个更为广阔的世界。它们可能帮助我更全面地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生活,了解自己所生存的环境。当然也在帮助我更为全面地了解一个国家和它的人民。   那时候我感觉到真实的悲伤。那些声音让我看到我和一个真实的世界有多远。   我认为我的耳朵是为真实的声音准备的,就像我的眼睛是为世间的真相准备的。我的耳朵跟真实的声音相遇的时候,我既悲伤又幸福;我的眼睛跟世间的真相相识的时候我同样是悲伤而且幸福。我的悲伤是因为我竟然长久地跟那些真实的声音相互隔绝,幸福是因为我还能找到那些真实的声音,还能遇到世间的那些真相。   我用积攒的钱给自己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从这个机子里传来各种不同的声音,我的耳朵第一次享受到声音的盛宴。我贪婪地吸纳那些声音。我甚至觉得我的耳朵是为那些信息准备的。我很快乐,我感觉到隐秘的快乐和幸福。   我依靠这些不同的声音来获取外面世界真实的消息。尽管这种真实只是相对的真实,但至少它可以帮我们甄别谎言。这些声音让我感觉自己被屏蔽的生活受到瓦解,我看到自己已经由那些声音和这个世界产生了某种联结。   柏林墙倒塌的消息让我看到人为改变自己命运和境遇时奋斗的可能性。   尽管东德人对获得自由生活所感受的快乐和幸福离我非常遥远,但我还是感受到了真实的慰藉。我自己跟他们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对他人来说完全不可思议。他们的行动和行动所获得的结果会让我受到鼓舞和激励。   父亲托人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子。   那是爱我的那个女孩子出嫁以后。那个女孩子跨过河流,远嫁他乡。出嫁的那天她的哭泣使送亲的人心生畏惧。她把我的照片撕碎扔到河水里。她对她的母亲说:你就当我是死去了。   父亲不满意我的生活,也不满意我的行为。他很愤怒。父亲跟母亲说:   这小子成天胡思乱想,得给他个女人,找个女人结婚生上个娃儿他就老实了。   父亲想用一个女人拴住我。母亲也想让我找一个女人,但母亲希望我能被一个女人照顾和爱。他们的出发点不一样,但我全部反对。我不领他们任何人的情面。说好的媒人带女孩子到我家相亲的时间,我带着我的半导体收音机在外边游荡,知道他们离开了我才回家。父亲很愤怒,父亲在家门前截住我。   他看着我戴着耳机摇头晃脑的样子,劈头盖脸就给我一个耳光,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把我的收音机夺去。父亲愤怒已极,他把我的半导体扔到脚下,眼里冒着火,用脚来回踩,我的收音机,我亲爱的收音机就那样成了父亲愤怒的牺牲品。   我重新成了一个被屏蔽的人。   一个与世隔绝的人。   (夏榆着:《黑暗的声音》,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0章 南方(1)   张谋   罢工   我曾经在电视里,或者电影里看到过这样的场景,很多的男男女女组成一支队伍,他们手里拿着旗子,打着口号的牌子,大声呐喊,嚷嚷着口号。   他们在反对,抵抗,排斥着什么,这叫示威游行。他们群情激昂,像潮水一样涌满了城市的各个街道。但大多时候,他们被统治者的队伍击散,同样的队伍,一方是临时拼凑的一堆散沙,一方是手握钢枪的铜墙铁壁,但他们同样是人,一样有父母亲人,但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他们成了敌人。结局大多数都是带头的几个被抓起来,进行审判。   在2001年的某一天,我也走上街头,成了游行者中的一员,我不是组织者,或者说带头的,我是随大溜的那种。在一家小电子厂做流水线工人将近一年了,每个月我能拿到四五百块钱。四五百块钱,每个月按时发着也让人有所期待。但这一次,有四个月没有出粮了,我只是上千人里微不足道的其中一个,我没有发言权,我说了根本没人听,很有可能连这四五百块钱也拿不上,我做了哑巴,最多在没人的时候发几句牢骚,骂几句娘。但上面听不到,听不到还好,听到了就麻烦了。我想,跟我有同样想法的人大有人在,只不过都沉默着,敢怒不敢言。总有人沉不住气的,总有人会跳出来。我曾经很崇拜他们的勇气,但我却不敢尝试着做个像他们那样的人。   我只知道是四楼车间的,他们的工作是做游戏机的手柄,把一楼注塑部压好的壳子,里面装上线路板,把键帽放进该放的地方,合上上下两个壳子,打上螺丝,一个游戏的手柄就做好了。我至今仍记得带头的那个男员工的样子,他很帅气,当他带着几个同事从四楼下来冲进我所在的二楼车间,我和我组上的同事还在打包装,把做好的游戏机主机、游戏手柄、火牛(变压器)、av线、说明书装进保利龙(泡沫盒)里,进封胶机过胶,再装进花花绿绿的纸盒子,再装箱封口。他冲到我们组上,嚷嚷着,停下来,大家都不要做了,工资都发不出来,还帮他们做什么做,他叫嚣着跳上拉条,一伸手就关了一条拉的开关,整个拉停了下来,其余的和我一样沉默的大多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知所措。可能大家平时太累了,拉一停,所有人都不再动了,就算借此机会休息会儿也是好的,又不用担什么责任。有的人蠢蠢欲动,跟着闹起来。车间主管从办公室出来,看到这个景象,气势汹汹地往车间走,嘴里叽里呱啦地叫嚣着,谁让停下来的,都给我回去继续工作。说着还将一个放在车间中央的凳子一脚踹出老远。这架势让胆小的我不寒而栗,然后,沉默的绝大多数都又坐回到工位上,但拉关着,没有人动,所有人都无动于衷,带着消极的情绪,暗自较劲,心里有着抵触。带头罢工的几个人并不妥协,继续以一个领导者的姿态鼓动大家反抗。有一小撮人动了,跟着站了起来,车间的拉长们、组长们、助拉们默认了这个事实,都不作回应。他们也是打工的,他们也想要应得的那份工资。所以他们不反对,也不参与,置身事外。   直接管理自己的领导都不作声,这似乎暗示了配合。给了沉默人群以动力,在一小撮人群不间断的鼓动下,人群终于汇集在一起,离开了工位,组织成了一支熙熙攘攘的队伍,带头的在前开路,带着大家离开工作车间,离开厂区,走上街头,我混在人群里,跟随大溜,我不知道这场闹剧会以何种方式结束。我只是追随着,我没主见。   我们从街道上走过时,引来许多人惊奇的目光,很多的过路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都站在原地,看着,有些热心人也跑上来问这是做什么,有人就说我们有四个月没发工资了。最后我们去了居委会,一大堆人黑压压地站立在居委会并不大的院子里,居委会领导出来和领头者协调,我们在后面壮壮声势,偶尔喊一嗓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涉,厂里的人事经理过来站在前面讲话,说什么我不记得了,无非是找一些堂皇的理由,并保证在多少天里给大家发工资之类的。居委会领导也向大家保证,一定监督厂里按时发放拖欠的工资。并劝大家都散了,事情算是这样处理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厂里发了四次工资,以前没按时发放的工资都补发了,但带头罢工的几个却不见了,有人说他们是自己辞工走的,有人说是被炒了。不管怎么样,他们是待不下去了,他们付出了个人失业的代价,换来了所有人用血汗得来的工资。这是值得的,也是伟大的,是一种壮举。我无法像他们那样,做个伟大的人,不谙世事的我,只能向现实一次次妥协,佝偻地继续埋头在工业的流水线上,我以我为耻。   待关   2001年,我在南方的一家电子厂做普工,拿着每个月四五百块微薄的工资,我对此并不甘心,那和我刚出来时的目标相差一半,因为我来之前在村口的墙上看到的公告上说是工资八百块,管吃管住。和我同样不甘心的是我的一个老乡叫红兵,他来这个厂比我还早一些,现在,我在这个厂里都做了近一年了。鉴于此,我和红兵商量着出去找份收入高些的工作,我们利用休息的时间去了附近镇上的一家职介所,掏了十块钱门票进入了招聘专场,后来一家用人单位要搬运工,我们俩去和人家谈,人家看到我们俩的个头还行,就说可以,谈了一下待遇,说了一下工作性质,说是从码头的船上往下搬货的,累是累点儿,但忙就一阵子,不可能每天上班不停地搬货,工资最少也有2000多,我和红兵没有多说什么,便跟着用人单位的两个人坐车去他们公司,准备试工。   本来一切顺顺当当的,但坐车到了关口我们下了车,原因是我和红兵没有边防证,入不了关,我们的工作地在关内码头。于是,在带我们的那个人指示下,我们要一人出八十块钱,他立马可以找人来帮我们办理边防证。我们在关口的一个小商店门口交涉着,等帮我们办证的那个人到来,正准备交钱办证的时候,有几个人围了过来,问我在做什么,我说找工作,要我拿身份证出来,拿边防证出来,我意识到可能是遇上了便衣,边防证我拿不出来,我拿了厂牌,但他们根本不看。就被三四个推推掇掇地押送上了停在不远处的一辆车上。那个时候幸好红兵上厕所去了,等他转回来,看到我们几个正在被拉上车,他机敏地逃脱了。给我办证的,和带我过来的也被同时带上了车。这些都是某派出所的便衣警察,专门整治边防安全的。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坐上囚车,不是坐,是站。里面黑暗,窄小,有股怪怪的味道,后边的门关上后,只有一个钢筋的小窗,透着微弱的光。我有些怕,但我唯有默不作声。车子里装满了人后,向前开去,我不知道会被带去哪里,听别人说起过,如果没有证,没有人担保,几天后会被集中起来送到另一个地方,通过一段时间的劳动来换取回家的车费,然后被安排遣送回老家,那可算是丢人丢到家了。   车子走了一些时间,七转八拐,进了关口不远处的某派出所,我以这样的方式被送进了监狱。我惶恐,不安,躲在监狱的一个角落,靠着墙站立,一间小小的牢房里,关着很多人,男人,女人,老的,少的,有的坐在地上,有的蹲着,有的趴在监狱的钢栅上向外面望着,进去前,皮带全被抽掉了,鞋子也全被脱掉了。我现在成了一个犯人,我的罪名是待关,也就是没有边防证,在关口晃悠,想要入关。法不诛心,我现在才明白这句话是个什么意思。但在当时,我完全蒙了,我不知站立了多久,直到腿疼得受不了,才蹲了下来。有人在抱怨,说他好好地走在路上,就被抓了进来,我听不太懂,但我知道我没有边防证,没有边防证就不可以来关口。我完全忘记了饥饿,也忘记了人要上厕所,有人要上厕所,被无理地辱骂,我怕被人辱骂,所以我使劲地憋着,为了最后的一点点狗屁尊严。后边的事,我没有想过。我现在只想出去,离开这个鬼地方。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1章 南方(2)   这里面潮湿,阴暗,散发着各种异味。带我来的那个人有电话,他在拼命打电话,一会儿他被放出去了,有人来担保他,我也想跟着出去,但他说他没办法带我出去,要交两百块钱,问我身上有没有钱,他可以帮我找个担保人。我身上确实没有钱,有也只有几十块钱,我沮丧起来,我在这个城市不认识任何一个人,没有人会来担保我,就算有,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我的情况。我将自己置于何处,我放弃了,听天由命吧。漫长的时间一分一秒地在过去,我感到疲倦极了,靠着墙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也许,这是我暂时仅有的对抗方式。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反正我觉得那段时间很漫长,无边际似的。   在我将近绝望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开始时我没动,我以为是我恐慌,产生错觉了,但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大,直到我听到外面有人对看监的人问起我,然后来到我的眼前,我才知道是红兵。看到红兵那一刻,我眼睛红了起来,看监的打开了门,放我出去,我穿好鞋,系好皮带,红兵安慰着我,说没事吧,我说没事。红兵带我出去到院子里,我才知道外面不知什么时候下大雨了,到处都湿漉漉的。天已经暗下来快黑了,这一天可能是我人生当中度过的最漫长的一天。从派出所的院子往外面走时,看到这个派出所的那辆囚车又刚好从外面回来了,又拉回来一车人,他们下车后,被责令着鱼贯而行,关进监狱,和我来时一样。   出了派出所,红兵才对我说起,是他打电话给主管,主管找到人事经理说了这个事,人事经理才赶过来的,他知道我被关在哪里,之前或许也遇到过类似的事件,担保费用是200块钱,还外加一条烟,这些钱都是他帮我先垫付的。在回厂的路上,天又开始下起了蒙蒙的雨,我紧绷的心开始慢慢放松。用回厂里后主管的话说,我是个不安分的人,这就是不安分换来的代价。   黑职介   多年前我来到南方,我要生存,我就得找份工作,自食其力。找工作不免要去形形******的职介所。那些挂着大招牌的职介所,我现在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它们并不是为了给你介绍工作,提供工作职位,而是为了圈钱,这是个现实的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你赚你的钱,我找我的工作,只要能找到工作,你应得那份求职者会心甘情愿地给你,但现实是,工作根本没有着落,钱却被拿走了,这是很悲哀的。   我曾经在城市里游走,大大小小的街道,张贴着招聘信息的广告栏,我拿着本子记着上面的电话号码,我去公用电话厅打着电话询问地址,过去面试。第一次,我去了一个花园里的四楼,里面和所有的办公室同样,布置得相当协调,一般都是一个女的先接待我,然后打个电话,或者走到一个写着总经理的门前敲门,让总经理出来见我,这样的总经理我见过多个,几乎清一色的胖子,西装革履,打着领带,显得很庄重。坐下来交谈开始,他们都是些老油条,看一眼人,或者随意说几句话,就能看出你来这里多久,都接触过什么,能不能骗到你。我被骗过三次,�的钱也不多,每次二三十、五十不等。我分明看到报纸的下面写着,所有求职者请注意,招工时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但我还是被骗了,也许只有被骗过了才会不再被骗。有一次,我气愤了,在招聘单位的桌子上抱起放着的一摞子书就往外面走,那个女的开始时说经理不在,看到这样,才马上请出了经理,我的要求是没有帮我找到工作,我求职时交的费用二十块必须退还给我,经理请我进他的办公室谈,我有些不安,我怕会出现意外,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进去了。这个经理的嘴上功夫一流,我被他说服了,出来后,我知道靠他们找工作是没什么希望的,二十块钱也别想了,工作重新找吧。   还有一次,我进去后,后面跟着进来一个和我同样的面试者,经理出来后,第一句话就是你们两个一起来的,我随口就说是,经理看了我一眼,他的助手马上纠正说不是一起来的。这样我似乎露了马脚,这个经理马上变了脸色,说我不诚实,说不要我这样的人进公司之类什么的,我本想解释说我的意思是我们一起进来的,但我终究什么也没有说,我知道这是别人的领地,我没有必要再说什么,离开就是了。他对我的定义实在不算什么,更让我明白的是,这又将是一个骗局,我经历过几次,稍微清醒了些,但里面的那个求职者将会和我初次一样,上当受骗。   为了一份工作,我不知道跑了多少冤枉路,职介所还是要进的,就算是碰运气也好。我曾经看到一家大的公司在一家职介所专场招聘,等我坐上早上的第一班车,下车后,过天桥,走到职介所的不远处,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四五支队伍已经从职介所的大厅排到了马路中间,我赶紧拿了表,挤进了队列里,在队列里一边填表,一边往前移,我前面至少有五百人,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大公司就是不一样,这意味着如果能顺利录取,我将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等我排到跟前,我后面又有那么多人,初步估算,上千人肯定有了,面试时就简单的几个问题,收了个人资料等待通知。当然,需要交三十块钱职介费用。两天后到职介所来看录用通知,到时会贴出去公示。   两天时间不算长,等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信心满怀地来到职介门口,并没有什么动静,在很多人的催问下,临近中午的时候才放榜出来,上面只不过写了为数不多的十多个人的名字,而围了一早上的近千人哗然。看不到自己的名字,心里的那种失落感是无以言表的。似乎都心有不甘,人群里总有人站出来,有人说这些名字都是临时编造的,根本没有这些人,再说了只招十几个人,你让上千人来面试,这不是骗人吗。这次站出来的是个女的,她戴着眼镜,看得出她的文化程度比较高,据她介绍说,我们这么多人都被骗了,那个大公司根本没有招人,是职介以大公司的名义赚取职介费用而已,而且说她的朋友在那家大公司里,她刚打电话问过,可以证实这是个骗局,此语一出,语出惊人,人群出奇地愤怒。人群代表也相应出现,几个人带头冲向职介所的办公柜台、办公桌,我在前两排,后面涌进来的人不断涌入,不一会儿,职介的桌子被挤倒了,电脑从桌子上掉到了地上,摆放在大厅的花盆被打碎了,有人从外面扔东西进来,砸碎了玻璃,整个场面混乱不堪,我夹杂在里面,跟着人群叫嚣着,直到喊到嗓子眼发疼。我喊的什么不记得了,有人带头喊一声,我们就跟着喊,用尽力气喊,这是抗议的一种方式,在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职介所的工作人员看到势头不好,一个个抱头鼠窜,跑上四楼的一个办公室,把门反锁了起来,并有人打电话报警。   治安员先赶到现场,站在人群最前面,阻挡着人群继续发难,但人群还是一阵阵地骚动,治安员只有四五个人,很难控制住局面,有一名治安员因为在人群里说了句比较狠的话,被周边的人群攻击,差点没被踩死,连滚带爬地溜走了,要不是其他几个帮其挡着,他跑得快,会被愤怒的人群给打死。   直到事情处理到最后,还有人叫嚣着要找他出来。他到底说了什么呢,反正是句官话。因为我们是受害者,我们只是要讨回公道。为数不多的治安员阻挡了事态的扩大,不一会儿,记者也来了,录下了这一幕,也走访了一些人员,报道没报道,上没上报纸不得而知。后来,公安也来了,我们派出代表,和公安一起与职介方协商,后来职介承认他们错了,声称骗了大家,很抱歉,并公开道歉什么的。后来还专门请来了那家大公司的人事经理到现场安抚大家的情绪,说是谢谢大家对他们公司的看重,这次事件因他们公司而起,他们有责任之类什么的。经过一番协商,职介愿意退回大家求职时交的费用三十块钱,但人群里有部分人不同意,要退回费用不说,还要误工费,说浪费了两天时间,要误工费、车费、精神损失费等等。经过代表们再次和职介方协商,职介愿意退大家五十块钱,也就是多给二十块钱,算作补偿。   还是有人不同意,说至少要多给一百块做补偿。后来职介没办法,也只有这么办了,排队退钱,这样一直从早上折腾到下午,排队退了钱,我心里空落落的。很多人没有立即离去,他们懒散地坐在七零八落的职介所大厅里,一脸的茫然,明天,还得继续找工作。这一次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张谋博客) www。xiaoshuotx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72章 明末的气质   李洁非   虽然所有王朝的末年都不免朽烂,但明末似乎尤以朽烂着称。我们不曾去具体比较,明末的朽烂较之前朝,是否真的“于斯为盛”,但在笔者看来,明末朽烂所以令人印象至深,并不在于朽烂程度,而在于这种朽烂散发出一种特别的气息。   简单说,那是一种末世的气息。过去,任何一个朝代大放其朽烂气息时,我们只是知道,它快要死了——但并非真死,在它死后,马上会有一个新朝,换副皮囊,复活重生。明末却不同,它所散发出来的朽烂,不仅仅属于某个政权、某个朝代,而是来源于历史整体,是这历史整体的行将就木、难以为继。你仿佛感到,有一条路走到了头,或者,一只密闭的罐子空气已经耗尽。   这次的死亡,真正无解。所谓末世,就是无解;以往的办法全部失灵,人们眼中浮现出绝望,并在各种行为上表现出来。   这是明末独有的气质,及时行乐、极端利己、贪欲无度、疯狂攫取……种种表现,带着绝望之下所特有的恐慌和茫然,诸多人与事,已无法以理性来解释。以弘光朝为例,在它存世一年间,这朝廷简直没有做成一件事,上上下下,人人像无头的苍蝇在空中划来划去,却完全不知自己在做什么。皇帝朱由崧成天耽溺酒乐,直到出奔之前仍“集梨园子弟杂坐酣饮”;首辅马士英明知势如危卵,朝不保夕,却不可理喻地要将天下钱财敛于怀中;那些坐拥重兵的将军,仓皇南下,无所事事,为了谁能暂踞扬州睚眦相向……他们貌似欲望强烈,其实却并不知所要究竟系何,只是胡乱抓些东西填补空虚。   一言以蔽之:每个人所体验的,都是枯坐等死的无聊。   然而,这时代的深刻性,不只在于旧有事物的无可救药。我们从万古不废的自然界可知,生命机体腐坏,也意味着以微生物的方式转化为养料和能量,从而滋生新的生命。明末那不可挽回的圮毁,在将终末感和苦闷植入人心的同时,也刺激、诱发了具有反叛性的思想。   的确,以理学、八股为特征,明代思想状态有其僵死、保守的一面,就像遗存至今、森然林立的贞节牌坊所演述的那样。但是,对于明代精神的另一面——怀疑、苦闷与叛逆,谈得却很不够;对于明代知识分子的独立意识、批判性以至战斗性,谈得就更不够。   历朝历代,明代知识分子的上述表现应该说是最强的。从方孝孺到海瑞,这种类型的士大夫,其他朝代很少见到。如果说明中期以前多是作为个人气节表现出来,那么从万历末期起,就越来越显着地演进到群体的精神认同。   着名的“三大案”,看似宫廷事件,实际是中国古代政治史一个分水岭;以此为导火索,正直士大夫与传统皇权的分歧终于表面化,从而触发党争和党祸。从天启年间阉党排倾、锢杀东林,到崇祯定逆案,再到弘光时马、阮当道——确言之,从“梃击案”发,到弘光覆灭,明季历史均为党争所主导。   这一现象,表面看是权力争攘,深究则将发现根植于批判性的强劲提升和由此而来的新型政治诉求。在此过程中,正直士大夫不光表现出政治独立性,也明确追求这种独立性。他们矛头所向,是企图不受约束的皇权,以及所有依附于这种权力的个人或利益集团(皇族、外戚、太监、幸臣等)。   这是一个重大历史迹象。虽然党锢、党争在汉宋两代也曾发生,但此番却不可同日而语。明末党争不是简单的派系之争,也越过了“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事实上,它是以知识分子批判性、独立性为内涵,在君主专制受质疑基础上,所形成的带有重新切割社会权力和政党政治指向的萌芽。若曰不然,试看: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   这是黄宗羲《原君》中的一句。如果我们意识到阐述了这一认识的人,正是在天启党祸中遭迫害致死的一位东林党人的后代(黄宗羲之父、御史黄尊素,天启六年死于狱中),或许能够从中更清楚地看到明末的精神思想脉络。   在欧洲,资产阶级的崛起,使君权、教权之外出现第三等级,最后导致民主共和。我们无意将明末的情形与之生搬硬套,却也不必因而否认,黄宗羲在中国明确提出了对君权的批判,而且是从社会权力分配不合理的全新意义提出的。我们不必牵强地认为明末发生了所谓“资本主义”(它是一个如此“西方”的语词)萌芽,但我们依然认定,这种思想连同它的表述,在帝制以来的中国具有革命性。   (《今晚报·今晚副刊》2011年7月18日)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3章 果酱(1)   ——佛蒙特记   于坚   时值秋天登场,一场雨在正午时刚刚离去。两旁是森林,深不可测,没收拾过,被闪电劈断的树也就任随它原封不动地保持着受难的姿势,就像从森林的十字架上倒下来的基督,流着焦煳的血。汽车沿着一条被树冠遮天蔽日的石子路慢慢走,轮胎轻轻地碾压着石子,林中不时掠过正在岩石上梳头的溪流、深涧和松树覆满落叶的裤脚,那儿摆着灵芝、蘑菇以及白骨般的枯木,森林深处有些零碎的阳光,像是些破碎的玻璃片或者黄金。罗恩说,有人曾经在那儿看见一头棕熊,他指指森林边的一块空地,我瞥了一眼,那是一个如果是我自己从林子里出来,也会选择的地方。经过一座木桥,桥下有一个管子,把山里淌出的泉引到另一边的涧。一只乌鸫拨开树枝朝高处飞去,似乎含住了其中的一根。但我感觉不是原始森林,缺乏那种苍凉阴森的气息。   有些树桩暗藏着林区的来历,它们直径在一米以上,显然曾经是几人才可以合抱的参天巨木。它们到哪里去了,为什么只剩下些树桩?   罗恩在我左边开着车,他68岁了,身体依然硬朗。个子高大,长得像某位美国大兵,我在一部关于越战的电影里见过,我问他是否服役。我第一次见到美国人是13岁,1967年,我知道的第一个美国名字是约翰逊,从中国的报纸和宣传栏上,因此我总觉得每个美国人都是士兵。no!他坚决地摇了摇头。他是一位诗人。美国文学史介绍,他属于纽约派第二代,美国诗坛大名鼎鼎的罗恩·帕特。罗恩的车开得很慢,像是一位伙计在慢慢悠悠地赶着牛,并不是年龄使他慢下来,而是阅历和经验。他的车速总是在40码左右,每过路口,他就伸出脖子,像一头就要进入人群的大猩猩,看左、看右、再看左,重复考汽车驾驶执照时学到的那套规范动作,这才一轰油门,飙出路口。他的车子开得典雅,总是和着公路起伏蜿蜒或平坦光滑的节奏,一条公路有一条公路的节奏,罗恩总是可以找到。他轻轻地扶着方向盘的边缘,转弯的时候有点说不出来的幽默,仿佛是转进下一行诗,而他此时正在黑色仪表盘前推敲着诗句。古代的诗人推敲诗句是“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情境、道具完全不同,但推敲时的速度、沉迷是一样的,这是写诗在工业化的今日依然魅力无穷的原因之一。他的车已经用了不知多少年,漆皮脱落,银灰色变成了灰白色,摆在古董店里,一定会有人过来开价。汽车转进了通向罗恩家的便道,这段路有十多分钟,罗恩说,这是我的森林。“我的”,在美国,说出来总是有某种自豪感和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我教罗恩用汉语说“我的”,他很喜欢这个词的发音,学着说了好几遍,经过一条溪水,他说,我的。经过一排橡树,他说,我的。一只鹫鹰昂首飞过,他说,我的。忽然间,前方出现了一处阳光灿烂的山坡,车停下来。森林退向四周,中间的草地上,立着一栋被时光洗成灰白色的木楼。楼前种着一丛菊花,金黄色的花朵,正在初秋的蓝天下开放着,我的!这是罗恩的家。他有两处住宅,另一处在纽约。罗恩冬天和春天住在纽约,夏天和秋天住在佛蒙特州的林子里。佛蒙特州是属美国新英格兰六州之一,因几乎完全被森林覆盖,被称为绿山。   森林环绕着屋宇歌唱。罗恩的木楼有两层,外边是个阳台,阳台边摆着一盆刚刚采来的蘑菇,还在香。阳台上的两把长条木椅向着阳光,长条木板地上躺着一个红色的胶皮球,那是罗恩孙子的玩具。罗恩已经在这屋子里住过32年。这地面本是美国诗人、教师肯沃德的领土。肯沃德的祖父是普利策奖的创立者,他在世时在佛蒙特州买了一大片森林。佛蒙特州是美国面积最小的一个州,全州约77%的面积是森林,其他是草地、高原、湖泊、池塘、沼泽和湿地。当地人说,佛蒙特只有两个颜色,夏天一片绿,冬天一片白。   曼斯菲尔德山是佛蒙特的最高点,那山顶露出一群灰白色的岩石,像是一组驼峰或者鲸鱼的脊,从山顶俯瞰,大地上的建筑物散落在青山翠谷丘陵溪流湖泊之间,屋宇大多是白色、红色或蓝色的,人们认为佛蒙特是天堂之地,建筑物的风格也童话般的可爱轻盈,似乎住在里面的都是些小矮人。风景如画,到处都是风景,也就没有所谓的风景了。旅游的概念在这里不是某几个点,而是一草一木。佛蒙特,当我看它到时,这头毛茸茸的绿熊,正伏卧在蓝天白云下睡觉。   佛蒙特人热爱他们的家乡,佛蒙特州的州歌如此唱道:   这些绿色的山冈   这些银子般的水   是我的家乡她属于我   她的儿女们愿她地久天长   永远赐予我们让我们活着   守护它的美……   这里也就是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所谓的波士顿以北,他晚年就住在这一带,他的墓地就在佛蒙特州的一所教堂旁边。我年轻时就喜欢他的诗,他仿佛是翻译过来的王维、陶潜。但不是出世的,而是狡黠地洞察世事,在细节中暗示他的虚无感。诗人的眼睛里没有物,万物有灵。他的诗貌似易懂,美国学院里的批评家贬低他,因为他不给学院派提供饭碗,不像阿什伯利那样可供“过度阐释”,他是少数几位抵达了东方诗歌追求的那种“意在言外”   的美国诗人。他是狄金森一级的诗人,他的方式不是简洁、直指核心,而是唠叨、绕弯子,与宇宙精神往来,深邃不是意义的深邃,是大地、宇宙、人事之存在的深邃。如此而已,随你解去,不解它也在着,解多了还糊涂。作为上帝的子民,弗罗斯特的诗歌暗藏着宗教力量,但这种宗教性与旧大陆的不同,这种宗教性被原始的美国大地激活了,那黑暗里蕴藏着对美国大地和野性的深呼吸。弗罗斯特更像一位“道法自然”的东方大师,只是他喜欢用叙述的长镜头。来到新英格兰,我才慢慢明白这位老牌绅士为什么那么写,写得那么好。史蒂文斯说,“必须用冬天的心境\/去注视冰霜和覆着白雪的\/松树的枝丫”,弗罗斯特的诗,没有那种新英格兰地方颐养的心境是写不出来的。他那时代,就像德尔莫尔·施瓦茨《诗歌的现状》里所说,“过去曾是战场的地方,现在,在夏季周末的午后,成了一个令人愉快的宁静的公园”,那就是他诗歌中的现实,我整个早晨跟着一只鸟,看着它如何跳下劈柴堆,钻进草地。这只鸟现在我面前,正抬起右腿察看上面的疤痕,它站在劈柴堆下面的一把斧头上,误以为那是树枝。我只是观光客,弗罗斯特是在场者,所以他看到“一只北上的蓝知更鸟\/温和地落下\/在风的面前将羽毛弄平”。弗罗斯特死了,他的新英格兰依然如故。我先读他的诗,再到他写诗的地方,感觉就像旧梦重温,回到了梦中在过的故乡。   是的正像弗洛斯特所见   前面有两条路一条是泥土的   覆盖着落叶另一条是柏油路面   黑黝黝发出工业的哑光   据说这就意味着缺乏诗意   我走这条也抵达了落日和森林   肯沃德把自己继承的土地,卖了大约十公顷给他的朋友罗恩。这是肯沃德森林东边的一片三角形地区,沿着山坡向下展开,其间包括山涧、岩石、森林、草地、鹿径、熊部落和鸦巢等等。那是在20世纪60年代,放在今天,以翻译和教学为生的罗恩是无论如何买不起的。他的木楼有两层,大约有80平方米,一楼是一个兼为厨房、餐厅、起居室和客厅的大房间以及一个洗手间。沿着一个小木梯上到二楼,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小工作室。住着罗恩和夫人老两口以及儿子儿媳和孙子。儿媳妇挺着肚子,第六位住户将在明年的春天光临。   罗恩带着儿子,自己动手盖起了这栋小楼。从采购建筑材料到打地基、改方、架梁、刨光板子、钉钉子,用了两年半时间,花了大约1.9万美元。   他在旧货市场看中一套橡木窗子,也许是从某豪宅中拆下来的,很便宜,就买下来,根据这套窗子的大小设计了木楼。他房间里用的都是二手货,旧的椅子、旧的浴缸、旧的餐桌、旧地毯、旧沙发、旧的灯具……并没有故意追求古董效果,只是旧到某种自己喜欢的程度,旧而耐用。美国的产品,普遍耐用,耐用是由上帝和制度保证着的,偷工减料重则下地狱,轻则会被起诉。   耐用在时间中能增值的东西是诗意,时间一到,就是丑陋粗糙的家伙也会耐看起来。浴缸看上去很笨重,已经不再雪白发亮了,闷闷的,似乎正在生气,好像与杜尚的小便池是一套。杜尚这一代人的功绩,就是改变了西方世界与工业文明的僵硬关系,那些实用的器皿从此成为作品,进入了文明。生活就是艺术,但要划个界。罗恩划的界比杜尚高明,他不是把浴缸搬到博物馆那边去,旁边放一份艺术革命的说明书。他一边沐浴,一边感受那时代的工业品在设计上的笨拙和天真。   这房子并非与世隔绝,开车驶出去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小镇上,那里有超市、咖啡馆、麦当劳、书店、洗衣铺、电器铺、二手店……和教堂。佛蒙特住着许多纽约知识分子,他们经常会从各自的领地钻出来,在这里集合,喝上一杯。一切看起来是如此的自然,就像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那种隐居,我相信罗恩木屋也会为王维所爱。罗恩读过王维,上个世纪,庞德等人将中国古典诗歌引进美国,影响了整个知识界,垮掉的一代为之迷狂。不仅是诗人,聪明的美国人立即领会到寒山、王维们不仅仅是诗歌,更是世界观和生活态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五万多嬉皮士抛弃了城市和工业化,进驻佛蒙特,解散在青山翠谷、岩穴溪流、清风明月之间,如今在这地区,还生活许多嬉皮士后代。人们谈起他们,就像谈论幸存的恐龙。但罗恩的森林小屋与王维的终南捷径毕竟不同,王维如果在这里写诗,“临风听暮蝉”之余,他可以拧开水龙头,洗个热水澡或者通过因特网给裴秀才写封信。局外人为这里的自然之美而赞叹不绝,而其实呢,这头绿熊的肚皮底下,已经按照某种现代生活的图纸,埋藏了各种设施:电线、煤气管道、热水管、冷水管、下水道、路基……天空中还有看不见的无线电、因特网等等。此自然非彼自然,什么都动过了。大地的身躯里就像残疾人士那样被装配了一个人工的网络,一切都已经预先设计施工,就像地毯下面的经纬线,自然已经被动过。这种动是很血腥的,它是按照强势者的图纸施的工。这土地的主人本是印第安人,他们当然有他们自己的文明地毯,并且数千年来,也安居乐业地承载了印第安人。16世纪,英格兰移民来到美洲,他们只会英格兰的生活方式,他们无法入乡随俗,像印第安人那样在这土地上狩猎、爬到树上去睡觉、生吃兽肉,就干脆把整个大地都改造了。以基督教的图纸改造,杀戮印第安人,打死野兽,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被伐光,改成牧场。在19世纪的某日,如果你来到此地,你看到的只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没有一棵树。一部分植被是百年前才逐步恢复起来的,大地的力量真是不可思议,往日那残酷的草原已经销声匿迹,大地上又林木参天、流水潺潺、百鸟歌唱了。不知道底细的人,还以为大地本来如此。哦,造物主可不会这样造物。佛蒙特是枫树之洲,在晚秋,万山红遍,连续多年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为观赏枫叶的最佳地区,但是,年年岁岁花相似,枫叶红的时候,树下再也看不见印第安人。   罗恩是着名的纽约知识分子之一,诗人、诗歌教师和翻译家,已出版20多本书,美国文学史将他列入纽约派,他属于比奥哈拉、阿什伯里更年轻的一拨。有人称他们是后纽约派,其实各不相干。无非这伙年轻人更喜欢跟着奥哈拉、阿什伯里们玩罢了。纽约派是美国六十年代诗坛着名的诗歌团伙之一,垮掉派是一伙、黑山派是一伙、纽约派是一伙。说他们是流派太狭隘了,吸引每一团伙的因素与其说仅仅是写诗的共识,还不如说这些人觉得大家在一起更臭味相投。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后现代意识,各写各的,有艰深晦涩的文字游戏,也有来自日常生活的口头语言。俚语、俗语、脏话、黑话、广告、招贴、新闻稿……都可以入诗。在杜尚以后,任何语词都可以入诗,在诗人中也是风气。与垮掉的一代的狂风暴雨般的给力相比,他们的诗歌气质更倾向于一种较轻的力,旁观者立场,写作题材通常是对大都会和世界旅行的描述。喜欢写作中的意识流、直接的、自发的文字游戏,生动、直观的图像,让人想起绘画。这些诗人接受的是超现实主义、先锋派艺术运动、行动绘画的影响,像杰克逊·波洛克、威廉·德库宁这些人都是他们的朋友。   罗恩·帕特的诗:   诗人就像永恒之鸟(poetasimmortalbird)   我的心脏“怦”地跳了一下   如果在写一首诗时   心脏病发作而死   这可能是糟糕的   然后又安心了   我从未听说有人   曾经在写诗时死去   就像鸟儿从不在飞翔时死去   好像是这样的   赵四译   我认识罗恩时,他已经被时间塑造成这种人:亲切、幽默、优雅、微妙。   他的老家在俄克拉荷马,一生的大部分时光在纽约度过。有一次我问他,俄克拉荷马有多远,我问的是空间上的距离,我正迟疑是不是从纽约飞过去一趟,他回信说,50年。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4章 果酱(2)   我与罗恩于2002年相识于瑞典的一个诗歌节。那个早晨阳光强烈,他穿着t恤、短裤和白色的46码的运动鞋,双腿上的长毛闪着光,大步从草地上走过来,像个退休的nba队员,他刚刚沿着湖边小跑回来。“你是不是在一首诗里写过一条大鱼?”他通过翻译问我。是的。上世纪90年代,罗恩与诗人王屏合作,翻译一本中国当代诗选,其中也有我的几首,然后就忘记了。过了十年,我们在瑞典的奈舍国际诗歌节见面,他听了我的诗歌朗诵,走来向我致谢,我送他一本我的英文诗歌小册子。他回去就看,感觉里面一首很眼熟,像是他自己在梦里写过这些东西,终于想起,这是他翻译的诗。我们一见如故,并不能交谈,彼此心仪,只是凭感觉。那时候电子邮件和翻译软件已经出现,他的信,我通过翻译软件翻译过来,大体可以明白意思。我用汉语写回信,然后用金山翻译软件译成英语寄给他。他也从来不会搞错我的意思。翻译软件是个小学生,它只能翻译最简单的语言,因此我们的信都写得很简单,尽量在最简单的单词里传达更丰富的意思。那些信就像马致远的诗歌,只有“枯藤老树昏鸦”,其他要靠悟性。我很喜欢写这样的信,我有两个收信人,一个是翻译软件、一个是罗恩,这是两个极端,最简单的和最深奥的。而简单就是深奥,与罗恩的通信,成了我的一个乐趣。美国有一个诗歌传统,就是诗人合作写诗,是合作写一首诗而不是中国的那种你一首我一首和着韵的对诗。罗恩以前曾经与金斯堡合作过。有一天我在黎明时给他写了一封信,而他还在网上,那边纽约刚刚入夜,我这里,太阳已经嗷嗷待哺。他立即回信,建议我们现在开始合作写诗。接着他就把我刚刚发给他的信,作为一首诗的开头,接着写了下来,我再接着往下写,直到我们认为已经完成某种东西。很奇妙,写到第某段,我们都同意这首诗已经完成了。我们在网上完成了第一首诗,之后大约一年,我们经常进行这个诗歌游戏,有时他开始,有时我结束。一来一往,也有了十多首。这些诗很奇妙,它有三个作者,我、罗恩、还有那个幽灵般的翻译软件,它永不露面,而且它经常领着我们在语词中拐弯、后退、摔一跤、飞起来……去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哦,这个词还有这个意思!”恍然大悟。这个游戏就像是我把一只虚拟的猫派到罗恩家去,它穿越那些空中的、纸上的黑暗隧道,那些现代森林和小路,出现在罗恩的电脑屏幕上,它过去了么?它还活着么,它还是那只猫么?抑或它已经成为另一只?罗恩说:“翻译软件在我和于坚不可思议的往往复复的交流中充当了重要角色,就像有个缪斯女神浮游在我们之间。”   一次,我告诉罗恩,我将去纽约与他见面,我住的地点在纽约的皇后区。翻译软件把皇后区翻译成“陛下的后花园”,罗恩不得其解,纽约没有这个地方啊,忽然顿悟,哈哈大笑。翻译软件有时候就像一台淤泥清除机,会打捞起语言沼泽下面的沉船,但是由我们决定是否让它复活。语言真是人类最神奇的产物,就像星空和大地,无限、深邃;一方面深藏着富矿,一方面是无边无际的可能性,等着诗人定位。尤其是在两种语言之间,每一语言的历史都会在碰撞中再生出新的可能性。你发现那些尘封的语词只是在装死,不小心踢着一脚,它马上爬起来,张开意义的新翅飞腾而起。一个词有一千只翅膀,只是你尚未打开它们而已。英语和汉语完全不同,但在与罗恩合作的过程中,我知道在什么是诗上我们完全一致,只是细节的焦点、历史感、质地、厚度、方向感不一样。诗本来就是从最简单的语言开始,甚至可以说,诗就是为语言保管着它的天然地带、源头地区。复杂深奥的语言,作为仅仅为个人所掌控的语言游戏,有时候也可能令诗迷失源头。游戏只是趣味,不是诗的目的,诗保管、永无止境地再生着语言的命。我和罗恩的语言强迫我们必须总是在语言的源头地区游戏。简洁、清楚,但并非就此搁置深度和诗人的历史意识。这些诗总是有两个版本,一个是罗恩的英文版本,一个是我的中文版本,每首诗都有两个最后的定稿者,只有翻译软件无权定稿,它可以出主意、另辟蹊径,但它永远是奴隶。罗恩把这些诗叫做“果酱”。下面是几首我与罗恩合作的“果酱”:   无题   1   一首诗   开始的时候   是女性的   她等待着   语词   深入   2   你不睡觉?   现在昆明是阳光灿烂的早晨   它太聪明了   没人能了解那些光芒   你问它一个问题   它已消逝   候补的纽约却是深夜   答案在那儿等着   光   去纽约   照耀我的朋友   3   黑暗深处   短语   一条鱼   沉入池塘   4   宇宙的   电报员   在黑夜   天空   敲打着   键盘   闪烁   5   从无声处   穿过喧嚣的客厅   到达   唱片中央   沉默的   核   云鞋   我好像看见了你大象   在丛林上空休憩   春天坐在绿草地上   绑她的鞋带   那些云是去年来过的   你的梦走进我的睡眠   醒来的人不再是我   我醒来的地方不是那个地方   即使   云还是那些鞋子云   即使   你的头的剧照还在云里   春天是你另外的一个头   云是你另外的一个头   中国是你另外的一个头   你还有很多头   沉眠在黑暗和深渊中   等待着从头开始   我好像看见了你   大象   去年秋天,罗恩和王屏翻译的我的诗集《便条集》在美国出版,西风出版社邀请我去佛蒙特的一个作家工作坊住两周,于是我来到佛蒙特再次与罗恩见面,他家距佛蒙特写作营八十多公里。   罗恩小楼周围都是森林,松树居多,还有白桦树和枫树,有一棵枫树先红了,像靠在森林身上的一架红色竖琴。森林里覆盖着厚厚的落叶,有些树露出根,像跋涉过万水千山的脚筋。许多木质在发霉,散发出苦涩的气味。   林子深处藏着一条涧。幽暗,涧中的岩石一部分被水流磨得黑亮,一部分生着苍苔。我在一棵松树下坐了一阵。想起青年时代的农场,想起一些“银铃般的”的笑声和美丽年轻的脸庞,我曾经在这样的地方度过许多岁月。在我青年时代的昆明,这样的所在很多。然如今都一处处成了废墟,被水泥建筑物填掉。现在置身罗恩的领地,我感觉却仿佛是回到了遥远的唐朝。我对唐朝的感觉几乎都来自王维、李白的诗,唐朝就是这样的地方,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罗恩站在一边,听着涧流,一位大师的手在岩石的键盘上“叮咚叮咚”地敲打着,似乎他正苦恼于自己永远无法定调。林子幽暗而空阔,虽然有许多树。落叶像是被召唤出场那样旋舞着飘过,每一片都有自己的路数。多年前我也曾经这样坐在深林中,体验着王维的“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一整日只是看着这一片落叶,那一片落叶。那时候站在我旁边的不是罗恩,林中那人已经不知所踪。风吹过,林子就暴雨般地响一阵,之后更加寂静。我们沿着路径向北,穿越森林,有些树死了多年,依然横倒在路上,我们得跨过它们。抬腿跨过去,落脚点那边有时候会踩到一个灵芝,美国人不知道这东西的用处,林子里到处都是。我刚到佛蒙特那天,到住所附近的河边散步,哇,河岸上全是奇石,每一块都可以放在中国士大夫的书房里,却像史前那样原地摆着。不久,森林边出现了一个小湖,一湖碧水躺在蓝天和阳光下,有点像云南高原上的碧塔海,湖边开着几丛睡莲,安静得似乎已经凝固成价值连城的玉石。这个湖永远不会被开放成旅游点,它属于肯沃德先生。多年前,碧塔海还没有被开发成旅游点,我曾经在湖边藏族人搭的木屋里睡了一夜。在云南,我总是会到达这样的地方,而在美国,我可没想到。   我其实一直以为美国只有摩天大楼和汽车,我当然在好莱坞电影里看见过湖,但我没把它们看成美国的。这个湖淋漓尽致地表达着“湖”这个词的含意,大约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可以尽收眼底。“我的”。我听见肯沃德在某处说。   而苏东坡却说:“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在美国,“我的”非同小可,如果擅自闯入,领主可以枪击。湖周围是草坪和森林,感觉与碧塔海略微不同。哦,在碧塔海,湖畔全是野生的灌木,寸步难行,只有猎人开辟的模糊小道。当年我抵达湖边,穿过草原和沼泽地,走了四个小时。到处都是林子,似乎你是第一个到来的人,但任何一块你都不能贸然闯入,那都是私人的,随时会出现牌子,上面写着“私人领地,禁止入内”。你真正可以自由走动的地方,其实只有公路。这个湖的周围是除草机修剪过的草坪。   森林后面藏着一条土路,供汽车和除草机开进来,草坪定期雇人前来打整,剃成平头。   肯沃德在湖边盖了一间小屋,罗恩也有钥匙。他开了门带我进去,里面有卧室、卫生间和一个起居室。落地窗使小屋画舫般地依着湖,罗恩说,他在这里写了很多诗。我在他写诗的小桌上坐了一阵,窗外正是那种所谓可以让人“诗思如泉”的风景,伸手可触,但我感觉文思枯竭。湖对面的山坡上,是肯沃德的房子,蓝色的,外墙上挂着用来喷水浇花的红色胶皮水管。肯沃德·埃尔姆斯利(kenwardelmslie)是一位美国作家,演员,编辑,纽约派诗人之一。曾经获得奥哈拉诗歌奖。他已经81岁了,独身一人,最近身体不好,罗恩一直在照顾他。我们走到肯沃德的蓝色房子前,门口停着汽车,罗恩敲了敲门,没有回应,俯身凑近窗子看看,说,他在午睡。美国大城市以外的房子大多是离群索居的,那些乡村,不是中国概念中的乡村,是工业化的乡村。不像中国乡村的居民,喜欢在屋子四周弄出许多人气,挂床单、养鸡犬、晒干菜、挂辣椒什么的。中国乡村更像无政府主义的自由世界,怎么都行,随人生之便,随遇而安,只要自己住着舒服。过路人可以随便去敲门,主人也不觉得唐突,而把每个闯入者视为贵客、稀客。中国乡村的秩序不是来自规范,而是来自潜移默化的传统,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德、礼。美国工业化乡村的居民不喜欢在自己的寓所外面露出有人居住的痕迹,收拾得干干净净。你无法乱来,无法搞“脏乱差”,一切都被清规戒律控制住了,就是草坪长到多高就必须修剪也是规定了的。罚款或被起诉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悬在头顶。在工业化社会,理性主义炮制的种种清规戒律已经深入血液,深入人们的举手投足,深入到垃圾桶的摆放位置。许多房子看起来毫无动静,似乎早就人去楼空,但有时候不经意朝落地玻璃窗里一瞥,会发现客厅的长沙发上坐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忠狗在幽暗中亮着眼睛,陪着她。   我们轻手轻脚绕过肯沃德的房子,像绕过一头不可冒犯的睡狮,进入另一片森林,这边的路稍宽,显然是有目的地要通往某处。路边横着一截圆木,罗恩说,这是多年前他为乔搭的凳子。他们散步到这里,就会坐一下。这木头凳子看上去已经很久没有人坐,长出了苔藓。小路尽头是一片稀疏的松树林,这条小路就是为了通到这里。上个世纪,罗恩的朋友,那些风华正茂的后纽约派诗人经常来这里聚会,他们在林中漫步、谈论诗歌、吸******、看落日、饮酒。就像《尚义街六号》,美国密林中的尚义街6号,“那些谈话如果录音,可以出一部名着”。   树林中间有一块醒目的白色的石头,这一带看不见石头,这是唯一的一块。罗恩说,那是乔的墓。乔·布雷纳德生于1942年。他也来自俄克拉荷马,他和罗恩是好朋友,高中时代就一起办文学刊物。上世纪60年代,他们来到纽约。这些外省诗人在纽约投入了六十年代的诗歌运动,当时,垮掉的一代如日中天,他们是在台下看着大师们表演的那伙年轻人。那是一个伟大的美国文化方向,等待着下一代人将它引向纵深。那时,在金斯堡们发起的风起云涌的诗歌运动之外,还有许多冷眼旁观的诗歌圈子,纽约派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个,圈子里年长些的是弗兰克·奥哈拉、约翰·阿士贝里,肯沃德·埃尔姆斯利……年轻人就是乔·布雷纳德、罗恩·帕特这一拨。乔·布雷纳德是诗人和波普艺术家,评论家说,沃霍尔的主题总是与物质世界有一个讽刺意味的距离。而布雷纳德这一代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则是感性的或者娱乐性的。   罗恩为乔·布雷纳德写了一部传记《乔》,刚刚在纽约出版。罗恩取来给我看,里面有许多乔的绘画作品,我很喜欢。罗恩的小书房里也挂着一幅乔的作品,是用某些材料制成的一个天神头像,很美。看得出来,安迪·沃霍尔的那一代中的社会讽刺在这里消失了,乔的东西更为感性,物对于他不再是讽刺或批评的对象,而是与生俱来的“被抛性”。一位美国批评家在评论乔的时候使用了这些单词:清晰、准确、大胆、简洁、低调、随便、行动的、感受性的、幽默、休闲、高雅和魅力、启示性的细节、神奇的眼睛、一种普通的神圣感。他的名作是长诗《我记得》,每行均以“我记得”开始。   1994年,布雷纳德死于艾滋病引发的肺炎。他死后,朋友们把他的骨灰洒在这片林子里。罗恩和肯沃德找到一块白石头,把它搬来作为墓碑。这块石头堪称巨石,非常重,形状像脑髓,罗恩和肯沃德一定满头大汗地搬运了很久。这是布雷纳德在他们心中的重量,重量并不是抽象的象征,它是一块需要力气来体会的石头。我体会得到那种重,我有这种经验。我曾经将毕肖普的一首诗拷进u盘,揣着它穿过街道,上楼,如释重负地把它贴到我的文件夹里,打印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我俯身摸了摸,那石头冰凉彻骨。当年,林子里的树都很细,现在粗多了,甚至有一些松苗正从老松树边长出来。   林子寂静幽暗,黄昏正越过藏在远山中的河流走过来。一只鸟在秘密地叫唤着谁。我们再次穿过树林,从另一条路回到罗恩的小屋。他的妻子已经做好了晚餐,蘑菇、水果、汤和面包。她也是纽约派圈子里的人物之一,早年画画,后来做了编辑。因为言语不通,我们不能说话,那晚餐就像一家子已经相处了一辈子,在黄昏的微光中,默默地彼此传递食物。   我们看起来不再像以前   那样年轻   除了在微光下   特别是   在柔和温馨的烛光下   当我们最诚恳地说   你太可爱了   和   你是我的美人儿   设想   两个老态龙钟的人   说这种话   足以让你笑翻   罗恩·帕特着,赵四译:《来自前线的话》   我住在佛蒙特州的约翰逊镇。它总是被风或雨水洗刷得干干净净,闷闷地闪着哑光。驱车在公路上经过,约翰逊镇只是突然出现在路边的一群房子,稍不注意就晃过去了。这里住着1400多居民。生活方式比较传统,保守、节省。   在野心勃勃、普遍崇尚积极进取的美国,佛蒙特懒散、知足常乐、享受自然。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5章 果酱(3)   佛蒙特的“落后”受到法律保护,这是人们自愿选择的生活世界,这个镇没有因为不思进取而被强力摧毁。熟人或素不相识的人整日里彼此微笑、打招呼。小镇上大白天也难见到一个人影,见到的话,那必是一位朝你招手微笑致意问好的陌生人。就是汽车里的驾驶员也会向在人行道走着的人招手致意,居然为此而减慢车速,我的印象,没这么做的只有动物。每星期六,人们定时在乡村音乐会和教堂里聚会,清教主义占着上风,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也得到尊重。小镇像一支队伍,稀稀拉拉地沿着吉河两岸展开,全镇上走一圈也就半个小时。这个小镇的魅力藏在它周围的山水中,比如,搭一块毛巾,走上五分钟,你就可以在吉河的一处深潭里游泳。或者在晚餐前提着篮子到外面林子里拾几个刚长出来的蘑菇,才开始炊事。吉河不深,秋天的时候大部分河段可以涉水而过,河道成梯级流下,乱石嶙峋,形成许多小瀑布,日夜响着。居民的住宅散落在河岸的树林、草地中,彼此相隔着草坪、花园、停车场和劈柴堆。镇中心有一座钟楼、两所教堂(一所古典的,一所现代的,设计得像个谷仓。)一家咖啡馆、一个小学校、一家书店、一个工具店、一家泰国餐馆、一家洗衣店、一家按摩店、一家理发店、一个殡仪馆以及墓地(有只老黑猫整日在里面逛来逛去)和1842年开业的毛纺厂……作为一个生活简朴、不尚奢华的美国外省小镇,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一切设施都齐全,居然还有四五家二手店,卖古董、廉价服装、旧家具和瓷器。有家古董店的老板去过北京,他以此为荣,把天安门的照片放在显眼位置。日复一日,许多人在此地度过了一生,在出生的房间里长大,在出生的房间里寿终正寝。   这一套在美国只意味着萧条衰落破败,这个小镇不被投资者看好,许多房子空着,等着出售。但卖到房子都奄奄一息了,就要垮塌、家具死光,水管锈断,还卖不出去。我够头朝一所死屋看了看,房间里面已经结满蜘蛛网,一面灰蒙蒙的镜子里有个模糊的人影在张望,是不是鬼,不是,是我自己。   此地有一个1984年建立的作家艺术家工作坊,每年都有诗人、作家、画家、摄影家、艺术家从世界各地到来,在这里工作。许多人都来过,布罗茨基、卡扎赞基……钟楼对面那个白色小教堂非常有名,每个晚上,来自世界各地的诗人、画家或者作家中的一位会在那里朗诵、演讲。吉河岸边有几栋房子,作为来访者的工作室和卧室。我住在一栋两层楼的木屋里,门前草坪上有一棵枫树。屋后是另一家人的草坪,堆着一大堆劈柴。我对面的房间不知道有没有人住,门有时候整夜大开着,有时候又关起来。房子很旧,地板某处在漏水。简朴、实在。没有电视机。每个房间外侧都没有配锁,你睡觉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插上插销,但你出门就不能锁门,人们确信这里没有小偷。如果发生盗窃,那必定是革命了。卫生间的马桶盖上放着一幅未完成的油画,画了一个忧郁的黄色男子。似乎只有我一个住在这里,有时天花板传来脚步声,没有下楼、关门的声音,声音最后走进墙壁里去了。太安静了,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世界已经死去。不仅是风景如画所致的安静,是世界本身的安静,人们活着,大地在着,万物轻声细语地做着各自的事。其实这楼里住着八个人,有诗人、有艺术家。“现代主义已经变得温文尔雅了”“培育出一种文雅而不热烈,文明而无反抗精神的诗歌”(《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詹姆斯.e.b.布雷斯林)。这本文学史描述的诗人们就住在我隔壁。   我仿佛穿过时间隧道,回到了过去,我童年时代的云南,大地上没有一个人,只有树叶在摇晃,太阳的叶子搭在树上。我长睡不醒,真个是“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我梦见小矮人。我早晨醒来就记录下这些梦,可惜失去了细节,我无法回忆起场景、颜色,只记得大概的事情。我不确定我是否做过这些梦。也许只是在我写下它们的时候我才开始做梦,写作也是一种梦游。有个梦或者几个梦里面我梦见这些小矮人,我少年时代看过一个苏联的动画片,许多小矮人住在一个木钟里。我从来没有梦过它们,但在佛蒙特,它们出现了,迟到了四十年的梦。在中国的床上,我从来没有梦到这些,我的梦总是与一些黑房间、隧道和危险的山路有关,我总是在寻找到某地去的路。   有一个小矮人是卖面包的,他的面包永远只有一个人买。那个人是他的情妇。谁告诉我的,已经记不起来了,我梦见面包铺旁边站着韩旭,他是我大学的同学,但他没有戴眼镜。这个小矮人并不在乎面包是否有人买,他在乎的是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面包师。   有一个小矮人是洗衣裳的,她洗的衣裳是云穿脏了脱下来的,她每天都要到钟楼的顶上去收这些有点发黑的被单。   有一个梦里出现的是一位鞋匠,他的手艺是把穿在脚上的那双看不见的鞋脱下来。每个人都以为自己上床的时候已经脱掉了鞋,其实没有,还有一双鞋穿在你脚上。那双鞋没有号码大小,规格统一,能使你在梦中也不停地跑啊跑。这个鞋匠是个白胡子老头,他的铺子里全是卸下来的假肢。   有一个小矮人是个妓女。她披着红头发,穿着长丝袜,骑着一根撬棍,站在教堂的台阶上大声唱歌。   还有一个小矮子是个警察,他的警棍是用巧克力做的,镇上的人每天围着他,逗引他来逮捕他们,他的手铐是一对面包圈。   工作坊的中心是一所漆成土红色的木房子,就在吉河边上,窗外正对着一处矮瀑布。这房子过去是磨坊,磨坊主的儿子没有继承父业,当了画家。   他是乔恩·格雷格。乔把父亲的磨坊献出来,改成了艺术家工作坊。他是现实人物,做的事情却像小说。他是一个高大的白发男子,戴着眼镜,他喜欢骑着自行车到处逛。每个早晨,工作坊的全体成员都会聚集在红磨坊里用早餐,他总是穿着印度长衫容光焕发地走进来,和每一个人打招呼。他热爱印度和佛教,我估计印度长衫他买了一打,几乎每天换一件。他的画室正对吉河,可以一边听着吉河在石头上碎裂又复合的声音一边画画。他像十世纪的中国山水画师那样,夜晚临窗而卧,听流水在岩石上演奏天籁,白天对着淙淙流水作画。他对水墨毫无感觉,这里永远不会产生黄公望。   我的工作室也在吉河岸边,隔着落地窗可以看见河岸,一头旱獭整日在我窗外的草地上拱来拱去。我则在一堆文字里拱来拱去,我们都要找到自己的食物。   1842年约翰逊毛纺厂在钟楼旁边,它开设了一个营业部。如果你购买产品的话,就可以参观工厂的车间。天气很冷,才初秋,人已经冻得皮肤发紫。我买了一件猩红色的呢子外衣,女士就带我去参观这个工厂。一千年前,这里是参天巨木,就像亚马逊那样。两百年前,这里变成了草原,出现了羊群、羊毛和毛呢。两百年后,这里又长满了树林,穿轻盈暖和的羽绒服成为时尚,毛纺厂就成了古董,产品只是吸引些老派游客。他们怀旧,喜欢将自己裹在厚重古板的毛呢短大衣里。这个工厂的冰人牌羊毛衬衫、夹克和裤子是名牌。女士说,这些衣服可以传代,你穿了你儿子可以穿,你孙子可以穿。   肥胖的女士打开侧门,里面藏着一部楼梯,走下去就是生产车间,几十台缝纫机正在嗡嗡作响。工人都是中老年人,许多是妇女,文质彬彬,戴着老花眼镜,像一群古董。200年前,也是这个景象。有个男裁缝放开了一匹毛呢,用粉块和米达尺在料子上画着线。我忽然想起姨妈,她在武成路的棉布店卖布,那是四十年前。我一放学就去她的铺子里看她裁布,我很喜欢布匹被大剪子破开的声音。那时我只比桌面高出一个头,姨妈像个女巫似的挥舞着剪刀,在我头上晃来晃去。   每周六下午三点,小镇上会有一个集市。四五个摊贩开着车来到,每次都是这几家,就在教堂旁边的空地上摆开货摊,一家卖果汁和自家腌制的黄瓜,一家卖蔬菜,番茄、土豆、黄瓜、草莓。另一家也卖蔬菜,品种只有扁豆和土豆,一家卖烤面包、一家卖快餐。镇上唯一的泰国餐馆的老板娘也不失时机地把她的肉丸、酸菜、煎饼和米饭盛在一只只锅子里,排列在长桌上。   阳光灿烂的下午,居民三五一群坐在集市中间的长桌上,喝点饮料,吃点什么,狗显得很高,草地上落满阴影。   这一天6点钟都要举行乡村音乐会,音乐会是在一块足球场那么大的草坪上展开。下午5点左右,居民就三三两两朝那边走去,外面的人也开着车子一家一家从森林里钻出来。唱歌的有来自外乡的流浪歌手,新秀、过时的流行歌曲大师,也有本地的家庭乐队。蓝调、小提琴、吉他、黑管……谁想唱都可以,但只有唱得好的人才会上台。月亮升起来了,很大很亮,就像我青年时代见过的那种月亮。并没有人特别注意到它,美国的月亮里面没有住着嫦娥。大人坐在草地上听音乐、闲聊、嚼爆米花,小孩就赤着脚到处乱跑,在草坡上翻滚。也有卖食品的摊子,总是那几家,卖爆米花的、卖比萨饼的、卖烤鸡腿的。还有些姑娘卖她们自己手工做的项链、手袋什么的。有两姐妹在黄昏就开始布置她们的摊子,她俩搭了一个小帐篷,里面挂着彩色的挎包,立着一面镜子,还插着两瓶鲜花。石头磨成的耳坠是姑娘们在河滩里捡来、自己打磨出来的,她要8美元一串。她并不在乎是否卖得掉,搭棚子这件事使她心中喜悦。   盖瑞是佛蒙特工作坊的负责人,红脸膛,长得像个希腊神话里的英雄。   他带着儿子上台去合奏几曲,儿子拉小提琴、他弹吉他,获得满堂喝彩。他的职务其实就是作协主席一类。这里没有主席台这样的地方,因此这位主席从来没有发表过讲话,他只是主持活动时介绍一下主讲者,就坐到后排去了。   工作坊就像大家约好了在一起玩似的,吃吃喝喝,谈谈艺术,彼此看看作品,我感觉王维他们那时代也是如此。   外地来的蓝调大师留着白胡子,杵着一根手杖,上面悬着一些石头、骨头什么的,打扮得像巫师。一位奇丑无比的老巫婆扶着他上台,大师已经老到连歌词都记不住了,要看着一张纸才能唱上几句。他唱几句忘了词,下面的为他提词。鼓掌非常热烈,人过时了,但尊重永不过时。他下台时。有些他青年时代的崇拜者上去与他握手,大师和他的粉丝都是老耄。   月亮当空的时候,音乐会结束,草坪黑暗下来。汽车一辆辆衔着灯走了,像回家的马匹。有几个青年余兴未尽,还在台子上演奏。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6章 果酱(4)   小镇白天见不到人,但晚上人倒多些。夜屋的阳台上,有人独自坐在黑暗中喝啤酒。他大喊一声,哈喽,吓我一跳。   我说汉语,这里无人听得懂,中国在这块地的下面,要听见那一面的人说话,你得挖一个漫长如长城的洞。就算你挖通了,你发现那边的天空与这边一样,同样是月亮、星星、云彩,但你听不懂人们的话。你成了哑巴,这很正常,如果你一钻出洞来,就满口汉语,岂不是咄咄怪事。在美国我卷起舌头,像动物那样闷不做声,像森林里的野兽默默地望着世界,把一切动静看在眼里。把看见的写下来,人们一定会以为是你听来的。不是,是我看见的。   我看见一位诗人的臀包上别着一把油腻腻的扳手。这国家的居民大都有极强的行动能力,娴熟地使用工具,事事自己动手。无论他们是诗人、作家、牧师、教授、艺术家、邮差、总统、医生、卖花女郎……人们首先是工人、技师。一个诗人不仅仅只会握笔,也会在老虎钳上锉钥匙。我在中国也参加过许多笔会,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动手的诗人,他们只动嘴,最多就是挥舞一下扇子、打打麻将。此地很少有那种闭月羞花、弱不禁风的人物。工作坊的女诗人有四五位,没有一位是林黛玉那样的人物。我估计狄金森绝不是一个林黛玉那样的女人,她在农庄里劳动,像斯巴达战士那样大踏步迈过田野去采集桑子,我可以想象她穿着牛仔裤的样子。每个人都穿着牛仔裤,西方的衣服大多数是工作服的变种。休闲服,就是软化了的工作服。约翰逊镇的大型商场只有两处,一处是卖日常用品和食物的超级市场,另一家是卖各式各样的工具和工作服的。许多服装是从活计的类型设计的,出口到中国,摆在高级商场,人们以为是时装,比如“吉普”,其实就是汽车修理工穿的,有许多口袋,是为了装工具。   来访的艺术家中有一位身材高大的老太太,画家,70岁了,雄赳赳气昂昂,每天穿着洗得发白的大号浅蓝色细帆布牛仔裤子、大号登山鞋,下脚时地面就像熊蹼那样留下脚印。我们像原始人那样聊天,她把她的简历画给我看,她生出来八个孩子。她接着画,八个孩子又牵着8个女人和8个男人,16个大人又牵着11个小人。老太太的画曾经在小教堂里通过幻灯片展示过,很有力度,属于印象派一类。她请我参观她的工作室,进去我大吃一惊,老太太正在画覆盖了整面墙的巨画,搭着脚手架,她每天爬到那金属架子上去挥毫。她在一片树林的天空画了三个月亮,表现日出日落的过程。西方艺术的坚硬感其实隐藏在它的工作方式中。伦勃朗算是较为柔软的大师,但你看那些侧身昂首目光炯炯盯视着前方的人物,与革命家无异。恐怕除了普鲁斯特那样的病人,中国式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在西方是不多的,中国读者经常把西方文人当做中国通常的文化人来看,这个偏见影响了许多读者对西方文化的看法。他们崇拜某某茨基、科夫的诗歌,但不知道,当他们右手拿笔的时候,左手是可以用扳手和匕首的。用刀叉吃饭和用筷子完全不同,别小看这些细节,它影响到文明的根本。   年轻的墨西哥女画家喜欢画童话场景,她很美,一边画画一边为作坊打工,挣点住宿费。来这里的客人有各种等级,有的是自费的,有的是免费的。   她做的墨西哥午餐味道很好,尤其是土豆泥。吃饭时间一到,这位女画家就围着工作裙,站在餐桌前为大家分菜。用餐是分餐制,长桌子,艺术家们一排排坐着,面对面用自己的那一份,每个人吃完都自觉把盘子收走,放到清洁架上,分类放好,叉子、盘子、杯子,一格是一格。这种餐厅有时候看上去,恍惚觉得是在奥斯威辛的集中营。但不是,谈话自由活跃,有人抨击布什总统,恶毒地抨击,诅咒他下地狱。   女画家海德来自加利福尼亚,她曾经是一个超级市场的售货员,上货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下来,导致半身不遂,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了。她学会了画画,喜欢画刚刚孵出来的小鸟,悲哀、孤单。她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姑娘,不像小鸟,像一只漂亮的雕。   工作坊有个车间,在河岸上的树林中,我在黄昏时摸到那里,里面有老虎台、钻床、焊枪、铁板、炉子、钻床、电闸刀……有些未完成的钢坯焊接成的雕塑,就像一个行刑室。在中国,这种地方放着的是文竹、兰花、香烛、纸墨笔砚。就是今天,文人的书房已经很少文房四宝,但依然文质彬彬的。   有一扇铁门开着一条缝,我觉得里面藏着一个在好莱坞电影里见过的那种用电锯杀人的凶手,我转身走开。   有一天晚上,黑人艺术家来到了小镇。他在教堂里放幻灯片,作品之一是用钢坯做成云块状。用铁丝编织在一起,大块大块地吊在空中。很有意思,云并非像诗歌形容的那么轻盈,这是云的真相。同时也反映了他工作的场面,艺术家穿着橡皮工作服,黑色高帮水靴,拿着焊枪,喷出火焰,倒翻了一通硫酸之类的东西,浓烟滚滚。   空气里总是弥漫着强烈的草香味,草有这么香吗,就像谁从天空里倾倒着一盆盆香水。白天的每时每刻,都有剪草机在工作,草坪被日复一日剃着头。美国人不喜欢杂草丛生。每一家都被草坪环绕着,那草坪不只是为了美观,也划出界线,这是一户人家的领地。如果门前荒草丛生,那必定是人去楼空了。剪草机给草坪剃头的景象有点残忍,刚刚长到巴掌高的小花,还是蒲公英,从脖子那儿斩过去,一歪就不见了。   小镇非常安静,白天很难见到人影,在动的要么是河水、云、飞鸟、光、汽车,要么必定是除草机。河湾的一处可以游泳,我总是在下午看见马达加斯加来的女艺术家肩头搭着一块黄毛巾走向那边。她的肤色是棕色的,她的眼睛很深,就像她游泳的那个河湾。在傍晚的时候她和我一样,不能与大家交谈,只是用眼神、手势。有个下午从一片松树林里小寐出来,那时候河流似乎慢了些,环绕着河湾中一面银镜。我忽然遇到她,湿的,微笑一下,注视着,欲言又止,然后走开。我想对她说些话但我永远不能说,我其实可以请人翻译,但有些话你永远无法请别人转,一定得你自己说。   往东边走会经过一座廊桥。流水的声音在那里极响。廊桥旁边是一座小山,山上全是松树,很老的松树,我估计是大屠杀的幸存者,倒下了许多,被苍苔裹着。   公路边的铁皮防护栏生了锈,又沾了露水。看上去像是草地里伸出来的根。世界结束后,曾经有人类居住的地方,大概就是这样。春风吹又生,野草终将爬过一切,爬上纽约的那些摩天大楼,把它们变成高原。   有个晚上我在教堂里念诗。王屏翻译,我念汉语,罗恩念英语。罗恩的夫人也来了。海德也来了,我帮她把轮椅推进教堂。我说,教堂是最适合念诗的地方,诗人就是神灵。我们之后,另外四位女诗人也念了她们的诗,她们都是六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人朗诵,都是用平常的声音念。只是听她们的声音,好像离她们的诗更近,语言一经翻译,就搁浅了。我记得多年前我在云南的景颇人寨子,我们在饮酒。族人带着一个女人进来,说她是巫师,然后她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懂她说什么。后来,新月在山后升起,我永远难忘。   另一次在黄山,安妮·沃尔德曼用母语(英语)朗诵她的长诗《为星空上妆》,她在黄山的奇峰下号叫着,呻吟着,仿佛在语词火焰上升腾,我相信就是她的同胞也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我们深深着魔。这教堂里没有偶像。听众里面好像没有一个本镇的居民,佛蒙特没有夜总会,我也没有看见一台电视机,起码在工作坊,没有电视机。黑暗里吉河的声音很响。   佛蒙特教堂外的神灵是诗人海登·卡鲁思。我不断地听到当地人谈到他,以谈论神明的口气。“他在午夜后写诗。房间里有一个炉灶,写到凌晨,然后外出铲雪或劈柴”。诗人海登·卡鲁思一生写了30多本诗集,主编过诗歌杂志,获得过波林根奖、古根海姆奖、国家图书奖、佛蒙特州州长勋章等。   他的诗受爵士乐和蓝调的影响,很多诗写的是佛蒙特。他在世的最后几年几乎就是一个疯子,照片上他满面白须,脸庞红肿。他是土地的灵魂,这土地本是住着神灵的,印第安人的神灵。但在17世纪,白人杀戮了印第安人,这土地就没有神灵了。诗人是新的神灵,神灵的后代。诗人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他总是带着灵魂到来。海登·卡鲁思是佛蒙特的骄傲。乔恩·格雷格告诉我,他就住在这附近。他带我去,在一条溪流旁,有些树木和石头,某种野兽在我们之前来过,雾气在河湾里上升。   旧时代是失败的。   自然疲惫   身心放手,   词记错   思想像古老的丝绸之路磨损。   ——海登·卡鲁思   乔恩又说,洛尔迦也来过佛蒙特,他指着茫茫青山的某处,他曾经住在那里。   有个梦里我梦见罗恩,他在梦里变得只有一张凳子那么高。有一天早晨他来约我去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盖瑞说,那山上很冷,拿来一件风衣,让我带着。我们乘缆车上到山顶,曼斯菲尔德山是美国的滑雪胜地,雪道现在长满荒草。我和罗恩走到一棵松树下坐着,拿出本子,他用英语写一首,我用汉语写一首。我们仿佛都知道对方写了什么,写到第十几首,两人大笑起来,写不下去了。下山吧!   在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   我和诗人罗恩相约去曼斯菲尔德山上写诗   同一张纸上他写他的英语我写我的汉语   好主意两个伙计击掌大笑带上干粮和水   以及长短不一的笔内行都要多带几只   这些自己无法生殖的嫉妒者有时候会捣乱   甩不出水来跟着那些扛着红色雪橇的小伙子   向高处走他们的目标是在向深渊下滑的途中   遇见雪人平时它们是融化的只在冬天最辉煌的时刻偶尔凝固   我们向上走指望着避开缆车干了活也找到从另一面回家   的坡路   一老一少一高一矮   就像一个流派先后走进山谷   像砍柴的樵夫却没带斧头和绳子   像父子却不是   他住在美国号称纽约派   我住在昆明评论家封为第三代什么意思   只知道奥哈拉写得不错阿什伯里另当别论高山在史前就已完成   我们只有评论的份我看过旅游手册它指出这座山像一匹石头骆驼   罗恩说在他看来更像鲸鱼的褶我不是白居易他不是杜甫   各写各的就像那些滑雪的小伙子必定在转弯时   摔得鼻青脸肿写诗使我们异常令我们完美就像两匹正在嚼草的马   坐在岩石上就像从前的使徒背后的松树上站着一只不飞的乌鸦   下笔时偷偷瞟一眼罗恩耳根发红像是正在被小便逼迫也有人以为这是两个刚刚入境的哑巴来到我们的山上却不带雪橇   最后只能乖乖地揣着两个可疑的本子被缆车押解出境   2011年3月21日星期五   (《人民文学》2011年第8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 堂 第77章 玉树记(1)   阿来   1   从西宁起飞往玉树。起得早,刚在座位上打了个盹,飞机着陆时猛一颠簸,我醒来,就听广播里说:玉树到了。   一出机舱门,就是晃得人睁不开眼的阳光。几朵洁白得无以复加的云团停在天边,形状奇异。云后的天空比最渊阔的海还幽深蔚蓝。几列浑圆青碧的山脉逶迤着走向辽远。这就是高旷辽远的青藏。走遍世界,都是我最感亲切与熟稔的乡野。辽阔青藏,一年之中,即便能一百次地往返我都永远会感到新鲜。无论踏上高原的任何一处,无论曾多少次涉足,还是从未到过,心中都会涌起一股暖流。如果放任自己,可能会有泪水湿润眼眶。我并不比任何人更多情,只缘这片大地于我就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一只鹰在天际线上盘旋。   也许并没有这只鹰,我就是会“看见”。我抬头,那只鹰真的悬浮在天边,随着气流上升或者下降,双翅阔大,姿态舒缓。   大多数时候,我在内地另一族群的人们中生活与写作。在他们中间,我是一个深肤色的人。从这种肤色,人们轻易地就能把我的出生地、我的族别指认出来。   现在,在机场出口,更多比我肤色还深的当地同胞手捧哈达迎了上来。   我这个人,总是受不住过于直接而强烈的情感冲击,于是迅速闪身躲到一边。   最终还是被推到迎客的酒碗面前。姑娘高亢的敬酒歌陡直而起。面前的三只小银碗中,青稞酒晶莹剔透,微微动荡,酒液下的银子,折射光线:如那歌声与情意,纯净、明亮。我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静,同时感到,身体内部,某处,电闸合上了,情感的电流缠绕,翻卷,急速流淌,我端起酒碗的手止不住轻轻颤抖。   就这样,我来到了玉树。   我来到了这个在藏语的意义里叫“遗址”的地方。   玉树,和玉树州府所在地结古镇,因为一场惨烈的地震让世界听闻了她的名字。我也是第一次到达。我在一篇叫做《远望玉树》的小文里写过:“记得某个夜晚,好大的月亮,可能在几十公里开外吧,我们乘夜赶路,从一个山口,在青藏,这通常就意味着公路所到的最高处,遥遥看见远处的谷地中,一个巨大的发光体,穹隆形的光往天空弥散,依我的经验,知道那是一座城,有很多的灯光。我被告知,那就是玉树州府结古镇了。但我终究没有到达那个地方。在青藏高原上,一座城镇,就意味着一张软和干净的床,热水澡,可口的热饭菜,但对于一个写作者,好多时候,这样的城镇恰恰是要时常规避的。因为这样的地方常常会有与正在进行的工作无关的应酬,要进入另外与正在进行的工作相抵捂的话语系统。对我来讲,这样的旅行,是深入到民间,领受民间的教益,接受口传文学丰富的滋养。但那时就想,终有一天,结束了手里的工作,我会到达她,进入她。”   是的,我不止一次从远处望见过这个镇子的灯光。   从附近的称多,从囊谦。   现在,在这个阳光强烈的早晨,我终于到达了。从机场到结古镇的路上,一个深肤色高鼻梁的康巴汉子坐在了我身边,我的手被有力地握住:“老师有什么事情就告诉我们,要见什么朋友也请告诉我们。”   这是个我不认识的人,但分明又十分熟悉。我们这个民族中的绝大多数人,仅凭身上那一点点相同的气息,就能彼此相认相亲。我说谢谢,但我不是老师。我开玩笑说,托时代进步之福,靠卖文为生,我还能养活自己,我不用兼职做家教,所以,请不要叫我老师。其实,我想说的是,当我面对自己坚韧的族群自己的同胞,我从来都只感到自己是一个学生,雄浑广阔的青藏高原,就是给我一千年时间来学习,也并不以为能将其精神内核洞穿。   我只说了一个名字,一个民间说唱艺人的名字。那是一个给过我帮助与教益的人,我说,我要去看望他。   2   路上,车里,主人在介绍一些玉树的基本信息。提到结古镇在藏语中的意思是“货物集散地”。在一千多年的时光中,这个古镇处于从甘青入藏的繁忙驿道上。这条古道有一个如今成为一个流行词的名字:茶马古道。也有一个渐渐被忘记的名字:麝香之路。这也是一条文化流淌与交汇之路。所以,这个古镇,曾经集散的岂止是物质形态上的商品。经过这个镇子进入的,还有多少求法之人;经过这个镇子走出的,还有多少渴望扩张自己视野与世界的人?   前面有着稀疏白杨树夹峙着河岸的山谷中,一团尘雾升起来,我知道,结古镇就要到了。真的,那些尘雾就是从正在重建的结古镇,从整个变成了一个大工地的结古镇升起来的。   我们就进入了那团尘烟。高原的空气那么透明,身在尘烟之中而尘烟竟消失不见。工地总是这样,浮土深印满车辙。各种机械轰鸣着来来往往。节节升高中的,已显示出大致轮廓的半成的建筑上人影错动,旗帜飘扬。未来的学校,未来的医院,未来的行政区,未来的商厦,未来的住宅,我们穿行其间。没有地震废墟,只有渐渐成形的建筑在生长。这里是青海,我想起了成就于青海也终了于青海的诗人昌耀的诗句:   钢管。看到一个男子攀援而上   将一根钢管衔接在榫头。看见一个女子   沿着钢管攀援而上,将一根钢管衔接到另一根榫头。   他们坚定地将大地的触角一节一节引向高空。   高处是晴岚。是白炽的云朵。是飘摇的天。   那是诗人写于上个世纪那令人鼓舞的八十年代的诗。现在,却似乎正好描摹着眼前的情景。就是这样,被强烈地震夷为平地的古镇正在生长,飘摇的天让人微微晕眩。   那个挖掘机手,轻轻一按手里的操纵杆,巨大的挖斗就深掘地面。那个开混凝土罐车的司机,不耐路上车流的拥堵,按响了声量巨大的喇叭。喇叭声把路口那个疏导拥堵车流的年轻交警的呼喊声淹没了。   这样的情形令我感动。   工地的间隙里是板房中的小店,饭馆,四川汉族人的饭馆、青海藏族人的饭馆、撒拉人的清真饭馆,肉店,蔬菜店,电器店,旅馆,生活还在继续,热气腾腾。不像我去过的别的灾区,浩劫之后有一种哭诉的情调。驰名整个藏区的嘉那石经城在地震中倾圮了,但虔城的信众们并不以为那些刻在石头上的六字真言,那些祈祷文,那些整部整部经卷的功德与法力会因此而稍有减损,人们依然手持念珠绕着石经城转圈、祈祷,为自己,为他人,也为整个世界。   我也因这样的情形而感动。   当然也听到好多生命毁伤、家破人亡的故事。但人们只是平静地述说,就像在述说遥远的故事,就像这些故事不是亲历,而只是听闻,是转述。活脱脱就是流行在青藏高原上那些口传故事的风格。讲这些故事的,有失去了不止一位亲人的人;有失去了自己刚建成不久的颇具规模酒店的人;有震中受重伤,身上的一些关节被替换成合金构件,回到工作岗位就服务于众人的人。还有,一位一定要在震后的玉树办起一份文学杂志的朋友。我没有看见有人流下过半滴眼泪。反而,我看到很多的平静与微笑。我喜欢这种平静中的达观。   高原上难得的温暖季节依然如期而至,草地碧绿,百花盛开。我四处走动,看到人们依然按照习惯,在靠近漫漶流水的草地上搭起帐篷,外出野餐。   当我在附近的小山上把镜头对准一丛丛点地梅细密的小花时,从河谷中的野餐地,有悠远的歌声传来。歌声从谷地中升上来,达到与我平齐的高度,稍作盘桓,又继续上升,上升,升到了比后身侧的岩石峰顶更高的天上。我趴在馨香的草丛中,用镜头对准细碎的花朵,取景框中,焦距始终模糊不清。   扶摇而上的歌,调子与词句我都非常熟悉,但那一刻,我却因为心头涌起的热流而泪光闪烁。   一位年轻的活佛,定要请我到他家里做客。他让我坐在比他高的座位上,亲手为我沏茶。然后,打开电脑听他新写的歌。他说,他要写出一种歌,采用流行的方式,但不是一般的情爱表达,而是有宗教感的,要有对于生命和对宗教本质感悟与思考。也许,他的歌与他的追求间尚有距离,但我想,催生他想法的这些因缘,同样也将是我从这块土地上领受的深厚教益。能有机会在这样一块土地上,沉潜于自己的族群和文化之中,做一个学生,并不断收获新知识新感受,是上天对我的厚爱。   3   就在那天上午,穿过喧腾的工地,穿过那些劳作的人群,穿过被阳光照得闪闪发光的尘土,一幢三层楼房出现在眼前。汶川地震后,我去过许多被瞬间的灾变损毁的地方。因此熟悉建筑物上那些狰狞的裂纹,知道是怎样的力量使这座建筑在一楼和三楼保持住基本轮廓的情况下,之间的二层如何几乎消失不见。我们被告知,这将是整个结古镇将唯一保留的地震遗迹。我还进一步知道,震前,这座建筑是一家以伟大的史诗主人公格萨尔命名的宾馆。   格萨尔史诗是属于全体藏族人的伟大的精神遗产。更是康巴人的英雄——他出生在康巴,建功立业也多在康巴大地,在康巴人的心中,英雄受到加倍的崇仰。所以,我推测,这座以格萨尔命名的建筑作为纪念物得以保留,不仅仅只是因为这座建筑所留下的地震毁坏力的骇人印迹。   几年前,我曾在这座城镇四周的草原上搜集英雄的故事。就在那时,我就听人们不止一次提起这个镇子上的格萨尔广场。不止一次,有人向我描述那个广场中央塑造的威武的格萨尔塑像。我也在想象中不止一次来到那尊塑像面前。我甚至把这个广场与塑像写进了我的也叫《格萨尔王》的长篇小说。   我寻访英雄故事的时候,没有到达结古镇。但我小说中,那个追寻英雄足迹的说唱人晋美到达过这个广场。   在这里,说唱人晋美与要跟他学习民间音乐的年轻歌手在此分手。   “他们又到达另一个号称是曾经的岭国的自治州了。   “他们从山坡上下来,贴地的风从背后推动着,使他们长途跋涉后依然脚步轻快。地上的风向北吹,天上的薄云却轻盈地向东飘动。这个城市的广场很宽阔,两个人坐在广场上英雄塑像基座前的喷泉边,看人来车往。年轻人说:老师,我们该分手了。他还要给他一些钱。晋美拒绝了。他的内心像广场一样空旷。身后,喷泉哗然一声升起来,又哗然一声落回去。他说:调子是为了配合故事的,为什么你只要调子,不要故事……“年轻人弹着琴歌唱。他唱的是爱情,他看见年轻人眼中有了忧郁的色彩。开始他只是试着低声吟唱,后来,琴声激越起来,是他教给他的调子,又不是他教给的调子。这使他内心比广场更加空旷。   “……晋美起身了,歌手一旦开始歌唱,就无法停止。歌手用眼光目送着他,那眼光跟歌唱的爱情是一致的,无可奈何,但又深情眷恋。当整个广场和人群都在晋美背后的时候,他流泪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78章 玉树记(2)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我也是一个说唱人。我不自视高贵。这个世界从来就是权力与物质财富至上,在当今时代,这一切更是变本加厉。但我坚持相信,无论是一个国,还是一个族,并不是权力与财富的延续与继承,而是因为文化,那些真正作为人在生活的人,由他们所创造与所传承的文化。我以为自己的肉身中,一定也寄居着说唱人的灵魂。我不自认高贵,但我认为可以因此从权力与财富那里夺回一点骄傲。   现在,我来到了这个广场。我早已从地震刚刚发生时那些关于玉树的密集的电视新闻中,知道了所谓喷泉是出自于我的想象。但那座英雄雕塑一如我的想象。这个形象在那些古老唐卡中我曾多次遇见。但在这里,这个形象变得如此立体,坚实的基座上,那黝黑的金属铸成的人与马,与兵器与盔甲如此浑然一体,威武庄严。那么猛烈的地震,没有对这座塑像有丝毫的动摇与损伤。我当然要为此献上一条哈达,和我内心一些沉默的祝祷。我当然很高兴和当地的同胞一起在塑像前合影留念。格萨尔的英姿高高地矗立在我们身后,背后,是深远的蓝空和洁白的流云。做过一个梦,在拜读一位喇嘛诗人的诗句,惊奇他突然摆脱了那些陈腐的修辞,把流云比作精神的遗韵与情感的馨香。   4   我来到这里,不止是因为结古镇这个古老城镇正如何成为一个新生的样板。更因为我一直在因虔敬的固守而踟蹰难前的文化中寻找格萨尔史诗中那种舍我其谁的奋发精神与心忧黧首的情感馨香。   因为这种奋发,松赞干布的大臣去到了大唐。   因此,一个美丽女子走上了从大唐长安到吐蕃都城逻些的漫漫长途。因为这位唐朝公主的经过,结古这个今天还焕发着生机的名字从深沉的史海中得以浮现。一千多年!我们在板房中任手抓羊肉慢慢冷却,任杯中啤酒泡沫渐渐消散,嘴里感叹着:一千多年!即便这一千多年来,我们可能不断转生,但失忆的我们,只能记得此生这几十年的我们并不真正知道一千多年是怎样地悄然流逝同时又贯通古今。聚集的财富消失了,权力的宝座倾圮了,流传至今的,只是深潜的情感与悠久的文化。   又一天的太阳照亮了大地。   负责接待我们的主人把我带到了浩浩荡荡的通天河边。他们好意,不让我只去看一个又一个重建项目。他们相信,物质的重建会很快完成,但文化方面的重建会更加漫长与艰难。所以,他们还邀我们看看风景与文化遗存。   我们来到通天河边的肋巴沟口。大河水深沉地鼓涌着向东南而去。河岸上,那些草地与绿树被太阳照得闪闪发光。主人带我看一面摩崖石刻。一面向河的石壁上,浅浅的线条勾勒出一尊说法的佛,佛头上有一轮月晕般的浑圆光圈。佛像的风格与镌刻方式透露出久远年代的气息。更加显出年代特征的是,说法佛侧下方那个戴着吐蕃时代高筒帽的男子,和与阎立本画中一样留着唐代女人发髻的面孔浑如满月的女子,她的手中,还持着一枝开放的莲花。   文成公主从唐蕃古道入藏时,曾在玉树的结古一带作较长的休整。传说这壁说法图就是她留下的。那么,那个顶着唐式发髻者,是她为自己所作的造像吗?佛法从印度兴起,绕过青藏高原,东渐汉地,所谓“佛法西来”。   这时,佛法又从东土向西而去,并在西去途中,在此留下了清晰的印迹。   瞻礼之时,当地的朋友争相为我解说,使我深感温暖。   然后,我们溯汇入通天河的飞珠溅玉的肋巴沟溪流而上。沿途,满溢着碧绿草木的馨香。一千多年前,文成公主踏上了这条道路,而这条道路显然比一千多年更古老。一千多年后,这条路还像新开掘出来一样,前些天的雨水在泥路上留下清晰的冲刷的痕迹,裸露的石头干干净净。路边开满了野花:   鲜卑花、唐松草、锡金报春……一个偏僻辽远的所在,那些草木的命名中,也强烈暗示着遥远地理间的相互关联。然后,又是一处摩崖造像。那是另一位入藏和亲的唐朝公主留下的遗迹。瞻礼如仪后,我们继续往前。   地势渐渐升高,溪谷也越来越开阔。随着海拔升高,植被也迅速变化。   一丛丛的硬枝灌木出现在高山草甸上:开粉色花的高山小叶杜鹃,开黄色花的金露梅。这些开花的灌丛,从眼前一直铺展到天际线上。更宽广的草甸上,是紫色的紫菀的天下,是白色圆穗蓼的天下。我热爱青藏高原上的旅行:自然中包藏着文化,文化在自然中不经意地呈现。我问陪同的主人,有没有带上些干粮。回答是没有。我遗憾不能来一顿草地野餐。盘腿坐在草地上日光下,背后是雄浑的走向辽远的山脉,面前是叮咚有声的溪流。就这样,不过一个小时,我们就来到了海拔四千多米的山口。背后的峡谷向东南而去,而面前另一道峡谷向着西北方敞开。   顺着蜿蜒的公路下到峡口,是香火旺盛的文成公主庙。   我这个人,不太喜欢进种种庙宇。作为一个身上天生就有宗教感的人,却总对处于我们与宗教的终极关怀间、我们与神只的昭示间的神职人员保持着某种警惕,也并不以为那些庙堂中享受香火的偶像真能代表那些缥缈深沉的神只。但在此地,风振响着满山的经幡,还有好些人在庙后的小山顶上播撒风马。我脱鞋揭帽,进到庙里,但没有匍匐在崖龛中的佛像跟前,只在心中瞻礼如仪。然后,伸出双手,两个年轻喇嘛把取自龛后的清冽泉水倾倒在我掌上。   我小饮一口,一线清凉直贯胸臆。我以为,自己的身,越过了语,直会了意。   然后,我们去到巴塘乡的重建工地。   5   怀着感动与敬意,从巴塘乡重建工地出来,已是六点多钟,夕阳西下。   高原的大地在这样的光线下更显得渺远深广。那些耸峙在宽广草原尽头的岩石峰峦都在闪闪发光。   忍受着强烈高原反应一起采访的朋友该回去休息了。我对主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去看看草原上的鲜花。   三四年了吧,我一直在追寻高原花草的芳踪,高原植物学成为我一门业余功课。是四年前某一天,川藏线上,站在一座雪山垭口,对着身边那些摇摆在风中的种种花朵,我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些严酷自然环境中的美丽生灵一无所知,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甚至叫不上它们的名字。我突然因此感到惭愧。说自己如何热爱这块土地,却对这块土地上的许多事物一无所知。这个时代,爱成了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脱口而出的词语,同时,却对于倾吐热爱的对象茫然无知。   爱一个国,不了解其地理。   爱一个族,不了解其历史。   爱一块土地,却不了解大地集中所有精华奉献出的生命之花。   因此,一个伟大庄重的词终于泛滥成一个不包含任何承诺,也不用兑现的情感空洞。   我意识到了这种热爱因为缺乏对于对象的认知而变成了一种情感空洞。   我决定不再容忍自己身上的这种荒唐的情感。   从此,当我在青藏高原这片我视为自己的精神高地上漫游时,吸引我的不再只是其历史,其文化,以及由历史与文化所塑造的今天的族群的情感与精神秘密。我也要关注这土地上生长的每一种植物。从此,不止是一个一个的人,而是每一种生命都成为我领受这片土地深刻教益的学习对象。   所以,我现在要去拜会那些在这个短暂的美好季节里竞相盛放的花朵。   我很高兴,新结识的当地朋友乐意陪伴我。我们调转车头,向草原深处驶去。   我很高兴能把一种种自己认识的草木指示给这些比我年轻的朋友。   在这个高度上,已经没有了树木生长。于是,总是用藤蔓缠绕与攀爬的铁线莲失去了上到高处的依凭,在公路两边的砾石中四处铺展,同时奋力高擎起铃铛般的黄色花。   而一层层叶片堆叠而上,奇迹般长成一座座浅黄色宝塔的名叫苞叶筋骨草。一枚枚精巧的唇形花就悄然开放在在层叠而上的苞叶下面。   当我们停下车来,草原上细密的白色小花从面前铺展开去,直到视线尽头山峰浓重的阴影中间。那是白花刺参。带刺的叶片间坚立起一根带棱的长茎,顶端举着数朵一簇的象牙白的唇形花。我趴在草地上,从镜头中注视这些花朵如何反射黄昏将临时那最变幻迷离的光线。我用微距镜头表现它们的细部特征,再换上一只广角镜头,表现这些美丽生灵的广布与纵深。   直到夕阳西下,最后的一片光线紫红的阳光消失时,仿佛听见六弦琴一声响亮的拨弦后余音悠远。   晚上,在没有桌子的板房中,趴在床边在电脑上整理这些照片,竟忘记约了那位为我演唱过《格萨尔王传》的民间艺人来谈话。他也不来打搅我,竟在院子中等到半夜三点!   在玉树,那么多美好的印象应接不暇。最令人难忘的,还是这些真诚朴质的老朋友与新朋友们带给内心的温暖。正是如此醇厚的温暖让这回短暂的走访显得更加短暂。   怀揣着那么多的感动,真的要离开了。   玉树,在此之前,我曾经拜访过它西北部的平旷荒野,也曾经游历过它偏南方向横断山区最北端的高山与深谷。现在,我又来到了它的心脏结古镇。   来的时候,迎接我们的有酒,有歌。送别的时候,也是一样。可以说这是一场送别的盛宴吗?食物其实非常简单:现煮的牛肉和羊肉、油炸馓子、酸奶、青稞酒。但的确是一席盛宴。地点经过精心安排。开满了紫菀与毛茛的草滩上,一座美丽的白布帐篷,四壁挂着当地的摄影爱好者们精美的作品。还有那么美妙的歌声与敬酒。这些是灾民也是重建者的人们用他们的豁达与乐观让我们领受一种文化的伟大力量。   这是最难分手的时候,我却再次要求几个朋友提前出发,再去看看机场路沿途那些前些天不及细看的花草。   我记得那一丛丛紫色的鼠尾草。   我的家乡距此将近两千公里。但那几位当地的朋友也和我一样,曾在童年时,把这些漂亮的管状花从花萼中拔出来,从尾部细细啜吸花朵中蕴藏的花蜜。现在,这些花一丛丛开放得那么茂盛,在强劲的高原风中不停摇晃。   我拍下了它们美丽的身姿,在流云如浪花翻拂的高原的蓝空下面。我加大相机的景深,把丛丛蓝色花背后的河谷中通向深远的路,和一段高耸的曾经的陡峭河岸纳入背景。   几分钟后,我就将从这条路上去往机场。   我不想说再见。我对这些新朋友说,我还要再来,一个人来。我说出一个又一个的地名,都是玉树这片雄阔高原上,我从未到过的地方。还有一些,是去过了,但还想再去的地方。   我们正日渐廓清文化的来路,却还并不清楚文化去向未来的路径与方向。   我相信,这个答案,只能从民间新生活中那些自然的萌芽中得到启发。能够找到吗?我不肯定。我唯一知道的只是,我们不能因此放弃了寻找。   (阿来博客) www。xiaoshuotxt.c o mt xt+~小<说+天>堂 第79章 无人看见的生活(1)   李存刚   午后的时间,我通常是在办公室里度过的。   办公室两侧便是病房。这个时候我的患者们正躺在那里,他们大多表情安静,少部分痛苦而扭曲。那些表情痛苦而扭曲的人,差不多都是刚刚入住进来的。他们还不习惯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午后的时光,他们一定是想到了即将接踵而至的陌生日子,加上身体里不时肆虐的疼痛,让他们一时承受不了。早些时候我去查房,他们张着痛苦得扭曲的脸看着我,嘴里不时发出嗯嗯啊啊的叫声。我查看他们患病的身体,和他们说话,我从他们眼中清楚地看到了痛苦和无声的祈求。那时候我想,随着时光慢慢流逝,隐藏在他们身体的病痛将会渐渐减弱,直到有一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到那时,他们就将和其他人一样安静下来,表情轻松,神情自若了。我和他们一样期待着这一天早一些、再早一些到来。   办公室的窗外是一片茂密的树林。林子里的那些树种对我来说从来都是那么熟悉而又陌生:它们中有一些四季常青,有一些到了秋天就经不住渐渐变凉的秋风,纷纷褪去了碧绿的叶片。还有永远生长在低处、四处攀爬的杂草和藤蔓,它们肆意绽放的绿色构成了林子最基本的色调。累了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抬起头来,最初的起因便是因了那片树林绽放的绿色——对于疲劳的双眼,绿色的诱惑是巨大的。而我陌生的,则是我无一例外地叫不出那些树木和杂草的名字,我想如果我稍稍花一点心思,用不了多大工夫就可以弄清楚,但我一直没有去做,因为我一直没想过要去弄清楚;更何况,它们叫什么名字对于它们按照自己的规则荣枯和生长,并没有丝毫的影响,更不会影响我在感觉累了的时候抬起头,对它们进行浮光掠影的观赏。   值得一提的还有林子中不时传出的鸟鸣。麻雀、红嘴相思鸟、画眉……这些乡村里寻常的鸟类,曾经是我儿时的弹弓攻击的目标,说不定它们中的一些还在我用簸箕设置的简易陷阱里觅过食,因而险些落在我的手掌,至今惊魂未定呢。它们在不同的季节里飞抵林子,在林子里筑巢、歇息、嬉戏,不时鸣叫。有时候,我就可以看到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林子上空翻飞的身影。   久而久之,我闭上眼也能想象出它们的外貌,它们的叫声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模仿出来。有好多次,当我被它们的鸣叫声吸引,抬起头来打量那片熟悉而又陌生的林子时,我就有一股强烈的冲动:作一首世上绝无仅有的诗,或者学着它们的样子,忘情地鸣叫。   相比而言,左侧的窗外就显得单调和沉闷得多了。长长的过道,昼夜不灭的顶灯。和右边比起来,有一种不易觉察的晦暗和阴郁。是的,晦暗。当我坐在办公室的位子上,抬头看过窗外的林子再转身注视过道时,这样的感觉尤其强烈和真切。更多的时候,我站在过道上,或者从过道经过,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对比或差别无疑是一直存在的,但肯定是被我忽略了。   过道的中间是一阙明显的扩大部,容纳着通往高处的电梯和办公室凸出来的那一部分,以及宾馆接待部一样的护士工作站。如果我站起身,走到玻璃窗前,对面的护士工作站就会顺利地进入我的视野;一同进入视野的,还有正好路过、往返于电梯高处的行人。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就会突然惊醒,明白这是在办公室,我是个医生。   王玉和她八个月大的孩子是在病员入住的最高峰时住进来的。病房里人满为患。王玉和她的孩子就被安排在了过道临时加设的两张病床上,和我的办公室一窗之隔的地方。那之前一天,王玉带着孩子回了一趟娘家,返身的时候经过一个算不上陡峭的斜坡,她和孩子一起摔倒了。等她准备重新抱起不停哭闹的孩子时,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变弯了,怎么也抱不动孩子了。那天下午被送进这里以后,她一手怀抱不住哭闹的孩子(摔倒的时候,她的手臂压住了孩子的腿,孩子的腿也骨折了),一边哭,一边告诉我受伤的经过。   她大睁着双眼,细细的泪水从眼角滴滴答答地滑落下来。说着,她就掀开自己的上衣,捏着软塌塌的乳房,很费力地往孩子的嘴里送。终于成功了,孩子吸了两下,就把自己的嘴躲开了,继续不停地哭。   第二天早上,我从走道经过时,孩子躺在床上,发着细细的鼾声。王玉歪斜着身子坐在床沿,胖嘟嘟的脸和小巧的双眼里满是泪水。我走进办公室,还没来得及扣上工作服的纽扣,王玉嚎啕的哭声就在玻璃窗外的过道上响起来了,听上去像发自某架老旧不堪的收音机,或者某个蹩脚演员的表演,干瘪瘪的,叫人感觉不出其中蕴含的到底是痛苦还是感伤,抑或是要告诉人们:   她在那里,她在哭泣。   好奇的人们一个个睡眼惺忪地从病房里跑出来,纠集在狭长的过道上。   老人、青年人、小孩,他们大多是病人的家属,有一些是可以自由行走的病人。他们无意中形成一个小小的包围圈,王玉和她的孩子被密不透风地围在了最中间,一双双眼睛中了邪似的,聚焦在王玉和她的孩子身上。焦点当然是王玉一直哭个不停的孩子,大约也有她干瘪瘪的乳房。即便是站在办公室的玻璃窗后面,我也能感觉到人们在七嘴八舌,并且清楚地看到那些男人们热辣辣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脸庞。站在最外围的那几个,因为视线被挡,不停地踮着脚尖,以暂时拔高自己矮小的身躯,以便将自己的目光聚焦在王玉和孩子身上。   可王玉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身边蚊蝇一样越聚越多的人群,依然旁若无人地释放着她的哭声,仿佛她来医院就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哭泣,然后博取人们并不确切的同情和怜悯。可她似乎又对人们的同情没有丝毫兴趣,否则当人们围拢在她身边,将自己的同情和怜悯喷洒在她和孩子身上的时候,她怎么会那么无动于衷,只知道哭?   我一定要做些什么的想法就是在那一瞬间冒出来的,一经冒出,就被我即刻付诸实际行动——我不由分说就赶走了一个住了很久似乎还将一直住下去的病人,腾出床位,将王玉和她的孩子转进了病房——这和同情和怜悯无关,我只是觉得我再也忍受不了人们热辣辣的目光,忍受不了蚊蝇一样刚刚赶走又聚集起来的人潮。   从此,办公室外就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我就又可以安安静静地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安安静静地记录和书写了。任何时候,只要站在办公室的玻璃窗户后面,一抬眼我就可以看见那两张临时加设的床位。王玉和她的孩子搬走以后,那两张床位就一直空着,静静地横卧在那里,像一个安静的舞台,无声地等待着它的下一位入住者。   窗外的那片树林总是春来返青,秋来落叶。我坐在办公室里目睹着这一切静静地发生。我的工作是没有四季的。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0章 无人看见的生活(2)   每天,坐在办公室椅子上的时候,我所要做的就是记录和书写。这些记录和书写,总体来说就是两点:我查房时查看到我的患者们的病情,和我由此给出的处理。我查看到的病情通常是一目了然的,但有时候也让我如坠云雾,一时理不清头绪,这时候我要做的就是尽最大的努力拨开云雾,找到事情的本质,并且给出相应的措施。这只是我工作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更重要的方面,是把这些一五一十、如实地记录下来。这个过程有个准确的说法,叫做写病历。我记录下来的那些文字,在病历里各自都有着自己的名称: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记录、病程记录、辅助检查(报告单)、各种病情告知书和治疗同意书、出院记录……一个病人一份,摞在一起,都是厚厚的一本。当我在最后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将它们一本本叠放在一起送到病案室时,看着眼前一大摞厚厚的纸张,和纸张上无声的汉字,我仿佛看到了一点一滴流逝而去的时光,由此感到我在住院部的时光并没有虚度。   我在办公桌的抽屉里放了一本硬面抄,和几本刚刚到手的文学期刊。尽管空闲的时间总是有限,但我总是千方百计地利用有限的时间翻阅它们。不时的,我就在这些杂志的目录上看到有我熟悉的名字,有的甚至是我经常见面或者联系的朋友,心里就禁不住生出无限的羡慕和敬仰。我在其中的一家杂志上看到一个特别的栏目:民间语文。作者大多是和我一样的寻常百姓,那些文章所写到的都是这个世界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事情,我读着的时候感觉相当的亲切,没有任何距离感。我觉得我所在的住院部、我每天看到的人和事,都与这个栏目的口味和主旨十分吻合,于是准备了那本硬面抄。我把我遇到的自以为有意思的人和事记下来,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以前,如果不在硬面抄上写下哪怕是几句话,就会觉得缺少了什么。即便后来有一天,我将硬面抄上的文字整理了一些,信心十足地寄给那家杂志编辑部,结果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但我依然乐此不疲。我坚信我记下的事件本身就足以打动所有目光挑剔的编辑和读者,不是今天就是明天,总之这一天是必定会到来的。   这个梦想一直驻扎在我心底,根一样牢固,是我战胜日复一日枯燥的病历书写工作的不竭动力。   我清楚地知道,这个梦想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只是幻想,但在它真正幻灭之前,我梦着它,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我在硬面抄上记下张文学是在他出院一个月以后。也就是说,我记下的并不是他住院期间的事情。张文学住院的原因是左胫骨远端pilon骨折。它是一种累及踝关节的粉碎性骨折,一种严重的骨科疾病,它的严重性在于:   即便是世界最高明的医生给予最缜密的治疗,伤肢的残疾也不可避免。   根据硬面抄上的记录,在记下张文学的当天,为了查清他的病情,我曾从病案室里提取了他的病历。因此我还知道,张文学是在一处建筑工地干活时从高处坠地摔伤的,被送来这里以后,住了十天他就出院离开了。我之所以要提取张文学的病历,是因为在张文学被提及时,我已经记不清他是否真的是我的患者了,我甚至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了。   提及张文学的是五个我素不相识的人。其中一个是张文学的儿子。这是他们对我说的。想来是为了打消我的怀疑,除了被指作张文学儿子的那个人,其余的人都先后向我提到这一点。他们指着他,说他就是张文学的儿子时,他就那么站在那里,不时低头看手里那几张被他捏得皱巴巴的纸,目光躲躲闪闪的,总是找不到一处合适的停靠地点。对于他们的指认,他既没说是也没说不是。有那么一会儿,我看到他的嘴角蠕动着微微张开,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一直没能吐出一个字来。我猜他一定是要附和他们的话,但他似乎不太适应在我的办公室这个场合说话,不习惯被人要挟。事实上,从他走进办公室站在那里,嗫嚅着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起,我就已经认定他是张文学的儿子。   那天下午,他们五个人列着队走进办公室时,我正低头赶写一个新入患者的“首次病程记录”。我抬起头来,看着他们各自选择了一个地方站定。   张文学的儿子在我右手边最远的那个角落;两个涂口红的女人在办公桌的对面;一个大肚皮、满脸赘肉的高个子中年人先是和张文学的儿子站在一起,后来大约是为了和我拉近距离,在说着话的间隙,不知不觉就站到了我的左手边,等我抬起头来看他时,就有一种近在咫尺的压迫感,像站在墙根下仰望高高的墙头;另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看上去是个司机或者警卫,一进门他就没再继续往前,而是选择了靠近我左手侧的门框倚着,双手环抱在胸前,左腿撑地,右腿圈成了个“4”字,锃亮的鞋尖杵在地上,不时抖动着,发出清脆的声响。   在移动到我左手边之前,大肚皮大约是实在忍不住了,一把从张文学儿子手里抢过那几张纸,展放在我面前的办公桌上,说:“医生,你看看。”   那是张文学的出院证、发票和费用清单。尽管纸张已经变得皱巴巴的,还有几处大大小小的汗渍浸润的痕迹,但一个月前我亲笔写在出院证的那些字、签下的名字依然清晰可见。大肚皮伸出短而粗的食指,在出院证上的“出院医嘱及建议”上接连敲击了几下。短促而急切的闷响盖住了门口传来的皮鞋声,像突然擂响的鼓点,办公室里猛一下安静了下来。   “外院继续治疗。”这是我在“出院医嘱及建议”栏目下写的话。它简洁明了,却是张文学出院时伤情的起码要求和真实反映。大肚皮敲击着它,我朦胧的记忆猛然被敲醒——我记得当时我曾经反复告诫张文学,他的左胫骨远端pilon骨折愈合尚远,出院的结果就是更加严重的残疾,但张文学似乎已经铁了心了,一个劲地摇头,坚持要走。那时候,张文学还向我提到他打工的那个工地的老板,提到了自己贫困的家,他说,他的老板不管他了,他没有经济来源,出院是必须的了。在此之前我遇见过很多这样的人,为了要我同意他们出院的要求,这些人接着会编织许多相当堂皇的理由,比如自己的母亲或者父亲或者某个亲近你的人病了,甚至生命垂危了,所以他们必须要出院回去了,仿佛我不同意就有悖天理、不近人情了。但张文学没有说这些,我相信他的话都是真的。   大肚皮和两个涂口红的女人肯定了我的判断。接下来,大肚皮便说出了他们一行的目的。他说,其实是件很小的事情,就是要我帮个忙,在出院证上加上一句话,说明一下张文学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全愈合;这个时间,不需要确切的,只需要粗略估计一下就可以了;现在,张文学的伤腿还没有好,要跟老板打官司,证明就是为了打官司准备的。   大肚皮说出“其实”和“证明”的时候,有意无意地,语气显得特别重,显然是在强调他说出的话,强调他想要表达的意思。仿佛他们大老远来找到我,还带着张文学的儿子,我给出一个关于张文学的伤腿愈合的时间表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   问题在于张文学的腿可能永远没有完全愈合的那一天。我想他们大约是不清楚张文学的腿伤的严重性。我必须告诉他们并且让他们清楚地明白这一点。按照现今流行的说法,这个时候的我是强势的。我的“强势”是因为我是个医生,对于张文学的腿伤,我比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发言权。但我的所谓强势也就仅此一点。世上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强和弱的转变有时候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给不出这样的时间表。”我说。这是我那个下午说的最后一句话。   在说出之前,我首先说到了张文学的腿伤,我把我诉说的重点放在了残废这个严重的结果上。我告诉他们,残废关乎张文学长长的下半生,而不是三月、五月,也不是一年、两年。然后,大肚皮和两个涂口红的女人便又向我提到张文学的老板,提到张文学贫困的家。那一刻我真想问问他们,一个月前张文学坚持出院的时候他们在哪里?我用了很大的劲,努力了很长时间,也没说出这句话来。   后来他们就气冲冲地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大肚皮又一次伸出他短而粗的五指,猛一下拍打在那几张摊开的纸上。这一次,办公桌发出的是一声巨大而沉重的闷响。随后便是他们急促的脚步声。   “牛一样!”   “牲口!”   他们的声音从办公室门口飘进来。   我低着头,孤零零地坐在那里,依稀听见自己身体里某个地方嘀嘀咕咕的。他们的脚步声和他们不约而同的说话声那么铿锵响亮,我到底嘀咕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   (《山花》2011年第17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1章 然后(1)   王月鹏   一   街是不规则的,时窄时宽,完全依照房屋的坐落位置而定。走在街上,偶尔需要突然地拐弯,这意味着又一栋房子挡住了前路。整个村庄像一个空壳,所有的一切都是散漫的。鸡在路边的垃圾堆里刨食,老黄牛的影子有些落寞,牛粪的气息既新鲜,又像是沉积了若干年月……   这是记忆中的望庄。这个村子早在多年前就不存在了,它以碎片的方式留存在我的记忆里。那天我陪着一个外地朋友去看了那片轰隆隆的工厂,告诉他这里曾是《影子》中写到的那个望庄,然后我们又到一个新建的安置小区,参观望庄的另一种存在形态。朋友满脸茫然,是那种拒绝任何解释的茫然,我们只是走着,看着,沉默着。望庄拆迁后,我时常来到这个安置小区,把车停在某个角落,然后一个人在小区里转悠,看老百姓晒太阳,拉家常,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有时候,我会看到车队浩浩荡荡地进了小区,接着下来一个人,随后下来一帮子人,他们西装革履,前呼后拥,一边走路一边交谈,同时配以手势和点头等动作,扛着摄像机的记者忙碌不停。这是一份被展览的生活,住在安置小区里的农民,既是主人公,也是局外人。我只是一个闯入者。   拆迁之前的望庄,村风并不好,这在镇上是人尽皆知的。据说望庄曾有一任村长,整天把村里的公章拴在腰带上,醉醺醺地对人说:“我请你泡妞吧,不用花钱,盖个章就可以了。”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腰上拽下公章,仰头,挺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朝着天上的太阳一本正经地比划一个盖章的动作。我不知道这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还是大家玩笑演绎的结果,这个村长后来锒铛入狱,却是千真万确的一个事实。曾经有段时期,望庄时常发生火灾,村人对此表现出了不可理喻的宽容和麻木,如果谁去救火,接下来必定轮到谁家的草垛着火。后来镇上的派出所介入,总算查了个水落石出。纵火者是一个老实木讷的人,村人几乎遗忘了还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不知道他的名字,只记得他在家里排行第三,于是都叫他老三。村人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村里持续多年的火灾居然与他有关。派出所审问他为什么要放火,他说没有为什么。   老三不仅放火,还偷鸡摸狗。他过得清苦,日子实在支撑不下去了,就把张家的狗或李家的鸡,偷偷变成饭桌上的口粮。望庄拆迁以后,村人都搬进安置楼房,阳台统一安装了防盗网,像鸟笼一样。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   没有鸡狗可供偷窃,也没有草垛用来点火,老三不知去了哪里,再也没有任何的消息。逢年过节我回乡下老家,偶尔有人向我打听望庄的一些事情,他们是从电视上知道望庄的,因为半信半疑,于是向我求证。他们感慨着,脸上有几分羡慕与向往,还有一些说不出的茫然。在我的故乡,一年四季除了耕种时节,年轻人大多都在城里打工。每次回乡,我总会听到一些与他们相关的消息,比如谁在建筑工地干了一年,最后一分工钱没有拿到;比如谁在城里的工厂上班,一只手让机器给搅得粉碎,城里待不下去,庄稼活也没法干了。我曾在街上遇见这个人,那只空空的衣袖随风飘荡,他的神情木然,脸上已经看不出丝毫的痛。   在安置小区,我与几个老人站在楼底下闲聊。物业公司正在维修漏水的阳台,一个小伙子像蜘蛛一样挂在半空中,不停地向漏水的楼墙里灌注水泥浆。老人仰着脸问,刚盖好的楼房不该漏雨啊!不远处的广场上正在杀驴,有吆喝声不时地传了过来。望庄整体搬迁到这个安置小区以后,有个老农把毛驴牵上了楼,结果遭到楼上楼下的强烈反对。后来这头驴被物业公司低价收购,冲抵了主人的水电费和物业费。那天我亲眼见到杀驴的场面:一头驴被破了膛,另一头驴站在旁边潸然落泪,围观的农民正在兴致勃勃地谈论着与驴肉相关的事情,完全忽略了身边另一头驴的存在。   二   望庄拆迁后,村里的会计下岗了。下了岗的村会计曾经多次向我描述过,那个冬日他在机关大院里“工作”的情景。自从搬进安置小区,望庄的老百姓不再种地,主要是依靠政府发放的补贴过日子,脑瓜活络的人,很快就经营起了别的生意。下岗的村会计说服几家亲戚,合伙购置一辆旧铲车,开始干起了工程。他在建筑工地上忙碌一年,工钱被包工头一直拖欠着。他曾去机关大楼上访,在门口被保安盘问几句,就胆怯地离开了。后来有一天下了多年不见的大雪,有人通知他到机关大院里铲雪。他开着铲车,雄赳赳气昂昂地跑在公路上,路上积满厚厚的白雪,一溜小轿车自觉地跟在他的铲车屁股后面,始终没有一个超车的。他们把他的铲车当成了开路车。他从后视镜里看到身后排着长长的车队,联想到村支书的儿子结婚时很是气派的车队,以及村人充满羡慕的眼光。在这个没有太阳的早晨,他开着铲车行进在落满积雪的公路上,他故意减速,缓慢地奔跑,速度再慢也没有人愿意超车,他觉得自己是率领车队的总指挥,很享受这种慢的感觉。到了机关大院,他开始工作,开着铲车轰隆隆地铲雪。陆续上班的人,见了他,远远地就开始躲避。   这让他有一种被尊重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建筑工地上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他一直梦想着走进这个机关大院,没想到一场大雪成全了自己。他甚至突发奇想,真想用铲车在机关大院里掘地三尺,看一看地下究竟埋藏了一些什么。   他知道自己的任务是铲雪,他来机关大院也只可以铲雪。即使他不来铲雪,也会安排别人来铲雪;即使不安排别人铲雪,等太阳出来以后这里的雪也会渐渐融化。他这样想着,恍然发觉自己的劳动其实是可有可无的。他看到雪又开始下了,大地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下了岗的村会计向我讲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自豪感。其实我曾亲眼见过那辆铲车,它轰隆隆地出现在机关大院里,像一个很不协调的音符,又像一个说不清的隐喻。那个雪后的早晨,我站在机关大楼的某个窗口,俯视地面上忙碌的铲车,它显得那么渺小,不断重复的铲雪动作,宛若一片雪花在风雪中飘摇。融化,将是它的唯一结局。   下雪是美的,化雪则意味着泥泞,意味着给人带来尴尬和不便。机关大院里的雪,总会在融化之前被环卫工人运走。就在那个雪后的早晨,我从窗口看到铲雪和运雪的整个过程,也看到一个邮递员骑着自行车送信的情景。   绿色的身影在雪地里缓慢移动,这个在我童年记忆中反复出现的形象,让我突然有了彻骨的难过。一晃三十年过去了,这幕场景依旧不曾改变。我看着邮递员从自行车后面的绿色邮袋里拿出报纸和信件,然后弯腰顶着风雪向机关大楼走来。三十年了,这个世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邮递员依然保留了我的童年记忆中的样子。以一场大雪为背景,轰隆隆的铲车和单薄的自行车,同时定格在我的心里。那个绿色身影携着远方的消息,从风雪深处一步步走来。我们生活在自己的房间里,其实一直在等候来自远方的消息。雪从遥远的地方启程,带来了远方的消息,雪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出它们,已被我们像对待垃圾一样铲除了。这样想象的时候,我觉得有些东西被一只看不见的手从心里抽走了,内心变得空空荡荡;当我鼓足勇气直面这份空空荡荡,内心突然又变得格外狭窄和拥挤。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或许,是因为以前的日子过于安逸,像一潭静水。现在这潭水因为雪的介入和融化,开始有了皱纹。   三   已是多年的积习了,只要走进这栋机关大楼,我总会有意无意地用脚步测量距离。比如从门口到楼梯多少步,从楼梯口到办公室多少步,从办公室到厕所多少步,我每天都会丈量若干遍,每天都会在心里念叨若干遍。我至今没有记住确切的距离,只记住了行走的方式,从大门口到楼梯的那段路,我会踩着右侧的黑色地砖走;从楼梯口到办公室的那段路,我会踩着左侧的灰色地砖走;从办公室到厕所,我会一只脚踩着黑色地砖,一只脚踩着灰色地砖,偶尔也会脚踩黑色和灰色的分界线,呈线状笔直地走过去。每天只要进了这栋大楼,我必定会按照这种方式走路。我不知道是谁让我这样的,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我只知道这样一种刻板的行走方式,一定是在表达一些什么,自我提醒一些什么,或者企望抵达一些什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这样走着,转眼十多年就过去了。在这个机械式的行走过程中,发生了一个细微的变化:三年前的某个早晨,我走到楼梯口拐弯的地方,用手轻轻扶了一下木质的楼梯栏杆。我不记得当时的这个动作究竟是因为疲惫还是因为无聊,只记得从那时开始,每天走到楼梯的拐弯处,我总会摸一下楼梯栏杆,渐渐地这个动作居然成了一个习惯。固定的位置,同样的动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像践行某个约定一样。当然,这个约定是不为人知的,是我和楼梯之间的秘密。终于有一天,我发现楼梯栏杆有一块巴掌大的地方,因为我每天的触摸,油漆已经完全脱落了,看上去像是一个陈旧的伤痕。后来,那块伤痕被物业管理人员重新粉刷了油漆,倘若仔细地端量,会发觉补过油漆的巴掌大的地方,从一个陈旧伤痕变成了新鲜的伤口。   那个周末我喝了很多的酒,一个人待在办公室。醉眼蒙眬中,突然发现地面有个蠕动的污点,我低头查看,是一只蛐蛐。它是怎么跑到十楼来的?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82章 然后(2)   清冷空荡的办公室里,突然增添了这样一只来自乡下来自童年记忆的蛐蛐,这真让我茫然失措。我不会伤害它,当然也不可能把它留在这个房间。我卷起一叠废旧报纸对着蛐蛐扇动,想把它一点点地驱逐到门外。这只小小的蛐蛐好像并不甘心,它被我驱逐一段距离之后,就会艰难地挺住,然后拼力向屋里挪动一小段距离,企图尽可能地靠近我。我很矛盾。我猛烈地挥舞手中的废旧报纸,一口气把它驱赶到了门外的走廊上。这是政府机关大楼的走廊,这只出现在我办公室的蛐蛐,已经抵达一个公共场所,这意味着,它已经与我无关了。我满怀歉疚地看着它,它在长长的走廊里显得更加无助,我迅速地关上门,如释重负。耳边响起了童年夏夜里蛐蛐的叫声,很动听也很让人伤怀。此刻,坐在这间办公室里,我怀念童年的蛐蛐,却无力面对一只现实中的蛐蛐。我无法解释自己。   一个同事退休了。他离开办公室之前,打电话约我过去话别,聊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然后他说:“从明天开始就不来上班了,这个办公室的钥匙拜托你交还回去。”他站起身的瞬间,我觉察到了他的迟缓——与庄重无关的迟缓,与沉稳无关的迟缓。他的这个迟缓的动作,散发着一种苍老气息。   他把剩余的半杯水仰头喝尽,然后弯腰从抽屉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把喝完了水的杯子装进去,接下来一起装进去的,还有梳头用的梳子,半盒名片,一些平时吃的药片。然后他把卫生间的灯关掉,把空调关掉,把饮水机关掉,把门锁上。他锁门的手有些颤抖,钥匙好几次都没有插进门锁里。我说我来锁吧,他说还是自己来吧,态度很坚定,像是必须要亲手尘封一段岁月,又像是要试图证明一点什么。门终于锁好了,他把钥匙交给我,然后转身离去。   我送他走到楼梯口,电梯的门很快就开了,他走进去,门很快又关闭了。我站在原地,目送电梯下楼,10楼,9楼,8楼,7楼,6楼,5楼,4楼,3楼,2楼,1楼,电梯畅通无阻,很快就到了最底层。我的心也随着一层层地坠落,一直落到了地面上。我抬起头,然后迈步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从那一天起,我再也没有扶过楼梯拐弯处的栏杆,那个巴掌大的新鲜伤口很快就痊愈了。   四   那年夏天我是在果园里度过的。那些快乐无忌的日子,成了我的童年记忆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后来,这份记忆很快就被切换成了另外的一幕:村支书开始频繁地光顾我家,说服我的父母交出那片果园,因为他想在那里开办一个石子加工厂。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乡下,这是一个很大胆的设想。村支书之所以相中我家的果园,大约是因为它位于村头的公路边,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老实巴交的父亲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倔强,执意不肯让出果园。我清楚地记得,那段时间全家人都陷入了惊恐和不安之中。最后是母亲让步了,她说:“人家是村干部,我们终究抗不过去的,就认命吧。”一片沃土就这样拱手让了出去,所有的果树一夜之间全被砍伐了。村支书开出的条件是父亲交出果园后,农闲季节可以去他的石子厂上班。在同样的一片土地上,我的老实巴交的父亲从果园的主人变成了石子厂的劳工,那时年幼的我并不懂得这个身份转换意味着什么。每天上学和放学路经那里,我都会看到父亲站在高高的石堆上,弓着腰,反复地抡动手中的铁锤,把踩在脚下的石块砸碎,然后经由粉碎工序,加工成了建筑施工用的石子。父亲的劳动报酬,是按照加工石子的数量来计算的。曾经瓜果飘香的一方土地,开始整天弥漫着浓重的石子粉尘。父亲越来越寡言少语,腰渐渐地弯了。每逢喝点酒,他就会变得异常暴怒,破口大骂村支书。后来我才理解,那时父亲每天用铁锤击碎的,不仅仅是坚硬的石块,更是他的脆弱的梦想,以及对好日子的向往。生活变成了一件艰难和暗淡的事情。直到我和弟弟都参加了工作,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定居下来,父亲才真正平静下来,能够坦然地回忆和谈论他的果园了。每次回老家,走到村头我都会停下来多看几眼那片曾经的果园。   事实上那个石子厂经营几年光景就倒闭了,他们在原地盖起几栋房子,圈了很大的一片院子。如今,房屋有些颓败,院落杂草丛生,一派荒芜的景象。   我无法将眼前看到的这个场景,与童年记忆中的美好果园链接起来。隔着遥迢岁月,这个变迁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这是我的父亲永远都不会明白和甘心的,也是我永远不该忘却的。倘若当年守住那片土地,保护好那片果园,也许生活会是另一种模样。土地,可以繁衍一切生长一切的土地,在成全一些人的梦想的同时,也让另一些人的梦想永远破碎。若干年后的今天,我看到同一个版本的故事,在不同的地方同时发生。   当然也有别的故事。机关大院里摆满了小车,秩序井然,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我的一个同事下班后开车出了机关大院,然后把车停在一家超市门前,结果让人砸碎车窗玻璃,将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皮包偷走了,里面装有身份证和驾驶证,还有两万多块钱的购物卡。他打电话报警,不停地追问警察:“怎么在闹市会发生这么粗暴的事情呢?”那天我碰巧路过现场,于是也成了一个围观者。几个似曾相识的人,正在超市门前捡拾被丢弃到垃圾箱里的烂白菜,我恍然记起,他们住在安置小区,是曾经杀驴的人。   五   镇上的集市也要搬迁了。这是一个百年大集,距离望庄约有五里的路,城市化的浪潮,眨眼间就蔓延到这里。最先拆除的,是集市旁边的一栋古人私宅。这位古人在人类文化史上的地位,是目前学界正在热烈讨论的一个话题。有关方面和有关的人,显然没有耐性关心和等待那个讨论结果,很快就将古宅拆掉,在原地盖起一栋高层住宅,就像把一柄冷漠的剑,别有用心地插在百年大集的面前。我喜欢独自一人去到那里,绕过那栋高楼,汇入赶集的人流之中,走走停停,偶尔弯腰翻看那些带有露水珠的蔬菜。小贩的叫卖声,朴拙,真实,驳杂的烟火气息,传递着正常人的体温。百年大集就像一个舞台,村风民俗是舞台的背景,那些最卑微的人同时登台,不是要表演,是要把手中的劳动成果兑换成生活。没有遭到城管的驱逐,一只看不见的手将他们拆散,然后又规范到一个叫做农贸市场的巨大建筑里。农贸市场建在发电厂的旁边,与新建的安置小区比邻而居。发电厂两只高达百米的烟囱,笔直,茁壮,每天不知疲倦地吐着比黑夜更黑的浓烟。农贸市场造型美观,功能分区也很明确,人还是那些人,货物也许还是那些货物,但在既定的规范秩序中,人与人之间有了一种距离感。被割裂的距离感。任何事物都无法填充和消弭的距离感。走在农贸市场里,我察觉到了这样的距离感,这让我倍感孤单。   听到他离婚的消息,我觉得很意外。我们是大学同学。他结婚还不到一年,那时他的女朋友正读研究生,他在县城经营着一家小型加工企业。他们通了八年的信,每周一封,几百封信件被整整齐齐地装在一个红色盒子里,让每一位参加婚礼的人感动和感慨。谁也不曾想到,等到他的妻子研究生毕业的时候,他们的感情也随之结束。她爱上了班里的一个男生,毕业后发誓要跟随他浪迹天涯。他们闪电一样离婚。那些仍然带着余温的书信,成为一个尴尬的存在。所有的感情,所有的文字,所有的承诺与惦念,原来如此脆弱。大学时他曾经说过,将来要把两人的通信印成一本书,作为爱情的见证送给每一位亲朋好友。书没有印成,那些书信物归原主,他销毁了它们,没有留下只言片语。他拒绝面对那些亲手写下的记载了爱情岁月的文字。他知道在他的生命中,最大的败笔不是婚姻的失败,而是他销毁了那些通向婚姻的书信,销毁了那段他和她共同走过的岁月。距离与距离感是不同的。热切通信的八年间,距离并不是一个问题,距离让彼此的惦念更加浓烈和深长。   执子之手,距离消失了,距离感随之出现了。   因为工作关系,我时常陪同客人去一家汽车厂参观。走在车间的空中走廊,脚底下是井然有序的生产流水线,零星可见的技术工人在各自岗位上忙碌着,他们彼此之间隔着一段很远的距离,他们与作为参观者的我也隔着很远的距离,我甚至看不清楚他们的脸。这个宽阔生产车间里的唯一表情,就是金属的表情,一种没有温度的表情。冰冷的距离,意味着对话与交流的不可能。也许他们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但那声音刚一出口,就被巨大的机器轰鸣声吞噬了。每次参观结束后,我总是很久难以平静,汽车给了我们速度,速度让我们忽略和舍弃了很多的东西。比如距离感,因为距离的迅疾消弭,原本短暂的美感成为一个更为短暂的事物。而且,缩短某些人的距离感,往往是通过扩大另一些人的距离感来实现的。这是生产流水线上的事实,是大家习以为常的事实。我看到了这个事实。   上班的途中有一家茶室,茶室的门前经常晒着一辆宝马车。偶尔,宝马车的主人也会在门前晒一只乌龟。据他自己讲,那只乌龟已有三十多年了。   有一天路过那里,我又遇到了他和乌龟,我忍不住问他:“时间久了,这龟该认识你吧?”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它是很有灵性的。有些时候,茶室门前也会晒着一个女子,她的并不年轻的脸上写满秘密,像一页书,在时光中渐渐褪掉了颜色。   在写作本文的过程中,我在稿纸上不断地写下“然后”两个字。然后会出现什么?然后应该怎么办?然后我们还有什么?然后我们何去何从?……我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也没有人能够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在问题的源头,我们错过了这样的对于“然后”的追问。   在我无法回答自己的时候,一条鱼从鱼缸里跳了出来。鱼缸摆在书桌的一角,从鱼缸里跳出来的那条鱼,落在桌面的稿纸上。一条鱼,要想脱离必需的生存环境,需要一种怎样的勇气?它选择了自绝。它不满足于鱼缸里的小小自由,它向往大海,向往大江大河,向往所有波涛汹涌的地方,那是作为一条鱼的不可割舍的梦想。它是在通往自由的路上死去的。那天当我回到家里,看到在书桌上死去的鱼,我没有悲伤。我对这样的一条鱼充满了敬意,它从鱼缸里跳出来,然后落在了我的稿纸上。一页稿纸,成为一条鱼的墓地。   难道它想通过这种决绝的方式,告诉我一些什么吗?静夜灯光下,当我独自面对稿纸的时候,我不敢轻易写下一个字。我的稿纸上爬满了一条鱼的影子,我所写下的每一个字,都要对得起这条死去的鱼。在我的心里,有一条永远活着的鱼,它充满了对大海和风浪的向往。   (《散文》2011年第9期)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3章 父亲是一只羊   秦羽墨   有一段时间我们都觉得父亲越来越像一只羊。竟然不动粗,不骂人了,只是埋头做事,安心吃饭,平心静气的,和他那一贯的心高气傲,暴戾粗犷,一发脾气就青筋直鼓暴跳如雷的形象判若两人。不是因为他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而是羊的缘故。父亲的世界跑满了羊,堆积了厚厚的羊叫,散发着浓重的羊膻味,在他那羊群奔跑的世界里就连他的儿子都插不进去。   作为夕阳的遗产,夏天黄昏的最后一道晚霞已经被黑夜继承。村子、群山和夜色混为一谈,大地上的事物,最大限度接近了天空,这是山里的事物相互之间挨得最近的时候。但父亲的心却被一只还没归屋的花母羊搁得远远的。四下里蛐蛐叫得欢快,遥远天际的星星也仿佛随着叫声的节奏闪烁,父亲独自坐在村口吸烟,烟头明灭起伏的火光,制造出几颗临时的星子。晚风刚停下来,天边很快就响起了滚雷。在村口坐了两个时辰的父亲,终于有些不耐烦,骂了声:“这畜生活该,盆浇的大雨淋不死它才怪!”骂完,就转身进了屋。紧跟在他身后的是屋外噼里啪啦的大雨。   父亲很久没骂人了。   在南方,羊比人更怕热,二十几只羊整个夏天挤在羊垄里,中暑的事情时有发生。在此地生活了几年的羊,比人更熟悉山里的角落,为了逃避炎热,有的羊躲在林子乘凉,天黑了也不下山,羊群总是隔三岔五不能按数归屋。   父亲骂的是一只经常在山里过夜的花母羊。父亲平常说话总是骂骂咧咧的,那些骂人的话就像写文章时的标点符号一样,只是点缀,没有实际意义,但少了它们语义就不通了。父亲这回骂得有理,因为母羊已经有了身孕,即将临产。   那个晚上,我们全家都没睡好觉。父亲每隔一小会儿就要我去屋外看看,到村口和大路上看看,看羊回来没。我跑了三四趟,没有看见羊的踪影,也没听到任何啼叫。我跟父亲说,那羊肯定是躲在山里的石头下或者什么山洞里了,它可不笨。雨下得很大,已经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屋前屋后都涨了水,远处山洪制造的声音滚滚而来。我想山里的路恐怕早就被山洪阻断了,羊就算想回来也下不了山。睡到下半夜,父亲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他说,他听见了羊叫。我们都不信,羊要回来的话,早就回了,还用等到现在?但父亲执意起身去拿手电筒,出来一照,只见一只被雨淋得可怜兮兮的羊正站在墙根脚打哆嗦。   也许父亲与羊之间真的有什么超过常人的感应。也可能父亲根本就没有入睡,他一直竖着耳朵,直到从嘈杂的雨声中捕获到了那一声羊叫。   父亲是年近五十才养羊的。我和哥哥都在求学,他疾病缠身,已尽显老态,既不能像年轻人那样远走他乡外出打工,也不能像其他人那样,有足够的力气使在田地里。但我们有山,数不尽的山,蕴藏着水草和林木的山。我的故乡是典型的南方丘陵,小阜平冈,秀草丛生,多石而不深,生长低矮灌木和阔叶树林,能为羊群提供充足的水草。记得那群羊刚来的样子,只有6只,怯懦,羞涩,连叫声都是收敛的,不敢放开嗓子,跟乡下人新到一处地方一个样,心事重重,小心翼翼的。它们还不知道这里的草是否对胃口,不知道新的主人是否容易相处。   不到半年就有了10只,两年后数字已经到了23。从此,家里每年都可以卖掉10只左右,并且能一直稳定地保证二十多只的基数,收成也占到了家庭收入的近半。羊的队伍壮大了,它们的胆子也随之壮大,不时犯点祸,惹来村里人的口舌。为了保住这群我们求学的命根子,所有的骂名只能让放羊人——父亲来担当。父亲握过笔,从过戎,曾是一方才子,知书达理。如果不是因为“文革”,他不会落魄回家种田。即便回来了,他也当过十三年的支书。他做事,一向一是一二是二,干净利落,极看重规矩礼节,从不拖泥带水欠人人情。但在对待羊犯事这个问题上,他永远只是赔笑脸,有些无奈,甚至有点故意耍赖。他像一只懦弱的羊,默默承受那些纷至沓来的尖刻眼神。   放羊虽然比耕田、挑担子那些体力集中的活更适合父亲,但世上没有不累人的活,没有不催人老的时光。羊群像刺一样扎进父亲的身体,尽管它们最终长成了父亲身体的一部分,再也拔不出来,但这种进入是强迫性的。也许这是上天给父亲生命最后时光的一笔特殊馈赠。   羊事也讲时辰。“羊吃未时草”,过了两点必须进山,这样才能保证它们像庄稼一样有好的长势。时间不足,羊吃不饱不到撒黑都不肯下山。   夏天的正午两点,整个村子被送入了午睡,村子安静得像夜晚,狗也趴在弄堂的荫蔽地方,张着大口歇气,知了成了山村唯一的主角,绵长而无尽的叫声,制造出绵长而无尽的寂寞。这时全村只有一个身形笨拙的人,戴着斗笠在太阳下行进,走在他前面的羊群,被太阳照得像耀眼的水银。羊走过的地方,撒下了一片羊粪蛋儿,走一路,拉一路,算是提前支付给那些被它们啃掉的草木。如同在旱地上泼了一盆水,羊群一接近林子,便迅速消失,不见踪影。然后父亲找了一处林荫坐下。没有风,父亲就脱下斗笠用力扇,汗水从身上不停地滚下来跌在地上,发出“嗤嗤”的淬火一般的声响……我永远记得那个画面,当那只花母羊把羊羔下在了山里,第二天父亲从山上找到两只小羊羔抱回来时的样子。他既不敢使太大劲,怕捏坏小东西,又怕没抱住掉下来摔坏。走起路来左右不是,模样憨态可掬,像是抱着两个刚出世的儿子。   每年冬至左右,我们家就要热闹起来,不断有远远近近的人来家里买羊。   那段时间,父亲的脸上总是堆满笑容,像是养了多年的女儿终于等到了出嫁的一天。冬至的羊膘好,肉多,味美,有句俗话“冬至羊肉胜人参”。我们水岭的羊肉在全市都是响当当的牌子,每年冬天,镇里的羊肉馆都宾客爆满,慕名而来的吃客,让小镇里的车停成了长龙,一度堵塞交通。山里的羊也向来供不应求。我们家的羊只食草,吃叶,从不下饲料,有着很好的口碑。那些买家,基本都是瞧上哪只,看准秤,二话不说付了钱就走。有时候,也会碰到一两个油头滑脸的家伙,挑三拣四的,一会儿说,这只太瘦了,肉“半开货”都难;一会儿又说,那只太大了,买不起,要只小点的。一看就是想占便宜,借口减价。   “这羊还有多话讲,便宜三毛钱一斤,作数!”父亲脸色不好看,不情愿的语气有些冲。   买羊的露出了笑意,他们等的就是这句话:“生意嘛,有来有回,下次我们还要你的。”   父亲是宁愿便宜点,也不想听到那些对羊进行侮辱和贬低的话。我们家的人都太实在,在情感和商业上,不假思考地选择了前者。   父亲从没杀过羊,我们从没吃过自家的羊。   不像养鸡养鸭那样,就是为了过刀,上桌,给胃带来幸福。羊、牛、狗这些,养久了,亲近了人,就会沾上人气,而人身上也渐渐有了它们的影子。   杀羊宰牛时,牛羊是会哭的,我亲眼见过它们的眼泪。   羊也有夭折的时候。有一回小羊羔不知是中暑还是得了热毒,眼看要不行,村里人都建议父亲给它一刀,这样还可以吃肉,可是父亲却死活不干。   他舍不得。那只羊在父亲的抚摸下,咽下最后一口气,闭上了眼睛,最终由父亲亲手埋掉。除了天灾,还有人祸。那些好吃懒做,暂时找不到出路的年轻人,整天窝在村里无所事事,难免干点出格的事情。我们家丢过一回羊,父亲也知道是什么人所为,然而捉贼不见赃,终归无可奈何。父亲只能怨自己不够精明小心,才让他们有机可乘,因为那天,他把羊赶上山后回家办事去了。这些不仅是羊的不幸,更是养羊人——父亲的不幸。   父亲不杀羊是出于情感,我们吃不上自家的羊,则真是吃不起。杀小的,可惜了,下不了手;杀大的,少说值三百多,羊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养羊人吃不上羊肉,只能将羊养得肥溜溜的卖给别人。“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粼粼居大厦。”古诗再一次得到了印证。每次看到羊肉店内人来人往的,心里酸溜溜的,总不是个滋味。我们只能等冬至过后,羊肉便宜的时候,零星地买几斤。“等有了钱,我们宰只整的。”父亲曾经说过,可那天始终没有到来。   到了冬天,羊事变得艰难起来。雪小而风大的日子,人要比羊经受更大的考验。风割人,像时间一样无处不在、无法回避地割人,耳朵和脚在冬天都得要被冻坏一回,伤口只能留给来年的春风去安慰。遇上大雪封山的日子,找不到一块裸露的草坪,能让羊落嘴的叶子也因格外稀少而弥足珍贵。一天下来羊顶多填个半饱。每年秋天过后,我们全家都要为羊加紧储备食料,最能派上用场的是风干的红薯叶。一个大雪的黄昏,父亲赶羊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全身都飘满了雪,外套上结了雪垢,连胡子上都挂着雪,成了白胡子老头。   堂弟说:“你们看,伯伯像不像一只羊!”堂弟说出了我们所有人的心声。   虽然在寒暑假,我都主动接过这群羊,但更多的时候,羊群是属于父亲一个人的。父亲的身体一天天坏下去,高血压、气满、风湿,这些病约好了一样,合伙欺负一个将老的人。羊对地形越来越熟悉,老油多了起来,越来越不受管束。按理,通常每隔几年,羊必须得进行一次大换血,那是为了让它们感到陌生,更有归款。但此时的父亲已经没有精力去完成这项庞大的工程了。闯祸的次数多了,夏天不归家的羊多了,好几只羊成了野羊,十天半个月才回家一次,完全失去了羊群应有的规矩。每次羊闯了祸,父亲受了气,总要说些诸如“这群畜生,再不听话,明天就全卖掉”之类的气话。可他始终下不了决心去割掉这块心头肉。这是父亲能为家里做的最大的经济贡献,他说过:“我是穷人的儿子,我不想再做穷人的祖宗。”他希望他能将羊放到我大学毕业,“等你毕业,我就什么都不管了。”不想竟一语成谶。   就这样一直拖着,直到我上大学,母亲要招呼地里的活,再也没人能替他分担一下放羊的活。羊卖掉了,给我凑了上学的唯一一笔路费。我知道我是靠羊上路的,父亲赶了羊,而羊却赶了我。   羊卖掉后的一个下午,父亲搬了一把小马扎,坐在羊圈前,吧嗒吧嗒地吸着烟。秋风赶着一些过早脱的叶子在他眼前来回地跑,他双眼注视着那张写着“一帆风顺”的发白的红纸。那张红纸是父亲嘱咐我,用毛笔写上的,用图钉钉在羊圈外面的门框上。每到过年,父亲都要交代我贴上这四个字,还要烧纸、上香,祭祖需要的所有事宜,一项都不漏下,简单的四个字寄托了父亲的企盼和愿望。但此时,羊圈里那股熟悉的臭味,那些嘈杂的羊叫声他再也听不到了。突然,父亲的眼神恍惚起来,似乎有很多只羊在他眼里跑来跑去。   失去羊的父亲有些孤独无依。田地里的活他干不了太多,闲下来的父亲,有些诚惶诚恐。经常半夜梦到在放羊,听到羊叫,甚至自己学羊叫。和父亲睡一张床的母亲说,父亲身上有一股羊膻味,母亲说这话的时候,羊已经卖掉一年了,没人在意她的话。有一次,在地干活,一家人都大汗淋漓,突然不知从何处飘来了一股羊膻味。但附近并没有谁在放羊,没有羊的影子。后来,我们发现,那味是从父亲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我想,一定是有一只羊进入了他的身体,说不定就是他抱过的两只羊羔中的一只。   羊虽然卖掉了,但多年来积累下的羊粪成了羊群留给我们家的宝贵遗产,这是上好的农家肥。和猪粪、牛粪比起来,一担羊粪的肥力是它们的三倍,而且肥效也长,能在地里管上两年。那几年,我们家地里的小菜,田里的稻子,长势和收成都很明显地超过了其他人。   和庄稼的茁壮出众相比,父亲却迅速衰老了。   羊卖掉不到三年,父亲像是老了十几岁。我们本是为考虑父亲身体着想才不让他养羊的,没想到闲下来的父亲,身体状况反也突转直下了,那些原本寄存在他身体里的疾病迅速霸占了他。应了他自己的话,我毕业那年,父亲不再管我,撇下我们,走了。父亲走得很急,我和哥哥都不在身边。母亲和亲戚们围着他,只见他张着嘴巴,眼神慌张急切,好像要说什么,却始终说不出来,母亲以为他有什么话交代给两个儿子,把耳朵凑上去等了半天,父亲没有说出一句话来。当大家都不再抱任何希望时,突然听见了一声尖锐的羊叫,随即父亲便合上了眼和嘴巴。没有人注意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父亲一定是去找他的羊去了,他一辈子都像羊一样生活在大山里。如果他健在,我想,终有一天我们要把他接到城里来,那他一定不会习惯,城里没有放羊的山路,没有适合羊生活的林子,这样他会感到孤独。   父亲是一只羊,一辈子活在山里没什么不好。既然父亲愿意做一只山里的羊,就让他做好了,我希望他和他的羊群能早日会合。   (《文学界(原创版)》2011年第9期) ww w . xia oshu otxt.co mt,xt,小,说天,堂 第84章 乡村色泽(1)   陈洪金   栅栏   栅栏是乡村里最令人激动的景物。当一个人站在栅栏前面的时候,他会在眉间升起一种由衷的怅惘,企图带走那黑色的栅栏上缠绕着的一条藤蔓或者一朵自生自灭的野花。久久的站立终究要想起另外一个地方,就像是一只鸟在天空的停留,虽然有了空气一而再地托起,巢穴却在地上。风声一起,暮色一到,栅栏自己就会躲藏得无影无踪,可是它不是在逃避,是那天上的日月及时地伸出手,隔断了注视与被注视的距离。   许多时候我看见栅栏在玉米地的外面维护着一种若即若离的秩序,它挡住了正准备跨进去的蹄子,却让那么多的蓓蕾试探着往栅栏外晾晒她那美艳如云的裙角。她们惹得路过的人一次次停下来,把大块大块的绿色记下来,把大块大块的赤红记下来。那么,他们肯定也记下了桃枝掩映中的窗口,榉树笼罩下的老井。最让人心动的是:门前静静地坐着一个白发的老妪,她穿着朴素的衣服,平静地望着菜地里寻找虫子的麻花母鸡。   太阳在天空中一步一步地向着西方移动,栅栏的影子爬进了泥土院落,隐没了散落在地上的谷粒。一只蜗牛向着栅栏移过来,抓紧了牵牛花的藤茎,找到了它在栅栏上的家,还在身后留下了一段淡淡的白色的路程。树上落下一只老去了的蜻蜓,那破旧的翅膀无力地扇动着,扑打得土地“呼呼”作响。   它引来了一只蚂蚁,它们在蜻蜓尾巴上用触角敲打了几下,就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不到几分钟,蚂蚁呈线状来到蜻蜓面前,用它们的嘴把蜻蜓抬着,充满了炫耀与自豪地往栅栏脚下的洞里搬。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躺在栅栏下面的草地上,手里面拿着一本书,目光凝视着纸页上的一段文字,不断地用笔在上面画着。渐渐地,他感觉到有些疲倦了,把视线转移到了蓝蓝的天空中慢慢地飘动着的云彩,送走了最后的一片云消失在身后的山林里,他把书盖在脸上,静静地进入了梦乡。   栅栏外面有一条路,路的两边长满了有着巨大的叶子的芭蕉树。下过雨后,路上的小坑里积满了水。那浅浅的水洼里,停着几只细小的蚊虫,人刚走过来,它就吃惊地飞到一边去,人走后,它又飞回来。刚从茅屋里放出来的牛马,背上驮着一个小孩,走出低矮的土门来到小路上,看见了第一个水洼就一边走一边低下头去,浅浅地喝一口,遇到第二个水洼,又低下头去,浅浅地喝一口,遇到第三个水洼,还会低下头去浅浅地喝一口……路上悠闲地走着两只鹅,一遇上路过的人,它们就会引颈高歌,贴着地面伸长了脖子,用淡红色的嘴去啄行人的裤腿,一直追出了很远。遇上了急速而来的车辆,它就摇摆着笨重的身体,惊惶失措地窜进了栅栏缝隙,溜到菜地里去了,立足未稳,又被菜地主人给赶了出来,好像有些不平,一直在地里叫着。   这就是我们的乡村,我们曾经很熟悉的乡村。它把我们的根留在了那些充满了栅栏的土地上,不经意中梦里回到了家乡,都会在枕畔弥漫着牛粪和青草的气息,稻谷和水光的色泽,飞鸟和孩子的呼唤。   也是不经意之间,我们慢慢地走出了自己的乡村,竟然一年也难得回去一回。   于是我们一天天地走在城市越来越高的楼群下,走在越来越宽敞的道路上,车子在眼前一晃而过,阳光从高空中落下来,砸在身上,火辣辣地痛。   街边拐角处有一把红绿相间的太阳伞,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出让人渴热难耐的诱惑,迫使人们绕过银色的金属栅栏,买一杯水喝。我们经常看到沿街开放着无数间店铺,里面到处是商品和它们的标价牌。金钱和电线支撑着整个城市的运转,这里没有一望无际的天空,没有随心所欲地生长着的蔓草与野花,没有在黄昏时刻对着远方呼唤的悠长的乳名。但是我看见了目不暇接的在路上匆匆忙忙地走着的人,看见了一个女人挺着丰满地颤动着的乳房与我擦肩而过,那浓浓的香水味道久久不去。时间临近了傍晚,整齐的街灯在逐渐暗淡下去的光线中一下子亮了起来,照得街道两边的栅栏反射出刺眼的金黄色的光芒,一盏盏彩色的霓虹灯邪恶地睁着眼望着所有的行人。   街道让我无所适从,仿佛走进了一个采石场,忙碌着的人们在各种各样的轰鸣声中来来往往,没有洁净的水分,也没有拂动着的绿叶和露珠。这时候,我不止一次地想起了栅栏,它是乡村中不会说话的守望者,我灵魂的家园。   栅栏被晨雾洗过后,迎来了孩子们清脆的笑声,遥远的我一路上慢慢地走着,没有听见。只有尘埃飞舞的空气在入夜的路灯的照耀下让人寂寞难耐。于是我在这里非常渴望有一天一个人走进我的视野,把乡村里的秋收冬藏准确地告诉我,让我在大街上想起牛羊和它们的蹄痕,在人群中闻到樱桃的香味。   雾气   雾气用整个秋天包围着我的行走与驻足,让我对脚下的石头与身边的树林十分在意。在滇西北,我的故乡,雾气的存在,造就了一种生活的氛围。   沟渠从山腰上穿过草丛,蛇行来到河边,清澈的溪水里漂浮着一些零落的花朵,水声里也就泛起了野花的气息。雾气笼罩住了山色和水光,谁也看不到那些花朵在什么地方从枝头上脱落,在什么地方带着湿润的泥土滑进沟渠里,告别了灿烂如云的树枝,在叶子开始发黄的时候,划过平静的空气,进入一场新的旅程。雾气包容了一切,雾气也隐瞒了一切。直到花朵从我的眼前一晃而过,才会让我知觉秋天已经在某个不知名的山崖顶上莅临。   路在视野里倔强地爬行到别人的世界里去了。走在水沟宽宽的堤岸上,雾气像一个秘语让山路充满了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推着我一直向前走着,没有目的地。在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迎面走过来一匹马,褐色的母马。   马背上驮着两只庞大的布袋子,里面装满了刚从地里收回来的玉米。一只布袋子上面插着一枝熟透了的高粱,那高粱深深的红色,在雾气里被淡淡的乳白色衬托出来。有一种崇高和神圣的感觉,在瞬间把我感动了,仿佛在我的血液里,一下子注进了一种生命力。马踩着稳重的步子,把土地踩得鼓点一样响起来,在很少有人走过的路上留下了弯弯的蹄痕,缓缓地经过我在一旁站立的注视。紧紧跟着走过来的还有一个三十左右的女人。一只大竹篮装满了玉米压在她的背上,让她不得不深深地弯下了腰,十分艰难地走在长长的路上。她穿着一双早已湿透了的旧球鞋,她赶着马匹从玉米地里走回村庄的时候,走在这沟渠的堤岸上。弯弯曲曲的沟渠在山腰上因势蜿蜒,堤岸上的路一会儿在左边,一会儿在右边。她也就只能赶着马几次趟过沟渠,几次踏进水里,被沟水浸泡过的鞋子里装满了沟水,走在路上“呼呼哧哧”直响。   她的鼻子上盛满了汗珠,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庞流下来,一缕头发被汗水浸湿了,贴在脸上,篮子上的背带深深地勒进她的前胸,使她饱满的乳房显露出来,在我的注视里,她没有丝毫的羞涩,反而使我的脸红了。   雾气把我带到了一个干净的池塘旁边。池塘里没有鱼游动的痕迹,水面上也是雾气腾腾的,白色的雾气在水面上盖了薄薄的一层,并且围绕着修长地从水里生长起来的荷茎上升起来,让荷叶的绿色显得更加湿润。一朵还没有来得及开放就已经被冻伤了的荷花静静地在离水不远的空中被我凝视着,那淡红色的蓓蕾随着雾气的流动,散发出仅有的淡淡的香气,稍不留意,就从我的嗅觉中溜走了。池塘旁边长着高高矮矮的梨树,它们的果实已经被主人摘走了,只剩下渐渐发黄的叶子,最后从树上落下来的梨树叶子落在池塘边的草地上,被一个个晨昏浸染成了浓烈的红色,耀眼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5章 乡村色泽(2)   清晨的雾气从梨树的枝柯中间袅袅绕绕地穿过,在蝴蝶羽化后的蛹茧上留下来一屋细细的水珠。在水珠、阳光、暮色的轮流抚摸下,蛹茧等待着另一个春天的到来,开始新的一次在空气里自由的飞翔。雾气在太阳的照耀下慢慢在升腾着,渐渐地离开了被梨树林围绕着的池塘。蹲在水边,顺着从枝头上照下来的光柱,在水里,我看见了的泥土。因为靠近梨树,水边总会有数不清的根须伸进水里来,在水波轻轻的拍打中,根须间的泥土被洗走了,留给梨树的只是吸满了水分的黑里透出一丝暗红色的根须。水底停满了在风中飞舞着落下来的叶子——秋天向着零落的村庄吹响了金色的号角,梨树叶子就成了秋天灵动的音符,把高高的天空当做它们的舞台,在秋风的指挥下不停歇地翻飞。如今是风平浪静时刻,雾气弥漫着,被梨树林围绕着的池塘看不到叶子淡黄色的飞舞,轻轻的脚步声可以听见。   到了玉米地边,已经枯黄的玉米秆在雾气的包围中一动不动,地边的田埂上长满了野草,已经结籽的野草,一丛一丛的都低着头,叶尖上的草籽收集着雾气中细小的水珠,湿湿的。松软的泥土踩上去就陷下去了一个深深的脚印,红色的泥土粘到鞋子上,走了几步鞋子就显得很沉重了,让我不得不就着一块石头的棱角,把鞋子上的红泥擦去。玉米地边生长着长长一畦野生的荞花,淡粉色的花朵在丛生的野草丛中探出头来,灼人的眼睛。荞花没有引起村里人的注意,它们一直在地边生长着,十分地茂密。绿色的圆圆的叶子与碎碎的花朵互相衬着,在雾气里忽明忽暗,让我忽然感觉到一个我多年来一直似曾相识的梦境在这里相逢了。很久以来,我一直在用我的诗歌描述着一个乡村,我梦想着的乡村。当我竭力把文字当成一只手去抚摸我心灵深处的乡村,却发现那想象中的乡村一直在用不同形式拒绝我的每一首诗。乡村在我的诗歌里遁离,再遁离,隐藏,再隐藏,成为我的诗歌中一个抹杀不掉的堡垒,让我无所适从。玉米地在雾气里偶然的遭遇,让我看见了梦想中的乡村,尤其是那些荞花的绽放,让我坐在野地里不想往回走,仿佛要守住一个不久就要消失的预言。   雾气消失的时候,太阳把秋天的大地照耀得像母亲的怀抱一样温暖。天上的云朵悄悄地移动着,躲到山群的背后窥视着一片蔚蓝色的天空,以及天空覆盖下正在成熟的大地。我不想告诉谁,在雾气里我看见了什么,在雾气里我想到了什么,但是,我情不自禁,我不想忘记一切。   草丛   红色的土壤包围着一片低低的草丛,一群蚂蚁彼此紧跟着路过草丛,它们的触角不停在碰撞着,表达对食物与气候的感受。草丛在泥土之上,把地底的水分一天天吸引上来,支撑一片绿色,点缀着大地上的生机,感动一双眼睛在阳光下的瞩目。   没有谁比草丛更需要泥土与水分了。草丛在大地上卑微地生存着,成年累月地承受着风雨对泥土的洗刷,它们用尽所有的努力把脚下的一片不起眼的泥土苦守着,微小的根须,总是把土地当成了自己的母亲,对土地不离不散,无怨无悔。无数个日日月月的黄昏,风从不停息地吹来,大地上扬起了弥眼的黄沙,把浅浅地依附在泥土里的草丛使劲地往天空中撕扯。孱弱的草丛彼此紧紧地靠在一起,抓住土地上的每一粒沙石,存在,成为它们对生命最大的渴望。风雨过后,草丛长出一片绿色,承受阳光的抚慰,仰望着蔚蓝色的天空,轻声地歌唱着,抒发它们对土地的感恩。总有一天,草丛会亲热地连在一起,如同一汪水,悄悄地漫过村庄外面的山坡,站到茂密的树林脚下,爬到江边的沙滩上,把奔流而去的江水当自己的一面镜子。   草丛狭长的叶子在空气中摇晃着,摇晃着,地下的泉水顺着草根源源不断地涌上来,催长出细小的花朵。因为草丛把自己的存在当成了一生中最大的渴望,花朵的绽开,却使它获得了一种延续生命的轨道。某一年的春天,山坡上全都成了草丛的家园,引来了蝴蝶,引来了蜜蜂,从而编写着大地上惊心动魄的寓言,使村庄优美,让人们感动。草丛没有把自己嵌进村庄的版图里,草丛沉默地把自己的命运慢慢地交给了倾斜的山坡,交给了幽深的峡谷,它们每一天都把天空中的温暖与湿润紧紧地攥在手里,静静地守着大地留给它们的一个简单而自由自在的家。也许,苍天老了的时候,村庄会渐渐地忘记了草地的存在,人们都离开了峡谷里被山脊挤压着的世界,草丛还会把它们的土地紧紧地抓住,在春天到来的时候长叶开花,在秋天过去的时候落叶结实,所有的一切变化,都只与自己相关。   地下的水分一直在草丛的根须茂密时向上奔涌,草丛遥远的绿色吸引着村庄的惊喜。牛羊的蹄爪踩在湿润在草地上,草尖上闪着耀眼光芒的露珠,纷纷落下来,打湿了那些青色的蹄子。尾巴不停地摆动着,草尖的绿色不断在进入到渐渐地鼓起来的肚子里,支撑着门楣里的富足,填充了庄稼地里的茂盛。草丛啜饮着暮色里纷纷下落的晚露,沐浴着村边古庙里远远地传来的风铃声,送走了最后离开的一只黑色的山羊,在被牛羊啃食过的伤口里轻轻地挣扎着,慢慢地生长着另一片叶子,竭力地守住身下的这片土地。草丛已经习惯了山野的沉默与峡谷的宁静。它们在沉默之中接受牛羊的到来,在沉默之中目睹太阳落山时洒下的余晖,没有歌唱与舞蹈,只会紧紧地贴在宽广的土地上,从不停止地寻找泥土中的水分与温暖。   一匹马低着头站在草丛中,被清风吹起的芦苇花从草尖上一次次攀升,飘了不远又落下来,沾在马匹的睫毛上。草叶掩蔽了泥土和石头,鲜绿的汁液在草茎里流动着,被镰刀一路割去,整个山坡上都弥漫着青草的味道。一个老人,跟在马匹的身后,嘴里叼着光滑油亮的烟斗,在狭窄的山路上踽踽而行,终于找到这一片草地。他蹲下来,膝头触到被阳光照射得热气腾腾的草丛,挥动镰刀收割茂密的草丛。老人手里的草尖,在他抓住一把草茎的上瞬间,迅速地扫过他的额头。一粒粒汗水,顺着他的眉头上流下来滴落在草尖上,顺着叶片淌下去,滴进泥土里。老人目光凝视着眼前的草丛,挥动着镰刀的手腕上的青筋,记载着他对生活的一种情结。马匹就在他的身后,它始终与老人在一起,把草地年复一年地寻找着,草丛的出现,草丛的消退,草丛的摇曳,草丛的飘动,每一次淡淡的气息传到老人的身边来,都对他形成一种经久不息的震撼,长年不绝。   天上的风声越来越紧,一阵一阵地把草丛摇晃着,草丛被每一天的夕阳涂上了一层黄色,并且渐渐变成深深的黄色。清澈的水声逐渐离开,草丛望着夕阳的高度的审视,羞愧地低下了头,懊丧之中,叶子没有了由根须里传递上来的水分,它对蓝天的畅想与歌唱,只能通过整个冬天里的一场漫长的梦来实现。草丛在山坡上毕竟只是草丛,被镰刀割过的草丛,那早已变成了深黑色的创口,直直地面对着天空中的寒冷,它们失去了继续生长的希望,在冬天到来之前,心里却充满了欣慰与坦然。草丛不会因为树林的高深而把自己看做大地上最低矮的事物,它的存在,却因为冬天的存在而被一双双眼睛热切地惦记着,与众多注视的目光一起等待着另一段美好的时光的到来。   当秋天被渴望的手在忙碌之中采撷到屋檐下悬挂着,从嘴里呼出的热气,远远地离开了草丛所包含着的生命,同一样的守候,却只有草丛最先知道春天不知不觉的问候。   一粒种子落在泥土里。草丛把身下的泥土让给了天空中坠落的种子,把最洁净的水分留给了种子,一声不响。老人走了,他穿着厚厚的棉衣躺在院子里的稻草垛上,接受着一种没有生机的温暖,回忆着自己在所有的山路上的身影,唯独没有想起他的镰刀曾经无数次探寻过的草丛。马匹把村庄用蹄子在夜里不停地踢打着,声音在夜色里传出了很远,却同样没有到达草丛静静在触摸着的山坡。草丛是属于峡谷的,每一次被造访,每一次被忘却,草丛都只在乎它们对水分和阳光的渴求,那是它们最本质的生命旅途。在天空的飞舞,被马匹的亲吻,对村庄的凝望,都是它们分外的事,草丛把种子存放在身下的泥土里,峡谷就有了希望。从此,它们再也不会太多地留恋村庄里的炊烟和屋檐,不会把村庄里的田地当成一种向往,让自己被自己折磨得失去了浓浓的绿色。同样,它们也会渐渐地忘记用尽一切力量抓住身下的土壤的时候,那全神贯注的艰难。   (《阳光》2011年第9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_说[_天.堂 第86章 托养所手记(1)   塞壬   手机响了,我一接,是一个怯怯的、迟疑的女声:老师,我好挂住你咯——(广东话:我好想念你)是残疾人托养所智障部的孩子打来的,电话里就感觉到粗重的呼吸。我抬头看墙上的挂钟,晚上八点多,这个时候她们应该刚刚吃了药,我在电话里对她说,乖不乖啊,吃药没有啊。那边连连说,食左啦,食左啦,老师几时返啊。(吃过药了,老师什么时候回来啊)我沉默着,不知道说什么好。那边的嘈杂声传过来,啊,都争着抢着要跟我说话呢,闹了一会儿,不知谁把电话挂断了。   我从残疾人托养所回来已有一个星期了,有好几个晚上,孩子们给我打电话,都会问到我几时回去。我似乎很难搪塞这个问题,我无法确定会再次回到那里。对智障的孩子们说谎,太残忍。我只能沉默着。一个问题始终纠缠着我,我是否真的有必要把这段经历写出来,不,我应该把它保存在秘密里。我深信。它们一旦付诸文字,就会有令人怀疑的动机,这样的动机是那样具有某种明显的公共性,它的遮蔽性太大了,甚至是,它根本偏离了我所想要表达的。看吧,它有多愚蠢:为了唤起人们对残疾人足够的关注,献出更多的爱……在过去的很多次关于写作的思考中,我认为文字不是为了解释世界,而是一个人通向世界的秘密进程,并在这个进程中去呈现真实的自己。   这段经历尤其如此。悲悯,爱,在此时都是极富优越感的词,它来自于强者的言说姿态,我耻于提及。然而,某种内心的期许又不时地撞击我,我知道它是什么,但无法准确地说出它。面对电话里孩子们的提问,毫无疑问地,我已不愿意再回到那里。从那一刻起——电梯突然断电,它急促地停止降落,卡在三层,灯灭了,一片漆黑,我带着孩子们准备下一楼的操场去活动。我吓得一身冷汗,手足无措,按铃,它发出可怕的巨响,一个人慌做一团,脑子一片空白,我怕得要死,只得紧紧地拥着孩子们,把他们紧紧地抱着,低着头,我能感觉到两腿在发抖。保安从外面强行扒开门,光亮照进来,我这才看清周遭:孩子们安静地站在我身边,羊群一般温顺,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他们澄澈的眼睛看着我,没有一丝恐惧。危险是什么,死亡又是什么,在那样的干净的眼睛里,你找不到答案。他们很乖地站在那里,天使般地,被我拥成一团,默默地等待着将要发生的一切。威胁是无效的,他们不害怕这世间的任何东西,包括死亡。   我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自身的弱、猥琐,还有难以启齿的羞愧。这样的羞愧不断地发生在以后的日子中。在我离开残疾人托养所的这段时光里,我总是试图摆脱关于这羞愧情绪的困扰,我想出一堆自我辩解的理由。啊,上天更应该怜悯我。我是那么不堪,那么可笑。   我真不愿意说出,我是以作家的身份被安排在这里体验生活。这个感觉太糟糕了,近乎可耻。我太像是一个猎人,潜伏在孩子们之中,来捕获他们的一切,最隐秘的一切。包括满足好奇心,猎奇,想尽办法引诱他们说出或者做出。享受这种另类体验,拿着相机在他们宿舍一阵猛拍,然后想象着这些图片发到网上将引起的震撼。孩子们毫不知情,在我面前,他们清澈如水,包括皮肤、毛发、脏器以及他们裸裎的命运。在最初的意愿里,我居然恶毒地希望看到,工作人员是如何虐待这些残疾人的,托养所是如何克扣了孩子们的口食,他们的父母及亲人是如何地冷血,对他们的生死不闻不问……似乎是,越是残酷,各种关系越是激烈和尖锐,就越利于我写出好的文章来。   我以揭发、曝光的心态来到这里,满怀着恶意。应该说,我最终的感受并不是我先前想象的那样简单,以至于,在后来的事件中,在表述上,我都难以实现一语中的的效果。   托养所行政办的林小姐给我安排好了宿舍,我跟三个女孩子住在一个大的套间里,大概她们被告知有个作家要住进来,所以在相处的二十几天时间里,我得到了她们有着距离感的尊敬和礼遇。跟她们聊天,她们说的尽是一些关于托养所相关荣誉、相关职能方面的信息。不用说,她们被叮嘱过了,口径惊人地统一。我反而从她们那里得知,托养所的领导希望我能写一篇溢美的报告文学。算计和反算计,最初就开始了。托养所是残联的下属单位,配套的硬件设施都非常好,学员宿舍、餐厅、健身房、阅览室、电脑室都很齐备,操场上铺着环形橡胶跑道,围起来的院墙里,栽满了四季桂和玉兰,此时它们正开着,浓郁的香气蒸在空气里,散都散不掉……墙上的宣传栏上,有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跟学员们的合影。在短短的二十几天里,我看到几拨来自省里、市里的参观团莅临这里指导工作,这些人免不了要亲切握手,合影,语重心长地问东问西,然后满意地离去。   一、智障部   那孩子十九岁了,然而看上去才十四五的样子,她长着一张处女的圆脸,她惊恐的大眼睛莫名其妙地打动了我,她的瞳孔异常地黑,仿佛吸收了摄进去的光亮。靠近她,她很重的鼻息,濡湿的唇,嘟着,上面长着清晰的黑绒须,她就那样惊恐地看着我,像个不出声的小动物。我把手伸向她,她的身体往后缩紧了一下,垂下眼睑,我看到一弧漂亮的黑睫毛。   “她非常害羞,怕生人。”智障部的教导员小姐告诉我,然后她鼓励那孩子,叫她跟我这个新来的老师问好。我看着她,她的头一直没抬起来。随后,教导员小姐把我领到走廊,看着智障部,三个班,五十几个孩子,年龄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走廊两端的门锁死,一整天孩子们就在教室里,或者游走在走廊间。我翻着花名册,男孩子,他们叫着振轩、嘉豪、伟康这类阳刚而响亮的名字,女孩们的名字则一律地琼瑶化,文艺得很,可仪、紫菡、洁如。看着这样的名字,我就想着他们的父母对他们那最初的期盼,多么美好,男孩,大概希望他们长大了去干一番男人的事业,博取功名利禄;女孩子们,则都要长成知书达理的淑女,美丽,温婉。然而……他们最后却把孩子们送到了这里,因为绝望。   课程类似于学前班,唱儿歌,辨认画册上的小动物,玩拼图,玩击鼓传花的游戏。虽然他们基本成年,但智商依然停留在五六岁的孩子阶段,要靠哄。他们很快就跟我熟悉了,我被获准可以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单独聊天,在此之前,我并没有接触过智障的孩子,他们之中,仅有四到五个,一望便知是异常,体型痴肥,或口歪,或眼斜,流着口水,大部分的孩子看上去干净、体面,与常人无异。那个害羞的女孩叫洁如,读过小学,能认很多字。   第三天,她就粘着我了,像一摊泥那样搂着我,用她的下巴尖抵在我的肩膀上,我唯一觉得她不对劲的是,她有时会满脸凶相,一个人爆着广东粗口:   扑街!(意为混蛋)这让我疑惑了很久。年轻的教导员李小姐笑着对我说,塞老师,你跟洁如太亲密了,孩子们会吃醋的。   我疑心自己对他们的热情仅来自于一种新鲜感和好奇,一时间,我甚至忘了来到这里的目的。在跟教导员们的交往中,我发现她们的耐性、关切只是出于工作职责方面的范畴,却不见来自于私心,她们给出的,是那样精确,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且人人平等。我这么说,大概是因为我只是短暂地待在这里。而她们,是要待在这里几十年的。她们从来不跟孩子们进行内心的交流,不,她们认为这些孩子根本没有心,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只要一下课,在饭堂,在宿舍,她们的话题从来就没有提及工作,提及某个学员,仿佛那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啊,我是不是太矫情了,在工作时间内,恪尽职守,不就足够了吗?   “早上阿豪对我笑了,他这应该是在问候我。”我兴奋地对教导员李小姐说,“他现在很有礼貌,有进步呢。”   “不,塞老师您不久就会发现,他的笑只是肌肉的痉挛而已,纯物理性的,他没有意识”。听到她这样冷酷的纠正,我心里生出莫名的反感。潜意识里,也许她们是在指责我:你是在表现,短短几天里,你就让孩子们都喜欢上你了吗?或者是认为我太可笑了,难道你还指望谁谁可以彻底康复吗?   但是,我如何能相信,那一双双清澈的眼睛是没有心的?坐在色彩鲜艳的卡通木凳上,我教他们叠纸鹤,他们围着我,那么多话,叽叽喳喳个不停,都吵着要我看他们叠得对不对。他们怎么可能是没有心的呢?洁如忽然在休息间里跟我说,再过五年,她就要从这里毕业,然后去香港工作。我认真地点点头,她又跟我说,她现在很想恋爱。   这根本不像一个智障者能说的话,她的话总会让我产生幻觉,我从未觉得她跟我们有什么不同。我轻声地问她,你想恋爱吗?她沉默不语。我看着她,生怕错过她的每一个表情。那边教室里的音乐响起来,她跟我说,我要去跳舞了。   智障部有十几个孩子对音乐有着天然的敏感,只要音乐声起,他们就会各自起舞,节奏感很好,拍子也压得准,因为父母早就发现了他们这一点,在他们年纪小的时候,都进行过舞蹈训练。我看着跳着舞的洁如,她的身体发育得很好,胸不大,但明显地隆起,腰腹有柔软的弧度,手臂像摆动的枝条,俯仰间,舞态有仙姿。她踩着细碎的步子,在快速地旋转,我怎么能相信,这样的一具充满灵性的身体是没有心的呢?这样的身体,只要触碰它,它都会有隐秘的回应。我想起教导员小姐跟我说过,切不可在洁如面前提起她的父亲,具体的情况,她让我去找洁如的心理辅导老师梁生。   这位梁生不到三十岁,理着精干的平头,说话慢条斯理,很重的鼻音,有点傲慢,他摊开手,一副你随便问的样子,仿佛这里所有的孩子他都了如指掌。我看着他的办公室,三面靠墙都摆放着资料柜,隔着玻璃,我看见排得整齐的黑色文件匣,一层层地竖在那里,白色的标签纸上写着孩子们的名字,赫然醒目,一个孩子装一个匣子,那里面封着他们的资料——他们的灵魂。我怎么看,都觉得有一股阴森森的气味来。申洁如,找到了,他迅速地抽出它,把它递到我面前。   我一下子幻灭了。如果说,我是满怀着曝光这样的恶意来到此地,不,这种说法只是表面上的一种潇洒的自我嘲解。骨子里,我是那样热切地期盼他们正一步一步走向康复,或者正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而且,我将见证着,我将陪着他们走过一段走向康复的时光。我从未怀疑过这一点,正如我不断质疑的,这些孩子怎么可能会没有心呢?申洁如,一级智障,二级精神分裂,伴有自闭、癫痫……明白了,教导员们是真正地在嘲笑我,我徒劳的热情,我种种无效的试探、引导,我带来的,开发他们兴趣的各种有意思的小课件,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是无效的。我根本就没有理由去指责谁没有对他们倾注足够的——我说不出来。   “她是不是跟你说,她想恋爱啊?”梁生的话忽然从我头顶飘下来,我猛一抬头,他继而用全知全能的口气说道,她这种症状叫做“钟情妄想”,现在是五月,三四月份春天的时候比现在严重多了,她陷入这样的幻觉中,总是认为某个男子喜欢她。她发作的时候,看到帅一点的男生,就跑过去,要人家跟她谈恋爱……不知道为什么,我很不喜欢这个梁生,不喜欢他跟我说的这一切。还有他的表情,有一种自以为掌握了真相,然后享受独家发布权的得意。有点奸奸的。我知道,我的情绪让我偏离了客观判断,但忍着没有对他发火,我这是怎么啦?   以梁生的话说,这里的孩子都是重度残疾,除了智障,都伴有不同程度的精神分裂症。他们全都坏掉了,而且坏得万劫不复。我慢慢走到篮球场,此时这里一个人也没有,空荡荡的,隔着距离,我开始打量这座八层的大楼,此时,我看着它,它多么像一座监狱——这里关着的两百多个活着的死人。   他们吃得很好,住得也很好,他们只是活着。家属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曾告诉我,申请来托养所的家庭排着长长的队,还有太多的孩子源源不断地要送到这里。他们,全都是回不去的。他们的父母亲把他们送到这里就意味着……放弃。   洁如依然是一如既往地粘着我,说她跟妈咪通过电话了,药物控制着她,她看上去没有异常,我仔细端详着她的脸,像不认识她那样,我寻思着,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当她痴痴地跟一个男子说,她想要跟他恋爱,谁能抗拒呢?   她这么反复地说着,梦幻般地痴痴絮语,凑近那个男人的脸,喃喃不休地把她的少女气息喷到那个人的身上,这不正是她贞洁品格的裸露吗?人们太笃信科学的那一套了,那么冷酷,说她失心,说她处在妄想症中,说她又发病了。在我的家乡,也有这样的女孩子,人们说她们是疯子,她们披散着头发,像个野姑娘那样在村庄里游走,正值妙龄,衣衫破得难以蔽体,她们露出雪花一样的皮肉,忽然地就大起肚子来,是狼一般的歹人对这样纯洁的姑娘下了手。即便是这样的姑娘,最后都嫁了,老鳏夫,瘸子,聋子,瞎子,这些人娶了疯姑娘,为了什么呢,毫无疑问的,性,男女间最本质的关系。我不知道,相比洁如,那样的人生是幸还是不幸,我时常有一种荒谬的想法,觉得再不幸的人生,但起码有过,洁如,她将什么也没有。托养所的生活每天都是一样的,明天和后天一模一样,没有变数。时间死了。   每个周五,托养所门口停满了车,很多家长都过来接孩子回家去过周末,周五下午的气氛很活跃,孩子们双手抓着窗子,焦急地望着窗外,刚刚爸妈通了电话的,说是在路上,在路上。然而,总有那么几个,他们的父母亲没能来接他们回家,说是忙。看着同伴被接走,这些孩子就闹别扭,哭着,不肯吃晚饭,拿东西砸老师,有个男孩子一着急,就尿裤子了,他哭着喊,妈咪爹地不爱我啦,不要我啦……大家手忙脚乱地把他哄到宿舍。洁如的母亲每周都过来接她,开着宝马,我看到这位阔太熟门熟路地进得门来,跟工作人员打着招呼,在登记簿上潇洒签名,然后领走孩子,洁如扭过脸来跟我说再见,她是迫不及待地等着这一刻,整个下午,她的心都飞了,不停地看墙上的挂钟。他们全都没有忘记星期五,智障也没让他们忘记这一天,这唯一的念想——回家。他们并不知道,亲爱的妈咪爹地是真的不要他们了。   楼下精残部和重残部的学员都是成年人,他们的父母基本上都不会来这里探望。智障部毕竟都是些孩子,父母还难以割舍。但是我知道,总有一天,他们也将不再来这里接孩子,因为厌倦,因为受够了他们带给他们的折磨——这小恶魔。生出这样的孩子是不幸的,医治了那么多年,花了那么多钱,这其中的滋味……我想起来接孩子的那些父母亲,他们,他们都不是狠心的人,都不是。我看见有好几个,一见面,就迎接着孩子们扑过来的拥抱,轻言软语地跟孩子说着话。但是,过不了几年,他们将不再来这里了。智障的孩子最终会走向精残。 wWw。xiaoshuo 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7章 托养所手记(2)   我亲眼见到洁如发病的时候是一个周一的下午,她突然就蜷缩在地上抽搐,翻着眼,口吐白沫,脸青紫,我注意到她的手指,那样地僵硬地颤抖,梗着脖子,身体犹如被电击中,一弹一弹的。那一刻,真让人心碎,这个样子就像是一只的濒临死亡的动物,让她如此地没有尊严,如此地没有体面,她是那么漂亮、听话的孩子。几个教导员迅速把她抱起来匆匆往门诊室里跑。   梁生摇摇头说,双休日在家里,她的父母没有按时给她吃药,周一又不愿意回到这里,有情绪,所以就发作了。每个周一都会有孩子发病。他顿了顿说,其实我们都是极不情愿他们被接回去的,在家里,他们被父母宠坏了,由着他们放任,周一送回到所里,免不了一番挣扎,就收不回心。可是,回家几乎是每个孩子最为期盼的事情。到了晚上,洁如才慢慢恢复过来,她睡在宿舍的床上,我过去坐在她的身边,她认出了我。看着她的脸,我瞬间有了面对石头的绝望,有一扇门在我们之间,它正在缓慢地关闭,之后,她将在那个世界,而我们在这个世界。如果对她的热情将是徒劳的,我还要继续吗?   如果没有希望,是不是意味着就要放弃?我看着智障部那一张张年轻的脸,他们不是石头,是一种无法唤醒的活,如果说爱,我说到爱,如果去对这样的生命葆有爱,我看见自己身上,丝毫没有这样的能力和意愿。我听见心里有一种紧绷的东西倏地折断了,很干脆。   二、精残部   从智障部到精残部,我迅速地清醒过来,这幢楼里的所有生命仅只是一个躯体,不会有奇迹发生。主管告诫我说,不要靠他们太近,精残部的学员是有暴力倾向的,他们会突然袭击,你要注意人身安全。我似乎没怎么听主管的话,先前在智障部,主管叮嘱我不要把手机号告诉学员,可是我没有做到拒绝他们。以至于后来,我接到孩子们很多恶作剧的电话,他们居然能记住我的号码,但是我从那里回来后,电话慢慢地少了。我不害怕突然袭击,相反却有隐隐的期待,到底会因了什么,或者根本就不为什么,我受到袭击了呢?   第一次被领进精残部的时候,我确实吓了一跳,一个高大的男子突然冲过来抱住我,他一脸猥琐的笑,被教导员老师拉开后,他继续对着我笑,然后做一个极下流的动作。我后来从他的心理辅导老师那里得知,这个男子正处在性亢奋期间,目前已将他与女性学员隔离,现在已控制住他当众手淫的毛病。我想起年少时,在乡村曾被一个得了花痴病的男人追赶,他向我露出了他那可怕的生殖器,我拼命跑啊,这样的奔跑无数次出现在我少年的噩梦里,巨大的喘息,恐惧带来的内心的轰鸣,这影像大块大块地出现在我脑海里,进入精残部果然是身犯险境,见我吓成这样,教导员们笑着说,他们大多比较稳定,发病的时候都有先兆的,叫我不要太担心。   精残部都是成年人,年龄从25岁至50岁之间。两层,百来人。这百来人,就是我们俗称的疯子。他们有先天的,有后天的。显然,疯子比智障要可怕得多,也复杂得多。应该说,疯子的世界更加接近我们的世界,不,太多时候,我们比他们更疯狂,也更可怕。这里不像智障部那样给孩子们上课,而是把这些精神分裂者集中在庇护工场。所谓的庇护工场,其实是一间间小小的手工作坊,这些精神分裂的学员在药物的控制下,基本保持稳定,据心理辅导老师说,让他们从事串珠、粘贴绢花这样的手工会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对稳定病情有好处。进入庇护工场,立即就闻到一股成人的浊气,五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这样的浊气里面包含着太多复杂的东西,欲望,自私,欺骗,而不像智障部的孩子那样,是一股清新的皂香,鲜艳的糖果色教室布景,墙上有大朵大朵的葵花,他们泉水般的“咯咯”的笑声,在教室里打闹、哭喊、撒娇,向老师告状,没一刻消停。而庇护工场是一片滞重的沉默,他们伏在案前串珠、贴花,表情麻木。他们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受了刺激发疯的,有强烈的金钱意识、鲜明的爱憎,还有丰富多变的内心世界。当他们稳定的时候,状态接近常人。而我恰恰认为庇护工场的这种手工劳作加重了他们的麻木,重复的动作,身体的协调能力已机械化,可是,加不加重,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都是万劫不复的人。我看过他们的档案,都是一级精神分裂,转了很多个医院,有多年的病史。在精残部,我对任何学员都没有了先前的热情。我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是那个世界的人。   也许,麻木了更好,只要不闹事,没有破坏性,日子就会这样平稳地过着。   在智障部期间,我完全忘记了来此的目的。而我现在跟精残部的主管说,能否找一个沟通能力好一点的学员,让他给我讲讲他的故事。主管是一个特别能侃的人,三十来岁,小山眉,肿眼泡,一口广东话,大有把精残部那一箩筐的破事全都告诉我的架势,我连忙止住了这个话痨,他以为我需要的是一些奇闻轶事,正兴致勃勃地跟我比划某个学员裸奔的事。而我,只是要倾听一个精神分裂病人的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我也疯了。   他把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男孩带到我面前,说这个孩子叫钟绍晖,高考前夕突然发的疯,因为读了不少书,能够比较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他看上去明显地抗拒我,低着头,很怕生人。很瘦弱的一个男生,苍白,戴着眼镜,窄窄的面庞,长着个直挺的大鼻子,样子很清秀,眼睛躲闪着,眼皮在快速、不安地眨动,他是敏感的,穿着宽大的白t恤,大裤衩,人字拖,手臂垂着,我注意到他有一双大骨节的手,呆呆地垂放在两侧。我喜欢这种气质的男生,他应该还有倔强的血气,或者说是那种可爱的书生气。主管把他带走,我看到他高耸的八字形肩胛骨,那晃荡的宽衣里,飘荡着他瘦弱的灵魂。很意外地,他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   在以后的几天里,我试着去靠近他,开始他很警觉,但是慢慢回答一些我的问话。两个人相对沉默的时候,他会突然冒出“老师,我偷了妈妈的钱”、“我打了我妹妹”、“我不去日本”这类极其突兀的话。这些话全都是跟他的家人有关,而精残部的学员,他们的父母已是很少来到这里的。他告诉我,喜欢张国荣的歌,他有他所有的碟,我哼出《风再起时》,他马上说出了它的名字,说,我也喜欢这首。我还见过他手写的钢笔字,有风骨,很漂亮。   庇护工场里那种难度大的手工活就属装电脑键盘了,绍晖不到两分钟就可以准确地把每一个键装好。中午在饭堂,洁如看到我跟一个男生在一起吃饭,向我做了一个不知羞的手势,我对她笑笑,智障部跟精残部的学员吃饭是隔开的,我听见她喊我,就向她走过去,绍晖也跟过来,洁如看着钟绍晖一下子愣住了,继而她脸上露出痴傻的表情,贱贱的,满面春色。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忙拉着钟绍晖走开了。难以想象,如果让他们混在一起,天知道会出什么事来呢。可是,看着这两个人,明明是极相称的。我其实多么希望洁如能真正有一场恋爱,跟一个男子狠狠地爱上一把。   坐下来,我笑着调侃钟绍晖:“呢个女仔,中唔中意啊?”(你喜不喜欢这个女孩啊)“唔中意!”(不喜欢)他回答得很坚决。我听出这话里有故事,难道他有中意的?但心里隐隐地为洁如感到失望。一个四十多岁的学员蹭过来,他要我给他买香烟,我立刻摆出一副老师的严厉嘴脸:回你位子上吃饭!那人萎了下去。钟绍晖突然跟我说,老师,如果我也要香烟,你会给我买吗?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8章 托养所手记(3)   这话问住我了。最初主管就交代过,不许给学员买香烟,无论他们怎么哀求。我靠近他的脸,嬉笑着:“你不抽烟吧。”“你会给我买吗?”他又追问。我觉得无法敷衍这个问题了,于是我凑近他的耳朵,清晰地,一字一顿地说出,我——会。   他试探出,我愿意为他违规。接着,他向我提出了一个请求:打的送他回一次家。我看着他的脸,觉得他很苦,很苦,这个瘦弱的孩子,这要有多么想家、想亲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的家人,到底有多久没来看他了?我想,整个精残部的人都是想家的,教导员曾跟我说过,很多人故意装病,只为了父母来探望。我似乎很难对他说“不”,仿佛他就是一个玻璃人,我一说不,他就碎了。我为什么顺着他,是为了想套出他的故事吗?不,我觉得不是。当我走近他的时候,我就彻底忘掉了此行的目的。我之所以难以拒绝,是因为——我说不出来,啊,我多么希望能够满足他们所有的愿望,一个都不拒绝。但是送他回家,风险太大,我并不害怕所里领导的责罚,可以肯定,我会立马被赶走,我并不担心这一点,我隐隐觉得这小子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他好像吃准了我的弱点。   见我不作声,他立即站起来,转身要走,我知道,他这一走,无论我怎么赔尽笑脸,说尽好话,都无法让他回心转意。而且,他开始恨我了。饭堂闹哄哄的,没有人注意到我们的谈话,我也站起身,跟他说,你别急,我安排一下。我想,我真的疯了。   我跟主管讲,中午想单独跟钟绍晖聊一会儿,请他到会客室里去。他答应了。我顺利地把绍晖领出来,叫他站在门口拦的士,我去办公室拿钱包。   等我拿了钱出来,远远看见他拦了的士,正往里面钻。我急步快跑,那车扬长而去,我只记下了车牌。他一个人跑了!这下祸闯大了,我把人弄丢了,我吓得方寸大乱,这小子,果然把我算计了,怎么办呢,我该怎么办呢?肯定不能先跟所里汇报。我得镇定下来。   如果回家,他还是会被他的父母送过来的,这样的话,我不必担心。如果不是回家呢,那他会去哪儿?我不敢再往下想。这家伙城府很深,我一直没有摸透他,我更倾向于,他没有回家,他逃离了托养所,成功飞越。我越想越怕,追究我的责任事小,我更担心他的安全,他的下落。忽然间想起车牌,我记下了车牌,于是我打电话给交警大队的朋友,问他有车牌号,可否查到车主,他说可以,我如实地跟他讲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安慰我说,不要担心,一会儿司机会把车开回来的。   半个多小时后,的士司机载着钟绍晖返回了托养所,司机告诉我,他正要去虎门,突然手里的对讲机跟他讲他载了一个精神病人,要他赶快把人送回来。啊,虎门,他果真是要回家的。他只是要回家。我没能满足他回一次家的愿望,我难过地闭上眼睛。主管见我们从车里出来,我说刚带绍晖去兜了会儿风,他拧高了他的小山眉不满地说:塞老师,这样不行哦。我说我知道了,对不起。他没再说什么,我心事重重地跟在钟绍晖身后,他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我知道,他恨透我了。   晚上的时候,钟绍晖就发病了,他先是无故发笑,自言自语,接着就咒骂,最后就把头往墙上撞。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主管抱着他,钟绍晖就把头撞在主管的胸口上,他使劲地撞,主管死死地抱着他,我看到他手肘有血迹,可能是被他抓伤的。周围围了一圈人,谁也拿他没办法,教导员跟我说,主管每次都这样抱着他,让他撞,只有这样,绍晖才不会受伤。我忽然对这个肿眼泡的广东男人有了敬意,那一下下撞在他胸口的是什么呢,太痛了,谁会不痛惜这样一个好孩子竟成了这样,他的心气儿很高,很激烈。撞吧,撞吧,可怜的,如果你能好受一点的话,一股很咸的东西流进嘴角,几个教导员小姐也都忍不住捂着脸哭泣。我不知道,他晚上发病是否跟下午的事情有关,但他应该再也不会理我了。   他折腾了十几分钟,两人都累了,教导员们就哄着他去吃药,我知道精残部的每个学员每天至少要吃二十几粒药,这些药,我闻所未闻,富马酸喹硫平片、奥氮平、沙胆醇、阿立哌唑片、vitb4等,这些白色的药粒维持着他们的稳定。主管叫住我,我知道他想问什么。我们在会客厅里坐下。我没打算隐瞒他,他跟我讲起了钟绍晖,也讲起了托养所。   我这才知道,大部分学员家里都是不缺钱的,甚至有一部分相当富裕。   钟绍晖家里就特别有钱,可是,他来托养所之前,他的父亲在家里用铁链子锁着他。双手,双脚,都锁,因为绍晖发病有自残的倾向。他的家人为他伤透了心,甚至想把他送去日本的寺院。几年前,他的父母离异了,年轻的后母就把他送到这里,从此,就很少有人来探望。“塞老师,你也不必可怜他,我们精残部每一个病人都有悲伤的故事。”然后,他看了我一眼,不解地说,你要写这些故事干什么呢?我无法回答他,一个在托养所待过多年的人,他认识的人和世界比我要深刻得多,他们从来不谈及爱,或者生命这样的词,他们觉得可笑,因为他们比谁都了解这两个词是怎么一回事。还有,他们一定觉得我非常无聊。   洁如和绍晖,他们发病都是因为回家。家里有爸爸、妈妈,托养所里没有。   三、重残部   我灰头土脸地从精残部来到重残部,恍惚间,忽然有了从青少年到中年,然后走到暮年的感觉。楼层渐渐低下来,重残部,它把一个人最不堪的样子呈现在世人面前。大部分人没有下肢,因没有臀部,都无法坐着。他们被塞在轮椅上,我不能去细致地描述他们的样子,那样太不敬了。照顾他们生活的是外聘的阿姨,她们来自农村,长着粗壮的胳膊腿,她们把这些不能动弹的残缺身体搬来搬去。   我试着跟一个老太太交谈,可她的声音太含混了,很偏的地方口音,她的喉管搁着一口痰,我努力地听,怎么也听不明白,最后阿姨跟我解释说,她就是要回家,没别的。   又是回家。这几乎是托养所学员的唯一愿望,永不熄灭。   操场上空无一人,桂花和玉兰的香气依然是浓得化不开,我坐在红绿橡胶跑道上,望着高耸的托养所大楼,不到二十天,我就待不下去了,我被孩子们打败,也被这里的工作人员打败。此时的我,很多余,很无趣。我听见高楼处智障部的孩子们在喊我,他们在窗口发现了我。晚餐的铃响了,我闭上眼睛,觉得二十天竟那么漫长。长廊里,阿姨们推着重残部学员纷纷往饭堂里走,我听见有人喊我去吃饭,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   在这里,如果不能真正为学员做点什么,继续待着是可耻的。我在这里的目的、身份、姿态都让我无地自容。但是,我还是要说,这二十天里,我真的忘记了来到这里的目的,我不知不觉地跟着洁如、绍晖他们一起度过了书声琅琅的上午,沉闷的、即将要下暴雨的闷热午后,还有凉风习习的美好夜晚。我融进了他们的生活,愿意为他们违规,想尽办法,只是为了他们高兴。看着他们发病,心都碎了。这是我的秘密,它让我在我的世界里,更加看清了自己。我坚定了某些东西,但它不必说出。   我帮阿姨给一个从小患了小儿麻痹症的妇女净身,她胖得肉在晃动。我第一次见到下肢萎缩的躯体,她的手也萎缩了,长出很小的、像两枝芽一样的肢节,无奈地挂在两边。她还有旺盛的例事,量很大,阿姨给她换卫生巾,给她擦洗,我帮着托起她的后背。一阵腥臭味扑过来,我皱了一下眉头,希望没有表现出异样。以后的几天里,我帮着阿姨打下手,喂食、换衣、洗澡,包括拉屎拉尿,把那肥重的、瘫成泥状的肉体搬到坐便器上,把一堆尿湿的裤衩扔进洗衣机。啊,我都做到了,我都做到了。   我从那里回来后,好多朋友打电话问我此行的收获。我笑着在电话里说,我落荒而逃,狼狈之极。那边就笑了,早知道你是吃不了这种苦的,回来得好。忽然地,一股悲凉从心底升起,无可名状,无可诉说,就像无法排遣的寂寞,只属于你自己。   (《人民文学》2011年第10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89章 沿额尔古纳走近蒙古   周闻道   这里的蒙古没有国界,不是国际政治上的内蒙古或外蒙古。而是一个民族,蒙古族;同一族姓,蒙古人。   不要大声喧哗,不要鸣号,甚至踏入草地的脚步,也要尽量轻些,再轻些。从满洲里出发,我就不断地这样提醒自己。目的地是明确的:海拉尔,穿过额尔古纳市就到了。可是,这穿过的,不仅仅是一个城市,一条河流,而且是一个民族的摇篮,一段历史的后院。我怕稍有不慎,就惊扰了安静的历史,得罪了伟大的蒙古人。八月燥热,并不是安静的季节,草原也不例外。   几何常识也告诉我们,两点间的直线距离最近。但我不能不这样。我毫不掩饰,舍近求远,选择绕道额尔古纳,是一种刻意。去年才到过,今年又义无反顾地选择,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只为了一种安静,蒙古人内心的安静,一个饱经苦难民族灵魂的安静。唯此处可觅。不仅是草原,还有湖和河,还有蓝天白云,以及白云下的苍鹰,草地上悠然觅食的牛羊,蒙古包里哺乳的蒙古族妇女,我在去年留下的脚印,都是安静的,一种从灵魂里渗透出来的浩大安静。   内心的流连,会让脚印生根。我终于相信。   我去过的草原不多,没有更多比较。草场、牛羊、蒙古包、界河、国门、防御工事,许多记忆,都是对一年前的还原。我觉得,呼伦贝尔的安静,额尔古纳的安静,不是表面的,陕窄的,静寂的,不像我们的书房阅读,或月夜树下的独处。而是圣母般的,饱含崇高、丰厚与仁慈。在经历了数不清的沧桑之后,圣母的内心归于安静,然后,再以安静之心,欣赏自己所孕育的生命与文明。无须言说,不要表明,却有一种蓬勃、浩大、生长之势,从草尖上、花朵上、羊绒里、白桦林中、浮云间、湖光水色中,从时空的每一个毛孔里浸润出来。安宁与静谧,躲在身后,须用心贴近,张开灵魂魄的触角,方可感悟;而当你感悟到的时候,便有一种力,浩大的安静之力,潮水般向你袭来,顷刻之间把你融化。不是灵魂的消失与融化,不是“温泉水滑洗凝脂,侍儿扶起娇无力”,而是灵魂的升华与强劲。此时,你就会感到,自己的灵魂沉实了,不仅获得了一种安静的滋养,而且气定神闲,于天理大道中,获得了一种安静的力量。   离开满洲里不久,汽车就往左一拐,丢下宽敞笔直的高速公路,进入一条同样笔直却并不宽敞的草原公路。丢下的不仅是现代性的文明,更是现代性的喧嚣与侵袭。历史似乎也随着汽车的一拐,同时转了弯,让我摆脱尘嚣,进入本真的草原。   这正是我的向往啊!到了,终于又到了,亲爱的草原。   说不清自己此刻的情绪,究竟是在庆幸、欢呼、激动,还是在祈祷,为一种安静大美的重逢,或者说失而复得。真有过这样担心的,就在去年,在我登上飞机,离开海拉尔的时候。飞机起飞时,长长的跑道和艰难的昂首,都似乎在把我强行分离,已然融入草原,融入额尔古纳的心,黏黏的,揪揪的,痛痛的,纠集成隐隐的惆怅,穿过舷窗,飘落地上。我想,那是心下的酸雨。我担心飞机的这一起一降,无论降的地点在何处,成都,重庆,还是北京,我都会丢失窗外的一切。草原,湿地,牛羊,额尔古纳,呼伦和贝尔。   丢失那种浩大的安静,再次走进浮躁,走进世俗的喧嚣里,躲不过灵魂的慢慢锈蚀。没想到,说来就来了,这么突然而喜出望外。还是这条路,进入草原,与额尔古纳河并肩而行的路,眼熟却不疲倦。公路细长、灰白、随地势起伏婉转,远处看去,并不像路,倒像一根纤弱的黄豆芽,从绿茵里长出。   远处山坡上的羊群,稀稀疏疏,星星点点,很容易令人产生想象。不是想到那是牛羊,而是农人在播种时,不小心将一把黄豆种,弄丢在了地上,发芽和生长,都会在想象中完成,直至让感觉回归到眼前的路上。草只在近处是草,远看就只是绿了。比如路边,草杂乱而蓬勃,叫得上名字的不多。蓬勃的草从远处挤压过来,眼看就要左右合面,把柔弱的公路吞没,好在,车辆的前行,有了一种抵抗的力量。不知是谁家的麦穗,偷跑到了草原,也不回避,就站在路边,集合成金黄色的方阵,等待检阅。原本只注意到草,没注意花,花是师傅提醒的。师傅说,花期快过,不然路两边好多。这才注意观看。其实也不少,杂生于草间,没有独立成林。根本叫不出名字,这些名字也是师傅告诉的,什么马兰花、喇叭花、野菊花、狼尾巴花、猫眼睛花、金雀花、苜蓿花(后来才弄清其实是白色的叶),等等,姑妄听之,也无从考证。只是感到有了这些花,草也更加生动。往远处看,一切花与草的界限,都从视线里消失。只见一望无际的绿,似神毯,铺天盖地,上接蓝天,下连碧地,天地间分不清距离。甚至天上那只悬浮的苍鹰,也令人相信,那只是这安静的一个标点。便强烈地感到,绿的铺张,其实是一种静,浩大的安静。   我一直在想,安静与力量,本应该是一种对立,是什么东西,让它们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这一想,就走进了历史。关于额尔古纳,关于蒙古民族,关于成吉思汗……   关于蒙古民族的起源,历史学家们争论了几千年,至今仍各执一词,没有安静下来。额尔古纳河旁边的扎赉诺尔,挖出的一万多年前的古人类化石,不知是要证明一种古老,还是沉寂。但是,这个民族早已安静了下来,却是不争的事实。他们依偎于一方沃土,一片茂草,还有呼伦和贝尔两汪湖水,让灵魂栖息。当然,最主要的是额尔古纳河。他们管它叫母亲河,蒙古民族的摇篮。这令我深信不疑。世界上的文明,哪一个不与河流有关。混沌初开,上帝在创造人类时,唤来了阳光和水。只安排了日出日落,让太阳按时出门回家,却忘记了水。为了不负使命,散乱横流的水,自己创造了河,才终于获得了栖息之地。河流在繁衍生命的同时,还创造了文明。走进人类文明的圣殿,我们发现,所有的伟大文明,从尼罗河流域的埃及文明,印度河流域的印度文明,到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文明,直至黄河流域的华夏文明,无不与河流有关。不领会历史学家们引经据典的饶舌,不领会什么猃狁说、北狄说、东胡说、室韦说,或者匈奴说、突厥说、柔然说、苍狼白鹿说。蒙古人只记住了一条河:额尔古纳河;一个时间:1206年;还有九杆白旗。   在此之前。是的,不得不说在此之前。整个蒙古民族的历史,几乎都是血腥而飘零的,为迁徙和战乱充斥;甚至这个民族,还没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统一名字。   迁徙的目的,也许有多种多样。为了寻找一方丰美的牧场,为了躲避肆虐的暴风雪,或躲避追杀,寻找长久的安静。但迁徙的意义,却远远超越了最初的目的。我看见,一条文明的丝带,从迁徙的源头飘忽而来,随着那支由室韦-达恒人组成的队伍,在公元8世纪初,由额尔古纳出发,一直走了近500年。从此,布满突厥语族部落的漠北草原,开始了漫长而影响深远的蒙古化进程。我还看见,草原部落间那无拘无束、肆意妄为、没完没了的厮杀和争夺。没有法律,没有秩序,一切都由丛林法则支配。胜者为王,败者就不仅仅为寇了:男人当做牛羊,杀了用大锅烹煮,女人发配给将士们做老婆,儿童则打成永久的奴隶。于是,一些部落在厮杀中灭失,一些部落在厮杀中壮大。没有什么道理不道理,也无所谓正义不正义,适者生存。战胜就是最大的道理和正义,哪个朝代的历史,不是由胜利者续写。灭失的部落似一片流云,一堆羊群,一滴河水,在草原绕了一圈,或半圈,就灰飞烟灭了,匆匆离去。不是出师未捷,而是灵与肉的灭失。而壮大了的部落,则希望自己成为草原圣火,永远燃烧。据说,蒙古这个名字,在汉文史书上,就有蒙兀室韦、孟瓦室韦、塔塔儿、篾劫子、梅古悉、毛割石、萌古、蒙目斯、毛揭室韦、盲骨子等近20多种称谓。直到元代,才以“蒙古”固定下来,意为“永恒之火”。当然,以永恒的名义命名的,不一定就可永恒,哪一颗陨落之星,不曾希望永恒。就以蒙古族为例,真正在世界民族之林,以永恒的姿势屹立,已是1206年。   是在春天,一个生命复苏的季节。不知是一个征兆,还是一种证明。在这个春天,蒙古人真正站立,站立于历史的桥头,广袤的草原和额尔古纳河,是他们坚实的后院。   呼伦贝尔草原的春天,没有南方来得早,不是乍暖还寒,而是天寒地冻。   牛羊在避风的圈舍里,无精打采地吃着干草,广袤的草场还压住厚厚的积雪,天空碧净湛蓝,往日静静流淌的额尔古纳河,仍是一条僵硬的冰带。圣火燃烧于胜利者的心里。铁木真坎坷而辉煌的一生,几乎就是蒙古民族曲折的衰兴史。从当初的“把阿秃儿”(勇士)血统,到9岁时父亲被仇敌毒死,泰赤乌人的追杀,与克烈部首领王罕、札答刺氏族首领札木合的合盟,与他们的先后反目,从十三翼之战的惨败,到择机助金,大败塔塔尔,再到班朱尼河之誓,草原劲敌王罕、太阳罕和札木合的覆灭,好不容易扫荡尽整个蒙古草原的敌对势力。此时,从额尔古纳走出来的蒙古人,挥舞的铁拳,再也没有受草原与额尔古纳的局限。他们向外扩张,节节制胜,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的蒙古高原各部,都被铁木真扫平……   终于迎来了这一天。铁木真召集了全体蒙古功臣与贵族,在与额尔古纳河相邻的斡难河畔,竖起了九杆白旗,举行盛大“忽里台”。也就是一种仪式,立汗仪式。一切都是有讲究的,以蒙古民族的理解方式:九代表永恒,白表示纯净;仪式的主题只一个,铁木真就位大汗,号“成吉思汗”。从此,草原各散落厮杀的部落,都统一为一个国家,蒙古国;一个族人,蒙古人。   据说,这九杆白旗,至今仍珍藏在蒙古国的“国家宫”里,作为一个民族权力与神圣的象征,供奉并瞻仰着。   遗憾的是,我们此行没有取道斡难河,而是额尔古纳河。否则,我真想去凭吊一下当时的会场,哪怕具体地址已不很确切,只要走近那河就行了。   我相信,现在的河水,就是从那时流来的,脉络和灵魂都不曾中断,就像我从去年走到今年,又来到呼伦贝尔。继续在草原穿行,路很直,四野开阔而安静。草原少山,见到一块起伏的山丘,竟有些激动。一条绿的流线,随丘顶勾画,被斜阳一透射,丘的身段就出来了,柔情似水,温婉而高贵,一种立体的美。我想,那支铁马金戈,所向披靡,随成吉思汗横扫欧亚,开创蒙古帝国浩大版图的20万铁骑,也许就有人生长于这里吧。因为只有这样的河流,这样的草原,这样的浩大与安静,才与那支铁骑般配。敦促师傅快快停车,兴致勃勃爬上山丘。蔓草掩膝,风吹草低,世界安静而单纯,只有青和蓝把天地分割。只是不见牛羊,不见河流,只见飞蝶。土地掩在草底,分不清黑色黄色,河流躲在丘的背后,总是不舍离去,牛羊在对面的山坡上觅食。所有的风景,都离我们远远的,我弄不清明用意。场景有些眼熟。哦,这不是我们去年爬上的那个山丘吗?当时就醉了,直想躺下,躺下,就在这里躺下,以花草为垫,蓝天做被,在这草丛花枝间,安静地躺上一会儿,做个梦,多好。怎奈时间不许,匆匆走了,没躺,也没做梦,带着遗憾,还有来去匆匆的浮躁。没想到今天又来了,真的是缘分啊,草原你知道吗。不为寻梦,追忆当时的想法,安静而真实,比梦更好。   回望来路,目睹眼前,铁木真怎不感慨万千。   许是厮杀得太久,血洒得太多,借助于九杆白旗,铁木真真的希望回归安静;或者说,他是希望暂时的安静,为更大的进攻积蓄新的锐气与动能。   没有“普天之下无非王土”,仪式结束后,他把草场和领地,都分封给了他的家族成员们。当然,他并不甘心。他希望自己开创的伟业,在子孙后代发扬光大,而不是就此停止。他对儿子们说:“天下土地广大,河水众多,你们尽可以各自扩大营盘,占领国土。”怕大家还没听明白,他又对男人们鼓动道:“男人最大之乐事,就在于压服乱众和战胜敌人,将其根绝,夺取其所有的一切,迫使其结发之妻痛哭,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以侍寝席。”   眼前的胜利,不过是清扫了后院,前面的舞台还大得很。成吉思汗的话,一下把蒙古人的雄心或者说野心,还有蒙古国的生存发展空间,拓展到无限;呼伦贝尔与额尔古纳,包括斡难河和克鲁伦河,都不过是后院里的一个台阶。   有了这个安静的后院,蒙古人的舞台是整个世界。   群情激奋,一场更惨烈的扩张与厮杀,已不可避免。   人员爆满,到呼伦贝尔看草原的人,都集中在这几个月。当地领导提前了几天,才在额尔古纳市郊区为我们预订了一家叫渔村人家的酒店。条件还不错,更重要的是,这里远离尘嚣,十分安静。安静地入睡,安静地早起,享受晨曦中安静的额尔古纳。出门便是乡村,踏着柔软的土地,柔软的草坪,安静的心,有一种分外的踏实。我理解了成吉思汗,理解了蒙古人,理解了成吉思汗那场轰轰烈烈的出发与西征。不仅仅是扩张,树大招风,其实有时,动是为了更好地静,进攻,正是更髙更深远的防卫,一种居安思危的进取之心。于是,在蒙古人强大的铁骑下,畏兀儿归顺了,金朝覆灭了,西辽征服了,中亚强大的花剌子模土崩瓦解了,西夏灭亡了,甚至斡罗思也可长驱直入了……   一个个强大的帝国,在不足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的蒙古大军前,都闻风丧胆,不战而败。蒙古人把自己的名字,写遍了额尔古纳、华夏大地,还有中亚和欧洲。无可否认,野蛮和杀戮,都罪该万死,值得诅咒和谴责。可是,当刀光收敛,剑影消失,当世界回归于安静,我们看见,没有停息的是历史的车轮。历史不相信眼泪,不相信弱者,不相信同情。不信,请随我把眼光转向车窗外,就在此刻,在呼伦贝尔大草原,在额尔古纳河畔。车速不快,什么都看得清楚。这条蒙古人的母亲河,原本为地道的中国内河,而今却背负着一个令人沮丧与尴尬的名字:界河。什么界?边界的界,国界的界。还不清楚吗,请去看看中国近代史,看看《尼布楚条约》,看看额尔古纳河边,那长长的刺人的边境铁丝网。司机告诉我,跨过界河中线,就是别国的土地。   隔着车窗看去,一样的河流,一样的草原,一样的蓝天,我们却不可循着成吉思汗的足迹,就这样驱车前往;不敢随意去那里的河里捧一捧水解渴,不可自由地到对岸的草原撒撒野。   沿着额尔古纳,我们不仅走近了蒙古,还走近了自己。   (《金山》2011年第10期)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0章 警察旧事(选)(1)   阿乙   这个以前写的,偶然在另外一个地方重新看到,细读下来,又唏嘘一遍。   不过不像以前那么后怕。在那个恐惧的夜晚,我越来越平安地走下山,有好几次都看自己的裤裆,看尿湿了没有。   沦陷的派出所今日做稿件研究做到一半,整个人突然停了。不知要做什么,会做什么,人如巨叶,仰飘于涧下。耳边有《37度2》的片尾曲,又如河水淙淙而下,将巨叶卷入撕心裂肺的瀑上。   昨夜,因为窗门大闭,眼睛阖严,竟觉世间无一点声音。我说,这混沌中有宁静,在天堂可,地狱也可;明朝可,原始社会也可。归途原来就是这鸵鸟式的一闭。   但是真正能够与我跨时空连着的还是一个叫洪一乡的地方。1997年或1998年,我在这个乡的双港河赤裸着身体,任水泥坝冲下的水砸在背上,我眼睛闭上,逐渐进入宁静。我看到自己腾云驾雾、穿州过府,直达首都。   昨夜,我在北京的床上闭着眼睛,等待青蛙和夜虫的叫声,它们没有出现,但是我很快回到了洪一乡。   我看到自己踩着鹅卵石慢慢走出水面,弓着身子开始穿短裤。太阳开始像失宠的妇女,泛着贫血的光芒。风吹过来,我的手脚起了疙瘩。冬日将至,这个河啊,断然是洗一天少一天了……我光着脚走上河岸,光着上身走回派出所,光着脑子往床上一躺,等待烧火的叫我吃饭。   但是曾经把我从县城一路接到洪一乡的仪征吉普车,在派出所外边艰难地发动起来了。这堆白铁寿命有限,有人既然把它摇醒,自然是有事儿将欲进入历史。我也没等招呼,把绿色的制服穿好,但是我在两双鞋面前陷入了思考。虽然都布满灰尘,但球鞋更适合于夜间行走。但是皮鞋说话了,皮鞋说,我知道你要穿我,你就别扭捏了。   那双球鞋我无数次劝自己穿它,但是它从来没有被临幸。我拖着后沿已经踩塌的皮鞋,松松垮垮地钻到吉普车里,然后睡着了。吉普车苟延残喘的声音割碎了我的梦,郑州、上海、广州和北京变得灰尘满面——我回到了现实当中。理发店满地的头发、没有一滴柏油的尖石路、因为开车冲到人家小卖部而被放逐到这里的警察,一桶桶倒在我的脑海里。车行途中,我突然和车一起跳了一下,我知道这是在过双港桥——那老爷车每次都是四足一跃,然后我们伪装痛苦,“哎呀”一声。   天依然光明,我们爬上山。我看到了油菜花,它们才是太阳,它们投射着巨大的温暖,它们撩拨着我的性欲,它们吞噬了一个咬牙的献身者和一个处男。我说,咱们就在这里撒泡尿吧。小周说好,自己掏着家伙就飙了一地。   小周说:“忘了说,有个打工弟回到边山了。上次抓赌时他跑了。”   我点点头,扣上裤子。这个游戏好玩么?又是带一个人回到派出所,又是他的家属拿着钱来赎人,有时候还会有一顿酒——吃的是腊肉,喝的是谷酒,然后全部呕吐到餐馆后边的菜地。   我们的车离边山村委会所在地越来越近,蓄着斯大林式胡子的联防队长,开始把电棍一下下拍在掌窝里。我有点憋气,太阳有点下垂的意思了。我回头看到山下,山下的景物眉清目秀,走向分明,好像是一块框内的风景画。   吉普车曾经路过那里,它还路过油菜花地——我感觉到自己离幸福越来越远,我被皇帝放逐到瑞昌市的西藏了,然后又被接着放逐到洪一乡的西藏了。天穷地远,此是尽头。   我从来不想参与这样的抓捕,我没有兴趣。   我们的车在村委会停了下来,因为前边不再有供四足动物通行的路。我们借了手电开始走上四公里长的蜿蜒小径。在小径的尽头,是一个小小的盆地,那里住着上百户大姓人家。太阳早就没有火了,我和小周、队长、司机一起百无聊赖地走进密林。我们讲了大概有六个黄色笑话,其中有一个是说:   有一个包工头嫖娼被抓,他老婆到公安局交罚款领人。还没领出门,她就揪着老公耳朵哭着说,家里又不是没有。   我们勉强笑了。讲笑话的司机没讲前就再三说,不知道你们听过没有——我们当然是听过了。   村庄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有如桃花源出现在陶渊明眼前。我感觉到这件苦役的一半已经完成了。我们加快了速度,把那个赌博逃跑的人从他家里捞了出来,然后迅速戴手铐,押走。   我对我们的速度很满意。何苦要借手电呢?太阳有一半还在山边上呢。   我们对这条路并不熟悉,它时常令我回转身去捡皮鞋。但是我们是胜利者,联防队长的胡须因为说话翘了起来。他对待这个被抓住的年轻人,就像对待笼子里的兔子。他带着欣赏的喜悦,捏着兔子的胳膊,蛮结实,蛮结实。他又带着笼外人的得意,嘲弄这结实的胳膊死活抓不到清一色一条龙。最后队长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家里怎么有个说普通话的女子?   那是我老婆。   怎么是你老婆,打结婚证了吗?   没有。是女朋友。   哪里的人?   四川的。   怎么认识的?   打工认识的。   队长因为问话放松了警惕,我们也放松了警惕,我们想到掉落到村庄的那位四川女子,就像七仙女掉到董永的那个村子。我们陷入到胜利后的疲倦和胡思乱想,我们有的抬头看天,有的低头看路,有的哀叹,有的因为自己说话别人不理生闷气。   后来队长就像拉牛的人只拉着一条绳索,他提着手上空空如也的手铐大叫:“别跑!别跑!”   但那壮后生已经真像兔子,在一处没有树林的山田里一蹿一蹿地越蹿越小。我擦了擦眼睛,伸出一只手指着天,大叫:“不准动!再动我就开枪了!……我开了啊!”   但是那身影已经彻底消失了。小周拍下我的手,说:“枪呢?枪呢?”   年纪轻轻的哪来的枪。我没好气。大家也没好气。大家在路边上坐着抽了几根烟。——这下是再也抓不到了。   兔子已经警惕了,他肯定不会住在自己家里,一定住在别人家里,住了几天就朝湖北的路再打工去。四百元的罚款就这样泡汤了。泡了也就罢了,回去还有个所长。所长?就跟他说,我们没抓着,他不在家。   但是你以为所长是傻子。第二天双港所有杀猪的卖菜的都会面带笑容地说:“派出所又让人给跑了。”   有一次派出所把人抓到二楼,只剩下一副铐子挂在窗杆上。我们像狗一样跑出门,跑到河边,跑进芦苇荡,跑入村寨。一无所获。但是当我们回来时,才发现那厮双手正扒着二楼的窗沿,一直在跟自己打气,跳下去,跳下去。最后当然是没跳下去。我们找到一把梯子把他顺下来了。我们把他一顿好打,打完了就发动吉普车连夜把他送到县城看守所了——在那里,武警拿着微冲,站在高高的谷堆上边。   说到哪里了?妈的,又是开会,又是被人问了一句“最近可好”,又是保安同学走来走去,害得我把烟头一脚踩死。   却说我们讨边无功,进退正两难间。却又是那联防队长大腿一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句非法同居的罪名来。我们当时都觉得这罪名实在不是罪名,但是那队长不愧是师爷出身,说,只是欺他不懂,来个引蛇出洞。   这个意思就是先假意逮他“老婆”,把他引出来,再把他二次抓捕。我和小周两个穿制服的也信了,不信也没辙。死马就当活马医。我们已经用梯子丢了一回面子了。我们已经被狗血淋头地骂过一回了。我们还是不是人民警察了?   我们就这样鼓足干劲,重新返回那个村庄。太阳像那个扒住窗沿的小偷,扒住山顶。我们都看了一眼它,觉得这一趟脚步甚是沉重。   我们快刀斩乱麻,迅速进入敌人家中,把那四川女子提了出来。我们提了有十来步,就到了村里的大谷场。这谷场近乎中学一个足球场,空空荡荡,摆了几个衣架。   我们放慢脚步,等待那后生出现。我们知道他就看着我们,他在做思想斗争。我们脑海里出现了抗日战争的片子,我们将看到英勇大无畏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   但是那女子突然一沉,就死过去了。我们以为她真有心脏病的时候,她的脚又在地上一顿狂抽。我先吓坏了,接着大家也吓坏了。我们脑袋一片空白。但是那队长久经考验,知道下数,起身一提,又把她提起来了,这女子张口就是一句川骂。   队长的手电筒正要砸下去时,我突然听到大海的声音。大海正一路怒奔,从云间急切掠过,看起来就要淹没山顶,将盆地变成海底。   队长、小周和司机也听到了。我们不但听到了,还看到了。乌泱泱一片人群正趁着暮色杀奔过来。他们提扫帚,拿铁桶。提扫帚的,眉毛拧做一处;拿铁桶的,嘴唇咬成八瓣。那扫帚拖地,有如金枪倒走催命来。那铁桶撑天,恰似银锤顺风敲瓜至。   男的女的,扫帚的铁桶的,就在我们身上一顿狂殴。打得司机叫爹喊娘,打得队长数声狂笑,打得小周鸡飞狗跳。我顺势蹲下,倒还清静。我抬头望着这些交叉运行的武器和唾沫,陷入到了宁静。   死亡前的宁静。   我逃生的意识是在菜刀闪过后出现的。我后来写专栏起了个名字叫“菜刀帮”,是因为那把菜刀确切地在我眼前晃过,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洁净的刀光。我以为天黑了,但是菜刀砍过来后,我看到天下一片白光。   有如闪电。   拿刀的正是那逃跑的后生,他嘴里喷了大约有二十个操字,然后专心致志地拿刀来剁我们的手臂。我们一个个中刀了,但是没有看到鲜血。后来我听到队长大喊——有种你别拿刀背砍!   我想这厮不想活了。但是他喊过后,所有围殴我们的人都愣了一下。这一愣就给了我们机会。队长夺下菜刀就跑,一路跑到半山顶。后边跟着的是小周和司机,他们的速度也不慢。只有我——我跟在最后。   我穿着要命的皮鞋,只能快步走。我仿佛听到后边的群众都在“哈哈”   大笑,他们笑穿制服的小周太狼狈了。他们不笑我,他们表扬我,表扬我关键时刻不丢人民警察的脸。我听到自己的心脏快跳到嗓子眼了,我知道这样迟早要被抓住——他们不可能不抓,我不可能不被抓。   两只手一扒我的背,我转过身来,恰好最后看了一眼太阳,它们只有些触须还在山顶,它们谢幕了。我转过身来看到一个汉子从村巷里钻出,手里提着一把枪担。   所谓枪担就是樵夫用来挑柴用的工具,中间是木棍,两边是削尖的铁。   如果乡下有野猪,多是用这个来刺。   我看着这把枪担,觉得它跟我没关系。那个我不认识的粗鲁汉子只是出来挑柴罢了。我平静地等待着不可避免的谈判,我将代表派出所,和他们就问题怎样处理,展开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的谈判。也许叫妥协好一点。也许叫投降更好一点。   没有那么多也许了,天黑得差不多了,我的眼睛和耳朵灵敏起来。我听到联防队长在半山顶上大叫:“叫你们逞,叫你们逞,你们的罪证在我手头了!”   这边一片骚动,都在商量那个菜刀的问题。   我最后一次摇了摇头,然后看到那准备挑柴去的粗鲁汉子突然大叫了一声——我见到他双手抬起枪担,双脚量好地面,开始助跑,像是要来个撑竿跳——我见到他臂部的筋像钢丝钳在黝黑的瓷器上,他的胸部一起一伏,像山丘被装在身上,腹部有梯田一样的肌块,正在互相挤压——我还见到他的老二,他的老二也像他一样绷紧了,那马口正如他的眼睛,正在深入到黑夜里,期待一个最后的答案。   我大脑一片空白,看到他朝着我冲过来。   我最后看到他时,他的嘴巴正朝着我吐口水。那口水半途被风拦下。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然后我感觉到自己像一袋吊在梁上的粮食,“噗”的一声,什么都掉了下来。我看到鲜血像礼花一样在身前燃放,看到那枪担冲过我后,越来越短,我看到壮汉的手和枪担一起钻入了我的体内。   然后他整个人穿过我的身体。   我看到我像一只爆裂的人皮,四散炸开。我看到所有人都“哦”的一声,惊恐地往后跳开。   我看到捡回一条命的自己,在这里,流下眼泪,再也不想写了。   小偷一个   这个小偷神不知鬼不觉,好几次不打招呼打个洞,就闯入到我的脑海里了。有一次是在横穿马路的过程中,有一次是在斜阳的冷风里,还有一次,就是现在。当我寂寞得不得了,寂寞得恨不能把自己甩到空中去撞死的时候,他就来了。   他每次都对着我谦卑地微笑。而我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像是在牵动无数根线,让他像木偶一样全身震颤起来。我就是在寂寞的时候觉得人是可怜的,是筛糠的,是有泪流不出来的。   我不是在写小说,我是在讲真事。如果不是真事,他就不会老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逼着我开讲。他像满后则溢的精子,他蠢蠢欲动,迫不及待,要一下跳到你的面门上。   我们看起来像是憋了很久。   我在洪一派出所的时候,喜欢穿着一条短裤去后山脚下的河里。我扒掉短裤,一丝不挂,会躺在水坝下一两个小时。我一般能看到太阳落山的过程,它开始的时候像是农妇一样,在愉悦地收被子,后来它就觉得天黑了,它感觉到无奈,就在门槛上坐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去,不再出来。我每天都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我就研究太阳会干什么,后来我知道它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后来我就把自己的头埋在有下冲力的水流里,让自己不想不听不说。就像我现在把自己的头埋在那小小的耳脉里,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没有呼吸的节奏感一直推着顺流而下,经过瀑布,经过又一条瀑布,一路被推到大海。   有一天我正在张望四周,准备脱掉裤子。这个时候我看到桥上有好几个人押着一个瘦子往派出所的方向走。这几个人我当然认得,他们是我的同事,他们去了长坑村。而这个瘦子就是要抓的小偷。同事小周一看到我,就裂开他的厚唇,像领导一样喊道:“小艾,捉回来了。快回来呀,这家伙有轻功的。” wWw.xiAoshUotxt.cOmxiaoshuotxt。com 第91章 警察旧事(选)(2)   我草草洗了几下,便从后门钻回到派出所了。   我们下午就知道了他的罪名:偷吃红薯干和腊肉。   这个罪名本来不重,但是考虑到腊肉比黄鼠狼吃得还多,加上熏腊肉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所以我们权衡再三,还是去长坑村把他带了回来。   我们去之前也知道他的身份,他是个孤独的儿子。他有很多个母亲,很多个父亲,但是他没有一片瓦一块砖。他主要是靠吃大家活命的,有时候自己也亲自动动手,去地里扒个红薯。大家对他睁两只眼闭两只眼。但今日他饿极了,他吃过分了。   他叫“练过的”。他本姓何,但是大家叫他“练过的”。   “‘练过的’?”   这一声问得“练过的”抖了起来,本来他还是坐着的,突然站了起来。   我们以为他哪根筋搭错了,准备要反抗了,但他很快就跪下去了。“练过的”   跪在地上,磕了一个头,说:“‘练过的’。”   本来这个故事会很简单,我们也不罚款,也不关押,管他吃一顿饭,教育教育警告警告,再把他放了,就完了。但是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寂寞,像是虫子抓住了我们。我闻了闻,有些寂寞还有深山老林的味道。我们觉得都像等了一千多年,自从我们在警校学习了拳击格斗后。   小周先说:“练过,那你蹲马步看看!”   “练过的”拿左手拍了右腕,又拿右手拍了左腕,然后吸了一口气,迈开双腿,往后面半坐着。我们当时都笑了,我们都把鼻涕笑了出来,我们不停地擦鼻子。我们觉得好笑,是因为他的双腿强烈地打颤,两根柴火一样的腿像是两个支撑不住的高跷,静脉血管乱跳。小周过去扶住他的肩膀,往下一压,像警校老师当年压他肩膀一样。我上去踢了“练过的”屁股一下,像警校老师当年踢我一屁股一样。   我和小周异口同声地说:“记得,马步是这样蹲的。”   我们的话还没有落,“练过的”一下坐倒在地。我们笑得更厉害。“练过的”,估计练过人际关系,他很快又站了起来,两手平举,两腿打战,肩膀下压,屁股维持九十度,然后不停呼气。我招了招手,说,停。   他还在那里蹲着。我说了好几次停,他才明白过来,就站着了。我又问:   “你会别的吗?”   “练过的”一本正经地回答:“会,会缩骨法。”   小周听了这个,来了高潮。小周就拉开两张办公桌,让“练过的”把手伸进去。“练过的”真的伸进去了,小周把桌子两个方向一凑,就把“练过的”   手夹紧了。“练过的”“呀呀”叫了几下,小周便说:“有种你自己拔出来。”   本来是斗气,谁知“练过的”真拔了出来,一边拔一边抖。这下我们奇了。   但是几个唯物论者最终还是决定自己测试下,结果小周被夹时自己也拔出来了,我也拔出来了,小柯拔不出来,不过据他讲,他今天的手比较缺力。我们觉得再来一个测试,我们让“练过的”从一辆轻便自行车的中间穿过去,我们目测了下,那自行车的脚踏上方多了一个焊杠,留下来的空间不足以让“练过的”通过。   小周像提鸡一样提着“练过的”,但是他就是通不过。“练过的”红着眼睛说:“你要让我运气啊,你不让我运半个小时的气,我怎么过得去……”   小周眼一横,那“练过的”马上就趴倒了。大家也觉得游戏到此为止了,这不过是一个假“练过的”。我们款待小偷吃了一顿干米饭,我们把他提到二楼,铐在乒乓球室的铁栅栏上,然后锁上乒乓球室,就四散去玩了,打扑克的打扑克,下象棋的下象棋。   小周在铐他的时候好像反应到什么,说了一句“哦,他‘练过的’,会缩骨法”,便把铐子铐死了。我们听到“练过的”“呀呀”叫了几声,很痛苦呢。   我们的扑克象棋和往常一样有输有赢。我们一个个又去吃了饭,我们吃完熟人的饭便回到了派出所,我们回到了派出所,就要教育小偷,警告小偷,我们觉得不搞节目加演了。但是先上到乒乓球室的小周突然像是被打劫了的妇女一样,尖声大叫:“他跑了!他跑了!”   我怀疑全洪一四万群众都听到了这声惊呼。我们的面子就这样一下丢尽了。我们的红色从面颊扩展到下巴、脖子、胸膛、肚腹,一直扩展到脚趾——哪怕那里有脚气,它一样还是有自尊心的。   我们像猎狗一样,从乒乓球室一个个跑出来,然后四散奔走,往尽可能的逃跑路线追去。其中小柯跑了一半又跑了回来,拿了一个手电又跑出去了。   我们跑了很久,我们查遍了芦苇根,我们问遍了路人,我们觉得每一寸地皮和每一个百姓都在作对,他们拒绝承认这里跑掉了一个人。   我们一个个拖着自己的脑袋往回走,我们被失败的情绪感染了,我们抽打着自己的脸,在问彼此身上带了后悔药没有。小周和我只说了一句话:“他还真是‘练过的’。”我也只对小周说了一句话:“他真的会缩骨法。”   我们走到派出所的时候都笑了,因为我们发现“练过的”正扒在二楼和一楼之间的墙体上。小周大喝一声:“下来!”   “练过的”说:“不敢下。”   “为什么不敢下?”   “我还没证明完。”   我们一个个目瞪口呆,他倒是要证明什么呢?过了一会儿,“练过的”   跳了下来,拍拍手就说:“我要证明自己有壁虎的能力,我在上边贴着墙贴了五分钟。”   我们看了一下,确实。   我们四个人一人分管“练过的”一只四肢,把他抬进了派出所。我们没有打他,没有骂他,我们给他上了一杯茶,问道:“你为什么要溜?”   “练过的”依旧颤抖地回答:“我要证明给你们看,我有缩骨法的。”   后来这个“练过的”小偷一直钻到我脑袋里就是因为这句话。这个分不清男人和女人,但分得清长官和百姓的白痴,这个睡过山睡过河睡过田睡过猪棚的白痴,这个除了游荡无事可干的白痴,这个白痴,他尊重他每一个需要证明是他自己的机会——否则他就寂寞死了,他就恨不能把自己丢到空中去撞,去甩,去抽。   但是我现在只想孤独地随水流淌走,淌到哪里算哪里。   (这篇有谎言,小偷其实是被我们用梯子顺下来的)   巨牛×的吉普车   1997年8月31日,一天内,我经历了天蓬元帅经历的一生。我在省城被告诉没有留住,两小时后我在地委教育局拿着盖好章的派遣证,回到县城。   在教育局和公安局转了两趟后,公安局政工科张科长一边讲年轻人和边远地区的必然关系,一边随便把我们四个毕业生的名字划向四个派出所。我在得知自己被分到洪一派出所后,心情和那头天神投胎的猪一样,有一种被贬逐到底的灰暗。   太阳照在庞大的省城时心有余而力不足,照在地级市时堪堪将就,照在县城就绰绰有余,而要是它再照到洪一乡,显然是巨大的浪费。我对这个自己不熟悉的小地方充满敌意,我于次日怀着失恋的心情来到公安局,等待着洪一派出所把我接走。   在公安局大院,一辆仪征吉普车夹在众多富奇吉普车里,鼻孔喷着新漆的味道,像是狼群里梳好毛的一头狮子,特立独行,不怒自威。我走到它身边的时候,发现了脸上有胎记的司机,他正拿着以前擦汗的毛巾擦着前盖,擦一会儿,他就凑上眼睛和鼻子细细察看一下。在他觉得擦得够干净的时候,就用手拍拍它,好像是母猴在奖励一个亲人。那司机看到我看他,用一句我听不懂的话问我。   我摇了摇头。他改口用我们的话问,我才知道他就是洪一派出所的司机。   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强力反弹。我从气派的吉普车上看到了气派的派出所,从气派的派出所上看到了气派的洪一乡。一切没有那么糟糕。   吉普车的轮胎在路上滚出悦耳的声音,像是一只船在水流里恣意流淌。   根部喷了石灰的杨树像是穿白色裙裾的舞女,她们和衣着朴素的路人一起站在远处目送着这片下凡的白云。   这有点类似美国乡村公路的场景只持续了不到半小时,车子突然原地跳了一下,我们上了一段土路。我看到尘土像雪一样扑向车窗,我看到司机曹中华的脸色迅速沉了下来,他低口骂了一句操他娘,拿手猛拍喇叭,然后又掀响警报器——那前边的车感觉到屁股后边莫大的危险,自觉靠到一边。我们的吉普车则像到了高潮的精子,迫不及待从旁边窜了过去。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声重癌症病人的叫喊。这是吉普车发出来的。接下来它又没完没了地呜咽起来。曹中华把车停在一边,狠狠踢了它几脚,然后掀开前盖,着手套去拨弄了十几分钟。等到他盖上前盖,回来发动时,吉普车像是永久闭上了眼睛,没有任何动弹。曹中华不断踩油门,像是医生在不断电击死人的心脏。我下了车,看到了一辆再丑不过的车。   后来,有如马拖着马的尸体,一辆别的车拖着我们的吉普车,把我们拖到花园乡一家汽配店。几个长得像盗墓工的修理工窃笑着上来一阵敲打,然后吉普车从深深的梦境里将就醒了过来。中午的太阳照在气急败坏的它身上,和气急败坏的我们身上——我们开始朝着我们县最高的山行进。   这座山垂直挺在我们面前,一条道路像是铁丝一样紧紧捆在它身上。我们将爬到这铁丝的顶端,然后在山的另一头再慢慢溜下去。一着不慎,很可能连人带车掉落到太空。我觉得不安全,但我想不出下车的理由。忍了很久,我还是问了曹中华,以前是不是有车子从这里滚下去。   此前对我还算客气的曹中华回了一句:莫讲!   这位司机年龄看起来比我要大两岁,他吸了一口气,发动车冲了上去。   我知道,一场战斗打响了。吉普车在开始的时候还是个轻快的骑兵,上到三分之一处时,就用自己的四肢狠狠抓住路面,抓一次,迈一步。我从车窗看到了山一路向下的线条,等到车爬到三分之二处时,我看到了弱小的村庄,它谨慎地望着,害怕你滚下去砸了它的身子。   路边长满了草,后边埋伏着狮子、大象,或者鲸鱼,它们随时准备冲出来,将我们挤下山路。曹中华的眼睛盯着急转弯的地方,嘴唇上冒出一层汗。   每当转过一个弯,我就能听到他松一口气。我点着烟,逐渐适应这个时紧时松的节奏。我快看到山顶了,树和竹子被风吹动了,清脆的鸟声自深处传来。   吉普车只要爬上最后一个陡坡,便意味着脱离危险。但是它关键时刻拉稀,油开始猛漏,往前奔不动,刹车还刹不住。曹中华焦急喊了一句,我没懂。他马上改口换我们的话,我马上就拉开车门,跳下去了。我等着他也跳,但是他不跳,他在车里鬼哭狼嚎一样大喊,快找石头,顶着后轮!   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整个人不受控制去寻找石头。我的眼里看到了不少石头,有的石头很大,看来还被人用斧头劈过,但它们嵌在路坝里。有的石头很小,长得和土块一样,一捏就碎。我找不到那适合的石头。我像熊一样,焦急地在路上走来走去。   后来曹中华自己也跳了下来,我看到他在太阳下像是一个会闪形的鬼,他顶住车屁股,怨恨地对我招呼。我赶快过去顶住另一边屁股。这辆在公安局大院里架子十足的吉普车此刻更逞能,它对着我们猛坐。我后来相信,吉普车的手刹肯定也出了问题。陡路最终体现了它的物理优势,我和曹中华汗湿了背,节节败退。而此时的山,已经屏住了呼吸,鸟和树都呆呆地看着我们。它们看着我们怎么开着车上山,又看着我们怎样被车逼下山。   但就是逼下山都不可能了,因为曹中华已经脱离方向盘。我们苦苦支撑着,等待着救兵,一度我们听到了山下有汽车的声音,但是很遗憾,那声音在山脚下自消自灭了。曹中华的眼睛红得跟狗一样,拿着鼻孔说话:“完啦,完啦。”   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完啦。我以为是车完啦。等到我们即将退无可退的时候,曹中华说,我叫一二三,咱们就放手。我能够想象到放手后的景象,车子将像跳水运动员一样,掉进太空,成为星星里的一颗。曹中华大概是哭了,我感觉到他就要丧失判断力了。   我看到曹中华的胸脯开始抽动,我感觉到自己的危险。我们放手后怎么跳,跳到哪里去——我们难道要先车子之先,跳到山崖之下。这有个时机问题,我焦急地和曹中华商量,趁此时赶紧跳,否则死路一条。再拦也没有用了——是啊。曹中华大喊,一二三!   我们在车离路边山崖还有一两米远时,急速跑到路靠山的一边。我们看到骄傲的吉普车加速度倒走,曹中华虚脱在地,而我目瞪口呆地看到车竟然被卡住了。   酿成奇迹的是一个石块做成的路标,还有一堆水泥板。我们过来的时候大约没有发现它们,但它们分别伸出手,拉住了自杀者的双腿。那辆吉普车险些把这两个救命恩人踢翻,但还好,它们有着与生俱来的牺牲精神。车子在臀部受阻后,妄图掉头换个姿势冲下山崖,但它最后只做到歪斜在路上。   路标上写着黑字:7公里。   我们的救命恩人越来越多,他们非常愿意帮助派出所的同志脱离险境。   我们的车该补的零件,需要维修的人手,都被落实到位了。   大约在晚上八点的时候,我们终于把车开到了洪一乡。我陷入在一身冷汗里,无暇对这个村一样的乡表达嫌弃和厌恶。   我看到一条折着的街,总共不到50米长,两边黑灯瞎火。我坐在车里,感觉到这里不会有一滴柏油。在经过一辆台球桌后,车子停了下来。两层楼的洪一派出所出现在我面前时,借着夜幕的掩护,勉强有一点威严的色彩。   但当我走进去看到它的大厅竟然布满栅栏,我就知道这房子肯定是从信用社或储蓄所打劫过来的。   派出所一个人没有,我用曹中华给我的钥匙打开了分给我的房间。我拒绝去吃饭,拒绝去喝酒,我悄无声息地睡去,就像我悄无声息地来到这里。   在将睡之际,我听到外边有县城话,那话大约是在说,把车借给书记吧,给撑个面子嘛。后来车子发动走了。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11期)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 txt 小_说天+堂 第92章 沉重的乡村   原野   乡村在太多文人的笔下是唯美的。文人笔下的乡村人是各种变化和随意组合的道具,不管他让你的形象变得多么委琐和糟糕你都要默默地隐忍,于是某些骄傲的城里人在遭受各种不公正的待遇后,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乡村,乡村对于他们是温暖的,是让个性自由张扬和美丽的小叶玫瑰盛开的地方,是你施舍一滴水就可以收获一条滔滔大河的真情永驻的清凉之地。于是你就带着与生俱来的城市人的优越感和俯视的目光来到了乡村,乡村人真的用他们比泥土还要质朴的真诚来款待你,他们把平日自己舍不得吃的好东西拿出来做给你吃,并送给你宁静的微笑和亲人一般的温暖,你心安理得地承受农人无私的馈赠,不带一丝感动。   其实乡村是痛苦的,每一位经营土地的农人的内心都负载着土地一样的沉重,他们默默地坚守和隐忍着太多苍白的日子带给他们太多的无奈。他们所以宽容和隐忍是因为他们拥有太多无法诠释和无法逾越的坎坷,他们不需要变得太过于精明,他们的精明只能为他们带来无尽的烦恼和不幸。于是他们把一切无法解决的难题都交给上帝,他们虽然不是天主教徒,但他们对上帝和苍天的虔诚比天主教徒半点儿也不逊色,他们在很多无奈的时候爱说的一句话是人活一世草活一秋,这几十年一眨眼就过去了,他们这样说时他们的面孔上就会堆起一缕麻木的微笑。我的老父亲是一个最诚实的农民,他曾经是一个公办小学教师,但他后来做了农民,他经常在一些星光灿烂的夜晚拿上一个小马扎和农民一起拉话,他和他们在一起一点也看不出他和一位真正的农民有什么不同,相反,他在听他们说话时总是微眯着眼睛恭恭敬敬地听,听他们用比岁月还要沉重的声音讲述着他们沉重的人生。当然他们也是有欢笑的,他们的欢笑是渗透了人生,是比真正的哲人还要大彻大悟的欢笑。   我总认为他们可以没有太高的文化,但他们之间的很多人都是深刻的哲学家,他们深刻的哲学思想有时让我们很多哲学大师都感觉汗颜,他们最大的悲哀是不懂得用唯美的语言和生花的妙笔将他们的思想和言行记录下来,他们去了,他们深刻的哲学思想也就和他们一起去了,他们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也没有留下。   我父亲是一个思想平庸和随遇而安的人。他没有哲学家的头脑和思想,但我父亲却是个能发现乡村哲学家的人。在我的孩童时代,父亲经常用赞美的口吻提到我们村里的李伯山和周春河,这两个人在我崇拜英雄时代曾深深地埋藏在我的记忆深处,到了我能读懂人生的年龄我真正地认识到了这两个人的不平凡,比如当年李伯山已经是一位年过六十岁的老人,他经常口里含着一杆旱烟袋坐在人群中沉默,他几乎很少讲话。他从未担任过村里和队里的干部,但他却有非常大的号召力,他所在的孙村第二生产队所有的社员都尊重他,队里遇有重大问题其中也包括生产队长也要找他讨教办法,经过他参与解决的问题大部分都会化险为夷,而他本人却很不幸,他的老伴十几年前就因病瘫痪在床了,唯一的女儿也在一年的雨季被雷劈死了,改革开放的一九七七年李伯山因癌症去世,他的老伴也在不久后去世了,李伯山一家人去世以后孙村人经常带着惋惜的口吻说多好的一家人呀!就这样断了香火!   另一个乡村哲学家周春河虽然更拥有哲学家的风范,因他早年毕业于燕京大学,但平日这人的性格阴柔,做人也亦正亦邪,没有谁愿意走近他。   我于1970年辍学后一直背着一只沉重草筐在故乡的土地上踽踽独行,我没有朋友亦没有人关注我,我像是一株无人问津的野草默默地生长,只有风和我为伍。我见证了北方原野上不同季节的风,初春的风狂野而肆无忌惮,它好像就成了大地上的主宰,它一路鸣叫着从遥远的地方吹来,它对大地上所有敢于阻挡它前进的物体都怒不可遏,它不厌其烦地向阻挡它前进的物体发动进攻,然而它前面的物体坚如磐石,最后风放弃攻击。   夏季的风温柔文静,如花季美少女款款地飘过绿色的原野,夏季的风里有太多生命的元素,它让柔弱的植物变得高大茁壮,它让野花的芬芳和泥土的芬芳糅合在一块,变成北方夏天大地上独特的气息,它为密不透风的青纱帐送去一缕凉爽,因为在绿海一样的青纱帐里,正有农人在弯腰锄地。夏天的风是最受欢迎的美好使者,人们在最炎热的日子里总会举头望天的,他们是多么渴望此时会有一缕风吹来呀!而晚秋和冬季的风就不受人们的欢迎了,这时候的风只能为人类造成灾难,我孙村一位叫四平的小伙子就是在一个冬季被风刮倒的大树砸死的,他死时还不到二十岁。关于风的记忆是深刻和无法磨灭的,直到我到县城居住以后回忆我身背沉重草筐和狂风邂逅时的情景还令我心有余悸呢!   我对乡村的感觉是苍凉和悲壮的。七十年代初乡村的苦难是沉重的,所有人都因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所有人都期望用什么东西来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我当年最大的渴望是能够吃一顿猪肉大米饭,然而这样的渴望几乎就是奢望。七十年代的北方乡村一年里也见不到一粒大米,北方人只能吃到少量的小麦,更多的时候是仅吃红薯、玉米、高粱。而南方人却只能吃大米,七十年代初虽然国家搞的是计划经济,但粮食和各种副食品却很少进行交流,我在二十岁以前几乎没吃过香蕉和热带水果。脆弱的肠胃因常年见不到荤腥,吃到一点肉就要闹肚子。记得我十七岁那年去蒋辛屯镇领子村挖胜利渠,因第二生产队提前完成了大队下达的挖渠任务指示,所以队长赵宽破例为社员们杀了一头猪,并对参加挖渠的社员说,今天大家都给我敞开肚皮吃,猪肉炖粉条白面馒头管够,大家听队长这样说,真比过年还高兴。午饭时大家真是可着劲儿吃,转眼一锅肉和两锅馒头就被消灭掉了。等到傍晚时,几乎所有参加挖渠的社员都开始拉肚子,只是队长赵宽一个人没有拉肚子,队长赵宽就说看你们这点出息,就跟八辈子没吃过肉似的,一边说着,就去大队部的卫生室请医生。这次因为来挖胜利渠的社员们多吃了几块肉而每人都掉了几斤肉,队长赵宽望着因拉肚子而个个都面黄肌瘦的社员们说,为你们杀了一头猪我还说办了件好事呢!敢情倒把你们害了,社员们说害啥呀?要是心疼我们再给我们杀一头猪吧!队长赵宽就说得了吧!都杀了咱春节吃啥?   我背着沉重草筐在孙村的土地上行走时,内心里是渴望能有一个人听我倾诉的,然而这个人一直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能喃喃自语地对土地、对风、对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所有物体进行倾诉。这种喃喃自语的寂寞倾诉影响了我以后的生活,我在告别草筐走进第二生产队参加劳动以后,曾经历了一段无法和别人交流的漫长岁月,这一段时间里我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劳动和沉默,为此队里一位新来的媳妇在和我一起劳动几天以后就断言我是个不会讲话的哑巴,她的断言让来检查生产进度的队长赵宽大笑不止,队长赵宽说他哪里是什么哑巴呀?他只是不愿意和你讲话,队长赵宽的话使得那位刚刚过门不久的新媳妇满脸通红。   乡村最大的不幸就是我们所经历的所有的日子都是陈旧的,今天重复着昨天,明天重复今天,所有的重复都让人无法忍受。这种无所事事的寂寞是我所经历过的人生最大的寂寞。七十年代中旬我曾无数次见证了孙村人的死亡,昨天这个人还鲜活着转眼他就死去了,他们的死亡都是非正常死亡。当年最无法让我接受的死亡就是我所在的第二生产队孙万明的死亡,孙万明死前的上午他还在锄地时和社员们说说笑笑,中午他就上吊死了。他的死亡据说是他因为收工回家后看到他风流漂亮的媳妇正在和村里的一位男人做爱。   七十年代中期的非正常死亡是司空见惯的,很多更深的夜晚风会送来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喊,那是又一条鲜活的生命消亡了,我的最好的朋友小林也是在那些年代里死去的,他是看上了他的邻居家的漂亮女孩,那个女孩开始对他也有些好感,但不知因为什么漂亮女孩后来却嫁给了宋村的一个小木工。   朋友小林无法接受女友的背叛,就在1975年麦收前一个霞光灿烂的傍晚喝下了满满一瓶农药和半碗凉水。小林死后他的哥哥也在一次事故中丧生了,不久,唯一的姐姐也因病去世了,当年他的家中只留下了他年迈的父母,苦度着生命留给他们的最后时光。   七十年代留给我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我曾在很多宁静的黄昏泪流满面地回忆那段苦难的岁月。那段苦难的岁月虽然让我几乎对生活失去信心,但它却是一笔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它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学会了守望和隐忍,学会了尊重生命,尊重科学。   苦难虽然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但接受苦难的代价却是沉重的。我在背着沉重草筐和在生产队劳动的数年里,失衡的精神几乎崩溃,我稚嫩的心灵无法接受太深重的苦难。在那些年里我无数次想到过死亡,并且设想着哪一种死亡更轻松一些,但不知为什么,孙村虽然有很多人在那一些年代里死去了,我却一直没有死。我之所以没有死,大概是和我当年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关,我虽然很早就辍学了,但却一直没有停止过阅读,我几乎把从孙村以及孙村以外可以找到的书全部找来阅读了,我读巴尔扎克、梅里美、小仲马、托尔斯泰、罗曼·罗兰等中外一大批优秀的中外文学作品。我在一个人面对旷野时曾无数次将自己装扮成书中的主人翁,我一忽儿成为小仲马笔下的阿尔芒,一忽儿又成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察金了,我在我的一个人的世界里是骄傲和自信的,但我在现实生活中却是脆弱和卑微的,我在七十年代里是拥有双重身份的,一种身份是虚拟的,一种身份却是现实的。   不知是哪一位作家说过,凡是从那些年代里走过来的人都是有很强的承受能力的人,他们可以承受心灵和身体的双重磨难。而双重承受磨难能力的人面对今天的一些小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七十年代不光只有痛苦和磨难,七十年代也有善良人性的关怀。1977年初冬大队要在北河套的地里打一眼深水井,我被派去参加打井了,我和一小队的一位叫春凤的姑娘负责清理从井里打捞上来的稀泥。春凤是个很清秀的爱清洁的姑娘,即使是干这样脏的活她的衣着打扮也非常入时。当时正有她们队里的一位叫小雨的男青年追她,她似乎并不喜欢这个叫小雨的青年,在小雨来看她时她总阴沉着一张脸,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小雨也知道她不喜欢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和她说话。然而不管小雨怎么努力,她对他冰冷的态度始终无法改变,有一次我问她说小雨对你这样热情,你为什么对人家这样冷淡呀?她微笑着说小雨是什么东西你应该知道,他整个一不良青年,一队的人办的什么坏事都少不了他,他要像别人一样我也就答应他了,比如像你……她这样说时,她的脸首先红了,我的脸也红了。   从此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她每次和我讲话时脸都微微有些泛红,我和她讲话时也显得有些不自然了,而且我们双方讲话的方式也开始变得小心翼翼,充满柔情。干活时我也故意抢着多干一些,她明白我是在有意照顾她,就充满感激地红着脸望着我说又让你挨累了,摊上了我这个拖后腿的人!我说没啥,摊上谁不也得这样干吗?她又羞红了脸,并为我拿来一条早就准备好的白毛巾。她家里的日子很好,有时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她也要带来一些拿给我吃。有时倒班倒到夜里十二点以后才能回家,我就送她回家,送到她家门前,她也不急着进去,却睁大一双眼睛定定地望着我,望了一会儿,她会轻轻地叹一口气说你也回吧,并飞快地握了一下我的手。我们的友谊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的麦秋才结束,本来她已经答应了嫁给我,但她的一双父母却不同意我们的婚姻,原因是我的地主成分,她于第二年秋天和北京近郊的一位菜农结婚了,她的出嫁使我万分痛苦,我没有怪她,相反我却深深地感谢她曾经给我的爱。   她出嫁以后我也离开了故乡去四处漂泊了,漂泊的日子是苍凉和无助的,但我并不怀念故乡,因为我知道在故乡劳动的日子比我去四处漂泊也好不了多少!在故乡的七月钻进蒸笼一样的青纱帐里锄地,其感觉是城里人想不到的,我在读过郭小川写的“北方的青纱帐和南方的甘蔗林”的诗以后,曾经对这首诗提出过质疑,我以为郭小川一定没在七月炎热的日子里去北方的青纱帐里锄过地,如果他去锄过地他一定不会用这样唯美的语言去歌颂北方的青纱帐,不知他后来在团泊洼劳改时去给青纱帐锄过地没有,如果他去锄过地,他也会给自己曾经如此垂青的青纱帐重新定位。   多少年过去了,乡村已不再是七十年代的乡村,今日的乡村充满欢乐和幸福,没有人再去七月的青纱帐里锄地,更没有人再到风雪飘摇的日子里去平整土地,乡村人过起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很多乡村已经不是鲜活在我们记忆中的乡村了,记忆中的乡村尘埋在岁月的深处,记忆中的乡村比土地还要沉重。我在二零零五薯春时节曾天真地去寻找记忆中的乡村,和乡村夜晚沐浴在银色月光的打谷场,我的寻找虽然执着但却是徒劳的,我寻找的足迹踏遍了周边数百个乡村甚至深入到承德的边远山区,我终于没有找到我记忆中的乡村和沐浴着银色月光的打谷场。我知道我生命中的很多东西都遗失在岁月的深处了,这些遗失的东西无论我怎样去寻找,也找不回来了,就像我们生命的大部分的生命我们也找不回来了,它们都已经遗失在岁月的深处了。你既然无法找回你遗失的大部分生命你也就无法找回遗失在你岁月深处的一些东西,其中也包括记忆中的乡村和沐浴着银色月光的打谷场。   哦,我们生命中太多的东西都渐渐远去了。我们生命中还留下一些什么……   (《天津文学》2011年第11期) w w w.x iaoshu otx t.c o mtxt!小!说!天.堂 第93章 蚂蚁(1)   李家淳   一、所谓家园   在一棵大树下,有一个蚁巢。   稚童无知,捧来溪水灌入巢穴。像一个遭遇外敌突袭的国度,顷刻间,蚁群陷入动乱。在被淹的出口处,蚂蚁呈难民状四处流散。骚乱过后,地上凋零着一些断肢残腿——那些痉挛的细长触角,扩大着灾难的倍率——蚂蚁部落似乎经历着行将毁灭的历史。   即使如此,在逃难的队伍里,有几只反常的蚂蚁。它们缓缓爬行,一步一回首,最后折返身体,伏在水淹的家门边,不像告别,倒像是默哀和检讨。   从簇拥在一起的情形看起来,中间腹部肥大、触角粗短的那只,大抵是蚁后;而相随在它身前身后的另外几只,身形小巧而头部较大、上颚发达,是那种卫兵模样的身份。这种蚂蚁,书上说是“兵蚁”。除此以外,还有一种“工蚁”,形体同样瘦小,善奔走,日常职责是建造和扩大巢穴、采集食物、饲喂幼蚁及蚁后等。当一场灾难降临头上时,我们看到“兵蚁”的******,而那些夺路而逃的,无疑就是数量众多的“工蚁”了,是蚂蚁部落的老百姓。   时间过去很久,“蚁后”和“工蚁”一直守在被毁坏的巢穴外。我们无法获知其中隐藏的秘密,或许,它们像废墟上的国王和将领,正在作出种种复兴和重建的打算吧。那些原本逃窜出去的蚂蚁,此刻开始顺原路返回,慢慢集结在“蚁后”周围,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拆散不了的部落。   事实上,在孤独的环境里,蚂蚁根本不能存活。命运一旦孤苦伶仃,它们就会不吃不喝,很快死亡。依靠群体的力量生存下去,是蚂蚁自身的本能,一套神秘的信息沟通系统,将部落成员紧紧地维系在一起。所以,尽管渺小,它们的群聚方式和坚韧的性格,总能让蚂蚁们在灾难中克服困境,重新在废墟上建造一座家园,并采集食物、生儿育女。   第二天,就像根本没发生什么事似的。在头天被水淹过的洞穴一侧,一个新的蚁穴已然建好,洞口,几只小蚂蚁正在贼头贼脑地探身出来。撒下几粒饼干屑,只见它用“爪子”推推食物,又趴在上面嗅嗅,待确定清楚了,便飞快地往洞内跑。不一会儿,一队蚂蚁蜂拥而出,将食物团团围住,它们抬着那些食物,迈着款款碎步,收工回营了。   ——一场盛宴,正在它们眼前铺开。   不知蚂蚁们是否需要睡眠,按理说,万物同源。它既要吃东西,其他的需要和欲望自是免不了的,比如做爱、喝水、打架、争地盘、唱歌或者叹息。   我怀疑蚂蚁们没有时间概念,活着的过程就是它们的时间履历。什么白天和晚上,或者刮风下雨出太阳,什么树木发芽落叶飘零,甚至人类的诸多新闻事件,它们都是无暇关注的。生存下去,这是蚂蚁们唯一但是永恒的主题。   小时候在老家,常见这些小蚂蚁们列队穿过阶沿,往泥巢潜行;有时候,在某片沙地上,看见它们笨拙地攀爬向上,野风一起,沙粒一卷,霎时,便踪影全无。“红蚂蚁”,我们惊呼一声,像呼喊溺水者。几只小手,本来还在捏沙土做小房子玩,那一刻都为蚂蚁的去向而牵挂。“看,红蚂蚁!”又是一声惊呼,声音是喜悦的——那小东西竟然很快从沙土中拱出身体,摇摇晃晃地顺着原来的方向蠕动着。   昆虫学家计算过,如果没有外力侵害,蚁巢可在一个地方生长一年。那么,在同一个屋檐下,我们第二年见到的蚂蚁,或许不是前一年的蚂蚁了。   先前的已经搬迁,或者已经是蚂蚁的下一代子民。谁知道呢,它们体若尘泥,形貌相似,人的肉眼辨认不了。顶多在搬家时,会惊动左邻右舍,过后�向如何,视乎它们自己的命运。   爬上海拔800米的迈田迳时,我已经浑身透汗,脚底酥软如踩了棉絮。   我空手而行,身上不带一物,在狭窄的山路上走得气喘吁吁,这使我暗暗地佩服挑着重物走在前头的迈田迳人。他们世代住在山上,男人负责开荒种地、伐薪烧炭,女人采摘山货、编织扫帚和操持家务,唯一目的就是繁衍生息。   从我所居住的小松街北行三十里,先是乡道,再是田间小路。然后,路面变得崎岖不平,行走速度慢了下来——连绵起伏的山峦在云雾中隐现,空气新鲜和湿润,冷清和孤寂逐渐袭来。当爬完五道山岭之后,在密林里,山路遽然下转,像一条带子往谷底弯曲延伸。青苔覆盖在石阶上。蜥蜴和千脚虫横卧在路中间。偶尔会有一条小蛇从草丛里窜出,又迅疾隐没。无名鸟发出几声怪叫,树林里传来秋蝉嘶哑的嗓音。远处的涧底有“沙沙”之声响起,正在凝神,山里人说是有野猪出没。估摸着快要转入天荒地老的时候,几间木头和泥巴垒成的屋子隐在树林深处。房子依山傍溪,随地势局促倚立。屋瓦黑亮如烧炭人的脸,黄泥的墙身几经风蚀,像一个老者的暮年。屋檐下堆放着劈柴、农具,牛圈在住屋的西侧。屋内光线较暗,所有的家具都是竹木制成的,山墙被煤油灯的烟火熏得漆黑。除了一头牛,看不到任何家养的禽畜。   “黄鼠狼和野猪半夜都来,养不了。”瞎了一只左眼的贤明对我说。他的眼睛是被铳打伤的——那时候他还是二十来岁,常常结伴去后山打猎,结果晚上被邻村人当成了野猪。他在黑夜中忍住剧痛,挣扎着爬回家里。“啊啊啊”,他干号着躺在担架上,那眼里没有泪水,只有血水冒出。等送到山下的卫生院时,他差点死在血泊中。躺在卫生院的病床上,一个多月,“哼哼哼”,他每天呻吟着。身上痛,心里更痛——住院费花了两年的收入,比剜肉还难受。从此,他睁着一只眼睛看世界——世界在他那里原本就很狭窄,现在更是残缺不全了。   “山里人最大的享受就是去街上赶集,累是累点,卖了东西可以吃餐好的,手头也宽裕些。”他说起去小松街赶集时的情形,半只眼睛闭了起来,像麻醉了一样。我卷了一筒山里的烟丝,吸进嘴里又苦又涩。   每逢赶集,山里人总要挑了东西下山来。男人肩头不是驮着毛竹,就是挑着木炭,衣服上满是烟火色,落满炭屑,那脸也是黑黑的,只露出两只白眼仁;个别后生却和老一辈的不同,他们会趴在溪边将脸面洗干净,摸出随身带的木梳子,将长头发梳出漂亮的分头,三七开。他们担子上挂着的黑皮革背包内,还装了一身干净衣服,快到街上时,便躲到僻静处,换下那身脏衣服,像模像样地穿过街上琳琅满目的摊子,往竹木市场走去。因为日照少,喝的水质也好,女人脸子很白,透出红色,衣服也光鲜。惹得街上的浮皮浪子死命地追着看,挑了扫帚的女子于是脸红得更加厉害,低了脑袋从人群里挣脱出去。集市是下午开始散去的,卖完山货,这些人肩上都不空着,化肥、农具、日用品,担子不比来时轻。等到他们翻上山岭,转回家里时,天色已经擦黑了。“没人空着手回家,只有好吃懒做的二流子才会那样。”他们说。   在山里,时间过得极慢,却有清晰的走向。每一天,每一季,每一年,从树叶、草色、动物们那里,可以获得时间的信息,生活框定了它固有的节奏。种着极少的薄地,靠山吃山。乐趣并不缺乏,在新鲜的气息中上山、入涧、下地、回屋,和野兽斗法,也被蛇虫所伤。日子简单、粗糙,有一丝土腥味、汗味。晚饭都是天黑后摆上木桌的,男人喝自己酿的谷烧酒,喝到半酣,哼一下野曲子,哥啊妹的。唱歌的哥哥看自家女人掩嘴窃笑,便扳过那软软的身子,“呜呜呜”,灶鸡被惊吓,一律噤声,只剩下山野的静谧了。天亮时干活,天黑时睡觉或者做一场山里人自己的“爱”,他们说“那事”。一代代,没有什么改变。有时赶集,男女结伴奢侈地看场电影,便从那好看的画面里学习些普通话,回来学舌一通,惹得听者“咯咯咯”地笑。在山里,读书走进城市的人凤毛麟角。到贤明这一代,迈田迳也有上百年历史了,1983年出了一个军校生,小村并没有更多的激动。那后生拣了几件粗布衣,平静地走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我的岳母是那一带的接生员。山里人生孩子,和山里那些动物相差不大。   怀孕十月,一旦要生了,男人便下山,恭敬地请岳母去接生。有时没有算好日子,来不及请了,男人自己充当接生婆,把脐带随意地剪断,用热水清洗一下婴儿,女人喝杯红糖水,躺几天,就又下地干活。一天半夜,山里某男子敲岳母家门,说自己老婆要生了,躺在床上几天,疼得半死。岳母惊醒中责怪他来得太迟,两人打着电筒和火把匆匆上路。到那家里一看,羊水早就破了,只是胎儿没有出来,母亲已经气息奄奄。幸好岳母经验老到,下半夜时生了,却是个“葡萄胎”(怪胎),那男人蹲在屋里,很气馁的样子,女人则虚弱地趴在被窝里流泪。岳母收拾了一下,动身下山。电筒在半道上没了电池,结果,一条眼镜蛇在岳母小腿上咬了一口。要不是临镇老蛇医的草药好,岳母的命也赔了进去。事后,山里人说那家生怪胎是不吉利的事,难怪半夜路上有蛇咬人。山里人信命信神,把自己的一生交给神去差遣——往往是一棵树或者一块石头,成为他们的精神归属,为此甘愿俯身膜拜。“我们的命贱得很,和山上那些鸟兽树木没有什么两样的,有时候比几只蚂蚁还贱。”1983年9月的那个夜晚,喝过谷烧酒的贤明说。他的一只眼睛露出白眼仁,另一只眼睛在煤油灯下浑浊不清。   2007年12月,我刚从外地回小松街,贤明便来看我。迈田迳人已经全部迁到了小松街,后代们几乎全部外出打工,田地荒落,山上的树木被毁得支离破碎。留下几间老房子,孩子们都不愿回去。最先的一家搬走后,第二家、第三家……全村9户都在一年内下了山。迈田迳的山道上,蒿草遮天蔽日地生长着,每到夜晚,村子陷入死一样的沉寂。“那里毕竟住了大半辈子,房子都还在,这街上住久了,闷。除了孩子打工寄回一些钱,我们做生意又外行,租点街上人的地种,不划算。我还是时常回去山里,路都快找不到了,哎,看到那些老房子没人住,心里惶惶的,他们肯定是不回去了。日子都丢光了哟!”贤明讷讷地和我絮叨着,那只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地面。地上,几只蚂蚁正大摇大摆地爬过他的脚背,往墙根列队而去。一种村庄史开始尘封,而另一种生活史正在重建,我们深处其中,遭逢着所有的幸福和忧伤。   二、野地上的微点   蚂蚁们驮着食物,目标清晰地走在野地上,它们是一个个微点。这样的微点在大地上随处可见。蚂蚁行走的速度缓慢、艰难而坚定,这倒是与人的处境有几分相似。   那时候,我住在一个名叫小松的临镇村落,距离细东的老家下岽村六十里路。与他家相比,我算是住在平坦地方的人,他们那里和迈田迳一样,也是山里。   细东说:“从和尚田到下岽有十余里,隔着几个山峰。下岽村有一间碾米房和瓦、梁、檩子、禾桶,可我不能回去。从走出下岽那天起,我就晓得,不能回去,累死都要在和尚田扎根。”1981年4月,因为一起别人作案的偷盗事件,县中保卫人员把他从被窝里揪起来,当夜驱逐出校门。那天后半夜,他既不能回家,也没地方可去,只身背着一个木箱子,在漆黑中来到了学校围墙外的赣背村,被好心人收留在一间废弃的仓库内。从那天开始,一直到1983年6月结束,寄身在这间堆放稻草的黑暗仓库里,他被世界遗忘。   现在的学校生活早就面目一新,而在那种年头,细东的经历和《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何其相似?细节上,甚至曲折和艰辛得多。1980年7月之前,他在县高中就读,结果高考时落榜。按理,他可以复读。可是,他的老家下岽村,恰恰是全县最为闭塞、偏僻和贫穷的地方,一个依靠人挑肩背的山窝子,即使在县域版图上,你也找不出它的痕迹。要是抬腿走小半天,翻过一道关隘便是邻省,而到本县县城却要翻山越岭走上大半天。那里山高水冷,土地贫瘠,生活的困窘无法想象得出。这样的出生地,注定了他的父辈们日子不好过。供完高中已属不易,何况复读?偏偏细东的父亲是个暴躁、冷酷的人。从小起,细东和他的兄弟们就活在父亲这个“活阎罗”的噩梦当中,战战兢兢地度过了童年、少年时代。   “我全部的渴望就是逃离下岽,逃离父亲的阴影,没想到要走过濒临死亡的道路。”他这样叙说自己落榜后的经历。落榜以后,他没有回去,辗转央求亲戚去了乡里的高中补习。因为学校不开文科补习班,自学一年后,他再次落榜。一边是觉得尽了义务,既然考不上,巴不得多出一个劳力,另一边是只想逃离,事情变得诡异和危险了。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4章 蚂蚁(2)   1982年9月,为了躲避家里的追问,他跑到县中弄了一份考卷,自己做题自己打分,骗取了家里的信任,得以继续“去县中补习”。事实上,去县中补习,是需要一个分数档次的,他的第二次高考成绩并没有达到补习分数线。   幸好那一年,他的弟弟考入了县中。自1982年9月开始,家里以为他名正言顺地在县中补习,学校却多了个“黑名单”。他寄住在弟弟铺位,每天依靠自学和旁听,试图再次参加高考。这样偷偷摸摸的学校生活自然无法长久。   有人举报,学校保卫处把他当做小偷驱逐出校外。他的突然失踪,被懵懂的弟弟告给家里,于是在赣北那间仓库里,家里赶来的长兄们终于看见了真相。   “好吃懒做的角色!父亲最终下了这个定义并断绝了一切生活来源。”   他说。那一年,我也在县中读书,后来才认识了这个独自流荡在校外的“同学”。在赣北村,他像个游魂,每天唯一的任务就是找吃的,活下去是最大希望。在此之前的高中生活阶段,因为家里规定每周只有五斤大米,他不仅跑到食堂的水沟里捡过剩饭,也向路边摆摊的老婆婆讨要过米馃,常常饿得头昏眼花。几年内,欠了同学几十斤饭票,身体本来就单薄,且患了尿遗症。   物质的一贫如洗和精神上的自感耻辱折磨着每一个日夜。到1983年6月,再次熬了一年多,预考中他还是以低分失去了高考资格。   “那几年,我饿得半死。没地方读书,我徒步去电影院、图书馆,有一次饿得把书也撕得粉碎……”说完这段经历后,他舒了口气,继续讲述着后面的事,“后来,实在走投无路,我跑去柳家庄挖锡矿,钻矿洞。几个月下来,一分钱也没赚到,命倒是差点丢在矿洞里。就在绝望时,山下传来了乡里招聘民办教师的消息。我想,先做教师,再图谋跳出那个山旮旯。最后,我考了全乡第一名,被分配到和尚田村小。一个猪栏改建的教室,学生不到三十人,但是,和尚田距离县城更近,地方也更敞亮、平缓了,比下岽好了许多。最初的想法很简单,就是离开下岽,所以,为了在和尚田扎根,我决定盖房子,当然就得从老山窝子里往外搬木料和家什了。”   我没有去过下岽村,但是细东住过的那些地方我是清楚的。山虽然高,草木却稀疏。多年的砍伐毁坏了山地资源,变成一方穷山恶水。为了建房,他把一块石头、一片瓦、一根檩条慢慢累积着。几年时间,从下岽村到和尚田这十几里山路上,他一趟趟地驮着那些重物,硬是踩出了一条山间小路。   因为户口等诸多原因,房子最后没有建起来,那些辛苦驮来的木料,二年后又被他用身体移到了另一个村庄,他并没有在和尚田扎下根来,而是被命运拖拽到了另一个名叫吉东井的小村。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个女子,两人在一贫如洗时结为夫妻。   “等到我在吉东井村盖起三间瓦房时,我的债务已经上升到五位数。那是1988年冬天。当然,没想到最后真的逃到了广东厚街,从此,老家的一切都变成记忆,我把仅有的一处巢穴也丢掉了。”坐在电脑前的细东像是不关自己的事情一样,暂时结束了这次叙述。   我无权指责他一再落榜的不该,苦难年代的记忆是惨白的。在他面前,我看到的只是一只卑贱的“蚂蚁”如何含辛茹苦地挨过白天黑夜,用坚韧抵御住四面八方的侵害,逃脱一次又一次的覆灭之灾。   一根檩条就是某种生活的重量,它压在一个人的脊梁上,喘息和汗水、泪水凝聚成一条河流。我们裹在这条河水中,湿淋淋地向前爬行,爬成了一个俯伏的姿势。站在尘世的远处观察,这些背负了重物的影子,是活在野地上无人垂顾和搭救的微粒,如果地皮上传来一阵阵战栗的旋律,那是他们在用力呼吸,像昆虫微弱而清晰的叫声。   三、多么脆弱,多么坚硬   我听到张捷群的名字时,就像遇见一枚草叶那样寻常。他自杀的消息,是细东在讲述自身经历时,偶然提到的一个事件。然而,我还是被这个人所震撼。   从一张照片上可以约略看出张捷群的样子:中等身材,体格单薄。鲁迅式的短发,粗硬地竖起在那张皱纹纵横的瘦脸上方。颧骨高凸,牙齿发黄,目光坚定有神。上身的老式中山装已经磨损得呈现淡白色底纹。他右手端着酒杯,左手平伸,以一种谦恭的姿势站在桌边。一间黄土斑驳的厅堂里,摆放着几桌乡间的酒宴,挤挤挨挨的乡邻们围拢在一起。只有张捷群站立着——某年春节一个小山村里的那次欢宴,张捷群成为一张照片中的特写镜头,他被永远定格在人间。   在细东的故乡下岽村,大多数男子都属于“倒插门”女婿,张捷群也不例外。从更高更远更为闭塞的山坳里来到下岽时,张大约是二十来岁的年纪。   因为自尊,他发誓要自立门庭,不再俯首帖耳地寄人篱下。誓言好立,做起来却难。下岽村的半坡上,陡峭突兀,茅草、灌木丛生,乱石遍布,稀稀落落的杉树、松树散生在山坡上。1980年代,在这样的地形上,要盖起三间明亮宽敞、外墙抹上石灰的瓦房,仅凭张捷群一人之力,比“愚公移山”还不易。尤其小村远离县城,许多物料依靠人扛肩挑,只是一个来回,一天就过去了。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张捷群除去耕种,便把全部精力放到了筹建瓦屋的事情上。   那几年,每一天的清早和黄昏,人们都能见到他躬身在山路上,肩背上扛着木头,挑着砖块、石头、水泥等建筑材料。一趟又一趟,一步又一步,行走在几十里的山道上。挖土方、垒石基、筑墙、架梁、盖瓦,四间瓦屋终于矗立在下岽的高坡上,坐南朝北,红瓦白墙,把幽暗的山地照亮了几分。   现在,张捷群有理由抬起头来了,他觉得尊严正在回到脸上。除了几间大屋,他还有两个儿子,这也是一种资本。若干个年头里,在下岽,张捷群活得辛苦而又骄傲。家门对面,有一根冲天而起的石柱(当地人称其为“石笋干宵”),屹立在一个石寨边,它高达百米,雄奇险峻。站在自家门前,张捷群是否觉得自己作为一个山地男人,是伟岸、挺拔的,像石笋一般英武?没有人探询过他的内心,流淌在他血脉里的坚硬,却让许多人钦佩了多年。   都说硬物易折,琉璃易碎。张捷群活到四十多岁时,山地上开始瓦解。   儿子们相继外出务工,一走就是多年。张捷群总是坐在屋檐下,茫然地注视着对面的石寨。身后是寂寞的瓦屋,几只蜘蛛挂在瓦檐上,蚂蚁排成一条线沿着墙根攀爬而去。秋天的风吹过屋顶,发出“沙沙”的微音。通往山外的那条土路上,整天没有一个人影,被风卷起阵阵尘泥。他困顿不已,内心装满落寞和迷惑。累了半辈子,偌大的房子里,开始被老鼠和蚂蚁们占据,他的地盘逐日撂荒下去,他在无奈中抵抗着王国的衰颓。没过多久,儿子们在县城新购了房子,里面的装潢和家具的华丽,非是下岽老屋可以相比。儿子要他放弃老屋,搬到县城居住,顺便帮忙照看孙子,这是多么幸福的荣耀呀。   尽管心里别扭,他还是欢喜地听从了儿子们的安排——儿子能耐,他没理由躲在自己的私念下过日子。儿子们把新房和孩子丢给了他,转身去了沿海——在遥远的那个城市里,儿子们已经开了工厂,做起了老板,没有心情和他品味从前的“辉煌”往昔。他们的新生活,是陌生的细节和令人眩晕的滋味,剩下的事情,只是让他照料新房和孙子。张捷群住进了县城的新居,心里的傲气开始一点点溃败,旧生活也在慢慢地消解下去,恐慌感裹住了他——躲在县城鳞次栉比的高楼群里,他感到自己是一只没有生气的虫子,譬如蚂蚁,渺小、无助和无所皈依。   转年后,某天黄昏,孙子误喝了农药,送到医院便断了气。儿子当然无法原谅负有照看责任的父亲,他在自责和惶恐不安中泪水覆面。这时候的张捷群再也不是那个豪情万丈的下岽男人,他萎靡不振地跟随儿子去了沿海城市的工厂,像迷失了家门的老人,被人丢在陌生的大街上,他的精神已经迷路。事实上,城市的生活明朗似日,在他眼里却是阴沉沉了无生机。百般无聊,他走进了儿子工厂的车间,看着那些物料堆放在地面,被工人们随意地浪费着,他心疼;看着饭堂里的伙食不好,他又心疼这些做工的外地人。于是,他像当年住在下岽一样,身板挺直地指挥着工人。一会儿说这样不对,过一会儿又说那样不合适,慢慢地,工人厌烦了他,儿子知道后又骂他添乱,顺带扯出了丧子之痛的怨恨……   在距离下岽老屋三十华里的县城,一天清早,琴江桥的桥洞里,有人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身边丢着一个农药瓶子,药剂一滴不剩。尸体已经僵硬了,嘴角满是白沫,河岸边,整齐地放着一双皮鞋、一部手机。认识的人说:   “这不是下岽的张捷群么?”   一个忙活了大半辈子的山地男人,被儿子从工厂送回来后,终于选择了自己的去向——他没有死在新居里,也许觉得不能玷污了儿子的豪华房子吧,他也没有死在下岽的老屋里,因为下岽村早就人影无踪,村子坍塌多时,只有动物穿行了。那些过去的村民们,许多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清。这个桥洞,成为他最后的归宿。   现在,如果你去下岽,在漫天野草丛中,张捷群家四间白墙黑瓦的房子格外显眼。   四、天黑以后   放在枕边的手机突然响起,铃声把黑夜搅动,安静的空气被拂乱,隐约传递出一丝不安。懒得开灯,我在朦胧中爬起,一边搔着臂膀一边接电话——那里有一块被蚂蚁咬过的地方,痒痛不已。   这栋高达七层的宿舍楼,因了它的住客稀少,总是被一种空洞的冷静罩住,况且这是半夜。我的房间在三楼,10余平方米的空间,陈设简单:一桌、一床、一椅、一灯,家具都是旧货市场买来的。除了这些硬物,还有就是我的身体,在这间居室里日复一日寄存着,独自散发出人间温度。下班后的空闲里,便有一本书,被懒懒地翻开,静静地平伏在桌面。我的头顶落下一圈光晕——日光灯总是晃晃悠悠的,射出苍白的光亮,像我某一段时期的生活状况。   读书累了,我喜欢用眼睛打量室内。从桌子边缘开始,目光掠过稿纸、书籍和几页信笺,最后落到地面——几只小蚂蚁在无声无息中缓慢地爬行。   蚂蚁极小,若非外表颜色暗红,灯光里几乎会忽略掉它们。红蚂蚁从阳台门进来,顺着墙根走,爬上桌子、书本,又溜到我的身上。我把它们小心地捏住,放到一张白纸上。几只暗红色的小精灵先是茫然地伏着,继而挥动触角,舞蹈般地挪移着身体。白纸悬在手上,蚂蚁们笨笨地爬到了纸缘,再次俯伏下来,一动不动,半边身子正处于“凌空蹈虚”的境地。一到此时,它们的记忆力便失去了作用,只能凭借视角去观察自己的道路了。我多次尝试着把白纸上的蚂蚁放回阳台上,可是,在做短暂停留后,这些小东西总是沿着老路,再次开始了缓慢的旅程。最后,在桌子边缘,它们顽劣地翘起屁股,似乎在对我发出抗议呢。某种角度上,我和几只蚂蚁有相似的阅历——天黑了,就想寻求一间房子,躲在里面,免去了诸多不确定的伤害。也罢,冷清的室内,多出几只会动的朋友,总比面对冰冷的墙壁略胜一筹吧,我姑且容纳了它们的存在,并在半夜被动地受到它们的打扰,比如被强吻肌肤。   天快亮时,室外总会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声,很琐碎,也很细碎,像乡下大姐早起时的低语。我揉着被蚂蚁叮咬过的手臂,醒卧在床上,侧耳听着鸟的“叙鸣”。就在几天前,夜读苇岸的《大地上的事物》,里面有这样一段话:“鸟儿的叫声是分类型的。大体为两种,鸟类学家分别将它们称作‘鸣啭’和‘叙鸣’。鸣啭是歌唱,主要为雄鸟在春天对爱情的抒发。叙鸣是言说,是鸟儿之间日常信息的沟通。鸣啭是优美的、抒情的,表达的,渴求的,炫示的;叙鸣则是平实的,叙事的,告诉的,光流的,琐屑的。”读到这里时,我像是周身涌过一股电流。另一个小节里写道:“麻雀在日出前和日出后的叫声不同,日出前它们发出‘鸟、鸟、鸟’的声音,日出后便改成‘喳、喳、喳’的声音。”那个时刻,我忘记了翻书,陷入莫可名状的沉思之中。室外,常年住着几只麻雀,它们要么躲在老榕树枝上,要么胆怯地蹦跳在空地上,于晨昏之间发出鸣音。   无疑,麻雀和蚂蚁都是平民性质的动物,它们的声音属于“叙鸣”(蚂蚁无声,只是缘由我们听不见罢了),属于“言说”。麻雀说些什么,我猜想不出,就像麻雀不可能清楚室内这个家伙的内心秘密。但是,麻雀、蚂蚁和我都是卑微的动物,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只有一种,那就是活着,尽可能地活下去。   我们用一种低微和谦卑的姿态“叙鸣”,只在很短暂的时刻“鸣啭”,比如想起亲人、故乡和土地的时刻。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5章 回望   李云   一   我一直都在回望,回望来时的路。从出生到现在,都是如此。这是一条异常艰辛的路,沿途布满数不清的凶险与变数。我始终认为,冥冥中一定存在另一个我,想要把真实的我往另外一条黑暗的道路上引,我和他暗暗较劲,所幸的是我最终没有成为他,我打败了他,让他永远也没有机会成为现在的我。那个人是我的对立面,灵魂深处想要支配我、左右我的人。   在母亲的子宫中,我差点没能成为我自己,还有许多数不清的细胞都想成为我自己。我战胜了其他所有的对手,抢先成为我自己,在母亲的子宫中孕育成人。我相信一定有一颗精子,至少有一颗精子对我怀恨在心,要不是我的捷足先登,我就不是我,而是他了。所以当我成为我之后,便有许多潜在的对手和我暗暗较劲,他们和时间一道不断使坏,想要把我消灭在时间之外。所以当我来到这个世界之时,迎接我的从来就不是鲜花和掌声,而是数不清的灾难和厄运。当我想健康成长时,他们就用疾病折磨我,当我想追求幸福生活时,他们就用贫穷困苦阻挡我,当我思考问题时,他们就用平庸和无聊干扰我,当我想追求幸福爱情时,他们就用背叛警告我。总之是不让我好好活着。生存的欲望有多强,遇到的阻力就有多强。这似乎更符合物理学上的力学平衡原理。   直到四十岁以后,我才彻底弄明白这些道理。   二   记忆中的世界美丽而宁静。   这是南方的村庄,我出生的地方(确切地说是我成为我的地方)。春天,太阳出来了,照耀着杂树生花的村庄,照在山腰那一排排低矮的木质瓦房上。   山腰下面是一条晶亮的小河,河里布满大大小小、高低不一的石头。清清浅浅的溪流绕着山咀向远方流去。河两岸是一色金黄的油菜花,空气中传来野花的芬芳。村庄上空漂浮着一层蓝色的低低的雾气,和远处的天空连在一起。   夜晚,密林深处传来鹧鸪鸟的声声鸣叫,像在呼唤远方的良人……这一切是多么安静。   只要一闭上眼睛,我的脑海中总是反复播放这样一幅画面。多年来,不管村庄的内容发生了多少实质性的改变,这幅画面始终都在脑海中搁着,时间越久越发清晰。如今,我家祖屋后面的小山包上,躺着我的爷爷、奶奶,还有我的父亲。他们的坟墓和周围的泥土、杂草、藤蔓混在一起,看不出曾经活过的痕迹。他们已经被世界深深遗忘,或者从来就没有被记起。他们是一星星卑微的磷火,曾经忽闪忽闪过,但终于消失在永恒的黑暗中。那几个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土堆,是我生命的源头,是我之所以成为我的唯一依据和凭证。多年以后,我也会像他们一样,成为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土堆,埋在一处荒草丛中,然后被人深深遗忘。这是我成为我的最后宿命。到了那一天,无数个想成为我的精子和卵子才会对我加以原谅,了却一段红尘恩怨。因为我们都被时光绞杀,遗失在光阴之外,得到了最终的公平。   三   但是,我毕竟在人间走过一遭,这是我的幸运,也是不幸。   在我成为我的那个寒冷的雪夜,窗外凛冽的北风撒着欢儿在林中奔跑,狗一个劲儿狂吠不止。我在朦朦胧胧中意识到迎接我的将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我赖在母亲肚子里迟迟不肯出来。我的固执和任性让母亲吃尽了苦头。   这个年轻健壮的乡下女人,早在三天前就喊肚子疼,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头上滚出黄头般大小的汗珠,后来衰弱得喊不出声来,可她肚里的小东西就是不愿出来。父亲慌了神,赶紧叫上村里的几个年轻男子,用担架抬着母亲往山下医院送。山道上泥泞潮湿,有几次险些将母亲抛到雪地上。一路紧赶慢跑,到达镇卫生院已是凌晨。父亲求爷爷告奶奶才把那个脾气古怪的妇产科大夫从被窝里叫了起来。赶紧做手术。两小时后,医生沾满鲜血的手从母亲肚子里抠出了一个浑身是血的家伙。父亲长舒了一口气。医生说,再晚些送来,母子的性命都将不保。脐带缠住了婴儿的脖子,像个石头一样卡在那里,久久出不来。父亲一个劲儿地说谢谢,谢谢,这个木讷的男人一口气说了几十声谢谢。   表面上看是脐带卡住了我的脖子,其实是那些不想让我成为我的家伙在暗中捣鬼,他们拖住我的后腿,想让我胎死腹中,成不了我自己。可老天有眼,到底让我从母亲身体中钻了出来,因此我来到世界上发出的第一个声音,不是哭声而是笑声,我为成功摆脱那些鬼影的纠缠而哈哈大笑。   父亲无疑感到十分高兴,用他扎人的胡须挨着我,目不转睛地看我。我开始打量这个我应该叫父亲的男人。他看上去身体羸弱,面色焦黄,一脸病容。   我还不知道,当我出生时,我的父亲就已经重病在身。我当时想的是,这个身体消瘦的男人真的和我有关系吗?我一来到这个世界便对此深表怀疑。我的父亲在我12岁那年就去世了,我对他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他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然后又过早抛下我,虽然并不是出于他的本意,我还是感觉人生少了许多乐趣。父亲成为我生命中一个相当奢侈的词汇。   我希望,人死后灵魂是会转世的,我的父亲也许早就转世为人了,说不定他已经成为别人的父亲了。尽管如此,每年清明,我还是会到他坟前坐坐,和他说说心里话,说说我在这个世界的感受。   四   缺奶,多病,是我出生后面临的第一次考验。母亲生下我后,奶水严重不足,不到一个月她的乳汁就干涸了。我饿得嗷嗷直叫。奶奶背着我在村里四处要奶吃,一看到家中有孩子待哺的年轻女人,就缠着人家喂我几口,而我总是来者不拒,砸吧着小嘴吃得津津有味。等我稍有一点记忆后,奶奶就指着村里的女人说,这个喂过你奶吃,你该叫奶娘,那个也喂过你的,你不能忘了人家的恩情。我一一记住了她们的名字,发现村里竟有十多个女人曾经有恩于我,我倒吸一口凉气,今生今世怕是很难报答她们的恩情了。在我刚出生不久居然就欠下了那么多的人情,这是我事先不曾想到的。我来到世上就是为了来还债的,我前生欠下的太多太多。一个人要真正成为自己是要付出代价的。   童年的时光漫长而孤寂,未来遥不可及。我就像一株长在石头下面的小草,一点一点艰难地生长出来。我羡慕长在石头里面的孙猴子,不食人间烟火却照样可以拥有通天彻地的本领。我则不行,病怏怏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生活像一摊烂泥,只有在其中摸爬滚打才能练就一身强健的体魄。父亲说,小小年纪哪有那么多的福享,你得吃苦,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得承认,我脑后长着一片魏延似的反骨,对父亲的话不置可否,心想,如果有福不享,那简直就是傻子。可我不敢说出口,我怕脾气暴躁的父亲对我实行拳头专政。我万万不曾料到,12岁那年,父亲突然提前谢世,让我的生活彻底陷入一片苦海之中。这个事件对我影响深远,一个永远止步在36岁上头的父亲,减少了我后来生活的若干种可能。再也没有人为我的成功或是失败而牵肠挂肚了。在长长的旅行队伍中,我的父亲走着走着就消失不见了,前面所有的风景都与他无关了。   父亲的死让我的世界变得寥落起来。   五   我是上帝偶然遗失在地上的一粒种子,事先能长成什么样子毫无把握,也没人对此抱多大希望。自生自灭,顺其自然罢了。我不知道长大后能做些什么。父亲生前希望我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可我出生的村庄在几十年之内就没有出过一个像模像样的读书人,大多是小学或初中毕业就回家务农了。   和我一同上学的一名女同学,刚刚念完初二就有了婆家,对方是附近村子里一个开拖拉机的黑脸男人。那年头家中有拖拉机的人家极少,女方父母以为钓到了金龟婿,喜欢得不得了。我念到初三的时候,那个女同学就做了母亲,背着孩子回娘家,我们在村口碰见了,她红着脸,很难为情的样子,看见我走来赶紧躲开了。我望着她的背影,很是不解,这么小的年龄居然做母亲了,真是无法想象。我不知道是出于她的自愿,还是被父母逼迫,也不知道她对自己的生活是否满意,更无从了解她内心的真实想法。这是让我感到很沮丧的一件事情,我还想着将来娶她做媳妇呢,看来毫无指望。在村民眼中,结婚生子是头等大事,没有比它更重要的事了。男孩子一长到十七八岁,家里人便忙着为他们四处物色对象。家底殷实的人家自然不愁,媒人会络绎不绝走上门来,门槛都被踏破了。可家境差的人家情况就不同了,十年八年都没人顾问一下,有的甚至一辈子都打着光棍。在农村这样的现象太普遍了,几乎没有人意识到他们的存在。如果我没有从山沟沟中走出来,最终说不定就也会沦为和他们一样的结局。这是极有可能的。像我这样的二杆子,肩不能挑,手不能磨,甚至比他们还要不如,会有哪个姑娘看得上眼。   那个刚做母亲不久的女同学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哭哭啼啼跑回娘家找人申冤。她父亲闻讯后,怒火中烧,随即叫上村里一帮男人找上门去理论,反被那个不讲理的黑脸男人打了个落花流水。后来才知道,那个黑脸男人在外偷女人,被女同学逮个正着,自然是不依不饶,结果就被丈夫痛打了一顿。   本想找娘家人去教训一下那个男人,没想到会是这种结局,白白遭了羞辱不说,还连累了家人。女同学一时想不开,就寻了短见,用一根细的绳子把自己吊死在她家房屋后面的核桃树上,舌头伸得长长的,令人恐惧。   这是发生在我16岁夏天的一幕惨剧。那个异常闷热的夏天,我感到手脚冰凉,心里堵得发慌。我望着隐藏在山坳深处的村庄,感觉有无数的鬼影四处飘荡。   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认命,窝在穷山沟里,面朝黄土,与之厮混终生;要么走出去,到外面的天地中闯荡,杀开一条人生血路。   我选择后者。   六   成长是一部黑暗的青春孤独史。我在小镇临河的一间木质小房中写下上面这句话。其时是1986年。我已是一名初中教师了。那年我18岁。年轻,充满活力,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劲儿。不像后来,当生活的画卷在我面前一一展开时,才发现生活原本不过如此,远没有我想象的美好。当教师是很辛苦的,成天和一帮不想读书的山里娃打交道,不被人理解。生活也很枯燥乏味,每天见到的只是巴掌大的一块天,很少有令人激动的事情发生。下午放学后无事可做,就和同事打牌、喝酒,拼命作践自己。青春仿佛是一张皱巴巴的废纸被我随意丢在风中。用一个词可以形容这段灰色的生活经历,那就是迷失,深深的迷失。晚上我躺在黑漆漆的房间里,听着窗外的流水无声无息向着远方流去,心里说不出的迷茫和伤痛。啊远方,远方,你只能留在失眠人的梦想里。那个时候,我唯一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走出小镇,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去工作和学习,哪怕是短暂离开也好,我在小镇已经待腻了,感觉非常憋闷。可要走出小镇谈何容易,辞去教职一个人去闯荡,我是万万不敢的,我希望通过别的方式抵达城市。可直到40岁以前都没有这种可能。我郁郁寡欢地活着,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消磨光阴。我一生中最值得珍视的青春岁月,都在用一种消极的人生态度和周围的人事对抗,结果是弄得自己身心疲惫,越发感觉人生没有多大意义。我后来逐渐意识到这样下去异常危险,就试着改变自己的人生观,可积重难返,深入骨子里的东西不是说改就能改变的。这也是我迷恋川端康成的颓废和感伤的根本原因,我在他的小说中看到了我自己的影子。那个戴着高高的学生帽,独自到伊豆旅行的年轻人就是我的缩影,而晚年的江口老人面临的孤独就是我需要忍受的孤独。多年来我一直试图从文学中去发现自己,找到自己,让迷失的灵魂回归体内。在经历了一段长长的灰色生活后,我开始拿起笔来,零零星星地记下自己的感受,并从中获得了极大的乐趣,那些曾经折磨过我的像魔鬼一样的欲望渐渐离我远去,我内心宁静。虽然目前我还没有写出令人满意的东西,但我毫不气馁,会一直坚持写下去,直到哪天写不动了才罢手。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做到。   现在该说说我的当下了。2008年的春天,我和小镇像一对相爱多年的恋人,彼此都很厌倦,终于到了该分手的时候。由于命运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机,我有幸离开小镇到300多公里之外的城市上班。一棵被移植到另一片天空下的树,初来乍到,水土不服,存活的艰难可想而知。更何况,人的生存远比树的生存还要复杂得多。我是这个城市的寄居者,这种暧昧的身份让我内心惶恐不已,我必须付出比别人多出十倍、百倍的努力,才有可能找到在这个城市的立身之地。生存的悬石在头顶上方高高垂着,压力空前陡增,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我需要买房子,需要给自己找到一个固定的居所,让心从此安定下来,不再感觉漂泊无着,可节节攀升的房价,却一次次使我望而却步。虽然这个城市的房价和周边地方相比还不算很高,但还是大大超过了我的心理预期。经过无数次的比较甄别后,我最终看中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位置地段和价格勉强可以接受,我在购房合同上战战兢兢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我的下半生就这样卖给这家房地产公司了。这是我想成为体面的城里人必须要付出的代价。好在从此有了明确的人生方向,知道今后该怎么去努力了。我不知道这究竟意味着什么,是抵达天堂还是坠入地狱,谁也无法告诉我。   总的来说,在寄居城市的日子里,我的生活单纯而简单。白天努力工作,剩下的时间大部分一个人过。偶尔和几个熟悉的朋友一起吃吃饭,喝喝茶。   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孤独宁静的生活。我因此有更多的时间从内心出发,回望过去,观照未来。人生的悲喜总在我一念之间轻轻滑过。我生命的历程真是太简单了,而我的故事又太少太少,几乎用不了多少时间即可回溯完毕。   一个人,一段缘,从尘世出发,分出无数的岔路,最后所有的可能都归结到一起,那是生命的出口,我们就从那里走向茫茫虚空。佛家有云:来从来处来,去从去处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我则更喜欢李商隐的那句诗——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这句诗未必关乎生死,可在我看来那简直就是对人生结局的最好诠释,潇洒至极,冷峻之极。   七   从眼前回望来时之路,你看到的是什么?我看到的是大片大片荒芜的时间之雪,落得满满的,把沿途塞成一片苍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如果让我循着来时之路一步一步走回去,我可能已经辨不清方向。   存在或者记忆,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像时间一样不可捉摸。剩下的这一段旅程,怎么开始,到哪里结束,同样是个时间之谜。既然如此,一切随缘,由它去吧。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第96章 姥姥家的那些男人   于德北   大舅   屈指算来,大舅离开我已经整整十一个年头了。1998年3月,我因单位工作的需要,往北京驻寨,入京不几日,便接到家里的来信,说大舅已经去世。记得当时,手持电话,半天不会言语,终至泪水婆娑,才在别人的提醒下,把手中的钱交给电话亭,然后一个人茫然于北京街头。   在姥姥家,大舅是长子,十几岁便下地干活了。他没有读过书,但支持弟弟妹妹们念书,我的母亲可以高中毕业,我的老舅能够上铁路学校,这些,都有他的功劳。   大舅个子高,说话嗓门大,爱笑,一笑的时候,脸显得略有些长。   他没有什么其他的本领,就是会种地。成立人民公社后,他在我们村——当时叫小队——当队长,天不亮就敲钟,在队部门口分配活儿,南梁北梁地调拢,心里自然有一杆秤。   大舅的身上有农民特别的狡黠,但纵看他的一生,他还是对人公平的、善良的。   大舅对我很好。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在北京工作,母亲在老家教书。按农村的习俗,女儿是不能在娘家生孩子的,所以,姥姥虽然心疼姑娘,却没法把母亲接到她的身边。我和母亲栖身在一间破房子里,房檐处可以看到青天——对此,我没有切身的体会,但是,此时此刻的我,已经迈着坚定的步子,向这个人世挺进了——是大舅用草一处一处地塞严那些缝隙,才使我和母亲不遭受一些风寒之苦。   因为母亲在家中最小,所以,大舅对她也格外地疼爱,她能念到高中,并考上长春的邮电中专——后来因为父亲的关系,没有去念——便是一个佐证。   每年交公粮的日子,是大舅最出风头的时候。他安排队里的车老板子,在马的额头上挂上大红花,鞭杆子上也系着红绸,一袋一袋的粮食码在大车上,大车一溜排下去就是四排。他和车老板们不是坐在车上,而是站在车上,只见他大手一挥,打头的老板子一声清脆的鞭响,整个村子便呈现出一派人欢马呼的丰收景象。   这景象不像是劳力们一年辛苦种出来的,反而好似是大舅的一只大手挥出来的。   我觉得我的大舅真威风。   大舅下地早,结婚也早,据说,年轻时的大舅妈很好,个子和大舅一样,也是高高的,只是大舅的高是高大;而大舅妈的高是高挑。   大舅和大舅妈一生有二男六女,共八个孩子,除了大表哥、二表姐继承了他们的“高”的基因,其他几个孩子个子都不高,尤其是最小的表妹,已经不能用“不高”来形容了,大概是和生活困难、营养不良有关。你想,八个孩子,再加上姥姥、姥爷,十二口之家仅靠几个劳力想要挣回口粮,那是十分困难的。   应该是结婚不几年,大舅妈就疯了,这又是家中的极大负担。   我六七岁的时候,亲眼目睹了大舅妈的死,她穿着干净的衣服,躺在漆红的棺材里,痛苦中掺加着解脱般的安详,其状令我至今难忘。   那以后的三十年里,大舅一直未再娶,也有人为他保媒,可他都一口回绝了。   1970年,父亲从北京调回来,把母亲和我及妹妹带到了长春,大舅十分高兴,在他看来,他终于有一门城里亲戚了,这让不当队长的他又一次在屯邻面前扬眉吐气。他亲自赶车把我们送到车站,站在月台上,把着鞭子目送火车远去,脸上挂着幸福而欣慰的笑。   那以后,大舅每年至少都要进城一次,把家里的不多的粮食分出来——玉米子、高粱米、豆、小米给我们送来,以补我们口粮的不足。那时,孩子的户口随母亲,而母亲的户口尚在农村,并未变成所谓的“红本”,所以,在长春,我们一家四口只能吃父亲仅有三十几斤的定量。   大舅来的时候,天已经开始下雪了,他戴着狗皮帽子,帽遮上、胡子上都是霜花。   现在想想,他不就是我们的圣诞老人吗?   大舅的孩子,我的表哥、表姐们一个个长大了,娶亲的娶亲,嫁人的嫁人,大舅这一支的族系庞大起来,很快便形成四世同堂的态势。   这时的大舅变得有些“自私”起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老舅也由营城小镇搬到了吉林市,生活也逐渐地好起来,大舅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总和老舅吵架,吵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大舅让老舅给他立一张字据,字据上写清,姥爷传下来的家产,他放弃;不但他放弃,他的子孙也要放弃,不能与大舅及大舅的子孙来争——老舅是个倔脾气,觉得哥俩立字据是一件丢人的事,他早已答应大舅,所谓的家产由大舅一个人继承,他分毫不取,为什么偏要立字据呢?   大舅要立,老舅不立。老舅越不立,大舅越觉得心里不踏实,觉得老舅心里有鬼,所以,逢年过节,只要他们见面,总要争个脸红脖子粗。可立据的事一直悬而未决。要说感情,大舅和老舅是有的,而且,老舅对大舅非常尊敬,除了不立字据一事,其他什么事都由着大舅,不见面,互相惦心,见了面,又不能一团和气,想必那些年,姥姥也跟他们操了不少心吧。   现在,大舅、老舅都不在了,希望他们在那个世界里不会再争吵了。   大舅走的时候,我因公务缠身不能回去,虽然后来去他的坟上烧过纸钱,但总觉得未能见上最后一面是个遗憾,一晃十年过去了,想到大舅的时候,我的鼻子还会发酸。因为,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能切实地从他的身上感受到亲情的温暖。   大哥   这里要说的哥,是指大舅家的表哥。一共两位,一是大哥,长我十四岁;一是老哥,与我同年,长我几月。我和两位表哥的感情极好,从小到大,没有红过一次脸。   在大舅的这个家庭里,似乎长子总要比弟弟妹妹多承担一切压力。大哥的情况与大舅相同,也是十几岁就下地充当劳力,为家里挣工分、挣口粮,供弟弟、妹妹们念书。只是,和长辈无法相比,我的几个表姐、表妹一律小学未毕业,只有老哥勉强读到了初中。   大哥年轻的时候,好狠斗勇,我曾亲眼目睹他挥舞着锄头,与同村后生有一次于地头的场景——大概那后生说了大舅的不是,大哥“呼”地一下从地上跳起来,人在原地,锄头都已向那后生的头上勾去,若不是身旁的长辈眼疾手快,一场惨案在所难免。   大哥对外不让人,敢和人拼命;对弟弟妹妹都是爱护有加,虽然偶尔也呵斥几句,必是弟弟妹妹做了过分的事情。大哥从小亲见大舅妈的疯症,在她那里得不到什么母爱,所以,对两个姑姑,尤其是我的母亲有着深厚的亲情。母亲和大舅住在一个村子里,对侄子、侄女的照顾也要多一些,大哥就把母亲当做亲娘一样,一生对她的话都是唯命是从。   我一出生那年,突然得了白喉,这是一种新生儿易患的急症,治疗不及时就会死人。天下着大雨,母亲急成什么似的,是十四岁的大哥,打着伞,陪母亲抱着我连夜赶往七里外的火车站,先是到镇卫生所敲门,得知非长春不可治,又乘上最后的一趟客车赶到长春,经医生手术后,保住了我的一条小命。   母亲这辈子常常叨念此事,一次次地叮嘱我,人不可以忘恩。   是呀,人要是忘了恩,还有什么会被他记住呢?   大哥结婚更早!   他结婚的时候,刚刚十八岁,而大嫂亦不过十九岁,两家互相相看后,就在春天里把婚礼给办了。那时的婚礼简单,打两个大柜,画上花儿;再打一个炕琴,做两床新被褥,空出一间房子糊裱一新,赶上马车把新娘子及送亲的七大姑、八大姨往过一拉,放鞭炮,给毛主席像行礼,新娘往屋一进,大婚即成。有两点记忆不清了,一是过不过彩礼,如果过,过多少?二是吃不吃席,即或吃席,也是非常简单的。   大哥结婚那天的阳光很好,照在土墙上暖洋洋的。   自从我六岁离开村子,几乎年年要回去。小时候,一放寒暑假,必往姥姥家串门,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每次分别都心里犯酸。大哥和大舅没分家时,自然住在大舅家,分家了,就两边混着住,这屋住两天,那屋住两天,如果说得更功利一点,哪边有好吃的东西,就在哪边的时间长一些。上了初中,朦朦胧胧想写文章,回去时,住大哥家的时候就多了,因为大哥家人口少,清静,而大嫂做的饭菜又可口,吃起来感觉格外香。   说起来,大嫂对我也很好,常言讲,老嫂比母,一点不假。我小的时候,年年穿的新鞋是大嫂做的,回乡村里,衣服是大嫂洗,就算是内衣生了虱子,也是她坐在灯下一个一个地捉起来,丢在火盆里烧死。我从小喜欢吃辣椒,大嫂就每年多穿一串或两串红辣椒给我留着,我去了,或者有人来长春了,那辣椒就一定是归我了。   有作家说,辣椒是穷人的香油。   想想真对呀,那时日子紧巴,是辣椒成就了我的美味世界。   大哥爱喝酒,等我上班了,也会喝酒了,我们成了地地道道的“酒友”。   为了喝酒,但凡有下乡的机会,我一律不会放过;而一赶到农闲,大哥总要进城几日——先求老姑备菜四味,再约老弟喝酒两瓶——往往尽兴而归。母亲还是喜欢他的,他每次来,享受的待遇几乎和大舅一样高了。   要是我回村里,哥俩就更自由了,炕桌一放,酒盅一拿,定要喝个昏天黑地,夏天简单些,但不失丰盛,菜园子里有的是新鲜蔬菜,随吃随摘,用井水一洗,清脆凉快,黄瓜、辣椒、香菜、生菜、臭菜、白菜、葱,应有尽有,样样都是最好的下酒菜。所谓的冬天复杂些,是指一定要动火,用黄豆换来大豆腐,炸一碗红辣椒酱,白菜熬土豆、毛葱炒鸡蛋、白糖拌萝卜,哪样儿放在哪里都让人流口水。   就这样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2009年的冬天,身体一向壮实的大哥突然来长春看病,他十几天不能进米,亦无法排泄,经查,是胃癌晚期。原来以为还有希望,千般动员他上了手术台,可打开一看,腹腔内已经长满黄豆粒般大小的毒瘤。大哥是聪明人,在医院躺了十天,说什么也要出院回家,在家里熬过一个多月,终于离世而去。   死前他做了两件事,一是把儿女为他看病的钱还给儿女;一是告诉大嫂,他因赌牌,欠下屯邻某某一千元钱,嘱咐大嫂当面还清。如果说还有什么,他要求看看棺材,看了之后很满意。   大哥死了,我和母亲还有妹夫起早赶回村里,母亲见了棺材就哭成了泪人,是在众人的搀扶下才进了里屋,我给大哥磕了三个头,烧了一沓纸钱。   他住院的时候,我告诉他,给他一包“软中华”,前一天的夜竟鬼使神差地给我揣在了口袋里,我把烟放在他的棺材前,眼里尽是他的音容笑貌——只是,无论多么新鲜的音容笑貌,都在我的泪水里变得模糊起来。   老哥的追求   我要说的老哥,也是大舅家的。   我俩同龄,所以,小的时候厮混得最多。从南梁到北梁,从河沿儿到甸子,放马、放猪、挖野菜、捡柴火、扦蛤蟆、捉蝈蝈,无论是生活技能还是玩耍技巧,他样样比我都强。就是掏家雀吧,围着房子绕一圈,他就知道哪儿有雀窝,雀窝里是有鸟蛋,还是有幼鸟;还有,下大雨的天气,他会一个人突然跑出去,钻到壕沟边的柳树林子里,东钻西钻,然后浑身透湿着跑回来,把一只“瞎老叶子”扣在我的手里。   “瞎老叶子”是一种体形较小的鸟儿,我不知道学名,只知道它的“诨号”。   老哥和我一样,从小一直念书,从小学念到初中,初中并未完全毕业,他就辍学了,问题出在一切“理科”上,他在数学、物理、化学这三科上几乎不能拿分。加之不会外语,考高中是万万不能了。他很悲伤,特意到城里来找过我一次,我的学习成绩并不比他好到哪儿去,但我还是鼓励他,让他一直念下去。为了给他打气,我还把我几个要好的朋友介绍给他,大家一起说服他,他好像也接受了我们的这种鼓励,回去之后,又念了半个学期,但终于还是下来了。   下来了就务农。   那时,还没有到城里打工这一说。   几乎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便开始忧郁了。   也就是两三年的时间,大舅开始为他张罗婚事,这似乎更加剧了他的烦恼。他又一次来城里找我,对我讲了他的心里事。原来,他心里有一个人,这个人是谁,我大概知道,因为小的时候,我们也在一起玩耍过,但老哥坚决不肯咬出她的名字,我也只能把这个秘密,包括那个被我猜测着的名字牢牢地锁在心里,至今未对任何人开启。   那个女孩白,眼睛不大。   读中学的时候,他们在一个学校,只是农村的少男少女碍于脸面,早不能像小的时候那样打打闹闹了,即使说话,也是大人在场,如果没有大人在场,他们在任何地方见了面,都只能低着头,匆匆地擦肩而过。   老哥一定是喜欢她吧?   只是,这“喜欢”二字要从老哥的嘴里吐出来,那是多么地艰难。   有一次,那女孩站在大道边,她的身后是一片正开着花的荞麦,风吹来,扬起她衣服的一角,并一缕又黑又亮的头发,阳光在她的前边,树在她的后边,泥土在她的脚下……老哥的描绘多像一幅清新的俄罗斯油画啊!   这个景象一直刻在他的心里,到最后,终于变成了打击他的幻象。   那女孩家的日子过得殷实,绝不会把她嫁给老哥的。   这是老哥说不出口的痛苦。   不久,老哥结婚了,我去参加了婚礼。婚礼上,老哥不像别的新郎脸上挂着笑容,让烟让酒,而是一直保持着冷静的表情,默默地站在人群里。我把他叫到一边,送了一支我最喜爱的钢笔给他,他马上把钢笔别在上衣口袋里,他也似乎精神了许多。   他在长春认识的我那几个朋友中,有后来成为书法家的景喜献。喜献曾对他说,一定要学习,要读书,就算条件不允许了,不在学校里学习、读书了,也要坚持自学。读书才有出路,农村更需要读书人。这话对他起了一些作用,那以后,在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他看古诗、练习写字,当然是写“水笔字”,在旧纸上写大字,成了他的一种精神寄托。   开始的时候,他把书法看成一种希望,但终究他的忧郁逐渐地伤害了他,使他变成了一个时而恍惚、时而清醒的人。   人们说他像他的母亲一样,得了疯症——可是,他生活还能自理,而且对自家的地、自家的牛、自家的孩子“情有独钟”,并没丧失劳动能力;但若一定说他正常——他除了对上述我说的几个方面还有热情,对其他的一切事物都冷淡了,而且,是彻底冷淡了。   现在,国家对农民的政策越来越好了,不但免去了农业税,还给农民补贴,帮助农民看病。老哥也算受惠者之一。就在前一段时间,市里的一家医院把他接去了,为他进行治疗,据说治疗很有效果,他的脸上又出现了笑容。   可是,让医生哭笑不得的是,治疗进行当中,他突然失踪了,他离开了医院,一个人走回了家里——他想家了——从医院到家里,大概有一百余里地,他走了一天一夜,静悄悄地出现在自己家的门前。   就在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想,我的老哥还会不会有追求了,抑或“自家的地、自家的牛、自家的孩子”就是他的追求?这追求俗了点,却也实实在在,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总比无度地打扰别人、索取别人,甚至去伤害别人要好得多吧。   只是,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更高的期求——让老哥真正地从忧郁中走出来,人生的乐趣毕竟还有许多啊。 wWw:xiaoshuotxt?comt xt ~小 说天,堂 第97章 《苍鹭笔记》(节选)(1)   苍鹭   一   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上午我骑车朝县城东北方出发,驶入万亩大栗园,感觉空气凉爽清新。一棵棵百年老栗树伞状的树冠把园子大多都遮盖了,树下的青草柔弱纤细。偶尔有阳光透过树的枝丫照射到沙土上,投下树影斑驳的图案,使栗园青翠地孤独着,一些褐色的雀鸟在栗树间跳动和鸣叫着,但你很少能看清它们的身影。有时会有一只黑色乌鸫从眼前飞过,瞬间就又飞向远方的树林。节令快到芒种了,麦子已经发黄,不时传来布谷鸟神秘而悠远的叫声。穿过大栗园就是我县境内的第二条大河——沭河。越过河堤走进沭河滩上的一片小栗树和杨树组成的林子,我首先看到的是两只身上配有黑白图案的花喜鹊正在栗树枝丛间鸣叫跳跃。在我们这里的乡下有一种说法,上午听到花喜鹊的叫声是一种吉祥的预兆。   来到沭河边一棵挺拔的杨树下,在沙地上铺好报纸,我从包中取出警用水壶、望远镜、鸟类图谱、野外植物鉴别手册、香烟、笔记本和笔。由于我的到来惊飞了河边草丛了的两只栖息的白鹭,它们腾空而起,然后向着北边一片开阔的水域飞走了。河边尽是菖蒲与荻、水芹、蒿子,野麦、水蓼、蒲公英和一些我说不出名的花草。黄色和白色的小蝴蝶在草丛上飞来飞去。河中有一只褐红色的草鹭立在水中正眺望河东岸的树林,那片树林前面是麦地和花生地,麦子都黄得熟透了,农人收割节令的一幅版画即将到来。在离那只褐红色的草鹭一百来米的沙滩上有两个七八岁的男孩在玩沙子,后来一个男孩躺下来对着蓝天喊叫起来,尖厉的童音刺破了炎热的空气,使那只褐红色的草鹭朝天空的一片白云飞走了。   天气越来越热,进入中午时分的河滩,突然来了很多美丽的燕子,在我静坐的北面的河坡上空盘旋飞舞着。其中有一只在我前面身姿展开双翅贴着河水来回飞翔,后来又来了一只和它一起飞舞。此时这些燕子仿佛也知道了我的孤单。大自然在做着它自己的循环,河流默默躺在这里几万年了,她从遥远的北方而来,向遥远的南方而去。一些水鸟不停地鸣叫着,使河对岸走来了一个放羊的老人,他在观望着他的六只羊在河边吃青草。   河这岸一个中年妇女戴着一顶白色草帽,牵着一头红褐色的牛正在河坡上放牧。河水中的天空此时有七八只漂亮的白鹭在飞翔,过了一会儿有两只白鹭飞向了东岸的一片青杨树林去了。河道里有风吹过来,使水中的青苔和水藻在炎热的空气中散发着阵阵新鲜的气息,很多红蜻蜓和蓝蜻蜓在河面不停地飞舞着,有时可以看到一只蓝蜻蜓落在沙洲上的红柳棵子上一动不动。   我走上河滩,沿着一条沙土路向来时的方向走着,翻过河堤之后我进入了一片小栗树林,栗树快开花了,树上的栗花穗一丛丛地垂挂着,树下生长着蒿子和青草,还有一些乔木。越过这片小栗树林,有一片大约近百亩的草莓园。   农人种植的草莓刚刚采摘收获完毕,地里草莓秧棵儿还一行行墨绿地躺在地垄里。我看到草莓园里,有两三伙女孩正在采摘地里拉下来的草莓,几乎每个女孩手里都拎着一个柳编篮子。走近一个穿黄衫绿裤子的女孩,我看到她已经采摘了有半篮子草莓了。鲜红的草莓衬着那个女孩稚嫩的脸蛋,让空气甜甜的都有些醉了。   突然一阵羊群“咩咩”地叫声转移了我视线,原来草莓园中间的土路上,又一个老人赶着他的羊群正向河滩的方向走去,太阳把老人和羊群的影子清晰地印在了大地的沙土上,正在木刻一幅乡村树木向晚而立的版画。此刻,田野路旁小溪的草丛中像牵牛花一样的打碗碗花开了,有浅紫色和白色的两种开得灿烂迷人。小时候听老祖母讲,打碗碗花开的暮色时分。是亲人在呼唤自己的孩子回家呢!于是我骑着单车,穿过河滩的麦地,树林和鸟归巢的万亩大栗园朝县城的方向驶去。   二   前些日子,我到一个村庄住了一宿,早晨起来我到村子后边散步,村子后面是一片杨树林,林子北边是田野,田里种了花生和玉米。正是夏天,花生的秧垄上开着灿灿的黄花,玉米棵子蓬勃地绿着,已经长出了玉米棒子,棒子头顶垂着紫色和青色的缨须。路边的树木和沟渠的青草也在疯长。有一间小屋就盖在田里,离地头不远。小屋前边是菜园,园子里种了辣椒和茄子,篱笆的架子上缀着鲜嫩的黄瓜和豆角,使早晨的空气清新而凉爽。太阳刚从东边的树梢上升起来,阳光还不是很强烈,照在花生秧和玉米棵的露水上闪着光亮。这时一个老人刚刚走出他的小屋,他穿着短裤上身赤裸,七十多岁的样子满头白发,皮肤紫黑发亮,两条箩筐腿上鼓胀的青筋宛如蚯蚓一样。   老人从小屋门旁拎起一只蓝颜色的塑料桶,然后转身向田野的北边走去,在离小屋大约一百多米远的田野那边有一个池塘,池塘边上站着两棵粗柳树。   大概每天早晨老人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到池塘拎水浇菜园。老人的背影在花生和玉米的田里慢悠悠地晃动着,让几只雀鸟正好从田野远处的天空飞过来,雀鸟落在小屋东面的玉米棵上一边鸣叫一边在觅食昆虫。雀鸟的觅食与老人的拎水无关,他走到池塘边的一棵柳树下提水,然后他在花生垄中拎着水桶走回来。每天老人要拎十几桶水浇菜地,接下来他才会去吃早饭,这个时候阳光就使空气炎热起来了。那几只雀鸟吃饱了之后不知什么时候早已飞走了。老人已经浇完菜地,此刻他坐在小屋前开始吃他的早饭,他从豆角架上摘了青豆角卷在面饼里,他一边吃一边在眺望村子和田野。   村子后边的这片杨树林是各种鸟儿出没的地方,尤其是早晨或傍晚鸟儿特别多。现在两只黑色的乌鸦正在杨树下的草地上跳动,随着空气中的炎热树上的蝉也鸣叫起来了。一只黄颈啄木鸟正敲击着杨树的树干寻找虫子,它背部的黑色纵纹和白色肩斑呈现为漂亮的一种图案。黄颈啄木鸟在杨树间的跳跃,让老人从小屋走近这片林子。他的到来没有惊动那只树上的黄颈啄木鸟,但那两只黑色的乌鸦很快从杨树下向着田野飞去了。老人挨着一棵杨树坐下来,他开始抽烟,烟火一明一灭地燃烧着时光和空气,使老人脸部的皱纹更加沧桑和孤寂。老人无事可做,他抽完烟便默坐在那里看他夏天的原野。   我告别了对老人的观察,继续沿着村子的一条小路走向田野深处,六月的节令正从小路那边迎过来,田野里的玉米已经蹿到像村里的小孩一样高了。   小路两边的杨树将小路的天空遮住了,树下的草们在悄悄地生长。小路弯进田野的玉米地还是一条小路,只是这条小路两两旁全是茂盛的玉米棵子。玉米的叶子墨绿得让老人喘不过气来,小路上有两道岁月深深的车辙痕,车辙当中长着青草,两边也长着青草。我走在小路中间,有时停下来用手扶住一棵玉米端望一会儿,玉米棵上青玉米棒子正在茁壮地斜着身子挺向天空,一些七星瓢虫在玉米叶上来回爬动着,使大地的空气更加炎热起来。进入田野深处我自己的身影便融入玉米地之中,天空很蓝没有一缕云彩,有一只云雀在高高的天空鸣叫着,但我看不见云雀的影子。就像我看不见自己的影子一样,因为田野把它们的影子已经融入了眼前这无边无际的玉米林了。   三   节令已进入秋天的白露和秋分之间,礼拜日上午我就早早地骑车前往县城东部的沭河。车子从北外环路驶入郊外以后,便进入广阔丰茂的原野。秋高气爽,万里蔚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透过柏油路两边的树木,原野上的庄稼都已经成熟了,有很多红蜻蜓在路面和庄稼上空来回飞舞着。玉米棒子饱满地斜挺在玉米棵上,棒子顶端的紫色缨须已经褪色了,有的豆地和花生地已被农人收走了,留下一片片空地在等待秋分之时播种小麦,此时的田野到处可以闻到一股泥土和禾稼成熟的气味。   驶过十几里路之后很快我就到达了沭河岸边,由于在县城主路通往外省的一座大桥,南面新建了一座橡皮拦水坝,因此大桥北面的水域面比以前宽阔了很多,河面的水域宽度大概有一里半路。我停下车子站在河西岸拿出望远镜朝河东岸望去,东河岸边的许多大柳树已经全部被淹在河水中,只有柳树伞状的树冠露还在河面上。柳树后边是大片大片的青杨树林,我举起望远镜观望时,看到五只漂亮的白鹭正在水面的天空飞翔盘旋,白鹭在天上飞翔了一会儿,然后就一起飞进了河岸上的那片青杨树林中去了。   我继续推着车子沿河岸向北走去,之后把车子放到河岸边上的一片杂树林中,林地上生长着蒿子青草拉拉秧子和去年的腐败的褐色落叶,大白天也能听到那些草丛中昆虫和蛐蛐在鸣唱。一些蕨类植物里开着星状的蓝色小花,我叫不上来名字,但这些蓝色花朵点缀在树下的草地显得非常漂亮。我转身朝眼前的这片水域望去,这片水域更为开阔,河中布满水藻和长长的挂网,挂网的白漂子浮在河面上破坏了河面的原始风景,有捕鱼的两只小船正在河中间的水面收着渔网,但小船是铁皮船而不是小木船了,很破坏情绪和心境。 ww w.xIaoshuotxt.。comt xt 小 说 天 堂 第98章 《苍鹭笔记》(节选)(2)   这时我看到一只小白鹭正立在河中挂网的白浮漂上。据书籍的有关资料介绍:小白鹭:体态纤瘦,乳白色;夏羽的成鸟繁殖时枕部着生两条狭长而软的矛状羽,状若双辫;肩和胸着生蓑羽,冬羽时蓑羽常全部脱落,虹膜黄色;脸的裸露部分黄绿色,嘴黑色,嘴裂处及下嘴基部淡角黄色;胫与脚部黑色,趾呈角黄绿色。通常简称为白鹭。小白鹭常栖息于稻田、沼泽、池塘间,常曲缩一脚于腹下,仅以一脚独立。白天觅食,好食小鱼、蛙、虾及昆虫等。   河边一个钓鱼的人说,这是一只落单的小白鹭。我用望远镜观察着这只小白鹭大概有二十分钟,小白鹭站在那里缩着脖颈面朝河西岸的杨树林一动不动,只是偶尔转一下头后又恢复原来的姿态。后来小白鹭飞进了河西岸的杨树林子,过了一会儿它又飞了回来还是单腿立在那溜挂网的白浮漂上,这回它的头部是面朝河东岸。那个钓鱼的人说另一只肯定死了,所以这只白鹭才如此忧伤,也许过不了几天它也会死的。离小白鹭不远我还看到一只褐灰色的沙锥也是立在挂网的白浮漂上,在这只褐灰色的沙锥四周有很多水藻,有一群小野鸭子在围着那片水藻潜水觅食小鱼。我用望远镜数了数一共八只小野鸭子。   四   好长时间没回我小时候的村庄了,祖父、祖母和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住在北乡的妹妹家,弟弟为了生存长年在外打工,只有年节给祖父、祖母和父亲上坟我才回家去一两趟。昨天约了童年的一个伙伴,中午十一点多他开车来接我,于是我们的汽车很快行驶在大地的原野上,节令正穿行在秋分和寒露之间,地里的农民正在忙着砍玉米和收割豆子,一派秋收繁忙的景象,路两旁杨树上的叶子被风一吹开始掉落了,回到村子已接近十二点。我先回弟弟家看了看我小侄子和弟媳妇,然后去童年伙伴家吃中午饭。   吃中午饭时又来了几个童年的伙伴,虽是一个村子但难得一聚,大家喝了很多白酒,我喝醉了。岁月沧桑,这些儿时的伙伴大多因生存的艰辛,头发都已白了不少了,有的已有了孙子当了爷爷。席间谈到我儿时最要好的一个伙伴大炕去年春天因车祸死了,撇下一双儿女和妻子,听说日子过得十分艰难。饭后几个童年的伙伴陪我在村子东边转悠,村子原来的样子都变了。   在村东头这片原来是四个小队的菜园地,大家谈起河边浇园的辘轳水车。菜园地紧靠着一条小东河,以前河岸上全是茂盛的洋槐树和紫穗槐棵子,河边一条小路通向湖里的田野。小东河东岸就是村子的苹果园,让我想起那年夏天我和大玉、玉龙去苹果园偷苹果给看园的老七逮着了的事。   现在村子东边都盖成了平房和二层楼房,街路也变成了水泥路面,再也找不到当年村庄土路通向田野的那种感觉和景物了。但村子依旧是村子,水泥路面上堆满了晾晒的豆棵子和掰下来的一堆堆玉米棒子,村里都处都散发着玉米皮和树叶子的气息。遇到一个童年的伙伴正在剥玉米,我问他今年玉米收成如何,他说每亩大概产量八百来斤,我又问国家农业税减免之后每年每人粮食补贴是多少,他告诉我每人补贴一百二十元左右。在这个时代能遇上宽厚仁慈的温总理,是我们的大地乡村和农民的一种福气啊!尔后我又遇到一个初中同学正在路上翻晒豆子,他告诉我他的妻子早瘫痪好几年了。然后我们去了他家的园子,园子里种了豇豆、米豆和黄瓜,还有栗树、桂花树、枣树、杏树。栗树下草丛中到处都是掉落了的栗子,我在树下拾了很多的栗胡子带回家。   我和几个伙伴穿过田野来到村子西边的西大河,这条大河是我们童年时常来割草放羊和洗澡的地方,现在西大河里黄沙快给挖没了,河中水流也比以前小多了,沙滩上不时传来沙溜鸟的叫声,让我想起童年洗澡摸鱼偷山楂的那些记忆,沙滩上的红柳棵子也很少了。快到秋分了,转眼就是播种麦子的季节。我们沿河堤散漫地走着,在这伙同伴中此刻只有一个人是孤独的,我眺望着河堤上远处的一棵棵孤单的白杨,心中默默地充满了对童年岁月美好的回忆。   五   十月的一个上午,我骑车去县内最大的一条河流沂河。早晨太阳还没出来,田野上雾气很大,车子穿行在县城与马头镇之间的柏油路上,这条路宽阔而平整。当我到达马头这座商业重镇时,太阳从东方仍然没有升起来,浓重的雾气在镇子的上空缭绕着,中心街两旁是一家家琳琅满目的商家店铺。   三十年前我在这座镇子一家医院工作时,这条中心街是青条石铺成的,现在这条街已经换成了水泥路面。穿过长长的街道我登上镇子的北水门,这里过去原是船舶靠岸的码头,现在河道里已经被大桥和水闸阻隔无法通航了。   这条沂河自北向南蜿蜒而来,流经我童年生活过的那个村庄,它的源头发源于沂蒙山系,是淮河重要的支流,自黄河夺淮入海。沿途地理流域穿过八个县市,最后由流入郯城县境内南出流入江苏地境。沂河堤现在也已修成了柏油路面,两边的堤坡上长满了狼尾草。据有关资料介绍,狼尾草为禾本科,狼尾草属多年生草本。其茎秆丛生株高30厘米-100厘米;叶片线形扁平,脊长15厘米-50厘米;顶端长渐尖,通常内卷穗状圆锥花序形似狼尾,直立或呈弧形长5厘米-20厘米;花序下密生柔毛,小穗具有较长的紫色,刚毛长1厘米-2.5厘米,俱像微小糙刺,成熟后通常呈黑紫色;颖果扁平,长圆形,长约3.5毫米;七月中旬开始开花,花期持续至十一月底,果熟期为九月下旬至十二月。   沂河大堤往北是一片大河滩,我沿着河堤骑车漫游着,穿过上午的时光与河两岸的风景。闪亮的河水在河道里静静地流淌着,我来到河滩的一大片青杨树林子,林子的树下套种的青翠的苍耳子在和树下的草们争抢着自己的地盘。一个放羊的老人挨着一棵青杨树坐着,他正看着他的羊群抽烟叶。青杨树林这边是刚刚收走的玉米空地,现在地里已经种上了麦子,红褐色的土地向远处的河流蜿蜒着,使天空蓝得孤独而又辽阔。一对年轻的农民夫妇正在地里整理地边,他们的一个男孩在地头一边玩耍,一边吆喝着赶树上的一只鸟。我来到河边一小片稀疏杂树林子,一座简陋的草屋进入我的视野。这是一座打鱼人的草屋,我的到来惊起了一条黑狗“汪汪”的狂叫,于是一个打鱼的中年汉子从草屋内走了出来。   打鱼的中年汉子“嘻嘻”地笑着和我打招呼,他长了一双小眼睛,上身裸露肌肉的呈紫褐色,这是长年在河里打鱼风吹日晒的颜色。我和他在河边聊起来,他是那座重镇的居民,已经没有土地了,于是他在河边承包了一块地,在河湾沙塘建起了几个网箱养鱼,平常靠打鱼维持生计。在交谈中他向我讲述了没有土地的困惑和苦恼,因为他的土地已经给经济开发区占没了。   望着河中自由觅食的白鹭与河对岸的山楂树,我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与沉思,是的,一个农民没有了土地,就永远失去了生存底气的根脉。这时候两个放羊的中年妇女从北边的树林向这边走了过来,羊群在树下散漫地吃着草叶,让两个中年妇女在河边悠闲地交谈着,而我的思绪仿佛进入了一片孤寂的空白。   六   今年的节气进入霜降之后,天气突然变得比往年更加寒冷起来,一波接一波的冷空气在立冬之前使北方大部分地区竟然连降了两场暴雨雪,雨雪在城市拥挤的街道上阻隔了行人的生活节奏,也使大地原野上树木褐黄的叶子在一夜之间似乎全都落了下来。由于寒潮门槛提前的到来,我傍晚去郊外散步的习惯被打乱了,每天晚上在书房上网或者读书打发着寂寞的时光,渐渐地懒散也在自己的血液里也长出了一种孤独的青苔。   十一月二十日这一天已经进入立冬了,下午我骑车再次前往县城东部的沭河进行野外观察。车子在野外快速地行驶着,寒风吹拂着我的思绪,田野麦子的绿色已经覆盖了裸露的泥土。我到达河边是在黄昏之前,河水静静地流淌着,但已经失去了夏天丰盈明亮的光泽。河道的水域似乎也变窄了,两岸的树木孤零零地伸向天空,枝头的叶子几乎都落光了,偶尔看见有的枝头还有一两片树叶在寒风中抖动着身子。天空此时不是很蓝有些灰,几缕散淡的云絮飘浮在河流的上空,使远方的天空更加辽阔而孤寂。   我沿河边向南散漫地走着,河边的草都枯萎了,河水看上去有些发暗,水草也是暗绿色的。这时河当中传来野鸭子“喳喳喳”的叫声,我寻着野鸭子的叫声向河面上望去,六只野鸭子正在水面上赶浪嬉戏,那一片区域似乎有很多青苔和水藻。我一下子兴奋起来,前个时期我来河边就剩下一只小野鸭了,现在小野鸭又多了。我仔细地观察河面又发现北边的水域又有五只野鸭子在嬉水,它们与南边的这六只遥相呼应,很遗憾我今天没带望远镜,看不清楚小野鸭的羽毛而只能看到它们在水中朦胧的影子。但我已经很高兴,这些小鸭子终于可以成群地度过这个冬天了。   黄昏快要来临了,树木在加深傍晚的颜色,河边有一片沙堆是农民囤积起来的。经过夏天的茂盛,沙堆上蒿子和荻草枯萎在寒风中飘摇着,给落日涂上了一层暗红的釉彩。河边伸在水中的一只小铁皮船在遥望对岸打鱼人的小屋和树木,河这岸的一片杨树林中也有一栋打鱼人的小屋,我沿河岸朝渔人的小屋走去,小屋就盖在杨树与杨树之间,屋顶呈塔形由秋天新稻草铺盖而成,门朝向河水敞着,半边被玉米秸挡住,里面的地铺也铺了玉米秸和麦草,我走进小屋闻到了一股玉米秸和麦草气味。当我从打鱼人的小屋走出来时,一群麻雀正从树林的天空飞过。夕阳就要落山了,晚霞映照着远处的河水,我看到一个打鱼人正从西边的树林向河边走来,他的影子在日落的小路中晃动着,我骑车加速离开了寒风吹拂的河边。 www。xiaoshuotxt。comt,xt,小,说,天,堂 TXT小说天堂 http://www.xiaoshuotxt.com,最有文艺气息的文学网站,手机直接阅读下载请登陆http://m.xiaoshuotxt.com,所有TXT电子书手机免费下载阅读,我们提供给您的小说不求最多,但求最经典最完整